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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管理论文范文

城市公共管理论文

城市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共财政;城市公共资源;城市公共资源整合

城市化既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又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而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带有浓重的转轨经济色彩,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人口增加基于以下三个主要因素: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经济发展引致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以及随着计划经济时期被人为控制在各行政区划的人口的解禁而增加的流动人口。

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使本来隐性的城市公共资源短缺很快显现出来,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城市公共资源短缺的集中爆发从大城市逐渐蔓延到中小城市,并且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水务问题、公共交通、垃圾处理、供暖问题、城市管网建设等。各城市在极度被动的状态下开始了“兵来将挡、水来土堰”的城市公共资源供给的攻坚战,但政府很快就发现这是个无底洞,政府的投入永远无法满足城市化带来的公共资源需求膨胀,政府开始寻求其他的途径提供公共资源。在这方面实践走在了理论的前面,如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作体制)模式。在国外比较着名的是英国撒切尔时期进行的私有化改革,在国内较早对这一领域进行探索的是天则经济研究所的公用事业研究。由于转轨经济的特殊性,在我国可参照的经验不多,更无可直接引用的案例,天则的公用事业研究也是边理论边实践,至今已有一些正待检验的案例。因此,可以说在我国城市公共资源的供给从理论到实践尚无比较成熟理论体系和可操作性规范。本文尝试从公共财政的视角分析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而这恰恰是进行城市公共资源整合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本文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城市公共资源内涵(本文所讨论概念的界定);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研究的范围界定;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内涵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界定

城市公共资源是指自然生成或自然存在的资源以及由政府作为供给主体,被全体人民共享并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特征的、城市生存和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物品。它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物质与条件,这些资源的所有权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共同所有的基础条件。

(二)公共资源的特点

城市公共资源属全体人员共同享有,一个物品是公共资源,必须有以下特点:

1.公共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公共物品是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与私人物品相比,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所有权不属于某个人,而是属于部分成员和全体成员所有。它同时存在多个使用者,每一个使用者不存在竞争性,具有公共性质。

(1)公共资源的非排他性。一个使用者使用公共资源不会引起另一个使用者的效用减少。公共资源是一定区域内全体人员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2)公共资源的外部性。一旦公共资源遭到破坏时,对其他使用者来说会产生一种额外支出,例如,同使用一条河流的上下游两用户,上游企业排放污水必然会影响到下游居民正常生活。

2.公共资源具有稀缺性。在工业化社会以前,各种资源丰富,人们认为公共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然而随着工业化带来的经济飞速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以及人口的剧增,人们才认识到了公共资源的稀缺也在日益增加。

3.公共资源具有整体性。这就决定了一旦某项公共资源受到破坏,将影响到公共资源的整体价值。如城市的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等会降低城市的整体价值。

4.公共资源价值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评价公共资源价值不仅偏重于其经济价值的评价,更重要的是偏重于对其公共资源的社会价值的评价,即公益性的评价。

城市公共资源具体包括:

1.城市中的自然资源。如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地、湿地、矿产、海洋等资源。

2.城市中的社会资源。主要包括:一是有形资产。可经营资源、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生态环境、文物古迹和旅游资源等;二是无形资产。依附于有形资产的名称、形象、知名度和城市特色文化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冠名权等相关权益。本文所讨论的公共资源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中的社会资源。

二、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研究范围界定

通过上述公共资源的内涵分析,以及考察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沿革,我们将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研究对象作如下界定: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提供

城市公共资源的提供主要针对上述分类中的公用事业部分而言。和其他转轨国家一样,我国公用事业也带有较为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痕迹,因此我们在理论上首先应根据公共财政理论明确哪些是纯公共品,是由政府必须无偿提供的;哪些是准公共品必须由政府有偿提供的;哪些应该由市场提供的;哪些是暂时无法分清的。

(二)城市公共资源建设的融资模式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全部由财政投资的公共资源;财政与市场共同出资的公共资源;由市场融资建设的公共资源。具体融资形式体现在:财政融资,包括财政预算、国债、政策收费等;银行贷款;企业和项目直接融资等。其中近年来表现尤其活跃的是企业和项目直接融资,涌现出很多重要的做法,包括:企业发行“准市政债券”;以信托为工具的“准市政债券”(如国内第一个成功的案例是上海外环隧道项目);保险资金的进入。2003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投资体制改革方案》,提出鼓励和促进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这些投融资模式应进行操作程序的规范、操作方法的完善,并逐渐将其一般化。

(三)城市公共资源的经营模式研究

在城市公共资源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有偿提供的,这是一笔只要城市存在就永远不会枯竭的收入,现在由于经营城市公共资源的大都是国有企业,国有经济效率低是经济学人所共知的,因此现在经营城市公共资源的国有企业大都亏损。而私营经济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在公众利益与其经济目标发生冲突的时候,难免会发生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伦敦机场由于私有化而一度出现滞留旅客无法登机的混乱局面就是先例。城市公共资源经营模式研究从理论到操作细节的设计,以及适用的条件都应有事先的充分准备,而且需要通过区域试验不断积累经验,最终形成法律规范。

(四)城市公共资源的监管、评价体系研究

城市公共资源的监管、评价体系是城市公共资源正常有序运营的保障,监管、评价体系的不健全是转轨经济的又一特点,因此监管、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城市公共资源运营模式研究同等重要。

三、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

(一)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

通过城市公共资源的理论研究,以及对具体城市公共资源提供与管理的现状和背景分析,在借鉴国外和国内先进经验基础上,提出具体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目标:理顺政府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责任、地位和作用;规范市场进入公共资源领域的规制及程序;完善城市公共资源监管体系;建立城市公共资源管理评价体系。

(二)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原则

1.以公共财政的理念为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基本理论指导

城市公共资源主要解决城市公共品的提供以及外部性的纠正,因此对现有城市公共资源进行整合的理论基础应是公共财政理论,以公共财政理论为基础,对具体城市的公共资源供给现状进行分析,确立政府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责任、地位和作用,确定市场进入城市公共资源领域范围。

2.以经济环境、人文环境和制度环境的区域性特征为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基本出发点

城市公共资源管理带有较强的地域特征,不同地区的自然情况、经济发展、文化传统以及制度基础对城市公共资源的管理有较大的影响力,特别是在城市公共资源的经营模式上,在尝试改革之前应做本土化的可行性论证和细节推敲。

城市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公共利益;公众参与

小谷围岛坐落于珠江北岸的P区新造镇,距Y市中心仅17公里。1994年,数十位艺术家在P区及新造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其他业主先后建造了160多栋风格迥异具有较高品味的别墅,形成小有名气的艺术村。自1994年以来,艺术村的建设分别获得了P市(现P区)建委核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P市国土局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2002年G省人民政府给艺术村的业主核发了《房地产权证》,拥有国家认定的70年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2002年1月9日,Y市规划局公布了《Y大学城发展规划》。按照规划,Y大学城将建在P区小谷围岛及其南岸地区,规划范围约43.3平方公里。在整体规划中,艺术村所在地被划定为Y大学城的文化共享区。2003年4月18日,Y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突然下发了收回b区谷围山庄和c区临江苑所有的国土资源使用权的通知。同年8月29日,Y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再次“*房拆字「20034号Y市房屋拆迁公告”,该公告宣布:“小谷围艺术村、临江苑、谷围山庄地段房屋及其附属物均须于2003年8月29日起至2004年4月29日止拆迁完毕。”

2003年10月21日,约60位业主共同委托律师向Y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以拆迁依据不足等为由,请求停止对小谷围艺术村三个小区的拆迁行为,并撤销上述《拆迁公告》。

2004年3月16日,申请行政复议的部分业主收到了Y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Y市土地开发中心的拆迁决定。之后业主正式向Y市中级人民法院和G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两院均不予受理。截至2004年8月10日已有20余栋别墅被。

小谷围艺术村案是典型的因实施城市规划,使得不符合规划的土地利用被排除而引起的纠纷。城市规划作为调整城市空间的公共规则,客观上起着分配城市空间利益的作用,因此,城市规划必须符合公共利益。该案中,尽管引起纠纷的直接原因是土地征收,但是该征收乃基于在先的城市规划而作出。故,其实质争议指向的却是Y大学城规划是否符合公共利益问题。

一、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如何可能

城市规划,从性质上说是一种行政计划。既为计划,一个突出的特征是前瞻性、不稳定性和裁量的广泛性、政策性。这势必造成在判断一项城市规划是否符合,至少是是否完全符合公共利益时,没有一个可得确定的标准,甚至无法运用一般的社会观念来评判。出于行政法学研究的视角,以及城市规划的性质使然,通过实体规则界定公共利益似乎并不现实。

何况,城市规划往往具有涉益对象的广泛性、权利影响的持久性和多阶段性。由此导致城市规划过程中利益的多元化和分散化,甚至可能在此过程中因利益的重组形成共识的失坠现象。然而,公共利益依最简单的理解,其正当性的最低基础应当是社会(成员)在特定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对社会共识的诉求与城市规划中共识的失坠形成了公共利益判断上的绝大难题。

更为重要的是,在城市规划中,规划行政部门往往无法秉持行政中立原则,这为公共利益的判断形成了比较大的障碍。传统上,行政机关(公共利益的具体判断者)是被假设为中立的,在公共利益的判断过程中应当遵守行政中立原则。对于可能涉及多方利益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超然于各方,严格按照相关的事实和法律作为。但是,现代行政的任务除单纯消极的秩序维持之执行功能外,更包括积极的形成功能(如给付福利、利益调整、资源分配等),即行政并非仅是单纯的执行法律,更应包含政策拟定与决定的成分。[1]尤其表现在城市规划领域,行政机关因积极主动地设定和追求政策目的,与社会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德国公法学家Larl-HeinzLadeur指出,在19世纪自由主义法治国家传统的见解中,在范式上行政被认为是与私利相分离的、自律的、为实现公共目的而行动的(公共行政),但是,这种范式并不能理所当然地适用于现代的城市规划领域,城市规划针对社会的功能性要求,已经不具有“中立性”而成为与其他当事人相并列的“当事人”。[2]因此,在编制城市规划过程中,对于行政机关而言,考虑符合自身行政目的的因素应当比超然于当事人利益而遵守立法之程序、准则更为重要,从而优先考虑符合行政目的的因素和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说,行政的封闭性、行政的无谬性和一贯正确性已经被逐渐打破。传统上公共利益判断中行政中立的假设已经与现实相悖离,公共利益判断的正当基础已受到冲击。

以小谷围案为例,部分业主称,政府之所以如此迫切希望尽快收回艺术村地块,将艺术村拆迁搞道路和绿化,是因为艺术村地块面临珠江,风景优美,是块难得的风水宝地。目前谷围岛的拆迁费用为4至5万元一亩,而谷围岛的市场价则扶摇直上。另据Y市当地媒体报道称,由于大学城开发和修建地铁、桥梁等因素,小谷围岛土地价格已经成倍暴涨。2003年底Y市国土房管局公告准备拍卖的三个邻近艺术村但位置和景观均不如前者的地块,底价已达每亩250万元,业界则估计最高可拍得每亩500万元。而面对如此大的利益,作为土地的实际运作人——Y市国土部门的后续行为是值得关注的,因为尽管在现有制度框架下行政具有相当的裁量空间,但违反目的乃至违反动机的行政,其合法性仍将受到质疑。事实上,被征收的土地并没有在规划中被全部用作大学城的教育用地,在2004年12月,Y地区高校新校区(即Y大学城)就推出三块房地产经营性用地进入土地一级市场,[3]而且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下,政府可能借助尚未完善的制度使自己既是一个利益分配规则的制定者又是利益分配的受益者。在这样的状况下,如何保障一项城市规划符合公共利益是很值得怀疑的。如何对存在利益偏好的行政在界定公共利益时所具有的裁量空间进行压缩和规范是面临的最大的问题;而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基于行政在公共利益界定过程中的决定性地位,一旦无法对之进行规范,公共利益难免不会被权力所捕获,成为权力利益篡取的合法性工具。

二、以公众参与回应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判断难题

(一)公共利益应当是什么?

面对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如何可能的诘问,有必要探讨公共利益应当是什么这个比较基础但非常棘手的问题。从事实和规范层面上说,公共利益的存在与必要是没有争议的。不过对于公共利益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仍不乏争议。如果承认公共利益是绝对存在的,那么,公共利益有可能侵害个体利益就成了一个假命题。我们很难肯定公共利益对个体利益的侵害是不存在的这种假设。而对其相对性的肯认又使得公共利益在定义上备受争议。在法学史上,人们对其所作定义不计其数。按照美国学者Sorauf教授的总结大致有五种比较典型的定义,包括公共利益是共同拥有的价值(commonly-heldvalue)、是一种明智(wise)或者优越(superior)的利益、是一种道德需要(moralimperative)、是利益的平衡(aBalanceofInterests)及是不可定义的(thepublicinterestundefined)。[5]从上述各具千秋的定义看来,并不容易从抽象的高度来概括公共利益,纵使立法者希望对“公共利益”下一个定义式的规定,亦是为一种奢望,因为作为一种为取得多数同意的代价,立法者经常有意留下一些没有答案的问题。[6]

在概念或内容视角的定义无法深入的情况下,有必要转换公共利益定义的进路。从功能上看,公共利益概念的形成是以利益多元化为前提的,因为只有在利益不一致且政策制定是必需的情况下,公共利益方有存在的必要。因此,公共利益不是脱离个体利益而在先存在的,而是基于多元利益流变,需要在上述利益之间进行取舍、平衡而生成的一种规则或程序。也就是说功能视角上公共利益是作为一种规则或程序存在的,它蕴涵着对政策决定过程中相互竞争的诸价值和利益的衡量。[7]当公共利益被恰当的定义为是一种程序时,它表明:1、任何一方个体利益都不能宣称代表公共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利益。任何公共利益的受益人是所有的人而不是某一或特定的利益共同体,倘若所谓的公共利益只是某些或某一特定利益主体受益、满足特定人的利益需求或愿望,这种“公共利益”不可以成为社会的普遍利益,因而不是真正的公共利益。2、公共利益本身不是实体的,而是程序的。公共利益实质是一种规则,是一种协调个体利益的规则;从实体上来定义公共利益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一个伪命题。正如Sorauf所述“公共利益不是对实质目标的追求,而是存在于不同集团利益协调的过程之中”。

