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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范文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 转基因;食品;安全性

中图分类号:TS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3)20-0171-01

今年6月,农业部对三款转基因大豆新品种发放安全证书,美国塔夫茨大学2008年在我国进行“黄金大米”试验等消息的披露,使得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焦点。在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的广泛争论中,人们一时很难分辨哪些说法是有科学依据的,哪些说法是武断、谣言、投机炒作甚至是利益驱使,转基因作物商业化已近20年,目前全球转基因食品的品种、产量急剧增加。转基因食品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持己见,互不相让,争论毫无结果。

转基因技术分为两类,一是把异源生物的基因转移到某种生物中,二是对某种生物的基因本身加以修饰改造,它本身是一项造福人类的技术。由于转基因技术本身研究水平的限制,由于科研人员对基因的结构、基因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基因的调控机制等的了解还比较肤浅,虽然被转移的基因的功能是已知的,但有不少是异种生物的基因,由于基因插入时其插入部位是随机的,转基因生物有时候会出现一些科研人员没有预计到的后果,比如转基因农作物中已有个别品种出现了引起人体过敏的蛋白。这引发了人们在食物安全、生物安全和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辩论。人们担心转基因食品现在没有凸显问题,但有滞后效应:比如,转基因植物的DNA经过重组后,有可能合成出对人体有直接毒性或潜在毒性的蛋白质;转基因农作物的某些蛋白质,可能渐渐地影响我们的免疫系统,对人类健康造成隐性伤害,食用转基因食品的人在若干年甚至一两代之后,问题才表现出来。

转基因安全问题本质上是一个自然科学技术问题,但关系到人类自身的健康和安全,就不是一般的自然技术问题了。科学界对转基因食品的危害也存在争论。转基因是一门现代生物科技术,但对人类是否有利,主要看怎么应用这项技术及应用的目的,是否被某些人利用谋取私利?从研发到投产再到消费者手里,过程是不是透明?监管能否到位?消费者的权益是否能够受到较好的保护。某些专家说经过安全论证过的转基因食品就是安全的,但是到了生产阶段,还存在着监管是否到位的问题。以有机食品为例,有不少厂家花钱买认证,那么就无法证明通过安全评价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一样安全。厂家没有按国家要求在转基因食品的包装上标明,人们很难分辨是不是转基因食品。这样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知情权被剥夺意味着失去吃什么的选择权。

现在没有确切的证据表明转基因食品对人体有害。当然,没有证据表明有害不代表肯定无害,但是,更不能因为没有证据表明有害就认为它肯定有害,由于人们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心存疑虑、认同度差,市场销售的食品,一旦需要标识,大部分食品生产厂家都采用非转基因原料,一些厂家为了增加消费者的信任,承诺不使用转基因原料。这样的舆论环境,不仅使得转基因食品有害论占了上风,而且还耽误了基因技术发展的大好时机,阻碍了转基因技术的进步。

科技人员应用转基因技术,培育出许多有利于人类健康的食品。转基因得到的生物有很多优点:可增加作物产、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作物抗虫害抗病毒的能力、提高农产品耐贮性等。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是可以保证的。首先,任何一种转基因食品在上市之前都进行过大量的科学试验,相关国家和政府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其次,食品对人体是否安全,主要看人体对这种食品的代谢能力,重组的基因经过筛选,经研究证明不会在人体内积聚,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例如,通过向玉米中转入一种来自于苏云金芽胞杆菌的基因培育出一种抗虫玉米,转入的这种基因能导致鳞翅目等昆虫死亡,但对人体无害,因为只有鳞翅目等昆虫有这种基因编码的蛋白质的特异受体,而人类及其他的动物、昆虫均没有这样的受体。

对待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应持科学的态度,理性公正客观分析。转基因技术本身是一项造福人类的技术,不能全盘否定。转基因是一种新的生物技术,它还不成熟,它的技术还处于发展之中,科学家对基因的认识和掌控还不够,基因重组有随机性,转基因生物也会出现人们不希望的结果,加上一些转基因技术不当应用,导致个别转基因食品的确存在安全性问题,如少数转基因食品含致人体过敏的蛋白,因此,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科学家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在技术层面可以防范,加上政府严格监管,完全可以防止此类食品的商业化应用,不会对人类造成进一步的危害。

在转基因食品研究上科技人员需要研究很多新问题。比如新的基因组合生物会不会对生物链中的其他物种产生不良影响,对生态系统的有什么影响,该物种自身的稳定性如何;再比如转基因生物成分的改变对食品安全性的影响,转基因作物中的毒素是否会引起人类急、慢性中毒或产生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等。转基因食物出现到现在仅20余年,还没有经过长期的安全性考验,还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应该加强基础研究,提高基因认知水平,从技术层面防止不当转基因动植物的出现;加大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宣传力度,提高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对转基因食品研究成果尽可能多地公开信息,有利的不利的都公开;普及转基因技术常识,让公众更多地了解转基因食品的真面目;完善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政策、法规建设,立法限制不当研究和应用;加强考核,慎重推广,把个别可能出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转基因物种销毁在商业化之前,适当提高转基因作物种植和转基因食品生产企业门槛,保证市场销售转基因食品的可靠性;加强各个科学家的合作交流,比照核能和平利用,充分发挥国际组织的作用;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转基因食品作出明确标识。这样,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得到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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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基因:让科学回归科学[J].环球科学,2013,7(91).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转基因水稻;核心群体;科学争论

中图分类号:Q94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169(2012)05000409

一、问题的提出

2008年12月24日中国农业部召开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在会上同意发放两个转基因水稻和一个转基因玉米的安全证书。2009年11月27日,“绿色和平(中国)”工作人员在“中国生物安全网”上发现了《2009年第二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批准清单》。这份清单表明,农业部发放了转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及杂交种“Bt汕优63”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随即“绿色和平(中国)”公布了此消息并《关于农业部发放转基因作物安全证书的声明》。由于稻米是中国大部分地区的主粮,转基因水稻安全证书的签发给转基因水稻产业化种植打开了大门,直接关系到环境风险和公众身体健康,涉及公共利益,因此,此消息一经公布,就引起媒体关注,进入公众视野,引起社会广泛争论。特别是,2010年3月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由“乌有之乡”网友发起的百名学者联署《就要求立即停止转基因水稻和玉米商业化生产问题致全国人大》的公开信,全国“两会”召开之际,由开国元勋后人发起提交的两份政协提案,“科学文化人”牵头的《关于暂缓推广转基因主粮的呼吁书》,更是将相关争论推向高潮。

考察本次争论的平台,既在纸质媒体中进行,也在电视和网络媒体中展开,其中尤以网络媒体争论最为剧烈和影响深远。在网络媒体上,“绿色和平(中国)”利用“绿色和平(中国)”网站,环保专家和其他领域科学家、“科学文化人”利用科学网,“乌有之乡”网友利用“乌有之乡”网站,原创文本或转载他人文章,对中国转基因水稻产业化加以质疑。概括他们的观点,主要有:

(1)发放安全证书的中国上述两种转基因水稻可能不安全,如果产业化,存在潜在的环境风险和健康风险。

(2)如果种植推广转基因主粮,未必能保证中国粮食增产;而且,对于新批准的转基因主粮,中国并不拥有核心技术专利,因此,可能导致我国水稻产业化受制于西方发达国家;更有甚者,作为西方敌对发达国家危害中国人民的基因武器。

(3)中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组成不合理,转基因专家太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过程不透明;主粮问题事关国计民生和子孙后代,公众应当有充分的知情权,应该创造条件让他们参与到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决策中。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9月第12卷第5期 肖显静,等:中国转基因水稻产业化争论研究——基于核心群体网络争论文本的计量统计分析 (4)中国开发转基因水稻的产业科学家与西方相关转基因种子公司有着利益共谋,他们会为了自身的利益,与政府科学家一道,寻租中国政府,夸大转基因水稻的安全性以推进其产业化。

如此,就将中国转基因产业科学家(以处于争论中心、获得两种转基因水稻安全证书的华中农业大学张启发院士及其科研团队为代表)以及中国政府(以中国农业部为代表)推向了争论的风口浪尖。中国农业部比较谨慎,未作正面交锋和应答。张启发及其研究团队则针锋相对,以“华中农业大学生物科学传媒中心”的名义,依托新浪博客平台建立了官方博客“绿道”,辩护消息,对中国转基因水稻产业化“反对派”提出的观点进行反驳,成为转基因产业科学家参与争论的重要阵地。他们的观点是:

(1)中国转基因水稻是安全的,不存在潜在的环境风险和健康风险,而且还有益于环境保护和身体健康。

(2)中国推广转基因水稻种植,能够增加粮食产量,解决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新批准的中国转基因水稻拥有核心基因技术专利,不会受制于西方发达国家;西方发达国家用转基因作物作为武器危害中国人民之说是滑稽可笑的。

(3)有关转基因水稻知识和风险评价如此复杂,公众(包括非转基因科学家)不专业,不能有效地参与到有关转基因风险评价和决策中。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综述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转基因生物技术在给人类社会带来福祉的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对其涉及的经济、政治、法律、环境、健康和伦理道德等问题的广泛关注和争议。本文主要从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的基本理论、国外监管模式、国内监管法制现状以及我国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对策四个方面对学术界的主要成果进行综述,希冀为构建我国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法律制度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一、关于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的基本理论研究

由于转基因生物技术是一个新兴的技术,目前国内外文献中对转基因生物技术作系统研究的甚少,大多数学者都是从不同的领域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生物学家主要分析转基因生物技术在各领域的具体运用情况;经济学家侧重分析转基因生物技术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社会学家则重点分析转基因生物技术带来的负面效应;法学家则集中讨论如何为转基因生物技术的运用提供法律制度支撑,保障生物技术的理性发展。因此,将法学理论与生物学理论相结合,重点从法律角度探讨转基因生物技术的运用,促进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健康发展,使转基因生物技术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人类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人类活动是威胁生物安全的首要因素,人类是生物多样性的主宰,也是生物安全的主宰,人类的选择决定了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的未来,在某种程度上也决定了人类自身的未来。[1]安全问题关涉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方方面面。它的重要性和广泛性在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即“把安全视为人在满足生存需要后的第一需要”。[2]

在各国立法以及国际性生物安全法律文件中,尚未形成一个公认的生物安全概念。生物安全国内法的研究在我国尚未起步。学者们基于对生物安全概念的不同理解,相应地在对生物安全法的认识上存在分歧。广义的生物安全论者认为,“生物安全是指让一切生物处于不受损害的状态”。[3]结合较为突出的现实问题,一般认为生物安全主要包括转基因技术安全、外来物种入侵、濒危物种保护等等;狭义的生物安全论者认为,“生物安全仅仅指的是转基因技术的安全问题”。[4]通过对生物安全国际法与国外法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有学者认为:“生物安全中的生物是有所指的,一般情况下它仅指两种生物。一种是微生物,另一种是生物技术,生物安全的研究范围一般限定在生物技术与微生物领域。”[5]其次,生物安全的“安全”并非是指生物处于安全的也就是不受损害的状态。这里的安全是指防止生物危害,也就是让自然环境、人类健康或是其他生物免受生物危险物质的损害,而不是保护该生物危险物质的安全。[6]有学者认为,生物安全是指对自然生物和人工生物及其产品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的防范和现实危害的控制,涉及的内容主要有重大传染病、生物恐怖、转基因生物和有害外来物种人侵。[7]转基因生物体引发的生物安全问题,指由于转基因生物体的生产、处置、使用的不当,而对人类健康或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8]转基因生物体的生物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转基因生物体对人类健康的安全性问题,二是转基因生物体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安全性问题,由于转基因生物体是经过生物技术产生的新物种,转基因生物体释放到环境中,可能破坏经过自然演化形成的原有物种,造成自然生态系统的失衡。[9]基于转基因生物所引起风险的广泛性、潜在性、不确定性、不可逆转性的特点,如何正确评估,安全使用转基因生物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也成了世界上许多国家环境和健康的中心议题。[10]

