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会计核算的准则范文

会计核算的准则范文

会计核算的准则

会计核算的准则范文第1篇

近些年来,作者在对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情况调查中发现,新会计准则实施下对会计核算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收入核算、所得税以及其他的影响等,对此,必须加强对新会计准则的学习,掌握其中的变化因素,才能更好的完成会计核算工作。

1 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1.1 收入核算的影响

收入核算是会计核算工作内容之一,主要是对企业应力亏损情况进行核算,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然而,在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发生了较大改变,从而对收入核算造成直接的影响,尤其对企业盈亏的影响,相关人员应将其重视起来。

1.2 所得税的影响

所得税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必须要缴纳的税费,而且,所得税的缴纳主要从收益中进行扣除,也就是说,收益越多所需要缴纳的所得税也会越多,对所得税的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工作之一,因此,会计工作人员也应必须做所得税的核算工作。然而,在新会计准则实施以来,所得税的核算方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也将对所得税的核算造成极大的影响。

1.3 其他影响

众所周知,会计准则会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而发生变化,新会计准则是对旧会计准则的完善,根据市场的发展趋势,不断的推出新的会计条例。然而,在这个过程中,除了以上提到受到新会计准则影响的事项之外,还有其他受到影响的因素,例如,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会计岗位人才的要求,在与旧会计准则对比之下,存在很多变化的因素,而这些因素都需会计人员掌握的,而这也将给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岗位要求。

2 新会计准则下会计核算策略

2.1 收入核算策略

新会计准则下,对收入的计量主要以公允价值模式为主,对其进行分期收款销售,而且,合同或是协议的价款收取也将采用递延的方式进行,从本质上来分析,这是属于一种融资性质。新会计准则下的收入核算与旧会计准则的核算有着显著的不同,为了确保收入核算的可靠性、准确性,需结合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不断的对收入核算进行创新,如,对企业经营的各个业务环节的数据进行记录,并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对收入账款进行核算,确保收入核算的准确性。

2.2 所得税核算策略

通过以上的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分析了解到,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所得税核算也将产生直接的影响,如果依旧按照旧会计准则来对所得税进行计算的话,势必会影响到所得税核算的质量,因此,在新会计准则下,需要对所得税的核算进行研究。新会计准则的实施纳税方式,主要是根据经营的净利润进行纳税,相比于旧会计准则的纳税方式来说,有效的降低了企业经营发展的税费开销,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更为有利。从对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分析中来看,在新会计准则实施下纳税扣除和纳税收益之间都有着一定的差异性,这些是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核算人员必须要掌握的变化规律,这样才能确保会计核算工作顺利的开展。另外,在新会计准则实施环境下,会计人员还应全面的了解资产账面价值、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关系,积极的开展所得税核算工作,尽快的从旧会计准则向新会计准则进行转变。

2.3 加强对新会计准则的学习

在市场体制不断变革的过程中,会计准则也会进行不断的改进和创新,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主要是在弥补旧会计准则漏洞的基础上,不断的对会计准则进行改进和完善。通过以上的分析了解到,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会计核算的影响极大,而且,会根据核算项目以及企业经营情况等不同所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当然,其中也包括很多的人为因素影响,例如,会计人员对新会计准则掌握不足,未能准确抓住新会计准则中的各项变化因素,这都将会给会计核算工作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在新会计准则实施下,应加强对新会计准则的学习,学好新会计准则,准确的把握其中的各项变化因素。首先,在学好新会计准则内容的基础上,应结合企事业单位等经营组织的自身实际情况,对一些涉及到主要经营业务的内容,对其进行重点学习,以便于更好的运用来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其次,为了更好的运用新会计准则,应在新会计准则实施的过程中与旧会计准则进行详细的对比,了解其中的变化因素,并分析这些变化因素所带来的影响,以便于展开针对性的措施。再次,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极高,因此,会计人员应不断的提升自身的会计核算水平、文化素质,才能更有能力去胜任会计核算岗位,避免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偏低无法胜任会计岗位而给会计核算工作造成影响。

会计核算的准则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电力企业;会计核算

前言

现阶段我国实行的新会计准则是在充分的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和特点的基础上,为了更好的适应我国国情而制定的相对完善的会计体系,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基本上使我国财务报告准则和国际社会趋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不论是从会计政策的角度,还是从企业会计实务操作的角度看都对国内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对于电力企业来说,由于生产经营的特殊性,一直以来都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中会计政策理念以及实务操作的变化对于现阶段我国电力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影响非常大,例如新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引进、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变更、重新界定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以及合并报表原则的变化等都对电力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不同程度的影响着国内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

1新会计准则对电力企业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

1.1对电力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1)新会计准则在原有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引入了计税基础概念,通过计税基础来实现企业资产以及负债项目的重新计量和核算,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获取的资产以及产生的负债都需要进行计税基础计算,按照不同的归属纳入到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是企业负债范畴。而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需要根据实际的使用年限状况进行重新估算,对于一些特殊原因导致的无法满足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难免会形成实体性的资产贬值,严重的影响会计计税基础和会计基础的差异化。(2)在新会计准则的影响下,国内电力企业和我国相关税法内容的变动相比,在很多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例如企业收入的确认、资产的计价、资本化以及费用化等方面。新的会计准则主要是在现阶段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方式、会计科目的设置以及企业财务处理方式这些方面有所改变,随着现阶段新会计准则的推行和实施,我国企业在所得税核算方面出现了很多变化,例如“计税基础”等一些新的会计名词的出现,所以新的会计准则对现阶段企业所有资产以及相关负债项目都做了更加严格的计量和核算规定,同时新的会计准则规定现阶段市场企业如果在经营活动中获得的相应资产或者是业务范畴中存在有企业负债的现象,那么就需要用新的会计名词“计税基础”来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计算和相关审核,同时还必须将企业这部分资产收入以及负债项目纳入到相应的会计项目中,例如将企业负债纳入到现有负债项目中,通过这样的变化和规定来更加严格的规范企业会计核算的具体工作流程,所以对于电力企业来说,新的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需要对自身资产状况进行实时有效的掌控,保证企业资产项目核算的准确性和全面性。现阶段,在新会计准则的这种影响下,电力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在企业会计审核的过程中,对企业的资产进行严格的重审和评估,明确的区分“计税基础”和企业会计基础之间的关系。(3)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影响。新会计准则对这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调整,调整以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包含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以及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同时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后,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时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电力企业来说,如果按照账面价值大于能够回收金额的额度差来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出现资产升值问题,就会严重的影响企业的利润。

1.2对电力企业利润核算的影响

(1)新会计准则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不再限于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规定指出: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时,应当予以资本化。这一规定,使得专门借款扩大到一般性借款范畴,改变了之前会计准则中专门借款资本化会计处理的方式,所以新会计准则下,电力企业在构建固定资产的过程中,不论采用何种形式的借款,都能够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方式进行,而企业的借款利息费用化也会降低,所以从这一方面来说,电力企业在建工程当期利润势必会增加;(2)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核算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下,企业接收捐赠资产的价值计入营业外收入,在企业当期损益中核算。所以对于电力企业来说,将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计算到当期损益中核算,对电力企业的利润核算将会产生很大的影响;(3)新会计准则下,如果电力企业投资成本超过了投资过程中应该获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那么在之后就无需对企业股权投资差额进行摊销,企业之后每年度的会计利润都会有所增加,反之,就需要将企业股权投资差额纳入企业营业外收入中,企业当期利润会有所增加。

2新会计准则下电力企业会计核算管理措施

2.1针对所得税影响采取的措施

(1)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于很多行业的所得税核算都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作为国民经济的特殊行业,电力企业的会计核算也迎来了更大的挑战,例如电力企业固定资产中相关设备如发电设备、输电网设备、输变电设备和线路等的具体使用年限,在新会计准则影响下都要及时的进行实际价值评估,准确的记录电力企业日常运营中每一项固定资产的当期状况以及差异变化,同时在电力企业日常运营管理过程中,对于固定资产的状况要进行动态化管理,提高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负债确认的准确性。(2)要逐步的打破企业长期坚持的单一管理局面,将企业其他方面的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有机的结合,逐步的建立企业内部固定资产动态管理规划,将电力企业固定资产链内部管理层次进行细分,逐步的构建企业不同盈利内容的资产组合。同时针对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要逐步的引进信息化的管理方式,将企业各部门原有的独立资产管理体系进行整合统一,实行企业上下固定资产财务集中化信息管理,构建全方位的企业内部会计核算体系,图1显示的新会计准则下电力企业分期购置固定资产核算的流程。新会计准则下,电力公司应该整合企业内部资源,逐步的构建企业固定资产动态价值管理体系,对企业上下固定资产变动进行动态管理,逐步的形成不同形式的盈利内容资产组合,同时作为国有企业的特殊行业,电力企业要加快对固定资产的信息化管理。对企业现有的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进行重新评估,明确的划分和记录企业现有资产的实际状况,对企业现阶段的资产管理需要进行实时有效的监管,提升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整体水平。

2.2针对利润核算影响的措施

电力公司要正确的对待企业亏损合同问题,特别是电力施工企业,对于合同盈亏要进行精确化会计核算,科学有效的管理企业利润水平和净资产积累,同时对于一些无法避免的亏损合同状况,要及时的将其纳入到预计负债中,然后计算到企业当期运营成本中,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力度,通过利润核算挖掘企业效益潜能,通过多种途径的结合和使用来提升电力企业整体管理能力,充分的挖掘企业内部的发展潜力,最大限度的提升企业利润空间。

