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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的研究特点范文

博弈论的研究特点

博弈论的研究特点范文第1篇

关键词:博弈论;博弈实验;局限性;方法论意义

中图分类号:B0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23X(2013)03-0024-05

一、博弈实验的历史发展

博弈论是研究理性人互动的理论,或者说是交互决策的理论。其最初的思想产生于20世纪初,而真正获得发展是在50年代以后。从1928年冯·诺依曼证明博弈论的基本原理,宣告其正式诞生至今,博弈论已发展成为一门具有较完善的理论体系的具有工具性质的演绎性学科,对社会、经济等诸多现象都具有强大的解释力。正是由于博弈论这种“解析性的”强大解释力,往往又被普通大众神圣化为万能药方,似乎它应该也可以解决所有的理论映射到的决策问题。然而现实中它的预测结果和现实情况有很大的差别,这使人对博弈论产生了质疑。博弈论学者们为了解释和解决这个问题,做了一系列的研究,其中实验是最重要的研究方法。

最早的博弈实验产生于经济学实验。而最早的真正意义上的博弈实验则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1950年,约翰·纳什(John Nash)利用不动点定理证明了均衡点的存在,并将博弈论引进议价行为模型,进行了纯议价博弈实验。1951年,莫斯特勒(Mosteller)和挪杰(Nogee)用实验研究了在不确定条件下的个人偏好(选择)问题。1952年,美尔文·爵烁和莫莱尔·弗莱尔(Melvin Dresher and Merrill Flood)进行了著名的“囚徒困境”实验。1957年,托马斯·谢林(Thomas Schelling)进行了信息对称下的博弈实验,发现暗示可能产生明显的在协商中起重要作用的因素。

20世纪60年代,Suppes and Arkigson(1960)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验。他们的实验不是直接去检验博弈论假定,而是进行关于策略环境的研究,以验证在博弈情形下简单学习理论的预期力量。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1962年拉弗(Lave)、1965年拉伯帕特(Rapuport)和查姆(Chammab)进行的实验。拉弗等人的实验研究发现,在“囚徒困境”的一次性实验(非重复性实验)中,存在一定程度合作的稳定性,而且这种合作稳定性的概率在大于0与小于100%之间。事实上,很多实验是被用来解析对合作稳定性产生影响的因素的。

20世纪70年代,博弈论本身继续发展。而进入20世纪80年代之后,实验博弈论自身开始慢慢得到更多研究者的重视。这一时期,考尔曼(A·Coleman)则对一次性“囚徒困境”博弈的实验提出质疑,认为许多被人们当作一次性博弈进行分析的实验,实际上都是各种类型的重复性博弈(非一次性博弈),但在具体分析时却被人们用一次性博弈的规则来解释有关问题。因此,考尔曼曾于1983年列举了多达1500项实验工作,结果是多数情况下证实了纳什均衡策略行为的存在,尤其是单一纳什均衡在单阶段标准型博弈中的解释力量。

20世纪90年代,对公共地悲剧博弈的实验研究得到实质发展。1990年,Gardner等人为讨论公共地悲剧问题设计了一种共享机制进行多时段(20~30时段)的实验。其间,道斯(R·Dawes)则对公共地悲剧和公共利益捐助问题进行了N个人的囚徒难题的实验室模拟,也得到了与考尔曼类似的结果。

在博弈论实验中,真正对理性人假定提出挑战的是最后通牒博弈及其实验。最早的实验始于德国柏林洪堡大学,1982年,德国经济学家Gth、Schmittberger和Schwarz等人设计了最后通牒博弈实验。1988年,为了进一步区分提议者慷慨方案背后的动机是担心被拒绝还是纯粹的利他主义,Forsythe等人也进行了实验,只是对最后通牒博弈的分配规则做了一个变化。随后在1994年,Forsythe等人在他们原有实验基础上又进一步做了独裁者博弈实验。同年,Hoffman等人进行了双向蒙蔽实验,证明了独裁者在蒙蔽的条件下分出的钱更少。此后,许多学者对此都相继做了实验研究,在这方面的实验研究成果相当丰富,但是无一例外的是,实验的结果都不完全符合于理论解。最后通牒博弈实验显示参与者并不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绝对理性者。

另一个较有代表性的博弈实验是选美博弈实验。尽管此类博弈实验的研究出现较晚,但也在实验博弈论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其思想来源于1936年凯恩斯(Keynes)对股票市场所做的一种类比。后来,Nagel(1995)、Ho、Camerer、Weigelt(1998)将其设计成一个简单的选美比赛博弈:“N个参与者同时在〔0,100〕中选择一个数字Xi,计算所有数字的平均数再乘以一个小于1的系数p(比如说p=0.7),将得到的数值(即平均数的70%)与每个参与者的选择相比,最接近的参与者就获得一笔支付”,并对其做了实验研究。之后,豪、凯莫勒与维格尔特(Ho、Camerer and Weigelt,1998)也做了类似的实验。他们的实验结果显示,大多数参与者估计的平均数是50,因而会选择35,又或者估计其他人也会考虑到这一步而选择245。他们的实验结果与Nagel等人的实验结果一致,均偏离了博弈论的预测解。选美博弈的实验结果从另一个层面质疑了绝对理性假定,说明参与者并不具备无限的推理能力,而且博弈结构及参与者的理性也并不是参与者之间的公共知识。

可以说博弈实验从产生至今,已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对博弈论的研究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它的产生对博弈论来讲,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二、博弈实验产生的原因分析

博弈实验的产生既是博弈论研究发展的需要,也是因为博弈实验自身的方法论价值。

首先,博弈实验的产生源于博弈论自身存在的问题。博弈论的魅力在于它的普适性和数理精确性,在于它能够演绎推出所有参与者均衡的推荐解,得知参与者如何行动才是合理的。只要其他参与者都按照均衡解行动,那么参与者的任何背离都不会产生额外的支付。但是实际上这种预测几乎不可能达到。博弈论的逻辑无矛盾性使得问题的矛头直接指向了其理论假定,直接涉及博弈论的基础。因此,博弈论研究者们显示出极大的热情要去使理论至少与一些现象相衔接。但是当他们投入极大的精力去发现这种衔接性时,却发现传统理论分析方法并不能提供多少帮助,这种冲突始终存在。这就迫切需要一种超出传统的理论分析方法的方法、用证据辅佐理论的方法。而这种既可验证理论又可分析改进理论的方法就是实验方法。通过实验可以给博弈论的理论研究提供大量的信息、数据证据。而这些正是构筑博弈论的肥沃土壤。

其次,从科学方法论的角度来看,任何一个理论都会遵循一个历史发展的规律,从不完善到完善,从理论到验证,最终服务于实践。其中,实验是验证理论、寻找问题、改善理论或者证伪一个理论的重要手段。博弈实验亦是如此。这一规律是任何科学,甚至于数学这样的基础学科都必须遵循的历史规律,从科学发展的初期就被认识到了。“例如在《关于两门新科学的对话》中,萨尔维亚蒂推演出落体定律后,辛普利西奥要求用实验验证这种关系。伽利略通过萨尔维亚蒂回答说,‘作为一个科学家,你提出的要求是十分合理的;因为这是把数学证明应用于自然现象的那些科学的习惯,并且这样做也是正当的。’”[1](P54)像物理学在亚里士多德前后,大多都是理论分析推演得出的,但是随着理论发展的需要,开始大量地引入实验,并且最终从实验室中发展到付诸实践,进而又推动了技术的发展一样。博弈论也会经历这样一个理论发展的历史过程。利用实验方法研究博弈问题其实早在博弈论发展初期就已经有了。只是初期研究者的实验具有科学确证的感觉,希望用实验验证理论。但是实验结果却对博弈论提出了质疑。因此后来的实验不仅用于验证博弈理论,也用于发现新的理论内容和影响因素。

再者,实验自身具有其他任何方法都无法取代的优势。根据实验的定义,一个实验是对一个现象的仔细计划和完全可复制的观察。实验的目的是作为理论的试验台。根据此定义,博弈实验就是相对于特定的性能、为学习策略行为的一般原则的实验。这种实验往往是通过精心设计的用货币诱发真人被试的可控实验室实验。其尽可能复制真实的现场环境,从而直接检验受试者如何进行有效决策。在实验中,博弈通常以最纯化、简化的抽象形式给出。实验对象(参与者)做一个简单的决定,并且知道他们的决定和其他实验对象的决定如何共同决定货币支付。在实际实验中,实验对象会根据他们的表现获得货币或筹码奖励。这就使得研究者可以通过人为的方式控制待检验的因素,直接的检测最核心的影响因子。

最后,博弈论家们自身的渴望和需求也是产生博弈实验的重要原因。任何学者,面对外界的质疑,都不可能无动于衷。对一个理论的认可,是对这个理论研究者的最大褒奖。如果一个理论被怀疑,那么无疑是理论研究者所面对的最大的问题和否定。学者可以对这种质疑无动于衷,但是他的理论势必要接受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一旦被证伪,终究被淘汰。因此,任何学者提出理论,不仅是要推出自己的研究成果,要大众分享这个成果,更希望其能被实践支持,服务于现实世界的需要。所以,不管是为了验证理论、改进理论,还是为了面对现实的偏见,以摆脱这种遭受现实偏见的痛苦,都需要实验,毕竟实验例证得出的结论能给人一种可信的感觉。在证据面前,理论才更具有说服力和解释力。所以说博弈实验的产生亦是博弈论研究者主观上的强烈诉求。

三、博弈实验的特征

博弈实验的主要特征有三个:“人”的主体性、可控制性和可复制性。“人”的主体性是博弈实验特有的显著特征,决定了博弈实验在方法论中的基础地位,而可控制性和可复制性则是实验的共有特征。

“人”的主体性是指博弈实验的研究主体是真实的“人”。正如引用Sugden对实验经济学的定义一样,博弈论也是“有人在其中的理论”。在博弈实验中,研究者将具有自身背景、情绪状态等等的真人放入实验室,让他们在里面面对真实的决策,通常又以真实的货币或筹码作为奖励,使得研究者的焦点从均衡直接转移到参与者本身的决策行为上。尽管真实的“人”更难以把握,受到的干扰更多,但是对于博弈论的本质和研究主体来看,博弈实验的这种性质使得它在方法论意义上具有独特的作用。研究真实的“人”的实验对观察人在博弈中的真实反应和选择以及均衡的收敛有很重要的作用。这是任何计算机模拟和理论解析方法所不具备的优势。同时,“人”涉及所有与人相关的内容,使得博弈实验的研究内容比其他实验更具有广泛性。其研究对象尽管是真实的“人”的策略均衡问题,但是实际上涉及的内容可以涵盖行为、心理等诸多内容。博弈实验研究的博弈模型可以应用于任何“人”的策略问题,不仅可以用于经济学,也可以用于其他社会科学。而且博弈实验在研究均衡的过程中,不仅涉及人的理性问题,也涉及人的偏好、心理、文化等诸多因素问题。因此比其他实验研究的内容更为广泛,实用性更强。

可控制性是指对实验条件的操纵,是对复杂的博弈模型的高度简化。研究者在简化了的实验室环境中,可以有意识地投入某些刺激变量或改变其间的组合,使得对参与者的行为特征及其结果的精确测量成为可能,进而能对相关的博弈理论或背景做出有效验证和评估。博弈论基于严格的假定,往往又是简化的博弈模型,那么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这个假定可靠么?如何检验这个假定和博弈模型的预测结果?当例证与理论不一致时,就一定是理论有误么?答案肯定不是靠演绎分析就能回答是与否的。而主要的问题在于不清楚到底有哪些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及究竟是哪些因素在实际发挥影响。由于博弈论研究的主体是“人”,博弈预测敏感地依赖于参与者的选择。这些问题的回答必须将其中所有的影响因素抽象为变量,进而控制这些变量,建立实验模型,从而通过实验结果验证回答上述所有的问题。实验的可控制性是实验能否成功的关键。博弈实验主要是“实验室实验”(laboratory experiment),而并非“现场实验”(spot experiment)。“实验室实验”比“现场实验”更容易控制,成本低廉且可靠性高。尽管实验环境比“现场实验”中的环境简单得多,但是更具有定向性和针对性,是对最核心、最基础的理论部分的验证。正如著名经济学家普洛特(CRPlott)所回答的那样,“一个理论若经受不住简单实验,则更无理由相信它能与更为复杂的自然环境相吻合。”[2]

可复制性是指其他研究者是否能够重新进行同样一个实验,并由此证实某个单独发现。实验设计和实验数据都是公开的,往往都具有相对固定的模式和程序,任何人都可以重复类似的实验。同时可以根据需要改进某些实验细节或变量,在原来的实验基础上寻求新的发现。这些实验所得数据都是高度可比较的。这样一来,就可以展开一种理论与证据的对话,这种对话可以促成一连串的证据链条或者理论思想,产生发展理论所需的累积性的证据资料库。如果某种结果或者结论可以在各个独立的实验中反复得到,那么这种结论相对就是可靠的,在这种结论之上的理论会让我们更有信心,同时,这些数据是高度可比较的,所以说,实验正是由于这种可复制性,使得博弈论体系内的实验不是零散无关联的。相反,是互相联系、互相推动的。博弈实验的证据可以形成一个强大的网络,无地域性地供所有的研究者使用。这种证据链的比较性可以使其更容易发现博弈问题和核心影响因子,找出核心的问题症结,以促进新的理论发展。可重复性还可以给参与者学习的机会,使得实验者研究参与者的学习问题。此外,或许只有可重复性才能研究博弈均衡的收敛条件和实际可能情况。

四、博弈实验的方法论意义

博弈实验对研究博弈论具有不可替代的方法论意义。一是因为博弈实验自身的优势。二是因为博弈论自身的局限。

简单地说,运用博弈实验具有三大显著优势:一是可以以最简单的博弈形式,检验最核心的理论问题。这种简化、纯化看似简单,往往只需假定规则就可以做出预测。但是,正是这种抽象简化,提取的假定、变量都是明确的。一旦预测有误,就可立马知道哪些假定不符,而结果通常会提示给研究者一个能使预测更准确的替代性变量或假定。二是实验为博弈论提供了一个检验场所,是检验理论预言是否有效及其有效性范围的工具。为检验理论和发展新理论提供了有用的信息资料和数据。三是运用实验的方法不仅可以回答“是什么”的问题,还能回答“为什么”的问题。一般说,无论是观测法还是调查法,都只能回答“是什么”的问题,而实验方法则在此之上还具有可以回答“为什么”的优势。因为博弈实验是可以设计的,我们可以根据要探讨的现象,设计适当的博弈模型,进行相应的模型实验。可以通过变量控制,来分析影响博弈的因素及其相互关系。

而博弈论自身的缺陷及其传统研究方法的不足,使得博弈论研究方法必须有所改进和发展。从科学的意义上讲,博弈实验正是这样一种通过有目的地调整变量、动因及其组合,以研究博弈论的研究方法,对博弈论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这种方法论上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其特有的实验优势上。而这些优势主要来源于其自身的实验特征,这些特征是其他任何研究方法所不具备的。正是博弈实验的三个特征,使得其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其研究内容可以为几乎所有涉及“人”的问题提供参考。博弈研究者可以通过对博弈模型的简化和纯化处理,用可以控制的实验室环境来模仿真正的博弈环境,研究人们的决策行为。通过博弈实验,可以进行理论检验。检测观察值与理论预期值的符合情况,同时保证这种符合不是随机造成的。寻找博弈论预测失败的原因及其影响因素和解决的办法,建立检验性的规律作为博弈论新理论的基础。同时,可以进行环境比较,通过改变实验的环境,观察改变前后的结果,比较不同环境对结果的影响。使研究者在相当广泛的范围内取得对个体决策行为特征的精确把握,获得诸多假定的有效检验,在多种变量间寻求经验规律。在博弈理论与现实之间的鸿沟上架起一座新的也是较为可靠的桥梁。因此,博弈实验对博弈论来讲,具有其他的研究方法无法比拟和超越的方法论意义。

博弈论自身的缺陷需要博弈实验来进行分析研究。博弈实验的结果不仅对博弈理论提出了挑战,实验自身也为博弈理论提供了检验和完善的平台。博弈实验不仅为检验博弈理论及发展新理论提供有用的数据,也是检验博弈论预测结果是否有效及其有效性范围的工具。作为一种科学研究方法,博弈实验具有其他任何研究方法都无法取代的方法论地位。在世界、理论和实验之间,理论总是渴望能够正确描述世界,世界也渴望能够通过理论来推动人类的认识。但是,两者之间的鸿沟使得人们必须寻求一种途径或者桥梁。而实验正是联结两者的这个途径和桥梁。尽管实验不是真实的世界,也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复制,但是实验结果却能帮助研究者逼近世界的最真实状态。这些博弈实验的贡献和作用已经从取得的成果中得到肯定。

博弈论不仅需要实验,更需要由实验提供的完整的方法论体系。实验是一个累积的过程。开始时是由研究者针对某个特定的问题进行的独立实验,之后是效仿者进行的一系列类似的实验。以此会出现针对各种问题的实验系列。这些实验类型和实验系列之间错综交叉,彼此联系。各个实验的证据彼此辅证。作为博弈论研究者,要想深入地探讨博弈论问题,实验是必需的研究方法和手段。同时,对实验的研究,最终的目的是实现对博弈理论的完美解释。而达到这个目标的必经之路必定是理论与实验的完美结合。因此,对博弈研究者来说,不管是夯实某些理论或放弃某些理论,抑或是最终承认其局限性,博弈实验都是必需的方法和手段,而能够形成这些博弈实验所组成的方法论体系更是博弈论成熟的表现和标志,在博弈论研究道路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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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的研究特点范文第2篇

〔关键词〕博弈论;博弈分析范式;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D0;C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3)04-0043-08

一、博弈分析范式与社会科学研究

(一)博弈论与博弈分析范式

博弈论(game theory)源起于人们对扑克牌游戏、国际象棋、市场竞争的数学研究,自1944年冯・诺伊曼(John Von Neumann)与摩根斯坦(O. Morgenstern)合著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出版以后〔1〕,作为一门应用数学分支的现代博弈论(亦称对策论)正式形成并在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得到应用。在一些博弈论教材中,博弈论多被习惯性地定义为一种形式化的数理分析工具。比如,迈尔森(R. Myerson)将博弈论定义为“对智能的理性决策者之间相互冲突与合作的数学模型的研究。”〔2〕奥斯本(M. Osborne)和鲁宾斯坦(A. Rubinstein)也认为:“博弈论是一个分析工具包,它被设计用来帮助我们理解所观察到的决策主体之间相互作用时的现象。”〔3〕然而,经过多年发展,博弈论已超越形式化数理分析工具的范畴而成为一个分析理性人乃至生物个体策略互动的一般框架,广泛应用于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伦理学、语言学、生物学等研究领域,引发了一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博弈论革命”。

埃尔斯特(J. Elster)认为,有别于功能主义、结构主义、角色理论等社会科学分析范式,博弈论以分析意向人之间的意向性互动为旨归,属意向性解释和因果解释的范畴,能够同时处理人类互动过程所内涵的三类相互依赖性并为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提供微观行为基础。〔4〕利希巴赫(M. Lichbach)则从本体论、方法论的层面上对理性选择理论(实则博弈论)、历史主义和结构主义等分析范式做了细致的分析和比较,虽然对前者企图统一社会科学研究的野心不以为然,但并不讳言博弈论已成为一个带有扩张倾向的主流分析范式。〔5〕国内崔之元教授也认为:“博弈论不仅是一门应用数学,不仅是一种方法,而且是关于人类理性选择行为的实质性的理论。”〔6〕奥曼(R. Aumann)、宾默尔(K. Binmore)、金蒂斯(H. Gintis)等博弈论学者在对理性假设、共同知识(common knowledge)假设等隐身于各种精致优美的博弈论模型背后的理论预设进行反思时也将目光转向哲学领域,对博弈论的知识论基础加以探究。

(二)博弈分析范式应用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比较优势

由于采取了上述理论预设,博弈分析范式使人们能够在一个更微观、更精细的层次上来解析个体与整体、行动与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较好地回避了社会科学方法论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二分带来的紧张与对立,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阐释各类社会政治现象。也正因为如此,一些学者将其对社会科学的意义与微积分对经典力学与物理学的意义相提并论。〔8〕迈尔森更大胆地宣称:“非合作博弈论实际上实现了社会科学研究的统一,纳什均衡概念的提出是20世纪可与DNA双螺旋结构的生物学发现相媲美的理论贡献。”〔9〕金蒂斯虽然十分清楚博弈分析范式的弱点,但还是禁不住雄心勃勃地试图以之为一般分析框架来统一整个行为科学,因为在他看来,“博弈论对于理解各种生命形式尤其是人类变化过程具有核心作用”,并且,“忽视博弈论对一个学科来说是一件糟糕的事情。”〔10〕

一旦人们将博弈分析范式应用于社会科学研究,就有可能产生如下几项比较优势:其一,由于它的理论预设具有相当大的一般性、包容性和广涵性,凡研究者认为是理性个体(人、生物、计算机)之间策略互动的现象都可以置于博弈分析范式的框架之内加以探究;其二,通过将微观个体行为与宏观社会实在置于互动的层面上加以理解和阐释,人们能够更好地化解个体与整体、行动与结构的二分与循环论证问题,在为组织、制度、历史、文化等宏观社会实在提供微观行为基础的同时也为理解后者赖以发生的各种约束和条件提供宏观的语境和背景;其三,通过对博弈情势进行数理建模,研究者可以对博弈各方所处物理环境、信息分布、主观信念、行动策略以及支付(收益)进行直观描述,从而对问题有更准确的把握;其四,由于大量使用数学语言,博弈分析范式为学术对话和交流提供了清晰、精确的形式化语言系统,为检验各种认识在逻辑上是否一致提供了一个基础,使研究者能够根据数学模型自结论回溯至假设,以便理解导致特定结论的假设条件。〔11〕其五,运用博弈分析范式进行研究,有助于研究者提出一系列量化的可检验的理论命题,以便人们根据经验事实对这些理论命题进行证实或证伪。

二、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发展阶段、代表人物与理论成果

(一)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涵义

我们知道,政治学研究始终具有海纳百川、包容并蓄的理论传统,十分注意借鉴、吸收、运用和发展其他学科的分析方法与理论成果。博弈分析范式也不例外,倘若政治学者接受它的理论预设,认为社会政治实在是有理性个人间策略互动的产物,就能够将其应用于政治学研究,使它的上述特点和优势在政治学研究领域得到充分体现。

需要说明的是,在国外学术话语体系中,人们通常将博弈论看成是理性选择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2〕,或者干脆等同于理性选择理论本身,并不严格区分理性选择理论与博弈论这两个概念,也很少使用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提法。然而,国外学者所说的理性选择理论绝大多数情况下实际指的就是以博弈论为核心组成部分或者说博弈论化了的“升级版”的理性选择理论。鉴于国内外学术话语体系的差异,对二者做一概念上的区分,将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从理性选择政治学研究中抽取出来做一相对独立的系统梳理与评析,仍然不乏积极意义。这样,一则可以使我们更清晰地凸显出二者之间既相联系又相区别、既继承又发展的事实,二则也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国外政治学研究的发展趋势。更重要的还在于,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用语比理性选择政治学研究的用语能够更全面准确地传递出其作为一种主体间、理性主义与建构论式政治学研究的真实意涵和内在精神。