转基因生物环境污染主要表现为:①基因漂移。导入到转基因农作物中的基因可能由于植物花粉飞扬转移到杂草和其它作物中可能产生“超级杂草”,基因漂移将使正常、非目标植物发生基因改变,这个过程很难人为控制,其后果也很难预测。[11]②对非目标生物产生危害。1999年发表在《自然》杂志的一项研究表明转苏云金杆菌晶体蛋白基因的玉米花粉被蝴蝶幼虫采食后,会导致幼虫死亡,而这种幼虫并不是玉米的害虫。[12]③产生有害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可能形成“怪物”或优势生物,基因改造的生物体释放到环境,可能通过竞争消除群落中原有的野生种,并通过食物链间接影响群落结构。[13]生物安全属于学术界目前广泛讨论的与传统的军事安全、政治安全及经济安全相区别的非传统安全中环境安全的一种。生物安全问题虽然与传统安全问题有着普遍联系,但更有自身的本质特征。主要表现为跨国性、滞后性、协同性、连带性。因此,有学者指出,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生物安全体现了冷战后时代重要性突显的非传统安全的非传统特点。[14]

二、关于国外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模式研究

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基于转基因产品潜在的风险和利益,也出于各自的安全、利益、文化考虑,各国对转基因产品制订了不同的法规、措施,产生了不同的管理模式。根据目前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具体实践,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管模式分为以下N种。[15]

(一)聚合型监管模式。聚合型监管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对于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问题,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进行集中监管,强调监管权力和监管职责的集中性。主要以澳大利亚和菲律宾等国家为典型。澳大利亚在生物安全管理的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与协调、具体实施和法律法规建设上比较健全。澳大利亚生物安全管理主要由基因技术管理执行官负责。基因技术管理执行官下设基因技术管理执行官办公室,负责统筹和协调环境部长、药品管理局、澳洲食品标准局、国家卫生医药管理委员会、国家商标局、国家工业化学标准局、检验检疫局和地方委员会间的工作。采用这种模式的还有菲律宾。[16]菲律宾对生物安全的管理主要由国家生物安全委员会执行。该委员会是一个独立机构,设立秘书处负责科技评价组的工作,同时负责全国的生物安全小组管理。其成员分别由农业部、环境与自然资源部、卫生部、科技部推荐组成,由总统任命。[17]

(二)分散型监管模式。分散型的监管模式的特征是对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问题没有设置专门的监管机构,而是将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权力进行分化,然后将监管权分配给不同的政府部门进行分业监管。各个部门之间根据监管职责的配置进行协同监管,将其纳入到传统监管体制之中。分散型监管的基础是国家制定生物安全框架性法律,以保证人类健康和环境生态的安全,同时保证充分的管理弹性,以避免抑制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18]根据实现协同框架的不同具体措施,分散型的监控体制还可细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以通过颁布框架法律来实现不同监管机构的协作,以美国为代表;另一种,采取相关机构的共同上级机构来统筹协作,以日本为代表。

(三)综合型监管模式。综合型监管模式既有专门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机构,同时又有传统的监管机构参与。政府设立专门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机构作为主管机构,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全局监控进行统筹,其他机构的职能行使情况需要向其报告。以欧盟为典型。[19]欧盟采取了基于生物技术管理的模式,经过长期的实践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在欧盟申请转基因生物的商业释放,首先必须在其市场投放的成员国家向其专门的主管当局递交申请书。申请书中必须包括一份完整的风险评估报告,如果成员国主管当局作出同意该转基因生物释放的意见,该成员国应当通过欧盟委员会通知其他成员国。如果其他成员国或欧盟委员会没有反对的意见,那么原来做出评估的当局可以批准该转基因生物投向市场,随后该转基因产品即可在符合上述批准所规定的条件下,在欧盟上市。在这个过程中,欧盟水平上的转基因生物安全专门监控机构,则起到了在欧盟范围内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统筹作用。[20]

三、关于我国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法律体制的合理性不但关系到生物安全监管的直接效果,同时也影响到公众对转基因技术和生物的认知。为了顺应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发展趋势,保障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研究和理性发展,从1990年起我国相继制定了《基因工程产品质量控制标准》(现已废止)、《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已废止)、《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现已废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与转基因生物技术相配套的法律制度。

尽管这些专门立法为中国生物安全管理的某些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但与中国生物技术的发展水平和生物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相比,中国的生物安全管理的立法却相对滞后,无法满足生物安全管理的需要。这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其一,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要对生物安全进行全面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就应具备一套健全完善的法规体系。目前中国的生物安全立法尚没有一个健全的法规体系,当然更谈不上完善的体系。其后果是各部门只能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要制定部门规章,而较少考虑其他部门的同类规定。[22]其二,缺乏综合性监管立法。我国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法律制度其涉及的只是农业领域,缺乏综合性专门立法导致了多头管理、重复管理、管理规范缺失等诸多方面的问题。由于其立法层次较低,也无法担当起中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牵头法规的重要角色。其三,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中国目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仍然有待完善,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调整阶段不连贯、调整手段不全面和调整领域不完整。目前中国立法忽视了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全过程监管制度,仅针对其中某几个重要阶段和环节进行监管,使得在某些阶段内出现“管理真空”。同时缺乏对诸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损害赔偿保险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重要的制度的规定。其四,监管主体与程序失谐。在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域,各主管部门分散立法,缺乏综合性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产生的多元监管主体使得各主体不能掌握全面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信息,无法进行协调和统一。同时各部门立法间程序性规定不能很好地衔接和协调,导致各监管主体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存在冲突,难以适应高效行政的要求。[22]其五,监管立法技术不成熟。中国有关生物安全保护专门立法在立法技术上也有待改进。例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转基因食品仅包括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食品,但不包括使用转基因生物原料加工的食品。该《条例》中没有规定对这类食品应当如何管理。[23]

四、关于我国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的对策研究

针对我国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的现状和法制实践,学界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我国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的制度对策。

第一,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制的法规体系。目前我国虽然已制定了若干有关生物安全的法规政策文件,但与国外生物安全立法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生物安全立法的法规级别较低,立法体系不够健全,远不能适应我国面临的相当严峻的生物安全问题。为此,应该抓紧制定一部《生物安全法》,明确规定生物安全管理的原则、目标、基本管理制度和措施、实施程序、监督管理体制、违法责任、损害赔偿等条款。[24]有学者认为应明确规定将生物技术的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商品化生产、销售、使用等方面的管理体系纳入法制轨道;有学者认为应建立健全生物技术的安全性评价检测、监控的技术体系,制定能够准确评价的科学技术手段与办法;[25]还有学者认为应建立、完善和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保证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同时,大力发展生物技术,进一步发挥生物技术创新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与质量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6]另有学者认为要提高生物安全的国家管理能力,应建立生物安全管理机制和机构设置,加强生物安全的监测设施建设,构建生物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增强生物安全的监督实力。[27]

第二,建立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评估机制。为了能够及时控制任何生物安全问题的爆发,我们必须建立良好的快速反应体系,一旦安全问题被监测到,能够迅速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研究、制定控制计划,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并能够迅速提供保证这一系列行动的经费等等。力求避免短期突击性的做法,真正体现社会公益性的国家能力建设。[28]生物安全性考虑的是对可能引起环境危害或灾害的环境生物种群、群落及其生物技术,从发生源、传播途径、爆发模式及相关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到产品实际应用整个过程中的环境安全性控制方针、对策、标准、方法、途径、评估、预测等问题,进行系统探查、研究和技术开发;[29]着重对环境生物体及相关技术活动本身或产品可能对人类和环境的不利影响及其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进行科学评估和预警,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管理和控制,力求在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保障人体和生态环境的安全健康。尽早建立生物安全问题的监测和快速反应体系。[30]

第三,建立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公众参与制度。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法律控制不能仅仅局限于政府行为,社会公众是转基因生物产品的最终消费者,其参与应当成为重要内容。转基因生物产业化的公众参与制度,可以包括预案参与、全过程参与及行为参与等机制。预案参与机制是公众参与转基因生物研发生产的首要环节,在转基因生物进行环境释放、产业化生产时,公众都应当进行必要了解。全过程参与机制则是公众参与转基因生物产业化安全保障的关键,是监督性参与。行为参与则主要是指政府应面向公众进行转基因技术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科学的舆论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促进转基因生物产业化市场的良性发展。目前,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公众参与制度是空白,因此在以后的立法实践中,应当作为一个重要制度加以建设。[31]在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储运、加工、释放、使用、废弃物处理和越境转移等方面,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生物安全知识水平的重要性,采取必要的宣传和教育措施,提高公众参与生物安全监管的能力。[32]

第四,确立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救济赔偿制度。随着我国转基因技术的不断发展,转基因生物的推广也在迈入新的进程。虽然我们可以通过严格有序的管理尽最大可能地规范该产业的发展,但在救济补偿制度方面的建设仍然不可忽视。有学者认为,由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转基因生物种植又是风险较高的产业,发生损害结果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难以独立承担赔偿责任。为了充分保障受害者权益,风险应由整个社会来分担,建立转基因生物安全生产保障基金不失为一个确实可行的办法。我国有关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救济机制几乎空白,这是不合理的。所以,应建立环境安全救济赔偿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事前预防性救济制度和事后保障性救济制度。事前预防性救济制度,应当包括安全检测和安全预警等机制。事后保障性救济制度是指建立转基因生物安全生产的保障基金,旨在为公民种植转基因农作物或消费转基因产品后对其人身、财产带来损害而给予的救济。[33]

第五,建立高效的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协调机构。由于生物安全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因此建议在国家层面上尽快建立具有决策功能的综合体系和常设性的生物安全管理综合协调部门,对各类生物安全事件及其处理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对职能部门间相应的职权授予应从法制角度给予细化、明晰,整体上形成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综合性制度框架。[34]生物安全问题的跨国性、突发性、不确定性和长期性以及生物安全学的科学性,决定了解决生物安全问题的策略应是系统的、全方位的。[35]有学者提出要在遵守WTO基本原则的前提上,充分利用双边和多边国际条约的方式来防范转基因生物对国家安全和环境安全产生的危害。[36]还有学者认为应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一个综合性生物安全体系,加强国际合作,进而增进全球化时代的国家安全。为了有效控制外来入侵物种,可建立外来有害生物信息库和专门网站,与有关的国际机构和相关的国际项目计划等交流信息。[37]

结语

总体上讲,学界对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制度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初步建立了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法律制度,但仍然有明显的不足之处。如研究多注重转基因生物安全与的具体制度研究,较少从法理念、法价值、法原则的层面上对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进行制度研究。同时,上述研究存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契合度不高、缺乏系统性研究等问题。对比国外研究经验和成果,我国相关研究也必然要以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型社会建设为基点,综合经济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研究视角和方法,向文化、制度、措施等多维度系统化研究发展。在研究过程中应当尤其注重实证调查分析,注重研究结论的实践可行性。同时,在研究中应当切实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经过与我国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法制实践的比对分析,使研究结论既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又符合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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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蔡守秋.论生物安全法,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2002,(2).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转基因技术;农业;安全管理;产业发展

