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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注意事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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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注意事项

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完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为目标,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切实依法履行经济职责,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重点对乡镇领导干部执行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执行权、经济监督权和个人遵守廉洁从政(业)规定情况来实施审计,对其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评价;对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必须有针对性的进行处理,整改落实一定要到位;通过审计,加强乡镇领导和班子建设,规范乡镇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推动乡镇经济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二、审计重点及注意事项

(一)乡镇党委书记的审计重点

乡镇党委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党的方针、党的政策的基层党组织,是我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乡镇党委书记通过主持乡镇党委全面工作,维护乡镇稳定平安,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乡镇党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应注重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监督权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的审计,重点关注: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重大投资项目的效益;大额资金的审批;重大财经政策和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其他需要关注的情况。

(二)乡镇长的审计重点

乡镇长通过全面主持乡镇政府工作,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人大的决定与决议,搞好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对乡镇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应注重重大经济决策和国家重大的财经政策的执行责任、各项财政财务的管理责任、各项财政资金的监管责任的审计,注重执行财政、财务收支预算、有关财政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落实重大经济决策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的审计。重点关注:任期内的主要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政府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人代会报告工作完成情况;财政收支完成情况;“三公”经费执行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民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其他需要关注的情况。

(三)审计注意事项

以被审计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提出的工作思路为起点,准确地梳理出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工作思路,清晰列示与其工作思路对应的重点工作、重点政策、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安排,进而确定重点审计的内容;具体审计中,以经济决策、决策执行和执行结果为审计实施的切入点。

三、审计评价

(一)审计评价的依据来源

审计评价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所依据的各项指标是:县(区)委全会、县(区)人代会确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乡镇党委政府、乡镇人大的计划和决策。

(二)审计评价的工作方式

充分利用社会各阶层的评价意见,组织开好几个会。乡镇机关、各站所干部职工测评会;县(区)级在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测评会;村“两委”班子测评会;到县(区)级财政、发改、民政等主要部门调查了解对乡镇领导的意见。

(三)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档次

在审计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过程中,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组应当充分考虑问题的性质、产生后果或负面影响的严重程度、财政资金的大小、与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责任等因素,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实际情况,依照两办《经责审计规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发现的任期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应当承担的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依法依规进行经济责任界定。

审计评价要坚持依法评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独立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全面性相统一。做到依法应该审计什么就审计什么,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确保审计内容与审计评价一致。应用审核考评表格所得分数依次定性为:很好地履行经济责任(90分以上);较好地履行经济责任(75分至89分);基本履行经济责任(60分至75分);没有有效履行经济责任(59分以下)。

四、审计结果运用

评价为“很好地履行经济责任”等次的,应作为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评价为“较好地履行经济责任”等次的,正常任用,但一般情况下不得被评为优秀个人或先进个人;

评价为“基本履行经济责任”等次的,不影响任用的,建议由组织、纪检部门进行诫勉谈话;

评价为“没有有效履行经济责任”等次的,建议给予组织处理。

五、审计工作建议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基层审计机关要合理安排计划和调配审计力量,精心组织实施,保证审计质量,做到早安排、早动手、早落实。同时,建立审计工作的检查监督制度,审计组要注重自身的审计声誉,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责任控制体系,以确保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

(二)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程序,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要认真贯彻落实《经责审计规定》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审计的重点内容和重点事项,提高审计的针对性。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把“人”和“责任”相统一,提出合理的审计建议,促进审计结果的全面人格化。严格审计取证和复核工作,切实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认真执行审计情况报告制度,上下互动,及时沟通相关信息。

(三)突出审计重点,加大计算机审计力度

要重点关注严重违法违规、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分配不公、重大决策失误等方面的问题,注意揭示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缺陷以及体制、机制上的问题;抓住重大投资项目、重点资金进行全过程审计跟踪,查清事实。要借助先进的审计技术方法和专家经验,确保审计质量,充分应用AO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加大财务及相关业务数据对比分析、查询力度,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

第2篇

一、认真收集公司内外部审计及各项检查的结果。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全面的审计。且有时审计对象的任职期限较长,单靠审计组几个人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对审计对象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存在较大的困难。因此,在审计前及审计过程中要认真收集、审阅前期内外部审计及各项检查的报告及结论,并对审计及各项检查结果进行梳理分析。对在任职期内被审计单位发生重大违规违纪事项,遭受外部处罚或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及影响的,可以采取“拿来主义”在审计报告中直接予以反映;对其他与审计对象经济责任有关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要予以重点关注,审查相应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整改,是否重复发生。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有效整改指所辖单位均不存在相同问题,如前期审计发现所辖甲公司存在该问题,此次审计未发现甲公司继续存有该问题,而乙公司存在该问题则应认定为该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

二、认真审阅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一般而言,被审计单位所有的重大事项及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通过被审计单位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司务会研究决定。通过查阅相关会议记录,审计组可以了解审计对象任职期内被审计单位的相关重大事项及决策程序。而这些决策事项绝大多数都与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直接相关,认真审阅会议记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现场审计开始后,审计组组长或主审应在第一时间取得并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记录,并据此及时调整现场审计的重点及同相关人员访谈时需要询问的问题及事项。被审计单位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涉及被审计单位的秘密,在审阅会议记录过程中,审计组组长、主审要妥善保管。不能随意摆放在工作场所;同时,也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向他人传播。

三、综合运用趋势分析、对比分析等方法。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的审计。要对其任职期间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反映、评价,必须综合运用趋势分析、对比分析的方法,即:在审计对象任职期内,被审计单位呈现一种什么样的发展趋势,是持续向好、还是向差,或者存在较大的起伏;好在哪里、差在哪里都需要进行趋势分析。此外,客观、全面的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发展情况,还要以任职前被审计单位发展水平、系统平均发展水平、当地寿险行业发展水平为参照进行对比分析,据此得出的结论会更为全面。另外,在分析时要从两个维度进行分析,不仅要分析发展速度,还要分析业务发展质量,要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结构、给付情况以及后续发展能力进行深入分析。

四、重视访谈、询问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作用。由于审计人员相对被审计单位而言是“外部人”,会计报表、业务档案只是记录了经济事项的结果,而经济事项的目的、过程及真实情况未必得到如实反映。审计人员要了解经济事项的真实情况,必须访谈、询问相关人员。访谈是一门技术、一门学问,同谁谈、谈什么、如何谈都暗藏着很多玄机、技巧。访谈时需要注意的几点:一是访谈要选择恰当的审计对象。例如,要访谈了解被审计单位车辆的情况,如果找办公室、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人员,可能谈半天收获不大,因为他们经常面对检查,如何回答已经轻车熟路、了然于胸。而审计人员如果有意无意的同某个司机交谈一下可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二是访谈要有目的及针对性。在访谈前要仔细梳理谈什么、如何谈,要注意访谈的方式方法。首先,要使访谈对象明白审计是帮助被审计单位解决问题的,是“自己人”:其次,态度要友善、语气要舒缓,不能居高临下。为显示对访谈对象的尊重,尽可能到其办公室进行访谈;其三,必要时不妨向访谈对象透露一下审计人员已经掌握的信息,以降低其戒备及侥幸心理。三是要做一个有心人。所谓“言者无意,听着有心”,要善于倾听,把握细节。

五、要抓大放小。把握全局。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专项审计,审计对象目前都是单位的负责人,具有一定的层次。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要有一定高度,要从全局出发,不要局限于某一点上;要把握全面,不要局限于细枝末节。部分审计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采取的是详细的账项审计法,大量的翻阅会计凭证,检查费用支付是否合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抽调大量的业务档案检查业务处理的合规性。这样的做法带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即使翻阅的会计凭证、业务档案再多,也只能是被审计单位所有经济、业务事项中的一小部分,据此得出的审计结论也只能是以偏概全,存在较大审计风险:其次,上述方法检查出的问题究竟与审计对象经济责任有多大的关系值得考虑。如只是相关人员工作失误或执行的问题,审计对象会对审计结论不认同;其i,即使审计人员对某笔费用支出的真实性有怀疑,但限于目前的审计手段有限,被审计单位很容易就搪塞过去,审计人员花费半天力气。最终的审计结论与事实还未必一致。因此,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人员不要局限于某一点上,要从全局、从大处人手。如:怀疑被审计单位公杂费有问题,不要局限于儿笔具体的公杂费支出,可以从公杂费的趋势分析人手,看是否存在异常增长,算一下人均公杂费有多少。审查延压赔款情况,不必一笔一笔的翻阅相关赔案,可以利用趋势分析的方法,对第一季度、第四季度、全年的赔款支出情况进行趋势分析,在此基础上找出部分延压赔款的示例等。

