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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评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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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评估

文物保护评估范文第1篇

一、海口市文化遗产现状

海口文物古迹众多,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达1566处(全省不到4000处),占全省不可移动文物总量的三分之一强。其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25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6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处,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18处,海口市文物保护单位100处。此外,历史文化保护街区2处:骑楼历史文化街区、府城历史文化街区。海口骑楼建筑街区比较完整地保存了骑楼建筑街区的空间形态、走向和尺度,基本保存了南洋风格骑楼建筑群。目前,骑楼建筑多数年久失修,不协调的现代建筑陆续取而代之,地下管网、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落后,建筑立面乱拉、乱挂、乱建,严重破坏街面景观,机动车交通秩序混乱等,已成为十分突出的现象。府城传统民居建筑街区呈矩形平面、不规则的方格路网结构,城内主路呈错位十字相交,仍保持东西主轴线(文庄路、忠介路)和南北次轴线(中山路)的原有格局和走向,比较完整地体现出府城城市特色。目前,府城街巷两侧已有相当数量的民居、商铺被改造为现代建筑形式,整体街区历史风貌已遭受破坏,“一线天”街巷日趋严重,如鼓楼街、关帝巷、尚书直街等。

二、海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建设与文物保护的矛盾依然存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加快推进,在妥善处理基本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上,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二)文物保护制度体系还不够完整。在引导社会参与、协调基本建设矛盾、做好社会文物监管、加强责任考核等方面,还缺乏可操作性的政策和规定。

(三)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文物保护经费匮乏是制约我市文物保护和名城保护、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瓶颈。经了解,我市文物部门每年的正常项目支出不足40万元,因此,历史街区和大量文物保护单位得不到最基本的维护,濒临损毁的文物保护单位没有资金修缮,周边环境风貌破坏严重,甚至连文物保护规划、修缮设计费也负担不了,严重制约了我市文物事业发展。

(四)全民文物保护意识还不强。全社会保护文物、发展文物事业的认识水平还不高。一些单位和群众对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的认识和重视不够,文物保护和名城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强,出现了个别“建设性破坏”情形,如府城传统街巷整体历史风貌日渐消退。

(五)文物资源利用有限。在文物和名城保护的宣传上做得还不够,名城中的文物景点知名度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难以发挥。同时,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内部设施落后、创新能力不足,文物展示水平较低,亟待进一步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文物的历史文化价值。

(六)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文博专业人才不足,制约和影响全市文物保护和名城保护、管理工作的有效、高质量开展。据了解,海口市文物系统100多人的队伍中,具有文博高级职称的1人,中级职称3人,远远不能适应和满足全市文博工作的需求。因此,引进文博专业人才和复合性人才,加大现有人员的培训力度,是文物工作取得长足性进步的重要保障。

三、加强海口市历史文化遗产,特别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议

(一)落实“五纳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议根据《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文物事业“五纳入”(将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要求,调整对文物事业的投入比例,每年固定投入文物保护资金,并逐年增加,以确保文物事业发展。

(二)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成立文物保护协调机构,进一步加强文物、发改、财政、公安、工商、海关、国土、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执法力度,有力打击文物犯罪,净化文物市场;积极开展文物行政执法,遏制文物违法行为。

(三)加强文物保护人员队伍建设。随着近年来事业发展,人力资源上的青黄不接问题,已经成为事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在岗培训和离岗培训等其他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工作显得十分紧迫,“走出去,请进来”,需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解决。

(四)以法律法规为宣传重点,扩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宣传范围和影响。利用每年的“5.18国际博物馆日”和“中国文化遗产日”进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宣传。

文物保护评估范文第2篇

一、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各县区、各单位在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不得擅自拆除、迁移。对于历史文化街区、村镇,要整体规划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以及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逐步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不得擅自在原址重建、复建。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县区政府要依法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管理,不得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作为企业的下属机构或交由企业管理。国有其他文物也要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严格管理,不得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也不得抵押或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二、严格执行涉及文物的开发建设活动审批程序。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编制旅游等开发建设规划时,要坚持文物保护优先,把确保文物安全放在首位,与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相衔接,在服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前提下,编制专项规划。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及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的,事先必须依法征得文物、规划、建设部门的同意,规划部门要按照《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未经文物、规划、建设部门同意的,不得立项,更不得开工建设。

三、合理确定文物景区游客承载标准。文物、旅游等部门要立足文物安全,科学评估文物资源状况和游客流量,抓紧研究制定文物旅游景区的游客承载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文物部门每年都要对利用古遗址、古建筑、石窟寺等易受损害的文物资源开展旅游等开发情况进行安全评估,对可能造成文物资源破坏的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四、加大对文物保护的投入。各县区政府要将文物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要切实保障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抢救保护投入和日常维护经费。要加大基础建设投入,改善文物本体及其环境状况,加强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建设。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事业性收入要专门用于文物保护。文物旅游景区门票收入、经营性收入要优先用于文物保护,具体比例由县区政府确定。

五、加强文物旅游的指导和监管。各县区文广、旅游等部门要将依法保护文物、确保文物安全列入旅游景区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对文物保护与安全管理规定不落实,造成文物破坏、损毁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建立文物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警机制、巡视检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定期组织评估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状况并向社会公布,促进文物保护和文物资源的合理利用。

六、切实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各县区政府及其文物部门是文物保护的第一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主体,要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把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文物保护机构队伍建设,解决文物保护面临的问题,做到文物保护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同落实。各县区政府要定期组织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检查活动,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市政府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落实及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对领导不力、决策失误、失职渎职,造成文物破坏损毁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文物保护评估范文第3篇

老城用地类型复杂,建筑密度大,人均建筑过小。老城通过长时间的发展建设,用地类型涉及较多,通常以居住、公园绿地等用地为多。老城建筑密度大,人口密度大,每公顷达到为200-400人。老城人均建筑面积小,仅为20-50平方米/人,远低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正常95.0-115.0平方米/人。文物建筑材料耐火性差,又与周围建筑直接相连,易形成火烧连营情况。文物建筑本体建筑材料通常为砖木材料,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耐火等级为四级,耐火性能差。且文物建筑与周边建筑直接相连,防火间距不足,通常不存在防护措施,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水平蔓延,并带来火烧连营严重后果。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缺失,消防通道难以达到消防车通行要求。老城通常无消防站,且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规模不足。除主要道路外,老城内街巷无法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消防车难以到达文物建筑周边。

二、潮州老城现状概况

潮州老城位于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内,分布于潮州古城与韩江两岸,东起韩江西岸,南至环城南路,西至葫芦山,北起环城北路,占地2.33平方公里。潮州老城现存有许驸马府街区、旧西门街街区等17个历史街区与地段,广济桥、许驸马府、开元寺、韩文公祠共19座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划定消防分区结合现状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布,考虑文物建筑毗连的建筑集中分布区,遵循上位规划划定的历史地段保护范围,通过现场踏勘,根据现状用地性质,利用道路、湖泊、河流作为消防分区界限,满足相关要求,确定消防分区范围界限。因此,本次规划共划定130个消防分区。

四、消防安全评估体系构建

4.1影响因子

1、文物等级。本次规划突出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把现状建筑分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普通建筑两个等级。

2、建筑材料。潮州老城现状建筑材料分为木、混、砼三类。木指的是文物保护单位与传统民居,通常其为木结构,易燃性高,且大量传统民居毗邻文物保护单位,存在极高的火灾蔓延威胁。混指的是新建或改建民居,维护结构易造成蔓延。砼指的是7层以上(含7层)框架式结构的坚固构筑物,如学校内多层教学楼等,文物价值等级低,易着火程度低。

3、消防分区使用性质。不同的用地性质,引起火灾发生的可能性不同。本文以消防分区的主要使用性质作为分类标准,可以将130个消防分区进行分类。其中,居住用地、绿地、城市道路用地占据较大比重,分别为40.12%、16.75%、14.36%。教育科研用地(占8.90%),商业用地(占6.94%)也占据一定比例。

