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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配给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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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配给论文

第1篇

关键词:信贷配给;金融抑制;金融约束;信贷配给双重性

一、信贷配给及其西方经济学家对此的理论研究

信贷配给是信贷市场存在的一种典型现象,信贷配给理论是新凯恩斯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认为“或许可与凯恩斯主义的有效需求原理相提并论”(傅殷才,1993)。现代信贷配给理论评述信贷配给是指贷款人基于风险与利润的考查不是完全依靠利率机制而往往附加各种贷款条件,通过配给的方式来实现信贷交易的达成。它表现为两种情况:(1)在对借款人信用评级基础上,一部分申请人可以得到贷款而另一部分则被拒绝,即使是后者愿意支付更高的利率也得不到贷款;(2)借款申请人的借款要求只能得到部分的满足。新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信贷市场仅仅是利率机制在起作用,利率灵活的变动能够自动地调节信贷市场的供求关系,使信贷市场趋于均衡,而信贷配给仅是由于外部振动所引起的一种暂时的非均衡现象。下面我们介绍两种对信贷配给有不同看法的理论,用来说明我国信贷配给的双重特点。

20世纪70年代初期,麦金农和肖通过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压抑和金融深化模型(以下简称M-S模型),说明了发展中国家存在的严重金融抑制是制约储蓄积累和经济发展主要障碍,概括地说,M-S模型明确了凯恩斯主义低利率刺激投资的政策模式在发展中国家的不适用性:即有管理的低利率必然会要求在有管理的信贷市场上进行信贷配给(CreditRationing),而信贷配给将使低效率的投资获得廉价的贷款,从而阻碍了经济增长。

麦金农和肖的理论认为,金融体系在国家控制下以配给的方式供应信贷,能获得信贷的多为享有特权的国营企业以及与官方金融机构有特殊关系的私营企业,而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得不到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金融机构出现大量存贷差。但这些借款者的投资并不总是获得较好的效益。因此,信贷配给政策可能挤掉一些高效益投资项目,从而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下降。

而对信贷配给现象作出更深入研究是斯蒂格利茨和韦兹。1981年,以斯蒂格利茨和魏斯为代表的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从不完全信息市场的角度提出了“金融约束论”。他们认为金融深化论的假定前提为瓦尔拉均衡的市场条件,这在现实中难以成立。在斯蒂格利茨和魏斯的理论(以下简称S-W模型)中,论证了由于信贷市场上借款人在项目的风险收益水平及资金实际使用方面掌握着比银行更多的信息,因此,信贷市场上的信息必然是不对称的,由此而产生的“人为”的风险——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也就使得银行业无法完成对自身信贷资产的全部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由此产生。信贷配给的出现,与利率的刺激效应和逆向效应有关。从信息不完全发生时期看,事前信息不完全是信贷交易发生前银行缺乏辨别顾客风险状况的充分信息,这时,如果银行在基础利率上增添“风险补偿费”使利率上浮,风险较大的借款人愿意接受贷款而不可能拖欠,比较安全的借款人往往放弃借款申请,这就是“逆向效应”;事后的信息不完全是由于监督成本高昂使得银行难以获得信贷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充分信息,接受较高利率的顾客在获得贷款后,必然追逐高风险项目,这就是“刺激效应”(即道德风险效应)。由于利率双重效应的存在,贷款利率的上升将促使信贷资产风险的增加和配置效率恶化。因此,银行应采用非价格手段来配给资金:当信贷市场上出现信贷需求大于信贷供给时,银行会把利率定在市场均衡利率水平之下,鼓励那些资信度高、只愿意以低利率借款的顾客借款,限制那些资信度低、愿意以高利率借款的借款者,以实现银行利润最大化,改善信贷资金配置效率。

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存在,借贷市场上均衡信贷配给可以实现。S-W模型强调了由于市场微观主体的逆向选择作用,存在着比瓦尔拉均衡更稳定的信贷配给均衡,它使得银行在信贷市场上可以通过利率的甄别机制(ScreeningDevices)来选择贷款对象(避免高风险),实现利润最大化。