转基因技术是一项新兴技术,国际上研究始于上世纪70年代。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通过“863计划”将转基因育种列入生物技术领域的重点发展方向[1]。2008年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的实施加快推动了转基因技术的研究步伐①。2015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安全管理、科学普及”②,这是2007年以来9个中央1号文件中第6次提及转基因。如何看待转基因技术、如何对待转基因生物安全性、如何发展农业转基因技术产业,都已成为当前发展中急需面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转基因技术是科学技术进步的产物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现代人类文明,从来都是科学技术推动的。在生物领域,育种技术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早在1万~5千5百年前,人们开始种植植物并将作物中最好的留作来年种子,自此开启了选择育种的历程[2]。18世纪中期,人们发现两个不同品种通过杂交产生的后代具有明显的优势,杂交技术培育的高产品种推动了世界第一次绿色革命[3]。20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人们开始利用射线、诱变剂等手段诱导植物基因突变,再从变异群体中选择符合要求的品种[4]。1973年科学家科恩和博耶将遗传物质从一个生物转移到另一个生物,以DNA重组和转基因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生物技术,开始在医药、农业、食品、能源和环保领域得到广泛应用[5]。自人类进入农耕社会,每一次农作物的改良都是优良基因选择的结果。选择育种是选择自然突变的基因,杂交育种是聚合优良性状的基因,诱变育种是选择人工突变的基因。转基因技术是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基因整合,与传统技术只能在近缘属种间实现基因转移不同,转基因技术可以将来自于植物,甚至动物、微生物的优良基因转移到作物中,大大扩充了优良性状的来源[6]。实际上,自然界中广泛存在转基因现象,只不过发生频率很低。在转基因中广泛应用的农杆菌转化法,就是基于自然界中农杆菌可以将自身的基因转移到植物中去的原理。因此,转基因技术是传统育种技术的继承与发展,为优化开发种质资源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前景。当前转基因技术在全球飞速发展。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ISAAA)的统计数据显示,从1994年到2014年10月,共计65个国家批准转基因作物的进口或生产种植,涉及27种转基因作物、357个转化体。其中,日本位居第一,批准了201个转化体,其次为美国171个(不包括复合性状),欧盟73个居第九,中国55个居第十二[7]。2014年全球28个国家的1千8百万农户种植转基因作物27亿亩,与产业化之初的1996年相比增长了106倍。从1995年至2014年间,因为种植转基因作物,化学农药使用率降低了37%,作物产量提高了22%,农民利润增加了68%[7]。转基因作物的生产应用保障了粮食安全、保护了生态环境、提高了农民收入,对全球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转基因发展,把转基因技术作为国家的战略选择。2006年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列入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8年国务院审议通过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转基因技术应用以来,社会上一直存在着生态安全和食用安全两方面的疑虑和争论[8]。人们不希望转基因技术在提高粮食产量的同时,增加新的环境和食品风险。公众主要有三方面的担心,一是担心转基因食品危害身体、影响下一代。实际上,从科学角度讲,只要转基因表达的蛋白质不是致敏物和毒素,它和食物中的其他蛋白质就没有本质差别,都可以被人体消化[9]。二是担心影响环境安全,种植转基因会产生杂草耐药性、害虫抗药性、破坏生物多样性。事实上,常规农事操作也需要除草剂和农药的轮换使用,科学家已经开发出多种抗虫和耐除草剂作物。三是担心大量进口转基因农产品冲击国内市场,影响我国产业安全。实际上,转基因大豆进口既有国内需求增加、也有农业结构调整的原因,我国粮食安全基本战略是保障口粮绝对安全,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应该说,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公众对转基因技术有疑虑和担心都是正常的,本质上属于科学认知问题,转基因作为微观分子生物学的新兴技术,公众了解少,不免难以接受。一是我国从事转基因科普工作的人员不足,科学家虽然了解转基因技术,但多数缺乏沟通和传播技巧,无法将专业的科学知识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讲出来,公众很难听得懂。二是负面言论更容易传播并产生影响,公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难免会产生疑虑和担忧。与此同时,一些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物或组织机构曲解误读、随意发声,也加剧了公众的恐慌心理。由于以上原因,社会对转基因有不同看法是正常的。事实上,转基因技术正是伴随着争论而迅速发展的,对转基因的争论,不止限于我国,在世界范围内也曾经或者正在发生。科学从来都是在论争中进步的,关键是让转基因争论回归科学的轨道,通过科学普及让转基因技术获得公众的广泛理解和支持。

2科学管理是确保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基石

DNA重组技术出现伊始,分子生物学家就开始关注其安全性。1975年召开的阿西洛马国际会议,确立了重组DNA技术的基本策略,“认可它对于生命科学的意义,正视其潜在的生物安全风险,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继续研究”[10]。这次会议后,政府部门开始对重组DNA操作实施管理,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1976年颁布《重组DNA分子研究准则》,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986年《重组DNA安全性考虑》。相关国际组织和各个国家开始制定转基因操作指南和安全评价指导性文件。我国是较早实行转基因安全管理的国家之一。1993年原国家科委颁布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1996年农业部颁布实施《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2001年国务院颁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明确指定农业部负责,会同科技、卫生、环保、外经贸、检验检疫等部门组成部际联席会议共同管理;2002年、2004年和2007年,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先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规章。法律法规要求对转基因生物研究、开发、生产和应用的各环节进行安全评价,通过安全管理避免和控制风险,用科学技术解决科学发展的问题。转基因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安全与否关键在于转入什么基因。转基因是在明确基因序列、功能、作用方式的前提下,将生物界已经存在的基因转入到目标生物中。所得到的转基因生物还需要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价,明确转基因生物潜在的风险,并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我国参照国际惯例,实施分级分阶段的安全评价,将农业转基因生物分为4个安全等级,及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申请安全证书5个阶段。以转基因植物为例,主要从分子特征、环境安全、食用安全三方面进行评价。分子特征是安全评价的科学基础,有助于识别转基因生物是否存在相关安全性问题。环境安全主要考虑生存竞争能力、基因漂移的影响、对非靶标生物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以及转基因生物的功能效率和靶标生物的抗性风险。食用安全主要评价外源蛋白的毒理学、致敏性,以及转基因生物的营养学和全食品安全等。科学研究和试验表明通过安全评价、获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生物是安全的。欧盟投资3亿欧元、历时25年的研究结论是,生物技术,特别是转基因技术,并不比常规育种技术风险大。世界卫生组织、美国医学会、美国国家科学院、英国皇家学会等权威组织,都得出同样结论:转基因农作物的食物成分,不比普通方法选育的农作物组分更危险[11]。安全管理是管控转基因生物风险的关键,主要是针对安全评价中的潜在风险,采取对应的安全控制措施。世界各国通常采取过程管理,按照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以及生产应用后的监测。从实验室、温室到田间试验,每一个研发过程都要在严格的管控下开展,防止未经过安全评价的转基因生物扩散到环境和食物链。我国建立了涵盖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监管,重点是转基因农产品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的实验室研究和田间试验阶段。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与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做好安全监督记录,以备核查。一是建立转基因生物试验的操作程序,包括包装、运输、贮存、销毁、收获,以及试验点的隔离管理和采后期监控,保障每一个环节可控制、可溯源[12]。二是建立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档案,包括材料管理记录、试验操作记录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等,表明所采取的安全管理是适当的。三是规定了不同等级基因工程操作和试验的安全控制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切实做到有章可循。通过建立属地化管理制度和研发人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控制条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保障转基因生物安全。

3科学规划转基因产业健康发展

强调,要大胆创新研究,占领转基因技术制高点;要确保转基因安全,在研究上要大胆,在推广上要慎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转基因工作要求,需要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综合考虑科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因素,按照系统谋划、重点突破的思路,进行科学规划,主要有五方面的思考和建议。

3.1自主创新,增强竞争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发展转基因产业的关键在于自主创新,研发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2008年我国启动实施转基因重大专项,把转基因技术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举措。建立了水稻、玉米、大豆、棉花等作物规模化转基因技术体系,一批具有应用前景的抗虫、抗除草剂新品系蓄势待发;克隆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要价值的关键基因107个,打破了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的垄断。但总体来说,着眼于产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研究还相对薄弱,具有应用价值和竞争力的功能基因相对较少,商用转化载体、表达元件等大多来自于国外,研发基础相对落后。因此,要以产品应用为目标,以国际产业发展为引领,加强抗虫、抗除草剂、抗旱、品质改良等产品的开发,以及启动子、增强子、载体等转化元件的挖掘。同时,将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再创新相结合,充分利用国际专利即将到期的有利时机,把好的基因、好的平台、好的产品为我所用。

3.2科学评估,提高决策力

“用最严格的程序、最严谨的试验、最详实的数据”。一是要按照我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遵循国际通行规则,开展环境安全和食用安全评估,确保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二是要保证安全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评审结果要向社会公示,听取公众及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强化综合评估。对技术成熟度、公众接受度以及产业影响、贸易影响、社会影响、经济效益等开展综合评价。进行主要安全指标、目标性状、农艺性状的综合验证和比对,确保将综合性状优良的品种推向市场。四是提高信息透明度。逐步公开获得安全证书转基因作物的综合评价报告和申报书,试验审批结果,以及安全监管的相关信息,扩大公众知情权和监督范围。

3.3科学普及,提高接受度

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广泛宣传转基因技术的原理,转基因产品的安全评价、安全管理,以及转基因生物对农业、环境和消费者的作用。在科学层面,通过不同声音之间的交流沟通,达到广泛共识,使公众能够理性地对待转基因产品。在传播途径方面,充分发挥新型媒体平台,如微信、微博和网络的力量,提高科普知识的传播效率和覆盖面。在科普力量方面,凝聚部门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科学家、技术协会、公益机构、媒体等各方面的作用,培训更多的科普专家,多方共同传递科普信息。在科普受众方面,开展分层次宣传。面向大、中学生,以报告会、论坛等方式集中宣传;面向社区居民,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为平台进行面对面交流;面向领导干部,推动转基因进入各部门的培训课程。

3.4突出重点,分类分步推进

建议遵循“先是非食用、然后是间接食用,最后是食用”三阶段稳步发展转基因技术的路线,按照分类分步、突出重点的思路,综合考虑公众接受程度、社会需求程度、技术成熟度和产业竞争力,以基础好、有条件、公众接受程度高的间接食用的转基因作物为推进重点。转基因产业化的有序推进,也有助于提高公众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认可和信心。

3.5严格监管,夯实保障能力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转基因产品 贸易争端 贸易保护 生物安全

0 引言

二十世纪末,世界农业部门引进了一个全新的技术—转基因技术,并且迅速对世界农业生产和国际贸易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转基因产品(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以下简称“gmo”或“gmos”),是指应用现代生物技术,导入特定的外源基因(包括其它动物、植物、微生物、人工设计合成的基因等),以改变物种的细胞信息,使动植物获得超过自然选择和人工繁育所得的机能,创造出具有新性状的产品或物种()。转基因技术是当今世界最为热门的研究领域之一,由于它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因而深受世人关注。由于目前转基因技术主要在农业领域运用,对农作物和农业生产进行作用,所以在本文中将转基因产品和转基因农产品视为等同的概念。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转基因技术和产品迅猛发展,全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由1996年的170万公顷猛增到2007年的1.143亿公顷。目前,世界各国种植的最主要的转基因作物包括玉米、大豆、棉花和油菜籽,它们在所有转基因产品中的比重占到了99%左右。美国、阿根廷、加拿大是转基因产品的主要生产国及出口国。由于转基因技术还不成熟而可能对生物安全产生影响,在各国采用程度又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因而各国对转基因贸易采取不同态度。这就产生了因转基因农产品而带来的贸易纠纷,当然,这些贸易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还是背后经济利益的驱动。中国是较早涉及转基因作物种植与生产的国家之一,经过10余年的努力,在转基因产业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在国内中国主要种植转基因棉,同时在国际上是转基因大豆的进口大国。