4、消防通道。根据道路通行消防车的能力,将现状道路分为三类,消防车通行、消防摩托车通行、便携式灭火设施通行的消防通道。消防车通行的消防通道,包括环城东路、环城西路等对外消防道路,为老城的外围环路,承担主要消防职能;也包括净宽度大于等于4m的内部消防道路,为老城内主要道路,但存在占道、设置路障等情况,影响消防车通行。消防摩托车通行的消防通道,包括净宽度3-4m消防道路,为老城内交通组织中起关键作用的道路;也包括净宽度2-3m消防道路,为历史遗存的道路,尺度较小,不适宜行车。便携式灭火设施通行的消防通道,即净宽度小于等于2m消防道路,道路狭窄且宽窄不一,无法保证普通消防车的通过。

5、消防栓。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室外消防栓的间距为120米。因此,将消火栓辐射范围分为小于120米、大于120米两类。潮州老城内现有35个65-150mm口径的消火栓。老城内消火栓数量有限,大部分消火栓设置在环沿古城区主干道上,且古建筑内均不设置消火栓,满足不了灭火作战的需要。

6、人口密度。老城现存17个社区居委会,均存在人口密度大、人均建筑面积远低于国家标准等特点。以杏花巷社区居委会为例,人口密度大,达到595人/公顷,而人均建筑面积仅为国家标准的七分之一,为16.81平方米/人。本文以人口密度作为分类标准,将社区居委会分为≥400人/公顷、200人/公顷≤人口密度≤400人/公顷、≤200人/公顷三类。

4.2无量纲化处理

由于不同因子对应的单位不同,如人口密度的单位为“人/公顷”、消防分区使用性质单位为“公顷”等,为了使指因子之间可以比较,需要对其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在文物等级中,突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要性,因此取单项最高分,而普通建筑取单项最低分。在建筑材料中,砼的耐火性能最佳,取单项最高分,混的次之,木的耐火性能较差,取单项最低分。在用地性质中,对用地比例较高的用地类型进行统计,故只统计居住用地、绿地、城市道路、教育科研用地、商业用地等五类用地;绿地、城市道路取单项最高分、教育科研、商业用地次之,居住用地取单项最低分。在消防通道中,消防车通行消防道路取单项最高分,消防摩托次之,便携式灭火设施取单项最低分。在人口密度中,由于人口密度过大,此项得分均不高,≤200人/公顷的社区居委会得分相对较高,≥400人/公顷社区居委会得分最低。

4.3消防权重

各种因子对火灾风险的影响程度差异不同,需要引入权重概念,通过赋权重值,来区分不同因子对火灾风险的影响程度,也减少人为因素对权重的影响。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中最常用的1-9标度法,构建判断矩阵,计算出各项指标的权重。

4.3基于GIS的火灾风险评估

在GIS平台中,参照评估体系的权重,运用叠加运算后,然后对不同因子的评价结果进行加权求和,分值越高,表示影响越大。因此,依据加权结果将消防安全评估结果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其中,高风险级主要集中在靠近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居住片区、人口密度大居住片区,中风险区域分布较散,低风险区域主要集中在绿地。

五、结语

本文突出古城镇消防特点,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为保护核心,划定消防分区。明确消防影响因子,借助GIS平台与层次分析法确定因子权重,构建消防评估体系,最终借助GIS平台完成消防安全评估,得出风险评估结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5.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2.

文物保护评估范文第4篇

目前,浙江现代作家故居的利用方式主要有博物馆、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空置不用、拆除等,除被辟为博物馆的故居外,其他大部分故居均未得到充分利用。即便是那些已经被辟为博物馆的故居,也大都门庭冷落,参观者寥寥。被用作办公用房的故居保护也较好,一般采取在利用中保护的方式。但被用作商业用房尤其是私人住宅的故居,情况就极不乐观,不仅私搭乱建和电线杂错现象严重,有的还极大地改变了故居原有的格局和功能。空置不用的故居则大多破败不堪,面临倒塌的威胁。从调查来看,辟为“博物馆”的故居多达29处,用作“住宅”的故居有10处,用作“办公用房”的故居有2处,用作“商业用房”的故居有1处“,空置不用”的故居有7处,已经被“拆除”(或基本被“拆除”)的故居有7处。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点)的故居一般辟为“博物馆”,少部分用作“住宅”或“办公用房”,而未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点)的故居则很少被辟为“博物馆”,大都用作“住宅”或“空置不用”,有的则已经被“拆除”。

二、浙江现代作家故居保护和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机制运行不畅故居保护的具体管理部门不够明确,目前已经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点)的故居主要由文物部门负责管理,但也有一些用作办公用房的故居则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而未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点)的故居则基本处于无人问津的境地。即使是已经对外开放的故居,有的由专门的故居管委会管理,有的则由当地文管所管理。现有的《文物保护法》、相关城市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是故居保护的主要依据,但专门针对故居的具体规划、实施细则等尚未出台。现有的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仅适用于已经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点)的故居,未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点)的故居在实际保护中则“无法可依”,再加上故居的评定、监督等的缺位,导致一些故居正在遭受建设性破坏,有的则已经在旧城改造中烟消云散了。2014年2月的《国家文物局2014年工作要点》中虽然明确提出要名人故居保护利用原则,国家有关部门要出台《名人故居保护认定办法》草案,但时至今日,尚未见相关文件出台。

(二)产权关系杂乱故居的产权关系中,私有房产、办公用房、租赁房屋等不一而足,因此,“既有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又有私有财产,有的甚至没有明确的产权归属。产权归属的凌乱,导致其适用对象也较为复杂。作为国有财产,故居的产权所有者是各级政府、各系统所属的机关、企事业单位”②;作为集体财产,故居的产权所有者大多是街道、社区、乡村;作为私有财产,故居的产权则大多属于作家后代所有,有的甚至已经转让他人。

(三)管理模式陈旧很多故居一味采用早年的管理模式而不思创新,尤其是产权属于国有的故居大都存在机制僵硬、管理落后的弊端,配有专门解说员的故居寥寥无几。有的故居虽然配有讲解员,但讲解不够到位,纰漏百出,无法吸引游客。大部分故居展陈形式单一,缺乏参与性和互动性。有的故居展陈主题思想不够明确,有关文物、图片的说明缺乏新意、内涵挖掘不深。有的故居展陈内容单调陈旧,因为无法征集到更多的文物,展陈的主要是图片和文字。

(四)资金投入匮乏因为没有建立长效的财政投入机制,致使经费问题已经成为故居当前面临的最为棘手的难题。财政拨款只能解决工作人员的工资、故居日常的水电支出等,对其他业务活动大多鞭长莫及,致使故居年久失修、设施简陋,展陈长年无法更新。正因为资金短缺,有些故居不得不视《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于不顾,还在收取2-20元不等的门票。位于桐乡乌镇的茅盾故居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理应免费向社会开放,进入故居虽然不用另行购票,但却要购买150元进入东栅景区(当地打造的两大景区之一,另一个为西栅景区)的门票方能进入参观。或多或少的门票,阻碍了部分打算前往观瞻的游客的步伐。由此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故居为了生存而不得不收取门票,游客本就很少愿意参观此类人文景点,何况还要“买票入场”,其结果就造成了故居的冷清。

三、浙江现代作家故居保护和利用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保护意识薄弱地方政府的文物保护意识不强,保护故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有些故居已经达到定级、对外开放的要求,但却迟迟不申报,唯恐影响城市建设的开展。有些故居已经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点),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总是让位于城市建设,肆意违规拆除故居。很多故居的所有者、使用人也没有认识到故居的价值所在,更没有保护的法律意识。故居是衡量一个城市的文化厚度的标尺之一。一处故居的被推翻,丢失的不仅是一份历史的见证,更是一个城市的文化积淀。

(二)宣传力度不够有些故居地处偏远郊区,交通不便,而当地又没有切实做好宣传,开发好相应的交通路线,因此让很多游客望而却步。仅以金华艾青故居为例,离市区仅50公里,且无公交车直达。因为宣传工作的不到位,即使身处故居周围甚至故居内的群众都不了解故居主人及其生平事迹,更不用说其他游客了。平面、视听、网络等媒体很少开设介绍当地历史文化或作家的专栏、专题节目,也没有在公共场所展示当地作家的事迹。

