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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单位行政开展情况报告范文

时间:2022-12-09 10:32:46

司法单位行政开展情况报告

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全县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九届二次、三次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并紧紧围绕全县“一主三化”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强化职能,提高服务,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可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五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006年底,我县及时启动了“五五”普法,至此第五个五年普法工作已全面展开,新的一轮依法治理工作也随之进行。为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县以“五五”普法动员会为契机,全力推进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一是适时出台“法律八进”意见。于今年3月县法宣办结合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及“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精心制定了以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市场、进家庭为内容的“法律八进”实施意见,在全县范围内下发,增强了“五五”普法规划的实际操作性;二是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我局充分利用4、5月份农忙尚未开始的空隙,抽调律师和宣教科的6名同志组织宣讲团,巡回全县5个乡镇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期间,举办法律专题讲座8场次,举办预防未成年人培训班2场次,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内容涵盖《宪法》、《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多部涉农法律法规知识,推动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纵深开展。三是继续强化电视媒质法制宣传主导功能作用。过去两年我局成功利用电视媒质传播范围广、接受教育面积大、普法实际效果好的特点,在张北电视台2频道开设了农村普法专栏,经常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深受广大农民朋友的好评。今年在巩固既有电视媒质法制宣传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全面刷新普法内容,定期更换,一周两次,实现了电视媒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电教化。四是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今年年初,我们确定了更大比例的村总数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引导他们依法管理各项事务。通过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全县各创建村都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制订或重新修改《村委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各项制度,实现了依法建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同时还注重发挥典型效应,将已被省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喜顺沟村、庙东营村作为典型进行推广,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五是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今年12月4日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后的第一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弘扬活动主题,我局与十五个执法部门合作,在县城开展了声势浩大法律宣传活动,期间共制作展牌40块,发放传单2000份,张贴标语30条,出动宣传车8辆,解答咨询100余人次。此外还录制了普法专题片,在全县范围内巡回宣传,再度掀起了普法的新高潮。

二、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整体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今年以来,我们立足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特点,结合上级部门的精神要求,认真实施了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内容的“三位一体”网络建设,极大地强化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过程中的先导作用。

1、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按照市、县《三年规划》建设要求,我局紧紧抓住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入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有利时机,瞄准目标,乘势而上,全面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截止目前,全县司法所建所率达到100%,利用第一、二、三批国债资金建设司法所12个,占总数的66.7%,建所面积均达到120平米以上;乡镇自筹资金建设司法所6个,占总数的33.3%,也达到了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与此同时,我们还高度重视司法所的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累计投入资金30余万元,配备汽车4辆、摩托车10辆,安装电话8部、传真机1台、电脑9台,达标后的司法所全部达到了硬件较硬,软件不软的标准。基础设施的优化,队伍人员的稳定,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工作的积极性,涌现出了一批全国、全省、全市先进典型,油篓沟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郝家营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先进司法所”。

2、大力加强村居调委会建设。结合构建“三位一体”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五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狠抓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一是大力加强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建设。从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入手,结合村委会换届工作的开展,先后调整充实乡镇调解中心成员198名,村调委会成员1496名,调整后的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员不论从文化结构还是年龄结构都有较大的改观,队伍的战斗力明显增强,同时在新型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建立调解组织2个。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延伸网络触角,拓展调解机制领域,每十户设立一名调解员(或信息员),共计7000余名,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的系统化、规范化。二是着力提高调解人员业务素质。我局于4月份组织基层科、律师所和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41次深入乡镇对各乡镇的调委会成员进行业务辅导,辅导内容涉及常用法律法规知识以及调解程序、调解范围、调解文书的制作及调解技巧等,通过培训,全县1级人民调解员达到234名,2级人民调解员达到340,从根本上提高了全县人民调解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化解纠纷的能力。三是认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为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起到维护社会稳定“防火墙”的作用,我们紧紧围绕人民调解工作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了以“树典型、闪亮点”为主题的争先创优活动,通过自荐、评选等程序,共评选出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18个,优秀人民调解员36名,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出一种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3、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根据安置帮教工作“四化”方针的总要求,首先强化了网络建设,在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工作组织的同时,全县成立安置帮教小组228个,落实帮教人员673名,实现了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化、系统化。其次健全了工作制度,先后建立完善了登记造册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谈心制度、目标责任制度、情况分析制度和考察制度,在此基础上对所有“回归”人员实行信息化管理,一人一档,逐一登记,实现了帮教工作的信息化、制度化。再次完善了安置措施,在抓好刑释解教人员思想转化的基础上,我们还积极通过政策、资金、技术等多方面的扶持手段落实安置措施,对家住农村的“回归”人员,由村一级帮教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责任田,让他们有地可耕。对一时找不到工作的城镇“回归”人员,积极创造条件,通过资金扶持、技术培训、提供就业信息等方式鼓励他们自谋职业或外出打工,实现了安置工作的社会化、规范化。