第3篇

一、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审计内容。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同于常规审计,其主要目的则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应关注主要经济指标,即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各项财政财务指标。并通过资产负债率、资产增长率、资产保值增值率、专项资金(基金)支出率、财经(计划)目标和各项经济指标完成率等的计算,注重领导干部任职期初与期末的财政财务收支、资产家底、债权债务等指标的对比分析,对比任期内各项收入、资产(净资产)是否增加,支出、债务是否递减,分析增减原因,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

2.履行经济管理方面情况的审计内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要注重领导干部是否履行好经济管理职能,对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尤为重要。在履行经济管理方面的审计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账簿凭证报表是否符合规定、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三公”经费控制的增长与下降、债权债务管理的增减变化情况与执收执罚情况,严格依法界定审计内容,揭露和查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跟踪和促进国家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通过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严格履行经济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按程序办事,正确行使权力,增强法治意识、管理意识、绩效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事业发展意识。同时,也促进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重视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水平,防止发生重大的错弊和损失。

3.经济监督情况的审计内容。经济责任审计应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单位财务、资产等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是否完善和全面执行,常规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是否全面整改到位,对单位工作人员和下属单位经济监督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乱纪现象。

4.廉洁自律情况的审计内容。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二、把握经济责任审计的技术方法

针对经济责任审计涵盖内容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特点,结合审计对象所在区域、部门、单位的实际,要积极探索审计的组织方式和审计方法,统筹安排和合理配置审计资源,选择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法,创新审计手段,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综合分析、宏观把握和全面评价的能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1.经济事项决策的审计。对领导干部任期内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审计,采用跟踪法、重点法、公示法等。对经济决策程序进行跟踪审计,查证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是否做到决策程序合法,决策过程民主,决策结果科学。对任期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进行重点抽查,从最初的可行性调查开始;到决策过程、决策形成、决策实施、决策效益等情况进行审计或调查。对决策审计还可查阅相关会议纪要原件及相关记录。另外对一些特殊的经济决策事项可通过向社会公示的方法进行取证。在进行决策审计时,一是把握审计决策内容的合法性。主要审大事项的决策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及和谐社会建立。二是把握审计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审查决策机制是否有效,重大决策事项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有效的决策机制。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是否建立了社会公示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

2.主要经济指标(责任目标)的审计。通过对实际指标同计划(预算)指标比较,本期实际指标和上期(或上年同期或历史最高水平)的实际指标比较,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指标和本行业(或同类型、同规模其他单位)一般水平指标、先进水平指标比较,在更大范围内客观全面地评价被审计责任人。运用指标进行分析对比时,应注意把握好指标的适应性。一般情况下,选用指标以国家规定的或社会公认的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资产收益等指标为主,以分项的具体经济活动指标为辅。通过指标的正确选用,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经营决策、管理决策等进行全面的量化考核和综合分析比较,以便客观评价经济责任。考核指标时,因有的指标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而收集的,具有权威性,选用时则只须注明资料来源即可,审计可以不再进行核实。

3.履行经济管理方面情况的审计方法。领导干部履行经济管理方面情况的审计以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等经济事项的审计为主线,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各经济事项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重点以查证财务资料为主。一是查看国有资产是否安全完整。对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的审计,重点要放在实物资产、货币资金、各项投资的核实上。实物资产是否入账建卡,不能有账无物,也不能有物无账,增减变动手续是否齐备,有无管理不善造成流失,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或通过降低转让价格获取好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是否全部人账、专款专用;货币资金不仅要账实相符,而且要流向合理;各项投资不仅要程序合规,去向明确,还要确认回报的合理性。二是经费支出是否真实、合规、合法。有无将救济、科研、农业、教育、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基金)挪作他用,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业务是否真实,有无通过往来款项为其他单位办理不正当业务或截留应当上交国家收入、出借单位资金牟取私利等;执收执法等收入是否合法,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收入不入账或账外设账,经费支出是否符合规定范围,公款出国、公车购置及维护运行、业务招待费用等“三公”经费控制是否严格,是否未经批准或超标购车、有无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乱发钱物和铺张浪费等行为。三是单位的对外投资活动是否严格遵循财务制度规定的对外投资的基本要求,有无占用单位的房屋、设备等有形资产和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不进行有效评估计,无偿使用、所有权变相转移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4.经济监督情况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应关注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经济监督情况。一是揭示领导者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管理制度的健全有效,可使单位围绕既定目标,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决策的贯彻实施,维护资金和资源的安全,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合理性、规范性,以及增强组织观念,加强廉政建设,遏制不正之风。内部管理制度涉及面较宽,对其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的审计必须有所侧重,应重点放在与经济活动有关的管理制度上,如财务会计制度、物资管理制度、供销管理制度、现金出纳制度、报销制度、借款制度、一支笔审批制度等,这些制度是否在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部门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既要审计其健全性,更要审计其有效性,有无因内部控制制度不严或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经济监督执行不力、失误造成损失浪费以及其他经济事故,这样才能体现管理制度的落实程度和实际效果。二是常规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从我们近年来审计结果情况来看,一些领导为了本部门或个人利益,对常规审计及其他各种相关审计,发现的问题没有整改,问题仍然存在,而且是屡禁不止,扰乱了经济秩序和财务秩序,而且诱发和滋生了各种腐败现象,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所以我们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应特别关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是否全面整改、大部分整改、部分整改以及整改较差等情况,并分析原因究其责任。三是对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和下属单位经济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应关注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和下属单位经济监督是否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关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经济监督主要是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是否私设“小金库”,基建工程项目是否经过经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是否存在乱收费、乱集资,是否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及财务管理是否规范。另外,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被纪检、检察、公安等部门侦查有违法乱纪、、贪污受贿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或影响经济发展的,且追究了当事人员、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和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没有涉及,经济责任审计也要问究领导干部的经济监督责任。

5.廉洁自律情况的审计。这要从两个方面来讲。一是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遵守国家有关财经纪律、财政法规、廉政规定的情况审计,具体审计主要采用前面所讲的方法进行,但涉及关于个人的廉政问题,要特别慎重,审计底稿也应注意特别对待,经济事项的经办、主管、审批等相关证据收集时要更加全面而稳妥。二是对领导干部个人廉政问题审计,可通过一定范围的公告、座谈会、个别交流、审计查账和调查等形式收集资料,然后进行核实。但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主要是通过对财政财务资料的审计,从账面上收集证据。

三、关注经济责任审计的几个要点

1.统筹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必须由组织部门和审计部门,根据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和审计力量等情况,共同提出年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建议名单,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然后提交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定,最后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同时保持计划的连续性与严肃性,计划一经确定,不能随意调整,凡是调增审计计划,须经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领导小组同意;调减审计计划,须由组织部门和审计部门向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作专题说明。严格审计委托,审计计划项目确定后,统一归口组织部,由组织部门分期分批逐个向审计机关出具审计委托书,组织部门一般不直接向社会中介组织出具审计委托书。

2.巧妙把握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的结合。在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为了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要做到统筹安排,统一行动。一是注重资料积累或收集,充分利用其他各种相关审计资料,这些资料的积累或收集要以通过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台账的方式进行,利用积累或收集每一次其他各种相关审计的结果资料,作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效率的基础资料。二是制定审计计划时,凡经联席会议确定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当年不得安排其他审计;确实要安排的,审计机关应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主,按经济责任审计要求进行。

3.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法定程序。一是搞好审前调查。在审计进点前,应针对不同地区、部门的特点,拟定好调查提纲、表格,详细掌握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并据此编制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二是注意防范风险。实施审计过程中凡涉及领导干部履行责任有关的重大经济活动,都应纳入审计视野,有的作全面审计(如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有的作重点审计或审计调查,有的进行延伸审计,必要时追溯到以前年度。三是注重整体把握,即从宏观上全面把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基本情况、区域经济特征、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和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并注重把握接任时和审计时或离任时两个时点的家底情况。通过审计从整体上把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工作实绩,领导管理水平,经济决策能力,部门经济发展状况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4.精心运用审计结果。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要及时得到运用。一是审计发现的大要案件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报告,按程序移交,并提出立案侦查建议。二是每项审计结束后,向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及时提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及时收集各职能部门反馈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三是依法按程序向社会公布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年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综合情况,以权威性文件向相关单位部门通报,适当将一些群众反响比较强烈的,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由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作出决定后向社会公布,突出社会效果,扩大影响。

第4篇

    1.从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上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结合起来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有两类,一类是由上级审计机关布置的,比如同级财政审计,行业审计,重点建设项目审计,重点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另一类是本级审计机关自行安排的项目。由上级审计机关布置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具有确定性,一般考虑当前政治、经济、社会形势在年初安排,着重于重点行业和重点资金,一般有充足的时间,为打造精品提供了时间保证。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则是本级党委、政府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审计机关安排,时间比较难确定。因此,审计机关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主动、及时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结合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计划。这些项目只要能同时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组织人事部门则下达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同时安排经济责任审计。这样能达到一举两得的效果:既完成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任务,又对重点领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作出阶段性结论,有利于减少审计机关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工作量,同时由于查得深,查得透,能使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降到较低的水平。至于自行安排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在内容上涵盖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因此审计机关自行安排项目可根据需要减少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留出审计力量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那么,为什么不把所有的财务收支审计项目都同时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治性强、风险大的工作,要本着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负责的态度,不能为了单纯追求数量而忽视了质量。单纯追求数量,不可避免的要以牺牲质量为代价。