(三)认定标准缺位目前已经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点)的故居,一般都是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现代著名作家。但即便是已经开发利用的故居,也存在故居主人层次悬殊的问题。一些作家资源较为丰富的城市,一般只开发了主流、一流作家的故居,其他文学影响力和贡献稍低的作家的故居则尚无人问津;而那些作家资源贫乏的城市,则开发的是二、三流作家的故居。因此,故居开发目前存在一个当务之急,即故居的认定标准问题,怎样的故居需要保护,由什么部门负责认定,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筹建博物馆,等等,都没有明确的标准。故居认定标准的缺位,使得保护对象的范围难以确定,保护工作难以有效开展,以至于一些很有价值的故居正面临消亡的命运。当前各地在名人故居保护过程中,存在“祖居”“旧居”“寓所”“故居”等不同的命名,甚至同一名人也会在不同城市甚至同一城市有多处“故居”,这一命名上的混乱,也亟待尽快出台故居标准加以厘清。

(四)利益群体角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中出现了重开发、重效率的片面化倾向,城市规划不得不“优先服务”于经济建设。于是,在旧城改造的幌子下,一个个具有厚重文化气息、重要历史价值的故居成了一堆堆废墟。作为公共物品,故居涉及众多的利益相关者。很多故居处在城市的核心地段,这里正是一些地方政府树立政绩的“窗口”;这些寸土寸金的黄金地段,往往也为房地产开发商所看中,因此各种短视式开发层出不穷,导致很多故居已经被夷为平地。

四、浙江现代作家故居保护和利用的对策

(一)完善管理体制树立“整体保护“”在利用中保护”等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理念,建立和完善政府强制保护和市场开发保护相结合的保护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浙江省名人故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文物局,明确其作为名人故居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保护法规、处理日常工作等具体事务。建立政府相关部门间和故居间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立体式联动保护。成立由文物、文化、旅游、规划、建设、教育等职能部门,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文史研究馆和社会团体相关人员,以及文物专家、建筑专家、相关学者、作家后代等参加的浙江省名人故居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发挥顾问咨询、科学研究、故居等级评定、综合评估等职能。要尽快出台名人、故居的认定标准,研究制定《浙江省名人故居保护条例》,明确保护原则、主要内容、申报程序、利用方式、资金来源、督促检查等内容,让作家故居保护有章可循。

(二)理顺运行机制强化监管机制,构建故居动态监测体系,建立危机预警机制、危机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危机管理,一旦出现破坏性拆除、损毁现象,就要严厉处罚责任方,并公开、透明、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当前急需由省文物局牵头,各个城市的文物部门具体落实,对全省作家故居进行全面普查,摸清故居的数量及其分布情况,建立完整的故居档案,分批筛选出须抢修和挂牌的故居名单,实行分级分类保护。建立由省文物监察总队牵头、各个城市文物监察大队具体实施的督查机制,定期对故居进行巡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设立上级评估(即政府机构评估)、主体评估(即故居内部评估)和客体评估(即游客评估)这一“三位一体”的绩效评估体系,对故居保护工作实施绩效评价。建立有效的群众需求表达机制,搭建常态化的群众需求表达平台,鼓励和引导群众通过合理的渠道表达自己的意愿,让文物保护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创新管理模式不同群体对旅游客源地的内容和质量会有不同的需求,因此,故居要着眼于群众实际需求,从丰富展陈内容、改进展陈方式、创新展陈手段等方面深化故居的内部改革,合理选择展陈内容和形式,按需提供讲解服务,不断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多样性。要广泛征集与作家相关的资料、文物,深入研究作家作品的价值,提升展陈内容的内涵。在展陈方式、手段上不断创新,采用互动式、体验式陈列方式,增强展陈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故居进行整合和优化,构建资源共享平台和数字化供给体系,改变故居旅游受到空间和时间局限的现状。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对故居实行挂牌保护。目前,同处浙江省内,但各个城市的故居标志牌五花八门。因此,可以由省文物局统一标志牌规格、文字格式等,对所有尚存或已经消亡、迁移的故居挂牌说明,注明故居主人生平、主要事迹和代表作等信息,以示纪念。在深化内部改革的同时,故居也应实行“走出去”策略,主动走进大中专院校、部队、社区等宣传故居,也可以与旅行社携手联合打造旅游线路。要不断加强馆际联动、与周边旅游景点间的联动,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共享,形成集群效应。

(四)加大开发力度采用多种模式,合理开发利用故居。一是文学传播模式,即展出作家的著作、照片、私人物件等,向游客展示作家的风采。可以结合作家的背景资源,将故居打造成集学术研究、诗歌朗诵、文学沙龙、国学讲堂等于一体的多元化文学传播场所,并充分利用各种纪念日,开展征文、演讲、讲座等活动。二是教育修学模式,即整合各个故居进行集中包装、提炼以形成特色主题,重在为学校文学教育提供感知教育场景、为科研人员提供研究资料。可以开展“名家名篇教学与作家故居”活动,让青少年进入作家童年生活过的真实场景,从而更加深入地理解作品。可以将故居打造成为作家的研究中心和宣传教育基地,发挥其文物资料收藏、学术研究和交流等作用。三是旅游体验模式,即还原文本中的情景,让游客身临其境地体验文学情境。整体打造作家故里,复原作家生活年代的风貌,道路、土特产店、餐馆、客栈等均以作家或作品中的人名、地名等来命名,使游客深入了解作家的故乡及其生活年代的社会风貌。四是商业开发模式,即将与作家作品有关的资源开发为旅游商品(产品)进行销售。深入考察故居的市场前景,将浙江现代作家故居串联成线,将部分单体的故居异址重建,融入附近的历史文化街区,形成旅游景点的规模效应。同时,针对不同的游客群体,推出不同的旅游线路。

(五)筹集保护资金作为一项社会公共事业,各级政府要切实做好故居保护经费的统筹,保障经费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故居自筹和吸纳社会捐助为辅的资金投入机制,在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多方位多渠道筹集保护资金,为故居保护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设立故居保护专项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各县市区也应相应增加投入。成立由文物、文化、文联、建设、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文学艺术家、社会知名人士、企业家、作家后代等担任理事的浙江省故居保护基金会,采取政府引导、民间运作、社会参与的办法,管理和运作海内外组织或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捐赠以及政府资助的资金和物资,并承担筹集发展资金、推动文学传播、扶植文学人才、促进文化交流等职能。还可以向社会开放经营管理权,或通过拍卖故居标志物制作权等方式,筹集保护资金。

文物保护评估范文第5篇

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样式、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

一、文物概况

其中世界文化遗产1处即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1处即涪陵白鹤梁题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处(附表1市文物保护单位148处(附表2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131处。有国家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批准公布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3个(附表3市历史文化传统街区2处、历史文化名镇20个(附表4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光荣的革命传统,198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目前全市已知不可移动文物达12898处。

其中:市文物考古所(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家,全市共有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共40家。区县文物管理所39家。全市现有馆藏文物总量39万余件(含化石及动、植物标本)其中珍贵文物2万多件。另外,全市配合基本建设考古发掘出土未鉴定的文物近10万件。

二、文物特点

一)历史悠久

龙骨坡发现的距今约200万年前的人”化石,巴渝文化发祥地。据研究可能是目前世界上发现的早期人类化石标本之一。旧石器时代的铜梁文化、烟墩堡遗址、高家镇遗址,新石器时代的大溪文化、玉溪遗址、哨棚嘴遗址、中坝遗址等发现,表明自古以来就是人类活动、文明起源和发展的重要区域。先秦时期,为古代巴国的中心,秦以后历称巴郡、楚州、渝州、恭州等。公元1189年,取“双重喜庆”之意,得名“1929年,正式设市,抗战期间为国民政府战时首都和陪都。

