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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革;体制;民营化

银行是中国金融体系的主体,而国有商业银行在银行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位置,股份制银行则是国有银行之外最具实力的“第二梯队”,股份制银行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资产增长率、人均利润率、资产收益率、不良资产率等主要经营指标都领先于国内同业水平,显示出自己独特的经营活力和发展潜力。但是从银行市场结构上看,无论是存款、贷款还是资产额度上,国有商业银行都牢牢地控制了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在市场集中度上,除利润指标外,资产总额、存款总额和贷款总额都超过了70%的水平。这说明国有商业银行在整个银行体系中的规模相对过大,市场结构垄断程度太高。

股份制银行难敌国有商业银行的原因何在?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关键在哪里?这正是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

一、国有商业银行占据市场主体原因分析

我国银行业改革是从两个方面着手的:一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化经营;另一方面则是从体制外因素开始的。目的是随着体制外因素的发展壮大,进而影响和带动传统体制的变革,股份制商业银行就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发展的。但是,这些银行并没有成长为能与国有商业银行抗衡的力量,主要的原因如下:

1.国有银行的传统垄断优势。国有银行曾占据完全垄断的地位,拥有遍布全国的营业网点,良好的客户基础和长期的合作关系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政府的有关项目也都向国有商业银行倾斜。例如部分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部门内部文件,指定预算资金只能存在国有银行;央行和财政部对国有银行的资金支持、不良资产处置政策扶持等,股份制银行都无从获得。

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成立时间晚,规模小,资本实力弱、抗风险能力差、缺乏规模效应,在经营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如果现有的各种限制还继续实行,股份制银行发展后劲不足问题就将突出。

2.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借鉴国外商业银行经营理念,在推进企业化、市场化改革方面有长足发展,开始有了效益观念、竞争观念和风险观念,国有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自身的经营思想、经营作风和经营方式,树立了为客户服务的宗旨。例如:为吸引居民存款,国有银行扩大服务范围,大多已经变成了“金融超市”,其业务包括了银证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银行保险、代售基金、代收电费、代收话费、住房贷款与汽车消费贷款等。

3.国家信用优势。4大国有商业银行背后是国家信用作为基础,谢平(2002)研究发现,工、农、中、建在我国是典型的寡头垄断,他们同属于一个“父亲”,他们的竞争是兄弟之间的竞争。由于在实质上是国家最终为银行的经营成果承担责任,因此存款人不必担心4大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而贷款的资金是部分来源于存款的,这就造成了4大银行存的越多,贷款越多,不良资产越多的循环。而股份制银行要凭借自身的信用开拓市场,难度就大了许多,由于没有建立统一的存款保险制度,股份制银行无法享有国有银行的国家信誉担保。

4.金融产品同质化。在我国分业经营的政策下,各个银行间的产品同质性很强,加上利率尚未市场化,中间业务收费未全面推行,银行在金融产品的创新上空间非常狭窄。在这一背景下,股份制银行在经营理念上也没有大的突破,依然把“存款立行”作为经营的重点,没有对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及所处的竞争环境进行有效的分析,大多采用了与国有商业银行雷同的营销方式,使得体制的优势没有充分得到发挥。

综上所述,目前的银行市场结构并未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国整个银行业的面貌,加入WTO后,虽然引进的外资银行都是世界上比较著名、历史长、信誉比较高的大银行,他们的管理、金融产品的设计等等都十分先进,但是由于受到种种限制以及外资银行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短时间内对4大商业银行造成的威胁并不大;但4大银行的改革是迫切的,不仅关系到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而且对于整个社会的效率和资源配置都将具有重大的影响。

二、技术模仿与制度创新

1.对经济发展而言,重要的是制度结构。新制度经济学中有关产权的基本观点可以表述为:产权制度是经济运行的根本基础,产权制度决定了经济组织的类型和形式,也决定了该组织经济效率的高低;私有产权和共有产权都是可供选择的产权制度,一种产权形式是否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核心在于该产权制度安排能否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实现产出的最大化。私有产权制度会产生出复杂且合作效率极高的组织,因此,私有产权的明确界定为求解最优体制奠定了制度基础。国有产权名义上为全民所有,而实际的产权主体是政府。中央政府是国有产权的真正主体,但在实际操作中采取委托的管理方式。

2.技术模仿优势难以持久有效。杨小凯(2002)指出,经济发展中的后起者往往有更多空间模仿发达国家的技术,用技术模仿代替制度模仿。因为制度改革比模仿技术更痛苦,更触痛既得利益,更多模仿技术的空间反而使制度改革被延缓。这种用技术模仿代替制度模仿的策略,短期效果不差,但长期代价极高。4大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借鉴了发达国家银行的运作模式,并在一定时期内效果显著,但由于没有好的体制加以保障,这种技术模仿所带来的优势并不具有可持续性,也不能在本质上解决银行家的激励和约束问题。

3.体制再造可以为技术模仿提供更优化的平台和条件。制度创新和技术模仿并不是对立的,制度的创新可以为技术的模仿创造更为广阔的空间,而技术的模仿又对体制的再造产生要求,发生作用,促使制度的优化。当然,制度创新解决的是银行发展的根本问题,即产权制度,从这个意义上看,体制再造更为迫切也更为重要,它是银行获得长期竞争优势的基础。

三、国有银行改革关键——民营化

1.民营化是现代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从世界范围内来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民营银行已经成为银行业的主流(张新,2001)。世界银行金融市场发展局从1998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世界上107个国家的调查显示,2000年末,国有银行在全球银行资产中仅为30%,在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北美和澳洲,国有银行比重低于10%。

欧阳卫民、李茂生等(2002)研究证明,外资银行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一般以私人资本为主,产权明晰,权责明确;而国有银行的所有者虚位,对经理人的监督形式化和弱化,造成了较高的“内部人交易”的道德风险;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之所以竞争力现状不如人意,机制能力不强,制度改革不到位是主要的决定因素。

2.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再造具有积极的意义。产权不改变,产权主体缺位的矛盾并没有解决;产权主体缺位,使得委托关系的矛盾无法得到解决;产权不改变,国有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也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分离,国有银行必然会受到政府的垄断性保护以及政策性负担的约束;如果没有触动产权制度的改革,体制再造也就无从谈起,因为产权代表的利益是银行的最终目标,而产权的不同形式,也就决定了不同产权下寻求各自利益的方式的不同以及交易效率的不同。

在国有独资的产权制度下,国家是唯一出资人,资金来源单一,致使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能达到国际标准;而且,这种产权占有具有不可转让性以及经营责任的无限性,这一方面使国有商业银行有效的多元所有制结构和市场化法人治理结构的形成不可能,职业银行家选择机制的产生不可能;另一方面,也使银行的金融风险完全集中于国家,加大了系统性风险可能形成的危害性。另外,目前在全部银行信贷资产中,非国有经济使用的比率不到30%,因此造成资金供给和资金需求之间的严重错位。

3.上市不是民营化的必然选择。目前轻改制、重上市的风气很盛,很多人以为原来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国有法人控股银行只要能够多少吸收一些中小股东成功上市,就能够改善银行的经营和提高银行资产质量。事实上,如果仅仅着眼于融入补充资本金,这种预期是不现实的。许多国有控股企业在包装上市以后,虽然得到了大量的资金,但是原有企业并没有经过实质的改造,新的企业制度没有建立,机制也并未得到改变。

应把商业银行改制(产权重构)放到优先于上市融资的地位,为了促进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的实质性转变,当务之急是依赖民营化实现公司化,建立现代公司制度。吴敬琏(2002)强调:改造银行业就要着眼于根治制度缺陷。国有银行上市不能沿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老办法,把国有企业中的优质资产剥离出去上市,然后让存续的劣质资产公司控制上市公司。应在剥离核心资产中的不良资产后整体上市。而且,上市银行要避免一股独大的现象,在组建股份公司时要吸收足够的民营企业、机构投资者和个人参加。

4.民营化过程中的注意点。在国有商业银行民营化的过程中,有两点是需要注意的:一是严格选择股东。非国有股东和外资股东的引入,一方面实现了产权的多元化,促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内有效制衡机制的形成,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借鉴先进的经营理念和银行技术。但是,也应防止借入股国有商业银行“方便融资”(国内企业)和控制我国金融市场(外国资本)两种现象的发生;二是严格监管。美国法律规定,在一家商业银行持股超过10%要由监管部门进行审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民营化必须加强监管,特别是对单个股东在商业银行的股份进行监管,其目的是不能让一家股东对银行有过大的掌控权,因为那样不利于管理层把商业银行当作一个健康的公众企业来管理。

参考文献:

1.唐旭等.金融理论前沿课题.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银行业论文范文第2篇

本文时间序列实证模型选取在2006年7月5日到2013年6月21日期间重要商业银行的收盘价作为基本的样本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色诺芬中国证券市场数据库)。每只股票时间序列的对数收益率ri=lnpi–lnpi-1,以中国银行A股(601988)为例,其对数收益率时间序列的统计描述:观测值1673个,均值-0.000203,中值为0,在区间[-0.1047,0.0967],标准差0.018397。假设符合正态样本,则偏度S应服从正态分布N(0,6/N),样本峰度K应服从正态分布,据此计算出偏度和峰度的标准差分别为σs=0.0863和σk=0.1727。与样本实际值对比发现,与正态分布相比,对数收益序列具有非常明显的尖峰、厚尾特性。用单位根的方法检验收益序列的平稳性,检验t统计量值为-41.26581,比显著性水平1%的临界值小,所以拒绝原假设,序列不存在单位根,序列平稳。

(一)检验收益序列的相关性和异方差效应发现:分析时通常时滞的阶数取n。n为样本容量1674。因此我们取最大时滞为41。通过各个时滞的自相关函数和偏自相关图,收益平方序列的相关图得出,原收益序列不但存在着相关性,并且各项之间是不独立的。考察Ljung-Box的Q统计量和P值,发现在95%的检验水平下,Q统计量在前41阶都显著。因此,序列存在着强异方差效应。收益序列在高阶仍有ARCH效应,并引入自回归移动平均项以消除序列相关性。

(二)ARCH模型的建立为了消除原序列的相关性和异方差性,采用AR(13)-ARCH(q)模型。通过尝试和考虑AIC和参数估计的显著性发现ARCH(3)最为理想。ARCH(3)模型参数估计和检验结果变量CR(-13)参数-0.0004260.067279标准误0.0003080.018191Z统计量-1.3820203.698468概率0.16700.0002R20.006190调整后R20.005590DW统计量2.014074该模型一定程度拟合了该只股票的收益率。经验证,上面的分析思路和结论适用于对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等A股和H股上市公司。通过ARCH类、GARCH类或EGARCH类模型的建模。模型可以得到基本的关于商业银行类股票的结论:

(1)存在条件异方差

(2)风险与收益。对于银行股票而言,预期风险同收益率同向变化。

(3)消息面的影响。股票价格的波动具有杠杆效应,利空消息能比等量的利好消息产生更大的波动。因此从政策来讲,应努力避免政策面消息面造成的过度波动。

(4)避险功能。条件异方差存在性说明中国银行股价波动具有持续性、集聚性,一旦出现较大的波动,该状态将持续一段时间。投资者应根据所处市道、趋势控制筹码避免波动的风险。

二、结束语

银行业论文范文第3篇

1.促进金融脱媒,抢夺银行资产。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迫使传统银行面对金融加速脱媒的局面,即近年来由于信托贷款、委托贷款以及互联网金融等形式的“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使得社会融资结构中人民币贷款占比持续下降,直接金融和金融去中介化趋势非常明显。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壮大了“影子银行”体系和规模,加速了金融去中介化。根据央行统计数据,2002~2011年间社会融资结构中银行贷款占比从91.9%下降到58.2%,2013年降至51.4%。作为直接金融工具,P2P、众筹融资等都绕开了银行,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商业银行作为主要的金融中介地位受到冲击。根据艾瑞咨询公布的数据,2013年新增P2P贷款680.3亿元,未来两年将保持100%的增速,2013年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各类支付业务的总体交易规模达到17.9万亿元,同比增长43.2%。而《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3》则显示,2013年P2P贷款规模已达千亿元。与传统金融行业相比,虽然P2P行业规模尚不大,但年增长速度超过300%。互联网金融来势汹汹,正在蚕食银行的市场。正因为动了银行的奶酪,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便受到传统金融机构的指责和反击。互联网金融引起资金脱媒和渠道脱媒,切断了银行与客户的直接联系,进一步造成客户关系和信息脱媒。第三方支付对银行结算业务有替代性,因为第三方支付比传统银行支付手段更加快捷和高效,大量资金在银行体外循环,形成资金脱媒。依托互联网平台销售理财产品,比银行渠道更加便捷和高效,并使客户获得更加良好的体验,侵蚀了银行中间业务,形成渠道脱媒和客户黏性下降,致使存款搬家。如2014年一季度我国银行业存款搬家规模达9400亿元,同期余额宝规模达5000亿元,业内普遍认为,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是存款搬家的幕后推手。存款是银行最核心的业务,存款搬家限制了银行的货币创造功能和资产扩张规模,从而加大了流动性和期限错配风险。渠道和资金脱媒附带着客户关系和信息脱媒,因为互联网平台掌握了大量本应由银行掌握的客户身份、账户和交易信息,使得银行更加难以突破信息不对称的束缚,难以保证资本和风险定价的准确性。

2.推动存款利率市场化,冲击银行盈利模式。“影子银行”游离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基本不受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和利率限制,因此在利率管制的金融体系中,“影子银行”利率被认为是能够反映资金借贷真实成本的市场利率。作为“影子银行”体系的一部分,并基于透明、充分且对称的信息,互联网金融的借贷利率以市场机制形成,互联网金融是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推手。2005年、2007年在英国和美国,知名的互联网金融平台Zopa、Prosper、LendingClub相继诞生,而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几乎与世界同步,就在2007年诞生了国内第一家P2P信贷平台——拍拍贷。互联网金融率先在欧洲和美国诞生,但为何只在中国才具有颠覆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欧洲和美国基本上都是市场利率国家,而我国尚未实现利率市场化。2013年类余额宝互联网金融产品引起了存款搬家,颠覆了银行低息揽储高息转贷靠存贷利率差实现低成本信用扩张的生存环境,银行被迫上调存款利率,使银行的盈利模式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以余额宝为例,上市之初7日年化收益率超过7%,现维持在5%,是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的14~20倍和一年期定存利率的1.66~2.33倍(活期和一年定存央行指导利率分别为0.35%、3%)。互联网金融产品一般实行T+0的赎回模式,在高通胀形成银行存款负利率条件下,居民自然会选择互联网金融产品而不是银行存款。余额宝作为货币市场基金已累计分配收益75亿元,如果没有余额宝这些收益仍将归属银行,同期16家上市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增速显著下滑,利润增速与2013年相比下滑2.5个百分点。互联网金融的高收益和期限利益以及普惠性引起了存款搬家,存款搬家产生的“鲶鱼效应”加剧了银行同业竞争。货币市场对存款的争夺提高了存款利率,资本市场对融资客户的竞争使优质客户贷款利率趋于下降,以市场供求为诱因的利率双向波动有力推动了利率市场化,提升了资金配置效率,减少了金融扭曲。由于以银行为中心的间接金融和货币流通存在货币乘数效应,因而银行资产规模扩张出现数倍于存款负债的增加。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银行不再作为信用扩张的中介,资金流动脱离银行在体外循环。金融脱媒和存款搬家造成负债减少。而负债减少会导致资产增速和规模相应下降,银行盈利能力下降。传统金融体系的结构性扭曲造成银行对资金价格信号反应迟钝和融资成本高,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客户可以“用脚投票”,最终银行只能自身“割肉”,向利润开刀,银行“躺着赚钱”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二、现行银行业税制亟须改革

