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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政策论文范文

金融政策论文

金融政策论文范文第1篇

从理论上讲,财政政策作为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它能产生一种效应,协调生产要素,配置资源,形成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同时,财政政策可以调节各种利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财政政策在促进以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具有全局性、长期性的推动作用。

国家财政政策的取向对财政资金的流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财政资金的流向又决定着某一地区经济发展的速度。我国从建国初期到开放前这一时期内,以均衡发展战略为指导,一直把有计划地平衡配置生产力、消灭地区之间经济的不平等和经济差距,看成是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布局的首要原则。国家在投资的地区分配和项目选点上,实行了“向西大转移”的方针,基建投资大幅度地向西部地区倾斜。“三五”时期,全国基建投资达976亿元,其中东部沿海占26.9%,西部占34.9%。这一时期投资比重占全国4%以上的8个省中,西部占了5个,中部占3个,而东部一个都没有。“四五”时期,内地投资比重更是占到了57.5%。由于这种持续了相当长时间的地区发展政策的影响,导致了中西部经济的一定发展和东部经济的牺牲。这一时期,人均GDP高于全国的有9个省区,其中包括西部的青海和,而东部沿海的广东、福建、浙江等省区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改革开放后,国家赋予沿海地区较大的自、并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并且提出了让东部沿海有条件的地区先富起来的思想。在这样的战略思想指导下,财政的投资布局向沿海地区倾斜。据统计1979-1991年,东部地区国家基建投资占总投资的49.17%,而中西部地区仅占42.7%。同一时期,东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长10.87%,西部地区为9.26%。而国内生产总值东部地区更是占全国的52.37%,西部却仅占16.68%。中西部地区表现为经济增长速度趋缓,经济水平和竞争实力相对减弱,在全国工业产值与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也呈下降趋势。形成这一发展差异的原因除中西部地区本身的自然条件、地缘关系以及历史基础等原因外,国家的宏观财政政策在其发展过程中起到的作用,使地区差异再度扩大。东中西部地区差异不断扩大这已经是不争的现实,这一状况若不加以控制地任其发展下去,东部地区的发展不仅将被这种过大的差距所制约而降低发展速度,甚至可能出现全局性的经济倒退,对整个国家的社会安定、民族团结、经济进步构成严重的威胁。

二、区域金融市场与区域经济发展

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分别在其著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和资本》、《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中提出了著名的“金融抑制”论,该理论认为,金融变量和金融制度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来说并不是中性因素,既能对其起到促进作用,也能起到阻滞作用,关键取决于政府的政策和制度选择。马科•帕家诺通过最简化的内生增长模型——AK模型,阐述了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得出均衡状态的经济增长率为:g=A•Φ•s-δ,s=S/Y,δ为折旧率。该式表明金融通过影响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比例Φ、资本的边际生产率A、私人储蓄率s来影响经济增长率g,因此,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就必须提高储蓄率、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比例以及资本的边际生产率A。一个有效的金融体系能够降低在动员储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提高资本的配置效率和资本边际生产率,分散投资风险,加速技术创新,从而有助于经济增长率的提高,促进经济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

三、结论

各种金融政策的运用,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尊重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规律,在切实符合地方实际的前提下,从产业结构、经济结构上进行合理调控,在区域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采取适当的金融政策,最大限度地为经济的发展融通资金。

(一)在区域经济发展初期,为尽快形成发展的增长极,需要投入大量、较长周期的资金,具有较大的金融风险,而资本市场所固有的特性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因此,在这个阶段,地方政府需要积极支持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供给性金融,为企业、企业家融资和资产运作创造条件,同时积极探索公共事业的资本化运作方式,为区域经济的起飞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

(二)区域经济发展的中后期,落后地区的投资环境大为改善,投资风险和不确定性大为降低,经济步入良性通道,信贷市场将积极介入区域经济的发展,并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主推动力。因此,在这个阶段,地方政府除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外,还必须积极引导信贷市场的健康发展,使信贷资金流向符合地区经济发展结构的产业和部门,起到优化经济结构的作用,同时与资本市场的运作相结合,以降低金融风险。

(三)外商直接投资在促进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无论在区域经济发展的哪个阶段,外资的进入都能为区域经济发展缓解资本不足的问题,且外商直接投资一般以长远发展为目标。因此,地方政府在吸引外资时要注意投资环境的软、硬件和配套产业的建设,积极吸引外资进入基础设施项目等,而不是以牺牲本国福利的税收优惠来吸引外资,这样既扩大存量外资的规模又吸引新外资的

摘要: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所有大国经济发展中必然要面对的问题,并不是中国所特有的经济现象,是各种历史、文化、地理、政治、政策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有限的情况下,难以实现所有地区的均衡发展,因而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发展少数具有优势的地区的经济,是提高经济发展效率的必然选择。但是在这些地区发展到一定水平时,为了尽量减少“循环因果累积”对社会经济的不利影响,缩小地区差距,中央政府就必须利用转移支付、税收、利率、汇率等各种财税、金融手段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实现全国各区域相对均衡的发展目标。

金融政策论文范文第2篇

(一)韩国政策金融的内容、作用及特点

韩国的政策金融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控制金融系统;二是政府控制利率;三是通过金融机构向特定产业以优惠条件贷出资金。

1.韩国政策金融的内容及作用

韩国的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体制始于朴正熙政权的建立,朴正熙高度重视国家对金融部门的控制,认为金融应该作为政府手中的得力工具推动经济增长,于是通过一系列措施建立了“官治”金融体系,政府不但控制了政策制定权及金融监管权,而且在实际上控制了大部分的储蓄存款,这使政府在实施政策金融时具备了雄厚的物质实力,见表1。

利率是重要的金融杠杆,韩国政府自然要将它控制在手中。政府不但把利率作为一般的货币政策工具,而且作为政策金融的有力杠杆去刺激经济的开发,其调控范围、调整幅度都相当的大,甚至不惜形成“逆利率”、“差别利率(歧视性利率)”等典型的管制利率形态。

韩国的政策金融是与其产业政策密切配合的。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韩国执行出口导向战略,政策金融向出口部门倾斜。用于支持出口的政策性资金占银行信贷总量的比例不断增加。在强有力的金融支援下,韩国的出口迅速扩张,出口导向的经济增长战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1973年,韩国政府正式提出“重化学工业”立国的方针,把经济建设的重点转向重化学工业部门。政策金融的重点也由此转向重化工业。商业银行贷款大量向重化工业部门倾斜,至20世纪80年代初,韩国用于推动重化学工业发展的银行贷款共有298种,其中政策金融占221种。用于重化工业的政策性贷款有力地推动了韩国的产业升级,使韩国这个资本匮乏、技术落后的国家迅速实现了高质量的工业化。

2.韩国政策金融的特点

(1)在政策金融运作过程中,政府与民间部门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协商机制,并且对政策金融贷款对象进行密切的监督与管理。

韩国总统每月都要主持召开“外贸促进会”和“经济趋势碰头会”,参加人员有政府部门高级官员、产业界领导、银行家以及工会领导。这样,在政府、银行与企业之间便建立了一个紧密有效的协调机制,共同促成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的实现。政府、银行、企业三者构成了一个三位一体的系统,共担风险、共谋发展、互相支持,成为韩国政策金融,也是经济发展模式的一大特色。政策金融只支持那些完成产业政策目标出色的大企业,这样必然要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这无疑增强了政策贷款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政策金融的范围广、程度深、规模大、时间长,可以说它不但支撑了高速的经济增长,而且塑造了整个国民经济结构。这与日本以及其他新兴工业经济体相比,都是非常特殊的。

(3)政策金融对中央银行依赖很大。通过商业银行贷出的政策性资金中,来自中央银行贷款的资金高达35%左右。中央银行——韩国银行的倾斜性利率比一般利率低得多,比如,出口票据贴现率只有3.5%,而一般银行是9.0%;1974年商业票据再贴现率是11.0%,比一般商业银行低4.5%。这使得政策金融中,中央银行的利率补贴比重很大,容易引发通货膨胀,造成宏观经济的不稳定。事实上,从20世纪60年代初经济起飞一直到80年代初,韩国的通货膨胀率几乎年年都是两位数,1964年和1974年甚至达到30%以上。

(4)外资也被置于产业政策之下,成为政策金融的一部分。

(二)韩国政策金融的弊病及改革

韩国的政策金融虽然对制造“汉江奇迹”功不可没,但是也逐渐暴露了它的弊端。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韩国政府就开始了渐进的金融改革,但是由于体制惰性,大量的政策性贷款依然没有取消,政策金融的核心依然没有改变,终于酿成了1997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使人们把目光投向韩国式政策金融的负面作用,而此前却一直为人们所忽视。

1.政策金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政策金融使企业的负债率过高,增加了财务风险,助长了不合理的企业扩张,使企业家养成了依赖政府、依赖银行的不良经营习惯,阻碍了企业家经营能力的提高。

2.政策金融阻碍了金融体系的发展,造成了一个非市场化的、效益低下、管理落后、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和能力的脆弱的金融体系,在金融危机中显得不堪一击。

3.政策金融恶化了宏观经济环境。政府控股银行,特别是管理利率,这使得金融市场上信号扭曲,不能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政策性贷款更是一种直接的人为干预,是一种根本上反市场的行为。政策金融造成了不合理的经济结构。长期对出口产业、重化工业的倾斜政策,造成了内需产业、农业、轻工业的相对落后,在部门之间造成了严重的不均衡。长期支持大企业集团,歧视中小企业的政策,造成了企业规模结构的失衡,降低了整个经济结构的弹性,增大了风险。

4.政策金融以歧视性为特征,损害了公平原则。它人为地阻碍了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也,包括银行)间的平等竞争,造成了垄断,在长期中肯定不利于经济发展,同时也扩大了收入差距,使社会动荡日益加剧。

5.政策金融使政府权力过大,官员寻租的可能性增加,助长了腐败。

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第二次石油危机的冲击下,再加上国内的政治动荡,韩国经济大幅滑坡,在1980年出现了负增长,政策金融的弊端也随之暴露。从全斗焕政府开始,韩国进行了渐进式的金融改革,与政策金融相关的许多做法都发生了改变,经过十几年的改革,韩国的政策金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长期形成的金融体制积重难返,很难在本质上有所改变。畸形的产业结构、企业规模结构,负债率过高而又盲目扩张的大企业集团,脆弱的金融体系,仍然延续了下来而没有质的改变,这些经济深层结构中蕴藏的体制性矛盾终于在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发生了总爆发,使韩国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危机之中。在“亚洲四小龙”中,韩国的损失最大,危机最严重,应该说不是偶然的,而是与其特殊的发展道路密切相关。

金融危机中产生的金大中政府,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和建议,推行了一条市场化、民主化的改革路线。其四大措施(分别针对企业、金融业、劳工制度和政府机构)动作之大、影响之深都是空前的。这次改革对整个企业结构、产业结构、金融体系以及政府机构都动了大手术,原来的政策金融体系看来很难再存在下去了。这些重大措施取得的效果也是令人振奋的,韩国仅用了两年就走出了低谷,成为最先摆脱危机的东亚国家(包括东南亚)。这说明韩国式的政策金融只能是一个暂时性的措施,它在一个落后经济的起飞阶段是卓有成效的,但是“祸根”也从此埋下,当经济进一步成长、成熟起来之后,其弊端也暴露得日益明显,必须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否则就避免不了经济危机。从韩国的发展史中我们看到的是政府与市场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复杂作用,看来最终是政府向市场的复归。

二、韩国的政策金融带给我们的启示

政策金融本质上是政府对市场的一种干预,而韩国的政策金融在政府干预度上甚至超过许多政策金融失败的国家,为什么却取得了成功呢?答案归结为一点,那就是政策金融必须是对市场效果的一种逼近。也就是说,政策金融手段要达成的目标必须是市场同样要达成的目标,二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只不过依靠政府的力量可以缩短时间,而依靠市场的力量更加耗时罢了。反过来,如果政策金融从本质上变成了一种反市场的行为,那么它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所以,对市场效果的逼近是政策金融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

(一)考察韩国的政策金融我们可以发现,它实现了对市场效果的逼近

1.虽然金融机构为政府所控股,但贷款对象却基本上都是私营企业。公营企业因其产权的公有性质,不能在市场上进行自由交易,不是合格的市场主体,同时因为公有企业缺乏利润动机和激励机制,难以避免效率低下。向公有企业提供大量政策性贷款,无疑会造成资源的非效益使用,同时也降低了金融机构的效率,引起宏观经济的一系列问题。我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比如土耳其、印度、墨西哥及一些拉美国家)长期用政策金融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绩效始终不尽人意,其根源就在于此。国有企业是人为建立的,大规模支持国有企业的政策金融是对市场的背离,与市场所要达到的目标南辕北辙,不可避免地要遭到失败。

2.韩国政策金融在运作上逼近了市场效果。首先,政策金融的实施以经营状况作为标准,出口多、效益好的企业能够继续得到贷款支持,而不成功的企业便不能再得到贷款,这就依据客观经营状况人为地实现了优胜劣汰,逼近了市场机制所能达到的效果。其次,这种做法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原因就在于政府所依据的标准是市场化的。出口工业市场在国外,经营实绩由国际市场的竞争决定,因此反馈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市场信息。发展重化工业也从一开始就是面向出口的,因此作用机理是相似的。要想达成此种效果,经济体必须是一个开放的经济,关起门来搞进口替代,市场信号不可避免地是扭曲的,政策。金融所依据的标准也不可能是客观的。

3.高效、廉洁的发展型政府是韩国政策金融成功的有力保证。政策金融的执行者——政府无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韩国的朴正熙政权是一个务实的军人政权,其反腐败措施非常有力,机构精简、运转高效,满足了成功的政策金融对政府的苛刻要求,保障了政策金融在逼近市场的轨道上运行良好。

(二)我国能否模仿韩国,通过政策金融推动经济发展呢?答案是否定的

1.我国的国情与韩国不同。虽然我国与韩国在50年前处于几乎相同的低发展水平,但是此后却走向了不同的发展模式,韩国融入了所谓资本主义阵营,而我国则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我国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一整套体制所带来的弊病都是韩国在经济起飞之初所不曾遇到的,这也就是说,韩国能够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起崭新的政策金融体系,而我国则扛着沉重的历史包袱,每前进一步都步履维艰。我国首先面临的是深化改革的问题,从改革中脱胎出来的各方面体制与20世纪60年代的韩国颇为不同,因而不可能简单地模仿韩国的政策金融。

2.韩国的政策金融产生了严重的负面效应,我们不可能对之进行模仿。想达到那样的效果而又不建立那样的体制是很难的,但是建立类似韩国的金融体系和企业制度必然重蹈韩国的覆辙。

3.韩国的体制性弊端从一开始就存在着,而在20世纪60-70年代之所以未遇到严重的问题,原因就在于韩国处于半保护状态下,尤其是资本市场处于关闭状态。今天,世界市场变得更加开放,经济一体化程度与60年代相比大大加深了,金融深化已是各国都普遍认同的一个趋势,对利率进行大范围的、长期的管制已经不可能,对某些产业、企业倾力支持而忽视其他产业、企业的歧视性做法也已不再是明智之举,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必须打破,因此我国不可能再去模仿韩国的政策金融了。韩国的政策金融无疑是一种金融压抑,而我国长期形成的金融体制是与韩国类似的金融压抑,需要的是金融深化,需要一个更加市场化的金融体系和竞争机制。

4.韩国上台的务实军人政府是实施政策金融的有力保障,而我国的文官政府是不适合韩国式政策金融的。即使在韩国,那样的军人政府也只能是—种历史的过渡。

但是,政策金融也不光是韩国一种,世界各国都存在着政策金融,而韩国政策金融由于贴近市场运行效果取得了成功,这是对所有发展中国家的良好示范。我国虽然不能模仿韩国的政策金融,但是可以学习借鉴它的许多东西,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使政府干预逼近市场效果。为此,我们在体制层面上应该做到:第一,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放弃对大部分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贷款,转而支持私营企业,把私营经济提高到战略地位;第二,建立真正的产权保护,彻底打破超经济权力的压制,实现财产权的解放;第三,扩大经济开放度,不再把进口替代战略作为基本的发展战略;第四,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政策金融的具体实施上,有这样几个要点:第一,控制政策金融规模,比例不宜过大;第二,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金融机构完全分开,商业银行的政策性贷款要全部取消;第三,政策金融的主要支持对象应转向私营企业、中小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第四,政策金融的针对性要加强,力度也要加强而不是减弱,手段多样化,可以更多地采取政府担保等間接手段。

由于我国在许多方面仍然落后,所以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之一,政策金融仍将扮演重要的角色。但是我国的政策金融将与韩国大不相同,它一方面要彻底从旧体制中摆脱出来,一方面又要适应新的世界经济形势,从一开始就带有鲜明的市场化色彩。我们相信,这样的政策金融能够逼近市场运行效果,同时又能够避免韩国政策金融的各种弊端,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摘要】韩国的政策金融对制造“汉江奇迹”功不可没,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弊端。本文在介绍、分析韩国政策金融的基础上,总结了韩国实施政策金融的经验和教训,并通过我国与韩国的比较,对我国的政策金融发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参考文献:

[1]瞿强.经济发展中的政策金融——若干案例研究[N].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张晓轩,于洋,王丽娟.韩国金融制度[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6.

[3]张蕴岭.韩国市场经济模式——发展、政策与体制[N].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

[4]徐剑峰,朴姬福.韩国中小企业[M].东方出版社,1995.

金融政策论文范文第3篇

1.农村金融组织难以满足三农要求?

近年来,出于自身经济效益的考虑,国有商业银行更加注重集约化经营,县域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大量撤并。另一方面,随着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些乡镇实施撤并,设在这些乡镇的信用社及农业银行营业所也发生同方向变动,从而使有限的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农村多元化、分散性的金融需求。而且,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过分强调风险防范,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严重挫伤了信贷员的放贷积极性。他们为减轻责任追究,实行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条件,人为设置贷款障碍,拉长信贷决策链条,制约了三农对资金的要求。

2.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定位不明确,缺乏分工协作?