二)数量多、种类齐、均匀性强

曾经三次建都。第一次是公元前11世纪时,有着三千年历史。巴子都江州”史称巴国;第二次是元朝末年的农民领袖明玉珍称帝建都第三次是抗日战争时期作为国民政府的首都和陪都。抗战中是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整个中华民族团结抗战的重要政治舞台,同时,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同盟国远东指挥中枢,苏、美、英、法等30多个国家在设有大使馆,40多个国家设有反法西斯战争的各种国际性组织和中外文化协会等。悠久的历史加之多民族的聚居,造就了不仅数量众多而且种类丰富的文物留存。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全国文物多样性分析,文物均匀性指数在全国最高。

三)抗战文物遗存众多

载入人类史册的重大事件。全国保存抗战遗址最多的大城市之一,抗日战争是近代史上中华民族抵御外侵、第一次取得全面胜利的伟大战争。全市现存抗战遗址348处,其中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2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有抗战遗址。全市抗战遗址分为重要史迹和重要机构旧址、名人故(旧)居、名人墓及烈士墓、工业遗产建筑及构筑物、水利设施及构筑物、科技文化教育卫生建筑及附属物、军事建筑及设施、交通桥梁设施建筑、金融商贸建筑、重要抗战题刻题记和其他等11类。全市已经抢救性维修并开放63处重要抗战遗址,包括宋庆龄旧居、黄山抗战遗址、育才学校旧址、西部科学院旧址、中共代表团驻地旧址、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旧址、郭沫若旧居、陈独秀旧居、冯玉祥旧居、史迪威旧居、特园等。

四)红色文物资源利用成效显著

成立了红岩联线”研发中心,整合全市红色文物资源,红岩联线”共整合红色文物点30余处,遍及15个区县,初步形成我市革命文化整体合力,并向市外延伸,红岩精神的诞生地。为充分保护并合理开发利用以红岩精神为代表的红色文物资源。推出《红岩魂》形象报告剧等在全国产生重要影响的作品。每年接待观众500多万人,红岩联线”已成为全国红色旅游的著名品牌之一。

五)历史文化名镇资源丰富

历史文化名镇资源十分丰富,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市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13个,市级历史文化名镇20个,历史文化传统街区2个,市级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片区12个,三峡库区迁建保护的传统风貌镇6个,总数占全国的1/10类型是西部地区最为丰富的市古镇渝水之灵气,续巴渝文化之文脉,更加独具特色:古镇依山而建、滨水而居,古岩突兀、古道盘旋、古榕蔽荫;穿逗房、吊脚楼、灰瓦白墙,乡土气息浓郁、以码头文化、移民文化、商贸文化和民俗文化为典型,使巴渝古镇气蕴生动、内涵丰富、形态质朴、氛围和谐。

三、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一)文物保护机构和人员

市编办批复同意市文化广电局“单独设立博物馆处,文物保护管理机构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年5月。文物保护处不再挂博物馆处牌子,增加处级职数2名”将文物执法职能移交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单独设立文物执法处,增加编制8名,其中处级职数2名。年7月,市编委批准市文物考古所加挂“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开展全市地下文物考古调查、发掘和地面文物保护的工作。潼南县对杨闇公陵园、杨尚昆陵园、杨尚昆旧居、清代民居、长滩子大院等5个单位进行资源整合,成立了杨尚昆故里管理处”由副县长兼任管理处主任。

全市文博系统从业人员1455人,年。高级职称人员108人、中级职称人员154人。同时通过全国和我市的各类文物专业在职培训,职人员专业水平和素质有较大提高。

但各区县文物从业人员情况差异较大。如丰都县文物从业人员年已经增加到40人,市文物从业人员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但彭水县、武隆县和垫江县文物从业人员仅2~3人,而双桥区文物从业人员只有1名兼职人员。

二)经营管理

通过经营管理,全面保护并充分发挥文物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合理开发文物的经济效益,全市文物经营项目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年达到124个,增幅为30%。

门票收入是最主要的来源之一。市文物保护单位门票收入呈逐年增加趋势。年门票收入是5299万元,文物经营收入中。比2001年的2285万元要高出一倍多。

市文物展览快速增长,文物展览是文物经营活动的重要内容。从年到年。由136个增加到425个。通过积极举办文物展览,扩大对文物的宣传和介绍,将其丰富的历史价值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展现给广大的民众。

三)文物保护项目

全市地面文物保护项目共完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设计6项,1.地面文物保护项目。年。编制文物保护规划11项,完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6项,投入文物保护经费525万元。

地下文物保护项目完成考古调查、勘探68项,2.地下文物保护项目。年。调查面积120平方公里;完成考古发掘项目68项,发掘面积27782平方米。其中,黔江箱子岩水电站库区田野考古发掘、室内整理工作全部完成,发掘面积4500平方米。嘉陵江草街航电枢纽库区田野考古发掘工作完成,发掘面积3924平方米。长寿晏家工业园区、合川利泽航电枢纽、大足玉滩水库等项目的文物调查、文物保护规划制定工作已经完成。南涪铁路、北部新区高新园、大学城开发区等项目的文物调查工作已经完成,出土文物447件(组)

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年5月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立项,3.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大足石刻千手观音造像抢救性保护工程全面启动。列为全国石窟寺保护的一号重点工程,投资450万元,完成了大足石刻千手观音造像抢救性保护工程总体工作方案》大足石刻千手观音造像抢救性保护工程岩土体工程详细勘察工作方案》大足石刻千手观音造像抢救性保护工程小环境监测与评估设计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年完成了前期勘察工作的基本图件测绘、现场病害调查、保存状况调查、科学分析与无损检测、工程地质勘察、小环境监测、雕凿制作工艺调查、传统工艺调查、工艺修复实验等9大方面的工作和基本结论。

并对外试开放。彭水电站酉阳库区龚滩古镇的搬迁复建工程,酉阳龚滩古镇搬迁复建工程基本完工。民居建房启动340户,占总量的95%;已完成建房300户,占总量的84%,并入住243户;12处文物复建除武庙正殿、董家祠堂在建外,其他全部完成;管网工程中5大管网及路灯、电视、电信的安装调试全部完成,11个生化池全部完成并接通;5个公厕主体、外装饰及内部设施全部完成;消防管道、消防栓的安装全部完成,石板街及上下连接梯道全部完成;消防道工程,内、外挡墙及路面回填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水稳层及路面工程。9月30日,酉阳县政府在西秦会馆举行了开街仪式。谭栖伟副市长到酉阳县检查工作中指出:龚滩古镇的复建是创新性的复建,独具创意的打造,既保持了古镇原有的历史信息,又有新的发展,十分成功。

市的文物保护经费大致分为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资金、文物单位的事业性收入和社会资金三大类。4.文物保护经费。根据现行的文物保护管理体制。

每年的财政预算中都安排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市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全市文物保护总经费不断增加,从年的4113.9万元增加到年的14812万元。文物业收入也呈不断增长的趋势,从年14610.8万元增加到年21368万元。

市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年。南岸大佛寺,渝中区胡子昂故居、陈诚公馆、明清客栈、谢家大院的保护与维修项目中共引进社会资金1010万元投入文物保护工作,收到很好的效果。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国家文物局的要求,5.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年。市全力推进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成立了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三普办)设在市文化广电局(市文物局)编制了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编印了市文物普查工作手册》全市年度文物普查经费到位1007.8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到位文物普查经费440.19万元。举办市级文物普查培训班4次,培训业务骨干435余名,并抽调24名市属文博单位、大专院校专家组建了四支专业队伍。

机构成立率为100%各区县也相继制定了当地文物普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市40个区县均成立了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区县到位文物普查经费567.7万元,经费到位率为100%区县普查办人员有242人,一线普查队员有579人,各区县举办文物普查培训班36期,1684人参加了培训,全市40个区县均启动了实地文物调查,调查启动率为100%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9220处,其中,新发现3858处,复查5364处。

局将抗战遗址调查作为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的试点工作,6.抗战遗址调查。从年9月到年5月。渝中区、沙坪坝区等主城及周边13个区县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统计,全市抗战遗迹共720处,其中现存抗战遗址348处,消失的遗址有372处。现存348处抗战遗址中,保护较好的遗址有148处,亟待抢救的遗址有181处。已经完成抗战遗址调查报告、各类表格及抗战遗址电子地图的制作。这次调查是19851987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基础上进行的但调查范围更广、内涵更深、类型更丰富,基本摸清了全市抗战文物的底数,为进一步挖掘抗战历史内涵,保护利用好抗战遗址、提升城市知名度,促进海峡两岸的和平统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一)积极应对城市建设给文物保护带来的严峻挑战

