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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问题论文范文

农业问题论文

农业问题论文范文第1篇

农业经济问题论文范文一:农业经济复合型农经人才培养思考

建国以来,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培养的专业人才主要分布在农业经济相关的各个领域,为国家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经济政策出台以及落实,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1][2]。改革开放初期直至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由于社会农业经济管理人才普遍紧缺,虽然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单一、课程设置也趋同,但对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招生、就业和学科发展的影响还不突出[3][4]。

近年来随着中国农业经济形势的巨大转型和社会对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需求数量的大幅度减少,导致各高等院校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招生缩减和就业难等问题日益突出[5]。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与用人单位的岗位衔接较差,不能直接满足岗位需要,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是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职业能力培养不足。

推进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人才职业能力的提高,关键在于根据农业经济转型的特点培养复合型人才。复合型人才是一专多能或者多专多能的人才,不仅具备丰富的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知识,而且还要具备多学科的专业技能知识,这类人才不仅好提拔、好就业、好使用,而且能够更好地为农业经济全产业链经营管理提供服务[6]。因此,面对中国农业经济社会转型和农业经济管理岗位需求的转变,农业经济管理学科该如何转变以适应和服务于这个转型,并确定合适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和人才职业能力培养需要重点思考解决的前置性问题。

一、农业经济转型对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要求

(一)农业经济向专业化、多元化和全产业链模式转型,农业经济发展需要多元复合型职业能力人才

随着农业经济发展目标由单一的追求产量目标转变为质量、数量和综合效益的协同多目标,农业产业的发展也逐渐由过度分割的分段式农业向全产业复合型农业产业转型。这种转变一方面把千家万户的小规模经营农户有效衔接起来,将小农户通过产业化模式联合起来融进大市场、参与大流通。

另一方面,这种转变将农业产业链条产前、产中和产后联结起来,形成了六次产业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农业经济发展模式也逐渐由传统的原料供应部门向工业加工、环保、旅游、休闲等领域拓展,一、二和三产业的界限日益模糊。这就要求农业经济管理与农业、工业、旅游等学科交叉融合,形成新的学科生长点,培养多元化复合型专业人才,使之具备全产业链经营与管理知识以及交叉学科知识和职业能力。因此,面对中国农业经济转型,需要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复合型技能人才,这已经成为转型时期推进农业经济学科发展的根本要求。

(二)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工农关系的转化,农业经营发展需要培养新型复合型职业能力人才

农业是工作辛苦程度高、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大、比较效益却较低的行业。在改革开放以后,通过实施细碎化的均分耕地资源的配置方式,进一步使农业经营难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所以,农业领域很难吸引到专业人才。当前,农业经济管理人才日益缺乏,谁来种地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因此,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吸引新型职业化经营主体成为职业农民已经成为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重点,

而职业化的农业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链管理者必然成为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和提升的重要基础。这种转变既要求农业经济发展由多元化的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共同参与,同时需要以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方式来共同推进农业经济的协同发展[7]。与此相适应,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形式要求培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职业能力、农业资源的经营管理能力以及应对市场风险能力都要高于传统的小农户,使其能够在复杂交错的经营环境中获得更高的经营效益。

因此,培养新型职业能力人才就是要培养其成为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致富的带头人、领路人,带领专业的职业农民推进农业经济发展和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创建民族品牌,打造和推动农业品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提升全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转型时期传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人才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日渐萎缩、非农化趋势明显

这一问题导致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人才职业能力培养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经济转型需要。首先,从农业院校农业经济管理学院专业设置情况看,非农化趋势突出,工商管理、会计学等非农专业迅速发展,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在农林经济管理学院中专业招生人数日渐萎缩。其次,从课程设计上看,一些反映农业经济特色的课程逐渐消失。

例如,一些传统农业特色的反映交叉农学知识的课程,植物学、畜牧学、林学等课程已经被排除在一些高等院校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教学大纲中。农产品贸易、农业推广、农村金融等农业经济管理特色专业课程,在一些农业经济管理学校的课程体系中被削减课时甚至多年未开课。再从学生就业情况看,20世纪90年代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培养的学生90%都去了与农业有关的行业或部门。但是,进入21世纪以后,进入农口工作的学生不到总数的10%。这导致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日趋萎缩,特色和优势逐渐丧失。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生服务于农业的技能不断被弱化,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经营管理的需要。

(二)农业经济与其他学科融合较差

农业经济转型发展越来越突出交叉学科融合与创新,这些新变化对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农业经济转型和产业延展要求人才的培养需要具备交叉的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需要交叉综合知识的复合型教育平台。但是,传统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教学模式和教学方式单一、专业面窄,社会实践缺乏,不利于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的职业能力培养。随着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向非农倾向发展,进一步导致了学生务农、亲农、服务农业经济的意识淡薄,能力弱化。培养的人才只懂基本的企业会计知识、企业管理原理等通识知识,缺乏农业特色和服务转型农业经济发展的职业能力培养,导致其在职场竞争中缺乏特色和优势,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经济经营和管理的需要。

(三)传统培养方式和教学模式单一

首先,从当前农业经济课程设置上看,缺乏应对转型时期农业经济专业人才职业能力培养的系统设计,尤其缺少与企业互动实践教学环节,导致学生不具备独立的顶岗实习能力,不利于学生职业能力的积累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再加之一些教师常年足不出户搞教学,而目前教科书更新速度较慢,教材上的农业经济知识落后于实践的问题突出,其培养的学生能力必然远落后于转型经济社会实践的需要,这也是很多学生感觉部分课堂知识学无所用的原因所在。

从授课方式看,目前普通高校仍以传统的农业经济理论讲授为主,缺乏多学科综合知识的串联讲授,主要侧重于对书本知识的掌握,没能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但面对转型时期经济新常态下农业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很难在书本上找到现成的标准答案。这些新知识难以通过传统的教学方式反映,需要紧密结合转型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现状、趋势和规律的追踪研究、总结和报告,让学生主动参与其中,深入相关企业及部门进行实践,在理论与实践中不断提升综合技能,形成与农业经济岗位可以对接的职业能力。

三、职业能力导向的农业经济管理人才模块化培养体系设计

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载体是综合性的职业行动,区别于通识教育、职业培训[8][9]。应对农业经济转型,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在兼顾高等院校优势和特色基础上,重点融合和互动教学模式改革,培养目标既要强调厚基础、宽专业,同时要突出强调农业特色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培养,按照模块化设计人才培养模式。

(一)形成职业能力导向的人才培养目标模块

从高校学生培养的学历层次看,本科生为主的金字塔结构已经被打破。近年来,本科生规模缩小、硕士研究生规模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基本稳定,导致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学员结构呈现梭型的特点。本科招生规模严重缩减已经成为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为适应农业经济转型和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现实,高校学生的培养需要按照层次结构、按照精专深原则培养,重点拓展职业能力培训。其中,本科层面人才培养突出精度,重点在于突出对小规模本科学生核心基础职业能力的培养,抓住核心精品课程内容的传授和基础技能的培养,按照精品思维打造基础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硕士层面人才培养的关键在专度。

在突出相关方向的广度知识基础上,需要加强硕士生研究方向农业以及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知识专业化的学习,保障其在实践中能够独立解决农业经营管理中的难题,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博士层面则要有深度,这一层面需要掌握较为精深的复合专业知识,能够独立、系统、开创性地运用多学科交叉知识解决复杂、关键性问题,并形成开创和发展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潜在能力。

(二)搭建职业能力导向的交叉型课程体系模块

需要按照农业经济发展需要,改革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发挥农业院校学科特色优势,搭建复合型人才培养平台。目前,农业院校学科专业主要按照文科、理科和工程类设计,形成了农学特色专业、畜牧兽医特色专业、食品科学特色专业等优势学科。这种割裂虽然有利于培养专业人才,但是不利于培养适应性强、就业面广的复合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培养需要打破这种割裂的学科分界,以农业经济管理核心课程为基础,整合全校其他学科核心课程优势,将优势学科资源按照专业需要设置为集群优势平台,并按照卓越式或者精英式教育模式重点培养,架构培养方案与岗位职业能力之间的桥梁。

例如,农业食品经济专业方向,重点培养方案以农业经济管理系核心专业为基础,实现农学系、动物科学系、食品工程系等学科核心课程交叉融合,并采取小班授课和专题授课方式,从食品产业链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进行相关课程的系统设计,搭建集群式核心课程体系平台和配置师资力量供学员选择。在学分设置上,除了通识课程、经济理论等基础课程外,还需要增设必修的农学类核心课程、畜牧类核心课程和食品工程类核心课程,满足转型时期农业经济就业岗位能力培养的需要。

(三)建立职业能力导向的翻转式教学模块

大部分学生思维活跃、勇于创新、动手操作能力强,对感兴趣的事物能够激发积极性和投入精力,为此,需要采用灵活生动的教学模式激活学生的热情。教师要革新教学模式,加强教师与学生互动设计。课堂改革就是要告别课堂干讲布置作业课后练习的传统三部曲,需要教师的课堂角色发生转换,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优质资源开展教学。教师的责任在于理解学生的问题并引导学生运用知识。学生在课前领取任务,自主学习并完成项目任务,通过师生互动、理论与实践互动实现信息知识的综合、凝练与传递。将课堂和实践场地变成教师与学生互动场所,包括知识运用、答疑解惑、总结提升。

(四)完善职业能力导向的实践能力培养模块

要走出课堂、走进生产一线,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互动。生产实践环节是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职业能力培养与就业岗位对接的重要环节,也是培养教师和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环节。要通过走进生产一线,直面农业经济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促进学生消化吸收理论知识,通过理论与实践互动增加学生对转型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的感性认识,提高学生直面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职业能力。

其中,农业经济的经营者是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重点主体之一,包括专业农户、农业企业人员以及合作经济组织成员。这一部分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主要侧重多学科核心知识的专题讲解,需要根据经营者面临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培训。其次是农业经济管理者,主要是省、县、镇(乡)村等各级农业经营管理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服务人员,主要针对农业经济政策、农业全产业链管理核心专业知识和核心技术进行专题讲解。

第三,农业经济研究者和从事农业经济职业教育的人员。这一层面主要是通过对农业经济前沿理论、方法和交叉学科核心知识与技能的系统培训,使之成为推进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和创新的重要主体,既要侧重学员对前沿理论和知识跟进学习,也要加强这类学生的交叉学科知识的补充学习,提升其研究和指导生产实践的能力。

农业经济问题论文范文二:农业经济管理探究

我国有着悠久的农耕文明、耕地面积广大、农业人口众多,历来被称为农业大国。但是,随着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如何高效的利用土地资源、有效的提升农业产品的质量及产量、持续提高农业经济的发展,逐渐成为了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推动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发展,不仅能推动生产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而且还能帮助建立健全农业经济体制机制,是促进农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举措。

一、基于信息化角度下的农业经济管理现状分析

1.农业经济信息化重视程度低。我国现阶段的农村对农业信息化经济管理还不够重视,还在利用传统的种植方法,即缺乏效率,也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随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消费市场已经由有什么吃什么的时代,逐渐在向吃什么有什么的时代转换。因此,面对纷繁复杂的需求市场,利用信息化技术,不仅可以很好的统计和分析市场需求,而且还能结合农业科技知识筛选出较好的种植方案建议。这样即高效利用了生产资源,又使生产出的农产品能够最大化满足市场的需求,避免了产品滞销带来的农业经济损失。而大部分农民对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认识不足,不够重视,盲目的采用传统方法进行种植。不仅是农民自身对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认识不足,地方领导人员也是如此,对其没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和比较深的重视程度,以至于农业信息化体系无法从体制上得到保障,这大大阻碍了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推动和推广。

2.农业经济信息化资源的欠缺。由于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资源的不足,使得地方农业经济不能结合实际情况得到持续有效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农业信息网站的信息以新闻、政策法规、转载刊物为主,缺乏针对性,缺乏对市场需求的行情调查分析,缺乏对市场行情动态的跟踪,无法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最大适用度等等。因此,需要迫切提升相关信息的更新度,迫切提升信息筛选和分析的能力,完善数据库结构,提高农业经济信息化的推行效率。除信息资源更新和分析不足外,资源展现形式单一,也是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资源欠缺的一个表现。此外,基层政府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联系不紧密,无法实现资源的共享与交换,也是影响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资源欠缺的因素之一。

3.农业经济信息型人才的欠缺。我国农业人口众多,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农民的素质水平越高,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推行越容易。然而我国大部分农民所受教育不多、综合素质不够高,因此让他们掌握较新的农业科技知识,并将其应用于生产成为较难实现的任务。农业科技人员有足够的农业科技知识,并可以研究高效生产的方法应用于实践,这可以推动农业科技化、高效化发展。但农村地区对于专业化人才不够重视,使得农业科技人员缺乏,制约了农业科技化、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化人员和地方政府职员的非专业化,也是制约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发展的一大因素。对于信息化意识和管理意识的缺乏、对计算机应用知识的低普及率使得他们获得高效有用信息、利用信息化技术解决问题、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可能性较低。因此,农业经济信息型人才的欠缺成为阻碍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发展的关键因素。

二、基于信息化角度下推动农业经济管理发展的措施

1.加强农业经济信息化的重视程度。农业经济信息化的发展可以最大化的提高生产资源的利用率,满足市场需求,推动农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加强农业经济信息化的重视程度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考虑多向地方政府宣传关于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知识,并纠正他们对农业信息化认识的错误观点。以地方政府作为依托,加大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宣传力度,让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设走进农民当中,调动当地农民和基层作业者对于农业信息化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推动农业经济信息化管理的建设,为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2.提高农业经济信息化资源水平。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受到资源不足的制约,解决该问题可以从信息库、资源展现形式和合作机制三方面入手。信息库的建立健全至关重要,信息库中的数据真实性、更新度、信息的加工准确度、分析问题的深度、与当地实际情况的结合程度等等,都将影响到当地农业经济的增长速度。针对资源展现形式单一的问题,可以考虑采用手机通信、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书刊、网站等多层次的媒体平台来推广信息,也可定期举办交流会,实现信息互动。对于合作机制方面,可以考虑将各地信息库实现整合和共享,创设一个共享交流平台,这即有利于推动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加速发展,也能为建立更全的农业信息化平台机制打下基础。

3农业经济信息型人才的培养。针对农民整体综合素质不高的问题和农业人口基数大的因素,可以考虑采用远程教育方式,广泛进行农业科技知识普及、信息化意识培养。在地方设立专业信息化站点,对基层作业者进行农业科技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推动农业科技化知识的更好普及,减少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发展的阻力。除了定期对广大农民的知识科普,还需要对管理部门职员定期进行信息化技术的培训,以更好的建设农业经济的信息化管理。对于技术人员缺失的问题,可以考虑构建合理的人才引进机制,利用优惠政策吸引一些具备信息专业水平和农业经济管理能力的综合性人才、具备农业科技知识的专业研究型人才,利用制度保障留住紧缺的农业科技信息化专业人才,为农业地区提供专业性保障,组建一支推动农业经济信息化发展的核心专业团队。以专业信息化站点、核心专业团队作为中心点,以地方广大农民和地方企业经营者为扩散面,加速科技信息的推广和应用,在完成知识普及和综合素质提升的同时,加速了经济管理信息化的推动。

三、结语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面对广大的农耕土地和大基数的农业生产人员,为了最大化的提高生产条件的利用程度,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推行是农业经济管理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要求。然而如今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推行现状依然不够乐观,还存在着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受重视程度低、信息资源欠缺、人才不足等问题。因此,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不仅需要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广,而且还需要各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和相互合作,以促进各地区经济更好、更平稳、更平衡的发展。

参考文献:

农业问题论文范文第2篇

农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产业,一方面,农业要承担起其作为一个产业的职能,即要以自身的贡献去支撑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农业要在履行产业职能过程中使自身的产业素质得到提升,即要与非农产业一同发展。此外,在开放的经济环境中,农业还要参与国际竞争。因此,农业问题是在产业职能、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三个层面上展开的,研究农业问题也必须从这三个层面上进行考察。

1.产业职能层面

国民经济是由多个产业构成的一个复杂系统,为了确保该系统的正常运转,每一个产业都应承担起与其职能定位相适应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从产业职能层面看,农业问题就表现为农业能否对国民经济作出应有贡献的问题。根据库兹涅茨的经典分析,农业对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有四个方面的贡献,即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农业的产品贡献来源于农产品剩余,包括对非农产业原料和粮食的供应;农业的要素贡献来自于其内部的要素释放,包括劳动力和资本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农业的市场贡献体现为对非农产业产品的巨大需求,包括对生产品和消费品的需求;农业的外汇贡献源自于出口农产品而形成的外汇储存。

随着工业化的推进,非农产业扩张使自身积累能力、购买能力和创汇能力不断增强,从而对农业部门的要素、市场和外汇的依赖程度趋于下降。相应地,农业在这三个方面的贡献也日渐式微。但是,伴随非农产业扩张而形成的对农产品的巨大需求,因其具有不可替代性,从而非农产业对农产品的依赖程度是不会下降的。此时,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就集中表现为农产品供给问题,即农业能否满足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问题。

2.产业素质层面

国民经济现代化应该是均衡推进的,这就要求构成国民经济的各个产业要一同成长,产业素质要同步提升。因此,从产业素质层面看,农业问题表现为农业的现代化转型问题。农业现代化就是将传统农业改造为现代农业的过程,即实现农业的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农业规模化,是指农业从小规模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农业工业化,是指将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广泛应用于农业,使之改造成为受实验科学技术指导的,用工业技术装备的工业化的农业。农业产业化,就是在一体化产业组织内部把农业再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起来,以解决农业家庭经营所面临的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农业市场化,是指自给自足农业向市场化农业的转变,它不仅意味着农产品商品率不断提高,意味着农业生产要素的市场化,还意味着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都要市场化。农业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和市场化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农业产业素质的强弱。

随着一国工业化的推进并达到一定水平后,如果一方面能充分发挥“以工促农”传导机制的作用,使农业依靠产业关联的内在规律来自然接受工业的促动,另一方面又能及时借助政府的力量来强制性地实现工业对农业的反哺或补贴,农业就可以与非农产业一同发展,农业产业素质就能不断提升,并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杨国才,2007)。反之,如果“以工促农”传导机制存在严重阻滞,而政府又不能及时主导工业反哺或补贴农业,农业发展就将大大滞后于非农产业发展,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就不能得到解决。

3.产业开放层面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一国国内所有产业都面临着对外开放所带来的国际竞争压力。因此,从产业开放层面看,农业问题表现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问题。根据柯炳生(2003)的分析,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可以分解为三个方面:价格竞争力、质量竞争力和信誉竞争力。价格竞争力,是指农产品的价格要低廉,这是农产品竞争力的传统性和基础性要素。质量竞争力,是指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程度要高,品质要好,卫生安全达到规定的要求。信誉竞争力,是指农产品品牌和企业的市场信誉要高,既包括供给者在供货方面能否不折不扣地履行承诺,也包括供给者或农产品品牌本身的声誉。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这三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任何一个方面的缺失、缺陷和不足,都会对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产生突出的影响。

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之前,农业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之外,世界农产品贸易战此起彼伏。自1986年开始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决心把农业贸易完全置于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与监督之下,建立一个没有政府干预、不扭曲的农产品贸易环境。各方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终于在1993年底达成了《农业协议》,启动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2001年11月,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多哈会议)又把农业问题列为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核心议题之一,以加快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2005年12月,世界贸易组织第六届部长级会议(香港会议)经过艰苦谈判,各成员代表同意在2013年之前逐步取消农业补贴和棉花出口补贴。可见,农产品贸易的完全自由化只是时间问题。随着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更加自由化,农产品国际竞争将日趋激烈。如何尽快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就成为各国都十分关注的问题。

二、中日三个层面农业问题的比较

1.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中国已基本解决,日本则十分突出

目前,中国工业占GDP的比重已超过50%,农业占CDP比重已下降到15%以下,农业劳动力比重已低于50%,城市化水平已接近40%。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这些结构性特征表明,中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并开始向工业化后期过渡。在经济发展的这一阶段,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主要表现为农业对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产品贡献问题,即农产品供给问题。

自1996年中国农业获得改革后第三次特大丰收,粮食总产超过1万亿斤,棉花产量达到8400万担以来,可以说,中国的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供给问题就得到了基本解决,实现了由长期供给不足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1997年以后,中国开始成为农产品的纯出口国,每年顺差50亿美元左右。中国以仅占世界7%的耕地,成功供养了占世界21%的人口。这些数据表明,目前中国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已基本得以解决。

二战以后,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和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增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则急剧下降。1947—1998年期间,日本农业产值占国民总产值的比重从38.8%下降到1.9%。农业份额下降到如此低的水平,表明日本已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在后工业化时代,日本农业在要素、市场和外汇三个方面的贡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也主要表现为农产品供给问题。

由于日本是人多地少、自然资源贫乏的国家,农业本无优势,加之1960年代以后实行大规模出口工业产品的经济战略,为了获得工业品市场而放任农产品的大规模进口,导致日本农产品自给率低,食品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据日本农林水产省提供的《日本粮食、农业与农村2000年财政年度报告》,日本除大米自给率维持在95%以上之外,其他农产品的自给率从196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末期都不同程度地下降,1999年的自给率分别为:大豆6%、蔬菜83%、水果45%、乳制品70%、肉类54%、食糖31%、水产品65%。从1960年到1999年谷物自给率由82%下降到27%,以热量计算的食物自给率由79%下降为40%。目前日本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1999年进口的农产品价值为330亿美元,占当时世界进口总量的10%。农产品需求高度依赖国外供给的状况已经引起了日本朝野的深度不安(刘景章,2003)。

2.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中国还比较突出,日本则已顺利解决

囿于小农的生产方式与落后的思想观念,当前中国农业的整体产业素质仍然偏低,传统农业的特征还比较明显。这主要表现在,家庭经营规模太小,阻碍了先进的农业机械、农业技术和优良品种的采用,致使目前中国机械化水平还比较低,科技进步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仅为3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70%的水平。农业产业化还任重而道远,龙头企业数量不多、带动能力不强,进入农业产业化系列的农户仅占全国总农户数的30%左右,并且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责、权、利关系尚未理顺,农户的利益得不到切实保障。农业市场化程度也很低,农产品市场体系很不健全,流通渠道不够畅通,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市场中介组织不健全。因此,总体来看,目前中国农业的现代化程度还比较低,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日本的自然、社会条件决定了农户经营规模一般较小(国内有不少学者称之为小农经济,这是不妥的,因为它是面向市场组织生产的),这与欧美国家完全不同。但在小规模农户经营基础上,日本农业的工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的成熟程度与发达水平,比欧美农业毫不逊色,有些方面甚至超过了欧美。这主要得益于日本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业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的迅速转移,以及战后日本政府对农业改造与发展的高度重视。从1960年到1995年,日本农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重从1960年的32.6%下降到1995年的6%,这为日本农业现代化创造了必要的外部条件。日本政府则通过“农地改革”(1947—1950年)和颁布实施《农地法》(1952年)、《农业基本法》(1961年)等一系列法律,制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和措施,及时地推进了以机械化为主体的农业技术革命,极大地推动了日本农业现代化进程。据1999年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日本农业机械化程度世界第一,耕地拖拉机为0.4708台/hm2,耕地收割机为0.2487台/hm2。由于农业良种技术和生物、化学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日本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综合生产率得到大幅度提高。此外,日本早在1970年代前后就实现了农业产业化。日本农业产业化的特点,是由农协等合作组织牵头,由农民自愿参加,组织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农产品的收购、加工、贮运、销售等,从而使农村供、产、销三大领域完全实现一体化。这样就大大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程度,稳定了农民收入。总之,日本农业现代化转型的完成,表明在非农产业发展过程中,日本农业的产业素质得到了同步提高。

3.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中日两国均将日益凸显

由于土地资源约束,农业的小规模经营,以及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落后,中国农产品的整体国际竞争力还比较弱。在产品价格方面,中国劳动密集型的大宗农产品,包括粮食、油料、糖料和棉花等的国内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不具备出口竞争力。在品质方面,大宗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程度低,产品质量不高;水果蔬菜产品存在外在形态、口感和农药残留方面的问题,畜产品也存在卫生安全方面的问题。在产品信誉方面,中国更是面临着明显的不利因素,如品牌效应不强、市场诚信缺失、政府干预不当等。因此,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农产品面临着价格、品质、信誉的三重压力。尤其是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农产品国际贸易更加自由化,国内外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中国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将更加凸显。

由于农业的小规模经营,过多的生产资料投入,以及政府过度的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使日本农产品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国际竞争力低下。1997年日本耕地面积为494.9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3%。全国平均每个农户经营耕地1.47公顷,其中70%的农产经营规模在1公顷以下。农户拥有的耕地面积与欧美型农场相比相差甚远,如日本农户的平均经营规模与美国相差140倍。正是这种经营规模的巨大差异,使得日本大米的平均生产成本比美国高10倍,日本产的大米价格是美国的5.6倍。同时,为了缓解土地资源不足,日本不得不依靠增加生产资料投入以提高单产,增加农产品供给。但与美国相比,日本肥料价格是美国的1.3倍,农药农机具的价格是1.2倍、饲料是1.6倍。高昂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无疑也加大了日本农业生产成本,抬高了其农产品价格(王炳焕、陈伟红,2006)。此外,为了在廉价的外国农产品冲击下保护本国农民利益,日本政府又不得不对农业长期实行过度的价格保护政策。然而,保护的结果却是劳动力成本越发增高、生产效率越发偏低、价格越发居高不下。这样必然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日本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变得遥遥无期。随着农产品国际贸易更加自由化,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日本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将日益严峻。

三、结论及对几种观点的评论

首先,在农业产业的不同层面,农业问题的展开是非均衡的。目前中国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产业素质层面和开放经济层面的农业问题还远未解决;日本在现代化进程中成功地解决了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但还没有解决好产业职能和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在其产业不同层面上的展开是非均衡的。

有学者依据中国农产品供给问题已基本解决,就认为,尽管中国的农民问题和农村问题还没有解决,但农业问题已基本解决了(陆学艺,2002)。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解决论”。很显然,“农业问题解决论”是仅仅着眼于产业职能层面而得出的关于中国农业问题的片面认识,它忽视了中国农业在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层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上文中所述及的当前中国农业的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市场化水平还比较低,传统农业的特征还比较明显;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中国农产品还面临着价格、品质、信誉的三重压力。

其次,在农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农业问题的存在形式是各异的。中国农业现代化还任重而道远,正面临着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问题;日本农业在完成了现代化任务之后还面临着诸多“后现代”问题。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在其发展不同阶段上的存在形式是各异的。

有不少从事实际工作的同志认为,只要农业实现了现代化,一切农业问题就将迎刃而解,因此农业政策的目标就单一化为追求农业的现代化。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惟现代化论”。很显然,“农业问题惟现代化论”忽视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尽管日本农业已经现代化了,但至今食品有40%以上要依赖进口,粮食和农产品的价格是全世界最高的。日本的教训警示我们,即便将来有一天,中国农业实现了现代化,也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即农产品供给会重新成为一个问题,而农业国际竞争力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尤其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任何时候都不可轻言粮食问题已经过关。

再次,从农业问题产生的原因看,是多种经济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无论是在农民问题依然严峻的中国,还是在农民问题已经解决的日本,农业问题都还没有完全解决好。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导源于多种经济社会因素,因而必须多管齐下,而不可毕其功于一役。

有学者认为,中国农业问题是派生的,是因为有了农民问题,才派生出农业问题(温铁军,2004)。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派生论”。中国的农民问题在“三农”问题中确实居于首位,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也确实是由农民问题派生而来。正是因为农民的数量太多,农民的土地权利不完整,才导致小农经济仍然是中国农业的基本存在形式。而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中国农业是不可能实现现代化的,也不可能有效地参与国际竞争。但是,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并非是由农民问题派生的。从理论上讲,一国农产品供给问题解决得如何,取决于土地资源禀赋、农业科技水平、农业政策、农业国际竞争力等多方面因素,而非单一的“农民问题”因素。从实践上看,中国在目前农民问题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农产品供给问题已基本解决了。而在农民问题已经解决的日本,农产品自给率低却成为一个严重问题。中日两国的情况从正反两个方面都表明,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主要不是由农民问题派生而来的。

农业问题论文范文第3篇

一研究背景:中国农业投入不足与结构转型

中国的农业是典型的弱质农业。人均耕地面积仅1.3亩,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3,有1/3省市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亩,666个县低于联合国确立的人均0.8亩警戒线,463个县低于人均0.5亩的危险线。九五期间,农业占gdp总量是占18%多。但是到2002年已经降到14.5%,到未来五年有可能降到10%,农业在gdp中的比重是逐年下降的。2002年农业占gdp比重下降至14.5%,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2.6%,农业劳动生产率不及发达国家的10%。农民来自农业的纯收入绝对额最高的一年是1997年,农民人均来自农业的收入达到1267元,2001年下降到1165元,2002年差不多,1998-2000年共减少132元,2001年由于粮价回升,人均增加30多元。就农业生产本身来讲,关键是农业投入不足:农业投入总量的绝对数虽有所增加,但相对份额变化不大且有下降趋势。一是国家财政支农数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连续下降,我国财政支农资金在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不断下降,1980年是12%,1990年是10%,近年来大致维持在8%,欧美国家的财政预算用于农业的开支,一般占财政总支出的20-50%。二是农业信贷占国家金融信贷的比重下降。1995年是5.95%,97年4.42%,99年5.11%2000年4.92%,2001年5.09%(张迎春,2003)。三是农户生产性投入不足。由1997年的人均支出437元降到2000年的286.5元,相当于全国农民对农业减少投资千亿元。

