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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融合下的网络公共领域理性缺失范文

时间:2022-08-09 08:49:34

媒介融合下的网络公共领域理性缺失

摘要:媒介融合环境下,网络作为虚拟公共领域,理性缺失已成为不可忽视一大伦理问题。现实生活中人们遵循的道德在网络这一公共领域内约束力度大大减少,网络可能成为逃避现实而肆虐狂欢的场所,从而丧失了批判性。

关键词:媒介融合;公共领域;理性缺失

一、引言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的飞速发展,人工智能赋能传媒行业,媒介融合已成为当下的媒介现实。人们用信息冗余、信息过剩等概念来描述信息成倍的增长。一部分人很乐观地认为网络空间带来了哈贝马斯所言的公共领域的回归,但网络是有别于现实的一个虚拟社会,最本质的仍是人与人的关系,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交往遵循一定的伦理道德、规章制度。这些束缚在虚拟空间中得到解放,容易使个体处于去责任无主体的状态,网络可能成为逃避现实而肆虐狂欢的场所,而丧失了批判性。也就无法成为基于理性交往主体相互交流、辩论、批判的公共领域,还不能真正承担起构建公共话语的责任。

二、媒介融合环境下的公共领域

媒体融合已成大势所趋,《中国媒体融合发展报告2019》蓝皮书指出:我国的媒体融合进入了“多点突破期”,跨入了融合3.0时代[1]。报纸、电视、广播等原来执行着不同功能的传播媒介已融入一个更大的信息系统当中,各种媒介呈现出了趋向一体化并且功能多样的传播态势。这加大了人们接触媒介的次数以及人们利用媒介的互动,人们可以在网络这一公共媒体中接触自己想要的信息,也可以通过网络这个公共平台互相交流。网络作为一个有别于现实的虚拟平台也属于公共领域的范畴。只不过,这个公共领域并不是一个实体,而是社会生活中通过会话和交流构造的虚拟空间。哈贝马斯是这样定义公共领域的:“公共领域首先可以理解为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但私人随即就要求这一受上层控制的公共领域反对公共权力机关自身,但仍然对具有公共性质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中的一般交换规则等问题同公共权力机关展开讨论。[2]”从其定义中,我们可以把公共领域理解为一个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其介于公共权力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立足于不受公共权利领域管辖的私人领域,却又跨越个人和家庭的界限,致力于公共事务。因此,公共领域的公共性意味着其对所有公民无障碍的开放性以及公众在公共领域内对公共权力和公共事务的批判性。更重要的是公共性还应意味着遵循自由、民主、正义原则进行理性商讨所形成的非强制的集体共识。

三、互联网自身传播特性导致理性缺失

互联网具有传统媒体无可比拟的匿名性、开放性、互动性、多元化等优势。匿名性,人们可以大胆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开放性,无国界、无阶层的大众参与其中;交互性,人们的意见与观点相互碰撞、相互启发;多元化,话语霸权这个词远离了这个空间。如技术乌托邦者所想一样,一切都显得如此完美。但是网络构建公共领域这一憧憬还需要走很长的路,甚至可能看不到尽头。匿名性带来观点自由市场的同时,也降低网络空间中个人的责任,匿名给个体穿上了一件“保护衣”,个体无需担心受到惩罚而对自己所发表的言论负责,使网络面临无序化的威胁。网络的交互性满足了个体表达交流的欲望,处于消费社会的年轻人越来越缺乏政治热情,对公共事务与公共决策日趋冷漠,交流往往集中在私人议题上缺乏公共性,批判缺乏深刻性,如微博上的热搜话题经常与明星隐私有关;网络开放性导致话语平民化,讨论素质下降。因此,在媒介融合这一环境下,网络公共领域的建构还不是人们想象的那么完美,而是信息过剩和高度互动带动下的理性的匮乏。

四、沉默的螺旋机制导致理性匮乏

网络上理性匮乏还和“沉默的螺旋”现象有关。传统媒体中,受众公开表达自己观点时迫于群体的压力,把与群体相背离的观点隐藏起来,变得沉默。和群体意见一致的观点的积极表达,造成群体意见的呼声越来越高,不一致的观点则慢慢沉默以至消失的现象。数字化时代,受众可以在隐藏自己身份的前提下公开表达自己的观点。且网络社区的受众遍布全球,即使再异类的观点也会得到支持,沉默的螺旋产生的群体压力相对较小,人们表达意见时也相对轻松,受众相对获得了更多的言论自由。然而“沉默的螺旋”现象并没有因此完全消失,网络平台上人们在匿名的条件下可以表达与群体意见相左的观点,但也会招来谩骂甚至人身攻击。很多人为了避免被攻击而选择逃避,网民的诉求明显倾向于使用和满足,而非维护公共利益;追求感性倾吐,而非理性辩论,这客观上加速了网络公共领域的理性匮乏。

五、结语

面对媒介融合环境下网络公共领域的理性匮乏,必须提高广大受众的思辨与批判能力。网络主体的批判性是指主体通过对政府决策的分析和质疑,唤醒和转变大众的自主意识,结晶出对抗公共权力的公众舆论,从而使公共事务接受监督,使公共领域具有调节国家和社会的功能[3]。“不伤害原则”应该是具有普适意义的原则,任何人在任何的空间都应该以尊重他人为前提。而网络传播主体也应承担监管和舆论引导的职责,增强网络空间的公共性。

参考文献:

[1]北京市工作者协会编.中国媒体融合发展报告2019[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1:2.

[2]【德】哈贝马斯著.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曹卫东,译.学林教育出版社,1999.

[3]丁桃.论博客社区中公共领域的理性缺失[J].内蒙古社会科学,2008,1,29(1):25.

作者:刘敬 杜洁 单位:河北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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