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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设论文范文

农村建设论文

农村建设论文范文第1篇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快涉农项目的规划编制和申报速度,用足用活上级的扶持政策,集中精力抓项目、争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投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项目和资金保障。要切实落实好整合项目运行机制,对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农村道路、危房改造、农村环境治理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等涉农项目进行有效整合,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进一步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县财政应建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示范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农户联保、村集体信用担保等办法,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调动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动性

政府要在落实好中央、省市的支农惠农政策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培育农民增收致富产业,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夯实农村发展基础,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各乡镇与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整体联动,配合推进,形成齐抓共建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和农民的培训教育,使农民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地投身于新农村建设。

三、夯实基础,提升素质,提高新农村建设工作保障水平

要按照全县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全力保障基础教育投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建立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和生活救助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尊老爱幼、邻里和睦、遵纪守法、诚信友爱的优良传统,倡导健康文明、科学和谐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依托“农民免费技术培训”工程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加强对复转军人、青年农民和妇女的科技培训与外出打工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培养“四有”新型农民;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民主政治建设,健全民主管理新机制,加大乡村干部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增强引领发展经济和处理农村事务的能力,为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农村建设论文范文第2篇

农村特色文化建设舆论引导机制构建另外重要的一环,则是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增强农民的文化自觉,提升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主体意识。新农村文化建设中,政府的作用是主导而不是主体。政府的职责是宏观调控,搞好服务,改善环境,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况下,对农民给予引导与扶持。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只能是农民,政府要努力提高农民对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农民文化主体意识,形成文化自觉。亦即,使农民自己产生文化方面的诉求,并自觉地组织与参与各种文化活动,从而进一步提高文化素质,促进农村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在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中,要着重考虑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村文化活动要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坚持“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便捷长效”原则,丰富与活跃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利用农闲、节日和集市,组织花会、灯会、赛歌会、文艺演出、劳动技能比赛等活动。紧密结合农民脱贫致富的需求,倡导他们读书用书、学文化、学技能,普及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知识和卫生保健常识。以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等为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抵制腐朽文化,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二是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积极扶持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农户组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允许其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支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兴办农民书社、集(个)体放映队等,大力扶持民间职业剧团和农村业余剧团的发展。引导文化专业户相互联合,进行市场化运作,逐步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开发文化资源,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扶持以公司加农户、专业加工户等形式,从事农村特色文化产品开发和文化服务,促进农村文化产业发展。

二、农村特色文化建设财力保障机制的构建

(一)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专项资金制度

缺少资金是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突出困难。目前大多数农村的经济状况,决定了他们短期内不可能完全依靠自身解决文化发展的经费问题。要加强农村特色文化建设工作,一个重要的保障便是调整资金投向,用好文化经济政策,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经费,是文化建设中一个重要的政策问题。文化建设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文化建设经费的切实落实从根本上要取决于政府的决策和行为。特别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方面,政府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基于此,各级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农村特色文化建设对于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制定各项文化政策和制度时,一定要对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以足够的重视,以政府行为来加大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把抓好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建立健全农村特色文化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应该对本地农村特色文化建设负总责,保障不断增加文化建设的投入,给予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提供专项资金。目前,我国政府的财政拔款中尚未建立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专项资金,这已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关键因素。故此,各级政府应完善文化建设制度,加大对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在财政经费中安排设立农村文化建设资金和基金,专项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产品采购、文化活动开展、文化产业开发的扶持。这样才能确保农村特色文化所需建设的项目和开展的活动有基本的、稳定的财力保障。

(二)拓宽筹资渠道,制定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援助计划

除了政府拨付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外,还应该把农村特色文化建设向社会各界开放,发动社会各界对农村特色文化建设进行支援,制定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援助计划。一是建立社会各界对农村文化事业的捐助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对农村文化事业的捐助,重点捐助农村特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公益性文化实体和文化活动。动员城市单位和居民以各种方式捐赠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和农民群众需要的图书杂志、音像电子出版物等。社会力量通过依法成立的非营利公益性组织或国家机关向农村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按税法的有关规定税前扣除。二是建立社会各界对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投资机制。农村文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仅仅依靠政府投入的单一渠道无论如何是难以完全奏效的。这就要求我们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制定优惠政策,引导与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参与农村特色文化建设,逐渐建立起多渠道的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投资新体制。各级政府在加大自身对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投入力度的同时,要努力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投资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政府可制定优惠政策,激励民间机构和私人投资农村特色文化设施建设,鼓励与支持各种民间文化机构的发育与成长;政府可以采取与私人或民间组织合作的方式,共同投资农村特色文化设施建设。此外可以积极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方式,不断开辟农村特色文化设施建设的新模式、新领域,从而使农村特色文化设施建设在资金上得到充分保障,切实改变农村文化设施不足和落后的现状。三是建立城市文化反哺农村的机制。城市的文化基础雄厚,文化设施先进,文化现代化气氛浓厚,城市文化反哺农村可以实现城市与农村的双赢。城市文化反哺农村这是社会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城市文化进一步发展的前提。城市文化也只有在与农村文化的碰撞中,吸收农村文化浓厚的民族特色,才能引领时代潮流。为此,要加快实现城乡文化一体化进程,要把城市与农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在促进城市文化发展的同时加快农村文化建设的步伐,将城市文化资源逐步引向乡村,把城市里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等强势文化资源向农村流动,实现城乡图书馆联网协作,促进城市图书馆的服务向乡村延伸,形成以城带乡、城乡文化资源一体化的文化事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三、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人力保障机制的构建

(一)保护民间艺人,巩固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

民间艺人是我国文化人才队伍的组成部分,是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的一支重要力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载体,在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在全球化与社会经济加速发展的今天,西方现代艺术对民间传统艺术的冲击,民间艺人的逐渐老化,将会又有一些民间艺术相继消失。如何强化保护民间艺人和民间艺术,是构建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人力保障机制首当其冲的一个问题。具体而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尊重民间艺人,授予秉承传统、技艺精湛的民间艺人“民间艺术大师”、“民间工艺大师”等称号,开展“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命名活动。对农村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积极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剪纸、绘画、陶瓷、泥塑、雕刻、编织等民间工艺项目,戏曲、杂技、花灯、龙舟、舞狮舞龙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通过焕发民间文化艺术的青春,活跃民间文化艺术的血脉,使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点和时代特征的新农村文化蓬勃兴起。二是对优秀民间艺人进行奖励、扶持。对民族民间文艺骨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有突出贡献的民间艺人进行表彰。积极采取奖励措施,为民间艺人评定职称,对于获得高级民间艺人专业技术职务的适当发放经济补贴,促使大批有一技之长,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民间艺人脱颖而出,更好地发挥他们的智慧和力量,为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为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三是要关注民间艺人的生存状态,尤其是对于那些年事已高的民间艺人,除了关心他们的生活、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外,必须采取“抢救优先”的原则,由保护单位抓紧时机对他们的技艺做抢救性的录音和摄像,进行活态保存,建立数据库。概言之,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民间艺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间文化、参加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以巩固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

(二)实施专业辅导,构建地方高校送文化下乡的长效机制

凡是文化工作有起色、文化活动开展经常的地方,必定有一些有专长有组织能力且钟爱文化的同志在那里积极工作。反之,政府投入再多,如果么没有专长且不热心文化的同志在那里工作,其文化活动也是搞不好的,政府出资建设起来的阵地也会丢失或垮掉。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最关键是专业人才,最缺失的也是专业人才。那么,如何发挥专长文化的引领作用,为农村特色文化建设输送所需的专业人才呢?一是实施特色文化建设辅导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邀请市、县文化馆、群艺馆教师担任农村特色文化建设项目的顾问,吸引与鼓励有专长的文化人才担任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指导员,通过文化人才结对农村特色文化建设项目进行定向辅导,切实提升专业文化工作者服务基层、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以此来解决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人才短缺的问题,保障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有人指导、培训和组织。另外,要注重发现与培养农村文化能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中的带头和示范作用。二是发挥地方高校优势,构建地方高校送文化下乡的长效机制。地方高校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支援农村特色文化建设。近年来,各地高校利用暑期进行大学生文化下乡等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没有建立长效机制,存在的问题也很多。高校文化下乡往往呈现一种单向机制:在动机上,体现为为大学生提供教学实践的机会;在内容上,体现为搞一台文艺节目或搞点科普讲座等,没有考虑最终的效果;在形式上体现为“送”,农民到底村需要什么样的文化,高校没有周详的考虑。在城乡文化发展一体化大背景下的高校文化下乡必须避免那种蜻蜓点水式的走过场,要建立起长效机制并确立新的价值诉求。首先,文化下乡要以提高广大农民的素质为根本目的,通过文化下乡要逐渐的提高农民自身素质。其次,送文化下乡要建立在广泛的调查研究基础之上,确保“送”的有目的、有针对性。要通过调查研究弄清农村建设需要什么样的文化,那些文化形式是受欢迎的,那些文化是他们急需的,送文化如何送才能在新农村建设中扎根,怎样才能把文化建设融入新农村建设中,等等。最后,地方高校要把发掘、整理农村优秀民间文化作为自己文化下乡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把那些散失在民

四、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组织管理机制的构建

(一)组织监管协调,切实加强对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管理

地方政府要担负起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加强指导的重要职责,推动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首先,加强政府对新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领导,将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与管理,使其在有序的环境下进行。建立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管理机构,建立一个规范的管理模式,改变过去许多部门都在管理,但职责不明、管理低效的境况。其次,加强监管,规范农村文化市场。加强与充实县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监管作用,健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加强执法力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水平。整顿与规范农村文化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取缔无证经营。应当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农村文化市场运行状况,坚决抵制和打击各种类型的腐朽文化以及违规违法活动,确保农村特色文化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最后,发挥协调作用,协调文化主管部门、学校、村集体等单位的文化建设活动,统筹文化、教育、体育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综合利用,努力做到相关设施能够共建共享,着力解决农村文化设施分散、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对电影院、剧院等设施,在确保其功能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其进入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也可以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运营模式,采取公办民营、公开招标、委托经营的方式,更好地提供文化服务。乡镇机关、学校内部的文化设施,有条件的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农民群众开放,使得各方面力量能够更好地、齐心协力地共同建设农村特色文化。

(二)健全考核机制,合理评估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收益

农村建设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黑龙江省;新农村;文化建设

一、黑龙江省新农村文化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

黑龙江省政府历来重视“三农”问题,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致力于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经过多年的艰辛努力,农村文化建设不断推进,黑龙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围绕中心、着眼基层、面向群众、与时俱进,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进展。

1.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

多年来,黑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关心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不断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发改委从2002年到2005年投资4.8亿元,用于扶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设施建设,三年间共补助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建设项目1078个。到“十五”期末,基本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的目标。

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新的进展,基本阵地建设初见成效。2002年以来,黑龙江省一批市、县的文化设施,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活动中心、文艺演出场馆得到修建或改建。在大力发展市县文化设施的同时,全省继续实行了市县级文化设施维修补助和乡镇文化设施建设补贴政策,“十五”期间,省级财政共下拨市县级文化设施维修补助专项资金和乡镇文化设施建设补贴专项资金各1000万元,一大批文化设施得到维修,300余个乡镇文化设施受益。

2.服务农民的公共文化资源总量有了较大增加

黑龙江省加大农村文化建设力度,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明显改善。伴随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出台,各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增加对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农村文化建设资金投入出现了由少到多、由临时申请到列入专项预算、由政府财政投入到社会各方面共同投入的新局面。有关部门共投入34.4亿元建设“村村通工程”,使11.7万个行政村近9700万农民群众受益。截止到2004年,95%的乡镇和70%的行政村均可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近年来,新闻出版部门出台相关政策,重点支持有关“三农”图书的出版发行,共出版“三农”图书约2.6万种。文化部等部门安排1.7亿元资金,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着力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服务。由于各方面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投入渠道的不断增多,壮大了农村文化阵地,丰富了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3.农民自办文化有了很大发展

黑龙江省农村自办文化悄然兴起,成为新时期农村文化生活的重要形式,农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逐步高涨。许多地方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开展文化活动,发展农家文化大院和文化中心户,建设庭院文化,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充实活动内涵,农民参与文化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广大文艺院团转换经营观念,积极开拓农村文化市场,群众性文化团体日益增多。

二、黑龙江省新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推进对策

教育是培养人才和增强民族创新能力的基础,抓好农村基础教育则是整个农村工作、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义务教育,农村基础教育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公共产品,应该是由政府提供的强制性免费教育。由于受到教育投入不足、城乡二元教育体制等因素的影响,黑龙江省农村基础教育发展乏力,努力改变农村基础教育地位薄弱的局面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早在“七五”期间,国家就提出“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乡有文化站”的目标,但黑龙江省至今也没有实现。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文化事业经费增长应不低于当年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全省不少地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用于扶持农村文化建设的专项资金少之又少,农村文化事业的社会支持实际上处于缺位状态,文化事业发展滞后,部分乡镇甚至连个书店都没有,文化工作网络不健全导致了文化阵地功能发挥不到位,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有待加强。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黑龙江省新农村文化建设,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创造更多更好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精神文化产品为目标,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决不能因为经济建设而忽视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文化建设是一种在积累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的渐进过程,黑龙江省地处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之上,土豆、大蒜等农产品极其丰富,全省应以土豆节与大蒜节等特色文化资源弘扬黑土文化。应该充分利用好这些具有特色的农业资源,积极发展土豆节、大蒜节等特色文化资源,来大力弘扬我们的黑土文化,使全省的地方特色文化节重现生机。只有坚持科学的文化发展观,文化节才能真正地取得“圆满成功”,文化建设才能得到真正的推进。

广大农民群众在享有日益丰富的物质产品的同时,文化观念也在发生着改变,向往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村文化的主基调。为此,黑龙江省必须积极拓展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渠道,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第一,要在内容上加强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文化活动,积极推动农村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要在形式上变“送文化”为“种文化”,不仅要为农村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还要让它们在农村扎根、结果。

第二,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要发展黑龙江省农村特色文化。其一,挖掘整理好优秀的传统文化,做好各地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利用,不断丰富“特色文化”的内涵,提升各地的文化形象;其二,对农村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其三,授予秉承传统、技艺精湛的民间艺人荣誉称号,开展“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命名活动;其四,以传统文化为载体,充分挖掘好各类文化资源,培育文化品牌,打造文化“名村”、“名乡”、“名镇”。

第三,改革农村文化运行的机制,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推动国有文化单位为发展农村新文化多做贡献;同时,大力发展农村民办文化,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活动,使农民群众真正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另外,要加强选题规划和内容建设,把农村题材纳入舞台艺术生产、电影和电视剧制作、各类书刊和音像制品出版计划,保证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在出品总量中占一定比例。黑龙江省宣传文化领域的有关专项资金要加大对农村题材重点选题的资助力度,每年推出一批反映当代农村生活、农民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同时,积极组织作家、艺术家深入农村,体验农村生活,努力创作思想健康、艺术精湛、形式活泼的为广大农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

参考文献:

[1]瞿振元,等.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2]缪景.把农村文化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的深层思考[J].浙江经济,2006,(1).

[3]胡宝平.论新农村的文化建设[J].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6,(1).

[4]陈文胜.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战略思考[J].中国发展观察,2006,(12).

