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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公共管理类课程;教学改革

挖掘和利用“互联网+”专业和行业信息资源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早在2012年,教育部的《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就明确提出要实现“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模式、方法、内容创新”,要“采取多种方法和手段帮助教师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1]。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指出要“运用大数据技术”“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2]。在这种形势下,国内高校开始探讨如何将“互联网+”与专业课程教学要素相结合的问题[3]。这种改革不仅是指在形式上采用网络课程、微课、慕课的方法,更重要的是处理好专业课程如何学、学什么等关键问题,也就是如何挖掘和利用“互联网+”专业和行业信息资源来改革和优化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以改变专业课程教学“闭门造车”“脱离实际”的问题。在本科专业课程中,“互联网+”专业信息资源给公共管理类课程教学改革带来的影响最显著。

一、传统公共管理类课程教学的困境

(一)教学内容空洞

尽管我国公共管理学科的研究和教学从20世纪80年代恢复重建以来已经有30多年的时间,但教学内容空洞依然是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方面,公共管理学科主干课程的理论都产生于西方,因而国内所使用的教材在内容体系上基本都以西方的理论体系为蓝本,脱离了我国公共管理的实践[4];另一方面,由于公共管理类课程讲述的问题与党政机关事务密切相关,问题的政治性强,信息公开程度低,长期以来外界很难知晓其真实信息,尤其是在我国,政务信息的披露十分谨慎,任课教师往往不能了解真实的公共管理实践过程,教学过程中基本无专业信息资源可用。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公共管理类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基本都单纯地介绍西方公共管理理论,导致教学内容空洞。例如,在讲述《公共政策学》政策过程理论时,教师往往只能讲述布鲁尔(G.D.Brewer)和德利翁(P.Deleon)很多年前提出的“阶段论”(thestagesheuristic),并将政策过程理想化地划分为政策问题、政策议程、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终结等分离的环节,而对于我国独特的“边制定边执行”的“政策试点”机制等相关内容鲜有涉及。

(二)教学方法机械

教学内容空洞导致的直接结果是教学方法机械,我国任课教师往往单纯采用理论讲授的方式进行教学,较少使用案例式、启发式、探讨式等教学方法。由于西方的理论与中国的实际情况差距较大,同时部分教师对西方理论本身的理解也不是很透彻,导致教师在讲授时经常是机械地、苍白地对理论进行介绍,无法激发学生对我国公共管理现实问题的探究兴趣和深入思考。例如,在讲述《行政组织学》组织结构时,仅依据教材内容按部就班地讲解什么是“科层制”及其特点,什么是“管理宽度”,什么是“管理层级”等,而对于我国从中央政府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地区、盟)、县(区、自治旗)、乡镇(街道办)等各级行政组织体系的复杂结构及其职责配置不了解,导致理论与实践完全脱节。

二、“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对公共管理类课程教学的影响

随着政务信息进入“互联网+”时代,包括我国在内的各个国家治理过程中各级党政机关的方针政策、数据资源、管理过程甚至是核心的决策过程,已经基本全方位、关联性地通过政府网站、移动政务平台、政务微博等载体公布于众,真实的“公共管理活动”逐渐以数字化形式进行展现。这种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管理活动及过程的公开化、透明化将会对公共管理类课程的教学产生积极影响,也为走出传统公共管理类课程教学的困境提供了有利条件,具体表现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两方面。

(一)“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可以拓展教学内容

“互联网+”对教学的直接影响是“拓展教学内容和学习资源”[5]。一是“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可以拓展教学内容的宽度。教学内容的宽度是指教材容纳的教材章节数量,发达的网络信息资源将教学内容从章节数量有限的教材延伸到了各级政府网站甚至是全球各国政府网站的全部内容,其能够提供远超出教材章节范围的教学内容。例如,DavidH.Rosenbloom&RobertS.Kravchuk著名公共管理导论教材《公共行政学:管理、政治和法律的途经》,对美国国家行政、联邦制与府际关系、联邦预算、美国公民行动等内容的讲述中链接了大量政府网站信息资源。此外,类似因“互联网+”政务信息时代的到来,在有限的教材内容中大幅拓展教学内容宽度的还有JamesP.Lester的《公共政策导论》、NicholasHenry的《公共行政与公共事务》等,这些都可以说是“无限延展的教材”。二是“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可以增加教学内容的深度。教学内容的深度是指某个章节知识点的纵深程度。“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能够以提供现实案例和数据资源的方式深化传统教材文字表述的理论内容。例如,ThomasR.Dye的著名公共政策导论教材《理解公共政策》,在讲解美国的刑事政策、健康与福利政策、教育政策、经济政策、税收政策、环境政策时链接了丰富的源于政务网络信息的案例资源和数据分析资源,使教材中每个章节的内容都具有立体化和通透性特点。对于我国的公共管理教材而言,“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可以增加教学内容深度的最核心表现就是提供了教学内容本土化的途径。所谓教学内容本土化就是注重总结和讲述中国本土的公共管理实践,以及基于实践提出的理论。例如,近年来在《行政组织学》《公共政策学》《政治学基础》《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课程中,有学者尝试提出“职责同构”“政策试点”“协商民主”“党管干部”等本土化内容,但基本都停留在概念层面,没有丰富的实践信息,而“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提供了获取这些信息的途径,有利于实现教学内容的本土化。

(二)“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可以优化教学方法

在“互联网+”政务信息时代,公共管理类课程教学内容的多样化必然带来教学方法的优化。首先,政务信息资源的丰富和获取方式的便捷,为教师广泛使用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探讨式教学等方法提供了现实条件。例如,案例教学的前提是必须有丰富的、真实的、可供讨论的案例,如果所需的教案案例都通过实地调查获取,一般高校教师不可能做到,但“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可以为所有公共管理类核心课程提供海量的案例原始信息。正如著名公共管理案例教学专家LaurenceE.LynnJr.在《公共管理案例教学指南》所指出的,政务网络信息资源在第一手调查资料之外,提供了更便捷的获取公共管理案例的途径。其次,可以提升教学方法的有效性。“互联网+”政务信息时代打破了传统教学囿于有形教室课堂的局限,能够实现“课内课外”与“线上线下”的有机结合,并提供“永不下课”的课堂,改变传统教学方式“课堂上热闹一下,教室外就抛脑后”的状况。例如,无论是案例教学还是探讨式教学,丰富的“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可以促进学生在教室课堂外开展自主式和研究性学习,甚至能够吸引兴趣浓厚的学生进行长期深入的探究,从而大大提高这些教学方法的有效性。

三、基于“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挖掘的公共管理类课程教学改革路径

我国自2005年10月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的国务院官方网站正式上线以来,已经持续实施了10多年的政府上网工程,尤其是近年来的“互联网+大数据”和“互联网+公共服务”项目的推进,使我国从中央层级到省级、地市级、县区级、乡镇级的党政机关和公共管理机构的政务信息甚至是内部流程信息和数据公之于众,形成了庞大的“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而如何将“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有效运用于公共管理类课程教学中是亟需探索解决的问题。这需要探索基于“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挖掘的公共管理类课程教学改革路径(见图1),其包括持续循环的5个环节。

(一)分析课程教学对“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的需求

通过对学生和教师的全方位调查,确定“互联网+”时代公共管理类课程中挖掘使用政务信息资源的需求情况,形成学生和教师在公共管理类各门核心课程、各章节教学中对政务信息资源的需求详单。

(二)“互联网+”政务信息教学资源体系开发

“互联网改变了知识的存储、流动与获取方式”[6],“互联网+”政务信息为教师挖掘“实践中的公共管理学”提供了广阔空间。根据学生的需求,教师能够以“互联网+”时代各级各类党政机关官方网站、非政府组织官方网站、官方媒体网站,以及相应机构的微博平台、移动政务平台等为主要的信息来源,并参照《行政管理学》《行政组织学》《公共政策分析》《政府经济学》等公共管理类核心课程的教学大纲范围,运用信息资源挖掘理论,开发和挖掘可用的教学资源。其中,开发和挖掘可用的教学资源既包括可以直接获取开发的资源,如政府网站上的政策数据库,也包括需要间接挖掘和加工分析处理的资源,如统计部门网站上的公共管理行业数据。

(三)基于“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挖掘的课程教学设计

运用教学设计理论和方法,在公共管理类核心课程中以基本章节为依据,重新设计和安排每门课程各部分的具体教学体系,形成系列规范性的教案或自编教材。例如,在讲述《行政组织学》中关于“我国政府结构”的内容时,可以引入各级政府的网站,在讲述基本理论的过程中,让学生通过政府网站直接观察不同层级政府的架构。

(四)基于“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挖掘的教学方法改革

互动教学是培养学生兴趣和启发学生思维的最好方法,而“互联网+”为公共管理学科的互动式教学提供了技术手段[7]。基于“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挖掘的教学方法改革要以互动式教学为核心,探索“模拟现场教学”“任务驱动教学”等方法。“模拟现场教学”是充分利用政务网络信息资源,当场展示公共管理的“真实面目”和“现实问题”,并引导学生参与讨论;“任务驱动教学”是指引导学生自主挖掘政务信息资源,分析和解决现实中的公共管理问题,其彻底改变了教师单方面灌输理论的方式。

(五)基于“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挖掘的教学效果评价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公共危机 互联网 web2.0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一、新媒体时代的公共危机管理

“公共危机”指危及全体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利益的紧急事件。在经济、文化全球化的影响下,当代的公共危机往往成为全球性的问题,在新技术的支持下造成全球性的影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的流行正在改变着人类的信息收发模式,也将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新媒体技术将深入影响当今的“公共危机”事件及其管理。本文主要分析以Web2.0为代表的新媒体技术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具体影响和应用。

1,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信息管理与危机传播

公共危机管理就是“针对突发危机事件的管理,目的是通过提高政府对危机发生前的预见能力和发生后的救治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危机,恢复社会稳定和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目前国内不间学科背景的学者基于国外研究和具体实践的基础上对于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建构提出了各种意见,基本上可以分为四类:“制度论”、“经验论”、“全面整合论”和“公共关系论”。这四类观点从各自的角度强调了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某些特点及其在实践中的重要性。然而,不论是什么类型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其中都应该具备科学、高效的危机信息管理系统和完整的危机传播(危机公关)策略。

信息的获取与管理已经成为信息时代一切组织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公共危机发生时如何甄别真实、有用的信息,如何管理、传播这些信息都是危机管理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科学、完善的信息管理机制和危机传播(危机公关)景略是公共危机管理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毫无疑问,整个公共危机管理机制中正是这两部分受到新媒体技术的影响最大,也是新媒体技术产生最主要的积极作用的部分。

2,研究现状与问题

目前国内学界研究的重点是危机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电子政务的作用。“危机管理信息系统是作为公共危机管理体系中的一个子系统,运用信息技术和新媒体技术加以建设。”电子政务系统“通过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的整合信息资源,打破政府部门之间和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界限,并使得公众可以方便快捷地通过政府网站获取政府的信息和服务。”而技术进步(表现在软件、硬件的更新换代和更多服务功能的提供),例如以Web2.0为代表的新技术,会直接影响危机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子政务系统的形态和功能。

更重要的是,现有的公共危机管理的公关策略和针对媒体的管理控制手段仍然将大众传媒作为影响公众的最主要的媒介渠道,其公关策略的核心是围绕着如何管理大众媒体展开的。互联网作为影响日益深远的信息传播媒介并没有完全纳入公共危机管理的公关策略体系之中。

在企业危机管理领域,已有学者对互联网的影响和作用做了初步研究并得出结论,如网络在危机传播过程中扮演着多重角色:一方面,网络可能是大众或媒体记者获知危机事实的第一渠道甚至是引发危机的导火索;另一方面,网络的互动性和及时,使其成为危机沟通时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虽然,公共危机在形态的复杂性和影响的剧烈性方面远一远超过了单个企业或组织的危机,但究其本质是相似的。因此,上述研究结论也应当适用于公共危机领域。需要注意的是,研究互联网对公共危机及其管理的影响时,必须及时关注互联网发展的最新特点,以此作为研究分析的前提,这样得出的结论才可能避免因技术的进步造成研究结论的过时乃至谬误。正因为如此,本文将从Web2.0时代的互联网特征出发分析互联网对公共危机管理的具体影响和作用。

二、Web 2.0阶段的互联网对公共危机管理提出的挑战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发达,人类的信息传播方式乃至生存方式都在受其影响。这种影响即使在危机时刻也不例外。Web2.0阶段的互联网对公共危机及其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目前学界对于Web2.0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Web2.0是对互联网新阶段、新功能的一种描述和统称而非全新的事物。Blogger・Don在《Web2,0概念阐释》中提出Web2.0是以Flickr、Craigsfist、linkedin、Tribes、Del,icio.省略等网站为代表,以blog、tag、SNS、RSS、wild等应用为核心,依据六度分割、XML、A-JAX等新理论和技术实现的互联网新一代模式。Web2.0阶段强调的是网络的用户制造“内容”,大大降低了在互联网上内容的门槛,给予网民更大的创造性的空问。在这一阶段,任何网民都可以更加方便、简单地制造自己喜欢的内容并上传网络,与他人分享。

Web2.0时代的互联网的诸多服务应用已经部分的具备了媒体的传播特性。即所谓的“自媒体”特性。维基百科中对“自媒体”定义为: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传播者,以现代化、电子化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新媒体的总称。

通过博客、播客、即时通讯这些网络工具,互联网用户可以信息、吸引公众注意进而营造舆论,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公共事务产生更大的影响。目前网民的个人素质良莠不齐,新兴的网络自媒体又缺乏合理、有效的监督手段,即使在正常情况下,基于互联同的自媒体形态都可能对社会造成各种负面,在可能爆发危机的时刻或已经处于危机的阶段,这种互联网新形态对公共危机管理可能造成的困难和对社会可能造成的破坏力将超过web1.0时代。因此,如何应对这种困难,降低这种破坏力并在此基础上,发挥互联网作为新型传播媒介的优势,帮助公共危机管理顺利实施,将是当今公共危机管理所面临的新挑战。

三、如何使用Web2.0互联网应对公共危机

1,化解互联网在公共危机管理和传播中产生的负面影响

为了应对互联网带来的这一日益明显的挑战,在公共危机管理和传播过程中应该将带有自媒体特性的互联网传播形态视为与大众传媒同等重要甚至是影响力更大的媒介加以考虑,而不是仅仅将其视为补充性的渠道。具体而言,在限制互联网可能产生的危害方面应该从以下几点做起:

(1)制定专门的互联网危机传播策略,建立针对自媒体特性的管理、监督机制。在危机管理过程中必须像管理、监督大众媒体一样,对互联网形成有效的管理、监督,以确保政府权威信息向公众传播,危机管理具体计划得以顺利实施。互联网的传播模式不同于大众传媒,其互动性、及时性、无中心化、网络化等特性要求制定符合这些特点的专门的互联网

危机传播策略和公关策略。在这方面企业危机传播领域已经有了深入的研究,公共危机领域完全可以借鉴。

(2)相关的研究和大量的现实案例已经证明,互联网在危机的爆发、传播乃至其后的控制、管理的多个阶段都可能产生不同的影响。网络可能成为引发危机的导火索,也可能是加快危机发展的鼓风机、还可能是扑灭危机之火的灭火器。对于互联网的这种在危机传播过程中的多重角色的特点值得进一步的研究。

