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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民意调查范文

农村民意调查

农村民意调查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民生服务 农村社区 满意度

伴随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的全面发展,民生问题已不仅仅是人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需要问题,它与社会安定团结、国家发展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都是密切相关的。民生服务调研,就是适应时展的新要求,顺应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关注研究民生服务满意度问题,反应群众呼声和利益诉求,寻求符合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方法、经验,为党和政府解决民生难题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

城阳农村社区建设开展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在民生服务方面已经取得明显的成效,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村居民社会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农村社区民生服务体系从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养老保障等涉及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保证了农村社会的整体质量,受到了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拥护。这一切都有赖于城阳区政府对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视,以及相关的政策部署、资金的投入和引导,更有赖于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热情和信心。

一、城阳区农村社区民生服务满意度统计与分析

我们可以将农村民生服务的范围大致界定为:公共性基础设施(包括道路、公交出行、市场设施等);生活性基础设施(包括照明、饮用水、排污、安全、环境治理等);教育与培训;医疗保障(包括低保、养老与医疗卫生);科技与信息;资金支持等。通过问卷得到的数据显示,农民满意度越高,说明政府该项服务供给充分;农民满意度低,则说明农民的需求与政府的供给间还存在一定的差异,政府在该服务领域的供给还有待提高和加强。

此次问卷调查主要是针对城阳农村社区居民的满意度进行研究,选取了城阳的几个农村社区作为问卷对象,共发放问卷130份,收回有效问卷120份。通过问卷调查得到的信息可以最直观地反映农户对政府民生服务的真实评价,农民满意度越高,说明政府该项服务供给充分;农民满意度低,则说明农民的需求与政府的供给间还存在一定的差异,政府在该服务领域的供给还有待提高和加强。

通过对城阳区农村社区关于民生服务的调查研究发现,居民对现有民生服务的满意相对是比较满意的,满意度较高的民生服务是公共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这也表明,城阳区在向农村居民提供社会公共生活保障服务方面的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得到广泛认可,其中满意度最高的是电力,满意度高达93%,其次是便利的市场和快捷的公置,分别占86%和75%。而满意度较低的后五位分别是对技能的培训、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科技与信息提供、农业信贷的支持和文化娱乐活动的开展,满意度都在60%以下,分别是35%、42.5%、44.9%、53.4%和56.7%。

满意度较高的民生服务项目说明政府的这一政策和政策实施得到居民的广泛认可,而满意度指数较低的民生服务,也就说明政府在此方面的措施尚有不足,达不到居民的期望值,甚至不能满足居民的需求及日常生活。

二、城阳农村社区民生服务存在的问题

1.居民生活区设施规划力度不够

表一:城阳农村社区生活设施满意度调查表

从上表中,我们发现居民对农村社区的供电和供水情况比较满意,其中对供电最为满意,占各项民生服务指标的首位,满意度高达93%,相比之下,社区居民对社区垃圾问题、社区安全问题和物业服务等存在不满,排名在各项民生服务指标中占第九、第十三和第十二名,相对靠后。

2.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表二:城阳农村社区社会保障民生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通过对城阳区农村社区关于社会保障设施的调查发现,居民对现有的医疗政策、养老保险及低保救助等举措尚不满意,满意度最低的合作医疗只占42.5%。农村社区医疗卫生领域,尽管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矛盾有所缓解,但是这样的医保额度有限,只能保障农村居民的一个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同时由于定点医院尚欠合理,住院与门诊就诊报销比例差异大等原因,使得相当一部分农民因害怕承担高额医疗费用,导致小病酿大病,进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也是农民对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低的主要原因。对于养老保险和低保救助,虽然居民的满意度超过60%,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3.培训教育、文化活动不能满足多元化需求

表三:城阳农村社区教育与培训民生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教育、文化服务是社会民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它们都是同每个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紧密相连。从上表的调查发现,社区居民对政府和居委会组织的关于技能的培训和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尚有不满,满意率较低,分别为35%和56.7%。其中对政府和社区组织的技能培训有62人表示不满意,对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也有41人不满意,两者均占了很大比重。

4.农村社区金融服务存在不足

表四:城阳农村社区金融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根据对城阳社区民生服务的调查发现,不少社区一般不组织或很少组织对农民的小额信贷业务,即使提供了小额信贷业务,由于各种资源的限制,也无法满足农民对信贷的要求,所以满意度只占53.4%,在社区民生服务的各项指标中排名较低。

5.科技与信息无法满足居民需求

科技与信息是促进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技术保障,是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但目前城阳农村社区居民对科技信息服务的需求却不能得到有效满足,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农民对政府和社区提供的科技与信息的传达表示不满意,满意度较低,占44.9%,满意度排名也处在各项民生服务指标的末端。

三、解决城阳农村社区民生服务对策建议

1.完善生活设施建设,方便居民生活

(1)合理规划农贸市场。农贸市场的规划分布原则是考虑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进行合理布局,方便居民日常生活。农贸市场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到保障供应、食品安全、平抑物价等民生需求,直接关系百姓生活,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因此,要求城阳区在规划布局、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农贸市场建设力度,让农贸市场建设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生活需求。

(2)合理处理生活垃圾,营造良好居住环境。首先,宣传环境知识,提高人们环保意识。只有人们意识到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环境卫生才得以有保障。其次,社区物业的监督管理是保证社区整洁干净的重要保证,加强自身的管理机制,对生活垃圾的清运及处理要做到统一化。最后,对垃圾场的经济投资要加大力度,垃圾场的设施应该得到最快速度、最高效率的维修处理。

(3)加大社区安全保障。在社区入口处设立安全小亭,聘用社区保安,24小时轮流值班,并经常在小区内流动巡逻,加大安全力度。最好小区能为本社区居民办理出入登记卡,出门或者进门,凭刷卡进出,对陌生人员和车辆做好有效登记。这样能够大大减少小区内的物品丢失,增加小区的安全保障。

2.健全社会保障,优化合作医疗,强化养老保障和低保救助

一是要积极推进城阳区街道卫生院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街道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更新服务观念,完善人事分配制度,转变服务模式,降低服务成本,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引导农民就近、就地就医,建立完善的区、街道、社区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制度,科学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提高服务效率,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三是加大农村社区医疗救助基金投入力度,建立农村社区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农村社区五保户、贫困农民家庭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因患大病和国家规定的传染病、地方病的农民给予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四是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增加。

