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人防工程管理范文

人防工程管理范文

人防工程管理

人防工程管理范文第1篇

1何为人防工程

所谓人防工程也可以称为人防工事,它建设的主要目的是爆发战争的时候对人员安全以及财产物资等进行一定的保障,提供一个良好的指挥战斗、实施医疗救助以及防空掩蔽的区域,也就是说人防工程是用来专门应对战争而进行建设的防护建筑,战时可以当作是防空地下室,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对敌人突然的攻击进行有效的掩护,保证人员以及物资的安全。按照建筑的形式不同可以将人防工程分成这样的几种:坑道、地道、掘开式、防空地下室四种。大部分情况下,该工程需要根据施工地的地形以及实际条件进行适当的修整。它的主要功能包括:指挥部署、即时通信、人员掩护、储备物资、救助医疗等不同方面。根据记载,我国最早的人防工程于1960年~1970年左右建设,但是缺乏统一规划,加上技术尚且不成熟、经验也不够丰富,导致工程质量整体都比较差,这段时期人防工程单纯地被理解成是防空洞,不过伴随着经济水平的进步,人防工程也在不断地完善,如今不但考虑了战争的需要,同时也考虑了经济水平以及城市的建设。甚至很多经济繁华的地区,比如商业街以及地铁站等都具备了人防工程所具备的作用。

2何为地理信息系统

所谓地理信息系统,它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信息技术,它能够借助计算机硬件以及软件来对整个或一部分地理数据进行适当的采集和管理,并且及时计算和显示,是当前这个信息化时代的必然产物,地理信息系统当中包含了地图学、地理学以及计算机科学等不同的技术,是一门具有高度综合性的科学学科,当前,这种技术在科学调查、发展规划等不同方面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能够在自然灾害突然发生的情况下做出应急反应。世界上第一个正式投入使用的这一系统是1963年由加拿大专家所提出并建立的,经历了非常漫长的发展,一直到2000年才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和使用。有许多科学研究都需要依靠地理信息系统这种技术,伴随着最近这些年以来不断发展起来的电子市场,这种技术所需要的硬件以及软件耗费的成本都呈现出了非常明显的下降趋势,对地理信息系统广泛推广有非常大的帮助,当前地理信息系统也正在向着更加高度的专业化以及智能化发展。

3怎样在人防工程的管理当中正确运用地理信息系统

当下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更广阔的应用,让世界各地的各个国家都已经将信息化的建设提升了一个新的高度,国防军队渐渐地也开始普及信息化的建设,在信息化建设的浪潮下保持着稳定的发展,而人防作为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怎样能够更好地建设人防也成为了更加受重视的新课题,由于人防工程需要保护的目标非常多,和国计民生有非常密切的联系,产生直接关联的目标也非常多,因此任务也相对比较艰巨,当前我国的城市化不断发展进步,我国对人防的建设和规划却尚且处于比较落后的阶段,与当前的人防需求有比较大的差距,因此必须加强对人防进行建设规划的水平,以此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进步。

据调查,在人防工程当中最早运用到地理信息系统这种技术是在1980年前后,英国和美国将这种信息技术和人防以及国土安全进行了相互结合,美国使用地理信息平台顺利地开发出了两防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尽管我国在这方面比起发达国家来说起步比较晚,不过伴随着研究不断的深入,在地理信息技术这一方面也逐渐得到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在新时期的背景下,我国的人防工程管理工作也渐渐地变得越发的艰难,传统的管理方式已经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而且效率非常低下,滞后性也比较严重,导致管理很难实现的高度。总的来说,立足地理信息系统这种技术进行人防工程管理并不是非常困难,可以将人防工程所包含的完整信息全部录入数据库,借助该系统所具备的可视操作页面随时查询并修改这些信息,不但能够将人防工程管理的效率进行有效地提升,同时这些数据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人防工程更好地发展。另外,借助数据库技术,也可以很好地增强人防工程的信息安全,还有一部分信息系统当中适当地加入了地理信息功能,人防工程的具体位置也可以非常直观地在地图当中进行显示,一部分操作可以在地图界面进行,实际操作起来也很简便。