现行银行税制显然已不能适应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的冲击,具体表现为:银行业税制不合理,税负偏重,银行业的税收负担能力过度依赖利率管制政策。因此必须改变这种状况,大力进行银行业税制改革。

1.现行银行业税制不合理。目前,银行业涉及的税种多达十几项(包括代扣代缴),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契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其中主要税种是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根据税收中性理论,对银行业征收流转税会扭曲货币资金配置效率。一直以来,我国社会融资高度依赖银行贷款,过多过重的流转税负担会促使银行提高贷款利率,并通过资金流动转嫁给存款人和贷款人等银行客户。加之营业税不可扣除,其包含在融资成本中,从而干扰资本价格,不利于资本流动,扭曲资金配置效率,并从源头上加重宏观税负,违背税收经济效率和税收中性原则。因此,大多数国家如美国、加拿大、英国、瑞士、荷兰、波兰、保加利亚、日本、新加坡、印度、澳大利亚、阿根廷等不对银行业征收营业税或者类似的税收,一些国家则对银行征增值税,但仅对非主营金融业务征税且税率较低,对于主营金融业务则免征增值税。如欧盟各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等对银行信贷、保险、证券、共同基金等主营金融业务免征增值税(同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我国对银行征收高达5%的营业税,而且将所有利息收入(而不是存贷利息差额)和中间业务手续费收入全额作为税基,税基明显过宽,不符合税收中性原则和国际税收惯例,削弱了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银行业中的竞争力和在互联网金融条件下的生存能力。银行业税制不合理还表现在企业所得税上,银行一般风险准备金扣除比例过低,计提范围过窄,核销审批手续过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的规定,银行一般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比例为1%,且允许计提一般风险准备的资产仅限于贷款、抵押资产、贴现等债权和股权,不包括中间业务形成的表外资产,但保函、信用证等表外资产也是有潜在风险的银行资产。一般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比例过低、计提资产范围窄,不能完全覆盖风险,导致银行利润虚增、所得税多缴、资本充足率不真实和放大资产风险。

2.银行业税负偏高。目前,银行业综合税负高于国内其他行业。从行业比较看,2005~2012年间,金融业的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累计年均增长33.5%,比工业、建筑业的主要税种收入年均增长率分别超出了17.8和10.2个百分点;金融业税收增长力度分别为工业、建筑业的2.13倍和1.44倍。金融业实现税收收入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重由2005年的3.9%上升至2012年的7.6%,提升了3.7个百分点和2.05倍。同期金融业税负不断上升,至2012年为29.25%,远高于交通运输业6.19%、住宿餐饮业6.41%和房地产业21.38%。在以商业银行为主导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制内,银行显然负担了金融业税收的绝大部分。而银行业之所以能够承受较高的税负,是因为利率管制和垄断使银行获得巨额利润的同时又以低息揽储的方式实现税收转嫁。3.银行业税收负担能力过度依赖利率管制政策。利率管制政策使实际利率偏低,表明对我国的储蓄行为存在较高的隐性税收,银行获得的隐性税收收入提高了其盈利能力,对融资的结构性垄断也使银行税收容易转嫁,二者共同提高了银行的税收负担能力。不合理的税制和高税负给银行带来的巨大成本可依靠政策红利和税收转嫁来对冲,但银行过度依赖利率管制政策和垄断型社会融资结构,一旦政策红利消失,税收负担会严重制约银行的生存和盈利能力。互联网金融的“鲶鱼效应”加剧了银行同业竞争,推动了利率市场化和融资渠道多元化,存贷差大幅缩小且波动幅度和频率扩大。与此同时,民营银行的快速发展更使银行同业竞争趋于白热化。这都促使存贷款利率管制形成的归属银行的隐性税收红利将逐渐消失,不折不扣的税收收入效应会加重银行的税收负担。互联网金融推动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资本市场的自由竞争使税收替代效应得以显现。对银行贷款利息收入开征营业税引起的税收转嫁会提高贷款利息率,使部分企业选择直接融资方式而不是从银行贷款,银行业所得税也会提高贷款利率,减少贷款需求量。互联网金融使银行无法有效实现税负转嫁,不合理的税制和过高税负将严重侵蚀银行利润,银行业税制如不变革将成为其应对挑战的税法制度障碍。

三、银行业税制变革构想

1.银行业税制变革的指导思想。

(1)要符合税收中性原则。税收中性是和税收效应相对应的概念,税收中性原则要求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应以税款为限,尽量不带来税款之外的额外负担,不对纳税人的经济行为产生任何影响。税收不能扭曲价格、供求等市场信号,不能干扰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由于营业税等间接税无法扣除,因而容易产生重复征税和税收转嫁、对银行征收营业税干扰资本价格信号、有碍资本配置效率,违背税收中性原则。作为融资的源头,对银行征收过多的营业税等间接税所带来的效率损失不但通过资本流动而扩散和放大,而且银行会通过资本流动转嫁税收,从而从根源上加重宏观税负。因此,银行业税制应尽我国银行业主要税种及税率量符合税收中性原则,不征或少征间接税。

(2)要符合国际税收惯例。金融业对微小利差的变动极其灵敏,对其征收很小比例的税也可能使资金流向不征税或低税率地区,造成本国利益损失。所以,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开曼、卢森堡等都实行低税率和宽松的税前扣除政策。国际上一般对核心金融服务(如银行存贷款)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甚至实行零税率,仅对直接收费项目征收增值税。而我国对银行征收营业税,且税率较高。因此,为维持和提高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银行业的税制应当与国际税收惯例一致。

2.银行业税制变革的具体构想。

(1)简化银行业税制,对银行信息化建设投入给予税收优惠。建议取消银行业印花税和契税。这两种税收规模小、税收贡献率低,但却增加交易成本、压缩银行利润,取消这两项税收对全国财政收入影响不大,但能有效减轻银行税负,解决银行抵债资产业务中的重复征税问题。以抵押权为例,银行的贷款业务需缴纳营业税,但现行税制将设定抵押物权和抵押物变现视同销售不动产,在两个环节分别征收营业税、契税等。抵押资产变现后一般难以全额收回贷款本金,对该项交易重复征税扩大了坏账规模,对银行而言是雪上加霜和抱薪救火。因此,在抵入环节应放弃征收营业税和契税等。对该项交易征税应仅限于抵押资产的变现价值超过贷款债权的部分。为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银行的信息化建设投入将大幅增加,因此对该项支出中包含的增值税应允许全额税前扣除,而对于该项支出的所得税税前扣除应给予扣除比例和期限上的优惠,以加速该项资产的折旧。

(2)试点进行银行业“营改增”。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已在全国展开,并已经覆盖了交通运输业等六大现代服务业,税法对同为现代服务业的银行业应当公平对待,否则“营改增”可能背离税收公平原则。对银行业征收增值税也符合国际上税收惯例,在开征增值税的国家,多数对银行业征收增值税而不征收营业税。我国银行业“营改增”试点应借鉴国际税收惯例,国际总体趋势是对核心金融服务免税,甚至实行零税率。因此,我国银行业“营改增”在征税范围上应对银行金融中介服务和间接收费业务等核心金融业务免征增值税,仅对直接收费的附属金融业务征税。在课税方法上实行进项税额部分可抵扣免税法,即允许银行按一定规则抵扣进项税额,以减轻银行税负并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客户接受银行服务时的重复征税。在抵扣规则上实行按比例抵扣法,即允许抵扣的比例等于进项税额可抵扣项目的年营业额除以进项税额可抵扣与不可抵扣两个项目的年营业额之和。在税率上,应根据“营改增”试点中对现代服务业实行的做法,对银行业实行6%的税率。

银行业论文范文第4篇

为什么银行业的创新就不如证券业?原因之一应该是银行业一直由国有银行垄断,受巨额呆帐、呆滞帐之累,已经到了身染沉疴、积重难返的地步。与之相比,证券业简直是一张白纸,可以写最美的文字,画最美的图画。当然证券业从一开始就走了弯路:上市公司都必须是国有企业(特权化);股票得分A股和B股(市场分割),或者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等级化);只要有风险,就弃用或者不启用某项金融工具--比如我们的国库券回购市场曾经一度关闭,股指期货迟迟未推出(单方面强调防范风险)。但是,证券业较年轻,病症相对而言要比银行业轻了许多,只要药方对头,不仅可以痊愈,而且可以轻装上阵。

银行业的改革主要集中在国有银行内部的调整。从方法论角度看,领导者所遵循的解决问题思路是结构-行为-绩效范式(structure-behavior-performanceparadigm):即局限于先从银行结构看各银行的现有功能及其行为,然后看其行为所实现的绩效。对于银行改革来说,遵循这种范式是有其局限性的,它主要着眼于原有结构内部的修修补补、拆拆装装,或者把杂牌军收编到正规军系列当中,比如把城市信用社改头换面为城市银行,把农村信用社看作为准国有银行。这样,银行改革举措不少,老问题却还没有改掉。此外,这种改革思路导致有大一部分需要发挥的功能还没有银行或者其他信用机构去发挥。举一个例子:在我国农村地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在从农村收缩业务,农村合作基金会去年已经清理撤并,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发放三农贷款的最主要机构,但已经基本失去合作金融的性质。根据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所课题组对全国五个省中五个村的金融服务需求最新调研结果,这些现有正式金融机构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五个村中,唯独温州的一个村的金融服务需求满足得好,其原因是当地的地下钱庄和非正式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得好,尽管它们?quot;非法"的(何安耐/胡必亮主编,2000年)。最近江苏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采取了撤销基层农村信用社的法人资格,实行县联社一级法人制度。却勿论撤销基层法人资格是否合法合规可见,农村信用社试点结果将是信用社离农民越来越远那是肯定的。结构视角下的银行和信用体制改革忽视了回答改革的目的是什么、银行和信贷业作为一个系统(system)到底应该承担什么功能(function)这类基本的问题。一种更好的银行和信用体系改革思路应该是从该系统的功能出发,探究需要什么样的信用制度、信用机构、规则等等来承担这些功能。

证券业的改革除了其现有结构内部的改革之外,有更大一块内容涉及在现有证券业务边界之外的增量改进,也就是大量的金融创新。开放式投资基金即将出台,《基金法》即将出台,私募基金出台问题也提到了日程上。这种原有证券业务边界之外的增量改进,从方法论上看,实际上是无意识地遵循功能-结构-范式(functional-structuralapproach)的结果;如果从演化角度看,有些像是无意识地遵循功能-发生学-范式(functional-geneticapproach)的结果。功能-结构-范式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卢曼(NiklasLuhmann)提出来的,功能-发生学-范式的形成也与他的贡献有关联(Willke,1993年,第6-7页)。笔者去年年底曾向德国中国问题专家何梦笔教授探讨过这类方法论问题。最近美国著名金融学家博迪在北京作报告,也建议我国金融学家多注意从金融的功能出发去看金融问题(博迪,2000年),这一方面为我国学界开阔了思路,另一方面说明了我国对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一直来重视不够,不能把一些已经规范、成型的东西及早吸收,以至于博迪教授能够语境四座。看来我国经济学家应该多从其他学科吸收方法论养分,包括从社会学。

功能-结构-范式的要义在于:在一个系统(system)形成过程中,得关注系统与环境(environment)的功能关系,比如证券业系统与整个金融业系统的功能关系、或者与整个中国经济乃至与全球经济的功能关系;从系统的功能出发,我们为实现这些功能而发展一些规则和制度,对系统结构化,这一方面包括对现有系统内部构造进行优化,另一方面在系统中加入一些现有系统中尚未存在的必要因素,这类因素可能是随后构成一个子系统。实际上,我国考虑开放式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和股指期货出台,均属于此意义上的增量改进;如果我们从功能出发来看我国证券业制度、机构和规则从无到有的演化过程,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是从演化角度看证券业功能的实现过程,那么功能-发生学-范式与上述功能-结构-范式一样适用。两者均强调系统形成过程(Systembildung),只不过后者更强调生物学特征,如演化/进化(evolution)和发生学(genetics)的维度。

私募基金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比如它能满足这样一种需求:有一部分投资者拥有万贯家财,看中某一高风险创业投资项目,因而在基金管理人的安排下,共同为该项目筹资,至于它的销售与赎回(涉及投资者的退出机制)都由基金管理人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包括监管者在内的证券业人士恰恰是因为看到了私募基金的某种功能,从而考虑到?quot;零星构建"(在哈耶克的意义上)这样一种制度安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终将促成证券业系统中这一"子系统"的形成。

功能视角与一般经济学中的需求导向(demand-orientation)观点是一致的:市场上的供给者必须面向需求,类似地,制度供给者必须面向制度需求者的需求。这里,需求的满足就是实现功能。上述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与下?quot;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是截然不同的,有着质的差别:有些决策者今天认为我要这么来,明天想那么来,干脆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得了,这不也是功能视角的结果吗?问题没那么简单。前一种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面向的是制度需求者/消费者的需求,在其中,消费者发挥了作用;后一种"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所面向的是制度供给者本身的"需求",因为不成其为真正的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而体现一种专断独行的自行裁量权,在其中,制度生产者在行使本该由消费者行使的""。

据《中国证券报》最新报道,随着中国证券市场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中国证券市场监管思路发生了从控制风险思路转向揭示风险思路的转变。这一转变非同小可!这正是投资者/需求者所需要的。投资者对风险的偏好程度不同,有些人属于风险中性型,有些人属于风险偏好型。一般来说,风险与回报存在对称关系:低风险,低回报,比如国库券市场情况;高风险,高回报,比如股市的情况,私募基金的情况,股指期货的情况。让不同风险偏好的人都能满足其需求,就需要多种多样的投资工具,包括私募基金、股指期货等等。

如果银行主管部门能够从各种制度安排的功能、需求出发看问题的话,我们的银行改革可能就会走得快一些,目标取向也会明确一些(那就是金融服务需求取向)。如果银行主管部门多学一点证券业主管部门,思路也能从控制风险思路到揭示风险思路,那么能够更多面向民营企业(这就是一种功能!)的民营银行就会加入我国的银行业,温州的地下钱庄和成会就会正式化和合法化,它们可以通过风险定价来提供金融服务,获得相应回报。监管部门就可以通过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管取?quot;不发展"战略。而恰恰是由于我国银行主管部门片面重视现有结构/系统的稳定,即片面重视抑制金融风险和保持金融与社会稳定,从而抑制和禁绝这方面的制度创新--于是制度供给者的"需求"(即对稳定和听话的"需求")替代了制度需求者的需求(即民营银行这一制度安排的需求),银行系统本身也因此陷入一种国有银行垄断、坏帐率高、效率低的低水平"均衡"当中,而尤其说这是一种"均衡",毋宁说是一种"非均衡"状态,因为国有商业银行高额不良贷款问题仍在累积,"火山"仍在冒烟。看来是银行主管部门学习运用功能论的时候了。

参考文献:

1.Willke,Helmut:Systemtheorie:eineEinfuehrungindieGrundproblemederTheoriesozialerSysteme,4.ueberarb.Auflagage,GustavFischerVerlag,Stuttgart/Jena1993

银行业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零售银行业务;对比

零售银行(retailbank),是指商业银行以客户为中心,运用现代经营理念,依托高科技手段,向个人、家庭和中小企业提供的综合性、一体化的金融服务,包括存取款、贷款、结算、汇兑、投资理财等业务。[1]零售银行业务的内容和范围相当广泛,它涉及到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零售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而国外已有数百年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因而对比国内外零售银行业务现状,借鉴国外发展银行零售业务的先进经验,可使我国银行零售业务的发展少走弯路,对我们有很高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一、国内外商业银行零售银行业务对比

中国银行业的零售金融服务在短短几年时间即告别了短缺状态,实现了历史性的飞跃,但就总体而言,与发达国家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

