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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研究论文范文

音乐研究论文

音乐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纵观岩画研究的历史不难发现,中国是最早以文献形式记载岩画的国家,《韩非子》《史记》等先秦和秦汉时期的典籍中已有相关记载。《水经注》是北魏时期地理学家郦道元留下的巨著,其中《河水》篇中关于北方草原岩画的记载和描述尤为详尽:“山石之上,自然有文,尽若战马之状”“故亦谓之画石山也”。在此,我们且不论先秦、秦汉,就是北魏距今也有千年之久,其历史价值不言而喻。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上述有关岩画的重要记载长期以来一直湮灭在浩如烟海的文献之中,确实遗憾。20世纪末叶以来,随着北方草原岩画考古的深入,研究者开始用一种新的视角审视岩画与中国北方草原音乐文化的关系、与蒙古族音乐的关系,颇具创意。时至今日,有关北方草原岩画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其主要标志是,继《阴山岩画》《乌兰察布岩画》《巴丹吉林沙漠岩画》等早期研究著作问世之后,《贺兰山与北山岩画》《红山岩画》《达茂岩画》《西桌子山岩画》等著作陆续出版,其研究成果所包括的范围涵盖了整个北方草原。与此同时,《古代岩画》《中国岩画》《中国岩画艺术》等诸多有关岩画研究的理论著作相继问世。上述有关岩画的研究成果对草原音乐文化,特别是蒙古族音乐的研究者来说具有重要价值。其原因是:材料不仅完整、系统,更具原生性质,实属难得。但我们在肯定成果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就研究的深度而言,目前仍处于初始阶段,可以拓展的空间很大。

二、蒙古音乐与草原音乐的关系问题。

蒙古族集草原文化之大成,这已经是学界的共识,应该说音乐文化也在其中。我们所说的“集大成”不仅体现在宏观视域,也包括实例佐证。就宏观而言,历史上曾经生活在中国北方草原的匈奴、乌桓、鲜卑、党项、契丹和奚等游牧民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创造了各自的文化,这些文化用“辉煌灿烂”来表述很是准确。从文化生成的环境看,上文所涉不同时期、不同民族的文化具有鲜明的同源性。也就说,这些民族文化所生成、所依附的自然环境是一致的,其范围同在被称为“草原地貌脊梁”的阴山——大兴安岭山脉和南北两麓的广阔草原。在此,我们将其概括为所处的自然环境一致、社会环境一致、生产方式一致。正因为如此,以上民族在文化(包括音乐文化)上表现出了较多的一致性或相似性。12世纪末至13世纪初,蒙古族代之而起,成了这块广袤土地的统治者。就生产方式等而言,蒙古族与此前的民族存在着明显的继承性。正是这种继承性导致学界从“同源角度”看蒙古族和其之前民族在音乐方面的联系,并且得出了“蒙古族的乐器潮尔、四湖等都是从奚琴演变派生而来的”之结论。就实例佐证而言,同样不乏例证。据有关文献记载,成吉思汗“从西夏征用旧乐”,窝阔台“在燕京征用金朝太常寺遗留的雅乐”。进入忽必烈时期,活跃在宫廷中乐师、乐士、舞者数以百计,有的来自草原,有的来自内地。不难看出,蒙古族音乐与曾经存在于草原上的各个北方游牧民族的音乐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二者互为依存。离开了对草原音乐文化的研究,对蒙古族音乐,特别是蒙古族早期音乐的研究就不可能深入;而将草原音乐文化的研究不适当地放大,就会偏离研究的主体,进而失之偏颇。

三、有关早期蒙古音乐的系统研究问题。

对早期蒙古族音乐的系统研究到涉及到音乐本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因研究力量较为薄弱,研究方法较为滞后,研究所需的基础材料较为缺乏等原因,目前对此问题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其成果缺乏系统性和学理性。正因如此,草原岩画的恰当“介入”,会从另一个侧面推动研究领域的拓宽和相关问题的解决。所谓系统研究离不开音乐形态、基本特征等一系列重要问题的解决,此前的研究者已付出了相当多的努力,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如有学者将早期蒙古族音乐的基本特征概括为“曲调简短,节奏急促”“粗犷有力,稚拙古朴”;另有学者将蒙古族早期的音乐,也就是“狩猎经济时代”的音乐置于一个大的时代背景下加以关照,并提出“歌、舞、乐融于一体,唱歌跳舞、游戏娱乐”“边唱边舞”的观点,在业界具有很大的影响。以上论述对于早期蒙古族的音乐文化研究之所以有导向意义,其根本原因在于透过现象而关注了问题的本质,进而为后续的研究提供了路径。通过对具体的岩画作品进行分析、解读,不难发现,在如此众多的画面中,粗犷有力、稚拙古朴的作品不在少数,而将歌、舞、乐融于一体,在同一时空内唱歌跳舞者也可谓比比皆是,如果将其视为一个整体加以研究,找出具有规律性的东西并非没有可能。

四、结语

音乐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民族音乐学是英文Ethnomusicology的意译,Ethnology在英文中是民族学,Musicology是音乐学,Ethnomusicology这个英文字就是由Ethnology和Musicology复合而成的。从字面上看,民族音乐学应当是从民族学的角度研究音乐的学问。

民族学是主要采用实地调查法(又称田野工作法)研究民族发展演化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它期望通过对一个个民族进行实地考察,研究它们各自的起源、分布、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方式以及各民族之间的历史、文化关系。民族学的研究目的是通过梳理上述这些方面在历史上发展、演变的情况揭示世界诸民族发展的共同规律或某一个民族发展的特殊规律。民族学在欧美一些国家里又称文化人类学。文化人类学是一种研究人的文化属性的、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的学科,它和研究人类自然属性的、属于自然科学的体质人类学一起构成了人类学学科。因为人的文化属性及其民族性不可能分开,所以文化人类学和民族学没有实质性的差别。民族学源于欧洲,它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主要研究非欧、非西方民族的人类共同体,不涉及西方民族。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学科本身的发展,目前民族学研究的范围已不限于非西方民族,世界上各种人类共同体,包括西方民族和西方社会中的移民社区,都已经成为它的研究对象。因为民族音乐学是民族学和音乐学的一个交叉学科,所以它一直受到民族学的发展及其各个学派的深刻影响。

民族音乐学早先称为比较音乐学(ComparativeMusicology),荷兰音乐学家孔斯特(JaapKunst,1891—1960)首先提出“民族音乐学”这一名称,并主张用它来代替以往人们习惯称呼的“比较音乐学”。[1]后,“民族音乐学”便作为标准的学科名称而固定下来。

关于这门学科的调研对象以及它同音乐学中其他学科的关系,曾经有过许多争论。由于ethno这个词最早是指非基督教、非犹太教的异教徒,加之为了和比较音乐学研究的主要对象相联系,有人认为它的主要调研对象是所谓“原始民族”或曰“自然民族”的音乐。如美国民族音乐学家内特尔(tl)就曾经指出:“就民族音乐学的实际发展过程及其最具特色的研究来说”这门学科是研究“无文字社会的音乐”,而“‘无文字社会’系指现存的、尚未发展出一套可阅读和书写的文字体系的社会。”[2]也有人建议以非欧洲音乐为主,如施奈德(M.Schneider)在1957年指出:“民族音乐学的首要目的,不论其正常与否,就是对非欧洲地区的音乐特征进行比较研究。”内特尔在1956年也曾经说过:“民族音乐学就是研究具有西洋文明以外的文明民族音乐的科学。”[3]还有人说研究西方艺术音乐和通俗音乐以外的音乐就是民族音乐学。如提出这一学科名称的孔斯特(J.Kunst)就明确地指出过:“这门学科研究一切种族的、民族的音乐”,但他紧接着就又说:民族音乐学“研究所有类别的非西方音乐”,“西洋的艺术音乐以及通俗音乐不包括在这个领域之内”。[4]以提出民族音乐学就是“对文化中的音乐的研究”口号而著称的美国民族音乐学家梅里亚姆(A.Merriam)在论述到田野工作的时候说:“就民族音乐学而言,它一般意味着在欧洲和美国以外的地区进行实地调查。”[5]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是以田野调查为其基础的,在欧洲和美国以外进行实地调查实际上就意味着只研究非欧音乐。欧美学者们一方面要研究“一切种族的、民族的音乐”,另一方面又要把研究的范围局限在欧洲音乐之外,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这一矛盾之所以产生,一方面受到民族学功能学派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受到“欧洲文化中心论”的影响。

民族学中的功能学派,为英国学者马利诺夫斯基和布朗所创立。此学派强调民族学是一种实用的科学,主张民族学应服务于殖民地治理的实际需要。出于这一目的,他们只研究殖民地、半殖民地被压迫民族的文化,而不研究西方文化。布朗在其著作《人类研究之现状》中就明确地说过:“吾大英帝国有非、亚、澳、美各洲殖民土著,若欲执行吾人对彼等之责任,则有两种急切需要呈现,第一为对各土著系统的研究,欲求殖民地行政之健全必须对土著文化系统之认识。第二为应用人类学之知识于土著之治理及教育。”[6]

“欧洲文化中心论”是在前几个世纪中滋长起来的一种普遍的学术观点,认为欧洲文化是世界文化发展的颠峰,而其他文化都只相当于欧洲文化发展过程中的某一个发展阶段。受这种思想的影响,许多欧美学者不愿意将其本民族的音乐文化,特别是专业音乐创作,和非欧民族的音乐文化放在一起相提并论。在他们看来,欧洲诸民族,特别是西欧诸民族的音乐,乃是人类音乐文化发展的高峰,不能和所谓无文字书写传统的“自然民族”的音乐文化平起平坐。比较音乐学带有强烈的殖民主义色彩,在其基础上产生的民族音乐学也带有殖民主义色彩。虽然几十年来,西方的民族音乐学家们一直在为清除这种色彩而努力,但是直至目前,西方的民族音乐学和其前身比较音乐学的研究范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仍以非欧音乐为其主要研究对象。也就是说在西方,这门学科仍然带有殖民主义的尾巴。

以上三种对学科调研范围不同的界定虽然不完全相同,但都主张把非欧洲音乐当作主要研究对象,这类学术主张受到诸多东方学者的强烈批判。日本学者岸边成雄先生便大声疾呼:“我认为应把古今东西的音乐全部复原成白纸,以相同的重点作为出发点去进行比较”,“必须要持这样一种根本态度,把一切音乐都还原成白纸,否则将是自相矛盾的”。[7]上述观点亦受到一些西方学者的批判,美国社会学家霍华德·S·贝克尔便指出:民族音乐学作为一个学术领域,“在某种程度上把自己置入了一个冷僻的角落”,他说:“正如我们可以研究美拉尼西亚一个社会群体类似的音乐事象,我们是否同样应该研究美国本土上《生日快乐》每一次演唱或其中的一个样品?如果说否,那是为什么呢?”“我们希望民族音乐学能够包容一切音乐,因为这同这门学科的界定是相适应的,它们都应成为严肃的研究对象。”[8]

随着东方音乐学界的崛起和第三世界人民的觉醒,当前新的倾向是把欧洲音乐(包括古典音乐、民间音乐、现代音乐和流行音乐等)也看成是民族音乐中的一类。因为不具民族属性的音乐目前在世界上还不存在,这样,民族音乐学就不是以特定的区域和范围与音乐学的其他学科分界,而是以一种特殊的角度,或者叫立足点、着重点为其主要标志了。按照这种观点,根据在对某一民族文化或地区性文化进行的田野工作,从该文化的历史、地理、人种、语言、社会制度、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民俗、心理等方面的情况,来看它们如何影响该民族、该地区的音乐,又怎样产生出独特的音乐审美标准,即从音乐的文化背景和生成环境入手进一步观察它的特征、探索它的规律,这就是民族音乐学。换言之,民族音乐学是通过田野工作研究音乐及其所处文化环境共生关系的科学。它的研究目的首先是要阐明各民族、各地区音乐发展的规律(包括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从各民族、各地区的现实音乐状况出发探索它的起源、形成、发展、繁荣、演变等问题,从而达到对人类音乐文化发展规律的认知。

然而,但直至目前,西方国家乃至全世界的音乐学研究还是分为音乐学(musicology)和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两大类。前者的研究对象是西方从古到今的艺术音乐,后者则几乎包括了它以外一切音乐,如世界各民族的民间音乐、西方的流行音乐、东方的传统音乐以及亚非拉各国的专业创作音乐。由于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范围如此广泛,又涉及到音乐理论和实践两个不同的方面,所以在近二十年来,它一方面分化为城市民族音乐学(Urbanethnomusicol-ogy),历史民族音乐学(Historicalethnomusicology)、应用民族音乐学(Appliedethnomusicology)等不同的分支学科,另一方面又演化出一个称为“世界音乐”的课程。在这个课程中所教授的是除了欧美艺术音乐以外的其他种种音乐,欧美艺术音乐则不包括在内。看来在西方,民族音乐学的学科定位问题已经解决,但是真正要把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和实践扩大到一切音乐,割掉它的殖民主义尾巴还要花一些时间。

在汉语中,“民族”这一词汇有三种不同的涵义:其一是指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如“古代民族”、“全世界各民族”、“民族学”中的“民族”;其二是“中华民族”的简称,如“发展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中的“民族”;其三是指除汉族以外的55个少数民族,如“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区域自治法”中的“民族”。因为“民族”有不同的含义,“民族音乐”这一词组也就有三种不同的解释:其一是指一切音乐;因为目前在世界上,任何一个音乐作品,都是由属于一定民族的人创作的,所以都可以称为民族音乐。如贝多芬的音乐是德意志民族的音乐,柴可夫斯基的音乐是俄罗斯民族的音乐,阿炳的音乐是汉族音乐等。其二是指中国音乐,特别是中国传统音乐。因为中华民族可以简称为“民族”,“民族音乐”自然就是“中华民族音乐”即中国音乐的简称。在这个意义上的“民族音乐”大多是指中华民族的传统音乐,而不是指五四以来新音乐。其三是指少数民族的音乐,这一用法在新疆、内蒙等边疆地区特别常见。在这些地区,少数民族的同志被称为“民族同志”,少数民族的干部被称为“民族干部”,少数民族的音乐也就很自然的被称为“民族音乐”了。由于对“民族音乐”这一词组有三种不同的理解,在民族音乐学被介绍到我国来之后,这一学科名称也就引起很自然地引起了争论:有人以为它是指以中国传统音乐为调研对象而进行的分属于不同学科领域的研究;还有人以为它是指对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音乐文化进行的各种各样的探讨,这两种解释,与英文中这个词的含义完全不同。我国对民族音乐学学科定位的争论的关键就在这里。

20世纪20年代,民族音乐学的前身比较音乐学在我国虽经王光祈先生和肖友梅先生的大力倡导,但是当时在中国并没有得到推广。王光祈先生的《东方民族之音乐》于1929年7月在上海出版,两年又两个月之后,“九一八”事变暴发,随着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中华民族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几乎所有的中国音乐家都投入了抗日救亡运动。在这一运动和其后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几乎一直处在战争状态之中,中国音乐学家当然也不可能去研究世界音乐,或从世界的宏观角度研究中国音乐,而只能在“救亡图存”的大前提下对中国传统音乐进行研究,希望通过“本土音乐”的复兴,达到振奋民族精神和为战争服务的目的。虽然在这一时期中国音乐学家对中国音乐,特别是中国传统音乐中民间音乐的研究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和伟大的成绩,但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这些研究并不属于比较音乐学的范围。当时,音乐学界把这种研究称为“民间音乐研究”或“民族音乐研究”,后来又被叫做“民族民间音乐理论研究”,无论其研究的目的、方法,还是其研究的范围和对象都与当时国外流行的比较音乐学有很大的不同。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是其第一时期,专家们通过对中国民间音乐的搜集、整理、宣传和对音乐自身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希望达到为音乐创作和为政治服务的目的。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66年暴发是“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第二个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和西方几乎处于隔绝的状态,刚刚兴起的民族音乐学便没有能够及时地传入中国。中国的音乐学家几乎是在与世隔绝的情况下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了“民族民间音乐理论研究”。他们在大量搜集整理我国民间音乐作品的基础上,用西方音乐理论对这些作品进行了形态学的分析,从而达到了为音乐创作服务和为政治服务的目的。

20世纪70年代末,上海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翻译了一批国外文献,向音乐学界介绍了这一学科,但是,这一学科真正在我国发展起来,则是从1980年6月在南京召开“全国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之后。

南京会议提出了民族音乐学的口号,并希望它成为可以涵盖和容纳“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民族音乐理论”等内容的音乐学学科,从而使民族音乐学在中国逐渐地确立自身的地位。然而从1980年起,中国音乐学界便开始就民族音乐学这一学科的界定进行争论,其核心问题是新近从国外引进的“民族音乐学”和过去我国固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之间的关系问题。分歧主要集中在对“民族音乐学”一词的解释上,应当把它看作是一个从国外引进新的学科还是把它当作原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别名,从一开始,不同的学者就有不同的意见。

意见的不同在南京会议上就有反映,高厚永教授在这次会议的中心发言中提到:“中国民族音乐学”“已有50—60年的历史”,“王光祈先生是研究这门科学的先驱”;同时他又把从30年代末到60年代中期发展起来的“民族音乐理论”看作是“民族音乐学的研究”[9]。沈洽当时实际上不同意高厚永的意见,在由他执笔的开幕词中说:“以往的‘民族音乐理论’”,“虽在很多方面实际上是属于民族音乐学范畴的”,“但就这门学科的完整性来说,我们国内的研究还处在初创阶段”。[10]吕骥没有参加那次讨论会的整个过程,但出席了闭幕式,在他为这次会议所作的总结报告中指出:“民族音乐学”就是“研究民族音乐的学问”,“从汉族到各少数民族”“都应当包括在内”。[11]吕骥在这里所说的“民族音乐”是指中华民族的传统音乐,所以这里的“民族音乐学”就是原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完全没有把会议的发起者们所提倡的Ethnomusicology这门新的学科包含在内。

从1980年到1988年,关于“民族音乐学”的定义一直有争论,争论的核心即是“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关系问题,实质是能否用“民族音乐学”取代过去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一种主张是用“民族音乐学”的名称取代过去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而将Ethnomusicology改译为“音乐民族学”;也有人认为可以把原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改称“民族音乐形态学”。后来又有人认为“民族音乐形态学”不能囊括“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全部内容,故又提出了“乐种学”的主张。沈洽原来不同意高厚永将“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和“民族音乐学”相联系,但后来又赞同高厚永的意见,认为“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是“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发展的两个阶段,是“民族音乐学”“中国化”的结果,并对不同意此种观点的人提出了批评。[12]

