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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全文化论文范文

核安全文化论文

核安全文化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 随着核电事业蓬勃发展,核安全文化越来越突显其重要性。核安全文化自核电发展而起源,又极大地促进了核电事业的发展。作为核电企业,核安全文化更是整个企业文化的支柱与核心。本文阐述了核安全文化的起源、发展及其构成和特点,提出了推进核电企业核安全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供企业核安全文化相关管理人员参考。

关键词 核安全文化 发展 推进

核电工程是一项投资巨大、技术复杂、单位众多、接口频繁、建设周期长的特大型工程,质量安全要求高,公众敏感性强。为对公众负责,政府专门设置独立的核安全监督机构,通过推行核安全法规、实施许可证制度,以及各类核安全检查,对核电建设及运行全过程实行严格的监督。像这样由政府部门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实行如此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是任何其他工程项目所没有的。对核安全的特殊要求构成了核电工程项目管理的最突出特点。在此情况下,核安全文化作为一项基本管理原则加以推广,提升全体对核安全的重视与关注,帮助我们形成正确的思维习惯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最大限度的提高质量和减少安全事故,是非常必要的,在IAEA 2006年新的核安全法规中,核安全文化更是作为一条管理原则予以体现,以维护和增强组织的核安全文化水平[1]。2011年的福岛核事故更警示我们必须要进一步深刻认识核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基本规律,提升核安全文化水平;综合安全检查报告和核安全规划为新时期我国核电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我们探索核安全文化建设提供了依据和要求。

一、核安全文化的起源与发展

核安全文化建设是随着核电站建设发展起来的。早在上世纪80年代,人们就已开始关注核安全问题,特别是美国三里岛和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的发生,使核安全问题引起全球范围的广泛重视。社会公众对核安全给予了越来越高的期望和要求。为杜绝此类严重事故的再次发生,核工业、相关政府及国际组织重新审视了核安全的立足点、层次和完善途径,促使了核安全文化的加速发展。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国际核安全咨询组(INSAG)对核安全文化的认识也逐步深化,并确定了对核安全文化更加科学的评价方法[2]: 1986年,75-INSAG-1《关于切尔诺贝利事故后审评会议总结报告》,首次提出“核安全文化”概念; 1988年,75-INSAG-3《核电厂基本安全原则》,强调核安全文化是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必须将实现安全的目标渗透到为核电厂所进行的一切活动中去; 1991年,75-INSAG-4《安全文化》,安全文化的概念被首次定义,并得到广泛认同; 1994年,《ASCOT指南》,制定出了用于评估安全文化的方法和指南; 1998年,《推进核活动中的核安全文化建设》,指出企业发展和强化核安全文化要经过三个典型阶段; 2002年,75-INSAG-15《强化核安全文化的关键实践》,提出了核安全文化的7个关键要素。

二、核安全文化的构成与特征

核安全文化是一个组织的价值观和行为,影响着企业全员的工作习惯,它以领导为楷模,内化为员工行为,致力于使核安全处于最高地位。核安全文化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共分为三个层次,即表层、中层和深层[2],它强调核电企业全员价值观和行为的统一,强调追求卓越和高标准,强调核安全文化没有终点;它的本质,就是要求企业全员能够主动将核安全文化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形成核安全文化磁场,以持续影响着进入组织的新成员。

一个拥有良好核安全文化的企业应具备以下特征:

(一)核安全人人有责:明确界定核安全的责任与权利,并让全体人员清楚自己的责任和权利。落实与核安全责任相关的指挥体系、岗位权限、人员配备和资金保障。公司政策中强调核安全高于一切。

(二)领导做安全的表率:高层领导和高级管理者是核安全的主要倡导者,应重视言传身教,要经常不断、始终如一地宣贯核安全第一的理念。

(三)建立组织内部的高度信任:在组织内建立高度的信任,并通过及时准确的沟通来培育这种信任。有畅通的信息流程来提出和处理问题,对员工提出问题所采取的措施要告知员工。

(四)决策体现核安全第一:员工在做出支持核电厂安全、可靠运行的决策时,经过系统和严格的考虑。如无百分之百的把握,高级管理层支持和强化保守决策。

(五)认识核技术的特殊性和独特性:所有的决策和行动都要考虑核技术的特殊性。

(六)培育质疑的态度:员工可通过质疑假设、思考行动的潜在不利后果表现出质疑的态度。事故的产生往往来自于组织根据错误的假设、价值和信念,所采取的一系列决策和行动。员工要对可能给核安全带来不利后果的状态或活动提高警惕。

(七)倡导学习型组织:高度重视经验反馈,培育学习和应用经验的能力。通过培训、自我评估、纠正行动和对标,来激励学习和提高业绩。

(八)评估和监督活动常态化:采用监督手段来强化安全和提升业绩。通过各种监督方法对核安全进行常态化的监督和检查。

三、强化企业内部核安全文化推进

在日常监查监督中,我们已经认识到一些行为的产生已经显示核安全文化处于被弱化的状态,包括:程序不能满足要求、没有对事故事件进行深入分析和没有吸取教训、纠正行动日益积压、过度关注技术层面问题、缺乏自我评估过程和质量保证部门地位较低等。因此,作为每一个参与核电建设和运行的单位,包括营运、设计、制造、建造、调试、维修、承包服务等各相关方,都必须结合自身业务强化企业内部核安全文化的建设,笔者建议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但不限于)进行推进:

(一)制定本单位核安全文化推进方案

首先应结合本单位现状及发展规划,制定核安全文化推进方案,设定本单位核安全文化建设目标,包括中长期目标(3-5年)和近期目标(1-2年),依据目标,列出核安全文化推进的实施步骤,包括宏观步骤与微观步骤。根据核安全文化三个层次的构成及强化核安全文化要经过三个典型阶段,一般建议分三个宏观步骤实施,包括文化牵引阶段(起步阶段)、建章立制阶段(提升阶段)及实施推进阶段(持续改进阶段),微观步骤一般为近期1-2年的具体工作计划。

(二)核安全政策声明

应由本单位最高领导者核安全政策声明,作为对社会的公开承诺和员工的行为准则,明确本单位的核安全方针和理念,并广而告之,全体员工应充分理解并作为行动指南。

(三)深入开展核安全文化培训与宣贯

应深入开展核安全文化知识和理念的系列培训、宣传活动。单位最高领导层及中层领导应带头学习并动员、宣讲核安全文化及本单位案例。利用公司网站、报刊开辟核安全文化专栏,制作核安全文化宣传册,宣传核安全理论知识、交流核安全文化心得体会,举办员工喜闻乐见的活动如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

(四)完善管理制度和程序,融入核安全文化管理要求

抽象的核安全文化需要有形的载体,转化成具体的行动准则。因此应将核安全文化管理要求落实在制度和程序里,以作为规范和约束员工行为准则、衡量工作质量的最基本标准,它是核安全文化的具体表现,是核安全文化建设推进的关键。单位应将制度和程序作为单位的“法律”来严格遵守,真正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检查、凡事有据可查”。

(五)将核安全文化纳入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

应将单位各部门、各级人员推进核安全文化的情况纳入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体系,从目标下达、分解、考核各个环节体现核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工作的要求,并建立奖惩机制,对于取得良好核安全绩效的部门及员工给予奖励,对于重复出现的问题或严重的错误,应采取惩罚措施。但具体做法要慎重,处罚不能导致员工隐瞒错误。

(六)建立评价准则,进行核安全文化自我评估

单位应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核安全文化评价准则,以对单位内部核安全文化进行评估,衡量本单位核安全文化所处状况,找出缺陷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要求。评估的对象是本单位各级组织和人员,尤其是他们对待核安全的态度。核安全文化的自我评估需建立必要的评估组织,评估应逐步常态化,一般周期为一年一次,可单独进行,也可结合单位内部监查与管理部门审查工作一并进行。

四、核安全文化推进的要点

(一)结合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同步推进

作为一家参与核电建设的单位,核安全文化必然成为公司企业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需要与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紧密结合,整合资源,共同推进,在企业文化建设的各方面体现公司的核安全文化推进理念。

(二)全员参与,高层推动

核安全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管理者的文化,其推进的首要保障条件是高层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他们的言传身教,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将激发全体员工的参与热情。另一方面,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是员工,所有员工的核安全文化理念和价值取向相互作用及融合,形成了公司的核安全文化,因此核安全文化建设必须是全员参与。

(三)各部门协调配合

核安全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要求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共同参与,需要有机地将公司核安全文化与经营生产活动紧密结合。核安全文化建设要求各部门协助参与,如规划发展部应完善公司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人力资源部应完善公司培训管理等。

(四)言而有信、奖惩兑现

公司对员工的承诺若无法兑现,即成为“空头支票”,员工对公司文化则失去信任,作为企业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核安全文化同样将面临“信任危机”。

(五)需要大量宣传推广

只有通过大量的宣传和培训,才能使人们愿意承认一个理念、文化是切实可行的,因此在核安全文化建设期间,应始终坚持做好宣传培训。

(六)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公司核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应切实落实年度核安全文化推进工作计划,有专门组织进行监督和检查,并逐步将核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与部门及员工工作目标与考核挂钩。

(七)核安全文化的评估

在文化牵引阶段取得一定进展后,应将核安全文化的评估工作提上日程并逐步常态化,以增进对核安全文化现状的认识,为核安全文化的变革或改善效果的长期跟踪提供途径。

(八)循序渐进,持续改进

行为规范和观念的转变过程大多很漫长,因此一个公司的核安全文化的形成需要时间,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提升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应充分借助PDCA循环,持续改进公司核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五、结束语

企业核安全文化的形成和改变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目前国内正面临多项目多机组发展的形势,对核安全文化的建设要求越来越迫切,需要企业做好方案,抓住要点,大力推进,使企业中的每个人都致力于“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这个共同的目标,把核安全的要求切切实实落实到行为上,这样才能使电站的建设和运行获得最高的安全水平。

参考文献:

核安全文化论文范文第2篇

一、完善的安全生产理念体系,是安全文化的重要内核

企业的核心理念是一个企业刻骨铭心的、永远尊崇的、能够给企业带来最大经济利益的观念、行为准则、规章制度的总和。安全文化理念同样具有这些特性。安全文化的核心理念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全体职工的共同价值追求,是全体职工的共同行为准则和共同行为习惯。

企业能不能实现安全生产,往往并不在于这个企业有没有先进的安全生产的文化理念,而在于这个企业的员工能不能把先进的理念自觉化为行动,努力追求行为与理念的水融。因而,从一定程度上讲,安全思想观念的树立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第一道工序。安全文化的基本功能就在于让职工把握安全生产的文化理念并将这些理念转化为自己的实际行动。企业要树立“职工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最大效益”的观念[:请记住我站域名/]、树立“实现职工安全生产是企业维护职工根本利益”的观念,树立“实现安全生产是给职工谋的最大幸福”的观念;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要树立“安全管理必须以人为本”的观念、树立“忽略安全生产就是对企业和职工的最大犯罪”的观念;职工要树立“实现安全生产就是给企业创造效益”的观念、树立“自己的生命和幸福需要安全生产”的观念、树立“企业的生存发展、企业的形象和声誉需要安全生产”的观念,既要从个人利益的角度又从企业的角度思考安全生产。

二、发挥全体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决定作用,这是安全文化的本质特征

安全文化的基本特征,在于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性,使其发挥决定作用。

1、安全文化要让职工成为安全生产的制度平台。传统管理模式,是让制度形成文字挂在墙上,现代安全文化是让制度成为一种约束力量存在于心中,每一个职工都是安全制度的制定者、运用者、监督者、实施者。职工要成为安全生产制度平台的关键,就必须把自己的安全,当成是维护自己最大根本利益的途径,主动学习掌握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并自觉要求和监督别人严格遵守安全制度、直至自觉要求上级部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执行安全制度。

2、安全文化要让职工成为安全生产的管理平台。在平常的生产建设过程中,我们随处可见安全生产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或是挂在十分醒目的地方,或是总在安全例会上被反复强调,但安全事故却仍然不时发生。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的结局,并没有人去仔细研究。实际上,主要是没有让职工成为安全生产的真正管理者。安全文化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通过文化的作用,让职工意识到自己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认识到自己安全生产的道德约束力。从而自觉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完善和真正发挥作用,变制度的被动约束为主动约束,变被动安全生产为主动安全生产,从而确保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安全生产环境由被动优化变为主动优化,变安全事故频发为安全事故为零。

3、安全文化要让职工成为安全生产的保障平台。职工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是职工自己。企业的安全生产措施必须让车间的安全生产措施发挥作用,车间的安全生产措施必须让班组的安全生产措施发挥作用,班组的安全生产措施必须让职工的安全生产措施发挥作用。只有职工自己重视了安全生产,只有职工牢记了安全生产制度,只有职工自觉按照生产安全操作规程一丝不苟地开展工作,岗前充分准备,岗上高度重视,思想不麻痹、预防为主体、操作不违章、安全保障才能落到实处。要让职工成为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平台,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就必须避免总是把职工当成安全教育对象、总是让职工被动作为教育受体的做法,而应该让职工作为安全教育的主体,让他们自己教育自己、自己提醒自己、自己关爱自己、自己尊重自己,企业的教育是必须的,但职工的自我教育更重要。我们有必要形成企业教育职工、职工教育职工、职工教育企业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的互动局面。

三、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的管理变革,是安全文化的重要追求

核安全文化论文范文第3篇

1.1注重领导作用,率先抓好“一把手”的核安全文化意识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就有人建议,备用柴油发电机不能工作,赶紧用海水冷却。但当时的决策者却抱有侥幸心理,完全从经济利益出发(如果用海水浇灌冷却反应堆,反应堆以后将不能使用),结果错失了3月12日的最佳冷却时机。有专家说:“一个企业的安全文化就取决于一把手的态度。”卓越核安全文化的原则中也有“领导作安全的表率”。因此,应当率先抓好核电站“一把手”(这里并非特指某个领导,而是指整个领导决策层)的核安全文化意识,使他们在各种场合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1]。目前我国核电站考核中,一把手的管理绩效直接与本电厂的运行业绩挂钩,这难免会对一把手制定决策产生影响。在强化“一把手”核安全文化意识的过程中,更应该从内部体制和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制上着手,才能切实保证电站决策者把核安全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尤其是当核安全与经济效益相冲突时,决策者更应该意识到保证核安全水平不受影响是核电站工作中压倒一切的决定因素。除此之外,还应确保紧急状况时,集团上级领导与下属电厂决策者之间沟通平台的畅通。

