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银行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分析当前我国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可以发现其存在的主要不足:
(1)支付结算系统与联行往来往来系统自动化程度不高,系统不具有统一性和协调性。迟滞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清算速度。
从商业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功能分析,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是为商品的流通结算提供结算渠道,它以客户为中心形成收款人与收款人开户行、付款人与付款人开户行之间的资金往来关系。
通过两个层次的结算结构,将商业银行支付结算系统与联行往来系统“嫁接”完成本为一体的异地支付结算,实则是割裂了整体的异地支付结算系统。现行商业银行与客户、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两个层次的结算系统不具有统一性和协调性。这种做法的缺陷是按照手工操作的模式,移植在现代化的通讯手段上,形成结算业务数据与核对业务数据的双重发送。而且部分票据还使用信函传递,大大降低了联行业务监督的时效性,也不利于商业银行的资金清算速度的提高和业务数据的共享,形成票据满天飞局面,同一结算业务往返传递所需的票据近十张,甚至超过十张。浪费了人力、物力,降低了系统的工作效率。同时,通过结算系统外传递票据速度慢,易丢失,保密性差,给不法分子提供的作案机会多。同时,也为商业银行延压资金的划拨时限提供了借口。
(2)支付结算系统没有把人员的管理和权限有机结合起来,在整体上实现对从业人员操作权限的控制和操作风险的防范。
票据一经签发形同钞票,对于持有人形成资产,对于债务人形成真实的债务,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思想,商业汇票可以充当资金融通的工具,成为商业银行贴现与再贴现金融工具,但是回首我国票据法颁布以来,商业银行票据信用业务的开展状况,不难看出,商业银行除对国内企业商品交易所使用的银行承兑票据开展了票据贴现业务外,商业承兑票据的贴现与流通难于开展,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除商业承兑票据信誉度低于其它票据外,商业承兑票据自身所应具备的信息,如业务的背景、票据的真伪的鉴定、企业的背景等各种环境要素信息不畅,也成为制约票据流通的重要因素。因此,强化票据的开发管理,严格支付结算系统各工作环节的权限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没有商品交易背景的票据开发,对于我国商业信用业务的开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同时也成为商业银行加强内部牵制制度建设,防范商业银行票据操作风险的重要举措。
(3)支付结算系统没有企业的资信评估与支付结算风险的防范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数据共享。
创造良好的资金结算环境,杜绝虚假票据的产生,成为商业银行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在计算机网络被商业银行广泛使用的今天,各工商企业的资信状况和企业形象,不应成为其开户的商业银行的独家财产,而应成为商业银行领域内办理相关业务的经办人员判断业务风险程度的共享资源。在支付结算过程中,按照业务风险防范需要,企业开户银行通过建立工商企业资信档案,全程控制商品购销合同的签定、票据的签发、企业债务结算的进度,以及债务票据结算的历史,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权限有限开放这些信息,将是推动工商企业形象建设和商业票据流通、融资、贴现业务开展的前提。也是我国银行系统防范金融风险的需要。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商业票据贴现与票据流通发展缓慢的制约因素是票据的背景信息不畅,同时也成为产生票据纠纷的重要因素。因此,在金融结算系统内,有限开放企业资信信息和票据背景信息,并将企业的资信评估纳入支付结算系统建设之列意义重大,同时也会成为推进企业资信建设的加速器,也是商业银行实时防范金融风险,拓宽商业票据流通范围和贴现范围,推进和监督商业信用的重要保证。
