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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行为文化论文范文

动物行为文化论文

动物行为文化论文范文第1篇

欲探讨会计哲学观与会计文化的关系, 首先就必须明确会计文化的涵义, 而其关键又在于对文化这一概念的把握。

虽然对于文化这一概念, 迄今为止人们仍未达成共识, 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 “ 文化是一个没有严格定义的内涵极为丰富的概念, 不同学者、不同学科赋予了不同的范畴。”但这一概念所涵括的内容大体上可区分为“ 可感觉”和“ 可理解”的两大层面或由三个层次所构成的复合体, 则是基本公认的。所谓的两大层面, 就是显形和隐形的两个方面的文化, 前者即为行为、行动的结果, 是可观察到的感性文化, 如艺术品、建筑设施、工具器皿、组织结构、语言以及风俗习惯等; 后者即为行为、行动的原因, 通过行为行动的结果才能反映出来的理性文化, 如哲学观、价值观、道德观、行为准则、宗教信仰、动机、情感、信念等。所谓的三个层次就是将两个层面的文化总体划分成物质、规范、精神三个文化层次, 前者即为载体文化, 是物质基础层; 中者即为制度文化, 是物质与精神文化的规范中介层; 后者即为意识形态文化, 是精神核心层。

二、会计哲学观与会计文化的关系及其在会计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

以上三个会计文化层次, 由于物质是第一性的,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和现象都是物质的表现形态, 因而会计物质文化是会计文化的物化形态, 其他两个会计文化层都是建立在其基础之上的。会计规范文化由于是为了协调会计活动和会计人员的行为而形成的会计组织制度文化, 其既以会计物质文化为基础, 又以会计意识形态文化为指导, 介于两者之间, 因而会计规范文化是会计文化的制度形态, 是会计文化的中间层。会计精神文化由于是意识形态文化, 虽然是对会计物质文化的反映, 但正如列宁所指出的那样: “ 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 并且创造客观世界。” 其不仅反作用于物质文化, 而且亦能能动地影响和指导会计物质文化和会计规范文化, 因而会计精神文化是会计文化的观念形态, 是会计文化的核心即最高层。

而所谓的会计精神文化层次中的会计哲学观, 就是人们对世界上的一切会计事物、对于整个会计世界的最根本的观点。其内涵极其丰富和深刻, 其命题是普遍和一般的, 它和其他会计观念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其所涉及的不仅仅是会计世界的某一个方面或某一个局部的问题, 而是整个会计世界的包括自然界、社会、人类思维的一切有关会计事物的最普遍性的问题。由于哲学是研究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 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概括和总结, 全部的科学和人类的意识形态总是在一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支配和影响下进行的, 都得接受哲学的支配, 哲学在其中起着方法论的作用。因而会计哲学观对会计精神文化、规范文化、物质文化亦都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作用, 尤其是蕴含在会计哲学观中的思辨性, 是会计哲学方法的精髓。因为这种思辨方法对会计文化与会计科学思想的发展具有开拓作用, 如果没有超验的思辨性观念, 许多会计的重要发现和规律、理论是不会被发掘和开创出来的。其不仅能对传统的会计文化及其会计理论方法进行反思和作出相应改变, 而且能对新的会计文化及其会计理论方法确立其应有的位置, 它的功用主要就在于能弥补经验(实证方法) 的不足, 使理性的火花爆发在实践之前。因此会计哲学观的思辨性是会计世界观发挥方法论作用的直接形式, 在一般情况下, 表现为会计文化与会计科学活动中的理性原则。具体表现在:

其一, 会计精神文化即会计意识形态文化是对会计存在的反映, 是人们对会计环境、会计自然过程、会计社会关系等整个会计世界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因而会计精神文化的具体表现方式(内容) 是多种多样的, 其中主要包括会计哲学观、会计政治法律观、会计价值观、会计道德观、会计艺术观、会计思想、会计理论等等。而这一切会计意识形式都离不开会计哲学观的支配和影响, 不与唯物哲学观相联系, 就必然与唯心哲学观相联系, 因为会计哲学观是对整个会计世界的最根本的观点, 人们的会计价值观、会计思想等有关对会计存在的反映和对会计世界的各个方面的认识, 都是在一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驭下进行的, 都得接受会计哲学观的支配。

其二, 会计规范文化即会计制度形态文化在客观上是对会计存在(物质)、主观上是对会计意识(精神) 的反映, 是人们对会计活动过程、会计社会关系、会计人员行为等各个方面进行组织与制度上的规范与约束。因而会计规范文化中的会计组织机构的建立、会计法规制度与会计行为准则的制定、会计道德规范与会计惯例的形成等等都得接受会计哲学观的支配和影响, 有什么样的会计世界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会计组织机构和会计准则、制度。

其三, 会计物质文化即会计物态文化是一种客观存在, 是会计文化的物质表现形式。会计物质文化中的会计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和与之相配套的设施、工具等, 都会受到世界观的影响。在不同民族(如阿拉伯民族和盎鲁撒克森民族)、不同社会(如奴隶社会和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不同阶层(如资本雄厚的跨国公司总裁和手工操作的小作坊主) 所具有的不同会计哲学观下的会计物质文化是有区别的。因为, 虽然存在决定意识, 不同民族、不同社会、不同阶层的不同存在环境决定他们具有不同的会计哲学观, 但这种不同的会计哲学观又会反作用于会计存在, 即又能能动地影响和作用于会计物质文化。

由此可见, 会计哲学观是指导会计文化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不仅统驭和支配着会计精神文化的各个方面, 是会计精神文化构成内容中的灵魂和最高层次, 而且亦支配和影响着会计规范文化和会计物质文化。又由于会计精神文化本身又是会计文化的核心和处于三大会计文化层的最高层, 因此, 会计哲学观无疑是会计文化的最高层次, 对整个会计文化都具有支配和影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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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 三、会计哲学观的主要特征与内容

由于会计哲学观是对会计世界的最根本的看法, 是引导会计文化与会计科学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因而具有如下几个基本特征:

1、抽象性-以认识会计世界总体为己任的会计哲学观, 因其所涉及的不是会计局部的、具体的、特殊的问题, 而是有关会计世界一切事物的最普遍的问题, 具有高度的抽象性。

2、思辨性-会计哲学观虽然亦要求以经验为基础, 但又必须超越经验, 以普遍的概念、范畴、判断、推理的逻辑形式与方法来反映会计世界, 具有强烈的思辨性。

3、不够确定性-会计哲学观对具体问题的探求不像实证法那样可得到精确的、单义的、确定的结论, 而是可作不同的解释, 不同的人虽然采用同一哲学观, 仍可得出不同的结论。

4、难以检验性-会计哲学观对问题的解释不可能像实证法那样在可控条件下对具体结论可进行实验的直接检验, 因其检验必须通过大量的、长期的实践活动的总和方能奏效。

另则, 会计哲学观是会计意识文化的构成部分, 因而它的形成除却与会计科学一样主要依源于会计存在(会计实践) 外, 还有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各种会计意识文化如会计价值观、道德观等通过长时期的对会计人员的熏陶, 潜移默化到他们的头脑中, 逐步形成了指导会计人员行为的哲学观念, 因而它的内容亦就有了狭义与广义之别。所谓的狭义会计哲学观的内容就是会计哲学观的内涵所具有的会计世界观、会计方法论和会计认识论, 因为哲学就其本质而言, 就是关于世界观、方法论与认识论的科学。而广义会计哲学观的内容除狭义的会计哲学观外, 还包括会计价值观、法律观、道德观、思想、信念等, 实际上就是囊括了会计意识文化的内容。

笔者认为, 虽然一切会计意识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内容) 都得接受会计哲学观的支配, 甚至可以说会计价值观、会计思想等会计意识文化内容的形式都离不开会计哲学观的辐射与影响; 反之, 会计意识文化的其他内容的发展亦会促进会计哲学观的更趋完善与成熟。但如就以此将会计意识文化的内容作为广义的会计哲学观的内容, 却未免有些不符逻辑。因为一则, 虽然会计哲学观是会计意识文化的构成内容之一, 但却统驭和支配着会计意识文化的其他内容, 是会计文化的最高层次, 会计意识文化的其他内容在会计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不能与之并列; 二则, 会计哲学观与会计意识文化中的会计价值观、会计思想等内容, 毕竟是不同的概念, 如将这些内容作为会计哲学观的内容, 则在内涵上不相一致。所以以狭义的内容即会计世界观、会计方法论与会计认识论作为会计哲学观的内容, 不仅更符合会计哲学观的自身规律, 而且亦更切合实际。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针, 其三大内容的具体构成如下:

1、会计世界观。会计世界观是会计哲学观最根本的观点, 主要包括会计世界是物质的世界、运动是会计物质的根本属性、空间与时间是运动着的会计物质的存在形式共三个密切相连、不可分割的观点, 是研究和解决一切会计问题的起点与基础。会计唯物观认为会计所反映和利用会计信息的管理活动过程是一个物质运动过程, 是一种客观存在。因会计就是以货币为计量手段, 通过对价值运动(具体表现为资金运动即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 的事前预测、决策, 事中控制、监督, 事后核算、分析, 然后对外进行会计反映和对内进行会计管理的物质活动。因而客观性即真实性原则就成为了指导和规范会计业务活动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第一原则。会计的运动观认为, 一切会计事物尤其是会计对象的资金(价值) 始终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之中, 其不仅有量(存量与流量) 和结构(来源与占用) 的运动变化, 而且还有静态(资产= 负债+ 所有者权益) 和动态(利润= 收入-费用) 的运动变化, 因而配比性、权责发生制、一致性等原则就成为了指导和规范整个会计运动的原则。会计的时空观认为一切会计事物包括会计信息管理活动过程都是在空间和时间中运动的, 会计运动的空间就是会计核算、报告的范围(空间位置), 会计运动的时间就是会计核算、报告的期间(时间界限)。因为会计信息管理活动既是一个有一定空间范围又是一个有一定时间顺序的运动, 离开空间与时间的会计活动是不存在的。因而会计主体假设、会计持续经营和期间假设, 就成为了会计运动的前提和会计实务处理的基础。

2、会计方法论。会计方法论是会计哲学观的揭示会计世界发展的最一般的规律, 主要包括会计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三个相互联系的基本规律, 为会计科学理论研究和会计工作提供了方法的总原则。会计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任何会计事物都不是孤立地存在着的, 而是同周围的其他会计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并由此形成会计的统一整体才能存在和发展的。因而在会计理论研究和会计工作中, 必须正确处理好会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如全国通用的会计准则和各企业内部的具体会计制度) 的关系、会计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如重要会计事项和一般会计事项的核算与信息的揭示) 的关系、会计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如会计分配上的国家、企业、个人利益) 的关系等。会计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任何会计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以及会计事物的量变若突破一定的“ 度”(界限), 就会引起质变。如历史成本?面值货币单位会计核算模式, 在物价变动不大的区间内是可行的, 若发生了持续性的严重通货膨胀, 物价上升指数超过10% 或15% 这个“ 度”, 则会计核算模式就必须发生质变, 即采用现行成本?固定货币单位等通货膨胀会计核算模式才能适应。会计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任何会计事物的内部都有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 一般而言, 在会计事物发展的总过程中, 经两次否定-由肯定到否定, 再由否定到第二次否定, 即否定之否定, 会计事物的运动就表现为一个周期, 从表面上看好像回到了原来的出发点, 但在实质上是更高级的新东西, 这说明了会计事物发展的迂回曲折性。如关于会计属性的研究, 50 年代伊始就有人提出会计只是文字和数量相结合的技术性工作, 到了60 年代, 尤其是“ 文革” 时期, 则完全予以了否定, 一边倒的观点是会计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后经拨乱反正, 产生了会计具有阶级性和技术性的两重性的综合观点。至90 年代, 会计理论界通过反思, 逐渐否定了会计的阶级属性, 重新提出了会计具有技术性和社会性或技术性和中立性的双重属性观点, 较50 年代的单重技术性观在会计理论研究上显然是一大进步。

3、会计认识论。会计认识论是会计哲学观中认识会计世界和改造会计世界的科学武器, 会计认识来源于会计实践, 在初级阶段产生感性认识, 随着会计实践的发展而逐步发展成为高级阶段的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反过来又回到会计实践, 如在会计实践中达到了预期目的, 证明理性认识是正确的, 则就完成了一个具体过程的会计认识运动, 这亦就是会计认识论的基本原理, 无疑对会计实践和会计理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如传统的按企业所有制性质、企业经营方式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已愈来愈不适应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新形势下的会计实践的需要, 伴随着十多年的会计实践的发展, 在会计界已形成了必须重新制定不分行业、不分所有制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企业的新的财务会计制度这一共识, 经反复不断的会计实践和会计科学理论的探索研究, 终于出台了由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 并于1993 年7 月1 日起在全国试行。通过这几年的会计实践检验, 证明这一新的基本会计准则是正确的, 在此基础上又在逐步制定和推行具体会计准则。因而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推行这一过程, 就是对会计认识论基本原理的最好应用。

主要 [ 1 ] 胡军: 《跨文化管理》, 暨南大学出版社1995 年版。

[ 2 ] 郝振平: “关于会计文化研究的几个方面”, 载《四川会计》1997 年第1 期。

[ 3 ] 《列宁全集》第38 卷, 人民出版社1960 年版。

[ 4 ] 夏基松: 《现代西方哲学教程》,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

[ 5 ] 刘大椿: 《科学哲学通论》,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年版。

[ 6 ] 刘明辉: 《走向21 世纪的现代会计》,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 年版。

动物行为文化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文化整体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当前,韩国积极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仍困难重重,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近况堪忧。回顾相关研究,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个案研究为主,尚未挖掘相关的理论来支撑和指导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本文创新性地尝试运用人类文化学中的文化整体论理论,从“整体性保护”的角度出发,将相关理论和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旨在提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保护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1研究背景与目的

2005年11月25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将韩国申报的“江陵端午祭”确定为“人类传说及无形遗产著作”,中国和韩国的端午节“申遗”之争最终以韩国的胜利而宣告结束。与此同时,这一事件在中国国内引起了人们的热议和思考,甚至要求国家文化部门上书联合国,正本清源。2013年12月,韩国的“泡菜文化”被收录到《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之中。翌年,韩国拟将“暖炕技术”申请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在韩国的申遗之路上,中国总是面对着诸多尴尬和无奈,让许多中国人倍感遗憾和惋惜,认为“泡菜”、“暖炕”等技艺和文化应该属于中国,却屡屡被韩国“捷足先登”。由于中国文化与韩国文化相似度较高,韩国的“申遗”项目往往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从中韩申遗之争,一方面可以看到韩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而另一方面,中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仍然滞后,和许多“申遗”机会失之交臂。但是,从积极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国家部门还是普通民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逐渐提高,并试图探寻各种方法来保护我国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历史悠久,文化丰厚,即便在现代社会中,中国人民对于古老的文化仍然有着特殊的情结。同时,文化多样性是文化交流和创新的重要源泉,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许多欧美的文化作品都证明了这一点。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机部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体现。根据现有的研究来看,目前,学术界对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定义众说纷纭,不尽相同,尚未达成共识。根据学者的研究,本文认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有别于传统体育,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界定为:“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并且具有保护意义的各种体育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及其表现空间。”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体育和文化的双重属性,既体现出体育对于育人育德的重要作用,同时也蕴含着丰富的文化价值。由于其自身的“非物质性”、“地域性”和“历史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难度颇大,社会环境的改变、表现形式的流失、传承人员的匮乏,使得不少人类宝贵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消亡,濒临灭绝。虽然政府和学术界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但从目前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来看,保护过程问题较多,效果差强人意,急需探寻合适的方式来保护人类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资源。

2研究方法

2.1文献资料分析法

查阅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政策文件,并且选取数据库中国知网,以“文化整体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关键词搜索相关学术期刊和学位论文,亦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www.zgfy.org/)搜集相关资料,这些文献为本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对目前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进程的梳理和本研究思路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2.2逻辑分析法

在阅读相关政策和文献的基础上,运用归纳、演绎的方法对所搜集的资料进行归纳和总结,认清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现有保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厘清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现有的保护方式,探寻文化人类学学科的相关理论,并且尝试从文化整体论视角下探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3研究结果

3.1文化整体论

3.1.1文化整体论的核心观点。文化整体论是文化人类学学科领域中的重要理论,强调在研究人类行为时,不能只针对行为本身进行研究,而应研究与该行为有关的其他方面,多角度、全方位地研究人类文化的整体特质,注重将文化现象作为一个有内部联系的整体加以探讨。3.1.2文化整体论的历史沿革。1895年,涂尔干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SociologicalMethodsCri-teria)—书中首先提出“整体”(Holism)这一概念,他认为个人意识和社会意识都不是实体化了的东西,而只是一种特殊现象的系统化的总体。以此为基础,文化整体论始终贯穿于文化学、文化人类学研究的始终。1871年,英国的人类学家泰勒在其出版的著作《原始文化》中认为文化或者说文明是一个宏观的大概念,是一个纷繁复杂的整体,它包括知识、艺术、风俗,甚至包括法律、信仰、道德等,并且人作为一定的社会成员是可以获得这些内容的[1]。对于文化人类学家来说,“文化”是长期以来人类生活方式的载体,是不断传承下来的观念、行为模式、器物和艺术,并且认为每个民族的社会文化会各自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整体。根据美国文化历史学派的代表学者博厄斯的相关观点,其认为文化的发展是具有内在逻辑的,因此,应该从整体的高度和角度去分析和看待人类文化的动态发展和演进过程。文化现象是极为复杂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作用的产物,无论是地理环境,还是经济政治都会影响到文化的发展。博厄斯强调实地调查的科学性和必要性,重视从特定文化的整体脉络出发,体现了在人类文化学中“整体论”的重要性。在继承博厄斯相关观点的基础上,克鲁伯的文化观认为文化的发展并不是杂乱无章,而是存在着可循的规律,并且具有一定的模式和体系,只是在这一过程中受到社会环境、心理环境、自然环境等影响和制约。“结构功能主义”代表学者马林诺夫斯基和布朗在发展社会功能主义学说的同时,也开创了别具一格的英国式社会人类学研究范式。马林诺夫斯基认为文化的功能在于维持人类每项行为的习惯模式,并且每种文化都能满足社会人的诉求。而功能本身就是指整体内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依赖,要想把握某一文化的特征,应把它放在整个文化脉络来分析。1930年,文化形貌学说逐渐兴起,本尼迪克特作为代表学者在著作《文化模式》中提出首先提出了“文化模式”理论。本尼迪克特认为“模式”是一个将各项行动赋予意义的概念,而且可以把各项行动融合在文化整体之中。换句话说,一个民族的文化包含多种“模式”,并且构成了文化的综合体。斯德华的文化生态学思想将文化放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认为对于文化的分析首先要分析生产技术与环境之间的相关关系。其次,需要认清行为的本质和特质,并且辅以特殊的方式或路径去开发在特定区域中存在的行为,以此形成一种相对有效而固定的模式,在这一过程中,还需注重研究该行为模式对地区和文化产生的积极和消极影响。综上所述,作为人类文化学的重要理论之一,文化整体论强调对于文化这个宏观概念的研究不能只着眼于文化行为的本身,将文化看作一个整体,组成文化的各个部分对于文化的形成和演变都具有重要的影响。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属性就是一种文化,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其表现形式也发生了变化,因此,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该将其置于当前社会整体之中,无论其保护主体、保护形式和保护内涵,都要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现实要求。

3.2文化整体论视角下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3.2.1文化整体论突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协同性”保护。文化整体论突出文化的“协同性”保护。整体是由部分组成的,各个部分有机整合并且协同发展可以促使整体的发展和稳定。在探讨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时,应将其置于整体框架中,认清文化与文化,文化与社会,文化与人类之间的相互联系,探寻文化的共性和个性,建立一种全面而深刻的认识。对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各个遗产项目的保护要遵循整体性保护的原则,不能是割裂性保护,只着眼于项目本身。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政府、社会、项目本身这三方面协调努力,合力保护。从政府层面,完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自身特点出发,在整合现有的社会资源的基础上,已经探索出不少的保护方式,使得该文化遗产得以继续体现价值。整合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路径和模式,对于其他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3.2.2文化整体论强调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保护。文化整体论强调文化的“本真性”保护。文化的传承要求在保护和发展文化的过程中,要注重文化的历史性,从时间、空间整体性加以保护,不能因经济利益而牺牲文化的本真性,并且充分挖掘文化的价值,以便能够在传承过程中被人和社会所接受。从这方面考虑,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和传承过程中,既要与时代相适应,又要尊重非物质文化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内涵,即注重其保护过程中的“本真性”。对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首先应该了解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历史背景,充分认识其文化价值,在此基础上认清发展现状,寻找有效的保护方式,在保护过程中不失其内涵而又与现代文化相适应。3.2.3文化整体论注重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保护。文化人类学整体论强调作为文化主体的人和文化客体之间的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文化整体论把人类和人类所创造的文化看成是一个由许多相互联系的要素所组成的整体,重点关注人和文化之间的关系和互动,更好地揭示文化系统整体特性和功能[2]。文化整体论强调了人与文化的内在联系,体现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的活态性保护。孟林盛、李建英等学者对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根据保护形态的不同,将其分为静态保护和动态保护[3]。根据现有的文献来看,博物馆的固化和数字化保护都属于静态保护的范畴,而动态保护的形式相对多样,包括传承人继承,以文化节庆、传统节日、体育旅游为依托进行弘扬,依靠学校为平台、教育为手段促进体育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等多种形式。同时,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新式的保护形式也在不断的涌现,礼堂的设立和文化生态圈的打造也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新的思路。原有的静态保护强调以固化的形式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下来,注重项目本身的保护,而割裂了遗产本身与现在的社会、人之间的关系,不符合社会发展和遗产自身保护的要求。动态保护亦不能为了保护而保护,在保护过程中,要顺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充分发挥项目自身的能动性,推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自我造血。