1.2健全监管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政府介入地快速、有效在日本福岛核事故中,一开始政府并没有介入,完全是企业行为。而在这样严重的事故中,完全让企业做决定显然是错误的。外部供电措施恢复过晚,企业心存侥幸,造成海水灌入太慢,事故恶化。在这次事故之后,国家监管机构的作用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日本已计划新建一个更加独立的监管机构,集成国家监管职能,改善危机管理,增强透明度和培训,并负责制定新的法规和标准。我国的核电厂均属于国有企业,政府的行政职能具有充分的有效性。健全监管机制、构建政府介入渠道,包括将核安全文化评估逐步纳入国家核安全管理当局的管理范围,通过核安全文化的他律,促进和提升核电厂的管理水平,也能使政府准确把握电站的实际状况,从而提高了政府快速介入时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1.3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应急演习的有效性在福岛核事故后不久,国际原子能机构派专家组进行考察,发现形势依然严峻,认为国际核安全框架需要重新评估,并对日本提出批评,包括事后响应计划不够好,评估体系和方法没有定期更新,对极端情况没有很好考虑,现场应急响应中心没有建立。虽然核电站发生严重事故的概率非常低,但由于核的特殊性,必须预先制定对付严重事故的预案,建立完备的应急计划、应急设备和应急体系,并进行定期的应急演习,确保核电站在可能发生事故时安全措施有序、有效地开展。同时,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也可以凸显核电厂对公众的承诺,并确保充分履行对公众的责任。目前,我国核电厂在应急管理上,还存在着重技术、轻理念,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应急反馈获知面小,部分员工应急防护知识不足且工作多年未参加过应急演习等问题。理查德•怀斯曼在《正能量》一书中系统阐述了“表现原理”的应用,可以通过拓宽演习参与面,提高参与度,规范员工在演习中的行为来塑造其正确的核安全文化理念,提高演习的有效性。

1.4广泛开展核安全文化评估,确保核电站的终身安全距离福岛第一核电站只有一到两公里的第二核电站,同样经受9级地震和海啸袭击,却未发生事故。这是由于福岛第二核电站备用柴油机的地势高,未受到海啸淹没,保证了电站冷却系统的可用。另外,第一核电站的防波堤只有5.8米,而这一点实际海啸高度却达到了14.7米。如果地震前,福岛第一核电站能提前采取措施,就完全可能避免这一灾难性事故的发生。通过广泛开展核安全文化评估,对标国际先进实践,能把脉核安全文化建设的现状及弱项;通过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实行更加严格的标准,提升核安全文化水平,也能将核电厂的安全运营业绩保持在业界优秀的水平。对我国核安全文化的建设而言,有条件的核电营运单位应定期开展内部核安全文化评估;应在核电行业管理及安全规划中,通过引入和建立比较完善的核安全文化评估、评价体系,指导核电相关企业不断发展和持续改进核安全文化建设[2]。

1.5做好公众宣传、信息公开和舆情应对核行业是一个开放性的领域,任何一个核事件都将影响世界核工业的发展和人们对核事业的信心。从福岛核事故可以充分看出公众对核安全事故的极度敏感性。因此,应当加强对公众的核电科普知识宣传,为广泛传递和培育核安全文化营造良好氛围。信息公开和舆情应对,就是要及时公开核电站的各类信息,监控社会舆情,让公众随时了解核电建设和运行的情况,消除顾虑;在紧急事态时,也便于通过有效的通讯使相关人群知情并获得更好的保护,从而降低损害。

2结语

核安全文化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核专业院校 安全文化 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20-0039-02

核专业院校作为国家培养核专业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基地,在核行业人才队伍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以高校教育为起点,突出核安全文化特色,推进核专业院校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高核专业学生的安全素养及安全责任意识,夯实核行业安全发展基石,是现代核事业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 安全文化内涵的解读

安全文化概念的最初提出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国际核工业领域。国际原子能机构在1991年编写的“75-IN-SAG-4”评审报告即《安全文化》中,首次定义了“安全文化”的概念:“核安全文化是存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特性和态度的总和,它建立一种超出一切之上的观念,即核电站安全问题由于它的重要性要保证得到应有的重视。”而校园安全文化就是在一所学校内部所形成,被全体成员所认可并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问题的价值观、行为准则和思想作风的总和。它包括学校成员关于安全问题的价值观认识、行为准则、规章制度、教育活动、管理活动以及外在物质设施等有形或无形的东西,是在学校这一特定的范围内所呈现的一种特定的安全文化氛围。它是以学生为主体、以保证师生安全为主要内容,以校园为主要空间、以校园精神为主要特征的一种群体文化。

二 核专业院校安全文化建设的意义

1.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报告将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独辟专章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作出了系统论述和部署;要求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国家安全……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树立了旗帜、指明了道路,也为核专业院校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方针和强大的思想武器。构建和谐校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谐校园的实现需要建设“安全保障校园”,需要“人人共创安全、人人共享安全”。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大力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已成为核专业院校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战略选择。

2.核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其他行业相比,核行业有其鲜明的特点,即技术的复杂性、事故的突发性、处理的艰难性、后果的严重性、影响的深远性和高度的社会敏感性。核安全文化是从事任何与核安全相关活动的全体工作人员的献身精神和责任心。安全稳定的决定因素是人,只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提高了,

安全发展才有保障。作为国家核专业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高等学府,核专业院校为核科学技术的繁荣和持续发展提供着重要的人才支持,核专业院校安全文化建设是核行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基础,承担着重要的引领者角色,必须积极发挥校园安全文化的导向、凝聚、激励、约束和规范功能,使广大学生系统地掌握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理念、养成安全习惯、提高综合素质,成为核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安全文化的传播者。

3.提升院校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校园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

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的目的是为师生安全地学习工作生活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人文氛围和物态环境,通过在校园内营造一种安全意识和氛围,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的稳定运行,从而实现校园的本质安全。同时,安全文化还能从更深的文化层面去激发组织成员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意识,通过有力的组织领导、有序的安全工作机制、长效的推动措施来促进院校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 核专业院校安全文化建设的路径

安全文化的范畴,从形态上分为精神层、制度层和物质层,即安全观念文化、安全制度文化和安全物态文化,在安全文化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这三方面因素和作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路径探索与实践。

1.树立安全理念,推进安全观念文化建设

安全观念文化是安全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是安全文化建设的基础,是全员一致高度认同的安全方针、安全理念、安全价值观以及安全态度等精神文化形态的总和。安全理念,即安全的指导思想、安全的宗旨。具体来说,高校安全文化构建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安全理念渗透到高校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各要素之中,以培养和提高队伍素质,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规范程序,创新载体,丰富内涵,引导和教育师生树立科学的安全观,以全面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在安全观念文化建设中,首先,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引入核安全文化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结合核专业知识的学习,开展核安全发展历史、现状及趋势的教育,重点做好安全政策、法规、制度的教育,强化安全文化理念。其次,大力开展全员安全知识教育,使师生了解掌握用电、消防、交通、紧急避险、自救逃生等基本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养安全素质。安全教育可以采用专题授课、安全主题活动、知识竞赛、座谈、专题讨论、安全演习等多种载体,充分利用报刊、局域网、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发挥党、政、工、团多方位的宣传阵地作用,全面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再次,强化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能意识,以安全文化为底蕴,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落实,使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都能自觉将确保校园本质安全作为自觉的行动,营造人人共建安全文化,建设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2.加强校园硬件建设,营造安全校园环境

校园安全文化和一般文化一样,其孕育、产生和成长都要依赖一定的物质基础。在校园安全文化构成要素中,最直观、最外显的因素就是高校校园的硬环境和硬设施,物质条件是安全文化形成的保障。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物质建设:(1)重视校园内建筑物的建设和修缮维护,对存在危险因素的建筑物进行修缮改造,必要时建立新场所来满足学习生活的需要,保证人员活动范围密度合理,设施设备配备符合法规要求,杜绝建筑、线缆设施老化,超负荷运行形成重大危险源;(2)室外活动空间设施建设,坚决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如室外活动器械、运动场、环境绿化美化设施等,必须满足安全技术要求,同时完善落实配套安全管理措施;(3)加强校园安全人防技防建设,包括防盗门窗、电子监控系统、消防设施、安全生产工具、应急抢险物资,落实重点安全部位值班等等;(4)安全文化经费的保障,全员安全理念的提升,安全工作的落实,以及安全环境的营造都需要必要的经费作为支撑。

3.健全安全制度体系,完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

安全工作的推动,任务的完成需要好的制度作保障,既需要组织成员积极落实,更需要制度的力量拉动。校园安全制度体系是高校安全文化的重要载体,广大师生通过学习校园安全制度,不断深化对校园安全文化的理解,并按照制度要求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实现共同的安全目标。安全制度体系建设应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评价制度、安全激励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应结合各个院校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如《学生日常安全制度》、《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细则》、《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电教室、计算机室等教学工作场所的相应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制度管控网络覆盖到校园每一个最基础工作单元和工作环节,建立高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和约束机制,实现学校安全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实行院校一把手总负责,分管校领导和安全管理员具体抓,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的工作机制,加大问责的范围和力度。

随着时代的进步,安全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问题和挑战,在实际工作中,还应在传承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健全安全制度文化,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努力构建一个完善的具有强大运行活力的安全制度体系。

四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核事业的发展,国家对核专业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在逐年增加。核安全是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发展的生命线,核专业院校作为核专业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摇篮,必须高度重视校园安全文化对提高大学生安全素质所具有的积极而长远的作用。在安全文化建设过程中,既要着眼于校园安全管理本身,同时也要与国家的决策部署、行业发展要求及企业安全文化紧密结合,突出重点,运用校园安全文化的导向、塑造与渗透作用,培养更符合国家需要、更适合核事业发展的合格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核安全文化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安院校 大学生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培育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06C-

0078-03

公安院校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担负着为公安机关培养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的重任。公安院校大学生是公安机关的宝贵人才资源,是公安事业的希望和未来。公安院校要顺应时展的要求,结合公安院校培养目标,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接受习惯,积极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这对培养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必要性

当代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反映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特点,对广大公安民警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认知、价值情感、价值意志、价值行为具有引领作用。公安院校大学生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需要。培育当代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一项重要工程,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公安系统的生动实践。公安院校是宣传、建设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前沿阵地。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时期,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日趋频繁,社会思潮多元、多样、多变的趋势更加明显。面对人民警察价值观建设的挑战和考验,公安院校应从公安队伍建设的源头和关键环节抓起,大力弘扬、培育当代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突出人民警察价值观的本质特征,显示公安文化的灵魂,抓住公安机关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质。只有创新载体形式,体现公安特色,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人民警察的使命责任与公安院校的实际结合和培养目标起来,使之具体化方能取得成效。因此,公安机关应明确提炼和提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和培育当代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准确把握其基本内容、现实目标、鲜明特征和行业要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自觉性、坚定性,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出应有贡献。

(二)创新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主题和主线,为公安院校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指明方向和目标。公安院校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实质是切实把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融入公安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培育当代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不仅是公安院校大学生的铸魂工程,而且也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公安院校以培育大学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为切入点,既是新世纪新阶段公安工作对公安专门人才素质的理性诉求,也是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发展的必然逻辑。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公安院校应结合自身办学宗旨、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和培养目标,以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为切入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忠诚教育、宗旨教育、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等,着力培养大学生政权意识、法治意识、警察意识、群众意识和大局意识,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标准,引领他们从警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价值追求,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培养高素质公安人才的需要。公安院校培养出的人才是否坚持忠诚的政治本色、能否贡献,很大程度要受到核心价值观的制约,因为核心价值观就是他们总的行为导向、准则和动力。当代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从当代人民警察的职业要求出发,提出了公安民警应该具有的精神境界、道德规范、行为规范,表明了当代人民警察的敬业意识、献身精神、责任心、使命感。公安院校应大力培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引领大学生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奉献”的价值观念,培养大学生“合作、果敢、机智、顽强”的优良品格,使他们养成积极、向上、健康、负责的行为方式,塑造雷厉风行的精神作风和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增强公安院校大学生的综合素养,夯实公安队伍建设的主体基础。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院校应大力培育当代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抓住公安队伍建设的基础和关键,以培养和造就一批又一批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四)提升公安院校软实力的需要。公安院校软实力是公安院校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在实现知识传播与生产、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功能时,通过教育理念、办学传统、办学特色、大学精神、发展战略、学术声誉、精神风貌、文化氛围、社会形象等要素综合表现出来的精神性力量,是一种特殊的大学文化,并以占地建设面积、教学实验楼、体育馆、图书馆、仪器设备、师资力量、科研成果、后勤保障、财政收入等要素为主的硬实力共同构成大学综合实力。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人民警察在长期的警务实践中所形成的具有警察职业特色的价值关系的基本观点和理念,是警察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动力和灵魂,也是警察文化的核心。公安院校大力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能形成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提升其办学特色、增强队伍凝聚力、形象传播力和吸引力,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安院校可持续发展。

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

公安院校大学生应培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具体如下:

(一)忠诚。忠诚是指道德主体在对道德客体理性选择的基础上形成的,对归属对象稳定的情感态度和持久的责任行为,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基本伦理规范。这种忠诚是以认同作为理性基础,以服从作为实现条件,以奉献为价值取向的道德规范。公安机关的政治使命和人民警察的职业特性决定了忠诚是人民警察最基本、最重要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标准,也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灵魂。根据忠诚对象来说,人民警察忠诚的更高价值主体是对党、国家、人民和法律的忠诚。忠诚于党是人民警察最重要的政治要求,忠诚于祖国是人民警察爱国主义的重要体现,忠诚于人民是人民警察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忠诚于法律是人民警察最根本的履职要求。忠诚作为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不仅仅是行为上对所在组织和上级领导的服从和尽责,更是精神上对党、国家、人民和法律的一种尊重、崇敬乃至信念。

(二)为民。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要时刻牢记并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是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性质所决定的。因此,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必须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公共安全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把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把维护社会稳定与服务人民群众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发挥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优势,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强化自身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自觉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做到各项工作便民利民惠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公安成果由人民共享,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巩固和扩大了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

(三)公正。公正是指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在处理社会公务、判断人间是非、决定功过赏罚、分配权利义务等活动中,忠实履行公务、严格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办事、不偏不倚、不徇私情。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刑事司法和治安行政执法力量,公安民警是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公安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要求和价值所在。因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不仅要追求警察制度本身的正义,更要追求警察制度在实践过程中的正义。这要求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执法时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把警察制度的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结合起来,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有机结合起来,把强制管理与柔性关怀结合起来,把毫不手软地打击严重违法犯罪与更新思想观念、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与新期待有机统一起来,主动听取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到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平等对待不同身份、民族、性别和不同的相对一方当事人,使执法过程和结果遵循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原则,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地执法,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四)廉洁。廉洁是指党和国家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各项公务活动中,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秉公尽职,艰苦奋斗,不,不贪污受贿,不损害公共利益。廉洁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基石,是公安工作的最基本要求,是公安民警的立身之本和职业道德底线,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深切关注和殷切期待。公安民警要始终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誓言,牢固树立反腐倡廉思想, 做到“慎独”、“慎行”、“慎初”,执法工作中不越线、不越位、不越权,本着对组织和自己负责的态度,克己奉公,清白做人,廉洁从警,坚守核心价值观的追求,拒腐防变,铸就警魂,自觉抵制不良的歪风邪气和腐朽思想的侵蚀。

三、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基本途径

公安院校应紧扣时展,结合公安职业的特点,针对大学生接受规律和身心发展的特点,积极探索理论灌输、舆论引导、文化熏陶、典型示范、制度管理、实践养成“六位一体”的具有公安特色的核心价值观培育途径。

(一)注重理论灌输。理论灌输是指教育者有目的、有计划地向大学生进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他们逐步树立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主要包括理论讲授、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培训和理论研讨等具体形式。理论灌输是公安院校培育大学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最常用、最基本的方法。公安院校要把培育大学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摆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要把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纳入公安院校教学目标体系和素质评价体系,把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基本教育固定下来,作为每年思想政治教育效果评价的重要内容;区分层次、逐级深化,形成2到3学期为一个教育周期,保证所有学生在校间至少接受一次系统的核心价值观教育。要充分发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主课堂、主渠道作用,把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基本教育固定下来,作为每年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内容,并分层次、逐级深化,形成教育周期。要深入挖掘各类课程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资源,有效发挥各门课程的育人功能,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过程中,把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渗透到大学生专业学习的各个环节,渗透到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各个方面,自觉加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政治觉悟。

