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高校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范文

高校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范文

高校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请者须符合《*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前三项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强,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协调能力;(2)多年从事科研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受聘担任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年1月1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3)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广,对本学科某些领域具有较深入的研究,对学科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能够准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

根据我省高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将第四项修改为:4、近5年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同时具备以下条款中的两个条款:(1)主持部级项目1项或主持省级项目2项。(2)在本领域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第一作者),其中自然科学论文被SCI、EI收录3篇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在本学科领域的权威性期刊发表3篇以上。(3)出版一部学术著作(第一作者)(4)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其中部级奖(包括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前5名;省级一等奖的前3名、二等奖的前2名。(5)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审定品种的第一主持人。

2、申请者所在学校必须承诺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不低于1:0.5)。

3、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

4、申请者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已获得“燕赵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二、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

哲学社会科学类按以下8个领域归口申报:

1.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经济学;3.法学;4.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5.教育学、心理学;6.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7.历史学;8.艺术学、体育学;9.管理科学与工程。

三、评审名额及方式

第二批“*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拟资助50人,其中自然科学35名、人文社会科学15名。省教育厅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遴选评审工作,设评审办公室挂在省教育厅科技处。评审工作按照学校推荐申报、评审办公室形式审查、学科组初评推荐、评委会评议投票、省教育厅审定等程序进行。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1、以学校公函的形式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的申报。

2、申请人在认真阅读《*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如实填写《“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一式6份(A4纸型),申请书和附件均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3、每学校要形成汇总清单1份及电子版,加盖学校公章。

4、申报截止日期:2009年10月20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