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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道德论文

学术道德论文范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科研不端行为学术道德科研评价防范措施

近些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和国家对科学技术的重视,中国科技教育水平获得了空前的发展。然而,科技界科研道德失范、学术腐败等不良现象屡屡被新闻媒体披露。目前,高校学术腐败现象呈现出不断递增的趋势,严重损害了高校的学科建设,阻挠了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对高等教育事业及社会发展产生了非常消极的影响。因此,对科研不端行为的界定并分析其成因,进而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是极为重要的。

1科研不端行为的界定

美国联邦政府2000年12月通过科学与技术政策办公室(OSP)了科研不端行为联邦政策,其中对科研不端行为作了如下界定:科研不端行为是指在准备、实施、整理以及发表等科研环节中出现的造假(fabrication)、窜改(falsification)以及剿窃(plagiarism)行为。美国联邦政策除了对作假行为做出界定和分类之外,还规定了判断作假行为的基本条件:①是否明显背离相关科学研究共同体的规范;②行为是否具有故意、明知以及草率特征;③是否有充分的证据。

中国科协已出台《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专门对科研不端行为做出了具体界定:科研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剿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行为”。表现是: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求职和提职申请中作虚假的陈述,提供虚假获奖证书、证明、文献引用证明等;侵犯或损害他人著作权,抄袭他人作品;成果发表时一稿多投;参与或与他人合谋隐匿学术劣迹;以学术团体、专家的名义参与商业广告宣传等。

中科院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六条认定标准包括:在研究和学术领域内有意做出虚假的陈述;损害他人著作权,包括侵犯他人的署名权、剿窃他人的学术成果,违反职业道德,利用他人重要的学术认识、假设、学说或者研究计划;研究成果发表或出版中的科研不端行为,故意干扰或妨碍他人的研究活动;在科研活动过程中违背社会道德。同时明确界定,在研究工作中非有意的错误或不足,如对评价方法或结果的解释与判断错误、因研究水平和能力原因造成的错误和失误等,不能认定为科研不端行为。

2科研不端行为的成因

与社会生活中道德环境恶化现象同样,国内的科研活动中,科研不端行为虽说不上泛滥,但也到了比较严重的程度。科研不端行为产生的原因相当复杂,从科学社会学的角度进行分析,不难发现这些行为不外乎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原因。

2.1科研不端行为产生的主观原因

科学家缺乏学术道德,不重视学术规范。科学工作者的人品、高尚的科学道德是科学家之魂。科学道德对于科学工作者自身在科学研究过程中的自律作用不可替代。一些科学工作者在从事科学研究过程中往往比较注重科学知识地运用却忽视了自身科学道德和素质地培养。在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中为了得到成果便不择手段,明知是不正确或违法的做法,但是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往往置科学道德、国家法律于不顾,缺乏实事求是、严谨治学的科学精神,缺乏诚实、公正的科学道德和严谨治学的科学态度。对科学道德和科研精神的无知,是科研不端行为泛滥的内在原因。

科学家受急功近利思想的支配,为在科学职业化地位竞争中取胜而不择手段。科学研究是一个厚积薄发和循序渐进的过程,要想取得一定的成果,必须经过多年的积累,同时又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这就要求每一位研究人员除了运用正确的方法外,还要能够苦学深钻,持之以恒。在现代,科学的体制化、科学家角色职业化,使得追求真理不再是科学活动的惟一要求,功利性已开始成为科学活动的目的之一。由于科学内部的运行机制是通过奖励系统实现的,谋求独创性的成果,争取社会承认,自然会成为科学家行为内在的激励因素。当科学家有了被社会承认的强烈渴望以后,就难以用严谨的科学态度来对待科学研究,因此就出现了科研创新中急功近利的现象。急功近利对我国科研创新的危害十分严重,常常导致违反科研设计实验的程序和要求;导致不尊重客观事实,甚至伪造实验数据和结果;导致研究者在研究创新中对同行封锁信息,不愿合作;甚至导致学术腐败、抄袭、剿窃、弄虚作假的严重后果,使研究动机扭曲,科学精神丧失。一些科研人员为了申请经费、、岗位升迁、工资待遇等,忽视了对知识的追求,淡忘了对民族、国家、社会的责任,只热衷于追逐名利,忙于资源的获取、占有和垄断;不在研究和学问上下功夫,而是擅于捏造事实、编造数据、骗取科研经费。

科技管理部门揭露不力和有意庇护为科研不端行为的存在提供了“土壤”。一些科研管理人员素质低下,在工作中违背职业道德,或是视而不见,不制止、不纠正,或是根据自己的好恶对某些科研人员予以“特别”关照或报复,故意制造了一起起不公正事件。200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报处分了一些在项目申报中的科研不端行为,部分是在申请中伪造人员信息。作为高校科研处或高校院系科研秘书是非常清楚本校有关人员情况的,完全能够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为了能充实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增大项目中标的可能性,高校科技管理部门表现出了听之任之的“不作为”。一部分高校为了获得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奖励,而许多项目暂时又不能达到相关要求,特别是距离相关要求差距不是太远的时候,科技管理部门便协助项目申请者隐藏或伪造一些信息,表现出非常积极的“作为”态度。高校科技管理部门揭露不力和有意庇护在无形中为科研不端行为的存在提供了“土壤”。

2.2科研不端行为产生的客观原因

科学作假行为不只是学术现象,也是社会现象。一系列具体而实惠的科研奖励诱使部分“学者”身在学术界,心在学术之外;学术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和不端行为的处罚制度不完备使得一些科研工作者敢于并且能够成功地挺而走险。

不合理的科研评价机制和奖励机制是科研不端行为发生的体制原因。在现行的科学体制中,缺乏科学、公正的科研评价机制,科学奖励系统在运行中失范。上世纪80年代末,以量化为指标的学术成果考评体系从管理部门借鉴到了高校科研改革中来。由于这一方法改变了高校教学、科研管理的无秩序状态,因此受到了普遍欢迎。实事求是地说,此项改革对高校教学、科研的高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发展到今天量化指标考核体系的不足之处也逐渐显现出来。现行的学术科研量化考核制度的核心是,根据的数量确认学术研究成果的大小,根据学术论文所发表报刊的行政级别来判定学术研究成果的质量,而且学术评估和科研考核的周期很短困。在这种轻质重量的量化评价机制下,数量成为科研人员追求的现实目标,由此造成一些科研人员为了追求数量而不惜弄虚作假、抄袭剿窃,甚至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信誉。

奖励应是对科研工作者首创性工作的强化激励,是实现科学价值目标的手段。奖励重要的是精神性荣誉,而我国的奖励制度却侧重于功利性的物质奖励,且奖励与报酬挂钩,报酬产生派生效应,与个人的晋升、福利、分房等紧密结合在一起。这种奖励就失去了其以精神激励人们追求真理,进行科研创新的作用,而蜕变成为人们从事科研活动的目的。这种目的和手段的本末倒置,就有可能导致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正是由于评价机制和奖励机制的失灵使防范科研不端行为失去了外在的屏障,这是科研不端行为普遍发生的体制原因。

对科研不端行为处罚的透明度和力度不够,是造成科研不端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在我国,对很多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缺乏公开透明性,譬如对汉芯事件的处理不了了之,说明对处理科研不端行为不够公开透明,尽管对陈进个人有了处分,但是对他能申请到巨额资助的幕后原因,以及责任负责人并未进行相应的处理。尽管某些人的科研不端行为经过了媒体曝光,但是处罚却没有达到同其实施科研不端行为相当的程度。1997年12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青岛某大学教授侵犯著作权案做出终审判决,要求侵权者向被剿窃者赔礼道歉。但是在结案一年时间里,该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依然稳坐破格教授的交椅,并仍然保留“跨世纪学术带头人”的头衔。这种处罚结果所造成的后果不仅不会减少科研不端行为,相反在一定范围内还会造成科研不端行为的大量出现、屡禁不止。

“官本位”的不良思想侵蚀了神圣的学术殿堂,污染了学术环境。在一些高校与科研院所,无论是校级课题,还是部级、部级课题的申请、审批、考核等诸多环节都难以摆脱“官本位”思想的影响,结果是领导者科研课题多、科研成果多、奖励奖金多,“官大学问大”成为这种现象的经典解读。所以,不论学识高低,只要弄上一官半职,就可以凭借现有的官本位笼罩下的学术体制,轻而易举地搞到项目和经费,晋升高级职称,继而很快就成为“学术名流”。而且,官做得越大,越容易获得高层次的项目和奖励,越有人为之捧场。这种“官本位”思想对科学研究的侵蚀,污染了学术环境,衷读了学术形象,败坏了学术风气,成为某些当权者谋求个人利益的工具,同时也极大地挫伤了科研人员从事学术研究的积极性,阻碍了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

出版与编辑环节存在的漏洞及某些新闻媒体的推波助澜,为科研不端行为摇旗呐喊,助长了学术造假之风。我国期刊、论著的出版与编辑环节缺乏制度管理。不少学报和期刊每年都编印增刊或专辑,花上几百元至上千元版面费,任何低劣论文都可以发表。交上个上万元,就可以出版一本专著,而论文审查人和责任编辑一般都不承担因发表的论文系抄袭剿窃之作而事后追究的责任,使得论文审查者和责任编辑的责任心大大降低。新闻媒体对某些不负责任或失实报道的行为缺乏法律监督与约束机制,在出错甚至违法而不受惩罚的背景下,有的新闻媒介为了片面追求轰动效应和时效,对一些虚假的科研成果甚至是伪科学及一些靠弄虚作假出名的“学者”进行报道和吹嘘,其中不乏有偿新闻。这些传媒在一定程度上对科研不端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摇旗呐喊的促进作用,助长了科研造假之风。

3科研不端行为的防范和治理

对科研不端行为的防范和治理,可参照国外的一些制度和做法,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3.1重视对科研工作者的科学道德教育,重视科学道德的自觉培养

科研不端行为本质上是一个伦理问题,很难通过规范来防范所有的不端行为。因此,我们需要提倡道德自觉意识、加强舆论的引导,特别是要重视对年轻科研人员的道德规范教育。在极端功利主义盛行的今天,更应倡导求实、创新、自由、独立的科学精神,无私、诚实的科学道德。只有当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内化于科学共同体每个成员的思想和行为中,科学共同体获得了自身道德伦理的主体地位,才会使科学共同体对其成员产生道德上的规范和引导作用,才不会致使其成员由于道德上的迷茫、价值观的混乱而在金钱和权力的魔笛声中翩翩起舞。加强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应当加强正面教育,强调在学术研究中加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的重要性,强调在学术活动中为人师表的重要性。同时,针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和人员,要严肃对待和认真处理。

3.2建立规范的学术管理机制,形成科学、透明的学术评价体系,加强与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中国现行的学术管理制度沿袭了计划经济时代所形成的行政式管理方法,过于量化和僵化。因此,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改革,建立一套规范的学术管理机制,以法治、法律的力度从根本上遏制恶性竞争。另一方面,科研过程中的不端行为很大程度上是源于项目、课题经费分配的行政化,以及学术评价体系的形式化。所以,除了合理的学术管理制度之外,还要建立相关配套的透明、科学的学术评价体制和激励机制,制定严格、严肃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和检查的条例规定。以期严格、公平、公正地进行学术资源分配,从而杜绝学者、教师为了争取立项,分得高数额的科研经费而不惜违规甚至违法做出不端的科研行为。此外,还可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报纸杂志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曝光力度,倡导政府机构和民间机构,甚至个人对学术行为的监督和批评,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实行真正的自治与法治、大学微观管理与社会宏观监督相结合。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就于日前表示,科技部计划为学术造假者建立“污点”档案以遏制日益猖撅的学术不端行为。此举对于净化社会风气、荡涤学术氛围、提高学者的学术道德、加强学者自律有重要意义。

3.3加强编辑工作者的学术规范教育,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做好学术期刊的“守门人”

根治科研不端行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但作为学术期刊“守门人”的广大编辑最终决定着读者能够看到哪些内容。因此,他们的责任重大,更应该对各种科研不端行为提高警惕,不给学术不端者以可乘之机,守住学术领域的一方净土。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加强编辑工作者的学术规范教育,增强编辑职业道德意识。确实坚持双向匿名审稿制,杜绝关系稿、人情稿,树立诚信意识。对管理部门来说,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刊物扩版。此外,还应控制审批增刊数,加强编辑的道德建设。有些杂志学报的编辑不讲职业道德把办增刊当作创收的手段,只要交钱什么文章都敢发,甚至于出版盗版学报,从而导致学术质量下滑,平庸乃至劣质文章遍地。作为编辑不能为讲人情而不讲原则,应本着对读者、对刊物负责的态度,树立诚信意识,不发注水文章,切实提高刊物的学术水平。

4结语

学术道德论文范文第2篇

1.加强药学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与保障体系建设,是增强药学研究生有效抵御各种错误、腐朽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的必然要求。由于受到西方腐朽思想的侵蚀和功利化的价值观念的影响,使得一部分药学研究生在日常生活中或是科学研究过程中,为了走捷径、快速出成果或是其他特定的目的,而不择手段,甚至有时不惜铤而走险,违法犯罪。比如个人主义、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负面影响,使得他们一切以自身为目的,实用为原则,奉行无利不起早、唯利是图的资产阶级的腐朽价值观,为了实现个人利益,不惜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尤其在科研活动中,不讲诚信,抄袭、剽窃他人劳动成果。因此,有必要对这部分药学研究生群体加强学术道德培养与教育。

2.加强药学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与保障体系建设,是其不断完善自我,实现全面发展、立足社会的现实需要。学术道德也是每位药学研究生应该具备的一种道德品质和素养,它在理论上应该从属于思想道德素养的范畴和领域。德才兼备,是衡量研究生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准。其中,德就是重点指思想道德品质,包含着一个人做人应该具备的道德品质。在研究生实现全面发展的过程中,除了要接受外在的、一般性的道德教育外,不能忽视或否认学术道德培养和教育。

3.加强药学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与保障体系建设,是不断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这是总书记在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上明确提出来的。如何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关键在于培养符合社会、国家发展的创新型人才。药学研究生作为药科大学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将会成为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的社会中坚力量。毋庸置疑,他们会在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医药卫生发展过程中充当重要角色,发挥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

二、药学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与保障体系的现状

近年来,药学研究生学术培养与学术建设方面失范现象日趋严重,致使药学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水平不断下滑。为了真实反映药学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机制运行现状,我们对沈阳药科大学部分在校研究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本次问卷调查是通过发放问卷和参与网络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的,实际发放问卷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62份,主要涉及药学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机制相关问题。

1.药学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与保障体系建设与研究生日常教学培养工作相脱节。根据相关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20.5%的药学研究生认为学校能够有组织、常态化地开展学术道德规范教育,69.5%的药学研究生认为学校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是通过相关讲座或是有关活动进行的,另有10%的药学研究生选择了“不太清楚”。在关于药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环境的问卷调查中,有29.8%的药学研究生认为自己所在学校有着浓厚的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环境,51.2%的药学研究生认为学校基本不具备这种环境,存在着大量的学术道德失范现象,另有19%的研究生选择了“不太清楚”。

2.药学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与保障体系建设不能与研究生教育的其他环节有效衔接。在调查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能否在教学实验、学年考评、校园文化建设等环节协同展开时,有16.8%的药学研究生认为当前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能够与研究生教育的其他环节相协调,71.7%的研究生认为不能协同开展,另有11.5%的药学研究生选择了“不太清楚”。

3.药学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与保障体系建设尚不完善,不能满足学校培养和提高药学研究生学术道德水平的实际需要。在关于“捏造数据、图表,抄袭他人成果”、“学术造假和一稿多投”、“伪造和修改实验数据”、“论文署名混乱或请他人”的选项调查中,分别只有6.3%、23.5%、20.4%的药学研究生认为自己在上述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方面“好,没有再提高的必要”;而34.8%、59.7%、43.8%的药学研究生认为自己“一般,需要进一步提高”;49.9%、10.5%、35.8%的药学研究生认为“不太好,有必要进一步提高”。

三、构建药学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与保障体系的有效途径

1.加快研究生学术治理的法律法规建设。目前,我国尚没有完善的、健全的学术法律体系,如果想彻底切除日益盛行的学术腐败的“毒瘤”,必须将学术治理的行政规章上升到法律效力的层次,将学术行政规章转变为学术法律。一方面,要强化学术道德对学术行为的约束,进一步完善教师的学术道德,急需法律保证;另一方面,通过学术立法的形式对高校学术治理机制进行严格管控是最根本、最有效的现实保证。尽快将高校教师、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治理纳入相关法律体系,配套相关政策法规,这样才能使得国内的学术活动有法可依,学术成果得到有力保障。