另一方面,随着政治学研究的“专业化、分化与杂化”和跨学科、跨子学科交叉与融合的日益发展〔13〕,政治学研究这一概念的涵义与指称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很难严格界定。宽泛地讲,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概念至少可以包含两层涵义:一是指政治学者所从事的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二是指具有其他学科背景的学者针对传统政治学理论议题所做的博弈分析。本文主要采用第一层涵义,即政治学者运用博弈分析范式的理论预设、研究方法、数理模型而进行的政治学研究。这样,一来可以将本文限定在一个相对有限的范围之内,二来也能够将公共物品供应、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群体合作、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与道德习俗演化等跨学科研究议题纳入视野,以真实反映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问题意识和发展现状。

(二)三个发展阶段以及各阶段代表人物与理论成果

毋庸置疑,博弈分析范式的形成与发展及其在政治学研究领域的应用推动了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形成与发展。然而,这一过程并非是一个政治学研究从属于或单向接受博弈分析范式的过程,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有其自身发展的脉络和逻辑,对博弈分析范式的丰富与完善也作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贡献,因而有必要加以单独讨论。为了叙述方便,我们将这一过程大致划分为试探期、成型期和常规科学发展期三个阶段并侧重对各个阶段的发展水平、代表人物与理论成果进行扼要评析。

1.试探期

《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出版以后,著名政治学者多伊奇(K. Deutsch)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一理论动向,对其应用于政治学研究领域的可能性予以肯定:“在一定范围内,该方法与一些政治学理论问题的相关性是显而易见的。”〔14〕经济学家赫维茨(L. Hurwicz)也认为:“两位作者用以处理经济问题的方法具有充分的一般性,因而适用于政治学、社会学甚至军事战略学。”〔15〕他们的乐观预测很快得到验证。进入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里克尔(W. Riker)、谢林(T. Schelling)、罗尔斯(J. Rawls)、诺齐克(R. Nozick)、谢普斯尔(K. Shepsle)、奥德舒克(P. Ordeshook)、奥唐耐(G. O’Donnell)等人开始试探性地应用博弈论的概念、方法和模型对政治联盟、组织行为、策略投票、议会过程、国际谈判、军控与核扩散、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政治发展与民主转型等理论议题展开研究,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也随之崭露头角。

里克尔1962年出版的《政治联盟理论》被公认为经典之作。〔16〕里克尔在书中提出了“社会法则是建立在博弈论基础上的”这样一个在当时还显得比较大胆和超前的命题〔17〕,并运用“核”(core)这一合作博弈论的重要概念提出了著名的最小获胜联盟理论,在政治联盟、组织行为、议会过程等研究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国际政治理论家谢林不但首开先河将博弈论应用于国际谈判、军事冲突、军控与核扩散等问题的研究,还提出了“聚点”(focal point)均衡和“可信承诺”(credible commitment)的重要思想,对博弈论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并因此荣膺诺贝尔经济学奖。〔18〕比较政治学者奥唐耐通过分析阿根廷各党派之间的联盟与博弈对该国政治发展的影响而将博弈论引入比较政治发展研究〔19〕,带动了后续民主转型研究的分析范式转型。

博弈论对罗尔斯、诺齐克等人的政治哲学研究也产生了直接而有力的影响。在构建公平正义学说时,最大最小法则(maximin rule)这一严格竞争博弈(零和博弈)的纳什均衡决策法则是罗尔斯推演差别原则的关键,也是人们批评差别原则的一个重要切入点。〔20〕此外,我们看到,罗尔斯从卢斯和雷法合著的《博弈与决策》以及冯・诺伊曼和摩根斯坦在《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中加以明晰化的冯・诺伊曼―摩根斯坦期望效用理论中获益匪浅。〔21〕罗尔斯本人也承认:“正义论也许是理性选择理论最重要的部分之一”。〔22〕诺齐克对博弈论的运用就更为明显和彻底。在论证最小国家理论时,诺齐克依据的正是囚徒困境这一经典博弈模型。〔23〕有意思的是,罗尔斯等人对理性选择和博弈论的运用将传统的社会契约论改造为精致的道德几何学论证体系,引发了大量的后续研究,形成一个庞大的所谓的“罗尔斯产业”〔24〕,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当代政治哲学研究的复兴与繁荣。

总体上看,由于博弈分析范式自身还不十分成熟以及政治学者对其还普遍比较陌生,因此从人数、成果数量和理论影响等几个方面看,该阶段还属于少数政治学者试探性地从事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早期发展阶段。

2.成型期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生物学家史密斯(J. Smith)将经典博弈论应用于生物演化建模并提出演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 ESS)的概念,演化博弈论得以形成并快速发展。在演化博弈论的影响下,演化博弈论对均衡策略的产生、变化与收敛给出了进化论式的解释,赋予其模仿、学习、突变等新的来源,从而使博弈论分析框架更加灵活、全面,理论解释力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二)五个主要的分析路线

得益于政治学分析范式多元化的理论传统,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者在理解“社会实在由理性个体间的策略互动建构形成”这一博弈分析范式理论预设上存在着旨趣、视角和侧重点上的微妙差异,在“策略”是源自审慎推理、遗传演化、模仿学习抑或突变创新以及个体微观行动受到组织、制度、历史、文化等宏观的结构性变量多大程度的影响等一系列问题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分化出里克尔、谢普斯尔、奥德舒克、温格斯特(B. Weingast)等代表的理性选择、阿克谢罗德代表的演化分析、奥斯特罗姆代表的经验主义、贝茨、格雷夫(A. Greif)、温格斯特等代表的分析叙事以及埃尔斯特、罗默等代表的博弈分析马克思主义等几个主要的分析路线。

需要注意的是,一方面,这些分析路线之间的家族相似性常常多于其差异性,它们之间在学术渊源上亦存在着千丝万缕的紧密联系或亲缘关系。另一方面,同一学者在不同时期的分析路线也会发生变化,即使在某一分析路线内部,其观点也不尽完全相同。而且,随着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深入,各分析路线之间也存在着相互吸收、借鉴、融合的发展趋势。因此,上述提法只是为了使我们对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内部存在着多个分析线路这一事实有所了解并方便我们对它们之间的异同进行比较分析而提出的,不应把它们当作标签而固化下来。

(三)理性选择与分析叙事两个分析路线的基本特征

限于篇幅,本文只对理性选择与分析叙事两个分析路线的主要特征进行扼要介绍与评析,其他几个分析路线留待将来再做介绍与评析。

1.理性选择分析路线

唐斯(A. Downs)、布坎南(J. Buchanan)、奥尔森(M. Olson)等经济学家对民主投票行为、民主的公共选择过程、利益集团与集体行动的组织困境等问题的研究是理性选择分析路线的直接理论来源,其代表人物有前面提到的里克尔、谢普斯尔、奥德舒克、温格斯特等人。理性选择分析路线保留了较多的理性选择理论的元素,与其他分析路线相比,具有理论假设最少、研究结论最为一般、适用范围最广等主要特征,但也导致产生诸如对人们的理性能力要求过高、难以深度解释一些经验事实或历史个案以及对价值和规范问题关注不够等一些弱点和不足。不过,对这些弱点和不足进行修复的努力却直接间接地刺激了后续其他分析路线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说,理性选择分析路线在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一种类似于母体和催化剂的作用。

80年代初以来,温格斯特开始成为理性选择分析路线中一个十分活跃的学者,发表了一系列颇有影响的文章,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观点,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温格斯特对理性选择分析路线的基本思路和研究程序做了很好的归纳,有助于认识其基本特征,我们将其转述如下:

理性选择途径是从一组具有明确偏好的个人开始的。在明确背景下的个人策略互动是这一途径的特点。制度影响着每个个体的有效行为,影响着这些行为的次序,影响对每一个决策者都有用的信息结构,而这些影响又使制度模型化。〔31〕

需要说明的是,温格斯特这里所说的理性选择途径虽未明确使用博弈论、博弈分析范式一类的术语,但实际上意指的就是以经典理性选择理论的“理性人假设”为基础对“个人策略互动”进行博弈分析的理性选择分析路线。我们认为,上述这段话十分准确、贴切地描述了理性选择分析路线的基本思路和研究程序,有助于认识其基本特征。当然,后期理性选择分析路线也做出一些积极的改变,“理性人假设”有所放松,较为注意借鉴、吸收其他各派的理论要素和长处,等等。温格斯特本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在90年代后期与贝茨、格雷夫等人一起提出和倡导分析叙事的分析路线,理性选择的色彩有所淡化。

2.分析叙事(analytic narrative)分析路线

该分析路线的核心主张由贝茨、格雷夫、利维(M. Levi)、罗森瑟(Jean-Laurent Rosenthal)和温格斯特五人在90年代末正式提出,是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各分析路线中出现较晚但引起广泛关注且影响力不容忽视的一支。

分析叙事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追求理论与事件或者说演绎与归纳、普遍与特殊的有机统一。正如贝茨等人指出的那样:“我们的方式是叙事性质的,它与事件、报道和场景紧密相连。它又是分析的,诉诸明确和形式化的逻辑演绎,从而有助于探究与解释。”在此过程中,“对理性选择与博弈论的运用,使叙事转化为分析叙事。”〔32〕分析叙事的核心任务就是“如何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发展出系统化的理论解释。”〔33〕不难看出,同宏大叙事(metanarratives)相比,分析叙事的理论目标是中观的、具体的和有限的,满足于对历史上真实存在的具体制度、机制进行深度的案例分析,而同一些传统的历史制度主义理论传统相比,分析叙事又不限于叙述历史,而是力图对其进行深度解释。

分析叙事研究者通常首先要对档案、记录、文献等相关史料进行收集整理,对相关历史事件进行叙述还原,然后通过构造适当的博弈模型(通常为扩展型博弈模型)对这些史料加以形式化,使之理论再现为一个或一组简洁明了、清晰直观、逻辑一致且可检验的数理模型并据此对所研究的问题提出理论解释。因此,分析叙事理论模型弈的参与者不再是抽象的个人或组织(联盟),而是历史上真实的个人或组织(联盟),他们的策略集合、互动过程以及博弈结果也是根据史料加以分析总结的。因此,一方面,分析叙事力图从当事人的偏好、策略与行动的微观视角出发去理解制度、机制现象;另一方面,当事人的偏好、策略、互动过程以及最后形成的制度、机制又是从其所处的历史场景之中加以理解和把握的。

在博弈分析政治学各分析路线之中,分析叙事尤为重视从历史制度主义这一古老的政治学理论传统之中汲取理论养分并将其与博弈分析模型有机地结合起来,较好地弥补了此前研究普遍存在的历史维度的弱点。因此,甫一提出便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与积极反响。不过,人们对这种将博弈分析模型与历史事件结合起来以解释复杂历史过程的做法也存有不少疑问。埃尔斯特便认为分析叙事没有取得预料中的成功,与上述五位学者还就此有过一番认真的对话与争论。〔34〕然而,无论如何,作为在新的理论发展水平上恢复政治学理论传统的一项积极探索,分析叙事的理论价值是值得肯定的。

上述两个分析路线并非截然对立,而是各具特色,各有所长。简而言之,分析叙事试图将历史过程对当事人策略选择与均衡精炼的影响模型化,适合分析中长期的、将时间维度考虑在内的、真实的策略互动过程;理性选择分析路线则试图将策略互动过程一般化,适合分析将历史等结构性约束视为事先给定的、将时间维度排除在外的、抽象的策略互动过程。它们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我们可以把分析叙事看成是在理性选择分析路线的基础上纳入历史制度主义的理论要素的产物,即所谓的“理性选择制度主义”(rational choice institutionalism)。〔35〕对研究者来说,这种多元分析路线和谐共存、良性互动的局面,为人们根据自己的学术立场和偏好各取所需提供了有利条件。

四、结语

本文从理论预设、发展阶段、代表人物、理论成就、研究议题、分析路线等几个方面展开,尝试对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做了一个较为系统的梳理、提炼和评析。当然,相关文献卷帙浩繁,我们的梳理和评述还相对有限。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不难看出,在一大批学者多年来持续的努力下,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已成长为政治学研究的一个主流分析范式和重要的知识生长点,有力地推动了政治学研究的范式转变与理论创新,丰富了对社会政治生活的理解。如果说实证主义与行为主义促使研究者将政治学研究关注的目光转向人们的行为及其后果,那么,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则将这一关注的目光进一步转向人们行为背后的动机、意向性以及互动过程及其后果。诚如库恩所言,“范式一改变,这世界本身也随之改变了”。〔36〕正是在范式转变的层次上,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深刻地改变了我们观察、理解、解释社会政治现象的思维方式、理论视界、分析工具和话语体系并因此而带动了整个政治学研究的蓬勃发展,也再一次验证了分析范式与研究方法的创新是政治学研究理论创新的一个重要推动力量这一事实。

归纳起来,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理论贡献大致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作为一个社会科学元分析范式,它提供了一个统一政治学分析范式的可能方案以及整合跨学科、跨子学科交叉研究的共同的方法论基础,推动了政治学研究问题意识的更新和理论边界的扩展;其二,由于更强调人类行为的主体间性、意向性和策略性,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使我们能够跨越微观与宏观、个体与整体、行动与结构之间的鸿沟,拥有了一个理解、解释社会政治现象的更为精巧灵敏的强有力的理论工具;其三,在涉及政治发展、群体合作、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上,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取得了大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对人们探求优良的政治生活发挥了积极的理论指导作用。

就笔者所知,崔之元教授大概最早对博弈论应用于政治学研究取得的早期理论成果进行了绍述,此后国内陆续有文献跟踪介绍相关进展或尝试运用一些博弈模型进行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研究。〔37〕不过同其重要性相比,国内政治学对博弈分析政治学的关注还十分不够,已有的研究不但数量偏少且不够深入,影响也相对有限,与国内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的同类研究相比都还仍显薄弱。但是,正如前文所述,作为一个实质性的社会科学分析范式,博弈论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从范式层面上突破建构论与功能论、行动与结构、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二分窠臼的理论工具,可以有力地增进我们对社会政治现象的理解力和解释力。而随着中国社会转型与政治发展的深入、利益格局的日益多元与分化以及各利益主体之间博弈的日趋活跃,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不难从中找到落地生根、枝繁叶茂的肥沃土壤。我们也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政治学者熟悉、了解、掌握这一强大的分析工具并将其应用于中国社会转型与政治发展的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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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Robert Bates et al. The Analytic Narrative Project.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2000, 94(3).

〔34〕Jon Elster. Rational Choice History: A Case of Excessive Ambition.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2000, 94(3).

博弈论的研究特点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博弈论 体育领域 应用

一、博弈论概述

(一)博弈论的发展

博弈思想源远流长,虽然起始人们没有博弈的相关知识,但是博弈意识时刻伴随着人们的生活,因为根据现在博弈理论,我们就可以知道只要有选择,只要有竞争,就有博弈的存在。就有关文献记载的最早博弈思想的规范理论,可追溯2000多年前我国古代的“齐威王田忌赛马”等。

博弈理论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他有自己的发展历程,就目前而至已经自成体系,博弈论的理论体系大体上可以分为自然发展、专门研究、运用、高潮4个阶段,其特征、代表作和人物见表1 。

表1博弈理论历程

阶段 时间 特征 代表人物

自然发展 二十世纪20-40年代 数学家―最佳策略―具体决策问题―研究方法用于军事领域 1944年诺依曼《博弈论与经济行为》

专门研究 二十世纪中期 经典理论被验证:囚徒困境和纳什均衡等 纳什均衡、塔克 囚徒困境

运用 二十世纪80年代 引起了经济学结的革命 威尔逊等

高潮 二十世纪90年代 在经济、政治、军事、外交、公共选择、犯罪学等领域应用广泛 1994年Nash、Selten、Harsanyi

(二)博弈论要素

要想构成一个博弈,一般情况下需要存在五个要素,并且其中前三个是必须具备的:博弈主体(又称博弈方,指博弈中的决策者)、博弈策略集合、博弈者的收益(博弈的结果,这是博弈的焦点,一切就围绕着这个努力)、博弈的过程(也就是博弈方选择的时间先后,同时进行抉择,或者抉择有先后或者重复等)、博弈的信息(对自己和对方的处境、条件的掌握情况),其中前三个是基本要素。

(三)博弈论分类

由于博弈分类的要依据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方法,本文主要从以下三个角度进行博弈的分类。

1.按照参与人行动的先后顺序

当这个作为依据时,博弈有静态博弈、动态博弈之分。静态的博弈是指博弈参与者在同一个时间做出策略选择,不能知道对方的选择结果,或者即便时间不是同时但不知道对方的选择是什么,对自己的没有参考,也叫做静态博弈;动态博弈指参与人不是在同时做出选择,后者能知道前者的选择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择有很关键的影响,这样对自己有参考价值。

2.依据博弈主体之间掌握的对方的相关信息如何

此时的博弈种类就存在有完全信息博弈、不完全信息博弈两种情况。完全信息指的是对对方的和博弈相关的信息有了完全掌握,同时呢,对方对自己的信息也是了如指掌,否则,就是不完全信息。

3.按照根据博弈结果的支付水平以此为切入点的话,博弈的种类就存在三种:零和博弈、常和博弈、变和博弈。零和博弈也就是两方的得益之和为零,一方赢的等于一方输的值,两者所得的和总为零;常和博弈指博弈方共分一块蛋糕,你多我就少,你少我就多,总和是一定的;变和博弈则是除上述外的所有博弈。

二、博弈论理论贡献与现实意义

博弈论理论从形成至今,已经获得了很多领域的成功,但最主要的成果集中于经济学领域,至200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已经5次授予博弈论领域的经济学家,特别是在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的进30年来共4次授予博弈论领域的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多次频繁光顾博弈论领域,彰显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说明博弈论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一)国外博弈论在体育领域中的应用

通过文献资料的调查与整理分析发现,国外已经有博弈论在竞技体育领域中应用的具体实例,在网球领域有人对1983年美国网球公开赛中克丽丝•艾弗特和马丁娜•纳芙拉蒂洛娃的比赛进行了博弈分析研究,用两位选手的底线击球线路和防守策略构建了博弈矩阵,演示了“零和博弈”中的纳什均衡的求解方法,提出了“混合出招”的概念。并进一步构建了网球博弈的序贯行动模型,分析了“后动优势”的形成过程。

在博弈类型分类演示中,阿维纳什•迪克西特与苏珊•斯克丝用(美式)橄榄球总的单次对局构建了进攻与防守的博弈模型,系统的描述了离散型策略同时行动博弈的“博弈矩阵表(game table)”、“支付表(payoff table)”及“策略式(strategic form)”的相关概念。

但是博弈理论在国外运用最成功的体育项目是在足球的点球射门的博弈中,构建了射手与守门员的博弈模型和网球发球与接发球的博弈模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多次的博弈行为实验,实验的结果表明足球点球博弈模型与具体实践较为一致。

(二)国内博弈论在体育领域中的应用

以博弈论为检索关键词进行检索,得出仅人民大学图书馆共有博弈论著作354条记录,其中有关体育领域的著作一部,名为《体育博弈论》作者是李益群和谢亚龙二人,奠定了博弈论在体育科学领域研究的基石。系统的阐述了一般博弈论和体育博弈论现象的情况,提出了竞技体育博弈论是研究现代竞技体育竞争中如何去战胜对手、提高胜算、获取优胜的科学理论,并对体育博弈论的产生背景和科学基础进行了论证。提出体育博弈论现象、博弈系统、博弈制胜规律、博弈决策、博弈战略、博弈策略、博弈创新、博弈方法、博弈实践、博弈实战等等构成基本概念体系。并且进一步分析了竞技体育博弈系统的构成、特点和层次,规划了竞技体育博弈论研究的具体内容,为展开这项理论在体育领域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必要的理论基础。

体育领域的题名为博弈研究文献总数为213篇,集中在宏观领域内的研究有李益群与谢亚龙的《竞技体育博弈论初探》是博弈论在体育领域的应用开始的标志,其后的王成夫的《试论体育博弈论的理论基础》与罗智波等人的《论博弈论在体育比赛中的运用》两篇,前者主要从体育博弈论的基础入手,分别就博弈论,体育博弈研究主体、对象与内容及竞争的特征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和研究,文章的主要意图还是试图逐步构架和完善体育博弈理论体系。后者主要阐述博弈论在体育比赛中的重要意义以及博弈论对体育研究的作用。文章指出:体育博弈,是人类最具理想意义的竞争,是在一定规则的限定下进行的,它贯穿于体育运动的始终。体育发展与进步的历史进程,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更紧密的结合,促进了体育理论的产生与发展。根据现代体育的发展, 体育博弈论的发展历程从时间和特征上进行了划分,大致经历了5个发展阶段。就为微观领域的体育博弈研究有:棋类博弈研究、竞赛表演、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兴奋剂监管、大型体育活动内部知识共享行为、篮球运动、象棋竞技与改革、高校运动队训练与管理、体育教学、足球运动、网球运动等领域。

三、结论

总结研究得出,通过把博弈论与体育博弈论的哲学思维模式应用在现代体育运动运动中,借助于体育运动运动实践中的真实、具体的博弈现象进行博弈分析,能够找出博弈的关键因素,根据现实需要制定相应的措施,以期达到用博弈的理论和方法指导现代体育运动向着良性方向的发展。博弈论虽然可以作为体育运动的有力补充,也有相应成果,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以期待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结合。

注释:

李益群,谢亚龙.体育博弈论[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2.60.

参考文献:

[1]姚国庆.博弈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5-7.

[2]李益群,谢亚龙.体育博弈论[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2.51.

[3]李益群,谢亚龙.竞技体育博弈论初探[J].体育科学.1999.19(5):9-13.

