美章网 精品范文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推进依法治理,以做好“七五”普法的收官和“八五”普法的谋划为主线,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让法治宣传教育强起来实起来暖起来,为我区加快“一谷一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重点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按照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中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3.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全面自觉守法、共抗疫情的良好氛围。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行动。

4.认真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交办的任务。认真完成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中的相关工作任务。适时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5.抓紧开展自查。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家、省、市和区“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逐项落实。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区依法治区办和区普法办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区“七五”普法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要于4月30日将普法自查汇报材料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典型经验材料,纸质版盖单位公章报区普法办公室,电子版报邮箱,同时制作反映本镇街、本部门在“七五”普法期间取得的优秀成果的专题片。

6.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让宪法宣传天天见、处处见,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教育。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坚持整体联动,形成各镇街、各部门共同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气氛。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7.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分工方案,推进全民守法普法,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8.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民法,组织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各种重要的时间节点,加强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生态环境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9.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开展专题活动。进一步加强“法治扶贫”,以法治助力脱贫攻坚。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0.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将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校必修课。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

11.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分学段分重点开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12.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关于推动省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考核检查,探索实行第三方评估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普法,形成普法工作大格局。

13.加强法治农村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命名。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法治农村建设的意见》,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14.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管好用好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精神,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为全面依法治区奠定坚实的法治思想基础。

15.用好“智慧普法”平台。按照全国普法办平台建设要求,利用好数据分析报告,汇集全区普法优质资源,把“智慧普法”平台打造成全区普法优质资源库。加强大数据应用,充分发挥“智慧普法”平台在“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研究谋划中的作用。

16.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结合“一谷一城”建设,深化法治交流和区域合作。服务我区企业“走出去”,加强企业“走出去”的法治教育和培训。

17.开展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作出汇报,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检查、评估工作。做好迎接全市检查各项筹备工作。做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等工作。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推进依法治理,以做好“七五”普法的收官和“八五”普法的谋划为主线,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让法治宣传教育强起来实起来暖起来,为我区加快“一谷一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重点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按照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中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3.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全面自觉守法、共抗疫情的良好氛围。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行动。

4.认真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交办的任务。认真完成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中的相关工作任务。适时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5.抓紧开展自查。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家、省、市和区“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逐项落实。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区依法治区办和区普法办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区“七五”普法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要于4月30日将普法自查汇报材料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典型经验材料,纸质版盖单位公章报区普法办公室,电子版报邮箱,同时制作反映本镇街、本部门在“七五”普法期间取得的优秀成果的专题片。

6.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让宪法宣传天天见、处处见,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教育。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坚持整体联动,形成各镇街、各部门共同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气氛。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7.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分工方案,推进全民守法普法,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8.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民法,组织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各种重要的时间节点,加强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生态环境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9.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开展专题活动。进一步加强“法治扶贫”,以法治助力脱贫攻坚。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0.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将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校必修课。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

11.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分学段分重点开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12.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关于推动省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考核检查,探索实行第三方评估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普法,形成普法工作大格局。

13.加强法治农村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命名。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法治农村建设的意见》,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14.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管好用好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精神,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为全面依法治区奠定坚实的法治思想基础。

15.用好“智慧普法”平台。按照全国普法办平台建设要求,利用好数据分析报告,汇集全区普法优质资源,把“智慧普法”平台打造成全区普法优质资源库。加强大数据应用,充分发挥“智慧普法”平台在“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研究谋划中的作用。

16.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结合“一谷一城”建设,深化法治交流和区域合作。服务我区企业“走出去”,加强企业“走出去”的法治教育和培训。

17.开展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作出汇报,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检查、评估工作。做好迎接全市检查各项筹备工作。做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等工作。

18.起草好“八五”普法规划。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八五”普法规划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科学谋划好我区“八五”普法规划。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1.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组建宪法宣讲团,赴乡镇(街道)、社区、村庄宣讲《宪法》,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组织策划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2.切实抓好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服务中心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创建无违建县、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3.认真抓好社会热点问题法治宣传。广泛开展依法、互联网管理、公共安全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开展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收入分配、就学就业、医疗交通、劳动人事争议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按照省市部署,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年”“互联网法治论坛”主题活动。

4.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积极协调在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二、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

5.出台《关于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晰普法主管部门与各行业部门在基本法与专业法宣传实施方面的分工协作关系,对重点部门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分解。根据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和需求,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努力解决制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制度性、机制性问题。

6.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四大平台。搭建新闻媒体公益普法平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体的重要作用,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讯、微信等新兴媒体,办好各类法制(治)栏(节)目,打造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精品节目和品牌栏目。搭建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平台,积极探索完善法治宣传服务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精心策划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普法宣传主题活动。搭建法治宣传项目推优平台,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类,以项目管理形式推动普法工作的开展。

7.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各执法部门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按照普法职责分解要求,积极履行社会普法教育责任,面向社会组织开展与自身职能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部门职能特点,关注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普法教育队伍、阵地和法治文化项目建设。

8.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各村居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注重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在办理具体案件的法治实践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推动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社会服务机构在窗口单位和窗口岗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拓展各类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普法功能,实现县、乡、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全覆盖。

9.融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把法治宣传作为文化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与中华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有机融合。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对口支持等工作,积极运用农村文化礼堂、道德讲堂、农村应急广播系统、农村电影放映场所、农家书屋等资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治信仰。

三、抓好“六五”普法总结考核和“七五”规划调研,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能力

10.开展“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根据市普法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总结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完成总结验收任务。全面系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6~7月开展全县“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同时做好迎接省市考核验收的各项工作。

1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成果宣传。重点宣传全县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30周年,特别是“六五”普法以来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做好“六五”普法创新项目、推进项目以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等工作。

12.调研起草“七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在新的起点上对法治宣传教育进行谋划设计。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积极献计献策,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四、推进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普法品牌工程建设,全面提高重点学法对象的法律素质

13.继续推进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升工程。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年度述职制度,做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等情况考核。编印领导干部普法读本,以案说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新任命领导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14.继续推进百万青少年法律素养提升工程。在全县中小学设立法治课程,以互动参与式快乐学法为模式,创新拓展多样形式、多种载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机制,切实增强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开展“学法律、讲法治、守法规”等特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主题征文活动、网络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板报评比等。丰富青少年法治文化,编演文艺节目,观看法制电影、阅读法律书籍,增强青少年学法热情。以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全方位拓展法治教育空间。深化“阳光驿站”建设,强化失足青少年帮教。开设青少年法治宣传园地,组织法庭、看守所、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观摩体验。开展法制学校规范化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让青少年轻松学法。

五、全面开展法德文化共享工程,创新富有地方特色的法德文化传播体系

15.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德文化共享工程”,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媒体行、广场行、乡村行、企业行、校园行大型系列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充分挖掘法治文化和道德文化资源,丰富法德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加快建设法德文化传播体系。

16.结合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动员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建设一批起点高、创意新、特色明、功能全的法德文化阵地。完成建设1家市级“法德文化示范点”和1个法德文化景观。

17.依托文化馆、剧团等专业文艺团队和动漫、微电影等文创企业,探索建立法德文化创作中心,创作法德文化精品。整合普法网站、普法微博、普法微信、普法手机报等新兴媒体,拓宽网络普法平台、外宣网上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等功能,打造全县一体化普法e联盟,高密度、多角度地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法治资讯、引导法治舆论。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领导重视。

2014年3月《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出台后,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阳显平为组长,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梁兴远,党组成员、副局长苟建强为副组长,各股、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司法局推进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落实了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和专门的工作经费。

局推进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县司法局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根据《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县依法治县2014年工作要点》以及《省司法厅贯彻落实〈省依法治县纲要〉实施方案》,结合县司法行政实际情况,于3月31日制定出了《县司法局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方案》和《县司法局2014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

二、工作扎实。

(一)创新普法抓载体。

面对普法的新形势,针对不同的人群,今年我局创新多种形式的普法载体。一是,在县司法行政网站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二是,开通了“司法”微博,通过微博普及法律知识。三是,与移动公司合作开办了“6-12348”手机短信普法平台,定期向移动手机用户发普法短信,截止6月20日,已群发短信30条,受教育人数达9万余人。四是,成立了县司法局法制宣传队以及10个乡镇法制宣传服务小分队。先后深入同州街道办事处、江口镇、坦溪、双鹿、板庙等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截止6月20日,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00余场。五是,与县委政法委等部门在县电视台开办“法治”专题节目,目前已录制完成2期,播放1期《司法所长的一天》。

(二)努力推进“法律七进”进程。

1、坚持“领导带头”,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在全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荐优秀律师为各机关担任法律顾问。

2、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今年1月,调整充实了全县86所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并制定了《法制副校长管理考核办法》,真正使中小学校做到了计划、师资、教材、课时、考试“五落实”。上半年全县共累计上法制课120余场次。

3、坚持“普治并举”,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一是已在全县各乡镇设立法制辅导站,由司法助理员担任普法员。二是全县各行政村至少建立了一处法制宣传专栏,一块专用法制展板;三是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万村”活动,为每个村(居)免费配备法律顾问,并在村(居)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目前全县各乡镇、各村居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四是针对农民我局编印了《农民法律知识读本》5000册,已分发到各乡镇农民手中。

4、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社区,推进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建设,即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制定一套居民学法用法制度,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或电子屏、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居民法律咨询服务站点、一套社区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活动,推进社区法制教育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化。针对特殊人群我们编写了《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法规读本》2000册。

5、坚持“逐步推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在企业,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到各个企业巡回宣讲,各企业还聘请专家授课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培训,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2009年工作主要做法及成绩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

学无止境,学习是创新的源泉也是工作的动力。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是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更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为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的新时期司法行政队伍,局班子以身作则,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把加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予以抓紧抓实。我们在坚持“二五”政治理论学习日基础上,认真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市委二届七次全委会、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县第十一届党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学习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局长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了干警的思想,凝聚了人心,从而也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不断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我们还继续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着力点,在局机关内部大兴学习之风,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大兴实干之风,营造想工作、议工作、干工作的浓厚氛围,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另外是结合今年政府阳光工程和四项制度的实施,我们以提高办事效率为着力点,要求从局领导到每个司法行政干警,均须树立强烈的事心和责任感,大力倡导雷厉风行、言出行随的办事作风,急事特事马上办,难事疑事不推委,特别是对能够办好、应该办好的事情要坚决办好,打造高效服务平台。从而较好的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为县委、政府服务的工作职能。

(二)、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在去年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三个一”为主的一系列专项教育活动。

一是根据《中共*县委关于印发〈*县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发〔2009〕16号)、《关于印发〈普洱市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司发〔2009〕24号)文件和《*县政法机关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实施方案》(景政法〔200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学习《读本》的教育活动。为确保两个学习教育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各乡(镇)司法所长为成员的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县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县司法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实施方案》下发施行。通过历时近五个月的学习,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深化了认识,找准了问题、看到了差距,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振奋了精神、激发了干劲,学习教育活动基本达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为检验学习教育活动成果,于2009年7月10日早上,我们组织全局30名干部职工参加了云南省司法厅组织的统一时间、统一试题、统一要求的学习《读本》活动教育考试,全体同志均一次性通过,没有一人补考。

二是根据《关于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景纪通[2009]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六个“为什么”学习宣传的通知》(景宣发[2009]35号)和《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景办发[2009]86号)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六个“为什么”、“三增强”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的学习教育活动,掀起了新一轮政治理论学习热潮。

三是按照省市县委、政府和省市司法厅局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阳光工程”,并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县司法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县司法局重要事项公示实施细则》、《*县司法局重点工作通报实施细则》、《*县司法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县司法局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细则》、《*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工作实施细则》、《*县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治安混乱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细则》、《*县司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调查研究制度》、《*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挂钩定点联系制度》、《*司法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县司法局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等。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了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组织观看了《马背上的法庭》、《真水无香》和《缉毒警》等电影。通过采取上述一系列举措,全局干警综合素质得到增强,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提高,从而也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三)、夯实基础,强化管理,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不动摇

1、民调维稳工作。民调维稳工作继续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与“多种手段、协调作战”的方针和依法调处、德法并举原则,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主线,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今年以来,为借鉴推广好“金平经验”,我们经调查研究后,在全县行政村内已健全有调委会的基础上,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基本要求,在现有的自然村全部建立健全了调解小组,明确指定了调解员,10个乡(镇)调委会也进行了全面调整充实,统一发放了聘书,完善相关法律手续,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县、乡(镇)、村(社区)、组(自然村)的“五级”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县共有各级调委会152个,共有调解人员2683人。二是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根据新时期民调维稳工作实际,我们统一制作了3000本《*县乡(镇)村(居)委会、村民小组民事案件调解协议记录册》下发到各自然村(组),并划拨经费对全县各级调委会和调解小组的所有调解员就如何使用《调解协议记录册》进行了全面轮训,较好的解决了基层调解组织工作的规范性问题。同时,我们还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20*]179号)和《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司法局转发财政厅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意见的通知》(普财行[20*]83号)文件精神,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努力使“一案一补”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三是努力营造了民调维稳工作的良好法制氛围。根据普洱市司法局转发《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关于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的通知》(普司发[2009]52号)文件要求,于2009年6月17日,我们在县城大农贸市场设立一个宣传点的基础上,全县10乡(镇)均设立宣传点同步开展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宣传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10幅,开展以案释法调解纠纷12件,现场解答咨询310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560份,出动宣传车辆15辆次。此次宣传活动不但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也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社会影响面,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更加理解和支持,亦努力为迎接《人民调解法》的顺利出台营造良好的氛围。截止10月底,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119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47件,上升21%,调解成功1122件,成功率达94%。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5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73件。创“四无”(无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杀案件、群体性上访案件)单位64个,其中乡镇6个、企事业单位31个、行政村27个。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维护了一方社会的稳定。