2.加强药学研究生诚信道德教育,发挥其诚信道德主体作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规定,要把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列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必修环节,对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诚信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增强学生的诚信道德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而在高校道德教育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学生的诚信道德主体作用。而加强诚信道德教育不能单纯地依靠外在的社会道德教育手段,要着重培养学生道德主体意识,充分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自我修养、自我审度、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学生应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加强诚信修养,提高诚信道德的认可度与践行度,不断提高诚信道德境界与水平,以诚信实现人生价值与立足社会。

3.加大对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的教育、监督与处罚力度。当前药学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与保障体系构建处于不健全的状态,研究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自觉性较差,对学术失范行为的主观恶性与危害性认识不足。因此,要加强对研究生的道德教育,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主阵地,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要强化研究生导师为人师表的示范作用,通过耳濡目染,言传身教,不断提高药学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水平与能力。此外,还要加大对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目前我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无法采取全部盲审的方式进行,很多高校和科研单位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中学术失范行为的监督主要靠研究生导师及论文评阅人,监督力度不够。为此,应该加大对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的教育、监督与处罚力度,真正实现让不讲诚信者想而不敢、敢而不能、能而必究。充分利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TMLC)加大对科研论文的检测力度,发挥网络技术优势,揪出论文制假造假行为。

学术道德论文范文第3篇

1.当前高校学生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知识产权意识是人们关于知识产权的思想、观点、知识、心理和情感等的总称,它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形式等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它体现的是人们对知识产权法和知识产权法律现象的主观心理感受和认知把握状况。知识产权意识是一个多层次、多领域、多种成分的复杂体系。不同层次主体的意识,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也是不同的。立法者、司法者、执法者以及律师的意识固然重要,广大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的强弱和正确与否,对于知识产权制度价值的实现作用也是显著的。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是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公民知识产权意识写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为提高高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2004年11月,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指出,要在高校普及知识产权教育,高校要在《法律基础》等相关课程中增设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并积极创造条件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单独开设知识产权课程,以提高广大师生的知识产权素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亦明确要求,在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指出:“鼓励引导高校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建设,开设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辅修课程,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但由于相当一部分高校对知识产权意识培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并不重视,所以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虽然不能说是空白,但是力度确实极其有限。这直接导致了当前高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笔者所在的课题组,为对高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以及学术道德状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进一步研究二者之间的有机联系,选取了山东省部分大学的在校研究生(不包括法学专业)为调查对象,在山东高校中进行了调研。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学生对知识产权的总体认知水平不高。学生中总体上认为自己对知识产权知识相当熟悉的仅占3.1%,认为自己对知识产权知识有些了解的占35.0%,略有耳闻的占55.3%,几乎毫无所知的占6.6%。可见当前高校研究生的知识产权知识普遍比较贫乏。

2.高校学生中与知识产权相关学术道德失范现象比较普遍

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作为一种世界性现象由来已久,近年来在我国愈演愈烈。高校作为科学发展的火车头,文化创新的策源地,其学术道德失范现象更成为一个突出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先生认为:包括北大在内,没有一个高校的教师没有发生过抄袭剽窃问题的,没有一个高校的学生不存在抄袭剽窃情况的。郭世佑先生则认为“凡是在我国学术界存在的学风不正与学术失范现象,无论是低级错误,还是‘高级’错误,在我国的研究生教育中,都不难找到可以对应的根据。”可见,高校学生中学术道德失范现象比较普遍。通过文献分析可以归纳出当前高校学生中广泛存在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主要有:1、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2、伪造或者篡改调查、实验数据;3、论文署名搭便车及不知情的挂名;4、一稿多投、多发;5、不当注释等。笔者所在课题组的调查显示,当前研究生在学术论文撰写及发表或完成论文作业中,87.4%的同学曾有抄袭行为;32.3%的同学曾有修改、伪造实验或调查数据行为;63.7%的同学曾引用他人观点而不注明出处;35.8%的同学曾没有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18.0%的同学曾一稿多投。上述数据显示,排在前三位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分别为“抄袭(剽窃)”、“引用他人观点而不注明出处”、“没有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而这三者都和知识产权紧密相关,既是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同时又是违反知识产权法主要是著作权法的违法行为。所以,笔者认为知识产权意识缺乏是当前高校存在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重要原因。

二、当前的学术道德建设研究忽略了知识产权意识因素

国内外有关学术道德问题和知识产权教育的研究较多,但是,把知识产权教育与学术道德建设二者结合起来研究的则很少,几乎是空白领域。已有研究偶有提及,也往往是一带而过。笔者认为,当前学术道德研究忽略了知识产权意识因素。检索相关文献,可以发现,计算机之父、英国科学家查尔斯.巴比吉(1791-1871)在1830年发表《对英国科学衰落的思考》一文,最早对学术不道德行为做了研究。国内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关注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以邹承鲁院士为主的科学家的联合推动。2000年以后,学术道德问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相关研究逐渐增多。随着国内关于学术不端前期研究的逐步积累以及对其关注越来越多,相关的论文、专著和译著数量快速增加。分析已有研究不难发现,关于研究生存在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原因,当前学者们一般从主观因素和客观环境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如傅立民、孙中华认为,“造成当前研究生学术失范的不但有个人因素,也有制度原因,更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学术政治化和经济化是社会大环境,学术共同体内部激励机制的功利化和约束机制的弱化是社会小环境;而部分学生学术价值偏离和道德失范既是学术失范的结果,也是学术失范的原因。”关于主观因素,学者们一般认为主要是“研究生个体价值观念扭曲,诚信意识缺失,学习目的功利化”。更多的学者则归因于客观环境因素的影响。首先,是探寻制度性因素。如评价机制不合理,学术规范制度不够完善,监督制度缺位等。其次,是社会环境因素。如整个社会诚信氛围的不足,社会环境的急功近利以及官本位等传统意识的影响。我们认为,知识产权意识缺乏是当前高校存在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重要原因,当前学术道德研究忽视知识产权因素是一重要缺陷。

三、加强知识产权法制教育,重建高校学术道德

既然知识产权意识缺乏是当前高校存在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重要原因,为重建高校学术道德,就必须大力培育高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如何培育高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呢?根本在于教育。知识产权意识不能自发形成,只有通过教育,才能实现知识传授和观念教化的双重目的。知识产权法制教育是提高学生知识产权意识的重要途径。所以,知识产权法制教育应当成为高校学术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提高学校对知识产权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全国12所重点高校进行的知识产权教育情况调查不难发现,大部分高校对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不够重视,甚至认为它可有可无。重点高校尚且如此,其他普通高校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首先要提高学校领导的知识产权意识,使其认识到知识产权法制教育对于重建高校学术道德的重要作用,加强其对知识产权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

(二)明确知识产权法制教育的目标

学术道德视野中的知识产权法制教育,不同于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教育的博大精深,属于通识教育范畴,具有自身特殊性。知识产权法制教育的目标应设定为:通过传授必要的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使大学生初步了解知识产权制度,认同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牢固树立知识产权意识。

(三)关于教学内容。

确定教学内容时应针对大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努力实现针对性、普及性、实践性、新颖性的统一。具体讲,在内容选择上,首先,应注意针对性,重点突出学术道德相关的著作权保护制度。其次,不必求全求深,应以普及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精神为主。最后,在内容表达上,应深入浅出,并大量引入案例,以案说法,增强吸引力。

(四)关于教学方式。

根据教学内容和对象特点,教学方式应突出灵活性、多样性和趣味性的特点,并注重实效。可考虑选择多种方式,如列为必修课、选修课、开设专题讲座、经常举办知识竞赛、问题答卷等。

(五)关于师资队伍。

学术道德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研究生 学术诚信 学术道德 培养机制 

[中图分类号] G64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4)07-0027-03 

研究生是当前高校科研的生力军,也是未来科学技术发展的推动力。加强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与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关系到道德品质养成和科学素养训练,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培养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是研究生教育的使命,而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并遵从学术共同体公认的学术规范是创新型人才必备的素质之一。随着科技竞争的日趋加剧以及网络搜索引擎、文献资源库、翻译软件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科学研究中的捏造、篡改、欺诈、剽窃以及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发生频繁,曝光率呈现不断上升之势。此种现象的存在与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反差,既反映了学术不端行为的复杂性,也表明了深入探讨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与学术道德培养的必要性。 

一、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的影响因素 

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目的在于培养具有强烈的道德自觉性、充分了解相关学术规范并具有道德行为能力的学术新生力量。通过对国内外学界近十几年来有关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的研究进行梳理,基于不同的研究视角,发现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研究生的个体特征、学风、研究生对学术道德建设的认知、导师指导、教学培养体系和内容、管理制度、社会复杂环境等。 

(一)研究生的个体特征 

性别、年级、学科专业以及入学方式等描述了研究生的个体特征。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归根到底是要激发研究生个体在学术规范上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结合心理学,学术道德建设在实践中需要对个体特征予以考虑,以便更好地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 

(二)组织良好的学风 

学风反映在研究生所在的班级、导师团队学习习惯和学习氛围上。班级、团队是研究生在学校期间常见的组织形式。良好学风意味着研究生能自觉地在科学研究上进行时间投入。因此,组织良好的学风能促进研究生学术道德的建设。 

(三)研究生对学术道德建设的认知 

学术道德建设作为培养体系的一部分,需要广为研究生所认知。如果研究生入学后缺乏该方面的指导和培训,可能会由于缺乏这方面的常识而产生学术失范行为。 

(四)导师指导 

研究生有别于本科生的培养模式,一般都是采用导师负责制。因此,导师对于研究生的学习、科研、思想等方面都负有指导成才的责任。如果导师疏于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现制止及指导,那么对于研究生而言,学术道德建设只能是一句空话。 

(五)教学培养体系 

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内容以及培养任务的执行与学生的行为息息相关,培养目标的合理,培养内容能够满足学生学术的需求,对研究生的学术行为会产生影响。 

(六)管理制度 

学校或者二级学院在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以及毕业环节管理上要制定管理制度,规范合理的制度能够有效对学生示范行为进行遏制,对学风进行引导。但现实是学术不端行为没有因管理制度的存在而减少。出现这样的问题,一方面是制度本身的制定不够合理,另一方面是制度的执行存在漏洞,这些都会使得目的良好的制度失效。虽然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是思想层面的问题,但是限于人的行为选择,制度需要在学术道德建设中发挥有益的补充作用。 

(七)社会环境复杂 

现在大学生的学习环境与过去相比,处于一个与社会零距离接触的环境之中,社会环境的复杂会对研究生的个体产生重要的影响。例如社会中就存在研究风气不正、的投机机构,这些机构能满足学生的毕业科研成果刊发需要。受这些因素的影响,研究生会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动机。 

二、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的发展趋势 

从趋势上看,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呈现四个发展趋势。 

(一)全过程培养与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 

从重视结果向重视教育过程转变是当代教育思想的新观念。在这一背景下,“全过程培养理念”在研究生教育领域得到重视和实践,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被渗透到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落实于课程教学、科研实践、论文撰写、、论文答辩等各主要环节,从而能在源头上杜绝研究生中的学术不端行为。 

(二)全面质量观与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 

研究生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应该树立全面的质量观。以管理学科研究生为例,研究生存在着论文模型构建不合理、论文提出的政策建议没有针对性等问题。有的研究生为了规避学术不端,体现自己的“创新”,擅自更改模型,使模型失去了分析意义;有部分研究生论文最后提出的政策建议只是生搬硬套别人的观点,没有针对自己的研究结论提出有意义的建议。全面质量观意味研究生教育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哲学基础,不仅要注重对研究生进行科研方法的训练、创新能力的培养,更要注重其学术道德、学术规范、个人品质的提升,注重对其进行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的熏陶,以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的创新人才。 

(三)建立健全导师负责制,完善培养机制 

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关注研究生的学术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研究生导师不应只讲授必要的专业知识,还应传授科研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知识。随着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科研项目已成为导师招收和指导研究生的前提条件,如果导师将更多的精力用于争取课题项目,会导致这部分导师忽视对研究生学术诚信与学术道德的教育。 

(四)建立有效的防范机制

广义的防范机制包括学术道德课程教学、导师的言传身教、完善的制度环境。狭义的防范机制是指对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果,在参加论文答辩、公开发表之前予以检测和筛查,从而避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和甄别,还需要发挥专家在论文送审、评阅、答辩等环节的把关作用。学院可以加强论文的双盲评关卡、充分利用学术不端网络检测系统,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严格审核。 

三、适应我国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的路径选择 

学校应重视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引导研究生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维护者和良好学术规范的践行者。要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中心,注重培养研究生严谨治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积极探索系统化、规范化的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体系,以制度建设、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及配套机制等多个方面为切入点,推行一系列实际举措。 

(一)加强制度建设,使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有章可循 

学校可成立学术道德委员会,负责制定、解释和评估学校学术道德方面的政策、规定和存在的问题,接受对学术道德问题的举报,并对有关学术道德问题进行独立调查和审议。学校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研究生教学管理和德育工作成员负责对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方面的具体事务管理。 

学校制定和与学术道德规范相关的规章制度,为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各学院应在学校已有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一套适合自身学科特点的制度体系。 

(二)优化培养方案,将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列为必修环节 

各学院应倡导各系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适时调整学科培养方案,把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科学研究方法的相关课程列入专业培养方案中,并对学分设置、课程学习提出明确的要求;提倡不同学科的资深教授、热心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的教师开展本学科的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类的学术讲座,引导研究生掌握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规范、理论和方法,结合科学研究方法的讲授和指导,使研究生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培养其创新思维和研究能力。 

为提高研究生的学术素养和科学精神,各学院应结合学科特点和研究生学习需要,开展“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研究生系列讲座,使研究生了解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及危害,充分认识学术道德规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帮助其在科研过程中更好地遵守规范;开展“论文写作与指导”专题讲座,内容可包括学术研究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什么是学术研究的原创性、如何撰写学术论文、论文撰写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如何获取和利用第一手资料研究问题等。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学术道德规范建设的良好环境 

各学院应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与教育,从基本规范入手,以正面引导为主,使研究生充分认识学术道德规范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学术价值观,在全校范围内建立起有效的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宣传教育体系。重视在研究生中开展学术道德规范的教育和宣传,通过宣讲、报告会、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有效落实。高度重视学术道德规范宣传、教育和学习的各项活动。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必将纳入研究生教育的必修环节。这不仅对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素质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对培养我国高质量、高层次创新人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就培养人才而言,“无才无德是废品,有德无才是次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有才有德是真品”。因此,加强对研究生学术规范养成的教育,将对研究生整体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具有深远的意义。 

[ 参 考 文 献 ] 

[1] 章仁彪,唐踔.关于研究生学术失范问题的思考[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9(8):20-24. 

[2] 肖文英,胡晓艳.从研究生培养体系看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S1):68-70. 

[3] 傅立民,孙中华.部分在校研究生学术失范现象的原因探析[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4(8):43-46. 

[4] 李亚芳.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评价的理性思考[J].中国研究生,2007(4):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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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张保生.从学术规范到学术失范 [J].社会科学论坛 ,2005(3):33-34. 

[7] 江新华.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表现、根源与对策[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3(1):73. 

[8] 郭德侠.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与制度构建[J].高教发展与评估,2010(1):78-86. 

[9] 杜瑛,刘念,冯小明.论研究生学术行为的引导与规范[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8):43-46. 

[10] 程孝良,向玉凡.研究生学术失范成因与治理路径探微[J].中国高教研究,2011(3):29-31. 

[11] 罗志敏.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研究:当代挑战与模式转换[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2(5):48-53. 