(4)支付结算系统没有把重要凭证管理纳入其中,银行内部重要往来凭证的管理停留于折角验印和密押的检验上,与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所能提供的内部牵制相差甚远。
在支付结算系统中,重要凭证是指能够构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种空白传票,是企业重要的支付工具和信用工具。按照来源可以分为二类:一是外来凭证,主要是三票:支票、汇票和本票,即银行受理业务时客户提供的支付工具。二是内部凭证,这是银行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所产生或使用的凭证,如各种支付结算方式所产生的借贷方凭证。落后的凭证管理手段,使不法分子有机可承,商业银行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风险防不胜防,商业银行获取这些凭证信息的渠道闭塞,不能从源头上证明这些凭证的合法性和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企业负债资信状况无从查找,也妨碍了商业银行的对外授信业务,不乏分子在结算渠道上无法得到遏制和信用惩罚,商业银行的内部牵制成为一纸空文。
(5)支付结算系统没有把会计核算系统纳入其中,使商业银行的工作效率大大降低。
会计核算是清算银行与客户之间,银行与银行之间债权债务的重要手段,我国银行系统的电子化和现代化,必须把会计核算系统纳入自动处理体系之内,这样既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核算的精度,也加快了资金的清算速度。在中央银行总体调控金融行为的工作中,可以做到足不出户既实现对商业银行账务的监督,即使该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其威慑力也可想而知,将会计核算纳入支付结算系统迫在眉睫。
实践证明,近来我国商业银行系统连爆大案,与落后的银行系统密不可分。在计算机网络普及的时代,我国电子银行系统只是实现了部分业务功能的改造和通讯硬件手段的现代化,整个银行系统业务软件系统的改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业务软件系统具有强烈的升级换代需求。解放思想,创新银行支付结算体系,实现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与银行联行往来的有机结合,成为目前中央银行解决金融操作风险,遏制大案要案发生的重要举措。
2我国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发展对策
2.1升级我国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和电子联行往来系统,实行流程再造
重新设计支付结算和联行往来的软件系统,根据金融电子化的要求,重新组织票据的传递流程、业务的组织、会计的核算、人员的管理、权限的设定等工作,健全银行信息共享、企业资信查询、票据查询等体系。支付结算和联行往来系统的生机换代可以吸收当前电子银行系统已经取得的成果,对应该纳入而尚未纳入电子银行系统的各种子系统重新设计,为了节约成本,这一工作的开展可以由中央银行牵头实施,商业银行上线出资的做法,笔者认为这一新系统可以有以下子系统构成:
(1)业务处理系统,再造三票即支票、汇票和本票和三种结算方式即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的处理流程,按照计算机网络的处理的特点重新设计业务系统。
(2)会计核算系统,整合商业银行会计核算系统,统一管理银行对外服务业务所使用的会计业务,重构商业银行电子化账务处理体系。
(3)资金清算系统,完成同城票据交换结算和联行往来结算以及存款帐户异地存取结算。实现结算业务在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横向业务与中央银行之间的结算功能。