2、基层“两所”建设不断推进,软硬件建设极大改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和司法部及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在巩固20*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一是今年我们在去年已竣工投入使用的*、*、*3所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了司法所建设“攻坚年”活动,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目前,除益智所因搬迁未建外,*、*、*、*、*、*、*7所已迁入新居办公,碧安、永平2所也已基本完工,局机关已于4月29日迁入新办公楼办公。同时,在硬件建设上,我们还按照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购置了10台微机配发到各个乡(镇)司法所,还为永平所、*所各配备了一辆微型车。二是在去年6月首次全面实现乡(镇)司法所人财物的上划收编的基础上,为解决人员编制不足问题,我们在继续执行顶班工作的同时,经报县委政府领导同意后向全市公开招考了2名干警,从而较好的缓解了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少事多,力量不足的实际困难(今年我们又上报申请将再招考2名)。三是根据《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司法所规章制度管理的通知》(普司发[20*]13号)和《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统一司法所标识文件的通知〉的通知》(普司发[2009]89号)要求,我们在继续抓好乡(镇)司法所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基础上,还积极筹措资金为10个乡(镇)司法所统一订购了司法行政徽章。当前,全县10个所在思想上、组织上、基础设施上得到了全面加强,基本形成机构健全、管理有序、人员充实、职责明确、制度完善、保障有力的发展机制,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止10月底,10个乡(镇)司法所共受理调解各类纠纷83件,宣讲法律法规96场次,受教育45000人次,为基层政府提司法行政建议5条,采纳5条,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制定村规民约9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5次,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1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4人次。10乡(镇)法律服务所与乡(镇)司法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作办公方式,属自收自支事业机构,有兼职法律服务工作者25名;半年来,共诉讼事务10件,非诉讼事务9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94件,调解纠纷135件,代书177份,解答法律咨询1536人次,当任法律顾问138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元。

3、重点人口管理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展开。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根据云综治办[20*]18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普综治办[2009]1号《关于印发〈普洱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专题请示汇报,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县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为此,专门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国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田国光和县司法局长吴宏任副组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社保局、人事局、财政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领导小组在制定下发《*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于2月27日召开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学明同志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国新同志作了重要动员讲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田国光同志就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二是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按照省、市的要求,我们不但统一制作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展示版》,还统一翻印了省司法厅制定的各种法律文书、表格,下发到各乡(镇)司法所使用;并制定了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下发给各乡(镇)司法所,并要求各司法所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三是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社区矫正工作实施以来,我们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省、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从而确保了我县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过一例漏管、脱管,使我县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截止10月底,全县各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接收符合移交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64人。

4、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更加规范,成效更加明显。在年初,我局就已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列为基层司法所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重要内容。要求各乡(镇)司法所均要健全安置帮教网络,建立健全释解人员信息库,个人档案管理库,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档案齐全、衔接工作规范、安置帮教措施落实、帮教无死角,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截止10月底,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6人。县司法局、各乡(镇)司法所、派出所、各级各部门帮教组织和人员,认真履行帮教职责,积极配合协助当地政府和单位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16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并均采取落实责任田的方式进行了妥善安置,安置帮教率达到100%,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我县安置帮教工作对维护全县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努力拓展服务领域、积极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1、公证工作。公证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公证处不但建立有严格的公证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公证处内部自律机制,而且还坚持公证咨询、接待的首问负责制;在公证质量检查的方法上,建立个人自查、互查、工序交接检查、抽查的四查制度。做到了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保效益。年内,积极主动参与了县乡公路、房屋建设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有效的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截止10月底,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35件,涉及标的2000万元,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写作各类法律文书87件。全年无错证假证发生。

2、律师工作。律师工作紧紧围绕“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证、恪守诚信”的总要求,不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培养和树立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截止10月底,芒乡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41件,其中刑事案件9件、民事案件24件、法律援助8件,解答法律咨询200人次,写作法律文书15件,担任法律顾问4家。平掌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65件,其中刑事案件12件、民事案件37件、非诉讼15件、仲裁1件,解答法律咨询160人次,写作法律文书32件,担任法律顾问11家。

3、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加强,达到了“贫者必帮、残者必援、弱者必助”的要求,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救助原则,较好地维护了全县老年人、妇女、儿童、各种残疾人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根据《普洱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普司发[2009]79号)文件要求,我们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为契机,以推广“盘龙经验”为载体,不断加大了对《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办法》和《云南省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暂行规定》等的学习宣传力度,大力营造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我们还按照县委李忠民书记在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普办发[2009]27)文件上的批示和《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普司发[2009]91号)文件要求,及时研究制定了《*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向全县转发,从而掀开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史上新的一页。截止10月底,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3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4件、民事法律援助5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84件,写作法律文书5份,解答法律咨询60人次,受援人数达190余人。

(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

2009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也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一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为主线,以依法治理为载体,为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社会政治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1、依法治县进程全面推进。我们在全面抓好《*县20*—2010年依法治县规划》实施的同时,及时制定下发了《二00九年*县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法制中心示范户”创建活动的通知》,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细胞工程”的实施,继续加大对地方、基层、行业依法治理指导、检查、督促的力度,把“民主法治村(区)”和“法制中心示范户”的创建巩固作为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切入点,4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今年8月,我县在原有2个省级、1个部级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基础上,永平镇迁糯村又被推荐上报部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当前,全县119个单位部门、10个乡镇、136个村(居)民委员会,依法治理面达100%,1943个村民小组,依法治理面达95%。县、乡(镇)、村(居)、组(所)四级依法治理网络已经形成,并已发挥出日愈重要的作用。

2、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措施保障。一是在年初制定下发了《二00九年*县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同时,及时召开了县乡(镇)两级法制宣传教育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市司法局长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二是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景人大[2009]20号)文件要求,县局及时下发了检查通知,认真开展了查缺补漏和自检自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了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检查任务;于2009年9月25日,县人大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会议对我县“五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突出重点,加大“法律六进”活动推进力度;切实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加强农村基层“两委”班子民主法制建设;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完善普法保障机制六个方面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为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队伍素质,我们把普法依法治理骨干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全年县(乡)两级共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28期,参训人员5700人(其中法制中心示范户主1675人),为我县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继续执行大乡(镇)60张、小乡(镇)50张的农村学法照片量化考核制,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激励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推行依法治县工作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评,统一表彰奖励,确保了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一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县委中心组坚持每制度集体学法和自学法律制度,各级均制定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公务员法律培训制度,县组织部、人事局、党校等有关部门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中,分期分批开展了各系统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年内,共参训人员250余人。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为提高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水平,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依法经营和诚信意识。加强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全县各类学校都把法制课列为学生必修课,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全面实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全县137所中小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并由县教育局统一发放了聘书,法制副校长年内到学校上法制课31场次。切实加强对农民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了落实,基本达到了每个村委会有一所法制学(夜)校,有一块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名法制宣传员(法制中心户),每户一名法律明白人的要求。目前,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形成了“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章”的立体宣传格局。二是积极组织、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宣传日、纪念日开展了各种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全县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利用“3.8”、“3.15”、“5.19”、“5.24”、“6.5”、“6.25”、“6.26”等大型宣传日、纪念日活动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咨询,宣传内容涉及《宪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律师法》、《禁毒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30余部,极大地渲染了“五五”普法的气氛。全年上街设宣传咨询点28个,共发放宣传资料10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宣传50辆次,悬挂宣传横幅75条,粘贴标语3600余条,图文展版80幅,接待咨询3670人次,开展法律知识竞赛15场次。三是在拓展普法阵地的同时,认真办好了电视台《法制园地》专题栏目,*报《法制园地》专刊,广泛开展了法制文艺活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形成了“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章”的立体宣传格局。年内,电视台播出法制专题栏目49期,报刊《法制园地》专刊24期,法制文艺演出85余场次,观看42500余人。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队伍整体素质还较差,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当前,我县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与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对干警的整体素质教育和培训任务还十分繁重;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10号)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司法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司发[20*]66号)文件关于“乡(镇)司法所应由3名以上公务员组成”的有关规定,我局乡(镇)司法所仅18名的人员编制数严重不足,现有在职人员也仅有22名(含在职不在编数)。

(二)民调维稳机制不够健全,基层基础还较薄弱。当前我县民调维稳机制还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求,乡(镇)、村(居)级调解组织虽以建立,但不够健全,“四落实”难以落实到位,调解人员整体素质较差,根据《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司法局转发财政厅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意见的通知》(普财行[20*]83号)文件要求,本应与予以财政保障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难以落实,由于尚无专项经费,市、县虽能确保对乡(镇)级调解人员的年度培训,但对村(社区)级调解人员的培训难度较大。

(三)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硬件设施滞后,工作比较被动。虽然政府已按每个乡(镇)县级配套4.3万元的标准给予了拨付,但由于材料物价上涨等因素,专项资金之外欠债较大。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缺乏,工作难度较大。由于县财政困难,使原《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景发[20*]45号)文件中关于“各级财政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安排每年人均不少于0.2元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的规定难以落实到位,从而使全县基层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比较被动。

三、2010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思路:2010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不断转变作风,着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措施:

1、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云司基[2009]6号)文件,夯实基础、筑牢根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推进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增强帮教安置的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进一步做好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努力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着力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第6篇

一、以“*”普法为重点,继续开展普法活动

下半年,我局将进一步全面推进“*”普法工作。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相关任务,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二是继续狠抓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和学法用法水平。三是全面加强社会各界法制宣传教育。全县各行政机关按照“*”普法的要求,把公务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纳入了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继续加大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觉悟,使其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普法落到实处。年底我局将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对全县范围内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普法宣传情况进行考核,确保普法工作能取得实效。

二、扎实稳步推进基层工作

一是全面规范和推进司法所建设,努力把基层司法所建设成为“一所三中心”。二是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三是突出重点,做好维稳工作。奥运期间我局将配合相关单位,专人负责民调、法援和接待工作,确保奥运期间及今后社会稳定,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最基层。

三、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完成州局下达的全年任务指标。二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影响力,以“法律六进”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四、认真开展各项日常性工作

截止目前,全县共有五类监管对象53名,释解教人员55人,全县现8个乡镇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基本步入了有序管理轨道,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监管。下半年要进一步加强对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司法权威。

五、以*大为指导,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大”精神,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书记、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确保全局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大的主题,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把全局司法干警的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大精神上来,用*大精神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第三阶段即教育培训。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第7篇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扎实工作,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过半,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总结“五五”普法,谋划“六五”规划。今年是“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启动年,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将乐县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县依法治县办在认真总结分析我县“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普法重点单位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奠定了基础。全省“五五”普法总结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后,县依法治县办按照市里的表彰要求,认真做好表彰对象的遴选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我县“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稳步推动

在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方面,我局紧紧抓住中央、省、市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的历史机遇,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上报中央发改委;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在去年完成南口、光明、漠源三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以合建、调整使用的方式完成了高唐、余坊两个司法所建设任务,高唐、余坊等两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已完成整体装修,并投入使用。大源、安仁司法所建设已与乡镇达成初步意见,待乡镇建设规划确定后,即可签定合建合同。其它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正在积极协调中。同时,我局紧紧抓住中央加大对苏区县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项目加大投入的有利条件,积极组织人员,大力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南口、光明、漠源、高唐、余坊、万安、大源、白莲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以中央苏区县的项目上报省发改委。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第8篇

司法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制定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使司法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努力使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依法治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县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20**年3月18日上午,作为县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县司法局参加了县委政法委、县综治维稳委在××县城公园广场上举行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围绕“平安和谐稳定”的主题,突出“创建平安、人人参与;构建和谐、人人共享、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内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县司法局共出动宣传车辆1辆,悬挂布标两条幅,展出以“争做遵纪守法公民、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维稳内容的宣传展板15块,向群众发放了《婚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普法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5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500余人。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群众,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20**年3月24日上午,××县司法局和县妇联在××县城百货大楼前联合举行大型法律咨询和综治宣传活动。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解答、车辆巡回广播宣传等形式。集中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司法局展出维护青少年、农民工、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惠民法制宣传等展板14个,现场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赠送法律书籍5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50余起。

3、20**年5月18日,由××县司法局、县文明办、县教育局联合开展的全县“律师进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司法局选派优秀律师从5月、11月分别给××职中、祥城镇一中、××三中、××二中、禾甸中学、米甸中学五所中学的7786名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活动以“弘扬法治、崇尚文明、爱国守法”为主题,通过此次活动,将进一步充实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力量,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有效防控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4、20**年11月2日,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共青团××县委联合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一是在××四中举行“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共有1600多名在校高中生参加了法律知识竞赛。二是县直各学校、单位及各普法依法治理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各地200多名学生青少年参加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

5、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全县147个人民调委会、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订阅《人民调解》156份。征订《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五五”普法教材150多册,发放到各乡镇司法所,发放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城乡规划法》等宣传资料,以及100多套法制宣传挂图。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组织全县各普法单位征订《禁毒法学习读本》600本,《禁毒法学习读本》(青少年版)251本。向全县各普法单位发放《反法制读本》600本,发放《农村实用法律法规选编》500本以及各种“五五”普法资料1200份。

6、开展“五五”普法督促检查工作。20**年8月11日--13日,由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普法办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组成检查组,对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组由县政协副主席马国芝和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宝文才带队,深入到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经济局、县法制局、县教育局、县劳动局、县质监局、县电力公司、祥城镇和米甸镇等普法依法治理单位,重点检查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建立情况、普法档案资料整理情况、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措施和成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情况等,并对下一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算作了了解。