4研究结论

4.1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秉持整体性保护的原则,不能是割裂性、断裂式的保护,充分调动政府、社会、项目本身的保护热情和保护资源,协调三方合力保护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然趋势。4.2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首先应该正确把握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历史背景,充分认识其文化价值,在此基础上认清发展现状,寻找有效的保护方式,在保护过程中不失其内涵而又与现代文化相适应。4.3原有的静态保护过于注重项目本身的保护,而割裂了遗产本身与现在的社会、人之间的关系,不符合社会发展和遗产自身保护的要求。从长远发展来看,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保护方式应以动态保护为主,辅以静态保护,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且探寻新型而有效的动态保护模式进行推广,推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作者:郭怡 董梦佳 单位:浙江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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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孟林盛,李建英.民间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研究———以山西忻州挠羊赛为视角[J].体育与科学,2012(2):7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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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吕炳斌,王小维.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J].体育与科学,2013(3):5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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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行为文化论文范文第3篇

一、文化本质范畴的厘定

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包含了丰富的文化思想,但由于没有构建系统的文化理论,而为后世研究者对于马克思恩格斯文化思想的挖掘和梳理留下了诸多争议的空间。近年来,在不断加强对马克思恩格斯文本的发掘和全面系统地构建唯物史观的需要的推动下,国内许多学者都着手进行了唯物史观中文化理论的研究。构建文化理论的首要问题就是文化本质的界定。文化本质一直是学术界莫衷一是、难达共识的研究范畴。从唯物史观的文化思想出发,目前一种主流的观点是“文化即是人化,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这种观点认为,文化产生于实践活动,是人类有目的、有意识地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和成果,是人不断自我超越的本质存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属性。这一文化本质的界定粗看是符合唯物史观对文化的规定的。然而,“对象化”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必然过程和结果,“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的界定将物质生产实践(以下简称物质实践)的过程、结果和精神生产实践(以下简称精神实践)的过程、结果都包含在文化范畴内了。这一文化本质的规定存在以下几个值得商榷的问题:首先,文化本质范畴的边界在哪里?具体来说,就是在定义文化本质的时候,它的范畴怎样界定。目前比较主流的观点是将文化划分为广义文化和狭义文化两个范畴。广义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文化仅指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式: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意识形态”①。按照这一划分逻辑,“文化即是人化,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的观点涵盖了人们在物质实践和精神实践中所获得的所有成果,是一种广义的文化。诚然,在对人类实践活动进行划分的时候,存在着一个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边界模糊的问题。我们很难将一个凝聚了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视作单纯的物质活动的成果或精神活动的成果。

例如,我们熟知的世界文化遗产,长城、故宫、兵马俑、丽江古城等。仔细考量,每一样文化遗产,都既是人类物质实践的高级成果,同时也体现了人类精神活动的高级境界。同样,我们所熟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戏剧、民间手工技艺、民间医药等等,这些所谓的“非物质”的文化成果,真的是脱离物质的外壳就能够纯精神地存在和进行传播的吗?在解决这个难题之前,我们不妨借马克思对商品的解构厘清一下思路:商品的二因素,即价值和使用价值也是同时存在于同一件商品中的,商品为之商品,二因素缺一不可。然而,商品的二因素并不能因为互相不能离开对方,而成为一个东西,成为商品的唯一规定。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也一样,并不能因为它同时包含了物质实践和精神实践,而把二者看作是一个东西,用所谓的“文化”概述之。马克思曾明确地表述过人类的精神活动和意识是不能离开物质中介而单独存在的,“‘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受到物质的‘纠缠’,物质在这里表现为振动着的空气层、声音,简言之,即语言”②。反过来理解,我们同样可以认为,每一样人类物质实践创造的物质成果都是不能离开它所承载的精神价值而独立存在的。否则,人类的物质实践就不是对象性的活动,更无法与动物的生存活动有本质区别了。动物通过自己的本能,同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获取生存资料,从而完成自身和种群的延续。然而,最蹩脚的工程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就在于,劳动的结果在劳动之前就“已经观念地存在着”③。也正是因为这种在观念上的高明,使得人在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时候,不断地实现着对客观自然界和主体自身的双重改造。“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④。

生产同一件产品,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体现出来的生产资料、劳动者素质、生产效率、工艺、管理水平是不同的。也就是说,重复的物质生产活动仅仅包含了过去的文化成果,而物质劳动只有不断注入新的文化成果,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历史的进步。不同经济时代有不同的生产形式正是社会历史发展的表现,也是文化不断进步的体现。实践不仅在唯物史观的阐述中占据重要地位,而且对于文化本质范畴乃至整个文化理论的阐述和构建都有着重要意义。实践在马克思的文本中有时泛指物质实践和精神实践的总和,例如,“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⑤,这里的“实践”包括物质实践和精神实践;而实践有时仅指物质实践,例如,“无论从理论方面还是从实践方面来说,人的本质的对象化都是必要的”⑥,这里是将“实践”作狭义的理解,仅指物质实践。“文化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提法包含了“实践方面”和“理论方面”的双重对象化,然而,如果将物质实践连同精神实践一并纳入到文化本质范畴,无疑会导致文化的外延过大,难以凸显文化的精神内核和实质。黑格尔揭示过文化的本质内容:“人的一切文化之所以是人的文化,乃是由于思想在里面活动并曾经活动。”⑦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也论述到:“劳动生产了智慧”⑧。“劳动”即指物质实践活动,而“智慧”则是在“劳动”基础上形成的文化。此外,马克思还认为人的类活动分为两种:“实践上”和“理论上”。他说,“人是类存在物,不仅因为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类———他自身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⑨。可见,尽管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边界模糊,我们在界定文化本质的时候还是需要仔细区分,否则,文化本质的界定就不是唯物史观对于文化本质的界定,文化观就不能与唯物史观的理论大厦相统一。

综上所述,我们关于文化本质范畴的边界问题的解答是,文化仅指精神实践活动和精神实践成果。其次,文化本质所反映的物质实践与精神实践的关系问题。将文化本质界定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不能凸显出物质实践和精神实践的关系。是物质实践占主导地位?还是精神实践占主导地位?抑或二者是二元对立的关系?诚然,物质实践和精神实践是一而二,二而一的过程,不能严格地加以区分。物质实践常常借助精神创造的成果从而发挥巨大潜能,而精神实践也需要物质实践作为载体,使自身流芳百世、发扬光大。然而,毕竟物质实践和精神实践各自具有截然相反的属性:前者具有物质的、有形的、重复性的特性;而后者具有精神的、无形的、创新性的特性。二者对于社会历史的作用也是不同的:前者是第一性的,后者是第二性的。在马克思的文本中,多次出现将人的类活动划分为“理论的”和“实践的”两个方面的表述,例如:“人和动物相比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就越广阔。

从理论领域来说,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同样,从实践领域来说,这些东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⑩,等等。这种理论和实践的二分法绝不是一种偶然的巧合或者马克思的语言习惯使然。我们深入挖掘文本,不难体察其中的深意:只有将人的类活动以及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划分为物质实践的和精神实践的两个方面,才能既正确阐述唯物史观,肯定物质实践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也能给精神实践(即文化)赋予它应有的内涵和还原它在社会历史活动中应有的地位。

唯物史观认为,文化的第一性就是它在社会历史活动中的第二性,亦即它对物质实践的依附。将感性的物质实践引入对人的本质、文化本质、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等的理解和诠释中,从而将文化本质从纯粹精神活动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唯物史观通过对物质实践的历史作用做出科学评定,从而扩展了对于文化本质的科学规定。而文化作为人的本质力量在精神层面的展示及对象化,其产生渊源、存在样态和发展趋势必然与物质实践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第一,文化是意识的产物,意识是物质实践的产物。人类的意识在物质实践中得以产生、发展和进化。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中科学地论述了劳动对于意识主体———人,意识的物质器官———人脑,意识的工具———手,以及意识的外壳———语言的决定性作用。“手不仅是劳动的器官,它还是劳动的产物。”輯訛輥“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而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輰訛輥几乎在同时,意识的不断升级就产生了人类越来越复杂和先进的文化,“人的思维的最本质的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仅仅是自然界本身;人在怎样的程度上学会改变自然界,人的智力就在怎样的程度上发展起来。”輱輥訛这就是人如何在改变实践对象的同时,也改变了人自身,人类的实践活动正是包含了自然界的和人自身的双向对象化,双向对象化的结果就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化。达尔文将生物的进化理解为从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我们不妨借用达尔文生物进化的概念来揭示文化的进化:人类社会所有复杂的文化现象和文化形态,如宗教、道德、哲学、法、科学技术、艺术等等都是人们在物质实践中产生的疑惑、获得的领悟、总结的经验、体尝的美感、诞生的意识,文化就是由这样的意识进化而产生的理论体系。

第二,物质实践为文化活动开辟对象。文化是人类试图把握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知,从而摆脱精神能力的禁锢和超越物质条件的束缚,并获得自由的活动。但是文化在进行的过程中获得自由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文化活动的对象必定在人类物质实践限定的范畴之内,也就是说,文化活动依赖物质实践为其提供对象。文化所涉及的世界只能是属人的世界,即由物质实践所指向的世界,在实践基础上由自在世界转化而来的相对自由世界。文化所追求的目标世界将随着实践的推进而不断地由相对自由走向绝对自由。

第三,物质实践的需要是文化产生和发展的动力。物质实践创造了一个多维世界,这个世界的任何内容都可以成为文化活动的对象。然而,具体哪些内容可以成为文化活动的对象,主要是由实践的需要决定的。人类历史上存在的各种文化形态,例如哲学,它的理论、形态和发展主要是由满足实践需要的程度所决定的。宗教、道德、法、自然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诸多文化形态,情形也是一样。

文化之所以不断地变化、发展,有时甚至产生暂时性的倒退,都是取决于人类物质实践的需要。“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率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輲訛輥由此,我们可以非常明确地揭示某一些社会历史时期的文化秘密:为什么在中世纪的欧洲,宗教文化如此兴盛,为人类留下许多不朽的建筑、雕塑?而直到资产阶级兴起之后,科学技术才得到长足的进步,使人类社会进入到经济、物质高速发展的时期?笔者认为,“文化即人化”的规定,不能准确反映唯物史观关于文化本质的观点;将“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视作文化的本质,既不能正确认识和评价物质实践,也不能正确认识和评价精神实践。物质实践活动及结果所具有的人类文化的印迹,并不能成为导致我们在理论上将物质实践纳入到文化范畴的理由。否则,文化本质范畴的外延过大有可能导致将唯物史观诠释为文化史观,进而导致文化决定论。因此,从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出发,我们认为,文化是人类在物质生产实践基础上形成的,由物质生产实践需要所推动,并由物质生产实践能力所决定的,人类一切精神实践活动的过程和结果。文化是人的本质力量在精神层面的展示,是对人的物质生产能力的不可或缺的补充。唯物史观为文化理论带来的创新,正是从对于文化本质的新规定开始的。

二、唯物史观视野中的文化理论

在研究和发掘文化思想的时候,一定要从文化本质范畴出发来构筑系统的文化理论,这样才能保证文化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理论,是唯物史观视野下的文化理论。笔者在文章开头提及过,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直接系统地构筑文化理论,关于文化思想的论述零星地散布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科学、系统的文化理论。文化理论是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文化理论的唯物史观是不系统、不完善和不科学的。而文化理论也正是在唯物史观的论述中得以呈现的。首先,文化批判与社会批判。黑格尔曾进行过严格意义上的文化批判,他综合分析了不同民族、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特质,并把文化的自我批判、自我扬弃看作是绝对精神的演变过程,人类社会的发展正是遵循绝对精神自我批判而不断发展的。黑格尔将文化批判构筑在绝对精神的空中楼阁之上,尽管分析过程具有合理的因素,但是撇开劳动批判而对文化进行批判,是不能达到对社会的正确批判的。

马克思的文化批判则主要是通过文化异化理论得以证明的。马克思对阶级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批判所遵循的逻辑是:从劳动批判上升到文化批判,再上升到社会全面批判。劳动异化有四个规定,即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相异化,劳动者与劳动过程相异化,人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人同人的关系的全面异化。在第一个规定中,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性,劳动者与他自己的劳动产品相分离,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丧失了作为劳动者的主体性。劳动者和劳动产品相分离是体力活动与脑力活动相分离的历史前提。唯物史观认为,“劳动生产了智慧”。物质生产决定文化生产,物质生产主体也应该是文化生产主体。而在阶级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物质生产的主体与文化生产的主体相分离。在异化劳动的第二个规定中,由于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失去了主体性,他们作为劳动主体,与文化实践和文化创造活动相分离,第二个规定因而也包含了文化异化的萌芽。劳动异化的第三个规定和第四个规定,是第二个规定的必然结果。人的类本质是人作为人的内在规定性,人的内在规定性在于人的文化实践和文化创造,人与人的类本质相异化也就是人在文化实践中与自己作为人的自由自觉地活动的本质特征相分离。人与人的关系的全面异化是人与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全面展开,也就是将人与自己的主体性相分离的这种状况扩展为人与他人的关系的疏离。人与人关系的全面异化除了物质生产和物质占有的不平等之外,还必然包含了文化实践和文化占有的不平等。

文化创造过程由部分人掌控、文化成果由部分人享受,背离了人的自由自觉地活动的本质。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的物质生产活动出发,对工人在劳动过程中的异化现象进行了批判,然而仅仅这样是不能直接达成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面批判的,必须要经过文化批判这一中介,即工人在物质生产活动中的异化,直接导致文化生活的异化,从而最终得出资本主义社会全面异化的结论。文化批判是社会批判的必要环节,缺少文化批判就缺少了精神批判的中介,缺少文化批判的社会批判在逻辑上和现实性上都是欠缺的。其次,世界文化与民族文化。近代世界历史是以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作为前提条件,以追求剩余价值的扩大化所直接驱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全球的铺展,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

分工演变为世界分工,交往扩大为世界交往,市场扩展为世界市场都是必然的社会历史现象,而这也带来了一个不可回避的社会历史必然———世界文化。唯物史观包含了丰富的世界文化理论以及世界文化与民族文化的关系理论。世界文化总体说来是社会历史的进步的结果,是历史进入资本主义阶段所产生的必然社会现象。世界文化与民族文化的关系包含如下内容:第一,“民族的世界历史意义”。马克思曾在著作中充分肯定民族文化的社会历史意义,认为不同民族由于地域、传统、习俗等等的不同而创造的文化都具有独创性,民族文化是世界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对世界文化的特殊贡献。民族文化对世界文化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第二,“三个从属于”的文化秉性。“三个从属于”思想可以说是一语中的地揭示了各国在世界文化中的地位和世界文化的格局。因此,发展中民族国家要想在世界文化中拥有话语权,必须从经济发展入手,只有在牢固的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才能改善发展中国家在世界文化中的地位。世界文化尽管是对以往未开化的民族文化特殊性的消解,但它在推动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同时,还加速了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固有矛盾的激化。由此可见,资产阶级统治时期所出现的新兴的世界文化,在本质上是新兴的工人阶级的文化。第三,“在中国这块活化石上”的文化信息。马克思曾以历史主义的态度冷峻地批判过中国封建文化,并以“活化石”作比喻。他从世界历史的眼光出发,认为以中国为代表的封建民族国家被迫打开国门,参与世界经济和世界文化的交流在客观上是符合社会历史发展潮流的。再次,文化价值理想与文化发展趋势。唯物史观认为文化价值理想有如下的规定性:第一,人的需要。

动物行为文化论文范文第4篇

关于论文摘要的重要性,笔者已有论述[1], 故不再赘述。但论文摘要种类繁多,格式和撰写方法也各不一样,即便是同类论文摘要,在不同时期、发表在不同期刊,也会有不同的变化,再加上语言和文化因素,论文摘要就更加多样化了。笔者在此选取2008-2009年间发表在美国Arthritis & Rheumatism杂志上的9篇论文摘要,以研究该类语篇中存在的主语物化形象。

文献显示,尤其是近年来,人们从不同的视角研究论文摘要的语篇特征。本文从系统功能语言学的视角对美国关节炎和风湿病研究论文摘要语篇中存在的主语物化现象进行研究,找出主语物化在这些语篇中的出现次数和频率,主要以何种形式表现,最后运用情景语境理论解释这些语篇中出现主语物化现象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同时,也为此类语篇的写作提供启示。

2主语物化现象

在英语语篇中,尤其是科学研究的英语语篇中,常常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语篇小句或小句复合体的主语不是人或过程的执行者。这种现象常以中动句和非中动句中的被动句的形式呈现出来。采用主语物化的语篇常以阐述事实和科学原理为主,采用物化主语,一方面是为了客观的表明观点(减少主观因素),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节省词汇,以便把词汇语句用在表述、阐释观点和道理上,以达到言简意赅的效果。虽然,很多文体存在主语物化现象,但不同文体的主语物化又各具特征,要了解这些具体特征,还需要分别具体进行研究。

3相关理论

系统功能语言学认为,语言有三大纯理功能:概念功能、人际功能和语篇功能,其中概念功能指用语言表达人们在现实世界(包括内心世界)中各种经历的纯理功能,主要由及物性和语态表示。及物性构建各种经历,由参与者、过程和 环境构成。语态则是根据及物性小句中主语和谓语过程的关系,把小句分为中动句(middle clause)和非中动句(non-middle clauses),其中中动句的主语不是人或过程的执行者,而非中动句的主语是人或者其过程的执行者是人。非中动句又可根据其主语是否过程的执行者或接受者分为主动句(active clauses)和被动句(passive clauses),前者的主语是过程的执行者(doer or agent of the processes),后者则是动作的接受者或受益者(recipient or beneficiary of the processes)。中动句的主语既非过程的执行者,也非过程的接受者或受益者,只是一种物化主语,这样的句子是可以转换为人做主语的句子,只不过需要更多的语言,故会显得更罗索些;非中动句的主语则可显示人的因素在过程中的作用:主动句则直接显现人在过程中的作用,被动句则暗示出人在过程中的作用。

上述表明,中动句和被动句的主语皆非过程的执行者,常常表现为物,是物化主语小句的主要来源,换而言之,主语物化显著的语篇常以中动句和被动句为主。研究主语物化现象的深层原因,须从情景语境着手。情景语境由三个变量构成:语场、语旨和语式,它们分别决定语篇的概念功能、人际功能和语篇功能,而分析语篇的语场则可获取概念功能构成的深层原因,进而了解其及物性和语态构成的深层原因。

4语料分析

分析这九篇摘要可以发现其中的中动句和被动句的分布呈下列特征(见表一):

表一是所有语料关于小句总数、中动句、关系过程小句、被动句、限定性被动句、非限定性被动小句诸方面的数据,从这些数据,可以整理出表二、表三、表四,以便在各个方面进行针对的分析。从表二可以看出,在所有语料中共有小句196个(包括限定性小句和非限定性小句),其中,中动句有111个,占小句总数的56.63%;被动句有50个,占小句总数的25.51%;而中动句和被动句合起来则有165个,占小句总数的82.14%,这说明主语物化现象在这些语篇中很突出,是这些语篇的小句的主要特点。很显然,这些语篇的的主语物化现象表现为两种小句:中动句和被动句,它们从不同方面表现主语物化现象。中动句的主语都是物,有时是过程动词的执行者或发出者,有时不是。中动句很大一部分由关系过程表现出来,这从表六的数据中就可以看出:关系过程的中动句占整个中动句的49.55%,几乎占了一半,而其他过程的中动句主要包括物质过程、心理过程和存在过程,间或出现,并不明显。被动句,则隐去了实际的过程动词的发出者或执行者,而代之以过程动词的接受者或受影响者,在语篇中表现为限定性被动句和非限定性小句,虽然有些语篇主要表现为非限定性被动句,但总体来说,限定性被动小句是被动句的主要形式(见表一和表四)。

此外,从表五的数据表可以看出,各个语言特征各个语篇里并非总是呈平衡分布:有的语篇这种特征比较显著,有的语篇另一种特征比较显著。前文所总结的现象只是所有语料的总体特征。

5主语物化的内在必要和必然性

正如前文所述,语篇语言的选择取决于语境,尤其是情景语境,而语境的三个变量:语场、语旨和语式则分别决定着语篇中概念意义、人际意义和语篇意义的表达。本文所论及的主语物化现象不仅涉及概念意义,而且和人际意义、语篇意义有关,而要了解主语物化现象在这些语篇存在的真正原因,则首先要分析他们的语场、语旨和语式。