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的矛盾日益突显,文物保护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一些地区和部门,为了追求眼前的经济发展或局部利益,无视文物保护法,开发建设中破坏文物或文物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内进行开发建设及违章建设的事例时有发生。文物保护领域法人违法、政府违法的事件屡禁不止。为此,必须加强宣传教育,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推进。提高各级政府及部门、社会民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的掌握,提高保护意识。如可在各阶段的学生课程中,全面引入文化遗产教育。同时,应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提高遗产保护管理的综合能力。

二)着力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

投入文物保护的经费也在逐年增加,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但投入不足和分布不均的问题还很突出。中央从1998年开始设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项经费,并要求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有相应的配套经费,一直未落实。众多亟待抢救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由于经费问题而无法得到根本的维修。今后在投入上,一是加大力度,争取中央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投入,3至5年内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增加市级财政对文物保护的投入,争取尽快达到西部地区的平均水平。三是拓展社会资金渠道,制定优惠政策,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保护。

三)改善文物保护滞后及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

特别是三峡库区文物保护工程的实施,直辖后地域面积的扩大。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机遇与挑战。由于我市地处西部,经济文化发展相对落后,用于文物保护的经费,仍滞后于文物保护任务的需要。大批文物点年久失修,大遗址保护尚待启动,一些抗战时期的文物遗迹亟待抢救性维修,80%文物管理所业务用房建筑没有达到国家标准;文物保管设施、文物安全设施陈旧、简陋。从年底开始,应利用国家拉动内需、加大投入的政策机遇,鼓励社会投入、参与保护利用的方式,编制一批国家和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工程维修经费计划、重点文物基础设施包括文物库房和安防设施经费计划,多种渠道改善保护文物维修和文物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

文物保护评估范文第6篇

古建筑文物是全人类的财富,对其进行科学的防火保护是全民的责任。火灾给历史文化遗产造成许多重大的损失,作为文物管理工作者,本人对迪庆古建筑文物的防火现状进行初步的思考和探索,以便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和对策,在预防火灾方面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

迪庆州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防火对策

对文物古建筑的各项保护工作中,防火保护毋庸置疑是其重中之重的一环。2013年发生在达摩祖师洞和同乐傈僳族传统民居建筑群的火灾和2014年发生在独克宗古城的火灾,给我州文化遗产造成了许多的损失。为了汲取经验教训,现结合迪庆州实际,本人对迪庆古建筑文物的防火现状进行初步的思考和探索,以便对采取有效措施和积极防预方面提供参考。

一、迪庆文物古建筑的分布情况

迪庆藏区文物工作起步于1984年的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截止2013年5月,全州已有5个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古建筑有3个(即中心镇公堂、茨中教、寿国寺)。12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目前古建筑有8个(即归化寺、叶枝土司衙署、东竹林寺、飞来寺、奔子栏佛塔殿壁画、同乐傈僳族传统民居建筑群、迪庆州人民政府旧址、建塘阿布老屋)。20个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目前古建筑有9个(即雪达贡木林、扎塘活佛静室、巴卡活佛私邸、念阿帕达老宅、羊拉佛堂壁画、金龙街古建筑群、托洛底傈僳族民居建筑群、小维西教堂、拖顶大村傈僳族民居建筑群)。37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古建筑有6个(即上桥头红军桥、金江特区人民政府旧址、大坝心观音庙遗址、岩瓦牛氏老、高泉风雨、云登寺)。全州26个古建筑文物均为全木结构、土木结构或砖木结构,它们零散地分布在各个县域内,有的在高山之巅,有的在丛林深处,有的是老百姓的私家住宅,有的则是信教群众朝拜的圣地,它们是迪庆各级文保单位中一颗颗璀璨的明珠。

二、迪庆古建筑文物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一)历史(客观)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1.木质结构,耐火等级较低迪庆州古建筑文物绝大多数以木材为主要材料(如中心镇公堂、寿国寺、同乐傈僳族传统民居建筑群等)。古建筑中的木材,经过多年的干燥,成了“全干材”,含水量很低,耐火等级低,具有良好的燃烧和传播火焰的条件。特别是一些枯朽的木材,由于质地疏松,在干燥的季节,遇到火星就会起火。古建筑起火后,犹如架满了干柴的炉膛,而屋顶覆盖严实紧密,屋顶内部的烟与热不易散发,温度快速积聚,迅速达到“轰燃”。古建筑的梁、柱、椽等构件,表面积大,木材的裂缝和拼接的缝隙多,大多数通风条件比较好,更容易引起充分燃烧。2.平面布局,易成连片火灾由于历史原因,古建筑大多采用均衡对称的建筑布局方式,高低错落,疏密相间,庭院相连(如叶枝土司衙署、同乐傈僳族传统民居建筑群、金龙街古建筑群、托洛底傈僳族民居建筑群等),它们很少考虑建筑的防火问题以及建筑的垂直和水平防火分隔问题,一旦发生火灾,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扑救,极易造成火灾的连片。3.远离城镇,难以及时扑救迪庆古建筑文物分布比较广,且大多数建于远离城镇,环境幽静的高山深谷之中(如寿国寺、雪达贡木林等)。这些古建筑普遍缺乏自防自救能力,既没有足够的训练有素的专职消防队员,也没有完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同时周围的道路大多狭窄,有的还设有台阶,消防车很难及时到达和通行。一旦发生火灾,火势极易蔓延,燃烧猛烈。

(二)人为(主观)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1.管理人员不固定全州的建筑文物点多面广,大多数位于县城以外较偏僻的地区,许多古建筑要么没人看护而直接断电、断水,要么只有一两个人轮流看护,而且多为附近村庄的老年人(如奔子栏佛塔殿壁画),要么由乡镇文化干事或村民小组组长负责看管(如叶枝土司衙署、飞来寺等),而这些人的更换也十分的频繁,很难做到尽职尽责。2.消防设施不健全消防设施不健全是全州各级古建筑文物点普遍存在的问题,除了中心镇公堂、归化寺、东竹林寺和同乐傈僳族传统民居建筑群有相关的消防设施设备外,其余的21个各级文保单位基本没有消防设施设备,有的单位虽有极少数灭火器但已过期(如小维西天主教堂)或是已损坏(如寿国寺)。3.燃香点灯不规范迪庆州内的古建筑大多都是宗教活动场所,所以室内大多数都有明火,酥油灯的放置不规范,多数直接置于殿内木质的点香台上,无任何防火措施(如奔子栏佛塔殿壁画和扎塘活佛静室等)。4.用电接线不规范迪庆州内的大多数古建筑文物点都存在部分线路裸露在外,而且在接线过程中操作不规范,有的使用医用胶布包裹电线,有的经书还按压着电线,线路开关随意乱设,存在殿内用电炉炼酥油等现象。属于私家住宅的古建筑文物点基本未穿防火阻燃管,部分电器设备安装使用不当,烟囱和火炉基本没有隔热处理。5.任意放置易燃物迪庆州内的古建筑文物点基本都是宗教活动场所和私家住宅,在这些点上,有的在殿外的转经道上放置有木板,且离主体建筑较近(如奔子栏佛塔殿画),有的在房屋中堂、天井部分放置有木质杂物,基本没有远离易燃物品的意识。(如同乐傈僳族传统民居建筑群的周围堆放有柴草,叶枝土司衙署衙署和扎塘活佛静室建筑内部堆放有废弃的木质杂物。)6.消防主体责任不明古建筑文物点的管理出现多部门多头管理,由于多头管理,没有明确责任主体,无法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而文物古建筑的使用部门也因此容易忽视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如中心镇公堂:宗教人士、独克宗古城管理委员会、老年协会、中心镇公堂文管所等多部门的多头管理,致使对其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很难顺畅地进行。)7.消防意识待加强在历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中,古建筑文物点使用者的消防安全意识都比较薄弱。发现谈到消防安全,建筑文物点的负责人或是使用者自然想到消防队,而且等待消防队来配备消防器材的依赖思想比较严重。谈到文物,无论是寺庙还是民宅,建筑文物点的负责人或是使用者就想到文物管理部门,而且等待着文物部门来出钱无偿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这种等、靠、要的思想是否能保全州内建筑文物点的消防安全?也值得我们深思。