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虽然比较健全,但服务面窄,其职能还远远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仍有许多盲点。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逐步退出了农村服务领域,政策性金融机构仅仅围绕粮棉油收购做文章,没有体现出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农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也没有体现出政府对弱势产业的重视,农业基础性设施建设少有金融机构问津,弱势群体特别是贫困人口的信贷需求得不到支持。以支持三农为己任的农村信用社因历史包袱沉重,甚至相当一部分社已资不抵债,加之结算手段落后,吸储能力不足,很难真正发挥好为三农服务的主力军作用。

3.农村金融组织产权不清,内部治理结构残缺不全

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治理结构粗糙,“社员代表大会、监事会、理事会”形同虚设,经理人控制现象严重,三会成员也主要由农信社主任与上级部门任命,或由他们提名,再经过社员代表大会选举这一程序。而农业银行虽为国有独资产权模式,但所有者缺位问题严重,缺乏真正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持股主体,并且单一产权制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容易造成政企不分,政府过多干预,责权利不明,董事会、监事会难以发挥作用,同样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

4.农村金融组织缺乏良好的经营环境

农村经济落后,再加上经常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许多地区农民生活贫困,乡镇企业不景气,破产倒闭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金融组织的正常业务开展。而地方政府为出政绩,支持不该支持的行业或企业,当贷款难以收回时,政府甚至鼓励企业逃废债务。对于民间金融机构,政府也没有进行引导、监管,而是不允许其存在,丧失合法地位的民间金融机构只能转为“地下金融”方式,资金紧张的农民在一定程度上又依赖于这种“地下金融”,导致高利贷盛行,一方面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又严重扰乱了农村金融秩序。

此外,在推进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农村的金融需求已经突破了“传统农业”和“自给自足”的局限,农村金融的需求层次也呈现多元化的趋势,与此相应的对金融机构、金融机制、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的需求显然也是不相同的。因此,在加入WTO和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农村金融服务不能依靠单一主体(信用社)的垄断供给,农村金融不能被排除在市场主体多元化的进程之外。

二、明确和加强政府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但农业生产的高风险、低收益,很难引进商业银行资金的支持,所以,迫切需要政府的介入。从各国的经验看,农村金融建设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各国政府一般都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一是农业保护政策等软公共产品。农业是天然的弱质产业,面临着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因此,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都很重视对农业的保护,制定了许多农业保护政策,如政府补贴、农业保险制度等。二是农业基础设施方面的公共产品,包括交通运输、电力设施、水利工程、治理农业污染等。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也是农业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主要是农业生产资料、农民生活需要物资的供应和农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各种设施,如贮存技术和设施。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的公共产品,包括农业信息、中介服务、农业气象预测预报等。此外,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也是极为重要的。通过完善农产品市场加工、储藏、保鲜、监测、检验等配套设施,建立起信息系统、质量检测检验系统、电子结算系统等,完善农产品市场行情信息网和供求信息网,完善市场信息收集与制度,提高农产品市场设施水平,强化服务功能并消除农产品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加强这些公共产品的建设是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生产要素生产率的有效措施,而且也是加入WTO之后对农业保护的可行选择。针对我国人多地少、人均农业资源匮乏、农户生产规模较小、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等特点,我国政府更应把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作为重点。因此,我们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继续抓好大型水利工程、农村能源、电力、生态环境改善等建设;加强农村通讯、信息、市场、城镇化建设,构建农业发展的良好平台;对于可市场化运作的项目,国家应采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并在税收、信贷等方面予以优惠。

2006年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表示,允许并鼓励私有资本、外资参股乡村社区金融机构;文件还对农村金融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十余项重要举措。这意味着中国农村金融体制将出现重大突破,鉴于此,笔者提出完善农村金融的几点政策建议。

三、完善农村金融的政策建议

(一)强化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

政策性金融是世界各国普遍运用的基本符合世贸组织协议要求的重要支持手段。农业发展银行应该重新定位,真正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国家应整合对农村的资金投入,区分国家必须的财政投入和国家予以补偿的财政投入。对农村的公共道路、重大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农业的基础科学研究建设等可以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无偿投入,除此之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应列出一部分预算用于补偿性财政支出,即向有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机构提供贴息资金和呆账损失的弥补,用少量的财政补贴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农业发展银行要突破单纯依靠央行再贷款支持的路径,通过发行债券,逐步转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二)培养和提高农民的信用观念,完善农户自身的贷款条件

农户的信用观念差是影响农户贷款取得的重要原因。当然改变农户信用观念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金融部门、法律部门、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来实现。通过对农产贷款进行商业化管理,逐步培养农户的信用意识。此外,农业产业风险大、农户收益水平低,也是限制农户取得贷款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对农业的税收政策、对外贸易政策、农产品流通体制等多方面进行配套改革,使农民的收入水平相对提高,使农业经营者可以获得平均利润,使土地所有者能够获得地租收入。

(三)农村信用社的组织形式应多元化

我国农村幅员辽阔,各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只要坚持了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农村信用社的组织形式可以因地制宜地多样化。首先,贫困地区的农信社可暂时转为政策性银行,作为农业发展银行的基层网点,等待时机成熟,再采取合作金融方式;其次,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广大农村地区,取消县乡两级法人制,实行县级统一法人,减少管理层次,划清责权,提高抗风险能力;再次,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可参照江苏江阴、常熟、张家港的做法,转变为农村商业银行。同时,加强信用社的内部管理,主要是解决两大问题:第一,明晰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资扩股,充实资本金,发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有效职能。重视社员代表大会行使其职权的独立性;分设理事长与信用社主任,杜绝内部人控制现象;监事会不能流于形式,帮助完善贷款审查、财务审计、管理层及员工行为监察、风险防范等内控制度。第二,加强职工素质建设,重视人才培养,定期开展在岗培训。干部选拔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且对外广纳贤才,改善内部人才结构。

(四)规范和发展民间金融组织

目前农村正规的金融机构,从组织形式上看,由于政策性银行在乡镇普遍未设分支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又从县域经济中大幅度撤退,使农村信用社成了农村金融市场事实上的垄断者。农村金融市场缺乏适度的竞争,没有竞争的市场必然是一个没有活力、低效率的市场,这也是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滞后的又一重要原因。各种形式的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的存在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必然需要,强行取缔将违背经济发展规律。因此,应承认这些体制外金融组织的合法地位,使其从地下转为公开,并为之发展创造条件,由于民间金融组织无国家信用保证,在与正式金融组织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可考虑给予民间金融机构一定的利率浮动权,允许在一定限度内上浮存款利率,吸收资金。同时加强监管,杜绝任何非法集资、高息揽存及高利贷行为,走规范发展道路。此外,放宽市场准入政策,鼓励支持农民自发建立合作金融组织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建中小型农村商业银行,解决资金紧张问题,增加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主体。

金融政策论文范文第4篇

1997年英国将其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的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出来,成立了独立于中央银行的综合性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管理局,在国际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此后,韩国、澳大利亚、卢森堡、日本、匈牙利等国家也进行了类似的变革。而随着经济金融发展的世界一体化,我国加入WTO以及金融混业经营的呼声不断高涨,我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职能与银行监管职能在实际运行中的矛盾日益显现。为了克服这种不协调,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也顺应世界潮流,进行了改革。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中分离出来,我国的宏观金融调控和金融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鉴于一些国家的实践经验,货币政策职能与银行监管职能究竟应该集中于中央银行还是分开独立,成为了国内外学术界和理论界争论的热点。为什么要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呢?从理论上讲,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首先,两项职能的具体目标存在冲突。货币政策的目标是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经济增长等宏观目标,而银行监管是针对特定行业实现的目标,涉及到对微观经济主体活动的监管。如果中央银行既要制定宏观货币政策,又要对特定的银行业进行监管,可能会导致货币政策产生偏向问题,损害到社会公众的利益。第二,赋予中央银行双重职能会导致其权利过大,造成“监管者的监管者”缺位。中央银行权利越大,就越容易受到各种政治力量的影响,导致各种寻租行为的发生,损害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同时对银行业的监管也缺乏再监管。第三,分离的方式有利于更好的对银行监管。如果中央银行肩负两项职能,往往顾此失彼,偏好于保护银行系统,使公众利益受损,最终会扭曲银行行为,降低监管的效率。正是基于上述考虑,中国政府将银行监管从中央银行中分离了出来。

另一方面,作为“最后的贷款人”角色,中央银行并不能完全从监管职能中脱离出来,因此两种职能的分离这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终结,准确地说这只是角色冲突的外化,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的关系仍然是一个迫切要解决的问题。

二、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逻辑一致性

(一)制定与执行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良性互动

银行监管营造的稳定而有效率的金融环境是执行货币政策的重要条件。金融组织体系是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环节,严格的银行监管使银行机构稳健合规经营,不良资产占比较低,能使得货币政策在银行机构顺利传导。当然,如果监管过于严格,导致金融压抑影响金融深化,又不利于货币政策的顺利传导。反之,如果银行监管不力,导致不良资产占比较高,经营风险加大,将会直接降低货币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另外,金融风险将会导致货币的紧缩效应,对于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实施有着直接的抵触。货币政策实施达到的币值稳定是银行监管的基础条件,有效银行监管的先决条件之一是稳定、可持续而又适当的宏观经济政策。而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与可持续性,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就是整个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机构只有在稳定的货币环境中才能正常运行。币值不稳将引发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债务偿付困难,增加银行的不良资产,引发金融风险的产生,银行监管就难以完成确保银行体系稳定的目标。

(二)市场失灵的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的融合

在古典市场经济时期既没有宏观的货币政策,也没有银行监管,有的只是作为“守夜人”的政府。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自发的市场机制所表现出来的周期性破坏作用日益显著,市场失灵成为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障碍。克服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经济提供了依据,也为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的产生准备了基本的前提。

1、市场失灵的宏观调控

由于市场信息不完善,市场竞争不完全,成千上万的企业和个人事前的的分散决策可能会产生事后的重复生产和无效率,市场失灵反映到宏观经济层面上就是,宏观经济运行产生剧烈波动,甚至陷入经济危机,经济运行机制发生重大破坏,企业开工不足,失业人数剧增,居民收入和社会福利大大降低,社会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为了平抑市场周期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政府引入了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从1970年代以来由于西方国家陷入滞胀,货币政策的作用日益突出。

2、市场失灵的微观规制

市场失灵反映到微观层面上就是银行业属于高杠杆企业。由于市场竞争不完全,存款人与银行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银行可能会利用信息优势从事高风险资产业务,进而危害存款人的利益。并且由于现代银行体系普遍采取了部分准备金制度,银行更容易出现支付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个别银行机构的支付风险会蔓延成为系统性支付危机,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造成巨大破坏。为防范银行危机,减少银行经营中的道德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市场竞争,政府设计了必要的银行监管制度。

(三)公共职能目标的一致性

无论货币政策还是银行监管,都是政府克服市场失灵、维护公众利益的工具,作为公共职能,在逻辑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这保证了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目标,在根本上和趋势上必然具有兼容性。从长期看,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必然会客观地利于银行稳健经营,而一个稳健的有效的银行体系,也会为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提供有效的载体。但同时,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是分别针对市场失灵在宏观和微观层次的缺陷设计的,作为宏观政策的货币政策更关注宏观指标的改善,作为微观规制行为的银行监管则主要面对微观银行个体的竞争力的提高。由于宏观指标的价值性判断并不是微观指标价值判断的简单加总。宏观运行目标与微观经济主体利益之间必然存在着不一致性,这就是货币政策操作与银行监管行为在现实中遭遇冲突的逻辑根源。

三、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现实冲突性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职能分离过程是一个制度的变迁过程,是一种旧的中央银行制度向新的中央银行制度的转变。在这种制度变迁过程中,障碍之一就是路径依赖问题,即我们对原来的制度的很强的依赖性,正是这种依赖性,为中央银行和银监会的初期工作带了一系列现实的冲突。

第一,货币政策职能的实施失去了银行监管职能的支撑。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分离后,一方面在短期内便利中央银行各分支机构货币政策措施的权威性下降,使各银行贯彻执行分支机构措施的积极性受到不利的影响;另一方面分支机构不可能再通过传统的监管检查的方式来及时发现和纠正银行在贯彻执行央行政策措施方面的偏差,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缩短政策措施落实的时滞。此外,由于信息不对称,分支机构在制定和实施各种政策措施时,失去了银行监管提供的大量基础性信息的支撑。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需要借助监管所获得的有关银行经营信息,表现在:金融机构经营信息是中央银行正确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依据;强有力的银行监管是确保金融统计数据准确性的基础;银行监管信息也是中央银行正确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的重要保证。目前,人民银行不再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日常监管,难以象过去一样直接把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及风险状况,只能从统计报表及数据分析上求取相关信息。有无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直接制约着人民银行对金融宏观形势预测和调控能力的发挥。

第二,中央银行与银监会之间会产生业务冲突。虽然中央银行与银监会之间的职责范围在银监会成立之初就得到清晰的界定,但是实现彼此之间的密切配合与协调需要有一个逐步的过程。因此,在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初期,两者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在货币政策方面,银行监管部门在微观领域实施的严格的监管措施,可能会导致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梗阻,增加中央银行分之机构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难度。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中央银行与监管部门也有可能出现意见相左的情况,双方的分歧可能会延缓救助时机,也可能出现过于随意救助的情况,这都将影响央行最后贷款人职能的正常发挥。这突出的表现在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在经济周期中行为方式存在矛盾。货币政策具有逆经济周期运行的特点,即在经济高涨时期,为了抑制通货膨胀往往会收紧银根,减少货币供应;在经济衰退时期,为了抑制通紧缩往往放松银根,扩大货币供应。银行监管则具有顺周期运行的特点,在经济高涨时期银行经营效益好,风险低,银行监管对银行经营的风险约束较松;在经济衰退时期,银行业务拓展困难,并往往伴随大量不良资产,银行监管对银行经营的风险约束较紧。由于在同一经济周期阶段,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行为方式不同,导致二者经常产生冲突。如在经济高涨时期潜在的通货膨胀压力要求提高利率,这将导致银行经营成本增加或业务萎缩,从而带来风险,与监管目标产生冲突。在经济衰退时期银行监管对银行经营的流动性和安全性指标要求较严,导致银行贷款更为谨慎,使扩张性的货币政策传导受阻。

第三,职能的分离增加了中央银行各分支机构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银行监管职能分设使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之间的内部协调转为外部协调,从而导致政策协调、信息沟通和行为联动等协调成本明显上升。从目前来看,分支机构与监管部门之间存在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松紧搭配的协调。监管检查与中央银行相关业务检查的联动协调、信息资料的实时共享、发展地区金融市场、维护金融稳定与化解金融风险的合作等一系列协调问题,如不能尽快尽力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其协调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将会急剧上升。

四、实现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协调的制度安排

无论从各国金融监管的实践来看,还是从我国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上的一致性强于冲突性的现实来看,中央银行和银监会在实施金融监管上的分工是相对的,两者之间可以而且应当寻求多层次和多领域的合作,实现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良性互动,尤其是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确保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和高效运行。

(一)建立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

目前,我国虽然实行分业经营的监管体制,但随着金融开放不断深化和金融发展与创新步伐加快,国际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和现实中金融创新的内在需求,客观上已使不同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以及金融产品之间的关联性不断加强。因此,对某种金融产品创新研究和风险防范已不是某个监管机构或中央银行单独的责任,需要有专设机构协调各监管机构政策和力量,形成合力,超前研究和预见有关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共同构筑风险防范体系,研究防范措施,弥补三大监管当局对个别金融组织和产品的监管真空。而事实上,三大监管机构早先已经召开过监管联系会议,通过了三大机构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在协作配合上迈出了一大步。因此,对于中央银行来讲,除了整合好货币政策司、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反洗钱局等内部职能司局,努力提升工作效率之外,还应积极借鉴他国经验,建立一个由中央银行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机构参加的国家金融稳定委员会,由中央银行内设的金融稳定局召集,定期通报货币政策运行与金融监管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和协调金融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减少机构摩擦和组织成本,使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更好的发挥合力作用,促进金融机构合法、健康运行。

(二)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从目前金融监管的要求和各监管机构的职责来看,建立基层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途径,可采取以下途径:

1、建立金融统计资料定期交流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将有关金融统计资料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交流,明确双方责任、交流范围、交流内容和交流时间,及时了解辖内银行金融,机构经营情况,如人行填报《信贷现金收支统计月报》、《金融机构贷款累收累放报表》、《金融机构中间业务收入统计月报》、《非现场监管季报》、《房地产信贷业务季报》、《金融机构计划执行情况进度表》、《各项存、贷款增长情况分析表》、与银监管理机构填报的《辖内机构人员业务量情况分析表》、《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下降情况表》、《非现场监管季报》等进行交流。

2、建立文件抄送制度。对涉及有关金融机构监管、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反洗钱、金融稳定、社会征信(信用村镇创建、信用环境建设)、内控制度建设、信贷资金投向投量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与退出、农村信用社改革等重大事件,需要对方配合的文件,相互主动抄送。

3、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在金融机构执行货币政策等情况调查中新发现的风险隐患,对银行业日常监管中涉及利率、支付结算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情况,对保险及证券业务中的出现的重大违规事项,相互间进行及时通报。

4、建立工作沟通机制。通过一定的载体和形式,比如通过货币政策简报、金融监管简报、保险简报、证券简报等内部刊物,加强相互间的联系、协作,沟通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和监管信息,商定具体工作合作事宜。分析金融数据信息和辖内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状况,研究化解辖内金融风险的建议和对策,发挥整体合力,以共同提高监管效率和风险防范预警水平。

5、建立信息查询制度。人民银行与其他监管机构可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相互间适时借阅、查询有关金融数据信息资料,以方便、及时了解掌握相关金融机构监管情况。

6、健全信息资源库。这就要求:提高信息透明度和统一信息披露标准。中央银行与银监会可以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99颁的《货币与金融政策透明度良好做法准则》和《辅助文件》中提出的原则和做法,提高中央银行和银监会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标准的统一;鼓励在信息搜寻上的竞争性。在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的情况下,独立的货币当局和监管当局会通过各自不同的渠道和方法收集支持各自立场的信息,而统一的机构则没有这样的竞争机制。在信息搜寻竞争机制的推动下,中央银行与银监会可以获得对整个金融体系和宏观经济的信息,提高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决策的有效性;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共享信息资源库。中央银行和银监会可以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的成果,加快金融业电子化、信息化进程,以法规的形式明确有关中央银行与银监会等监管部门信息共享的内容和形式,以及共享的原则和标准开发统一的非现场和现场检查情况反映软件系统,最终建立中央银行与银监会的共享信息数据库。

(三)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2003年银监会的成立,使得我国“一行三会”的“分业经、分业监督”的金融监管体制初步形成。一方面,现阶段要提高银监会金融监管的权威性,除了在法律上确立银监会的监管职能以外,中央银行应该明确对问题银行和金融机构实施“最后贷款人”援助的有条件性承诺的配合,即中央银行要慎用“最后贷款人”的职能。不难设想,如果中央银行对问题银行和金融机构造成的不良后果无条件的照单接收,那么银监会实行有效金融监管的可置信度就要大打折扣了,金融监管的权威地位也将难以树立。另一方面,金融监管是有成本的,监管成本大致可以分为直接成本(Directcost)和执行成本(Compliancecost):直接成本主要是指监管当局在制定和实施监管措施过程中承担的雇员费用和日常的工作费用;执行成本的构成比较复杂,包括被监管者向监管机构提供信息的成本、进行内部检查的成本和由金融监管而造成的业务收入和效率的损失等。因此,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有必要进行成本——收益的分析、确定监管强度、实现金融监管资源的有效配置。为了有效地减少“双头监管”带来的弊端,不加重被检查金融机构的负担,影响它们的正常经营活动,双方应通过一定的协商机制协调对同一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日程安排,避免无效率的重复检查,提高金融监管的成本——收益有效性。

(四)建立和谐的执行传导机制

对于中央银行来讲,监管职能分离后最大的变化就是强化了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为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促进金融市场的规范运行和整体协调发展,需要中央银行在加强对金融市场规则的研究和制定,加强对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金融市场的监督和监测的同时,密切关注货币市场与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之间的关联渠道、有关政策和风险控制措施,这就涉及到如何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将其货币政策的意图纳入金融监管的具体内容,确保其得到有效落实的协调问题。以证券市场为例,虽然在现代各国的金融制度下,商业银行和货币市场在货币政策传导中起着主导作用,但随着直接融资比重的日益扩大和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证券市场作为货币政策传导中介的功能也越来越突出。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货币政策一般通过利率和信贷渠道这两种主要机制或途径作用于证券市场,进而影响实体经济的发展进程,而能否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货币政策传导功能,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银行业监管当局的协作配合。因此,应借助金融监管的有效手段,建立和谐的、畅通的货币政策执行传导机制,确保货币政策各项目标的实现。

金融政策论文范文第5篇

内容提要:随着资本市场对实际经济生活影响的增强,适时调整货币政策使之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成为必然,但货币政策的四个最终目标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同时实现,如再顾及资本市场金融资产的价格,会令货币政策顾此失彼。对此国内学者意见不一,有别于两种将金融资产的价格纳入和不纳入货币政策框架的意见,本文认为应该走一条折衷的道路—央行不将金融资产价格作为货币政策调控目标,而将其作为制定货币政策的参考目标。

一、资本市场的发展对货币政策的冲击

11以物价指数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受到资本市场的挑战。

在传统的意义上,货币所对应的是商品与劳务的生产、交换、分配与流通四个环节,商品与劳务的价格水平便成为判断货币供求状况的标尺。我国一直把商品和劳务一般价格水平的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然而,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现实经济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生利金融资产,这些金融资产同商品和劳务一样需要用货币来标价,来媒介。因此,仅仅使用商品与劳务的价格水平来衡量货币供应量的多少,是不准确的。

最近几年,无论M0、M1还是M2的增长速度均不低,但原本应该出现的商品和劳务市场价格回升的局面没有出现,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存在巨大利差,大量进入商品和劳务市场的资金都转而进入资本市场了。资本市场容量的不断扩大使得货币供应量增长与物价间的稳定联系被打破,中央银行不再能依据传统的标准判断经济形势。例如过去的经验,当现金增长速度达到20%以上就会发生通货膨胀。当居民大量现金流人资本市场时,会出现现金的投放量大幅度增加,如果中央银行因为担心通货膨胀而收紧银根,就会对经济产生收缩效应,因为这种现金的增加并没有形成推升物价的力量,只是推升了资本市场价格。