3.推进教育与技能培训、文化事业发展

(1)增加对社区居民的技能培训。随着物质水平的提高,居民对各种技能的要求也逐渐增加,因此,为满足居民的需求,社区应合理配置技能教育资源,选取、组织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从基础技能对农民进行定期的培训,并不断解决居民在实际生活中发生的问题。也可以经常邀请一些专家学者到社区进行免费的技能讲座,丰富居民获得技能的渠道,时时保证社区居民对各项技能的需求。

(2)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打造一批重点文化设施项目。城阳区主要是加大开展广播电视村村通、电影放映服务、报刊图书阅览服务、文化活动、农民体育健身、文艺演出和展览服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对健康意识增强,更希望能使用更多的健身器材,增强自己体质,改善自己生活质量。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如居民体育比赛等活动),培育体育精神,营造运动氛围。

4.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立合作金融体系,加快农业保险的发展,建立健全良好的筹资手段,建立良好的农村金融环境和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为此,可以从以下几步展开:首先,转变城阳农村社区金融单一化的模式,逐渐寻求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发展思路;其次,农村信用社要不断适应新农村建设实际,坚持服务“三农”和市场化取向,逐步办成产权明晰、治理边界清楚、以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为经营特色的社区性金融机构。另外,政府应要求各银行妥善处理商业化经营与农村发展的关系,尽量满足农村社区经济的发展,不断增加金融试点机构,以此来促进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

5.提高城阳农村社区科技与信息发展

加强和完善农业信息市场建设。建立和健全信息市场法规,将零星、分散、无序的信息交易加以规范,以保护信息生产者与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农业信息市场经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法制法规观念,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加强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必须建立信息服务网络,拓展信息渠道。其次,加强农村远距离教育,利用电视、录像、广播、讲座等,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向农民传授信息学知识与技能,提高农民运用信息的能力。

参考文献

[1]童伟 基于农民需求的农村民生服务问题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9(10)

[2]蒋协新 公共财政支持农业与农村发展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

农村民意调查范文第2篇

关键词:“十二五”规划;农村民意;调查分析;重庆市

中图分类号:F320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0439-8114(2011)13-2791-04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f Rural Poll in the Period of ‘Twelfth Five-Year Plan’

in Chongqing

PENG Wen-xue1,HAO Feng1,PI Jing1,LUO Rong2,ZHANG Rong-ping2,YUAN Chang-ding2,ZHOU Rui1

(1. Information Center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 and Technology, Chongqing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 Chongqing 401329, China;

2. Chongqing Agricultural Commission, Chongqing 401121, China)

Abstract: In order to work out “the Twelfth Five-year’s Plan of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Economy of Chongqing” better, the investigation of rural poll in the period of ‘the twelfth five-year plan’ was carried out, farmers’ altitude, opinion, advices on agricultural policies, agricultural sciences and technology, agricultural investment, construction of Chinese New Countryside, social security were analyze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the twelfth five-year’s plan’; rural poll;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Chongqing

“十二五”期间,重庆市肩负着在西部地区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为全国统筹城乡改革提供示范的重大使命,也是建设“五个重庆”极其重要的5年。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12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正在制定“重庆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12个五年规划”。开展民意调查,切实摸清农民意愿和需求,是制定好规划的前提条件。

1重庆市“十二五”规划农村民意调查方案

1.1调查问卷的设计

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农业科技信息中心设计了“十二五”期间农村民意调查问卷,组织了由农业经济、农学、园艺、农产品加工、植保、农业资源利用、农业机械、农业工程等学科的专家和领导进行多次讨论,最终确定了30道调查问题。调查题目内容主要涉及农业政策、农业科技、农业投入、新农村建设、社会保障五大方面。调查对象包括农民、基层干部和乡镇居民。被调查人的年龄分为18~20岁、20~40岁、40~60岁、60岁以上几个年龄段。被调查者如果是文盲,由调查人员指导填写问卷。

1.2调查地点和时间

根据重庆市农业产业发展思路和重庆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和布局,经与相关专家讨论,选择九龙坡、潼南、大足、永川、垫江、武隆、彭水、南川、梁平、万州等区县,随机抽取农户(包含村干部)发放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至11月20日。要求农民在调查问卷上签名,为了让被调查的农民能够认真地填写问卷,对每户农民给予一定的种子或经济补偿。

2结果与分析

本次共发放调查问卷300份,回收300份。300户接受调查的对象中,农民为绝大多数,占67.3%,基层干部占20.7%,乡镇居民占12.0%。从年龄来看,18~20岁的占5.7%,20~40岁的占35.3%,40~60岁的占46.0%,60岁以上的占13.0%,年龄分布结构较为合理。从接受调查者的学历来看,大专以上的占29.7%,中学的占15.1%,小学的占32.1%,文盲占23.1%,学历结构比例比较符合农村实际状况。接受调查者中男性占65.7%,女性占34.3%。

2.1农业政策强农惠农,但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对于“是否了解当前国家在农村中执行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问题,只有27.3%的人比较了解和熟悉,表明大多数农民对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了解不够。

对于“目前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主要因素”的问题,42.0%的人认为是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低,其次,农资价格偏高、补贴不合理、机械化程度低等也是重要原因,因此,政府在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同时,应从多方面着手,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对于“如果政府提供信贷、技术、信息、保险等支持,农民是否愿意成为种植、养殖大户”的问题,67.7%的人回答是愿意成为种植、养殖大户。

就贷款存在的问题而言,存在贷款条件苛刻、贷款额度小、贷款利息高、缺乏有效的抵押物等问题,表明国家的农村金融支持力度偏小,农民快捷地获得足够的贷款较难。

在鼓励农民创业方面,31.4%的人最希望得到的帮助是资金支持,25.1%的人最希望得到的帮助是技术培训,24.1%的人最希望得到的帮助是政策扶持,19.4%的人最希望得到的帮助是信息服务。因此,政府应该从资金支持、技术培训、政策扶持、信息服务等多方面支持农民创业。

对于“农民想通过哪种途径实现就业”的问题,29.8%的人想就近招工安置,28.1%的人想自己外出打工、17.7%的人想自主创业,24.4%的人想做小生意,表明农民就业的想法不一样,政府应从多方面解决农民就业问题。