形成农业投入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国家的农业发展战略的失误,其理论原因在于以刘易斯为代表的发展经济学的“二亓结构的惟工业论”、或深受前苏联“优化发展重工业”的影响而选择了农业辅助发展战略。围绕这一发展战略所进行的土地制度改革、生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化的推行、农业劳动力素质的培训,以及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即为了支持工业的发展,同时,配之以这一发展战略实施的农产品低价收购政策,在资本积累方面导致农业部门的资金、劳动力流向工业部门,造成了人均粮食生产率和农业生产率的低下。农业发展的缓慢甚至停滞,减缓了工业发展的速度,工业部门安置农业中产生的大量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有限,从而造成大量的失业,这是不言而喻的。农业辅助型发展战略的实施不仅未能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而且连其支持工业发展的初衷也未实现。

舒尔茨提出了改造传统农业的思路。他认为农业区域发展模式的基本内容是农业现代化,而不是放弃农业,单纯发展工商业。向农业投入新的生产要素,即技术和知识,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关键举措。原有的二元或三元经济模型,都把研究对象的范围限定在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变过程中,这显然是原有生产力形态的反映。生产力形态,人类社会经历了从渔猎采集经济向农业经济转变的农业社会(公元前4000年-1750年)、工业社会(1750年-现在),正面临着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转变的信息化社会转型(1970年-现在)。信息技术推动着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变,在这一阶段,财富的积累、经济的增长、社会的进步、个人的发展都要以信息和知识为基础,已经引起了一场巨大的产业革命和社会革命,再一次改变人类的生活、生存和工作方式。人们在传统产业己经很难找到突破口,新的突破口一定是信息产业。因为创新供给能创造需求,而供给创新又需要高新技术作为支撑;信息技术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催产素,信息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部门会创造新的就业部门、缓解就业压力,会导致需求结构发生变化,提升产业结构,激活经济发展的潜力。

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的it和信息化一直处于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技术革命的领跑地位,it革命的支柱pc和互联网等技术多数起源于美国,而美国的经济却保持了世界霸主的地位,正是信息化的成功才造就了美国90年代新经济的兴起。信息作为一种最重要的资源越来越受到重视,同志曾多次强调,“四个现代化,哪一化也离不开信息化”。九五”期间,中国信息产业年均增速超过30%。电子信息产品在外贸出口中,从95年的11%上升到2000年的22%。2000年我国gdp增长率中,信息产业贡献度在10%以上,己经替代工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且10年内没有其他新兴产业可能替代(北师大课题组,2001),不论是现在正在兴起的生物技术及其产业,还是因环保事业发展而迅速成长的环境产业和材料产业,且不论从研发到产业化过程还要走相当一段路程,就其对其他产业的渗透程度而言,也是无法与信息技术产业相比,或者说对国民经济各产业间接影响较小。这样,信息产业无论是从发展前景,还是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部门,都完全区别于农业、工商业部门而独立存在。从生产力类型上看,在中国由农业、工(商)业、信息产业三元并存的经济形态在国内基本得以确立,传统的二元结构演变成现代的三元结构,中国农业投入面临的现实问题也就是三元结构条件下农业投入问题的新趋势。

二从投入主体上看,三亓结构条件下中国农业的投入注重政府主导的多亓化途径

三亓经济理论与二亓论的根本区别是,二亓论是建立在古典主义基础之上的,而三亓结构论是建立在政府干预思想基础上的。也就是说,在自由的市场制度下,资源包括劳动力和资本是不会顺利地转移到新的产业部门,即使这个部门的利润很高。只有通过政府部门的介入,才能打破三亓结构中仅仅依靠资源的自由流动机制所无法满足的结构转换目标,政府在资本形成、劳动力教育、市场环境等方面的积极行动是弥补缺口的重要保证。一方面,中国城乡二亓结构特征与弱质农业(低利润)的国情决定了政府始终是农业投入的重要渠道,而财政对农业的支出则是政府支农的主要手段。我国经济建设的历程表明,增加农业投入的时期,农业发展就顺利,整个财政经济状况呈明显好转趋势。而忽视农业,农业投入量减少的时期,农业就上不去,国民经济也就停滞不前,财政状况就欠佳。没有财政的保证,增加农业投入是一句空话。农业投入问题的根本解决,要靠立法。建议制定《农业投入法》,对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的农业投入职责、方式、管理体制等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定,并建立起依法正常增长的机制。另一方面,中国财政实力与农村取向的市场化改革的进展,应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机制。一是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农村信贷服务。比如完善农业政策性银行利益补偿机制。二是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积极鼓励民间投资。比如设立粮农风险基金,加大对农业利用世界银行项目贷款额度、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额度、商业胜贷款项目额度以及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投资额。三是加大对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提高农业的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形成市场动力机制。比如以贴息和贴补性投入引导农民对农业的投入有一个合理的回报,以增加投入的积极性。四是疏通农业投融资渠道,完善社会资本投入机制。比如,利用股票、债券市场和利用基金、风险资本进行农业融资,壮大农业投入规模。第三个方面,提高地方政府行政效率,间接增加农业投入。政府工作的效率直接关系到农业投入成本的高低。提高地方政府效率最大的问题是人往哪里去?2000年,我国农村43735个乡镇,平均每个乡镇的农业生产总值约为3250万元,乡镇一级由财政供养的人口共有1300万人,全国平均乡镇人口与乡镇吃“皇粮”人口比例为1:30。据统汁全国1994年县乡财政供养人数为2251万人,2000年达到2959万人,增加了708万人,仅此一项一年要增支1000亿。而我国有近一半左右的县级财政困难(李院力,2003)。因此,要减员、提效、减负、增加农民收入,建议通过对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仿效金融、军队“买断”’,给予较高的货币补偿,真正实现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同时,对由政府提供的环境保护、市政建设、社会福利等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向包括ngo(非政府组织)在内的民间共同提供转变,实行公共产品市场化提供,提高服务效率。另外,继续完善以公开考选、竞岗、政府雇员、公务员培训创新等方式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素质,促进行政效能的改善。

三从投入总量上看,三亓结构条件下中国农业的投入注重工商业、农业、信息产业协调发展

以刘易斯为代表的发展经济学的“二亓结构的惟工业论”,在资源配置方面导致农业部门的资金、劳动力流向工业部门。目前国家用于农业的各种支出和补贴每年大约在2500-3000亿元左右,而每年农民上交的农业税费和乡镇企业上交的各种税收约3500亿元,每年国家对农业是收大于支500_1000亿元。农业辅助型发展战略的实施不仅未能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而且连其支持工业发展的初衷也未实现。三元结构转型注重发达的农业部门作基础。一方面,农业的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业着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规模。没有发达的农业,三亓结构转型缺乏动力。另一方面是因为,信息技术是一种虚拟经济,必须与传统产业相结合,才能构成实体经济,它的应用主要取决于工商业、农业部门的需求。同时,基于信息通讯技术的高渗透性、倍增效应等特征,它既可以涉及一、二、三产业,又能够兼容在各行各业中。从美国的实践看,对传统产业不仅没有造成威胁,反而极大地促进了传统产业的发展:信息技术对农业各个领域的渗透,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水平。欧美等发达国家,信息技术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高达80%以上,中国信息技术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方法对传统制造业的渗透和软化,不仅使传统制造业的生产效率大大提高,而且也使资源消耗大大减少;信息技术应用于传统服务业,可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据统计,在美国凡采用cims的公司产品质量提高41%以上,生产率提高200-500%,而工程设计和人力费用却分别减少15-30%和5-20%。我国22个省市用电子信息计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投入产出比为1:5,个别的甚至高达1:10(北师大课题组,2001),也有数据为一般投入产出比为1:4以上,有些领域甚至达到了1:20以上(陆海沧,2002)。因此,信息产业使传统产业的市场规模扩大,分工更加细化,经济效率提高而获发展将得更大的发展。区别于二元结构理论的是,三元结构论强调结构转换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一、二、三产业的改造作用,而二元论则忽视了工业技术对农业部门的影响。在三元结构的转换过程中,注重信息产业部门对一、二、三产业的影响将成三元结构理论研究的重点。基于资源在三亓部门之间并不存在顺序性的单向关系,三亓部门之间在发展的先后层次上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模糊,中国农业的投入问题也由“先工(商)后农”,转变为了“工(商)、农、信息并重”。

四从投入结构上看,三元结构条件下的中国农业投入注重信息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开发

二亓结构条件下,现代农业主要依靠现代工业装备农业,其基本标志是农业机械化和农业化学化,其实质是更多使用物质资本来替代自然资源和劳动力,即把石油转化为食物,故又称之为“石油农业”。三亓结构条件下农业是对现代农业的继承和扬弃,它主要已不是依靠追加自然资源和物质资本来促进农业的外延式增长,而是依靠知识的创新和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来实现农业的内涵式增长和质量与效益的提高,其基本标志是高技术和信息化,也就是把知识资本转化为农产品,也称之为信息农业。因而,从事农业信息与技术的创造、生产和传播之职的国家农业信息系统将成为农业发展的核心和主要动力来源,其创新能力和规模结构直接影响到全国农业实力强弱和发展后劲。所以,三元结构条件下中国农业投入,首先,是信息服务网络系统的建设。创新环境形成的首要条件是接触创新信息的来源。基于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差异的信息鸿沟既是影响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又是拉大区域经济差异的重要原因。这种信息服务网络系统一方面包括互联网、公共媒体、图书馆建设等,另一方面包括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一条方便、快捷、畅通的信息通道,是信息时代政府特别是后进地方政府所必须考虑的一项基本工作。美、日等国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提供了成功的经验。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有利于缩小发达区域和后进区域的知识差距,有利于提高后进区域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资源开发利用是信息化的核心内容,也是区域创新特别是后进区域的薄弱环节。地方政府应组织具有地域优秀文化传统的信息资源上网,引入市场机制,打破部门、单位分割和封闭的状况,积极与国家信息网络建设相协调,加快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区域创新进程。其次,是构建学习培训机制、加强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培训。创新环境形成的第二个主要条件是创新的技术劳动力的大量储备。简单体力劳动者的大量存在与大批外流,是后进区域创新面临的桎梏之一。在农村从业人口中,文盲和识字很少的占14.01%,小学程度占14.02%,初中程度占38.04%。这样素质低的人群只能算是潜在的人力资源优势。要把潜在的变为现实的人才优势,就必须加大企业、政府和社会的投入,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和就业、择业、创业技能。通过学习、培训,加快吸纳、应用、扩散新的知识,提高知识主体的素质和创新能力。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在推广和咨询项投入的平均规模昊23.6亿美元,分别是欧盟和日本在此项下投入的2.7倍和6.9倍。但欧盟和日本在培训上花的钱远远超过中国,分别是中国的41倍和22.7倍(外经贸部,2002),只有加大农业的培训投资力度,农业的发展才能成为现实。基于县、乡财力,建议由省级政府主导、地市级政府协同投入,大力促进后进区域的基础、职业、继续教育的发展,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同时,中央政府也应建立规范的教育财政拨款制度,加大对后进区域的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

五从投入方式看,三元结构条件下的中国农业投入注重对农民收入的直接支付

投入方式的不同,直接影响到支农效果。二亓结构条件下中国农业的投入方式多采用间接支持的方法,如补助流通环节(1998年以来,我国每年用于粮棉流通补贴的资金达600亿元以上)、提高粮食价格等方式。这样就会形成二个后果:一是由于投入机制是在各级政府与相关的农业主管部门之前封闭运行,中间环节过多、不与农民直接见面,暗箱操纵、缺乏论证,常使决策失误,拖延农业项目的实施时间,投入效率非常低。二是政府与主管部门机构重叠,干部太多,使资金被截留与挪用。如农业生产投入资金大部分转化为涉农部门“养人”的费用或部门工作人员的非法收入(1999年农技推广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的比例,县级平均为8:2,乡级平均为9:1。在1998-2000年的三年中政府服务费用占绿箱支持的67.5%,转移给农民的仅为1.4%),农民没有得到应有的实惠。近年来出现的卖粮难、兑现难、打白条现象足以说明这一问题。因此,加大政府农业直接投入势在必行。而三亓结构的出现,其转型规律则适应了这一要求。因为信息经济强调二个特征:一是效率。信息通讯技术的特征,首先是提高办事的效率。二是民主。信息经济的核心是强调人的自。农业的发展,取决于农民。农民的收入有足够的自或充足的保障,自然会关心或投资于带给他们财富的农业。同时,信息经济有利于实现政务公开,提升社会民主化程度。“只有通过选民股票,让每一个选民都有充分表现个人偏好的机会,政府对公共产品的配置才能真正代表个人利益,换言之,政府配置真正代表了公共利益,那么就是有效率的,有效率的配置就能促进农业发展有效率”(王奎泉,2003)。三亓结构条件下中国农业的投入方式以直接投入为主,关键是注意四个方面:一是加大对农民直接收入补贴力度,尽快改革不能与农户直接见面的投入方式,将投入资金尽可能纳入“绿箱”与“黄箱”的政策框架。直接收入补贴包括灾害补贴、差额补贴、储备补贴、收入稳定计划补贴、耕地转向补贴、农业税削减或豁免补贴等。稳定生产者的收入也是美国、欧盟、曰本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以及《农业协议》达成后对农业投入的一个方向,也是我国应借鉴的一个经验。wto协议免除削减的国内支持措施共有12项,我国尚有六项是空白。1996-1998年三年的平均支持水平1375.95亿人民币,不到170亿美元(韩长赋,2002),而1997年,美国、欧盟、曰本的绿箱政策补贴分别为512亿美元、209亿美元和204亿美元(外经贸部,2002),增加农业绿箱政策的支持力度,扩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是当前的重点。比如,对农民购置大中型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如何进行补助;又比如,对农民转产转业所需要的技能培训,重新就业的启动资本和信贷需求又如何予以支持;还比如,对进城务工的农民或举家迁入城镇的农村家庭,如何给予他们放弃土地承包权等财产权益以合理的补偿。同时,建立农业保险制度,政府要对农业保险予以补贴,使农民因灾、因病遭受的损失降低。总之,要根据政府的财政增长状况,及时出台多种对农民收入直接支付的办法,填补“绿箱”支出项目空白,逐步将政府对农民收入的直接支付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和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所得。在wto框架下,用足用好有关对农民收入直接支付等政策,调整对农民收入补贴的领域和重点,建立规范的农业补贴机制,提高农业补贴效率。二是采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农业专项资金从国库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或商品与劳务的供应商手中。这种方式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由政府财政直接拨付到用款单位,减少了主管部门这一中间环节,确保了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采用抵扣农业税的方式进行,以降低操作成本。四是要逐步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民收入支持保护工作的考核和评价机制,主要指标要量化,既要有权利,更要有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从投入目标看,三亓结构条件下的中国农业投入注重可持续发展

二亓结构条件下,我国农业存在的投入不足问题,实质上是因为缺乏科学施肥用药的知识和技能而导致投入品的利用效率过低,才是其根本原因。我国目前化肥的施用量己跃居世界第一,平均每公顷耕地用量达210kg,高出世界平均数的1倍多,但平均只有27-30%被作物吸收,大量残渣的存在使土壤中毒和酸化现象曰趋严重(耿喻,1997)。这种外延式的增长方式很显然不是我们所乐意看到的。尽管人们认识到通过应用传统现代化的技术和方法可以实现合理利用农业资源,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的目的。但是基于总成本过高、时间利用效率低无法最终实现。现在,信息技术的应用,就可以大幅度和高效率的开发利用各种农业资源。比如,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研究和推广了“中国土壤肥料信息系统”,并且应用于养分资源管理,成功的促进了肥料要素的合理流动。1999-2000年共推广了780万公顷,共获纯经济收入1.2478亿元,产生了重大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明显地减少了化肥,特别是氨肥的使用量,提高了氨肥的利用效率,有效地减少了氨肥的损失,及由此带来的对环境的污染。美国建立的农田灌溉系统,可以充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投资与效益比率高达1:250。如果,我们建立中国类似系统。仅北方灌溉冬小麦,就可以节约用水100亿立方米,节约2亿元资金,还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资源和能源(翟秀文,2003)。因此,三元结构条件下的农业增长方式是一种知识集约型农业,主要依靠知识的创新和信息技术的进步来提高经营主体的素质和资源、物质投入品的利用效率,用可重复使用和具有报酬递增特性的知识资本来替代存量有限且呈报酬递减特性的自然资源和物质资本,摆脱资源匮缺和物质装备落后的双重刚性约束,是我国农业在信息经济迅猛发展的21世纪实现跨式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要实现飞跃,必须抓好二个重点:一是要建成贯通我国的中央、省、市、县、乡、村、农户农业信息高速公路,并加入国际信息互联网。二是要建成农业综合信息数据库和农业综合管理及信息服务系统;做好四项基础工作:一是建立农业信息化管理体制。二是加强农业信息化的科学研究。三是建立农业信息市场多层次服务体系。四是加强农业信息科技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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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问题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业企业化;研究;综述

建国至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先后进行了、建立合作社、成立等一系列变革,理论研究也主要侧重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与变革来展开,对农业企业化的研究尚属空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化,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也时断时续地贯穿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虽然研究大多是初步的,数量也不多,而且也没有引起理论界和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但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总体来看,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在不同阶段,研究背景、出发点、重点等也有所不同。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确立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但在推行过程中也伴随着理论上的探讨和争论。有人认为,应积极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农工商联合企业有利于促进生产,可以满足人民对农产品的需求,同时还可以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为农业现代化积累资金,也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以及发展商品经济等。发展的形式和渠道主要是以国营农场和为依托组建联合企业(肖毅为,1981)。这种研究大多立足于发展和社队企业的基础上,所以具有一定的时代烙印和局限性;也有人认为,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应发展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具有自主性、灵活性、专业性、经济性等特点,对于发展商品生产、活跃农村经济、满足社会对农产品需要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作为农村发展的主要方向(许岢,1983;周德星,1983);还有人认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体制的巨大改革,但这还不够,还必须引导农户走专业化的道路,发展专业化农业大户,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水平。这种观点认为,农业大户经营和家庭承包经营在性质上完全一样,但可以避免小规模农户经营的缺陷,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等,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应大力发展(孙仁,1983)。

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农业经济增长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奇迹,但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也日益凸现出来。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的改造问题又成为理论界研究的重要议题。这一阶段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不仅拓宽了研究范围,而且研究更加深入。主要集中在:(1)对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进行了讨论。研究认为,家庭经营制度通过两权分离,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格局,属于小生产的范畴,只能解决温饱问题,不足以塑造出一代商品生产者,不足以形成农业生产的优化规模,还需要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为方向进一步探索完善的途径(罗伟雄,1986;王文彦,1988;宋伍生,1988;张锐,1989);(2)主张积极发展家庭农业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业企业具有投资少、费用低、经营活、见效快、费用低等特点,是专业农户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形式包括纯农户办型、农户和农户或农户和企业联合经营型等(杨雍哲,1986;苗九如,1985;张德山,1985);(3)提出了农业企业化发展思路。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是我国的第一步改革,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不利于农业专业化、商品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因此还必须进行第二步改革,改革的根本途径就是在农村培育农业企业,实行农业企业化(张其才,1985;宋伍生,1988;张锐,1989);(4)主张发展合作经济与专业合作社。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应发展不同于公社化时期形成并遗留下来的并非真正合作经济的真正合作经济,发展重点应是各种专业合作社(乔长勋,1987)。除此以外,一些理论工作者还对农业企业化的条件进行了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规模经营和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研究者认为农业企业化必然是规模化生产经营,而这又以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农业为前提,所以,必须采取各种措施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黄河清,1986;王代,1986)。

农业问题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题土地经济

「关键词农地经营方式/财政支农/大规模集中经营/农业企业/土地使用权流转

“三农”问题是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话题,就目前我国“三农”问题的现状来看,要真正解决好这一复杂而又重大的问题就必须充分重视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与支持,并且紧密结合农业各方面变革的实际,特别是近年来农业用地经营方式的变化趋势,笔者认为它将代表今后我国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管理、就业的发展模式与方向,并奠定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石。本文就农地经营方式变革的前提下,财政支农政策如何与其相互配合并促进其不断发展与完善加以探讨。

一、当前农地经营方式变革中财政支农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农业用地出现了许多如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集中规模经营、企业化农业等一系列新的生产经营方式。这不仅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改革的主观愿望,更是农业生产力自身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然而,当前的财政支农政策和现实工作在一些方面还没有完全跟上这一农业客观发展的实际情况,存在许多问题。

(一)财政支农投入不足,阻碍了新型农地经营方式的推广

尽管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发展,近年来对农业的投入也有大幅增长,但由于财力有限,使用效率不高,结构矛盾突出等原因,相对于当前我国农业基础薄弱,效益低下的发展现实而言,投入仍严重不足,而且许多支农资金比重指标不断下滑(如图1)。

图1“八五”以来国家农业投入情况

注:1.从1998年起,国家财政农业支出包括国债安排的农业基本建设支出。

2.从1998年起,国家银行农业贷款占国家银行总贷款比重以短期贷款计算。

同时,财政支农资金结构失调、管理混乱,导致生产性支农资金到位率很低,地方“吃饭财政”挤占挪用了大量有限的生产性支农资金,加剧了农用资金的供求矛盾,使得农业这一“弱质”产业的许多基本生产经营条件不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和改善(如农业基础设施,抗病防灾能力,土地改良)。[1]这就无法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良好的农业投资环境,也就很难提高农业投资者集中土地现代化、集约化生产经营的积极性,阻碍了新型农地经营方式的推广。

(二)财政支农资金分配、使用模式不适应农地经营方式转变的需要

当前,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的财政支农资金融通渠道多是通过各级政府层层转接,中间难免“雁过拔毛”,资金沉淀,导致支农资金专款专用缺乏保障,农业补贴资金流失严重。由于得不到有效的国家农业补贴支持,增加了大规模农地经营的未来收益风险。而且,相对中央财政支农拨款而言,目前由于我国农业效益低下,生产经营方式落后,地方财政投资农业的积极性不高,其投入成逐年下降的趋势(如图1)。这非常不利于农业这一因地制宜特点显著的产业的发展,因为只有地方政府最了解当地农业的真实情况。这使得从事规模化经营的农业主体得不到地方政府亲民、切实的政策与环境支持,客观上不利于其发展壮大。同时,农业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建制有限,难以深入乡村,财政已有的支农**息贷款基本上是以传统的小农户为对象,数量少、规模小,而那些大规模的农地经营者需要的是较大数量,能够及时、足额、到位的农业贷款,这种供求矛盾急需调整。

(三)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的缺失,制约了新型农地经营方式的发展

在现行的财政支农资金中,预算内就有“农业基建拨款”、“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和农业事业经费”、“农业科技三项费用”等11项。此外,国家还建立了农业发展基金等专项支农基金,但纵观这些支农资金,关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建立的却几乎没有。这一方面是由于所有制、城乡分离、户籍制度,以及侧重工业发展等历史原因,使得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另一方面,以土地作为农民农村社会保障依据的传统观念没有得到很好的转变,特别是近年来耕地数量逐渐减少,农产品效益低下,面临自然与市场双重风险,脱离土地转向非农产业部门的农民逐渐增多,如不妥善处理好之一问题就会严重影响土地使用权大规模流转和集中经营,即农民难以割舍土地,而且妨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治理模式的建立,即难以形成企业化、产业化的新农业,增加了他们的经营成本和负担,这样就为现有土地上的农民向新型农业经营单位的转移设置了一大障碍。

(四)财政农业税费改革滞后,不利于推动农业现代化经营

合理科学的农业税费制度也是财政支农的一个重要手段。近些年,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所进行的农业税费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遗憾的是,这一改革从解决“三农”问题的全局角度出发而进行的统筹安排与思考不足,没有将减轻农民负担同促进农业现代化经营及农村地方政府支农的财权、事权改革紧密结合,其改革滞后性明显,这十分不利于农业现代化经营方式的推广。第一,当前的农业税费改革以及农业税的逐步取消,将逐渐形成农业税收的真空,使得农民享受国民待遇依据无着,这无疑会严重影响到农业、农村基建及公共事业的投入,不利于为农业现代化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二,农业税转型重视不够。当前我国农业税费的交纳主体分散、征收交易成本过高的现象主要是由于小农户的分散经营造成的。如果不能将原来资源税性质的农业税转型为所得税性质的农业企业、个人所得税就一定不适应新型农地经营方式法人业户的要求,同时也难以实现城乡税制一体化。第三,缺乏完善有效的农业税费改革。这非常不利于吸引大规模农地经营者以及非农资金对农业进行投入,使其形成在长期减少经营成本,扩大收益的良性预期。第四,地方政府,特别是省级以下政府没有成为农业税费制定、执行、收益的真正主体。分税制改革不彻底导致基层政府财权、事权不统一,无力支持地方农业发展,致使农业现代化经营方式的建立缺乏地方政府的推动力。

二、农地经营方式变革的必然与财政支农的适应性变化

农地经营方式的变革有其许多必然因素,财政支农政策面对这种变革应做出适应性的变化,从而支持和推动这一变革顺利进行,并不断完善。

(一)家庭小户经营阻碍农业现代化发展,财政支农应转变对象

当前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从高度集中经营转变而来的以小农分散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但多数地方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只有分没有统,农业公共服务,特别是科技推广服务缺乏资金,人才流失严重。[2]而且在这种经营模式下,我国人均耕地2003年只有1.86亩,且条块分割,原集体所有的大型农机具缺乏维护,无法发挥其功效。这就更加不利于农业科技规模效益的产生,许多先进农用机械无法在零碎分散的土地上使用,严重阻碍了农业现代化发展。财政支农面对这一客观现实,应当认清土地规模化集中经营的大趋势,实行鼓励土地流转、集中的政策,将支农对象放到农地规模经营的生产大户或农业企业上来,推动我国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步伐。

(二)小农户抵御、承担风险的能力很弱,财政支农应以创造性思维改变现状

农业风险大体上可以分为自然风险、市场风险与制度风险。首先,面对自然风险,如洪涝灾害,小农户无法组织起有效的防灾、抗灾自救体系,不仅资金缺乏,而且土地分散经营难以统一规划,最终只能全部依赖政府支持。其次,面对市场风险,分散经营的小农户不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投入大,产出小,效益低下,难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而且我国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如市场中介组织不健全,单个农户无法掌握较为详实的市场动态和信息,始终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一方,容易出现增产不增收的局面。最后,面对制度风险,小农户没有能力组织起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业利益集团与侵犯其权益的行为做斗争,制度的变化只能被动的接受。为了避免制度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许多小农户对土地进行掠夺式的经营,不愿改良土地长期投资。另外,农户家庭无力抵御和承担新技术带来的风险,在没有相应保障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的情况下,将进一步阻碍农业技术的推广。以上这些问题同样是财政支农政策关注的焦点,以往财政支农资金在这些方面的投入相当巨大,但收效甚微。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就要求财政支农以创造性思维重点支持农地规模经营者,从各方面发挥其抵御和承担风险的优势,使我国农业的发展更加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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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民农业收入增长缓慢,财政支农应因势利导

由于近年来粮价持续低迷,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种粮收益微薄,甚至严重亏损,致使农民农业收入出现增长缓慢,有些地方甚至倒退的表象。这与外出打工和其他产业相比,收入上存在明显差距,于是农业劳动力流失,土地闲置、撂荒等现象接连出现,这客观上要求重新整和农业用地,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形成农地规模集中经营的新模式。财政支农政策应充分认识到我国农业发展的这一客观变化,因势利导,积极推动农地流转机制的市场化运作,建立相应的配套设施,扶持农业大户与农业企业的大规模土地经营,发挥其优势,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民的农业收入,以工业化的新形式将农民合理自愿的附着在土地上,减轻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社会压力。

(四)入世后我国现行农业经营方式必将遭受冲击,财政支出应变被动为主动

我国全面进入WTO以后,以农业个体分散经营为主的我国农产品必将遭受来自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以大规模机械化生产方式为主的国家所产农产品的强烈冲击。面对残酷的市场竞争,我国农地经营方式必须打破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格局,建设规模化、产业化、企业化的现代新农业,发挥有限耕地的最大效益。制定财政支农政策的相关部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WTO对于农业的有关规定,主动出击,充分利用“绿箱”政策为现代化农业打造良好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合理运用“黄箱”政策增强新型农业主体的市场竞争力为其生存与发展争取更大的空间。

三、积极推进农地经营方式转变,努力提高财政支农效率

要作好新形势下的财政支农工作,就必须顺应农业客观发展的需要,克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小农分散经营所带来的一系列不利于农业现代化的缺陷,积极推动向农地大规模集中经营的生产方式转变,并将其与“三农”问题的解决紧密结合起来,从而进一步促进城乡统筹,经济结构调整等重大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在当前情况下,这就需要不断提高财政支农效率,作好政府的推动和引导工作,改革现有土地制度与财政支农资金分配、使用制度,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将包括土地流转,大规模集中经营,农业企业化等新型农地经营方式的这一“新时期的土地革命”进行到底。

(一)彻底变革农村土地制度,增强财政支农针对性

首先,建议取消农地集体所有制,改为国家所有(目前,许多地方乡镇企业的原集体所有的农地已经转为国家所有)。打破土地所有权的条块分割,由国家统一掌控全国农地的所有权,这有利于彻底清除农村基层集体组织、官员利用土地集体所有制,谋求一己私利,腐化堕落,形成乡村权势阶层的温床。[3]同时,给予农民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即将原先掌握在集体组织手中的转包、转让、出租等土地处分权还给农民,使其与土地经营权一起形成农民完整的土地使用权。最终,让农业经营主体直接与代表国家的政府签署土地使用权合同,不再通过农村集体组织。这一方面维护了农民权益,另一方面为农地大规模集中,土地市场化流转和农业企业经营扫清了体制障碍,减少了阻力,降低了成本,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财政支农资金分配规模化、集中化的使用程度也会大幅提高,其针对性也将更加明确,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率将会有大的提高。其次,在国家全面掌握农地所有权之后,要尽快组建国有农地产权交易市场(当然,这是一个只包括使用权的产权交易市场),将它纳入现有的国有土地交易流通市场,交国资委及国土资源部管理,具体负责设置、运行各地的农地产权交易所。这一举措将极大的促进农地自由流转,为其规模经营创造必要条件,而且市场上表达出的信息可以作为国家监控农业发展现状,制定和调整财政支农政策的重要依据。最后,在进行了以上改革之后,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体制也应做配套改革。改变以往支农资金多头管理,流失严重的情况。建议将这一资金统一划归各级农业发展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重点突出专款专用,相关支农款项直接打入农业大户或农业生产企业在这一指定银行的专用账户,最大程度的减少中间环节,防止挤占挪用。最终形成国资委、国土资源部管农地,农业发展银行管农资的新型支农管理格局。