除此之外,目前城市化水平快速提升,人口也在不断地增长,越来越多的高新企业出现,因此疏散的任务也变得更加重要,对疏散体系进行建设也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而对未来城市进行应急疏散系统的建设时,为了能够更好地支撑现代化城市的公共安全系统,全面地掌握整个城市的整体运作,应该借助地理信息系统这种技术整合多方信息,将电子地图作为主要依托,合理调配包括卫生、消防、交通等多方面的应急人员、团队以及应急车辆等,随时掌握实时情况。另外,目前阶段全世界都处于和平时期,但是战争是没有预兆的,一旦敌军发动空袭,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当地人员以及物资进行及时隐藏,需要选择最隐蔽且最近的路线,借助地理信息系统当中的路径分析功能,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获得人员到达目标点的路线,计算该线路的道路畅通、隐蔽性等因素,以此选择最好的隐蔽方式,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战时应急等提供良好的保证。

4结束语

人防工程管理范文第2篇

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额核定

委机关本级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根据县编办文件明确。

开发公司、股份公司、网络公司(下称委属公司)涉及内设机构和人员编额变动,由公司提出初步方案,报委党工委审核。

展会公司、指数公司、展示中心公司、联托运市场公司(下称委内公司)内设机构和人员编额,由委党工委核定。

二、明确干部管理权限

委本级干部(不含县管、部管干部)和委内公司员工由委党工委直接管理。

委属公司中层正职为委管干部,中层副职及以下干部为公司管理干部。涉及公司中层副职任命的,须事先经委党工委任前审核。其他干部由公司任命后,报建管委备案。

三、年薪审批和备案

委机关行政、事业人员奖金由县对委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确定。

委内公司员工年薪在委对公司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批复基础上,结合本公司岗位责任制考核结算兑现。

委属公司班子成员年薪对照委对公司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结算。其他员工年薪由委属公司审批,每年底报建管委备案。

四、选拔和任用

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按《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镇(街道、开发区)、县级机关部门(单位)中层干部培养、管理和任用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

拟选拔为公司中层正职的,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6周岁。拟选拔为公司中层副职的,男性不超过49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提任中层副职的,一般应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在前一个职位任职满二年;提任中层正职的,一般应任中层副职满二年。

公司中层正职到杠年龄为男57周岁、女49周岁。中层副职到杠年龄为男56周岁、女48周岁。任职年龄到杠后,须及时办理免职手续。

五、招聘和录取

委内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由委办公室(人教处)负责。

委属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由公司负责,委办公室(人教处)派人参加。招聘人数不得突破当年委审核计划数。

六、建立委系统人事联席会议制度

人防工程管理范文第3篇

一、财务管理人员应提高五项工作能力

(一)精湛的专业能力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很强,应增加自己的威信和下属的敬佩感,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具体包括:一是学习精通财务专业知识。这是必须掌握的核心知识,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税务等;二是掌握经营管理知识。包括管理学、营销学、统计学、人力资源管理、金融、经济法等;三是考取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提高知识档次和及时更新理论,跟上时展的步伐。

(二)勇敢的创新能力创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灵魂,如果财务主管在理财中因循守旧、缺乏创新、不思进取,就会被时代无情地淘汰。要努力践行陈云同志提倡的“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只有提高创新意识、大胆突破陈规陋习,才能奋勇向前取得卓越贡献。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锻炼增强记忆力。“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任何创造都不可能凭空产生。财务主管也不例外。提高记忆力的根本途径是刻苦、勤奋的学习,同时更需要掌握科学得当的记忆方法。常用的方法有:提高注意力,聚精会神效果佳;目标明确事半功倍;深入思考印象深刻;及时复习防止遗忘;二是培养敏锐的观察力。财务主管只有通过对现实的仔细观察才能获得第一手资料,经过认真思考,才能发现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否则,就会对问题不敏感,甚至“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错失良机,要像鹰一样,既要飞得高及时发现目标,又要飞得低,及时扑捉到目标;三是展开丰富的想象力。创造性想象不是对现成现象的概括,而是根据一定的目的和任务对已有的表象进行选择、加工和改组而产生新形象的过程。特点在于新颖、新奇、独创。要有积极的创新意识。知识越渊博、经验越丰富,记忆表象越充分,想象力的驰骋越广阔、越活跃。