(4)信息管理系统,为银行业务的经营管理提供必要的管理信息,主要包括会计报表、企业资信管理、票据保证信息管理、票据信息查询等经营管理所需要的管理信息。
(5)事后管理系统,完成支付结算所必须的事后检查处理,必要时可讲该部分内容并入业务处理系统,在流程再造时重塑内部牵制制度。
(6)凭证管理系统,主要对内外重要凭证进行有效管理,包括凭证印制注册、请领发放以及凭证状态的查询。
(7)其它管理系统,主要是未包含在上述系统之内需要追加的各种管理措施,如人员管理、权限管理、入网机构管理等。
通过流程再造,增强系统的开放扩充功能,强化银行内部牵制制度,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功能,促进商业信用的发展,为商业信用时代的到来提供净化经济环境保证。
2.2商业信用制度的完善——开展票据创新
商业信用制度的完善有赖商业票据自身信誉的提高,票据联保制度也是提高商业票据信誉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防范金融风险,银行对企业签发的大额商业票据,可实行企业联保机制,既允许其它企业为票据签发企业所签发的票据出质、出保,完善票据保证的立法规定,保证债权人的经济利益,并经司法机构公证。票据的保证情况载行企业资信查询数据库中,为了推进商业票据的流通,还可允许企业签发附息商业票据,以保证债权人的权益。在此基础上,由商业银行提供承兑、授信、贴现为主的多种方式资金融通,以促进商业信用的健康发展。
2.3实行支付结算票据债务备案制度,以央行为中心,通过立法形式,建立区域企业资信评估制度
商业银行是提供中介服务的金融机构,除了疏通支付结算的结算渠道和信息渠道之外,建立工商企业的信用档案,也是支付结算完善的重要举措。每个工商企业开户的商业银行应为其工商企业建立资信档案,对企业的基本状况、近期的财务报表、使用结算工具对外产生的债务及其偿还情况应以立法的形式,纳入支付结算网络范围之内,通过设定权限,在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之间任意查询,并根据一定标准为企业进行资信评级。商业银行可以在支付结算涉及的关系银行之间公开企业的资信状况和企业票据债务发生及结算进度情况以及对票据的拒付情况,由于涉及面广泛,信息畅通,企业无理拒付票据将影响其资信状况,从而产生推动工商企业自身形象建设的内在动力,净化经济环境,减少金融风险。
商业银行支付结算系统的完善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健全,是我国开展商业信用,促进商品流通,繁荣经济的根本保证,也是化解金融操作风险,净化经济环境的根本举措,对我国商业银行系统的健康发展必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基于信息的银行危机理论
这种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当存款人得知一些与评估他们银行风险相关的信息后,尽管这些信息并不是针对某一家特定的银行而是有关宏观经济的负面消息,风险规避型的存款人也会据此调整他们对银行风险的评估,并理智地做出提款的决定,而大规模提款造成的挤兑就导致了银行系统的危机。大多数的经济学家都持有这一基本观点,并从不同的方面对其加以阐述。
Gorton(1987)认为银行资产价值受到银行所特有的因素和宏观经济中的一般因素的双重冲击,而存款者只能根据他们所能观测到的宏观经济冲击来更新他们对银行资产状况的了解。因此,当他们害怕银行系统中存在许多质量低下的资产组合时,就会选择提取存款而不管他们的银行是否也处于这种状态。
在JacklinandBhattacharya(1988)的模型中,银行不能得知存款者真实的流动性需求,而存款者也无法观测到银行资产的真正质量,当一些存款人收到有关银行资产的负面消息时,特殊的银行危机便发生了。而Chariandiagannathan(1988)认为,希望早消费的存款者的比例和银行资产的状况都是随机的。存款者可能只是看到银行门前等候提款的人排起了长队而立即加入到他们的行列当中,而排队的人可能得知了银行资产的不利消息,也可能仅仅是希望早一点消费而提款。
AllenandGale(1998)对Diamond-Dybving的模型改进后提出,银行持有的长期资产的价值具有总体的不确定性,从而将银行危机与经济周期联系起来,认为危机一般发生在经济周期的顶峰或接近顶峰时期。
