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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管理范文

财税管理

财税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财税体制民族区域转移支付财政自给

一、分税制条件下中央对实施的财税管理体制及其评析

(一)中央对实施的财税管理体制

1994年起,我国全面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也于1994年起开始试行分税制。1994年3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试行意见》(藏政发[1994]21号),1994年4月21曰,自治区财政厅出台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对分税制的具体内容和有关预算管理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1994年,中央召开第三次工作座谈会,并形成了中发[1994]8号文件,在确立中央对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同时,赋予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按照中央第三次工作座谈会确定的“税制﹁致、适当变通、从轻从简”的政策,进行了民主改革以来力度最大、范围最广、影响最深的税收制度改革,而且第一次实现了与全国税收制度的接轨和基本统一。目前开征了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车辆购置税等11个税种及教育费附加。

为加快发展,2001年,中央召开第四次工作座谈会,确定实行“核定基数、定额递增、专项扶持”的财政补贴政策,即除关税和进口消费税、增值税外,目前征收的其他各项税收全部留给;中央财政适当增加对的定额补助,并逐年递增;继续执行全国统一的转移支付、少数民族地区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办法。中央出台的重大调价措施对造成的涨价影响,继续由国家财政给予补助。继续实行“税制一致、适当变通、从轻从简”的税收政策,除关税、进口消费税、增值税外,其他各税的具体管理办法由自治区政府拟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行。今后开征新的税种,按全国统一的税制执行,如需变通,应报国务院批准。“十五”期间继续实行免征农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的政策。在内地所办企业,其所得税仍回缴纳。

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下,地方财政在规定的税种范围内,具有相对的自,收入征管积极性明显增强。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全区税收收入进入快速增长时期,年均增长速度达18%以上,各项税收累计完成65亿元。2033年,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超过11亿元,达到实行分税制前1993年税收收入的5倍。地方财政收入2002年完成72082万元,是1994年的7.7倍,平均每年增加7965万元,年均递增29.3%.

1996年中央开始对实行特殊的转移支付政策,到2002年,中央对过渡期转移支付累计达20.55亿元,年均递增32%,对社会经济发展。财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都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现行分税制财税体系的缺陷

1.中央与地方职责范围的界定仍然不够明确,未能建立起在此基础上的规范化的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而也未能实现长期以来一直想达到的既保证中央的宏观调控效果,又能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的目标。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是在各级政府的职责划分和相应的支出范围没有调整的基础上进行的,政府的各个层次间的职责还未能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具体明确的界定,仍然存在事权不清问题。从的实际来看,政府行政成本过大,应由地方政府办好的事情不能完全办好。不该由地方政府处理的事务包揽太多。中央政府虽有体制补助、税收返还、专项补助等措施,但规模小,办法随意性大,作用有限。客观上造成了地方政府职责和财力的矛盾。

2.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通过几年的运行,《中央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对缓解地方财政的困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地方特殊,按该办法计算的结果往往与实际产生巨大的差距。以《2002年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为例,中央在测算工资薪金所得税时,未考虑特殊津贴和生活补贴等免税因素,导致标准收入高估;而在测算支出时,又未考虑的一些特殊情况,如,在职进藏干部职工休假费用、物价水平远远高于内地的支出成本等因素,导致标准支出低估。此外,在中央对地方的补助中。转移支付比例过小。而没有统一纳入中央政府对地方转移支付范畴的专项补助比例过大,如,2002年中央下达专项补助(不含增发国债补助)和转移支付二者之比为71:29,由于转移支付规模过小,均衡各地市发展的作用受到很大限制。

3.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尽协调。实行分税制后,无论是在地方固定收入项目的划分上,还是在共享税收的分成比例上,都与其他省市没有区别;中央在国债分配、外汇留成、出口退税、中央驻地方企业的利润留咸、体制的转轨或局部调整等方面,无不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客观上减少了地方财政收入,进一步拉大了与其他省市的财政差距。

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税政策体系的几点设想

(一)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

由于目前分税制对事权的划分不够明确且交叉较多,同时存在中央政府由于财力不足,将本应由自己负责的事务下放给地方的问题。对而言,事权具有特殊性。全区的经济基础、经济总量、经济发展规模和水平在短期内是无法与内地省份相比。加之地处高原,地广人稀,气候恶劣,相当一部分地区的农牧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常常发生的各类灾害对当地群众造成了财产损失和生命威胁。同时,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及政治地位,特殊的事权引发的地方财政支出与其他省份有着明显的差异,维护统一和保持社会稳定形成的支出成本高于其他地方。为了改善边境地区人民生活生产条件。促进边境地区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巩固边境的基层政权,这方面的支出逐年增加,边境县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因此。应对中央与地方事权进行合理划分和准确界定,减轻地方财政压力,促进经济的发展。

(二)健全中央对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体系

在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条件下,通过现行分税制收入划分办法及其财税政策的调整和改进,最终只能减少中央对地区创造的财力的输出,而不能解决地区财政向当地提供与全国大体均等的社会公共服务的问题,应合理运用中央财政对政府间转移支付政策,加大中央对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改变目前税收增量中央集中大头后转移支付没有相应到位的现状,以进一步体现中央对的财政援助。

一是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主要用于平衡地方预算,满足地方履行政府职能的基本支出需要。这部分转移支付补助同现行中央对的定额补助在内涵上不同,分配办法主要根据财政收支差额给予补助,不规定专门用途,由地方政府统筹使用。支出基数的确定,采用因素法,即根据影响支出的各主要因素的影响程度确定标准系数,并据此确定财政支出水平。通过上述基本统一的客观标准,使中央对的一般性财政补助趋于合理规范。

二是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主要是按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用于对地区的交通、能源、通信、邮电、教育、科研设施以及大型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开发等方面。按国家财政专项拨款补助的目标,根据财力可能,提供配套资金,发挥国家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扩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产业的总体财力投入量,从而对整个经济繁荣起到启动和牵引作用。

三是建立特殊转移支付补助。中央财政应适当增加现有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温饱基金”和“民族补助专款”拨款额。中央财政从每年预算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增设“民族自治区文化建设发展基金”和“民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等,增加等民族地区科技文化建设事业投入。中央财政恢复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国家民族法规赋予民族自治地区的有关预备费、民族机动金以及对民贸企业的照顾政策。自治区机动金、预备费占当地预算总支出的比例可高于其他省区。以上各项资金,每年由中央财政单独专项核拨。

四是增加对的政策性转移支付。主要目的是为的、风俗习惯和特有的语言、文字、教育、卫生、宣传等特殊支出需求提供财政资金保障,弥补其因特殊支出需求所引起的公共服务成本高、费用大而增加的财政支出。因此,中央财政在设计比较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及其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努力提高政策性转移支付比重,使政策性转移补助额占整个转移支付补助额的比重逐年提高。

五是减少财政资金配套。目前,中央安排各专项资金,通常还要求地方安排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但在配套资金比例的确定上,对民族自治地方实行“一刀切”,未能很好地体现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投入力度的精神。据不完全统计,仅2000年用于中央专款配套的支出就达到约3亿元。因此,在专项配套资金的分配及其配套比例的确定上应切实体现对的重点照顾。应按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确定应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的配套项目。不属于共同事权,不应纳入共同配套项目范围。中央与地方财政配套比例的确定,应同中央与地方财力大体相适应,中央对的专项拨款增幅也应与中央财力的增幅大体保持同步,专项配套资金也不例外。

(三)赋予相应的财政自

一是财政收支自。自主地安排和使用依照国家财政体制规定属于地方的财政收入,上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得擅自改变财政收入用途。在支出方面,可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自主地决定支出规模、支出结构及其有关支出项目的标准和范围。

二是举借内债的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决定了地区财政困难的局面将是长期的,即使中央健全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性好转。为了增加财政的发展能力,提高财政积累率,可考虑给予举借内债的自。举借内债可用国有资产作担保,在自我平衡的条件下,根据当地可用财力确定一定举借内债比例,如5%.

三是财政资金调剂使用权。对同一种用途的各项资金包括上级拨付的一些专款,允许捆绑起来统一安排,或者在上级拨付的各种专项补助之间适当调剂,以提高资金的规模使用效益。

财税管理范文第2篇

1、行政干预大,随意减免。执收单位未按规定程序越权减免基(资)金收入,有的由领导出面批条子,随意减免或缓交,导致应收不收或少收。再加上各地政府为招商引资,确保重点项目而颁布的一系列规费减免的非税优惠政策,收入流失较大。

2、缺乏过硬的征收手段,征收成本大,效果差。如: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因执收主体自已征收效果甚微,只能采取委托方式,按征收数超额累进支付手续费,手续费一般要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3、征管部门不重视、不跟踪问效,导致非税收入流失。部分征管部门对改制、转制和国有股本投资等国资企业无偿占有专营权、经营权及其他无形资产,擅自处置国有资产、降低国有股权比例、不同股同利分红等现象不及时关注、跟踪问效,致使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流失较大,有的甚至还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任意处置,谋取小集体利益。

二、票据使用不规范。

1、混用票据。少数单位对收费(基金)票据和内部往来结算收据的使用规定的政策界限分不清楚,收费不开具规定的收费(基金)收据,而是用内部往来结算收据和地税部门的服务性统一结算收据收费,人为混用、串用票据。

2、自印票据。个别单位收费不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而是自印票据或从市场上买来的收款收据收费。

3、票据填列不全。经抽查,相当部分票据未列明收费项目、代码、性质、标准等基本要素。

三、统计工作未建全,非税收入核算过于笼统。

1、未建立非税收入统计报告制度。财政部门对种类繁杂、管理分散的非税收入统计工作还未启动,没有形成专门的统计报告反映非税总体征管情况,对非税收入的总体概貌不清。

2、对非税收入核算不具体,欠科学。目前开发的非税收入管理核算模块,对非税收入的核算没有分清具体的收入性质、管理方式及收费明细项目,从数据库中无法识别某个单项收费的入库及管理情况,整个非税收入核算体系比较笼统、粗放。