二、我国的信贷配给及其两重性

笔者对近几年中国商业银行利率变化和存贷差额数据进行统计并观察,发现有以下两个变化:从1996年起到2002年,央行八次下调存、贷款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利率从1996年的9.18%下降到2002年的1.98%,一年期贷款利率从1996年的10.98%下降到2002年的5.31%;我国金融机构信贷收支持续7年出现存差,而且存贷差额呈递增趋势,从1996年的7439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43585亿元。这两种变化完全符合麦金农和肖M-S模型中的信贷配给特征,说明在我国信贷配给现象确实存在。但笔者认为我国信贷配给的形成原因有两重性,兼具M-S模型和S-W模型所提出的信贷配给的成因,下面我们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本文所指的信贷配给双重性的第一层意思是指:政府努力动员金融资源向有特权阶层的企业配给资金的麦金农和肖式的“政府主导型”信贷配给,很显然,第一层信贷配给是一种计划经济体制行为。

这一点可以从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构成上看出,笔者首先把全国的企业类型分为两大类: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其中包括集体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股份制经济和其他经济),然后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中的信贷又细分为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信贷额,这样计算1996年到2002年7年间的数据,我们发现从1996年到2002年国内贷款总额增长了将近2倍,但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从中获得贷款额比例很不均衡,虽然非国有经济获得贷款的比重在加大,但一直到2002年,国有经济从国内贷款中还获得了56.26%的份额,仍然占到一半。而且国有经济贷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政府通过银行转贷给对国企的预算内资金。我国信贷配给第一个特性形成的原因在于:(1)我国的金融体制依附并服务于经济体制,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条件下,政府必须要优先考虑对国有经济的扶持与发展,在国有经济尤其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出现困难时,政府通过金融和财政加大对其的投资力度也就不足为奇了。(2)计划经济体制下国企不光担负经济任务还有许多社会功能:国企必须对地方经济增长,雇员和退伍军人安置等问题负责,同时履行许多“政治任务”。经济转型时期的国企改革就是要企业甩掉这些“包袱”,轻装上阵,其中包括:下岗分流冗员,医疗、住房等福利费用的削减等等。那么这部分改革成本在国家出于安定团结的政治目的,要由政府承担。另一方面,现代化企业的建立要求他们随时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的投入,但在国企效益好转有盈余资金支付这些开支前,政府作为他们的所有者,肯定要从资金上加以支持。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在财政无力负担或“赤字”财政亦无成效的情况下,国家必然转而求助于金融体系,即对国有经济进行信贷扶持。

我国信贷配给双重性的第二层意思是指斯蒂格利茨等提出的“市场主体型”信贷配给,它体现的是发展中国家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微观主体行为的增强。这一点可从我国近年来金融机构存差日益扩大,银行“惜贷”看出,说明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在选择授信对象过程中的主体性在加强。但是从数据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金融机构主体行为增强主要表现在:对非国有经济信贷不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第二个特性形成的原因是:(1)近年中国金融改革步伐加大,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纷纷大幅削减人员,精简机构,消化不良债权,为早日上市融资创造条件。这样,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形成了具有一定市场行为的相对独立的主体,它们需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决定贷款时必须考虑一定的自身利益。(2)民营经济融资信息渠道不畅。这种状况主要表现在银行对申请授信的中小企业既没有充分的时间又没有合适的渠道进行了解,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因为民营经济数量大,情况千差万别,难以达到“完全信息”。中国私营企业共有150万个,占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的99%,且分布的行业、地区,自身规模、产品状况等情况十分复杂,这就限制了银行对民营经济的授信;二是有些信息本身就缺乏,无从获得。例如:竞争力、成长性等决定银行授信行为的有关民营经济发展前景的信息,当前对民营经济的评估不仅缺乏,而且信息的确难以获取;三是很多民营经济成立的时间短,其信息的真实性难以甄别,尤其是民营经济的信用度和信用史无法给银行以可靠的保证,使银行对民营经济授信“望而却步”。

三、结论及建议

第2篇

首先对项目选择风险进行分析。假定一个企业决策者有优、劣两个项目可供选择,优项目可以按概率PG获得每单位投资产出G;劣项目可以按概率PB获得每单位投资产出B,那么优项目的预期收益就是PGG,劣项目的预期收益就是PBB。项目的好坏取决于预期收益水平,而并非取决于项目的单位投资产出。一个预期收益高的项目即使其单位投资产出低也是一个优项目,而一个预期收益低的项目即使其在低概率成功条件下能获得高产出也只能是一个劣项目。由于银行是从项目投资者处获得固定收益,因此,从银行的角度考虑,它当然希望所有的投资者都选择优项目。