    2.通过审计资源共享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合起来

    (1)单纯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若其主要领导属于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对象,审计实施方案要在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审计方法等方面考虑界定经济责任的需要。对与领导干部密切相关的经济事项,要给予足够的关注。(2)任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若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主要领导人员有关,就要注意做好责任性质和责任归属的取证工作,注意点面结合、重点查证,并将情况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档案。(3)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围绕真实性审计开展,它所查证的被审计对象的资产、负债、结余,即“家底”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加以利用,避免重复。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对已实施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任职时段一般不宜重复审计,应充分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进一步落实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的责任归属,并与后面的任职时段审计情况综合起来进行评价。需要注意的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某些情况下其审计结果反映并不全面,比如因考虑本地区利益不反映某些问题等,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要注意是否有未全面反映而又与被审计责任人经济责任有关的情况存在。

    3.人员的结合

    经济责任审计要有效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结果,必须考虑项目组成人员结构的合理性问题。一般而言,应尽量使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原班人马,若难以做到,组成人员至少应该有原审计组长或主审。

    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但并不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评人”的简单叠加,它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在审计重点、审计方法、审计内容、结果利用等方面的深化。

    1.审计重点要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重点是与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密切相关的经济事项。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针对整个被审计单位,注重整个“面”的工作,其着力点一般是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评来确定,审计评价一般只涉及事,不涉及人,即使有所涉及,也只是从属内容。而经济责任审计自有其规律性。它的审计重点必须在“摸清家底”这个财政财务收支的“面”和深入测评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特点、职能,始终抓住资金走向这条线,在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相关的“点”上做足文章:一是单位内部职工、社会反映较突出的问题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反馈的问题,这是发现领导干部个人廉洁问题的主要突破口,在审计手段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结合财政财务收支查深查透;二是主要经济活动的关键环节,在这些关键环节上,领导人员必须尽到其职责,因此它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息息相关。比如,掌握财政资金分配权的行政单位,资金的投向就是该单位主要经济活动的关键环节,资金的投向是否合理,效益如何,与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密切相关;三是领导干部直接管理的单位和部门,直接体现其经济责任,也是必须查到的;四是领导干部直接决策的重大事项,包括对外大额借款、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尤其是行政事业单位)、大宗资产的采购、基建投资等大额资金的输出,资产的整合等,反映其决策能力,有否决策不当造成损失浪费,体现直接经济责任和个人廉洁,重点检查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和决策会议讨论,是否按市场规则操作,是否存在个人决定造成重大损失。经济责任审计特别要结合当前反腐工作的要求,通过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揭露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个人经济问题。

    2.审计方法要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方法在形式上要扩展,在专门技术方法的运用上要提升深度。(1)具体审计方法多样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主要通过对会计资料的审计来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由于内容复杂,涉及面较广,既有经济活动,又涉及财务领域,应在重点审计会计资料的基础上,根据从会计资料发现的线索,重视结合其他方法,如:要求被审计单位自查,审查合同,查阅会议记录,召开领导干部经济工作相关实施人员座谈会和谈话笔录,到外单位调查,到上级主管部门了解责任人经济职责(任期内上级的方针政策,责任考核指标,经济责任的范围,上级指定落实事项),抽样,系统分析,逻辑分析等多种方法收集资料,了解相关情况,进而围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重点审计。有两点应当注意,一是审计会计资料应该以分析审查财务报表入手,在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内控测评结果确定真实性审计重点。二是审计抽样应尽量有代表性,审计覆盖面要达到一定的量,要能说明问题。(2)全面实行制度基础审计,以新的视角把握专门技术方法的着力点和着力度,将内部控制制度评审从“单纯的手段”向“既是手段又是目的”转化。要注意发现和查处由于决策失误和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为此,审计人员应树立评审有关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的新思路。经济责任审计的任务,不仅是揭露领导干部的不廉洁行为,同时还要通过对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考核领导干部的管理能力,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具有价值的用人参考信息。内控制度包含财产物资控制、会计信息控制、决策控制,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体现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管理能力及决策、驾驭能力,是领导干部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廉洁自律的制度保证,决定着一个部门、单位资金使用效益的高低和影响着工作目标的实现,是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前提。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了,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性就降低了。准确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离不开对内控制度的深入评审。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实务中,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根据发现的问题“按图索骥”,延伸审计检查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有效性,其优点是易于操作,缺点是重“点”轻“面”,评审欠缺科学性、全面性。这种方法下,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果”;另一种是采用制度基础审计,首先对内控制度进行初步了解,再进行符合性测试,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及有效性进行评审,进而确定实施实质性测试的范围、重点并实施测试,验证收入、支出(成本)以及结余(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这种方法基于科学的抽样,能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易于发现薄弱环节。这种方法下,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切入点。从前述两种内部控制制度评审方法的优缺点我们知道,经济责任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评应采用制度基础审计的方法,并且应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切入点”定位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在具体实施上,要降低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扩展符合性测试的范围,把重点放在涉及重大经济决策以及堵塞经济犯罪漏洞的内控制度上,以达到内控制度评审的充分、完整和重点突出,从而发现管理上、决策上、体制上存在的问题。

    3.审计内容始终围绕着财政财务收支。财政财务收支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本质体现,经济责任审计只要围绕本质开展工作,就抓住了矛盾的核心,既实现审计目标,又节约了审计成本。经济责任审计在内容上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显着区别,在于经济责任审计强调摸清家底和对财政财务收支效益性进行审计。按“两个暂行规定”的要求,严格限定在与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有关的经济活动范围内,围绕财政财务收支,辐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执行财经纪律情况,重大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等方面,通过审计收入、支出(成本)、结余(损益),资产、负债的真实性、效益性,明确领导干部的决策在这里面所起的作用(是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金高效运作,还是导致损失浪费、资金运作效率低下)。通过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揭示领导干部个人廉洁方面的情况。

第5篇

一、创新制度建设的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健全领导机制,是完善经济责任制度,夯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基础的首要环节,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相关规定,我市及时成立了由市政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并对难以进行评价的审计事项进行责任认定。市审计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萍乡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确定、安排、实施、工作质量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规范审计行为,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健康实施。

审计是一种执法行为,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操作规范,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健康实施。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比其他专业审计起步较晚,制度和操作规范不够健全,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工作实际,2008年相继出台了《任中审计实施办法》、《经责审计实施办法》,这两个实施办法,主要突出了以下几个重点环节。

一是通过制定办法,建立上报和审批制度,完善计划管理,科学组织运作等有效措施,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审计项目的确定是搞好经济责任审计的第一个关口,针对过去委托程序和委托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出台的《任中审计实施办法》规定,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含市政府任命的其他需要审计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任期内必审一次。《经责审计实施办法》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初步打算,由市纪委、组织、监察、人事、审计5部门联席会共同研究商讨确定,再由同级审计机关将其纳入年度审计计划,上报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拟提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临时提请的经济责任审计,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出具委托书,由审计机关依法组织实施。这样有效地克服了审计立项的随意性,严肃了委托程序,有利于审计部门准确把握审计方向和工作目标,更好地解决审计任务重而审计资源有限的问题。

二是审前准备阶段注重审计调查。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风险大的特点,搞好审前调查极其关键。因此,在制度设定上注重要求审计人员把握好三点:首先了解、熟悉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好政策界线;其次被审计对象及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再次在实施审计之前,听取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及建议,以确定审计重点。

第6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 经济责任审计 改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2-207-02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经济责任审计对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维护财经法纪,促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以及自我约束能力,推动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过程中,还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务上对此的探讨还比较少,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内部审计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由于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发展的不平衡,有的内部审计机构没有自己的章程、工作规范指南等,内部审计工作只能完全按照审计人员的个人经验来实施,使得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无章可循。有的事业单位虽然制定了内部审计章程、工作规范指南等,但在实际工作中没有遵照执行,形同虚设。

2.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未有效开展。健全、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是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运行的前提。目前,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还未全面开展质量控制制度,使得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缺乏有效的保障。在实践中,主要的问题有: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有些单位仅建立了质量控制的原则性规定,而无具体的操作方法和内容;审计项目内部二级复核制度执行不严,如审计组长对审计人员的审计底稿和审计证据不能及时进行复核,部门负责人不能及时对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3.审计中只注重查账找问题。目前,事业单位内部机构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大量的账面来考核、判断和评价该负责人的个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主要手段就是查帐。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只是要明确该负责人财务责任的履行情况,同时也要明确其管理责任和个人廉洁责任的履行情况。对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来说,它作为一种内部审计也要肩负起促进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职责。所以,在实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时,除了要查账找问题外,还要站在管理的角度去关注该负责人的管理决策。