(二)新型农地经营方式的形成与支农财税体制改革

新型农地经营方式的组织形式可以是多样化的,即可以是个体大型农场,也可以是私营、合伙农业企业,还可以是生产型农业公司,但共同点都必须是大规模集约化的农地生产经营者。大规模集约化生产经营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单位成本,产生十分显著的规模经济效益(小农户分散经营将逐渐无法生存)。这非常有利于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经营者的收入。更重要的是农地经营方式的变革,特别是企业型、公司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建立将在诸多方面对“三农问题”的解决产生深远影响,并成为彻底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方案之一,而支农财税体制的大胆改革也必将成为推动这一变革的重要力量。首先,企业化的农业生产者要以现代企业治理模式管理、运行该企业,做到资金管理规范,账目清晰。这样就可以在农业费改税,并逐步取消农业税后,开征农业企业所得税。同时,保持增值税等流转税对农业的倾斜保护政策,解决农业税收真空的问题。其次,企业化农业将彻底改变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的现状。已将个人或家庭的农地使用权转让出去的农民可以选择进城务工或在非农产业的乡镇企业就职,也可以自愿受雇于得到大量农地使用权的农业生产企业成为农业工人。这样,农村劳动力市场将逐渐形成,大多数的农民仍然可以附着在土地上解决就业问题,其收入也就转变为工薪收入,自然纳入工薪所得税的征收范围。而农民个人的土地转让费收入,可以与成交方协商一次收款或定期分摊收款,同时交纳所得税。另一方面,财政支农也应将建立农业工人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工作列为重点,尽快出台相关规制,以解决农村社会保障缺失问题,维护农业工人权益,保障农业稳定发展。这里还建议建立农业工人工会把农业工人组织起来,在劳资双方的合作与斗争中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权益,这也必将成为整体改革方案中财政支农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说,改革后的“三农问题”将随着农民逐渐向农业工人转变而成为“二农”问题。另外,企业化农业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以往小农户信息不灵通,抗风险能力弱的情况。同时,有利于形成农业利益集团,在国家农业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在财政支农的主客体之间形成权力制衡。总的来说,企业化农业与支农财税体制改革的思想核心是一个以城乡统筹发展为主线,解决“三农问题”为重心的整体改革构想。

(三)健全财政支农法律体系,保障农地经营方式转变顺利进行

拥有一个健全的财政支农法律体系是保障农地经营方式转变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这一法律体系必须与其他农业法律法规保持原则、立场上的一致性,并辅之专有作用。建议在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法律体系的过程中,注意以下问题。第一,要从法律的高度支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使通过正规合法的农地使用权流通市场集中起来的耕地能够实实在在的用于农业生产,财政支农政策可以得到真正落实,而且对应于《农村土地承包法》“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的规定。[4]同时,坚决打击不法投资商利用市场化交易恶意炒作农业用地,从而产生新的抛荒。第二,要完善农业税收法规及财政支农资金发放标准的法律规定,出台反耕地垄断经营法,从而严防恶性土地兼并,使农业经营个体无法从中得到经济利益甚至遭受法律制裁。第三,要将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公司法》法人概念(建议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并规定其成立、变更、注销,以及破产等情况,同时认定为财税支农法规中的客体。特别是当出现农业企业破产时,可将其拥有的农地使用权在流通市场上转让给其他农业生产者,保证农业用途。如转让不成功,政府有权收回土地与其他农业生产者签订使用合同。第四,财政支农法规应与《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相配合,共同构成农地使用权流通市场的法律规范,使这一市场的真实供求交易与投机交易相得益彰,规范发展,并逐渐成长为国内又一重要的新兴资本市场。第五,财政支农法规中应明确农地使用权期限的规定,同时与农地使用权流通市场相结合,将当前零散农户耕地使用权向农业生产企业流转视为一级市场,这样农业生产企业将逐渐获得大部分农地的剩余使用期限。接着,当这些农地的剩余期限到期时,农业企业再与政府签订相应期限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同时上市流通成为二级市场的交易标的。

农业问题论文范文第6篇

论文摘要:文章简要评析了在美国金融危机影响下,我国农民工就业形势所受到的影响。肯定了目前政府所取得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从农民工技能水平、职业中介机构服务水平等诸多就业影响因素角度,提出了农民工就业难题解决的创新性建议。

受美国金融危机影响,在我国沿海地区的出口导向型企业,部分出现了农民工的就业难题,按农业部统计,约有2000万人失去工作岗位,提前返乡。

目前,中央和地方政府已采取了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返乡农民工培训力度、强化就业中介服务等系列措施稳定就业局势。

从劳动经济学观点看,这些措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好的,但应该看到,由于牵涉到的农民工群体人数众多,地域广大,又由于户籍政策的灵活性欠缺,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不一等问题,在实际运转中一些措施可能存在执行的偏差。

本文意图在这些措施基础上,提出进一步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政策设想。

一、农民工就业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外出就业的农民工已超过1.3亿人。自2008年第三季度以来,受各种因素综合影响,部分城市、特别是沿海地区的一些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对农民工就业造成影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年底进行的“就业情况快速调查”监测分析称,考虑到部分返乡农民工暂时失去工作,加上农村部分新成长劳动力,节后需要新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在2000万人以上。

但根据走访调研,目前相当多的企业仍然有招工计划,不同的是岗位数量、招聘需求有所变化,主要表现在:

1.相当多的企业由于生产计划缩减,空港数量有所减少,招聘时间略有延后。但一些企业由于技术改造和创新所需,追加了一些新岗位的招聘需求。

2.企业对新录员工的文化和技能水平要求提升。按照人保部的调研结果看,企业对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工以上技能的比重,在历年持续提高的基础上,又分别上升了2个百分点和2.6个百分点。

综合上述情况可知,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城市企业对农民工的用工数量整体有所下降,招工时间推后,技能要求提高。

因此,农民工就业供求矛盾在一段时期内将比较突出,引导有序流动就业和就地就近安排就业的任务繁重。

二、农民工就业的影响因素

要解决农民工的就业问题,不能不系统梳理农民工的就业影响因素。影响农民工就业的相关因素大致如下:

(一)行业及企业外贸关联度及应对危机的能力

一般来说,一个行业或企业与出口外贸关联度越大,受到的冲击就越大。又因为这些企业多属于来料加工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位于整个产业链的末端,故而在这些企业中工作大量农民工群体,首当其冲地受到危机冲击。而在这些企业中,中小型企业受冲击程度最大。

但即便在这些企业中,对就业的吸纳能力也有区别。一些企业在危机中及时调整对策,推出了产业升级战略,努力往产业链的上端靠拢,这就为其下一步解决就业问题,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另有一些企业以退为进,暂时捂紧荷包,缩减薪酬等开支,和员工一起过苦日子。等到外商有新的订单调整,立即“反扑”,重新开工,这也是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希望所在。

(二)区域经济对就业的吸纳能力

整体看,越是区域经济活力比较强,发展潜力比较大的地方,对就业的吸纳能力就越强。众所周知,在此次危机中,由于对外开放程度高,沿海比内地受冲击程度严重,在订单减少、推迟或接不到订单的情况,企业开工不足或部分企业倒闭,带来了企业减员或岗位消失问题,使得在这些地区从业的农民工不得不提前返乡。

而农民工返回的家乡多是重庆、成都、河南等内地城市。根据笔者观察,在成都重庆这两个城乡统筹综合改革试验区,由于经济体制改革活力释放,这些地区对于返乡农民工的安置和扶持力度更好,也有可能有更多的就业岗位给予返乡农民工就近安置。下一步,需要对这些地方解决就业问题,进行更进一步的政策扶持。

(三)农民工自身文化技能水平

根据前述有关部门对劳动力需求状况的分析看,目前对高中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工的农民工需求比重在增加。这与目前正在推进的产业结构升级,对人才技能要求提升有关,也与劳动力市场更激烈的竞争有直接关联。

(四)政府及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就业服务水平

由于长期以来,政府及社会中介人才机构中介服务,诸如就业培训、职业介绍、供需见面会等,多聚焦于本地本市居民,或者有大学以上学历者,所以,大量高中以下学历的外籍农民工群体,其就业指导问题一直被忽略。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府在户籍制度上给予更灵活的处理,并出台对社会中介机构或人事企业,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激励措施。

三、现有就业对策分析

基于上述就业影响因素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推出的一系列就业解决对策,在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存在以下几方面局限:

(一)产业升级通盘考虑不足

由上述分析可知,就业的影响因素与宏观产业经济环境、区域经济活力密切相关,也与企业规模有所关联。

但当前国家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投资,还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民生投资比重较少;在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中,除物流业规划中,这些投资多集中在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考虑较少。相应地,支持他们进行科研创新和产业升级的资金自然就少。

由此,一些原本就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外需缩减,产能减少,内部用工成本依然不减的压力下,很难尽快走出困境。

尽管目前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已经及时安排了200亿技改专项资金,拟通过中央财政贴息方式,并带动地方政府资金投入,一年撬动4000多亿的技术改造项目。但整体效果还有待观察,力度有待加强。

(二)培训的瞄准性差

由于文化技能水平对农民工“再就业”的影响因素明显,目前的多项中央和地方政策,都将加大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水平,把其放在突出位置。

但由于现行就业失业率统计口径,只统计城镇户籍人员,对于大量非本地户籍的外来农民工并未涵盖其中。尽管当前各地也紧急部署了对这些农民工的就业监测,但由于这些农民工多地往返流动的特点,统计难度很大,对部分人群的掌握并不全面,因而培训目标人群的确定就比较难。这也是当前众多劳动力输入大省普遍存在的难题。

而在中西部等劳动力输出大省,虽然比较容易统计出返乡农民工数量,但囿于财政经费不足等原因,就地对农民工的培训也不现实,并且在培训后,与企业需求对接方面,也会存在一定问题。

(三)发动社会力量不够

目前,有关部门密集推出了关爱农民工就业的多项行动,其中作为值得嘉许,但在广泛发动各种民间力量,包括企业、媒体等一起来解决农民工的就业难题上,还有待加强。

由于涉及的就业人群庞大,单靠政府下属的各地人才中介机构,提供所有的人才中介服务,并不现实,下一步需要在激励社会力量参与解决就业问题上下工夫,这当中就包括各种民间培训机构、各行业中小企业,及时提供信息的各种媒体。

但发动社会力量的同时,需要注意严格对社会职介机构的监管,严惩非法职介公司“黑中介”等非法行为。四、进一步就业政策探讨

(一)就业与产业升级、企业创新相结合

笔者建议集合各区域经济特色及企业需求,由当地宏观管理部门——如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牵头,联合工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知识产权局等,对各地现有产业及企业进行梳理,尽快明确政府鼓励发展的新兴行业领域,并对这些行业所需岗位信息细化梳理,及时推出对应的员工技能提高课程,从宏观上改善农民工技能素质结构。

在农民工就业问题解决上,救活企业特别重要。只有政府或社会资金及时给企业输血,企业复活了,才有新岗位可用,人才供需市场才会繁荣。

笔者建议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协调,给予企业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专项补贴,补贴额度建议与其解决就业的人数、工资水平等直接挂钩,对于不裁员者给予奖励。

对于在困难时期进行技术创新和岗位改造的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资金支持。

(二)创新培训费用机制

由国家有关部门主导,在劳动力输出大省与劳动力输入大省之间建立合作机制,及时共享农民工供需信息,并将岗前培训和企业需求结合起来,及时调整培训内容,以适应企业需要。

由于培训必然涉及经费,靠沿海地区几个劳动力输入大省,来解决众多非本地农民工的培训问题,显然不现实;同时,劳动力输出大省在培训方面也很乏力,这些省份多是财政困难大省,单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或单靠地方财政都不现实。因而,笔者建议将大量结余沉淀在劳动力输入大省的养老保险金等利用起来。

长期以来,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地区分割,农民工在离开一个就业城市转出社会保险关系时,对于自己的养老保险部分只能推出个人缴费那部分,企业缴费部分作为养老统筹基金,则沉淀在当地政府社保部门。

笔者建议将将这部分养老统筹基金,按照一定比例统一转入劳动力输出省份的社保机构,由这些社保机构统一组织,对于大量返乡农民工进行集体就业培训。一旦劳动力输入大省经济回暖,企业重新招工,就及时将农民工输送过去,由此既避开了培训方面户籍的樊篱,又减轻了经济发达地区的人口资源负担,避免农民工盲目找工作的低效。

(三)健全人才中介服务平台

建议各地进一步健全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信息披露机制,形成企业与当地就业服务机构信息的强制报送,将岗位需求信息统一梳理至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并及时,供择业农民工参考。

对于资金缺乏的中小企业或私营个体企业,要统一由政府出资搭建临时性的招聘平台,供供需双方双向选择。

此外,还可以通过媒体爱心热线,为提供岗位信息的信息人,给予物质奖励。

(四)打破户籍樊篱

在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等政策上,应当把政策对象扩大到城乡所有需要就业对象,形成一体化的城乡就业政策,消除对农村劳动力的政策歧视。

笔者建议将农村劳动者纳入了小额担保贷款、就业援助、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等就业政策范围,改善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环境,建立了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参考文献

[1]蔡昉,王德文.化解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就业冲击[R].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工作论文.

[2]申剑丽.200亿中央技改资金或将撬动4000亿项目[N].21世纪经济报道,2009-03-24(6).

农业问题论文范文第7篇

一、全面启动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再次振兴农村经济的紧迫性

(一)再次振兴农村经济的客观需要

我国的农业具有极大的复杂性和广泛性,存在着巨大的潜力,每遇到适合的政治、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大环境,以及相应的重大举措,就会使农业爆发出强大的生产力,形成一次快速成长期和革命性进展,并持续一个阶段。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发生了两次革命性进展,在很大程度上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农业出现阶段性的跃进。第一次是农业家庭承包制的建立,理顺了农村的经济关系,是农业生产力全面巨大的释放,奇迹般地快速达到农业生产的成倍增长,为告别我国农产品长期短缺的历史创造了根本条件;第二次是乡镇企业的广泛兴起,使农村进行了历史性的产业大调整,农村工业居全国工业增幅主要地位,开拓了农村劳动力的重要出路,把农民引向小康。这两次革命性进展,已各持续了一段时间。现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并将以突出科技发展为特点,需要进行重大的战略性调整。亿万农民和科教工作者呼唤和等待着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可望第三代领导核心做出战略性决断和部署,争取15-20年的时间实现农村和农业的再次更大的革命性进展,为中国农村实现全面小康和农业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20世纪我们重视了农业发展的紧迫性,特别警惕了农业不要走弯路,农业若出问题,走了弯路,则是长时间所扭转不了的;今后以科技为依托,科技的变化极快,更要提高警惕,如果走了弯路,弯子会更大,更是难以扭转,丧失的时机更是难以挽回。今天,我们的党、国家和社会已经走进新时代,回顾和反思过去,面对21世纪的机遇和挑战,更加深刻认识到及早有组织地全面启动农业科技革命、振兴农村经济的紧迫性。

(二)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发展方针、道路一些基本问题的客观需要

20世纪邓小平同志关于农业的理论,有两个问题需要不断地加深理解:一个是提出“农业的文章很多,我们还没有破题。农业科学家提出很多好意见。要大力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切实组织农业科学重点项目的攻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3页)。”一个是“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55页)。”可以看出,极为重要的是,指出了农业科技和教育对一个“破题”,“两个飞跃”的根本关系。这对研究我国农业

的发展,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为加深理解和指导今后的研究,我们着眼于以下几个在20世纪尚未解决好的基本问题:

1.缺乏可靠的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尚无妥善方案足以保证在长远发展中,资源、人口、生态环境走上良性循环、永续利用的轨道。

2.科学技术还没有真正成为农业强有力的第一生产力。靠天吃饭的局面尚未很好改善,科技的扬长避短、资源转换和替代作用远未充分发挥,农业还没有建立在科技的支点之上。

3.农业的经营体制如何适应我国农村的实际,如何适应现代化的要求,如何适应长远的发展,以达到最佳形态,尚需深入研究。

4.农村的产业结构、城乡关系、农村众多劳动力的出路,这些问题相互关联,互为制约又相辅相成,但还没有完满的答卷。

5.尚未设计出清晰的农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途径。

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最终都归结于科技的发展。这些有关农业发展方针道路的基本问题,必须及时研究清楚,明确大方向,勾画出准确的蓝图,这样才能创造条件,使农业发展和改革以及新的技术革命不走大的弯路。

(三)及时解决农业发展中面临现实矛盾的客观需要

农业发展中面临的现实矛盾日益突出起来,成为再次振兴农业的重大障碍。

1.农产品质量差、农业效益低,是当前一个突出问题,它导致农民收入低,结构调整难。在“入世”之后,对农业的挑战最为激烈,这些问题的重要性将越来越显露出来。

2.在未来人口增长和需求多样化进程中,资源和市场的双重制约更加突出。原已存在的农业资源人均占有量低的情况,由于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环境污染等生态环境的恶化,形势更为加剧,特别是水资源的缺乏,威胁整个国计民生。近来,农业受到了市场的制约,更增加了资源的压力,加大了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的难度,使农业前景更为严峻。

3.乡镇企业技术推动的发展后劲不足。乡镇企业是农村非农产业转移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由于产品升级、布局调整等问题,使其发展面临转折时期,难度较大,减弱了农村经济实力,成为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

4.现行的农业科教体制源于计划经济,按政府系列设置,不能适应农业持续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为:结构、布局不合理,分工不明确,分散、重复、相互脱节的现象严重;创新、普及与推广应用未能形成有机的整体;农业科教领域过于狭窄。农业技术落后的问题十分突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0-40%。有些高新技术则缺乏技术储备。80年代提出的调整农业结构和90年代提倡的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发展的两次机遇,但都主要因科技问题而未能深入开展。

5.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国外在农业优良品种、新型农药、生物化肥及农产品加工方面,已经对我国形成巨大的市场威胁。我国一些传统农产品,如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的国内价格已经超过国际市场的10-100%;一些原来我国有明显优势的产品,其竞争力也在降低,如丝绸原占国际市场最大份额,但由于蚕茧质量和丝绸加工技术低于国外,且差距很大,以至丝绸产品出口1988年减幅达24%,1999年前5个月又同减46%。加入WTO将又面临着新的挑战。

上述基本问题和现实矛盾的解决,需做多方面的工作,包括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农业和农村经济方面的制度建设,制度创新以及继续调整城乡关系等,而一个关键性并带有长远意义的仍然是邓小平同志讲的“农业问题也要研究,最终可能是科学解决问题。科学是了不起的事情,要重视科学(《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13页)。”当今世界,科技革命来势迅猛,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已经进入市场,我们要迎头赶上,否则就没有出路。我国农业的落后,说到底是科学技术落后,国际间的农业竞争说到底是科技竞争,科技决定着未来农产品市场的份额和农业发展的前景,决定着农民收入的增减,决定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我们今后是占市场还是让市场,这是新世纪全球范围发生的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能否生存的重大问题。发达国家已经在这场新的技术革命中占据了有利地位,我们必须有紧迫感,奋起直追,动员各方面力量,有组织地进行一场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才能跟上世界发展潮流,缩短同发达国家的差距,争取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用15-20年的时间,进入一个新的快速增长时期。实现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再次振兴,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实现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问题。

二、农科教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思想和目标

同志1996年指出“要进行一次新的农业技术革命(同志1996年9月在《接见全国星火计划工作会议代表时的讲话》)”,这也是本报告的主要理论支柱。必须据此以改革的精神制定农业科技革命发展的战略规划,以保证其顺利完成,并把农业教育放到与农业科技发展平行的重要地位。

(一)深化农业科教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切实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科教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根本方向,促进科教与经济和市场的有效结合。坚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开发研究的有机衔接和有效配置,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和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坚持统筹规划、深化改革、完善体制、分类指导、加大投入、加快步伐、优化结构、调整布局、合理分工、适度分流的方针。在具体操作上,既要遵循科技发展的规律,又要充分考虑农业科技的特殊性,对农业科技进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既要大幅度提高农业科学技术水平,使农业科技率先跃居世界先进水平,又要满足调整结构、提高农业效益、改善生态环境对科技的现实需求;既要大幅度提高各级政府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又要迅速把企业和亿万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并逐步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既要加速常规技术的组装配套、大面积推广,又要力争使农业高新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培育一批高科技企业或集团;既要造就一批学术带头人、高级管理人才,又要培养一大批农业科技企业家,并大幅度提高亿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坚持

“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规划、计划、投入要突出改革,突出技术创新,突出重点领域。

2.总体目标

全面启动农业科技革命,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再次振兴农村经济。用现代工业武装农业;用现代科技支撑农业;用现代信息管理农业;用现代市场引导农业。遵循自然规律,用以现代林业为特点的优化生态环境保障农业。建立与我国农业大国地位相称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新型的农科教技术创新体系和农科教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重点是六个大体系:精干高效的农科教研究开发体系;队伍多元化、形式多样化和运行市场化的农科教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标准化、运行有序的技术质量监督体系;多层次、广覆盖的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协调、高效的农科教管理体系;以及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社会化的农业保护体系。实现农业科技的跨越式发展,大幅度提高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满足人民食物安全、农村经济安全和

国土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3.“十五”期间至2020年的量化指标

(1)“十五”期间的量化指标

到2005年,把为实现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提供技术支撑作为核心任务。

使我国农业科技关键领域科技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农业科技总体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缩短5年,科技在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气象业增长中的贡献率,分别达45%、35%、55%、55%、60%以上,农业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

农业高等院校、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要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使我国同龄人口中高等教育入学率从现在的10.5%提高到13%左右,其中研究生、博士生的入学率要有较大幅度增长;使农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平均达到30%;对于其他87%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加强实用技术培训,使每年接受培训的农村劳动者比例达到40%左右。

(2)2006年至2020年的量化指标

满足食物安全的技术需求。为实现粮食总产达到6亿吨、肉类总产6500万吨,人均日摄入能量2500大卡、蛋白质75克、脂肪75克等目标,提供技术保障。

为农村经济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为实现农民人均收入达到8000元,人民生活水平基本达到小康提供技术与示范样板区,带动辐射面涉及范围。

为农村国土安全提供技术支撑。为科学使用农业资源,发展新兴产业,为基本控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提供技术与示范样板区并辐射全国。

加速农业科技自身发展,使我国农业科技关键领域科技水平再次跃居世界先进行列,科技在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气象业增长中的贡献率,分别达到55%、40%、65%、65%、70%以上。

我国同龄人口中高等教育入学率从13%提高到25%左右,其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入学率要大幅度提高。对于其他75%左右的同龄青年不能入学的,要加大培训力度,力争培养成有文化、懂技术、能经营、会管理的劳动者。

三、重点突出农业科教改革发展和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中的三项历史任务

(一)在科技项目本身的发展上,不断总结成就,寻找差距,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攻关重要农业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

科学技术是现代农业强大的支撑和驱动力,技术项目的重大突破必将带动农业的产业升级和生产的高速增长,并成倍或几倍地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新的农业科技革命要靠农业高新技术项目的重大突破。

1.总结成就,寻找差距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农业科技教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从1985-1998年底共取得1160项部级科研成果(含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气象局)。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011项;“特等奖”3项;“发明奖”146项。有些技术如中国的杂交水稻技术等,已居世界领先水平;胚胎移植、抗虫棉等技术已接近世界水平。这些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明显地提高了我国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中国农业科技贡献率为42%,而发达国家一般为70%,有的高达80%。差距主要表现在科技储备不足,基础研究薄弱,农业科技队伍不稳,高技术人才奇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其中,动植物转基因工程,农林作物育种,节水灌溉,农用机械,主要农副产品贮藏、加工,流通先进技术与设备以及农业信息等技术总体水平,落后15—20年左右;某些领域如育种产业化,高效、低毒、安全新农药,集约化设施农业技术与设备,高效有机肥商品化生产工艺与成套设备等技术还有继续拉大差距的迹象;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与发达国家农民相比差距更大。

2.发展重点和布局

(1)“十五”期间的重点和布局

“十五”期间农业科技工作,紧紧围绕农业新阶段对科技的需求,在原有增产类技术的基础上,特别强调有关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人,保护生态环境,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对技术的需求。建立一个新体制,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包括高新技术,培养一批人才,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基地,实现农业科技新的飞跃。拟着重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①以培育专用、优质品种为重点,推进种养业生产结构优化。优质水稻、饲料稻、面包小麦、优质棉花、双低油菜、速生工业用材林、瘦肉猪、优质肉牛等品种培育与产业化;建设一批大型种子企业或集团;确保我国在杂交水稻、油菜、大豆、小麦、玉米等作物杂种优势研究与利用方面的领先地位。我国有世界罕见的生物基因多样性,具有创造新生物品类的强大优势,可望首先取得巨大成果。②把农产品加工作为农村经济的增长点,推进农业增效,并相应地使农业本身向深广发展。粮、肉、油等大宗农产品加工技术与设备;农产品高附加值技术;设施农业技术与设备;收获机械、加工机械、复合肥料、低污染农药、可降解地膜等新型农业生产资料等的研制与开发。

③以节水灌溉技术革命为重点,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开发节水农业的技术、设备;水资源宏观管理与调配技术;海洋、滩涂、南方草山草坡等资源的开发;长江、黄河上游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

④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为重点,推进农业科技产业化。抗虫棉花、超级稻、超级猪、抗虫玉米等转基因动植物培育与产业化;高效疫苗、生物杀虫剂、杀菌剂等生物农药的研制;动植物生物反应器、生长调节剂的研究与应用;生物肥料、缓释肥料,锌肥、硼肥等微量元素肥料等新肥料的研制与开发;农业综合性信息网络、农业专家系统、精准农业、虚拟农业、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农业技术信息网络的建设。

⑤推进区域发展,加速西部大开发,中部大发展,东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西部生态脆弱区,大力发展退耕还林、还草技术,坡改梯技术,防治水土流失、荒漠化综合治理等技术;经济发达区,建立农业现代化综合试验示范区、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加速中部粮棉油菜、肉蛋奶等农产品高产、优质及加工的配套技术与商品基地建设。

⑥推进农村城镇化,加速乡镇企业科技进步,加速农业人口转移,走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工业化、城市化道路。加速农村小城镇规划与设计;新兴建筑材料研制、施工技术;小城镇建设试验示范区建设。

⑦推进创汇农业,迅速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实力。符合国际标准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制定、修订,质量监测技术与设备开发;发展畜禽、水产、蔬菜、花卉、竹藤、药用植物、柑桔、茶叶、荔枝等无公害、绿色产品出口基地。

⑧扩大规模定向培养务农高校毕业生,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

(2)中远期发展重点和布局

①充分利用生物的遗传潜力。培育高产、优质、抗逆性好的动植物新品种,更加重视资源与环境问题。种质资源是农业的物质基础,通过生物技术和育种工作的重大突破,加速新的种质资源的发现和有效利用。

②保持和提高土壤肥力。重点是通过土壤培肥和科学施肥,改善土壤物理化学性质,创造作物生产的最佳条件,提高土地生产力。

③保护和有效利用水资源。因地制宜地加强灌溉农业、节水农业、雨养农业和旱地农业以及人工影响天气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的配套技术研究。

④食物安全、国人营养和健康。为确保国人粮食与食物的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一套有效的粮食与食物保障体系,改善人们的膳食结构,提高营养水平和健康水平,增强国民身体素质。

⑤提高科学种植与养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化,增加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提高动植物综合生产力。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尤其要加强农田水利的建设,并且要将其纳入法制轨道,长抓不懈。

⑥改进农产品加工、贮运技术,大力发展农产品保鲜、加工、贮运、包装、销售和综合利用等技术,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技术保证,尤其要重视发展食品工业和饲料工业。

⑦关注转基因动物和植物的研制和生产,使我国农业紧跟世界高科技先进水平。工厂化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和旅游农业等也都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方向。

⑧针对我国农业生产管理水平的实际,利用信息社会到来的有利时机,把农业生产中的“软件”部分,特别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管理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

⑨提高农业灾害监测、预测和服务的科学技术水平,防御和减轻农业灾害。

(二)在科技的使用上进行革命性变革,重视发挥科技的综合作用,借助综合国力,深层次地改变农业生产的重大机制问题

农业生产重大机制的转变,可以导致:以相同的、等量的农业资源,经过发挥科技的转换和替代作用,充分挖掘农业的巨大潜力,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是我国农业的希望所在。同时,重大机制的转变是促成产业升级的根本依托。

1.由传统的粗放经营机制转向集约经营机制。我国化肥利用率仅为30-40%,每年浪费3000万吨(相当于年生产能力的1/3);灌溉水利用率也仅为30-40%,每年浪费近4条黄河的有效供水量;我国的高产田仅占1/4;东、中、西部农业水平差异过大,这都是巨大的潜力源。如果采取“精准农业”,真正做到从根本上转变机制,仅这几项就可满足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和新的农业快速成长的基本需要。

2.由传统的粮食开发机制转向大食物开发机制。由于我国食物资源的丰富多样和人口的众多,通过科技的作用,使尚未被用作人类食物的资源成为人的食品以及创造出新的食品种类,其革命性变革的巨大作用将是不可估量的。