(一)经营范围和业务品种对比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零售银行业务呈现出巨大的发展空间,大多数商业银行都开始重视个人业务,加大建设力度,向客户提供的个人金融产品不仅在数量上增长较快,而且在品种和质量上日益向多样化和多层次发展。目前各商业银行都开办和拓展了个人消费信贷、个人银行卡、各种代收代付及个人理财等多种个人金融业务,改变了过去以个人储蓄业务为主的单一的个人金融产品结构。但是,各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同质化和传统化的特点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传统经营模式,产品技术含量较低,难以进行增值组合,缺乏复合型产品或综合性个人金融服务,难以体现个性化、差别化,创新不足。国内商业银行的零售业务,从负债业务看,主要是人民币储蓄存款和外汇储蓄存款;从资产业务看,主要集中在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个人助学贷款等,信用卡透支数量较少;从中间业务看,主要有个人汇兑结算、信用卡、支付、个人咨询及理财业务、个人外汇买卖及外币兑换业务等;从电子业务来看,主要集中在电子查询、转账及缴费等业务上。

相比之下,国外商业银行经营的零售业务种类繁多,尤其是在各国纷纷打破分业经营的限制,实行混业经营以来,为满足客户各种需求,商业银行的零售金融产品日新月异、层出不穷。总体来看,国外零售银行产品大都由类构成,除最简单和对银行利润贡献最小的基本账户以外,还有储蓄、保险、直接投资(股票、债券等)、消费者贷款、信用卡、长期储蓄(人寿、养老、共同基金)和抵押贷款,基本覆盖了各金融领域的零售产品。[2]这是国外零售银行产品与服务综合化、多样化的体现。如美国花旗银行,现今已是世界上开展个人金融业务规模最大的银行,它在全球一百个国家为一亿客户服务,从消费银行服务到信贷、投资银行服务以至经纪、保险和资产管理,非常全面。

(二)业务规模和收入水平对比

2005年,国内各大银行纷纷提出向零售银行转型的经营战略,中国银行业对零售业务的重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原因在于大家都发现零售银行业务是一项稳定、低风险、高收益的业务。国际银行业发展的历程已证明个人金融业务收入在银行总收入中的占比上升是大趋势。然而,有调查表明,目前国内零售银行的盈利性情况不容乐观。各行目前在零售业务发展上的重点往往都放在消费信贷与信用卡,而消费信贷中又以住房按揭贷款为主,几乎占了整个消费信贷业务近80%。但是,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由于利差很薄、效率低、费用高、缺乏科学量化风险和科学定价的能力等原因,并不能给商业银行带来高利润;信用卡业务由于前期建设成本高、超免息期透支使用率低及推广期免年费政策等,盈利情况也不容乐观。以零售银行业务竞争优势较明显的中国银行为例,中行2005年个人银行业务产生的营业利润为188亿元,还只占到公司营业利润的35%。

对比来看,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就逐步改变经营策略,业务拓展转向以个人为主的金融服务。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银行的收入结构中,零售银行的业务份额和利润贡献率通常都在50%以上,零售银行业务成为现代商业银行调整结构、分散风险、稳定收入、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美国银行业的收入和利润增长主要来源于零售银行业务,2002年,花旗集团、JP摩根大通、美洲银行、第一银行、华盛顿互助等大型银行集团零售业务收入对总收入的贡献率都在60%以上,华盛顿互助更是高达90%。2004年,花旗集团、德意志银行零售业务所创收入分别占利润总额的69%和54.4%。[3]

(三)科技和服务手段对比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现代银行业的竞争,与其说是资金业务的竞争,不如说是服务技术的竞争。我国商业银行的零售业务技术手段相对落后,科技化程度低,主要表现在缺乏高效、快捷的结算、支付系统,缺乏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通讯网络、计算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用软件配套能力差。虽然近几年ATM、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网上银行有所发展,但数量相当有限,效率不高,功能也不尽完善。很多地区还没有实现系统间、同业间的联网,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流动相对较慢,不能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便捷性的要求。如许多银行推出的以“便民”为宗旨的收费业务,往往因银行系统故障,而使顾客奔波于银行网点和电信、税务等服务大厅之间,造成“便民”举措“不便民”。

相比之下,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服务手段科技化程度很高,软硬件设备、支付应用系统及管理信息系统先进,网络信息技术发达,家庭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等服务应有尽有。特别是发达国家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服务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拓展了银行的服务时间和空间,大大降低了成本,改变了传统银行的经营方式,银行正逐渐从传统的实体经营发展模式向虚拟的网络经营发展模式转变。

(四)经营观念对比

多年来,国内商业银行的管理层,对于企业资产业务能够给银行带来更多的存款和更大的贷款利差的观念根深蒂固,忽视了发展潜力巨大的零售银行业务。直到最近,许多商业银行才真正开始思考究竟如何给零售银行业务定位、如何发展零售银行业务等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商业银行零售业务是在外部环境的逼迫、市场需求加大、未来得及周密准备的情况下快速发展起来的,缺乏充足的理论准备与科学论证。所以,以零售银行业务为发展重点的经营理念还须逐步深入,管理创新能力还有待大力提高。

对比来看,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国外大多数商业银行就纷纷转移目光,提出零售银行业务发展战略,国际银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趋向是零售业务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在商业银行的收入来源中,零售业务的贡献率越来越高。根据欧洲中央银行的报告,2000~2003年欧盟银行业在普遍的经济衰退、股票市场价格大幅度下挫、公司财务丑闻频传以及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等众多逆向冲击下,仍然能保持比较稳定的收入增长与盈利水平,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抵押贷款、消费者贷款等零售银行业务的稳步增长。

二、国外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目前,我国银行业掀起了向零售银行转型的高潮,但现仍处于起步阶段。然而,2006年12月外资银行将正式全面开办人民币业务,零售银行业务作为一个重要的利润增长点,必将成为他们角逐的对象。外资银行在零售银行业务多年积累的经验和经营模式,将给中国银行业带来严峻的挑战。在激烈的竞争中,如何在挑战中抓住机遇,拓展零售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一大重要任务。通过前面的对比发现,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拓展可以给我国商业银行不少的启示。

(一)加速产品创新,拓宽业务领域

国外商业银行经营的零售业务种类繁多,新的金融产品不断涌现,在这种背景下,国内商业银行必须致力于金融产品的创新,才能增强竞争力。但也不能盲目照搬,必须结合国内市场的特点和顾客需求来进行创新。国内商业银行零售业务产品创新的方向应主要是致力于产品的高科技含量,进行整合性、前瞻性产品的研发。银行要建立优质客户服务管理体系和产品研发机制,明确负责产品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在产品推广过程中要逐个品种、逐个项目的开展市场分析,制定分类营销方案。要按照客户需求来设计、研发金融产品加强核心产品与辅助产品的分类管理,重点发展关联性大、综合服务功能强和附加值高的、理财及信息咨询等业务,提高产品的综合创利能力,以丰富的金融产品满足客户需求。[4]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应继续把消费信贷作为重点,在巩固现有个人储蓄存款业务的基础上,积极申请开办个人支票账户业务,还要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开办个人养老金账户以及其他个人资金账户。同时,恢复和扩大大额存单、金融债券发行业务。此外,发展潜力较大的零售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发展零售业务的重点,包括:业务保险、代收付等、信用卡及银行卡业务、信息和资产评估、金融保证、贷款承诺等;积极开展咨询、基金保管、个人保管箱、私人理财等业务。根据国外商业银行的做法和我国现阶段情况,可以增开个人家庭理财业务、个人信托业务、组建投资基金、开办个人租赁业务等。

(二)注重客户细分,实行差别化服务

国外先进商业银行在经营零售银行业务过程中,非常注重客户分层和产品市场定位,向优质客户提供更完善、周全的服务,因为他们透彻理解,银行80%的利润来自于20%的大客户。比如荷兰银行的零售业务,根据客户的资产规模和在银行的资金流动情况,将客户分为三个层次:净资产在5万欧元以下是一般的零售客户,只能到一般营业所接受服务;净资产在5万欧元或每月收入5000欧元以上的客户是优惠客户,可以到银行的顾问机构享受到由客户经理提供的投资及理财服务;而净资产在100万欧元以上的客户就享受私人银行的固定的客户经理提供的贴身服务。

目前,我国消费层次已经出现分化,家庭收入在中等水平以上(以月薪5000元人民币划分)大约有3000多万户,这其中家庭收入超过10万美元的中高层富裕家庭占4%。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内商业银行应通过对客户心理账户的调查与研究,根据客户的不同投资收益期望和风险承受能力,对客户进行分类与界定;针对客户不同的心理需求,进行金融产品的体系设计、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与金融服务的创新等。然后,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识别、挖掘优质客户和管理、维护优质客户的流程,推动差别化服务走向系统化和规范化,从简单的分层服务进入到以优质客户为重点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服务再造。可以考虑成立专门的私人银行业务部,把对大客户的服务从理财服务发展到私人财富管理。在此过程中,应搭建好信息沟通平台,加强前后台和各专业部门间纵向和横向的客户信息共享,建立起一个既能完整、准确、迅速地反映客户信息,又能进行定性、定

量分析的强大的基础信息数据库。

(三)加大科技投入,提升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的好坏和服务水平的高低是影响银行品牌形象的重要因素。发达国家大多数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服务手段科技化程度较高。国内商业银行要搞好零售银行业务,也应走科技创新之路,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在网络金融时代,零售银行产品必须有强大的信息技术和金融技术支持,才能满足客户对方便、快捷、全能化银行服务的要求。特别是要加强银行网络化建设,尽快完善网上银行业务,为推广网上个人银行业务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此外,要建立统一标准的信息中心,形成大型的信息网络,并运用数据挖掘等技术发现客户需求特点,有针对性的提出产品方案。银行应该对每位客户的情况了如指掌,了解客户人生阶段的重大事件、特殊需求,为其提供咨询方案,开发个性化产品,成为客户的理财顾问,最终达到客户与银行合作共赢的目的。[5]

银行业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外资银行进入效率国内银行面板数据

我国已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给予外资银行国民待遇,人民币业务对外开放,标志着中国银行业进入了一个全面开放的新时代。自此,外资银行将与国内银行在各个领域和地区展开全面而且激烈的竞争,国内银行为了在竞争中取胜就必须构建以效率为核心的竞争力。研究外资银行进入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并探讨应对策略,对我国银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关的研究现状

目前国内外相关文献对外资银行进入对东道国银行效率影响问题的研究,可概括为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外资银行进入有助于银行体系效率的改进,其通过竞争效应和技术外溢效应对银行效率产生直接和间接的促进作用。Gray等开始对外资银行进入对一国经济发展的作用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其结论是外资银行进入有助于东道国银行体系效率的提高。RossLevine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认为外资银行进入是与新技术更优的资源配置和更高的银行体系效率相结合的,并通过竞争或模仿而迅速传播。银行竞争的加剧可以提高国内市场金融服务的质量,这有利于本国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获得资本,从而提高整个银行体系的效率。在RossLevine研究的基础上,又出现了一系列的研究,表明外资银行的进入,通过对市场竞争程度的影响,将有助于提高东道国银行体系的效率。

第二种观点认为,外资银行进入对于银行体系效率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认为外资银行进入对于银行体系效率的影响取决于外资银行的数量、传导与示范能力以及东道国金融对外开放的初始条件及本国的监管状况等等。这种不确定性的核心思想是,外资银行的进入对于新兴市场国家的本土银行效率的改进会受到其它因素的影响,外资银行进入的效率改进会因本国经济发达程度、资本市场运作情况、金融业发展状况的差异而有所不同。最早提出这一观点的是Stiglitz,J指出,外资银行进入给国内银行、国内企业和政府带来了潜在成本,使得东道国政府控制本国经济能力的下降和东道国金融风险增大。国内的叶欣分析认为外资银行的进入程度与净利息边际和市场集中度都有显著的相关关系,外资银行进入实际竞争压力程度有限,尚未打破中国银行业低效率的均衡状态。

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国内银行按股权结构的不同分为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两组对象,着重考察外资银行的进入程度对国内不同类型的银行的影响。

实证分析

本文选取我国具有代表性的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995—2006年的数据,文中所有的数据均来源于《中国金融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

(一)变量的假设

因变量。本文用利差(I1)、资本利润率(I2)、非贷款收益率(I3)、利润增长率(I4)反映银行的盈利性;不良贷款率(I5)反映银行的资产质量和安全性;贷存款比率(I6)反映银行的流动性;经营费用率(I7)反映银行的经营管理效率。

外资银行的进入变量。对外资银行进入程度的度量现有文献常用两种方式衡量:第一种是用外资银行数目份额,即外资银行数量与本国银行总数的比例;第二种是用外资银行资产份额,即外资银行资产对本国银行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一般认为当国内银行对外国银行进入的反应迅速时,采用前一种度量方法得到的结果显著性较强;而当外国银行获得一定市场份额后才开始对国内银行的定价、利润等产生影响,宜采用第二种度量方法。鉴于我国的实际更接近后一种情况,用外资银行的资产份额(Z)作为外资银行进入程度的度量变量。国内学者的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

控制变量。宏观层面控制变量用通货膨胀率(Y1)、GDP增长率(Y2)、市场集中度(Y3)来反映,银行层面的控制变量包括总资产(X1)、经营费用率(X2)、呆账准备金率(X3)。

(二)模型的描述

在对多元回归模型具体形式的设定上,现有的文献不尽相同。由于本文选用的各银行数据横截面数据可能存在序列自相关现象或统计关系不够显著,因此采取了对原始变量取自然对数再进行差分处理,最后再进行回归处理。考虑到各家银行之间横截面数据的差异,我们采取变截距模型。其次,考虑到通常会遇到样本个别数据不可得的情况,基于缺省变量可能引起截面截距和时间序列截距的变化,可以采用在模型中加虚拟变量的方法估计回归系数,我们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模型的具体形式如下:

Djit是对应每一个横截面样本的虚拟变量,α0n是这些虚拟变量的参数。其中Iit表示时间t银行的效率变量;Zt表示时间t外资银行的进入程度变量;Xit表示时间t本土银行i的控制变量;Yt表示时间t的国家层面的控制变量;β,γi,δ分别是相应变量的回归系数;εit是随机误差项。

(三)回归结果与分析

将国内银行样本划分为四大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从回归的结果可以看出,无论从整体拟合优度还是单个外资进入变量的t检验值来看,股份制银行样本大都优于国有银行样本。该结果说明:外资银行的大量进入,首先受到冲击的是股份制银行。这主要是由于银行业对内开放不足,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尚未打破,使得股份制银行受外资银行进入的冲击更大。

回归结果显示,随着外资银行的逐渐进入,我国银行业利差(I1)、不良贷款比率(I5)有所上升,同时资本利润率(I2)、非贷款收益率(I3)、利润增长率(I4)、营业费用率(I7)有所下降,表明外资银行进入的“市场竞争效应”、“技术示范效应”、“金融稳定效应”在我国均有体现。

在整个观测期,资本利润率、非贷款收益率与外资银行的资产市场份额均呈现较强的负相关关系,同时资本利润率还受到呆账准备金率、通货膨胀率以及银行业自身的集中度的影响,体现了外资银行进入的市场竞争效应。但利差与外资银行的资产份额则呈正的相关性,这一现象与一般理论相悖,这主要与我国的金融政策以及金融市场的特点有关:自上世纪90年代后半期随着我国金融入世步伐的加快,金融当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增强国内银行业尤其是国有银行的竞争实力。

外资银行的进入使国内银行的资产质量和安全性降低,从上述表1、2、3中可以看出用以衡量资产质量和银行安全性的呆账准备金率(I5)和外资银行进入程度的变量Z呈现显著的正相关,表明外资银行的进入使得国内银行的呆账准备金率显著提高。