四、资金管理分散,方式未定型。

1、统管范畴不清,资金管理分散。由于财政部门对非税资金的统管主要采取分类操作、归口管理的方式,有些管理人员对非税收入管理的总体概念不清晰,整个非税资金未完全纳入财政预算及专户管理的总盘子,相当部分非税资金游离于归口部门或直接坐支。

2、预算资金人为调剂。财政部门对国家规定要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不是依据资金性质划分确定管理范围,而是根据财政预算总规模和税负比重来确定非税收入的预算入库额,有意识地调剂非税收入预算管理规模。五、使用结构不合理,专款专用落实不到位。

1、用于投放生产性支出比例小,用于单位经费比例相对较高。所征收入基本用于养人,投放生产项目的比重很小。

2、人员经费挤占了专项基(资)金。按规定,专项基(资)金应设专帐,专款专用,但有些单位人员经费和专项基(资)金捆梆使用,人为地挤占了专项基(资)金。

以上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最重要的还是要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制度,规范资金管理行为:

(一)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

1、加大宣传力度。各执收单位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非税收入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进—步增强缴费义务人的缴费意识,为依法执收创造良好的环境。

2、全面推行非税网络信息化管理系统。执收单位与市财政、银行联网,对非税收入征收过程中的票据填开、资金缴存、划解国库或财政专户的全过程,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实现财政部门与银行、执收单位之间的数获据共享和信息交换,以加强对非税收入征收监管,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3、规范执收行为,从严减免。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依法征收、依标准征收,规范非税收入缓减免审批程序,明确减免权限,坚决禁止随意减免、越权减免和收“人情费”、“关系费”的行为。未经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批准,执收单位不得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执收单位不得减免政府性基金。

4、对改制企业及重点项目进行一次专门的非税收入清理活动,对国有股权及资产进行评估确认,既要体现政策优惠,又要避免财政性资金流失,对恶意贱估国有资产价值的行为进行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改进非税收入核算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核算行为。

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库或统计台帐、报表制度。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释义》规定的分类口径,把税收之外的财政性资金都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畴,完善项目管理库和统计报告体系,提高收入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改进非税收入管理核算系统。通过系统升级,全面实现非税收入收缴、拨付、核算的信息化和具体化管理,改进收入明细核算和对账办法,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确保非税收入安全、公开、透明。

3、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票据使用与核销的日常管理,票据的开具必须规范、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完整,严把票据核销关,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

4、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能锻炼,熟悉国家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核算水平。

(三)改进非税收入管理方式,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统管力度。

1、将目前分散在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处(科、股)室管理的非税收入逐步归口集中非税收入管理处(局)统一核算管理,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2、对照非税收入的有关政策法规,按规定要求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要严格实行预算管理,未明确纳入预算管理的要逐步纳入预算管理。

3、结合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改善“谁收谁用、多收多用、多罚多返”的分配格局,统一编制部门预算和财政预算、统一支出口径和标准核定单位支出,将财政专户直接返拨逐步转为国库集中支付,由国库按使用计划或进度拨款,真正做到缴拨分离。

(四)合法使用专项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1、理顺财政体制,实行人事改革,定编定岗,将单位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并予以保障,从根本上解决因财力不足,“以费养人”运行现状,预防征收单位合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2、加大专项资金生产性支出投放比重,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政府性基金统一由预算安排调配、按项目及其进度核拨,将资金真正用到实处。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检查。1、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的举报、稽查、奖励、处罚和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依法征收,合法使用;

2、加大对非税资金收支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执收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存在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进行查处,不得姑息迁就。

财税管理范文第3篇

一、深入开展“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活动,认真落实服务企业的政策措施

一是深入企业开展财税综合服务。抽调局领导及工作人员,全程参加市服务企业工作组的活动,协调解决有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积极策应相关工作,主动深入企业开展现场服务、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及时制定并落实帮扶企业的各项财税政策,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力度,在取消和停止征收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再取消和停止征收9项收费。大力精简审批事项,取消合并市区两级审批事项21项,减少企业申请要件43件。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简并报表资料,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和解读,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有关财税政策。

三是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以加强服务和提高效能为目标,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估、效能投诉、效能告诫、诫勉教育等制度,市局机关和有关基层单位主动公开24小时联系电话,接听企业诉求。同时,按照审批事项大提速和审批环节无缝链接的要求,为企业开辟了行政审批“绿色快捷通道”。截至目前,财政地税系统已经深入43家企业开展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涉及财税业务的问题60余件。

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快建设服务导向型财税管理服务创新机制

财税机关作为重要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在全市“保渡上”活动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需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构建财税管理服务的新机制。

第一,及时制定完善财税政策,为企业持续经营和加快发展提供有效支持。全面把握宏观经济走势和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建立财税政策与经济运行协调联动机制,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大力支持大项目好项目加快建设,通过加大贷款贴息、财政资助、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扶持力度,推进项目早投产、早见效,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撑点。二是,加速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使更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时享受到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和提高费用扣除比例等财税优惠政策。三是,全面落实商品房购销的财税政策,通过减免房屋交易环节税费等方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四是,完善政府采购政策,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车辆、电子办公设备的,对同等条件的本市产品或供货商给予优先选定优惠。五是,积极组织实施家电下乡活动,进一步扩大市场,对购买纳入推广范围家电产品的农户,按照销售价格13%给予财政补贴。六是,完善税费减免政策,对国家重点扶持企业、符合条件的微利企业、民营经济等,给予相应的税费减免优惠,促进各类企业协调发展。

第二,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一是,加大财政贷款贴息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规模,重点支持市场需求大、发展势头强、投资见效快的企业和项目。二是,加快建立融资担保体系。市财政集中资金5亿元,区县财政按1:1比例配套,筹集资金10亿元,支持区县普遍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规范贷款担保行为,不断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服务体系。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通过采取适当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以及财政补贴、专项资金支持等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缓解当前面临的困难,稳定就业局势。

财税管理范文第4篇

刚才,*同志就全县财税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都赞成,请大家结合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年全县财税工作成效显著

*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帮助支持下,全县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四川丘区经济大县文化名城战略定位,认真贯彻宏观调控政策,大力实施三大战略,沉着应对特大旱灾带来的负面影响,着力创新工作机制,国民经济继续保持了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实现了“*”规划的良好开局,为实现“双百亿”和农民人均收入4000元目标奠定了基础。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60.13亿元,比*年(下同)增长13.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12449万元,同口径增长13%。全县国税系统累计入库税收13456.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6.9%,增长22.8%,增收2500.7万元;入库“两税”11752.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8.9%,增长25.2%,增收2362.3万元。全县地税系统累计入库税收12435.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7.8%,增长18.5%,增收1944.2万元。

过去的一年,全县财税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财政、国税、地税组织收入的增幅都大大高于我县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实现了“*”时期财税事业发展的良好开局。取得这样的成绩,是全县财税系统干部职工谋划全局、抢抓机遇、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狠抓落实的结果,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及全县财税系统的干部职工表示衷心地感谢,并致以诚挚地问候!

二、扎实做好*年的财税工作

*年,我县财税工作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聚财为国、支出为民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财税收入增长14%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信心,知难而进,团结拚搏,扎实工作,为建设四川丘区经济大县文化名城和构建和谐资中提供财力保证。

(一)切实加强领导。财税工作开展的好坏,关系到全县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关系到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从全局的高度来关心和支持财税工作,积极帮助解决财税系统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财税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一是要把财税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熟悉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财税工作情况,分管领导要坚持定期研究财税工作,掌握税源和每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治税,绝不能违反政策搞变通,绝不能混淆入库级次,绝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二是要强化目标管理。财税部门要自我加压,自添措施。今年,县上将加大对财税收入的考核力度,不仅要对全年目标任务进行考核,而且还要继续坚持对均衡入库进行考核。各乡镇要认真研究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确保全年财税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县金融、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财税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在资金调度、税款入库以及查处涉税(费)案件、打击涉税(费)不法行为等方面,紧密配合,全力支持财税工作。四是财政、国税和地税部门要进一步建立联席制度,互相支持配合,加强协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二)加大组织收入力度。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组织税收收入,要占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65%以上,同时,也要加大非税收入的征收力度,提高财税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一是要增强财税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考核。县、乡镇财税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收入计划执行情况,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找准薄弱环节,采取应对措施;要把财税收入计划层层分解落实下去、落实到人头,推行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要加大税(费)源监控力度。注重重点税(费)源监控,扎实开展税(费)源调研和普查,积极推行属地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税(费)源管理模式,突出重点单位重点督、重点行业重点管、重点税种重点抓的工作方式。三是要强化征管基础工作。严格财税法制、财税政策、财税征收、财税票证、财税稽查等方面管理,全面规范日常工作行为;进一步加强财税收入征管质量考核,建立以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欠税增减率、滞纳金加收率和处罚率为内容的征管综合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筑安装、货物运输业、销售不动产、劳务等专项发票的管理制度,巩固以票控税的成果,规范业务管理,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四是要强化各税种管理。加强对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等各税种的管理力度,实行消费税申报管理和营业税分行业管理;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双向申报制度、代扣代缴制度,逐步实现个人所得税的源泉控管。同时,地税部门要搞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工作。五是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数据管理机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数据的综合利用率;大力推行多元化申报纳税,积极推广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等申报方式,在城区加快税库银联网建设,提高办税效率;强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切实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杜绝泄密事故发生,逐步实现税务工作信息化、自动化。