从以上的调查中,笔者认为,国家在农村中执行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改善了农业发展环境,增加了农民收入。但是,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偏低、农资价格偏高、补贴不合理、机械化程度低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还未被充分调动起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义务教育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金融改革、医疗改革等起步晚,动作小,强农惠农的长效机制还未形成。

2.2科技利于节本增效,但科技支撑总体乏力

对于“农民如何看待农业科技对农村致富的重要性”的问题,67.3%的被调查者认为很重要,21.0%的人认为比较重要,仅11.7%的人认为一般或不太重要,表明绝大多数农民接受并依赖农业科技发展生产和发家致富。

对于“农民获得农业生产技术的主要渠道”的问题,农技人员指导占32.1%,广播电视传播占29.7%,请教有经验的人帮助占23.1%,查阅科技图书资料占15.1%。表明重庆市农技人员在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中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农民除通过农技人员帮助外,还通过广播电视、请教有经验的人和查阅科技图书资料获得农业生产技术。

农民在购买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时,39.7%的人请教乡镇领导和农技人员,另有32.3%的人凭经验购买,表明农民信赖农技人员,信赖往年生产中表现好的品种。

在对待化学农药的态度中,47.7%的人不使用化学农药,30.3%的人是只要能提高产量就用,22.0%的人是种来供自己吃的不用、种来卖的就用。表明很多农民缺乏正确使用农药的知识和责任心。

在对农作物施用农药方式的调查中,仅有35.0%的农民实行病虫害统防统治,其他的农民或者自己购买农药自己施用,或者与别的农户一起购买农药一起施用,或者根本不使用农药,表明在农作物病虫害的统防统治工作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78.3%的被调查者都非常愿意参加政府举行的就业培训,也表明大多数农民认为科学技术和知识很重要。

以上分析表明,绝大多数农民认为农业科技对农村致富很重要,能主动地接受新品种、新技术。但是重庆市农业科技创新和储备能力严重不足,高层次农业创新人才匮乏,科技基础条件薄弱,农业科技投资主体不多,农业科研和推广经费不足,农业新技术研发推广缓慢,部分成果还留在实验室或试验田里,不能合理地、有效地推广利用。乡镇农技服务体系中,30%以上的单位岗位设置不科学,很多农民无法及时地得到农技人员的帮助。

2.3农业投入可壮大产业,但市场风险无法化解

在对“农民收入的主要构成问题”的调查中,38.4%的人主要构成为养殖,33.7%的人主要构成为种植,19.0%的人是通过打工获得主要收入,8.9%的人主要靠经商获得收入。

在“农民不愿土地流转的主要原因”的调查中,43.7%的人是因为“除土地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30.6%的人认为租金偏低,25.7%的人担心租金无保障。此两项调查表明,大多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和生活依靠为土地,并且农民的收入较低。

在“农民现在生产所需资金主要来源问题”的调查中,55.0%的人靠自我积累,表明农民生产投入的资金很少,扩大生产规模的能力极为有限。仅有23.0%的人通过贷款获得生产所需资金。

从“影响家庭增收的最主要的因素问题”的调查来看,36.7%的人缺乏资金。另有31.3%的人认为缺乏中介组织,22.0%的人认为缺乏技术,10.0%的人认为缺乏市场,表明在农村发展中介组织、培训技术、完善市场等,均对农民增收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42.3%的被调查者希望政府资金投入农村的主要方向是发展产业,有24.0%的被调查者希望投入修路,19.0%的被调查者希望兴修水利设施,另有14.7%被调查者希望投入发展文化教育等。

关于农业机械存在的主要问题,41.3%的人认为价格太高,15.7%的人认为使用和维修成本高,29.0%的人认为家庭承包土地少而不需要或不利于农业机械操作,仅14.0%的人认为现有机械不实用,表明农民无力自行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

对于农机补贴的问题,47.7%的人希望增加农机补贴,24.3%的人希望增加农机补贴种类,18.3%的人希望增加农用燃油补贴,9.7%的人希望增加维修补贴。

对于政府鼓励使用有机肥(含农家肥)的调查,53.0%的人认为政府投入不足,20.0%的人认为价格太高,也表明农民希望政府加大对有机肥的投入。

从农业投入有关的调查中,笔者认为,大多数农民除土地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土地租金低,并且土地租金无保障,致使农民不愿土地流转;由于贷款条件苛刻、贷款额度小、贷款利息高、缺乏有效的抵押物,绝大多数农民生产所需的资金主要来源是自我积累,难以购买农业机械和装备,难以扩大生产规模,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

2.4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城乡统筹任重道远

当前,很多地方的村民居住较为分散,不利于节约土地和新农村建设,68.3%的人表示,如果政府提供适当的建房补贴,他们愿意拆迁到集中居住地。

关于“当前最希望村容村貌得到改善”的问题,49.3%的人希望改善环境卫生,表明很多农民对农村居住环境不满意。33.3%的人希望改善道路交通,表明部分地方存在道路交通问题。

57.3%的人认为农村户用沼气对改善农村面貌和卫生状况的作用很好,38.0%的人认为作用好。因此,政府应继续加强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建设。当然,如果能合理规划,在集中居住的基础上加快沼气池建设,效果将更好。

对于生活中主要燃料的调查,41.3%的人用的是木柴,只有26.0%的人用的是沼气。

在回答“对现在的生活环境最不满意”的问题时,很多人对选择回答难以取舍,因而出现了多选的情况,总体结果表明,农民对饮水困难、交通不便、环境卫生差、治安不好等几大问题都不满意。

据调查,71.7%的人是通过自产自销参加农业产销过程,表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还较少。政府应加强对专业合作组织的培育。

据调查,31.7%的人认为大学生村官对村里帮助很大,25.3%的人认为对村里帮助很小,22.3%的人认为对村里没有好处,20.7%的人认为村官基本上是镇里在使用,因此,今后应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选拔和管理。

以上分析表明,农民对饮水困难、交通不便、环境卫生差、治安不好等几大问题都不满意。农民居住分散,不利于节约土地和新农村建设,大多数农民表示,如果政府提供适当的建房补贴,他们愿意集中居住。但如何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的有机统一、协调发展,仍然任重道远。

2.5社会保障造福于民,但农民仍然忧心忡忡

对“最担心的问题”的回答,很多人有多种担心,并且每种担心的人数基本相当,担心的问题主要是家里有人生病、农产品难卖、外出打工老人儿童无人管、孩子读大学学费贵。表明农民生活压力大,存在各种各样的顾虑,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农民的困难,切实解决农民的疾苦。