(三)和谐的沟通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就是要妥善处理与上级、同级和下级之间的人际关系的能力。首先是相互尊重。每个人都有被人尊重的权利。在处理与上级关系时,要获得上级的信任和理解,表现在要“服从”上级,有问题委婉地提出;处理与同级关系时,表现在互相配合、分清职责,不争名夺利;处理与下级关系时,表现在支持和肯定下级工作,对下级建议要认真听取,正确的要采纳。其次是了解。了解上级,要把握上级的指导思想,为上级分忧解难;了解同级,相互沟通信息、协调一致;了解下级,知道下级需要什么样的支持和帮助,有什么困难和苦衷。

(四)领导组织能力财务主管需要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一是统帅企业全局财务管理的战略头脑。要具有广阔的视野,善于掌握和驾驭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规律;二是知人善任的能力。首先慧眼识人,海纳百川网罗人才,因才施用,把人才用到最适合的岗位上。

二、财务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三项领导艺术

(一)授权艺术授权是一种有效的“分身术”。财务主管可以集中精力处理好更重要的事情,可以使自己的手、脑、腿、耳得到有效延伸。一是择人授权。根据下级的能力大小和个性特征等区别授权,对能力相对较强的人,可以多授一些权力,这样既可以把事情办好,又能锻炼人;二是当众授权。有利于使其他与被授权者相关的部门和个人清楚,财务主管授予了谁什么权、权力大小和权力范围等,避免混乱和“不买账”等现象发生;三是授权有凭据。财务主管以手谕、授权书、委托书等书面形式授权有很多好处,可以取得较好的效果;四是授权不授责。授权后并不要求被授权者承担对等的责任。授权的实质是被授权者帮助办事,是一种委托行为。

(二)激励艺术财务主管的激励操作是调动下属积极性的工作过程。人的工作绩效取决于本人的能力和激励水平的综合结果。遵循的原则有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物质利益和精神鼓励相结合。激励的手段主要有:1.薪酬激励。如:增加工资、奖金等,长期激励手段有股票期权等;2.竞争激励。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就是竞争规律,通过竞争上岗,实现优胜劣汰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3.目标激励。目标,指通过奋斗能够获得的成就和结果。人有了自己的奋斗目标后,就会义无反顾、克服困难,向着目标奋勇前进,实现人生目标并体验成就感;4.强化激励。包括正强化和负强化。正强化是通过对人们的正确行为给予肯定和奖赏,使其巩固和保持,发扬光大。包括表扬、奖励、荣誉等。负强化则相反,批评、惩处、罚款等就属于负强化。要坚持正强化和负强化结合使用,以正强化为主;5.情感激励。人是需要感情维系的。通过建立良好的情感关系,激发每个员工的士气,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人防工程管理范文第4篇

