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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分析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民宿旅游;乡村旅游;转型升级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6.000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16-0-02

1 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民宿旅游研究背景

我国经济从2011年开始迈过人均GDP5 000美元的门槛,根据国际规律,着力发展休闲度假产业的时机早已来临,休闲体验的旅游需求也越来越“高级”与“深层”化。游客对精神满足和自我发展的渴望与日俱增,旅游体验需求也从追求感官体验向追求精神、情感、智慧等深层内涵化的综合体验转变。面临全域旅游和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大趋势,通过从供给、生产端入手,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以促进经济发展,给天然具备深度休闲体验的民宿旅游发展带来了极大机遇。

民宿旅游在中国大陆的发展逐渐深入,引起了专家学者的注意。到目前为止,已有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胡敏通过“动机-消费行为-服务品质”模型的建立、问卷调查和资源基础理论的一般性分析,表明经营者、乡村风情、价格和区位是民宿经营中的异质核心资源,其中经营者和乡村风情是主要的竞争优势来源。赵炜指出,民宿型乡村旅游餐饮供应有市场定位大众化、主题产品特色化、经营方式新颖化、食品卫生加强化的趋势。邹开敏、王显成、周艳、俞利芳、瞿伟、陆奕娜及潘颖颖 等人均结合相关区域民宿旅游的发展情况,进行深入的研究,提出了相应发展民宿旅游的对策。曾磊分析了中国台湾民宿产品的发展历程、产品特色,从产品创新等多个角度分析了其特点,以及对中国大陆乡村旅游产品开发的启示。段兆麟简述了民宿在农村体验中的意义,介绍了日本相关民宿体验活动,提出了其民宿经营特色以及可供中国台湾参考及借鉴的方面。范欧莉立足扎根理论,构建与解释了基于顾客感知的民宿评价模型,得出评价模型在宏观上主要集中在5个范畴,在微观上主要集中在16个范畴。孙彤、王帅根据武陵山区乡村度假民宿发展条件及可行性进行分析,提出了武陵山区发展乡村民宿度假的独特模式。黄其新提出,基于文化真实性原则,乡村民宿可以寻求“文化原真型”和“文化建构型”两种发展模式。

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包括位于湖北西部的襄樊、荆州、宜昌、十堰、荆门、随州、恩施与神农架等8个市州(林区),人口总量、版图面积分别约占全省50%和70%。在湖北省政府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战略背景的推动下,鄂西依托良好的自然环境、浓郁的民风民俗,乡村旅游业得到了极大发展,但目前也面临发展瓶颈。如何突破现状、促进乡村旅游的转型和升级,发展民宿旅游是一个较好的路径。

2 民宿旅游发展现状

中国台湾《民宿管理办法》将“名宿旅游”定义为“利用自用住宅空闲房间,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提供旅客乡野生活之住宿处所”。基于乡村旅游视角的民宿旅游是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结合城市居民对乡野生活的向往,利用民居资源、农事资源、景观资源创办个性化的经营项目,形成以特色旅馆业为基础,衍生酒吧、茶楼、作坊、民艺、展示等休闲业态的高端农家乐集群,是乡村旅游的高级发展模式。

2.1 民宿旅游的特点

民宿旅游主要有“以利用当地资源为基础,突出乡土味道;以满足游客需求为目的,提供家居体验;以鼓励农民经营为抓手,实现多重利益;以突出个性差异为亮点,进行特色经营;以创新经营管理为手段,完成转型升级”等特点。主要表现为:①消费者对民宿旅游产品趋向于体验性消费,富有地方特色的乡土文化是其重要诱因;②民宿主人会为顾客提供从接待入住到离开的全方位温馨服务,提供多种服务使客人感受到家人般的情感交流和人文关怀;③农民利用自家住宅的空余房间为游客提供住宿处所,有效整合当地旅游资源,以实现旅游扶贫、减小城乡收入差距等目的;④个性突出、特色明显的民宿符合人们追求个性、突出自我的潮流,是民宿旅游经营成功的关键之处;⑤民宿的小规模允许主人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思考顾客需求,通过民宿主题、氛围营造、对客服务、文化创意与理想融入等的创新动态展示,给民宿旅游带来生机活力,完成乡村旅游的转型升级。

在某种程度上,民宿旅游是乡村旅游的转型升级版,是满足游客深度体验的重要旅游形式,包括视觉、嗅觉、听觉、知觉等各方面的“趣体验”,表现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提供,一种旅游心情的分享。此外,民宿旅游可将一种富有诗意、想象力、亲和力、渲染力的文化表现出来,为游客提供教育、娱乐、美学、遁世等精神层面的“慢生活”体验,使游客静静倾听其内心呼唤,精神得到充分放松和回归。

2.2 国内外民宿旅游发展现状

欧美发达国家的民宿旅游起源较早,大多已发展成熟,表现出特色明显、管理规范、模式成熟与认可度高等特点。其民宿设计大多结合当地旅游规划和民俗风情,建筑风格和客房装修都极具民族风情。政府执行民宿相关法令的经验丰富,管理稽查制度与配套措施相当完善,如英国民宿分为“一冠”至“四冠”等四个等级,每个等级都制定了详细的要求和评价标准;法国民宿则从“一枝麦穗”至“五枝麦穗”等五级,每个等级都有评分要求;而在苏格兰,民宿门前可能会挂着由苏格兰旅游协会评定的三、四、五星的标志,设施不一定豪华,但一般都符合规范,提供温馨体贴的家庭式服务。

3 鄂西圈民宿旅游发展SWOT分析

3.1 鄂西圈民宿旅游优势分析

第一,鄂西旅游资源优质丰富,山岳、江河、溶洞与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十分多样,生态文化、荆楚文化、三国文化、巴土文化、名人文化、红色文化与民俗文化等人文资源内涵十分深厚。第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伴随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推进,投资达1 664亿元,交通、通讯、体制与机制等瓶颈障碍逐渐被打破,民宿旅游发展的起点提高,优势明显。第三,鄂西圈内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有10多个,包括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歌舞之乡、来凤县百福司镇摆手舞之乡、秭归县秭归花鼓舞之乡等,特色传统节庆包括端午节、武当山庙会、随州神农祭典、当阳关陵庙会、恩施土家女儿会与荆州关帝庙会等,民间艺术节庆非常多样。第四,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开展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活动,为湖北省民宿旅游发展提供了很大支持,乡村旅游基础良好。

3.2 鄂西圈民宿旅游劣势分析

第一,由于鄂西圈旅游发展涉及面广、资源开发水平不高、长远规划缺乏、资金和人才短缺,导致文化挖掘不深、产品内容单一、附加值低、缺乏互动、特色不明显。第二,旅游资源的整体开发不够,实力雄厚的旅游公司较少,市场运作能力较低,品牌营销能力不够,还有很多需要改进之处。第三,民宿作为新型的一种经济形态,相应的体制机制仍不健全,亟需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和投入,以化解体制机制。第四,民宿旅游强调当地文化特色、体验多样性、人情味、创新性等,对民宿主人的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而鄂西圈集老、少、边、穷、库于一体,文化素质偏低,经营理念陈旧,创新意识缺乏,服务能力不够,经营人员的素质有待提升。

4 鄂西圈民宿旅游的发展对策

民宿旅游是当前旅游发展的一种新型态,其发展符合当下社会、政府、人民的需求。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民宿旅游的资源条件比较优越,虽存在一定的劣势和威胁,但优势和机遇占主导地位。鄂西地区的民宿旅游亟需因地制宜,深入挖掘自然资源及文化内涵,围绕当地特色资源做好主题定位,通过合理的规划、开发、经营、管理及各利益相关方的大力合作,进行创新开发与发展,营造浓厚的旅游氛围,提供个性化服务,在旅游高速发展的潮流中获取正当利益,以促进民宿旅游发展成为鄂西圈的品牌特色。

4.1 错位发展,突出特色

在鄂西不同区域范围内,针对民宿旅游的发展进行差异化主题定位。宜昌和十堰的“三峡大坝”和“丹江口水库”属世界级资源,可围绕水利工程类主题开发民宿旅游产品;襄阳和荆州民宿则可分别突出三国文化和楚文化;神农架以绿色生态为核心吸引力;荆门依托“中国农谷”开发农业生产类民宿产品;随州则凭借“古代世界第奇迹――编钟”开发“音乐文化”类民宿旅游产品;恩施有着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和秀丽的风景,可开发“民俗节庆”类民宿旅游产品。错位发展,深入挖掘并创新展示当地自然和文化元素,突出民宿旅游的独特魅力。在每一个特定的区域范围内,运用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使各方面协调配合,突出当地民宿旅游特色。

4.2 创新产品,细分市场

个性化服务是民宿旅游的本质要求。在整体环境协调的前提下,针对游客特点,结合自身资源,创新开发有特色的民宿旅游产品。在建筑风格上,“一户一景、一垸一画”。清楚本民宿旅游活动能“看什么、养什么、吃什么、玩什么、卖什么、体验什么,要找谁”,做到“吃有口碑、住有情调、玩有趣味、乐有特色”。

主要参考文献

[1]胡敏.乡村民宿经营管理核心资源分析[J].旅游学刊,2007(9).

[2]瞿伟,应群颖,吴永龙,等.杭州皋亭山发展民宿旅游项目的可行性研究[J].现代城市,2011(3).

[3]黄其新,周宵.基于文化真实性的乡村民宿发展模式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2(12).

[4]范欧莉.顾客感知视角下民宿评价模型构建――基于扎根理论研究方法[J].江苏商论,2011(10).

[5]邹开敏.民宿:休闲度假旅游的一种探索――以江苏周庄为例[J].乡镇经济,2008(8).

[6]阚如良,曹诗图,孔磊,胡晶晶.宜昌建设国际性旅游城市的战略思考[J]. 商业时代. 2006(27).

[7]于欣波,冯贵申.鞍山SWOT分析及城市发展战略[J]. 鞍山科技大学学报. 2006(02).

[8]郑继兴,阎实,郭艳. 齐齐哈尔市旅游品牌建设探析[J].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02).

[9]李成勋.城市品牌的起源、选择和培育[J]. 经济与管理研究. 2006(03).

[10] 李雅静. 论城市旅游形象与城市营销[J]. 特区经济. 2005(12)

[11] 周叶,张根水. 江西省旅游业经营效率评价:比较中的启示[J]. 企业经济. 2005(04).

民宿分析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乡村民宿;经营风险感知;利益相关者;设施设备;外部环境

中图分类号: F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36-86-2

1 问题的提出

民宿这种小微住宿形态在最近两年以迅雷之势崛起,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且喜欢上这种住宿形态。民宿在旅游产业体系里开始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中国各地民宿遍地开花,各种类型的民宿受到旅游者和投资者的热捧。在民宿井喷式发展的情形下,困惑和纠结投资者和经营者的是民宿是美梦情怀,还是噩梦破财?民宿创业真的可以赚钱吗?乡村民宿经营者的风险感知水平受哪些因素影响?这些问题都值得探讨和研究。目前,国内学者都是从满足游客需求角度来研究民宿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而从经营者角度研究的相关资料较少,且定量研究较少。本文从经营者的角度出发,通过浙江省乡村民宿经营者对风险的感知研究,探讨影响浙江省乡村民宿经营风险的因素,提出防范经营风险的对策。

2 研究假设

根据本文的研究主题,在对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问卷的具体设计参考了赵越、黎霞的调查问卷,并结合浙江省乡村民宿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本文提出影响乡村民宿经营者风险感知关键因素的假设模型,由利益相关者、设施设备和外部环境3个维度的18个具体因素组成。(见图1)

3 实证结果分析

浙江省是我国民宿业发展较早的地区之一,也是民宿发展相对集中和成熟的省份,浙江省民宿经营者的风险感知研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笔者在2016年6月27日―8月22日期间,利用为宁波市民宿业主培训的机会和温州地区暑期送教下乡培训的机会,当面访谈了42位民宿业主,并当面发放问卷42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 42份,有效回收率为100%。

3.1 样本统计分析

调查问卷反映了浙江省乡村民宿经营者多是具有高中学历,年龄在36-60岁的中年男性利用自家房屋改造而成,且有26.2%的经营户是租借别人土地经营的民宿;绝大多数民宿经营者拥有做生意经验,这符合浙江民营经济发达的现象,且近一半民宿经营者拥有相应的管理经验;大部分民宿经营年限在1-2年左右,说明越来越多的民宿爱好者加入民宿投资、改造的群体中,民宿涌现越来越多的竞争对手。访谈中,得知多数业主的“经营业务”除住宿餐饮外,均兼做其他业务,如有28.6%业主的经营业务靠出售旅游纪念品,有23.8%业主还提供出售简单客用品的业务,有42.9%的民宿业以副业为主,如提供采摘、禅修、举办画展、贩卖玉器、马卡等旅游产品为生。从侧面乡村民宿业主仅仅有乡愁情怀是不够的,要靠民宿赚钱创业实现美梦还是有很大的距离。

3.2 经营风险感知因素分析

3.2.1 效度检验

因子分析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公因子,选用KMO和巴特利特球形检验两种方法对数据的适合性进行检验,同时使用方差最大旋转法进行因子旋转,在本研究中,选取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同时,因子荷重大于或等于0.50的变量才能纳入因子分析范畴。因子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得到KMO值为0.713,说明数据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3.2.2 经营风险维度分析

根据因子分析结果,“民宿的餐饮住宿价格比别家高”“民宿的对外宣传不足”、“当地无行业协会规范民宿的经营活动”、“当地政府没有提供帮助”、“经济形势不景气”、“物价上涨”、“当地社会治安不好”、“国家旅游政策出现修改变动”、“旅游淡季来临”9个因子在每个主成分中的因子负荷均未达到0.5以上,予以剔除,对剔该项目后的关键影响因素量表作因子分析,因子分析结果最终确定为3个公共因子。

3个公共因子可描述原变量总方差的71.026%的变异,说明分析结果较好地反映实际情况。将SPSS分析结果与假设模型比较,因子分析后的关键影响因素归为3类,与原假设的民宿经营风险感知因素基本一致,假设模型得到验证。

观察表1可以看出乡村民宿经营者对利益相关者这个维度的风险感知水平最高,方差贡献率达到38.310%。现在各地办民宿,多是引进有实力的财团来整体开发,将本地村民排斥在外,曾发生某山顶民宿的游客被山下民宿拦截堵路的冲突发生,故应特别关注浙江省乡村民宿各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均衡处理关系。其次,设施设备也是民宿经营者风险感知水平较高的因素,利用自家房屋经营的民宿业主担心其住宿设施的装修和物品配备比不上外来投资者的精装修,面临较大的改造财务压力。另外,当地发生自然灾害这种不可抗力因素也可能给民宿经营带来巨大的损失。笔者在访谈时得知,2016年7月份杭州受台风影响导致某民宿所在区域发生泥石流,数间客房被泥浆冲击,民宿经营者财务损失严重;另外有些民宿选择在“人间稀少”的好山好水的地点,需要游客费些周章才能到达,且客人外出就餐极不方便,民宿的对外交通不便因素也是民宿经营者要关注的重要问题。

3.2.3 经营风险感知总体分析

调查数据显示,选择中度风险和低度风险的经营者人数分别占69%和31%,说明目前浙江省乡村民宿经营者的经营风险总体感知水平为中等。表1反映出经营者对民宿与食品原料供应商、民宿与同村其他村民、民宿与其他民宿矛盾与冲突、民宿员工对游客服务不到位这4个题项的感知是最强烈的。