结论及建议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得出外资银行的进入在某种程度上对国内银行业造成了一定的冲击。首先,外资银行的进入对国内银行业盈利性产生了较大影响。但随着外资银行的不断进入,将产生技术外溢效应,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国内银行的效率。针对以上情况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树立以盈利性为核心的现代营销观念。首先国内银行要认清存贷业务是银行的基本业务,但中间业务与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共同构成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业务,创造利润空间较大的仍是附加值较大的中间业务。国内银行应主动向外资银行学习先进的业务思路,结合自身的实际条件采取分步发展中间业务的战略。

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力度。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中国银行业的效率不仅受到外资银行进入程度的影响比较大,而且宏观经济因素对国内银行业的影响也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表明我国银行业的市场化程度有很大提高,同时政府以及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外资银行,才能尽快将银行建立成为真正的市场化主体。

必须加大对内开放。2006年我国已经取消各种非审慎的限制性措施,外资银行享有国民待遇,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外资银行的进入对股份制银行的影响要大于国有银行,外资银行的进入和国有银行的垄断,使得股份制银行陷入了经营的困境,所以银行业既要“对外开放、又要对内开放”,才有利于形成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

提高国内银行业的主动学习意识和能力。由实证分析结果得知:外资银行的进入带来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国内无论是国有银行还是股份制银行都未具备主动学习的动力和能力,国内金融体制导致银行业的长期垄断性,这种结果造成本国的金融企业没有按照企业的规则运行,因而不可能有主动学习的意识和能力。所以必须加快国有银行的产权改革,使其成为具有真正学习能力的企业。

参考文献:

1.郭妍,张立光.外资进入对我国商业银行效率影响的实证研究[J].经济科学2005(2)

银行业论文范文第7篇

1.金融约束理论

1.1金融约束理论的起源

金融约束理论起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亚洲金融危机,金融约束理论主要强调的是政府职能部门对城市经济的干预约束作用。产生这种理论的基础在于,在城市经济发展的过程之中,会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例如信息传递的不对称性问题、经济行为、经济活动的道德约束问题等等),在这些问题的干扰下,城市经济规划之中的资金难以得到有效的分配。在这样的背景下,在城市经济发展的过程之中,政府职能部门给予适当的干预作用就显得很有必要。根据上文对金融约束作用的产生的理论的分析,不难看出,政府职能部门对城市经济进行的经济约束的主要目的就是规范城市经济运行过程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为城市经济的各个组合部分创造发展的机会,减少可能出现的城市市场经济内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2金融约束理论的适用范围

相比较于发达国家,金融约束理论更加适合于发展中国家。该理论认为,在发展中国家进行经济发展的初期,很容易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之中产生各式各样的问题,这就需要发展中国家的政府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管理作用,帮助羸弱的国家经济体系建立一套完善的金融运行制度,保证国家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对国际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经验,在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初期阶段,采用金融约束理论的指导,往往会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但是,在应用金融约束理论的过程之中,也要注意结合国家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防止政府职能部门过度干预市场经济的正常行为,提升市场经济的配置效率,促进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3如何通过金融约束理论促进商业银行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作用

金融约束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首先,政府职能部门要控制好城市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将这两者的数值控制在一定的数值范围之内。通过这样的方式,政府职能部门就可以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有效的控制住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减少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帮助商业银行更好的发挥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作用;其次,将城市各个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行为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通过这样的方式,就可以有效的降低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保证商业银行更好的发挥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作用;最后,对城市居民将银行存款转换为证劵等类型的理财产品的行为加以限制,通过这样的方式,就可以有效的保证城市商业银行的存款数额,保证商业银行更好的发挥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作用。

2.金融中介理论

2.1金融中介理论的起源

金融中介理论主要介绍的是金融行业在促进城市经济行业发展之中发挥的重要媒介作用,金融中介理论还包括有金融抑制理论和金融深化理论。产生金融中介理论的依据是对上世纪七十年展中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过多的干预行为所引发的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的研究所得出的。

2.2金融约束理论对社会经济发挥的作用

金融中介理论认为,政府职能部门所制定的金融发展制度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存在关联的。从一个方面看,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正确的金融发展制度可以有效的促进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可以有效的将资金投入到社会所需要的部门之中去;从另一个方面看,通过社会经济水平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可以有效的提升发展中国家人民群众的总体生活水平,进而有效的提升人民群众向商业银行存储的数目。但是,如果政府职能部门过于重视对经济市场的干预作用,就很有可能会导致金融制度难以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得经济发展陷入恶性循环。针对这样的情况,就需要相关部门不断对经济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促进国家储蓄率的提升,帮助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3如何通过金融中介理论促进商业银行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作用

金融中介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通过不断进行对城市金融行业的创新,找寻出可以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新型金融体制,根据城市经济的变换,找寻出可行的金融行业发展突破点,形成新的商业银行融资方式,并不断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完善对城市中小型企业的贷款制度,持续动态的完善城市商业银行的金融制度,保证城市的金融制度可以满足风云变幻的市场经济。

二、金融支持作用和城市经济的关系

1.城市商业银行与城市经济的相互促进关系

第一,通过城市经济水平的发展,可以通过更好的经济来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与此同时,金融行业的不断完善又为城市经济的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第二,如果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够高,就会限制金融行业的完善,陷入恶性循环之中。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和城市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关系,这就需要城市商业银行不断完善自身的发展模式,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2.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流动与城市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作为城市经济运转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商业银行内部资金的运作情况可以直观的反映出一个城市的经济运行情况。有效的调节银行资金的流向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任务之一。通过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动,可以有效的吸取人民群众的闲散资金,将这些闲散资金投入进城市经济急需发展的部分,形成一套流畅的城市资金流动体系。如果这套体系难以流畅的运行,就很有可能导致城市的经济运转受到阻碍,影响到城市经济的发展。

三、如何有效发挥商业银行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作用

1.完善城市商业银行对城市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机制

1.1完善授权体制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几乎已经覆盖了我国所有的城市,这就给我国商业银行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体制奠定了基础。针对这样的情况,就需要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根据具体区域的具体情况,进行对各个分支的商业银行的授权活动,积极支持城市经济发展。

1.2调整现有的信贷政策

城市商业银行要根据城市之中各企业在商业活动之中体现出来的信用进行对信贷政策的修正,重视对城市中小企业的扶持。近几年来,中小企业在促进我国城市经济发展的过程之中做出了巨大贡献,是国家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针对这样的情况,城市商业银行要改变自身观念,敢于支持城市中小企业,有效的促进城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1.3灵活调节对城市中小型企业的贷款利率

为了保证能够适应城市市场经济的变化,城市商业银行要根据市场的实际需要,进行对银行贷款利率的调节。对于那些在城市经济之中发挥重要作用,有着较为光明发展前景的中小型企业,要适当的酌情降低对这些企业的贷款利率,鼓励这些企业贷款;对于那些依托于大型企业或者国企的企业,也要适当的予以贷款利率的照顾;对于那些短期内有着较大利益,但是长期发展不明确的企业,要适当的调升贷款利率,不断通过优化调节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2.提升城市商业银行自身的管理技术创新能力

为了有效的发挥商业银行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作用,就需要不断进行对城市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与此同时,进行对城市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又离不开对金融科技和商业银行业务管理能力的依赖。在这样的背景下,就需要在商业银行运行管理的过程之中,不断提升银行的业务管理水平,提升商业银行管理的网络技术应用能力。具体的来说,就是不断提升商业银行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保证商业银行可以在第一时间获取相关的商业信息,了解到最真实的第一手信息。针对这样的情况,就需要商业银行内部不断完善内部管理系统,建立大型的数据库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对金融信息的科学管理。

四、结语

银行业论文范文第8篇

一、现代商业银行贷款理论变迁

由于美国银行业和金融制度在国际金融体系中无以伦比的地位和威望,研究其贷款理论演变将成为一种可靠的依托,这种演变经历了:

1.实票论和商业贷款理论。在历史上,美国的贷款实践仿效了英国银行业的模式。英国的理论被称为“实票论”,而其美国的变体则被称为“商业贷款理论”。这两种理论都认为贷款是资金的主要来源,并认为需要有资金的流动性,以应付预料不到的提款需要。因此,最好是只发放短期贷款,因为贷款理论认为,长期投资的资金应来自长期资源,如留存收益,发行新的股票以及长期债券。“商业贷款理论”的缺点在于:第一,这一理论并不适用于整个银行业务系统――虽然它可能适用于个别银行,以库存货物作低押发放一笔贷款,借款人只有把货物出售后才能清偿贷款。其二,如果借款人找不到买主,这位顾客也会借一笔款去完成这笔交易。这样,虽然个别银行可能预期贷款到期通常会增加银行的资金流动性,而对于整个银行系统来说,则未必如此。再次,整个银行系统的脆弱性,在长时间中,可能影响个别银行的资金流动性。

2.转换论。1918年,产生了H.G.莫尔顿的“转换论”,这一理论认为,把可用资金(存款)的一部分投放于二级市场的贷款与证券,可以满足银行资金流动性的需要。流动性的需要增大时,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这些资产(包括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美国短期国库券等)。转换理论的实际应用,增加了新流动性来源,并证明银行可以发放较长期的贷款,这样就延长了各种贷款的平均期限。但是,“转换论”也同样具有“商业贷款理论”的那种局限性,此外,贷款平均期限的延长会增加银行的全面流动性风险。

3.预期收益理论。1949年,赫伯特·V·普罗克提出了“贷款流动性的预期收益理论”。根据这一理论,稳定的贷款必须有适当的归还日期表,这个日期表以借款的预期收益或现金收入为依据。这一理论与先前的一些理论是一致的,但增加了宽广度。“实票论”认为银行应满足工商业的借款需要,“转换论”认为,如果银行的投资是高质量的,那么贷款的期限并不影响它的安全性。“预期收益理论”认为,稳定的贷款应该建立在现实的归还期限与贷款的证券担保的基础上。这样,联邦储备体系就成为资金流动性的最后来源保障了。

二、现代商业银行贷款政策和程序

(一)贷款政策。

制定贷款的重要性在于为银行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提供适当的信用标准,使之遵守各项法规,保证贷款决策一致性,向顾客和公众披露银行现行信贷策略的有关信息等,最终控制和调整银行贷款的的规模和结构,实现经营目标。制定适宜的贷款政策,银行需权衡以下因素:①银行经济的战略目标。贷款政策文件通常以一般性说明开始阐述银行的目标,以及贷款政策如何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②放款的三大原则。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大原则是最基本的因素。③资本状况。银行的资本起着保护存款账户资金的缓冲作用,资本的规模与存款的关系影响着银行能够承担风险的程度。自有资本占资产总额比例较大的银行,才能承做期限较长、风险较大的放款。④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某一时期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紧缩和放松,直接影响到银行放款利率的高低,必然对银行的信贷规模起到抑制和促进作用。⑤存款的稳定性。存款是放款的基础,存款量的变化直接影响放款的规模。⑥服务地区的经济条件。稳定的经济环境要比受季节性、周期性波动影响的经济环境更利于银行采取积极和宽松的信贷方针。

根据以上考虑,一个典型的商业银行制定的贷款政策应对以下内容作出说明:①有关借款和借款人说明。没有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就不能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书面贷款政策应该列出估计借款者及时归还贷款的意愿和能力所需的文件。完整的贷款记录应包括以下项目:借款者个人品格、借款用途等,核心档案还应收藏与借款者的通信、电话会谈记录、现场走访的详细报告和有关借款者的广告和报刊剪辑。为容纳与日俱增的记录卷册和有关文件处理问题,许多银行已经或正在转向记录档案电子计算机化。②贷款种类。贷款政策应当包括关于适当与不适当贷款的简要说明,应该拒绝不适当贷款,这些贷款通常带有某些投机因素。商业银行应当对贷款类别进行定期检查,因为贷款的分类受经济周期变动影响较大。③合格的抵押品。贷款政策应规定可充作抵押的各种抵押品及其额度。例如:以一批应收账款作抵押的贷款,其金额不得超过九十天期以上的应收账款的70%;以国家注册的法团债券、市政债券和美国政府债券作抵押的贷款,其金额不得超过市场价格的65%;负债不应超过原材料和制成品成本的60%.④对贷款集中化的限制。稳健的银行经营实践要求贷款政策对贷款种类、行为和地域的集中化方面作出某些限制,以减少整个资金运用的风险。⑤信贷额度。正式贷款政策应区分信贷最高限额、指导性限额(或内部掌握限额)、贷款承担额和循环贷款协议之间的关系。⑥需集体磋商的例外情况。具有同等能力的信贷主管人员。面临一系列相同的环境,可能会做出不同的信贷决策。贷款政策文件不可能为处理所有此类问题都订立规则,但它应该包括某些一般性准则。遇到这种情况,通常的做法是,同有关部门磋商后才做决定。这些例外的情况包括:对原来没有往来关系客户的贷款;收购、兼并贷款;对新业务的贷款;本区域外贷款;对新业务的贷款;本区域外贷款;以价格跌落、不适销或不上市的股票作抵押的贷款;新业务的贷款,等等。⑦贷款定价。

此外,贷款政策最后文本中还应包括以下内容:①银行经营目标的说明;②贷款权力归属部门及组织原则;③银行现有业务的地域限制;④有关法律的考虑;⑤借款人的贷款承诺、清偿和业务量规模。

(二)贷款程序。

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将遵循既定的程序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贷款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使贷款政策是得到最恰当的执行。贷款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贷款的审核与检查。这主要由贷款权力归属部门负责执行,目的在于保持贷款政策执行的客观性,其标准在于:确定贷款是否符合管理方针和法令规定;批准贷款的主管人员是否按照银行贷款政策办事;信贷档案是否齐全;贷款申请书是否说明抵押品的种类和金额;全部必要的债券利息是否完整无缺;还款来源是否象清单所列明的那样足以清偿贷款。具体而言,对贷款的审核与检查包括对借款申请书的审查和对贷款项目本身的调查。前者要说明:借款的目的和用途,银行通常要在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目的是否与贷款方针的要求相符;借款的数额,银行要审查借款人的借款数额是否与实际需求相符,是否超过法定的贷款限额;借款期限;还款的方法及来源;担保的方法,银行通常愿意接受市场价格稳定、易销售的财产作为抵押品。后者的目的在于确定:该项贷款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或地区经济发展是否有利;贷款的利益;借款人的资信能力;合法人;放款规模。

2.签订贷款合同。如果银行信贷部门对借款人和贷款项目本身审查合格,则依双方协商内容最终将订立法律文本,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书也将是未来有关纠纷和贷款具体执行的法律依据。这一合同将包括:①贷款总则,总则中规定贷款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贷款的基本要素;②贷款条件,银行为了保证贷款能够安全收回,对贷款企业的资金运用、生产管理、投资方向、投资数额等生产条件;③担保品的选择;④财务报告,为了准确掌握借款方的财务状况和贷款的使用情况,银行在贷款合同中通常要求借款企业在使用贷款期间,提供各种与贷款有关的财务报告和统计资料;⑤违约条款,主要是解决拖欠贷款或破产时的债务清偿问题;⑥还款方法,银行可能要求借款人一次全部还清贷款,也可能同意分期摊还。

3.放款的偿还。本环节涉及的结果有按期、提前、延期偿还和无力清偿四种状况。后二者将涉及到银行对借款者资信的评价和利息惩罚等问题,前二者可能会有相应的奖励措施。

4.有问题贷款的催收和注销。主要是涉及上述的后二种情况,银行应该采取补救措施。情况不良征兆的显现,要依靠银行对有关报警信号的敏感反应能力和既定应急方案,这些报警信号诸如:收到财务报表、支付报表或其他文件时间的不正常推延;来自其他金融机构有关借款者的意外贷款需要;借款者态度的变化(即:拒绝回电话或经常不在办公室);当地经营环境的变化(即大企业关门或加入新的竞争者);借款者的不负责行为(即旷工或过度的酗酒);透支额增加;借款者的企业发生罢工或其他停工事件;违法行为被揭发;对借款者的意外判决(即侵权赔偿或税款留置)。银行贷款管理者一旦发现这种潜在的违约风险,必须尽快采取行动使损失最小,任何拖延都会使损失增加。处理逾期账户总的原则是:争取借款人的最佳合作,抢先接管抵押品,主动与借款人合作使贷款得以偿还。对于确认无法回收的贷款应提留呆账准备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催收的停止。需要强调的是,尽管贷款政策和程序规定了有关银行贷款业务的明确做法,但过分僵化的刚性规定将不利于员工创造力的发挥。因此,银行应该鼓励有关员工对贷款业务的积极参与,具体贷款政策和程序也应在保持稳定性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正,尤其是在银行内外部环境变动多端的情况下。