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主要理论

从现有文献状况来看,目前国内有关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理论探讨大致沿三个视角展开,即人才培养的学科教育视角、能力培养视角和人才出口视角。这三大视角又可具体细化为联合培养模式、“2.5+1.5”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多维发展型模式、就业主导模式、分层次定位培养模式和三位一体模式等六类模式,其基本关系如图1所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学科教育视角就是指从学科划分的角度出发,探讨公共事业管理人才的培养方式,其主要模式包括联合培养模式和2.5+1.5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两种。根据1998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高(98)],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属于管理门类下公共管理学科下的二级学科。“所谓联合培养方式,指的是在校内,在学科大门类中,打通二级学科的壁垒,广泛探索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交叉培养人才的路子,在有条件的学校和专业中,试行本科与第二学士学位,本科与硕士的连续培养;在校际,是指不同类型,不同科类的学校通过合作办学,充分利用各自的学科资源和教学条件,共同培养集相关的不同学科专业知识为一体的公共事业管理人才[2]。”其本质在于在同一学科内部跨学科交叉培养。2.5+1.5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则更加注重在不同学科门类之间人才的交叉型培养,即“从在校工程类专业的三年级学生中公开选拔招收学习成绩优秀、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突出、具有一定领导潜力的学生作为培养对象,用三个学期的时间系统进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理论与知识的教学,旨在培养具有工程背景的既懂公共管理科学、又懂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3]”。人才培养的学科教育视角可以从宏观上把握人才的学科结构和知识类型结构,但不足的是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身的课程应当如何设置,如何既保持其专业性,又体现其交叉性,它并没有提供一个具体的指导和方法。与学科教育视角不同,能力培养视角则更加侧重于被教育者本身的素质结构。官爱兰提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应当使其具备“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三种能力[4]。对此,张海燕也持大致相同的观点[5].与此不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出口”视角,则显得更加现实。他们从学生就业率的角度出发,认为教育应该以“就业为导向”,将学生按照就业分为“考公务员”、“考研”和“进企业”三类,并据此来考虑培养计划的制定[6]。当然,就业是人才培养中及其重要的一环,没有就业率的教育很难说是成功的教育。但从教育本身的任务来讲,它不仅仅需要关注学生的职业技能,同时它还必须关注学生作为“人”的自身提高,关注学生的思想道德和长远发展。对就业过分强调,极容易导致功利化,从而忽视教育和学科本身的理念和功能,同时也往往会引起社会对人才培养本身的怀疑。如“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项公务员考试的笔试科目”就曾引起社会的反对和批判。人才培养的“三大视角六类模式”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目前学界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在认识方面的混乱。不仅如此,混乱也同时出现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实践方面,目前高校很难就公共事业管理的核心课程达成一致。有鉴于此,本文提出公共事业管理人才培养的“工程化模式”,试图系统的综合各学派的观点,以期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改进有所裨益。

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工程化”模型

(一)“工程化”的基本涵义

所谓工程,其通常含义有三种:一是将自然科学的原理应用到工农业生产部门中去而形成的各学科的总称;二是指运用多学科的理论和多种技术手段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三是指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原理对一定的具体产品、工艺实施和项目进行研究设计评价施工直到完成验收为止的一个周期性过程。工程的本质在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多学科的综合应用、实践和创新”。工程化则指应用性的技术在某一实践活动中占主导地位的过程[7]。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培养模式中应用“工程化”模式,就是在系统思考“工程”本质的基础上,应用自然科学理论,尤其是系统科学理论方法,研究和制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人才培养工作的实践。

(二)“工程化”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特征

1.目标设置的多元性“从理性系统的视角看,组织行为是由有意图的、协调的成员所实施的行为[8]”,其组织方式或结构上的排列,是工具性的设计或理性考虑的结果。如果我们将公共事业管理人才的培养工作视为一种理性的系统,为其设置专门化的目标(如就业率),确实可以通过形式化、标准化和规则化的设计来达到效率最大化的结果。然而,人才的培养工作毕竟不是一个机械化的过程,教育的影响也绝不仅限于学生毕业这一短暂时间。在教育工作中任何单一化、专门化的行为都可能给人才培养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我们更应该将教育系统视为一个开放性的自然系统。在一个开放系统中,我们将系统视为一个有机体,既强调系统内部各要素的自我调节同时也强调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交换。具体说来,就是在公共事业管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要保证其作为一门学科所必须具备的专门性和独特性,另一方面还必须要从“人”的角度出发,强调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同时还必须关注社会需求,使学生能掌握立足社会的一技之长。作为工程化模型培养目标“学科导向”、“能力导向”和“出口导向”三者缺一不可。从学科导向的角度出发,我们关注的是通过多学科交叉培养在保证专业性同时提高学生学科背景复合型。在能力导向角度,我们关注的学生作为一个“社会人”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使教育更加人性化,而从“出口角度”出发,我们关注的则是社会需求,是对环境变化的一种积极的正向反馈。