3.由传统的种植业二元结构机制转向三元结构机制。使“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结构转为“粮食作物——饲料作物——经济作物”的结构。这是挖掘饲料潜力,增加我国优质饲料的重要途径。我国饲料的浪费很大,仅由于营养素调配不合理,每年就损失1/4的畜禽饲料。如果全面实行种植业三元结构,合理发展饲料业,将饲料作为专项生产,则不需增加多少资源的消耗,就可成倍增加优质饲料。这一建议在我国已提出一些时候了,但发展极慢或者说没有什么发展。因为这不仅仅是几个单项技术的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需要亿万人参与的复杂系统工程,最主要的是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和观念的转变。必须作为一场技术革命来对待。

4.由传统的耕地资源开发机制转向整个国土资源开发机制。我国广大的丘陵山区、草地、海陆水面和滩涂都可发展各具特点的农业产业,特别是通过高新技术的运用,可以开发出人类未曾有过的农业产业,前途不可限量。

5.由传统的农产品简单加工机制转向多次增值的现代化农产品制造业机制。使农产品在农村多层次地利用,形成巨型的现代化产业。转而向农业生产提出更高的新的需求,使农业向深广发展,为农业劳动力在农村就业不断开拓出路。这样,农业这盘棋就搞活了,是农业和农村发达的根本希望所在。

农业重大机制的转变,都是以科技为中心的多种因素组合的巨大系统工程,都要逐项做出工程设计,保证完成,从而得以对整个农业做出新的战略调整。动员一切尽可能的综合国力,以新的革命手段,促成农业快速成长,并为建立可持续发展农业,达到资源、人口、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创造根本的条件。

(三)建立和完善农业科研与推广新体系和农村终身教育新体系

我国现行农科教体制,基本上是计划经济时期确立的,体现了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对农业发展起到了巨大支撑作用。缺点是,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未能充分调动企业和农民的积极性。必须进行重大改革,建立新型农科教创新体系。

1.加速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新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应由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科技管理和科技企业等部分组成。针对农业科技多头管理、重复和分散的现状,建立协调高效的农业科技管理体系;对农业科技机构进行分类重组,建立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农业科技机构。将农业研究开发机构分为技术开发类、科技服务类和基础公益类三大类,采取不同支持方式。技术开发类机构转变为科技企业或进入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发展;科技服务类机构转变为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公益类农业科技工作由政府以项目和基地的形式给予支持。对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进行改革,建立队伍多元化、运行市场化、形式多样化的服务体系。提高农业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民营农业科技企业,逐步形成国家、地方、企业、民营等多元化的农业科技体系。逐步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择优支持,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基地,培养一批世界知名的农业科学家。

2.加快教育体制改革,建立新型农业终身教育新体系

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当前,要从着重教学内容、学科结构改革,彻底转向着重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重点搞好对农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学校的战略性调整。“十五”期间部级重点农业院校要逐步减少对本科生的招生数量,加大研究生和博士生的招生数量,着重办好一般农业普通高校和普通高中,不断扩大职业高中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招生的规模,为农业技术革命培养生产第一线的基层人才。

四、政策、措施建议

(一)从国民经济资源配置、市场运作入手,多渠道、多手段地支持农村经济的再次振兴

对与国民经济关系重大的农业和农村领域予以高度重视。主要有:一是农田水利、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农业及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运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二是保障21世纪16亿人口食物安全;三是改善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四是促进农业产业化,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速小城镇建设,缩小城乡差别;五是发展乡镇企业,转移农村劳动力,等等,对这些问题要全面给予科学技术支撑,并给予经济政策优惠和立法支持,在资本、资金、土地、劳务、交通等市场上尽最大程度地开放绿灯和绿色通道。

(二)突出农科教体制改革方案的重点

按照分类指导,抓大放小,适当归并,促进发展的思路,积极有序地推进农科教体制改革。组建和完善国家、部、省(市)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培训中心、高科技园示范区、开发区、高科技集团等。近期将主要依托农口各部门的直属研究院所,联合有关院所、高校共同举办。部级重点科研机构要形成规模,集聚最优秀科技人才,其中,要有千名博士生以上高级学历的研究人员;部级重点高校的研究所要有百名博士生以上高级学历的研究人员。围绕关系农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进行联合攻关和技术创新,部级重点科研机构要求每周至少有一项属于发明创造或技术创新范围的专利性进展,部级重点高校科研机构要求每月至少有一项这类的进展。

(三)抓紧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体系

调整农业信息工作服务方向,即由当前主要为领导决策服务,转到在为领导决策服务的同时,更多地为广大农业科研、生产、经营者服务方面来。通过信息体系的完善,使科研单位更迅速方便地了解农业生产实践对科技的需要,使生产经营单位更容易地了解和得到农业技术信息,促进科研面向生产、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四)抓紧建立农业标准体系

尽快制定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内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制定相应的技术操作规范,强化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产品销售、消费单位的标准化意识,以此带动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产品质量提高,增强我国农业的竞争力。

(五)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作为科研成果转化和农科教结合的突破口

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按照实现农业区域布局合理化的要求,在中央政府统一规划和指导下,依靠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建立一批功能比较完善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其功能包括农业技术区域性试验;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中试;农业新技术推广示范;农业技术培训;农村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在科教体制改革中,协调好教学、科研和推广的关系,促进教学、科研和推广有机结合,建立一个高效率、高效益的转化科研成果的推广服务体系。通过这些举措,从根本上解决科技革命中成果转化困难这一主要障碍。

(六)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农科教改革总目标所列六大体系建设,不断增加科教兴农的投入

鉴于农业是一项特殊的产业,不仅仅是农民的事业,也是全民的事业,在千方百计发展自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必须给予必要的外力支助,制定特殊的政策,广泛运用尽可能的综合国力,动员全国人民为农业贡献力量,为农业科技的发展创造最高的保障条件。其中,给予资金投入的支持,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农田水利、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农业及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预算内外的财政资金、基本建设资金、银行贷款、各种专项基金以及社会上的可用资金,都要对农科教增加投入并可按照资金性质给予优惠。

到2005年,政府农业科技投入占到农业总产值的0.7-1%,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在整个财政支农资金中的份额达到20%以上。在农业重大工程项目经费中,划出2-3%用于提高工程的技术水平;加大力度支持引进消化国外先进农业科技,发挥科技的资源替代作用。

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要大幅度提高农业和农村教育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例,确保其教育投入高于全国教育平均投入三个增长的比例(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年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平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实行积极的货币政策给农科教企业优惠贷款:小型科教企业的启动可以用“小额贷款”支持;中、大型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需要确定贷款期限,有的可以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有的可以延长贷款期限,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投入多、风险大的问题,研究建立相关的风险投资担保机制。

建议“十五”期间,国家每年安排30亿资金,设立“国家农科教发展基金”,部署和实施六大工程:“新世纪农科教结合创新基地示范工程”,“农科教生产技术信息入农户网络工程”,“新世纪农民科技创业就业工程”,“21世纪农民培训工程”,“农科教远程培训工程”,“农科教西进工程”,统称为“农科教2120行动”(即21世纪前20年行动,简称2120行动)。

为了和国际接轨,创一流人才、一流成果、一流企业,当务之急是要留住我国农科教人员,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建议多渠道筹集一定数量的奖励基金,设立“国家农科教奖励基金”。奖励的范围:给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以重奖。还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银行贷款等,用以奖的办法支持农科教企业和科技村、科技县(市)、高科技园区的发展。有条件的省、地、市,也可照此办理。

农业问题论文范文第8篇

1农业环境成本的内容

农业环境成本与企业环境成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顾问专家工作组第15次会议文件《环境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立场公告》:“环境成本是指本着对环境负责的原则,为管理企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被要求采取的措施成本,以及因企业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由此可见,企业环境成本是企业内部成本核算的一个方面,是企业的实际成本支出,属于会计范畴;农业环境成本不仅包括预防性的成本支出,更重要的是分析农业生产行为实际对环境造成损害,是整个社会共同承担的环境代价,属于公共环境经济问题。农业环境成本可以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农业生产本身所产生的环境成本,间接成本是指上游与下游产业所产生的环境成本,如化肥、农药的生产,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因使用原料的特殊性所产生的环境成本,如皮革加工、秸秆造纸等。根据不同的生产部门,农业环境成本还可以分为种植业环境成本、畜牧业环境成本、水产业环境成本等。本文所分析的农业环境成本是指种植业部门的直接环境成本,包括动植物资源成本、土壤资源成本、水资源成本、大气污染成本、生命健康成本等。

2农业环境成本的核算方法

核算环境成本的方法很多,如预防费用法、恢复费用法、生产率变动法、机会成本法、间接替代法、市场价值法、人力资本法等。不同的环境成本,可以选择不同的方法进行核算。

2.1动植物资源成本核算

动植物资源的减少,其造成的损失是无价的,同样,各种动植物资源的恢复和保护也蕴藏着不可估量的价值。核算动植物资源的环境成本可以采用恢复费用法和维护成本法。

恢复成本取决于恢复的面积和单位面积恢复的费用,恢复费用的具体费用包括土地费用、劳动力费用、动植物资源引进培育费用和相关的技术费用等。其中动植物资源的引进培育费用是关键,对植物的稀有程度越高,费用就越大,一般常见的资源引进,费用很低,甚至不需要具体的费用。恢复成本既可能是一次性的,也可能是长期的,但保护成本是长期的,同样道理,动植物资源的稀有程度越高,保护的费用就越高,常见的动植物资源只需保证其生产空间,一般不需要额外的保护费用。相反,如果需要对野生动植物生长进行控制,费用另当别论。

2.2土壤资源成本核算

土壤资源成本的核算方法常用的有两种,一是恢复费用法,即将土壤的自然生产能力恢复到一定水平的费用;二是生产率变动法,选择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不同年份,核算由于土壤自然肥力不同或变动而引起生产率变动所产生的净收益差异(E)。

式中,P为产品价格;Q为产量;C为单位成本;i为产品种类。

使用恢复费用法计算土壤资源成本,关键在于选择恢复土壤自然生产能力的方法和要求达到的技术指标。如果采用休耕的方法,其成本就是正常耕种的净收益,如果采用种植绿肥等方法,在以上基础上,其成本还应该包括种植绿肥或其他方法所产生的净费用。

由于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干扰,采用生产率变动法很难直接测定由土壤肥力下降所引起的单位面积净收益的变化。土壤肥力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大量施用化肥造成的,因此可以通过单独测量化肥的超正常施用量,判定土壤资源的环境成本。首先是确定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单位面积净产值最大时化肥的最小施用量,然后计算化肥实际施用量与最小施用量之间的差额和相应的价值,最后将差价扣除因减少化肥施用而采取的其他环保手段的费用,就是使用化肥而产生的土壤资源成本。

如果替代费用超过减少化肥施用节省的成本,就会出现替代不经济,所以替代品的经济性和环保性同等重要。用同样的方法可以核算农药投入对土壤所造成的环境成本。事实上,无论化肥和农药的投入量如何减少,都不可避免地会对土壤造成一定的损害,关键是把这种损害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一是可以由土壤自身进行修复,二是可以通过其他比较经济的技术手段实现修复。

2.3水资源成本核算

水资源环境成本有三项内容,核算也分三个方面。

核算水资源的浪费成本,关键在于确定水资源的价格、节水灌溉的用水标准以及相应所增加的灌溉设备费用,如果价格较低,水资源的浪费就是经济的。提高水价,水资源的环境成本就会由外部成本转化为内部成本,节水灌溉的经济性就会增强。

2.3.2地质灾害损失的核算

在我国北部平原地区,农业灌溉用水主要来自于浅层地下水。由于地下水严重超采,目前在山东、河南、河北等19个省区共形成了59个漏斗区。并引发了比较严重的地质灾害,如地陷、裂缝等,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地质灾害损失的核算,一是通过调查统计计算已经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是预测灾害发生的概率和将来可能造成的损失。2.3.3水污染环境成本的核算

农业生产对水资源造成的污染主要来自化肥、农药、除草剂的使用,因此水污染环境成本的核算方法与土壤资源的环境成本核算方法类似。二者的差别在于水的流动性较强,水资源的污染会进一步对动植物资源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由此造成的二次污染和损害的核算,可以分别参考动植物资源的环境成本核算和生命与健康成本核算。

2.4大气污染环境成本核算

2.4.1温室效应的成本核算

农业生产的温室效应损失=温室效应造成的净损失×农业生产对温室效应的负责系数

农业生产对温室效应的负责系数=农业生产N[,2]O排放量占N[,2]O总排放量的比例×N[,2]O对温室效应的负责系数

2.4.2秸秆燃烧的环境成本核算

首先确定秸秆燃烧所造成的损失项目,如交通事故、高速公路关闭、飞机停飞、火灾等,其次统计和计算相关项目的实际经济损失,最后将这些损失合计就是秸秆燃烧的环境成本。其中涉及生命与健康方面的损失,核算方法参见关于生命与健康成本的核算。

2.5生命与健康成本核算

在生产中与农药的接触对人体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可以致病、致残甚至致亡,相应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以及由于劳动能力的部分或全部损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都属于生命与健康成本核算的内容。与农业生产不相关的行为,如服药自杀所造成的损失不是环境成本核算的内容,精神损失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且难以衡量,也不在核算的范围。通常使用人力资本法核算生命与健康成本。

人力资本法也叫工资损失法,它是通过市场价格和工资多少来确定个人对社会的潜在贡献,并以此来估算生态环境变化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损益。

进一步计算疾病成本和劳动能力丧失成本:

式中,R[,j]为农药对伤残的负责系数;Y[,0]为期望寿命(参考“WHO推荐的标准期望寿命表”);Y[,j]为第j人的实际年龄;E[,j]为劳动能力损失系数(死亡者系数为1,伤残者根据伤残轻重确定,具体可参照GBD伤残等级分类);W[,y]为年人均收入;D[,j]为年陪护费用。

3农业环境成本的控制

3.1维护土地的多样性

目前,农村土地耕地化现象非常严重,不仅边边角角都被利用,就是原来的河道、林地、草滩甚至坟地也被开垦变成了耕地。土地的过度利用将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一是使许多动植物失去了生存的空间,农作物一统天下,不利于生物间的竞争与进化;二是土地耕地化使水土流失问题更趋严重,农作物的耕种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在春播与秋播期间,地面没有任何植被覆盖;三是提高了旱灾与涝灾的成灾率,因为大量的水塘、沟渠甚至河道都被平整开垦为耕地,排涝蓄水以及灌溉的能力大大减弱。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在保护耕地的同时,一定要保护农村土地的多样性,林地、草地甚至荒地也要得到一定的保护,对池塘、河道、沟渠进行全面规划,禁止耕地对其侵占。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应该主要依靠技术与资金投入,而不是耕地面积的无限制扩张。

3.2科学施肥,减少无机肥施用量

全面使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避免化肥的盲目使用。发展复合肥、生物有机肥,压缩无机肥的施用量。生物有机肥技术是以畜禽粪便为原料,以秸秆、豆粕等有机废弃物为辅料,配以多功能发酵菌种剂,通过连续池式好氧发酵,使之在5~7天内除臭、腐熟、脱水,最终成为高效活性生物有机肥。有机肥内含有多种有益微生物,能不断释放出植物生长所需的营养元素和多种植物生长刺激素。肥中除含有氮、磷、钾三大元素外,还附有含钙、镁、硫、硅、锰、锌、硼等中量和微量元素。能增加土壤团粒结构,提高土壤保肥、保水、保温能力,减少病虫害,改善作物品质。施用有机肥料的土地比施用传统化肥的土地一般增产10%以上。现在,生物有机肥的生产技术比较成熟,市场供不应求,发展生物有机肥,可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3.3发展生物农药和物理捕虫技术

生物农药是指利用生物资源开发的农药,包括植物农药、微生物农药和抗生素等,生物农药具有对人畜的毒性较小不污染环境以及病虫不易产生抗药性等优点。由于技术上还存在一些问题,生物农药在我国的推广和利用受到了一定的制约,许多生物农药的有效成分为活体微生物,其产品制剂化技术要求高,而我国生物制剂的剂型及其工艺水平落后,致使活体微生物农药的制剂化成为生物农药发展的一个瓶颈。因此要加强技术攻关,使生物农药产业不断取代化学农药,成为农药的主体。同时,应重视物理捕虫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如使用灯光、振频等物理方法诱虫、杀虫。根据昆虫趋光的天性,在其成蛾期间,在田间布置具有诱虫和杀虫功能的频振杀虫灯,杀虫效果不亚于使用农药,并且没有污染,还可以大大节约成本。山东龙口市在果树和蔬菜生产中推广频振式杀虫灯技术,全市目前已应用频振式杀虫灯3000多盏,控制果蔬面积6000多hm[2],每年可减少农药使用150t,节约成本上百万元。

3.4推广与普及节水灌溉

根据预测,到2030年我国农业用水将短缺600亿~700亿m[3],推广和普及节水灌溉势在必行。截止到2002年,全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只有2000万hm[2],约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的36%。其中防渗渠灌溉的面积1000万hm[2],管道输水灌溉面积150多万hm[2],喷灌面积230万hm[2],微灌面积30万hm[2]。节水效果越好的方式,其应用面积越小。发展节水灌溉,一要解决技术问题,开发和推广适合不同地区使用的节水灌溉设备与技术,在华北平原地区,应推广和普及管道输水灌溉技术,在城市郊区,发展喷灌和滴灌技术等。二要解决制度问题,建立农业用水的市场机制,有偿用水,利用价格杠杆,使农民自觉使用各种节水设备。

3.5全面建设农村生态文明

农业问题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政策性农业保险,商业性保险公司

根据中央“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和《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的精神,全国各地积极响应,进行多种形式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实验。但是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和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不是理论问题而是操作条件和操作规则问题。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目标和导向不明确

为什么要试验举办政策性农业保险,这种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政策目标和导向是什么?这是试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各地政府至今还不统一或存在众多疑惑的问题。他们说,办农业保险是中央为了确保粮食安全,但我们地方花这么多的精力和金钱,有什么好处?加之中央没有相关配套政策,害怕遇到大灾还“吃不完兜着走”。这样,地方上的积极性会打折扣,而且这点有限的积极性也很难持久。有的地方政府不仅没有能力给农业保险试验以补贴,而且还想从农业保险的经营中得到一些好处(从保险经办公司得到一些手续费收入)。这就更难期待农业保险试验的真正启动。

二、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组织和推动农业保险的费用分担无章可循

各地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验,不可能单纯依靠商业性保险公司,基本上都是以行政组织和推动为主。有的试点省,例如浙江省、江苏省淮安市都将农业保险承保面作为试点市、县政府的业绩考核重要手段。因此,在推进的过程中,除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外,地方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的农经中心等都承担了很大一部分宣传、展业、收费、查勘、定损、理赔工作。但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实际上是他们临时附加的一项工作,由于没有专门的编制和行政职责岗位,有关农业、财税、发改部门只能临时抽出一部分人员开展此项业务。鉴于我国农业经营的分散性和小规模经营,各地用于农业保险的宣传、展业、查勘、定损的成本相当高,而保险公司从所收取的保费中提取的经营管理费只有很少一部分是给这些人员,这部分费用实际上还是由财政负担,但“师出无名”,有的试验地区根本没有这项费用,这些地方的区县乡镇基层干部也就没有积极性。这将可能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持续推进。

三、农民的自主投保意识参差不齐

农业保险对农业经营者来说虽然可以帮助他们分散生产风险,稳定其生产收入,保证简单再生产的持续进行。但是,由于农业灾害频繁,风险大,费率高,投保农业保险的预期收益不高(特别是对于那些家庭收入主要不靠农业的农户来说收益更是相对有限),农户购买保险的支付能力有限或者虽然有支付能力但不感兴趣,这就使很大一部分农民即使有政府的部分保费补贴也不会自愿投保。但对于费率相对较低、政府补贴较高险种(例如浙江温岭的露地西瓜保险),农民感到有利可图时,其参与热情就比较高,甚至排队投保,100%投保。这种情况给农业保险经营如何平衡农民自愿投保和准确费率、适度财政补贴关系的研究带来了挑战。

四、地方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缺乏长效机制

不少省、市、自治区虽然在试点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时提供了一部分财政补贴(有的补贴保险费的50%,有的补贴35%),但是,他们也担心全面铺开以后,财政补贴的压力必然增加。例如,江苏省金湖县现在只在该县的塔集镇开展农业保险试验,市县财政2005年的补贴额为13万多元,如果在全县推开水稻、三麦、养鱼保险,县财政每年将要为此补贴200多万元,而且这种补贴一旦实施,就不可能收回来,只可能增加,不能减少。因此,地方财政存在补贴的顾虑。更重要的是在没有建立巨灾补偿基金的条件下,真的发生大灾需要巨额赔付时,财政兜不了底,到那时政府将失信于民。

目前能得到中央财政补贴的黑龙江阳光相互农业保险公司虽然在2004年和2005年拿到了4400万元的补贴,但是不仅数额不足,而且都是临时性的安排,没有长期保证。这对于一家只有数千万元家底的相互公司来说,经营风险相当大。

五、中央的财政扶持手段和力度是一个未知数

政策性农业保险离不开财政支持,特别是中央财政的支持。财政支持一般包括保险费的补贴和经营管理费补贴、在发生巨灾损失条件下的财政支持等。在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条件下,绝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离开了中央财政的适当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恐难建立。而直到目前,中央财政没有任何有关政策期许和支持承诺,这是大多数省、市、区不敢进行试验的重要原因,即使开始试验的财政状况较好的省份,也对试验的可持续性没有信心。这一点也正是前20年农业保险试验失败的重要教训之一。当时不少地区也曾给与农业保险以补贴,但是他们能补“一阵子”,难补“一辈子”。六、政策性农业保险试验缺乏巨灾补偿准备和分散直接保险经营风险的再保险机制

各地在农业保险的试点中发现,如果不出现自然灾害或一般性的自然灾害,农业保险费可以作为补偿基金积累起来;如果出现了较大灾害,农业保险可能会出现超赔(基金积累不足赔付)的现象;如果出现了较大范围的损失巨大的自然灾害,靠农业保险的保费收人以及艰难的积累来赔付,很可能就是杯水车薪。这就要求农业保险必须建立“巨灾补偿准备金”,同时,要有一个强有力的再保险机制,使得风险能在时间和空间上得到有效分散。而现在,尚无一个省、市、自治区在试验之初就着手建立“巨灾补偿准备金”。同时,部分试验的省、市、区也没有安排再保险。缺乏巨灾赔偿准备,也五分散风险的其他安排,这样的农业保险试验经营就成了一着“险棋”,等于将风险都集中到了政府身上。

七、某些筹资渠道的随意性对正规制度建设效力有限

在一些试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地方,当地政府或保险经营机构力图拓展农业保险的资金筹集渠道,寻求一些产业化组织、龙头企业为投保农户提供保费补贴,或通过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展业,但这种非正规手段和制度是一种自愿行为,没有任何政策和规则约束,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只可以提倡,不可能要求。有多大推广价值,对正规制度建设能产生多大效力,还无法预见,因此也恐难纳入正规制度建设中来。

八、缺乏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验的其他配套政策

除了财政支持政策的缺失之外,农业保险试验的其他配套政策和措施也还没有踪影,例如:

1.税收优惠政策。迄今为止,对农业保险的经营尚无任何税收政策的支持。曾有“经营农业保险免除营业税”的不成文规定至今还没有明文认可。而所得税对农业保险原则上依然征收。实际上,由于农业保险的高风险、高费率和高赔付,使农业保险的试验经营已经举步维艰,在风调雨顺的年份可能的经营结余并不能将其当作利润,而应当将其作为非常年份的赔偿准备基金。取消33%所得税征收规定是试验地区的普遍期盼。

2.“以险养险”政策。为了弥补农业保险准备基金的积累和增强偿付能力,国内外的成功经验之一是给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某些盈利性较好的商业保险险种,甚至对这部分险种也不征营业税和(或)所得税。目前的试验中也有不少地方在这样试验。但因为没有任何规范和依据,各地也只能各行其是。例如,江苏让承保农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借助该渠道同时向农民推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浙江省把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动车辆保险”都指定向经营农业保险的“共保体”投保(7月1日“交强险”实施后尚无明文),上海允许专门经营农业保险的专业公司经营“农村建房保险”、“农业机械设备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但是各地的做法或者毫无依据,或者只是将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当作一个保险市场上的一般竞争主体,或者对这部分非农险业务的税赋不免,因而对补充农业保险准备金或者“养险”的正面意义有限。

九、缺乏农业风险区域规划,费率厘定和调整没有依据

国外的经验和我国的教训表明,农业保险成功经营的基础之一,是做好农业风险区域规划。因为这是正确厘定和合理调整农业保险费率的最重要的依据。我国虽然试验了几十年的农业保险,但至今没有启动农业风险区划工作,这对试验非常不利。据浙江省的某些地方反映,该省某些地区农业自然风险比另一些地区大数十倍,但省里定的农作物保险费率全省各地相差很小(风险系数最大相差是1:1.6),显然违反了保险经营的风险一致性原则,致使其经营公平性受到广泛质疑。因为出一样多或略有差异的保险费而获得风险损失补偿的机会大不相同,风险小的地区的农户只有向风险大的地区的农户做贡献的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这些低风险地区的积极性。但是,因为没有风险区划作依据,同时又没有相关经营的长时间数据资料积累,其调整难度可想而知。

做农业风险区划不是商业性保险公司或某一个政府部门能够完成的,需要政府立项并由各部门协调配合才能实施和完成。

十、专业技术和人才缺乏

农作物保险的专业性很强,要求从事试验经营的机构和人员既要掌握娴熟的保险经营技术(例如种植风险评估、费率厘定、保单设计等),又要掌握广泛的农业技术(掌握育种、土壤、耕作、植保、畜牧、畜禽疾病防治、气象、经营管理等)知识,不然无法正常试验经营。浙江省某地区2006年开办的“露地西瓜”保险,由于其条款、费率、承保方面的缺陷,农民排队买保险,而且100%投保,100%受灾,导致理赔遇到较大麻烦,最后不得不由省政府出面协调和拍板。

农业问题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村经济;财政政策;政策取向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新世纪前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个宏伟目标,必须有发达的农业作支撑。在中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2/3左右,只有大幅度提高农民的收入,农村市场才能够扩大,也才能真正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没有发达的农业,没有繁荣的农村,没有殷实的农民,就不会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十六大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新年伊始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要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

通过增发国债扩大政府投资支出以扩大内需带动经济增长的积极财政政策实施了四年多来,这一政策在提高经济增长率方面的确起了作用。但是,这种政策效应由于投资增长速度超过GDP增长速度而打破了国民收入分配关系中消费与积累的平衡,造成了消费占GDP的比率逐步下降,消费需求严重不足,这种消费需求不足对经济长期发展而言才是更为可怕的。目前的现状是,拥有很大一部分财富的高收入者消费倾向很低,绝大多数人因缺少财富而无力消费,居中间阶层的人,有一定的财富而有能力消费,但因市场能够提供刺激他们消费的新产品不多,也不去消费,这类人主要是城镇中的中产阶层,但是调查表明,中国城镇居民在耐用品消费方面已接近饱和,因此,国家出台的如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征收利息税、增加公务员工资、开办消费信贷等旨在刺激消费的政策,对消费需求的增长作用不是很显著的原因主要在此。

如果不能把占人口2/3左右的农村需求搞上去,任何扩大内需的政策效果都难以持久。调查资料显示,1985年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为58.5%,到2000年却降到38%。中国农民最需要消费,农村市场潜力最大,但是农民无钱消费。有人疑惑中国人均GDP不到1000美元却出现了买方市场,这与广大农民收入水平低,进入不了消费市场直接相关。另据调查,中国农村人口8.7亿,大约有2.1亿个家庭,任何商品在农村的普及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就会增加至少210万的销量。根据《2001年中国统计年间》的统计资料,2000年底城乡居民家庭每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对比情况,仅在彩电、洗衣机和电冰箱城市居民拥有量分别为116.56台、90.52台和80.13台,而农村地区的这一数字仅为48.74台、28.58台和12.31台。如果农民收入能大幅度提高,这些耐用品消费在农村就大有市场。

近年的积极财政政策注重投资需求的扩大,轻视消费需求的增加,而最终消费需求的增长所引致的投资需求的增长、国民经济的增长才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政策作用点应调整到刺激消费需求,而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应当成为重中指重。

二、农村经济发展的平台急需搭建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工业与农业的关系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以农补工阶段、农工自养阶段和以工补农阶段。按照国际通则,在人均GDP达到800-1000美元时,一国就进入农工自养阶段;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一般是以工业产值超过农业产值作为结束提供农业剩余发展工业的标准(刘书明,2001)。中国目前人均GDP2000年已达到人均800美元的水平,但是,由于中国城市化严重滞后,在近20年的工业化高速发展时期,农村人口城市化率极低,1978年城镇人口比重为17.92%,到1999年为30.89%,仅上升13个百分点。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不协调,导致中国工业在国有企业攻坚改革和入世冲击的内外双重压力下,难以自养,还需要农业继续输血。所以近年农产品收购价格下降很快,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由1994年的139.9下降到1999年的87.8,国家对农业的投入不断减少,1998年用于农业支出的财政支出比例为10.69%,1999年就降到8.23%,2000年又降到7.75%。

积极财政政策已实行四年多,城市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平台已搭建好,但是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公共设施尚十分短缺,据调查,全国仅1/3的乡镇有供水站,83%的村不能饮用自来水,13%的村不通公路,53%的村没安装电话,已安装电话的电话费比市话费高近一倍;虽然95%的村能通电,但电价昂贵,普遍是城镇电费的2倍以上;93%的村能接受电视,但信号相当弱,彩电信号尤差(文启湘,陶伟军,2002)。公共医疗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照明设施都十分落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中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借助积极财政政策,下大力抓一抓,把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必要的前提,为农村经济快速增长搭建平台。