从民族音乐学论坛发生的争论来看,直至目前民族音乐学和中国人以往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关系并没有真正解决。音乐学界对“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是不是“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发展的一个阶段,尚有不同的认识。对中国人怎样结合本国的情况来发展民族音乐学,也有不同的看法。

笔者认为,既然国际上有关这一学科的定位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为了与国际接轨,我国民族音乐学亦应当依次对此学科进行定位,而不要另搞一套,以免引起概念的混乱。我国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和“民族音乐学”虽然在研究对象方面有相近之处,但其方法、研究的目的与“民族音乐学”亦有不少差别,“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我们在这一方面也积累了许多十分可贵的经验,它的研究也不可能完全为“民族音乐学”所取代。因此最好不要再把“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混为一谈。我们如果把后者等同与前者,国外学者会感到不可理解。如英国学者施祥生(JonathanP.J.Stock)在沈洽发表《民族音乐学在中国》一文之后便提出了许多问题。[13]在此次民族音乐学论坛上,对《中国民间音乐集成》的争论也是因此而引起的。《中国民间音乐集成》是按“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路子进行的,它当然不符合民族音乐学的规范,也没有必要符合此种规范。然而,因为中国音乐学界有人将“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混同起来,所以国外的学者便用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范围、角度,以至方法来衡量它,并对它提出种种非难。笔者以为,一方面国外的学者应尊重我国学者的学术成果,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把“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加以区别,这样就有可能消除误解,也避免发生更多的误会。

实际上,“民族民间音乐研究”这一词组作为学科名称并不合适。民族音乐和民间音乐并不是一个概念,前者包括后者,如中国民族音乐包括了我国的传统音乐和新音乐,而传统音乐又可按照流行的层面分为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和民间音乐几个不同的类别,采用这一名称将前者和后者混为一谈,使学科的研究范围不清。人们之所以用“民族音乐学”这一名称来取代它,恐怕与此有关。另外,从“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研究范围来看,主要是中国各民族的传统音乐,而不包括中国的新音乐,将其改为“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可能更为合适。过去采用“民族民间音乐研究”这一学科名称,和左倾思潮有关,因为在20世纪50至60年代,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和宗教音乐被视为封建主义的糟粕,在学术上几乎成为,所以对传统音乐的研究便由研究民间音乐所取代。这种错误的倾向,今天已经扭转,故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取代“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也应是理所当然的事。

目前民族音乐学在我国还处于草创阶段,从文化背景出发,对我国某一地区、某一民族的传统音乐或我国新音乐进行深入研究的文章并不很多;用民族音乐学的方法对外国音乐进行研究还没有得到普遍的重视,在这方面也还缺少必要的条件。中国音乐学家虽然已经参加了国际民族音乐学界的交流,但交流的规模不大,涉及的研究领域也不广。努力发展我国在民族音乐学领域的研究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不同于音乐美学等思辩性学科,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问,它的理论和方法都是前辈音乐学家们在大量的田野工作和案头工作中逐渐总结起来的。相信我国音乐学家通过学习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联系我国的实际,也一定能把中国传统音乐的研究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参考文献】

[1]格鲁夫音乐大词典(第6卷)[Z].P275.香港:美国Macmillan公司出版,1980.

[2]沈洽,董维松.民族音乐学译文集[C].P183.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

[3]俞人豪.音乐学概论[M].P231.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

[4]民族音乐学译文集[C].P121.

[5]民族音乐学译文集[C].P213.

[6]民族研究丛刊(第1辑)[C].P287.北京:民族出版社,1981.

[7]民族音乐学译文集[C].P273.

[8]古宗智.EML理论方法应用[M].P81、84.贵阳:贵州艺校印刷,1992.

[9]高厚永.中国民族音乐学的形成和发展[J].音乐研究.1980(4).

[10]黄友葵.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开幕词[J].南艺学报.1980(2).

[11]吕骥.在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闭幕式上的讲话[J].南艺学报.1980(2).

音乐研究论文范文第3篇

研究中国传统音乐一般只着重研究传统音乐的文献和典籍,且研究的重点是旋律节奏、曲调、曲式结构、韵律、节奏、调、演奏演唱形态等音乐形态,缺乏对音乐在当时历史背景下的整体人文环境、文化习俗、社会背景的研究,使得研究成果没有完全呈现出传统音乐的文化底蕴。随着我国音乐理论中的民族音乐理论的发展,且民族音乐的研究体现了民族音乐学文化和民族整体文化,使得研究传统音乐的研究人员开始将传统音乐的发展和传承结合文化背景来研究,即将传统音乐研究立足于传统文化角度和文化价值体系中,并视传统音乐为一种音乐文化现象。因此,在之后的中国传统音乐研究,要基于整个文化背景框架下进行。

(二)传统音乐呈现多元性的认识

我国长久的音乐发展历史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几乎都是汉族音乐,即便是后来的其他民族统治时期,发展的音乐也受汉族音乐影响巨大,多数是对汉族音乐的学习和模仿,或者融合汉族音乐创作新曲风,但融合的成果仍然是汉族音乐居首位。从研究的中国传统音乐可以看出,我们基本上集中研究汉族音乐而缺乏研究其他民族的音乐,使得我国传统音乐呈现了一元化模式。后随着不断发展的各民族,和不断出现和更新的民族音乐理论,冲击着我国的传统音乐,使得我国传统音乐从一元化研究模式逐步转变为共同研究汉族音乐和其他各民族音乐的多元化道路上,避免了只研究汉族音乐造成的研究范围狭隘问题,丰富了我国的传统音乐。

(三)重视民俗文化及民间社会中的音乐等实地考察

我国研究传统音乐的主要研究方法是参考文献资料和音乐文化史料,基本上限制在室内进行研究,而没有在音乐起源处进行实地考察研究。这种研究方式可以看出是闭门造车,降低了音乐研究的准确性,且与实际音乐联系不强,使得研究存在一定的出入。直到以后,我国很多音乐研究人员开始进入民间进行实地考察音乐起源地的民俗文化及民间社会中的音乐等,促进了我国传统音乐质的飞跃,并对传统音乐研究产生了大批珍贵文化资料。人们喜爱音乐、创造音乐、研究音乐,最根本的原因是音乐能给人带来精神层面的享受,能抒发人们最真实的情绪。而深入民间去亲身体验音乐形成的特殊文化环境,置身所处当地人们的内心感受,才能更加准确地理解传统音乐所表达的内涵,明白音乐所具有的意境及特有的感情,从而产生共鸣,获得精神上洗礼和陶冶。

(四)中国音乐研究成果显著

研究民族音乐学理论,使得我国对音乐形态的研究从单一化转变为多元化,且更加重视与音乐产生因素相关的社会环境、文化氛围等,学会了在不同的地域和文化中分析不同的音乐,感悟音乐本体,提高了音乐研究水平。中国少数民族音乐会根据我国少数民族特点,专门成立了不同的研究会进行不同领域和对象的研究,如侗族音乐研究会、满族音乐研究会等可以针对本民族的民族文化、音乐风格等进行本土化交错研究。

(五)结语

音乐研究论文范文第4篇

一、新的音乐教育哲学

音乐教育哲学是指导音乐教育决策和行动目标的基础,新世纪的音乐教育则需要新的音乐教育哲学来指引。我认为这种新的音乐教育哲学主要有三个导向:1.文化价值;2.文化生态;3.文化创造。

1.文化价值。文化是由价值引导的体系,描述这一特征的学科理论基础是当代文化人类学。由于学科交叉或科际整合(Interdisciplinary)又产生了音乐人类学和教育人类学。“音乐”或“教育”都可作为人类文化之一部分或现象,它们既相互独立又与文化相整合。美国音乐人类学家公认“音乐作为文化来传授”的观念;(注:内特尔《音乐人类学与世界音乐的教学》一文中有清楚的阐述,如“音乐反映和表达他社会的基本价值和文化结构”“让学生对音乐作世界范围的理解,各种现象将帮助他们领会各种音乐,并提供一种进入理解世界其它各种文化的情况,也有助于各社会成员,更好地理解他们自己的音乐。”载《中国音乐增刊续集:全球文化视野的音乐教育》,1995年。)70年代德国音乐教育重新由“音乐艺术作品”转向“文化中的音乐”的理解均出自于音乐人类学维度的表达。[2]在美国音乐教育向来重视音乐教育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思想的制定和表述的探讨中,《为音乐教育确立更强有力的基本思想》一文(美国《音乐教育者杂志,1993年9月刊头版头条》所提出的六个方面更明确包含着音乐人类学的基本思想,现摘录如下:

(1)学习音乐是学习人类交流的一种基本形式。

(2)学习音乐是学习世界上各民族。

(3)学习音乐是学会学习过程。

(4)学习音乐是学习想象力和自我表现力。

(5)学习音乐是学习的基础。

(6)学习音乐是学习艺术。[3]

以上六个方面是将音乐作为文化来认识的,对于音乐教育是一种更为全面的定位和认知。中国文化学者蔡元培曾在1912年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处长时曾提出五育之说(德、智、体、世界观、美育),其中吸收了席勒的美育思想,现在看来有其历史局限性。其一,美育仅是文化功能、文化素质的要素之一,文化可以包含美育,而美育则不能包含文化的各项;其二,“美学”是从西方文化中提出的概念,在跨文化中有一定文化意义的限度,这一点已有针锋相对的观念。[4][5]

2.文化生态。当今人类社会的工业文明将由生态文明所取代,提倡生态文明也是国际社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地球是一个以“生物圈”方式存在的整体,它的有机性、多样性和相互性的保护,是抵制工业化负面所产生的生物单一性和文化单一性倾向,以及大众文化和国民教育方式的单一化标准倾向,这直接关系到新的音乐教育应建立在音乐文化生态的保护和新的音乐文明思维框架上。

3.文化创造。音乐教育研究的定性可能包括科学认识的性质、方式。西方传统科学理性的确定性真理在当今受到解构,科学的发展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也从哲学层面解构了教育对象的确定性,而教育对象的不确定性的结果将是随机、多样、创造性。这一音乐教育哲学前沿的思想在音乐教育哲学家雷默的著述中(《音乐教育研究的哲学基础的建构》1992年)[6]表述得具细无疑。这一观念不仅对音乐教育者、音乐教育对象以及音乐教育目标、教学方法、教育评估将产生很大影响,而且,对不同民族文化音乐的教育及传承的历史,在未来音乐教育中的价值给予了发展的空间。人们必须尊重不同民族音乐文化的创造性和“成就模式”。正如科学家普利高津在《确定性的终结——时间、混沌与新自然法则》一书中对中西哲学所作的不同现代意义的判断:“西方科学和西方哲学一贯强调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二元性,这与注重天人合一的中国哲学相悖。(中国哲学)自组织的宇宙也是自发的世界,这表达一种与西方科学的经典还原论不同的整体自然观。我们愈益接近两种文化传统的交汇点,我们必须保留已证明相当成功的西方科学的分析观点,同时必须重新表述把自然的自发性和创造性囊括在内的自然法则。”[7]

文化的创造性包含着不同个体、群体及民族独立的个性及其相互性。

二、东西方音乐教育的互动与互补

把东西文化进行“野蛮/文明”,“低级/高级”,“先进/落后”的划分,不是西方学术界“独立思考”的产物,而与殖民主义与帝国主义的政治实践有密切关系。这代表着当今文化人类学家们的一种共识。赛义德的《东方学》1978)一书深刻地揭示了西方与东方的不平等关系,也形成了西方对东方研究学术转型的新的路标。

当今时代,我们审视东西方音乐关系及文化价值体系时有一个极其重要的立足点:东西方音乐体系及文化价值平等,这意味着我们将对东西方音乐文化教育的互补做出承诺。对于西方工业文明体制的音乐教育的课程,我们也只能看作是人类文明的一种模式和一个阶段,它既不代表多元文化的音乐课程模式,也不是人类文化发展的顶点。如果失去这样一个立足点或前提,我们仍然会按照殖民主义的逻辑,将东西方音乐文化以古/今、先进/落后、科学/非科学这种关系来理解,因此而放弃东方音乐文化在音乐教育中当代意义的思考。

从总的文化体系来看,西方音乐课程的主流是以基督教音乐文化传统为基础的。基督教从中世纪起控制西方十几个世纪,它是西方文化的重要源流和组成部分,对西方音乐课程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就以德国音乐教育历史来讲,德国普通音乐教育在欧洲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处于“落后”的状态,但令人惊奇的是,从巴罗克以来二、三百年间,欧洲著名的作曲家至少70%以上都是德国人,这一奇迹可从基督教音乐的宗教理性文化传统中获得解答。基督教音乐中统一的记谱法、严格的书写、理性的传承,建立在定量记谱法上的对位、和声的美感运思方式,正如双希文明(古希腊与希伯莱)的几何数理与上帝精神的结合,均完美地体现在基督教音乐文化模式中。

作为东方国家的阿拉伯、印度、中国都有其与基督教文化相应的宗教文化精神与音乐课程。尽管印度、阿拉伯、中国也各不相同,但与西方相比则有其东方内在的相似性,并对音乐课程有重要影响。这种相似性可简单归纳出以下三点:(1)音乐主体。与西方不同,东方的音乐风格与语言、诗(文学)、舞蹈没有完全分离;(2)记谱法在东方从来没有象西方那样统一过,也没有形成抽象数理符号形式的音符概念和几何座标式的五线谱理性书写或客体逻辑分析的作曲家的“作品”形式;(3)东方直觉整体把握与西方理性分析的音乐认知和审美体验模式不相同,因此音乐“成就模式”也不相同,这些都是建立在其音乐传承与创作模式基础上的,并归属于东方哲学思维模式的有机体。

西方作曲家作品书写的建构,其根本是数理逻辑分析的建构方法,并影响到教学认知与审美体验模式。而东方音乐是无法通过“作品”来分析音乐的,其演创没有象西方那样主客体相分,而是主客体合一(即直觉整体把握)。东方音乐风格的认知与审美体验模式是一种“品味”模式。中国音乐各流派风格注重韵味,与绘画书法中的“气韵”等艺术审美体验模式相同。印度音乐美的定义“拉斯”(rasa)也非古希腊那种数的和谐,拉斯的梵语原意即“韵味”,拉斯有九种:爱情、欢乐、悲怜、愤怒、英勇、憎恶、恐惧、惊奇、宁静。[8]阿拉伯音乐审美体验模式中有一种定义叫“太拉”(Tarab)。“当龄听阿拉伯音乐时,太拉是衡量优秀的、最重要的音乐体验。”它是音乐家在激励听众的神秘灵感中获得成功,即创造了音乐情感气氛的标准。太拉的强度依据歌唱者或奏者的表演风格,通过它推断艺术家的表演过程是否优秀。[9]这种东方音乐艺术“品味”的审美体验模式与西方的差别,其根本在于,东方是通过身体与心灵的内在体验的方式去建构或接触音乐世界的。正如中国人的气功、经络学说,印度人的瑜珈,均是以生命直觉体验去发现和把握的,用西方解剖学或细胞学说是无法奏效的。反之,中国、印度人不可能用他们的方式去发明西方医学的基础理论,东方的气功或瑜珈与西方的广播体操是有着不同体验和功效的两种行为模式,根本上就是东西方两种哲学宇宙观、自然观的体现。这些构成了东西方音乐教育、创作、表演及“成就模式”的内在差异性以及互补性的基础。

近年来,雷默的研究认为:东西方音乐交流即口头文化和书写文化(音乐乐谱化)的表达,作为人类思维和行为的差别是深刻的。必须重新看待书写音乐表达和定量记谱法(五线谱)的有限性以及即兴表演和非定量记谱法音乐表达的自主性。[10]他说:“我们受音符束缚的表演文化已经导致思维方式的萎缩和衰退。这很容易使我们的表演受记谱束缚,导致他们离开乐谱表演音乐就会瘫痪和麻痹。”[11]“在美国,好几个世纪以来,我们都假定认为,成为精英或天才唯一的方法或主要方法就是照谱演奏,因此,我们大大地忽视了教授‘即兴演奏’、作曲或听赏。”[12]由此可以看出,西方传统音乐体系的科学理性将自己限制在“认知——工具性”的四大件技术模型中,而东方传统音乐则更多将自己限定在“道德实践”和“审美——表现性”的人文约定知识中,未来世界音乐教育的发展将有待于这两者的并行以及在对话基础上的更高的综合。

三、多元文化音乐教育

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在许多国家音乐教育的研讨中已经呈现出来。多元文化主义的使用有三层含义:(1)指不同文化和不同民族的社会;(2)指多元文化社会里各不同文化的互相尊重;(3)指政府对多元文化社会的政策。

作为多元文化为基础的世界音乐教学是当今国际音乐教育发展的总趋势,也是发达国家音乐教育的热门话题,其文化背景是,当今全球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议事日程和社会出现的挑战影响到音乐教育的哲学和实践,多元文化主义的意识形态以各种方式和表现形态渗透着西方国家以及原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政治意识形态和文化结构,美国教授亨廷顿认为,在21世纪初期,人类将经历非西方权力与文化的复兴,经历非西方文明内部相互之间以及与西方文明之间的冲突。受现代的驱使,全球的政治正沿着文明界线进行重组,具有相似文化的人民和国家正在聚合,亨廷顿意识到西方中心主义已经开始没落,今后的世界将是越来越多元文化或多极化的世界。[13]中国领导人也不断强调文化及政治的多极化或多元化。

在世界教育方面,推动多元文化教育浪潮的主要有三大原因。(1)教育民主化的深入。从某种意义上讲,民主化是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向。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教育民主主要体现为“个体化”的教育民主必将流于空洞与虚妄。教育中“反种族主义”运动的兴起,作为结果,使“多元文化教育”得以提倡。[14](2)发达国家的“第三世界化”。许多发达国家的新移民群体,人口统计发生的变量,移民出生地文化教育的问题。如在德国,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起因于60-70年代,土耳其、越南移民的教育问题,而正式提倡是在90年代。(3)文化交流日趋频繁,其包括媒体、信息联网、精神产品与物质产品及人员的流通。由此,多元文化教育观对“新一代学习者的音乐教育不能再被视为仅仅是一种智力视野的扩展,而是一种社会需求。它的功能是形成一种跨文化理解的均衡,并对国际社会的未来生活产生直接的影响。”[15]