2.课程设置的系统性培养目标最终要通过课程体系来实现,目标的多元化必然要求课程体系的系统化。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中,与多元化的培养目标相对应,课程体系的设置需要注意几方面的均衡:一是学生自主学习时间与课堂学习时间之间的均衡,具体表现为学生毕业总学分和学时要求适宜度。这既与学生学习能力培养有关,也关系到学生终身学习习惯的养成。表1给出了部分高校有关毕业总学分的规定:二是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的均衡。知行合一、理论联系实际是大学教育的重要要求之一。对于公共事业管理而言,由于其专业性质的“公共性”、“学科发展”以及“师资力量”等诸方面的原因,“专业实践并没有随着学科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相反专业实践由于落后于该专业的发展[9]”。因此,在培养计划制定过程中要特别注重灵活安排实践环节,强化实践方面的课程体系建设。鉴于目前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普遍面临的经费、师资以及实习单位联系等方面的困难,在实际制定培养计划的过程中可以考虑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多种实践形式(表2)三是能力导向性的均衡。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必须以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必须“坚持以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大学教育更应该如此。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而言,其能力素质培养包括基本素质培养、专业知识的培养、专业技能的培养等几个方面。在工程化培养方案的制定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合理调整必修、选修等各类课程结构,突出强调技能型、应用型和创新的课程设置,保证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均衡性。

3.培养方案的可行性与动态发展性一个现实的培养方案首先必须是可行的,同时对于工程化的培养方案来讲,它又必须是动态发展的。热力学第二定律(熵定律)告诉我们,“能量只能不可逆转的沿一个方向转化,即从对人类来说是可利用的到不可利用的,从有效的到无效的状态转化[10]”,对于一个孤立系统而言,外界环境与系统的熵交换将变得极为微弱,负熵流就不足以抵消系统本身的熵产生,因而使系统的总熵有所增加,这样系统的宏观状态只能越来越无序,或是从组织走向无组织。而对于“一个开放系统(力学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乃至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系统)可以通过不断地与外界交换物质、能量、信息,在外界达到一定阙值时,通过涨落,系统便可能发生突变,即非平衡相变,这时系统就由原来无序的状态转变成为一种在时间、空间或功能上有序的新的状态[11]”。工程化、系统化的培养方案必须充分利用这一基本原理,不断的与公共是管理管理发展的环境进行各种信息和能量的交换,保证其系统内部的有序性和可用性。

三“工程化”人才培养模式构建

1.系统分析市场需求和学生特点,做好环境扫描从专业定位的角度讲,公共事业管理是面向非政府公共机构提供高级专门人才的一门学科。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我国公共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公共事业部门面临机构改革,人才需求极为有限;另一方面,这些部门大多具有自然垄断的性质,进入该领域往往受各种社会关系的影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毕业学生的就业是一个多方面的综合因素作用的问题。因此,我们在制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时,有必要结合学生的就业特点系统的分析社会对人才素质的基本要求,有所针对性地安排课程和教学。另外,学校教育不仅仅是以就业为目标的,促进人的全面成长和发展也是大学教育必备的功能之一。在注意市场需求和学生就业的同时,还必须注意大学生的成长发育特点,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为此,专门针对学生成长和需求的调研在制定系统化、工程化的培养方案的过程中也是必须的。

人防工程管理范文第5篇

为了认真做好社区人防工作,增强居民的人防意识,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关于加强社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区人防的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社区人防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从居民的安全需求出发,动员和依靠广大居民共同参与社区人防(民防)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救互救能力;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积极开展人员防护和应急疏散行动,提高居民的快捷反应能力;定期组织对社区人防建设进行科学评估和民众评价,使社区人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城市防空防灾应急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

(二)整合资源,和谐发展。把社区人防建设同社区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融入到社区文明创建、安全建设、群防群治建设之中,整合资源,相互促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使广大居民共享人防建设成果,为构建和谐社区,促进社区发展和资源共享而努力。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既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又要结合各个社区的不同特点,从本区域的地理位置、人口数量、社会环境、生活状况等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合理安排,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切实提高社区人防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社区人防的工作内容