又如,广义货币M2与名义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通常被作为潜在通货膨胀压力的一个指标。

现在中央银行对广义货币M2的统计口径进行了调整,将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纳入统计范围。因此M2中有一部分是对应于资本市场的投资活动的,M2大幅度增长并不一定会引起通货膨胀,因此货币增长的调控目标也要随之调整,以往经验和数据已不适合。

21货币政策以货币供给量作为中介目标受到干扰。长久以来,我国货币政策是以货币供给量作为中介目标。但在开放的市场经济中,货币总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将越来越不具有可控性和可测性。这种趋势原因之一就是资本市场发展引起的货币供需总量和结构发生了变化。

从影响货币需求方面,资本市场及衍生品市场对货币需求量大大增加。股票市场通过财富效应、交易效应、替代效应影响货币需求。财富效应和交易效应增大货币需求,替代效应则减少货币需求。

从货币的供给量看,资本市场发展的影响大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直接融资规模的扩大影响了间接融资。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直接融资的比例不断上升、间接融资比重不断下降。间接融资数量的下降使商业银行的客户结构发生了重要变化,贷款意愿下降,贷款增长幅度趋缓,导致货币供给量减少。

二是资本市场的发展使货币供应量增长的可控性下降。在资本市场出现之前,整个商品世界只有货币商品、实物商品与服务两部分。资本市场出现后,整个商品世界变为三部分:货币商品、实物商品与服务和金融商品。

原来构成对一般商品需求的货币,现已有很大一部分转入证券投资领域形成证券投资需求。这部分货币量随着证券行情的起伏不断变化,处于经常性的调整之中,资本市场的发展不仅导致了货币需求结构的不稳定,而且使货币供应量的可控性被削弱,使得货币供应量与一般商品量之间的对应关系弱化并变得复杂。

31对传统货币政策工具的影响

(1)存款准备金比率、再贴现率、再贷款政策作用力受到削弱。再贴现、准备金制度和公开市场操作是三大传统货币政策工具。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深度和广度的扩大,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联系日益紧密,社会公众在资本市场的运作增加,证券公司与商业银行的资金往来增加,影响到商业银行准备金的稳定性,使中央银行通过调节存款准备金比率来改变货币乘数、收缩或扩张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调节货币供应能力减弱,同时也使金融机构对再贴现与再贷款的依赖程度降低,削弱了存款准备金比率、再贴现率、再贷款政策作用力。

(2)公开市场业务的政策效应将得到增强。

在市场经济国家公开市场上,国债的风险低、流动性强、规模大,又是其他货币市场资产定价和中央银行确定名义利率的重要基准,较之其他工具在操作上更富弹性、更具自主性,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尤其是资本市场得到极大发展后,公开市场操作更成为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理想的货币政策工具。

而在我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更多地依重于信贷指导性计划、利率手段和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一直不发达。随着我国国债期限结构调整,品种增加,流动性增强,公开市场业务将增加新的载体。

货币市场的发展将为中央银行提供通过公开市场业务灵活调控基础货币的操作平台,而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分割、封闭状态的打破,使公开市场政策工具的影响面扩大,公开市场操作的规模与力度逐渐增强。中央银行通过在公开市场上适时买卖有价证券和外汇,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商业银行的头寸,进而影响货币供应量和市场利率水平,为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创造条件。

41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货币政策有效性取决于央行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控制程度,以及各传导主体的行为选择。过去银行信贷一直是我国货币政策唯一的传导渠道。

但随着资本市场的兴起和发展,资本市场成为重要的融资渠道。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作用越来越突出,逐渐成为一条重要的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一国货币政策通常是由利率机制、非货币金融资产价格机制、汇率机制和信贷配给机制

等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在现实中各种传导机制的相对重要性会随着金融市场和金融结构的变化而变化。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非货币金融资产价格传导机制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关于这种传导机制较著名的观点有托宾的Q值效应和莫迪格利亚尼的财富效应。

1.Q值效应。托宾的Q理论是一种股票价格和投资之间相互关联的理论,Q是指企业市场价值与资产的重置成本之比,当Q>1时,企业就会选择投资。企业的市场价值主要受股价影响,而资产的重置成本由技术因素决定,在一定时期内被认为是稳定的。

所以,资本市场的发展是影响Q值变动的主要因素,当股价Ps上升时,Q值就增大,从而有效带动企业投资支出。当货币供应量Ms增加时,公众实际持有的货币量多于意愿持有货币量,货币的边际效用降低,持币的机会成本增加,这时公众将通过资产选择将部分货币转换成非货币金融资产。

资本市场发展在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可简单表示为:Ms+Ps+Q+I+Y+

实践也表明,在中国,股票价格明显受到货币资金供应的影响,当货币供应量增加,股市的资金面就变得充足,投资到股市的资金就增加,股市就上涨。货币政策对中国股票价格有较大的影响,是因为中国企业的融资渠道过于单一,银行贷款占了很大比例,央行收缩信贷规模就会对企业的生产和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

在投资者理性预期下,势必会使股价下挫。

2.财富效应。

莫迪格利亚尼从消费途径的角度,分析了货币供给量变化通过影响金融资产价格而对私人消费产生影响。其基本原理是:货币供给量增加,利率下降,企业的资本成本就下降,金融资产如股票的价格就会上升,所以人们的金融财富(FR)就增加。基于储蓄生命周期理论,金融资产增值带来的财富增加就增加了人一生的财富量(LR),所以人们就增加当前的消费,从而推动产出增加。用流程式表示为:

Ms+r,Ps+FR+LR+C+Y+股价上升带来名义财富的增加会对随后的几个月的消费产生轻微的财富效应,之后随着股票的被套迫使广大投资者减少消费,其幅度要大于前期的财富效应的作用。

二、货币政策兼顾资本市场发展是否必要

资本市场的发展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也使得传统货币政策的操作受到了挑战。

面对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资产价格的频繁波动,我国经济学界对货币政策是否应该把金融资产价格的调控纳入货币政策框架存在着三种不同的观点。

11央行应该调控金融资产价格。

持该观点的人认为,货币政策应当关注以股票价格为代表的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动,银行信贷资金与股票的相互结合、相互转化,会带来银行资金安全性的问题,股市虚拟资本的膨胀及泡沫的破灭也会给经济带来重大影响。

1929年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1992年日本泡沫经济破裂所导致的长期经济衰退,就是由于中央银行未能关注股票等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化。

资本市场持续的泡沫时间愈长,它爆破后对实体经济的损害就越严重。金融资产价格高度的波动性将在更大范围内引起金融与经济的不稳定。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剧跌意味着个人和企业财富的急剧减少,严重动摇人们的消费信心。由于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急剧下跌所引起的通货紧缩是真正的通货紧缩。资产价格暴跌还会使银行抵押品价值缩水而使银行陷入财务危机之中,这会引起整个社会的恐慌。

21央行应将长期价格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而无需关注股价等金融资产价格的短期变动。持该观点的人认为,货币政策过多地顾及证券市场不仅丧失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而且会影响正常市场秩序的建立。

随着资本市场对经济影响的增强,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越来越受股票市场的影响,尤其是在低通货膨胀时期。但无论如何,中央银行绝不能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决策的参照指标,货币政策对股票市场的作用应该是中性的。

如果货币政策意在刺激股票市场,投资者普遍认为货币当局会托市,就会对上市公司的业绩和经营漠不关心,无法对上市公司形成有力的约束,促使其改善经营;上市公司不关心广大股民的利益,唯一关心的就是通过增资扩股“圈”钱。

这种行为会使货币政策和资本市场都受到损害。

货币政策干预资产价格的波动,引导资金流向,最终是为了拉动投资、增加需求、刺激消费、实现经济增长。从实际情况看,货币当局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使得货币流入资本市场,但并未真正启动股市的“财富效应”。也就是说,全社会大量资金流向资本市场后,很大部分资金会在资本市场沉淀而难以进入商品市场,即使在股市存在较大风险的情形下,资金也不会完全撤出股市,只要资金不进入消费市场,最终就不能形成真正的有效需求。因此货币政策干预资本市场并不一定就能达到最终目标。

31正确的做法:央行在货币政策操作时,对股价等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应关注但不盯住。

近年来,资本市场的股价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越来越重要,由于股票市场是资本市场的核心,中央银行作为货币政策制定和决策的金融当局,应密切关注股市变动,在进行货币政策执行和操作时要考虑股票市场这一重要因素。

目前,突出地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应关注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但不能把它作为货币政策决策的决定因素之一,也就是说,对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应关注而不盯住。

应该看到,股票市场的发展使参与股票交易的货币需求量增加有客观必然性,但若因其价格虚高,引起社会资金流入过多,则会影响到对实体经济的投入。而若扩大货币供应量来满足股票交易所需,则会引发社会信用过度膨胀,不利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从我国现实情况看,由于股票价格波动经常

脱离宏观经济基本面,没有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晴雨表”,因此,目前金融资产价格还不宜成为货币政策的调控的目标。

目前,应该将以股票价格为代表的金融资产价格纳入货币政策的视野,作为辅助的监测指标,建立相关的指标体系,并根据市场走向和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化做出相应的判断,进而实施必要的调控,但却不能因此认为股价变化应成为影响货币政策的决定因素之一。

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而言,着眼点仍应是对实体经济运行状况和货币需求量分析、判断,应致力于稳定价格水平和维持经济最大持续增长。中央银行对资产价格保持关注,是因为资产价格波动会对宏观经济产生影响。这意味着只有当资本资产价格的波动影响产出和预期通货膨胀率时,货币政策才应关注资产价格的波动,出手进行干预。

参考文献:

1.汪红驹1中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研究1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05-231

2.于洪波1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中的货币政策抉择1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5-11

金融政策论文范文第6篇

(一)金融创新概述

20世纪20年代,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其名著《经济发展理论》中认为:[4,69-70]创新是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包括新产品的开发、新生产方式或者技术的采用、新市场的开拓、新资源的开发和新的管理方法或者组织形式的推行。熊彼特创新理论研究的对象是广义的经济发展中的创新。对于金融创新的定义,学界尚无统一的说法。这既由于不同学者关注金融创新的侧重点不同,又因为金融创新本身仍处于不断演化之中,必须动态地对其进行跟进研究。综合已有文献的观点,并结合当代金融创新的发展特点和趋势,本文将金融创新界定为:在特定的经济金融环境和技术条件下,金融管理当局或金融机构基于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对其机构设置、业务品种、市场结构及制度安排等方面进行的持续创造性变革和研发活动。金融创新主要体现为: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机构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

因此,我认为金融制度创新可被定义为:引入新的金融制度因素或对原金融制度进行重构。这包括:(1)金融组织变革或引进;(2)新金融商品被引入;(3)拓展新市场或增加原金融商品的销量或市场结构的变化;(4)金融管理的组织形式创新;(5)金融文化领域的创新。

(二)货币政策概述

货币政策是指政府或中央银行为影响经济活动所采取的措施,尤指控制货币供给以及调控利率的各项措施。用以达到特定或维持政策目标--比如,抑制通胀、实现完全就业或经济增长。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设置银行最低准备金(最低储备金)。

二、我国货币政策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金融创新经过了20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5,125-138]:

(一)组织制度上的创新

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银行体制,形成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十多家股份制银行为主体的存款货币银行体系,城市信用社也改成了城市商业银行。建立了多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放宽了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和保险业市场进入的条件,初步建立了外汇市场,加快了开放的步伐。

(二)管理制度上的创新

中央银行从纯粹的计划金融管理制度转变为金融宏观调控,调控方式由计划性、行政性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向经济和法律手段转变,调控手段上逐步启用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工具,对金融机构业务管制有所放松,各专业银行可以开办城乡人民币、外汇等多种业务,公平竞争;企业和银行可以双向选择。对信贷资金由原来的“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控制”改为“总量控制、比例管理、分类指导、市场融通”。

(三)金融市场创新

建立了同业拆借、商业票据和短期政府债券为主的货币市场,建立了银行与企业间外汇零售市场、银行与银行间外汇批发市场、中央银行与外汇指定银行间公开操作市场相结合的外汇统一市场。在资本市场方面,建立了以承销商为主的一级市场,以深、沪市为核心、以城市证券交易中心为外圈、以各地券商营业部为网络的二级市场。

(四)金融业务与工具的创新

从负债业务上,出现了三、六、九个月的定期存款、住房储蓄存款、委托存款、信托存款等新品种;从资产业务上,出现了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按揭贷款等品种;在中间业务上出现了多功能的信用卡。从金融工具上看,主要有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融资债券、回购协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资本工具和长期政府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股票、期货、受益债券、股权证、基金证券等。

三、中西方金融创新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

(一)金融创新对货币需求的影响

1.货币需求结构发生变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交易规模的扩大和在通货膨胀下物价水平的上升,都会导致货币需求绝对数量的增加,金融创新却降低了对货币的需求并使货币需求结构发生了变化。金融创新涌现出大量货币性极强的新型信用丁具和存款种类、兼具流动性与收益性的证券,这些新型金融工具模糊了各层次的货币供给量之间、货币与收益性资产之间的界限,在金融电子及支付清算系统的推动下降低了收益性资产变现为货币、广义货币变现为狭义货币的成本,给投资者带来较高收益的同时,又确保一定的流动性,促使公众在资产组合中降低了通货M1、M1占M2、M2占收益性资产的比率。

2.货币需求函数的稳定性降低

根据凯恩斯的货币需求理论,人们持有货币有三种动机[6,216]:交易动机、预防动机和投机动机。交易动机和预防动机是实际收人的函数,投机动机是利率的函数。金融创新创造了许多流动性很强的金融工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人们的流动性偏好,从而改变了人们持有货币的动机,对交易性及预防性货币需求下降投机性货币需求上升。一般的理论认为,实际收人在短期内是相对稳定的,因此以实际收人为白变量的交易和预防性货币具有可以预测和相对稳定的特点;投机性货币需求受市场利率、个人预期等因素影响,具有易变且难以预测的特点。金融创新使前两种货币需求的比重下降、投机性货币需求比重上升,因此动摇了货币需求的稳定性。

3.货币流通速度不稳定

货币供给量最终是以流量的形式作用于总需求。货币流通速度直接影响到以货币供给量作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实施效果。[7,236-237]1994年以来货币流通速度呈现不规则减缓的趋势。1996--1998年M1的流通速度为2.71、2.40、2.29,M2的流通速度为1.0l0.91、0.83,波动很大,导致货币供给量很不稳定,难以达到中央银行的调控目标。1996--1998年M1年增长率分别为18.87%、16.54%、11.85%,M2的年增长率分别为25.17%、17.32%、15.34%。从1994年到2000年7年间,M1实际值与目标值相差不到一个百分点的仅有1996年。

由于金融市场上的投机、套期保值、套利等金融创新业务的出现,金融市场结构发生了变化,金融市场交易量增加。使金融交易比商品和劳务交易具有更高的收益。其结果就是金融市场的交易能够有效的从GDP市场吸收货币,使货币收人流通速度持续上升并显示出不规则性。

(二)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工具的影响

1.金融创新限制了存款准备金机制的作用

①金融创新缩小了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作用范围

例如,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对创新工具的使用,如回购协议、货币市场互助基金等不受存款准备金制约的非存款工具,更充分地利用货币市场。这样做既能确保其负债规模,又能规避存款准备金对其的约束。中央银行也可以通过负债管理的创新,调整其负债结构,降低寸款比例,增加其他资金来源,减少应交准备金。中央银行还可以通过创设不受存款准备金管制的新机构(如设立子公司或附属机构),使存款准备金对其鞭长莫及。

②金融创新增大了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的弹性

存款准备金制度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是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相对固定。这样,才能对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作出反应,法定准备金率的变动才能起到收缩信用或扩张货币和信用的作用。金融创新却破坏了这一基本前提。由于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的创新,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创新业务和创新工具,轻而易举地通过货币市场,调整其超额准备,从而使超额准备的弹性增大[8,50-53]。当中央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而在收缩信贷时,中央银行可以减少超额准备,以维持其贷款规模至于货币的流动性不足,也可以通过金融创新来解决。其结果是中央银行难以达到紧缩信用的目的。可见,超额准备金的增强,削弱了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作用力。

2.金融创新弱化了再贴现政策的效用

①金融创新使中央银行实施再贴现政策时的被动性进一步加大。再贴现政策因受到一些诸如商业银行不愿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以及贴现窗口管理过严、贷款期限过短等非市场或非价格因素的影响而具有被动性,金融创新则使这种被动性进一步加大[9,26]。金融市场上兴起的贷款证券化、融资证券化、发行短期存单、从国际金融市场上借款等筹资渠道的创新,为商业银行提供了避开贴现窗口,获得资金融通的机会。商业银行能通过金融市场,以较低的成本筹集到所需的资金,或以较优惠的条件将剩余资金贷出去,以保持资产的良好流动性。随着愈来愈多的市场筹资方式的创新,能一次解决所有需求的金融超级市场得以产生。这使得商业银行对再贴现窗口的依赖性越来越小,中央银行运用贴现率政策,调控经济的做法渐渐失去了意义。

②金融创新使合格票据贴现的规定逐渐丧失。金融创新使再贴现的有关规定向自由化方向发展[10,94]。目前,大多数中央银行不再对再贴现作出严格的规定,其原因有二:(1)金融创新使“真实票据说”的理论影响逐渐消失,活跃的金融工具创新使新型票据都能符合中央银行的有关规定。(2)金融机构可以以政府债券为抵押,从中央银行借人准备金。这种方式在再贴现业务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而它并不受再贴现条件的约束。由此可见,创新使合格票据规定的作用逐渐丧失,导致再贴现政策的效用不断下降。

3.金融创新加强了公开市场业务的作用

①金融创新为公开市场业务提供了灵活、有效的手段和场所。

金融创新导致的资产证券化趋势为政府融资的证券化铺平了道路,它不仅满足了政府融资的需要,而且为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提供了多样化的买卖工具;同时,它还创造了回购协议等灵活有效的买卖方式,使中央银行能更加主动地按既定的时间和数量注入或减少基础货币[11,223]。

②金融创新使公开市场业务能够更直接地影响金融机构的运作。

在金融创新的证券化趋势中,金融机构调整了其资产负债结构,增加了有价证券在其总资产中的比重,特别是政府债券已成为金融机构举足轻重的二级准备。这使得金融机构在补充流动性资产或资产的重新组合中,对公开市场的依赖性增大,而这有利于中央银行加强其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效果。

(三)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影响

1.金融创新使货币需求的利率弹性不断下降

①金融创新使银行间资产的替代弹性大大提高。

例如,当中央银行想通过各种政策手段减少准备金供给以压缩货币供应量时,银行可以通过负债在公开市场上购买资金,而不是像过去那样通过减少贷款满足存款准备金的要求。所以,要达到增减某一货币量的目的,必须使利率经常波动,利率调控对宏观经济变量的作用相对缩小;

②银行把资金转向纯粹信用中介以外的用途。

金融创新以后,银行越来越多地把资金转向纯粹信用中介以外的用途,非利息收入不断增加,利润总额对利差的变化反映灵敏度降低[12,158];另外,金融创新与金融国际化互为因果,跨国银行国外利润的比重不断上升,它对国内利率的变化反映越来越迟钝。

2.货币供应量与国民经济相关性减弱

在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上,我们过去一直强调,为控制通货膨胀压力,M1增长率与GDP增长率加物价上涨率之差一般应控制在4%的水平。而从1995年第1季度到1999年第2季度,这一差额呈快速上升趋势。从1995年第1季度到1996年第4季度,这一差额从-2%上升到4.6%,物价上涨率从18.7%下降到4.7%;从1997年第1季度到1999年第2季度,该差额从5.1%上升到10.7%,物价上涨率从4.4%降到-3.4%。另外我国一方面M2/GDP比率自1998年到2000年直线上升,三年分别为1.31、1.46和1.52,在全球为最高;另一方面,尽管近几年货币供应速度不减,尤其是M1增速更快,但经济增长速度却趋于平稳稍降,物价甚至出现了下跌势头。尤其是从1998年起,M1与物价出现了明显背离,物价在M1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持续下跌,就业压力也不断增大,甚至出现了城镇就业人口绝对下降的趋势。由此可见,我国现行货币供应量指标与国民经济的相关性已出现了明显问题。