因此,浙江省需构建科学的村民参与乡村旅游的利益分享模式,提高员工的整体服务水平,促进浙江省乡村民宿健康、有序、规范的发展。

4 主要结论和对策建议

4.1 主要结论

浙江省乡村民宿经营者多是具有高中学历及以上的文化程度的中老年群体,拥有生意经验和一定的管理经验且民宿经营年限在1-2年左右,经营业务多为住宿餐饮加其他业务。乡村民宿经营者风险感知等级水平处于中等水平,经营者的风险感知水平主要受利益相关者、设施设备、外部环境的影响,其中利益相关者的影响最大。

4.2 对策建议

4.2.1 改善乡村民宿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根据研究结论,民宿利益相关者是影响乡村民宿经营者经营风险感知最主要的一类因素。它关系到民宿业主跟供货商、村民、同行和内部员工四个层面的利益分配关系,因此,需要改善乡村民宿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为此,民宿经营者要与村民进行良好的沟通,增强推动民宿发展的热情。台湾优质民宿联盟执行长也是台湾著名的八番坑民宿的主人吕人凤“我刚到山村的时候,我会带给山民各种小礼物,请他们喝下午茶,主动融入他们的生活。随着和村民关系的融洽,村民逐渐认同了自己的产业。”的做法值得浙江省乡村民宿经营者仿效。充分发挥经验丰富的社区民宿领军人物的传、帮、带效应,加强民宿业主间的内部交流,共同促进风险管理。其次,加强对民宿员工的对客服务态度、服务技能等业务培训,减少由于员工对客服务不到位导致的游客入住率下滑现象。

4.2.2 提高设施设备的舒适感

设施设备是民宿经营者向游客提供服务品质的物质基础,也是民宿经营获利的基础,包括房屋建筑、所有设备及低值易耗品等。有些民宿利用老建筑和古民居改造,其隔音、上下水等基础设施装潢不到位,严重影响顾客的睡眠质量。为此,要提高民宿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和舒适感,建议民宿业主自己要当一回“民宿体验师”,住一晚自己家的客房,只有自己入住体验过了才能观察出民宿装潢设计存在的缺陷,才能明白顾客流失的原因。

4.2.3 重视风险认知及风险管理的培训

民宿经营者为了自由和情怀,为了乡愁梦想的动机开民宿无可厚非,但一味追求美梦情怀而失去对风险的客观评判是不明智。应理性对待美梦情怀和现实经营风险的关系,不能盲目地追随民宿投资热潮中。民宿位置的选择成功与否对民宿投资回报、可持续发展将产生极大影响。加强民宿经营者风险认知及风险管理的培训。民宿行业协会应经常举办民宿风险经营管理培训班,同时帮助投资者降低法律风险,以及与政府沟通的成本。

综上所述,影响民宿经营风险感知是一个多维度和很复杂的事,有太多的影响因素,任何一个因素的脱节都有能导导致不良的后果,希望从事和即将从事民宿的经营业主保持理性思考,通过对民宿经营风险的识别、预测和衡量、选择有效的手段,有计划地处理风险,以获得民宿的可持续发展。

参 考 文 献

[1] 曾磊,段艳丽,汪永萍.台湾民宿产业对大陆乡村旅游发展的启示[J].河北农业大学学报,2009,11(4):507-513.

[2] 胡敏.乡村民宿经营管理核心资源分析[J].旅游学刊,2007,9(22):64-69.

[3] 王显成.我国乡村旅游中民宿发展状况与对策研究[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9(6).

民宿分析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乡村民宿;关键性资源;决定性资源;核心资源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07)09―0064―06

1 乡村旅游与乡村民宿

1.1乡村旅游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乡村旅游是乡村地区为游客提供的所有游览、休闲、度假服务的总称,是一个内涵广泛的术语。莱恩(Lane)就曾指出,乡村旅游是一种复杂、多侧面的旅游活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乡村旅游的形式并不同。

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乡村旅游在我国以“农家乐”的形式快速发展,但在学术领域,乡村旅游的概念和范围界定尚不明确,但学者普遍认为“乡村性”是吸引旅游者的重要基础。马彦琳认为,乡村旅游特指在乡村地区开展的,以特有的乡村人居环境、乡村民俗(民族)文化、乡村田园风光、农业生产及其自然环境为基础的旅游活动,即以具有乡村性的自然环境和人文客体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活动。刘德谦在考察了我国乡村旅游研究和实际发展历程后认为,乡村旅游就是以与乡村地域及农事相关的风土、风物、风俗、风景组合而成的乡村风情为吸引物,吸引旅游者前往休息、观光、体验及学习等的旅游活动。

1.2乡村民宿

与学者将乡村旅游研究重点集中于宏观方面不同,地方政府更多地从引导和规范接待主体角度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由于乡村旅游形式各地存在差异,因此对乡村旅游接待主体的称呼也不尽相同。北京称为民俗旅游接待户,上海、四川及其他大部分地区称为“农家乐”接待户,或直接以“农家乐”相称。同时,以产业特色为基础,进一步出现了“渔家乐”、“林家乐”、“牧家乐”、“副业工艺农家乐”等。一般认为,“农家乐”是农户利用自己的庭院、堰塘、果园、花圃、农场、草场等农、林、牧、渔业自然资源和乡村人文资源,吸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观光、娱乐、运动、住宿、餐饮、购物等服务的经营实体。出于扶持的目的,政府部门对“农家乐”的定义相当宽松,既包括带住宿的“农家乐”,也包括城市边缘地区乡村以餐饮和娱乐休闲为主的商业设施。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四川全省“农家乐”经营接待户总计达到17037家,吸纳就业人员237920人。

与我国政府管理乡村旅游异曲同工,西方国家基本上将乡村旅舍看作是乡村旅游的代名词。它们对乡村旅舍的称呼也多种多样,其中B&B最为普遍。据美国PAll统计,2004年全美境内共有合法B&B/Country Inn 20000座,资产总值34亿美元,平均房间数为7.9间。台湾民宿是另一个与我国“农家乐”相近的接待设施。台湾《民宿管理办法》将民宿定义为“利用自用住宅空闲房间,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家庭业方式经营,提供旅客乡野生活之住宿处所”。该法规对民宿的地理位置选择和经营方式做了约定,并规定经营规模5间以下(特殊地区15间以下)作为主要认定依据。截至2004年8月,全台湾共有合法民宿625座,平均房间数为4.12间,另有未合法民宿841座,房间11939间,全岛民宿平均房间数为9.9间。

本文以与B&B和台湾民宿更为接近、提供住宿和为住客提供餐饮服务的“农家乐”作为研究对象,我们称之为乡村民宿。

2 市场导向下乡村民宿经营要素分析

2.1研究框架

2.1.1显示性偏好和“动机――消费行为――服务品质”模型

萨缪尔森(P.Samuelson)根据“消费者选择一偏好关系”逻辑,提出的显示性偏好理论(Revealed Preference Theory)认为,消费者在一定价格条件下的购买行为显示出他内在的偏好倾向,也就是消费者在购买力约束下的购买欲望。市场显示出来的乡村旅游偏好反映着旅游者的选择取向,从另一个角度讲,它们是乡村民宿经营中具备市场价值的要素。

服务营销依据服务产品的特点将消费者购买服务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购买阶段、消费阶段和评价阶段。在购买阶段,消费者积累购买欲望、搜寻信息、做出购买决策,动机调查可以显示这一阶段的消费者偏好;在消费阶段,消费者进行实际购买和消费,消费者同服务提供人员及其设施设备打交道,并影响消费者对服务的评价,服务项目选择调查可以显示这一阶段的消费者偏好;在评价阶段,消费者根据体验质量和预期质量进行比较,对服务品质做出满意不满意的评价,服务品质调查可以显示这一阶段的消费者偏好。

根据显示性偏好理论和服务营销对消费者购买过程的分析,结合乡村旅游消费的特性,本文构建“动机―消费行为―服务品质”模型。该模型的基本假定和观点是: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模式显示出消费者的偏好,这些偏好指向消费者价值,并从市场层面指明乡村民宿经营的核心资源。

2.1.2测量模型

借鉴格罗亚(Gloria)、台湾民宿消费市场和我国国内旅游市场的问卷设计,结合头脑风暴法和德尔菲法,设计修正了数据测量模型(如表1)。在动机、消费行为和服务品质3个大类下,设8个亚类30个评价因子,通过重要性赋分(0―10分)判断消费者偏好的民宿经营凭借的主要资源。

2.2实证研究

2.2.1问卷设计与数据收集

根据“动机―消费行为―服务品质”模型,笔者设计了调查问卷,除评价因子赋分外,增加了乡村旅游者基本特征部分,对消费者当次乡村旅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乡村旅游者基本特征包括个人背景资料,同时增加旅游者“游伴性质、信息渠道、出行方式、重游次数、预计过夜天数”5项选择,以补充相关信息。

2006年10月和2007年3月,笔者以个体抽样的方式对浙江省杭州市下辖临安市白沙村和湖州市下辖长兴县顾渚村的过夜乡村旅游者进行问卷调查。两地共发放问卷200份,由于进行的是面对面访问式调查,问卷的回收率和有效率达到100%。

2.2.2数据分析

(1)旅游者特征分析

由于本调查的目的在于了解乡村旅游者对乡村民宿经营资源的认知,因此选择有独立决策能力的旅游者。被调查者的男女性别比为51.5%:48.5%,基本持平;不同年龄段旅游者,15―24岁占17.5%,25―44岁和45―64岁分别占39%和36.5%,65岁以上占7%。从旅游者的职业分布看,离退休人员占19%。可以粗略估计,25―54岁的青壮年是乡村旅游的主体,约占被调查总人数的64%。

调查数据显示,乡村民宿入住者以住1晚为主,占48.5%,2晚、3晚及4晚以上(含4晚)的依次递减,分别为26.6%、16%和9%,但重游率很高,将近80%的被调查者为2次或2次以上人住民宿,并且基本上入住同一家民宿。被调查者获取乡村民宿的信息渠道主要是亲友同事介绍(49.5%),其次是报刊电视等媒体(24%)和旅行社(12%),互联网和其他比如旅游宣传手册、旅游宣传活动等分别为6%和8.5%。调查访问还发现,非亲友同事介绍的被调查者初次选择民宿时随机性很大,对区域或村落有认知,但对入住的民宿本身知之甚少。被调查者出行的交通工具以自驾车为主,包括单位组织的旅游者共约占总数的56%,乘公共汽车的占29%,乘旅游车的占15%。被调查者多和家人(40.2%)、朋友(26.6%)或同事(15.4%)共同出行,单独和随团出行的分别为9.5%和8.3%。

(2)“动机――消费行为――服务品质”分析

撇开旅游者的个人和当次旅游信息,按照“动机―消费行为―服务品质”量表请被调查者根据自身经验对表内各因子进行重要性赋分,最后得出的分值如表1,重新梳理得表3。

表3结果显示,入住民宿的乡村旅游者对服务品质的关注度最高,其次是乡村提供的休闲活动,然后是动机的满足程度。重复多次旅游并入住同一民宿可以由旅游者对旅游服务品质的关注得到解释,其中的消费价格和民宿所提供的大、小环境至关重要。休闲活动影响旅游者满意度,但对人住天数影响更大。调查访谈发现,即使是时间约束很小的离退休人员,他们在“农家乐”停留的时间一般也不会超过1周,大多数人声称超过1周就会觉得无聊。休闲动机排在第3位,说明大多数旅游者对乡村生活有较客观的预期。访谈中也发现,绝大部分旅游者并不是真正乡村生活爱好者,乡村生活与城市生活的反差是重要吸引力,但也是这种反差造成了不便以及与现代生活的疏离。从对接待设施和服务的赋分,我们也发现,他们理解和宽容乡村民宿生产者的供给能力,但这也成为他们不能或不愿久留的主要原因之一。

表1的结果显示,入住民宿的旅游者赋分在9分以上的共有12项,8―9分14项,7―8分3项,6―7分1项。表明问卷设计的因子得到旅游者的肯定,可以显示他们选择民宿型乡村旅游的偏好。旅游吸引物中的“乡村生产活动”、旅游动机中的“增长见识”及旅游服务的“土特产品购买”处于旅游者偏好的第三层次,前两者可能与我国城市化程度不高有关,旅游者虽身居城市,但往往与乡村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乡村生产生活离他们并不遥远。后者选择的影响因素相对复杂,可能与被调查村落有关,可能与旅游者重游次数较多有关,也可能与土特产品的质量有关。调查中发现,许多“农家乐”经营者会将自家生产的土特产品作为礼物赠送给一些回头客。调查中也发现,民宿经营者大多不提供“导游服务”,熟门熟路的老客和喜爱室内休闲的旅游者也不需要导游服务,这一因子因此被列入了第四层次。

本文将旅游者偏好的第一层次因子称为旅游者选择民宿的“关键性资源”,第二层次因子称为旅游者选择民宿的“决定性资源”。当民宿的“关键性资源”旗鼓相当时,“决定性资源”重要性加强,决定着旅游者的最终选择。

3 乡村民宿经营的核心资源

3.1“动机――消费行为――服务品质”模型确定的核心资源

3.1.1因子合并和取舍

从赋分情况来看,“动机――消费行为――服务品质”模型给出的反映消费者偏好的所有因子都具有一定价值,但在现阶段,“增长见识”、“乡村生产活动”、“土特产品购买”、“导游服务”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市场价值相对较低,与民宿竞争优势的相关性相对较弱,因此,我们将民宿核心资源的范围限定在关键性资源和决定性资源里。

“动机――消费行为――服务品质”模型根据消费者购买服务的过程来设计,消费者不同阶段的偏好有所侧重,因此出现了多个重合或体现旅游者综合性价值诉求的因子。经过合并、删减和调整,共有19个因子进入民宿经营的核心资源库(见表4)。

3.1.2定量分析

关键性资源和决定性资源是市场指向的对旅游者很有价值的民宿经营资源。但对民宿而言,除了找出这些因子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弄清各因子的权重,分析它们对民宿长期竞争优势的影响力。根据旅游者的赋分值,通过数据处理,我们可以得到相关信息。

(1)数据处理

假定消费者对每个关键性和决定性资源的期望值都是8,表明基本达到他们的预期,他们将给予考虑选择。而所有核心资源的离差(实际值与期望值的差)之和将决定消费者的选择。在此基础上,用百分比确定各因子的权重,得到数据如表5所示。

(2)数据分析

表5显示,关键性资源与决定性资源的权重比为2.8:1,表明关键性资源对旅游者选择民宿的影响力是决定性因素的2.8倍。公共资源、集体资源、个体资源对乡村民宿经营成功的影响力分别占7%、41%和52%。说明受综合因数影响的乡村民宿的经营,个体资源起最终的决定作用,成为旅游者重复入住的关键;集体资源和公共资源则通过影响旅游者对乡村区域的选择来影响民宿的经营,尤其是集体资源(41%),调查中相当多的旅游者对乡村景观情有独钟。分析个体资源的各类资源因子,干净整洁是首选,其次是经济实惠的价格,再次是轻松亲切的民宿氛围;集体资源中,宜人的风景是首选,其次是宁静和谐的乡村氛围,再次是乡村服务设施和休闲项目。