学术道德论文范文第5篇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4-166-02

一、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的概念

在科学技术发展史上,科学与技术各自都有相对确切的概念。现代所用“科学”一词,是近代日本学界初用于对译英文中的“Science”及其它欧洲语言中的相应词汇。科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而侠义科学仅指自然科学,本文所指是其侠义的自然科学。英文中的技术一词technology由希腊文techne(工艺、技能)和logos(词,讲话)构成,意为对工艺、技能的论述。到20世纪初,技术的含义逐渐扩大,涉及工具、机器及其使用方法。伦理学,在古希腊,“ethos”一词最早见于《荷马史诗》,特指一群人所共居的地方,后来,词义扩大为一群人的性格、气质及所形成的风俗习惯。伦理学发展到今天已被认为是以道德为研究对象的独立科学。“道德”一词被赋予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道德品质、道德境界和调整人和人之间关系的道德原则和规范。

二、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几种观点

自古以来,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一直以来被大家争论不休,但主要分为相关论、不相关论和等同论。相关论者又可分为伦理道德决定论和科学技术决定论。下面我们就分别进行阐述。

(一)不相关论

早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把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区分开,他著有《物理学》是研究科学技术,他的《尼格马克伦理学》是研究伦理道德的,前者的研究对象是自然,而后者研究对象是人。法国数学家、哲学家彭家勒(1854-1912)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一个追求“真”,一个追求“善”,“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英国思想家休(1711-1776)把知识和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价值的知识”和“物理科学”、“精神科学”,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1889-1951)、卡尔纳普(1891-1970)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中国的《易经》就有“形而下为之器,形而上者为之道”,把伦理道德所指的“道”和自然科学所指的“器”区分开来。他们太注重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的区分,实质上是否定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本质联系。

(二)等同论

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前468-前420),是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他提出“美德即知识”的命题。他认为,“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美德作为一种善,属于知识的范畴。知识使人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相反愚昧无知是导致恶行的根源。把美德作为知识的一部分,将二者结合起来考察,是苏格拉底对人类科学技术史和伦理思想史的巨大贡献。但是,知识与道德毕竟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在没有揭示其内在的、本质的联系的情况下“等同”对待,实际上等于忽视或取消了两者之间的差别,这一观点后来成为导致科学技术乐观主义和科学技术决定论的思想渊薮。

(三)科学技术决定论

中国先秦墨家学派崇尚自然科学,主张兼爱非攻、天志明鬼,《墨子》有“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主张人人平等,反对战争,天志既掌握自然规律,明鬼既继承前人的经验。在近代自然科学盛行一时的阶段,这种观点占据了主导。从弗朗西斯?培根提出“知识就是力量”,到哥白尼的地心说革命,伽利略确定了以观察实验为基础的科学方法,笛卡尔认为,所有物质的东西,都是为同一机械规律所支配的机器,甚至人体也是如此。十七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牛顿,他认为世界就像一个运转的大机器,上帝给了第一脚的推动力,于是世界便在三大定律作用下开始运转。经历了三次工业革命,科学技术的进步带来了生产力的高速发展,一些机械论者认为科学技术主宰世间的万事万物,科学技术的进步就能带动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显然这种观点太过于极端化,事实表明,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原子弹、克隆人等例证就能表明科学技术给人类带来的弊端。

(四)伦理道德决定论

中国的儒家思想一直把个人的伦理道德放在高于其他知识地位,《论语》就有“君子入则孝,出则悌,凡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问”,《中庸》有“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反映了伦理道德才是最根本的前提。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现实社会只是理性社会的一个模版,理性社会的人都是追求最高的伦理道德――善,人类学习知识只不过是为了运用知识更加认识理性世界。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著名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悲观地预言:“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坏了”,“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特别是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德堕落的现象遍及社会各个角落,一些学者认为“道德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在科学的威力不断增加的同时,科学的利用越来越不高尚,越来越粗野,而且越来越不道德”。他们甚至主张用“完全刹车”的办法,来阻止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道德危机,陷入了道德决定论的误区。

三、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的辩证关系

(一)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的能动作用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而科学技术不仅带来政治、法律等政治上层建筑的发展和变革,而且带来文学、艺术、伦理道德等观念上层建筑的发展和变革,由此可见,科学技术的进步决定了伦理道德的完善,中国先秦的管子在其著书《管子》中说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只有科学技术进步带来生产力的发展,才能生产出更多的生产资料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人们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知礼让礼。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人们认识世界的知识、方法和手段,为促进人们对伦理道德问题的认识和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改变着人们的利害关系,对新的价值观、伦理观的形成发挥着巨大的促进作用。总体而言,从最终决定意义上来说是以促进作用为主的。具体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进步的基本趋势,科学技术的发展直接改变了人们的传统道德观念和道德习惯,改变了社会的道德舆论,促进人类新的道德规范生成,促进了人们价值观的不断更新,越来越倾向于运用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看待道德生活、处理伦理关系,强调人类智慧,促进了伦理学学科的发展等。

(二)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的反作用

科学技术的发展所引发的伦理道德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它在改变一些腐朽落后的伦理道德观念和规范的同时,也冲击着那些仍然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仍在发挥着重要社会协调和约束作用的伦理道德,削弱和挑战着它们对现有社会秩序的维系作用。例如:盲目追求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忽略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导致人类价值观趋向的改变,盲目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利用科学技术去大规模开发利用自然来满足人类的需求,而忽略伦理道德对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的保护作用,所导致的大气污染、河流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生物技术引发的社会伦理问题更为深刻和严重。基因技术特别是人体生物遗传信息的破译,在促进人类揭示遗传基因秘密,为人类自身疾病的诊治提供依据和手段的同时,带来了如何尊重并保护人们的遗传信息隐私权,如何确保人们受到公平合理的评价和对待,而不是“遗传决定论”或“基因决定论”的观点,避免对遗传信息的误用和滥用,产生“基因歧视”等社会问题,以及如何真正善待我们的后代,不至于利用基金技术来“设计和制造后代”,既损害了当代人的身心健康,又侵犯了后代人的权利。

(三)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辩证作用

然而,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作用犹如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的作用一样也具有两面性。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规范,体现在科学技术伦理和科学家行为规范,可以更好地指引科学技术导向提高社会生产力、造福人类社会的方向,限制科学技术滥用,危害人类和自然生态环境。相反,当社会的伦理道德滞后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并且失去了对现实社会生活的调节作用的时候,往往成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束缚,产生阻碍作用。例如中世纪西方封建国家的宗教神学的伦理道德观念严重束缚了科学技术的发展,这时就要打破腐朽落后的伦理道德观念,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扫清道路。

四、正确处理好伦理道德和科学技术的关系和作用

学术道德论文范文第6篇

 

一、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内涵及表现 

 

学术道德是指学术者在从事学术研究中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是社会公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术道德失范是指学术者为实现自己的利益目标而采取的有违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学术道德问题,特别是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学术道德问题日益凸显,是目前高校学风建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加强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培养求真务实、用于创新、坚忍不拔、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对于维护社会良好风尚,保持高校的创新能力和科技竞争力,促进学术事业健康发展,加快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研究生学术风气不正、学术道德失范主要集中在两大方面: 

一方面是在日常学习、科研训练中,主要表现为:①课程作业马马虎虎,下载或摘抄他人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作为作业上交,甚至直接将现成的文章原封不动地照抄上交,蒙混过关;②实习实验弄虚作假,拷贝他人实验数据,抄袭实验报告,应付交差;③期末考试作弊,无视考场纪律,抄小抄、藏夹带、传答案;④撰写论文投机取巧,找人发表课程论文(设计)、学位论文(设计),甚至“克隆”前几届毕业论文(设计)。 

另一方面是在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中,主要表现为:①侵占他人劳动成果,或剽窃、抄袭,或在未参与实际工作的研究成果或论文中挂名,或引用但未说明有关文献;②粗制滥造论文,或编造实验数据和引用的资料,或伪造篡改研究成果,或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③一稿多投,一稿多用,将待或者已经发表的论文,改头换面,继续投稿;④其它一些学术失范行为,如伪造刊用通知、雇佣“”写论文、买卖文章等等。 

 

二、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成因 

 

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有着深刻的主客观原因。近年来,一些学者对研究生学术道德缺失问题进行了探讨,如王正杰的《论新时期研究生学术道德的现状及教育对策》、江新华的《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表现、根源和对策》、贾万刚的《审视大学学术道德失范的三大根源》、钟芳芳的《基于道德认识谈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建设》、王雯姝的《当前大学生学术道德缺失现象分析及引导》等。这些学者主要观点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社会原因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道德建设滞后之间的矛盾是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社会根源。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固有缺陷日渐显现,加之我国还尚未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道德体系,致使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内都产生出大量为追逐个体(小团体)利益最大化而抛诚弃信的不良现象。首先,政府权力疏于监督,出于部门利益或地方长官意志,注水数字、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频频发生;极少数政府官员贪污受贿,以权谋私,随意瓜分公共利益,公共领域的极少数人的失信行为导致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为失信行为留下了空间。其次,商业上投机心理泛滥,一切向钱看,制假卖假、坑蒙拐骗、逃税漏税、钱权交易等屡禁不止,不良社会风气蔓延。再次,近几年,文化生活领域中的诚信缺失现象不断增加,虚假报道、有偿新闻、走后门、潜规则、暗箱操作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时有发生,社会诚信体系松垮、人民诚信心理滑坡,失信、违信、疑“信”、甚至拒“信”。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学者何以安心治学问道,学术界势必难以保持一片净土。 

2.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教育原因 

大学教育机构的自身局限性是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直接原因。一是办学体制与学术自由的矛盾。中国大学定位为行政事业单位,其发展受到行政干预较多,学术没有充分的自由度,研究什么、写什么文章,大多数听命于行政命令。二是“官本位”思想对大学学术的侵蚀严重。目前我国部分高校为了“发展”、“升级”,提高学校的学术地位,获取教学资源优势,不断争取重点学科、硕士生点和博士生点,纷纷制定科研成果量化考核指标;为鼓励广大教师多发、快发论文专著,还制定了奖励办法,导致教师重量轻质,出现了大量的文字垃圾堆出的虚假学术繁荣。三是高校学术工作者忽视自身职业道德修养,淡化道德认识和情感。在既要应付官僚化的政治任务,还要适应商品社会意识影响的两难处境之下,一些教授们对争项目、争课题、争经费花尽心思,少数人甚至不择手段,对项目的具体执行、成果的质量却关心少、投入少,出现了在实验室时间少、吃饭局时间多、“甩手掌柜”的怪现象。在指导研究生方面重量轻质,一些导师来者不拒,有多少招多少,老师学生相互应付,你好我好大家好,对研究生的学术指导和品行引导方面难尽其责。研究生作为大学、研究机构的组成部分,耳濡目染,见怪不怪,受到的影响不言而喻。 

3.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自身原因 

人生观、价值取向错位是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自身因素。一方面,受市场经济影响,有相当一部分研究生的价值取向向个人倾斜、向金钱倾斜,致使个人价值取向发生错位,导致了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享乐主义在大学生中有较大的市场。特别是一些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一定的社会工作经历,价值观和道德观体系更加复杂,对待学术的功利性倾向明显严重。另一方面,随着生活、学习条件的日益改善,研究生严谨求实、好学深思、艰苦奋斗精神的淡化,反映到求学治学的过程中便表现为心浮气躁、投机取巧、浅尝辄止。此外,互联网为学术研究提供了更加丰富和更为便利的信息资源,也正在改变着青年群体的治学方式。这种网络信息资源共享的特殊性,使抄袭、剽窃的行为性成本很低,从而助长了学术道德缺失者的不诚信行为。 

 

三、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的对策建议 

 

学术道德建设是高校学风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指出,学风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建立健全一整套加强学风建设的规章制度,使人们不愿、不能、也不敢违背基本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不断强调学术道德的基础上,通过学术规范的制度建设,明确学术研究的基本规则和道德底线。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既要靠倡导教育,也要靠制约管理,要把学术道德纳入到研究生的教育教学环节,贯穿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努力使在校研究生成为良好学风的维护者、严谨治学的力行者、优良学术道德的传承者。 

1.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高校学风建设组织机构是总体把握学术道德建设的重要机构。要将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纳入学风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两个体系,进行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要在二级院系成立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工作小组,由主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副书记和科研、研究生副院长来具体负责研究生日常学习、学术过程中的相关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知识产权管理中心等学术管理机构在端正学风、加强学术行为规范中的作用,完善工作机制,保证学术管理机构的权威性、公正性。 

2.广泛开展学术道德教育 

要切实开展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进手册、进课程、进文化、进制度工作,不断牢固学术规范的思想防线。 

一是学术道德教育进手册。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著作权法》、《专利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学术行为要求和学校学术管理一系列办法引入《新生手册》,在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和专业教育当中穿插渗透,使学生意识到学术诚信是作为一名研究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从进入校门第一天就要了解学术道德规范,认同学术道德规范,树立正确的学术道德荣辱观。 

二是学术道德教育进课程。大力开展以学术诚信为核心的思想道德课程建设。积极开设有关论文写作规范、学术政策、知识产权等相关课程,对研究生进行系统的学术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普及,使研究生了解有关学术诚信的常识,明辨借鉴引用与抄袭剽窃的区别,掌握如何在撰写论文过程中规避知识产权侵犯和学术失范。 

三是学术道德教育进文化。开设介绍有关知识产权、学术政策和学术责任的专题网站,不断更新社会对学术道德的反馈和要求。不定期邀请专家来校为研究生作有关学术行为规范的相关报告。积极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求实创新、追求真理、诚实守信的学风正气。 

四是学术道德规范进制度。规章制度是学术道德规范的外化。要加强学校学术道德规范制度建设,从实际出发,对学风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查漏补缺。明确学校对学术管理的态度和具体办法,建立并完善从学术教育、学术审查、学术评估、学术违规处理的长效机制。建立惩戒机制,加强对学术失范行为的警示作用。 

3.完善学术道德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学术诚信责任制。实行学生、导师、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四级体系的学术道德责任管理制。每一届新生入校时,由学生、导师、学院与学生管理部门签订学术道德责任书,将学术诚信纳入导师和学院的工作考核,直接挂钩导师招生资格与学院办学经费,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的联动性。 

二是严格人才培养考核制。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等工作管理部门和教师应当加强对研究生日常学习生活的管理,严格各项学习纪律和制度,如监考制度、作业制度、论文抽查制度,另外,还可以建立专门的学术诚信档案制度,用来规约和记载学生在校期间的学术诚信情况。对学位申请、评奖选优、免试选拔、出国推荐等过程中的需要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及进行严格审查和核实,特别是对毕业要求论文要通过专门软件,与网上电子版的书籍、学术期刊、参考书进行比较,估算出论文中自创部分的所占比例,然后将鉴定结果连同论文一起提交学位委员会。 

三是明确学术德育导师制。导师是学生学术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将学术道德要求作为研究生导师指导学生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导师在日常学习、科研过程中注重德育教育和学术规范的示范与引导。 

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作,除了需要社会有关方面的配合与支持外,高校自身必须在构建学术道德工作体系方面有所创新、有所作为,不断开创学风建设新局面。 

 

参考文献 

1 袁贵仁.加强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 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J].中国高等教育,2005(9) 

2 李卫红.学讲话推进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J].中国高等教育,2007(19) 

3 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N].2009.4.21

4 王正杰.论新时期研究生学术道德的现状及教育对策[J].毛泽东思想研究,2009(7) 

5 钟芳芳等.基于道德认识谈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建设[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8(1) 

6 贾万刚.审视大学学术道德失范的三大根源[J].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2007(4) 

7 王雯姝等.当前大学生学术道德缺失现象分析及引导[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6(3) 

学术道德论文范文第7篇

硕士研究生是我国进行科技创新,知识传播的重要人才,是我国科研队伍的新生力量,而且很有可能成为未来主力力量,以繁荣我国经济,科技和文化为历史使命,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大环境的变化,研究生的学术道德问题日益凸显。本文结合我国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道德的现状,论述了硕士研究生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分析我国研究生学术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点从学术制度建设方面进行研究,以求改善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

关键词:

研究生;学术文化建设;措施;学术制度

我国硕士研究生是建立在本科教育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专业教育。它以培养对某一领域、某一学科有创造研究能力的专业人才为任务。高校的学术文化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作为学校立足之本的学术文化,直接决定着学校的生存和发展方向。另一方面,良好的学术文化,为我国培养出更多专业性人才,创造更多科研成果,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也起着至关重要作用。所以,研究生自身的学术修养和品格状况以及高校学术文化建设,直接影响着我国高校创新人才,新型学术性人才的培养,关系到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

一高校硕士研究生学术道德的现状

(一)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的表现形式

1.实验数据和报告进行伪造与篡改,论文严重失真,缺乏学术性、科学性、严谨性。

据调查,我国很多大学图书馆期刊网服务器在研究生开学交课程论文的前半个月,都会出现登陆不上,登陆拥堵的问题,这种情况反映了研究生论文完成时间都是集中在后期很短的时间。这种突击完成的论文,基本上都是图省事,学生进行东拼西凑,粗制滥造或盗用别人的数据。即便有的是自己完成的,我们发现这部分中很多论证不严谨,没有按论文的要求和规范进行排版,甚至个别错字也会出现。