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其中要把握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是,每一种音乐传统都有其自身的传承过程,并根据其音乐概念和非音乐概念产生着自己的教育学、教学法,柯达伊、奥尔夫之类的教学策略已经显示出为民间音乐传统局内人所借鉴的可能性,但这并不能说,这类基于民间音乐相结合的教学法对其他所有音乐文化都是适用的。[16]

班克斯曾经提出了用以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四种课程模式的教学。(1)主流中心模式。其课程的设计及教学都仅仅是以主流音乐观念出发的。(2)民族附加模式。课程依然是按主流音乐观念组织的,只是包括不经选择的民族群体的某些音乐材料和观念。如以西方音乐观念出发进行非洲音乐的教学,即使用西方的节奏规范和记谱法、记忆方式来教练非洲歌曲。(3)多民族模式。其课程以各种不同民族群体的事件或其音乐概念为核心。(4)民族——国家模式。在此模式中,是从多国家的民族观点来审视和教学的。此外,班克斯还提出一种多元文化课程的跨学科教学方式的概念。其重要意义在于,对有色民族的各种价值和各种经验反映在他们的文学、艺术、音乐、戏剧、舞蹈与作品等多角度的文化整体意义的理解。[17]

施瓦德隆提出了一种“新的苏格拉底教学法”,其前提是:(1)一种具备音乐人类学意识和知识的教师;(2)一种基于比较音乐美学的“发现”的教育方法,其包括对音乐及文化个性与共性课堂体验和积极探究的过程。[18]

F·布莱嫩也提出,对世界音乐课程体验内容的设计是一个具有双重特性的问题,也即包括音乐教育学原则和音乐人类学两个方面。他提出:主位观念(emic)、习得(Learning)生活语境(inContext)、概念,这四个关键词对于世界音乐课程的教学与体验尤为重要。[19]

在1996年国际音乐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为21世纪作准备”大会上,M·麦卡锡提供了“国际音乐教育的历史发展(1953-1996)”的报告。[20]他归纳了国际音乐教育发展的三个阶段:从50年代和60年代改善东西方关系的努力(1953-1969,圈际音乐教育中世界观点的显现);到70年代对民族的和传统的文化的强调(1970-1982,音乐教育和民族文化);再创始于1987年的“国际文化发展十年”(联合国教科文文件,1982-1996,共享世界音乐)。这些变化中的方向本身,又受到大规模移民、后殖民主义、文化民主化、大众媒体的干预以及世界公民及其教育需要等因素而形成的人口中的民族多样化和复杂化的影响。今天国际音乐教育的发展在哲学观与实践层面已获得基本成果,具体的理论建树有:

(1)视音乐为一种文化的普遍现象,而不是一种普遍的语言。

(2)拓宽了视西方音乐优于其他世界音乐的狭隘陈旧观点。

(3)在文化身份和音乐教育课题的对话上贡献卓越。

(4)改变了对大众媒体和技术的态度,将其威胁因素变为积极的机会。

在实践层面上:

(1)从对各种世界音乐的音乐人类学描述,到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各种教学方法、教学观念和教学材料的共享。

(2)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和指导性文件用于世界音乐教育(如国际音乐教育学会的“信仰宣言”和“世界文化的音乐政策”)。[21]

(3)近年来发起的各类项目传播了世界音乐的材料(如《歌唱文化中的传统歌曲》)。综观全球多元音乐文化教育,它对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作用是巨大的。正如国际音乐教育学会所言:“任何音乐教育体系都接受由多种文化形成的音乐世界存在的事实,以及对其学习和理解的价值,并把这一观念作为音乐教育的新起点。”[22]以此,中国音乐教育学科研究的发展正面临着世纪性的转折与挑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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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布莱嫩.张蕾译.世界音乐课程体验内容的设计[J].中国音乐,1997(2).

音乐研究论文范文第5篇

一、1949 年之前

目前所知最早的蒙古民歌集是由俄罗斯蒙古学者阿 波兹德涅耶夫于 19 世纪 70 年代搜集1880 年出版的《蒙古民歌集》,收录 65 首喀尔喀、布里亚特、卫拉特民歌。[1]另一名俄罗斯学者阿 德 鲁特涅耶夫于 1909 年出版的《蒙古人的歌谣》一书中,对蒙古民歌进行分类,并收录了121首民歌的唱词和乐谱。[1]19世纪中叶开始,在一些国外探险家及学者的游记和著述里开始出现长调的唱词和乐谱。1902 年,比利时圣母圣心会的 Oost,P.Joseph VAN 神父在中国中国内蒙古西南部和鄂尔多斯地区传教期间,开始对这一地区的音乐进行收集,收集撰写了《蒙古民歌选集》(1908)、《鄂尔多斯南部民歌》(1912)、《中国和蒙古:它们的音乐》(1914)、《鄂尔多斯的蒙古音乐》(1915—1916)、《土默特笔记》(1922)《中国北部的专业音乐家》(1930)、《鄂尔多斯地区》(1932)。这些著述对相关领域的研究产生较大影响,并为研究者广泛引用。神父当年的工作不仅为文字撰写和笔录,还包括了录音。奥地利国家音像档案馆馆藏目录中共有与《鄂尔多斯南部民歌》对应的录音资料编号。遗憾的是这批录音资料除一曲外,皆毁于战争。[2](58)目前发现最早的蒙古族民歌录音,是 1909 年芬兰语言学家叫兰司铁(G.J.Ramstedt)在大库伦(今蒙古国乌兰巴托)录制的 30 首蒙古族民歌。奥地利国家音响档案馆则藏有 50 条由 Dr.G.J Ramstedt 于1909 年 11 月 24 日、28 日、29 日,在蒙古地区的Urga(Ulaan Baatar ),使用峰蜡录音材料的圆筒录音机录制的民间音乐。这份档案的笔录资料分别用拉丁文注音与德语译文撰写,并有部分内容使用了蒙古文字。该录音包括了蒙古族民歌、喇嘛诵经、赞词以及蒙古语的部分词汇发音。其中民歌有长调、短调、部分短调使用了三弦、四胡、竹笛伴奏。[2](86)1907 年—1909 年,以喀喇沁王府女教师身份赴当时的内、外蒙古中部和东部地区进行民俗调查的日本民俗学家鸟居君子、鸟居龙藏夫妇,在他们回国后于1927年整理出版的《由民俗观蒙古》一书中,记录了从喀喇沁等地搜集的《招魂歌》《出征歌》《求婚歌》《太阳歌》《摇篮曲》5 首蒙古族风俗礼仪歌曲。[3](180)俄罗斯蒙古学者巴 符拉基米尔佐夫 1911 年至 1915 年期间从西北蒙古地区搜集、1926 年于列宁格勒出版的《蒙古民间文学作品选》中收录了 118 首民歌,其中绝大部分作品都是从居住在蒙古西北部科布多地区的杜尔伯特人、拜特人、扎哈沁人、土尔扈特人、兀良哈人中搜集的,只有少数录自喀尔喀地区或漠南蒙古。[4](364)比利时蒙古学者田清波,原名昂突瓦耐 莫斯太厄(田清波是他来到中国后改的汉名)1906 年至 1920 年期间从鄂尔多斯地区搜集、1934年发表于《北京辅仁大学通报》第九卷的《鄂尔多斯志》一文中收录的 16 首民歌和 1937 年于北平法文书局出版的《鄂尔多斯民间文学汇编》一书中收录的 184 首民歌。①除了上述资料外,还有丹麦探险家、人类学家亨宁 哈士伦—克里斯腾森在中国、蒙古以及其他中亚国家和地区的历次探险考察中,采集并留下大量的民间声响资料,堪称是 20 世纪初外国人在中国开展音乐人类学实地考察田野录音的先驱之一。哈士伦完成的《蒙古的人与神》包括了大量对蒙古人的音乐及其音乐观念的深入描写,从曲谱到乐器以及音乐传说、演唱场合等等,无不生动传神。这本著述成为蒙古文化、尤其是土尔扈特文化研究的难得标本。[2](59)在哈士伦的报告中,我们还能够得到 1943 年以前,外国人对于蒙古族音乐研究的相关信息。如约瑟夫 冯 奥斯特的《鄂尔多斯蒙古音乐》、A.D.鲁德涅夫的《蒙古各部落的乐曲》、土扈特公主尼尔吉德玛、洪堡-索瓦热夫人的《蒙古诗歌 18 首》。[2](62)另外,有关哈士伦在中国、蒙古进行探险及文化考察的资料,最权威的当属由瑞典斯德哥尔摩“Tryckeri Aktiebolaget Thule”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西北各省科学探险报告——中—瑞探险出版物 21 号”第八卷民族志第 4 号《蒙古音乐第一部分—东部蒙古人》。[5](16)由哈士伦撰写的《蒙古古曲寻踪》是论文集的核心内容,被堪称是音乐人类学研究典范的重要文献。其中,重点记述了当地传唱的民歌和相关习俗文化背景。论文集中的《蒙古诗歌集》是语言学家 K 格贝伦克博士为哈士伦采集的蒙古民歌的翻译,共收有 91首,采用了蒙文和英文对照的体例发表。《亨宁 哈士伦的东蒙蒙古音乐集锦》和《蒙古音乐和乐器初探》由音乐人类学家 E 艾姆舍依默完成。其中,《亨宁 哈士伦的东蒙蒙古音乐集锦》是为哈士伦采集的蒙古族民歌录音的记谱,包括不同部落的歌曲计约 90 首。这份谱例以部落作为划分标准,分别有布里亚特 2 首;齐布沁(Chipchih)6首;达斡尔 2 首;额鲁特 4 首;扎赉特(Jalait)13 首;科尔沁 (Khorchin)12 首;科尔沁扎萨克图(Khorchin Jasaktu)31首;郭尔罗斯(Gorlos)1首;土默特(Tumet)1 首;巴林(Barin)1 首;喀喇沁(Kharchin)3首;察哈尔(Chahr)4首;海拉尔7首;新京(Hsinking)3 首;其中每首曲子标明了演唱者性别、人数、所用乐器、蒙语名称及翻译。[2(]68)《蒙古音乐和乐器初探》是艾姆舍依默根据哈士伦采集的资料,对蒙古族音乐和乐器的分析。包括对1)资料的解释:资料的音乐类型,如萨满的祭祀音乐、乌力格尔等;旋律的排列,按照部落的序列。2)出版方法:亦即整理的方法,强调旋律的完整性,记谱中对蒙古旋律音调、及装饰音的处理等。3)乐器的描写:以fiddle(提琴),guitar(吉他),zither(奇特),flute(笛)为参照,描写了不同的马头琴、抄儿、四胡、三弦、筝、笛子等乐器。并在描写别注意他们的特点以及与中亚、汉族一些音乐的比较。[2](68)由上述资料可以看出,20 世纪前半叶,外国人对蒙古族音乐的搜集曲目数量之多,不仅记录了唱词和乐谱,还对不同体裁和题材的民歌、不同部落的音乐进行分类。另外,他们对早期蒙古族音乐声响资料和照片的记录,不仅留下了时代的印记,也成为今天蒙古族音乐研究的可贵资料。中国蒙古族民族民间音乐的整理与研究,肇始于 20 世纪初,以罗卜桑悫丹、哈丹碧扎拉桑校注《蒙古风俗鉴》(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1年)为起始的标志,至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蒙古族民俗学先驱罗卜桑悫丹于 1918 年完成的《蒙古风俗鉴》是蒙古族历史上第一部民俗学著作。这部书的《古今歌谣类》一章中,作者收录了当时流传于科尔沁、喀喇沁地区的 14 首民歌唱词,从而开启了中国境内蒙古族民歌搜集整理工作的先河。《丙寅》杂志是现代蒙古族民间文化研究先驱卜和克什克(1902 ~ 1943)等人创办的“蒙古文学学会”综合刊物。本刊从 1926 年创办到 20 世纪40 年代,定期或不定期刊出共十期,刊载并介绍了大量的蒙古族民歌。根据目前所留资料,《丙寅》杂志刊载的蒙古民歌中“蒙古源流之歌”32 首,记有歌名的歌曲有50余首,加上未记歌名的民歌,共计90首左右。体裁包括赞颂歌、祈祷歌、训谕歌、宗教歌、感恩歌、宴歌、军歌、故事歌、思念歌、情歌、儿歌等,有独唱、合唱、对唱等。③《蒙古风俗鉴》和《丙寅》杂志,说明了蒙古族音乐搜集整理工作起步早,起点高。罗卜桑悫丹、卜和克什克等学者,较早并系统地运用民俗学的方法理论,对蒙古族音乐进行了搜集整理,并对每一首作品进行了简要的背景说明,从而迈出了蒙古族民间音乐“从口传到书写”的历史性一步,并将其推到了当时国内相关领域较高的位置。遗憾的是,现存的《蒙古风俗鉴》和《丙寅》杂志,仅记录了唱词而未记乐谱,④从资料学角度来说,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从科研学科特征的角度来说,这时期本民族学者和西方旅行家、探险家的搜集和记述,还算不上是真正音乐学意义上的学科“研究”。但是他们关于蒙古族传统音乐的开拓性探索,成为了解世纪初的蒙古族传统音乐文化的一把金钥匙。

二、1949 ~ 1979 年

如果说,《蒙古风俗鉴》和《丙寅》杂志只是民俗学者的成果,那么首部由专业音乐学家完成的第一部民歌集则是由革命音乐家安波、许直、胡尔查等人完成的《蒙古民歌集》(1949)。该书作为东北文协文工团民间音乐系列资料之一,于 1949 年由内蒙古日报社印行。该民歌集收录了149 首民歌和 7 首说书调,简谱配以斯拉夫蒙文,可后用蒙、汉文字记录唱词。所收录民歌和说唱曲调分为革命尖、生活类(包括妇女生活、思亲情乡、孤独生活、宴歌等四个分类)、爱情类(包括恋歌、相思失恋、喇嘛、情歌联唱等四个分类)、宗教类、杂类等五类。这些民歌中的一部分是安波、许直等音乐家在内蒙古东部地区进行采风时搜集到的,另一部分则是记录自当时在冀察热辽鲁迅艺术学院学习的蒙古族学生。这是目前所知蒙古族历史上第一部用现代记谱法记录的民歌集。它的出版标志着真正音乐学意义上的蒙古族口传音乐的搜集整理及书面化工作的正式开始。1949 年由陶今也记译、编著,大众书店出版的《蒙古歌集》该书收录了《抗日艺术队队歌》《小黄鹂鸟》《牧马歌》《枣骝马》等 47 首歌曲和《ASARIN ENDRO》(《阿斯尔温都尔》)《漠野驴群》《我怀念某些事》等 3 首乐曲。其中传统民歌 41 首,阿斯尔乐曲 1 首,革命歌曲 4 首,原创歌曲 2 首和其他乐曲 2 首。全书分为八个部分,每一部分前都附有概述文字以及相应的图片,有些歌曲还附加相关文字说明,文、谱、图并茂。1952 年,安波、许直将精选其中的部分民歌,唱词译成汉文,以《东蒙民歌选》为名,由新文艺出版社出版。接着,由内蒙古歌舞剧团编,奥其、松来汉译的《内蒙古民歌集》(1954),于 1954年由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东蒙民歌选》和《内蒙古民歌集》用汉文译词记录,对蒙古族民歌的跨地区、跨民族传播产生了积极意义,例如《嘎达梅林》《牧歌》等脍炙人口的民歌便是通过《东蒙民歌选》流传到全国,并被内地专业音乐家所了解的。1958 年,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主编,奥其、松来合译,其中大部分民歌为达斡尔族著名音乐家通福搜集的《内蒙古民歌》,由通俗文艺出版社出版。该集收录了内蒙古锡林郭勒、察哈尔、呼伦贝尔、扎赉特旗、科尔沁地区的 83 首民歌,分为思亲(19 首)、婚姻(16 首)、情歌(54首)和其他(3 首)四大类。汉译歌词,与乐谱分开入册,采用直译和意译并用的方法。1960 年,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局编辑出版了《内蒙古民歌选》( 蒙文,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60 年 ),全书分 5 部分。分别有新歌 24 首,赞颂英雄事迹和反封建民歌 22 首,思乡及思念父母的歌曲 16 首,爱情歌曲 44 首,马赞和婚宴歌曲 28 首。共 132首。这部民歌集中收录了 170 余首蒙古族民歌,是建国后一部重要的民歌参考资料。晓星、陈齐丽、吴毓清编《鄂尔多斯民间歌曲选》(汉文),由音乐出版社 1965 年出版,收录了《成吉思汗的两匹骏马》《鸿雁》《十五的月亮》《森吉德玛》等 85 首民歌。

三、1979 年~ 1990 年代

改革开放的初期,是蒙古族民歌搜集整理的繁荣期。这期间的成果形式主要有二:一是一系列大型民歌集成的出版;二是地方民歌集的出版。

1.大型民歌集成

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中叶,以五大“集成”为中心,出版了数十部民歌集、说唱音乐曲调集、乐曲集,其范畴广泛,收录曲目数量浩大。其中,蒙古族民歌的搜集整理工作取得了史无前例的丰硕成果。由乌 那仁巴图、达 仁钦主编的两卷本《蒙古民歌五百首》(上、下),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9年出版。这部民歌集所收录的民歌数量之多、体裁之广泛,可谓是建国以来最重要的民歌资料成果之一。这一年,由兴安编的《蒙古民歌》(蒙文,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9 年)亦出版,收录蒙古族长调、短调民歌150首以及达斡尔民歌3首、鄂温克民歌 1 首。书中收录了内蒙古各个色彩区长、短调民歌。《嘎达梅林》《陶克套呼》《巴拉吉尼玛扎那》《察哈尔八旗》等部分叙事民歌附有故事梗概。由仁钦道尔吉、道尼日布扎木苏、丁守璞等学者主编的五卷本《蒙古民歌一千首》(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内蒙古少年儿童出版社,1979年—1984 年),是《中国民间歌曲集成 内蒙古卷》出版之前进行的最大规模民歌搜集工程的直接成果。该工程始于 1977 年,并于 1978 年开始组织蒙古族聚居的八个省区数百个相关单位,向内蒙古、新疆、甘肃、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区委派专人,总共搜集到了数千首民歌,并从中图 3 《中国民间歌曲集成 内蒙古卷》书影遴选出一千余首民歌,于 1979 年至 1984 年间陆续出版五卷本。该集成根据内容题材,将民歌分为抵抗压迫的民歌,生活、习俗类民歌,爱情歌曲、幽默讽刺歌曲等四大类。“中国民间歌曲集成 内蒙古卷”编辑委员会主编的《中国民间歌曲集成 内蒙古卷》(人民音乐出版社,1992 年)是蒙古族民歌搜集整理成果的集中展现。这部大型民歌集中,收录了内蒙古各地民歌 572 首,其中长调民歌 153 首(包括 11 首潮尔道)、短调民歌 419 首。“集成”是内蒙古各族专业音乐家和地方音乐家共同参与完成的重大工程。所选录歌曲精挑细选,基本涵括了内蒙古地区蒙古族民歌的各种不同风格和不同的体裁、题材,从而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尤其是长调民歌的记谱,由于内蒙古各方学者的共同努力以及国内知名学者的参与指导,其精确度高,是至今引用最多的资料之一。由中国民间文学集成内蒙古分卷编委会编的大型民歌集成《蒙古族民歌集成》(内蒙古文化出版社,1991 年—1995 年),于 1991 年~ 1995年间陆续出版五卷。该集成收录了各地区蒙古族民歌千余首,并根据题材分为时政类、礼俗赞颂类、宣理类、生活类、思念类、爱情类、幽默讽刺类、赞马类、类、儿歌类和其它类,共 11 类。