三、县乡机构改革应进行到底

“三农”问题不是农民的问题,根源不在于农民,而是思想上的重工轻农,政治上的“城乡分治”,体制上的机构臃肿、人员过冗,制度上的唯“家庭承包责任制”、反对任何制度创新等多种因素所造成的。对“三农”问题,给人普遍的感觉是“雷声大雨点小”,近年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似乎很少把“三农”问题考虑在内,似乎只要把土地的承包期延长30年就可以了,根本没考虑到由于现有的制度使农民负担沉重,农民已不迷恋生养他们的土地。难怪以研究“三农”而著名的温铁军博士疾呼慎言“三农”。

可是,广大农村、广大农民有巨大的潜在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要想把这种巨大的潜在需求变为现实的需求,只能是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的收入。对如何提高农民的收入,大多数人认为通过稳定延长土地承包期、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对农民征收的各项非规范性的收费、调整农业税和农产品税等规范性税收税率即可。笔者认为这种“切分蛋糕”的做法在短期内可以使农民收入有所增加,十分必要。而根据付光明等(2002)调查表明,以政府数十个涉农部门从部门利益出发,从农村、农民、农业中争夺自身经济利益为特征的部门内生交易费用“综合症”是农民负担重的根本原因。如果不彻底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削减不必要人员,就难以达到乡镇机构减人减支、农民减负的目的。但现实推行的政府机构改革从中央到地方名义上已基本完成,从上到下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层层分流非常顺利,而到县及以下乡镇机构人员再难分流了,或者名义上分流出去了但仍然要拿农民负担的工资。因此,如果不彻底把这些人从政府职能部门剥离掉,政府机构改革成果难以巩固,税费改革也难以推进,从长期来看,即使把“蛋糕”做大,而切分“蛋糕”的人有增无减的话,不能保证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收入。经验证明,只有增加农民收入,才能扩大市场,国民经济才能稳定发展,“无农不稳”就是这个道理。

四、通过农村再组织变革提高农民收入

要想做大“蛋糕”,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收入,只能通过组织变革或制度变迁来改变农业的生产方式、销售方式、劳动和资本的组合方式,使农业内部重组和重新分工、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实现舒尔茨(Schultz,中译本,2000)所说的“农业的报酬递增”。要使农业产生较高的回报率,关键是在农村再组织的基础上引入先进的生产要素。农村再组织的形成首先需要摆正农业和农村基层政府职能的定位,服务和保证再组织所需的各种契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这样现有的庞大的农村县乡村机构和人员,必须精简去2/3左右,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才能不受干扰地自主地形成农村再组织;其次要取消各种对劳动力流动的人为限制,如废除户籍制度,以国际税法中通用的居住标准来判定一个人的居民身份,允许承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流通,农民有权放弃土地承包权,城里人如果有好的农业生产技术也可以到农村来承包经营土地;否则,即使再组织形成也发挥不了作用,先进的生产要素不会进入。

传统的观点一直认为农业资本利润率低,但这一观点也反证了一旦变动后,农业资本的利润上升的空间非常大,这是工商业资本投入农业的极大驱动力。这从中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这两种哈耶克(Hayek,1988)意义上的“市场合作的扩展秩序”的农村社会的再组织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作用可以证实。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中国农村社会的再组织形式是农业产业化。国内自1990年代初由山东诸城市提出,有关农业产业化的研究成果颇丰,笔者无意再置喙于此,这里只想谈一下积极财政政策在农业产业化推广方面的设想。

虽说农业产业化是以农民为主体推动的农村秩序的重构,是基于自利原则上的农户与工商企业的自愿合作的结果;但是实践中,由于政府仍维持着的垄断,使农业产业化无法涉足一些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领域;由于多年的工农“剪刀差”和根深蒂固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导致农业发展资金严重不足;由于现有教育体制安排,忽略了广大农村,致使农民的知识存量普遍不足;也由于运输、信息收集、监督合同等环节的规模经济要求;还由于中西部地区广大农村发展的落后,致使其农业产业化缺少应有的基础设施平台支持;因此,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存在巨大的作用空间。

五、解决上述“三农”问题的构想

理论上被视为短期政策的积极财政政策自1998年以来已实行近五年了。最近关于积极财政政策淡出的呼声很高,马拴友(2001)认为增发国债、扩大政府投资以扩大内需的积极财政政策,无论从短期、中期,还是从长期来看都是不具有可持续性的;刘尚希和赵全厚(2002)引入政府资产存量、政府收入流量对中国政府债务进行分析,分别得出政府以资不抵债和政府已无法再提高收入流来降低财政风险和改善债务状况。他们从理论上论证了中国靠发债搞政府投资的积极财政政策已经不能再实行了。他们从理论上从发达国家的经验上断定国债不能在大规模的发行了,积极财政政策应考虑淡出了。对此笔者不这样认为,关于目前中国政府还能否大量发国债支持上述提到的农村经济发展,引用陈云同志“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话,让这些同志查看一下中国金融机构、投资企业近年的国债资产增长情况,再走到老百姓为购买国债而排的长长队伍中,从中国城乡居民拥有近九万亿的储蓄存款的情况来看,三到五年内拿出1/3左右存款投资国债是非常可能的。这就是说三五年内还有3万多亿的国债发行规模。至于债务风险问题,对内发行国债,只要保证政府的可信性,本金偿还不应在令人担心的考虑范围内(可用新发行的国债的一部分来偿还),只需考虑每年财政收入中用于偿还国债利息支出的可行性。从近年税收增长的情况来看,这似乎不成问题。从中国具体国情(而不是比照国外的经验数据)来看,发行国债、推行政府主导下投资的积极财政政策仍有空间。再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来看,在现代信用制度下,国债市场是一国金融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因为(1)国债为社会公众、社保基金、投资基金、银行、保险公司等提供了一种零风险(目前我国还是较高收益)的投资对象;(2)国债市场的价格,既为中央银行提供市场信息以随时调整政策取向,又为其他金融市场产品的价格提供参照基准;(3)为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形式金融监管提供重要前提条件,这是因为发达的国债市场具有足够的市场流动性,可保证市场参与者的信心,最主要的是为中央银行从事公开市场业务、实现货币政策意图提供操作对象和场所。可是目前中国国债的规模、品种、期限结构、利率结构和交易方式都远没达到发达的国债市场标准。今后围绕与货币政策配合的效应,国债发行的空间也会很大。

党的十六大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新年伊始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要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今后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方向应重点扶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支农发展方面具体可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的投入,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目前中国农村人口约占总人口的2/3,而政府财政支出直接用于农村人口的农业支出比重不足1/10(1999年为8.23%,2000年为7.75%);农民自身的收入由于农产品价格下降,增产不增收;乡镇企业多年的不景气;许多城市限制农民工打工的歧视规定等原因,农民收入增长逐年下降,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实际收入近几年呈绝对的减少,所以,1997年政府提出的开拓农村市场,到现在也没有多少扩大的迹象。不是农民不需要商品,而是农民没有钱消费。调查表明,农民有限的剩余资金还被遍布城乡的邮政储蓄系统零星收购然后缴存到中央银行。农村经济现在成了无人扩大再生产,仅仅维持简单再生产,有些地方连简单再生产也做不到。在此情况下,政府如果不再对农业投入,后果将十分严峻。国外经验表明,国家对农业支持越多,农业盈利水平就越高,社会资金投入农业也就越大。中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十分落后,积极财政政策在这方面很有文章可做。因此,政府应对农业投资给予各种优惠或奖励或补贴,如通过税收优惠鼓励农业利润用于农业再投资、对农业贷款实行财政贴息、对私人兴建农村基本设施建设给予财政补贴等等。

二是政府主导建立城市乡村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可借鉴新加坡在社保方面的做法,把目前中国农户自发进行的防卫性储蓄以省或市为单位协调统一使用,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保制度。短期内的资金缺口可考虑国债资金贴补,从长期来看,经济的全面增长,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只要制定合理的社会保障给付水平,建立这一城乡统一的社保制度是可行的。经济理论告诉大家,最终消费提高是扩大内需的关键,包括增量消费和存量消费。消费增量的提高依赖于边际收入的增长,边际收入水平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这不是短期能实现的;而社会消费存量的增长则主要取决于居民预期的稳定。针对预期的不稳定,城市居民的基本对策是增加个人储蓄保障,所以储蓄存款不受降息、征利息税的影响仍以年均14.3%速度增长;农村居民的对策是多生孩子,养儿防老,农民收入大多用于计划生育罚款了,不能进行农业投资和和生活消费。只有建立充分的社会保障制度,把分散的个人储蓄保障转变为规范的社会保障,才能提高城乡居民的预期稳定性,才能把他们的存量财富用于消费;只有建立涵盖县乡村基层干部的社会保障制度(这要大规模的精简基层机构和人员),通过政府买单来保障基层干部的利益,一方面有利于基层政权的稳定,另一方面解决农民负担过重,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缓解农民投资和消费的资金约束。

三是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民的初始分配能力和禀赋。这是解决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起点上的不公平,通过教育一方面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民主意识,才能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另一方面提升农民的人力资本。《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问题报告》提出人力资源开发的成功与否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的成败。把中国从人口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大国,重点是通过教育提升人力资本、提高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业人口的能力。从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和财政支出的比重来看,财政性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自1996年以来逐年下降,教育经费支出的增长幅度低于GDP和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2000年国家财政教育投入占GDP的2.56%,低于国家制定的4%标准,也低于世界5%左右的平均水平;用在农村中小学教育上的经费与用在高等教育上的相差无几,1999年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占当年教育总经费的25.7%,而同期高等教育经费占教育总经费的22.8%,但农村中小学教育是义务性的,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性的。因而,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先考虑特困地区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部免费,以后逐步惠及全国适龄儿童,真正体现国家在基本教育方面的义务性。另根据Persson和Tabellini(1994)使用OLG(overlappinggenerations)模型研究了在财政纯粹进行再分配的情况下,收入分配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综合经济均衡和政治均衡,他们认为基于初始能力和禀赋分布的收入分配越不平等,转移支付率越高,经济增长率越低。在我国目前收入分配差距日趋拉大的情况下,通过增加税收进行财政转移支付和政府投资的再分配,将会对国民经济稳定增长产生影响。因此,增加政府在农村教育方面的投入,是提高农村居民的人力资本价值、能力和禀赋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点。

四是财政拨专款设立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基金及其他鼓励性措施,专门资助和鼓励大学生到农村从事创业活动。当前,农业大学或其他大学的适农专业的毕业生不愿意到农村去,有缺少创业资金的原因,也有农村即使是乡镇企业也提供不了与城市可比的就业环境方面的因素。政府应制定政策鼓励到农村去的大学毕业生,专门设立基金资助是一个方案;允许他们的人事档案户籍关系保留、或挂靠在所在省市的人事部门,不用迁移到他们所去的农村基层部门,并可以做一些期权安排:如规定凡到农村工作若干年以上并做出较大社会贡献的大学生以后子女上学费用可免除、考大学可加分等。另外建议农业大学以培养农村干部和农业科技人员为主,不纳入高考入学范围,免试入学,免费培训(所需费用由财政投入,目前的资金缺口可考虑国债筹集资金)或者被培养人员回到农村生产经营有了收入后再交学费,农业大学的课堂最好设到农业试验田里,设到农村的广阔天地去。切实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迅速转化农业科技生产力,提高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

总而言之,我国农村人口比重过大,农业现代化发展缓慢,农民收入得不到较快增长,制约农村消费需求增长,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多年积极财政政策既没有改变物价指数持续下降、民间投资和消费增长缓慢、经济持续低迷的局面,也没有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相反城乡经济差距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继续推行积极财政政策,重点解决“三农”问题,支持农业、关注农村、关心农民,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的小康,进而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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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问题论文范文第11篇

社会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中,没有农业的支持,工业革命是不可能出现的(注:吴于廑:《历史上农耕世界对于工业世界的孕育》,《世界历史》1987年2期。)。农业的重要作用的主要表现为一个农民能否养活一个以上的非农业人口,促使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就是“效率空间”的存在,最终将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出去,同时农业在一个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贡献份额逐渐降低。

本文从宏观的角度,认为主要有三种因素制约“效率空间”的形成,它们分别是农业内部结构、生活方式和继承制度等。这里就中国传统农业的“效率空间”及相关问题,进行宏观的分析。

一、中西方原始农业:不同的地理环境和农业文明类型

如果把历史的视野指向遥远的古代的话,就会发现,中国和欧洲的农业文明的一个显著的区别是,中国的农业是一种原生型农业文明,即是一种在本地土生土长的农业文明,它既是起源地,同时又是农业繁荣地;欧洲的农业文明则是一种外来型、传播型农业文明,它的农业文明是由西亚地区传播而来的(注:徐旺生:《农耕的起源和传播对中西早期文明发展的比较研究》,《农业考古》1997年1期。)。这两种不同的起源方式以及相应的自然条件,决定了中国和西方农业的完全不同的格局。

欧洲的农耕文化——新石器文化的出现与西亚的农耕的扩展有着密切联系,这一点已为考古发现所证实。西亚农业向北传播中,由于欧洲既适合于畜牧又适合农耕,因此农业传播出现了先传播驯养畜牧技术后传播种植技术的前后两次传播过程(注:徐旺生:《农耕的起源和传播对中西早期文明发展的比较研究》,《农业考古》1997年1期。)。

欧洲文明的基础产业——农业的特征是在发展驯养和畜牧的基础上逐渐发展种植业,并且种植业首先是由满足牲畜饲料而发展起来的,由于主营畜牧业的习惯,因此农耕的扩展并非一下子就从西亚迅速传遍全欧洲,而是缓慢传播。根据研究者的测算,欧洲早期农耕推进的速率是每年1.08公里,每代人扩展的平均速率为25公里,农耕向欧洲腹地传播持续了大约3000年之久(注:(英)A、阿默漫等著,黄其煦译:《欧洲早期农耕扩展速率的测量》,《农业考古》1987年1期。)。

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在农业没有传播到欧洲的腹地之前,居住在此的欧洲人从事的是畜牧业,后来才开始接受种植。恩格斯根据雅利安人亦即印欧人,先是从事畜牧,后来又在畜牧的基础上引进了种植业的历史,得出了农业的产生是为了给牲畜提供饲料的结论,原因就在于此(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0-21页)。

显然恩格斯的这一结论不是农业起源的普遍形式,只适合于早期的欧洲,而不适合于亚洲。在亚洲,种植不是为了满足牲畜的饲料需要而产生的,而是为了给人类提供食物。因此,早期的欧洲人的生活方式是一种游牧的生活方式,而中国人则过着定居农耕的生活。

与欧洲的情况完全不同的是,在中国中纬度的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发明了原始的种植和养殖业后,由于该地区特有的土壤环境,人们很快就形成以种植业为主的生活方式。黄河流域到处都是堆积的黄土,这种土壤非常适合于人类早期的比较简单的工具进行种植,收获的粮食也较多。距今约7000年的河北武安磁山文化遗址中,出土了大量的粟,足以说明这一点。因此,种植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又由于种植必然与定居紧密联系,而定居生活也是人类生活的一种趋势,狩猎的方式逐渐降到非常次要的地位。生活在这一地区的人们也不大愿意迁移到别的地区生活。因此,中国文明最早的起源和繁荣地就是黄河流域一带。到了秦汉时期,已经形成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形态,亦即今人所说的“跛足农业”。秦朝以倡导耕战得以最后统一了全国。三国时,曾经规定,凡杀牛者,论罪恶至死(注:陈寿:《三国志·魏书·陈矫传》。)。唐、宋和明代也有类似的禁令,因为牛是种植业中动力的主要承担者。

总之,欧洲的土地既适合于种植,也适合于养殖,但是最早的种植业是在畜牧业的基础上产生的,其侧重点是养殖业,所以欧洲农业中养殖业的比重较大,是一种混合型农业。而中国的早期农业,由于黄河流域一带的土壤宜于农耕,所以以种植为主,是一种所谓的“跛足农业”类型。

二、不同的生活模式与不同的生活空间

中国和西方在原始农业时期的农业内容的不同,决定了他们各自后来发展的不同。在讨论两者的差异之前,我们先看看动物界食物和性格之间关系如何。

动物界存在着草食动物和肉食动物两大类,两者的生活方式显著不同。处于食物链顶端的肉食动物如猫科动物,与草食动物相比,数量少,占有的生活空间较大,而繁殖的速度相对来说要慢一些。

肉食动物以老虎为典型代表,如果没有自己的势力范围,就不具备生存能力,就有可能会被淘汰。一旦老虎来到某一地区,必定建立势力范围。当确定了势力范围后,别的老虎是不能进入的,“一山难容二虎”,否则就会出现战争,战争的结果是弱者被赶出这一势力范围,而强者则成为这一地区的主人。新的主人会在此地生活,而原有的老虎则另寻生路。实际上,这是老虎为了不缩小捕食空间,维护基本的捕食区域的一种自我保护行为,是一种确定生存底线的行为。过密的空间是无法提供一只老虎的食物需要的。欧洲人长子继承制度的某些特点与老虎的行为有着某种联系。

肉食动物生活的最大的特征是,如果它的数量过剩,它会向其势力范围外转移其过剩,即幼兽成年后立即离开父母。只有当所有的能够容纳其生存的空间都已经兽满为患后,才会通过博斗以减少数量,迅速地达到一个新的平衡点,数量下降;而不是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靠缩小势力范围或者说降低生活质量来使每一个动物拥有各自的生存的空间。所以说肉食的猫科动物如老虎有一种调节机制来控制自己的种群的数量,以保持基本的生活水准,而不是通过降低生活质量,来维持生存繁衍。

草食动物的生活方式、繁殖方式与肉食动物完全不同。一般来说,草食动物的数量相对于同一地区的肉食动物来说要多很多,草食动物群数量很大,往往数十个或者数百个个体一起生活,其中多半有自己的领袖,比如,头马、头羊等,逐水草为生,往往采食完一地的草后,才转移至其它地区。

草食动物生活的另一特征是,如果它的数量过剩,它的每一个个体依然生活在原有的空间中,不会有某一头羊或者头马将某一动物个体赶出其群体。当数量过多,使得某一地区的草地可供采食的时间起来越短,只能是更加频繁地转移草场。通常由于无法采食而饿死或者被肉食动物捕杀而减少种群的数量,以维持一定范围内合适的种群数量。草食动物不像肉食动物,有一个自我调节机制来减少种群的数量,而是被动地由外界因素诸如天敌的存在、食物的充足与否等来控制其数量。在非洲生活的一种肉食鸟,当幼鸟一旦能够飞翔觅食,父母就将其赶出家门,让幼鸟自寻生路,自生自灭,成年鸟决不会对后代有任何的怜悯,担心其会遭遇不测。

以上是动物界中肉食动物和草食动物的大致区别。如果我们将这种区别与东西方早期人类的生活方式进行比较的话,就会发现肉食动物和草食动物的区别与东西方人类的生活方式的区别极其类似。第一,从居住特征来看,西方人多具有独立的性格,早期居住特点是一家一户单独的,类似于除狮以外的猫科动物的独居特征,不象中国人多聚集在一起;第二,西方人早期肉食在食物中占有较高比重,类似于肉食动物的食性;而中国人早期多吃谷物,类似于草食动物的食性;第三,西方人由长子继承家庭的所有财产,其它的子女则成年以后离开家庭,自谋生路,类似于猫科动物幼兽长大后,彻底离开家庭,自谋生路;而中国人则多子继承,类似于草食动物成年后依然和父母及群体生活在一起;第四,中国和欧洲的版图面积差不多,但是西方历史上多是割据的小国家,很少会出现统一的国家,类似于老虎各据山头;而中国历史上统一的时间占大部分,类似于草食动物所形成的庞大的种群。这也可以解释魏特夫所谓的“东方专制主义”是因为治水的需要而造成的观点为什么是不对的。

实际上,真正的原因可能是人们由于素食,其生活方式以群居为主,相应的社会关系则是一种专制类型,类似于头羊和头马存在于草食动物之中。中国历史上,选择了一种类似于草食动物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势必象草食动物那样,以一个较大的群体如家族一起生活,而在群体中,必定有头羊和头马的存在。

三、不同的生产方式与不同的“效率空间”

中国和西方在生活方式上存在上述的区别,这也就给更多的区别创造了条件。如上所述,早期东西方生活方式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而这种对不同的生活方式的选择,应是基于当地不同的生活环境。不同的生产方式,决定着是否存在着“效率空间”。

由于环境和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在我们的地球上,大致存在四种类型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它们分别是:采集和狩猎型;纯游牧型;纯种植型;种植和畜牧混合型。由于生活和生产方式的不同,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也有所不同。

第一种生活方式主要出现在一些不久前尚处于原始社会阶段的民族中。如中国西南某些地区、太平洋及赤道周围地区的民族。以第一种生活和生产方式生活的人们,处于原始状态,其效率最低,社会的发展阶段落后,单位土地面积上人口较少,理论上存在“效率空间”。

第二种生活方式存在于一些草原地区,这些地区只能从事游牧,由于气候和灌溉等因素,农耕在那里难以开展。这种方式生活的人们,主要是游牧民族,借助于动物的自然生长过程,但是其需要较大的草原维持其生存空间,单位面积上所养活的人口较少。游牧民族以肉食动物的面貌出现,人口密度相对较低。且生活处于流动状态,社会化程度较低,不利于知识的积累、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这些地区多是无法从事农耕的地区,后来也就没有因为较少人口引进机械劳作而获得巨大效率的“效率空间”。

以第三种生活方式生活的人们,其居住的环境适宜发展多种形式的养殖业。但实际上,养殖业主要为种植业服务,生产方式主要以种植业为主,畜牧只是一种附庸。这一生产方式又被称为“跛足的农业”,或者说是“单腿农业”。其单位面积土地所产生的生物量比游牧民族要多,所以可以在低水平营养供给的情况下,即大量食用植物性食物,而不象欧洲人那样较多地食用动物性食物的情况下,养活较多的人口。因此,这一生产方式所代表的文明,人口相对众多,如中国。由于大量人口的存在,人均土地太少,人口无法转移至其它的领域,大量的劳动力排挤了机械化的引入,从而也就不存在“效率空间”。

以第四种生活方式生活的人们,生活环境既适合于农耕,也适合于畜牧。人们从事的是既有种植也有畜牧的生活,这被称作“复合型农业”。只有这一种生产方式存在“效率空间”,因为人口没有大量地滞留在土地,在这种农场中借助于机械,能够大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这种生活和生产方式是一种最为合理的类型,它兼顾了第二和第三种生产和生活方式的优点,同时避免了两者的缺点。首先,种植业的存在,使得它处于一种定居的生活方式,而不是流动的生活方式。人类社会的发明创造,多数出现在定居的社会形态中,而很少在游牧的社会中;其次,畜牧业的存在,必定要有较大的放牧场所,使得在同样多的人口情况下,比单纯从事种植业的民族要占据更大的生存空间,它有一个最低居住空间的概念。在这个最低居住空间中,对于混合型农业来说,必须有足够的土地。如果单纯用于种植,这个农场的规模就相当大了。也就是说,有大量家畜生活的农场改为单纯从事种植业,具有更大的效率空间。

东方的中国是第三种生活方式的代表。而欧洲的英国和荷兰等地区则是第四种生活方式的典型。所以中国和欧洲相比,中国的农村普遍存在耕地面积小的现象。根据学者们的研究,强行把农民从土地上赶出去以圈地养羊,只占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很小一部分,实际上,当时英国的大多数农场是以自有的土地从事养羊业,以获得较高收益的。因为有最小生产空间概念的存在,欧洲很少会有密集的农业人口生活在一起的情况。美洲的家庭农场,往往一家拥有上千亩地。工业革命以后,相对过多的人口大量进入城市,城市成为大量人口的宣泄地。因此这种生产方式不会出现局部地区农业劳动力过剩,当然这与地球上存在一个肥沃的美洲,可以大量移民有关。所以欧洲人,直到上一代人才感到了人口压力(注:[美]弗·卡特、汤姆·戴尔著,庄léng@①、鱼姗玲译:《表土与人类文明》,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120页。)。

历史上,欧洲人如果放弃肉食为主改为素食为主,其土地能够养活比现在多得多的人口。就象在一个山林中,在一只老虎圈定的范围内,通常情况下只生活着一只老虎。如果这只老虎改为吃素,这只老虎在圈定势力范围时,势必只需要比原来小得多的空间,其原有的势力范围自然能够生活多只老虎。草食动物则根本没有势力范围的概念,不管其数量多少,大多数情况下,一个群体生活在一起。同是杂食动物的人,在生活中,根据其生活模式,可以选择素食,也可以选择肉食。中国人的日常食物是一种比较低级的初级食物,无法再降低一个食物档次,所以中国人的生活和生产方式,在多子继承制度下,是没有事先留下“效率空间”的。

四、“效率空间”的存在,必须有分配制度作保证

一般认为,人口密度高,人均耕地太少,是导致过密化得以形成的主要原因。如果没有人为的限制因素,人口的增长速度是极其快的。那么,何以在欧洲历史上没有出现人口压力,而在中国的历史上特别是明清时期出现了人口压力呢?这与相应的继承制度有关。

欧洲的那种单独的居住方式,类似于肉食动物划定势力范围,占领了相当大的生活空间,也就是存在“效率空间”。只有在这样的生活空间中,才会出现“三圃制”的耕作方式,即一部份土地休闲,一部份土地种植,一部份土地用于放牧。从大约九世纪前的一份西欧农民和田地的清单中,可以看到当时的英国只有不到20%的土地是可以耕种的,其它部分是森林、沼泽、水潭或者荒地。可耕地中一半左右是牧场或者草地,所以实际上农场的面积只有总面积的10%左右。当时所有的耕地实施双田制,即每年都是一块地种谷物,另外一块地休闲。也就是说只有5%或者更少的土地真正地种植着作物(注:[美]弗·卡特、汤姆·戴尔著:《表土与人类文明》,第122页。)。

效率空间的存在,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环境,一个家庭有再多的土地,经过一代一代人口的增加,几代的分割,也会由大农场变成小的农场,出现相对的人口过剩。如果不把多余的人口从土地上转移出去,结果会逐渐将牧场变成种植地,减少畜牧业在整个经济活动中的份额,以支撑过多的人口。但是在欧洲的英国,盛行的是的“长子继承制度”,一个家庭的土地只有长子才有资格拥有,其它的男子是没有资格来参与分配的,只能外出谋生(注:赵冈:《过密型农业生产的社会背景》,《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1期。)。

在这种制度安排下,欧洲的一般家庭不会象中国人那样毫无节制地生育。青年男女在结婚之前,要考虑是否有能力养家,没有能力,是不会或者不敢结婚的。结婚以后,夫妇双方会更多地考虑孩子出生以后的出路,如果没有好的出路,他们只会考虑少生孩子。

从理论上讲,如果某地没有限制因素阻止人口出生,人口的增加速度是很快的,很快就会人满为患。但是欧洲始终没有中国那么多的人口。在那里,除了中世纪的黑死病,使欧洲的人口减少了约三分之一外,并没有其它的原因能够阻止人口增加。居然他们直到上一代人,都不曾感到人口的压力,这些都应该与为了追求生活质量,而主动地节制生育有关。在中国,大多数情况下,是人口的数量,而不是生活质量成为人们首先的关注对象,盛行多子多福。一个家庭就是再穷,没有养家糊口的能力,但是父母还是会倾全家之力,首先帮忙让长子娶上媳妇的。然后再合家为其他男子娶上媳妇。某一地区没有能力养活很多的人口,但是也会生出很多的人口来。因此,在中国的乡村,“没有嫁不出去的姑娘,只有娶不上老婆的光棍”。父母会成为一个家庭生儿育女的经济后盾。所以,中国人尤其是生活在乡村的中国人,人生的目的是为了子孙满堂,至于说生活的质量如何,没有人过多地考虑和关注。中国传统的生殖观念认为多子多福,实际上,当人口没有得到控制时,多子肯定不会多福。一定的生活方式确定以后,他的同类就会沿袭原有的生活方式生活。

五、“效率空间”与生活质量

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孟德拉斯在《农民的终结》一书中说,“在一个自给自足的和比较稳定的社会里,个人没有任何理由改变他们的生产系统,因为严格地说,他没有这样做的经济动机。当人口压力增加时,人们就开垦荒地,更加紧张地耕作,或吃得稍差一些。”(注:[法]孟德拉斯著,李培林译:《农民的终结》,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这一论述可以真实地反映中国古代农民生活的一些重要方面。中国古代在人均土地面积变得越来越少的时候,由于有“守望相助”、“出入相扶将”的传统,自然不会出现把某人赶出家庭的生活圈,只能是“开垦荒地,更加紧张地耕作,或吃得稍差一些”。只有当某一地区实在没有荒地可耕,更加艰苦的劳作也不行,吃得再差也不能果腹时,才会有异地移民的情况出现,才会出现中国西南的高寒山区也有人居住的情况。

而一旦迁移到别处,重复着过度利用土地的历史,将某一地区的地力利用殆尽。近代后套地区的开垦过程是一个相当典型的例子。在一部分从事种植的汉族人进入以后,由于千年的习惯,单调的大田种植业,赶走了当地放牧的蒙古族牧民。而新主人没有很好地将畜牧和种植有机地结合起来。结果是,新的粮仓又人满为患了。原来,农业生产以大田种植为主,谷类自然成为众人的主要食物。人口在长,粮食需要也在长,手工作业的效率不高,要想增产,必须增加劳动力。而参加劳动的人多了,对粮食的消耗也多,这样人口和粮食的比例关系经常处于紧张状态。后套地区开始作为新垦区,处女地的肥力较高,所以当时曾经有“粮仓”之美称。后来,人口一多,人口和粮食的比例关系与内地逐渐接近,今天的人们也不知道昔日所谓的“粮仓”了(注:王毓瑚:《近代后套开垦试论》,《北京农业大学学报》1980年3期。)。可以说,中国历史上许多地区无数次重复了这样的规律。