农村建设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新农村;文化建设;对策思考

[作者简介]卓瑛(1971―),女,江西吉安人,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江西南昌330046)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我们要建设的不仅仅是农业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富裕的新农村,而且还是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的新农村。文化建设不光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而且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重视新农村文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新农村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小康社会是发展水平更高、更全面、更均衡的社会,小康社会不光对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提出了要求,也对社会的政治、文化发展水平提出了要求,并且要求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内在的就要求进行新农村文化建设,以期缩小城乡差距,均衡经济、文化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要让广大农民群众在农村安居乐业,没有农村社会的进步不行;没有新农村的建设不行;没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不行。因此,新农村文化建设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2、新农村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题中之义,是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这里不光涉及到经济指标,也涉及到政治、文化指标,所以,新农村文化建设本身就是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也就是说,没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也就没有新农村建设的成功。

每个人都有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的需求,精神文化需求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特性。由于中国的农村和城市还存在着明显的“二元分化”局面,不论是在物质层面还是在精神层面,农村和城市差别非常明显,造成广大农民群众不论是在价值观、思维方式、生活方式、态度、信念等方面还是在对文化产品的欣赏口味、需求种类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差别甚大,这就要求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3、新农村文化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手段,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键因素

2004年,全国农村推行免税政策后,全国基层的党组织管理能力下降。一方面是人员减少,另一方面是经费不足。而与此同时,非正规组织,比如农村的宗教和宗族却在悄悄地发展起来,这不利于党在基层的领导也不利于稳定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而文化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一种有效手段。一方面可以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另一方面组织农民参与各种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的生活,可以凝聚人心,自觉抵制“两宗”,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农村文化建设不是锦上添花的事情,它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农村经济发展不仅涉及到经济行为本身,还涉及到经济行为主体的思想文化意识以及整个农村社会的文化氛围,而且后者比前者更重要、更本质,因为前者是由后者决定的。因此,农村经济要获得持续的发展,势必要求先进的农村文化做依托,要求培养一大批具有先进文化意识的新农民,这也是农村社会进步的关键。

二、当前农村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领导对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由于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和领导以经济指标来衡量农村干部工作的成绩好坏,决定他们的升迁,因此,在农村,经济上的脱贫致富被当作各级政府的头等大事,而文化建设尚未纳入大多数地方政府的议事日程。他们认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了,就一切都好办了,没有看到文化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必然导致对文化建设领导不力,经费投入不够,人员配置不齐,导致文化建设落后于经济建设,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

2、文化设施陈旧、落后,现有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

我国早在“六五”期间就提出了“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乡有文化站”,但这一目标至今尚未实现。据文化部统计,目前,全国仍有226个县无图书馆,78个县无文化馆,6974个乡镇无文化站。就算有图书馆、文化站的县、乡、镇,也有相当一部分由于文化设施严重不足,设备过于老化而难以开展有效的文化活动。有些地方的图书馆常年不能保障购书经费,多年无新书入库;文化馆常年无业务经费,很难开展有效活动;一些乡镇文化站(文化中心)名存实亡,很多只有一块牌子,一间办公用房,没有图书和活动器材,成为“空壳文化站”。不少农村的文化设施还是上个世纪八十年资建设的,至今已经破烂不堪。

3、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不足,文化活动贫乏,不良文化乘虚而入

由于市场化的负面影响,适合农民口味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包括影视作品、书籍、报刊等非常少,不能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要;农民的文化活动也越来越贫乏,除了晚上在家看电视外,基本上没有别的文化活动。以前农村主要的文化娱乐――看电影,由于受到电视的冲击也日益萧条;而深受农民们喜爱的送戏、送文化、送科技、送书下乡等活动频率太低,受众有限,农民们参与机会不多;村镇规模较大的文化活动就是一些传统节日和地方习俗活动,包括元宵灯会、端午节赛龙舟、春节舞龙舞狮等,一是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镇才会举行,二是这样的大型活动村民们难得碰上,一年也只能遇上2-3次。健康文化缺位,不良文化乘势占领了农民们的空闲时间。一些内容低俗的娱乐活动轻而易举地侵入了农村。电影院变成了放映室,多半放映的是宣传暴力的武打、枪战、警匪片,格调不高的言情片,甚至是;脱衣舞等低级庸俗的在乡村庙会泛滥;迷信和黄色非法书刊、伪科学读物充斥农村集市、小摊点;风气盛行,且愈演愈烈;封建迷信活动已呈公开化、组织化、产业化特点。

4、文化市场发育不足,管理不善

与广大农村地区其他商品市场空前繁荣形成对照,农村文化市场则境况冷清、发育不足。一是文化消费观念落后。年轻人认为看看电视、玩玩牌就是文化消费;而年长者干脆认为文化消费是花冤枉钱;二是文化消费的总体水平较低。农村家庭消费主要项目在建房、子女教育、红白喜事、人情往来,文化消费很少,基本上是缴纳有线电视费、购买书报杂志和宗教活动;三是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供给没有贴近农民,生产与消费脱节,没有形成合理的产品结构和供求网络,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与此同时,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不善,以电子游戏、桌球、麻将为主的活动重新抬头;以录像、黄色书刊为主的黄色、低级文化在农村屡见不鲜;沉寂了几十年的封建迷信活动也死灰复燃。

5、文化体制不顺、机制不活

现行的农村文化站由乡镇政府负责管理的体制,不利于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的发挥。大多数地区农村文化站都是由乡镇管理的,文化主管部门和业务单位对文化站只有业务指导关系。很多文化站干部专干不专职,常年承担行政工作任务,基本没有精力考虑组织文化活动的任务。文化站人员长期处于固定状态,不能交流,缺乏活力。而近几年的机构改革,文化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合并,并没有形成促进农村文化事业的合力,反而在客观上带来了多头管理,影响了农村文化资源的整合。此外,各文化单位的运行机制也不灵活,不能充分调动文化干部们工作的积极性。

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对策思考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新农村文化建设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认识到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认识到新农村文化建设对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的重大意义,要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干部晋升考核指标。只有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工作才能摆上议事日程,才有了自己的位置,才能有经费保障,在文化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才能得到较为妥善的解决。

2、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加强对文化资源的管理

在这一点上,政府应发挥主要的作用。按照“多予少取”的原则,加大对农村文化设施的投入。首先,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发展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争取到2010年,达到“一乡一站、一村一室、一人一册”的目标。第二,加强对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县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属于公益事业单位,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文化设施的用途;已挪作他用的,要限期收回。第三,加强农村文化资源的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共享,互通有无。第四,进一步加强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送书下乡工程等重大文化项目的实施力度。同时还要积极开展新的文化项目,例如流动文化车试点项目等,切实加大对农村文化的投入,丰富农村文化资源。

3、拓展农村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农村文化活动要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坚持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便捷长效原则,丰富和活跃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利用农闲、节日和集市,组织花会、灯会、赛歌会、文艺演出、劳动技能比赛等活动。紧密结合农民脱贫致富的需求,倡导他们读书用书、学文化、学技能,普及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知识和卫生保健常识。以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等为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抵制腐朽文化,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根据时代的特点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务求的变化,不断充实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

4、实施品牌战略,建设农村特色文化

在新农村建设中,要特别加强对农村优秀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着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农村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农村社会的各个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是寻求经济与文化的结合点,寻求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人文历史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大力推进农村特色文化建设,发挥文化的独特作用和巨大潜力,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服务。例如积极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剪纸、绘画、陶瓷、泥塑、雕刻、编织等民间工艺项目;戏曲、杂技、花灯、龙舟、舞龙舞狮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古镇游、生态游、农家乐等民俗旅游项目。实施特色文化品牌战略,培育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园、名人、名品。

5、大力扶持民间文化活动主体,发展农民自办文化

农民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要想使农村文化建设获得“内源性”生长,就必须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农民自办文化来自于民间、成长于民间、服务于民间,最能了解农民的文化需求也最能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许多地方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开展文化活动,发展农家文化大院和文化中心户,这种新的经济文化现象,实质是一种农民投资、农民经营、农民所有、农民受益的文化个体户。对这种新型文化主体,政府要采取政策扶持、民办公助等形式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而近年来,民间剧团、民间演艺队、民间红白喜事乐队等民间文化活动主体发展也很快,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在农村文化市场中发挥着有益的补充作用。对这些民间文化活动主体,各地宣传文化部门要努力想办法,搭平台,搞服务,引导他们进行市场化运作,逐步向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开发文化资源,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

6、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支持新农村文化建设

新农村文化建设作为全社会的事业,除了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体作用外,还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农村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助推作用,拓宽农村文化建设投入渠道。首先要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积极探索“三下乡”活动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流动文化车、文化小分队的作用,使文化下乡活动小型化、经常化,努力做到灵活多样、行之有效。其次要继续实施文化扶贫工程。送文化不如“种”文化。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是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生活的关键。而实施文化扶贫工程则是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建立和完善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城市对农村的援助机制,支援农村文化建设。表彰和奖励那些长年坚持下乡、下基层演出的文化单位和文化工作者。再次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助、赞助农村文化事业。当前,我国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因此要广泛动员城市单位和居民以各种方式向农村捐赠电视机、计算机、报刊书籍等;特别是要利用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和个人开展文化赞助活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N].人民日报,2005-12-12.

[2]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切实推进农村文化建设――访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J].小城镇建设,2006,(2).

[3]徐学庆.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J].理论前沿,2006,(7).

[4]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课题组.重塑农村文化主体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政策,2005,(11).

[5]余越.文化何以能影响经济[J].浙江社会科学,2005,(5).

农村建设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民主法治;农村;法制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动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面临的首要问题。

笔者在贵州省仁怀市鲁班镇山水村进行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现状的调查,得到了关于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情况的第一手材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大胆的思考。在总结该村民主法治建设的诸多成功经验基础上,着重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而对整个农村地区的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做了一些思考。

一、山水村民主法治建设现状

山水村位于黔北赤水河畔的山地丘陵地区。该村面积约20平方公里,人口5000多,包括汉、苗和布依等几个民族。该村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农民收入在该村所处乡镇居于较高水平,于2000年被遵义市人民政府授予"小康村"称号。尽管如此,笔者在调查过程中仍看到该村在各项建设特别是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着诸多不足。这与我国农村地区的大体状况是基本相似的。因而笔者选择该村作为调查研究对象,对于考察整个农村社会特别是西部农村地区的民主法治现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与村民交谈、采访村领导以及暗访村民等方式,笔者了解到,与所在乡镇其它各村相比,山水村的民主法治建设成就相对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初步实现了民主选举。

他们的具体方式就是: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首先由该村全体党员酝酿协商,报乡镇党委批准后在党内外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群众无异议后正式进行投票选举。而该村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则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所规定程序进行,村民大都积极地参加了选举工作,并且基本上能按照自己的意志选举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人选;据村民反映,近年来在选举过程中的拉票及暗箱操作等现象比以前已大大减少。由此可见他们的村级领导班子选举程序基本合法,步骤比较正确,质量相对较高。过去由上级党委、政府包办的村级领导班子产生方式正逐渐被淘汰,农民群众有了选举自己的当家人的基本权利。

(二)村民的法制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为了了解山水村村民的法律知识水平,笔者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笔者发放了200份调查问卷,分五个年龄段进行发放。(12-18岁者40份;19-32岁者40份;33-49岁者40份;50-60岁者40份;61岁以上者40份)。根据调查结果,村民回答得最多的三项法律依次为婚姻法、宪法、刑法。其它提到的还有合同法、计划生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这些法律,一是因为它们大多数与农民的生活和生产联系较紧,二是因为它们在该村被宣传得较多,所以在村民心目中留下了较深的印象。然而,像民法(民法通则)、继承法、诉讼法(民事、刑事、行政)等,这样一些比较重要的法律,及一些比较重要的地方法规,能够说得上的人相对较少。但总的来说,该村村民对法律的掌握达到了一定水平。

同时,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该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更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村级领导班子依法行政意识较差。

笔者通过暗访了解到,该村干部虽然有了一定的民主治村及依法治村意识,但是更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

1、村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有争权夺利的行为,影响了村里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村级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

2、个别村干部法律意识没有得到提高,民主作风和法治观念不强,因而在山水村时常发生村干部侵犯农民利益,村干部扰乱社会治安的现象,进而影响了依法行政和民主治村工作的开展。

3、而某些村干部还有作风与的举动,严重败坏了村支部和村委会形象,并有脱离群众、腐败蜕化的趋势。由以上可以看出,该村村干部民主法治观念不够强,村支两委依法行政意识颇需改进。

(二)农民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法律意识薄弱。

笔者在调查问卷中问了村民一个问题:"如果你的正当利益受到别人的侵犯,你会怎么办?"大多数村民的回答是"直接找他讨回公道"或者"用针锋相对的手段赢回自己的东西",只有极少数的群众考虑用法律方式进行解决。笔者在调查中强烈地感受到广大农民实在太缺乏法律知识,或者根本不相信通过法律能够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如果不尽快培养村民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意识,大力提高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将难以推进,也难以发挥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根本作用。

(三)农村的法律服务与支持系统缺乏。

山水村村民的法制观念不强,村级干部不能很好地做到依法行政民主治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该村的法律服务与支持系统严重缺乏,法律宣传不到位。该村有各种村级组织,但没有一个负责法律服务的专门机构。同时,该村的法制宣传教育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村民大多只初步了解一些法律条文,而熟悉法律、系统地掌握法律的几乎没有。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该村虽然进行过一些普及法律知识,送法下乡活动,但由于没有深入实际,每一次都是流于形式,成效很不明显,加之经费有限,制约了该村法制宣传教育的进一步开展。而上级政府在农村地区的法律服务、法律咨询与法律支持工作上也不够重视。从该村群众的回答我们了解到,村民往往为了打赢一场官司而花费了太多的冤枉钱在法律咨询上。如果上级政府能将法律服务与支持工作真正地在农村实施下去,将切实地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带给他们最真实的好处。

由以上问题可以看出,依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和法治建设,健全各项民主制度任务艰巨,困难重重二、农村民主法治水平低下的原因分析

从当前情况看,我国整个农村地区的民主程度都不高,法治观念不够强。在不少地区特别是西部的广大农村地区,广大农村干部依法行政,民主办事的意识较为薄弱;而相应地这些地区农民的法制水平也非常落后,更不容忽视的是这些地区在交通,经济,文化等方面也相对较为落后。从山水村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与不足,我们大体上了解了整个农村地区的民主法治现状。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农村地区的民主法治工作困难重重,成效甚微;是什么原因使得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民主法治观念如此落后呢?笔者认为有以下诸多方面的原因。

(一)落后的历史传统的禁锢。

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而广大的农村地区则是封建统治的重灾区。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民的民主观念虽然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封建残余思想在农村地区仍然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各种封建流毒没有彻底地得到清除,农民群众的民主思想和法制观念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严重脱节。在一些地区时常出现村干部仗势欺人、随意打骂群众的恶劣事件,而受害的农民不知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了侵害,因为他们的心目中还认为现在的村干部跟旧社会的保长甲长一样,敢怒而不敢言;也有些地区还时不时涌现出封建的会道门等落后组织,等丑恶势力时常死灰复燃,蒙骗农民群众,毒害农民群众。而广大的农民群众却无法与这些反动的丑恶势力做斗争;还有些地方家族势力庞大,家族内部的各种家规家法残酷森严,在许多情况下这些家法家规甚至取代了法律法规的作用。

以上这些现象告诉我们,广大的农民群众还没有彻底地挣脱封建思想的禁锢,没有从封建残余势力的影响中真正地解放出来。农村地区落后的历史传统对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二)经济条件的制约。