3.2资源基础理论视角下的民宿核心资源

3.2.1资源基础理论对核心资源的识别 企业资源基础理论(resource-based theory,RBT)认为,企业所拥有的各种要素,包括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是企业盈利的基础。而企业盈利之所以存在差异,是因为企业内部有形资源、无形资源以及积累的知识在企业间存在差异,资源优势使企业有较佳的价值创造能力并获取较好利润。资源优势产生竞争优势。但产生持久竞争优势的资源不可能是企业在极短时间内通过内制(make)或外购(buy)创造出来的资源,而只能来自该企业所特有的异质性资源(heterogeneous resource),它们具备价值性(value)、稀缺性(rareness)、不可模仿性(inimitability)和不可替代性(non-substitutability)。

3.2.2资源基础理论对民宿核心资源的分析

民宿生产的服务产品具有一定特殊性,它是一种复合产品,受多方因素的多重影响。客人从离开家到入住民宿到返回家的整个过程都进入服务产品体系,民宿经营所拥有的资源往往超出民宿经营单位内部资源。因此,用资源基础理论分析民宿的长期竞争优势,应该包括民宿产品生产所涉及的所有资源。

(1)公共资源

公共资源是指与较大区域发展相关的资源,本文中主要指区位交通和公共交通。区位往往决定旅行时间和交通状况,而且不可移动,对民宿经营而言,无疑具有不可模仿性。交通的改善(它可以在较短时间内由外部供给)会使区位条件发生变化,客源地居民可以进行更多的民宿区位上的替代性选择。但区位带给市场的空间心理优势将始终存在,相应地可以加强民宿的不可替代性。

(2)集体资源

集体资源是指由村庄或周边提供的资源。宜人的风景和清新的空气、周边景点资源、田园风光、宁静和谐的乡村氛围、乡村生活和乡村民俗等,是乡村旅游的主要吸引物。民宿所在地的这些自然和人文资源一般具有较强的地域性,是价值性和稀缺性的主体。白沙村和顾渚村,都以山水和乡村风光、清新的空气见长,顾渚树还有良好人文资源。5个因子中,景点可以在风景基础上建设,而其他4项都具有原生性。足够的停车空问、户外项目、散步或踏青小径是开展休闲活动的基础,但这类资源与民宿发展规模和村落的富裕程度相关,它们的不可模仿型性相对较弱。村落型发展的民宿由于规模经济的原因,一般较具竞争优势,较富裕的村落也更有能力提供类似的公共产品。以上分析表明,宜人的风景和清新的空气、田园风光、宁静和谐的乡村氛围、乡村生活和乡村民俗这4个因子展现的乡村风情是可以保持乡村民宿长期竞争优势的异质性资源。

(3)个体资源

个体资源是乡村民宿提供的资源,主要是服务、接待设施和价格,都与经营者相关。硬件设施如庭院、客房、餐厅、休闲设施、卫生设施等更多地与民宿经营者的财力相关,有价值性,但其他资源特性在财力约束放松后相对较弱;软环境分两个层次,轻松亲切的氛围、服务态度等依赖于经营者的个人特征,独特性较强,而特色餐饮、干净整洁度虽然也与经营者紧密相关,但可模仿性较强,独特性弱化。价格一般在一个村落中没有多大差别,村落之间或区域之间会略有差别,但总体差别也不大。价格的异质性主要表现在与其他住宿、休闲方式的差别上,如景区旅游、城市旅游中的住宿价格,在这一层面上,乡村民宿的价格具有相当竞争优势。以上分析表明,个体资源中的经营者和价格在民宿经营中具有异质性,相比较而言,经营者的特质更具有决定性。

经过资源基础理论的一般性分析,经营者、乡村风情、价格、区位成为民宿经营长期成功的异质性核心资源(如图2所示)。

在分析中,我们也发现,区域经济和乡村经济对乡村民宿经营起到很重要的支持作用,村落型的发展由于可以提供更多更好的集体资源也有助于民宿经营。结合“动机一消费行为一服务品质”模型的调查资料,区位、价格、乡村风情、经营者对乡村民宿长期成功的影响分别约为7%、9%、41%和43%。

4 结论与建议

乡村民宿作为一个经济组织,要想增加收入、创造最大财富,在市场上创造和维持竞争优势,必须善用其所拥有的可以保持和提升其竞争优势的各种资源,尤其是其中的异质性资源。本文的调查研究表明,现阶段消费群体偏好决定的乡村民宿经营的核心资源包括10项关键性资源和9项决定性资源,其中宜人的风景和清新的空气、整洁的环境、便宜的价格和轻松亲切的民宿氛围排在前四位。19项资源按民宿经营者的可控程度可以分为公共资源、集体资源和个体资源,按照资源基础理论对竞争优势来源的异质性资源特点的分析,经营者、乡村风情、价格和区位成为民宿经营中的异质性核心资源,其中经营者和乡村风情是民宿经营主要的竞争优势来源。根据调查统计资料和本文的相关分析,以下几点建议将有助于促进乡村民宿和乡村旅游的进一步发展:

4.1对民宿经营者的建议

(1)保护资产类资源。资产类资源包括民宿建筑物、自然人文资源、区位等,这类无需投入就能获得的资源给民宿经营带来即期的资产性收入,而且从长期发展角度讲,农户尤其需要培养乡村风情类资源的管理和维护意识,确保民宿长期能以极低的价格保有这类可以带来竞争优势的资产性资源。

(2)积极培养经营管理能力。民宿轻松亲切的氛围、整洁干净的环境、特色餐饮、休闲活动设计等,都需要民宿经营者亲力亲为,而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市场开拓、特色品质维护等则更需要培养相应的专长能力。民宿经营者通过专长能力与民宿资产性资源的组合,才可能创造出民宿的竞争优势。

4.2对政府的建议

(1)制定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法规政策。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各地相继出台了引导乡村民宿规范发展的星级评定标准,乡村民宿服务质量得到有效引导和保证。但乡村民宿的发展不能仅仅着眼于农户,更重要的是要着眼于行业,将乡村民宿作为乡村经济的一项产业更确切地说是乡村服务业的龙头产业来发展。为此,要配套一系列的包括保护环境、保护当地居民利益、公共卫生管理、税收优惠在内的促进民宿发展的政策法规。

民宿分析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 嫖宿幼女罪 构成要件 刑法原则 法条竞合

一、嫖宿幼女罪的前世今生

嫖宿幼女罪是指我国《刑法》第360条第2款规定:嫖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确切的说,嫖宿幼女罪,是指故意嫖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本罪名在刑法修订之前并不存在。因为明知是幼女而嫖宿的,实际上是一种奸淫幼女的行为,以奸淫幼女型强奸罪论处并无不可。但后来考虑到嫖宿幼女行为的特殊性,故将其规定为一个独立罪名。从陈兴良先生的理解来分析从奸淫幼女行为中分离的嫖宿幼女罪,因为其嫖宿行为的特殊性而独立成罪。何为嫖宿,本文将在构成要件里详细阐述。

嫖宿幼女罪的提出,是在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这一罪名才得以出现,并以单行刑法的形式被法律规制下来。1996年刑法修订时,立法机关曾将嫖宿幼女按强奸论,写进1996年8月8日的刑法分则修改草稿及之后的一些稿本中。但是1997年3月13日,大会主席团通过的草案,将嫖宿幼女单独定罪。3月14日,全国人大正式通过97年刑法修订案。嫖宿幼女罪便存在于第360条第2款中。成为一条与强奸罪并行的特殊法条。也就是从这一天起无论是嫖宿幼女罪的存与废便在学术界和社会引起极大的讨论。

根据不同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现实,国家在进行刑事立法时,必然有所不同。尽管我国将嫖宿幼女罪列为单行法显得特立独行,与世界其他国家有所区别。但据可考的立法初衷,设立嫖宿幼女罪是为了打击此类犯罪,出于对幼女的特殊保护,才设立本罪。可惜立法的不完善带来了一系列不良的社会反响,近年来各地频发的嫖宿幼女案更是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一时间嫖宿幼女罪成为口诛笔伐的“恶法”。嫖宿幼女罪是否是立法的失误,还是公众的不理解导致法律的被妖魔化,笔者试着展开本罪的构成要件。分析其构成要件的独特,来讨论本罪是否有存在的合理性。

二、构成要件之展开分析

(一)客体要件

嫖宿幼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刑法》将本罪列为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之中。由于本罪所保护的法益复杂性,立法择一重者为主要客体,从本罪所在章节不难看出,社会风化管理秩序是本罪的主要客体。然而在我国嫖宿这一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一般对于这类行为是治安行政处罚。既然把它看成是一种对幼女犯罪的加重情节和特殊保护,有什么理由将其列为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由此可见实质上应把保护幼女健康作为主要客体,形式上却将不构成犯罪的卖淫嫖宿行为作为主要客体。主要客体与次要客体的本身在立法上就是矛盾的,矛盾本身就体现着嫖宿幼女罪的不合理与不完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行为。要分析本罪的客观要件就不得不分析嫖宿行为,上文有所提及。何者为嫖宿,嫖宿是指支付一定金钱在其同意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嫖宿可以分解成以下要素:行为对象为卖淫幼女;行为前提为卖淫幼女同意;行为性质为钱色交易;行为方式为性交和类似性交行为。幼女是否同意成为了嫖宿的必要条件之一,在现代社会现实中不排除不满14周岁幼女卖淫行为,但更不能排除被迫卖淫的情况,嫖宿幼女罪并未就幼女被迫行为进行具体的规定,司法实践中更是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根据我国已和联合国签署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对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行为的,无论幼女是否自愿,无论有无金钱给付行为,一律按照奸淫幼女来定罪,按照我国现行刑法应定强奸罪,以确保刑法对幼女实行无差别的保护。由本罪的客体来看,与公约内容有明显的不符。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我国刑法对于14周岁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构成犯罪的规定,强奸罪是犯罪形式之一,然而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同样对幼女的侵害行为,而犯罪主体的规定却大相径庭,同样的行为不应该基于金钱给付行为就给与不同的法律定位。这是否说明14周岁到16周岁犯此罪不应该得到法律制裁,如果以强奸定罪论处,那设立本罪的意义又何在,这不可不谓嫖宿幼女罪在立法上的又一失误。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故意即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只要明知是幼女而实施性侵行为,则构成本罪。嫖宿幼女罪作为一条单行法,在刑法执行时有着特殊的角色,必然导致法律适用的混乱。

综上所述,尽管嫖宿幼女罪的立法初衷是保护幼女的权益,然而立法的不完善和社会现实复杂并没有实现这一立法原意,反倒让嫖宿幼女罪成了对幼女的在法律保护上的硬伤。而且嫖宿幼女罪完全可以以强奸罪的特殊形式而并入强奸罪,以一罪处理。通过对嫖宿幼女罪构成要叫的展开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嫖宿幼女罪的不合理性还远不止于此。让我们进一步探讨。

三、嫖宿幼女罪之不合理性

(一)违背刑法基本原则

1.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罚的轻重,应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嫖宿幼女罪的起刑点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同样是对幼女的性侵行为,奸淫幼女作为强奸罪的特殊形式起刑点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以强奸论处。同样的犯罪行为为什么有不同的法定最低刑。再来看看对最高刑的规定,强奸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同样的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又会有不同的法定最高刑。难道仅仅就因为行为人给付了一定的金钱就可以改变惩罚的力度。显然这是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如果说有什么能解释的通,那一定是嫖宿幼女罪法定刑设置的不合理,没有注意到与强奸罪的协调相适应。

2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通过对嫖宿幼女罪构成要件的展开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嫖宿幼女罪责任年龄的设置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嫖宿幼女罪的的法定责任年龄是16周岁,而强奸罪中奸淫幼女行为的责任年龄是14周岁。同样是对幼女的性行为,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就不构成犯罪,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角度来考虑,显然嫖宿幼女罪忽略了对这样一责任年龄的追责。

从另一个角度思考,嫖宿幼女罪的法定刑对卖淫幼女的保护明显轻于普通强奸罪。在强奸罪中最高刑可以达到无期徒刑,死刑。而嫖宿幼女罪的最高刑只有15年。同样是幼女,为什么会有不一样的待遇,不一样的法律地位,同样是幼女凭什么一个法条就将人为我不同的等级,难道金钱就可以把幼女打到十八层地狱。笔者无法认同嫖宿幼女罪存在的合理性。

(二)此罪的设置客观上承认幼女的性行为处分合法

众所周知,之说以称不满14周岁是幼女,是因为她们还没有民法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必要的社会认知。出于对幼女的特殊保护,在法律上将幼女视为不具有性行为的能力,即使是幼女自愿的性行为,也属无效的法律行为。嫖宿幼女罪的成立,在刑法上单方面承认幼女具有性行为能力,这必然导致民法与刑法的冲突,不利于法律的公正性与严肃性。

民法与刑法同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基本法律,民法所秉持的基本原则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人特殊保护。在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里,不能也不应该出现基本法律的矛盾。所以无论是出于对民法基本原则的尊重,还是出于对幼女的保护,都不能承认幼女性处分行为合法。

(三)对幼女保护的不利,社会现实的强烈反响

嫖宿幼女本身的罪名就会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中国几千年的道德传统是容不下卖淫这样的称谓的。一旦嫖宿幼女罪成立,无论当事人是否自愿。她都必然牢牢地被钉在道德的耻辱柱上,这样的第二次伤害,对一个幼小的心里会产生一辈子的影响,对一个家庭来说也是致命的打击。这不是在保护幼女,这是在毁人不倦。

嫖宿幼女罪的二次伤害甚至超过嫖宿本身对幼女的伤害,刑法的基本任务是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如果法律本身无法有效地实现这一基本任务,我们的立法者是否应该认真地思考一下。

(四)与奸淫幼女罪的法律竞合问题

奸淫幼女罪的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奸淫幼女的故意;客观方面要求为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与嫖宿幼女罪的构成要件相比较,嫖宿幼女罪与奸淫幼女罪的罪质,并无明显区别。不难得出结论,行为人成立嫖宿幼女罪时也符合奸淫幼女罪的构成要件,嫖宿幼女罪与奸淫幼女罪存在普通法与特别法的法律竞合。按照处理法律竞合重法优于轻法的法律原则。比较两罪的法定刑,嫖宿幼女罪最低刑是5年,而奸淫幼女罪低刑是3年。再则,奸淫幼女情节严重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嫖宿幼女最高刑是15年刑期。谁重?谁轻?嫖宿幼女罪在法律竞合上又出现了漏洞。不仅如此,嫖宿幼女罪单独成罪将猥亵幼女罪摆在一个很尴尬的地位。如此混乱的法律规定,怎么能利于刑法体系的完善?怎么去在实践中应用。

综上对嫖宿幼女罪的分析,尽管本罪的立法初衷是美好的,对幼女的保护是特殊考虑的,但本罪的不合理性显而易见。无论是立法上的漏洞,还是社会现实中的不利影响,都注定嫖宿幼女罪扮演着另类的角色。嫖宿幼女罪因该予以废除,嫖宿幼女行为按强奸处理。

四、对嫖宿幼女罪的进一步思考

民宿分析论文范文第5篇

二、 调查方法:本次调查以西北民族大学本部校区本科生为调查对象,按95%的置信水平,用sps抽样从5306个宿舍(男:2052,女:3254)中抽取240个宿舍作为样本。用等比例抽样方法在6栋宿舍楼及每一层里科学分配样本比例,最后用随机抽样方法每一层楼里获得每一个具体样本。调查时,以宿舍为单位,小组人员深入每个宿舍,发放问卷。

