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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功能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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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功能论文

第1篇

1、培养大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高校音乐教育不仅包括音乐欣赏与鉴赏课程,还包括音乐艺术实践活动,最常见的便是合唱比赛、乐器演奏、群体舞蹈表演等。可见,这些活动依靠个人的力量并不能完成,而是需要集体合作、相互协调来共同完成的。以合唱比赛为例,在选曲时便要选择适合集体演唱的、积极向上的歌曲,同时,每个成员都要认真的领悟作品所要表达的感情,在编排的过程中,男生与女生之间、每个声部之间都要在节奏的把握方面、情感的表达方面协调统一,要有全局意识、团队协作意识,切勿抱怨搞独立。只有每个成员之间相互关爱、相互鼓励、相互配合,相互包容,相互协作,合唱的效果才能达到最好。由此可见,音乐教育有助于培养学生们的集体主义精神,而这种团队意识的养成也推动了高校音乐教育的顺利开展。高校的音乐教育为德育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独特的积极作用,由此很多高校还专门设立了“12•9红歌比赛”活动,鼓励学生传承中华精神、丰富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大学生们的集体主义精神。

2、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社会对于大学生的要求也变得越来越高,除了要扎实的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之外,良好的道德品质与创新能力也已成为重要的衡量标准。实践表明,高校音乐教育已成为了发掘并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优秀的音乐作品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艺术,它本身蕴含了丰富的美的元素,有研究表明,音乐能够促使人的左右脑相互合作,提高人的学习能力与智力水平,激发创造性的思维与行动。爱因斯坦曾说:“我的科学成就很多是从音乐中启发而得来的”。由此可见优秀的音乐可以激发人们的创造能力、培养人们的创新精神。因此,当今社会上(无论是教育家、科学家还是社会学家)形成了一个基本共识,即没有想象力就没有创造力。因此,高校音乐教育可以通过教导学生们赏鉴音乐作品的方法,创造音乐鉴赏的机会,来提高学生们的洞察力,高校音乐教育也可通过鼓励学生们创作音乐作品,来培养学生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学生们也可以通过参加音乐创新和音乐艺术实践来培养自身的实际操作能力。总之,音乐对于提高学生们的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激发其创新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3、激励大学生积极向上当今大学生的心理状况并不像人们想象中的那么健康。对于刚步入大学校门的学生而言,一下子挣脱了家长、教师以及沉重的学业的束缚,进入一个相对而言完全自由的环境中,由于缺少主见,没有一定的学业规划与职业规划,很多学生都会对大学生活感到极度的迷茫,大部分孩子开始沉溺于游戏不能自拔,变得颓废不堪。对于即将走入社会的大学生而言,由于学业、就业、情感压力大,又不懂得心理的调节与舒缓,导致了身心疲惫、心理抑郁等现象。优秀的音乐作品通常都传递着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能够撼动人的内心。经常处身于良好的音乐氛围中,慢慢的便会产生一种激励作用。高校音乐教育通过塑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学生进行熏陶,可以对每位学生的内心产生震撼作用。通过奋发向上的音乐氛围唤醒大学生对生活、对学习、对身边的人、对校园以及对社会的热爱,激发他们走出颓废,奋发向上。

二、高校音乐教育德育功能的实现途径

1、端正高校音乐教育理念对于高校的领导而言,重视高校音乐教育,端正高校音乐教育理念,是充分发挥高校音乐教育德育功能的重要前提。高校音乐教育要以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为核心开展教学活动。教育教的是一种学习方法,对于高校音乐教育而言,要教会学生基础的乐理知识,培养学生对音乐语言要素的理解及运用能力,从而提高音乐鉴赏能力。通过长时间的熏陶,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就会逐渐摒弃低俗音乐,爱上积极向上的音乐作品,受到优秀作品的熏陶,学生们的爱国主义情操、集体主义精神等等都会得到挖掘与提升,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达到一定的德育功能。此外,音乐是无国界的,高校在开展音乐教育的过程中,也可借鉴国外优秀、先进的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改善教学方法,促进音乐德育功能更好的发挥。