2.3逐步完善会计核算政策

电力企业要尽快的适应新会计准则的标准和新要求,从企业发展状况入手,确定企业的会计政策,细化企业会计科目核算的相关内容,实现企业资产信息和财务指标的协调统一,所以电力企业要充分的利用自身优势,逐步的优化企业会计核算政策,针对企业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及时的进行查漏补缺,充分的发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

3结论

会计核算的准则范文第3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问题;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4-0-02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各类建筑的要求越来越高,需求也越来越大,在这种局面下,房地产行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和壮大,并逐渐成为了国家的支柱型产业。房地产行业在国内如雨后春笋般的遍地兴起,一时间队伍极为的庞大,随着企业的增多,市场竞争强度的加大,不断的有企业宣布倒闭,退出了这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行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强大的竞争能力,就要拥有坚实经济基础、强大的人才后盾和对市场的敏感触觉等,而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对其发展也有着很大的影响,国家出台的会计核算政策,虽然加强了房地产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实用性,但是仍有一些问题困扰着该行业的发展,甚至在一定的程度上妨碍了房地产经济效益的增加,令人深思。

一、房地产企业运转中的特性概述

我们知道建筑行业具有工程时间跨度大、资金投入大、人员流动性大、工程风险大等特点,此外,一个房地产项目从最初的审批,到后来的动工、竣工和销售要经过一个漫长的时间段,在这段时间中,任何与物料资金相关的部分都要进行会计核算,综上我们可以看出,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是一项艰难、繁琐的工作。

房地产行业虽然风险大,投入大,但是其回报也高,这其中涉及的资金流动相当的复杂、琐碎,所以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要细心、严谨,对于任何一笔账目的去处和使用都要记录清楚,从而保证工程项目有足够的资金顺利完工。因为房子除了全额付款之外,还有分期付款的方式,两种购买房屋的方式所涉及资金的周转差别比较大,这就使得房地产会计核算更加的特别。

二、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遇到的问题

1.会计科目设置较空洞和保守

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本就是一项复杂、多变得工作,而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更是繁琐、耗时。房地产会计核算制度标准并没有统一,而是依靠人们自由的选择合适的核算方式,这样虽然比较灵活,但是也缺少了管理,使核算的准确性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此外会计科目设置比较的空洞、保守,与当今社会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难以快速的接轨,这就使得其发展缓慢,其优点也被限制,难以发挥。

2.房地产企业售房收入确认困难

当前,大部分房产开发模式都是由开发商自主进行工程建设,竣工后自主售卖,但是由于当前的买房付款模式多以分期付款常见,这就增加了售房收入的确认困难度。由于我国对于房地产收入的确认方式没有进行统一的管理,致使一些弄虚作假、骗取利益的不良开发商找到了突破点,制作信息不完全的会计报表,欺瞒会计报表的使用者,以此达到自己的目的,而致使不少人的利益受到侵害。

3.财务风险表现不够明确,收益评价指标含水量大

房地产工程的时间跨度较大,在建设时期年度报表不够理想,而当竣工开始售楼后,预计收入计入到收入项目中,这就使得报表中的收益情况不够真实,难以令人真正的了解房屋的出售和经营运转情况,从而,对于资金风险、信贷风险、质量风险的预测能力和抵抗能力都大大降低,这就会使得风险不来则以,一来满盘皆输,情况令人担忧。房地产企业为了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使自身得到良性、快速的发展,应该用于正视财务风险和收益指标,使其更加的真实和明确。

4.加大力度控制房地产借款经费的核算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明确借款费用资本的前提条件,对于房地产的借款费用的核算应在历史成本原则以及费用配比原则下进行。将未完工的且成本累计发生额大于本项目预收款的各房地产项目确定为分摊借款费用的成本对象,在减去存款利息或临时投资带来的收益后,按实际占用资金计算计入建设项目的成本。

三、健全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的措施

(一)合理选用准则,增添会计科目,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完整

房地产行业组织,应根据房地产项目自身的特点,选择合理的会计核算准则,对行业内的各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进行规范化,在不违反国家制定的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各个房地产企业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适当添加会计核算科目,例如,“开发成本”科目、“开发间接费用”科目、“开发产品”科目以及“出租开发产品”科目等会计科目的增加或减少,主要是为了方便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完整会计信息。

(二)完善对房地产企业收入的核算

房地产企业的则务会计部门应该对会计准则有清楚的了解及深入的分析,明确房地产销售收入的核算范围。对于收入的核算有两个标准,即法律标准与专业标准。确定收入应在法律标准的基础上合适专业标准。所谓法律标准,是法律上不允许进行买卖土地的准则。而专业标准就是会计准则或制度所规定的标准。对于房地产的销售收入来说,收入的核算不仅仅只是销售房屋的收入,还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出售车库等配套设施所获得的收入等。而对于那些不符合收入确认的项目,则应做其他的处理。

会计核算部门应对于收入的应用与确定有明确的标准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应以商品房所有权上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买办作为收入确定的条件,而不应以合同是否签订或款项是否支付作为收入确定的条件收入的确定应该是在项目竣工以后,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以后,将房屋的面积确认,房款已付,房屋移交手续已经办妥以后,才能确认销售收入因此,在验收交房之前收到的房款都只能作为预收款处理,不能确认为房地产企业的收入。

(三)增大房地产企业的信息披露程度

房地产企业信息的披露直接关系到信息使用者的投资决定。第一,应要求房地产企业加强对于风险的披露,资金风险、政策风险等都要得到揭露,使风险更加透明化,保障投资者的基本权益。同时要披露质量保证金的提取情况,让投资者对于企业所面对的风险有一个清晰的认识。第二,要加强对于现金流的披露,包括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流量,以及现金流向。完善现金流量表的信息,提高其准确度及可信度。最后,根据房地产企业的特殊性,还应加强对于土地储存量及成本的披露。

(四)制定合理的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是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规范。制定会计制度,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有:会计工作规范、会计科目、会计报表、会计核算规程、会计监督和检查、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等方面。企业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在不违反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制定一些必要的核算办法,如账务处理程序、内部牵制和稽核制度、成本核算办法、财务分析办法等。会计制度制定以后,需要认真执行。但是,会计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认识不断提高,会计制度也要做相应的变革。

(五)完善对房地产借款费用的核算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明确借款费用资本的前提条件,对于房地产的借款费用的核算应在历史成本原则以及费用配比原则下进行。将未完工的且成本累计发生额大于本项目预收款的各房地产项目确定为分摊借款费用的成本对象,在减去存款利息或临时投资带来的收益后,按实际占用资金计算计入建设项目的成本。

四、结束语

房地产事业的发展不会止步,那么就要求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跟上其发展的步伐,不断的完善会计科目、企业收入的核算、借款费用的核算以及加强信息的披露等各个方面,是会计核算制度能良好地与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形成良好的对接,使房地产企业能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黄雄文.建筑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初探[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

[2]周卫清.试论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中的问题和对策[J].天津经济,2008.

会计核算的准则范文第4篇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合并商誉; 会计核算; 减值测试

商誉历来是会计理论和实务中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人们争论的主题。新会计准则出台以来,商誉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源,由于性质的特殊性,其确认、计量方法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可辨认有形资产,使得上市公司在实际运用中存在更多争议和问题。

一、新准则下商誉的全新内涵

新准则体系中没有专门的具体准则规范商誉的会计核算。涉及商誉确认和计量的主要有《无形资产》、《资产减值》、《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等五项具体准则,随后颁布的应用指南和解释又进一步明确和充实了商誉核算的相关内容。综合上述五个相关准则中关于商誉核算的规定,有五个方面体现了商誉的全新内涵:

(一)商誉从无形资产中脱离出来

根据企业合并准则和无形资产准则,“商誉是指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无形资产准则所规范的无形资产。因此新准则中涉及的商誉核算全部为合并商誉。

(二)只有“正商誉”才得以确认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该合并方式以账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不会产生商誉。因此只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才会确认“正商誉”。

(三)计量属性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是指“合并成本大于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份额”,即商誉计量要以被合并企业可辨认资产、负债的重估公允价值为基础。

(四)后续计量方法改变

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测试的减值部分,应计入当期损益,并且一旦确认,不允许冲回。

(五)商誉单独列示于资产负债表

新准则规定,会计期末,商誉在资产负债表“资产”栏中单独设立“商誉”项目予以反映。

二、合并商誉确认的会计处理

按照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涉及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首先应区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成本与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计入损益”。在企业合并应用指南中,企业合并被划分为三种形式,即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其中控股合并的会计处理最为复杂。

(一)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分别根据准则确定合并成本以及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并比较两者之间的大小。其中合并成本应包括以下三项内容:1.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2.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3.合并合同或协议中所约定的未来事项对合并成本的可能影响金额,但该金额计入合并成本的前提是:在购买日能够合理估计该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二)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商誉的账务处理

1.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该合并方式下,购买方一般应于购买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应以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体现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损益,因购买日不需要编制合并利润表,该差额体现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应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将合并中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作为合并对价的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的利润表;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与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视情况分别确认为商誉或是计入企业合并当期的损益。

有两点值得说明,一是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有关资产、负债由于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同产生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要调整商誉的价值;二是商誉确认后,由于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所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合并商誉的减值核算

按照新准则要求,“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在以后的会计期间转回。

对合并商誉应用减值测试,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在单独情形下确定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由于商誉不能独立于其他资产产生现金流量,其减值测试必须结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此,新准则要求企业应当自合并日起将合并产生的商誉按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所谓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是资产减值准则的两个重要概念,前者实质上是企业中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一系列资产的最小组合,后者则是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而所谓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就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实际的减值测试过程中,当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时,对于商誉减值的确定应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第二步,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后者低于前者,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在做账务处理时,商誉减值损失的金额首先应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的商誉账面价值;不足抵减时,再根据资产组或组合中除商誉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四、对合并商誉处理的思考