三、 调查时间:12月中旬

四、 样本的情况: 总体:5036个宿舍,男:女=2:3,按95%的置信水平,计算出样本240个宿舍(男女比例接近2/3),样本具有代表性。

五、 调查内容:此次调查主要通过对学生们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四方面的调查,来了解宿舍文化情况。具体以a、b、c、d、四类题作为量表来体现。

六、 调查表的分析:此次调查,共发放240份问卷,回收240份,回收率为100%,利用spss13.0科学统计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科学统计分析,其中有效问卷214份,有效率为82.3%。用spss13.0科学统计软件对来自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专业类型、不同性别的西北民族大学本科学生的宿舍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进行了频数和相关性分析。

七、 分析结果:

(一)物质文化(a类题)

宿舍的物质文化主要是指宿舍器物的种类、位置的摆放、装饰形式及环境卫生习惯等。本次调查针对物质文化设计了四道题:a1:器物摆放情况、a2:装饰物类型、a3:清除垃圾的频率,a4:大扫除的频率。分析如下:

a1:在此次调查中我们发现,物品摆放整齐程度与宿舍成员的民族比例有关,与其他因素无关。其中汉族同学占多数的宿舍,物品摆放整齐程度较低。见下表:

a1:物品摆放整齐程度与宿舍成员的民族比例之间的关系

宿舍物品整齐情况

宿舍成员各民族比例

total

全部是汉族

汉族居多

汉族和少数民族各半

少数民族居多

全部是少数民族

非常整齐

3.7%

14.8%

18.5%

22.2%

40.7%

100.0%

4.5%

7.7%

11.9%

16.7%

17.7%

12.6%

整齐

7.7%

19.8%

19.8%

16.5%

36.3%

100.0%

31.8%

34.6%

42.9%

41.7%

53.2%

42.5%

一般

11.5%

33.3%

19.5%

16.1%

19.5%

100.0%

45.5%

55.8%

40.5%

38.9%

27.4%

40.7%

不整齐

50.0%

0.0%

25.0%

12.5%

12.5%

100.0%

18.2%

0.0%

4.8%

2.8%

1.6%

3.7%

非常不整齐

0.0%

100.0%

0.0%

0.0%

0.0%

100.0%

0.0%

1.9%

0.0%

0.0%

0.0%

0.5%

注:gamma值为-0.315 sig.为:0

a2:调查中发现,在宿舍装饰品的选择上,男女差异较大。在装饰品中拥有玩偶的男生仅为14.5%,而女生为85.5%;宿舍内有墙纸的男生为37.5%,女生为62.5%。在其他

装饰物方面,男女无较大差别。

a3:宿舍是否及时清除垃圾与宿舍成员的来源地、性别有相关性。与其他因素无关。见下表:

a3-1:是否及时清理垃圾与宿舍成员主要来源地 crosstabulation

宿舍成员主要来源地

total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是否及时清理垃圾

11.3%

15.9%

67.5%

5.3%

100.0%

56.7%

77.4%

72.3%

80.0%

71.2%

视情况而定

21.7%

10.0%

65.0%

3.3%

100.0%

43.3%

19.4%

27.7%

20.0%

28.3%

0.0%

100.0%

0.0%

0.0%

100.0%

0.0%

3.2%

0.0%

0.0%

0.5%

注:gamma值为-0.174 sig.为:0.222

a3-2:是否及时清理垃圾 * 性别 crosstabulation

性别

男生

女生

视情况而定

% within 是否及时清理垃圾

35.9%

64.1%

% within 性别

61.8%

78.4%

% within 是否及时清理垃圾

55.0%

45.0%

% within 性别

37.1%

21.6%

% within 是否及时清理垃圾

100.0%

0.0%

% within 性别

1.1%

0.0%

total

% within 是否及时清理垃圾

41.6%

58.4%

% within 性别

100.0%

100.0%

注:gamma值为-0.387 sig.为:0.008

a4:宿舍大扫除的频率与所有变量均无关,从分析中可以看到,大一到大五,宿舍大扫除的频率都是一周一次。

(二)制度文化(b类题)

制度文化是指围绕学生宿舍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条例、公约等等。

在这次调查,具体分为四个方面:有无卫生值日制度、制度执行情况、熄灯制度、集体庆祝的规定,分析如下:

b1:在卫生值日制度的制定方面,调查显示,它与其他因素不存在相关性,对卫生值日进行频数分析,有值日制度的是79%,没有的是21%。见下表:

b1:卫生值日制度

frequency

percent

valid percent

cumulative percent

valid

169

79.0

79.0

79.0

没有

45

21.0

21.0

100.0

total

214

100.0

100.0

b2:卫生制度的执行情况,与性别、民族、学院有关,与其他变量无关。具体见下表:

b2-1:卫生值日制度执行情况 * 性别 crosstabulation

性别

total

男生

女生

卫生值日制度执行情况

% within 卫生值日制度执行情况

35.1%

64.9%

100.0%

% within 性别

44.9%

59.2%

53.3%

看情况

% within 卫生值日制度执行情况

50.7%

49.3%

100.0%

% within 性别

42.7%

29.6%

35.0%

% within 卫生值日制度执行情况

44.0%

56.0%

100.0%

% within 性别

12.4%

11.2%

11.7%

total

% within 卫生值日制度执行情况

41.6%

58.4%

100.0%

% within 性别

100.0%

100.0%

100.0%

注:gamma值为-0.221 sig.为:0.006

宿舍成员各民族比例

total

全部是汉族

汉族居多

汉族和少数民族各半

少数民族居多

全部是少数民族

卫生值日制度执行情况

% within 卫生值日制度执行情况

4.4%

21.9%

19.3%

16.7%

37.7%

100.0%

% within 宿舍成员各民族比例

22.7%

48.1%

52.4%

52.8%

69.4%

53.3%

看情况

% within 卫生值日制度执行情况

16.0%

26.7%

22.7%

13.3%

21.3%

100.0%

% within 宿舍成员各民族比例

54.5%

38.5%

40.5%

27.8%

25.8%

35.0%

% within 卫生值日制度执行情况

20.0%

28.0%

12.0%

28.0%

12.0%

100.0%

% within 宿舍成员各民族比例

22.7%

13.5%

7.1%

19.4%

4.8%

11.7%

b2-2:卫生值日制度执行情况 * 宿舍成员各民族比例 crosstabulation

注:gamma值为-0.306 sig.为:0.000

b2-3:卫生值日制度执行情况 * 学院名称 crosstabulation

学院名称

total

文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

维吾尔文学院

音乐学院

舞蹈学院

蒙古语言文化学院

藏语言文化学院

美术学院

医学院

卫生

值日

制度

执行

情况

% within 卫生值日制度执行情况

12.3%

7.9%

1.8%

12.3%

0.9%

14.0%

22.8%

3.5%

24.6%

100.0%

% within 学院名称

46.7%

32.1%

33.3%

48.3%

11.1%

84.2%

68.4%

28.6%

68.3%

53.3%

看情况

% within 卫生值日制度执行情况

13.3%

18.7%

4.0%

13.3%

9.3%

4.0%

13.3%

10.7%

13.3%

100.0%

% within 学院名称

33.3%

50.0%

50.0%

34.5%

77.8%

15.8%

26.3%

57.1%

24.4%

35.0%

% within 卫生值日制度执行情况

24.0%

20.0%

4.0%

20.0%

4.0%

0.0%

8.0%

8.0%

12.0%

100.0%

% within 学院名称

20.0%

17.9%

16.7%

17.2%

11.1%

0.0%

5.3%

14.3%

7.3%

11.7%

% within 学院名称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注:gamma值为-0.239 sig.为:0.003

b3:通过调查,我们还发现熄灯制度与性别、年级、民族和来源地有相关性。具体见下表:

b3-1:是否有作息制度 * 性别 crosstabulation

性别

total

男生

女生

是否有作息制度

% within 是否有作息制度

31.3%

68.7%

100.0%

% within 性别

34.8%

54.4%

46.3%

看情况

% within 是否有作息制度

50.0%

50.0%

100.0%

% within 性别

28.1%

20.0%

23.4%

% within 是否有作息制度

50.8%

49.2%

100.0%

% within 性别

37.1%

25.6%

30.4%

注:gamma值为-0.300sig.为:0.007

很明显,选“是”的女生男生要多一半以上。但值得注意的是,调查样本中,男女比例为2/3,女生基数较大,且5号楼(女生宿舍)学校规定有固定熄灯时间。

b3-2:是否有作息制度 * 年级 crosstabulation

年级

total

大一

大二

大三

大四

大五

是否有作息制度

看情况

% within 是否有作息制度

24.2%

31.3%

25.3%

19.2%

0.0%

100.0%

% within 年级

42.9%

40.8%

47.2%

67.9%

0.0%

46.3%

% within 是否有作息制度

18.0%

38.0%

34.0%

8.0%

2.0%

100.0%

% within 年级

16.1%

25.0%

32.1%

14.3%

100.0%

23.4%

% within 是否有作息制度

35.4%

40.0%

16.9%

7.7%

0.0%

100.0%

% within 年级

41.1%

34.2%

20.8%

17.9%

0.0%

30.4%

注:gamma值为-0.213 sig.为:0.014

b3-3:卫生值日制度执行情况 * 宿舍成员各民族比例 crosstabulation

宿舍成员各民族比例

total

全部是汉族

汉族居多

汉族和少数民族各半

少数民族居多

全部是少数民族

看情况

% within 卫生值日制度执行情况

4.4%

21.9%

19.3%

16.7%

37.7%

100.0%

% within 宿舍成员各民族比例

22.7%

48.1%

52.4%

52.8%

69.4%

53.3%

% within 卫生值日制度执行情况

16.0%

26.7%

22.7%

13.3%

21.3%

100.0%

% within 宿舍成员各民族比例

54.5%

38.5%

40.5%

27.8%

25.8%

35.0%

% within 卫生值日制度执行情况

20.0%

28.0%

12.0%

28.0%

12.0%

100.0%

% within 宿舍成员各民族比例

22.7%

13.5%

7.1%

19.4%

4.8%

11.7%

注:gamma值为-0.306 sig.为:0.000

b3-4:是否有作息制度 * 宿舍成员主要来源地 crosstabulation

宿舍成员主要来源地

total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看情况

% within 是否有作息制度

7.1%

14.3%

72.4%

6.1%

100.0%

% within 宿舍成员主要来源地

23.3%

45.2%

50.4%

60.0%

46.2%

% within 是否有作息制度

18.0%

14.0%

62.0%

6.0%

100.0%

% within 宿舍成员主要来源地

30.0%

22.6%

22.0%

30.0%

23.6%

% within 是否有作息制度

21.9%

15.6%

60.9%

1.6%

100.0%

% within 宿舍成员主要来源地

46.7%

32.3%

27.7%

10.0%

30.2%

注:gamma值为-0.282 sig.为:0.005

b4:通过调查分析,宿舍成员过生日集体庆祝情况与任何因素都无关。

(三)行为文化(c类题)

行为文化是指文明宿舍建设中开展的各类争先创优活动和以学生宿舍为单位在宿舍内外展开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此次调查将行为文化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有无昵称、宿舍交流常用语言、是否有否有人串门、共同爱好、经商活动、宿舍有无小团体、是否集体自习,共7道题。

c1、宿舍成员有无昵称或绰号与任何因素都无关。

c2、宿舍成员交流所使用的语言与生源地、学院、专业、年级都无关,与民族成分有相关性。见表:

c2:成员交流语言 * 宿舍成员各民族比例 crosstabulation

宿舍成员各民族比例

total

全部是汉族

汉族居多

汉族和少数民族各半

少数民族居多

全部是少数民族

成员交流语言

普通话

% within 成员交流语言

13.0%

31.1%

24.8%

19.3%

11.8%

100.0%

% within 宿舍成员各民族比例

95.5%

96.2%

97.6%

86.1%

30.6%

75.6%

汉语方言

% within 成员交流语言

14.3%

28.6%

42.9%

14.3%

100.0%

% within 宿舍成员各民族比例

4.5%

3.8%

8.3%

1.6%

3.3%

民族语言

% within 成员交流语言

2.2%

4.4%

93.3%

100.0%

% within 宿舍成员各民族比例

2.4%

5.6%

67.7%

21.1%

注:gamma值为0.875 sig.为:0.000

c3、宿舍有无同学串门与年级、来源地、专业、民族比例无关,与南北比例有相关性。见下表:

c3:其他宿舍成员串门频率* 宿舍成员的南北比例 crosstabulation

宿舍成员的南北比例

南方

北方

各半

其他宿舍成员串门频率

经常有

偶尔

19.5%

61.0%

19.5%

41.8%

35.4%

52.7%

21.4%

5.5%

76.7%

55.8%

7.3%

57.3%

20.0%

36.4%

7.1%

71.4%

3.3%

7.8%

注:gamma值为0.322 sig.为:0.003

c4、共同爱好

宿舍成员间有明显差别,且同一学院有多种爱好,见表:

c4:不同学院,宿舍成员爱好之间的差别

注:x轴为爱好,顺序依次是睡觉、看电影、看书、户外运动、逛街、上网、打扑克、打游戏、体育运动、听音乐、聊天、其他。y轴为每一爱好不同学院所占比例。仅标注有较大差别的数据。具体数据如下:

爱好睡觉比例较高的是医学院(19.7%)、藏学院(15.6%);爱好看电影比例较高的是藏学院(19%)、新闻传播学院(16.7%);爱好看书比例最高的是文学院(18.3%);户外活动比例最高的是医学院(18.9%);共同爱好逛街比例最高的为(19.3%);爱好上网比例最高的是医学院(19.1%),爱好打扑克牌比例较高的是藏学院(25%)和新闻传播学院(22.2%),爱好打游戏比例最高为藏学院(29.7%),爱好体育运动比例最高的为医学院(27.6%),爱好听音乐藏学院比例也较高为21.4%,其他学院在听音乐、聊天方面都比较平均。

由数据显示,宿舍成员的是否由共同爱好与学院有相关性,藏学院同学共同爱好比较多,而维吾尔族同学的爱好比较少。

调查显示,不同学院在爱好方面差别较大,文学院有86.7%的人爱聊天,76.7%人爱看书;新闻传播学院爱好听音乐的人尽85.7%;维吾尔文学院爱好听音乐、上网的均占82.8%,爱好体育运动的占66.7%;蒙古语言文化学院爱好睡觉和聊天的最多,均占84.2%;藏学院爱好较为均衡;美术学院爱好看电影的最多,占64.4%;医学院爱好睡觉和上网的人数较多,各占70.7%。

调查发现,爱好与年级无相关性,与民族比例有一定关系,全是少数民族成员的宿舍,共同爱好比例比其的宿舍的都高,其中聊天、听音乐、睡觉比例都在65%以上。

c5 c6 c7、宿舍有无经商活动、宿舍有无小团体、宿舍成员是否具体自习都与一切因素都无相关性。

(四)精神文化(d类题)

