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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范文

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

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范文第1篇

1深圳市“互联网+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取得的初步成效

1.1信息安全支撑保障体系基本成形

第一,较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深圳市电子政务起步早,也较早地认识到了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因此,深圳市政府在法制工作上也是先试先行,先后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査办法》、《深圳市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试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深圳市电子政务信息安全规划、建设、运维和管理的指导性政策文件。第三,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已初步形成。为保障电子政务的安全有序,深圳市统一规划,建立了全市统一的网络平台、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网站生成平台、党政机关信息安全支撑平台、政务邮件系统和短信平台等,政府网站等一批重要应用均建立了较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

1.2集约化电子政务支撑体系初步建成

深圳市全面建成了覆盖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和主要事业单位的统一党政机关网络,政务内网覆盖到街道办,政务外网覆盖到社区,已初步实现全市网络互联互通。全市统一总面积达3800平方米的政务数据中心及18个机房成为全市电子政务数据汇聚地并建成了灾备中心,负责为全市提供统一的介质保管、备用场地、存储空间、数据备份、数据容灾复制(外网)、应用级容灾、应急备机、灾难恢复办公坐席等服务,有效提高了电子政务系统抵御灾难打击的能力;公共应用平台方面已建成网站生成平台、政务邮件系统、政务短信平台、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等。

1.3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基本组建

深圳市于2011年成立了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原市科工贸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国家保密局、市密码管理局屯部口构成的觉政机关信息安全联合检査制度,依巧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也,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联合安全检査、联合应急演练等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各部口之间的交流和配合,推动了深圳市信息安全治理体系的建设,当然也对信息化主管部口的统筹协调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2深圳市“互联网+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电子政务系统基础设施对发达国家依赖性大

硬件方面,信息化建设的硬件设备主要依赖进口。大到核心服务器、路由器,小到CPU,我国都几乎完全依赖国外,特别是作为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核心设备——髙端容错服务器,国产化率不到10%,几乎清一色的采用旧M、惠普等国外公司的产品,其对国家信息安全乃至国家经济命脉的安全风险不言而喻。软件方面,依赖进口的情况更加严重。目前,不论是操作终端还是移动设备,几乎清一色使用国外操作系统,据IDC统计,我国目前桌面端操作系统市场餘额仍然由微软Windows占据绝对垄断份额,国产操作系统厂商如红旗、礫麟、深之度等定制化Linux厂商份额合计不到5%。办公软件方面,我国虽然此前也在政府部口推广金山WPS、永中Office、红旗RedOffice等国产办公软件,但据艾瑞咨询统计微软Office系列产品仍然占据超过80%的市场份额。

2.2电子政务系统管理、使用人员信息安全意识薄弱

一是部分部口领导对于信息安全监管缺乏意识,对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相应的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对策和体系,全市的信息安全工作水平参差不齐,未得到足够重视。虽然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详细规定了网络安全的相关条文,但部分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于信息缺乏信息安全监管意识,未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也缺少详细的操作规程和管理规章,常常敷衍了事。二是使用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薄弱,信息安全培训工作多流于形式,有半数单位全员安全意识培训工作存在问题。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及网络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安全漏洞,虽然国家工信部会定时漏洞和漏洞修补安装包,但由于使用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对于修补漏洞的通知视而不见,以为耽误几天不会受到影响,普遍存在的侥幸意识使得黑客和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极易给整个政务系统带来重大损失。

2.3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措施不完善

是安全事件和病毒感染事件频发。敌对分子针对我国部分单位、人员和系统防范机制不足、安全意识薄弱、防护措施不为的漏洞,进行窃密活动。2015年2月2日至28日,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信息安全检査活动,调査结果显示,2014年度,移动终端病毒感染率显著增多,达到了31.5%,相比2013年増长5.2%;传统计算化终端的病毒感染率是63.7%,增长了8.8%;绝大多数的网友遇到过信息安全问题。二是技术的高度发展带来了新的风险。目前,智能终端逐步普及,但由于目前很多部门未对智能终端的管理提离认识,很多工作人员甚至通过智能终端连接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使得黑客和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造成整个电子政务网络因为恶意网站或软件而酿成整体雜疾的网络安全事件。

3深圳市“互联网+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3.1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技术相对薄弱

一是过于依赖国外产品和技术,核心技术相对落后。从目前信息技术的发展情况看,深圳市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防护薄弱,而且,政府部门对于国外品牌的电子产品和信息技术比较依赖。纵观全球,绝大多数的核也信息技术都掌握在国外发达国家手中。关键芯片和程序代码仍然受制于人,出现设备问题时常常无法自行维护修理,只能退回国外原厂维修或者重新购买的情况,这无疑使得深圳的电子政务网络安全风险大增。二是整体安全防护能力滞后。由于政府网站公信力高、影响力大,极易成为黑客攻击目标。为了获得非法经济报酬,不少不法分子使用违法行为入侵电子政务内网窃取资料或对网络进行破坏。但部分部门信息安全综合技术防护能力滞后。网站被篡改、被植入后门、上传携带病毒的文件等信息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3.2对信息安全问题带来的风险认识不足

一是对信息安全风险认识不足。由于我国目前大部分城市还是处于技术、管理人员分立的模式,电子政务系统的使用人员往往缺乏信息安全技术的相关知识,对很多高新技术接触较少,信息安全技术培训又流于形式。而且,这类人群往往认为信息安全相关技术只需由技术人员学习,自己无法使用,造成了操作人员与基础信息技术的“鸿沟”。二是存在侥幸心理。部分管理和操作人员虽然对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有了一定的认知,但却普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信息安全事件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因此对管理制度缺乏重视。在深圳市信息安全联合检查中,侥幸心理在大多数单位并不少见,主要体现在对安全保密规定视而不见,将电子政务内、外网与互联网混用,安全设备配置不合理,访问控制不够严格,信息的审查、信息的管理维护、网络的规划、网络建设敷衍了事等等,送些问题的存在将直接带来严重的信息安全问题。

3.3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

一是管理措施不完善,漏洞监管不及时。由于我国信息安全标准的统一、源代码控制等网络风险监控措施严重滞后,很多网站上的漏洞安装包不及时,无法消除当前最新面临的安全风险或漏洞。另一方面,从深圳市信息安全联合检查的结果看,部分单位普遍存在漏洞修复周期较长,没有过及时修复漏洞过多,存在SQL注入漏洞、文件上传漏洞、Sturts2漏洞等高危漏洞,大量累积的漏洞使得被攻击度严重增多。二是新兴技术对信息安全形成新的冲击。随着"互联网+"不断推进,信息技术迅速,大数据、云计算将大量的电力、交通、金融等信息高度集中,极易成为网络攻击的重点目标,如何应对新兴技术对信息安全的冲击尤为重要。另一方面,移动互联网的出现以及智能终端的普及,虽然使得互联网得到了更多的普及,但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更多的安全隐患。

4改善和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安全管理的对策思考

4.1完善信息安全检查机制,强化电子政务保障功能

一是协同单位扁平化管理设计。目前,虽然深圳市已经按照工作部署,设立了信息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置了相关的制度、领导、成员单位、人员等,但应引入扁平化设计理念,减少组织内部沟通层次,将集权式体系调整为以服务为核也,通过压减管理层次,使管理结构最大程度简化。作为协同管理机构,各成员单位应加强部口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对于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漏洞、数据更新信息等信息应及时交流与共享。二是细化信息安全管理小组的功能。深圳市目前虽然设有全市信息安全联合检查小组,但每年只有一次信息安全检查,势必难以保证信息安全的风险评估做得客观、公正,风险预防和控制做不到位。

4.2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促进信息产业快速发展

一是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安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信息安全行业资金需求量大,深圳市相关政府机构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如设立信息安全行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信息安全行业发展。政府政策对于企业创业具有积极的鼓励、引导作用,因此,可考虑引入有关机构或产业关联信息安全企业,为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等提供便利。二是加快建设信息安全产业基地,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目前,深圳信息安全企业整体规模偏小,产业集群效应尚不明显。因此,深圳市政府部门应加快建设信息安全产业基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引进信息安全重大项目和领军企业。市政府应做好海外先进技术兼容并收,支持、鼓励企业"学进来、走出去",发展具有竞争优势的信息安全产业集群。

4.3提高全民信息安全意识,着力培育信息安全文化

营造良好的信息安全文化氛围,推广基础信息安全管理知识,可以有效降低信息安全风险,每一位市民实际上都是信息安全的重要参与者和执行者,市民特别是领导、技术人员、人员都应清楚信息安全常见的风险及相应的防范、解决措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可由市政府牵头、借助化会力量,由企业来承办培训的方式,利用各种宣传和培训手段,在全民中普及信息安全意识,使得人人懂信息安全。另一方面,还应特别关注、培养政府公务人员的电子政务安全信息意识。作为电子政务最直接的使用者,公务人员应对潜在的风险有更进一步的认知,时刻在日常工作中绷紧安全意识这根弦,时刻注意维护电子政务信息和数据的安全。

5结论

由于深圳市信息化基础网络覆盖广,电子政务网络化程度高,因而也面临着更严峻的信息安全威胁,特别是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当下,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全面提深圳市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完善深圳市信息安全管理策略,才能与全市"互联网+"的总体目标相适应。目前,深圳市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方面支撑保障体系基本成形、集约化电子政务支撑体系初步建成、管理机构基本组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领跑全国。但深圳市也面临很多突出的问题。因此通过借鉴他们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结合信息安全管理相关的知识,本文提出提升深圳市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水平的对策,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深圳市“互联网+政务”信息安全管理提供帮助。

作者:叶丽婷 单位: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参考文献:

[1]宁家骏.关于加强我国新时期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些刍议[J].电子政务,2010(7).

[2]林乐坚,林向民,许哲君.关于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J].海峡科学,2010(11).

[3]高松林,向洪,皮章,袁莉.对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的思考[J].秘书之友,2010(10).

[4]智慧城市发展研究课题组.“十三五”我国智慧城市“转型创新”发展的路径研究[J].电子政务,2016(3).