这些语篇的语场则是把关节炎和风湿病研究论文的主要内容,即研究背景、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过程、研究方法、研究结果等方面的内容呈现给读者,使读者在短时间内迅速了解论文内容,并相信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达到的目的;它们的语旨则是研究人员,即语篇的写作者,要以适当方式向读者成功地传达有关论文的主要信息,要求语气要严谨、客观,给读者以有价值、客观可信度高的感觉;这类语篇的语式是英语书面语,要求语篇要条理清楚、逻辑性强,使读者能够迅速理解论文的主要内容。

上述的分析结果显示,该类语篇的主语物化非常突出,主要表现为中动句和被动句。语篇中使用中动句和被动句常常是为了共用一个主语以达到简洁的目的,而尽量不提到作者,可以更直接传达信息,使语句更加简练,这些符合语场对语篇的要求;中动句和被动句省去了作者的参与,则使语篇显得更客观公正,符合语旨对语篇的要求;语篇的小句为了语篇上下连贯不断采用被动句或中动句,譬如,一个小句符合体尽量用同一个主语,这符合语式对语篇的要求。这些充分表明,主语物化现象这些语篇中出现语篇的内在要求,是必要和必然的。

动物行为文化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进化论;文学达尔文主义;文学批评

20世纪后期日益明显的重要学术趋势是从学科界限分明的文学研究发展为跨学科的文学研究,即对于文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为人类意识形态之一的文学并不是孤立的存在,作家的创作活动,文学的发展历程,文学研究的进行,都与人类知识活动的其他领域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为了更好地把握文学,跨学科文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在“科际整合”(interdisciplinary)的研究中,文学与科学的关系成为学者们瞩目的焦点。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文学注重创作与欣赏的过程,在方法上主要诉诸于想象和虚构;而科学则具有中立、客观、以事实(而不是主观意识)为根据等含义,是一种工具理性,主要采用实证主义的方法,且更注重成果。由于拥有各自的领域和功能,文学与科学的关系貌似遥远,但是作为构成人类文明有机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的联系是不容切断的。在文学发展漫长的历史中,科学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对文学观念、创作手段及研究视阈都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其中生物科学中的达尔文主义即进化论学说便是一例。

一、达尔文主义对于文学创作的影响

英国生物学家c.r.达尔文于l9世纪中叶创立了以自然选择为中心的生物进化理论,即通常所指的进化论。他运用大量地质学、古生物学、比较解剖学、胚胎学等方面的材料,令人信服地证明了现存多种多样的生物是由原始的共同祖先逐渐演化而来的,揭示了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主要动因,从而使进化论真正成为科学。

英国生物学家a.r.华莱士与达尔文同时提出了类似思想,并于1889年第一次把达尔文的学说称为“达尔文主义”。

达尔文主义冲破了支配生物学的“上帝创世说”的精神枷锁,彻底地击毁了科学思想界中的宗教统治,开辟了自然科学历史上的一个新纪元。进化论的影响又远远超越了生物科学本身,它把人们对世界的认识从神创论和形而上学的束缚中解脱出来,突破了宗教神学宇宙观的禁锢,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伟大革命,具有巨大的哲学意义。它用自然选择的进化学说合理地说明生物的多样性和适应性,从而有力地打击了唯心主义的特创论和目的论利用生物的多样性和适应性长期宣扬的上帝有目的地创造生物的观点,这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伟大胜利。

马克思、恩格斯高度评价达尔文的进化论,并把它引为自己学说的自然史基础。唯心主义者则试图利用达尔文主义宣扬他们的哲学思想和社会政治观点,产生了社会达尔文主义、庸俗进化论等流派。围绕达尔文主义所展开的哲学斗争,一直延续至今。因此达尔文主义的重要历史意义不仅在于它推动了自然科学的进步,而且对于人文科学及社会科学的发展均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达尔文在其著作《物种起源》和《人类由来》中明确地把人类纳入生物系统中,将人类视为生物进化链中的一环,这一观点的产生随即撼动文学世界。许多作家将进化论的观点融入到自己的创作中,产生了大量的自然主义作品。法国自然主义作家左拉是第一个把人类当作动物(而不是像动物那样)来对待的现代作家。在左拉看来,人即是动物,或善或恶由环境而定;动物性是人类的基本特性。此种人类兽性观就是19世纪达尔文主义影响下欧洲普遍的人性观念的反映。在《》及《戴营丝·拉甘》两部小说中,左拉试图把当代科学融进文学,将达尔文的生物中心主义和机能主义浑然渗透于其中。

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的重要代表托马斯·哈代对达尔文主义也做出了积极的反应,并把它运用于自己的文学创作中。正如聂珍钊教授所评述的:“哈代的进化论思想并非表现在个别作品里,而是渗透在他的全部创作中。从小说到诗歌,哈代似乎都尽力按照进化的学说进行构思和思考。哈代以生物进化的科学思想为观察点,运用全新的世界观、生命观、宇宙观和方法论描绘和强调社会进化的规律”,对于达尔文主义的中心理论——“生存竞争、适者生存”这一自然法则进行了翔实的文学阐述。

最早将进化论思想与文学创作契合的形式是左拉的自然主义创作,它虽始于欧洲,却在遥远的大西洋彼岸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国是欧洲文化的传承者、发扬者。自然主义文学贯穿于整个20世纪的美国大众意识之中。威廉·迪安·豪威尔斯、哈姆林·加兰、斯蒂芬·克莱恩、弗兰克·诺里斯、杰克·伦敦以及西奥多·德莱赛,这一连串闪光的名字给世界带来极目绚烂的作品:《一个孩子的城镇》、《破碎的偶像》、《红色英勇勋章》、《凡陀弗与兽性》、《马丁·伊登》,《嘉莉妹妹》以及《美国悲剧》,其中很多都是描写生存的小说,表达了作家们对于达尔文主义的理解。此后,在美国现代派作家多斯·帕索斯、黑色幽默作家冯尼格特以及后现代作家德里罗的著作里也都继续传承这种“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生物学理念。除小说之外,达尔文主义也同样活跃在美国戏剧舞台上:尤金·奥尼尔的《琼斯皇》、《毛猿》,田纳西·威廉斯的《玻璃动物园》、《欲望号街车》,亚瑟·米勒的《推销员之死》以及萨姆·谢泼德的家庭悲剧三部曲《饥饿阶级的诅咒》、《被埋葬的孩子》和《真正的西部》,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在不同程度及不同角度上都得以体现。

西方众多的文学创作者通过这些传世佳作对现实生活进行文学阐释,进而印证了达尔文主义的正确性。他们重塑文学观念、聚焦新的“真实”,记录下社会价值观从理想化和人文化到物质化和工具化的变迁,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心理本质,即生产欲望和消费欲望的社会化过程,再现人们的情感行为和物欲追求一体化的动物本性。

中国的现代文学也同样深受达尔文“进化论”的巨大影响。1897年,严复翻译出版了赫胥黎全面阐述达尔文学说的《天演论》,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论观念引入中国思想界,唤醒了国人救亡图存的民族意识,给中国带来了全新的文学观,推动了五四的文学革命。当时最有影响和代表性的三种刊物《新青年》、《新潮》和《少年中国》都大力宣传“文学进化”的观点,为五四新文学奠定了人道主义的科学根基,成为一代文人学者进行文学创作和研究的主导观念,也成为中国现代文学中新的小说、诗歌、戏剧类型得以产生的一个理论前提。如果没有进化论的影响,中国现代文学也许就会是另一种局面。达尔文主义对于文学的影响不仅表现在文学创作方面,它也为文学批评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二、达尔文主义对文学批评的影响

在西方文学史上,文学研究大致经过这样几个阶段:在17世纪以前,文学研究主要采用古典主义一人文主义的模式,研究者把古典作品作为衡量一切文学作品的尺度,凡事成功地模仿古人的都是上乘之作,凡破坏传统,不模仿古人的均被视为劣品。18、19世纪,由于自然科学中新思想、新方法的影响,文学研究转向了历史主义一实证主义的模式。这种研究对作家的生平传略、思想发展过分偏重,对于作品的处理也比较机械。第一次大战后,文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历史主义一实证主义的模式被美学一形式主义的模式所取代。研究者认为,作品本身是一个自足的、封闭的系统,文学研究的根本是对作品在内的各种因素作审美的剖析和判断。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批评界开始重视读者的参与作用,将读者对作品的理解、反应,阅读过程对创作过程的积极干预,以及产生各种不同反应的社会的、历史的和个人的原因纳入其研究范围。此后,文学评论界更是空前活跃,产生大量“离经叛道”的文学批评理论。美国著名学者布赖恩·博伊德(brianboyd)和著有《达尔文进化心理学、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一文的美国学者约瑟夫·加洛(josephcarrol1)以及《特洛伊的掠夺——重读伊利亚特》一书的作者乔纳森·高舍尔(jonathangottschal1)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文学达尔文主义,即将生物学中探寻生物体的发展模式运用于探寻文学作品中人类行为的内部机制,将达尔文主义与文学批评研究相结合形成文学达尔文主义。

首先,对于文学存在的目的,文学达尔文主义本着科学实用论的观点做出论述:第一,随着人类进化,智商日益增高,对于未知世界探索的猎奇心理日益增强,需要文学作品为人类插上想象的翅膀。某种程度上讲,是文学作品满足了人类早期的精神追求。第二,文学作品为人类构设了训练“适者”去“生存”的场景,从而使人类获得了难能可贵的经验。第三,文学作品能够满足作家创作时的性幻想,是作家想取悦一位或多名假想中心怡悦异性的手段。第四,文学作品是文化整合的工具。进化心理学家认为,随着文学作品的广泛传播,人们的心理呈现出趋同之势,形成“基因一文化共同一进化”(gene—cultureeo—evolution)的文化大同局面,从而进一步促进人类社会共同繁荣发展。第五,文学作品始于宗教,并最终归于宗教,是人类精神领域永恒的慰藉。第六,文学作品中丰富辞藻的绚烂魅力使得它成为人类愉悦身心的法宝。

其次,对于文本的分析评论,文学达尔文主义则立足于生物进化论的科学观点进行解读。传统文学理论通常把文本视为在某种特定社会环境中的产物,而解构主义的创始人雅克·德里达则更为极端地认为,文学作品只不过是各种文本的交相印证,他曾指出:“文本外无他物”。因此,在文学达尔文主义者眼中,传统的文学批评研究不外乎在文本中寻找某种研究者所青睐的理论印记罢了。例如,受弗洛伊德主义影响的人,读小说是为了找出小孩想与双亲的暗示;而马克思主义者要寻找的肯定是经济与阶级的冲突。对此,文学达尔文主义者强调指出传统文学批评深受人的动机与认知偏见的影响,他们强烈呼吁文学批评中人性本质论的必要性,他们相信,文学所反映的是自然选择下的普世人性本质,因而,不能探微而要跳出文本,要从动物性的择偶、遗传基因、血亲关系及适境生存等角度来对文本进行宏观解读,要去分析人类各种行为的根本动因。

在解读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最受欢迎的一部小说《傲慢与偏见》时,文学达尔文主义者不去考虑辞藻的优美、情节的曲折及艺术手法的巧妙等细节因素,而是更注重在阅读中去检验特定文化生态下形成的基本生物倾向。小说以“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开篇,以“班纳特太太两个最值得疼爱的女儿出嫁的那一天,正是她做母亲的生平最高兴的一天”结束删,通篇无人能摆脱择偶及遗传基因等一系列生物问题。高贵而浪漫的伊丽莎自·班纳特(elizabethbennett)与达西(darcy)的结合便是以社交的优雅隐藏生殖需求:她一定要找到有权势的配偶以保证她繁衍后代;而他一定要找到年轻貌美的配偶以使得他的基因良性遗传,这便是人类择偶的生物进化标准。尽管在奥斯丁的描述中班纳特太太总是傻乎乎的(invariablysilly),但是文学达尔文主义者却认为,她想方设法要把女儿嫁出去的根本原因是要完成她的生物进化使命——遗传基因。只有她的女儿出嫁、生子,她的基因能得以延续,而基因延续则是一切生物体的终极本能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生物意义上的)人类将不惜付出任何代价。对此,英国伟大的生物学家荷尔登(j.b.s.haldane)曾做出这样的评述:我可不愿为救一个兄弟而牺牲生命,但如果换成两个兄弟,或是八个表兄弟我便死而无憾了。

当我们耳边再一次响起哈姆雷特的踌躇话语“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时,我们头脑中对于“这个问题”的理解是:或许寻求复仇的机会还不够成熟?或许俄狄浦斯情结使他犹豫再三?又或许是丹麦王子自身赢弱的性格缺陷使之裹足不前?然而,文学达尔文主义者则将其犹豫不决的原因归咎于个人既得利益与基因延续的生物利益之间的矛盾:是要杀死自己的叔父进而继承王位呢(既得利益)?或让母亲与叔父的后代——同母异父的兄弟继承并延续他3/8的基因(生物利益)呢?我们姑且不谈这种解释的合理性尚有几分,但文学达尔文主义为文本分析提供了新的模式却是不争的事实。

文学达尔文主义总是选择通过生物学而不是政治学或记号语言学的理念来研究文学,以自然法则为最高指导原则,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作为理论基石去解读文学作品,将文本中的人类一切行为内在动因归结为三点:后代的繁衍、资源的获取、竞争与合作。

动物行为文化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新闻传媒 榜样文化 核心价值观 舆论引导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先进榜样人物是新闻媒体众多人物形象中具有积极意义和文化价值的群体。榜样是道德的楷模,是先进文化的符号,也是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代表。榜样作为一个物理存在,具有催人奋进的无穷力量。分析新闻传媒中榜样人物的文化符号性,揭示其蕴含的积极文化意义,对凝聚全社会的精神力量具有重要作用。

榜样的文化符号性

符号学认为,任何事物都表现为某种符号。符号是人类载送信息的代码和携带意义的载体。现实环境中的榜样人物是自然符号,无论其业绩如何辉煌,行为如何感人,在新闻传媒广泛报道他们之前,他们的事迹仅在社会的小范围内被认知。因而榜样人物出现在新闻传媒构建的拟态环境之中,变身为新闻符号,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榜样的作用。符号本身就是文化,新闻亦是文化,因此榜样人物具有鲜明的文化符号性。

榜样人物的符号性。德国学者卡西尔把人抽象为“符号”,把人的行为和人类的历史抽象为“文化”。换言之,作为物理存在的人,其本身即符号。符号可感知的层面即符号的形式,在符号学中被称为“能指”。任何一个可感知的符号形式都必须来源于一个物理实体,人们据此才能去识别符号,并具备进一步理解其形式背后意义的可能性。除“能指”之外,符号还具有抽象的内容,即“所指”。“所指”是符号表达的思想、情感、意志、价值、意义等内容。符号是“能指”与“所指”的结合体。榜样人物是现实环境中有名有姓、有血有肉的道德模范、时代先锋,是携带特殊意义的符号,其一言一行皆可观可感,他们是符号可感知的形式层面,即“能指”。

榜样人物是新闻符号。新闻传播活动是以新闻符号传播新闻信息和接收新闻信息的活动。新闻传播通过创制新闻符号营造着由无数新闻事实组成的拟态环境。新闻符号由语言、文字、声音、图像、图片符号以及它们之间的整合而构成。新闻传播者通过“把关”、“议程设置”并依据一定的文化规范和新闻价值判断,将榜样的言行、事迹、思想、道德加以符号化。传媒所创制的新闻符号,是对榜样的事迹、业绩和精神境界的一种符号式转换,传播者将这些内容或意义进行传播,受传者对这些表达内容或意义的符号进行解读,以此来认知和理解新闻所表述的内容和思想,并对这些内容进行评价、判断、反馈,进而在思想意识中做出反应。

通过报道、宣传榜样,现实环境中的榜样人物以新闻符号的形式出现在拟态环境之中,这种拟态环境仅是现实环境的部分映像。也就是说,榜样人物从现实环境中的自然符号转变为拟态环境中的新闻符号,需要经过新闻选择过程,并通过编码将要传达的信息利用符号来实现可感的过程。现实环境中很多人物符号并未进入到拟态环境,原因在于其不具备新闻价值或尚未被传播者发现。榜样的感人事迹运用新闻报道的方式加以传播,创制出大量能够反映客观现实环境并具有象征意义的新闻符码。

榜样人物是文化符号。符号即文化,文化的传承需要可感载体。凡属精神、道德范畴的文化皆具有抽象的意义。抽象意义无声无息,无影无形,无法触摸,无法识别,也无法传递。精神文化必须具备一个能承载它的可感载体,使之携带着精神、价值、意识、思想、意义等抽象内容而实现传播。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伦理道德属于精神文化的范畴,其意义需要物理形式来承载,需要特定的可感符号而具象化,而榜样恰好是这种可感符号的代表。榜样人物以符号的形式成为传承中华道德文化的载体,成为承载传统文化精神的符码。文化中抽象的价值、意义,通过榜样的形象以及他们的光荣事迹、感人经历而得以充分传达。榜样人物作为文化符号被受众的视觉或听觉感官所感知,因而确定了其文化意义,这种意义即符号的“所指”,即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

榜样的文化意义

符号具有“表义”功能,文化符号蕴含着文化意义。意义包括观念、价值、精神、认知等概念,新闻传媒中的榜样人物作为一种可被感知的文化符号,携带着正能量和积极的文化意义。

榜样人物继承和发扬了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传统文化光辉灿烂,其最核心的内容是传统美德。传统美德的内容博大精深,各学者对其表述皆有不同,但阐释的内涵基本一致。具体而言,中华传统美德包括“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操,“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民族大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博大襟怀,奋不顾身、舍生取义的英雄气概,“为政以德”、“修身为本”的重德观念,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敬业精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的诚信意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关爱精神等等。

先进榜样人物是中华传统道德文化的继承者和发扬者。例如捐肝救子的暴走妈妈陈玉蓉,坚韧不拔、忍辱负重的孝女孟佩杰,高位截肢的最美女教师张丽莉,见义勇为的最美妈妈吴菊萍,舍己救人的英雄军人孟祥斌,义薄云天的守墓老兵陈俊贵,热血热心的“雷锋传人”郭明义,践行信念的好村官沈浩,老百姓的贴心人段爱平……这些榜样人物作为携带文化意义的符码,受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熏陶和给养,传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榜样人物宣传有利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任何一个民族、政党、国家,都有自己的一套文化规范和价值判断标准,从而形成共同的理想和追求。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核心价值观是价值观的核心,是全社会的精神旗帜。中共十报告首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练为24个字:“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充分概括了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居于主导地位的主流价值观,对核心价值观的践行重在“落细、落小、落实”,对榜样人物进行报道、宣传,能够塑造受众的思想观念、引导受众的社会行为。榜样文化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表现之一,核心价值观以榜样人物的文化符号作为传承和传播载体。

榜样人物带给我们的感动,本身就是一种价值观。这些感动或者是价值,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相通的。新闻报道传播关于榜样人物的先进事迹,培养国人高尚的道德品质,这既是对新闻事件的采集与挖掘,也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与践行。榜样人物的事迹和精神,使核心价值观变得更加具体、可感,增强了文化认同。

榜样文化的其他积极意义。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崇尚榜样、敬佩榜样、学习榜样的民族,而榜样文化是最具中国风格和中国特色的文化形式。从现实环境中的榜样人物和新闻事实,到新闻媒体中的榜样人物和新闻符号的创制,是一个复杂而具体的转换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社会文化与传媒文化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是一种具有积极意义的文化现象。传媒符号在文化世界中以叙述事实的方式呈现,由此释放出来的建构性、整合性的属性,决定了新闻媒体总是一定社会制度条件下的社会主流文化、主导价值观念的传播载体,是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构建手段和构建工具。榜样文化宣传大真、大善、大爱、大美、大义等积极的文化元素,对构建和谐社会,凝聚全社会的精神力量,具有重要作用。

榜样文化的舆论引导

榜样文化一个重要的社会功能就是引导舆论,进而引导受众的行为。

传媒“议程设置”是发挥榜样文化舆论引导功能的前提。对于榜样文化而言,首先要提供关于榜样人物最新事实变动的信息,减少受众对其认知的不确定性,其次才能对榜样文化蕴含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进行宣传并引导社会舆论。信息是形成舆论的必备条件,是意见态度形成的基础。

新闻媒体传播信息流,是实现舆论引导的前提。我们生活的现实环境中具有各种各样的议题,这些议题的重要程度、价值意义均有所不同,新闻传媒的作用就是对这些议题进行合理的设置,从而创建可以引导舆论的传媒拟态环境。媒体传播与宣传的榜样文化中也存在着议题日程的安排,传媒会给予其不同的报道程度。受众对榜样人物的认知,主要来自于传媒营造的拟态环境。如果没有媒介的拟态环境,榜样人物的事迹无法被大范围地、长时间的广泛传播,大多数受众可能永远也无法认知和了解他们。

新闻媒体根据一定的新闻价值标准、宣传价值标准,采集现实环境中的人物和事件,通过文字、图片、画面、声音、音响等视觉符号或听觉符号,把榜样人物的生活场景、生平事迹、言行举止、崇高精神真实地再现出来,直观、生动、准确地传递新闻信息。通过传播先进感人事迹,引导公众舆论,发挥榜样的模范带头作用。新闻媒体对先进榜样人物及其事迹进行适时、集中、重点报道,通过议程设置,影响受众对主流价值观的认知与判断,从而能够更好地引导社会舆论。

