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主管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ISSN:1007-3930 CN:11-3068/G2
《电视研究》由李挺担任主编,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办的一本新闻类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该刊创刊于1985年。主要刊登新闻学科方面有创见的学术论文,介绍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讨有新意的学术观点提供交流平台,扩大国内外同行学术交流。本刊为月刊,A4开本,全年定价¥280.00元。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或投稿。
《电视研究》是一本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管,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新闻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新闻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 影响因子为0.6 《电视研究》主要内容栏目有电视研究、频道·栏目·节目、新媒体·新业态、探讨与争鸣、纪录片之旅、电视剧天地、环球新视野。
《电视研究》主要发文机构有:中央电视台(发文量2732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电视;节目;频道;新闻;媒体”;中国传媒大学(发文量769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电视;媒体;节目;新闻;纪录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文量405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电视;广播;广播电视;广播电视总台;频道”。
《电视研究》主要发文主题有电视、节目、新闻、媒体、频道、电视台、纪录片、电视节目、广播、文化。其中又以”电视(4671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节目”(2514篇),发文量第三的是“新闻”(2010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文化”,仅发文816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新闻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新闻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新闻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中央电视台 | 2732 | 电视;节目;频道;新闻;媒体 |
中国传媒大学 | 769 | 电视;媒体;节目;新闻;纪录片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 405 | 电视;广播;广播电视;广播电视总台;频道 |
清华大学 | 163 | 电视;媒体;电视剧;新闻;节目 |
四川大学 | 163 | 电视;新闻;节目;中国电视;媒体 |
中国人民大学 | 163 | 电视;新闻;媒体;节目;电视新闻 |
北京师范大学 | 142 | 电视;纪录片;节目;文化;频道 |
复旦大学 | 132 | 电视;节目;媒体;新闻;媒介 |
南京师范大学 | 127 | 电视;节目;文化;频道;媒体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108 | 电视;媒体;节目;新闻;中国电视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310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91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 48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 | 24 |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 | 15 |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 14 |
国家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 12 |
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 11 |
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 10 |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