我国广大的农村往往地处比较偏僻、落后的山区或交通欠发达、生产力相对落后的地区。由于经济条件的落后,使得农村地区的普及法律法规工作困难重重,也制约了法律对整个农村地区的约束和影响。试想农民群众连根本的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他们又何来追求自己的政治权利、保障自己的民主自由的条件呢?广大农民往往忙于生产劳动,而忽视了对本身的民利的重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即使他们在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并希望求助于法律时,他们也时常由于资金的贫乏而无法将官司进行下来,因为高额的法律服务费用已使他们望而却步。

同样,正是由于经济条件的制约,农村的普法工作以及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时常因为资金的缺乏而无法开展。这就明显地说明:经济条件的落后是导致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滞后的重要因素。

(三)文化背景的影响。

同样,广大的农村地区往往教育发展比较落后,科学文化知识比较贫乏。而教育的落后使广大农民群众文化水平都比较低,无法对法律知识进行自主的学习和深入的研究,民主法治的思想无法通过知识这个渠道进入农民的头脑。即使给予他们学习的机会,他们也时常由于文化水平的制约而无法掌握足够的法律知识。农村地区的文化欠发达,同时给了那些落后腐朽的封建文化和封建思想以死灰复燃的条件,而民主自由平等的思想则往往被排除在农村的大门之外。由此可知,农村地区的文化知识水平以及文化背景也是影响其民主法治建设伟大工程顺利开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四)政治体制不健全。

直接管理广大农村地区的是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是不是依法行政、民主办事对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但是,在天高皇帝远的广大农村地区,乡镇政府就俨然成为了绝对的"统治者",乡镇干部时常以自己的意志代替神圣的法律。不少乡镇干部根本不具备应有民主观念,许多乡镇干部的法律意识非常薄弱。上梁不正下梁歪,乡镇干部没有做到民主行政与依法办事,这就直接导致其下属的村级政权的民主法治建设成了一句空话,进而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基层政权的民主建设和依法治村工作的实施。同时我们发现,由于建国以来我国关于农村基层政权的组织建设与工作细则的规定不明确,使村级组织建设无章可循,村干部的工作无法可依。因而不少地方特别是较为落后地区的村级政权往往处于软弱无力甚至瘫痪状态,严重影响了农村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农村地区出现了不安定的隐患。因此,政治体制上的缺陷导致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举步维艰。

(五)农村地区的立法及执法跟不上,也是制约了整个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开展的重要原因。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以及农村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涉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但事实上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法律法规却较少,或已经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和现实的需要,或者就是相关的法律之间相互矛盾,相互抵触。而且目前还有许多涉及农村的问题的解决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出现了不少涉农法律真空。例如在关于农民负担问题、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问题等问题上,就明显缺少法律的规定,进而影响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稳步推进。与此对应的是农村的执法工作也存在不少的漏洞。在农村司法、执法上,目前存在的问题甚多,如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司法腐败、执行困难等等。这些问题也是导致农村地区民主法治程度不高,民主法治建设工作难以进一步推进的重大原因。

总之,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离不开农村地区的社会发展与经济繁荣。目前的现状是:广大的农村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仍然比较落后,农村与城市的差距在进一步拉大。而农村地区各项工作中最薄弱若的环节,就在于整个农村地区民主程度不够高,法治建设比较滞后,广大农民群众法制观念较弱,大多是人治代替了法治,进而影响了农村地区其它各项事业的发展与进步。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民主法治建设是关键之笔,也是"三个代表"的题中之意。因为只有在农村地区营造出民主的政治氛围,努力将农村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而促使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从而推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和经济快速发展,保障农村地区的繁荣与稳定。

三、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策略思考

从山水村民主法治建设道路上的成就与不足,笔者分析出了导致农村地区民主法治建设现状比较落后的几个关键性因素。由此可以看出:进一步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关键是靠党的领导,主体是农民,法制是准绳,而各级人大和政府则须要提供法律、制度和政策保障。必须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切实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使政府与广大农民群众在法治化的道路上相互促进;切实发挥各级人大的立法机关作用,加强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立法工作,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法制保障,从而推动农村各项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切实指导和帮助广大农民群众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并遵守法律,从而以法律武装农民群众,培养出千百万知法守法的新农民,形成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力量。

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着手农村法治建设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村民主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使全社会特别是各级立法机构和各级人民政府在思想上认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是搞好农村民主法治工作的根本前提。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将农村普法工作提高到事关农村长治久安、事关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的高度来认识;必须明白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事关农村工作的全局,事关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在推进农村各项工作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法治",使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经济实力与民主法制同步发展,而不能有丝毫偏废,也不能有任何动摇;要善于发挥党的思想领导与组织领导的作用,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切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在先进思想的指导下,努力把农村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民主的堡垒"、"法治的堡垒"、"战斗的堡垒",以此带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稳步实施。各级党委政府还必须为村级政权建设提供必要的指导与帮助,真正成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坚强后盾。要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村工作的水平。

(二)健全和完善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需求的法律制度。

各级人大应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立法工作。应当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迅速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业法律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规范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法律法规。在农业立法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国外的某些有益的东西,做到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同时注意结合我们的国情和农村的实际,不能照抄照搬。要把在农村改革和建设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以及已经成熟的经验上升为法律,使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应着手清理一些早已过时的、不符合农村地区各项工作发展现状的法律法规,做到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另外还应注重吸收一定数量的农民进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使农民群众能自己为自己立法,使各种涉农法律能真正代表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

要进一步在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干部中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这种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切实增强农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进而使广大农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积极履行公民应尽义务,并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自己的正当利益;使广大农村干部自觉地、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从而做到依法行政、民主治村。同时,通过这种宣传,使各种涉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法律法规能尽快传达到农民群众之中,保证这些法律的作用能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其作用。

(四)加强农村的法律服务,为农民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加强农村的法律服务,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是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工作的必要举措。首先是要进一步加大农村的执法力度,必须确保农村行政、税收、教育等各个方面的工作都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次是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立起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以保证各项涉农法律的严格执行和涉农法律问题的迅速合理解决。我们可以在县级人民法院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在每一个村培养出一定数量的农村法律服务咨询专门人才,建立和健全农村法律咨询和服务系统。我们可以实行定村负责的原则,保证培养出来的法律人才有用武之地,使各项法律走进农村,走进农户。每个村子都有了自己的法律服务人员后,就可以解决广大农民群众打官司难,法律咨询难的问题,同时也使农村地区的法治化有了人才基础。

(五)加快对新型农村干部的培养,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管理与教育。

我们知道,农村各项工作能否取得进步,在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之后,干部问题就是关键的因素。而我们在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中,由于村级干部工作的好坏,村级干部民主法治观念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该项工作能否取得全面的进步,因此培养大批重民主、讲法治,能实实在在为农民服务的村级领导干部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1、各级政府特别是分管人事工作的部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利用当前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好时机,从各级各类大专院校中选拔大批优秀大学毕业生直接到农村服务,让他们在广阔的农村去施展他们的抱负。一来他们丰富的理论水平可以得到实际的发挥,二来此举有利于提高村级领导的领导水平、知识水平和民主法治水平,并且还可以在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上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这是国家、农村以及大学生"三赢"的结果。

2、有计划地对原有农村干部进行系统的民主法治教育。通过各种喜闻乐见、丰富多采的教育活动,使他们真正成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领头人;真正成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引路人;成为领导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带路人;成为实事求是、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的老实人,以保证农村民主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于我有利,和平与发展作为时代的主题已深入人心。这正是我国努力发展经济,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的难逢之机。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正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学习"三个代表",实践"三个代表",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目前,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虽然仍处于较低水平,但只要有党和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有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并按照正确的路线、方针与政策的引导,我们在农村地区的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必将迈上新的台阶;一个重民主、讲法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必将出现;农村地区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必将取得辉煌的成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将能够实现!

主要参考文献:

(1)林远山,论现代法治建设的要素,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3,(5)

(2)陈国华,再论法的价值,池州师专学报,2003,17(5)

农村建设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农村职业教育;教育创新;新农村建设

Abstract:Thisarticleanalyzesthedifferencebetweenthefarmers’qualitiesaboutscience,technologyandcultureandtherequirementofnewcountryconstruction;pointsoutthattheimprovementoffarmers’technologicalandculturalqualitymustdependonruralvocationaleducation,thattheinnovationoftheeducationshouldencirclenewcountryconstruction.Thispaperalsohasadiscussionofconceptinnovation,systemguaranteeandkeysofcreativeideastotheresearch.

Keywords:ruralvocationaleducation;educationinnovation;newcountryconstruction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宏伟目标,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然而新农村建设是一个伟大的系统工程,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新农村建设需要农业的产业化、市场化、农村的现代化,促进农业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经济型转变,从而推进农村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实现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并向城乡一体化发展。

1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与新农村建设需要所存在的差距

进入21世纪,我国农民素质尽管有了一些提高,但大多数农民还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特别是与新农村建设提出的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农民,以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乡差别和分别管制,加之农村经济和农民居住的分散性,客观上形成了城乡的二元结构,形成城乡教育资源的不公分配。义务教育实行20多年后的今天,我国农民子女接受教育年限只有6.7年,还达不到义务教育规定的年限要求。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我国农村有五亿劳动力,文盲和半文盲占7.4%,小学文化程度占31.1%,初中文化程度占到49.3%,高中文化程度占9.7%,接受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只占劳动力的13.6%。而同期城市受教育年限为10.2年,小学文化程度是农村的18倍,高中文化程度是农村的4倍[1]。由于文化低,致使大多数农民只能从事简单的传统农业,新技术和新知识接受能力普遍较低,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1.2农业科技知识缺乏,生活生产状况较差

由于中国地域辽阔,农民文化水平偏低,导致农民的科技素质不高,表现在:一是农民科学种田知识严重不足,大多数农民仍然按传统的观念进行生产,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农作物的防病、防灾害知识欠缺,面对多种病虫害不知如何防治,导致农作物减产。二是农民科技意识不强,大部分农民不重视科技信息,市场信息不灵,农副产品卖不出好的价钱,影响农民自身的收益;三是实用技术知识能力不足,进城打工的大部分属苦力作业,在同类作业中,拿的是最低工资,如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大部分属此类,大部分农民不懂技术修理技能,不能取得相应的资格证,目前农村建筑所用的泥瓦工,一般都没有上岗的资格证,直接影响其待遇。四是农民居住分散、地域广泛,以户为主的作业方式,农民的生活和劳动纪律松弛,法制观念淡薄,生活环境和卫生健康状况不佳,文化生活单调,精神生活相对空虚。这些都直接影响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中国农村的现状,分析起来是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和农村经济结构造成的。由此可见,建设新农村,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是关键。

2新农村建设人才需求与农村职业教育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农民进城打工的打工型经济增长方式,使一部分农民实现了身份的转变,而纯农业经济增长却出现停止与萎缩状态。与前两次新农村建设不同的是,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是在我们国家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国家财力十分宽裕的情况下提出的,在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的前提下,党的十六大以后,我国开始逐步实行工业反哺农业。近年来,中央十分重视“三农”问题,无论是取消农业税、还是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退耕还林和农作物补贴,以及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等,都是在经济发展和国家财力十分丰厚的前提下实施的。因此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具有建设时间的持续性、财政支持力度的增强性、建设思路的超前性、建设规模的宏大性。最终目标是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城乡经济、文化生活的一体化。从前两次新农村建设情况来看、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影响并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成败。中国农民的知识化、现代化、职业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提和保障条件。

从根本上看,新农村建设需要培养和造就千百万新型农民。全面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必须发挥各类教育尤其是农村职业教育的作用,应该说农村职业教育在培养农村适用性人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除此还在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农村职业教育还存在着社会认可度低、办学方向错位、经费投入不足、保障机制不全、教师队伍薄弱和双师型教师缺乏等一系列问题。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依赖技术进步,新农村建设更需要技术和人才。只有培养出农村留得住、用得上千百万计的农村青年,就能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从而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3以培养新型农民为主线的农村职业教育创新

3.1农村职业教育创新的思想基础

实现思想观念的创新,是农村职业教育创新的思想基础。以往发展职业教育,仅仅局限于数量与规模的扩大、农村经济的增长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这种发展思路虽然具有许多好处,但从建设新农村角度分析,存在较大差异。实现思想观念上的创新,就要了解什么是新农村建设?充分认识到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和人才需求,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等。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不仅只是盖集体农庄,不仅只是农村的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还包括(1)农村工业化、产业化建设;(2)农村各种保障事业建设;(3)农业经济的增长率和农副产品附加值提高,从粗放作业到精细作业;(4)农村人口的城市化管理;(5)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6)农村环境卫生、安全稳定等方面的综合治理;(7)农村各种资源的整合及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总之新农村建设涉及农村建设的各个方面,是我国由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型的重要过程,是农村分散经济形式向集约型经济建设的过程,是全面提高农民文化科技素质的过程。正确认识新农村建设的内涵,从思想上充分认识什么是新农村建设,建设的内容及实施步骤,是农村职业教育创新的前提条件和思想基础。分析其实质,农村职业教育创新要始终围绕新农村建设人才需要进行,培养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3.2农村职业教育创新的保障机制

3.2.1投资与融资机制

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决定了农村职业教育只能是以县为主的投资体制。这种体制在一定程度了制约了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一是中央政府投资不足;二是县级经济差别较大,南北东西经济发展不平衡;三是城乡在职业教育方面的投资差距较大。因此农村职业教育的创新,必须建立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资金来源体系,就是要建立以中央、省和地方政府和民间资金相结合的投资与融资体制。

中央、省和县级政府投资比例占到总资金的90%以上,其中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投入应不低于60%。近年来,农村职业教育之所以出现滑坡现象,是因为中央和省级政府投资较少的因素所致。为了保证农村职业教育健康发展,中央和省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职业教育的投资力度,并根据地方经济情况,可采取灵活方式,把地方经济形势分为好、中、差三个层次,采取对经济形势差的县倾斜的办法,适当减少经济形势好的县的投资比例,达到总体平衡,从利益角度分析,在国家、个人、企业三方面中,国家是职业教育最大受益者,理应承担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重任[2]。

融资机制是指社会、企业和个人对农村职教的资助或投资,国家对资助款应采取减免税收的政策,保障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资金。资助包括实验设备、实训基地和场所、师资力量等,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必须建立以政府为主,企业、个人为辅的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在融资方面,根据“利益所得”的原则,吸纳民间资本筹措办学资金。农民作为职业教育的受益者,应承担部分费用[3],从企业所征的教育培训费用于农村职业教育,以促进农村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改革,建立农村职业教育资金保障机制,农村职业教育资金来源是多渠道,经费结构是多元化的,包括中央、省、县级政府的投资、企业和个人的捐资或融资、学生个人的学费部分、学校教学实验实体创收收入、学校举办各种培训和技术推广收入等。发挥多方面的积极性,是农村职业教育资金保障机制的重要前提。