榜样文化对公众的舆论导向作用。舆论是公众的态度、意见,是人民的呼声。当今社会,社会舆论的主体和内容都是多元化的,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的价值观念、思想意识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不道德的思想和行为在我们的社会中也时而会出现。引导公众正确的舆论,是新闻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媒体的舆论导向功能表现在对受众认知、态度和行为等方面的引导,具体表现为政治导向、文化导向、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导向、行为导向等各个方面。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给公众共同的意识形态指出正确的方向,对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进步非常必要。新闻舆论对社会领域的新闻事实进行宣传报道,有意识、有目的地向受众传递价值选择、价值评价的倾向性意见,可以形成较强的舆论态势传播,引导公众舆论向有利于舆论引导主体所代表的价值观方向发展,营造一种良好的、健康的社会舆论环境。新闻舆论影响公众舆论,就是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功能。

中国人民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应该具有共同的、正确的群体意识。榜样文化的舆论引导功能在于引导国民树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群体意识和群体规范。榜样文化代表了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能够促使公众在心理上产生对主流价值观的认同,使社会成员和群体的意见、态度在社会舆论中占有主流和主导的地位,增强舆论的优势。

行为引导是榜样文化舆论引导的深层目标。新闻传媒对受众的引导不仅仅体现在舆论引导方面,还体现为对受众行为模式的引导。新闻传媒通过树立榜样、塑造榜样,能够起到社会行为示范作用。榜样不同于常人之处就在于他们具有示范价值。新闻媒体弘扬先进榜样人物的精神品质,为社会提供思想的先导、行动的方向,为社会群体提供真实、鲜活的典范,使榜样们成为一本本真实、鲜活的教科书。

榜样文化构成了新闻传媒拟态环境中的一部分,其宣传的价值观、高尚的行为,最初可能只是社会局部现象,不具有普遍性,但经过新闻传媒的报道,榜样文化可以影响现实环境中人们的观念与行为,使人们的思想道德水平精进不休,社会风气蒸蒸日上,精神文明程度与日俱增,实现了拟态环境的环境化,真正发挥榜样的力量。

如何有效发挥媒体的榜样文化舆论引导功能

榜样文化的舆论引导功能受到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媒介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对于如何更有效地发挥其舆论功能,笔者提出两点建议。

发挥媒体传播者的把关作用。新闻媒体的传播者根据一定的把关标准,对榜样人物的新闻事实进行发现、挖掘、选择、收集、提炼、加工、制作、发送,将榜样人物的信息进行符号化的传播活动。传播者如何选择榜样人物,如何选择报道形式、报道篇幅、版面位置,如何选择报道时段、报道频率,以及如何选择传播媒介、报道时机等问题,都是围绕传播者设置的议事日程而进行。传播者通过把关,做好榜样文化的内容建构,提高榜样文化内容的传播效果,是提高其舆论引导功能的最重要因素。

发挥多种媒介的联动优势。榜样文化的传播,需要中央媒体、地方媒体,报刊媒体、广播媒体、电视媒体、网络媒体的共同参与。每种媒介都具有自身独特的优势,多种媒介相互协调、相互配合,能够将榜样文化的舆论引导功能发挥到最佳状态。例如央视的《感动中国》颁奖晚会,通过综合运用电视画面、解说词、音响、字幕、同期声等方式把榜样人物的生活场景、生平事迹真实地再现出来。短片中新闻工作人员的解说,获奖人物的感言以及其他人对榜样的评价,几乎每次都让台下和电视机前的观众热泪盈眶。特别是利用特写镜头展示人物细节,往往可以使受众的心灵受到极大震撼。网络媒介的发展也为榜样文化开辟了新的传播途径,如新华网、人民网等网站,专门开辟了《“双百”人物中的共产党》、《时代先锋》等专栏,主流网站发挥了重要的渠道作用。对多种传播媒介进行有效组合,是实现榜样文化有效传播的必然选择。

结语

社会各领域、各阶层、各职业人群中都会不断涌现出各种各样的榜样人物,传媒符号的表述性,即体现在将这些榜样的言行、事迹、品德加以符号化的过程。作为自然符号的榜样人物,经过传播者的编码加工,成为一种带有象征意义的新闻符码。新闻符号的创制也成为一种象征行为,即用榜样人物的新闻事件叙述、先进榜样的塑造、榜样精神的挖掘,来表示抽象的人生观、价值观、思想境界、意识形态等概念,进而表现社会主流价值观取向的行为。

符号是交流意义的中介,榜样人物作为一种新闻符号和文化符号,表达的核心是意义和价值观。新闻传媒利用榜样人物符号传承和传达社会核心价值观、主流价值取向的观念体系,并利用这种体系引导社会成员的思想意识,使之达成共识。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传受行为体现出了象征性的社会互动关系,对先进榜样符号的精神内容和文化意义进行交换,充分发挥榜样的舆论引导功能,从而凝聚中华民族的精神力量,协调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使榜样的象征性符号意义得以传播。

动物行为文化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科技;人文;工程;融合

abstract: it is a vital issue related to the fate of the humankind that sci-tech culture and humanities culture become integration from opposition. how and where to integrate for them is the key of this issue ? under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the triplism for science、technology、engineering , this paper intends to take engineering into the horizon of creating action , and searches for the integrating responsibility of the two cultures in the field of engineering ,with phenomenology rethinking about the profound cause of separation between sci-tech culture and humanities culture .

key words: sci-tech;humanities;engineering;integration

自从上个世纪50年代c∙斯诺明确地提出科技与人文“两种文化”的对立以来,一方面,国内外理论界热烈讨论“两种文化”对立带来的事关人类命运的重大问题,并努力寻找“两种文化”融合的各种路径。但另一方面,“两种文化”的对立在现实中却更为加剧,这从国外近年来发生的索卡尔事件、科学大战等可见一斑,现实似乎嘲弄着理论界的努力。问题的关键在于:“两种文化”分裂的内在深层原因究竟是什么?它们究竟能不能融合?如果能融合,应在什么样的场域中融合?本文拟在“科学、技术、工程三元论”的理论框架下,把工程纳入境域化造物行动的存在论视域,通过对科技与人文“两种文化”分裂内在原因的现象学反思,来探寻“两种文化”在工程这一场域中融合的可能性。

1 “两种文化”对立的深层原因

关于科技与人文“两种文化”对立的根源,c∙斯诺本人的描述及众多的文化学、社会学、教育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研究可以说众人皆知,无须赘述。笔者仅就现象学的一些思路来探讨“两种文化”对立的深层原因。

早在c∙斯诺之前,胡塞尔在《欧洲科学的危机和超越论的现象学》一书中,已深刻论述了现代科学的危机以及由此带来的西方文化的危机:“科学危机所指的无非是,科学的真正科学性,即它为自己提出任务以及为实现这些任务而制定方法论的整个方式,成为不可能了。……现代人的整个世界观唯一受实证科学的支配,并且唯一被科学所造成的‘繁荣’所迷惑,这种唯一性意味着人们以冷漠的态度避开了对真正的人性具有决定意义的问题。单纯注重事实的科学,造就注重事实的人。……从人们对我们的文化危机的普遍悲叹出发,从在这个方面归咎于科学的作用出发,产生出一些动机,这就是对一些科学的科学性进行严肃的非常必要的批判。”〔1〕在胡塞尔看来,现代科学的科学性已由实证主义的客观性所支配,这正是造成科学危机乃至于文化危机的根源。

笛卡儿在“我思故我在”的命题中确立了主体的存在,同时也确立了与主体相对立的客体的存在,由此开创了主客体二元对立的近代认识论。在这种对象性的二元结构中,包含着物理学主义的客观主义和超越论的主观主义这两个分裂的方向。

沿着客观主义的方向,从伽利略起,现代科学开始了其将自然数学化的历程,用理念化了的自然暗中代替前科学的直观的自然。“自然本身就在这种新的数学的指导下理念化了;用现代的说法,自然本身变成了一种数学的流形。……用数学方式奠定的理念东西的世界暗中代替了唯一现实的世界,现实地由感性给予的世界,总是被体验到的和可以体验到的世界---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2〕这样,现代科学以客观化的数学外衣遮蔽了其源发于其中的生活世界,造成了其对生活世界的遗忘。“伽利略在其从几何学出发,从感性上呈现的并且可以数学化的东西出发,对世界的考察中,抽去了在人格的生活中作为人格的主体;抽去了一切在任何意义上都是精神的东西,抽去了一切在人的实践中附到事物上的文化特性。”〔3〕这种将自然数学化的思维方式与认识论中的客观主义相辅相成,导致了实证主义哲学的兴起,并逐步成为支配现代科学发展乃至于整个西方文化主流的思维方式。

沿着主观主义的方向,从笛卡儿本人开始,经过贝克莱、修谟直至康德,都一直企图建立超越论的主体哲学,“这种哲学的产生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自我,以及我的思维生活,乃是一切可能的思维成就的、一切有关客观性的意义和正当性的询问的原始基础。”〔4〕但是,胡塞尔认为他们都没有真正实现“哥白尼式转向”,因为他们没有深入研究构造一切存在物的绝对主观性,也没有深入研究把握这种主观性的方法,他认为唯有通过超越论的现象学才能真正克服笛卡儿以来的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分裂。

笛卡儿的二元论、修谟的怀疑论、康德的认识论等,由于预设了物理实体或物自体的存在,因而不可能超越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对象性结构,不可能真正解决科学知识如何可能的认识论难题:人的主体、意识如何脱出它的表象的内在性达到外部世界中的超越对象呢?这条认识论的鸿沟是无法在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对象性结构中跨越的。因此,胡塞尔的超越论首先指的就是对主客体二元对立结构的超越,通过认识者反思自身及其认识生活的原始发生过程,把构造一切存在物的认识活动追溯到无预设前提的、自明的、活生生的直观体验之境域(horizon),这种通过超越达到的“绝对主观性”已经不再是主客体二元对立结构中的主观性,也不是思辨构造的新产物,它是前科学的、前哲学的、非课题化的、奠基性的、主观相对的、显现于境域之中的生活世界本身,它只有通过现象学的悬搁才能达到。

胡塞尔并不是要反对现代科学,而是要现代科学重新植入它本身源发但又被它忘却的生活世界的境域中。正如德国现象学家克劳斯•黑尔德所说:“在胡塞尔对生活世界的思索中包含着对现代科学精神的彻底批判。然而奇特的是,这个批判并不是从根本原则上否定科学。相反,胡塞尔所关心的只是对科学和作为科学一般基础的哲学的更新。”〔5〕胡塞尔从他后期发生现象学的观点指出,以实证主义为基础的现代科学不仅忘却了生活世界的奠基,而且排除了它自身现实发生的境域,改变了传统科学对境域的依存性质,使自身成为绝对客观性的、与直观境域彻底无关的知识体系,在这样的情形下,世界原本作为普全境域的生活世界转变成为客观自在的、无限的科学世界,成为主客体二元对立结构中对象化的客体。

在实证主义的观念里,科学世界不仅脱离了境域的束缚,而且反过来要主宰生活世界,成为生活世界的基础,使生活科学化。但是,这种去除了境域的客观世界是非人性的,它以人的自由的丧失为代价,“希腊-欧洲人的人文理想是‘自由’,自由被他们看成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整个西方的人文传统自始至终贯彻着‘自由’的理念。”〔6〕 同样,“对于胡塞尔来说,真正人性的东西是自由,它被理解为我作为先验的原-自我所具有的责任,这种原-自我是无法通过任何对象化来获取的。我对我的行为负有责任,而行为意味着一种对可能性的把握。”〔7〕这种可能性是在境域之中的可能性,境域正是在人的行为中开启自身的,它无法与人的行为分离开来。因此,在去除了境域的客观化的对象世界里,人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将意味着放弃人的责任,丧失人的自由,从而丧失了人本身。人的共同体在其历史境域之中原促创(urstiftung) 的并积淀(sedimentierung)下来的语言、文学、艺术、逻辑、历史、宗教、哲学等人文科学传统都将丧失意义。“现代的生存似乎已经分裂为在一个带有自然科学技术理性烙印的世界及其组织中的无精神生活和在一个历史地和个人地成长起来的世界及其文化产物中的充实的此在。”〔8〕这正是“两种文化”分裂的深层原因。

胡塞尔对现代科学精神的批判并不是要滋长这种分裂情绪,相反,“胡塞尔的思维具有对这两个方面的亲和力并因此体现了对这‘两种文化’的中介作用。”〔9〕我们或许可以从他深刻的思想中寻找到“两种文化”融合的思路。

2 两种工程观

“科学、技术、工程三元论”〔10〕提出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概念指称的变换。关键在于工程具有不同于科学、技术的相对独立的本质特性。但是,在流行的观点中,技术是科学的应用,而工程则是科学和技术的应用。按照这种观点,既使把工程从技术中划分出来,工程的本质仍将遮蔽在技术阴影之中,工程哲学也不可能真正超越技术哲学樊篱,仍然会把工程哲学当成某种“技术的工程哲学” 来建构。把工程理解为应用科学、技术的造物实践活动,确实存在其词源学的依据。在英语中,工程“engineering”的词根为engine(机械)和inge-nious(有发明才能的),它们都起源于同一个拉丁语词根ingenerare,即“创造、智巧、聪明”的意思,其词根gen的意思为“生产、制造”;engine在古英语中又具有“to contrive”(设计出来、设计做到、发明造出)的含义。随着科学、技术在工程中的作用日益显著,“工程不仅为技术而且是科学即engineering sciences,于是engineering在原‘活动过程或结果’上又增加了‘学科理论’含义。”〔11〕总之,学界大多数人十分自然地倾向于把“工程”界定为“把数学和科学技术知识应用于规划、研制、加工、试验和创建人工系统的活动和结果”〔12〕,属于改造自然的实践范畴。

笔者十分赞成“科学、技术、工程三元论”的理论观点。但对许多人把工程本质理解为应用科学技术的造物实践活动的观点不能苟同,我把这种工程观称之为:“科学化、技术化的造物实践论”。相应,笔者将依据发生现象学的思路,把工程纳入境域化造物行动的存在论视域,尝试形成另一种工程观:“境域化的造物行动论”。

在科学技术哲学传统的视域中,实践被理解为人们为了获取物质文化生活资料,满足人类社会需要而进行的探索和改造客观世界的感性物质活动,它作为人类实际地处理自身与世界之关系的活动过程,总是以对人与世界关系的观念处理为范导,是在观念地处理并处理了人与世界关系之后才得以进行的有目的的、能动的、改造世界的物质活动。〔13〕工程实践作为应用科学、技术理论知识及经验的造物实践活动,首先也要以人与世界关系的观念处理为前提,在现代科学的视野中,世界展现为客观自在的、数学化的、无限的科学世界,人与这个世界的关系,构成了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对象性关系,科学、技术的认识活动,工程改造世界的造物实践活动都是在这个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对象性结构中进行的。这样,工程本质上就展现为:在科学活动建构的自然图景和自然规律的框架内,遵循技术活动建构的以自然规律为前提的“怎么做”的程序化知识,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按照数学化的方式去筹划和改造自然、构造人工物的活动,通过这种活动实现理论向现实的飞跃,实现客体的主体化,从而达到主体的目的、满足主体的需要。这样理解的工程实践正是一种对象性的活动,人类通过它可以重新把二元分离的主、客体统一起来。然而,“实践”(praxis)一词的含义极为复杂多变,其原义只与人的意志、伦理、道德行为相关。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把知识(episteme) 分为三类:实践的、制造的和理论的(praxis,poiesis,theoria) 。理论知识与认识(episteme) 相关;制造知识与技艺或技巧(techne) 相关;而实践知识与实践智慧(phronesis)相关,其目的是通过获得性的伦理能力导向明智行为,伦理能力只能通过生活在不同社会情境中的人的个体经验才能获得,这种经验不同于感觉经验,也不能光靠语言来交流,而要靠人的具体参与和亲身体验才能获得。〔14〕可见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实践是境域性的伦理行为。康德也在意志、伦理行为的意义上使用“实践”一词,反对将其扩大化。但如今,特别是在中国,“实践”一词扩大化为指称除理论思维之外的一切人类行为。

这种“科学化、技术化的造物实践论”工程观在本质上显然同实证主义的科学观是一致的,胡塞尔对现代科学客观主义所造成危机的批判,同样适用于这种工程观。现代科学对生活世界的遗忘,必然也会导致工程对生活世界的背离,加深文化的危机,加深我们这个世界的非人性化,从而逃避人类的责任!在这种排除了人和人文文化的工程世界里,从根本上讲不可能把主客体重新统一起来,更不可能把“两种文化”融合起来。

发生现象学是胡塞尔后期思想的主要形态,与其前期的静态现象学研究先天规则结构不同,它主要研究先验主体性的自身构造和世界构造的时间过程。这种在时间中的构造是在境域中发生的,境域是人的知觉范围,它既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其有限性与知觉的现实性相关,而无限性与知觉的可能性相关;个别的境域显现着有限的事物,而境域构造具有超越自身的特征,通过不断的超越,最终达到普全的境域,构造出世界,即在境域中开启出世界。“所谓的世界就在现象学上被理解为普遍境域,也就是普全的指引联系(verweisungszusammenhang),所有意义指引的个别联系都共同归属于其中,而我们的行为就是由这种意义指引来引导的。”〔15〕可见,在发生现象学中,人与世界最原初、最根本的关系不再是自然主义常识观、实证主义科学观中的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对象性关系,而是境域化关系,这种关系是自明的、非预设的、非课题化的、存在论的而非认识论的关系。

笔者认为,只有把对工程本质的反思,纳入这种存在论的境域化结构中,把工程理解为境域化造物行动而不是科学化、技术化的造物实践,理解为人存在的基本方式,才能真正把握“我造物故我在”深刻含义,从而真正切近工程的本质,避免实证主义的工程观带来的危机。一切思想、文化和行为都是在生活世界的境域中历史地发生的,并在境域中彼此关联,这意味着存在“两种文化”在境域化造物行动中,也即在工程中融合的可能性,这正好体现了胡塞尔的发生现象学对“两种文化”的中介作用。

3 科技与人文在工程中融合的可能性

将“两种文化”融合起来是获得学术界多数共识的主张,但是,怎么才能把它们融合起来?在什么场域中融合起来?学术界目前存在具有代表性的两种思路:其一,主张以科技文化为主体,在其中融入人文因素,萨顿的新人文主义就是这种主张的典型,“萨顿坚信科学史是惟一可以反映出人类进步的历史。他最高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一种以科学为基础的新人文主义,即科学的人文主义。他的学术活动就是为了要实现‘全部知识的综合’,使科学史成为联系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桥梁”〔16〕;其二,主张以人文文化为主体,让科技回归人文,“在某种意义上说,人文是万学之母,是一切学问的母亲,也是今天所谓的自然科学的母亲。……我们要不断重申母体性,而且希望这些长得高大威猛的了儿子们要不断回归自己的母体。”〔17〕“科学的人文本性是什么?我认为是自由,近代西方科学与人文的分裂,就在于科学丢弃了自由的理想,而沦为‘求力意志’(will to power) 的工具。……自由的科学是真与善的统一。……自由的科学是真与美的统一。”〔18〕

虽然这些主张都不乏深刻之处,但是在笔者看来,如果不深入批判现代科学的实证主义基础,不超越近代以来的主客体二元对立的认识论结构,那么,无论是在科技中注入人文,还是企图使科学回归人文,融合都是不能真正实现的。按照我们提出的“境域化的造物行动论”工程观,在工程这一场域中,为什么存在“两种文化”融合起来的可能性呢?