但是,从企业管理者角度而言,它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并不完全遵从银行的意愿。在银行不监管企业使用贷款R的前提下,企业只有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才会自觉地选择优项目,即PG(G-R)>PB(B-R)(1)

对式(1)进行变换可得:R<RC=(PGG-PBB)/(PG-PB),其中RC是企业选择优项目和劣项目的贷款临界债务量,它意味着银行为了避免企业选择劣项目而把贷款的数量控制在RC以内。但是,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社会中,计算RC谈何容易,银行不可能了解所有企业的所有可选项目的预期收益水平,也不可能了解所有项目成功的概率,所以银行往往预先设定一个合理的预期收益E=P′N′。

当贷款数量R<RC时,企业会选择优项目,故在开始阶段,银行预期收益E随R的增加而增加;当贷款数量R>RC时,企业会选择劣项目,而劣项目成功的概率PB极小,所以银行会选择一个适当的信贷量RS,它是一个与预先设定的预期收益E相对应的信贷量RY很接近的数量,用公式表示为:RS=RY+ε,ε是一个很小的正数,以保证RS不能大于RC。这实际上就是通过控制对借款者的满足度(即信贷配给)来控制借款者的道德风险。

二、从企业贷款偿还选择角度看信贷配给

假设企业从银行得到利率为r、数量为R的贷款,企业的投资收入为贷款数量R的函数f(R)。那么,企业在单位时间的静态利润可用下式表示:л=f(R)-(1+r)R≥0(2)

如果企业的投资收入f(R)<(1+r)R,企业将无力偿还贷款,此种情况并非贷款还款的道德风险,引发这种风险的原因可能是企业选择了劣项目。如果企业的投资收入、支付本金和利息与不偿还成本有如下关系:f(R)>(1+r)R>Cno,即R>Cno/(1+r)(3),其中,Cno是不偿还成本,则企业会选择不偿还策略。

上述方程反映了企业是否偿还贷款的经济决策过程。方程(2)表明企业偿还贷款的条件是企业要有正的现金收入,投资收入要大于本息之和。因此,对银行而言,选择贷款项目的首要条件是利润为正。方程(3)表明银行要消除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的风险,应使信贷总量少于Cno/(1+r),也就是使信贷总量少于企业不偿还成本的贴现值。因此,分析和观察企业的不偿还成本就成为银行决定信贷配给额度的重要因素,它决定了企业可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最大数量。

对于银行而言,面临不偿还风险的情形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处置抵押品的市场机制,抵押品的专用性强(多数企业以厂房、设备作抵押),最严重的是有的银行在信贷时没有索取抵押品,导致在企业不偿还信贷时无法对企业进行惩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借款实际上有些类似于债务。如果银行决定将贷款不能收回的信息私有化,企业所面临的机会成本将更小,企业的损失也会低于债务赖账所带来的损失。债务赖账将使债务人失去继续融资的机会,但是,如果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不存在有效的信息共享,企业实际上还存在其他融资机会。因此,为了避免出现上述不利情况,银行通常要求申请信贷的企业提供抵押品。抵押品的作用在于它提高了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的机会成本。

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的成本(Cno)一般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一是失去抵押品价值;二是失去再融资机会的可能性;三是受债权人的惩罚。用数学公式表示为:Cno=aA+PL+F。

其中:A—抵押品的折旧价值;

a—抵押品拍卖时的折旧系数;

P—无法再次融资贷款的可能性;

L—企业预期的未来信贷融资额;

F—银行对企业采取惩罚行为时发生的成本支出,这部分支出通常包括进行法律诉讼时的支出以及败诉后被迫偿付的数额。

在不偿还成本中,A是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前可以选择或谈判的内容。如果这部分资产的价值大于银行信贷本身(1+r)R,而且进行拍卖使得折旧系数较大,则银行面临不偿还的风险较小。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情况下,PL项的数值越大则企业的不偿还成本越高。PL项中的因素P和L对银行和企业而言,如果金融机构存在信息共享,则P值将会很高,这样,对于一个较高的L值,企业的不偿还成本将较高。但是,如果银行间不存在信息共享,如果面临贷款损失的银行试图将损失转嫁给其他的银行,则P值将会很低。在这种情况下,P对整个银行业是一个外生变量,对单个银行则可能是内生变量。L对企业来讲似乎是一个外生变量,但实际上L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变量,在正常情况下,获得再次的信贷额仍然需要新的抵押品,因此,这一变量对企业而言并非外生变量。不偿还成本中的第三项因素F对企业和银行均是内生变量,它取决于法律体系的效率和司法制度等方面的因素。