3.2.2政策与管理机制

当前农村职业学校老师队伍素质普遍不高,究其原因是农村职业教育经费不足,老师待遇不高,好的留不住,这是市场规律所决定的,因此必须从政策上给予倾斜,保证农村职业学校教师的工资水平,稳定老师队伍.、并配之以相应的管理激励机制,特别是要保护“双师”型教师的利益,提高其待遇。同时建立适应现代农村职业教育的科学的管理机制,健全农民免费培训的管理。“十五”以来,中央财政职业教育经费与专项经费向农村地区倾斜,投入十多亿专款,提高了县级职教中心和农村职校的服务功能,2006年有近160万农村贫困家庭的学生免费或减免学费,2005-2006年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达9314万人次,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0%[4],2007年国家对教育部所属的六所师范院校实行免除学费的政策,要求毕业生回农村一定年限。应该说,中央十分重视农村职业教育,农村职业教育在农村劳动力转移、技术培训和农村城填化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保证政策到位和经费的落实,有些地方向农民发放免费培训证的做法值得推广,其培训费用由政府转移给农村职业技术学校,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职业学校经费不足与招生困难的问题。农村职业教育除培养新农村建设人才外,还应鼓励教师深入农、林、牧、副、渔生产中做技术指导和推广,培养新农村建设专门技术人才,对农村经济和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教师,政府要予以适当的奖励。

3.2.3农村的社会保障与服务机制

新农村建设和农村职业技术教育需要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对此200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在全国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应该说,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既能促进农民从事有一定风险但潜在回报相对较高的活动,从而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活跃农村消费市场,促使社会公平和谐稳定,同时又能促进农村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正在逐步扩大,截止2005年底全国共有31个省、市、自治区的1870个县(市、区、旗)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保工作,参保农民5400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在全面建设,全国有678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覆盖农业人口2.36亿;农村社会救助也在同步发展,截至2005年底,全国已有1534个县(市、区)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有384.5万个农户和776.5万个村民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社会救助应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存权为原则,以政府财政投入为支撑,以低保制为主体、以临时救助为补充,配以医疗和住房救助,解决农民基本生存风险[5]。

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对农村职业学校老师具有保障作用,使其安心工作;更能激发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使农民子女看到中国农村发展前景。健全的农村保障机制不仅能促使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且有助于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为农民子女就读于农村职业学校打下坚实的基础,使农村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农村职业教育的服务体系主要是建立地方政府统筹有力、较完善的连接初、中高级农村职业教育网络系统,使农村高职、中专和地市职教中心为龙头,以职中、广播电视学校、乡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和基础教育一体化,使各级各类学校共同组成责任明确、互为补充、分工合理、运行有效的职教网络体系[6]。

3.3农村职业教育创新的关键要素

我国农村职业教育的现状与新农村建设赋予农村职业教育的任务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办学理念落后、教学内容与实践脱节;以学历为主单一办学模式等。这些都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人才需要。因此农村职业教育创新要在全新办学理念的指导下,以管理创新为龙头,从教学实践、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着手,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适用性人才为目标,始终围绕这些关键要素进行创新。

3.3.1办学理念创新

职业教育是培养职业性、技能性和社会生产建设一线需要的实用性人才,农村职业教育是面向广大农民的教育,是培养数以亿计新型农民的教育,不仅只是学历教育和技能教育,除此还应担负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重任,广泛开展技能培训、文化培训、在城乡农民集中的地方开办农民夜校,延伸农村职业教育的职能。应该说目前农村职业教育在办学理念上有所偏差。表现在一是守着学校办学,没有深入到农民中去;二是以专业教育为主,技能培训为辅;三是以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为主的人才培养模式,轻视农村需要的人才培养。要正确认识劳动力转移与新农村人才的关系,因为大部分农民工最终还是回家建设,他们的回家是把资金、技术和观念带回来进行创业,只有少部分留在城市继续发展,转变为城市劳动者。因此农村职业教育要创新办学理念,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人才需要办学。理念创新的重点是培养学习型、技能性,懂生产、会技术、会经营管理的新型农民。

3.3.2教学内容创新

职业教育并非学科教育,技能性人才也并非学科性人才。因此农村职业教育教学内容上要改变传统专业学科教材的内容,突出实践性教学,以实践教学为主。以实践教学为主,并非不要理论教学,而是以实践教学内容促使理论教学内容,进行教材改进,激发学生的理论学习兴趣,从而消化理论教学的内容。教学过程应该是:实践——理论——再实践。第一次实践是让学生了解某一产品的结构、性能等,第二次实践是让学生动手操作,学会动手操作,考取技能证书。客观地说,职业学校尤其是职业中学的学生与有能力考上大学的学生特别是考上二本以上大学的学生存在一定的智力差距,他们在理解理论知识、学习兴趣、学习动力等方面较差,所以实践——理论——再实践的教学内容安排,对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学习动力,理解理论知识方面很有作用,是切实可行的内容创新。

教学内容的创新重在教材创新,根据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要求,编制适合职业学生特点需要的教材就显得十分重要。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与学科教育在教材上没有大的区别,在内容上变成了大学教材的压缩本,教学内容偏深,理论过多,教材不能适应职业性、技能性人才要求,没有自成体系的教材。更新教材内容,重在补充实践内容,缩减理论部分,完善实践环节。与此同时,要加快实训基地和实习设施建设,使实训课程与教材内容相适应。作者曾考察过多所职业院校,条件好的职业院校学生上课教室就是实训教室,一边讲理论,一边是实训模型,设备的结构、部件、功能和特点直观而生动,学生一目了然,加之多媒体课件,更能加深理论课的理解和学习效果。

3.3.3办学形式创新

目前农村职业教育不能适应新农村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办学形式不活,一是单纯从初中毕业生中招收学生;二是开办的短训班较少;三是学生毕业或结业时不能取得相应职业的资格证。针对农村职业教育的这些问题进行,就是要从不活到活,以培养技术的实用性和资格证为目标,改变单一的入学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培养不同规格新农村建设需要的人才。农村职业教育应该是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长远专业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学校培训与田间培训相结合;城市职校与农村职校联合办学;技术培训与文化教育相结合,办学形式灵活多样。招生和就业方面要做好三个衔接,一是初中与职业中学的衔接;二是职中与高职的衔接;三是招生与就业的衔接[7](订单式培养)。培养目标是新农村建设需要的一技之长的能生产、懂技术、会管理的多方面人才。总之,农村职业教育的创新主要是围绕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围绕新农村建设的人才市场从理念、教材、教学、办学形式等进行改革和创新,发挥新农村建设生力军的作用,加速县级与区域经济的发展,从而促进农村职教与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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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修文,张晓骞.创新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对策思考[J].职业时空,2006(10):20-21.

[4]大力发展农村职教服务新农村建设——访教育部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黄尧[J].中国农村教育,2007,(04):6-7.

[5]农发所新农村建设课题组.张元红等.新农村建设的系列思考[N].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6-03-30(7).

农村建设论文范文第7篇

[论文内容提要]农村土地、债务、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治安环境是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只有加强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农村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切实抓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和改进工作,才能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开展农村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保持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相互协调,使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使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睦相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笔者从当前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出发,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抛砖引玉。

一、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治安保持持续稳定,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社会治安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少数农村地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治安问题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还比较强烈,农村社会稳定的形势依然严峻。当前农村社会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五大方面:

(一)土地问题成为农村矛盾的重点

因土地问题引发的农村矛盾是当前农村反映最为集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土地承包权属纠纷。主要是城中村、城郊村、开发区、工业园区、移民安置区等村组,人多地少,成员复杂,因土地权属纠纷导致群众上访的事件仍持续不断。二是违规征地引发矛盾。少数用地单位违规操作,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或占地后长期闲置,导致撂荒,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三是群众对土地补偿标准不满。特别是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远远低于经营性项目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不一,群众不接受,因征地补偿问题阻止高速公路和铁路施工,甚至阻断交通的事件时有发生。四是失地农民的利益缺乏保障。一些地方违法征占农民耕地,不给农民合理的经济补偿和生计安置,引发农村,仍然是影响农村乃至社会不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

(二)农村债务问题存在严重隐患

农业部在1999年采取抽样的调查发现,全国村级约有3600亿的债务。而农业部2006年上半年的抽样调查,该数字已经达到4000亿。村级债务问题不仅制约了村级集体经济和公益事业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了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成为引发农村矛盾纠纷、危及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由于债务不能偿还,由此引发干部与群众之间,现任干部与原任干部之间,村干部与包工头之间等多方面矛盾,由于债务问题引发的行凶动武事件在各地也经常发生。农村债务不解决,对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影响很大。

(三)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矛盾

一是村务公开未完全到位。现在农村很少召开村民大会开展村务公开,多数公开栏常年不公开,上面检查时往往是突击应付。即使公开了,内容也不具体,群众看不明白,甚至出现公开内容不真实的现象。久而久之,群众对村务公开失去了信任,对村级事务失去了监督。二是农村宗族势力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宗族势力死灰复燃,尤其在村两委换届选举时,村内宗族或派性之间矛盾难以调和,少数房头宗族势力干涉村务政务,操纵村民换届选举,导致村民之间矛盾冲突,影响正常的村民自治工作,给农村社会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

(四)农村社会治安环境令人堪忧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农村社会治安保持了持续稳定,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所立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刑事案件与2005年基本持平,其中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爆炸、放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分别下降了25.2%、13.3%、14.8%和5.2%。2007年上半年,全国农村发生的刑事案件继续保持稳中有降。但是,有的农村地痞、村霸、市霸、水霸、菜霸等流氓恶势力横行乡里,为害一方;有的地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直接危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农村的和谐稳定,而且直接影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

二、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经济根源和社会背景,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

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社会矛盾,都直接或间接的与农村经济落后、乡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有直接联系。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形成了强烈反差,城乡差距继续扩大,发展水平严重失调。这种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状况,严重地影响着农村社会和谐进程,是农村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本原因。

(二)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建立

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一方面取决于农村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依赖于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这些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因土地承包、土地租赁、土地征用、征地补偿等涉农土地问题日益增多,已成为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焦点。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性等因素的限制,政府对农民群众在经济利益上的要求不能完全满足。特别是在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不够完善的情况下,面对失地失业,又无养老、医疗保障;面对因公致残,生活极度困难;面对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受到破坏;面对农民工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等等,广大农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愿望和行为更加强烈,很容易引发一系列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激化社会矛盾。

(三)基层民主制度不健全

一是部分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少数干部不体察民情,关心群众疾苦不够,不能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回避推诿,对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出现的矛盾纠纷不及时调处,导致各种矛盾由小变大,致使一些群众越级上访,甚至演变成。二是不依法行政。有的基层干部法律法规水平低,不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注重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处理矛盾纠纷方式方法失当,引起群众不满,伤害了干群之间的感情。三是以权代法。少数被“海选”出来的村干部,利用手中职权,在集体项目承包、征地补偿、救济款发放等群众敏感的问题上,不实行村务公开,搞暗箱操作,,侵犯了农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引起农民群众强烈不满和抵触情绪。

(四)预防调控机制不健全

完善健全的预防调控机制,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的基本保证。有些地方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中,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健全的工作责任制。有的乡镇维稳专班仅一个人,村组干部配置过少,加上经费保障不力,维稳工作难以开展。有的地方工作又比较薄弱,机制很不健全,导致了一些应由部门处理的问题,直接集中到党委和政府,不仅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和正常的工作秩序,而且对社会稳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促进农村平安建设,构建和谐新农村的对策建议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和谐,就不可能有全社会的和谐。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村平安建设,构建和谐新农村,应着重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农村平安建设的成效,关键在于基层党委和政府。各级党委、政府应把农村平安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各地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目标,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晋职晋级和奖惩使用直接挂钩。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帮助解决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突出的县(市、区)、乡(镇)、村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鼓励;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的地方和单位,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使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律素质

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解决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现实需要。各地要加大“五五普法”工作力度,通过广泛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大力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具有乡土气息的群众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约束能力,使农民群众自觉地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矛盾纠纷。

(三)切实抓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整合资源,加强乡(镇)、村(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站点等工作网络建设,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完善农村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归口调处等制度。高度重视和解决农村因干群关系、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移民搬迁、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体资产处置、村务公开、邻里纠纷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各种利益关系。建立和推行重大决策及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的发生。

(四)加强和改进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

要加强和改进工作,完善督察专员、领导包案处理大要案等制度,确保农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人回应、有人处理。要建立对重大案件、重访案件实行实地调查处理制度。对重大案件、重访案件或认为有必要进行督查督办的案件,省级党委、政府应授权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处理,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防止重访、重大的发生。

农村平安建设切实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也切实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基业,只有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重视农村平安建设,才能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注释:

①《国务院摸底基层债务财政部酝酿相关方案》

②公安部《我国农村上半年治安形势保持稳定》,2007年08月23日05时27分,来源:新华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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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师逸,蒋凌燕.当前影响农村稳定的若干因素浅析[J].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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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宋远翔.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问题、原因及对策[J].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1).

农村建设论文范文第8篇

论文摘要: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法律“进入”广大农村并“嵌入”乡土社会秩序的实际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切实重视农村的法治建设。这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环节。董必武同志是我国杰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是新中国法制的主要缔造者之一。学习和弘扬董必武同志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人民司法”思想,对于当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大的意义。

董必武同志是我国杰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一生都在探索中国的发展和进步。由于丰富的人生阅历和革命生涯,他对中国社会有着深刻的理解。他的法律思想既包括着对中国传统社会的亲身经历和深刻反思,也有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身体力行和现实思考,还有对西方法律发达国家的比较研究,无疑具有巨大的说服力和可借鉴性。特别是他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作为为数不多的有着法学教育背景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成为新中国法制的主要缔造者之一。学习和弘扬董必武同志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人民司法”思想,对于当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我国新农村建设面对的法治问题

1乡土社会缺乏法治的文化积淀。法治作为一种制度,其生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著名法学家梅因在论述关于法律和立法的一般发展方向时提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现象序列理论”。即在最早时期,法律是根据家长式的统治者的个人命令制定的,而居民则认为这是在按神灵启示行事,其后是习惯法阶段,第三个阶段是法典化,最后一个阶段是衡平与体系化。该种理论仍可适用于法治进程。在法治的生成道路上,资本主义法治是这种传承的自然生成。历经数千年沉淀的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是建立在“天人合一”哲学基础之上的法律文化,价值目标是要寻求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秩序和谐,讲究的是“和为贵”的和解精神与“求同灭异”的礼治秩序。我国传统法律中国家主义和家族本位占主导地位。刑法过度发达而民法一向不受国家政权的重视,这种局面使整个社会习惯于用伦理道德而非法律来处理民间纠纷。我国乡村社会的社会转型虽然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时间,但仍然是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因素保留较多的地区。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推动,我国当代乡村逐渐成了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多社会经济形式和多种文明群体共存的地区,形成了乡村法律文化的多元性品格。正因为这一点,相对于我国城市的法治现代化而言,我国乡村社会的法治建立和形成具有漫长性,它最需要的也许是时间,因为任何制度、规则、习惯和惯例在社会生活中的形成和确立都需要时间,它标记的是各种资源的积累,传统的承接和转移以及合法性的确立。

2法治资源在当今中国乡村仍然比较贫乏。我国乡村社会法治资源的贫乏主要体现为两大方面。一是法律观念的贫乏,=是法律供给资源上的不足。从法律观念来看,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人们诉讼观念随着人口频繁的流动和外出已经有了很大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不再把打官司看作不光彩的事,但是,仍然有相当多的人缺乏诉求意识,缺乏寻求法律救济的主动性,人们的“和为贵”思想仍然有庞大市场,所谓“屈死不告状”的情形是很常见的,依然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解决问题,除非万不得已。他们一般不会主动邀请国家法律的介入。与这种轻法观念相映成趣的是农民心中的农法观念。由于长期的传统文化和专制政治影响,造成了农民的顺从意识,扼杀了农民的主体意识,所以在国家推进法治的过程中,老百姓想到的并不是通过法治实现权利,而是企盼政府的积极给予和有为。另外,从法律供给方面来看,在农村,法律的庞杂加上普法的效果不突出,造成懂法的人比较少,可以说几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人,律师这一行业不仅很难为普通农民接近,而且获取这种法律服务所需支付的费用也是普通农民支付不起或不愿支付的,但这并不说明农民对法律服务没有需求。在广大农村,我们看到的是这样的法律现状:一方面存在对法律服务(尤其是法律咨询)的制度性需要,另一方面,法律供给在某些方面却显示出些许不足。