CortonandHuang(2001)将银行危机与银行业的行业组织结构相联系,认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使银行在资产质量低时反而参与更多道德风险,而存款者只能依靠提款来对银行进行监督。
(二)其它危机理论
BhattacharyaandGale(1987)注重研究银行间的相互联系,包括银行间的借贷系统和清算系统。他们认为银行依赖在同业市场拆借来满足无法预期的流动性需求,从而降低其在流动性资产上的投资。
AllenGale(2000)则着重研究了对银行冲击的传导的这一类“传染”性银行危机。
由此可见,以往的银行危机理论都普遍认为银行危机的实质是流动性不足。他们强调银行破产不是源于自身流动性不足就是因为银行系统的总体流动性短缺。而本文是基于Diamond-Rajan模型,说明银行破产本身也会造成流动性短缺。一些银行的倒闭会导致一系列银行的倒闭,甚至是整个银行系统的彻底崩溃。在本文中,银行倒闭的传染性并不是由银行间的契约或信息的联系引起的,而是因为在政府干预下的银行倒闭导致了总体流动性的收缩。
二、银行危机模型的构建
本模型考虑社会中存在企业家、投资者和贷款人;经济持续3个时期;存在两种类型的商品:消费品(这里主要指现金形式)和生产品;每个企业家手头都有一个项目,并要求在t=0时获得1单位的现金进行投资;无论是早到期项目(t=1)还是晚到期项目(t=2)都会产生C的现金流。
企业家自己没有资金须先向“关系”贷款人筹资。而当项目能产生γC收益时“关系”贷款人就会取代企业家,因为他知道对资产运用的次优选择是不需要企业家的人力资本的。所以γC即贷款人要求企业家在项目完成时须支付的利息,剩下的(1-γ)C为企业家的投资收益。“关系”贷款人(或企业家)可以在任何时候重新调整资产项目结构立即获得c(c<C)的现金流。
我们很容易假定“关系”贷款人本身没有现金,并且这些项目所需资金超过了投资者所提供的资金,潜在的贷款人须从投资者手中筹集到资金。投资者在t=0时拥有资金却只在t=1时进行消费(即他们只在t=1时有流动性需求)。在t=1时资金的唯一新来源是早到期项目产生的现金流。任何人都可以持有现金,这意味着只有当实际收益率r≥1时投资者才会投资。
“关系”贷款人为非流动性贷款进行融资的途径有两条:一条是组建银行发行未经保险的活期存款。因为未经保险的活期存款遵循“先来先服务”(first-come-first-serve)的原则,没有存款人愿意在银行还有剩余资产时做出让步。相反,每个存款者都会迫使银行卖掉资产来偿还其全部的要求权。换句话说,存款人一旦认为他们未来将得到的资金比实际应该得到的少时,就会选择抽逃存款;另一条是通过发行资本金对银行可能发生的存款抽逃而面临的脆弱性进行缓冲。使用资本金的好处在于它的支付可根据银行的价值来调整。而它的不利之处在于银行的股东要吸收一部分股息,假定资本融资至少有k的收益,则在t=1时,银行家只承诺在t=2时付出γC/[1+K)r),而获得余下作为股息收入(=γC-γC/(1+K)=γCk/(1+k))。
下面考虑调整银行资产项目结构对总体流动性的影响。假定银行在t=0时发放项目贷款,每笔贷款中的活期存款数为d=1;每家银行有相同的活期存款和资本金构成;银行只存在两种类型:L型银行与H型银行。L型银行指只有晚到期贷款项目的银行,占银行总数的。H型银行是既有晚到期项目又有早到期项目的银行,占银行总数的1-.因为银行所有的流动性资金都进行了投资(DiamondandRajan,2001),所以每类银行的存在与否依赖于其是否能在t=1时筹措到足够的资金来满足存款者的流动性需求。
这时银行系统中会存在两个潜在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银行可能因为没有偿付能力而破产。无论投资项目何时到期,从中获取的现金总量是相等的,银行仅能凭借晚到期项目所偿还的资金来筹措新的资金。因此,当晚到期项目在银行资产结构中比例不恰当时,银行将无法在t=1时筹措到足够的资金。当存款者预计到这种情形,就会在t=1/2时提走款项。大规模的提款迫使无偿付能力的银行调整所有的项目以立即获得现金流。这种调整将从两个方面影响总的流动性供给;如果银行为只有晚到期项目的银行,则提款会增加资金的总供给,因为原本晚到期项目的资金流必须立即转化为现金;但是当银行所持有的都是早到期项目时,提款将减少资金的总供给,因为在t=1时存款者没有等待的耐心使得潜在资金流C被迫在t=1/2时分解为c.
