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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业管理范文

家政服务业管理

家政服务业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长春市;家政服务业;人才需求

引言

在人口老龄化以及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社会背景下,家庭对于家政服务的需求急剧增加,家政服务行业随之迎来迅猛发展。201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意见提出十方面重点内容,其中包括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以及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等,这对于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家政服务业在政策的支持下已然成为朝阳产业。但在我国家政服务业整体向前发展的同时,长春市家政服务企业存在的人才需求问题却使企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受限,因此,长春市家政服务企业存在的人才需求问题需要解决。

1 长春市家政服务企业的人才需求问题现状

本次研究选取了吉林省长春市三家不同规模的家政服务企业作为研究对象,采用访谈法以了解家政服务企业存在的人才需求问题。

1.1企业需要年轻力量

案例1:吉林省A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杨经理:“目前长春市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年龄普遍比较大,基本上以三十岁到四十岁左右的人员为主要力量,年轻的从业人员相对比较少,公司在招聘年轻力量方面有一定的困难。但为了使新的经营模式能够更好地实行、使新的理念能够得到更好的实践,公司非常需要新鲜血液的加入作为管理层储备,从而在未来实现更好的发展。”在变化与发展的时代中,家政服务企业也需要转型升级,随着市场需求逐渐朝向规范化、品牌化、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也将逐渐朝向职业化、年轻化的方向发展,在此之中企业需要与时俱进的经营模式与理念以免于被时代淘汰,并且需要新理念、新活力的注入,但从长春市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年龄结构角度来看,家政服务企业对于年轻力量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1.2企业需要专业人才

案例2:吉林B家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宋经理:“公司目前更需要的是能够将服务理念和技能转化为服务产品的培训人才,因为这种培训人才能够在公司的管理和业务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帮助技能型人才将其技能进行产品化,实现商业价值,并且培训人才自身需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较强的专业性。”家政服务行业的市场需求随着人们不断提高的生活水平而变化,如何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不仅考验着家政服务人员的专业程度,也考验着家政服务企业在员工培训方面的专业程度,因此,专业的培训人才是家政服务企业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案例3:吉林省A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杨经理:“目前公司还没有家政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对于公司而言,我们迫切希望能够引进家政专业毕业生到公司来,希望家政专业毕业生能够在工作中将丰富的知识和理念加以实践,为公司和家政行业带来新的改变。”家政相关专业毕业生作为系统学习过专业知识的应用型人才,其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在家政服务企业的培训、市场、运营以及管理等许多工作岗位上都能够发挥作用,对于家政服务企业而言是较为合适的人力资源。家政服务企业的发展需要有专业人才作为保障,对专业力量的需求尚未得到满足使企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受限。

1.3企业需要高素质人才

案例4:长春市C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赵经理:“公司的运营模式有别于传统的家政中介,在分工明确的人员结构中胜任不同岗位需要不同的能力,对于管理岗位而言,在有基本专业技能的同时还需要具有品牌运营和协调管理的能力,想要在当地打造值得信赖的家政服务品牌需要经理人的用心经营以及持之以恒的毅力。”长春市C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的是覆盖全国近百个城市的家政服务品牌“e家政”,作为家政O2O服务平台,“e家政”拥有系统的员工培训、标准化的服务流程以及职业化的家政服务人员,其各城市合伙人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还需要具有能够提供高质量服务的实操能力以及职业经理人需要具备的运营管理能力。

案例5:吉林省A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杨经理:“公司目前仍然存在传统的运营模式,想要打破传统的模式、建立起新的队伍体系就需要有新的人才,所以我们希望能在工作中将毕业生培养出来进行各方面的管理,包括业务管理、人员管理等等,当然,能够胜任管理岗位就需要具备一定的经验和能力。”人才作为重要的资源,能够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对于希望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服务的家政服务企业而言,打破传统的运营模式是企业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满意服务的前提,打造值得客户信赖的家政服务品牌不仅需要家政职业经理人的努力,还需要有高素质人才在家政服务企业的人员结构中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家政服务企业的发展需要高素质人才。综上所述,可以得知目前长春市家政服务企业不仅对年轻力量具有强烈需求,还需要专业人才和高素质人才的加入。

2 家政服务企业存在人才需求问题的原因分析

2.1人们对“家政”的认识存在一定误解

在传统观念中,保姆、保洁等工作是家政领域的代表,这使得人们在认识家政相关专业时容易产生“保洁阿姨”、“打扫卫生”的联想,并且认为家政从业人员就等同于保姆、家政服务就等同于做家务,从而无法正确、客观地认识家政相关专业,这对于年轻人报考家政相关专业以及进入家政服务行业有一定消极影响,进而使家政服务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缺少年轻力量的参与。而企业的发展与行业的进步需要有人才作保障,固守传统观念不仅不利于家政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更不利于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与社会进步。

2.2家政专业人才供给不充分

2019年7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会议,在谈及中国家政服务人才培养现状时,教育部表示高度重视家政服务人才的培养,将重点做好完善专业结构,扩大培养规模等工作,并提出每个省份原则上至少有一所本科高校和若干所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但目前我国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的学校数量从总体上看仍较少。不同学校能够培养不同类别的家政专业人才,家政专业人才不仅有从事家政服务的技能型人才、从事家政技能培训的职业培训人才和家政企业运营管理人才,还有从事家政教育的职业人才和理论研究型人才。从社会需求来看,无论是中高端家政服务市场对于技能型从业人员的需求还是各级学校对于家政专业师资的需求都没有得到满足,存在家政专业人才供需失衡的问题。

2.3长春市家政服务行业人才吸引力较弱,人才流失严重

在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家政服务业不仅迅速发展,更在向高端现代化服务业迈进。与此同时,企业希望实现转型升级与模式创新以适应时展变化,在此过程中家政服务企业对专业人才、创新型人才的需求强烈。但目前长春市家政服务企业一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小、散、乱的现象,行业整体规范程度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长春市家政服务企业在品牌建设、转型升级以及行业影响力上仍有提升空间,并且长春市部分家政服务企业在企业规模、员工数量以及发展程度上都与其他家政服务行业发达地区的家政服务企业存在一定差距。从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来看,长春市家政服务企业对人才的吸引能力弱于发达地区的家政服务企业,这不仅使长春市家政服务企业处于人才匮乏、发展受限的状况,也使长春市家政服务企业与发达地区家政服务企业的差距进一步拉大,进而产生恶性循环,使长春市家政服务企业的竞争力和人才吸引力难以提升,人才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3 应对家政服务企业人才需求问题的相关建议

基于对长春市家政服务企业存在的人才需求问题现状及其原因的分析,本文分别从政策、学校、企业及个人四个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3.1政府方面

首先,政府可以加大对家政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有关部门可以通过积极的宣传号召,引导更多年轻力量参与到家政服务业中,并且通过提供就业补贴等福利政策吸引更多年轻人进入家政服务业,为家政服务业注入活力,帮助家政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其次,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财政减免等政策引导家政服务企业积极主动参与到校企合作中,鼓励家政服务企业与学校协同育人,促进家政服务企业与学校进行良好互动。最后,不断健全家政服务行业市场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增强家政服务行业社会认可度。

3.2学校方面

首先,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合理开设家政相关专业。对于目前我国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的学校数量仍然较少的问题,国家已经在政策上进行引导,并且鼓励学校开设家政相关专业,学校可视具体情况合理开设家政相关专业,为社会培养家政专业人才,助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推动我国家政教育与家政产业发展,帮助解决家政专业人才供需失衡的问题。其次,充分发挥纽带作用,接轨家政行业动态。学校可以举办家政企业经营管理者到校演讲、学生实习实践等活动,帮助学生了解市场情况和就业情况,为学生锻炼未来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能力、素质提供有利条件,助力学生与家政服务业携手并进,共同发展。

3.3企业方面

首先,校企合作,加强人才引进。对于存在人才需求问题的家政服务企业来说,从学校引进家政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是解决企业用人需求的重要方式。从企业发展角度来看,加强人才引进对于优化人员结构以及保障人力资源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家政服务企业可以积极主动与学校进行人才培养共建合作,为学生提供工作实践机会。让年轻力量进入到家政服务企业中不仅能够给企业增添活力,还能够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可能性,有助于企业自身发展。其次,重视人才培养,完善岗位晋升通道。对于存在人才需求问题的家政服务企业来说,一方面可以通过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吸引人才进入,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完善公司内部人才培养体系增强对年轻人的吸引力。年轻人由于工作经验不够丰富,难以在短时间内完全解决企业存在的人才需求问题,但年轻人具有学习能力强、可塑性强的特点,如果企业拥有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和岗位晋升通道则能够帮助年轻人明确自身成长路线,实现工作能力上的快速成长,进而使其能够满足企业的用人需求。最后,规范发展,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家政服务企业要积极响应政策号召,组建稳定的、专业的员工队伍,打造让消费者满意、值得消费者信赖的家政服务品牌,树立良好的企业风范,进而提高对人才的吸引力和企业竞争力。

3.4个人方面

首先,积极理解,正确认识家政专业与家政服务业。学生作为年轻力量,其认可与加入对促进家政服务行业发展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学生作为教育培养对象,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认知能力,能够以积极的、发展的视角认识事物,这对于突破传统观念、改变社会对于家政专业与家政服务业的误解具有积极作用。其次,与时俱进,提高自身素质能力。在发展与变化的时代背景下,学生要及时了解行业状况和市场需求,明确自身职业目标,重视实践能力,锻炼适应能力,培养创新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 结语

解决长春市家政服务企业存在的人才需求问题需要政府、学校、企业等多方的共同努力,通过政府积极宣传并提供福利吸引从业人员、学校积极开设家政相关专业以及企业自觉规范发展、积极与学校进行校企合作并健全企业人才培养体系等举措共同应对家政服务企业面临的人才需求问题,促进长春市家政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 吴莹.家政产业人才结构与培养[J].家庭服务,2017.(6):38.