(四)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传导过程的影响

1.金融市场的创新削弱了各国中央银行对国内货币的控制能力

以欧洲货币市场为例,它的出现使各国中央银行调控货币政策的难度加大。例如,[13,71-72]当一国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降低利率或减少准备金时,另一方面,在中央银行提高利率时,国内银行可以通过欧洲货币市场取得资金而维持其信用规模,使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过程受阻,紧缩效应难以达到。

2.金融机构的创新削弱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控制的基础

随着金融机构的创新,出现了大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是银行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分流了银行的存款来源,使银行的存款更多地流向证券投资,使传统的货传导的主要载体一商业银行的作用减弱,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机制的作用范围缩小,中央银行货币控制的基础被削弱。

3.金融业务创新削弱了中央银行的货币控制能力

金融业务的创新导致金融机构业务的多元化及金融机构本身的同制化,使经营活期存款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它们都具有货币派生的作用[14,109]。这样,货币创造的主体不再限于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而趋于多元化,传统的以控制商业银行派生乘数为中心设计的倾向控制方法难以奏效。此外,随着金融同质化的发展,属于货币政策控制范围以外的业务和机构增加,传统的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出现了真空,这就降低了中央银行控制货币的能力。

四、货币政策面对金融创新的改革建议

(一)建立货币政策体系自身创新机制和动态自我调整机制

金融创新对货币供求机制与传统货币政策的影响,只是意味着传统货币政策操作体系的失效,并不意味着货币政策本身功能的消失。如果说金融创新是市场本身发展力量的自发显示,而货币政策则是政府运用货币手段对市场发展中表现出的某些方面的失灵和缺陷进行的人为调整和补救。只要这方面的市场缺陷存在,货币政策便有存在的必要,两者的这种冲击与调整的对比较量便会持续下去。从长远的发展需要看。必须在明确目标的条件下,在政策目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实现货币政策操作体系本身与时俱进的动态化调整。必须建立货币政策体系自身的创新机制。

(二)进一步提升中央银行地位,确保货币政策的独立性

金融创新破坏了传统的货币供求机制,不管是货币需求还是供给都因此由确定变得不确定,货币政策的可控性大大降低,提高了货币政策的操作难度[15,68],同时,也加大了政策的操作风险,稍微的政策偏差可能将诱发严重的宏观经济震荡。因此,必须切实保证货币政策制定者性,以保证其对其它各类参与货币创造过程的经济主体的影响力。

(三)锁定单一的最终目标,灵活调整中问目标

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经济增长内生性的加强,货币政策多重目标间的矛盾必将变得相当突出。[16,73-76]作为货币政策,首要而根本的目标应当是保持币值的稳定,为切实实现这一目标,防止其他目标的干扰和冲击,必须实现最终目标的单一化。在锁定这一根本目标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的经济金融环境,根据“可测性、可控性、相关性”等要求灵活选择中间目标。在传统既有的条件下,我们主要以货币供应量作为我国货币政策操作的中介目标。然而从现在的情况看,由于货币供求机制的变化,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有效性正在逐渐减弱。为保证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应当及时调整,适当考虑选择利率、汇率、通货膨胀率等作为我国货币政策操作的中介目标。

(四)调整货币政策工具的选择,提高政策操作市场化程度

适应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工具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货币政策的操作必须突破传统模式,充分重视对社会公众市场反应的重视,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增加货币政策操作的市场化色彩。例如,面对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工具效力的减弱,提高公开市场操作这一政策工具的地位,规范政策操作,提高决策的透明性,更多重视货币政策操作对社会公众的导向性影响,通过调整社会公众的预期,在尽可能取得社会公众行为配合的情况下,实现货币政策操作目标。

(五)循序渐进,有步骤有重点地全面推进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化进程相对滞后,面对市场化金融创新浪潮的冲击,为确保货币政策操作的效率,整个政策环境也必须进行同步甚至前瞻性的改革与调整。一方面,必须适当加快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步伐与速度;另一方面,还应坚持整个改革的有序性、稳妥性和系统性。如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仍应当按已有的改革路径稳步推进,严格控制改革转轨风险,不可急于求成,冒然推进。

金融政策论文范文第7篇

(一)日本政策性金融监督制度

日本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高度平行并列与对称,把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二者严格划分开来(机构分离、业务分离、管理分离、法律分离),并自成体系。各种政策性金融机构分别单独立法予以监督、保障与制约,并多次修改和完善。如,《日本政策投资银行法》、《日本国际协力银行法》、《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法》、《日本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法》等。虽然日本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国内被归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一类,但它们并不受主要适用于普通商业银行的《银行法》的约束。在日本政策性金融监督机制中,政策性金融机构受到政府许多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尤其是受财务省(原大藏省)资金、财务方面的协调与制约的力度较大,但限于政府授权和法定的范围之内,金融公库受主管大臣的干预程度也很大(如公库每季度经营计划必须经主管大臣批准,并定期报告资金运用情况),但政策性金融机构不受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督厅的监管。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金融监管体制在经过了一番大的改革和调整后,于2000年7月在金融监督厅的基础上正式成立金融厅,其职能定位为负责对民间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统一监管,而政策性金融机构仍不属于其监管。同时,所有的政策性金融机构都要接受独立的审计部门即会计检察院的审计检查。日本政策性金融监督的特殊权力结构集中体现为董事会或理事会的组织形式,几乎所有的政策性金融机构都设有董事会或理事会这种最高的决策权力机构。

(二)德国政策性金融监督制度特征

讲究秩序的德国,政策性金融由政府依法单独监督。德国是最早建立金融综合监管机构的国家,联邦银行业监管局实际上是一个综合性金融监管当局(因德国银行业可以同时经营证券和保险),但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则不属于其监管之列,而是依据独立的法律由政府职能部门监督制约其行为的,《德国银行法》和德国有关的商法典也不适用于它们。《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法》第1章规定,该银行是依据公共法设立的法人团体;第12章规定,该银行由联邦政府指定财政部门进行监督,监督当局有权采取一切措施,以确保该银行的业务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策性金融机构奉行不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竞争的补充性原则和中立原则。依据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法规定,作为一家政府的政策性银行,其业务范围必须是商业性金融机构因无利可图不愿意做,或自身能力不及而做不了的业务(补充性原则)。同时还规定,该银行有政府支持,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在金融市场上就必须保持中立,不能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竞争,否则就违背了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原则(中立原则)。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该行发放贷款原则上都必须通过商业银行转贷给借款人,基本不直接发放贷款。但它的具体业务却不受政府干预,始终保持经营决策的独立性、稳定性和灵活性。政府还给予政策性金融机构长期享受税收减免的特殊政策。德国住房储蓄银行的存、贷款本息免征所得税,德国住房信贷协会的住房贷款也长期享有免税特权。

(三)美国政策性金融监督制度特征

美国对政策性金融单独立法授权。美国是一个善于并且主要利用间接手段来干预调节经济的国家,对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监督,政府主要是通过立法决定其活动宗旨、基本原则、政策方向等一系列“框架”,而具体业务活动、日常管理则不必政府事无巨细统统过问。美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监督体系是建立在如下三部法律的基础上:1916年的《联邦农业信贷法》、1923年的《农业信贷法》和1933年的《农业信贷法》,据此分别建立的美国土地银行、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和合作银行,在还清政府的投资,成为独立的合作金融机构后,仍受联邦农业信贷管理局的监督和检查,因此其农业信贷业务不自觉地遵从了政府的政策意图,成为美国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中的骨干力量。政策性金融机构依法定位制约。以美国进出口银行法为例,该法包括银行设置目的、基本权限、内部组织机构、与政府的关系、银行融资的条件、融资出口商品的重点及种类限制、融资国别限制、融资公正性(反补贴)目的,以及其他一些禁止融资的限制等等。1978年,参众两院又通过了《进出口银行法修正案》,还陆续制定了一些其他相关法律。通过对进出口银行详尽的法律定位、限制与说明,使银行的运行建立在明确的法律基础之上,以便于政府对其进行监督、管理。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是由与其业务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监督、协调与制约,政策性金融监督的权力结构也主要体现于董事会的组织形式上,并由总统直接任命其主要官员。美国进出口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由5名成员组成的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确认。美国联邦住房贷款银行体系依据《1932年住房贷款银行法》建立,由联邦住房贷款银行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协调,该委员会3名负责人均由政府任命,任期4年;每个联邦住房贷款银行的领导权力机构是董事会,由12名成员组成,其中4名由联邦住房贷款银行委员会任命,任期4年,8名由会员选举产生,任期2年。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由一个3人组成的董事会负责管理,成员由总统任命。

二、建立健全我国政策性金融监督机制的建议

借鉴世界各国政策性金融监督制度及运作机制的经验,我国应尽快构筑有本土特色的政策性金融监督体制。当务之急是从监督的法律依据、监督的主体结构和监督考评指标体系等方面尽快建立健全中国政策性金融监督机制和结构。其中,特别是要加强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导向作用的引导,尽量减少其片面追求盈利的动机,有所限制其兼营商业性业务的规模和范围。

(一)尽快出台专门而特殊的政策性金融法律法规

实现依法监督、制约和引导的规范性要求。政策性金融法律体系既包括对不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单独立法,也有专门的政策性金融监督条例,以及具体的业务管理制度,如《政策性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政策性银行贷款通则》、《政策性银行不良贷款划分及认定办法》等规章,使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监督和考评有法可依。

(二)在政策性金融监督主体上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并体现为不同的监督机制和治理结构

通过这两个监督层面或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的有机统一,形成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监督机制、决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自我调控机制等相互结合的良好的治理结构,进而为其业务行为提供行动界限和激励机制。宏观层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监督主体应该是国务院“政监办”。即建立一个由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和共同组成的权威性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监督办公室”,负责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总体性协调、规划、考评、人事安排、经济处罚和依法监督。微观层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监督主体,是由不同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分别构成的特殊形式的董事会(或理事会)。董事会主要负责日常经营决策、政策执行和内部稽核监督控制。之所以称其为特殊的董事会,主要体现在有别于商业性金融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会的成员构成上。即政策性银行的董事会成员结构必须是经国务院批准和任命的、由业务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和商业界的代表以及学术机构的专家等有关人员共同参与组成。

(三)制订一套适合政策性银行业务特性要求的科学的业绩考评标准并自成体系

考核指标要定量化和具体化,含义必须明确,可统计和进行纵向、横向的比较,要超越类似于或雷同于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盈利性考评要求,在注重评价政策性金融的政策实现度的基础上,将其政策性贡献同其工作业绩和工作报酬也同时挂钩和制度化,体现规范、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的有机统一。一般而言,衡量和评价政策性金融的效果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财务稳健度,主要参考资产质量和利润两个指标,综合考察经营管理水平。政策性金融机构作为一种金融机构,也要求其资产安全(风险大的政策性项目,应该由政府财政或相应决策部门提供担保或贴息),以及至少是保本微利基础上的非竞争性盈利。这是政策性金融机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二是政策实现度,包括政策性银行与政府的沟通协调度,政策性信贷政策与经济政策的关联度,贷款、担保和保险对形成现实生产和出口能力的贡献度,对社会投融资安排的便利度,产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度,地区发展目标的实现度等具体指标。当然,要严格准确地认定和区分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对于政策性亏损,应该由政府财政兜底;对于经营性亏损,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四,要注重发挥国家审计监察和新闻媒介的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政策性金融机构也要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布财务报表和业务活动情况,增加透明度,以尽可能地防止“内部人控制”和寻租现象。

金融政策论文范文第8篇

【摘要】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从某种程度上说,有什么样的农村金融就会有什么样的农村经济。因此,进一步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必要前提。

【关键词】农村经济金融银行

当前,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构成主要包括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正规金融,即通常所称的农村金融“三架马车”:农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以及以农村合作基金、合会、民间借贷、私人钱庄、民间集资为主要形式的非正规金融组织形式。我国农村金融目前有以下特征:从农户对金融需求看,中国农户信贷需求总量巨大,2.5亿农户中一半以上有信贷需求;单个农户以小额短期信贷为主,但需求量不断增大;由于地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造成农户对资金表现出多层次,多元化之间的差异;信贷资金用途日渐多样性,生活性信贷占较大比重。从农村对金融供给看,资金缺口大,信贷供给满足不了需求;贷款成本较高,风险较大;贷款期限不够灵活;单个农户经常出现难以满足抵押和担保的要求。从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特点看,规模大;发生率高;主体多元化;利率弹性大,高利率占比大;由隐蔽走向公开,逐步呈现专业化趋势。

一、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力度

当前,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是实施“三农”资金支持,逆市场配置资金,增加农业农村资金投入的重要手段,是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有效结合的支农方式。但农业发展银行从成立至今一直没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与作用。由于产权的单一性即国家所有,决定了其在组织制度、机构设置、人事管理、经营机制等诸多方面都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同时,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功能缺位明显。对农产品收购资金实行封闭管理,资金流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要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机构,把优惠农民的各项支农政策公平地让农民享受,提高国家金融支农的有效性,为农村金融改革提供政府与农村对接的有机力量,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的顺利进行。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必须要研究农业发展银行如何更好地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加强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08年10月,我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余额仅为10224亿元,只占金融机构贷款总余额26.17万亿元的3.9%,其中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仅为446亿元,占农业发展银行总贷款的4.4%。国家必须对其实行政策性扶持,实行积极的支持和保护政策。

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

在当前的大部分农村,金融单位提供的金融产品单一,农民对金融产品选择的余地很少,甚至农民只有存钱和贷款等唯一的金融产品,不能满足农村发展对金融的多样性需求,限制了农村资金充分发挥作用产生经济效益,也影响农民对农村金融的改革积极性。因此,农村金融改革要以农村实际为出发点,创新适合农村需要和农村发展的金融产品,以此提高农村金融主体参与金融改革的积极性。

三、引导规范农村民间金融发展

完善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赋予民间融资合法的法律地位,并通过法律保护合约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保证民间金融有合理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应通过法律手段使民间融资逐步走向契约化和规范化轨道。对有益无害的民间金融活动,要制定法律框架,明确其相应的发展空间,引导其有序成长。

对于资金中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高利转贷活动,往往金额巨大,可能会引发系统性风险,应规范查处程序和处罚标准。要使农村民间金融活而不乱,实现发展、效率、稳定三者的最优结合,监管方式的科学化和调控方式的灵活有效是最为关键的一环。政府在对民间金融监管中应该摆正自身的位置,以引导、监控为己任,而不是对其进行过多的干预。曾经在广大农村兴盛的农村合作基金会衰败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政府进行了过多的行政干预。要突破农村金融供给的瓶颈,解除农村金融供给抑制,就必须引入竞争机制,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逐步消除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入壁垒,适当地发展民间金融,进一步拓宽农村金融的供给总量。民间金融是需求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结果,它消除了农户向正规金融机构借贷信息不对称和借贷壁垒的桎梏,应当给予其合法地位。民间金融改革的关键就在于建立市场的准入机制,不能比照城市设立商业银行的标准设立,应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准入标准,并加以严格执行。同时,要从完善法律、制度、政策入手,引导和鼓励民营的小额信贷银行、合作银行、私人银行等多种形式的农村民间金融健康发展,使其合法化、公开化和规范化,并纳入到农村金融体系中加以监管,以增加农村金融的服务供给,满足“三农”多层次的融资需求。同时,还要通过积极鼓励城市各类银行的金融网点向农村延伸,鼓励外资银行开展农村金融业务,使农村金融主体逐步实现多元化,满足“三农”对资金的需求。

四、建立保险制度和贷款抵押担保机制

农村政策性贷款保险制度和农村经济主体贷款抵押担保机制是农户和农业企业贷款中的主要障碍,如果运转不力,将对我国农村金融的成长极为不利。保险公司可以开办贷款担保业务,其保险的对象可以是农户或企业,也可以是农村金融机构。另外,可以探索成立担保公司或担保合作社,由借款人(农户或企业)合资组建,否则,当发生风险损失时,各类农村金融机构的损失得不到应有补偿。此外,还可以适时开展大宗农产品期货业务,分散农村信贷风险等等。总之,大力开发新型农村金融产品,拓宽金融服务范围,探索建立农村金融的风险防范机制,同时也为建立、健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提供合理的保障机制。

金融政策论文范文第9篇

1.农村金融组织难以满足三农要求?

近年来,出于自身经济效益的考虑,国有商业银行更加注重集约化经营,县域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大量撤并。另一方面,随着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些乡镇实施撤并,设在这些乡镇的信用社及农业银行营业所也发生同方向变动,从而使有限的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农村多元化、分散性的金融需求。而且,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过分强调风险防范,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严重挫伤了信贷员的放贷积极性。他们为减轻责任追究,实行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条件,人为设置贷款障碍,拉长信贷决策链条,制约了三农对资金的要求。

2.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定位不明确,缺乏分工协作?

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虽然比较健全,但服务面窄,其职能还远远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仍有许多盲点。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逐步退出了农村服务领域,政策性金融机构仅仅围绕粮棉油收购做文章,没有体现出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农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也没有体现出政府对弱势产业的重视,农业基础性设施建设少有金融机构问津,弱势群体特别是贫困人口的信贷需求得不到支持。以支持三农为己任的农村信用社因历史包袱沉重,甚至相当一部分社已资不抵债,加之结算手段落后,吸储能力不足,很难真正发挥好为三农服务的主力军作用。

3.农村金融组织产权不清,内部治理结构残缺不全

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治理结构粗糙,“社员代表大会、监事会、理事会”形同虚设,经理人控制现象严重,三会成员也主要由农信社主任与上级部门任命,或由他们提名,再经过社员代表大会选举这一程序。而农业银行虽为国有独资产权模式,但所有者缺位问题严重,缺乏真正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持股主体,并且单一产权制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容易造成政企不分,政府过多干预,责权利不明,董事会、监事会难以发挥作用,同样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

4.农村金融组织缺乏良好的经营环境

农村经济落后,再加上经常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许多地区农民生活贫困,乡镇企业不景气,破产倒闭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金融组织的正常业务开展。而地方政府为出政绩,支持不该支持的行业或企业,当贷款难以收回时,政府甚至鼓励企业逃废债务。对于民间金融机构,政府也没有进行引导、监管,而是不允许其存在,丧失合法地位的民间金融机构只能转为“地下金融”方式,资金紧张的农民在一定程度上又依赖于这种“地下金融”,导致高利贷盛行,一方面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又严重扰乱了农村金融秩序。

此外,在推进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农村的金融需求已经突破了“传统农业”和“自给自足”的局限,农村金融的需求层次也呈现多元化的趋势,与此相应的对金融机构、金融机制、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的需求显然也是不相同的。因此,在加入WTO和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农村金融服务不能依靠单一主体(信用社)的垄断供给,农村金融不能被排除在市场主体多元化的进程之外。

二、明确和加强政府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但农业生产的高风险、低收益,很难引进商业银行资金的支持,所以,迫切需要政府的介入。从各国的经验看,农村金融建设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各国政府一般都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一是农业保护政策等软公共产品。农业是天然的弱质产业,面临着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因此,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都很重视对农业的保护,制定了许多农业保护政策,如政府补贴、农业保险制度等。二是农业基础设施方面的公共产品,包括交通运输、电力设施、水利工程、治理农业污染等。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也是农业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主要是农业生产资料、农民生活需要物资的供应和农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各种设施,如贮存技术和设施。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的公共产品,包括农业信息、中介服务、农业气象预测预报等。此外,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也是极为重要的。通过完善农产品市场加工、储藏、保鲜、监测、检验等配套设施,建立起信息系统、质量检测检验系统、电子结算系统等,完善农产品市场行情信息网和供求信息网,完善市场信息收集与制度,提高农产品市场设施水平,强化服务功能并消除农产品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加强这些公共产品的建设是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生产要素生产率的有效措施,而且也是加入WTO之后对农业保护的可行选择。针对我国人多地少、人均农业资源匮乏、农户生产规模较小、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等特点,我国政府更应把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作为重点。因此,我们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继续抓好大型水利工程、农村能源、电力、生态环境改善等建设;加强农村通讯、信息、市场、城镇化建设,构建农业发展的良好平台;对于可市场化运作的项目,国家应采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并在税收、信贷等方面予以优惠。