7、完成政协××县七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工作。××县司法局于2月3日—13日,由局领导亲自带队,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到全县10个基层司法所对全县开展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认真研究了政协××县七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通过前期一系列周密的准备工作,对第142号提案作了认真的答复,并对岳永祥委员进行了回访,得到了提案人岳永祥委员的满意回复。

三、充分发挥司法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努力构建和谐××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第一批规范化司法所云南驿、下庄、禾甸3个司法所办公楼建设工程于20**年6月23日开工,于20**年2月12日通过验收,总投资92万元。现已投入使用;第二批规范化司法(东山、普棚)所建设,立项下达建筑面积均为100平方米,我局克服困难,普棚司法所土建工程已近完工。建筑面积256平方米。东山司法所办公楼建设工程于20**年20日开工建设,20**年10月14日通过竣工验收,建筑面积210.56平方米,累计投资53.61万元;第三批规范化司法所(鹿鸣、米甸、刘厂、沙龙)四个司法所,建设用地已经协调到位,其中鹿鸣和米甸司法所已经用地勘验并进行图纸设计阶段。

2、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村规范化建设。抓好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在全县建成24个标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发挥好村(居)调委会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0**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成功2191件,调解成功率为93.**%;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件。

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县司法局采取措施,抓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使帮教对象不重新犯罪,注重提高安置帮教质量,采取抓住重点对象,实施分类帮教措施,认真做好刑满释放5年内、解除劳教3年内人员的帮教工作,形成组织帮、社会帮、家庭帮的良好工作格局。截止目前,累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63人。20**年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8人。

4、社区矫正工作。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保证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实施,根据省州文件精神,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县的实际,制定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成立了××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各乡镇也及时成立了领导组及办公室,按步骤扎实开展工作。从20**年1月以来,全县累计接收各类社区矫正对象292人,累计解除矫正45人;全县现有社区矫正对象247人,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维护了社会稳定。

5、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认真开展工作,宣讲法律数73场次,受教育人数56187人;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54件;防止群众性上访29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3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204人次。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诉讼案件118件;非诉讼案件2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件。宣讲法律33场次,解答法律咨询3300人次,写作法律文书786件,担任法律顾问71家,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39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62.10万元。

20**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成功2191件,调解成功率为93.**%;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件。

6、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排查调处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创建平安××精神,我局制定了祥司字[20**]17号《××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先进平安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网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灭在激化前,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三是围绕中心,搞好服务。

7、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今年1月份,我局分别和各基层司法所签订了《20**年基层司法所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对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8、以人为本,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使弱势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认真开展法律援助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切实把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广大弱势群体中,努力工作,推进法援工作上台阶。20**年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93件,其中刑事17件,民事76件,代书81件,解答法律咨询459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9、加大对律师、公证工作的管理力度,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认真贯彻执行全州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全县律师队伍的教育管理。律师办案349件,其中刑事案件88件,民事、经济、行政案件261件。非诉讼39件,写作法律文书528件,解答法律咨询2000人次,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783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99件,经济类公证584件,涉台公证0件。无一例投诉案件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发展壮大律师党员队伍,确保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我局建立了局机关选派党员干部担任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联络员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

四、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积极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塑造司法行政机关新形象。

司法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阳光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精心安排,全面推动阳光政府建设。

五、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继续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二是党支部一班人始终能够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领导班子坚持做到廉洁自律,清正做官,正直做人,做到勤俭办一切事情,不搞铺张浪费。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第9篇

一、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管理、督促和指导。工作中,我们按照省、市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我县“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法治理论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配合协调和参与有关部门、乡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半年来先后组织、配合、协调和参与送法下乡活动6次,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4·26知识产权日”、“科技宣传周”、“道路交通安全月”、“规范化城市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宣传等一系列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活动,共出动宣传车30余辆次,出动宣传员22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展出法制宣传图片10余套150余片,播放法制宣传录音光碟10盘6千余分钟。

2、组织全县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根据市委宣传部、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参加全省国家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普治办〔2010〕2号)精神,认真组织全县20个乡镇、70个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参考人数2336人,占应考人数2403人的97.2%。其中国家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数2108人,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69人,其他人员59人。考试合格率达100%,平均分为95.4分。

3、认真开展全县“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年。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局按照动员部署、自检自查、考核验收三个步骤,对全县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考核、验收。一是成立了**县“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全县检查考核验收工作;二是向全县普法参学单位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澜普办〔2010〕3号)、《关于印发**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澜普办〔2010〕2号),制定并印发了《**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量化考核标准》(分划为县直及省市驻澜单位、乡镇、学校、企业、农村社区五类验收标准);三是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5个小组,对全县20个乡(镇)、5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检查考核验收;四是在对全县各普法参学单位进行检查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形成了《**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自检自查及自评工作报告》,对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作出了全面、客观的自检自查自评。

通过全面检查、考核、验收,我县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过程中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特别是在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方面出现了许多好的经验和亮点,广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和农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4、做好自检自查,迎接市委考核组检查验收

为迎接市委考核组对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我局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了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顺利通过市级验收。一是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认真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5月中旬完成了全县20个乡(镇)、58个部门(单位)的考核验收,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完善各类台帐的基础上,按照上级制定的验收标准,作出了全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自检自查报告送县委审定,为迎接市级考核验收奠定了基础。二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工作取得实效。5月下旬市考核组在我县考核期间,我局按照考核程序和要求,召集3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经营者、司法人员、村组干部、中介组织人士接受了考核组的问卷测评,向考核组提供了30余本台帐,随同考核组对有关部门、企业、乡镇进行了抽查,组织召开了**县“五五”普法工作汇报会,市委考核组对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给予了充分肯定,作出了“全面、广泛、深入、扎实、有效”的高度评价。

二、基层基础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司法行政机关极为重要的一项基础工作。上半年,全县村两委班子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我局及时对158个村级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同时新建村级调委会2个,目前全县设立村级人民调解组织160个。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日趋突出,有的甚至影响到了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极为不利,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任务十分繁重。全县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主线,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积极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半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330件,调解成功1284件,调解成功率达96.54%,未发生民转刑案件和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案件。

(二)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工作。全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组织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社会矛盾隐患排查调处,坚持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和信息互通制度,为确保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全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共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74件,成功70件,县、乡联防联调组织共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42件。

(三)基层司法所工作。司法所是县司法局设在乡镇的派出机构,承担着管理指导辖区内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多项工作职责,工作面广、量大,事务杂、困难多、责任重,环境艰苦、人员紧缺。工作中,县司法局始终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坚持不懈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和动员全县20个司法所干部职工坚持“立足本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做出贡献。半年来,全县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60次,参与调处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72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87件,成功84件,防止群众性上访2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件;参与各类专项整治活动164人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34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2.4万人次;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6条,被采纳24条。

(四)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将其列为工作目标考核项目之一,与各司法所签订了责任书,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制度化”的要求,依靠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力量,认真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扶助、感化、挽救等工作,对回归社会的农村籍人员做到有人接、有人管、有房住、有田种、有地耕,对城镇籍人员做到有人接、有人管、有房住,生活困难人员最低生活有保障。上半年,全县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共计57人,其中刑满释放42人(城镇籍2人)、解除劳教15人(城镇籍2人),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五)社区矫正工作。我局社区矫正工作自2009年下半年正式启动,履行对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和暂予监外执行的5种人实施社区矫正的管理职责,各司法所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在工作中,我们做到了机制健全、制度较为完善、工作规范有序、责任明确到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我们注重四个环节。一是接收环节。及时为矫正对象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社区矫正相关表格,下发和签订有关文书,进行教育谈话,与具有监护能力的矫正对象的直系亲属或单位、村委会签订监护协议书,明确司法所和监护人的责任。二是管理环节。一方面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另一方面宽严相济,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保持联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并重点预防其重新犯罪。三是教育环节。认真了解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出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案,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做到分类施教,因人施教。在春节期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精心组织、协同配合,对重点矫正对象进行了走访和集中教育工作。四是帮扶环节。实行专题化教育和以面对面谈心的方式进行心理疏导,充分运用教育和感化功能,积极协调解决他们在生活和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如我县勐朗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及民政部门的全力配合下,为社区矫正对象罗某某和宋某某办理了低保。

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4人,其中缓刑30人、假释5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保外就医2人、管制对象5人。

(六)第三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展顺利

2009年9月,上级下达了我县东河、南岭、谦六、糯福、酒井、富东、木嘎、文东、雪林、安康、拉巴等11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接到项目后,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项目实施地落实建设用地,到设计部门落实施工图纸,到相关部门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召开司法所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施工单位提交的项目投标文件,确定了承建单位。目前南岭、拉巴司法所办公用房先期完成,其余司法所建设工程进度达90%以上,预计下半年内竣工投入使用。

三、法律服务工作

(一)公证工作。县公证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赋予的职权,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公证机关“沟通、服务、监督”等职能,积极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服务。今年1至5月,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93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90件(涉台类3件),经济类103件,完成业务收费3万余元。办证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58件,成绩突出。

(二)律师工作。随着社会事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律师所结合自身实际,在法律服务领域寻找自己的位置,从增强内部生机活力入手,引进竞争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积极服务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努力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认真履行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各类经济实体法律顾问职责,积极参与涉法工作,为涉法涉诉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半年来,办理各类案件13件,其中刑事辩护4件、行政诉讼1件、法律援助案件7件。还法律文书38份,接受法律咨询1868人次,担任法律顾问4家。:

(三)法律援助工作。县司法局坚持有利于促进全县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着力点,有利于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有利于推进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广泛宣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展法律援助领域和渠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社会上的贫者、弱者、残者和其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上半年,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8件,其中县中心办理市、县法院指定刑事案件援助36件;办理民事法律援助2件;非诉讼民事法律援助18件,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办案42件。全县法律援助机构还接到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549次844人次,法律文书78份。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县20个乡镇法律服务所广大法律工作者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通过参与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援助、解答法律咨询、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集体、个私经济组织法律顾问等方式,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服务措施,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方便、快捷、经济、实惠的法律服务。半年来,共办理法律服务事项168件,其中诉讼8件、非诉讼26件、调解纠纷92件、办理法律援助42件。业务收入2.7万元。

四、队伍建设工作

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是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保障。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不断深入,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党和人民政府对“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与党和政府的要求相适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相适应,是干部队伍建设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县司法局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坚持在干部队伍中继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二是继续在干部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确保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三是在干部队伍中组织开展学习政法战线先进模范人物张章宝、杨竹芳,纪检战线刀会祥等同志先进事迹活动,进一步激励热情、弘扬正气;四是在干部队伍中开展“创先争优”、“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顺民情、聚民心、解民困”、“进百家、知民情、办实事”等主题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强执法为民素质;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个人廉政承诺书、廉洁家庭行为公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开展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和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六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司法行政机关新增社区矫正职责,针对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我局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进行了培训,取得了明显效果,同时积极安排局班子成员参加司法部举办的全国县级司法局领导培训班。通过培训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有了提高。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事业的跨越式发展,__县司法行政系统内,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制素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理念。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进程,努力营造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__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二、任务和目标

1、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__县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全过程,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全面系统理解掌握宪法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系统人员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结合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广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制度化,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常抓不懈。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切实解决“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问题,不断清理思想,不断正本清源,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3)深入学习国家重要法律法规。要继续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三贴近”的原则,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系统人员的法律素质。__县依法治理工作的实践,有重点地学习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4)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

5)深入学习宣传与司法行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为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式发展服务,深入学习宣传《公证法》、《律师法》、《监狱法》《人民警察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法律援助条例》以及《__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与司法行政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进一步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

6)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进程。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大局,正确处理学法与用法的关系,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诚信执业为重点,以提高广大司法行政本文来源:文秘站 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继续联系实际,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__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和力量,实施专项治理,不断提高全系统司法 行政法治化管理水平。按照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监督机制,严格依法行政程序,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7)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五五”普法任务,组织开展送法下基层、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的优势,有的放矢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续做好“12.4”__省宪法宣传周活动,多种形式地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主要目标

__县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大局,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__县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形成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的浓厚氛围;__县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三、实施步骤

“五五”普法规划从__年开始实施,到__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__ 年,制定好“五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部署工作。各股、室、处、__县局“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健全组织,落实措施,认真抓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__年至__年,各股、室、处、所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实行分解量化,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县局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股、室、处、__县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基层司法所要克服人少、面广、高度分散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确保“五五”普法不走过场。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__年,各股、室、处、所对“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__县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组织全面总结验收,突出绩效考核,实地检查验收“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具体内容主要有:人员、时间、内容的落实情况;学法用法情况;依法治理、解决单位存在突出问题的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以及干警、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素质养成情况等。县局适时召开“五五”普法总结大会,对工作不力、完成任务差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将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措施和要求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股、室、处、所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高效运转,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明确职责范围,切实做到工作分工到人,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以保证“五五”普法工作的正常运行。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按照规划要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任务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抓好重点。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依法决策和管理行为,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来统领和强化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务,依法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实规范执法行为。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着力提高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能力,升华敬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执业纪律,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和行业秩序,维护法律权威,促进司法公正。

3、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各部门要把“五五”普法的过程作为加强各股、室、处、所自身建设、推进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的过程,紧密联系实际,切实抓出成效。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筑牢反腐防腐的思想堤坝。把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联系实际,规范执法行为。把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抓好专项治理,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进程。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第11篇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要求,为检验普法效果,巩固普法成果,确保总结验收阶段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宁法治办(2010)年5号《关于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检查验收各乡镇、各部门“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我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创建“法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二、主要原则

在考核验收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的原则。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五个重点对象五年来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知识、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知识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考察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三项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要严格按照考核验收标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把过程考核与效果评估相结合。