家政服务业管理范文第2篇

1.基本原则。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坚持政府扶持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积极实施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倡导诚信经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和用工行为;坚持满足生活需求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通过发展家庭服务业,为家庭提供多样化、高质量服务,带动相关服务行业发展,扩大服务消费;坚持促进就业与维护权益相结合,努力吸纳更多劳动者尤其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妥善处理好家庭服务机构、家庭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关系,维护好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2.目标任务。到2012年,形成完善的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到2015年,建立科学合理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化体系,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共同发展的家庭服务市场和经营机构,家庭服务供给与需求基本平衡;从业人员数量显著增加,职业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家庭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二、统筹规划家庭服务业发展

3.制订实施发展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及服务业发展主要目标,制订全市家庭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各辖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制订相关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研究制订家庭服务业发展评价体系,促进发展规划的实施。

4.明确重点发展业态。研究制订家庭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不同时期发展重点及支持方向。适应人口老龄化和生活节奏加快的趋势,重点发展满足家庭基本需求的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拓宽服务领域,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业态,逐步发展面向农村尤其是中心的家庭服务。优化城乡区域服务业结构,满足城乡、区域、家庭之间不同的消费需求。

5.培育家庭服务业市场。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鼓励各种资本投资创办家庭服务企业。积极发展非营利性、公益性的家庭服务业。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等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发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服务机构。鼓励家务劳动社会化,积极扩大家庭服务需求。政府面向困难群众提供的家庭服务类公共产品,要按照市场机制向社会购买。家庭服务市场要向外地企业开放,不得设置市场壁垒。支持有条件的家庭服务企业“走出去”,拓展家庭服务业发展空间。

6.建设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按照省统一部署,设立全市统一的家庭服务电话呼叫号码,整合资源,增加投入,实施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家庭服务网络中心平台、社区信息服务平台等信息服务资源的作用,扩大信息覆盖面和服务范围,为家庭、社区、家庭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性服务,实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依托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健全供需对接、信息咨询、服务监督等功能,对家庭服务机构的资质、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评价,形成便捷、规范的家庭服务体系。力争到2015年底前,全市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全部建成、投入运行,并向下延伸服务。

7.发挥社区和行业协会作用。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将洗染、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社区保洁、社区保安等需要就近提供的家庭服务站点纳入其中。扶持社区内家庭服务业场所建设,鼓励不设服务场所的各类家庭服务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等加强合作,支持大型家庭服务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方式到社区设立各类便民站点。加快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为家庭提供信息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互助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建设,在开办经费、办公场地、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扶持,为协会开展工作提供有利条件。行业协会要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推动家庭服务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拟订行业服务公约和家庭服务协议示范文本,开展技能比赛、服务质量评定、调解服务纠纷、调查处理违反行规行为,并配合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行业统计、制订行业服务标准和行业工资指导价位。

三、完善家庭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

8.鼓励各类人员从事家庭服务业。把发展家庭服务业与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体系,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对各类家庭服务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自主创业从事家庭服务业的人员,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人事劳动档案保管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初次自主创业,从事家庭服务业经营1年以上且正常申报纳税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元;对大中专技职校毕业后两年内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比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三年社会保险补贴;对从事家庭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升级为家庭服务企业的,一次性给予每户2000元的升级补贴;对各类新创家庭服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每新录用1名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缴纳社会保险的,每人一次性给予500元的岗位补贴;对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等人群创业的街道和社区,每成功扶持1人创业给予500元奖励,每安置1名劳动者就业再给予200元奖励。

9.支持家庭服务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发展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将国家和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我市家庭服务企业,为企业设立、经营等提供便捷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企业纳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给予积极扶持。选择一批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示范性强的服务业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引导其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经营。支持企业通过连锁经营、加盟经营、特许经营等方式,整合服务资源,扩大服务规模,增加服务网点,建立服务网络,除有特别规定外,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可持规定的文件和材料,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支持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开展技术、管理和服务创新,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打造知名品牌,对新获得驰名商标的家庭服务企业,由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适当的奖励。鼓励个体经济组织从事家庭服务业。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摊派行为,切实减轻家庭服务机构负担。

10.实行财税优惠政策。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按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给予税收优惠。中小型家庭服务业企业缴纳城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减免申请。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申请在3个月内延期缴纳。养老院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经市有关部门审批确定,功能设施达到市级示范性标准的社会力量新办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由市财政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根据托养方式按规定给予补贴。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事家庭服务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家庭服务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家庭服务机构新增加的就业岗位,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每人每年4800元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员工支付工资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取得的家政服务收入3年免征营业税;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家庭服务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11.实施有利于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其他政策措施。制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要充分考虑家庭服务业发展需要,搬迁关闭不适应城市功能定位的工业企业而退出的土地,要在供地安排上适当向养老服务等家庭服务机构倾斜,城市新建居住小区要预留规划面积,优先考虑家庭服务业站点发展的需要。完善价格政策,使养老家庭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与居民家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同价,其他家庭服务机构逐步实现不高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降低家庭服务机构运营成本。

四、规范家庭服务业市场秩序

12.推进家庭服务业标准化。建立健全家庭服务业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做好家庭服务业服务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切实抓好各项标准和制度的实施。

13.加强市场监管。依法规范家庭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加强市场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维护从业人员和家庭消费者合法权益。制订家政服务机构资质规范,设立家政服务机构或其他组织拟从事家政服务经营的,须向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14.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家庭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教育和家庭守信教育,形成供需各方相互信赖、安全可靠的市场环境。要将职业道德作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的内容。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在家庭服务机构资质评级以及日常监管、表彰奖励中,要重点考核诚信经营情况,将家庭服务供需各方诚信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与其他部门的诚信记录联网。

15.加快行业协会建设。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组织机构,在开办经费、办公场地、人员配备等方面扶持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在沟通政府与企业、规范行业行为、反映企业诉求、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发挥其在咨询服务、标准制订、培训教育、竞赛组织、技能鉴定、信息统计、资质认证、信用评价、服务监督等方面的功能,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协调行业内部竞争矛盾,制订行业服务公约、行业规范和管理制度,形成基于行业自律的会员准入和退出机制。发挥行业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将适宜于行业协会行使的中介性、技术性、公正性职能以及行业评选等职能依法授权或委托行业协会承担。有关部门委托行业协会承担公共管理事务的,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

五、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

16.加强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特别是街道、乡、社区就业服务平台以及农民工(新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按规定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为家庭服务机构招聘人员和家庭雇用家政服务员提供推荐服务。整合并提升现有劳务基地资源,培育和扶持具有本地特色的家庭服务劳务品牌,强化输出地与输入地的对接,促进有组织的劳务输出。

17.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把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根据《关于印发〈市市区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人社发〔〕124号、财社发〔〕123号)规定,落实培训计划和农民工培训补贴等各项政策,按照同一地区、同一工种给予同一补贴的原则,统一培训补贴基本标准,统一培训机构资质规范,统一培训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和考核办法。以规范经营企业、技工院校和就业训练中心为主,充分发挥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以及工青妇组织的作用,根据当地家庭服务市场需求和用工情况,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在职培训。实施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和病患陪护员等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定向培训工程,对家庭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机构招聘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补贴。政府要加大对定向培训的投入,落实好国家有关加强职业院校的教材开发、师资培训、实训基地等基础能力建设的政策。

18.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探索符合家庭服务职业特点的鉴定模式,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经鉴定考核合格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定补贴。做好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衔接工作,构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从初、中、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发展通道。家庭服务机构应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完善技能水平和薪酬挂钩机制,引导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和鉴定考核。鼓励家庭选择持有家庭服务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从业人员提供服务。

19.加强经营管理和专业人才培养。将家庭服务业经营管理和专业人员培养纳入全市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规划并抓好落实。将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的管理人才与专业人才作为培训重点,不断提升家庭服务业发展水平。对于家庭服务业领域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纳入当年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补贴范围。

六、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20.规范家庭服务机构、家庭与从业人员的关系。研究制订适应家政服务特点的劳动用工政策及劳动标准,促进家政服务员体面劳动。招聘并派遣家政服务员到家庭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机构,应与员工制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简易合同,执行家政服务劳动标准。家政服务机构与家庭签订家政服务协议。以中介名义介绍家政服务员但定期收取管理费等费用的机构,要执行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的劳动管理规定。中介机构介绍家政服务员到家庭提供服务的,不得收取管理费。引导家庭与通过中介组织介绍或其他方式自行雇用的非员工制家政服务员签订雇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他家庭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

21.维护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等权益。有关部门要定期公布家政服务员工资指导价位,促进家政服务员工资水平逐步提高。家政服务机构支付给员工制家政服务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家政服务机构向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收取管理费的,不得高于规定的比例。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家政服务机构及家庭应当保障其休息权利,具体休息或补偿办法可结合实际协商确定。

22.鼓励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家庭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员工制城户籍家政服务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员工制农业户籍家政服务员可以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就业所在地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其他有条件的社会保险险种要针对家政服务员特点,实行灵活便捷的参保缴费方式,并做好转移接续工作。推行家政服务机构职业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防范和化解风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家庭服务保险产品。

23.建立从业人员权益维护机制。按照“鼓励和解、加强调解、加快仲裁、衔接诉讼”的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家庭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劳动争议。建立包括企业调解、基层调解及区域性调解、社会调解的工作网络,将简单争议化解在基层。通过简化受理立案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高仲裁效率。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促进裁审衔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家庭服务机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家庭与非员工制家政服务员之间因履行雇用协议引起的民事纠纷,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人民调解、行业协会调解、诉讼等渠道解决。依法在家庭服务企业中建立工会。联席会议成员及相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通过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维权热线等方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权益维护工作。