(二)注重舆论引导。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是公安院校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条件。公安院校要把大学生在认知核心价值观方面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梳理出来,作出正面的回答,既保持教育的引导力,又做到在包容、碰撞、吸纳中达成共识,实现用警察核心价值观引领多种社会思潮和多元价值价值观。要深入研究大学生的需要、构成、心理、行为等特点,考虑受众不同层次的认知水平,创新传播体制、传播手段,整合校园传媒资源,搭建舆论引导立体平台,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科学运用各种手段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特别以手机短信、BBS论坛、网络视频、电子公告、个人博客、微博、网上投票、网上辩论、网上座谈、网上对话等形式激活大学生的对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认知模式,注重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做到理论宣传形象化、理论话语生活化,理论旨趣现实化,切实为大学生学习、生活、工作提供服务,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不断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渠道和空间,使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真正为广大大学生所感知、认同、接受。

(三)注重文化熏陶。浓郁的文化氛围、优美的育人环境,体现一个学校的文化积淀和底蕴,它不仅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心理起到良好的调节作用,而且对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培育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校园文化,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全面促进公安大学生的素质提高,既是公安院校人才的培养目标,也是公安院校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公安院校教育工作者的重要责任。公安院校要以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为内容,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核心,以物质文化建设为基础,以制度文化建设为保障,以塑造提校园文化为关键,以特色创新和比较优势为借鉴,以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为目标,组织开展高品位、宽覆盖、多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发展熔铸忠诚的政治文化、无私奉献的廉政文化、从严治校的管理文化、形式规范的礼仪文化、崇尚先进的荣誉文化、贴近实战的实践文化,在学习科学文化、弘扬公安文化、引导网络文化、构建廉政文化、营造安全文化的过程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建设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点、公安特色、职业特性的公安校园文化,营造适合公安人才素质养成的浓郁警营文化氛围和警察育人环境,以系统的文化知识培养人,以丰富的文化生活陶冶人,以先进的文化产品引导人,让大学生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迪,不断满足大学生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培养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四)注重典型示范。选树先进典型,是开展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方式,也是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公安院校要完善发现典型、确定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工作机制,以先进典型的可亲性感召大学生增进价值认同,以先进典型的可敬性激励他们增进价值认同,以先进典型的可信性吸引他们增进价值认同,以先进典型的可学性带动他们增进价值认同,并通过多种方式、采用多种手段,体现时代要求、反映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全面展示先进典型的思想内涵和精神风采,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在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中的教育激励和示范引导作用,更好地促进大学生形成共同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

(五)注重制度管理。制度管理是指学校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法规,依据其工作任务和管理要求,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而形成的管理机制,使学校各项工作纳入科学规范的轨道,实现学校管理工作的良性循环,从而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的规章制度既是学校办学经验的结晶和反映,又是公安院校的价值导向。它对规范教育教学秩序,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实现培养目标起着保障作用。公安院校要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根据《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认真执行内务管理制度、落实一日生活制度、警容风纪制度、警务训练制度、教学管理制度、食堂就餐制度、荣誉制度等,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纪律。要在警容风纪、举止礼仪、值班执勤、内务卫生、训练演练、请假销假等方面强化养成教育,使学生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动作标准、行为规范、纪律严明。在日常管理中,要根据警察职业特点,始终把培养政治意识、忠诚意识、警察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等作为重要内容,帮助学员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价值观和英勇顽强、勇于献身的精神,塑造与核心价值观相适应的警察精神风貌。

(六)注重实践养成。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原则。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社会实践是促进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的相结合的重要途径,也是公安院校促进大学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内化”与“外化”的中介和关键。社会实践是公安院校培育大学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他们了解国情,体察民情,认识社情,熟悉警情,增长才干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高校要围绕培养目标,把践行核心价值观、树立警察意识、提升职业能力形成具体目标,分解到每位学生、每个年度、每门课程,丰富价值实现的体验形式。要积极探索和建立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创新大学生“三下乡”、红色旅游、社会调查、专业实习、顶岗锻炼、安全保卫、志愿服务、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载体,让他们在践行核心价值观过程中体验美感、在获得成绩中享受荣誉,从而提高社会实践活动的效果,增强大学生的劳动观念和道德观念,促进核心价值观为大学生认同、内化、追求、践行。

【参考文献】

[1]尹彦.浅谈当代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机制[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6)

[2]张兆端.警察文化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

[3]龚正荣.构建当代中国警察核心价值观论析[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4]尹彦.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融入公安院校校园文化建设略论[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14)

[5]刘明.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研究[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2012

核安全文化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建筑架子工考核监督

2008年4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2008年7月18日 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2个文件都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将建筑架子工列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并规定了考核的条件和办法,对建筑架子工分两类,一类是普通脚手架建筑架子工,另一类是附着升降脚手架建筑架子工。其中规定普通脚手架建筑架子工作业范围包括: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模板支架、外电防护架、卸料平台、洞口临边防护等登高架设、维护、拆除作业;附着升降脚手架建筑架子工作业范围包括: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升降、维护和拆卸作业。同时制定了2类架子工安全技术考核大纲。在安全技术理论和安全操作技能方面进行具体规定。综上所述,要切实抓好架子工的培训,必须要认真落实以上2个文件精神,培训考核机构要制定培训考核细则。使培训考核工作做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那么,要抓好建筑架子工的培训考核和监管,主要抓好“五关、三加强、一整套制度”。简称架子工培训考核和监管的“5-3-1”项措施,具体如下:

重点把好五道关

(一)考核条件关

规定参加考核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2、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学历;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以上条件要认真审核,特别是身体健康和文化程度,如果达不到要求,由于身体生理缺陷,会酿成事故,由于文化程度不够,会造成不能很好地掌握理论知识,甚至不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所以条件审查关是至关重要的。

(二)理论培训质量关

教师要认真根据大纲进行理论教育,要提前备课,大纲规定的内容必须使学生熟练掌握。对基础知识要进行重点讲授,特别是业务知识必须让学生真正掌握,在每天学习后,要布置作业,加深学生的记忆。只有掌握了理论和操作技能知识,才能具备实际操作的基础,才能真正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三)理论考核关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核时间为2小时,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其中,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占25%、专业基础知识占25%、专业技术理论占50%。从考核的比重来看,体现了专业理论知识的重要性,但不能忽视基础和专业知识。

要抓好考核关,关键要在抓好教学的基础上,考核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为实际操作奠定基础。所以,抓好理论考核关。是极其重要的。

(四)实际操作培训及考核关

安全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口试等方式。考核实行百分制,70分为合格。安全技术理论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的,为考核合格。

实际操作最好是实物操作,应先选好实习场地,由实习老师先编写好操作程序,对实际操作应掌握的技能要重点讲授,先选定已具备操作能力并已持有架子工证件的带班班长,再选定掌握程度较好的学生起带头作用。在实际操作时,应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安排一名兼职安全员在现场巡查。确保实习操作安全。

在实际操作考核时,应加强考核场地和考核人员队伍建设,注重实际操作考核质量。应先按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和操作交底。同时要对工人讲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考核时要重点考核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和实际操作方法等。实际操作是建筑架子工必备的技能。不能掌握和通过考核,即不能成为架子工。所以,实际操作培训及考核关是架子工必备的技能,是极其重要的。

(五)持证监管关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及档案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对首次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实习操作不得少于三个月。实习操作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指定专人指导和监督作业。指导人员应当从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无不良记录的熟练工中选择。实习操作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在独立作业期间,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架子工的监管,对存在违章作业的,记不良记录,对情节严重的,直至吊销证书。

二、加强三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1、加强培训教师素质教育

对培训授课教师要加强业务培训,教师要熟练掌握有关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要系统地给学生讲解要点。使学生真正能听懂,会操作。要求教师将当天的重要内容布置为当天学生的作业。认真批示作业,对每位学生都要掌握学习的程度。保证教学质量。

2、加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相结合

在讲授理论知识时,应兼顾实际操作技能的讲授,在实际操作时要兼顾理论知识的复习,同时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相结合,才能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操作要点,便于独立作业。加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相结合,是抓好培训考核质量的关键。

3、加强持证期间监管力度

为抓好持证期间的监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架子工进行重点监管,要求聘用单位加强对架子工的管理,特别是要及时对“三违”现象进行记录,对架子工开展年度和日常安全教育。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架子工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三、建立和完善一整套架子工培训考核和监管制度,实现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目标

为抓好架子工培训考核和监管工作,培训和考核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要建立一整套培训考核和监管制度,建立参加考核人员条件考核制度、技能培训安全操作制度、学生考勤制度、考试纪律制度、身体健康体检制度、持证监管制度等制度。培训单位要对学生的培训质量负责,考核部门要对考核结果负责,监管单位要对持证架子工加强监管。通过完善制度、强化考核、加强监管。以实现建筑架子工培训考核和监管达到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参考文献: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Z]

核安全文化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学生;教育模式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34-126-2

0 引言

党的十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这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新概括。它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追求又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精髓,既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灵魂,又遵循了马克思主义实践的基本规律,对于我们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而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大意义。

大学生承载着艰巨的历史使命,在大学生中构建与其使命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使命和责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前进方向。[2]高等院校要紧跟时代脉搏,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思想引领,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中心,探索行之有效的“2+7”工作模式(“2”即两个课堂,“7”即七条渠道),以实现所讲的“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 [3]

1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实现两个课堂育人功能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第一要义,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明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政治方向,把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则,明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4]在实践中以第一课堂为引导,以第二课堂为载体,在青年学生中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全方位模式。

1.1 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主渠道作用

牢牢把握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与时俱进推进课程与教学改革,将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培育和践行作为重要内容,并不断创新教学方式方法。要注重思想政治理论课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通过学生撰写课程论文,实施专题化教学,融入了启发式、案例式、讨论式、开放式教学情境,提高课堂教学的吸引力,增强教学的实效性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入脑入心。

1.2 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育人作用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做好学校学生活动的顶层设计,有针对性地开展前后联系紧密、相互照应的主题教育活动,丰富学生第二课堂内容,提升学生活动与实践层次,寓培育和践行价值观于学生学习和生活始终,使大学生的“知”与“行”统一,让其个体人格和价值观更加趋同。

2 打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七条渠道

以拓展思想教育育人、管理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诚信育人、榜样育人、安全法治育人等七个渠道,以教育、管理和服务学生为根本,以高校发挥传承文化功能为依托,在学校第二课堂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活动。

2.1 主题教育渠道――以鲜明的主题教育活动为引领,培育青年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高校要将时代特点、国内外形势和大学生思想状况相结合,明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主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思想文化上的最鲜明标记,实现中国梦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保证[5]。要将“中国梦”与“我的梦”紧密结合,开展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学生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实践活动、“三爱”“三节”教育、主题宣讲、主题征文、调研实践、榜样评选、经典书籍选读、专题网站建设、主题班会等形式,激励学生积极参加学习实践、道德实践、文化实践,引导青年学生深入理解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责任意识,凝聚精神力量,坚定学生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伟大“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做好青年学生的政治引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2 文化教育渠道――以鲜活的文化活动为依托,在寓教于乐中培育青年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高校要发挥文化传播功能,通过文化建设和文化活动,在青年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个民族向上的精神追求与思想的升华,所以它必须是高尚的、优秀的。[6]要以青春励志为主线,将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作为核心内容,通过开展学生喜闻乐的“博学修身・励志成才”影像资料展播、党史国史展览、美丽中国图片展等活动,寓教于乐中培育青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以特色文化为平台,将各类校园文化活动作为主要依托,通过红色教育基地、校园文化节、社团文化节、红色经典月等载体,全面深化提升校园文化内涵,促进青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3 诚信教育渠道――以诚信育人为着力点,培养学生养成诚实守信的良好行为

高等院校要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将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融入学生诚信文化建设工作,以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美德和道德模范事迹等教育引导学生认识传承中华文化基因的历史责任,自觉深化诚信文化意识,继承优秀文化传统,提升诚信文化素养。以诚信建设讨论等方式,深入查找自身诚信缺失和不足,增强大学生培育诚信品质的自觉性。要开展大学生诚信文化节教育活动,让大学生在浓郁诚信文化的涵养下,逐渐养成重信守诺的好品格。要将诚信建设与学风建设紧密结合,形成“以诚信为荣,以作弊为耻”的诚信考试氛围,促进优良学风形成。要将诚信教育与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相结合,引导学生诚信还贷、信用做人,要深入开展砺志感恩、诚信成才为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砥砺贫困学生的道德品质。

2.4 安全法制教育渠道――以安全法治教育为根本,教育学生爱国守法、珍视生命

要让学生在学习生活和实践中去检验自己的行为,检验自己的价值观,在自我反思的过程中将自身的价值行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作比较,得出结论,进而确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体系所要求的价值观。[7]以安全管理为重点,加强学生法治教育,促进学生安全成长成才。在学生政治安全、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开展教育活动。开展经常性安全、法治教育,在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国庆节、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开展以“遵守法律 关注安全 珍爱生命 铸就成长之梦”等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提升学生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强化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2.5 榜样带动渠道――以榜样育人为动力,教育学生积极进取,做时代先锋

榜样好比人生的坐标,是事业成功的向导。注重榜样和典型的培养和遴选,并将他们的事迹进行彰显,让青年学生向榜样学习,向榜样看齐,进而培育青年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比如开展寻找校园最美的人,以岗敬业的典型培养学生的进取和奉献精神;开展学习标兵、十佳大学生评选,以巡回报告会的方式展示其成长的经历,让每名学生都明确自己的奋斗目标;举办道德楷模、师德标兵评选,以充分发挥教育的行为示范作用;开展拾金不昧、爱老助残等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评选活动,让学生从善如流,培育他们的道德情操;开展与优秀校友交流活动,引导学生如何成长成才,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如何发光发热、贡献力量。

2.6 管理服务育人渠道――以管理育人为基础,使学生在生活中养成文明的精神风貌。

从根本上来说高等教育是一种规范性教育,所有的学生只有达到一定的规范性标准才能获准毕业,同时在教育的过程中还要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自由发展。[8]在实践中我们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日常管理为基础、以安全管理为重点、以入学教育为抓手、以综合服务为推动、以专项工作为突破,规范学生行为,彰显文明形象。加强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着力破解管理服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推动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建设。重点做好转变管理服务模式工作,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面的学生与教师沟通联系长效机制,研究探索学生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和新机制,促进学生安全健康成长成才,在潜移默化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培育和践行融入大学生的生活当中。在强化学生上课出勤、寝室内务、早操晨练、自习室环境、学生文明行为日常管理工作等方面,探索新时期高校学生管理和服务的方式、方法和手段,积极促进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

2.7 实践育人渠道――以实践育人为延伸,使学生在实践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价值观起着凝聚人们完成共同的重大实践任务的作用,相对应的实践也是对价值观形成的途经和最终体现。[9]高校要遵循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原则,以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为载体,以稳定牢固的实践基地为依托,开展以“践行核心价值观 实现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采取科技帮扶、企业挂职、社会调研、社会服务、公益活动、文化寻访、红色之旅等形式,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价值追求和精神信仰,树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信念,在基层、在一线实践活动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高等院校是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育基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领大学生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是时代与社会的要求。高等院校要充分发挥育人功能,探索在大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法和渠道,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功能,利用鲜活的校园文化载体和踏实深入的社会实践活动,建立起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易被青年学生接受的工作模式。

参 考 文 献

[1]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

[2] 冯刚.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发展[J].高校理论战线,2008(7):4-7.