2.地方民歌集及地方民歌丛书

1979年之后,一方面出版了“蒙古民歌丛书”为代表的地方民歌系列丛书,另一方面各地出版了大量的地方民歌集。其中,有些为正式出版物,有些则是以内部资料的形式。《蒙古民歌丛书》系列是一套大型民歌集成。该套丛书以盟为单位,分巴彦淖尔盟集、呼伦贝尔盟集(一、二)、锡林郭勒盟集、阿拉善盟集(上、下)等,加上《鄂尔多斯民歌》(一、二)、《昭乌达民歌》(上、下)、《科尔沁民歌》(一、二)等民歌集,除了乌兰察布盟、兴安盟以外,其它所有盟均出版了各自的地方民歌集。以上各盟民歌集,主要是各地地方学者甚至一些著名的地方民歌传承人(如宝音德力格尔、努玛)参与编辑,因此所收录民歌丰富,并且较好地体现了各地民歌的独特风貌。玛希吉日嘎拉整理的《鄂尔多斯民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1979 年),收录鄂尔多斯民歌 306 首。其中,20 首长调民歌,其余为短调民歌。同年,由伊克昭盟文化局鄂尔多斯民歌采录编译小组出版汉文鄂尔多斯民歌歌词集《鄂尔多斯民歌》(汉文,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9年)收录了197首民歌。卫 巴特尔、全布勒、哈达、都岱等搜集、整理、编辑的《蒙古民歌丛书——阿拉善盟集》(上下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8 年)歌集是在阿拉善老学者罗 道尔吉僧格整理编辑的 200 首民歌基础上完成。包括《富饶辽阔的阿拉善》等 8 首夏司特尔道;《阿尔泰杭盖》等55首赞歌;《十五的月亮》等18首训谕歌;《辽阔清凉的故乡》等 44 首宴歌;《花斑马》等140 首爱情歌;《金色的圣山》等 153 首思念歌;《绿色湖泊的兔》等33首诙谐歌;《金色的山峰》等 49 首其他类歌曲以及《高山》等 7 首划拳歌,共计 487 首。蒙古族长调艺术大师宝音德力格尔和呼伦贝尔地方学者阿日布登共同搜集整理的《蒙古民歌丛书——呼伦贝尔盟卷》(一)(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1 年)收录 356 首巴尔虎长调、短调民歌;《蒙古民歌丛书——呼伦贝尔盟集》(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1 年)收录 218 首布里亚特蒙古民歌。道尔吉、欧东主编的《昭乌达民歌集》(上册)(昭乌达盟文化局印行,1982 年)收录 283 首阿鲁科尔沁、巴林、翁牛特、敖汉、喀喇沁、克什克腾等地流传的长调、短调体裁民歌;道 孟和巴特尔、哈斯其木格编的《昭乌达民歌》(下册)(赤峰市文化局出版,1987年)收录175首。苏都巴特尔、嘎拉鲁、任一光、张瑞编《巴彦淖尔民歌》(内蒙古新华出版社印行,1982 年)将巴彦淖尔民歌分为乌拉特、鄂尔多斯、阿拉善三个部分,共计 527 首民歌。巴雅尔、郭永明、东晴、赵星等编《鄂尔多斯民歌》(一、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4 年)收录鄂尔多斯传统民歌270首。斯琴高娃、乌力更、乌力吉昌等搜集整理《科尔沁民歌》(上、下册)(内蒙古文化出版社出版,1987年)(上、下册)分五大类:《嘎达梅林》《陶克套呼》《天虎》等抵抗剥削压迫题材15首;《达那巴拉》《龙梅》《乌云珊丹》等爱情题材19 首;《洛阳》《新小》等思乡题材 7 首;《东贺尔大喇嘛》《万丽》《北京喇嘛》等诙谐歌曲6首;《捷特尔娜娜》《万姐》《杜月》等抒情民歌 178 首。达 桑宝、特木尔、桑杰搜集、整理编辑《蒙古族民歌丛书 锡林郭勒盟》(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8 年)按照体裁分为长调和短调两个部分。根据民歌的题材内容及民俗功能分为朝政仪式歌、赞颂歌、宴俗婚礼歌、思想歌、爱情歌等五大类,收录锡林郭勒传统民歌 300 首,其中包括 10 首潮林道,63 首一般长调和《摔跤号》《赞马号》等3首特殊体裁长调。其长调民歌主要是根据特木汀、策旺、图门格日勒、色日德、巴图孟克、巴图苏和、官布苏荣以及哈扎布、莫德格等民歌手的演唱整理。嘎拉鲁等搜集、整理、编辑的《蒙古民歌丛书—巴彦淖尔盟集》(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0),共298 首巴彦淖尔民歌。除了这些综合性民歌集、丛书、套书以外,上世纪80年代以后出版了大量的地方民歌集。如,扎木苏编《叙事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2年)收录了 48 首叙事民歌;乌力吉昌、白 色音巴雅尔搜集、整理的《民歌——民间歌手查干巴拉演唱集》(上下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4 年)收录了科尔沁叙事民歌艺术大师查干巴拉演唱的286 首科尔沁民歌,包括宴歌、英雄歌曲、思想歌曲、孤苦题材歌曲和爱情题材叙事民歌等;诺玛、东德布编《布里亚特蒙古族民歌选》(内蒙古文化出版社,1984 年)收录了“戒指歌”、“那日格里格之歌”、布里亚特传统民歌、新编民歌等300 余首。诺勒玛扎布、那木斯莱、何凤仪搜集、整理《蒙古贞民歌》(内蒙古文化出版社,1986年)收录了《达古拉》《正月玛》《阿西玛》等 160 首蒙古贞(现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歌;桑杰编《乌珠穆沁民歌》(东乌珠穆沁旗政协文史办公室,内部资料,1987 年)收录乌珠穆沁民歌和器乐曲 137 首,其中 107 首长调,8 首短调,民间乐曲 12 首,是研究乌珠穆沁民歌的珍贵资料。纳钦双和尔、图日根巴雅尔搜集整理《库伦民歌集》(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0年)收录30首婚礼歌、25 首爱情歌、38 首反抗压迫歌、18 首诙谐歌和18 首宗教歌;赛音吉雅、柳谦、王建平编《准格尔民歌选》(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2 年)收录123 首流行于准格尔旗一带的短调民歌;孟和巴雅尔、宝音楚古拉、阿尔斯楞搜集整理《吉林蒙古民歌》(内蒙古少年儿童出版社,1993 年)收录的流传于郭尔罗斯一带的民歌。根据题材分为7类,宴歌有 6 首,英雄歌 6 首,思念歌 8 首,婚宴歌17 首,孤苦歌 9 首,情歌 19 首,生活歌 16 首。赛罕花等人整理的《扎鲁特民歌》(内蒙古少年儿童出版社,1997年)收录55首民歌,涉及英雄、宴礼、爱情、训谕、童话等题材歌曲。才仁巴力、宫日格玛搜集整理的《上蒙古民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年)收录青海蒙古族134首长调、短调民歌,并收录了1首叶克勒曲,一首赞颂曲、2首史诗调以及多名青海民间歌手的简况信息;纳 巴笙编《新疆卫拉特蒙古叙事歌》(内蒙古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 年)收录 257 首新疆卫拉特民歌,并对新疆卫拉特蒙古族民歌按题材和歌曲长、短调类型作了较详细的分类;徐国清、苏和巴鲁、乌云格日勒等《吉林蒙古族民歌及其研究》(内蒙古少年儿童出版社,1999 年)收录了吉林蒙古族民歌。另外,这一时期汉译文唱词的蒙古族民歌集有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中文系编写的《科尔沁民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 出版),根据民歌内容分为六辑,即歌颂类赞美故乡、思念亲人、怀念故土类、生活歌、仪式歌、妇女生活歌、情歌等,无乐谱。

四、2000 年~今

进入新世纪,随着全世界范围里的文化多元主义的兴起以及国内民族文化复兴思想和“非遗”保护思想的深入人心,90 年代末开始逐渐趋冷的民歌搜集整理及出版工作,又开始兴盛起来,至今出版了大量的民歌集。

1.地方民歌集

乌力吉昌、迪申加卜、海红编《蒙古族叙事民歌》(上、下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2 年)收录科尔沁叙事民歌 200 首,分额勒贺道、和勒贺道、牧骑特道、牧骑尔道 4 个部分。那 布和哈达编著《乌珠穆沁民间艺术集锦 ----- 乌珠穆沁叙事民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2005年),包括时政歌曲 26 首、宗教歌曲 10 首、民间传说歌曲92首、“乃日”歌曲12首。图 呼日勒巴特尔、阿 斯钦巴特尔、赛希雅拉图、斯日古楞搜集整理的《苏尼特民歌》(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05年)分为长调民歌、生产生活歌曲、幽默讽刺歌、宫廷歌及女子学校歌 5 大类,是了解和研究苏尼特民歌的珍贵资料。胡 乌力吉记词、哈达记谱的《巴彦哈鲁那的马驹》(上、下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5 年)收录了阿拉善左旗乌兰宝丽嘎苏木、汗阿古拉苏木、巴音木仁苏木、乌苏图苏木、吉日太镇(均为信奉伊斯兰教的蒙古人聚集地)等地广泛流传的民歌,其中长调 170 首、宴会短调歌曲 99 首、浩黑尔道 118 首、新民歌 26 首。乌兰杰主编的《科尔沁长调民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5 年),曲集内容分有长调部分和短调部分,共计276首民歌;布仁巴雅尔主编的《科尔沁民歌》(上、下册,内蒙古少年儿童出版社,2005 年)收录科尔沁叙事民歌 73 首。王 旺钦扎布编《鄂尔多斯民歌新选》(内部资料,2005 年)收录了《成吉思汗的两匹骏马》等 11 首古日道,《六十一棵榆树》等 17 首赞歌,《金杯》等 8 首敬酒歌,《西河之源》等 13 首训谕歌,《森吉德玛》等 98首爱情歌,《天驹》等 62 首思念歌,《白莲城》等 18 首怀伤歌,《图金尚》等 21 首诙谐幽默歌,《喇嘛三宝》等 2 首宗教歌,《英雄革命蒙古青年》等 5 首近代民歌,《森德尔姑娘》等 17 首其他地区民歌;《达茂旗蒙古民歌》(达茂旗政协文史资料编辑委员会,内部资料,2006 年)收录了达茂旗蒙古民歌;阿拉坦奥拉等编的《鄂尔多斯民歌精选》(内蒙古教育出版社,2006 年)收录有100 首鄂尔多斯民歌。巴音吉日嘎拉《潮尔歌及浩林潮尔(呼麦)》(天马出版有限公司,2006 年)一书中,收录了有曲调的潮尔道 11 首,乌珠穆沁5 首图林潮尔道以及未记录曲调的锡林郭勒潮尔道 4 首,昭乌达潮尔道 7 首。王龙、特木热编《喀喇沁蒙古族民歌》(喀喇沁蒙古文化研究会印行,2005 年)收录喀喇沁民歌 30 首,在 20 世纪 80 年代喀喇沁蒙古民歌已濒临失传,能够演唱的人凤毛麟角,本书的出版对于喀喇沁民歌的挖掘整理和传承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科尔沁地区不仅有叙事民歌和一般短调情歌,亦有着丰富的长调民歌、宴歌等。尤其是近年来,学界纷纷发现并挖掘科尔沁长调民歌,相关理论研究已初见端倪。乌兰杰《科尔沁长调民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5 年)收录 91 首科尔沁长调民歌(包括思乡曲类 33 首、宴歌类30首、情歌类11首、婚礼歌类9首、宗教类6首、其他题材 2 首);乌兰杰主编《扎赉特民歌》(民族出版社,2006 年)收录 210 首民歌,其中长调民歌 76 首,短调民歌 134 首,由 62 名民歌手分别演唱。长调民歌中有宴歌27首,思乡曲 27首,婚礼歌 8 首,情歌 7 首,宗教歌曲 5 首,其他体裁歌曲 2 首。这 210 首民歌中,绝大多数歌曲首次收入民歌集中。尤其是第一次收录的 76 首扎赉特长调民歌,将蒙古族长调民歌文化,从东到西,从南到北,补足了科尔沁草原上业已缺失的一环,最终连成一片,形成完整而统一的长调音乐色彩体系,恢复了事物的本来面貌。陈玉芝、金昌华等编,《草原民歌》(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06年)收录民歌 106 首,多为杜尔伯特地区广泛流传的民歌。乌恩宝音主编《蒙古族民歌》(内蒙古少年儿童出版社,2007 年)一书中所收录歌曲主要是在科尔沁左翼后旗传唱的民歌,包括 54 首叙事民歌、2 首长调和 4 首好来宝;王旺盛等人主编的《札萨克图民歌与民间艺人》(内蒙古教育出版社,2007 年)对科右前旗境内产生和传唱的 600 多首民歌进行严格的筛选,精选整理 166首民歌;僧格编《呼伦贝尔厄鲁特蒙古族民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9 年)收入呼伦贝尔厄鲁特蒙古族民歌100 首,其中长调 30 首,短调 70 首。赵编《乌拉特民间歌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9年)收乌拉特民歌135首;色普乐编《察哈尔蒙古族民歌》(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10年)收录 19 首婚宴歌、88 首习俗歌、108 首爱情歌、23 首军人歌、23 首诙谐歌、26 首宗教歌;阿日布登编辑整理的《巴尔虎民歌 365》(民族出版社,2010 年)收录 126 首巴尔虎长调和 239 首巴尔虎短调;博 朝克吉乐图主编《库伦民歌集成》(民族出版社,2011 年)收录 164 首库伦传统民歌。古日班斯尔搜集整理《故日都》(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8 年)收录了流行于杭锦旗沿黄河一带鄂尔多斯长调宴歌——故日都 95 首。另外,诺敏编译的汉文唱词《科尔沁叙事歌选》(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3年)收录《僧王之歌》《四海》《乌尤黛》《诺恩吉雅》《莫德莱玛》等 229 首科尔沁民歌。

2.大型地方民歌集成

音乐研究论文范文第6篇

一、戏曲音乐的衰弱原因

戏曲产生于农耕文明时期,它是在农闲时节显现出了自己的美丽,娱乐着疲惫的农民身心。即使在城市,它也是在一个慢节奏的大环境下细说着每一个或动人或嬉笑的故事,在一个几乎无孺竞争,人人有闲暇的社会环境里,形成了一套完美的表现艺术形式。人们悠闲地端着茶壶,闭着双眼,细细品味着每一句捻熟于心的唱词与旋律,再加上昏昏欲睡的麻醉节奏,符合着人们的原始审美习惯。大角儿的出现,总会有无数个不断重复剧情重复介绍的小角色的铺垫。之后小角色也有了大板的唱段,以至于在形象、唱功、唱腔方面有了竞争,打破了过去固有的原始审美习惯。所以,这时的秦腔音乐开始承受不住时代的冲击,逐渐衰弱。但也应该看到正因为对唱腔有了竞争.必然会形成对秦腔音乐要求精于求精,各门派自成一派。“敏派”无疑是秦腔一大流派的先锋,其中的一些唱段美轮美英。比如李正敏先生的唱腔《河湾洗衣),至今无人能超越。还有任哲中先生的“任派”唱腔也以他独特的苍凉嗓音及拖腔中独特的旋律运用,至今无人能及。那么,秦腔戏曲音乐为什么会走入困境呢?究其原因,主要是唱腔的麻醉性、慢节奏性和唱词的失效性,因而失去了年轻的观众,失去了时代性就失去了大众性。戏曲对年轻人来说,属于“疲惫的重复审美”、“审美饥饿”,和年轻人的感情不能产生共鸣,所以他们总用“听不性”来表达“不愿听,。其实我们要知道,抓住年轻人就是抓住市场,要用年轻人能接受的形式演绎秦腔戏曲音乐。

二、戏曲音乐在信息时代的尝试

现代社会,处处都彰显着现代文明的标记,尤其是信息工程,还有电子类产品,它不仅是现代生活的必备产品,也是现代文明生活的娱乐工具,比如手机、Mp3、电脑网页。我们为什么不能通过这些产品成为我们展示戏曲音乐的舞台呢?我们可以把一些短小的秦腔曲牌,利用网络的快速性精心做成一系列产品,在网络上、手机上推广,还可以将新剧目、新戏曲明星利用网络平台推出。只有让信息不断增大扩展.才能使更多的观众和听众,尤其是年轻一代,对这一特色音乐产生兴趣,才能底得未来。有一种奇怪的现象,有很多人只为某一首歌曲而去买一张唱片,而这张唱片里除了他喜欢的这首歌曲外,还有一些他从未听过的歌曲,无意间被他听到,便从此喜欢上。一个秦腔爱好者,她基本听不佳陕西话,但她无意间从电视上听到一段李梅的唱段,觉得格外动听甜美,音乐感染力超强,特地刻录了《迟开的玫瑰》全剧唱碟,百听不厌,从此喜欢上李梅,喜欢听改良秦腔。这就是信息的力t。无论是“梨园春”还是“秦之声”,人们之所以喜欢,是因为它容纳的信息多而集中,唱腔又在里边占主导地位。唱腔特色明显而不重复,让你感觉不到冗长,单调,受众的审美有了新鲜的。