七、加强对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24.建立协调机制。建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发展家庭服务业的重大问题,推动制订和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搞好统筹协调,促进工作落实。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做好涉及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文化生活、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党团和工会建设等各项工作。各辖市区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部门协调机制,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要工作经费,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家政服务业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家政服务业;供给链;人力资源

经济的快速发展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及二孩政策的实施,使我国家政服务需求呈现急速增长的趋势。据国家统计局官网数据显示,2016年居民人均用于家政服务的支出增长24.7%,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家政服务市场将保持20%以上的高速增长[1]。但是家政服务业供给却不容乐观,“保姆难求”成为常态,且从业者多为初中毕业及以下教育背景,供给质量低端。面对这样一个实践问题,本文从人力供应链角度,分析家政服务业人力资源供给与配置,探讨其人员流和信息流的节点及组织关系梳理,优化配套措施,疏通供给渠道,对提高供给的有效性,缓解日益尖锐的供需矛盾,满足社会对家政服务的诉求具有现实意义。

一、家政服务业的产业特性

家政服务员是根据要求为所服务的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关事务的人员[2]。家政服务属于家庭服务业的范畴,是家庭内服务的一种[3],家政服务业的行业特性可总结为:一是供给分散与需求点多并存。由于该行业供给和需求的表达都以个体形式展现,许多通过平台以点对点的模式实现供需对接,且进入壁垒低,是大量富余劳动力进入劳动市场的择业选择,这造成供给点多且分散,需求面广,信息流有效传递的难度大等特点。二是行业总量大与企业规模小并存。近年来行业发展迅速,企业数量及交易额逐年上涨,总量迅速增大,但由于其分散的特性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大多是中介企业、小微企业,行业内竞争无序,管理混乱。三是从业人员具有高季节性和流动性。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大部分来自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农忙时大量人员返乡流出市场,农闲时再度流入,加之中国节日返乡的传统,使该行业显示出高季节性。而流动性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传统思想的桎梏下,从业人员的职业认同感不高,多将其当做过渡职业,一旦获得其他工作机会就会流出;二是行业发展尚不规范,家政服务业游离于正式就业和自主就业之间,企业多采取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中介制,从业人员可随时更换工作企业和雇主,工作场所相对封闭,隐蔽性强,企业和政府很难监管,这也促使该行业呈现出高流动性。四是服务产品具有复杂融合性及信任品特征。由于服务的对象是一个个独立的家庭,且长期在密闭空间与服务对象零距离接触,中国传统的封闭家族思想,使雇主不易接纳外来人员进入家庭,员工也不易融入陌生家庭,雇佣双方间存在无形壁垒,长期处于心理博弈状态,而博弈的过程即是双方文化习俗、生活方式、社会成长环境及心理交互融合、相互影响并进行自我调节的过程,最终提供的服务产品因而具有复杂环境的融合性。又因双方接触的深度广度,雇主对服务产品的信任占据重要地位。在类亲情交换作用的调节及供不应求的市场条件下,雇主能够接受技能水平、生活习惯等方面低于期望的从业人员,但对有信誉瑕疵的员工零容忍,信誉欠缺的服务人员很难继续从业,雇主更偏好亲友推荐等好口碑传播的家政服务员,产品呈现明显的信任品特征。这些特性导致家政行业供给流程相较于其他行业更具复杂性,需要构建科学的家政服务业供给链,明确供给链上各节点定位,推动供给链的运行畅通,提高家政服务业人力资源的供给质量。

二、家政服务业人力资源供给链的构建

(一)研究方法

本文参考大量供应链理论及相关文献基础上,初步明确家政服务业人力资源供应链的构成环节,并设计了访谈问卷。通过两轮专家点评,对访谈问卷中的题项进行修正,最终确定了家政服务企业访谈问卷以及家政服务雇主访谈问卷。之后通过家政服务协会选取了京津冀地区30家有代表性的企业,其中家政服务公司25家,培训学校5家进行了调研。同时对企业的管理层、家政服务协会的管理层以及雇主进行了半结构化访谈,以了解家政服务业的供应流程。

(二)供给链的构成

供给的内涵包括两部分:数量和质量。供给的最终归属是用户愿意并能够为商品或劳务付出一定量的货币,因此在商品或劳务抵达顾客之前的环节都属于供给的过程。人力资源的供应、获取、发展及配置环节均属于供给过程,雇主做出的反馈即为供给结果。乡村剩余劳动力、下岗职工等群体,通过人才市场等渠道供应给组织节点,并产生分流:一是进入培训学校,经过培训后被企业获取;二是直接进入企业,在企业完成培训及其他管理内容。经过培训与考核的从业人员通过三种派遣方式完成人员配置:一是培训学校推荐到岗,或通过相关互联网平台直接与雇主对接,实现供给点对需求点的派遣;二是通过中介公司,由公司与雇主对接,并对家政从业人员进行持续的管理,实现线对线的派遣;三是进入员工制企业,再由企业派遣给雇主,接受企业的员工制管理,实现供给面对需求面的派遣。家政服务业人力资源的供给通常经历五大环节,即供应—获取—发展—配置—反馈,以及三个关键组织节点,即学校、企业、雇主。各组织节点之间除人员流也伴随着信息流、组织节点将供给结果以信息流的方式反馈给上游,完成整个供给流程,这个过程始终伴随着政府与家政服务业协会的助力。

1.五大环节

(1)人力资源的供应。人力资源的供应是指人员进入劳动力市场开始在供应链上流动。这是人力资源供给的基础。数量不足将导致人力资源供应链断流,质量较低则导致后续环节难度大,行业职业化规范化过程更加艰难,还会降低职业的吸引力,反过来更加剧人力资源数量不足、质量较低的情况。家政服务业一线人员的供应渠道主要有:人力市场、综合招聘网站、内部员工介绍等,来源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失地农民与城市下岗职工。这些富余劳动力进入劳动市场,通过就业、入学被各组织节点获取,进入供应链的下一环节。近年来我国居民对家政服务的需求迅速增加,但供给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难以与需求对接,企业普遍反映招聘难。而供应环节是供给的基础,决定了该行业人力资源的基本数量和基础素质,低量、低质的供应会增大人力资源发展、配置的难度。

(2)人力资源的获取。人力资源的获取指的是组织从外部识别、甄选并获得足够量的、低成本并能胜任岗位的有价值的员工的过程[4],分为招揽和甄选两阶段。目前家政服务业因其进入壁垒低,使得人力资源供应质量参差不齐,形成低端市场人员溢出、高端市场供不应求的现状。因此获取主体在扩大招徕范围、拓宽招徕渠道的同时,也对供应环节提供的人员进行甄选,以缓解低端市场冗余,弥补高端市场匮乏。访谈显示培训学校通常通过加强宣传来招生,员工制家政企业通常通过培训学校获取从业人员,而中介制企业各个获取渠道的占比差别不大。人力资源的获取是人力资源供应链运行的首要环节,合理的人力资源获取规划,便捷通畅的招徕渠道,科学有效的甄选方法能够提高获取的效率,提高组织的人力资源准备度和行业的人力资源供给质量,推进人力资源的JIT配置。

(3)人力资源的发展。人力资源的发展指的是通过员工培训、职业生涯规划、健康管理等手段促进员工素质的提高,是保障人力资源供给质量最重要的环节。人力资源的最大特性就是具有可投资、可开发的持续性[5],注重对人力资源的投资与潜能开发,有助于组织保持活力,实现组织与员工的双赢。家政服务业的人力资源发展主要包括培训及健康管理,培训的主要目标是改善职业观念、提升职业技能、改变职业行为等,健康管理主要以保险及体检的方式呈现。访谈显示学校与企业均会对人力资源发展进行不同程度的投入,最低完成国家规定的培训学时并取得资格证书,定期进行体检,持有健康证。但行业的高流动性导致企业在人力资源发展环节的投资回报率不高,企业不愿过多投入,社会保障覆盖面较小,仅部分企业为员工购买意外险、家政职业险等保险;职业的强过渡性致使从业人员也不重视职业发展,调查显示仅有39%的家政服务人员参加过培训[6]。人力资源的发展是供给链流畅运行的质量保障,发展环节若能够根据用户的需求进行特定方向的培训,更有利于提升最终供给给雇主的人力资源质量和雇主满意度,发展的成果是人力资源能否达到有效供给的决定性因素。

(4)人力资源的配置。人力资源的配置指的是根据从业人员的胜任力以及用户的要求将供需进行对接的过程。前期人力资源的投入均在此环节转化为成果,不能被成功配置的人员供给是无效的,配置环节是完成人力资源供给最关键的环节。人力资源的成功配置需要供应主体具备敏感性,快速响应雇主的需求,并提供能够胜任的人员,以达到能岗匹配,充分发挥人的潜力。这需要建立合理科学的信息化管理模式,能够快速匹配供需信息。家政行业由于供给点与需求点分散性、隐蔽性、个性化的特点,合理高效的配置难度更大。加之渠道不畅,招工与就业经常通过广告、亲友介绍等点对点的对接方式,雇佣双方难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配置效率较低。而访谈结果显示当前行业信息化水平较低,数据库仅记录从业人员简单信息,适岗率不高。虽然企业都会主动收集并响应顾客的反馈,分析顾客需求,或采取校企合作的模式“定制人才”,以提高供需耦合度,缓解供需结构性缺失的现象,但频次有限,后期跟进少,行业整体调整效率较低。