(二)以公众参与回应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判断难题

公共利益的相对性表明,个体利益先于公共利益而存在,公共利益是实现个体利益的规则。从个体层面上看,利益的表达与每个个体分别据有的独特的分立的知识有关,那么在社会层面上,公共利益之可能则需要集结、全面掌握个体据有的分立的知识。这就要求有一个利益表达的机制去集结个体的知识。当传统上依赖中立的行政机关来收集上述知识的行政模式无法适应于诸如城市规划等积极行政时,路径的再选择已成必然。

并且,一旦存在涉入了行政机关的偏私的可能时(逆中立),从法理上看行政机关就不应当再具体介入到公共利益的判断之中。然而,基于城市规划的性质使然,以及可行的替代方案的缺失,在目前的状态下只能“漠视”城市规划中的“逆中立”现象。一个可得选择的解决路径是重新定位行政机关的角色,将行政机关作为城市规划的“当事人”与其它当事人一起纳入到规划行政的过程之中。也就是说,通过公众参与不仅将相对人的利益引入到公共利益的规则之中,亦同时把行政机关的利益考虑引入其中,从而补强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判断的正当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将公众参与规则融入到公共利益规则中,建立起独特的城市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即将传统的听取意见是一种机制、决策是另一种机制的公众参与模式转换到将行政机关作为一个个体利益代表者为特点的公共参与模式上来。只有这样,公共参与方才赋予城市规划以必要与确当。

(三)公众参与的功能分析

利益多元化社会条件下,基于个人对利益的思考具有个别性,对利益的追求具有单逐性,因此必须从观念和体制上承认利益的多样性,价值的多元性乃至民主的多维性;否则,可能会反过来塑造人的逆叛人格。当然,更重要的还应当在法制的框架内容许其表达上述利益诉求、价值理念和民主思想。表现在城市规划领域,倡导规划(AdvocacyPlanning)的代表人物P.Davidoff曾指出,在多元化的社会,规划没有一个完整的、明确的公共利益,只有不同的“特别利益”。也就是说,规划参与者被认为是特别利益的代表者,公开为自己的立场进行论争。[8]进而通过充分的公共意思沟通,寻求符合多数价值理念的具体的公共利益。[9]

公众参与对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形成的功能,归纳起来主要是:⑴对于政府机关,一方面,公众参与可以提供充分的信息,尤其是行政机关作为个体利益代表者参与信息的交换,可以改变传统上行政机关对信息的垄断而形成的信息不对称难题;另一方面,尽管囿于制度局限,对于参与者的意见,政府机关可以采纳,也可以不予采纳,但是公众参与由于与公开和舆论监督紧密联系,它会对政府公权力行使营造一种无形的监督氛围,对可能违法和滥用权力者形成一种无形的威慑力。[10]更何况,公共参与的社会性——团体性和地域性,增强了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博弈的能力。⑵作为技术代表的专家,以其学识作为参与的基础,基于中立的地位为城市规划决策提供学识参考,使规划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在与一般公众相互讨论和辩论过程中,一般公众的意见往往给专业认识以很好的启发。⑶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公众参与的基础。通过意见表达,可以使相关事实更明晰;以此为相互协调和妥协的平台,迅速化解纠纷,并且有助于从心理层面上和行动层面上解决争执,因为法律程序的诸多内容有时虽然无助于判决的准确但却有助于解决争执;[11]增强对公共决策体系的认同与支持,增强公共政策的整合能力,减少决策执行阻力。甚至通过提供意见表达的途径,可以缓解部分公众的逆反心理。凡此种种都无不在于协调利益冲突,获得最大可能实现的合理与科学,以及规范可能产生的权力滥用。

总而言之,通过公众参与,可以实现城市规划的民主化,杜绝暗箱操作,提升决策的可接受性,使城市规划具有权威性与正当性;同时,通过公众参与,也可以实现城市规划的理性化,减少甚至排除规划行政过程中的恣意、信息缺失和无意识差错等现象,使城市规划具有科学性和适应性。

三、小谷围案中的公众参与状况及其效果

小谷围案中,拆迁是基于规划在先形成的利益再分配公共规则。撇开大学城项目本身是否符合公共利益这一问题,首先探讨大学城规划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我们试图寻找和厘清相关的规划编制中的程序过程,但囿于详细信息的匮乏,我们只能对仅有的一些资料进行分析。

2000年下半年,Y市规划部门在C、P、H三区选出了12个候选地点,经过初步论证,从中选出了4个候选地点,分别是H区的狮岭镇和花东镇,P区的新造镇和化龙镇。2000年10月18日,G省教育厅、Y市规划局有关领导和Y地区10所高校的领导前往4个候选校址现场勘察,并座谈选址意见。其中以P区新造镇小谷围岛最受各高校青睐。其后,Y大学城的选址经过了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及其有关部门的反复比较、科学论证后产生:起先选的是龙眼洞,但是随着高校扩招的逐年推进,龙眼洞面积已明显捉襟见肘,Y市规划局根据园区的用地规模和区位要求,拟定了4个备选地点方案:H区狮岭镇马岭水库周边;H区花山镇新庄水库和花东镇蟾蜍石水库两侧;P区新造镇小谷围岛;P区化龙中部地带。几经考虑,大学城最终选址小谷围岛。[12]2001年3月2日,Y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将新造小谷围及其南岸地区作为Y大学城的选址。2001年12月,G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批准了《Y大学城发展规划》。

上述信息表明Y大学城的选址论证会参与人包括:“规划部门”,“省教育厅、市规划局有关领导和Y地区10所高校的领导”,“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但没有提到被选地区的居民代表以及其它公众代表,至于其他程序不得而知。专家论证会成为公众参与的唯一形式,但是据资料披露,当初大学城指挥部在向这些专家介绍岛上情况时,有意隐瞒了艺术村存在的事实。曾经参与Y大学城规划论证的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李铮生教授透露,专家们在讨论岛上规划时,有关部门没有介绍艺术村的情况,因此他们根本不知道艺术村的存在。也就是说专家、学者在参与Y大学城规划可行性论证过程中,可能影响规划编制的相关信息存在重大瑕疵——规划制定部门在专家论证会上向专家、学者隐瞒了规划区域内可能影响规划的重要信息。由此也可以推测Y大学城涉及小谷围岛部分的规划编制过程没有一般公众的参与存在;同时,专家的参与则存在瑕疵。

Y大学城规划编制中公众参与的缺失,或者说参与的不充分,使得公众参与本身的功能无法发挥。使得原本可能可以做的更科学合理的规划成为纠纷的缘起;使得原本在规划编制阶段即可消弭的利益冲突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总爆发。这也可能加深公众对政府机关的不信任,加之相关救济路径的缺失,使得利益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切实有效保障。

四、规制公共利益的判断——困境与希望(代结语)

城市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城市规划与城市规划职能的发展历程。城市规划是随着文明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类居住环境的改善、城市的出现而不断发展的。在世界上,城市规划这一概念和理论都出现的非常早而且成熟,在实践上也取得惊人的成绩。城市规划在中国,主要是与我国文化的发展和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在古代中国典籍中,我们会发现一些对城市规划的记载,如《考工记》中的都、王城、诸侯城的不同城市的建设制度,还有道路系统和用地功能分区。在《商君书》中更是提到了农田土地分配比例,并要发展人口、粮食、建城等相应条件。在《墨子》中更是记载了城市建设与城防的重要性,以及城市规模与农田、粮食的关系。这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我国古代城市的规划主要着眼于军事思想和整体观念,讲求城市与自然的关系,重视等级观念。这在我国后来的城市发展也有所体现,都是更为重要的是越来越强调城市的结构形态,即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城市功能分区,形成不同的功能区域,完成城市规划的不同功能。城市规划在西方,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已经出现《建筑十书》,系统阐述了城市环境卫生、城市选址、城市公共建筑布局等原则,并提出了理想城市的模式,到了中世纪,逐渐形成以教堂为中心的城市发展模式。到了近代,则基于资本主义商业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多样化的城市规划理论。城市规划在现代,东西方的城市规划都着重于城市规划理论的建设、城市规划的实践以及城市建设立法,逐渐的融合各种传统学科和新兴学科,是城市规划越来越科学、越来越符合人民生活的意愿。

二、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城市规划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城市规划职能存在的问题。目前,城市规划职能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城市功能分区不清晰,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第一,由于我国城市在发展过程中过于快速,导致城市在进行功能分区时会出现不同功能区相互参杂的情况,这在一定长度上来说,也不应该出现太大的问题,但是,这方面主要体现的问题就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城市功能的定位于规划没有做到位,导致现代城市不同更能分区相互影响,这不仅制约了城市规划功能的进一步完善,也导致城市规划职能不能进行有力的展开,从而造成城市规划功能的下降。第二,由于我国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城市规划不具体,或者说是城市发展速度超过了当初城市规划的目标,导致在发挥城市规划职能时,始终伴随着新老城区问题、新旧功能分区问题以及功能分区不合理等问题,这必然会导致城市规划职能在进行湘桂规划时,不容易解决,也成为了城市规划的老大难问题。第三,由于我国城市在规划中所注重的问题,在不同历史发展的阶段所呈现出来的特点不同,因此,在进行城市功能规划时,伴随着的问题就是城市规划不统一、政策法令贯彻不到底等问题,这就使得城市在发挥规划职能时,会产生相互矛盾的局面。可见,我国城市规划职能存在的问题,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渐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是在城市实际发展中所出现的主要问题。

2.优化城市规划职能的对策。优化城市规划职能的对策,注重点应该立足于完善和优化城市规划职能,也就是说立足于现在城市发展的水平,通过现有的城市分区,对城市规划职能进行完善,加强城市规划只能发挥作用的能力。具体包括下面两个方面,第一,统筹城市功能分区的发展,立足于现有城市功能分区的作用,加强该功能分区的影响力。城市规划职能,究其本质来说,是服务职能,而就目前不少城市的发展水平而言,由于不同发展阶段所规划的目标不同,因此,在接受历史发展现状的同时,综合加强城市功能分析的发展,加强功能分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交通、园区等,甚至应该建立直接管辖的部门,通过专门专管来实现功能分析的更好发展,第二,加强城市规划职能发挥作用的能力。这一方面是出于城市居民的考虑,目前,城市规划职能发挥的主要方向是以城市经济发展为首要目标,而以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的城市规划职能建设少之又少,因此,必须加强城市规划职能发挥作用的其他能力。另一方面主要是以城市整体发展为首要目标,这是因为,城市规划职能的最终目标是通过把城市建设的更好来满足城市居民、城市经济的发展,不应该只以一种目标为城市规划功能发展的目标,必须立足于整体,从整体上来保证城市规划职能的实现。

三、结语

城市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在进行城市发展规划时,人们要遵循“三分规划、七分管理”的策略。这是由于对物质环境进行设计在城市规划中的所占的比重较小,相反人们对于规划中的而公共管理政策更加重视。尤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职能应该转变,重点转到服务于社会和经济上来。社会经济转型期,城市规划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惑,需妥善处理好规划与政治、经济、发展、现状、保护、环境、消费、未来、行政、市场、公众和利益等诸多关系。这些相互矛盾的关系是每一位城市规划工作者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难题,在处理时往往会顾此失彼,有时让人不知所措,甚至对规划工作感到一片茫然。为了履行好城市规划职能,必须对经济转型期城市规划的职能进行解剖分析和合理配置。按照公管理的运行职能,可以把城市规划划分为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四大职能。下面将针对公众管理视角下城市规划的四个职能进行详细探讨。

1.1计划职能

在传统的城市规划定义中,主要工作是对在城市空间和土地利用两个方面对城市发展建设进行规划,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狭隘性。在公共管理视角下对城市的计划职能进行研究,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为了保证对市民的精神和物质需求进行满足,以及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城市固化要设立明确的可行的目标和任务。在确定了目标之后,就要对城市规划的具体措施进行制定,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对城市多方面的发展提供方向。同时城市规划措施的制定,也为城市的发展建设提供了尺度标准。在制定了城市规划具体措施之后,就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在规划措施符合法律规范之后,对措施进行执行。交给城市发展的有关部门从整体到细节、宏观到微观进行详细的规划和执行,把措施落实到具体的每一个项目上。最后在进行完所有的城市规划措施之后,就进入对城市规划进行审核的环节,由相关部门对城市的整体发展规划进行审批。城市规划的计划职能是城市规划所有职能中最首要的职能,他对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起到了指导和引领的作用,在公共管理角度上来看,计划职能的实现使得城市规划具有先进性和合理性。

1.2领导职能

城市规划公共管理过程中处于领导的地位,其在领导职能方面的体现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分别是规划引导、规划权利和规划协调。所谓的规划权利是指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通过采取命令、引导等手段来对权利进行规划,为社会主体提供公平的平台,使公众参与到城市管理的大环境之中去。通过公共管理的力量对城市的发展进行统一规划,同时政府进行组织、指挥和监督等工作。而规划协调是指对城市发展中的各资源进行协调和管理,充分应用社会学、管理学和规划学等方面的知识,用科学的眼光对各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实现城市发展的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最后关于规划引导的职能是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为了确保城市规划在具体建设项目中很好地贯彻,而建立的有效的控制规范和引导机制。

1.3组织职能

在公共管理角度上来看,城市规划的组织职能是由成熟规划组织构成、组织运行机制和组织管理体制所组成的。现如今随着公共管理力量的进一步加大,传统的城市规划设计院、城市行政主管部门等城市规划组织机构加入了人民群众的力量,建设投资主体和广大市民也成为了城市规划组织的重要一员。主要表现在管理规划运行机制方面,我国现如今的市场调节机制还不完善,有些地方存在严重的使得城市规划的决策不够合理。与此同时,组织管理方面的问题也阻碍了城市规划的有效开展,因此在我国,城市规划的组织职能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1.4控制职能

在对城市发展进行规划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影响,使得城市规划的开展过程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由于政府各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差异,部门领导的决策不同,都会对城市规划造成影响。因此,城市规划有关部门对于城市规划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掌握和处理,确保城市规划向着合理的方向发展。现如今,由于我国正处于转型期,公民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为了保证城市规划的正常进行,政府各部门需要协助合作通过实现城市规划的有效发展。

2结语

城市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城市化 新公共管理 中国城市管理 显示意义 探讨

总体而言,新公共管理方式在中国城市管理中的导向性作用是十分明显的。相比于传统的城市管理,这种新的模式具有市场化,自由化等特点,并且也具有明显的竞争性。在中国城市管理中,相关部门遇到了诸多的障碍,而随着新公共管理方式的出现,也相应地为领导者提供了更多中国城市管理的思路和方向。鉴于其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主要也将为此提出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建议,进而有效发挥新公共管理对中国城市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新公共管理的基本概念

