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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植物检疫执法的现状及思考范文

时间:2022-08-13 10:39:51

森林植物检疫执法的现状及思考

摘要:开展森林植物检疫执法是依法治林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防止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重要手段,林木种子及林产品的运输是林业有害生物传播的重要途径,加强检查与执法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林业检疫;执法;思考

森林植物检疫执法是防止林业有害生物人为传播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法律赋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植物检疫机构的重要职责,切实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遏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危害,既是减少灾害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的需要,又是实现风险防控前移、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方针的具体体现。随着全球贸易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入侵我国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不断增多,如:美国白蛾、松针褐斑病、小蠹虫、云杉卷叶蛾等。据统计,福建三明市是有害生物多发区,极易造成入侵,三明宁化石壁镇是福建省西部通往内陆的咽喉要道,极易造成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1森林植物检疫执法的现状

1.1森林植物检疫执法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为了使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开展得顺利,国家已向许多地方的森林植物检疫部门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并且也获得地方财政多方面的支持。配备了执法所需要的计算机、摄录机、照相机等电子设备,此外还给森林植物检疫部门配备了专门的检疫执法车,全方面解决了森林植物检疫部门和森林植物检疫人员普遍反映的执法设施短缺,工作条件简陋等突出问题,有效保证了地方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1.2协调配合综合执法

在森林植物检疫部门的各种设施和办公条件完善之后,森林植物检疫部门以国家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了一些有效的,适合本地发展的措施和政策,通过不断加强,强化了森林植物检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同时加强同林业执法大队的密切配合,内部协调相互支持,有效检查和打击各种违反森林植物检疫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近3年来共同办理了30多起检疫案件,取得了一些成绩。

2检疫执法开展情况

2.1检查内容和对象

检查是否依照检疫法规管理要求,依法加工经营,规范调运检疫。检查的重点是县内的木材加工企业木材来源地和产品种类及流向,是否从松材线虫病或松墨天牛重度发生县收购和调进松木及其制品。主要检查了本县较大型使用松木原材料的木材加工企业,检查调运使用木材及其制品的单位(个人)执行检疫法规等情况。调运使用木材及其制品时,是否凭木材运输证、植物检疫证书调进县外的木材及其制品,并做到货证相符。从省外调进的,是否经当地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同意并办理植物检疫证书,调进松木包装材料(包括松木包装箱、电缆盘、光缆盘、铝线盘、支架、衬木、垫木等)的单位(个人)是否建立木材及其制品进出仓台账管理、签订包含有检疫预防措施的合同等制度,是否有木质包装材料回收、销毁等管理制度或影像记录资料。

2.2检查方法

检疫检查专项行动检查小组按照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及《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有关规定,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原则,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责任制度,整合森林公安、林业执法大队、森林检疫、林政等执法力量,负责对调运使用木材及其制品(包括木质包装材料)的单位(个人)的检查和对松木加工经营单位(个人)的检查,深入工地、仓库(货场)、加工厂等开展检查。检查工作从2016年6月6日开始,当年9月10日结束,按要求填报记录有关内容,现场拍摄、取样封存木制品。

2.3检查结果

(1)经检查未发现有违规调运、非法收购加工疫木或调运携带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林产品等违反检疫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全县没有松木疫木加工企业,木材加工经营单位原料为松木、杉木、杂木等,产品有胶合板、单板、细木工板、锯材、家具、工艺品等,松木来源地有宁化、清流、建宁和漳州,产品销往当地、广东、江苏、安徽和出口国外,共检查木质包装光、电缆盘367盘,其中供电电缆盘345盘、电信光缆盘14盘、广电光缆盘8盘,光、电缆盘来源于福建南平、江苏如皋、山东泰开,这些木制包装材料以杨树、枫树、桉树等杂木为主,未发现松墨天牛蛀孔,检查检疫证书146份,其中锯材和原木全部来源宁化周边县,辐射松515m3,从国外进口,杨树芯板340m3,来源江苏,各单位都有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做到货证相符并随货同行。(2)所有单位的木制包装材料都有回收,但不及时,有建立木制包装材料回收制度,并写入施工合同;所有单位的木制包装材料都有销毁,但不及时、未集中。(3)木制成品除出口国外的有向市检验检疫局办理检疫手续外都没有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本次检查共抽取样品17份,经宁化县专职检疫员室内镜检均未发现松材线虫活体。