三、预防古建筑文物火灾的对策

尽管迪庆州内的古建筑文物存在有消防安全隐患。但古建筑火灾安全不是以扑灭火灾为唯一目标,而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古建筑、减少文物损失为首要目的。因此,必须从火灾防治的各个关键环节入手,有针对性地制定消防安全对策,从管理体制和消防技术层面上探索解决的方法,才能降低古建筑文物点上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一)从管理体制层面讲1.提高认识,建章立制建议政府组织相关单位举办一至两期文物古建筑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班,特别是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预防火灾的方法、发现火情的处理及灭火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从而提高对做好古建筑文物消防工作的认识,增强预防火灾的自觉性和有效性。同时,根据《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建立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消防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令可遵。2.建立组织,明确责任《消防法》规定:“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建议尽可能地建立专职消防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灭火能力。同时组织临近单位、村民和各基层组织层层落实防火岗位责任制,实行联防协作,群防群治。建议政府理顺管理体制,明确消防责任人,同时古建筑文物管理单位对内逐级建立火灾安全领导小组或委员会,确定防火负责人与专职防火人员,落实责任。3.联合检查,排查整治文物、消防、宗教、旅游、规化等职能、管理部门应联合起来,紧盯工作重点,消除工作盲区,大力开展古建筑文物点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古建筑范围内禁止堆放柴草、木材等可燃物,严禁存储易燃易爆物品,切实加强火源、电源管理。对查出的隐患要采取当场整改、逐步整改、限期整改的办法。古建筑文物管理单位内部也要不定期地开展自检排查行动,防火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力争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4.落实经费,完善设备迪庆的古建筑文物点除了极少数配备有消防设施设备外,其余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都没有配备消防专项资金,在建筑文物点的保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较大的隐患,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建议州、县政府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同级财政配备一定资金,完善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5.加大宣传,增强意识建筑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单靠文物部门或单靠消防部门都是难以确保安全的,建议各级职能部门充分利用广播、标语、专栏等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单位工作人员、村民、僧尼、游客等进行消防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消防意识,从而群策群力,众志成城,形成无坚不摧的防火墙。

(二)从消防技术层面讲1.火灾风险评估古建筑火灾安全的第一个步骤是调查、评估其火灾危险性。这包括识别火灾隐患,火灾发生危害以及疏散出路被堵塞所造成的有害后果等因素。通过现场调查古建筑的建筑结构、可燃物的分布、人员结构与数目、文物的价值与分布,起火可能性、消防设施的类型与分布、消防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危险等级分析方法,分析古建筑内不同区域的危险度等级并给予标识,对危险较大区域进行重点防护。2.严防电气隐患电气设备的不规范安装使用存在有较大的火灾安全隐患。建议古建筑物群内的电线穿管敷设。有关照明设施应远离可燃、易燃物质。凡用电照明的,严禁使用日光灯、水银灯照明,且应在室外安装开关箱,做到人离电断。严禁私拉乱接。加强电气工程安装、施工的管理,严格审批手续。安装工程结束后,须经供电部门和消防监督部门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3.使用阻燃材料在进行建筑文物保护的维修、维护时,建议适当使用阻燃材料。在木材的表面涂刷或喷涂防火涂料(材料的使用应符合文物保护材料要求并通过报批),形成一层保护性的阻火膜,降低木材表面的燃烧性能,阻滞火灾的迅速蔓延。有些木柱、楼板、楼梯等构件在尊重民族风俗、不损害建筑整体风格的基础上,可置相应的防火保护层,提高耐火等级。4.演练应急预案建议进一步完善消防应急联动响应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各专业队伍展联合演练,提高协同配合及应急处置能力。5.及时拨报火警及时发现火灾是有效扑救初起火灾的前提。古建筑单位应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重点部位、用火区域、人员集中地方等实施夜间巡查,以便及时发现火情、拨报火警,而从减少损失。

四、结尾

文物保护评估范文第7篇

一、田野文物保护工作情况

市是大溪文化的分布中心区、是楚文化分布的核心区域,是三国古战场所在地,文物古迹众多,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发现文物点286处。目前,市域内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处,其中:国保单位2处(关庙山遗址、青山古墓群),省保单位3处(问安楚墓群、龚家台遗址、烽燧遗址),市级保护单位6处,市级保护单位4处。

(一)加强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不留漏洞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每年召开有关文物保护工作的专题办公会,及时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011年12月30日市政府召开打击盗墓犯罪活动专题办公会。2012年12月28日,市政府主持召开专题办公会,市文体旅局、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问安、仙女、七星台、白洋等有关乡镇负责人参加会议,就加强文物安全防范措施,打击文物盗掘犯罪活动作出了具体部署。

早在2010年,市人大就组织开展了机关学法活动,邀请市文物局文物科长王家德讲解《文物法》,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市人大常委、市人大代表及文化局、博物馆有关人员共70多人参加学习,为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奠定了法理基础,并组成专班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走访了农村合同制文物保护员,并在市博物馆召开了座谈会,深入了解文物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交市政府和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2012年11月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系统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决策对各方面的影响。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市委、市政府在进行公益性建设项目时,邀请市博物馆专业人员参加评审会,先后在“一县一品”文化品牌创建、城南区改造、五柳树公园改造、滨江公园及沿江大道景观设计、新农村建筑、城市健身广场等设计方案评审会上,听取了市博物馆专业人员关于文物保护、弘扬地方历史文化遗产方面的建设性意见。

近年来,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市域内加大重大建设项目的文物保护工作。在项目建设之前,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编制下发《市文物调查勘探管理办法》,建设部门邀请市文物部门参加专门会议,安排进行项目涉及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先后进行农村土地平整项目、山水集团树脂厂、浙江医药厂、川气东送管道工程、汉宜高速铁路、318国道新改建工程的文物调查和考古勘探工作,确保了项目占地范围内的文物安全。大型项目如汉渝高速公路、318国道新改建工程还将文物考古专业人员安排进驻指挥部工作专班,参加专题办公会,并下发施工文物保护文件,要求施工单位依法保护文物。大型建设项目设计时,在文物调查的基础上,避开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11月,318国道新改建工程设计涉及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烽燧遗址·白洋擂鼓台(三国时期烽火台),市政府为了保护这一古文化遗址,将318国道新改建工程线路避开,增加了民居拆迁户和施工土方工程量,超出设计费用200多万元。对部分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文物保护单位,如关庙山遗址、青山墓群、董市老正街古民居群等制定了保护开发规划,规划了建设保护地段。召开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董市老正街修复规划联席会议,要求设计单位“保持特色,保持原貌,抢救维修,逐步改造”。市统战部宗教局邀请文物部门参加水府庙规划管理会议,听取文物部门的意见,加强寺庙古建筑和文物保护工作。

(二)健全机构、强化管理,理顺关系、明确责任

1、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责任。鉴于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早在1975年,县革委会下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县文物保护领导小组。1994年,县政府办公室下发枝政函《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局。2006年,市政府下发枝府函调整了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全面加强了对文物事业的领导和管理。

建立了《市文物三级联保责任制》,即市、镇、村三级联保,明确规定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考评之中,签定责任书,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地、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三线一体”即:党委、政府一条线、公安部门一条线、文物部门一条线的防范体系,三线相互协作,互通情报,联合行动,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切实做好文物安全工作。

问安镇是我市的文物大镇,1994年,县常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决定成立问安镇文物管理站,编制1人,专门负责全镇文物保护工作和文物保护员的管理工作。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进一步明确了文物管理站的地位和职能,专人专管,建立健全了基层文物保护工作机构和队伍。