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的城市管理模式,相对于传统封闭的中国城市管理而言,是一种以开放和包容的状态系统来实践和管理的公共事务。关于这一概念的理解,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首先是从公共管理的权责方面来分析,新公共管理作为公共管理模式中的一种,其管理的重c也开始从内部行政管理向外部行政管理转变,与此同时,由对政府程序和机构的重视也转变为了对其结果和项目的重视。

其次是从新公共管理的开放性特点方面进行分析。由于新公共管理主要内容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以此来打破政府垄断公共建设的现状,从而促使企业、团体也获得了更多参与到社会服务竞争中的机会。除此之外,新公共管理区别于传统的行政公共管理的地方,还在于它可以动员全社会进行公共管理,也能有效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机会参与到社会的公共管理中。

最后一点同样尤为重要,由于新公共管理主要是从私营组织的管理方式中吸取管理经验,因此在对城市进行管理的时候,也会潜意识的将私营组织的发展模式、绩效考核评定标准等内容融入其中。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变革了政府的职能。

总而言之,相对于传统的公共管理,新公共管理在参与、管理等方面都比较积极,且起到了一定的导向性作用。

二、新公共管理在中国城市管理中的有效思路

(一)积极转变政府的职能

在中国城市管理中,新公共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想要实现对中国城市的有效管理,作为政府,必须要积极转变自身的职能。比如在我国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以及经济体制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就应该积极转变自身的职能,并不断更新城市公共管理理念,与此同时,还要对新公共管理概念等内容进行深入的理解。特别是在引入市场机制后,城市管理中的很多问题也得到了相应的解决,而这些也都是政府部门加以重视,并自觉转变自身职能的有效结果。

(二)实现城市管理主体的多元化

在新公共管理模式实施的过程中,城市管理主体的重要性依旧是不容忽视的。为了促使这一城市管理模式更加具有有效性,我国城市的城市公共管理除了以政府为主以外,还需要将公共事业团体,社会公众等作为城市的公共管理的主体。比如在公共事业团体中,所使用的资金应在政府部分划拨的基础上,并充分利用基金运作的模式进行相关合理的操作,不过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还应该注意其资金运作负责人的身份和地位,进而有效保证其资金充分合理地运用。

由于第三方主体是在非政府组织的情况下所形成的非营利、非政治的独立组织,所以他们主要是对社会发展的政策进行相关研究。不过在我国现阶段城市的发展过程中,以社会服务为主的非政府组织建设数量还以及比较少,因此也还需要进行更有效的加强。

三、新公共管理对中国城市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为城市管理提供了崭新的思路

无论是从作用还是重要性而言,新公共管理模式都是凌驾于传统的公共管理范畴以及模式之上的。

比如在应对传统城市公共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所存在的效率低下的问题时,新公共管理就可以从一些私营部门人事管理中吸取经验,并为此实行绩效工资制、合同雇佣制等方式,进而有效提升城市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由此可见,只有以市场化经营为主线的新公共管理,才能有效提高政府公共管理,以及个体人员的工作效率。

除此之外,在应对传统的城市公共管理投入多、回报少的问题时,则可以从经济学理论和方法中进行有效的学习。类似的新方法和新思路其实还有很多,所以,新公共管理对中国城市管理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二)促使城市公共管理的范围得到了有效的拓展

由于新公共管理融合了先进的现代科技,因此使得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和理念也受到了打破。其实上,新公共管理对中国城市管理的现实意义是多方面的,有两点极具代表性。

一是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使传统管理理念被打破,再对城市进行管理的时候,其中蕴含了政治学、政策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知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城市的管理提供了理论支撑,而这其实也是城市公共管理范围得到有效拓展的一大表现。

二是新公共管理应用的是当前一些私营组织和工商企业的管理方式和原则,由于这些企业和组织在发展工程中,特别注重政府公共管理服务的市场化以及客户满意度,因此促使新公共管理模式也为此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四、结语

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城市管理理念,对城市经济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实际上,新公共管理模式的存在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不仅为城市的管理和发展模式注入了新鲜的血液,而且也使得整个城市的管理模式更加完善,管理效率更是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总之,城市管理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因此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并且在实践应用当中探索出一条更加崭新的道路。本文对此探讨,也是希望城市得到更加美好的发展。

(作者单位为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参考文献

[1] 袁年兴.论公共服务的“第三种范式”――超越“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务”

[J].甘肃社会科学,2013(02).

[2] 张慧娟.以公共服务推进城市管理新模式[J].经营管理者,2013(01).

[3] 郭理桥.现代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决策思路[J].中国建设信息,2010(02).

[4] 陈拥军.法国城市基础设施的委托管理模式[J].城市管理,2005(09).

[5] 陈迅,尤建新.新公共管理对中国城市管理的现实意义[J].中国行政管理,2003

(02).

城市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公共财政;城市公共资源;城市公共资源整合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2-0148-02

城市化既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又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而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带有浓重的转轨经济色彩,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人口增加基于以下三个主要因素: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经济发展引致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以及随着计划经济时期被人为控制在各行政区划的人口的解禁而增加的流动人口。

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使本来隐性的城市公共资源短缺很快显现出来,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城市公共资源短缺的集中爆发从大城市逐渐蔓延到中小城市,并且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水务问题、公共交通、垃圾处理、供暖问题、城市管网建设等。各城市在极度被动的状态下开始了“兵来将挡、水来土堰”的城市公共资源供给的攻坚战,但政府很快就发现这是个无底洞,政府的投入永远无法满足城市化带来的公共资源需求膨胀,政府开始寻求其他的途径提供公共资源。在这方面实践走在了理论的前面,如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作体制)模式。在国外比较著名的是英国撒切尔时期进行的私有化改革,在国内较早对这一领域进行探索的是天则经济研究所的公用事业研究。由于转轨经济的特殊性,在我国可参照的经验不多,更无可直接引用的案例,天则的公用事业研究也是边理论边实践,至今已有一些正待检验的案例。因此,可以说在我国城市公共资源的供给从理论到实践尚无比较成熟理论体系和可操作性规范。本文尝试从公共财政的视角分析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而这恰恰是进行城市公共资源整合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本文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城市公共资源内涵(本文所讨论概念的界定);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研究的范围界定;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内涵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界定

城市公共资源是指自然生成或自然存在的资源以及由政府作为供给主体,被全体人民共享并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特征的、城市生存和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物品。它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物质与条件,这些资源的所有权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共同所有的基础条件。

(二)公共资源的特点

城市公共资源属全体人员共同享有,一个物品是公共资源,必须有以下特点:

1.公共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公共物品是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与私人物品相比,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所有权不属于某个人,而是属于部分成员和全体成员所有。它同时存在多个使用者,每一个使用者不存在竞争性,具有公共性质。

(1)公共资源的非排他性。一个使用者使用公共资源不会引起另一个使用者的效用减少。公共资源是一定区域内全体人员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2)公共资源的外部性。一旦公共资源遭到破坏时,对其他使用者来说会产生一种额外支出,例如,同使用一条河流的上下游两用户,上游企业排放污水必然会影响到下游居民正常生活。

2.公共资源具有稀缺性。在工业化社会以前,各种资源丰富,人们认为公共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然而随着工业化带来的经济飞速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以及人口的剧增,人们才认识到了公共资源的稀缺也在日益增加。

3.公共资源具有整体性。这就决定了一旦某项公共资源受到破坏,将影响到公共资源的整体价值。如城市的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等会降低城市的整体价值。

4.公共资源价值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评价公共资源价值不仅偏重于其经济价值的评价,更重要的是偏重于对其公共资源的社会价值的评价,即公益性的评价。

城市公共资源具体包括:

1.城市中的自然资源。如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地、湿地、矿产、海洋等资源。

2.城市中的社会资源。主要包括:一是有形资产。可经营资源、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生态环境、文物古迹和旅游资源等;二是无形资产。依附于有形资产的名称、形象、知名度和城市特色文化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冠名权等相关权益。本文所讨论的公共资源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中的社会资源。

二、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研究范围界定

通过上述公共资源的内涵分析,以及考察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沿革,我们将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研究对象作如下界定: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提供

城市公共资源的提供主要针对上述分类中的公用事业部分而言。和其他转轨国家一样,我国公用事业也带有较为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痕迹,因此我们在理论上首先应根据公共财政理论明确哪些是纯公共品,是由政府必须无偿提供的;哪些是准公共品必须由政府有偿提供的;哪些应该由市场提供的;哪些是暂时无法分清的。

(二)城市公共资源建设的融资模式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全部由财政投资的公共资源;财政与市场共同出资的公共资源;由市场融资建设的公共资源。具体融资形式体现在:财政融资,包括财政预算、国债、政策收费等;银行贷款;企业和项目直接融资等。其中近年来表现尤其活跃的是企业和项目直接融资,涌现出很多重要的做法,包括:企业发行“准市政债券”;以信托为工具的“准市政债券”(如国内第一个成功的案例是上海外环隧道项目);保险资金的进入。2003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投资体制改革方案》,提出鼓励和促进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这些投融资模式应进行操作程序的规范、操作方法的完善,并逐渐将其一般化。

(三)城市公共资源的经营模式研究

在城市公共资源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有偿提供的,这是一笔只要城市存在就永远不会枯竭的收入,现在由于经营城市公共资源的大都是国有企业,国有经济效率低是经济学人所共知的,因此现在经营城市公共资源的国有企业大都亏损。而私营经济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在公众利益与其经济目标发生冲突的时候,难免会发生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伦敦机场由于私有化而一度出现滞留旅客无法登机的混乱局面就是先例。城市公共资源经营模式研究从理论到操作细节的设计,以及适用的条件都应有事先的充分准备,而且需要通过区域试验不断积累经验,最终形成法律规范。

(四)城市公共资源的监管、评价体系研究

城市公共资源的监管、评价体系是城市公共资源正常有序运营的保障,监管、评价体系的不健全是转轨经济的又一特点,因此监管、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城市公共资源运营模式研究同等重要。

三、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

(一)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

通过城市公共资源的理论研究,以及对具体城市公共资源提供与管理的现状和背景分析,在借鉴国外和国内先进经验基础上,提出具体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目标:理顺政府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责任、地位和作用;规范市场进入公共资源领域的规制及程序;完善城市公共资源监管体系;建立城市公共资源管理评价体系。

(二)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原

1.以公共财政的理念为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基本理论指导

城市公共资源主要解决城市公共品的提供以及外部性的纠正,因此对现有城市公共资源进行整合的理论基础应是公共财政理论,以公共财政理论为基础,对具体城市的公共资源供给现状进行分析,确立政府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责任、地位和作用,确定市场进入城市公共资源领域范围。

2.以经济环境、人文环境和制度环境的区域性特征为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基本出发点

城市公共资源管理带有较强的地域特征,不同地区的自然情况、经济发展、文化传统以及制度基础对城市公共资源的管理有较大的影响力,特别是在城市公共资源的经营模式上,在尝试改革之前应做本土化的可行性论证和细节推敲。

城市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公共财政;城市公共资源;城市公共资源整合

城市化既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又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而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带有浓重的转轨经济色彩,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人口增加基于以下三个主要因素: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经济发展引致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以及随着计划经济时期被人为控制在各行政区划的人口的解禁而增加的流动人口。

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使本来隐性的城市公共资源短缺很快显现出来,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城市公共资源短缺的集中爆发从大城市逐渐蔓延到中小城市,并且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水务问题、公共交通、垃圾处理、供暖问题、城市管网建设等。各城市在极度被动的状态下开始了“兵来将挡、水来土堰”的城市公共资源供给的攻坚战,但政府很快就发现这是个无底洞,政府的投入永远无法满足城市化带来的公共资源需求膨胀,政府开始寻求其他的途径提供公共资源。在这方面实践走在了理论的前面,如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作体制)模式。在国外比较着名的是英国撒切尔时期进行的私有化改革,在国内较早对这一领域进行探索的是天则经济研究所的公用事业研究。由于转轨经济的特殊性,在我国可参照的经验不多,更无可直接引用的案例,天则的公用事业研究也是边理论边实践,至今已有一些正待检验的案例。因此,可以说在我国城市公共资源的供给从理论到实践尚无比较成熟理论体系和可操作性规范。本文尝试从公共财政的视角分析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而这恰恰是进行城市公共资源整合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本文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城市公共资源内涵(本文所讨论概念的界定);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研究的范围界定;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内涵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界定

城市公共资源是指自然生成或自然存在的资源以及由政府作为供给主体,被全体人民共享并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特征的、城市生存和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物品。它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物质与条件,这些资源的所有权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共同所有的基础条件。

(二)公共资源的特点

城市公共资源属全体人员共同享有,一个物品是公共资源,必须有以下特点:

1.公共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公共物品是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与私人物品相比,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所有权不属于某个人,而是属于部分成员和全体成员所有。它同时存在多个使用者,每一个使用者不存在竞争性,具有公共性质。

(1)公共资源的非排他性。一个使用者使用公共资源不会引起另一个使用者的效用减少。公共资源是一定区域内全体人员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2)公共资源的外部性。一旦公共资源遭到破坏时,对其他使用者来说会产生一种额外支出,例如,同使用一条河流的上下游两用户,上游企业排放污水必然会影响到下游居民正常生活。

2.公共资源具有稀缺性。在工业化社会以前,各种资源丰富,人们认为公共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然而随着工业化带来的经济飞速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以及人口的剧增,人们才认识到了公共资源的稀缺也在日益增加。

3.公共资源具有整体性。这就决定了一旦某项公共资源受到破坏,将影响到公共资源的整体价值。如城市的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等会降低城市的整体价值。

4.公共资源价值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评价公共资源价值不仅偏重于其经济价值的评价,更重要的是偏重于对其公共资源的社会价值的评价,即公益性的评价。

城市公共资源具体包括:

1.城市中的自然资源。如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地、湿地、矿产、海洋等资源。

2.城市中的社会资源。主要包括:一是有形资产。可经营资源、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生态环境、文物古迹和旅游资源等;二是无形资产。依附于有形资产的名称、形象、知名度和城市特色文化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冠名权等相关权益。本文所讨论的公共资源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中的社会资源。

二、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研究范围界定

通过上述公共资源的内涵分析,以及考察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沿革,我们将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研究对象作如下界定: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提供

城市公共资源的提供主要针对上述分类中的公用事业部分而言。和其他转轨国家一样,我国公用事业也带有较为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痕迹,因此我们在理论上首先应根据公共财政理论明确哪些是纯公共品,是由政府必须无偿提供的;哪些是准公共品必须由政府有偿提供的;哪些应该由市场提供的;哪些是暂时无法分清的。