(三)强化财税服务。全县财税部门要牢固树立财税经济观,进一步增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以为纳税(费)人提供优质服务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办事程序,在政策咨询、税(费)款征收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的主题活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维护纳税(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继续抓好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支持国家西部大开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优惠政策的落实,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使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经济优势。三是要大力推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统一规范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和标准,进一步将执法依据、程序、主体、责任和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切实增强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坚持依法治税。为政重在理财,理财必先治税,治税必须依法。要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支持经济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推进财税体系建设,坚持依法治税、依法服务,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一是要以“五五普法”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普及税法知识,不断扩大税法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二是要扎实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贯彻组织收入原则、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企业所得税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情况。大力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对财税执法权的监督制约,及时发现和纠正财税征收制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三是要大力整顿和规范税费征收秩序。加强税务稽查工作,加大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继续严厉打击各类偷税漏税行为;对房地产、建筑安装、餐饮娱乐、金融保险、食品药品生产、废旧物资经营及使用、农副产品加工、连锁经营超市等行业和企业的纳税情况以及高收入行业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开展检查。认真执行欠税公告制度,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净化税收环境。宣传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宣传税务工作,曝光涉税违法案件,为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五)优化支出结构。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面临很多困难和矛盾,各方面都需要钱,我们必须下决心对财政支出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集中财力办大事,逐步解决面临的困难。对此,大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服从大局,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线,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支持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和解决民生问题的实际工作。要积极筹集资金搞好东干道改造、沱江二桥建设、磐石古城建设、状元街修复、工业集中区建设、资威煤田勘探开发等重点项目。同时,要狠抓社会事业的发展,积极落实惠民行动,突出向教育、卫生、社保、就业、环保等事业的投入,继续扩大“两免一补”覆盖范围,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需要强调的是,惠民行动既是*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期间的一项长期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在制定惠民行动方案时,一定要坚持“明确目标、量力而行、逐步实施”原则,既不容许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决不能为追求政绩、盲目上项目、造成项目因为资金无法落实而不能得到彻底实施,也不能因为资金问题不作为。

(六)推进财政改革。财政部门要把部门综合预算改革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作为财政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要通过两项改革的顺利实施,规范单位收支行为,建立和完善预算追加、重点工程政府采购、有关税费减免等一系列财政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和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改革的资金需要。在保证基本运转需要的前提下,要严格控制专项支出。要通过实施部门综合预算改革,把部门的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统一管理,增强政府的统筹调控能力,有效防止单位私设“小金库”行为的发生;同时要通过相对统一支出标准,保证各部门的正常支出经费需要,缩小部门间的经费保障水平差距,促进协调发展。对非税收入的管理,今年彻底取消收支挂钩的管理模式,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对收入实现目标考核管理,对支出实现项目管理。凡是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一方面,财政部门在下达年初预算时,要科学合理的安排行政性收费成本支出,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凡是不能完成任务的,不仅要追究单位的经济责任,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对这一点,希望在座各位引起重视。

(七)严肃财经纪律。要认真开展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监督管理为内容的教育活动,使广大财政干部、财务人员和社会公众不断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努力提高自觉遵守财经法纪的自觉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加大对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置力度,坚决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内部财务管理,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财政部门要严格依法追究单位经济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行政责任,在这一点上,县委、县政府是坚决支持的。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春节将至,要坚决防止违规发放奖金、突击花钱、公款请客送礼等行为,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政策落实与否、落实的程度如何,群众能否从中受益、受益多少,关键在于干部工作的水平、效率和质量。全县财税部门要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一)要抓住关键。要坚持“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加强领导,力求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四好”班子;带出一支政治合格、本领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财税工作队伍;要着眼于提高干部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强教育培训,注重实践锻炼,加速干部的成才和成长。

(二)要抓好学习。广大财税干部要进一步学习好、实践好“*”重要思想,牢牢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个精髓,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个核心,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要深入学习贯彻县十二届一次党代会和县十四届一次人代会精神,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切实把全县财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和指示上来;要认真学习财税知识,熟悉财税政策、财税法规业务,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税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财税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会用财税杠杆来调控和管理经济,着力提高业务水平。

(三)要强化廉政。腐败问题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最终都可以归结为权力的滥用。全县财税系统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全县财税部门要建立“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许腐败”的保障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财税管理范文第5篇

实现两个保证。就是保证完成市县级一般预算收入任务,保证完成各项收入任务。

强化三项措施。1、强化乡镇税收征收。我们将从各镇经济特色的实际情况出发,加强地方特色税源管理,使产业优势转化为稳定的税源优势,不断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一是在工业上,重点从小五金加工业、小橡胶工业、小水泥预制业、外贸加工业、电脑绣花业税收上求突破。二是在第三产业上,重点从农村建筑装璜业、农村货运车辆营运业、服务业、农民经纪业税收上求突破。三是在农副业上,重点从农村养殖业、农副产品收购加工贩运业上求突破。四是在其他行业上,重点从各镇工业集中区税收、镇房地产开发税收、民房建筑税收、镇村路桥建设税收、运输税收、农村零散税收上求突破。

2、强化房地产税收征收。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开发如火如荼,为地方财政注入了新的活力。从地税而言,房地产税收全部为一般预算收入,因此,各镇、各分局要高度重视房地产税收的征管,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搞好各征管环节连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我们在对全市重点工程实行“双向控管、专业征管”的同时,将加大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的联系和信息共享,全面进行工程项目登记管理,建立完整的工程项目税源台帐,强化建筑工程项目集中开票管理,实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向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房地产税收流失漏洞,使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良好势头。

3、强化私营个体税收征收。针对个体私营税收偷漏税现象较多的实际,今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三点工作:一是大力清理漏征漏管户。组织各分局以所辖范围内工商部门发证户数为基数,集中人力、集中时间与有关部门配合,逐村逐组、逐街逐巷、逐户逐摊进行拉网式清查。二是严格定额管理。各分局要对个体“双定户”的月定额进行全面调整,对纳税信誉等级低的定期定额户可以适当增加核查次数,逐步使“双定户”的税负与实际经营水平相一致。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我们将集中力量,对个体私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进行专项检查,并由点到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私营个体税收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做假帐、两套帐等违法行为,防止个体税源流失。

加大四个力度。

1、加大协调力度。一是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来开展组织收入工作。各分局要主动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征收方案和征收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取得理解和重视,各责任人更要加强与所在镇的党政领导的沟通,定期汇报征收进展情况,多听取他们的意见,争取关心和支持。二是抓欠税大户的资金协调。克服等、靠、要的思想,主动对少数欠税较多、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加强跟踪督查,帮助加快资金回笼,从多方面协调资金,保证清欠到位。必要时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按规定强制执行。三是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征收合力。主动向公安、工商、交通、金融等相关部门通报地税工作情况,取得他们的协助和配合。

2、加大纳税评估力度。各分局要将日常评估、专项评估与特定评估相结合、案头评估和实地评估相结合,细致地抓好评估工作。一是做细基础准备。纳税评估中确定对象、评估分析、询问核实、评定处理、管理建议五个步骤都要有详细的预案,数据的采集应及时、完整、准确。二是周密实施计划。按照既定的评估的内容和时间安排,明确专人评估,按照市局专项评估计划,实施跨片交叉评估。三是认真组织评估。在评估工作中,要坚持各税统评、业务统一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反馈,以评促管,在评估的深度上下功夫。通过纳税评估,认真解剖分析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及时反馈给有关业务岗位,以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3、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一是专项检查抓进度。重点开展房地产业、外贸加工业、化工企业、大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对各类偷逃骗税行为,除追缴税款外,还要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相应比例的罚款,及时按规定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二是日常检查抓深度。实行各税统查,全面提高稽查质量和效率,做到同检查、同处理、同入库。三是专案检查抓力度。要突出对举报案件和大要案的查处,加大大要案的查处力度,提高税务稽查的威慑力,最大限度的遏制重大涉税违法行为的发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告曝光,达到处理一起、震慑一方的目的。四是以查促管抓强度。要加强稽查与征管工作的衔接,实施稽查建议制度,对稽查发现的征管的薄弱环节和部位,由稽查提出具体措施和建议,促进征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财税管理范文第6篇

这次全区财政地税工作会议是在全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三大会战”的形势下召开的。区领导、市局领导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特地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参加今天的会议并要作重要讲话。在此,我谨代表区财政全体干部职工对他们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等下施局长还要回顾部署我区地税工作。下面,我根据局党组意见先就我区财政运行情况讲两方面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20*年财政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们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旋律,围绕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财税任务目标,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保运转、保重点、保稳定,深化财政改革,提高保障能力。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实现了收支平衡,较好地支持了我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积极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年全区财政总收入243034万元,完成预算102.8%,比上年增长21.3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突破10亿元大关,达100512万元,完成预算105.8%,比上年增长23.40%,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2.40%。财政当年支出54858万元,完成预算99.8%,比上年增长12.03%,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1.92%。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

(一)抓收入优结构,财政“蛋糕”不断做大做优。

20*年我们围绕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坚持收入征管和结构优化“两手抓”,财政收入同比增长率比上年增加3.11个百分点,走出了自2002年以来财政收入年增长率递减的低谷。而且财政收入结构得到优化,地方财政收入比重比上年提高了0.7个百分点。数据分析,财政“蛋糕”不断做大做优的关键因素,一方面是贯彻省厅“三个三”工作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腾笼换鸟”。积极筹措安排专项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全年共拨付先进制造业基地资金(技改资金)1066万元、外贸资金1034万元、科技支出1926万元,加快我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促进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发展。同时,鼓励完善农业产业化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大力支持高效农业,推行农机现代化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层次。全年共落实三个产业带发展资金250万元,保证滩涂养殖、平原蔬菜及山上杨梅的产业化。另一方面是狠抓财政收入:这里首先要感谢税务部门全体同志在抓收入方面所作的贡献,去年地方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及结构优化跟税务部门的辛勤劳动是分不开的。第二是加强收入分析预测,及时掌握我区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总体趋势。第三是针对镇街道财政收入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调整完善了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激发了镇街道聚财理财的积极性。

(二)集财力保重点,财政支出进一步向民生方面倾斜。

一年来,我们坚持“存量调结构,增量优方向,增量调存量”的要求和“控压保”三字原则,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支出重点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提高了公共财政支出效益。一是把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作为重点。20*年全区教育支出预算安排18647万元,占全区财政预算支出比重高达34%。继续实施“四项工程”建设,减免学杂费1300多万元,向贫困学生发放教育资助券和营养券共计196万元。二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保证促进再就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公共卫生建设等工作顺利实施。全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79万元,使2027户低保对象得到享受。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扩大报销补偿范围,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53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5元,区本级安排资金500万元。三是增强政法机关经费保障力度,加大了对政法建设的投入,公检法司支出增长迅速,累计全年共支出8470万元,提升了综合治理水平,确保创建“平安龙湾”的资金需要。四是完善农业投入机制,确保全区农业工作稳定发展。全年区本级共安排农口预算内经费2665万元,预算外资金427万元,重点支持农民增收和粮食稳定生产。安排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及工作经费92.8万元,培训人数达10694人,发放合格证书8675人次,为被征地农民再上岗创造了条件。五是加强基本建设的管理,按照“挖掘增量资金,盘活存量资金,滚动调拨资金,按月核拨资金”的总体理财思路,精心安排,积极筹措,全年区本级投入基本建设资金60300万元,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需要。