3国家立法偏离农村现实并处于缺位状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成就喜人,以宪法为母法和以刑法、民法、行政法和诉讼法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已经建立,“有法可依”的目的已经初步得到实现,但充分反映农村现实并能充分保护农民合理权利的法律在乡村社会仍然是缺位的。新中国成立以来。虽然农民的社会地位得到提高,但农民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承担了更多的义务,牺牲了较大的利益,我们的法治建设对“三农”的欠账实在太多。首先表现在立法上,既有偏离农村现实的情况,也有法律缺位的事实。长期的城乡二元分割治理结构导致了对农民权利的忽视,农民应该享有的权利诸如劳动保护权、选举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自由迁徙权等,要么被忽视,要么被区别对待。近年来涌现出来的农民工暂住证问题、欠薪讨薪问题民负担问题、耕地保护问题、失地后就业保障问题、农村医疗教育问题、农村社会救灾和救济问题等等,都是法律不能反映农村现实或缺失的反映。其次表现在司法上,则忽视对农民正当合理的权利进行保护,有许多歧视和侵害农民的行为或现象发生,一些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等社会现象更严重影响了农民对法律的感情和对政治的热情,强化了“人治”在农民心理的地位,使农民对法治产生了迷惘和疏远。在国家立法偏离农村现实和严重失位的情形下,农民没有合理化的利益表达渠道,农民的合理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农民很难产生对法治的信任,相反对法治的信赖和理解逐步降低,很难有参与法治的热情。

综上所述,虽然当今中国法治道路的总体趋势是良好的,但我国的广大农村仍然是一个和现代化有明显差距的乡村社会。法治状况还不容乐观,这是我国法治建设必须面对而又无法回避的沉重现实。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治建设,远不如政治话语表述的那么轻松。所以,乡村法治建设需要多角度的建设性思考,即对农村法治的建设路径进行探讨是非常必要的。

二、董必武的“人民司法”思想

1“人民司法”的提出及其内涵。中国共产党首次在法律文本中提出“人民司法”,是在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中,纲领规定:“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这一规定确定了新中国的司法性质是人民司法。董必武同志对于“人民司法”思想较为系统地论述,是在《对参加全国司法会议的党员干部的讲话》中。他认为,人民司法的基本观点就是群众观点,与群众联系。为人民服务,保障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的正当权益。而这是最一般的认识,离开了这个认识,司法工作根本谈不上是人民司法工作。1953年4月。在第二届全国司法会议上,董必武同志再一次阐述了“人民司法”思想的本质:“总结我们三年以来的经验,就是:确认人民司法是巩固人民民主的一种武器,人民司法工

作者必须站稳人民的立场,全心全意地运用人民司法这个武器,尽可能采取最便利人民的方法解决人民所要求我们解决的问题。”从以上论述来看,董必武的“人民司法”思想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巩固人民民主、保障社会秩序为目标。

2“人民司法”思想的主要内容。(1)“人民司法”就是要站稳人民的立场。董必武同志在1953年的《论加强人民司法工作》的报告中指出:“人民司法工作者必须站稳人民的立场,全心全意地来运用人民司法这个武器。如果不站稳人民的立场而站到了另外的立场上去,那就要犯严重的错误。这种事情在我们的下面判案中并不是没有。我们过去的地下工作人员甚至搞游击队的人员被错杀了的也有;农民跟地主打官司,工人跟资本家打官司,并不是因为工人和农民没有道理,可是工人、农民打输了,甚至有的被错杀了,这就是因为,他们没有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来运用这个武器。所以,运用这个武器必须全心全意地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单是这样是不是就够了呢?不够。还一定要尽可能采取最便利人民的方法解决人民所要求解决的问题。这是因为人民有些要求是我们做不到的,譬如办案子快一点,人民需要不需要?很需要。但是有些案子是不是一拿来马上就可以办呢?那是做不到的。当然,也绝不能以这个作借口而拖延,我们要尽可能采取最便利于人民的方法来解决人民所要求我们解决的问题。”“人民司法工作者必须尽可能采取最便利于人民的方法解决人民所要求我们解决的问题。一切这样办了的。人民就拥护我们,不然人民就反对我们。这个经验各地方都差不多,司法改革运动完全证明了这一点。”(2)要注重司法工作人员思想的建设。董必武同志在该文中继续指出:“如果我从司法改革运动中来分析经验,那就是:哪个地方的司法机关中有组织不纯、政治不纯和思想不纯的现象存在,那里就必然表现出不是失掉人民立场就是投有采取最便利于人民的方法解决人民所要求解决的问题,那时人民就责备我们,反对我们,说我们的人民法院‘不是共产党领导的法院,而是的法院’。”“如果我们在司法机关中纠正了思想上的错误,清除了组织上的不纯,清除了坏分子,改变了坏作风,听取了人民批评我们的意见,改正了错判的案件,人民就说:‘这是从来没有的事,只有领导下才有这样的法院’;‘这才是真正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案子中,主观主义是一个很大的障碍,所以在司法工作者中一定要批判主观主义,而和主观主义是分不开的,所以一定要反对。”要开展“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取得思想进步。(3)要坚持有利于人民的审判制度。董必武同志在该文中进一步强调指出:“在司法改革运动中证实了过去我们主张的陪审制、巡回审判制以及在法院设问事处、接待室等,都是人民所欢迎的。当然,各地方法院在司法改革后或在司法改革中对于这些工作都取得了许多新的宝贵的经验,比我们从前所说的那样有了很丰富的内容。”他希望“各位同志能够细心研究”,不断发掘有利于人民的审判制度。(4)必须充分保护人民的民利。针对少数地方和部门存在的违法乱纪和侵犯人民群众民利的现象以及脱离人民群众的强迫命令作风,董老指出:“在逐步完备起来的人民民主制度和人民民主法制之下,人民的民利应该受到充分的保护。由于过去处在紧张的战争和大规模的社会改革运动中,由于法律还不完备,司法制度特别是检查制度还不健全,有些公安、司法机关还有粗枝大叶、甚至使用肉刑的现象,以致有一些人错捕,错押或错判,人民的民利受到侵犯。为克服这种现象,今后必须从立法方面,从健全人民司法、公安和检查制度方面,对人民的民利给予充分保护。”他还主张用法律规范国家机关与人民负担之间的关系,“人民的负担,则应该完全按法律规定办事,不许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在国家法令之外征用人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一再要求司法机关与这些不良现象做斗争。(5)要不断培养人民司法所需要的司法工作人员。董必武同志在1951年《对加强政法院校教育工作的意见》中指出:“人民大学要培养政法教师,并要摸出政法教学的东西来。教育部要帮助政委训练政法干部,要造些房子,要花些钱。”

三、“人民司法”思想有助于解决农村法治困境

在农村法治建设任务还很艰巨的情况下,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可以肯定的是,董必武同志依法治国、“人民司法”的思想对我们当今进行新农村法治建设仍具有较为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笔者认为,董老的“人民司法”思想,定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中重放光彩。

1运用“人民司法”思想对不良司法理念进行矫正。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司法”一直是我们司法理念的思想基础。然而现实是,我们的司法整体性理念已经在变化,由“人民司法”到“司法为民”,近来比较强调司法的独立性和司法的技术性,过分依赖西方法律文明移植,司法理念和司法改革带有明显的精英化特点。“人民司法”思想首要的是强调司法的政治性、人民性。董必武同志曾指出,“政府的权源出于群众,政府负责人是群众代表选举出来的,政府的权威不是建筑在群众的畏惧上,而是建筑在群众的信任上。”实际上,对于农村社会而言,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而言,司法理念不应该仅仅是政治话语和法律人的专用语,它需要一种大众化的阐释和务实的实践。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必须运用“人民司法”思想来矫正当前的一些偏差,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司法理念进行重塑。就司法整体而言,司法部门需要再次进行司法人民立场的强调,从政治性的高度、从政权的角度树立农民法律主体思想,在法律实践中认真对待农民权利,坚持保障农民的各项权利,保护农民的正当性利益,坚持程序上的便民、利民等等。就司法个体而言,就要司法工作人员树立农民法律主体本位思想,克服利益驱动、权力本位等不正确的司法思想。

2运用“人民司法”思想对司法制度进行完善。应该看到,乡土社会法治的演进比城市法治化复杂得多。乡村社会结构以家族为单位的经营方式虽然经过百年来的变迁已经解体,但仍然受制于以户为单位的分散经营方式,地缘性和血缘性极强,与我国传统的社会结构相比并没有发生多少实质性的改变。董必武同志曾不止一次地肯定便于人民的陪审制、巡回审判制以及法院设立的问事处、接待室、人民调解制的作用,认为不仅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更使我们的法律切实贴近了人民的生活。同时董必武同志还重视在司法实践中不断研究、发掘出新的便于人民的审判方法,要“把大家公认为可行的制度肯定下来,予以巩固和推广;把尚无把握的事项,谨慎地选择重点试行。”只有将审判制度与乡土秩序相结合,走中间道路,才能使我们的法律逐渐为乡土社会所认可,进而渐进地改变乡土秩序。

农村建设论文范文第9篇

从新中国建立到现在的短短半个多世纪以来,尤其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农村的基层民主逐渐建立并已获得了较大的发展。随着自由选举对象的逐渐明确和主体意识的逐渐增强,民主治理内部也开始具备了一定科学的民主决策过程,村民自治等民主形式在试点成功之后又在稳步发展中,这充分显示出了我国基层民主的强大生命力。而在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要使农村基层民主能够获得更加充分的发展,还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有关农村基层民主的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保障,加强中央对立法选举的指导,增强选举过程的可操作性,使法律、法规、政策融于一体。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的保障,民主的完善总是伴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而得到最终确认和规范。因此我们在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时,首先就是需要完善其法律规范体系,统一中央与地方法规,加强其具体程序的可操作性。同时各省、市、区人大要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不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加以清理和修订,乡村也要根据相关的村委员组织法的规定制定或修订乡规民约;各级人大和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对侵犯农民民利的行为依法查处,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保证村委会组织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进一步推动全面直选方式,扩大农村直选范围,增强共同体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直接的民主选举,是由村民通过一定差额直接投票选举村委会成员的办法。它是实现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实现村民自治最重要的环节。实行村民直选其意义在于它在根本上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村干部由上级指定或委派的作法,真正将村民决定村委会干部去留的权力交还到农民手中,从根本上体现了农民的愿望和要求,也提高了村民进行自治的积极性。实行民主选举要在充分的竞争机制中做到投票的民主、差额、直接和无记名,并在确定正式候选人时要做到公开、透明、具有权威性。

三、全面把握乡村关系,明确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工作要求,妥善解决乡村问题。乡村问题是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发展所存在的一个最为严峻的问题之一,也是阻碍农村基层民主法制的主要因素。在处理乡村问题时,我们应明确认识村委会和村党支部是统一于村民、代表和体现广大村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二者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协调好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和村委会的自治权之间的关系,使两者达到权力上的和谐和紧密配合,应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村委会对乡镇政府的协助关系,明确和立足村委会对乡镇政府开展工作的协助内容和范围,培养乡村利益互动意识,并依照法律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严格落实好法定的协助义务,使村民的民主工作能够依法进行。

四、继续开拓多种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国情的农村基层民主实现形式,进一步创新和改造基层政权体制。我们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相应的制度建设和创新,也只有不断创新农村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改革农村中的落后思想因素,才能使村民自治真正转化为现实。开拓多种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基层民主实现形式,就必须要彻底改变现行乡镇部门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下的状况,改善服务质量差,改革乡镇政府政绩考核制度,完善村民代表议事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并改善村委会与乡镇基层政权组织的关系,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各种社会公益服务建设。

农村建设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群众文化;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口

中图分类号:G81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8-0060-01

1 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农村群众文化工作

群众文化工作必须坚持和巩固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三个代表”要求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要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着眼于世界科学文化发展前沿,积极进行文化创新,不断增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来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落实以法治文,科教助文,产业兴文,促进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文化建设与发展,努力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创新机制,构建与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新格局。广大农村人口由于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所以在进行群众文化工作更应以马克思主义为方针,加强农村人口文化工作的指导思想。

2 农村群众文化建设需要众手托举,联手合作

农村群众文化建设是中国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方面。要做好基层文化工作,设施是基础,设施是开展文化工作的载体和基本条件。而目前由于乡镇财政收入对文化投资少、比例低、基础设施陈旧、简陋,服务手段落后,与当前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文化和加强精神建设的时代要求很不适应。因此,各级政府都要把文化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要切实加大对基层文化建设的投人,要确保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安排,应向基层文化建设项目倾斜,保证有影响的重大群众文化活动的经费投入;把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作为重点列入建设规划。所需经费要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基层文化建设是一个覆盖面广、牵涉领域多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基层文化建设是一个不断走向“大文化”的过程,期待新元素的注人和新结构的建立;基层文化建设还是一个开放的体系,渴望越来越多的力量参与,发挥基层文化建设多元主体性和交互主体性的作用,在政府的牵头下,各有关部门联手合作,创设基层文化建设的多平台。引导鼓励发展各类民办(集体)文化设施的建设,群策群力,衔泥为基层文化筑巢、搭台,让老百姓唱戏。采取多体制、多方面、多渠道,群众文化群众办,群众文化为群众的发展新思路。

3 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俗活动和节庆活动

民间文化为农民群众所喜闻乐见,深受其欢迎。各地应以民俗活动、节庆活动为龙头,带动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要抢救挖掘、收集整理各类民间艺术和培养民间艺术队伍人才。一是发展民间艺术社团、民间音乐会、秧歌、书法绘画、戏剧、曲艺、雕塑、手工制作等,在保持民间文化原生态的前提下,把有商业价值的民间艺术融入一定的商业利益,合理适度开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二是积极开展“四进家”活动,即文化知识、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就业知识到家,满足农民求知、求富、求乐、求业的要求。三是实施文企、文商联姻,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文化建设新路子,体现“经济搭台,文化唱戏”特色,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同时利用重大节日举办民间文化艺术节活动,是推动农村文化活动开展和提高农村文化活动层次的好举措。通过活动,可以增进艺术水平的交流,通过活动,给广大的民间艺人提供一个展示艺术才华的机会。特别是文化旅游资源比较发达的地区,通过活动还可以把民间文化艺术与旅游市场有机的结合起来,从而给农民带来富裕和经济效益。

农村建设论文范文第11篇

沼气是通过发酵方式循环利用的生物质能,具有能源、生态、环保、经济和社会的多重功能。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在农民的温饱问题解决以后,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成为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在农村大力推广沼气建设,可以促进养殖业,带动种植业的发展,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的好方法。本文从农村沼气建设现状和问题出发,提出农村沼气建设发展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农村沼气现状对策