(二)城市公共资源建设的融资模式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全部由财政投资的公共资源;财政与市场共同出资的公共资源;由市场融资建设的公共资源。具体融资形式体现在:财政融资,包括财政预算、国债、政策收费等;银行贷款;企业和项目直接融资等。其中近年来表现尤其活跃的是企业和项目直接融资,涌现出很多重要的做法,包括:企业发行“准市政债券”;以信托为工具的“准市政债券”(如国内第一个成功的案例是上海外环隧道项目);保险资金的进入。2003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投资体制改革方案》,提出鼓励和促进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这些投融资模式应进行操作程序的规范、操作方法的完善,并逐渐将其一般化。

(三)城市公共资源的经营模式研究

在城市公共资源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有偿提供的,这是一笔只要城市存在就永远不会枯竭的收入,现在由于经营城市公共资源的大都是国有企业,国有经济效率低是经济学人所共知的,因此现在经营城市公共资源的国有企业大都亏损。而私营经济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在公众利益与其经济目标发生冲突的时候,难免会发生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伦敦机场由于私有化而一度出现滞留旅客无法登机的混乱局面就是先例。城市公共资源经营模式研究从理论到操作细节的设计,以及适用的条件都应有事先的充分准备,而且需要通过区域试验不断积累经验,最终形成法律规范。

(四)城市公共资源的监管、评价体系研究

城市公共资源的监管、评价体系是城市公共资源正常有序运营的保障,监管、评价体系的不健全是转轨经济的又一特点,因此监管、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城市公共资源运营模式研究同等重要。

三、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

(一)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

通过城市公共资源的理论研究,以及对具体城市公共资源提供与管理的现状和背景分析,在借鉴国外和国内先进经验基础上,提出具体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目标:理顺政府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责任、地位和作用;规范市场进入公共资源领域的规制及程序;完善城市公共资源监管体系;建立城市公共资源管理评价体系。

(二)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原则

1.以公共财政的理念为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基本理论指导

城市公共资源主要解决城市公共品的提供以及外部性的纠正,因此对现有城市公共资源进行整合的理论基础应是公共财政理论,以公共财政理论为基础,对具体城市的公共资源供给现状进行分析,确立政府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责任、地位和作用,确定市场进入城市公共资源领域范围。

2.以经济环境、人文环境和制度环境的区域性特征为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基本出发点

城市公共资源管理带有较强的地域特征,不同地区的自然情况、经济发展、文化传统以及制度基础对城市公共资源的管理有较大的影响力,特别是在城市公共资源的经营模式上,在尝试改革之前应做本土化的可行性论证和细节推敲。

城市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公共财政;城市公共资源;城市公共资源整合

城市化既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又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而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带有浓重的转轨经济色彩,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人口增加基于以下三个主要因素: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经济发展引致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以及随着计划经济时期被人为控制在各行政区划的人口的解禁而增加的流动人口。

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使本来隐性的城市公共资源短缺很快显现出来,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城市公共资源短缺的集中爆发从大城市逐渐蔓延到中小城市,并且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水务问题、公共交通、垃圾处理、供暖问题、城市管网建设等。各城市在极度被动的状态下开始了“兵来将挡、水来土堰”的城市公共资源供给的攻坚战,但政府很快就发现这是个无底洞,政府的投入永远无法满足城市化带来的公共资源需求膨胀,政府开始寻求其他的途径提供公共资源。在这方面实践走在了理论的前面,如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作体制)模式。在国外比较着名的是英国撒切尔时期进行的私有化改革,在国内较早对这一领域进行探索的是天则经济研究所的公用事业研究。由于转轨经济的特殊性,在我国可参照的经验不多,更无可直接引用的案例,天则的公用事业研究也是边理论边实践,至今已有一些正待检验的案例。因此,可以说在我国城市公共资源的供给从理论到实践尚无比较成熟理论体系和可操作性规范。本文尝试从公共财政的视角分析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而这恰恰是进行城市公共资源整合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本文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城市公共资源内涵(本文所讨论概念的界定);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研究的范围界定;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内涵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界定

城市公共资源是指自然生成或自然存在的资源以及由政府作为供给主体,被全体人民共享并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特征的、城市生存和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物品。它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物质与条件,这些资源的所有权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共同所有的基础条件。

(二)公共资源的特点

城市公共资源属全体人员共同享有,一个物品是公共资源,必须有以下特点:

1.公共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公共物品是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与私人物品相比,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所有权不属于某个人,而是属于部分成员和全体成员所有。它同时存在多个使用者,每一个使用者不存在竞争性,具有公共性质。

(1)公共资源的非排他性。一个使用者使用公共资源不会引起另一个使用者的效用减少。公共资源是一定区域内全体人员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2)公共资源的外部性。一旦公共资源遭到破坏时,对其他使用者来说会产生一种额外支出,例如,同使用一条河流的上下游两用户,上游企业排放污水必然会影响到下游居民正常生活。

2.公共资源具有稀缺性。在工业化社会以前,各种资源丰富,人们认为公共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然而随着工业化带来的经济飞速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以及人口的剧增,人们才认识到了公共资源的稀缺也在日益增加。

3.公共资源具有整体性。这就决定了一旦某项公共资源受到破坏,将影响到公共资源的整体价值。如城市的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等会降低城市的整体价值。

4.公共资源价值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评价公共资源价值不仅偏重于其经济价值的评价,更重要的是偏重于对其公共资源的社会价值的评价,即公益性的评价。

城市公共资源具体包括:

1.城市中的自然资源。如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地、湿地、矿产、海洋等资源。

2.城市中的社会资源。主要包括:一是有形资产。可经营资源、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生态环境、文物古迹和旅游资源等;二是无形资产。依附于有形资产的名称、形象、知名度和城市特色文化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冠名权等相关权益。本文所讨论的公共资源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中的社会资源。

二、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研究范围界定

通过上述公共资源的内涵分析,以及考察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沿革,我们将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研究对象作如下界定: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提供

城市公共资源的提供主要针对上述分类中的公用事业部分而言。和其他转轨国家一样,我国公用事业也带有较为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痕迹,因此我们在理论上首先应根据公共财政理论明确哪些是纯公共品,是由政府必须无偿提供的;哪些是准公共品必须由政府有偿提供的;哪些应该由市场提供的;哪些是暂时无法分清的。

(二)城市公共资源建设的融资模式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全部由财政投资的公共资源;财政与市场共同出资的公共资源;由市场融资建设的公共资源。具体融资形式体现在:财政融资,包括财政预算、国债、政策收费等;银行贷款;企业和项目直接融资等。其中近年来表现尤其活跃的是企业和项目直接融资,涌现出很多重要的做法,包括:企业发行“准市政债券”;以信托为工具的“准市政债券”(如国内第一个成功的案例是上海外环隧道项目);保险资金的进入。2003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投资体制改革方案》,提出鼓励和促进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这些投融资模式应进行操作程序的规范、操作方法的完善,并逐渐将其一般化。

(三)城市公共资源的经营模式研究

在城市公共资源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有偿提供的,这是一笔只要城市存在就永远不会枯 竭的收入,现在由于经营城市公共资源的大都是国有企业,国有经济效率低是经济学人所共知的,因此现在经营城市公共资源的国有企业大都亏损。而私营经济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在公众利益与其经济目标发生冲突的时候,难免会发生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伦敦机场由于私有化而一度出现滞留旅客无法登机的混乱局面就是先例。城市公共资源经营模式研究从理论到操作细节的设计,以及适用的条件都应有事先的充分准备,而且需要通过区域试验不断积累经验,最终形成法律规范。

(四)城市公共资源的监管、评价体系研究

城市公共资源的监管、评价体系是城市公共资源正常有序运营的保障,监管、评价体系的不健全是转轨经济的又一特点,因此监管、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城市公共资源运营模式研究同等重要。

三、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

(一)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

通过城市公共资源的理论研究,以及对具体城市公共资源提供与管理的现状和背景分析,在借鉴国外和国内先进经验基础上,提出具体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目标:理顺政府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责任、地位和作用;规范市场进入公共资源领域的规制及程序;完善城市公共资源监管体系;建立城市公共资源管理评价体系。

(二)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原则

1.以公共财政的理念为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基本理论指导

城市公共资源主要解决城市公共品的提供以及外部性的纠正,因此对现有城市公共资源进行整合的理论基础应是公共财政理论,以公共财政理论为基础,对具体城市的公共资源供给现状进行分析,确立政府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责任、地位和作用,确定市场进入城市公共资源领域范围。

2.以经济环境、人文环境和制度环境的区域性特征为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基本出发点

城市公共资源管理带有较强的地域特征,不同地区的自然情况、经济发展、文化传统以及制度基础对城市公共资源的管理有较大的影响力,特别是在城市公共资源的经营模式上,在尝试改革之前应做本土化的可行性论证和细节推敲。

城市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公共财政;城市公共资源;城市公共资源整合

城市化既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又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而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带有浓重的转轨经济色彩,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人口增加基于以下三个主要因素: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经济发展引致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以及随着计划经济时期被人为控制在各行政区划的人口的解禁而增加的流动人口。

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使本来隐性的城市公共资源短缺很快显现出来,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城市公共资源短缺的集中爆发从大城市逐渐蔓延到中小城市,并且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水务问题、公共交通、垃圾处理、供暖问题、城市管网建设等。各城市在极度被动的状态下开始了“兵来将挡、水来土堰”的城市公共资源供给的攻坚战,但政府很快就发现这是个无底洞,政府的投入永远无法满足城市化带来的公共资源需求膨胀,政府开始寻求其他的途径提供公共资源。在这方面实践走在了理论的前面,如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作体制)模式。在国外比较著名的是英国撒切尔时期进行的私有化改革,在国内较早对这一领域进行探索的是天则经济研究所的公用事业研究。由于转轨经济的特殊性,在我国可参照的经验不多,更无可直接引用的案例,天则的公用事业研究也是边理论边实践,至今已有一些正待检验的案例。因此,可以说在我国城市公共资源的供给从理论到实践尚无比较成熟理论体系和可操作性规范。本文尝试从公共财政的视角分析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而这恰恰是进行城市公共资源整合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本文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城市公共资源内涵(本文所讨论概念的界定);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研究的范围界定;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内涵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界定

城市公共资源是指自然生成或自然存在的资源以及由政府作为供给主体,被全体人民共享并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特征的、城市生存和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物品。它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物质与条件,这些资源的所有权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共同所有的基础条件。

(二)公共资源的特点

城市公共资源属全体人员共同享有,一个物品是公共资源,必须有以下特点:

1.公共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公共物品是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与私人物品相比,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所有权不属于某个人,而是属于部分成员和全体成员所有。它同时存在多个使用者,每一个使用者不存在竞争性,具有公共性质。

(1)公共资源的非排他性。一个使用者使用公共资源不会引起另一个使用者的效用减少。公共资源是一定区域内全体人员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2)公共资源的外部性。一旦公共资源遭到破坏时,对其他使用者来说会产生一种额外支出,例如,同使用一条河流的上下游两用户,上游企业排放污水必然会影响到下游居民正常生活。

2.公共资源具有稀缺性。在工业化社会以前,各种资源丰富,人们认为公共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然而随着工业化带来的经济飞速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以及人口的剧增,人们才认识到了公共资源的稀缺也在日益增加。

3.公共资源具有整体性。这就决定了一旦某项公共资源受到破坏,将影响到公共资源的整体价值。如城市的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等会降低城市的整体价值。

4.公共资源价值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评价公共资源价值不仅偏重于其经济价值的评价,更重要的是偏重于对其公共资源的社会价值的评价,即公益性的评价。

城市公共资源具体包括:

1.城市中的自然资源。如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地、湿地、矿产、海洋等资源。

2.城市中的社会资源。主要包括:一是有形资产。可经营资源、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生态环境、文物古迹和旅游资源等;二是无形资产。依附于有形资产的名称、形象、知名度和城市特色文化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冠名权等相关权益。本文所讨论的公共资源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中的社会资源。

二、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研究范围界定

通过上述公共资源的内涵分析,以及考察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沿革,我们将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研究对象作如下界定:

供的;哪些应该由市场提供的;哪些是暂时无法分清的。

(二)城市公共资源建设的融资模式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全部由财政投资的公共资源;财政与市场共同出资的公共资源;由市场融资建设的公共资源。具体融资形式体现在:财政融资,包括财政预算、国债、政策收费等;银行贷款;企业和项目直接融资等。其中近年来表现尤其活跃的是企业和项目直接融资,涌现出很多重要的做法,包括:企业发行“准市政债券”;以信托为工具的“准市政债券”(如国内第一个成功的案例是上海外环隧道项目);保险资金的进入。2003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投资体制改革方案》,提出鼓励和促进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这些投融资模式应进行操作程序的规范、操作方法的完善,并逐渐将其一般化。

(三)城市公共资源的经营模式研究

在城市公共资源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有偿提供的,这是一笔只要城市存在就永远不会枯竭的收入,现在由于经营城市公共资源的大都是国有企业,国有经济效率低是经济学人所共知的,因此现在经营城市公共资源的国有企业大都亏损。而私营经济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在公众利益与其经济目标发生冲突的时候,难免会发生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伦敦机场由于私有化而一度出现滞留旅客无法登机的混乱局面就是先例。城市公共资源经营模式研究从理论到操作细节的设计,以及适用的条件都应有事先的充分准备,而且需要通过区域试验不断积累经验,最终形成法律规范。

(四)城市公共资源的监管、评价体系研究

城市公共资源的监管、评价体系是城市公共资源正常有序运营的保障,监管、评价体系的不健全是转轨经济的又一特点,因此监管、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城市公共资源运营模式研究同等重要。

三、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

(一)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

通过城市公共资源的理论研究,以及对具体城市公共资源提供与管理的现状和背景分析,在借鉴国外和国内先进经验基础上,提出具体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目标:理顺政府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责任、地位和作用;规范市场进入公共资源领域的规制及程序;完善城市公共资源监管体系;建立城市公共资源管理评价体系。

(二)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原則

1.以公共财政的理念为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基本理论指导

城市公共资源主要解决城市公共品的提供以及外部性的纠正,因此对现有城市公共资源进行整合的理论基础应是公共财政理论,以公共财政理论为基础,对具体城市的公共资源供给现状进行分析,确立政府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责任、地位和作用,确定市场进入城市公共资源领域范围。

2.以经济环境、人文环境和制度环境的区域性特征为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基本出发点