三、贷款的种类

贷款种类是银行制定贷款政策时的主要考虑因素。这种划分因标准不同而有差异,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类,其一是按不同用途分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前者是为了经营企业的目的,后者主要是对个人。这类划分将在确定贷款定价时显示其作用。其二是根据贷款规定或条件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抵押贷款。

1.信用贷款。指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放款。这种放款可使借款人在不提供任何有价物的情况下取得贷款。获得追加资本,因而信用放款是一种资本放款。由于信用放款只凭借款人的信誉,因而银行对借款人必须熟悉,并充分了解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和信誉程度。这种放款的利率较高,并且附加一定的条件。例如,要求借款人提供企业资产负债表,并说明经营情况和借款用途等,这样,银行便可以通过这种放款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控制。其种类主要有:①普通限额贷款。一些企业常常与银行订立一种非正式协议,以确定一个贷款限额,在限额内,企业可随时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②透支放款。对这种放款,银行与客户之间没有书面协议,往往凭客户与银行之间存在的默契行事,特别是对信用较好的客户,银行经常提供透支上的便利,这种便利被视为银行对客户所承担的合同之外的“附加义务”。③备用贷款承诺。是一种比较正式的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银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在合同中银行承诺在指定期限和限额内向企业提供相应贷款,企业要为银行的承诺提供费用,其费用率通常相当于限额未用部分或全部限额的0.25%-0.75%.④消费者贷款。消费者放款是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放款。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这种贷款时,要进行多方面的审查,主要包括:借款人的职业;借款人的生活收支状况;借款人的财产状况;借款人的品德。⑤票据贴现贷款。票据贴现贷款,是顾客将未到期的票据提交银行,由银行扣除自贴现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而取得现款。可贴现的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期票、银行本票和汇票等。目前商业银行贴现业务已扩展到政府债券。

2.担保贷款。其产生源于:①借款企业的负债率较高,显示出其财力脆弱;②借款企业没有建立起使人满意的和稳定的收益记录;③借款企业的股本未能销售出去;④借款人是新的客户;⑤企业的经营环境恶化;⑥贷款的期限很长,等等。然而有时银行并不寻求担保,而是借款人主动提供担保,这时借款人目的通常是为了获得优惠利率待遇。根据充当担保物的不同,担保贷款又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担保品贷款。充当担保的可以是:股票和债券;保函、商品、地产、人寿保险单、汇票、本票以及其他物权凭证;第二、甚至第三抵押权,等等。由于后一类担保品一般都缺少作为合格贷款担保所必需的条件,银行一般不愿接受。担保品在未来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抵补贷款损失,往往取决于担保品的质量,银行当然要选择质量高的担保品。影响担保品质量的因素主要有:市场价格是否稳定;是否容易销售;是否易于保管;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技术是否复杂。由此看来,商品最适合于作为担保品,有价证券次之,不动产最差。按照银行对担保品取得的权利的不同,担保可以分为:①取得留置权。银行扣留债务人的财产直到他欠银行的债务还清为止。②取得质押权。其内在规定性与留置权略有不同:其中之一是,在质押方式下,受质押人(银行)在债务清偿前拥有全部占有债务人用作抵押财产的权力,在某些情况下,受质押人还有出卖该财产的权力。与留置权不同的是,质押权是一种特别赋予的所有权。③抵押。拽债务人将其拥有法定权利或衡平法权利的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债权人作为其借款的抵押品。对财产拥有衡平法权利的人,最多只能要求从这些财产中取得赔偿,而无权出售它们,因为他不是财产的所有者,银行应注意此点。在抵押方式下,受抵押人(银行)对财产有特定的权益并有出卖权,银行的抵押文件一般载有变卖担保品的明确规定。

另一种是保证书担保贷款。指由第三者出具保证书担保的放款。保证书是保证人为借款人作贷款担保与银行的签约性文件。保证书担保放款的实务操作通常比较简单,银行只要取得经保证人签字的银行拟定的标准模式保证书,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所以,保证书是银行可以接受的最简单的担保形式。由于保证人替借款人承担了实际的部分义务,因而成为这一贷款方式的特色,其权利和义务将成为贷款政策的重要内容。保证人的义务总是发生在债务到期时,即从债务到期日起保证人就负有义务,当主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或者只能清偿部分债务时,保证人必须保证全部债务得到清偿。在下列情况下,保证人的责任得到解除:已付款;订立放宽贷款期限的协议;保证合约发生变更;主要合同发生变更;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改变。保证人不同,保证书的出具程序也是不同的;银行在接受时必须对股份制、合伙制、单个制公司等加以区分。保证书在银行陈述虚伪、保证人出于误解、保证人受到不正当的影响三种情况下失效。

四、贷款定价

贷款利率即贷款价格。贷款利率的确定需考虑下列因素:央行贴现率;放款期限;存贷利率;放贷利率风险;管理贷款成本;优惠利率;银企关系。其中的基础是对风险的分析,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

1.信用风险。对这种风险的分析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简称6C):①品德(Character)。指个人或企业借款者对其所欠债务是否愿意归还,一般通过考察其过去的资信情况,了解谁介绍他来借款以及通过同借款人面谈来做出谈判。②经营才干(Capacity)。主要是通过审查其财务报表,看其资金的流入流出是否正常,以及经营业绩怎样。③资本(Capital)。指借款人财务报表上的总资产总负债情况、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相抵后的净值,即借款人的财富状况。④担保品(Collateral)。指借款人用作借款担保品的质量。⑤经营环境(Condition)。指借款人在经济衰退及其他事件中的脆弱性,或说他在最糟糕的情况下的还款能力。⑥事业的连续性(Continuity)。指借款人能否在日益竞争的环境中生存与发展。此外,借款人的财务报表对银行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要注意,这些报表毕竟是反映着企业的过去,因此应用时要作信用调查,以得出正确的结论。此外,近几十年来,还发展了许多观察企业经营的方法。如1977年由阿尔曼等人提出的Z分析模型,使用了五个比率:X1为营运资金与总资产比率;X2为留成利润与总资产比率;X3为支付利息及税款前的收益与总资产比率;X4为股票的市场价与总负债值比率;X5为销售收入与总资产比率。因此:

Z=a1×X1a2×X2a3×X3a4×X4a5×X5,

(其中,Z代表企业经营状况,a为各项资产的信用权数(或系数),利用统计方法求出系数后,

Z=1.2X11.4X23.3X30.6X41.0X5,

若Z<2.675,则该企业将有很大问题;若Z≥2.675,则说明企业经营良好。

2.利率风险。目前,防止利率风险的方法,主要是采取浮动利率,风险的方法,主要是采取浮动利率,定期调整。

3.搭配不当的风险。一是利率与时间搭配不当,短借长用,形成损失。二是币种搭配不当,形成汇率风险。对国外放款,常常涉及不同货币的汇率风险。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的远期交易为抵销此种风险提供了可能。

贷款定价的目标在于确保预期收益率的实现。为此,银行贷款管理者必须考虑发放贷款的预期收入、给借款者提供资金的成本、管理和收贷费用,以及借款者的风险等级。下列简单公式可以说明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

(贷款收益-贷款费)/应摊产权成本=税前产权资本预期(目标)收益率

其中:应摊产权成本=银行全部产权资本对贷款的比率×未清偿贷款余额

若贷款收益低于目标比率,那么,该笔贷款或该类贷款将不得不重新定价。

银行业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资本充足率资本结构资本补足

资本充足率是一个用来衡量银行资本与资产风险预防程度是否充足的重要指标,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持有的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用于衡量其资本充足程度。在市场经济成熟的西方国家。利用资本充足率的限制管理商业银行资产是一个通用的办法,它成为银行监管的重要工具。1988年7月15日西方10国集团国家中央银行签订了巴塞尔协议,即《统一资本计量与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其中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能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占风险资产的比例不低于4%,而在2004年6月26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布的新巴塞尔协议,即《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更是把这一最低资本充足率的规定确定为新框架的第一支柱。至此,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已经成为具有广泛国际影响力的金融监管原则。

1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现状

资本不足依然是目前困扰我国银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从表面的金融统计数据看,这几年我国银行业的资本充足水平大幅度提高,总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2005年末我国银行业总资产高达37万亿元,同比增长18.4%;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银行已达40家,比2004年增加10家,达标行资产约占银行业总资产的73%,比2004年提高25个百分点。主要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达到或超过了8%的监管要求,工行、建行、交行达到了10%的稳健水平。但这距国际活跃银行12%的资本充足率还有很大的差距。资本严重不足仍然是中国银行业的突出问题,按照2004年银监会颁布的新的资本监管口径计算,从资本中剔除专项准备、其他准备及当年利润等传统项目,并且对尚未提足的贷款损失准备也从资本中扣减,同时不考虑国内外风险资产发生变动的情况,要使整体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最低要求,中国银行业的资本缺口依然巨大。事实上,由于资本补充渠道相对有限,在经历2002~2004年业务快速扩张之后,一些股份制银行的资本约束问题已经开始凸现。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等几家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一直徘徊在8%警戒线的附近,深圳发展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更是远低于监管标准,中信银行在2005年年底获得集团注资后资本充足率也仅为8.18%。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缺口则更为突出。2005年底,117个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7.7%,平均资本充足率约2.7%。另外随着2006年底入世过渡期的终结,中国银行业将直面外资银行的全面竞争,倘若不能补充资本金,势必会令自己在业务扩张和市场竞争方面受到诸多约束。

2资本充足率与银行业绩指标的实证分析

资本充足率的构成与影响因素,已经有不少学者进行了研究。1983年,AlanJ.Marcus分析了从1960~1978年按市场价值计算的美国银行资本结构的变化趋势,对影响银行资本结构的多个因素进行了回归分析,结果表明银行权益比率与利率及股权融资的税收劣势均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1999年,AnthonySaunders&BerryWilson研究了银行在资本结构和银行资产风险程度方面的影响,结果表明银行权益比率随银行并购的增加及安全网支持程度的增加而降低,但银行资产的风险程度与安全网的支持程度没有明显的相关关系。2002年,MarkJ.Flannery和KasturiP.Rangan认为资产收益率与资本资产结构显著正相关,银行规模与权益比率正相关。2005年,邹平、王鹏、许培在借鉴了MarkJ.Flannery和KasturiP.Rangan的研究结论后,又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得出结论:固定资产比率和固定资产增长率指标也是影响资本充足率的因素。这些研究,都深入分析了资本充足率与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我国学者的研究还是建立在中国股份制银行现状的基础之上,所以他们的研究成果能更好地解释近年来资本充足率下降的原因。但不足之处是这些研究仅仅做了理论上的解释,而没有通过计量模型来验证资本充足率与这些因素的具体关系。

本文将资本结构理论与资本充足率结合起来,将资本充足率的变化分为内生的原因和受外部条件的影响。借鉴了国外学者MarkJ·Flannery和KasturiP·Rangan的研究结论,既资产收益率与资本资产结构显著正相关,银行规模与权益比率正相关。同时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加入了不良贷款率和存贷比率作为解释变量,定量研究了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状况。

2.1模型建立

2.1.1变量定义

为建立资本充足率的解释模型,本文用资本充足率作为被解释变量(Y),选取不良贷款率(X1)、总资产(X2)、资产收益率(X3)、存贷比(X4)和总资产增长率(X5)为解释变量,并采用取自然对数的总资产衡量银行规模。总资产增长率代表商业银行的成长性,成长性较强的企业本身的负债要求比较高,反应在资本充足性上两者之间应该存在负相关关系,文章用(当年总资产-上年总资产)/上年总资产计算总资产增长率;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总资产)代表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资产收益率提高,在总资产一定时则意味商业银行的利润增加,从而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性,两者之间应该存在正相关关系;存贷比(贷款总额/存款总额)反映银行的资产负债状况,也能体现银行的扩张速度,银行的存贷比越高,风险加权资产越多,与资本充足率应是负相关关系;不良贷款率是不良贷款在总贷款中所占的比例,它与资本充足率之间应该呈负相关关系。

2.1.2模型设定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用不良贷款率、总资产、资产收益率、存贷比和总资产增长率做解释变量,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分析其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模型如下:

Yi=β0+β1lnX1i+β2X2i+β3X3i+β4X4i+β5X5i+μi

2.1.3样本选取

本文的研究样本数据采用1998~2005年我国主要商业银行的横截面数据(此数据为合成数据,也被称为时序与截面混合数据),包括我国9家主要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及广东发展银行的数据可获得性较差,故未纳入本文的研究样本中。数据来源于银行的年度报表和各年度的金融年鉴,数据处理及分析采用SPSS软件。由于资本充足率指标在样本期间计算口径于2004年之后由银监会进行过修订,这可能对分析结果产生影响。

2.2实证结果分析

(1)不良贷款率分析。从理论上说,不良贷款率应该与资本充足率呈负相关关系。但从模型回归的结果看,却恰恰相反。主要原因是:我国股份制银行加强了治理,可是重视不良贷款的清理工作,而银行在处理不良贷款时所采用的方法主要是呆账消核,即从利润中拿出很大比例用于核销坏帐,这必然就降低了资本充足率。

(2)总资产分析。在模型拟合的结果中,总资产系数为负,它对资本充足度有影响。新资本协议的内容可以说明这一点:对于规模巨大、声誉良好的银行,监管当局可以考虑降低对其的监管力度,换句话说,就是降低资本充足率要求,进行适度的分类监管。

(3)资产收益率分析。资产收益率与资本充足率在模型分析中有显著的正向数量关系。资产收益率反映了银行盈利水平的高低,所以银行的首要任务就是重视资产收益率,提高资产收益率,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目标。

(4)存贷比率分析。模型拟合结果显示,存贷比系数为正,并且是不显著的。存贷比对资本充足率有双向的影响,从银行盈利的角度讲,存贷比越高越好,因为存款是要付息的,即所谓的资金成本,如果一家银行的存款很多,贷款很少,就意味着它成本高,而收入少,银行的盈利能力就较差。提高了存贷比例,银行的盈利增加,进一步补足银行资金,提高资本充足率。从银行抵抗风险的角度讲,存贷比例不宜过高,因为银行还要应付广大客户日常现金支取和日常结算,在就需要银行留有一定的库存现金存款准备金,如存贷比过高,这部分资金就会不足,会导致银行的支付危机,如支付危机扩散,有可能导致金融危机,对地区或国家经济的危害极大,央行为防止银行过度扩张,目前规定商业银行最高的存贷比例为75%。从这一角度看银行存贷比例越高,对资本充足率有负作用。模型中,存贷比系数为正,原因是:银行对贷款质量控制加强,在提高存贷比的同时风险加权资产的增长并不快,这使得存贷比对资本充足率有利的一面显现出来。这一点与总资产增长率的结论是一致的,

(5)总资产增长率分析。从总资产增长率来看,它与资本充足率呈正相关关系。近年来,股份制银行为了增强自身实力,在竞争中立于不败的地位,开始大力发展资产业务,这使得银行资产规模快速增长。而资产质量也在快速提高。相比之下,银行的资本增长速度略好于风险资产增长速度,这就导致了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增加。