三、戏曲音乐展望

音乐研究论文范文第7篇

民族音乐是素质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艺术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素质教育则使音乐教育目标更为明确。音乐教学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的音乐文化素质,培养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以期使每个学生都拥有高贵的心灵与完美的人格。而要完成这一目的就不能脱离民族音乐教育。只有在小学时期就接触并学习民族音乐,学生才能更全面地具备审美和创造美的能力,更好地提高综合素质。

二、培养学生学习民族音乐兴趣的方法

音乐作为学生艺术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小学生素质教育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从事音乐教育的工作者应积极主动地了解孩子们的内心世界,用小学生的眼光观察世界,从而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享受音乐、用音乐美化人生的前提。音乐课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在不同的教学阶段,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内容应重视与学生的生活经验相结合,加强音乐课与社会生活的联系,为他们营造轻松的学习氛围和快乐的音乐世界,让他们在民族音乐中得到快乐,在教学过程中提升审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一)教学内容需要童趣化

教师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和网络技术,让学生从不同的层次、角度了解与民族音乐相关的文字、音响、图像等多种信息,帮助学生形象、准确地感受和认识。通过欣赏各种音乐资料,学生如身临其境,从而反复聆听与体味,加深对作品资料的理解。教师还可以组织学生对自己家乡的民族音乐进行调查研究,使其近距离、真实地接触民族音乐,而通过学生的自我介绍则可让大家了解我国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丰富多彩的民族音乐。如,我校的学生大多是外来工子女,来自五湖四海,各班的学生情况大同小异,因此,好的音乐素材更能吸引他们浓厚的求知欲望。我让他们在课外收集自己家乡的民歌并在班级进行交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给学生视觉和听觉上的双重体验,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针对此,我在音乐教学中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以更加丰富多彩的教学形式吸引学生,使学生在直观、具体、生动、有趣的课堂气氛中更好地学习民族音乐。如在《茉莉花》一课中,我用一段康师傅茉莉花茶广告的录像引出课题《茉莉花》。这一设计,让学生一开始就被茉莉花的魅力所折服,进而有了学习歌曲的强烈愿望。于是我便利用CAI向学生展示了二胡演奏的《茉莉花》和民族歌唱家宋祖英在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唱的《茉莉花》,以及歌唱家李丹阳演唱的《亲亲的茉莉花》等,让学生欣赏不同风格和不同表现形式的《茉莉花》并谈谈自己的欣赏感受,从而增强学生对民族音乐的喜爱和民族自豪感。

(二)教学方式需要游戏化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要想让学生真正领悟音乐的美,创造美的音乐,民族音乐是必上的一课。然而,对于今天的学生,似乎只有流行音乐或者说是流行歌曲才离他们更近些。这就要求教师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并熟悉他们喜欢的音乐,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他们的朋友。教师还可通过音乐教学活动增强学生的审美趣味,开阔学生的音乐视野,提高学生音乐欣赏的能力。例如,在欣赏民族音乐时,我先给学生欣赏一首《大中国》,因为熟悉,学生兴趣盎然,还摇头晃脑地跟唱。然后,我将其中秧歌的音乐介绍给学生,让学生明白流行音乐的创作也可以民族音乐作为素材。又如在引导学生欣赏《盼团圆》时,为了使同学们更好地理解这节课的内容,我放了一首王力宏的《龙的传人》。这首歌很多学生都会唱,但对其内涵不是很了解。于是我便深情地把这首歌的歌词及歌曲的创作背景介绍给学生,重点描述祖国母亲的伟大,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无论身在何方我们永永远远是龙的传人。当再听这首歌曲时,教室里静极了,一股浓浓的温情在教室里悄然弥漫着,歌曲把师生的情感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在完成教材教学内容的同时,我还会不失时机地向学生推荐一些音乐,如欣赏中国优秀的民族歌曲和优秀的外国歌曲,以拓展他们的音乐视野,提高他们的音乐审美能力和音乐鉴赏能力。在强调民族音乐文化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地位的同时,我们应当吸收西方音乐教育的优秀成果,借鉴一些西方优秀的教学方法、手段,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音乐教育方法。

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享受音乐、用音乐美化人生的前提。在实行新课程标准的今天,教师应采取各种形式有效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让学生每每带着浓郁的兴趣走进音乐课堂,时时保持一种对民族音乐学习的积极心态,让民族音乐真正走进学生的心里,从而提高音乐课堂的实效性。(三)教学示范需要生动化

自制简易乐器的教育价值很大。它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它还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坚强毅力——不怕困难、坚持到底。自制简易乐器的含义很广,它既包括自寻音源材料(如课桌、书本、玻璃杯、身体各个部位等),用以探索、表现、体验音乐的进行、休止、速度、力度、段落、情绪等,还包括制作各种简易的乐器,如铃鼓、酒瓶吹奏乐器、自制弹拨乐器等。如在欣赏民乐合奏《彩云追月》时,我让学生组建快乐的小乐队,因为本课的教学重点之一就是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主题的演奏活动。但乐队的组建对一般的四年级学生来说有困难,于是我就引导学生从自制打击乐器入手,降低演奏的难度,提高参与率。课前我把主动权让给学生,让他们自带茶杯、酒瓶等适合做打击乐器的材料,而上课时,我惊喜地发现学生的想象力非常丰富,制作能力也很强。有的学生甚至连家里的锅碗瓢盆都带来了,并用这些打击乐器为乐曲设计伴奏。敲敲打打,悦耳动听,整个教室成为欢乐的海洋。合作学习充分地发挥了学生的创造力,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然后,我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自由选择一种节奏型练习,为乐曲伴奏,最后再演一演。如我让有器乐特长的学生上台演奏主旋律,其他学生进行节奏伴奏。这个环节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各种感官,使之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整个欣赏活动中,陶醉在创设的音乐情境中,尽情地表达对乐曲的感受。

(四)教学评价的合理化

音乐理论家修海林曾说:“音乐意境既产生于音乐家对形象的审美感觉中,又存在于音乐的再现中。自然,音乐的审美也势必要求体验到这一意境,这时意境即是客体的主体化,也是主体的对象化,意境是审美意象性活动的产物。”因此,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创设情境对学生尤其重要。如在听赏《采茶舞曲》一课时,我先进行茶艺表演,一边泡佛手茶,一边介绍茶道“韩信点兵”、“游山玩水”等。学生欣赏完我表演的茶艺后,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争先恐后地品茶,并赞不绝口:“张老师,您太棒啦!”“我也要跟您学习茶艺表演!”“这茶真香啊!”看着孩子们可爱纯真的笑脸,我的心也洋溢着快乐喜悦。整节课师生都沉浸在淡淡的茶香中,温馨快乐。我又示范了“凤点头”的手型和拇指、食指的曲伸节奏,引导学生即兴创作采茶的动作,通过提压手腕来夸张动作,将韵律感表现得更优美、柔和,学生都兴致勃勃地动起来。有的学生还三两成群地一起编排采茶的动作,连平时上台腼腆不敢表演的学生也跃跃欲试:“老师,我也要上台表演。”虽然他们的动作不是很到位,但是全班都给予热烈的掌声,并对其表演进行评价,我也及时给予肯定。

三、培养学生学习民族音乐的意义

音乐创作教学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一条有效途径。在音乐教学中,有许多内容适用于学生开展模拟性实践,进行发散性创编,而教师必须善于捕捉这种时机,充分挖掘教材因素,引导学生有意识地进行创作尝试,从而让学生在实践中求知,在实践中创造。在教学中,教师应抓住小学生好动、爱表现的特点,为他们提供表演的机会,让他们尝试自己创编表演,以提高他们对音乐的理解能力和表现能力。如可通过歌表演,用动作表现节奏,根据音乐自编动作表演等形式,使学生以积极主动的状态投入情感,进行形象思维,展开丰富的想象,创造性地表现音乐,表现在教学过程中就是教师引导学生把自身对歌曲的感受、情感体验客观、形象地表现出来。学生体验到歌曲情感,就是对内在美有了一定的感受,而教师再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把歌曲的情感、内在美形象地表现出来,就是创造美的一种表现。

学习民族音乐可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我们应让民族音乐成为孩子们成长的摇篮,让孩子们在民族音乐这块瑰宝中绽放光彩。

参考文献:

[1]汪毓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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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红.新世纪中国传统音乐的构想.中国音乐,2001,(1).

音乐研究论文范文第8篇

一、检索情况

在中国知网进行文献检索,以“社区音乐教育”进行全文检索,相关的科研研究性的文献共有1589篇,其中期刊类714 篇 、学位论文有575篇、会议14篇、报纸62篇。以“社区音乐教育”主题搜索到157篇论文;以“社区音乐教育”篇名搜索到116篇论文;以“社区音乐教育”关键词搜索到45篇论文;以“社区音乐教育”主题搜索到84篇文章。

二、检索分析

以“社区音乐教育”进行全文搜索,搜索结果数量不是很多,尤其是硕博论文非常少。所以笔者接下来所分析的文章是以“社区音乐教育”进行主题搜索的硕博士论文结果。

与本文研究方向相似的文章有18篇,研究社区音乐教育的文章并不多,与西安地区相关的社区音乐教育的文献是没有的。总体来说,社区音乐教育这一研究领域还是很薄弱。

通过与文献论文的比较,与笔者论文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现实意义与应用价值不同。社区音乐教育活动主要以自发性为主,作为社会音乐教育理论,笔者认为本学科的研究中还相对比较薄弱,对社区音乐教育活动缺乏科学可行的理论指导。笔者论题立足社区音乐教育实际,以相关理论为研究依托,以开发实践方案为主要目的,旨在推动相关研究和社区音乐教育的发展。笔者是以曲江新区社区音乐教育为例,通过采用实地调研,访谈等形式,了解社区所设立的针对小区居民的音乐教育的形式、内容以及设施、场地等。提出了笔者对这一现状的几点建议和解决方案,以使社区居民的音乐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和优质化。

(二)研究方法不同。笔者通过走访,问卷,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和调研。积极收集与本文相关的资料文献,认真进行研究分析,使一手资料与二手资料相互对应,相互结合。运用调查研究法、实验研究法 、比较研究法、统计研究法,对社区音乐课程进行教学方法探索和实践研究。并且积极参加社区音乐教育活动,主动与社区居民进行沟通。

(三)达到的目的不同。笔者研究的新区文化娱乐设施比较完备,居民素质相对较高,音乐教育活动可开发性强。再加上笔者多次调查和参加过社区的音乐教育活动。且因社区音乐教育开展不均衡,条件不达标,业主与开发商、物业沟通不足所造成的业主的学习需求无法得到满足的现状。故需结合实际调研活动应用音乐教育学的基本理论,并结合社会音乐教育的基本特征,提出社区音乐教育推广的基本思路。开发社区音乐教育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结合高等音乐院校音乐人才培养的方案,设计校、区共建音乐教育活动的新常态。

参考文献:

[1]胡中立.城市社区音乐教育研究――基于上海部分社区音乐教育活动调查.[D].上海音乐学院 硕士.2012年

[2]宋艳玲.社区音乐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D].福建师范大学.硕士.2009年

[3]徐璐.北京市海淀区社区音乐多元化发展现状调查研究.[D]首都师范大学硕士.2014年

[4]李小缨.城市社区音乐课程资源开发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博士.2012年

[5]龚娜.音乐在构建社区文化中的多维度研究.[D].中国音乐学院硕士.2011年

[6]王Z .西安社会音乐教育管理问题研究.[D].长安大学硕士.2014年

[7]马达.许冰.国外社区音乐教育的实践及其启示.[J].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2008/02

[8]金世余.马达.社区音乐教育发展的时代背景和意义.[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9

[9]宋艳玲.马达.社区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J].艺术研究.2008/03

[10]白娟.浅析我国社区音乐教育的发展现状.[J].黄河之声.2011/04

音乐研究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音乐欣赏音乐听觉能力音响感知情感体验

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音乐艺术的一切实践活动都依赖于听觉,音乐欣赏更是必须借助听觉而实现的艺术活动。许多人在聆听音乐时,会感觉到它的奇妙无比,同时似乎又觉得难以捉摸,这就和音乐听觉能力高低有关。如果我们具备一定的音乐听觉能力,就能在听觉中较为准确地感知、认识和理解音乐作品的内涵。可见,要领会音乐作品的真谛,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是极其重要的。

音乐的听觉有两种:“一种是外在听力,就是听到一个人演奏出的声音;另一种是内在的听力,就是想象着音乐应有的样子”。二者都是音乐欣赏心理活动的体现,也是音乐经验积累的结果。只要具备正常的听觉器官,人人都能具有一般的听觉能力。然而,一般声音听觉能力和音乐的听觉能力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先天具备的,而后者则要经过有目的的训练才能具备。

所谓音乐听觉能力就是“音乐感受能力”,这种感受能力是在多听、多想的基础上提高的,它会产生对音乐作品的不同理解以及欣赏者对不同类型音乐作品的评判态度。由于音乐给予人们的感受首先是情绪上的反映,如愉快、烦躁、激动等,而情感又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所持某种态度的反映,如喜、怒、哀、乐等。所以,音乐欣赏的重要通道是借助于音乐听觉的情感体验。从音乐欣赏的心理因素来看,欣赏是接受环节,它不是以表演或为获得某种具体成果为目的,而是聆听者结合自己的主观经验,通过内心听觉引起回忆、想象及联想等,丰富自己从欣赏音乐中获得的情感体验,这也是通过音乐听觉能力对音乐作品进行再创作的行为。根据人对音乐感知能力的认识规律,音乐听觉能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敏锐的音响感知能力

音响感知是指通过音乐欣赏者的听觉而获得的对音乐音响及结构形式完整的接受。在音乐欣赏的感知活动中,音响感知是整个音乐欣赏的前提和基础,音乐欣赏中一切感情体验与形象联系都以音响感知为基本,如果离开了对音乐音响及其结构形式的感知,就谈不上对音乐作品的进一步欣赏。音乐作品的实际音响是以节奏、旋律、和声等音乐诸要素相互参与、相互合作,经人为的艺术加工而形成的“声音工艺品”,我们的耳朵可以直接感觉到,但我们的耳朵必须是经过训练且能分辨音乐的耳朵,否则,就难以接受、理解这种音响外层的“工艺品”。具体说来,音乐音响的感知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音乐音响的辨别能力。这是指对音乐的音高、节奏、力度、音色等基本要素的辨别能力,如果欣赏者具备了对这些音乐要素的辨别力,也就具备了音响感知的基础。《淮南子》中就曾记载,“六律具存而莫能听者,无师旷之耳也。”“师旷之耳”就是能辨别音响的耳朵。如果一个人2/4拍和3/4拍子都分不清,他就很难分辨出进行曲和圆舞曲的不同音响效果;如果欣赏者对各种乐器的音色缺乏辨别力,那就会影响他对于管弦乐作品的欣赏。因此,培养对音乐的辨别力,对音响感知具有首要意义。

2.对音乐音响的感受力。音乐音响的感受力包括旋律感、节奏感、多声部的音乐感以及对乐曲结构的整体感知等几个方面。其中旋律感主要是对不同旋律的特点进行感受,并由此达到对旋律美以及对其中蕴含的感情内容的体验。节奏感决定着音乐的表情性质和风格特征,要获得音乐的美感,就必须培养起良好的音乐节奏感。多声部音乐手法广泛应用于合唱、键盘音乐、管弦音乐领域,只有具备多声部音乐感,才能懂得各声部的组合和音乐的和声效果。对乐曲结构形式的整体认知是把音乐的各种要素合成至完整的乐曲的感知活动,实现完美的音乐感知。

3.对音乐的注意力和记忆力。音乐是时间的艺术,音乐的音响材料是在时间中展现并随着时间的运动转瞬即逝。注意力能始终保持对音乐的新鲜感,记忆力能使音乐留下深刻印象并使音乐的进行得以延伸。如果欣赏者在欣赏过程中没有对音乐的高度注意力和记忆力,就不可能得到对音乐的整体认知。

二、通过内心听觉体验音乐情感的能力

欣赏音乐在达到完美的音响感知的同时,也在借助于内心听觉而引起的情感体验。古代文化理论家刘勰说:“夫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意思是说创作者是由于情感的激发而创作作品,而听众是通过作品体验其中感情的。欣赏音乐要通过音响感知较准确地体会到作品所表达的情感内涵。

欣赏音乐的过程,就是感情体验的过程,它既是欣赏者对音乐的感情内涵进行体验的过程,同时也是欣赏者自己的感情和音乐中表现的感情相互交融、发生共鸣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将会给欣赏者带来深刻的情感体验,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第一,准确、深刻、细致地体验音乐作品的感情内涵。有了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结合对旋律、和声、节奏、速度、力度、音色、曲式、体裁等音乐以及音乐以外的文字因素等表现手法的理解,可以正确理解音乐。前文说过,音乐是听觉艺术,良好的音乐听觉是正确欣赏音乐的基础,我们无法想象不能辨别音高、节奏、音色的人能从音乐中获得深刻的情感体验。第二,紧密结合欣赏者的生活体验及情感欲求。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可以将欣赏者迅速带入音乐意境之中,使欣赏者紧密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欣赏音乐,获得更深刻的情感体验。琵琶协奏曲《琵琶行》,描写了诗人白居易被贬任江州司马期间,在船上听到一位沦落地方的长安乐伎演奏琵琶曲,联想自己“谪居卧病浔阳城”的处境,发出“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慨,“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这种强烈的感情共鸣是其他在座人所不及的。白居易既是唐代著名的诗人,又是著名的音乐家,现代就有人专门研究其音乐美学思想,可见其对音乐理解之深刻。从《琵琶行》中也完全可以看出这一点,换言之,所有这些体验、感慨无不建立在白居易对音乐的敏锐感觉上。如果白居易没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对琵琶这一乐器的音色没有清晰的感觉,对音乐的节奏没有准确的判断,对演奏的轻重缓急没有敏锐的把握,即使“同是天涯沦落人”,他也不可能把自己的生活体验、感情活动与音乐作品的情感融为一体,获得更高层次的情感体验。