(5)人力资源的反馈。该环节指的是需求方就人力资源的供给情况进行评价,并将信息反馈给上游节点的过程。反馈环节是收集需求信息和意见建议的重要环节,涉及多个主体,需求方释放信息,供应方接收并作出相应调整,使下一次供应更符合需求,以此促进行业的持续发展。供应方调整的速度影响着雇主满意度,迅速调整才能使供需迅速匹配,降低牛鞭效应的影响。需求方的释放意愿,供应方的接收速度、调整力度,反馈渠道的通畅度均影响着反馈的质量,当三项条件同时具备,并根据反馈不断调整,才能使供需达到动态平衡。访谈结果显示目前供需双方均有交流互动的意愿,但缺乏有效、便捷的反馈渠道,雇主的需求及满意度等重要信息无法快速传达,供应链响应速度较慢。人力资源供应的五个环节是有机的统一整体,人员流和信息流在五大环节之间流动,正是这种流动才能达到有效供给的动态平衡。

2.三大关键节点

(1)学校。学校相当于人力资源的生产商和加工地,经过规范化培训的人员进入企业,或根据其胜任力配置到合适的岗位,以完成供给过程。学校的主要职能就是对人员进行培训加工,并顺利流向下一节点,这是人力资源发展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学校承担着接收原始人员、加工并输送的重任,是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经过的节点。学校通过招生渠道,从供应方获取学员,经过培训使其具备基本的职业技能和规范,然后配置给企业或直接推荐雇主,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培训效果决定了人员流是否能够继续推进,质量低的人员更难配置,容易造成断流。该节点的主体主要包括开设家政专业的职业技术学院以及职业培训学校。目前各类学校会对学员进行能力测评并建立数据库,重视与其他节点的信息交流,接受下游节点的反馈,并定期进行市场调查,或通过校企合作的形式,培养符合雇主需求的人员。然而当前学校节点的主体职能履行情况并不理想,高校培养的人员数量较少,2014年全国2100所高校中,仅有30所开设家政专业,招生数量在学生总数中占比很小,且向行业内输送的人员极少,专业学员流失率高达70%,造成高质量人员供应匮乏,中高端需求难以满足。各节点普遍反映此行业校园招聘难,效果不理想,职业培训学校招生难,学员大多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获取渠道较窄,主要通过学员带动学员;师资水平较低,很多教师缺乏上户经验,带出的学员职业技能较差,造成中低端客户满意度较低。由于行业人员的基础较差,主观意识的不理解,职业体系的不规范,致使培训效果不理想,人员职业认同和职业行为较差,后期维护难度大。因此,学校节点提供的能够完全满足雇主需求的人员不足,应具备的职能没有充分发挥,迫使其他节点共同承担部分培训的职能。职能的交叉重叠易导致重复的无效培训,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2)企业。企业在家政服务行业人力资源供给中涉及获取、发展、配置及反馈四大环节,承担着健康管理、培训以及雇主交互的职能,是唯一与用户有大量直接人员流交互的节点。家政服务企业主要有中介制和员工制两种形式,员工制企业数量少,规模较大,对招聘甄选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很少承接培训,培训系统仅面对本公司员工,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缴纳五险一金,有完善的体检制度,部分新型企业已开始关注心理健康,为上户的员工配备心理咨询师,定期对雇主回访,维护客户关系,主要提供中高端市场的家政服务员,以及养老护理等技术性强的服务。中介制企业规模较小,多是小微企业,不对应聘人员进行甄选,只要有入行的期望就接收,盈利依托中介费,主要满足中低端需求。近年由于各类家政电商平台的冲击,传统中介难以为继,市场上已出现新型的准员工制企业,虽然该类型企业不与员工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也不负担员工体检的费用,但其他管理内容已与员工制企业无异,如获取环节对员工进行甄选,为员工购买家政职业险、意外伤害险等保险或代缴保险,并定期组织体检,同时也关注上户员工的后期保障和客户关系维护,受理顾客的投诉等。目前国家虽鼓励企业实行员工制,但由于行业高流动性等特性导致家政服务企业很难与全体员工建立长期的雇佣关系,而传统粗放的中介制企业又难以满足雇主对服务质量的要求和员工对权益保障的要求,中介制企业、员工及雇主松散的三方关系也致使信息流通受阻,给高效的人力资源配置带来阻碍。因此在以员工制为目标的行业规范化进程中,准员工制的普及成为家政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维护各节点的核心利益,使企业、员工和雇主三方博弈在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达到平衡,有效缓解当前行业的多方矛盾。

(3)用户。用户是家政服务业人力资源供给的最终节点,家政服务供应链的拉动者,也是配置环节的接收主体,反馈环节的释放主体,逆向信息流产生的源头。用户的服务体验反映了行业人力资源供给的结果,用户就服务体验进行的信息反馈是行业人力资源供给质量的集中体现。目前雇主作为反馈的主体,有较强烈的反馈意愿,在企业的回访中也乐意如实反馈服务质量,但在反馈渠道、逆向信息的经济价值挖掘转化方面仍有较多不足。节点之间通常使用定期电话回访沟通交流,少数员工制企业派遣员工上门回访,沟通渠道有限,效率和时效性较低。企业对雇主的需求调查频次少,员工制企业和培训学校一年进行一次或两次市场需求调查,中介制企业则通过前台接待了解雇主需求,对市场需求的响应速度较慢;对服务质量和雇主满意度的测量缺乏可操作的量表,回访内容较简单,这使处于被动反馈情境下的雇主很难完全表达服务体验。渠道受限和雇主意愿测量的不足导致逆向信息流数据量不足,进而影响了逆向信息的应用。上游节点迫于经济、文化、制度等各方面压力,雇主反馈的需求及建议与人力资源规划的结合度有限,调整幅度较弱,使得人力资源发展的方向偏离市场需求,人力资源配置程度降低,逆向信息未能完全转化为提升供给质量的成果。用户真正的、深层次的需求难叙述、难传递,用户反馈的服务感受及意见建议也未及时转化,这都影响了用户反馈的积极性。

3.两大外部协力在人员及信息流动的链条循环之外,存在两大主体形成协力,即政府和行业协会。这两个节点与供应链上的节点没有直接的人员流,但影响着整个供给过程,是供应链流动顺畅和家政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要求政府部门加快职能转移,行业协会尽快承接能够承担的辅助性职能。理清两大主体的关系,才能无边界地确立职责,各司其职,协同发展。

(1)政府及相关组织。家政服务业涉及的政府节点除各级政府的有关机构外,还包括工会及妇联等群众组织。政府机构通过制定政策影响行业的发展方向,并使用法律法规手段确立行业的基础规则,对行业的发展起到引导、监管和保障的作用。近年来国家对家政服务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2000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家政服务员明确为一种职业并写入职业大典,建立职业规范体系,开展多次联席会议,出台了一系列推进行业发展的政策,引导行业规范化发展。妇联及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组织下岗职工及闲散妇女,与企业和学校合作举办培训班,向行业输送大量人员,许多知名品牌的市场化家政企业前身即是妇联组织的培训班,成为行业迅速发展的一大支持。然而政府机构的职能尚未完全发挥。目前国内没有统一的国家行业标准,各地靠摸索制定标准,市场竞争混乱,行业充斥着各个机构颁发的各类资格证,造成用户甄别行业一线人员质量的障碍,资格证无法取得用户信任。法律保障欠缺,虽然有家政险等专项险种,但在法律上没有明确雇佣双方的法律关系,这就导致行业内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界定责任人。权益保障也缺乏便捷的渠道,从业人员通常社会地位较低,文化程度不高,求诉无门。又因行业具有个体规模小、高流动性和隐蔽性的特点,政府机构尚未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对行业进行监管,使该行业始终游离于劳务体制和部门监管之外,造成行业内实体权益被侵害时,外界力量很难及时介入,对个体的保障维权比较困难。家政行业近年来发展较快,体量迅速增大,仅靠企业自律形成规范成熟的行业模式速度缓慢,培训系统由于有较大经济利益吸引大量主体参与,造成鱼龙混杂的局面,而保障体系因几乎没有经济收益鲜有主体参与,因此不能完全由市场主导,政府机构应承担起引导和保障职责,弥补市场失灵。

(2)行业协会。家政行业协会是企业基于契约组成的商业联盟,是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纽带。协会的目标是给会员争取权益,联通多方主体,是信息汇集的中心。家政协会与行业各主体有大量的信息流交换,对外自政府机构、社会组织中获取资源,对内为协会会员服务负责。目前家政服务协会还未真正实现市场化,比起成熟的行业协会仍有不足,虽然是各类信息交汇的节点,但受制于较低的行业信息化程度,很难充分发挥大信息量的作用,目前主要提供利益相关体之间的协调和信息支持,例如明确约定俗成的业内规范,牵头主办培训等,影响力有限。虽然国家已经实行限期脱钩政策,政府与协会不再是传统的、直接的管控关系,但家政行业作为新兴行业,不能一味照搬成熟行业协会的模式,而应在政府—协会的多元关系中选择适合当前情况的模式,整理双方关系进而完善行业主体的结构,进行不断探索与尝试。

三、优化供应链的对策建议

未来家政服务业将不断发展,成为经济的新增长点,各个节点也在积极探索合作模式,明确各自在供应链上的定位,行业开始正规化、职业化进程。为理顺各节点相互关系,流畅供给链的运行,提高供给质量,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构建科学的供给系统