3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提高途径管理的建议

商业银行一方面有通过增加高风险投资转嫁保险成本、获取高额利润的欲望,另一方面也有扩大债务依存度的冲动和便利,破产风险因此不断累积。这些举措“增加了每个银行冒险的积极性”;它们会鼓励银行承担贷款风险和沉重的负债,那些通过投保以避免风险的存款机构“实质上是对甘冒风险的银行和储蓄机构提供补贴”。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达国家以及由发达国家组成的巴塞尔委员会才逐步将银行的监管从修补转到内部调控,并对影响银行风险的主要因素进行详细的剖析。我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管理要建立长效的资金补足机制,就不能只关注获取外源性的资金,应将内源性资金作为长期的重要资金获取途径。

根据上述分析以及本文建立的以资本充足率为被解释变量的多元回归模型的结果,本文对我国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提高途径提出如下建议:

3.1建立有效的资本约束经营机制

商业银行应树立经济资本理念,充分认识到任何业务产生的风险都将占用资本资源,将短期盈利水平与长期盈利能力、质量、规模、收益与风险都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基于长期稳定的收益而非单纯规模扩张的资本约束经营机制。

3.2积极调整业务发展结构

资本充足率的分母——风险加权资产是各种资产按风险大小的加权之和。当前商业银行应大力发展住房抵押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理财等低风险权数的零售业务;进一步扩大银行卡、POS业务、支付结算、保险、代客理财业务等资本占用低的中间业务的比重,高度重视信用卡和国际结算等发展潜力巨大、收益丰厚的中间业务领域,逐渐由低层次的代收代付向国债代销、基金托管等高附加值品种发展;努力创新资产证券化、资产转让业务等资产负债表外业务,积极拓展以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资产托管等高附加值的资产托管业务,并为发展基金管理、投资银行、参与设立货币市场基金等新兴业务创造条件,从而实现基本盈利模式从存贷差占绝对优势转向存贷利差和中间业务并重的轨道上来。

3.3提高盈利水平,增强资本内部积累能力

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利润留成都将是商业银行最为重要的资本补充渠道。为此,商业银行要加快业务发展,加强成本收益管理,提高盈利水平,以利润增量带动损失存量的化解。在核销呆账和提足弥补预期损失的专项准备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利润,合理进行利润分配。为增加核心资本,今后应优先采取转增股本金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避免现金分红,促进利润分配与资本积累的相互促进。

参考文献

1德沃特里庞特,悌若尔.石磊,王永钦译.银行监管[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2AlanJ.Marcus.TheBankCapitalDecision:ATimeSeriesCrossSectionAnalysis[J].JournalofFinance,1983(9)

3王晓枫.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3(10)

4邹平,王鹏,许培.我国中小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问题比较研究[J].新金融,2005(8)

5上海财金大学金融学院.2005中国金融发展报告—(新巴塞尔协议)框架下的中国银行业改革研究[M].上海:上海财金大学出版社,2005

6斯蒂格利茨.陆磊,张怀清译.通往货币经济学的新范式[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5

7罗平.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出台及其影响[J].银行家,2004(9)

银行业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外资;股份制;商业银行;影响;对策

1前言

2005年至2006年,是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银行业开放过渡期的即将结束,中国银行业的发展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这些机遇和挑战源于中国银行业赖以生存的环境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对外资银行业务的逐渐开放,将使银行业的竞争更趋激烈。外资银行的挑战,使中资银行面临的不仅是发展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生死存亡的问题。面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严峻竞争形势,如何加快中国商业银行的改革进程,在保护期内建立符合国际惯例、适合中国国情、能够有效运作的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增强中国商业银行的战略规划能力、业务创新能力、管理创新能力和防范风险能力,从而全面提升中国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是中国整个银行业面临的10分重要而紧迫的课题。引导中国银行业抓住机遇,保证平稳过渡,并争取在国际金融竞争中居于有利地位,对于我们制定竞争策略、维护金融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也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具有全局性意义。

股份制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发展的产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陆续建立了10余家全国性或区域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建立,打破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局面,给金融领域引入了竞争机制,并且显示了旺盛的生命力,为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和现代金融制度做出了贡献。目前,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等在内的各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都采取了不同的改革措施。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履行中国加入WTO时所做出的承诺,迎接2006年年底我国的金融市场全面放开以后所带来的冲击。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由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中国政府提出银行业的开放时间表而显得极为紧迫。为了切实搞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改制,国家先后给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注资600亿美金。相比之下,中央银行早在1999年就明确提出将进—步依法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改革中发展,逐步扩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从1986年交通银行重建以来,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实现了长足发展。截至2004年6月末,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存款余额、负债总额和贷款余额分别达到4.33万亿元、4.46万亿元、4.20万亿元和3.23万亿元,股份制商业银行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2002年12月30日获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正式批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引进花旗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根据协议花旗银行持股比例为5%。拉开了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引进外资参股的序幕。到目前为止,我国10余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已经有9家批准引入外资参股。他们是深圳发展银行(新桥投资持股17.89%,2004.5.29),交通银行(汇丰银行持股19.9%,2004.6.7),民生银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香港上海商业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共持18%,2004.7.6)等等。[2]理论认为,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引进国外的战略投资者,不仅能够吸收—批非国有股金,增强资本实力,改变股权结构,而且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业务技术,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

以上几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已经成功的引进了外资,但是关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如何更好的引进外资,1直备受银行界和金融界的关注。关于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引进外资的问题,目前有许多专家、学者都对此进行了研究。张月飞和郜树松(2006)[2]从引进外资对我过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效率的影响来阐述,以某个具体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引进外资以后,其自身发展的变化和成长水平来分析。得出以下结论:无论是我国经济体制还是金融体制都处于剧烈的新旧交替的变革中。处在这种宏观环境下的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正处于急速的上升期之中,而且相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历史包袱轻,机制灵活,决定了其能在快速的发展中既保持了总量的快速膨胀,又保持了质的发展。换句话说,就是规模与银行效率同步发展。同时,我们也可以更加期待随着中资股份制商业银行内部治理机构的完善,组织结构的改造,有效风险管理体制的建立,其效率必然有更大的提高潜力,使其核心竞争力得到提高,在国际竞争中发挥更大的能力。邓世敏(2001)[3]文中找出了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1些关键问题;WTO对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挑战;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自身基础存在严重的缺陷;努力探索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持续发展的方法。李大军和何聪(2003)[4]文中研究了入世以后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所受到的冲击,如外资参与国内金融市场后,逐步展开人民币业务,银行业务争夺将愈加激烈;股份制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如资本补充机制不够完善;入世的机遇,如金融监管部门的支持。

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阐述:第2部分研究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现状及引进外资的具体情况;第3部分研究引进外资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影响;第4部分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引进外资后,面对受到的挑战应该采取的对策的具体的研究和阐述;第5部分进行全文总结。

2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业现状及引进外资的具体情况

2.1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现状

银行业论文范文第11篇

假设财务会计与税法的目的不同,税法旨在实现政策目标———增加收入,相反财务会计的目的是向外界提供企业业绩的相关信息。因此,税务机关所需的信息不同于市场参与者所需的信息。如财务会计要求前瞻性地估计未来潜在的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确认资产减值等,而税法则不允许扣除这些尚未发生的损失。因为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会计利润上予以调整得出的,所以会税差异可能会提供更多关于企业盈余持续性的有用信息(Joosetal.,2000;Mills&Newberry,2001;Manzon&Plesko,2002;Hanlon,2005)。商业银行与一般企业都存在追逐利润、拓宽融资途径等目标。商业银行在金融系统中处于核心地位,其首要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储户,所以必须显示良好的业绩成果。而金融系统作为国家经济的平衡杠杆,必须接受严格监督。根据委托-理论,相对于作为委托人的外部投资者,管理层对企业的实际经营业绩拥有更充分的信息,这种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投资者有动机对信息进行甄别。对于特殊的金融行业,为了考虑正向和负向的会税差异对盈余持续性的不同影响,本文以我国上市商业银行为研究对象,借鉴Hanlon(2005)的分类方法,将会税差异进行四分位升序排序,将样本分为三组即具有大额正向会税差异的银行、具有大额负向会税差异的银行和具有小额会税差异的银行。关于大额会税差异,尽管投资者难以识别大额会税差异中盈余管理引致的差异和制度性差异所占的比重,但投资者会根据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背离的程度和方向进行理性分析。大额正向的会税差异是指企业会计利润远大于应纳税所得额,蕴含了企业可能夸大利润的信息,向投资者传递了企业可能采取激进会计政策的信息,预期未来企业盈余很可能下滑。大额负向的会税差异则是指企业会计利润远小于应纳税所得额,蕴含了企业可能低估利润的信息,向投资者透露了企业可能采用了稳健的会计政策(如加速折旧,计提较多减值准备)。鉴于低估的利润很可能在未来期间因为反转(如折旧已全额计提无法再提,流动资产减值转回)而增加,投资者将对盈余的持续性赋予更高的权重。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设1。H1:大额会税差异为正的银行的盈余持续性低于大额会税差异为负的银行。Mills&Newberry(2001)发现会税差异与粉饰财务报告的动机(比如平滑利润或度过财务危机等)呈正相关关系。在自身经营状况不佳的情况下,商业银行通常会出于平滑利润的动机而进行盈余管理。同时作为资金运动的重要环节,商业银行又要接受层层监管,为了顺利通过监管,也存在盈余管理动机。在盈余管理观下,盈余质量用盈余生成过程中的盈余管理程度来度量,盈余管理程度越高,盈余质量越低,反之则盈余质量高。一般而言,大额会税差异体现了更大的盈余管理程度,预示着较低的盈余质量。商业银行通常对贷款中的不良贷款余额以及贷款损失准备金进行盈余管理,向外界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一方面,如果通过盈余管理造成了大额正向的会税差异,这会增加所得税税收成本,本期被夸大的盈余未来期间很可能下滑。另一方面,银行可能为了降低所得税税负等原因通过盈余管理刻意低估自身利润,但这可能会失去资本市场投资者的投资,进而降低盈余在未来期间的持续性。总之,不管大额会税差异是正向还是负向的,都可能降低当期盈余在未来的持续性。H2:大额会税差异银行的盈余持续性低于小额会税差异银行的盈余持续性。

二、研究设计

(一)变量的定义

会税差异是指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按照差异能否在未来期间转回,会税差异又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前者是由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对同一个经济业务的处理口径规定不同导致的,该差异不会在未来期间转回;后者是指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对同一经济业务的处理时间规定不同导致的,该差异在未来期间会转回。即随着时间的推移,永久性差异一直存在,而暂时性差异将消失。目前,常用的会税差异计量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基于纳税申报数据、基于财务报告数据、兼用财务报告和纳税申报数据。基于财务报告数据的估计方法是当前衡量会税差异的主流方法,其中包括了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为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相比于税法规定,企业会计准则有更多的可操纵性,暂时性会税差异揭示了一些关于非税收会计应计项目的可操纵性。学者认为,暂时性会税差异反映了实质性的盈余管理行为(Joosetal.,2000;Phillipsetal.,2003;Hanlon,2005),而永久性会税差异则是由税收筹划行为及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则之间的差异造成的(Franketal.,2009),难以准确反映盈余质量。因此本文侧重暂时性会税差异。与Phillipsetal.(2003),Hanlon(2005),Huang&Wang(2013)一样,本文用递延所得税费用除以法定税率来计量暂时性会税差异,即暂时性会税差异=(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率。暂时性会税差异还可以从方向和额度两个层面来细化研究。在方向层面,如果一个银行当期会计利润大于应纳税所得额时,本文称该银行当期的暂时性会税差异是正的,反之则反。在额度层面,本文将银行暂时性会税差异按照当期期末总资产标准化后,通过四分位升序排序后,分为大额和小额两类。其中,处于最高四分位的被称为大额正向的会税差异,处于最低四分位的被称为大额负向的会税差异,其他被称为具有小额会税差异,表示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较小,属于正常的差异水平。

(二)模型的设定

为了验证假设,用四分位升序排序法将标准化后的暂时性会税差异进行四分位升序排序,分为三组子样本:第一组样本是处在最低四分位的所有银行,为具有大额负向暂时性会税差异的上市商业银行,表示为LNBTDt;第二组样本是处于最高四分位的上市商业银行,为具有大额正向暂时性会税差异的上市商业银行,表示为LPBTDt;第三组样本包括其他银行,为小额暂时性会税差异的上市商业银行,表示为SMBTDt。将第三组样本作为对照组,比较三组样本两两之间的盈余持续性。

(三)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的研究样本包括2007—2012年我国16家上市商业银行,剔除了缺失值和异常值后,有效样本容量为88。本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深圳国泰安公司的CSMAR数据库,部分数据通过手工从相关网站获取。

三、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列示了所有变量的总体统计指标,可以发现t+1期会计利润的均值、标准差、中位数、最大值、最小值、25%位数和75%位数均高于t期,说明在2007—2012年期间,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整体收益呈上升趋势。

(二)多变量回归分析

为了消除异方差的影响。盈余持续性方程的回归模型拟合度较高,R方为0.556。回归结果显示了SPTBIt+1与SPTBIt之间具有显著正相关关系,根据变量统计以及回归结果显示,在样本期间,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当期会计利润与后一期会计利润呈正相关关系,但二者的均值相差无几,可知商业银行的会计利润遵循均值回转模式(MeanRevertingMode)l,同之前的研究结果一致(Sloan,1996;Xie,2001;Hanlon,2005;林翔,2005)。均值回转是指当一种现象大幅度偏离其历史平均水平时,后期的发展会趋近于历史平均水平。商业银行会计利润遵循均值回转模式,暗示着银行业的会计利润终将向同一利润水平趋近。因为在竞争环境下,当银行行业中某一企业的会计利润大幅度高于行业均值时,如果会计利润是通过盈余操纵而来的,那么后一期的会计利润很可能下滑;如果会计利润是真实的,银行可能为了降低所得税税负等原因通过盈余管理手段平滑利润,进而降低会计利润在后一期间的持续性。反之,当银行行业中某一企业的会计利润大幅度低于行业均值时,在竞争的环境下,为了吸引到更多的投资,企业可能通过盈余管理等手段使未来的会计利润有所提高。会税差异对盈余持续性影响的回归模型拟合优度R方值为0.661。其中,δ3=1.022,δ4=-0.580,δ5=-0.646,δ4>δ5,且均在0.05水平上显著,表明具有大额负向暂时性会税差异的商业银行的盈余持续性高于大额正向暂时性会税差异的盈余持续性。值得注意的是,δ4<0,δ5<0,表明具有大额负向暂时性会税差异的商业银行和具有大额正向暂时性会税差异的商业银行,其盈余的持续性显著低于具有小额暂时性会税差异的商业银行,即具有大额暂时性会税差异的上市商业银行的盈余持续性低于具有小额暂时性会税差异的上市商业银行的盈余持续性。但是,控制变量SIZEt的符号与预期相反,可能的原因是商业银行规模越大,管理成本越高,盈余持续性越低。

四、稳健性检验

当前度量会税差异的主流方法是利用财务报告数据,用当期所得税费用估计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会税差异。目前国内有关会税差异的研究中都将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作为整体来估计会税差异,鲜有单独通过暂时性会税差异来研究会税差异。为了文章结论的可靠性,本文用主流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即用永久性会税差异和暂时性会税差异之和估计会税差异,具体的度量方法是:会税差异=会计利润-所得税费用/所得税税率+(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税率。回归模型不变,进行回归检验。经检验后,结果与前文结论没有实质性差异,表明本文结论可靠性较好。

五、结论

银行业论文范文第12篇

交易成本指履行一个合同的成本,它包括事前发生的为达成一项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和事后发生的监督、贯彻该项合同的执行而发生的成本;它区别于生产成本,即为执行合同本身而发生的成本[1]。交易成本的特征:交易成本是一种机会成本;是经济主体之间知识、信息不对称的结果,是利益冲突与调和过程中浪费的资源;是无法彻底消除的;由于事件的概率性和不确定性的存在,对于任意一项经济活动,人们只能在事前根据不完备的知识和信息对交易成本的种类和数量进行估计,准确的计量只有在事后才能进行[2]。