城市公共资源管理带有较强的地域特征,不同地区的自然情况、经济发展、文化传统以及制度基础对城市公共资源的管理有较大的影响力,特别是在城市公共资源的经营模式上,在尝试改革之前应做本土化的可行性论证和细节推敲。

城市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10篇

摘要:建设世界城市的推进催生诸多公共问题。世界城市的公共管理不仅是一个深化融入全球化进而掌握国际主导权的问题,同时还是一个处理社会割裂、谋求共享世界城市红利的考验。世界城市建设的目标,驱使首都北京突破传统的公共管理的理念、模式和方法,创新“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公共管理的制度基础和政策框架。秉承公共管理的正义、审慎改度、廉洁政府的基本理念,实现公共管理的创新与公共政策体系的完善。

关键词:世界城市;公共治理;管理创新;体系完善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城市竞争的日益加剧,建设世界城市已经成为全球化时代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获取更大发展空间的必然的战略选择。时代的发展要求将首都北京建设成国际一流水平的世界城市。 然而,如何推进实现首都北京建设世界城市的战略目标,给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诸多领域提出了新的艰巨挑战。在加速建设世界城市硬环境的同时,软实力的提升凸显出重要性。人们对于城市发展方向的关注, 开始从对于经济增长、物质丰富程度的追求,转向对良好生活环境、独特城市文化和丰富精神生活的追求等方面。未来城市的治理在不断地考验政府的执政能力,发展世界城市的目标,驱使首都北京突破传统的公共治理的理念、模式和方法,创新“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公共管理制度基础和政策框架。 一、世界城市的内涵界定及北京建设世界城市目标的提出 世界城市是国际城市的高端形态,是指在全球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具有最高影响力的城市,不仅规模较大且城市现代化和国际化职能效应都达到“极强”或“较强”程度,在全球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作用的国际性城市。 关于世界城市或者国际城市,国内外并没有一致的权威概念和衡量标准。综合各方面研究,一般认为,世界城市的标准主要体现在城市现代化和国际化职能效应两个方面。其中,城市规模和现代化水平是基础,国际化职能效应主要体现在其世界性的经济职能作用和竞争力上,同时也体现在社会、文化等领域的综合竞争力上。从量化的标准看,基本上可以分为经济发展、基础设施水平、控制力和影响力、国际交往水平等四个方面。根据国内外专家的研究,目前国际上公认的世界城市只有三个,即纽约、伦敦、东京,它们在世界金融体系及世界经济事务中发挥着核心作用。近年一些观点还包括亚洲的大城市,如香港、北京、新加坡和上海。一般认为世界城市具有以下特点,即世界城市的13项指标:国际性、为人熟知;积极参与国际事务且具影响力;相当大的人口;重要的国际机场;先进的交通系统;亚洲城市要吸引外来投资, 并设有相关的移民社区,西方城市要设有国际文化和社区; 国际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公司总部和股票交易所,并对世界经济起关键作用;先进的通讯设备,如光纤、无线网络、流动电话服务,以及其他高速电讯线路,有助于跨国合作;蜚声国际的文化机构;浓厚的文化气息;强大而有影响力的媒体;强大的体育社群以及举办国际体育盛事的能力和经验;在近海城市中,拥有大型且繁忙的港口。 世界城市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相互关联、互为依存。但由于各个世界城市自身制度、文化结构的差异, 以及全球化经济格局中职能分工的差异, 世界城市在类型上也表现出多样性或差异性。 北京将世界城市确定为努力目标,经过了长时间的研究和酝酿,《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至2020年)》提出北京城市发展目标的定位,第一步是构建现代国际城市的基本构架, 第二步到2020年全面建成现代化国际城市,第三步到2050年成为世界城市。北京通过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以及随之全面展开、扎实推进的“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已进入了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新阶段。 二、世界城市建设与公共管理新课题 公共管理在其百多年的演进和流变历程中,出现了各种争奇斗妍的学术论争和理论流派。公共管理实践作为一种“国家的艺术”,伴随其纷繁杂芜的气候生态和波澜壮阔的丰富实践,总会有治理安排上的结构转型和制度创新(陈瑞莲)。伴随全球化和我国市场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一种有别于传统公共管理模式的大都市公共管理,正在迅速凸显和逐步成形,为应对世界城市公共问题,政府公共管理的治理结构和制度建构面临新的挑战和诉求。 (一)世界城市建设中公共问题凸显 全球化以及建设世界城市的推进催生了诸多公共问题。例如,社会流动性增强。世界城市成为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要素高度集聚地。外来流动人口的增加,不仅给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带来压力,如交通、环境等问题,也给公共安全带来潜在危机。此外,贫富差距的增大,不仅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也不利于实现公平竞争和资源的有效配置, 不利于社会健康发展。学者们的研究表明,高等级的世界城市往往是贫富悬殊最大的区域,全球化使财富与权力集聚于这些节点,也带来了下层低技术、低收入移民的数量不断增加,同时,就业结构、福利体制的变化,以及世界城市独特的全球财富分配系统也加剧了这一问题。有学者将世界城市的社会影响与公共治理概括为两大层面(屠启宇):其一,世界城市中的参与与排斥问题。作为全球化产物的世界城市,受全球化进程的支配,其产业体系都经历了一个从制造业向金融服务业的结构转化过程,这个转化又必然会带来城市社会结构的变化,使城市中各利益群体的社会影响力与社会参与度发生分化,形成了一个二元社会:一边是全球化进程的参与者(theinsiders),另一边则是被排斥出这一进程的局外人(theoutsiders)。国际经验反映,二者的境遇差异往往表现在就业结构、收入结构、社会结构、社区结构、社会参与等方面;其二,世界城市的发展盲区,给公共治理提出紧迫的课题:营造和谐社会、达成社会共识、防止社会排斥现象泛滥、讲求平衡的公共投入等。 尽管世界城市是一个强有力的集聚全球要素与能量的节点,但也可能是一个加剧社会乃至政治危机所在。为此,建设世界城市的公共治理就不仅仅是一个深化融入全球化进而掌握国际主导权的问题,同时,还是一个处理社会割裂、谋求共享世界城市红利的考验。 另一方面,世界城市的治理,不再是专指政府的行为,参与治理活动的有政府、私营部门、民间社会等不同群体,突出表现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形式合作化、治理结果的不可控。政党、利益集团、新闻媒体以及作为个体的公民的作用日益凸显,各主体彼此间的交互作用决定着未来世界城市公共政策的价值倾向和行为方式。 (二)我国世界城市管理中存在制度缺失 就目前来看,对于世界城市治理,无论是我国公共管理的理论界还是实务部门, 都缺乏系统的理论思考和操作策略;最为关键的是,城市公共管理的制度设计链条中, 还存在诸多漏洞与缺失。表现在:政府治理的价值导向还存有以追求经济增长的不当误区;政府依然是管理城市公共事务的主体, 包办和代办了许多大小公共事务;城市化进程中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突出,城市与农村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的制度融合机制等。 (三) 世界城市建设与公共管理的基本目标与理念 1、正义法则 正义是一个社会的首要价值,正义也是公共管理合法性的基石。针对世界城市中可能出现的贫富悬殊严重、种族矛盾尖锐、社区出现分裂等问题, 世界城市的发展不能走只重经济的歧途,而是要正视问题的研究,特别是探讨怎样在世界城市中维护社会公正,缓解两极分化的问题。 2、审慎改度 很多“创新”、“改革”名义下的肆意妄为,不仅耗费了公共资源,还引发种种社会弊端。正如规制太滥一定导致低效率和腐败一样,“改革”“创新”太多太滥,一定会打乱社会内在节律,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运行。受“赶超战略”和政绩观的驱使, 城市管理者对本地的发展有着强烈紧迫感,他们往往只看到GDP翻番、技术领先、破旧立新带来的正效应,却看不到超常速度和程度的改变对传统构成威胁而带来的负效应。正如疯狂开发自然资源会破坏自然生态一样,急剧拆旧建新也会破坏社会生态。建设世界城市,是北京战略规划,是高瞻远瞩的决策目标,需杜绝为了推进而推进的盲目行政,政府的决策、行为一切需在科学框架下理性从事。 3、廉洁政府 运用经营效率、成本管理、绩效评估等企业化管理理念和手段改革公共部门。在政府体系内部实施从政策制定、实施到日常事务管理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和成本控制,对于政府的大型公共项目在不同阶段走由社会、专家、政府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开放的透明化路径。 三、世界城市建设与公共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一)世界城市建设的公共管理创新 1、构建多元的、广泛参与的政策生态 世界城市文化具有多元性。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所在,也是一个城市真正成为世界城市的主导性软要素。从城市功能上说,世界城市不是属于一个城市、一个国家或当地居民,而是属于全球和世界公民的。它包容着来自世界各地不同种族、民族、语言、不同文化背景的多元文化和多元文明,这些多彩文化在大都市里相互交流、碰撞、融合,最终形成一种平等、开放、自由、包容、互动、创新的城市文化精神。文化会构成特殊而持久的政策生态环境。 城市为人而建,只有城市中的居民都普遍有意愿、有热情、有能力、有渠道参与城市公共事务的讨论、组织与规划,城市才会有灵魂。城市管理者需要建设城市制度文化,唤起公众对城市的认同感。最好的城市公共管理文化是实现市民自治,只有市民拥有自己的权利,拥有发表对城市建设意见权利时,一个符合地域传统的公共生活模式才有可能逐渐成型。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是一个不断学习、训练、实践的过程,它不仅是市民发生关联的一种生活方式,更是一种城市与市民合作与交流的方式。 世界城市的公共管理不再是“政府管理”,它需要社会多方面的协同、参与、联动和共治。社会参与度越高、主体越多元化,公共管理的“公共性”越高。建设世界城市的战略框架下,首先要树立的政治生态即为多元文化背景下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生态,所有为城市建设贡献力量的公众都有权在法制框架下进行有序合法的政治参与,对制度建设、社会治理提出建议和看法。 另一方面,公众在制度、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应一视同仁,打破现有的门槛和限制,无论国别,无论种族实现平等。不再有从前所谓的外来人口、本地人的界限。例如,北京过去对于外来人口和流动人口, 以往采用暂住证等方式进行管理,弊端相当多。现在北京开始逐步取消暂住证,以居住证来取代。这一做法其实就是迈向世界城市必不可少的一步。 2、提高城市规划的可操作性, 完善法规体系,加强宏观调控和微观开发管理 城市管理基准是可持续发展,要通过各种有效的管理手段,把城市引向经济繁荣、社会公平、生态友好的状态。城市规划在可操作性及规划指标的严密性和体系化等方面存在问题,就会造成在规划管理中执行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过大,规划执行因人、因事而异,乃至领导的一句话就能改变已定规划等现象, 从而影响城市管理的效果,乃至其作为城市法规的严肃性和政府管理的权威性。 因此,世界城市建设中不仅需要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等宏观规划与分区规划、控制性规划等中观、微观的衔接和整合,还必须从进一步完善、明确、具体、量化的规划指标体系,提高规划管理程序设计的可操作性, 加快建立系统、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等方面入手,努力提高城市规划的可操作性,从而保证城市规划的科学推进。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公共管理的理念和目标要从单纯的以促进经济增长、改善政府财政为指向,逐渐转向以提供市民生活服务和满足社会需求为目的的“社会服务”,政府可以通过延长服务时间、减少审批手续、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增加咨询服务内容等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北京近几年来在这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在量提高的同时,尚存有质量问题亟待解决。 3、加快分配制度的改革世界城市往往是高端人才聚集之地,如何吸引人才,一个重要法宝就是分配制度。在保证高收入者利益的前提下,更多的政策向低收入者倾斜,同时让社会上的中等收入者切实感受更多政策的福利增长,以有效地应对世界城市中出现的贫富差距加大等问题。 4、提升城市社区管理的职能,加强参与型社区建设跟国外发达城市的社区相比,北京在社区服务及功能方面,还有很大差距。社区管理,无论是服务水平,还是质量和效率,都处于较低水平。各社区公共服务要达到国际化标准,需要政府制定一系列政策,用国际标准指导建设城市社区。同时,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从政府立场来看,促进市民参与社区建设能够广泛听取意见,减少规划决策的风险;有利于推进政府工作的监督和评价机制建设,以帮助政府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市民参与城市社区改造,包括一些自助型开发项目,不仅可以减轻政府的压力和负担,对于提高城市改造项目的综合效益也能发挥极大的作用。 5、关注和扶持NGO的发展NGO的发展对世界城市是不可或缺的。在纽约、伦敦和东京,都有不少有世界影响力的NGO组织在全球范围内发挥着作用。有专家指出要继承奥运经验,让社会主体多元参与社会事务(连玉明)。我国非营利事业发展可以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对NGO重新定位,明晰政府与NGO的关系,健全NGO相关法律法规,鼓励民间组织发展,发挥政府在其中的倡导者、合作者、管理监督者、法律保障者的作用。政府管理模式从过去依靠条块分割的官僚体制、自上而下的“管理”,逐渐向与社会、企业、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型管理”转变。利用、开发社会力量,积极推动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将一些原本由政府部门直接操作的服务内容, 如公立学校的配餐、警卫保安、庭院管理等项目,转为社会化经营,减轻政府的管理成本和负担,提高管理效率,从而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目标。 6、塑造良好的公共部门形象,积极开展“城市外交” 世界城市中,“政治”处于大众媒体的视线之中,政治家们越来越扮演着大众化的角色,政治举措也已告别神秘化。随着新公共管理浪潮的推进, 现代社会的公共组织更加重视处理外部关系,并试图实现对外部关系的有效管理。世界城市中,伴随着公共管理主体日益多元化、公共部门外部要素复杂性增加,公共组织在处理外部关系、追求良好的公共形象方面面临更多的挑战。公共部门形象是一种特殊资源,它虽然只是一个抽象的存在,但对公共组织影响力却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良好的公共形象有助于增强公共部门自身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有利于增进公众对公共部门的认同感和信任感,融洽公共部门与民间社会的关系, 从而强化公共部门尤其是政府统治、管理的合法性基础。 近几十年来,随着中国的迅速崛起,我国公共部门的形象问题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并日益受到世界关注。此外,经济全球化使城市的发展更加服从于全球市场的运行规律。欧美发达国家的不少事例表明, 城市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或者通过参加国际组织,增加城市更多的国际和全球功能,扩大城市的国际影响力,拓展城市的资源来源;或者开展“姊妹城市”等“次国家外交”,使自己与其他国家的城市或企业在合作中共同获益。 (二)世界城市建设中的公共政策体系完善 公共政策是政府对各种客观存在的利益诉求实行调控的有效工具,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公正与和谐稳定发展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都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大都市逐渐成为带动国家区域经济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空间,如何保持都市社会的协调稳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 世界城市的公共政策是指国际化大都市公共部门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解决世界城市在发展中所面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 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行为准则或行为规范,它有着有别于其他层面公共政策的特点。同时,北京作为历史名城、皇朝古都,她独特的政治文化、社会环境深刻地影响到她的公共政策生态。 世界城市理论及实践的发展呼唤政府关注城市本土特色,科学决策。一方面,在城市功能建设和新文化的创建中,充分听取专家意见,使本土传统得到可能的体现。采用科学的决策程序、决策方法技术、建立合理的协商协议的决策机制。在我国,传统方式下各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政府与企业、社会、市民的关系倾向于通过强硬的行政手段、进行行政指令式的管理,往往造成管理成本高、实施效果差等问题。因此,在建设世界城市的理念框架下,如何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协商协议机制,是提高城市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也要求决策者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高的知识素养,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并健全规范决策的法律制度,建立决策责任机制。

城市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字:城市路灯;城市景观灯;管理措施

Abstract:City lights and landscape show the appearance of the city's public facilities, its management measures will have a direct impact on the city's image, in the analysis on the basis of the status of China's city lights and landscape management to discuss raising the city's street lights and landscapemanagement level.