2.论文直接引用他人学术成果而不加注释,甚至有的在没有任何参与下,直接挂名。

现在社会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物质主义等思想泛滥,学术活动领域也深受影响,尤其对涉世未深的研究生,带来很大冲击,很多研究生在学术课题研究中出现了严重的物质倾向,对结果特别重视,忽略采用的方式是否可取,可行,甚至合法。比如,有的研究生非常清楚已经触犯了学术道德规范,仍然不标注释进行论文引用;有的研究生不重视理论研究和自己的思维拓展,急于求成,课题研究选择取决主要源于研究经费的多少和专业是否热门,很多选择自己不擅长的领域;有的研究生丧失自身学术人格和尊严,对自己导师的学术观点,或者某些报刊的某些独到创新的论述,在没有得到原作者许可的情况下,就借题发挥,整理成自己作品进行发表。有的研究生严重丧失学术上的独立性,打亲情、友情牌,对导师或同学、亲友等的研究成果和文章,在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参与情况下,急于追求学术上的名利,挂名逐利。

3.虚报成果,伪造学术经历。

有的研究生苦心钻营,为了自己未来应聘到好的职业,不惜造假以增强未来履历求职上的分量。如在提交有关学术情况时,虚写自己学术经历,学术成果,学术荣誉,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虚报学术成果具体表现在多投稿或者一稿多投,增加数量;不独立完成论文,抄袭其他作者论文,或者同学之间互相署名;有的甚至在申报科研成果时,利用文字上的技巧,掩饰内幕交易等,不能沉下心来,努力专研专业课题,也就不可能学有所成,学以致用,而是做学钱交易,浪得虚名、做无用的学问,肤浅的学问。

(二)高校硕士研究生学术失范的原因

导致研究生学术失范的原因有外因和也有内因,概括起来外因主要包含社会大环境影响——社会诚信缺失;学校和社会有关部门对研究生学术监督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内因主要指研究生自身素质水平——个人的道德水平下降。

1.社会大环境的影响

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促进了教育的发展,但也带来了经济社会利益的诱惑,一切以经济利益为出发点,导致社会诚信缺失,高校教育也深受其影响,重智轻德,学术诚信教育缺失。最近几年,高校研究生扩招规模不断加大,研究生教育看似空前繁荣,但是受社会环境影响,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学生考取研究生只是作为自己就业跳台,或者暂时可以不用找工作的理由。所以很多学生并不是由于喜欢研究学问继续深造的,在学校学习期间,对自己所要完成的课题以及论文,大都没有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学术规划,只能是匆匆完成,缺乏严密的思考和论证,论文也只是应付一下导师。很多人面对毕业和科研压力时不惜剽窃抄袭,进行,准确地说,其实质是在制造学术的垃圾,论文不仅没有任何学术意义,还浪费学术的生产资源和个人的时间和精力。

2.学校和社会有关部门对研究生学术监督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学术监督审查制度

高校学术道德规范制度不健全是造成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制度原因。很多高校的研究生管理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研究生培养评价机制,希望能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但是这些机制和制度并不健全也不合理,学术评价形式单一,标准片面,缺乏学术科学性和灵活性。如许多高校对研究生学术水平的评价主要以的数量为主,论文质量问题被忽视,有的只有发表相应论文才能进行毕业论文答辩,这种学籍评价制度本身也不合理。很容易导致研究生炮制劣质论文,发表在一些学术性并不强的期刊上,论文内容及质量不堪入目。有的研究生为了追求学术上的名利,获得奖学金等,增加数量,以求达到学校奖学金申请的硬性要求,这种以利益为驱动,匆匆赶出来的论文,学术价值可想而知,也不会高。所以高校研究生培养机构要建立一种宽松和严格的学术环境,变“刚性”规定为“柔性”的激励可能更有利于学术道德的培养。建立有效的学术监督审查体制对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具有重要的作用。科学的学术监督审查体系,除了包含学校的研究生管理机构的监督,还包含外界期刊出版社的监管,出版社编辑对于投稿论文要更多的重视论文质量和论文创新性,不能只是大略的审稿和只注重论文版面大小以及版面费,所以国家要制定相应的学术规范约束和监督相应的出版社。高校也要对制定出的各种学术规范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审查机制,增大学术失范行为的严惩力度,使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水平得到提高,将研究生存在的“浑水摸鱼”的侥幸心理扼杀在摇篮,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从源头上得到遏制。而且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制度可以引导学术方向,是促进研究生努力学习的动力和提高科研水平的有力保证。

3.研究生个人的道德素质下降比较严重

高校研究生扩招一方面增加了我国未来科研的后续力量,另一方面科研素质下降问题也非常突出。主要是由于扩招来的研究生道德素质的参差不齐,生源地区的差异性导致研究生道德素质培养难度增大;生源质量的差异性导致了研究生专业能力,自律能力的管理难度也增大。而且我国高校对研究生的管理上比较分散,从表象上看导师、研究生部、研究生辅导员和学位委员会都有监督和约束的功能,但是政出多头,难收实效,各个部门对研究生学术道德的管理和实践展开只是侧重宏观管理和方向性指导,并不能触及具体的问题。

二硕士研究生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我国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提高研究生学术道德水平,不仅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需要,也是落实我国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研究生是我国科技创新的生力军,为研究生营造良好的学术文化环境和提高他们的学术道德素质,对我国培养更多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具有重要重要意义。所以针对研究生中普遍存在的学术道德问题,作为研究生教育工作者,除了认识到有研究生自身和社会的原因外,还必须对自己的教育管理工作,做深刻的反思,积极探索问题发生的原因,以便找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建立和完善学术规范,形成有效的学术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措施

(一)加强学术规范管理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研究生为本,结合本校和专业特点,制定出符合本校学术发展的制度要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研究生管理者要设立专门的学术道德机构,并出台很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学术评价制度,完善的学术道德监管和惩治规范,借鉴发达国家的科研管理经验来防范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的发生,建立研究生的学术诚信档案制度。

(二)建立科学的研究生学术成果评价体系

改革当前的研究生学术成果评价体系,论文的考核可以检测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但是对数量和字数不在做硬性要求,而是鼓励研究生创新,进行有价值的科研创造活动,以保障论文质量,提高论文内容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同时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学术成果评价体系,有的放矢的对学生进行学术成果鉴定。研究生学术成果的评价除了论文的考核外,要更重视学生的科研实践能力、独立创新能力的考核。

(三)开展诚信教育课程,提高研究生道德素质水平

对研究生进行入门培训,长效预防。由于高校研究生具有专业细化和分布分散化特点,所以研究生入学后,首先要对全体新生进行学术道德入门培训和教育,具体形式可以多样化,内容要涉及中国古代诚信文化的传统美德教育,马克思主义诚信理论教育以及学生学术评价制度、学术道德规范、研究生学术失范惩戒制度的学习等,建立长效的预防机制,使学生学术失范行为能防患于未然,终身免疫。最重要的是学校要营造良好的学术文化氛围,师长以身作则,培养学生遵守学术道德的习惯。

作者:李振 杨超 王明静 单位:西安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国土资源部煤炭资源勘查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

参考文献

[1]刁承湘.研究生德育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44.

[2]崔月琴.加强学术规范化教育完善学术评价机制[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1):13-14.

[3]付波.我国研究生学术诚信现状及对策分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4(21):382.

学术道德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研究生;学术道德

研究生是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建设的重要知识储备力量,同时也是进行科研创新、学术建设的重要人才队伍。研究生的培养不仅体现在理论知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养上,还包括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学术道德教育不仅是研究生品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关系到研究生未来一生的价值观、人生观的塑造。因此,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水平也成为了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所以,构建完善的研究生道德建设体系,加强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培养,特别是医学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培养尤为重要。

1医学院校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概况

学术道德是指在科研人员在从事科研工作和进行学术活动时所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学术道德是学者和科研人员开展学术、科研活动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是治学育人的基本要求,是科研学术的基本良心[1]。

研究生作为科研队伍中的重要力量,其学术素养和学术道德问题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尤其是近年来,各大院校论文抄袭事件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当前的学术氛围和学术文化的建设。当前各大院校中普遍都存在、论文抄袭、数据造假的一些学术造假活动[2]。特别是医学生在进行临床实验时,为了获得预想中的实验结果而进行数据造假。医学研究生在学术科研活动中不仅存在以上学术道德问题,还存在伦理意识不强、医德医风不正等问题。

2医学院校研究生存在的学术道德问题分析

2.1

我国各大院校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要求都是必须发表专业期刊论文和完成毕业论文,而由于种种原因,研究生无法完成论文或者论文完成质量不高。因此,便出现了找人和修改论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一些机构和单位甚至专门从事相关活动,明码标价和修改论文,帮忙等业务。为了获取利益,这些机构剽窃和抄袭他人的科研成果,不仅损害了原作者的利益,对于使用者也是一种威胁,一旦被发现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2.2论文抄袭

一些研究生由于自身学术水平的限制或者急于完成科研等原因,在不加思考的情况下,剽窃他人的创意和劳动成果,在明知违反了学术道德规范的情况下仍然非法使用他人的理论成果,在此基础上构建自己的学术论文,严重损害了原作者的权益。一些研究生对于导师的理论成果在没有得到导师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导师的理论观点和实验结果,借以形成自己的论文进行发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属于侵权。相对的,一些导师对于研究生的劳动成果也有占用的现象,对于学生的研究成果导师直接获取使用,研究生的论文导师直接署名或强制更改作者排位等。

2.3实验数据造假

科研实验周期长、工作量大,对于数据的要求精确到苛刻,特别是在医学临床试验中,对于实验环境、实验影响因素的控制更是要求分毫不差。而一些研究生因为在实验过程中出现差错、实验数据分析错误、或者为了急于获取科研成果,不惜按照主观个人意愿更改实验数据和实验结果或者直接盗取他人的实验成果,完成论文。这些行为导致实验结果严重失真,科研成果无效,浪费了大量的科研资源。

3医学院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分析

3.1社会整体环境的影响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文化也发生了变化。经济的发展导致拜金主义盛行,经济的利益诱惑使得社会诚信缺失,人们一切以力为先,重利轻德,高校师生也不能免受其害。近年来,研究生教育体系扩充,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大,但是与以往单纯为了学术科研而升学不同,现在研究生的群体增加了在职和定向培养的部分,大多是为了取得学位证和毕业证获得升职加薪的依据。因此,对于研究生培养教育根本不重视。日常课程敷衍了事,论文应付交差,缺乏长期的、合理的学习规划,缺乏严谨的科研精神,缺乏严密的思维逻辑与自主思考能力。在进行科研活动是往往有针对性的选择热门和经济利益最大的项目,为获取成果不惜篡改实验数据、捏造实验成果,盗窃他人劳动成果和抄袭论文等。

3.2学校和相关部门监管不严

学校、医院等相关单位对研究生学术学风教育不够、刊物出版社等对论文的审查力度不够和缺乏有效的学术道德监督管理机制,这些都是造成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重要原因。各大高校研究生的培养大都是通过日常的课程学习和科研活动的开展,奖学金的评审标准是,毕业要求需要完成毕业论文。因此,研究生的评价标准片面、评价形式单一,导致研究生盲目参与科研活动,急于获得科研成果或。在这种情况下,科研成果和论文的质量很难得到保证。而一些出版社由于审稿不严、查重不够导致一些抄袭论文能够发表,更有一些低级刊物为获取版面费以及受利益驱动而降低标准刊登一些低级论文。

3.3研究生自我约束不够

研究生规模的扩大,一方面增加了我国知识人才的储备,另一方面也导致人才的质量参差不齐。生源的差异导致研究生的个人素养存在差异;研究生自我约束能力的差异也导致研究生在后期的培养中存在差异。研究生自我约束能力差则很可能在利益的驱动下或外界的诱惑下,做出一些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4措施

4.1建立有效的学术监督审查机制

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学术审查体系,对学校的研究生毕业论文、学术论文进行严格审查,严禁论文抄袭事件,保证论文的原创性,重视论文的质量和创新性。学校对于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于存在严重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研究生给予撤销学位证和毕业证的处罚,从源头扼杀这种行为。同时,加强对刊物出版社的管理和监督,取缔非法出版社,规范出版社的运行,避免一些出版社为了版面费在利益的驱动下发表不合格文章。一旦出现类似情况,严厉处罚出版社。积极倡导科学的学术方向,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为科研学术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

4.2建立科学合理的研究生评价体系

当前,各大高校对于研究生的评价主要依据是课程成绩和科研成果。因此研究生为了获得奖学金、获得各种荣誉盲目参与各种科研项目中,这不仅无法保证科研成果的科学性,同时也是对科研资源的一种浪费。因此,一套科学的研究生评价体系应该在对研究生课程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增加日常工作的比重。临床医学研究生一开学便进入医院实习,针对他们的评价应该增加日常科室考核的比重,减少科研论文的比重。在对研究生的科研能力进行评价的基础上,重视对研究生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进行考核。

学术道德论文范文第9篇

随着信息传播的日渐发达,科学道德问题越来越多的进入公众的视野,远远超出了纯学术界的范围,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此多的学术不端行为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一名带着近三百名研究生的辅导员,深感责任重大,本文就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问题提出了一些粗浅的认识与对策。

关键词:研究生;科学道德;学术规范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指出,思想政治教育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研究生的主要活动便是学术研究,当今学术界违背学术道德事件时有发生的背景下,大力开展学术道德教育自然应当成为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一、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的涵义

科学道德是社会道德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的表现,主要是指科研活动中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应具备的道德素质,既表现为科技工作者在从事科学技术活动时的价值追求和理想人格,也具体反映在指导科技工作者正确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或规范之中。因此,科学精神是科学道德的思想内核,科研伦理是科学道德在伦理层面的反映,科研不端与不当行为是科研活动中背离科学道德的负面表现,科研规范是科学道德在科研活动中的具体要求和行为指南。

二、研究生科研道德现状分析

随着年龄的增长,研究生对自身成长的目标日益明确,对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重要性的认识比较明确。此外,一般而言研究生选择读研的目的较为理性,大多数的同学是基于对科研的兴趣,或者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就业能力。从读研期间的科研投入和产出数据看出,研究生自身对于科研的兴趣对其科研投入和产出以及学术行为规范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就已披露的信息来看,研究生群体中学术失范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包括伪造和修改实验数据、抄袭和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一稿多投和署名“搭便车”等。据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的黄文彬研究发现,当前高校研究生科研道德与诚信状况总体令人满意,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一稿多投等科研失范行为。在黄文彬的调查统计中发现,认为“目前科研工作者科研道德与诚信状况的整体发展趋势”有“略有下滑”和“明显下滑”的分别占24.9%和16.6%。可见四成多受访者认为“目前科研工作者科研道德与诚信状况的整体发展趋势”是没有好转的。

三、加强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的建议

(一)开展宣讲教育,提高认识水平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大力开展宣讲教育,使研究生能够在三至四年的学校生涯中耳濡目染,入脑入心。例如邀请学术造诣高、德才兼备的院士、学者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宣讲教育活动,正面引导广大研究生树立严谨求实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端正学习和科研态度。

在研究生新生的入学教育工作应当包含学术道德的教育,通过深入解读研究生手册中相关文件,重点强化研究生新生的学术道德意识,让研究生一入学便树立正确的科研态度。

同时,有必要充分利用期中、期末考试等时间节点,针对同学们面临大量课程论文作业的情况,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二)引导研究生开展自我教育

可以通过召开主题班会、主题党日等方式,动员所有的研究生开展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的大讨论,认真学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等文件,主题可以选择“学术失范存在的原因与危害、应当如何加强学术道德培养、我对学术规范的了解、我该怎么做”等。

结合学术道德这一主题,也可以与相关赛事相结合,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与度。例如可以举办“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研究生辩论赛,设置适当的辩题,引导广大研究生深入挖掘,找出问题症结并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

(三)研究生导师要发挥监督、管理职责

研究生大部分的学习与科研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的,作为研究生成长的引路人,无论在“治学”还是“为人”方面导师都会对研究生产生深远影响。随着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这种关系变得更加紧密。导师开展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有优势,更具针对性和感染力。

(四)着力加强制度建设

针对研究生群体的特点,建议专门出台研究生学术规范等文件,明确提出研究生学术规范的基本要求,制定处罚标准,加大惩治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力度,视情节轻重,最高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借鉴政府机关的工作督导机制,可以成立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预答辩和答辩等活动,抽查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等。

同时广为人知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也有必要更加充分的发挥作用,明确告知所有研究生一旦检测出论文存在与他人文章重复、雷同等现象,经过督导组专家审核后,学校将对这些学生严肃处理,增强威慑性。

五、营造良好学习风气

优良学风是研究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保障,对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对于本科阶段的学习,研究生期间更加注重学术能力的培养,学习成果的考核基本上都以论文的方式进行,只有具备了良好的学风,拥有了真才实学,恪守学术道德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研究生是未来学术研究和国家科技发展的后备力量,他们对于学术研究的态度直接关系着未来学术发展的健康与水平,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作为一名研究生辅导员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将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进一步做细、做精责无旁贷。

[参考文献]

[1]黄文彬,《研究生科研道德与诚信状况的分析及建议》,《北京教育:高教版》2010年.4期

[2]张海莲,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研究,吉林大学,2013。

[3]江新华.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表现、根源与对策[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3(01)

[4]本刊特约评论员.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高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11)

[5]陈骁.遵守学术道德反对学术腐败提倡敬业精神[J].上海教育.2002(02)

学术道德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台港新儒家;中国艺术精神;新儒学美学

中图分类号:J12;B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12)01-0143-08

收稿日期:2011-08-24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1YJA751050)

作者简介:孙琪,女,江苏徐州市人,文艺学博士,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中文系副教授。

“中国艺术精神”是现代新儒学美学中的核心问题,也是20世纪中国美学的重要话题。20世纪上半叶,现代新儒家之第二代――台港新儒家的几位学者(方东美、钱穆、唐君毅、徐复观等)都在自己的著作中提到“(中国)艺术精神”这个词汇。但真正把它作为一个问题正式提出并加以论证的第一人,是唐君毅。唐氏在40年代集中探讨了这一话题,之后60年代,徐复观成书《中国艺术精神》,研究更加深入。唐、徐二位先生作为台港新儒家的学者,在阐释中国艺术精神的时候表现出诸多相同的倾向。挖掘这些共性,进而揭示话题阐释中存在的悖论及其根源,对于我们理解“中国艺术精神”和把握台港新儒学美学思想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纯粹之艺术精神’’何以“纯粹”?