在分析企业不偿还成本后,得出的基本结论是,银行在面临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时可以采取的策略有两种:第一种是进行信贷配给,即按照Cno既定的数额控制信贷总量,即控制方程(3)中的数额;第二种是银行试图影响Cno的成本。所以,由于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银行面临的道德风险较大,从而导致信贷配给的产生。三、建议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由于企业的项目选择与贷款偿还选择等道德风险导致了信贷配给现象的产生。如果能够消除道德风险,那么信贷市场就能够达到瓦尔拉斯均衡(即市场体系中的所有市场通过价格运动而使供求达到均衡,在均衡状态下,经济行为人都唯一地根据价格信号做出自己的行为决策,它撇开从非均衡到均衡的时间调整过程并假定这种过程是瞬间完成的),从而达到帕累托最优境界(即生产资源的配置和财富的分配如果已经达到这样一种状态,任何重新改变资源配置或财富分配的方法,已经不可能不使任何人的处境变坏的情况下,使任何一个人的处境更好)。防范信贷市场上道德风险的措施有:

1.加强企业资信评级和贷款的评估,尽量减少银行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企业要强化信用观念,不仅要把个人信用看成一笔无形资产,而且要尽力维护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对逃避债务的企业,企业之间要联合制裁,停止对其提供商业信用。政府要加强企业对会计报表的约束力,整治信用环境,重视发挥行政手段,把信用评估列入企业的业绩考核。

第3篇

一、从项目选择角度看信贷配给

首先对项目选择风险进行分析。假定一个企业决策者有优、劣两个项目可供选择,优项目可以按概率PG获得每单位投资产出G;劣项目可以按概率PB获得每单位投资产出B,那么优项目的预期收益就是PGG,劣项目的预期收益就是PBB。项目的好坏取决于预期收益水平,而并非取决于项目的单位投资产出。一个预期收益高的项目即使其单位投资产出低也是一个优项目,而一个预期收益低的项目即使其在低概率成功条件下能获得高产出也只能是一个劣项目。由于银行是从项目投资者处获得固定收益,因此,从银行的角度考虑,它当然希望所有的投资者都选择优项目。

但是,从企业管理者角度而言,它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并不完全遵从银行的意愿。在银行不监管企业使用贷款R的前提下,企业只有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才会自觉地选择优项目,即PG(G-R)>PB(B-R)(1)

对式(1)进行变换可得:R<RC=(PGG-PBB)/(PG-PB),其中RC是企业选择优项目和劣项目的贷款临界债务量,它意味着银行为了避免企业选择劣项目而把贷款的数量控制在RC以内。但是,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社会中,计算RC谈何容易,银行不可能了解所有企业的所有可选项目的预期收益水平,也不可能了解所有项目成功的概率,所以银行往往预先设定一个合理的预期收益E=P′N′。

当贷款数量R<RC时,企业会选择优项目,故在开始阶段,银行预期收益E随R的增加而增加;当贷款数量R>RC时,企业会选择劣项目,而劣项目成功的概率PB极小,所以银行会选择一个适当的信贷量RS,它是一个与预先设定的预期收益E相对应的信贷量RY很接近的数量,用公式表示为:RS=RY+ε,ε是一个很小的正数,以保证RS不能大于RC。这实际上就是通过控制对借款者的满足度(即信贷配给)来控制借款者的道德风险。

二、从企业贷款偿还选择角度看信贷配给

假设企业从银行得到利率为r、数量为R的贷款,企业的投资收入为贷款数量R的函数f(R)。那么,企业在单位时间的静态利润可用下式表示:л=f(R)-(1+r)R≥0(2)

如果企业的投资收入f(R)<(1+r)R,企业将无力偿还贷款,此种情况并非贷款还款的道德风险,引发这种风险的原因可能是企业选择了劣项目。如果企业的投资收入、支付本金和利息与不偿还成本有如下关系:f(R)>(1+r)R>Cno,即R>Cno/(1+r)(3),其中,Cno是不偿还成本,则企业会选择不偿还策略。