从胡塞尔对“两种文化”分裂的深层原因可以看到,这种分裂最深刻的原因在于现代实证科学对生活世界的遗忘,因此,要把“两种文化”融合起来的关键就在于使客观科学重返生活世界,重建生活世界的科学。现代科学因其客观化、理想化的追求,具有了非境域化的特征,重建的生活世界的科学必须重获境域化。在生活世界的境域中,境域化的科学才具备与在历史中形成的并在境域中源源发生的其它文化相融合的可能,这种融合唯有通过人的境域化行为才能实现。在胡塞尔的早期思想中,“行为”(akt)概念指称的不是现实的行动(actus) 、活动,而是意识行为,它可分为“客体化行为”与“非客体化行为”。“客体化行为”指包括表象、判断在内的逻辑—认识的智性行为,它们是使客体或对象得以被构造出来的行为;而“非客体化行为”则意味着情感、评价、意愿等等价值论、实践论的行为活动,它们不具有构造客体对象的能力,并认为“客体化行为”是“非客体化行为”的基础,但后来,胡塞尔在他的伦理学中承认这两种行为之间存在着“一条深深的鸿沟”〔19〕。不走出这种早期的意识哲学,胡塞尔是不可能超越这条鸿沟的。这也意味着仅在意识的、观念的层面不可能超越“两种文化”的对立。

在后期转向生活世界的发生现象学中,胡塞尔的“行为”概念扩展为不仅指称意识行为而且包括身体的行为、现实的物质行动,当然,这种扩展是以暗含的方式出现的。“由于旧科学(指传统科学--笔者) 束缚在境域上,因此它们与人的前科学的‘实践技艺’相联结,如丈量术、治疗术等等。希腊人将立足于这种技艺上的知识、熟知称之为‘技术’(techne)”〔20〕这里,胡塞尔暗示着重建的生活世界的科学同样存在对境域化技术的依赖。美国技术现象学家d∙伊德认为:胡塞尔“他的后期著作,《欧洲科学的危机和超验现象学》(1936) 发展了一种高度体现的、知觉现象学。他宣称,科学,特别是由数学化和理想化所驱动的科学,‘遗忘’了在文化和历史的生活世界中的人类身体与知觉的存在。在分析这一危机的过程中,胡塞尔采取了暗含的期待技术哲学可能作用的两个步骤。”〔21〕这两个步骤指的是胡塞尔以铭写技术和测量技术为例,来说明生活世界的境域化技术行动在扩展生活世界境域及知识文化水平中的作用。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的“工具分析”、梅洛∙庞蒂对身体行为结构的研究、d∙伊德对技术行为在人与世界境域关系中的居间调节作用的分析等等,都极大地推进了境域化技术行为的研究。由于这些哲学家没有明确区分技术与工程,他们对技术行为的分析,在相当的程度上也就是对境域化造物工程行动的分析。

工程作为人在生活世界中构造出人工物的境域化物质性行动,它与人类基于主动性的其它创造行为一样,可称之为胡塞尔的“原促创”,它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人的共同体的行为。当一项工程完成或一个新工具被发明时,一个“原促创”便形成了,随着“原促创”的被动“习性化”(habitualisierung),意味着原境域的改变,新境域的发生,人工物的建造与使用正是在境域中通过造物行动的“原促创”和使用过程的“习性化”,从而构造出新境域的发生过程。任何主动的“原促创”,都要以被动的“习性化”为前提,“正是主动和被动发生的现象学才系统地将所有构造发生统合为一个总体联系,并且它坚定地提出这样一个思想:意识不是孤立的对象,而是境域并因此而构造着世界。”〔22〕同样,工程也不仅仅是孤立地应用科学技术的造物实践,而是要把人类历史上所“原促创”并通过“习性化”积淀下来的科学、技术、文化融合于境域之中,构造出人类生存的人工世界,科技与人文才能在工程中真正的融合起来。

参考文献

〔1〕〔2〕〔3〕〔4〕胡塞尔.欧洲科学的危机和超越论的现象学[m] .王炳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13-16,33,64,76,639.

〔5〕〔7〕〔8〕〔9〕〔20〕〔22〕胡塞尔.生活世界现象学[m] .克劳斯•黑尔德编.倪梁康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2.1,40,2,36.

〔6〕〔17〕〔18〕吴国盛.让科学回归人文[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3.6,278,3.

〔10〕李伯聪.工程哲学引论[m].河南:大象出版社,2002.5

〔11〕杨盛标等.工程范畴演变考略[a].工程•技术•哲学[m].刘则渊主编.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37.

〔12〕于光远等.自然辩证法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4.106.

〔13〕王炳书.实践理性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59.

〔14〕g•希尔贝克等.西方哲学史[m].童世骏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4.87.

〔15〕克劳斯•黑尔德.世界现象学[m].孙周兴编.倪梁康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3.56.

〔16〕刘兵.新人文主义的桥梁[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2.49.

动物行为文化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科技;人文;工程;融合

Abstract: It is a vital issue related to the fate of the humankind that sci-tech culture and humanities culture become integration from opposition. How and where to integrate for them is the key of this issue ? Under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the triplism for science、technology、engineering , this paper intends to take engineering into the horizon of creating action , and searches for the integrating responsibility of the two cultures in the field of engineering ,with phenomenology rethinking about the profound cause of separation between sci-tech culture and humanities culture .

Key words: Sci-tech;humanities;engineering;integration

自从上个世纪50年代C∙斯诺明确地提出科技与人文“两种文化”的对立以来,一方面,国内外理论界热烈讨论“两种文化”对立带来的事关人类命运的重大问题,并努力寻找“两种文化”融合的各种路径。但另一方面,“两种文化”的对立在现实中却更为加剧,这从国外近年来发生的索卡尔事件、科学大战等可见一斑,现实似乎嘲弄着理论界的努力。问题的关键在于:“两种文化”分裂的内在深层原因究竟是什么?它们究竟能不能融合?如果能融合,应在什么样的场域中融合?本文拟在“科学、技术、工程三元论”的理论框架下,把工程纳入境域化造物行动的存在论视域,通过对科技与人文“两种文化”分裂内在原因的现象学反思,来探寻“两种文化”在工程这一场域中融合的可能性。

1 “两种文化”对立的深层原因

关于科技与人文“两种文化”对立的根源,C∙斯诺本人的描述及众多的文化学、社会学、教育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研究可以说众人皆知,无须赘述。笔者仅就现象学的一些思路来探讨“两种文化”对立的深层原因。

早在C∙斯诺之前,胡塞尔在《欧洲科学的危机和超越论的现象学》一书中,已深刻论述了现代科学的危机以及由此带来的西方文化的危机:“科学危机所指的无非是,科学的真正科学性,即它为自己提出任务以及为实现这些任务而制定方法论的整个方式,成为不可能了。……现代人的整个世界观唯一受实证科学的支配,并且唯一被科学所造成的‘繁荣’所迷惑,这种唯一性意味着人们以冷漠的态度避开了对真正的人性具有决定意义的问题。单纯注重事实的科学,造就注重事实的人。……从人们对我们的文化危机的普遍悲叹出发,从在这个方面归咎于科学的作用出发,产生出一些动机,这就是对一些科学的科学性进行严肃的非常必要的批判。”〔1〕在胡塞尔看来,现代科学的科学性已由实证主义的客观性所支配,这正是造成科学危机乃至于文化危机的根源。

笛卡儿在“我思故我在”的命题中确立了主体的存在,同时也确立了与主体相对立的客体的存在,由此开创了主客体二元对立的近代认识论。在这种对象性的二元结构中,包含着物理学主义的客观主义和超越论的主观主义这两个分裂的方向。

沿着客观主义的方向,从伽利略起,现代科学开始了其将自然数学化的历程,用理念化了的自然暗中代替前科学的直观的自然。“自然本身就在这种新的数学的指导下理念化了;用现代的说法,自然本身变成了一种数学的流形。……用数学方式奠定的理念东西的世界暗中代替了唯一现实的世界,现实地由感性给予的世界,总是被体验到的和可以体验到的世界---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2〕这样,现代科学以客观化的数学外衣遮蔽了其源发于其中的生活世界,造成了其对生活世界的遗忘。“伽利略在其从几何学出发,从感性上呈现的并且可以数学化的东西出发,对世界的考察中,抽去了在人格的生活中作为人格的主体;抽去了一切在任何意义上都是精神的东西,抽去了一切在人的实践中附到事物上的文化特性。”〔3〕这种将自然数学化的思维方式与认识论中的客观主义相辅相成,导致了实证主义哲学的兴起,并逐步成为支配现代科学发展乃至于整个西方文化主流的思维方式。

沿着主观主义的方向,从笛卡儿本人开始,经过贝克莱、修谟直至康德,都一直企图建立超越论的主体哲学,“这种哲学的产生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自我,以及我的思维生活,乃是一切可能的思维成就的、一切有关客观性的意义和正当性的询问的原始基础。”〔4〕但是,胡塞尔认为他们都没有真正实现“哥白尼式转向”,因为他们没有深入研究构造一切存在物的绝对主观性,也没有深入研究把握这种主观性的方法,他认为唯有通过超越论的现象学才能真正克服笛卡儿以来的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分裂。

笛卡儿的二元论、修谟的怀疑论、康德的认识论等,由于预设了物理实体或物自体的存在,因而不可能超越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对象性结构,不可能真正解决科学知识如何可能的认识论难题:人的主体、意识如何脱出它的表象的内在性达到外部世界中的超越对象呢?这条认识论的鸿沟是无法在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对象性结构中跨越的。因此,胡塞尔的超越论首先指的就是对主客体二元对立结构的超越,通过认识者反思自身及其认识生活的原始发生过程,把构造一切存在物的认识活动追溯到无预设前提的、自明的、活生生的直观体验之境域(Horizon),这种通过超越达到的“绝对主观性”已经不再是主客体二元对立结构中的主观性,也不是思辨构造的新产物,它是前科学的、前哲学的、非课题化的、奠基性的、主观相对的、显现于境域之中的生活世界本身,它只有通过现象学的悬搁才能达到。

胡塞尔并不是要反对现代科学,而是要现代科学重新植入它本身源发但又被它忘却的生活世界的境域中。正如德国现象学家克劳斯黑尔德所说:“在胡塞尔对生活世界的思索中包含着对现代科学精神的彻底批判。然而奇特的是,这个批判并不是从根本原则上否定科学。相反,胡塞尔所关心的只是对科学和作为科学一般基础的哲学的更新。”〔5〕胡塞尔从他后期发生现象学的观点指出,以实证主义为基础的现代科学不仅忘却了生活世界的奠基,而且排除了它自身现实发生的境域,改变了传统科学对境域的依存性质,使自身成为绝对客观性的、与直观境域彻底无关的知识体系,在这样的情形下,世界原本作为普全境域的生活世界转变成为客观自在的、无限的科学世界,成为主客体二元对立结构中对象化的客体。

在实证主义的观念里,科学世界不仅脱离了境域的束缚,而且反过来要主宰生活世界,成为生活世界的基础,使生活科学化。但是,这种去除了境域的客观世界是非人性的,它以人的自由的丧失为代价,“希腊-欧洲人的人文理想是‘自由’,自由被他们看成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整个西方的人文传统自始至终贯彻着‘自由’的理念。”〔6〕 同样,“对于胡塞尔来说,真正人性的东西是自由,它被理解为我作为先验的原-自我所具有的责任,这种原-自我是无法通过任何对象化来获取的。我对我的行为负有责任,而行为意味着一种对可能性的把握。”〔7〕这种可能性是在境域之中的可能性,境域正是在人的行为中开启自身的,它无法与人的行为分离开来。因此,在去除了境域的客观化的对象世界里,人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将意味着放弃人的责任,丧失人的自由,从而丧失了人本身。人的共同体在其历史境域之中原促创(Urstiftung) 的并积淀(Sedimentierung)下来的语言、文学、艺术、逻辑、历史、宗教、哲学等人文科学传统都将丧失意义。“现代的生存似乎已经分裂为在一个带有自然科学技术理性烙印的世界及其组织中的无精神生活和在一个历史地和个人地成长起来的世界及其文化产物中的充实的此在。”〔8〕这正是“两种文化”分裂的深层原因。

胡塞尔对现代科学精神的批判并不是要滋长这种分裂情绪,相反,“胡塞尔的思维具有对这两个方面的亲和力并因此体现了对这‘两种文化’的中介作用。”〔9〕我们或许可以从他深刻的思想中寻找到“两种文化”融合的思路。

2 两种工程观

“科学、技术、工程三元论”〔10〕提出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概念指称的变换。关键在于工程具有不同于科学、技术的相对独立的本质特性。但是,在流行的观点中,技术是科学的应用,而工程则是科学和技术的应用。按照这种观点,既使把工程从技术中划分出来,工程的本质仍将遮蔽在技术阴影之中,工程哲学也不可能真正超越技术哲学樊篱,仍然会把工程哲学当成某种“技术的工程哲学” 来建构。把工程理解为应用科学、技术的造物实践活动,确实存在其词源学的依据。在英语中,工程“engineering”的词根为engine(机械)和inge-nious(有发明才能的),它们都起源于同一个拉丁语词根ingenerare,即“创造、智巧、聪明”的意思,其词根gen的意思为“生产、制造”;engine在古英语中又具有“to contrive”(设计出来、设计做到、发明造出)的含义。随着科学、技术在工程中的作用日益显著,“工程不仅为技术而且是科学即engineering sciences,于是engineering在原‘活动过程或结果’上又增加了‘学科理论’含义。”〔11〕总之,学界大多数人十分自然地倾向于把“工程”界定为“把数学和科学技术知识应用于规划、研制、加工、试验和创建人工系统的活动和结果”〔12〕,属于改造自然的实践范畴。

笔者十分赞成“科学、技术、工程三元论”的理论观点。但对许多人把工程本质理解为应用科学技术的造物实践活动的观点不能苟同,我把这种工程观称之为:“科学化、技术化的造物实践论”。相应,笔者将依据发生现象学的思路,把工程纳入境域化造物行动的存在论视域,尝试形成另一种工程观:“境域化的造物行动论”。

在科学技术哲学传统的视域中,实践被理解为人们为了获取物质文化生活资料,满足人类社会需要而进行的探索和改造客观世界的感性物质活动,它作为人类实际地处理自身与世界之关系的活动过程,总是以对人与世界关系的观念处理为范导,是在观念地处理并处理了人与世界关系之后才得以进行的有目的的、能动的、改造世界的物质活动。〔13〕工程实践作为应用科学、技术理论知识及经验的造物实践活动,首先也要以人与世界关系的观念处理为前提,在现代科学的视野中,世界展现为客观自在的、数学化的、无限的科学世界,人与这个世界的关系,构成了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对象性关系,科学、技术的认识活动,工程改造世界的造物实践活动都是在这个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对象性结构中进行的。这样,工程本质上就展现为:在科学活动建构的自然图景和自然规律的框架内,遵循技术活动建构的以自然规律为前提的“怎么做”的程序化知识,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按照数学化的方式去筹划和改造自然、构造人工物的活动,通过这种活动实现理论向现实的飞跃,实现客体的主体化,从而达到主体的目的、满足主体的需要。这样理解的工程实践正是一种对象性的活动,人类通过它可以重新把二元分离的主、客体统一起来。然而,“实践”(praxis)一词的含义极为复杂多变,其原义只与人的意志、伦理、道德行为相关。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把知识(episteme) 分为三类:实践的、制造的和理论的(praxis,poiesis,theoria) 。理论知识与认识(episteme) 相关;制造知识与技艺或技巧(techne) 相关;而实践知识与实践智慧(phronesis)相关,其目的是通过获得性的伦理能力导向明智行为,伦理能力只能通过生活在不同社会情境中的人的个体经验才能获得,这种经验不同于感觉经验,也不能光靠语言来交流,而要靠人的具体参与和亲身体验才能获得。〔14〕可见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实践是境域性的伦理行为。康德也在意志、伦理行为的意义上使用“实践”一词,反对将其扩大化。但如今,特别是在中国,“实践”一词扩大化为指称除理论思维之外的一切人类行为。

这种“科学化、技术化的造物实践论”工程观在本质上显然同实证主义的科学观是一致的,胡塞尔对现代科学客观主义所造成危机的批判,同样适用于这种工程观。现代科学对生活世界的遗忘,必然也会导致工程对生活世界的背离,加深文化的危机,加深我们这个世界的非人性化,从而逃避人类的责任!在这种排除了人和人文文化的工程世界里,从根本上讲不可能把主客体重新统一起来,更不可能把“两种文化”融合起来。

发生现象学是胡塞尔后期思想的主要形态,与其前期的静态现象学研究先天规则结构不同,它主要研究先验主体性的自身构造和世界构造的时间过程。这种在时间中的构造是在境域中发生的,境域是人的知觉范围,它既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其有限性与知觉的现实性相关,而无限性与知觉的可能性相关;个别的境域显现着有限的事物,而境域构造具有超越自身的特征,通过不断的超越,最终达到普全的境域,构造出世界,即在境域中开启出世界。“所谓的世界就在现象学上被理解为普遍境域,也就是普全的指引联系(Verweisungszusammenhang),所有意义指引的个别联系都共同归属于其中,而我们的行为就是由这种意义指引来引导的。”〔15〕可见,在发生现象学中,人与世界最原初、最根本的关系不再是自然主义常识观、实证主义科学观中的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对象性关系,而是境域化关系,这种关系是自明的、非预设的、非课题化的、存在论的而非认识论的关系。

笔者认为,只有把对工程本质的反思,纳入这种存在论的境域化结构中,把工程理解为境域化造物行动而不是科学化、技术化的造物实践,理解为人存在的基本方式,才能真正把握“我造物故我在”深刻含义,从而真正切近工程的本质,避免实证主义的工程观带来的危机。一切思想、文化和行为都是在生活世界的境域中历史地发生的,并在境域中彼此关联,这意味着存在“两种文化”在境域化造物行动中,也即在工程中融合的可能性,这正好体现了胡塞尔的发生现象学对“两种文化”的中介作用。

3 科技与人文在工程中融合的可能性

将“两种文化”融合起来是获得学术界多数共识的主张,但是,怎么才能把它们融合起来?在什么场域中融合起来?学术界目前存在具有代表性的两种思路:其一,主张以科技文化为主体,在其中融入人文因素,萨顿的新人文主义就是这种主张的典型,“萨顿坚信科学史是惟一可以反映出人类进步的历史。他最高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一种以科学为基础的新人文主义,即科学的人文主义。他的学术活动就是为了要实现‘全部知识的综合’,使科学史成为联系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桥梁”〔16〕;其二,主张以人文文化为主体,让科技回归人文,“在某种意义上说,人文是万学之母,是一切学问的母亲,也是今天所谓的自然科学的母亲。……我们要不断重申母体性,而且希望这些长得高大威猛的了儿子们要不断回归自己的母体。”〔17〕“科学的人文本性是什么?我认为是自由,近代西方科学与人文的分裂,就在于科学丢弃了自由的理想,而沦为‘求力意志’(will to power) 的工具。……自由的科学是真与善的统一。……自由的科学是真与美的统一。”〔18〕

虽然这些主张都不乏深刻之处,但是在笔者看来,如果不深入批判现代科学的实证主义基础,不超越近代以来的主客体二元对立的认识论结构,那么,无论是在科技中注入人文,还是企图使科学回归人文,融合都是不能真正实现的。按照我们提出的“境域化的造物行动论”工程观,在工程这一场域中,为什么存在“两种文化”融合起来的可能性呢?

从胡塞尔对“两种文化”分裂的深层原因可以看到,这种分裂最深刻的原因在于现代实证科学对生活世界的遗忘,因此,要把“两种文化”融合起来的关键就在于使客观科学重返生活世界,重建生活世界的科学。现代科学因其客观化、理想化的追求,具有了非境域化的特征,重建的生活世界的科学必须重获境域化。在生活世界的境域中,境域化的科学才具备与在历史中形成的并在境域中源源发生的其它文化相融合的可能,这种融合唯有通过人的境域化行为才能实现。在胡塞尔的早期思想中,“行为”(Akt)概念指称的不是现实的行动(actus) 、活动,而是意识行为,它可分为“客体化行为”与“非客体化行为”。“客体化行为”指包括表象、判断在内的逻辑—认识的智性行为,它们是使客体或对象得以被构造出来的行为;而“非客体化行为”则意味着情感、评价、意愿等等价值论、实践论的行为活动,它们不具有构造客体对象的能力,并认为“客体化行为”是“非客体化行为”的基础,但后来,胡塞尔在他的伦理学中承认这两种行为之间存在着“一条深深的鸿沟”〔19〕。不走出这种早期的意识哲学,胡塞尔是不可能超越这条鸿沟的。这也意味着仅在意识的、观念的层面不可能超越“两种文化”的对立。

在后期转向生活世界的发生现象学中,胡塞尔的“行为”概念扩展为不仅指称意识行为而且包括身体的行为、现实的物质行动,当然,这种扩展是以暗含的方式出现的。“由于旧科学(指传统科学--笔者) 束缚在境域上,因此它们与人的前科学的‘实践技艺’相联结,如丈量术、治疗术等等。希腊人将立足于这种技艺上的知识、熟知称之为‘技术’(techne)”〔20〕这里,胡塞尔暗示着重建的生活世界的科学同样存在对境域化技术的依赖。美国技术现象学家D∙伊德认为:胡塞尔“他的后期著作,《欧洲科学的危机和超验现象学》(1936) 发展了一种高度体现的、知觉现象学。他宣称,科学,特别是由数学化和理想化所驱动的科学,‘遗忘’了在文化和历史的生活世界中的人类身体与知觉的存在。在分析这一危机的过程中,胡塞尔采取了暗含的期待技术哲学可能作用的两个步骤。”〔21〕这两个步骤指的是胡塞尔以铭写技术和测量技术为例,来说明生活世界的境域化技术行动在扩展生活世界境域及知识文化水平中的作用。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的“工具分析”、梅洛∙庞蒂对身体行为结构的研究、D∙伊德对技术行为在人与世界境域关系中的居间调节作用的分析等等,都极大地推进了境域化技术行为的研究。由于这些哲学家没有明确区分技术与工程,他们对技术行为的分析,在相当的程度上也就是对境域化造物工程行动的分析。

工程作为人在生活世界中构造出人工物的境域化物质性行动,它与人类基于主动性的其它创造行为一样,可称之为胡塞尔的“原促创”,它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人的共同体的行为。当一项工程完成或一个新工具被发明时,一个“原促创”便形成了,随着“原促创”的被动“习性化”(Habitualisierung),意味着原境域的改变,新境域的发生,人工物的建造与使用正是在境域中通过造物行动的“原促创”和使用过程的“习性化”,从而构造出新境域的发生过程。任何主动的“原促创”,都要以被动的“习性化”为前提,“正是主动和被动发生的现象学才系统地将所有构造发生统合为一个总体联系,并且它坚定地提出这样一个思想:意识不是孤立的对象,而是境域并因此而构造着世界。”〔22〕同样,工程也不仅仅是孤立地应用科学技术的造物实践,而是要把人类历史上所“原促创”并通过“习性化”积淀下来的科学、技术、文化融合于境域之中,构造出人类生存的人工世界,科技与人文才能在工程中真正的融合起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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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行为文化论文范文第9篇