[3] .在中央政治局就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集体学习上的讲话[Z].2014-2-24.

[4] 徐柏才,张俊.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导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7(2):57-60.

[5] 刘川生.在大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伟大“中国梦”提供重要思想支撑[J].思想教育研究,2013(6):8-13.

[6] 欧阳康.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价值取向[J].高等教育研究,2008,29(8):5-10.

[7] 王丽丽,张森林.当代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策略[J].东北师范大学,2014(4):44-47.

核安全文化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延安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时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812-2485(2013)09-024-04

延安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着不同于资本主义价值的价值观,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自由解放的价值诉求,体现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党优越性。两者既有区别,更有联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继承和弘扬了延安精神,在弘扬延安精神等优秀文化传统,进一步进行理论创新。

1 延安精神

产生延安精神的延安时期一般指的是中共中央1935年10月到达陕北,至1948年3月东渡黄河转向华北。这期间中共中央在以延安为中心的陕甘宁地区领导中国革命,前后13年左右。在延安的13年是中国共产党发展的重要阶段,中国共产党一方面要巩固革命根据地的成果,领导军民进行艰苦卓绝而又卓有成效的的根据地建设;另一方面,要团结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抗日战争,开辟敌后根据地,壮大自己的实力。抗战结束后,同美帝国主义、反动派进行了两年多的自卫战争。当时集团对陕甘宁解放区进行了疯狂的军事包围和残酷的经济封锁,企图把党中央扼杀在延安,陕甘宁边区面临严重的军事斗争和严重的财政经济困难,死亡时刻威胁着延安的军民。在艰苦的革命环境能否生存下来,能否继续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坚定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共产主义信念。如何克服困难,如何生存下来,如何壮大自己,如何坚定民众对共产主义信念,这些问题是摆在中共领导人面前的一道道难题,处理不好,中共面临着军队失去精神支柱,失去战斗力,失去民心的危险,中共数十年的革命斗争将付诸东流。以为核心的中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领导人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次次有力回击了中国共产党前途“灰暗说”、“共产党灭亡论”。中国共产党立足革命斗争实践,总结井冈山革命精神、长征精神,提出延安精神。延安精神主要内容包括“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 “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口号的提出,延安出现一片欣欣向荣的局面,共产党用着非常原始的锄头、镰刀、犁、纺车等原始的生产工具,自力更生,自给自足,满足了军民生活生产革命需要。共产党依靠自身的努力,领导军民解决革命斗争需要的资源。延安精神激励无数青年人到达这个地方参加革命战争。延安精神培养了一批批年轻的青年,他们不顾一切困难赶赴延安,接受革命的洗礼,成为了新民主主义的中坚力量,为新中国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他们的贡献。

同时在延安涌现出了一大批模范标兵,“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白求恩”,“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的徐特立”,“一辈子总是做好事的吴玉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张思德”等,延安精神又包括了许多精神形式,如南泥湾精神、抗大精神、愚公移山精神等,这些精神成为我们中华民族优良的一部分,并且在新时代得到发扬光大。党的领导人异常重视延安精神的传承和发扬。在1949年10月回复陕甘宁边区人民电号召:“全国一切革命工作人员永远保持过去十余年间在延安和陕甘宁边区的工作人员中所具有的艰苦奋斗作风。”邓小平1980年12月25日再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强调:“我们一定要宣传、恢复和发扬延安精神。”同志在2002年3月在陕西考察工作是指出:“无论过去、现在、未来,延安精神都不能丢,使延安精神成为我们党在新世纪团结和带领人民不断开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强大精神动力,使延安精神永放光芒。”总书记2004年4月在陕西考察工作时指出:“延安精神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财富,过去时、今天仍然是我们战胜困难、取得胜利的发包。我们坚持和发扬延安精神,很重要的就是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证务实之风。”延安精神,经过不断解读和重构,具备更为丰富的内涵,成为我党乃至中华民族重要的一笔精神财富,作为一种永恒的精神,不仅过去、现在、未来具有永久的生命力和活力。

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社会系统有序运行的基本精神依托。中国封建社会儒家提出的“三纲五常”,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形成的个人本位价值体系,都对特定时期的政治统治起到重要支撑作用。在当前,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坚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早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已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再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具有时代性的文化建设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体现了我党在新时期对社会主义制度本质的认识深化以及升华,体现我党对当前思潮多变以及多样性的尊重及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是党继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认识到文化软实力对育人、社会进步、经济良性发展乃至国家综合国力竞争重要性。在《十七届六中全会第二次会议》强调“从国际看,综合国力竞争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文化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许多国家特别是主要大国都把提高文化软实力作为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在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的背景下,谁占据了文化制高点,谁拥有了强大文化软实力,谁就能够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现文化“百花齐发、百家争鸣”,提高民族凝聚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和实践,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实践,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张扬。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秉承爱国主义思想的民族精神,继续改革创新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思想保证之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现代化建设的精神支柱,是一种理想信念,是一种核心价值观。邓小平也认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要团结起来、组织起来,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否则建设就不可能成功。离开理想的激励支持,离开价值观的指向,离开纪律的约束,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不可能实现。

3 继承与创新

我们党历来重视思想价值观建设,并以此作为支撑革命、建设、改革、发展的精神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总结中国几千年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当今中国不是凭空产生、突然出现的,是对社会主义价值观建设进行了长期探索基础上应运而生的,是不断总结提炼以往优秀的文化传统,特别是我党在革命年代流传下来艰苦卓绝的革命精神,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新风尚新观念。延安精神作为中华民族财富里的瑰宝,新中国成立后,时代赋予了它更为顽强的生命力和活力。中国共产党从来都是善于挖掘革命精神的时代价值,运用马克思主义思想与中国国情结合,不断探索,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社会价值观理论。

3.1 哲学基础相同

延安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和弘扬,哲学都是来自马克思主义思想,都是坚持“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重视对客观实际情况的思考和考察,无论是延安精神的提出和提倡,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和实践,都是立足国内复杂的社会环境,多种思潮的冲击提出来的,澄清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具有改造世界指导作用。“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思想传播到中国后,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实践,不迷信、不盲从经典著作的“框框条条”。延安时代,以为首的革命领导人,经过,全党从知道思想上彻底清算了教条主义,进一步强调“马克思主义必须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在全党确立了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指向非常明确,在前进方向只能是社会主义方向,只能是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而不是其他指导思想。以什么的思想理论为指导,是任何社会确立核心价值观必须解答的首要问题。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伟大旗帜,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在“西强我弱”的态势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外国正在利用各种途径特别是对年青人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只有大张旗鼓,旗帜鲜明的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的主导地位,才能抵制各种思潮。

3.2在继承中发展,不断丰富革命精神的时代价值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无疑是吸收了中华优秀文化,尤其是以来的优秀革命文化传统。再一次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待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批判性继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马克思主义再一次结合中国国情提出的又一力作。延安13年,可谓是党正、军严、政通人和、风气纯正、繁荣和谐、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必须进一步发扬主导和塑造延安和谐社会的灵魂——延安精神,特别是“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延安精神给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给以我党借鉴和启示。 在领导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就非常重视用共产主义的价值观教育干部群众,他撰写的《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等,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作为社会主义价值观建设的主要内容,影响着不同群体,影响着几代人。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艰苦奋斗成为共产党在总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以提炼、归纳和总结,赋予新的时代意义。

3.3 指向整体利益受益者——人民

延安时代提出的延安精神也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罢,都是我党整合多种社会思潮,体现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但是尊重多样性,并不是放任多样性,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指向“为谁服务,如何服务”这个问题,延安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无疑都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思想,坚定社会主义方向。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目标就一直是“全人类的解放”,是“每一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因而,这也是延安精神提倡、继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追求目标。马克思主义认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也不能得到解放。”所以,延安时代都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延安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出路,比起国统区的腐败,延安精神焕发,生机勃勃,更体现中国共产党廉洁为公,一心为民的执政本质。“(延安)这里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花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摩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体现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这个宗旨在革命取得胜利后,更是得到更广泛的体现。新中国成立后,尽管出现了新的执政问题,小部分党员出现腐化堕落思想,但这个不是党的全部,历届党的领导人都把反腐倡廉作为坚决的任务,反腐从来就是不可以讨价还价的,纯洁党风,在社会树立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不允许存在一种以牺牲多数人的利益而保障少数人特权的社会制度,它所期望建立的社会主义新社会是一种维护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制度。经济制度决定上层建筑,作为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指向的对象是利益的主要受益者——最广泛的的人民群众,这正是共产党的先进性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还是以人为本的精神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揭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反映了党和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规律的新认识。

4 警惕把延安精神等同于中国精神、等同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无限扩大延安精神的作用

延安精神研究著作很多,许多学者积极探索延安精神的时代价值,但是延安精神不能等同于中国精神,亦不能等同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就是科学发展观,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在实践中检验,在实践中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保持永久生命力和活力的秘籍。延安精神具有特定的时代性,延安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在特定的时代体现出来的不畏、不怕牺牲、自强不息的精神体现,是对残酷的生存环境的一种挑战。但是延安精神不能等同于中国精神,延安精神扎根于在中国精神,延安精神丰富的中华民族精神,只有不忘本,才能发展得更好,它是种概念,中国精神是属概念,后者包容前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无疑是在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吸取养分,与时俱进,我党开创性的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种理论创新。只有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向不仅仅是包括广大人民群众主要价值观的,还是国家层面、制度层面、文化层面的价值取向。比起延安精神更有广泛的价值意义、时代意义。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光明日报,2006-1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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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袔缇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J].红旗文稿,2012(2).

5罗文东.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思考.山东社会科学 [J],2009(12).

核安全文化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 核心价值观 意识形态安全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意识形态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的关键所在。随着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文化多样化、信息网络化的推进,意识形态安全问题逐渐凸显。高校作为意识形态的前沿阵地,对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具有重大作用。

一、国家意识形态与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意识形态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集中体现了特定利益集团经济利益的价值向度和精神追求,是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思想保证。国家意识形态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核心价值观是国家意识形态的内核与精髓所在,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依存,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只有核心价值观这个内核稳定,才能确保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一)核心价值观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内核之一:对信仰与实践关系的回答。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从生产方式的变革和人的解放两个维度,揭示了社会形态的沿革迄今经历了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现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社会,以及人对人的依赖性、人对物的依赖性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不同形态,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论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核和精髓,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决定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方向,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起共促发展的强大的精神力量。需要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弘扬核心价值观来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核心价值观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内核之二:对理想与现实关系的回答。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中华民族的共同理想。这个美好的“中国梦”,凝聚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希望。中华民族百年的奋斗史,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辉煌历史告诉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点绝不能存在任何的质疑和动摇。为此,必须在总结近现代中国历史的基础上,从中国现实出发,唱响共产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好的主旋律,朝着理想目标而努力。

当前,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有的西方强国不愿意看到一个不断崛起的强大中国,从军事、经济、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推出了许多遏制措施。加上全球化、市场经济、不同社会思潮等各种因素的影响,社会大众在思想观念、价值取向上多样化并存,选择性、差异性、多变性明显增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一元化”地位受到挑战。在此背景下,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表达国家核心价值诉求,为社会成员指明共同遵循的价值取向,强化实现中国梦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核心价值观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内核之三:对社会与个人关系的回答。社会是一个有机体,个体是社会有机体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要素。意识形态从思想观念和思维方法上,为个体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意识形态通过肯定和维护自身的思想观念,反对和排斥不利观念,为社会治理提供“合法性”依据。意识形态是社会精神支柱,其昭示的奋斗目标,对个体具有巨大的激励和凝聚功能,发挥着精神驱动作用。人是具体的、历史的、社会的,“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p56。由于个体的社会身份、社会环境、社会阅历不同,人们的价值取向、价值选择、价值判断差异性很大,特定时期有的个体甚至出现价值迷惘、价值混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内核,反映了社会存在和经济发展的价值追求,体现着人们对于当今社会和未来社会发展的精神追求,凝聚着国人的历史共识和实践总结。要通过积极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功能、引领功能、整合功能和创新功能,确立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塑造良好的道德风尚,规范个体言行,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康有序发展,激励和号召人们为实现中国梦的伟大目标而努力。

二、高校意识形态安全视域下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培育面临的问题

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受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变化,特别是互联网、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发展的影响,大学生的核心价值观培育不断受到多方的影响和冲击,高校意识形态安全面对着来自多方的挑战。

(一)西方政治模式和社会思潮的冲击。新中国成立以来,西方国家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敌视和攻击一直没有停止过,始终企图同化中国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颠覆社会主义政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没有出现西方发达国家希望看到的如同苏联一样政治上的蜕变。随着美国总体国力的衰落,其在全球的一超独霸的领导地位有所下降,加之英、法等西方发达国家在国际上的实际影响力也有所下降。国家实力变化后,有的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把对华政策重点由“颠覆”转向“渗透、遏制”,实行“和平演变”,借自由、民主、博爱、人权、宗教为幌子,打着“中国”“民主和平论”“人权高于”的旗号,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一些问题大肆责难非议。同时,还炮制出历史终结论、意识形态终结论、文明冲突论、第三条道路等等多种理论,攻击异己,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利用各种手段对我国高校在意识形态方面加强渗透,妄图达到影响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最终影响我国政治体制和民主政治走向之目的。

(二)西方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冲击。全球化步伐的推进,网络技术的发展,手机新媒体的革新,高校已绝不再是世外桃源。在全球化的国际交流合作中,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其在科学技术、现代化管理等层面的优势,在经贸往来、科技教育文化合作交流中,通过其影视动漫、流行歌曲、体育休闲、广告营销等多种文化娱乐节目,借助现代化的“声光色电”组合,内置“民主、自由、平等、博爱、人权”的普世价值观,镶嵌着精致的自由主义、利己主义、消费主义、金钱崇拜等资本主义的价值观和超前消费、透支未来的生活方式,不断地冲击着高校大学生的眼球,冲击着年青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冲击着高校知识分子对传统的民主政治价值模式的理解。青年大学生在消费西方的商业品牌、影视文化节目的同时,实质上也易被西方文化价值观和生活思维方式所消费,甚至会产生认同感。在日常生活交往中,西方发达国家不断加强其民主人权模式和价值观扩张,对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产生强大冲击,悄然影响着大学生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

(三)社会复杂变革负面因素的冲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社会亦进入问题叠加期和矛盾凸显期,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很多变化。有的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紧不硬,要求不严,标准不高,讲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认识模糊措施不力。极少数领导干部包括高校的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滋长泛滥,有的甚至腐化堕落变质。极少数高校教师缺乏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历史观,宣扬西方所谓的“普世价值”“民主”“新闻自由”,传播民主社会主义和,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否定我国民主政治模式,否定核心价值观,否定党史国史,否定四项基本原则,否定英雄人物,对年青大学生的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严重影响高校意识形态安全。