第二问题是总的流动性供给会低于总的流动性需求,从而迫使时期t=1与t=2之间的利率提高,帮助银行调整晚到期项目马上获得流动性,但利率的提高会使更多的银行变得资不抵债,因为要支付存款人更多的利息。
在不存在政府干预的情况下,破产的多是将资金投资于晚到期项目的银行,它们是内在最缺乏流动性,对流动性总供给的贡献最小的银行。由于它们在总体流动性短缺时倒闭,从而使总流动性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不均衡得以缩小,银行系统的总体流动性状况得到改善。但是当这些银行被重新调整资本时,就需要从别处获取流动性来满足存款者的缺乏弹性的需求。如果没有提供流动性的新来源,那么面临破产的银行就会由政府的保证和注入资金来支撑,而比它们更具流动性的银行则会因为实际利率水平的上涨而最终破产。但是,这类银行的破产不但不会增加整个系统的流动性反而会减少总体的流动性。因此,只有有限资金的政府调整缺乏流动性的银行资产结构的必然后果是整个银行系统的崩溃。
三、关于银行危机的一个例证
银行在t=1时所能筹集到的最大资金额由下式确定:
L型银行的,只能筹集到γC/[1+k]r)=0.98/r<d=1.当这类银行试图通过调整所有的项目来维持支付时,项目的价值只为c=0.4.L型银行在任何可行的利率水平下(r≥1),都不可能存在。
H型银行的,能筹集到0.65×1.28+0.35max[4,0.98/r]的资金。可以看出对于任何的利率水平,r<2.05,该银行都能偿付所有的存款。他们通过直接(从早到期项目贷款中的收益)和间接(由有闲置资金的企业家进行再投资)的方法产生自身的流动性来维持运营,而无须调整资本结构,提前收回贷款。
(一)不存在政府救助下的均衡
如果没有政府干预,L型银行会因为无偿付能力而在t=1/2时破产。在银行破产前赶到的存款者将得到银行调整后项目的所得c=0.4.而破产银行不再获取新的存款和卖出其他资产,结果是破产的L型银行在t=1时对流动性的超额需求为零银行危机与银行救助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06-12-2213:42:00]作者:谢赤魏诃薇编辑:studa20
(二)存在政府救助的均衡
1.L型银行经过资本调整后的均衡
假定现在L型银行经过了资本的调整:最简单的模型是政府对其存款进行了全额保险。结果是L型银行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而继续存在(在t=1筹集到d=1的资金)。如果L与H型银行都存在,在t=1时对流动性需求为1,供给却少于1.这将导致总体流动性短缺和利率的上涨。
在没有晚到期项目被调整的情况下,总的流动性供给为:
L型:0.65C=0.65×1.6=1.04
H型:0(所有项目都为晚到期项目)
所以总的流动性为0.6×1.04=0.624.这说明L型银行在r<0.25的任何利率水平下都能对存款进行偿付,而保证两类银行都存在的流动性是不充足的。如果对L型银行通过资产调整进行了救助而H型银行没有,L型银行会从系统中吸收流动性,以致于总流动性减少而使H型银行破产。一旦H型银行破产,会使总体流动性大幅度减少到0.65×0.4=0.26.因为H型银行所有早到期项目都被调整以应付所面临的挤兑。
换句话说,因为流动性供给和流动性需求相对来说都是缺乏弹性的,对缺乏流动性的L银行的救助将把问题转移到比其更具流动性的H银行上。但是流动性银行H的破产对总体流动性更具危害,因为他们破产不仅不会增加系统的流动性反而会减少流动性。
如果利率上升的情况发生,那么政府也可能对H型银行进行资产调整。当利率水平很高时,银行会选择对晚到期的项目进行调整来提高流动性。然而,即使这样也不会有充足的流动性。
2.L与H型银行都经过资本调整后的均衡
H型银行:0.65C+0.35c=0.65×1.6+0.35×0.4=1.18
L型银行:c=4
总流动性为0.4×0.4+0.6×1.18=0.868,少于总存款额1.因此,即使两类银行都进行了资本的结构调整,流动性的约束依然存在,市场不会出清。所以,如果政府对银行救助应用的方法只是保证或注入资金,则两类银行都会破产——任何数量的注入资金都是不充足的,政府救助最终会受到预算的约束。
四、政府对银行的救助
(一)银行救助的含义与形式
对于非金融企业而言,一旦陷入资不抵债,通常的做法就是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当银行面临流动性困境,金融系统出现潜在危机时,政府为了实现金融系统的稳定,预防和避免大的金融动荡,一般都会倾向于对问题银行进行救助。银行救助指的是不以关闭清算为前提的银行事后管理,政府采用包括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制度和法律在内的一揽子措施,旨在改善银行的流动性状况,挽救问题银行和银行体系,使其具有可持续的金融清偿能力、经营能力和赢利能力,从而达到使问题银行持续经营,银行体系稳健运行的救援或援助行动(王一林,2001)。