2、坚持学用结合、保证质量的原则。学法的目的是为了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因此,在总结验收中,要本着学用结合的原则,考察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考核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是否提高,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是否转变;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及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素质是否提高,是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严格执法;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是否养成,各类学校是否开设法制教育课,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及家庭、学校、社会三方联动的法制教育运行机制是否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及掌握与本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依法经营、依法生产、依法管理的水平和依法治企的能力是否提高;村(居)干部、城乡居民、弱势群体的普法教育措施及服务措施是否落实,依法办事的意识是否增强。

3、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下管一级、分级考核、层层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本区域内村、组、社区干部学法用法,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及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组织验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县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组织验收;县商务局负责对全县所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及依法治企工作组织验收;县直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验收;县法治办负责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区)直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组织验收。

三、主要内容

区、市、县“五五”普法规划及相关配套实施意见;县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安排(要点)落实情况;区、市、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安排部署的其它专题或专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着重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组织领导

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和机制建设、带头作用发挥情况。主要检查:

1、党委(党组、支部)、政府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组织检查视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制定了本乡镇(街道)、本部门“五五”普法规划,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3、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普法教育

普法教育的措施、形式、阵地、效果、队伍等情况。主要检查:

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启动会议,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2、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领导干部有专门学法笔记,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年至少撰写1-2篇学法体会或调研文章。

3、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年度组织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知识考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核的)要有学法笔记,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年至少撰写3篇学法体会或调研文章。

4、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得到加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中小学校建立法制辅导员,聘请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明确,每年学校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5、贯彻落实司法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每年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企业经营管理者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30学时。

6、对村(居)干部、城乡居民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城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活动,“四个一”落实到位;乡村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宣传活动,建立村(居)民法制教育阵地,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流动人员的法制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每年在流动人员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7、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参加和搞好“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法制宣传通讯员队伍,积极向县广播《法制园地》栏目、《固原日报》、《法治新报》、《宁夏普法网》等媒体投送稿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全县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

8、加强法制宣传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宣传通讯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依法治理

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的规划、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示范单位创建、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效果等。主要检查:

1、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行业行为,强化行业监督,把各行各业的行为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3、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四民主、两公开”等制度落实,加强对村“两委”成员培训;村三级治保网络和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稳定,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4、积极探索城镇社区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

5、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6、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四)保障措施落实

“一把手”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人员、经费、教材、制度、法治监督等是否落实。主要检查:

1、全县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主管部门做到专款专用;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或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建章立制,以制度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对“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县人大对“五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进行审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

(五)基础工作

主要检查普法对象普及率、依法治理开展面、公共法、专业法普及面。全县重大活动的组织、调研信息报送、图片、文件等普法资料的归档情况,普法对象、普法机构的底数是否清楚等。

(六)工作成效

主要检查创造性的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没有提高;能否及时发现和培养各类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普法依法治理整体或单项工作成绩是否明显,有没有得到上级充分肯定,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对执法、用法、守法环境的满意程度。

四、方法步骤

(一)方法

1、总结验收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听汇报、审查阅看相关档案材料、重点抽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抽样调查、问卷检查、考试、组织评估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2、验收实行100分制。70分至80分为合格,81分至90分为良好,91分至100分为优秀,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凡不合格者,要认真组织补课,直到复验合格为止。各乡镇、各部门的验收考核分值将作为评选“五五”普法先进的主要参考依据。

(二)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010年3月6日至3月10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方案,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实际制定考核验收方案、细化标准、层层进行动员,建立验收组织.

2、乡镇(街道)、县(区)直部门自查阶段(2010年3月10日至3月25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实际,认真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写出自查报告,务必于3月25日提交县法治办

3、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3月25日至4月1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县法治办于4月5日前向区、市法治办提出自查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重要环节。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领导,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本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要按照本总结验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把总结验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卫生局、教育体育局的医疗服务机构、学校的考核验收分别由卫生局、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法治办参与督导。

(三)要加强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的舆论宣传工作。县新闻媒体要配合“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报道方案,深入报道我县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大力宣传报道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的典型事例。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措施,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宣传依法治县的各项工作。

(四)设置“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展厅”,展厅内容实行分工责任承办。

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分别负责承办关于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县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的展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负责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展板;县司法局、法治办负责承办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基本情况的展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承办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的展板;县招商局、商务局负责承办县属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依法治企情况的展板;县教体局负责承办学校法制教育及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方面的展板;县工商局、国税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建设环保与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各自负责承办关于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县农牧局、水务局、林业局、卫生局、文广局等部门负责承办关于农业、林业、卫生、文化市场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实施及本系统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财政局、交通局、民政局、统计局、审计局、计生局分别负责承办关于《交通道路安全法》、《统计法》、《审计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贯彻执行情况和本单位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县法院、检察院负责承办司法人员学法用法及公正司法方面的展板;县妇联、团委联合承办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青少年维权”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展板;县工会负责承办企业职工权利保障、农民工法律知识培训、依法维权等方面的展板,街道办事处负责承办社区、居委会干部、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及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四个一”建设情况的展板。各乡镇分别负责承办本辖区内乡、村、组干部学法用法,农民学法用法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展板。县宗教局负责承办“法律进宗教场所”、宗教界人士学法用法、“民族团结季”开展情况的展板。上述部门、单位应至少制作一块(不锈钢框架,高1.2米、宽2米)展板。展板要图文并茂、新颖,形式多样,体现出普法宣传、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公正司法等内容。

(五)编排录制“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专题片”。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司法局、文广局参加,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密切配合录制。

(六)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牵头举办“五五”普法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竞赛。

(七)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广局、司法局、法治办联合组织举办以“展现‘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成果及‘法治’建设”为主题的文艺晚会。拟定以下单位参加节目的编排和演出: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卫生局、建设环保与国土资源局、发改局、工商局、国税局、计生局、教体局、文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交通局等部门和单位。

(八)由县司法局拟定法治宣传标语,印发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制作横幅、标语及有线电视滚动宣传标语。

(九)在《固原日报》刊登“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版”,由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配合提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建设方面的素材。

(十)在县文化城举办法制书画、摄影展。由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司法局、法治办组织实施,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必须向县法治办上报法制书画、摄影作品各一份

(十一)举办县委理论中心组法律知识讲座。由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组织实施。

(十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区、市、县法治办的要求,及时补订普法教材。

(十三)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司法局、法治办要做好试题的印制、考试的具体安排、阅卷工作。

(十四)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总结验收,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要把总结验收作为一个推动工作、不断促进的过程,一个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一个宣传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就和法治建设成就的过程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第12篇

一、召开了全旗司法行政工作会议

3月27日,经旗委、旗政府批准,召开了全旗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积极落实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旗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分管领导出席了会议,旗委、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在给予肯定的同时,也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旗直系统党委副书记,各苏木乡镇、天山办事处的党委副书记,局属各股室处所的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表彰了在20*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6名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总结了20*年工作,全面部署了20*年的工作任务。

二、普法依法治旗工作

半年来,我旗紧紧围绕“*”普法规划确定的“两增强,三提高”的目标,以领导干部、公务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牧民为重点对象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开展“法律六进”“一学三讲”和“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苏木乡镇”等活动为载体,重点抓好农村牧区普法和依法治理,大力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全面开展了“*”普法工作。

(一)落实规划措施,夯实工作基础。年初旗普治办制定了《20*年依法治旗工作计划》及《普治年度目标考核细则》,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旗民主法制建设目标考核体系中,组建了“*”普法讲师团、旗乡两级普法宣传员队伍、法制志愿者队伍和法制文艺队伍,保证了普治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6月份,旗人大常委会对普法依法治旗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督促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旗政协也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职能,组织政协委员视察、检查各部门、各地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初步形成了旗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搞好主题日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效果。上半年各地区、各部门的普法工作紧紧围绕旗委、旗人民政府中心工作这条主线,进行了广泛的主题日宣传活动,营造了全民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1、开展了“3.1”公证法,“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法、“5.15”律师法、“6.5”世界环境保护日等主题日宣传活动。全旗共有30多个相关单位200多人参加了几次活动,累计散发宣传单20000份,出动宣传车20台次,接受咨询500人次。

2、4月份,阿旗旗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治办、地税局、国税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第1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首先,在天山镇繁华地点设立了四处税法知识咨询处,悬挂了“税收连着你我他,富民强国靠大家”、“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等醒目的横幅,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1500余份。秧歌文艺宣传队、天山三中及天山第一小学“小小税法宣传员”组成的宣传队,演出了宣传税法的快板、小品等节目,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旗有关领导接受广播电视台记者的采访,就今年税收宣传及税收政策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3、积极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月活动。4月30日上午,在天山百货大楼前由旗普治办、公安局、教育局等六家单位共同举行了“从我做起,全社会动员,构建文明平安和谐阿旗”暨庆祝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三周年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旗人民政府、旗政协领导和旗普治办、旗公安局、旗教育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及全旗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近200人参加宣传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后阿旗交警大队组织了60辆机动车组成的宣传车队,在城区主要街道进行了流动宣传。

(三)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旗普治办为全旗干部职工征订发放了《“*”普法常用法律知识问答》650本。在阿鲁科尔沁旗政府公众信息网建立了普法网站,在《阿旗通讯》上设置了普法专页,从3月26日开始,在阿旗党员远程教育频道播放《法律进乡村》法制宣传教育节目系列光盘,不断更新普法内容,拓宽了党员干部学法渠道。

2、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提高农牧民法律素质。4月份,旗委组织部、司法局、普治办、旗委党校共同组织了3期嘎查村两委干部法律培训班,每期3天,受训人员达490人。5月份旗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治办、旗委党校组织了3期全旗普法宣传员培训班,每期3天,270人参加了培训。两期培训班主要培训内容为《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条例》、《人民调解工作实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与此同时,旗普治办编写了《农牧民法律知识读本》,印制了6.8万册发放到农村牧区。

3、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上半年,旗普治办、司法局、公安局、综治办在两个社区建立了法律图书角;组建了由退休老干部、教师、法律服务者组成的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结合社会上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半年来,接受群众咨询100余次。为居民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4、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一是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各级各类学校每个学期都制定了法制宣传教育方案,列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二是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各种法制实践系列教育活动,如在税法宣传活动中,由天山实验小学、天山三中的学生组成了“小小税法宣传员队伍”编演的快板、小品等节目,得到了人们的一致好评。三是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年终实绩考核内容,促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法制教育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四是旗普治办、综治办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全旗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协调有关部门加大了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对影响学校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的不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加强对网吧、游戏厅的管理,严格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教育青少年学生远离、拒绝。

5、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旗普治办制定了《阿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明确了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学习内容和目标要求,制定了企业经营管理者、职工学法用法各项规章制度。上半年,旗普治办、旗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共同组织了一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培训班,100多人参加了培训。主要对《企业组织法律制度》、《企业经营法律制度》、《企业内部管理法律制度》等所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了培训。向企业发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500册。积极为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全旗法律工作者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创业者“量身定做”法律服务方案,提供“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法律服务。自去年以来,全旗律师已为100多家个体工商户解答法律问题200多个,参与经济建设项目洽谈、合同审查50多次,开展义务咨询200多人次,开展法律援助20多人次。通过法制宣传服务活动,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水平,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6、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建立了县处级干部学法园地,半年来普治办已为县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8期《普法简报》,为全旗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备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问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专门教材。旗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职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的规定》,旗委组织部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实绩目标考核中,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紧密结合,使领导干部学法由软指标变成了硬任务。年初,旗委组织部、宣传部、普治办、党校共同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班,全旗副科级以上干部400多人参加了此次学习。旗普治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详细制定了我旗“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细则,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单位”活动。

(四)坚持普治并举,注重法治实践,全面推进依法治旗进程。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不断强化法治实践,在“地方、行业、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三大工程中,我旗坚持以普促治、普治并举的原则,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以保护群众利益为目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推动地方依法治理。按照旗委转发的20*年普治工作要点,各相关单位以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地方依法治理。

(1)为了保证广播电视信号正常传输,确保广大群众收看电视节目不受干扰,旗工商局执法人员会同旗文体局、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对旗内私拉偷接有线电视线路、个体非法销售有线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进行了专项整治。检查中撤掉个人私接有线电视线路4家,立案查处个人非法销售地面有线电视接收设施3起。通过整治确保了有线电视信号的正常传输,保证了广大群众正常收看电视节目。

(2)为了进一步规范面食店生产、加工、销售的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秩序,达到“整顿一个品种、完善一项制度、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旗政府办印发了《20*年面食店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深入开展面食店专项整治。此次活动由工商局牵头负责,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调、卫生局等部门配合。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从3月20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

(3)为了使手机市场无假货、经营商无欺诈行为,天山镇工商所5月份在天山镇内对32家经营户进行了“五查”。一查经营资格;二查进货台帐;三查主机和零配件质量;四查手机专卖是否有偷梁换柱、调包和以旧充新;五查经营者是否虚假宣传或以不平等的格式合同欺诈和误导消费者。通过“五查”让群众放心购买和使用手机。

(4)旗防疫站、教育局、工商局、公安局联合组成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教职工食堂的卫生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学校的周边环境进行了整顿,对周边工地的噪声进行限时管制,营造了良好的高考环境。