(一)商誉减值测试在实务中较难操作

商誉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源,由于性质的特殊性,其确认、计量的内容都有别于其他资产,在实际运用中会存在一些问题,如会计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高,职业判断能力不强;我国的信息和价格市场还不够完善透明,资产减值程度难以处理和确定;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并界定为企业可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而不同的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对减值的确认也就不同。为解决以上问题,应大力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发展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并加强监督,减少企业利用确认减值损失的不轨行为。

(二)新准则对于负商誉的处理不符合稳健原则

与商誉相对,负商誉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低于被购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形成负商誉的原因与形成商誉的原因正好相反。在实务中,负商誉的出现往往是因为被购并企业存在一些账面上未能体现出来的不利因素,如企业已出现经营不善的端倪,已存在许多不良的社会影响或经营活动,导致以后各项利润下降,现金流入减少,从而使企业的盈利水平低于一般水平。显然,这些不利因素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于企业中,企业合并过程中所形成的负商誉实际上是购买方为弥补其应对这些不利因素所花费的未来支出而从被购买方接受的价格折让。因此,将负商誉计入当期损益,显然不符合稳健原则。

(三)给予企业实施盈余管理的机会

由于商誉的会计处理对合并企业的净利润影响巨大,对商誉采用减值测试法处理需要大量主观判断,这样企业就不可避免地利用公允价值进行盈余管理,这也给我国注册会计师判断企业的商誉减值额带来不少的难度。针对企业利用商誉减值测试进行的盈余管理活动,需要我国注册会计师提高专业水平,本着负责的态度对公允价值的取值、商誉归属单元的划分向企业取得充分的证据,并合理评估其对利润影响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 邓小洋.商誉会计论[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0.

[2]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会计核算的准则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合并商誉; 会计核算; 减值测试

商誉历来是会计理论和实务中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人们争论的主题。新会计准则出台以来,商誉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源,由于性质的特殊性,其确认、计量方法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可辨认有形资产,使得上市公司在实际运用中存在更多争议和问题。

一、新准则下商誉的全新内涵

新准则体系中没有专门的具体准则规范商誉的会计核算。涉及商誉确认和计量的主要有《无形资产》、《资产减值》、《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等五项具体准则,随后颁布的应用指南和解释又进一步明确和充实了商誉核算的相关内容。综合上述五个相关准则中关于商誉核算的规定,有五个方面体现了商誉的全新内涵:

(一)商誉从无形资产中脱离出来

根据企业合并准则和无形资产准则,“商誉是指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无形资产准则所规范的无形资产。因此新准则中涉及的商誉核算全部为合并商誉。

(二)只有“正商誉”才得以确认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该合并方式以账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不会产生商誉。因此只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才会确认“正商誉”。

(三)计量属性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是指“合并成本大于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份额”,即商誉计量要以被合并企业可辨认资产、负债的重估公允价值为基础。

(四)后续计量方法改变

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测试的减值部分,应计入当期损益,并且一旦确认,不允许冲回。

(五)商誉单独列示于资产负债表

新准则规定,会计期末,商誉在资产负债表“资产”栏中单独设立“商誉”项目予以反映。

二、合并商誉确认的会计处理

按照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涉及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首先应区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成本与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计入损益”。在企业合并应用指南中,企业合并被划分为三种形式,即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其中控股合并的会计处理最为复杂。

(一)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分别根据准则确定合并成本以及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并比较两者之间的大小。其中合并成本应包括以下三项内容:1.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2.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3.合并合同或协议中所约定的未来事项对合并成本的可能影响金额,但该金额计入合并成本的前提是:在购买日能够合理估计该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二)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商誉的账务处理

1.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该合并方式下,购买方一般应于购买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应以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体现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损益,因购买日不需要编制合并利润表,该差额体现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应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将合并中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作为合并对价的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的利润表;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与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视情况分别确认为商誉或是计入企业合并当期的损益。

有两点值得说明,一是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有关资产、负债由于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同产生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要调整商誉的价值;二是商誉确认后,由于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所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合并商誉的减值核算

按照新准则要求,“ 企业 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在以后的 会计 期间转回。

对合并商誉应用减值测试,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在单独情形下确定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由于商誉不能独立于其他资产产生现金流量,其减值测试必须结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此,新准则要求企业应当自合并日起将合并产生的商誉按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所谓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是资产减值准则的两个重要概念,前者实质上是企业中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一系列资产的最小组合,后者则是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而所谓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就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实际的减值测试过程中,当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时,对于商誉减值的确定应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计算 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第二步,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后者低于前者,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在做账务处理时,商誉减值损失的金额首先应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的商誉账面价值;不足抵减时,再根据资产组或组合中除商誉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四、对合并商誉处理的思考

(一)商誉减值测试在实务中较难操作

商誉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源,由于性质的特殊性,其确认、计量的内容都有别于其他资产,在实际运用中会存在一些问题,如会计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高,职业判断能力不强;我国的信息和价格市场还不够完善透明,资产减值程度难以处理和确定;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并界定为企业可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而不同的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对减值的确认也就不同。为解决以上问题,应大力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 发展 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并加强监督,减少企业利用确认减值损失的不轨行为。

(二)新准则对于负商誉的处理不符合稳健原则

与商誉相对,负商誉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低于被购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形成负商誉的原因与形成商誉的原因正好相反。在实务中,负商誉的出现往往是因为被购并企业存在一些账面上未能体现出来的不利因素,如企业已出现经营不善的端倪,已存在许多不良的社会影响或经营活动,导致以后各项利润下降,现金流入减少,从而使企业的盈利水平低于一般水平。显然,这些不利因素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于企业中,企业合并过程中所形成的负商誉实际上是购买方为弥补其应对这些不利因素所花费的未来支出而从被购买方接受的价格折让。因此,将负商誉计入当期损益,显然不符合稳健原则。

(三)给予企业实施盈余管理的机会

由于商誉的会计处理对合并企业的净利润影响巨大,对商誉采用减值测试法处理需要大量主观判断,这样企业就不可避免地利用公允价值进行盈余管理,这也给我国注册会计师判断企业的商誉减值额带来不少的难度。针对企业利用商誉减值测试进行的盈余管理活动,需要我国注册会计师提高专业水平,本着负责的态度对公允价值的取值、商誉归属单元的划分向企业取得充分的证据,并合理评估其对利润影响的重要性。

【 参考 文献 】

[1] 邓小洋.商誉会计论[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0.

[2]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 经济 科学 出版社,2006.

会计核算的准则范文第6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合并商誉; 会计核算; 减值测试

商誉历来是会计理论和实务中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人们争论的主题。新会计准则出台以来,商誉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源,由于性质的特殊性,其确认、计量方法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可辨认有形资产,使得上市公司在实际运用中存在更多争议和问题。

一、新准则下商誉的全新内涵

新准则体系中没有专门的具体准则规范商誉的会计核算。涉及商誉确认和计量的主要有《》、《》、《》、《》、《》等五项具体准则,随后颁布的应用指南和解释又进一步明确和充实了商誉核算的相关内容。综合上述五个相关准则中关于商誉核算的规定,有五个方面体现了商誉的全新内涵:

(一)商誉从无形资产中脱离出来

根据企业合并准则和无形资产准则,“商誉是指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无形资产准则所规范的无形资产。因此新准则中涉及的商誉核算全部为合并商誉。

(二)只有“正商誉”才得以确认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该合并方式以账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不会产生商誉。因此只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才会确认“正商誉”。

(三)计量属性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是指“合并成本大于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份额”,即商誉计量要以被合并企业可辨认资产、负债的重估公允价值为基础。

(四)后续计量方法改变

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测试的减值部分,应计入当期损益,并且一旦确认,不允许冲回。

(五)商誉单独列示于资产负债表

新准则规定,会计期末,商誉在资产负债表“资产”栏中单独设立“商誉”项目予以反映。

二、合并商誉确认的会计处理

按照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涉及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首先应区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成本与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计入损益”。在企业合并应用指南中,企业合并被划分为三种形式,即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其中控股合并的会计处理最为复杂。

(一)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分别根据准则确定合并成本以及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并比较两者之间的大小。其中合并成本应包括以下三项内容:1.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2.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3.合并合同或协议中所约定的未来事项对合并成本的可能影响金额,但该金额计入合并成本的前提是:在购买日能够合理估计该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二)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商誉的账务处理

1.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该合并方式下,购买方一般应于购买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应以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体现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损益,因购买日不需要编制合并利润表,该差额体现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应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将合并中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作为合并对价的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的利润表;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与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视情况分别确认为商誉或是计入企业合并当期的损益。

有两点值得说明,一是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有关资产、负债由于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同产生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要调整商誉的价值;二是商誉确认后,由于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所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合并商誉的减值核算

按照新准则要求,“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在以后的会计期间转回。

对合并商誉应用减值测试,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在单独情形下确定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由于商誉不能独立于其他资产产生现金流量,其减值测试必须结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此,新准则要求企业应当自合并日起将合并产生的商誉按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所谓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是资产减值准则的两个重要概念,前者实质上是企业中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一系列资产的最小组合,后者则是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而所谓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就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实际的减值测试过程中,当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时,对于商誉减值的确定应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第二步,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后者低于前者,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在做账务处理时,商誉减值损失的金额首先应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的商誉账面价值;不足抵减时,再根据资产组或组合中除商誉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四、对合并商誉处理的思考