宿舍精神文化主要是指师生在宿舍管理的各相关活动时在其所特有的生活方式中体现出来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共同的心理状态。此次调查中将精神文化分为卧谈会、共同信仰,生活习惯与宿舍成员之间的关系,对老师的评价,宿舍利益的争取,考研愿望分析6个方面。分析如下:

d1、分析得出,有无卧谈会与其他因素均无相关性。卧谈会议题与专业有一定的关系,调查中发现文学院、藏学院讨论爱情的人数较多,均占18.5%,而讨论时政的人数都较少;新闻传播学院刚好与以上两学院相反,讨论时政的人数占了25.5%,而讨论爱情的较少;而维吾尔文学院讨论时政的人竟然为0.00%。调查中还发现,所有卧谈议题中,谈论生活和爱情比例较高。其中,生活占了81.1%,居于最高。具体见表:

d1:$卧谈议题 frequencies

responses

percent of cases

n

percent

卧谈议题

学习

96

16.5%

53.3%

生活

146

25.0%

81.1%

爱情

135

23.2%

75.0%

时政

55

9.4%

30.6%

体育

35

6.0%

19.4%

时装

68

11.7%

37.8%

其他

48

8.2%

26.7%

total

583

100.0%

323.9%

a. dichotomy group tabulated at value 1.

d2、有无共同信仰与宿舍成员来源地、成员南北比例无关,与学院、专业、民族比例有相关性,具体分析见表:

d2-1:有无共同信仰 * 学院名称 crosstabulation

学院名称

total

文学院

新闻学院

维吾尔文学院

音乐学院

舞蹈学院

蒙古语学院

藏语言学院

美术学院

医学院

有无共同信仰

% within 有无共同信仰

10.9%

6.5%

4.3%

9.8%

4.3%

15.2%

38.0%

3.3%

7.6%

100.0%

% within 学院名称

34.5%

21.4%

66.7%

31.0%

44.4%

73.7%

92.1%

21.4%

17.1%

43.2%

% within 有无共同信仰

15.7%

18.2%

1.7%

16.5%

4.1%

4.1%

2.5%

9.1%

28.1%

100.0%

% within 学院名称

65.5%

78.6%

33.3%

69.0%

55.6%

26.3%

7.9%

78.6%

82.9%

56.8%

注:lambda值:0.269 sig:0.00

d2-2:有无共同信仰 * 专业名称 crosstabulation

专业名称

total

设计

绘画

舞蹈学

音乐学

音乐(演唱)

音乐(演奏)

新闻学

广电

汉语言

汉文学

藏文学

蒙文学

护理学

口腔医学

临床医学

有无共同信仰

within 有无共同信仰

3.3%

4.3%

5.4%

2.2%

2.2%

1.1%

5.4%

4.3%

10.9%

38.0%

15.2%

1.1%

6.5%

100.0%

within 专业名称

33.3%

44.4%

31.3%

18.2%

100.0%

10.0%

27.8%

57.1%

35.7%

92.1%

73.7%

11.1%

20.0%

43.2%

within 有无共同信仰

5.0%

4.1%

4.1%

9.1%

7.4%

7.4%

10.7%

2.5%

14.9%

2.5%

4.1%

6.6%

1.7%

19.8%

100.0%

within 专业名称

66.7%

100.0%

55.6%

68.8%

81.8%

90.0%

72.2%

42.9%

64.3%

7.9%

26.3%

88.9%

100.0%

80.0%

56.8%

注:lambda值:0.243 sig:0.00

d2-3:有无共同信仰 * 宿舍成员各民族比例 crosstabulation

宿舍成员各民族比例

total

全部是汉族

汉族居多

汉族和少数民族各半

少数民族居多

全部是少数民族

有无共同信仰

% within 有无共同信仰

2.2%

15.2%

12.0%

13.0%

57.6%

100.0%

% within 宿舍成员各民族比例

9.1%

27.5%

26.2%

33.3%

85.5%

43.2%

% within 有无共同信仰

16.5%

30.6%

25.6%

19.8%

7.4%

100.0%

% within 宿舍成员各民族比例

90.9%

72.5%

73.8%

66.7%

14.5%

56.8%

注:lambda值:0.296 sig:0.00

显然,民族比例在共同信仰中占有很大相关性。这也符合我们一般的评价标准。也从侧面证明了样本的代表性和调查的可靠性。

d3、生活习惯是否受到其他宿舍成员影响,d4、对老师的评价,d5、有益宿舍的事会是否会集体争取,这三项与任何民族、专业、来源地等因素都无相关性。

d6、宿舍有人考研是否会影响到其他成员的考研愿望,与学院、专业、年级、来源地和南北比例无关,与民族比例有一定联系,全是汉族的同学受到的影响较小。从问卷统计来看,大二的较迷茫,此题的选择中,名项比较平均。

八、 总结:

本次调查充分反映了西北民族大学本科生宿舍文化现状,达到了调查的目的。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许多变量与宿舍成员的民族比例、生源地,南北比例有关,体现了民族院校的特色。也体现了南北方不同性格在宿舍文化中的影响。学生宿舍文化,作为校园文化的一角,是学生们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大学生的各方面教育都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大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和形成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有重要的意义。

调查的数据,还能为以后的调查所用,为从现状进入关系研究提供基础。

九、 参考文献:

【1】《高校寝室文化的分析与研究》曲贵江 北京:海淀走读大学

【2】《浅析大学生宿舍文化的内涵与特征》 金鑫 徐波 荆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xx年第6期

【3】《试论宿舍文化对大学生成才的影响》唐春梅 滕云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xx年第二期

【4】《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报告》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民宿分析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满意度;影响因素;医疗改革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识码】A

从2000年开始,江苏宿迁开始走一条依托市场机制的医改之路,拉开了以“社会办卫生一卫生产业化一产业民营化一民营规范化”为改革思路的医疗改革序幕,并一度成为医疗市场化的改革样本。至2005年,宿迁市的公立医院几乎全部完成了产权制度的改革,政府资本完全退出,使其资金更多地投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但百姓看病仍处在负担是减轻还是加重的争议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凸现,改革难以简单地以成败定论。目前这种备受争议的“宿迁模式”已实施十年,居民群众是如何看待此方面研究还少。本研究即通过调查宿迁居民对医疗制度的满意程度,探讨影响居民就医行为与态度的主要因素,旨在为今后的政策调整和完善提供思路。

1、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宿城区、宿豫区和沭阳县3个区(县),每区随机抽取2个办事处(乡镇),每个办事处随机抽取1个小区(村庄),每个小区调查可接触者约100人,共约600人。实地调查时间为2011年7月13-21日。

1.2 调查内容 采用面对面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1)一般情况;(2)就医行为:选择医生和医院注重的因素等;(3)医改后的变化:看病费用、收费、护士和医生态度、医院设施环境等改变情况。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Epdata 3.1建立数据库,采用SPSS16.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多因素分析采用非条件Logistie回归分析。以P

2、结果

2.1 一般情况 共抽取调查557人,553人完成了调查,总应答率为99.3%。其中,男226例(占40.9%),女327例(占59.1%);平均年龄(43±8)岁;城镇人口244例(占44.1%),农村人口209例(占55.9%);已婚426例(占77.0%),未婚105例(占19.0%),离异或丧偶22例(占4.0%);职业上,企事业干部13例(占2.4%)、公务员16例(占2.9%)、公司职员147例(占26.6%)、个体工商户128例(占23.1%)、务农144例(占26.0%)、学生40例(占7.2%)、失业44例(占8.0%)、离退休21例(占3.8%)。

2.2 居民就医行为及满意度影响因素单因素分析 对现行医改制度满意者为112例(占20.3%),不满意者441例(占79.7%)。单因素分析显示文化程度低,家庭收入低者对现有医疗制度不满意的比例高(P

2.3 宿迁居民就医行为及就医满意度影响因素Logistic多因素分析以单因素分析有统计学意义的11个影响因素作为自变量,对现行医改制度是否满意作为因变量,采用偏最大似然估计前进法进行Logistic分析(Forward LR,αλ=0.05,α出=0.10)。结果显示:家庭月收入低、医疗费用来源自费、自己以往就医成功的经验、收费不合理和医生的态度未改善是影响居民满意度的主要因素(P

3、讨论

2006年5月,江苏省物价局调查了宿迁市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后的服务价格,发现其人均门诊费用、住院费用等均比1999年有所下降。但居民就医是否满意却没有涉及。满意度是患者就医的客观感受,更是评价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的标准。

调查显示,宿迁居民79.7%的人对医改后现行的医疗制度持不满意态度。在排除的因素中,文化程度是混杂因素,对总满意度不起作用,这与国内诸多研究相一致。

民宿分析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嫖宿幼女罪 法益 刑法体系 地位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3-9082(2014)07-0367-01

一、学术界关于嫖宿幼女罪侵犯法益的学说

“法益”(Rechtsgut)一词,由德国学者首创,日本学者从德文首译。何谓法益,从字面上看,是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和价值;所谓刑法法益,就是受刑事法律规范所保护的利益和价值。学术界对于什么是“法益”,从法益概念创立至今,争论了100多年,仍难求得共识。我国学者张明楷认为,“法益是指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由法所保护的,客观上可能受到侵害或者威胁的人的生活利益。”

具体到本罪所侵犯的法益,学术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嫖宿幼女罪所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化管理秩序和幼女的身心健康权利;第二种观点认为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管理秩序;第三种观点认为本罪侵犯侵犯的法益是幼女的性自主权和社会管理秩序;第四种观点则认为是社会道德风尚与幼女的身心健康。两罪互斥论者所代表的第五种观点对嫖宿幼女罪所侵犯的法益并不是性的自我决定权,而是在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的同时,又侵犯了保护幼女的观念。

二、对以上学说的评析

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在对嫖宿幼女罪所侵犯的法益的内容上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幼女的身心尚未发育成熟,心智并不健全,因此嫖宿幼女无疑是对幼女身心健康的一种侵犯。同时嫖宿幼女的行为也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公然践踏,自然也就侵犯了社会风化管理秩序。但该观点的不足之处在于没有明确的指出哪一个是主要客体哪一个是次要客体,故就无法正确把握本罪的本质。

第二种观点可取之处是指出了嫖宿幼女罪所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从这个角度说把握了本罪的本质。不足之处在于把本罪的次要客体表达为社会管理秩序。而社会管理秩序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类罪的同类客体,而非具体犯罪的客体,因此该观点犯了把同类客体直接作为具体犯罪的直接客体的错误。

至于第三种观点,笔者认为基本上不可取,因为其一,该观点犯了和第二种观点一样的错误,即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同类客体直接作为本罪的直接客体。其二,错误地认为幼女具有性的自主权。我们知道,作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由于年龄小、社会阅历少且经验不足,一般对卖淫活动的性质是了解不足的。所以在此种情况下,就算嫖宿者得到了幼女的同意,也不能理解为这是幼女性的自主权的表现,也不能视为得到了幼女的承诺,因为法律不承认幼女具有这种能力,这种承诺自然是无效的。

第四种观点认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在这一点上该观点也把握了本罪的本质特征,但该观点把本罪所侵犯的其他法益认定为社会道理风尚则是不可取的,因为社会道德风尚是一个比较宽泛且过于笼统的概念,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很难加以把握。

第五种观点的不足之处有以下两点。其一,和第二、三种观点犯了同样的错误,就是把妨害社会秩序犯罪的同类客体直接作为本罪的直接客体。其二,就是把本罪所侵犯的法益描述为保护幼女的观念。因为如果将某种观念作为刑法保护的对象,必然使刑法的处罚界限变得模糊不清,使刑罚的处罚范围变得过于宽泛且难以把握,进而导致保护法益的目的最终落空。

三、本文对于嫖宿幼女罪法益的结论

通过以上的分析,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比较可取,但是对于什么是本罪的主要客体,什么是次要客体,有必要做进一步的分析。

依笔者所见,本罪的主要客体应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次要客体是社会风化管理秩序。分析如下:我国对一般的卖淫嫖娼行为是不以犯罪论处的,只需要做出一定的行政处罚即可,原因就在于仅仅侵犯社会风化管理秩序这一直接客体的社会危害性还达不到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而嫖宿幼女的行为之所以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因就在于,该行为所侵犯的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对幼女的嫖宿突破了社会公众对性行为的感情认同和道德底线,对身心发育未成熟的幼女嫖宿的直接后果就是侵犯幼女的身心健康,正基于此,才使得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高度。可见,本罪中“决定整个行为社会危害性性质,从而为刑法所重点保护的法益”是幼女的身心健康这一直接客体,而这正是主要客体所表现出来的特征。

四、本罪在刑法体系中的地位

所谓嫖宿幼女罪在刑法体系中的地位是指本罪应当置于刑法分则的哪一章中。现行刑法将嫖宿幼女罪规定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根据现行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尽管立法上对嫖宿幼女罪在刑法体系中的地位已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学术界仍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是支持现行的立法规定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嫖宿幼女罪置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中是不妥当的,应当重新置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放置在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第二款中。

支持现行立法规定观点的不妥之处在于,颠倒了本罪的主要客体和次要客体,即认为本罪的主要客体是社会风化管理秩序,因此认为刑法关于本罪的设置是适当的,但上文已经分析过本罪的主要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因此该观点的结论也就自然是错误的。第二种观点,将本罪置于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一章中把握了本罪的本质,笔者也赞同这一观点,因为本罪的主要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而刑法的基本理论也指出,主要客体必须为同类客体所包容,作为本罪直接客体的幼女身心健康是包含在公民的人身权利中的,因此将嫖宿幼女罪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移除,重新归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是适当的。

参考文献

[1]一般认为,宾丁于1872年在其《规范论》中首先提出法益概念。

[2]张明楷:《法益初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67页。

[3]李帮友、王德育、邓超著:《性犯罪的定罪与量刑》,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版,第268页。

[4]同上,第270页。

[5]鲍遂献著:《妨害风化犯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北京:2003年版,第188页。

[6]有学者主张,应当将强奸罪与嫖宿幼女罪理解为互斥关系:以是否存在有效同意为界,认定奸淫幼女型7

民宿分析论文范文第8篇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文以宿州市区中学武术课的教学现状为研究对象。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我们系统查阅了“中国知识资源网”及宿州学院图书馆资料室中有关学校武术教学方面的文献资料及博硕士论文,为该论文的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2.访谈法。我们走访了从事体育教学5至8年的老师10名及部分中学生50名,采用无结构的访问方法,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访谈及提问。

3.问卷调查法。我们对宿州市区宿州一中、宿州二中、宿州三中、宿州学院附属实验中学、宿州十一中等初级中学的体育教师和学生分别进行了问卷调查。

(1)问卷的设计。根据研究需要,我们设计了“宿州市初级中学武术课教学调查问卷”,一份为教师问卷,一份为学生问卷,将两份问卷的初稿征询了专家意见,反复修改后制定出最终问卷进行发放。

(2)问卷的发放与回收。问卷采用随机发放,对5所初级中学发放教师问卷30份,男教师23份,女教师7分。因初一年级学生入校时间不久,对学校开设的体育课教学了解不多,所以向初级中学初二、初三的学生发放,每所学校学生发放40份。共对200名中学生进行问卷的发放(见表1)表1 调查问卷发放和回收情况统计表■ 4.实地考察法。到5所中学察看中学生在体育课上的学习内容。

5.数理统计法。本文采用EXCEL软件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相关统计。

6.逻辑归纳法。本文运用归纳、综合分析等方法,对所取得的数据和文献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并提出合理性建议。