作为一种管理理论,组织文化是在近年提出的企业文化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是在对当代组织管理理论与文化学理论的综合研究和探索中逐步酝酿提出的。它是一种基于对组织小社会综合系统分析的理论,是管理理论发展的一个新阶段。这种理论的核心内容是汲取传统文化精华,结合先进的管理思想,为组织建立起一套明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并利用它帮助组织进行有效的管理活动。

组织文化包含三个层次。最外层器物层是组织的物质文化。它包括组织进行正常活动的物质条件,这是组织物质文化的基础;组织活动的产物和成果,这是物质文化的体现。中间层制度层是组织的制度文化。它包括组织的管理制度,这是制度文化的主体;各种具体的规章制度与管理,这是制度文化的实施系统;组织的人际关系,这反映了制度文化的性质与水平。最内层精神层是组织的精神文化,它是组织文化的灵魂。它包括作为知识技能体系的专业,如专业知识,专业观念、专业活动,这是精神文化的起点,组织成员的教育、卫生、体育、文娱等文化设施、文化形态、文化活动,这是精神文化的有形体现;组织成员的思想信念、理想追求、价值准则、伦理道德、精神面貌、心理状态、习惯传统、思维方式等,‘这是精神文化的实质和核心。

物质、制度和精神构成组织文化的三要素,各有其不同的功能。物质文化是组织文化的基础,制度和精神文化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制度文化是组织文化的关键,它把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统一为整体;精神文化是组织文化的主导,它决定了组织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的发展方向。而整个组织文化的功能则是满足社会需要、_仁级要求和组织自身生存发展需要的统组织文化三要素之间是相互制约、相互渗透的。价值观念是组织文化的核心,集中体现组织文化的特色。从某种程度上说,人们往往在一定的文化精神指导下去完善和改进组织,的制度的,甚至在一定的组织器物上也常常反映出组织的某种精神观念。从另一个角度看,物质文化水平及其使用方法也依次影响和决定着组织的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在组织活动的成果上,总是打上组织深层文化的烙印,凝聚着组织成员创造力的特点,蕴含着组织群体的心、「理素质和思维的特定形式。

组织文化的本质内容是组织精神,包括坚定的组织追求(组织目标)、强烈的团体意识、正确的激励原则、鲜明的社会责任感、可靠的价值观和方法论(也可称组织管理哲学)。组织的物质、制度、精神三大要素与组织的特点与实际相结合,便形成了各组织之间互不相同、各具特色的组织文化。

组织文化载体是组织文化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和实际手段。它一般包括组织的设备设施和各种工作成果,各种成文的规章制度、守则、手册;专业资料、专业成果;组织特有的口号、歌曲、徽记;各种习惯风尚、行为规范、一般观念和价值观念等。组织文化载体种类上的差异、水平_L的高低以及整个载体和谐统一的状况,反映了组织文化的风貌、特色和发展程度。

二、组织文化与企业文化

组织与企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企业是营利性的社会经济组织,是社会组织的一种。而组织则是各种具有共同目标、行为心理相互作用、在特定关系模式(结构、体制)中从事一定活动的社会群体的集中概括。组织不仅包括企业,而且还包括行政机关、党群组织、军队、学校、科研机构等各式各样的社会组织群体。本文所讨论的组织主要是指各种基层社会组织。因此,较之企业文化,组织文化研究具有更为广泛深刻的社会意义。组织文化理论是企业文化理论与组织管理理论的深化和发展。

较之企业文化,组织文化不但具有更为广大的外延与深刻的内涵,而且有着极为悠久的发展历史和内蕴宏富的文化传统。自文明产生以来,人类就一直生活在各种有组织的社会群体之中。组织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生存特性与存在形式,是人类的本质特性。而企业则是近现代社会的产物,是人类社会特定的发展阶段—商品经济社会的产物。组织文化在其漫长的发展历史中积累了极为丰富的经验、知识、理论和传统。以我国为例,远的有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形成的、结构细密经验浩繁的行政组织文化,近的有战争年代创造出的卓有成效的革命组织文化。它们既是现代组织文化发展与进步的宝贵历史遗产,也是企业文化发展需要汲取的重要知识宝藏和精神源泉。日本企业重视研究《论语》、《三国演义》和《孙子兵法》,是一个极好的佐证。

组织文化理论是企业文化理论的发展,反过来它又丰富促进了企业文化理论的深化与进步。首先,作为系统的理论形态,企业文化理论提出在先,组织文化概念提出在后。组织文化是受企业文化的启发、在企业文化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的。其次,尽管企业文化理论提出不久且仅具雏形,但随着企业文化理论的诞生与发展,实践愈来愈证明:它的基本原理不仅适用于企业组织,而且也可广泛地适用于一切社会组织。因为任何组织文化都是社会大文化之下的亚文化形态,具有彼此的共性及其共同的文化运行机制、共同的管理活动规律。由企业文化发展到组织文化,是管理理论发展与组织管理实践的逻辑的必然趋势和要求。再次,只有通过更高层次更为广阔的组织文化视角,才有利于更深层地反思和总结人类丰富的管理文化,更深入广泛直接地吸收、继承和发展一切人类管理文化的积极成果,并据以改善和改进实际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与文化是人类所有管理活动的共性特征。所以,组织文化的提出反过来又促进了企业文化理论的深入和发展、丰富与成熟。

由上可见,组织文化与企业文化的关系是相互吸收相互促进的关系。一方面,企业文化的发展,需要博采众长、推陈出新,充分地吸取其他各种组织文化丰富的历史经验、理论精华与优秀传统。例如,要塑造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文化,就要继承和发扬我国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革命组织文化的精神,充分借鉴具有优良传统的革命军队组织文化,包括其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传统。另一方面,新时期各类组织的管理工作,也需要不断地吸取组织管理尤其是企业文化的新鲜成果,改进和提高组织的效率,适应迅猛发展的时代新要求。

三、组织文化的特征

组织文化理论是现代管理理论与文化学理论的综合产物,具有不同于一般管理理论与文化学理论的特定内涵与外延。与一般文化学研究不同,组织文化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各种具体的有组织的社会群体;研究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有效地管理组织,研究的方法不仅采用单纯的静态描述比较方法,还采用各种实证方法、动态分析乃至实验方法等。

组织文化较之当代管理理论具有以下特征:

(1)综合性。当代管理理论一般是分别从不同侧面研究组织运行的规律,而组织文化则是综合立体全方位地研究组织,并力图阐明组织内部各要素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内在联系。

(2)民族性。在重视组织管理一般理论的基础上,组织文化更注意到民族各地区在文化上的差异及其在管理上的影响,强调继承和发扬本民族本地区文化的优秀文化传统。

(3)个性。组织文化重视组织的个性特征及其在管理上的影响。当代管理理论常常试图寻找一个适用于一切情况的组织运行模式,而组织文化理论更强调在管理中要注意到组织的个性特征。组织应该按照自身的特点去进行有效的管理。

(4)历史性。组织文化理论把组织活动作为一种具有历史继承性的动态过程。组织是一个有生命的机体,在其生长的过程中,先天的素质、历史的积累、后天的营养与现实的环境等多重因素都会对其发生影响。因此,对组织的管理要考虑到组织的历史与传统,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活动。

(5)群体性。对于管理中人的因素,当代管理理论注重对个体人的研究,对群体的研究则大多集中于组织内部的小群体,而组织文化则重视对群体人的研究,尤其是重视组织群体的行为心理在管理中的独特功用,认为组织文化实质上是组织群体的文化。组织群体的行为心理是组织文化最深层的运行机制与基础,是组织文化的本质特征。组织群体文化的和谐、向上与一致性,是组织文化的生命,是组织秩序、效率与成败的基础,是判断组织文化优劣是非的重要标志。

(6)主体性主动性。当代管理理论常常有意无意地把管理活动中的人(个体与群体)当作一种消极被动的客体。早期泰罗时代的“经济人”假定是如此,后来的行为科学的“社会人”的认识也是如此,后者往往把人纳入了消极的需求刺激行为反应的机械模式之中,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管理中人的被动局面。组织文化把人当作管理活动的主体,注重主体行为的自觉性主动性,注重通过组织文化的塑造、群体心理的墙养,来挖掘、激发、输导主体内在的巨大潜能、活力和创造性。在组织中,主体创造着自己的历史,主体是组织的真正主人。

(7)精神性。与以往的管理理论不同,组织文化理论突出强调组织精神等精神文化范畴在组织管理活动中、在组织文化塑造过程中的核心主导作用。这一点在以往的管理理论中并不为人所重视。

总之,组织文化在管理理论.上、在管理实践中所表现出的综合性、民族性、个性、历史性、群体性、主体性主动性与精神性等独特特征,把当代管理理论推上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使管理从以往过分重视制度、体制、结构、战略等硬囚素硬管理,向着重视精神、价值、传统、作风、群体、个性等软囚亲软管理过渡和转变。

四、组织文化的功用

(1)目标导向功用。为了实现组织预定的目标,把组织成员引异到组织所确定的目标上来,传统的做法强调单纯的策略手段引导。与此不同,组织文化强调通过组织文化的塑造来引导成员的行为心理,使组织成员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共同的价值观念与理想追求,自觉自愿地把组织目标当作自己的目标。因为,在健康的组织文化环境中,组织目标本质上是群体的目标,它反映了群体的精神愿望、生活信念,道德理想与行为准则。这种溶于组织文化的组织自标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能够引起组织成员普遍的心理共鸣与行为反应,能够规范统一组织成员的行为心理。

(2)‘“软”约束功用。为了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与传统理论强调单纯制度“硬”约束不同,组织文化理论强调“软”约束。组织文化注重管理活动中的精神、价值、传统、群体等软因素,强调软约束软管理,能够弥补组织管理单纯“法制”(,严格的规章制度与管理)的不足。组织的规章制度只是组织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及其行为规范的反映,‘已对组织成员行为的调整范围很有限。由于其刚性的特质,使它很少能顾及人的复杂实际与多方面的需要,因而很难焕发出组织成员的积极丰动性。所谓组织文化软约束功用,就是指通过组织文化的塑造,可以在组织群体中培养出与制度硬约束相协调相对应的环境氛围,它包括群体意识、社会舆论、共同的风范和风尚等精神文化内容,从而造成强大的使个体行为从众化标准化的群体心理压力与动力。这种软约束比硬约束具有更为强大持久深刻的实践效果。

(3)群众凝聚功用。组织文化是一种群体文化,是组织群体共同创造的。在优秀的组织文化中,寄托了组织成员的理想、希望和要求,关系到他们的命运和前途,也决定了他们的现实生命.共同的文化习性、传统风范、心理意识、行为规范,使组织群体产生强烈的内聚外斥的动力机制。组织文化愈发达水平愈高,群体行为心理就愈协调愈统一,个体对群体的归属感、,自豪感和我群意识就愈强烈,组织群体的吸引力、影响力和凝聚力就愈大。

(4)积极的激励功用。组织文化能起到传统激励方法所不能起到的积极的激励作用。因为组织文化的塑造能给组织成员以多重需要的满足,并能对各种不合理的需要通过组织精神的培养给予调节。同时,优电的组织文化能够在组织成员行为心理中持久地发挥作用,避免了传统激励方法引起的各种组织行为短期化和非集体主义性的恶果,使组织行为趋向合理。

五、组织文化理论的现实意义

(1)它是改进和加强组织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课题。以往有些组织的政治思想工作之所以出现和日常工作“两张皮”的现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作为塑造组织文化重要手段的政治思想工作未能结合组织的实际需要。如呆我们能够依据党的总任务总目标,形成良好的组织风气、作风和行为的规范,把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引导到为组织进步发展而奋斗上来,那么组织的政治思想工作就不再是只讲空话了,.而成为有形、有情、有声、有效的实际工作。

(2)它是适应和改进组织管理的客观姗要。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改革的深入,建设高绩效高水平积极向上的各种组织已经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紧迫任务。这就要求全体组织成员的意志、责任心和主人翁的工作态度,集中到为完成组织任务和发展上来。社会丰义的主人翁精神体现在与组织同呼吸、共命运上,体现在人们关心和爱护组织的实际行动上。

(3)它是确立和形成组织现代化I理观念的必然趋势。在我国,过去的组织是单一的执行型的,崇尚的是“一切行动听指挥”的群体意志,而今组织要向改革开放条件下的管理开拓型转变,这就要向组织成员不断灌输尊重知识、尊重人材,重视管理和效益,鼓励竟争和开拓等现代化管理需要的,具有时代精神特征的价值观念和群体意识。另外,现在组织常常面临多方面的社会主义竞争与竟赛,巨大的竟争压力也迫使组织产生一种新的内在要求,这就是组织的凝聚力。组织要通过它来统一各个成员的信念和意识,同舟共济竭力为组织奋斗。

动物行为文化论文范文第10篇

艺术院校专业建设与非物质文化

遗产传承与保护相融合的途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提出,教育部门要将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应通过开展各类非遗的研究与教育等活动,将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引进学校,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工作都应纳入到相关课程中去,通过开设相关专业,落实学科发展,加强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充分展现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积极创建国家及社会文化遗产事业急需的新学科,肩负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的培养[2]。(一)特色专业的设置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有效载体专业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高校立足现实,审视目前教育发展所面临的环境变化,在专业建设的整体规划与设计中体现出适应性变革[3]。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其“本土化”的特征,为艺术院校开发特色专业提供了现实可能性。本地区特有的历史和传统民族文化、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都是艺术院校创建文化遗产事业新学科的依据,因此要打破单一的学术模式,挖掘和开展地方文化,积极参与到社会实践中去,创新建设与非遗相结合的符合社会需求的专业。如,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将当地青神县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青神竹编,作为该校的特色专业;中山大学发挥了学校在戏曲专业上的优势,开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主要针对的是地方戏曲的研究和保护。哈尔滨大学美术学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专业2007年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高校特色专业,重点研究黑龙江流域珍贵的民族文化,内容涉及品类广泛,包括:勃利黑陶、萨满服饰、鄂伦春族刺绣、克东满绣、赫哲族剪纸、民间纸扎、角雕制作技艺、麦秸工艺、鱼骨工艺、绥棱农民画等。特色专业的开设,并非为了培养民间艺术家,最重要的是提高大学生对民族文化艺术的认识,引导学生们向民间文化学习,从社会实践和民间艺术中汲取养分,这既是对民族文化的传承,更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所必需的。(二)课程和教材的建设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主要资源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较好的课程来源,各艺术院校要信托本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特色和优势,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创新教学方法;将学院的课程、教材建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相结合。第一,可以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性把它开发成特色课程,增设如民间艺术概论、中国民歌欣赏等集中展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课程,大力开发和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课程,把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加以选择、整理,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注入学校教学内容。如,北京现代艺术学院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开设皮影、木偶、傩戏、昆曲、剪纸、民间美术研究、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研究、濒危方言研究等课程,不仅丰富了艺术院校的课程内容,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学生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自觉,提升了其核心竞争力。第二,充分发挥艺术院校下乡写生、考察等课程,组织师生深入各地,挖掘传统文化资源。因为非遗大多都深藏民间,需要展开实地采风或田野考察活动,才能深入挖掘其精髓。利用寒暑假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的地区,对民间艺术、民间资源、文化保护等,采用纪实摄影、专题、宣传等形式进行整理工作,为人才培养提供重要的课程资源。第三,根据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家、教授、学者及民间艺术工作者结合高校教育教学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写教材。注重教材的科学性、独特性、民族性、地域性、可操作性和传承性,逐步形成一套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系列丛书[4]。(三)专业人才的培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队伍建设的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科建设既是文化传承的重要举措,更是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高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方面更应大有作为,最适合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经营管理人才,也可以培养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才。一方面,可以将高级别的传承人引进学校,保护起来,在高校培养弟子,进行技艺的传承。加大聘用民间艺人担任兼职教师,根据他们的技艺和特点,纳入学校日常教学中;让学生参与技艺的学习,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发挥传承作用,由此建立一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接人才队伍。另一方面,采取各种途径,如讲座、研讨等形式,统一对现有的教师的进行培训与学习,努力提高他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管理、传承与保护中的能力。以北京地区为例,进入21世纪,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素质教育类讲座数量在快速增加,讲座的内容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特征、节日文化、京剧艺术、原生态艺术、老北京曲艺知识、民间剪纸、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等。最后,可以推广中国戏曲学院举办“中国京剧优秀青年演员研究生班”和实施艺术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的经验,依托相关高校开展专业硕士教育,搭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的立交桥,实现学校培养与传承人口传身教相结合,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保护与培养。(四)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法的转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已然承担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和保护功能,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的生动形态。[5]艺术院校结合自身的专业特色,对许多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年老体弱的传承人进行全面拍摄、记录,将民间艺术、民间文化活动、手工工艺制作等,以图画、音频、动画等影像方式,将各类技艺、技法留存下来,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这种数字化、信息化的科学管理方式,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的重要方式之一,不仅能使艺术院校学生利用其专业优势直接参与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中去,而且使这些古老的民族文化通过现代传媒得以延续,并得到更多的重视。这种以成果的形式积累下来的非遗教育资源,经过整合应用,构建起具有地区特色的教育资源体系,促进资源共享、服务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等。北京市自2005年起开始启动高等学校特色教育资源库建设项目,建设网上特色教育资源库,到2008年底,已经建设了134个主题资源包,整合了图片近75.4万张,音视频4.4万个,文字670万字,为社会和各高校的教学科研提供了大量的文化艺术教育信息资源,并向市民开放,受到广泛关注和欢迎。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艺术院校专业建设相融合的再思考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艺术院校专业建设相融合,无论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还是对艺术院校的发展都是大有裨益的,不仅使艺术院校的学生习得技艺,更是对民族文化的传承。因此,艺术院校不仅要发挥其艺术教育的作用,更应当将其打造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平台,在民族文化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制度建设亟待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内涵丰富,门类众多,各高校抓住其中的某一分支展开研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近几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学科跟风式的存在,也造成了资源浪费与重复建设现象的出现。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引导,有效整合资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设置,要有相关政策,科学布局与规范管理,可以通过分批建设几个特色专业点、示范性实践教学中心、示范性人才培养教学基地、就业基地,建设一批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遴选数位教学名师和数个优秀教学团队等方式,保障各高校非遗学科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理论研究亟待深入虽然全国许多高校及研究机构都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工作,但由于理论的滞后与实践经验的匮乏,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没有被作为一门学科及时地建立起来,这不仅直接影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影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的质量。建立一门新兴学科“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已是迫在眉睫。专家们普遍认为,目前适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建设的发展模式已初步建立,但与西方相比,我们在这方面的学科理论研究还是落后的,他们的学理性探究更为深入,学科应用范围更为广泛。因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理论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举办各类文化交流研讨活动,加强理论研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得到推进和完善。如,中央美术学院主办的“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将民间文化艺术作为人类文化遗产正式引入高等教育的会议。通过这类的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和论坛,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机制、非遗文化资源保护法规建设、非遗传承人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的保护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促进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深入民间调查、创新理论成果。要成功地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工作,要求有一套专业理论与实践经验相结合的、指导性、可操作性的理论学说为指导。各高校在多年教学实践和民间调查的基础上,汇集整理研究成果,编纂符合学术规范的理论教材,如,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王文章主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中央美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乔晓光的《活态文化———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初探》、《本土精神: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间美术研究文集》,中国戏曲学院特聘教授傅谨的《薪火相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等,都是代表性研究成果,这些论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理论、实践及高校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教育模式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亟待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无形的、不可重复的文化现象,我们应该增强民族文化的自觉意识和危机意识,充分认识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让艺术教育承担起民族民间艺术的传承义务,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对青少年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利用地区非遗资源,开展各类艺术实践活动,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生社团,定期举办各类民间艺术活动周活动,河南师范大学在全国高校中率先成立了非物质文化保护协会,召集志愿者下地方演出,在非遗的宣传、保护和传承方面都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值得各高校借鉴学习。同时,为培育全民的文化自觉,营造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演、论坛、讲座等宣传教育活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念深入人心,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时、深入、全面地报道、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积极参与文化保护的社会实践,并向世界推广、宣传中国的非物质文化,增进人类的文化交流。

本文作者:王剑红工作单位:中国美术学院艺术设计职业技术学院

动物行为文化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西方马克思主义 异化理论 历史 价值

中图分类号:B08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10-0036-02

在西方马克思主义中,异化理论之所以能受到人们的强烈关注,其主要原因是现代人还没有摆脱以往的异化生存情况。在西方资本主义的现代社会中,其异化程度要远比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异化劳动程度大,因此,对西方马克思主义异化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十分重要。西方R克思主义异化理论是在以往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社会中的新问题,对异化理论进行新的分析,并提出新的见解,下面对此进行具体分析。

一、西方马克思异化理论的形成背景及理论渊源

1. 马克思异化理论的形成背景

每一种理论的产生都源于其特定的历史环境,马克思异化理论的产生也是如此。在14世纪至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们不再信仰神,基督教统治欧洲的局面被,开始倡导人文主义,鼓励人们追求自己的幸福和欲望,在这一时期,人性得到高度重视。[1]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提倡解放个性,发挥人的价值,西方资本主义世界观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