2006年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表示,允许并鼓励私有资本、外资参股乡村社区金融机构;文件还对农村金融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十余项重要举措。这意味着中国农村金融体制将出现重大突破,鉴于此,笔者提出完善农村金融的几点政策建议。

三、完善农村金融的政策建议

(一)强化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

政策性金融是世界各国普遍运用的基本符合世贸组织协议要求的重要支持手段。农业发展银行应该重新定位,真正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国家应整合对农村的资金投入,区分国家必须的财政投入和国家予以补偿的财政投入。对农村的公共道路、重大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农业的基础科学研究建设等可以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无偿投入,除此之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应列出一部分预算用于补偿性财政支出,即向有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机构提供贴息资金和呆账损失的弥补,用少量的财政补贴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农业发展银行要突破单纯依靠央行再贷款支持的路径,通过发行债券,逐步转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二)培养和提高农民的信用观念,完善农户自身的贷款条件

农户的信用观念差是影响农户贷款取得的重要原因。当然改变农户信用观念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金融部门、法律部门、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来实现。通过对农产贷款进行商业化管理,逐步培养农户的信用意识。此外,农业产业风险大、农户收益水平低,也是限制农户取得贷款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对农业的税收政策、对外贸易政策、农产品流通体制等多方面进行配套改革,使农民的收入水平相对提高,使农业经营者可以获得平均利润,使土地所有者能够获得地租收入。

(三)农村信用社的组织形式应多元化

我国农村幅员辽阔,各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只要坚持了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农村信用社的组织形式可以因地制宜地多样化。首先,贫困地区的农信社可暂时转为政策性银行,作为农业发展银行的基层网点,等待时机成熟,再采取合作金融方式;其次,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广大农村地区,取消县乡两级法人制,实行县级统一法人,减少管理层次,划清责权,提高抗风险能力;再次,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可参照江苏江阴、常熟、张家港的做法,转变为农村商业银行。同时,加强信用社的内部管理,主要是解决两大问题:第一,明晰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资扩股,充实资本金,发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有效职能。重视社员代表大会行使其职权的独立性;分设理事长与信用社主任,杜绝内部人控制现象;监事会不能流于形式,帮助完善贷款审查、财务审计、管理层及员工行为监察、风险防范等内控制度。第二,加强职工素质建设,重视人才培养,定期开展在岗培训。干部选拔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且对外广纳贤才,改善内部人才结构。

(四)规范和发展民间金融组织

目前农村正规的金融机构,从组织形式上看,由于政策性银行在乡镇普遍未设分支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又从县域经济中大幅度撤退,使农村信用社成了农村金融市场事实上的垄断者。农村金融市场缺乏适度的竞争,没有竞争的市场必然是一个没有活力、低效率的市场,这也是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滞后的又一重要原因。各种形式的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的存在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必然需要,强行取缔将违背经济发展规律。因此,应承认这些体制外金融组织的合法地位,使其从地下转为公开,并为之发展创造条件,由于民间金融组织无国家信用保证,在与正式金融组织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可考虑给予民间金融机构一定的利率浮动权,允许在一定限度内上浮存款利率,吸收资金。同时加强监管,杜绝任何非法集资、高息揽存及高利贷行为,走规范发展道路。此外,放宽市场准入政策,鼓励支持农民自发建立合作金融组织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建中小型农村商业银行,解决资金紧张问题,增加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主体。

金融政策论文范文第10篇

摘要:创建北部湾区域金融中心必须依靠区域金融政策倾斜才可能促进金融积聚。区域金融政策倾斜是政府采用宏观干预的方法,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制定的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区域金融政策。国内外各类经济增长理论、金融约束论及国内学者对国内区域金融创新的研究为金融政策倾斜提供了理论支持。针对金融聚集动因,文章提出了从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管理两方面进行倾斜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积聚;政策倾斜

根据国家批准实施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北部湾经济区努力建成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成为带动、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和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

目前广西提出打造北部湾经济区区域金融中心的设想,但根据北部湾经济区的经济水平和金融业发展现状,单纯依靠自然渐进模式必定是漫长的过程,只有通过政策倾斜、制度创新,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才有可能促进金融积聚。

一、金融积聚动因分析

关于金融积聚的动因,金融聚集理论和规模经济理论从微观角度较好地解释了金融积聚的现象。

金德尔伯格(Kindleberger,1974)认为金融中心的集聚效益主要体现在跨地区支付效率和金融资源跨地区配置效率的提高。Davis(1990)通过对金融服务业领域的调查发现,在大都市区域里,各种规模的金融服务产业都倾向形成集聚。Gehrig(1998)根据证券的流动性及其信息敏感程度研究金融活动,认为无论对信息是否敏感的金融交易,都可能集中在信息集中与交流充分的中心地区,从而形成金融产业积聚。

规模经济理论主要针对金融活动的外部经济解释金融聚集现象。韩国学者Pak(1989)认为跨国银行为了降低成本会采取扩大经营规模的战略,在不同的国际金融中心设立分行,将银行服务的成本分散到全球金融业务。当某一地区跨国银行的数量增多、规模增大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际银行中心便形成。我国学者潘英丽(2002)、冯德连、葛文静(2004)均认为金融中心的建立可以形成外部规模经济,例如,行业内银行之间的协作;金融机构之间共享基础设施;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邻近;信息沟通的快捷、市场流动性提高、投资成本和风险降低等等。

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国内的金融机构地域集中现象风起云涌。例如,北京云集了国内所有的宏观调控部门和监管部门;上海已成为国内最大的证券、保险和外汇交易市场及最大的住房抵押市场;深圳通过引进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发展股份制银行、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迅速发展成为珠三角洲地区金融企业的集聚地。金融积聚以良好的经济基础为后盾,同时,通过集聚效应、规模效应的发挥,对区域经济的发展产生着深刻的影响。

二、区域金融政策倾斜的理论基础

区域金融政策倾斜是政府采用宏观干预的方法,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制定的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区域金融政策。国内外各类经济增长理论、金融约束论及国内学者对国内区域金融创新的研究为金融政策倾斜提供了理论支持。

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区域金融的发展所带来的资本的形成与产出能力给区域经济发展形成了推动作用。近年来,许多国内学者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研究框架应用到省区层面上,如陈莹(2002)、黄湘雄(2004)、曹廷求(2006)分别对江苏省、广东省、山东省的区域金融发展状况做了实证研究,都认为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有积极作用。

金融约束论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在金融市场化过程中要通过一定程度的金融约束来达到金融深化的目标,政府通过制定存贷款利率限制、市场准入限制、资本市场运作机制和稳定的宏观政策等一整套区域金融政策为金融部门和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使得它们采取有社会效益的行为,弥补地区内发展不平衡及市场本身的缺陷,实现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国内区域金融创新的研究表明,时空性、层次性、吸引与辐射性和环境差异性共同表现为区域金融的属性。唐旭博士在《货币资金流动与区域经济发展》(1999)中指出经济计划体制的转型直接导致了区域资金流动的加大,在了解国内资金分布和流动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差别政策,显得日益重要。殷得生和肖顺喜在《体制转轨中的区域金融研究》中运用实证的方法研究了我国东西部区域金融的差距,运用交换和分工等原理,提出中国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一些措施。

三、促进金融积聚北部湾经济区的政策建议

北部湾经济区处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两廊一圈等多层次发展区域的交汇处,区位优势和未来巨大的市场容量是吸引金融积聚的根本因素,也是金融政策倾斜的经济基础。在经济发展初期,如何通过金融政策倾斜加速金融机构聚集是当前研究的重点。

(一)金融机构设置倾斜

1、建立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蒋升湧(2007)主持的课题“建立北部湾银行问题研究”中提出,参照徽商银行模式对广西现有城市商业银行进行兼并重组,在其基础上组建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北部湾银行。作为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北部湾银行的业务发展方向应以支持环北部湾经济圈特别是北部湾三市社会发展与经济开发为主要目标,其信贷资金的投向重点应是北部湾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有利于北部湾地区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此外,就是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北部湾银行应重点吸收境外、东部资金,在成熟时,应将业务和分支机构延伸至国外特别是东盟国家,使之成为一家国际性银行。北部湾银行的资本金来源尽可能多元化,多元化体现在行业、地域(包括境内外)、所有制成分(包括自然人)等方面,多元化的好处是分散风险、保障资本金的长效稳定,并且可以发挥地缘优势,为今后引资多元化奠定基础。资本金可以采取阶段性扩充办法,在建设初期可以考虑只吸收境内资金,后期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针对北部湾经济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北部湾银行应该承担起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提供融资或担保的责任,通过争取国家给予类似渤海银行的新业务试办权,例如开办股权抵押贷款,一方面避免与其他银行业务同质化,同时也为其他金融机构创造市场机会,彼此形成合作关系,以利于资本聚集,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2、有差别地构建多层次、多种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区域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依托完整的金融产业链,种类齐全的金融机构可以创造市场机会和分散市场风险。因此,必须发展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在内的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主体结构。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约束较少,可以通过专业投资方式改变社会资金结构,将社会闲置资金引向资金需求最为迫切的企业或项目。当前,可以考虑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多种类型的担保公司,以适应小企业抵押贷款的灵活性需要,改造某些准金融机构为信贷机构,加快步伐构筑中小企业融资平台。通过财政补助等手段补充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金,对这些企业实行有区别的税收政策,促进其较快发展,更好地实现高效的资金配置。

(二)金融业务管理倾斜

1、根据区域产业优先发展目录,制定区域金融支持政策。根据规划,广西将集中力量优先发展壮大食品、有色金属、汽车、石油化工、冶金、机械、电力等七大产业,同时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林浆纸、水泥建材、现代中药、海洋等产业。对资金投向广西上述产业的广西境内的金融机构在税收、财政补贴等予以优惠,同时,允许贷款利率适当浮动。

2、实行差异化的信贷管理政策。根据金融服务与产业的原则,通过降低存款准备金比例、放宽利率浮动等措施促进资金及金融机构向北部湾经济区聚集。对于广西境内的金融机构允许其以低于全国规定的存款准备金比例开展业务,这样有助于该区域的金融机构以较低的成本吸纳来自全国的资金,促进资金向广西及北部湾经济区的重点产业流动。同时,可以将北部湾经济区列为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试点区域,允许本地区的金融机构根据市场需求适当调整存贷利率,或者对本地区以外的金融机构向北部湾经济区的贷款提供利差补贴及地方政府担保,以保障重点产业的资金来源。

3、增加政策性银行对北部湾经济区的资金投入。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已经上升为国家规划层次,在金融政策及资金层面应尽早落实。因此在资金额度分配方面,跳出西部大开发的限制,从北部湾经济区处于多层次发展战略交汇点考虑,设立专项发展基金或者增加原来的额度,根据北部湾经济区的产业发展规划,为重点产业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同时,对政策性银行贷放的专项资金所需的配套资金实行差异化待遇,例如,对来自北部湾经济区及广西本土金融机构的部分实行国家财政补贴利差及地方政府担保的双重优惠政策,带动商业金融机构资金流向北部湾经济区。

四、金融政策倾斜应注意的问题

金融政策倾斜带有明显的政府干预色彩,对于金融产业基础薄弱的地区经济起步有着刺激作用。但是,政策倾斜往往以牺牲国家或地方财政为代价,并有可能导致该地区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展缓慢,因此,金融政策倾斜应该考虑时效性,防止微观企业对国家财政的过分依赖。并且,金融机构积聚、资本流动最终取决于市场因素。因此,金融倾斜政策应着眼于完善市场经济基础设施、为微观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创造有利于金融产业积聚的金融生态环境,使北部湾经济区成为金融机构云集、资金流动活跃的热土。

参考文献:

1、姜爱萍,武晓斐.金融企业集群:金融地域运动的新动向[J].西部金融,2008(6).

2、李成,郝俊香.金融中心发展的理论、总结与展望[J].上海金融,2006(11).

3、隋庶.金融倾斜与区域金融中心定位分析[J].新西部,2007(2).

4、左科华,实行倾斜性金融政策,促进西部开发[J].贵州商专学报,2001(9).

金融政策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政策金融成本管理

农业发展银行在向商业银行转轨的过程中,要扩大收入来源,节约成本支出,实现经营目标,必须正视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成本过高的原因,寻求金融企业低成本高效益经营的途径。

一、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经营从全额由财政补亏,到扭亏为盈,再到确定相应的经营目标,走过了一段艰难的历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与政策金融企业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是分不开的。然而,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低成本资金来源有限,非经营性投入增长过快,资产损失的可能性难以预料等方面的问题。

1、资金成本过高,派生存款流失严重。银行是以组织资金和发放贷款为手段,通过资金增值来实现利润目标的。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由单纯从人民银行借入转变为多渠道筹集资金。虽然探寻出了一些组织资金的新路子,然而,资金的成本却有所增加。一方面农业发展银行要上浮利率才能从城市信用社或者是农村信用社买到资金,这部分资金扣除闲置期间的资金占用成本和风险损失,贷款的利差收益是十分有限的。另一方面,由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所产生的派生存款却在大量地流失,对于一个没有储蓄业务的银行来说,对公存款几乎成了其低成本资金的唯一来源,而这部分资金却被一些开户企业以各种理由存入了他行。有的是公款私存,有的是同时在几家银行贷款,哪家存款优惠就将钱存入哪家;有的是借结算资金从他行回款的名义,长期将资金滞留他行,有的是以支出小额现金不方便为由,就近开设辅助账户,却在该户头上长期存放企业领导人随时可以动用的资金。有些基层银行的客户服务部门对这类问题熟视无睹,有的则显得束手无策,更有甚者,有些基层行以信贷竞争激烈为由放弃了对这部分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这不仅的思想认识上的误区,而且也是金融企业业务经营上的一个重大病灶。这个问题如果不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必将从根本上影响农业发展银行经营目标的实现。

2、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待摊成本急剧上升。农业发展银行的分支机构设立已经十余年了,有为数不少的基层单位,基本上没有从农业银行分割出什么财产,近几年,总行分步投资,陆续解决了基层行办公条件差的问题。可是,在建行之初,有少数支行用小家当置办了一些比较简陋的办公设施,后来兴建了新的办公楼之后,这些设施基本上没有什么用了。虽然经过上级行的审计,这部分固定资产入账了,但是,新老设施同时入账,同时摊入经营成本,会不会影响经营成果呢?如何更好地发挥闲置资产的作用呢?怎样才能做到既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又尽可能地避免浪费呢?这是政策金融企业的决策者们不得不认真考虑的重要问题。

3、不良贷款时有发生,呆账损失难以预料。农业发展银行设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其机构设置一直延伸到了二级分行,各级管理部门对风险的重视程度不能说不高;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风险预警方案等措施,管理工作不能说不细。然而,从政策性金融企业对信贷资金实施封闭管理起,就提出了不允许承贷企业出现新的亏损,不允许出现新的信贷损失,至今效果却不如人意。事实上基层银行无论如何也是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在金融和经济的运行过程中,风险总是客观地存在着的。我们只能要求经过员工的努力,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的限度,而不可能彻底地杜绝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闪失。特别是金融企业信贷资金损失的可能性,很少能在当年显现出来,而时过境迁之后,信贷损失却又很少塑及到原有的责任人。而信贷损失所造成的待处理财产损失和待摊成本无论如何也必须由现任的领导和现时的员工来承担。这是一种不合理的损失转嫁方式。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有待于我们认真地对待和过细的推敲。如何把不可预见的成本损失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如何在扩大信贷规模的同时,尽可能地减少由贷款呆滞而引发的经营成本上扬的问题,也是成本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大问题。

二、造成高成本低收益的原因

金融企业的业务经营是艰难的。银行人要艰难地面对激烈的存款竞争,要勇敢地承担信贷的非常损失,要在成功与失败之间徘徊挣扎。那么,造成银行业成本居高不下,经营举步维艰的内在原因是什么呢?

1、管理不到位,是派生存款流失的直接原因。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经营,客观上存在着点多面广人手少的问题,而在主观上则存在着重贷款,轻存款;重客户服务,轻业务管理;重风险防范,轻跟踪监督的问题。而对存款业务的监督管理恰好是银行业务经营的重要环节。在一些基层单位,工作的重心始终放在扩张信贷业务上,而对开户企业的存款业务不那么重视。即使是发现了企业有在他行存款的问题,但是为了争取客户,对派生存款的流失也听之任之。有的人根本就不操心低成本资金对银行业务经营的影响,有的人虽然注意到了对公存款的重要性,但是工作一忙起来,他们就抓所谓的“大事”去了,因此,没有精力抓对公存款也成了一些信贷人员管理不到位的一个借口。如何处理好抓信贷投放与抓存款管理的关系,如何处理好客户服务与业务经营的关系,是到了引起金融企业有关领导重视的时候了。

2、布局不合理,是非流动资产增加的根本原因。农业发展银行的分支机构,最初是根据粮棉企业收购资金的需要,按行政区划设置的。随着粮食和棉花市场的放开,跨地区经营不是一件什么新鲜事了。有些地方很少有富余的农副产品经过国有粮食或者棉花收购企业流向市场,有些地方的业务量则在不断地增加;银行的信贷业务有的扩大了,有的收缩了。按行政区划设置金融机构显得越来越不适应了。一方面,在农业发展银行设立分支机构之初,在一种无政府状态下导致了固定资产投入的不合理性,造成了一部分资金财产的浪费;另一方面,如果启用按经济区划设置机构的方案,则势必又会增加新的投资成本,银行的经营成本势必随着政策金融企业布局的调整而相应增加固定资产投入。是继续维持现状,对业务发展的不平衡问题不闻不问呢?还是作出新的抉择,在增加非流动资产投入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扩大政策金融业务呢?这不仅是对政策金融网点布局的抉择问题,而且也是农业发展银行的经营方向问题。

3、监督不经常,是不良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银行的不良资产时有发生,与业务人员对承贷企业监督不力有着直接的关系。农业发展银行基层行客户服务部的业务工作,要与省市分行的客户服务一部、客户服务二部、资金计划部、风险管理部等多个部门的业务工作对接,在工作上难免出现顾此失彼的问题,这是不难理解的。令人不解的是,在少数地方,比较重视贷款调查、贷时审查,而忽视了贷后检查;比较重视整个信贷业务不出现大的问题,而忽视了对每一笔贷款的适时监督;比较重视阶段性的突击检查,而忽视了对承贷企业综合业务经常性的跟踪监管。这些问题的存在,给银行的风险防范留下了隐患,给金融企业的成本管理留下了漏洞,给政策金融企业的业务经营留下了沉重的思考和撩人的悬念。

三、农业发展银行走出经营低谷的途径

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经营,既要拓展业务领域,增加经营收入;又要加强成本核算,节约经营支出。特别是在成本管理方面,要从组织低成本资金着手,探寻盈亏的临界点;从减少非经营性支出着眼,探寻业务经营中的有利因素;从信贷风险防范着力,探寻本量利在业务经营中的微妙关系。

1、加强低成本资金管理,进行保本点分析。企业在银行取得贷款之后,不一定马上就投入使用;企业回笼的货款,也不一定马上就归还银行的贷款。这种在贷款的使用过程中形成的间歇性存款,被开户银行称之为派生存款。这部分存款是银行最廉价的资金来源。一直是各家银行在存款争夺战中的主要目标。农业发展银行近几年虽然也下达了存款任务,虽然也把组织资金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虽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存款管理办法,然而,开户企业取得贷款之后一笔转入他行的事有之,企业的回笼货款长期在他行滞留的事也有之,企业在一家银行贷款,在多家银行开户的事更是屡见不鲜。低价存款流失严重的问题仍然困扰着政策金融企业的业务经营。要加强信贷资金的成本管理,首先要转变观念。要改变过去那种贷款重要,存款次要的观念,把对信贷资金的管理和组织对公存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要改变过去那种以服务代替管理的观念,寓服务于管理之中。一方面,银行要正确处理好服务与管理的关系,不能只强调信贷管理,而忽视客户服务;也不能只重视客户服务,而不要信贷管理。另一方面,要尽快走出客户服务的误区,通过良好的服务,把管理工作做到位;通过优质的报务,把跟踪监督做扎实;通过热忱的服务,把存贷款业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来。