唐、徐二人在诠释中国艺术精神的时候都作了儒、道二分,并且都认为庄子艺术精神为纯粹的艺术精神。唐先生说:“孔子之艺术精神是表现的,充实的,而非观照的空灵的。纯粹之艺术精神重观照。观照必以空灵为极致。统于道德之艺术精神,必重表现其内心之德性或性情,而以充实为极致。故孟子日充实之谓美。”唐氏将儒家艺术精神定位为“充实”,显然是从艺术主体――“我”出发来考虑的。儒家艺术精神之主体,总是将万有客体收摄于“我”之情性中,陶养之、安顿之,然后再以“我”观物而物皆着“我”之色彩。于是,“我”之情志得以借客体形象或物质媒介表现、发挥出来:“故观乐可以知德,乐为德之华,乐可以养德,金声玉振,以象德之盛”。与“充实”相对的是“空灵”和“纯粹”,纯粹即毫无夹杂:“道家以道无乎不在,平齐万物,而观道于蝼蚁梯稗。此正是一观照的欣赏的艺术精神。故庄子亦以天籁、天乐象征得道之境界。纯粹观照的、欣赏的态度,必使对象空灵化,成即虚即实者。而道家之道,亦即有即无,似有似无之物,而存于希夷恍惚、虚无寂寞之境。道家之人生观,唯重齐是非、忘生死得失利者,以忘物我之别。物我之别忘,而游心于万象,与天地之一气,此观天地之大美之艺术境界。物我相忘,而以神遇,不以目视,以游刃于虚,此成人间之大巧之艺术精神。”。可见,庄子艺术精神之主体是去除了主观性(内心之德性或性情)的主体,所以是一颗纯而又粹的“心”,是忘我、丧我之“心”。以此“心”观物,即如以物观物而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物我无别,则虚实空灵而纯粹。

唐先生是以哲学立命的学者,那么,在他所建构的哲学体系里,这种纯而又粹的“心”是否真的存在?他的道德哲学和存在哲学认为,一切精神的外显、一切文化活动皆依于一道德自我,或日道德理性,“求美本身亦依于一道德心灵而可能,故亦表现道德价值。而求美之活动亦复待人之道德意识为之基础,其他之文化活动之为之扶持,乃能继续表现道德价值,而使求美之活动之继续成可能。”庄子日:“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天地之美不容我私有而独欣赏、独表现。由是求美之活动可以使人自制其私欲,而培养其道德之价值。所以说,求美之心依于一大公无私之道德心灵。这个道德心灵,源于形而上的道德自我,它超越又遍在,遍在于每个人的心灵深处。庄子当然也是秉持着这种心灵来观照万物的,所以才能成“大仁”、“大美”、“至德”。庄子虽平齐万物、不执是非、无住善恶、看淡生死,但仍是秉着一颗大爱之心导人在烦恼苦楚无奈之俗世中实现超脱,通过解救自我以圆成普度众生。所以唐君毅认定,道家的“虚灵之心,无善恶,性则至善而无恶”。如果说这种“心”是纯粹的,那也只是表面的纯粹;表面之下,依然有百感交集、五味杂合、至情至性的人间体验。试想,如果从无痛苦,又何来超脱?如果从无桎梏,又何来自由呢?正是因为有了对人间世的切身体验,才能发现天地之大美,才深知美的可贵。所以庄子之求美,亦必“依于一道德心灵而可能”。并且,从文学本身来看,唐先生坚信“一切文学皆原于人之自觉的依其情志之所向,而构想一故事或境界以成”,“因文学既必依情志,而有其故事与境界,则文学所述之故事与境界之美,必不能离人之情志。人之情志,原不能无一道德意义与善的意义”。这也正是中国艺术精神的主要价值所在。

所以,不论是就文学艺术自身来看艺术精神之主体,还是就道家之“心”来观照主体,都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纯粹之“心”。这不能不说是唐先生在哲学体系中构建“中国艺术精神”的一个悖论。

无独有偶,徐复观先生在阐释中国艺术精神的时候,也提出类似的观点:“儒家所开出的艺术精神,常需要在仁义道德根源之地,有某种意味的转换。没有此种转换,便可以忽视艺术,不成就艺术。……由道家所开出的艺术精神,则是直上直下的,因此,对儒家而言,或可称庄子所成就为纯艺术精神。”显然,徐先生也是从艺术精神之主体出发来作定位的。儒家的仁义之心,必然成就道德精神,却不一定成就艺术精神,若旦成就了艺术精神,必然是夹杂着道德意味的艺术精神,因为它根源于一颗仁义之心;道家的虚静之心,则安设不下仁义,要对道德的负累加以摆脱,不仅安设不下仁义,也安设不下欲望、知识、功利等的负累,这种“虚无”之心,可以说是一颗纯粹之心,因而开出纯粹之艺术精神。从这种角度考虑,确可以解释得通。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徐先生标举“中国艺术精神”的真正用心。

的确,由庄子思想开出的中国艺术精神,是可以屹立于世界艺术殿堂之上而无愧于世人的,但这种艺术精神在现代社会必要有所担当。在现代艺术趋向堕落、毁灭的路上,中国艺术精神必要担负起拯救艺术的社会责任,为文化的复兴挑起一根大梁。那么,中国艺术精神以什么来拯救艺术?当然是以它的“精神”。所以徐先生才在《中国艺术精神》一书的自叙中指出:现代艺术作为对时代、社会的顺承性反映,对现实而言犹如火上浇油,而承继庄子精神而来的中国山水画,作为对时代、社会的反省性反映,则可解除现代人的疲困。在这种包含着价值判断的比对中,徐先生所持的仍然是一种道德的标准。并且,中国艺术精神既然蕴涵着对时代、社会的“反省”,又如何保持“纯粹”之身呢?徐氏所建构的中

国艺术精神,本就是为拯救现代艺术而来。要将失落了道德、生命、价值的现代艺术从空虚无望中拯救出来,就需要一种蕴藏着深厚的道德、生命和价值的充实的艺术精神。这种艺术精神,只能是,也必然是中国艺术精神。然而,徐先生忘了,一种“纯粹”的艺术精神,在它自己纯粹的生命中,又何以能为人类的未来承受如此之重呢?

二、艺术精神与道德精神何以并列?

唐君毅和徐复观作为台港新儒家的重镇,对于艺术和道德及其两者的关系,有着总体一致的认识。他们都深信:艺术与道德,乃中国文化的两大支柱;艺术精神与道德精神,乃中国文化中最为光辉灿烂的双星。因此,两位学者毕生都在为中国文化的复兴、世界文化的发展,而不遗余力地去挖掘和倡扬这两种精神。有趣的是,在对中西文化进行比较时,他们常将二者并举以凸显中国优秀文化传统;可在他们对中国传统艺术的诠释里,又时常出现一个更为高大的道德精神的身影。这不禁让人产生疑问:在新儒家们的精神深处,道德精神与艺术精神,到底是并列平等的,还是主次的,抑或是从属的关系?

唐君毅认为,中国文化中的道德精神与艺术精神是贯注、主宰于中国之宗教、科学精神中的,而“中国文化之以道德精神与艺术精神为主,吾将谓其自周代已然。周代之礼乐,乃古代文化之二干”。唐氏对中国文化精神的总体定位是以西方文化为参照的。他认为西方文化自始至终都表现着主客对立的特点,这源于西方人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所以在西方科学和宗教相对发达。科学需要主体冷静、理性、客观地分析客体,而西方的宗教如基督教则永远让人在超越外在的神意和天命下自感渺小,人对神企慕之、向往之,却难以亲近之、俱往之。而中国的道德精神与艺术精神,则皆体现为对主客的融合而非对待、对立乃至对抗。并且,它们之间是可以相互贯通的:“中国道德精神之贯注于艺术文学,则使中国文学,富道德教训之意味”。而艺术精神贯注于道德精神,则是“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耽”;是君子比德,如玉如兰;是至善人格,金声玉振。可见,在中国古代,抛却对艺术与道德之间关系的功利化理解不论,二者在精神上确实可以相互涵摄、相互贯通。因为,它们不仅在最深的根底处相通,在最高境界处亦有自然而然的会归。在唐君毅先生的道德哲学里,人皆有一道德自我或日道德心灵,人的所有精神活动皆源于此:“心灵是精神之体,精神是心灵之用”。也即是说,道德精神也好,艺术精神也好,皆是出自同一颗道德心灵,因此在最深的根底处必然相通;在唐先生的存在哲学里,生命存在之最高境界乃天德流行境,此境是真善美的汇集地,当然即是道德精神与艺术精神的会归地,这种境界是至善至美之人格在人间世的完美呈现。

综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就此断定,唐先生是将道德精神和艺术精神作为同一层次的文化精神均等看待的呢?恐怕不是。唐君毅在他人生的最后一部哲学著作《生命存在与心灵境界》中将人生境界分为九境,依次为:万物散殊境、依类成化境、功能序运境、感觉互摄境、观照凌虚境、道德实践境、归向一神境、我法二空境、天德流行境。艺术精神对应着观照凌虚境,是第五境;道德精神对应着道德实践境,为第六境,最高境界乃儒家的天德流行境。可见,在唐先生的意识深处,道德精神终究是高于艺术精神的。正所谓“艺术精神之下,寄情万物,皆以养德”。唐先生人生九境的建构很有可能是得自他的老师,同为台港新儒家的方东美先生的启发。方先生曾为世人精心设计了一幅“人与世界在理想文化中的蓝图”,此图是个宝塔形,以物质世界为基础,以生命世界为上层,以心灵世界为较上层,以这三方面把人类的躯壳、生命、心理同灵魂都做一个健康的安排;然后在这上面发挥艺术的理想,建筑艺术的境界,再培养道德的品格,建立道德的领域,透过艺术与道德,再把生命提高到神秘的境界――宗教的领域。而这几层又是相互紧密联系的,且形成一个“双回向”的过程,即:物质世界-生命世界-心灵世界-艺术境界-道德境界-宗教境界。看来,在人类文化中将道德安设于艺术之上,绝不仅仅是唐君毅先生一人的选择。

那么,徐复观又是如何选择的呢?他曾强调:“中国文化,在三大支柱(即科学、道德、艺术――引者注)中,实有道德、艺术的两大擎天支柱。”进而,致力于在人的具体生命的心、性中,发掘出道德的根源、艺术的根源。在徐先生看来,艺术精神与道德精神是有着天然的会通之处而可以统一于主体精神中的。就儒家艺术精神而言,“由孔门通过音乐所呈现出的为人生而艺术的最高境界,即是善(仁)与美的彻底谐和统一的最高境界,对于目前的艺术风气而言,诚有‘犹河汉而无极也’之感”。仁与美何以能谐和统一?因为二者皆呈现“和”的特质,所谓“大乐与天地同和”“歌乐者仁之和也”。徐复观认为,孔子将乐与仁配在一起,是把握到了乐的最深刻的意义:“乐与仁的会通统一,即是艺术与道德,在其最深的根底中,同时,也即是在其最高的境界中,会得到自然而然的融合统一;因而道德充实了艺术的内容,艺术助长、安定了道德的力量。”就庄子艺术精神而言,“虚静之心,对人与物作新发现后,当下皆作平等的承认,平等的满足,所以这不是道德性的,而只是艺术性的。在此发现中,安设不下仁义。但由平等观点而来之对人物的平等看待,及在此平等看待中自己与人物皆得到自由,皆得到生的满足,则实又可会归于儒家之所谓仁义,而庄子便称之为“大仁”、“大勇”、“大廉”。这正是艺术与道德,在根源地的统一。不仅在根源地可以统一,在精神的最高处也能相通,庄子“从整个人格所发出的共感;其中实有仁心的活动,所以感到‘与物有宜’,‘与物为春’。这是最高的艺术精神与最高的道德精神,自然地互相涵摄”。

与唐君毅相比,徐复观似乎并无意将道德安设于艺术之上。但毫无疑问,他所谓最高之艺术精神,不管是从儒家开出还是从道家导出,都必然体现艺术与道德的统一。也即是说,艺术精神不能离开道德精神而存在,艺术需要道德来充实。他排斥现代艺术,就是因为这种艺术失落了道德,失落了人性的光辉,因而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他警告世人:“把文学作为道德说教的工具,对文学固然可以发生阻抑的作用;但存心要从文学中驱除道德,则对文学可以发生灭绝的后果。二者在其根源和归趋上,有其自然的结合”,“文学中最高的动机和最大的感动力,必是来自作者内心的崇高的道德意识。道德意识与艺术精神,是同住在一个人的情性深处。”徐氏在中国文化中标举道德与艺术,进而欲统一道德与艺术,殊不知这种统一的努力,最终使艺术沦为道德精神的载体。

虽然唐、徐二位学者都一再强调艺术并不等同于道德,尤其不能把艺术作为道德的工具,但他们又极力地想在中国艺术精神中将二者很好地融合,融合的结果,就是道德精神成为艺术精神存在的依据。这里就出现两个问题:首先,不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艺术与道德的关系历来纠缠不清,艺术家如何能

在两者之间把握好一个适中的度,而不至于由“融合统一”论滑向工具论,这是一个不好把握的问题;第二,艺术有不同的存在方式,但只有审美性才是艺术最根本、最独特的存在方式,唐、徐二人非要在艺术精神中安插道德的标准,那么,艺术精神存在的独特性何在?这似乎是新儒家思想立场下的“中国艺术精神”自身无法避免的一大障论!

三、艺术在“精神”中湮没!

对于人类而言,20世纪似乎是一个精神极度匮乏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精神趋于泛滥的时代。在这个世纪里,有人说:19世纪的问题是上帝死了,20世纪的问题是人类死了,20世纪比19世纪病得更加厉害。面对病人膏肓的人类精神,中西方的知识分子纷纷在自我反省、自我忏悔中寻求出路。于是,人本主义心理学出现了,生态哲学出现了……“中国艺术精神”出现了,“中国文化精神”出现了……

整整一个世纪,人们开始探索并一直坚持着以“精

神”解救“精神”的自我救赎之路。

中国现代新儒学的学人们,就是一个在救赎之路上苦苦摸索、探寻着的充满忧患意识的知识分子群体。就像徐复观先生所说的,我们“要通过文化以把握人类命运的前途,则必须从文化现象追索到文化精神上去”。所以,标举中国艺术精神,在台港新儒家大有“精神救国”的意味,他们怀抱道德与艺术统一的至高理想,誓要以精神解救艺术、解救文化乃至解救人类。这种理想固然伟大,但站在艺术的角度,我们不禁反思,对于“中国艺术精神”而言,到底艺术是第一义,还是精神第一义呢?