(三)抓改革求创新,科学理财机制进一步健全。

从财政工作实际出发,把改革创新和稳步推进有机结合,以创新求发展,以改革促提高,不断加快我区公共财政改革步伐。一是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建立起新的政府支出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使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更加清晰地得到反映,为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宏观决策等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经济信息。二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对全区156家单位的487个账户开展了全面的自查和初步审核,应撤销银行账户63个,应补办手续的银行账户62个,为全面启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打下基础。三是根据中央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总体要求,积极配合区纪委做好清理考核奖励性补贴工作,为下步规范我区公务员津贴补贴打下基础。四是继续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一年来共组织、审核2450万元采购项目上报市采购中心采购,为节减财政支出,促进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完善执收执罚单位、银行、财政局三方对账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监管。

(四)强监管提绩效,法治财政建设迈出扎实步伐。

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规范财政管理,提高监管水平,维护财政秩序。一是深化财政监督检查。联合区纪委、区物价局对学校春季收费开展了检查,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二是加强基本建设资金财务监督管理,严格工程预(结)算审查管理。全年共委托审查工程结算141个项目,累计送审价11397万元,审定价10300万元,共核减1097万元,核减率9.63%,为政府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三是组织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共清查了全区148家单位,清查汇总帐面资产总额达102259万元。四是稳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省厅、市局的要求,对我区的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和杨梅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781万元。五是开展《会计法》实施情况检查工作,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促进企业增强依法做账意识、规范会计核算,改善了法治环境。

(五)争满意创品牌,推进财政地税平稳分设。

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从各个方面加强财政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服务创品牌,满意在财政”暨“三进三促”活动,局领导带领各科室负责人“进企业、进农村、进单位”,听取各部门各单位对我们工作服务上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难点热点问题,促进发展环境优化、惠农政策落实和服务效能提高。二是不断加强财政干部职工的素质教育、廉政教育和业务学习,建立“夜学”制度,为推动财政事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地税分局与财政局分设工作。两家分设事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目前我局与地税分局已就人、财、物达成一致意见,现正在逐步分设之中。

总之,过去的一年,全区财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面对严峻的经济和财税形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全区经济建设、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全区经济社会迎来新一轮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来之不易的,它是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以及区人大、区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我区经济运行质量和企业效益进一步提高的结果;也是广大财税干部齐心协力、奋力拼搏、克难攻坚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财政局向关心和支持财政工作的各级领导、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向默默无闻奋斗在财税工作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问候和真挚的谢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是财政收入结构仍然不够合理,收入与可用财力不能同步增长,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还比较有限;二是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社会事业发展投入、基本建设资金投入、政府债务偿还等各方面的支出压力日益增加,收支矛盾仍较突出;三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许多亟待加强的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保障力度还不够。上述问题表明,深化财政管理与改革的任务还相当艰巨,今后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年全区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做好今年的财税工作,意义十分重大。20*年机遇和挑战并存,压力和动力同在。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准确把握国内大势和我区发展环境的变化趋势,因势利导,顺势而为,牢牢把握财政工作的主动权,努力推进全区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年我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现代化滨海新城区的战略部署,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保持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坚持勤俭节约,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保改革、保运转;坚持量入为出,留有余地,依法行政,完善管理,确保实现财政收支平衡。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目标,确定20*年我区财政总收入计划275850万元,同比增长13.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13765万元,同比增长13.2%。为全面完成20*年的财税任务,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服务经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调整支持的重点和方式,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完善支持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财税政策体系,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坚持项目拉动、外向带动、产业联动和城市化推动,加快培育先导型服务业,着力提升支柱型服务业,大力发展保障型服务业,促进龙湾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腾笼换鸟”。进一步加大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建立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和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制度,促进经济稳定持续增长。

(二)坚持依法理财,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保持财政收入较大幅度增长,不断增加财力,是财政部门的首要任务。坚持早抓、勤抓、严抓的原则,时刻不放松抓收入工作,特别要在建立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上狠下功夫。一是优化财政收入结构。要加强税收管理、提高收入质量,推动财政收入增长由注重规模增加向总量、质量“双提高”转变。二是健全收入分析督导机制,层层分解收入计划,落实收入责任制,加强与国地税的配合,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加强监督考核,健全旬、月、季收入分析制度,强化财源建设,动态反映财源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对策,坚持按进度均衡入库,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三是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要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依法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各类收入应收尽收。

(三)坚持民本民生,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

要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足额安排资金,增强对民生工程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特别是要完善特困户、灾民救助制度,更好地体现公共财政向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倾斜,逐步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落实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财政优惠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给予政策倾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实现农民多渠道增收;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认真落实中央对农业的各种补贴,让农民得到更大实惠。

(四)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教育、文化、卫生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点事业的支持力度。加大教育投入,确保教育投入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促进文化产业的调整,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加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入,增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科学运作、规范使用,强化绩效考核,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投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急保障机制,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五)坚持改革创新,提高财政监管质量。

强化绩效理念,稳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建议区政府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年初确定评价项目,有重点地开展绩效评价试点,通过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有效探索,进一步积累经验,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为核心的支出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出台《龙湾区部门预算管理办法》,控制临时性追加,今年下半年将在我区个别单位开展试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要求,细化、深化预算具体支出项目,明确支出类型和支付方式,切实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同时探索扩大预算范围,尝试将部分预算外资金项目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对区级专项资金进行整合,每一项专项资金相应出台一个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区纪委、区审计局、区建设局对我区基建审价工作开展改革试点,使基建审价工作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合理。深化政府采购工作,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提高政府采购效益。进一步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开展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削峰填谷”方案,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津补贴文件规定,逐步均衡部门福利待遇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广应用省厅金财工程一体化软件,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快财政信息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优势,全面提高财政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财政队伍建设。

财税管理范文第7篇

1.纳税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的关系

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整体管理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内容,在实际的财务工作中也必须作为一个重点来对待,首先就是在组织财务活动(比如,开发票)中必须要将纳税筹划总结进去,一切经济筹划活动都必须要以纳税总额作为总体依据,这就是最基本的纳税筹划和企业财务管理之间的简单的关系,其次在纳税筹划和企业财务管理之间还有的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关联就是:纳税属于财务管理的范畴,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财务管理的一切活动都必须要受纳税筹划的限制,一切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都必须要以税收为基本依据来开展!总之纳税筹划和企业财务管理之间就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的关系,他们共同构成了企业财务管理和纳税缴税的核心环节。

2.纳税筹划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企业之所以要开展财务管理不仅仅是为了向国家缴税,服务社会和国家的经济发展,更是为了保证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和业务往来有凭有据,同时也是为了给企业管理者和外界企业财务信息使用者更清晰的公司运行和财务状况,有助于更好的开展企业的管理和未来规划,这也是企业都想要设立财务工作岗位的关键所在。

3.纳税筹划有助于履行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职能

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能从大体上可以分为财务计划、财务决策和财务控制三个主要方面,具体来说财务计划就是根据企业实际的运行状况做出最有利于企业未来发展、壮大的财务决策,另外财务计划还包括合理运用企业资金展开投资获得可观的收益等;财务决策是财务计划的第二步,制定出财务计划之后要根据实际的市场状况,经过缜密的思量和讨论之后再决定这些计划和决定是否具有可行性,是否会给企业的正常运行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最后财务控制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职能,财务控制就是指一切的财务和资金往来都必须要经过企业财务人员和管理层人员的审批才能开展,否则不属于企业正常运行过程中的经济活动。

4.纳税筹划不仅融合于企业的财务管理而且反作用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在实际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纳税筹划工作和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是相辅相成,互相融合的,纳税筹划服务于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现在企业财务管理的方方面面,通过税收筹划企业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管理工作更加有序,而且管理的效率也会得到大大的提升。但是反过来说,纳税筹划也会反作用于企业的财务管理,主要是由于纳税筹划本身就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方面,其次还因为纳税筹划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财务管理的某些过程。总之纳税筹划和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运行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

二、小结

财税管理范文第8篇

关键词:财政税收;监督机制;优化研究

一、我国财政税收监督管理现状

一是重形式、轻本质。针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来讲,我国财政税收监督管理工作仅体现在行为方面,大部分监管人员注重的往往都是监管形式,常常忽略了其监管工作对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因此,要想使财政税收综合性管理机制得到有效完善,就必须先从行为管理方面入手,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进而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创造有利条件。而通过分析国外优秀监督管理经验,我们总结出,税收立法管理应先从内部着手,并通过充分满足资源合理分配的管理要求来从整体上提高财政税收的管理与发展水平。二是监督管理制度有待完善,行使职能能力有待加强。当前,我国很多企业单位都在实施转换经营机制,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也在随之不断更新。在这种情况下,财政税收部门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但是由于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有限,而且部门各工作人员也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常常会出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而财政部门虽然具有一定权利,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其执行能力还有待加强。所以,要想进一步优化财政税收监管体系,首先就必须要解决好监管制度和执行能力不强等方面的问题。

二、完善财政税收监督管理体制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能够约束财政税收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

针对财政税收监管工作的开展,建立相关法律法规不仅能够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决策形成一定制约,进而使财政各项使用情况能够得到有效规范,同时也能够为其工作的顺利展开提供有力保障。首先,通过将不同管理模式有机整合,对财政税收内部化模式进行不断优化,能确保财政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有效实施;其次,财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往往注重的是效率方面的问题,所以在事前,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其相应问题,而在事后也要对本次财务活动实行客观的评价,并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进而有效避免类似的错误在下一次财务活动中出现;再次,财务税收监管活动的开展应从多角度去分析和解决问题,所以各项工作都应该结合财政税收管理规定来展开,并针对财政监督工作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进而使财政税收监管工作的开展能够真正做到优势互补、全面协调、顺利正确地进行;最后,针对财务税收各项监管机制的制定,应积极地从制度监管的总体思路来考虑,进而促进财政税收各部门之间能够默契配合、互相促进。