在“最希望政府提供的服务”的回答上,农民也有多种想法,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农业生产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很多人做出了多项选择。

对于农民工最盼望什么,有30.0%的人最盼望按时足额领到工资,29.7%的人盼望政府提供农民工公寓,24.7%的人最盼望子女正常入学,15.6%的人最盼望得到法律援助。因此,政府应充分考虑农民工的问题,力求让农民工享受市民同等待遇。

以上分析表明,农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对减轻农民负担、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3对策建议

3.1建立健全有针对性的、实效的、长效的强农惠农政策

建立健全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格、种粮和农机等补贴、农业保险、土地流转等政策和制度,巩固和提高农民发展农业的积极性,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和粮食安全,确保农民收益不断增长;建立健全农民培训的长效机制,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推进土地规模经营、集约化经营,发展壮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变革传统农业经营组织体制,培育新型农业产业组织形式,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建立新型农业体制与机制,集聚先进农业产业要素,释放和形成新的生产力;设立山区农业补贴,在普惠补贴政策框架下,建立适应西南丘陵山区发展需求的农业补贴政策框架。

3.2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

重庆市立体气候明显,加之高温干旱和寡日照等不良气候的影响,外地很多品种和技术无法在重庆市获得较好的效益,重庆市的农业科技必须以自主创新为主[1]。

建议突出农业科技创新,加强重庆市丘陵山地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围绕影响山地农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加强新品种、新技术培育、引进和推广,促进产业升级,提高农业核心竞争力。结合重庆市山地农业实际,积极引进,开发,生产多功能、经济型中小型农业装备设施。积极研发适应山地农业的小型机械,重点解决山地和小块农田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问题。

加快构建一个以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的多元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积极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加强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就业技能[2]。

3.3多管齐下增加农业投入

政府应加大投入,重点用于基地建设。按照“生产基地重点化、重点基地区域化、区域发展优势化”的思路,建设区域性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扶持科技含量高、规模大、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培育有经济实力、带动力强的农产品流通型龙头企业。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产业化专项资金,用于龙头企业贴息和基地建设。

实行以国家项目资金作引导,以民营投资为主体,以金融部门支持为依托,以社会资金为补充的资金筹集和运用方式,来获得资金投入的效益最大化[3]。大力引导城市资本下乡,引导城市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民间资本投向“三农”,是破解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难题,搞活农村经济的关键[4]。

3.4统筹协调新农村建设

在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水平,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建设的基础上,深入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农村清洁工程、农村森林工程,改善农村环境治理,加快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探索减少农民、富裕农民和农民变市民的有效途径,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发挥农业多功能性原则。拓展农业生产、生态、观光、旅游、休闲、教育功能,注重走生产、经济、生态、社会各项功能兼顾的复合型模式,优化农业生产功能,提升农业经济功能,拓展农业的生态、社会和文化功能。

3.5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机制

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努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建立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弹性退出机制,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完善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强化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作用,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和合理增长,保护进城农民合法权益。加快农民工公寓建设,营造农民工融入城市的环境。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平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推进农民市民化。

参考文献:

[1] 康月琼,郝风,艾晓林,等.应对农业国际竞争合作的重庆农业科技战略研究[J].江西农业学报,2009,21(4):168-170.

[2] 郝风,欧阳柬,陈旭,等.科研院所专家负责制的农技推广模式探讨[J].中国科技论坛,2008(2):102-104.

农村民意调查范文第3篇

一、目前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

1、传统的习惯根深蒂固。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多年的普法教育,全县农民法律知识贫乏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的改观,农民的法律、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民知道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总体来看全县农民的法律意识依然相对淡薄,传统意识较浓,农村法制宣传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法律素养低,害怕打官司,对法律缺乏信任,薄情优先于法。从走访的人员和媒体披露的大量案件来看,在一部分农民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或者想寻求法律保护,确不知道该如何着手;也有一些像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借条,总以为大家是熟人、朋友,不会出问题,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保护;更有甚者,一些村干部的法律意识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法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2、农民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意识浅薄。大多数的农村村民不懂得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更多的人认为法律不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而在更多的限制人的行为的发生。在很多的村民自治选举中我们看到很多村民出售自己的选票,候选人用金钱买选票的事情屡屡发生。他们不知道这样滥用自己权利的后果是导致选举结果并不能达到真正实现村民自治的目的,而以损坏自己的利益告终,而这种权利、义务意识的浅薄最终不能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

3、农民法律维权意识存在误区。觉得上法院打官司不是维权的手段,特别是涉及到民告官如土地征用赔偿等问题上更是望而却步。由此造成许多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司法调解等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演变成了问题。法律意识维权上的这一误区直接造成对政府的信赖往往胜过对法律的信赖,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的工作量以及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二、产生的原因

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文化知识面窄,谈不上什么系统的有条理的学习法律法规,广大农民获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非常少。所以,法律在广大农民头脑中所占的位置自然是十分淡薄,甚至是触犯刑律的行凶、抢劫、盗窃等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生命财产的犯罪,行为人也并非无知到杀人是否偿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们仍然铤而走险,这纯粹就是法律意识的问题了。

三、针对以上的现象,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1、营造一个大家都积极参与的学法守法的舆论氛围。现在的传媒的力量是巨大的。各类传媒应该要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或是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以直观的方式入手,来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这个方面,宣传机构、普法机构应义不容辞的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农村民意调查范文第4篇

生活状况满意率高 扶贫增收仍需加强

人均纯收入8842元,超两成位于扶贫线以下

调查显示,受访农村居民XX年人均收入在2031~8000元区间的最多,收入分布跨度大、差距较明显。其中,收入2300元及以下(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比例超两成(详见图1)。

图1 农村受访居民收入分布

通过计算,受访农村居民XX年人均纯收入为8842元,与XX年四川省统计公报中农民人均纯收入8803元基本一致,反映出本次调查结果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当前农村家庭收入渠道相对单一,外出务工、家庭种植业是主要来源

在问及受访者“当前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时,选择“外出务工”和“家庭种植业”的比例明显较高,其他来源的比例较低,均在20%以下(见图2,此题为多选,相加不等于100%)。

