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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理性现实诉求范文

教育政策理性现实诉求

一项教育政策是否合乎理性,不仅表现在其实质内容的价值取向方面,也表现在其制订程序的公正合理性方面。作为教育政策的主体,在教育政策的制订与执行过程中,如何履行责任与义务,满足公众教育利益需求是教育政策主体理性的体现。因此,教育政策理性应当包括教育政策的内容程序的理性、政策主体的理性。

教育政策理性的缺失

1.教育政策人性化的缺失

反思我国既有的教育政策可以发现,在要求教育实现生态功能、就业功能、消费功能、国防功能、经济功能、文化功能等众多期待的同时,却往往忽视了人自身的价值诉求,使教育政策迷失在功利的工具性目标之中。诸如优先发展少数重点学校、农村教育数字化达标、盲目追求教育发展的规模和数量、系列导致教育乱收费的政策,以及巨大城乡差距的存在,上述种种现象的背后实质上掩盖、遮蔽的是对教育政策价值的放逐、人性的缺失与恐慌、人的权利与尊严的麻木。可以这样认为,是否合乎人性已不可避免地成为我们在审视教育政策时的一个重要视角,也是我们在制订任何一项教育政策时无法越过的起点。

2.教育政策主体理性的缺失

教育政策主体的构成一般包括三个部分:决策主体、咨询主体和参与主体。其中决策主体是政策主体的核心,一般由党、政府部门的代表人物来担任,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咨询主体一般由学科专家组成,从而保证政策的学理性;参与主体主要足政策的执行者,由他们发现政策执行中的实际情况,根据反馈信息不断对政策进行修正,以增加其合理性分。首先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教育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都是政策的主体,但教育政策的制定者所代表的整体利益会与政策执行者代表的局部利益甚至个人利益产生差异甚至冲突。政策执行主体在执行政策时,往往会对政策本身、个人的实际收益以及预期收益进行比较。如果某项政策影响到自身利益,使其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之间或与他人的收益之间产生差距,政策执行者为维护自身利益就会力求巩固现有制度而阻碍进一步改革,从而背离政策的基本精神或歪曲执行,使政策目标无法实现。另外,部门之间的利益矛盾也是客观存在的,教育政策问题的解决除政策执行机构自身的积极努力以外,还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但由于部门之间职能不同、利益同且彼此缺乏隶属、制约关系,一些利益界定模糊的领域就容易产生矛盾或利益冲突,造成相关职能部门出于本位利益而相互掣肘,教育部门难以争取到其他社会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再者,在政策主体中,如果缺少了咨询主体和参与主体的积极参与,政策的理性成分也会打折扣。在我国现行教育政策主体中,由于决策主体一般是由党或政府部门的领导人担任,他们在政策制订过程中处于领导地位,具有很强的权威性,而咨询主体和参与主体都没有决策权,结果就造成咨询主体和参与主体参与政策的力度不够,这种教育政策主体理性缺失的情形也是不容忽视的。

3.教育政策执行理性的缺失

政策执行的过程中,总是一部分人的利益得到满足而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限制。当部分群体感到自身的教育利益受到限制或损害时,他们就会通过各种或隐或显的方式来抵制教育政策的执行,力图修正教育政策中不利于他们的部分,结果即有可能产生教育政策执行中的“梗塞”现象。教育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梗塞”,一方面表明政府没有协调好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另一方面也表明教育政策的制订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还要积极对政策方案本身进行调适。

我国属于中央集权制国家,一直存在教育管理权重心过高的问题,依靠行政组织的权威推行政策,行政主体所发出的命令、规定、条例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否则就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受到一定的处罚。这种自上而下的方式容易造成下级政府或行政人员在政策执行中的被动地位,一味地“强制”,“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更可能挫伤地方执行政策的积极性。同时,由于官本位的巨大历史惯性和文化影响力,使得某些教育政策的执行机关、组织和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自身管理的便利对教育政策的内容进行篡改。而监督机构和监督制度尚不健全,各组织在监督过程中的配合默契程度欠佳,致使监督无效或效果不佳。教育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就相互推诱,谁也不主动承担责任,致使纠偏不力。另外,政策执行过程中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群众监督体制和监督机制,民众的声音难以直接传达至。

教育政策理性的现实诉求

1.坚持以人为本,保证教育政策内容合法化

教育政策应该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人们对教育的需要、人的完善发展作为教育政策首要的价值目标,并以此为准绳去选择和规范教育制度的建设和教育资源的配置。

理想化的教育政策必须能够得到公众的支持,经得起实践的考验,换句话说,政策的价值导向必须获得广泛认同,即政策具有合法性。合法性的基础是同意,它涉及到社会价值观念和社会认同。只有社会价值观念认可某一需要遵守的原则、社会满意度较高时,人们才会去认同某种社会秩序。并且,这种认同将会使由法律程序规定的某一社会秩序充满人情味。

2.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实现教育政策主体的多元化

当前应不断加强与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其一,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保障公众参与渠道。要注意从阶层结构、职况、地域分布等多个角度选择代表参与到教育决策的过程中。其二,规范公众参与程序,实现公众参与方式的多样化。应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可以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媒体使社会各阶层的教育利益能够在教育决策中得到客观地反映。其三,完善专家咨询机制,加强教育研究者与政策制订者之间的对话。

3.理性决策,促进决策程序的民主化与科学化

政策程序民主化的核心是人民的参与,这也是实现民主的根本途径。政策程序的科学化表现为政策活动环节的完备以及在不同阶段对现代科学决策方法与机制的运用状况等。理性决策即通过科学设置一定的决策流程及遵守相应规则,进行推理和论证、讨论与批判,不允许感情用事、不允许经验与直觉占主导地位,防止个人判断和经验判断独占上风,要求尽量全面地预测和评估每个方案,并通过比较,展示每个方案实现目的的程度以明确最佳方案。这样一来,就能最大限度地防止个人意志、流行意见、思维定势和意识形态先人为主而控制决策,从而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决策程序的民主化与科学化。

4.改进教育政策执行模式

加强教育政策执行监督当前不仅仅要考虑如何在政策自上而下的传达中不会造成信息失真、克服指挥链条中政策执行者权责不对称等问题,还应该考虑到怎样才能进行“下情上达”,加强上层政策执行者与基层执行者以及目标群体之间的信息沟通,实现主动的控制一监督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