2、提高高校音乐教师的个人素养创新是一个国家兴旺发展的不竭动力,创新教育已变得越来越重要。推行创新教育,首先要具备创新教育的引导者,即教师。对于高校音乐教育的教师而言,首先要具备创新意识,要能够跟上时代的发展,接受并善于运用新鲜事物,创新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其次,要热爱音乐、热爱教育。高校音乐教育是德育教育的重要途径,因此高校音乐教师必须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及价值观,要积极向上、充满活力。再次,要具有极强的专业性。要有完整的音乐知识结构,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只有这样高素质的音乐教师才能保证高校音乐教育德育功能的充分发挥。学校要尽可能的组织教师进行学习与交流,提高教师素养。

3、丰富校园音乐文化活动,营造健康的校园氛围高校应鼓励音乐教师及校园社团多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课外音乐教育活动。教学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不应该仅仅局限于课堂上,越过那十几平米空间的隔断、几十分钟时间的限制,还可以借助丰富多彩的课外音乐教育活动,充分发挥音乐教育的德育功能,比如可以组织成立本校的大学生艺术团、合唱团、舞蹈队等等,每周定期组织训练,鼓励学生们参加比赛及大型演出,将音乐的魅力让更多的人看到。同时,学校社团应积极举办歌唱比赛,如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充分发掘学生的兴趣爱好,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的舞台,让更多的学生接受德育洗礼、得到德育教育。学校团委也应积极组织学员的红歌合唱比赛,激发学生们的团结合作能力,激发其集体主义精神,传承红色文化。学校相关社团可在音乐教师的指导下,联系音乐家,在本校定期举办音乐教育讲座。音乐教育讲座应结合大学生的特点设定不同的主题开开展,邀请在音乐方面具有造诣的人士来参加校园的音乐讲座,通过讲述自己的音乐历程、对音乐作品的理解方法、音乐对自身的等方面内容,结合不同的主题来影响、感染学生,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

三、小结

第2篇

乐理知识,被人们认为是最枯燥、最无德育意义的理论,其实不然。就拿最简单的音阶中的七个基本音阶来说吧。在学习过程中,我告诉学生它们就像一家七兄弟,兄弟七人各有其鲜明的个性:do——坚定、有力;re——激动人心;mi——稳定、平静;fa——悲惨;sol——伟大、光辉的;la——哭泣的、娇柔的;si——易受感动的。只有将它们和谐地组合,才能奏出动人的乐章,给人以美的享受。我们每个学生也都恰如一个个跳跃的音符,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只有同学之间友好相处,彼此都有一颗谦让、包容的心,才能奏出奋发的旋律,凝成与时俱进的班集体。有一次,我请一位学生起来唱教过的歌,这个学生的声音又尖又细,引得下面哄堂大笑,这位学生羞得满脸通红,坚持说以后再也不唱歌了。为了增强她的自信,我说,每种音色、音质都有其存在的价值,缺少高音的音乐将变得沉闷、浑浊,而缺少低音的音乐则显得单薄、空洞、刺耳,只有大家扬长避短,各种音色糅合在一起,歌曲的生命才显得充实、辉煌。