1 转基因作物种植状况及其农产品贸易状况

(资料来源:,人民共和国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新闻)

随着生物技术的突飞猛进,转基因植物种植面积也日益增加。1996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是170万公顷;1998年是2780万公顷;2000年种植面积达到4420万公顷;2002年达到5870万公顷;2004年则是8180万公顷;2006年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02亿公顷,首次突破1.00亿公顷大关。仅1996年至2006年这十年间,转基因植物的种植面积就扩大了60倍,居所有作物技术推广速度之首,而2007年的增长率再次高达12%,达到了1.143亿公顷。

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isaaa)2007年提供的数据,全球77%的转基因作物种植集中在4个国家:美国(50%)、阿根廷、巴西和加拿大。美国2007年种植规模为5770万公顷(2006年为5460万公顷,下同),阿根廷1910万公顷(1800万公顷),巴西1500万公顷(1150万公顷),加拿大700万公顷(610万公顷)。印度和中国也种植了大面积的转基因作物,主要是棉花,种植面积分别为620万公顷(380万公顷)、380万公顷(350万公顷)。95%的转基因农作物集中在4种植物上:大豆、玉米、棉花和油菜。2007年种植最广泛的转基因农作物是大豆,种植规模达到了5860万公顷,这与2006年持平。其次是玉米,种植面积为3520万公顷,高于2006年的2520万公顷。棉花种植面积为1500万公顷,高于2006年的1340万公顷。油菜为550万公顷,高于2006年的480万公顷。两种转基因类型占主导地位:抗各种杂草的,抗一些虫害的。

又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推广协会(isaaa)称,2007年全球23个国家1200万农户种植了1.143亿公顷转基因农作物,2006年有22个国家1030万农户种植了1.02万公顷转基因农作物。 2007年新加入的国家是智利和波兰,伊朗2007年没有种植转基因农作物,而最初的1996年仅有6个。

章东权(2008)指出,随种植面积的增长,贸易额也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据估算,1996年大豆、玉米、油菜籽、棉花四种主要转基因作物的出口额7.18亿美元,1999年分别增至102.52亿美元,增长了13.28倍。同时他提到有人预测2010年全世界90%以上的农作物将是经转基因技术改良过的转基因品种,其中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增长势头尤为强劲;到2025年美国转基因产品的市场贸易总额将达到25200亿美元。

温海波(2007)认为世界转基因作物品种分布比较集中,主要是大豆、玉米、棉花、油菜;转基因产品出口国和地区主要集中在美洲,种植国家有美国、阿根廷、巴西和加拿大;转基因作物的进口地区主要是亚洲和欧洲。同时他还认为转基因作物面积还将扩大,越来越多的国家将转入转基因作物的种植之中;转基因技术产品应用范围还将继续扩大。

章东权(2008)认为尽管转基因产品因本身的原因存在很多的争议,转基因产品的国际贸易目前仍在着某些贸易争端和贸易保护现象,但现代生物技术将是21世纪的主导技术,世界各地都在抓紧时间研发转基因产品,所以转基因产品国际贸易的全球化、一体化将成为大势所趋。李晖(2005)也认为,争议的转基因产品的发展会受到一定的挫折,但它在21世纪是解决粮食短缺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所以其前景是很光明的。

2 转基因产品是把双刃剑转基因产品是好是坏在世界各地的争议很大。

林毅夫(2001)指出,生物技术的发展符合世界人民的长远利益,但在短期内对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影响各异,就亚太地区的农民和消费者而言,则是挑战与机遇并存,如果抓住机遇,善加利用,就能带来好处,否则,就有可能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

杨昌举、黄灿(2001)论述了转基因作物对近缘野生种群、农业害虫和益虫,以及对生态平衡和土壤中的生物、土壤肥力可能产生的影响,探讨了转基因作物商品化生产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风险。

马述忠、李晓嘉(2001)指出转基因食品不仅能够生产出口味更佳的食物,而且能够抗病虫害、抵御旱涝灾害,便于储运,大大降低成本,提高人类的食物质量,产量的提高则特别适合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但同时他们又通过世界各地的具体态度及法律适用情况表明,转基因作为外源基因,它的结构可能不够稳定,人类食用后可能在体内产生基因突变损害人体健康;还有转基因生物对农业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将不可预见,它可能造成“基因污染”,并危害生物多样性从而造成生态失衡。

王志振(2008)也认为转基因产品在很多方面说不清楚,值得商榷。他援例指出我国每年进口的大量转基因大豆,其制成的色拉油没有任何问题;但同样例证指出英国一位研究人员在电视节目中公布了他的实验成果: 用转基因马铃薯饲养大鼠,引起了大鼠的器官生长异常、体重减轻、免疫系统遭到破坏。

3 转基因产品引起了的贸易争端

程涛(2005)指出,转基因产品引起的贸易争端最大的就是欧美转基因农产品贸易争端。美国为转基因农产品出口大国,欧盟为进口地区,因为种种原因,欧盟对进口转基因农产品加以限制,贸易大战由此而生。中美在转基因大豆上也产生了贸易争端,美国的转基因大豆无论在价格还是在质量上都占有优势,于是中国仿照外国在进口大豆时进行限制,大豆之战从而展开。

而关于引起贸易争端的原因,相关学者有较多的论述。

李晖(2005)将原因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转基因技术的发展不平衡,欧盟为了保护其幼稚产业,获取具有光明前景的基因产业经济利益,候鲜明(2007)也有相似的观点,他说表面上看,双方争论的焦点是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但这只是从科学研究的角度看问题,若置于国际贸易的大背景中,则是由双方经济利益的冲突引起的。二是技术因素,即具有巨大经济潜力的转基因产品检验和鉴定的科学标准很难统一导致容易产生贸易争端。三是安全因素,即转基因是否具有很大的危害性还不得而知,各个地区的认识有分歧从而产生贸易争端。

陈俊红(2003)则将原因归结为五点:一是经济利益分配不均;二是生物安全看法不同;三是政策制定出发点不同;四是公众接受的信息差别;五是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的差别。

刘正良(2003)指出,现代转基因产品存在一种独特的垄断优势。转基因技术的垄断厂商多为美国公司,他们势必利用知识产权法寻求市场的绝对控制权。欧盟日本等国家认为,美国主张转基因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目的就是在于维持既有的垄断优势。

澳大利亚阿得瑞德大学的桑乃泉(2001)指出,农业生物技术创新,风险与利益并存,潜在社会影响显著,在复杂的国际经济法律环境中,世界各国加强立法,趋利避害,既反映了消费者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又体现着各国在生物高科技和农业竞争力方面的较量。

张彩萍、黄季馄(2002)在分析和解释不同类型的国家选择不同的农业生物技术,尤其是转基因技术发展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地提出了造成它们对转基因农产品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的原因。

袁宜(2001)指出保护主义是转基因农产品贸易的主要障碍。“世界各国对转基因农产品的接受程度虽然与各国的文化传统(美国人对新事物较为开放和宽容)以及突发事件构成的背景(疯牛病使欧洲人心惶惶,对食品安全性极度敏感)有关,但更多的则是受到各国不同的经济利益的制约”。欧盟对美国的农产品贸易一直存在着逆差,欧洲小庄园式的农业与美国大农场式的农业相比,存在规模经济的劣势,当拥有更强竞争优势的美国转基因农产品出现在欧盟面前时,欧盟为了维护本集团的经济贸易利益,以种种借口封杀转基因农产品的流入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4 给我国政府的一些政策建议

廖闽(2006)在其论文中全面总结了七个方面的措施,分别为要进一步鼓励对转基因农产品的研究和开发,要高度重视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问题,要尽快完善有关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方面的立法工作,要学会有效地利用技术贸易壁垒措施,要大力加强对出入境转基因农产品的管理,要积极参与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和扩大公众宣传。

李晖(2005)单独指出了转基因产品进口问题的建议,一是充分利用技术贸易壁垒,加大对转基因产品进口监管的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转基因产品的相关立法,细化管理体系,强化管理职能;三是进一步完善转基因产品标识制度。同时也指出了我国应加快对转基因产品的研发,保证我国生物技术处于世界前列;以及在推广种植上应谨慎,完善立法,加强监管。

肖奎喜、马述忠、黄祖辉(2005)通过分析指出要加快转基因生物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要加强对转基因产品贸易规则和条例的研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要实施安全监管战略,防范转基因产品跨国转移带来的安全隐患;要充分运用wto 规则,保护国内农业产业和农民利益。

李成贵、檀学文(2008)则提出了一些较为新颖的观点,如要加强对研发阶段风险评估的管理,强化有关人员的科学精神和法律意识,突出研究者的知识运用、自主管理和信誉机制在转基因安全中的作用;还有加强转基因食品安全的风险交流,通过多种途径宣传转基因食品安全和营养方面的科学知识,加强转基因食品的科普工作,增进与民众关于转基因食品的风险交流,是政府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应瑞瑶、沈亚芳(2004)也做过简要的分析,指出我国在转基因产品贸易中处于比较劣势,鼓励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同时要加快转基因技术的应用步伐,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竞争优势。

5 结论

由21世纪最前沿的技术——基因技术为基础发展而来的转基因产品,其发展前景还是极其广阔的,因为它至少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对解决粮食问题无疑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而世界上高潮迭起的转基因产品纠纷,表面上看是各自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存在认识上的分歧,但实际上是各自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的使然。而我国要在转基因产品竞争中树立优势,还得从自身做起,进一步加大对转基因产品等各方面的研发,同时又要重视起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问题,而关于转基因的各种立法工作也应趋于完善,注意与各地区保持交流,充分利用wto规则,从而维护我国的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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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 转基因食品;食品安全;公选课;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5-4634(2015)04-0091-03

0 引言

自1995年1月第一例转基因食品在美国被批转商业化种植以来,转基因食品在世界范围内迅猛发展,截至2012年,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批准的转基因品种已有87例,涉及大豆、棉花、玉米、小麦、油菜、哈密瓜、番茄、马铃薯等共17种植物[1,2]。世界范围内共有28个国家种植转基因作物,播种面积已达到1.7亿公顷,1996年~2011年转基因作物产值达到923亿美元,共计节约了4.73亿公斤化学杀虫剂的使用,约有1730万人口从事转基因作物的种植[3]。可以说,转基因作物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品种上都已具备了相当的规模。我国也在不断加大对转基因研究领域的投入,2008年7月,我国正式启动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抓紧培育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4],截至目前,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得转基因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作物有棉花、水稻、玉米和番木瓜,进行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作物只有棉花和番木瓜。但是,近年来由于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争议不断升温,从而引发社会性的争议。笔者在2013年底进行的社会调查问卷表明,合肥市高校院所较为集中的蜀山区,不仅普通民众对转基因食品及其安全性存在误解,认为转基因食品对人体有毒害作用的高达75%,就连在校大学生甚至食品专业本科生对转基因食品的认识也存在很大的误区。因而,从科普层面上加大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宣传,满足群众的知情权,保障民众的选择权,显得迫在眉睫,而从高校层面提高大学生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的认识,继而推动社会层面的科学认知,促进普通公众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知识的了解,以消除民众的疑虑甚至“妖魔化”的偏见,是一个自上而下的有效方式。