4.先离任后审计问题比较普遍。绝大部分事业单位都是在组织部门决定对该负责人工作进行变动后才委托进行审计,造成先离后审的事实,这与国家“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背道而驰,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有一定的滞后性,使经济责任审计丧失了预警功能。此外,审计与任用的相分离,使得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果和目的,影响了审计评价的有效性,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同时,还有可能导致重复审计、延长审计时间,加大审计工作的负担。先离任后审计还会使新上任的负责人责任心降低,容易形成侥幸心理,认为审与不审已不影响工作调动与升迁,在以后工作中出现非善意行为的可能性增加。

5.对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正确认识。目前,事业单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对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思想上的正确认识。有的负责人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所以在审计中常常不能完全配合,给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有的负责人对经济责任认知不足,财务意识淡薄,不注重本机构内部的控制和管理,认为只要审计业绩就可以,不用审计其他情况,使得审查评价其他情况时缺乏足够的依据。除负责人外,有的机构工作人员也认为被审者都是领导干部,审计只不过是搞搞形式、走走过场,因此也不愿去配合审计人员的调查。

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1.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到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仅是被审计负责人的鉴证和评价,更重要的是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使用和奖惩的参考依据,也是被审计机构进行整改的依据。但是在实践中,审计结果的应用往往被忽略。第一,组织人事部门在考核干部时不注重审计结果。一方面是由于先离后审的特殊原因,使得组织部门认为已无查看审计结果的必要,另一方面可能是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不足所造成的。第二,被审计机构不重视审计结果中整改意见。对于被审计机构来说,他们主要关注被审计负责人是否廉洁,若审计中没有查出个人廉洁问题,很多被审计机构的管理者便将审计报告束之高阁。没有查出个人廉洁问题固然重要,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管理和控制问题却是关系到本机构未来的发展。

2.缺乏有效的回馈机制。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除了需要事业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之外,还需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回馈制度。一是审计结果公示制度、报送制度。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当报送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抄送被审计机构等相关部门或机构;二是审计结果反馈制度。如管理部门将内部审计机构总结出的关于单位内部管理和控制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在研究后做出回复。目前,这方面的工作很少有单位做。

三、完善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和对策

1.健全内审工作和内审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基于内部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对内部审计工作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评价不能采取常规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内部审计考核不仅要看数量,更重要的是要考核质量。对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考核,可由内部审计部门主管领导、组织部门、被审计机构几方打分,互相监督对于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主要与工作质量挂钩,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考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履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其责任。

2.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用回馈制度。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回馈机制包括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示制度、审计结果报送制度和审计结果反馈制度。其中,审计结果的反馈制度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首先,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各部门间的相互配合与协调应进一步加强,可以通过召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用联席会议相互交流反馈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其次,组织部门协调审计意见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研究和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内部审计部门注重加强经济责任后续审计,对审计意见和决定的落实进行跟踪审计,并及时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处理意见反馈给管理层,从而加大审计决定的执行力度。第三,管理部门将内部审计机构总结出的关于单位内部管理和控制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在研究后回复审计部门,并在相关部门内通报,有需要的话可以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3.实施项目管理,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经常制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是指审计主体通过科学的规划和管理,合理安排经济责任审计的周期、任务、审计时间和审计强度,保障审计任务的完成质量。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发展迅猛,任务重、范围广、周期长、活动复杂等因素造成了审计任务集中和审计时间不足的突出矛后,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则可以有效缓解这项矛盾。组织部门在制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时,应充分与审计、人事、财会、纪检部门沟通,共同商定审计项目。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要考虑到内部审计部门的任务承受能力和时效性的限制,尽可能做到每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均衡分配。

4.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主要通过对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等审计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预期的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实现,保障审计效果。审计方案的质量控制主要为根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审计小组成员的业务专长进行,明确每个岗位、每个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力求做到各展其才。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除了要做好二级复核之外,还应明确审计取证的范围、规范审计取证的方法和明确审计取证的责任。审计取证应在保持质量的前提下,突出对重要审计事项的取证;审计方法的确定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用合适的方法;审计人员对其收集审计证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审计组长对重要审计事项未收集审计证据,或者审计证据不足以支持审计结论承担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主要是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总之,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审计的立法,大力宣传经济责任审计的各项理念,可以在宏观上优化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环境,促进审计行为的规范和审计良性循环发展。健全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体系的建设,以及完善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审计风险,保证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解决目前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面临的种种微观问题。

参考文献:

1.宋良言.对事业单位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探索与思考[J].林业财务与会计,2005(10)

2.姜洪.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3

3.李树廷.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探讨(上)[J].中国审计,2002(2)

4.李洪泉.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J].湖北审计,2001(3)

第7篇

关键词:人民银行基层行 经济责任审计 思考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及特点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有的责任进行监督评价活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具备四个要素。一是必须明确有什么责任内容;二是必须有客观统一的评价标准;三是必须有具体可行的评价方法;四是必项要有健全有效的划分标准。

(二)人民银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审计对象主要是各分支机构行长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重要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审计内容既包括对其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强化金融服务、履行管理职责的审计与评价,也包括对其执行财经纪律,履行财务管理职责的审计与评价,审计目的主要是分清任期内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承担的相关责任。

二、目前人民银行基层行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及难点

(一)审计环境有待优化。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条件还不够成熟。一是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足。二是对人民银行职能定位认识不足。认为人民银行是宏观经济调控部门,不以盈利为目的,实际工作中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不太关注,觉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评价意义不大。三是实践操作经验不足、审计技术条件不完善。

(二)审计内容难以界定。目前人民银行还没有形成一个规范性的审计监督评价内容体系,对领导干部应承担什么样的经济责任、对哪些经济事项进行评价,内容难以界定,针对性不强。一是在审计内容上,偏重于业务运行和管理活动的真实、合规性审计,而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决策成果、财务收支真实性、风险管理与应对等内容涉及较少;二是审计重点上,对制度健全性与执行有效性关注较多,对领导干部强化风险管理、实现工作目标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关注较少。三是在评价效果上,以正面、定性、空洞的成绩评价为主,对问题评价避重就轻,没有从内部控制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角度去评价。四是在责任划分上以主管责任认定为主。

(三)审计评价标准缺失。人民银行基层行实行经济责任审计还处于探索阶段,没有一套全面、系统有效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一是评价项目设计内容上缺乏统一性。二是评价指标设计模式上缺乏可比性。不同层级、不同部门领导干部负责和管理的业务范围、影响程度、控制重心和评价原则等职业标准存在着较大差异,评价指标缺乏可比性、公平性、合理性,实际操作中仅凭审计人员自身的专业知识、职业经验进行评价,认定责任,具有较大的随意性。?

(四)审计评价手段落后。一是电子化审计和流程测试手段运用不够,没有与业务系统接口实行实时监督,审计受时间、地域、手段的制约,难以对被审计对象在重要经济事项和经济活动中应负的责任进行全面、动态、准确的监督评价。二是评价方法简单,以定性评价为主,缺少一套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系统的、可量化的审计评价方法,凭个人的主观判断就事论事,没有用客观事实和具体数据说话,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偏面性,存在不实、不真、不谨的现象。

(五)审计责任难以界定。一是经济事项交接制度缺失,责任界定难。基层行领导干部轮换频繁,经济事项交接内容和交接程序比较简单,双方只对一些显性的、时点指标进行交接,而对一些隐性的时期指标和历史遗留问题等重大经济事项未进行清查核对办理书面交接,责任范围划分不清。有些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短期内可能无法显现,但事后会逐渐凸显,责任难以划清。二是认定过程缺乏针对性,责任界定难。实际操作过程中,许多重大决策形式上是经集体讨论决定,但实际上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是“一把手”,其权威相当程度决定了事情的定论,审计人员仅凭查阅会议纪要来确定,针对性不强,一旦出现决策失误,难以界定是集体决策造成的还是个人权威所致。

(六)审计结果运用滞后。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应“先审后离”,但实际工作中大多是“先离后审”,这种模式使审计结果滞后。一是影响选拔任用干部的质量。“审”、“用”脱节,审计缺乏应有约束力。二是影响审计工作的效率。离任干部对审计工作配合不够,述职述廉报告由人,或以单位总结代替,针对性不强;接任干部对一些敏感的问题,或以不清楚为由搪塞,或在资料提供上不配合,使审计工作取证困难。三是影响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干部已走马上任,审计结果无人重视,审计人员存在应付的态度,检查力度深度不够。四是影响问题整改,接任者或碍于情面,或出于利益考虑,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督促力度不够,落实不到位。