(一)商誉减值测试在实务中较难操作

商誉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源,由于性质的特殊性,其确认、计量的内容都有别于其他资产,在实际运用中会存在一些问题,如会计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高,职业判断能力不强;我国的信息和价格市场还不够完善透明,资产减值程度难以处理和确定;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并界定为企业可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而不同的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对减值的确认也就不同。为解决以上问题,应大力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发展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并加强监督,减少企业利用确认减值损失的不轨行为。

(二)新准则对于负商誉的处理不符合稳健原则

与商誉相对,负商誉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低于被购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形成负商誉的原因与形成商誉的原因正好相反。在实务中,负商誉的出现往往是因为被购并企业存在一些账面上未能体现出来的不利因素,如企业已出现经营不善的端倪,已存在许多不良的社会影响或经营活动,导致以后各项利润下降,现金流入减少,从而使企业的盈利水平低于一般水平。显然,这些不利因素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于企业中,企业合并过程中所形成的负商誉实际上是购买方为弥补其应对这些不利因素所花费的未来支出而从被购买方接受的价格折让。因此,将负商誉计入当期损益,显然不符合稳健原则。

(三)给予企业实施盈余管理的机会

由于商誉的会计处理对合并企业的净利润影响巨大,对商誉采用减值测试法处理需要大量主观判断,这样企业就不可避免地利用公允价值进行盈余管理,这也给我国注册会计师判断企业的商誉减值额带来不少的难度。针对企业利用商誉减值测试进行的盈余管理活动,需要我国注册会计师提高专业水平,本着负责的态度对公允价值的取值、商誉归属单元的划分向企业取得充分的证据,并合理评估其对利润影响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 邓小洋.商誉会计论[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0.

[2]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会计核算的准则范文第7篇

一、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计量基础的变化

新会计准则保留了旧会计准则13项核算原则中的部分原则,剔除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基本原则。新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应用于投资性房地产、金融工具、非货币易、企业合并(非共同控制下)和债务重组等方面。

(二)存货成本管理的变化

对于存货加工成本的核算,新准则仅提出“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对于发出成本的核算,新准则仅提出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三种方法,剔除了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

(三)资产减值准备方法的变化

相较于旧准则,在资产减值准备方法方面新准则明确了若干项资产减值迹象及可收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在资产减值准则方面,新准则明确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这将避免企业利用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

(四)费用资本化的变化

新准则准予开发费用资本化。新准则将无形资产的开发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两个阶段。并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应费用化,计人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一定条件时,可资本化处理后计人无形资产。新准则规定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扩大。在新准则中准予被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息费用资本化。

(五)所得税处理的变化

在所得税处理方面,相较于旧准则采用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概念,新准则采用暂时性差异的概念。明确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净利润根据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得出。

(六)债务重组方法的变化

在债务重组方面,新准则规定在限制条件内恢复最初债务重组准则,将债务重组收益计人营业外收人,以公允价值为实物抵债业务的属性。新会计准则在投资方法、企业合并报表会计处理方法、每股收益的披露等方面也有所变化,这些变化将对会计行业发生重大影响,对于成本核算的影响也非常显著。

二、新会计准则对成本核算的影响

(一)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分析

1、成本核算是外部经营环境的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技术环境都发生率较大的变化。各行各业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国家约束越来越细致化、责任明确化,会计技术越来越先进化、技术化。外部环境的变化使成本核算越来越透明化,激烈竞争的市场使成本核算越来越重要,成本核算已经成本企业得以生存的关键。

2、加强项目成本核算是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工程企业大多存在短期行为,并没有系统的开展成本核算[2]。随着经济的发展,行业发展的成熟,内部管理的成本核算越来越必要,成本核算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战略性需求。

(二)新会计准则对成本核算的影响

1、固定资产新核算方法的影响。(1)新会计准则中对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进行了更改,取消了“单位价值较高”这一核算标准,这对工程企业的资产结构和折旧费核算方面产生了显著影响。(2)新会计准则会增加固定资产计量结果,同时加强对预计净残值的现值的核算,从而增加了各期计提的折旧费用。这将增加企业各期费用,降低其收益效益水平,增加程企业负债。(3)新会计准则增加固定资产计量结果,会对工程企业资产结构产生影响,并提高企业长期资产比重。新会计准则将固定资产预计处置费用的折现金额纳入其账面价值,这样会使得发生负荷条件的后续支出在固定资产中不断增加。

2、公允价值的引入的影响。(1)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促使企业成本核算进入新局面。企业部分资产的计价、投资性房地产等的账面机制、企业的现金与存货等流动资产的公布等都发生了改变,同时年末也不需计提折旧。(2)公允价值变为调节利润的工具。如以往由非货币交易产生的效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金,而在新会计准则下则可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而改变工程企业的成本核算。

3、存货财务改变的影响。(1)生产周期长的企业受存货财务影响较大。新会计准则规定,主要借款费用符合相关条件就可计入企业存货则务,且存货成本不再包括采购商品过程中产生费用,而是将其计入损益。由此,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产生了较大影响,如期间费用的减少,企业营业成本的增加。但从长远来看,经营成本的增长速度要小于期间费用减少的幅度要,企业总收益是基本不变的。(2)采用原发出存货和后进后出发计价模式的企业受到了较大影响。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纳入了先进先出或加权平均法。随着物价的上涨,这些企业则务受到了更为显著的影响。第一,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金额、流动资产合计金额、资产合计金额增加,工程企业短期内的权益增加。第二,短期利润表中的盈利增加,长期总收益额不变。

三、总结

(一)分析了新旧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得出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会对会计核算产生显著影响。

(二)研究了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得出成本核算是外部环境的要求,同时也是企业发展的战略需求。

会计核算的准则范文第8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变化;应对措施

伴随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制度的不断更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也得到了及时的更新。新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工作有了新的要求,这次会计界改革使会计核算更加规范,也使财务信息更加真实,对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变化

(一)核算范围

核算范围的改变是新会计准则针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工作做出的最主要变革,原来的会计准则规定的核算范围是“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对合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存在重要影响”和“对被投资企业缺乏控制和共同控制且不存在重要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具体估量”的权益性投资。而在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范围缩小到了仅要求“被投资企业是联合企业或合资企业”,且“投资控制对其具有重要影响”,去除了最后一个权益性投资的内容,并将其纳入了《金融工具准则》中。

(二)核算方法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对权益法和成本法都提出了新要求,不管是哪种法规,其在投资核算方法方面的变化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不断向国际趋同。而新会计准则针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方法变更主要体现在权益法方面:第一,企业在权益法下,应该对初始的投资成本进行调整;第二,企业应该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和规范,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自身的财务收益;第三,企业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之前,应该确认自身因超额投资而产生的投资亏损。

(三)初始及后续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时应该采用未来适用法还是追溯调整法是企业面临的新问题。未来适用法和追溯调整法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对企业的选择具有重要影响。未来适用法指的是企业在对初始及后续计量进行相互转换时可以不改变会计数据,只对发生转换的当天及未来变动进行处理。而追溯调整法是指企业在对初始及后续计量进行相互转换时不仅要对转换前的数据进行调整,还应该将转换看做是在会计初期发生的。当前,学术界的很多学者认为,在新会计准则下对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相互转换时,未来适用法是更简单易行且符合新会计准则要求的,甚至有学者认为企业应该摒弃追溯调整法。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变化后的应对措施

(一)会计处理方面

新会计准则规定,如果企业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存在权益性投资,且这部分投资全部或者部分为待售资产,则投资方不能按照权益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而对于剩余未被划分为待售资产的部分,企业仍可以按照权益法对其进行追溯调整。另外,新会计准则还明确规定了企业的权益计算方式,除了净损失和净收益之外,对被投资企业的其他综合型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权益变动均应根据权益所有者持有的相应股份,按比例计算其应有的份额,对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进行计算并计入公积,在后续处置中仍采用权益法进行相关核算,并将这部分公积转入该时期的损失和收益额中,如果对剩余的股权投资终止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则企业将这部分公积全部转入当期收益中。

(二)报表编制方面

新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相关规定是相对严谨的,一方面可以防止投资方通过变动被投资方所有者损益而增加自身的当期损益,另一方面还可以增强会计报表的真实性,使会计报表真实反映权益法中股权投资的核算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下,无论是成本法还是权益法,都更多地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如果投资企业对后续计量方法的转换存在不满或者异议,由于公司之间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企业在进行转换的过程中不仅应该遵循现有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还应该充分考虑公司现有的经济制度以及经济管理目标,尽量满足公司各阶层的工作需求。

三、结语

新会计准则针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调整和规定不仅促进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还充分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和要求。当前,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成为了上市公司,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也使得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质量大大提高,促进了这些公司信息与国际接轨,推动国内企业的市场化和国际化。此外,新会计准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难度,尤其是在判断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需要企业财务人员不断结合市场发展实际进行学习和研究。

参考文献:

[1]李丽红,戴华,王格耀.试论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新变化及企业的应对策略[J].经济管理概论,2015(05).

[2]张鑫,王明磊.新时期对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工作的理解[J].科技情报与经济开发,2015(07).

[3]张波,王海梅.对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变化研究及应对策略讨论[J].经济与管理,2016(05).