Keywords: city lights; Urban Landscape;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B858.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近年来,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的数量在不断增加,成为城市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城市的整体形象。随着政府部门对城市形象关注度的提高,对城市灯光的管理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做到管理到位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的管理现状

城市路灯、景观灯分布广泛,涉及的管理部门和管理层次很多,为了实现有效的管理,不同的地区往往采取不同的措施,但总结起来,一般都是“政府治理+市场治理+社会治理”三位一体的治理结构。虽然在理论上这种三位一体的治理结构已经基本可以满足当前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的管理要求,但是因为各种因素的制约,导致该治理结构的功能不能全面的发挥,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的管理效益不高,导致财务亏损严重。长期以来,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的建设和管理一般都是政府拨款,在投资机制上过于僵化,资金投入不够充足,给管理环节造成了较大压力。

(2)政府高层不重视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的管理。由于各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政府领导层在思想观念上存在较大差异,在实际工作中,重建轻管、建而不管、管而不严的现象普遍发生。

(3)市民素质层次不齐,自觉维护和管理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的意识相对淡薄,甚至对其恶意破坏、盗窃,不仅影响了城市的形象,还造成了公共财产的损失。

(4)目前全国LED灯具的使用已经非常普遍,但是由于其控制系统的封闭性,出现故障时只能联系厂家维修,不仅给日常维护带来了很大困难,而且造成了管理成本的增加。

(5)我国的物业管理事业才刚刚起步,对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等公共设施的管理还处在摸索阶段,监管机制存在很多漏洞,物业管理人员的技术知识还不够精湛。

(6)公开招投标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无法采购到高性价比的产品,对日后维护带来费用的增加。

从以上几点问题可以看出,“政府治理+市场治理+社会治理”的治理机构中,每一方面都还存在一些问题,只有采取措施将这些问题解决,我国的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等公共设施才能得到有效的管理。

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的管理方法

本文针对我国路灯和景观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外较为先进的公共设施管理模式,给出下面几种较为可行的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管理方法。

2.1 改进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的管理模式

国外城市公共设施的管理主要有服务型政府、共同参与、企业化和福利式四种典型模式。服务型政府模式中,政府不再是凌驾社会之上的、封闭的官僚机构,而是以市民的需求为导向的政府,以政府为主导根据市民的需求进行公共设施的管理。共同参与模式则强调公共设施的管理不仅是政府的权力和义务,同时也是非政府组织的权力和义务,政府、社会自治和半自治组织共同实现公共设施的管理。企业化模式有三种主要做法,一是利用市场力量降低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成本;二是政府将服务职能下放到低层或私营部门,避免公共部门的垄断,从而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三是通过资助补贴、减免税收等方式,将政府可以不承担的职能转移给非政府组织。福利式模式中,公共设施的维护完全由政府部门承担。

根据几种管理模式的特点可以看出,在我国现有的经济条件下,短期内还不能采用服务型政府和福利式两种模式。而共同参与模式中强调的政府与非政府力量融合,以及企业化模式中强调的在城市公共设施管理中引入市场的力量,都值得在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的管理维护中借鉴。

2.2 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管理的市场化探究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一般都由公共部门垄断,基本没有市场的参与。由于缺乏必要的市场竞争,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的建设和管理成本较高,建设和管理质量一般,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一定负担。

根据国外的企业化管理模式,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如公共招标、合同外包、内部竞争等,在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的管理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利用市场的力量降低其建设和管理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但是,在引入市场力量的过程中,由于企业都是追求自身利益的,很容易出现某些企业为了经济利益而放弃管理承诺的想象,因此相关部门应注意严把企业的管理质量。

2.3 建设规范的公共设施管理队伍

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的管理属于物业管理的范畴,建设规范的公共设施管理队伍是实现城市路灯和景观灯有效管理的重要途径。而现在我国的物业管理水平发展程度较低,物业人员的技术水平不高,因此急需采取措施促进我国物业的发展。

相关部门应该为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等公共设施的管理队伍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术水平,从而形成全方位的管理网络,尽量避免监管机制的漏洞。例如对于LED景观灯等控制系统具有封闭性的灯种,相关部门在其开发及建设过程中应该派遣专门的技术管理人员对整个开发建设过程进行了解,掌握该灯种的工作原理,以便对其进行维护。

2.4 官民合力共同维护公共设施

城市路灯及景观灯的有效管理需要官民合力。首先政府部门要深刻认识公共设施管理的重要性,积极地采取措施改进城市路灯及景观灯等公共设施的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巡查力度并做好宣传工作。作为市民,要提高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意识,不破坏、不偷窃城市路灯及景观灯等设施,并积极的与破坏、偷窃等不良行为做斗争,自觉维护家园的形象。

2.5 监控系统在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管理中的应用

随着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很多城市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安装有监控设备。在当前我国市民素质层次不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应用这些监控设备实现对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的维护和管理。在城市路灯和景观灯遭到破坏或偷窃时,可以利用监控系统的影像资料抓获凶手,再通过社会宣传增强威慑,减少破坏行为的发生。

应用与展望

随着我国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广大市民的公共设施管理意识将不断增强,城市路灯及景观灯的破坏、偷窃问题将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在科学技术不断普及的大环境下,我国公共设施管理队伍的技术水平将不断提高,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的维护与维修也不再是难题。因此,只要建立良好的公共设施管理体制,我国的城市路灯和景观灯将得到有效的管理。

参考文献:

[1]张国平.我国城市公共设施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创新[J].晋阳学刊,2011(2).

[2]朱珊,汪琦.城市管理现代化与我国市民素质的提高[J].江淮论坛,2002(6).

城市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辽宁文化,公共艺术,建设思路

中图分类号:TU9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5-0249-01

一、辽宁省公共艺术项目建设现状

首先是缺乏专项整体的规划,对于辽宁省城市的公共艺术建设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并没有采取不同的描述手法确定近、中、远期公共艺术专项总体规划项目的有关内容。其次是规范制度立法的缺失,监督管理机制松散。辽宁省各个城市还处于公共艺术建设发展的初级阶段,往往是无规、无章可循、无法可依,严重阻碍了公共艺术建设。最后是决策的非专业化、维护管理的不足、艺术作品质量不高、脱离公众需求等一系列问题。

二、 辽宁省公共艺术项目建设发展对策思路

三、 2.1辽宁省公共艺术建设对策架构――“231”结构

在辽宁省公共艺术建设上以“231”即2个维度,3个尺度,1个目标为构架。即理论和实践两个视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尺度,最后达到建设一个“文化辽宁”目标。

2.2公共艺术项目建设支撑理论

2.2.1公共艺术建设宏观理论

在宏观中公共艺术建设规划研究更关注城市定位与发展,把公共艺术建设放在规划之中进行分析和研究,强调研究方法上的多视角和多层次。研究公共空间的现状和特点,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和城市形象的要求进行设计。对图形符号的形象提炼、情景元素的场景营造、植物造景的形态搭配、色彩材质的情感引导和场所空间的活力再现[1]。

将景观生态学中斑块、廊道、基质三要素为支撑研究公共艺术建设,实现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实现历史文化景观网络的构建。

2.2.2公共艺术建设中观理论

在中观中公共艺术建设的全生命周期包括从规划设计前期的调研,并且制定可行性报告。根据城市的建设现状和未来发展的需要,采用不同的描述手法确定规划设计近期、中期、后期以及反馈问题的改进与提升等整个公共艺术建设的全过程。最终完成公共艺术的全生命周期的建设。

在此基础上注重利用现有管理法规及法规执行单位优化公共艺术环境,参照国内大中型城市制定的《城市公共艺术管理办法》使公共艺术的方案确定、审批、制作施工、养护管理等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2.3公共艺术建设微观理论

在微观中公共艺术建设的生态系统本身是动态平衡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静止系统。因此生态系统本身具有一定的弹性,在这个弹性范围之内的干扰波动就是适度干扰。群众的监督对于公共艺术建设适度干扰可以带来一定的活力。适度的干扰可以给生态系统带来环境上的多样性,并且具有较高的生态学价值,要求在人类干涉时,必须从多方面考虑[2]。

公共艺术环境行为心理学是研究公共艺术与人的心理和行为之间的关系的一个应用社会心理学领域,它着重从心理学和行为的角度,探讨人与公共艺术的最佳关系问题,不同的公共艺术都能满足人们寻求各种体验的内心需求,它们包括:生理体验、心理体验、知识体验、自我实现的体现等。

2.3 公共艺术建设对策

2.3.1宏观尺度的总体控制――编制公共艺术总体规划

宏观上要完成公共艺术设计的定位、公共艺术场所的选择、公共艺术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确定公共艺术建设流程、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对于城市公共艺术建设更注重城市公共空间的人文状态和制度建设。

在规划编制的内容和依据上,研究城市公共空间的现状和特点,根据城市设计和城市形象的要求,规划中明确规划的定位、规划原则、公共艺术建设的空间结构、规划的依据、规划的内容构成。主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各专项规划、城市文化发展规划、城市旅游发展规划、城市色彩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相关上位或同位规划。

2.3.2中观尺度的过程控制――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在公共艺术建设之初,进行相关利益群体的通告和协商。在公共艺术建设之中,公众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专门成立公共艺术服务机构,必须要求机构人员为公共艺术设计的资深专业设计师,做到真正体现地域文化的设计、真正符合当地风土民情的设计、真正是附近居民需求的设计。城市公共艺术是城市的“眼”,是城市的名片,凸显城市风采。因此公共艺术应体现地区独特的人文、科技等,而非单一的复制[3]。

公共艺术建设许可的最后决定由主管部门公示在公众平台上,供公众查询监督。

2.3.3微观尺度的实践控制――技术与方法的节点控制

公共艺术要把握空间尺度性―与环境“共生”。城市公共艺术公共性实现的共生性策略,要求公共艺术在形式上与周边环境相互依存;公共艺术建设公众、公共、公平、艺术―与公众“共鸣”。逐渐体现公共艺术的公共性,以及逐渐完成健全的、公平的公民监督体制和公共艺术家设计出完美的公共艺术;公共艺术注重体验―与行为“共振”。让附近的居民主动参与城市公共艺术的创作,达到体验引导公众主体积极的参与和再创造,形成“共振”公众参与公共艺术 [4];公共艺术源于生活,传承文化―与文化“共享”。归根结底公共艺术设计也是源于生活,贴近生活,融入生活,才能让居民体会到亲切,更容易接纳和欣赏;公共艺术彰显时代需求―与时代、科技“同步”。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公共艺术创作和现代科技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科技设备的改革,影响着艺术创作的观念,并为其提供重要保障;

构建公共艺术项目品牌体系―与城市“共荣”。文化价值学在公共艺术作品上的成功实施是塑造城市品牌,实现当代关注力经济学的有效方式之一,是实施城市品牌战略的重要方式,最终达到突出特色,塑造品牌,与城市共荣。

三、总结:

宏观中,专业人员主要参与公共艺术项目的设计规划把控。政府决策公共艺术项目的规划审批的把控。市民则参与公共艺术项目的反馈工作,监督政府和专业人员的工作;中观,专业人员对于设计中的法律、法规要清楚,严格把握设计尺度,避免对社会、国家造成不良影响。政府要以法律约束专业人员胡乱设计和市民对于公共艺术建设的不良作为,积极听取市民的监督反馈意见。市民则要爱护公共艺术建设设施。微观中,专业人员要专研设计创作,深入结合地域文化和人们需求。政府积极走进人们群众,定期做调查工作,听取人民宝贵意见。个人主动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做好主人翁角色。更好的促进文化辽宁宏伟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王雅丽.地域文化视角下巴东野三关公共空间景观设计方法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1.

[2] 刘玉华.从美学角度分析城市公共艺术设计的传承与创新.[D].武汉理工大学.2007.