其次要跟踪监管。银行对承贷企业的跟踪监管,包括账户监管、库存监管和财务监管三个环节。账户监管主要是监督管理信贷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企业支取现金或者转账所支付的资金是不是真正用在了正常的业务经营上,有没有将资金转入他行账户或者挪作他用的问题,一旦发现将本行贷款转存他行以后,要及时纠正,并要对企业的财务人员提出警告,不允许以后发生类似事件。在库存监督管理环节,一方面要核对在银行账户上减少的资金与企业的收购值是否一致,如果有部分资金以收购的名义从贷款行支取长期滞留在辅助账户上,要及时追回;另一方面,要核打企业的出库单并关注企业结算在途资金的增减变化,防止企业货款回来以后,长期停留在结算行的户头上。要摸清企业的经营规律,销售渠道,经营周期,结算资金横向流转渠道,经常检查企业结算账户和辅助账户的资金余额,发现上述账户上的余额过大,要督促企业及时转入基本账户。在财务监管环节,既要限制企业的不合理支出,又要密切关注企业货币资金的动向。如果企业账面上的货币资金大于银行存款加现金,就说明企业在他行存放着一定的资金;如果企业账面上的银行存款余额大于开户银行实际存款余额,则企业一定在他行另有存款。要尽可能地将资金全部逼进开户行的笼子里来,尽可能地避免或者减少低成本资金的流失,尽可能地用廉价的资金创造更多的利润。

第三要相互配合。信贷和结算是银行实现经营目标的两大支柱。在成本管理中,也要充分发挥信贷和结算两大支柱业务的功能,在组织低成本资金方面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信贷部门要将企业的购销存情况和资金运行情况知会会计结算部门的相关人员,以便临柜人员了解企业的资金流向,更好地监督企业的资金使用;前台的营业人员每旬都要给信贷人员提供企业银行账户的资金增减变化情况,对企业大额支取现金或者大额转账应有客户服务部的主管经理签字。要把做好信贷与结算的配合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有专人协调,有专人分析,有通过两大业务部门的合力而出现的对公存款快速增长的良好局面。

第四要有奖揽存。抓对公存款,不仅要有目标任务,而且要有相应的激励措施和必要的揽存手段。一方面,对业内组织对公存款的有功人员,要给予一定的奖励,用以激发职工组织低成本资金的热情;另一方面,对企业的财务人员要定期召开存款协调会,对资金管理成绩突出者给予必要的物资奖励,对配合银行组织对公存款贡献特别大的财务主管甚至可以发红包。要钓起对公存款这条大鱼,就要舍得投入一定的饵料;要把整个经营成本降下来,就要有人去组织低成本的资金;要在激烈的竞争中使对公存款的月平均余额不断上升,就要更多地设计组织对公存款的方案和更新吸引对公存款的办法。

第五要有的放矢。银行要实现经营目标,就要分析成本以及与成本有关的业务指标。除了在业务量的扩张上要进行保本点分析以外,还要进行成本的临介点分析。就是在业务量一定的情况下,成本率在一个什么“点”上才能完成利润任务。超过了这个点,就不能实现利润目标;低于这个点,才能超额完成利润任务。上级行对下级行组织的低成本资金,不能单纯地下达任务,打分考核,还应该在系统内的资金核算上有所区别。要使组织低成本资金多的基层银行能够有相应的利差补贴,能够与利润的总体目标挂起钩来,能够从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只有掌握了成本率的临界点,对完成利润任务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只有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才能促进对公存款再上新台阶;只有大家都来操心如何降低成本,才能从根本上脱胎换骨,走上商业化经营的道路。

2、限制非经营性投入,进行成本利弊因素分析。农业发展银行的投入,分为经营性投入和非经营性投入。经营性投入主要是指信贷投入,是通过信贷资本的增值实现利润目标的过程;非经营性投入是指与银行业务有关的保障性投入,以此来保证或者促进业务经营目标的实现。而要减少非经营性投入,增加经营性投入,避免资产闲置,最大限度地实现政策金融企业的资本扩张,又必须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争”。农业发展银行与农业银行分家已经十余年了,可是有些基层行在财产方面仍然是廓不清,扯不断,理还乱。有些原有的办公设施与农业银行的基础设施是连在一起的,单独出租或者出卖是有一些困难。有些基层单位借故没有明文规定,其用意在于并不想将这部分资产分割给农业发展银行。在这个问题上,农业发展银行要对基层分支机构分设以来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对基层银行有争议的问题要由上级行协调解决,对农业银行分拨不到位的资产要据理力争,对争回来的财产可以优先出卖给农业银行,也可以出租或者出卖给其他单位,用以增加农业发展银行的财务收入。

二是要“卖”。有些支行从农业银行剥离出来时带过来一些营业和办公设施,刚组建的那几年,有部分支行又自筹资金兴建了简易的办公设施,近几年,总行又专拨资金兴建了像模像样的办公楼。新办公楼建起来以后,原有的设施就变成了闲置资产。对于闲置资产,各基层单位要想方设法出租或者出卖,将死物变成活钱,将其作为增收节支的相关内容,纳入政策性银行的经营管理。

三是要“控”。为了保证银行的业务正常运营,添置必要的经营设施,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是,这种投入,也必须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不能盲目地或者是过多地将资金投入到非流动资产中,只有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有节制的投入,才能使更多的资金参与流动资金运营,才能减少未来的待摊成本,才能给银行的经营带来更多的效益。

四是要“调”。农业发展银行在控制固定资产投入过快增长的同时,还要根据业务的需要,适时地调整网点布局。要根据粮食、棉花的生产总量以及地方经济发展的整体态势,按照经济区划调整网点布局。要将长期处于小规模,低效益经营的县支行降格为办事处,同时削减人员和基础性投入;对总体业务量逐年增加,经营势头看好的基层单位,要提升其级别并相应增加必要的设施投入。在总体投入上,要做到有伸有缩,有增有减,并且要减得恰当,增得合理。要通过少量的投入获取较多的经营效益。从而激活地方经济,促进经济和金融的快速发展。

五是要“探”。所谓探,就是要积极探寻在成本管理中,有哪些有利因素和哪些不利因素。趋利避害,探寻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新路。农业发展银行在向商业银行转轨的过程中,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改革分配方式的同时,改变资本扩充方式,将基层银行当年节约的费用和超额利润部分折算成职工的股份,作为新增资本纳入次年的信贷投入。在新的一年里,对新实现的利润一部分纳入职工分红,另一部分增加新的股份,增添新的资本。通过滚雪球的方式,不断地扩大政策金融企业的经营实力。

3、加强信贷风险管理,进行本量利分析。银行是通过信贷资本的投入,要求在资本安全回流的基础上实现资本增值的。如果钱投出去,收不回本钱,利息也就更无从谈起了。因此,风险防范一直是金融企业的工作重点。那么,如何尽可能地避免或者减少经营风险呢?

(1)坚持规范管理,把住信贷投放关,严守资金转换的出口。在规范管理方面,要按照政策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并按照上级行的信贷管理程序办理。要从建立相应的道德标准,增强职工对道德的认同感,强化职工的责任意识等几个方面去建立职工的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从而使“至诚服务,有效发展,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办行理念在职工的行动中得到具体的实施,取得预期的成果。

在守关把口方面,客户服务部的业务经理在接到企业股东大会的借款决议和借款申请书之后,要深入企业调查。要对企业的经营现状,发展前景,物资保证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撰写出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提出贷与不贷,贷多贷少,贷款期限长短的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要做到没有物资保证的业务经理不能同意贷款,没有可行性报告的贷款委员会不议,没有贷委会决议的个别人不能批贷,没有完备的手续柜面不入账。除此以外,结算业务经理还要监督企业资金的流向,发现企业挪用流动资产投资证券业务、固定资产设施和其他不合理支出要及时向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反馈情况,及时制止企业的违规行为。同时,要寓管理与服务之中,通过规范管理来提高服务质量。贷款合同,抵押手续等相关程序必须是自下而上的,由业务经理,主任,行长层层把关;而不能颠倒过来,由领导先定了调子,再让业务经理补办相关手续。防止出现新的呆账损失,把住信贷出口关是关键。贷款一旦进入了企业的账户,就由信贷资金转换成了企业的流动资金,由银行支配的资金转换成了由企业支配的资金,由金融资本转换成了产业资本。在这个转换过程中,银行作为债权人,有权利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企业作为债务人,只能按合同规定,合理合法地使用资金。在信贷管理上,银行切忌新官不理旧事,也不允许官员易位而贷款死的问题再度发生。要明确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对过去行为要有塑及制约力。只有这样才能把信贷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才能将不良资产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才能使银行的业务经营真正摆脱成本高,利润低,损失大的困扰。

(2)坚持跟踪服务,把住钱物相符关,盯紧钱货转换的接口。在库存管理方面,要按照“钱出去,货进来;货出去,钱进来”的原则,对入货、存货、出货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管理。在入货环节,要核打粮棉收购企业和加工企业的收购码单,确保收购值与新增贷款相符;对其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要核查新增贷款与企业新增原材料是否相符。如果发现漏洞,要及时予以纠正。在存货环节,对企业的仓单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以流动资产作为质押品的企业,要指派专人管库,或者用合同的形式聘请兼职管库员,从而确保质押品不出现闪失。在出货环节,业务经理要了解企业的销售渠道、关联企业的信誉、结算方式、结算周转期、货款结算银行等相关情况,督促货款及时归行。当货币资金转换成储备资金或者存货时,要将进价控制在低于预期销价的价位上;当存货或者储备资金转换成货币资金时,要保证出货价高于入货价。否则,企业就有可能出现亏损,银行就难以实现货币资金的价值增值过程。银行的成本增加,收入减少经营成果就难以实现。为了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金融企业一定要十分重视企业的经营成果。只有企业取得了可观的利润,银行的经营才更有发展前途。

金融政策论文范文第12篇

论文摘要:2007年4月2日,美国新世纪金融公司宣布申请破产保护,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两年来,危机逐步升级,演变成一场世界范围的金融危机,并且已经波及实体经济。众多学者对于次贷危机发生的原因进行了研究。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美国经济增长模式以及资产证券化的弊端等方面。从2000年以来美国货币政策角度对次贷危机的政策根源进行探讨,并由此引出一些思考。 论文关键词:金融危机;货币政策;启示 1 2000年至今美国货币政策的背景及回顾 1.1 2000年前后美国经济背景 2000年前后影响美国经济最重要的事件是新经济泡沫的破灭以及发生在2001年的“9·11”事件。 (1)新经济泡沫的破灭。 1999年圣诞节前美国纳斯克股指曾一举跨过了4000点大关并一路走高,2000年3月10日上升到有史以来的最高位5048点。但随后股指一蹶不振,不断走低,2000年一年中的跌幅达到39.3%,市值损失约3万亿美元,有近150家美国网络公司倒闭。2001年,纳斯达克指数继续快速下滑,3月12日跌破了2000点关口,这是纳斯达克指数自1998年7月中旬以来第一次最糟糕的表现。纳斯达克指数的大幅度下跌,也对道-琼斯30种工业股票平均价格指数以及东京等世界主要股票市场股价产生影响,导致世界股市产生连锁性反应。纳斯达克指数的下跌导致大批高科技及新兴电子商务企业倒闭,传统高科技企业如思科、微软等纷纷调低盈利预期。新经济泡沫的破灭使得美国破产企业数创20年新高,美国经济面临衰退。 (2)“9·11”事件。 “9·11”事件无疑为美国经济走势增添了新的消极因素。首先,恐怖袭击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据纽约市政府估计。这一事件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至少900亿美元,包括建筑等财产损失340亿美元,人员伤亡造成的损失110亿美元,灾区现场清理和抢救费140亿美元,其他后继工作的费用至少340亿美元。其次,导致股市再次暴跌,股市重开的第一周,道琼斯指数、纳斯达克指数和标准普尔指数分别下降14.3%、16.1%和11.6%,股票市值缩水1.4万亿美元。第三,直接冲击了航空、保险和旅游等产业,并间接波及飞机制造、零售、汽车、娱乐等产业,造成重大生产损失。第四,这一事件导致美国在国内和边境强化安全措施,不利于生产要素的快速流动。将导致经营成本增加和生产率下降,等于向企业征收“安全附加税”。第五,使美元贬值压力增大。 在这种背景下,美国经济面临严重的衰退危险。为了帮助美国经济摆脱困境,美联储的救市行动成为关键,而降息是美联储的必然选择。 1.2 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分析 (1)货币政策的工具。 一国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对经济产生影响的工具主要有:法定存款准备金、贴现率和公开市场操作。准备金方面,上世纪80年代以前。控制通货膨胀一直是美联储的首要目标,美联储主要通过对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频频调整来实施货币政策操作。自上世纪90年代至今,随着通货膨胀压力的减轻,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推进以及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市场。美联储实际已经放弃了对存款准备金的控制。 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资本流动性增加,利率和汇率对货币政策预期的敏感性越来越高,因而利率成为美联储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1994年7月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做出重大调整,放弃以货币供应量的增减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做法,并以调控实际利率作为经济调控的主要手段。此举标志着,美联储将主要通过提高或降低实际利率来影响个人和企业对商品和服务的需求,并最终影响到支出、就业和通货膨胀。 (2)美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特殊性。 美国货币政策对经济的调控主要是通过货币政策对实际利率产生影响,进而改变企业和个人对商品和服务的需求,最终影响支出、就业和通货膨胀。 但由于美元国际储备货币的特殊地位,美国货币政策不论是传导途径还是时滞效应都有其特殊性,不能以开放经济条件下的小国货币政策效果来分析美国的货币政策。首先,由于美元的强势地位,在国际货币市场上对于美元的需求存在刚性。就小经济体而言,过量的货币发行一定会引起商品和资产价格的上涨,也就是通货膨胀。但是,过量发行的美元却能被其它国家吸收,成为外国 储备,而不会迅速引发通胀。其次,外国的通货膨胀能够通过贸易和投资等途径向美国传递。当外国商品价格较为低廉时,美国能以美元支付,从外国购买低价的商品和劳务。一旦外国商品和资产价格上涨,尤其是以美元计价的原油、矿石和粮食等大宗商品价格的上涨,通胀将由外国向美国自身传递。 由此可以总结出美国货币政策一条特殊的传导途径:过量的美元发行导致对外国商品和劳务需求的增长,进而引发外国商品、劳务以及以美元计价资产价格的上涨,外国的通胀通过贸易和投资途径传递回美国引起美国自身的通货膨胀。因而。美国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同于其它国家,其传导时滞也更长。 以2000年至2006年美国核心CPI和总体CPI的比较为例。2002年尽管核心CPI为2.6%,但由于原油价格的下降,其CPI只有1.6%。在随后的几年中,尽管美联储一直在执行宽松的货币政策,不断下词联邦基金利率和贴现率,美国的核心CPI却保持了相对稳定,与此同时,其总体CPI却在原油价格的推动下不断走高(表1)。 2 美国2000年至2006年货币政策的失误 2.1 美联储的降息未能有效拉动和正确引导私人投资 美国的经济增长属于消费拉动型,虽然私人投资在美国GDP中只占大约20%的比重,但是投资对于国家资本的积累、技术水平以及生产率的提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事实证明,单纯依靠消费,甚至是借贷消费的经济增长方式是不可能长期维持下去的。从美国新任总统奥巴马的施政纲领来看,美国在今后一段时期将对基础设施、教育及新能源的发展进行大规模的投资。因此,有必要对美国2000年以来货币政策对于美国国内私人投资的影响进行分析。 新经济泡沫的破灭及2001年的9·11事件使得市场信心受到打击,私人投资出现了较大的下滑。2001年美国私人投资净额下降了27.6%,美国经济面临加速衰退的危险。为了防止经济出现衰退,美联储放弃了联邦基金利率3—6%的长期浮动区间,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将联邦基金利率由3%下调至1%,并从2003年6月起,将1%的利率维持了一年的时间。美联储以罕见的力度放松银根对于缺乏信心的市场起到了很好的刺激作用。如下表所示,美国的CEO信心指数随着利率的不断下调而提高。2003年一季度以后的CEO信心指数一直维持在50以上的景气区间,明显高于2003年之前的水平(表2)。 美联储的连续降息政策显著提高了市场的信心,伴随着市场信心的恢复,私人投资下滑的趋势得到了遏制,并且在联储维持1%低利率的一年中,美国的私人投资净额增长了25%。到2006年,美国国内私人投资净额即超过了2000年的水平。单纯从总量上看,联储的降息政策的确收到很好的效果;然而从私人投资的构成上看,尽管2000年到2006年美国私人投资出现了波动,但私人投资净额中住房类投资则保持了不断上升的势头,即使是在2001年私人投资出现了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住房类投资净额仍然保持了3.88%的增长。与之相对应的是美国企业对于非住房类投资支出的大幅度下滑。尤其是对新设备和软件的投资,一直没有回到2000年的水平。软件和设备的投资能够反映企业对于增加设备和扩大生产的信心。然而软件和设备投资却持续低下(表3)。 从2000年到2006年私人投资的变动可以看出,尽管美联储的货币政策提升了市场信心,扭转了私人投资不断下滑的趋势,但是,美国企业对实体经济前景预期依旧悲观,并不愿意扩大投资与生产。相反,大量的投资进入房地产行业。一方面,本应用于技术创新和生产率提高的资源被大量浪费在地产投资上;另一方面,过度的地产投资也成为此次危机的爆发的原因之一。 2.2 美联储的降息政策未能阻止美国私人商品生产部门的萎缩 制造业在20世纪50年代曾是美国经济中最为重要的产业。然而。半个世纪以来,制造业占美国经济的比重在不断下降。如表4示,从1990年至2005年,尽 管美国制造业所创造的实际GDP保持增长。但增长速度远低于GDP总量的增长。同时,其制造业在名义GDP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这一趋势在2000年至2005年表现得更加明显,制造业的年均增长率仅为0.58%,占GDP的比重进一步下降到12%。更为严重的是,不仅是制造业,整个私人商品生产部门占GDP的比重相比1990年至2000年都在加速萎缩。 由此可以看出,美联储的降息政策未能刺激美国国内私人商品生产部门和制造业企业扩大其产出。其原因首先在于美国制造业比较优势的丧失。过高的劳动力成本,使得制造业不得不进行全球化产业调整,将处于低端的生产部门转移到国外,仅仅在国内保留制造业的高端部分。因而美国市场上最终产品中很大一部分需要在国外生产,然后通过贸易途径进入美国。由此带来的后果是,尽管货币政策相当宽松,企业对扩大美国国内生产依然持谨慎态度。大量的美元通过贸易途径成为外国储备。其次是美国技术创新的停滞。近十年来,美国未能在高技术领域找到新的突破点,如新能源和环保技术方面。与此同时,在传统高技术领域,其它国家的科技水平在逐渐接近美国,美国制造业企业的竞争力有所下降。国际竞争的压力也使得美国制造业企业对于新的投资和产出的扩大信心不足。 2.3 美联储放松了对货币存量的关注,从而忽略了投机资本对美国的潜在影响 私人商品生产部门和制造业的萎缩使得美国不得不依靠巨额的贸易逆差维持国内消费和经济增长。由于美元占据着储备货币的重要地位,美国可以依靠过量发行货币维持其贸易逆差。过量发行的美元会引起各个层次货币存量的变化。 美联储度量对狭义货币M1的定义为,流通现钞、活期存款(无利息的支票账户存款)以及旅行支票。美联储的M8货币总量是在M1的基础上再加上包括货币市场存款账户、货币市场共同基金(非机构)及其他流动性较强的资产,如小额定期存款(10万美元以下)、储蓄存款、隔夜回购协议和隔夜欧洲美元存款等。美联储的M3货币总量是在M8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些流动性不强的资产,如大额定期存款(10万美元或以上)、货币市场共同基金(机构)、中长期回购协议及中长期欧洲美元存款等。与M1相比,M2和M3补充了金融机构的美元资产以及外国所持有的美元资产,是对境内外美元及一切美元近似物存量较为全面的统计指标。由于美国制造业的萎缩,这些美元资产的特殊背景决定其主要投资方向不可能为回收期长,风险高的实体经济部门,而是投机性较高的虚拟经济部门。因而需要对其投机行为进行监控。 然而1994年美联储调整其货币政策的调控目标,不再盯住货币供应量。从2006年3月开始,美联储更是宣布停止公布M3数据,完全放弃了对M3的关注。这一政策调整意味着美联储放松了对金融机构及外国在美国大额存款的监管。尽管美联储不再提供2006年3月后的M3数据,我们仍可以从之前的数据中(表5)发现,2000年至2005年底,美国广义货币M2和M3在迅速增长,1999年12月至2005年12月,M1的增长幅度为21.8%,而同期M2和M3的增长幅度分别为43.8%(年均6.2%)和57.2%(年均7.8%)。另有学者综合各方面的数据计算并得出结论,2006年以后的M3年平均增长率在9%以上,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广义货币M2和M3的高速增长,说明金融机构以及外国的美元存款大幅增加。由于无法从美国国内制造业投资中获得满意的收益,这些美元资产毫无疑问的进入了收益率相对较高的金融服务业和当时正在高涨的房地产行业。为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埋下了伏笔。 3 结论 3.1 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必须配合相应的财政政策 单纯的货币政策仅仅能影响企业获得货币资本的成本和难度,而企业的成本以及收益不仅仅取决于获得货币资本的成本,还包括劳动力成本、原材料及设备成本等各方面因素。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还有更多的因素需要考虑。因而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必须配合相应的财政政策。 尽管布什政府在这一时期出台了多项经济振兴政策,但是其主要目标是减税和刺激消费,并没有对实体经济和私人商品生产部门做出长期 的和有力的减税。导致实体企业对于投资和扩大生产保持相当谨慎的态度,国内实体经济不断萎缩。与此同时,对房产的购买和继承做出了相当大的税费减免,进一步吹大了房地产行业的泡沫。使得美国货币政策的效果适得其反。 3.2 对于国际储备货币而言,其货币政策有着特殊的传导机制 由于美元的特殊地位,美国货币政策的制定不能单纯盯住国内的通货膨胀。如前文所述,在美联储宽松的货币政策和货币存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美国的核心通货膨胀率仍然维持在较低的水平。然而在国际市场上,以美元定价的资产和大宗商品价格则在不断攀升,随后通过贸易和投资途径影响到美国自身,最终导致了美国资产的泡沫和危机的爆发。单纯盯住短期国内通货膨胀率会对货币政策的方向产生误导。 美元特殊的地位为美国带来特殊的权利。同时,美国也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义务。其货币政策的考虑范围不仅仅包括本国经济,还应该考虑到所有以美元结算外国经济部门。美国货币政策会影响到全球资产价格和资源配置,并最终影响到美国。