(七)知识结构相对单一。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特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对审计人员的政策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知识结构要求较高。而目前综合性、复合性审计人才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与效果。

第8篇

一、审计的目的、内容不同

我们在对某类资金占用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进行审计时,属于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目的是以证实其真实性,合规合法性为主,检查主体只是对这个单位,检查其合规合法和效益,对领导者个人应负的责任只是这个项目审计的从属内容。但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除检查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外,还要检查领导人在任职期内在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中是否履行了经济责任,如任职期间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有关责任制考核指标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指定落实的有关事项。否则,审计目的、重点不清,将影响审计质量和结果。

二、审计的程序、原则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在准备、实施、报告阶段不太复杂,且针对性强。而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如准备阶段不论领导人自行离职还是组织调动都要在组织人事部门下达调令前进行,要坚持"先审后离,调一审一,未审不调"的原则,审计部门在接到委托审计通知后,要合理确定审计招生方案和日程时限安排,并将需要审计的内容、范围、要求告知有关被审计人员和有关部门,要其作好相应准备,同时除要求领导人所在部门、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外。还需领导人按时提交有关经济责任书面(述职)材料,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要进行分析研究;在实施处理阶段,要对领导人任职期间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目标资料进行认真核实,对发现问题要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对被审计人员述职报告中谈及的问题,审计人员有权要求其作出明确答复,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进行延伸审计。

对领导人应负的直接和间接责任要划清责任归属。如要区分前任与继任领导人责任,对遗留问题要区分形成和解决责任,同时还要区分层次责任,明确领导人自身决策同主管领导部门行政干预和执行人员所负责任,报告阶段要及时将审计结果报告上级部门,还要按常规下达审计意见、决定,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重大经济问题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审计的对象、范围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主要是资产负债、资金运用等会计资料,审计范围主要是财务收支状况,财务成果真实性,合规合法性。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则是全部经济管理及资金活动,审计范围涉及面较广,既有经济活动,又涉及财务领域。

四、审计的报告、结论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等问题,只作出不真实、不够真实、或不合规合法等审计结论,或经过审计证实其真实、基本真实、或合规合法,并针对存在问题直接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而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人员要将审计内容归类汇总写出结果报告,除财务方面不仅要作出是否真实合规合法的结论外,还要对领导人所在部门,单位各项财产,财务等家底状况以及审计时间界限作出全面结论,对领导人任期内应履行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反映与评价,为上级部门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客观依据。

五、资料的取证与核实也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的有关资料,可直接从会计报表、账雹凭证中取得,并通过计算核实。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有的可从财务收支审计中取得,有的需要通过外埠取得,如对项目投资决策审计时,就需要从有关合同,有关企业账表以及有关部门经济计划统计等资料中取证。

总之,财务收支审计可以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最基本内容,但经济责任审计则包含着财务收支审计内容。在一定意义上讲,财务收支审计是一种专项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则具有全面审计的性质。与财务收支审计不同,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一般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应根据任务的要求,要兼顾到财务等各方面的人才,对重要审计事项应坚持审前培训,以便使审计结论更具客观公正,全面真实,保证审计质量。

2.关于经济责任的时间,要尽量做到与现行财务、会计和统计报告期相一致,截止时间可考虑定于年底、季末或月末,以便核查。对任职期限较长的领导人的审计,要抓住重点,可考虑以近几年的工作为主。

3.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要注意可比性,如对比有关财务经济指标,要注意与其历史同期数或同行业先进水平相比资料的真实性,以便正确地反映业绩。

4.对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在审计职权范围内,应尽量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移交处理的有关事项,应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避免悬而未决的事项。

第9篇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机关通过对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后,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对其应负的经济责任作出的结论性评语。它是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审计结果利用机构和部门的重要参考依据。因为评价归根到底就是对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下结论。因此要写好审计评价,必须把握好审计评价的内容、范围和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执行财经法规和经济政策等情况进行的审计,同时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的审计。按此审计内容,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财政财务收支和主要经济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重大经济决策的合理合法性,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经济政策情况,经济管理和内控制度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

审计评价的范围,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是符合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审计评价的一般要求,即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应满足经济责任审计自身的合理要求,二是要符合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内容的要求。

审计评价的原则是依法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因此,审计评价既要肯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职责、财政财务收支及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也要指出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并分清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有的经济责任。经济责任的界定,是依据审计查证的问题,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有的经济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经济责任是当事人应当承担或履行的与经济相关的职责或义务。

怎样区分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也是审计人员应把握的重要环节。在被审计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有关经济活动,由于执行被审计领导干部认同或批准的决定、规定和制度;或直接经办,直接签署意见、直接签字报销;或被明确告知又无反对意见的事项形成的经济责任,都应确认为直接经济责任。对于非直接决策或直接经管的经济行为,应确认为负有主管责任(或领导责任)。属分管人员经办,被审计对象不清楚,又不属集体决策定案的事情造成的损失,被审计对象只负主管责任,不负直接责任。比如分管财务的负责人批准将款汇出,结果具体办事人员私自用公款炒股票、搞其他非法活动,该领导干部只负主管责任。如果是领导干部点头批准(有足以证明其知晓的资料)造成的损失则属直接责任。在评价分析直接责任或主管责任时,应注意既要防止单位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又要防止无人承担责任。在审计过程和审计结果报告中对所查证的问题要依据重要性原则,对认为重点、重大、重要问题都要注意将责任认定清楚,无论是直接责任还是主管责任都应定位到责任人。

在审计评价中还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审计评价应当紧紧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相关经济责任进行,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不相关的行为和事项不评价;(二)审计事项应当在审计事项范围内进行,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行为和事项不评价;(三)审计评价要依据审计报告所列的事实进行,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四)审计评价要依据重要性原则进行,对一般性问题可不作评价;(五)审计评价既要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问题,又要反映其相关业绩,审计评价要避免相互矛盾;(六)审计评价要注意用语规范,表意明确。如,工作中经常使用的评价用语主要有:财务收支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经济活动合规合法、基本合规合法、不合规合法;内控制度健全、基本健全、不健全;任期内国有资产增值幅度大、小、没有增值或减值;资产负债率高、低、资不抵债;经济效益好、较好、差;对某些问题该领导干部应负直接责任、主管责任(或领导责任)、一般责任;履行经济职责较好、未履行、失职等等。总的要求是,用语表述要与客观事实相一致,表意清楚易懂。

审计评价的一个典型事例。

《关于××县原县长××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的审计评价部分:

第10篇

关键词:审计责任;会计责任;比较

党的十五大提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规范的公司制改革,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这为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也给注册会计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几年,曾发生深圳特区会计师事务所因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而被撤销,1993年北京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因涉足长城机电公司欺诈案而受到严厉惩处,不仅引起了注册会计师业界的震惊,而且损害了注册会计师的社会形象。为保障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沿着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发展,为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自身素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进一步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之间的关系十分必要。

一、审计责任的涵义

审计责任是针对注册会计师而言的。注册会计师在西方被誉为“不拿国家工资的经济警察”。虽然审计费用应由审计单位支付,但是,它却不能仅仅只为被审计单位负责,而是依照独立审计准则,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会计制定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是否公允地表达了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进行审查,将其审查结论表达于审计报告。并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可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具有既对被审计单位负责,又要对政府负责的双重性。

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包括如实反映、可验证性、公正性、合法性四个方面。如实反映是指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发表的审计意见;可验证性是指审计结论可以通过事实进行复核验证,计算分析正确,如果进行复核,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公正性是指审计的立场公正,不偏不倚,审计意见的表达不受任何偏见或成见的影响,对影响财务报表公允性的重要信息均应客观披露。审计报告的合法性是指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

注册会计师对其审计结论要负三个方面的责任,一是要负行政责任。即注册会计师如果违反了法律、执业标准或其他行政法规,必须承担行政上的法律后果,包括对会计师事务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营业和撤销、对注册会计师警告、暂停执业和吊销证书。注册会计师的行政责任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三十九条中。二是民事责任。即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于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违反合同或民事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是指会计师事务所违反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依法赔偿责任,它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三是刑事责任。即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由于重大过失、舞弊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会计责任的涵义会计责任是对被审计单位而言的。

被审计单位对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所应负的责任。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二是对各项经济事项作出完整的记录;三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四是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如实地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资料的完整性是指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资料必须全面、系统,既不发生疏漏,又不发生以偏盖全的现象;会计资料的合法性是指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马克思关于簿记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观念的总结”的论断,会计的工作内容包括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因此,会计责任可以确定为会计反映责任和会计监督责任。会计反映责任包括对经济业务进行完整的记录,运用专门方法对会计事项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遵循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时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会计监督责任包括会计一般监督和会计再监督两个方面的内容。会计一般监督责任是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对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会计再监督责任是指会计主体有接受审计、财政、税务等机关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审查、监督的责任,它是对会计的反映、监督责任的最终评价。因此,只有对被审计单位履行的会计责任进行再监督和评判,才能纠正违法行为并维护《会计法》的严肃性。