博弈论的研究特点范文第4篇

摘要: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中具有方法论、学科拓展的重要意义。近年来,虽然博弈论在理论研究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质和量上还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新闻理论界对博弈论的理解存在狭义、广义与日常通俗语义基础上的三个层面水平。我们可从哲学意义、方法论意义和建构意义三方面,认识博弈论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运用的可能性。

关键词:新闻传播学博弈论方法

问题的由来

新闻传播学比之其他社会人文学科,方法论的研究尚未深入,本文所要论及的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博弈论方法,就表现得比较典型。

将博弈论与新闻传播学相交叉的思路,在上个世纪80年代社会科学方法论讨论最热烈的时候,新闻理论界尚无人提到。后来新闻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心理学、新闻学与美学、新闻学与社会学等的研究,开始陆续出现。但新闻理论界在新闻交叉边缘学科研究过程中,一直没有很好地重视新闻传播博弈学的研究。作者在1997年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做访问学者一段时间,涉猎了一些有关博弈论的论著,产生了新闻学、传播学与博弈论之间关系的简单联想。这种联想主要是对新闻文化学建构来讲的,从新闻文化的外延角度来看,新闻传播的竞争生态研究,不能缺少博弈论的思想。

上个世纪90年代之后,有关博弈论的书籍开始增多,后来出现了普及性的博弈论读物,这些书籍大都将社会生活、经济领域、历史经验等方面内容,与各种博弈类型相类比,说明博弈论的道理,但也带来某些副作用,即博弈论的庸俗化。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博弈”一词在新闻报刊、文章论著中出现的频率比较高。新闻传播与博弈的关系,真正被新闻传播理论界重视,是在2004年第八次传播学研讨会上,会上提出“传播即博弈”的观点,并存在争议。2008年10月,孙光海、陈立生的《传媒博弈论》由三联书店出版,有论者认为这是我国第一部把博弈论引入传媒领域的成功力作。

从新闻传播理论界涉及新闻传播与博弈论关系的话题,或在文章论著中有意识地使用“博弈”概念来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狭义基础上的理解。仅仅从传媒市场竞争的角度,来研究新闻传播的博弈。如《传媒博弈论》一书,“将四大主流门户网站、两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四大城市的13家都市报作为研究对象,对各大媒体平时新闻报道及当时的社会背景和特定环境进行分析,从新闻到版面到受众再到发行,通过大量案例剖析与实战推演,总结出各大媒体在不同环境下,针对不同的竞争对手以及竞争对手采取的策略,从而制定最佳策略。内容包括网络媒体博弈、都市报博弈、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博弈、热点新闻与冷门新闻、大新闻与小新闻博弈等”。当然,从最严格意义上来看,该书许多内容还停留在下文所提及的第三种认识上。但就分析比较到位的有关传媒博弈的内容来看,完全是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媒体之间竞争策略着眼,探求媒体的生存之道。

二是广义基础上的理解。从博弈论的广义思想出发,来探讨新闻传播领域中,如何把握新闻活动的规律,有学者称之为“大博弈的思维观”。实事求是地说,新闻传播理论界在这方面的论述还较少。人们由于对博弈论的跨学科性质意义尚不十分了解,所以对这种广义理解还持较为消极的态度。传播与博弈是两个概念,但并不意味着传播不能用博弈观点去研究。小约翰将博弈论研究归入人际传播理论,说明他已经把博弈论纳入到传播学视野了,不存在谨慎与否的问题。小约翰在《人类传播理论》的前面部分特别提到传播学的学科边界问题,即所有社会科学理论都存在传播的问题,传播学强调传播的双向性,恰好说明了与博弈论的紧密联系。另一位讨论者强调:“用博弈论解释一般传播现象的做法不可取。”这是基于“传播即博弈”这一命题而得出的观点。应该说“传播即博弈”是不对的,但“传播之中有博弈”,“博弈之中有传播”,在一般的传播现象中存在部分博弈现象,也是不争的事实。而且,我们注意到,在正常的新闻传播过程中,传受双方理性的情况还是较为普遍的。那种强调博弈论研究对象必须是理性的,从而认定传播学一般现象无法以博弈论进行解释,不尽妥当。我们知道,传播模式研究的前提,也要求理性的状态。

三是日常通俗语义基础上的理解。一般是指事物之间相互影响、制约,或传统哲学所说的作用与反作用意义层面,来使用“博弈”概念。诚然,博弈论研究确实离不开这些因素,但所有事物间的这些因素,不一定都是博弈论所讲的博弈。也有在互动反馈意义层面,来理解博弈的,比起前者进了一层,然而也不十分确切。如诸多文章中的“不同文化与黄色新闻的博弈”、“媒体道德与新闻价值的博弈”、“新闻规律与媒体利益的博弈”、“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博弈”、“政府与新闻界的博弈”、“博弈海量信息”等。其中有些文章也道出了某些新闻传播博弈行为,但存在将博弈论泛化的情况。如有论者把主观上的意识与客观上的行为看做一组博弈现象,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观念或做法与某一具体的观念或行为看做一组博弈现象,这都是与博弈论不相契合的。我们只能说是直觉地使用了博弈这一名词,而没有从博弈论的理论角度去进行规范的研究。

本文的重点不在于专门提倡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博弈论方法,而是力图客观地思考博弈论方法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究竟能否作为一种研究视角,起到对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建构作用,甚至形成新闻传播博弈论这一新闻传播学的分支学科。

博弈论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可能性德国著名数学家哥德尔1931年提出不完备性定理:第一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在内的形式系统中,都存在一个命题,它在这个系统中既不能被证明也不能被否定。第二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的形式系统自身不能证明它本身的无矛盾性。这个定律虽然是针对数学来说的,但是其革命意义远远涉及科学哲学、逻辑学,而这种情况也注定要影响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诚然,新闻传播研究中,也不能将博弈论看做是无所不能的理论。我们研究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可能性,目的主要是运用其基本思想,扩展研究视域,在新闻传播领域内最合适的地方,找到双方的契合点,从新的角度描述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的规律,调整我们的传播行为,使社会信息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

博弈论最基本的思想,其一,在同一活动中,某事物的行为效果如何,有赖于它事物的行为。其二,是均衡概念。其三,假设人是理性的。理性的人,指行动者具有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进行决策选择策略的目的就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作决策时可能往往是有限理性。其四,博弈论是竞争与合作的游戏,一般有协议契约。根据以上的简单概括,随之需要思考的问题就是,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过程中,有没有相类似的情况?其一,在同一新闻传播活动中,双方各自的行为要视对方的行为而定?其二,均衡概念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能否实现?其三,新闻传播活动的行为主体是不是理性的?情况允许的话,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是否是追求的目标?其四,竞争与合作的契约关系,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能否建立?答案是倾向积极的。

有了上述基本思考,我再从更大一些的方面来探讨运用博弈论的可能性:

哲学意义。马克思主义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即经济的因素在社会生活、交往关系中的普遍性、基础性。虽然,马克思主义承认社会历史的发展有着诸多的因素,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平行四边形”合力作用,但归根结底的因素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对立统一。

博弈论之所以在经济领域呈现出活跃的情况,人们之所以在各类社会活动、人际关系中发现博弈的因素,是因为人们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结成的各种交往关系所决定的。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归根结底是由交往关系决定的。因此,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也具有一定的广泛性。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之后,包括新闻传播业在内的文化产业,亟须建立一套新型的适应这一体制状况的文化产业伦理。目前可以定义为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力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这就和博弈论中核心理论之一的“均衡”概念相暗合。每一次新闻传播策划、新闻报道活动或具体的新闻传播行为,都存在博弈论的问题,因为在某一次传播活动中的传播者之间、传受之间等,都有一个行为对策选择的问题,在现实环境中不可能不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如果不追求个体局部利益的最大化,可能追求的就是整体国家民族利益的最大化,如我国文化产业的双赢策略,即博弈论的“均衡”。公益与私利、赢利的矛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会一直存在,博弈的均衡可达到社会发展的和谐。

社会科学理论范式也有一个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问题。

方法论意义。我们知道,博弈论最初作为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是运筹学下面的对策论。后来应用于经济领域。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西方经济学前沿领域的博弈论,已逐渐变为一种占主流地位的基本分析工具,人们十分重视其方法论意义。

从中国的传统文化来说,经史子集弈的思想无处不在。过去曾有学者提出这样的观点,自然科学最基础的学科是数学,而社会科学的基础可以是博弈论。我们不能说它完全正确,但是至少应该承认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从广义的角度看,传播用学派的传播模式研究,实际上相当于博弈模型。在我国较为流行的英国人丹尼斯·麦奎尔、瑞典人斯文·温德尔合著的《大众传播模式论》中,许多传播模型十分典型地体现出这种情况。该书第一版介绍了35个传播模式,第二版介绍了66个传播模式。除了个别早期线性模式外,在控制论的反馈概念出现之后,传播模式越往后越具有博弈的性质,甚至可以这样说,研究当代传播模式离开了博弈的思维,其研究是存在欠缺的,虽然其模式可能并不能完完全全解决实际中的所有问题。

理论建构意义。新闻学传播学以及中国化的新闻传播学,从它们的发生与发展的历史来看,是建立在众多人文社会科学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日益融合的时代,在需要破除自然与社会科学鸿沟的时代,谁也不能断然否定新闻传播学领域可以不要博弈论的参与。作为与社会实践互动频繁、联系紧密的社会科学之一的新闻传播学,从来不存在其他学科的不可逾越的障碍。

由于受经济学的影响,人们思考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时,可能认为仅仅反映在传媒的经营管理上。这种狭义的理解,导致产生了博弈论不适合一般新闻传播理论研究的观点。作者认为,新闻传播研究中重视运用博弈论,并不是要求新闻传播理论“范式”像经济学那样转向博弈论,并把它作为核心的理论分析工具,而是在理论体系建构中,对博弈论方法给予足够的重视,将其中合理的内容,吸纳到基础理论中来。更重要的是,将博弈思维作为指导理论研究的一个窗口,扩展新闻传播理论空间。当然,也可以建立新闻传播学下面的二级学科“新闻传播博弈理论”,进行专门的新闻传播学新领域探索。

结语

新闻传播研究对博弈论产生兴趣已有多年,但是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被吸纳与运用的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原因是新闻传播理论界对博弈论尚不太熟悉,对博弈论的理解也参差不齐,甚至还存在部分抵触心理,致使研究成果的质与量不甚理想。新闻传播研究需要理论创新,对理论与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的解决路径。研究新闻传播博弈论,对理论研究者提出了知识更新的更高要求。

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内部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博弈论无论在广义、狭义还是方法应用上,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都有用武之地,关键在于我们的观念。

参考文献:

1.肯尼斯·赫文[美]、托德·多纳著:《社会科学研究的思维要素》,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施锡铨著:《博弈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罗伯特·吉本斯[美]著、高峰译:《博弈论基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博弈论的研究特点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新闻传播学 博弈论 方法

问题的由来

新闻传播学比之其他社会人文学科,方法论的研究尚未深入,本文所要论及的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博弈论方法,就表现得比较典型。

将博弈论与新闻传播学相交叉的思路, 在上个世纪80 年代社会科学方法论讨论最热烈的时候,新闻理论界尚无人提到。后来新闻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心理学、新闻学与美学、新闻学与社会学等的研究,开始陆续出现。但新闻理论界在新闻交叉边缘学科研究过程中,一直没有很好地重视新闻传播博弈学的研究。作者在1997 年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做访问学者一段时间, 涉猎了一些有关博弈论的论著,产生了新闻学、传播学与博弈论之间关系的简单联想。这种联想主要是对新闻文化学建构来讲的,从新闻文化的外延角度来看,新闻传播的竞争生态研究,不能缺少博弈论的思想。

上个世纪90 年代之后, 有关博弈论的书籍开始增多,后来出现了普及性的博弈论读物, 这些书籍大都将社会生活、经济领域、历史经验等方面内容,与各种博弈类型相类比,说明博弈论的道理,但也带来某些副作用,即博弈论的庸俗化。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博弈” 一词在新闻报刊、文章论著中出现的频率比较高。新闻传播与博弈的关系,真正被新闻传播理论界重视, 是在2004 年第八次传播学研讨会上,会上提出“传播即博弈”的观点,并存在争议。2008 年10 月,孙光海、陈立生的《传媒博弈论》由三联书店出版,有论者认为这是我国第一部把博弈论引入传媒领域的成功力作。

从新闻传播理论界涉及新闻传播与博弈论关系的话题,或在文章论著中有意识地使用“博弈”概念来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狭义基础上的理解。仅仅从传媒市场竞争的角度, 来研究新闻传播的博弈。如《传媒博弈论》一书,“将四大主流门户网站、两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四大城市的13 家都市报作为研究对象, 对各大媒体平时新闻报道及当时的社会背景和特定环境进行分析,从新闻到版面到受众再到发行, 通过大量案例剖析与实战推演,总结出各大媒体在不同环境下,针对不同的竞争对手以及竞争对手采取的策略,从而制定最佳策略。内容包括网络媒体博弈、都市报博弈、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博弈、热点新闻与冷门新闻、大新闻与小新闻博弈等”。当然,从最严格意义上来看,该书许多内容还停留在下文所提及的第三种认识上。但就分析比较到位的有关传媒博弈的内容来看,完全是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媒体之间竞争策略着眼,探求媒体的生存之道。

二是广义基础上的理解。从博弈论的广义思想出发, 来探讨新闻传播领域中,如何把握新闻活动的规律,有学者称之为“大博弈的思维观”。实事求是地说,新闻传播理论界在这方面的论述还较少。人们由于对博弈论的跨学科性质意义尚不十分了解,所以对这种广义理解还持较为消极的态度。传播与博弈是两个概念,但并不意味着传播不能用博弈观点去研究。小约翰将博弈论研究归入人际传播理论,说明他已经把博弈论纳入到传播学视野了,不存在谨慎与否的问题。小约翰在《人类传播理论》的前面部分特别提到传播学的学科边界问题,即所有社会科学理论都存在传播的问题, 传播学强调传播的双向性,恰好说明了与博弈论的紧密联系。另一位讨论者强调:“用博弈论解释一般传播现象的做法不可取。”这是基于“传播即博弈”这一命题而得出的观点。应该说“传播即博弈”是不对的,但“传播之中有博弈”,“博弈之中有传播”,在一般的传播现象中存在部分博弈现象, 也是不争的事实。而且,我们注意到,在正常的新闻传播过程中,传受双方理性的情况还是较为普遍的。那种强调博弈论研究对象必须是理性的,从而认定传播学一般现象无法以博弈论进行解释,不尽妥当。我们知道,传播模式研究的前提,也要求理性的状态。[ Www.]

三是日常通俗语义基础上的理解。一般是指事物之间相互影响、制约,或传统哲学所说的作用与反作用意义层面,来使用“博弈”概念。诚然,博弈论研究确实离不开这些因素, 但所有事物间的这些因素,不一定都是博弈论所讲的博弈。也有在互动反馈意义层面, 来理解博弈的,比起前者进了一层,然而也不十分确切。如诸多文章中的“不同文化与黄色新闻的博弈”、“媒体道德与新闻价值的博弈”、“新闻规律与媒体利益的博弈”、“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博弈”、“政府与新闻界的博弈”、“博弈海量信息”等。其中有些文章也道出了某些新闻传播博弈行为,但存在将博弈论泛化的情况。如有论者把主观上的意识与客观上的行为看做一组博弈现象,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观念或做法与某一具体的观念或行为看做一组博弈现象,这都是与博弈论不相契合的。我们只能说是直觉地使用了博弈这一名词,而没有从博弈论的理论角度去进行规范的研究。

本文的重点不在于专门提倡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博弈论方法,而是力图客观地思考博弈论方法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究竟能否作为一种研究视角,起到对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建构作用,甚至形成新闻传播博弈论这一新闻传播学的分支学科。

博弈论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可能性德国著名数学家哥德尔1931 年提出不完备性定理:第一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在内的形式系统中,都存在一个命题,它在这个系统中既不能被证明也不能被否定。第二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的形式系统自身不能证明它本身的无矛盾性。这个定律虽然是针对数学来说的,但是其革命意义远远涉及科学哲学、逻辑学,而这种情况也注定要影响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诚然,新闻传播研究中,也不能将博弈论看做是无所不能的理论。我们研究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可能性,目的主要是运用其基本思想, 扩展研究视域,在新闻传播领域内最合适的地方,找到双方的契合点,从新的角度描述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的规律, 调整我们的传播行为,使社会信息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

博弈论最基本的思想,其一,在同一活动中,某事物的行为效果如何,有赖于它事物的行为。其二,是均衡概念。其三,假设人是理性的。理性的人,指行动者具有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进行决策选择策略的目的就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作决策时可能往往是有限理性。其四,博弈论是竞争与合作的游戏,一般有协议契约。根据以上的简单概括,随之需要思考的问题就是,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过程中,有没有相类似的情况? 其一,在同一新闻传播活动中,双方各自的行为要视对方的行为而定?其二,均衡概念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能否实现?其三,新闻传播活动的行为主体是不是理性的?情况允许的话,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是否是追求的目标?其四,竞争与合作的契约关系,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能否建立?答案是倾向积极的。

有了上述基本思考,我们再从更大一些的方面来探讨运用博弈论的可能性:

哲学意义。马克思主义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即经济的因素在社会生活、交往关系中的普遍性、基础性。虽然,马克思主义承认社会历史的发展有着诸多的因素, 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平行四边形”合力作用,但归根结底的因素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对立统一。

博弈论之所以在经济领域呈现出活跃的情况,人们之所以在各类社会活动、人际关系中发现博弈的因素,是因为人们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结成的各种交往关系所决定的。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归根结底是由交往关系决定的。因此,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也具有一定的广泛性。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之后,包括新闻传播业在内的文化产业,亟须建立一套新型的适应这一体制状况的文化产业伦理。目前可以定义为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力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这就和博弈论中核心理论之一的“均衡”概念相暗合。每一次新闻传播策划、新闻报道活动或具体的新闻传播行为,都存在博弈论的问题,因为在某一次传播活动中的传播者之间、传受之间等,都有一个行为对策选择的问题,在现实环境中不可能不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如果不追求个体局部利益的最大化,可能追求的就是整体国家民族利益的最大化,如我国文化产业的双赢策略,即博弈论的“均衡”。公益与私利、赢利的矛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会一直存在,博弈的均衡可达到社会发展的和谐。

社会科学理论范式也有一个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问题。

方法论意义。我们知道,博弈论最初作为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是运筹学下面的对策论。后来应用于经济领域。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西方经济学前沿领域的博弈论,已逐渐变为一种占主流地位的基本分析工具, 人们十分重视其方法论意义。

从中国的传统文化来说,经史子集弈的思想无处不在。过去曾有学者提出这样的观点, 自然科学最基础的学科是数学,而社会科学的基础可以是博弈论。我们不能说它完全正确,但是至少应该承认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从广义的角度看,传播应用学派的传播模式研究, 实际上相当于博弈模型。在我国较为流行的英国人丹尼斯·麦奎尔、瑞典人斯文·温德尔合著的《大众传播模式论》中, 许多传播模型十分典型地体现出这种情况。该书第一版介绍了35 个传播模式, 第二版介绍了66个传播模式。除了个别早期线性模式外, 在控制论的反馈概念出现之后,传播模式越往后越具有博弈的性质,甚至可以这样说,研究当代传播模式离开了博弈的思维, 其研究是存在欠缺的,虽然其模式可能并不能完完全全解决实际中的所有问题。

理论建构意义。新闻学、传播学以及中国化的新闻传播学,从它们的发生与发展的历史来看,是建立在众多人文社会科学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日益融合的时代, 在需要破除自然与社会科学鸿沟的时代, 谁也不能断然否定新闻传播学领域可以不要博弈论的参与。作为与社会实践互动频繁、联系紧密的社会科学之一的新闻传播学,从来不存在其他学科的不可逾越的障碍。

由于受经济学的影响,人们思考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时,可能认为仅仅反映在传媒的经营管理上。这种狭义的理解,导致产生了博弈论不适合一般新闻传播理论研究的观点。作者认为,新闻传播研究中重视运用博弈论,并不是要求新闻传播理论“范式”像经济学那样转向博弈论,并把它作为核心的理论分析工具,而是在理论体系建构中,对博弈论方法给予足够的重视, 将其中合理的内容,吸纳到基础理论中来。更重要的是,将博弈思维作为指导理论研究的一个窗口,扩展新闻传播理论空间。当然,也可以建立新闻传播学下面的二级学科“新闻传播博弈理论”, 进行专门的新闻传播学新领域探索。

结语

新闻传播研究对博弈论产生兴趣已有多年,但是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被吸纳与运用的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原因是新闻传播理论界对博弈论尚不太熟悉,对博弈论的理解也参差不齐,甚至还存在部分抵触心理,致使研究成果的质与量不甚理想。新闻传播研究需要理论创新,对理论与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的解决路径。研究新闻传播博弈论,对理论研究者提出了知识更新的更高要求。

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内部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博弈论无论在广义、狭义还是方法应用上,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都有用武之地,关键在于我们的观念。

参考文献

1.肯尼斯·赫文[美]、托德·多纳著:《社会科学研究的思维要素》,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施锡铨著:《博弈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年版。

博弈论的研究特点范文第6篇

关键词:新闻传播学 博弈论 方法

问题的由来

新闻传播学比之其他社会人文学科,方法论的研究尚未深入,本文所要论及的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博弈论方法,就表现得比较典型。

将博弈论与新闻传播学相交叉的思路, 在上个世纪80 年代社会科学方法论讨论最热烈的时候,新闻理论界尚无人提到。后来新闻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心理学、新闻学与美学、新闻学与社会学等的研究,开始陆续出现。但新闻理论界在新闻交叉边缘学科研究过程中,一直没有很好地重视新闻传播博弈学的研究。作者在1997 年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做访问学者一段时间, 涉猎了一些有关博弈论的论著,产生了新闻学、传播学与博弈论之间关系的简单联想。这种联想主要是对新闻文化学建构来讲的,从新闻文化的外延角度来看,新闻传播的竞争生态研究,不能缺少博弈论的思想。

上个世纪90 年代之后, 有关博弈论的书籍开始增多,后来出现了普及性的博弈论读物, 这些书籍大都将社会生活、经济领域、历史经验等方面内容,与各种博弈类型相类比,说明博弈论的道理,但也带来某些副作用,即博弈论的庸俗化。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博弈” 一词在新闻报刊、文章论著中出现的频率比较高。新闻传播与博弈的关系,真正被新闻传播理论界重视, 是在2004 年第八次传播学研讨会上,会上提出“传播即博弈”的观点,并存在争议。2008 年10 月,孙光海、陈立生的《传媒博弈论》由三联书店出版,有论者认为这是我国第一部把博弈论引入传媒领域的成功力作。

从新闻传播理论界涉及新闻传播与博弈论关系的话题,或在文章论著中有意识地使用“博弈”概念来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狭义基础上的理解。仅仅从传媒市场竞争的角度, 来研究新闻传播的博弈。如《传媒博弈论》一书,“将四大主流门户网站、两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四大城市的13 家都市报作为研究对象, 对各大媒体平时新闻报道及当时的社会背景和特定环境进行分析,从新闻到版面到受众再到发行, 通过大量案例剖析与实战推演,总结出各大媒体在不同环境下,针对不同的竞争对手以及竞争对手采取的策略,从而制定最佳策略。内容包括网络媒体博弈、都市报博弈、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博弈、热点新闻与冷门新闻、大新闻与小新闻博弈等”。当然,从最严格意义上来看,该书许多内容还停留在下文所提及的第三种认识上。但就分析比较到位的有关传媒博弈的内容来看,完全是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媒体之间竞争策略着眼,探求媒体的生存之道。

二是广义基础上的理解。从博弈论的广义思想出发, 来探讨新闻传播领域中,如何把握新闻活动的规律,有学者称之为“大博弈的思维观”。实事求是地说,新闻传播理论界在这方面的论述还较少。人们由于对博弈论的跨学科性质意义尚不十分了解,所以对这种广义理解还持较为消极的态度。传播与博弈是两个概念,但并不意味着传播不能用博弈观点去研究。小约翰将博弈论研究归入人际传播理论,说明他已经把博弈论纳入到传播学视野了,不存在谨慎与否的问题。小约翰在《人类传播理论》的前面部分特别提到传播学的学科边界问题,即所有社会科学理论都存在传播的问题, 传播学强调传播的双向性,恰好说明了与博弈论的紧密联系。另一位讨论者强调:“用博弈论解释一般传播现象的做法不可取。”这是基于“传播即博弈”这一命题而得出的观点。应该说“传播即博弈”是不对的,但“传播之中有博弈”,“博弈之中有传播”,在一般的传播现象中存在部分博弈现象, 也是不争的事实。而且,我们注意到,在正常的新闻传播过程中,传受双方理性的情况还是较为普遍的。那种强调博弈论研究对象必须是理性的,从而认定传播学一般现象无法以博弈论进行解释,不尽妥当。我们知道,传播模式研究的前提,也要求理性的状态。[论文网 Www.LunWenData.Com]