(四)境外宗教渗透扩张的冲击。宗教渗透是境外敌对势力对付社会主义的常用手段。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之后,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成为境外敌对势力进行宗教渗透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境外宗教渗透势力通过学术交流、教育出版、秘密传教等方式,利用广播电台和互联网进行传教布道,除了城市乡村以外,还把触角伸向高校,有的外籍教师甚至利用讲学进行秘密传教。基督教、伊斯兰极端主义,都把大学生作为重要的渗透对象。有的基督教在高校秘密传教,吸引年青大学生入教。进入21世纪以来,伊斯兰极端主义成为威胁国家地区安全与稳定的现实力量。受极端组织“伊斯兰国”迅速发展和国际政治因素的影响,伊斯兰极端主义在阿富汗、巴基斯坦和印度与新疆接壤的地区活动猖獗。伊斯兰极端主义利用网络、手机短信等,在高校学生特别是维吾尔族学生中秘密发展成员,实施分裂颠覆恐怖活动,严重危害高校的安全稳定,直接危害到国家的安全与稳定,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

三、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高校意识形态安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实现中国梦的精神动力和思想基础,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为加强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提供了有效保证。要多管齐下,采取有力措施,以培育践行大学生核心价值观为着力点,确保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一)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主渠道作用。同志强调:“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2]p153要重点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宣传教育工作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一是要深入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从其基本内容、真理与价值的关系、价值选择、价值评判、行为取向、价值意蕴等各方面来深入解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化、具体化。二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要通过《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各门课程的教学,系统地讲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中国梦,做到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确立科学的人生目标,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正确认识人生价值,自觉抵制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的侵蚀,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三要加强思政课的教学改革,通过积极探索创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体现在教学形式与方法创新中,灵活运用灌输法,变理论灌输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增加理论的说服力、吸引力、感染力。要加强师生互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互动参与。要发挥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作用,加强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努力使学生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践行者和有力传播者。

(二)大力加强日常生活领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既要注重课堂教学,更要注重把触角延伸拓展到学生的日常生活领域。大学生的日常生活领域,其现实空间主要在学校,虚拟空间在网络空间。“生动鲜活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是增强理论吸引力感染力的重要保证,是推进理论大众化的内在要求。实践证明,说空话、讲套话,只会让理论远离群众。”[3]改革开放以后,大学校园早已不再是封闭的“象牙塔”,社会不公、贫富不均、城乡差距、权力寻租等社会问题,经常成为大学生的日常生活谈话内容,影响大学生心态变动、价值评价选择和价值观的变更。要在教室、寝室、运动场、图书馆、大礼堂、食堂等大学生主要的学习、运动、生活空间,通过宣传栏、校报、板报等多种载体,借助演讲朗读、诗词歌咏、漫画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鲜活多样、富有特色、容易被大学生接受的宣教活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渗透到大学生的日常生活领域中,体现在大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运动娱乐、消费饮食、文化活动等微观生活领域,体现在其平时说话聊天、交朋结友、唱歌上网、观看电视电影等最基本的日常行为生活,真正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大学生最普遍的日常生活领域绽放出美丽之花。

(三)积极利用网络与新媒体,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大学生已习惯浏览网络,使用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而网络和新媒体,海量信息良莠不齐,有的网络语言耸人听闻,有的网游软件暴力色情,有的意见表达毁人“三观”,强烈冲击着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对意识形态安全带来不利影响。为此,必须高度重视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利用好网络和新媒体平台来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要注重网络阵地建设,加强网上网下协同互动转化。要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话语的主导权,表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髓,找到符合大学生感兴趣和适合其接受的方式来形象生动表达,提高叙事的表达力、吸引力与感染力,不能自言自语、自说自话,表面上高大上,实则空洞说教、虚无缥缈。二要加强网络队伍建设,强化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学会理性表达,促使学生实现文明上网、绿色上网、健康上网,使大学生在网上也自觉担负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员、践行者的历史使命。三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净化网络环境。对在网络发表影响国家社会稳定,涉及违法犯罪言行,要报公安机关;对不利于唱响主旋律、带有杂音色彩的网络舆情采取冷冻措施,疏导消除;对一些有疑惑、有抱怨的舆情,要解疑释惑、化解矛盾。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核安全文化论文范文第10篇

安全法律法规核心作用原理体现了安全法律法规对研究对象的作用机理及作用方式,属于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的范畴。安全法律法规核心作用原理是以安全系统工程学、安全法学为理论基础,基于安全法律法规的特点、规律以及体系结构,能够表达安全法律法规在运用、实施、监督、管理等过程中的普适性基础规律。安全法律法规核心作用原理及其方法论体系结构作为安全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对象主要包括:人的行为、物的状态以及管理环境等。1)人的行为。人是行为的主体,安全法律法规主要是约束并规范人的行为,确保系统不会因为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引发事故,有利于促进系统安全性能的提高。2)物的状态。作为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物的不安全状态应该作为安全法律法规方面的隐患进行监督管理。安全法律法规约束物的状态有利于保证安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同时也有利于安全法律法规学科的构建。3)管理环境。管理环境属于人-机-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管理环境对系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管理环境应该作为重点研究对象,使其能够更好的为安全生产服务。

2核心作用原理及其内涵

安全法律法规核心作用原理是对安全法律法规学科作用对象和研究内容的提炼总结,笔者提出安全法律法规核心作用原理下属4条原理:安全法治原理、安全规范原理、安全标准化原理以及安全发展原理。

2.1安全法治原理

安全法治原理是指以安全法律法规为基础,规范人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增强安全法律法规作用效果,从而达到系统安全的目的。完善的安全法律法规制度使安全管理有法可依,有利于安全法治原理发挥其促进作用,有利于减少危险有害事故的发生,有利于提高系统的安全性能。法治可以消除人治的多种弊端,明确权利责任,使安全管理高效、合理。安全法治原理与依法治国一脉相承,均是依靠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度维护系统的稳定有序,如果制度不完善就会降低制度本身的效能,进而可能会引发人们对法治的信任危机。安全法治原理的影响因素主要有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体系得不到贯彻实施、监督监管系统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1)安全法治的原则性。原则性包括客观性、合法性、合理性、逻辑性等多项原则。其中客观性原则主要包括认识的客观性、法律法规的客观性、二者之间关系的客观性;合法性则是表达对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尊重与认同;合理性原则则是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统一;逻辑性原则表达了其他原则的实现需要建立在逻辑性的基础之上,在运用法律法规的时候可以依靠逻辑思维提炼安全法律法规,以促进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和发展。2)安全法治的至上性。安全法律法规至高无上,它是评判系统中所有成员行为的唯一标准,同时也是最高标准。系统中任何成员都必须在安全法律法规所制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否则都得受到相应的制裁。简言之,就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3)安全法治的普适性。安全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搞特殊化和个别化。另一方面,安全法律法规要在社会、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都能起到反馈调节作用。同时,要加强社会监督监管,避免出现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出现,力求做到公平正义,从而保障系统秩序的稳定。

2.2安全规范原理

安全规范原理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指导并约束人的行为、物的状态以及法律实施环境的行为准则。安全规范原理主要是从规范人的行为、物的状态、法律管理环境等3个方面进行研究。安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能够起到安全指引、安全预测、安全评价、安全教育等4个方面的作用。这4个方面的作用可以有效的规范人的行为、物的状态、环境状态,有利于提高系统的安全性能。安全规范原理可以从人-机-环三个方面具体阐释:1)规范人的行为。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因此确保人的行为的安全性至关重要。安全法律法规可以有效的规范人的行为,可以有效的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安全规范原理具有指引作用,将为人的行为树立正确的导向起到积极的作用。2)规范物的状态。基于安全规范原理对人的行为的规范作用,使人的行为与物的状态达到协调统一。规范物的状态中的“物“,包括各种设备、设施,保障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从而避免了因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对人身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进而促进了系统整体的安全性。3)规范环境的状态。环境既指系统大环境,又指法律实施的环境。保障安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不仅需要有素质较高的执法队伍还要有非常有效的监督监管机构力行做好安全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监管工作,保证安全法律法规的实施环境。另一方面,良好的环境状态将人的行为、物的状态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安全法律法规发挥其作用,有利于提升系统的安全性能。

2.3安全标准化原理

安全标准化原理是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法律法规制度,辨识并消除危险源,使人、机、环处于安全状态,促进系统整体安全性能的提高,进而促进安全法学、安全学的发展。建立完善的安全法律法规制度,既要保持先进性,又要与中国国情相结合;既要确保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的系统性、强制性和权威性,又要保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的有效实施。建立健全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化体系,有利于提高安全管理效率,保障系统的整体安全性能。我国安全法律法规相关体系还不够完善,系统性和操作性均较差,甚至有些方面暴露出专业涵盖面不足等问题。基于以上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化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1)全面性。安全法律法规需要全面覆盖行业体系,但是部分行业现有的安全法律法规还未能全面体现本行业当今的发展现状;同时,安全法律法规应该集中立法,不应出现体系建设分散的状况,只有保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全面性才能更好的保障系统安全。2)系统性。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采用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方法,构建更加有效的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可以使其更加有效的发挥作用。同时,安全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反作用于安全法律法规,使其更加有效的发挥作用,可以很好的解决因为系统性不强而导致的作用效果不佳的问题。3)强制性。强制性可以保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的有效实施,是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重要依据。增强安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可以提高制度本身的效率。安全法律法规只有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才能显示其巨大的威慑力和权威性,才能更好的为整个安全系统服务,提高系统整体安全性能。

2.4安全发展原理

安全法律法规应有与时俱进的发展性,通过安全发展原理,可以更加有效的传承安全法律法规的精髓,同时又可以根据其原有的基础性结构再基于现实发展的需要,修订、补充、废除部分安全法律法规,从而尽可能消除危险有害因素,保障系统的安全性能。安全法律法规原理从实践中来,再到实践中去,需要从发展的角度看待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发展原理不仅要根据安全现状提高安全法律法规的先进性,同时也要对人的行为进一步管理,尽量降低因为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于安全发展原理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1)保持创新性。创新是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不竭的动力,是应对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必然方法。创新不只是安全法律法规具体内容的创新,更要求在人的行为和安全管理等层面上做到真正意义的创新,从而促进系统安全性能的提高。2)增强先进性。我国的一些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标准还没有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尽可能与国际接轨,应对法规标准的世界化和标准化。不论在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方面,均应朝着先进性的方向发展,促进安全法律法规先进性建设和体系化建设是安全发展原理的重中之重。3)相似和谐性。相似和谐性可以帮助人们在生活中提高安全性能,增强安全意识,促进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同时,相似和谐性对于安全法律法规的发展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这一性质对于促进安全法律法规核心原理中的发展原理、规范原理、标准化原理等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4)构建发展趋势预测模型。安全法律法规的发展与创新需要有学科理论知识作基础,更需要构建良好的发展趋势模型作参考,为安全法律法规的发展提供方向性、纲领性指导。2.5基于4条安全法律法规核心作用原理构建的轮型模型基于4条安全法律法规核心作用原理构建轮型模型,如图1所示。首先,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构建该轮型模型,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互相影响构成统一整体。其次,该轮型模型内部共有4个子系统,围绕安全法律法规核心作用原理运转,共同促进安全法律法规学科的发展。最后,每个子系统又受到多个要素的影响,通过系统工程与安全法律法规学科的交叉融合,共同构成了该轮型模型。基于4条安全法律法规核心作用原理构建的轮型模型,可以为安全法律法规学科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四条核心作用原理之间的协同和促进作用有利于完善安全法律法规学科体系建设,有利于安全法律法规学科建设的发展和创新。4条核心作用原理从不同层面分析了安全法律法规学科的深刻内涵,对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理论的完善具有指导意义,为安全法律法规有效地应用于实践之中提供了理论依据,保证了系统安全性能的提升,进而有利于促进安全法学的发展。

3基于霍尔方法论构建安全法律法规方法论的四维体系结构

3.1霍尔方法论简介

霍尔方法论是基于三维结构的系统工程研究方法[10],其中,三维分别是时间维、逻辑维、专业维。霍尔方法论的核心是最优化,特点是任何现实问题都有可能被弄清且目标非常明确。霍尔方法论结构如图2所示。1)时间维:对于一个工程项目,从规划到更新共经历了7个阶段,这7个阶段按照时间先后顺序紧密衔接在一起。2)逻辑维:将研究工作过程展开,从摆明问题到决策实施共分6步,条理清晰,逻辑严谨。3)专业维:专业维又称知识维,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涉及的专业知识各异。专业维是为了完成工程项目各阶段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3.2基于霍尔方法论构建安全法律法规方法论的四维体系结构

安全法律法规方法论是运用系统工程的思想分析问题,把目标对象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是分析、辨识、处理及解决危险有害因素的工作方法。通过专业维、逻辑维、时间维三个维度对安全法律法规方法论进行分析研究,消除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高系统安全性能,使系统达到最优化,与霍尔方法论三维体系结构研究方法相吻合,故将霍尔方法论应用于安全法律法规方法论的研究之中具有很强的可行性。随着技术的不断革新,社会不断发展,环境对系统安全的影响越来越大,故参照霍尔方法论三维体系结构并增加环境维,构建安全法律法规方法论的四维体系结构,如图3所示。1)时间维:针对一个工程项目的安全法律法规问题,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共分为安全规划、设计、运行、更新4个阶段,形成一条闭环回路系统,根据时间维的4个阶段分析并处理问题,更加合理有效。2)逻辑维:如图3所示,从摆明安全问题到安全措施实施共7步:摆明安全问题、确定安全目标、系统安全综合、系统安全分析、系统安全评价、安全决策和安全措施实施。从逻辑维的角度处理安全法律法规问题,环环相扣严谨有效。3)专业维:不同的工程项目,不同的安全法律法规问题所涉及的专业不同,安全工程、安全管理以及安全法学都是以系统工程为核心,并围绕其展开。其中安全法学是重点,安全法律法规问题应该更多的从安全法学的专业角度分析,能够更加有效的解决问题并得出结论。4)环境维:环境适应性是系统的固有属性,系统与环境之间必然存在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增加环境维构建安全法律法规方法论的四维体系结构,有利于促进安全法律法规学科的发展。

4应用分析

安全法律法规核心作用原理及方法论的四维体系结构对于安全学科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文化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不论从理论研究的层面还是从实践应用的层面分析,均可发挥其促进作用。1)对安全学科建设的作用。安全法律法规核心作用原理及方法论的四维体系结构对安全法学、安全学、系统工程学等学科体系的完善具有推动作用,法治、规范、标准化、发展等原理不仅提供了理论支撑,而且通过深入分析四条核心原理及其内涵有利于其他学科的完善,有利于交叉学科的发展。2)对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安全法律法规核心作用原理及方法论的四维体系结构对人的行为、物的状态以及管理环境等三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力,促进了整个人-机-环系统的安全性能的提高。另外,对于辨识、分析、处理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保障系统安全性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指导。3)对安全文化发展的作用。有利于系统内形成安定有序的制度环境,形成和谐文明的文化氛围,对于系统内部安全文化的塑造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时,四条核心作用原理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提高系统内部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有利于加强安全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的建设。