金融政策论文范文第13篇

一.当前我国货币政策的使用效果及评述

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包括:变动法定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操作、贴现率政策。我国的贴现、再贴现业务从1981年开始试办,经历了从试点、推广到规范发展等几个阶段,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调控机制日益完善,逐步成为中央银行的一项重要货币政策工具。但是,由于我国整个社会商业信用水平不高,市场发育不成熟,商业银行承兑、贴现操作不规范以及再贴现操作规则的自身局限,使得再贴现政策效应受到一定的限制。存款准备金制度自1998年改革以来,运行体系日益完备,效果有了很大改善,而且,我国变动法定存款准备金不必象西方发达国家一样要经过议会的批准,增加了可操作性,为中央银行越来越重视。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就是中央银行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为了既定的经济目标,在债券市场上买卖有价债券,以调整市场中的货币供给量,影响利率的波动,最终将产出和物价控制在既定的水平。1998年5月26日,中央银行恢复了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在现货和回购市场操作的基础上,还发行央行票据,以控制货币的供给量。经过这几年的实践,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已经成为中央银行最频繁使用的货币政策工具。

同时,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直接的信贷导向也是央行的手段之一。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国家,金融领域由于其风险性较大,开放较晚,国内的私有银行更是无从谈起,这种情况下,四大国有银行仍处于主导地位,其他一些股份制银行也是国企控股,因此,中央银行代表国家,完全有能力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进行影响,自从信贷配额制取消之后,央行主要“有针对性地对商业银行加强‘窗口指导’和风险提示,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完善各项金融服务”。

2005年,我国在物价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9%,并且已经是连续第三年将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速维持在10%附近,在超额完成既定发展目标的同时,也形成了对经济增长过热的担心。具体表现为:1、在信贷的支持下投资热度偏高。2005年,人民币贷款增加2.35万亿元,同比多增871亿元。与此同时,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长,以房地产为例,总投资额为6850亿元,增幅达23.1%。2、产能过剩突出。2005年底我国已形成炼钢能力4.7亿吨,还有在建、拟建能力1.5亿吨,而2005年钢的表观消费量为3.5亿吨,即使考虑到未来需求的增长,供求也严重失衡。不仅钢铁行业,水泥、电解铝、焦炭、煤炭等产能过剩的现象也很严重。3、能源消费过快增长。我国是能源储备大国,更是能源消耗大国,而且能源的利用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这使得我国的能源利用趋于紧张。2005年夏季,在华南和华东地区,都施行了限电或错峰用电的措施就是证明。综上所述,2005年经济的增长仍是一种粗放的模式,无论是历史经验还是别国经验,都已经证明,这种靠投资拉动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是难以为继的,最终会导致产能过剩和金融风险不断加剧。

2006年,为防止经济增长过热,中央银行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开始逐步采取紧缩的措施,包括一次上调贷款利率、两次上调银行准备金率和加大公开市场操作。截至6月末,广义货币(M2,即社会流通货币总量加上活期存款以及定期存款与储蓄存款)余额为32.28万亿元,同比增长18.43%。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具体情况如表一所示。

从表一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央银行的逆回购操作只有一次,交易金额也仅相当于正回购操作的十分之一;央行票据发行数量已接近2005年2.8万亿的发行总量,央行的紧缩政策非常明显。但是,在中央银行“紧信贷”的要求下,金融机构的各项贷款仍增长迅速,1~5月全部金融机构累计新增人民币贷款已达17834亿元,超过了今年全年预期目标(2.5万亿元)的七成以上。仅六月份贷款同比少增706亿元。总体来讲前6个月人民币贷款增加了2.18万亿元,同比多增7233亿元,为央行全年新增贷款目标的87%。另外,截至6月底我国外汇储备已达9411亿美元,同比增长32.37%。这两点对紧缩的货币政策效果产生较大的冲击。如前所述,发行票据是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手段之一,但是,央行票据的效率已经越来越低,根据中信证券的分析师杨辉的计算,考虑到滚动对冲的成本,目前“发行1块钱的央票,大约只能回笼0.3元的市场流动性”。同时,商业银行的状况已经发生了变化,经历了改制、上市过程的国有商业银行,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信贷扩张的能力和愿望开始慢慢复苏。为抑制信贷资金的投放,央行有加息的愿望,如此以来,外资将大量涌入,在强制结售汇制下,人民币的投放将进一步加大。正如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吴晓灵所言,“如商业银行投资选择余地增加和贷款意愿增强时,央行票据的发行将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

因此,尽管自3月份以来中央银行已实施了一系列抑制投资和信贷增长的宏观调控措施,但效果并不明显,上半年GNP增长率仍高达10.9%。

二.货币政策效果不佳的原因分析

我国的货币政策不能达到预期目标主要是因为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畅所致。我国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较低,信息也是不完全的,银行的资产(主要是贷款)与其它金融资产不可完全替代,某些贷款人(特别是小企业、新企业以及消费者等)很难从公开的金融市场上获得融资,所以银行信贷对他们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另外,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信贷市场上存在信贷配给,银行贷款利率不表示市场出清的均衡利率,它与市场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因此,除了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货币市场外,银行信贷取向也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也就有两条,即货币渠道和信贷渠道。无论哪一条,在当前我国的金融环境中,其畅通程度都不能令人满意。

1.固定资产投资难以控制。在推动经济高速增长的动力中,固定资产投资是主力军。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2371亿元,同比增长29.8%,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4.4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36368亿元,增长31.3%,加快4.2个百分点,地方政府的投资热情远远高于中央。在“十一五”规划中,中央的目标是年均增长7.5%,而各省普遍定在10%以上,甚至达到13%。一些地方政府的推波助澜,从某种意义上说,已成为投资扩张的决定性因素。而地方政府推动经济高增长的主要办法,就是上项目、扩大投资。地方政府的这种做法与地方官员的任用机制、激励机制有关,中央银行显然对此无能为力。各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与当地政府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地方政府是各分支机构存款的主要来源,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公积金等必须存放在银行,而存哪家银行完全是政府说了算。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各分行的职员都来自当地,他们的人际关系都在当地,与政府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对于政府想要投资的项目,各分行不得不给予大力支持,对于此类贷款,央行的调控政策是无法影响到的。

2.来自商业银行的制约。商业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和工商企业的中介,在存款货币扩张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只有得到商业银行的积极响应,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而我国的货币政策传导链条过长,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要经过商业银行的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到支行才具体地执行经营活动,在这么长的传导过程中容易产生偏差。而近期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的上市,使这些国有银行有了充裕的资金,再加上储蓄的强劲增长(详见图1),更增强了他们资金扩张的能力。同时,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也增大了他们赢利的预期,他们已经不满足于投资央行票据和债券,而要为过剩的资金寻找新的出路。当央行紧缩的政策出台时,商业银行对此反应迟钝,即便是商业银行总行紧缩信号,各分支机构出于本部门利益的考虑,在执行上也会大打折扣。

3.企业的行为对货币政策的制约。随着宏观经济形势总体向好,国有及其他所有制性质的企业赢利能力增强,一季度,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利润3363亿元,同比增长21.3%,增幅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在良好的赢利预期下,各企业开始又一轮的生产投资。同时,商业银行资金过剩,他们比以往更容易获得贷款。国有企业面对改革的压力,本来就有扩大生产规模解决下岗人员安置的动力,虽然总体效益不高,但他们不愿放过扩大规模的机会。游离在贷款主渠道之外的中小企业,在货币市场资金宽裕的情况下,从民间借贷市场获得资金的利率将有所下降,这刺激了他们增加投资的愿望。央行的紧缩政策只要没有使总的货币供给量减少或增速有较大的放慢,将不会对中小企业产生影响。

4.外汇占款的制约。我国的外汇管理名义上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实际上是实行盯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各种贸易出口实行强制结汇。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流的发展,已经实现了在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双顺差,使得外汇储备越积越多,已经接近万亿美元,约合8万亿人民币。如此庞大的货币投放对于央行的货币政策产生巨大影响。前6个月外汇储备增加了1222亿美元,约合9800亿元人民币,接近于中央银行上半年正回购操作的交易量,很大程度地抵消了回笼的货币量。

5.居民的储蓄和消费等因素也会对央行的货币政策产生影响。我国人口众多,其间蕴含的经济力量不可低估,自1997年东南亚经济危机以来,城乡居民的消费很长一段时间处在低迷状态,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提高,消费的倾向得到加强,尤其是在城市,对住房的需求使得居民消费大幅上升。农民的生活也由于农业税的取消有较大的改善,对家电等耐用消费品的需求大幅增加,这无疑给工业品的销售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从而刺激整个社会总产出的增加。而央行的紧缩政策一般不会得到普通居民重视,他们的消费行为是央行政策实施的又一个阻碍。

三.理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看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初步建立了从政策工具操作目标中介目标最终目标的货币政策间接调控和传导机制。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从政策工具、操作目标到中介目标的信息传递的顺畅程度。因此,理顺信息传递的渠道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货币政策的有效执行,调控目标的实现。

1.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使之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中能够应对各种竞争与风险的、充满活力的经济主体。在货币政策的传导主体中,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机构是传导的关键环节,它连接金融市场和微观经济主体的中介,其运行状况直接决定着企业,居民对市场信号的反应程度以及货币政策效果。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对货币政策的敏感程度决定了各经济主体对货币政策的反映。

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的粗放经营现象普遍存在,人均成本较高,各项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为此,在银行内部要通过科学管理来达到降低成本、向管理要效益的目的,改变过去以垄断地位自居、坐而放贷的态度,真正实现经营模式和收益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权责统一的约束—激励机制,鼓励金融创新,增强国有商业银行的主动性和赢利能力。在整个金融体系继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起对资金供求反应灵敏的货币市场,形成完整的国债收益率曲线,加强“窗口指导”和信贷引导,为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同时,为防范金融风险,积极建立金融衍生品市场和存款保险制度,增强国有商业银行自主抵御金融风险的手段和能力。

2.稳步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东南亚金融危机后,经历过挫折的各国政府为维护本国币值的稳定,应对可能的风险,都增加了外汇储备,我国也不例外。但我国目前的外汇储备已经超过了应有的水平,经济学家的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保持的理想外汇储备额是“足以抵付三个月进口”。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订的标准是足付四个月进口外汇所需。一季度我国的贸易进口为1973美元,而我国拥有外汇储备是它的数倍。因此,有必要改革当前的结售汇管理,逐步从强制结售汇过渡为意愿结售汇。目前可先进一步放宽所有出口收汇企业的留汇额度,这样就会增加企业和个人的外汇储备而减少国家的货币储备,藏汇于民间,进而减轻外汇占款的压力。另外,通过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并淘汰一批能耗高、污染重的外资项目,以抑制不必要的资本流入;同时,鼓励资本输出,控制资本输入,这对于平衡资本项目,缓解基础货币增长过快的矛盾是十分必要的。

3.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经营体制改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一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尽管其他性质的企业发展迅速,但国有企业在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实现区域间平衡发展、协调宏观经济运行状况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上仍具有不可替代的决定作用,自然而然,国有企业如能对货币政策的反映灵敏,那么整个货币政策的效果就能在国民经济中体现出来。

国企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把国有企业改造成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济体,就是要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激励与约束机制,以提高竞争力和资源的利用效率。在坚持这一目标下,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依法办事,积极应对,既要提高在岗职工的积极性,又完善激励机制,最终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获取资金不再依赖于指导性贷款,销售业绩不依靠垄断地位,真正能在市场的竞争中谋求发展。

4.金融体制改革必须有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合,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最大化。我国金融体制的特征之一就是政府隐含担保下的企业、银行信贷扩张,以及地方行政对金融机构的不适当影响,导致企业、金融机构信用残缺,社会信用处于失衡状态。投资扩张经由金融机构信贷扩张使货币政策操作不能有效地影响微观经济主体行为,货币政策意图无法得以彻底实现。因此,要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必须改变粗放的、投资拉动型的宏观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地方政府对银行信贷的直接干预。

地方政府官员之所以热衷于大规模投资,与中央根据经济绩效的晋升机制分不开的。地方官员为了获得晋升机会,往往搞一些形象工程,以引起上级领导的注意。虽然这些工程对地方的长远发展没有好处,且耗费大量的税收,但地方官员仍乐此不疲。如某些地方的房地产开发,大量地掠取农民的土地建设豪华市政大楼和高档住宅区,完全不顾本地方的实际需求,同时也违背了中央对房地产业的调控政策。因此,必须通过适当的行政体制变革改变这种状况,使地方的发展与中央的经济总目标相适应。

金融政策论文范文第14篇

面对国际经济环境与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我们应有长期准备与长远打算。让政府有效发挥作用,让各部门各单位有效发挥作用,让市场有效发挥作用,这是此轮积极财政政策的核心所在。

美国的次贷“飓风”,引发了国际性金融危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面临着复杂而严峻的形势。对国内外经济形势作出判断与预测,并在立足国内外实际的基础上作出科学的财政政策决策,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

一、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基本判断

从国际角度看,当前的金融危机对各主要经济体都造成了不可低估的冲击。受其影响,世界经济已开始告别“高增长、低通胀、贸易流量大幅增长”的黄金时期,经济增长减速、就业压力加大与贸易保护抬头使世界各国步入“多事之秋”。美国第三季度GDP增长-0.3%,剔除贸易的贡献,内需增长率是-1.43%,个人消费、房地产投资以及企业设备投资等降幅都比较大。与美国相似,欧盟经济前景堪忧,日本经济也是内忧外患,新兴市场经济体增长明显放缓。俄罗斯12月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正式登记的失业人数达130万人,实际失业人数可能高达460万人,而且拖欠工资现象也很严重。综合来看,由于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以及世界经济难以在短期内扭转结构性失衡,全球经济开始走向衰退,各主要经济体的生存与发展空间被大为挤压。客观地讲,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远大于十年前的亚洲金融危机,任何一个开放的经济体都不可能置身其外。

从国内角度看,由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已经成为一个高度开放的经济体,经济发展的外贸依存度远高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制造业规模巨大但处于国际分工链条的低端等,使得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出口企业困难、制造业产能过剩致使经济发展减速、失业率上升,加之近十年来形成的主要经济增长点(楼市、车市)形势也不容乐观,迫切需要政府与市场积极主动应对,共克时艰。

一个经济体如何以及何时走出危机或困境,取决于两方面因素:一是化解危机的“药方”是否“对症”,二是自身“机体”的综合素质。应该说,与十年前相比,我们在这两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成功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为我们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国有银行体系改革取得了历史性进步,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初步建成等,为我们成功应对此次危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我国财政政策决策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

财政政策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之一。在政策决策时,应具备国际视野,又要立足于我国实际,兼顾近期与中长期的不同需要,充分发挥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各项调控目标。简言之,此轮积极财政政策决策至少需要考虑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1、美国何时能走出危机

金融危机对美国已不是新鲜事。从1857年至今,美国共经历了32次危机,从土地泡沫到铁路泡沫,从一个新兴产业泡沫到另一个新兴产业泡沫,一个泡沫破灭所带来的创伤总能迅速地由另一个新泡沫的兴起来修复,美国经济从一个失衡走向另一个失衡,开创出一条“创造性毁灭”之路。尽管如此,我们还应看到,美国数十次金融危机纵向联系起来呈现出一个共同的趋势,即经济周期微波化,经济周期波动变得越来越平缓。这主要是因为所得税自动稳定器作用的加强、社会保障功能的发挥、就业结构的高级化、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经济预测能力的提高、新兴市场国家的发展、生产的全球化以及成熟的政府政策等因素,使得许多传统的金融和经济风险被淡化与减弱。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国整体的资本化、金融化与反危机能力因金融危机而逐步得到增强。基于此,金融危机不可能一直恶化下去,但也很难走出“V”型反转之路,最大的可能是“L”型曲线,底部时间的长短取决于美国寻找到下一个新“泡沫”的时间长短。从美国当前的现实状况来看,房地产市场难以在短期内复苏,新能源、生物产业的鼎盛也尚需时日。这时,比较理性的选择是“以时间换空间”,在趋于狭窄的发展空间中可能发生的国际博弈与全方位竞争势必会愈演愈烈,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的外部环境仍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外部竞争压力也更趋强烈,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2、积极财政政策要有长远打算

1998年2月,针对亚洲金融危机蔓延之势,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一直持续到2004年,我国经济才开始进入新一轮的上升周期。7年间,除减税、收入分配、非税收入等政策调控以外,中央财政累计发行长期建设国债9100亿元,安排国债项目资金8643亿元,拉动银行贷款和各方面配套资金等逾2万亿元。主要投向农林水利和生态建设、交通通信、城市、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农网改造,以及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较好地兼顾了城乡、区域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比较妥当地处理了短期困难与中长期发展之间的关系。当前,我们面临的考验比上一轮金融危机更严重,出口、消费与企业投资都受到明显削弱,培育与发展除房地产和汽车市场之外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也不是短期内可以做到的。此轮积极财政政策究竟要实行多久,恐怕不是两三年的事,我们要有长期“作战”的准备。