城市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城市问题;城市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2-0051-02

道萨迪亚斯(C.A.Doxiadis)指出:“一个城市必须在保证自由、安全的条件下,为每个人提供最好的发展机会,这是人类城市的一个目标。”[1]确保城市公共安全,必须控制住城市中潜在的风险,加强和改进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秩序。我国正处于城市化进程之中,城市公共安全可以说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内在要求,通过积极开展城市公共安全研究,为我国城市良性运行献计献策,进而推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这对于实现我国现代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城市公共安全与风险管理

(一)城市存在的风险

城市面临很多风险,这些风险存在于生活、生产、生态等方面,仅2011年查处的药品安全问题达9 096起;据《中国新闻网》报道:重庆市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存量为11 456条;资源破坏、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农作物污染等问题相当严重。

(二)我国进入“风险社会”

我国城市面临很多风险,加上经济与社会发展严重失衡,各种重大事故屡屡发生:据《中国新闻网》报道:1990年至2002年,我国安全事故总量年均增长6.28%,最高时增长达22%;2010年的旱灾,2011年的洪涝、地震,2012年的干旱、风雹;此外,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国内犯罪正逐渐向动态化、职业化的趋势发展,尖端科技的发展给、犯罪分子提供了现代化的作案手段。

(三)加强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1.稳定的环境对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

城市公共安全属于公共物品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覆盖面广,危害性大,一旦发生事故,可能给整个城市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确保城市公共安全是维护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必要条件。

2.城市的责任和义务

维护好城市的安全是一个城市的基本职能,因此,城市有必要做好公共安全风险管理的工作,然而在信息化时代,任何一个城市的安全问题都可能波及更广的范围,维护好城市的公共安全问题,将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是每个城市的责任和义务。

二、我国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的现状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内,生产力水平较低,公共安全保障基础较薄弱,与高速发展的经济的矛盾越显突出,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协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各种影响公共安全的事件频频发生,2003年的SARS事件,2008年的自然灾害,2012年的食品、药品问题:肯德基45天“速成鸡”、麦当劳过期产品加工出售、伊利奶粉“含汞门”、地沟油事件等等。这些安全问题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带来巨大的损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三、我国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水平正在不断走向成熟,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问题:

(一)我国公共安全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我国在公共安全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相关法律出台较少,虽颁布一些法律法规,但不够健全,有待进一步发展。公共安全法律法规不够完善,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缺乏一部公共安全应急体系法律法规,以紧急条款为核心的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尚未建立。二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立法的可操作性不强,法律条文规定得过于笼统,专门立法太少,难以操作。三是我国对违反公共安全法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例如,中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对违法企业只能是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或者处以额度不高的罚款(一般都是在3万元以下),只有“情节严重”才会被“吊销卫生许可证”。

(二)缺乏一个系统的风险管理应急机制体系

虽然我国公共安全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在不断健全,但由于我国风险管理工作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比如人员不到位的问题、管理技术落后的问题。例如,郑州市政府所属市县职能部门均设有应急管理办公室,其中拥有专职人员的机构有16个,而还有28个部门还没有专职人员队伍[2]。这充分暴露了我们城市危机管理观念不到位的问题。此外,应对措施仅局限于部门或地区性、行业性,部门之间、县(市、区)之间、条块之间,预防与处置之间衔接不够紧密,处理不够及时,信息、人员、物资等资源的快速集成能力不足,有效配合缺乏。

(三)安全意识薄弱,缺乏防灾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公共安全意识的培养是公共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形成安全文化的基础。如果缺乏这种意识,再好的危机处理机制都是无济于事。

调查数据显示,城市居民中接受过危机应对和生存救济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培训的不到10%,其中小城镇较好,接受相关培训的人数超过10%。调查对象普遍缺乏危机的预防意识,不懂得未雨绸缪。许多被调查者知道利用灭火器、打求助电话、准备常用的应急药品和手电筒来应付突发事件;但绝大部分的调查对象没有采取火灾报警器、煤气泄漏报警器、准备防燃物品等措施来预防危机的发生。

(四)缺乏制度化的教育与训练机制

公众需要认识到风险的存在,风险管理不仅在于建立防范机制与现代化的技术系统。还有赖于公众危机意识、知识教育以及基本技能的提高。由专门的机构进行专业有效的演练与培训可以培养公众的风险意识与应急能力。但政府在行政工作中,没有把对危机事件的预防纳入到国家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公众在日常生活中也没有风险与危机的观念,例如,公众对于危机征兆的反应不敏锐,感受力比较薄弱,公众身边普遍缺乏应急设备;公众普遍缺乏应对危机的常识与技能,对于火灾中的求生方法知之甚少。因此,要在认识到风险管理重要性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建立起制度化的教育与专业的训练机构。

四、加强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法制对策

首先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重点建立基本法律法规,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有序性和有效性,确立公共安全风险管理的合法性。其次明确提出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强化制度约束,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依法、规范、有序、高效开展的轨道,真正做到依法准入、依法生产、依法监管。同时将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提高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能力列为重点任务。再次,建立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决策、监管等部门的责任,有效地从源头引发重视。将城市规划的公共安全设计要求、培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政府在安全管理中的行为规范等纳入城市公共安全立法之中。

(二)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工程技术对策

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工程技术对策就是事故前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防止意外释放的能量对人或物的破坏;事后迅速控制局面,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在具体的事故与预防的安全技术对策中,一般要遵循如下原则:

第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强化应急演练,不断提升科学预防的实效。完善市、区县通达的监测、预警和决策响应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平台,全方位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媒体导控体系。第二,消除潜在的危险。在本质上消除事故隐患是最理想的、最积极的、最进步的事故预防措施。其基本的做法是以新的系统、新的技术和工艺代替旧的不安全的系统和工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第三,实施避难与援救。事故发生后应该努力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当事态已经发展到不可控制的地步时,所有人员(包括消防及抢修、抢险人员)应迅速选择避难,撤离危险区,以减少人员伤亡。

(三)建立危机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系统

危机预警机制的目的是防患于未然,这也正是风险管理的目的,建立危机预警机制是通过预测危机,然后向政府、公众信息。如《东方网报》报道:上海世博会期间,天气情况极端恶劣,上海预警检测部门及时雷电预警,采取措施,疏散游客,进行防雷避险,后来完美谢幕。

建立健全公共危机应急机制系统,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的危机系统,建设专业救灾队伍,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做好培训和演练,全面提高抗风险的能力。

(四)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教育对策

大力宣传安全理念,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安全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条件具备的地区、行业、部门、单位,要积极举办以安全和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论坛、演讲会;结合实际,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做好以《安全生产法》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坚持法律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加强安全文化理论研究和知识普及,编印安全文化理论与实践读本,在安全类报刊、政府网站开设安全文化专栏,推动安全文化理论研究与实践同步发展。

五、总结

加强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必须保证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使得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做好防范措施,在危机未发生之际将其处理掉,将危机限制在可控范围内;再次,把风险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体系,保持危机意识,做好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习,做好充分的准备;建立健全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应急机制体系,形成一套成熟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将我国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水平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

参考文献:

[1]董晓峰.城市公共安全研究综述[J].城市问题,2007,(11).

[2]李素玲.郑州市公共危机管理应急机制建设研究[D].郑州:河南大学,2012.

[3]王亚,朱献洲.刍议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面临的威胁因素及应对策略[J].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1,(5).

[4]何春艳,刘伟.风险管理研究综述[J].经济师,2012,(3).

城市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 , 西部中心城市在开发中的重要性,转变政府职能

Abstract: since the 1980 s,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 of the administrative reform, caused a tremendous response. This reform have different titles, such as "reinventing government movement", "entrepreneurial government", "the government new model", "marketing government" and so on, marks a new public management mode appeared officially. "The new public management" multiple practice different from the traditional theory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of the new paradigm theory, namely the new public management theory.

Key words: the new public management, the west central city in the importance of development, transform the functions of government

中图分类号:D631.4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概述

新公共管理理论从现代经济学中汲取诸多理论依据,如“理性人”的假定、公共选择、交易成本、成本――效益分析等。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完全可以运用到政府部门的管理中。

30多年来,新公共管理理论成为西方国家公共行政领域的时代潮流,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发达国家政府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指引下,不同程度解决了所面临的财政危机和信任危机,提升了政府运作能力;确立了“为顾客服务”的崭新行政理念,政府逐渐超脱于具体事务之外,集中精力做好政府决策;克服了传统官僚体制下对公共物品的垄断或管制供给的做法,采取分权和权力下放,实行组织机构变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构建了“优质”政府体系,如“一站式政务超市”;了解民众对政府服务的需求和期待;根据公民的建议来改善政府的机构和行为;公开政府的服务标准;以标准来衡量绩效等。新公共管理理论没有高深的模型推导和理论阐释,很多政策主张具有可操作性,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侧重点在于如何提升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能力,即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如何提供成本更低、质量更好的公共服务。这是我们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关键之处。

二、西部中心城市在西部大开发中的重要性

西部中心城市在西部大开发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经济辐射

改革开放以来,西部中心城市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面貌大为改观。西部各省(市)区都只有一个特大型中心城市(主要是省会城市),大城市少,区域内各城市之间的发展水平差距悬殊,中心城市在区域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十分突出,起着很强的辐射作用。

(二)产业集聚

西部中心城市具有较为雄厚的产业基础,聚集了许多优势突出的行业和大量竞争力较强的企业,总体经济实力明显强于周边其他城市。产业集聚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相关产业的企业在中心城市集中可以促进这些产业在区域内的分工与合作。

(三)科技创新

相比周边城市,西部中心城市的综合实力为科技创新提供了较好的物质基础。同时,西部中心城市作为区域科技和文化中心,聚集了大量研究机构和高素质科技人才,为区域的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科技创新促使西部地区创造和应用新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不断提升竞争力。

总之,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西部中心城市的产业优势日趋明显,经济功能趋于综合化,金融、贸易、服务、文化、娱乐等城市功能得到发展和提升,城市集聚能力不断增强,是区域经济活动的主导者和推动者。

三、转变政府职能是西部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的关键环节

在西部大开发中,中心城市探索建立了新型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但是,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发展水平的差距仍然较大,西部地区仍然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西部中心城市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深刻认识到经济社会中存在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问题,解决各类复杂矛盾。

(一)政府职能定位不够清晰,转型任务相当艰巨

西部中心城市在政府职能上仍带有全能型色彩。从履职理念看,强调行政管理,忽视公共服务;从履职内容看,行政范围宽泛,追求目标全面,重视事前审批,轻视事后监督;从履职层级看,管理层次较多,部门之间时有牵制,不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从履职方式看,宏观指导较弱,微观干预过多,管理手段单一等现象普遍。政府直接参与经济建设或过多干预经济发展,而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相对薄弱。

(二)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后续发展面临挑战

从西部大开发历程看,西部中心城市主要还是依赖优惠政策和资金的大规模投入,政策驱动和投资驱动的特征十分明显,经济增长方式较为粗放,经济发展的抗波动性差。随着政策优势减弱、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和商务成本抬高,招商引资工作压力加大,经济持续发展的能力受到挑战,这就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制度创新,促使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转变。

(三)区域创新活力明显不足,创新体系相对薄弱

西部中心城市国有企业由于体制机制约束,缺少创新动力,主要依赖资源竞争;民营企业虽有创新动力,但经济实力不强,信贷融资困难,难以承担大规模的技术创新任务;高层次创新人才总体缺乏,尚未改变人才净流出状况;城市生活配套服务和总体创新氛围不足,影响创新企业和创新人才的集聚。可以说,区域创新体系远未形成,亟待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四)民间组织先天不良,后天乏力

西部中心城市的民间组织(主要指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大多依附在行业主管部门之下,存在自身能力不强、服务功能不全、发展动力缺乏等不足,不能通过社会化手段获取必要的人力、项目和资金资源,难以形成社会公信力和行业影响力,影响到政府职能转移。

西部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各方面多领域的改革,关键环节是转变政府职能,特别是转变经济管理职能。