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范文第2篇

1.1互联网信息安全定义

信息安全是指利用互联网管理技术,实现网络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真实性与信息寄生系统的安全性。利用网络管控技术,防止网络信息被人故意非授权泄露、更改或使信息被非法控制、提取。互联网信息安全是对计算机进行保护,使其在使用过程中避免硬件、软件以及各种数据信息被破坏的情况。使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确保网络服务稳定可靠。互联网信息安全是一门涉及多门类的学科。包括信息与安全技术、网络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密码技术与应用数学技术。从本质上来讲,互联网信息安全是指利用多学科技术实现网络信息安全,确保网络在给用户提供信息的过程中,信息的安全、稳定、可靠,从而保证网络服务的正常运行。

1.2互联网信息安全现状

随着网络使用范围的扩大,各种网络安全问题不断涌现,各种网络病毒、木马程序层出不穷,威胁着广大用户的网络安全。笔者认为互联网信息安全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信息安全方面,信息安全问题出现的原因体现在人为与技术性因素两个层面。人为因素方面,比如篡改计算机程序导致文件丢失或泄露,利用木马或病毒窃取用户个人信息,当前,计算机病毒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破坏性不断增大,传播速度快,会直接导致计算机瘫痪。其次黑客利用将计算机漏洞,通过系统入侵、网络监听、攻击服务器等手段,窃取潜在客户与政府组织的重要信息与资料,进行非法牟利。此外,用户使用互联网的不良习惯也可能信息泄露,如打开非法链接,打开没有安全证书的网站,计算机防火墙等级低,杀毒软件与病毒库未及时更新等。技术性因素主要体现个人用户、政府组织的计算机防护水平低,技术落后,不能对用户提供有效的保护。二是物理安全方面,主要体现在温度、湿度、灰尘、设备故障等,这些不确定客观因素也影响着互联网信息安全。

2.互联网信息安全的影响因素

2.1操作系统存在安全隐患

操作系统是计算机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提供了一个使程序与应用系统正常使用的平台,操作系统兼具一些管理功能。系统对内存、外部设备、CPU进行管理时,通常会涉及一些模块与程序,如果这些模块内部存在缺陷,一旦与外部网络联通,整个计算机系统可能会有出现死机或崩溃的后果。同时,计算机系统支持在网络上安全程序,加载网页、传送信息。在文件传输中的可执行文件也可能带来不安全因素,由于可执行文件都是人为编码,一旦有漏洞被病毒入侵,会导致操作系统的不稳定甚至瘫痪。此外,当前各种操纵系统鱼龙混杂,各种应用更是不胜枚举,且构成极其复杂,在系统架构方面更是千差万别,各有各的管理平台。这对于网络管理人员提出了新要求,如果对操作系统不熟悉,网络安全信息防护技术不精湛,可能会导致信息泄露、木马入侵等事件的发生,进而影响信息安全。

2.2应用软件与协议因素

任何应用软件都不是完美无缺的,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漏洞,这些漏洞是不法分子非法窃取用户信息的主要渠道。由于应用软件的设计缺陷,部分软件在链接外网后,会引发安全隐患。如缓冲区溢出攻击,缓冲区溢出是一种非常普遍且危险的漏洞,在各种操作系统以及应用软件中广泛存在。当计算机的应用程序向缓冲区内填充的数据量超过缓冲区本身容量时,多出的数据会覆盖在合法数据上。由于多数应用程序会假设数据长度与分配的存储空间匹配,不会检测数据长度,这为缓冲区溢出埋下了安全隐患。缓冲区溢出攻击会导致系统关机、程序运行失败等后果。由于用户缺乏安全措施,安装未信任软件致使网络中的恶意代码通过浏览器、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等方式传播,导致计算机中毒,威胁网络信息安全。当前全球被广泛使用的协议族是TCP/IP协议族,在设计之初,由于缺乏对IP地址的保护,缺乏对IP包中源IP地址真实性的认证机制与保密措施。导致TCP/IP协议存在先天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源地址欺骗、路由选择信息协议攻击、TCP序列号欺骗、SYN攻击、Dos(DenialofService)攻击等。

2.3数据通信与资源共享因素

数据通信造成的网络信息泄露主要体现在电子设备、物理线路、无线鼠传输等方面,这些信息载体容易被破坏与窃取,如恶意监听等。互联网数据共享、硬件共享、软件共享、服务器与终端共享等构成了计算机网络资源共享平台。这些资源给用户带来了极大便利,但也为不法分子盗窃用户信息、破坏网络资源提供了便利条件。资源共享对网络信息安全的威胁主要源于两个方面:一是非法分子通过资源共享的源链接对终端发动攻击,非法篡改、窃取用户信息。二是共享资源多采用云存储,具有存在时间长,病毒易隐藏的特点,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下载共享资源,很可能造成用户信息泄露。

2.4网络管理水平落后

多数互联网管理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设置系统口令简单,一些管理人员工作态度消极,做事马虎,对计算机信息的管理缺乏严格规范,没有必要的制度保障给黑客造成了入侵的可乘之机,威胁到网络信息的安全。

2.5病毒攻击

计算机病毒是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影响计算机功能、破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程序代码,具有可触发性、传染性、繁殖性、破坏性、隐蔽性等特点。计算机一旦受到网络病毒的攻击,会造成网络瘫痪,个人信息的严重流失。

3增强互联网信息安全的技术措施

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至关重要,必须采取多渠道、综合手段,切实增强互联网信息的安全性,保证广大用户的信息安全。

3.1密码与身份认证技术

密码技术是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中最常见的技术之一。在网络信息的传输过程中,发送方通过链路加密、端到端的加密、节点加密等多种可选的加密方式,使用密钥将信息加密,然后发送给接收方,接收方在收到信息后,用解密密钥将信息恢复明文。即使信息泄露,如果没有相应的解密工具,窃取方也不会得到信息。身份认证技术是指在网络中确认操作者身份而产生的技术方法。在互联网中,讯息的发送方与接收方都要对对方的合法身份进行确认,才能建立起信息传输渠道。通过身份认证技术能够实现网络用户的统一授权,防止非法用户入侵并使用网络信息,身份认证技术包括静态密码、短信密码、、动态口令牌、USBKEY、数字签名、生物识别技术、Infogo身份认证。双因素身份认证等多种方式。

3.2病毒防范技术

病毒防范技术能够辨别计算机中隐藏的恶意程序并通过隔离或者删除的方式消除其不良影响。通常人们将病毒防范技术分为病毒预防、检测、清除三种技术。病毒预防技术主要遵循分类处理病毒的规则,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只要出现类似规则,计算机就会自动认定为病毒加以删除。这一技术包括系统监控技术、磁盘保护、加密程序等。病毒检测技术主要是根据杀毒软件提供的病毒特征、恶意程序代码,文件长度变化等,扫描整个系统,删除发现的病毒。病毒清理技术是在计算机感染病毒后,对病毒进行清理从而降低系统的损害程度,当前计算机的病毒清理技术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对不断变化的病毒显得无能为力。加强病毒清理技术研究对保证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3.3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技术是当今互联网信息安全技术中最基础的技术之一,是在内外网、公共网络与专用网络之间架构的保护屏障。计算机内外信息的交换均要通过防火墙进行,以实现管理与控制信息流通的目的。防火墙具有网络安全管理、网络监视、逻辑分析三重作用。防火墙广泛应用了网络拓扑、加密、访问控制、路由、安全审计等技术措施,能够管理内外网的访问行为,禁止某些访问,过滤不良信息。防火墙可以对网络攻击行为进行监测与报警,并具有转换网络地址、扫毒、双重DNS,VPN等功能。从技术层面进行计算机网络信息保护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要不断加强从业人员的网络信息管理水平,从而有效提高互联网信息安全。一是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向从业者强调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二是要加强网络安全知识教育,要掌握新型的网络安全防范技术。

4总结

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互联网 一点接入 信息安全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的基础性和全局性作用日益增强,互联网在各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在享受互联网带来便捷工作的同时,也伴有负面影响和严重安全威胁。由于缺乏规划和管理,复杂的互联网使用环境也带来诸如员工工作效率降低、带宽资源滥用、信息机密外泄等问题。加强互联网使用管理,规范上网行为,提高网络资源利用率已成为目前网络应用的迫切的需求。

一、背景

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下称“决定”)。其核心内容,正是多年来饱受争议的网络实名制。据此,决定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网站接入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终端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009年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部门互联网安全接入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协〔2009〕42号)文件,确定北京、上海、重庆和陕西作为国家政府部门互联网安全接入的试点单位,试点结果是减少互联网接入口数量,实现集中接入互联网,统一安全管理,降低建设及管理成本,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河北省在省公务外网、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廊坊市和邯郸市同步开展了政府部门互联网安全接入工作,实现政府部门互联网接入由分散接入转变为相对集中接入,安全防护由各自为战转变为体系化安全防护。宁波市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在全市103家机关单位电脑上统一安装了上网行为管理系统,从源头上杜绝公务员违规上网的现象。这些举措对保障电子政务的应用安全,做好网络与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加强互联网管理,规范上网行为,提高网络资源利用率已成为目前网络应用的迫切需求。

目前,人民银行系统业务网和办公网与互联网已经实现严格的物理隔离,在内部网运行中,已具备有效管理和控制模式,但在互联网的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足。以山西省人民银行系统为例,太原中心支行辖区包含省会中支1个,地市中心支行10个,县支行96个,互联网客户端数量超过1000台。其中地市中心支行均有互联网接入,所辖县支行绝大部分有互联网接入,均由各地自主管理。地市中支一般采取专线方式或ADSL方式,带宽为2M至6M不等,县支行一般采取ADSL拨号方式,带宽为2M至4M不等。上网模式、宽带带宽以及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数量规模都存在较大差异,管理方式较为粗放,组网设备参差不齐,连通效率高低不一,存在较高的风险隐患。为了有效规范互联网接入情况,管理互联网上网行为,防范信息类风险,从2011年以来,太原中心支行组织建立山西省人行系统互联网一点安全接入项目,并在晋城市中心支行以及阳城县支行进行了试点。通过试点后,2012年在全省人行系统实施互联网一点接入。

二、设计方案

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实施互联网一点安全接入后,全面调整网络链路,采用专线方式连结省、市、县三级网络结构,由太原中心支行负责统一互联网出口,出口带宽为150M,各地市至太原中支专线带宽为6M,县支行至地市中支专线带宽为2M。图1为网络总体结构。

整个互联网由太原中支负责进行统一管理和上网监测,主要由互联网管理系统和互联网LDAP系统组成,其中互联网管理系统包括子系统、上网行为管理子系统、客户端安全子系统、日志分析子系统等四个子系统。子系统负责为全省互联网用户提供上网服务;上网行为管理子系统通过建立认证准入、管控外接设备、更新安全软件、限制外联、阻断非法连接、拦截敏感词汇等方式。按时间、类型、用户对上网行为阻断和放行,限制不当行为;对关键业务带宽提供保障,限制普通用户过分占用带宽,防止带宽滥用,实现用户上网实名制,记录用户上网日志;客户端安全子系统对客户端的接入申请要履行审批制度,对于未经审批的客户端,即便硬件接入网络,也无法使用互联网络服务;日志分析子系统对上网行为全程跟踪记录,提供网络行为审计,建立网络行为日志,通过商业智能软件挖掘和分析上网行为,并对日志及分析结果及时归档保存,为深入了解和有效管理上网行为提供决策依据。

上网行为管理子系统采用东华软件公司开发的专用FlowShaper流量管理系统,FlowShaper流量管理系统由集中的流量监控管理软件(FSview)和流量监控探针(FS-1200)组成。FSview具有识别分类、动态分析、策略控制和全面报告等内容,实现了对网络实时监控、流量管理、用户管理、网络分析、P2P疏导、UML过滤和报表报告等功能。FlowShaper采用DPI(深度报文检测)技术和DFI(深度检测)技术,通过透明桥接的方式串接在网络关键点,实现对网络流量7层应用进行分析、管控和审计。

上网行为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统计流量分析、用户深度分析和应用深度分析。每一项分析中又包括总带宽分析和总流量分析。流量监控对网络进行实时自动监控及长期历史数据收集;可监控带宽、流量、协议和应用等出站、入站或双向的具体信息。以忻州市2012年12月5日至2013年1月5日为例,表1为总带宽分析,表2为总流量分析。

三、主要成效

通过建立全省人行系统互联网一点安全接入,整合省、市、县三级互联网接入方式,减少各单位互联网接入口数量,对互联网出口链路进行流量管控和上网行为安全规范管理,提高网络带宽利用率,降低专线网络的运营成本,建立统一的安全防护策略和防护措施,实施集中统一的安全实时监测和管控,将互联网风险由结果管理变为过程管理,管控正常行为中的异常活动,有效防范互联网风险的发生。