(二)明确监管主体的相关权利与义务。

一是应正确认识到明确主体职责的重要性。对于财政税收体制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首先应引导相关主体明确自身应履行的职责与义务,也只有这样,财务工作人员才能正确认识到自己应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并以此来促进工作质量与效率的不断提升,也进一步规范其相关管理工作。而为了有效监督管理财政税收的各种职能,在监管过程中还要对各种网络监督活动进行认真、详细的分析,并以此促进财政税收综合管理水平的逐步提升。此外,还要注重对各种主体责任的分析,通过科学有效的责任分析,不仅可以引导相关工作人员各执其责,分工明确,也能进一步提升财政税收监督控制管理效率;二是明确政府职责。在建设财政税收监督管理机制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各种预算模式,并科学有效地发挥政府的相关职责。只有不断优化财政税收管理模式,并实施多元化的管理手段,才能对财政税收的创新型管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可以为实施综合模式的创新型管理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而在国外,对于财政税收监管工作的开展,往往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内部职能部门的管理策略,国外一般都是通过对自身立法程序的不断完善,并逐步优化其财政税收监管机制,来推动财政监督模式的改革创新,在监管过程中不断提高财政税收的监管水平。因此,必须明确政府职责,积极发挥政府在处理财政监督体制上的积极作用,而且也只有政府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为财政税收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也可以促进其监督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加强财政税收的内外监督。

要想真正实现财政税收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就必须要重视内部监督工作的开展,通过不断加强财政税收的内部监督来对其工作人员的相关工作行为做出合理约束,并通过制定完善的规范制度来对其内部工作实施管理,从而为监督模式的创新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加强外部监督工作的开展也是促进其监管机制不断完善的重要手段,但是要注意的是,各项管理工作的执行应全面满足监督机制的具体要求,并且还要积极地实施管理创新。此外,财政税收监管工作的开展也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政府部门可以通过采用灵活的预算方法进行财政税收的预算,进而促进其管理效率能够得到显著提升。

(四)提高财务人员整体专业素养。

为了促进财政部门相关工作的顺利、高效进行,以及进一步提升财政部门的信息质量,应该引导其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学习和积累丰富的财政知识,充分发挥财政部门人员积极的带头作用,主动执行相关财务法规,进而真正实现有法必依。此外,还要正确认识到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体系在财政部门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同时也由于当前很多企业的财务信息都存在失真的现象。因此,只有对其管理体系的不断调整与完善,从整体上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才能有效防止出现财务信息失真现象的产生,并且通过不断优化和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与业务水平,才能够促进其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的执行。

三、结语

当前,不论是国内、国外,各企业单位都正确认识到了建立健全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的重要性,而只有不断创新、优化财政税收管理机制,才能够进一步地促进财政税收的改革创新。但是,当前我国财政税收体制还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解决,其改革创新政策不仅没有得到贯彻落实,相应的税收体系也没有得到有效完善。同时,再加上各级政府没有及时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进而使得相关财政税收问题一直无法得到科学有效的解决。因此,要想促进财政模式的创新改革,并促进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就必须要重视起其管理机制的优化。

主要参考文献:

[1]杨丽.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优化初探[J].中国农业会计,2015.1.

[2]杨彦鹏.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优化研究[J].大科技,2015.3.

财税管理范文第9篇

关键词:税收管理;税收筹划;财务管理

纳税人作为国家税收政策的直接参与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求,在可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国家优惠税收政策,从而制定出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进一步促进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涉税经济行为就是税收筹划的工作内容。企业根据内部的经营活动情况,制定出经济利益最大的纳税方案,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在纳税方案方面下细功夫,从而实现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升企业经营成果的目的)税收筹划是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一环,既关乎国家宏观调控的有效推行,又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从宏观来讲,税收筹划的实施可以优化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促进收入分配平衡协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财政支持;从微观角度来看,我国在税筹划的引导下,个人有更好的财政税收意识,真正成为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参与者。不仅能够强化企业管理者对税收的重视树立纳税意识,还能合理规避税收风险,从而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一、财务管理与税收筹划的概念

(一)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发展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地位举足轻重。资金、收入、分配以及支出等企业经营的主要因素才财务管理中的控制与运用考验着企业管理者的管理智慧。与此同时,财务管理是基于价值判断基础上的集成化管理,财务管理目的在于促进企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在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财务管理的有效度是衡量企业持续力的重要指标。众所周知,企业存在的根本价值在于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追求利润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从具体实践来看,根据不同的运营和分配方式,财务管理的标准也是不一样,主要取决于资金的流动和利益的均衡。

(二)税收筹划

简单来说,税收筹划就是在已有的游戏规则下,为了降低企业税收负担而采取的最优方案。需要注意的是,税收筹划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这是其存在的前提和条件。企业可以追求实现利润最大化,但法律这条高压线是不能触碰的。每一个企业发展的环境不同,特点不一样,这就决定着不同企业要通过制定不同的符合实际情况纳税方案,在综合考虑各个因素作用的同时,制定出最优化纳税方案。从税收筹划的目的来看,主要是为了增强企业活力,提升企业效率。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在几个条件的共同作用下才能有效实施。首先,税收筹划的主体必须满足其存在的客观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只要是独立的经济体,天然具有纳税义务。其次,在这一过程中,不能有偷税、漏税的犯罪行为,要做到程序合法、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内容完整;再次,要考虑到税收筹划的的时间性,要综合考虑到企业的筹资,投资运用,市场营销等经营行为在纳税行为之前所产生的作用,制定最优方案,辅助相关的监督跟踪体系,不能在事后进行;最后,税收筹划的宗旨是为了给企业减负,让企业在无负担的环境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力性,为企业创造更大利润。

(三)基于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的关系分析

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石,它是伴随企业经营活动紧密联系,相辅相成,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从筹划的角度来看,税收筹划必须在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方案,统筹兼顾,发现问题及时制定相关策略,从而达到为企业减负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不断促进了一系列工作的完善和发展。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企业经营者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把要税收筹划工作落实到位,必须依靠财务管理来进行适度的辅助,与此同时,必须看到税收筹划的效果与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之间的关系,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财务管理质量的高低,用短期企业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另一方面,税收筹划作为财务管理的基础内容,进行税收筹划行为时,应当在符合财务管理的相关约束条件之下,而不是功利的作为,努力做到过程透明化,模式合理化,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顺利推行,推动开放型企业经济发展升级,为我国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财务管理与税收筹划目标设定

(一)助力财务管理,优化税收筹划

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有效合理的管理工作,从而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而税收筹划就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管理本身是有成本的,作为财务管理而言,面临着资金的分配和运营,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合理避税,优化纳税方案,把管理的成本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财税管理范文第10篇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财务;财务管理;新理念

Abstract:Themodernbusinessfinancemanagementisinamodernbusinessmanagementsystem''''svaluemanagementsystemmanagementsystem,seepstoenterprise''''seachdomain,eachlink.Thetaxrevenueasthemodernbusinessfinancemanagement''''simportanteconomicenvironmentessentialfactorandthemodernbusinessfinancedecision-making''''svariable,totheconsummationbusinessfinancecontrolsystem,achievesthebusinessfinancemanagementgoaltobeveryimportant.Therefore,embarksfromthetaxrevenuetothebusinesseconomicdevelopment''''sinfluence,intheresearchmodernbusinessfinancemanagementrealizesthetaxrevenuepreparationtohavewidespreadandtheprofoundsignificance.

keyword:Enterprisetaxrevenue;Preparationfinance;Financialcontrol;Newidea

一、现代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不仅是一种“节税”行为,也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其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也就是说,在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仅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因此,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决策者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1)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2)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3)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企业税收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更,企业财务管理者就必须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

(二)服务于财务决策过程的原则。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的安排来实现,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融资、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企业的税收筹划不能独立于企业财务决策,必须服务于企业的财务决策。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脱离企业财务决策,必然会影响到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甚至透导企业作出错误的财务决策。例如,税法规定企业出口的产品可以享受退税的优惠政策,企业选择开放式的出口经营策略,必然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税收利益。但是,如果撇开国际市场对企业产品的吸纳能力和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经营带来的税收利益,那就可能诱导企业作出错误甚至是致命的营销决策。

(三)服从于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原则。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实现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即税后利润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收率;二是迟延纳税。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可以实现税收支出的节约。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子系统,税收筹划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来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税收负担的降低并不一定带来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税法规定企业负债利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而负债融资对企业具有节税的财务杠杆效应,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及融资风险成本也随之增加,当负债成本超过了息前的投资收益率,负债融资就会呈现出负的杠杆效应,这时权益资本的收益率就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四)成本效益原则。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就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为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方案。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必须综合考虑。一方面,企业税收筹划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不能只盯在个别税种的负担上,因为各个税种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就要多缴;另一方面,企业的税收筹划不是企业税收负担的简单比较,必须充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因为一个能降低当前税收负担的纳税方案可能会增加企业未来的税收负担,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者在评估纳税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

(五)事先筹划原则。事先筹划原则要求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果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进行偷税、欠税,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税收筹划。

二、现代企业实现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一)税收理念的改变为企业税收筹划排除了思想障碍。计划经济时代,人们把税收看作企业对国家应有的贡献,侧重从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角度研究税收,片面强调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别突出国家在征纳关系中的权威性,忽视了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的合法权利,企业只须在政府派驻的税收专管员直接辅导下申报纳税,甚至把税收筹划与偷逃税混为一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逐步国际化、知识化、信息化,理论界开始重视从纳税主体的角度研究税收,企业财务管理者开始认识到税收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另外,税收征管法和刑法也对偷逃税的内涵和外延作了明确的界定。可以说,目前研究企业税收筹划的思想障碍已经基本消除。