会计核算的准则范文第9篇

关键词:废品损失;生产成本;可修复废品

一、现行废品损失的会计核算方法

我国企业现行的会计核算工作中,废品通常分为可修复和不可修复两种废品。 我国企业对这两种废品的会计实际操作中常常使用如下三种核算方法:

第一种是没有任何的废品损失科目。在实际的会计核算中将发生的废品损失直接计入全部合格产品的成本,按产品的批量进行核算。如果废品具有一定的残值,则直接冲减“基本生产成本”明细科目中相应的“原材料”科目。对于那些规模小或是废品率很低的企业,这种核算方法影响不大,虽然方法简单,但无法判断产品的真正成本。

第二种是设置了废品损失科目,这种损失核算方法适合于废品率高或是废品损失额度较大的企业。当废品发生时,将无修复价值的废品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直接从成本项目中划出,计入综合成本科目――“生产成本――废品损失”科目。

借:生产成本――废品损失

贷: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

制造费用

废品的残值或是责任人的赔偿金冲减“生产成本――废品损失”科目。

借:原材料

其他应收款

贷:生产成本――废品损失

第三种是设置了单独的废品损失科目,增设一级会计科目――废品损失,可以更准确地核算废品损失,同时,在成本核算项目中也增加“废品损失”核算项目。废品损失科目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产品、按部门进行明细核算。

二、改进废品损失核算的对策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九条规定:“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

(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二)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

(三)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

而我国现行企业的各种核算方法,废品的修复费用和报废损失,都计入产品成本,由合格产品分担。

1、对于废品率低且废品金额小的企业,可以不设置单独的废品损失科目,将较低的废品损失直接进行核算,损失由全部合格产品来分担,这种核算方法简单方便,由于损失金额很小,不会对产品的成本带来较大的影响。

2、对于废品率高或废品损失金额较大的企业,可增设“废品损失”一级会计科目,并设置“正常废品损失”和“非正常废品损失”二级科目对正常生产消耗和非正常生产消耗进行分别核算。

“废品损失――非正常废品损失”科目是用来核算正常生产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非正常废品损失。其损失不能计入产品的正常成本,扣除相关责任赔款后的损失,再计入期间费用。当发生可修复的非正常废品时:

借:废品损失――非正常废品损失――可修复费用

贷:生产成本

当发生不可修复的非正常废品损失时:

借:废品损失――非正常废品损失――不可修复费用

贷:生产成本

如发生可修复的非正常废品的改制费用时:

借:废品损失――非正常废品损失――可修复费用

贷:原材料

直接人工

当收回废品残料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废品损失――非正常废品损失

结转三级科目时:

借:废品损失――非正常废品损失――可修复费用

废品损失――非正常废品损失――不可修复费用

贷:废品损失――正常废品损失

期末结算时,根据发生废品损失的原因,计入“管理费用”和“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借方,废品净损失的余额以“产品成本损失”项目列示在利润表中。

当发生可修复的废品损失时:

借:废品损失――正常废品损失――可修复费用

贷:生产成本

对于不可修复的正常废品损失:

借:废品损失――正常废品损失――不可修复费用

贷:生产成本

当发生可修复的正常废品追加修复费用时:

借:废品损失――正常废品损失――可修复费用

贷:原材料

直接人工

当有废品残料收回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废品损失――正常废品损失

结转三级科目时:

借:废品损失――正常废品损失

贷:废品损失――正常废品损失――可修复费用

废品损失――正常废品损失――不可修复费用

结转废品净损失时:

借:生产成本

贷:废品损失――正常废品损失

以上方法是根据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废品损失的核算进行了有效的调整,即满足了会计核算为现代企业管理服务的要求,也有利于企业对生产进行有效管理,同时也为企业利益相关者提供了一个更准确的财务报表,还能清晰地体现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严格控制生产环节,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作者单位:蒂森克虏伯富奥辽阳弹簧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会计核算的准则范文第10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财务核算工作 会计业务流程

自2007年1月1日起,各上市公司开始施行新会计准则体系。该体系顺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国际贸易全球化的趋势,是我国会计标准与国际趋同的重要体现。在为企业带来发展契机的同时,也对财务核算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关于新会计准则的内容

新会计准则是由规范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等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非)金融类会计科目和报表体系三大层次组成。它改变了传统的会计核算原则,对资产、负债、收入、所有者权益等会计要素,对会计准则、目标的适用范围及一般的会计原则进行了调整。同时,引入了国际财务报告标准的部分概念,并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例如在引入“公允价值的计量与确认”概念时,对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进行了调整,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

二、对财务核算工作的影响

(一)正面影响

1、公允价值的引入真实反映了企业资产价值

公允价值是会计模式的一种,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等方面应用广泛。以非货币交易为例,在新准则未实施前,该项收益直接计入资本公积金。而在新准则实施后,该项收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有利益企业有效地进行财务风险评估及经营效益。

2、投资性房地产的引入减少了企业的流动资产

会计准则中引入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投资性房地产概念,对其确认、计量和披露进行了明确的规范,要求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单独核算和列报。较之于传统的核算方式,降低了企业资产流动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企业构建科学、合理的资产结构。

3、资本化的资产范围不断扩大

新会计准则未实施前,资本化的资产范围仅限于使用专款构建固定资产。而新会计准则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进行了重新确定,将存货及投资性房地产也纳入了资本化的资产范围,这对改善企业的资产状况、增加企业投资的信心有着重要作用。

(二)负面影响

1、财务状况稳定性变差

以新准则关于借款资本化的处理为例,我们不能否认该项措施带来的正面经济效益,但其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首先,极易引发企业借款的盲目性,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增加其资产负债率,如果该企业在后续的经营中对借入资金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将会陷入资不抵债的困境。从这个角度看,新的会计准则会造成企业财务状况的波动。

2、财务安全性受到影响

由于新旧会计准则并存的局面仍未得到破除,财务核算过程中的主观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系数。虽然新准则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对会计行为的约束力。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计专业人员在办理业务时,拥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利,这些都威胁了财务的安全性。

3、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受股市波动影响大

上市公司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的金融资产核算由现金、存款、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四部分组成。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交叉持股的现象。因此,当股票金融市场出现波动时,企业受益也将受到影响。以08年为例,08年伴随着我国股票市场从6000多点跳水至1664点,企业的业绩也呈直线下滑趋势。

三、针对新准则对财务核算工作产生的影响提出以下对策

(一)与时俱进,改造并创新会计业务流程

各企业管理层应充分认识到新会计准则取代旧的行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制度已成为历史的必然,并充分认识到该准则对企业财务核算工作、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与此同时,可通过在财务部门开展关于新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的学习,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技术和素质的培训和再教育工作,从人力上保障财会工作的准确运行。

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应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循序渐进,适时调整企业的财务核算工作流程,或借鉴其他新会计标准运用较好企业的经验,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出具有本企业特色的、符合新准则要求的财务核算处理方法。以此,达到维持企业财务稳定性、安全性的目的。

(二)顺势而为,适时调整企业经营策略

1、以新会计准则关于企业合并的处理规定为例,如果企业不能及时更正原有的经营策略,将直接制约本企业的发展

由此可见,企业因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学习新会计准则中与本企业相关的内容,并制定科学、规范、可操性和执行力强的企业发展规划,以此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2、提高财务报告质量

财务报告是企业进行财务分析的主要依据,对企业的经营策略制定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笔者认为企业应充分认识新标准下财务报告分析的作用,并将新标准纳入企业财务报告流程,以形成具有规范性、完整性的财务报告体系,保证企业经营策略制定的科学性。

(三)建立完善的市场信息采集机制

建立科学、完备的信息采集平台。该平台主要用于采集涉及新标准规定的与公允价值、资产价格、利率等有关的数据。也可派专人负责记录这类数据的跟踪处理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作为企业参考依据进行归档。同时,不断完善信息收集渠道,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更加客观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现状。

四、结束语

总之,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财务核算工作产生的影响有利有弊。各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契机,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在新会计标准实施这一大背景下,创造出适合本企业发展、具有本企业特色的财务核算流程,实现本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会计核算的准则范文第11篇

1.新会计准则。

在2006年,财政部门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新增的会计准则在很多方面作了调整,像存货管理、债务重组收益确认等;对于投资性房产价格重估损益、递延税项、生产物资折价等作出了具体的会计处理规定,新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和规定对于企业的利润等财务指标具有重大影响。

2.基本现状。

就目前而言,国内的大多数供水企业都或多或少存在亏损现象,由于供水企业水价形成机制缺乏完善,政府部门对企业的干涉,城市管网的改造等因素,直接影响供水企业的经济效益;供水企业的会计核算也存在一些不足,成本核算的基础缺乏真实性和完整性,采用的会计核算基础不合理,供水企业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由于其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和费用范围规定的不够明确,给工作人员带来困惑,致使成本核算不确切,因此,要研究供水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该方法要和国家会计制度统一,便于实际操作。

二、对供水企业带来的重要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会计计量进行了系统规定,重点强调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这也是会计改革的一大内容,公允价值的应用和计量是准则修改的一大环节,公允价值模式顺应发展的趋势,对反映供水企业的盈利能力与市场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新会计准则采用后进先出法及移动加权平均法的规定,取消了发出存货计价法,更好的反映企业长期经营的状况;新债务重组,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并将债务重组收益纳入营业外收入,对于用实物抵债的状况,可以将公允价值引进,作为计量的属性;新会计准则将原先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较为彻底的修改,直接得出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可以有效反映出其对未来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中《企业合并》准则改革的内容:合并报表的基本理论,其合并理论发生了变化,从母公司理论转向实体理论,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变化,中国的供水企业都是统一控制的合并企业,不代表公允价值,新准则的出台,对供水企业合并报表利润带来了一定的影响,阻止个别供水企业利用若干分离子公司,将持股比例缩小,将经营不好的业务从合并中去除,进而粉饰企业集团的业绩的行为,阻断一些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伎俩。