城市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15篇

浅谈现代城市管理理念的转变

城市化战略与现代城市管理模式探索1.城市化的质的规定性目前,在定义城市时还偏重于对人口的量的表征,即农村人口向城市聚集或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这一可计量的变化过程。但我认为,城市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和标志,城市化作为现代化的组成部分,更为重要的方面是其质的规定性,即城市文明向农村的扩散,这才是城市化的真正的实质意义之所在。否则,按照前者的观点,要实现城市化,只要用行政方式,把人口的居住形式从分散转为集中,或改变一下统计方式,就可以实现城市化(或人们所说的城镇化)。例如,去年以来强调了城市化,城镇人口统计数一下子就上跳五个百分点,而按前几年统计,每年一般只增0.5个百分点。如1997年城镇人口为29.9%,1998年是30.4,1999年为30.9,而这次20xx年的人口普查却达到了36.09。就是说20xx年一年中,我国城镇人口上升了5个百分点。当然,这中间有一个统计方式的变化,例如,把到城市打工人口也算到了城市人口中去了。城市学界有一个理论依据,认为一般讲城市人口达到3O%以后,就进入了城市化的快速起飞阶段。但城市化的质的规定性,对于快速推进阶段的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尤为重要,对于城市管理的目标与宗旨的讨论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城市化战略中国的城市化道路的选择要有一种“全球-本土化”的战略视野。“小城镇,大战略”的确是依据20世纪七、八十年代我国国情作出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发展战略。但当跨入21世纪、世界进入经济全球化时代,综合国力的竞争日益激烈,以及我国基本解决温饱和开始进入小康阶段的现代化进程的背景下,城市化战略选择中是继续推进小城镇战略还是也要发展大都市战略?也许是目前城市化战略讨论的焦点。“城镇化”和“都市化”都是城市化的一种表述,但是其内涵显然是有区别的。我的观点是,当前中国的城市化应该是大都市和小城镇的协调发展,在某种意义上,只有经“都市化”而重返“城镇化”才能真正实现文明扩散意义上的城市化,也就是说,只有经过一定程度的都市化的发展,即城市文明的高度发展后的那种“郊区化”式城镇化,才更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更具有全球性的启示与价值。郊区不等于乡村,郊区相对于城市而存在,附属于城市而发展。郊区化不是“逆城市化”,而是“后城市化”、“超城市化”或者说是一种“深度城市化”的体现。那是一种在高度文明后的城镇化,一种人口的适度分散、追求生活环境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的自然趋势。所以,在这之前,中国需要有一定的都市化的进程。这实际上是城市化的质的规定性的的要求,也是中国人口和土地资源寻求最佳配置的一种战略选择。此外,未来的全球化竞争,某种意义上是一种都市圈的竞争,没有大都市的强有力的发展,中国是无法在国际上占有重要席地的。光靠星罗棋布的小城镇是无法完成中国的集约式的经济发展和中国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的综合国力的快速提增的。3.城市管理模式的选择全球化背景下城市管理模式的选择,同样需要全球化视野与本上化实践的结合。首先需要澄清在城市管理范畴或概念上的许多片面性。何谓城市管理?城市管理主要管什么?怎么管?记得98年刚开始组织关于城市管理的跨学科课题组讨论时,不同学科的学者对城市管理的概念就提出了各不相同的解释和定义,有的学者认为城市管理主要应该是法规管理即城市的法治问题,有的学者则坚持应该限定在城市的物质空间领域内,还有的学者则更多地视城市管理为社会管理的组成部分;有的认为当前城市管理的关键是加强城市规划的权威性,有的则认为城市管理更紧迫面临的难题是城市建设质量的控制,当然,对于城市日常运行管理的长效性的呼吁则是高度一致的。我曾经在去年的本论坛上阐述过一个“全球-本土化”的城市管理模式的基本构架,主要强调的是一种超越传统“非此即彼”式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在坚持“以人为本”、“可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确立精干高效、系统综合的目标原则基础上,强调现代城市管理内容上“经济—社会(区)—环境(市政)”的综合性、管理主体上“市府—市场—市民”的多元性以及管理对象上“规划—建设—运行”的全程性。公共管理理念的变革与城市政府职能的转换“管理”的多义性和城市管理的归属关于城市管理的讨论还涉及到对于管理本质的探讨和认识。城市管理中的“管理”是一种怎么样的管理?中文中的“管理”是一个含义十分宽泛的概念。政府管理和企业管理是否是一回事?行政管理和商务管理有何异同?我发现,在英语中至少有4个词可以译为“管理”:management是用得最多、最广的“管理”,主要指“私域”的管理,如企业管理、经营管理,现在正在不断泛化为一般性、普遍性意义上的管理(其实,第一个“经理”倒是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的);administration也是“管理”,主要指行政管理,主要用于“公域”的管理,即公共管理;governance也是一种“管理”,通常译为“管治” 或“治理”,现在的用法已经超出单一的政府管理范围而具有了更为宽泛的含义;regulate也含有“管理”的意思,主要是指一种“管治”或“管制”,因为规范化本身不也是一种管理吗?但这个词中的规则化、条例化倾向是十分强烈的。那么,城市管理究竟是何种管理呢?也许是一种更具综合性、多样性、上述4种含义兼而有之的“管理”。城市管理总体上属于公共管理范畴,但随着“新公共管理”或“管理主义”思潮的兴起,正在世界范围内引发公共管理的一些重要变化,这主要是指公共事业的市场化和公共事务管理的企业化倾向。在城市管理领域,人们正在不断推进城市基础建设中的市场化改革(如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制度和建设监理中的企业化运作方式改革等),城市管理的“管理”也从传统公共管理的“管理”(administration)改为企业管理的“管理(经营)”(management),反映的正是这一种趋势。但我觉得,当前正在广泛使用传统上主要用于政府管理的governance(管治或治理)这一概念,则正反映出人们对城市管理完全市场化趋势的一种疑虑和保留,值得我们认真思索,现代讲的governance并不是政府一家的事,而是社会的一种共同事务的治理。实际上,国际管理学界强调从科学管理向人本管理的过渡也是一种对管理领域过度市场化、过分技术化乃至于片面效率论倾向的一种反拨。2.“重在管理”:“全能政府”还是“有限政府”?去年的论坛上我提出了上海城市发展的“后建设”视野问题,并着重阐述了这一概念的三种基本内涵,即“后发”的城市建设、“软建设”(环境和功能建设)为主、“元建设”(形而上)的思考。这主要是一个战略性的时空定位问题。我要特别指出的是,这是一个多维时空的概念。我认为,上海市政府提出的“建管并重、重在管理”也正是基于某种类似的考虑。在强调城市的环境建设和功能开发阶段,管理的任务更为艰巨也更为重要和紧迫,在一定的意义上,管理也是一种建设,管理也许更能出效益。但是,如何进行精干高效的现代城市管理呢?特别是城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究竟该如何定位呢?这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不要以为一讲“加强管理”就是政府包办一切。这也就是我强调在城市管理的主体论上一定要有“市府—市场—市民”的三主体观,充分发挥政府监控、市场调节、公民参与的三手并举、缺一不可的原因。在强调“重在管理”的时候,千万不要重蹈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全能政府”的覆辙。“全能政府”的模式显然是不适应现代经济迅速而多变的市场环境的,也是与现代城市管理改革中的市场化、社会化、法治化取向相悖的。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曾经形成了政府一家包办、一手独大的“全能政府”的城市建设和管理体制和机制。国家是全能的,政府也是包干的。强有力的政府干预手段的全面运用,也使老百姓养成了一种思维的惯性和惰性,什么事都找政府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应该是一种“有限政府”。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换也许是当前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中的一个关键,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个转换正处一种交叉与过渡阶段,即出现了一种被称之为“审批经济”的特殊阶段,实际上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一种变种。这也是目前许多困难难以解决的症结之所在。所以,政府职能的转换已经成了深化改革的关键,这也是中国加入WTO后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而城市政府职能的转换也已经成了城市发展与管理现代化的关键。徐匡迪市长在今年两会期间,明确表示今后工作重点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提出了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改革思路。这里实际上也是包含了一种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换。政企分并已经讲了很多年了,也有不少推进,城市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要从直接当“水手”向如何当好“舵手”上转化。政事分开跟城市环境管理关系很大,也是当前需要大力推进的方面。政社分开更是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实现城市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这三个分开,是我国城市政府职能转换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现代“有限政府”趋势的必然。3.“新公共管理”理论与城市管理当前,在城市管理的研究中,“新公共管理”思潮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新公共管理”或“管理主义”是西方20世纪70、80年代兴起的一股思潮,其要义就是把更多的传统上由政府管理或专营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及公共产品的提供改由私营企业共同参与或干脆实行“私有化”,如英国撒切尔夫人执政时期的大规模的私有化运动,涉及铁路、航空、邮政等等大量传统上由国家控制或独营的领域。“新公共管理”理论突出效率、效能与效益原则,强调管理的“市场化”导向,的确是现代公共管理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新公共管理”思潮在一定意义上也促进了“政事分开”,应该说在实践中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的,如纽约市政府把一个尽管连年增加财政拨款、但一直难以有效管理的城市公园承包给私人公司后,出现了井然有序的新面貌,获得市民们一致的好评。但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并不是万能的,尤其是公共事业和公共产品关系到国民的日常的基本生活保障,一旦出现“市场失效”,其后果影响巨大。如本人所知,在美国某州实行电力系统的私有化后,经常出现供电障碍,引起当地居民的极大不满。所以,我们在推进城市管理中的市场化改革中,一定不能忽视政府的职责之所在。其实,在公共事务和公共产品的供应方面,政府的调控是十分重要的,就是在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共事务的私营化过程中,政府仍然起着巨大的作用,如纽约政府把公园承包给私人公司经营后,政府的拨款不变,并保持必要的增额,这就使得私营公司也有利可图,同时却大大地节省了纳税人的钱,增进了纳税人的利益。而众所周知,美国的私立大学每年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政府经费是非常巨大的,以致于美国卡内基基金会把每年获得政府科研资金的多寡作为“研究型大学”的基本标准,事实上,如果没有政府的资助,私立大学是很难真正生存下去的。因此,“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启迪是十分宝贵的,对于国内方兴未艾的公共管理研究,包括城市管理的探索都是值得借鉴的。在城市管理领域,企业化、市场化、社会化都是不可与缺的改革,现代的城市管理决不是政府一家的事,当然也不是任何私人或企业能完全承包得了的。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有一种新的“政企不分”倾向,即过去的政企不分,是要求企业家当政治家,其极端形式就是“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现代政企不分,是政府部门想当企业家,“裁判”当“球员”,那可是一种“越位”和“错位”。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政府应该摆正位置,有退有进。在公共管理领域,政府的职责应该加强,但这种加强不是包揽,不是独营,而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市场、企业乃至于市民的积极性,在共同参与的基础上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监督。比如,“以人为本”也是不少企业的广告词,但以何人为本?企业强调的是以顾客为本,叫做“顾客是上帝”,房地产开发中渐露端倪的城市“空心化”倾向,既是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使然,也有城市设计和规划中的偏差,有无急功近利的过分商业化导向在起作用呢?而目前房地产商的广告中充斥的所谓“成功人士的选择”、“白领阶层的乐园”等等,又是否是我们城市发展的根本宗旨之所在呢?城市政府的考虑应该是全体城市居民的利益与方便,特别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照顾,也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总之,市场与政府这两只手的作用都是有效而又有限的。因为在效益与公平的关系上,对于企业,效率优先,天经地义;对于政府,保障社会公平则是最重要的责任,这也是保护纳税人的根本利益之所在。所以,在当前城市建设与管理事务上更多地由企业参与的条件下,政府的监控作用尤为重要。“新公共管理”是一把利弊兼具的双刃剑,不能简单照搬套用,特别是它的“市场化”取向与“私有化”往往搅合在一起,这是我们在借鉴时不可忽视的。我们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此外,把公共产品提供给企业或私人管理,还涉及到公共社会的培育与成熟,包括第三部门(ThirdSector)的成长,即非政府组织(NGO)与非营利性组织(O)的活跃,这些是公共社会成熟标志,作为大城市特别是上海应该率先探索这种可能性。这也涉及到一种观念的创新,即在现代的城市管理中,不应把老百姓看成是“训政”的对象,而应该视作是管理的主体。对公共事务的管理,群众应该拥有更多更大的发言权和决定权,这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在要求。国家功能的转换与“无为而治”理念的创新1.国家功能的转换城市政府职能的转换还涉及国家功能和作用的定位,学术界讨论已久(这里讨论的“国家”主要是指国家机器,即英语中的state。此外,关于“国家”和“政府”的概念也是有区别的,“国家”的功能和职责及其作用都大大超出了“本届政府”的含义)。17世纪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曾把国家比喻为《圣经》中的怪兽Leviathan,一种可怕的海兽,但又是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结果反被它所控制的巨兽。20世纪是国家功能和作用空前膨胀的时期,国家机器成为一种高高凌驾与社会之上的巨兽。但是20世纪末,传统民族国家的权威受到多种挑战。这种挑战不仅来自于跨国公司和金融巨头的“超国界行动”,更来自于某些跨国家组织的干涉。“北约”在科索沃问题上所谓的“人道主义干预”是对国家的严重挑战。而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一些世界性的经济组织正在成为超国家的Leviathan,例如WTO组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等,都具有比传统民族国家更为强大的功能和作用。但是,伴随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同时,是政治多极化和文化多元化的并存。在这种国际背景下,民族国家的政府功能的强化也是必要的。而在国家创新体系(NIS)的构建和国家综合竞争力的提升方面,国家的作用仍然是不可与缺、甚至是举足轻重的。城市的“善治”与政府职能的转化但是,与此同时,政府在国内事务的管理职能却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变化。这就是伴随上述“新公共管理”思潮的出现,与20世纪的7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先后兴起的一个“政府再造”运动相关,在反思国家与个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基础上,曾经盛行一个“小政府、大社会”的理论,90年代提出并开始大量研究“善治(goodgovernance)”的理论。我认为“善治”的实质主要并不在于政府的大小,而在于政府的有效性,其涉及的正是政府职能的转换。有关这一问题的讨论在中国正方兴未艾,特别是围绕加入WTO后政府行为方式的转换,目前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中国政府面对挑战,应加强经济干预,重点扶植国营大中型企业,以应对并参与国际竞争。第二种观点认为应顺应世界潮流,实现国际接轨,大幅度减少政府干预,要重点解决“市场失效”与“政府实效”问题。第三种观点认为在目前转轨时期,国家应在更多领域发挥作用。这三种观点,各有道理。我认为,现代政府对外的功能要加强,维护民族利益,保护国民权益;但在对内的功能方面则完全可以更为减弱一些,也就是更多的放权于基层。社会主义的民主决不能停留在传统的“为民作主”上,而应该是大力推进和扩大“由民作主”的范围,如在城市的社会管理上,能否让城市的居民委员会真正发挥其民主自治的作用呢?我们应怎么看待城市政府职能的转化问题,怎么建立一种以环境建设为本的新的城市政府的管理职能呢?构建适应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的环境,不只是城市基础设施构成的“硬环境”,还包括政策、法规、社会氛围等“软环境”的建设,这是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能。特别是软环境的建设,要强调精干与高效(包括效率与效益),更应该强调信誉与信用,用各种政策和法规使守规者不亏、诚信者获利。没有全社会的信用制的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是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的,这也就是总书记所提出的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3.“无为而治”:以“无为”之形,求“有治”之实从中国传统的“礼治”到现代社会的“法治”,真正的“德治”应该是一种与“法治”相结合的新型的“善治”,而不是简单地回归中国传统的“礼治”。中国传统的“礼治”是以一种等级制、身份制为基础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是典型的人治。而现代社会的法治,强调的是契约制,其理论前提是自然法论和自然权利说,更合乎自然之本来,人间正道是沧桑。虽然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并不存在西方那种带有宗教神秘主义色彩的自然法论和自然权利说的思想资源,但中国古代智慧中的“德治”理想和各种“治道”的研究却是有着十分丰富和宝贵的启迪的。这里既有孔子的有为之治,即儒家的“修齐治平”之道,亦有道家的“无为而治”之道。有为与无为是对立的统一,政府总想“有为”,但有为与无为,要有个度的掌握。特别是“强政府”的优点在于能为老百姓做许多实事与好事,但一旦做了一件错事或坏事,其后果之大、影响之坏,就不是几年、十几年能消除的。比如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政府决策的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往往是难以弥补的。当然,在城市发展和改造的启动阶段,特别是在城市的基础设施还很不完善,需要集中人力、财力、物力进行有计划的大规模建设时期,政府的作为是十分重要的,这也许可以说是那种“修齐治平”理想的实践。但是,当现代城市进入发展的成熟期,特别是如我们所分析的进入以功能开发和环境建设为主的“后建设”时期,政府的直接介入就可以逐步减少,政府在城市发展和管理中的角色就应该也完全可以有所转换。要做到“依法治市”和“以德治市”的结合,现代政府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能否也借鉴一点老子的智慧呢?现代政府能否从老子的“无为而治”中学一点“善治”之道呢?“无为而治”是以“无为”之形,行“有治”之实,不要信“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以为只有政府或专家有智慧、懂规划、会管理,真正的“善治”不是去规定和指挥老百姓干这干那,而是只需规定哪些不能干,至于具体怎么做,让企业家和老百姓去开动脑筋,发挥才智,人民城市人民管,这也是一种法治,“法无禁止即自由”嘛!不要自以为政府是最高明的,在城市的建设和管理中,政府的重要作用是导向而不是指令。所以,借鉴“无为而治”以为现代政府的城市管理理念也可以视为一种现代的“德治”理念。何谓德?“道生之,德蓄之,物形之……”,万物皆因得“道”而成形。故“德”为有形之道,“道”为无形之德。中国古语中“德”同“得”,各得其所,各就其位,“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老子曰:“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不辞(治),生而不峙,功成而弗居。”自然而然,无为而治,“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这可是“大智”,才有“大治”,也才有文明的发展与进步。所以,“德治”可以是儒家的“修齐治平”之德,也可以是道家的“无为而治”之德。城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最高境界,也许正是这种“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的“德治”,以“无为”之形,行“有治”之实,而达“无为而无不为”之境界。而只有这样,城市文明才能发挥其最大的魅力以为人类未来“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的理想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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