2、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切入点,全面推进行业依法治理。一是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重点,完善制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加强对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由旗政府法制办牵头,制定了管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签批程序,对旗人民政府及其行政部门、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管理,对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政府管理的事项,依法改进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对旗里自行确定的事项,该取消的坚决取消,依法规范政府行为。三是继续推行执法机关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损害赔偿制以及相关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责任清楚,进一步规范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行为,促进行政执法的合法、公正、高效。旗法院、检察院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严格办案程序,大力促进公正司法。四是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政执法人员活动,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办、司法局要进行严格考试,合格的发证上岗,不合格的调离执法工作岗位,通过开展此项活动,使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3、以建设“民主法治嘎查村”“民主法治社区”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旗普治办在充分听取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制定了民主法治嘎查村(社区)创建实施方案,确定了目标。在农村牧区推行以“四大民主”为主要内容的六大制度,即:嘎查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制度,嘎查村民代表会议或嘎查村代表议事会制度,财务制度,审计监督制度,民主评议嘎查村干部制度。在民主法治嘎查村(社区)创建中要坚持普治工作“五结合”,一是普治与发展农村牧区经济相结合,将普治与群众脱贫致富达小康紧密联系起来。二是普治与农村牧区的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农村牧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又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积极性,保障农牧民行使民利。三是普治与农村牧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有关部门在基层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与之搞好配合,拓宽和延伸普治工作,如在评选十星级文明户、小康户、五好家庭、守法户、好婆婆、好媳妇等活动中,贯穿普法内容。四是普治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工作是具体、生动、形象的普法教育,防止矛盾激化、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普法过程。五是普治与工作相结合。在基层,农牧民上访、群访的较多,反映的问题有大部分涉及到法律问题,普治办及时与部门沟通,对上访案件进行分析,将涉法案件及时引导进司法程序,避免越级上访案件发生和矛盾的激化。

三、基层工作

我旗积极落实自治区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重点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人员待遇等问题。

(一)积极改善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五月份以来,我局积极落实国家投资建设司法所项目,抓好天山口、双胜、绍根、巴拉奇如德四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现前期工作准备完毕,项目正在实施中。

(二)不断强化基层队伍建设。我局不断强化基层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和壮大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20*年上半年,我局从苏木乡镇公务员中考核录用7人,充实司法行政专编,全旗局编工作人员已增加到40人,保证了每个司法所有2-3人,并安排司法行政专编2人以上。全部办理了司法厅统一设计的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工作证。

(三)抓好以司法所为核心的“两所一委一站”规范化建设。“两所一委一站”的机构、人员、牌子、印章健全齐备。“两所一委一站”的职责范围、业务工作、办事程序、管理制度、队伍建设、监督考评基本达到司法部规范标准。在进一步整顿、巩固村(居)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同时,建立和发展了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了工作网络,全旗的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了机构、人员、牌子、印章、工作制度、调解程序、调解文书“七统一”,形成了从自然村到村民组到村委会到乡镇苏木协调联运的人员调解工作机制,构建起阿旗特色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四)继续坚持和正确把握以人民调解为主线,实现“三个整合”的思路,全面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上半年,我旗共集中开展两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68件,化解调处数462件,其中:土地草牧场纠纷103件;婚姻家庭纠纷86件;邻里纠纷78件;赔偿纠纷62件;合同纠纷89件;劳动纠纷6件;村务财务管理纠纷12件;禁牧退耕还林还草纠纷16件;环境污染纠纷5件;城镇房屋拆迁纠纷2件;工资福利待遇纠纷4件;国有企业改制纠纷1件;电力重点行业纠纷2件;水库移民问题2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起,制止群体性械斗4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1.7万元。5月下旬至6月上旬,常务副旗长黄彦峰同志带领司法局人员深入各苏木乡镇专门督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督查结束后,对苏木乡镇自己解决不了的疑难问题召集旗直有关部门,落实责任,要求限时解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支持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五)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实行了法律工作者参与涉法工作制度,引导其参与处理涉法,为党委政府排忧,为人民群众解难。上半年以来,全旗共有14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4名执业法律工作者。

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办理诉讼案件112件;非诉讼案件98件,法律事务文书54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0家,见证1*件,协办公证18件。

为了解决农村牧区法律服务人才短缺问题,我旗根据自治区司法厅的有关精神,考核上报37名人员,充实苏木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

(六)扎实有效的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我旗把妥善安置帮教人员当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采取因人制宜,主动帮助安置的方法:一是对原是农村的,主动协调村委会利用春秋土地小调整的机会,按同等劳力划拨给他们土地或让其优先承包村里的机动土地,安置人数126人,如罕苏木司法所协调二农场村委会、采取激励机制落实解教人员朝某承包机动地50亩,承包期2年,真正表现突出,勤俭持家再续签承包合同。二是原是牧区的,协调嘎查积极支持建小草库伦,现有13户已自己建立了小草库伦,如坤都镇司法所对12名释解人员落实了每人30亩的小草库伦。三是主动与劳动就业部门联系协调,外出务工就业25人。四是协调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无偿为解教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五是主动与各厂矿联系,解决解教人员的安置就业问题,如天山口镇司法所将6名释解人员全部安置到厂矿,其中砖厂2名、渣石厂3名、石灰厂1名。六是针对有部分释解人员生活困难的实际问题,主动与民政部门协调帮扶措施,如罕苏木司法所对生活困难的解教人员巴某和呼某落实移民搬迁项目款4万余元,帮助他们盖起住房和棚圈,并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与民政部门联系救济白面和大米等生活必需品,从而解决了帮教人员生活困难问题。

(七)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摸底调查工作

我旗非常重视调查摸底专项活动,专门召集有关人员安排部署此项工作,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目前我旗基本完成了调查摸底专项工作,有关上报信息已按要求上报。自治区司法厅第一次发放刑释解教人员信息204人,第二次发放刑释解教人员信息4人,共计208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83人、解除劳教人员25人)。但信息补录时重复名字的有5人、未补录7人(刑释解教人员详细情况表已存在,但信息补录时没找着)。最后打印表格时刑释解教人员总数是196人(与实际数字差12人)。

通过开展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帮教安置工作管理库、重点人员管控库,加强了帮教安置基础建设。

四、律师公证工作

(一)律师工作

1、各项业务全面发展。上半年全旗律师工作按照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开拓业务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截止6月份,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8家,刑事诉讼辩护及3件,民事案件50件,经济案件24件,行政案件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1件,解答法律咨询305人次,法律文书219件,完成业务收费12.8万元。

2、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上半年,律师为下岗职工、低收入家庭、交通事故受害人等提供法律援助,共办理援助案件8起;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日活动中开展义务咨询2次;义务为中小学校法制宣传3次,受教育人数达1万多人;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2次。5月15日,开展了《律师法》宣传周活动,在旗百货大楼前以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现场为广大群众进行法律咨询,散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现场咨询80多人次,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活动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认真开展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注册检查工作。我们以律师事务所年检、律师注册检查为契机,对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合伙人数、合伙人变更、注册资金、合伙协议等重大事项进行检查、监督,对律师的执业行为、投诉情况、服务质量进行调查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律师事务所、律师立即进行整改、纠正。坚持律师事务所严格财务审计,坚持对投诉未查清的律师暂不予注册。通过年检注册,做到了严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关。按规定完成了本年度律师事务所年检、律师注册工作。

4、坚持学习制度,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我们对律师的政治业务学习工作做到常抓不懈,各律师事务所认真按照旗局要求,坚持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有学习笔记和记录。针对律师行业的特点和要求,积极开展律师业务培训工作,要求没有达到大学本科学历的律师,必须参加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教育,不断充实和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

(二)公证工作

上半年我旗公证工作充分发挥了服务、沟通、公证、监督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有了新发展。上半年,共办证223件,其中国内经济99件,国内民事124件,业务收费4.5万元。

1、强化了公证的管理与监督。一是完成了对公证处的整改工作,调整了班子,充实了人员,理顺了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关系。二是开展了公证质量检查工作,对公证处公证质量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总的检查情况看,整改后的公证人员质量意识明显增强,严把了公证质量关,克服了过去突出存在的归档不及时、装订卷宗不规范、忽视谈话笔录的制作、收费凭据不附卷等常见问题,推动了办证质量的普遍提高。

2、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公证服务进万家”为主题的《公证法》宣传活动。通过深入社区摆放公证知识展板、播放录音和录相、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义务咨询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讲解《公证法》、公证业务等知识,宣传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利用《阿旗通讯》、《天辉广告报》开展公证办证规则、典型案例系列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公证人员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和训练。将政治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公证执业规范、公证技能知识结合起来,突出了学习重点,激发了学习热情,提高了公证人员的政治、业务理论素质。

(三)法律援助工作

完善了以旗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本依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开展法律援助机构规范达标建设年活动,“比服务形象、比办案质量、比工作效果”的“三比”活动,提高业务水平和业务质量。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和司法厅关于加强法律援助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有关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开设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上半年我旗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件,其中民事类9件,行政类1件,刑事类6件,受援人数16人,接受咨询116人。

五、政治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为目标,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观念,加强学习和修养,不断提高班子成员业务理论素质。

(二)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过程中,我局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案例选编》,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于学习、工作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加强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廉政效能”活动。向社会公布了旗司法局十项服务承诺,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业务部门分别制定并公开了服务承诺。坚持有诺必践,不断提高服务层次和质量。二是加强政风、行风、警风建设。在机关公务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人员三支队伍中分别开展了“转变作风抓服务”、“公正执法树形象”和“诚信执业正行风”活动,政风行风建设得到加强。

(四)充实司法行政队伍,加强一线干警力量

为解决我旗司法行政队伍严重缺员的局面,旗司法局主要领导多次向旗主要领导反映情况,争取公务员调入指标。得到旗人民政府批准后,局领导班子从苏木乡镇中选拔了7名公务员,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工作。基本改变了旗司法局基层警力不足的现状。

(五)切实加强学习型、管理型机关建设。继续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干警职工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实推进机关学习,完善了学习制度,落实学习措施。开展了管理型机关的创建活动,努力把司法行政机关建设成为管理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诚信服务的机关。健全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严肃组织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加快公文运转,严格审签程序,提高公文质量。畅通信息渠道,加快信息报送,扩大涵盖范围。落实督查责任,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实效。通过开展“提高素质、提高能力”等争先创优活动,激发全系统干警的工作热情,努力营造奋发有为、积极向上、争创一流的机关氛围。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行政务、所务公开,强化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水平。

六、政策法规工作

为优化全旗开放环境,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我局从6月1日开始,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主要查找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人员工作中执法不公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排查司法行政干警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有无徇私枉法、、越权执法、乱处罚等问题;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人员的宗旨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

七、综合工作

(一)加强队伍管理,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

根据我旗司法行政队伍的现状,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旗局制定了局机关工作人员百分制考评办法、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百分制考评办法、法律服务人员百分制考评办法,把以上人员工作成绩的优劣在年终考评时以分值的形式体现出来。总体考评成绩分为优、良、平、差四个档次。总体考评成绩为“优”和“良”的享有评优、评先、晋级的资格,总体考评成绩为“平”的进行整改,总体考评成绩为“差”的年终人事考核定为不称职,连续两年总体考评成绩为“差”的报旗人事局调离司法行政队伍。法律服务人员总体考评成绩为“差”的,要给与相应的处罚,必要时在年检注册的时候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予以暂缓注册或吊销其执业资格。

(二)实行包所责任制,加大工作督查力度

实行局机关领导干部包片、股级干部包所制度。副局级领导干部每人包一个片(四个基层司法所),股级干部每人包两个基层司法所。包所人员每年要深入基层司法所工作20日以上。股级干部的年终考评与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成绩相挂钩,被承包的两个基层司法所年终考评成绩的平均分值的20%计入包所责任人的年终考评成绩。

(三)搞好自治区60周年大庆安全保卫工作。

1、建立安全保卫组织,充实安全保卫网络。我局从5月29日起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办公室、政工办、基层股、各乡镇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区60周年大庆安全保卫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旗乡两级联动的安全保卫组织网络。

2、建立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安全保卫组织网络成员积极开展工作,发现不稳定因素,在职能范围内及时进行处理,控制事态发展。发现不能处理的情况要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并在职能范围内采取紧急措施。重大安全问题要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在一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对虚报、瞒报、的人员,要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第13篇

欢迎各位领导百忙之中到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州司法局对__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高度重视。在此,我代表__县司法局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代表__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就20__年以来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请考核评议:

一、 基本情况

县司法局现设办公室、宣传科、基层工作管理科、公证律师管理科4个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有县公证处及11个乡镇司法所,另外下辖“148”及法律援助中心1个。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培训司法行政干部、法制宣传、公证、律师管理、人民调解、司法干警队伍建设。主管全县各项司法行政业务。

司法局共有行政编制32名,工勤人员1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29人,其中机关13人(含“148”及法律援助中心1人,天马法律服务所1人,工勤人员1人),基层司法所14人,公证处2人,目前,共有党员19人,占干部总数的66%,全部人员中,本科13人,专科11人,中专3人,高中2人,专科以上学历占干部总数的82.8%。

二、二0__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

20__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从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入手,在队伍建设、方法创新、体制创新等方面狠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探索、积极实践,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普法依法治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积极开拓,勇于创新,使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现了新突破、新发展。

(一)坚定不移地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为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20__年以来,司法局班子带领全局司法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组织并参与全局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典型示范及警示教育、争先创优等系列活动;组织干部参加了省司法厅举办的“一心为民、公正执法”演讲比赛、__县委举办的“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演讲比赛,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了向“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李自赢同志学习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警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好班子的团结,加强对党组、支部、工会等工作的领导;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着力加强对政法干警考察考核,严把“进口关”,畅通“出口关”;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建设总要求,采取轮岗学习、交流培训、下派顶岗等方式,抽调年轻干部到其他部门或本系统基层司法所、机关科室不同岗位锻炼,着力培养和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引导、教育自己,督促全体干部牢固树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高效清廉的工作作风;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班子坚持每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始终保持领导班子的清正、廉洁、务实作风。