三是日常通俗语义基础上的理解。一般是指事物之间相互影响、制约,或传统哲学所说的作用与反作用意义层面,来使用“博弈”概念。诚然,博弈论研究确实离不开这些因素, 但所有事物间的这些因素,不一定都是博弈论所讲的博弈。也有在互动反馈意义层面, 来理解博弈的,比起前者进了一层,然而也不十分确切。如诸多文章中的“不同文化与黄色新闻的博弈”、“媒体道德与新闻价值的博弈”、“新闻规律与媒体利益的博弈”、“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博弈”、“政府与新闻界的博弈”、“博弈海量信息”等。其中有些文章也道出了某些新闻传播博弈行为,但存在将博弈论泛化的情况。如有论者把主观上的意识与客观上的行为看做一组博弈现象,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观念或做法与某一具体的观念或行为看做一组博弈现象,这都是与博弈论不相契合的。我们只能说是直觉地使用了博弈这一名词,而没有从博弈论的理论角度去进行规范的研究。

本文的重点不在于专门提倡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博弈论方法,而是力图客观地思考博弈论方法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究竟能否作为一种研究视角,起到对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建构作用,甚至形成新闻传播博弈论这一新闻传播学的分支学科。

博弈论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可能性德国著名数学家哥德尔1931 年提出不完备性定理:第一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在内的形式系统中,都存在一个命题,它在这个系统中既不能被证明也不能被否定。第二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的形式系统自身不能证明它本身的无矛盾性。这个定律虽然是针对数学来说的,但是其革命意义远远涉及科学哲学、逻辑学,而这种情况也注定要影响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诚然,新闻传播研究中,也不能将博弈论看做是无所不能的理论。我们研究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可能性,目的主要是运用其基本思想, 扩展研究视域,在新闻传播领域内最合适的地方,找到双方的契合点,从新的角度描述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的规律, 调整我们的传播行为,使社会信息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

博弈论最基本的思想,其一,在同一活动中,某事物的行为效果如何,有赖于它事物的行为。其二,是均衡概念。其三,假设人是理性的。理性的人,指行动者具有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进行决策选择策略的目的就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作决策时可能往往是有限理性。其四,博弈论是竞争与合作的游戏,一般有协议契约。根据以上的简单概括,随之需要思考的问题就是,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过程中,有没有相类似的情况? 其一,在同一新闻传播活动中,双方各自的行为要视对方的行为而定?其二,均衡概念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能否实现?其三,新闻传播活动的行为主体是不是理性的?情况允许的话,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是否是追求的目标?其四,竞争与合作的契约关系,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能否建立?答案是倾向积极的。

有了上述基本思考,我们再从更大一些的方面来探讨运用博弈论的可能性:

哲学意义。马克思主义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即经济的因素在社会生活、交往关系中的普遍性、基础性。虽然,马克思主义承认社会历史的发展有着诸多的因素, 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平行四边形”合力作用,但归根结底的因素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对立统一。

博弈论之所以在经济领域呈现出活跃的情况,人们之所以在各类社会活动、人际关系中发现博弈的因素,是因为人们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结成的各种交往关系所决定的。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归根结底是由交往关系决定的。因此,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也具有一定的广泛性。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之后,包括新闻传播业在内的文化产业,亟须建立一套新型的适应这一体制状况的文化产业伦理。目前可以定义为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力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这就和博弈论中核心理论之一的“均衡”概念相暗合。每一次新闻传播策划、新闻报道活动或具体的新闻传播行为,都存在博弈论的问题,因为在某一次传播活动中的传播者之间、传受之间等,都有一个行为对策选择的问题,在现实环境中不可能不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如果不追求个体局部利益的最大化,可能追求的就是整体国家民族利益的最大化,如我国文化产业的双赢策略,即博弈论的“均衡”。公益与私利、赢利的矛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会一直存在,博弈的均衡可达到社会发展的和谐。

社会科学理论范式也有一个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问题。

方法论意义。我们知道,博弈论最初作为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是运筹学下面的对策论。后来应用于经济领域。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西方经济学前沿领域的博弈论,已逐渐变为一种占主流地位的基本分析工具, 人们十分重视其方法论意义。

从中国的传统文化来说,经史子集弈的思想无处不在。过去曾有学者提出这样的观点, 自然科学最基础的学科是数学,而社会科学的基础可以是博弈论。我们不能说它完全正确,但是至少应该承认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从广义的角度看,传播应用学派的传播模式研究, 实际上相当于博弈模型。在我国较为流行的英国人丹尼斯·麦奎尔、瑞典人斯文·温德尔合著的《大众传播模式论》中, 许多传播模型十分典型地体现出这种情况。该书第一版介绍了35 个传播模式, 第二版介绍了66个传播模式。除了个别早期线性模式外, 在控制论的反馈概念出现之后,传播模式越往后越具有博弈的性质,甚至可以这样说,研究当代传播模式离开了博弈的思维, 其研究是存在欠缺的,虽然其模式可能并不能完完全全解决实际中的所有问题。

理论建构意义。新闻学、传播学以及中国化的新闻传播学,从它们的发生与发展的历史来看,是建立在众多人文社会科学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日益融合的时代, 在需要破除自然与社会科学鸿沟的时代, 谁也不能断然否定新闻传播学领域可以不要博弈论的参与。作为与社会实践互动频繁、联系紧密的社会科学之一的新闻传播学,从来不存在其他学科的不可逾越的障碍。

由于受经济学的影响,人们思考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时,可能认为仅仅反映在传媒的经营管理上。这种狭义的理解,导致产生了博弈论不适合一般新闻传播理论研究的观点。作者认为,新闻传播研究中重视运用博弈论,并不是要求新闻传播理论“范式”像经济学那样转向博弈论,并把它作为核心的理论分析工具,而是在理论体系建构中,对博弈论方法给予足够的重视, 将其中合理的内容,吸纳到基础理论中来。更重要的是,将博弈思维作为指导理论研究的一个窗口,扩展新闻传播理论空间。当然,也可以建立新闻传播学下面的二级学科“新闻传播博弈理论”, 进行专门的新闻传播学新领域探索。

结语

新闻传播研究对博弈论产生兴趣已有多年,但是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被吸纳与运用的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原因是新闻传播理论界对博弈论尚不太熟悉,对博弈论的理解也参差不齐,甚至还存在部分抵触心理,致使研究成果的质与量不甚理想。新闻传播研究需要理论创新,对理论与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的解决路径。研究新闻传播博弈论,对理论研究者提出了知识更新的更高要求。

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内部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博弈论无论在广义、狭义还是方法应用上,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都有用武之地,关键在于我们的观念。

参考文献:

1.肯尼斯·赫文[美]、托德·多纳著:《社会科学研究的思维要素》,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施锡铨著:《博弈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年版。

博弈论的研究特点范文第7篇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 经典博弈论 演化博弈论 经济学革命

一、博弈论与辩证法

1.辩证法要义

辩证法,源出希腊文,含义是进行谈话、进行论战。这一术语在哲学史上曾在各种不同的意义上被使用,其历史发展经历了古代的朴素辩证法、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辩证法、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等三个阶段。19世纪中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概括革命实践经验和自然科学新成果的基础上,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创立了唯物主义辩证法,他们认为,世界“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唯物辩证法就是对这一生动画面的概括和反映。从内容上看,唯物辩证法作为科学的理论体系包括对立统一(矛盾)、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三大基本规律,以及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五对基本范畴。总体上看,唯物辩证法是对客观物质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这一基本特征的揭示和反映,既是一种世界观又是一种方法论。

2.博弈论的内涵及其发展阶段

博弈论作为数学的一个分支,本身不涉及经济问题。这种理论是一种分析工具,它研究怎样以数学模型模拟决策者之间的冲突与合作。由于冲突与合作的结果依赖于所有人所作的选择,每个决策者都企图预测其他人可能的抉择,以确定自己的最佳决策。如何合理地进行这些相互依存的战略策划便是博弈论的主题。

博弈论的发展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一是思想萌芽阶段。1838年古诺简单双寡头垄断博弈、1883年伯特兰和1925年艾奇沃奇思研究了两个寡头的产量与价格垄断、2000多年前中国著名军事家孙武的后代孙膑利用博弈论方法帮助田忌赛马取胜等等都属于早期博弈论的萌芽,其特点是零星的、片断的研究,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很不系统。

二是经典博弈论形成阶段。1944年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中提出的标准型、扩展型和合作型博弈模型解的概念和分析方法,奠定了这门学科的理论基础;1950年和1951年纳时发表了《n人博弈的均衡点》和《非合作博弈》两篇关于非合作博弈的文章、1950年Tucker定义了“囚徒困境”;60年代,泽尔滕将纳什均衡的概念引入了动态分析,提出了“精炼纳什均衡”概念、海萨尼则把不完全信息引入了博弈论的研究;80年代,克瑞普斯和威尔逊研究了动态不完全信息博弈。总体来说,经典博弈论主要关注纳什均衡的形成,以及当纳什均衡存在多重性时,如何通过不断地精炼来寻找最终的结局。

三是博弈论在当前的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演化博弈论、博弈学习理论、行为博弈等研究成为博弈论的最新发展,主要从博弈论的角度探索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的形成与演变、通过实验来检验和修正有关经济人的行为理论等问题。

二、博弈论对西方经济学的改良

首先,传统西方经济学对寡头市场和垄断竞争市场和市场失灵问题的研究是苍白无力的,这使得传统西方经济学解释现实的能力并不像其宣扬的那样完美。博弈论作为工具在西方经济学中的应用正好弥补了传统西方经济学的这一缺陷。正如克雷普斯在《博弈论与经济模型》一书中所作的评价:“我认为博弈论最成功之处在于使一望而知的直觉认识规范化,从而使人们了解这类直觉认识怎样应用于新的形势,以及在较为复杂的形势下怎样获得这种直觉认识。”“博弈论提出的问题正是那些‘在理论上难以解释’的合乎情理的直观行为,非合作博弈理论只是应用数学理论提供了分析这类行为的简单工具。”

其次,“博弈论在经济学获得巨大成功的主要原因,是它提供了模拟和分析动态性竞争互动的技术手段。”互动结构是一种社会结构,长期以来,经济学家一直试图理解个人行为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美国经济学家H·培顿·扬在《个人策略与社会结构——制度的演化理论》一书中认为:“经济制度和行为模式可以被解释为很多个人决策的产物或者说结果……那么,有哪些特征能将‘演化’的观点与经济学中的古典观点区别开来呢?一个是符合均衡的状态,另一个是符合理性的状态。”H·培顿·扬是演化博弈论领域的领军人物,他的上述这段引文清楚地表明了新古典研究传统的两大缺陷:一是没有动态分析,尤其是没有关于复杂情况下的动态分析;二是脱离现实太远的强经济人假定。演化博弈论将经济运行理解为一个动态演化的过程,并认为经济人并不是强理性的,而是适应性理性的。在动态演化的过程中,经济人通过不断的学习来提高理性程度,进而实现最优决策,这无疑推动了西方经济学的发展。

上面我们从两个方面分析了博弈论给西方经济学带来的变化,但不能据此就认为博弈论给西方经济学带来了革命。第一,博弈论并没有从整个体系上改革西方经济学,只是对其进行修修补补,将西方经济学原本不能解决或解决不好的问题给予改良。第二,新兴起的演化博弈论虽然为西方经济学的动态演化分析提供了工具,但随着研究的深入也对西方经济学提出了挑战。“随着一组新的分析工具特别是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出现和越来越明显的经验证据表明,瓦尔拉斯模型存在缺陷,经济学教学和实践的方式正在发生改变。经济参与人不再单纯与自然或是其他环境参数打交道,而是有策略地与其他经济人交往。”经典博弈论(如非合作博弈论中的完全信息条件下的静动态博弈和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静动态博弈)为经济人的互动决策建立了模型,从而部分解决了上述问题。然而,非合作博弈论在基本模式上依然遵循均衡模式,只不过将范围从瓦尔拉斯的单个经济人拓展到相互影响的两个人或多人之间的均衡。经济社会运行是一个不断从均衡走向非均衡,又从非均衡走向均衡的动态演变过程。这与瓦尔拉斯传统所宣扬的一般均衡是不相容的。如果说以非合作博弈理论为代表的经典博弈论还能在某种程度上对西方经济学进行补充的话,当演化博弈论兴起以后,瓦尔拉斯传统就再也无法自圆其说了。但由于西方经济学本身固有的辩护性,它不会允许新理论去触动传统理论的核心,与上述引文出自同一本书的一段话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在许多经济学家和其他学科学者贡献的基础上,本书提出了关于个人行为与经济制度如何相互作用产生总体效果,以及两者随着时间的推移如何变化的理论。”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博弈论改良了西方经济学,但却没给其带来革命。一方面,博弈论本身体现着辩证思维,其与传统西方经济学形而上学的方法论相比,更符合真实世界的运行,因而能在一定意义上给西方经济学带来改变,使其科学性稍稍加强;但另一方面,博弈论又囿于西方经济学本身的辩护性,作为一个工具它的应用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无法给西方经济学带来革命。只有将马克思唯物辩证法与博弈论相结合,使其具有唯物辩证法所具有的革命性,才有可能为经济学带来一场革命。

三、改造博弈论的设想及借鉴意义

我们设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博弈论进行批判性的吸收和改造,以便为马克思经济学的发展所用。

1.“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演化博弈论之所以在当前蓬勃发展且应用前景广泛,其根本原因在于其突破了经济人的超理性假定,如果再向前走几步,其科学性会大大增强,指望西方经济学家来完成这项工作是不可能的,只有马克思和马克思经济学者有这样的革命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演化博弈论中学习着的人正在向马克思实践的人靠近,也为马克思经济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工具。

2.将马克思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统一原理与演化博弈论关于经济社会动态演变的理论分析结合起来。马克思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统一原理是唯物辩证法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应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它们的运动形成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同时也构成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社会是在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发展中上升的。这一原理体现在马克思经济学中就是资本主义制度自身的发展造就了替代自己的新的共产主义制度,同时,每一制度下的各种上层建筑又由构成其经济基础决定的。演化博弈论主张用从均衡到非均衡、再由非均衡到均衡动态演变方法来分析社会制度的形成、驻存和演变,这一点与马克思的分析有着相通之处,可以用马克思的思想对其进行改造。

3.利用西方社会科学正以博弈论为基本分析工具走向融合之路的契机,可以在改造后的博弈论框架下批判吸收西方相关社会科学发展的成果。近年来,西方社会科学各学科在大量地应用博弈论对本学科进行改写和发展,呈现出各社会科学统一的趋势,跨学科研究方兴未艾。如果能将博弈论这种分析工具融入马克思的分析中,那么将为马克思理论批判吸收西方社会科学的最新研究成果提供一个平台。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二版):733.

[2] [美]戴维·M.克雷普斯著,邓方译.博弈论与经济模型.商务印书馆,2006:94.

[3][美]戴维·M.克雷普斯著,邓方译.博弈论与经济模型.商务印书馆,2006:45.

[4][美] H·培顿·扬著,王勇译.个人策略与社会结构——制度的演化理论.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4.

[5][美]萨缪·鲍尔斯著,江艇、洪福海、周业安译,微观经济学:行为,制度和演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6.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二版)(第一卷):58.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二版)(第1—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梁树发.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9]李建平.《资本论》第一卷辩证法探索.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10]李云峰.马克思学说中人的概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11]杨耕,陈志良,马俊峰.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博弈论的研究特点范文第8篇

内容摘要:本文在梳理经典博弈论理论体系及其应用领域的基础上,对其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分析显示:经典博弈理论按其发展的脉络来划分,主要包括静态博弈、动态博弈、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对称信息博弈等几大理论体系;其应用领域主要涉及管理学中的激励问题,信息经济学中的信息甄别、信号传递和社会学中“合作与冲突”这一古老而又永恒的主题;其发展方向表现为扬弃“理性假设”条件下的行为博弈。

关键词:纳什均衡 信息经济学 激励理论 行为博弈

经典博弈理论体系

博弈论又称对策论,英文名称是Game Theory,是研究一些个人,一些团队或组织面对特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制约下,依靠所拥有的信息,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策略进行选择并加以行动,并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或支付的过程的理论。博弈论的主要研究目的是研究博弈各方的行为特征,即各决策主体行为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时的决策特征;以及何种情况下采取哪种策略,会达到什么样的结果即决策主体决策后的均衡问题。

博弈思想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田忌赛马”的故事,但一般认为,1944年冯•诺依曼和奥斯卡•摩根斯坦恩合著的《博弈论和经济行为》形成了现代博弈论的基本分析框架,标志着系统的博弈论初步形成。上世纪50年代,数学天才纳什明确提出“纳什均衡”这一概念,使经济学中的均衡问题发生了质变(从“瓦尔拉斯均衡”突破到“纳什均衡”)。“纳什均衡”的提出抓住了问题研究的关键,为博弈论的应用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纳什均衡”描述的是行动双方的均衡问题,即“如果一个博弈存在一个战略组合,任何参与人要改变这一战略组合都可能导致降低自身的效用水平(或只能保持原有的效用水平),因而任何参与人都没有积极性去改变这一战略组合,这一战略组合称为该博弈的纳什均衡。

“纳什均衡”实现了合作博弈向非合作博弈的转化,但纳什均衡是“基于一个时期的模式”而非“动态模式”,纳什均衡没有考虑自己的选择行为如何影响博弈对手的战略,且允许不可置信威胁战略的存在,经常遇到一个博弈中存在多个纳什均衡,难于预见哪个均衡会发生等问题。为了弥补纳什均衡的上述缺陷,泽尔腾发展了动态的博弈。泽尔腾动态博弈模型思想集中体现在他1965年发表的著名论文《一个具有需求惯性的寡头博弈模型》一文之中,在该文中泽尔腾对“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给出了正式的定义。其基本思想是:“在扩展型博弈中的任一决策点,现行局中人利用其先行优势及后行者必然做出理性的反应这一事实,来进行选择以达到最优的纳什均衡,有限完美信息动态博弈求解可采取倒推归纳法”。泽尔滕定义“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的中心意义是将纳什均衡中包含的不可置信威胁战略剔出出去,使均衡战略不再包含不可置信的威胁战略。它要求参与人的决策在任何时点上都是最优的,决策者要随机应变,向前看而不是固守旧略。由于剔出了不可置信的威胁战略,在多数情况下,精炼纳什均衡也缩小了纳什均衡的个数,这也是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的优点所在。

纳什均衡严格依赖于现实博弈环境难于满足的“完全信息”假设,即“所有博弈参与人均知道博弈的结构、博弈的规则和支付函数”,针对纳什均衡中“完全信息”假设的缺点,哈萨尼建立了不完全信息博弈模型,拓展了纳什分析的应用范围。哈萨尼的不完全信息博弈是在纳什均衡的基础上吸收了贝叶斯研究成果,以贝叶斯定理为出发点,对纳什均衡作了广泛拓展。哈萨尼在其论文《贝叶斯参与人完成的不完全信息博弈》中提出了不完全信息博弈模型,还证明如何把不完全信息博弈模型转化为完全但非完美信息博弈模型,使得博弈模型易于处理,为信息经济学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哈萨尼提出的“贝叶斯-纳什均衡”是指在静态不完全信息博弈中,参与人同时行动,没有机会观察到别人的选择;由于每个参与人按照贝叶斯原则仅知道其他参与人类型的概率分布而不知道其真实类型,且不可能准确地知道其他参与人实际上会选择什么战略;但是能准确地预测到其他参与人的选择是如何依赖于其各自的类型;因此参与人决策的目标就是在给定自己的类型和别人的类型依从战略的情况下,最大化自己的期望效用。即“给定自己类型和别人类型的概率分布的情况下,每个参与人的期望效用达到了最大化,也就是说没有人有积极性去选择其他战略组合”。而应用于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均衡的概念是“精炼贝叶斯均衡”,这个概念是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精炼纳什均衡和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贝叶斯均衡的结合,泽尔腾、克瑞普斯和威尔逊及弗登伯格和泰勒等学者为此做出了重要贡献。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的要点在于当事人要根据所观察到的他人的行为按照贝叶斯原则来修正自己有关后者类型的主观概率,并由此选择自己的行动。也就是说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是一个数学上的“不动点”。即满足:给定每个关于其他参与人类型的主观概率的情况下,参与人的战略选择是最优的;每个参与人有关其他参与人类型的主观概率均是按照贝叶斯法则从所观察到的行动中获得的。不完全信息博弈运用现代随机分析方法解决信息不完全或不对称下的决策问题,由此发展起来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使博弈论的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更加紧密。

博弈论的主要应用

就博弈论发展而衍生的信息经济学而言,除哈萨尼所做的开创性工作之外,维克里和莫里斯也对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激励理论做出了重要性贡献。维克里上世纪40年代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制问题的思考:“收入均等化并不能解决理想税赋结构难题”,因为这一方案没有给个人努力工作提供激励,因而不会产生社会效率最大化。莫里斯通过设计递减税率回答了维克里的税制难题,并致力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隐藏行动理论方面的研究。莫里斯上世纪70年代的系列研究成果奠定了委托-理论模型框架,并确立了激励相融契约必需满足的两个约束前提。其一是参与约束:委托人所选的效用函数必须使人因接受合约而获得的效用不小于因拒绝合约而获得的效用;其二是激励相融约束:合约缔结后人在所选行动上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

1970年,著名经济学家阿克洛夫在《经济学季刊》上刊发了具有划时代意义论文《柠檬市场:质量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该文研究了一种商品市场,其中出售者对商品质量的了解比购买者要多,并以二手车市场为例进行说明。由于文章阐述了一个简单而又深奥的普遍化思想,并因得到应用广泛而产生重大影响。阿克洛夫在该文中对具有逆向选择这一信息问题的市场进行开创性分析,指出信息不对称问题可能导致该市场崩溃,或者只有劣等产品充斥其中。“柠檬论文”解释了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低效率,同时该文的另一个独到见解是经济主体有强烈的激励去抵消信息不对称问题对市场效率的不利影响。

继阿克洛夫之后,斯彭斯着重研究如何改善信息不对称以提高市场效率问题,即信号传递模型。信号传递模型描述的是信息富有的一方如何可靠地将信息传递给信息缺乏的一方,以减少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促进交易的达成、提高市场效率。斯彭斯以劳动力市场为例,研究得出只有当信息富有者的传递路径产生的费用绝对高于其它传递途径产生的费用时,该信息富有者的信息传递才具有效率。该模型很好地解释了商标、广告、教育文凭等信息传递问题。为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市场效率,提供操作上的理论依据。

在斯彭斯之后,运用博弈论来研究信息不对称市场的另一位集大成者乃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信息经济学的集大成者斯蒂格利茨。斯蒂格利茨在1974年之后发表的一系列论文中,构建了以不完全信息和不完备市场为前提的新模型,描述了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市场运行机制的变化。他通过对保险市场、农业土地租赁市场、信贷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考察,证明了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的普遍性,说明在这样的市场中,传统的价格机制实现帕累托效率的有效性值得怀疑,从而对以彻底的私有化和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模式(即“华盛顿共识”)提出了质疑。其中,1981年斯蒂格利茨和温斯合作发表的文章《信息不对称市场的信贷配给》堪称当代信贷文献的典范,该文详细论述了信贷过程中不同阶段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该文创立的逆向选择模型与道德风险模型对分析金融问题具有划时代意义。

继博弈论在经济学领域取得巨大成功之后,以以色列博弈论专家奥曼与美国国防经济学者谢林为代表的博弈论推崇者则努力运用博弈论来解决“合作与冲突”这一古老而又永恒的社会问题,使博弈论由经济领域拓展到社会领域。奥曼与谢林分别从数学和经济学的角度重塑了关于人类交互作用的博弈分析范式。谢林从非合作博弈的角度加深了人们对社会交互作用机理的理解,而奥曼则发现一些长期的社会交互作用可以运用正式的非合作博弈理论来进行深入分析。