到了19世纪40年代,欧洲国家兴起资产阶级革命,极大地促进了欧洲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西方社会进入一个繁荣时期,但是在这种繁荣的背景下,西方资本主义的潜在矛盾越来越深,经济危机、两大阶级矛盾不断加深。在这一时期的工人,只是生产机器的奴隶,不管是在精神上,还是在肉体上,无产阶级都受到严重的摧残。[2]马克思发现,工人虽然长时间在资本家的压迫下,但是其物质生活并没有得到保障,还处于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状态,而资本家为了增加自身的利益,经常会雇佣大量廉价的劳动力,如童工、女工。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对劳动者的贫困生活进行深入研究,并看出当时社会存在严重的等级分化和阶级对立,马克思虽然出身于资产阶级家庭,但深切了解贫苦大众的生活,并揭露出其生活贫苦的主要社会根源。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者生存状态进行研究,得出异化劳动理论。

2.马克思异化理论的理论渊源

“异化”一词最早出现在英国经济学中,后来逐渐被应用在社会政治、哲学等领域中,马克思创立异化理论之前,已经有很多学者对异化进行了研究,如霍布斯的“人的权利的转让”、黑格尔的“人的绝对精神的异化”等都对马克思异化理论产生指导作用。

霍布斯率先从社会政治学的角度对异化进行分析,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神权被人权打败,人们对人性的重视力度逐渐加大,在这种情况下,霍布斯以人性论为起点,对人的权利异化进行了阐述。霍布斯认为,人本性是自私的,对于人的欲望,也是无穷无尽的,它能让人为了自身的利益,采取一切手段,同时人们为了保存自己的生命道路,订立了一种契约,来放弃、转让自己的部分财富、权利,这种财富、权利的转让就是异化的结果。[3]

黑格尔第一个从哲学的高度系统对异化理论进行分析,他认为“绝对精神”才是人的本质,当绝对精神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就会转换为人类社会、自然界等与自身力量相对立的存在,但绝对精神运动主要是为了否定这种对立的产生,让这种对立返回自身,实现对立物与自身的相互统一。霍布斯的“人的权利的转让”和黑格尔的“人的绝对精神的异化”为马克思异化理论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西方马克思异化理论在西方历史中的演变

1.物化理论

卢卡奇从资本主义社会商品出发,对物化理论进行了阐述,卢卡奇认为,在进行商品生产时,人和人的关系会被物与物的关系代替,这就是物化的具体表现。物化是一种非人化,它会让人的存在与本性产生矛盾,让人从主体变成客体,人会被物所奴隶。卢卡奇的物化理论和马克思的劳动产品异化理论有很多相同之处。另外,卢卡奇还认为,当人成为客体后,所创造的物就会形成一个客观世界,并用客观规律对人进行支配,逐渐减弱人的创造性、能动性,最终无法改变现实。[4]从这一点看,卢卡奇的物化理论与马克思的“人的本质的异化”有一定的相同之处。

2.技术理性异化

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人类社会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们创造物质的水平越来越高,与此同时,人们对工具理性的依赖也越来越大,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将人的主体权剥夺,使人成为科学技术的奴隶。工具理性不仅提高了社会的劳动生产力,推动了社会发展进程,还引起了人的异化,造成人与自然的异化。在这种情况下,技术理性异化理论逐渐产生,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技术理性异化进行了分析,科学技术一方面推动了社会发展进步,另一方面又限制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从而引起阶级冲突。

3.大众文化异化

大众文化通俗地说就是能被大众普遍接受的文化,从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角度看,大众文化已经丧失了文化的本质,成为一种具有政治统治意义的形式。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大众文化是一种操控人们思想的手段,通过大众文化能让人们放弃对生命的深入研究,让人们仅停留在追求感官享受层次上,最终沦为没有意志的机械生活。因此,他们大力批评大众文化,提出追求文化艺术的超越性和自由性。大众文化批判理论和工具理性批判理论有十分紧密的联系,可以说大众文化批判理论的基础是工具理性批判理论,大众文化批判理论是在工具理性批评理论的支持下形成的。

动物行为文化论文范文第12篇

进化论的产生

达尔文幼年时,家中打算把他培养成一代名医,继承祖业;后来又把他送到剑桥大学基督学院主修神学,但是他却迷恋上了博物学研究。1831年,他从剑桥大学毕业后,当年12月便以学者的身份搭上即将出航的英国海军部军事水文地理战舰“贝格尔”号,开始了对他一生科学活动具有重大影响的环球科学旅行。“贝格尔”号先航行到巴西,在南美洲的东海岸逗留了2年多,随后绕道南美洲的西海岸,由此往新西兰、澳大利亚和塔斯马尼亚岛,后来经过印度洋,从南边绕过非洲的好望角,横渡大西洋,再回到巴西,最后由巴西返回英国。全部航程从1831年12月27日到1836年10月2日,历时约5年。

这次科学旅行为达尔文成为一个坚定的进化论学者奠定了基础。正如他自己所说:“贝格尔舰上的航行,算是我生平最重要的事件,它决定了我的整个生涯。”在5年的考察中,他观察到生物界的大量现象,收集到极为丰富的生物材料,进一步促使他思索物种的起源问题。后来,他又博览群书,广泛收集资料,特别是从英国经济学家马尔萨斯的《人口论》中得到启示,认为生存竞争是生物进化的动力。1858年7月,达尔文在伦敦林奈学会上宣读了关于物种起源的论文,并于第二年出版了著名的《物种起源》一书,系统地阐述并确立了他的学说――达尔文进化论。

进化论的核心

《物种起源》一书提出了以自然选择为基础的进化学说,不仅说明了物种是可变的,对生物适应性也作了正确的解说,从而摧毁了各种唯心的神造论、目的论和物种不变论,并给宗教以一次沉重的打击。随后,达尔文又发表了《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人类起源及性的选择》等著作,对家养动物的人工选择作了系统的叙述,并提出性选择及人类起源的理论,进一步充实了进化论学说的内容。

事实上,从18世纪后期开始,已经至少有30多位学者用科学精神探讨过生物进化这个问题,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果。至于一些包含生物进化的思想,则要追溯到十分遥远的古代。把生物进化作为一门科学进行探讨,并首次提出系统进化学说的是19世纪初(1809年)的拉马克。半个世纪后,以达尔文为代表的科学的生物进化论诞生了。此后,进化论又为孟德尔开创的遗传学所修饰和发展。

达尔文进化论的核心是自然选择原理。该学说认为生物都有繁殖过剩的倾向,而生存的空间和食物都是有限的,所以生物必须“为生存而斗争”,即“生存竞争”论;在同一种群中,个体之间存在着各种变异,那么具有适应环境的有利变异的个体则存活下来,并繁殖后代。那些不具有有利变异的个体,则适应不了环境,就会被淘汰,这就是“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理论:生物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经过自然选择,其微小的变化积累为显著的变异,于是形成新的亚种或者形成新的种,即“渐进”论;还认为各种各样的生物,都是由共同祖先进化而来,因此生物有它的一致性,即“共同起源”论。

进化论的疑难

达尔文的进化论一出世就引起世人瞩目。1859年11月24日《物种起源》巨著出版的当天,该书第一版1250册即被抢购一空。它冲破了当时的神学统治,以及“物种不变”的凝结空气,使宗教界的上帝信念发生了根本的动摇。然而,在科学领域内永远不存在终极真理,达尔文的进化学说没有也不可能终极人类对生命演化的认识。达尔文学说不仅本身就有一些不足之处,包括一些缺点、错误,乃至在著作中的含糊其辞,而且还留下了大量悬而未决的问题。达尔文本人也特意在《物种起源》中写了“学说的疑难”和“对于自然选择学说的各种异议”两章,承认对他的学说,人们“可以提出许多而且严重的异议”。

上述问题的出现,其实并不奇怪。首先,如同任何科学伟人对科学的贡献一样,在后人看来,都有需要改进的地方,达尔文自然也不例外。其次,达尔文时代的生物学各个分支学科还都处在初级的阶段,不能用今天的科学结论来苛求。例如,由于遗传学知识的贫乏,达尔文无法阐明生物进化的机理。他同意拉马克把获得性状遗传作为一个法则是没有根据的,事实上拉马克所说的那种获得性状对进化并不重要,只有遗传的变异才具有明显的进化价值;又如,达尔文比较注重个体存活的进化价值,但实际上,适者生存主要是在于产生更多的后代,并不是杀死它的竞争对象。雄鹿虽然战胜了它的竞争者,但如无后代仍不能为自然所选择。因此,差异的生殖能力是选择的主要因素;再如,达尔文强调了物种形成中的渐变方式,多次引用“自然界没有飞跃”的观点,这是不全面的。现代进化科学的成就表明,骤变也是物种形成的重要方式。此外,达尔文过分强调生物界中残酷斗争的一面,忽略了广泛存在的协调、和谐关系在生物进化中的作用。

对进化论的修正

达尔文学说是进化理论的经典模式。近100多年来它在反复修正中逐渐充实、提高和完善,并不断改变自己的形式。第一次大修正是1892年以后,以德国生物学家魏斯曼为代表,并形成了新达尔文主义。第二次大修正是在1938年以后,以美籍苏联学者杜布赞斯基为代表,出现了现代达尔文主义即综合进化论。

综合进化论认为生物的突变(基因突变)、自然的选择、生殖的隔离是物种形成和生物进化的机制。生物遗传物质的突变(基因突变)是所有遗传性变异的来源,是进化的关键。综合进化论无论是在个体的表现型水平上还是在基因水平上,都重申了达尔文自然选择学说在生物进化中的主导地位,并且用现代遗传学的观点来解释生物的变异、自然选择的本质等热点问题,否定了获得性遗传是进化普遍法则的流行观点,使生物进化论进入了现代科学的行列,至今依然是生物进化学说的主流。

随着20世纪50年代以来生物科学的飞速发展,对达尔文进化学说提出了种种挑战,到20世纪90年代则形成了大挑战的局面,也就是目前仍在进行的是第三次大修正,其中已经取得的成就主要来自古生物学和分子生物学。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有多少分歧和争议,人们都无法否认物种起源的真理和伴随着变异的遗传法则。

“中性学说”:让进化论进入分子水平

现代进化研究中提出的一些新观点、新概念、新理论一般是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对达尔

文学说的补充、修正和发展,而不是全盘否定。例如1969年日本遗传学家木村资生提出的“中性突变漂变假说”,简称“中性学说”,也是对达尔文学说在微观水平上的补充。中性学说并不否认达尔文自然选择理论在决定进化过程中的作用,但它认为在进化过程中只有极少部分的遗传密码的变化是属于适应性的,而大部分的变化是通过“遗传漂变”进行的。中性学说强调分子水平的多数突变是中性的,但并不是全部突变都是中性的。中性学说的贡献在于填补了达尔文及综合进化论的研究空白,推动了进化论的发展,使得进化论的研究由宏观形态进入微观的分子水平,同时进化论研究中的定量水平也得到了提高。

“间断平衡论”: 较好解释了生命大爆发

寒武纪是距今5.9亿~5.1亿年前的一个地质时代。在这一时期里,大约有50个门的大量多细胞生物出场,绝大多数无脊椎动物在几百万年时间里一起出现。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也表示自己无法解释寒武纪的生命大爆发现象。因为按照进化论的观点,生物是“渐进”的,地球上繁多的物种是从无到有,从一到二这样循序渐进、缓慢演变而来的。

相对于达尔文无法解释寒武纪生命大爆发现象,美国科学家埃尔德里奇和古尔德于1972年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生物进化理论――“间断平衡论”。认为生物进化的过程不完全是达尔文强调的连续渐进的过程,而是突进与渐进交替的过程:生物进化过程不是达尔文强调的线形进化图形,而是间断平衡图形;新种的形成不是缓慢变异积累过程,而是由基因突变或地理隔离形成。

间断平衡论修正了达尔文只承认渐变、认为“自然界没有飞跃”的错误,但是,后者属于局部性质的问题,况且渐变的进化过程也是大量存在的事实。

“小进化”与“大进化”

20世纪40年代,美国遗传学家戈德施米特提出了“大进化”的概念与模式,认为对生命进化而言,有决定意义的步骤不是“小进化”(种内进化),而是“大进化”(种间进化)。“大进化”是通过系统的突变(涉及整个染色体组的遗传突变)而产生新种,甚至形成新属、新科和新目。“大进化”研究中的一些内容无疑补充和发展了达尔文关于“小进化”的论述。此外,“协同进化论”认为,一些生物物种的进化与另一些物种的进化是相生相克的,既互相制约,又是相互受益的;它们之间通过竞争夺取资源,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又通过共生节约资源,求得相互之间的持续稳定。协同进化观念的提出,纠正了达尔文过分强调生存竞争中斗争性的一面,在反映自然进化过程方面要更全面、更准确,但达尔文的生存竞争现象在生物界也是广泛存在的。

在科学史上,有关进化论的研究始终是学派林立,其数量之多可谓各门自然科学二级学科之最,学派之多与科学本身的特点有关。进化科学是一个庞大的知识体系,它涉及许多不同的专业领域,以至任何个人都不可能精通其全貌。同时,许多远古时代的事,谁也无法亲历其境,可能提供直接证据的化石又如此稀少。因此,出现不同的观点在所难免,尤其是在古生物学、比较解剖学与遗传学、分子生物学家之间。这就是触发学术流派产生、发展的一些主要因素。

动物行为文化论文范文第13篇

【论文关键词】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理论;立法选择

关于物权行为理论,我国理论界一直未达成共识。多数学者持否定态度,甚至认为物权行为这一概念是高度抽象出来的一个概念,根本就不存在;也有学者主张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却对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持怀疑态度;还有不少学者认为,物权行为理论有它历经弥久而不衰的生命力,这一理论对我国物权理论的建构同样有借鉴意义。笔者通过对物权行为理论的解析认为.物权行为理论作为一种物权变动理论,具有巨大的实践意义,我国应当采用物权行为理论。

一、物权行为理论的理论内容

物权行为概念由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提出。萨维尼将交付视为独立契约,创立物权行为概念后经法学家发展形成了物权行为理论。该理论的核心是,无论民事主体因何种原因而进行物权的变动,他们关于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均成为独立法律行为,其效力和结果与原因行为各自没有关联。从上述思想出发,德国法学家一般把物权行为理论,概括为如下三个方面的内容,或者说三个重要原则:

1.区分原则。即在发生物权变动时,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物权变动的结果作为两个法律事实,它们的成立生效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根据。德国法学家认为,买卖合同的成立生效与所有权移转之间的区分,并不是人为拟制,而是客观事实。无论物权变动的原因是什么,原因的成立与物权的变动都不是一个法律事实:而是两个区分的法律事实。在原因行为中,当事人享受债权法上的权利,并承担债法上的义务:在结果行为中,当事人完成物权变动,使得物权能够发生排他性的后果。在德国法上,原因行为就是能够产生请求权的负担行为,而能够发生物权变动的结果行为是处分行为。

2.形式主义原则。即物权变动的独立意思必须依据一种客观能够认定的方式加以确定的原则。根据德国法学的通说,这种表现物权独立意思的最好方式就是不动产登记和动产的交付。但是因为物权的独立意思是一个客观的存在,故在登记与交付之外也可能有独立的物权意思。比如,一个不动产交易虽然没有进行登记,但是如果出卖人把土地使用权证书交给对方当事人,这种行为本身就可以表示出卖人关于交付所有权给对方当事人的意思。既然这个意思可以依法成立.就可以依法确定所有权已经移转给对方当事人。但是.动产的物权变动意思只能由交付这种行为来表示,除交付外,法律不认可其他的意思表刀。

3.无因性原则。也称抽象性原则,是指作为处分行为的物权行为.不问其是否基于某项有效的负担行为,而自行发生效力。原因行为的无效或者撤销不能导致移转物权的履行行为的无效或被撤销。正如萨维尼认为:物权行为应与作为其原因行为的债权行为相分离.将原因行为“抽象“出来,使物权行为无因化。如一物因一方当事人履行买卖合同而交付,另一方当事人却以为是赠与而取得,双方当事人的错误也不能否定他们所缔结的物权契约的有效性.也不能否认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权移交的结果。简言之,“一个源于错误的交付也是有效的”。物权变动是物权意思表示的结果,如果物权法上的意思没有撤销.物权已发生移转,只能借助不当得利理论来解决债权上意思表示的瑕疵引起的后果。

物权行为理论是由上述三部分构成的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只有三者结合在一起才能发挥物权行为理论的制度功能。

二、物权行为理论的实践意义

1.物权行为理论有利于维护交易秩序,实现社会公正。一些学者指出,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交付后,如果买卖合同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依不承认物权行为理论及其无因性的立法观念.不发生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买受人如果再转让给第三人时,属于无权处分。基于“任何人都不得将大于自己的权利让于他人”的古罗马法原则,第三人即使为善意也无法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反之.依承认物权行为及其无因性原则的立法例,则第三人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保障交易安全和维护第三人的利益。应该承认,这些学者已经恰当地看到了承认物权行为理论在维护交易安全方面所作的贡献。

然而.反对该理论的学者认为物权行为理论的最大缺陷在于严重损害了出卖人的利益,有违民法中的公平原则。他们认为,依物权行为理论,买卖契约即使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对物权行为不发生影响,买受人仍然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只能依据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返还.其地位由标的物的所有权人降为普通的债权人,不利于对出卖人利益的保护。采用物权行为理论真会严重损害出卖人利益吗?我们可以分别以契约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进行分析。契约未成立,不存在按照契约进行交付的情形;契约无效如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人,订立一个电视机买卖合同,并完成了交付。由于该买卖合同中一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所以买卖合同无效。同样根据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一方由于意思能力欠缺,其所为的交付行为也应无效。当一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分析与之同理。本文在此想强调的是,物权行为作为法律行为的一个下位概念.其成立、生效与否也必须符合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要件。正因为如此,那些认为采用物权行为理论会严重损害出卖人利益的担忧是不必要的。

物权行为理论在实践中不仅没有损害出卖人的利益,而且特别注重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是维护正常民事流转关系、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不论是赞同物权行为理论的学者,还是反对物权行为理论的学者,都不会否认物权行为理论在保护第三人方面的积极影响。根据物权行为理论建立的公示公信原则,借助于不动产的登记和动产的占有交付的公示作用使物权变动具有公信力.建立了完善的对第三人保护的规则.这也符合了当达的市场经济对交易安全保护的要求。

2、采用物权行为理论及其无因性原则,有利于明晰法律关系.便于法律适用和节约社会成本。依物权行为理论.现实交易中存在两个不同的契约,一个是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契约,另一个是物权契约。两个契约完全分开,概念清楚定位准确。每个法律行为的效力都十分容易判断,利于法律的正确适用。比如:甲与乙签定了一汽车买卖合同.合同签定后甲将汽车交付给乙,乙也按合同支付了价金,双方约定在某一日期到汽车交易管理机构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就在汽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前一晚,汽车被盗,于是产生了一些纠纷。如果该案按照否定物权行为理论的观点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形:首先根据汽车买卖合同未登记,甲乙之间签定的买卖合同无效,因此甲应该将价金返还给乙。其次又由于乙将甲的汽车丢失.于是又发生债的关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本来按照物权行为理论非常简单的案件弄的十分复杂。按照物权行为理论审理,甲乙之间的汽车买卖合同成立且生效.甲乙之间的物权契约也已成立,并且完成了交付,该合同也已经生效。甲乙只在各自的范围负责,从而大大节省了社会成本。可见,物权行为理论在明晰法律关系、节约社会成本方面的意义显著。

三、从我国的基本国情看,我国物权立法应该采用物权行为理论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物权行为理论从实践上有利于维护交易秩序,实现社会公正.而且有利于明晰法律关系.节约社会成本。所以从客观上说物权行为理论是目前经济发展状况对法律规则提出更高要求的集中反映。而就我国的基本国情来看.经过长期探索.我国把市场经济作为资源优化配置的主要方式,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市场的发达促使众多市场主体的参与,所以我国存在着采用物权行为理论的条件。

1.采用物权行为理论,有利于规范我国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活跃的市场主体体系和良性的市场运行机制。物权法以为建立良好的财产流通秩序提供可靠的基础为宗旨,必须应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其中最重要的是培养和强化市场主体严守契约的法律意识。在私有经济长期运行中以信誉求生存的经营者已树立起严格履约意识的资本主义国家。即使以登记要件主义的物权立法确实表现出了先进性和可行性,但它不适合我们的国情。我们要制定的物权法,虽不能独自完成制裁违约行为的重任“登泰山以小天下”,但决不可让违约者肆意妄为。这就需要在物权法中引人物权行为理论,使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实现有效的分离,在物权行为无效时,赋予债权行为在债权法上的效果。

2.采用物权行为理论,有利于继承我国本土化的法律文化传统

1929年,我国在制定民法典时采纳了德国法上的物权行为理论,并在我国台湾地区一直施行至今。该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立、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本条所称法律行为即系指物权行为而言。第761条第1款规定:“动产物权之让与,非将动产交付不生效力。但受让人占有动产者,于让与合意时,即生效力。”本条让与之合意,亦系指物权行为而言。国民党《六法全书》在大陆已为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于建国初期明令废除,但法律条文的废除并不能等同于法律文化的废除。法律文化是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一国文化具有割不断的传统,存在着无法抗拒的继承性。法律文化同样不可能因一纸明令即可废除。因此,在制定物权法时,不能不考虑本国的法律文化传统,不能不考虑物权行为理论。