①导火索,即直接出互联网上的信息引发各类危机。这种例子随着互联网影响力的增加越来越多。2007年6月,震惊全国的山西省洪洞县黑砖窑事件就是首先由一位当地妇女在互联网上发了一封求助信引发的。互联网带给公众更大的言论空间,因此,引发各类危机的信息可以在网络上更自由、更快捷地和传播。互联网先天上就具有成为爆发危机的导火索的优势。

②鼓风机或灭火器,由于互联网信息传播是一种网络化的“病毒”式传播。在信息传播的速度和效率上都强于大众传媒。因此,当危机出现后,大量互联网用户参与相关信息的传播和议论,将会加速危机的发展,扩大危机的规模。网络用户通过具有自媒体特性的博客、播客等传播工具直接地自由地表达自己的各种意见、情感,对已处在危机情景中的组织(企业或公共部门)进行质询、谴责甚至攻击,这样的不满的情绪会迅速传染其他网民。进而形成强大的网上乃至现实社会中的舆论。这样将有可能产生两类结果:

a鼓风机效应:使已发生的危机迅速放大、恶化和蔓延;b灭火器效应:网络上形成的正面舆论影响现实层面的具体决策,加快危机的化解。

无论是成为鼓风机还是灭火器,互联网上的危机信息产生舆论效应的时候,都会对危机进程产生巨大影响。所以,在公共危机的管理中对于互联网舆论的形成需要特别关注。由于互联网信息制造、传播的平等性、自由性,对于互联网舆论的监督应该以引导为主,帮助互联网用户自己形成有利于事态健康发展的舆论。

化解互联网的消极影响从根本上讲是要认识并尊重互联网这一日益重要、十分独特的传播媒介的规律,科学、合理地利用这些规律,使互联网成为公共危机管理的预警器、灭火器。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除了限制互联网的消极作用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在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有效运用互联网的诸多服务功能,发挥其积极作用。

2,Web 2.0阶段的互联网传播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Web 2.0阶段的互联网传播在公共危机管理的各个阶段都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只要在危机发生的过程中互联网不瘫痪,网络用户就可以用其进行信息交流。这一行为完全可以伴随危机管理的始终。在这一过程中,互联网成为联系个人问、群体问、部门问、地域间等不同层次人群间信息交流的最有效的平台。Web2.0技术提供的各种个性化的服务无疑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具体来说以下凡点最为明显:

(1)权威信息的重要渠道:

在危机管理的整个过程中,政府的权威信息的和有效传播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利用传统的大众传媒确实可以达到高效的信息覆盖,但这种传播模式本质上是线性的、单向的,而且电视、广播等媒体传播政府的信息是一次性的,为达到传播效果,必须反复播出。在危机时刻这种传播行为耗费巨大,难以令人满意。利用互联网进行权威信息的则可以有效地补充大众媒体的不足。

首先,在互联网上信息,成本低,信息的更新速度快,传播效率更高。Web2.0的诸多技术则进一步加强了这些优势。如目前已经广泛得到应用的AJAX技术(Asynchronous JavaScnpt and XML,它不是一种技术而是多种技术的组合)可以有效地降低网络用户下载信息时服务器的资源占用量。而一些容量较大的信息(文字、音频、视频文件)都可以通过各类P2P软件加以传播。P2P技术就是个人可以直接连接到其他用户的计算机、交换文件,而不是像过去那样连接到服务器去浏览与下载。利用这些新的网络传播技术可以利用社会的信息渠道来传播政府的权威信息和各种具体细节。

另一方面,作为受到危机影响的(部分或全体)公众对于危机关注度极高,需要获知相关的真实信息以指导其行为。每当有危机出现,作为信息自由交流的最大平台――互联网上就会很快地出现各类来源不明的相关信息。其中大量的是一些用户出于各种目的编造的网络谣言,这类谣言的危害性极大,在各类谣言充斥的海洋中真实的、权威的信息甚至都会失效。因此,在互联网上及时、有效、积极地权威信息是遏制网络谣言的有效手段。而危机管理的决策者、参与者、知情者、新闻参访人员、专家、顾问等等相关人员都可以将和危机相关的大量真实可信、生动感人的具体细节信息、亲身感触利用博客,播客(网络视频上传、下载)等方式进行传播,遵循危机信息的“梯度规则”,进一步降低网络谣言的危害。此外,Rss技术可以让网络用户设置个性化(新闻类型设定、新闻来源设定等等)的Rss新闻组,直接通过在线或者离线Rss阅读器来浏览网站摘要与新闻,而不必登陆网站就可以得到网站内容。针对这种信息获知行为,公共部门可以有意识地提供与危机相关的Rss新闻信息服务。只有更加灵活、高效地使用互联网传播,才能在应对危机的过程中更好地传播权威、真实的信息,抑制谣言的危害。

(2)信息的搜集、反馈和监督渠道:

公共危机管理要求公共部门在紧急情况下化解危机,减少损失,维护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在应对危机的整个过程中,准确、高效地了解民情、民意进而更有效地回应社会与公众的需求是达到这一目的的重要前提。

虽然公共部门对于不同类型的危机会提前准备各种应对预案,但危机过程中公众的心理反应和具体需求(物质和精神层面)则事前无法清楚得知。这类信息需要通过在应对危机的过程中加以搜集,以指导危机评估、具体行动以及事后的救援和重建工作。除了公共部门主动搜集信息之外,大量信息搜集和反馈工作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如,当需要大量评估公众对于公共部门具体行为的反应或灾害受害者的身心状况时,可以通过互联网发放问卷,通过即时通讯软件进行实时的问答、评估网络舆论等方式获得相关的信息。公共部门应该提供类似“百度知道(http://zhidao.省略)”等形式的网上求助问答平台,专家实时在线回答公众提出的相关疑难问题,并允许公众上传个人受灾信息(在此信息的基础上加以核实、统计数据,帮助决策和行动)。通过这些灵活的信息交流渠道,公共部门可以获得更加充分的相关信息,以此来改进具体措施,指导进一步的行动。同时,公众的有效反馈还可以起到积极监督的作用,某些具体措施的不到位、不合理造成的危害通过网络的传播一方面可以迅速的反馈到部门中枢,另一方面,大量网民的支持所形成的舆论会造成极大的压力敦促错误行为的纠正。这种网络传播形成信息搜集、反馈和民主监

督机制无疑可以帮助公共部门更有效地化解危机。

(3)社会参与、社会动员的渠道:

现代社会的公共事务愈加纷繁复杂,公共部门没有能力解决所有的问题、事务,这就要求社会公众通过民主的方式主动参与到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来。在日常的公共事务和应对公共危机时政府部门都需要大量社会群体、NGO的参与。这些公益性组织的积极参与和与公共部门间的合作可以使得政府克服直接处理社区服务等具体事务的官僚弊端、低效率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从而使其成为政府能力建构的重要补充。

互联网是社会参与、社会动员的理想渠道,这一点,在危机时刻体现的更为明显。通过即时通讯、视频的上传、下载、相关信息的网络讨论、争议乃至形成舆论,这些行为不断扩大着危机事件在公众中的关注度,吸引着公众的注意力,进而使全球所有关心危机的人有效地联系在一起,共同关注、讨论、乃至一起行动。这种网络的交流打破了地域的界限,可以有效地加强公众的安全感和团结一致的精神。不处于危机范围的其它地区、国家的民众也可以通过网络更主动地参与危机防范、控制以及事后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互联网在搜寻、整理遇难者信息,寻找失踪亲人方面起到了传统媒介难以代替的关键性作用。参与抗震救灾的NGO、志愿者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实现了救灾信息的第一时间上传、整合和有效筛选,有力地帮助了失散群众与家人间的联系,大幅度提高了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救灾的效率。

互联网本质上是社会化的信息传播平台,其中的主角不是哪个政府机构或部门,而是社会的全体公民。公共部门应该积极鼓励公民在网络上和现实生活中参与公共事务的工作,尊重其言行,平等地与其交流。这样一种公众主动参与,政府积极配合的社会动员机制将会在化解危机的过程中发挥极大的作用。

我国政府在建立公共危机管理机制时应该有针对性地加强互联网功能的建设,特别是在建立专门的互联网信息和搜集系统,利用Web2.0技术,为公众提供上述各类服务,促使公众主动参与、合作和监督,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帮助政府部门化解危机。

不仅如此,随着民众公共参与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网络不但实现了网民群体对公权力的监督,同样也成为化解社会矛盾、预警危机、化解危机的有效方式。每一次贪腐行为都使公众利益受损,每一次权力滥用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社会稳定和正常发展的大局。而轻视、回避网络民意则会失去预知危机、化解危机的宝贵时机。尊重公民的知情权,确保网络言论通畅,重视网络舆论和网络民意对于避免、化解群体性危机意义重大。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互联网;公共政策;影响因素

科学技术作为一种革命性力量,历来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主要动力,被誉为:"当前信息技术核心和标志"的互联网因其革命性的特质,势必会成为公共政策最重要的手段和工具,颠覆传统理念,赋予公共政策互以联网时代的全新内涵。

一、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理论创新

(一)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体制创新

多元化的社会价值体系和社会价值观念不仅主导我们的社会生活,亦对多元主体和多元价值体系之社会格局下的公共政策提出了协调与平衡包括经济与政治、中央与地方、整体与局部、政府与公众、长远与近期、效率与公平等各种社会关系的新要求,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广泛渗透推动了包括文化创新、信息系统创新和组织创新在内的全新公共政策体制。

任何一项政策的制定本质上都是具有一定政策文化背景的人的社会文化活动,而一项公共政策文化,必然受到相应的社会经济与政治制度的影响和制约。公共政策的实质在于"公共特性",互联网在公共政策领域的应用对体现"公共特性"政策文化的创立、贯彻和更新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开阔公众视野、拓宽信息渠道、提供参与机会、激发并增强公众对公共政策的关心程度和自主意识--不仅沟通了政府与公众、完善了政策过程,使公共政策更具科学性和合法性,破除了"经验型"政策文化的局限性,更真正实现了由"个人封闭型"向"公众参与型"政策文化的转变。

信息是公共政策的基础,公共政策是否合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可供决策者使用的信息系统状况。互联网在公共政策领域的英语、更新和完善了公共政策信息输入、传递、加工、选择和反馈系统,是决定者及时顺利获取信息,更好分析使用信息并提高政策方案的有效性。

公共政策不仅需要足够的信息,更要求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将各种不同意见充分表达交流后,通过公共政策组织系统理性选择,形成最佳结果。互联网在公共政策领域的应用,突破了政府对信息的垄断格局,使得公共政策不仅仅局限于政府组织内部,而真正实现公共政策的公共性、提高公共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领域创新

公共领域是介于自律的市民社会和掌握公共权力的国家之间的一个领域,具有开放性和平等性、批判性和批评性、讨论性和推理性等特征。网络以其普遍性、平等性、匿名互性和分散性和交互性为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提供了公平效率、言论自由、充分辩论的"多对多"交流模式的新型公共领域。

由于公共领域强调舆论和公众意见的形成,保证公众的话语权便成为了公共领域的必要前提--互联网话语的自由性和多元性冲破传统一元价值观,前所未有的挑战了传统公共领域的话语霸权;互联网话语的分散性和互动性保证了传播者和受传者平等互动,打破了传统公共领域的时空限制;互联网话语的主体平民化与平等化使话语权分散到普通民众中,打破了传统公共领域的精英话语权模式;互联网话语权的权力性和权利性增强了话语权的影响力,打破了传统公共领域话语权强制力。互联网时代,网络公共空间在传统社会的基础上构建了广阔的公共领域,完成了公共政策的领域创新。

(三)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合法性

公共政策合法性就是公共政策被认可的具有一定的历史性价值,包括公共政策的主体合法性、程序合法性和价值合法性,公共政策只有具备合法性才能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和执行;公共政策合法性危机会影响整个政治系统的稳定和国家法治进程的发展,是不可回避的根本性问题。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广泛渗透能切实有效的促进公共政策合法化,以维护政治系统的稳定性和法治化发展。

公共政策的"公共特性"要求其以民主价值未经依归、公民参与为核心、社会正义为目标,公共政策主体合法性危机主要表现在公共政策主体公共性缺失和公共政策无法充分代表多元利益主体的公共利益两个方面;公众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重要基石,对公共政策合法性有重要作用,而互联网构建的互动型公共政策新平台能有效消除公共政策主体合法性危机。

传统公共政策往往聚焦政策内容而忽视制定程序的具体表现为缺少将政策议题触发机制转化为政策设置议程的制度化程序、公共议程设置基本机制的局限性和公共政策程序缺少公众协商性民主机制等。互联网提供了公共政策制定前的触发机制催化空间和实现协商民主理论的实践平台,有效解决了公共政策"重实体轻程序"的程序合法性危机。

传统公共政策遵循以公共权威部门为主导的精英立法模式,由于缺少公众参与和价值认可、缺少多元主体的利益表达和对公权力主体的监督与制衡,其价值的设定和执行极易偏离公众对政策的价值诉求。公众对政策冷漠、质疑、批判甚至抗拒而非认可和支持造成了公共政策价值合法性危机。互联网提供了理性和批判性的公共平台,通过多元利益主体的公共协商对公共政策是否具有公正性、正义性、公共利益性的价值进行评判,评判结果成为判断公共政策是否合法的依据,这种评判和质疑形成了公共政策的价值评判机制,促进公共政策体现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之价值合法性。

二、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悖论分析

与传统公共政策相比,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可谓是建设性与破除性并存、广阔性与局限性同在,以致公共政策悖论的形成。

(一)平等悖论

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创新改变了传统理论等级森严、自上而下垂直控制的政策体系,而这种平等是以技术发展为前提、经济发展为基础的,这就在本质上限制了政策参与范围,反而造成了公共政策的不平等。

(二)成本悖论

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创新突破传统理论的时空界限而实现了信息多元、开放、交互式传播,而在对参与者知识素养的要求、政府对参与进行的规范、信息权威度与可信度层面上来看,会联网时代公共政策成本反而有所增加。

(三)绩效悖论

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创新提高了公众参与的质量、能力,虽有利于培养现代公民,也存在着参与质量有限、销蚀公民责任、合作能力下降等影响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广度、深度、效应等的问题。

(四)稳定悖论

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创新使弱势群体、边缘群体的声音有了传播的可能,为舆论监督提供了新载体的同时也会出现非理性化和无序行为,成为社会稳定的极大隐患。

三、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影响因素分析

传统公共政策理论均是从互联网资深固有缺陷对公共政策的消极影响角度提出了难以解决的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悖论,如果从影响互联网的因素分析,是否可以找到引发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困境的根本原因呢?