(一)健全制度明确职责,提高居民的应战应灾能力。建立社区人防工作站,明确社区居民掩蔽、隐蔽、疏散行动的引导员、防空地下室管理员、民防应急救援专业队员、人防宣传员;明确社区人防工作职责,民防应急救援专业队和志愿者职责,人员掩蔽(隐蔽)疏散引导员、人防工程管理员、人防宣传员职责,制定社区人防工程管理须知,消防安全管理、人防工程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岗位和人防工程维护保养制度;制定完善社区人员防护方案和相关的保障计划、保障措施;适时组织居民参加防护培训和行动演练,提高居民应战应灾能力,使人员防护行动方案更科学、合理。

(二)建立居民避灾场所,完善功能标示标牌的设置。各地要结合实际,利用人防工程、普通地下室和广场、绿地、公园、宾馆酒店、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和开阔地域,建立一定数量的人员避灾场所。根据社区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人员情况、保障能力和人防工程建设等要素,在人员避灾场所的入口、十字路口等重要位置设置明显的标示标牌,例如,用于紧急状态下,供居民应急疏散、避灾的安全场所;用于指示应急避灾场所的方向;应急状态下提供通信设备的区域;应急状态下救灾物资供应点的告示牌,并把人口疏散方案中主要内容在标示标牌上明确落实到户到人,做到社区居民疏散和接收安置单位相互衔接,留城的掩(隐)蔽人员的防护工程和开阔地域一一对应,提高人员疏散(掩蔽、隐蔽)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开展人防教育培训,提高居民自救互救能力。根据社区人防的有关要求,制作设置人防公益宣传栏,配置人防书报架,配发《中国人民防空》、《人防法》、《民防条例》、《志愿者条例》等各类报刊杂志资料,进行人防科普宣传教育,不断普及人防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组织广大居民参加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的辅导课,增强居民的人防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利用人防知识图版的巡展、人防知识讲座、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应战应灾知识的宣传活动,树立起“民防为民而防,民防靠民而防”的理念,提高对做好新时期民防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社区人防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四)组建应战应灾队伍,形成有效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利用社区的社会力量和资源,组建民防应急救援专业队和志愿者队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训和演练。各居民小区都要组建民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人数为10至20人,民防志愿者人数为20至30人;主要由本社区的居民和物业管理、保安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协助社区应急处置指挥员和抢险救灾人员实施应急救助、灾害事故的先期处置和组织居民应急疏散,配合开展人防工程管理、民防培训、拉练、宣传教育等活动。民防应急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要接受人防知识技能课程的教育培训,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达到呼得应、拉得出、用得上,充分发挥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在社区建设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作用。

三、社区人防的工作标准

社区人防工作应达到组织健全、设施完善、队伍稳定、教育有序、预案落实、演练有效的标准,具体见附件。

四、社区人防的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社区人防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众服务职能的具体体现,是深化人民防空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认真开展社区人防建设工作,有利于防范和减轻灾害事故的危害,有利于社区的安全稳定。各县(市、区)、街道、社区要充分认识加强社区人防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人防工程管理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在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关于“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要提升履行使命任务能力,提高防空袭斗争能力,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的指导思想,全面了解我镇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安全、战时防护效能现状及总体概况,充分发挥人防工程融入生产发展、服务城乡建设,保障民生的作用。

二、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查改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促进我镇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规范化、常态化为目标,扎实开展现状普查工作,摸清家底,及时发现和解决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计划。

三、人防工程现状情况普查工作范围

镇全镇范围内2019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

四、 普查内容及要求。

(一)人防工程基本情况

1.人防工程位置 、所属村社区;

2.工程名称、人防工程面积、防护等级、竣工时间;

3.战时功能、平时功能。

(二)维护管理制度:

1.有无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维护管理人员;

2.是否建立健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档案等相关制度;