三、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的区别和联系综上所述,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两者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为:

1.工作目标的一致性。不论被审计单位,还是审计单位的工作都是经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工作中,都是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为依据,向有关利益方面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维护利益各方合法权益。所以,工作目标是一致的。

2.客观基础的同一性。不论被审计单位还是审计单位,都是根据同一个企业已经实现了的经济活动履行各自的职能。就是说,两者反映和监督的都是同一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所以,它们的客观基础是一致的。

四、附带说明的几个问题

第11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 审计 思考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独具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形式,是党和政府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经济责任审计进入了一个新的提高和发展阶段。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特别是修订后的审计法、2010年中办、国办颁布的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的出台,经济责任审计面临新的形势和更高的要求。因此,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亟待研究的问题。

一、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过实践和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日臻完善,审计方法逐步改进,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但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亟待我们加以研究解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缺乏科学性。审计部门每年接受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多,而且任务过于集中,随意性大;项目计划中离任审计多,任中审计所占比例小,达不到规定的比例要求;审计计划安排时间比较迟,一般都在正常项目安排好之后,审计部门比较被动。尤其是对离任审计项目的安排,先离后审,有的离任半年或1年以后才安排审计,使审计变成了形式。

(二)审计内容不够全面。一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或者绩效审计,是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事项进行的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审计。由于审计人员的惯性思维,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把握不到位,仍然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缺乏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全面审计。

(三)审计成果运用体现不充分。经济责任审计委托部门虽重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安排,但对审计成果的运用体现不充分,很难用在干部的任免和管理监督上;而且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必须运用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直接影响到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的积极性。

(四)审计评价过于宽泛。目前,在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审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经济责任的主体界定不准、界定不清或界定模糊,影响到影响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客观评价。如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除规定的直接责任外,只要是所管辖范围内的部门或单位出了问题,都笼统定性为主管责任,过于模糊,造成主管责任等同于没有责任。有的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不相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有的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评价很难,难在审计不作出评价不行,因为领导干部关注这样一个评价结果。如果要审计部门作出评价,因目前审计手段有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仅靠审计部门难以发现,加大了审计评价风险。

(五)审计责任难以界定。2010年中办国办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将领导干部责任划分为三种,即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并明确了责任划分的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面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复杂性,没有统一模式,界定三个责任往往是统而概之,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特别是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同步审计,有关市县长书记经济责任中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直接责任具体怎么界定及如何取证难度大。

(六)审计方法还有待改进。长期以来,经济责任审计采用的技术方法还停留在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层面。特别是大多数审计人员往往还是习惯于审查财务账册、凭证,不善于运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对风险进行评估;不善于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评,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不善于运用抽样审计的方法,以提高审计效率。对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运用还不够广泛。

二、 对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面对新形势的要求和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认真思考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层次和水平。

(一)增强审计计划科学性。做好计划工作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前提。面对众多的审计对象需要审计,而审计资源是有限的,我们不可能一下子把所有应该审计的领导干部都审计了。在当前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如何制定计划,如何做到审计突出重点,加大任中审计的比例,这确实是我们需要很好的考虑和研究解决的问题。《审计法》明确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组织部委托进行。因此,针对目前计划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年底,审计部门要在充分做好调查的基础上,提前走访组织部、纪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及时沟通情况,为增强计划的科学性做好基础工作。要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工作协调,使审计计划安排能考虑到审计部门力量和审计情况,变得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审计部门在项目安排上坚持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把组织部委托的项目与本部门的项目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审计。

(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扩大和深化审计内容是提高面效的关健。开展审计,要在深化内容上下功夫。一般审计多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关注单位财政经费使用中有没有问题。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是单纯地审计财政财务收支上的问题,作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它所关注的问题更广泛、更深刻。依据新《规定)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审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来评价和鉴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所 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为此,为了更加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经济责任审计不能仅仅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具体事项,要更加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要实现由真实合规性审计向效益审计转变,努力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的路子。把绩效审计作为深化和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同时注意防范审计风险,一方面,审计部门要对审计内容查深查透,不留死角,提高审计质量;另一方面,要注意对审计内容不能什么都管,否则超出审计法所规定的职责范围,会带来审计机关无法承担的审计风险。

(三)促进审计成果运用。充分运用审计成果,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为保障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2010年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在两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二是对干部管理监督部门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为此,审计部门要提高审计质量,使审计成果有说服力,与党委政府、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相符。党委、政府可以通过参阅审计结果尤其是任中审计结果报告,能够及时掌握家底和整个经济工作的真实和运行情况,提高宏观决策的科学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通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时发现和查处有严重违法和犯罪行为的案情以及潜在严重的经济问题,能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案情侦破线索。在查办案件中,还可以根据审计机关提供的情况,直接运用审计结果查处。组织人事部门应把审计结果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与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结合起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加强监督的参考依据,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及时书面反馈给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审计结果要进行全面分析,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认真从管理、机制、体制和制度等方面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审计结果公开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不仅把审计结果送给被审计人所在的单位以及相关的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甚至应该向社会公开。通过各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使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得到充分体现。

(四)把握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很关键的环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是领导干部,关系到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政策性非常强。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关注的主要有: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被审计部门和责任人、社会公众。为此,要提高评价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新《规定》强调审计评价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为了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按照中办国办新《规定》,坚持三个原则,即:依法依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的原则。二是建立统一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应加强合作,构建科学的定性和定量指标评价体系,确保审计评价的规范性和公正性。三是形成一整体操作性强、科学客观的评价方法。既有利于形成口径一致、可比的审计结果,又有利于具体审计实践的灵活掌握和运用。审计评价准确与否,还要能经得起历史的验证,能得到群众的认可。

(五)准确界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经济责任界定是在审计的基础上,就审计事项决定被审计对象应负的责任及其性质。新《规定》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审计机关区别不同情况,依法依规对其作出责任界定。为此,对经济责任界定,必须做到五个注重:一是注重坚持实事求是、权责相符的原则。对书记和政府主要领导必须同步审计,这是新规定的要求,审计中要更加关注书记的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从而科学划分双方责任。比如:对经过党委会讨论的事情,归为书记的责任;对经过政府常务会讨论的事情归为省长、市长的责任,根据领导干部拥有的权力与实际的责任是否相对应,客观地界定党政领导的责任。二是注重调查分析,根据相关责任人的参与情况和所起的作用,分清党委政府、政府与部门、集体与个人的责任。三是注重责任取证,准确界定责任。不能仅从会计报表、账册和凭证中取证,还要探索从谈话记录、多方查询、查阅文件、报告、会议纪要等获取证据,确保责任证据真实、充分。四是注重与被审计对象的沟通。在审计的全过程都要保持与被审计单位各层次人员的沟通交流,发现问题要及时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全面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为做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责任界定打好基础。五是注重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是党政领导干部,审计人员要站到一定的高度才能作出正确的评价,这对审计干部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审计干部不仅要精通审计业务知识,而且要增强综合分析能力。审计机关要重视加强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六)改进审计技术和方法。?作为审计工作重中之重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当将提高工作效率作为今后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而要提高工作效率,关键就是要改进审计技术方法。必须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和特点,综合运用内控测评、审计调查、统计抽样、问卷调查、专家咨询、座谈访谈等方法,还要积极推进计算机审计,提高审计效率,节约审计成本,全面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总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必须转变工作思路,更新审计理念,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审 计工作质量,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充分利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的职能,促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开展,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10年颁布实施

2、审计署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孙宝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解读 2010年12月14日审计署网站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

3、李纯林《如何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中国审计2008年第7期

第12篇

关键词:审计风险 审计成本 审计效益

一、日益增强的审计风险,要求独立审计要进行可审计性研究

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同时也就承担了相应的审计责任,随着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使用者专业素质及意识的提高与增强,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与审计风险已越来越受到独立审计执业界的关注。

1.会计目标的多元化,提高了审计风险。当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时,一方面会计目标由过于单一的经营责任向多元化,既为经管责任服务,又为经管决策服务,同时也为投资决策服务。此时,会计处理不得不在这几种要求之间寻求平衡,从而增加了对会计信息解释的可争议性。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中经济责任的关系人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受托人、委托人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也成为具有双向约束力的约定权责关系,这种平等权利,既给了受托者自主处理会计信息的机遇,也增强了委托方要求获得合理保证的会计信息的要求。这就给会计信息的理解冲突埋下了伏笔。可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会计信息处理复杂化以及不同阶层理解冲突的增加,必然导致审计风险。