前言:农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农业污染日益严重和农民增收缓慢的现实,呼唤具有经济、环境双重效益的农村沼气生态技术。在农村推广应用沼气,既能解决农户生活所需能源,巩固以退耕还林为重点的生态建设成果,减少人畜粪便和生活污水造成的农村面源污染,有效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还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有机肥料,降低农作物病虫害发生率,减少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量,从而推动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发展农村沼气,兴建畜禽圈舍—厕所—沼气三连通式沼气池,利用沼气做饭、沼液(渣)肥田、养鱼、种果,形成猪—沼—粮、猪—沼—果、猪—沼—鱼的多种生态农业模式,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努力实现农村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园)经济高效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的生态富民目标。

1、农村沼气建设的现状

⒈⒈农村能源的现状:我市农村燃料结构不合理,生产生活用能主要以薪柴、秸杆、煤炭为原料,太阳能、电能、液化气、沼气的利用普及率低,燃料、肥料与饲料的矛盾突出。据市农能站20__年统计年报资料,全市农村每年用能总量折标煤约85万吨,人均用能折标煤1.53吨。其中生活用能折标煤60万吨,占70.5%;生产用能折标煤25万吨,占29.5%。能源来源为:作物秸杆折标煤3.4万吨,占农村生活用能总量的5.6%;薪柴折标煤25万吨,占农村生活用能的41.7%;原煤折标煤30万吨,占农村生活用能的50%;其他能源折标煤1.6万吨,占农村生活用能的2.7%。仅农村生活用能一项,全市每年要烧掉木材25万m3以上,相当于25万亩森林的年生长量被砍伐,资源浪费相当严重。一方面因乱砍滥伐,过度采伐,导致山不见林,水土流失严重,森林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日趋恶化,自然灾害频繁。另一方面,把作物秸杆作为燃料烧掉极不科学,既污染环境,又浪费资源,不仅热效率低,而且损失了大量的氮、磷、钾等营养元素,使土壤有机质得不到补充,土壤肥力下降,造成农业生态环境的恶性循环。

⒈⒉农村沼气建设的回顾:由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我市已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启动了天然林保护工程。为解决农民“烧柴”问题,发展农村沼气是一项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我市农村沼气建设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起步,20多年来大体经历了一个大起大落的发展历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0年至1994年的5年间,为农村沼气建设的急速发展阶段。政府急于为解决农民生活燃料严重短缺而在全市推广沼气,特别是1991年至1993年形成了全市性的建设高潮,终因建池技术和建池材料质量差,仓促上马、急于求成,缺乏坚实成熟的技术基础和支持,以及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数量上的高速发展,而紧跟着的大回落阶段。第二阶段是1995年到1998年的4年,为农村沼气建设处于低落期。大量的沼气池“废弃”,严重挫伤农民的建池积极性,建设数量急剧下降。第三阶段是20__年到20__年的5年间,为稳步发展阶段。此阶段由于国家增加了对农村沼气建设的投入,注重沼气技术系统的科研,改进建池技术,如户用高效沼气池技术、沼气与生态建设等有机结合,示范推广了“一池三改”和沼气综合利用配套技术,沼气建设综合效益日益明显,农村沼气建设得到稳步发展,沼气建设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⒈⒊农村沼气建设的现状:我市自1990年开始在农村推广沼气池,1999年利用全国第二批生态环境建设和20__年小型公益设施(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实施,进行了大规模的推广,采取了农民自愿、部门支持、政策引导、民办公助、规模成片、示范带动的实施办法,全市新建沼气池2325口,建成2个生态家园示范村,完成“一建五改三配套”示范户150户,取得了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20__年承担了农业部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任务,完成新建沼气池1400口,完成“一池三改”1400户,项目总投资406万元。其中中央国债资金投入140万元,__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4万元,农民自筹资金和投劳折资252万元。中央国债投资按每户1000元补贴。目前全市共有沼气池1.27万口,占全市农户总数的的7.5%左右。因此,在农村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沼气,已受到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视和广大农户的支持。但在目前存在着的一系列问题不容忽视,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这也是下文重点探讨的内容。

2、农村沼气建设目前存在的问题

⒉⒈认识不足,发展滞后。一是认识不到位,部分干部,群众思想有顾虑,对农村沼气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也存在着差异,怕遭到挫折,不能抹去以前失败的阴影,对发展沼气缺乏信心,造成各地发展不平衡,少数乡镇还有部分沼气空白村存在;导致我市农村沼气建设发展与先进区市县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农村沼气建设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需要改造建设的内容多,工程量大,涉及到千家万户,我市农村沼气建设虽然在近几年得到了发展,但是与总体发展目标还相差甚远。沼气普及率只有7.5,农村沼气发展相对滞后。

⒉⒉机构不健全,后续服务差。一是机构不健全,技术力量薄弱。全市34个乡镇都没有设置能源推广机构,更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推广体系不健全;市能源推广机构人员少,经费短缺,办公条件差,无

交通工具,工作开展困难,对新型沼气技术的推广普及差;二是沼气灶具及配件市场混乱,监管乏力,由于受人力、物力、财力所限,我市沼气灶具及配件市场供应监管失控,群众缺乏识别沼具的知识,只图便宜,不管质量和后果;三是后续服务差,利用率低。90年代修建的大量沼气池因缺乏起码的使护常识,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废弃”。据笔者对水江镇大顺村农村沼气池使用情况的调查,已建有的47口沼气池,还能正常使用的只有9口,已废弃38口,使用率只有19.1。⒉⒊投入不足,发展受限。建一座8—10立方米户用沼气池需资金1500元左右,加上改厨,改厕,改圈,总投资3000元左右。我市属重庆市级贫困市(县),农民较为贫困,自筹投入能力弱,部分农户在投资上确有实际困难;近年来,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对我市投入较少,而地方财力不足,没有安排资金对非项目区广大农村建池农户进行补贴,影响了建设速度和质量,有些农户想发展沼气而无力发展,农村沼气的发展受到限制。

⒉⒋建池技术落后,综合利用不足。一是技术工人流动性大,建筑质量差。我市现有持证沼气生产工107人,但因近年来我市沼气项目建设任务少,沼气池建设的待遇低,导致大量的熟练沼气生产工进城务工和外出打工,农民建池多由当地未经培训的建筑工和自己进行施工,沼气池的建池质量差,存在漏水、漏气和池型落后、建池材料浪费、建池成本高等问题,进出料困难,使用管理不方便,平均使用寿命短;在农村还有“远、大、深”旧式沼气池,农民也有求“大”求“深”的落后观念,二是综合利用不足,经济效益较低。我市沼气建设起步较晚,用途比较单一,主要用于生活燃料及照明,由于技术、生活习惯、认识等原因,沼气的综合利用率比较低,综合效益未能完全体现。

⒉⒌养殖业快速发展,期盼农村沼气建设:__是一个农业大市,农业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农户有养殖畜禽的习惯,20__年全市生猪出栏58.5万头、肉牛3.15万头、肉羊2.9万只、肉免1.53万只、小家禽880万只。近年来,养殖业快速发展,期盼农村沼气建设,全市已建成生猪规模化种猪场6个,二级扩繁场181个,年出栏50—1000头商品猪的养殖大户773户,其中,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小区2个;大型奶牛场一个。由于排出在量的畜禽粪便没有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导致农村特别是规模化养殖场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蚊蝇乱飞,严重污染了农村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导致了人畜疾病和疫病的发生。此时的沼气建设已经超出“燃料”的范畴,已成为保护农村生态环境迫切要求。

3、农村沼气建设的发展对策和建议

当前,农业的发展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民的温饱问题解决以后,调整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成为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发展农村沼气,要与多层次开发利用资源,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生态农业,实现“四个结合”:一是与发展高效农业及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相结合;二是与农村改水改厕、环境卫生建设相结合,通过发展沼气,使人、畜粪便等生产生活废弃物实现无害处理,改变农村卫生面貌;三是与现代新农村建设结合,以沼气为纽带发展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发展庭院生态农业,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四是围绕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的中心工作,把发展沼气与当地主导产业结合起来,将沼气建设与开展综合利用和现代农业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产业开发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具体对策和建议如下:

⒊⒈提高认识,形成合力:真正把沼气建设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为农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健全管理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沼气建设,推进农村沼气规模化发展,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

⒊⒉健全机构,完善服务:市级应建立相关组织领导机构,乡镇、街道办事处必须组建专门沼气建设指导协调队伍,做到有人管事,能办成事的目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技术培训,尽快建立一支适应任务需要、达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要求的持证沼气生产工的专业施工队伍,按照“市场运作、合理收费、自我发展”的原则,鼓励已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组建施工队伍,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搞好工程建设。对农村沼气示范户要按照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有关政策、计划任务、补助标准和建设条件,公开自愿建设户名单,公开物资的采购价格、分配等情况,做到既方便群众,又公开透明。

⒊⒊统筹规划,综合推进: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农村沼气建设与当前新农村建设、“千百工程”、生态村、小康村建设等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综合推进。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适合本地区农村沼气建设的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技术模式,实施分类指导。建议现阶段的工作重点:一是以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为主,着力提高沼气及其综合利用水平;二是结合改圈、改厕、改厨、改院、改水、改路和推广高效生态农业技术,全面防治畜禽养殖粪污、农村生活污水等农业面源污染。三是适时推动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凡规模化养殖场和达到一定加工废水排放量的农副产品加工厂,必须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实行达标排放,并因地制宜开展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实现粪便、污水、废水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新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把沼气池建设作为治污配套工程,与养殖场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四是积极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建设,在一些住宅密集区、山区和农户小规模分散养殖而无力建沼气池的地方,可由乡镇或村级组织协调,将养殖户的污水,以管道布置接入,集中建沼气户,以减少村庄内猪牛粪便污染,创建优美农村环境。五是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原则,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试点。进一步提高生态农业建设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促进我市农业结构合理化,技术生态化,过程清洁化,产品无害化,实现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的统一。

⒊⒋政策扶持,加大投入。一是建议各级政府制定制定出台一些有利于促进农村沼气建设发展的惠农政策,鼓励农民发展沼气。二是每年安排适当专项资金对农村沼气建设予以扶持,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农村沼气建设示范户进行补贴;各乡镇、办事处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扶持。三是积极争取部门的支持和协作配合,整合部门资源,形成合力,将农村沼气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农村改水改厕、卫生村建设、农民新村建设、农村康居工程建设、移民建村、村庄整治、农村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打造示范村,充分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四是加大信贷投入。农村信用社要把发展农村沼气作为重要扶持项目,推广小额信贷,搞好资金监管,保障沼气建设快速发展。五是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

⒊⒌抓好典型示范,加大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农村沼气建设在改善生态环境、改善农村卫生状况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地位、作用、技术、模式及成功典型进行全面、深入、广泛的

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抓好示范村培育,选择文化素质高、科技意识强、有强烈愿望的农户先行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资金和地方财政投入的扶持,抓好示范村建设项目,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农村沼气建设向纵深发展。⒊⒍坚持技术标准,确保建设质量。沼气施工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施工人员必须取得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沼气建设必须实行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采用统一的新型高效沼气池池型,按照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操作规程,统一收费标准,统一验收标准,确保农村沼气工程质量。要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坚持建一个,验收一个,点火一个,确保能100正常交付使用。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效益调动广大农民的投入积极性,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步伐。

⒊⒎强化技术培训,搞好技术服务。新一轮沼气建设,必须克服以往重建轻管、缺乏后续服务的弊端。一是要加大沼气技术的培训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各种类型的技术培训班,积极聘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讲授沼气基础知识、沼气综合利用技术、沼气发酵和管理技术、生态农业技术。通过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工作,壮大我市沼气技术队伍,使更多的农民会建、会用、会修沼气池。应建立高效的管理机制,实行全程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每个示范户建立档案卡,做好使用过程的跟踪维护服务工作。二是配套完善村级沼气后续服务网络,组建一支相对稳定的沼气管护队伍,为农民随时提供技术服务,以解决沼气使用户的技术难题。强化建后管理,提高使用寿命和使用效果。

⒊⒏积极探索沼气产业化发展新思路,努力提高沼气综合效益。实现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相统一;实现农村能源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发展种养业,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相统一。使沼气建设从单纯解决生活用能向综合利用开发、发挥生态功能和社会效益方向发展。发展农村沼气,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但是要把这项利国富民的事业办好,任重而道远,不仅需要农民的自觉行动,还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政策和资金扶持,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4、结束语:

发展沼气,有利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美化家园、减少污染,具有投资少、见效快、节支增效,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显著的特点,能推动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发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发展农村沼气建设事业:一是要与多层次开发利用资源,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生态农业相结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二是要坚持统筹规划,典型示范,辐射推广,综合推进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沼气生态农业示范村。三是抓规范化、标准化建池技术推广,把好建池技术质量关,完善建、用、管技术服务网络体系。四是农村沼气建设是“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农民受益,利国利民”之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但是,要把这项利国富民的事业办好,任重而道远,不仅需要农民的自觉行动,还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政策和资金扶持,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参考文献:

〔1〕周孟津.《沼气生产利用技术》.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1999

〔2〕__市农业局.农村沼气建设”十一五”发展规划.

〔3〕张艳丽.我国农村沼气建设现状及发展对策.可再生能源.20__,(4):5-8

农村建设论文范文第12篇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进程不断向前迈步,农村人民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如何开发和建设农村文化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由于现在农村文化的建设比较落后,文化形式单一以及缺乏专业的文化建设人才等等问题,开发和建设新农村势在必行。本文就如何开发和建设新农村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 

 农村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无形的动力,不能被其他要素所取代。积极的开发农村文化,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加的文化需求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据有很重要的意义,它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原动力,是促进文化发展的最基本要求。 

 一、开发农村文化的战略背景 

 1、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 

 农村文化的建设的现状令人很不满意,使得农村消极文化不断滋长,并给其提供了发展的空间。随着社会的发展,那些现代化和城镇化的都市文化理念正在逐步取代农村文化。 

 (1)新农村文化建设落后 

 文化建设不想经济建设一样可以给人看到实质性的东西,也不能给人们带来直观的经济收入,所以,政府大多把重点放在经济建设上,而忽略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2)文化活动形式单一 

 农民由于平时忙于劳作,很少有时间参与文化活动,最多也只是闲暇时看看电视什么的,基本没有其他的文化活动,文化生活较单调。随着一些消极文化和低俗文化的涌入,使得积极地传统文化被侵蚀,农村文化处于较危险的境地。随着一些消极文化的流入,农民容易被这些消极文化所毒化,尤其是一些迷信思想,严重影响了个人和和社会的安定。此外,落后的农村文化,会使得农民的价值观发生扭曲。 

 (3)文化建设队伍人才缺乏 

 因为一些历史原因和现实状况的限制,文化系统的人员整体素质较低,缺乏一些专业的文化建设人才,文化队伍的建设很不稳定。 

 (4)文化产业发展滞后 

 好多地方对文化产业的保护力度不够,尤其是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还停留在较古老的保护层面上。 

 2、缺乏农村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农业弱势地位越来越严重,农村发展缓慢,农民增收乏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缺乏动力。除了这些较多因素的复杂问题外,农村文化的发展与农村经济的发展相抵触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要完成这些任务,最关键的就是要提高农民的文化修养和素质。所以,要想让经济得以发展,首先要提高农民的修养和素质,这就要求将农村文化建设提升到重要的位置。 