二、结果与分析

(一)宿州市区中学体武术教育师资队伍的研究

1.宿州市初级中学体育教师年龄、学历、所学专业的调查。表2 体育教师年龄情况(n=27)■在所调查的27名教师中,宿州市初级中学40岁以下教师占到69%,40岁以上教师占到41%。总体而言宿州市区初级中学教师结构比较合理。

表3 体育教师学历情况(n=27)■通过对体育教师学历情况的调查,目前宿州市初级中学体育教师以大专及本科学历为主,占所有比例的78%。这个比例适合新课改下初级中学对体育教师的学历要求。

表4 体育教师所学专业分布(n=27)■如表2、3、4可见:虽然教师年龄以及学历方面比较合理,但是在开设武术课程中,武术教学大部分都是由一般体育教师担任,所占比例高达93%,武术专业老师所占的比例只有7%。以上数据说明当前宿州市初级中学武术专业师资十分匮乏,严重地影响了初级中学武术活动的开展。

2.宿州市中学体育老师对武术的教学方法调查。通过走访调查,我们了解到在新课改下宿州市初级中学基本不上武术课,只有上级领导巡视的时候偶尔开设下。开设的内容也十分粗糙,不专业,大多只是让学生练习基本手法、步法及其组合,导致学生对武术的兴趣不高。宿州十一中和宿州学院附属实验中学有专业的武术老师,老师会在课堂上进行武术上的基本拳术的教学,而且偶尔还在学生面前做下表演,但由于学生对武术的接触非常少,学生看完只是对其很崇拜,没有实质性的亲身体验。

3.宿州市区中学体育老师对武术课的态度调查。 表5 体育老师对武术的价值的认识(n=27)■

表6 是否应增加武术课在体育中的比例(n=27)■表7 体育教师教学完成情况(n=27)■我们从表5、6、7中可以清晰了解到中学武术教师对武术的价值是表示肯定的,80%的老师认为应该增加武术课在体育课中的比例。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只有7%的教师能较好地完成武术课的教学工作。现在的中学生只知道武术是国粹,不了解武术究竟是什么样子,他们仅从一些影视作品中了解武术,因为目前很多学校都没有武术课。这完全背离了教育部在新课改中要求中小学体育课适量增加中国武术等内容的规定。

(二)学生的基本情况调查分析

1.宿州市中学生对武术认识的程度及途径的研究。表8 学生对武术了解途径统计表(n=180)■目前宿州市区中学生对武术的了解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电影电视、体育老师的传播、武侠小说等。

通过对180名学生了解武术途径的调查,通过电影电视的占到了60%。电影电视对中华武术的传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武侠影视的武打动作,大都和我们现实中的武术有很大的差别,武侠影视上面的武打动作增添了夸张的艺术渲染,导致人们对武术产生了一种错误的认识。看完武侠影视后,大多学生都以为学了武术就能像影视剧上面的武打明星一样“以一挡十,飞檐走壁”等。

作为体育知识和技能传播的体育教师,理应承担起传播和继承中华武术的重要角色及新课改下对武术内容重视政策颁布的积极响应者。但是我们从体育教师方面了解到中华武术知识的仅占到了18%。这说明宿州市体育教师在新课改后对武术的传播意识还很薄弱。2.宿州市初级中学生对武术兴趣的研究。 表9 宿州市初级中学对武术兴趣的调查表(n=180)■通过对宿州市区180名中学生的调查,我们了解到在学习武术之前有70%的学生对中华武术是很感兴趣的,这说明中华武术对学生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这也给武术工作者提供了传授武术知识和技能的有力动力。

3.宿州市区中学生喜欢的武术内容的调查与分析。通过走访与调查,我们了解到由于宿州市区的武术课开展情况十分不乐观,学生对武术的内容如刀术、剑术、散打等都了解得很少。一说到中华武术,绝大多数学生都会想到武侠电影里面渲染后的动作。他们对武术不是真正了解,所以笔者对此问题进行文字表述。

4.宿州市中学生对上过武术课后的效果分析。表10 学习武术后对武术的喜欢情况(n=180)■通过调查接受过武术教学内容的学生,我们了解到他们对武术的兴趣不是很高。这与学习武术之前对武术课的兴趣产生了鲜明的对比。85%的学生上过武术课后对武术的兴趣明显下降。(三)学校领导对武术教学重视程度的研究1.开设武术项目的态度表11 影响武术在中学开展的主要因素■ 宿州市初级中学武术教学开展的顺利与否,与学校领导的重视程度有着密切的关系。从调查列表中我们可以看出有93.5%的教师认为学校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影响武术教学的重要因素。同时通过访谈,笔者了解到由于长期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学校一味追求升学率,导致大部分学校的领导对武术教学很不重视。这使得在新课改下武术教学的开展受到很大的限制。学校领导的政策绝大部分倾向于文化课,形成了以学习文化课为中心、体育教学让位于文化课的现象。这严重影响了体育老师上体育课的积极性,进而影响了武术教学在中学的顺利开展。

2.学校武术场地与器材状况。体育场地、器材是开展体育教学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保障。笔者通过走访各调查学校,就笔者的观察与访谈,各调查学校基本没有专门的武术训练场地和器材。大多数的体育活动都在田径场地举行。遇到大风大雨天气,体育教学活动基本不能进行。这就阻碍了中学武术教学的顺利开展。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宿州市初级中学体育教师的年龄结构比较合理。学历比例适合初级中学对体育教师的学历要求,但是武术专业师资非常匮乏,不能满足武术教学的需求,很不利于中学武术教学的顺利开展。

2.武术课的开展率不高,课余武术活动组织很少,基本没有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课程建设。绝大部分学生上完武术课后对武术的兴趣下降。

3.宿州市区绝大部分中学体育教师对武术的健身、教育、自我调节、防身自卫等价值都表示肯定。

4.宿州市区体育老师认为影响学校武术教学的开展的前五大因素分别是:领导重视及支持、教师的能力、学生学习负担过重、资金问题、宣传力度等。

5.学校领导对武术课不够重视,武术场地、器材设施不能满足武术教学的需求。

6.中学生了解武术的途径主要是通过电影,电视和武侠小说,导致他们对武术了解得不真实。

(二)建议

1.学校领导应转变教育思想,重视武术教学。加大武术专业老师的引进,加强在校体育教师的培训,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念。

2.加大学校武术教学的场地建设及器材设施。

3.学校应加强武术的宣传力度,合理安排体育教师的教学任务。

4.充分发挥体育教师优势,利用课堂对武术进行宣传,加强武德教育,使学生更全面地了解武术。

参考文献:

[1]熊坤.开封市区高级中学武术教学现状与对策研究[D].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15-16.

[2]闻易.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J].求是,2003(9):25.

[3]张金杰.新乡市中学武术教学现状调查研究[D].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5):28-30.

[4]周义义.温州市中学武术课教学的开展现状及对策研究[D].北京体育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10):89.

[5]毛伟伟.江苏省苏南地区城市中学武术教学现状之研究[D].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3):223.

基金支持:安徽省宿州市2009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编号:JKY09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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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分析论文范文第9篇

内容摘要:影响住宿和餐饮业发展的因素很多,但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进程和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是其中的主要因素。本文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定量分析了这些因素对我国住宿和餐饮业发展的影响。

关键词:住宿和餐饮业 影响因素 定量分析

研究背景

住宿和餐饮业包括住宿业(有偿为顾客提供临时住宿的服务活动)和餐饮业(在一定场所,对食物进行现场烹饪、调制,并出售给顾客主要供现场消费的服务活动)两大类。虽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传统行业,却在拓宽就业渠道,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显著,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该行业保持着快速增长势头,一直是消费品市场中的亮点。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2008年末,全国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4.5万个,从业人员585.2万人。相关统计表明,2008年我国住宿和餐饮业实现营业额4824.4亿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403.9亿元,实现增加值6624.4亿元。

对于这样一个规模庞大、就业人数众多的行业,有关其发展影响因素的专门研究到目前为止数量非常有限。本文利用时间序列数据和截面数据资料,在相关理论的基础上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分析影响我国住宿和餐饮业发展的具体因素。

我国住宿和餐饮业发展基本情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住宿和餐饮业特别是1991年以来保持了较快增长的势头。该行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1952年的14.1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15404亿元(见图1)。

1991-2008年以来,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连续18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尤其是在2008年在金融危机背景下,零售额和2007年相比增幅达24.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4.20%(详见图2)。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住宿和餐饮业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业态多样化、经营方式连锁化、品牌建设特色化、市场需求大众化、从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型的发展新格局,呈现出旺盛的发展生机。

影响住宿和餐饮业发展的因素

对于影响住宿和餐饮业发展的具体因素,目前有价值的定量分析还非常有限。作为反映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方式转变的一个侧面,基于相关经济理论,本文提出以下假说并进行计量经济学检验:

国民经济总体发展水平将显著影响该行业的发展空间。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企事业单位业务往来的增加都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我们推测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住宿餐饮业正向相关。

城镇化进程将显著影响住宿餐饮业的发展。该行业主要存在于城镇,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将扩大对该行业服务的需求。

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对该行业会有显著影响。受经济发展方式的影响,我国GDP中资本形成和净出口所占比重偏高,最终消费所占比重总体偏低且近年来有进一步下降的趋势。这意味着国民财富中居民和政府部门可支配比例的下降,因而必然会影响到住宿和餐饮业的发展。

1952~1978年间我国国民经济总体呈剧烈波动趋势,26年间GDP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3.71倍,年均增长6.15%,人均GDP增长1.81倍,年均增长2.3%。1978~2008年,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30年间GDP增长14.97倍,年均增长9.68%,人均GDP增长10.92倍,年均增长8.61%。受国民经济宏观形势影响,住宿和餐饮业也呈现明显的波动。

在城镇化建设成就方面,1978年以前由于众多复杂原因,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在总体波动中进展缓慢,26年间从12.46%提高到17.92%,仅提高了5.46个百分点。1978~2008年,稳定提高到45.68%,提高了27.76个百分点,年均提高约0.9个百分点。

国民收入分配方面,最终消费总体上持续下降(1961~1963年除外),已经从1952年的80.46%下降到2008年的49.59%,下降了30.87个百分点。

除了这些主要因素,人口因素、旅游业发展、消费习惯改变等因素也会对住宿和餐饮业产生影响。考虑到统计资料的可得性、模型的结构等,本文主要对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和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具体影响进行定量分析(原始数据见表1)。

计量经济学分析

本文对1952~2008年的时间序列数据资料进行计量经济学分析。以人均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的自然对数(LN(HC))作为被解释变量,以人均GDP的自然对数(LN(GDP))、城镇化率(UBR)、最终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FCER)作为解释变量,对自相关因素处理之后可以得到如下回归结果:

注:括弧内数字为t检验值,各系数均能通过1%水平显著检验。

回归结果显示:

第一,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和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对住宿和餐饮业均有显著影响。

第二,其他条件保持不变,人均GDP每提高1%,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将增加约1.14%;城镇化水平提高1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将增长约5.8%;国民收入中最终消费所占比例每提高一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将增长约2.3%。

第三,考虑到我国城镇化水平仍然偏低、国民收入分配中最终消费尤其是居民消费所占比例过低,未来时期住宿和餐饮业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自1978年以来,我国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占GDP的比重稳步从1.50%提高到2008年的5.12%。可以预期,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和国民收入分配中最终消费比例的逐步增加,住宿和餐饮业所占比例将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

民宿分析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海南省;休闲旅游;民宿经济;策略

课题号:(2015年校级课题:hjk15-08)

海南作为我国旅游大省,其中的诸多旅游项目在国内旅游产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包括三亚、海口等在内的旅游景区,在国内外都家喻户晓。但仔细分析这些景区的特点不难发现,它们大都分布在海南省的沿海地区,以其独特的自然资源禀赋优势吸引着海内外的游客。然而,这种基于自然禀赋条件所开展的旅游项目,并无法带动海南休闲旅游产业的发展。原因十分简单,这些自然禀赋条件属于海南省的稀缺资源,且在该区域所开展的旅游项目难于同域内内陆地区形成关联效应。因此,在发展海南休闲旅游产业时,还需要重视借力民宿经济的发展优势。尽管目前对于民宿经济的内涵认识还存在争议,但民宿经济在我国各个地区却被逐渐得到重视。由此,本文将围绕着海南休闲旅游产业的发展模式,来讨论民宿经济的生成策略。

一、对民宿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分析

结合各地发展民宿经济的经验,以下从三个方面来分析其得以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全员参与要求

根据部分专家的研究得出,民宿经济来自于传统的农家乐、渔家乐形式,但民宿经济在发展深度和广度上,都远远超越了上述二者。但无论民宿经济走向怎样的发展状态,全员参与则是其中的本质要求。在全域旅游开发视角下来看待全员参与,其主要指向休闲旅游项目所在地区的居民参与到旅游项目的经营中来,而参与的程度和形式则是可以灵活处理的。

(二)旅游配套要求

以发展民宿经济来推动休闲旅游项目的开发与运营,还需要重视与旅游项目相配套的交通和零售业。实践表明,休闲旅游产品的主要消费者来自于城市,他们消费该旅游产品的目的在于获得一种全新的个体体验,而这种体验只有在与城市相异的乡村才能实现。因此,旅游配套设施的建立将能连接城市与乡村,使得城市游客在消费休闲旅游项目时降低自身的交易成本。

(三)市场规制要求

全员参与和旅游配套要件构成了休闲旅游项目运营的组成部分,那么这就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来建立其有序的市场环境。因此,市场规制要求的出现便不难理解了。具体而言,市场规制要求可以从两个环节来认识:第一,需要建立前置性的培训和规范措施;第二,需要在运营中实施制度监管。

二、海南发展民宿经济的短板解析

从笔者的调研中可以得出,海南发展民宿经济还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短板。

(一)全员参与下的自发性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和契约经济。处于自发状态的市场经济,必然导向无序竞争和恶性竞争,其最终后果将极大的损伤供需双方。从海南内陆地区的休闲旅游业发展来看,以村社为单位的统筹管理较为普遍。尽管这种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村社旅游秩序的稳定性,但却无法满足民宿经济发展下的休闲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原因在于,休闲旅游产业要求建立各关联项目之间形成多样性的统一,而这不是村社管理下所能达到的。

(二)旅游配套还有待提高

前面已经提到了旅游配套所涵盖的内容,即交通设施的配套和休闲旅游附属产业的配套。从笔者对样本地区的调研中感知到,交通设施在当地政府的努力下已经得到极大的改善,预计在十三五时期将处于完善阶段。但与民宿经济关联的零售业、休闲保健业等仍发展滞后。通过分析发现,当地政府缺乏必要的市场引导,而单纯依靠市场的自我培育,其所需要的时间则是漫长的。

(三)市场监管缺位仍存在

发生在三亚的价格欺诈事件极大的损害了海南旅游业的形象,而这种情况的发生不仅与商家的经营素质有关,也与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和监管意愿不无关系。反观海南省内陆地区的旅游业欠发达地区,其在民宿经济下所发展的休闲旅游项目,必然存在着更为严重的监管缺位现象。

三、发展休闲旅游的策略

根据以上所述,发展休闲旅游的策略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构建:

(一)重视传统向现代的过度

前面已经指出,当前的民宿经济来源于传统的农家乐和渔家乐模式,而这些模式本身就含有休闲旅游的内涵。因此,海南省内陆地区在发展民宿经济时,需要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应重视传统向现代的过度。具体而言,在发展民宿经济时应尽力保护现有的农家乐和渔家乐资源,并按照民宿经济的内在要求,以及休闲旅游产业发展规划,通过提升项目品质来实现平稳过渡。

(二)完成前置性的岗位培训

借助民宿经济来发展海南当地的休闲旅游产业,核心在于建立起全域旅游模式。针对目前所存在的短板,就需要在休闲旅游项目所在地,有计划的完成前置性的岗位培训。培训的对象应是当地的居民户,培训内容应包括:行业规章制度、住宿餐饮服务技能,以及其它接人待物的相关内容。为了提升居民户对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当地政府可以根据居民户的培训效果给予分级,并颁发认证资格证书,这一证书直接与经济效益挂钩。

(三)加强休闲旅游商业配套

加强休闲旅游商业配套环节,重点在于零售和其它个性化服务项目。而且,通加强零售和个性化服务项目的建设,才能对当地的休闲旅游项目形成市场识别度。因此,海南省各个地区的旅游主管部门,应在个性化旅游休闲服务的打造上进行充分论证,打造的原则在于将本地区的特色融入到商业配套之中。再者,目前自驾游日益增多,这也就对停车、洗车、代驾等服务突出了要求,所以也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四)有效创新市场监管模式

有效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关键在于破解目前的监管缺位,无论这种缺位是客观还是人为造成的。其最终目的在于维系休闲旅游市场的商业秩序,为当地的民宿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氛围。具体的做法为,通过建立线上举报和投诉平台,第一时间掌握当地休闲旅游市场信息,并在电商平台上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最后需要指出,通过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梳理不难知晓,诸多学者都强调了旅游产业发展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部分学者也将区域人口分布和结构纳入到了考察范围之中,这也就表明了近年来学界更加重视以人的需求为导向的旅游发展理论的研究。但从以上具有代表性的文献中也不难发现,诸多作者仍然在传统视域下认为小城镇发展应以工业为主导,而以旅游产业为补充。根据我国国情可知,乡镇工业在市场经济中已不具备显著优势,随着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和我国去产能战略的实施,以乡镇工业为导向的小城镇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因此,在带动小城镇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目标愿景下,应在挖掘本地全域旅游资源中下功夫。

四、小结

分析目前海南省的知名旅游景点和项目发现,它们大都分布在海南省的沿海地区,以其独特的自然资源禀赋优势吸引着海内外的游客。然而,这种基于自然禀赋条件所开展的旅游项目,并无法带动海南休闲旅游产业的发展。因此,需要从借力民宿经济发展休闲旅游的角度,来理解海南省未来旅游产业的发展趋势。

本文认为,海南发展休闲旅游产业的实施策略为:重视传统向现代的过度、完成前置性的岗位培训、加强休闲旅游商业配套、有效创新市场监管模式。

参考文献

[1] 周建明,张高攀. 旅游小城镇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M].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12.

民宿分析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农民集中居住;宿迁;实地调研

农民集中居住就是指“把住在自然村的农民集中到小区或者中心村居住”。江苏省在率先实施这项政策的几年来获得了一些显著的成效,那么,作为在江苏省内经济较为落后的宿迁的发展现状是怎样的呢,这项制度在宿迁的运行现状是否取得了制度本身的效果呢?本文以宿迁市为例,在对宿迁市农民集中居住现状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宿迁市农民集中居住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

一、宿迁市农民居住的概况

2006年4月,宿迁市《宿迁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集中居住点及康居示范村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06〕49号)标志着宿迁市农民集中居住正式启动。宿迁市坚持规划先行,于2007年完成第一次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在2008年进行第一次规划修编,将全市1.2万多个自然村规划为1668个集中居住点。为确保顺利推进,宿迁市出台《市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在集中居住点建房和进城(中心镇)购房居住的试行意见》(宿政发〔2009〕53号)及其他关于规划、建设、用地等7个配套文件。与此同时,市财政也加大了对农民集中居住区的扶持力度。2010年开始,宿迁市开始了第三次村庄布点规划修编,居住点数量进一步缩减为1066个。农民集中居住的重点开始转移到小城镇,并确立“镇当城建”的理念,对乡镇规划进行修编,启动并重点建设镇区规划范围内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作为重要的推进手段,2010年4月份市委出台《2010年加快小城镇发展、推进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考核奖励办法》。对于农村集中居住区,采取有计划地控制建设,已启动建设且达到一定规模的居住区继续做大做强,同时严格限制启动新点建设。

二、宿迁市农民集中居住的现状

1.居住状况

调查数据显示,农民人均占有住房面积在20~70平方米之间不等,农民与农民之间的差距较大。在问卷设计中我们将农民态度为非常不满意的情况赋值为1,不满意的情况赋值为2,一般情况赋值为3,依此类推最满意的情况赋值为5。根据所收集得到的数据,并利用SPSS软件进行分析,农民对现在居住房屋面积的态度、住房的美观度的态度、居住地区自然环境的态度、居住地区治安环境的态度的平均分分别为:3.12,3.15,2.93,2.80。由此可见,宿迁市在住房本身的舒适度和美观度的建设方面考虑到了农民的需求,因为农民在这个方面比较满意。但是仍然有70%的农民表示目前居住的房屋虽然比之前的住房在美观度和舒适度方面有很大的提升,但对现在的居住状况仍然不习惯。为了更深层次地了解相关情况,我们随机抽取了几个住户进行了入户访问。在住户的家里可以明显地发现住户的家居设施不完善,住房内部装潢条件较差。同时我们发现单元楼内没有安装电梯,这给部分住在五楼的老年人增添了很大的麻烦,让他们越发感到空虚。

在调研走访中,同样发现小区内部分建设缺少规划与内部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齐全,污水处理条件较差。同时由于部分小区靠近工业园区,空气质量较差。小区内部缺少必要的治安条件。

2.生活状况和生活条件

调查对象的年收入主要分布在1500~25000区间内,这部分收入的农民占调查比例的43.2%,这个收入基本达到了宿迁市农民的基本收入水平。但这部分农民仍然表示自从搬入集体居住小区之后生活压力变大,对这一情况我们从主要收入来源的变化、支出状况的变化方面进行分析。

表一 农民搬进集体居住小区之前收入来源■

表二 农民搬进集体居住小区之后收入来源■

表一和表二显示的是农民搬进小区前后的主要收入来源,从表中可以清楚地发现无固定收入来源的比例从8%上升到了21%。我们可以得出基本结论,搬进集体居住小区使部分依赖农田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丧失了基本的生活资本,这部分本不用担心日常生活的农民逐渐陷入贫困的边缘。

在对支出情况的对比分析中,47%的农民表示如今的支出情况比之前略高,29.3%的农民认为如今的支出情况比之前高出很多,这表明集体居住给农民增加了很大的生活压力。而这些生活压力主要来源于农民生活成本的增加,另一个巨大的变化在于农民入住小区之后需要承担各种各样的物业管理费用,且农民普遍反映物业管理费项目过多,收费不明确。

基于收入来源的减少、支出费用增高等原因,农民对目前的生活条件表示极度的不满意,甚至有部分农民对集中居住产生了抵触情绪。

3.生产情况

农民和城市居民最大的一个变化还在于农民的生产情况,居住在行政村的农民大多数可以依赖自家的小院落进行家禽饲养或者小作坊的生产活动。但搬进集体居住小区之后这些生产活动都有了相应的变化。

数据显示,77.8%的农民以前饲养家禽,现在没有。其中主要的原因同样来自小区环境的限制,面积的限制。家禽的饲养主要目的在于肉类食品的食用、增加部分收入来源,但由于这一生产活动的消失很大部分农民食用肉类的机会逐渐减少,收入也因此减少。

在农民的小作坊生产情况中,原先依赖于农村院落进行小作坊生产的农民里有71.4%的人同样因为活动范围的限制而放弃了生产,而这部分农民选择了到周边城镇打杂工,零零散散的获取一些不稳定的收入。

可以得出具体结论,集中居住对农民的基本生产状况造成了很大的损害,并且农民暂时还没有充足的能力去依靠自身的力量弥补这部分的损失。

4.公共服务设施

农民集中居住小区应该拥有足够数量的健身设施,但几个调查点都缺少必要的健身设备。以银杏庄园为例,小区内部在视野范围内几乎看不到健身设施。

另外一些其他公共设施也不够完善,如公共卫生设施,几个调查点的小区,几乎都全部缺少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排水系统也不够完善,多数农民反映,夏天大雨之后,小区就会出现大面积的积水现象,给农民的出入造成很大的不便。我们认为出现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财政供给力度不够,以及建筑商的盲目建设,不从农民的根本需要出发。

三、对策和建议

1.多方面考虑农民住房需求,给农民创造更舒适的家居生活条件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住房的美观层面。

2.做好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就业工作。进一步转变集中居住区农民的就业观念。

3.建立并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政府应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

4.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完善公共设施及公共服务的建设。

5.扩大征地补偿范围。

6.政府的拆迁补偿工作必须保持公开化和透明化。

参考文献:

[1]叶继红.农民集体居住区的差异性发展:江苏证据[A].苏州大学,2011.

[2]汪辉.让农民集体居住必须面对的五个问题.北京大学,2010.

民宿分析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宿迁市;行政村名;地理环境要素;空间分布

中图分类号:K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2-129-03

一、引言

我国从古至今关于地名的著作有很多,如古代的《春秋・谷梁传》、《汉书・地理志》和《水经注》等对地名做了一定解释,现代史为乐的《中国地名考征文集》、贾文毓等主编的《中国地名词源》等对地名做了详细的解释,这些都对我国地名的研究做出了许多贡献。虽然研究地名方面的论文很多,但从地理学角度对地名的研究还很少,本文通过对宿迁市行政村名的整理和分析,采用统计法、分类法等方法,从地理学角度分析了宿迁市行政村名与自然地理要素和人文社会要素的关系。

二、宿迁市概况

宿迁市位于江苏省的北部,介于北纬33°8′―34°25′,东经117°56′―119°10′之间,处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宿迁市北倚骆马湖,南临洪泽湖,自古便有“北望齐鲁、南接江淮,居两水(即黄河、长江)中道、扼二京(即北京、南京)咽喉”之称。全市总面积为8555平方公里,水域面积350余万亩,是闻名中外的“水产之乡”,总人口为572万人。境内现辖有宿城区、宿豫区、沐阳县、泗阳县和泗洪县,共有969个行政村。

三、宿迁市行政村名的分类与统计

据统计,宿迁市共有969个行政村,其中宿城区有126个,宿豫区有130个,沐阳县有343个,泗阳县有155个,泗洪县有215个。由于各行政村的命名是由多种命名方式组成的,因此在分类统计时,会有重复计算的现象,但这并不影响对行政村名的整体分析。

宿迁市的行政村名有自然类和人文类两大类,其中自然类有538个,可分为地形、水文、天文、气象、季节、矿藏、土壤、岩石、植物、动物等15类。人文类有956个,可分为建筑、工程、

聚落、交通、经济、进程、军事、部落、民族、意愿、赞誉等43类。

从图1可以看出,宿迁市自然类的行政村名以地形、水文和方位为主,所以主要从这三个方面来分析宿迁市自然类的行政村名。从图2可以看出,人文类的行政村名以姓氏、聚落、建筑意愿为主,所以对人文类行政村名主要从这四个方面来分析。

四、宿迁市行政村名的地理学分析

(一)行政村名与自然环境要素

1.地形与行政村名

宿迁市总体呈西北高、东南低的格局。从图1可知,宿迁市以地形命名的行政村有141个。细分之有墩、岗、嘴、沟、涧、山、湾等,其中以墩命名的行政村最多。宿迁市位于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区,所以地形主要是平原。据统计,宿城区以地形命名的行政村有8个,宿豫区有20个,沐阳县有41个,泗阳县有21个,泗洪县有51个。泗洪县境内地形以平原、岗地为主,也有少数丘陵,地形起伏,地壳运动形成的山丘有峰山、车门山和潼河山等,沐阳县地形呈不规则方形,地势西高东低,潼阳、茆圩、刘集、悦来等乡镇有岗岭,所以泗洪县和沐阳县以地形命名的行政村较多。

2.水文与行政村名

从图1可知,宿迁市以水文命名的行政村有127个。细分之有泊、池、海、河、湖、湾、淮和江等,由图3可知,以河命名的行政村最多,其次是以湖、湾命名的行政村。由于宿迁市境内河流密布,水力资源丰富,有两湖(洪泽湖、骆马湖)、三河(大运河、淮河、沂河),所以宿迁市行政村的命名受水文要素的影响较大。据统计,宿城区以水文命名的行政村有10个,宿豫区有12个,沐阳县有48个,泗阳县有24个,泗洪县有33个。沐阳县境内河网密布,有新沂河、淮沭新河等29条河流纵横沐阳县境内,泗洪县境内也河网密布,流域性行洪河道有淮河、怀洪新河、新濉河、新汴河、老濉河、徐洪河、西民便河,区域性河道有老便河、濉河、安东河、利民河、濉北河、拦山河、潼河、西沙河、溧西引河等,所以沐阳县和泗洪县行政村的命名受水文要素的影响较大。

3.方位与行政村名

由图1可知,宿迁市以方位命名的行政村有110个,仅次于地形和水文。常用的表示方位的名词有上、下、前、后、东、西、南、北、左、右、中等。方位一般会用特定的参照物,不独立出现,是为了使人们清楚地识别事物。宿迁市以方位命名的行政村名主要是以位于山或河流的方位为主,例如沐阳县的潼北村就是因位于潼河的东边而得名,沐阳县的淮西村则是因位于淮河的西边而命名。

(二)行政村名与人文环境要素

1.姓氏与行政村名

由图2可知,宿迁市以姓氏命名的行政村有484个,并没有某一种姓氏的高度集中。宿迁市历史悠久,文化繁荣,是西楚霸王项羽的故乡,所以有许多以项姓命名的行政村,也有历史名人虞姬、刘世勋等,因此有很多以虞姓、刘姓命名的行政村。另外还有许多行政村以王姓、李姓、赵姓、周姓、孙姓、朱姓、陈姓等命名,如朱家庄村、陈集村等。

2.聚落与行政村名

聚落是人类各种形式的聚居地的总称,不仅包括房屋建筑的集合体,还包括与居住有关的其他生活设施和生产设施。宿迁市以聚落命名的行政村有131个,细分之有庄、巷等,其中以庄命名的行政村有128个,占97.7%,以巷命名的行政村有3个。庄有村落、封建社会君主、贵族等所占有的成片土地的意思。所以封建社会时期宿迁市的君主、贵族就会把自己所占有的土地以庄命名,后来演变为村。

3.建筑与行政村名

从图2可知,宿迁市的行政村以建筑命名的有91个,细分之有塔、城、牌、房、坊、祠、桥、楼、堂、棚、庙等。由图4可知,宿迁市境内分布最多的是以桥命名的行政村,有35个,占38.4%,其次是庙有16个,占17.6%。由于宿迁市境内有宿迁大桥、环城北路运河桥、环城南路运河桥、市府东路运河桥等,还有僧人绍清始建于元成宗大德四年的真如禅寺,所以以桥、庙命名的行政村数量比较多。

4.意愿与行政村名

在宿迁市境内以意愿命名的行政村有20个,包括富强、丰收、幸福、胜利、大同等,体现了人们对美好事物、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寄托了人们对未来的期待和期望,表现出人们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结语