2.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增加了审计法律责任。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及范围是相当有限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证券市场的存在和发展,使得各方面的关系利益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会计的反映。因此,会计信息决策作用变得非常重要。一项小小的错误会计信息,可能会导致整个社会资金几万、几十万,甚至几个亿的错误流向。正是由于会计信息和经济后果性日益突出,一旦产生不应出现的经济后果性,或者鉴定会计信息与使用会计信息双方对这种经济后果产生不同看法时,必将带来法律上的冲突。事实证明,近年来注册会计师因审计业务纠纷而被推上民事法庭的事件已屡见不鲜。可见,会计信息经济后果的增大,也引起相关审计法律责任的加强。

3.独立审计的相关法制还不很完善,导致注册会计师审计缺乏承担风险的能力和机制。在国外,注册会计师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其行业的高风险体现在完善的法律体系下的高额索赔制度。尤其是诸如日本等国家实行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无限责任制,会计师及其事务所都将为其造假行为承担严重的经济后果,如果被司法部门证明与上市公司勾结,将被定性为证券欺诈罪,而遭受严厉的刑法制裁。所以,国外会计师事务所一般都是实力雄厚的机构,且都在保险公司投巨额保险。由于我国会计市场发展较短,相关法规不健全,所以我国的会计市场也就缺乏承担风险的能力和机制。

二、对于任何会计师事务所,还必须讲求审计成本和审计效益

1.独立审计的目的,原本就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不管其会计报表质量如何,注册会计师都可依据职业标准相应地出具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这一点上看似乎任何企业单位的会计报表都是可审的,但在于,一些企业对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予接受,从而拒付审计费用,一旦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拒之门外,则注册会计师徒劳无益。

2.由于被审计单位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极高,注册会计师难以通过实施必要的测试程序,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或者,注册会计师可能要实施极为复杂的审计程序,付出高昂的审计代价,才能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而审计收费却不能相应提高,从成本效益上来看,显然,该项目也不具有可审性。

总之,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对企业进行可审性研究,是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1)控制审计风险;(2)避免法律责任;(3)评估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益。

一般而言,当委托人或被审计单位存在以下几方面情形时,该审计项目一般不具有可审性。

一是委托人有不当的委托动机。当委托人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示意注册会计师发表与客观不符的审计意见,或委托人示意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中明显存在重大不符事项视而不见;或对注册会计师将要实施的审计程序提出不合理的要求……这些都是注册会计师所不能接受的。

二是被审计单位报表缺乏完整、可靠的会计记录的支持。表现在会计组织严重不健全,原始凭证不完整、不真实,大量交易事项未形成相应的会计记录,账簿核算混乱,会计报表的编制主观臆造成分较大,其所显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处于显著不合理水平。

三是被审计单位存在着串通舞弊的可能性,而管理层的意识和道德水平较低,可能拒绝对重大的调整,很有可能拒绝接受注册会计师签发的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托之前,应注意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常见问题:

(1)实收资本不存在或已变相抽逃,并以“其他应收款”等项目虚例资本,致使“其他应收款”等项目出现反常的较大余额,在项目明细账户中出现了与投资人应缴资本对等或接近的明细余额。

(2)隐匿业务收入,虚列费用支出,降低当期收益,以不合法手段减轻各种税负。表现在财务报表所反映的收益水平与注册会计师了解到该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出现明显反差,与前期水平相比发生巨额波动,且这种波动无适当的理由予以解释说明。

(3)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受极少数人的操纵,股东管理层的个人支出与企业费用支出无法分清。

(4)被审计单位出于融资或其他方面的需要故意粉饰财务状况。

四是被审计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并极可能产生重大不利的财务,如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

五是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不存在,缺乏最基本的管理制度,不相容职务严重混淆或高度集中,一些关键的控制和手续未能有效执行,致使审计人员将不能获得会计报表项目余额或发生额认定的有效证据;或者为了降低审计风险、搜集审计证据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较大。

六是被审计单位上期会计报表被前任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期会计报表的期初数额缺乏可靠的议定基础,上期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问题在本期依然存在。

七是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注册会计师将无法消除对其持续经营能力的疑虑,也不能确保审计费用的足额收回。

注册会计师为了有效地进行审计项目可审性,需要在业务洽谈中所得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就上述几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向委托人询问了解,并查阅有关重要的文件资料及未审计会计报表。必要时,可对会计报表中的几个关键项目,结合账薄的记录初步核查,以对其性质予以判断。有时,注册会计师不必对被审计单位作详细了解,而是凭其职业敏感和判断力,直接对关键会计报表项目所可能涉及的关键问题进行查询和分析,就此与客户讲明解决问题的。如确定项目不可审,即可终止商谈,从而避免在业务分歧上耗费过多的精力。

第13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   科学评价 

    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对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十分重要,是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地位的客观要求,也是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发挥作用的重要环节。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是审计人员和被审计者共同关注的焦点,是矛盾从对立走向统一的必然过程。大家都希望有一套可循的标准作为审计评价的依据,我们对历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审计评价的要求进行分类,并按问题出现的频率实施量化分析。有一位先哲曾经说过:“任何一门学科,只要与数学相联系,其科学化程度就大大提高了”。如果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能进行量化,无疑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并大大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含量。

    一、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意义、原则和要求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意义

    1、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十分关注的关键环节。评价原则、依据、方法、内容的确立能进一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也能有力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2、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单纯的定性评价受主观因素影响,定量评价又难以量化。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化为经济责任审计注入了科学含量,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化使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又充分考虑审计的实际情况,对审计质量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

    3、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引导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形成的结果为当地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了决策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也充分听取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纪检、人事部门的意见,反映民意,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具有客观性、公正性、时效性强的特点,成果明显。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1、重要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重要性原则,关键是要求审计人员运用辩证法,分清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区别于其他一般性审计;在审计工作中确定审计重点,运用“重要性概念”进行审计判断。

    2、客观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客观性原则,是指以审计查证的事实为依据,在全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分析,并以此发表审计意见和建议。

    3、谨慎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谨慎性原则,是指审计评价应采取谨慎态度,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审计事项或证据不足的、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以及超出审计职责范围的审计事项不予评价,对审计难以定性的事项应予如实描述。

    4、科学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科学性原则,是指审计评价的标准、方法要有科学的理论依据。

    5、历史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历史性原则,是指审计评价要考虑当时的政策环境、当地的经济运行环境,要与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相适应。

    6、统一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统一性原则,是指“三个统一”:评价标准统一、评价内容和范围统一、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统一。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办法

    审计机关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对审计事项进行评价。审计事项评价,是指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目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分析判断,并发表审计意见的行为。

    审计评价意见,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表评价意见。尤其是在任期内对本单位的重大经济决策、重点工程管理、重要资金运作应负的责任,以科学发展观和专业知识水平,发表客观的审计评价意见,并充分考虑重要性水平、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审计发现问题的数额大小、性质和情节等因素。

    审计机关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2、科学设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分值分配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百分考核表”,实施固定分值与变动分值相结合、主观判断和客观事实相结合、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应该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发展方向。通过设置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使分值的分配趋于合理。由于贴近实际,因而更具科学性。

     3、全面实行集体打分,内外二次修正

    由审计小组将审计发现的情况,在小组内进行集体打分,列出基本得分表;然后由审计机关召开审计业务会议,组织审计小组以及审计小组以外的审计人员对一些指标和得分进行评定(第一次修正);最后聘请组织、纪检、财政、人事、国资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定(第二次修正)。

    4、合理划分评分档次,进行综合评价

第14篇

关键词:领导干部;责任;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1-0094-02

审计法第25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这一规定,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中国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确定下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议工作已在全国国有及控股企业中全面实行。实践证明,开展企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议,是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是巩固第一管理者负责制的需要,是企业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审计理论的一个重要发展。特别是国家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后,开展企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议,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以下就做好这项工作应注意的几个方面问题,谈谈自己的粗浅认识。

一、 应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

开展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的法定职责,是对审计理论的发展和对审计内容的拓宽。这项工作的开展,引起企业各方面的关注,也产生了这样或那样的一些想法和认识。首先是审计人员自身存在着畏难情绪,认为审计评议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要求高,难度大,不仅要具有财务知识还要懂经营管理,通晓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诸多环节,而现有审计人员数量少素质也不高,恐怕难以胜任,而且审计评议直接涉及对企业第一管理者的鉴定和评议,是个“较真”的工作;其次被审计的企业领导干部不重视,有抵触情绪,认为这样给予企业过多的束缚,不利于企业把经营搞活,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足。上述这些想法,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识:

1.企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新形势下历史赋予审计部门的重要任务。经济体改革以来,国家在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给企业以充分的自,企业管理者在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的权力大了,对国家承担的责任也增大了,如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是摆在管理当局面前的严肃课题。对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999年5月联合下发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号),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