三、供水企业会计核算方法

1.分类核算成本费用项目。

现阶段的相关制度规定了供水单位的成本核算为两大类,一类是生产经营,另一类是公益服务,供水企业的成本费用项目不能包括供水单位发生的所有成本,即不能将和供水经营不相关的费用纳入供水成本中,进行企业经营成本核算,要将成本项目费用和期间费用进行合理的划分,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将真实且完整的原始成本资料作为依据,将发生的费用计入成本,应该计入的成本不能遗漏,不该计入的成本一定不允许计入,例如:固定资产折旧应该计入,而供水企业超编人员的费用则不应计入;会计核算人员要结合各种成本核算原则,进行严格成本核算,将供水企业生产成本费用进行归集,划分为制水成本、税金及期间费用三大项目,制水成本是合理的支出,一般分为直接工资、福利费、材料、修理费等六类明细项目;期间费用成本是合理的销售、管理、财务费用;税金是供水运行成本的税金,上述各供水项目之间不能混淆;公益服务成本采取一定方法进行合理分摊。综上所述,只有通过项目分类核算,才会获得准确的会计数据,进而总结财务管理经验,掌握水价成本费用的组成,形成完善的供水成本核算体系。

2.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

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要积极建立供水成本控制体系,并加强监督、分析和考核制度的建立。对供水成本开支要做到预测、控制和分析,分析出核算成本控制中存在的问题,纠正偏差,对成本控制目标的业绩进行评价,并结合企业的实际,制定出有效降低成本的方案,管理人员要制定科学的考评奖惩制度,并将考核内容进行细化,例如:对于供水成本的分摊、单项工程的结束等要有明确的规定;制定的奖惩制度要结合企业实际,做到因地制宜,并根据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像电话费、办公费等,要适当调整;对于企业内的维修材料、物资领料卡等的控制要计入本月月度考核中去,同时还要将财务评价指标纳入考核中,财务分析要遵循科学、实用、可比、全面性原则,凭借科学的分析方法,运用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动态、静态财务指标,反应供水企业的经营状况。

3.建立责任成本中心。

现阶段,我国供水企业的总成本呈上升趋势,因此,企业要想保证自身的发展和运营,就要从成本中收回运营成本,从利润中获得投资成本,所以,要以成本控制为中心,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人员要立足实际,建立责任成本中心,确定成本控制总目标,健全水价成本费用组成,做好企业总体规划,培训员工,提高员工成本核算意识,实现全员控制成本的目标。

四、结语

会计核算的准则范文第12篇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会计制度 存货 存货核算 公允价值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与实施,在会计界曾引起了强烈反响,并掀起了一浪又一浪的学习热潮。热潮过后冷静下来,有很多问题值得深思。新会计准则内容多,变化大,不妨在学习中边学习思考、边归类总结,学习与分析、总结相结合,就会更好地理解其含义。下面以存货核算为例谈谈笔者的学习感受。

一、新存货准则会计科目的变化

1.“物资采购”“材料采购”、“在途物资”

原会计制度设置“物资采购”科目核算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的实际采购成本或计划采购成本,新准则取消了该科目的使用,并明确区分了“材料采购”和“在途物资”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即分别采用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2.“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周转材料”;“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发出商品”;“受托代销商品”“业务资产”

原会计制度设置“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或计划成本;使用“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发出商品的实际或计划成本;使用“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和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替销售的商品成本。

新会计准则设“周转材料”科目对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用“发出商品”科目取代了“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科目。取消了“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设置“业务资产”核算企业业务形成的其他资产。

3.“存货跌价准备”“管理费用”“资产减值损失”

原会计制度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新准则保留了该科目,但是相关的账务处理有所差别,计提及冲减的存货跌价准备由原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转为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不仅如此,所有的资产跌价损失或减值准备全部计入该科目。

4.“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应交税费”

存货购进、销售有关的“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成了“应交税费”科目,其核算范围较以前更大,内容更多。

不难看出,新存货准则会计科目的变化,使其核算内容更具体、直观,更具有科学性和统一性。企业内部可操作性增强,国家宏观调控力度增大。

二、存货的核算内容范围扩大

1.借款费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予以资本化

原会计制度规定只有固定资产在建造期间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准则规定:那些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在建造期间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计入存货成本。例如:船业公司A与海洋运输公司B签订合同A为B公司建造大型滚装船,2007年7月1日开工,预期22个月,为建造该大型滚装船,船业公司A于2007年6月30日向银行借入三年期,到期还本付息的专门借款1000万元。2007年度,假设A借入该项借款计提的利息33.5万元,其中按新借款准则规定计算的符合资本化的借款利息为12.5万元,即应将借款费用中12.5万元计入大型滚装船的成本,其余借款利息计入发生当期的财务费用。但按旧制度规定要将借款利息33.5万元全部计入发生当期的财务费用。

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的此项规定直接影响某些行业内企业资产和费用的计量.进而使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趋于合理。

2.商品流通企业的采购费用可以计入成本

原会计制度规定: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按照进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准则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进货费用,全部计入存货采购成本。新准则的此项规定统一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的会计核算。

三、存货的会计核算方法变化

1.取消了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后进先出法

原会计制度规定:领用或发出的存货,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或后进先出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新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

这一规定对多数企业影响不大,但对于那些存货数额较大、周转率较低而且原材料价格不断下跌的企业,会造成其毛利率和利润有所降低。如家电、金属加工类等上市公司,若存货价格下跌,其利润可能出现大幅下降;而对于周转率高,价格不断上涨的企业而言,则正好相反,比如石油公司、自来水公司等,这对公司业绩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2.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取消了分次摊销法

原会计制度规定: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法、分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新准则规定只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取消了分期摊销法。

新存货准则的修订,防止了利用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和存货摊销方法的改变,多计或者少计成本和费用,减少了人为操纵利润的空间。

四、存货核算大量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1.投资者投入存货的计量

原会计制度规定: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新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即公允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存货的计量

根据原会计制度,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一般不使用公允价值,也不确认损益。我国新会计准则强调:非货币资产交换符合商业性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公允价值计量。按新会计准则规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如果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按公允价值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换入的存货若以公允价值计价,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涉及补价还应考虑补价)。

例如A公司决定以账面价值80000元、公允价值(计税价格)100000元的甲产品,换入B公司账面价值110000元,公允价值(计税价格)100000元的乙产品。A、B两公司增值税率均为17%,A、B公司收到后均作为原材料使用并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假设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均能可靠地计量)

则:A公司乙材料入账价值:100000+100000×17%-100000×17%=100000(元),计入损益金额:100000-80000=20000(元)。

借:原材料-乙材料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7000

贷:库存商品-甲产品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7000

营业外收入20000

B公司甲材料入账价值:100000+100000×17%-100000×17%=100000(元),计入损益金额:100000-110000=-10000(元)

借:原材料-甲材料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7000

营业外支出10000

贷:库存商品-乙产品 1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000

3.债务重组取得存货的计量

根据原会计制度,债权人因债务重组取得的存货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不确认损益。而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坏账准备,应先将该差额冲减坏账准备,坏账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即:

借:存货 (公允价值)

坏账准备 (重组债权已计提准备)

营业外支出(或贷营业外收入) (差额)

贷:应收账款 (或其他债权科目)

4.企业合并取得的存货的计量

与原会计制度相比,新准则增加了企业合并取得存货的成本计量的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存货应按合并日存货的公允价值计量,但前提是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通过以上分析,新会计准则中存货核算不仅其核算科目、内容发生了变化,而且核算方法、账务处理等方面也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变化不仅表现在外表,而且有很深刻的内涵,新准则的学习是个由个别到综合的过程,将多个准则同一个问题集中起来综合学习,不断思考、分析和总结,才能更好地吸收并在实际中科学运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2)

会计核算的准则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在建工程核算;新会计准则;探讨

一、引言

2006年制定并自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没有关于在建工程的专门会计准则,而是仍旧将在建工程作为固定资产的一种取得形式和固定资产一起一并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规范,国际会计准则也是如此。鉴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不断的发展壮大,新建、改扩建等成为了企业持续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把“在建工程”单独作为一个会计准则,并出台具体的核算办法来规范企业在建工程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以充分保证在建工程会计信息质量,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在我国。工程项目建设基本都实现项目流程化管理。以企业新建大的工程建设项目为例,需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建设过程管理、初步验收、竣工验收、结算、决算等很多环节,涉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划分为6个阶段:

方案阶段――设计阶段――预算及审核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决算及审计阶段――财务结算及转固阶段。

本文试图对在建工程核算的若干方面进行探讨,而不拘泥于上述项目流程的6个阶段。

一、在建工程相关明细科目的设置

(一)相关二级明细科目至少应反应的内容

以自建复杂的在建工程为例,在建工程二级明细科目至少包括进度款(预付款)、设备、材料、三通一平、土建安装、利息支出、人工工资、土地使用权、其它费用等。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二)主要应设置的二级明细科目说明

1 建议设置“进度款(预付款)”,而不是在。预付(应付)账款”中反映。主要是能在在建工程科目中汇总反映工程成本的实际发生情况(企业一般进度款是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同时准确反映企业工程资金流出信息,便于和客户对账。这主要是针对有工程出包或部分出包的情况。