2、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制订了《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文物安全事件处置规程。同时建立健全了《文物安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田野文物安全保护和巡查工作制度》、《合同制文物保护员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照章行事。

(三)构建网络,建立机制,加大投入,多措并举

1、构建防范网络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1994年市开始对田野文物保护实行保护员合同制管理,到2001年逐步完善。每年,市博物馆组织举办全市合同制文物保护员培训班,组织田野文物保护员学习有关文物法规和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规程及相关案例,表彰年度工作先进,签订下年度田野文物保护工作合同书。市博物馆每月度对全市文物点进行安全巡查,并督促和检查田野文物保护员的工作,明确并细化了保护员的工作职责,对保护员实行年度合同考核兑现,日常督查,现场检查,依章查验,做到奖罚分明,对不合格保护员及时进行了更换,全面规范了文物保护员管理工作。

乡镇文物保护工作站,全面负责该区域的文物安全以及合同制文物保护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工作人员每周对文物安全防范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巡查,督促村组治保组织和文物保护员的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本区域的异常动向,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和案情在第一时间上报公安、文物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

以村为单位,成立了以治保主任为组长的3人治安及文物安全巡逻小组,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队伍力量,开展治安及文物保护点的安全巡逻,积极配合公安和文物部门工作,监督合同制保护员的日常工作,扩大文物保护信息收集渠道,便于上级主管部门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2012年11月,为加强合同制文物保护员的管理,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文,针对文物保护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对保护员提出了具体职能要求,市博物馆编制印发了《市田野文物保护工作手册》。手册内包含有《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告》、《田野文物安全保护合同书》,《田野文物安全保护考评表》、《田野文物安全巡查记录》及《田野文物保护工作考评细则》,明确并细化了保护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提高了保护员的工资待遇,全面规范了文物保护员管理工作。

合同制文物保护员对其所看护的文物点坚持昼夜不间断的安全巡查,按照要求做好安全巡查工作记录。对文物点实行严防死守,随时掌握防范区域的文物安全信息,发现隐患和案情,第一时间上报公安和文物管理部门,并实施现场保护,等候相关部门处理。在此基础上,在重点防护区域的昙华寺村、袁码头村、革新村、凤台村、龚家坪村、双湖村等6个村,各确定多名秘密文物安全信息员,全面了解和掌握所在防护区域的文物安全信息和动向,秘密监控防护区域来往人员和车辆,监督合同制文物保护员的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公安和文物管理部门提供文物安全情报信息。

通过以上防范网络,全面加强完善了田野文物保护工作体系,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了田野文物安全。

2、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工作措施。一是加快青山墓群安防工程建设,落实技术防范措施。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强化田野文物保护。2011年,造价297万元的《青山古墓群安全防范工程方案》通过了国家文物局审批。2012年,国家下拨了100万元青山古墓群安全防范工程专项经费。2011年,根据国家文物局有关古墓葬安防工程新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对该方案进行了重新编制,并通过了国家文物局审批,其预算额度增至597万元。该工程的实施和建设,将对青山古墓群重点墓葬实施技术防范,充分发挥先进科技手段对古墓葬保护的有利作用。

二是全面推进青山墓群遗址公园建设。2012年3月4日,国家文物局和省政府在北京签订了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共建协议。根据省文物局意见,将市青山墓群划入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规划范围。该片区主要涵盖楚纪南故城遗址、八岭山、熊家冢、青山等古墓群,通过对荆州片区楚文化遗存的规划、保护、展示和研究,全面提升保护管理水平,使之成为我国南方大遗址保护重要示范区和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文化中心。2011年11月25日,在荆州召开了国家文物局和省人民政府共建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联席工作会,相继启动楚国故都纪南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项目建设,全面拉开了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项目建设的序幕。今年5月,青山墓群遗址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已由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委托省考古研究所、省古建保护中心进行现状调研和立项申报,待国家文物局批准立项后进行保护规划的编制并全面付诸实施建设。

三是提高合同制文物保护员的工资待遇。我市目前有合同制文物保护员61人。由于经费原因,保护员人均年工资不足500元。为提高文物保护员责任心及积极性,2011年市财政进一步增加预算拨款,将重点文物保护点文物保护员年工资增至1000至1500元。

四是配备文物安全巡查所必需的物防设备。从2012年开始,对全市合同制文物保护员配备了必要的防护器材:手电筒、狼牙棒、通讯器材(或通讯费用),此项费用达到年支出4万余元。

(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大力打击文物犯罪,营造文物保护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2年9月,市文化体育旅游局联合公安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告》,在全市9个镇、街道办事处的集镇、村、乡村交通沿线进行张贴宣传。同年11月,在《文物保护法》颁布28年之际,通过电视台插播滚动字幕,宣传文物保护法规。采取这两种直观的形式,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广大市民、村民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号召广大市民、村民积极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勇于同文物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逐步形成一个重视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1年元月29日,在我市文物和公安部门的大力协作下,现场抓获了正在仙女镇青隆包古墓葬实施盗掘犯罪嫌疑人1名,随后根据对嫌疑人的审讯和相关线索展开侦查,先后5名犯罪被抓获归案,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有力的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12年,地方党委政府、文化(文物)主管部门、公安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将坚决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2012年全市文物工作会议精神,政府、公安以及文化(文物)主管部门三位一体,市、镇、村三级保护网络,形成合力,建立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加大文物安全保护力度,打好文物保护的持久战。

二、博物馆发展建设情况

市博物馆是地方综合性历史博物馆,1989年元月建馆,1996年馆舍落成开放,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64平方米。土建及布展总投资365万元。截止目前,市博物馆拥有馆藏文物近万件(套),其中历史文物3921件(套),民俗文物430件(套);国家一级文物7件(套),二级文物26件(套),三级文物119件(套);另外,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待移交关庙山文物5947件(套)。

(一)免费开放工作

市博物馆现有基本陈列两个:一是《历史文物陈列》,二是《民俗风情展》。

2010年,市博物馆全面实现免费开放,开放时间调整为:每周星期二至星期日,周一闭馆,日开放时间为8小时。免费开放工作要在全省县市级博物馆中争创先进,这是我们提出努力的工作目标。根据免费开放工作的需要,制定和公开了《博物馆免费开放服务承诺》、《博物馆免费开放观众须知》;印制《历史文物陈列简介》、《民俗风情展简介》向观众发放;聘请安保人员增至6名,负责展厅开放期间文物安全和保洁工作;招聘了两名专职讲解员,积极创造条件,把他们送至上级业务部门进行学习和参加比赛活动,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使他们能够胜任和驾驭本职工作。

2011年,为展示市近年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发挥地方历史文化遗产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市博物馆在省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下,争取专项资金,将《民俗生活文化展》升级为《民俗风情展》。同年5月,省文物局在我市召开“省县市级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座谈会”,并面向全省推介市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经验。

通过以上举措,使展览开放工作走上正轨,树立了良好的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形象,受到广大观众的肯定和好评。近几年,博物馆年接待观众在5万人次以上。

与此同时,鉴于博物馆《历史文物陈列展》系为开馆之初布展,在展陈的内容、方式和手段上均显得陈旧和落后的实际情况,经过深入的调研,决定将《历史文物专题陈列》提升为《开拓——古代陶器与青铜的记忆》专题陈列。市博物馆组织专业人员完成该方案的编制工作,到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和专家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展陈方案。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落实相关经费。目前,该展览文字方案和设计方案已通过上级业务部门和相关专家的审定,目前施工正在进行之中,并计划2012年完成布展工作,对公众开放,全面提升博物馆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随着科技不断发展,信息传递方式的日新月异,传统的博物馆宣传教育模式已不能满足广大受众日益增长精神文化需求。针对这一不争的事实,基层博物馆在阵地、人才、经费等均相对匮乏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一现状,博物馆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积极的探索,提出建设“市博物馆网”。在2011年5月18日第35个国际博物馆日之际,“市博物馆网”建成并开放,网站集中展示了我市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在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方面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开辟专门栏目大力宣传文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文博工作的新动向、新举措,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广泛征求和听取广大网友的意见和建议,等等。同时,组织广大网友和中小学生走进博物馆参观展览,通过博物馆展览对历史直观的再现,唤起和增强他们对过去历史的记忆,从而激励他们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奋发图强。网站的建成开放,有效地拓展了博物馆社会教育活动纵深发展的渠道,得到了各级领导、部门的肯定和认可,受到了广大群众欢迎和好评,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