基层基础建设的加强,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07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摸排出各类矛盾纠纷170件,其中婚姻纠纷83件,邻里纠纷45件,债务纠纷15件,宅基地纠纷6件,其它纠纷21件,调处成功167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安置刑释解教人员50人,安置率100%,帮教率100%,为构建“和谐张北”、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以服务“一主三化”为目标,全面深化法律服务工作

坚持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是法律服务工作的根本所在。有鉴于此,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法律服务工作在“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和“着力壮大县域经济”中的服务性作用,宏观指导,严格管理,促进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律师工作。结合律师年度注册的进行,我局进一步加大对律师队伍的管理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律师投身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一是认真组织指导律师参与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按照“两个基本”的总要求,相继建立和完善了请示报告、集体研究讨论和严守秘密等一系列办案制度,并积极配合公检法部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二是认真充当政府的参谋助手。2005年县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成立之时,律师事务所的4名执业律师就率先成为了该委员会的委员,期间,他们为政府的每一项重大决策都从法律的层面认真把关,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意见,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三是积极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调解。凡产生全县性重大纠纷,需要律师介入的,律师事务所都会派员参与,耐心说服,依法调解,起到了为当地政府排忧解难的作用。如在东商公路“三改二”工程中,公会镇一街、二街部分村民因不同意镇、村占地补偿方案而引发群体性上访,接受镇政府的邀请,律师事务所指派两名律师参与调处工作,在掌握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后,通过耐心细致的教育说服,成功引导广大村民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无记名的表决,使这一群体性上访事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07年,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173件,其中担任刑事辩护及27件,民事及经济案件诉讼146件,办理非诉法律事务36件,解答法律咨询282人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6家,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公证工作。公证处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将公证工作的重心主动向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建设转移,积极为国有土地拍卖、农村土地承包、城镇居民住房买卖等经济活动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现场监督,实地办公,全面拓展了公证业务范围。07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52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326件,涉农公证14件,国内经济公证26件,促进了公证工作的健康发展。

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四个统一”要求,规范了统一审查、立案、指派等等一整套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强化了质量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内外联动机制,逐步完善了县乡两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受援助对象的需求。07年,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到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21件次,符合条件提供法律援助13件次,其中刑事案件6件,民事案件7件,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较好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司法鉴定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决定》精神,大力加强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机构建设,严格规范司法鉴定程序,促进了司法医学鉴定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07年,我县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共出具司法医学鉴定报告14例,其中伤情鉴定8例、伤残鉴定6例,无一例错误鉴定,为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处理案件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基层法律服务所从致力于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素质出发,认真搞好在业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07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共诉讼案件73件,参加非诉讼调解18件,解答法律咨询110人次,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以开展民主评议、“两提一优”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我局致力把开展民主评议、机关效能建设和“两提一优”活动作为加强全系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载体,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全县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的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得到了切实加强。一是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我们结合民主评议、机关效能建设、“两提一优”活动的开展及党的十七大的召开,在局机关建立了学习日制度,规定每周五为全局干部的集中学习日,其余时间为自学时间,营造了“人人是学习的主人、处处是学习的场所、时时是学习的机会”的浓厚学习氛围。结合每期学习的不同内容,每人都完成了学习笔记,撰写了学习心得,真正做到了理论与实际、言论与行动相统一。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局党组继续与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司法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并通过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提高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使廉洁之风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层面。三是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要求,我们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了以“两提一优”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活动中,紧紧围绕“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的本质要求,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方向,进一步巩固、提升和深化了优良的工作作风。

〇八年工作思路及工作措施:

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为主线,紧紧围绕县委“一主三化”战略,坚持“三个提高,三个面向,三个突出”即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干警工作水平,提高为民服务质量;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突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的基本思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更好地为构建和谐张北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基于上述指导思想,我们重点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面。我们以“法律八进”为主要内容的“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在普法对象上,分门别类地抓了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普法宣传教育,在宣传形式上,各地通过采取送法下乡、街头宣传、法制讲座、普法专栏、专题培训、解答咨询等灵活有效的方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呈现出内容具体化、形式多样化和教育经常化的新景象,如我们起草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强化了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二泉井乡在“三八”节举办的“家庭零暴力”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妇女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白庙滩乡开展的“法律知识进农户、依法办事促和谐”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了普法的深度;张北镇开展的“红领巾示范一条街”,为全县的中小学生守纪遵规树立了榜样;大囫囵镇在校园开展的“小手拉大手”活动,实现了家庭、校园普法的互动;大河乡在狼窝沟村创建的“农村普法长廊”,开辟了农村普法的新局面。