笔者所在的食品学院并未开设专门的转基因食品安全本科课程,只在《食品生物技术》课程中介绍了转基因技术,在《食品毒理学》、《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等选修课程中介绍了转基因食品检测的部分内容,因而并未系统和完善的形成一个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的课程体系。在教学过程中也发现,本专业同学尽管学习了相关课程,对于转基因食品还是缺乏系统的认识,缺乏对某些网络流言的辨别力,因此,尽快开设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不仅有利于学生正确理解转基因技术与传统育种技术的差异,有利于学生关注新技术、新问题、了解行业前沿,有利于培养学生参与公共事务与公众决策的意识,也有利于为我国转基因技术的发展培养食品安全与生物技术、管理政策、文化和贸易等方面的人才。

1 公选课程面临的难点与突破

公选课作为无专业限制的公共选修课,与专业课程、公共课程共同构成专业的课程体系。开设公选课旨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个性发展[5]。

在全校范围内开设转基因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方面的公选课,感兴趣的学生很多,对教师来说却面临很大的挑战。首先,公选课的学生专业背景相差太大,而本门课程需要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生态与环境科学等学科的背景知识,又涉及基因组测序、蛋白组质谱、营养与毒理学检测等较为先进的检测技术,专业跨度大,涉及面广,部分概念较抽象,使得教师在教学内容的选择和学生理解的反馈上面临较大的困难;其次,公选课教学时间相对较短,也无法安排实验课程,这样就难以采用实验等较为直接的方法让学生获得感性认识从而增强理解;最后面临的问题是考核方式的选择,公选课的考试不是为了检测学生对具体知识点的掌握程度,而是希望通过课程的学习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和综合实力,考虑到不同专业背景的学生在上课过程中接受和感知程度的不同、兴趣与关注点的差异,必须选择不同的考核方式才能较为准确的评估学生的学习效果[6]。

本课程开设之初就针对以上困难进行了预测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主要从精心选择教学模块、积极改变教学方式以及采用不同的考核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该课程教学模式的革新,从而取得了比较好的教学效果。

2 创新型教学模式的实施

2.1 教学模块的确定

为了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确保课程内容能够充分讲授完成并取得一定教学效果,在课程开设之初就对教材进行了精心选择,最后选定科学出版社的《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与检测技术》一书作为教材,同时确定了“转基因技术的诞生与发展”、“转基因食品营养与毒理学评价”、“转基因生物与环境安全”、“食品中转基因成分的检测技术”四个模块作为课程主体,针对每个模块确定一个课题讨论的主题,如“三头六臂的转基因”、“有毒?还是无毒?这是一个问题”、“美洲的蝴蝶被毒死会在亚洲刮起一场风暴?”、“如何用高大上的技术来找茬?”。每次讲述一个新模块时先根据主题引入课堂谈论,吸引学生的注意,调动他们思考的积极性,诱导他们各抒己见,但此时老师并不阐述自己的观点,而是在本模块课程学习结束后,再对主题进行重新归纳与总结。

2.2 教学方式的灵活性

为了能够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采用了“翻转课堂”与“科普式”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翻转课堂(FlippedClassroom)是一种把技术用于课堂教学从而使教师有更多的时间来与学生进行交流的教学模式。通常是通过在课外观看教师制作的视频来进行的[7]。在课程讲授初期,为了有意识地促使学生提出自己的看法,推荐他们观看“孟山都眼中的世界”和“崔永元美国转基因调查报告”,然后在课堂上引出讨论主题,不论学生是“挺转”还是“反转”,都列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随着课堂内容的深入,利用Flas+自录视频等多种形式演示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动态过程、PCR操作流程、Bt毒蛋白晶体对靶标害虫的毒杀机理、不同转基因植物花粉的传播方式等内容,让学生在课外轻松熟悉课程内容,较好的解决了公选课受众背景知识不均带来的认知困难。

同时,在公选课的授课过程中必须时时注意课程内容的科普化倾向,比如讲到转基因作物的毒理化评价流程或者利用全基因组测序技术对转基因作物进行筛查时,就要考虑到学生理解和接受程度的差异从而适当减少教材中的原理讲述,转而采用科普式表达方式,注意使用生活化的科学语言、简明的技术流程图与动画相结合的方式加深同学的理解与记忆。在授课过程中,收集和参考了日本、美国等国家转基因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手册中的内容,以比较轻松的方式展现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管理流程[8,9],达到消除疑惑、促进理解、加强认知、提高学习兴趣的目的。

2.3 考核方式的改革

课程的考核机制关系到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的调控,好的考核方法既可以使教师全面了解学生各方面的能力,又可以充分、真实、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认真程度及对课程教学内容的掌握和认知程度[10]。大多数国家的公选课程考核主要强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以培养创新人才为主,而非单纯的考核记忆[11]。对于本门课程而言,开设目的主要希望通过课程学习能够提高学生对转基因食品科学性和安全性的正确认识,从社会认知层面加强学生对于转基因涉及的食品安全管理、伦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辨识,从科学技术层面加强学生对于生物技术新发展的认识,对新兴的分析、测试技术产生兴趣。因而,本课程针对文理科学生采用了不同的考核方式,对于文、法、经管类的学生以考核社会认知与思辨能力为主,课程论文占70%比重,在以下范围内自选:“转基因食品安全的争议与我见”、“国内外转基因食品的应用现状与前景”、“我心中的理想食品安全管理模式”等;平时考察占30%,包括课堂出勤、课程提问与讨论的参与度。而对于理、工、农科的学生以考核科学性和创新性为主,课程论文为“转基因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发展历程”、“新型转基因食品安全监测技术的发展前景”等自选,占60%比重;平时考察占40%,包括课堂出勤和学生汇报,其中的学生汇报部分为学生自制类似“谣言粉碎机”的内容,至少列举一个与转基因食品相关的谣言,说明其在科学性上的硬伤,并假想自己会创造出一种什么样的新型转基因食品,这部分内容平时完成,老师上课时会挑选一部分出来和学生一起讨论,既可以考察学生的学习态度和认知程度,又可调节课程气氛,受到学生的良好评价。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转基因技术带来了一场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也将是最具有应用前景的一门学科[12],目前除了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学院有专门针对本科生开设转基因食品安全及检测技术课程外,其他大专院校较少有针对本科生开设该类课程,这对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专门技术人员的培养、相关方向的深入研究与发展都是不利的。甚至该类课程的教材选择、教学和实施等方面都缺乏相应的经验,需要不断进行教育与人才创新培养模式的摸索,这是从事该方面教育教学工作者的机遇与挑战,加强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的教学与知识的推广普及,尚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杨长青,王凌健,毛颖波,陈晓亚.植物转基因技术的诞生和发展[J].生命科学,2011,23(2):140-150.

[2]黄昆仑,许文涛.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与检测技术[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3]JamesC.GlobalStatusofCommercializedBiotech/GMcrops:2012[G].ISAAABrief,No.44,2012,ISAAA:Ithaca,NY.

[4]巩鹏涛,黄东杰,黄昭奋.中国转基因作物机遇与挑战[J].基因组学与应用生物学,2009,28(2):209-215.

[5]刘勇兵,袁桅.高校公选课建设路径探析[J].黑龙江教育,2014,(10):24-26.

[6]王颖,卢素改,周新健.高校公选课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2008,22(2):132-135.

[7]耿冬艳.美国翻转教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学园,2014,(7):21-22.

[8]连丽霞,王永佳.美国与欧盟各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比较研究[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10,12(5):51-56.

[9]孙静.美欧日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对我国的重要启示[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5(6):658-661.

[10]杨少辉,王洁华,宋英今.多元化考核体系在高校公选课中的应用[J].黑龙江农业科学,2012,(10):141-143.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7篇

【论文摘要】:21世纪是生物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生物技术为农业、渔业、林业以及食品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手段。近几年来,转基因植物推出的品种之多、推广面积之大、发展速度之快,远超出人们的预测。在研究与开发转基因产品的同时,理智、客观、安全地运用转基因技术,加强其安全性防范的长期应用研究。

植物转基因技术将为农业生产带来一场新的革命,它将为农作物的持续增产和解决全球人炸所造成的粮食危机做出巨大贡献。但也有人对这一技术持怀疑态度,认为目前人类还不能对它的潜在危险性做出正确的评价。因此,在大规模应用前有必要对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1植物转基因技术的研究意义

转基因植物是指利用重组DNA技术将克隆的优良目的基因导入植物细胞或组织,并在其中进行表达,从而使植物获得新的性状。这一技术克服了植物有性杂交的限制,基因交流的范围无限扩大,可将从细菌、病毒、动物、人类、远缘植物甚至人工合成的基因导入植物。转基因作物可提高农作物产量,减少除草剂、杀虫剂等农药的使用量,并节省大量劳动力,因而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农业生物技术应用国际服务组织(ISAAA)的年度报告,2006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猛增了1200万公顷,首次突破了1亿公顷大关。转基因植物产生至今仅20年时间,但其研究和应用得到了非常迅猛的发展。

2对转基因植物安全性评价的必要性

从理论上说,转基因技术和常规杂交育种都是通过优良基因重组获得新品种的,但常规育种的安全性并未受到人们的质疑。其主要理由是常规育种是模拟自然现象进行的,基因重组和交流的范围很有限,仅限于种内或近缘种间。并且,在长期的育种实践中并未发现什么灾难性的结果。而转基因技术则不同,它可以把任何生物甚至人工合成的基因转入植物。因为这种事件在自然界是不可能发生的,所以人们无法预测将基因转入一个新的遗传背景中会产生什么样的作用,故而对其后果存在着疑虑。而消除这一疑虑的有效途径就是进行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评价。也就是说要经过合理的试验设计和严密科学的试验程序,积累足够的数据。人们根据这些数据可以判断转基因植物的田间释放或大规模商品化生产是否安全。对试验证明安全的转基因植物可以正式用于农业生产,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则要加以限制,避免危及人类生存以及破坏生态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转基因技术在农业生产上的巨大应用潜力。

3转基因植物安全性评价的主要内容

目前,国际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按照要求必须进行了严格审查,证明它们对人类健康无副作用。检验不仅在生产国进行,而且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委员会负责监管。对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评价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环境安全性,另一个是食品安全性。

3.1转基因植物的环境安全性

环境安全性评价要回答的核心问题是转基因植物释放到田间去是否会将基因转移到野生植物中,或是否会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打破原有生物种群的动态平衡。

⑴对野生生物的影响:转基因植物种植推广后,释放到自然环境中的机会多。因其具有野生植物缺少的多种抗性,将会迅速成为新的优势种群,从而影响生态平衡。虽然利用"终止因子技术",以及"化学催化"技术可以限制转基因植物的扩散,但因此项技术对农业的持续发展等诸多方面影响而受到多方面的关注。

⑵对自然生物类群的影响:出现高抗药性有害生物。"病毒重组"或"异源包装"是否会产生新的农作物病原物,自然界存在着植物病毒的重组现象,包括DNA病毒和RNA病毒。转外壳蛋白(CP)基因的抗病毒植物,当有其它病毒侵染时,入侵病毒的核酸有可能被转基因植物表达的外壳蛋白质包装,从而改变病毒的寄主范围,使病毒病防治更加困难。担心作物中转入抗虫或抗病基因后,会加大对某一种害虫或病原体的选择压,使害虫或病原体加速突变产生抗性,给防治增加麻烦。

3.2转基因植物的食品安全性

食品安全性也是转基因植物安全性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转基因植物生产的产品与传统产品具有实质等同性,则可以认为是安全的。若转基因植物生产的产品与传统产品不存在实质等同性,则应进行严格的安全性评价。在进行实质等同性评价时,一般需要考虑以下一些主要方面。