商业银行信用交易成本指商业银行(贷方)为和客户(借方)达成借贷协议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它包括贷前、贷中、贷后三个阶段发生的费用支出。

2银行信用风险交易成本构成分析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交易成本构成包括信息成本、审查成本、执行成本、监督成本、界定和保护产权成本等内容。如图1所示。

2.1贷前调查的信息成本

即寻找借款伙伴并调查借款人财务状况、信誉状况、经营状况的信息成本。信息成本既包括信息本身的成本,也包括商业银行为取得信息而付出的寻找成本;由于事前机会主义的存在,要求对交易对手的情况要进行彻底的了解。如:银行要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资金用途、还贷能力等进行调查,对银行客户进行筛选,搜集相关资料,而这些都是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才能够取得的。

2.2贷中审查的成本

即签约过程讨价还价的成本,拟定合同条款所发生的成本,如落实担保物、抵押登记、抵押物保险等。首先是合同拟定成本,主要指商业银行事先拟定信贷合同所支付的成本;其次是谈判和决策成本,主要是银企双方就信贷合同的某些内容进行协商而支出的成本;最后,在信贷合同起草时,要确定出各种情况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信贷交易合同的执行办法。这些工作的进行都会使合同的起草和谈判变的更加复杂,更加费时费力。

2.3贷后检查发生的成本

即监督合同签署方,看其是否遵守合同条款,防止挪用资金、督促按期还款等活动发生的成本。在贷款出现逾期后,催收不良贷款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还要支付诉讼费、律师费、产权登记和财产保全费等。

2.3.1合同交易的执行成本

指在信贷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在合同签订以后,只要整个交易还没有完成,就不可“掉以轻心”,因为还要监视和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防止合同的执行人任何可能的违约行为,这也会引起更大程度上交易成本的增加。对商业银行而言,主要有:按期缴纳贷款时的交易成本;合同存续期间对贷款实施风险管理的成本;事故发生后通知银行客户的成本;以及讨价还价时的交涉成本。

2.3.2监督成本

即在银行和客户交易双方都存在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情况下发生的成本。由于事后机会主义的存在,要求对交易对手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违约,这就必须花费大量成本进行监督。商业银行必须对客户的贷款用途进行跟踪监督、对客户的信用水平、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实行全程监督,并对其违约行为进行公示等,这也会引起交易成本的增加。2.3.3界定和保护产权成本

指使产权交易得以有效进行的必要成本支出。产权不清就无法进行交易,交易成功后产权又要重新界定和保护,任何银行业务的交易都离不开产权的界定和保护。贷款合约签订后,银行的货币资金进入了企业的账户,归企业支配;企业的抵押物过户到银行名下,产权归银行所有。破坏产权的行为需要制裁,这些活动产生的费用都是界定和保护产权的交易成本。

3银行信用风险交易成本成因分析

企业失信以及交易成本产生不是偶然的,而是有一定的形成根源,是银行和企业两方面因素导致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交易成本的发生。

3.1借款人机会主义行为

在金融市场交易中,作为贷方的商业银行要随时注意、提防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人的行为的不确定性,使借款人存在着缺乏诚信道德的现象[4]。现在的经济领域,不讲信用现象时有发生,少数信用卡常被恶意透支,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能承兑,有些银行贷款被想方设法逃废,这些违约行为,都是缺乏诚信道德的表现。不佳的信用环境,是信用风险交易成本发生的源泉。机会主义的存在加大了银行信用风险交易成本。

3.2维护产权在交易成本中核心地位需要

交易过程中,存在着借款人违约的情况,在借款人违约时,银行需要用法律程序来进行索赔,这个过程也是需要花费交易成本的,我们也称之为维护产权而斗争时所付出的成本。有效的银行借贷交易需要明确地界定产权,不仅“界定产权”本身需要花费成本,而且起草和制定有关银行借贷方面的产权法律,也是要花费交易成本。商业银行要想保护产权,及时获取一切关于借款方破坏产权行为的信息,并对破坏产权的行为进行制裁,就需要花费一定数量的交易成本。

3.3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

缺乏信息对称。在银行的贷后管理上,由于借款人在信息对称方面占据优势,还贷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的还款意愿,因而银行仅能对借款人的收入、家庭状况及提供的相关信息有所掌握,局限性很大。就借款企业来说,由于其报送的报表数据并非一成不变,提供信息的及时性、可信度都存在隐患,大量信息分散于多种渠道,因而银行无法正常获取,无从得知,始终处于被动地位。此种信息不对称,容易造成银行在贷款管理决策上的失误,从而形成难以避免的信用风险。为此,商业银行就需要花费大量的信息交易成本。

3.4借款人经营中的缺陷

银行与借款人订立借贷合同后,由于借款人经营上的困难和失误,造成企业资金紧张,不能按时履行合同规定的还款指标,从而造成商业银行资产信用风险的加大和资产的损失。此种情况下,借款人不是不想履行合同而是无力履行合同,由此作为贷方的银行需要花费大量的交易成本,来对借方的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做跟踪评估[5]。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交易成本

论文摘要:信用风险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中最为主要的风险,银行为控制信用风险的发生需要付出巨大的交易成本作为代价。本文首先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交易成本如信息成本、审查成本、执行成本、监督成本、界定和保护产权成本等内容进行分析。然后进一步分析银行信用风险交易成本产生的原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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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家军.信用风险控制的博弈[M].西安:西北工大出版社,2006,4.

银行业论文范文第13篇

【摘要】基于国家所有的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是我国银行业“强垄断”结构与“弱竞争”行为的根本原因。产权的国家所有不仅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在银行业体系中的“强垄断”地位,也抑制了体制外因素对其形成的竞争压力的释放,从而使我国银行业有效竞争的机制难以形成,最终保护了国有商业银行低效率的市场行为论文,导致了国家保护下的制度性垄断无效率或低效率。因而破除“父爱主义”的产权制度,以使体制外竞争机制得以形成也就成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逻辑前提与关键所在。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至今,仍然步履蹒跚。从最初设立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等体制外因素以压迫体制内因素的措施到设立资产管理公司以剥离其不良资产,从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到股份制改制,再从改制到上市设想,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历程可谓曲折。理论争论也因之而沸沸扬扬。特别是针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与银行业市场结构优化之间的关系的辩论一直未有定论,或言产权是根本,或言竞争性产业结构是核心。无疑,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正沿着这两个方面曲折地进行经济论文,但是在此过程中我们却一直未能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这显然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应进行重新审视。

一、产权还是竞争?——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逻辑起点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中存在着产权与超产权的理论之争。前者认为当一国银行业存在规模报酬递增时,利用产业组织理论的S—C—P分析范式会得出一个矛盾的结论,并且,由于现代银行是产品多样化的服务机构,因此很难判断每一银行的利润率是否由集中率直接造成。从各国金融体系构成看,银行业产业组织结构及其绩效并不能以此为标准进行简单化的判断。因此,S—C—P范式并不适用于对我国银行业的研究。他们认为,我国银行业的主要问题是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单一,而不是产业集中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是系统性的,但核心问题是产权结构。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运行机制及其效率上的种种缺陷,也是由单一的国有产权结构决定的。因此,我国银行业改革要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产权结构的调整比产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更为重要。

而超产权论者则认为,市场竞争才是决定产业运行绩效的决定性因素,利用竞争机制可以改善产业结构,规范产业行为,提升产业或企业绩效。持该观点的学者利用S—C—P范式研究了我国银行业的产业组织情况,并得出了我国银行业的垄断结构效率不佳的结论,由此他们认为,在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引入竞争因素以优化银行业产业结构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首要选择。

但笔者认为,产权论与超产权论都忽略了我国银行业特有的基本特征,因此得出的结论有失偏颇。

首先,产权论者没有看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并不存在规模经济利益的事实而片面地否定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实证结果表明,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是规模不当。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规模相对其现有的技术条件和管理水平而言显得过大,并且不良贷款比例过高,因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存在严重的规模不经济。而隐藏在相对规模过大和高不良贷款比例的背后则是国有商业银行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所造成的各种缺陷。其次,尽管各国的银行业具有不同于一般非金融产业的特点,但作为一个产业而言,竞争适度的市场结构、理性的企业行为和不低于普通产业的平均利润率等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仍应存在,这一点对转轨的中国银行业也不例外。但在运用此分析框架研究我国银行业时,我们应看到S—C—P与超产权理论所隐含的既定的制度背景,即,它是以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为基础的,而我国却缺乏这一制度背景。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即产权本质上的国家所有。这样,超产权论在分析我国银行业时就难免捉襟见肘了。最后,产权所有制性质是决定企业绩效的关键因素。“任何关于产权绩效的研究,都必须放在相应的市场结构框架内,否则势必会导致与产权理论假设不同的难以解释的结果。同样,任何关于市场绩效的研究,离开了产权这一重要因素,则会产生与一般市场结构理论相背离的很大误差。至少,在中国经济的研究领域内,这两者是密不可分和互不可缺的”如前所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特有的产权制度安排是国有商业银行规模不经济与绩效低下的主要因素。

因此,在利用S—C—P范式分析我国银行业问题时,国有商业银行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是极具重要意义的。正是这种产权制度安排才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呈现出独特的制度变迁、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等特征。而为了保护这种独特的产权结构,我国的金融改革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是从产权结构开始的,而是开始于体制外竞争因素的引入。

二、隙缝经济的产生、发展与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外竞争压力

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之初,决策部门并没有采取大张旗鼓的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一步到位的“大爆炸”式的产权改革的方法,而是在旧体制的旁边发展出一种新体制。而后利用这种从体制外产生的“隙缝经济”(nicheeconomy)来强化体制内经济的竞争或利用它们对体制内经济产生竞争压力,从而使我国银行业出现了较长时期的“体制双轨”局面,最后再渐进地完成银行业体制的转轨改革。

(一)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其他非国有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自1949年建国至1979年改革开放30年间,我国实行的是一个典型的、由国家完全垄断的中央集权的计划金融制度,其最基本的特征是单一的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其后,以1979-1984年的金融体系重组为特征,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相继从中央银行独立出来或建立起来并行使商业银行的职能,这使我国“从金融机构的一元化转向多元化”,“出现了以产业分工为主要特征的专业银行机构”。在此时期,四大国有专业银行占据了主导的地位。随后的1985—1992年期间,四大专业商业银行逐渐企业化,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始设立并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或是发行上市。以1986年7月交通银行成立为标志,中国银行业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才开始。由于这些新生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大都采取了股份制形式,或十分迅速地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或已上市挂牌交易,因此,他们经营机制十分灵活,发展迅猛。从1993年开始的金融业整顿初步确立了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其后,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另一种体制外竞争因素开始产生并迅速增长。从1995年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在深圳成立以来,截止2001年底,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已发展到109家。另外,从1979年以来,我国外资商业银行也急剧膨胀。尤其是1996年后,我国允许部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本币业务,使外资商业银行的竞争触角开始伸入到长期以来一直为中资商业银行所垄断的业务范围。于是体制外另一种力量也参与到国有商业银行竞争之中,它们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一起,推动了我国金融体制渐进式改革的进程,同时也初步构建了我国银行业体系市场竞争的不同主体。

(二)强制性制度变迁中的体制外因素带来的竞争压力及其退化

在我国金融体制的变迁过程中,以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的非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逐渐从体制的夹缝中产生并生存下来。经过10余年的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其他非国有商业银行机构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展开了竞争,他们不断克服因制度歧视所带来的不利因素,打破了国有商业银行完全垄断的市场格局,初步形成了寡头垄断竞争的局面。

因此,值得肯定的是,我国所采取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式的金融业改革取得了一定的基本成效。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外资商业银行的引入打破了国有商业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并且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也在逐步增强。正如于良春、鞠源(1999)所指出的,“中国银行业自1978年以来所进行的改革迄今已取得了阶段性成功,主要表现在垄断的打破、从业家数增多、竞争程度上升、银行服务质量与经营效率提高以及较为完善的现代化多元银行业组织体系逐步建立等方面。”而在这种金融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我国国有金融产权在金融资源配置方面的低效性逐步凸现,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却表现出相对的竞争优势。

但是,体制外因素的引入并未从根本上动摇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企业化改革并没有取得完全成效,其制度的路径依赖仍然较强。尽管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产生和迅速发展逐渐形成了一种“鲶鱼效应”,带来了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的强化,但股份制商业银行竞争力远未达到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造成现实威胁的水平。原因在于,国有商业银行以其雄厚的基础资源和竞争力资产,仍保持着具有绝对市场支配地位的竞争力。其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存贷款市场份额、服务网络、技术储备和国家信誉是其最有力的竞争资产,这些“资产”所形成的市场支配力之强大仍是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所难以抗衡的。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并未从根本上动摇,国有商业银行仍保持着绝对大的市场份额。但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体制优势的边际产出则呈递减趋势,近年来更有“体制回归”的迹象,即“工农中建”化趋势。

三、产权国家所有下的“强垄断”和“弱竞争”与制度性垄断无效率

在体制外因素的竞争冲击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有所削弱。这种削弱则是其市场竞争行为不力或“弱竞争”行为的结果“,而其市场竞争行为不力的主要原因则应归结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所形成的政府保护。这种产权保护下的弱竞争行为最终体现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市场绩效的不断削弱,因为“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面对的生存法则,而竞争致胜的全部基础在于经营绩效的提高”。

(一)“强垄断”、“弱竞争”与国家所有制

从我国银行业的资产、存款和贷款集中度指标看,我们发现,即使在1993年以后,我国银行业体系的集中与垄断程度仍然非常高。1993—2001年期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资产、存款和贷款市场份额上至少都各占据了60%以上的份额。因此,产业结构中的垄断因素十分强大。但随着我国银行业改革进程的推进和体制外非国有商业银行的出现,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正不断的下降,其资产份额由1993年的69.1%下降至2001年的60.5%,下降了近9个百分点,存款和贷款市场份额也分别下降了近9%和18%。而同期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各项指标的市场份额则不断的增长,前者三项市场份额分别增加了6.53%、6.19%和6.66%,后者各项指标都增加了近4%。因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正不断地向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让出市场,但尽管如此,我国银行业产业结构中的竞争因素仍然十分薄弱。

然而,问题并不仅止于此。目前我国已经形成的“强垄断”与“弱竞争”并存的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尽管存在独资和股份制等多种产权形式,但是如果我们把包括由我国直接控股的股份制银行计算在内,那么我国银行业中大约有80%以上的股权归国家所有。这种所有制形式使国家实际上承担了无限责任,而在这种国家保护政策与倾斜政策及歧视性的制度安排下所形成的高度垄断中,又使竞争性质的产业结构具有浓厚的制度特征。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中的垄断因素并不是由市场竞争自发形成的,而是由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国家所有这一产权制度安排所导致的。因此,我国银行业这种“强垄断”和“弱竞争”的格局实质上就是国家所有制的垄断对市场化竞争行为的抑制,它主要表现为国家所有制对银行资产和市场的绝对控制。这样,处于国家保护之下的国有商业银行就可以免受市场竞争机制的威胁。

因此,正是基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特殊的产权结构安排才使得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存在独特的制度性特征,我国银行业垄断的市场结构也主要是由这种单一产权安排所引起的。我们承认产权问题,但我们的主张是,市场结构单一是产权结构单一的直接结果。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银行业垄断的市场结构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政府对银行业体制进行行政性分权形成的,而非银行间竞争和追求绩效的“市场化”结果;从改革历程看,政府通过制定各种配套体制如压低利率、行政性审批等手段人为地提高了银行业的市场进入壁垒,导致了市场主体间的不平等竞争和目前“弱竞争”的状况。