四是加强业务建设。抓好全局司法干警业务培训工作,20__年,局党组书记、局长侯恒勇还参加了全国司法局长示范班学习;一名办公室人员参加了州局举办的信息员培训班,三名执业公证员参加了的业务培训和跟班学习,此外,还组织公证人员到州内的开远、弥勒等县市学习;20__年,局长参加了__县委组织的西部展望计划培训班学习,一名副局长参加了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培训班学习,2名公证员参加了省厅举办的业务培训学习。20__年来,并2次组织全局司法干警到屏边司法局交流学习。

五是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和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坚定不移的抓班子和队伍建设,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与各所、处、室、中/文秘站-您的专属

秘书!/心层层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等责任书;组织开展了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年活动,加大对干部队伍的监督。20__年以来,__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和上访、投诉、索赔事件发生。(二) 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为司法行政工作开

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理顺管理体制。1、争取保留了县公证处。自公证法颁布实施以后,我局积极争取,多方请示汇报县政府,并以州司法局积极协商后,20__年12月,州司法局同意撤消州公证处,保留了__县公证处。并于20__年5月获准办理涉外公证业务。2、成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继20__年在全县11个乡镇和小龙潭监狱__监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室)之后,于20__年4月10日依托云南天马法律服务所成立了红河州首个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148”专线,实施“信息无障碍、设施无障碍、交流无障碍、程序无障碍”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搭建法律服务平台。

二是夯实基层基础,改善工作环境。1、抓紧基础设施建设。20__年,草坝司法所就已建成规范化司法所建设。20__年以来,我局积极争取,在全州率先落实了县级国债配套资金,并先后采取新建和购买等方式,开工建设了文澜、鸣鹫、冷泉、雨过铺、新安、芷村6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目前,新安、芷村、冷泉、文澜4所司法所已通过州、县司法局和当地政府的联合验收,已正式挂牌办公。鸣鹫、雨过铺2个司法所已完成建设,现正积极完成文书、材料管理工作。目前我县尚有老寨、水田、期路白、西北勒4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正在争取之中。建设完成的每个司法所平均投入建设资金32万元,建设面积均达到了200平方米以上。2、充实基层装备,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20__年,我局积极争取,为基层司法所配备传真机3台,分配到水田司法所、鸣鹫司法所、冷泉司法所;2想台式电脑分配到水田司法所、鸣鹫司法所;长安微型汽车1辆分配到芷村司法所;目前建设的规范化司法所除鸣鹫、冷泉未配车外,在建的司法所已全部达到了规范化的要求。

(三)建立完善普法学习制度,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我县十分重视“五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理”,多措并举,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办法、工作职责等方式,进一步建立建全各项普法学习制度,全力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

一是抓好干部职工普法教育。通过开展干部普法考试考核、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成立普法讲师团,开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进行公务员学法培训多种形式,抓好干部职工普法教育。 20__年,开展了以《物权法》为主题的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征订“五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深化普法教育,完成普法教材征订任务数6188本,占任务数的118%,做到全县各级公务员人手一册,并组织共有95家应参考单位人员参加的全县普法统一考试,实际参考人员6188名,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完成任务情况在全州名列前茅。20__年,分别组织11个乡镇1690名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进行了培训;组织全县1270名公务员进行了《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宣讲及培训考试;组织开展反宣讲活动,发放《反法制读本》600册;组织协调全县各乡镇、县级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参与《条例》知识竞赛。此外,各级行政机关组织学习了涉及本单位业务的法律法规知识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通过“法律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单位”等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各涉法部门到辖区各社区、乡镇宣传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劳动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等与居民、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宣传周、“3.15”维权日、“6.26”禁毒日等多种节假日开展大型宣传活动,编印发放法制教材,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在全县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提高了全民法律素质。

三是以青少年普法教育为突破口,提高青少年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组织学校、单位、社会团体

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全县125个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法制宣传宣传资料、校园法制宣传栏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深入学校为学生上法制课,增强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四是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对已实现“民主法治村”标准的村委会,县司法局党政领导班子实行挂钩联系制,在坝区四个乡镇各抓好一个村委会(社区)的“民主法治村”巩固工作,抓出亮点,“民主法治村”巩固工作,以进一步提升“民主法治村”建设。目前,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覆盖面达村委会总数的50以上%。

五是积极探索,组织编辑出版了《__县新农村建设法律知识读本》5000本,发放到11个乡镇村委会,为群众学法用法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良好教材;制作《法制视野》栏目专题制作普法依法治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及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等专题全面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努力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

20__年以来,我县共培训普法干部30期3890人次,编印普法宣传材料166期120862份,法制文艺团体34个,编制法制节目32个,开辟电视台法制宣传栏目1个30期,放映普法宣传电影电视1部32集,举办法制展览26场76块,宣讲法律603场次,受教育人数104859人次。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67条,基层政府采纳48条。普法参学率县处级干部达100%,科级干部达100%,科级以下干部达98%,工人、居民和工商户达91%,个体工商户达83%,农民达91%,青少年达100 %,流动暂住人口达81 %。

20__年以来,__县荣获20__年全州普法依法治理一等奖,我局也先后被__县委、县政府评为20__年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局党组书记、局长侯恒勇被省普法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评为20__-20__年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

(四)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作用,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

我县目前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08个,人民调解员2134人。自调解委员会组建以来,通过各级调委会的努力,人民调解工作得到长足发展。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乡镇、村(居)社区、小组三级调解网络,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结合全省开展的人民调解年活动和村级“两委”换届选举的实际,健全和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大培训力度。 20__年,投入经费220__元,对全县新选任的2134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全员培训。20__年,组织全县11个乡镇调解委员会成员,86个村级调委会、11个社区调委会主任开展了业务培训会,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员政治业务素质,增强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目前,全县11个乡镇和97个村(居)委会均已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选举配备了2134名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规范业务建设,发挥职能作用。规范业务工作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为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我局以规范业务文书、档案管理、业务培训为重点,编印了《__县人民调解工作规章制度汇编》,规范了受理、登记、调解、回访等工作制度,完善对人民调解组织各类法律文书的制作管理。

三是调解经费落实到位。每年按每个乡镇调解委员会拨给4000元经费,每个村(居)社区调解委员会拨给200元经费,两项共计100000元,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四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采取县、乡(镇)、部门领导牵头办理等有效措施,组织人民调解员广泛开展专项纠纷排查活动,及时化解大量民间矛盾纠纷,有效地控制和预防了民转刑案件和的发生,提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20__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2883件,调处成功2816件,履行2656件,调处成功率98%,履行率94%。全县各司法助理员参与调解城市建设、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山林水土等热点问题、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519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各类突出社会矛盾72件,成功67件,有效维护了__社会经济稳定,营造了__新州府安定和谐新气象。

20__年,__县司法局被__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__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文澜司法所所长李川云被州委、州政府授予红河州20__-20__年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新安司法所所长李自赢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模范调解员荣誉称号。20__年,西北勒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厅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雨过铺司法所长李宏武被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五)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

重新违法犯罪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划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我局努力探索社会帮教工作的新路子,保证帮教工作落实, 20__年,我局完成了对20__年至20__年期间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摸底调查工作;与州司法局、草坝监区开展了__籍服刑人员返乡帮教活动。20__年,我局组织开展了中秋帮教__籍服刑人员慰问活动,为多层次、多渠道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提高帮教成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做出积极努力。目前全县各乡镇都建立了帮教组织,各村委会(社区)成立帮教小组,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三级帮教组织网络。

(六)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提高公证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是树立服务大局意识,不断强化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

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二是加大法律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力度,逐步改善了执法环境,净化法律服务市场,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服务的透明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法律服务社会公信力。同时,确立了服务标准,实行法律服务“四统一”(即统一收案、委派、收费、讨论疑难法律事务)制度,建立了法律服务人员的诚信档案,对执业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对失信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予以惩戒,对业务素质差,执业道德水平低的执业人员不予注册。三是严格执行《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 “一书一证一信”(即委托书、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介绍信)和“八要九不十做到”的规范化服务标准,为我县整顿法律服务市场,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规范法律服务纪律,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打造上规模上品牌的服务窗口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四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为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五是严格规范公证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公证办案质量、收费行为、文书制作、公证档案管理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充实公证队伍,拓展公证证源,认真做好公益性事业公证,全面开展公证工作。20__年以来,我县下辖天方、盟志两个律师所共受理城市建设、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山林水土等各类案件519件,其中民事经济案件329件,刑事案件120件,非诉讼案件53件,行政案件17件,担任法律顾问46家,解答法律咨询2512人,每年8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3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均参加年检注册,年检注册面达100﹪。

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2420人次,解答电话咨询403人次,代书75份,22件,非诉讼2件,调解纠纷171件,避免经济损失5.7万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0件(刑事60件、民事119件、行政1件、公证2件),并积极指导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简单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维护弱势群合法权益。

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992件,其中民事公证769件,经济公证849件,涉外公证340件,涉港澳台29件,公证书发往20余个国家,公证涉及金额近25921万元,接待群众来访5640人次,未出现错证、假证,无投诉、违规现象发生,有效杜绝了索赔事件的发生,20__年,还组织参与了州直机关向四川“5.12”地震灾区赈灾捐款现场监督、县廉租房抽签公证、香港康运基金涉外捐赠等多项公证事项,业务进一步拓宽,促进了__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

20__年,我局所属云南盟志律师事务所被云南省司法厅评为20__-20__年度律师参与涉法工作先进单位;公证处被省司法厅考核为一等奖。

(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和推动我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参与林权不明疑难纠纷调处。由局长带队,组织纠纷调解组,积极参与复杂纠纷调解,20__年,林改纠纷调处率不足90%,20__年,经努力,调处率已上升到96%,林改纠纷取得了重大进展。

二是参与历史遗留疑难纠纷调处。为构建和谐__,在“领导干部大接访,干部大下访”活动中,积极响应县委、政府号召安排,我局分组深入乡镇,社区,参加调处历史疑难遗留纠纷达30余件,并组织律师参与法律顾问团,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三是参与各类活动。20__年,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了“社会主业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人民调解年”活动;20__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创科学发展示范县”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争创文明县城、争做文明市民,构建滇南之心—魅力__”等活动。并按照上级要求,安排工作人员参与了新农村建设工作、下派司法所顶岗工作,促进了__社会经济发展。

20__年,__县司法局被评为20__年—20__年县级文明单位,被__县委、县政府评为第一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先进派出单位;我局派出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陈正权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新农村建设优秀指导员;20__-08年两年,局党组书记、局长侯恒勇连续两年均被__县委、政府评为__县先进个人、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过去的两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迅速,作用日显突出,但少数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影响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二是基层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司法所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基础设施落后,特别是四个山区司法所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司法助理员队伍素质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目前还有个别司法所为无人所。三是工作经费紧张是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的“瓶颈”,目前司法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急需落实, 普法、法律援助、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尤其是公证服务经费规范化管理后,上缴州司法局公证管理经费来源丧失,需上级和县政府给予帮助解决。四是干部队伍的分类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人民调解员流动性强,队伍不稳定,整体素质偏低,有待加强长期性的培训教育管理。另外,机关工作人员、司法员参与中心工作、活动多,也一定程度影响了正常司法业务和法律服务的开展。

上述问题,我们将努力争取克服,同时也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呼吁和帮助,以使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第14篇

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以来,我县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全县“十一五”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统一部署,突出重点,齐抓共管,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我县“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及完成情况

我县有接受能力的村(居)民有36万人;有115个单位8990人;有21所中学,181所小学,有法制副校长40人,法制辅导员162人,青少年学生42511人;流动人口有29551人;村(居)干部有529人;执法部门有67个,其中法定行政执法机关52个,法定授权组织13个,司法机关2个,共有执法人员1978人,持证人员有1500人。县属有44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单位。有1个自治条例,5个单行条例。

五年来,由普法主管机关组织普及的法律法规有70个,由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有150个。全县干部职工普及率达100%;村民普及率达90%;居民普及率达100%;村(居)民干部普及率达100%;在校中小学生普及率达100%;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普及率100%,农民工普及率80%;流动人口普及率80%。

“五五”普法期间,我县共征订发放教材222254册,网站宣传平台67个,共组织普法考试4次,发放试卷32544份;组织法律知识竞赛65次,发放竞赛答题卡80000份;组织法制骨干培训140期,发放培训材料123600份;上街宣传1200场次,出动宣传车辆360辆次;发放新颁法律法规、单行条例单行本403280本;发放法制宣传材料4500万份;发放挂历45552份;发放宣传画5450份;发放录音带320盒,放录音900场次;发放光盘210盘;图片展6400场;张贴大小标语205000条,其中永久性标语3185条,挂横幅210幅;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87500人次;电视台播放法制节目196期;景东消息报刊登法律法规及法制信息184期;出法制专栏18736期;法制文艺演出107台次,排练节目187个,送戏下乡村1422场;放映法制宣传片360场次;开展法制讲座281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5670人;党委中心组学法520期。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支出五百八十万元。

二、具体做法

(一)科学规划,统一部署,全面启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在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宝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景东实际,按照全国、省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认真草拟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在广泛听取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形成一份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五五”普法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于10月12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我县《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实施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情况和制定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县委、县人民政府批转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根据《规划》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相继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五五”普法规划。全县上下形成合力,保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我县于12月18日召开了全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作了动员讲话,县人民政府县长对“五五”普法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会议使全县领导干部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任务,树立了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从而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健全机构,明确职责,有组织地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五”普法期间,随着领导干部的更换及形势的需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得到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现有成员单位19个,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及县人大主任任副组长、县委常委领导、县委政法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副局长任副主任,具体操作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五五”普法以来,领导小组具体制定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职责的明确,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职能更加有效发挥。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调整充实了依法治乡(镇)及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13个乡(镇)都配齐了政法副书记或副乡(镇)长,主 抓政法工作。执法部门均有法制股室,专门负责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县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普法宣传网络,为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投入经费,专款专用,有保障地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至,我县财政预算给县司法局每年人均0.2元的普法经费,共拨款29万元,省财政拨普法专款16万元,各乡(镇)投资年使用普法经费2.5万元,部门单位投资平均年使用普法经费1万元。经费的保障,使全县各级各部门创新了宣传形式,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四)精心安排、巡回检查,有序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年来,我县司法局协同县依法治县办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每年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县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全面的安排,促使各级各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工作要点下发执行过程中,两部门还经常安排工作人员深入乡(镇)、单位部门检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彻实施情况,指导开展工作,及时解决普法依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还注重抓典型经验示范推广工作,及时传递和收集普法信息情况,随时掌握和了解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年年有部署,年中有督促检查。