通过分类、统计、分析宿迁市的行政村名,宿迁市自然类的行政村名有538个,行政村的命名主要受地形、水文的影响较大,这充分反映了当地的地形和水文状况,宿迁市总体呈西北高、东南低的格局,并且河流密布,水资源丰富。所以宿迁市行政村名的命名与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相一致。宿迁市人文类的行政村名有956个,其中以姓氏命名的行政村所占的比重较大,说明了该地区家庭观念较重;以建筑命名的行政村也较多,主要是桥、庙等,体现了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人文特色;另外还有以意愿命名的行政村名也有不少,表现出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所以,地名都有着其自己的内涵,显示着当地的自然环境和文化习俗,通过对宿迁市行政村名的研究,有利于人们对当地的了解,更有助于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民宿分析论文范文第13篇

台湾的民宿业在我国的发展已成熟,上世纪80年代台湾民宿产业就开始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其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民宿作为台湾最美人文风景之一,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游客去体验当地的本土风情和文化。台湾民宿业值得大陆借鉴的经验有:民宿建筑造型和气质独特、名字新颖;民宿装修精致,设施齐全,服务周到;营销宣传手段多样;整合业主策略联盟,提高效益;规范管理专业辅导,提升民宿品牌和质量。

一、河北省民宿业发展现状以及存在问题

(一)河北民宿业发展现状分析

20世纪80年代中期,观光旅游业快速成长,成千上万的游客涌进秦皇岛这座当时只有不足2万常住人口的滨海小城,一时间一床难求。游客对住宿设施的大量需求,催生了北戴河家庭旅馆的快速发展,之后在秦皇岛一带家庭旅馆业迅速发展并形成。随着国内旅游的逐步发展,家庭旅馆一类的接待设施逐渐出现在著名景区和景点周边。表1为2014-2016年大型景区周边区域民宿床位数对比统计表。

通过表1的数据表可以看出在大型景区周边民宿床位数的数量增长情况:14年野三坡和塞罕坝的增长率较大;15年驼梁、西柏坡、白洋淀增长率较高;16年各景区床位数数量较15年基本持平。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到,在河北大型景区周边正规宾馆数量远满足不了人们的日常需求,周边民宿多是家庭自主经营,且挨家挨户均为农家院,接待风格、住宿设施、服务水平等方面较为相似。民宿主之间多为竞争关系。游客选择农家院多是休闲度假的期望,但往往因为各方面服务不标准而影响游客体验质量。

(二)河北民宿业存在问题分析

1.河北旅游住宿设施的结构性矛盾突出

14、15、16年数据均显示出河北省旅游住宿设施的结构不合理之处:根据统计,我省所有住宿单位占比中,社会旅馆占比最大为75%左右,而占比位居第二发展较快的的农家院仅为16%左右,且大多数处于发展初期,尚不成熟。目前我省住宿设施的类型相对传统单一,顺应旅游消费需求的主题酒店、休闲度假酒店、精品酒店和汽车旅馆等发展滞后,供给不足,导致了该类结构性矛盾现象。住宿设施发展滞后会导致游客消费方式呈现快进快出的特点,滞留时间短,回头率低,无法满足游客不断增长的休闲度假需要,也直接影响住宿设施的利用率。

2.民宿环境设施难以满足休闲度假需求

由于资金的匮乏、技术的不娴熟、思想观念的守旧等因素的影响,河北省农家乐虽然有一定的规模,但是仍处于浅层次的乡村旅游住房状态,尚未形成多元化的乡村休闲度假胜地。乡村住宿环境及卫生状况依然是最为忧心的问题,道路交通和住宿设施简陋粗放,缺乏特色。缺少可供游人舒m停留的设施以及医疗保健站、平价药店、小超市、理发店等配套设施。更为突出的是,缺少乡村生活和乡村情怀,难以满足游客的休闲度假需求。

3.民宿行业管理不到位,相关法规标准滞后

自发性是民宿行业发展自身最大的特性。但是由于相应管理部门的分割导致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顺畅,有的地区似管非管,很多基层管理部门对行业发展缺乏深入的了解和研究。不少项目开发具有盲目性,建设缺少科学论证和合理规划。旅游管理部门仅能对星级酒店和旅游定点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然而90%以上从事旅游接待活动的住宿单位不在旅游管理部门监管范围之内,行业规范难落实。

4.民宿业住宿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本地特色

河北省大多数民宿尚未细分市场,对目标客户缺乏精细化定位,不能从自身产品特色、消费者不同需求变化等市场因素考虑,定位高度雷同,导致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加剧。缺少具备个性化风格特点,创造特色管理和服务的民居。

5.民宿业大多为粗放经营,经营管理模式需转型升级

河北省旅游季节性明显,休闲游、自驾游、短线游、周末游、假日游的特点突出。因此城郊和景区周边农家旅馆的经营呈现明显季节性,每年营业时间4-5个月,旺季只有两个月,设施利用率不高。淡季闲置歇业,旺季周末供不应求,导致游客溢出。农家旅馆普遍缺乏地方文化特色,建筑、色彩、服务等方面基本雷同。各地农家院管理存在很大差异,少部分纳入景区管理的农家院相对规范,多数自发经营,缺乏统一管理。很多地方无需任何审批手续,既不到工商部门注册,办理营业执照,也不缴纳任何税费。卫生和饮食安全也无人监管,所谓管理只是交钱办理合格证。且大多民宿在定价方面比较混乱经常出现恶意竞争的现象,且接待标准没有统一规范,很难满足游客的层次需要。

6.民宿业经营管理人才缺乏,服务人员服务意识短缺。

因为民宿进入门槛比较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执法不够有效,使得许多民宿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不规范。河北省农家院多为自家经营,从业人员多为户主以及家人,经营者整体素质不高,其接待服务水平普遍偏低,且从业人员没有进行相应的服务操作和服务质量培训,市场意识淡薄不能很好地感知市场的变化并及时做出适合游客需求的调整。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方面、卫生标准方面等问题,使得游客的利益难以得到保证。

二、河北省民宿业发展问题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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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自媒体 宿舍 沟通 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1-0184-01

自媒体(We Media)的概念由美国学者谢因・波曼与克里斯・理斯于 2003年共同提出:“自媒体实现了普通市民通过数字科技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联、提供和分享自己真实看法、自身新闻的途径。“ 简单而言,自媒体的主体是人,人人都是信息、新闻的传播者, 依托信息科技,高度的交互性 、自主性的信息传播技术快速发展, 重要特征是在传播中实现了去中心化和双向沟通,形成“人人皆媒体,人人皆新闻的氛围[1]。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33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6.18亿,互联网普及率

为45.8%,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学生群体是网民中规模最大的职业群体[2]。可见,自媒体已经深刻影响了当代大学生,渗透到他们日常生活、学习的方方

面面。在大学校园里,宿舍成为大学生利用新媒体的第一场所。新媒体对大学生宿舍文化的影响也最为直接,因此研究新媒体对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

一、自媒体的基本涵义及其主要特征

自媒体是一个普通市民经过数字科技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联,提供并分享他们真实看法、自身新闻的途径[3]。目前,自媒体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论坛

传播型、个人型、即时交流型和自拍自论型。网络论坛( BBS)、博客(Blog)、播客(Podasting)、掘客(Digg)、即时通讯(如QQ、MSN) 、社交网络(SNS)、微博(Twitter)是自媒体最主要的表现形式。自媒体的实质是大众对于信息的自我提供与分享,是个体主体性的充分发挥,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平民化、交互性强、传播及时迅速[4]。

1、平民化。每个个体只需在自媒体平台上通过简单的程序申请注册即可拥有自己的媒体,可以自由的书写状态,表达观点,信息(,构建自己的社交网络,相比传统媒体有较严格的把关而言,自媒体信息简单直接,普通大

众人人都可以拥有自己的话语权。

2、交互性强。随着科技的发展,智能手机等各种移动终端不断普时将自己感兴趣的文字、图片、视频上传到自媒体,也可以随时转发评论别人的信息,参与互动。一些网络名人的粉丝数以万计甚至百万计,可见其影响力之大。

3、传播及时迅速。传统媒体如电视、报纸的信息要受到制作周期的影响#,即使电视的直播也只能针对少数重要事件。因此,一般而言,信息与事件的发生之间总有时间差,而自媒体则随时可以信息,很多突发事件可以通过自媒体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出去。

二、自媒体的普及对学生宿舍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自媒体文化是开放的、自由的。自媒体是信息宝库,同时也是信息的垃圾场,充斥着各种不健康的内容,如庸俗、腐朽、色情、暴力等信息日益泛滥,受这些不良因素的影响,有的大学生道德意识弱化,人际关系淡化,对他人漠不关心,个人主义盛行。

三、自媒体的发展为学生宿舍管理带来了新的机遇

自媒体文化的极大丰富,自媒体文化的高度自由与开放使自媒体文化具有无穷的魅力与吸引力,它也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提供了无比广阔的舞台。自媒体的发展为学生宿舍管理带来了新的机遇。

1、自媒体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为管理者与大学生之间搭建了平等沟通的平全打破了人与人之间的角色差别,开创了一种有别于现实社会的虚拟空间,在这个虚拟的空间,学生不必按传统方式接受被动的灌输,一切交流都是交心讨论式的,即使最内向的学生也有可能敞开心扉,毫无保留地表达自己的心声",在这种环境里,各种观点和情感更具有真实性、直接性。

2、自媒体的发展为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开创了一个全新的环境,拓展了宿舍管理空间。宿舍管理人员可以随时接收来自学生的网上信息, 随时对其进行整理分类,而不再受上下班的约束。,宿舍管理部门可以利用网络的快捷性特点设立紧急事件报告信息箱,24小时为学比如生开放,提供应急服务,提高紧急事件的处理速度。

3、网络在校园的普及使信息传递更加便利,更加具有时效性。信息技术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覆盖全球的在线空间,大大方便了各系部之间的经验交流。

四、依托自媒体的宿舍建设策略分析

1、构建良好的宿舍文化。大学宿舍中的成员来自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家庭背景和生活环境,在性格、习惯、思想观念等方面存在很大不同,加之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强调自我和个性,这对于班级宿舍建设有着重要影响。良好的宿舍文化能够为全体成员所接受和认同,形成强烈的集体责任感和凝聚力,同时培养宿舍成员的集体意识、责任意识,促使其相互尊重和共同成长。

2、创设特色宿舍项目。自媒体时代,宿舍建设必须不断创新,确立明确、持续的目标和特色宿舍活动项目,以目标管理激发成员的参与意识,开展学习性、教育性、娱乐性活动,积极发挥特色宿舍建设的推动作用,构建特色创新宿舍模式,全面落实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成才的教育目标。

3、加强宿舍自媒体建设。在宿舍建设中,积极搭建自媒体交流平台,发挥网络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当前很多高校都有思想政治教育网站,但大多数网站和自媒体平台只重视管理和通知功能,忽视其服务和交流功能,导致利用率不高,教育作用发挥不明显。应加强宿舍的自媒体建设,建立以宿舍名的自媒体,及时准确学生关注的信息,开展话题讨论,并根据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做好舆情监管、适当引导,加强对大学生的网络伦理道德教育,把宿舍的现实建设与自媒体建设相结合,发挥自媒体的优势。

4、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者的培训。一方面,高校要鼓励学生教育管理者其在教育工作中积极运用、研究自媒体;另一方面,思学生教育管理者要有时代意识和创新意识,帮助学生辨别是非、真伪,有效地开展宿舍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

参考文献

[1] 丁凯,曹石亚. 自媒体背景下大学生网络交流新特点与高校宣教网络的优化[J]. 江淮论坛,2015,(5).

[2]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 第33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2014.

[3]邓新民. 自媒体: 新媒体发展的最新阶段及其特点[J]. 探索,2006, (2).

[4]陈传枝. 自媒体背景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J]. 长江大学学报,2012,(10).

民宿分析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民族院校;和谐;宿舍文化

一、和谐宿舍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随着大学生课堂改革的变化,宿舍逐渐成为大学生交流的另一个重要地点,民族院校的学生来自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区,和谐宿舍的建设有助于促进宿舍成员间的团结,加强文化交流,传承民族文化。民族院校为大学生了解民族文化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尤其是宿舍成员之间更能了解沟通。此外,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和谐的宿舍文化又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校园文化,在民族院校大环境中,大学生要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基础上对不同民族文化加以辨别,鼓励包容与接纳,为构建和谐校园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影响民族院校和谐宿舍文化建设的因素

宿舍文化是校园文化的最基本组成,宿舍文化的形成不能取决于个人,但又离不开个体。对于民族院校的学生来说,良好的宿舍环境和室友关系,彼此尊重的民族风俗和习惯,都对和谐宿舍文化的构建起着最基本的作用。

在对民族院校宿舍情况的分析中,我们选取大连民族学院部分学生作为调查对象并发放了问卷,本次调查问卷共发放120张,回收105张。根据调查所体现出的影响民族院校宿舍团结建设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生活习惯、民族文化的差异

不同民族或不同地域的同学在生活习惯的差异较大,主要体现在民族之间的习俗习惯差异、南北地域文化习俗差异及东西地域文化差异。在众多的影响构建和谐宿舍文化的因素中,近一半的同学认为生活习惯和民族文化是最影响和谐宿舍团结的主要因素。在调查中一些学生承认与同宿舍成员间存在着排斥感,尤其在与他人交流时,根据不同的民族文化会产生不同的理解以致于产生分歧。

2.人际交往的自我阻隔

当代大学生的各种信息来源途径不仅仅是从老师、同学那里获得,网络上广泛的信息充斥着学生们的课余生活,他们的所见和所闻也不只是局限于身边的人和物,以网络、手机为代表的现代传播媒介则成为了自我隔绝,减少交流的工具。

三、民族院校构建和谐宿舍文化的途径

在民族高校中,对实现构建和谐宿舍文化发挥巨大作用的是民族学生,他们是构建和谐宿舍文化的设计者,也是构建和谐宿舍文化的实践者,更是构建和谐宿舍文化的受益者。通过问卷和调查的方式我们得到的构建和谐宿舍文化实践的途径如下。

1.以活动为纽带,增强宿舍团结意识

根据问卷显示,对于培养团结意识的途径问题,30%的学生提议学校和各学院可以多创建一些以宿舍为单位的比赛,让宿舍每一个成员参与其中,以此增强宿舍成员间的团结意识。此外,活动的细节要尊重少数民族的习俗、习惯和禁忌,活动主题的选取要积极向上,发挥团队意识,增强彼此交流。

2.加强自我管理,促进和谐宿舍文化建设

伯克说过:“与制度结合的自由才是唯一的自由。”因此,要想创建和谐的宿舍文化,重要的是学生的自我管理工作,选好各宿舍的宿舍长、楼层长,与其他学生组织结合,起到定期与宿舍成员沟通交流、督促的作用。尤其对于民族校园学生而言,和谐的宿舍文化更是与民族团结有着不可分割的重要关系。因此民族院校要在制度层面进行创新,通过设置校级院级学生组织,加强学生自我管理和引导,借助学校报刊,校园广播,学校网站和各学生组织进行和谐宿舍文化的倡导和宣传,以此来保证和谐宿舍文化建设的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童 婷,张晨光.民族高校学生社交状态与寝室关系的相关研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