二、寓德育于创编之中,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小学生的创新能力多属于相对创新能力,也就是学生个体的首创性。在音乐教学中提倡联想、求异、选择,是激活创造性思维、培养创新能力的有效手段。首先,在音乐教学中可以引导学生通过类似联想、对比联想、因果联想、种属联想等思维方式,培养创造性思维的流畅度。如:我在教唱《小牧笛》时,让学生们依据歌曲的内容和民族特点,分组讨论进行创编适合《小牧笛》的舞蹈动作。几分钟后,每小组选出一位同学到讲台上试演,台上同学惟妙惟肖地表演,台下同学热烈点评……在不知不觉中,学生学会了知识、发挥了自己的潜能,还提高了创新能力。新课程一年级音乐教材第四课,有一首聆听曲叫《三只小猪》,当我组织学生聆听时,发现学生对这首轻松、幽默、诙谐的乐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们强烈要求把这段音乐编成音乐剧……当学生表演完毕,我惊诧于一年级学生创编思维的空间如此之大。而求异思维是从不同的方法,全方位地分析和探讨思维,灵活地解决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在音乐教学中,我建议学生采用同一种节奏或同一种歌词编不同的曲调,让他们在求异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彭加勒说:“所谓发明,实际上就是鉴别,简单地说,就是选择。”三年级到五年级的音乐教材课后有很多进行节奏或旋律创作的练习,我在组织学生用同一种节奏进行编写旋律时,他们的答案很多,于是我让他们选择哪一首旋律比较适合原节奏,哪一首旋律比较好听,然后让他们随琴去模唱,仔细体会哪首旋律最优秀。让学生在选择探索中不断发现新的方法,培养他们创造性思维的独创度。

三、寓德育于配器之中,培养学生创造能力

激发学生的创作灵感,让学生在探索、发现、操作、尝试、感受、体验、即兴创作活动中,由自发性学习音乐而逐渐培养起良好的乐感。首先,让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引发学生的联想。音乐是门声音的艺术,它是用声音来表现人的思想感情的,不同的声音表达不同的含义。从风声、雨声到雷声等,无一不表达自然界的生气和情感,厨房里的“锅、碗、瓢、盆”交响曲同样能让孩子们体验一种生活的乐趣。让孩子从这些自然和生活中去寻找声音,寻找音乐素材,不断积累和充实。其次,选择适当的人声、乐器声、非常规音源让孩子们去尝试。歌唱是人们表达情感的最直接、最方便的一种方法,孩子高兴时都喜欢用歌声来表现。孩子们用自己的声音可以表达自己的感情,演奏乐器同样也能让孩子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学习乐器时,乐曲的大量积累是孩子们进行音乐创作的好素材,孩子能熟练地掌握一种乐器,并用乐器独特的音色来表现不同情绪的音乐片段,这无疑是孩子们创作音乐的最佳方式。孩子还可以利用打击乐器、生活用品或自制的乐器来表现旋律和节奏。创造能力的培养是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具有创新思维的前提下培养创造能力又是切实可行的。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有这样一句名言:“教育的艺术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要让学生成为开拓型、创造型的新一代,就要培养他们从小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具有高度发挥想象力的习惯,善于运用创造性思维的习惯。在音乐教学中,我不单单让学生为歌曲编舞,还让他们为歌曲配上打击乐器。这样,不但可以烘托课堂气氛,更能表达歌曲情绪及孩子们内心的喜悦。对于一些优美、抒情的歌曲,首先要求学生选择适合歌曲伴奏的打击乐器,如:三角铁、碰钟、铃鼓、木鱼等。然后再请学生们为歌曲设计伴奏型,并请学生考虑为什么这样设计?这样设计有什么好处?如:第三册《过新年》这首歌,表现了过年时热闹、喜庆、祥和的场面和氛围。我先是询问学生每年的春节是怎样过的?同学们马上想到了放鞭炮、踩高跷、扭秧歌等活动,加上歌词中出现了“咚咚咚”的词语,学生们听出这就是民族的锣鼓声,就马上想到《过新年》这首歌用打击乐器中锣、鼓等伴奏再合适不过了。于是,他们便随着歌词中的“咚咚咚”的出现,也用手中的锣鼓给了大家听觉上的音响。老师进一步启发学生,能否再创设一些过年的气氛,许多学生便主动要求到讲台上进行秧歌表演,一时间,歌、舞、乐同时展现。这种热烈的场面,仿佛让他们看到了身着节日盛装的秧歌队翩翩起舞的场面,活生生地表现了歌曲的内容。