⑴有毒物质:必须确保转入外源基因或基因产物对人畜无毒。如转Bt杀虫基因玉米除含有Bt杀虫蛋白外,与传统玉米在营养物质含量等方面具有实质等同性。要评价它作为饲料或食品的安全性,则应集中研究Bt蛋白对人畜的安全性。

⑵过敏源:在自然条件下存在着许多过敏源。在基因工程中如果将控制过敏源形成的基因转入新的植物中,则会对过敏人群造成不利的影响。所以,转入过敏源基因的植物不能批准商品化。另外还要考虑营养物质和抗营养因子的含量等。

4总结

植物基因工程食品在解决全球饥饿问题和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可通过转基因能源植物为缓解世界能源危机作出巨大贡献,尽管与之相伴的转基因植物安全性问题与公众态度、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及伦理、宗教等复杂因素交织为一个科技含量很高的政治、经济问题,成为了国际、国内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但转基因植物辉煌的发展前景是不容置疑的。在研究与开发转基因产品的同时,理智、客观、安全地运用转基因技术,加强其安全性防范的长期应用研究。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既符合国际标准又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检测体系,确保转基因产品进出口的安全性,让植物转基因生物技术成为21世纪解决健康、环境、资源等重大社会与经济问题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陈君石主译,转基因食品:基础知认及安全性,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8

[2]闫新甫,转基因植物(生命科学专论),科学出版社,2006.3

[3]吴爱忠,基因转移,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9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8篇

很少有一项技术像转基因这样,让各方观点如此对立:相互矛盾的实验证据,极端对立的利益表达,莫衷一是的研究结论,让消费者无所适从。而“转基因食品与非转基因食品同样安全”这一论点,让转基因的争议再起波澜。

转基因农产品离我们有多远

随着转基因技术的发展和转基因农作物的推广,转基因农产品逐渐深入人们的生活。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统计数据表明,28个国家种植了转基因作物。全球约81%的大豆、35%的玉米、30%的油菜都是转基因产品。

截至目前,我国共批准发放7种转基因植物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即1997年发放的耐贮存番茄、抗虫棉花安全证书,1999年发放的改变花色矮牵牛和抗病辣椒安全证书,2006年发放的转基因抗病番木瓜安全证书,2009年发放的转基因抗虫水稻和转植酸酶玉米安全证书。

据专家介绍,目前国内的转基因农作物主要是转基因棉花,转基因番木瓜也有少量种植。进口农产品有哪些是转基因品种呢?我国先后批准了转基因棉花、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玉米、转基因油菜4种作物的进口安全证书。除批准了转基因棉花的种植外,进口的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玉米、转基因油菜用途仅限于加工原料。

转基因食品安不安全

自从1996年转基因作物实现商业化种植以来,转基因可能是农业史上最有争议的技术。支持者认为转基因技术能缓解资源约束、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产品品质,反对者则从食用安全、生态安全和主粮安全等方面提出质疑。转基因技术是“潘多拉魔盒”还是未来农业之路?技术风险能有效预防吗?种种纷争公众也很难辨明。

在生物学家看来,转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技术的核心,拓宽了可利用基因的来源,实现了育种工作的可预期、精准、可控、高效,大大节约了人力、物力和时间,是生物育种的技术革命。

诺贝尔奖获得者理查德·罗伯特说:“在农业领域,在这日益恶化的环境中,这项技术让我们能够少用水或杀虫剂。而且并没有证据表明转基因食品对人类的健康有害。”

但也有专家表示,转基因作物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潜在威胁值得警惕。抗虫作物可能会使食物链中断,而昆虫在进化过程中,可能产生对毒性蛋白的抵抗能力,出现所谓“超级害虫”。

对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从长远来讲,转基因食品跟常规育种得到的食品一样,并没有产生有别于其他食品新的不可预期的问题。而世界卫生组织在2007年《关于转基因食品的20个问题》的文件中曾谨慎地说:“目前在国际市场上可获得的转基因食品已通过风险评估,并且可能不会对人类健康产生危险。”

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应有知情权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9篇

国家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林敏表示,转基因食品入市前都要通过严格的毒性、致敏性、致畸等安全评价和审批程序,目前还没有其他食品经过了这样严格的安全评价,转基因食品与非转基因食品具有同样的安全性。

上述说法再度引来广泛质疑,北大教授刘华杰微博,“不能说通过环评的工程就没有环境问题,也不能说环保部门检查并通过的地方就没有环境问题。”他认为,无法证明通过安全评价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一样安全。

林敏称,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全球转基因商业化应用已经17年,食用转基因产品的人口占到全球人口的4/5,还没有发生一例被证实的食用安全问题。林敏未提供全球4/5人口食用转基因的来源。不过,根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组织ISAAA今年2月的最新数据,2012年,转基因作物在全球种植面积达到前所未有的1.7亿公顷,世界耕地面积约为14.8亿公顷,即使以ISAAA数据计算,转基因种植面积也只有全球耕地的1/10左右,而其中不少转基因是用作饲料或加工原料。

美国人食用转基因食品成为转基因争论的风向标,如林敏所说,美国是世界上转基因作物最大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食用转基因农产品(6.99, 0.29, 4.33%)时间最长的国家。美国种植的86%的玉米,93%的大豆和95%以上的甜菜是转基因作物。

旅美学者曹明华向记者指出,美国国内的转基因玉米和大豆虽然种植面积较大,但主要是用于工业材料,比如燃料能源、工业制品原材料,美国的转基因大豆油有相当一部分用作生物柴油原料和动物饲料,还向不发达国家出口。

目前,世界各地监管机构没有要求进行长期的转基因食品试验,而是以公认的90天饲养老鼠实验证明转基因安全性,不过,塞拉利尼团队首次突破了90天试验期限,将转基因的试验周期延长到两年,并得出转基因致肿瘤的结论。

争议的结果是,6月29日,欧盟官方网站公告:拨款300万欧元,资助一项使用NK603转基因玉米饲养老鼠的实验、实验为期两年。有学者评论称,这等于欧盟官方完全承认并接受了法国学者关于转基因玉米饲养老鼠实验至少该有两年时间的科学建议、并付诸实施了。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转基因食品 安全性评价 分析和研究

前言:

目前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备受世界各个国家主体的关注,增加了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研究。我国当下也增加了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关注度。我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监测和评价方法,主要借鉴了Monsanto公司安全性评价方式,对食品基因想要展示的蛋白物质的安全性进行检测和评价。对于非预期影响分析,可以利用对选择和差异性的分析,来展开预期的分析作业。

1、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评价理论依据

实质相同性这一理论原则是在1993年初期,OECD经济机构给出,来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利用这一理论依据增加安全评价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假设一各种类的转基因产品,和以往的相同类型食品进行对比,包括对其特点、化学元素、营养元素、霉素的含量与动物需要的食品相同,进而这一食品就具有相同性。实质相同性这一理论依据给出,这一新食品的产生和非转基因食品对健康的积极影响是相同的。对于非转基因食品的安全进行实质相同性安全的评价,假使仅仅认为一个新形式的转基因食品和当下相同食品没有相同性质,就判定其为不安全食品,这一评价缺少科学依据。因此,在进行食品的安全监测活动时,首先要对新食品的特点和表征进行检测,依据新食品的化学元素含量和营养元素含量等等,对其进行研究和检测。在检测过程中,要增加对新食品的掌握度,看其是否需要进行动物实验,判断其是否需要立体分析和研究。对于转基因食品来说,不是全部的视频都需要开展动物实验,进而对其进行评价时,依据个别案例为基础进行即可。假如 转基因食品需要展开动物实验,那么对于动物实验的 任务目标和构建设计要极为谨慎和细致。

2、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评价方式

2.1 Monsanto公司安全性评价方式

在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国家,存在众多转基因企业,Monsanto公司就是美国一个较大规模的转基因公司,其具备先进的科学评价体系,具有众多评价经验,因此对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价,可以节借鉴和吸取美国Monsanto公司安全评价方式的优势。Monsanto公司安全评价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其一,首先要对食品基因想要展示的蛋白物质的安全性进行检测和评价。其二,对于非预期影响分析,可以利用对选择和差异性的分析,来展开预期的分析作业。把基因食品的主要营养元素和对应的非转基因食品进行对比分析,把分析的数据和结论进行整体和保存。其次面对现有的视频主要营养元素进行分析,把分析的数据和结论,与转基因食品和非转基因食品数据进行对比,来判断其营养元素是否合理。抗氧元素的数据和信息也要和当下数据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来判断内源毒素是否发生变化、对食品加工环节、成分含量进行分析和对比,来保证检测的系数可以在当下范围内展开应用。

2.2 Monsanto公司健康显示检测

对健康显示检测。通常来说。进行这一监测作业时,主要是利用商业化饲养模拟,在实验环境中,对家禽和动物进行喂养。假使这一食物是人类需要食用的食品,则可以把这一食品进行大于人们营养吸取量的25倍,来对加大鼠的饲养。对于不同种类的大鼠。不同组别可以开展四个星期的喂养作业。在进行全食物喂养时,由于家禽对食物的变化没有极大感触,进而对其健康度的监测,可以利用每天的观察,动物的体重、动物食品的需求低量、动物的营养元素含量等等进行分析和研究。对动物的进行全面的检查。假使在为动物进行身体检查时,发现动物安全存在隐患,其出现身体异常现象,则在实际检查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动物器官的重量、观察动物的血液安全性、观察其临床反应、观察动物的组织病理等等方面的变化。

2.3 至敏性的评价方式

对转基因食品进行研究和分析,假使其具有蛋白质,并直到蛋白质的来源,则可以利用SDS-PAGE进行免疫作业,在其发生免疫反应后,对其进行至敏性的检测,把至敏性和吸着剂进行整合运作,保证其产生抑制反应。在发生反应后对其结果进行分析和研究,假使监测结构呈现阳性特点,则可以继续进行皮刺监测,进行双盲监测。如果其监测结果为阴性特点,则可以给出:这一食品种类,对人们的安全和健康没有威胁,是人们可以使用的转基因食品。

3、数据信息库的运用和不同形式动物模型应用

数据信息库的运用和不同形式动物模型应用具有实际意义。其一,数据信息库的运用。对于数据信息库的应用,首先其可以给出食品的营养成分等等基本信息,利用数据库中不同信息和对转基因食品进行评价,判断其食品中含有的营养元素与毒素是否具有差异和变化,对于食品的营养元素与毒素的变化和差异性的判断,也要考虑其成分的变化范围,在保证营养元素和毒素数据和信息有效性的同时,利用科学的评价方式来对其元素的成分进行检测和评价。其二,不同形式的动物模型的应用。其主要包括两种主要形式:活体模型和立体模型。利用活体模型和立体模型来对食品与微生物的我安全进行评价具有实际意义国外食品监测机构,其在利用活体模型和立体模型来间评价时,主要是构建了众多哺乳动物的消化体系。其对于大鼠模型的构建较多,这也是当下不同国家主体较普遍现象。对大鼠进行模型的建立,不仅可以对其细胞的幸存率进行研究,也可以对大鼠的移植活动进行分析和研究,增加了对动物主体的生物特征和遗传体系的研究。