(一)影响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直接因素

影响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直接因素是互联网的普及程度,包括互联网的实际拥有情况和有效使用情况两个方面;公民实际拥有电脑数量、政治素养、工作性质、收入水平、所在地区互联网相关基础性设施和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情况等因素均会影响互联网的普及程度。

尽管互联网以其自由性优势、低成本优势、平等性优势为公共政策提供了便捷有效的途径和手段、降低了公共政策的参与门槛、激发了公众参与热情、扩大了政策参与规模、保证了公共政策科学性、促进了公共政策民主化,但这一切均是建立于相同的互联网拥有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之上、以互联网的普及为首要前提。网络时代不等于互联网占有和使用人人相同,互联网普及程度在事实上的不平等必然会导致公平悖论、同意互联网普及程度的成本必然导致成本悖论、互联网普及情况造成的公民参与程度差异必然导致绩效悖论、甚至可能导致稳定性悖论。所谓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若抛开互联网普及程度这个前提孤立研究公共政策悖论,势必会陷入难以解决的困境。

(二)影响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间接因素

影响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间接因素是公民的文化程度,包括公民文化水平和教育程度;公民文化程度可以通过影响互联网普及程度而间接影响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从更深层面来讲文化程度还会影响公民的政治素养和政治诉求。公民文化程度与其阅读能力、语言能力、技术能力、工作性质等息息相关。

文化程度对互联网的实际利用率、互联网技术操作水平、政治参与积极性、政策理解能力和政治诉求等方面均有影响,忽略了公民文化程度差异就等于忽略了网络时代公共政策的"公共特性",是不科学不理性的;公共政策缺失"公共特性"必然会产生公平悖论、缺失理性和科学性必然产生绩效悖论和稳定悖论,这样的政策本身就是一种浪费,结果必然造成成本悖论,甚至会导致网络时代公共政策陷入合法性危机。

(三)影响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根本因素

根据著名的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不同经济条件下的公民必然会拥有不同的政治诉求。无可否认,经济因素对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直接影响甚至会超于传统公共政策。无论是直接影响因素即互联网普及程度还是间接影响因素即公民文化程度,影响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的归根到底是经济。

经济影响互联网基础设施和政府电子政务建构水平、影响互联网普及程度;在没有互联网情况下研究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讨论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较传统公共政策的种种进步、谈及互联网的种种优势,便等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毫无意义。

经济影响公民文化水平和教育程度,当公民的文化程度不足以支持其利用互联网参与公共政策,这就等于关上了公民通过互联网参与公共政策的大门、取消了公民通过网络参与公共政策的资格,此时互联网不再是进步的象征,反而强化了传统公共政策的消极影响,互联网时代公共政策有事皆归于无、所谓公平荡然无存、弱势群体的话语销声匿迹。

参考文献:

[1]蒋云根.《哲学笔记》与黑格尔哲学[J].甘肃理论学刊,2001,(3).

[2]薛冰.网络公民参与与公共政策的制定[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

[3]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机构转型[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4]张艳辉.浅论网络公共领域与公共政策合法性[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0,(1).

[5]蔡新燕.我国公民网络政策参与的悖论及其消解[J].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0,(7).

[6]石屹.我国东西部互联网发展的比较分析[J].学海,2010,(5).

[7]黄建元.转型中的人才建设[J].学海,2009,(6).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网络信息技术;公共治理;公民社会

一、问题的提出

信息技术的变迁给当今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在经济发展、公民生活以及民主政治等方面,互联网络正在逐渐改变以往的生活和社会参与模式。对公共行政而言,由韦伯所推崇的“官僚制”范式在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向现代社会管理模式转型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广泛的质疑,“技术的变迁,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官僚制组织形式、形状、性质和活动规则等不得不发生改变”。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共管理的治道变革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兴起,新公共管理、管理主义、企业家政府等成为现时的流行话语。在这场变革的背后是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与政治的交叉研究,制度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构成了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结构功能主义、后现代主义的方法论也正成为许多研究者的方向选择。而信息技术的发展也正对公共管理的技术、公共舆论的引导、公共活动的参与以及公共部门的形象等方面构成挑战。在治理不再局限于政府唯一主体的背景下,扩大公共治理的主体以及形式就成为现代公共管理的任务之一。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2004年出版的《分散化的公共治理》一书就表明了公共治理的机构、权力主体等方面的一些国家在公共治理的实践。扩大或分散化的公共治理之所以受到普遍关注,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方面,市场和政府在社会资源配置方面的能力缺陷促使了公共治理的普遍实施,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仅仅依靠市场或者政府的行政命令、手段难以实现社会资源配置利用的最优化,通过形式多样的公共治理可以弥补政府和市场在控制和协调公共资源方面的某些不足;另一方面,公民对公共政策回应性与参与性需求的提高,也要求政府管理从等级控制转向网络背景下的参与协作的方式。

二、公共领域与网络技术的应用

按照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的理解,公共领域指的是公共意见的形成场所,传媒(如报纸和期刊、广播和电视等)是作为公共领域的媒介而存在。其理论主张的是,现代市民社会应该把经济领域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去,认为市民社会主要应该由社会和文化领域构成,同时强调它有社会整合功能和文化传播与再生产功能。而互联网的传播特征也充分体现了这一主张,强调了社会文化的公共领域性,同时强调社会整合功能和文化传播与再生产功能。

(一)网络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应用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重视公共治理模式的变革,已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全球性趋势。传统公共行政的权力运行方向是自上而下的,它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通过发号施令,制订和实施政策,对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与此不同,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公共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强调顾客导向和结果导向,主张以多元的、民主的、协作的行政模式管理公共事务。公共治理的实质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合法性认同基础上的合作。而互联网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延伸则为治理从思维层次上的概念向实践上的操作提供了可能。

1网络技术在社会生活领域的逐步推广使得越来越多的公民参与公共事务

2007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20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6月30日,我国网民总数达到1.6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12.3%。该报告还分析指出我国互联网的信息和沟通功能已被普遍使用。而早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郭良副研究员主持的《2003年中国12个城市互联网使用状况及影响调查报告》的调查也表明:71.8%的网民和69.1%的非网民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可以有更多的机会表达观点”;60.8%的网民和61.5%的非网民都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可能有机会评论政府的工作”;72.3%的网民和73.3%的非网民都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政府官员可能更多地了解群众的看法”。上述数据表明,超过半数的公民均具有比较强烈的公共参与愿望。正如哈贝马斯所提出的“受大众媒体控制的公共领域是否能够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为市民社会的载体提供机会,使他们能够与作为政治和经济入侵者的传媒力量对抗,使他们能够改变、创意性地拓宽和批判性地筛选受外界影响的价值、观点和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讲,基于网络技术的互联网搭建了一个平台,这个平台是一种协调机制,重视和利用好这个机制,对集中民智民力,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部门在网络领域的技术应用亦不断成熟

网络信息技术在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应用不断扩大,网络信息技术除了被广泛应用于商业领域外,在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实体的治理中的应用也逐步扩大。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就是政府部门对网络技术的回应而产生的,基于网络技术的电子政务有效改变科层制的行政流程,缩减政府的层次和规模,提高政府部门的透明度,改变科层制的工作方式、办事方法以及决策程序、服务形态。如美国总统选举通过电视或网络展开竞选,有政治专家认为,通过基于网络技术的互联网进行大选投票,美国大选的投票率将由现在的50%-55%上升到65%~75%。正如信息学专家曼纽尔·卡斯特所言:我们正在目睹一个完全由市场、网络、个人和战略组织所构成的世界的来临。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信息技术的变迁给当今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在经济发展、公民生活以及民主政治等方面,互联网络正在逐渐改变以往的生活和社会参与模式。对公共行政而言,由韦伯所推崇的“官僚制”范式在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向现代社会管理模式转型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广泛的质疑,“技术的变迁,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官僚制组织形式、形状、性质和活动规则等不得不发生改变”。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共管理的治道变革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兴起,新公共管理、管理主义、企业家政府等成为现时的流行话语。在这场变革的背后是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与政治的交叉研究,制度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构成了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结构功能主义、后现代主义的方法论也正成为许多研究者的方向选择。而信息技术的发展也正对公共管理的技术、公共舆论的引导、公共活动的参与以及公共部门的形象等方面构成挑战。在治理不再局限于政府唯一主体的背景下,扩大公共治理的主体以及形式就成为现代公共管理的任务之一。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2004年出版的《分散化的公共治理》一书就表明了公共治理的机构、权力主体等方面的一些国家在公共治理的实践。扩大或分散化的公共治理之所以受到普遍关注,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方面,市场和政府在社会资源配置方面的能力缺陷促使了公共治理的普遍实施,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仅仅依靠市场或者政府的行政命令、手段难以实现社会资源配置利用的最优化,通过形式多样的公共治理可以弥补政府和市场在控制和协调公共资源方面的某些不足;另一方面,公民对公共政策回应性与参与性需求的提高,也要求政府管理从等级控制转向网络背景下的参与协作的方式。

二、公共领域与网络技术的应用

按照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的理解,公共领域指的是公共意见的形成场所,传媒(如报纸和期刊、广播和电视等)是作为公共领域的媒介而存在。其理论主张的是,现代市民社会应该把经济领域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去,认为市民社会主要应该由社会和文化领域构成,同时强调它有社会整合功能和文化传播与再生产功能。而互联网的传播特征也充分体现了这一主张,强调了社会文化的公共领域性,同时强调社会整合功能和文化传播与再生产功能。

(一)网络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应用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重视公共治理模式的变革,已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全球性趋势。传统公共行政的权力运行方向是自上而下的,它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通过发号施令,制订和实施政策,对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与此不同,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公共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强调顾客导向和结果导向,主张以多元的、民主的、协作的行政模式管理公共事务。公共治理的实质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合法性认同基础上的合作。而互联网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延伸则为治理从思维层次上的概念向实践上的操作提供了可能。体现在:

1网络技术在社会生活领域的逐步推广使得越来越多的公民参与公共事务

2007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20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6月30日,我国网民总数达到1.6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12.3%。该报告还分析指出我国互联网的信息和沟通功能已被普遍使用。而早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郭良副研究员主持的《2003年中国12个城市互联网使用状况及影响调查报告》的调查也表明:71.8%的网民和69.1%的非网民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可以有更多的机会表达观点”;60.8%的网民和61.5%的非网民都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可能有机会评论政府的工作”;72.3%的网民和73.3%的非网民都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政府官员可能更多地了解群众的看法”。上述数据表明,超过半数的公民均具有比较强烈的公共参与愿望。正如哈贝马斯所提出的“受大众媒体控制的公共领域是否能够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为市民社会的载体提供机会,使他们能够与作为政治和经济入侵者的传媒力量对抗,使他们能够改变、创意性地拓宽和批判性地筛选受外界影响的价值、观点和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讲,基于网络技术的互联网搭建了一个平台,这个平台是一种协调机制,重视和利用好这个机制,对集中民智民力,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部门在网络领域的技术应用亦不断成熟

网络信息技术在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应用不断扩大,网络信息技术除了被广泛应用于商业领域外,在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实体的治理中的应用也逐步扩大。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就是政府部门对网络技术的回应而产生的,基于网络技术的电子政务有效改变科层制的行政流程,缩减政府的层次和规模,提高政府部门的透明度,改变科层制的工作方式、办事方法以及决策程序、服务形态。如美国总统选举通过电视或网络展开竞选,有政治专家认为,通过基于网络技术的互联网进行大选投票,美国大选的投票率将由现在的50%-55%上升到65%~75%。正如信息学专家曼纽尔·卡斯特所言:我们正在目睹一个完全由市场、网络、个人和战略组织所构成的世界的来临。

3公共政策在更多的网络空间获得了合法性的讨论

公共治理者认为,单纯依靠政府部门去行使公共领域中所有公共事务管理的模式是行不通的。“今天。国家、非政府以及地方政府都在与成千上万的公民、其他的公共机构、私人以及非营利组织一道从事治理。”因此,公共政策的产生是由多元行为主体(个人、商业组织、政党组织、利益集团)通过对话、协商、妥协共同参与合作最终达成平衡和整合而成的,在网络空间里传统的统治控制让位于互动和合作。作为公共领域的网络空间已经使得公民有可能获得越来越多的机会接触政策过程,公民找到了参与民主政治的合法性身份。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的发展可以促进社会整合和群体认同,寻求社会生活的意义和价值;其次,为国家和政治子系统奠定合法性基础,参与公共领域的过程就是认可政治秩序的过程。”研究传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网络信息技术;公共治理;公民社会

一、问题的提出

信息技术的变迁给当今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在经济发展、公民生活以及民主政治等方面,互联网络正在逐渐改变以往的生活和社会参与模式。对公共行政而言,由韦伯所推崇的“官僚制”范式在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向现代社会管理模式转型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广泛的质疑,“技术的变迁,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官僚制组织形式、形状、性质和活动规则等不得不发生改变”。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共管理的治道变革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兴起,新公共管理、管理主义、企业家政府等成为现时的流行话语。在这场变革的背后是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与政治的交叉研究,制度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构成了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结构功能主义、后现代主义的方法论也正成为许多研究者的方向选择。而信息技术的发展也正对公共管理的技术、公共舆论的引导、公共活动的参与以及公共部门的形象等方面构成挑战。在治理不再局限于政府唯一主体的背景下,扩大公共治理的主体以及形式就成为现代公共管理的任务之一。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2004年出版的《分散化的公共治理》一书就表明了公共治理的机构、权力主体等方面的一些国家在公共治理的实践。扩大或分散化的公共治理之所以受到普遍关注,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方面,市场和政府在社会资源配置方面的能力缺陷促使了公共治理的普遍实施,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仅仅依靠市场或者政府的行政命令、手段难以实现社会资源配置利用的最优化,通过形式多样的公共治理可以弥补政府和市场在控制和协调公共资源方面的某些不足;另一方面,公民对公共政策回应性与参与性需求的提高,也要求政府管理从等级控制转向网络背景下的参与协作的方式。

二、公共领域与网络技术的应用

按照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的理解,公共领域指的是公共意见的形成场所,传媒(如报纸和期刊、广播和电视等)是作为公共领域的媒介而存在。其理论主张的是,现代市民社会应该把经济领域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去,认为市民社会主要应该由社会和文化领域构成,同时强调它有社会整合功能和文化传播与再生产功能。而互联网的传播特征也充分体现了这一主张,强调了社会文化的公共领域性,同时强调社会整合功能和文化传播与再生产功能。

(一)网络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应用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重视公共治理模式的变革,已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全球性趋势。传统公共行政的权力运行方向是自上而下的,它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通过发号施令,制订和实施政策,对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与此不同,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公共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强调顾客导向和结果导向,主张以多元的、民主的、协作的行政模式管理公共事务。公共治理的实质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合法性认同基础上的合作。而互联网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延伸则为治理从思维层次上的概念向实践上的操作提供了可能。体现在:

1 网络技术在社会生活领域的逐步推广使得越来越多的公民参与公共事务

2007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20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6月30日,我国网民总数达到1.6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12.3%。该报告还分析指出我国互联网的信息和沟通功能已被普遍使用。而早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郭良副研究员主持的《2003年中国12个城市互联网使用状况及影响调查报告》的调查也表明:71.8%的网民和69.1%的非网民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可以有更多的机会表达观点”;60.8%的网民和61.5%的非网民都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可能有机会评论政府的工作”;72.3%的网民和73.3%的非网民都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政府官员可能更多地了解群众的看法”。上述数据表明,超过半数的公民均具有比较强烈的公共参与愿望。正如哈贝马斯所提出的“受大众媒体控制的公共领域是否能够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为市民社会的载体提供机会,使他们能够与作为政治和经济入侵者的传媒力量对抗,使他们能够改变、创意性地拓宽和批判性地筛选受外界影响的价值、观点和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讲,基于网络技术的互联网搭建了一个平台,这个平台是一种协调机制,重视和利用好这个机制,对集中民智民力,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 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部门在网络领域的技术应用亦不断成熟