图2 当前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

分地区看,“外出务工”和“家庭种植业”均为各类地区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两大主要来源。不同的是,民族地区、丘陵和山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选择比例排第三位的都为“家庭养殖业”,而平原地区排第三位的是“个体/私营工商运输业”。

从收入分组看,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村居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结构差异较大,人均年纯收入在2300元及以下的家庭为“家庭种植业”的比例最高,随着收入水平提高,“家庭种植业”作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的比例明显下降,“外出务工”成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同时“个体/私营工商运输业”作为主要来源的比例也有所提高(详见表1)。

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居民生活状况满意率高,扶贫增收仍需加强;村通路户通电情况较好,农村基础设施整体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农民比较满意公共服务,但均衡发展差异明显。总体来说,四川省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成效显着,全面实现还须加力。

调查结果表明,当前农村居民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渠道不多,其中:传统家庭种植业主要起到基本生活保障的作用,对农民增收的作用不明显;外出务工是当前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但受市场经济大环境的影响较大,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稳定因素;个体/私营工商运输等农村服务业虽然对农民增收明显,但发展水平不高。总体来看,在当前情况下,需要进一步提高传统农业经济效益,加强对农民外出务工的支持和引导,促进农村服务业发展,扩展收入来源渠道,进而优化调整收入结构,保障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人均住房面积31平米,手机、电视、单独厨房的拥有率排前三位。

调查显示,当前受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20平米及以下的占26.5%,21~30平米的占27.3%,31~40平米的占21.5%,41~50平米的占10.7%,50平米以上的占14.0%,通过计算,受访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31.0平米。

在问及受访者“家里现在拥有哪些设施设备”时,选择比例(即家庭拥有率)排前三位的分别为手机、电视、单独厨房。值得注意的是,受访农村居民家庭“单独厕所卫生间”拥有率为74.1%,略低于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5%的标准。从收入分组看,人均纯收入越高的家庭各种设施设备的拥有率越高(详见表2)。

8成受访者对当前生活状况感到满意

农村民意调查范文第5篇

关键词:社区参与;生态旅游;满意度;广西昭平

中图分类号:F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08-1974-04

生态旅游倡导的是一种健康、高尚的旅游形式。但是目前大部分学者的研究内容主要关注的都是社会整体广泛而浅面的经济利益,仅仅停留在把它看做是生态旅游管理的一种手段,而忽视了作为生态旅游目的地的重要利益相关者——社区农村居民的利益,对社区农村居民满意度研究的较少。为此选择旅游目的地农村居民参与满意度为调查研究内容,通过对社区居民的参与程度以及农村居民对旅游开发普遍的看法、反应等情况的调查与分析,总结归纳出目前生态旅游开发与发展尚存在的问题与大众社区居民的期盼,以便在旅游目的地开发的初期就能够与社区居民进行沟通、了解,探讨相应的改进对策,避免在目前以及未来开展的旅游开发工作中与社区居民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完善昭平县旅游业的管理机制、提高旅游目的地社区居民的参与程度,从而促进生态旅游又快又好地可持续发展。

1 调查方法

此次调查是在广西昭平县黄姚和文竹镇临江村,对当地居民进行的问卷调查。共发出问卷150份,回收有效问卷145份,问卷回收有效率为96.7%。问卷内容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当地居民的人口统计特征以及社会属性,如性别、年龄、学历、婚姻、收入情况等;第二部分是相关部门对旅游地规划与整治时有无征求居民意见情况;第三部分也是问卷的主体部分,即居民对旅游开发的满意度情况,包括居民对目前旅游区整治工作的满意度、对旅游开发的满意度、对居民参与旅游方式的满意度、对旅游区管理方式的满意度、对旅游区旅游收入分配的满意度和对自己在旅游中所获收入的满意度,以及居民希望增加哪些旅游开发的参与项目,旅游业应从哪些方面改进等7个方面;最后一部分是居民在旅游淡旺季作息时间的安排等。本次调查问卷采用了赋值定量分析法,在满意度的选项中,“非常满意”为5分,“满意”为4分,“一般”为3分,“不满意”为2分,“非常不满意”为1分。

2 调查结果分析

2.1 农村居民特征

根据调查分析可得知,昭平县生态旅游区的农村居民的特征主要是:

1)男女比例分别为59%和41%,有近20%的差距,并且很多妇女可能由于性格腼腆或者不善表达等原因,往往推脱甚至根本不愿接受调查,这说明由于历史和多种原因,妇女在社区仍属于社会地位不高、归属感不强的弱势群体,她们在社区活动中主动参与少,不太愿表态和发言。

2)当地农村居民的年龄结构比较集中的是18~35岁、35~60岁这两个阶段,60岁以上的居次,青少年比例较小,整体人口结构有偏老龄化的趋势,老年人群所占比例达26%。

3)当地农村居民受文化教育程度普通偏低,主要集中在小学与初中学历,两者总和高达68%,这与农村教育普及情况基本吻合。大专以上高学历者仅占5%。

4)当地农村居民,大部分为低收入人群,被调查村个人年收入在5 000元以下的人群占了64%。按照中国2009年国务院扶贫办以年收入1 196元为划分贫困线依据,昭平县生态旅游区属于国家贫困县之一,应该加大对生态旅游的扶持。该区个人全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人群有55%,5 000~10 000元收入的占20%,10 000~20 000元的为7%,20 000~30 000元的为5%,30 000元以上的仅有4%。从统计中可以看出,低收入的占了绝大部分,高收入的很少。从收入来源的构成调查中,当地农村居民的收入构成呈现多元化,但仍以农业收入为首,比例高达38%,而其中又以茶叶种植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其次是其他项,占21%,其中又以外出务工收入所占比例最大;第三个收入来源渠道是林业,主要靠割松树油;而与旅游相关的收入比例仅为11%,由此可见,目前旅游区的开发力度仍无法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只是增加了少数居民的收入。

2.2 农村居民对旅游参与的满意度分析

2.2.1 对旅游区进行的村庄规划与整治工作的满意度评价 从图1可知,居民对旅游区的规划与整治工作的评价,非常满意的为8%,满意的为44%,一般的为34%,不满意的为11%,非常不满意的为3%,满意度的平均值为3.43。对给予了“非常满意”评价产生影响的因素有:对道路的整改、上级部门的资金投入以及部分公共设施的修建等;评价“非常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共环境卫生与水电供应不足等方面。临江村在生态旅游区的规划开发中,对道路进行了整改与硬化,对房屋的立面进行了改造和装修,以及对文化活动室、篮球场、望江亭等一系列基础设施的建设,水电供应方面未能得到完善。