3.是否有人防工程日常维护及保养制度及记录;

4.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前竣工的人防工程,检查有无签订建设单位和使用维护管理单位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2018年7月1日以后竣工的人防工程有无办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

5.有无在主出入口等显著位置悬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负责人职责》等6项规定。

(三)维护管理经费:

 维护管理经费有无保障。

(四)工程管理:

1.人防工程防护主体结构是否完好,有无穿墙打洞、渗漏水、改变主体结构等现象;

2.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有无拆卸防护设备设施的现象;

3.出入口通道是否畅通,防、排水设备设施是否完好。

(五)安全管理方面:

1.人防工程是否有防火、防汛预案;

2.防火、防汛、灭火、报警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3.人防工程室内外标识、标配是否齐全、准确;

4.人防工程内是否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等;

5.平时使用的情况及有无擅自改变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用途现象。

五、实施步骤

人防工程现状情况普查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20年3月至6月)。

各村、社区要明确第一责任人以及联络员,于2020年3月31日前上报镇建设办。各村、社区按照人防工程现状情况普查工作要求于6月30日前完成普查工作,并形成纸质及电子版年度检查情况汇报材料,交镇建设办(联系电话:)。

(二)抽查阶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我镇成立人防专项工作小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对全镇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其中2018年7月1日后办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的人防工程至少抽查1个。

(三)汇总阶段(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我镇对各村、社区上报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建立镇人防工程现状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及时整改,实现人防工程常态化、规范化维护管理。

六、相关要求

(一)人防工作事关全局,各村、社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此次普查工作,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各村、社区要把人防工程现状情况普查工作作为本单位一项经常性工作,精心组织,抓紧抓好。

(二)各村、社区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相关资料按时汇总报送。报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防人防工程相关数据泄密。

人防工程管理范文第7篇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市区内的单建人防工程项目、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项目、结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人防工程项目以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需要项目(以上四类工程统称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第三条市民防局工程管理与建设处(以下简称工程处)受市民防局的委托,依法负责市区范围内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市民防局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第四条市民防局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负责人防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督工作。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在申报工程竣工验收前,须提供市质监站出具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五条人防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会同监理和施工单位,自查承建的人防工程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如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民防(人防)主管部门提交人防工程竣工报告,并报齐“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须知”中规定的竣工验收资料,申请竣工验收。工程处接到人防工程建设单位递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及时检查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日期。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设备、设施(特别是防护设备)均已调试到位;

(二)完成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编制;

(三)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四)有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六)有质监站出具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七)提供合法有效的人防工程建筑面积资料或证明。

第六条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专家应从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专家库中按建筑(防护)、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五个专业分别随机抽取一位,如抽取的专家隶属该工程监理单位的,则重新抽取。

第七条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时,按专业分工,以专家库抽取的专家为组长,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按不同专业分成五组,受组长领导,进行资料查阅和工程实体查验。

第八条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情况、自检情况及竣工情况,出示竣工资料;

(二)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通报监理过程中的主要内容,发表竣工验收意见;

(三)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各方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情况和工程使用功能实验,并逐一检查工程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四)工程处根据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各方在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竣工验收意见书;

(五)建设单位根据竣工验收意见书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后,申请复验。

民防(人防)主管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中有违反人防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应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应在15个工作日内,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九条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案,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确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可提请工程处调查处理。

人防工程管理范文第8篇

第一条为推进我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融入城市建设,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4号)、《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08号令),以及兰州军区、西北五省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153号)和《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含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大学城等)的规划编制,开发建设、利用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融入城市建设是指人防重点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的空间建设,包括战时具备防护能力的人防工程(含防空地下室)和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兼顾防空要求的工程。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融入城市建设必须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战备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充分考虑城市的长远发展和战时防空需要。

第五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作为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会同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共同抓好规划的实施,保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范有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监督执行城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兼顾防空要求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审批、建设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单建式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参与结建式人民防空工程(含防空地下室)和兼顾防空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鼓励、培育和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采取合资、合作、股份制、独资等多种投融资形式,加快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和兼顾人防工程建设步伐。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和兼顾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属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二章规划编制