 3、文化是经济竞争的软实力 

 文化是经济竞争的软实力,越来越多的被人们所重视,他将成为一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很多企业能够取得竞争优势,大多是依靠自身的企业文化。虽然我国有5000多年的历史,文化底蕴相当的丰厚,但是随着日趋加快的社会发展步伐,文化竞争越来越激烈,我们拥有的一些文化资源跟不上飞速发展的步伐,来不及转化为文化竞争力。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是发展的阻碍力量,同时又是发展的希望和前景,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后方力量。农村文化是我国民族文化的根本所在,农村要在稳定中找寻发展的机会,开发出具有我国民族特色的农村文化,提升我国农村文化的实力,增加国家的竞争力。 

 二、开发和建设农村文化 

 1、加强政府的作用 

 开发和建设农村文化是各级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也是建设社会不易新农村的必经之路。要加强政府的作用,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观点出发,对农村文化建设需高度重视。把农村文化建设作为政府的重要日程,将其融入到经济发展的规划中,将其考虑到财政预算中,将其作为干部升迁的考核指标。到文化工作出现倒退的地区,要采取责问制度。 

 (1)加大文化开发建设力度 

 政府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整体布局,进行专项拨款用于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此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融资,通过融资的形式实现文化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同时还规划好新建文化设施以及现有文化设施的工作,使得文化设施发挥最大的功能。 

 (2)加强政府的管理工作 

 政府部门要根据农村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抓好农村文化活动,发挥文艺工作者的作用,将健康积极的文化活动呈献给农民,此外,还要充分挖掘专业的人员,并对一些有潜力的人员进行培养,是他们成为文化活动建设的支柱,让他们进入农村对农村文化活动进行相关的指导工作。 同时,还要鼓励人们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加大群众的参与力度,有效地抑制恶俗文化的传播,开发健康的农村文化活动。另外,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一些低俗的消极的行为,比如对一些参与者进行处罚。 

 (3)提升文化工作者的素质 

 首先要规划和正对农村文化队伍,要根据不同的岗位选取相应的人才,同时要鼓励一些高校毕业生进入到基层进行文化方面的工作。其次,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西区一部分高素质的人才,对一些有技能的艺人或文化,可以采取破格录用的方式。对现有的人员进行培训,确定各自的工作职责。 

 (4)发展特色产业 

 政府可以培育和法阵一些特色产业,同时要讲一些特有文化和现代文化结合在一起,使得特色文化产业得以发展。 

 (5)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 

 由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进行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特别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要重视对其的保护和开发,并对其投入一定的资金,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人的培养。 

 总的来说,经济的发展必然伴随着文化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快速进步,发展农村文化已是必然需求。 

 2、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 

 我们要坚持政府的主导地位,将农村文化建设作为重点,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和文化场所的建设,使得农村文化服务的网络得以全面构建。 

 3、改革文化管理体制 

 对文化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能够有效地提高文化服务的能力,政府需要积极地探索对现行文化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措施,激发文化设施的发展潜能,使得文化设施更具活力。此外,政府应该引入一些经济投入来参与文化设施的建设工作。同时,为文化设施引入市场化运作的功能,对一些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和创新。文化部门要紧抓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结合农村实际情况,采用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的生活,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 

 4、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 

 我们要加强农村文化队伍的建设,并制定一些文化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选择有效的方式,发展一批专业的农村文化队伍,并通过一定的培训使得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所提高。对文化队伍中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并坚持持证上岗的政策。一方面鼓励一些相关艺术专业的毕业生来从事农村文化建设,一方面面向社会招聘,招收一批专业的人才。此外,还要大力的培养文化骨干,将活跃农村文化和传承民间文化的作用发挥到最大,使得群众基础更加稳固。对工作优秀或作出贡献的农村文化工作者采取一定的奖励措施,使得农村文化的发展建设保持在一个良好的氛围之中。 

 5、融入社会力量 

 我们可以鼓励社会力量来支持农村文化的建设,开展一些与农村文化相关的活动,把农村文化建设融入扶贫机制,建立和完善一些相关的文化援助活动。积极地引导社会力量对农村文化事业进行捐助,以保证一些文化设施的建设。 

 三、总结 

 总的来说,发展健康有益的农村文化,及时农民的愿望,又是时展的需求。大家要在政府的引导下,共同致力于农村文化的开发和建设。农民需要文化的熏陶同时文化也需要农民,农村文化是原生态的文化,更具有民族性。加强农村文化的建设,要根据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把社会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联系在一起,切实把农民有需求的以及政府能够创造条件做到的事做好。 

参考文献: 

农村建设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农村文化;文化设施;管理

经济是文化积累的结果,文化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表现形式,而农村文化设施在中国农村文化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既是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基础,也是农村社会稳定的保障。因此,农村文化设施发展的走向和走势,对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意义十分巨大。认识农村文化设施发展的现状,了解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建立和谐社会的文化发展政策,推动农村文化健康、稳定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文化设施的界定

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日益提高,也对文化设施提出了更的要求。怎样对文化设施的概念进行界定?不同的时期专家和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

郭丽春在2001年的《百家论坛》期刊中的《浅谈文化设施建设》对文化设施进行了阐述,文章认为:文化设施是文化传播的物质载体,是文化事业的一大要素,文化活动的主要场所,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一个地域文明程度的象征。

国家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在2002年的《关于文化设施建设的探讨》一文中,为了使文化设施有效地运作并发挥其功能进一步分类:文化设施划分为管理型和经营型的。而我国文化部文化设施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张二虎在2004年09期《行业纵横》中的《试论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行业管理》一文里对文化设施的定义进一步的补充;文化设施的广义概念:具有特定文化功能和文化附加值的建筑或建筑群。文化设施的狭义概念分两类:一是公益文化设施,二是效益文化设施;总体来讲,专家学者们对文化设施的界定争议不大,不同方向的专家学者都从自己的领域对文化设施进行了定义。比如图书馆、文化馆等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文化设施是属于管理公益型的;电影院、舞厅等是属于经营效益型的;而美术馆则属于半经营半管理型的。

综上述各专家的观点,对文化设施做了简单的界定;广义概念:具有特定文化功能和文化附加值的物质载体。狭义概念分两类:软文化设施和硬文化设施;软文化设施是指文化人才:文化艺人、艺术家、文化活动的策划管理者;硬文化设施:一是公益文化设施,具有特定文化功能的项目;二是效益文化设施,即市场化经营能够产生效益、并能使投资保值增值的文化设施。

二、农村文化设施的作用和意义

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关系到国家“三农”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深刻认识到农村文化设施在农村极其关键重要的地位,认识到这一点,农村的建设才能更进一步顺畅地进行下去。

(一)文化设施是文化传播的物质载体

郭丽春在2001年的《百家论坛》期刊中的《浅谈文化设施建设》一文对文化设施作用阐述:文化设施是文化传播的物质载体,是文化事业赖以生存的基础,是文化活动的主要场所,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一个地域文明程度的象征,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所谓文化设施就是文化事业的发展,而且影响文化功能的作用,这个提法的改变,标志着我们认识升华到一个高度;所谓文化设施是繁荣文化事业的一大因素,是国为没有文化设施或者文化设施奇缺、破旧和老化,就谈不上社会主义艺术事业的繁荣。而且文化设施是一个地域文明程度的象征,是因为一个地区、一个城市、一个乡镇的博物馆、图书馆、歌舞厅、游艺厅、青少年宫、文化馆(站)、艺术馆、展览馆、游乐场等文化设施,既展现着昨天的历史文明、又展现着今天的现在文明。

(二)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是当前我国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纲要》,确定未来五年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目标任务。明确指出:中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时期。转轨产生的经济和社会的各种摩擦,有可能使较小的经济和社会问题放大成为突出的社会矛盾,并加大矛盾双方的冲突。农村是转型时期矛盾冲突的焦点,因而这一时期农村文化发展受到的影响尤为明显。先进的农村文化发展可以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落后的农村文化也可以给农村稳定带来消极作用。

农村文化设施的作用不言而喻,周至雄的《社会转型期的农村文化建设》中指出:农村文化设施是农村文化活动的物质载体,是农村文化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农村普及科学文化卫生知识、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开展健康文体娱乐活动的重要阵地。

(三)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是传播和弘扬先进文化的有效保障

冯雨峰、黄扬飞在2006年7月的《省域城乡文化设施建设的调查与分析》中提及:文化设施建设是城乡文化发展的基础,也是城乡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日益提高。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各级公共文化设施是政府为城乡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场所,是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活跃文化生活的重要阵地。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这些文化设施还可以充分发挥文化辐射功能,逐步成为区域性的文化中心,从而对城乡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加大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既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满足城乡人民精神文明需求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是传播和弘扬先进文化的有效保障。

三、农村文化设施现状分析

中国农村文化设施虽然在不断改进中,社会的发展带动了文化及具体设施的发展,不过我国农村文化设施现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以下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学者的观点。

(一)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滞后

朱保安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对策》中认为“中国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滞后”,孙金荣等《2003年山东省农村文化建设调查、比较与理论研究》中提到“乡村文化设施建设的基础薄弱,总体上看,不少乡村文化建设普遍停滞不前,文化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缺乏”,张军在《农村文化发展与新农村建设》说“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投入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需求在改革和发展中,由于一些地方政府没有将文化作为公共事业看待,而是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文化发展所需的资金问题,导致了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而他认为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有:“1、县乡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能力较低;2、企业和个人向农村文化建设投资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3、农村文化人才匮乏,已严重影响到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和发展”。

(二)农村文化设施滞后原因

齐峰和林尚然在《农村文化建设的困境及其路径选择》表达了他们认为的原因“1、农村文化建设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不少地方文化事业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多年徘徊在1%以下,许多地方农村文化单位业务经费难以得到充分保证,只能保证基本工资。2、农村文化阵地丧失、文化设施陈旧落后。市县乡各级财政财力有限,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投入得不到根本保证,同时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仍然存在不少空白点。三是现有的农村文化设施严重不足,设备过于老化,难以开展正常的文化活动”。

冯雨峰和黄扬飞的《省域城乡文化设施建设的调查与分析——以浙江省为例》提到一些具体的数据:在农村,由于文化设施和阵地建设明显落后,供给显得十分不足。比如嘉兴市仅40%左右的村建有文化活动室,总建筑面积约5万m2;拥有篮球场114个,文化广场(农民公园)59个,健身路径27条,这些数量占行政村总数的比例分别是为11%、5.7%、2.6%。许多村一般只有1个活动室,实质上是老年活动室,而且主要以男性老年人喝茶、搓麻将、玩纸牌为主。还有通过创建东海明珠工程和先进文化县(市、区),嘉兴市虽有39个乡镇建起了文化中心,但由于没有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日常管理经费难以落实,设施利用率低,有的功能异化,失去文化内涵,致使这类达标工程流于形式,成为空壳。由此,笔者建议文化设施建设要因地制宜,体现地区差异。标准设置除了要考虑行政级别外,还应参考经济、人口规模、地方特色等指针。

(三)关于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现状的总结

各家观点对农村文化设施建设都有一定的科学性和代表性,笔者认为李秀芳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乡村文化建设》在诸多论文著作中最具现实意义。其在文中认为:

1.农村文化建设中存在问题

(1)乡村文化发展不平衡;

(2)乡村文化建设的基础薄弱;

(3)乡村文化市场发展不规范;

(4)乡村居民还存在大量不适应全面小康社会的思想观念;

(5)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较低;

2.存在问题直接原因

(1)各级领导对乡村文化建设的认识不足;

(2)各级政府对乡村文化建设投入不足;

(3)乡村文化建设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

(4)乡村文化建设缺乏必要的人才;

(5)乡村居民收入偏低致使乡村文化建设动力不足;

(6)历史发展导致了乡村文化建设的落后。

四、文化设施对策建议

面对现实中的复杂的问题,我们并非束手无策,大量学者发表了他们认为的可行性措施。

(一)投资与经费的关键作用

朱保安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对策》认为要“转变观念,多渠道筹集经费,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经费问题是农村文化建设中面临的最困难的问题,而解决的办法只有多渠道、多方面筹集。其主要管道有三:一是国家拨款,二是社会筹集,三是自身积累。”周至雄的《社会转型期的农村文化建设》提出“加大投资力度,多轨齐下,拓宽筹资管道,强化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投资在农村文化设施的地位十分关键。

(二)国家的宏观调控作用

邱小玲在《农村文化建设与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中说“在农村现有的经济条件下,文化建设应该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文化资源,适度加大文化建设的资金与人才投入,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以政府为主导,国办、民办并举。二是结合农村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的不同情况,做到“两个不同”,即文化建设的内容与形式有所不同”。

李英的《浅谈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与基本对策》对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措施总结为“完善配套设施、保证文化产业发展后劲。文化产业既是社会效益第一的产业,又是方兴未艾的产业,因而需要重点扶持与培育,这就要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文化设施,为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证。”其中明确提到文化设施的重要性及措施方案。:

(三)地方具体的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措施

李秀芳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乡村文化建设》提出:“(一)提高各级领导对乡村文化建设的认识,(二)增加对乡村文化的投入,(三)建立乡村文化建设的制度保障,(四)培养乡村文化建设人才,(五)加快乡村文化产业化的发展,(六)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乡村文化建设”。

张秦在《陕西省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现状及对策》里就农村的文化设施建设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措施:“1、将县级图书馆建设作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的龙;2、将乡镇文化站、图书室建设作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的纽带;3、将农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作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的基础;4、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力度;5、鼓励和支持“民办文化”进入村文化设施建设体系”。

总而言之,农村文化设施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也不是一个地方政府,一个法律条文,一声口号就可以一蹴而就的,必须得从宏观上认真规划,从细节上小心处理,从态度上严格把关,从实施上苛刻执行。各位学者都只是从理论上对农村文化设施进行指导探究,在具体的实行过程中还需地方因地制宜,发挥地方特色,有效率、有创新地开展文化建设工作。

参考文献:

[1]王宁.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构建文明和谐社会[J].城乡建设,2005(3)

[2]王娟,林红杨,李春梅.浅谈文化设施的发展建设[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4(8)

[3]钱梅根.当前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数据通讯,2004(9)

[4]齐峰林尚然.农村文化建设的困境及其路径选择[J].文化建设,2006(3)

[5]朱保安.农村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对策[J].河南社会科学,2005(1)

[6]张军.农村文化发展与新农村建设[J].社会科学,2006(3)

[7]宋惠昌,何建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8]陆学艺.农村现代化的基本问题[M].北京:中共中央学校出版社,1999.

[9]陈振勇.中国当代农民阶层的文化诉求[J].河北学刊,2003(3).

[10]农村发展研究所课题组.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J].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6(1).