2.2.2 对旅游区的旅游开发满意度评价(图2) 众所周知,旅游开发能带动一系列相关产业的发展,可以促进当地居民就业,增加收入,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因此有接近半数的居民是“满意”旅游开发的,仅有少数(1%)的居民“非常不满意”,认为“大量游客的到来打破了平静的日常生活”、“部分商铺的装饰风格过于现代化或色彩过于浓重,与该地区淳朴民风和庄重的风格及生态理念格格不入”等。还有部分居民不满意的原因是田地被征用后没有得到补偿或只得到低价补偿,失去了土地和农业收入,生活更加困难,甚至没有基本保障故心生怨恨。

此外,旅游开发区的社区居民没有完全行使生态旅游发展的决策权。在调查社区居民对上级部门搞旅游规划与开发时是否有征求居民意见的调查统计中可以看到,回答“没有”和“不清楚”的居民之和超过了半数。

2.2.3 对旅游区的旅游参与方式满意度评价 由图3可知,居民对旅游参与方式评价“非常满意”的为6%,“满意”的为28%,“一般”的为48%,“不满意”的为18%,没有非常不满意的;满意度的平均值为3.22。分析表1的统计数据可知,在所有受调查的居民当中,仅有18%的人有旅游收入。居民参与旅游的方式主要有住宿、餐饮约占10%;第二种是通过销售土特产与农林副产品来实现参与的约占8%;第三种是在社区内部通过特许经营许可的方式从事娱乐休闲等活动的仅占1%。此外还有不到1%的居民是通过在旅游景区内部就业实现旅游参与。参与形式比较单一;除了有固定门面商店与旅馆的社区居民是全年参与,部分社区居民还仅仅是属于周末、黄金周等节假日期间参与的人群类型。临江村的农家乐示范户大多仅为节假日参与旅游的餐饮、住宿服务,到目前为止,在被调查的5户农家乐示范户中只有2户有过旅游接待,比例是40%。通过与其他两个典型景区的比较分析,建议临江村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在景区建设中,尽量优先聘用当地居民;同时丰富旅游产品以增加居民的参与范围。

2.2.4 对旅游区的旅游管理方式满意度评价 居民对旅游区的旅游管理方式满意度评价见图4。临江村发展旅游主要是由昭平县政府牵头、县旅游局主管,下属单位旅游公司领衔和文竹镇协管,具体由临江村委党小组和临江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及所有村民配合的管理模式。目前属于比较理想化的管理模式。

而黄姚镇发展旅游是由旅游公司主管,政府仅作为中间的协调沟通者。近年来当地居民对旅游公司的分红分配不满是旅游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居民对旅游公司的管理也不满。从最新的调查得知,由于一直以来居民普遍对旅游公司的管理感到不满,昭平县政府准备接管,并且成立了黄姚旅游经济开发区,然而,因为政府对居民进行大面积低价甚至强制性征地,没有给予妥善安置与合理的补贴,又引起居民强烈不满,从而形成目前的第二大矛盾。第三,在37%的不满意当前管理方式的居民中,有28%的居民反映治安管理欠佳、景区内保安与导游的素质不够文明、水平不够专业。

2.2.5 对旅游地的旅游收入分配方式满意度评价 由图5可知,居民对旅游收入分配方式除了极少数的受益者,总体上的评价都是“不满意”,尤以黄姚古镇的居民突出。在调查中得知,临江村生态旅游发展因刚起步,游客接待量有限,还未形成比较系统的收入分配机制,大体是农家乐示范户每一间客房接待游客住宿,村委理事会可从中提成5元;在黄姚古镇,大部分(47%)的居民反映“3年才分红一次,每次按每户人口,平均每人分到10~30元不等,数额相当少”,因此意见很大,甚至有少数居民因此对游客的到来产生抵触与仇视心理,严重影响了旅游目的地的形象与社会稳定。

2.2.6 对自己的旅游收入的满意度评价(图6) 目前昭平县生态旅游区的社区居民中,有旅游收入的居民仅占18%,其中有可观收入的仅为6%,而且并不完全来自旅游收益。由图6可知,有46%的居民普遍反映“对目前的旅游分配方式很不满”,旅游业的开发并未有效带动起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没有显著增加当地居民的收入和促进就业,解决部分劳动力闲置问题。另一方面,昭平县生态旅游的发展仍处于初步开发阶段,由于管理与资金问题,旅游设施不完善,管理模式不够成熟与理想。

3 提高农村居民参与生态旅游满意度的对策

调查分析结果表明,昭平县单指标农村居民满意度和总体满意度的值都不高,总体满意度的值仅为3.0(表2)。说明目前农村居民对当地现阶段的旅游开发与规划参与程度不高。可见,提高社区农村居民的参与度,是昭平县生态旅游甚至整体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针对上述问题,结合昭平旅游业的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改善和发展对策。

3.1 完善昭平县政府作为旅游主导者的职责

1)完善公共设施,利国利民利游客。昭平县现需建设完善的公共设施有城镇乡村道路、公用水电设施、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厕所的数量与质量以及生态旅游区公共卫生等。在其他旅游设施方面,需要对旅游区的宣传标牌、旅游售票点、旅游全景导览图等相关旅游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对公共设施进行建设、完善后政府还应对其定期维护与更新,以确保公共设施使用的安全性、便利性和长久性。

2)严格监督旅游活动涉及的各个层面。在旅游开发与规划工作所涉及的食、住、游、购、娱、行等旅游六大要素都牵涉到经济利益,并且会形成一定区域的旅游市场。必须依照严格统一的标准收取统一的费用,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好旅游市场。对防止部分不法分子制造垄断、造成收益不公有重要作用。目前临江村示范户的住宿与餐饮收费比较统一,就较好地避免了恶性竞争。