2 建议不再设置“待摊支出”,而是将其细分至相关二级明细科目“其他费用”内。因为具体操作中还有其它“隐性”待摊支出,如小额材料、部分土建安装费用、利息支出等等。

3 设备。反应为在建工程而购入的工程用设备,可先通过工程物资科目,再转入该明细科目。同时应包括为工程进口的成套设备检验费、相关特种设备检验费、设备所附土建及安装费等。

4 材料。反应企业工程领用各种材料,包括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及其他除设备外的各种材料,也包括为工程而购入及临时从生产经营所用材料中领用的材料。

5 三通一平。包括土地征用费、补偿费(房屋拆迁费)以及为达到工程项目可以正常施工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通讯、通煤气、通热等费用。

6 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八的土地使用权。

7 土建及安装。包括房屋、构筑物、工艺管道、专用电线电缆等设备以外的土建安装。应与预期转固可辨认部分与不可辨认部分分开列示。

8 利息支出。其前提是符合资本化条件,建议单独设置明细科目,企业实际上许多重大工程项目都有较大的专项贷款,应根据重要性原则予以考虑。如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循环经济项目计划投资17.2亿元,以获贷款额度9.3亿元。

9 其它费用。包括设计费(有些地区税法规定可列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工程项目管理费、工程保险费、监理费(质监费)、工程项目报建费、招标服务费、勘探费、基桩检测费、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临时设施费、相关税金、工程转固费用、建设其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其它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费用。

(三)工程项目在方案阶段及至管理层正式批准立项设计期间发生的支出,建议列入当期损益,包括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方案论证、技术咨询、行业考察、经济分析等相关费用。

(四)工程竣工后发生的技术检测费、环评费、安检费、职业病评价费、房产办证费等其他工程相关费用应列入当期损益。

(五)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经济业务重要程度设置三级及多级明细核算。

二、在建工程项目细分

(一)企业通常同时进行多个项目的新、扩建等。或者一个大的项目下有许多相对独立的子项目在同时进行,同时,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核准的用途大部分是工程项目投资,这都要求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用途、工序等相关独立性予以归类和细分。

(二)工程项目细分的作用。便于准确、具体计算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便于“工期-成本”优化管理和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便于工程竣工结转固定资产,便于企业项目管理和信息披露。

(三)财务核算工程项目细分的理论借鉴。WBS理论(Work Breakdown Structures工作结构分解):指通过对项目总目标和总任务的研究,采用系统分析方法将项目系统总范围分解为许多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互相依赖的项目单元。以这些项目单元作为项目管理的对象,满足项目设计、计划、控制和运行管理的需要。现在,WBS理论在不同的领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实际上。只要WBS的结构底层满足财务核算、管理项目所需最低层次的信息即可,在不同的企业财务核算要求、不同的项目管理者、不同的项目阶段,WBS的结构底层是不同的。

如大型有色冶炼上市公司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既有募股资金用于工程项目,又有自有资金用于改、扩建项目,部分工程项目细分见图1:

(四)单个小项目的项目细分:对于自建或出包的小项目。同样可以应用“WBS”理论细分至最底层的“工作包”,同时又实行“小项目大管理”,但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来进行财务核算和相关项目管理。

(五)经过对在建工程项目细分,结合企业的在建工程科目多级明细账核算,在财务软件系统中(如金蝶财务软件)可获得每一个独立的工程项目及其工程子项目的相关数据。由项目细分和在建工程会计科目多级明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WBS矩阵――在建工程核算模式。

三、在建工程转固相关问题探讨

(一)在建工程转固条件的确认:

1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预列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调整原以计提的折旧额。

2 满足所有转固条件的在建工程,此时出包工程部分已财务结算完毕,“在建工程进度款”帐户余额已;中为零。

决算金额已列示在在建工程其它明细科目中。

(二)正式转固

1 解包小组的成立。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往往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分厂(车间)、多个工艺流程、多项资产类别,因此在建工程转固是一个较复杂的过程。这一过程在企业实践中俗称“解包”,即把在建工程所有支出(相当于俗称的“工作包”)转化为固定资产单个实体的过程。对于大的工程项目,企业应成立“解包小组”,由财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参与人员应当包括对固定资产及其分类、存放地点、建筑安装、工程决算、财务结算等与固定资产划分、管理、使用相当熟悉的人员。

2 资料收集。财务部门应负责或要求相关部门配台准备完整的在建工程转固资料。

3 固定资产实体(不含土地使用权)的确认。新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担任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但由于企业经营内容、规模不相同。各企业应根据准则中规定的固定资产的标准,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按管理权限批准,并已报送有关各方备案等。作为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依据。

4 单个固定资产实体价值确认及相关共同费用分配

如何确定单个固定资产的最终价值,应当遵循可辨认性。相关性原则,实际上最终固定资产将划分为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器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文艺体育设备、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家具用具及其他类,共十大类中的一类。

(1)对应固定资产可辨认的工程支出,直接计入该固定资产的成本。如“在建工程――设备”明细账对应的机器设备,“在建工程-土建(安装)”对应的房屋、建筑物等。

(2)不能对应固定资产的工程支出,根据相关性原则,以最可能对应的固定资产的可辨认支出增加相应固定资产的成本,如自行安装某大型机器设备的土建、安装支出。

(3)不能最终辨认的共同费用(如“其他费用”、“利息支出”、“材料”明细账中的小额易耗材料、部分共同土建安装费用等)根据上述已确认的固定资产实体价值。按金额比例分配,或采用其他更合理的分配方法,增加相应固定资产的成本。

5 将利息支出作为共同费用分配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企业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6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处理

新准则没有对工程完工后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处理做出规定,建议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将在建工程账面余额转为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转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这样既保持了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反映了工程实际支出情况,也没有因为转固定资产而消除了原来的减值情况。同时,在记录固定资产及卡片时。根据可辨认性、相关性原则确认单个固定资产或资产维的减值准备。

7 无形资产确认(含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转入在建工程,最终分配进入库存商品的成本;其他企业一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会计核算的准则范文第14篇

关键词:会计准则;应付工资;薪酬;核算

会计准则当中职工薪酬准则对职工薪酬的定义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利;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而企业年金基金及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不适用于职工薪酬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第十章 职工薪酬中内容:(三)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属于职工薪酬准则所称的职工。比如,企业通过与一些中介机构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让这些中介机构提供人员为企业工作,这些员工并不是属于企业的正式员工,这个过程中企业也不会提供劳动合同给这些人员,不会对这些人员予以任命,但是他们通过劳动用工合同,并在企业的领导下,按照企业的工作计划和安排为企业工作。因而,按照准则讲解的内容,可以判定其实这是劳务用工人员同样是属于职工薪酬准则所称的职工。

国家税务总局今年了《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该公告第一条“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从中得出,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内容包括公司交纳的五险一金,包括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其它相关费用的扣除依据工资、薪金总额包括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性支出。

用工单位接受劳务工的劳务时,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发生的工资应当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而支出的公司支付部分的社保,个人理解,可按照正常情况处理。而个人部分的社保、个人所得税,都在工资里面包含了,用工单位这部分的会计处理可按正常员工处理即可。

目前企业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当中的问题,一是发放时直接进入费用,不经过应付职工薪酬进行核算,二是对于五险一金当中的个人负担部分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三是计提工资时通常没计提相应的公司承担的相应五险一金费用。四,只核算正式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内容,不核算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工资性支出,未全部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劳务公司派遣员工到公司工作,开具服务业发票,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而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分三步:计提,发放及缴纳社保、个税等。

一、 职工薪酬中工资和社保的计提:

借:相关成本费用-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公司负担部分)等二级明细。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公司负担部分)等二级明细。

二、 职工薪酬中工资的发放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上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实际发放给员工的现金或打到工资卡中的金额)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工资表中计算出来的个税)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2、企业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公司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实际公司+个人合计缴纳给社保部门和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金额)

3、个人所得税缴纳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合计金额,与个税明细申报金额要一致)

为便于区分劳务派遣等临时性用工的职工薪酬核算,可以在三级明细核算里面进行区分。

企业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接受用工,相关人员的工资统一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对外列报披露个人理解,计哪个科目,应视交易实质而定,而不是依据什么样的发票或凭证,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披露时其发生额中需要反映该部分员工工资的变动情况,余额是记入应付职工薪酬更为合理;现流中是计入支付给职工的现流流出。

三、 其他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1、发生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提示:现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实际发生额在工资总额的14%、2%、2.5%范围内限额扣除,一般单位不再单独计提这些费用,而是按实际发生额列支成本费用

2、对外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以上不管双方如何处理,但是必须遵守两个原则:1、派遣公司仅就中介服务费缴纳营业税(差额纳税);(财税16号文);2、派遣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由谁承担(支付)就计入谁的“工资总额”中,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基数。(作者单位:河南明锐会计师事务所)

参考文献

会计核算的准则范文第15篇

一、新会计准则下应收账款核算管理中存在问题

1.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要以市场为依据,从产品的制造到供应和最后的销售都取决于市场的需求。然而,市场并不稳定,常常瞬息万变,这就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有的企业盲目赊销,缺乏对未付款企业和个人的资信深入了解,虽然暂时的招揽了顾客,提高了市场份额,但极大地增加了客户拖欠账款的风险,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2.考核机制不健全

在目前的一些企业中,对销售部门的考核主要以销售额为依据。为了利益,销售人员采取了赊销、回扣等手段销售产品。由于缺乏销售制度的制约,企业的应收账款与日俱增,长时间下来就变成了坏账。另外,在合同的签订方面,企业没有根据客户的信用条件制定条款,当遇到应收账款问题时,有的客户赖账,这也导致了应收账款回款困难。