四、寓德育于欣赏之中,培养学生环保意识

教育学生从小保护环境,珍惜生命,热爱地球是我们每个教育工作者神圣的职责。因此,我在对学生进行欣赏音乐的教授过程中,首先以自己富有情感的语言感染学生,然后引导他们聆听音乐、感受音乐、从而教育他们在音乐中学会知识、学会环保。曾经有这么一首歌,歌中唱道:“当天空不再是蓝色,小鸟不会飞翔;当大地干枯了村庄,眼睛也失去了渴望;当童话失去了森林,仙女也丢掉了魔棒。”这样的语言对学生们心灵的撞击和震撼是可想而知的。我在组织学生欣赏《百鸟朝凤》时,不光让学生去体会我国民族民间的伟大艺术门类,还让他们从中体会:假若人类不加节制地砍伐森林,自然界就少了百鸟欢乐的歌唱,同时加重了植被贫乏,沙尘暴将更猛烈、更频繁地发生。为了让这样的悲剧不再上演,我告诫学生,牢记环保不仅仅是口号,不仅仅是远在天涯,而是近在咫尺,环保需要大家的携手、努力。欣赏《黄河大合唱》时,我将百年前的黄河与现今黄河的地理状况作了一个简单的对比,让学生看出,如今的黄河水流量逐渐减少,壶口瀑布不如以前壮观,泥沙量逐年增加,河床抬高,断流、凌汛。这样的恶果并非环境自身所为,而是人类的贪婪和无知造成的。并告诉学生作为母亲河的儿女,大家有义务严格自律,有责任主动学习,用知识武装头脑,用理性节制欲望。唯有受到这种教化,才可能对神圣的大自然心存敬畏和赤子之情,才会视万物为手足而百般呵护,从而在道德上而不仅仅是出于自身的功利充分节制人的欲望,实现自然与人类的和谐相处,达到教育的目的。

五、寓德育于学唱之中,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

教唱歌曲是音乐教学中一个永恒的话题,教学生唱会一首歌并不难,重要的是如何将蕴涵的丰富的思想情感充分揭示给学生,使他们在声情并茂的演唱中陶冶性情,从而达到对其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在教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时,为了唤起学生对祖国的崇敬、赞美之情。我组织了一次小型的旋律创作颁奖会,学生分成五组,根据老师的题目要求进行创作,让临时组成的评委团评选出优胜者进行颁奖。这样,不仅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热情,同时在颁奖过程中的升旗仪式更是自然地导入了“国歌”的教学。接着,我便为学生讲解国歌产生的历史背景,从而进一步渲染了演唱,激发了学生的情感共鸣,最后又通过进行庄严的升旗仪式来巩固情感。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使国歌的艺术魅力和人文底蕴得以极为形象的张扬,唤醒了学生心底深处生而就有的对于祖国的深深的热爱,以及对于国歌、对于词曲作者、对于那个伟大的时代、对于那个伟大时代的伟大人民的崇敬和赞美,从而经历了一次凝重、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

六、寓德育于活动之中,培养学生团结合作的精神

第3篇

功能是由若干要素按照一定结构有机构成的系统在与特定的环境相互作用时所产生的结果。功能是表示系统与环境相互关系的范畴,它体现了系统与环境之间物质、能量和信息的输入与输出的交换关系。功能侧重表示系统对环境产生的作用,但功能又依赖于环境而存在,它是在系统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如果离开了一定的环境及环境与系统的相互关系,抽象地谈论功能,那么,这种谈论没有意义。功能不仅包括系统对环境的作用,而且包括环境对系统的作用。这种功能是系统与边界之外的环境相互作用所导致的结果。我们把这种功能称为外部功能。

系统与环境的区分是相对的,在特定的系统域界内,一个系统可以分为A、B、C等各个子系统,这些子系统对于大系统来说,是其组成的要素;而就各个子系统来说,则各有其功能。就A系统来说,它以B系统、C系统为环境,并与它们发生相互作用,从而产生一定的功能。我们把特定边界内各个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称之为内部功能。