3)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调查得知昭平县当前中下收入水平的居民仍占绝大多数,很多乡村的生活环境和交通条件较差,尤以临江村生态旅游示范点与七冲瑶族、七冲原始森林的可进入性与通达性为甚,因此在调查中很多居民反映亟需“开辟沿山公路和在桂江河面架桥”。纵使昭平县旅游资源再丰富,若由于交通的限制而封闭闲置,未免太可惜,也会影响着昭平县的整体旅游形象,降低其作为旅游目的地在游客心目中的地位。因此改善生态旅游区的可进入性与通达性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此外还需要政府部门对昭平县境内的乡村进行改善,包括乡村道路、破旧房屋的改建与古老传统风格房屋的修缮与保护、乡镇的卫生条件以及整个乡村的村容整洁、村容村貌的改善等。

4)建立社区参与旅游开发与规划的决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参与制度。在满意度调查分析“相关部门对当地规划整治有无征求居民意见”中,已知“认为没有和不清楚”的社区居民总和达到了55%,说明临江村的居民在旅游开发与规划的决策中,并没有完全得到参与的机会,因此,政府还应不断完善参与制度,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旅游规划的制定,提高社区居民参与旅游规划的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旅游规划与他们的切身利益关系密切。

5)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利益分配问题永远是旅游区开发涉及到的各个利益相关者时刻关注的焦点,在前面的阐述中已知,社区参与生态旅游,强调的是把大部分利益保留在社区内部,让主要的受益者——社区居民得到最切实、最多的利益,这样才能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对旅游区的良性发展做出全力的配合与支持。因此,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确保社区参与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因此提议,把旅游收入的80%留给当地社区政府与居民共享,用于人民生活的基本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基础设施的完善。

6)形成有效的旅游技能培训。针对旅游目的地社区居民普遍文化水平较低、旅游专业知识比较缺乏、旅游技能较低的现状,应该对其开展有针对性的旅游专业技能培训。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一方面邀请桂林理工大学旅游规划设计院教授、桂林市旅游局专家、旅游界做得成功的生态景区的策划师走进社区授课,对居民进行有针对性的旅游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奖励为旅游区发展作出贡献的社区居民走出社区到国内其他同类别的著名旅游目的地考察学习。

7)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实现村务民主化、公开化,推行社区居民参与制。不断完善现有的农家乐示范户政策,同时积极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3.2 提高农村居民作为生态旅游参与者的素质

1)要树立全新的旅游观念。在对农村居民的访谈中,发现有少数人群对“希望增加哪些参与性的开发项目”和“应该从哪些方面改善旅游业发展”这两个问题没有看法,凸显出农村居民参与规划的意识淡薄、参与的能力弱、参与机会少等问题。没有旅游意识就没有参与旅游活动的欲望,更没有旅游收入的来源。因此,广大农村居民要转变思想,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融入到旅游业的各个层面中去。

2)居民应该充分把握机会,提高自身服务技能。要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培训项目,包括旅游专业知识如旅馆服务、旅游交通、导游、旅游市场开拓的培训等,以及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3)居民应自发地、主动地关注旅游发展过程中的各个项目。旅游目的地的开发和规划,与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农村居民应当在旅游规划的初期就积极投入到参与工作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反映、沟通,并争取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4)居民应当积极利用、挖掘本地特色,积极开展传统节日活动。临江村的第一特色就是生态资源丰富、类型多样化。应当积极打造茶园作为生态旅游的景观吸引物。此外利用各种传统节庆开展群众性文艺活动,展现临江村的民俗民风,动静结合提高旅游者的参与度,激发旅游者的旅游需求。

3.3 吸引和扶持投资开发商加大投入

从目前昭平生态旅游区的发展现状来看,“瓶颈”在于缺乏相应的管理技能和大量并长期的资金投入,引入生态旅游战略投资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有效途径。

生态旅游战略投资者可针对以上调查情况和旅游区本身具有的资源与特色,在当地政府深入昭平县生态旅游管理的前提下,对昭平县生态旅游目的地作出因地制宜而又科学合理的投资规划。

3.4 鼓励其他组织机构广泛参与

其他组织机构包括相关协会,如昭平县摄影家协会、昭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醉美昭平”文艺创作笔会及广大金融机构、研究机构、昭平在线新闻媒体网站等,这些组织机构对昭平县旅游发挥的作用是宣传、监督与协作。因此在旅游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各个组织机构应该相互配合,促进旅游活动的运作顺畅、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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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民意调查范文第6篇

为了解在城镇已购房农民工农村老家宅基地利用情况、退出的意愿、补偿方式及期望标准等,河南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对全省进行了抽样调查。本文就调查结果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顺利退出农村宅基地的机制措施。

一、城镇购房农民工基本情况

河南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针对城镇购房农民工农村宅基地现状,于2016年1月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这次调查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户籍在河南省农村、高中(中专、职业中专)以下学历、已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农村老家拥有宅基地,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对于宅基地的认知、宅基地的退出意愿和补偿方式等。此次共收回1844户有效样本。

(一)调查范围及分布情况

这次在全省18个省辖市调查务工人员941户,占51.0%;于77个县城所在地的镇调查903户,占49.0%。

(二)被调查农民工基本情况

在这次调查中,男性占绝对多数,16~45岁年龄段占大部分,已婚者处于绝对优势,未参加过培训的较多,其中政府及单位组织的更少。详见表1。

(三)被调查对象生产生活情况

被调查对象生产生活情况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1.被调查农民工职业类型

各行各业都有在城镇购房的农民工,其中从事个体的最多,达两成多,为20.7%。其次是从事商业、服务业工作人员,占15.4%。紧随其后的是从事建筑业工人,占14.3%。第四是从事工业企业工人,占10%。从事其余行业购房的较少,所占比重都在10%以下。

2.调查农民工承包地的耕种情况

在承包耕地的农业生产中,自己耕种的为53.4%。有偿耕种的为24.8%。无偿让他人耕种的占19.0%,撂荒的占2.8%。据此看出,虽然这些农民工在城镇生活、工作都稳定下来,但仍然有高达78.2%的人非常看重农业收入,表明他们对城镇生活缺乏安全感。

3.被调查农民工收入来源中非农业收入占比情况

在农民工家庭总收入中,有43.6%的家庭非农业收入占绝大部分,农业收入只起辅助作用。占全家总收入50%以下的为31.8%,其中收入在10%~30%之间的人最少,为8.8%;其次是收入在10%以内的人为9.0%;而收入在30%~50%之间的人较多,占14.0%。有将近70%的家庭非农业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在半数以上,其中达到90%及以上的最多,占27.0%;其次是在70%~90%之间的相对较少,占16.6%;在50%~70%之间的占24.6%。