三、通过内心听觉进行想象和联想的能力

想象与联想是指在欣赏音乐作品时,伴随音响感知和情感体验过程而出现的有关生活形象和意境在内心听觉中的创造性再现。

音乐再现的一种方法是艺术性地模仿出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所引起的联想。如朱践耳的作品《蜜蜂过江》,通过弦乐和木管轻盈、快速的十六分音符模拟出蜜蜂飞舞时发出的翁鸣声,使人感受到蜜蜂的造型,并从这和谐的音响中唤起对大自然、对生活形象和意境的联想。如果没有良好的内心听觉能力,模仿的音响在耳中可能只是纯粹的、自然的音响模仿,欣赏者不可能从中获得丰富的想象和联想,这样的欣赏无疑是低层次的。音乐再现的另一种方法是利用听觉与视觉的“联想”关系,即用声音来类比所看到的视觉形象。如欣赏俄罗斯民歌《伏尔加船夫曲》时,很容易使人联想到俄国画家列宾的著名油画《伏尔加河上的纤夫》所描绘的画面:十一个衣衫褴褛、神情各异的纤夫吃力地拉纤的形象。这两种想象都是建立在良好的音乐听觉基础之上的。反之,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能够通过内心听觉获得感觉的欣赏者,即使面对列宾的《伏尔加河上的纤夫》,没有任何实际的音响,他也能够利用自己的内心听觉,还原良好的音乐,获得新的情感体验。

当然,音乐形象的想象与联想是凭借音响感知与情感体验展开的,虽然它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自由性,但不是任意和无据的进行。欣赏者不能脱离原有的形象和联想与音乐作品本身的形象是相依相伴、不即不离的辩证统一关系,凭空随着自己的内心听觉随意联想。

四、对音乐作品的审美认识和理性评价

大量的优秀音乐作品充分证明,音乐不仅是一门抒发感情的艺术,而且还能通过音乐形象的逻辑来表达深刻的哲理性理想。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这是音乐的内心听觉能力上升到最高层,对音乐认识由感性转化为理性满足的表现。耳聋的贝多芬凭借惊人的毅力和高超的内心听觉能力完成了代表他艺术成就的巅峰之作——《第九交响曲》,正如他的艺术信念:“自由与进步是艺术的目标,如在整个人生中一样”。这种崇尚的思想意境如没有复杂的理性认识是很难领会的。肖邦的《革命练习曲》充满战斗性和英雄性的音响,以排山倒海的气势爆发出的强大音流如波涛翻卷、汹涌澎湃、不可遏止的冲击力量,使人认识到波兰人民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以及肖邦强烈的爱国热情。所有这些,都是作者良好的内心音乐听觉所赋予的。一个受过良好的专业训练的音乐人,可以通过乐谱,通过内心听觉还原音响,使自己在没有任何实际音响的情况下获得丰富的情感体验,对音乐作品作出理性的评价。作为普通的音乐爱好者,我们可能永远无法获得如此专业的音乐听觉能力,但是,如果能够在日常的生活、学习以及欣赏音乐的过程中,努力尝试使自己的音乐听觉能力不断提高,我们无疑也可以从体味音乐作品本身的美和所蕴含的情感入手,用理性的思维去领略包容于其中的广阔精神文化内涵,即使这种体验会来得迟缓一些。

综上所述,听觉是学习音乐的载体,音乐的听觉能力是音乐欣赏准确性和深刻性的基础,任何一种音乐素质都离不开良好的听觉能力。听到音乐不等于理解音乐,我们必须运用成功的学习方法及先进的学习手段把由音乐听觉引起的音响感知、感情体验、想象联想与理解认识结合起来,融会贯通,逐步获得高水平的音乐听觉能力。

参考文献:

[1]曹理,何工.音乐学习与教学心理[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0.

[2]艾伦·科普兰.怎样欣赏音乐[M].丁少良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音乐研究论文范文第10篇

[摘要]西方音乐史是目前中国音乐学领域中极其重要、开展研究最多的国外学科之一。改革开放30年,我们在西方音乐史这一研究课题上已取得很多历史性突破,研究思维、研究成果等都愈益成熟。但是,当前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已进入严重的瓶颈期,在西方音乐史研究问题上存在着严重的文化缺失。为此,本文将具体探析这一问题,揭示文化缺失的表现,并总结有益的解决对策,以期能够打破这一瓶颈,促进该学科教育与研究战略思维的同步转型。

[关键词]西方音乐史;文化缺失;表现;研究

改革开放30多年,学术界对于西方音乐史的研究逐渐深入、成熟,西方音乐史以其独特的学术特质吸引着大批国内学者前赴后继地展开研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研究成果均有不同的表现特征和学术成果。总体来说,我们取得了较为系统的历史性成果,但是却因学者自身的狭隘视角使得当前的研究进入瓶颈期,研究过程中的文化缺失现象极其严重。下面本文将具体来分析这一问题,详细阐述文化缺失的表现,并总结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能够突破当前的研究框架,探寻出更加符合西方音乐特色的研究模式,促进该学科的进一步成熟与发展。

一、西方音乐史研究中文化缺失的突出表现

(1)研究者自身素质中的文化缺失

研究者自身素质中的文化缺失是导致出现研究瓶颈的一个主要原因,在国际音乐学术会议上,我们始终很难听到中国学者的声音,究其根源,主要是有两个原因。第一是由于研究者不具备研究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具体包括对作品的感性体验能力、对音乐本体的分析能力及外文阅读与翻译能力,这些都是进行西方音乐史研究必不可少的基本素质,任何一项能力的缺失都会导致学术研究的片面化。第二,无论学术研究还是教学实践,对西方大文化传统的深入理解、掌握是更为重要的一个基础和前提,我们所说的文化缺失就包括着最基本的西方文化传统的缺失,具体表现为哲学、文学、历史、经济、政治等具体方面。我们的研究是要建立在西方文化内涵的基础之上,涵盖人文学科与社会学科的双重文化语境。

(2)缺乏对音乐与文化关系的深度思考

音乐本身就产生于历史、文化、社会三大人文语境中,缺乏对这些语境的思考及其关系的探究势必会使对西方文化史的研究走向偏颇。史料是一个国家、一个时代、一种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历史与文化的构架中研究史料才能够体现出史料的真实价值。我们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所遵循的方法论,方法论好比是黑暗中的灯塔,指引着前无古人的音乐研究之旅。当前国内提出了很多研究方法,这些方法论或多或少都涉及到了音乐与文化的关系问题,例如历史主义就特别突出强调文化与音乐的因果关系,认为文化的宏大背景为音乐本体的演进创造了条件。但是问题在于,他们虽然都涉及到文化与音乐的关系,但是没有透彻了解历史和文化的关系以及音乐与文化的深层关系。

  (3)对西方音乐史文化内涵与视角外延的研究缺失

西方音乐史作为音乐学专业的一个重要学科,在高校教学中占据突出地位。西方国家普遍将音乐学科并至综合类大学,我国则将其设置在专门的音乐学院中。后者的不利之处是音乐专业学生不能广泛了解其他人文和社会学科的基础知识,对自身专业之外的学科不够重视。此外,授课方式大都沿用传统教学模式,即简单的介绍作曲家及着名作品,没有深入研究其文化底蕴,不关注学术研究者的文化素养,为此,应该积极扩大学术视野,拓宽音乐史视角外延,重视对音乐本体的研究,加强理论与历史的相互渗透和融合。

二、改善目前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有益建议

(1)提升研究者自身的学术自觉,提高学术研究者的学术素养

这是做好研究工作的一个基本前提和有力保障。早在很多年前,李应华教授就曾提出,要使音乐史相关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前提必须是学科同行自身的美学与史学理论修养的充实与提高,对国内外人文学科的研究现状与成果的熟悉与理解。为此,必须提高学术研究者的学术素养,重视对西方文化语境的全面理解与掌握,杜绝“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肢解式学习,我们要努力>!

(2)拓宽音乐史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重视对音乐的本体性研究

于润洋先生曾经指出,要实现对音乐学学科的长远建设,必须重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扩大学术视野,二是强化理论与历史的相互渗透,三是重视对音乐本体的深入研究。扩大学术视野要从两个方面来开展,一是要促进音乐学与其他人文学科例如文史哲等学科的关联,以此拓展对音乐学研究的深度;另一方面要强化音乐学各学科之间的纵向联系,实现各音乐学学科之间的交叉学习,增加音乐史研究的广度。如果没有对西方文化传统及研究成果的充分吸收和了解,就很难写出有“厚重感、中国特色的”西方音乐学专着。

(3)从高校音乐学教育模式改革上入手来突破音乐史研究的瓶颈

除了提升研究者自身的学术自觉,要突破目前的研究瓶颈,最根本的是要改革高校的音乐教学模式,优化课程设置,培养学生广博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知识。在设置音乐学课程时,要本着因材施教、强本固末的原则,既强

音乐研究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音乐教育;行动研究;音乐教师专业发展;艺术教育

近年来,教师作为一种专业化的职业已经被人们所重视,“自我更新”成为教师实现专业发展的源泉。教师除了具备传统所界定的专业特性(诸如本学科的知识结构、必要的教学技能等)之外,还必须拥有一种扩展的专业特性——通过较系统的自我研究,通过反思实践对教育理论进行检验,实现专业上的自我发展。由此,行动研究诞生了。

行动研究起源于30年代的美国,其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勒温(KurtLewin)提出的。他的理论核心是提倡实践者以研究者的身份参与实地研究,在与社会科学研究者的合作中解决社会问题。将行动研究应用于教育并作出明确定义的是凯米斯(Kemmis,1998),他认为行动研究是由社会情境(包括教育情境)的参与者为提高对所从事的社会或教育实践的理性认识,为加深对实践活动及其依赖的背景的理解所进行的反思研究。在教育行动研究中,教师是研究者,并且以自身作为研究焦点,兼任着“职业者”与“研究者”的双重角色。当前,我国音乐学科的教育研究基础较为薄弱,提倡音乐教师开展行动研究对音乐学科发展与音乐教师成长都是极其有益的。

一、音乐教师行动研究的价值

1.行动研究将改善长期以来音乐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相脱节的状况,有助于音乐教育学的理论发展

在传统的研究范式中,研究者与实践者往往是分离的,这种分离使得教育研究与教育实践各自拥有独立的话语。两者的界限造成许多研究理论由于“隔靴搔痒”无法解决实践者的具体问题;而实践者又常常苦于没有理论的支持显得“盲人摸象”。以我国普通学校音乐学科研究为例,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经历了从音乐教学法到音乐教学论的飞跃后,如今已从音乐学与教育学基础理论中脱离出来,成为依托于音乐教育实践基础之上,研究音乐教育现象及其规律的学科。音乐教育学的研究任务是对人与音乐之间的关系问题和音乐教授与音乐学习之间的关系问题以及它们相互的内在联系与发展变化过程进行揭示、说明和预测。音乐教育理论研究的目的就在于指导实践,然而理论研究却常常是落后于实践的。这是因为,通常从事音乐教育研究的人员都是专家、学者或专职研究人员,尽管他们普遍理论素养较高,同时又具备研究设备、技术、时间及财力等的充分保障,但毕竟由于对包括课堂教学在内的普通学校教育活动缺乏深入的探究,以至于常常用超乎音乐教育现象的理想化认识来指导实践,这种书斋式研究形成的理论相对于更为复杂的音乐教育实践,无论是解释功能、批判功能还是预测功能都显得缺乏应有的针对性,使广大的音乐教师大多是借助自身的经验而不是理论来观照自己的教学行为。

音乐教育理论必须敢于直面实践,这是音乐教育研究能够得以顺利健康发展的首要前提,因此,研究方式的扩展与改变是必要的,由音乐教师直接参与的行动研究将会为音乐教育理论注入新的话语,对音乐教育理论的完善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2.行动研究是促成音乐教师专业发展和自我更新的根本途径

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哲学解释学、后结构主义等后现代主义哲学思想的影响,传统的“经验型教师”已逐渐受到“反思型教师”的挑战。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反思型教师能够以开放的姿态看待事物,能够不断地对教学进行思考,对专业结构进行更新。他们关注教学的过程,既是教学的实践者,又是教育理论的思考者与建构者。音乐艺术本身具有“个性化”与“形态化”的感性特点,因此音乐学习与教授也离不开个体的独特感受性,这种独特的内涵是音乐学科的灵魂。音乐学科研究所涵盖的面甚广,无论是音乐艺术规律还是学生的音乐能力发展都存在着不确定性、差异性等特点。音乐教师在音乐教学实践中能够针对自身教学环境中的学生全体或个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地检验、调整、积累音乐教学经验,在反思与总结中使自身的教学更趋向于合理,这对音乐教师的成长是极其有利的。

行动研究并不仅仅是经验总结,虽然在行动研究中教师获得的理论不同于专家的学术理论,但它是反映教师个人实践愿望的一种实践知识,在研究的过程中音乐教师必然会有目的有选择地学习专家的学术理论,重要的是这些理论经过了实践的检验,以重构的方式进入教师个人的经验之中,最终形成的是一种服务于实践的理论,可见它的应用价值是不可替代的。倡导和鼓励行动研究能够使音乐教师自信地迈进教育科研的殿堂,提高他们的音乐教学质量和研究水平,对促成音乐教师向“专业化”发展成为终身的学习者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音乐教师行动研究的范式

教育行动研究并不存在着统一的范式,美国学者温特认为行动研究的关键过程可以用三个词来表达:“观察”、“反思”和“运用”。对音乐教师而言,它的基本框架在于:

1.提出问题

这是行动研究的起点,音乐教师关注音乐教育教学中的特定问题,并从课程、学生、教师本身等方面收集有关的资料。收集资料的方法包括自述与回忆、轶事记录、各种检查表、问卷、访谈等,也可以借助于录音、录象资料等等。

2.分析问题

音乐教师通过分析所收集到的资料,通过审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对问题予以界定,诊断其原因,确定问题的范围,挖掘问题背后所涉及的诸多因素,以期对问题的本质有较为清晰的认识。

3.确立假设

明确问题以后,音乐教师开始在已有的知识结构中,通过请教理论工作者或阅读专业书籍、文献资料等途径搜寻与当前问题相似或相关的信息,以建立解决问题的方案。这种寻找信息的活动是自我定向式的,其结果有助于音乐教师形成新的、创造性的解决办法。

4.验证假设

考虑了每种行动方案的可能效果后,音乐教师就着手试行某一个解决方案,并在试行之后仍要不断地搜集各种资料或证据,以检验假设,改进现状。在检验过程中,音乐教师会遇到新的问题、新的经验,当这种行动过程再次被观察和分析时,就开始了新一轮的行动研究的循环。

三、音乐教师行动研究需注意的问题

1.外控与自主

从政策和制度的层面上说,现行的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大多是“外控式”的。即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术机构策划或制定,强调的是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以及规范性和权威性。另外长期以来音乐学科在学校中地位不尽人意,使许多音乐教师缺乏学科行动研究的热情,仅把教学工作定位于按教育理念操作的熟练工,自主性、反思探索的动机与投入感较差。

2.结果与过程

从科研导向上来看,音乐教学研究往往只重结果、不重过程。许多教师把教育行动研究等同于“写论文”,认为研究主要是靠“文笔”的功夫。事实上,所有的理论都不是“写”出来的,它必须经过研究的每一个过程,通过行动的观察、思考、总结、提炼,是“研究”出来的。这一艰苦的探索过程在教育研究中经常被省略或敷衍,以至于不少音乐教育论文观点雷同,缺少个性亮点。另外由于受功利思想的影响,不少音乐教师急于求成,把局部经验任意拔高,盲目构建理论框架。这些都使音乐教学研究无法真正深入,使音乐教育研究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阻碍。

3.个体与合作

音乐学科在普通学校属于小学科,在校音乐教师一般仅为1、2名,势单力薄,少有机会能够分享群体的智慧。教育研究需要个人的反思和探索,也需要同行间甚至非同行间的相互启发。因此,采用横向与纵向的联合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横向上,可以在有共同研究方向和志趣的学校和教师之间形成合作关系,随时定期进行交流,共同提高研究能力。纵向上,可以邀请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联合研究更身层次的课题或进行理论的总结与提炼。

4.音乐与教育

音乐研究论文范文第12篇

(一)加强了民族音乐研究的历史反思和文化批评色彩

当代民族音乐研究依然注重对“局内—局外”、“主位—客位”视角的运用,但也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对音乐对象的历史性反思和文化批评。笔者认为,这种趋向更多的是针对民族中心主义的解构。基于这种学术观,不难发现,当代学者较20世纪的前辈们更为重视“田野调查”,这说明一个“局外”的研究者应该首先进入田野(局内)获得双重音乐能力,才有可能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

(二)建构了彼此平行的双向考察理论框架

在早期的“双视角”理论中,由于受多元文化语境的影响,局内—局外经常被带上“科学、非科学”、“艺术、非艺术”的标签[3]。在当代学者的研究中,则是尽量克制此种思维模式的影响,逐渐以一种较平和中立的心态,重视局内和局外两类视角交集和互补的作用。

(三)对“中性化”研究者的诘难

当代,由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越发紧密,地球演化为“地球村”。这样导致“中性化”身份的研究者出现,从血统关系说,这些研究者属于“局内人”,而从其成长的环境说他们又是“局外人”。本来,这些研究者更适合开展“双视角”研究,然而实际的情况却是他们的研究身份被不断质疑。这就是说,仅以“局内”和“局外”两种视角进行文化关照尚显不足,理论界大有呼唤“第三视角”出现的趋势。

(四)加强了对“局内人—局外人”身份相互转换的考察

由于民族音乐学学者群体内部,以及实地考察过程中观察者和被观察者两方均存在文化身份和族性标识的异态纷呈现象,所以“局内”与“局外”从来不是一成不变或非此即彼的。换言之,这两类因素往往同时掺杂在外来的观察者和本土的被观察者身上,并且其性质是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的[4]。从实际情况看,当代研究者更加注重对身份互换现象的考察。同时,“双视角”之间的“对话与交流”也被空前重视。

(五)学科分化倾向

音乐研究论文范文第13篇

一、20世纪70年代末至21世纪初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很快,学校音乐教育出现了从未有过的繁荣局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美育和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全面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得到确立。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小学音乐教育逐步得到重视和恢复。8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国家对美育的重视,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进入了恢复和发展的新阶段。1986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中提出的“贯彻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方针”,确立了美育在国家教育方针中的地位,为学校的培养目标指明了方向,也为学校实施美育提供了保证,音乐教育作为学校美育的主要内容,其作用已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和努力下,学校音乐教育工作逐步得到了加强,改变了“”中中小学音乐课程可有可无或被取消的状态,重新将音乐课和课外音乐活动列入教学计划,并增加了课时,制订了教学大纲,编写了全国通用教材,课外、校外音乐活动在许多地区蓬勃开展。