德育功能是德育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系统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时所产生的结果。德育系统内部诸要素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称为德育的内部功能。德育系统内部诸要素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德育目的、德育内容和方法等等。这些要素相互作用的总和即为德育内部功能,其中主要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作用所导致的结果,表现为受教育者严格遵守、积极认同外在的道德规范和享用观念的形成,即表现为适应功能、认同功能和享用功能。德育的适应功能是指,德育能够使受教育者严格遵守外在的道德规范;德育的认同功能是指,德育能够使受教育者内化和认同外在的道德规范,形成道德良心。德育的享用功能是指,德育“可使每个个体实现其某种需要、愿望(主要是精神方面的),从中体验到满足、快乐、幸福,获得一种精神上的享乐”(注:鲁洁、王逢贤主编《德育新论》,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4,第213页。)。受教育者对教育者的作用所导致的结果,表现为教育者师德的形成和提高、教育方法的改进和教育内容的丰富等等。

德育系统与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所导致的结果,称为德育的外部功能。德育环境主要包括自然界、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德育外部功能包括系统对自然界、政治、经济、文化所产生的作用和自然界、政治、经济、文化等外在环境对德育系统所产生的作用。德育系统对环境的作用所导致的功能,主要有自然、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和文化功能等等。德育环境对其系统的作用所带来的功能表现为政治制度、政治思想对学校德育的控制作用,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对学校德育的最终决定作用,文化对学校德育的渗透作用,自然环境对学校德育的熏陶作用等等。最终促使德育目标被修订、德育内容不断丰富、德育方法不断改进、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德性不断完善。

以上仅指出了德育的正面功能。其实,德育还具有负面功能。德育既具有使个体遵守、认同外在的道德规范的功能,同时又具有使个体抗拒、否认外在的道德规范的功能;德育既可以使个体觉得德性追求是一种享受,又可能使个体把道德生活看作是一种限制、一种痛苦;德育既能够通过控制,引导学生的言行,从而维护现存政治制度的稳定,同时又能够为摧毁现存政治制度准备政治活动家和理论家;德育既可以保存、发展现有文化,又可能使现有的文化发展链条中断。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上述两方面的功能均有正负之分。

由上可知,德育功能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德育环境有多少因素,就有多少功能;德育系统内有多少因素,就有多少功能。把德育功能简单化的作法(注:鲁洁:《教育研究》,1992(8)、1993(5)、1994(6)、1995(6)有关文章,《教育研究与实验》,1994(2)有关文章;刘尧:《教育研究与实验》,1994(4);檀传宝:《教育研究与实验》,1995(1);李道仁:《教育研究与实验》,1995(4);吴亚林:《教育研究与实验》,1995(4)。),是方法论上的失误。

二、关于德育价值

有论者把教育功能和教育价值直接等同起来(注:桑新民:《呼唤新世纪的教育哲学》,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3,第193页。),因而也就把德育功能和德育价值等同起来。这是笔者不赞同的。我们在研究德育功能时,应结合德育价值进行研究,但必须将二者区分开来。

价值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是客体的属性或功能与主体需要之间的现实关系,价值既不单纯是客体的属性或功能,也不单纯是主体的需要,但又离不开客体的属性和主体的需要,它表示客体的属性或功能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满足主体的需要。德育价值是作为客体的德育活动及其功能对作为德育价值主体的社会、个人的德性需要的满足与否、促进与否的关系。德育价值主要反映的是德育活动的属性、功能与德育价值主体的需要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由社会、个人对德性的需要来决定的。

德育价值主体是指系统内教育者、受教育者以及社会环境中的个人、各类群体(包括民族、国家等等)。德育价值客体是指德育活动及其功能。

个人的德性需要是指教育者、受教育者以及社会环境中的个人通过道德教育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来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以完善自己的德性结构。德育活动及其功能对个人德性需要的满足即为德育的个人价值,具体表现为教育者、受教育者和社会环境中的个人等价值主体德性的完善。社会的德性需要应通过具有优良德性的人才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在处理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中所发挥的作用来满足,社会的德性需要,不能由各种德育活动及其内部功能来直接满足。但任何社会都十分重视德育,其目的是希望培育各种优良德性的人才,这种人才对社会的德性需要的满足即为德育的社会价值。