2.是企业领导干部考核制度的一项重要环节。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考核一位领导干部是否称职胜任,应观念上和制度上彻底改变。经济责任审计是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通过对任期内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作出重大决策情况、执行财经法规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的审查,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优劣,这样做的好处:一是通过考核领导干部任期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可以用准确的数字和事实全面考评第一管理者,避免凭个人印象和关系用人,使干部考核工作建立在客观实际基础上,经济责任审计成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二是通过审计,对加强管理者的约束,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也使离任者与接任者划清经济责任,使接任者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真实状况和经营结果,以便尽快进入角色;三是通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议,把任职真实情况反映出来,为干部管理部门正确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有利于优胜劣汰,发现和选拔优秀人才,避免无为者继续留任,为国家造成更大的损失。

3.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实际上等于考核了整个企业的主要工作,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个检查、总结、完善和提高的过程。进而检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对生产经营的薄弱环节寻求解决办法,总结经验教训,改进企业管理,提高效益。如在对某单位任职期中审计时,发现材料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个工区一次购料全部列销,未实行分库管理,造成材料消耗失控,对此我们在查处问题的同时,还帮助单位建立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材料管理制度,受到被审计单位及领导人员的一认同。

总之,只有从思想上真正认清任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审计人员才能增强责任感,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任务。被审计者才能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以此为动力,切实履行自己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二、 应理顺各方面的关系

开展企业管理者经济责任审计,不光是审计部门的事,还需要得到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为此,在实际工作中应理顺以下几个方面关系:

1.理顺审计部门和企业主管领导的关系。审计部门要经常向企业主管领导汇报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如实反映被审计的管理者的工作能力、管理水平、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为企业主管领导任用干部、了解生产以及有关重大经营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取得领导的信任和支持。

2.理顺审计部门与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关系。要做好这项工作,审计部门还必须加强与同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在接到组织人事部门的委托后,审计人员应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被审计人员、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以便做好充分准备,对一些有争议的单位,可邀请组织人事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配合,审计后相互通报情况,从而对被审计领导人员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

3.理顺与被审计者、被审计单位的关系。企业的管理者是被审计的对象,要消除他们的顾虑和对立情绪,审计部门要本着“一审二帮三促进”的精神,把审计的落脚点和出发点放在帮和促上,使被审计者、被审计单位认识到,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决不仅仅是查处问题,撤掉几个不称职的干部,而是要通过总结经验教训,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帮助人们转变观念,取得对方的理解和支持,以便审计部门顺利开展此项工作。

三、其他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意义重大,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讲究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在实际工作中,经过近些年的实践和探索,笔者认为还应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为充分体现“一审二帮三促进”的精神,建议在第一管理者任职期中开展审计工作,避免任期届满或离任时“秋后算账”。现实中各企业通常做法是先离任后审计,这样做的弊端是,对于任职时间较长的经济责任审计,一是审计工作量大,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对管理者全面审计评价,不一定能够客观公正反映实际情况,往往形成走过场,不利于维护审计的严肃性;二是离任后审计,往往形成问题已既成事实和长期过多的积累,不利于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有悖于内部审计的规范管理宗旨。建议在日常工作中与其他审计项目结合进行,定期开展任职期中审计,形成制度,发便于更好开展此项工作。

2.要注意掌握政策界限。对经济体制改革转型中出现的问题要做具体分析,不要轻易下结论,要考虑变化了的新情况,要以是否促进企业发展,建立和谐社会环境为标准,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对第一管理者做评价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注意分清是现任领导责任还是前任领导责任界限。对上级部门要求办的事情、企业内部部门违纪行为,要区别情况,由当事人负责;对具体违纪违规问题,要分清企业领导人员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领导责任与管理责任的界限,是人为故意还是工作中失误,不应把一切问题都归到管理者上,要分清具体问题实际情况,持慎重态度,客观评价。

3.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方法。考虑到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广、工作量大、时间性强、审计人员少等特点,审计内容不易太广,重点应放在任期经济责任目标是否实现;财务收支、盈亏等主要经济指标是否真实、合规合法;国有资产是否完整、保值增值;各项基金、税费是否足额计提上缴;各项政策法规、财经纪律是否贯彻执行;是否存在、以及造成的损失浪费等。在审计方法上,采用查账、调查、分析相结合形式,防止主观意断,靠经验推理下结论,要以准确的数据和事实为依据,做出正确的审计结论。

4.审计人员要在实践中学习,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审计人员虽然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但不一定掌握各行业经营管理活动,需要不断积累、丰富、更新知识面,对一些弄不清、叫不准的问题不要随意下结论,审计报告要征求被审计者、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审计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真正肩负起这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的审计责任,完成好企业管理者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重点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自此,经济责任审计已进入全面深化发展阶段,需要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并注意处理好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才能更好地完成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参考文献:

第15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应用探讨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1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一)相关理论基础。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增加价值和改进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和风险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根据2010年《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任职期间应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财务责任、管理责任和法纪责任,所以,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也由这三部分组成。单位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规性;库存商品的数量和质量;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真实性;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有效性。任职期间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等。为了对领导干部任职期内的业绩有更公正的评价,我们审计时需要界定经济责任是否属于其任职期间,划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等,运用各项评价指标纵向横向比较,并对结果进行分析。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方法是指审计人员为取得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据以证实被审事项的性质和发表审计意见而采取的各种手段。

三、经济责任审计流程

(一)准备阶段

1.审计部接到集团(公司)董事会发出的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注明离职或调动原因);2.审计部成立审计项目组,确定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对拟离任人员档案调查,如任职期间,岗位职责,离任原因等,并制定审计工作计划,计划包括步骤、内容、时间安排、审计方法及人员分工;4.审计计划经项目经理复核,由审计部主任批准,并核准《审计通知书》。

(二)审计实施阶段

1.外勤审计下发审计通知书,取得必要审计资料,如离任者的述职报告或年度工作总结(移交清单,一般为事前审计);任期内的财务、会计、统计、业务资料及有关的报表、账册、凭证和文件资料;任期内各年度经济责任目标、计划指标和有关资料;任职期初与期末财产物资盘点和债权、债务资料及所有者权益情况;重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及其实施情况,任职期签订的合同;前任领导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资料,任职前后有关经济遗留问题的交接专门材料;有关经济监督部门对企业检查后提交的情况报告或处理意见;审计需要的其他资料。

2.分析责任指标的完成情况。对任期内历年下达的考核指标,历年资产经营计划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及其实施结果,对外投资明细表及有关协议、合同进行检查。应对照被审计人任职年度经济计划与财务收支报表、统计资料进行核对,重点查明利润、成本、资金、发展潜力等方面的责任目标,与实际完成的经济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求出年平均增长率,找出完成指标造成差异的原因和管理上的问题,分清责任,对被审计人的责任做出正确评价。

3.审查资产与负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单位领导人任职前后的资产、负债进行对比分析,分析资产与负债增减的原因并计算其增减比率,检查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债权、债务的发生和偿还及增减变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纠分和遗留问题,任职期间新增债权债务是否真实、正常。企业往来情况,尤其个人往来的清理。检查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的全部账户,包括已注销账户。货币资金审计(现金收支,银行对账单,付款,专款专用结合费用的收取)。个人费用发生的合理合规性,(关注质的问题:金额、比率体现重要性)。

4.与各部门负责人谈话,了解被审计人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任期内政府监督、检查机关作出的重大检查事项结果、处理意见及纠正情况。要求各部门明确是否存在与被审计人有关的未了事项,并签字确认。检查任期生产经营计划及重大经营、财务事项决策会议记录。

在审计过程中重大经济问题、风险在审计现场及时反馈给审计经理,以便第一时间做出判断完善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法。

(三)审计终结阶段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1)报告组成:a.导语部分:①称呼。②审计依据。③审计时间及审计对象。简明扼要,百多字即可。b.被审计人基本情况。c.被审计人所在单位的概况: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这部分内容与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或财务收支审计报告的内容基本相同,主要是将被审计人所在单位的性质、资产、人员结构等情况,简要地向委托人进行报告,所不同的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在这部分中要指明被审计人的任职时间。d.被审计人任期内发生的应由其承担责任的主要经济问题。e.对被审计人的审计评价及审计意见和建议。(备注:评价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定量评价,如资产负债率、资产保值增值率,存货周转率,资产收益率等。二是定性评价,如对于企业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控制能力、经营管理、团队领导能力和处理问题的水平等,应考虑经营环境和群众的反映进行评价。三是综合评价,即在定量考核、定性分析的基础上,依据重要性原则,全面完整地对其责任、业绩、廉洁情况进行总括性的评价。)审计报告包括以下几项:

基本情况介绍;审计范围;审计发现问题;被审计人涉及的经济责任;被审计人经手的未了事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其在职期间所做的管理决策、工作作为,虽没有带来显性的经济责任,但由于其决策失误、工作失职等原因带来经营绩效、管理中的问题);其他应说明的事项;审计结论。

参考文献:

[1]雷雯,陈玉洁,编著.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风险防范[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6.9.

[2]张浩.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转型的尝试[J].审计文摘,2010.9P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