就中国艺术精神的主体而言,徐复观先生在儒家艺术精神里发现了仁义之心,此心可以作为文学艺术的根基,却不必一定成就艺术,继而又在庄子那里发现了虚静之心;此心为体道之心,为通向物我本质之心,庄子本无心于艺术,只是不期然而然会归到今日之艺术精神上,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虚静之心同样也是可以成就却并不一定成就艺术。与“虚静之心”相似,唐君毅也提出了一个关于“心”的重要概念:虚灵明觉心。他说:“人必须能扫除人之生命心灵之底层之种种私欲、气质之昏蔽、意见、情识、意气、习气,才能深度兼广度地,培养出此虚灵明觉心,而后有心灵之广度与深度的开朗。”排除一切知识的欲望的遮蔽,使心的虚灵明觉之本性得以呈现,此虚、静、明的心不就是庄子的虚静、心斋之心吗?不过与徐复观将虚静之心对应于康德的趣味判断不同,唐君毅则强调“道家此处所论之虚灵明觉之心.平心论之,实颇近乎康德在纯理批判之超越的统觉,或超越意识。”“超越的统觉”是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中的核心概念,此概念在《纯粹理性批判》的论述中占有重要地位。牟宗三先生曾把它诠释为形式我之本质的超越作用。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之“先验分析论”之“概念分析论”的第二章对此概念有具体论述。总的看来,大约可以这样理解:认知对象经由感性、想象力、知性的层层运作而形成,也即须经综合统一表象方能形成,并且包含着不同的组成,而其中共通于所有认知对象中普遍的、先验的组成,即是超越的统觉。这样看来,虚灵明觉心实为一种先验的心本体,一种超越又遍在的心灵,每个人都有可能在不断向上的人生修养中加以验证。所以唐氏指出中国的儒、道、佛皆有此“心”。如此,可以明确,虚灵明觉心既可成为中国艺术精神的主体,同样也能成为道德精神的主体。但,无论两位学者所说的“心”是何种精神的主体,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它必定会成就一种伟大的主体精神,而正是这种主体精神才彰显了中国艺术乃至中国文化的真正价值。

再就艺术本身而言,唐先生相信:“中国第一流之文学艺术家,皆自觉的了解最高之文学艺术为人格性情之流露,故皆以文学艺术之表现本身,为人生第二义以下之事,或人生之余事,而罕有以整个人生贡献于文学艺术者。”这大概也是以哲学为业的唐先生不去专门从事艺术研究的原因之一吧!在中国古代,所谓“诗言志”、“文以载道”,所谓“道成而上,艺成而下”、“依于仁、游于艺”……这些类似的表达似乎都暗示着文学艺术的第二义地位。所以在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中,“极少为文学而文学,为艺术而艺术之理论。……中国文学家、艺术家精神,多能自求超越于文艺之美本身之外,而尚性情之真与德性之美,正中国文学家艺术家之可爱处与伟大处,而表现中国文学家、艺术家之人格者也”。在中国文人的意识中,恒有更伟大的抱负等待实现,恒有更重要的责任担负在肩,在国家社稷、政治仕途、为民请命之前,文学艺术便无足轻重了。所以,艺术只能是第二义的,精神才是第一义。相比唐君毅,徐复观倒是愿意对文学艺术作专门而深入的研究。他认为,孔子的艺术精神是以音乐为中心的,而《礼记・乐记》云:“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这说明乐器对于音乐的本质而言是第二义的,所以“大乐必易”,乐锄,以至于无声之乐:“无声之乐,是在仁的最高境界中,突破了一般艺术性的有限性,而将生命沉浸于美与仁得到统一的无限艺术境界之中。这可以说是在对于被限定的艺术形式的否定中,肯定了最高而完整的艺术精神。”这又说明,音乐本身对于艺术精神而言,只是第二义的。所谓“无声之乐”并非音乐,而是一个精神的世界。儒家艺术精神的至高点是无声之乐,而庄子艺术精神的至高点则是精神的超越――逍遥游。不管人从事的是技艺还是艺术,抑或是别的什么,最重要的是能否由技、由艺而进乎道,能否在日常生活中体道,进而实现精神超越。所以,对庄子而言,精神永远是第一义的,以庄子为代表的中国艺术精神也必然将艺术视为第二义之事。

综上,在台港新儒家所努力构建的“中国艺术精神”里,艺术最终成为可有可无之物。当“中国艺术精神”被凸显、被标举出来的时候,也是“艺术”被“精神”湮没的时候。对于台港新儒家而言,“艺术,只有在人们精神的发现中才存在”,也必然在精神的高扬中被消解。这是他们阐释“中国艺术精神”的最大悖论。所以,从本质上来说,“中国艺术精神”在台港新儒家那里也许就不是一个艺术的命题。

四、结语

自2000年以后,现代新儒学美学逐渐成为大陆美学研究的一大热点,而“中国艺术精神”作为此热点里的核心问题,自然备受学者关注。但纵观10年来的研究可以发现,虽然大家对徐复观的《中国艺术精神》讨论、争议、批评再三,却鲜有人深入探讨唐君毅的“中国艺术精神”阐释,更无学者将二人的诠释放到一起进行比较和反思。所以,虽然唐君毅的“中国艺术精神”探讨暴露出比较明显的矛盾、悖谬之处,却少有人指出;而对于徐复观,学界也多是就其误读庄子和西方、轻视儒家对中国艺术的影响等方面来着重论析和批判的,较少就“艺术精神”本身指出问题。当然,笔者还是发现了不多的质疑声音。如,章启群先生曾指出:“徐复观先生的著作在关键问题的表达上出现了一些混乱。虽然他的主要目的是探讨中国绘画的内在精神,并试图由此伸展

为探讨中国艺术的精神,但他常常把‘中国艺术精神’,与‘中国文化中的艺术精神’,以及‘中国人生活的艺术精神’混为一谈。”这是对徐氏的概念本身的质疑,作者认为艺术精神不应与文化精神或者其他精神混为一谈,只可惜章先生只是点到即止,并未继续就问题作深入分析。另外,美籍华裔学者李淑珍在《徐复观论现代艺术――就台湾文化生态及儒家人性论双重脉络的考察》一文中指出:“在‘现代画论战’中徐氏持以批评现代艺术的立场,主要还是根据‘文以载道’、‘艺以载道’的儒家美学,不是庄子的艺术精神;是对社会的承担,不是对现世的回避。他对自然形相的坚持是道家的,而从他对现代艺术的文化内涵的批评上来看,他秉持的仍是儒家精神。”也即是说,徐复观表面上是在以“中国艺术精神”批判现代艺术,事实上却采用了儒家道德的标准。虽然该文的研究重心并不在此,且提出问题的切入点与本文不同,但仍然可以说明徐复观在试图圆融艺术精神与道德精神时出现了问题。再有,石了英博士认为:“经儒家之眼过滤后的老庄艺术精神并不‘纯’,而带有明显儒家化倾向”。也与本文的观点一致,但她的研究重心是在“儒道汇通”上,所以只是揭示了本文提出的部分问题。

那么,台港新儒家视野中的“中国艺术精神”为什么会有诸多矛盾和悖谬处呢?首先,分别来看,唐君毅的问题关键在于预设了“道德心灵”这个本体,此本体乃一切文化存在的前提和依据,也是价值的根源,它的绝对性必然取消艺术的独立性和纯粹性。而徐复观虽然不赞成唐氏将“心”形而上学化,没有围绕“心的文化”建构一套道德形上学,并且强调仁义之心和虚静之心乃“心”的两面,似乎给足了艺术以独立存在的空间,但他同时又认定只有“中国艺术精神”才能拯救现代艺术及其背后失落的人性,强加给它一个沉重的价值负载,于是乎在“心的文化”中本有可能独立存在的“纯粹艺术精神”又被剥夺了它的独立性;再者,从二位学者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来看,他们标举“中国艺术精神”的最终指向并非艺术,而是文化精神和价值。与其说他们高扬的是中国艺术精神,不如说是一种“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只不过是借艺术这个载体表现出来罢了。因为“由中国文学、艺术见中国文化之精神尤易”。所以,在台港新儒家的语境里,“中国艺术精神”中的所谓“精神”,也可以理解为“价值”,新儒家们真正关注的是艺术的“精神”(即价值),而不是艺术的“身体”(即艺术本身,艺术性),这是悖论产生的最深根源。揭示出这个命题中的三个悖论及其根源,可以让我们更清晰地看到现代新儒学美学思想的独特路向及局限:

应该承认,唐、徐将中国艺术精神进行儒道二分的做法,确实有助于我们厘清儒道两种主体人格对于艺术的影响,但实际上不论是就艺术主体精神,还是就艺术本身而言,这种划分从理论和实际操作上都容易出现问题,因而并不利于我们把握一个圆整的“中国艺术精神”;另外,他们从根源和最高境界上将道德与艺术圆融、统一的做法,实际上是在二者关系上巧妙回答了一个“艺术的本身是什么,而不是艺术的功能是什么”的问题。这种论证看似合理,其实质只不过是一种改良了的功利主义艺术观;最后,他们从艺术切入以凸显人的主体性的做法,一方面显发了中国艺术主体之精神乃至所谓的“中国文化精神”,另一方面也因此遮蔽了“中国艺术精神”所可能有的丰富内涵。

又,台港新儒家探讨“中国艺术精神”的根本还是一个主体心性的问题,不论这颗“心”是形而上,抑或“形而中”的,足见他们仍在顺延着宋明新儒学的理路并以之来批判现实,当然,从这个层面来看,现代新儒学也并未超越它的前期儒学。不过,我们必须承认,台港新儒家以心性之学解读中国传统艺术,的确在某个方面和某种程度上揭示了中国艺术乃至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质:重视心灵的修炼和生命的安顿,徐复观称之为“心的文化”。由此我们也看到,唐、徐二学者所标举的“中国艺术精神”严格来说只是一种“中国艺术主体之精神”,而前者却是一个更大的概念和范畴,有着更丰富的内涵,至少包含艺术本身和艺术主体两个层面的特质。宗白华先生在探讨中国传统艺术时也曾多次用到“艺术精神”这个范畴,即是在一个更广的涵义层面来理解和运用的,应该说与台港新儒家的美学研究形成了一个很好的对照。另外,笔者认为,即使是“中国艺术主体之精神”,也是一个比较大比较复杂的范畴,恐怕除了新儒家们所强调的那种“心”的功夫外,也同样有其他特质,需要我们来发掘。

最后,我们再次反思台港新儒家“中国艺术精神”阐释的三大悖论及其根源,还有一点不可忽视,那就是他们的话题背后暗含的一个普遍性的理论难题:如果将艺术的价值、意义绝对化,难免会戕害艺术“独立”和“纯粹”的美,如果剥离了艺术的价值和意义指向,我们又拿什么去导向那无限自由的“纯美”?特别是在艺术中美丑经常可以相互转化的情况下,我们如何拿捏?况且,人毕竟是一价值的存在体,而艺术又是一种人的行为。所以,这实在是一个没有答案的终极追问,只不过在现代新儒家那里表现得尤其显著而已,因为他们身处的特殊时代,所在的台港一隅,和他们坚守传统的信念。这种产生于忧患意识下的特定“情怀”,除了超越的批判,更需要我们给予同情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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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章启群.怎样探讨中国艺术精神?――评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的几个观点[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2).

学术道德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新闻学;学术道德;规范体系;建设

进行学术研究,首先要遵守的就是学术道德,并且在研究过程中做到不断创新、严于律己、坚持不懈以及求真务实,保持这种学术研究态度与精神才能更好的进行学术研究。但是在现阶段由于经济不断的发展,竞争力不断增强,新闻学术界也出现了许多违背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本文主要分析了新闻学学术道德规范体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解决策略。

1对现阶段新闻学学术道德规范体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

现阶段新闻学术界出现的问题主要为学术道德失范,但是对于这些问题并没有引起有關部门的重视,没有制定相关的制度,所以一些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并没有得到其应有的惩罚,导致这一行为愈演愈烈。我国相关部门对部分新闻学研究老师以及学生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大部分被调查者认为我国现阶段的新闻学术道德体系不够规范,并且指出我国目前提出的新闻学术道德规范体系并不能有效解决道德学术失范问题,比如对于科研成果涉及到的信誉分配以及相关利益等并没有进行系统化的规定。综上所述,我国在新闻学学术道德方面的规范体系建设主要存在相对落后、系统化程度较低、分散等问题。

2对新闻学学术道德规范体系建设路径进行分析

(一)对现阶段的学术道德教育进行不断加强,夯实思想基础

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大学都对新闻学、新闻学传播等专业进行了设置,所以从事新闻学的教师、研究生、博士生数量可观,但是我国新闻学在国际性论刊中很少,主要原因就是我国在新闻学方面的研究较为欠缺,与国外新闻学的研究存在较大的差距,所以要解决新闻学术道德规范问题首先就要从根本上进行,首先对新闻学术研究者的职业道德进行提升,可以从学术研究者个人的道德规范、思想道德以及职业精神方面进行。

(1)对高校的新闻学学术研究者进行规范的引导和培训

新闻学学术论文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没有对相关词汇进行规范的注释,引用文献也没有进行标出,大部分学术研究者在进行论文写作时,明知道自己引用了其他文献中的成果,但并没有进行标注,其次还有的学术研究者直接将国外相关文献中的研究成果进行翻译并用于自己的论文中,这种随意剽窃别人学术成果的行为比较常见,而且对正常的新闻学术研究秩序产生了影响。现阶段大部分教师并没有规范自身的行为,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寻找捷径,对别人的研究成果进行偷窃,导致高校缺乏培养学术道德规范的能力,对此必须要对新闻学术研究者的职业道德进行规范的引导和培训。高校可以定期为老师开展学术道德教育课,将学术道德教育提到日程上,对于德育课程的相关规范体系进行不断完善,不断创新道德教育的成果和思想,并将这些新成果、新思想传播至老师以及学生,不断提升新闻学术研究者的职业精神以及思想道德,建设规范的学术道德体系。

(2)对于从事新闻的研究者进行学术道德修养方面的强化

除了缺乏一定的职业精神,还有研究者在进行新闻学术研究时没有进行深度挖掘,仅仅停留在表面。学术期刊中有较多时评式的论文,针对这些论文以及相关事件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但是这些论文作者并没有进行严密的分析,便利用简短的文章对事情进行评判,导致论文缺乏一定深度的论述性,进一步降低了学术的规范性。对此,新闻工作者应该以严格的学术规范对自身进行要求,在论文写作时采取规范的研究方法以及强大的理论支撑。

(二)对学术监督机制进行落实,并建立相关的问责制度

(1)对学术监督机制进行落实

要规范学术道德建设,并且对传统的较为优秀的学术道德规范进行继承,首先要进行自我约束,为学术道德建设提供相应的空间,利用道德武器对新闻学术失范行为进行治理。同时可以建立一定的学术规范监督制度,对责任机制进行落实,现阶段出现大量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主要原因是没有制定细密化的监督以及处罚机制,所以可以在制度方面建立相关的外部监督网络,比如在对科研项目以及学术成果进行评审与鉴定时,可以将申报信息进行公开,对于出现异议的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和调查,除此之外也可以将科研项目以及学术成果在网上进行公示,并且制定群众投诉等制度,对于科研项目以及学术成果进行公开化以及透明化,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一步提升学术道德规范性。

(2)对于学术问责的力度进行加大

对于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撤销学术项目、取消学术研究者的晋升资格等,对于触犯法律的行为将其已送至司法机关追求其相应的责任,在此过程中要让学术腐败者付出一定的代价,使其在学术研究过程中进一步权衡。出现大量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主要是因为惩罚力度不够大,并且缺乏严格的执行机制,所以要想杜绝这一行为的出现,还要建立学术监察部门,形成一定的监察网络机制,对于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加大其惩罚力度,防微杜渐。

(三)建立健全现有的学术立法机制,对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进行惩处

(1)对相关法律规范的立法层级进行提升

我国曾对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提出了相关的规范,但是这一学术规范并没有上升到法律层次,所以对于一些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并没有一定的强制力,不能很好的制约这一行为的出现,所以要想提升新闻学学术道德体系的规范程度,首先要对相关法律规范的立法层级进行提升,使其逐步趋于体制健全化。除此之外还有对其处罚力度进行加大,即加大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违约成本,这里提到的违约成本首先值得是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被发现以及追求其责任的可能性,还有一方面就是对于该行为进行惩罚时所采取的惩罚力度,在此基础上对于违反者进行重罚,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进行刑事惩罚。

(2)自律与他律进行有效的结合

学术研究者首先要进行自律,提升自身的职业道德,除此之外,高校也可以建立专门的学术法律监督部门以及查处部门,专门对本学校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进行监督与查处,同时完善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对规范的学术行为进行一定的约束。作为政府方面,也应肩负监管的责任,应设立相关的部门以及执行机构对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群众举报,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3总结语

本文首先对现阶段新闻学学术道德规范体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新闻学学术道德规范体系的建设路径进行分析,提出(1)对现阶段的学术道德教育进行不断加强,夯实思想基础;(2)对学术监督机制进行落实,并建立相关的问责制度;(3)建立健全现有的学术立法机制,对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进行惩处,相关部门也应不断创新新闻学学术道德规范体系的建设路径,提升我国新闻学学术道德的规范性。