(二)税收差别待遇为企业税收筹划开拓了空间。现代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选择能降低企业税负、获取最大税收利益的经济行为,这要求税收制度能够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选择空间。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日趋完善,为了体现产业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杠杆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国家在已经颁布的税收实体法中不同程度上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收差别待遇,即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种差别、税率差别和优惠政策差别,同时在税收程序法中也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作了肯定,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业已形成。

财税管理范文第11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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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Taxrevenuepreparation;Modernenterprise;Financialcontrol

一、现代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不仅是一种“节税”行为,也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其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也就是说,在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仅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因此,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决策者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1)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2)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3)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企业税收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更,企业财务管理者就必须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

(二)服务于财务决策过程的原则。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的安排来实现,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融资、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企业的税收筹划不能独立于企业财务决策,必须服务于企业的财务决策。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脱离企业财务决策,必然会影响到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甚至透导企业作出错误的财务决策。例如,税法规定企业出口的产品可以享受退税的优惠政策,企业选择开放式的出口经营策略,必然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税收利益。但是,如果撇开国际市场对企业产品的吸纳能力和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经营带来的税收利益,那就可能诱导企业作出错误甚至是致命的营销决策。

(三)服从于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原则。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实现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即税后利润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收率;二是迟延纳税。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可以实现税收支出的节约。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子系统,税收筹划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来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税收负担的降低并不一定带来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税法规定企业负债利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而负债融资对企业具有节税的财务杠杆效应,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及融资风险成本也随之增加,当负债成本超过了息前的投资收益率,负债融资就会呈现出负的杠杆效应,这时权益资本的收益率就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四)成本效益原则。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就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为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方案。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必须综合考虑。一方面,企业税收筹划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不能只盯在个别税种的负担上,因为各个税种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就要多缴;另一方面,企业的税收筹划不是企业税收负担的简单比较,必须充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因为一个能降低当前税收负担的纳税方案可能会增加企业未来的税收负担,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者在评估纳税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

(五)事先筹划原则。事先筹划原则要求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果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进行偷税、欠税,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税收筹划。

二、现代企业实现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一)税收理念的改变为企业税收筹划排除了思想障碍。计划经济时代,人们把税收看作企业对国家应有的贡献,侧重从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角度研究税收,片面强调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别突出国家在征纳关系中的权威性,忽视了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的合法权利,企业只须在政府派驻的税收专管员直接辅导下申报纳税,甚至把税收筹划与偷逃税混为一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逐步国际化、知识化、信息化,理论界开始重视从纳税主体的角度研究税收,企业财务管理者开始认识到税收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另外,税收征管法和刑法也对偷逃税的内涵和外延作了明确的界定。可以说,目前研究企业税收筹划的思想障碍已经基本消除。

(二)税收差别待遇为企业税收筹划开拓了空间。现代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选择能降低企业税负、获取最大税收利益的经济行为,这要求税收制度能够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选择空间。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日趋完善,为了体现产业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杠杆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国家在已经颁布的税收实体法中不同程度上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收差别待遇,即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种差别、税率差别和优惠政策差别,同时在税收程序法中也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作了肯定,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业已形成。

财税管理范文第12篇

经济决定社会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使经济保持一个稳定快速的发展状态。财政税收在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从新中国建国起,经过多次改革,相关政策愈发完善,财政税收明显提升,到如今至少比建国时期增长了1000 倍。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这半个多世纪中,人民生活水平得以改善,对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也大有裨益。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中,存在着一些不确定因素,为适应新形势下这些变化,税收工作还需进一步改革。一方面能够优化财政支出体制,使财政支出更加规范合理,提高对税收的利用效率,更好地用于基础建设,为人民服务; 另一方面,我国经济制度正处于转型关键时期,传统税收政策和制度已难以满足当前要求,也应随之转型。而且从目前状况来看,国内地区差异越来越明显,体现在财政税收上,不管是利益分配,还是管理工作都严重不平衡,应加以改进,另外,财政预算颇为关键,关系着税收直接支出,以及税收的使用程度,为了提高财政预算水平,必须结合时代特色和实际国情对财政税收深化改革。

二、财政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不健全。税收是一项较为庞大的工作,需要有健全的制度加以约束,但市场经济复杂多变,行业数量较多,税收种类也多。且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期,经济失衡现象较为明显,税收政策也未能完全转型,与国情有很多不相符之处,与当下环境还需有一段磨合期,这需要一个过程。因为这些因素,税收的本来功能难以完全发挥,在宏观调控和协调经济方面稍显不足。就财政制度自身而言,也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如制度不完整、重复收税等,营业税和增值税在征收时就常出现企业重复缴纳的情况,以至于不少企业都带有不满情绪,纳税不积极,拖欠甚至不交。另外,税收具有强制性,需要法律作保障,但我国法律尚不完善,在税收制度上也存在有漏洞,不公平现象时有发生,阻碍了税收工作的正常发展。

(二)监督力度不足。纳税是每个纳税人的义务,由于范围广、事务多,必须加强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良性开展。但我国漏税偷税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很多企业在大型工程中为降低成本,想尽一切办法逃税,如制造虚假财务信息、借助专用发票逃税等。也有部分企业在缴税时未遵照国家规定,缴税不及时,甚至有少数强势企业,利用后台权力公开逃税。而我国在此方面的监督措施较少,监督力度不足,不能按时收缴应有的税费,使得实际税收与预算值有太大偏差,严重损害了国家经济利益。

(三)预算工作不合理。开展财政税收工作,需要提前进行科学合理地预算,以保证税收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但国内对税收预算的重视度较小,内容范围狭隘,在后续工作中常出现税收资金被挪用的情况,使其调控作用有所削弱。由于预算不合理,在征收过程中还可能与纳税人发生冲突,影响纳税人的积极性。

(四)纳税人素质有待提升。财政税收不仅仅是国家相关部门的责任,更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需要纳税人或企业积极纳税。国内出现漏税偷税现象,一方面与税收制度不健全有关,一方面也受纳税人素质影响。部分企业或个人纳税意识薄弱,不能清楚地认识到纳税是反用于自身,反而只顾眼前利。一旦遇到有官员贪污税款的事件,或纳税人不能直接享受纳税好处,就误认为所有税收都发挥不了实际作用。其实并非如此,而且随着改革力度加大,这方面也得以抑制,有所好转,在今后还需增强纳税人的缴税意识。

(五)其他问题。在税收管理上有也很多不足,管理体制不统一、制度不完善,使得管理人员难以发挥税收的实际作用。加上监督力度较弱,工作人员很有可能玩忽职守、缺乏责任感,导致征税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政府部门将税收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在公共设施上使用较少,纳税人很容易产生不满,积极性被挫伤; 地区经济状况不同,在实际税收工作中,受地方财力等条件影响,财政职能划分不明确。尤其是某些地方税收较为复杂,而财政管理部门方法陈旧落后,缺乏灵活性,以至于处理不当。在用于地方经济建设时,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税收收支不平衡,都不利于相关活动开展。

三、新形势下财政税收深化改革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针对上面出现的各种问题,要想保证财政税收工作稳步进行,必须对有关制度加以完善。结合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合理调整税收政策,使其与当前的市场经济相适应。既要维护国家利益,又要促进各企业健康成长。特别是重复缴税,需尽快改善这一状况,如合理调整营业税和所得税,增强纳税企业的积极性。同时对一些中小企业,应尽量降低税收,以减轻其经济负担,从而能够更好地进步。在地方财政税收上也是如此,应根据经济条件对其税收结构加以优化,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二)加大财政税收监督力度。当前我国的偷税行为有所增加,应该加强财政税收工作的监督,避免企业偷税的行为发生。一方面需要建立完善的税收监督制度。另一方面纳税部门需要有专门的人员监督企业的纳税。完善的税收监督制度可以保障税收工作顺利进行,尽量避免企业的偷税行为。当前企业为了减少纳税额经常制造假账,税收征管部门需要对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监督,减少国家的税收损失,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

(三)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税收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离不开科学合理的税收预算机制。可以从两方面出发,一方面对财政预算的范围进行拓宽,使各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都被财政预算机制所覆盖; 另一方面,我国政府要根据国情制定长期的税收预算机制,对我国的财政税收工作进行长期的规划,保证我国税收工作的正常运行。对税收预算机制进行不断的深化改革,不仅可以确保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还有助于提高税收工作效率。

(四)加大相关宣传,提升纳税人素质和纳税意识。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可以面向社会做一些相关的宣传活动,也可以在电视或网络上播出一些宣传纳税相关内容的短片、情景剧节目等,让纳税人和纳税企业增强本身的纳税意识,提升素质,政府相关部门也加大对社会公共服务的建设,让纳税人实实在在的看到纳税后反用于自身的事实,这样会有效提高纳税人的积极性,减少偷税漏税的发生。

(五)合理控制财政支出。财政支出是财政税收的重要环节,要合理控制财政税务支出,使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处于平衡状态,使百姓切实享受到财政支出带来的好处。财政支出要遵循市场化、引导性和公共性的原则,要让财政支出合理控制在有效的范围,要定期对财政支出做调整,使财政支出有利于经济建设,有利于社会公共服务的建设。财政支出必须要着力解决当下的经济问题,在贫困的农村进行相应的财政支出,保障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教育体系的财政支出力度。在科技方面,加大财政支出力度,着力提高我国的科技实力; 在社会保障方面应该加大财政支出力度,着力保障人民的生活水平; 财政支出用于国家医疗设施建设,提高国家的医疗水平。

财税管理范文第13篇

汤教授的讲话分为两个部分:第一,关于公共财政的基本理论,包括公共财政的特征、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阵容及其实行机制、公共财政框架完善以及税收在公共财政中的地位等问题。第二,基于税收在公共财政中的重要地位,当前分布实施税制改革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公共财政的相关问题

汤教授认为尽管公共财政的相关内容存在诸多方面争议,但是总体看,公共财政具有其道理,个人赞同这个提法。

十六届三中全会对于税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有特定的论述。该论述要求分步实习税制改革,并具体提出了实施分步税制改革的八项具体要求。十六届三中全会对于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包括完善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国家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以及整个财政制度。

汤教授认为,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原则,从理论上讲,是以市场失效和社会经济全面、持续健康发展为标准。因此,只有那些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政府和公共财政应当介入。由此,导出公共财政的介入领域范围。