因为银行系统外没有闲置的资金,政府要实施任何救助行为都必须先对一部分人征税并将税收传递给需要救助的银行。救助机构可以通过对现有商品(t=1)征税来增加对金融系统或某个特定银行外部资金的现时供给。如果资金是在既定的利率水平或当前市场利率水平下提供的,我们称这种征税和传递的救助行为为纯流动性注入。纯流动性注入通过尽量避免对流动性的超额需求而引起的利率上涨来防止银行倒闭。如果政府运用征税权力为特定银行提供未来价值,例如t=2时对商品的征税,则把这种救助行为定义为纯资本注入。纯资本注入允许经过资本调整的银行在既定的甚至更高的利率水平下得到救助,以避免其倒闭对其他银行的影响。事实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几乎所有的对金融市场的干预行为都可以看作是纯流动性注入和纯资本注入的结合。其他形式的银行救助还包括存款止付(suspensionofconvenibility)和存款保险(depositinsurance)等,在本文中对此不多加讨论。
(二)政府对银行救助的问题
长期以来,银行救助被认为是一种优化机制,是在商业银行失去清偿能力时,使个别银行或银行体系整体恢复健康的必要措施,它同样是存款动员,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稳健增长的基础之一。然而,政府对银行的救助都是没有危害的吗?中央银行需要对其所选择的银行救助方式担心吗?答案是肯定的。首先,如果系统存在的是基础流动性短缺问题,则无法实施可行的资本注入方式进行救助。这时,资本的注入只会迫使利率提高,导致对资本注入的更多需求。同样,当系统存在根本清偿能力短缺时,也会难以找到合适的流动性注入方式来救助所有的银行。
正如本文以上所述,不完全的和方向错误的资本提供会使情况更加糟糕,例如,假定系统流动性紧缩,持有较少的早到期项目的银行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会面临倒闭,中央银行通过改变资本结构对这类银行进行救助,这种不调整银行晚到期项目的救助会增加对流动性的超额需求,允许他们对存款支付更高的利率会提高整个市场的利率水平,这时比其更具流动性的银行会因此而破产,从而导致银行系统总体流动性的收缩,这对银行系统的整体稳定更具危害,甚至可能引发银行破产的“传染”。
如果银行既不是存在基础流动性短缺问题,也不是根本清偿能力不足,则无论进行流动性注入或资本注入对于挽救银行系统都是有效的。但是,究竟选择哪种方式仍然非常重要。因为救助本身是有成本的且成本随救助规模的扩大而增加。有时候小规模的流动性注入能挽救整个系统,而为了达到同样的效果却可能需要注入大量的资本,反之亦然,例如,假定一个系统中存在少量的L型银行,其余大多为H型银行。当系统流动性短缺时,利率会上涨直到L型银行倒闭,此时在较高的利率水平下不会有流动性的增加直到利率上升到H型银行认为调整晚到期项目是必要的。所以对于L型银行来说,在高利率下维持其清偿能力需要注入大量资本,而采用少量的流动性注入方法救助成本会少的多。
五、结论与思考
关键词跨国银行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分析
关于银行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及其理论渊源的研究,西方学者大都借鉴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理论进行分析。由于跨国银行是以提供金融服务为经营对象的特殊的金融服务性企业,所以对跨国银行发展动因的理论分析,又不同于一般的跨国企业。
1比较利益理论———产业组织理论的延伸
对跨国银行理论的研究是在跨国公司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的,1960年,史蒂文·海默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开创性地将传统的产业组织理论应用于对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分析。产业组织理论是以同一商品市场的企业关系为研究对象,以产业内的最佳资源分配为目标,研究产业内企业规模以及企业之间竞争与垄断关系的应用经济理论。