网络信息技术在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应用不断扩大,网络信息技术除了被广泛应用于商业领域外,在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实体的治理中的应用也逐步扩大。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就是政府部门对网络技术的回应而产生的,基于网络技术的电子政务有效改变科层制的行政流程,缩减政府的层次和规模,提高政府部门的透明度,改变科层制的工作方式、办事方法以及决策程序、服务形态。如美国总统选举通过电视或网络展开竞选,有政治专家认为,通过基于网络技术的互联网进行大选投票,美国大选的投票率将由现在的50%-55%上升到65%~75%。正如信息学专家曼纽尔·卡斯特所言:我们正在目睹一个完全由市场、网络、个人和战略组织所构成的世界的来临。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7篇

内容摘要:网络民主生态环境的优化,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政治生态环境的优化,执政党及政府官员要转变执政思维与执政方式,以开放心态对待互联网和网络政治;二是文化生态环境的优化,克服不良文化的影响;三是优化网络民主的经济生态,强化互联网的公共性,弱化网络空间过度的商业化和娱乐化倾向。

关键词:政治生态 文化生态 经济生态 优化

网络民主是以发达的信息与通讯技术尤其是以互联网络为运作和参与平台,以现实的公民为主要依托的、网民、虚拟社群及社团利用互联网进行政治参与来影响民主进程、参与政府决策的一种新型参与式民主形式。近年来,互联网在中国获得迅速发展,网民数量激增,截至2010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4.2亿。互联网在中国引发深刻的政治效应,成为民意表达和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网络民主应运而生。然而,网络民主发展的政治文化与经济生态环境却不容乐观,如部分行政机关及政府官员对网民政治参与的不合理干预、低俗的网络垃圾文化以及过度的商业化娱乐化倾向等干扰了互联网民主功能的发挥,成为网络民主发展的障碍。

政治生态的优化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互联网的多元化传播、离散性结构对自上而下的科层结构化的官僚政治,对单线式信息控制的社会调控方式,对意识形态的政党主导方式等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使政党、政府及其官员的执政环境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传统的静态的、自上而下的垂直治理受到来自横向的冲击与压力。面对这种压力,是延续传统的思维方式还是转变思维、探究执政新规律,是简单的“封堵删”式打压,还是在开放、宽容中进行引导与重建,不断畅通网络民主的渠道,这决定了网络民主发展的空间和未来走向,决定了网络民主是否具备良好的政治生态。一定意义上,执政党及政府官员对于互联网的态度对于政治生态的优化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要优化政治生态,执政党及政府官员必须转变思维,转变对待互联网的态度,重新评估信息技术及其影响力,清理各种落后的、不合时宜的执政思维,改变执政方式,为网络民主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从封闭和狭隘走向开放与宽容

互联网是开放自由和多元平等的,面对网络的开放性、公开性、自由性,保持舆论一律、同一个语调、同一种声音、同一种思想的做法难以为继,并且代价也极为高昂。垄断信息、暗箱操作的做法与思维方式将会受到网民的强烈质疑与不满。“捂”、“压”、“盖”的传统方式,只会让真相变得扑朔迷离。互联网时代,执政党及政府官员应该以开放和宽容的心态对待互联网空间的多元化言论和民众的意见表达,互联网已经成为中国民众参政议政的重要平台。要善于和勇于接受网络舆论监督,转变传统的“封、堵、打、压”的做法,在重大事件及执政的过程中勇于接受网民的质疑和监督,以开放心态对待网民的舆论监督。

(二)从集权专断走向科学民主

互联网是一个分布式的结构,信息传播的无中心化和多元化,决定了分权化的趋向。顺应互联网分权化的要求,改变执政方式,不断放权于社会,进行民主治理是必然的要求。互联网时代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更加自觉地树立民主的思维方式,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承认社会中不同社会组织和群体的自主性自治要求,重视各社会阶层的利益要求,充分顾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合理疏导社会矛盾,通过民主决策和制度安排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

(三)从单向命令式走向双向互动式

互联网空间高度开放和互动,交流的平台越来越完善,网民的自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单向的执政思维越来越难以取得合法性。执政党及其政府应不断重视网络民意的表达,逐渐由命令者、发言者变为民意的倾听者和平等的对话者,尊重互联网的发展,尊重网民政治参与的热情,尊重他们的真诚、智慧和诉求,摒弃把网民视为一群非理性的“无知暴民”或“网络刁民”的不合理观念,建立畅通的网络信息沟通渠道与对话平台,了解民情民意,平等对话,汇聚民众诉求。

文化生态的优化

互联网自由的特性催生了许多语言和文化垃圾,许多网民在互联网里进行人身攻击、互相谩骂、乱揭隐私、以讹传讹,下流、粗俗、肮脏的网络口水战屡见不鲜。这里不仅有普通的网民,更有一些文化名人在论坛或者博客展开激烈的“网络战争”。不仅如此,大量的文化垃圾在网络空间滋长,形成以、色情为内容的黄色文化、以网络暴力为内容的黑色文化、以算命求财等封建迷信为内容的灰色文化以及以无聊炒作为内容的低俗文化的四股文化合流之势,对以青年为主体的网民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要调动网络主体的积极性,政府、网站和网民必须形成较好的协同力,共同致力于优良网络文化生态环境的建设。

(一)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互联网

不断提高如防火墙、安全认证和密码技术等网络安全技术,加大网络监控和管理水平,监测、过滤、截获和跟踪色情、低俗、虚假信息等不良信息的传播,确保信息安全和网络的健康、正常和规范化的发展。与此同时,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在遵循市场规律的条件下大力扶持和发展一批中文精品网站和文化服务网站,探讨研究与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强化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网络传播力度;以精品网站为平台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推动我国优秀文化产品的数字化、网络化,把我国博大深厚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和当代文化成果以及我国有关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等领域的各种政策与信息数字化和网络化,提高网络文化产品的服务和供给能力。

传统的主流文化产品形式,包括报刊、广播、电视、图书馆、博物馆等,应该重视在网上的传播,使网民能够通过网络欣赏,这种网上传播不是简单的数字化,网络有其特殊的传播规律,应让优秀的文化产品在网上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效地传播,创新形式,切合网络传播的语言和方式,增强感染力和吸引力。在网络文化的精神指向上,先进网络文化必须重视对人类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及其文化的传播与发展,要用科学与人文精神、科学与人文文化引领文化潮流,既要倡导求实、求真、理性、怀疑和批判的科学精神,又要深刻体现对人的价值、尊严、权利的关怀与肯定;对人类前途、命运的关注以及对人类美好理想的追求等。

在作用目的上,不能为了文化而文化,先进网络文化建设与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相协调,又要与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既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又服务于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以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优秀民族文化以及科学和人文精神的网络传播和健康向上网络文化的塑造,将有助于消解网络传播中的娱乐化与庸俗化,充实人们的精神生活,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念,克服信仰危机。

(二)共同构建良好有序的网络文化环境

专家学者特别是科学、文化、教育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应该成为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和发展优秀网络文化的主力军。一般而言,他们具有较高文化的素养和专业精神,以及知识分子特有的强烈的国家和民族责任感,能积极主动地或者在政府的组织下积极投身于先进网络文化的建设工作。所以,应当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他们不仅是各自学科领域的专家,还应当努力成为掌握网络知识和网络技能的“网络高手”,以便他们能够及时、有效、无误地将他们各自领域的优秀的精神文化成果转化成网络文化产品。互联网空间广大的意见领袖,不管是社会精英还是民间草根意见领袖都应当自觉地担负起净化网络空间,引领进步网络风气的作用。

应当进一步提高广大网民的综合素质。从一定意义上说,网络文化存在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网络本身,而在于人们如何对它们进行把握和使用,因此,网民的素质是非常重要的因素。要大力开展网络素养教育,应该培养和提高网民对网络的认知、利用和参与能力,学习正确地创造和传播信息的能力,学习对信息的选择、甄辨能力,以及对不良和负面信息的抵抗、排除能力和免疫能力,学习正确地认识网络空间里爆炸的信息,提高信息过滤能力;加强对网民进行网络伦理、网络法制的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网络伦理道德观念,具备网络法制意识,使其网上的言行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要求。

最后,要依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在国外,对互联网不健康内容的整治是互联网管理当中的重要内容,各国都非常重视对色情、暴力、种族和宗教歧视等不良内容传播的限制力度。如“德国国会制定的法律严格禁止在网络上鼓吹纳粹主义。以色列《耶路撒冷邮报》网站每天安排两三名编辑,24小时轮流监看新闻跟帖和网友评论,实行先审后发的措施,平均删贴量在20%左右,涉及极端主义、色情、暴力等方面的内容一般不会允许。”我们也要借鉴相关经验,加大对互联网违法、散发不良信息和虚假信息的惩治力度,净化网络空间,使网络成为传播真实可靠信息的来源和进行网络交往、交易的可靠平台。依法关闭色情等各种违法违规网站,将手机网站、视频网站会员专区、聊天室、即时通讯群组、视频下载服务等纳入整治范围,最大限度地挤压色情和低俗内容的网上传播空间。

经济生态的优化

互联网的商业化是推动互联网发展的重要动力,然而,过度的商业化侵蚀了互联网的公共性,抑制了人们的网络政治参与。网民们被要求为各种信息和服务付费,并被动接受大量侵犯性广告,在市场化的网络空间中,知识和信息的商品化将进一步导致文化的商品化,文化和思想等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逐渐被商品化所侵蚀甚至封杀。Anthony G.Wilhelm曾指出“市场力量扭曲、压缩,激烈地重构了公共领域以致改变了本质上私人领域的公共面目。”当前,互联网被应用于品牌塑造、市场推广和电子商务上,“中国的互联网的主要功能是休闲、社会化和商业化,不是政治积极分子的热土。”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互联网经济中也出现了大量的经济犯罪行为,如网络欺诈等,还有大量的“网络水军”利益链条,以炒作舆论和热门话题,攻击特定目标为手段获取经济利益,这严重误导了网民,网络民意受到愚弄和欺骗,互联网的公共话语空间被滥用。经济利益的驱动使互联网成为商业和娱乐的大战场,削弱了互联网民主功能的发挥。

依法治理互联网经济中的不当之风,优化商业环境。一方面,要加大监管力度,行业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强化日常的监管,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联合监管。另一方面,要健全有关互联网经济立法,对于互联网空间的欺骗、欺诈、虚假信息、恶意炒作攻击他人获得经济利益的行为应利用法治手段加以治理。

提倡与强化互联网的公共性。互联网的自由、自助与资源共享是互联网的主要精神,互联网空间具有强烈的公共性,使其成为迄今为止最为理想的公共话语空间。在极度商业化背景下,大量网站丧失互联网精神,侵蚀其公共性。对此,必须大力提倡互联网自由、共享的精神,保持商业化与自由精神的恰当张力。

加大力度推进公共性的电子政府以及其他公益互联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和公益网站在引导舆论和民主参与中的作用。要加大电子政府制度创新,建立政府与民众沟通互动的制度与机制,创造广泛的政府与民众沟通的渠道,建立起常态化的官民沟通互动机制。改进政府网站公共论坛的运作与服务。政府网站的论坛的设计应该多多借鉴国内业已成熟的商业网站或成熟的大报网站、论坛(如强国论坛)的经验,思考网站栏目的设置。可以设定一些分类讨论区,专题讨论区或者深入讨论区,以及常设讨论区等,以论坛的形式动员本地最广泛的网民关注政府网站,参与政策的广泛讨论,推动科学决策。引导公民在这些专题讨论区中就政府的公共政策发表观点,参加到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论坛中增加讨论的宽容度和包容度,减少内容过滤,允许网民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进行自由讨论,容纳各种多元化的甚至互相对立的观点的存在。增强公共论坛中政府的回应性,针对公民在论坛的发言,安排相关责任人定期进行回应,并避免简单的或官僚化的语言避重就轻。

参考文献: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8篇

一、网络发展带来管理新挑战

随着电脑、手机等的不断普及和技术的日益进步,我们正在走进网络时代。互联网以其快速、广泛、非线性的传播特点,正在改变着我们的信息交流模式和舆论生态。目前,网络已成为我国民众表达观点、交流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已超过国民总数的1/3,其中微博的使用率为48.7%,微博用户约有2.5亿。庞大的用户群体说明网络在及传播信息、影响公众舆论等方面有着传统信息传播渠道无法比拟的优势和力量,尤其是微博的到来,使信息交流的自由度、开放度、速度在我国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微博已成为重大新闻事件最快、最直接的信息源。

在网络时代到来之前,尽管国内的传统媒体(报纸、电视、电台)正愈趋商业化,但由于体制限制及历史惯性,传统媒体的公共舆论空间依然十分有限。对于很多报道,传统媒体普遍比较谨慎。

随着网络空间的日益开放和互联网用户力量的壮大,众多社会领域里原本的信息垄断局面正逐渐被打破,各种声音,包括主流之外的声音更多地涌入公众的耳朵。同时,网民们(包括手机网民和电脑网民)愈发爱说,敢说,能说,某些网民甚至不惮胡说、乱说。不少触及地方政府利益的公共事件,都受到许多网民的关注和围观,在网上掀起或大或小的波澜。网络空间尤其是微博这一参与者众、影响力巨的公共平台里,不乏言辞尖锐、激烈的言论和汹涌的质疑、批评,甚至夹杂着各类谣言和来源不详、真假难辨的小道消息。

网络公共言论空间快速、无序发展的形势下,国家对网络舆论的治理越来越难,既有的信息传播体制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中央外宣办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王晨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会上直言,微博“容易使一些非理性的声音和一些负面的舆论、有害的信息迅速传播”,“现有的管理很不适应,对网络信息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了新挑战”。

二、路在何方?