第七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融入城市建设必须以地下空间规划为指导。人防重点城市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修编)城市总体规划时,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编制地下空间规划。规划需要变更的,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八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依据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编制,并由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共同审查,经城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市容景观、现有设施和自然资源,坚持因地制宜、远近结合、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融入城市建设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结合城市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指标体系,科学预测城市发展需要,将适合的项目尽量规划在地下。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

(三)应考虑城市战时防空要求,增强综合防护功能,实行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互相连通,地面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形成完整的网络体系。

第十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城市概况:包括城市性质、地理位置、行政区划、分区结构、城市规模、地形特点、建设用地、建筑密度、人口密度、自然与经济条件及地下设施的现状与布局等;

(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功能分区及发展预测;

(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战略;

(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层次、范围、期限;

(五)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模和布局。包括城市地下重要基础设施和商业设施的规划和布局;地下交通设施和城市管沟规划;小区或单体建筑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控制要求和地下空间规划的关系;对地下大型设施的具体位置、出入口方向、不同地段的高程、各设施之间的关系做出综合安排;

(六)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人民防空要求。包括地下防护空间工程的结构、规模、布局和地下生命线工程的规划;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建设手续。

第十六条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的大、中型地下工程,应由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和审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和审批。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不得立项和实施建设。

第十七条城市开发建设的地下交通、商业、仓储、通信、管线、人防设施等地下工程项目,其建设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要求,向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后,应持批准文件及技术资料,依据本办法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未经审核的,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要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修建的防空地下室规模、战时防护等级、战时用途等,必须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未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或未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并有权责令其停工。未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建设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房产主管部门不予进行房屋产权登记。

第十八条城市地下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质监、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后重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人防、消防、国土、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备案。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验收的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工程不能交付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接受备案。

第十九条城市地下工程的勘察设计应尽量满足地下空间环境、安全和现有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要求。地下工程的使用功能和出入口应与地面建设相协调。地下防护工程的勘察设计必须符合《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在进行地下工程施工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对城市正常的交通和生活秩序的干扰,因工程施工造成地表地貌损坏的应及时予以恢复。

第二十一条城市地下工程需改变原定使用性质、用途或做较大规模改变的,必须经原审批机关审批。

第四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城市地下工程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管理,并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实行“使用证”制度,坚持有偿使用、用管结合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工程自营或依法租赁。

人防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人防工程所有权登记和使用发证制度,其所有权按照下列规定界定:

(一)人防工程实行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用。

国家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其所有权属于国家,由人防主管部门实施系统管理,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监督。

非国家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其所有权属于投资者,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接受人防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后,国家所有的人防工程由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申办所有权证。投资者所有的人防工程由投资者到省人防办申办所有权证。国土部门负责进行土地使用权登记,发放土地使用证。

(三)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签订《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后五日内到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提交下列资料:

1.使用申请书;

2.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证件;

3.《人民防空工程基本情况登记表》;

4.《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5.《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

(四)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对保障防空效能的人防工程进行平时使用登记和监督管理,人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使用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发给《人防工程使用证》。

第二十四条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工程投入使用后,人防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划定该工程的口部安全防护范围(人防工程口部周围地面建筑倒塌范围内不得修建与人防工程无关的建、构筑物)。禁止在此范围内进行爆破、钻探、开渠等影响工程安全的作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和破坏工程的出入口;禁止向工程内部及其孔口附近排泄废气、废水和倾倒垃圾。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加强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设备的维护更新;建立健全维护管理档案和制度;维修、装饰不得擅自改变其工程结构设计,确需改变原结构设计的,须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六条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工程的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安全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爆炸和危害人身健康的各种污染,在有人员活动的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工程内,不得储存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人防等主管部门有权责令使用单位对使用不当或存在隐患的工程实施整治。

第二十七条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保证各项防护设施的良好状态,确保战时迅速投入使用,战备需要时必须无条件撤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违反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及有关部门法定实施管理程序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