结论: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性问题的频频出现,使得当下社会极为关注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面对这一形势,要增加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关注度,对食品的安全性进行分析和检测,对食品进行安全性评价,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在利用数据信息库的和不同形式动物模型来进行转基因食品监测和评价时,对于数据和信息库来说,其主要是利用数据库中不同信息和对转基因食品进行评价,判断其食品中含有的营养元素与毒素是否具有差异和变化,对于食品的营养元素与毒素的变化和差异性的判断。对于不同形式动物模型的应用,主要是利用利用活体模型和立体模型来对食品与微生物的我安全进行评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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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钱迎倩. 转基因作物的利弊分析[J]. 生物技术通报, 2011, 15(5):7-11.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11篇

2015年11月19日,经过全面的科学论证,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了世界上第一种食用转基因动物――AquAdvantage 转基因大西洋鲑鱼(Atlantic salmon),俗称三文鱼。这种转基因三文鱼生长速度约为普通三文鱼的两倍,可节省75%的饲料成本。这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因为这是第一个被批准上市的转基因动物食品,今后可能会有更多的转基因虾、转基因猪、转基因鸡鸭、转基因牛羊……人类的食谱将又一次发生变革。

是福还是祸

也许转基因这个现代工业文明的奇葩会带给人类更多的利益和福祉。三文鱼是鱼油含量丰富的鱼种之一,更廉价的转基因三文鱼将促使人们的食用量增加,这种“白肉”一般认为有益健康;同时猪牛羊肉的消费会减少,而“红肉”新近被世界卫生组织贴上一类“致癌物”的标签。食用转基因三文鱼,据说还可以减少野生三文鱼的捕捞,保护很多濒临灭绝的鱼种。

不过社会上也流传着另一种声音。在美国,30多家机构上书美国政府,反对批准转基因三文鱼,理由之一是这种鱼将带给世界巨大的生态灾难,不仅不能保护野生的三文鱼,还会加速其灭绝。对中国,已经有人说转基因三文鱼卵的最大市场是这里,中国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转基因三文鱼养殖基地。一些“有识之士”指出,这是美国佬的又一个阴谋,通过转基因食品,加速人体的衰老,让人不育,造成免疫系统功能紊乱,最终灭绝中华民族。

人吃了这种三文鱼是否安全,是中外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中国消费者更多关注的是吃这种鱼会不会中毒?能不能致癌?影不影响生宝宝?这一点FDA给出的评判最为肯定:安全,放心吃就是。美国人对此却不那么放心,批评FDA目光短浅,只看短期食用、只局限于三文鱼一种食品的影响,而这还不足以做出安全的结论,敦促国会赋予FDA更大的权利、提供更多的资源,进行全面的评价。就目前FDA的科学评价内容来看,包含不同动物长时间食用、短时间超大剂量、繁殖传代、模拟细胞癌变等多种试验,结果当然是没有不良反应和损害才敢评判为安全。另一方面,也包括转基因三文鱼与野生三文鱼体内各种成分的分析和比较,如蛋白质和脂肪酸等营养成分、各种毒素和过敏原的检测,对比的结果是没有差别。

福兮祸之所倚

这样评判出的安全被一些人认为仅仅是狭义的安全,更广义的安全应该关注由此带来人类食物来源改变的影响。当人们大幅度减少牛排的食用量,改吃三文鱼排,是否一定有益健康?目前尚没有足够的证据。不过的确超出了目前科学家力所能及的范围。

区别于消费高度关注的人体安全问题,业内的科学家们更关注的是生态安全。自然界的长期演变,形成了各种生物之间的稳定秩序,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如果这种秩序被破坏,人类会不会大鱼、小鱼、虾米都吃不到,只有转基因三文鱼可吃?还有更离奇的想象,转基因三文鱼与野生的什么鱼杂交出什么超级怪鱼,不仅不给人吃,还吃人。科学家们对这种猜测不屑一顾,认为这只是科幻,毫无根据。但是对生态安全的担心,使FDA一拖再拖,迟迟5年之后才最终确认了评价结论。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转基因;风险交流机制;隐忧

对发展中国家而言,转基因技术提高了粮食等作物的产量,缓解了环境压力等。但民众对于转基因有着自己的认识,很多人不愿意接受转基因。关于转基因技术的优缺点也始终处于争论之中,转基因的潜在风险是其安全风险交流机制构建的动力。

一、转基因作物商业化发展趋势

20世纪末,转基因技术开始被多个国家承认并应用于植物种植,转基因产业化速度加快。截止2012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703亿公顷,并且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以美国和巴西为首的国家大面积种植转基因植物,种植作物涉及棉花、玉米、油菜、大豆等25种农业常见作物。转基因技术的快速发展依赖于其核心技术的发达。自然环境中的光、水分为植物的生长带来了基础条件,但同时自然环境具有多变性,这对植物的自身适应性具有较高的要求。转基因提高了作物的适应性,其优点包括以下几点:同等级的转基因作物其产量更高,满足现代社会土地逐渐减少的需求。转基因降低了种植成本,实现了作物品种的多样化,并且由于转基因植物的抗性强,可有效地降低化肥、农药所带来的污染,对当下流行的儿童失明症有明显的改善作用。随着农业作物的病虫害和杂草侵蚀过多,每年用在农作物生长的化肥和农药量巨大,农药虽解决了杂草和病虫害问题,但也带来了其他的毒副作用,每年由于农药而引发的中毒人数已经达到甚至超过10万人次。而转基因技术利用转入基因的生物特性表达,确保了转基因作物的抗病虫性。减少了杀虫剂等农药的应用,确保了作物的安全。作为世界上第一大棉花生产国,2007年我国抗病虫害转基因棉花的种植面积为380万公顷,并且杀虫剂的使用较以往减少了14万吨。

二、转基因生物安全的隐忧

(一)对自然环境影响的相关思考

转基因技术的使用会造成自然环境的“杂草化”和生物的多样化减少。首先,与非转基因作物相比,转基因作物与除草剂、抗病虫等抗性基因接触时,其生存能力更强,因此很可能形成大片且生命力顽强的杂草,导致农作物产量下降。其次,转基因容易使外来基因不断发展,使原有物种资源退化。外来基因的抗病能力强,甚至会造成野生物种资源的灭绝。常年种植转基因农作物会导致害虫出现抗体,进而改变其种群结构,影响生物链的平衡。

(二)转基因对人类健康影响的相关思考

转基因可食用产品的新表达蛋白很可能会具有毒性或者引发过敏反应,这是目前大部分公众对转基因的认识。转基因是通过外来基因插入来破坏原有的基因表达,产生更多的毒素。2009年,中国政府首次为水稻转基因产品提供政策支持,转基因所带来的问题不仅是科技方面的,还包括社会、文化甚至伦理道德层面的问题。转基因在一定时期能够促进我国农业和生物科技的发展,其危害尚有待思考。构建转基因风险交流机制,实现创新,降低公众恐慌是当下的主要任务。

三、转基因生物安全风险交流的机制构建与创新

(一)明确转基因生物安全风险交流中的各主体关系

转基因生物安全风险交流过程中,与公众关系的处理是重点。首先要与公众形成伙伴关系。增强管理者对公众的认识,使公众参与转基因产品安全交流,为群众提供转基因产品知识培训,积极与公众进行沟通,防止民众“失语”。总之,与公众之间建立一种良好的生活方式十分关键。

(二)满足媒体的要求,实现信息透明化

媒体连接了政府和公众。随着媒体的发达,人们了解转基因的渠道更多,媒体发挥怎么样的作用是管理部门也是媒体自身要思考的问题。管理部门应制定必要媒体交流计划,以防止媒体大事渲染而造成非转基因的波及面过广,引起消费恐慌。加大媒体的管理力度,确保媒体对事件报道的准确性。尤其是一些网上的言论,要做到以民众的健康为出发点进行报道。必要的时候,要与媒体之间形成一种双向的交流机制,引导正面舆论。政府在这个过程中要积极参与,严格防止政府的无作为。对于媒体采访,政府要做出必要的回应,并站在保护民众的角度,与民众分享可靠的信息。最后,鼓励与利益相关的人群提供具体建设性的意义。

(三)转基因生物安全风险交流方式

目前,我国对于转基因生物安全风险的管理和评估多集中在数据的解析和健康教育上,缺乏对于风险信息的统计和处理,使信息缺乏针对性。各个主体之间的和谐关系并未构建,各个主体之间对于转基因的认识存在差异。为此,应正确宣传,引导消费者。政府与科学专家以及媒体之间的统一机制,提供正确的培训,使各个主体之间保持相同的思想。无论何种机制,都要从事实出发,才能使民众信服。在转基因生物安全交流过程中,首先应就农业和食品生产方面与科学专家与消费者进行交流,阐述食品生物技术正确信息。对于来自不同专业的对象要区别对待,以便提高民众对于管理者的信任程度。转基因给民众带来的恐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舆论造成的百姓对转基因产生错误的认识,这就需要政府积极与公众沟通,降低公众的担忧程度,但目前的政府并未发挥这方面的作用,而是片面的依靠的作用渲染转基因的积极作用,信服度不高。

总结

随着转基因进入公众视线。一方面,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支持转基因。另一方面,转基因着实给人们带来的恐慌。我国开始关注转基因安全风险交流机制的建立,建立长效机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策略。政府首先要建立关于转基因的发展机制,并且实现信息的透明化,使公众正确认识转基因。其次建立政府、媒体和民众之间的统一战线,建立完整的转基因风险评估机制,积极重视民众的意见,发挥转基因生产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根平,杜文明,夏兰琴.植物安全转基因技术研究现状与展望[J].中国农业科学,2014(05)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13篇

1 转基因大豆概述

转基因大豆,是指利用转基因技术,通过基因工程方法导入外源基因所培育的具有特定性状的大豆品种。转基因大豆的研发是转基因作物研发的热点之一,涉及的转基因性状包括对除草剂、虫害、病害及干旱、盐碱等环境逆境的抗性,以及油分、蛋白质、活性物质的含量和组成等,其中针对生产应用开展的品质改良和抗逆研究较多。

2 转基因大豆潜在的健康危害

对于转基因大豆及其制品的安全问题,业内普遍的看法是:转基因大豆的过敏性、毒性、 营养品质改变、生态系统的影响以及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转基因大豆由于其引入外部基因,可能更容易引起人体的过敏反应,转基因大豆及制品导致过敏的事件屡见不鲜。另外,如果引入的抗生素标记基因进入人体,则有可能导致人体内致病菌产生抗药性,从而降低抗生素的临床有效性,也可能使人体对很多抗生素产生抗药性。

有研究表明,转基因大豆的组成物质与非转基因大豆相比有较大的变化,如植物凝血素提高了约1倍,蛋白酶抑制剂高26.7%,而蛋白质和苯丙氨酸明显下降,维生素B2复合体胆碱的含量低29%等,这些组成物质的变化可能会使人体生长缓慢;转基因大豆还含有一种类似雌性激素类化学物质,它会影响人体荷尔蒙,导致人体生殖器官异常,并损害免疫系统。此外,有证据表明,转基因大豆食品与非霍奇淋巴瘤发病率的提高具有一定相关性。

3 转基因大豆食品安全性评价

3.1 评价原则

评价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国际上广泛采用的是1993年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CED)提出的实质等同性评价原则,主要内容包括生物学特性和营养成分比较。但是以英国为代表的欧盟国家采用过程评价法,即采用严格的毒性、过敏性、抗性标记基因的实验并对其应用与发展采取严格的过程检测作为安全评价的方法。目前国际上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评价基本遵循以科学为基础、实质等同性、个案分析以及逐步完善等原则。在实际检测过程中要综合运用结果评价法、过程评价法、个案分析等。

3.2 评价内容

3.2.1 营养学评价。比较转基因产品与同/近基因型亲本的传统品种概略养分差异,包括粗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酸、纤维素、维生素、矿物质;全面分析氨基酸、脂肪酸的组成和含量变化;测定抗营养因子含量。

3.2.2 过敏性评价。若导入基因来自已知含有过敏原的生物,其编码的蛋白质是在转基因产品的食用部分表达,则不论是常见或不常见的过敏原,均需确定该基因是否编码某一种过敏原,转基因产品用于食品时,还必须进行人的临床试验来确定其过敏性,如皮肤穿刺试验等。

3.2.3 毒理学评价。重点研究表达产物如蛋白质对动物的安全性,除研究蛋白质在模拟消化道的降解特性外,尚需进行口服急性毒性试验,再视急性毒性试验结果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致突变试验、致畸试验、亚急性与慢性毒性试验、代谢试验和致癌试验。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14篇

记者:彭光谦的文章称,当前商业化推广的转基因品种,只有抗除草剂或者杀虫的特性,或者二者的结合,转基因不增产,更谈不上高产。迄今为止,全世界没有任何一项转基因作物是增产的,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搞出任何一个“增产基因”。实际情况如何?