(一)营造一个高效、安全、绿色的上网环境。实施集中统一对互联网行为和客户端进行管理,对上网行为进行检测,建立网络行为日志,提供网络行为审计,规范员工的上网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禁止员工上班时间从事一些私人网络行为,如网络游戏、网上看电影、BT下载、炒股等。以忻州市2012年12月5日至2013年1月5日为例,互联网一点接入上线前,总流量使用为986.35GB,流量占比最大的是视频浏览和点对点下载,平均占比为40%,网页浏览平均点比仅为12%;互联网一点接入上线后,总流量使用为551.36GB,流量占比最大的是迅雷和网页浏览,二者占比为69.3%,视频浏览和点对点下载的平均占比下降了30%。

(二)加强信息安全,管控外发信息,降低泄密风险。一点接入后,实施对互联网统一集中管理,能够有效识别威胁插件,具有恶意脚本过滤技术,能够过滤挂马网站的访问、封堵不良网站,从源头上切断病毒、木马的潜入,同时结合客户端安全强度检查与网络准入,确保安全上网。充分考虑网络使用中的主动泄密、被动泄密行为,从事前防范、事中告警、事后追踪等多方面防范泄密,保护信息资产安全,降低网络风险。

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P2P网贷平台 信息安全 政策管理

一、问题的提出

自2013年以来,互联网金融就未停下它迅猛发展的脚步。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商业模式,互联网金融正逐渐成为当前以及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驱动力。从2015年7月国务院的“互联网+”行动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已正式升级为国家战略。互联网金融行业地位的空前提高,从利好的一面来看,能加大其在创业创新、普惠金融等等方面的应用,使金融巧妙地渗透入社会的各方各面;但从利空的一面来讲,由于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所依赖的信息技术等要求远不及其速度的加快和规模的扩大,信息安全问题、风险及监管问题越来越突出,亟待解决。尤其是作为互联网金融发展一大重要形态的p2p借贷平台,成为了信息安全问题爆发的重灾区。

金融安全问题是当下互联网金融追求可持续发展最核心的问题,可以说金融信息安全是互联网金融稳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针对目前我国大多数互联网金融平台未做到真正信息安全的现状,加之p2p网贷平台成为备受黑客青睐、信息安全问题频发的高地,对于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问题的课题研究显得十分具有现实意义和研究价值。准确说来,金融信息安全是保障金融发展和创新的基础,更是促进互联网金融稳健发展、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动力保障。

二、范畴界定及相关文献概述

根据国际化标准委员会的定义,信息安全是“为数据处理系统而采取的技术的和管理的安全保护,保护信息系统的硬件、软件及相关数据不因偶然或恶意的侵犯而遭受破坏、更改及泄露,保证信息系统能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那么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同样也是为维护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数据信息处理系统而进行的技术和管理的安全保护。安全是金融信息系统的生命,更是当前互联网金融信息体系的灵魂。

国内对于互联网金融及其引致的信息安全问题等方面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P2P网贷平台作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三大新兴模式之一,发展初期必然会面临不少阻碍。翁舟杰等(2004)认为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未来的发展将面临着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缺失等障碍,同时信息安全问题隐患也在逐渐放大。蒋琳,李万业(2013)就网络借贷可能出现的信息泄露等问题,提出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尽快确立并加以完善。李雪静(2013)在借鉴美、英等国对P2P网络借贷的监管模式下,提出我国网络借贷当前应该明确监管部门任务,规范监管手段。再结合国内的信用环境杂质较多、信用信息系统因存在较大技术缺陷而难以完善、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等的现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受到严峻挑战。由此看来,对互联网金融行业信息安全问题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意义深远。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案例分析

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数据报告显示,截止2015年12月底,境内感染网络病毒的终端数近227万个;针对境内网站的仿冒页面数量为15,710个;信息系统安全漏洞为690个,其中高危漏洞有335个。{1}在这样的互联网大环境下,P2P网贷平台以惊人的速度成长和发展,同时信息安全隐患也在不断扩大。下面将以P2P网贷平台为重点对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问题进行分析。

(一)P2P网贷平台信息安全风险日益累积

自2013年P2P网贷平台开始“爆炸式”增长以来,其所遭遇的黑客攻击事件也从未停息。2013年4月,丰达财富P2P网贷平台遭黑客持续攻击,网站瘫痪5分钟;同年7月6日,“中财在线”自主开发的系统遭遇黑客攻击,导致用户数据泄漏;同年12月,广东地区有多家P2P平台,包括e速贷、通融易贷等集中被黑客攻击。2014年2月初,拍拍贷、好贷网等多家P2P网贷平台,在黑客的恶意攻击下,不仅平台页面无法打开,投资、提现操作也受到了限制,黑客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的敲诈信息接踵而至。P2P行业已被黑客攻击的乌云笼罩,而黑客针对平台攻击的速度和规模不但没有放缓,反而变本加厉。

2015年注定是P2P行业颇具挑战的一年,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P2P已经成为全世界黑客宰割的羔羊。2015年1月,网络借贷平台红岭创投网站遭遇黑客DDOS攻击,网页瘫痪持续数个小时;同年4月,作为国内知名P2P平台的芝麻金融也未能逃过黑客的猛烈攻击。由于其网站数据库的泄露,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等在内的用户资料较大规模泄露,且牵涉到的资金高达3000多万元。2015年6月,先是信融财富官网遭受到黑客DDOS恶意流量攻击,随后另两家平台宝点网和立业贷在黑客大规模攻击下,均未能逃过平台服务器瘫痪的厄运。虽然黑客采用的是外部流量拖垮服务器的攻击方式,并不会对用户的信息安全造成影响,但此次较大规模的黑客攻击事件给广大P2P借贷平台投资者和平台负责人敲醒了警钟,信息安全问题再度成为行业关注热点。

(二)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的其他信息安全问题

除了黑客一直虎视眈眈的P2P网贷平台信息安全事件频发,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的其他信息安全问题也日益严重。互联网金融业务方面,发生在2013年9月的网银变种木马病毒“弼马温”使几十万的网民感染病毒,海量的信息遭到了泄露。还有为大家熟知的支付宝在2013年3月也曾出现过重大漏洞,通过引擎搜索便可获得大量的支付宝转账交易信息及个人敏感信息。加之“携程漏洞门”、“二维码支付欺诈”等一系列信息安全风险事件频发,解决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的信息安全问题迫在眉睫。

(三)从P2P网贷平台到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问题分析

对P2P借贷平台黑客攻击事件进行分析后不难发现,P2P平台最常见的漏洞类型有支付漏洞、密码重置、访问控制等,黑客攻击P2P平台的方式也比较集中。并且黑客攻击P2P平台的目的也很明确:窃取信息、资金获利和敲诈平台等。

总之,P2P网贷平台之所以备受黑客青睐并成为信息安全风险事件频发的高地,本质上还是因为先前的金融信息安全技术防范难以追赶新兴互联网技术的更新换代,并且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迅速膨胀,原先的信息安全保护体制已然失去其原来的效用,亟待重塑建设。这些都意味着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信息安全管理和防护早已不能满足和适应当前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的需求,并且这些因素都必将放大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问题的隐患。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等新兴技术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代表名词的同时,由于其自身的技术成熟度不够,在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信息安全环境一直不稳定、社会征信体系的建设滞后、与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失、国内关于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的监管手段的不明确、监管机制的不合理、信息安全监管体系的不健全等重要因素的催动下,信息安全问题正在从原先积聚的P2P网贷平台开始逐步向整个互联网金融领域蔓延。若不及时采取管理措施,信息安全带来的风险隐患将是不可估量的。

四、对策建议

技术加管理,一直是人们处理信息安全问题的法则和经验。因此,“三分技术,七分管理”的理念对于处理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问题也当具有宝贵的借鉴意义。针对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引发的问题和带来的风险隐患,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管理措施及相关政策:

(一)传统信息技术与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新兴技术需共同进步

金融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人民利益和社会稳定。传统的信息技术措施和信息安全产品有防火墙、访问控制、身份认证、数据加密、病毒防治等等,这些技术在银行、证券等行业中的灵活运用也使得金融信息系统成为了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我们都知道,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和发展离不开新兴技术工具的支持,而由于这些技术自带庞大的数据库,潜在的信息安全隐患也是极大的。一旦发生数据信息被窃取、泄露、非法篡改的事故,一如多次提到的黑客攻击P2P平台事件,轻则个人隐私暴露、权益受损,重则信息安全问题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全面爆发。因此,发展初期的新兴技术必须认识到自身的不成熟,并挖掘发展潜能、加大自身研发力度,同时其更新和改革的方向必须与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紧密联系。只有传统信息技术与互联网金融新兴技术的共同革新才能牢牢打下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技术层面的扎实根基。

(二)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管理争取稳中求新

信息安全管理是指通过维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等来管理和保护信息资产的安全与业务持续性的一项体制,是对信息安全保障进行指导、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活动和过程。在借鉴以往信息安全管理的基础上,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信息安全管理应做到:

一是明确金融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目标和范围,并设定不同安全等级。策略和制度上应“对症下药”,如尽快构建能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需求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

二是针对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信息环境相对混乱和信用环境相对不成熟的特点,信息安全管理的重点应放在互联网金融大环境的优化和改善上,如努力建设互联网金融征信服务网络,整合一切征信资源和信息,这同时也为互联网金融网络信任体系的构建助力颇多。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法律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黑客频繁攻击而导致P2P网贷平台风险事件频发的信息安全问题的暴露以及互联网金融领域其他信息安全问题的产生都说明了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很大的漏洞。从盗取个人信息、敲诈平台再到非法集资、网络金融犯罪,这些行为已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建设、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以及个人合法权益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制定和完善相关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势在必行,特别是针对信息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发展区域。同时,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信息系统的安全调查制度和体系,加大金融信息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用户的信息保护意识和安全规范遵守意识等等,都是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法律体系完整建设的必要条件,并将为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法律环境。

注释

{1}数据来源: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官方网站。

参考文献

[1]张小春,孙晓晨.浅谈计算机网络安全[J].中国科技博览,2009(27):30-30.

[2]翁舟杰,靳伟.信息时代金融中介的命运――金融中介理论的不同视角[J].特区经济,2004(11):221.

[3]蒋琳,李万业.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问题及建议[J].时代经贸,2013(8):287.