农村建设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养老保障体系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1%左右,农村的老人占全国老人的比例达到75%,老有所养一直是广大农民群众梦寐以求的愿望,也是政府十分关心的问题,但农民自愿参加养老保障统筹的积极性不高,部分地区政府强制收缴养老统筹费,引导变成强制;赡养纠纷事件逐年猛增,家庭养老矛盾重重,危机四伏。笔者认为,出现这些偏差的根本原因在于目前的农村养老体制存在重大缺陷。

一、农村社会养老的现状

(一)老龄化加快

自70年代我国成功地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后,我国人口的年龄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5.86%。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为7.64%。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上升到8.59%。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已达1.25亿人,达到10%的老年型标准。预计到2020年将有2.3亿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5%左右,2050年将达4亿多,占总人口的26%左右。人口老龄化在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沉重压力的同时,也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老年供养系数上升,劳动年龄人口负担加重。1991年60岁以上老人供养系数为13.74%,2000年为15.6%,预计2010年达到17.62%,2020年达到23.77%,2050年达到48.49%。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太小,覆盖对象有缺陷

目前我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百分之七十五在农村。据统计,未纳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还很多。1998年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4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会的村委会不到村民委员会总数的20%。另外,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进城务工者已从改革开放之初的不到200万人增加到2003年的1.14亿人,所以很有必要考虑这个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险问题。基本方案中没有体现出对留在农村的农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民给予区别对待。进城务工的农民既没被纳入到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中,也没被纳入到城市养老保险体系中,处于法律保护的空白地带。

(三)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险的功能被削弱

家庭养老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所谓家庭养老,即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主要是年轻子女或孙子女赡养年老家庭成员的养老方式。养老内容,主要是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籍三个方面。养儿防老的观念在我国农村根深蒂固,家庭赡养一直是最重要的养老方式,“子承父业”高度概括了上下两代人之间的密切关系。这种稳定的世代交替,能在家庭内部自然的完成赡养老人的职能,并形成相应的道德规范。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这是促使家庭养老方式变革的决定性因素。这种进程,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经济结构和生产方式的变更。弱化了土地保障作用,促使了社会养老方式的产生;另一方面,工业大生产劳动方式的重大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者作为养老义务承担者的角色,家庭赡养和生活照料功能随之受到削弱。劳动力流动和人口的迁移。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不同地区呈现出了不同的发展态势。城市、沿海地区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各方面的原因出现了加速发展的态势,它们对外来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日渐增强,同时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使原先隐藏在集体出工劳动方式中的大量剩余劳动力涌现出来,而户籍制度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改革,使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地向城市、县城和沿海发达地区流动和迁移成为可能。这些“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人员长年在外务工经商,势必影响对老人的供养,对传统家庭产生诸多负面影响。

(四)农村养老不能完全依赖土地保障,但是土地对于有的农民来说仍然是重要的生产资料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从1978年到1998年,全国农民平均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比重由91.5%下降到了57.2%,其中纯农业收入仅占总收入的42.9%。目前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中,大约40%来自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1/4左右来自劳动收入。来自转移性与财产性的收入约占纯收入的5.7%。由此可见,来自土地的农业收入已难以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以之养老更是奢望。有的农民已经摆脱土地的束缚,参与到现实的社会保障中。但是,土地对于有的农民来说仍然是很重要的生产资料。近年来农产品的价格日益下降,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非常微薄。而且农民的承包地被大量征用,代价是极少的土地补偿费。所以完全依靠土地来养老的选择也是不可行的。

(五)伴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及家庭“四、二、一”人口结构的形成,家庭小型化也在发展

农村家庭人口结构也将出现以下变动趋势:

1、已婚子女与老年人分居的现象逐渐增多,老年人单身户或一对夫妇比重提高。据1995年全国人口1%抽样调查,全国只有一个老年人或老年夫妇独自居住的家庭约为2049万户。预计我国老年夫妇家庭、单身老人家庭即纯老人家庭将大规模、大面积地出现。

2、特殊老年群体大量出现。这样的群体主要有三类:一是丧偶老人群体。由于人类平均寿命延长以及性别比的变化,丧偶老人主要是丧偶老年妇女会大量增加。部分丧偶老人再婚,另组家庭。也有许多老年夫妇因一方去世而成为单身老人家庭。二是独生子女父母家庭。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身的大批独生子女21世纪初开始步入婚期,他们的父母也将由目前的准老人步入老年。三是两代老人家庭。下世纪随着人口老龄程度的加深,高龄化也将在我国出现,到那时将是许多低龄老人不能与其子女共居,但却要赡养已进入高龄的父母,组成低龄老人与高龄老人两代老人共居的家庭。以上这些纯老户与特殊老人群体,在居家养老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困难,需要社会予以关怀。

所有这些,决定了我国农村必须在家庭养老基础上建立相应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这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变化的必然趋势。

(六)资金筹集与基金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由于历史欠账的规模过于庞大,使得我国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由名义上的部分基金制回归为事实上的现收现付制;在现收现付体制下,最初几代退休者享受了远远超过其缴纳的养老金,而支付这些费用的后参加者又一厢情愿地希望通过自身的缴纳换取仍旧慷慨的养老金支付保证;然而,养老基金的积累往往不能达到这种要求,养老金的支付只能靠更高的缴费率来维持,债务会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而愈积愈多。房海燕女士(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博士)于1998年在比较乐观的假设条件下,根据给付配置精算成本法测算出我国隐性公共养老金债务1997年的现值为17998亿元,数目惊人。理论上的天文数字已足以使我们担忧,而已经发生的养老金拖欠现象就使人们更有理由怀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险系数。当人们对社会养老保险的支付保证产生怀疑时,扩大覆盖面就成奢谈了。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状的产生原因

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形成是多年的社会经济、文化背景积淀的结果,是很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下面将讲述其中的两个比较基本的因素。

(一)农村经济落后

一方面由于农业本身是第一产业,创造生产力的效果没有其他产业那么明显,所以国家对其管理与监督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的发展主要在农村,国家的管理可能会因管理层级太多而导致管理的失灵。我国的国情是人口多,地区发展的速度快慢不一,所以,国家进行干预,规定政策为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较为贫困的地区,政策的倾向对于农村的发展极为不利。

(二)立法滞后

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只有1992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布实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国家没有根据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及时地对法律做出调整。

三、我国农村未来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构想

我国农村未来老年人养老方式,应在继续鼓励老人自养、家庭赡养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养老社会化体系建设,并使之与其他养老方式相互补充,各有侧重,共同构筑我国农村未来养老保障体系,使老年人过上健康、幸福、长寿的生活。

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应具备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二是老年人生活照料体系;三是老年医疗保健体系;四是老年救济体系;五是精神生活体系。由于我国农村老年人人数众多、地域分布广、收入差别大,建立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应体现多元化、多层次、多方式、多渠道的特点。

(一)老年人生活照料体系

这是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集中供养方式。主要针对高龄老人及有特殊困难的老人。1996年我国80岁以上老年人有800万,75岁以上老人有2000万,且高龄老人每年正以5.4%的速度在增长,到2020年将有30%左右的老年人进入高龄期。这些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都要经历从能够自理、半自理到不能自理,甚至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的过程。他们之中将有部分人住进敬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生活服务中心等设施,他们的起居日常生活照料由这些老年服务机构承担下来,由老人或家庭提供一定的费用。另一种是社区服务方式。对居家养老但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由社区老年服务组织为主提供服务人员进入家庭服务,或提供定时、专项服务。因此,社区老年服务和老年人集中供养机构,进入下世纪将会有较大的发展。

(二)老年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这是老年人社会化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疾病是老年人的大敌,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影响很大。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问题,完全依靠国家是不可能的。应根据国情和农民的意愿,在政府支持下,国家、集体、个人共同投入,建立起多形式、多层次、多类别的医疗保障制度。尤其要鼓励农民互助共济兴办合作医疗,并将它们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通过充实医疗设备,完善医疗服务网络,提高医务人员素质,确保农村老年人享有保健医疗,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

(三)老年社会救助体系

这是老年人社会化保障体系的补充。相对贫困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老人,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居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供最低生活补助,并对贫困老人减免相应费税,提供医疗方面的优惠和照顾。继续对孤寡老人实行“五保”供养,确保其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

(四)老年精神生活体系

主要是根据老年人的爱好、兴趣的需要,以乡村为单位,建立老年文化、体育、教育、娱乐活动场所。

总之,未来我国农村将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体,社会救助、社会照料和社会福利服务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明恩溥.中国乡村生活[M].时事出版社,1998.

2、穆光宗,姚远.探索中国特色的综合解决老龄问题的未来之路——全国家庭养老与社会化养老服务研讨会侧记[A].中国的养老之路[C].中国劳动出版社,2006.

农村建设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桂西北;文明乡村;模式探讨

[作者简介]耿少龙,广西大学政治学院2005级硕士研究生,广西创造学会会员,广西南宁530004

[中图分类号]F32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07—0085—03

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广西西部、北部的百色地区、河池地区,许多农村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较差、群众收入比较低,新农村建设任务艰巨,是广西新农村建设的难点地区。本文紧紧围绕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以“文明乡村”——破解“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为切入点,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综合研究的角度出发,希望探索出一些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模式。

一、适合桂西北地区的乡村经济发展模式

一定的经济基础是实现乡村文明的根本,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当地的精神、政治和生态方面的发展水平。特别对于桂西北贫困落后地区,“经济”的问题不能代表一切问题,却是最主要问题。

(一)特色种植养殖模式

地处桂西北高寒山区的西林县渭归村央洪自然屯,就是靠特色种植业富起来的。他们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了“山顶林木化、山腰果茶化、山脚粮油化”的立体种植模式发展思路:在山顶开荒种植杉木、松木,在山腰种植椪柑、八角、茶叶,在山脚种粮食、油茶等。短短几年间,央洪屯种植各类经济林、用材林2万多亩,包括杉木、松木、油桐、茶叶、八角、板栗等等,就是几乎覆盖了全屯所有山地的经济林木,成了央洪屯的主要经济来源。

广西横县农民更是靠茉莉花种植发家致富。当地政府注重引导茉莉花茶加工企业进行标准化生产,引导农民发展无公害种植,提高花茶质量。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引导市场消费,拓展销售渠道,推进茉莉花茶产业健康发展。现在横县被称为“中国茉莉之乡”,每年都要在这里举行全国茉莉花交易会。

(二)旅游产业拉动模式

具体而言,就是要依托当地旅游资源,以农民为经营主体,以旅游活动为内容,以旅游配套服务为补充,取得综合经济效益,并通过农村旅游促进文明乡村建设。

发展旅游产业首先要挖掘当地旅游资源,形成旅游产业品牌。这种资源既包括自然资源,也包括人文资源。比如桂林市在大力宣传漓江优美景色的同时,又挖掘了“刘三姐对歌”的历史故事,推出了《印象·刘三姐》大型实景演出,进一步提高了当地旅游业的经济收入。其次要改善旅游条件。最重要的是创造便利的交通条件,另外也要搞好与旅游相配套的娱乐、住宿、餐饮等基础设施建设。最后是要逐步改变村民的观念,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旅游产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通过对旅游景点的开发建设,还可以带动旅游景点周边村庄的发展,形成规模效益。

(三)劳务经济带动模式

具体而言,就是转移过剩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并形成一定的规模。发展劳务经济要讲究规模经济,只有形成规模才能称得上模式,才能创造更大的效益。发展劳务经济还需要政府的指导和培训,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农民工的自身素质,更好更快地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另一方面可以使农民工避免上当受骗。同时通过政府的力量促使劳务经济规模的形成。这部分农村劳动力除了可以改善自身及家庭生活,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发展的压力,而且可以将获得的一部分收入投入到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中,反哺家乡,反哺农村,直接或间接地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具有桂西北风格的精神文化建设模式

近年来,广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获得了巨大发展。通过大力推行文化产业化,不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要素的内在机制创新,完善基层和农村文化服务的设施和网络,从而使文化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更加丰富多彩,走出了一条精神文化发展的特色之路。

(一)右江百里文明河谷“半小时文化圈”

右江百里文明河谷全长150公里,面积300平方公里,曾是全国18个“老少边山穷”连片贫困地区之一。2001年,、中央文明办、文化部等部门的领导以及全国20多个省市宣传文化战线的代表先后在百色召开“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工作座谈会、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座谈会。高度评价“右江百里文明河谷”的创建是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探索了一条欠发达地区建设“两个文明”的新路子。从百色城区乘汽车,经田阳、田东、平果三县,大约每隔半小时就会看到一个文化宣传站。它们是右江百里河谷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半小时文化圈”。

1.建立健全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室、村屯文化中心户的“三级宣传文化网络”。建成了21个乡镇宣传文化站,84个村级宣传文化室,334个村屯宣传文化中心户。基本上实现了沿河谷、沿公路的乡镇“十个一”,即每个乡镇有一座升国旗台、一个广播电视室、一条宣传文化长廊、一支文艺宣传队、一个宣传文化站、一所综合培训学校、一片绿地、一个篮球场、一个舞台、一个职工食堂。

2.开展“六大创建活动”。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人手,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县城)、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屯、文明行业和文明样板路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文明新风进万家”活动。内容涉及理论知识、道德风尚、文明礼貌、科学技术、法律知识、卫生体育、婚育新风、交通安全等方方面面。

3.整体推进“五大工程”。一是以弘扬革命传统教育为特色的思想教育工程,营造“红色河谷”。二是以县乡宣传文化阵地为依托的文化道德工程,营造“文化河谷”。三是以科技法律为主要内容的科技信息工程,营造“科技河谷”。四是以红棉树林带为标志的生态环境工程,营造“生态河谷”。五是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平安畅通工程,营造“平安河谷”。

(二)其他模式

广西的精神文明建设可谓多姿多彩,这里还有四种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模式:一是“阳朔模式”,即以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为品牌,推进当地旅游业发展的文化项目带动型,他们将桂林山水和刘三姐的传说有机融合,成为阳朔县文化产业的龙头,该活动不仅传承了民族文化,而且使参与演出的近300名当地农民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收入;二是“恭城模式”,即以发展民族民俗娱乐文化为特色,开发生态旅游建设富裕家园的休闲文化旅游型;三是“横县模式”,即依靠图书馆等文化资源帮助农民增长科学技能的文化知识致富型;四是“靖西模式”,即以绣球和壮锦等民族文化产品为依托形成的项目化、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民族生态文化型。

三、体现村民意愿的基层民主自治模式

曾经有许多学者在谈到农村的民主政治问题时,认为中国自古缺少民主的传统,而农村更甚。实际上,中国农民缺乏的是愿意为他们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社会外部力量,并不缺乏对民主政治的热情和对乡村政治文明的向往。村民的民主自治核心价值的实现,其前提是农民自由、自主、自治地开展社会活动。

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离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近的地方,其新农村建设的起点水平一般都会高于周边地区。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农村政治文明的程度越高,新农村建设的水平就越高,文明乡村的建设就越好。

(一)以“公推直选”为代表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功模式

1.民主选举制度的创新即公推直选。严格遵循宣传动员、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当众演讲、民意测验、按章依法选举和按程序报批七个比较严密的程序,保障公推直选的真实性。

2.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创新。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取消县(市、区)委书记办公会,扩大全委会权力,全面推行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全委会票决制,积极探索重要人事提名全委会推荐制、委员视察督察制度等。凡涉及县(市、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党的建设方面重大问题,关键部门、重要岗位的人事任免和监督,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等,要直接提交全委会进行讨论决策等等。这些内容都涉及到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方面的重大制度创新。

3.民主监督制度的创新。一是明确党代表的职责,规定其职责主要是审议当地党委、纪委的年度工作报告,在换届期间选举当地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的代表,听取上一次党的代表大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党代表提出的提案、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二是规定党代表大会的召开,既可以每年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三是规定10名以上的党代会代表联名,就可针对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向当地党委以及辖区内的各级党组织提出提案或质询。

(二)民主恳谈模式

民主恳谈模式由浙江省台州市首创,通过这种方式,群众可以公正平等地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依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人民的利益,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并增强了群众民主意识能力,而且使干部的民本意识得到回归,民主恳谈作为直接的民主制度和形式。给基层群众介入政治过程、实现个体及集体的利益开拓了一条通道,具体做法有:建立市、县、乡三级的“恳谈日”制度,不限对象、不限话题、不限时间,由领导带头面对面与群众拉家常,形成“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的制度,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帮助解决民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