德育,作为培养人的德性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尽管要考虑如何满足社会的、教育者的、社会环境中的个人的德性需要,但首先应考虑的是如何提高受教育者的道德境界,完善受教育者的德性结构,满足受教育者的德性需要。因为社会环境中个人的和社会的德性需要能否满足,不是德育系统内部主体所能给予的,而是受到社会环境中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生态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所以,严格说来,把受教育者在德育系统之外所创造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价值都归功于德育,不仅不科学,反而会造成社会各界对德育的期望过高,在达不到期望时,人们就会对德育的价值产生失望和怀疑。所以,我们必须将德育在系统内实现的培养人的德性的价值和德育通过培养受教育者的德性而在德育系统之外间接实现的各种社会价值,严格区分开来,并研究二者之间内在的联系和相互转化的规律。德育在系统内直接实现的价值,是德育价值主体通过德育活动所带来的德性的完善,这种价值可以称为德育的内在价值或直接价值;德育通过受教育者的活动这一中介在德育系统之外创造的价值,可以称为德育的外在价值或间接价值,这种价值能否顺利实现,不完全受德育系统内价值主体的控制。

三、德育功能与价值的区别和联系

德育功能与德育价值的区别是很明显的。

德育功能主要反映的是系统与环境,系统内部诸要素的相互作用,主要由系统和子系统的属性(培养人的德性的活动)来决定。功能具有客观性,功能不一定能满足主体的需要;德育价值主要反映的是德育活动的属性与主体需要之间的关系,主要由社会、个人对德性的需要来决定,具有鲜明的主体性、为我性。功能关系反映德育系统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系统内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客观的因果性联系。价值关系虽然离不开因果联系,但主要表现为德育价值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合目的性关系。德育功能关系的改变,是系统与环境相互作用以及系统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所引起的系统与环境的变化,包括德育系统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相互作用所引起的变化,德育系统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所引起的变化;德育价值关系的完善是个人和社会德性需要的满足。所以,德育活动应该是价值主体(社会、个人)在其德性需要的驱动下,用自己的实践能力和机制去改变现存的德育功能关系,使之适应和满足其德性发展需要,形成一种新的价值关系的过程。德育活动的结果不仅应是合规律性的,而且应是合目的性的。德育,作为一种创造价值的活动,不仅仅是一种因果性活动,也是一种目的性活动。

因果性和目的性的区别并不排除它们之间的联系。这不仅表现在它们共同存在于德育活动之中,相互作用并影响活动的结果,而且表现在,对于德育活动来说,目的乃是一种主动的、积极的力量,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动因或原因,即“目的因”。作为一种原因,它促使德育价值主体开展各种活动以满足其德性需要。它不同于一般原因的地方在于,这种原因就是活动直接要达到的结果。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德育功能与德育价值是相互联系的,其联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德育功能是德育价值得以实现的手段。德育价值的实现即个人和社会德性需要的满足,必须通过开展各种德育活动,使德育功能充分发挥出来。所以,德育功能,作为系统与环境以及系统内诸要素相互作用的客观结果,是满足社会和个人德性需要的基本条件。如果没有各种德育功能的充分发挥,社会和个人的德性需要就无法满足,德育价值也就无法实现。

其次,德育价值是德育功能的目的。人们开展各种德育活动,总是为了满足社会和个人的德性需要。在德育活动中,各种德育功能的发挥是为了实现某种德育价值。离开德育价值,各种功能的存在是无意义的;离开德育价值的规范和引导,德育活动可能导致各种负功能的产生,或者导致德育工作的低效率。

再次,德育的内部功能和内在价值,是德育系统内部诸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和对系统内价值主体的需要的满足;德育外部功能和外在价值,是系统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德育培养的具有德性的人才对社会德性需求的满足。