互联网治理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实施网络审查制度,一个广泛的共识是,管理互联网要以法律为最基本、最重要的手段。这也应是我国互联网努力的方向。中国正在向法治社会迈进,通过法律手段管理互联网具有稳定性和合法性;立法规范互联网管理,可明确规范网民、政府、信息提供商或服务商、网民等互联网主体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防止其乱作为、滥作为或不作为。

事实上,我国政府近年来一直强调要依法依规管理互联网,而且目前我国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并不少,有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等等,然而这些法律法规对网民可以在网上看什么、做什么的界定依然不明晰——什么算“有害信息”?揭露社会丑恶、灾害见闻到何等程度就算“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诸如此类的问题在网络世界造成不少困扰甚至思想混乱。此外,尽管法已立,但实际上这些法律法规文件对互联网行为起到多大的规范和约束作用,还是一个疑问。

可喜的是,从各级政府纷纷开设政务论坛、越来越多的官员在线与网民交流,到近期各地机构争相“织围脖”(开设微博)的现象来看,各级政府已越来越懂得通过网络来进行宣传,树立形象,越来越意识到网络民意对行政决策的重要意义。以微博为例,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各级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开设的微博账户已有5万多个,成为我国政务公开的新亮点、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新渠道。然而如何真正有效地与数以亿计的网民进行交流和沟通,管好网民手中的键盘、鼠标、触摸屏,政府的应对思路和措施还显得不成熟,有时甚至吃力不讨好,引起部分网民非议。对执政者来说,中国互联网既要发展,也要管理——一方面要保障公民及团体在网上的合法权益(包括知情权、言论自由)和活动,推动互联网在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运用,一方面要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正确引导舆论,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传播秩序。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决策者似乎还没在“管理”与“发展”之间找到很好的平衡点及二者的和谐相处之道。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9篇

微博作为自媒体,短小精悍,易于传播,是民众表达其利益诉求的公用平台,对各国政府的公共治理形成强大压力。从伊朗大选风波到“阿拉伯之春”,再到英国伦敦骚乱、美国华尔街的占领运动,背后都闪动着微博活动的影子。

中国也不例外。《纽约时报》曾评论中国近两年的微博热说,数以亿计的微博用户,当他们的注意力集中于某个社会热点时,就成为一个强大的政治压力集团,足以推动变革。

如何有效监管微博,引导舆论,又不致招人诟病,现下已成为考验各国政府执政能力的试金石。对微博这一新生事物,从最初的观望,到后来监管一步步升级,现在又转向参与引导,显示出高超的驾驭能力和政治技巧。

“围观改变中国”

在中国互联网历史上,2010年被称为“微博元年”。这年相继发生了宜黄拆迁自焚、上海大火花祭,加上次年的微博打拐、郭美美炫富、7・23甬温线动车追尾事故,在这一连串公共事件中,微博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其强大传播功效使人们相信――“围观改变中国”。

2010年9月,江西宜黄强行拆迁,造成一死两伤的自焚悲剧,当事人家属钟家姐妹欲赴京上访,途中竟遭到官方四十余人的围追堵截。从9月16日上午8:11开始,《凤凰周刊》记者邓飞通过综合现场记者、钟家姐妹和网友等多种信息源,在三个小时内了20多条微博,向外界“直播”“昌北机场女厕攻防战”,激起了微博上的大量关注、转发与评论。一夜之间,成千上万的网民关注一个叫“钟如九”的微博新用户。

汹涌的民意惊动了高层。舆情收集部门将网民的关注形成内参,专报报送中央领导人案头。中央政法委书记批示:“认真调查,严肃查处。”该份批示依照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的顺序逐级传达,8名官员被处理。“围观改变中国”,随后成为媒体报道微博力量的典型表达。

两个月后,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一栋高层公寓起火,致58人遇难,70多人受伤住院。11月21日,微博发起“头七”献花行动。消息一出,应者如云,清晨6点半,火灾现场就排起了近百米的长队,等待祭上鲜花。据报道,当天共有10万人参与吊唁,其中不少人系从外地专程赶来,还有许多人通过微博委托当地朋友代向逝者献花。

2011年7月23日,甬温线两列动车发生追尾事故,官方当天确认35死亡,192人受伤,微博再次成为民众追问真相、发泄情绪的围观平台,并在事故救援过程中显示了强大的社会动员力量,把医生、律师、机械工程师等各方力量组织起来,组建了一个高效的救援网络。事故当晚,一条“血液不足”的微博得到快速传播;不久,另一张照片就在微博上广泛流传;温州各大献血点排起堵车的长龙,灯火辉煌,那都是通过微博聚集起来的等待献血的人群。

事故处理过程中,传统媒体由于官方收紧管束而集体噤声,微博这一公共信息平台越发突出。《华盛顿邮报》报道说,微博正在改变中国公共舆论的结构,“过去公共议程或者热点话题均由精英和记者决定,现在形势正在变化,通过微博,民众已经在塑造公共舆论方面占据了优势地位。”

监管部门升级扩容

动车追尾事件将微博的影响力推上高峰。一些西方媒体开始把中国的微博与中东的动荡局势联系到―-起,期待微博利用其制造公共舆论的能力,让中国人的“政治参与和其他事情一道,大大向前迈进一步”。

他们显然低估了中国政府的网络监控能力。还在互联网的早期应用阶段,就三管齐下,以立法、技术和行政三重手段,牢固确立了对代码的控制,试图驯服这个新生事物,把互联网信氢控制在政府能接受的范围内。

据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李永刚统计,截至2008年10月,全国人大、、国务院新闻办等14个部门,已经推出60余部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成为世界上该领域法律法规最多的国家。其中与内容监管相关的重要法规至少有16项。包括国务院新闻办、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保密局等,都可以对专项内容进行监管。

大陆最早对各网络运营商实施日常监管的机构俗称“网管办”,其全称为北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这是一个略显几分神秘色彩的“有关部门”。北京市其他党政部门大都拥有自己的网页,网管办却没有自己的网页,网络上的信息也比较少。用搜索引擎搜索该机构名称时,排在第一位的搜索结果是一个“北京网络媒体协会”的网站,而该协会的会长是北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佟力强。

2004年9月,经北京市社团办批准,由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和北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北京网络媒体协会”成立。2006年,该协会曾组织14家网站运营商发起签署《北京网络媒体自律公约》,在随后为期两周的自查自纠中,共删除不健康帖文、图片近200万条。不久,新浪网和搜狐网的部分论坛因涉嫌未能过滤一些敏感言论而关闭,以论坛活跃闻名的凯迪社区和天涯社区开始自行清理调整。

作为一个高度自由化的公众信息平台,微博自身无力约束虚假新闻、文化垃圾等不良信息的传播,有时还被某些社会势力所利用,对社会治理构成巨大挑战。因而,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在寻找管理微博的有效手段。目前,大陆的微博信息审核包括后台关键词屏蔽,以及前台审查、删帖等手段。对于严重违背法律和道德规范,谣言、垃圾信息和未经允许的广告的微博用户,则采取“封禁ID”的措施。而国外的Twitter等知名微博,并没有类似信息审核,用户需要对自己的言论负法律和道德责任。只有在社会动乱时,政府才采取必要手段,限制公民使用。

近两年,官方网络监管部门的层级不断提升,从中也可以看出官方对微博的重视。其间最大动作是2010年4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增设互联网新闻协调局(第九局)。根据国新办官方网页上的介绍,九局主要“承担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指导、协调和督促等工作”。第九局的首任局长由彭波担任,他此前的职位是五局副局长。

五局原来负责互联网事务,其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网上新闻工作,指导新闻网站的规划和建设,承担互联网新闻国际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该局逐渐将监控重点转向公众意见方面。第九局即在此种情况下应运而生,与五局相比,九局侧重于“监管社交性网站及其他基于用户为主导的网络论坛”。显然,微博是其监管重点。

第九局的设立使得互联网监管部门的级别和人员数量大幅提升。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也普遍健全了网络文化管理部门,很多地方的网络新闻管理机构从原来的“网络处”升级为副厅级的“网络文化宣传管理办公室”,具体名称各地略有差别。如上海市、四川省成立了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山东省设有网络文化办公室。各地级市、县也设立类似机构,人手亦有所增加。

一年后,大陆网络管理再次升级。2011年5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就设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出通知。媒体《人民日报》(海外版)评论称,此举意味着大陆“互联网信息管理领域最高权力部门宣告成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职责繁多,“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和日常监管”是其重要内容之一。

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出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包括国新办副主任钱小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奚国华、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兼任)等。“仅从人事调配的角度来看,你也可以看到政府越来越重视互联网管理。”一位官方媒体从业者曾对《纽约时报》这样评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领导班子的人员构成。

以用促管,微博问政

去年10月1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北京召开“积极运用微博服务社会经验交流会”,王晨首次在公开场合就微博的监管表态,要求对网络上的知名博主加强引导,对散布谣言者要依法查处。他还鼓励中共理论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者、党政机关新闻发言人等注册微博账号,“以更加开放自信的态度开设微博、用好微博”,通过微博问政于民,“努力引导好社会舆论”。

此吨大陆微博用户数量增加到了3亿,微博已经成为大陆公共舆论的重要平台。王晨这番表态引发各方关注和讨论,有人将其看作是进一步限制网络表达的信号,也有人认为官方已意识到微博的重要性,不会关闭新浪、腾讯等主要微博网站的服务,仅仅是对其加强管理,显示出某种进步。

通过官方参与占领微博舆论阵地,意味着管理微博思路的一大转变。此前,各地党政大员相继发声,要求参与微博,引导舆论。9月12日,中共中央党校主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发中央党校副校长陈宝生的署名文章,认为“要影响微博舆论的方向,最根本、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参与其中。如果不在这个平台上发声,不参与舆论方向的塑造,那么舆论就不可能向所希望的方向发展”。

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蔡奇说:“微博只是一个工具,谁都可以利用,我们不用,别人也会用。”正确选择应该是“管用并举,以用促管”。蔡奇是腾讯微博的用户,1955年出生的他被网友称为“蔡叔”,而他则常常以“同学们”亲切回应。

不过,迄今能真正运用微博的党政部门并不多,目前只有公安部门有组织地、系统性地开设了微博。在大陆各政府部门开设的政务微博平台中,公安部门构建了半壁江山。据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至2011年9月,各级公安机关仅在新浪、腾讯开设的公安政务微博已达4000余个,经过认证的民警个人工作微博也有约5000个。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到这年3月,实名认证的政务机构微博仅1708个,政府官员微博仅720个。巨大反差反映出一些社会管理者对这片舆论阵地的陌生。

2011年9月25日至26日,公安部首次召开专题研讨会,提出要构建“公安微博群”。公安部将研究起草相关文件,“建立健全公安微博报备认证监管、联动协作、考核评估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实现公安微博运行常态化管理。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10篇

8月19日,网络推手秦志晖(网名秦火火)因利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在沈阳被北京警方抓获。

随后,这一消息登上了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日报》,并迅速扩散至整个网络。

《人民日报》的报道说,夸大事实、添油加醋,成为“秦火火”大肆造谣传谣的常用手法之一。新华网评论说,刑拘“秦火火”,是彰显依法治谣的具体行动,其警示意义重大而深远。央视追问:在灰色的造谣产业链上,还有多少“秦火火”在潜伏?

官方媒体指向明确:“秦火火”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刑拘秦火火,吹响了整治网络谣言的号角。

而综观近来互联网管理的种种措施,抓捕造谣传谣者,只是一个局部。

底线和顶线

8月10日,在中央电视台新址演播大厅,潘石屹、徐小平、薛蛮子等网络名人齐聚一堂。

网络名人的线下聚会是常事,但不多见的是,此次召集他们的是国家互联网的主管部门。这是一场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办的论坛,具体承办方包括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中国互联网协会、首都互联网协会,主题为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出席论坛并作了讲话。

此次论坛引发的关注超越了网络名人的传统影响范围:诸多传统媒体将其置于时政新闻版面,以显示其特殊意义。

论坛上,鲁炜提出了“七条底线”和“六点希望”。

“七条底线”分别是: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

底线之上,鲁炜还以“六点希望”为网络名人设置了“顶线”:网络名人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因为他们的网上一言一行会影响更多的人;网络名人应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积极发挥凝聚正能量作用,鼓舞更多网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网络名人应自觉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中华民族美德;网络名人应带头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努力成为法治和道德的倡导者;网络名人应积极倡导社会诚信,为社会诚信建设作出贡献;网络名人应带头维护公民个人合法权益,自觉抵制一切有损他人名誉和利益的行为。

“大V”

此次论坛,最受关注的无疑是微博“大V”。

“大V”一般指粉丝(听众)数大于10万的微博博主。这一称呼源于微博网友,后迅速被官方话语接受,足见对其重视。

2009年,微博迅速兴起,成为网络舆论平台的引领者,并塑造了大批“意见领袖”。短短数年间,微博因其将表达和传播的门槛前所未有地降低,吸引了数以亿计的用户。在此过程中,职业和地域的藩篱被打破,一大批网友“跨界”迈入“大V”行列。

例如此次参加论坛的潘石屹,原本是一名地产商人,在公众对高房价怨声载道的年代,这位本可能成为众矢之的的中年男人,却是当下最受追捧的网络名人之一。截至8月底,他的新浪微博拥有将近1600万粉丝。

据统计,目前我国103家微博客网站的用户账号总数已达12亿个,比较活跃的用户账号超过1. 4亿个。在最有影响力的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中,10万以上粉丝(听众)的账号超过1. 9万个,100万以上的超过3300个,1000万以上的超过200个。

据北京警方介绍,“秦火火”等人的造谣微博被很多网络大V转发,“秦火火”初步交代,他们和某些人达成了协议,互相帮转微博。下一步,警方将对此进行具体调查。

8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谨防大V变大谣》,目标直指众多“大V”:“秦火火”等人为什么能推出3000多条谣言,公然声称“谣言止于下一个谣言”?原因之一,就在于他们善于“借力”,把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大V当成了自己的传谣渠道。

这些显然触动了“大V”。拥有超过5000万粉丝的李开复在微博连续表态,他先是写道:“我四年坚持每天写微博,是希望通过分享来帮助社会进步。”“我深信传播正能量的重要性,我认为批评才会带来进步,我坚持就事论事不站队,我同意影响力越大责任越大,我反对造谣乱扣帽子。”随后还建议“用大数据技术抓造谣传谣者”,并表示“我愿意参与这样的一项技术工作”。

专项行动

事实上,针对平台管理者和内容把关者的整治展开得更早。

5月28日,香港某报刊发报道,指中纪委拟要求高官留学子女毕业一年内回国。当天,凤凰网将此新闻转发。事后,这一新闻被证实为虚假新闻。

为此,凤凰网公开向网民致歉。因转载虚假内容而公开道歉,这在新闻门户网站中十分罕见。

2009年7月22日,网易刊登《传中粮董事长宁高宁“停职学习”》一文。随后,中粮集团重要声明,表示该报道内容“纯属捏造,完全不符合事实”。次日,网易在首页和财经频道首页显著位置刊登《宁高宁停职学习报道不实 网易向宁高宁中粮致歉》。

相比网易,凤凰网的虚假新闻则撞上了国信办的“枪口”。从5月9日起,国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秩序专项行动。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专项行动,针对的是当前网站登载新闻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新闻来源标注不规范、编发虚假失实报道、恶意篡改新闻标题、冒用新闻机构名义编发新闻等违规行为。该负责人强调,“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是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建设的重要任务”。

自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人民内参网”、“广东删帖公司网”、“中国人民新闻网”、“中国焦点新闻网”、“人民在线网”、“中国新闻资讯网”、“中国新闻调查网”等31家未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冒用合法新闻机构名义非法“采访”,编发负面虚假信息敲诈勒索的网站被依法关闭。

当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还通报处理了3家媒体虚假失实报道,分别为:今年3月,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记者收到社会来稿后,未深入采访核实就将稿件《深圳90后女孩当街给残疾乞丐喂饭感动路人》和图片编发后上传至中国新闻网;同月,《中华工商时报》记者在仅采访了有关机构及专家、未向国家权威部门核实的情况下,就写出报道《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踏上“最后一公里”》,称“从4月起,我国天然气价格将进行大幅度上涨”;4月,《信息日报》记者未做深入核实,刊发报道《流浪9年回家瞬间变“富翁”》,其中关键信息仅系救助站人员转述他人的说法。

首都走得快

各大网站也在展现出更加积极的姿态。

8月1日,“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正式上线。这一平台是在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首都互联网协会指导下,由千龙中国首都网、搜狗、新浪微博、搜狐、网易、百度等6家网站共同发起的。

这一平台以极高的起点面世:这是中国互联网史上第一个在管理部门、行业组织指导下,基于大数据结构,以开放平台方式,由行业领军网站联合建设的辟谣平台。据称,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上有10万条谣言和钓鱼网站信息。