为解决人力资源发展及配置问题,需构建相应的社会化培训系统、新型信息系统以及保障系统。由于家政行业需求分层明显,单凭当前社会办学的培训学校及企业的培训难以满足多层次的需求。社会化培训系统是立体式的人员培养机制,通过各类学校与社会组织的资源整合,达到分层次培养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效果。高校作为高等教育的主体,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关专业,进行理论化、系统化的文化素质教育,规范化、标准化技能教育,培养家政服务业急需的专业教师、科研人才、高级职业经理人和高端专业技能人才以迎合高端市场的需求;职业技术院校应区别于高等院校,培训内容更重视实际操作,主要培养高素质、高技能水平的中高级家政服务员及管理人员;社会办学的培训学校、企业及妇联等相关机构通过建立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对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进行标准化培训,培养技能娴熟的初中级家政服务员,以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市场。供需矛盾的表现形式是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囚徒困境,因此构建新型信息系统是提高供给质量的有效措施,这需要协会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的职能,辅以其他各节点的配合,加强协作,提高信息流、人员流的传递效率,推进数据记录标准化,加深信息化程度,建立行业内信息共享平台,将从业人员和雇主履历存档,实现多内容立体式的智能匹配,同时改善市场信任缺失的局面。而保障系统的推进,首先应在法律上明确雇佣关系,将其劳务关系纳入法律保障,建立健康管理的综合机制,完善体检制度、慢性病追踪制度,将心理健康纳入制度化管理,从救济式应对转变为防范式管理[7],将隐蔽性极高的服务模式纳入监管,构建制度化的保障机制,保障行业内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职业化进程。

(二)完善企业供给主体的管理

企业作为涉及供给环节最多的实体,通过完善管理来提升供给质量的空间最大,目前企业可积极试行准员工制,通过代缴保险、加强员工互动来增强从业人员与组织的嵌入程度;加强逆向信息挖掘,设计科学实用的雇主需求问卷以及满意度量表,并充分利用新媒体来拓宽反馈渠道,快速响应雇主的反馈,根据逆向信息来调整管理方式,针对雇主最重视的部分进行调整,如解决健康信任问题,后期维护问题等,加快反馈信息向供给质量提升的转化;又因现代家政服务的需求方在满足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技能水平和健康条件的情况下,对文化适应性、生活习惯等方面也有较多需求,这要求企业搭建信息平台,使用智能立体匹配,提高适岗率。培训学校需参与信息平台的搭建,根据企业和雇主的反馈制定培养方向,并完善培训评估机制,将培训课程有效转化为员工的职业行为和职业意识。

(三)推进政府—协会的关系变革

行业协会的市场化程度,取决于市场经济的发达程度。由于家政行业目前发展较混乱,亟需规范化、职业化,尚不适合将政府职能大量转移给协会,而是借由政府导向模式,由政府负担引导责任,快速理顺市场秩序,建立规范规则,完善保障体系,构建良性竞争格局。行业协会需认准自身的定位,承接部分政府职责,如受政府委托进行市场调研等,利用组织的社会关系网对政府机构难以覆盖的部分进行监督,并积极为会员争取有利政策,搭建集体协商的平台,提高协会的服务有效性,加强会员对协会的组织认同,形成合作型的政府—协会关系[8],推动形成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同时根据行业和经济的发展不断调整,最终完成从政府主导型到企业导向型的转变,使行业协会作为市场主体发挥最大的职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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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职业标准汇编[S].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

[3]张一名.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J].中国妇运,2010(1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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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丛漫,单楠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家庭服务业存在的问题及培育对策———以河北省为例[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6(6):101-105.

[7]姚继东,沈敏荣.从救济走向防范———工作压力管理的综合应对机制研究[J].人口与经济,2014(3):100-109.

家政服务业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系统工程理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建设

一、引言

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家政服务业的发展提出“增加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的中心任务。要提高家政服务的“质”与“量”,离不开提高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质量,究其根源,是提高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建设的“质量”。当前,河北省的经济建设已从高速增长逐步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于改变发展方式和增长动力、优化经济结构的关键时期。这对发展家政服务业来说,既是前所未有的机遇,也是巨大的挑战。系统工程理论从整体出发,以确定的系统为对象,将所要研究和管理的目标作为一个有机组成的统一整体,合理规划、开发管理并保障一个大规模复杂系统所需思想与技术的总称。系统工程理论注重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在进行系统分析制定可行方案时要掌握好当前利益与长远战略利益二者间的动态平衡;注重部分与整体效益相结合,系统整体的功能要大于各个组成部分功能的简单相加,要求局部效益服从整体效益;注重系统内部和系统外部相结合,当系统的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相契合时才能更好地应用于管理实践。河北省家政服务培训基地的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管理实践过程,以系统的最优化为目标进行权衡和决策,在管理实践中依照层次和模块进行监督管理。调查结果表明,河北省家政服务市场在服务供给数量方面,随着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的加深,供不应求的矛盾逐步凸显;在服务供给内容方面,二孩政策的、中高收入人群需求的提高,婴幼儿照看服务、儿童早期教育服务、家庭管家等新的服务需求不断激增,需要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在服务供给质量方面,随着家庭对优质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现有家政服务质量偏低、优秀家政服务员难寻的矛盾尤为突出。本文从系统工程理论出发,对河北省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建设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河北省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建设的体系构架

为促进河北省家政服务业朝着品牌化、规模化、网络化的方向经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了双优品牌企业创建活动,精选了优秀家政服务机构和优秀家政服务品牌;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示范性家政服务员培训输出基地,以加快家政服务业的交流与合作进程,为家政从业人员的就业开辟直通渠道,搭建供需对接服务平台。为更好地推进河北省家政服务培训基地的建设,将其细分为两大主体、六大内部因素和两大外部协力。家政服务培训基地的两大主体,主要包括学校和企业。(1)学校。家政服务培训基地中的学校包括开设家政专业的职业技术学院和职业培训学校,主要是对家政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通过招生渠道学校获取学员后,经过培训使其具有基础职业技能和规范,对其培训的效果进行考核合格后,分配给企业或雇主。学校一般具有一定的学习期间,这对家政人员学习有用的家政知识提供了条件。高校培养的家政人员数量不多,在2014年国内共2100所学校中,唯有30所高校设置家政专业,招生数量占学生比例小。同时向家政行业输送人员极少,人员流失率达到70%,造成缺乏家政人员,中高收入人群需求难以满足。(2)企业。企业承担着管培、考评和与雇主交流的职能。目前,家政企业包括中介制、员工制和准员工制三种形式。中介制企业规模小,对招收的员工不筛选,依靠中介费为收入,满足中低端消费。员工制企业,虽数量少但规模大,对选择员工严守规范制度,与客户和员工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并主要为中高端市场提供服务。准员工制管理内容与员工制类似,但其不会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持企业、雇主和员工三方的平衡,是高流动性家政行业中的新型企业。家政培训基地建设系统工程中包括两大模块,分别为人力模块和物力模块。人力模块包括培训师资、学员和之间的纽带课程建设。物力模块包括资金和配套设施。基地管理则是从整体上统一管控人力模块和物力模块。这六大内部因素是系统工程中的重要零件,从系统工程理论来看“1+1>2”,但其经常运用到有利的方面。在家政培训基地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更加注重管理其不良的影响因素,因此,我们不能只注重一个因素,而应该关注整体的发展。河北省家政服务培训基地系统中还存在着两大外部协力,分别为政府和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指出政府和行业协会应各司其职,共同协同发展。(1)政府及相关组织。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规范家政培训基地的建设,产生监督、管理、引导和保障的作用。涉及家政服务培训基地的不仅有各级政府部门,还有工会和妇联等相关组织。妇联将大量的妇女学员介绍给企业和学校等组织的培训班,这为家政行业输送大量人员。政府及相关组织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的建设提供了大力支持。(2)行业协会。协会是市场和政府之间的桥梁,是基于契约组成的联盟。协会的目标是为会员争取权益,通过连接多方主体并汇集信息以为协会会员负责。家政服务行业目前还不成熟,服务范围有限,信息化程度低,因此不能模仿成熟行业的模式,还需要不断摸索和尝试。

三、河北省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建设的问题分析

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建设中的六大因素,每一个都存在着各自的问题,这些问题也会产生“1+1>2”的效果,因此,改正各个因素中存在的问题是首要任务。(1)资金。资金缺乏且使用不规范。通过对数所培训学校数据进行统计,政府拨付资金较少,有些培训学校下乡上门进行培训,致使成本增加,其中住宿费和交通费分别占到总支出的4%,随着物价的上涨和人力成本的增加,家政培训基地建设的利润逐渐降低。基地场地面积为中标的前提,一些基地将本该用在聘用教师和购买教具上的资金,但却用在场地租赁与建设上,其费用占总支出比例高达18%,不规范的使用资金致使扶持资金未尽其能。(2)培训师资。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管理不规范。经调研发现,89%以上的学员希望授课者是既拥有丰富的教学知识又通晓实践经验的“双师型”老师,认为这样的老师不仅能讲授技能原理,还能紧贴家政实践,学到最为有用的家政技能。培训基地的师资主要是通过外聘与内引两种形式,外聘师资多为家政行业院校专家学者、大型家政企业管理者,内引师资主要为培训基地教学员工。从教学内容上看,后者多为学校教师,拥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但缺乏相应的实践经验,而前者多与院校教学实践了解较多,但教学技能弱、理论知识体系不完善;从基地管理上看,后者易于管理与考评,而前者由于和培训基地没有直接的人事关系,因此监督管理难度大;从奖惩措施上看,两者劳务薪酬均与培训质量关联低,培训任务责任少、压力小,因此直接影响授课质量。(3)配套设施。配套设施老化不足、使用效率低。由于资金不到位,没有太多的资金用于设备购置,通过调研数据统计,设备更新仅占总支出的8%。其中,配套设施中现代化设施少之又少,有的作为摆设甚至还未开封。一般情况下,配套设施的购买应该占据资金支出的比重较高,因为在家政培训的过程中,配套设施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培训的效果。(4)课程建设。课程内容理论与实践脱节、授课时间短。部分家政人员反应,授课内容多年不更新,重理论轻实践,不能满足社会高水平需求。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多为“到此一游”式浏览,没有深入实际操作,不能提升家政人员的专业实践素质。河北省家政服务培训基地从中标后开始招收学员,其中标与招收学员耗费大量时间,致使培训时间短,实践空间极少,这使得学员技术基础掌握不牢固。(5)学员。学员数量少、年龄受限、学历偏低。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家政参训人员数量较少,尤其是处于农忙时节,人员更是屈指可数。且参训人员被限制在18--49周岁,而在农村50岁的妇女仍旧身体强壮,且具有强烈的参训意愿。大多数参培人员学历较低,文化水平各不相同,据调研发现,初高中学历人员占比高达88%,技能单一且素质道德偏低。因此开展高层次、多内容,提升素质的专业技能培训以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已迫在眉睫。(6)基地管理。基地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在调研中发现,基地管理人数较少,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职业评价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培训质量评价体系等相关条例和规范,职业教育和资源规划缺乏系统性和战略性。此外,没有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应将人力、财力与物力纳入统一控制体系,其中资金的收入与支出在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建设过程中需严格把控,完善的基地管理制度在基地今后的长期管理和发展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四、提升河北省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建设水平的相关对策