博弈论发展趋势

博弈论以决策者之间的相互影响为主要决策因变量导致经济学从“瓦尔拉斯均衡”突破到“纳什均衡”的质变,经典博弈论从静态博弈到动态博弈,信息完全到信息不对称博弈均是在放松理论假设的前提下使博弈理论分析与经济社会现实更加接近,以增强其实用性和对经济社会现象的解释能力。经典博弈理论作为经典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其共同秉承的“理性人”假设、不可观测的效用函数假设和主观概率假设是经典博弈论的主要局限,上述假设的存在使经典博弈被戏称为“研究‘天才’决策的理论”,现实经济社会中也出现过很多经典博弈理论无法解释的异象。随着行为经济学的兴起并得到社会的认同,基于理性人假设的经典博弈理论自然而然遭受到行为学派的挑战,考虑参与者“有限理性”、“情感”、“环境”、“经验”、“制度文化”等现实因素的行为博弈论成为近年来博弈论的发展方向。

与经典博弈理论比较,行为博弈论的最大特点是考虑了人类的非理性因素,其研究目的是研究博弈参与人实际做出了什么行动,可以说行为博弈论是实验经济学与行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行为博弈论近年来在“囚徒困境”模型重释、投资博弈模型、可置信威慑的议价博弈模型、大陆分水岭协调博弈模型及选美比赛博弈模型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很好地解释了经典博弈论无法解释的一些现象。但行为博弈同样面临“有限理性”中“有限”度的量化,“经验”因素中参与者的“学习”问题以及“学习”如何及何时影响博弈均衡结果等问题。上述问题的存在形成了行为博弈未来的主要研究方向:一是学习过程中的自利行为和利他行为怎样导致社会偏好的变化;二是在重复博弈中,随机最优反应函数的地位如何,参与者关于博弈对手和环境的信息信念如何变化;三是组织、团队乃至企业的博弈行为将在何等程度上与个体博弈存在差异,引发该差异的机制是什么,社会认知空间的变化对博弈行为有何影响等等。

结论

值得一提的是经济领域的至高荣誉诺贝尔经济学奖特别偏爱博弈论领域的集大成者。瑞典皇家科学院诺贝尔奖委员会分别于1994年、1996年、2001年和2005年将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经典博弈论的杰出贡献者纳什、泽尔腾与哈萨尼,博弈理论的实践人、激励理论创立者维克里和莫里斯,博弈论衍生的信息经济学的奠基人及集大成者阿克罗夫、斯彭斯与斯蒂格利茨,博弈论应用领域的拓展者以色列数学家奥曼和美国国防经济专家谢林;以表彰他们在博弈论领域的卓越贡献。博弈论领域的多次获奖彰显博弈论对现代经济理论特别是市场交易理论的突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2.斯蒂格利茨,沃因,韦坎德.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3.John Chahes Harsanyi. Games with Incomplete Information Played by Bayesian Players Parts I, II and III. Management Science, 1967

4.John von Neumann and Oskar Morgenstern. The Theory of 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ty Press.1944

博弈论的研究特点范文第9篇

[关键词]博弈论 经典博弈模型 博弈行为 博弈决策

“博弈论”原本是数学的一个分支,但由于它较好地解决了对竞争等问题的可操作性分析,成为经济学中激荡人心的一个研究领域。可以说,“博弈论”已经改变了经济学的传统轮廓线。从对“博弈论”简要、通俗的介绍中可以发现,我们身边充满了博弈,或者说,我们身边的许多行为、现象都可用博弈来概括。“博弈论”不仅属于经济学,也理应属于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历史学等,这些学科也有理由分享“博弈论”那旖旎的学术风光和精细的分析技巧。“博弈论”的英语原文是Game Theory,直译过来就是游戏论、运动论或竞赛论。譬如在足球比赛中,双方都想在努力巩固防守的同时,积极进攻以置对方于“死地”。这种行为就是一种博弈。“弈”在汉语中是下棋的意思,下棋中的双方行为特征也如同足球比赛中双方的行为。当然,扩展开来讲,企业之间的竞争、国家之间的角力等等,都是“游戏”,只是游戏的内容不同而已。

一、博弈简介

“博弈论”就是分析博弈行为和博弈决策的一门科学。

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已于前不久为“博弈论”研究专家罗伯特・奥曼和托马斯・谢林所获得,1994年度和1996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也分别由纳什、泽尔滕、海萨尼、莫里斯和维克瑞等“博弈论”专家分享。如此众多的“博弈论”研究专家的频频获奖,凸现了“博弈论”在主流经济学中日益重要的地位。

“博弈论”原本是数学的一个分支,但由于它较好地解决了对竞争等问题的可操作性分析,成为经济学中激荡人心的一个研究领域。可以说,“博弈论”已经改变了经济学的传统轮廓线。

我国古代有个“田忌赛马”的故事,说的是齐威王与大将田忌各出三匹马,一对一比赛三场,由于齐威王的最优、次优和较差的三匹马分别跑得比田忌的三匹马快,所以田忌总是以0∶3告负。后来田忌的谋士孙膑给田忌出主意,让最差的马去与齐威王最快的马比,而让最优的马去赢齐威王次优的马,让次优的马去赢齐威王最差的马,这样便以2∶1取胜。但我们还可进一步设想,如果齐威王知道了田忌的花招后,便会在以后的比赛中也更改出马的次序,当然田忌的出马次序也应改动。双方的出马次序怎样才是最合理的呢?这便是“博弈论”更深一层次研究的问题了。

二、一个非技术性的定义

博弈即一些个人、队组或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下,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各自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从定义我们可以看出,规定或定义一个博弈需要设定下面四个条件。

1.博弈的参加者。即在所定义的博弈中究竟有哪几个独立决策、独立承担结果的个人或组织。

2.各博弈方各自可选择的全部策略或行为的集合。即规定每个博弈方在进行决策时,可以选择的方法、做法或经济活动的水平、量值等。

3.进行博弈的次序。在现实的各种策略活动中,当存在多个独立决策方进行决策时,有时候需要这些博弈方同时作出选择,以为这样能保证公平合理,而很多时候各博弈方的决策又有先后之分,并且有时一个博弈方还要作不止一次的决策选择。

4.博弈方的得益。对应于各博弈方的每一组可能的决策选择,都应有一个结果表示该策略组合下各博弈方的所得或所失。

以上四个方面是定义一个博弈时必须首先设定的,确定了上述四个方面就确定了一个博弈。博弈论就是系统研究可以用上述方法定义的各种博弈问题,寻求在各博弈方具有充分或者有限理性、能力的条件下,合理的策略的选择和合理选择策略时博弈结果,并分析这些结果的经济意义、效率意义的理论和方法。

三、博弈的结构和博弈的分类

由于博弈研究的问题多种多样,因此博弈模型相互之间的差别可能会很大。这些差别可以理解为都是博弈问题的结果差别。当博弈结构有差别时,博弈的结果和分析方法往往也有不同,因此对博弈的结构特点有所了解是很有价值的,在此我们提出博弈论问题的分类和博弈理论的结构。

1.博弈中的博弈方:博弈中独立决策、独立承担博弈结果的个人或组织为博弈方。因此我们把博弈方分为“单人博弈”、“两人博弈”和“多人博弈”。这里的“单人博弈”和“两人博弈”,并不一定是自然人,而是指前面所说的博弈方,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经济社会组织。

2.博弈中的策略:博弈中各博弈方的策略内容称为“策略”。

3.博弈中的得益:得益即参加博弈的各个博弈方从博弈中所获得的利益,它是各博弈方追求的根本目标,也就是他们行为和判断的主要依据。

(1)零和博弈:它是常见的博弈类型,同时也是被研究得最早、最多的博弈问题。

(2)常和博弈:它也是很普遍的博弈类型。常和博弈可以看作零和博弈的扩展,零和博弈则可以看作常和博弈的特例。

(3)变和博弈:零和博弈和常和博弈以外的所有博弈都称为“变和博弈”。

(4)博弈的过程:博弈的过程也是博弈结构的重要方面。根据博弈过程方面的这些差异,博弈问题通常分为“静态博弈”、“动态博弈”和“重复博弈”几个大类。

①静态博弈:所有博弈方同时或可看作同时选择策略,采取行动的博弈是静态博弈。

②动态博弈:指博弈方的选择和行动有先后之分,后行者可以根据先行者的策略选择来决定自己的策略。

③重复博弈:所谓重复博弈实际上就是同一个博弈反复进行所构成的博弈过程。构成重复博弈的一次性博弈也成为“原博弈”或“阶段博弈”。

我们研究的大部分是重复博弈的原博弈都是静态博弈,或者说是由静态博弈构成的。这种由同样一些博弈方,在完全同样的环境和规则下重复进行的博弈,在现实中有很多实际的例子。如:体育竞技中的多局制比赛、商业中的回头客问题、企业之间的长期合作或竞争等等,如果不考虑环境条件方面的细小变化,都可以看作是重复博弈问题。

5.博弈的分类和博弈理论的结构

博弈结构这些方面的差异对博弈结果和博弈分析都有重要的影响,而且博弈分类相互之间都是交叉的,并不存在严格的层次关系,但我们还可以根据各种分类对博弈分析方法影响程度的大小排除大致的次序。

(1)是分为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如果各博弈方能达成某种有约束力的契约或默契,以选择共同的策略,此种博弈就是合作博弈。反之,就属于非合作博弈。

(2)是分为零和博弈、常和博弈与变和博弈。

(3)是分为静态博弈与动态博弈。

(4)是分为完全信息博弈与不完全信息博弈。在前一种博弈中,每一个参与者都拥有全部的相关信息,只拥有部分相关信息的便属于后一种博弈。

四、“博弈论”中的经典博弈模型

根据博弈定义,小到企业之间的竞争和合作,国家之间的倾销反倾销、制裁和报复等,都有可以归结为博弈问题。“博弈论”中有一些由点及面、发人深思的经典案例,这些案例不仅使专业研究人士如醉如痴,也使一些普通民众兴致盎然;不仅成为“博弈论”中的一道亮丽风景,也是整个经济学领域中的学术奇葩。

1.囚徒困境

假设警察局抓住了两个合伙犯罪的嫌疑犯,但获得的证据并不十分确切,对于两者的量刑就可能取决于两者对于犯罪事实的供认。警察局将这两名嫌疑犯分别关押以防他们串供。两名囚徒明白,如果他们都交代犯罪事实,则可能将各被判刑5年;如果他们都不交代,则有可能只会被以较轻的妨碍公务罪各判1年;如果一人交代,另一人不交代,交代者有可能会被立即释放,不交代者则将可能被重判8年。

对于两个囚徒总体而言,他们设想的最好的策略可能是都不交代。但任何一个囚徒在选择不交代的策略时,都要冒很大的风险,一旦自己不交代而另一囚徒交代了,自己就将可能处于非常不利的境地。对于囚徒A而言,不管囚徒B采取何种策略,他的最佳策略都是交代。对于囚徒B而言也是如此。最后两人都会选择交代。因此,囚徒困境反映了个体理与集体理之间的矛盾、冲突。

囚徒的困境博弈的重要意义,在于类似的情况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很大的普遍性,在市场竞争的各个领域和方面,在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以及政治、军事和法律等各个领域问题中,都有类似囚徒困境的现象。

2.智猪博弈

假设猪圈里有一大一小两只猪,猪圈的一头有一个猪食槽,另一头有一个控制猪食供应的按钮,揿一下按钮会有10个单位的猪食进槽。若小猪去揿,大猪先吃,大猪可吃到9个单位,小猪揿好后奔过来,则只能吃到1个单位;若大猪去揿,小猪先吃,小猪可吃到6个单位,大猪吃到4个单位;若同时去揿,奔过来再同时吃,大猪可吃到7个单位,小猪吃到3个单位。在这种情况下,不论大猪采取何种策略,小猪的最佳策略是等待,即在食槽边等待大猪去揿按钮,然后坐享其成。而由于小猪总是会选择等待,大猪无奈之下只好去揿按钮。这种策略组合就是名闻遐迩的“纳什均衡”。它指的是,在给定一方采取某种策略的条件下,另一方所采取的最佳策略(此处为大猪揿按钮)。

智猪博弈现象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司空见惯的。如大股东行使监督上市公司的职责,而小股东则坐享这种监督带来的利益,即所谓“搭便车”;爱清洁的人经常打扫公共楼道,其他人搭便车;等等。

3.斗鸡博弈

两只公鸡面对面争斗,继续斗下去,两败俱伤,一方退却便意味着认输。在这样的博弈中,要想取胜,就要在气势上压倒对方,至少要显示出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决心来,以迫使对方退却。但到最后的关键时刻,必有一方要退下来,除非真正抱定鱼死网破的决心。

这类博弈也不胜枚举。如两人反向过同一独木桥,一般来说,必有一人选择后退。在这种博弈中,非理性、非理智的形象塑造往往是一种可选择的策略运用。如那种看上去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的人,或者看上去有点醉醺醺、傻乎乎的人,往往能逼退独木桥上的另一人。还有夫妻争吵也常常是一个“斗鸡博弈”,吵到最后,一般地,总有一方对于对方的唠叨、责骂装聋作哑,或者干脆妻子回娘家去冷却怒火。在企业经营方面,在市场容量有限的条件下,一家企业投资了某一项目,另一家企业便会放弃对该项目的觊觎。

博弈论的研究特点范文第10篇

引言

一、两个简单的例子

1.1 老鹰(Hawk)与鸽子(Dove)博弈

1.2 系统选择博弈

二、进化博弈理论的产生及其发展

2.1 理性的由来及其缺陷

2.2 心理学研究成果及有限理性概念的提出

2.3 进化博弈理论的产生及其发展

三、进化博弈理论的基本内容

3.1 进化博弈理论基本模型分类

3.2 进化博弈理论基本均衡概念-----进化稳定策略

3.3 进化博弈理论基本动态概念----模仿者动态

四、进化博弈理论的应用

五、传统方法的缺陷及进化博弈理论研究方法的现实性

5.1 新古典经济学均衡分析法的缺陷

5.2 经典博弈理论的策略互动分析法及其缺陷

5.3 进化博弈理论局部动态分析方法的现实性

5.3.1 局部动态分析法的均衡观

5.3.2 局部动态法的时间观

5.3.3 局部动态法的均衡选择观

5.3.4 局部动态法的特殊性

六、结论

参考文献

摘要

本文从两个简单的博弈例子出发,以通俗的语言全面介绍了进化博弈理论的理性基础及其形成、发展、基本内容和部分应用,在此基础上文章进一步比较了新古典经济学、经典博弈理论 ①及进化博弈理论在研究方法上的不同之处,并特别强调了进化博弈理论局部动态法的均衡观、时间观、均衡选择观及方法上的特殊性。进化博弈理论的局部动态分析方法既是经济学研究方法的一次创新又是经济学直面现实的有力武器。

关键词:沉默互动;社会互动;进化稳定策略;模仿者动态;均衡分析法;局部动态法

引言

为什么同样一项经济制度在某个地方对经济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而在另一个地方对经济发展却起着消极的阻碍作用?为什么能够有效降低交易费用的中介在一些地方会出现而在另一些地方却不能出现?为什么同样的管理方法在一个地方显示出高效率而在另一地方却不具有效率?诸如此类的问题,新古典经济学利用均衡分析法都无法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均衡分析法的最大缺陷是把经济系统中参与人看作是互不联系的单个人(仅研究单个生产者或消费者的行为),不能把其所考察的问题放在一定的环境中去,该方法完全忽略了制度环境、社会环境及人文环境等对参与人行为的影响,单纯考察某个条件与结果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因而,无法对现实中出现的诸多现象给予合理的解释。博弈理论尽管把参与人之间行为互动关系纳入到了模型之中,但依然没能跳出新古典均衡分析法的基本框架,并且由于其对理性赋予更强的假定,使得该理论更加脱离现实。进化博弈理论则一反常规,从一种全新的视角来考察经济及社会问题,它所提供的局部动态研究方法是从更现实的社会人出发,把其所考察的问题都置于一定的环境中进行更全面的分析,因而,其结论更接近于现实且具有较强的说服力。进化博弈理论属于经济学的前沿理论,该理论从其理论框架建立到现在仅仅只有近三十年的历史,但其在经济学、社会学、生态学等领域却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近年来已经成为主流经济的研究方法之一。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对经济学的研究起步较晚,特别对进化博弈这样的前沿理论更是知者甚少,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以通俗的语言介绍进化博弈理论的相关内容及其应用,让读者对该理论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本文的结构如下:第一部分给出进化博弈理论的两个典型的例子;第二部分对进化博弈理论的产生及其发展进行阐述;第三部分对进化博弈理论的基本内容进行简要的介绍;第四部分概述进化博弈理论的有关应用;第五部分论述传统的经济学研究方法的缺陷及进化博弈理论研究方法的现实性;第六部分对进化博弈理论的发展及理论前景进行简要的说明。

一、两个简单的例子

为了下文说明的方便,本文先给出进化博弈理论中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给出该理论的基本内容及其研究方法的基本特点。

1.1 老鹰(Hawk)与鸽子(Dove)博弈

假定一个生态环境中有老鹰与鸽子两种动物,它们为了生存需要争夺有限的资源(如食物或生存空间等)而竞争。老鹰一般比较凶悍,必要时在斗争中直到重伤。鸽子一般比较温驯,竞争时在强敌面前常常退缩。竞争中获胜者得到了生存资源就可以更好地繁衍后代,重伤者则不利于其后代生长,即会减少其后代的数量。如果群体中老鹰与鸽子相遇并竞争资源,那么老鹰就会轻而易举地获得全部资源,而鸽子由于害怕强敌退出争夺,从而不能获得任何资源(当然不会受伤);如果群体中两个鸽子相遇并竞争生存资源,由于它们均胆小怕事不愿意战斗,结果平分资源;如果群体中两个老鹰相遇并竞争有限的生存资源,由于它们都非常勇猛而相互残杀,直到双方受到重伤而精疲力竭,结果虽然双方都获得部分生存资源但损失惨重,入不敷出。假定竞争中得到全部资源为50个单位(该数字也可以表示为生物的适应度、繁殖成活率或后代数量);得不到资源则表示其适应度为零;双方重伤则用来表示。于是老鹰、鸽子两种动物进行的资源竞争可以用一个对称博弈来描述,博弈的支付矩阵如下:

操作依赖于该群体的初始状态。如果初始时,该宿舍有多于4人使用操作系统,那么该宿舍所有学生最终都会使用该操作系统;否则所有学生最终会使用操作系统。

二、进化博弈理论的产生及其发展

进化博弈理论是经济学研究方法的一次创新,该理论从否定传统理论赖以成立的基础----理性人假定出发而建立起来一个新的分析框架,它结合了生态学、社会学、心理学及经济学的最新发展成果,从有限理性的社会人出发来分析参与人的资源配置行为。

2.1 理性的由来及其缺陷

经济学自从古希腊哲学中分离出来并成为一门系统的学问,是在亚当•斯密1776年发表《国富论》之后。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关注的核心是资源的稀缺程度如何能被人类经济活动所减少,他们关注的重点不是资源配置问题而是国民财富的增长及国别差异的原因。1890年马歇尔《经济学原理》的出版,标志着新古典经济学的成形,马歇尔之后,新古典经济学关注的核心逐渐转向在给定稀缺程度下资源的最优配置问题。稀缺资源的配置是需要人的参与,也就是说经济学研究的问题演变为关于经济中参与人如何把稀缺的资源配置到效率最高地方去的问题,强调个体行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经济中参与人的决策行为是通过高度复杂的思维活动作出的,为了更好地从微观个体行为来解释资源配置问题,新古典经济学借用了哲学中“理性”概念对复杂的人类行为过程进行了抽象的假定。然而,理性一词用于经济学时却对其含义的理解与哲学中对其含义的理解已经有了明显的区别。哲学中的理性是指人类所特有的用以探索自然和社会奥秘的认知能力,当代伟大的哲学家康德在其著作《纯理性批判》一书中指出,人类理性即认知能力并不是万能的,而是有限的。经济学中的理性则是指一种行为方式,具体地说即是经济中参与人对其所处世界的各种状态及不同状态对自己支付的意义都具有完全信息,并且在既定的条件下每个参与人都具有选择使自己获得最大效用或最大利润的能力。

经济学家认为理性是至高无上的,人们凭借理性就可以完全地认识自然与社会。经济学中对理性的含义经过这样的处理以后,就使得经济学能够充分运用数学理论发展的成果来进行分析。为了应用数学工具并更好地处理经济问题,传统经济学家们从偏好,信念及理性三个方面来界定经济主体的特征,其中信念就是个体认为不同结果将会出现的基于个体所获信息之上的条件概率。偏好则是基于不同结果的信念之上的序。理性是根据上述偏好及信念,个体获得最优决策的程度以及个体根据已经获得的信息来修正其信念的能力。这三个特征使得经济学研究的对象由现实人转向了理想化的对象,经济学越来越偏离了现实。

由理性概念而引致的缺陷首先表现在理性人具有无限的信息收集及处理能力的均衡观,认为经济系统常常处于均衡状态,非均衡只是一种暂时的现象,当受到外生因素扰动而使系统偏离均衡状态时,系统会以线性的方式回归均衡,这种机械式线性反应的均衡观来源于牛顿力学,由此而得出的比较静态分析法完全忽视了系统受到非线性扰动及连续因素的影响。其次表现在由全知全能的理性人而引致的均衡跳跃观,认为经济系统达到均衡或者从一个均衡到另一个均衡是不需要时间的,认为时间是可逆的,即经济变量与物理学的变量一样,只要条件相同系统的均衡也就相同,市场和经济对于过去的记忆是短暂的或者是没有的。这种应用经典牛顿力学分析方法来分析高度复杂的参与人经济行为使得其预测效果大打折扣。最后表现在其比较静态分析方法上,传统经济学的最基本分析方法----比较静态分析法赖以成立的基础是假定经济系统只受到外界一个个相互独立、互不重叠的冲击的影响,或者当一个因素的影响消除之后,下一因素才开始对经济系统产生影响。我们知道现实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各种因素之间不可能相互独立,系统中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动都会引起其他因素的变动,这些因素之间相互作用的时间可能很短也可能很长,各因素对最终目标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比较静态法却只见局部不见整体,企图通过比较不同均衡来找出系统达到均衡的条件,因此得不出符合现实的结论,其研究方法上的局限性大大降低了其理论的现实意义。

2.2 心理学研究成果及有限理性概念的提出

随着经济学家对理论研究的深入,特别近来实验经济学的迅速发展,主流经济学赖以成立的基础“理性人”假定及其基本的比较静态均衡分析法越来越受到了人们的质疑。相继出现了许多其他的研究方法,其中在经济学中影响最大的就是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心理学应用于经济分析有着非常曲折的历史。事实上,斯密、马歇尔、庇古、费雪尔和凯恩斯等一批古典经济学家都仔细地分析了偏好和信念的心理学基础。但从1940’s开始,一方面受到萨缪尔森及希克斯等新一派基于理性假定经济学家的影响,心理分析在经济学中的地位慢慢地被降低了;另一方面理性模型也遇到了许多如Allais(1952)悖论等难以给出合理解释的经济现象。于是1960’s开始,许多微观经济学家再次运用心理学研究方法来解释现实中的异常现象,宏观经济学也把经验法则和适应性预期纳入到其模型之中,正是在这一时期心理学家Simon(1957)提出了其著名的“有限理性”概念。然而,1970’s初随着Robert Lucas等人提出的理性预期理论、Selten、Kreps等倡导的强调正确信念及贝叶斯修正的博弈理论及Stiglitz、Spence等研究的信息经济学理论相继成为主流经济学的一部分,经济学界再一次掀起了排除渗透在经济学领域中心理学研究方法的热潮,心理的研究方法在经济学界几乎无立足之地,严格理性假定席卷整个经济学界。行为经济学的发起者Amos Tversky在经济学界根本找不到志趣相投者。1970’s末期,随着心理学家Amos Tversky与Kahneman合作发表了一系列应用心理分析方法来研究经济学问题的原创性文章,如1974年他们在Science发表的Judgment under uncertainty: Heuristics and biases,1979年他们合作在Econometrica发表Prospect theory: An analysis of decision under risk,慢慢消除了经济学界中存在的对心理学分析方法的偏见,此后应用心理分析方法来解释经济现象的文献见诸于各种经济学期刊之中,心理分析方法也渐渐地成为了主流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之一。