(五)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不断深化“五五”普法教育工作

“五五”普法期间,县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法律六进”实施方案,利用各种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及纪念日,大力抓“法律六进”活动,强化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开创了前所未有的普法新篇章。

一是以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及公职人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能力,推进社会法治化管理为目标,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县司法征订《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法律知识读本》发放到各部门各单位;,县司法局创办了景东普法网站,结合景东实际设置新法速递、公共法规、部门法规、专题法规、法律问答、法律常识及案例精选等栏目宣传国家最新法律法规规章、云南省地方性法规规章、景东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景东政府职能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并以文件形式及电话通知各级各部门,要求工作人员点击普法网站,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网站的开通,创新了全县的普法形式,扩大了普法宣传面,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搭建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平台。5月上旬,县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县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赠送《新法律法规汇编》、《法律知识手册》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5月14日,县司法局与县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全县公务员、事业管理人员参加全省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引导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崇尚法律,增强“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意识。

二是以提高农村村民及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建设平安和谐新农村为目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由于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95%的人口是农业人口,县司法局将“法律六进”中的“法律进乡村”作为重点工作来抓。11月,免费发放《云南省农村干部法律知识学习资料》246册,并于11月20日组织166个村委会231人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参加了考试,通过考试,提高了村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及自我服务的能力。,征订了9万余册《农村法律知识手册》,免费发放到农户家,做到户均一册。同年,县司法局与依法治县办在全县各村民小组建立了2500户“法制中心示范户”,向示范户发放工作职责及法律工具书,由“示范户”负责区域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及覆盖面。,县司法局联合乡(镇)在重点乡村组开展普法骨干培训,发放法制宣传材料,引导乡村干部及农村公民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将老百姓不断引向学法用法及守法的轨道。“法律进乡村”活动成为景东农村普法史上的新亮点、新跨越,为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及和谐平安景东的构建进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以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依法治社区能力,增强社区三种人即居民、农民工、流动人口的法制观念,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县司法连续五年与锦屏镇司法所联合向城区三个社区免费发放《法律法规汇编》、《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法律法规单行本及法制宣传材料,为社区建立了法律图书室,定期组织社区居委会干部及44个社区居民小组长以法制讲座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引导他们认真自学及组织居民学习与社区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负责在各自管辖的区域内召集农民工及流动人口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居民、农民工、流动人口学法的自觉性,做一个守法用法的良好公民,共同创造美好和谐的社区新型家园。

四是以提高企业经营者依法管理和安全生产的能力,增强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及依法维权的意识为目的,,县司法局与锦屏司法所及文井司法所在昌龙公司、佳浩公司以召开企业经营管理者及职工法律知识培训会的形式,向与会人员、办公室主任、图书室及车间负责人发放《法律法规汇编》、《企业经营者法律知识读本》及与安全生产、劳动合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为公司建立法律图书室,为公司管理人员及职工提供学习法律知识的工具书。与社保局、安监局联合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班,重点培训《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注重安全生产,考虑职工合法权益才是公司长远发展之道。

五是以引导及督促广大师生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教师依法治教的能力,增强学生守法及依法维权意识为目的,县司法局联合关工委、综治委、妇联、团县委教育、公安、工商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协作,互相配合,联合开展各项活动。如,每年的“6·26”、“10·26”国际国家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3.15”消费者权益日,几个部门都要到学校开展禁毒知识讲座,放映录像,展览图片。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全县部分学校建立了禁毒示范学校。各学校做到了普法“教材、师资、计划、课时”四落实,几部门及学校针对我县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坚持把好青少年普法关,不断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首先规范法制副校长管理。每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不断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努力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目前我县已实现100%的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村完小配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充分发挥作用,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制教育培训,落实法制教育课时,每学期为学生上法制课2次以上。第二,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确定法制教育的目标、内容、途径和方法,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学生们熟悉的社会生活中。在小学中,着重帮助孩子们培养遵纪守法意识,针对中学生,则着重讲授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关的法律法规;第三,搞好法制教育与其他教育的结合。即法制教育与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相结合,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与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第四,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在课堂教学的同时,还组织学校开展主题班会、演讲比赛、法律知识测试等形式,增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组织学生办板报、宣传栏,大力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大激化了孩子们参与法制教育的积极性;第五,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先后到县属各学校开展法制讲座,赠送《法律法规汇编》及与学校相关的法律单行本,引导及督促广大师生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营造美丽和谐的校园法治氛围。

(六)围绕国情,服务大局,协调联动地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一是以提高公民的宪法及法律意识为目的,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如,县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云南省宪法宣传周宣传宪法知识,在“法律六进”活动中贯穿宪法精神,引导公民增强宪法及法律意识,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二是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如,消费者协会和工商局联合有关部门及企业,在城区、乡(镇)利用消费者赶集之际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以录音播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云南省消费者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出台后,食品药品监督局要求县城上规模的餐饮单位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法》宣传,在显眼位置悬挂食品安全法相关宣传标语,提示广大消费者;文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对网吧、音像制品、娱乐场所等经营业主进行与文化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在娱乐场所内张贴各种法律知识等宣传挂图、警示牌。国税地税联合利用“税收宣传月”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等等。

三是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林业部门为主,全县上下开展以《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农村土地承包法》为内容的林业法规宣传,林业局征订林业政策法规读本发放到各农户,做到户均一册;司法局印发与林权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文化局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宣传林业政策法规。县委宣传部与林改办联合举办了林改政策法规知识竞赛,营造了全县人民齐参与林改的良好舆论氛围,为顺利完成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县安委会利用“安全生产月”组织成员单位大张旗鼓地开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活动;县禁毒防艾委实行挂钩联系制度、各成员单位利用“6.26”、“10.26”国际、国家禁毒日及“12.1”世界艾滋病日开展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禁毒法》、《云南省禁毒条例》及《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禁毒防艾法律法规知识。劳动社会保障局召集农民工培训《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及《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四是围绕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县司法局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向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宣传《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向公共服务单位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法律进乡村》活动中宣传《矿产资源法》;计生局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环保局利用“6.5”环境日开展《环境保护法》宣传。

五是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县综治维稳委利用综治维稳宣传月,组织综治成员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刑法》、《治安处罚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知识。县司法局利用“法律进乡村”活动集中宣传《信访条例》及“三大诉讼法”。

(七)层次分明、形式多样、有针对性地深化普法工作

我县采取分层次、分对象,灵活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普法工作。如,针对领导干部我们采取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及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行政法律法规知识;针对公务员我们采取“普法网站”传送法律知识,组织普法考试,以考促学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针对执法人员我们采取定期法律知识培训及持证上岗前培训及法律知识考试。如,公安人员每年都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司法人员由司法机关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新颁法律法规知识;针对事业单位人员,由普法机关及主管部门印发行业法规,引导管理人员及职工自学法律法规知识;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及车间负责人、员工,我们采取分层次的集中培训及召开会议的形式讲法宣法;针对社区居民及农村公民我们采取广播电视传播法律知识,由“法制中心示范户”在区域内宣法讲法,利用街天发放宣传材料,由普法机关免费发放《农村法律知识手册》及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单行本,由文化局及乡(镇)村文艺队伍编演法制文艺节目宣法。对居委会干部及重点乡村组干部由普法讲师团进行法制骨干培训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针对未成年人,我们采取法制讲座、模拟法庭、以案释法、法制文艺表演、赠送书籍、展图片、放映录像等形式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各层次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顺利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预定的目标任务。

(八)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景东法治政府

为了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现法治政府总目标,,县人民政府组织了一场高规格的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召集13个乡(镇)、县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质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县五大班子领导共300余人参加了听课。法制局发放了1000余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教材,组织1474人参加了考试。讲座及考试促使全县公务员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理念,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

(九)制定完善地方民族法规,依法建章立制,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五五”普法期间,我县的民族法制不断得到健全,为推进依法县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原《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修改为《城镇管理条例》。原《县水利工程建设条例》修改为《县水资源保护条例》,《县环境保护条例》出台,单行条例的修改及出台标志着我县的民族法制有了新的发展,它们将直接服务于全县的“三个文明”建设。

“五五”普法以来,我县经历了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增建了更加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干部职工做人做事都有章可循。民族法制的进步及规章制度的健全,不断推进了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直接推进了依法治县的进程。

(十)建立信访规章制度,加强对群众性事件的治理

针对当前我县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的趋势,为切实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县委决定建立完善了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指挥机构,明确了处置突发事件的原则,加强了基层派出所、法律服务所、治保会、调解会等组织建设,做到组织、人员、工作制度三落实,充分发挥了各自的职能作用。近两年还建立了领导大下访大接访、网站接访及领导接待日制度。五年来,我县严格执行各种信访制度,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成功化解了有关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由林权制度改革带来的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和移民搬迁等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强化了群众性事件的治理力度。

(十一)普治并举,积极开展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五五”普法期间,我县采取先普法后治理,进一步加大了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力度。一是依法整顿市场秩序,重点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二是依法整顿税收征管秩序,重点整治偷税、逃税、抗税、骗税行为和税收征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三是依法强化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重点解决乱占耕地、浪费土地和违法开采、破坏资源等问题;四是依法强化环境保护,重点抓好工业污染治理;五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打击盗窃、严重暴力犯罪、贩毒犯罪和城乡流氓恶势力,加大查禁丑恶现象力度,整治学校、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农村治安秩序;六是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重点清理强加在农民身上的各种不合理负担;七是依法整顿文化市场,重点对印刷、音像制品、出版物经营场所、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室、台球室、体育馆、网吧进行清理整治,严厉打击文化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八是依法整治道路运输中违法经营行为;九是依法治理道路交通、水库及道路运输、煤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违反《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各主管部门明确任务,强化措施,集中组织战役,针对热点问题,严查细究,扎实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方面,我县以两委换届为契机,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为保证我县村两委换届顺利进行,全县举行骨干培训,培训《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选举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五五”普法期间,我县按照市司法局及民政局的要求,接着“四五”普法期间创建的57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将创建活动全面推开,剩余的109个村委会一起强化了村级四民主制度,健全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村里各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强化了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小组,规范村务、财务公开内容、程序、方法和时间,确保村级各项工作运作正常有序。几年来,社区、学校、企业的依法治理工作也得到较大发展。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自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其中“龙泉社区”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教育系统认真开展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企业依法建制,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有关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在企业中得到真正贯彻。县、乡、村(社区)的依法治理工作都有新的突破,一个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的依法治县工作格局已经形成。

(十二)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工作

4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县委宣传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县依法治县办印发了《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及统计报表。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作了具体详细的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县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以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制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的领导为成员的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4组普法检查验收小组深入13个乡(镇)、99个部门、单位、企业检查验收。经过检查验收考评,合格率达100%。13个乡(镇)全部验收为优秀乡(镇);99个部门、单位及企业中优秀占81%,良好占19%。

三、“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和体会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

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下,“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景东农村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民族团结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二是人民群众依法信访,走访人数由多变少,信访代表诉求能力提高,无重大恶性上访事件发生;三是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普遍增强及提高,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四是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五是全县领导干部能够带头学法用法,大多数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无重大影响的案件发生。六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安全生产的能力明显提高。七是村(居)委干部依法治村、治社区的能力快速提高,流动人口及农民工的法制观念得到明显增强。八是对依法治校活动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效果明显,校园周边无重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九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保证“四民主、两公开”的全面落实。十是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进,经济秩序良好,市场管理有序。

(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会

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中我们深深的体会到:

一是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是较好地完成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

二是认真落实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人员、经费、措施、规划“五个到位”,是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保障。

三是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是普法工作得以全面开展的重要保证。

四是普治并举,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是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方法。

司法局普法工作要点范文第15篇

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以来,我县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全县“十一五”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统一部署,突出重点,齐抓共管,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我县“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及完成情况

我县有接受能力的村(居)民有36万人;有115个单位8990人;有21所中学,181所小学,有法制副校长40人,法制辅导员162人,青少年学生42511人;流动人口有29551人;村(居)干部有529人;执法部门有67个,其中法定行政执法机关52个,法定授权组织13个,司法机关2个,共有执法人员1978人,持证人员有1500人。县属有44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单位。有1个自治条例,5个单行条例。

五年来,由普法主管机关组织普及的法律法规有70个,由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有150个。全县干部职工普及率达100%;村民普及率达90%;居民普及率达100%;村(居)民干部普及率达100%;在校中小学生普及率达100%;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普及率100%,农民工普及率80%;流动人口普及率80%。

“五五”普法期间,我县共征订发放教材222254册,网站宣传平台67个,共组织普法考试4次,发放试卷32544份;组织法律知识竞赛65次,发放竞赛答题卡80000份;组织法制骨干培训140期,发放培训材料123600份;上街宣传1200场次,出动宣传车辆360辆次;发放新颁法律法规、单行条例单行本403280本;发放法制宣传材料4500万份;发放挂历45552份;发放宣传画5450份;发放录音带320盒,放录音900场次;发放光盘210盘;图片展6400场;张贴大小标语205000条,其中永久性标语3185条,挂横幅210幅;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87500人次;电视台播放法制节目196期;景东消息报刊登法律法规及法制信息184期;出法制专栏18736期;法制文艺演出107台次,排练节目187个,送戏下乡村1422场;放映法制宣传片360场次;开展法制讲座281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5670人;党委中心组学法520期。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支出五百八十万元。