(1)树立家政典型并构建标准化管理体系。输血不如造血,良好的运营方式才是河北省家政服务培训基地持续发展的切入点。树立典型学员,发挥其带动作用,提高招生数量,带动家政服务业向专业和规范化方向发展。河北省家政学员数量增加后,其质量管理更为重要。学校作为教育的主体,应根据情况设立相关专业,进行规范化的技能教育。同时,家政培训基地建设应该注重标准化管理,以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家政市场需求。(2)互联网+家政服务。采用互联网手段,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行业组织”的原则,建立家政行业信息化共享平台。通过校园网、电子屏和社交平台方式进行宣传。与此同时,运用互联网随时更新授课内容和完善内控制度。将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内部建设和外部环境紧密结合起来。“互联网+”向家政服务领域延伸和人工智能家政服务的快速发展不仅将家政培训基地建设中的六大内部因素和两大外部协力纳入同一个系统中,还将市场信息涵盖进来,实时监控市场,为基地建设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3)推进政府与协会关系变革。目前,家政行业相对比较混乱,这严重影响家政培训基地建设的发展,需要规范化和职业化。推进政府与协会的关系变革,根据行业和经济的发展,将政府主导型转化为企业导向性,同时发挥行业协会的有效性,形成合作型的政府协会关系。灵活的财政政策更能够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家政行业向社会潮流的方向发展。

五、结语

综上所述,为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的“增加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任务,河北省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建设需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将六大内部因素和两大外部协力纳入工程系统,通过树立家政典型构建标准化管理体系、联手互联网平台并推进政府与行业协会变革,协调系统内外、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来促进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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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爱萍.家政服务企业品牌建设的文化观[J].经济问题,2017(3),91-94.

[3]黄薇.基于目标管理框架的网络跨界创业途径可行性研究——以移动家政为例[J].企业经济,2017,37-43.

家政服务业管理范文第5篇

(一)基本原则。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坚持政策扶持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积极实施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倡导诚信经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和用工行为;坚持满足生活需求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通过发展家庭服务业,为家庭提供多样化、高质量服务,带动相关服务行业发展,扩大服务消费;坚持促进就业与维护权益相结合,努力吸纳更多劳动者尤其是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妥善处理好家庭服务机构、家庭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关系,维护好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二)目标任务。到“十二五”期末,建立起完善的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协调机制、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形成基本适应社会需求的家庭服务市场、规模化的经营机构和服务网络体系;使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劳动权益得到维护,基本健全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或社会组织;家庭服务消费需求满足率达到60%以上;培育和壮大有实力的家庭服务业经营机构20家以上,建设家庭服务业示范培训基地10个以上,培训家庭服务人员10万人以上,新创造就业岗位8万个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三)制订实施发展规划。根据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服务业发展主要目标,制订全区家庭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各盟市要根据自治区规划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突出具有本地特色和竞争力的优势品牌。各有关部门要制订或完善相关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研究制订家庭服务业发展评价体系,促进发展规划的实施。

(四)统筹各类业态发展。适应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和生活节奏加快的趋势,重点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满足家庭的基本需求;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变化,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各类业态,满足家庭的特色需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逐步发展面向农村牧区尤其是中心集镇的家庭服务。

(五)培育壮大品牌企业。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促进家庭服务业各种生产要素的集聚。鼓励和引导家庭服务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加快改造和升级步伐,尽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企业或企业集团,促进家庭服务业向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六)建立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在现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资源及“金保工程”建设中统筹考虑建立自治区家庭服务网络中心和各盟市网络中心。设立区域性家庭服务电话呼叫号码,整合资源,增加投入,实施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各方面信息资源的作用,利用公共服务电话、互联网等,扩大信息覆盖面和服务范围,为家庭、社区、家庭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性服务,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依托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健全供需对接、信息咨询、服务监督等功能,整合各类家庭服务资源,对家庭服务机构的资质、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评价,形成便利、规范的家庭服务体系。

(七)发挥社区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大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支持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建设,开展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社区困难老人、空巢老人、残疾老人等提供无偿、低偿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根据各类服务特点,将洗染、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社区保洁、社区保安等需要就近提供的家庭服务站点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范围,通过依托各类社区服务设施改造建设、以奖代补等方式,为家庭服务机构提供场所设施。支持大型家庭服务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方式到社区设立各类便民站点。加快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为家庭提供信息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互助志愿服务活动。

(八)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培训,对参加家庭服务业职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把基础家务培训与专业技能培训相结合,突出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并在理论培训中适当安排劳动者权益保护、政策法规、城市生活常识、求职技巧等方面的知识,有效提升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通过实行职业培训“基地化”、“项目化”、“订单式培训”等措施,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果,将“残疾陪护员”纳入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中,为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推荐就业一站式服务。加强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能力鉴定工作,对初次申请鉴定并经鉴定合格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充分调动社会各培训机构积极性,改革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鼓励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专业。

三、扶持政策

(九)财税支持。充分利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引导资金,将家庭服务业作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支持重点,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市、区)用于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的资金,要把发展家庭服务业作为扶持对象。各级财政要根据家庭服务业发展需求,合理安排就业资金预算。

对新创办的家庭服务企业除初始创业者营业税起征点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外,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政发[]120号)减免有关税费和享受创业政策扶持;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地税部门提出减免税申请,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家庭服务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在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家庭服务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给予一定期限(3年)免征营业税的支持政策;我区从事家庭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和其它个人按期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至月营业额10000元,按次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十)鼓励各类人员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把发展家庭服务业与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高校毕业生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对各类家庭服务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在家庭服务企业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自主创业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城乡创业者,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政发[]120号)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人事劳动档案保管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高校毕业生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享受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应聘人员有关政策。鼓励开发家庭服务业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有关政策,鼓励和扶持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事家庭服务业。

(十一)加强就业服务。强化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就业服务平台要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为家庭服务机构招聘人员和家庭雇佣家政服务员提供推荐服务。培育和扶持具有本地特色的家庭服务劳务品牌,强化输出地与输入地的对接,促进有组织的劳务输出。

(十二)支持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将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家庭服务企业,为企业设立、经营等提供便捷服务,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给予积极支持。加大对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的多元化融资支持,拓宽融资渠道,扩大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建立健全信用风险分散转移机制,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兴办从事家庭服务的个体经济组织,为家庭提供灵活多样的服务,在行业发展中起到重要补充作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

四、规范秩序

(十三)制订落实行业标准。研究制(修)订家庭服务各业态服务标准,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逐步扩大标准覆盖范围。各盟市、各行业协会和企业要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切实抓好家庭服务业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按照让家庭满意、让从业人员满意的要求,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提高服务质量。

(十四)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制定和完善《家庭服务业管理办法》、《家庭服务人员职业守则》、《家庭服务业行业公约》、《家庭服务协议示范文本》、《家政服务员劳动报酬指导价位》等,逐步形成完整的行业制度规范体系。

(十五)加强市场监管。依法规范家庭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开展市场清理整顿,加强市场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维护家庭消费者合法权益。制订家政服务机构资质规范,家政服务机构或从事家政服务经营的,须向有关部门备案。

(十六)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大力开展家庭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家庭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教育和家庭守信教育,形成供需各方相互信赖、安全可靠的市场环境。要将职业道德作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的容。逐步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在家庭服务机构资质评级以及日常监管、表彰奖励中,要重点考核诚信经营情况,将家庭服务供需各方诚信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与其他部门的诚信记录联网。

五、维护权益

(十七)规范家庭服务机构与家庭及从业人员的关系。招聘并派遣家政服务员到家庭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机构,应当与被派遣家庭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简易劳动合同,执行家政服务劳动标准。家政服务机构应当与家庭签订家政服务协议。以中介名义介绍家政服务员并定期收取管理费等费用的机构,要执行派遣制家政服务机构的劳动管理规定。家庭应当与通过中介组织介绍或其他方式自行雇佣的非派遣制家政服务员签订雇佣协议,并参照家政服务劳动标准等因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他家庭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一般规定。

(十八)维护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和休息权益。家政服务机构支付给派遣制家政服务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家政服务机构向派遣制家政服务员收取管理费的,不得高于规定的比例。派遣制家政服务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家政服务机构及家庭应当保障其依法休息权利。

(十九)以灵活方式鼓励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非派遣制城镇户籍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可以自愿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派遣制农牧业户籍家政服务人员可以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吸引家政服务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做好转移接续工作。

(二十)建立多渠道维护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权益机制。按照“鼓励和解、加强调解、加快仲裁、衔接诉讼”的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家庭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劳动争议。建立包括企业调解、基层调解及区域性调解、社会调解的工作网络,将简单争议化解在基层。通过简化受理立案程序、使用简易程序审理,提高仲裁效率。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家庭服务机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家庭与非派遣制家政服务员之间因履行雇佣协议引起的民事纠纷,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人民调解、行业协会调解、诉讼等渠道解决。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通过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维权热线等方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权益维护工作。