英国工业革命以后,养羊业发展很快,尽管与圈地运动有关,但实际上家庭农场具有足够的土地贮备是最为重要的原因。欧洲的畜牧业的发展情况,也可以作为一个有说服力的例子,来说明那里的人口没有像中国那样过密。据笔者研究发现:工业革命以后,畜牧业在欧洲也有较大的发展,大量的优良品种被育成。如美利奴羊,大、中约克夏猪,巴克夏猪,海福特牛,黑白花奶牛等优良品种。这些品种是在良好的饲料条件下育成的。然而,这些优良品种在近代引入中国的过程中毫无例外地都面临着饲料品质极差的问题,都存在一个因饲料条件差而品质退化、不适应的问题。因而中国近代的畜牧工作者,在引进欧洲的优良畜禽品种后,所要做的工作就是如何使那些优良品种适应中国较差的饲料条件。

降低生活质量,实际上是源于没有效率空间,同时又进一步地封闭了效率空间。没有好吃的肉、奶和蛋,就吃品质差的大米、小麦和高粱。历史上,中国人对少吃肉多吃粮或糠、菜的方式已经习以为常。中国的饮食文化为何发达,多多少少与饮食质量不高,需要通过烹饪达到使食物可口的目的有关。而明清以来,产量更高的美洲的高产作物玉米、红薯、土豆等的引进,使得中国历史上制约人口增长的瓶颈被突破,大大地圆了中国人多子多福的梦想。生活质量较低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大特征,同时又为进一步降低生活质量准备了条件。所以中国人在近代纷纷向外迁移。但是与欧洲不同的是,这是一种在人口高度饱和情况下的再迁移,而在欧洲人们则是在人口密度非常低的情况下就开始迁移。

继承制度实际上扮演了“预警机制”的角色,它自然地宣告某地能够容纳多少人口。而中国历史上就是因为没有相应的“预警机制”,人口在可能的情况下大量增加。这就是美籍学者黄宗智教授所揭示的中国近代以来过密化产生的主要原因。

中国近代人口急增,何炳棣分析是美洲的高产作物引进的缘故。但是这仅仅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因为高产作物也曾经传入欧洲,并且时间更早,但是欧洲并没有出现人口急剧增加的现象,说明仅有高产作物还不能够单方面造成人口大量增加。人口增加的关键原因是中国有一种内在机制促使人口增加,这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六、中国历史上“过密化”现象持续存在

“过密型增长”概念,即由于生存压力持续存在,农户追求的是实物产量最大化的目标,而不是效益最大化的目标,黄宗智将“过密”的问题限定于一个较小的范围。

本文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过密”问题,大约在秦汉时期即已存在。在早期,只是表现在相对小的范围,由于生活方式是聚居,继承制度又是多子继承,从事单一的种植业,使相对较多的人口在土地上沉淀下来,又没有一种机制将人口从土地上赶出去。单一的种植业这种生产模式,必定会出现过密现象。因为这种生产方式所需要的劳动强度大,对劳动力的需求较大。但是这种需求不是均匀分配的,而是断断续续的,与季节关系密切。所以中国的农村,闲时劳动力过剩,忙时劳动力缺乏。多子多福发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同时以植物食品为生,单位面积上能够养活较多的人口,人口一多,势必又造成人均占有的土地面积下降。所以,常常开始是小范围的过密,但是很快会大面积地过密,在一定人口生活的局部地区过密后,通过移民别处而缓解。

唐宋时期,北方人民大量向东南地区迁移,在江南低地冲击土壤上建成了复杂有效的灌溉系统,也就是“塘浦圩田”体系,这种系统必须经过较长时间的开发才能形成,且单一家庭是无法独立完成的,必须等待人口规模和系统密集达到一定程度后,各自协调发展以后才能形成规模效应,从而对当地的农业生产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促使中国江南地区农业开发,成为天下第一富裕地区,形成了新的经济、文化中心①。

虽然因为过密而移民,但是这些移民在新的土地上用原有的方式生产和生活,重复其原居地的过密化形成历史,在新的地区开垦种植,又繁衍出大量的人口,形成新的过密化态势。但是到了近代,由于东南地区也人满为患,于是上山开垦梯田,下水围湖造田,已经将可以利用的土地开发殆尽。这时的过密,不仅仅是一种狭义的相对的过密,而是一种广义的绝对的过密,也不仅仅是一种纯经济学意义上的过密,即劳动力投入加大后,劳动报酬不是随着投入的增加而增加,出现了递减的现象,而是表现为一种社会学意义上的过密,即多种生活资料的全面缺乏。

民国时期华北平原地区,在人口压力下,不仅畜牧业比重降低,而且种植业内部的物种也集中在少数几种能够最大程度满足人们一般食物的物种上。含有丰富蛋白质的物种被单一的淀粉类作物所替代。因为淀粉类作物更能够果腹,更能够提供能量,从而支撑更多的人口。当人口压力持续增加时,维持农业生产的一些投入如肥料和饲料的投入也会因此而变得不足。因此,民国时期在华北平原地区,出现了原料、饲料和肥料的所谓“三料’’危机[2]。连简单的需求即煮饭的燃料都缺乏,已经到了一种极度过密的状况。

费正清在其《美国与中国》一书中指出,在美国中西部玉米带的彼此相距半英里的一个农庄,在华北平原则是整整一个村落。明末,由于张献忠屠川,造成清代早期大量的湖北湖南人口向四川转移,结果今天四川人口早已超过1亿;而欧洲人开始向北美移民,时间大致相同,但是直到今天,面积比四川大约18倍的美国,人口也只有2.7亿,其中许多人还是以后从别处陆续直接迁移而来的。

农业问题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晚期智人;季节性饥荒;农业起源

StudyontheProblemsofAgriculturalOriginundertheConditionofSeasonalFamine

Abstract:Theproblemsofagriculturaloriginhavebeendiscussedforalongtime,butwedidn’tfocusourattentionontheroleofseasonalfamineintheprocessofagriculturaloriginduringHomosapiensstage.Theclimaticconditionofwholeworldwascolderthanthatinpresent,thereforeitbecomesmoredifficultytogetfoodandseasonalfamineoccurredyearbyyear.Thepressureofseasonalfaminecompelledhumantodomesticateanimalsandgrowthplantssothatprovidingfoodagainstcontinualhungry,especiallyinwinterseason.TheorigintimeofagricultureshouldbebackwardedtothelatePalaeolithicperiod,10000to50000yearsago.

KeyWords:Homosapiens;Seasonalfamine;AgriculturalOrigin

季节性食物短缺的概念是1938年贝克(J.R.Baker)研究鸟和动物的季节性饲养模式时提出的,[1]后来被用于远古人类生活研究中。考古学、人类学方面的研究者开始利用季节性食物短缺术语描述史前时期人类生境恶化后的社会生活状态,[1]灾荒史研究者也将其纳入研究视野去审视农业发生前的食物短缺问题,“每到冬季和春季食物匮乏时许多原始的采集渔猎者就要遭受饥饿的沉重打击。”[2]但是,人们对季节性食物短缺的时代变化、区域差别及其社会作用的认识还很不充分,特别是季节性饥荒的发生演变与远古时期农业起源的关系迄今尚无论证研究,这是远古社会生活史和农业起源研究中需要进一步探讨并解决的基本问题。远古社会季节性食物短缺主要发生在气候寒冷的冬季,它迫使人类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并走上了农耕生活的道路,季节性饥荒是农业发生的主要原因。

一、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季节性饥荒

人类一直在为获取食物而不懈地努力,获取食物的难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而逐渐降低,获取食物的技能和方式则日趋多样复杂。采集渔猎是旧石器时代晚期人们最主要的食物获得方式,但是当时人类已经具备了改变生活获取更充裕食物的内部条件和外部因素,一场食物获取方式的革命酝酿成熟。

(一)季节性饥荒是影响古人类获取食物的主要因素

寻找并获取食物是旧石器时代人类社会生活的主题,也是人类至今依然没有彻底解决的难题。远古时期影响人类食物资源的最主要因素当属气候变化,长时段的气候变迁和年复一年的冷暖变化对人类的生活造成了直接而严重的影响。在一般气候条件下,冬季的寒冷以及由此导致的食物短缺成为威胁人类生存、制约远古人类人口增殖的基本原因。

季节性的食物短缺贯穿于整个旧石器时代,愈到旧石器时代晚期愈为显著,人类不得不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以求生存。人类学家把由猿到人的发展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即早期猿人、晚期猿人、早期智人、晚期智人,与现代人关系最密切的当属晚期智人。晚期智人时代距今大约1-5万年,[2](P112-113)当时处于第四纪冰期的大理亚冰期时代(欧洲为武木冰期),气候寒冷,距今3万年前的气温比现在低10℃左右,后来气温才逐渐回升。[3]这一时期人类的生活极不平衡,在一年之中的大部分时间里丰衣足食,冬季降临后古人类普遍陷入生活困境,食物获取变得异常艰难,形成年复一年、周而复始的季节性饥饿。参照当前饥荒的有关概念,远古时期的季节性饥饿现象也可以称之为季节性饥荒。

季节性饥荒发生的原因在于寒冷气候条件下植被退化、动植物资源锐减。季节性饥荒对前农业时代的采集渔猎活动造成了严重影响,晚期智人在冬季很难获得足够的食物维持群体生存。而在自然异常变动、发生巨大灾异的情况下,古人类的生活也会面临严重威胁。大洋洲海岛上的塔斯马尼亚人、南澳土著人是十七世纪以后依然幸存的处于旧石器阶段的原始人类,虽然在一般情况下采集和狩猎可以供应丰富的兽肉、植物果实和根茎,但他们也备受干旱等灾害的侵袭,导致食物来源不足,以致度日如年,痛苦万分。[4](P54)因此,如何保证经常性的食物供应成为原始人类社会生活中最为关切并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食物短缺状态下远古人群采取两种迁徙模式

食物短缺对原始农业的发生能够产生一定的影响作用,但不会直接导致农业发生。饥饿降临后古人类最主要的生存目的是想方设法获取食物而不是考虑如何生产食物,选择迁徙觅食远比从事驯养驯化动植物简便可行。所以,远古人类采取了迁徙觅食的方式以解决普遍遭遇的食物短缺问题,根据他们迁徙活动的范围可以把迁徙活动划分为两种模式——远距离迁徙和近距离迁徙。

季节性饥荒条件下的迁徙活动范围有限,属于近距离迁徙模式,主要围绕居住地而向周边地带扩散。季节性饥荒迫使古人类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迁徙移居,在人类学研究中可以找到很多这样的迁徙证据。[3]美国考古学者博塞洛普(EsterBoserup)和马克·科恩(MarkN.Cohen)研究远古人群生活时指出,在食物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原始人群开始迁徙活动,以寻求新的食物来源。[4]民族学的材料表明,采集狩猎者经常性的从一个地方迁徙到另一个地方,以捕食驯鹿为生的爱斯基摩人根据驯鹿移动的季节性规律进行迁徙和狩猎,[5](P8)居住在澳洲东南的塔斯马尼亚人在一定的迁徙区从事采集狩猎活动,[6](P125)马来西亚半岛的塞芒人则频繁迁徙,在一个地方停留不到三天时间,就另搬别处,寻找野兽及果实。[6](P159)

在食物不足的情况下古人类也有可能走上远距离迁徙的道路,迁徙活动的范围可能更大。大概在距今180万年的时候世界性的气候变冷导致的人类生活环境恶化,非洲大陆气候寒冷干旱,草原扩张。[7]远古人类获取食物更加艰难,于是从非洲迁徙到东亚和欧洲地区,[7]后来在晚更新世又由中低纬度生活区扩展到高纬度地区。[8]类似的情况在一些小动物的历史上也有反映,如起源于西伯利亚的无根田鼠(MicrotusAllophiomys)在220万年前已经存在于这一地区,直到距今180万年的时候才扩散到欧亚和北美大陆等地。[9](P162)距今90万年的时候全球气候又一次变冷,世界各地的冰川发育盛极一时,欧洲的哺乳动物群发生消长剧变,维拉方动物群被克罗默尔动物群所取代,中国大陆三种泥河湾期的典型动物——丽牛、埃楚斯坎熊和爪兽等喜暖动物退出华北而避居华南。[9](P175-176)在距今24~23万年前的时候发生的气候变冷事件再一次迫使古人类迁徙移居,生活在周口店地区的北方型动物侵入南方,如维氏花鼠、居氏巨河狸、中华猫、双角犀、李氏野猪、肿骨鹿、华北绒鼠和棕熊等。[9](P176-177)

在远古时期人类经历的两种迁徙模式中唯有近距离的迁徙活动与原居住地的生活能够保持持续的关系,经常采取近距离迁徙的晚期智人部落才有可能成为农业发生的真正鼻祖。因此与农业发生相关的迁徙活动只能是季节性迁徙,农业发生的直接原因只能是食物的季节性短缺而不是阶段性的寒冷气候。

(三)季节性饥荒导致人口压力出现

在人类进化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出现过几次人口大幅增长的阶段,每一次人口的剧增与人类获取食物的能力和方式变革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人类获取食物能力的高低实际上反映了人对自然的一种利用能力和改造能力,也就是生产力水平。人类历史上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总是表现为技术的变革或者跃迁。每一次跃迁的发生与实现都标志着人类历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迄今为止人类已完成了由猿转变为人类、农业产生和工业革命三次跃迁,人类社会也相应地经历了采集文明、农耕文明和工业文明三个阶段。技术水平与人口增长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这种关系不但存在于远古时期,而且延续到近现代社会。[5]

学术界在解释农业发生的原因时产生了一种重要的理论,即人口压力学说。他们认为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出现了人口自然增长的趋势,[10]远古时期人口压力的主要标志就是食物资源匮乏,人类不得不通过迁徙活动到更远的、陌生的生态环境下寻找出路。[6]

在古人类生活时期,食物的供给主要受制于自然因素的影响,一个地区所能承载的人口数量取决于该地区的植被状况、降雨量、热量和自然地理状况。一旦这些影响因素发生变化,古人类的生存就出现困难,因此在古人类生活地区气候变冷后,人类就不得不向外迁徙。人口与食物供应之间存在的这种关系是一种动态的关系,具有一定的伸缩性。所谓的人口压力也是在气候变迁的情况下才可能出现的,季节性饥荒的发生是人口压力显现的主要原因,晚期智人阶段人口压力尤为突出。

面对这些问题,一种可能的假设是:在漫长的旧石器时代,人类依靠大自然的馈赠通过采集植物果实、狩猎野兽能够解决基本的生活需要,也能促进人口的繁衍增殖。但因部分地区大自然春夏秋冬的明显变化,人类赖以生存的食物资源——野生的动植物供应极不平衡,这些地区的人类面临季节性饥饿的严重威胁。当严冬到来后,很多地区就会出现季节性短时间的食物供应不足,部分人口冻饿死亡。在食物严重缺乏的情况下,原始人群甚至采取食人之方以维系生存。因此,原始人类人口增长极为缓慢,长期维持于较低水平的人口总量而难以扩张。

[1]Baker,J.R.EvolutionofBreedingSeasons,EvolutionEssaysonAspectsofEvolutionaryBiology,PresentedtoProfessorE.S.GoodrichonhisSeventiethBirthday(EditedbyG.R.deBeer),P161-177,ClarendonPress,Oxfoed.

[2]WilliamA.Dando,TheGeographyofFamine,Pix,EdwardArnold,1980。

[3]DanielE.L.TheRiseandFallofSeasonalMobilityamongHunter-Gatherers,CurrentAnthropology,1993,34(5):599-631.

[4]MarkN.Cohen,ArchaeologicalEvidenceforPopulationPressureinPre-AgriculturalSocieties,AmericanAntiquity,1975:40(4),471-475;EsterBoserup,Environment,Population,andTechnologyinPrimitiveSocieties,PopulationandDevelopmentReview,1976:2(1),21-36.

[5]一位著名的西方农业史学家雷泽(PaulLeser)先生说:“直到十八世纪,欧洲的农业依然十分落后。自从东亚地区的曲辕犁和其它农业技术输入欧洲之后才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如果没有十八世纪初期发生的农业革命,那么就不会出现此后的二百多年中欧洲人口的大幅度增加,更不会出现一系列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我们应当为东亚文明对西方世界的巨大贡献而表示衷心感谢。”转引自JosephNeedham,FrancescaBray,ScienceandCivilisationinChina,VolVI:2,P553-554,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6.

[6]CohenM.N.ArchaeologicalEvidenceforPopulationPressureinPre-AgriculturalSocieties,AmericanAntiquity,1975,40(4):471-475.

二、远古食人风习是促使农业发生的主要动因

在前农业时代季节性饥荒的威胁下,古人类可能选择迁徙寻找食物。但如果不能顺利迁徙或者迁徙以后依然不能解决食物供应问题的话,人类可能采取同类相食方式以图自保。有关原始人类同类相食的问题一直讨论比较激烈,中国和欧洲国家都发现有远古食人材料。食人作为一种普遍的文化现象出现在人类历史的舞台上,尽管今天看起来极其野蛮荒谬,但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入,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食人风气并维持了相当长的时间。不但在距今几十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存在食人现象,在近数百年来食人之分依然在某些地区留有孑遗。

(一)远古食人的证据

远古食人的考古材料近年发现较多,从直立人时代到晚期智人阶段都有发现。尽管这种行为与人类道德和理性相违背,但如此广泛的食人材料揭示出远古时期在特别困难的条件下人类普遍选择食人以求生存的痛苦经历。

早在1924年,达特(RaymondA.Dart)于南非汤恩(Taung)发现南方古猿后就注意到肉食在人类进化中具有重要地位,[11](P65-66)从南方古猿遗址中存在的大量动物骨骼以及部分南方古猿头骨和颌骨的破裂现象,不能排除远古人类在猎杀动物的同时也有可能同类相食。1939~1940年,美国学者魏敦瑞研究北京人化石后认为,北京人中存在同类相食现象,他们把被食者作为猎物一般食用。伯高尼奥(F.M.Bergounioux)参照印度尼西亚西里伯岛南岸的布晋人(Buginess)分阶段处置死尸的礼俗,则提出北京人当时也实行这种特殊的葬礼仪式,为此他们在尸体干燥后取下来运进居住的洞穴中,然后敲骨吸髓。[11](P62)中国考古学家贾兰坡也支持这一论点,[12]但学术界有人对此持反对意见。

早期智人中存在食人现象的问题因法国莫拉—古尔西山洞尼安德特人骨切痕的发现而得到更为肯定的回答。[1]法国马赛大学人类学家德弗勒尔发现,莫拉—古尔西山洞里的78片尼安德特人的骨头碎片上有明显的切痕,与赤鹿骨上的切痕相似。而且从他们破碎的头骨和四肢骨可以推断,他们曾经被敲骨吸髓。而早在1983年,加拿大考古学家汤姆斯·洛伊根据远古石器上的血渍来分辨它所代表的动物种类,后来他用这种方法研究人类血渍,发现在二十五件石器上有十八件工具的血渍呈现人类免疫蛋白的阳性反应。[13](P181)远古人类自己打制的石制工具的用途之一很可能被用于杀食同类。在德国发现的埃林斯多夫(Ehringsdorf)头骨和在南期拉夫发现的克拉皮纳头骨,都被认为是为了吃人的目的而被他人用暴力打死的。法国的费拉西头骨(LaFerrassie)的破裂痕迹被认为是被人打死后取食脑子的,但也有人认为是由于滑坡而被掩埋受伤的等等。

晚期智人遗址在世界许多地方均有发现,其中以法国克罗马农人和中国山顶洞人为典型代表。魏敦瑞在山顶洞考古工作中发现四个比较完整的山顶洞人头骨上均有凹坑、破裂或穿孔的痕迹,并由此而认为是带皮肉的头骨被锐器重击所致。[13](P41)这就出现两种可能性,或者是斩杀的敌人头颅,或者是自相残杀。既然山顶洞人生活的时代气候趋于寒冷,严冬出现食物短缺后以同类为食也是一种可能的选择。尽管这是一种痛苦的选择,也是一种令人憎恨的行为,但在远古人类进化的历史上又有什么事情能比寻求食物更为重要和迫切呢?

(二)季节性饥荒是远古食人的主要原因

历史上的食人现象原因极为复杂,有因饥饿而食人的,有因风俗习惯而食人的,有显示威风特权而食人的,有因仇恨而食人的。各种因素之间是什么关系学术界正在探究之中,但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任何一种现象的产生发展总要经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远古时期食物供应缺乏适当是人类生存所面临的最大障碍,也是人类生存需要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食物匮乏时期同类相食成为人类生存的唯一选择,因此早期的食人主要因饥饿而引起。长期相沿渐成风气后,食人作为一种处理问题的手段被延伸到各个方面,如噬食战俘囚犯、取食先祖遗骸以求精神永存、部落酋长食人显示特权、报仇雪恨食人等等。这种残酷的食人风气长期沿袭,直到现代社会某些地方仍然留有食人孑遗。中国灾荒史上饥饿的灾民常常易子而食,形成震撼人心的灾荒食人文化,但却反映出极度饥饿状态下远古食人的本能重新显现,或者是食人的返祖现象。

无论北京人遗址还是尼人遗址中都发现大量的动植物残迹,尼人遗址中存在大量的赤鹿骨碎片,北京人遗址中存在丰富的朴树籽,似乎说明当时人类能够解决生活所必需的食物供应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不会因饥饿而食人。

在北京周口店第一地点发现的动物化石中,肿骨大角鹿和梅花鹿的化石特别引人注目。肿骨大角鹿的角多是自然脱落或正要脱落时被打掉的,梅花鹿的角则大多附着在头骨上,可能周口店的直立人在夏秋之交更多地狩猎梅花鹿,在初冬猎取大角鹿,或许在寒冷的冬季梅花鹿才会到达周口店地区生活。[14](P29-31)因此不难推测,在几十万年前的北京人时代也存在着季节性食物供应不足的问题,远古人类的食物来源随季节的变化而变化,在食物来源充足的季节大量采集猎获,在冬春季节则忍饥挨饿,艰难度日。北京人遗址中肿骨大角鹿的个体数量在二千以上,梅花鹿的数量则少于大角鹿,为一千多头,这个表面的现象并没有显示冬季北京人食物丰足,相反却暗含着冬季食物资源种类相对单一的信息。肿骨大角鹿很可能是严寒的冬季到来后北京人最主要或基本的食物,即使采集储存一部分朴树籽也仍然不能顺利度过漫漫寒冬,而在其他季节却可以捕猎梅花鹿、鼠类、獭类和双角犀等多种动物为食。至于一些食肉类动物如剑齿虎、猞猁、猎豹、中国鬣狗、狼、洞熊等化石虽然多有发现,但现代考古学研究认为北京猿人还不具备猎取食肉动物的能力,最大的可能是获取食肉动物饱餐后剩余的动物尸骨。[13](P150-152)在冬季捕获肿骨大角鹿出现困难的情况下,北京人就有可能陷入食物危机,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终于开始了同类相食,并且这种极端残酷野蛮的行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得到人类的普遍认可而相沿成风。所以我们还可以由此推断出另一个结论:即使在距今几十万年前的早期智人阶段,季节性饥饿的威胁依然存在;虽然当时的气候温暖而湿润,但冬天人们还是没有足够的食品维持生计。直到晚期智人生活的阶段,这一问题又因气候趋于寒冷而变得更加严重起来。

食物资源的断绝与否不但与人类社会的发展水平有关,也与生活的地域空间有关。根据现代民族学的资料,以采集渔猎为生的古人类一般结成25人左右的生存群和500人左右的繁殖群,他们随食物资源的季节性变化而经常转换生活地点,他们在一个地点的活动范围大体保持在半径9千米以内的地域内。[13](P148)在往返迁徙的过程中如果有效活动范围达不到生活的最低要求,这样的原始人群就有可能出现食物危机;如果他们生活在一个比较狭小且相对与外界隔绝的环境中,则不便于更换生活场所、寻求新的食物资源,这样也会使他们在极端季候条件下处于食物资源完全断绝的境地。食物资源的断绝迫使人类自相残杀、同类相食,一些民族学资料为我们提供了有利的佐证。

远古人类遭受的季节性饥荒和食人现象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但二者并非必然的因果联结。远古人类是否具备肉食能力和肉食习惯是饥饿条件下食人风习成为可能的中间环节。就现有远古人类食人材料看,二三百万年前生活在非洲大陆的南方古猿可能就具备肉食的能力,因为考古学家所发现的南方古猿的两种不同类型化石——粗壮型和纤细型从未在同一地点出现过,因此有人认为粗壮型南方古猿以植物性食物为生,纤细型南方古猿以杂食为主,既采食草木果实,也吃肉食。[11](P100)晚期智人食物种类多样,既有采集的植物茎叶果实,也有捕获的动物和捕捞的鱼,食肉已经成为人类生活中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生活在欧洲地区的晚期智人主要捕获驯鹿、野牛、野马、猛犸象等为食,亚洲地区的晚期智人主要以羚羊和野马为捕获对象,周口店山顶洞人还捕获鱼类。[15](P188)正是因为古人类很早就具备肉食能力,季节性饥荒发生后出现食人才成为可能。

(三)晚期智人放弃食人而选择农业

季节性饥荒和食人风习贯穿于远古人类生活的漫长时代,但在晚期智人时代以前,季节性饥荒和食人风习并没有对农业发生产生任何的促进作用,人们应对饥饿的方式是被动适应。进入晚期智人阶段后,气候变冷进一步加剧了季节性饥荒的危害,食人恶习普遍存在,晚期智人在体力和智力方面的进步使得人们不断地寻求应对饥饿、消除食人风习的主动措施,驯养动物和驯化栽培植物逐步成为可能。

智人阶段是人类历史上改造和利用自然能力提高的重要时期,采集渔猎技术的进步、工具的革新等重大进步相继出现,人类开始使用语言,传播信息。1984年菲利浦·列伯曼在《人类说话的进化》中推断,人类的远祖大约在9万年前的某个时候开始“说话”,大约在3.5万年前的某一时期开始使用语言,尼人的消亡和克罗马农人的繁衍生息于此就有着直接的关系。[16]生活在距今20~4万年前的早期智人还不具备必要的体能和智力发展农耕畜牧,尽管人类面临着季节性食物短缺的压力,但因为人的能力的缺乏,面对季节性食物短缺无能为力,只能被动适应,迁徙流移是古人类最好的选择。

晚期智人阶段人类才进化到与现代人相当的水平,晚期智人脑力的进化可能也要归功于当时寒冷的气候。[2]克罗马农人脑量水平为1600毫升,山顶洞人为1300~1500毫升,与现代生活人类基本相同。克罗马农人在外表上已接近于现代欧洲人,他们鼻狭长而高耸,额宽,直颌型,脑颅容量大。[3]与抽象思维有密切关系的大脑额叶也在这一阶段最后进化完成,因此有人认为至少在25000年前人类潜在地具备了原始农耕畜牧的能力了。[17]而当时的寒冷气候加剧了季节性食物短缺的问题,继续采用食人方式延续种族被理智化的晚期智人逐步摒弃,他们在迁徙觅食、同类相食两种生存方式之外寻找新的生存途径,走上了驯化植物和驯养动物的历史道路,在生产生活的某些方面开始变被动为主动。但是我们对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的进步也不能做过高的估计,虽然人类的智力有一定进步,但总体上仍然处于被动地适应自然的阶段。即使在作物驯化和动物驯养过程中,人们也是将它作为弥补食物的一种特殊手段对待,并未经过刻意的设计,因此,我们有必要从原始人群被动的适应自然的角度重新考察农业起源问题。

[1]AlbanDefleur,TimWhite,etc,NeanderthalCannibalismatMoula-Guercy,Ardèche,France.Science,286(5437),1Oct1999:128-131。

[2]KennethL.B.,CourtlandL.S.,StephenM.D.BrainSize,CranialMorphology,Climate,andTimeMachines,CurrentAnthropology,1984,25(3):301-330.