作者:程相明

    参考文献 

[1]张昊.新常态下高等学校学术道德建设路径研究[J].高教学刊,2015,(24) 

[2]张敏.高校学报与学术道德建设互促共进路径研究[J/OL].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15(02) 

学术道德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价值标准唯物化;网络学术监督平台;他律;自律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2-0230-02

目前,我国高校教师学术失范现象较为普遍,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对此非常重视,制定并下发了相应的文件和规定,许多高校也对教师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是收效甚微,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屡屡发生。为此,本文认真分析学术道德缺失的原因,加强高校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建设,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做到惩防并举,共同打造一个学术规范、道德约束、法律惩罚的三层监督诚信体系。

一、学术研究中的三个层次

学术研究中有三个层次[1],如图1所示。本文把学术规范放第一个层次,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进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或者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制定的有关学术活动的基本准则。具体有:学术研究中的具体规则,如文献的合理使用规则,引证标注规则,立论阐述的逻辑规则等;高层次的规范,如学术制度规范、学风规范等。第二个层次是学术道德,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从事学术活动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是学术研究者应遵循的道德底线。学术道德的核心内容是学术道德规范。学术道德失范则是学术人用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文化目标。学术道德失范表现为种种学术腐败行为,体现于学术活动的各个环节。申报课题中、投机钻营,研究过程中的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独占合作者的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专著写作中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学术评价中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学术批评中的人身攻击、打击报复,一稿多投等都是学术道德失范的行为表现。第三个层次是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凡是学术不端行为触碰到法律规范就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严惩。三个层次就如三个屏障,层层保护学术研究的纯洁性和科学性,在学术规范层一定要严格控制。依据科学研究的三个层次图,分别找出学术规范、道德约束、和法律防线三个方面没有很好地制约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

二、高校教师学术失范的三个主要原因

(一)社会转型期的价值标准唯物化

我国的社会转型大致可以划分为转型初期、中期及后期三个阶段,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从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变;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变;贫困社会向富裕社会转变。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中期阶段,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等各个层面发生了急剧变化,这种剧烈的变化给社会结构产生激烈碰撞,衡量个人的价值标准由原来的多元变向单元的唯物化,这种评价的标准渗透到中国的各个高等学校。

1.好老师的标准打上唯物的标签

“搞了多少课题,国家自科基金吗?多少钱?你上了多少课?那课时费就多啊?你发了多少论文?学校奖励多少?”。搞到自科基金可以买房了买车了买黄金了啊,许多高校校园到处停满了名车,都是在争取自己的利益在拼搏,很少有人问“上课的学生认真吗?”“学生工作找的怎么样?”“学生喜欢你的课吗?”“用了什么新的教学方法?”许多老师花大量的时间去搞论文、搞课题、找发票套取国家的大量的科研经费,这种现象包括许多重点大学都存在。如关于审计署2012年4月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其中涉及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等人承担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等。这种唯物化的观念使社会具有功利性,科学研究产生浮躁。致使大批博士教授忽视了学术研究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约束,甚至触及了法律的底线。

2.教育唯物化

有些人把学术变成了可以转化为名利的产物,不择手段地用学术换取金钱、住房、职称、官位、奖品、名声……他们抛弃了社会科学改造社会、净化人格的崇高使命,把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仅仅转化为商品的价格。有些人就因为只看到了这种价格,便在出卖学术的同时也出卖了自己。”现在的教师还有几个能像孔子?为了金钱利禄,有人丧失做人准则,什么学生毕业20年不挣3 000万就不要来见我。我只把三分之一时间用在教学上……而这些教师却被封为“当代精英”“突出贡献者”。

3.权益筹码而非价值的体现

行业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学校内部之间工资差距相差比较大,职称与工资津贴挂钩,没有职称工资就比别人低,最高和最低收入相差几倍甚至几十百倍。致使许多教师因工资低生存压力大而去铤而走险。工资的高低与职称挂钩,职称的评定与论文课题的挂钩,教师的晋升和定岗考核也与职称以及论文课题挂钩,有一部分评上教授后什么都不做也拿教授的工资,实行教授终身制。而工资与教学水平和实际研究水平关系不大。致使许多没有科研能力的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论文和课题就可以评职称,对教师所写的论文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管,放任自由。

高校的实力与的情况挂钩,过分强调的数量影响了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助长了学术不端的风气,多数高校将科研成果与办学水平、领导政绩挂钩,有些学校在重点岗位聘任中,甚至明确要求教师发表文章和科研项目的数量。较少地审视自己在获得成果的过程中是否坚持诚信,是否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二)自我道德约束和监管机制缺失

高校教师学术素养的形成须借助于求学期间的系统训练,使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内化为基本的学术信念,使学术诚信转化为具体的学术行为。大学生未来将在各行各业承担起建设社会的责任,特别是部分硕士和博士将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如果他们不能在求学阶段树立学术规范意识、形成学术诚信品质,就必定会对其今后的学术研究和社会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2]。教育部出台了诸多相关学术规范的法律法规,也成立诸多学术道德的监管机制,然而对学术不端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执法无力,任其泛滥。

(三)互联网对学术的影响

互联网加速了高等学校及个人和外界的连接,政府教育科研机构、学术机构期刊和社会非法团体通过互联网很轻易地产生连接,从而轻易地产生制造学术不端的网络平台,形成所谓的论文制造产业链。非法团体利用网站、微博、微信、QQ和邮箱等网络媒体手段渗透到高校学术领域,利用教师的功利思想从事非法的学术交易。

三、高校教师学术道德规范的三层次对策

(一)对学术规范的相关对策

首先,由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地区教育局相互协作建立公开透明的网络学术诚信管理平台,任何学术不端行为都可以在网络公开公布,教育部、学术期刊、社会团体、课题部门及学校等课题和论文的审核与该网络关联,有不良记录的拒绝课题申请和,从而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其次,成立独立的学术机构,其人事、经济和审核等权力不由高校领导层控制,直接由上一级学术机构控制,学术机构成员共同制定出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和基本准则,编制成小册发给在职的教职员工,对学校教职工发表的课题、论文和书籍等科研项目进行定期和随时抽查审核,对审核有学术不端行为上报学校和上级部门,如果学术不端行为成立,将名单录入网络学术诚信管理平台,并开出相应的惩罚措施。这是杜绝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的重要措施。最后,学校做到官学分离,我国学术机构、科研院所中行政权力不仅能控制各种行政资源,而且能控制各种学术研究资源。这就使得手中掌握行政权力的人和与之相关的人在申报课题、评奖、职称评审中出现“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甚至出现“权色”交易现象[3],管理和学术研究分离意味着管理学校的领导要充分给教职员工以学术自由,不限制学术的自由发展,现在大部分的课题都在学校管理层,只有少部分的课题由教师担任,而控制课题的领导最终由于种种原因又交给其他的课题组成员,教师的积极性不能激发出来,课题和论文的质量得不到很好的提高,抄袭的现象就随之而来。

(二)对道德约束的相关对策

冯友兰说:人生的境界分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一般人都处于自然境界和功利境界,只有极少的人能达到天地境界,而道德境界又有三层,第一层,利己而不损人,二层是利己利人,三层是损己利人。一般能到道德境界第一层就很不错了,能达到第一层的基本满足了前面两个境界,根据马斯洛层次需要理论,满足下层要求后才能对上层要求提出要求,道德也是如此,一个天天为生活奔波、压力山大的教师哪有心情讲道德,当然影响道德还有许多因素。首先,政府要增加政府投入,提高教师待遇,在发达的西方诸多国家,政府对教育的投资资金非常大,教师待遇比较高,许多人愿意从事教师这个行业,从而乐意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其次,取消职称与经济利益挂钩,实现工资双轨制。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对目前水平的认定,但现实的教授基本是终身制,没有产出实际课题和论文等研究成果,工资却是高工资,所以取消职称与实际的工资水平挂钩,实现工资双轨制,依据教学和科研业绩,进行单独的教学和科研奖励。杜绝了部分人为了评教授而走关系或剽窃不端的学术行为,同时也断绝一部分评上教授不搞科研的行为,鼓励部分教师坚定地走自由和独立的科研道路,有教学能力的多去教学。第三,加强学术道德和师风师德建设,开展学术道德和师风师德建设,将道德他律行为变成道德自律行为,做到学术的利己而不损人及利人利己的学术道德层次[4]。树立师风师德榜样的丰碑,切实打造不同专业学科的师风师德团队,尤其是团队的领头人的学术道德,他的学术道德水平影响一个团队的学术道德水平,一个严于律己的道德高尚的人对自己团队同样也这么要求,这样学校就会容易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最后改善评价教师的标准,好老师不一定是那些科研学术做得好的教师,不一定是那些拿着几千万的课题经费开名车的教师,做到好教师评价的标准多元化,充分体现做老师的尊严和价值,使教师安心遵守学术规范,自由从事学术研究。

(三)对法律制裁的相关对策

对触及法律底线的学术不端行为个人和单位,包括课题的申报单位机构、单位和申报人,论文的期刊杂志社、论文中介机构、论文的和论文的最终作者等等,坚决进行法律制裁,诸多触及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学术行为要一网打尽,绝不姑息,为社会树立一个良好的社会学术风气,树立教师育人育德的风标。一方面政府出台相关的学术法律制裁措施,成立专门的学术监督机构,完善学术监督制度。另一方面,学校配合上级部门成立学术监督机构,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及时举报并开出具体的惩罚措施,触及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坚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绝不姑息。

规范高校学术道德环境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只有依次有序对学术研究的学术规范、道德约束、法律惩罚三个层次建立有效的对策,加强执行对策力度,才能打造一个健康良性的学术道德诚信体系,才能为国家社会培养创新人才,才能做到学术道德的他律和自律统一。

参考文献:

[1]杜金玉.学术道德问题讨论综述[J].上海教育科研,2009(12):32-34.

[2]张英丽.大学生学术道德失范相关因素的实证研究[J].高教探索,2012(4):125-131.

学术道德论文范文第13篇

在中国哲学史上,老子中的道指事物运动变化所必须遵循的普遍规律或万物的本体德和得意义相近,指具体事物从道所得的特殊规律或特殊性质;对于道的认识修养有得于己,亦称为德[10]由此,道德两字合起来就是讲人们的主观行动必须符合自然社会运行的客观规律[11]而学术道德就是从事学术活动的主体在各种学术活动中的主观行动必须符合自然社会运行的客观规律在这里,我们可以很明确地认识到,学术道德的养成是学术活动主体通过自己内心自省不断加强对社会伦理规范的体悟并以之来指导自己的行为的过程这种社会伦理规范即指整个社会学术活动中人们所必须遵守的符合社会运行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即学术规范陈通明杨杰民认为学术规范包括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有明确规定及可操作的政策法规和技术上的操作要求,前者如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后者如双向匿名审稿制度;第二个层面是约定俗成并得到学术界认同和共同遵守的观念道德和价值取向;第三个层面是学科研究的方法自身的理论框架和概念范畴体系[12]无论从哪个层面理解,学术规范的缺失或不健全都会使学者们难以有对规范的内心自省,并以此来指导学术行为;而学术规范又必须通过有得于己才能真正发挥对学者行为的规范与制约作用,才能具有其社会价值由此,促进学术道德建设,首要的就是建立健全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学术规范,通过规范的不断完善来促进学者的内在自省,即学术道德修养的不断养成高校学报在学术规范的建设上具有重要的作用,学报编辑对来稿的审稿加工编辑处理实质上就是以学术规范来审评作者是否存在学术道德失范的过程作为期刊,高校学报和普通刊物一样具有信息传播的特殊功能和价值属性;同时它又有别于普通刊物,其传播的信息不是普通的信息,而是严谨严肃的学术信息隐匿于学报中的一些不端文献的发表,是对学术规范的公然破坏,将使个体的不良行为转化为社会的不良效应,这种不良效应又因学报的特殊性被不断扩大,对高校的思想道德教育尤其是学术道德教育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尽最大可能杜绝不端文献,维护并加强学术规范的建设,是高校学报的应然之责和重要使命。

近年来,随着学术界对恪守学术道德防范学术腐败的呼声日益高涨,为规避相关责任,学术道德失范的行为表现在学术论文中也越发隐蔽,主要表现为以下多种形式:单纯抄袭转变为多处拼接大段的抄袭行为容易被同行发现,所以抄袭已逐渐由单一的抄袭某个人的作品转变为从多个作者的多件类似作品中进行拼接,这既不容易被发现,也很难被立刻定性为抄袭以参考文献的标注来为抄袭打掩护有的作者在借用了他人观点论据甚或是结论后,为了显示为自己的自创性,在行文中不作任何标引,但却巧妙地在文后列出参考文献以开脱抄袭的嫌疑参考文献的虚假标注一些作者在未做深入研究的情况下,为了表白做了大量工作,虚假多标引参考文献以充数笔者在工作中对此种行为时有发现,有的参考文献与文章关联不紧密,有的标引差错大,一旦与作者联系进行核对时,作者会立刻对参考文献进行删减或替换这种行为,虽然不能完全否认作者文章的原创性,但也是有违学术道德的,并且其形式更为隐蔽,其潜在危害更大主动制止一稿两发或多发,或多发稿只申报一份作为学术成果在学术不端行为越来越受到人们诟病的当下,有的作者在冒险一稿多投并多中的情况下,为免于指责,会主动通知编辑部停止刊发已在他刊发表的文章而对于那些未来得及制止的多发稿,在学术成果申报时只填报一份无论是否已防止了一稿多发还是只申报一份成果,只要有一稿多投行为发生,就说明作者存在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因为一稿多投本身是对编辑审稿专家劳动的不尊重,同时给期刊之间埋下了知识产权纠纷的隐患,损害了多个期刊的利益,造成了出版资源的浪费三学报加强学术规范机制,推动学术道德建设由上分析得出,学术规范的不健全将为学术道德失范留有滋生土壤,从而导致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学报是学术论文的与传播平台,把好质量关,能够对学术腐败的蔓延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从学报工作的角度明晰现有学术规范所存在的不足与尚需完善的地方,能够从外部的学术规范的健全促进学者内在学术道德约束机制的完善。树立正确的办刊思想学报担负着加工生产和传播学术成果的重要使命,学术水平是学报的生命线,策划选题组织优质稿源是学报工作的重点但是,推进学术规范维护学术风气倡导学术道德更应该成为学报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学术规范是学报生命线的底线,如果学报缺乏学术规范,不能明查文章中的学术不端,即使在短时间内发展较好,也终究会刊败名裂因此,高校学报要树立正确的办刊思想,在不断提高期刊学术水平的同时,更要坚守学术规范堡垒,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在学风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

加强编辑人员学术道德修养学报肩负维护学术规范的重任应由主编总体把关,具体落实在学报编辑的身上学报编辑的学术道德修养对维护期刊声誉至关重要如果编辑不具有较高的学术道德修养,不具备起码的学术不端甄别能力,就难以保证学报不被各种学术不端侵蚀提高学术道德修养,一是要加强专业素质,熟知相关领域的研究状况,大量阅读相关文著,日积月累之后才能对各种花样的不端行为具备判断力二是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在当下的科研考核体系下,研究生毕业教师评职称申报课题等都需要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高校学报成为庞大高校作者群攻关的对象,学报编辑在相对于作者的优势情境下,应该坚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只有自身身正,才能在与学术不端行为做斗争中充满底气与豪情。

建立学术不端审查制度

1.坚持真实署名,明晰责任真实署名制度看似简单和无足轻重,实则是对作者责任的严谨确认一般来讲,文章署名表明的是作者身份,同时也是文章内容责任人的一种认定高校学报应该建立相关的制度,指导作者遵守基本原则,保障署名的真实性对于来稿,一律请作者签署诚信声明,首先表明作者的署名为真实,其次对于多个作者的文章,要明确表示所有作者都已阅读过文章并都同意文章的刊发更为严谨的,标明每个作者对文章的具体贡献,如命题的提出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文献的收集与引用文章的撰写与修改等等这种声明,因学科不同要求也各异,人文社会科学类文章不像理工类文章有一系列的实证模型实验等成文基础,多个作者分工也不会像理工科那样明确,可不必强行要求一一注明每个作者的分工最后,建议指定某个作者或全体作者共同承担文章内容的诚信责任,以进一步确保署名的真实性。