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范文第5篇

移动互联网主要是指在互联网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新型技术。它主要包括了两个层面:一方面包含了互联网不受传统现实社会约束限制的个性,强调自由、平等的特性;另一方面在隐私性、攻击性等方面相比传统互联网具有更大的威胁。移动互联网的优势显著:其一,移动互联网的接入成本低,它可以凭借手机随时随地进行接入;其二,移动互联网对接入地点没有特殊要求,只要是有移动网络信号,就可以接入。移动互联网信息主要是指利用移动互联网,可以存取、访问的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信息。移动互联网公共信息安全具有几个特点:其一,保密性,主要是指信息不被未授权解析与使用的特性;其二,完整性,主要是指信息传播过程中,不会遭到任何篡改;其三,可用性,主要是指不论处于何种情况下,信息与信息系统都能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基础上被使用;其四,真实性,主要是指信息系统在交互运行的过程中,信息的来源与信息的者是真实可靠的。

2制约移动互联网公共信息安全的因素

2.1移动互联网运行的全民性

移动互联网是在互联网的基础上产生的,而互联网自产生起就带有公开性、全民共享性。目前,这一趋势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更加显著,但是随着全民广泛参与到移动互联网的应用中,这就导致移动互联网的控制权被分散。由于移动互联网使用者的利益、目标以及价值等方面都不尽相同,因此,对移动互联网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也就容易产生分歧,促使移动互联网公共信息安全的问题变得更加广泛、复杂。

2.2移动互联网监管不严

我们对移动互联网公共信息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着界定不明晰、管理观念落后等问题。比如对移动互联网上频繁出现的不良信息的划分不明确,这就导致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监管时,没有可以依据的规则,进而导致监管过度或不力。

2.3缺乏核心的移动互联网技术

我国的移动互联网处于起步阶段,缺乏自主性的网络和软件核心技术,这就导致我们在移动互联网运行过程中不得不接受发达国家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则与标准。此外,由于我们的移动互联网核心技术主要是源自他国,这就导致我国的移动互联网常常会处于被窃听、干扰以及欺诈等信息威胁的状态之下,造成我国的移动互联网公共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极为脆弱。

2.4缺乏制度化的移动互联网保障机制

我国对移动互联网公共信息安全的管理并没有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保障制度,同时也没有建立有效地安全检查制度与安全保护制度。此外,我国现有的政策法规很难适应当今移动互联网公共信息发展的需要,移动互联网公共信息安全保护还存在着大量的立法空白。

3建立移动互联网公共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的措施

3.1政府应充分发挥其职能

政府在移动互联网公共信息安全管理中,应占据主导地位,引导整个移动互联网公共信息安全向着健康方向发展。首先,政府应发挥应急事件指挥者的角色。政府对控制一般网络公共信息安全事件演变为危机事件肩负巨大责任,需要通过自身的能力使社会秩序尽快恢复正常。其次,政府应对移动互联网公共信息安全相关法律进行监管。政府应依据相关法律对移动互联网信息是否安全运行进行有效监管,同时应不断完善移动互联网公共信息安全中薄弱环节的法律法规制度。

3.2加强移动互联网公共信息安全法律建设

建立手机实名制法律。手机实名制对预防手机犯罪、净化手机信息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实施手机实名制能够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我国制定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对手机实名制就进行了明确规定,与此同时,若想让手机实名制充分发挥其作用,就必须加强公民隐私权益方面的建设。完善公共信息安全法律法规。首先,应重点建立信息安全的基本法,保障信息安全的各项问题有法可依;其次,可以在专门信息安全基本法出台之前,建立必要的、急需的单行法;最后,在建立信息安全法的时候,应尽量避免采用制定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方法代替制定全国性法律法规。

3.3组建统一的管理机构

建立统一的移动互联网管制机构时,应遵循三个原则。首先,管制机构建立的独立性原则。建立的管制机构不仅要独立于电信运营企业,同时还应该独立于任何行政部门,这样才能够保障管制机构办事的公正性。其次,管制机构建立的依法设立原则。在建立互联网公共信息安全管制机构时,应以《电信法》或专门管制机构法对所建立的管制机构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最后,管制机构建立的融合性原则。管制机构应是一个综合性的管制机构,它所监管的范围应该包括整个信息通信领域。

3.4加强终端安全保障技术研发

(1)重视病毒防御。

当前的移动互联网终端基本上都是职能设备,采用的都是专门的移动操作系统,这些操作系统必须具备对常见的病毒、木马等的防范功能,同时也应不断降低应用软件系统可能出现的安全漏洞。

(2)实施软件签名。

软件签名的实现能够保障软件的完整性,从而避免用户的信息被篡改。此外,当应用程序发现信息被篡改后,能够及时向用户发出报警信息。

(3)采用软件防火墙。

在终端设备上应用软件防火墙,用户可以通过设置白名单与黑名单对设备上传入与传出的信息进行有效地控制,保障信息安全。

(4)采用加密存储。

用户对设备上的重要信息应在加密之后再将其存储到终端设备中,这样能够有效避免非法窃取现象的产生。与此同时,用户在加密与解密的时候,一定要快速的完成,以防信息被窃取。

(5)统一管理。

对安全设备应该进行统一管理,即在一个统一的界面中能够对全部的安全设备都进行相应的管理,并对网络中的实时信息进行及时反映,然后可以对得到的各种数据进行汇总、筛选、分析以及处理,从而提升终端对安全风险的反应能力,降低设备受到攻击的机率。

4结束语

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范文第6篇

【关键词】互联网 信息安全 控制技术

在进行互联网的信息交流时,就要及时进行信息安全性能的检验,要保证信心的安全性能得到有效的计算机安全环境进行传播。在进行信息的正确操作系统使用时,就要在随意的任意环节进行安全检测,对于存在安全漏洞的网站进行及时的修补清理,及时进行安全环境的检测,以免使自己的有效信息受到威胁。在实际的操作中,一定要对互联网的操作系统、安全协议、与安全有关的系统进行安全环境的及时检测,其中任何方面的安全漏洞都能造成威胁到整个互联网的安全。在互联网的信息安全控制的技术应用发展方面,对于互联网的继续发展具有很大的作用。

1 互联网的信息安全的控制技术和特征

1.1 信息安全技术之生物识别

进行互联网的信心安全控制的重要环节就是要对生物识别技术的推广运用,使其更加具体地运用到互联网的实际应用之中。就现在互联网的技术的发展状况而言,进行互联网安全技术识别,相比传统的身份验证,已经表现出了具有更加可复制性能的方面的跨越式发展。人体的生物特征复制难度最高,就像指纹、声音、容貌、视网膜、掌纹等这种因人而异的人体的特征,别人根本实现不了复制操作。利用这种人们生而不同的人体特征作为安全技术识别的发展前景是十分可观的,在互联网的技术控制中,已经出现了大量使用指纹的技术进行安全保护,针对视网膜等生物特征,很多研究实验的结果显示,这即将成为互联网生物识别的下一个生物特征,在进行信息安全方面,很多生物技术已经投入使用,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很多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

1.2 信息安全技术之防火墙

在进行互联网的信息安全维护中,防火墙技术的应用十分广泛。在进行信息安全的维护时,使用这种的网络技术进行保护网络和外网就能实现一道安全的屏障。就会实现私人的网络和外部的网络环境进行隔离时,在进行私人信息安全保护,防止信息不被窃取。在实现信息安全的检测时,就预测的、具有潜在破坏性的网络安全的破坏。在有着网络漏洞的不轨信息,要及时做好网络的安全维护问题,实现信息安全得到很好的防护。

1.3 信息安全技术之数据加密

在信息的数据加密技术时,就要进行信息的安全维护时,要先进行密码的设置,在进行密码层次的维护时,将不让别人知道的数据信息技术转变成密码的形式。不让别人知道的情况下对于自己密码转变成别人难以识别的密文,然后进行自己的信息安全维护,再进行传输。但是,人们在进行密码的输入时,就收到信息的人进行信息的安全输入密码转换成自己可以识别的铭文进行信息的安全维护,从密码的转换成明文的情况下得到数据中的信息。

1.4 信息安全技术之入侵检测

在进行入侵检测技术的实施时,为了保证互联网的系统信息的安全性,在进行信息安全性能的报告使用中,计算机使用者就会出现对于系统中出现的如未授权或者异常系统提示等情况进行及时的检测。这种种信息安全检测技术,能够促进进行互联网的系统遇到不安全入侵时,及时进行入侵信息的安全性能检测,及时阻止不安全信息的入侵。进行检测互联网,中是否出现了违反信息安全的行为的一种技术。

1.5 信息安全技术之网络安全漏洞扫描

针对系统的漏洞修补时,首先要进行检测信息安全漏洞出现的原因,在进行系统安全维护时,一定要做好信息安全方面的风险评估。及时针对系统出现漏洞的问题,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进行安全漏洞的扫描时,可以预先知道系统中,出现漏洞的根本所在,能够及时防止网络漏洞对信息的安全进行有效的保护。

2 实现互联网信息安全的策略探讨

2.1 互联网安全策略之系统安全

互联网最有效的信息安全维护,就是要对计算机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及时进行信息安全的漏洞检测,及时发现出现的问题找到最优的解决方案。尤其是对于计算机进行操作系统进行查缺补漏,针对计算机出现的漏洞问题一定要密切关注,找到最优的解决方案。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系统及时进行加强安全加固防护措施,尤其对于关键业务的服务器,一定要做到万无一失。

2.2 互联网安全策略之安全管理

针对互联网的信息的安全性,一定要加强对于网络安全的信息的安全管理策略,进行企业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策略的制定是,一定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信息安全的合理维护。进行安全管理时,企业一定要重视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的定期培训,及时进行网络安全的妥善管理。当进行信息安全进行资产管理、灾难管理、安全服务和站点维护的相关工作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在技术的运用上,注意将技术适当运用到相关的部门。结合具体的管理措施进行合理有效的信息维护,保证企业互联网的信息安全。

2.3 互联网安全策略之纵深防御

在进行互联网的安全合理有效地管理时,一定要将可能存在的不良操作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测试,在互联网的安全系统遭到入侵时,检测系统就会发出信息提示,提醒进行及时的系统安全的维护措施。在信息安全系统的管理中,防火墙是其中一个最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能够保障系统在遇到安全威胁时,计算机系统在进行安全管理保安操作时,及时阻挡那些存在威胁的信息,按照预先的设定判断信息的有效性,将符合规则的操作指令发出放行指令,能够保证互联网的信息安全。

在进行互联网的安全管理中,一定要加强对于互联网安全漏洞的及时检测,确保互联网的信息安全。在检测过程中,若是发现了系统受到攻击,一定要立马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系统的安全维护,及时控制企业及个人的重要信息不受破坏或者避免损失。在进行互联网安全控制时,要考虑多方面的控制情况,为了避免遭受经济或者其他方面的损失,就要在维护互联网的信息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推动互联网的发展。本文在针对各种互联网的信息安全的管理措施的分析研究的情况下,重点强调要注意运用加密技术的使用。相信在未来的数字化科技发展中,网络信息安全的地位将更加重要,互联网信息安全必然随着网络应用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范文第7篇

国外互联网校园网网络安全自1994年我国接入互联网以来,十几年里,互联网在我国得到了飞速发展。以大学校园网为主体的校园网络建设迅猛发展,大学校园网已基本普及,中小学也有近6000所学校建设了校园网。校园网与互联网相连,在享受互联网信息方便快捷的同时,也给校园网的安全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网络安全管理成为新时期校园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学习和借鉴他国先进的互联网安全治理经验,对于校园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欧美国家的互联网安全治理

1.美国的互联网安全治理。1946年第一台计算机在美国研制成功,第三次科技革命也在美国发端,由此推动了美国数十年来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这一发展过程也是互联网的治理过程:用法律法规保障公民的网络信息安全及实体基础设施的安全。如早在1966年就制定的《信息自由法》、1976年制定的《阳光下的政务法》、1978年制定的《总统档案法》和《计算机犯罪法》、1987年制定的《计算机安全法》《2001年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安全法案》、2002年SNAS学会的《保护赛伯空间安全的国家战略》等法律法规,有效地保护了公民的网络信息安全及实体基础设施的安全,这其中也保护了全美大中小学数千万学生的互联网使用安全。

2.欧盟的互联网安全治理。2000年,欧盟委员会提出了“电子欧洲”行动计划,主要目标是在欧洲实现信息社会,并重视对互联网的安全治理:

首先,是注重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保护。一是在2009年2月10日第六个“加强网络安全日”,欧盟与全球17家知名网络服务提供商共同签署了《保证未成年人上网安全协议》,这17家网络公司包括Facebook、MySpace、Google、YouTube、Yahoo、Europe等业界顶级社交网站,要求它们要协同做好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保护;二是对移动运营商进行规范。从2007年开始,与28家移动运营商签署了《为青少年和儿童创造安全的手机使用环境的框架协议》,协议包括对内容进行分级、严控未成年人访问成人内容、撤查清理违法内容等,呼吁青少年和父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一系列举措对我们在网络时代如何加强校园互联网治理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其次,是在法律规范下有效监管互联网。上世纪90年代,欧盟了4个关于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法律文件,即《关于信息安全决议》《关于计算机犯罪的协定》《关于打击信息系统犯罪的框架决议》和《关于建立欧洲网络和信息安全机构的规则》等4个文件,把公共信息作为管制的重点。并在1997年9月15日了《电信部门个人数据处理和隐私保护指令》以保护互联网个人隐私信息。

从以上美欧的互联网治理看,这些国家和地区应对网络社会的措施和实践有着其成功的一面。“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网络时代加强我国校园互联网安全管理,我们也应该有应对措施和部署。

二、我国校园互联网安全治理现状

校园网与互联网相连,在享受互联网信息方便快捷的同时,也给校园网的安全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而校园网的安全状况又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多方面的活动。我国校园互联网管理的主要特点是:用户规模大、自主意识强、环境开放、动态性强,管理上相对复杂。

在我国校园网络大规模建设和普及的过程中,一些问题和弊端逐渐凸显。主要表现在:师生网络安全意识薄弱,网络执法人员不足;校园学生用户缺乏自律和约束;校园网络安全治理方面的资金、人力投入不足,相应的硬件和软件相对滞后,未能驾驭行之有效的网络安全防御体系。我们应该根据以上校园网安全管理中的实际情况,借鉴他国先进的互联网安全治理经验,构建校园网络安全防御系统,推动校园网络安全管理逐步走向完善。

三、我国校园互联网安全治理对策

1.提高校园师生网络技术素质,构建自主防御堡垒

人是校园互联网安全治理环节中最重要的因素。“大多数网络安全事件都是由脆弱的用户终端和“失控”的网络使用行为引起。”如果校园师生严重缺乏网络安全基本技术素质,网络安全堡垒将不攻自破。所以,对学校师生有计划地进行网络安全技能培训是校园网络安全的首要任务。其中,新生入学教育和新员工岗前培训是提高网络技术素质的好时机。培训内容可涉及查杀毒、病毒库升级、程序安装、对操作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弥补各种网络漏洞等,并就常见的网络安全威胁问题进行培训,提高师生的网络安全防护技能。

2.完善网络安全法制化建设,依法保障校园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管理的法制化,是校园网络安全管理的必然趋势。只有构建完善的网络安全法律体系,建立健全网络信息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才能科学有序地应对校园网络信息安全面临的挑战,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而实现网络安全的综合治理。一是要落实现行的法律文件,如《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等。二是要及时出台缺位的规章条例,缓解法律法规的单一性和滞后性带来的弊端,如出台《未成年人信息安全保护法》、《网络游戏管理法》等。三是要各级各类学校主动制订适用于自己院校的规章制度,来保障校园互联网的安全运行,如制定《校园网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校园网络管理人员职责》《校园网管理记录簿》《校园网络安全事件记录簿》等,实现校园网络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3.加强校园网络安全教育,保障未成年人网络安全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在4.5亿的中国网民中,青少年网民占46.3%,达2.12亿人,其中未成年人超过9,858万人。在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问题上,学校尽管承担着主要的责任和义务。但以目前的中国互联网生存状态,家长也依然承担着为未成年人创造安全互联网环境的主要任务,并在孩子们学习网络安全知识的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因此,学校要保持与家庭、社会三方之间的密切联系,要做好对未成年人安全上网的指引工作,提供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积极向上的互联网信息,屏蔽有害信息,集合三方的引导力量,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网络安全。

4.完善校园网络安全的组织建设,构建科学化安全管理体系

网络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完善的组织建设和科学的管理体系是我国校园网安全治理的可持续发展重要保障。可以成立“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委员会”等专门组织,完善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队伍,根据自身条件构建科学的校园网络安全管理体系。新时期网络安全的严峻形势,要求校园建立网络舆情的预警、干预、评估的科学化安全管理体系以及时对网络安全动态及安全状况做出评估和预测,并有科学应对预案,保证网络安全防范体系的良性发展,确保它的有效性和先进性。

参考文献:

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范文第8篇

【关键词】信息网络;互联网;信息攻击;窃取

【中图分类号】TP393.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10-0056-01

1 互联网的发展及互联网的使用现状

最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日新月异的发展,人们受到网络的影响也飞快的适应着网络带来的便捷和新颖,改变传统交流模式的同时也慢慢接受着全球信息网络一体化,我们可以通过互联网学习新的知识、了解各类信息、交友、购物、甚至国家之间可以通过网络直接进行远程交流,网络实现了各类资源的充分全面的共享,使各种资源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截至2010年,全球互联网的用户相比2001年增长了约51000万人,可见互联网的普及率在慢慢增长。根据CNNIC第十五次互联网统计报告指出:截至2004年年底,中国国内网民人数已经达到9400万,而网站开发的数量已经达到了六十七万个,我国互联网服务市场以高达300亿元。自2004年至现今,网络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从微博、博客到各种网络论坛和网络购物、相亲平台的迅速崛起。在未来的十年,互联网的发展利用率最高的毫无疑问将是发展中国家。据互联网又一统计报告指出:现今互联网的使用率在非洲国家是最低的,仅仅只有百分之七,而非洲国家由于现今资金问题尚未能解决,所以互联网发展率远远低于发展中国家。这说明未来互联网的发展速度会渐渐放慢,但是发展的宽度会迅速放大,而且互联网所支持语言也慢慢增多。但是随着网络的发展,各种问题就相应出现,首当其冲的就是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中国国内网络用户对互联网的利用程度统计,见表1。互联网用户对互联网的满意度统计,见表2。

2 网络信息安全和诸多未解决问题

虽然现今互联网的发展日新月异,但是网络信息安全却成了一个严重的不容忽视的问题。网络信息安全是一个与保护国家政府安全机密、国家权力、社会安定和谐、民族文化发展和发扬息息相关的重要问题。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正随着全球信息一体化发展而愈发重要。网络安全问题已经严重干扰了网民的合法权益。如今,随着各大网站的陆续活跃,网站的注册用户也越来越多,网民通过注册了解社会信息、相亲交友、网络购物,可是陆陆续续各色电脑病毒、木马、黑客袭击网络,致使网民的合法权益、各人隐私、甚至个人财产都受到了严重侵害,黑客通过网民注册的账号盗取网民信息、公布网民隐私、甚至窃取网民网上银行财产,这些问题都深深困扰着使用互联网的各类人群,也阻碍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信息中有很多都是较为敏感的信息,甚至是关系国家政府机密,所以不免会招来各种不法分子的袭击。而且利用互联网犯罪的人很难留下蛛丝马迹,所以这也提高了网络犯罪的发生率。其实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归因于互联网的安全监督问题和各大网站的监控管理措施。

3 现今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

如今,为了保证网络信息安全,必须要加强网络信息的加密管理和各大网站注册用户信息的完整性。加强防火墙的监督管理、客户服务器授权的强制性,实施网络监控、配置信息安全补丁的管理、加强用户注册信息管理。但是,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措施的众多要素之中,信息监控,信息管理、安全配置和安全事件处理这四个方面,还是所有问题之中最为关键的。

第一:信息监控

网络信息监控是指针对某些单位或者政府内部的所连计算机进行监督控制,以防局域网内的信息或机密文件向外界泄漏,而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以电子邮箱为例,大部分西方国家的三分之二企业利用某些软件定时对员工电子邮箱进行监控,最大限度的防止信息的外露。现在互联网的信息监控软件也是林林总总不计其数,但是国家对此类软件的要求十分严格,必须要采用符合国家和企业要求标准的软件。

第二:信息管理

在1990年初,卢泰宏教授通过研究提出IRM四大信息的集约管理模式,对于网络信息的管理,我们依旧可以采用这四大模式。网络信息技术管理,网络信息资源管理,网络信息经济管理和网络信息人文管理,这些管理模式需要充分切合先进网络存在问题充分利用其先进性,网站管理的新模式对今后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有很大重要性。

第三:安全配置

现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对网络配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路由器、交换机、无线局域网接入器已经渐渐被人们所熟知。路由器用来过滤数据包、转换网络地址,而交换机则用来过滤IP地址和MAC地址,无线局域网接入器用来向用户提供SSID。安全配置对于保护信息网络安全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要杜绝网民操作的错误而不必要的泄漏了自己的信息。

第四:安全事件

“安全事件”指的是某些严重干扰信息安全的事故。这些事故包括利用网络入侵其他数据管理库、国家机密信息管理的相关部门。某些不法分子窃取商业信息、国家机密对社会会造成严重的损失。所以对这些有损信息安全的事故各个局域网、各大公共综合网站都要严格监控、坚决杜绝。

综上所述,信息安全的控制和网络安全技术的管理是决定互联网的未来发展和民众利用率的重要保障。对于网络信息安全,我们要坚持以上几点,才能有助于互联网的稳定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罗雅丽,石红春,一种支持网格的信誉管理机制[J];信息安全与技术;2011.z1

[2] 李忠儒.网络教学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J];办公自动化;2009.08

[3] 王秋文.黄正宏,关于办公自动化网络安全的防护[J];办公自动化;2010.20

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范文第9篇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he new medical model of "Internet + medical care" appeared in recent years. On the basis of introducing Internet medical treatmen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information security in Internet medical care, and proposes corresponding strategies to protect the medical information security and improve the medical service model.

