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会计事务所诚信危机范文

会计事务所诚信危机范文

会计事务所诚信危机

现阶段我国出现的会计诚信危机不是偶然,而是有其客观原因的,是由制度,法律,道德等内外因素造成的。

一、内部因素导致的诚信危机

1、会计事务所体制改革不彻底

目前,会计事务所脱钩改制后其在人事、投资等方面从形式上和法律上脱离了原挂靠单位。但是,会计师事务所是人合公司,而非资合公司,其生命力在于它的人力资本,而非人力资本投资没有什么特别作用。因此,有限责任所的资本金既对事务所的经营发挥不出资本实质上的意义,又对出资人失信形不成多少约束力,真正对事务所失信的约束力应该是人力资本。

2、委托关系不合理

审计会计师接受企业的委托,提供有偿的审计服务,是一种委托关系。在委托关系中,要求人为委托人服务,而人为了获得继续,也会主动讨好委托人,追求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从而获得长期报酬。注册会计师会为了得到长期丰厚的审计费用而与企业串通或对企业的行为视而不见,也不可能站在独立的立场上做出公正的判断。

3、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

按照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原则,规范的情形应该是全体股东作为委托人与审计人士站在一起的,对被审计人即企业经营者进行审计,从而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和增值。但现在委托人缺位,作为全体股东代表的董事会更大程度上是一股独大的内部人控制。而上市公司大部分是国有企业,作为大股东的国家往往也是缺位的,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占握着审计机构的选择权,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衣食父母,为了满足自身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就可能抛弃诚信而选择与上市公司共同获利。另外,目前国有企业经营者既是委托人又是审计对象的双重角色不仅使企业内部财务监控与管理形同虚设,给国有资产流失带来隐患,也是造成注册会计师参与造假的最大原因。

二、外部因素导致的诚信危机

1、国家有关制度因素

我国现已的一些治假法规,有关惩治造假的规定未免过轻过宽。法律的不完善使得造假者不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更激化了问题的严重性。诚信的压力取决于失信后被发现的概率与发现后惩罚力度,而失信后被发现的概率与诉讼的范围成正比,与诉讼难度成反比。如果投诉者的范围被约定得越窄,监管的人越少,审计者就越容易屈从于委托者的压力并与之"合谋",使失信的注册会计师的被诉压力就会越低。从现实看审计失败往往是由新闻界等非监管部门揭露出来的,这就说明监管工作还没有给失信者形成足够的压力。而诉讼的难度主要是指谁举证。我国奉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起诉者要起诉,需要有合法的渠道,大量的时间获取证据。而对一般人来说,这是很难做到的,以致造成起诉成本高。如果起诉成本高于诉讼收益,那么谁去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失信后被发现的概率将大大降低。在惩罚方面,尽管我国近几年出台不少关于注师违规的惩罚政策,且规定的惩罚力度也越来越大,但是在执行起来,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执法不严”。而且,在我国对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的处罚仅限于行政处罚,还没有注册会计师或事务所因参与造假或重大失职,向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作民事赔偿,从而造成了造假收益远远大于造假成本,必然使得部分会计师事务所铤而走险、肆无忌惮。

2、社会外部干预

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放弃诚信这一安身立命之根本,是与整个社会大环境密切相关的。经济学家盛洪认为,如果要进一步深究刨根政府没有信用是目前整个社会陷入信用危机非常重要的原因。由于现行体制的原因,上市公司的好坏往往涉及到部门或地区的利益,因此,上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与政府部门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据上海、浙江等地的一些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介绍,对类似国有资产产权的确认这样的问题,怎样的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才能被接受,是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考虑的问题。

3、混乱的行业竞争

目前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普遍偏小,但是数量却是在大量增长,虽有其积极性,但是由于行业制度不健全等因素,这样的增长带来的是会计事务所的良莠不齐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恶性竞争,各个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疯狂竞相压价。

4、监管压力不够

监督体系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是会计诚信缺失的外在因素。目前,我国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金融机构内部监督,外部监督是指财政、税务、审计、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的监督。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建立健全,在许多方面与市场经济还不相适应。内部监督由于会计监督人员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往往流于形式。外部监督由于点多、面广、任务重、注册会计师制度又刚刚恢复建立不久,加之人员知识老化等问题,都与承担的任务和需要达到的目标不相适应,不能从外部监督上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正是以上内外两个因素的合力导致了我国会计诚信缺失的现状,也正是这内外因素使我国的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产生诚信危机。外部因素需要的是政府社会的改善,而内部因素,只有期待会计人自我的改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