2.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建设。这一时期,为加强和规范中小学音乐教育,国家教委(教育部)先后于1979年6月、1982年2月、1988年5月、1992年6月和8月、2000年10月颁发了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在上述五次颁布的音乐教学大纲中都明确规定了音乐教育是进行美育的重要手段之一,强调了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每次大纲的修订都较前一次的大纲有所改进。1995年10月国家教委颁发《普通高中艺术欣赏课教学大纲(初审稿)》,从而结束了自解放初期以来高中43年不开音乐欣赏课的历史。在高中阶段加强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对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未来人才具有积极的的促进作用。这一时期,国家教委(教育部)实行“一纲多本”政策,使音乐教材建设呈繁荣局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国家教委(教育部)颁布的音乐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标准,编写出适合本地区教学实际的音乐教材,各地编写的乡土音乐教材各具特色,使用这些教材,对于培养学生熟悉、热爱本民族音乐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20世纪70年代末至21世纪初,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的多次修订、颁发和多种音乐教材的出版、使用,是该时期中小学音乐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3.音乐教育管理体制的完善及音乐教育法规的建设。1986年12月国家教委成立艺术教育委员会,由艺术教育专家组成的国家教委艺术教育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对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教学改革等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和指导。80年代中期之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教委相继成立了主管学校艺术教育的机构和艺术教育委员会,并配备专职艺术教育管理干部和音乐教研员,这使各省各地区的学校音乐教育有专人负责,从而形成了由上至下的音乐教育管理网络。1989年11月,国家教委颁发的《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1989-2000年)》是我国第一个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它的颁发说明我国学校艺术教育已进入“依法制教”的新阶段,它提出了从1989年至2000年我国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总体规划》下发之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非常重视《总体规划》的执行和落实,全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呈蓬勃发展的新局面。这一时期,国家教委(教育部)又先后下发了一批法规文件,如《关于加强少年儿童艺术教育的意见》(1989年2月20日)、《关于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少年儿童歌曲广泛开展群众性歌咏活动的通知》(1990年),《关于在普通高中开设“艺术欣赏”课的通知》(1994年7月)、《关于〈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音乐教学大纲(试用)〉的调整意见》(1994年7月8日)[1],《关于普通高中艺术课实验工作的意见》(1995年12月6日),以及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等等,这些文件的颁发,使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走上法制化、正规化、科学化的发展道路,学校音乐教育取得了可喜的成就。2001年7月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这是我国新时期学校音乐教育改革的重要成果。《标准》力求体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体现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尊重学生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和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引导学生主动积极参与音乐实践,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2]。随着《标准》的颁发,根据《标准》编制的教科书陆续出版;同时,全面启动新课程的实验工作,国家和省两级先后进行新课程实验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以《标准》为指导思想,运用新教材、新教法进行音乐教学改革实验。教育部计划到2005年,中小学阶段各起始年级原则上都将进入新课程体系。

4.中小学音乐课开课率有较大提高。据国家教委的统计资料,截至1996年年底,全国中小学音乐课开课率比1989年前的不足50%提高到80%以上,其中大中城市小学和初中一、二年级的开课率接近100%,农村学校开课率70%左右,普通高中音乐欣赏课的开课率是30%,部分省市已达到70%以上[3]。

5.音乐师资培训工作进展加快,音乐教师整体素质普遍有所提高。音乐师资数量严重不足、学历不达标的状况是阻碍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为解决这个问题,国家教委(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市、县教育主管部门采取了各种措施、多种渠道来培训音乐师资。从国家教委及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音乐课教学评比等活动中可以看出,近年中小学音乐师资的整体素质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在学历教育方面,各高师音乐系科逐年扩大招生数量,许多高师院校增设了音乐系科。中国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等全国9所音乐学院及各省艺术学院先后成立音乐教育专业,许多地区通过开办函授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合格证书考试、教师进修班等各种形式培训中小学音乐教师,提高其学历程度。在音乐教师学历合格率方面,90年代中期较80年代初有了较大的提高。

6.音乐教育科学研究取得丰硕成果。这一时期,在《中国音乐教育》、《中小学音乐教育》、《人民音乐》、《中国音乐》等刊物上发表的音乐教育论文,以及各出版社出版的有关音乐教育的著作不仅在数量上增多,而且在质量上也显著提高。国家教育科学“七五”规划重点项目《我国学校艺术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和“八五”规划重点项目《学校美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研究成果对于指导我国学校音乐教育有着重要的意义。国家教委艺教委举办了三届音乐教育论文评比活动,以及

全国各地区举办的各种类型的音乐教育论文比赛,有力地推动了音乐教育科研工作的深入发展。由国家教委艺教委、中国音协音教会和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教委等单位联合举办的七届“全国国民音乐教育改革研讨会”,以及各地组织的各种类型的音乐教育研讨会,对于将音乐教育理论运用于音乐教育实践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随着国际交流机会的增多,带来了新的音乐教育观念和音乐教育方法,由此引进的积极因素对扩展我国音乐教育科学研究的领域和方法具有重要的作用。

7.课外、校外音乐活动的蓬勃发展推动了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课外、校外音乐活动是我国学校音乐教育的优良传统。这一时期,由于国家颁发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课外音乐活动是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各级教育部门的重视,课外、校外音乐活动呈蓬勃发展的趋势,且质量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全国各级中小学普遍成立了歌咏队、乐队、课外音乐活动兴趣小组等,举办了各种形式的音乐比赛、文艺演出活动,这些活动的规模和艺术质量水平远远超过以往任何时期的同类活动。群众性的课外、校外音乐活动的开展对于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潜移默化地进行思想品德教育,陶冶高尚情操,推动校园精神文明的建设等诸方面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8.音乐教学设施、器材设备投入有所增多。音乐教学设施、器材设备的完善是音乐教学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物质条件。这一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经费投入的增多,以及国家对学校美育的重视,中小学音乐教学设施、音乐器材设备得到较大的改善,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大中城市和沿海地区,这些地区的许多中小学音乐设施、器材配备已基本达到《总体规划》所确定的标准。北京、上海、河北、广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还设有艺术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扶持贫困地区学校艺术教育、建立艺术教育示范点和示范学校、表彰奖励艺术教育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开展大型艺术活动等[3]。

二、当前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长期以来受智育第一、应试教育的传统观念影响,不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对音乐教育重视不够,对于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认识不足。具体表现在贯彻落实《总体规划》不力,没有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在音乐教育管理机构、师资建设、教学设备器材、教学教研、科学研究等方面给予足够的投入。实践证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有关领导的重视是搞好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关键。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对艺术教育的重视程度反映了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学校音乐教育的设施、教学器材设备,师资数量、质量等方面,也必然产生了发展的不平衡。一般来说,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有关领导同等重视的情况下,经济发达地区的学校音乐教育发展得较好,经济落后地区的学校音乐教育发展得较慢。有些经济较为发达、教学条件较好的地区,由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有关领导的不重视,学校音乐教育未必就搞得好;而那些经济较为落后、教学条件较差的地区,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有关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却将学校音乐教育搞得有声有色。

2.农村学校音乐教育亟待加强。尽管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在这一时期有了较快的发展,但由于历史及各方面的原因,发展极不平衡。一般来说,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城市的学校音乐教育发展得快些,而偏远山区、农村、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学校音乐教育发展得慢些。可以说,农村学校音乐教育在国民音乐教育中是最为薄弱的一个环节。“我国85%左右的学校在农村,75%左右的学生在农村。”[4]上述统计数字表明,我国绝大多数中小学校在农村,因此,加强农村学校音乐教育应是今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重视的紧迫任务,国家必须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3.中小学音乐教育在许多方面无法适应当前素质教育的要求。普通学校音乐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精神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中小学音乐教育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因此,在教学大纲、教材、教学方法、教学形式等方面都应体现出这些特点,而目前的现状与新时期对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的要求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4.尽管近年在音乐师资建设方面有了较大的进展,但目前师资队伍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其一,大部分音乐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有待提高,还有一些业务素质偏低的教师不能胜任教学工作。教育部2000年的统计资料表明,我国小学音乐教师近12万人,学历合格率为67%,初中音乐教师6•7万人,学历合格率为55%[5],这意味着还有三分之一多的音乐教师学历不达标。其二,中小学音乐教师缺额的状况仍然存在,特别是农村地区音乐师资匮缺问题在近期内较难解决。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高师音乐系科的毕业生数量增多,及我国人口出生率的下降所导致的中小学(特别是小学)数量的减少,以及毕业生都希望留在城市学校工作的人为因素,使城市地区中小学音乐师资配备趋向饱和。因此,农村学校音乐教师的缺额问题应是国家今后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5.农村中小学、城市中学初三年级和普通高中音乐课开课率仍然偏低。农村中小学音乐课开课率低的主要原因是教师缺乏;城市中学初三年级音乐课开课率低的主要原因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受升学率的影响,认为在毕业班阶段应将时间全部放在文化课的学习上,因而许多学校初三年级音乐课全部停开,将音乐课时间让给文化课;普通高中音乐课开课率低的原因除了有关领导不重视外,还有开设高中音乐课起步晚、师资缺乏等原因。

6.小学、中学和大学之间未能从音乐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内容、教学形式等方面建立一种相互衔接的关系,即未能在这三者之间建立起既体现不同教学阶段特点,又保持教育连贯性特点的音乐教育体系。其他文化科目(如语文、数学、英语等)长期以来就已形成了小学、中学、大学之间相互密切衔接的教育体系,中学不重复小学的教学内容,大学不重复中学的教学内容。而音乐课却不是这样,我们在绝大多数版本的音乐教材上可以发现小学与中学、中学与大学的教学内容有重复的现象,教学大纲亦如此。这既造成不必要的教学资源浪费,又使音乐教育体系失去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因此,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将使我国普通学校的音乐教育形成一个完整的、相互联系的、科学的音乐教育体系。

7.将音乐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应用于音乐教学实践的工作较为薄弱。教育科学研究是一种生产力,它能够推动教育教学的进步与发展。尽管近年音乐教育科学研究有了很大发展,但在实际指导音乐教学方面没有重大的突破。从发表的科研成果来看,理论的探讨多于实践的创新,真正能将音乐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为指导音乐教学实践之“生产力”的事例不多。应加强科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的联系,将音乐教育科学研究的成果推广到教学实践中去,这样,才能发挥科学研究的真正作用。

8.中小学音乐教育中民族音乐教育是一个薄弱环节。尽管在中小学音乐教材中编有一些中国民族音乐的内容

,一些地区也编有乡土音乐教材,但在实际教学中的教学效果还不尽如人意。如何加强民族音乐教育,如何培养学生对民族音乐的兴趣应是今后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三、20世纪70年代末至21世纪初的高师音乐教育发展

20世纪70年代末至21世纪初高等师范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重视音乐教育法规的建设。1980年教育部在下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师范院校艺术专业教学座谈会文件的通知》中要求全国各高师艺术系科参照郑州会议精神办学,郑州会议提出今后高师艺术系科应重点抓好的四项工作是:制定教学计划;认真抓好教材建设;切实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重视和加强艺术教育科学研究。该次会议对高师音乐教育走上正轨具有重要的作用。1980年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师范学校四年制本科音乐专业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1982年教育部颁发的《二年制师范专科学校音乐专业教学计划(试行草案)》、《三年制师范专科学校音乐专业教学计划(试行草案)》使高师音乐教育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道路,这三份教学计划对高师音乐系科本科、专科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育实习、艺术实践、科学研究、考核、时间分配等均作了详细规定,使高师音乐教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1987年国家教委修订的高师本科专业目录,将高师音乐专业改为音乐教育专业,这就更明确了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中等学校音乐师资。1996年国家教委下发的《高等师范专科二年制(三年制)音乐教育专业学科课程方案(试行)》是在总结近年来高师专科音乐教育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该“课程方案”重视突出师范性,从培养合格的初中音乐教师出发,在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使高师专科音乐教育能更好地为基础教育服务。

1989年国家教委下发的《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提出高师应注意培养初级中学急需的中等学校艺术师资,并提出要增办研究生层次的博士点、硕士点,以培养高层次的艺术教育人才。20世纪90年代之后,全国各高师音乐系科落实《总体规划》的精神,在办学规模方面有了较大发展。国家教委于1995年5月颁发的《关于发展与改革艺术师范教育的若干意见》对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若干意见》紧紧围绕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艺术师资这一办学主导思想,对艺术师范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提出了符合实际的改革意见。譬如,通过调整办学布局,以逐步建立起与基础教育发展相适应的艺术师范教育网络;改革课程结构,拓宽专业知识口径,使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往综合性、应用性方面发展;改革招生制度,以提高考生质量;加强艺术师范教育科研工作,把艺术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作为考察艺术教师的重要内容;提高艺术师范教育经费下拨标准,增加艺术教育建设投资,配齐必要的教学设备等等。该文件是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是今后一个时期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上述国家教委(教育部)所颁发的一系列有关高师音乐教育法规文件是这一时期高师音乐系科办学的指南,它规范了教学秩序,明确了办学方向,对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发展和建设起了基础性的保证作用。

2.教材建设稳步进行。根据教育部1980年、1982年颁发的高师音乐专业本科、专科教学计划,1983年之后教育部组织全国各高师音乐系科的有关教师编写出版了钢琴、手风琴、声乐、视唱、合唱、音乐教学法等一系列学科的教材,一些院校还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编写了音乐专业各学科的专业教材和补充教材。80年代以来出版的这一批教材,是恢复高考后出版的首批高师音乐专业试用教材,尽管教材中还存在着不够完善之处,但它解决了教学中急需教材的难题,为这一时期高师音乐教育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90年代之后,教材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一系列“卫星电视教育音乐教材”,是近年来出版的一套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高师音乐教材,该套教材是为中国电视师范学院卫星电视音乐专业课程而编写的,由于具有较大的实用性,遂被全国许多高师音乐系科所采用。该套教材的编著者多为音乐学院的教师,在教材的编写方面较注重学科的系统性、知识性和科学性,但在教材的师范性方面略嫌不足,忽略将该门学科的教学法渗透在专业知识的传授之中。90年代中期,由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的《基本乐科教程•乐理卷》、《基本乐科教程•视唱卷》、《基本乐科教程•练耳卷》是近年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基本乐科教学改革的成果,编著者创立了乐理、视唱、练耳三者为一体的基本乐科教材体系,教材中将理论与技能训练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样能够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又能使学生较好地掌握技能技巧和理论知识。几年的教学实践证明,这是一套较为适合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基本乐科教学的好教材。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21世纪高师音乐教材”,是继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卫星电视教育音乐教材”之后较为完整的一套高师音乐教材,为便于教学,钢琴、声乐和音乐欣赏教材中还配了CD。近年,随着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的开发运用,许多高师音乐系科增设了计算机音乐课,为此,编著者将《电脑音乐与电脑辅助音乐教学》编入该套教材,以适应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该套教材在编写的主导思想上力求面向未来,从培养未来音乐教师所应有的知识结构着眼,力求在编排的内容与体系上体现新颖性、科学性。目前,该套教材正在试用阶段,教学效果如何还有待于日后评价。从全国范围来看,高师音乐系科研究生教材建设是一个薄弱环节。福建师范大学音乐系率先在这个领域进行开发,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由王耀华教授负责的《民族音乐学及其教育硕士研究生主干专业课程的教材建设》科研课题组,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基本完成了民族音乐学及其教育硕士研究生主干专业课程的教材建设,该研究方向的5门主干专业课程已配有正式出版的十余本教材及一批音像资料和教参资料。这一教材建设的成果对我国高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材建设的发展起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3.教研、科研活动带动了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80年代以来,由教育部(国家教委)、全国性音乐学术团体主持召开了各种类型的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研讨会,许多研讨会产生了一些重要的教改意见,对高师音乐教育教学改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譬如,1989年11月国家教委举办的“高等师范艺术教育专业发展与改革”专题研讨班,在总结了建国以后我国高师音乐教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后,提出了修订现行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本、专科教学计划的意见。1995年12月召开的第六届“全国国民音乐教育改革研讨会”,大会提出的“以中华文化为母语,充分发挥音乐教育在国民素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的会议主题,对其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教材建设等一系列的教改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科研工作是高校教师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科研工作可以带动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学改革的发展。80年代在一些公开刊物上发表的对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师范性”问题的讨论,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进一步明确了高师音乐系科的培养目标是合格的中学音乐教师,因此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要

求等方面应紧紧围绕这一培养目标来设计。由此提出音乐师范生应具有“一专多能”或“多能一专”的原则,以适应培养目标的要求。90年代之后,由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重视,高师音乐教育的科研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所发表的论著不论在数量还是质量方面都比80年代有了较大提高,高师音乐系科教师在《中国音乐教育》、《人民音乐》、《音乐研究》、《中国音乐》及各音乐学院和艺术学院学报等刊物上发表了一大批论文,这些论文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音乐教育学学科理论建设方面有较大进展,出版了数十本有关音乐教育的专著、译著,为该学科建设奠定了较为厚实的理论基础。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和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克服诸多困难自办本专业刊物,不但对本校教学科研工作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在全国范围也产生了很好的影响。此外,各校为促进本校教师科研工作的发展,对教师所必须完成的科研工作任务作了定量规定。