5结论

核安全文化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生态文明;核安全法;法律原则;解释论;建构论

中图分类号:D92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

10085831(2017)05007408

党的十以来,生态文明理念强势发声,一系列顶层设计和决策部署都立足于“是否符合生态环境规律”“是否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加以考虑,生态文明已然成为当下治国理政的重要评判标准和实现途径。2017年4月24日,《核安全法(草案)》进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中国核安全保障的“母法”有望诞生。为了保证立法质量,增强法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真正发挥其保障核安全的作用,官方机构和各方学者针对《核安全法》的基本制度展开了大量有益的探和论证。本文拟从生态文明的角度,聚焦中国《核安全法》的基本原则作一初步探析,以期对中国《核安全法》的制定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所裨益。

一、生态文明统摄下的《核安全法》制定

(一)生态文明的性质梳理与规范内涵

生态文明是一个宏大的主题,哲学、经济学、法学、生态学等领域的学者,都从自身的学科角度出发,对“生态文明”的规范内涵进行解析和思考。然而,究竟“生态文明”的内涵为何?至今仍未有共识,使“生态文明”停留在半规范、半理念、半理想和半口号的阶段。通过寻求“最大公约数”的方式,我们可以梳理出关于“生态文明”最为基本也是最被普遍接受和认可的两个定性:一类谓之“线性生态文明观”,即将生态文明视为继渔猎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之后的下一种人类文明形态,或称“第四种人类文明形态”[1];另一类谓之“系统生态文明观”,即将生态文明视为一种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等并列的社会文明组成形态[2]。

“线性生态文明观”的立论依据在于:其一,任何文明形态都只是一种历史现象,终将消亡,进而被新的文明形态所取代。其二,工业文明以“人是社会的主人”为哲学依据,强调对人的物质欲望的满足,而压制和忽视了人的生态需求,这便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呈现出某种病态,资源衰竭、环境恶化、人口膨胀是工业文明之“内生缺陷”的典型表征。论者据此认为,这一文明形态已完成其历史使命,并正从兴盛走向衰亡。其三,生态文明以“人是自然的一员”的哲学观念为指导,强调人类活动应当服从生态环境的内在规律,进而缓解抑或纠正工业文明所衍生出的人与自然对立的病态。基于生态文明在因应人与自然矛盾中的突出作用,论者指出,生态文明势必成为人类下一阶段的主导文明[3]。“线性生态文明观”具有极强的解释力,对于发展转型期的中国而言也极具指导意义,因此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普遍推崇。

与“线性生态文明观”针锋相对的“系统生态文明观”认为,“线性生态文明观”只是“看起来很美”罢了。因为这一理论存在诸多难以自洽的逻辑问题,不可能成为理解“生态文明”规范内涵的核心理论。具体而言:第一,“线性生态文明观”亦不否认文明形态总是交替演进的。然而,生态环境的保护并非特殊时期的社会问题,其贯穿于人类文明始终。也就是说,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永恒的事业,倘若生态文明成为下一种文明形态,那么人类文明可能会被“终结”,因为“生态文明”并不具有可超越性。第二,科技进步被认为是文明形态更替和演进的基础和标志,弓箭、铁犁与蒸汽机分别被视为渔猎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标志性技术。循此逻辑,以信息技术为标志的“信息文明”更适宜作为下一种主导人类文明的文明形态,而非缺乏标志性技术基础的“生态文明”[4]。在对“线性生态文明观”进行批判的基础上,“系统生态文明观”得以生成。该理论认为,文明是指人类改造世界所获得的物质成果与精神成果的总和。人类经历的渔猎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归根结底都属于物质文明的范畴。然而,随着社会形态的多元,不再可能出现一种单一文明主导社会的现象,而应当是一种“大文明”,即生态文明连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等组成共同反映未来社会的多向度文明形态[5]。

2012年党的十报告首次专篇论述了生态文明建设,并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并列,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从这一表述看,中央政府并未将生态文明同渔猎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作“线性”类比,更没有作为一种所谓新的社会文明形态加以阐释,而是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并列,其实际上秉承的是一种“系统生态文明观”[6]。笔者认同“系统生态文明观”所提供的分析框架,即将生态文明理解为人类自我革新的目标和方向之一,其核心要旨是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纳入到当前应当重视并积极回应的政治议程之中。至于“生态文明”的规范内涵,可以通过语义学进行解析。详言之,“文明”一词可以理解为“文”则不野,“明”则不昧。适用于“生态文明”之中,“不野”是指人类对改造自然的能力进行自觉的控制和约束,即能够征服而选择尊重,能够攫取而选择保有,集中体现为人类对自然的“不野蛮”。“不昧”是指人类充分认识到“只有一个地球”是当代人的宿命,应当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到当前的政治议程,继而纠正工业文明以来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弊病,集中体现为人类对其自身的“不愚昧”。是故,“生态文明”的规范内涵是指在生态危机到来的时代,人类有意识地重塑已有的规制议程,通过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将对生态环境的关照作为牵制或决定政治思考和决策的重要因素,其实质是人类寻求自我救赎的一种策略选择。

(二)生态文明建设与《核安全法》制定的契合性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核能开发利用作支撑。人类的发展史其实就是一部“石头记”,人类的每一次进步和飞跃无不与资源的发现和对其利用密切相关。自然资源具有二元属性,即在同一自然资源之上,既承载着可以通过财产权抑或物权制度进行精细分割的经济价值,也承载着具有共享性和不可分割性特征的生态价值。长期以来,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受到压倒性的关注,而对其生态价值的保护却在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被忽略甚至无视。即使在今天,我们仍然将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殊不知,对自然资源,尤其是能源使用进行合理规制,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所在。原因在于,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从“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两方面着手,倘若仅将重心放在环境保护之上,生态文明建设势必因为“一条腿走路”而沦为建不成的空中楼阁。更为重要的是,环境问题本质上产生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之中。只有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进行合理规制,环境问题方能从源头加以解决。以核能利用为例,核能具有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低的特点,尤其是核能在提供巨大生产、生活能量的同时,其二氧化碳近乎零排放的效果是其他能源无可比拟的。而这些优势正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之所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强调,绿色低碳能源战略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安全发展核电则是绿色低碳能源结构调整的排头兵。可见,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核能的规范利用作为支撑。

核安全是生态文明中“生态安全”的应有之意。核能开发具有毋庸置疑的巨大潜力,然而其利用也蕴含着难以为人类自我消解的破坏力。l生核事故的风险,犹如悬挂在人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让人们对核能利用总是心怀疑虑[7]。为此,世界上至少36个国家和地区颁布了《原子能法》或《辐射防护法》,9个国家颁布了《核安全法》。制定核安全相关法律有利于规范核能的开发利用行为,防范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能的可持续利用提供常态化的制度保障,最终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也就是说,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核能安全来推进,核能安全需要依靠生态文明的理念来实现。中国《核安全法(草案)》第1条便开宗明义地指出:为了安全利用核能……保护环境,制定本法。可见,核安全是生态安全的应有之意,应当以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来检视和指导《核安全法》的制定,同时,应当通过核安全相关法律制度的设计,有效地控制核能利用风险,增强生态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从而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二、生态文明视野下的《核安全法(草案)》原则检视

(一)生态文明视野下的《核安全法》原则设立标准

法律原则作为“空白委任状”,其核心作用包括:其一,作为法律解释和推理的依据;其二,作为纠正法条失误的依据;其三,作为弥补法律漏洞的依据[8]。上述法律原则的三个作用实际上都是作为法律生效后的解释准则,笔者认为,在法律制定过程中,法律原则还起着统摄法律规则制定的作用。也就是说,法律原则既有事前统摄法律规则制定的作用,又有事后指导法律条文解释的作用,其对法律的创制和实施具有双重意义。

那么,生态文明视野下的《核安全法》原则设立标准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应当至少包含以下两方面内容:第一,《核安全法》基本原则的设立需要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近来,学界正在热议“领域法”这一概念,在笔者看来,《核安全法》作为保障中国核安全的“基本法”,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法”。前已述及,核能的开发利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意,核安全的保障也是生态文明中“生态安全”的重要内涵。因此,《核安全法》在选择和构建基本原则的过程中,既要体现核能开发利用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又要彰显核安全保障是核能开发利用之首要前提。概言之,确保安全下的核能利用,是《核安全法》基本原则设立的首要标准。第二,基本原则的选取应当涵盖《核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前文已述,法律原则不仅应当具备对法律生效后的解释、漏洞弥补产生规范补强的功能,继而避免因为立法者的短视而出现的“法律空窗”问题,同时,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法律原则还应当起到统摄规则制定之作用。《核安全法》的基本制度众多,贯穿始终的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许可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核安全法》基本原则应当涵盖核安全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展现基本原则应有的全面性、系统性和指导性特征。换言之,对于那些不具有普遍性和全局性的制度,不宜上升为法律原则。

(二)生态文明检视下的《核安全法(草案)》原则之问题

《核安全法(草案)》第4条规定,从事核事业应当遵循确保安全的方针。核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严格管理、纵深防御、独立监管、全面保障的原则。以上文关于生态文明视野下的《核安全法》原则设立之标准为依据,笔者认为,《核安全法(草案)》中的原则设定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方针”与“原则”并用,导致语义重复与原则功能弱化的问题。中国现行有效法律鲜有将“方针”和“原则”放在一起进行规定的先例。根据《辞海》的定义,“方针”乃“政治上国家、政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某一方面的工作确定的指导原则”[9]。可以看出,“方针”的落脚点仍然是“原则”,也就是说,“方针”与“原则”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异。根据《核安全法(草案)》第4条的规定,核事业遵循“确保安全”的方针,核安全的首要原则是“安全第一”。试问,在“原则”与“方针”并无本质差异的前提下,“确保安全”与“安全第一”又有何区别?笔者认为,法律条文有限,而社会事实无穷,《核安全法》承载着统摄中国核安全监管的重任,该法草案第4条中的语义重复条款构成“焚琴煮鹤”般的浪费;方针与原则的分立,形成了事实上的总原则与分原则的分离,实际上弱化甚至动摇了法律原则在法律中应有的统帅地位。

第二,严格管理、纵深防御、全面保障原则之不足。除了前文提及的构成语义重复的“安全”原则之外,草案还设置了预防为主、责任明确、严格管理、纵深防御、独立监管、全面保障六个原则。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独立监管三项原则较好地反映了核安全监管的特征和内容,其中,预防为主原则是基于核能利用的高度风险性而设置,责任明确原则基于行为人对承担不利后果所产生的反向激励而设置,独立监管原则则是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要求和国际通用做法而确定。基于立法技术以及法律逻辑的考量,笔者认为,严格管理、纵深防御和全面保障三项要求并不具有担当《核安全法》基本原则的特质。具体而言,“愈是文明的社会,其限制性的规则愈发达”。中国在历史上有着全能国家的传统,通常将执法看作公共行政机关的专有职能。从历届人大的提案中亦可看出,针对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人大代表的提案总是会提出政府“严格管理”的因应之策。也就是说,严格管理是所有行政行为的指导准则,严格管理各类社会事务已经成为政府的常态化职能,核能利用领域因其高度风险性的特征,政府对其进行严格管理更是应有之意。当严格管理已经内化为政府的自觉行为,将这一职能纳入法律原则单独提出便实无必要。

纵深防御是否构成一个法律词汇,值得怀疑。按照《辞海》的解释,该词是作战部署的专有词汇[9],为了增强纵深防御原则的正当性,《核安全法(草案)》第85条对其进行了术语解释,即纵深防御是指通过设定一系列递进并且独立的防护、缓解措施或者实物屏障,防止核事故发生,减轻核事故后果。根据前文关于《核安全法》原则的设立标准,法律原则应当是《核安全法》主要内容的概括总结。然而,此处的“纵深防御”似乎并非对具体规则的概括总结,而构成一种强行灌输或推广的理念。且不提对法律原则进行术语解释是否存有先例,就该术语内容本身而言,其表现出个别性和具体性的特征,更适宜作为法律制度,而非作为法律原则存在。该法第15条便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为核设施设置纵深防御体系,并保证各项防御措施独立、有效。可见,纵深防御更多的是一种保障核安全的制度性策略,而非统摄法律制定和解释的基本原则。笔者认为,将法律制度“生拉硬扯”成法律原则,会降低法律体系的理性和逻辑,如果仅换来一点点精神胜利,则实在不值。

全面保障的要求是否能够成为统摄《核安全法》的主导原则,笔者持否定意见。与严格管理、纵深防御的反对理由不同,全面保障之所以不能成为有说服力和指导性的法律原则,是从语义学的角度而非法律逻辑的角度反驳。全面保障原则是从保障核安全工作的完整性、全局性出发提出的要求。笔者认为,全面保障呈现出平面化和静态化的特征,即较之于系统性规制的要求,全面保障更强调横向的全面考量。而核设施选址、设计、建造、调试、运行、退役与核废料的处置等事项是一个动态的、线性的过程,因此,从语义学的角度分析,笔者认为,将严格管理和全面保障原则,合并为体现核安全监管动态性、连续性特征的“全过程严格监管原则”,将更为妥当和贴切。

三、生态文明指导下的《核安全法》原则构建

上文提出,《核安全法(草案)》第4条规定的确保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严格管理、纵深防御、独立监管、全面保障的原则,实际上“确保安全”与“安全第一”构成语义重复;“纵深防御”并不具有原则的“气质”,更适宜作为一项特有制度进行规定;“严格管理”和“全面保障”则可以合并为“全过程严格监管原则”。因此,现有原则便只剩下确保安全、预防为主、责任明确、全过程严格监管原则。笔者认为,在这四个原则中,确保安全、预防为主与全过程监管原则能够从语义学的角度进行透彻理解。然而,基于核安全管理的特殊性,“责任明确”原则需要从解释论的视角进行深入解析。同时,基于“监管核安全监管者”之目的,《核安全法》应当从建构论的角度,增设“信息公开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

(一)解释论的角度:责任明确原则应当偏重决策问责

核能利用具有风险与利益并存的特点,既需要家集中权力办大事,又依赖于权力居高统筹来保障核能利用安全。历史表明,权力集中固然可以办大事,但是过犹不及,倘若形成不受约束的权力,权力就可能产生难以牵制的副作用。西方社会最先关注对行政公权力的规制,并衍生出现代公权力行使的决策问责制度。因为决策问责贴合了民众欲将权力关进笼子的期待,这一制度很快获得政治上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相较而言,中国有全能国家的传统,社会事务都交由“父母官”进行统一协调安排。直到改革开放之后,由于社会价值多元、权利意识萌芽、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等因素,公权力的规范行使受到来自权力主体自身和外部环境的多种挑战,先前单向度的权力行使思路逐渐难以适应社会发展,尤其是各种社会公共事件催生着行政问责机制的萌芽,行政决策权与公众监督权逐渐开始呈现互动格局。以《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为标志,中国的问责环境、问责理念、问责机制得以初步建立。

体现在核能利用发展领域,行政权的集中效应更为明显。考虑到核能安全领域一旦发生污染和破坏,单凭个人或建设单位一己之力根本无力承担或恢复;而核能利用的审批来自行政权,核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又依赖于政府主导的大型国企,对核能利用及核废料的处置等事项的监管皆由政府部门负责。由此,核能利用从批准到运行和监管,整个流程都由政府集中控制,而较之于操作失误,政府决策失误产生的负面影响持续时间更长,范围更广泛,纠正的成本也更高[10],为此,本着“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从源头预防”的原则,理应突出行政决策者的责任。基于这样的考虑,笔者认为,应当将行政决策问责放到《核安全法》原则的高度去贯彻,从而实现对权力行使的限制和规范,继而保障核能事业的永续发展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现。