美国芝加哥大学商学院的罗伯特·阿利伯教授在产业组织理论的基础上研究跨国银行对外发展的比较优势。阿利伯得出的结论是:在给定的市场上,银行的效率和银行的数量是反向关系的,即银行在集中率高﹙数量少﹚的国家比集中率低﹙数量多﹚的国家有更高的收益,也就是说在银行集中率越高的国家,银行的存贷利息差越大,其银行体系的效率越高,未来的成长潜力越大。在银行高度集中的国家,银行的规模往往很大,相对较小的国内市场限制了这些银行的发展,只有走向国际市场,才能实现其规模经济效益。
美国经济学家赫伯特·格鲁贝尔在产业组织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跨国银行功能的三分类理论,这个理论回答了跨国银行在与东道国的竞争中如何获取比较优势。格鲁贝尔将跨国银行分为跨国零售型、跨国服务型和跨国批发型三种类型,每种类型都有相应的比较优势。跨国银行会根据自身的优势实行不同的发展战略,以便发挥优势,避免趋同,寻找自己的利润增长点。格鲁贝尔的三分类理论为跨国银行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2内部化理论———交易费用理论的延伸
1937年科斯在其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中首次提出了“交易费用”的概念。内部化理论是科斯交易费用理论在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战略中的一种应用,最初由巴克莱和卡森提出。卡森在《跨国银行演变的理论透视》一书中,用“内部化理论”来解释跨国银行形成和发展的原因。他认为,由于金融市场的不完善及处于国际财务保密等一些特殊金融服务的需要,有些金融业务很难与别国银行合作展开,而跨国银行通过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的灵活性,可以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和风险。
内部化理论的两个假设前提是企业利润最大化和不完全市场,强调市场的不完全性如何使企业将垄断优势保留在企业内部,并通过企业内部使用而取得优势的过程。当这一过程超越国界便会形成跨国企业。内部化理论认为,中间产品市场上的不完全竞争,是导致企业内部化的根本原因。这些中间产品,不只是半成品、原材料,更为重要的是专利、专有技术、商标、商誉、管理技能和市场信息等知识产品。由于中间产品市场的不完全,企业在进行知识产品的外部交易时,存在着泄密的危险和定价的困难,企业为了克服这些障碍需要付出高昂的交易费用,所以外部市场对于中间产品的交易既是昂贵的,又是低效的。企业不得不以内部交易机制来取代外部市场,将知识产品的配置和使用置于统一的所有权之下,并在对外直投资中加以利用,从而降低交易费用,使企业的技术投资获得充分的报偿。
跨国银行不仅向客户提供最终产品,而且还进行研究开发、培训员工、形成独具特色的服务技术和管理技能等,并利用转移价格通过跨国银行网络销售这些中间产品。由于信息不对称,这些中间产品很难定价,因而存在不完全外部市场,因此传统自由贸易的赫克塞尔———俄林模型(以下简称H-O模型)不再适用。为了克服外部市场不完全性,跨国银行通过组织内部市场以降低交易费用,此时H-O模型中的国家特有优势变为企业特有优势,正是这种优势激发了银行服务的跨国界延伸,因而内部化的前提条件是不完全市场。由于市场不完全,银行在让渡其中间产品时难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也不能通过市场来配置其资源,保证银行效益最大化。通过形成中间产品的内部市场,银行可保留对中间产品的控制权,防止中间产品的扩散以免失去这种优势,所以中间产品的内部市场化尤为重要。中间产品优势是银行的公共产品,通过离岸扩张这种优势可被充分利用。20世纪60年代美国银行向欧洲市场发展可以很好地说明内部化理论,60年代初期,欧洲美元市场形成,欧洲市场宽松的监管环境及较高的获利水平吸引了大量美国银行向欧洲市场投资,1963年,美国政府实行利息平衡税、自愿对外贷款计划等条例限制美国银行对国外客户贷款以防资本外留。美国银行为了逃避这些管制,纷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特别是在伦敦从事欧洲市场业务。跨国银行从事欧洲业务的机理有:由于跨国银行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地位,它们能内部化对某种货币的优势;由于跨国银行仅与大客户打交道,它们提供的产品具有优势,因而跨国经营可以在比较低的固定成本下内部化这种比较优势;跨国银行通过跨国界经营以逃避国内监管趋严引起不断增加的经营成本并将其内部化。