[3](俄)雅·雅·罗金斯基、马·格·列文著,王培英,汪连兴、史庆礼、贺国安译《人类学》P376,警官教育出版社,1993。

三、季节性饥荒与农业起源

农业的发生需要一定的条件,在差不多相同的时间里世界上许多地方出现农业发生的遗迹就说明了人类发展进化的一致性,即在可能的条件下人类会达到同样的发展阶段或状态。这些条件可以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方面去寻找。从内因看人类自身的进化为农业的发生创造了必要的前提,没有人的进化发育即使条件再适宜也不会有农业的发生。晚期智人阶段气候趋冷使季节性饥荒的问题更为突出,为了解决季节性饥荒并避免食人悲剧的一再重演,古人类开始了动物的驯化驯养和植物的栽培,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以此作为采猎经济的必要补充,从而导致了农业的发生和定居生活方式的最终形成,驯化驯养动植物和采集渔猎一起成为当时人们的基本生活方式。因此,农业的发生还应该继续前推,以距今5万年到1万年的时段为宜。

晚期智人中经常遭受季节性饥荒的人群应当生活在气候变化分明,冬季出现极端寒冷天气的地区。农业不可能发生于两极地区,也不可能发生于赤道周围地区;农业发生的区域只能在温暖地带寻找,考古学中发现的与农业起源相关的人类遗址一般都具备这样的区位条件,[1]在一定程度上也印证了季节性饥荒与农业发生之间存在作用关系。20世纪40年代,英国史前史学家格雷厄姆·克拉克(GrahameClark)在考察英国东北部1万年前的采集——狩猎遗址时采用孢子花粉分析技术研究了古代营地中发现的花粉和红鹿角碎块,结果表明斯塔卡(StarCarr)遗址只是春季和夏季才有人居住。[2]迁徙活动是季节性饥荒发生后晚期智人的基本选择。

晚期智人在季节性饥荒压迫下冬季无充足食物供应,即使四处寻觅也鲜有所得。季节性饥荒条件下的迁徙活动可能存在区域差别,迁徙活动的周期、方式等完全取决于他们的生活环境,居住在一些条件优越地区的远古居民甚至可能不需要迁徙也能越冬。生活在中国西北地区远古人群经常遭受季节性饥荒威胁,中国西北的黄土高原地区的历史气候存在阶段性变化特征,时而干冷,时而暖湿,干冷时以荒漠草原植被为主,温暖湿润是森林密布。而距今10~1万年时,气候以干冷为主,植被类型主要是荒漠草原。[18]在河套人遗址中发掘出与荒漠草原生态环境相一致的野兔、刺猬等动物遗骸。[19](P160)在距今1.8~1万年时气候变冷的幅度更大,一些典型的北方型动物已经南侵到长江以南地区,如拟布氏田鼠、棕熊和仓鼠等。[9](P177)中国东部地区的情况可能要好于西北地区,因为在同时期的山西峙峪遗址中发掘出了冰期动物披毛犀和代表沙漠草原植被的刺猬化石,[19](P154)而北京山顶洞人的遗址中并没有发现披毛犀、猛犸象等冰期动物,相反倒有花面狸、猎豹、真象等林栖性和喜暖性动物。[19](P147)生活在条件较差地方的晚期智人在冬季寒冷时节就要迁移到另一个比较温暖的地方生活。

在这样的生活条件下,他们既不会单独依赖采集生活,也不能通过渔猎获得全部的食物,在驯养驯化动植物以前他们的生活内容以采集为主并兼营渔猎。采集和狩猎活动在寒冷的季节里是很难获得足够的食品,特别是采集活动受到冬季寒冷气候的影响几乎全部停止。民族学材料证明,生活在非洲的俾格米人以狩猎采集为生,狩猎活动在他们的生活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狩猎所得并不丰厚,还需以采集的果实来弥补生活之所需,其弥补的食物数额约占他们生活食物总量的70%以上。[5](P20)正是因为冬季采集活动的中止才给原始先民的生活以致命的打击,因而出现了夏秋时节食物供应充裕,冬春时节食物极度缺乏的现象。这时候人们便陡然感觉到“禽兽不足”(《白虎通·号篇》)、“行虫走兽难以养民”(《新语·道基篇》),生活处于饥寒交迫状态。

晚期智人阶段的季节性饥饿,迫使人类由被动的适应环境而转向采取一些主动的措施求得生存,生存的手段是驯化栽培植物和驯养动物。这一阶段必然持续相当长的时间,才会将野生的植物驯化为半野生状态并进而培育为栽培植物。晚期智人遗址中发现的各种野生动物很可能既是其狩猎对象,但同时也是其驯养对象,只是经过长期的尝试以后,人们才逐渐将驯养的重点集中在易于利用(如狗)或性情温顺的几种动物(如猪、马、牛、羊、鸡)身上,所谓“拘兽以为畜”(《淮南子·本经训》)即发生于这一阶段。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类所能利用和畜养的动物也处于半野生状态。这一阶段人类赖以谋生的手段主要是采、伐、捕、捞,有些学者认为采集活动在原始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有学者则认为渔猎为主要经济部门,但在一般气候条件下和春夏秋三个季节中采集渔猎的作用和地位更多的受自然地理条件的影响,如此区分主次产业难免有所偏差,倒是在严寒的冬季狩猎活动重要性陡然增加,狩猎和捕鱼的比重增大,采集经济出现衰退,男子的权威地位才得以因此而确立。

环境条件的差别导致了古人类的区域性生产和生活特征。中国旧石器时代晚期的人类生活也呈现出了显著的南北差异,即以狩猎为主的北方经济和以采集为主的南方经济,反映了寒冷气候条件下采集经济萎缩,狩猎经济扩张的发展趋势。一些考古资料直接支持了这一推测,旧石器时代晚期使用的狩猎工具普遍出现明显的改进和改良,工具的制作技术也有显著进步。峙峪人用于狩猎的石镞十分锋利,虎头梁文化中也发现有比较尖利的石镞类工具,下川文化中发现的大量石镞是用比较先进的压制法制作而成。同时,骨器制造水平也有提高,辽宁海城小孤山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中发现有双排倒勾的骨鱼叉,山顶洞出土了用青鱼眼骨制成的装饰品,小孤山遗址出土了距今2~3万年的精美的骨制品和装饰品。

在距今1~4万年间的克罗马农人洞穴里或岩棚下留下了人类最早的艺术品,[20](P101)遗址中发现的艺术品中全部反映的是动物的生活图景而没有植物图画,德国艺术史家格罗塞为此感慨地说:“从动物装潢变迁到植物装潢,实在是文化史上一种重要进步的象征——就是从狩猎变迁到农耕的象征。”[3]中国的山顶洞人生活在一个面积为90多平方米的洞穴中,十几个人共同居住在一起。洞里自然分“上室”和“下室”,上室是他们的住室,位于洞口;下室是他们的墓地,位于洞的深处。他们在山顶洞周围的广阔地区狩猎、捕鱼、采集,猎物主要是兔、赤鹿、斑鹿、野猪、羚羊、獾、狐狸等大小野兽,有时也能捉到鸵鸟和其他鸟类,他们还能捕获长达一米以上的青鱼。他们还要采集植物果实和块根作为辅助的生活资料。正是因为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对狩猎活动给予特别关注,才促使了驯养野生动物的进一步发展和个别家畜在定居农耕生活出现以前就得到成功饲养。因此,家养牲畜的出现早于栽培作物也就不难理解了。

当栽培植物和驯养的动物提供的食品比例越来越大的时候,原始人群遂择地而居,脱离了采集渔猎生活,进入了农业社会。在由采集渔猎经济向农业经济转化的过程中,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起点,只有一个大致的时间范围;同样地农业的发生也没有一个明确地起源地,旧石器时代晚期很多部落可能逐渐向农业社会转变。这些部落居地周围环境中可选择的动植物资源丰富,特别是生存有各种草食性动物和籽粒丰硕的植物;他们生活地域开阔,周围有其他部落或群体,能够与外界进行经常性的联系,便于信息的交流和传播。苏联学者H·N·瓦维洛夫在研究谷物农业的起源问题时指出:谷类作物的祖本,既不是生长在草原荒漠地区,也不是生长在肥沃的河谷地带,而是生长在亚热带的山前地带和丘陵地区。[4]这些地方地势比较平坦,多有湖泊沼泽,草木茂盛,动物经常出没,便于人们从事采集渔猎和栽培植物的生产活动。

在年复一年的寒冬困扰下,作为弥补储积食物不足的应对措施,晚期智人选择了籽粒丰硕的植物予以重点培养,并将收获的籽粒留存到冬春季节食物缺乏时食用。据研究,我国先民栽培的植物种类多达236种,禾谷、豆菽、块根、块茎等20种,蔬菜及调味料作物45种,古树53种,纤维作物11种,经济作物25种,药用植物42种,竹藤类21种,观赏植物19种。[21]其中得到大面积种植的主要集中在几种耐储藏的禾谷类作物上,如禾谷类的黍和粟是黄河流域原始农业阶段的主要作物,水稻则是长江流域的主要作物,除此而外,不耐储藏的水果、蔬菜等只能满足人们的一时之需,在远古人类的栽培计划中仅居次要地位。民族学的材料也证明,在一个澳大利亚的土著部落生活居地附近发现生长面积达1000英亩的黍属植物生长地,为当地居民采集生活的基本食物来源。[5]而在我国新石器时代的考古遗址中,发现了大量的碳化黍粟和水稻,也可反证前农业时代黍粟的培植驯化也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作业。

所以,农业起源的时间起点不应局限于新石器时代,而需进一步上推,将晚期智人生活的旧石器时代晚期也纳入我们的研究范围。这一阶段虽然仅历时数万年,但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却是驯化栽培植物和驯养动物的重要阶段,如果要计算人类历史上的产业革命的话,第一次产业革命似乎应该是驯化和驯养动植物,农业的发明则降居其次为宜。

[作者简介]卜风贤(19-),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农业历史文化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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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德)格罗塞著,蔡慕晖译《艺术的起源》P116,商务印书馆,1984。

农业问题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农产品加工;现代农业;税收政策;税收优惠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和现阶段农业发展的重点,农产品加工业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近年来,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总量最大、发展最快、对“三农”带动最大的支柱产业之一。到2007年底,全国达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7万多家,总产值4.2万亿元,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1.1万亿元,约占GDP的8%,农产品加工业的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大于1:1,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45%,从业人员1785万人,占全部工业从业人员的28%。据测算,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的比值每增加0.1个点,就可以带动230万人就业,带动农民人均增收193元。因此,大力支持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不仅可以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还可以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和增加农民收益,提高农业综合效益。自2004年以来,中央5个一号文件都提及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税收政策作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农业和国民经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的主要工具和手段,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方面具有较大的作用空间。2008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税收支持政策”,明确提出税收支持政策的重要性以及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性。因此,从现代农业的角度出发,分析农产品加工业面临的税收问题,研究和探讨如何实现税收政策的优化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进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一、农产品加工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产业支撑和战略选择

现代农业突破了传统农业仅仅或主要从事初级农产品原料生产的局限性,实现产前、产中、产后紧密结合,使农业的内涵不断拓宽,链条更加完整,整体素质和比较效益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实质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按照21世纪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目标,到2030年前后我国初步实现农业现代化时,农业内部传统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将由现在的近70%下降到30%以下,而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等非农产业的比重将由现在的30%上升到70%以上,农业的主导产业及其相关的产业综合体系都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和转换,实现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的飞跃和革命。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证明,农产品加工业是提升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的关键环节,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和枢纽。

我国当前正处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的历史轨迹表明,当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恩格尔系数降到40%左右的时候,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开始由直接消费向间接加工食品消费转变;当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消费将进入快速增长期。2007年,我国人均GDP已经达到2456美元,农村恩格尔系数为43.1%,城镇恩格尔系数为36.3%,正处在这样一个新的阶段。食品消费需求呈现多样化、方便化、营养化、安全化等新特点,作为食品工业基础的农产品加工业面临着新的挑战。农产品加工业应向着有利于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引领农业向着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效益化的方向发展。应有利于实现分散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拓展农产品市场,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农产品加工业面临的税收问题

近年来,由于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加剧,国内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健全,致使我国现代农业的进一步发展面临许多挑战。农产品加工业作为连接农业与工业的桥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纽带,是政府支持的重要产业领域,但是就税收政策而言,在支持范围、力度、效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与国家产业政策不协调的地方。其主要表现在:

(一)农产品加工总量水平和增值率低,税收政策潜力有待挖掘

1税收政策不统一,优惠面过窄,制约着农产品加工总量水平的提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产品加工业又是食品工业的基础。目前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的总产值已经超过农业总产值的2~3倍,而我国的农产品加工产值仅占农业总产值的43%,发达国家农业初级产品与加工产品的产值比为1:3.4,而我国为1:1。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潜力巨大。

税收政策不统一,优惠面过窄,成为制约加工水平的因素之一。一是现行税收政策规定部级重点龙头企业可免征企业所得税,省级及以下认定的龙头企业没有此项优惠政策。而且国家对龙头企业的认定标准所依据的规模和效益需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确定,要求较高,大多数企业无法达到认定标准,结果是只有大型涉农企业能够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这无疑会制约占农产品加工企业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的发展。二是从事农林水产品加工的重点民营企业不能享受同国有农业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同等的税收待遇,造成了税收优惠资格的差别,影响了中小企业生产加工的积极性,不利于发挥税收政策的刺激效应。三是国家确定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过于狭窄,免征增值税的效果不明显。四是对农业投入物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没有优惠税率或还不够优惠,保护支持力度不够,制约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

2关于农产品深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缺乏,农产品加工增值率低下。在我国,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产品以鲜销为主,其中2次以上深加工还不足20%。且贮藏水平较低,损耗一般在20%左右,比发达国家高出5~6倍。而随着加工的深入,农产品的附加值将越来越高。据专家测算,农产品深加工在产值为3亿元的水平上,其中加工附加值可以达到1.2亿元。价值1元的初级农产品,经加工处理后,在美国可增值3.72元,日本为2.20元,而我国仅为0.38元。若根据发达国家对农产品加工深度为70%的平均数据,如果以20%为一个增值基数计算,理想的增值为原产值的2倍,是现行增值的5.26倍。2004年农业部《农产品加工行动方案》计划通过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纵深方向发展,力争每年为农民增收人均贡献20元,每年吸纳农民就业100万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现行税收政策存在与国家行动方案不协调的地方:其一,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没有优惠政策,影响深加工的发展。《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的通知》规定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08年1月1日起,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而对精深加工项目没有相应的规定。其二,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没有激励从农产品的初加工向深加工转变的机制,割裂了农业产业链条的连续性,也相应提高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负。其三,规定只对于符合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除不予以免税的进口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而且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企业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80%的加工设备仍处于发达国家上世纪80年代的水平,这也使得农产品加工增值空间大为减小。其四,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税负重。表现为农产品深加工和精加工企业,如竹木产品加工业、畜产品加工业、食品加工业等,其作为原料购进的大部分农产品按13%税率计提进项税金,销售时却按17%计提销项税金,税率差达4%。在这种税制下,即使农产品加工企业不增值也要交纳增值税。而只要企业加工增值,其增值税负就要高于其他工业品的17%的一般水平,且加工增值率越小,增值税税负就越大。税费负担重,制约了农产品深加工的产业化发展。

(二)农产品加工体系链条不紧,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未成体系

1支持农产品基地建设的相关税收优惠措施不具体。农产品加工业是从基地建设、原材料生产、加工、营销的一体化过程,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税收。从国内外的实践经验看,政府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基地建设,一是可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二是可以为加工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原料,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从三鹿奶粉事件中更可以看出高标准的农产品基地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目前,虽然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房产税、契税等税种都规定有对农民和农业生产实行减免税的政策,但都还不够具体;流转税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优惠政策制定也不够细致,没有具体的优惠措施予以配套,优惠对象的覆盖面比较窄,缺乏对农业专业化生产、区域化生产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利于扩大农业生产基地、提升农业生产规模。

2“以税惠农”政策成效有限,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自2006年1月1日起,所有农业税、农业税附加及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全部废除,并结合农村税费改革,降低了农产品经销和加工的增值税税率,减免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各服务实体的所得税,对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农民仍需承担购买生产资料的税收,特别是农民得不到出口退税的好处,影响其作为最基础的生产环节的积极性。因此,仅从农业生产方面减轻农民税收负担,靠农业增产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效果已十分有限,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之比从1991年的2.4扩大到2007年的3.3,收入差距继续呈扩大趋势。

而制约农民参与农产品加工和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除这些直接税费因素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的教育层次低,文化素质不高。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文化程度分别为文盲、小学、初中、高中的农户,其人均收入比前者依次分别高出32.9%、30.3%、12.7%。而据世界银行专家研究,劳动力受教育的平均时间增加1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就会增加9%。因此,通过提高农户的教育层次有利于提高其收入水平,税收政策可以寻求宏观调控作用的空间。

3现行涉农增值税制对农产品经营支持效果欠佳。虽然对农产品经营企业收购农产品减免了该环节的增值税,并可按规定税率实行进项抵扣,但该减免政策执行起来比较繁琐,税务部门很难核查其真假,不利于农产品市场流通;增值税发票难以获取,影响进项税额的抵扣,在某种程度上加重了企业税负。

4现行所得税制对农产品加工业投资的激励作用有待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的特殊属性和地位决定其投资主体的积极性一般不高,资金来源窄,数量有限,而税收政策的助推作用没有发挥好也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一是对个人来源于农业企业的投资分红收益,按现行政策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收益低、风险大的农业企业投资者而言,宁愿改变资金投向。二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收入、社会捐赠等是否给予免税没有明确规定;对社会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捐赠,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列支时遇到严格的政策限制。三是税收优惠形式单一。税收优惠手段主要是税收豁免和优惠税率。单一的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但不利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投资增长和技术进步。

5农业科技税收政策不协调,农产品加工产业后劲不足。农产品附加值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其生产、加工、包装以及销售全过程的科技含量。在农产品的精深加工过程中,需要积聚更多的技术含量和以农产品贸易标准为主的知识含量,使精深加工后的农产品能持续在市场销售中获取理想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目前我国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为49%,真正能够形成产业化规模的还不到20%,而发达国家农业科技对农业增长贡献率为70%~80%,美国更高达80%~90%。一方面,国家农业科技研发投入少,农业科研经费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只有0.2%~0.5%,而发达国家为2%~4%,发展中国家平均约为1%;农业科技推广经费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不足0.2%,而发达国家为0.6%,发展中国家平均为0.4%。另一方面,农业科技供给中,专业技术人员投入不足,发达国家技术推广人员占农业人口之比为1:100,而我国为1:1200,平均1万亩耕地不足1名专业技术人员。从财政科技支农的角度看,农产品加工业基本不存在特殊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业企业提供职业技术培训、就业服务的中介组织、教育培训机构等也缺少税收激励。

(三)农产品加工业制度环境有待优化,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不强

1环境税收制度不健全,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农产品精深加工的最终产品必须是安全、优质的消费品,相应为其配套的大面积基地必须实现标准化生产,大大减少和控制农药、化肥、污染水源的产生;同时在收购、储藏、加工过程中,也要避免农产品损耗污染。而随着加工水平的不断提高,不仅可减轻25%~30%的农产品损耗产生的污染,而且还会由于其副产品的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实现变废为宝。但是,我国副产品的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大多作为废弃物扔掉。现行税法规定,综合利用农林水产废弃物生产的产品,经有关部门认可,可享受减半征收、免税或先征后退的增值税优惠政策;除此之外,暂时没有专门针对农业生态的税收优惠措施,以引导农业生产和投资的良性循环。

2税收管理和服务意识不够强,优惠政策有待于进一步落实。调研中发现,一些税务部门税收管理和服务的意识不强,政策宣传不够到位。一些地方并没有兑现或没有全部兑现国家出台的有关农产品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个别地方还存在不管企业有无利润,强行给企业分配定额税收任务的现象。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加重了企业税负。三、优化税收政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运用税收政策支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充分释放农产品加工业对农业的带动作用,成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在发达国家,与产值相对应,对产后加工环节的投入比例要大于对农业的投入,而我国财政支农侧重于生产环节。因此,要强化政府对农业产后环节的扶持力度,建立保护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制度和机制。在出台鼓励发展农产品生产基地、销售网络和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给予一定期限的特殊优惠的同时,发挥税收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快速、高效、可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挖掘税收政策扶持农产品加工业的潜力,大幅提高加工水平和增值率

1实行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尽可能降低农业产业化企业税收优惠的准入门槛,取消规模、效益等认定规则的限制,中小型企业只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就给予相应的税收支持,增强其发展后劲。二是对从事农林水产品加工的民营加工企业,应当享受《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国民待遇。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从事农林水产品加工的重点民营企业,享受与《关于国有农业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同等的税收待遇。三是对于精深加工项目享受与初级农产品同等的待遇。

2扩大农产品初加工的范围。对一些没有纳入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初加工项目或不合理的项目重新进行界定。技术含量较少的各类加工农产品应认定为初级农产品,由国税部门出具免税单免税。

3减轻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参照实行抵扣率和征收率相同的抵扣办法,按17%或13%进行抵扣。对深加工采取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建议3年内免征增值税,3年后除执行农产品加工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外,在目前两种税率中,统一使用初加工农产品的税率和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4提高农产品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现行13%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到17%,达到工业品出口退税的平均水平。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国内没有的高新技术和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集成和优化产业政策,增强政府支农税收的扶持力度

1大力支持农产品基地建设,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在现有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基础上,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如减免基地建设的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契税,鼓励优质专用农产品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发展一批布局合理、专用、优质、稳定的优势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对所有企业和个人转让农业土地使用权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所得税,以鼓励农业用地的合理流动和集中。加快制定增值税农业产业化优惠政策,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特别是种子种苗培植基地、蔬菜生产基地、特色农产品培育基地、牲畜及水产品养殖基地等,在产品深加工以及经营和销售上,给予相应的优惠,强化集约化效应,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2逐步统一城乡税制,使农民从农产品加工业中真正受益。首先,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城乡统一的税收制度,消除税收方面的城乡差别。其次,制定和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减少个人对教育的现金投入,在增加受教育机会的同时,腾出更多的资金用于发展其他农业生产加工。再次,可比照下岗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最后,由于新一轮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近期返乡的失业农民增多,可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方面鼓励他们以个体或农民合作社的形式回农村投资新建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取得多方面的效果。

3完善涉农产品经营的增值税政策,促进农产品流通。对现行农产品收购税收政策进行改革,取消农产品加工和经营企业收购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抵扣规定,以利于搞活农产品市场流通,促进农业生产者调整种植结构,增加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对农产品加工和经营企业实行超税负返还或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加强对农产品收购行为的监督管理,杜绝虚假的农产品收购行为。这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税收进销项税额“倒挂”,防止一批农产品加工和经营企业长期无税的现象。

4优化所得税政策,提高个人和企业投资的积极性。一是对个人来源于农业企业的投资分红收益减免个人所得税。二是对农民合作组织或行业协会的经营性收入、会费收入、服务收入和接受捐赠的收入等实行免税支持政策。三是鼓励采取多种税收优惠形式,实现以税收豁免、优惠税率等直接优惠为主向以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税收扣除、加速折旧等间接优惠为主的转变,鼓励和促进企业引进外资、民营资本和工商资本,多渠道筹集资金,从而提高税式支出效果。

5完善农业科技税收政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税收对农业科技进步具有明显的政策导向和激励作用,通过制定有利于农业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建立科技创新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增加科研技术运用与推广的投资,提高农产品加工的深度和品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考虑与农产品加工质量体系的建立配套实施,在保证质量第一的前提下,将税收优惠的重点转移到科技孵化器培育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方面,建立起符合国际规范和要求的税收优惠体系,以促进农业的科技创新,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其次,加大对农业科技人员的税收优惠力度,如对农业科技人才的科技收入减免所得税。再次,对社会各界向农村教育培训机构和农业科研机构的捐赠不设最高捐赠限额,可据实在税前列支等。最后,对专门服务于农村的教育、科技、文化等服务产业予以适当的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优化农产品加工业的制度环境,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效应

1扩大税收调控空间,促进生态农业发展。首先,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生态农业和生态示范区的建设,科学使用化肥、农药,把生态农业建设和保护自然资源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其次,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副产品的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对于副产品研发成果转让可免征企业所得税,购买副产品加工设备用于生产允许其加速折旧,若为国内不能生产的进口农业设施和设备,则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对生产有利于环境的绿色环保产品的,给予企业所得税减税甚至免税的规定,促使农业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向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调整。最后,对农产品创新项目、科研产品要在税收上给予支持和优惠,促进其培养附加值高的新农业产品。大力支持和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其出口,增强其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增强“外向型农业”的经济实力。