(一)公共财政的特征和应当介入的领域

公共财政的含义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和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建立的财政收支活动新的机制和新的体制,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制。公共财政的基本点包括:(1)弥补市场失灵的财政;(2)公共财政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3)非营利性的财政;(4)法制化的财政。

公共财政涉足于公共领域。从一般的角度讲,公共领域是市场失灵的领域,包括;(1)第一个层次:国家安全、公共秩序与法律、公共工程与支出、公共服务;(2)第二层次:经济的外部性、垄断、分配不公、经济波动、信息不完善等;这两个领域都是公共服务应当介入的领域,也是公共财政应当涉足的领域。(3)从特殊的角度来看,应当联系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看。从市场发育的角度来看,发展中国家比发达国家需要介入的领域更多,某些私人资本在一些领域无法介入。由经济发展导致的市场失灵领域成为公共财政的第三层次。(4)我国特有的国情:地域广阔、城乡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公有制经济比重大,改制改组的难度较大,必须政府介入。我国的经济发展国情构成我国公共财政的第四个层次。(5)另外,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我国的公共财政的范围还涉及到宏观调控领域。

(二)公共财政的职能和机制

财政的范围由政府的只能决定,同时这两者以一定条件下经济体制为前提。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包括政治、社会、文化教育和经济管理管理职能。基本职能直接配置资源和间接调控私人配置资源的能力。具体表现为,提高市场资源配置的能力、稳定经济的能力,维护公平的能力,拉拢经济体制的能力完善经济发展的能力,完善经济体制的能力、法制的能力,对外宣传的能力等八项。政府的这些职能规定着财政职能运行的方向,规范着财政职能的范围。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政府职能的暂行定位,反映在财政领域就是建立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性财政。财政职能包括,资源配置,收入公平分配职能和稳定社会发展的职能。除了这些传统职能之外,对应政府的职能的转换,财政职能也有了新的表现形式。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构建。

公共财政框架体系至少包括: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制度;构建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完善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票款分离、收支两条线的支出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完善宏观调控的协调机制;实行权责化的政府会计;建立政府管理信息制度。

关于税收和公共财政关系有三种观点。第一,建立和规范以税收收入为主,以辅助化收入为辅的财政体系。税收收入是基本内容,制度化收费处于辅助地位。采购成为新的金融工具。公共财政应当以税收为主要的手段。因此,公共财政改革以税制改革为基础,其中税费改革是关键和难点。第二,在市场经济中,在总体上税收制度应当保持较高中性,它对配置资源非常重要。保持税收的中性要求依法治税。税收制度也成为财政制度的中心。第三,在公共财政下,政府收入来源于社会的公共收入。政府提供的是个人难以提供的公共服务,这种服务要求与之相对应的无需偿还的财政收入,即税收。税收成为公众取得公共服务的对价。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是公共收入的基本甚至唯一的形式。此外,还应当考虑公共财政和纳税人的权利之间的关系。公共财政的直接来源是公众提供的税金,因此公共财政应当保障纳税人的正当权利。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本身就是公共财政的目的。

二、当前分步实施税制改革的几个想法

(一)税收理论能否成为税制改革的依据

1、应当把中国税制改革放到加入世贸组织下,放到世界性税制改革背景下分析。

关于世界性税制的改革的理论依据和中国税制改革的背景。世界税制改革有三大理论依据:公平课税论、最优课税论和财政交换论。对于该三项理论能否成为税制改革的理论依据有肯定和否定两种观点。汤教授认为应当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分析后区分性借鉴。

关于公平课税理论。公平课税理论主要根据收益原则和课税能力原则。理想的公平课税理论主要根据综合所得概念,宽税基。既要强调横向公平,又要强调纵向公平。税收公平和税收中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我国进行税制改革应当以公平税负理论为依据。但存在一定问题。税费加上无法统计的制度外收费大约占30%。因此,应当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合理的借鉴。

关于比较有分歧的最优课税理论。汤教授应当承认其在世界税制改革中发挥过的重大作用。公共选择理论和最优课税理论是获得诺贝尔奖两种财政税收理论。其中强调的最优商品课税、最优所得课税、以及最优商品课税和最优所得课税的最优搭配值得我们思考。尽管该理论中的很多假定并不存在或者有一些前提,但是这种思路给我们很大启发。比如,应当注意到产品的需求弹性和税率的关系。对于需求弹性较小的应当征收较高税率。这些思路应当值得我们思考。再如,最低边际税率和最高边际税率都应当低一点,应当选择合理区间,这样一个视角具有其价值意义。应当注意税率的调整和效率的关系。此外,维克里较早提出中性税收的思想,尽可能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汤教授认为,把税收的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等细化一下,可能就推断出最优课税理论。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人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过高。一方面导致劳动者的逃税动机,另外这样的边际税率在实际中很少得到运用。因此,最优税收理论在某些方面可以借鉴。

关于财政交换论。财政交换论和法制已经宪法经济学联系较为紧密。中心问题是如何约束不良政府行为。政府从公民哪里获得财产应当如何限制?汤教授主张通过重新确立一套经济和政治活动的宪法法制,对政府权力实施宪法上的约束。税收设计属于宪法问题,税制改革应当属于立宪性问题。税收法定原则等是这种思想的体现。主张应当约束预算和平常所讲的政府权利来源于宪法,保障公民的权利等理论是一致的。政府的财政权利来源于宪法,立宪原则还涉及到许多公共财政思路:公债、预算、政府采购、转移支付等。汤教授在此问题上的看法是,财政交换理论的核心——贯彻税收法定主义有其道理。

2、关于中国税制改革的背景,汤教授还从经济全球化态势和十六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背景下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更可以看出我国税制改革的紧迫性。国际层面上的税制改革应当考虑到税收竞争和税收协调问题、居民管辖权原则和来源地管辖权原则问题等。我国进行税制改革过程中应当看到我国税制和世贸组织基本原则不相符合的地方。除此之外,我国税制改革还应当考虑如何按照国际惯例经济贸易区域化、国际税收协调等对国际税收产生影响,并最终如何和国际进行接轨,怎样和国际减税浪潮协调。

另外,汤教授认为现今倡导的税制改革并非新一轮税制改革,而应当是94年税制改革的后续部分。

(二)关于现行税制改革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关于加快增值税暂行试点工作。中央已经在东北八个行业进行增值税转移试点工作。对当年新增加的机器设备中所包含的税进行试点,范围并不是很大。汤教授认为,不应当因为局部过热而延迟增值税试点工作。目前投资过热有结构性原因。因此,既然主要的行业都已经试点了,其他的行业应当改革。另外,试点的时间不宜过长,应当向全国较快推开。可以借鉴很多国家的做法。采取分步到位办法。其中,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应当进一步降低。

2、关于两法合并问题。两法合并工作已经展开。其中,关于两法的名称,主导意见仍然采用《企业所得税法》的名称,但在条文表达中体现法人所得税的精神。但也有有人提出一步到位,汤教授在此问题上的看法是,现行企业所得税界定纳税人的关键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弊端日益显露。因此,尽量与会计制度保持一致,以减少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纳税和征税的成本。其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问题,大体的倾向是在25%左右。

3、加快消费税的调整问题。前段时间,官方对奢侈品征收消费税进行辟谣。汤教授认为,消费税应当加快调整步伐。选择性强是消费税的特征。消费税和现在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因此,应当完善消费税,适当提高消费税基。对于某些环境污染严重的,资源稀却性的,国家垄断性的,资源不再生的,倾向于适当提高一些税率。对于破坏环境等的,也应当提高一些税率。对于小汽车,老百姓都认为高档的消费品等并且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可以适当扩大税基。对于化妆品等应当作出不同的调整。对于某些高消费有人主张开征消费税。在营业税基础上加征消费税。

财税管理范文第14篇

税收筹划涉及企业内部的投资、筹资、经营、分配等各项理财活动,还与政府、税务机关以及相关组织有很密切的关系。因此,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还要注意以下问题:

1.税收筹划必须遵守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

具体表现在:第一,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第二,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第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企业税收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更,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就必须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保证所设计的经济活动、纳税方案为税收主管部门所认可,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并承担法律责任,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税收筹划应从总体上系统地进行考虑

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实现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即税后利润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收率;二是迟延纳税。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可以实现税收支出的节约。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子系统,税收筹划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来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税收负担的降低并不一定带来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税法规定企业负债利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而负债融资对企业来说具有节税的财务杠杆效应,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及融资风险成本也随之增加,当负债成本超过了息前的投资收益率,负债融资就会呈现出负的杠杆效应,这时权益资本的收益率就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3.税收筹划要服从于财务决策过程

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的安排来实现的,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融资、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脱离企业财务决策,必然会影响到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甚至导致企业做出错误的财务决策。例如,税法规定企业出口的产品可以享受退税的优惠政策,企业选择开放式的出口经营策略,必然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税收利益。但是,如果撇开国际市场对企业产品的吸纳能力和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经营带来的税收利益,那就可能诱导企业做出错误甚至是致命的营销决策。

4.税收筹划应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就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为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方案。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必须综合考虑。

5.税收筹划应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

企业的税收筹划不是企业税收负担的简单比较,必须充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因为一个能降低当前税收负担的纳税方案可能会增加企业未来的税收负担,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在评估纳税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比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是33%,某纳税人有一笔10万元的所得(假设不考虑其他扣除因素)可以在2002年实现,也可以在2003年实现,该笔所得不论在哪一年实现,都要缴纳3.3万元的税款,税收成本不变。但若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则结果不一样。选择不同的纳税年份,应纳税款的现值将存在差异。假设折现率为10%,该笔所得推迟一年实现,差异额为3000元(100000*33%-100000*33%/(1+10%),等于节税3000元。

6.税收筹划应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进行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果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进行偷税、欠税,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税收筹划。税收筹划需在应税经济行为之前进行,并指导经济活动的运行。