去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华诞,又值“文化遗产日”之际,为充分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教育职能作用,热烈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积极做好“文化遗产日”的宣传活动,我馆组织筹划举办了《红色记忆》——纪念建党90周年大型图片展。展览通过一些珍贵的历史图片和资料,真实有力地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的历史背景到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创历史新纪元的光辉历程。展览配合“文化遗产日”的宣传还以流动的方式在广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进行展出,观众达2万余人次。

今年第36个“世界博物馆日”期间,市博物馆围绕“处于变革世界中的博物馆:新挑战、新启示”这一主题,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各界与会代表就新时期博物馆的发展建设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博物馆如何充分发挥社会职能作用建言献策,同时也为我市文博事业的发展进步奠定了坚实的社会群众基础。

(三)馆藏文物安全工作

市博物馆按照《藏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设置文物库房和特藏库房。珍贵文物全部进行文物信息采录,建立了文物藏品文本档案和电子数据库档案。藏品保管制度健全,账物相符,编目详明。更新和添置了文物橱柜架、保险柜、铁皮柜和相关设施用于保管一般文物和重要文物。2009年,制作囊匣60个,用于保管重要文物。

2005年,市博物馆被省文物局公布为三级文物风险单位。市博物馆按照博物馆安全保卫相关规定和三级风险等级安全防护工作要求,馆内设置安全保卫部,选配专职保卫干部2人,聘请专职安保人员4人,建立健全了文物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了文物安全和消防应急处理预案。文物库房及展厅内配备了安全防火器材和相关设施;2002年,安装110联网报警系统;2008年,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投入使用;配备了警犬,坚持24小时安全防范,确保文物安全万无一失。自1989建馆以来,市博物馆已确保23个文物安全年。2012和2011年度,市博物馆被市公安局表彰为“内保工作先进单位”和“消防四能力达标单位”。

(四)“三普”工作

2010年9月至2011年1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统一部署,我市组织成立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市博物馆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进行了文物普查。此次文物普查使用GPS卫星定位、测距仪、数码摄影摄像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资料采录,调查全市8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198个行政村,共调查文物点340处,并对原文物点进行了复查。普查统计数据全市现有文物点286处,其中新增点189处。2011年,全面完成“三普”资料整理工作,编写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市普查报告》,普查报告获得市二等奖,市博物馆被市文化局表彰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先进单位”。自此,我市先后共进行3次全市文物普查,17次专题文物调查。

(五)文物科技保护工作

近几年,市博物馆为切实加强可移动文物有效保护,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委托文物科技保护专业机构,对一批馆藏青铜器、彩陶器、古字画实施了保护修复。2008年至2011年,采用整理器物残片、清洗盐、机械去锈、整形拼接、焊接、粘接、补配、作色作旧等修复技术措施,修复青铜器77件。采用清洗、加固、修复、彩绘、做旧、表面封护等技术措施,修复彩陶器9件。2012年,采用清洗去污、药物处理、揭取技法、托补修复、补色做旧、装裱工艺等技术措施,修复古画22副。

通过对这批文物的科技保护,有效地制止了文物自然损毁现象,由于修复措施和使用材料得当,没有发生保护性破坏现象,使我馆一批珍贵文物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三、存在的问题

1、我市现聘用田野文物保护员61名,本级财政对文物安全保护经费年预算10万元。随着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环境的日愈复杂,保护员的劳动付出和酬劳不成正比。同时,对野外文物保护所涉及到的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也成为保护工作的困扰。希望各级财政加大投入,解决田野文物保护员的工资增长问题,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稳定保护员工作队伍;同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利于开展正常的田野文物安全保护工作。

文物保护评估范文第8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对文物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落实国家、省政府有关文物保护、旅游发展等各项工作要求,深化落实《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以高铁时代为契机,围绕文物保护是首任,安全生产是底线,开放利用(景区质量)是生命线,增加收入是保障,改革创新是动力这五大发展定位,进一步加强文物系统“七级责任”目标体系的完善落实,全力抓好党的建设、疫情防控、文物保护、文物安全、文物执法、文物开放利用、对外交流合作、智慧景区建设、营销推广、文创产业、队伍建设十一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水平和景区的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文物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对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撑,助推国际旅游城市建设。

二、工作目标

景区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全市文物保护水平明显提升,文物执法能力有效加强,围绕建设“平安景区、文化景区、智慧景区、魅力景区”的目标全面打造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5A+”的全国一流景区。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迎庆建党一百周年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作。认真谋划组织,紧扣质量提升标准,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化建设,继续为基层党组织完善建设党员活动场地等硬件建设,确保各级党组织健全完善。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认真贯彻学习《准则》和《条例》,进一步开展纠正“四风”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抓好反腐败斗争,构筑起防腐拒腐的政治底线。

三是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建设。对标对表“三个表率”的模范内涵、“两个维护”的具体要求,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提出的创建模范机关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党的各项建设,转变作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是深入开展争做“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五是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先进典型培树、文明景区创建、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在全局营造推动工作,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六是广泛开展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通过有计划的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营造全系统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氛围,提升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干部职工保密法制观念和保密意识。

七是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管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五中全会精神,精心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和七级责任制度,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二)精准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科学精准做好开放景区、开放博物馆和文物系统机关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好开放景区、开放博物馆和文物机关疫情防控指南和各项防控措施,持续开展全系统爱国卫生运动,确保文物系统疫情防控平安有序。

(三)提升文物保护水平

一是持续提升山庄及周围寺庙古建筑预防性保护水平。对山庄及周围寺庙进行第二次病害普查,对古建筑预防性保护网络管理平台进行升级改造,组织局系统全体业务人员培训,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山庄及周围寺庙所有古建筑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评估。

二是做好文物保护修缮项目国家、省计划的争列工作。

(1)项目储备工作

建立全市文物保护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国家、省文物局文物保护新理念,不断提升文保项目的谋划、储备水平,争取谋划30个以上新的文物保护项目,做好项目更新储备工作。

(2)项目申报工作

2021年争取山庄及周围寺庙文物保护项目获批10项,县区文物保护项目获批15项。

(3)资金的争取工作

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积极申请项目资金,争取国家、省文物局文保资金。

三是加强已批复项目实施进度的调度监管工作。按照国家、省文物局关于项目方案编制时限要求、项目实施计划、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完工期限及制定的绩效目标,督导项目进度,每半个月对项目进度进行统计,全面掌握项目的实施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限。

四是推进“国家文化公园”项目进展。扎实做好国家文化公园段我局承担的相关工作,使保护展示(一期)和明抢险加固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实施,确保我市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顺利开展。

五是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六是认真开展田野考古工作。

七是利用现代化设备和技术手段,加强山庄外庙可移动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八是建成可移动文物修复中心(文物医院)。加深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的战略合作,在博物馆建立文物科技保护实验室,为全市可移动文物的修复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九是加快“总规”的修编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修编工作,确保2021年6月底前完成修编和审批工作。

十是认真做好山庄及周围寺庙的文化研究、传承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地方历史的研究。

(四)增强文物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运行好“双控”机制。

二是夯实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全面升级改造山庄及周围寺庙现有安防、消防系统。

(五)加大文物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文物违法事件和案件,增强文物普法宣传

一是强化文物行政执法督察。

二是完善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是规范文物行政执法程序。

四是强化县区安全督导工作。

五是加强文物特色普法宣传工作。

(六)提高文物开放利用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好《省文物局关于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促进文物的合理利用。

二是推进市县两级博物馆体系建设,提高展陈展示水平。力争获批国家一级馆1家、二级馆1家、三级馆1家。

三是继续做好山庄及周围寺庙的开放利用工作。

(1)开放殊像寺、溥仁寺。

(2)山庄山区部分基址的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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