据千龙网总裁黄庭满介绍,现在辟谣平台处于第一阶段建设期,将陆续设置曝光台、首度回应等栏目,还有北京网络媒体推出的打击谣言产品展示、网民互动讨论等栏目,也会破解网络谣言基础知识、网络信息传播相关法规等内容。辟谣平台在8月底完成第一阶段建设后,将用一年时间进行第二阶段建设。为辟谣平台提供技术支持的搜狗搜索,可以将各网站辟谣信息数据库实施对接共享,然后在辟谣平台上采用统一风格。

值得注意的是,这6家网站中,搜狗、新浪微博、搜狐、网易、百度均是国内顶级的互联网公司,千龙网是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主管主办,是北京网络宣传主阵地。

北京是中文互联网世界的中心,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公司大多数都落户首都。正因此,对首都互联网企业的管理脚步也走得更快。

2012年11月5日,在中共十召开前3天,中共首都互联网协会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北京新闻大厦召开。此后,在协会推动下,各大互联网公司的党组织建设开始加速。今年1月,本刊曾对此作出报道。

2011年的拐点

实际上,我国探索互联网管理早已起步。

仅以互联网管理法规为例,至今已有数部法规出台,包括2000年开始实施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2年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2005年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08年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但是,日新月异的互联网发展不断带来新的难题,这一矛盾随着微博和移动互联网的兴起而达到顶峰,互联网管理问题也因此在此时进入中央决策的视野。

在互联网管理的探索中,2011年是值得单独提及的年份。

2011年2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

11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上,互联网管理再次成为议题之一。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迫切任务”,并提出要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等的引导和管理”,“依法惩处传播有害信息行为”。

也是在这一年,国务院对互联网的管理机构作出了重大调整。

5月4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就设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出通知。通知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不另设新的机构,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加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和日常监管。

此前,网络管理政出多门,包括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工商总局等部门,均对网站管理有所触及。

在此之前的2010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曾对内部机构作出调整,以适应网络的新变化。以往,国新办只有第五局负责网络内容管理,其职能定位为“组织协调网上新闻工作,指导新闻网站的规划和建设,承担互联网新闻国际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而在此次调整中,国新办新增第九局,明确其“承担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指导、协调和督促等工作”。

十提速

相比前两年,近期网络管理的加速引人注目,尤其是十以后,官方表态密集。

十报告中,对于网络管理特别提到: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而在十七大报告中,这一方面的表述为: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十报告确立了此后互联网管理的主要基调,强调正能量,成为近一年来网络内容管理的主要指针。

今年1月4日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强调,“在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媒体格局深刻变化条件下做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树立政治意识,对于党的基本政治路线、重大原则问题、重要方针政策,要有正确的立场、鲜明的观点、坚定的态度”。要“积极推动问题的解决,集聚推动发展的正能量”。

会上,部长刘奇葆对网络管理专门作了详细阐述,其中强调了网络内容导向。他说,要“坚持提高互联网建设运用管理水平,积极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要加强网上舆论引导,有效回应网民关切,营造网上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推动优秀文化精品上网传播,鼓励网民创作格调健康的作品,多提供好的网络文化产品服务,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要保护网上信息安全,净化网络环境,赢得群众拥护和支持”。

互联网法制建设也被提升至新高度。2012年年底,舆论氛围热烈。

2012年12月18日到22日,《人民日报》在5天之内刊发了7篇文章,分别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需要依法运行》、《依法才能更安全更方便》、《网络发展需要“两手抓”》、《网上支持关注立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公安部公布五起网络犯罪典型案例》、《英国法律剑峰直指网络毁谤》。

12月24日,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实行网络身份管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用户信息的网络身份管理,可以实行后台的身份管理办法,用户在信息时可以使用其他名称。

实名制将落实

网络实名制一直被视为网络管理的重要手段。

实名制进入公众视野,最早是在2002年。当时,各大论坛纷纷转载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的一次访谈文章,文中他建议“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引起轩然大波,由此引发了对网络实名制度的第一次激辩。

此后,虽然各地在某些领域有所尝试,但限于技术因素等原因,网络实名制并无进展。例如,2006 年10月,原信息产业部提出对博客实行实名制,后来不了了之。少有的实质变化,一个是2003年,各地的网吧管理部门要求所有网吧对客户进行身份证信息登记;一个是2004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高校BBS不再面向社会开放。这两项措施都是采用后台实名制管理,成为少有的实行至今的实名制措施。

2008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王晶提出了“互联网有限网络实名制管理办法”的议案,为网络实名制进行立法准备。在当年8月,工信部给予回复:由于具体条件所限,目前马上实行网络实名制,“存在一定的困难”。

近几年,主管部门对此态度有了明显变化。

2010年4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讲专题讲座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首次透露此前已在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取消新闻跟帖“匿名发言”功能,并称取得实效。这也是国新办首次公开确认我国正在积极探索及推动论坛、BBS等各种网络互动环节的普通用户实名制。

2013年3月28日,全国两会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其中明确将出台并实施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纳入其中。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11篇

利求同:20世纪中叶,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利克莱德(J.C.R. Licklider)提出了“计算机功能分享”的愿景,互联网就是这愿景的实现。互联网的崛起,其实是一场信息革命。不久前,人类储存的信息已高达295EB(Exabyte,百亿亿字节),如果存入光盘,光盘会堆至月球都不止。1986年至2007年, 世界范围计算机能力的年增长率为58%。2002年,数码信息储量首次超过了各类传统载体的总和。五年后,全球约94%的信息“记忆”,已变为数码。大家都受益于这个奇迹,并为之折服。但同时,互联网又带来了全方位的挑战,我们习以为常的知识生产、管理、传播、学习、使用的方法跟习惯,都动摇了。

在个人层面上,首先是知识信息的质量变得良莠不齐,难以控制。互联网通过服务器、宽带、超文本等手段集合众多分散独立的信息源,形成两百五十多亿个可标引网页。这庞然大物信奉民主,鄙视内容审查,原则上,任何人都可以实名或匿名,上载下载文献,随时更新内容。在虚拟世界里,正如苏格拉底担心的,知识信息与作者的关系变得松散模糊,文字内容同作者的行为、荣誉及品格不再关联。网上信息的内容“海量”重复,真假难辨。这就要求互联网使用者,如果审慎的话,要对所得信息仔细甄别与筛选。

其次,信息保存的难度加大了。现在我们发短信、写电邮、起草文件、分析资讯等等,一切都数码化了,必须使用阅读装置才能处理。但同时,软硬件技术迅速更新,制式标准不断换代,这些数码化记录很快就没法阅读了,除非请专业人士协助“破译”,非常费工,且不安全。这问题让公司和政府部门很头痛,数码信息维护成本高,稍不留意就丢失了。

第三,更为严峻的是,“互联网大脑”对深度阅读思维跟创新能力的威胁。面对信息轰炸,我们的大脑容易超负荷运作,无谓地损耗注意力。互联网是个链接世界,读者跟着链接到处浏览,系统而连贯的阅读,就难以延续了。久而久之,养成一种蜻蜓点水、跳跃式的阅读习惯,导致推论、分析、批判、洞察等高级认知行为来不及调动,阅读思考便提前结束。这个倾向令人担忧,会不会阻碍科学探索、知识创新呢?西方学界做了不少研究,详细的讨论,请参阅拙文《互联网大脑,能阅读思考?》(《书城》2011.4)。

在社会和历史层面,则是知识管理何去何从的问题。知识管理是知识生产链上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两千三百多年前,埃及托勒密王朝的亚历山大城图书馆,创立了以图书馆为中心的知识管理模式,沿用至今(参见拙文《心智的圣所》和《Pinakes》,载《书城》2010.9 & 11)。图书馆收藏书卷抄本等各样文献,分类著录整理校辑,供学者、科学家和普通读者使用,达到知识传承的目的。传统图书馆是围绕着书籍这一知识载体而运作的。印刷术虽然大大促进了学术交流和教育普及,但书籍的传播范围和速度还是很受限制的。印刷品一般只能在一时一地阅读使用。所以,图书馆要按照社区分布,根据读者的需求收藏复本,才能做到知识分享。而出版物一旦入藏,图书馆就永久拥有其产权,并藉此实现馆藏的管理和借阅流通,形成一个多重子系统、互为后备的分散式组织结构。这技术是看得见、摸得着的。

图书馆还有一个更为根本的社会功能,它不仅收藏知识,还要确保知识的公有共享。因此现代图书馆多取非营利的组织形式,无论官办私立。公立图书馆纳入国家、地方政府、学校或研究机构,给予财政预算;私立图书馆,则有专门设立的基金做后盾。这样,不以营利为目标,少受市场动机(包括知识产权)的干扰,在知识四周筑起一道围墙,保证了全社会对知识相对自由的使用,实现公有共享。历史证明这是有效的。

互联网的崛起,信息载体和传递方式数码化了,知识管理进入了一片新天地。信息的收藏、整理、传播、使用不再受地域和传统载体的限制,分享可以异地、共时、随机并大规模地实现。比如,在中国偏远地区查阅美国Westlaw的判例文献,已无技术上的障碍。互联网极大地便利了知识共享。相比之下,传统图书馆尽管引入了数码技术,但它代表的知识管理方式在新技术面前显得笨拙,效率低。近年来,世界范围内,图书馆,尤其是研究型图书馆的使用率普遍下滑。据(美加)研究型图书馆学会(ARL)2008年统计:与2005年相比,成员馆的使用率下降了35%-50%;研究型(参考咨询)服务的利用率,则从1996年的顶点下跌了63%。连一流大学也不能幸免,例如耶鲁大学图书馆网络目录的使用率,2008-200年较前一学年下滑21%。这一趋势,跟互联网的扩张刚好同步而成反比,显示出人们获取知识的来源和方式变了。图书馆的读者在减少,社会对它提供的知识信息的依赖程度在降低。图书馆作为知识管理核心机构的崇高地位,从技术上被动摇了,面临两千多年来最大的一次危机。

互联网对传统图书馆的冲击这么大,您认为会取代后者吗?为什么?

利求同:互联网取代图书馆,成为信息储存管理和使用的中心,这在技术上已没有悬念,事实上也正在发生。九年前,埃及的新亚历山大城图书馆开馆,意大利符号学家艾柯先生应邀发表演讲,论及图书馆正在“成为博物馆,保存的是印刷时代的遗产,供人参观”。这个观点有相当的代表性,但我以为不必太悲观。毕竟,知识公有共享的理念已深入人心,而图书馆原是这一理念的体现。只要我们坚持公有共享,追逐利润的互联网公司就难以取代图书馆的传统职能,尤其是公共图书馆。知识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财富,不管是谁创造的,都应该而且必须为社会共享,这在全球化的时代尤其重要。

也许有人会提出:如何解释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给予作者、发明人等权利人的产权和保护,是有期限的,并受到公共利益(言论自由、学术研究、公平竞争、生物品种及文化遗产保护等等)的限制。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妥协,即知识伦理对私有产权的让步。虽然数码技术给知识共享带来许多便利,但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巨鳄”,是谷歌、百度那样的公司。他们日常的营运,便是在市场利润的驱动下,在信息领域圈地,将知识转化为私人财富,即商品。不过有时候,那商品化做得比较隐蔽,如搜索引擎对信息分类排序及收费的商业策略。在不知不觉之中,公共利益就让位于商品交易规则,知识共享成了附加种种条件的商业行为。更让人担心的是,互联网的技术进步使得知识管理领域开始具备自然垄断的经典要素,呈现了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发展趋势。当巨鳄们利用知识产权来阻止市场竞争,假如司法或行政上的反垄断干预不力,后果便是知识共享的终结。谷歌图书计划便是一例。谷歌企图通过与美国出版商和一部分作者达成协议,扫描世界各大图书馆的藏书,建立一个空前绝后的巨无霸数码图书馆。它画了一幅诱人的前景:谷歌图书馆乃是“我们的图书馆”,仿佛公司的目标不是为了赚钱――排除竞争,独家赚钱。

幸好,公共图书馆使用率的增长,让我们看到了希望(参见拙文《借图书馆对大萧条说“不”》,载《书城》2011.2)。公共图书馆对社区文化建设、公民教育和民主政治,都是举足轻重的。慈善家卡内基认为:“世上的民主摇篮,非免费公共图书馆莫属。在这个知识理想国里,无论等级官阶还是财富,一概无须考虑。” 正是由于这一理想,虚拟世界还无法取代公共图书馆。哈佛法学院桑斯坦(Cass Sunstein)教授的研究表明,互联网对民主具有一种极端化效应。网上的言论环境可以瞬时汇聚大量用户的意见表达,但这类虚拟“部落”的形成往往有很强的自我选择倾向,造成“人以群分”的局面,多元化视角迅速消失,会扭曲甚至压制言论自由。因此,人们需要有不加选择而相遇的机会,尤其是各种迥异想法和论题之间未必愉快的碰撞,通过理流,达成共识。公共图书馆在互联网时代的一大功能,便是提供这样一个真实的社群空间。

当然,这次西方的金融危机,公共图书馆的日子也不好过。在英国,政府不得不削减经费,今年年初决定关闭四百多个公共图书馆。公众大哗,2月5日举行全国抗议日,表达对知识公有共享和真实社群空间的理念的坚持。可见,民主政治也是抗衡互联网大公司劫持知识管理的主要力量。

那么,图书馆是否可以像以往入藏图书一样,通过购买数据库,继续保存、传布知识呢?

利求同:这正是图书馆的一大困境。互联网数据库正在逐步解除图书馆的基本技术功能。在美国,图书馆的收藏,数据库的比例越来越大。据ARL统计,至2007-2008学年的过去十年,成员图书馆电子文库的采购费用,已超过采购总额的50%。但是,购买的数据库并不为图书馆所有,因为商家出售的只是“时间”,即某一时段的若干户头,通常是一年内对数据库的有限使用权。到期不续,使用权作废,数据库即拒绝访问。图书馆的数据库收藏,因此不像入库的传统书籍,只是一份允许访问、查阅、下载和打印文献的使用合同。数据库完全改变了馆藏的意义。图书馆不再是知识的收藏与管理机构,变成了知识管理者和使用者间的服务中介,而这中介的地位,因为知识管理的商业化垄断,也已岌岌可危。互联网为自己制造了高度依赖的使用者,买方的需求弹性很低,卖家的价格弹性也低。比如,荷兰Elsevier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科技和医学期刊数据库出版商,仅购买它某些产品一年的使用权,我国几大研究型图书馆就花费了两千七百万美元。其中中科院图书馆在过去三年中,为Elsevier数据库支付的费用上涨了48%,而Elsevier未来三年的要价,还要再飙升48%。这是数据库出版商梦寐以求的市场垄断,更是图书馆、科学界和读者的噩梦。

谷歌的创始人之一谢尔盖・布林,在谷歌图书计划协议被法庭驳回之后,发表声明说:伟大的亚历山大城图书馆曾经收藏了巨量的人类知识信息,但这些珍贵的文献都毁于天灾人祸了。谷歌不希望悲剧重来,要让全世界的知识都得到安全妥善的保管,而谷歌图书计划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问题是,我们愿不愿意让一两个追逐私利的公司将知识,尤其是高端知识,转化为商品,替我们保管?这事太重大了,应当由公众通过民主程序来作出选择,而不是“被选择”。

除了对图书馆的冲击,互联网时代知识的隐忧还表现在哪些方面?