黄大昉:转基因技术在作物上首先实现商业化的确是抗除草剂和抗虫两个基因,但不是只有这两个基因。之后在农业领域,包括农业转基因动物、植物及微生物的培育方面,转基因作物的发展速度最快,培育了一批具有抗虫、抗病、耐除草剂等性状的转基因作物。目前,转基因技术正朝着改善农艺性状如光合效率、肥料利用效率、抗旱耐盐和改善品质等技术方向发展,含有复合功能基因的新一代转基因作物的研究开发近年明显提速,成为技术竞争的新热点。比如,含有8个基因,能防治多种害虫,并具有抗两种除草剂特性的玉米已获准在美国生产应用;富含-3不饱和脂肪酸的大豆即将上市。2013年,阿根廷宣布开始试种干旱和盐碱环境下还能高产的小麦品种。此外,具有保健、防病或抗癌功能的蔬菜、油料、糖料等多种转基因作物因能显著提高产品附加值,市场开发前景更为广阔。目前,转基因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医药、工业、农业、环保、能源、新材料等领域。至于彭的文章中所提到的“增产基因”,据最新研究发现,产量不是由单一基因决定,农业上的增产更是受多种因素影响,转基因抗虫、抗除草剂品种能减少害虫和杂草危害,减少产量损失,实际起到了增产的效果。因此,转基因农作物的增产效果是客观存在的。值得一提的是,巴西、阿根廷等国种植转基因大豆后产量大幅度提高,已分别成为全球第二、第三大大豆出口国;南非推广种植转基因抗虫玉米后,单产提高了一倍,由玉米进口国变成了出口国;印度引进转基因抗虫棉后,也由棉花进口国变成了出口国。

记者:有人提出,“西方向中国大量低价倾销转基因农作物,严重冲击中国的传统农业,加剧而不是减轻了中国的粮食问题。大量进口转基因大豆几乎冲垮了传统大豆业”。这个问题您怎么看?

黄大昉:关于这个问题,前一段时间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林敏已做过回答,我在这里有必要再重复一次。首先,需要澄清一下,目前我国进口的转基因大豆主要是从美国、巴西、阿根廷、乌拉圭等国进口,进口国家是多元的,并非有人说的所谓“西方”国家向我国倾销。我国大豆种植面积减少、总产降低的情况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一是我国非转基因大豆单产低,平均亩产只有120公斤。我国年进口5000多万吨大豆,如果按现有的品种和技术水平来测算,需要4亿多亩的耕地,而我国没有这么多的后备耕地,因此利用国外国内两种资源,统筹两个市场是我国的必然选择。二是转基因大豆比国产非转基因大豆成本低。在国内,大豆的比较效益低于玉米和水稻,特别是在东北地区,高产的玉米和水稻种植取代低产大豆种植趋势明显,如黑龙江省5年前粮食产量只有700多亿斤,现在达1100亿斤。三是国外转基因大豆与国产大豆相比在榨油方面具有优势,如含油率高出2到5个百分点。由于规模化经营降低了成本,因此价格低、商品性好、可以全年按需供货,可降低加工企业的流动资金和仓储费用。

记者:有人提出,鉴于转基因食品风险的潜在性,需要进行人体试验,您认为有这个必要吗?

罗云波:各种新资源食品在研发过程中,只要其他科学试验足以证明其安全性,就没有必要进行人体安全性试验。在各国食品安全和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中均没有用人进行实验的要求,因为科学发展至今,研究出了一系列世界公认的实验模型、模拟实验、动物实验,完全可以代替人体实验。药物与食品不同,药物有明确的功效成分,多为结构清楚的化学物质。药物是通过人体实验以发现药物对人体是否有确定的、特殊的影响,如疗效或副作用,在进行临床实验确定这种作用的同时,往往还要与已知有效药物的疗效或副作用进行比较等。

转基因食品入市前都要通过严格的安全评价和审批程序,比以往任何一种食品的安全评价都更严格。各相关国际组织、发达国家和我国已经开展了大量的科学研究,国内外均认为已经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不存在食用安全问题。全球已大规模商业化种植转基因作物17年,没有发现任何不良影响,这也充分说明现有的转基因食用安全评价理论、措施和管理体系是可靠的。

记者:有人说转基因农作物的安全性未得到确认,世界各国对转基因农作物商业化严加限制,欧盟甚至实行“零容忍”,是真的吗?

罗云波:首先,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是有定论的,即凡是通过安全评价、获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食品都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转基因食品入市前都要经过严格的毒性、致敏性、致畸等安全评价和审批程序。世界卫生组织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认为:凡是通过安全评价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一样安全,可以放心食用。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迄今为止,转基因食品商业化以来,没有发生过一起经过证实的食用安全问题。

其次,并非“世界各国对转基因农作物商业化严加限制”。恰恰相反,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把发展转基因技术作为占领未来农业国际竞争的制高点和推动新一轮农业科技革命的重要力量。转基因技术是农业生物技术的核心,被称为“人类历史上应用最为迅速的重大技术之一”。从国际上看,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ISAAA)的2012年年度报告,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已由1996年的170万公顷发展到2012年的1.7亿公顷,17年间增长了100倍。截至2012年底,全球59个国家和地区批准转基因作物进口用于食品、饲料或种植。其中,已有28个国家批准了25种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种植。

第三,欧洲并非对转基因食品“零容忍”,相反,欧洲也是转基因产品进口和食用较多的地区。1998年,欧盟批准了转基因玉米、油菜、大豆、土豆等在欧洲种植和上市,除了极少数是作饲料或工业用途,绝大部分都是用作食品。2012年仍有西班牙、葡萄牙、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5个国家批准种植转基因作物,除了极少数是作饲料或工业用途,绝大部分都是用作食品。欧盟曾耗资2.6亿英镑对超过50个转基因安全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在2000年和2010年的欧盟委员会报告中得出“两个有力的结论”:一、没有科学证据表明转基因作物会对环境和食品及饲料安全造成比传统作物更高的风险;二、由于采用了更精确的技术和受到更严格的监管,转基因作物甚至可能比传统作物和食品更加安全。

记者:有人说西方转基因大国决不对自己的主粮搞转基因,但是却把拿下中国主粮转基因作为他们最终战略目标。实际情况到底如何?

黄大昉:首先,“主粮”就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不同国家不同民族有所不同。如土豆在一些国家是主粮,在另外一些国家就是蔬菜或工业原料。过去,玉米一直是我国的主粮,但现在越来越多地成为饲料和加工原料。其次,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对主粮与非主粮的要求一样严格。如果转基因食品真如有人所言“与肿瘤、不孕不育等数十种疾病有高度相关性”,主粮不搞转基因是底线,难道非主粮就可以接受吗?第三,美国是世界上转基因作物最大的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食用转基因农产品时间最长的国家。美国种植的86%的玉米、93%的大豆和95%以上的甜菜是转基因作物。据世界粮农组织的食物平衡表最新数据显示,美国出产玉米的68%、大豆的72%以及甜菜的99%用于国内自销。日本连续多年都是全球最大的玉米进口国、第三大大豆进口国。2010年,日本进口了1434.3万吨美国玉米、234.7万吨美国大豆,其中大部分是转基因品种。

记者:郎咸平在广东卫视“财经郎眼”播出的《“警惕!转基因!”》,上海第一财经频道“解码财商”做的《转基因食品,你敢吃吗?》节目中,谈到吃转基因食品会“致癌”、“绝育”,种植转基因作物会导致土地报废,还举了美国的例子。请问真实情况到底是怎样的?

罗云波:这些都是被反复炒作的不实言论,以前也都多次被澄清过。关于法国教授用转基因玉米喂食大鼠产生肿瘤的试验,欧洲食品安全局已彻底否定了其研究结论;中国消费转基因油的区域是转基因发病集中区的言论,因没有流行病学调查,当时就被医学专家所否定;关于我国种植转基因作物导致土地报废的说法也早已被澄清。事实上,我国转基因棉种植区地力稳定,产量正常。关于吃转基因食品会导致“绝育”纯属造谣,因为广西从来没有种植和销售转基因玉米,迪卡玉米不是转基因品种,《广西在校大学生性健康调查报告》根本没有提到转基因问题。关于节目中谈到的美国种植转基因作物产生的危害纯属无稽之谈。

记者:节目中谈到,阿根廷因种植转基因大豆而“被孟山都控制”,是真的吗?

黄大昉:种植者选择什么样的种子,最终还要看他给种植者带来的市场竞争能力,要各方面都有钱可赚,如果只自己赚钱,农民得不到实惠,也不会长久,这对所有企业都是一样的。至于孟山都公司,毫无疑问它在种子市场是巨头,但即便在美国,与其相竞争的还有杜邦先锋、先正达、拜尔等公司,孟山都并未形成垄断。一个企业再强,若是缺少了技术创新,也难以长久。至于阿根廷种子市场被其控制,我了解的情况并非如此。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15篇

美国模式:美国对转基因技术及其产品持积极支持的态度,采取“以产品为基础”的宽松管理模式。美国认为转基因生物与非转基因生物没有本质的区别,监控管理的对象是产品,而不是转基因技术本身。

美国的法律并不要求转基因产品要经过与传统产品不一样的特别评估或许可,也不要求转基因产品带有特别的标识。只有在转基因技术改变了食品构成或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时,才须做出特殊标识。

美国转基因生物主要由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简称FDA)、美国环保局(简称EPA)和美国农业部(简称USDA)负责检测、评价和监控。

欧盟模式:欧盟对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管理采用“以过程为基础”的严谨模式,极力主张“预先预防的态度”。欧盟认为转基因技术本身存在潜在危险,所有转基因生物及其研发过程必须接受特别的安全性评价和监控。

尽管目前所有权威机构的评估均未发现己进入市场的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具有危害,但欧盟仍坚持认为科学是存在局限的,科学评估转基因食品所需的完整数据要等到许多年后才能获得,无论研究方法多么严格,结论总会存在某些不确定性,规定转基因产品必须清楚标识,同时对为科研和开发的目的向环境中释放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进行了严格规定。但欧盟各成员国有的直接使用欧盟法规,有的依据这些法律制定本国自己的法规。

中间模式:国际上,还有一些国家采用介于美国和欧盟模式之间的管理模式,包括:阿根廷、巴西、印度、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南非、埃及、尼日利亚、肯尼亚、中国等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农业转基因技术发展相对落后,安全性评价研究和管理起步晚。近年来,这些国家的立法管理进程加快,安全评价技术研究投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