进入1980’s,随着经典博弈理论、生态理论及心理学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特别是心理学家西蒙把其在心理学领域研究的成果直接应用经济分析并因此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极大地激励着经济及社会学家从现实人行为出发来解释经济及社会现象。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类认知过程首先表现为人们通过一种“感知秩序”进行学习活动,并形成分散的非同质的知识,其中“感知秩序”是指人的理解力、知识和人类行动之间的关系;其次表现为个体通过学习所达到的理性程度的有限性,组织学习个体学习行为的整合而形成的多层次“理性结构”,个体理性便会在一个累积性的组织或制度环境中得到塑造和提高并发挥作用,在这个过程中,个体学习行为总会受到组织、习惯和文化等制度性的限制和影响。西蒙认为人类并不是完全理性而是有限理性的,因为人类认知能力有着心理的临界极限,人类进行推理活动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推理也是一种相对稀缺的资源,另外决策者决策时需要大量的信息,而这些信息是不可能免费获得的,获得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是需要大量成本的。考虑到参与人有限的知识水平、有限的推理能力、有限的信息收集及处理能力,经济主体的决策行为并非总是最大化的结果,其决策受到参与人所处的社会环境、过去的经验、日常惯例及其他人相似情形下的行为选择等因素的影响。在有限理性条件下,由于参与人无法免费获得决策所需要的全部信息,并且参与人即使获得了决策所需要的全部信息也可能由于有限的计算能力而无法得出最优决策。因此,参与人只能采取模仿、学习等简单的直观决策方法或一些固定的常规来进行决策。人类的决策结果受到复杂的认知过程的影响,不同的人或者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即使给出相同的条件也可能会得出不同的决策结果,即决策结果受到认知过程的路径影响。

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之一心理学家丹尼尔·卡内曼(Daniel Kahneman)将源于心理学的综合洞察力应用于研究在不确定条件下参与人的决策过程及行为结果并展示了人为决策是如何异于标准经济理论预测的结果。在1979年,他与有着深厚数学及哲学背景的心理学家特韦尔斯基(Tversky)提出了震撼经济学界的“前景理论”(Prospect theory)。他们的发现激励了新一代经济学研究人员运用认知心理学来研究经济学,使经济学的理论更加丰富。一个理论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不仅是对获奖者过去成就的肯定,更主要说明了获奖理论将会成为主流经济学未来的发展方向。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给丹尼尔·卡内曼标志着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从传统的“经济人”转向现实的“社会人”,经济学直面现实。如何从有限理性出发来研究参与人的行为,许多经济学家对之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许多理论,在这些理论之中影响最大且受到了经济学界普遍接受的理论即进化博弈理论。

2.3 进化博弈理论的产生及其发展

进化博弈理论源于对生态现象的解释,1960年代生态学家Lewontin就开始运用进化博弈理论的思想来研究生态问题。生态学家从动植物进化的研究中发现,动植物进化结果在多数情况下都可以用博弈论的纳什均衡概念来解释。然而,博弈论是研究完全理性的人类互动行为时提出来的,为什么能够解释根本无理性可言的动植物的进化现象呢?我们知道动植物的进化遵循达尔文“优胜劣汰”生物进化理论,生态演化的结果却能够利用博弈理论来给予合理的解释,这种巧合意味着我们可以去掉经典博弈理论中理性人假定的要求。另外,1960年代生态学理论研究取得突破性的进展,非合作博弈理论研究成果也不断涌现并日趋成熟,进化博弈理论具备了产生的现实及理论基础。

进化博弈理论应用于研究经济学问题在学术界曾经引起极大的争议,争论的焦点在于理性假定。当时由于理性概念在经济学界已经根深蒂固。多数人认为利用研究生态演化的进化博弈理论来研究参与人的行为是不合适的。因为动植物行为是完全由其基因所决定的,而经济问题则涉及到具有逻辑思维及学习、模仿能力的理性参与人的行为,因此,借助于进化博弈理论来研究远比动植物复杂的人类行为显然是行不通的。但随着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及有限理性概念的提出,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应用进化博弈理论来解释经济现象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利用进化博弈理论来研究并解释经济现象的文献大量出现于各种经济学期刊了。尽管如此,利用进化博弈理论来解释经济现象还是需要对该理论的基本分析框架作出相应的调整。如果去掉参与人偏好、信念及理性假定等条件,那么参与人是如何作出决策的呢?进化博弈理论在处理有限理性参与人决策问题时,常常假定参与人遵循某种比贝叶斯法则更简单的行为规则,这种行为规则应该告诉如何采取行动及如何根据经验来改变行为选择,这样参与人只要知道什么会发生,而不必知道为什么会发生。

1970年代,生态学家Maynard Smith and Price(1973)结合生物进化论与经典博弈理论在研究生态演化现象的基础上而提出了进化博弈理论的基本均衡概念----进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gegy ESS),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进化稳定策略概念的提出标志着进化博弈理论的诞生。此后,生态学家Taylor and Jonker(1978)在考察生态演化现象时首次提出了进化博弈理论的基本动态概念----模仿者动态(Replicator Dynamics)。至此,进化博弈理论有了明确的研究目标。

1980年代以后,随着新古典经济学及博弈论固有的缺陷逐渐被人们所认识,有限理性概念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认可,加之进化博弈理论在解释生态现象时获得的巨大成功,特别是经济学界于1992年在康奈尔大学召开的进化博弈理论学术会议,正式确立了该理论的学术地位。一大批如Larry Sameulson、Ken Binmore、Peyton Young等经济学家从不同的角度对传统的进化博弈理论分析框架进行拓展,并使之逐渐转化为描述经济行为的理论。目前,进化博弈理论的基本理论体系虽然已经形成但还是相当粗糙。因此,它仍然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阶段,但该理论提供了比传统理论更具现实性且能够更准确地解释并预测参与人行为的研究方法,从而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社会学家、生态学家的重视,我们有理由相信该理论成为主流经济学的一部分已经为时不远。

三、进化博弈理论的基本内容

进化博弈理论结合经典博弈理论及生态理论研究成果,并以有限理性的参与人群体为研究对象,利用动态分析方法把影响参与人行为的各种因素纳入其模型之中,并以系统论的观点来考察群体行为的演化趋势。

进化生态学与博弈论的结合至少已有三十几年的历史,初看起来使人觉得奇怪,因为博弈论常常假定参与人是完全理性的,而基因和其他的演化载体常常被假定是以一种完全机械的方式运动。然而一旦用参与人群体来代替博弈论中的参与者个人,用群体中选择不同纯策略的个体占群体中个体总数的百分比来代替博弈论中的混合策略,那么这两种理论就达到了形式上的统一。尽管这两种理论在形式上达到了统一,但进化博弈理论与经典博弈理论还是存在本质区别。在进化博弈理论中每个参与人都是随机地从群体中抽取并进行重复、匿名博弈,他们没有特定的博弈对手 ④。在这种情况下,参与人既可以通过自己的经验直接获得决策信息,也可以通过观察在相似环境中其他参与人的决策并模仿而间接地获得决策信息,还可以通过观察博弈的历史而从群体分布中获得决策信息。对参与人来说,观察群体行为的历史即估算群体分布是非常重要的,首先,群体分布包含了对手如何选择策略的信息。其次,通过观察群体分布也有助于参与人知道什么是好的策略什么是不好的策略。参与人常常会模仿好的策略⑤ 而不好的策略则会在进化过程中淘汰,模仿是学习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功的行为不仅以说教的形式传递下来,而且也容易被模仿。参与人由于受到理性的约束而其行为是幼稚的(Naive),其决策不是通过迅速的最优化计算得到,而是需要经历一个适应性的调整过程,在此过程中参与人会受到其所处环境中各种确定性或随机性因素影响。因此,系统均衡是达到均衡过程的函数,要更准确地描述参与人行为就必须考察经济系统的动态调整过程,动态均衡概念及动态模型在进化博弈理论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3.1 进化博弈理论基本模型分类

进化博弈理论的基本模型按其所考察的群体数目可分为单群体模型(Monomorphic Population Model)与多群体模型(Polymorphic Populations Model)。单群体模型直接来源生态学的研究,在研究生态现象时,生态学家常常把同一个生态环境中所有种群看作一个大群体,由于生物的行为是由其基因唯一确定的,因而可以把生态环境中每一个种群都程式化为一个特定的纯策略。经过这样处理以后,整个群体就相当于一个选择不同纯策略(纯策略集的数目就相当于群体中的种群数)的个体。群体中随机抽取的个体两两进行的都是对称博弈,有些文献中称这类模型为对称模型(Symmetry model)。严格地说,单群体时个体进行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博弈,博弈是在个体与群体分布所代表的虚拟参与人之间进行。如第一部分的老鹰----鸽子博弈,该生态环境中有两个种群老鹰与鸽子,它们代表两个不同的纯策略,用进化方法进行处理时认为该生态群体中每个个体都有两种可供选择策略即老鹰策略与鸽子策略,此时的博弈并不是在随机抽取的两个个体之间进行,而是每个个体都观察群体状态(选择老鹰策略与鸽子策略个体数在群体中所占的比例),给定此状态它就可以计算自己选择不同策略所得的期望支付(严格地说这并不是期望支付,但为了说明的方便本文仍然借用该概念)进而确定选择哪一个策略不选择哪一个策略,对物种而言这就意味着种群数量的增加或减少。

多群体模型是由Selten (1980)首次提出并进行研究的,他在传统单群体生态进化模型中通过引入角色限制行为(Role Conditioned Behavior)而把对称模型变为了非对称模型。在非对称博弈个体之间有角色区分,此时可以从大群体中区分出不同的小群体,群体中随机抽取的个体之间进行真正意义上的两两配对重复、匿名非对称博弈,有时又称之为非对称模型(Asymmetry model)。如果我们把系统选择博弈中的宿舍变成学校(整个学校相当于一个大群体)而把十个人变成十个班(每一个班看成是一个小群体,且同一班的同学无角色区分即与单群体情形一样),每个班的学生都有多种选择,此时该校学生所进行的计算机系统选择博弈就是非对称博弈。非对称博弈模型并不是对单群体博弈模型的简单改进,由单群体到多群体涉及到一系列的如均衡及稳定性等问题的变化。Selten(1980)证明了“在多群体博弈中进化稳定均衡都是严格纳什均衡⑥ ”的结论,这就说明在多群体博弈中,传统的进化稳定均衡概念就显示出其局限性了。同时,在模仿者动态下,同一博弈在单群体与多群体时也会有不同的进化稳定均衡。

按照群体在演化过程中所受到的影响因素是确定性的还是随机性的,进化博弈模型可分为确定性动态模型和随机性动态模型。确定性模型一般比较简单并且能够较好地描述系统的演化趋势,因而,理论界对之进行较多的研究。随机性模型需要考虑许多随机因素对动态系统的影响,一般比较复杂,但该类模型却能够更准确地描述系统的行为,近年来理论界对之也进行广泛的探讨[对随机动态的详细讨论可以参阅这方面的经典文献Foster, D., and P. Young.(1990), Fudenberg, D. and C. Harris (1992), Kandori, M. G. Mailath, and R. Rob(1993)]。

3.2 进化博弈理论基本均衡概念-----进化稳定策略

进化博弈理论的基本均衡概念---进化稳定策略⑦ [文献2、5有详细介绍]是由Maynard Smith and Price(1973)及Maynard Smith(1974)在研究生态演化问题时提出来的,其直观思想是:如果一个群体(原群体)的行为模式能够消除任何小的突变群体,那么这种行为模式一定能够获得比突变群体高的支付,随着时间的演化突变者群体最后会从原群体中消失,原群体所选择的策略就是进化稳定策略。系统选择进化稳定策略时所处的状态即是进化稳定状态,此时的均衡就是进化稳定均衡。下面给出Maynard Smith and Price(1973)对进化稳定策略的定义(此后本文称之为原初定义),用符号表示如下:

说是进化稳定策略,如果,存在一个<,不等式对任意都成立。其中A是群体中个体博弈时的支付矩阵;y表示突变策略;是一个与突变策略y有关的常数,称之为侵入边界(Invasion Barriers);表示选择进化稳定策略群体与选择突变策略群体所组成的混合群体。实际上相当于该吸引子对应吸引域的半径,也就说进化稳定策略考察的是系统落于该均衡的吸引域范围之内的动态性质,而落于吸引域范围之外是不考虑的,所以说它只能够描述系统的局部动态性质。至于系统是如何进入吸引域的原初的进化稳定策略定义所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要准确地理解进化稳定策略概念就必须正确理解突变者和侵入边界的含义。我们可借助于前面的两个例子来理解。在老鹰、鸽子博弈中,当该生态环境中只有老鹰(或只有鸽子)时,这时系统已经处于均衡状态,但它们都是不稳定的均衡,因为这两个均衡都可以被突变者侵入。开始时,假定该生态环境处于老鹰均衡,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而进入鸽子时,那么随着时间的演化,整个生态系统最终就会稳定于一半为老鹰一半为鸽子的状态,即混合策略纳什均衡是进化稳定的。这说明该博弈中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是不稳定的。因为,当系统处于纯策略所表示的状态时,只要存在突变者系统就会离开这种状态,所以它们都不是进化稳定的。相反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却不一样,即当系统处于一半是老鹰一半是鸽子时,如果由于某种因素使得系统偏离该状态,那么系统会自动恢复到原来状态。另外,在系统选择博弈中突变者、侵入边界就更为明显,所谓突变者即是指选择进化稳定策略以外的策略者,且侵入边界与不同的均衡有关。该博弈有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和一个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前一个均衡所对应的侵入边界就是,也就是说如果选择操作系统的学生数占群体总数的比例大于(即学生数大于4),那么选择操作系统的突变者就不可能侵入到该群体中,如果选择操作系统的学生数占群体总的比例小于(即学生数小于4),那么选择操作系统的突变者就会侵入到该群体中而原来选择操作系统的学生会转而学习操作系统。

最初进化稳定策略定义有比较苛刻的条件限制,如单群体、群体中个体数目无限大、系统只受到不连续且互不重叠冲击的影响等。这些条件大大地限制该定义的应用,随着学术界对进化博弈理论研究的深入,许多理论家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最初定义进行了拓展,如Selten 1980首次给出了适应于描述多群体均衡的定义;Schaffer 1988首次给出了适应于描述有限规模群体的均衡定义;Foster and Young(1990)首次给出了适应于描述连续随机系统的均衡定义等等(有关对进化稳定策略进行拓展的讨论见文献[5])。最初定义是在解释生态现象时提出来的,如果进行经济分析,时需要进行相应的改变。在分析生态现象时,把每一个种群的行为都程式化为一个策略,因此进化的结果将会是突变种群的消失(消失的原因在于生物的行为是由其遗传基因唯一确定的)。如果用于经济分析,那么进化的结果将是那些选择突变策略的个体最终会改变策略而选择进化稳定策略(因为人类可以通过学习、模仿等来改变自己所选择的策略)。

经典博弈理论中的核心概念纳什均衡即是指一种策略组合,在该策略组合下任何个人单独偏离都不会变得比不偏离好。纳什均衡是一个静态概念,不能描述系统的动态性质,用数学语言来说它是动态系统的不动点,纳什的成功就是在于他应用拓扑学的不动点定理证明了纳什均衡的存在性。进化稳定策略必定是纳什均衡策略,它是纳什均衡的精练,文献[3]对此有详细的介绍。在进化稳定策略的定义中引入突变者及侵入边界使之能够更好地描述系统的局部动态性质。第一部分的两个例子中,按照纳什均衡的概念是无法得知两个系统最终会选择哪一个均衡,但利用进化稳定策略却可以说明系统最终会稳定哪一个均衡并可以分析系统达到不同均衡的条件,在某种程度上,较好地解决了多重均衡选择问题。

3.3 进化博弈理论基本动态概念----模仿者动态

进化博弈理论来源于生态学的研究,该理论基本上从“优胜劣汰”的进化论观点来看待群体行为的调整过程。一般的进化过程都包括两个可能的行为演化机制:选择机制(Selection Mechanism)和突变机制(Mutation mechanism)。选择机制是指本期中能够获得较高支付的策略,在下期被更多参与者选择;突变是指参与者以随机(无目的性)的方式选择策略,因此突变策略可能获得较高支付也可能获得较低支付,突变一般很少发生。新的突变也必须经过选择,并且只有获得较高支付的策略才能生存(Survive)下来。进化博弈理论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描述群体行为的这种选择机制和突变机制。博弈理论家对群体行为调整过程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由于他们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对群体行为调整过程的研究重点也就不同,因而提出了不同的动态模型,如Weibull(1995) 提出的模仿动态(Imitation Dynamics)模型,认为人们常常模仿其他人的行为尤其是能够产生较高支付的行为;Börgers and Sarin(1995,1997)等提出并应用强化动态(Reinforcement Dynamics)来研究现实中参与人的学习过程;Skyrms (1986) 引入了意向动态(Deliberational Dynamics)模型对哲学中的理性问题进行了讨论;Swinkels(1993)提出了近似调整动态(Myopic Adjustment Dynamics);Borgers and Sarin(1995)提出了刺激—反应动态(Stimulus-Response Dynamics)等等。到目前为止,在进化博弈理论中应用得最多的还是由Taylor and Jonker(1978)在对生态现象进行解释时首次提出描述单群体动态调整过程的模仿者动态(Replicator Dynamics)。所谓模仿者动态是指使用某一策略人数的增长率等于使用该策略时所得的支付与平均支付之差。下面就给出Taylor and Jonker(1978)提出的模仿者动态的微分形式:

化的而且因素之间的互动作用也是需要时间的。因此,均衡只是一种暂时现象或者在多数情况下,系统根本不可能达到的现象,要更准确地考察参与人的行为就必须运用系统论的观点,把行为互动性、因素互动性及时间因素纳入到其模型之中。

5.2 经典博弈理论的策略互动分析法及其缺陷

考虑到新古典经济学没有把参与人行为之间的互动关系纳入到其模型之中,经典博弈理论则在理性人假定的基础上把参与人行为的互动关系纳入到其模型之中进一步考察了参与人的决策问题。在我国,对人类互动行为的研究至少可以追溯到三国时期田赛马的故事,但作为一种正式理论提出来,一般认为是始于冯·诺意曼和摩根斯藤(Von Neumann and O. Morgenstern, 1944)出版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直到纳什(Nash 1950)在研究非合作博弈的基础上提出著名的纳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概念才使得博弈论成为一门完整的理论。经过近五十年的发展,终于在1994年,三位杰出的博弈论大师:纳什(John F. Nash)、泽尔藤(Rechard Selten)和海萨尼(John C. Harsanyi)获得了经济学的最高荣誉——诺贝尔经济学奖,在全球经济学界再次掀起了对博弈论的研究热潮。经典博弈论为社会科学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使我们能够以全新的方法来处理各种冲突与合作的问题。博弈论作为一种理论工具,其应用相当广泛。在信息经济学中得到了充分的应用,1996年诺奖得主Mirrlees等、2001年诺奖得主Akerlof等都对信息经济学研究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这充分说明了博弈论在经济学的地位可见一斑。

经典博弈理论的核心概念----纳什均衡就是由普林斯顿大学数学家纳什在研究非合作博弈时提出来的。纳什均衡即是指给定其他参与人选择的情况下,每一个人单独偏离均衡都不会变得比不偏离好,显然纳什均衡是一个静态均衡概念。经典博弈理论尽管把参与人的互动行为引入到其模型之中,并认为现实中参与人不是孤立地作出自己的决策,每一个参与人的决策不仅依赖于其自身所面临的条件及其所拥有的信息,而且也依赖于其他参与人的决策选择。但该理论却面临着其自身无法克服的缺点。首先,博弈论中的互动是一种“沉默互动⑨ ”,这种互动不允许参与人之间存在任何形式的交流,即假定参与人都是一个个只会理性计算的孤立经济人而非社会人,一旦引入社会互动,许多博弈都无法进行分析,也就是说经典博弈理论中的互动并不“社会互动”而是孤立的“沉默互动”。其次,博弈论的基本均衡概念纳什均衡要求博弈各方都是理性的,并且理性是共同知识,博弈时如果某一方选择了非理,那么博弈就无法进行下去。特别地该理论在利用后向归纳法(Backward Induction)对纳什均衡进行精练时,不但要求参与人完全理性,而且还要求参与人的行为满足序贯理性(Sequential Rationality)要求。这一比理性更强的要求使得博弈论更加远离现实人。再次,在处理参与人所面临的不确定性时,不仅要求各参与人知道世界的各种状态,而且要求参与人知道每一种状态所出现的概率,并且给定一个先念信念,当出现任何新信息时,每个参与人都能够应用贝叶斯法则修正自己的先念信念,也就是说参与人不但具有很强的计算、推理能力,而且能够在一个大的状态空间上应用贝叶斯法则解决相当复杂的问题。现实中多数情况下,参与人并不都具有这种计算、推理能力。最后,博弈论碰到了其最棘手的问题就是多重均衡的处理,当博弈出现多重均衡特别是多重严格纳什均衡时,尽管许多理论家提出了一些方法(Selten(1965)提出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概念,Selten(1975)提出的颤抖手精练纳什均衡,Kerps—wilson(1982)提出的序贯均衡,Schelling(1960)提出的聚点均衡等)来处理多重均衡问题,但始终没能获得一致认可的结论。

与新古典经济学相比,经典博弈理论虽然在其模型中纳入了行为的“沉默互动”关系,但该理论给出的研究方法仍然没能跳出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分析框架,这种只注重结果而忽略达到结果的过程的分析方法依然把对经济系统的影响因素都看作为一个个孤立因素,依然认为影响因素与决策结果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依然没能把参与人所处社会环境等因素纳入到其模型之中,因而不能准确地描述现实中人的决策行为,其结论也仅仅具有理论意义而缺乏政策含义。

5.3 进化博弈理论局部动态分析方法的现实性

进化博弈理论利用达尔文“优胜劣汰”的生物进化论、经典博弈理论并结合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从西蒙提出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的参与人群体出发,通过对群体行为的研究进一步得出参与人个体的行为。进化博弈理论跨越了完全理性的“经济人”与有限理性的“社会人”的鸿沟,实现了经济学研究方法革命性的突破。与传统均衡分析法相比,进化博弈理论的局部动态分析方法在以下几个方面独具特色。

5.3.1 局部动态分析法的均衡观

传统的均衡分析方法认为完全理性参与人能够对环境的任何变化作出迅速的最优反应,因而,经济系统是常常处于均衡状态的,分析参与人的行为只需要研究均衡结果,并以此来预测经济人的行为,通过比较不同均衡结果来寻找系统达到均衡的条件。这种处理方法为了数学上处理的方便而撇开现实中“因素互动”而分别考察单个因素对均衡的影响,使得理论更加缺乏现实基础。进化博弈理论则完全摒弃传统理论中非现实的“理性人”假定,直接从有限理性参与人群体出发而提出的一种全新的研究方法----局部动态法。局部动态法把经济系统达到均衡结果的过程纳入到其模型之中,认为经济系统达到均衡需要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均衡结果依赖于达到均衡的过程,也就是说任何一个结果都是路径依赖的,它与混沌经济学完全动态的研究方法具有某种程度的相似之处。