六、组织保障

(二十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的自治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自治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要按照工作规则,组织研究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推动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办公室要搞好统筹协调,加强对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做好涉及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文化生活、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党团和工会建设等各项工作。各盟市也要建立相应的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家庭服务业的组织指导。各级就业服务局要设立负责此项工作的专门机构,加强对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调查和信息交流。

(二十二)健全行业组织。建立“自治区家庭服务业协会”,负责行业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各盟市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本地区行业组织的协调指导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家庭服务业协会的管理和支持。家庭服务业协会要积极发挥政府助手作用,加强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不断增加会员数量,提高队伍素质,扩大经营服务范围,积极创新发展,促进行业自律。

(二十三)建立人才激励机制。积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鼓励和支持家庭服务业人才培养。提高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政治待遇,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选要适当推荐家庭服务业工作人员,各级群团组织在每年全区先进评选中要明确一定比例的家庭服务工作者名额。开展“优秀家庭服务企业”和“优秀家庭服务人员”评选活动,对获奖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实行政府津贴制度,对企业规模、服务质量、吸纳就业人数、获得荣誉等方面达到一定要求的家庭服务企业的优秀管理人员发放政府津贴。

家政服务业管理范文第6篇

为全面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政办[]10号)精神,大力促进我市家庭服务业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发展思路和总体目标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现代化的加快推进以及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和生活小康化的加快转变,家庭服务业发展具有了广阔的需求前景和日益重要的战略意义。已逐渐成为带动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兴产业,在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中起着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完善政策,全力推进家庭服务业快速发展。

发展思路:以完善家庭社会化服务体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标;以实现服务标准化、市场规范化、企业规模化、服务品牌化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政策扶持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扩大消费与改善民生相结合、促进就业与维护权益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方向促进家庭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总体目标:到年,建立完善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共同发展的家庭服务市场和经营机构,家庭服务消费需求满足率达到85%以上;从业人员数量显著增加,职业技能水平不断提高,权益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到2020年,形成比较健全的惠及城乡居民的家庭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家庭的服务需求,总体发展水平与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

二、立足全局,统筹规划家庭服务业发展

(一)制订发展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服务业发展重点目标,制订全市家庭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指导目录。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的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

(二)统筹各类业态发展。重点发展满足家庭基本需求的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积极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居家服务;引导发展家庭教育、家庭理财、医疗保健、营养配餐、配送等新兴服务业,丰富家庭服务层次。鼓励家庭服务业向农村尤其是中心镇发展,探索家庭服务社会化与农村居民家庭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服务模式。

(三)完善家庭服务业市场体系。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鼓励各种资本投资创办家庭服务业,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发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服务机构。放宽市场准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对设立家庭服务企业不得提高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支持鼓励非营利性、公益性家庭服务业发展,建立公共服务机构、企业、志愿者组织和个人等多元化的家庭服务业组织体系。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等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发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服务机构,加强对其培训定点机构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增加家庭服务的供给总量,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资源。积极引导家庭服务业由中介制向员工制转型。

(四)明确家庭服务业行业管理部门,建立高效的运行机制。全市各级商务部门承担家庭服务业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发展指导目录、行业规划及标准,监督管理家庭服务活动。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大力开展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家庭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教育和守信教育。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在家庭服务机构资质评级以及日常监管、表彰奖励中,要重点考核诚信经营情况,将家庭服务供需各方诚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与其他部门的诚信记录联网。

(五)推进家庭服务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家庭服务业信息化,加强家庭服务业职业介绍网络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中加载家庭服务内容,搭建家庭服务机构和求职人员的信息桥梁。建立并完善公益性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商务部门建立全省统一的家庭服务电话呼叫号码,统一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和服务功能。民政部门大力推广居家养老“一键通”服务网络,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其他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公共服务电话、互联网等各方面信息资源,扩大信息覆盖面和服务范围。依托家庭服务业信息服务平台,健全供需对接、信息咨询、服务监督等功能,加快完善我市家政服务网络体系。

(六)发挥社区的重要作用。大力开展“商业示范社区”和“双进工程”建设活动,统筹社区内家庭服务业发展,将家政服务、洗染、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社区保洁、社区保安等需要就近提供的家庭服务站点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扶持社区内家庭服务业场所建设,通过社区服务设施改造建设、以奖代补等方式,为家庭服务机构提供场所设施。鼓励家庭服务机构特别是大型家庭服务企业运用连锁经营方式将家庭服务项目和站点延伸设立在社区,为居民提供家庭服务。支持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为家庭提供信息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互助志愿服务活动。

三、完善政策,加大家庭服务业发展扶持力度

(一)落实就业促进政策,鼓励各类人员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对自主创业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农民、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复员退伍军人,按照规定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人事劳动档案保管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从事个体经营自有资金不足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万元(符合条件的妇女可申请8万元,高校毕业生从事微利项目的,不超过1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家庭服务机构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高校毕业生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年限,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可视同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规定给予1000至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鼓励开发家庭服务业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有关政策,扶持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事家庭服务业。

(二)强化措施,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和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就业援助和专项服务效能,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和家庭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维权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培育和扶持一批家庭服务劳务品牌。对有组织输出劳务到家庭服务业就业的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企业,按照县外省内输出每人100元、省外输出每人200元、境外输出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劳务输出补贴或享受职业介绍补贴政策。

(三)积极发展中小型企业,扶持做大做强品牌企业。将引导中小企业做专做特同扶持大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结合起来,引导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家庭服务企业之间完善分工协作关系,探索各具特色的品牌化建设道路。用足用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家庭服务企业设立、经营等提供便捷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企业纳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给予积极扶持。支持一批家庭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向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被认定为知名品牌的,政府要予以重点扶持。支持企业通过连锁经营、加盟经营、特许经营等方式,整合服务资源,扩大服务规模,增加服务网点,建立服务网络。除有特别规定外,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可持有关文件和材料,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四)增加资金投入,加大财税扶持力度。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安排就业专项资金、民生工程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要向发展家庭服务业倾斜。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家庭服务企业,给予税收优惠。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减免申请。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申请在3个月内延期缴纳。各类家庭服务机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在家庭服务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自主创业从事家庭服务业的,自取得营业执照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院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政〔〕72号)要求,推动建立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社会举办托残服务机构的建设,各级政府也要加大扶持力度。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家庭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五)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制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充分考虑家庭服务业发展需要,对因不适应城市功能定位而搬迁关闭的工业企业所退出的土地,在供地安排上要适当向养老服务等家庭服务机构倾斜,城市新建居住小区要预留规划面积,优先考虑家庭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站点发展的需要。制定和完善价格政策,使养老家庭服务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与居民家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同价,其他家庭服务机构逐步实现不高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价格,降低家庭服务机构运营成本。

四、加强培训,提升家庭服务业整体水平

(一)加强经营管理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提高培训质量和鼓励中高端人才进入的长效机制,将家庭服务业经营管理和专业人才培养纳入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规划并抓好落实。支持职业技术学院、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和各类社会教育机构开展家庭服务业相关培训,鼓励院校与家庭服务机构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和实习基地。重点培训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的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带动家庭服务业发展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在今后的培训规划中,要将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之一,落实培训计划和培训补贴等政策。凡尚未就业的城乡劳动力每年可享受一次家庭服务类专业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技能储备培训、订单定向培训和在岗技能培训每人每课时补贴4元,最高不超过1600元。市、县财政要对国家、省专项支持资金按规定做好配套。充分发挥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以及工会、妇联、团委的组织作用,根据当地家庭服务市场需求和用工情况,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在职技能提升培训,并安排好就业。加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实训基地建设,实施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和病患陪护员等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定向培训工程,对招聘此类从业人员并进行培训的机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同时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培训质量及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

(三)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一步探索符合家庭服务职业特点的鉴定模式,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对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的,按职业技能鉴定费标准的60%予以补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给予全额补贴。构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从初级到中、高级工的发展通道。坚持先培训后上岗,鼓励家庭选择持有家庭服务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从业人员提供服务。

五、实施保障措施,营造家庭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

(一)制定行业标准,规范用工行为。研究制订适应家庭服务业特点的劳动用工政策及劳动标准,积极引导家庭服务机构规范用工。家庭服务机构要与员工制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派遣家政服务员到家庭提供服务,要执行家政服务劳动标准,家庭服务机构要与家庭签订家政服务协议,保障其休息、安全等合法权利。引导家庭与通过中介组织或其他方式自行雇用的非员工制家政服务员签订雇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他家庭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一般规定。

(二)加强监管,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大力推行员工管理制,提高合同签订率。家庭服务机构支付给全日制员工制家政服务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收取管理费的,不得高于规定的比例。定期公布家政服务员工资指导价位,促进家政服务员工资水平逐步提高。家庭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员工制城镇户籍家政服务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员工制农村户籍家政服务员可以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条件的社会保险险种要针对家庭从业人员特点,实施灵活便捷的参保缴费方式,并做好转移接续工作。推行家庭服务机构职业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防范和化解风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家庭服务保险产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将家庭服务机构列入监督检查范围,在开展维权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活动中,对家庭服务机构的合同签订、保险缴纳等用工行为进行重点检查,维护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建立多渠道维护从业人员权益机制。处理家庭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劳动争议,要遵循“鼓励和解、加强调解、加快仲裁、衔接诉讼”的原则。建立包括企业调解、基层调解及区域性调解、社会调解的工作网络,将简单争议化解在基层,不断提高仲裁效率,促进裁审衔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疏通家政服务员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家庭服务机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在家庭服务企业中建立工会。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通过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维权热线等方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权益维护工作。

六、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

家政服务业管理范文第7篇

一、坚持组织创新提高社区妇女组织工作能力

某地区共有社区十四个妇女四万多人将这些工作和生活在社区中女性有效地组织起来不仅妇女组织建设重要工作内容也社区建设必然要求我们充分发挥妇联具有“行政组织”和“群众组织”双重性质独特优势以完整各级妇联组织为依托以广泛社会影响为资源分类设置、重点突破最广泛地将广大妇女群众团结在妇女组织周围纳入社区建设体系。