上述方程反映了企业是否偿还贷款的经济决策过程。方程(2)表明企业偿还贷款的条件是企业要有正的现金收入,投资收入要大于本息之和。因此,对银行而言,选择贷款项目的首要条件是利润为正。方程(3)表明银行要消除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的风险,应使信贷总量少于Cno/(1+r),也就是使信贷总量少于企业不偿还成本的贴现值。因此,分析和观察企业的不偿还成本就成为银行决定信贷配给额度的重要因素,它决定了企业可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最大数量。

对于银行而言,面临不偿还风险的情形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处置抵押品的市场机制,抵押品的专用性强(多数企业以厂房、设备作抵押),最严重的是有的银行在信贷时没有索取抵押品,导致在企业不偿还信贷时无法对企业进行惩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借款实际上有些类似于债务。如果银行决定将贷款不能收回的信息私有化,企业所面临的机会成本将更小,企业的损失也会低于债务赖账所带来的损失。债务赖账将使债务人失去继续融资的机会,但是,如果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不存在有效的信息共享,企业实际上还存在其他融资机会。因此,为了避免出现上述不利情况,银行通常要求申请信贷的企业提供抵押品。抵押品的作用在于它提高了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的机会成本。

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的成本(Cno)一般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一是失去抵押品价值;二是失去再融资机会的可能性;三是受债权人的惩罚。用数学公式表示为:Cno=aA+PL+F。

其中:A—抵押品的折旧价值;

a—抵押品拍卖时的折旧系数;

P—无法再次融资贷款的可能性;

L—企业预期的未来信贷融资额;

F—银行对企业采取惩罚行为时发生的成本支出,这部分支出通常包括进行法律诉讼时的支出以及败诉后被迫偿付的数额。

在不偿还成本中,A是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前可以选择或谈判的内容。如果这部分资产的价值大于银行信贷本身(1+r)R,而且进行拍卖使得折旧系数较大,则银行面临不偿还的风险较小。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情况下,PL项的数值越大则企业的不偿还成本越高。PL项中的因素P和L对银行和企业而言,如果金

融机构存在信息共享,则P值将会很高,这样,对于一个较高的L值,企业的不偿还成本将较高。但是,如果银行间不存在信息共享,如果面临贷款损失的银行试图将损失转嫁给其他的银行,则P值将会很低。在这种情况下,P对整个银行业是一个外生变量,对单个银行则可能是内生变量。L对企业来讲似乎是一个外生变量,但实际上L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变量,在正常情况下,获得再次的信贷额仍然需要新的抵押品,因此,这一变量对企业而言并非外生变量。不偿还成本中的第三项因素F对企业和银行均是内生变量,它取决于法律体系的效率和司法制度等方面的因素。

在分析企业不偿还成本后,得出的基本结论是,银行在面临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时可以采取的策略有两种:第一种是进行信贷配给,即按照Cno既定的数额控制信贷总量,即控制方程(3)中的数额;第二种是银行试图影响Cno的成本。所以,由于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银行面临的道德风险较大,从而导致信贷配给的产生。三、建议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由于企业的项目选择与贷款偿还选择等道德风险导致了信贷配给现象的产生。如果能够消除道德风险,那么信贷市场就能够达到瓦尔拉斯均衡(即市场体系中的所有市场通过价格运动而使供求达到均衡,在均衡状态下,经济行为人都唯一地根据价格信号做出自己的行为决策,它撇开从非均衡到均衡的时间调整过程并假定这种过程是瞬间完成的),从而达到帕累托最优境界(即生产资源的配置和财富的分配如果已经达到这样一种状态,任何重新改变资源配置或财富分配的方法,已经不可能不使任何人的处境变坏的情况下,使任何一个人的处境更好)。防范信贷市场上道德风险的措施有:

1.加强企业资信评级和贷款的评估,尽量减少银行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企业要强化信用观念,不仅要把个人信用看成一笔无形资产,而且要尽力维护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对逃避债务的企业,企业之间要联合制裁,停止对其提供商业信用。政府要加强企业对会计报表的约束力,整治信用环境,重视发挥行政手段,把信用评估列入企业的业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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