农业问题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 农村;环境法;政策 内容提要: 我国农业生产的农药化肥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废水污染和工业污染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农业环境日益恶化,不仅影响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还严重威胁着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成农业建设和农村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应针对当前农业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情况,加强农业环境政策法律建设,完善政府职能,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深度,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推进农业建设。 我国正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表明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经济建设、环境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推进的新农村,也是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农业及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和优先领域,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然而,目前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农业生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环境退化加剧,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理,如何搞好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如何防治农业环境污染、逐步改善农村环境,如何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使农业生态环境由恶性循环走向良性循环,是关系到农业能否持续发展重要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应针对当前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情况,加强我国农业环境政策法律建设,完善政府职能,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深度,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增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企业经营人员和农民群众等广大公众环保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农业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业环境保护是我国整个环境保护工作很重要的领域,也是当前我国环境保护的薄弱环节,农业环境破坏及污染不仅严重影响农村居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而且直接制约农业生产和农村的发展的后劲。当前农村环境问题十分突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土壤污染严重、土地质量退化,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给食品安全构成隐患 由于长期的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用薄膜及其他农业化学物质,以及工厂企业“三废”超标排放,导致我国1.5亿亩耕地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而且呈现重金属与有机物复合污染的复杂情况,土壤质量退化,农产品欠收和有毒物超标的情况屡有发生,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受到阻碍。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农药中毒的人数占世界同类事故中毒人数的50%。1995~1999年黑龙江、江苏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发生药害2000多起,药害面积达200多万亩,经济损失达5亿多元。 工业和生活污染导致的环境酸化问题也严重地影响了农村环境。酸雨(pH<5.6)从1985年的约175万km2扩大到1993年的280万km2,受重酸雨(pH<4.5)影响的区域由1986年重庆和贵阳等局部地区至1993年扩大到南方广大地区。环境酸化会产生一系列不利影响,如森林、草地的衰亡,土壤酸化板结,农作物减产等。 农膜污染的面积也逐年扩大,1995年已达到64913万公顷,农膜年均残留率约20%,平均每公顷达60公斤。 2、农村水源污染问题突出,治理任务十分艰巨 农业生产以及畜禽养殖导致的水源污染日趋严重,难以有效控制,造成湖泊等水体的富营养化,使之失去生产和生活的使用价值,水源污染还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甚至食品污染。 农村化肥使用量逐年增加,全国1995年是1978年的4倍。2003年的每亩化肥投入量从1980年的每亩12.3斤(折吨量)提高到43.1斤,比1980年高出348%。而且,目前盲目偏施化学氮肥,氮、磷、钾比例失调的现象比较严重,且化肥的利用率只有30%左右。大量化肥流失,加剧了湖泊和海洋的富营养化,成为水体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 我国农村养殖业排污量剧增,目前畜禽粪便的农业利用减少,畜禽业的集约化程度提高,加重了养殖业与种植业的脱节。畜禽粪便的还田率只有30%多,大部分未被利用。 湖北省每年畜禽养殖废弃物产生量约2亿吨,其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是工业和生活污水的5倍以上。 农作物秸秆污染。我国每年秸秆产生量约6.5亿吨。由于缺乏能在短时间内大量消耗秸秆的经济实用技术,且产业化水平不高、出路不畅,造成秸秆的大量焚烧和废弃。不仅 浪费了生物资源和能源,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和水体,给居民生活和交通安全带来重大影响。 湖北省每年产生约3000万吨秸秆,进行资源化利用的不到40%,很多都直接焚烧,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3、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 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水土流失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水土流失使4 540万hm2耕地受损,占我国耕地总面积的34.3%。水土流失从黄土高原向其他地区如我国西南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以及华北地区的扩展,使我国可耕地面积进一步减少,从而危及我国粮食安全。 在南方省区的丘陵与山地(母岩以花岗岩、砂岩、砂页岩、红色粘土及碳酸盐岩类为主),以水蚀形成的劣地及石质坡地为标志的土质与石质荒漠化土地,呈小面积斑点状分布的型式,当地群众常以“红色沙漠”、“白沙岗”、“石漠”等名词以形容其土地退化。其侵蚀方式以面蚀及沟蚀为主,在花岗岩地区还有水蚀与重力侵蚀共同作用的崩岗侵蚀,在碳酸盐岩类地区溶蚀是主要的侵蚀方式。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村生存环境恶化,威胁农民健康 据有关统计表明:我国农村有3.6亿多人喝不上符合卫生标准的水,每年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城市工业的转移,导致近郊污染加重;村镇及工业建设无规划或不按规划实施,使得农民生活条件雪上加霜;小作坊式工厂工作环境恶劣且缺少防护措施,严重损害职工身体健康。 据2005年做的典型调查,9省三县74个村105项做了调查,其中40%村庄没有集中供水,60%的村庄没有排水沟渠和污水处理,40%的村庄雨天出行难,晴天是车拉人,雨天是人拉车,90%的村庄没有任何消防设施,90%的垃圾是随处丢放(访谈者认为:“显然这样一种人居环境是不能容忍和接受的)。 5、农村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纠纷增多,环境污染引起的矛盾激化 尤其是工厂企业的“三废”排放和污染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日趋增多,农民往往难以寻求法律途径,而采取一些极端的做法,成为社会安定的隐患。 而且,有关环境纠纷往往涉及者众多,处理困难,例如屏南榕屏化工厂造成屏南县溪坪村环境污染,1700多村民身心健康、财产损害严重,事件、纠纷与诉讼历时十多年难以解决,等等。 (二)造成农业环境问题的原因 农村环境问题是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自然因素仅为农村环境问题的形成提供了外在条件,而人们不合理的生产活动与生活活动及其他有关社会经济因素,才是导致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 1、不合理的农业生产活动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 面广量大的农业生产活动是造成农村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尤为突出的是不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不可降解的塑料薄膜,以及日益增加的畜禽养殖业排泄物所带来的污染。化肥、农药及其他农业化学物质的使用,在农业生产中使用有见效快、效果高、面广等特点保证了作物的增产丰收,减轻了劳动强度,降低了人工费用,因此,使用种类日益繁多、范围日益扩大、用量增加。但是,由于低效率的或不合理的使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2、乡镇工业污染不断加剧 乡镇工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农村地区脱贫致富、安置富余劳动力,作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农村经济条件的限制,致使乡镇企业在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生产技术、方式和生产工艺落后,许多采用土法生产,生产能力低下,设备陈旧,乡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跑、冒、滴、漏”严重,资源和能源消耗高、浪费大,“三废”污染严重,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近忧和远患。乡镇工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重已接近或超过50%,已成为农村环境保护的一个突出问题。另外,由于受利益驱动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国家明令取缔关停的“十五小”和“新六小”企业还有反弹现象。 3、农村的贫困伴随着落后的生活方式 不少贫困的农村地区都缺少燃料,由于没柴烧,不少地区挖草根、剥树皮、折树枝甚至乱砍滥伐,在一些地区,森林覆盖率急剧下降,部分地区覆盖率不足5%,甚至在1%左右。由于粮食与燃料的压力,贫困地区人民居住在这一特殊环境中,受环境条件的限制,商品经济难以发展,为了生存不得不以原始落后的生产方式“靠山吃山”,对土地实行掠夺式经营,盲目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并且,随着人口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传统生活习惯 的改变,农村生活废物的种类、数量都不断增长,包括塑料袋、快餐盒、废电池等许多难以降解的物质,但是,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滞后,生活废物的收集处理设施远不能满足需要,大部分农村既没有垃圾存放点,也没有处理场所,农村生活废弃物随意排放,最终成了污染源,严重地污染了水源和土地,有些农村“脏、乱、差”现象突出。 4、工业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造成的农村环境污染、城市生活污染的转移 工业和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转移加重了农村的环境污染。在农村,工业固体废物占用农田、侵占河道、随处焚烧等现象屡见不鲜。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工业固体废物每年增长7%,城市生活垃圾每年增长4%;但是固体废物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导致工业固体废物(很多是危险废物)长年堆积,而固体废物处置标准不高,管理不严,不少工业固体废物仅仅做到简单堆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仅达到20%左右,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危险废物处于低水平综合利用或简单贮存状态,不符合安全处置标准,2002年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仅为24.2%,1996年到2002年危险废物累计贮存量达到2633.9万吨。 由此而污染的农田已达100万亩,加重了耕地矛盾的突出。 在我国的一些农村地区由于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不当,盲目追求经济的发展,重开发利用,轻生态保护,致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少数地方农村的小矿点林立,有的甚至乱采滥挖,采富弃贫,废渣石乱倒乱弃,致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突出表现为粗放式的资源开发方式导致资源的浪费、植被生态破坏、地层塌陷和水土流失。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万吨煤塌陷率就在1000m2~3000m2 间,平均塌陷率为2000m2。 5、环境保护机制与制度原因 长期以来,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心放在了城市,而极少关注农村,农村环境保护政策法律存在严重问题,使得环境保护工作在农村缺乏有效的机制与制度保证。 (1)在农村存在着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发展观。广大农村的基层领导和基层组织在加快发展农村经济,解决农民温饱奔小康的同时,往往忽视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农民的环保意识比较淡薄,受到的宣传教育的机会较少,缺乏环境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性发展的理念,同时也缺乏遏制环境污染的主观能动性和权利意识。 由于贫困和发展落后,使得农村地区对农业的依赖程度较大,贫困率高、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方式,不良的经济和社会基础,加上机构能力比城市地区薄弱,严重制约农村地区的发展,而长时期的不良土地利用方法和不正确的发展战略,最终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与破坏,又加重了贫困。 (2)落后的农村环境,主要是由于城乡之间环境差距不断加大,这是现实制带来的,我们必须要认真对待。由于长期存在的分割城乡的户籍制度以及不适当的经济发展战略,从而使得我国二元社会结构的表现更为突出,其实质在于城乡不平等。在很大程度上,这种特定的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和作用,是农村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的深层原因。 由于长期的城乡分割,使得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比较缓慢,大量人口被滞留在农村,从而加剧了农村人口与资源之间的紧张关系;在我国二元社会结构下,城乡差距持续扩大,很多农村居民无论从绝对意义上,还是从相对意义上,都还处于贫困状态,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和改善生活的压力,从而无力顾及污染控制;在二元社会结构的作用下,农村的产业结构过于单一,农业是主要产业,相当多的人是以农业为生的。劳动密集型的小规模农业生产增加了面源污染的控制难度;面对差距悬殊的二元社会结构,农村中的精英分子竭尽所能流向城市,从而导致农村中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掌握环境知识的能力较弱,环境保护意识较差。在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村的环境保护长期受到忽视,环保政策、环保机构、环保人员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均供给不足,这是农村面源污染失控的一个重要背景。 (3)农村与乡镇建设缺乏环保意识,规划布局不当、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致使环境综合质量低。农村与乡镇在发展中,土地规划使用中考虑环境保护因素不充分,没有合理处理好工业区、居民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关系,形成工业区、自然保护区和居民区混杂的局面,致使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造成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有的农业与农村环境建设缺乏规划。农业用地、农民建房用地随意性大,农业废弃物随意排放,常出现“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局面。并且,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滞后。 (4)农村环境管理缺乏有效的综合管理机制和制度,环境监督管理、保障体系不健全。对于量小、面广、变化快、差异性大的农村环境污染源,我国环境法还缺乏有效的防治机制和制度。而且,农村环境治理的范围广,牵涉的部门多,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而按照现行的分部门监管体系,有关职能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相互衔接的综合管理系统。同时,农村的环境保障体系仍比较薄弱,环境管理机构及其能力建设不足,环境监督管理机构、人员队伍、执法手段、资金都很缺乏,而由于农村地大面广,环境污染与破坏行为发生在广泛地区,发现困难,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有关职能部门在监管或执法时往往力不从心。同时在农村也缺乏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管理的机制、途径与基础。因此,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困难。 (5)农村环保执法的监督机制需要建立。随着环境执法的发展,监督机制显得更加重要,它是保证环境执法依法进行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但环境执法责任机制、执法监督机制、权力制衡机制的建设还十分不足,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缺乏制度性保障。 二、我国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一)农业环境保护政策法律体系 农业环境保护政策法律体系,是由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制约,旨在调整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其他法律表现形式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它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关于农业环境保护的规定主要由国家和地方关于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所组成。主要包括: 1、宪法。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第二十六条);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第十条)。 2、法律。我国《环境保护法》(1989)对保护农村环境保护作了基本的规定;《农业法》(2001)对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作了专章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矿产资源法》(1996)等环境资源法律也对农村环境保护作了规定。 3、行政法规。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土地复垦规定》(1988)、《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等。 4、地方法规。例如《湖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3年2月13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1993年2月25日公布施行)等。 5、部委规章。例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等。 6、地方政府规章。例如,《湖北省农产品基地环境管理办法》(湖北省政府人民政府令第180号,1999年9月1日施行)等。 7、其他政策法律规范性文件。例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面貌、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措施;《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等。 (二)农业环境保护政策法律的主要内容 1、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规定 《农业法》(2001)规定,发展农业必须合理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业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农业生态环境治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强调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规定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农药、化肥和农膜等面源污染,加强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改善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向农村转移。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规定,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 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发展县域经济要选择适合本地区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特色产业,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组织编制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这项涉及全国农村环境保护的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准备用1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有效保护和改善农民的生活与生产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基础。 2、防治农业环境污染的规定 《环境保护法》(1979)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农业法》(2001)规定,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保养耕地,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增加使用有机肥料,采用先进技术,保护和提高地力,防止农用地的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 《水污染防治法》(1996)规定,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当保证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利用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进行灌溉,应当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第三十七条)。使用农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运输、存贮农药和处置过期失效农药,必须加强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农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第三十九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将农村固体废物防治纳入法律规制范围,关注保护与改善农村环境。1995制定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使用农用薄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回收利用等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农用薄膜对环境的污染。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2011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增加了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要求,规定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首次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管理范围,强化了农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规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由地方性法规规定”(第四十九条)。既将农业和农村的污染问题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避免出现法律调整空白;又可以考虑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法律控制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条件,通过授权立法方式交由各地自行规定。 3、土地利用规划和耕地保护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确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十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二)提高土地利用率;(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第十九条)。《土地管理法》规定对耕地实行严格保护,《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了我国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三、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的政策法律思考 近年来,我国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做出了“要启动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重要指示;曾培炎副总理2005年4月提出,要统筹城乡环保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国务院在最近发出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专门提出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国家近年加大了农村环境保护的力度,今后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将有几项重大举措:第一,启动农村小康建设环保行动计划。用5至10年时间,使农村现在的水源 地、垃圾污染、土壤污染等一些重要环境问题要有比较大的改善。第二,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力度,大力开展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和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工作,从而使当前农村环境条件和社会基础比较好的一些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可协调发展。第三,结合我国当前“菜篮子”基地的建设,加大对“菜篮子”基地建设的环境管理,在食品安全方面做好环境方面的有关工作。第四,加强有关法制法规的建设,特别是针对当前规模化养殖以及相关的生态环境的破坏情况,今年要在立法方面加强工作。 旨在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已在全国各地陆续启动。江苏省、吉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四川省成都市、湖南省常德市、安徽省绩溪县等已不同程度开展了示范试点工作。 为了促进城乡环境的协调发展,应根据农业和农村的特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农村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提高认识,依法加强领导和监督管理,制定和落实计划 各级政府及其环境保护部门要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认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将农业生产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纳入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范围。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有效保护和改善农民的生活与生产环境。 各级政府应当按照环境保护法和农业法的规定,把农业环境保护切实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有利于农业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落实环境保护资金,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液、废渣、粉尘、恶臭气体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各级环境保护和农业管理部门,应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将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纳入管理工作的内容,指导和支持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农业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开发以及示范和推广工作。强化各项农业环境管理制度的执行。 走城镇化发展之路。建立垃圾清运及集中处理系统,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有规划、有重点、分期分批帮助农村建立垃圾存放池、公共排水道、生态厕所等,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政绩考核制度,将农业环境保护工作指标纳入领导年度目标考核中去。 (二)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走生态农业发展之路 循环经济是生态保护型经济。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对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应用循环经济的运作规律来防治农业点源和面源污染;二是以农业循环经济的理念引导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通过打造各种循环经济链条,走“优质、高产、高效、可持续”的农业发展道路,从根本上降低经济活动对环境的破坏,保护并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各级政府应大力扶持建设集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化废为利的生物科技企业;推广养殖场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促进粪便还田;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行“猪—沼—果(草、渔)”等立体生态种养模式,实现废物综合利用和零排放。 目前,在农村污染中,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较为严重,可以说养殖污染已是农村水源污染的主要因素。对此,各地都在积极寻求对策,在国内也已有不少“变废为宝”的办法,如用畜禽的粪便生产沼气,制成有机肥,提高林地单位面积综合效益,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林、牧协调发展的林农牧复合经营工作等。 (三)完善农业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规定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针对农村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应将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的制订、修订纳入立法规划。在总结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与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吸收和借鉴了国外成功经验,结合农村环境保护与管理管理的实际需要,对《环境保护法》、《农业法》关于进行修订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修订,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同时,针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发展,组织制定和修订地方农业环境标准。加强农药、化肥、农用薄膜、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物质的环境无害利用的规范,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订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 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特别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和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强制淘汰工艺设备制度、有关农业环境保护的禁 限制度等,有效预防和控制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对违反该法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抓住重点,大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的环境管理 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要紧紧抓住土壤污染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环境:(1) 申报登记,明了情况。要加强土壤污染源的申报登记与调查工作,摸清农村土壤污染物的产生来源情况,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对有关污染者依法提出监督管理要求。(2) 规范颁证,严格监督。从事农药等农用化学物质的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对违法经营者,要依法严肃查处。(3) 制定预案,防范事故。应当抓紧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备案;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环保部门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政府,由政府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强制应急措施。(4) 严格控制工业和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转移。要按照法律规定严格控制危险废物、城市垃圾、工业废物的污染;对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应依法排除危害、赔偿损失、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状。 (五)建设机构和队伍,提高监督管理能力,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环保部门根据本地区农村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与管理管理机构的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监督管理网络,同时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环境管理人员,加快农村环境管理专业队伍的建设,提高农村环境监管能力。 (六)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的认识和能力 结合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形式多样地宣传和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的内容和有关知识。让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将给他们带来的实惠,使他们能够自觉地加入到小康环保行动中来。并认真组织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人员、环境研究机构专业人员和有关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社会,结合农村环境保护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和专题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执行、遵守和维护能力,共同保护和改善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业问题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 农村;环境法;政策 内容提要: 我国农业生产的农药化肥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废水污染和工业污染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农业环境日益恶化,不仅影响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还严重威胁着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成农业建设和农村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应针对当前农业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情况,加强农业环境政策法律建设,完善政府职能,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深度,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推进农业建设。 我国正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表明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经济建设、环境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推进的新农村,也是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农业及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和优先领域,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然而,目前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农业生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环境退化加剧,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理,如何搞好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如何防治农业环境污染、逐步改善农村环境,如何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使农业生态环境由恶性循环走向良性循环,是关系到农业能否持续发展重要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应针对当前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情况,加强我国农业环境政策法律建设,完善政府职能,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深度,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增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企业经营人员和农民群众等广大公众环保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农业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业环境保护是我国整个环境保护工作很重要的领域,也是当前我国环境保护的薄弱环节,农业环境破坏及污染不仅严重影响农村居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而且直接制约农业生产和农村的发展的后劲。当前农村环境问题十分突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土壤污染严重、土地质量退化,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给食品安全构成隐患 由于长期的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用薄膜及其他农业化学物质,以及工厂企业“三废”超标排放,导致我国1.5亿亩耕地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而且呈现重金属与有机物复合污染的复杂情况,土壤质量退化,农产品欠收和有毒物超标的情况屡有发生,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受到阻碍。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农药中毒的人数占世界同类事故中毒人数的50%。1995~1999年黑龙江、江苏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发生药害2000多起,药害面积达200多万亩,经济损失达5亿多元。 工业和生活污染导致的环境酸化问题也严重地影响了农村环境。酸雨(pH<5.6)从1985年的约175万km2扩大到1993年的280万km2,受重酸雨(pH<4.5)影响的区域由1986年重庆和贵阳等局部地区至1993年扩大到南方广大地区。环境酸化会产生一系列不利影响,如森林、草地的衰亡,土壤酸化板结,农作物减产等。 农膜污染的面积也逐年扩大,1995年已达到64913万公顷,农膜年均残留率约20%,平均每公顷达60公斤。 2、农村水源污染问题突出,治理任务十分艰巨 农业生产以及畜禽养殖导致的水源污染日趋严重,难以有效控制,造成湖泊等水体的富营养化,使之失去生产和生活的使用价值,水源污染还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甚至食品污染。 农村化肥使用量逐年增加,全国1995年是1978年的4倍。2003年的每亩化肥投入量从1980年的每亩12.3斤(折吨量)提高到43.1斤,比1980年高出348%。而且,目前盲目偏施化学氮肥,氮、磷、钾比例失调的现象比较严重,且化肥的利用率只有30%左右。大量化肥流失,加剧了湖泊和海洋的富营养化,成为水体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 我国农村养殖业排污量剧增,目前畜禽粪便的农业利用减少,畜禽业的集约化程度提高,加重了养殖业与种植业的脱节。畜禽粪便的还田率只有30%多,大部分未被利用。 湖北省每年畜禽养殖废弃物产生量约2亿吨,其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是工业和生活污水的5倍以上。 农作物秸秆污染。我国每年秸秆产生量约6.5亿吨。由于缺乏能在短时间内大量消耗秸秆的经济实用技术,且产业化水平不高、出路不畅,造成秸秆的大量焚烧和废弃。不仅 浪费了生物资源和能源,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和水体,给居民生活和交通安全带来重大影响。 湖北省每年产生约3000万吨秸秆,进行资源化利用的不到40%,很多都直接焚烧,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3、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 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水土流失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水土流失使4 540万hm2耕地受损,占我国耕地总面积的34.3%。水土流失从黄土高原向其他地区如我国西南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以及华北地区的扩展,使我国可耕地面积进一步减少,从而危及我国粮食安全。 在南方省区的丘陵与山地(母岩以花岗岩、砂岩、砂页岩、红色粘土及碳酸盐岩类为主),以水蚀形成的劣地及石质坡地为标志的土质与石质荒漠化土地,呈小面积斑点状分布的型式,当地群众常以“红色沙漠”、“白沙岗”、“石漠”等名词以形容其土地退化。其侵蚀方式以面蚀及沟蚀为主,在花岗岩地区还有水蚀与重力侵蚀共同作用的崩岗侵蚀,在碳酸盐岩类地区溶蚀是主要的侵蚀方式。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村生存环境恶化,威胁农民健康 据有关统计表明:我国农村有3.6亿多人喝不上符合卫生标准的水,每年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城市工业的转移,导致近郊污染加重;村镇及工业建设无规划或不按规划实施,使得农民生活条件雪上加霜;小作坊式工厂工作环境恶劣且缺少防护措施,严重损害职工身体健康。 据2005年做的典型调查,9省三县74个村105项做了调查,其中40%村庄没有集中供水,60%的村庄没有排水沟渠和污水处理,40%的村庄雨天出行难,晴天是车拉人,雨天是人拉车,90%的村庄没有任何消防设施,90%的垃圾是随处丢放(访谈者认为:“显然这样一种人居环境是不能容忍和接受的)。 5、农村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纠纷增多,环境污染引起的矛盾激化 尤其是工厂企业的“三废”排放和污染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日趋增多,农民往往难以寻求法律途径,而采取一些极端的做法,成为社会安定的隐患。 而且,有关环境纠纷往往涉及者众多,处理困难,例如屏南榕屏化工厂造成屏南县溪坪村环境污染,1700多村民身心健康、财产损害严重,事件、纠纷与诉讼历时十多年难以解决,等等。 (二)造成农业环境问题的原因 农村环境问题是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自然因素仅为农村环境问题的形成提供了外在条件,而人们不合理的生产活动与生活活动及其他有关社会经济因素,才是导致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 1、不合理的农业生产活动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 面广量大的农业生产活动是造成农村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尤为突出的是不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不可降解的塑料薄膜,以及日益增加的畜禽养殖业排泄物所带来的污染。化肥、农药及其他农业化学物质的使用,在农业生产中使用有见效快、效果高、面广等特点保证了作物的增产丰收,减轻了劳动强度,降低了人工费用,因此,使用种类日益繁多、范围日益扩大、用量增加。但是,由于低效率的或不合理的使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2、乡镇工业污染不断加剧 乡镇工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农村地区脱贫致富、安置富余劳动力,作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农村经济条件的限制,致使乡镇企业在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生产技术、方式和生产工艺落后,许多采用土法生产,生产能力低下,设备陈旧,乡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跑、冒、滴、漏”严重,资源和能源消耗高、浪费大,“三废”污染严重,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近忧和远患。乡镇工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重已接近或超过50%,已成为农村环境保护的一个突出问题。另外,由于受利益驱动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国家明令取缔关停的“十五小”和“新六小”企业还有反弹现象。 3、农村的贫困伴随着落后的生活方式 不少贫困的农村地区都缺少燃料,由于没柴烧,不少地区挖草根、剥树皮、折树枝甚至乱砍滥伐,在一些地区,森林覆盖率急剧下降,部分地区覆盖率不足5%,甚至在1%左右。由于粮食与燃料的压力,贫困地区人民居住在这一特殊环境中,受环境条件的限制,商品经济难以发展,为了生存不得不以原始落后的生产方式“靠山吃山”,对土地实行掠夺式经营,盲目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并且,随着人口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传统生活习惯 的改变,农村生活废物的种类、数量都不断增长,包括塑料袋、快餐盒、废电池等许多难以降解的物质,但是,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滞后,生活废物的收集处理设施远不能满足需要,大部分农村既没有垃圾存放点,也没有处理场所,农村生活废弃物随意排放,最终成了污染源,严重地污染了水源和土地,有些农村“脏、乱、差”现象突出。 4、工业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造成的农村环境污染、城市生活污染的转移 工业和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转移加重了农村的环境污染。在农村,工业固体废物占用农田、侵占河道、随处焚烧等现象屡见不鲜。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工业固体废物每年增长7%,城市生活垃圾每年增长4%;但是固体废物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导致工业固体废物(很多是危险废物)长年堆积,而固体废物处置标准不高,管理不严,不少工业固体废物仅仅做到简单堆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仅达到20%左右,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危险废物处于低水平综合利用或简单贮存状态,不符合安全处置标准,2002年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仅为24.2%,1996年到2002年危险废物累计贮存量达到2633.9万吨。 由此而污染的农田已达100万亩,加重了耕地矛盾的突出。 在我国的一些农村地区由于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不当,盲目追求经济的发展,重开发利用,轻生态保护,致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少数地方农村的小矿点林立,有的甚至乱采滥挖,采富弃贫,废渣石乱倒乱弃,致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突出表现为粗放式的资源开发方式导致资源的浪费、植被生态破坏、地层塌陷和水土流失。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万吨煤塌陷率就在1000m2~3000m2 间,平均塌陷率为2000m2。 5、环境保护机制与制度原因 长期以来,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心放在了城市,而极少关注农村,农村环境保护政策法律存在严重问题,使得环境保护工作在农村缺乏有效的机制与制度保证。 (1)在农村存在着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发展观。广大农村的基层领导和基层组织在加快发展农村经济,解决农民温饱奔小康的同时,往往忽视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农民的环保意识比较淡薄,受到的宣传教育的机会较少,缺乏环境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性发展的理念,同时也缺乏遏制环境污染的主观能动性和权利意识。 由于贫困和发展落后,使得农村地区对农业的依赖程度较大,贫困率高、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方式,不良的经济和社会基础,加上机构能力比城市地区薄弱,严重制约农村地区的发展,而长时期的不良土地利用方法和不正确的发展战略,最终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与破坏,又加重了贫困。 (2)落后的农村环境,主要是由于城乡之间环境差距不断加大,这是现实制带来的,我们必须要认真对待。由于长期存在的分割城乡的户籍制度以及不适当的经济发展战略,从而使得我国二元社会结构的表现更为突出,其实质在于城乡不平等。在很大程度上,这种特定的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和作用,是农村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的深层原因。 由于长期的城乡分割,使得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比较缓慢,大量人口被滞留在农村,从而加剧了农村人口与资源之间的紧张关系;在我国二元社会结构下,城乡差距持续扩大,很多农村居民无论从绝对意义上,还是从相对意义上,都还处于贫困状态,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和改善生活的压力,从而无力顾及污染控制;在二元社会结构的作用下,农村的产业结构过于单一,农业是主要产业,相当多的人是以农业为生的。劳动密集型的小规模农业生产增加了面源污染的控制难度;面对差距悬殊的二元社会结构,农村中的精英分子竭尽所能流向城市,从而导致农村中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掌握环境知识的能力较弱,环境保护意识较差。在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村的环境保护长期受到忽视,环保政策、环保机构、环保人员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均供给不足,这是农村面源污染失控的一个重要背景。 (3)农村与乡镇建设缺乏环保意识,规划布局不当、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致使环境综合质量低。农村与乡镇在发展中,土地规划使用中考虑环境保护因素不充分,没有合理处理好工业区、居民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关系,形成工业区、自然保护区和居民区混杂的局面,致使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造成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有的农业与农村环境建设缺乏规划。农业用地、农民建房用地随意性大,农业废弃物随意排放,常出现“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局面。并且,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滞后。 (4)农村环境管理缺乏有效的综合管理机制和制度,环境监督管理、保障体系不健全。对于量小、面广、变化快、差异性大的农村环境污染源,我国环境法还缺乏有效的防治机制和制度。而且,农村环境治理的范围广,牵涉的部门多,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而按照现行的分部门监管体系,有关职能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相互衔接的综合管理系统。同时,农村的环境保障体系仍比较薄弱,环境管理机构及其能力建设不足,环境监督管理机构、人员队伍、执法手段、资金都很缺乏,而由于农村地大面广,环境污染与破坏行为发生在广泛地区,发现困难,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有关职能部门在监管或执法时往往力不从心。同时在农村也缺乏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管理的机制、途径与基础。因此,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困难。 (5)农村环保执法的监督机制需要建立。随着环境执法的发展,监督机制显得更加重要,它是保证环境执法依法进行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但环境执法责任机制、执法监督机制、权力制衡机制的建设还十分不足,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缺乏制度性保障。 二、我国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一)农业环境保护政策法律体系 农业环境保护政策法律体系,是由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制约,旨在调整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其他法律表现形式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它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关于农业环境保护的规定主要由国家和地方关于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所组成。主要包括: 1、宪法。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第二十六条);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第十条)。 2、法律。我国《环境保护法》(1989)对保护农村环境保护作了基本的规定;《农业法》(2001)对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作了专章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矿产资源法》(1996)等环境资源法律也对农村环境保护作了规定。 3、行政法规。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土地复垦规定》(1988)、《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等。 4、地方法规。例如《湖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3年2月13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1993年2月25日公布施行)等。 5、部委规章。例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等。 6、地方政府规章。例如,《湖北省农产品基地环境管理办法》(湖北省政府人民政府令第180号,1999年9月1日施行)等。 7、其他政策法律规范性文件。例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面貌、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措施;《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等。 (二)农业环境保护政策法律的主要内容 1、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规定 《农业法》(2001)规定,发展农业必须合理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业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农业生态环境治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强调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规定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农药、化肥和农膜等面源污染,加强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改善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向农村转移。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规定,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 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发展县域经济要选择适合本地区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特色产业,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组织编制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这项涉及全国农村环境保护的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准备用1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有效保护和改善农民的生活与生产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基础。 2、防治农业环境污染的规定 《环境保护法》(1979)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农业法》(2001)规定,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保养耕地,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增加使用有机肥料,采用先进技术,保护和提高地力,防止农用地的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 《水污染防治法》(1996)规定,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当保证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利用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进行灌溉,应当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第三十七条)。使用农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运输、存贮农药和处置过期失效农药,必须加强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农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第三十九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将农村固体废物防治纳入法律规制范围,关注保护与改善农村环境。1995制定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使用农用薄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回收利用等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农用薄膜对环境的污染。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2011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增加了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要求,规定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首次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管理范围,强化了农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规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由地方性法规规定”(第四十九条)。既将农业和农村的污染问题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避免出现法律调整空白;又可以考虑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法律控制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条件,通过授权立法方式交由各地自行规定。 3、土地利用规划和耕地保护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确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十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二)提高土地利用率;(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第十九条)。《土地管理法》规定对耕地实行严格保护,《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了我国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三、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的政策法律思考 近年来,我国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做出了“要启动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重要指示;曾培炎副总理2005年4月提出,要统筹城乡环保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国务院在最近发出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专门提出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国家近年加大了农村环境保护的力度,今后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将有几项重大举措:第一,启动农村小康建设环保行动计划。用5至10年时间,使农村现在的水源 地、垃圾污染、土壤污染等一些重要环境问题要有比较大的改善。第二,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力度,大力开展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和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工作,从而使当前农村环境条件和社会基础比较好的一些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可协调发展。第三,结合我国当前“菜篮子”基地的建设,加大对“菜篮子”基地建设的环境管理,在食品安全方面做好环境方面的有关工作。第四,加强有关法制法规的建设,特别是针对当前规模化养殖以及相关的生态环境的破坏情况,今年要在立法方面加强工作。 旨在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已在全国各地陆续启动。江苏省、吉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四川省成都市、湖南省常德市、安徽省绩溪县等已不同程度开展了示范试点工作。 为了促进城乡环境的协调发展,应根据农业和农村的特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农村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提高认识,依法加强领导和监督管理,制定和落实计划 各级政府及其环境保护部门要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认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将农业生产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纳入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范围。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有效保护和改善农民的生活与生产环境。 各级政府应当按照环境保护法和农业法的规定,把农业环境保护切实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有利于农业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落实环境保护资金,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液、废渣、粉尘、恶臭气体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各级环境保护和农业管理部门,应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将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纳入管理工作的内容,指导和支持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农业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开发以及示范和推广工作。强化各项农业环境管理制度的执行。 走城镇化发展之路。建立垃圾清运及集中处理系统,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有规划、有重点、分期分批帮助农村建立垃圾存放池、公共排水道、生态厕所等,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政绩考核制度,将农业环境保护工作指标纳入领导年度目标考核中去。 (二)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走生态农业发展之路 循环经济是生态保护型经济。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对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应用循环经济的运作规律来防治农业点源和面源污染;二是以农业循环经济的理念引导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通过打造各种循环经济链条,走“优质、高产、高效、可持续”的农业发展道路,从根本上降低经济活动对环境的破坏,保护并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各级政府应大力扶持建设集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化废为利的生物科技企业;推广养殖场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促进粪便还田;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行“猪—沼—果(草、渔)”等立体生态种养模式,实现废物综合利用和零排放。 目前,在农村污染中,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较为严重,可以说养殖污染已是农村水源污染的主要因素。对此,各地都在积极寻求对策,在国内也已有不少“变废为宝”的办法,如用畜禽的粪便生产沼气,制成有机肥,提高林地单位面积综合效益,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林、牧协调发展的林农牧复合经营工作等。 (三)完善农业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规定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针对农村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应将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的制订、修订纳入立法规划。在总结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与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吸收和借鉴了国外成功经验,结合农村环境保护与管理管理的实际需要,对《环境保护法》、《农业法》关于进行修订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修订,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同时,针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发展,组织制定和修订地方农业环境标准。加强农药、化肥、农用薄膜、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物质的环境无害利用的规范,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订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 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特别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和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强制淘汰工艺设备制度、有关农业环境保护的禁 限制度等,有效预防和控制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对违反该法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抓住重点,大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的环境管理 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要紧紧抓住土壤污染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环境:(1) 申报登记,明了情况。要加强土壤污染源的申报登记与调查工作,摸清农村土壤污染物的产生来源情况,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对有关污染者依法提出监督管理要求。(2) 规范颁证,严格监督。从事农药等农用化学物质的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对违法经营者,要依法严肃查处。(3) 制定预案,防范事故。应当抓紧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备案;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环保部门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政府,由政府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强制应急措施。(4) 严格控制工业和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转移。要按照法律规定严格控制危险废物、城市垃圾、工业废物的污染;对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应依法排除危害、赔偿损失、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状。 (五)建设机构和队伍,提高监督管理能力,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环保部门根据本地区农村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与管理管理机构的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监督管理网络,同时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环境管理人员,加快农村环境管理专业队伍的建设,提高农村环境监管能力。 (六)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的认识和能力 结合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形式多样地宣传和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的内容和有关知识。让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将给他们带来的实惠,使他们能够自觉地加入到小康环保行动中来。并认真组织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人员、环境研究机构专业人员和有关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社会,结合农村环境保护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和专题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执行、遵守和维护能力,共同保护和改善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