关键词: 互联网医疗;信息安全;防护

Key words: Internet medical care;information security;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9-0049-02

0 引言

近年来,“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兴模式,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移动智能穿戴等信息技术将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相融合,提升各行各业的发展水平,带来诸多便利。从2015年3月总理在十二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后,“互联网+”成为了国家重要的发展战略[1]。另外,国务院的多个文件指出,“互联网+”与医疗行业的融合,能够改善我国现有医疗模式的缺陷,如“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并通过远程医疗、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互联网医嘱、互联网电子病历等手段建立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应用。随着互联网医疗的规模逐渐壮大,其交互的数据量越来越多,数据的安全性要求也越来越高,信息安全成为了互联网医疗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另外,我国在互联网医疗方面与国外相比,起步较晚,研究较少,大多数研究仍停留在介绍互联网医疗现状分析及展望等方面,深入其中某些方面的研究较少,因此针对互联网医疗发展的趋势,对其背后存在的信息安全问题进行探讨与研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信息安全相关要素

在互联网医疗中,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健康保健咨询服务、互联网诊疗辅助服务等都是利用医疗数据的信息化,突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实现医患关系的良好发展。在此过程中,存在着多种信息安全隐患。因此,完善信息安全体系关系着互联网医院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信息安全体系主要包含硬件安全、软件安全、以及管理安全。在互联网医疗实现数据交互时,需要的外部硬件设施有:服务器、网络设备、线路、机房温湿度环境、监控设备等[2]。只有确保硬件设施稳定运作,才能保证医疗信息共享与交互顺利进行。软件方面包括数据库、终端应用等,其中数据库的维护尤为重要,数据库作为存储及新增、删除、修改的医疗信息数据存储的仓库,实现医疗数据的信息化处理,因此数据库需要做到数据安全备份以及及时恢复数据的功能,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2]。终端应用同样需要稳定性保障,才能提供准确及有效的数据信息。管理安全包括了人为因素、安全管理规范等,患者的各类医疗信息常常被医疗工作者所接触,因此医疗信息被泄露的风险也越来越高,如若经传播严重的,还会影响患者的正常生活。

2 互联网医疗的信息安全当下存在的隐患

幕チ网医疗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的医疗模式逐渐从传统医院的看病就诊转向互联网医疗,通过移动可穿戴医疗设备、大数据、远程医疗等,从诊前、诊中、诊后几个方面逐步改善患者的就医模式,使医疗形成互联网生态格局。但在其中,信息安全也存在着多方面的隐患。

2.1 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在医疗信息安全方面,还未出台相关的医疗健康系统性的安全法律法规,在2009年6月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在信息安全的关系也很少[3]。因此,在法律法规方面,需要有专门的互联网医疗信息安全的研究与制度,以此规范我国的医疗信息安全防护。

2.2 网络环境 目前,我国的医疗信息系统绝大部分都是以安全为前提,使用医院内部网络,采用内外网物理隔离的模式。但针对互联网医疗的特点,此种方法有所欠缺,很难实现互联网应用服务安全的内外网一体化建设,再加上当前大多数医疗机构的网络系统管理缺乏互联网医疗的网络安全管理经验,不能高效地对网络入侵进行追踪与及时反馈,缺乏漏洞管理流程,如若扩大安全防护的范围,则相应的风险也在增大[4]。因此网络安全是互联网医疗信息安全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3 数据共享 互联网医疗最重要的是实现医疗数据的共享,即建立患者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医嘱信息、检验检查报告等数据共享交换的服务平台,跨越时间与空间的限制,方便医生与患者,同时经共享的医疗数据,可通过数据挖掘获取高价值信息,预测流行病、传染病、和各患者可能出现的病症,以此及时发现问题,这类信息对于商业来说,能带去更多的商业价值与利润。另外,此前提到目前医疗机构的信息安全体系是基于内网的,针对互联网医疗的特点,需将此类医疗数据共享于互联网,无疑会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二者在平台的对接上缺少相应的规范与统一标准,因此需要重视对数据共享的安全防护。

2.4 个人隐私 在2015年2月,美国的保险公司Anthem宣布黑客盗取了公司超过8000万的个人信息,包括用户家庭住址、电话、收入、社保等,此次泄露是美国有史以来最严重的医疗信息泄露事件。根据美国卫生与公民服务部的统计,近几年来,医疗信息泄露事件频频发生,受泄露所影响的人数呈爆发式的增长,数据如图1所示。

互联网医疗中,患者的健康数据是重点,此处提到的个人隐私主要针对患者的医疗健康数据。互联网医疗中安全管理制度不规范或工作人员工作失误等各方面原因,都极可能造成患者的个人隐私泄露。然而,目前无论在技术层面或是安全管理制度层面都不完善,另外,经调查大部分患者最关心的也是自身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因此在个人信息防泄漏方面应该重视。

3 互联网医疗中信息安全的相应策略

3.1 完善安全监管体制 在安全监管方面,可以借鉴美国,美国作为最先探索医疗信息安全政策制定的国家,在2003年制定的健康保险携带责任法案中,详细规定了医疗信息安全、医疗隐私、健康计划识别、从业人员的识别等多方面的具体规范[3]。英国和瑞典的法律限制未经明确允许收集的任何类型的个人信息。根据我国的情况,也可制定适合我国的互联网医疗信息安全政策,提供医生与患者相应的法律保障。

3.2 完善安全体系 互联网医疗的信息安全,应该构建并完善硬件、软件、管理多层次的防护体系,如图2所示。

软硬件是互联网医疗平台的基础设施,硬件安全涉及到设备的安全,机房环境、防盗防破坏的安全,网络环境的安全,访问控制、防止入侵等,尤其是中心机房的建设,可通过双机房的数据和网络双冗余实现系统运行的稳定性,降低数据处理压力。在网络方面,有研究者提出了关于医疗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模型:包括了安全预警(防火墙、IDS与FW联动预警)、安全防护(加密)、安全检测(CA认证、C/S病毒检测)、安全恢复(备份)、安全管理、安全响应,通过网络安全技术的综合使用,完善安全体系[5]。软件主安全涉及到数据安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例如:VPN,SSL等对医疗网络的安全进行保护,同时进行数据的安全防护及备份,重要的数据信息在交互共享时不被破坏,保证其完整性,完善数据备份管理流程等[6]。在医疗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趋势下,采用“云计算”应用模型,可实现信息化基本构架,实现数据互联共享,将数据保存于“云”中,避免了个人电脑和本地服务器设备故障,保障数据安全,软件维护也由云计算服务商完成,不会影响本地用户对软件的使用。因此,可通过软硬件基础设施,“云计算”的技术手段、构建安全模型等多方面,不同角度防护互联网医疗的信息系统安全,提高相应防范能力。

管理方面主要是对人员安全的管理和制度的管理。目前,我国互联网医疗模式中的管理制度处于空白状态,浙江省宁波市的“云医院”是为数不多的制定了相关管理措施的互联网医院,其通过判断患者是否与网上注册医生在实体医院有过诊疗记录,是否与该医生签订过“云医院”的就诊协议,对患者进行严格的筛选控制,同时通过授权的形式,才能使该医生有权限查看该患者的病历档案,问诊等,另外,广东省的网络医院是通过卫生计生委的审批通过,在医师的准入中采取机构备案制[7]。因此,可从患者、看诊医生不同角色进行管理,通过患者的信誉度筛选患者、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培训,以提高就诊效果;同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进行监督。

3.3 个人隐私的保护 医疗数据的泄露的原因有多种多样:数据丢失被盗、黑客入侵、工作人员操作不当等。因此个人隐私的保护可从三方面入手[3],一个管理制度,可通过分级管理的方法,完善信息安全认证保护监管平台,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对不同数据进行分级信息安全保障管理;二是从技术手段上,对患者医疗隐私数据进行加密、信息匿名化、数据授权、访问控制、身份认证等;三是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其利用职务便利或操作不当造成信息泄露。通过此方法,保障数据的安全,提升信息安全服务。

4 结束语

互联网医疗改变了传统的医疗模式,给就医人员和患者带去诸多便利,但这种新兴的模式也存在许多不足,尤其是医疗信息安全防护,是互联网医疗的“基石”,需要国家法律法规、相应管理制度、技术手段、从业人员的把关等多方面进行防护,防止医疗数据的泄露,使互联网医疗的数据共享畅通无阻,安全可靠,完善互联网医疗市场。

参考文献:

[1]李小华,赵霞,周毅.“互联网+医疗”催生医疗卫生大资源时代[J].中国数字医学,2016,01(02):8-11.

[2]钟红霞.“互联网+”模式下的医院信息安全系统建设的关键环境及策略分析[J].科学与财富,2013(34):84.

[3]孟群.医疗健康+互联网[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

[4]何剑虎,周庆利.互联网环境下的医疗数据安全交换技术研究[J].医院信息化,2013,4(28):44-47.

[5]张莲萍.医疗信息系统纵深防御安全模型及风险评价体系[J].系统工程,2014,4(32):147-154.

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范文第10篇

第一条 为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信息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协调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负责互联网行业管理,负责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市场准入、市场秩序、网络资源、网络信息安全等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公安部门依照职责负责互联网安全监督,维护互联网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防范和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施管理。

地方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职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条 国家鼓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

第五条 国家鼓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行业自律活动,鼓励公众监督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二章 设 立

第六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获得电信主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在电信主管部门备案。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七条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在三年内未受到电信主管部门吊销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取消备案的处罚。

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时,应当向电信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一)主办者等相关人员的真实身份证明文件、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拟使用的网站名称、互联网地址、服务器所在地、接入服务提供者等有关情况;

(三)拟提供的服务项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文件;

(四)公安机关出具的安全检查意见。

第八条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有与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设施和专业人员;

(三)有可以证明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

(四)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第九条 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电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电信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十条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涉及以下服务项目的,应当获得相应主管部门的许可:(一)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信息的服务,及提供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须经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许可;

(二)从事文化、出版、视听节目、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许可,许可结果报国家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第一项中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信息的服务,及提供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许可条件、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供的材料等,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公布。

第三章 运 行

第十一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合法资质,不得为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

利用互联网从事的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取得相应资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服务对象的合法资质。

第十二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时明示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许可或者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原许可或者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侵犯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管理、公共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用户信息安全管理等制度及具备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 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信息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

第十六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其所接入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站名称、互联网地址等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所的信息和服务对象所的信息,并保存6个月。

第十七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日志信息,保存12个月,并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八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对用户的身份信息、日志信息等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出售、篡改、故意泄露或违法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或者故意为制作、复制、、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提供服务: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煽动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或者交易、制造违禁品、管制物品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或者仿冒、假借国家机构、社会团体或其他法人名义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九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明知、传输的信息属于本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内容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国家有关部门可以采取措施阻断属于本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内容的信息的传播。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许可、备案情况,公众有权查阅有关许可、备案情况。

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执法职责时,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十二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执法职责,至少应有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第二十三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监督检查、执法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检查记录、执法记录由执法人员签字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和信息通报制度。

第二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公众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联系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应当记录并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七条 未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电信主管部门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责令停止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电信主管部门吊销其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取消备案。

第二十九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未履行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义务的,由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照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暂停或停止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直至由电信主管部门吊销其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取消备案。

第三十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许可、备案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或者撤销其相应许可证件或者取消备案:

(一)未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取得许可或者办理备案手续的;

(二)未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时明示许可证件编号或者备案编号,或者标注虚假编号的;

(三)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

第三十一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电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直至吊销其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取消备案。

第三十二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未履行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义务的,由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照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暂停或停止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直至由电信主管部门吊销其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取消备案。

第三十三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电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照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电信主管部门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故意为制作、复制、、传播违法信息提供服务的,由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照职责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有违法所得的,由电信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

第三十四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由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相关服务,直至由电信主管部门吊销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取消备案。

第三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照职责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并由电信主管部门吊销其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取消备案。

对其他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被电信主管部门吊销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取消备案的,由电信主管部门通知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和域名解析服务提供者停止为其提供服务。涉及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服务项目的,并由电信主管部门通知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吊销其相应许可证件。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信息的服务,是指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信息条件的服务,包括通常所称的论坛、博客、微博客等。

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范文第11篇

互联网的安全文化是存在于安全管理者和网络用户中的安全意识、安全理念、安全素质和态度,以及基于这种安全意识采集预防网络安全事故发生的行动和措施。大宗金属商品交易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存储和传输,互联网的信息安全关系到交易双方的利益。研究大宗金属商品交易中的互联网安全文化管理方法,从行业自律、严格监督、激励约束、硬件配套等各个方面分析了互联网安全文化管理的措施,提高大宗金属商品交易中的互联网管理中的安全意识,保障信息安全。

关键词:

大宗金属商品交易;互联网;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就是在安全理念、安全一是的指导下进行安全行为的总称,通过安全文化建设和管理,使得作业人员形成自我约束、自主管理和团队管理的安全行为,在行为安全、系统安全、工艺安全的指导下完成生产工作。大宗金属商品交易中,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管理和传输,相关的互联网安全涉及到巨额的财产安全,需要加强互联网的安全文化管理,建立起安全、可靠、和谐的互联网环境,确保大宗金属商品交易在互联网中安全可靠运行,在现有的技术和管理条件下,研究大宗金属商品交易中的互联网安全文化管理方法,从行业自律、严格监督、激励约束、硬件配套等各个方面分析了互联网安全文化管理的措施,确保网络安全。

1互联网安全文化的基本概念和发展目的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的安全受到人们的极大重视,互联网安全主要分为硬件安全和软件安全两大部分,硬件安全是通过防火墙和主机的主动检测,进行安全防御的措施。软件安全是通过有效的网络入侵检测算法设计,进行网络入侵的优化拦截和检测。上述两个方面都是从技术的角度进行安全防御,保障互联网的安全。本文研究从人的思想理念的角度出发,通过安全文化建设管理,促进互联网的安全,保障大宗金属商品交易中的互联网有效运行,首先分析安全文化建设的基本原理和发展目的。互联网安全文化的作用是通过对互联网管理人员和用户的观念、态度、情感、品行的约束和指导下,培养安全意识,改变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先天不足,改进其安全意识和行为,通过建立规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形成主动的“安全修养”或“安全素质”,大宗金属商品交易中的互联网安全文化管理的基本功能是通过企业安全文化的价值导向性作用,靠有力的技术防范措施,完善安全培训质量体系,通过激励功能形成巨大的向心力,创造良好的互联网安全作业和管理环境。互联网安全文化对人的观念、道德、伦理、态度、情感、品行的约束和导向,互联网安全文化管理可以分析安全观念文化管理、安全行为文化管理,通过观念管理和行为管理,规范人们行为,建议安全文化组织队伍,以规则和条例为基础,形成预防为主的互联网安全防御智慧,提高在大宗金属商品交易中的互联网安全价值和安全行为能力[1]。

2大宗金属商品交易中的互联网安全文化管理的主要技术措施分析

在上述进行互联网安全文化建设的基本原理和目的阐述的基础上,下面结合大宗金属商品交易的实际,分析大宗金属商品交易中的互联网安全文化管理的技术路线,在互联网安全管理中,主要解决以下问题。用户身份认证。大宗金属商品交易互联网用户身份认证是保证大宗金属商品交易数据库系统安全的重要措施,对于请求服务的用户,首先通过身份认证系统对用户的身份进行识别,然后系统根据大宗金属商品交易用户的身份和权限决定其允许访问那些资源,从而防止非法用户进入[2]。大宗金属商品交易信息重放攻击。在大宗金属商品交易信息数据的传输过程中,包含认证信息的数据包可能被窃取,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保障相关互联网从而人员保守交易秘密,严防互联网失泄密案件的发生。综上分析,在大宗金属商品交易中,通过互联网安全文化管理和建设,从行业自律、严格监督、激励约束、硬件配套等各个方面分析了互联网安全文化管理的措施,提高大宗金属商品交易中的互联网管理中的安全意识,保障信息安全。

3结语

通过安全文化建设和管理,使得作业人员形成自我约束、自主管理和团队管理的安全行为,在大宗金属商品交易中,加强互联网的安全文化管理,建立起安全、可靠、和谐的互联网环境,确保大宗金属商品交易在互联网中安全可靠运行。

参考文献:

[1]孟锐.处理器中非阻塞cache技术的研究[J].电子设计工程,2015,(19):85-88.

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范文第12篇

【 关键词 】 网络时代;互联网信息安全;解决措施

An Analysis of Internet Information Security in the Internet Age

Bai Ling-yun

(Armed Police Academy Shanghai 200435)

【 Abstract 】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glob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he Internet has been developing rapidly. Internet for people's daily life, work, and brought great convenience and strengthen the people between the sharing of information resources, but also brought a series of negative effects, especially in the information security problems on the Internet. In this paper, to Internet information safety in the network era as the research object, from an overview of Internet information security issues, China's Internet information security problems, restricting factors of China's Internet information security and solving countermeasures from four aspects are discussed in detail.

【 Keywords 】 internet era;internet information security; solution

1 引言

目前,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与生产方式发生了一系列的改变。互联网在为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互联网信息安全问题,对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这种影响已经深入到了我国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等方面,因此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迫在眉睫。

2 互联网信息安全

所谓的信息安全是指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保密性以及可靠性。互联网是在开放性的基础上产生的,在实现人们对资源共享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安全问题。

互联网信息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了三个方面。其一,互联网信息容易泄漏、污染且不易控制。目前,网络资源未经授权被侵用、系统拒绝信息流以及系统否认等,都成为了互联网信息安全的技术难点。其二,在网络的开放性环境下,由于组织或个人对信息进行泄密或破坏,甚至利用网络环境进行政治颠覆活动,对国家与社会的利益造成严重的威胁。其三,全民参与逐渐成为运用网络的主要形式,这就导致网络管理权被极大地分散,进而使互联网信息安全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3 我国互联网信息安全问题的表现

(1)病毒感染与破坏现象严重。我国互联网系统遭受病毒感染的现象正呈现出活跃的态势。据资料显示,我国在2010年约有85%的计算机系统遭受了病毒感染,其中3次以上感染病毒的用户达到了62%以上。

(2)黑客活动频繁。我国互联网信息系统相对其他国家而言比较脆弱、易受攻击。据资料显示,我国约有98%的网络管理中心都曾经遭受过国内外黑客的攻击,其中,银行与证券机构更成为了攻击的重点对象。

(3)网络政治颠覆活动频繁。近几年,国内外反动势力运用互联网进行针对我国政府的非法组织活动愈来愈频繁,特别是一些有组织的机构利用网络宣传异教邪说,企图达到扰乱我国社会秩序的目的。

4 我国互联网安全信息存在的问题

4.1 未掌握计算机网络和软件的核心技术

我国互联网信息化在建设过程中,过于依赖国外的技术支持,这就导致我国的互联网安全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具体来说,互联网安全存在三个方面的漏洞,分别是CPU芯片、操作系统和数据库以及网关软件。在我国互联网中使用的网管设备和软件主要是直接运用了国外的技术,这就导致我国的互联网安全性能受制于人,大大降低了互联网的安全性能。由于我国互联网缺乏自主技术,因此互联网往往处于被窃听、干扰以及监视等威胁中,导致我国的网络安全处于极为脆弱的状态中。

4.2 互联网安全意识不强

网络是一种新生事物,多数用户在运用计算机进行工作或学习的时候,往往对互联网安全问题认识不足,忽视对互联网安全的监控。此外,网络经营者与网络机构用户往往比较重视网络效应,忽视了对互联网安全领域的投入和管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互联网安全处于被动的防护状态,不论是普通用户还是网络管理者都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没有形成主动的保护意识,更没有从根本上提升网络检测、防护以及抗击的能力。这就导致我国互联网的整个安全系统在反应速度、行动以及预防等方面,存在严重的不足。

4.3 管理机制不完善

首先,互联网安全管理缺乏相应的管理人才。一般来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技术管理的手段也应得到同步提升,但由于从事网络信息安全系统管理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的安全管理技能,严重影响了网络安全管理的质量。其次,互联网安全问题解决方案不完善。目前,大多数用户都是依靠着防火墙等技术进行安全防护,但这种方法并不是一劳永逸的方案,有许多互联网安全问题并不是单靠防毒软件等就能够解决,因此,需要研发具有综合性的解决方案。

5 互联网安全问题的解决措施

5.1 建立国家信息安全预防机制

首先,积极研发计算机网络和软件技术。我们应该积极学习计算机的前沿技术,加强对互联网技术产品漏洞的研究,主动开发互联网安全维护技术。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加强对密码技术的研究,增强对网络关键设备的技术防范能力。其次,研发反病毒服务器。我们应该对现有的互联网安全防护力量进行整合,优化信息安全资源的配置,站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安全的角度上,充分发挥出反病毒企业的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开发反病毒服务器产品。

5.2 加强互联网安全技术的研发

从技术角度来说,互联网公司应该分别从系统层面、网络层面以及应用层面三个方面加强对互联网安全的投入。首先,从系统层面来说,系统层面的互联网安全应主要解决互联网操作系统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加强自主产权的操作系统研发,同时加强对现有操作系统的不断改进,完善现有互联网系统的安全配置。其次,从网络层面来说,网络层面的互联网安全主要包括了网络层身份认证、网络资源的访问控制以及数据传输的保密性等方面。最后,从应用层面来说,应用层的互联网安全应主要解决互联网中应用软件和数据的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了网络服务、电子邮件系统等方面。

5.3 加强互联网安全人才的培养

针对互联网安全的保护,我们应该以主动的姿态进行积极地预防,这就需要我们对互联网进行漏洞检测,对安全问题进行分析以及实施安全恢复等。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互联网安全人才的培养。首先,我们应提高广大普通用户的安全意识。我们可以利用互联网为普通用户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并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网络安全宣传和教育,提升用户的互联网安全意识。其次,加强互联网安全专业人才的培养。对互联网安全相关专业的人才进行培训,提升互联网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规范以及自我约束意识。

5.4 完善互联网安全管理的立法工作

近几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制造病毒而谋取不义之财,但由于我国法制的不完善导致这些不法分子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与约束。法律是保障互联网安全的有利屏障。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了制造和传播病毒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该项法律中对木马、黑客程序等病毒的界定并不明确,尤其是在互联网安全方面的责任界定以及赔偿等问题都是空白,这就导致用户利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时困难重重。

6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出。为了有效保障我国互联网信息安全,我们需要从建立国家信息安全预防机制、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技术的研发、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以及完善互联网信息安全的立法工作等方面着手。互联网信息安全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我们从各个方面加强对互联网信息安全的管理,提升互联网信息的可靠性,保障互联网信息安全,使互联网平台更好地为人们服务。

参考文献

[1] 张文雷,石红波,石红舟.互联网信息安全问题的防范对策和政府责任[J].改革与战略,2006,04:73-76.

[2] 赵书峰.移动互联网的信息安全探析[J].韶关学院学报,2011,10:30-33.

[3] 李佳.移动互联网的信息安全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

[4] 李勇.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威胁与漏洞分析[J].通信技术,2014,04:439-444.