二、具体做法

(一)科学规划,统一部署,全面启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在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宝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景东实际,按照全国、省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认真草拟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在广泛听取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形成一份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五五”普法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于10月12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我县《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实施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情况和制定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县委、县人民政府批转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根据《规划》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相继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五五”普法规划。全县上下形成合力,保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我县于12月18日召开了全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作了动员讲话,县人民政府县长对“五五”普法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会议使全县领导干部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任务,树立了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从而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健全机构,明确职责,有组织地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五”普法期间,随着领导干部的更换及形势的需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得到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现有成员单位19个,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及县人大主任任副组长、县委常委领导、县委政法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副局长任副主任,具体操作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五五”普法以来,领导小组具体制定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职责的明确,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职能更加有效发挥。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调整充实了依法治乡(镇)及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13个乡(镇)都配齐了政法副书记或副乡(镇)长,主 抓政法工作。执法部门均有法制股室,专门负责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县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普法宣传网络,为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投入经费,专款专用,有保障地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至,我县财政预算给县司法局每年人均0.2元的普法经费,共拨款29万元,省财政拨普法专款16万元,各乡(镇)投资年使用普法经费2.5万元,部门单位投资平均年使用普法经费1万元。经费的保障,使全县各级各部门创新了宣传形式,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四)精心安排、巡回检查,有序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年来,我县司法局协同县依法治县办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每年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县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全面的安排,促使各级各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工作要点下发执行过程中,两部门还经常安排工作人员深入乡(镇)、单位部门检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彻实施情况,指导开展工作,及时解决普法依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还注重抓典型经验示范推广工作,及时传递和收集普法信息情况,随时掌握和了解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年年有部署,年中有督促检查。

(五)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不断深化“五五”普法教育工作

“五五”普法期间,县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法律六进”实施方案,利用各种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及纪念日,大力抓“法律六进”活动,强化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开创了前所未有的普法新篇章。

一是以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及公职人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能力,推进社会法治化管理为目标,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县司法征订《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法律知识读本》发放到各部门各单位;,县司法局创办了景东普法网站,结合景东实际设置新法速递、公共法规、部门法规、专题法规、法律问答、法律常识及案例精选等栏目宣传国家最新法律法规规章、云南省地方性法规规章、景东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景东政府职能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并以文件形式及电话通知各级各部门,要求工作人员点击普法网站,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网站的开通,创新了全县的普法形式,扩大了普法宣传面,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搭建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平台。5月上旬,县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县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赠送《新法律法规汇编》、《法律知识手册》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5月14日,县司法局与县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全县公务员、事业管理人员参加全省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引导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崇尚法律,增强“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意识。

二是以提高农村村民及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建设平安和谐新农村为目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由于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95%的人口是农业人口,县司法局将“法律六进”中的“法律进乡村”作为重点工作来抓。11月,免费发放《云南省农村干部法律知识学习资料》246册,并于11月20日组织166个村委会231人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参加了考试,通过考试,提高了村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及自我服务的能力。,征订了9万余册《农村法律知识手册》,免费发放到农户家,做到户均一册。同年,县司法局与依法治县办在全县各村民小组建立了2500户“法制中心示范户”,向示范户发放工作职责及法律工具书,由“示范户”负责区域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及覆盖面。,县司法局联合乡(镇)在重点乡村组开展普法骨干培训,发放法制宣传材料,引导乡村干部及农村公民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将老百姓不断引向学法用法及守法的轨道。“法律进乡村”活动成为景东农村普法史上的新亮点、新跨越,为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及和谐平安景东的构建进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以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依法治社区能力,增强社区三种人即居民、农民工、流动人口的法制观念,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县司法连续五年与锦屏镇司法所联合向城区三个社区免费发放《法律法规汇编》、《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法律法规单行本及法制宣传材料,为社区建立了法律图书室,定期组织社区居委会干部及44个社区居民小组长以法制讲座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引导他们认真自学及组织居民学习与社区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负责在各自管辖的区域内召集农民工及流动人口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居民、农民工、流动人口学法的自觉性,做一个守法用法的良好公民,共同创造美好和谐的社区新型家园。

四是以提高企业经营者依法管理和安全生产的能力,增强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及依法维权的意识为目的,,县司法局与锦屏司法所及文井司法所在昌龙公司、佳浩公司以召开企业经营管理者及职工法律知识培训会的形式,向与会人员、办公室主任、图书室及车间负责人发放《法律法规汇编》、《企业经营者法律知识读本》及与安全生产、劳动合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为公司建立法律图书室,为公司管理人员及职工提供学习法律知识的工具书。与社保局、安监局联合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班,重点培训《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注重安全生产,考虑职工合法权益才是公司长远发展之道。

五是以引导及督促广大师生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教师依法治教的能力,增强学生守法及依法维权意识为目的,县司法局联合关工委、综治委、妇联、团县委教育、公安、工商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协作,互相配合,联合开展各项活动。如,每年的“6·26”、“10·26”国际国家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3.15”消费者权益日,几个部门都要到学校开展禁毒知识讲座,放映录像,展览图片。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全县部分学校建立了禁毒示范学校。各学校做到了普法“教材、师资、计划、课时”四落实,几部门及学校针对我县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坚持把好青少年普法关,不断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首先规范法制副校长管理。每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不断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努力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目前我县已实现100%的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村完小配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充分发挥作用,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制教育培训,落实法制教育课时,每学期为学生上法制课2次以上。第二,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确定法制教育的目标、内容、途径和方法,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学生们熟悉的社会生活中。在小学中,着重帮助孩子们培养遵纪守法意识,针对中学生,则着重讲授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关的法律法规;第三,搞好法制教育与其他教育的结合。即法制教育与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相结合,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与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第四,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在课堂教学的同时,还组织学校开展主题班会、演讲比赛、法律知识测试等形式,增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组织学生办板报、宣传栏,大力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大激化了孩子们参与法制教育的积极性;第五,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先后到县属各学校开展法制讲座,赠送《法律法规汇编》及与学校相关的法律单行本,引导及督促广大师生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营造美丽和谐的校园法治氛围。

(六)围绕国情,服务大局,协调联动地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一是以提高公民的宪法及法律意识为目的,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如,县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云南省宪法宣传周宣传宪法知识,在“法律六进”活动中贯穿宪法精神,引导公民增强宪法及法律意识,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二是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如,消费者协会和工商局联合有关部门及企业,在城区、乡(镇)利用消费者赶集之际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以录音播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云南省消费者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出台后,食品药品监督局要求县城上规模的餐饮单位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法》宣传,在显眼位置悬挂食品安全法相关宣传标语,提示广大消费者;文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对网吧、音像制品、娱乐场所等经营业主进行与文化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在娱乐场所内张贴各种法律知识等宣传挂图、警示牌。国税地税联合利用“税收宣传月”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等等。

三是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林业部门为主,全县上下开展以《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农村土地承包法》为内容的林业法规宣传,林业局征订林业政策法规读本发放到各农户,做到户均一册;司法局印发与林权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文化局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宣传林业政策法规。县委宣传部与林改办联合举办了林改政策法规知识竞赛,营造了全县人民齐参与林改的良好舆论氛围,为顺利完成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县安委会利用“安全生产月”组织成员单位大张旗鼓地开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活动;县禁毒防艾委实行挂钩联系制度、各成员单位利用“6.26”、“10.26”国际、国家禁毒日及“12.1”世界艾滋病日开展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禁毒法》、《云南省禁毒条例》及《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禁毒防艾法律法规知识。劳动社会保障局召集农民工培训《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及《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四是围绕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县司法局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向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宣传《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向公共服务单位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法律进乡村》活动中宣传《矿产资源法》;计生局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环保局利用“6.5”环境日开展《环境保护法》宣传。

五是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县综治维稳委利用综治维稳宣传月,组织综治成员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刑法》、《治安处罚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知识。县司法局利用“法律进乡村”活动集中宣传《条例》及“三大诉讼法”。

(七)层次分明、形式多样、有针对性地深化普法工作

我县采取分层次、分对象,灵活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普法工作。如,针对领导干部我们采取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及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行政法律法规知识;针对公务员我们采取“普法网站”传送法律知识,组织普法考试,以考促学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针对执法人员我们采取定期法律知识培训及持证上岗前培训及法律知识考试。如,公安人员每年都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司法人员由司法机关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新颁法律法规知识;针对事业单位人员,由普法机关及主管部门印发行业法规,引导管理人员及职工自学法律法规知识;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及车间负责人、员工,我们采取分层次的集中培训及召开会议的形式讲法宣法;针对社区居民及农村公民我们采取广播电视传播法律知识,由“法制中心示范户”在区域内宣法讲法,利用街天发放宣传材料,由普法机关免费发放《农村法律知识手册》及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单行本,由文化局及乡(镇)村文艺队伍编演法制文艺节目宣法。对居委会干部及重点乡村组干部由普法讲师团进行法制骨干培训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针对未成年人,我们采取法制讲座、模拟法庭、以案释法、法制文艺表演、赠送书籍、展图片、放映录像等形式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各层次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顺利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预定的目标任务。

(八)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景东法治政府

为了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现法治政府总目标,,县人民政府组织了一场高规格的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召集13个乡(镇)、县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质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县五大班子领导共300余人参加了听课。法制局发放了1000余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教材,组织1474人参加了考试。讲座及考试促使全县公务员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理念,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

(九)制定完善地方民族法规,依法建章立制,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五五”普法期间,我县的民族法制不断得到健全,为推进依法县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原《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修改为《城镇管理条例》。原《县水利工程建设条例》修改为《县水资源保护条例》,《县环境保护条例》出台,单行条例的修改及出台标志着我县的民族法制有了新的发展,它们将直接服务于全县的“三个文明”建设。

“五五”普法以来,我县经历了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增建了更加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干部职工做人做事都有章可循。民族法制的进步及规章制度的健全,不断推进了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直接推进了依法治县的进程。

(十)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对群众性事件的治理

针对当前我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不断增多的趋势,为切实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县委决定建立完善了处理突出问题及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指挥机构,明确了处置突发事件的原则,加强了基层派出所、法律服务所、治保会、调解会等组织建设,做到组织、人员、工作制度三落实,充分发挥了各自的职能作用。近两年还建立了领导大下访大接访、网站接访及领导接待日制度。五年来,我县严格执行各种制度,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成功化解了有关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由林权制度改革带来的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和移民搬迁等问题引起的,强化了群众性事件的治理力度。

(十一)普治并举,积极开展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五五”普法期间,我县采取先普法后治理,进一步加大了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力度。一是依法整顿市场秩序,重点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二是依法整顿税收征管秩序,重点整治偷税、逃税、抗税、骗税行为和税收征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三是依法强化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重点解决乱占耕地、浪费土地和违法开采、破坏资源等问题;四是依法强化环境保护,重点抓好工业污染治理;五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打击盗窃、严重暴力犯罪、贩毒犯罪和城乡流氓恶势力,加大查禁丑恶现象力度,整治学校、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农村治安秩序;六是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重点清理强加在农民身上的各种不合理负担;七是依法整顿文化市场,重点对印刷、音像制品、出版物经营场所、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室、台球室、体育馆、网吧进行清理整治,严厉打击文化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八是依法整治道路运输中违法经营行为;九是依法治理道路交通、水库及道路运输、煤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违反《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各主管部门明确任务,强化措施,集中组织战役,针对热点问题,严查细究,扎实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方面,我县以两委换届为契机,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为保证我县村两委换届顺利进行,全县举行骨干培训,培训《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选举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五五”普法期间,我县按照市司法局及民政局的要求,接着“四五”普法期间创建的57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将创建活动全面推开,剩余的109个村委会一起强化了村级四民主制度,健全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村里各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强化了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小组,规范村务、财务公开内容、程序、方法和时间,确保村级各项工作运作正常有序。几年来,社区、学校、企业的依法治理工作也得到较大发展。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自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其中“龙泉社区”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教育系统认真开展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企业依法建制,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有关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在企业中得到真正贯彻。县、乡、村(社区)的依法治理工作都有新的突破,一个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的依法治县工作格局已经形成。

(十二)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工作

4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县委宣传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县依法治县办印发了《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及统计报表。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作了具体详细的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县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以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制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的领导为成员的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4组普法检查验收小组深入13个乡(镇)、99个部门、单位、企业检查验收。经过检查验收考评,合格率达100%。13个乡(镇)全部验收为优秀乡(镇);99个部门、单位及企业中优秀占81%,良好占19%。

三、“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和体会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

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下,“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景东农村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民族团结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二是人民群众依法,走访人数由多变少,代表诉求能力提高,无重大恶性上访事件发生;三是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普遍增强及提高,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四是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五是全县领导干部能够带头学法用法,大多数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无重大影响的案件发生。六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安全生产的能力明显提高。七是村(居)委干部依法治村、治社区的能力快速提高,流动人口及农民工的法制观念得到明显增强。八是对依法治校活动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效果明显,校园周边无重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九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保证“四民主、两公开”的全面落实。十是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进,经济秩序良好,市场管理有序。

(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会

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中我们深深的体会到:

一是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是较好地完成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

二是认真落实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人员、经费、措施、规划“五个到位”,是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保障。

三是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是普法工作得以全面开展的重要保证。

四是普治并举,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是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