5.3.2 局部动态法的时间观

传统的均衡分析法并没有纳入因素互动关系并且理性计算是不需要时间的,所以得出经济系统常常是均衡的结论。进化博弈理论的局部动态法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把参与人的决策过程时间及因素互动的时间纳入到其基本模型之中,强调系统达到均衡的过程,并认为经济系统由于受到各种互动行为及互动因素的影响,有些系统达到均衡可能只需要很短的时间,有些系统达到均衡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有些系统可能无法达到均衡。时间因素对经济学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如均衡分析法无法考虑宏观经济政策中“时滞”使得许多实施时有效的政策在发生作用时却出现了与原意相反的结果。时间是度量政策效率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如果不考虑时间因素有些政策可能很有效率,但纳入时间因素,一些需要太长时间才能使系统达到意愿均衡的政策可能根本就没有效率。进化博弈理论把时间纳入到模型分析中并充分应用数学中的相图来描述经济系统达到均衡的路径,这样有利于决策者控制经济系统使之朝向既定的目标前进,也有利于决策者寻找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系统向意愿均衡转化的因素,使系统尽快达到有效率的均衡。

5.3.3 局部动态法的均衡选择观

新古典经济学研究的逻辑有理性就有均衡,然后在既定均衡下通过对不同均衡的比较来寻找系统达到不同均衡的条件,即比较静态法,最后结合条件找出希望达到的均衡,因此,该理论不存在真正意义的均衡选择问题。经典博弈理论提供的分析方法在多数情况下都存在其自身所无法处理的多重均衡问题。如老鹰与鸽子博弈及系统选择博弈中多重均衡问题。进化博弈理论的局部动态法引入突变因素就能够较好地解决了多重均衡的选择问题,在老鹰与鸽子博弈中,尽管全是老鹰(全是鸽子)都是均衡的,但这两个均衡都极不稳定即都不是进化稳定均衡,一旦有鸽子(老鹰)突变者进入该系统就会使系统偏离,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使得系统趋向于混合策略进化稳定均衡即一半鸽子一半老鹰(该均衡是一个全局吸引子);在系统选择博弈中经典博弈理论无法解释系统最终会趋于哪一个均衡,局部动态法引入了突变因素就能够很好地解决了均衡选择问题,即系统最终会趋于哪一个均衡依赖于系统的初始状态即路径依赖。进化博弈理论的基本均衡概念----进化稳定均衡描述的是当经济系统一旦进入到某一均衡的吸引域内时,系统就会对其他的突变策略具有一定程度(即在突变边界内)的抵抗力。

5.3.4 局部动态法的特殊性

新古典经济学与经典博弈理论均衡分析法都是以单个消费者、单个生产者、单个市场为研究对象来考察参与人的最优决策行为,并由此研究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问题。然而它们却碰到了如何由个体行为转化到群体行为的困难,因为这种转化过程涉及到各种互动因素的影响。一个明显的例子是经典博弈理论中囚徒困境博弈,在该博弈中两个囚徒都从个体理性出发,但得到了集体非理性均衡的结论。也就是说,均衡分析法根本无法实现从个体行为向集体行为的过渡,在此框架内寻找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的困难是非常大的。进化博弈理论的局部动态法则从人的社会性出发,利用系统论的处理方法来看待参与人的决策行为。该理论直接以参与人的群体为其研究的逻辑起点,在考虑到影响参与人行为的社会因素、文化因素、民族习俗及个体生活习惯等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群体中有限理性个体的行为互动关系,很巧妙地避开由个体行为向集体行为转化问题,因而能够更加真实地反应现实人的决策过程及其决策结果。

六、结论

进化博弈理论是经济学领域的前沿理论,它来源于对生态现象的研究,虽然该理论应用于经济分析的时间不长,但它为经济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分析方法,较好地克服了新古典经济学及经典博弈理论中理性假定及多重均衡的困难。并且,应用进化博弈理论来研究经济系统能够获得比传统理论更准确的结果,能够更加现实地解释经济现象,因而在短期内为多数经济学家所接受。从某种意义上说引入进化博弈理论局部动态法来分析经济中参与人的行为是经济学研究方法的一次创新。

注释: ①本文把源于冯·诺意曼和摩根斯藤经纳什发展而成的博弈理论称之为经典博弈理论。 ②即无性生殖,这样假定的意思就是说后代继承其母体的策略,并且永远不改变,当然用于研究人类的行为时,需要作相应的调整。 ③所谓近视调整即是指参与人不管未来怎么样,只知道使当前的支付最大化 ④ 经典博弈理论中每一个参与人都有特定的博弈对象,并且,在重复动态博弈中,后行动者通过观察先行动者的理而利用贝叶斯法则来修正自己的先念信念,然后,在此信念下选择使自己获得最大支付的策略。 ⑤好的策略即是指能够获得较高支付的策略。 ⑥所谓严格纳什均衡即是严格占优纳什均衡。给定对手选择的情况下,每个人都通过选择严占优的策略而组成的纳什均衡。 ⑦事实上,这与Selten提出的颤抖手均衡概念具有相似性,所谓颤抖手均衡是指一个战略组合,只有当它在允许所有参与人都可能犯错误时仍是每一个参与人的最优战略的组合时才是一个均衡,其严格定义可以参阅张维迎的《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其中的颤抖或者犯错误与进化稳定策略中的突变因素有差不多的含义,但它们之间存在本质上的不同。 ⑧由模仿者动态方程进行支付变换,可得。 ⑨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博弈论一个著名的捐款----回赠实验中看出,募捐者要求每一个人都自愿捐款,最终募捐者以3倍于捐款总额的钱平均分派给每个捐款者,为了使得博弈能够分析下去,募捐者要求自愿捐款时每个人都不得与其他人讨论,否则该博弈就无法进行下去,因此,本文称博弈论中的互动是一种沉默互动而非社会互动。这个实验充分体现了古典经济学及博弈论研究对象上的一致性,即它们都是研究单个个体的行为而排除了人的一个重要特征----社会性。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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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的研究特点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博弈论;发展脉络;理论体系

博弈论是研究在利益相互影响的局势中,参与人如何选择自己的策略才能使自身的收益最大化的均衡问题,是研究聪明而又理智的决策者在冲突或合作中的策略选择理论。无论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还是人们的日常生活,我们都会经常碰到利益相互影响的博弈问题,也会经常使用博弈去选择策略,不管是自觉的还是无意识的。博弈论的思想极为深刻,内容十分丰富,引起了众多经济学家的极大兴趣,赢得了经济理论界的广泛关注。

一、博弈论发展脉络

博弈思想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早就存在,但这只是停留在经验上,没有形成理论。在我国,有文献记载的最早博弈思想,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著名的田忌赛马的事例。在国外,1500年前巴比伦犹太教法典中的婚姻合同问题,也包含着明显的博弈思想。博弈论应用到经济分析中,是在19世纪中期,博弈论体系的产生、发展、繁荣,则是近几十年的事。

现代博弈论思想在经济上的应用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萌芽阶段

最早的包含博弈思想的经济学文献,是1838年法国经济学家古诺(Cournot)提出的寡头市场产量竞争模型。而1883年法国经济学家伯特兰德(Bertrand)提出的寡头市场价格竞争模型,把古诺模型里寡头厂商的产量竞争变成了价格竞争。1913年策梅罗(Zermelo)提出的关于象棋博弈的定理是博弈论的第一个定理,提出的逆向归纳法是博弈论的第一种有一般意义的分析方法。这一阶段,还有很多学者涉及了博弈论的研究,但都是零散的研究,没有形成体系。

2、产生阶段

一般认为,博弈论作为一种系统的理论产生的标志,是1944年冯・诺伊曼(von Neumann)和摩根斯坦(Morgenstern)合著的《博弈论和经济行为》一书的出版。该书在总结以往博弈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给出了博弈论研究的一般框架、概念术语和表述方法,提出了较系统的博弈理论。在此阶段,还涌现出许多著名的博弈理论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概念和理论。例如,1950年纳什(Nash)提出了均衡点的概念,1950年塔克(Tucker)介绍了“囚徒困境”博弈,1953年夏普里(Shapley)提出了合作博弈里著名的“夏普里值”,这些概念和理论共同构成了现代博弈论体系的核心。

3、发展阶段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博弈论进入一个发展和完善的阶段。1965年泽尔腾(Selten)提出了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的概念,1967-1968年海萨尼(Harsanyi)建立了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论,1974年奥曼(Aumann)提出了相关均衡的概念,1975年泽尔腾又提出了颤抖的手均衡的概念,1982年克里普斯(Kreps)和威尔逊(Wilson)提出了序贯均衡的概念,1991年弗登博格(Fudenberg)和梯若尔(Tirole)提出了完美贝叶斯均衡的概念,这些都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博弈的理论。

4、繁荣阶段

20世纪90年代以来,博弈论开始受到经济学家真正广泛的重视,并被看作重要的经济理论和经济学的核心分析方法,开始贯穿几乎整个微观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在宏观、金融、环境、劳动、福利、国际经济学等学科中也开始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大有以博弈论为基础重构经济学大厦的趋势。尤其是1994年纳什、海萨尼、泽尔腾这三位博弈论学者共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使博弈论作为重要经济学分支学科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权威性的肯定,也表明了博弈论已在主流经济学中占据重要地位。

二、博弈论理论体系

博弈论涵盖的内容很多,从总体上可以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两大类。如果博弈中存在有约束力的协议,就是合作博弈;相反,如果博弈中不存在有约束力的协议,就是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主要研究的是在有约束力的协议作用下,参与人采取符合集体理性的行动达到博弈均衡后,各参与人的收益分配问题。而经济问题中遇到的多是在个体理性基础上的决策,这使得基于个体理性的非合作博弈在经济研究中广泛应用。对非合作博弈的分类,主要涉及博弈的过程和博弈的信息结构两个方面:

1、博弈的过程

从博弈的过程来分,博弈论可以分为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两类。如果所有参与人同时选择策略,或者决策虽有先有后,但后行动者并不知道先行动者的选择,这样的博弈称为静态博弈;如果参与人的行动有先后顺序,而且行动在后者可以观察到行动在先者的选择,并据此做出相应的选择,这样的博弈称为动态博弈。

2、博弈的信息结构

博弈的信息结构又分为关于收益的信息和关于博弈过程的信息两方面。在关于收益的信息方面,如果各参与人完全了解所有参与人各种情况下的收益,称为完全信息;而至少部分参与人不完全了解其他参与人的收益,称为不完全信息。在关于博弈过程的信息方面,如果轮到行动的参与人全部能够看到在他行动之前行动的所有参与人的行动,就是完美信息;而至少部分轮到行动的参与人不能全部看到在他行动之前行动的某些参与人的行动,就是不完美信息。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完美信息和不完美信息实际上是只针对动态博弈的,而静态博弈中所有参与人可看作同时选择策略,所以不存在完美信息和不完美信息的问题。

这样,根据上述博弈的过程和博弈的信息结构两个方面,我们可以将非合作博弈分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完全且完美信息动态博弈、完全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等类型。掌握了博弈的分类情况,针对每一个具体的博弈问题,我们就可以将其归于某一特定类型,根据这一类型的分析思路来解决这个博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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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博弈论的研究特点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博弈;委托与;经济行为

一、博弈论发展简述

博弈论思想古已有之,博弈论最初主要研究象棋、桥牌、中的胜负问题,人们对博弈局势的把握只停留在经验上,没有向理论化发展,正式发展成一门学科则是在20世纪初对于博弈论的研究,开始于策墨洛、波雷尔及冯・诺伊曼,今天博弈论已发展成一门较完善的的学科。目前已成为经济分析的主要工具之一,对产业组织理论、委托理论、信息经济学等经济理论的发展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由于博弈论重视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及其辨证关系,大大拓宽了传统经济学的分析思路,使其更加接近现实市场竞争,从而成为现代微观经济学的重要基石,也为现代宏观经济学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微观基础。

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去促进一种目标,而这种目标决不是他所追求的东西。由于追逐他自己的利益,他经常促进了社会利益, 其效果要比他真正想促进社会利益时所得到的效果为大。二百多年来,西方经济学家坚持斯密的信条, 他们相信自私自利的个体在利益驱动下会使社会达到和谐一致。博弈论专家认识到,理性人在进行经济决策时,但由于目标(或经济利益)不一致时常发生冲突, 理性人的最优选择要受对方选择的影响, 理性人之间的这种互动行为使他们的决策均依赖于两个或更多的人们的交互式战略。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因以合作博弈为对象, 主要对二人零和博弈进行了分析。此后,合作博弈有了长足发展,提出了稳定集,解概念, 核等重要概念与思想, 来研究人们发生冲突时的合作问题。1950年,纳什发表了他的博士论文非合作博弈,最先对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进行了区别, 提出了博弈论中最为重要的概念:纳什均衡, 为非合作博弈一般理论奠定了基础, 非合作博弈发展起来。事实上,合作博弈可以看作非合作博弈的特殊情况, 它略去了非合作个体之间建立合作关系的过程而着重研究合作的可能性与形式。非合作博弈对分析理论更为适用, 因此,我们今天所说的博弈论主要是指非合作博弈。

二、博弈论与经济行为结合

(一)委托人与人之间约束与激励机制

作为产权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委托一理论是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契约形成过程出发,探讨委托人如何设计出一种契约,以促使人为最大限度地增进委托人的效用而努力工作。标准的委托一理论是基于以下两个基本的假设:信息不对称与经济人假设委托一关系一旦确立期,委托人期望人忠诚为其服务,通过不断提高个人能力水平,来提高企业的产出绩效,进而实现其自身效用最大化。但因人利己主义倾向及信息不对称,这一前提经常与现实经济生活相背离,从而导致了委托一关系失效。

1.委托人与人之间的目标函数不一致

2.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问题

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委托人无法准确判断人是否在忠诚且有能力地为企业服务,因而也就无法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有效监督,此时,问题的产生也就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问题主要是指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个方面。 逆向选择,是指委托关系确立之前,人利用其相对于委托人的信息优势,使得契约的签订对自己有利 。

3.委托人和人之问契约不完备

委托一关系实质是一种契约关系,但现实经济生活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使得委托双方不可能事前签订一个完备的契约。此外,契约的完备程度也与契约的成本密切相关,完备程度越高则其代价越大。

(二)讨价还价的博弈与情侣模型

在现实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讨价还价的问题,这其实就是买主与卖主的一场博弈。博弈理论表明,当谈判的多阶段博弈是单数阶段时,先开价者具有“先发优势”;而双数阶段时,后开价者具有“后动优势”。这在商场竞争中是十分常见的现象:非常急切想买到物品的买方往往要以高一些的价格购得所需之物;急切于推销的销售人员往往也是以较低的价格卖出自己所销售的商品。

商业谈判中,有一种“情侣博弈”谈判的模式。“情侣博弈”说的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在如何安排度周末,而提出了这样的问题:男士想要看球赛,女士想要听歌剧。如果从其中的某个个体来看,这样的结局不是最优,但是如果有一方的稍许让步,就可以换来情侣组合整体的最佳满意度,同时自己也得到相对较佳的满意度;反之,如果男士单独去看球赛而女士单独去听歌剧,由于缺少情侣陪伴,必然会造成或多或少的满意度下跌。对于这样一个模式,博弈论告诉我们,双方都去看球赛或者双方都去听歌剧,是博弈的两个“纳什均衡”,也就是对双方整体而言,满意程度最高的两个结局。

(三)寡头垄断

寡头垄断:又称寡头、寡占,一种由少数卖方(寡头)主导市场的市场状态。英语中这个词来源于希腊语中“很少的卖者”。寡头垄断是同时包含垄断因素和竞争因素而更接近于完全垄断的一种市场结构。它的显著特点是少数几家厂商垄断了某一行业的市场,这些厂商的产量占全行业总产量中很高的比例,从而控制着该行业的产品供给,寡头垄断又称为双占垄断或双头垄断。 寡头垄断的形成首先是由某些产品的生产与技术特点所决定的,寡头垄断行业往往是生产高度集中的行业,如钢铁、汽车、石油等行业。其次,寡头厂商为保持自身地位而采取的种种排他性措施,以及政府对某些寡头厂商的扶持政策等,也可促进寡头垄断市场的形成。

三、博弈论的不足与发展

虽然博弈论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 而且在经济学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但博弈理论仍存在很多不足,首先就是均衡解的多重性。在很多情况下, 博弈模型的均衡解不止一个, 而是很多个。可以说这是一种富余的均衡, 因为面对多重均衡解, 经济学家并不知道那一个均衡解最终会发生, 这就限制了博弈论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和对未来问题的预测能力。相信在博弈论的发展中, 对博弈均衡的精炼是博弈论专家们一项长久的任务。此外, 博弈的建模技术、分析方法和求解手段如何进一步发展; 博弈论的应用领域如何逐步拓宽; 博弈论在经济学的研究和应用中如何求得更广泛的普及等, 这些问题仍未得到满意的解决。

参考文献:

[1]杨瑞龙,杨其静.企业理论:现代观点[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3] 蒋殿春. 博弈论如何改写了微观经济学[J]. 经济学家, 1997; ( 6): 86~ 95

[4] 张培刚, 方齐云. 博弈论的应用及其展望[J]. 经济评论, 1998; ( 2): 13~ 14

[5] 张维迎.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与上海三联书店, 1999

博弈论的研究特点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创新网络;演进博弈;形成机理

一、 引言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与竞争环境的变化,企业开始通过创新网络来获取创新资源,缩短创新时间,进而取得竞争优势。创新网络不仅有利于减少创新费用和分散创新风险,而且有利于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和政府的紧密结合。可以说,创新网络是构建并完善国家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数学者普遍认为创新网络是由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政府机构、中介组织等组成,其中企业是最主要的创新主体,企业为了实现创新功能,通过创新网络与其他创新主体建立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关系,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获取创新资源,从而有效地提高创新效率。freeman(1991)认为创新网络是一种应付系统创新的基本制度安排,其中企业间的创新协作关系是网络架构的主要联结机制。olaf arndt & rolf sternberg(2000)认为创新网络是不同的创新参与者的协同群体。因为创新网络能够帮助创新企业共享创效利益、共担创新风险,并获得特殊的技能。组成创新网络的企业、大学或科研院所、中介组织及政府进行合作以实现共同的创新目标(barringer & harrison,2000)。moller & svahn(2009)对创新网络管理过程进行了研究,并发现网络成长受科技环境影响很大,同时它又能反作用环境,进而改善区域创新环境。现代科学技术如纳米技术、生物技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创新网络的研究,这些技术在不同行业的广泛使用导致了组织界限的模糊,并产生了深而广的网络结构。例如,生物技术和纳米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科技组织投入了大量的智力资本和物质资源,最终导致了网络的广泛发展(robinson,rip,& mangematin,2007)。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创新网络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国家竞争力和创造财富方面的重要性。在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政府的创新政策由鼓励研发投入到鼓励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创新网络构建(corley,boardman,& bozeman, 2006)。虽然目前创新网络的研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有必要进一步分析其形成机理以便于完全认识它的潜在优势。本文研究的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创新网络的本质特质,然后就创新网络研究机理进行分析,并找出其中的发展规律。

二、 创新网络的本质特征

网络广义含义被认为是由不同的主体和主体间的关系组成。在创新网络中,创新主体通过建立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关系,进而获取创新资源,并有效地提高创新效率。创新网络之所以能在创新活动中发挥巨大的作用是基于它的五大特性:

1. 互补性。由于不同的创新主体拥有不同的创新资源,在创新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创新作用。通过共享知识和技术资源,创新网络中的创新主体间的合作可以降低创新成本,进而提高创新效率,即产生“1+1>2”的协同效应。由此可见,创新网络中的企业之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政府和中介机构之间形成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2. 开放性。网络创新活动通常是创新主体间互动频繁和内外交流频繁的过程,创新网络之所以具有创新优势,是因为网络主体间科研通过频繁交流产生网络互动效应,网络节点通过与网络外发生多方位、多层次的联系,获取更广泛的知识和互补性的资源。开放性的网络便于创新主体与外界联系,及时了解网络内外相关技术和市场信息,提高与网络外先进技术和市场的对接能力,确保创新活动可以更好地适应外界环境的最新变化。

3. 动态性。由于创新网络中的企业是随时进入和退出的,创新网络结构相应的产生变迁,表现在跟随性变迁和选择性集聚等方式,这就决定了创新网络的动态变化特性。其次,由于创新资源分布在网络的各个节点中,创新资源的产生和流动也决定了创新网络的动态性。网络创新的实质是网络内企业相互学习的过程,相邻节点(企业)间可以更加便利地分享创新成果和知识。此外,创新主体与外界进行知识交流决定了网络的动态性。随着信息化的加快发展,要取得更大的创新,必须有效突破地域的束缚,更多的与外界互动以便有效提高网络整体的创新能力。

4. 根植性。创新网络的形成往往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一个创新网络内的企业因为具有共同的社会文化背景,处于相近的制度环境中,其经济行为便不约而同的植根于网络内共同的知识背景和游戏规则中,由此产生的聚合效应的就越多。创新主体通过非正式的社会网络有机的联系在一起,有效增强了网络成员间的信任,这既有利于传播和扩散显性知识,更有助于隐形知识的流动和共享,进而增强了网络的创新能力。

5. 协同竞争性。创新网络内各主体间既存在协作的关系也存在竞争的关系。创新主体间在注重协作的同时,往往为了追求最大利润而展开竞争,当然,竞争与协作并非矛盾体,有效地竞争为共同创新提供了动力,只不过这种竞争是在协作的基础上,可以看作是一种协作性竞争。

三、 创新网络形成的复制动态演进博弈模型

创新网络的形成过程必然涉及到企业竞合问题,在讨论企业竞合问题时,学术界通常应用合作或非合作博弈方法。传统博弈论通常假设博弈双方是完全理性的,而且在信息充分的环境里,由此得出的博弈均衡解未免牵强。而smith(1974)提出的演进博弈理论正好弥补了传统博弈论的不足。matthew和alison(2002)曾指出“由于演进博弈理论具有动态调整和学习过程等动态机制特征,从而为研究群体行为进化和稳定机制提供了较好的分析方法”。zander(2002)在研究瑞典通用电器公司与瑞士的brown-boveri合作创新网络的形成时指出,创新网络的最初形成具有一定的经济逻辑,当网络形成时,由于某种经济动因开始不断地演进,其形成是一个不断演进的复杂的过程。

本文从有限理性出发,认为博弈双方的策略均衡不再是一次性博弈的结果,而是一个不断学习和调整的结果,通过多次博弈和长期的学习与改进,博弈双方趋向稳定策略,而且在稳定策略条件下,个别“突变”策略并不能带来收益,此时的稳定策略称之为“进化稳定策略”(ess)。正是由于创新网络具有互补性、开放性、动态性、根植性和协同竞争性才导致了网络的复杂性,进而导致创新主体间博弈的有限理性。在有限理性前提下,创新网络的形成便是一个动态的学习与调整过程。因此,本文在分析创新网络具有的特性基础上,借助演进博弈理论研究创新网络形成机理,构建创新网络复制动态模型,并从中找出影响创新网络形成的主要因素。