3、我国财政的回旋余地有多大

当前,全社会都在热议“4万亿元投资”之事,除此之外还有扩大消费与促进出口等一系列措施,所有政策的核心无非是减收增支。处处要钱,钱从何来?财政收入毕竟是有限的,而且首先要保吃饭与稳定,其次才是建设与发展。从名义上看,我们仍具备一定的发展空间,财政风险也处于可控状态之中,但从现实进一步深入考察,已存在的基层财政困难、多种变相的地方政府负债以及其他隐性的资金缺口等因素,缩小了我国财政的压力承载空间。在这种情况下,出路到底在哪里?我们必须跳出常规思维,求变图新。要点在于:一是将现有的财力用在刀刃上,务求取得实效;二是千方百计地撬动社会资本;三是大力挖掘潜在财源,壮大财政基础;四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与制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五是谨慎对待地方政府发债问题,绝对不能一哄而上。

4、全面准确地理解财政政策的内涵

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财政就是“收收支支”,这是一种非常狭隘的财政观。实际上,财政是治国理政的基础,“收收支支”只是外在表现。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决策都包含着财政要素,其行为举措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最终的财政绩效。因此,我们应该树立大理财观,即政府财政管理每个机构与个人都有责任,而且要借助法律与制度予以贯彻和落实,并基于此实现业务管理创新与财政的良性循环。如果不具备这一视野或理念,很可能带来不可估量的困难或损失。

综合上述四方面考虑,面对国际经济环境与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我们应有长期准备与长远打算,对于由此给财政带来的压力需要通过多种渠道予以化解。让政府有效发挥作用,让各部门各单位有效发挥作用,让市场有效发挥作用,是此轮积极财政政策的核心之所在。

三、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的财政政策选择

当前,经济增长下滑的威胁正一步步逼近我国。这一局面的形成,既有周期性原因,也有结构性原因;既有国际影响,也有国内因素,是综合因素叠加的结果。通过主动的政策选择,从需求、供给、制度改革等多个角度入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协调配合其他调控政策,我们一定可以成功应对当前的考验。

1、适时适度有针对性地扩大政府投资,对冲经济“发动机”的减速美国早期的发展经验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美国是一个崇尚自由的国度,政府极少直接干预某个行业的发展。但是,除教育和科技外,美国政府对交通建设一直情有独钟。1830年美国铁路总长37公里,1840年增至4800公里,1860年增至4.8万公里,超过世界上其他地区所有铁路长度的总和。在铁路建设中,虽以私营为主,但政府给予铁路公司资金、土地、债券担保、税收优惠等大量支持和帮助。20世纪初,美国政府又几乎完全承担了修建各类公路的重担。便利的交通工具与交通网络强化了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和合作,也促进了区域经济专业化分工的进一步扩大。随后,美国各地区起初较为单一的经济发展模式逐渐转换为多元化的发展模式。我国具备后发优势,基础设施建设仍有巨大的空间,在经济“发动机”面临减速的情况下,适时适度有针对性地扩大政府投资,完善关键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很明智的选择。

2、下大决心改善投资环境,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激发市场活力

拉动经济增长,仅靠政府投资是远远不够的,关键是撬动社会资本、带动银行贷款、激发市场活力。在当前困难时期,社会资本缺乏信心,银行贷款畏惧风险,市场活力缩藏起来。通过财政贴息等手段虽然也能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但不是治本之策,根本所在是项目本身的可行性以及投资环境的易生长性。私人投资者在市场中选择项目面临的风险很多,部分是个人的,还有部分是准公共或公共的,如何避免那些不完全是个人的投资风险,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就要求我们,通过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放宽社会资本投资限制,规范相关税费管理,简化行政管控,改善与强化政府服务,优化投资环境,从根本上吸引与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激发起更大的市场活力。

3、实施促进产业升级、自主创新与延长产业链条的财税政策,培育与壮大民族工业和关键技术行业

通过结构性的财税政策,引导国内重要行业企业加快设备更新、技术升级与产业链延长,培育与壮大民族工业。通过增加科研投入,实现重大科学技术与关键机器设备的自主研发,重视并推动我国农业、粮食、生物等关键行业的研发与生产。除在全国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外,还要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技术培训投入,允许更多的职工培训费在税前成本列支;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对新能源、新材料、突破性环保技术等研发加大优惠力度;鼓励与奖励国内企业不断延长产业链条,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与控制力;将文化创意产业等服务业中的研发投入,纳入允许抵扣的范围内,鼓励现代服务业升级;细化出口产品的税则分项,根据不同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含量,给予不同的出口退税率,支持出口结构升级。

4、树立科学的消费观,正确引导与促进国内消费

此次源于美国的国际金融危机告诉我们,要树立科学的消费观,政府刺激消费的政策必须建立在现实的购买力基础之上,虚拟的购买力必然催生出虚假的繁荣,最终会适得其反。从促进消费角度看,应提高企业职工劳务报酬的税前列支标准,继续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低收入群体的工资所得,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障、公共医疗、教育的财政支出,推动与扩大国内消费;继续降低房地产市场虚高价格、降低部分交易环节税收,促进住宅消费回升;调整相关税费政策,鼓励经济型、小排量汽车消费;积极倡导旅游、文化、体育等服务性消费;等等。

5、稳妥有序地转换出口结构及外向型发展战略

在外贸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只要国际市场有需求,且出口有利可图,企业就具有扩大出口的动力,因此出口结构的优化调整不是政府单方面可以在短期内实现的,需要坚持以企业和市场为出口结构调整的主体,政府可借助“市场倒逼”机制,给企业和市场适当加以引导,使政策引力和市场压力形成合力。在出口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出现群体性经营困难与大面积失业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危及社会稳定和长期的经济发展,政府有责任予以干预与救助。

6、坚持公共资源公益化,反对泛市场化

我国的房地产物业税尚未开征,很多资源以市场化的形式运营管理,没有被市场化的资源行业的社会分红比重不高,垄断性的公共服务所固有的潜在财政性收入在大量流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国家财政的实力,也使得社会不和谐因素逐渐累加。总之,我们应坚持公共资源公益化,大力挖掘潜在财源,为解决民生问题提供物资基础,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公益化。

7、高度重视与有效发挥粮食、石油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功能,积极应对国际博弈

美国之所以能在全世界建立霸权,主要依赖于四大支柱:军事与科技实力;美元本位制;对全球资源的控制;农业和粮食战略。近现代以来,围绕着石油、粮食等重要战略物资的生产与储备,国家之间上演着错综复杂的国际博弈。我国应不断增强重要战略物资的生产能力,掌控相关商品定价权,以防受制于人;应深入研究国际博弈背后的客观规律,为我所用,并随着大宗商品价格的起伏开展不同类型的交易,稳定与增加粮食等重要物资的战略储备,严控进口型通货膨胀的输入,为改善政府宏观调控奠定良好的基础。

金融政策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市场;金融监管;监管制度

当前,次贷危机给世界各国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次贷危机起源于美联储低利率的货币政策,低利率刺激美国金融机构大肆放松贷款标准,导致所谓“谎言贷款”、“倒贴贷款”等花样繁多的次级贷款急剧膨胀,刺激美国以投资银行为首的所有金融机构拼命发明各种稀奇古怪的“金融创新产品”和衍生金融产品以牟取暴利,刺激政府和企业毫无节制地发行了天文数字般的各种债务。由于自1999年以来,美国取消了对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限制,刺激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包括次级住房贷款支持证券在内的大量衍生品被推向市场。在金融创新的带动下,全球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速度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全球金融资产呈现了典型的倒金字塔结构:传统的货币(M1和M2)只占到1%,而金融衍生品则占据了金融市场80%的份额。在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大量资本涌向金融市场,金融部门和实体经济部门的失衡越来越明显。当次贷危机像核武器一样炸毁了全球金融体系,并对实体经济造成巨大冲击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反思:为什么这些经过无数包装打扮出来的“创新”产品,竟然能在全球的金融市场上畅行无阻,华尔街的精英以及各国的金融才俊,竟然对其中的风险视而不见,金融衍生交易的风险监管是否需要及如何变革和完善,究竟在金融市场和产品复杂性不断增加的同时如何提升监管能力,或者说,如何建立一个适应金融市场发展水平和风险状况的有效金融监管制度环境,成为重点思考的内容之一。本文将重点研究对金融衍生交易的政府监管以及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在此之前,我们势必事先需要对金融衍生工具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一、金融衍生工具概述

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是世界金融创新的产物,而且也会随着金融业的发展进一步显出其多样性。处于金融创新的大潮中,金融衍生工具有其特有的含义以及发展历程。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义

金融衍生品(FinaneialDerivatives),也称金融衍生工具、衍生证券,是从传统的金融工具衍生变化出来的,通常指某种具有流通性的票据、证券化的契约或者代表一定资产的所有权凭证。我们将其基础的金融工具称为基础性金融工具或原生性金融工具。金融衍生品的概念在实务中更为宽泛,指根据某种相关资产的预期价格变化而定值的金融工具。

(二)金融衍生品的特性

1,杠杆性

指以较少的资金成本获得较多的投资,以小博大,交易时不必交纳相关资产的全值,只要缴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便可得到相关资产的管理权。但这种杠杆效虚使收益扩大的同时也可以同比例地放大风险。这种特性容易诱发过度投机和巨额亏损事件,正如巴林银行破产案和我国的3.27国债期货事件。

2,虚拟性

独立于现实资产运动之外,能给证券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金融衍生工具的虚拟衍生工具市场的规模有可能大大超过原生市场的规模,有时会脱离原生市场膨胀,形成经济的倒三角,严重影响实体经济的稳定与发展,造成金融动荡或危机。

3,复杂性

由于金融衍生工具是“火箭科学家们”匠心独具的成果,由多种组合技术构成,很复杂,另外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过程很复杂。对于一般投资者来说,难以理解它,明白它的风险所在,再加上人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就使得它更神秘莫测。

4,未来性

与传统金融交易不同,金融衍生交易的定义我们可知它是对未来的权利和义务做价,合约的订立和资产的实际交割是分离的。市场中的投机者正是利用这种分寓间通过判断市场行情而获利的。

二、金融衍生品涉及的风险

1994年,国际证券事务委员会及巴塞尔委员会发表了一份联合报告,对衍生商品涉及的风险作了权威性论述。认为衍生商品涉及以下6种风险:

1,市场风险。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风险。

2,信用风险。指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合约对手违约或无力履行合约义务而带来的风险。这种风险在场外交易中尤为突出。因为交易所会员制制度保证了进行交易的交易商一般都具有良好的信用,风险转嫁到结算公司。而交易所的保证金制度,持仓限制等都使信用风险降低。信用风险的大小与合约的期限长短有着密切关系。一般说来,合约的期限越长,信用风险就越大。

3,流动性风险。一方当事人无法在市场上找到出货或平仓机会所造成的风险。

4,操作风险。因人为错误、系统故障造成的风险。

5,结算风险。属于广义的信用风险的一种,指在结算日交易时对手未能根据舍约履行责任而引起亏损的风险。因其关系到交易目的能否实现,影响重大,故予以单列。

6,交易目的无法实现带来的损失。

三、主要国家和地区政府监管体制比较研究

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政府监管指政府设立专门监管机构对金融衍生工具市场进行监管。政府监管是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监管体制中的宏观层面,是对一国金融市场整体实施监管的重要力量。各国均从促进本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发展的目的出发,选择并建立起一套适应本国或地区特点的政府监管体系。

政府监管具有强制性和广泛性特点。强制性表现在监管机构的设立、职权的取得等都以相关法律为依据,代表国家履行对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监管职能。监管机构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或提讼。广泛性表现在各国的政府监管机构都有权对整个金融衍生工具市场进行监管,不仅包括境内交易,也包括境外交易,监管对象不仅包括各类主体如期货交易所、经纪商、结算所、投资者及行业自律组织,同时还包括上市合钧各品种及期货市场的交易活动。此外随着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发展,政府监管的国际化趋势也不断加强。各国政府监管机构通过订立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逐步加强监管信息交流与沟通,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1,美国政府对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实行专职分离型的多头监管体制。由联邦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负责监管期货市场,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监管证券市场,对商业银行从事衍生工具交易活动则按这些银行市场准人的审批权限分别由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货币监理署负责。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证券交易委员会都是独立于一般行政部门之外行使职权的机关。他们具有行政执行权、准立法权和准司法权。除在管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品种上有所区别外,这两个委员会在基本职能湘工作手段上大体相同。

其基本职能是:(1)负责管理、监督和指导各经营金融衍生业务的交易所及行业组织的活动。(2)制定与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关的各项法规。(3)管理金融衍生市场的各种商业组织、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交易活动。(4)审批各种交易机构提出的申请。(5)协助发展衍生品交易的教育,使衍生品的交易知识和信息能普及于生产者、市场交易者和一般大众。(6)对违反交易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的机,构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或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基本职能主要是通过以下措施实现的:(1)审批可以进入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交易品种,决定交易所可以经营的衍生品交易合约的种类。(2)批准交易所的开办以及会员、经纪人资格,批准和确认各交易所的章程和业务行为规范标准细则,并对交易所和经纪人进行严掐的监督。(3)分析、检查市场交易秩序,防止垄断、操纵行为,避免因价格暴涨暴跌致使市场交易秩序混乱现象的产生。为此委员会有权随时查阅有关交易的账目、文件。被查者必须配合,并接受委员会的相关处罚决定。

由上可知。美国当前金融监管的最大特点是存在多种类型和多种层次的金融监管机构。在美国这个崇尚自由的国家里,美国人政治和文化上都崇尚权利的分散和制约,反对权利的过度集中,这些都是美国金融监管体制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应该承认,美国的这套监管机制确实在历史上支持了美国金融业的繁荣。然而,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金融机构综合化经营的发展,随着金融市场之间产品创新的发展、交叉出售的涌现和风险的快速传递,这样的监管体制也越来越多地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监管标准不一致,监管领域的重叠和空白同时存在,规则描述过于细致,监管对于市场的反应太慢和滞后,没有一个联邦机构能够得到足够的法律授权来负责看管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整体风险状况,风险无法得到全方位的覆盖。例如控股公司的监管,对于不同类型的金融控股公司至少存在三个独立的监管者,再加上以州为单位的保险体系,这使得美国在国际保险领域或者其他领域里无法用一个声音讲话,因为投有一个联邦层面的监管者可以代表美国保险监管体系发表意见。

目前,随着次贷危机愈演愈烈,如何规避多头监管模式下的监管重叠和监管空白问题以经成为美国金融界普遍反思的问题并最终引发了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革命。美国财政部长保尔森2008年3月31日宣布,美国政府将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全面改革:第一,扩大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监管权限,除监管商业银行外,还将有权监管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等其他可能给金融体系造成风险的商业机构。第二,新建“金融审慎管理局”,整合银行监管权。把目前由5个联邦机构负责的日常银行监管事务收归“金融审慎管理局”统一负责。第三,新建“商业行为监管局”,负责规范商业活动和保护消费者种益。主要行使目前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职能。此外,还新建了“抵押贷款创设委员会”和“全国保险管理局”,将抵抨贷款经纪人和保险业监管权从各州政府分管逐步收归联邦政府统一管理。美国媒体称,这将是美国自上世纪经济“大萧条”以来最大的一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2,英国自我监管核心过去是证券与投资委员会、证券期货管理局等非政府机构。为适应监管一体化趋势: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对市场的敏感度,英国政府于1997年10月将证券与投资委员会改组为金融服务局,并根据《金融服务法案》吸收了许多原来的行业自律组织和其他监管组织及其监管职能。此外它还接收了英格兰银行的银行监管职能、保险监管职能、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审查职,能等。《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授权金融服务局从2001年12月1日起全面行使监管职权,从而使金融服务局成为直接负责监管吸收存款、保险和投资业的惟一法定监管机构。金融服务局不隶属于政府机构,但客观上向财政部门负责,履行了相当于政府机构的职责。这一特色是英国传统上重视行业自律,又适应现代金融衍生工具发展要求的反映。相比较于美国的多监管机构并存模式,以英国为代表的单一监管机构模式反映了金融机构一体化和集团化的发展趋势,可以更有效地避免因多个监管机构同时并存而导致的监管方式不同,监管法律法规不一致,监管内容交叉重复,监管要求各异等问题而造成的金融机构之间不平等竞争,调和监管冲突,明确监管责任,降低监管成本,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但由于缺乏管理监管权力可能过于强大,容易孽生、垄断和权力滥用。单一监管机构可能因规模过大而缺乏足够的灵活性。也可能因规模过小而实现不了应有的效率。

3,日本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监管体系承袭欧美模式,就政府监管而言,与英国设立全国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不同,日本对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监管体系是按衍生工具的不同类型分别由不同的政府机构监管,实质上是多头监管,即金融期货期权市场由大藏省监管,其中与证券相关的期货、期权是由大藏省证券局主管,金融期货商品交易由大藏省银行局_主管,其法律依据是《证券交易法》;农副产品期货期权与工业品期货期权则分别由农林局和通产省管理,其法律依据是《商品交易法》。这种“三省归口”政府监管模式有利于明确各部门职能,容易协调部门内部的各种关系,有利于制定切实可行的法规制度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来配合市场的监管。但是这种监管模式缺少一个具有权威性的统一管理机构,对部门之间产生的矛盾难以协调。

四、我国的金融衍生交易政府监管体制

(一)我国的金融衍生交易政府监管体制现状

欧美发达国家率先在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上建立起了充满活力的现代金融体系,创设了数以千计的金融及其衍生产品。相比之下,中国的金融创新基本上是对国外产品的模仿和引进。如果说当前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那么金融业便是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中的薄弱环节,金融创新更成为了“短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监督管理体制经历了1989年、1998年和2003年三次大的变革,形成了各司其职的五个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

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建立对于提高金融专业化监管水平、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甩。但是,面对金融业综合经营加快推进的新形势和系统性金融风险更为复杂的新挑战,目前分业监管体制在运作中出现了诸多不适应的问题,亟待解决。随着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推进,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业务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但是对跨行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和跨市场金融创新业务的监管职,责界定不清晰,协调监管难度大,存在监管重复和监管真空,既提高了监管成本,又容易出现逃避监管现象。特别是在现代金融活动全球化、交叉化、信息化的情况下,金融体系的监管和稳定(调控),需要系统性的考虑和迅速的应对。分业监管体系对于涉及系统性、全局性问题的监管、救助和调控等往往难以形成迅速有效的应对,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成本巨大。

(二)次贷危机对完善我国金融衍生交易政府监管体制的重要启示

第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的协调。次贷危机充分表明,在金融市场日益全球化、金融创新日益活跃,金融产品日益复杂的今天,传统金融子市场之间的界限已经淡化,跨市场金融产品日益普遍,跨部门的监管协调和监管合作显得日趋重要。从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来看,无论金融监管体制如何变革,中央银行都因其在金融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和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巨大影响力而在金融监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进一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需要全面考虑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银行、证券与保险监管之间的关系,在现行分业监管框架下强化中国人民银行的协调职责和主导作用,理顺中国人民银行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分工协作关系。

在这方面,我国可以尝试建立中央银行、财政部门和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之间的金融监管协调机构如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以适应金融业综合经营发展趋势的需要:该机构可由国务院牵头。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一行三会”和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参加,促使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从临时性的安排,转化为经常化、程序化的有实际决策内容的制度安排。这一机构的定位,可以类似金融控股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金融控股公司在总公司层面是多元化经营,但在子公司层面是分业经营,这样金融控股公司既能适应混业经营也能适应分业经营。所以,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关键是要发挥更高层次的整合作用,既要防止监管越位,又要防止监管真空。为此,其职能应该主要是包括对现行金融控股公司集团层面的监管、实业类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交叉性金融业务和创新产品的监管以及一些监管空白领域的监管。

第二,现代金融体系的监管应该更多她强化功能监管和事前监管。次贷危机证明,面对日益繁复的、频繁的市场创新和日益复杂的创新产品,单纯依赖信息披露来保护投资者利益,已经不够充分。随着现代金融产品的复杂性加大,投资者越来越难以对其潜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因此,监管者仅仅做到确保信息的。真实披露,或完全依靠对透明度的监管,已经不够。

对此,监管体系有必要从过去强调针对机构进行监管的模式向功能监管模式过渡,即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同类型的业务进行统一监管和统一标准的监管,以减少监管的盲区,提高监管的效率。同时,监管者在事前的监管中。应当对创新产品有更深人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有效的产品风险评估,尤其是对可能引起系统风险性的产品。应当将其相应的监管环节前移,深人分析和评估金融产品可能给监管体系带来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