2、基层基础建设方面。我们按照市、县《三年规划》建设总要求,在充分借鉴和利用第一、二、三批国债司法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马不停蹄地实施了第四批国债所的主体建设,有望年底全部竣工。截止目前,全县司法所建设利用国债资金建设司法所12个,占总数的66.7%,建所面积均达到120平米以上;列入第四批国债资金建设范围的司法所6个,占总数的33.3%。至此,全县司法所建设均达到了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3、人民调解工作方面。按照人民调解工作“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要求,一方面,我们以构建“三位一体”调解体系建设为契机,狠抓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全县共调整充实村(居)调委会183个,发展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3个,其中,选聘高素质人民调解员146名,进驻一级人民调解员128名,进驻二级人民调解员246名,全面形成了一套办事有机构、调解有专人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另一方面,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本着“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原则,关口前移,积极预防,发现苗头,妥善化解,真正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1——5月份,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88起,其中,婚姻纠纷43起,邻里纠纷19起,宅基地纠纷12起,其它纠纷14起,现已调处成功84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5%,为构建“和谐张北”、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法律服务工作方面,律师事务所除认真办理好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外,还主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县城改造、占地赔偿等涉法领域,积极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社会管理事务,协助信访部门有效疏导、分流和化解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144件,其中担任刑事辩护及10件,民事及经济案件诉讼134件,解决非诉法律事务13件,解答法律咨询150余人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6家,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核心作用。公证处积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层次,以全县立县项目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各类公证业务,从根本上提高了公证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截止目前,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85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180件,国内经济公证5件,其中涉农公证4件,促进了公证工作的健康发展。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履行职能,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覆盖面,认真做好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和妇女的维权工作,逐渐开辟出了一条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截止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困难及伤残群众申请23人次,经审查符合援助条件并提供法律援助18起,解答法律咨询96人次,全力维护了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基层法律服务所从致力于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素质出发,认真搞好在业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截止目前,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各类民事诉讼案件52件,写作法律文书23件,解答法律咨询70人次,办理见证2件,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5、安保工作方面。我们紧紧围绕“迎、保平安、促发展、办实事”这个主题,全身心地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一是积极参加县委“迎、保平安、促发展、办实事”活动。在我局人手少、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仍选派三名得力干警参加全县的“迎、保平安、促发展、办实事”活动,被选派出去的同志不讲条件,不计报酬,从竭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心怀大局,忘我工作,不仅为我局赢得了荣誉,更为重要的是为全县构建起一道坚强有力安全屏障。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结合全县“迎、保平安、促发展、办实事”活动的全面开展,我局于5月初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的“迎、保平安、促发展、办实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紧紧依托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逐户排查,不留死角,做到了隐患早排查,苗头早发现,矛盾早化解,问题早解决,确保了举办前夕各类矛盾纠纷的成功消除。三是扎实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进一步巩固强化各级安置帮教组织机构的同时,一方面,我们按照管理信息化的原则,积极加强了与公安、监狱、劳教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将07年下半年以来的18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纳入微机管理,从而进一步提高了衔接率,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脱管失控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一手抓安置帮教,一手抓跟踪管理,在加强教育管理,疏通安置渠道的基础上,对个别有犯罪或滋事苗头的刑释解教对象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打压思想苗头,全程跟踪教育,有效地促进了这些人员的思想转化。四是全面营造夏季严打整治攻势氛围。全县夏季严打整治攻势动员之后,我局积极行动,主动参战,在全县夏季严打整治攻势开展伊始,便组织和引导全县法制宣传队伍,大力开展夏季严打整治攻势宣传,期间,共散发严打宣传资料3000余份,开展专题宣传活动200余次,全面营造了严打声势,烘托了严打氛围,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舆论氛围。

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影响工作完成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五五”普法工程浩大,涉及部门众多,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法律八进”工作开展的不够深入全面;二是受办公经费短缺的制约,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抓典型、搞试点工作不够;三是干警的综合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在后期的工作当中,我们将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多想办法,多出点子,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逐一加以解决。在此基础上,举全局之力,倾高度热情,全面完成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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