4.扩大招生规模,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办学。80年代以来,为解决长期以来我国中等学校音乐师资缺乏的状况,全国各高师音乐系科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招生规模,并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办学,特别是专科层次的音乐教育专业发展较快,原本只设本科专业的一些高师音乐系科都先后增设了二年制或三年制专科,同时,实行二•二或三•一分段制,引入竞争机制,让成绩好的学生升入本科学习。为了解决在职中小学音乐教师学历不达标的问题,一些条件较好的高师音乐系科还增设函授、夜大学等成人音乐教育专业,开办专科、专升本音乐教育专业的自学考试,中国电视师范学院开设了电视卫星音乐教育专科教程。与此同时,一些专业音乐院校、艺术院校先后增设音乐教育专业或师范系,依托于专业院校较强的师资力量,使办学有较好的基础。截至1999年为止,全国包括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等9所音乐学院全部成立了音乐教育系或师范系,为基础教育培养了一大批音乐师资。上述这些举措加快了中等学校音乐教师的培养速度,至90年代中期,音乐师资缺乏的矛盾逐步得到缓解。“”前17年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中没有研究生层次的教育,即高师音乐系科中不设培养高层次音乐教育人才的硕士点、博士点。90年代之后,高师音乐教育中研究生层次的教育得到较大发展,特别是福建师范大学音乐系获得音乐学博士点授权单位,对于我国培养最高层次音乐教育人才的发展起了很好的推动作用。高师音乐系科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对提高高师音乐教育的科研水平、学术水平以及充实师资队伍、提高师资水平等诸方面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5.更新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为适应新时期对音乐教育人才的要求,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和教育发展需要的新型音乐师资,90年代之后全国许多高师音乐系科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了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6.师资队伍建设有较大发展。1978年恢复高考后,高师音乐系科的师资主要来源于“”前在原校任教的教师和“”中工农兵学员留校任教的教师,及少数原中等学校教师和少数艺术团体的演唱、演奏员。这一批教师为恢复时期高师音乐教育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他们在教学设备器材陈旧、教材资料缺乏、教学人员不足、办学条件很差的情况下,认真负责地完成好教学任务,为社会培养出一大批音乐教育人才。80年代之后,各院系从优秀的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专业教师充实师资队伍,特别是“”后第一批招生的七七、七八级毕业生,这两届毕业生一般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他们中的许多人现已成为高师音乐系科的骨干教师。90年代之后,随着高师音乐系科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许多研究生毕业后充实到高师音乐系科的教师队伍,使高师音乐系科教师的学历层次有所提高。这一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高师音乐系科教师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的机会增多,这些学术活动是很好的学习机会,有助于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因此,参加学术活动也是师资培养的一个重要渠道。与“”后高师音乐系科初办时相比,现在的高师音乐系科教师不管是在数量,还是在学历、职称等方面都较前者有了很大发展,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也都有了一定的提高。

四、当前我国高师院校音乐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80年代以来,在扩大招生规模和实行多层次、多形式招生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主要有:其一,二年制专科学制太短,不能适应培养目标的需要。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二年制专科的学生不仅要完成十余门专业课程的学业,还要花大量时间来完成钢琴、声乐等技能课的练习,再加上政治、体育、德育等公共课以及劳动、军训、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6周),另外还得扣除4个寒暑假,所剩学习时间不多。由于学制短,时间紧,很难完成教学任务,对于那些基础较差的学生更是这样,因此,二年制专科无法保证培养出合格的音乐教育人才,应将二年制专科改成三年制专科。其二,函授、夜大学等成人音乐教育专业由于面授课时比全日制少一半以上,这必然影响教学质量。特别是音乐专业课程中的技能课(如钢琴、声乐等)主要依靠一对一、面对面的讲授,面授课时少,就无法完成教学任务,更无法保证教学质量。此外,函授、夜大学学员一般是在职中小学音乐教师,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来上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补学历、评职称的需要,因此一些人存在着学习不认真、“混文凭”的现象,这也影响了教学质量。其三,由于扩大招生规模,降低了专业和文化考试的录取线,有相当数量的新生的专业和文化素质偏低。据调查,这批考生中有许多人在高中学习阶段学业成绩差,由于担心考不上大学,才临时学了一段时间的声乐或器乐,就来报考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显然,这些考生只是为了就业才来报考音乐教育专业,并不是因为喜爱音乐为了献身音乐教育事业而来学音乐。音乐教育专业中的许多学科都是技能性很强的学科,例如钢琴必修课,若没有音乐基础的学生,要想在三年或四年的时间里掌握教学大纲的要求是有一定困难的,况且还要投入很多时间学十余门其他课程。因此,专业、文化素质低的学生很难完成学习任务,这些学生毕业后有许多人无法适应学校音乐教学工作。

2.从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毕业生离岗现象严重。首都师范大学音乐系曾对本系83届至93届历届本科、专科毕业生做过调查[6],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八届本科毕业生177人、七届专科毕业生255人,共计432名毕业生中,有323人在岗,在岗率为74.8%;有109人离岗,离岗率为25.2%,这意味着每4名毕业生中就有1人离岗。据湖南师范大学音乐系对13届共388名毕业生的调查,离岗率为35.3%,仍然在县以下学校任教的不到4%[7]。毕业生离岗现象严重是全国各高师音乐系科普遍存在的现象,这无疑对学校音乐教育事业是一个损失,学不致用、用非所学造成国家培养人才的浪费。毕业生离岗最主要的原因是教师待遇偏低,福利较差。离岗的毕业生有的下海经商,有的出国,有的跳槽到待遇较好的单位工作。90年代后期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的待遇有了一定的提

高,因此,毕业生离岗率有所下降。毕业生离岗现象从现在人才流动的观念来看是正常现象,也是市场经济情况下必然出现的社会现象。要使毕业生安心音乐教师工作,最重要的是必须提高教师的待遇,同时应加强在校生思想品德教育,巩固专业思想,使学生树立献身教育事业的理想。

3.高师音乐教育存在着与中小学音乐教育改革不相适应的滞后现象。特别是当前中小学音乐教育根据音乐课程标准所实施的种种教育教学改革,对高师音乐教育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而高师却没有及时进行相应的改革。高师音乐教育的滞后现象是阻碍我国学校音乐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4.由于受专业音乐学院办学模式的影响,长期以来,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存在着重技能技巧学习,轻文化理论学习的“重技轻艺”的倾向,师范性突出不够,忽视对学生音乐教育能力的培养。这种倾向在80年代表现得尤为明显。尽管在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学计划中设有教育学、心理学,中学音乐教学法课,还安排有教育实习、教学见习等教学实践环节,但实践证明仅仅这样安排还是不够的。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未来的音乐教师,未来的音乐教师不仅应掌握音乐基本技能,还应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教学能力,因此,应在每一门专业课中都渗透教学法的内容,以使学生在掌握该门学科的技能、理论的同时掌握该门学科的教学法。90年代之后许多高师音乐系科开始重视对音乐师范生教学能力的培养,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改革,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总体上今后还必须加强这方面的建设。超级秘书网

5.尽管90年代之后高师音乐教育科研工作有了较大发展,但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不多,特别是对高师音乐教育改革有重大指导作用的科研成果很少。

6.尽管近年高师音乐系科的师资队伍建设有了较大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师资队伍建设发展不平衡,一些院系师资队伍面临着青黄不接的状况,教授、副教授的年龄偏大,没有提供必要的条件对青年教师进行培养,忽视学科队伍的梯队建设。师资水平直接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应是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7.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四年制本科教学计划自1980年颁发以来,从未修订,随着高师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该教学计划中有许多地方已不适应现在教育教学的需要,应做适当的调整和修订。例如,在课程设置中应增加音乐教育学、钢琴伴奏、计算机音乐、世界民族音乐概论、钢琴教学法、声乐教学法等课程,增加选修课程的门数,合理安排必修课程,并重视实践课程,教学要求应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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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湛.深入贯彻全教会精神,开创学校艺术教育新局面[J].中国音乐教育,2000,(2).

音乐研究论文范文第14篇

“诗歌与音乐的关系”,这句话的意思大家都明白,但是,“诗歌”这个词语中本身就包含了“音乐”,所以这个提法是不是可以修正一下?或者可以说:“诗歌中诗与乐的关系”,或者直接说:“诗与乐的关系”。我个人则习惯于分为两句来说,一句是:“歌唱中‘文’与‘乐’的关系”——歌唱,就是“文”与“乐”的结合;再一句是:“韵文与音乐的关系”——虽然任何韵文(甚至散文)都可以付诸歌唱,但是在现实中,是有一些韵文体裁及作品并不为歌唱而写作。

我读过一些有关的文著,参加过多次有关的学术会,可以说,都是这个内容即探讨“韵文与音乐的关系”;相应地,所有这些文著的作者、这些学术会的发起者主持者和几乎全部的参加者都是“文界”的学者。譬如关于所谓“声诗”、关于“词与音乐的关系”等,都是文界人士提出并予以研究的。这个课题,当然不只对于文界,同样地也应对于乐界。音乐界,也有研究“乐”与“文”的关系的,但主要是在今天创作歌曲时“音乐形象”与“歌词意境”或“旋律”与“语音”的关系之类;很少进入到像文界研究“文、乐关系”的广度和深度,至少没有充分展开我国民族音乐与传统韵文之间的关系的研究。

出现这个现象也是自然的。我国是“诗文之邦”,几千年来,民族传统韵文发展的高度和深度,远胜于音乐——这是我国与外国譬如欧洲诸国很不同的历史实际。也许只消看一个现象就可明白大概:歌唱是“文、乐”的结合,在我国是把其中的“乐”遗(忘、舍)弃了而成为留传千古的“(韵)文”——“诗”、骚、赋、乐府、诗、词、(南北)曲等;而欧洲诸国呢?则可以将歌唱中的“文(词)”丢在一边而把其中的“乐”独立出来成为器乐曲(这种情形只出现于我国的“琴”,但是,琴恰恰不在我们研究范围之内)。在我国,韵文形成有如上所述的众多文体的篇章构成和句式、格律结构;音乐呢?似乎从未产生过“乐体”、“乐式”的观念(古代没有);而欧洲恰相反,乐体、乐式,从乐句、乐段、和声、对位到乐章、乐曲、交响曲、歌剧等,规范而且完整,而其“文(词)”呢?除所谓“十四行诗”之外,他们的韵文是没有(形成)确定、规范的“文体”的。是不是这样呢?

近年来,研究界有一种说法,谓:我国文体的发展(如词)是由音乐的体式决定的,说词是“按乐谱填辞”的“音乐文学”,词体的构成是:“依曲定体、依乐段定片、按曲拍为句、据腔押韵、审音用字”云云,这种事是绝对没有也不可能有的。即以宋代而言,词人数以千计、词作数以万计,当然全是“文”作;“乐”呢?除了姜白石在其十几首“自度曲”词作文字边上有不完整(又不知道在流传过程中有没有抄错)的乐音符号之外,一个音都没有留下来。而那些“自度曲”,姜白石老先生自己说了,是他“初率意为长短句,然后协以律”而成词(再然后才有那些乐音)的,哪有先有“乐谱”然后“填辞”的事呢?因为不可能。

事实是,无论在历史上以至今日,我国各种体裁、体式歌唱中的“文”与“乐”的关系,总体上是:“文”为主,“乐”为从。稍微具体些说,是四条:

一、以文的篇、章为乐的篇、章;

二、以文的“韵(断)”处为乐中的“住”——约略相当于今称的“乐段”;

三、以文的“句(断)”处为乐中的“顿”——约略相当今称的“乐句”;

四、以文句中的“步节”为乐句中“乐节”组合的疾徐促疏;

以上四条,罕有例外,在这四条的前提下,在具体的文辞、句字与乐音旋律如何结合的关系上,则可大分为两类:

一类是:以稳定的或基本稳定的旋律(我称之为“定腔”)敷唱各种不拘平仄声调的文辞;

一类是:以文辞句字的字读语音的平仄声调化为乐音进行,构成旋律;

前者我称之为“以腔传辞”,典型的是“段谱体分节歌”,如众多的“民歌、小调”及现今的创作歌曲。如《兰花花》可以用完全或基本相同的旋律去唱“青线线那个兰线线,兰个英英地采”和“你要死来就早早死”。

后者,我称之为“依字声行腔”,典型的是“曲唱”,如《牡丹亭·游园》[皂罗袍]首句:“原来姹紫嫣红开遍”,其音乐必须按诸字声“阳平/、阳平/、去∧、上∨、阴平—、阳平/、阴平—、去∧”的起伏化为乐音旋律进行组成唱腔。

音乐研究论文范文第15篇

论文关键词:音乐创新能力人本性原则创造性原则个性化原则教学评价机制

论文摘要:“音乐创断能力”是指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教学。教师以音乐课程为依托,采取以学习者为中心,以学生自主活动为基础的新型教学,培养其创新态度、思维、习惯和品质的教学实戏。以“开放化教学环境”为平台,建构“人本化理念,活动与技能相结合”形成音乐创新教学模式,以音乐基袖课程为主体,开设实践活动课、欣赏课、技能训练课、演出实戏课等特色课程,让学生在活动中展开“试飞”的翅膀。“活动化”让学生在实战中学习,在学习中尝试创新,充分发展。

“音乐创新能力”是指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为主的音乐教学。教师在教学环境与资源中,以音乐课程为依托,采取以学习者为中心,以学生自主活动为基础的新型教学,促进每个学生创新学习,培养其创新态度、思维、习惯和品质的教学实践。

音乐创新教学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培养创新人才已成为当今世界教育改革的重要趋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点。”江总书记在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上也指出:“教育在培养民族创新精神和培养创造性人才方面,肩负着特殊的使命。”教育是培养人的事业,只有创新的教育才能培养创造性的人才,开展创新教学就是最大限度地体现教育这一本质特征。青少年宫做为校外教育的一个阵地,是学校教育的延伸,担负着青少年校外艺术教育、教学的任务,尤其是在未成年人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在创新教育中起着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

音乐创新教育对校外教育而言就是通过在青少年宫的音乐教学实践中,研究和探索青少年宫音乐创新教学的基本规律,建构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模式和策略。目的是全面落实教育方针和课程目标,培养广大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在音乐创新教育研究过程中,我们以日常教学研究活动为主要形式,通过专题研究、小组研究与个别独立研究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公开课、音乐考级、班级汇报课等形式,请家长、学生参与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与研究。对创造性教学的理论与实践进行归纳、阐释。在进行音乐创新教育中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人本性原则。在教学中始终“以人为本”,把学生放在主置上,尊重学生的自尊心,关注学生的需要、情感、发展,为每个学生创设参与锻炼及展示才能的机会,让每个学生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去。

二、创造性原则。音乐创新教学立意在“创”和“新”上,我们要求教师创造性的教,学生创造性的学。而对学生来说,让学生去感悟和理解,并在音乐学习过程中提出自己不懂的问题,形成独到的见解,通过音乐表现、比较,引导学生敢问、会问、形成创新精神和能力。

三、个性化原则。对于青少年宫的教学,学生的年龄、能力、水平,个体差异比较大,创新教学着眼于每个学生的发展,就要尊重这种个性。我们必须非常注重这一点,从学生实际出发,因材施教;从学生发展趋向出发,因势利导。

根据青少年宫教学的实际情况,我们以“开放化教学环境”为操作平台,通过建构“人本化理念”、“活动与技能相结合的课程”等,形成音乐创新教学模式,从而实现创新能力的培养。

创新教学是一种崭新的教学形式,它必然需要新的教学理念来支撑。我们在实践探索中,逐步确立了音乐创新教学的教学理念。即“人人是主人,个个能创新。”每个人都是学习的主人,要充分发挥学生们的主体作用,并且充分相信每个学生都有创造潜力,都能进行不同程度的创新。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主人,要创造性的工作,创造新的教学环境,创造新的教学形式,创造新的教学方法等等。

让学生在音乐学习中,通过演奏、演唱及舞台表演为平台,去“演绎”自己的小世界,同时,让学生走进真实的世界之中,去学习,去探索,去创新。变习以为常的传授式为探究式,活动式;变以教师为中心为以学生为中心,发展为中心。把音乐教学的实际意义转变为浓缩的人生舞台,展望世界的窗口,形成德育教学的新天地、新乐园。

如果说音乐教学是一种生活,一种创造和发展的话,那就意味着它应该焕发生命活力,音乐创新教学应该通过激活学生心灵内部的精神力量来完成创新性学习;应该把学生的演唱、演奏看成是一种生命活动,有实践体验,有创新发展。

营建开放的教学环境、在各种音乐实践活动中努力去创新,是我们根据青少年宫学生的特点,拟定的一个创新教学的目标,创新教学的环境开放,要求教师在创新教学中要有“爱心”,“责任心”。重视与家长的密切联系,家长是我们的教育伙伴,“少提意见,多提建议”继而形成了“学生更像老师,家长更像校长,社会更像学校”的人文环境。更重要的是,在音乐教与学中能包容一切先进文化,各种有价值音乐作品,通过其中的观点、作品的内在表现在这里的相互交融,使学生得到教育的激励力量。为此,我们除日常的授课外,还开展了公开课、音乐比赛、考级等活动,努力营造鼓励创新的多元文化。

活动化的创新课程体系,我们以国家校外艺术发展规划,以音乐基础课程为主体,开设了实践活动课、欣赏课、技能训练课、演出实践课等特色课程,让学生在活动中展开“试飞”的翅膀。让孩子们在各种活动中“试飞”。社会活动课是现实生活,是创新教学的源泉,我们不少教师把学生带到社区中去演出、参观、实践,从中学到知识,形成技能,养成习惯。在与大众的交往过程中寻找闪光的美德,感悟社会公德。技能训练课,由学生根据老师的提示完成一定数量的音乐作品和集体节目,通过合作,训练学员的协作意识和探究能力。针对具体的教学实际,创造性选择教学方式,形成具体的教学步骤。如,电子琴老师先利用多媒体课件激发学生兴趣,展示可爱的米老鼠推着可爱的动物,让学生在新奇、有趣中积极主动的学习。再设计米老鼠做主持人,在与孩子相互交流中感受音乐、最终在孩子们的兴趣中完成音乐作品。

教学评价机制的建立是通过多方面收集反馈信息,对学生进行多侧面的评价。创新教学崇尚创新,教师能创新,学生爱创新,但创新并不排斥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相反,非常重视学生在这方面知识的掌握,通过家长汇报课、音乐考级、比赛。然后在此基础上随时认可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创新,予以评价。其他的评价还包括:教师活动评价:即教案、论文、基本功等活动。结合学员获奖情况给予评价。学生活动评价是通过学生爱提问,不满足,爱动手,鼓励学生自己能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即完成演唱、演奏作业。还有通过联想和独创,去评价学生的创新精神,通过对演奏、演唱及考级、比赛、表演能力的形成去培养青少年宫小学员对完成目标的的目的性,独立性和不怕困难、善于合作的团队精神。

通过开展音乐创新教学研究,教师们逐步成为创造型教师,这可从教师们所取得的成果中看出,教师们在实践中学习,反思,总结,教育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在全省音乐教师比赛中全面获得一等奖,还有教师被文化部聘请为全国考级的评委,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多篇。学生在创新思维习惯和品质方面得到了长足发展。据不完全统计,仅2004年一年中,少年宫音乐班的学生参加各级比赛就有20多人次获奖,50多人通过了国家音乐考级。

通过音乐教学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研究,可以得出以下初步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