3.对应收账款缺乏科学化的管理

由于缺乏科学化的管理,企业在签订合同前没有对客户的资信调查以及交易决策进行审核,某些企业在遇到客户拖欠账款时,总显得束手无策。不切实际的信用条件制定如果不及时修正,会对应收账款核算工作带来了巨大影响。

4.应收账款不真实

由于缺乏相应的内控制度,一些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虚报应收账款,造成了企业的资产流失。另外,有些企业应收账款的账龄过长,有的一年甚至三年,长时间的欠账导致了回收账款的困难。

5.对应收账款的管理相当薄弱

由于缺乏收账款台账管理制度,有一部分企业在应收账款的管理和监督方面的工作还很欠缺。例如,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只知道应收账款的数量,而忽视了账龄、成本,由于信息时效性较差导致企业无法回笼资金,资金周转陷入困境。还有些企业没意识到坏账的危害,使坏账越积越多,账龄越来越长,最终引发企业的财务危机,甚至导致企业破产。

二、新会计准则对应收款核算的影响表现

1.计提坏账准备范围发生变化

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中,企业的商业信誉在不断地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在逐渐地增加,但相应的应收账款也逐渐增多,这就提高了坏账的风险。在企业的结算过程中,有的款项无法或很难收回,这就是坏账。在旧的会计准则中,坏账的计提范围较小,仅包括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外和回收可能较低的票据,其他方面则没有相应的规定。而在新会计准则中,扩大了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包括了应收的账款、票据和股利等等,这样就提高了坏账的计提比例,提高了企业的风险意识,有利于企业收账工作的开展。但在新会计准则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坏账计提的方法和比例,需要企业以新会计准则为参考,根据企业承受风险的能力确定计提坏账的准备范围。

2.预付账款与应收账款的关系

我国目前的市场仍然是买方市场,买方一般不会支付预付账款,即使有也是很少的一部分。因此,在新会计准则中,并未明确规定预付账款是否属于应付账款。随着我国市场环境的变化,买方和卖方的地位逐渐平等,在双方签订合约时,大多把对应预付款的合同条款也写入到了合约中,因此,有必要分析预付款和应收账款的关系。首先,二者的资产性质不同,预付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其实际上是一种流动资产,不是以货币抵偿,而是要求企业以某种商品或服务来抵偿,因此,预付账款是非货币性资产;而应收账款的发生意味着企业的一部分资金被客户占用,属于货币性质资产。其次,在风险大小方面,预付账款是在企业尚未出货而已经接受的账款,其风险相对较小;而应收账款是企业已经出货而尚未收回的账款,一旦出现坏账,意味着账款收回的可能性就变小。这样来看,在一般情况下,预付账款不属于应收账款,只有当买方支付了货款,而卖方既无法发货也无法退款时,预付账款才属于应收账款。

3.应收账款的初始计量金额问题

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制定合同时应确定收账的金额,即当企业销售出产品后,就应当进行收账确认工作。在新会计准则中,没有确定金额的初始计量测算,但应该跟据金融资产的类别确定,按照公允价值来计算,且交易中所产生的成本也应该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要确保交易的公允性,避免价格所带来的误差;另一方面要考虑货币在停滞时间内所产生的价值,如果价值过高,就应该把货币停滞所产生的价值也囊括在收账款中。

三、新会计准则下完善应收账款核算工作的建议

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防范意识

企业应该实施完善的岗位责任制。企业销售部门要负责掌握客户的资金、信用等情况,同时负责签订合同,建立应收账款台账,记录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另外还要随时反馈客户执行合同的情况;企业财务部门要严格审核相关的文件,还要设立客户明细账户,详细反馈增减变化,同时要严格按照新会计制度和准则做好应收账款的核算工作,严格审核,对于逾期的应收账款应及时派人催缴,及时回笼资金,减少机会成本。在我国,大多数企业依靠销售部门回收欠款,而没有资信管理部门。因此,企业要尽快成立资信管理部门,建立客户的相关档案,及时掌握客户的变化,实施履约保障。履约保障是促进应收账款核算工作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尤其是对于一些新客户,履约保障不仅能保证自身的利益,同时也能维护买卖双方的交易关系,通常的履约保证方式有定金、低压和质押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能够压缩应收账款的占用额,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减轻应收账款核算工作的压力。但从另一方面说,企业要避免这种被动的局势,要做好事前的防范工作,在出现赊销业务前,要仔细审查客户的资信状况和偿还能力,确定客户的信用度,对信用度较低的客户拒绝开展赊销。

2.建立坏账准备制度

首先,以实际情况细化对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新会计准则只是简单扩充了计提坏账的范围,而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细化计提坏账的范围,提前做好准备。一般来说,企业投资所产生的利息不属于计提坏账;在销售过程中,无法被收回的账款应该作为坏账计提准备;对于在销售过程中所接受的票据应该分为两种情况,但要做好坏账计提准备,对于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一般不作为计提坏账准备;当由于一些原因使预付款打水漂时,应该作为坏账计提准备。细化计提坏账的范围不能理解为随意扩大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例如,虽然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都属于应收款项,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否则会导致范围的扩大化,人为导致企业的利润虚减。其次,完善计提坏账准备的信息披露工作。由于企业的实际情况不同,企业的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和比例也有较大差距。在企业应收账款的核算中,应该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避免形成环境漏洞。新会计准则加大了对计提坏账准备的规范:一方面,要做好年度性的计提坏账准备,单独记录每一笔款项,记录其比例和理由;另一方面,如果上一年度的计提坏账出现了全额或部分回款时,要以财务通报的方式披露详细的信息,同时总结原先坏账计提比例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最后,由于某些原因未将一定数额教的应收账款纳入到坏账计提中时,要详细说明对企业的影响程度,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最后,要科学确定坏账准备的方法,及时催款。企业目前采用的坏账准备方法有年末余额百分比法和账龄法。但在企业的实际经营中,按规定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是不合理的。账龄法更能适应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它根据拖欠账款的时间确定坏账计提比例,更加合理地判断了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为具体措施的制定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一般来说,账龄越短,回收的可能性越大,风险越小,反之则风险越大。在回收应收账款时,要根据账龄的结构确定,1~3个月为正常催收阶段,3~6个月为打折回收,时间越长,所采取的回收手段越强硬。正常的催款工作花费最少,一般适用于账龄短、信誉好的客户;当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收款时,必然会造成高额成本,影响当年的企业受益,但绝不能迁就欠款企业。通过采取适当的应收账款措施,必将会减小应收账款总额,优化其结构,促进企业的发展。

3.建立科学的信用政策和收款制度

首先,要建立科学的信用政策。企业的信用政策对企业的销售量影响较大。宽松的信用政策能吸引更多的客户,促进销售量的增长,但同时也提高了收账的风险。例如,有些企业制定的信用期限过长,虽然暂时吸引了客户但会提高资金占有的成本,增加了回款的风险。因此,企业要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客户的资信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有效控制风险水平。其次,根据企业和客户的情况采取不同的销售和结算方式。如对于热销的产品需要采用预收货款或交款提货的方式;对于销量一般的产品可以使用交款提货的方式;对于滞销的产品可以使用赊销、折扣销售或分期付款的方式。另外,还要根据客户的信誉和财务状况确定供货量,对于及时付款的客户可以给予最合适的销售和结算方式;对与信誉不好的客户应及时控制供货,防止欠款的累积。要特别警惕那些期限较长的应收账款,时刻关注客户的经济状况,降低坏账的风险,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签订合同,当客户结清货款后才能取得产品的所有权。第三,制定严格的收款制度。要将收款额度作为考核财务人员的重要指标,要实行终身负责制,无论是谁经手,无论是否离职,都要追究责任。财务部门要定期检查应收账款的核算情况,及时掌握信息。在实际的经营活动中,企业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款项往来,应该以保护双方利益为出发点,变债权为投资,减少挂账的困扰。对于实在无法回收的账款,要采取以货抵债、以产权抵债等方式,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

4.定期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确保赊销货款的回收效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公式为:赊销收入净收入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周转率越高说明应收账款的变化越快,应收账款的回款效率也就高,反之则越低。企业的财务管理者要重视这一指标,定期计算应收账款的周转率,对比不同时期的周转率,分析其趋势,做好相应的财务准备工作。但是应收账款的回收率和周转率反映的是应收账款的两方面的问题,不能综合考核。因此,在考核企业的资金使用效果时,可以将周转的次数乘以收账率,得出资金周转综合效果,系数越大,综合效果越好。

5.提高会计岗位人员的回款意识

在企业的收账核算工作中,不仅要重视应收账款的相关数据,还应该提高回款意识。一方面,要做好对客户信誉的评估工作,另一方面要做好合同的检查工作,同时还要联系销售和市场部门,及时传达财务部门的建议,防止因扩大业绩而引发的坏账风险。企业还应该制定奖惩机制,稳定回款率,对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有些企业由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原因导致账目非常混乱,阻碍了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财务部门要积极建立应收账款的对账系统,强化应收账款的核算工作。首先,要定期检查银行的对账单,确保账目的吻合。其次,会计人员要定期走访欠款客户,了解客户欠账的基本信息,同时对比自身的实际情况,确保应收账款核算工作的质量。

6.使用必要的法律手段

我国已经制定了多项法律法规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企业在使用常规手段追讨欠款无望时可以使用法律武器。在产品的销售时期,要制定合法的购销合同,明确各项条款,避免双方对条款不认同或盲目签订所引发的纠纷;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要及时运用合法手段了解欠款企业的财务情况;对于账龄较长的企业,应考虑使用法律手段追讨欠款。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