(二)国有商业银行粗放型扩张行为与银行业绩效

1984午以后,以四家专业银行为主体的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其后8年间(1984-1992),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业的竞争都主要是通过机构竞争,即通过机构和人员的迅速扩张来实现的。在该时期,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总数由1986年的67626个增加到1993年的近14万个。同时,“在大量机构网点的支撑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迅速膨胀。1985年至1997年间,资产增长了11倍,其中贷款增长了11倍,存款增长了16.3倍。”

随后,1992年底开始的金融业整顿引发了第二轮的金融机构竞争浪潮,即以金融工具创新为主的竞争。但第二轮竞争浪潮仍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其原因除了特有的制度性垄断因素外,还包括以下因素:

首先,第二轮竞争浪潮中的金融创新吸纳性居多,而原创性创新很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创新的金融工具达70余种,但其中85%左右是“舶来品”。其次,创新主要表现为数量的扩张,内涵较低。该时期已有的金融创新主要在易于掌握、便于操作、科技含量小的外资形式的建设上,而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经营机制方面的创新明显不足。再次,创新主要靠外部力量推动,创新主体内部驱动力不足。中央银行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的改革与创新一直是我国金融机构微观创新的主要外部动力,而国有商业银行出于外部竞争压力而进行的自发性创新严重不足。其四,“如同规模竞争一样,工具创新的直接动机仍然是争夺储蓄资源,以支持资产扩张,缓解流动性压力,其公司治理机制没有改善,风险控制水平也没有明显增强。”

因此,产权国家所有下的国有商业银行依赖机构扩张与模拟性工具创新的竞争行为并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善或提高其运作绩效。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产利润率的不断削弱,四家银行的平均资产利润率从1985年的1.39%几乎直线下降到2003年的0.06%,尽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在近年来随着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而有所下降,但长期的垄断地位以及以提供金融补贴为主要任务的运营方式,不仅使国有商业银行形成了效率低下的现状,而且还形成了国有商业银行对政府补贴的刚性依赖。因此,在行政保护下所形成的寡头垄断地位不仅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缺乏内在的动力去改善绩效,而且还会产生竞争不力的市场行为,如大力扩充分支机构、过分追求存款和贷款等。正是这种粗放式的增长和扩张路径一直主导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业的发展过程,那么合乎逻辑的结果只能是国有商业银行绩效的低下。

四、结论

我们重申,S—C—P分析范式并非不适合于我国的银行业,只不过我们在应用这种标准时应该将既定的制度因素纳入其中。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乃至银行业改革的关键并不仅仅是通过在体制外引入竞争因素就能实现既定目标的,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不但导致了强垄断的产业结构,也抑制了体制外因素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压力,体制外的竞争并未彻底改变我国银行业“强垄断”的事实。

银行业论文范文第14篇

20世纪70年代以后I在美、英等西方国家,对垄断行业运营效率的不满引发了一场声势较大的放松规制运动。然而,放松规制、引进竞争并没有解决该行业存在的低效率问题。90年代以后,随着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和机制设计理论等微观经济学前沿理论和分析方法被更多地引入产业经济学的研究,一种新的自然垄断规制理论——激励规制理论或称新规制经济学(NewRegulatoryEconomics)得以产生。激励规制理论认为,由于信息的非对称性以及规制双方行为目标的差异,垄断行业的规制问题就可以作为一个委托问题来加以处理。其核心就是要解决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最优激励问题,规制者须设计出一套既能为被规制机构提供适度激励,又有利于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机制。传统规制理论由于没有认识到规制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性,也就不能制定出有效克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的规制方式,这是导致传统规制方式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而激励规制理论中的事先承诺制则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事先承诺制(Pre-CommitmentApproach)最早是博弈论中的一个专用术语,它的基本特征是当事人做出承诺后,原先在没有承诺情况下的一些最优选择在事后变得不再是最优,这就使当事人自己在事后的选择余地减少;而剔除事先最优的某些选择,也迫使对手重新考虑你的策略,从而使做出承诺的一方得到利益。将其运用到银行监管中,就是指银行或金融机构对自身的风险控制水平事先向监管者承诺,承诺在一定时期内的累积损失不超过一个最大限额,从而依据事先预测可能出现的最大损失留有充足的资本准备。在这一损失最大限额内,监管者不会介入,各机构自行管理和控制风险,如果在此期间任何一个时点违反了这一承诺,即损失超过了预定限额,监管者就会介入其具体活动,对其进行处罚。监管者只需设计或选择出一种合适的激励惩罚机制来涵盖监管对象任一水平的风险暴露,分析问题机构风险损失的起因(是个别机构的冒险行为造成损失的发生还是由于整个经济形势的变化导致整个行业都面临损失的风险),对于个别机构的冒险行为和整个行业面临的风险导致的损失给予惩罚(区别对待),对于执行规制合同较好的机构给予奖励。

为什么银行会告诉监管者他对未来最大损失的真实估计?因为如果他低估了损失,他就冒着违背事先承诺而经常被惩罚的风险,这样做的成本很大而且会使监管机构干涉自身的业务;而高估损失则意味着要求更高的资本充足性要求,这对银行同样是没有什么吸引力的,这样就满足了激励制度的激励相容要求。同时,由于规制合同是商业银行根据自身风险控制状况主动向规制者提交的,其所得效用也必然大于其保留效用和机会收益。

那么,这种规制制度安排究竟具有什么优点呢?

1有助于减少对金融机构业务的干涉

和传统的监管方法相比,事先承诺制有了更进一步的改进,更多地利用了市场和竞争,减少了监管当局对银行经营业务的影响,使监管工作不会太多干涉到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也使得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评价和惩罚更为合理。同时,它也是一种软约束,注重的是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注重于结果而不是过程,不会影响到商业银行的内部组成结构,使监管更具有灵活性。

2有助于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上更具有主动性

由于有国家信用担保,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誉明显高于其实际支付能力,极大地削弱了市场约束的力量,使商业银行承担风险的成本部分被转嫁给了政府,而金融机构无需承担太大责任,一旦出了问题则把责任推卸到监管机构一方,认为监管机构制定的规则不合理,结果不仅没有降低银行风险,使银行实际承担的风险超过了没有国家信用时承担的风险,而且使监管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市场约束力量越弱,就越需要增加监管和保护,而监管和保护越多,市场约束力量就越弱。但在事先承诺制下,各银行的风险管理目标是由各机构根据自己的风险管理水平和经验建立的,资本准备的最大限额也是自己计算并上报的,一旦发生超额损失时,也就无法推卸责任,从而强化了金融机构提高内部风险管理能力的激励,增加了监管的有效性。

3有助于降低监管成本

不管是对监管机构还是被监管机构而言,事先承诺制与传统方法相比都大大降低了监管成本。从监管部门的角度看,只需审查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结果,无需再审查管理过程,这降低了监管成本。从被监管部门看,巴塞尔资本协议对不同风险资产进行不同权重设置的要求,使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业务时必须考虑该项业务对资本准备的影响,而事先承诺制注重于结果而不是过程,使商业银行自身的业务不再受资本准备的间接影响;显然,这也同时降低了商业银行应对监管机构审查的各种成本,有效防范了监管者寻租行为的发生。

4有助于提升监管者的整体声誉

事先承诺制的运用,使监管者可以针对每家银行的具体情况“差别对待”,就像教学中的“因材施教”、市场营销中的“度身定做”一样,根据不同银行的复杂程度、管理水平、外部环境、经营业绩等,确定不同的监管要求,真正做到“客户化监管”,从而有助于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提升监管者的整体声誉。

二、激励规制制度的条件安排

激励规制制度——事先承诺制在我国银行监管制度中的引入,无疑能较好地解决银行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目标冲突,起到事半功倍的效用。但在现阶段,还需要一定的环境支撑。

(一)确保银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事先承诺制把风险控制的选择权交给了银行,着眼于结果而非过程,这样对银行的诚信度和数据的准确性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对此,建议:1加快商业银行会计制度改革,强化会计对金融风险与收益的揭示功能。规范会计信息制度设计,统一各行会计处理方式,按审慎性原则提取准备金和应收未收利息等。2选择和设计一些不易造假或“造假成本”较高的考核指标,以贷款五级分类法替代四级分类法等。

2科学制定对违规银行的处罚标准。罚金比例太小起不到惩罚和告诫的作用;罚金比例过大,又会增加银行的负担,甚至会使银行为了避免支付罚金,希望通过高收益弥补降低超额损失而采取更冒险的行为。建议:!在制定处罚标准上,不以超额损失为依据,而以个别机构相对整个行业的风险损失比和个别机构一定时期的最大风险值与剔除该最大值后的剩余平均值的相对比,以此两项标准进行考核。按个别机构与整个行业的风险损失比为依据进行分类,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即为问题机构。在此基础上,以最大风险值和剩余平均值的相对比为基数进行处罚。个别——行业比率可以区分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是市场风险还是个别风险,最大——剩余比率可以约束金融机构恪守日常经营的审慎原则,避免棘轮效应和羊群效应的不良影响。"在惩罚制度安排上采用延期处罚的方法。即在损失发生当期不进行处罚,而在以后的经营期间再处罚。罚金的规模,依据最大——剩余比,分档递增,损失比重越大,惩罚力度越大。这样可以防止金融机构采取更冒险的行为,企图以不确定的超额收益来弥补超额损失的行为。同时在损失以后的经营期进行处罚,也不会加重金融机构的额外负担,也鼓励了银行进行自助,起到了告诫和激励的双重作用。

3健全相应的银行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对《公司法》、《会计法》、《统计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中不适应现阶段发展要求的款项进行适当修改,严格规范银行的会计财务信息,制止由于不正当行为导致的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金融交易和风险转移,使监管当局在行使监管职责时有法可依,规范执法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二)大力培育银行经理人市场

在实行事先承诺制下,由于监管机构不干涉各金融机构内部的风险管理模型的选择和运用,这样,就存在领导人的短期行为的选择损害银行长期利益的可能,因为他可以获取短期利益而让离任后的银行来承担长期成本。为避免上述短期行为的发生,建议:1创造条件,力求形成活跃的、公平竞争的银行经理人市场,对在职银行管理者产生强大压力。2打破职务“终身制”、能上不能下的束缚,变任命制为市场遴选。3切实落实离任审计制度,并将结果公开,以制度来确保监督行为不出漏洞。

(三)进一步强化市场约束力量

1取消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方面的一些限制1让新闻界以及独立的金融服务机构(包括会计、审计、资信评估等机构)自由、充分地金融信息,尤其是披露不正当行为,改善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状况,树立公众的风险意识和债权人意识,逐步加大市场约束力量。2明确规定监管者的职责,强化监管者的金融管理人角色,实行规制承诺制度,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引入市场监督机制,提高其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积极提高监管者素质

事先承诺制的运用,无疑对监管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对商业银行经营业务进行审查,还要对涉及计算利润、损失的会计政策和财务政策、风险管理模型的选择等方面进行审查。建议:1创造条件,吸引、鼓励监管者研究学习有关金融资产风险与收益,优化资本组合、风险资产组合、资本资产定价和企业融资结构等方面的现论知识,提升其鉴别银行风险的能力。2更新监管技术手段,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实现实时监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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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论文范文第15篇

诚信是立身之本、发展之道。诚信是各级管理者的必备条件,是衡量员工道德、素质和人品的基本尺度。只有管理者的诚信,才会有员工对银行的忠诚度。管理者必须带头讲诚信。银行管理者要带头执行银行的规章制度、下发的文件等。每个员工都要针对诚信的要求,检查考量自己的言行,努力成为诚实守信的好员工。作为金融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中行管理者必须充分发挥好“以人为本”的服务思想,进一步挖掘全体员工的内在潜力,形成凝聚力、创新力,进而产生强大的生命力与竞争力。“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建设,必须立足抓实、抓好人本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一是要逐步培养一批能研究、会检查、善指导的高素质专业骨干队伍,使这支队伍在服务管理、服务实践和服务检查中发挥强有力的带动作用。二是要提高人员的自我学习能力,争取半数以上的骨干人员能通过自学和培训及时掌握新业务操作技能,在综合业务网络建设中起到“传、帮、带”的师资和骨干作用。三是要科学实施“人本管理”的相关策略,要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的有机结合,提高思想认识,深挖职工潜力,要确立“按贡献大小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激励制度,要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激发员工的向心力,切实推动企业文化建设的长足发展。

二、增强竞争力,提升绩效水平

股改后,中国银行逐步建立起职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培育与使用相结合的人才开发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形成了与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制度相适应的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一是打破“终身制”,建立竞争性的聘用制度和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二是打破“大锅饭”,以岗位价值为核心,建立起市场化的薪酬体系与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改变传统的“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考核方法,建立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在建设企业文化过程中,要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提升绩效水平,需要做到:(1)进一步明晰发展思路和发展战略,组织进行发展战略与竞争策略研究,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2)从经营管理体制、创新能力、服务标准、业务流程、网点转型、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人力资源、企业文化深入分析,分地区、分产品、分部门制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具体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3)明确条线板块定位,准确划分总行条线部门和分行的责权利,正确处理好条块关系,以适应战略发展和提高竞争力的需要;(4)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促进集团整体绩效的提升。

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中国银行员工要真正把自己当作一名中行人看待,就象对自己家庭所应承担的责任一样来承担中行所赋予的责任。事实上,我们绝大部分人的命运与中国银行的命运也是紧紧相连,因此,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无论思想言语、行动举止,首先要想到的是中国银行,处处维护中国银行的利益。中行管理者与员工要做到:首先要热爱自己所从事的本职工作,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全身心地投入到本职工作;其次要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全心全力对待自己经办的每一项工作和每一笔业务;最后要具有不怕吃亏、乐于奉献、勇于牺牲的精神境界。责任感是一个很大很深的课题,除员工本身外,还需要多方齐抓共管。坚持以制度为保障,积极营造敢于负责、主动负责、能够负责的氛围。一要大力倡导依法办事,认真负责,按程序操作,积极为银行创造价值。二要进一步明确总行、省分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不同层级人员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加强全面的绩效管理。三要建立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对于工作效率高,主动做好协调配合,服务得到基层满意的部门,要给予奖励;对于办事效率低,过分强调本部门利益,服务不到位,基层不满意的,要给予处罚。

四、整合创新产品为主要措施,提升整体创新能力

创新是中国银行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增强竞争能力的动力与源泉,是建设企业文化的重要立足点。为此,需要做到:(1)根据经营战略要求,从满足客户需求出发,制定产品创新中长期规划、各项发展目标和各阶段行动步骤,充分调动和合理利用各方面资源为产品创新服务。(2)根据产品创新战略,整合创新产品资源,密切跟踪市场反映,促进创新产品尽快转化为生产力。(3)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竞争需要,建立产品数据库,加快对产品创新与应用的快速反应,提高优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4)建立健全鼓励产品创新制度,宽容创新挫折,保护创新积极性。(5)完善客户经理与产品经理制,以及相应的权责利,强化专业地位,提升专业价值。

五、坚持科学发展,实现和谐共赢

中行要运用客户心理学,通过差别化管理,服务多样的客户群体。中行要想在业务上有深度发展,就必须树立“客户为根、效益为重”的现代企业科学发展理念,实现“服务”与“业务”的互促互补,使服务达到更高级阶段,强调为客户资金增值,使客户的资金变成客户资本,实现银行与客户的双赢。首先,各级管理者要学会做人的工作,要信任人、尊重人、培养人、成就人和关爱人,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其次,要坚持稳定。稳定也是绩效,各级管理者、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没有稳定的局面,中行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很难顺利推进。最后,坚持与客户和谐共赢。各行部要研究如何转变服务模式,建立通畅的内部服务链,提高服务水平的具体措施。特别要研究如何以客户为中心,引导和满足客户多元化和个性化的需求,增强服务客户的整体能力,要以专业化、高品质的金融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实现与客户的和谐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