2.规范引文注释,防范虚假标引教育部2004年颁布的ǎ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ο中明文规定: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学术论著应合理使用引文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学术不端行为[13]毋庸置疑,在许多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引文的不规范却是大量存在,间接引用的文献虚标为直接引用译文引用虚标为原文引用毫无关联的文献硬做成标引重要文献却故意漏标等等高校学报应该建立严格的引文规范制度,督促作者进行真实标引在收稿时,除了论文选题内容写作规范的初审外,要着重检查作者的标引情况现在各种期刊数据库收录比较全面,查找原始文献比较方便,编辑初步的核对都能查出个一二即使文章尚可,但只要标引存在不规范,就应该退修,请作者端正治学态度,强化真实标引意识;如果标引不规范的情况严重,即使文章再好也应该做退稿处理这样操作,虽然加大了很多工作量,尤其是有的文献不好查找,但是只要大多数的学报在收稿时严格审查,在编稿时再次核对,对作者就能起到很好的督促作用,就能比较有效地将虚假标引率降低。

3.利用检测系统,审查抄袭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为防范学术不端,中国知网在2008年开发了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也与越来越多的编辑部签订合作协议共同防范学术不端高校学报在收稿时通过该检测系统,可以在第一时间查到来稿是否存在抄袭他人自我抄袭一稿多投等情况,也能对抄袭的文字进行仔细的比对,从技术的层面上阻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当然,任何好的系统都有不足之处,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就发现,该系统由于没有收录学术著作,主要收录的是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学位论文等,所以无法辨识抄袭著作的行为这就需要编辑多练内功,多读自己专业对口的学术著作,尽最大可能从源头上抑制学术不端行为的扩散与危害

结语

学术道德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科技;伦理

1科技与伦理的关系

科学通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建立起比较成熟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伦理并不具有像科学那样的客观性、共同性。从科学的评价标准来看,哥白尼提出日心说是对地心说的革命,是科学的巨大进步;但从中世纪欧洲的伦理观念来看,却违背了《圣经》的教义,不适当的伦理标准阻碍了科学的进步。伦理的这种保守性、稳定性、滞后性与科学的进取性、快速发展性形成鲜明的对照。科学促进伦理的变革,使伦理更好地适应科学和时代的需要;伦理引导科学的进步,使科学更好地为人类造福。科学界也有人担心伦理的规范和引导会不会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但实践充分表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必要的适当的伦理规范非但没有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反而促进了科学顺利健康的发展。

2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理论研究

古今中外的学者对此提出了许多看法,总结为以下四种观点:

(1)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等同论。这种观点认为,知识就是道德,道德也是知识,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本身就是道德行为,反之,愚昧无知或盲目迷信是与道德无缘的。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他认为,“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美德作为一种善,属于知识的范畴。知识使人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相反愚昧无知是导致恶行的根源。

(2)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相斥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发展不仅不能带来道德进步,反而导致道德退步,因此,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水火不相容、互相排斥的。我国古代思想家老子认为,“智慧出,有大伪”、“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只有“绝巧弃利”、“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才能保持道德的纯洁性。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著名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悲观地预言:“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坏了”,“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特别是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德堕落的现象遍及社会各个角落,一些学者认为“道德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他们甚至主张停止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道德危机,陷入了道德决定论的误区。

(3)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无关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英国思想家休谟把知识和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价值的知识”和“物理科学”、“精神科学”,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认为,科学的王国与正义的王国是不交叉的。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

(4)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善恶并进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既非等同,亦非排斥,更不是无关的,而是善恶并进的,科学技术发展既能促进伦理道德进步,也能导致道德退步。我国近代思想家章太炎认为,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但是人们的物质生活与道德思想却非完全直线发展,是苦乐并进、善恶兼行的。皮埃尔·居里和玛丽·居里夫妇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们既认定人类由新发现得到的利益将会比害处多,但又有些忧心忡忡。后来,爱因斯坦、维纳等人也同样表示了这种忧虑。这表现出科学家对科学技术社会后果的关注和他们的高度社会责任感。

当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和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分析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我们看到两者之间既不是等同的,又不是相斥的,更不是不相干的。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①科学知识是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道德作为人们行为规范和准则,是对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反映。它们分属于不同的认识领域,因而社会作用不同。科学用于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而道德用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两者又是密切联系的,都是对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统一于真善美的追求之中;②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也是辩证统一的,从根本上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于伦理道德的发展也是同样具有革命意义的推动力量,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前进的基本趋势,促进了新的道德规范的形成,深化了人们的道德认识、更新了人们的道德观念等等。同时进步的社会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精神动力和和文化支撑作用。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因为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其它因素和中间环节的影响和作用,因此相互作用关系不是单向的、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复杂的。

3目前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冲突表现

(1)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冲突具有深层次的影响。例如克隆技术,克隆技术的诞生将使人类能够操纵基因,打破种属的界限,人类可以改变物种的基因构成和机能,但是从伦理道德角度来看,克隆人将干预人类自然发展,改变人类亲缘关系,打破人类生育概念和传统生育模式。这些冲突比曾经生命技术带来的冲突更加严重和深刻。

(2)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涉及领域更加广泛。例如,安乐死、人工受精等研究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利用网络的虚拟、无序、开放等特征导致的网络犯罪,网络侵犯等;核能、核武器的和平利用引发的伦理问题等等。

(3)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冲突更加直接,更加尖锐。例如,高科技应用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克隆技术引发的人类身份确定问题,核能的开发引发的安全以及世界和平问题,这都是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4协调发展科学技术与道德伦理

为缓解上述的科学技术与伦理冲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对策:

(1)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克服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

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包括科技工作者、政府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伦理责任。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多是受政府、企业集团和组织资助的,也就是说,科技工作者成为社会职业角色,科学已不再纯粹是为了探索自然奥秘,它成了满足社会经济、政治等需要的一种工具,更直接地为科研活动的组织者和赞助者(政府和企业)服务。科技工作者一方面以发现和发明造福人类,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政治和军事控制。无论从研究手段还是从研究目的来看,科学家的行为时刻处在社会各阶层的关注之下,受制于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和标准。科技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道德行为和价值观念的问题,而且事关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和价值规范,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这就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不仅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地提交科研成果,更应该对某项即将诞生的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社会后果进行充分评估,向公众说明其科技成果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公众应当享有广泛的知情权。

虽然由于科技风险的不可避免性,科学家难于对其科研成果的负面效应有完全的预见性,但科学家应尽可能考虑到其成果的应用可能造成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负面影响。科学家还必须坚持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以人类的幸福和世界的和平为科学研究的根本出发点,关心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2)更新观念,包括科学发展观,文化观等。

传统科技发展观既割裂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同时又割裂了科技与社会、自然紧密的互动关系,其结果必然导致传统科技发展观的狭隘性,要么相对孤立地只是从科学系统内部“为科学而科学”要么只注重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动力作用而“为经济而科技”,从而纵容了科技负效应的日益膨胀,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恶果。

为此,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持续发展”的新科技发展观。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中轴,在此基础上探索真理。科学是一种对真理的追求活动,在其活动过程中正确处理理性与情感,功利与审美的关系。②对高科技的应用进行人本主义的规约。这样既可以克服科技双刃剑的特征,最大限度地遏制其负效应的作用,又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科技对人性的挤压。

新文化观就是把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相结合的大文化观。也就是说要在现代科技发展过程中注入人文关怀,即以人为本。在科技理论中,同样蕴含着逻辑的、直觉的、价值的、审美的、道德的、信仰的因素,科技成果无法超越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前提。为此,要探究有利于科技健康发展的社会总体精神,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新文化观。这种新文化观体现了科技中的人性、人道、人生等的人文指向和尺度蕴含,表达了人的情感世界,它为高科技的健康运行提供了指导。

(3)建立完善法律机制。

保持科技与道德协调发展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要进行两项立法:①立法律之“法”,即行政立法;②立道德之“法”,即自我立法。法律是强制性的规范,约束人们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道德则是非强制性的规范,也是一种立法,以人类特有的内驱力的激励,达到自我觉醒和自我约束。道德和法律,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二者缺一不可。

法律侧重在于惩恶,而道德侧重于劝善,防患于未然。从事科技活动的专家,违规或失范的行为大多不属于法律管辖的范围,要靠本人的自省自律和公众舆论的谴责去克服、防止和净化。但我们看到,由于道德规范的非强制性,它只能解决人们在科技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的问题,当有人偏要反其道而行时,其规范就会显得苍白无力了。如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完成,基因技术必然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福利,但是,也必然有人以基因技术为恶:如根据基因组工程学,达到治病的目的,也可以利用此技术使人致病,更有甚者,有些国家正准备或正在研制基因武器,如果使用这种武器必然产生可怕的后果。像这类问题仅靠道德是解决不了的。道德的下限就是法律,当道德的力量不足以律己或律人时,就不得不依靠法律的威严,通过立法禁止。

总之,科技道德与科技法制都是规范和调节科技活动的手段和机制,法制是通过法律制度,以强制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道德则通过道德教育和舆论教育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使人们遵守合乎道德的准则。显然,科技法制的强制性约束是不可缺少的,而道德的非强制性规范和教育作用,特别是它对科技工作者思想观念与行为准则产生潜移默化作用也不可替代。

参考文献

[1]雷毅.科学也要关注伦理问题[N].科技日报,2000-12-15.

[2]詹颂生.科技时代的反思[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

[3]刘大椿.在真与恶之间—科技时代的伦理问题与道德抉择[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学术道德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科技;伦理

1科技与伦理的关系

科学通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建立起比较成熟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伦理并不具有像科学那样的客观性、共同性。从科学的评价标准来看,哥白尼提出日心说是对地心说的革命,是科学的巨大进步;但从中世纪欧洲的伦理观念来看,却违背了《圣经》的教义,不适当的伦理标准阻碍了科学的进步。伦理的这种保守性、稳定性、滞后性与科学的进取性、快速发展性形成鲜明的对照。科学促进伦理的变革,使伦理更好地适应科学和时代的需要;伦理引导科学的进步,使科学更好地为人类造福。科学界也有人担心伦理的规范和引导会不会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但实践充分表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必要的适当的伦理规范非但没有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反而促进了科学顺利健康的发展。

2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理论研究

古今中外的学者对此提出了许多看法,总结为以下四种观点:

(1)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等同论。这种观点认为,知识就是道德,道德也是知识,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本身就是道德行为,反之,愚昧无知或盲目迷信是与道德无缘的。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他认为,“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美德作为一种善,属于知识的范畴。知识使人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相反愚昧无知是导致恶行的根源。

(2)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相斥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发展不仅不能带来道德进步,反而导致道德退步,因此,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水火不相容、互相排斥的。我国古代思想家老子认为,“智慧出,有大伪”、“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只有“绝巧弃利”、“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才能保持道德的纯洁性。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著名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悲观地预言:“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坏了”,“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特别是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德堕落的现象遍及社会各个角落,一些学者认为“道德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他们甚至主张停止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道德危机,陷入了道德决定论的误区。

(3)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无关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英国思想家休谟把知识和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价值的知识”和“物理科学”、“精神科学”,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认为,科学的王国与正义的王国是不交叉的。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

(4)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善恶并进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既非等同,亦非排斥,更不是无关的,而是善恶并进的,科学技术发展既能促进伦理道德进步,也能导致道德退步。我国近代思想家章太炎认为,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但是人们的物质生活与道德思想却非完全直线发展,是苦乐并进、善恶兼行的。皮埃尔·居里和玛丽·居里夫妇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们既认定人类由新发现得到的利益将会比害处多,但又有些忧心忡忡。后来,爱因斯坦、维纳等人也同样表示了这种忧虑。这表现出科学家对科学技术社会后果的关注和他们的高度社会责任感。

当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和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分析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我们看到两者之间既不是等同的,又不是相斥的,更不是不相干的。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①科学知识是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道德作为人们行为规范和准则,是对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反映。它们分属于不同的认识领域,因而社会作用不同。科学用于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而道德用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两者又是密切联系的,都是对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统一于真善美的追求之中;②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也是辩证统一的,从根本上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于伦理道德的发展也是同样具有革命意义的推动力量,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前进的基本趋势,促进了新的道德规范的形成,深化了人们的道德认识、更新了人们的道德观念等等。同时进步的社会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精神动力和和文化支撑作用。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因为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其它因素和中间环节的影响和作用,因此相互作用关系不是单向的、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复杂的。

3目前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冲突表现

(1)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冲突具有深层次的影响。例如克隆技术,克隆技术的诞生将使人类能够操纵基因,打破种属的界限,人类可以改变物种的基因构成和机能,但是从伦理道德角度来看,克隆人将干预人类自然发展,改变人类亲缘关系,打破人类生育概念和传统生育模式。这些冲突比曾经生命技术带来的冲突更加严重和深刻。

(2)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涉及领域更加广泛。例如,安乐死、人工受精等研究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利用网络的虚拟、无序、开放等特征导致的网络犯罪,网络侵犯等;核能、核武器的和平利用引发的伦理问题等等。

(3)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冲突更加直接,更加尖锐。例如,高科技应用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克隆技术引发的人类身份确定问题,核能的开发引发的安全以及世界和平问题,这都是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4协调发展科学技术与道德伦理

为缓解上述的科学技术与伦理冲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对策:

(1)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克服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

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包括科技工作者、政府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伦理责任。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多是受政府、企业集团和组织资助的,也就是说,科技工作者成为社会职业角色,科学已不再纯粹是为了探索自然奥秘,它成了满足社会经济、政治等需要的一种工具,更直接地为科研活动的组织者和赞助者(政府和企业)服务。科技工作者一方面以发现和发明造福人类,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政治和军事控制。无论从研究手段还是从研究目的来看,科学家的行为时刻处在社会各阶层的关注之下,受制于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和标准。科技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道德行为和价值观念的问题,而且事关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和价值规范,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这就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不仅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地提交科研成果,更应该对某项即将诞生的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社会后果进行充分评估,向公众说明其科技成果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公众应当享有广泛的知情权。

虽然由于科技风险的不可避免性,科学家难于对其科研成果的负面效应有完全的预见性,但科学家应尽可能考虑到其成果的应用可能造成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负面影响。科学家还必须坚持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以人类的幸福和世界的和平为科学研究的根本出发点,关心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2)更新观念,包括科学发展观,文化观等。

传统科技发展观既割裂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同时又割裂了科技与社会、自然紧密的互动关系,其结果必然导致传统科技发展观的狭隘性,要么相对孤立地只是从科学系统内部“为科学而科学”要么只注重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动力作用而“为经济而科技”,从而纵容了科技负效应的日益膨胀,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恶果。

为此,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持续发展”的新科技发展观。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中轴,在此基础上探索真理。科学是一种对真理的追求活动,在其活动过程中正确处理理性与情感,功利与审美的关系。②对高科技的应用进行人本主义的规约。这样既可以克服科技双刃剑的特征,最大限度地遏制其负效应的作用,又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科技对人性的挤压。

新文化观就是把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相结合的大文化观。也就是说要在现代科技发展过程中注入人文关怀,即以人为本。在科技理论中,同样蕴含着逻辑的、直觉的、价值的、审美的、道德的、信仰的因素,科技成果无法超越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前提。为此,要探究有利于科技健康发展的社会总体精神,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新文化观。这种新文化观体现了科技中的人性、人道、人生等的人文指向和尺度蕴含,表达了人的情感世界,它为高科技的健康运行提供了指导。

(3)建立完善法律机制。

保持科技与道德协调发展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要进行两项立法:①立法律之“法”,即行政立法;②立道德之“法”,即自我立法。法律是强制性的规范,约束人们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道德则是非强制性的规范,也是一种立法,以人类特有的内驱力的激励,达到自我觉醒和自我约束。道德和法律,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二者缺一不可。

法律侧重在于惩恶,而道德侧重于劝善,防患于未然。从事科技活动的专家,违规或失范的行为大多不属于法律管辖的范围,要靠本人的自省自律和公众舆论的谴责去克服、防止和净化。但我们看到,由于道德规范的非强制性,它只能解决人们在科技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的问题,当有人偏要反其道而行时,其规范就会显得苍白无力了。如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完成,基因技术必然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福利,但是,也必然有人以基因技术为恶:如根据基因组工程学,达到治病的目的,也可以利用此技术使人致病,更有甚者,有些国家正准备或正在研制基因武器,如果使用这种武器必然产生可怕的后果。像这类问题仅靠道德是解决不了的。道德的下限就是法律,当道德的力量不足以律己或律人时,就不得不依靠法律的威严,通过立法禁止。

总之,科技道德与科技法制都是规范和调节科技活动的手段和机制,法制是通过法律制度,以强制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道德则通过道德教育和舆论教育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使人们遵守合乎道德的准则。显然,科技法制的强制性约束是不可缺少的,而道德的非强制性规范和教育作用,特别是它对科技工作者思想观念与行为准则产生潜移默化作用也不可替代。

参考文献

[1]雷毅.科学也要关注伦理问题[N].科技日报,2000-12-15.

[2]詹颂生.科技时代的反思[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

[3]刘大椿.在真与恶之间—科技时代的伦理问题与道德抉择[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