1. 博弈模型的建立。假设现有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创新网络,在网络外部存在一些试图加入该网络的企业。假设博弈方a代表网络外部试图加入的企业群,博弈方b代表网络内部企业群。博弈方a有两个选择,一是“加入”网络,二是“不加入”;博弈方b也有两个选择,“接受”或“不接受”a的加入。由于博弈双方对创新的认识能力和预测能力有限,因此,博弈双方符合有限理性的条件。博弈双方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表1中r′a、r′b分别表示博弈方a如果无法加入创新网络时双方的收益;ra、rb分别表示博弈方a加入网络后双方的收益。其中r′a?茁ata,?酌btb>?茁btb,这在后面的研究中得以证明。

2. 博弈过程分析。现假设博弈方a采取“加入”创新网络策略的企业比例为?姿,则采取“不加入”策略的企业比例数为1-?姿;同时假设博弈方b采取“接受”a加入创新网络策略的企业比例为?籽,则采取“不接受”策略的企业比例为1-?籽。因此可以计算出博弈方a选择“加入”和“不加入”策略的期望收益uea、una,以及博弈方a的平均收益ua,各收益表达式分别为:

uea=?籽(ra+?酌ata-?茁btb)+(1-?籽)r′a(1)

una=?籽r′a+(1-?籽)r′a(2)

ua=?姿uea+(1-?姿)una=?姿?籽ta(?酌a-?茁a)+r′a(3)

同理可得博弈方b选择“接受”策略和“不接受”策略的企业期望收益和平均收益uyb、unb、ub,数学表达式分别为:

uyb=?姿(rb+?酌btb-?茁btb)+(1-?姿)r′b(4)

unb=?姿rb+(1-?姿)r′b(5)

ub=?籽uyb+(1-?籽)unb=?姿?籽tb(?酌b-?茁b)+r′b(6)

我们知道,复制动态概念指出博弈的优势策略转变是一个渐进过程,因此可以用复制动态公式表示策略调整的速度,现在对博弈双方进行复制动态分析。

博弈方a群体复制动态方程为:

公式(7)表示博弈方a选择“加入”策略类型的企业随时间变化的比率与博弈方a的企业数量成正比,与博弈方a选择“加入”策略类型的期望收益大于所有博弈方a平均收益成正比。

博弈方b群体动态方程相位图如图2所示。

3. 博弈结果分析。基于上述创新网络形成演进博弈模型可知,博弈双方的比例变化复制动态的关系可以在以两个比例?姿,?籽为坐标图上标示,如图3所示。从图3可以看出,博弈双方的进化稳定策略(ess)只有唯一点(?姿*=1, ?籽*=1),其他各点均不具有复制动态的收敛特性,且抗扰动能力差。由此可见,在有限理性条件下,博弈双方经过长期的反复博弈后,学习和调整策略的结果是:潜在加入创新网络的企业在?酌a>?茁a情况下,即创新收益大于创新风险的条件下,则加入创新网络带来的收益大于0((?酌a-?茁a)ta>0),在利益驱使下,最终所有的企业都选择加入创新网络;同理,创新网络内原有企业在?酌b>?茁b情况下,最终选择的结果是接受新企业的加入。由此可见,当收益系数?酌越大,风险系数?茁越小时,博弈结果最终收敛于(?姿*=1,?籽*=1)的可能性就越大。

在创新网络中,收益系数?酌通常与企业的吸收和转化创新知识的能力有关。实践证明,通过提高员工素质,构建良好的企业内外部正式和非正式的交流渠道,能够有效提高企业吸收和转化知识的能力,进而促进创新网络的形成和维护。风险系数?茁主要是由创新网络的内外部环境决定,如果创新网络所处环境良好,每个创新主体间彼此信任,网络内正式和非正式交流和合作关系融洽,那么每个创新主体都愿意合作,合作创新意愿越强,越容易促使创新网络的形成。在运行效率高的创新网络中,企业采取合作创新所付出的成本就越小,相应的创新风险系数就越低。因此,良好的网络环境对创新网络形成及运行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博弈论的研究特点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创新网络;演进博弈;形成机理

一、 引言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与竞争环境的变化,企业开始通过创新网络来获取创新资源,缩短创新时间,进而取得竞争优势。创新网络不仅有利于减少创新费用和分散创新风险,而且有利于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和政府的紧密结合。可以说,创新网络是构建并完善国家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数学者普遍认为创新网络是由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政府机构、中介组织等组成,其中企业是最主要的创新主体,企业为了实现创新功能,通过创新网络与其他创新主体建立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关系,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获取创新资源,从而有效地提高创新效率。freeman(1991)认为创新网络是一种应付系统创新的基本制度安排,其中企业间的创新协作关系是网络架构的主要联结机制。olaf arndt & rolf sternberg(2000)认为创新网络是不同的创新参与者的协同群体。因为创新网络能够帮助创新企业共享创效利益、共担创新风险,并获得特殊的技能。组成创新网络的企业、大学或科研院所、中介组织及政府进行合作以实现共同的创新目标(barringer & harrison,2000)。WwW.133229.CoMmoller & svahn(2009)对创新网络管理过程进行了研究,并发现网络成长受科技环境影响很大,同时它又能反作用环境,进而改善区域创新环境。现代科学技术如纳米技术、生物技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创新网络的研究,这些技术在不同行业的广泛使用导致了组织界限的模糊,并产生了深而广的网络结构。例如,生物技术和纳米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科技组织投入了大量的智力资本和物质资源,最终导致了网络的广泛发展(robinson,rip,& mangematin,2007)。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创新网络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国家竞争力和创造财富方面的重要性。在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政府的创新政策由鼓励研发投入到鼓励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创新网络构建(corley,boardman,& bozeman, 2006)。虽然目前创新网络的研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有必要进一步分析其形成机理以便于完全认识它的潜在优势。本文研究的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创新网络的本质特质,然后就创新网络研究机理进行分析,并找出其中的发展规律。

二、 创新网络的本质特征

网络广义含义被认为是由不同的主体和主体间的关系组成。在创新网络中,创新主体通过建立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关系,进而获取创新资源,并有效地提高创新效率。创新网络之所以能在创新活动中发挥巨大的作用是基于它的五大特性:

1. 互补性。由于不同的创新主体拥有不同的创新资源,在创新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创新作用。通过共享知识和技术资源,创新网络中的创新主体间的合作可以降低创新成本,进而提高创新效率,即产生“1+1>2”的协同效应。由此可见,创新网络中的企业之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政府和中介机构之间形成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2. 开放性。网络创新活动通常是创新主体间互动频繁和内外交流频繁的过程,创新网络之所以具有创新优势,是因为网络主体间科研通过频繁交流产生网络互动效应,网络节点通过与网络外发生多方位、多层次的联系,获取更广泛的知识和互补性的资源。开放性的网络便于创新主体与外界联系,及时了解网络内外相关技术和市场信息,提高与网络外先进技术和市场的对接能力,确保创新活动可以更好地适应外界环境的最新变化。

3. 动态性。由于创新网络中的企业是随时进入和退出的,创新网络结构相应的产生变迁,表现在跟随性变迁和选择性集聚等方式,这就决定了创新网络的动态变化特性。其次,由于创新资源分布在网络的各个节点中,创新资源的产生和流动也决定了创新网络的动态性。网络创新的实质是网络内企业相互学习的过程,相邻节点(企业)间可以更加便利地分享创新成果和知识。此外,创新主体与外界进行知识交流决定了网络的动态性。随着信息化的加快发展,要取得更大的创新,必须有效突破地域的束缚,更多的与外界互动以便有效提高网络整体的创新能力。

4. 根植性。创新网络的形成往往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一个创新网络内的企业因为具有共同的社会文化背景,处于相近的制度环境中,其经济行为便不约而同的植根于网络内共同的知识背景和游戏规则中,由此产生的聚合效应的就越多。创新主体通过非正式的社会网络有机的联系在一起,有效增强了网络成员间的信任,这既有利于传播和扩散显性知识,更有助于隐形知识的流动和共享,进而增强了网络的创新能力。

5. 协同竞争性。创新网络内各主体间既存在协作的关系也存在竞争的关系。创新主体间在注重协作的同时,往往为了追求最大利润而展开竞争,当然,竞争与协作并非矛盾体,有效地竞争为共同创新提供了动力,只不过这种竞争是在协作的基础上,可以看作是一种协作性竞争。

三、 创新网络形成的复制动态演进博弈模型

创新网络的形成过程必然涉及到企业竞合问题,在讨论企业竞合问题时,学术界通常应用合作或非合作博弈方法。传统博弈论通常假设博弈双方是完全理性的,而且在信息充分的环境里,由此得出的博弈均衡解未免牵强。而smith(1974)提出的演进博弈理论正好弥补了传统博弈论的不足。matthew和alison(2002)曾指出“由于演进博弈理论具有动态调整和学习过程等动态机制特征,从而为研究群体行为进化和稳定机制提供了较好的分析方法”。zander(2002)在研究瑞典通用电器公司与瑞士的brown-boveri合作创新网络的形成时指出,创新网络的最初形成具有一定的经济逻辑,当网络形成时,由于某种经济动因开始不断地演进,其形成是一个不断演进的复杂的过程。

本文从有限理性出发,认为博弈双方的策略均衡不再是一次性博弈的结果,而是一个不断学习和调整的结果,通过多次博弈和长期的学习与改进,博弈双方趋向稳定策略,而且在稳定策略条件下,个别“突变”策略并不能带来收益,此时的稳定策略称之为“进化稳定策略”(ess)。正是由于创新网络具有互补性、开放性、动态性、根植性和协同竞争性才导致了网络的复杂性,进而导致创新主体间博弈的有限理性。在有限理性前提下,创新网络的形成便是一个动态的学习与调整过程。因此,本文在分析创新网络具有的特性基础上,借助演进博弈理论研究创新网络形成机理,构建创新网络复制动态模型,并从中找出影响创新网络形成的主要因素。

1. 博弈模型的建立。假设现有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创新网络,在网络外部存在一些试图加入该网络的企业。假设博弈方a代表网络外部试图加入的企业群,博弈方b代表网络内部企业群。博弈方a有两个选择,一是“加入”网络,二是“不加入”;博弈方b也有两个选择,“接受”或“不接受”a的加入。由于博弈双方对创新的认识能力和预测能力有限,因此,博弈双方符合有限理性的条件。博弈双方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表1中r′a、r′b分别表示博弈方a如果无法加入创新网络时双方的收益;ra、rb分别表示博弈方a加入网络后双方的收益。其中r′a?茁ata,?酌btb>?茁btb,这在后面的研究中得以证明。

2. 博弈过程分析。现假设博弈方a采取“加入”创新网络策略的企业比例为?姿,则采取“不加入”策略的企业比例数为1-?姿;同时假设博弈方b采取“接受”a加入创新网络策略的企业比例为?籽,则采取“不接受”策略的企业比例为1-?籽。因此可以计算出博弈方a选择“加入”和“不加入”策略的期望收益uea、una,以及博弈方a的平均收益ua,各收益表达式分别为:

uea=?籽(ra+?酌ata-?茁btb)+(1-?籽)r′a(1)

una=?籽r′a+(1-?籽)r′a(2)

ua=?姿uea+(1-?姿)una=?姿?籽ta(?酌a-?茁a)+r′a(3)

同理可得博弈方b选择“接受”策略和“不接受”策略的企业期望收益和平均收益uyb、unb、ub,数学表达式分别为:

uyb=?姿(rb+?酌btb-?茁btb)+(1-?姿)r′b(4)

unb=?姿rb+(1-?姿)r′b(5)

ub=?籽uyb+(1-?籽)unb=?姿?籽tb(?酌b-?茁b)+r′b(6)

我们知道,复制动态概念指出博弈的优势策略转变是一个渐进过程,因此可以用复制动态公式表示策略调整的速度,现在对博弈双方进行复制动态分析。

博弈方a群体复制动态方程为:

公式(7)表示博弈方a选择“加入”策略类型的企业随时间变化的比率与博弈方a的企业数量成正比,与博弈方a选择“加入”策略类型的期望收益大于所有博弈方a平均收益成正比。

博弈方b群体动态方程相位图如图2所示。

3. 博弈结果分析。基于上述创新网络形成演进博弈模型可知,博弈双方的比例变化复制动态的关系可以在以两个比例?姿,?籽为坐标图上标示,如图3所示。从图3可以看出,博弈双方的进化稳定策略(ess)只有唯一点(?姿*=1, ?籽*=1),其他各点均不具有复制动态的收敛特性,且抗扰动能力差。由此可见,在有限理性条件下,博弈双方经过长期的反复博弈后,学习和调整策略的结果是:潜在加入创新网络的企业在?酌a>?茁a情况下,即创新收益大于创新风险的条件下,则加入创新网络带来的收益大于0((?酌a-?茁a)ta>0),在利益驱使下,最终所有的企业都选择加入创新网络;同理,创新网络内原有企业在?酌b>?茁b情况下,最终选择的结果是接受新企业的加入。由此可见,当收益系数?酌越大,风险系数?茁越小时,博弈结果最终收敛于(?姿*=1,?籽*=1)的可能性就越大。

在创新网络中,收益系数?酌通常与企业的吸收和转化创新知识的能力有关。实践证明,通过提高员工素质,构建良好的企业内外部正式和非正式的交流渠道,能够有效提高企业吸收和转化知识的能力,进而促进创新网络的形成和维护。风险系数?茁主要是由创新网络的内外部环境决定,如果创新网络所处环境良好,每个创新主体间彼此信任,网络内正式和非正式交流和合作关系融洽,那么每个创新主体都愿意合作,合作创新意愿越强,越容易促使创新网络的形成。在运行效率高的创新网络中,企业采取合作创新所付出的成本就越小,相应的创新风险系数就越低。因此,良好的网络环境对创新网络形成及运行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博弈论的研究特点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创新网络;演进博弈;形成机理

一、 引言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与竞争环境的变化,企业开始通过创新网络来获取创新资源,缩短创新时间,进而取得竞争优势。创新网络不仅有利于减少创新费用和分散创新风险,而且有利于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和政府的紧密结合。可以说,创新网络是构建并完善国家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数学者普遍认为创新网络是由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政府机构、中介组织等组成,其中企业是最主要的创新主体,企业为了实现创新功能,通过创新网络与其他创新主体建立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关系,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获取创新资源,从而有效地提高创新效率。freeman(1991)认为创新网络是一种应付系统创新的基本制度安排,其中企业间的创新协作关系是网络架构的主要联结机制。olaf arndt & rolf sternberg(2000)认为创新网络是不同的创新参与者的协同群体。因为创新网络能够帮助创新企业共享创效利益、共担创新风险,并获得特殊的技能。组成创新网络的企业、大学或科研院所、中介组织及政府进行合作以实现共同的创新目标(barringer & harrison,2000)。moller & svahn(2009)对创新网络管理过程进行了研究,并发现网络成长受科技环境影响很大,同时它又能反作用环境,进而改善区域创新环境。现代科学技术如纳米技术、生物技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创新网络的研究,这些技术在不同行业的广泛使用导致了组织界限的模糊,并产生了深而广的网络结构。例如,生物技术和纳米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科技组织投入了大量的智力资本和物质资源,最终导致了网络的广泛发展(robinson,rip,& mangematin,2007)。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创新网络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国家竞争力和创造财富方面的重要性。在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政府的创新政策由鼓励研发投入到鼓励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创新网络构建(corley,boardman,& bozeman, 2006)。虽然目前创新网络的研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有必要进一步分析其形成机理以便于完全认识它的潜在优势。本文研究的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创新网络的本质特质,然后就创新网络研究机理进行分析,并找出其中的发展规律。

二、 创新网络的本质特征

网络广义含义被认为是由不同的主体和主体间的关系组成。在创新网络中,创新主体通过建立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关系,进而获取创新资源,并有效地提高创新效率。创新网络之所以能在创新活动中发挥巨大的作用是基于它的五大特性:

1. 互补性。由于不同的创新主体拥有不同的创新资源,在创新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创新作用。通过共享知识和技术资源,创新网络中的创新主体间的合作可以降低创新成本,进而提高创新效率,即产生“1+1>2”的协同效应。由此可见,创新网络中的企业之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政府和中介机构之间形成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2. 开放性。网络创新活动通常是创新主体间互动频繁和内外交流频繁的过程,创新网络之所以具有创新优势,是因为网络主体间科研通过频繁交流产生网络互动效应,网络节点通过与网络外发生多方位、多层次的联系,获取更广泛的知识和互补性的资源。开放性的网络便于创新主体与外界联系,及时了解网络内外相关技术和市场信息,提高与网络外先进技术和市场的对接能力,确保创新活动可以更好地适应外界环境的最新变化。

3. 动态性。由于创新网络中的企业是随时进入和退出的,创新网络结构相应的产生变迁,表现在跟随性变迁和选择性集聚等方式,这就决定了创新网络的动态变化特性。其次,由于创新资源分布在网络的各个节点中,创新资源的产生和流动也决定了创新网络的动态性。网络创新的实质是网络内企业相互学习的过程,相邻节点(企业)间可以更加便利地分享创新成果和知识。此外,创新主体与外界进行知识交流决定了网络的动态性。随着信息化的加快发展,要取得更大的创新,必须有效突破地域的束缚,更多的与外界互动以便有效提高网络整体的创新能力。

4. 根植性。创新网络的形成往往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一个创新网络内的企业因为具有共同的社会文化背景,处于相近的制度环境中,其经济行为便不约而同的植根于网络内共同的知识背景和游戏规则中,由此产生的聚合效应的就越多。创新主体通过非正式的社会网络有机的联系在一起,有效增强了网络成员间的信任,这既有利于传播和扩散显性知识,更有助于隐形知识的流动和共享,进而增强了网络的创新能力。

5. 协同竞争性。创新网络内各主体间既存在协作的关系也存在竞争的关系。创新主体间在注重协作的同时,往往为了追求最大利润而展开竞争,当然,竞争与协作并非矛盾体,有效地竞争为共同创新提供了动力,只不过这种竞争是在协作的基础上,可以看作是一种协作性竞争。

三、 创新网络形成的复制动态演进博弈模型

创新网络的形成过程必然涉及到企业竞合问题,在讨论企业竞合问题时,学术界通常应用合作或非合作博弈方法。传统博弈论通常假设博弈双方是完全理性的,而且在信息充分的环境里,由此得出的博弈均衡解未免牵强。而smith(1974)提出的演进博弈理论正好弥补了传统博弈论的不足。matthew和alison(2002)曾指出“由于演进博弈理论具有动态调整和学习过程等动态机制特征,从而为研究群体行为进化和稳定机制提供了较好的分析方法”。zander(2002)在研究瑞典通用电器公司与瑞士的brown-boveri合作创新网络的形成时指出,创新网络的最初形成具有一定的经济逻辑,当网络形成时,由于某种经济动因开始不断地演进,其形成是一个不断演进的复杂的过程。

本文从有限理性出发,认为博弈双方的策略均衡不再是一次性博弈的结果,而是一个不断学习和调整的结果,通过多次博弈和长期的学习与改进,博弈双方趋向稳定策略,而且在稳定策略条件下,个别“突变”策略并不能带来收益,此时的稳定策略称之为“进化稳定策略”(ess)。正是由于创新网络具有互补性、开放性、动态性、根植性和协同竞争性才导致了网络的复杂性,进而导致创新主体间博弈的有限理性。在有限理性前提下,创新网络的形成便是一个动态的学习与调整过程。因此,本文在分析创新网络具有的特性基础上,借助演进博弈理论研究创新网络形成机理,构建创新网络复制动态模型,并从中找出影响创新网络形成的主要因素。

1. 博弈模型的建立。假设现有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创新网络,在网络外部存在一些试图加入该网络的企业。假设博弈方a代表网络外部试图加入的企业群,博弈方b代表网络内部企业群。博弈方a有两个选择,一是“加入”网络,二是“不加入”;博弈方b也有两个选择,“接受”或“不接受”a的加入。由于博弈双方对创新的认识能力和预测能力有限,因此,博弈双方符合有限理性的条件。博弈双方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表1中r′a、r′b分别表示博弈方a如果无法加入创新网络时双方的收益;ra、rb分别表示博弈方a加入网络后双方的收益。其中r′a?茁ata,?酌btb>?茁btb,这在后面的研究中得以证明。

2. 博弈过程分析。现假设博弈方a采取“加入”创新网络策略的企业比例为?姿,则采取“不加入”策略的企业比例数为1-?姿;同时假设博弈方b采取“接受”a加入创新网络策略的企业比例为?籽,则采取“不接受”策略的企业比例为1-?籽。因此可以计算出博弈方a选择“加入”和“不加入”策略的期望收益uea、una,以及博弈方a的平均收益ua,各收益表达式分别为:

uea=?籽(ra+?酌ata-?茁btb)+(1-?籽)r′a(1)

una=?籽r′a+(1-?籽)r′a(2)

ua=?姿uea+(1-?姿)una=?姿?籽ta(?酌a-?茁a)+r′a(3)

同理可得博弈方b选择“接受”策略和“不接受”策略的企业期望收益和平均收益uyb、unb、ub,数学表达式分别为:

uyb=?姿(rb+?酌btb-?茁btb)+(1-?姿)r′b(4)

unb=?姿rb+(1-?姿)r′b(5)

ub=?籽uyb+(1-?籽)unb=?姿?籽tb(?酌b-?茁b)+r′b(6)

我们知道,复制动态概念指出博弈的优势策略转变是一个渐进过程,因此可以用复制动态公式表示策略调整的速度,现在对博弈双方进行复制动态分析。

博弈方a群体复制动态方程为:

公式(7)表示博弈方a选择“加入”策略类型的企业随时间变化的比率与博弈方a的企业数量成正比,与博弈方a选择“加入”策略类型的期望收益大于所有博弈方a平均收益成正比。

博弈方b群体动态方程相位图如图2所示。

3. 博弈结果分析。基于上述创新网络形成演进博弈模型可知,博弈双方的比例变化复制动态的关系可以在以两个比例?姿,?籽为坐标图上标示,如图3所示。从图3可以看出,博弈双方的进化稳定策略(ess)只有唯一点(?姿*=1, ?籽*=1),其他各点均不具有复制动态的收敛特性,且抗扰动能力差。由此可见,在有限理性条件下,博弈双方经过长期的反复博弈后,学习和调整策略的结果是:潜在加入创新网络的企业在?酌a>?茁a情况下,即创新收益大于创新风险的条件下,则加入创新网络带来的收益大于0((?酌a-?茁a)ta>0),在利益驱使下,最终所有的企业都选择加入创新网络;同理,创新网络内原有企业在?酌b>?茁b情况下,最终选择的结果是接受新企业的加入。由此可见,当收益系数?酌越大,风险系数?茁越小时,博弈结果最终收敛于(?姿*=1,?籽*=1)的可能性就越大。

在创新网络中,收益系数?酌通常与企业的吸收和转化创新知识的能力有关。实践证明,通过提高员工素质,构建良好的企业内外部正式和非正式的交流渠道,能够有效提高企业吸收和转化知识的能力,进而促进创新网络的形成和维护。风险系数?茁主要是由创新网络的内外部环境决定,如果创新网络所处环境良好,每个创新主体间彼此信任,网络内正式和非正式交流和合作关系融洽,那么每个创新主体都愿意合作,合作创新意愿越强,越容易促使创新网络的形成。在运行效率高的创新网络中,企业采取合作创新所付出的成本就越小,相应的创新风险系数就越低。因此,良好的网络环境对创新网络形成及运行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