《核安全法(草案)》第4条虽然写入了“责任明确原则”,但从该法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的文本分析可以发现,责任部分更多的笔墨关注在核设施营运单位和核材料持有单位的违规责任之上。就行政决策问责而言,针对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能源主管部门的追责力度则较轻。如草案第72条针对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能构成的四种违法行为,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予以行政记过处分”。这一规定存在如下问题:其一,以《刑法》为代表的法律法规,对于违法行为,倘若“情节严重”,则“应当”予以处罚。然而,《核安全法(草案)》却颠覆了这一“情节严重应当处罚”的原则,规定行政主体违法且情节严重的,“可”予以处罚,使强制性骤降。其二,该条规定,行政违法的最高惩罚是“行政记过处分”。且不提针对违法行为最具威慑力的是刑事责任,即使是行政责任,也存在降级、撤职和开除这三种严于“记过”的责任形式。然而,草案针对核安全监管部门的最高责任止于“记过”,这就使责任的惩罚性荡然无存。

为此,笔者主张,应当从解释论的角度,将“责任明确原则”更多地从行政决策问责的角度予以理解。具体而言,结合《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核安全领域的“责任明确原则”应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解读和实现:其一,核安全法律责任追究形式的制度化。先前的行政责任追究可以概括为自上而下的运动式追责,应当将这样的“权力追责”通过法制化程序转换为“制度追责”,从而降低核安全领域行政问责的任意化、盲目性和不均衡问题。其二,核安全法律责任追究范围的扩大化。先前的行政责任追究重积极行政行为,应当将核安全监管“当为而不为”的行政不作为纳入规制议程。其三,核安全法律责任追究主体的外化。先前的行政责任追究以内部追责为主,其具有信息获取便捷、执行力强等优势,但存在两个弊端:(1)上级主体的责任可以通过权力下压的方式转嫁责任;(2)下级的行政责任也可以在上级主体的庇护下得以“大事化小”。核安全法律责任追责主体的外化可以保证追责的客观性与公正性,避免追责权力的滥用。其四,核安全法律责任追究态度从消极走向积极。由于缺乏系统规范的问责程序,行政问责的启动具有被动性,其往往根据追责的社会影响力、舆论反映等事外因素来决定程序的启动与否。核安全法律责任的追究应当从外力影响式转变为自发启动式,从而保证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和连贯性。

(二)建构论的角度:增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原则

1.《核安全法》中的信息公开原则

核风险引发的各类恐慌在历史进程中此起彼伏,从未消散。核安全信息无疑可以起到引导公众理性选择的功效,然而,当代核安全信息的生成或传播存在诸多弊端:(1)风险计算的通用公式是:风险(R)=损害的程度(H)*发生可能性(P)。然而,人们对危机事件的风险判断经常受到“可得性启发”的影响,即人们总是不适当地关注那些极端事件的悲剧性后果,而忽视此类事件发生的低概率。这样的“概率忽视现象”[11]使核问题、核恐惧被莫名放大,甚至迅速演化为公共事件。(2)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信息呈现爆炸式增长与弥漫式扩张,政府在信息上的垄断权力受到根本性动摇,而网络谣言的存在亦在争夺和瓦解政府的话语主导权,不仅使公众产生选择性恐慌,甚至引发公众对政府治理核风险的态度、方式或结果产生猜疑。保障信息的客观、真实与流动,是达成社会共识之前提,而共识是核能利用理性决策之基础。“注重对话与沟通,强调共识与认同,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基于合意做出公共决策”[12]。除此之外,信息公开还有另一个优势,即核能利用中的信息公开将起到保障核安全的作用。强制性地规定核能利用单位对设施运行与管理的信息公开,可以使错误的管理信息在行业内实现知识共享,从而避免错误的重复出现。可见,保障信息的充分、真实、客观供应,已经成为保障核安全以及核能行业永续发展的基石和前提。为此,应将信息公开作为核安全保障的重要原则,并建立规范核安全信息收集获取、流动传播、识别甄别的制度化机制。

《核安全法(草案)》第四章专门规定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一改以往分散在各环节中简单提及的模式,值得肯定。然而,《核安全法(草案)》第4条的法律原则未将“信息公开”纳入则有所不妥,原因在于:(1)无论是核能利用规划阶段、核设施建设或退役阶段,甚至突发核事故应急阶段,信息对于政府、民众而言都是极其重要的,必须以“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形式将“信息公开”固定下来,形成常态化的运行机制。(2)虽然现有的核安全导则、手册等规范性文件对核能信息公开有所提及,《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也可以提供核能信息公开的义务性规定,但考虑到核能利用的高科技性以及核风险的不可逆性,整合当前的核能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和一套规范核能信息公开的强制性要求便成为现实之需,而这一任务的实现需要处于原则地位的“信息公开”居高统筹。为此,笔者建议在《核安全法》第4条加入信息公开的原则。

前文述及核安全信息生成或传播的诸多弊端,为了因应这些现实问题,核安全领域的信息公开将离不开“环境信息工具”。“环境信息工具”是指环境治理主体运用各类环境信息,使其自身处于社会网络或信息连接的中心节点,引导信息对象(Target Audience)的行为举止符合要求[13]。环境信息工具可以细分为信息收集工具、识别工具、流动工具和补强工具[14]。具体应用到核安全信息公开中,一是通过信息收集工具,汇聚成核能安全利用信息库,进而助力核能利用的科学决策和管理,防范核事故风险。二是借助信息流动工具,使核安全信息跨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发出者和接受者之间多次互动,从而帮助民众迅速准确地了解涉核信息,使{言难以滋生或传播,进而消散无端产生的核恐惧。三是凭借信息识别工具,将核安全相关信息交由国家核安全局等直接监管部门进行信息识别、认证和,通过核电站运营情况公报、放射性物质检测公示牌等符号化的信息识别工具,减少受众的信息甄别焦虑与困惑,从而缓解或根治核安全信息不对称、不充分、不客观等问题。四是经由信息补强工具,弥补核能利用中公众信息地位相对弱势和信息能力不足的问题,实现公益性信息化救济。

2.《核安全法》中的公众参与原则

核电发展决策是“利益权衡、信息处理、方向确定、手段选择的综合过程”[15]。但是,中国历来重视“官僚理性”而轻视“公众理性”,在核能利用领域亦是如此,核电发展决策有意无意地忽视公众参与。在其他行政领域,行政机关的专业性着实能够代替公众作出理性选择。然而,在核电发展领域,“多安全才够安全”的问题科学界亦无定论,“官僚理性”不得不在“决策于未知”的情况下施政。在这种情况下,缺乏公众参与的决策结果势必引来公众的反对或抵制。诚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言,“不管投资多大、工艺多先进,如果牵涉到民众利益的公共性问题,仅以通告、告知的形式单向度传输,怎能在信息时代、权利时代赢得民众支持?公众激烈的表达背后,实际上是未被尊重的权利,未被满足的诉求,是没有被听见、被看见的情绪和声音”[16]。笔者认为,核能开发利用中无论是公众参与阙如,抑或参与形式化,都将因缺乏公众的支持而影响核能开发利用决策的正当性。更为关键的是,倘若缺乏制度化的公众参与,公众的意见将以“闹”等体制外手段加以表达。走出这一困局,必须要以正确完善的核安全公众参与制度加以引导和规范,而完成核安全公众参与制度构建之前提,便是在《核安全法》中确立公众参与原则。其意义在于:其一,行政权力来源于公众权力的让渡,核安全相关决策的正当性从根本上讲源于公众的认可,为此,关系民生的重大权力行使应当由公众参与其中,从而增强决策的合法性和社会可接受性[17];其二,“官僚理性”基于信息、立场和能力的限制而并不能保证决策的绝对客观和公正。相比之下,公众具有与“官僚理性”对应的“相互竞争的理性”,通过公众参与能够消解政府行政决策理性不足的问题。

2015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5条中首次将“公众参与”列为基本原则,强调国家环境政策和法律都要放置在民主程序之中去产生,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行为应当被允许、鼓励,要赋予并保障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权利。就现实而言,一方面,针对此起彼伏的环境问题,市场调节和国家干预均显示出力有不逮,无法顺应民众期待作出有效应对;另一方面,广大民众是环境风险的第一线直面者和最直接的承受者,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切,民众将在环境问题的发现上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民众基于对周边环境的熟知,其将在环境决策和环境风险处理方面发挥根本性作用。因此,公众参与能够弥补和消解市场与政府双重失灵问题。然而,检视当前核能安全领域的诸多法律法规,对公众参与的事项要么不作涉及,要么进行形式化规定。从理论上讲,核安全风险既包括自然或系统风险,也包括社会风险。以《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为例,该文件涵盖了核电厂选择所应考虑的诸多系统风险,但唯独不关注社会风险问题,自然也就不会着墨于公众参与。笔者认为,在核电站建设已然成为中国公众参与的试验田的情况下,法律法规应当更多地关注、推动和实现公众参与法制化。

不难发现,中国的大多数民众缺乏对核电及核安全知识的透彻了解,而核能利用的相关谣言因为极具话题性而更容易在这些群体中传播和滋生,最终导致公众对所有核能利用项目的安全疑虑,即使是那些在业界看来非常安全的乏燃料处理等核电项目,也会引发公众的激烈反对。沟通将推动共识的达成,在中国新一轮核能利用展开之前,将公众参与贯穿到核电项目的建设、运行、管理、退役等各个环节实有必要。为此,笔者认为,公众参与和上文提及的信息公开性质相同,在当下中国社会运动正在兴起的背景下,也是应当贯穿核能安全利用始终的基本原则。《核安全法(草案)》第四章虽然写入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但鉴于原则具有的统领性、指导性和宣示性意义,笔者认为在该法第4条亦应加入公众参与原则。此外,《核安全法(草案)》对于核安全中公众参与的三个重要问题尚未周全考虑,一是涉核项目公众参与情形如何确定;二是涉核项目的公众参与利益代表机制如何形成;三是涉核项目公众参与如何因应“多数人暴政”的问题。以上都是切实实现核安全公众参与的关键部分,应当在《核安全法》第四章中一并解决。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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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the “Nuclear Safety la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HUANG Xisheng

(School of Law, Chongqing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044,P.R.China)

Abstract:

核安全文化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公安院校;核心价值观;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32-0263-02

在经济全球化、价值观多元化、各种社会思潮相互激荡的大背景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成为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和主题。公安院校承担着为公安机关输送合格人才的重要任务,加强和改进公安院校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培育,是打造忠诚卫士,增强公安队伍向心力和战斗力的必然要求。

一、公安院校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三个维度

公安院校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是预备警官,毕业后将肩负起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使命。对公安院校在校大学生这一特殊社会群体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公安院校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础和根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学生是主力,是中坚力量。因为他们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同时也是各种敌对势力和社会思潮争夺的对象。我们必须积极探索适合当代大学生思维特点的方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到公安院校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去,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同,积极开展公安院校核心价值观教育。

2.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安战线的思想延伸和具体表现。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广大公安民警在长期的公安工作中形成的对社会事物、警务活动、人生取向等问题的价值标准、价值目标、价值规范,体现着公安民警价值观念的基本倾向。[1]2011年,中央政法委将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确定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八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人民警察队伍的具体化,这既是对人民警察基本素质的最好诠释,体现了党和人民对人民警察的基本要求,同时,也应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价值追求。公安院校大学生是预备警官,对其核心价值观培育除了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将其培养为合格社会主义公民之外,还必须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来培养合格的预备警官。

3.公安院校核心价值观教育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载体和生动体现。目前,许多公安院校在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将二者结合在一起,并凝练形成公安院校核心价值观,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忠诚、敬业、创新、表率、奉献”,浙江警察学院的“忠诚、严谨、团结、献身”等。这些概括既体现了新时期公安院校大学生忠于祖国、忠于党、忠于并献身于公安事业的高尚情怀,同时也体现了新时期公安院校大学生开放、包容、勇于创新的时代精神。当前,各公安院校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大学生深入学习讨论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及精神实质,积极引导学生将践行学校核心价值观融入到警校学习生活的全过程,把对核心价值观的理解与学习外化于实际行动,做合格的警校学员。

二、公安院校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公安院校核心价值观教育是应对复杂社会形势的要求。公安院校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公安院校始终把政治建警、政治建校作为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因此,在对学生进行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上也必然起点更高、标准更细、要求更严。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加速期,伴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以及利益格局都在进行深刻的调整和变化。在这一过程中,各种思潮此起彼伏,不同观念交相杂陈,不同价值取向同时并存,形成社会共识的难度加大,树立了主流价值观的难度加大。在这一背景下,公安院校大学生的价值判断、价值取向和价值标准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与冲击,使学生在思想上出现混乱和迷茫,甚至有可能出现功利主义、享乐主义、金钱至上等错误倾向。这就要求公安院校必须加强对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引导和教育。旗帜鲜明地弘扬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及公安院校核心价值观,从正面引导学生应该追求什么、提倡什么、践行什么。

2.加强公安院校核心价值观教育是实现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新的社会形势下,各种矛盾不断凸显、刑事犯罪率升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压力增大。公安机关承担着更为艰巨的任务,党和人民也对公安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盼。面对这一新形势和新要求,公安院校以培养“忠诚可靠、业务扎实、敢于创新、精于实战、一专多能、作风优良、身心健康”的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为目标。这一培养目标不仅强调了学生专业素质的培养,更突出了对学生坚定政治素质的打造。公安院校大学生只有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才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的重托。因此,加强公安院校核心价值观教育是实现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内在要求。

3.加强公安院校核心价值观教育是促进公安院校大学生健康发展的需要。公安院校核心价值观教育能够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思想政治环境,它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同时,能够促使学生将价值认同转化为价值追求的精神动力,并外化于行,落实到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去,从而有助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并为公安机关输送复合型的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同时,公安院校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实质就是通过引导大学生形成从警光荣的价值认同,确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价值取向,使其自觉地端正自己的从警行为,树立正确的警察意识,确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三、公安院校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途径

公安院校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应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及公安院校核心价值观三个维度,按照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总体要求以及公安部党委推进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具体要求,努力构建“思政课教学-警务化管理-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四位一体式教育模式。

1.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是公安院校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渠道。推进核心价值观“三进”是目前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工作与任务,这就需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教学体系、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上对现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进行重新整合,并对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在教学过程中进行重点阐释。如在《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中,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及其意义进行集中阐释,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面引导;《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对“普世价值”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理论对比与评析,帮助学生认清“普世价值”的虚伪性及西方国家宣扬“普世价值”的真实目的,帮助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和历史观,等等。

2.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途径。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学生管理模式的最主要特征。警务化管理主要是通过《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学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及一日生活制度等建立起学生规范而严格的学习、生活和训练秩序。[2]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内容涉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学生纪律规范、行为举止、内务卫生、社团建设等。警务化管理实现了公安院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学习训练正规化、日常生活条令化、行为举止规范化以及内务卫生标准化。严格的警务化管理既是公安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鲜明特色,同时也是将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公安院校日常管理的主要渠道,其目标就是学生政治坚定、纪律严明、积极进取、不怕吃苦、勇于奉献等优良作风的养成。

3.特色校园文化建设是公安院校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载体。公安院校特色校园文化建设本身就具有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在特色校园文化建设中体现着公安院校特有的价值导向,因此,也是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载体。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凝练形成的“忠诚、敬业、创新、表率、奉献”,公安大学的核心价值观既是校园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产品,也成为了校园精神文化建设的主体。学校围绕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校园文化活动,引导学生将践行核心价值观融入在校学习生活全过程。