利求同:隐忧是多方面的。有几点需要特别指出。第一,高端知识被剥离出公有领域,对科技和经济的均衡发展,以及公平竞争不利。传媒大亨默多克的新闻集团认为,互联网必须区别对待信息:娱乐、新闻和八卦信息免费开放,财经等领域的深度分析却放在收费墙(paywall)内,实行论价准入。又如,STM(科技和医学)出版物也是商家的赚钱机器,决不会跟不易垄断的低端信息,如大众娱乐、体育评论和新闻报道同一价格。这样,互联网上大家免费或花很少钱即可获得日常生活方面的信息,营造出知识分享的乐园景象;而高端的科技、金融和各领域的竞争信息却日益昂贵,连研究型图书馆都在大叫买不起。对普通百姓来说,高端数据库原本就离他们的生活很远,似乎贵一点不是什么问题。但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就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买不起高端知识,教育科研和经济发展都会受阻。

全球化的今天,政治与经济自由的保护及文化发展,越来越依靠技术支撑。有数据显示,进入互联网时代,贫富差距或所谓“数码隔阂”正在扩大;尽管电脑、手机日益普及,人们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反而更加不平等了(见 《Science》2011.2.10综述)。按理说,高端知识的商业垄断是最不可取的选择。重大科研成果的开发,多数有政府的支持,包括互联网本身就是美国国防研发计划和经费投入的产物。本该公有的知识成果,仅仅由于出版和信息服务商家的收集与组织加工,公众乃至知识创造者群体就不得不接受高价使用,这不能说是合理的社会秩序。

至于我国的学界现实,还有另一个隐患:学术期刊出版在向电子版转移。由于人所共知的原因,目前国内学术期刊的信誉不高,学术评价体系基本官僚化了。所以,较为优质的研究成果,作者都会争取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现在的科研奖励政策,似乎也鼓励这么做。而国外学者的论文,一般也不会向中国期刊投稿。于是,高端知识出版物的产权和管理权全部落在了发达国家,主要是英语国家手里,而电子出版使得发达国家对高端知识的控制和导向,变得更加容易。与此相关,另有一个弊病,就是科研人员为了迎合国外期刊的发表导向,必须放弃一些本土所需的研究,而致力于西方的“主流”或“前沿”学术。这就涉及国家的发展战略了。

那就需要调整一下科研政策了。

利求同:可不是嘛。再比如个人隐私的问题,如今Facebook、微博之类大行其道,用户的网络行踪、个人和家庭资料,都被网络服务商永久保存,随时取用(包括出售、泄漏)。事实上,这些大公司比我们自己、比政府更了解我们,因为掌握了我们的长期行为细节,甚至心理习惯。根据这些细节和习惯,可以量身定做商品推销的广告,当然,保险公司也可以重新计算风险,拒绝我们的商业医疗保险申请。面对互联网,我们毫无隐私可言,只能寄希望于商家的“仁慈”,没有人可以例外。当大公司掌握了政客的私密,公众就很难期待他们为自己说话,代表自己的利益了。

再一个宏观隐患,是语言优势。互联网世界是英语主导,别的语言难以匹敌。以谷歌搜索引擎为例,英语文献的搜索结果在排序上优先。所以,好些欧洲国家,包括法国、德国,对此都十分敏感,非常警惕自己的知识信息,乃至语言文化,被英语互联网收编而降格的可能。这方面中文比较特殊,不是拉丁字母,又有跟谷歌竞争的中文搜索引擎,这给汉语文化安了一条屏障。互联网时代,方块字的一个强项,在文化防卫功能。

面对这些隐忧,您觉得有什么解决之道吗?

利求同:互联网不会消失,将与我们同在,而大公司是进攻型的。因此,公众个人需要提高警觉,注意保护自己的阅读思考能力,及个人和家庭资料安全。全社会则需要认真考虑,决定未来的知识管理模式。无论是否由图书馆继续担当知识管理核心机构的职能,有几个问题不容忽视。首先,互联网“巨鳄”的财力和能量极大,只有“国家”才能与之抗衡。一个服务公众的数码图书馆应该“国有”,即由国家财政来支持。第二,争取实现学术与科技文献的“开放准入”(open access),让高端知识在互联网上免费或低价使用。开放准入将最大限度地实现知识成果的公有共享。这就需要重建学术评价体系,与有力的反垄断法规齐头并进。第三,在技术、经济、立法之外,还应加强对互联网的社会、历史、心理、教育等方面的综合研究,探索这一新科技领域的方方面面,以求消除“数码隔阂”,确保高端知识留在公有领地。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12篇

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尽管网络空间有着虚拟、隐蔽、间接、低门槛等特点,但终归属于社会公共空间的范畴。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空间,维护文明和谐的网络秩序,是所有网络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广大网民应有的自觉意识。

网络是把双刃剑,其传播的信息能量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但是网络乱象也不可小觑。如何扬长避短,最大化网络信息传播优势,最小化网络乱象负面影响,已成为网络管理者面临的最为迫切的课题。今年以来,国家净化网络信息传播环境的力度进一步加大,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成为相关网络管理部门的重中之重:

自5月9日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秩序专项行动,其中重点整治新闻来源标注不规范、编发虚假失实报道、恶意篡改新闻标题等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业务网站,至7月份,关闭的非法网站总数已达107家。

7月中旬以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全国“扫黄打非”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妇联等部门,组织开展净化暑期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关闭274家违法网站、181个网站栏目和频道,对300多家网站进行了处罚。

8月10日,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举办。网络名人济济一堂,共同对话畅谈网络名人的社会责任。鲁炜在座谈讨论中提出,网络名人应共同遵守“七条底线”:一是法律法规底线;二是社会主义制度底线;三是国家利益底线;四是公民合法权益底线;五是社会公共秩序底线;六是道德风尚底线;七是信息真实性底线。

9月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出通报,对“抽屉新热榜”、“鲜果联播”、“ZAKER新闻阅读”、“3G门户新闻”、“一五一十部落”、“蜜蜂新闻”等一批未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移动客户端,依法要求限期整改。

由此可见,治理和整顿是2013年互联网管理的关键词,也是网络管理部门肩负的重任。

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秩序,网络媒体责无旁贷。作为推动互联网事业健康发展的中坚力量和传播正能量的主力军,主流新闻网站和重点新闻网站应增强责任意识、自律意识,严格规范网络内容过滤机制,自觉维护网站形象,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净化网络空间。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网络信息技术;公共治理;公民社会

[作者简介]潘思柳,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2006级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广西南宁530006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03-0014-04

一、问题的提出

信息技术的变迁给当今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在经济发展、公民生活以及民主政治等方面,互联网络正在逐渐改变以往的生活和社会参与模式。对公共行政而言,由韦伯所推崇的“官僚制”范式在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向现代社会管理模式转型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广泛的质疑,“技术的变迁,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官僚制组织形式、形状、性质和活动规则等不得不发生改变”。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共管理的治道变革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兴起,新公共管理、管理主义、企业家政府等成为现时的流行话语。在这场变革的背后是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与政治的交叉研究,制度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构成了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结构功能主义、后现代主义的方法论也正成为许多研究者的方向选择。而信息技术的发展也正对公共管理的技术、公共舆论的引导、公共活动的参与以及公共部门的形象等方面构成挑战。在治理不再局限于政府唯一主体的背景下,扩大公共治理的主体以及形式就成为现代公共管理的任务之一。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2004年出版的《分散化的公共治理》一书就表明了公共治理的机构、权力主体等方面的一些国家在公共治理的实践。扩大或分散化的公共治理之所以受到普遍关注,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方面,市场和政府在社会资源配置方面的能力缺陷促使了公共治理的普遍实施,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仅仅依靠市场或者政府的行政命令、手段难以实现社会资源配置利用的最优化,通过形式多样的公共治理可以弥补政府和市场在控制和协调公共资源方面的某些不足;另一方面,公民对公共政策回应性与参与性需求的提高,也要求政府管理从等级控制转向网络背景下的参与协作的方式。

二、公共领域与网络技术的应用

按照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的理解,公共领域指的是公共意见的形成场所,传媒(如报纸和期刊、广播和电视等)是作为公共领域的媒介而存在。其理论主张的是,现代市民社会应该把经济领域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去,认为市民社会主要应该由社会和文化领域构成,同时强调它有社会整合功能和文化传播与再生产功能。而互联网的传播特征也充分体现了这一主张,强调了社会文化的公共领域性,同时强调社会整合功能和文化传播与再生产功能。

(一)网络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应用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重视公共治理模式的变革,已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全球性趋势。传统公共行政的权力运行方向是自上而下的,它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通过发号施令,制订和实施政策,对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与此不同,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公共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强调顾客导向和结果导向,主张以多元的、民主的、协作的行政模式管理公共事务。公共治理的实质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合法性认同基础上的合作。而互联网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延伸则为治理从思维层次上的概念向实践上的操作提供了可能。体现在:

1 网络技术在社会生活领域的逐步推广使得越来越多的公民参与公共事务

2007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20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6月30日,我国网民总数达到1.6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12.3%。该报告还分析指出我国互联网的信息和沟通功能已被普遍使用。而早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郭良副研究员主持的《2003年中国12个城市互联网使用状况及影响调查报告》的调查也表明:71.8%的网民和69.1%的非网民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可以有更多的机会表达观点”;60.8%的网民和61.5%的非网民都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可能有机会评论政府的工作”;72.3%的网民和73.3%的非网民都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政府官员可能更多地了解群众的看法”。上述数据表明,超过半数的公民均具有比较强烈的公共参与愿望。正如哈贝马斯所提出的“受大众媒体控制的公共领域是否能够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为市民社会的载体提供机会,使他们能够与作为政治和经济入侵者的传媒力量对抗,使他们能够改变、创意性地拓宽和批判性地筛选受外界影响的价值、观点和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讲,基于网络技术的互联网搭建了一个平台,这个平台是一种协调机制,重视和利用好这个机制,对集中民智民力,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 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部门在网络领域的技术应用亦不断成熟

网络信息技术在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应用不断扩大,网络信息技术除了被广泛应用于商业领域外,在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实体的治理中的应用也逐步扩大。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就是政府部门对网络技术的回应而产生的,基于网络技术的电子政务有效改变科层制的行政流程,缩减政府的层次和规模,提高政府部门的透明度,改变科层制的工作方式、办事方法以及决策程序、服务形态。如美国总统选举通过电视或网络展开竞选,有政治专家认为,通过基于网络技术的互联网进行大选投票,美国大选的投票率将由现在的50%-55%上升到65%~75%。正如信息学专家曼纽尔・卡斯特所言:我们正在目睹一个完全由市场、网络、个人和战略组织所构成的世界的来临。

3 公共政策在更多的网络空间获得了合法性的讨论

公共治理者认为,单纯依靠政府部门去行使公共领域中所有公共事务管理的模式是行不通的。“今天。国家、非政府以及地方政府都在与成千上万的公民、其他的公共机构、私人以及非营利组织一道从事治理。”因此,公共政策的产生是由多元行为主体(个人、商业组织、政党组织、利益集团)通过对话、协商、妥协共同参与合作最终达成平衡和整合而成的,在网络空间里传统的统治控制让位于互动和合作。作为公共领域的网络空间已经使得公民有可能获得越来越多的机会接触政策过程,公民找到了参与民主政治的合法性身份。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的发展可以促进社会整合和群体认同,寻求社会生活的意义和价值;其次,为国家和政治子系统奠定合法性基础,参与公共领域的过程就是认可政治秩序的过程。”研究传

播学的学者更是把网络信息、公共部门以及公民社会的互动方式用以下的流程图来表示,见图1。

从图1我们可以看出信息技术对现代公共治理的影响是深刻的、全面的。图1表明,把信息技术提供给政府后,其内部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但起初只是政府组织及组织文化的改变,并没有直接地影响到公共政策的输出。相反,经过若干方面的间接作用,信息技术改变了管理的组织安排和机构设置。信息技术的影响使公民获得信息的方式发生变化,从而改变了公民社会的公民行为,最终影响到公共政策的输出。从上述来看,整个系统中信息技术始终贯穿其中并发挥着核心作用。

(二)网络信息技术对公共治理的影响

在网络信息技术的分析框架里,网络核心技术的转变以及其对网络公民影响,为公共治理价值的实现和将理念转化为一种现实的实践行动,提供了技术支持,这就有可能引起一场公共治理根本性和技术性的变革。这些变革有可能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使用范围的不断扩大,激发了公民参与公共治理的意识

正如有学者所言,“从个人层面上看,互联网能使人们超越各种社会、政治、经济、地理和生理的障碍,而有更平等的社会参与机会”。在多渠道、多元化的公共治理实践中,公民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提供的可能性,可以自由地表达和交流其思想,以影响和形成公众舆论和政党政策。公民参政、议政过程中,政治表达途径的风险性和非便利性始终是制约公民表达政治愿望的一道瓶颈。网络信息技术的出现则为公民政治表达自由的实现提供了一条数字化的通道。公民通过网络的电子邮件、博客、网络帖子等形式参政、议政。例如,原重庆市委书记向海内外征集“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建议”的活动中,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和网络帖子形式,就农村土地流转、产业发展、撂荒田利用、农民工制度、城市管理等有关问题提出建议,仅两个月就提出了近10000条意见和建议。对公民发来的意见建议进行回应,并据此对有关公民进行访谈,与公民进行协商。由此可见,从网上获得公民的参政、议政的建议已经成为公共治理不可忽视、不可或缺的渠道,网络信息技术的便利性和直接性,使之无愧于“民意直通车”的比喻,它大大提升了公众对政府合法性的认同感。概而言之,在现代国家公共治理中,网络信息技术能够充分发挥公众的政治潜力,使公民参与政治方式从过去的被动参与向主动参与转变,表现出了民主政治的基础性与广泛性。

2 网络信息技术有效强化公共治理中治理者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关系,提高了治理者回应公民要求的速度与反应能力

面对瞬息万变的社会发展态势,公共治理者仅凭自身能力,已不能够准确而全面地享有信息资源;同时,由于传统的科层等级制度,造成了信息传递的缓慢,网络信息技术能对这一缺陷进行有效的弥补。在互联网时代的公共治理中,治理者应当注重公众民意在公共治理中的力量和实际作用。通过网上交流沟通,了解社情、民情,知晓公民对治理行为和管理绩效的态度,敏锐把握网络、媒体的舆论动向,及时作出正确的回应。治理领导者开个人博客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治理领导者通过博客了解公众的心声,获取信息,同时也让公众知晓治理者在做和要做的事情。党政官员开博客,使政府与公众的距离更近,政府与公众之间建立良好信任关系的基础更牢。同时,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可以提升公共治理者全球化视野,促进治理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快速反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网络信息技术降低公共治理成本,简化公共治理组织结构,提高治理效率,增强了公民对公共治理组织合法性的信任