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范文第13篇

一、修订的主要原则

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坚持发展与管理并重,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服务于互联网执法实践,修订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管理与发展相协调。鼓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服务。管理重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重在加强基础管理,解决多年来发展、管理工作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同时,努力使新的管理措施能够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与合理应用。

2、着力明确相关主体权责关系。着力明确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相关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政府管理部门及用户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鼓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行业自律活动,鼓励公众监督互联网信息服务。

3、增强前瞻性和包容性。尽可能对相关内容作原则性规定,避免因具体概念而制约法规的适用性,为互联网的未来发展和管理预留空间。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共6章、40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论坛、微博客等的许可审批。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信息的服务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关系公民人身健康、财产安全,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应当设定行政许可。据此,征求意见稿第十条对论坛、博客、微博客等服务的许可作出了规定。为增强法规的前瞻性,征求意见稿将上述服务形态概括为“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信息的服务”。

2、完善办网站准入条件。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属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关系公民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需要服务提供者具备特定信誉、特定条件。为此,征求意见稿第七条对办网站规定了统一的基本准入条件。

3、强化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安全管理责任。借鉴国外互联网管理的一些做法,征求意见稿从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明确规定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公共信息巡查、合法资质查验、应急处置及具备安全防范措施等,以更好体现谁主办、谁负责的精神,使权利和责任相统一。

4、强化相关服务提供者的记录留存义务。为适应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需要,征求意见稿参照其他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现行办法有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记录留存期限作了调整,明确“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所的信息和服务对象所的信息,并保存6个月”;“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日志信息,保存12个月,并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提供技术支持”。

5、对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作出规定。去年12月以来,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等5城市试点推行了微博客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工作,对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环境、强化网民责任意识、推动诚信社会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规定,“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信息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明确了使用论坛、博客、微博客等互动服务的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的要求。

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范文第14篇

关键词:互联网 信息监管 政府管制 价值观

1 我国互联网信息监管的必要性

所谓互联网监管就是网络监管,是政府为了维护公众的利益和市场竞争的秩序,通过制定法律、规章制度等对互联网进行监查和管理,对互联网络之间传输的数据或建立的连接按照一定的安全指标进行检查,确保维护互联网秩序,使互联网信息安全传播而采取的措施和管理。所保护的内容则包括保护网络安全、保护网络上的公共利益,网络扫黄等内容。互联网监管可分为:互联网内容监管和安全监管等。

由于互联网空间处在一个自由和平等的状态,网民拥有无限自由的发挥空间。而网民身份的不特定性,各大网站也为吸引网民的关注,在网络上发表评论,信息也只需注册一个虚拟的账号即可,这就使得网络黑客可以钻空子对互联网秩序进行破坏,影响互联网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网络病毒和其他破坏性程序的进而肆意传播;而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活动都对互联网秩序和安全造成侵害等等。另外,大量有害和非正常的信息对良好社会风气和网民身心的污染。互联网功能是传播信息,促进交流的,而信息的正面和负面,直接影响网民的判断,对辨别能力不高的网民更是对其心理巨大的挑战,很容易受到这些不良信息的影响。我国是互联网信息大国,而互联网不良信息的泛滥,违法行为等屡见不鲜。人们在现有的互联网环境下难以获取正确的信息,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促使我们思考,我国互联网如何健康和谐的发展,政府在互联网监管上如何加强公信力,如何引导人们接受正确的互联网信息,引导人们正确价值取向,值得我们研究。

2 我国互联网信息监管现状

现在互联网监管主要注重在:防范网络犯罪,限制危害社会道德和公共利益的内容传播,保护信息安全防范他人隐私侵犯等。主要方式是以政府为主要监管职责部门,来主抓信息安全和互联网内容传播。政府管制又称为政府规制,是政府对某一社会现象进行干预。管制则是政府干预市场的活动总称,即为以保护公众利益为目的,而对某些社会现象采取必要的管理与约束。我国网络监管方面最重要的部分体现在政府管制上,我国政府不仅仅成立了一个具体的单位作为负责网络监管工作,而是很多机构都具有网络管制的职能。我国网络管制的发展历程可以从1993年开始记录,我国首先成立了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而后由国务院经济信息化领导小组代替,都具有我国网络管制的职能。顺应时代的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在2008年中国“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具有互联网管理与经营的权力,成为了我国互联网的主要管制机构。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管制机构是国务院新闻办,它主要负责传播我国大众方针政策,开展与各国政府机构和新闻媒体的交流和合作,以及各种网络资讯的管制工作。在中央层次,除了工业各信息化部和国务院新闻办之外,还有很多机构也同样具有监督管理互联网的权力。公安部也同时负责网络安全,一旦出现网络安全受到威胁,公安部可以直接进行网络调查与执法等等。还有很多政府部门因为信息和宣传的需要也会对互联网监管起到作用。

政府对网络内容管制的最主要的手段就是制定互联网相关法律,为了加强对互联网安全的保护,我国政府致力于网络法律的不断更新以求控制互联网中有害信息和交易。这些法律法规都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或者间接地起到政府网络监管的作用。从监管范围来看,我国政府对于网络监管也是相当重视,其中很多规范在逐渐细化,这是我国网络相关法律管理先进的地方。其他如危害到国家安全与利益、侵犯他人权利等都不再重新加以规定,而适于传统法律。而相对来说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网络监管中,我国网络监管方式相对比较单一,很多并不明显触及法律规范的行为在法律面前似乎显得明目张胆。

3 规范互联网信息监管的措施

3.1 完善互联网相关法律

政府的作用是维护社会安定、民族团结,引导公共道德指向。在严格修正法律的过程中,对专项禁止的内容应作出明确规定,减少甚至消除因法律漏洞被人为破坏的网络秩序行为。对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做出明细条例,对法条中模糊或过宽的解释做出批注,最好能举出范例。坚决依法打击对国家造成侵害的网络舆论和煽动网民情绪的言语,把源头遏制在摇篮。

3.2 规范互联网监管机构设置

我国政府负责网络监管的部门繁多,因为地域和行业领域的不同,使用的法规、条例也不尽相同,五花八门的规章制度复杂了执法程序,破坏了管理的统一性。若发生冲突则加大了矛盾,不利于监管。因此,政府可以考虑建立网络监管的专门部门,统一法规、统一制度规范。实现监管机构的统一,防止制度矛盾和权力冲突,弱化互联网管理的层层叠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法律法规权威性。加强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宣传互联网规则,明确告诉网民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各网站也要强化道德规范的管理,消除律法暂时看不到的威胁,防患于未然。

3.3 加强监督和教育机制的同时展开

互联网的监管还可以利用现实的教育来补充。在法律监督,政府规范之余,为辨别能力相对不足的青少年进行课堂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对互联网信息的筛选有一定的认识,增加课外的道德教育,作为现实教育的一个专门课题。与强制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来保护弱势群体的汲取互联网信息安全。还要加强互联网信息过滤等技术的完善,对不良信息及时屏蔽的同时,设置提醒,让青少年群体保持清醒。

参考文献:

[1]李滢.对中国互联网管制制度之初探.管理科学文摘,2006年.

[2]任炳强.我国互联网内容管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理论讨论,2007年10月.

[3](美)唐·R·彭伯,张金玺.赵刚译.大众传媒法(第十三版),第1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

[4]余源培,孟文静.意识形态在网络时代.贵州社会科学,2007年12月.

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范文第15篇

一、互联网时代下的财务会计管理特征

第一,扩展了财务管理的宽度。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意味着所有的管理都变得更加便捷以及迅速。财务会计的管理模式也会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而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其中,最重要的一点,互联网时代下,财务管理的宽度被拓展。会计财务管理被延伸了,其管理的领域变得更加宽广,同时也变得更加有深度。例如,随着互联网的普及,采购管理可以追溯到库存,可以延伸到销售人员,延伸到供应商等等,从而加强对企业上下游链条的管理。

第二,提高了财务管理的及时性。互联网的及时性不言而喻,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意味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信息化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信息传递快,信息反映及时。会计信息的一个要求就是需要反映及时,互联网的特征满足了这个要求。互联网的实时性可以让管理变得更加及时,上下级更加及时沟通,沟通的形式也可以更加多样化。比如有了网络,上级可以及时给下级布置任务,也能进一步地监督其完成情况。同时,下级也可以及时向上级反映工作的进度及情况,以便提高效率。会议的进行也可以实时,比如可以利用视频会议进行,也可以通过网络实时语音进行。

第三,增加了财务管理的协同性。互联网时代下,增加了财务管理的协同性。网络的及时性让财务管理变得快捷及便利,使得财务管理变得更具有协同性。信息化时代下,信息传递变得快捷,从业务的上游到财务的中游再到库存管理的下游信息传递更加快捷。材料的采购,财务的处理,存货的管理变得更加及时也变得有效,也更加协同。资金的运用与流通,业务的进行也更加全面与有效率。企业的上中下游管理链条更加完善,信息传递更加及时。因为互联网的普及,业务与财务更加贴合,因此,增加了财务管理的协同性。

二、互联网时代下财务会计管理出现的问题

第一,会计信息安全隐患。网络时代下,会计信息安全出现隐患。会计信息更加容易泄露。电脑的管理,权限的设计等等使得会计信息安全存在很大的隐患。一旦电脑被盗或者电脑密码的被破解,则会计信息存在相当大的隐患。另一方面,相关的会计人员负责相关的工作,只有相关的权限才能有相应地修改或者审核权限。一旦权限设置变得模糊或者内部控制变得不够严格,那么会计信息的安全就存在一定的隐患。比如财务的经理才有凭证的审核权,但是有些公司的财务人员也有相应的审核权限,导致内部控制出现相应的纰漏,而会计信息的安全就存在很大的隐患。

第二,网络安全隐患。互联网时代下,信息传递变得快捷,但是也信息传递也变得更加不安全。一般的电脑,一般的存储已经不能满足财务工作的要求。很多系统的漏洞以及电脑黑客等等都可能将会计信息泄露,造成系统的不安全。另一方面,电子秘钥,360安全防护等等变得更加重要,电脑的病毒有可能崩溃整个系统,而财务系统也不可能幸免。但是电子支付口令等等技术的应用还跟不上,导致很多权限的设置变得困难或者形同虚设。只有保证网络的安全,才能保证系统的安全,进一步地保证财务信息的安全。

第三,财会人员素质跟不上。互联网时代下,财会人员不仅要懂得相应的财务知识,同时也要相关的互联网技术,只有这样才能不与时代脱节。互联网时代对人才的要求与以往不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使得人才不单单要掌握自身的专业,同时还应该懂得一些简单的电脑技术,以及相应的office软件的应用等等。很多公司的财会人员只懂得相应的专业技术,但是不懂相关的电脑技术,这样使得财务工作进行得并不好。在互联网时代下,电脑知识以及一些电脑软件知识是一个人才综合知识的体现,也是一个人员办事效率的体现。因此,培养一个财务高素质人才变得更加急迫和有必要。

三、加强互联网时代财务会计管理的相关对策

第一,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互联网时代,会计人员的素质变得更加重要。会计人员不单单要掌握相关的财务知识,同时要需要懂得一点点基本的电脑常识,对office软件的应用更应该是炉火纯青,驾轻就熟。因此,在选聘相应人才时,企业应当选聘有相关财务经历的人员,同时也要考核相应的电脑常识和office软件知识。在对人才进行培训时,应当重点培训电脑知识以及office软件的应用。学员自身也要自学这些基础知识以提高工作的效率。

第二,注重信息的保密性。会计信息的泄露会对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害。由于竞争对手对公司信息的窃取,使得自身的商业机密被窃取,而失去了原有的竞争力。这对于一个企业来讲是致命的,同时也是不可挽回的。因此,在互联网时代下更加要注意信息的保密和安全性。电脑的安全,密码的安全等等都是每个财务人员应当关心的。同时文档的加密处理,打开时的秘钥处理,不可复制或者复制需要相关权限等等都可以进一步地加强信息的保密性。为了加强信息的安全与保密性,企业的IT部门应当设置相应的程序防止信息的泄露,以便使得信息更加安全。

第三,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对于财务管理来说更是重中之重。只有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企业才能取得更加长久的运营。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并没有改变分工合作或者减弱内部控制的要求,相反,内部控制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因为互联网安全以及信息的安全都是靠着良好的内部控制维持的。只有良好的内部控制才能保证信息的安全,保证只有相应权限的财务人员才能从事相应的业务或者工作。设置权限或者相应的网络审批等等都是内部控制要求的体现,将内部控制做好了,财务管理就变得更加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