4.社会实践是公安院校大学生践行核心价值观的主要阵地。公安院校学生社会实践既包括学生参与公安业务实践,也包括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参观、调研、志愿服务等。作为向公安机关输送人才的主渠道,各公安院校对学生参与公安业务实践都极为重视,并把公安业务实践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公安业务实践既是学生把专业理论知识应用于公安工作的过程,同时也是公安院校大学生践行核心价值观的主阵地。通过公安业务实践,学生认识社会、认识公安工作,在增强学生观察社会的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处理具体公安工作的能力的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公平正义感、为民服务奉献社会的意识。除公安业务实践外,各公安院校积极拓展实践渠道,组织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走出校门,增进学生与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公安民警的感情。在服务社会、服务公安工作的过程中,也为学生提供了践行核心价值观的主要阵地。

参考文献:

核安全文化论文范文第13篇

(一)思想导向。思想政治教育通过理想信念导向、思想道德导向等功能,在各个阶段帮助教育客体在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社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形成正确的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坚定正确的价值观准则,努力保证其思想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行为导向。思想政治教育的行为导向主要是在道德规范导向和法纪规范导向两方面进行的。道德和法纪是维护文化安全最为直接的途径,是表现在外在方面的有效方式之一,这两种导向同时也是实现其他导向的重要保证。有些国人理想信念淡薄,极易受到西方文化的诱惑,这就需要发挥思想政治教育行为导向来对其进行预防,提高维护文化安全的自觉性。

(三)舆论导向。新闻媒体、网络等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的一部分,在维护文化安全中起着很重要的舆论导向作用。西方国家极力鼓吹言论自由,依靠这种自由来侵蚀我们国人的思想,在隐蔽性中渗透进行,网络、新媒体成为他们的主要利用工具。因此在这一点上,要保证文化安全,必须使思想政治教育舆论导向坚持党性原则,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有效主导舆论,使文化传播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四)政策导向。文化安全问题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要保障我国文化安全,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思想政治教育要切实担负起政策导向的重任,作出强有力的政策导向,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发挥好宣传文化战线的重要工作,调动社会各方面组织的积极力量,进行主流文化方面宣传的政策引导,为弘扬和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作出努力。

(五)利益导向。国家文化利益是国家利益的延伸,是国家利益的文化存在形式,是最高形式的国家利益,国家文化安全的本质就在于维护国家文化利益,利用思想政治教育的利益导向,使人们正确区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并最终使利益认同上升到价值认同,引导人们形成正确的利益观,进而树立文化安全观,使文化利益得以实现,巩固主流文化价值,维护文化。

二、发展对策

(一)完善文化安全视角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导向体系。

1.丰富思想政治教育导向的内容。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迫切需要提高国家文化的软实力,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导向内容,这就需要我们改造落后文化,整合外来文化,发展先进文化。在文化安全视角下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导向内容,应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我们的主流文化,站在时代前沿,使人们深刻领会维护文化安全的战略意义。

2.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导向原则。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导向原则,是维护文化安全的基本立足点。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有关于人的实践活动,其导向也直接指向于人,国家的文化安全依靠的是大多数国人对国家文化价值的认同与支持,进而维护文化安全。第二,预防为主的原则。我国国家文化受西方文化的隐蔽侵蚀,思想政治教育导向功能的发挥主要有预防作用,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文化。第三,核心价值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根本,是支撑整个民族文化和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精神导向。在当今维护文化安全中,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宣传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要内容,使我国文化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3.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导向的机制。在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建立一定的导向机制,主要有思想导向机制、心理导向机制和舆论导向机制等,利用这些机制对人们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和行为方式进行分析、判断和引导,充分发挥导向功能。

核安全文化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 核安全文化 核心文化 企业文化 建设方法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7)03-000-02

随着人类社会活动的不断增加,人们对能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很多能源都已经成为人们争夺的焦点,而且很多能源产生的废物污染环境,不利于国家的环境发展,中国目前为了能够解决这一难题,正在努力建设核电企业,但是核能的发展对安全有特殊的要求,一旦管理不善,后果将会不堪设想,因此在核电企业的发展过程当中应当将核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

一、企业文化的基本内容

目前企业文化是很广泛传播的一个词汇,但是对于其定义,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解释,很多专家有自己的着重点,但是都表现出了企业文化的不同重点。有的专家认为,在一个企业当中,高层管理者们经过商讨而认可的统一的价值理念,这一理念能够经过实践的检验,逐渐成为企业当中的一种文化,就是企业文化。还有的专家认为企业文化实际上就是一个综合的表述方式,主要是将一个企业的整体的价值观,以及一个内在自然形成的文化环境等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描述,最终表现出来的就是企业文化。

实际上专家的定义在展现企业文化的不同侧重点,当一个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的过程当中,随着时间员工们逐渐形成的一种组织文化,具体的可以从员工和领导者的行为方式中探寻,而概括的也可以认为是一个企业的价值观念的代表,在企业当中上到领导者下到基层员工都能够认可的行为方式和思想水平,这种文化引导企业当中的工作人T自律、自强。

二、现状

(一)核安全文化

核电企业在建设自身的企业文化过程当中,应当注重核安全文化,并将其当作自身的核心文化,实际上核电企业的管理方面也是与核安全息息相关的,因此应当重视核安全文化的落实。

核安全文化本身是人们广为关注的重点,因此有很多专家都对其内涵进行了探讨,对于核电企业来说,应当对核安全文化内涵进行基本的研究,在掌握其重点和细节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工作内容,将核安全文化真正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当中。

在一个核电企业的组织体系当中,核安全文化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不可忽略,企业的管理者对核安全文化首先要认识清楚,深刻理解其重要性,并在企业的工作过程中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让企业的基层员工理解核安全文化,并在工作中真正落实这一思想,按照核安全文化为中心的企业文化规范化操作,约束自身的不规范行为。

(二)核电企业构建核安全文化的现状

目前很多的核电企业已经重视核安全文化的建设,有的企业开始让专业的讲师在企业内部演讲,让员工接受专业的培训,理解核安全文化的基础上,也深刻理解企业文化和企业的要求,很多员工都感受到受益匪浅,对核安全文化理解更加深刻。还有一些企业积极学习成功者的经验,对于国内外优秀的基于核安全文化为核心的企业文化进行研究,对于一些优点进行吸收,一些缺点尽早避免,结合自身的工作状态对自身的企业文化进行改进。

当然目前我国很多的核电企业建设企业文化仍在发展阶段,我国的核电项目投资量都比较大,而且工期也比较长,在核安全文化的基础上建设自身独特的企业文化是核电企业的工作重点和难点,需要尽早解决。

三、基于核安全文化为核心下的企业文化建设方法

(一)思想上

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严重的事故,后果是灾难性的,人们痛定思痛,积极调查本次事故的真实源头,发现一些企业在建设和发展核电项目的过程当中,并没有按照相关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管理,在生产的过程当中存在一些致命的问题,由此可以看出来,核安全文化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核电企业来说是必须贯彻和落实的。

企业在进行企业文化建设的过程当中,应当对国内外成功的核电企业文化进行研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真正有利于自身发展的要积极吸收和学习,企业在学习这些成功经验的同时也要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进行合理的调整,制定出符合自身发展规划的企业文化,不能对成功经验照搬不误,应当立足于自身发展的环境,合理地建设带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

(二)组织机构

为了能够真正将企业文化建设起来,而不流于形式,应当在企业文化构建的目标的基础上,在企业当中建立有关组织机构,或者是部门管理,通过这种专项的管理能够让企业文化一步步落实在员工的工作过程中,并让企业文化的建设更加有效,当发现基于核安全文化为核心下的企业文化建设出现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进行调整。

为了能够保证组织机构工作的有效性,一方面可以在市场上聘请专业的咨询团队,对企业的文化建设进行阶段性的测评,并帮助企业制定更加合理的建设方式,对于企业在建设企业文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以基于自身的咨询经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另一方面,企业应当在内部设立自己的文化建设部门,设立办公室,聘请专业的人才,让员工为企业的文化建设尽自己的一份心力。

(三)分阶段进行

企业文化建设需要时间的积累,不能一蹴而就,因此,应当将企业文化建设的目标按照企业发展的情况分成不同的阶段,每一个阶段有一个更加明确的目标,比如可以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三个阶段,在短期的工作当中,企业应当增强员工的凝聚力,让员工理解企业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在实践工作当中,员工们积极参加,为企业树立良好形象的同时,自己也收获相关的核电安全的知识。

在中期,主要完善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基础,首先在企业的内部,应当已建立成完善的管理制度,员工对于企业的奖惩制度都非常明确,能够适应并按照企业的要求进行规范性工作,并将企业文化渐渐融入到员工的工作当中,让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不断加强。长期的目标就是打造企业的品牌,利用媒体来拓宽自身的知名度,并真正建设起带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

四、结语

本文首先介绍了企业文化的基本内涵,然后介绍了目前在我国核电企业构建以核安全文化为核心的企业文化的现状,最后介绍了基于核安全文化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设的具体方法。

参考文献:

[1] 董宇环.基于核心竞争力的中国移动LX分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案例研究[D].辽宁科技大学,2015.

[2] 刘晓明,李晓飞.基于“价值思维”核心理念的企业文化建设[J].冶金企业文化,2013(01):38-39.

核安全文化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安全文化;建设;长效机制

安全文化是指一个企业的全体成员所共享的安全价值观念、安全思维理念和安全行为准则的总和。安全文化体现为每一个人、每一个单位、每一个群体对待安全的思维理念和采取的行为方式。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确保安全生产长期、稳定、有效运行的科学的制度、体系、机制和方法。其外在特征是:努力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保证事故率持续下降,最终实现零事故目标。其内涵特征是:通过加强科学管理,形成有特色的安全文化;通过推进技术进步,逐步实现本质安全。外在特征反映了结果,内涵特征反映了本质。本质安全重在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文化重在规范人的不安全行为。根据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调查统计表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88%归结为人的不安全行为,10%归结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因此,通过建立安全文化,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重在观念的更新和习惯的养成。更新思维理念的核心是在安全管理上要树立六种观念、走出五个误区和克服八种心态,实现安全理念从宿命论、经验论、系统论到本质论的升华。规范行为方式的重点是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安全监督体系、教育培训体系、信息传递体系、隐患治理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实现从自然本能、监督检查、自主管理到团队管理的升级。要努力实现安全管理在认识论上从传统安全管理向现代风险管理的转变,在方法论上从法律法规符合性向系统安全方法的转变。

一、安全文化建设需要树立六种理念

1.1安全第一的哲学观

安全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是一切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基础和保障。安全是企业的第一政治,安全是干部的第一责任,安全是员工的第一福利,安全是经营的第一效益。

1.2预防为主的科学观

任何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安全的本质含义包括预知、预测、分析危险和限制、控制、消除危险两个方面。为此,只有采用现代的安全管理技术,一是变纵向单因素管理为横向综合管理;二是变事后处理为预先分析;三是变事故管理为风险管理;四是变管理的对象为管理的动力;五是变静态被动管理为动态主动管理,才能实现企业的本质安全。

1.3安全效益的经济观

安全也是生产力,安全就是效益。确保安全生产,一是可以减少因事故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二是可以避免因事故产生的信誉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三是可以给员工带来安全感从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四是可以营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而增值企业的无形资产。

1.4安全教育的优先观

安全管理是每一名员工的责任。只有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每一名员工的安全意识,使科学的安全理念融会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和每一名员工,贯彻到企业的发展战略、业务计划、财务预算、科技发展、信息管理、业绩考核、和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中去,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关心安全、人人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围,才能确保安全生产。

二、安全文化建设需要走出五个误区

2.1分清“预防”和“避免”的基本概念

目前很多企业把“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当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理念之一。然而,这一理念的创立者,杜邦公司却始终把“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放在自己安全管理十大理念的首位。虽然“避免”和“预防”只有一词之差,但其内涵却相去甚远。第一,“预防”是条件,“避免”是结果;其次,“预防”代表主动,“避免”表示被动;第三,“预防”是相对的,而“避免”是绝对的。所以,在安全文化建设中将安全理念回归到“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才是科学的。

2.2理解“审核”与“检查”的不同内涵

当前很多企业的安全管理活动中经常混淆“审核”与“检查”的不同内涵。“审核”是体系管理的特定活动,其目的主要是通过针对体系管理要素的符合性检查而发现体系运行中存在的缺陷,以便于持续改进。审核一般是企业自身的管理活动,在自身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也经常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但均只对企业主要管理者负责。审核属于持续改进机制的范畴。“检查”一般系指上级对下级或者政府对企业所实施的查看、查考活动。检查的目的在于依据法律法规或者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通过查询和考核的方法发现问题并运用惩处手段及时予以纠正。检查一般属于监督约束机制的范畴。由于“审核”与“检查”所隶属的机制不同,其目的与实施效果也是不同的。往往“审核”采取激励的方法,而“检查”采取约束的方法会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3处理好安全绩效考核“双刃剑”的关系

绩效管理是指各级管理者和员工为了达到组织目标而采取的制定目标、检查实际工作、衡量工作业绩、根据业绩进行奖罚和制定未来业绩提升计划的一系列综合管理活动。绩效管理对于充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管理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尤其适应于西方文化“诚信、公平”的竞争环境。但即便如此,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绩效管理的着眼点也在从关注过去转向关注未来,也就是说不仅仅在于简单的奖惩,而更注重于员工未来的发展,即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更加清晰自身的差距和提升空间,从而更加人性化和具有人情味。因此,处理好安全绩效考核“双刃剑”的关系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的一个难点问题,应该慎重对待。

三、安全文化建设需要克服八种心态

3.1麻痹心态

对问题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见怪不怪、习与为常、麻木不仁、熟视无睹。过高估计自己,过高估计形势,盲目自满,盲目自信。

3.2侥幸心态

对风险怨天尤人、听天由命、心存侥幸;宁可求天拜地,不愿脚踏实地;只想蒙混过关,不愿真抓实干,只想铤而走险,不要万无一失。

3.3懒惰心态

对事业懒懒散散、疲疲沓沓、松松垮垮、拖拖拉拉;不思进取、毫无斗志、得过且过、消极懈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3.4浮躁心态

对工作不求实效、虚张浮夸、心浮气躁、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急于求成;不想扎扎实实打好基础,只想风风光光张扬业绩。

3.5恐惧心态

遇风险色变、遇隐患慌乱、见事故退缩;对安全工作盲目恐惧,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对安全问题无对策、无办法、无措施。

3.6应付心态

对安全工作和各项管理要求只重形式,不抓落实;只看结果,不重过程;只走过场,不动真格;应付凑合,敷衍了事。只求面上过得去,不要工作过得硬。

3.7瞒天过海、欲盖弥彰心态

发生了事故不是实事求是地上报,而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或者想尽一切办法将亡人赖为自然灾害、赖作不可抗拒、赖成突发暴病,对事故责任能瞒就瞒、能躲就躲、能推就推,躲躲闪闪、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上述八种心态都是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建设的大敌。

结束语

安全文化建设对企业而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需要持之以恒、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安全文化建设过程中诸多问题需要通过不断的实践探索持续改进、不断完善。但是,只要我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安全文化建设必将成为推进企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