3.采用物权行为理论,不存在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难以协调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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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国际法文献中的“社区”

如果重温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文献,我们不难发现,“社区”一直是其中的一个关键词,这意味着“社区保护”、“社区参与”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国际法体系的一个基本理念。

早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之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曾于1989年通过了一个《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该《建议案》对“民间创作”(folklore)的定义,曾对后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为“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cible cultural heritage)所下的定义,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该建议案的定义是:

民间创作(或口头与民间文化)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传承。它的形式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术及其他艺术。”’

上述定义,实际上认定并强调了所谓“民间创作”是以“文化社区”为基础的;而“民间创作”即便只是由社区里的“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来表达的,它也应该是符合“社区期望”,适宜用来表现该社区的文化或社会特性;进而,不言而喻地,“民间创作”通过多种形式表达的准则和价值,也主要是在社区内部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委会第155次会议,于1998年11月通过了《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其“宗旨”或目的开宗明义,就是要“鼓励各国政府、各非政府组织和各地方社区开展鉴别、保护和利用其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活动”。《条例》援引了此前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的表述,对“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定义基本上是继承了《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对“民间创作”的解释,其中“来自某一文化社区”和“符合社区期待”等关键性表述得到复述,唯在有关的表现形式种类中增加了“传播与信息的传统形式””。此外,在列举了上述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诸多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的同时,还提出了“文化空间”的人类学概念。所谓“文化空间”,是指被确定为一个集中了民间和传统文化活动的地点,也包括被确定为一般以某一周期(季节等)为节律而举行特定文化活动的时间,显然,此种文化空间的存在取决于以传统方式进行的文化活动本身的存在,而所有这些文化活动也一样是以社区的存在为背景、为依托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还进一步规定,“希望被宣布为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候选材料应经有关社区同意”,然后才可以由各会员国和准会员政府或相关的非政府组织提交申请”;而在教科文组织确定的《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指南》评审“标准”里,“是否扎根于有关社区的文化传统或文化史”、“是否能起到证明有关民族和文化群体的特性的作用,是否具有灵感和文化间交流之源泉以及密切不同民族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关系的重要作用,以及目前对有关社区是否有文化和社会影响””等,均把“社区”置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同时,在提交申报候选材料时,《条例》还要求附上“关于为使有关社区参与保护和利用自己的口头和非物质遗产而应采取之措施的说明”,以及“有关社区和(或)政府中负责保证使提交的候选材料中描述的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状况今后不会改变的机构的名单”。《条例》还特别要求评审委员会在确定代表作的名录时,要充分考虑“为使有关社区的所有个人成员了解有关遗产的价值和对其进行保护的重要性而采取的措施”,以及“该计划赋予有关社区的作用和该社区从中得到的好处”。显而易见,“为保护和利用有关遗产而在地方社区内采取的措施”,也就成了评审委员会判断其是否具有代表作资格的最为重要的标准之一。最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总干事在履行其定期向会员国或事涉的任何一方寄发已经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清单(名录)的义务时,还必须“标明其来自哪些社区”。

与此同时,人们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也开始注重“民间文学艺术”的区域性保护。如1999年非洲知识产权保护组织(oapi)一改其1977年通过的《班吉协定》对“民间文学艺术”(folklore)的广义界定,将“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定义为:

由社区或满足社区愿望的个人创造或传承,体现传统艺术遗产特色要素的产品,包括民间传说、民间诗词、民歌和器乐、民间舞蹈、宗教仪式中具有艺术表达性质的庆典活动以及民间艺术产品。

上述界定突出了民间文学艺术本身所具有的区域性。由于保护层次以及保护手段的差异,有关“民间文学艺术”的“社区参与”保护理念,对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作为私权进行保护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及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相关法律文件等并无太大影响。

2002年9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次文化部长圆桌会议在土耳其的首都伊斯坦布尔举行。会议通过的《伊斯坦布尔公报》(istanbul declaration)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视为“文化多样性”的镜子,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深深地扎根于当地的历史和自然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多种表现形式,它“从主要方面体现了各民族和社会的文化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生动活泼以及实践、知识和表现可以不断再创造的整体,它可以使社会各层次的个人和社区都能够通过各种系统的价值观和伦理标准来表现自己的世界观”。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助于“在社会中产生归属感和连续性”。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法国巴黎举行的第32届会议上正式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这份已于2006年生效的国际公约,是迄今为止在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最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国际法文件。《公约》的第一章“总则”所规定的“宗旨”之一,便是“尊重有关社区群体和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该《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给出的明确定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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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空间。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持续的认同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上述定义虽然将群体、个人和“各社区”相提并论,但依然是将“各社区”放在首要的位置。以此定义为基础,这份国际法文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体上区分为五大类:一、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二、表演艺术;三、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传统手工艺。中国论文联盟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第三章,题为“在国家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明确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应该有“各社区、群体和有关非政府组织参与”。特别是“第十五条”,更是以“社区、群体和个人的参与”为题,规定缔约国“应努力确保创造、延续和传承这种遗产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的最大限度的参与,并吸收他们积极地参与有关的管理””。所有这些都意味着,“社区保护”无疑已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相关国际法文件所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

二、重视社区保护是国内外学术界的普遍共识

文化遗产的国际法保护体系得以形成,其主要的推动力之一就是国际学术界的积极参与。正如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申报、登录和保护等工作,始终分别有“国际文化纪念物与历史场所委员会”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各国专家所提供的专业支持一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法保护,也始终得到了各国主要是民俗学、文化人类学和社会学等领域专家们所提供的学术支持。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持起草的相关国际法文件,曾组织各国专家反复进行了研讨论证,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里所反映的有关“社区保护”的理念,其实是与国际民俗学界和文化人类学界对于“文化”的专业认知密切相关的,可以说重视“社区保护”乃是国内外有关学术界的普遍共识。

自《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生效以来,由缔约国选举产生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多次国际会议。与会的各国专家根据《公约》第十五条的精神,深入讨论了社区参与的有关问题,反复强调了“社区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007年5月,该委员会在中国成都举行的第一届特别会议,通过了“《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标准”,其中第四项就涉及了“社区、团体或有关个人的参与和同意”。委员会一致认为,有关社区、团体或个人的参与对于编写提名文件、制订和执行保护措施至关重要。这次特别会议重申了社区或其代表、执行人员、专家、专门知识中心和研究机构参与《公约》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2007年9月,在日本东京召开的政府间委员会第二届常会,大力呼吁各缔约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应高度重视“社区参与”。2008年2月,政府间委员会第二次特别会议在保加利亚首都索非亚召开,进一步就社区代表及专家和有关研究机构参与实施《公约》的指南等议题进行了讨论。这次特别会议突出强调了社区、群体、个人和研究机构参与《公约》实施的重要性,认为他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发挥核心作用;会议还指出,缔约国有责任采取各种措施,促使社区充分参与各自国内的各项保护工作。

综上所述,在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工作的各种专家们看来,虽然社区和社区保护是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立场,但仍需要向各国重申、强调和呼吁对“社区参与”的重视。

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北京办事处代表青岛泰之博士在2003年12月为“中国少数民族艺术遗产保护及当代艺术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北京)发表的《致辞》中所指出的那样:“2001年通过的《全球文化多样性宣言》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中国实施的项目,鼓励了中国地方社区,利用中国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契机,担负起遗产保护的责任。……表现形式和知识的传播对文化社区至关重要,社区的保护和推动将促进我们的未来发展,并促进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体制的形成。政府的积极性、学者的研究和社区的努力,有助于受威胁的传统及生活方式积极地去顺应变化,或稳定自身以面对全球化的挑战。”

我国学术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社区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应该说也是有较为明确的认识的。曾经参加和见证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的国际立法进程及中国国内的批准程序,并多次出席政府间专家会议的法学家梁治平撰文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是属于特定的社区和群体甚至个人的,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除了国际层面、国家层面外,还应该特别重视社区或者社群、个人的参与。民俗学家周星主张,应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基层社区”,因为基层社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和存续的“传承母体”。他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由生活在各种社区里的人们创造、享有并传承着的,地域社会或其内部的复数社区,可被理解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滋生、扎根和延续的社会土壤、基本条件和传承母体。因此,如何维系社区及其文化传承的机制,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各项保护工作的关键。另一位民俗学家贺学君也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除了处于决策、组织和统筹之地位的政府之外,最重要的就是社区民众。社区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享有者”,他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最终能否成功的关键力量,同时也是利害相关、诉求最多的一方。此外,刘魁立先生主张的“整体性保护”和黄涛先生主张的“情景保护”,其实也都内含着社区保护的学术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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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有关社区保护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政府自始至终都非常关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的酝酿、起草、反复讨论及最后通过的全部立法过程;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第十届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批准中国政府加入该《公约》,使中国成为第一批缔约国,同时也是世界上迅速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递交公约批准书的国家(第6位)之一。为了履行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所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国政府也进一步加速推动国内的相关立法进程。继1997年国务院颁布《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后,2003年11月便初步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的草案拟定工作;为了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的表述与精神相接轨,该法律草案于2004年8月被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目前,它正在接受广泛的咨询、听证,处于不断完善修改的过程中。中国论文联盟

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了具有行政法规属性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其中也表现出对于社区保护理念的重视:

研究探索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的方式。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社区、乡村,开展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的活动。

在作为上述《意见》之“附件”公布的《部级非物质文化 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虽然没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和范畴中提及“社区”,但“第四条”指出建立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目的之一,就是“尊重和彰显有关社区、群体及个人对中华文化的贡献,展示中国人文传统的丰富性”。而且,在“第六条”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所设定的评审标准中,第二款即为“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此外,在“第七条”中也指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措施”之一即为“传承: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第十一条”还进一步为“传承于不同地区并为不同社区、群体所共享的同类项目”开辟了“联合申报”的路径。

国务院于2005年12月22日发出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并在“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部分,增加了通过建立“文化生态区”实施保护的内容,指出“对文化遗产丰富且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的区域,要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整体性保护”。应该说,这些要求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在社区或在基层地域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基本思路。

近10年来,中国政府在全社会的积极推动促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包括全国范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建立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认定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登录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设立“文化遗产日”和“文化生态保护区”等,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并实践着以社区为背景、为基础的各种保护性的活动。与此同时,各地方也出现了一些在基层社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好经验,例如,贵州省的西江干户苗寨,其重视当地村民的“主体地位”、致力于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传承机制以及兼顾保护传统和市场发展的经验,就非常值得重视。

2003年10月,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并于2003年和2005年两次共认定了44个历史文化名镇和36个历史文化名村。虽然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工作,主要是针对建筑物等物质文化遗产而言的,但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也涵盖在内,而且也都是要求在村镇这些基层社区进行全面或整体性的保护。正如青岛泰之博士在其另一段“致词”中指出的那样:“保护历史遗产群落的物质形态和保护其中的非物质文化元素具有同样的重要性。而在保护这类遗产的努力当中。提高当地社团保护遗产的意识,促进他们的参与是至关重要的。”

在论及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还应该提到文化部于2008年11月3日的《关于命名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决定》,同时公布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此次对963个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民族风格和乡土艺术特征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认定,可以说既是对以往基层文化艺术工作的总结,同时又为进一步在基层社区层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推动文化艺术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示范。如果能够将它和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认定、管理、保护举措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资助、奖励机制等相互结合起来,那么,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就将切实地在基层社区得到很好的落实。

但毋庸讳言,由于此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运动具有自上而下展开社会动员的特点,而且,也由于必须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建立起部级、省级和县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于是,由文化行政强力主导的宣传、动员和申报工作紧锣密鼓,却也多少产生了某种只热衷于“申报”而忽视切实保护的倾向;此外,在某种程度上,还出现了脱离基层社区,产生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和享有者等“当事人不在场”等主体性缺失方面的问题。

笔者在本文中重温相关国际法文件里的“社区参与”原则,回顾国内法规的相关规定,总结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践中重视基层社区的经验,都是为了突出地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所属的社区以及广大基层民众和公民个人的积极参与,才是今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最终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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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 注释:

①该《建议案》本可直译为《保护传统文化和民俗建议案》,由 于其中的folklore也被翻译为“民间创作”、“民间文学艺 术”等,且现已在中文文献中被广泛采用,故本文在涉及 《建议案》时使用“民间创作”、在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时则使 用“民间文学艺术”,以表示同一个问题在公法(国际条约) 与私法(知识产权法)两个层面的保护。

②文化空间,又被译为“文化场所”,它在《宣布人类口头和非 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及其《申请指南》中多与“文化表达 形式”(forms 0f cultural expression)并列出现。参考文献:[1]unesco,第二十五届大会记录[eb/ouhttp://portal,unesco,org,2010-09-25,[2]unesco,proclamation 0/ masterpieces 0/ the oraland intangible heritage q/ human讧7:guide 扣rthe presentation 0/ candidature files[eb/ou,http://unesdoc,unesco,org|images|0012|001246|124628eo,pdf,2010-09-25。[3]oapi。agreement revving the bangui agreement[eb/ou。http://www,wipo,int/wipolex/en/text,jspfile_id:12923 1p653_29778,2010-09-25。pl)unesco,third round table 0/ ministers 0/ culture-intang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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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行为文化论文范文第15篇

【论文关键词】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理论;立法选择

关于物权行为理论,我国理论界一直未达成共识。多数学者持否定态度,甚至认为物权行为这一概念是高度抽象出来的一个概念,根本就不存在;也有学者主张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却对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持怀疑态度;还有不少学者认为,物权行为理论有它历经弥久而不衰的生命力,这一理论对我国物权理论的建构同样有借鉴意义。笔者通过对物权行为理论的解析认为.物权行为理论作为一种物权变动理论,具有巨大的实践意义,我国应当采用物权行为理论。

一、物权行为理论的理论内容

物权行为概念由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提出。萨维尼将交付视为独立契约,创立物权行为概念后经法学家发展形成了物权行为理论。该理论的核心是,无论民事主体因何种原因而进行物权的变动,他们关于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均成为独立法律行为,其效力和结果与原因行为各自没有关联。从上述思想出发,德国法学家一般把物权行为理论,概括为如下三个方面的内容,或者说三个重要原则:

1.区分原则。即在发生物权变动时,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物权变动的结果作为两个法律事实,它们的成立生效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根据。德国法学家认为,买卖合同的成立生效与所有权移转之间的区分,并不是人为拟制,而是客观事实。无论物权变动的原因是什么,原因的成立与物权的变动都不是一个法律事实:而是两个区分的法律事实。在原因行为中,当事人享受债权法上的权利,并承担债法上的义务:在结果行为中,当事人完成物权变动,使得物权能够发生排他性的后果。在德国法上,原因行为就是能够产生请求权的负担行为,而能够发生物权变动的结果行为是处分行为。

2.形式主义原则。即物权变动的独立意思必须依据一种客观能够认定的方式加以确定的原则。根据德国法学的通说,这种表现物权独立意思的最好方式就是不动产登记和动产的交付。但是因为物权的独立意思是一个客观的存在,故在登记与交付之外也可能有独立的物权意思。比如,一个不动产交易虽然没有进行登记,但是如果出卖人把土地使用权证书交给对方当事人,这种行为本身就可以表示出卖人关于交付所有权给对方当事人的意思。既然这个意思可以依法成立.就可以依法确定所有权已经移转给对方当事人。但是.动产的物权变动意思只能由交付这种行为来表示,除交付外,法律不认可其他的意思表刀。

3.无因性原则。也称抽象性原则,是指作为处分行为的物权行为.不问其是否基于某项有效的负担行为,而自行发生效力。原因行为的无效或者撤销不能导致移转物权的履行行为的无效或被撤销。正如萨维尼认为:物权行为应与作为其原因行为的债权行为相分离.将原因行为“抽象“出来,使物权行为无因化。如一物因一方当事人履行买卖合同而交付,另一方当事人却以为是赠与而取得,双方当事人的错误也不能否定他们所缔结的物权契约的有效性.也不能否认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权移交的结果。简言之,“一个源于错误的交付也是有效的”。物权变动是物权意思表示的结果,如果物权法上的意思没有撤销.物权已发生移转,只能借助不当得利理论来解决债权上意思表示的瑕疵引起的后果。

物权行为理论是由上述三部分构成的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只有三者结合在一起才能发挥物权行为理论的制度功能。

二、物权行为理论的实践意义

1.物权行为理论有利于维护交易秩序,实现社会公正。一些学者指出,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交付后,如果买卖合同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依不承认物权行为理论及其无因性的立法观念.不发生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买受人如果再转让给第三人时,属于无权处分。基于“任何人都不得将大于自己的权利让于他人”的古罗马法原则,第三人即使为善意也无法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反之.依承认物权行为及其无因性原则的立法例,则第三人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保障交易安全和维护第三人的利益。应该承认,这些学者已经恰当地看到了承认物权行为理论在维护交易安全方面所作的贡献。

然而.反对该理论的学者认为物权行为理论的最大缺陷在于严重损害了出卖人的利益,有违民法中的公平原则。他们认为,依物权行为理论,买卖契约即使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对物权行为不发生影响,买受人仍然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只能依据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返还.其地位由标的物的所有权人降为普通的债权人,不利于对出卖人利益的保护。采用物权行为理论真会严重损害出卖人利益吗?我们可以分别以契约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进行分析。契约未成立,不存在按照契约进行交付的情形;契约无效如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人,订立一个电视机买卖合同,并完成了交付。由于该买卖合同中一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所以买卖合同无效。同样根据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一方由于意思能力欠缺,其所为的交付行为也应无效。当一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分析与之同理。本文在此想强调的是,物权行为作为法律行为的一个下位概念.其成立、生效与否也必须符合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要件。正因为如此,那些认为采用物权行为理论会严重损害出卖人利益的担忧是不必要的。

物权行为理论在实践中不仅没有损害出卖人的利益,而且特别注重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是维护正常民事流转关系、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不论是赞同物权行为理论的学者,还是反对物权行为理论的学者,都不会否认物权行为理论在保护第三人方面的积极影响。根据物权行为理论建立的公示公信原则,借助于不动产的登记和动产的占有交付的公示作用使物权变动具有公信力.建立了完善的对第三人保护的规则.这也符合了当达的市场经济对交易安全保护的要求。

2、采用物权行为理论及其无因性原则,有利于明晰法律关系.便于法律适用和节约社会成本。依物权行为理论.现实交易中存在两个不同的契约,一个是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契约,另一个是物权契约。两个契约完全分开,概念清楚定位准确。每个法律行为的效力都十分容易判断,利于法律的正确适用。比如:甲与乙签定了一汽车买卖合同.合同签定后甲将汽车交付给乙,乙也按合同支付了价金,双方约定在某一日期到汽车交易管理机构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就在汽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前一晚,汽车被盗,于是产生了一些纠纷。如果该案按照否定物权行为理论的观点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形:首先根据汽车买卖合同未登记,甲乙之间签定的买卖合同无效,因此甲应该将价金返还给乙。其次又由于乙将甲的汽车丢失.于是又发生债的关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本来按照物权行为理论非常简单的案件弄的十分复杂。按照物权行为理论审理,甲乙之间的汽车买卖合同成立且生效.甲乙之间的物权契约也已成立,并且完成了交付,该合同也已经生效。甲乙只在各自的范围负责,从而大大节省了社会成本。可见,物权行为理论在明晰法律关系、节约社会成本方面的意义显著。

三、从我国的基本国情看,我国物权立法应该采用物权行为理论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物权行为理论从实践上有利于维护交易秩序,实现社会公正.而且有利于明晰法律关系.节约社会成本。所以从客观上说物权行为理论是目前经济发展状况对法律规则提出更高要求的集中反映。而就我国的基本国情来看.经过长期探索.我国把市场经济作为资源优化配置的主要方式,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市场的发达促使众多市场主体的参与,所以我国存在着采用物权行为理论的条件。

1.采用物权行为理论,有利于规范我国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活跃的市场主体体系和良性的市场运行机制。物权法以为建立良好的财产流通秩序提供可靠的基础为宗旨,必须应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其中最重要的是培养和强化市场主体严守契约的法律意识。在私有经济长期运行中以信誉求生存的经营者已树立起严格履约意识的资本主义国家。即使以登记要件主义的物权立法确实表现出了先进性和可行性,但它不适合我们的国情。我们要制定的物权法,虽不能独自完成制裁违约行为的重任“登泰山以小天下”,但决不可让违约者肆意妄为。这就需要在物权法中引人物权行为理论,使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实现有效的分离,在物权行为无效时,赋予债权行为在债权法上的效果。

2.采用物权行为理论,有利于继承我国本土化的法律文化传统

1929年,我国在制定民法典时采纳了德国法上的物权行为理论,并在我国台湾地区一直施行至今。该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立、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本条所称法律行为即系指物权行为而言。第761条第1款规定:“动产物权之让与,非将动产交付不生效力。但受让人占有动产者,于让与合意时,即生效力。”本条让与之合意,亦系指物权行为而言。《六法全书》在大陆已为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于建国初期明令废除,但法律条文的废除并不能等同于法律文化的废除。法律文化是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一国文化具有割不断的传统,存在着无法抗拒的继承性。法律文化同样不可能因一纸明令即可废除。因此,在制定物权法时,不能不考虑本国的法律文化传统,不能不考虑物权行为理论。

3.采用物权行为理论,不存在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难以协调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