7.税收筹划应注意风险的防范

税收筹划之所以有风险,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及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有关。尤其是那些立足长期的税收筹划,更是蕴含着较大的风险性。例如,较长一段时间内,国家可能调整税法,开征一些新税种,减少部分税收优惠等。另外,无论什么税种,在纳税范围和应纳税额的界定上,法律都赋予税务机关一定的职业判断。因此,在企业税收筹划中,有关人员除了全面学习税收法规外,密切保持与税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至关重要。同时还要尽早获取国家对相关税收政策调整或新政策出台的信息,及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尽量降低风险,趋利避害,争取最大的收益。

因此,从税收对企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出发,研究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需要注意的问题有着广泛而深刻的意义。

二、现代企业理财中税收筹划的思路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下的税务筹划,不仅开始悄悄地进入人们的生活,企业的税务筹划欲望在不断增强,筹划意识也在提高,而且随着我国税收环境的日渐改善和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增强,税收筹划更被一些有识之士和专业税务机构看好,不少机构已开始介入企业理财中的税务筹划活动,北京、深圳、大连等税收筹划较为活跃的地区还涌现出一些税务筹划专业网站,如“中国税收筹划网”、“中国税务通网站”、“大中华财税网”、“永信和税收咨询网”等。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税收总量不断扩大,据了解,继1999年首次突破10000亿元大关之后,2000年实现12000亿元,较上年增加22.8%,2001年更是实现15000亿元,较上年提高19.8%,2002年税收收入达到17000亿元,较上年提高13.3%,2003年税收收入又首次突破20000亿元大关,较上年提高17.6%,与此同时,税务机关的税收计划在逐步淡化,这为税收优惠完全落实到位、为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和条件;作为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外资,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制定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当事人往往面对着几个纳税方案的选择。不同的方案,税负的轻重程度往往不同,甚至相差很大。据业内资深人士分析,目前,税收筹划的方法及其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减免税政策仍然有操作空间,即使现有的减免税政策也没有完全到位,没有利用好,这是当前企业理财中税收筹划的最主要部分,也是最大的空间。

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化步伐的加快,企业财务管理下的税收筹划在企业生存与发展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越来越明显。新的理财环境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审时度势,积极探索企业税收筹划的新思路。

财税管理范文第15篇

关键词:财税体制民族区域转移支付财政自给

一、分税制条件下中央对实施的财税管理体制及其评析

(一)中央对实施的财税管理体制

1994年起,我国全面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也于1994年起开始试行分税制。1994年3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试行意见》(藏政发[1994]21号),1994年4月21曰,自治区财政厅出台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对分税制的具体内容和有关预算管理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1994年,中央召开第三次工作座谈会,并形成了中发[1994]8号文件,在确立中央对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同时,赋予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按照中央第三次工作座谈会确定的“税制﹁致、适当变通、从轻从简”的政策,进行了民主改革以来力度最大、范围最广、影响最深的税收制度改革,而且第一次实现了与全国税收制度的接轨和基本统一。目前开征了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车辆购置税等11个税种及教育费附加。

为加快发展,2001年,中央召开第四次工作座谈会,确定实行“核定基数、定额递增、专项扶持”的财政补贴政策,即除关税和进口消费税、增值税外,目前征收的其他各项税收全部留给;中央财政适当增加对的定额补助,并逐年递增;继续执行全国统一的转移支付、少数民族地区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办法。中央出台的重大调价措施对造成的涨价影响,继续由国家财政给予补助。继续实行“税制一致、适当变通、从轻从简”的税收政策,除关税、进口消费税、增值税外,其他各税的具体管理办法由自治区政府拟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行。今后开征新的税种,按全国统一的税制执行,如需变通,应报国务院批准。“十五”期间继续实行免征农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的政策。在内地所办企业,其所得税仍回缴纳。

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下,地方财政在规定的税种范围内,具有相对的自,收入征管积极性明显增强。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全区税收收入进入快速增长时期,年均增长速度达18%以上,各项税收累计完成65亿元。2033年,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超过11亿元,达到实行分税制前1993年税收收入的5倍。地方财政收入2002年完成72082万元,是1994年的7.7倍,平均每年增加7965万元,年均递增29.3%.

1996年中央开始对实行特殊的转移支付政策,到2002年,中央对过渡期转移支付累计达20.55亿元,年均递增32%,对社会经济发展。财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都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现行分税制财税体系的缺陷

1.中央与地方职责范围的界定仍然不够明确,未能建立起在此基础上的规范化的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而也未能实现长期以来一直想达到的既保证中央的宏观调控效果,又能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的目标。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是在各级政府的职责划分和相应的支出范围没有调整的基础上进行的,政府的各个层次间的职责还未能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具体明确的界定,仍然存在事权不清问题。从的实际来看,政府行政成本过大,应由地方政府办好的事情不能完全办好。不该由地方政府处理的事务包揽太多。中央政府虽有体制补助、税收返还、专项补助等措施,但规模小,办法随意性大,作用有限。客观上造成了地方政府职责和财力的矛盾。

2.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通过几年的运行,《中央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对缓解地方财政的困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地方特殊,按该办法计算的结果往往与实际产生巨大的差距。以《2002年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为例,中央在测算工资薪金所得税时,未考虑特殊津贴和生活补贴等免税因素,导致标准收入高估;而在测算支出时,又未考虑的一些特殊情况,如,在职进藏干部职工休假费用、物价水平远远高于内地的支出成本等因素,导致标准支出低估。此外,在中央对地方的补助中。转移支付比例过小。而没有统一纳入中央政府对地方转移支付范畴的专项补助比例过大,如,2002年中央下达专项补助(不含增发国债补助)和转移支付二者之比为71:29,由于转移支付规模过小,均衡各地市发展的作用受到很大限制。

3.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尽协调。实行分税制后,无论是在地方固定收入项目的划分上,还是在共享税收的分成比例上,都与其他省市没有区别;中央在国债分配、外汇留成、出口退税、中央驻地方企业的利润留咸、体制的转轨或局部调整等方面,无不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客观上减少了地方财政收入,进一步拉大了与其他省市的财政差距。

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税政策体系的几点设想

(一)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

由于目前分税制对事权的划分不够明确且交叉较多,同时存在中央政府由于财力不足,将本应由自己负责的事务下放给地方的问题。对而言,事权具有特殊性。全区的经济基础、经济总量、经济发展规模和水平在短期内是无法与内地省份相比。加之地处高原,地广人稀,气候恶劣,相当一部分地区的农牧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常常发生的各类灾害对当地群众造成了财产损失和生命威胁。同时,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及政治地位,特殊的事权引发的地方财政支出与其他省份有着明显的差异,维护统一和保持社会稳定形成的支出成本高于其他地方。为了改善边境地区人民生活生产条件。促进边境地区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巩固边境的基层政权,这方面的支出逐年增加,边境县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因此。应对中央与地方事权进行合理划分和准确界定,减轻地方财政压力,促进经济的发展。

(二)健全中央对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体系

在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条件下,通过现行分税制收入划分办法及其财税政策的调整和改进,最终只能减少中央对地区创造的财力的输出,而不能解决地区财政向当地提供与全国大体均等的社会公共服务的问题,应合理运用中央财政对政府间转移支付政策,加大中央对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改变目前税收增量中央集中大头后转移支付没有相应到位的现状,以进一步体现中央对的财政援助。

一是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主要用于平衡地方预算,满足地方履行政府职能的基本支出需要。这部分转移支付补助同现行中央对的定额补助在内涵上不同,分配办法主要根据财政收支差额给予补助,不规定专门用途,由地方政府统筹使用。支出基数的确定,采用因素法,即根据影响支出的各主要因素

的影响程度确定标准系数,并据此确定财政支出水平。通过上述基本统一的客观标准,使中央对的一般性财政补助趋于合理规范。

二是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主要是按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用于对地区的交通、能源、通信、邮电、教育、科研设施以及大型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开发等方面。按国家财政专项拨款补助的目标,根据财力可能,提供配套资金,发挥国家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扩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产业的总体财力投入量,从而对整个经济繁荣起到启动和牵引作用。

三是建立特殊转移支付补助。中央财政应适当增加现有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温饱基金”和“民族补助专款”拨款额。中央财政从每年预算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增设“民族自治区文化建设发展基金”和“民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等,增加等民族地区科技文化建设事业投入。中央财政恢复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国家民族法规赋予民族自治地区的有关预备费、民族机动金以及对民贸企业的照顾政策。自治区机动金、预备费占当地预算总支出的比例可高于其他省区。以上各项资金,每年由中央财政单独专项核拨。

四是增加对的政策性转移支付。主要目的是为的、风俗习惯和特有的语言、文字、教育、卫生、宣传等特殊支出需求提供财政资金保障,弥补其因特殊支出需求所引起的公共服务成本高、费用大而增加的财政支出。因此,中央财政在设计比较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及其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努力提高政策性转移支付比重,使政策性转移补助额占整个转移支付补助额的比重逐年提高。

五是减少财政资金配套。目前,中央安排各专项资金,通常还要求地方安排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但在配套资金比例的确定上,对民族自治地方实行“一刀切”,未能很好地体现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投入力度的精神。据不完全统计,仅2000年用于中央专款配套的支出就达到约3亿元。因此,在专项配套资金的分配及其配套比例的确定上应切实体现对的重点照顾。应按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确定应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的配套项目。不属于共同事权,不应纳入共同配套项目范围。中央与地方财政配套比例的确定,应同中央与地方财力大体相适应,中央对的专项拨款增幅也应与中央财力的增幅大体保持同步,专项配套资金也不例外。

(三)赋予相应的财政自

一是财政收支自。自主地安排和使用依照国家财政体制规定属于地方的财政收入,上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得擅自改变财政收入用途。在支出方面,可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自主地决定支出规模、支出结构及其有关支出项目的标准和范围。

二是举借内债的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决定了地区财政困难的局面将是长期的,即使中央健全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性好转。为了增加财政的发展能力,提高财政积累率,可考虑给予举借内债的自。举借内债可用国有资产作担保,在自我平衡的条件下,根据当地可用财力确定一定举借内债比例,如5%.

三是财政资金调剂使用权。对同一种用途的各项资金包括上级拨付的一些专款,允许捆绑起来统一安排,或者在上级拨付的各种专项补助之间适当调剂,以提高资金的规模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