银行实行市场内部化的目的是消除市场缺陷,目标是获得内部化本身的收益,但市场的内部化也会增加其它成本,银行此时必须承担分配和定价成本,所以市场内部化也并不是没有成本的。银行市场内部化的进程取决于其对内部化收益与成本比较的结果,内部化最好的结果是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
3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对跨国公司各种理论的折衷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是由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邓宁提出的。1977年,英国里丁大学教授约翰·邓宁发表著名论文《贸易,经济活动的区位和跨国企业:折衷理论探索》,提出了国际生产折衷理论。邓宁认为:早期理论都只是对跨国公司行为作了部分的解释,不能成为跨国公司的一般理论。他强调,对外直接投资、对外贸易以及向国外生产者发放许可证往往是同一企业面临的不同选择,不应将三者割裂开来。应该建立一种综合性的理论,以系统说明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动因和条件。他把自己的理论称为折衷理论,其意图是要集百家之长,熔众说于一炉,建立跨国公司的一般理论。
邓宁认为,一国企业﹙包括跨国银行﹚之所以能跨国经营,关键在于拥有:所有权优势。主要表现为企业所拥有的某些无形资产,特别是专利、专用技术和其他知识产权;内部化优势。这是指拥有无形资产所有权优势的企业,通过扩大自己的组织和经营活动,将这些优势的使用内部化的能力;区位优势。这是指特定国家或地区存在阻碍出口的因素而不得不选择直接投资,或者使直接投资比出口更有利的各种因素。区位优势是造成对外直接投资的充分条件,当一个企业同时具备前两种优势,并能确认获得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区位优势时,对外投资常常是企业不可避免的选择。邓宁对这三种优势的分析见表1。
根据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分析框架,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各种因素对银行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见表2。
4总结
以上各种理论各有侧重,但总体上遵循这样的机理:当银行境外业务比境内业务存在超额利润,即收入更高或成本更低时,银行境外投资就更有利可图,实现净收益的最大化,从而产生国际化经营的动机。可以用一个模型来分析此结论。
模型假定:①银行和厂商一样,是具有有限理性的“经济人”。②金融市场由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两部分组成。③银行占有有限的生产要素。④金融市场为非完全竞争市场,包含以下几点:a.要素流动限制,要素报酬国家间差别化;b.金融产业流动限制,金融产品价格国家间差别化。c.各国税负、技术水平、风险系数不一致,且不同市场均存在信息成本。d.有些国家存在金融管制,产品价格(如利率)并非市场出清。
银行在国内、国外要素投入的过程为:
MRi=αIim﹢bi;MRj=βIjn﹢bj;
s.t.m﹤0,n﹤0,TR=Ri﹢Rj,I=Ii﹢Ij
其中,MR为边际收益,I为投资量,TR为总收益,R为收益,i为境内,j为境外,则:
maxTR=dTR∕dIi=0,推出MRi=MRj
由于是非自由竞争市场,m≠n,bi≠bj,α≠β,则:
MRi=MRj推出αIim﹢bi=βIjn﹢bj
当βIjn﹤αIim﹢bi-bj时,Ij>Ii
即此时银行在境外业务的收益比境内业务的收益大(收入更高或成本更低),这时银行境外投资的收益最大,产生跨国经营的动机。无论是用哪一种理论来说明跨国银行的国际投资,最终都是在当境外投资存在超额利润即境外收益比境内收益大进行国际投资的。
参考文献
1薛求知,杨飞.跨国银行管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2马之騆.国际银行学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3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4吴先明.现代跨国公司理论的发展「J.经济评论,2000(1)
本站为第三方开放式学习交流平台,所有内容均为用户上传,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不实请联系在线客服删除,服务时间:8: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