妇女组织与社区组织建设同步推进在街道工委、办事处正确指导下、社区妇女工作被纳入社区组织工作规划中社区妇联主席多数由社区副主任兼任妇女在基层组织成为社区居委会主要工作者为社区妇女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街道妇联多次举办了妇女干部培训班学习有关妇联工作文件精神有关妇儿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帮助妇女干部提高综合能力推进妇女工作上水平。

建设“多元化”妇女组织通过开展各具特色活动充分发挥不同类别妇女群体“个性”用各种形式将她们组织起来延伸妇女工作手臂以共同兴趣爱好为主体某家政服务站健身团队、文明楼栋等以妇女为主群众组织蓬勃发展成为了社区文化建设重要阵地并成立了社区巾帼志愿者队伍在社区中开展便民服务创建了“零家庭暴力社区”……就这样以基层社区工作者为主体社区、街道妇女工作者通过不断沟通与多种形式联系加深了团结也促进了工作深入开展。

二、坚持载体创新开拓妇女工作新天地

社区建设就要实现社区成员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在社区功能形成过程中妇联承接了直接服务妇女儿童相关社会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家政服务、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巾帼志愿者、家庭文明建设青少年教育等我们在统一协调管理各社区工作同时不断创新工作载体以更好开展社区妇联工作。

以“文明楼幢”创建为载体促进社区文化建设“文化”社区灵魂社区文化建设社区建设永恒主题也社区妇女工作主要载体我们从社会细胞和社区基本单位——“家庭”入手在“文明楼幢”创建中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引导居民积极参加从而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和社区文化建设。

我们连续举办多种活动以今年为例我们举行了“庆三八、迎十运、展风采”长跑比赛向社会宣传国策展示妇女风采同时号召广大妇女为创建文明城市和十运会做贡献;举办“庆六一、迎十运”儿童文艺演出在使小朋友欢度节日同时也为其增长了一些创建文明城市和十运会精神知识在全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妇女们走上街头纠正不文明行为并向市民发出了“从我做起”倡议书。

我们蓬勃开展妇女健身活动特色建设团队层出不穷曾先后获得省、市一等奖今年街道妇联组织“欢天喜地庆三八”节目在区妇联举办“构建和谐栖霞新女性”妇女文化艺术团队巡游展演活动中获得了优秀组织奖。

我们还组织多名妇女参加了市妇联举办“爱心林认养和植树活动”共植树余棵在美化环境同时培养了妇女们环保意识推进了社区绿色文明健身这些活动开展促进了社区居民形成共同价值观念和群体意识以“关爱家庭、和谐发展、共创明天”为主要内容家庭文明成为社区文化重要内涵“文明楼栋”创建成为了社区文明建设重要内容至年月已有个社区开展了创建文明楼幢活动创立了市级文明小区个市级文明楼幢幢。

以家政服务为载体促进社区服务业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业发展重点妇联发展家政服务业有独特优势也妇女工作进社区最有效途径之一我们按照企业化运作模式下大力气把家政服务中心办成妇联直接面向社会服务妇女窗口建立了某家政服务站开办了住家服务、钟点服务、月嫂、家教等多项业务吸纳下岗失业妇女和农村妇女在家政服务行业中就业使下岗女工在家政服务岗位上重新找到了自己人生价值

家政服务业管理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有关要求,不断提升社会福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服务结构,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业管理,加快发展步伐,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为创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目标

第一阶段,**年起到**年底,社区服务业的数量和覆盖范围有明显扩大,规模和档次有明显提高,手段和方式有明显改善。社区服务业硬件设施不断完善,服务队伍不断壮大,网络体系初步形成。

第二阶段,**年到**年底,基本实现从提供物质生活服务向物质生活服务与精神生活服务相结合转变,从福利服务型向福利服务与市场经营型相结合转变,从政府主导投入向政府倡导支持与市场化、社会化运作相结合转变。

第三阶段,**年到**年底,全市基本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建设、产业结构提升相适应,多种经济并存、社会互助经常、群众参与踊跃、服务手段先进、覆盖范围广泛和服务功能完备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的社区服务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以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需要为社区服务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作为首要任务,把满足社区成员普遍而又迫切的需要作为拓展社区服务业的工作重点,促进社区服务业的全面发展。

2.坚持社会化的原则。创新服务模式,实行社区服务业市场化运作、实体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大力倡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社区服务业建设,努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

3.坚持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的原则。凡属公益性服务项目,以政府主导、公共财政保障为主;凡属经营性项目,以民营、私营或其他社会组织创办为主,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以科学规划为龙头,从各区县、各社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既注重整体推进,又强调根据不同的功能定位突出重点、突出特色,防止追求面面俱到;既体现政府支持,又量力而行、防止包揽。根据社区服务业的不同类型和居民的不同需求情况,采取不同方式,给予不同的扶持政策。

二、主要任务

(一)发展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构建组织健全、设施完备、程序规范的就业帮扶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企业退休人员自管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使下岗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及特殊困难群体的劳动保障服务更加优化。积极创办社区就业实体。大力开发与社区居民生活相关的社区环境建设、卫生保洁、安全保卫、设施维护、停车管理等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后勤社会化服务岗位,广泛吸收和援助低保、下岗失业人员、“4050”人员、企业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和现役军人家属中有特殊困难人员以及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鼓励他们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加大再就业培训工作力度,增强再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再就业能力。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的比例达到60%以上,再就业率达到60%上。

(二)发展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服务。积极构建覆盖社区各类弱势群体的新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完善市、区县、街道(镇)和社区四个层次的帮扶救助保障服务,做到工作有队伍、经费有保障、办公有场所、服务有制度。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形成科学规范、“三位一体”(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镇特困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社会互助制度)的社会救助制度,各区县建立“社会捐助接收中心”,各街道(镇)设立“社会捐助接收站”,社区设立“社会捐助接收点”,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广泛接收社会捐赠物资和资金,为兴办社区慈善超市提供条件,充分发挥社会捐助站点和慈善超市在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工作平台中的重要辅助作用。

(三)发展社区治安法律服务。健全治安防范、社区警务、人民调解、信访处理等制度,建立由公安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辖区单位支持、社区居民参与的群防群治队伍,健全以公安机关为骨干,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辖区单位防范工作为基础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全市“平安社区”达70%以上。积极开展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服务,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完善措施,规范运作,加强对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加强对吸毒、、、盗窃、打架斗殴等有劣迹行为人员的教育和监控管理。

(四)发展社区文体科教服务。加强街道(镇)、社区文体科教骨干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居民喜闻乐见的科教、文体等进社区活动,并形成制度。建立居民学校,构建社区教育体系,开展经常性的居民教育活动,创建学习型社区。加大政府投入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加强社区文体科普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文体科普设施向社区开放,实现资源共享。鼓励、支持社会和个人兴办各种社区群众性文体组织,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培育、发展以社区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和竞赛表演为重点的体育文化市场。

(五)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95%以上。积极开展以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开展健康知识进社区和医疗专家进社区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80%以上,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市场准入、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较为完备的社区卫生服务政策体系,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业。

(六)发展便民利民服务。加快社区各类便民利民商业网点、餐饮业和新型服务业网点规划建设,努力培育和发展连锁化、品牌化、规范化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企业,支持和鼓励各类便民利民服务企业在社区开展就地服务、上门服务、网上服务,促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化、市场化、产业化。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居民日常生活。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创办社区托幼、托老、助残服务机构和服务事业,积极探索政府鼓励、社会创办、自主经营的福利服务社会化新路子。

(七)发展家政服务。依托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家政服务信息网络,重点培育规模较大的社区家政服务公司开展家政服务,鼓励发展家庭保洁、烹饪、婴幼儿保育、老年人和残疾人护理等多种类型的社区家政服务。加强培训,提升家政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逐步推行社区家政服务持证上岗制度。

(八)发展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新建住宅区全部实施物业管理,积极探索和推进旧小区物业管理。建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双向选择机制,鼓励规模大、档次高的物业管理企业进入小区实施物业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市、区县、街道(镇)、社区四级社区服务组织领导体系,健全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协调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各区县政府和市民政、劳动保障、卫生、文化、体育、教育、科技、公安、司法、商务、房管等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通力合作,各司其职,为社区服务业发展提供指导和保障,逐步推进社区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快社区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鼓励发展并规范管理社区民间服务组织和非营利服务组织,建立对社区民间服务组织和非营利服务组织的评估机制,促进社区民间服务组织和非营利性服务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调动社区非营利服务组织提供社区服务的积极性。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加强社区服务业从业人员岗位职业培训,提高执业水平。

(三)建立社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各级政府要采取财政投入和多渠道筹措的办法,建立社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专项用于对社区公益性服务项目的建设和扶持,用于社区组织承担行政服务工作的经费补助。

(四)完善配套政策

1.持**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业的,按照市委、市政府**字〔**〕12号和**政办〔**〕36号文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2.社区组织创办的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务合同的,每吸纳1名下岗失业人员,每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元定额税收扣减优惠,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下一年继续扣减,结转期可延续2年。

3.执行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97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和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免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对社区新建福利性非营利机构的,免收城市增容、规划咨询等费用,渣土管理、放线测量等费用给予减半优惠,散装水泥和墙改费实行先缴后返。社区非营利性机构开展福利性服务的,社区辖区单位向居民开放内部设施的,其用水用电按居民用户价格标准收费。

5.社区托幼、托老、助残等非营利性福利机构提供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的,其收入按有关文件规定免征营业税。

6.属于价格主管部门定价范围的服务项目,价格主管部门要本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区别不同服务对象,建立标准有别的社区服务价格体系,对老弱病残等福利性的服务价格实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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