四、德育目的与价值、德育目的与功能

德育活动是建立在对因果必然性的认识基础上的目的性活动,所以,德育目的在德育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德育目的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在活动之前,人们在观念中提出和设定目的,在实践中实现和达到目的。德育目的是活动的内在动因,它调动主体的全部热情和力量,为实现某一目的而奋斗。德育活动是由许多因素、许多环节构成的,目的是诸因素、诸环节的中心,正是围绕这一中心,它们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协同作用。所以,我们研究德育功能和价值,应结合德育目的进行研究。但在研究德育功能时,有的学者却把德育功能和德育目的混淆起来,把德育功能说成是育德(注:鲁洁:《教育研究》,1992(8)、1993(5)、1994(6)、1995(6)有关文章,《教育研究与实验》,1994(2)有关文章;刘尧:《教育研究与实验》,1994(4);檀传宝:《教育研究与实验》,1995(1);李道仁:《教育研究与实验》,1995(4);吴亚林:《教育研究与实验》,1995(4)。),实际上,这是方法论失误的另一种表现。

目的是主体的一种设计、期望,是实践所要达到的目标,是人在活动之前思想上设计的活动结果。所以,目的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其主观性。

目的反映主体的需要,是主体的一种价值追求,是人对于自己的需要的自我意识。人是根据需要提出目的的,目的所追求的不仅仅是客观必然性的实现,更主要的是自身需要的满足。

德育目的所概括和表达的不是现实中的价值关系,而是理想中的价值关系,是人的一种德性追求。所以,德育目的是主观的。德育目的是系统内价值主体在其德性需要不断发展和对需要的认识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精神追求,是他们对未来德性的一种憧憬、预测和构想。

德育目的与德育价值是相互联系的,德育目的是有待实现的德育价值,二者通过德育活动相互转化,德育目的通过德育活动得以实现向现实价值的转化,从而改变原来的价值关系;而对新出现的价值关系的认识又会产生新的德性需要,经过德育系统内价值主体的思维加工和选择后提出新的目的,又实现价值向目的的转化。

但是,德育价值分为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两者与德育目的之间相互转化的机制是不同的。德育目的与内在价值之间的相互转化,虽然受到环境中各种因素的影响,但主要取决于系统内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因为系统内价值主体能够控制这些因素的相互作用,这些因素相互作用的直接结果,是系统内价值主体德性需要的满足,所以,德育目的与内在价值之间具有同一性,德育目的就是对内在价值的认识和追求。

德育目的与德育的外在价值能否相互转化,不完全取决于系统内价值主体的主观愿望,而是受制于社会环境中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所以,德育目的与外在价值不能直接转化。如果我们把德育目的规定为对外在价值的追求,最终就会使德育目的落空,使人们对德育产生失望。德育工作的重点是促使内在价值充分实现。对其外在价值能否实现的问题,必须依赖教育者、受教育者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加以解决。

至此,我们对德育目的就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德育目的是对内在价值的认识和追求,内在价值包括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德性的完善,而德育工作的对象是受教育者,所以,德育目的是培养受教育者的德性,或者说是“育德”,包括受教育者道德境界的提高和受教育者德性结构的完善。人的德性可以分为三种境界:他律道德境界、自律道德境界和自由道德境界。德育的目的就是促使受教育者沿着他律——自律——自由的路线发展。个体德性不仅包括境界层次,而且包括结构层次,个体的德性结构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复合体,包括德性的形式维、德性的内容维及其能力维,德育的目的是使受教育者的德性结构不断完善。

在研究德育功能时,有的论者把德育功能和德育目的混淆起来,这是方法论失误的另一种表现。德育目的不同于德育功能,德育目的反映的是理想中的价值关系,是理想中的德性状况,德育功能是系统与环境以及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目的具有主观性、价值取向性,功能则是客观的、中立的。

德育目的与德育功能也是相互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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