在现代公共治理社会中,复杂性、动态性、多样性要求有新的组织方式和协调方式。网络信息技术的出现,提高了公共治理的技术含量,适应了现代社会公共事务日益复杂化且要求迅速作出反应的需要,这对于以等级、集中、刚性为特征的金字塔式的传统官僚组织来说,是一种巨大的冲击。由于实现了政府网络信息化,美国在1992年到1996年间减少了政府雇员24万人,关闭了近2000个办公室,减少开支1180万美元。政府还废除了1.6万多项行政法规,简化了3.1万多项规定。同时,在为公民和企业服务方面制定了3000多条服务标准。网络信息技术要求公共治理组织能够提供更加多元化、个性化、高效率的管理和服务,以扁平、分散、灵活为特征的网络化组织形式已成为公民期望参与公共治理的治理体制。既降低公共治理成本,简化公共治理组织结构,提高治理效率,又增强公民对公共治理组织合法性的信任,也只有网络信息技术才能做到这一完美的结合。

三、有限政府的公共治理方略

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是网络信息技术迅速发展并遍及全球的20年,特别是进人2l世纪以来,网络信息技术更是得到迅猛发展,产生了基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BBS、博客、播客、网络留言板等信息空间。这为以互联网为纽带、以协同办公为平台,建立公共治理协同办公机制提供了技术支持。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公共问题治理有其历史因素和现实因素,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中国是一个传统官僚制悠久的国家,权力的高度集中已暴露出其低效而又缺乏理性。其次,危机管理向政府提出新的要求。再次。公民社会的不断发展,公民要求参与政治的愿望不断增强。最后,有限政府建设要求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针对于此,现阶段公共治理部门至少应积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政府部门间协作网络平台

公共治理机构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设立部门间协作平台,为政府部门、公民和社会组织提供协同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明确各部门的办事范围、内容、流程、时限、费用等,特别要明确各业务部门直接的业务衔接和流转。政府、公民和社会组织可以利用这个平台实现信息交换、事项办理材料提供等。

(二)建立公共治理过程中网络政治参与对话机制

政治参与的广泛开展首先应建立公共治理中的对话机制。建立包容、平等、自由的网络参与对话机制,通过广泛的参与治理,以达到公共利益基础上社会成员广泛接受的共识。通过网络治理建立对话机制。在网络治理的过程中,政府机关应借助因特网、电子邮件、电子布告栏等现代信息和通讯技术建立政府与公民、第三部门之间在公共治理中的广泛的对话沟通网络,打破时间、空间以及行政组织部门与层级之间的限制,提高政府对内对外的沟通效率,及时传达政府的施政意图、方针与政策,反映公民的要求和呼声,提高政府治理的社会回应力。

(三)通过网络技术将部分公共治理职能社会化

现代公共治理是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公民协同管理的。基于上述诸多不和谐因素,公共治理部门无论从精力还是能力上都无法做到及时解决,这就需要公共治理部门通过网络技术将部分业务交由社会组织或者志愿者组织来完成,形成由公共治理部门、中介组织、志愿者组织、公民协同的治理模式。

(四)转变到以人为本的公共治理理念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14篇

    电子政务协同工作系统通过政府部门间的资源共享和协作来提高办事效率,完成政府的服务功能。为了实现安全、高效的协同工作,利用网格在资源共享、互操作性、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的特点,并结合了多程序在处理任务、进程间的协同性和并行性的优势,把政府各职能部门组织成一个协同工作电子政务系统。目前交通运输部已经相继开发了一系列协同工作的系统,如网上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网上执法、网上公共服务、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监督等系统。在行业领域开展了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示范工程和中日韩三国物流交换网络建设,在信息化促进综合运输与现代物流发展方面做出积极探索。

    建设了水上安全联网管控系统、海事应急辅助指挥系统、中国船舶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船舶船员“一卡通”等工程,大大提高了协同工作的水平。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进入高速发展期网络基础建设达到一定规模、服务覆盖率大幅提高。政务专网建设:交通运输部在十一五期间,建成覆盖行业各单位的政务专用网络,网络覆盖涉及交通、海事、救捞在内的省市县三级政务部门,并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政务网络真正实现跨部门、跨地域联通,形成行业政务网络平台,业务信息系统实现从中央到地方的联网运行。互联网发展状况:按照最新的互联网发展报告分析,网民规模稳步增长,每年持续保持近20%的增长率,总数已经突破5亿。国家三网融合的规划逐步落实,云计算应用广泛启动,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成熟推广(wifi技术)、下一代互联网进程加快(IPv6),网民通过三幕:电视屏幕、电脑屏幕、手机屏幕广泛使用互联网,这为电子政务的应用推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网民互联网应用水平的提高,既为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提供了基本条件也带来了压力。政府网站建设:政府网站是政府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主要手段之一,我国政府网站的普及率已经达到较高水平,据统计中央和省级政府网站的普及率达到100%,地市级政府网站普及率达到99.1%,超过85%区县级超过85%。全国建设的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有4500个,都实现了信息化支撑,全国各类农村信息服务站总计愈100万个,覆盖率超过70%,总体而言,电子政务为民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电子政务发展中信息管控的矛盾(舆情)日益突出网络舆情异常活跃。近年来,3.14西藏打砸抢烧事件、奥运事件、艳照门、许霆取款事件……通过网络舆情传播放大,造成了广泛社会影响。政府部门承受着巨大的舆论压力,有关专家认为这等同于新型的公共危机。但是,部分网站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无视政府法规,大量播放、传播不良内容的信息。同时,国内外一些敌对势力和邪教组织,也利用互联网这一新型视听媒体传播其意识形态,宣扬西方“民主自由”,破坏民族团结,散布邪教和迷信言论的,对我国的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网络舆情与国家安全。网络这把锋利的“双刃剑”在提供了下情上达的便捷方式的同时,也对我国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西方国家利用网络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网上思想舆论阵地的争夺战日趋激烈。二是传统的政治斗争手段,在网上将以更高效的方式实现,利用网络串联、造谣、煽动将比在现实中容易得多,也隐蔽得多。提高公共危机事件处理能力。公共危机事件舆论的形成与发展,往往是由一个议论开始,并沿着若干级差从无序向有序逐渐递进或者消减的过程,因此及时监控、汇集、研判网上舆情,是引导公共危机舆论的重要前提。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目前,网络舆情正在成为行政部门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新形势下,在每次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何以最快速度收集网上相关舆情信息,跟踪事态发展,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快速应对处理等,是每一个政府职能部门思考的问题。

    加强网络舆情管理。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对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高度重视网络文化建设,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管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明确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网络文化的战略任务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形成文明的网络环境,维护网络文化和信息安全,促进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健康发展”,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遵循信息网络的特点和规律,文明办网、依法管网,在建设中加强管理,以管理促发展,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办网谁管网,实行属地化管理”。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 网络舆情 管控 舆情困境 传统舆论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已成为庞大的公共信息集散地和民众参政议政最常用的平台,社会民众通过网络所表达的群体性情绪、意见与要求等形成的互联网舆情,是社情民意中最活跃、最尖锐的一部分,最直接、快速地反映了社会各个层面的舆情状况与发展态势,并且随着网民数量持续增长,互联网舆情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互联网舆情较其他舆情形态更为复杂,为管控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

1网络舆情的概念与特点

本文将网络舆情定义通过互联网表达和传播的各种不同情绪、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舆情和舆论存在一定区别。国内普遍认为舆论是多数人的共同意见,即需要持有某种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人数达到一定的量。而舆情是人们的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原初表露,不需要得到多数人认同,是多种不同意见的简单集合。当舆情产生聚集时就可以向舆论转化,因而舆情是一个比舆论包含内容更为宽泛的概念,对舆情的管控就是要使舆情不转化为舆论或转化为良性舆论。

与其他舆情形态相比,网络舆情具有许多自身特点:(1)内容庞杂性:一是话题多元化。网络舆情话题涉及到境内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方面,有些还是上述方面的综合反映;二是内容载体丰富。新闻跟帖、论坛帖子、即时通讯、微博、博客、微信等都是网络舆情信息的载体;三是表现形式多样。网络舆情不仅表现为图文信息,还可以是影像视听资料或其他网络传播方式。(2)现实互动性:一是舆情反映现实,网络舆情所表达的观点和立场倾向,其根源和指向仍然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现象和问题;二是舆情反作用于现实,网络舆情可以加速现实事件的爆发或恶化,也可以通过对网络舆情的研判有效预防和治理现实事件;三是与现实同步互动,一方面网民可以随时将现实事件上传到网络,成为网络舆情,另一方面,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也在进行互动。(3)情绪感染性:一是主观性较强,出现诱发事件时,网民的第一言论反应首先是出于直觉的言论,即不深入思考事件的原因,只从自己的价值观出发表达观点;二是容易引起从众心理,网络共同体的存在以及网络传播的迅捷性,使得某种情绪极易得到快速传染。(4)总体可控性:一是网络具有内在稳定机制,网络中的“意见领袖”、“网络共同体”、以及潜伏着的“网络评论员”等都具有对网络舆情起到控制和引导的可能;二是技术可控性,网络技术的发展为网络舆情的监控和分析提供了可能,通过这些技术,可以有效减少不良网络舆情,达到管控目的。

2互联网舆情现状困境

网络出现之前,传统主流媒体营造的舆论基本上都是官方舆论,由于是由行政命令加以引导,再加上单向传播的技术手段,使其缺乏民间自发舆论的功能。现在舆论依托了网络媒体,各种网站都提供有发表意见的园地,网络的隐匿性使网民可以在上面公开表达自己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情绪、态度和意见,并且不用使用真实姓名,由此充分保证了发表意见者的个人权利和隐私安全。但因此使互联网舆情的出现异化、各种困境:

(1)互联网舆情的异化

现实生活中,民意反映的集约性、普遍性、可视性日益在互联网舆情中得到了最为明显的反应。由于网络技术的“两面性”、公共事务的复杂性和公众心理的偏差性,又使互联网舆情出现一定的价值偏离与变异。

(2)互联网舆情与信息源的困境

在互联网舆情的形成过程中,互联网舆情与信息源之间存在着距离,有的新闻或者是信息源受角度及空间所致,报道并传播的事件本身并不确切,有些甚至是谣言。网络写作和发言没有传统媒体的监督审查监管体系,而所属网站在现有条件下又很难扮演传统媒体的审查职能,所以很容易出现隐私披露,黄色非法色情集散地,谩骂与虚假信息等问题。

(3)言论自由与名誉权的困境

网络的匿名性及隐藏性,使网民对他人、单位、社会等的攻击和谩骂成为一种可能。在一些访问量很大的商业网站新闻后面的留言或论坛里,都能见到有各种各样的有辱人格的小道消息,或是更的人身攻击。

(4)信息安全及情绪性的困境

网络媒体的蓬勃发展,伴随着一些不可忽视的安全问题:一是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西方敌对势力把互联网,作为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重要渠道,国内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又遥相呼应,借助论坛、聊天室等多种方式兜售错误思想观点,传播腐朽落后文化。二是情绪型舆论在网络中大量传播。这种情绪化意见的表达影响范围大、传播迅速,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威胁。

(5)社会秩序权威失信的困境

互联网舆情的兴盛和强势,实际上对现有社会秩序形成了一定的威胁。人们将生活中经历的,或仅是听说不良现象与网络传播的、各种未经证实的信息相联系,并用网络作为宣泄不满和失望情绪的平台,一旦出现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这些情绪、态度和意见就会通过互联网舆情迅速相互传染、放大,使公众丧失对社会秩序公正的信心。

3建立网络舆情管控工作对策

3.1提高对网络舆情重要性的认识

正确认识网络舆情是管控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正确把握网络舆情的价值和影响:(1)网络舆情是“民意库”,是民情、民声、民意的重要来源;(2)正确认识网络舆情是“晴雨表”,是现实问题在网络上的集中反映;(3)正确认识网络舆情是“减压阀”,民众需要有表达和发泄的形式;(4)正确认识网络舆情也可能是“导火索”,如果管控不得当,网络舆情可能会朝着不良舆论的趋势发展。

我国古代即重视舆情,创造了“采诗观风”、“吏民上书”、“朝议”、“官员巡察”等收集舆情的手段。新形势下,网络舆情管控也成为收集舆情的手段之一,党和国家领导人身体力行,为广大领导干部树立了榜样,各级领导干部也应当重视网络舆情,成为懂网和用网的带头人。

3.2完善互联网舆情的法制管理

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鲜见针对网络舆情立法的条款,已有的主要是针对网络载体本身予以立法。由于法律不健全,既难以从法律层面对人们的网络行为加以引导,也给实践操作带来缺乏法律依据的不便。建议出台网络舆情安全保护法,以减少负面舆情,净化网络空间。

3.3关注网络共同体的影响

网络共同体是网民在网络上基于主观或客观上的共同特征所结成的一种“团体”或“组织”。这种网络共同体也有“实体化”的趋势,由网络空间走向现实社会,其作用不可低估。因此,一方面要密切关注网络共同体的动向,防止其产生不良影响;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实体化”趋势,防止其在现实中串联,对社会安定造成影响。

3.4发挥网络评论员的引导作用

网络评论可以划分为显性评论和隐性评论。显性评论是指具有官方背景的署名文章,而隐性评论则是指混夹在舆情之中的具有官方背景但未公开署名或署名不具官方背景的评论。隐性评论既可消除公众的抵抗心理,又能较好地引导舆情,是一种有效的管控方法。隐性评论应尽量淡化官方色彩,语言要尽量接近网民风格等。

3.5改善现实中的国家社会关系

在某些国家社会关系中,强烈的不满可以被化解,反体制性的意识形态也能够被边缘化;而在另一些国家社会关系下,有时即使是微小的不满也会被强化,起初是改良性的东西也会被推向极端。网络中的不良舆情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社会关系,研究表明,群体性突发事件产生的直接原因80%以上来自基层,80%以上是应该能够在基层解决的,改善国家社会关系有助于矛盾在基层得到解决,从而减低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

3.6建立公众回应机制,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透明化

网络舆情的快速形成并扩散,很大程度上与网民所掌握的信息不对称有关。如果有关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及时并不断更新信息,让网民及时了解事情真相和有关部门的态度和措施,将起到防止舆情向舆论的转化或防止流言、谣言及妄言等形成舆论。

3.7注重对传统媒体的管控

网络舆情的话语权成为冲击传统话语媒介造就的“中心-边缘”二元对立结构的先锋,使这种结构造就的话语垄断与独裁被彻底打破。传统媒体与网络载体两种媒介形式将引发越来越紧密的合作,将事件置入舆论中心位置。

3.8实施严密的网络舆情技术监控措施

网络舆情信息量巨大,对网络舆情监控分析依靠人工方法已难以应对。为此,很有必要依靠信息通讯技术,建立网络舆情监控分析系统,及时应对网络舆情,由被动防堵化为主动梳理、引导。要构建包括舆情计划、采集、加工、等主要模块的互联网舆情研判平台。

4结论

网络和传统舆论的结合,使互联网舆情传播的影响力远远超出了传统大众传播媒介。互联网舆情正以它特有方式发挥着独特的影响力。但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互联网舆情的复杂性,互联网舆情同传统舆论一样也具有两极性影响。本文针对互联网舆情的特点,通过舆情分析的结果,提出了互联网舆情引导和管理方法。互联网舆情的实际应用和理论研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值得研究的地方还有很多,有待进一步的解决方案,期待互联网舆情研究理论和实践都能有更进一步的突破,以提高互联网舆情传播和引导能力,努力营造基调积极、平稳有序的国内舆情环境和客观友善、于我有利的国际舆情环境,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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