3当前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森林植物检疫执法

人员数量明显不足,执法力度不强三明市各县、市、区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人员多的3~4人,少的1~2人,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人员基本是以病虫测报人员兼职为主,有些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人员既要负责本地区森林病虫害测报与防治,又要负责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往往一到森林病虫害测报与防治关键时期,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人员就要全身心地投入到测报与防治工作中,难以兼顾森林植物检疫执法。近年来,三明市繁育种基地面积逐年加大,防控对象多,关键时刻显得人手不足,日常工作往往处于被动状态。

3.2森林植物检疫执法

人员身份有待提高多年来,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人员多数是专业技术人员,都以森林病虫害测报与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出现在公众面前,因此,森林植物检疫执法长期以来,没有像工商、公安、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那样被人认知,而且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人员是事业编制性质,不是国家公务人员,在执法时没有强有力的行政支持,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

3.3执法出现漏洞

一是林木种子、花卉、绿化苗木调运不开具检疫证书,随着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快递公司如春笋般涌现,邮政、公路、铁路部门调运森林植物及产品时为了省事,往往没有开具检疫证书。二是不开具调运检疫要求书,调运单位调入林木种子及产品前不向森林植物检疫部门提出申请,林木种子和产品调入后,不向当地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寄送植物检疫证书。随着林木种子及产品市场的放开,经营单位网点的增多,三明市每年都有大量的林木种子及产品调入,但森林植物检疫机构一年收不到几份调入的植物检疫证书,这样就不知道外来林木种子及产品的来源,给当地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增添了风险,给监控增加了难度。三是调种单位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时信息不全,或者没有单位地址,或者没有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这给以后对调出林木种子及林产品的追踪溯源带来极大不便。

4加强和完善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工作主要措施

4.1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

在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人员少的情况下,可以和林业执法大队在一段时间和范围内联合执法,一是增加执法力量,体现森林植物检疫执法的严肃性。通过联合执法避免森林植物检疫执法走形式主义、走过场。同时由于执法力量的增加,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的面积得到了增加,有害生物查漏的机率大大减少。二是相互监督,避免人情关系和弄虚作假。

4.2不断改进执法手段

一是要完善管理方式,通过先进的执法手段来加强执法的严肃性,利用“国家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管理与服务平台”的现有功能,避免虚假开证的现象,制止不合格的林产品和未经检疫的林产品上市流通和销售。二是进一步增加投入,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避免凭肉眼执法产生误差。三是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专用车要专车专用,主管部门不可随意调配。

4.3加强森林植物检疫执法队伍的稳定性建议

将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定性为国家行政执法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明确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人员的国家公务员身份,有利于队伍稳定,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执法权威。

4.4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完善各项制度

组织各地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人员交流学习,交流经验,解决问题,这样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人员通过相互学习,了解借鉴其他地区执法过程中取得的好的经验做法,取长补短,提高执法水平,从而推进森林植物检疫事业的发展,有效地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对快递公司托运林木种子及林产品强制性要求携带植物检疫证书,对不携带植物检疫证书的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和处罚。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交通网和流通网的进一步繁荣,林业有害生物传播的机率也大大增加,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必将面临更多的挑战,需要大家深入思考,研究对策,完善执法手段,提高森林植物检疫执法水平,以适应改革开放和贸易流通迅猛发展的客观需要。

参考文献:

[1]伍澄.陈皝.宁化县“绿盾2016”检疫检查专项行动.

[2]马士能.王岗.关于加强植物检疫工作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08(16):158,160.

作者:伍玉英 单位:宁化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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