4.被调查农民工家庭人均年收入情况

绝大部分农民工家庭都是高收入,高达近七成家庭人均10000元以上。人均收入在3000元~5000元之间的家庭占17.6%,在5000元~10000元之间的占23.7%,在10000元~30000元之间的占40.8%,在30000元~50000元之间的占12.7%,在50000元以上的占5.3%。这个数字与农民工所从事职业类型中的私营业主和个体户二者之和的比重相吻合。

(四)被调查农民工购房、居住及未来养老地区情况

第一,据被调查农民工购房所在地情况分析,在县城所在镇购房者最多,占67.7%。结合农民工在城市和县城的工作人数进一步分析,说明在县城工作的和许多在省辖市工作的农民工都在县城买房。

第二,在被调查农民工农村老家是否有住房情况中,有6.0%的农民工农村老家没有住房。说明他们外出务工时间较长,长期离开老家,住房已经倒塌,宅基地长期闲置。

第三,就被调查农民工全年在哪里居住时间长情况分析,74.7%的人一年内在城镇居住时间较长。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农民工认为城市居住环境较好,愿意住在城镇。

第四,根据被调查农民工将来打算在城镇还是农村养老情况观察,53.1%的人希望在农村老家养老。再次说明,由于受叶落归根传统思想影响,农村乡情较重,留恋农村老家。详见表2。

二、被调查农民工宅基地状况

被调查农民工宅基地状况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被调查农民工家有宅基地数量及其面积情况

本部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被调查农民工农村宅基地数量情况

根据被调查农民工农村有几处宅基地情况分析,只有一处宅基地的家庭最多,占87.7%。有两处宅基地的家庭也占一成多,为11.4%。有三处宅基地的家庭接近一成,为0.9%。

2.被调查农民工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情况

就被调查农民工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情况再深入分析,在第一处宅基地的面积中,少于一分地的最少,占4.5%。其次是一分到二分地的,占26.5%。第三是三分以上的,占29.7%,最多的是二分到三分地的,占39.3%。

在第二处宅基地的面积中,少于一分地的最少,占3.8%。其次是一分到二分地的,占18.3%。第三是三分以上的,占35.2%,最多的是二分到三分地的,占42.7%。

在第三处宅基地的面积中,少于一分地的最少,占4.4%。其次是一分到二分地的,占17.4%。第三是三分地以上的,占34.8%,最多的是二分到三分地的,占34.8%。

以上情况说明,农村宅基地面积随着数量的增多而增多,最多的可能超过一亩。这是基层乱批宅基地,造成空心村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农民工农村宅基地确权比例

农民工农村宅基地已确权的58.4%,正在确权的22.7%,没有确权的18.9%。近八成农民工农村老家的宅基地已经或正在勘察确权,这将为宅基地有效退出打下较好基础。

(三)城镇购房农民工农村宅基地的地形

在城镇购房的农民工农村宅基地位于平原的占76.2%,位于丘陵的占16.1%,位于山区的占7.7%。这同他们居住在省内各种地形的总人口分布相关。

(四)城镇购房农民工农村宅基地位置

据被调查农民工农村宅基地所在省内区位情况分析,豫南占33.1%、豫北占28.3%、豫东占19.5%、豫西占15.1%,最后是省会郑州市占4.0%。这同各地区外出打工人数的多少相关联。

(五)城镇购房农民工农村宅基地与城镇的距离

从被调查农民工农村宅基地级差区位情况分析,在城镇购房的农民工农村老家宅基地位置在远离城镇的农村37.4%,县城周边占16.6%,城市周边占9.0%。这表明,在城镇购房农民工农村老家宅基地的位置好坏同数量多少成反比。

三、对宅基地认知度

对宅基地认知度的调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被调查农民工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情况

农民工认为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个人的占59.8%,认为属于集体的占28.1%,认为属于国家的最少占12.1%。认为宅基地所有权归个人的理由,主要是从祖上继承来的,前辈出钱买的理应归个人。

(二)被调查农民工农村宅基地使用年限情况

农民工认为农村宅基地是永久使用的高达87.4%,认为70年的只有12.6%。这与他们所持有的宅基地属于私人财产高度相关。

(三)被调查农民工农村宅基地的出租出售处置权情况

农民工认为农村宅基地自己有权处置的为77.3%,认为无权处置的占22.7%。这再次表明,绝大部分农民工认为农村的宅基地是个人私有财产,自己有处置权。

四、城镇购房农民工农村宅基地退出意愿、方式及标准

本部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被调查农民工农村宅基地退出意愿

在这次调查中,课题组设计了以现金、置换耕地、置换房子等几种补偿方式为前提条件,征求他们得到合理补偿后把农村老家的宅基地退给村集体的意愿,结果显示,不愿意的人数占58.4%,愿意的人数占41.6%。这同前述农民工未来返家养老关联较大。

(二)被调查农民工希望退出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方式情况

本部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被调查农民工愿意退出农村宅基地希望的补偿方式

在上述41.6%的得到合理补偿后同意退出老家宅基地的农民工中,希望得到的补偿方式有,要求获得现金的为63.8%。要求置换房屋占31.2%,其中要求在现居住地置换的为14.1%,在本村置换的为10.0%,在户口所在地乡镇置换的为7.1%。要求置换耕地的为5.0%。

从级差区位进一步分析在城镇购房农民工退出农村老家宅基地希望得到的补偿方式,在现金补偿中,城市周边要求的人最多。在置换耕地补偿中,偏远农村要求的人相对最多。在本村置换房屋补偿中,城市周边要求的人最多。在户口所在地乡镇房屋置换中,乡镇政府所在地周边要求的人最多,城市周边要求的人最少。在现居住地房屋置换补偿中,县城周边要求的人最多。详见表3。

2.被调查农民工愿意退出农村宅基地希望的补偿标准

在城镇购房农民工同意退出农村老家宅基地的补偿中,期望得到政府给予的补偿标准是,全省现金平均,每平方米2455元,宅基地平均每分地41892 元。房屋平均置换标准为:本村置换房屋平均1∶1.5,户口所在地乡镇安置房置换平均1∶1.5,在现居住地置换安置房平均1∶1.4,宅基地置换耕地平均1∶2.4。

从省内区位分析,同意退出农村宅基地要求补偿的标准是:①现金:房子、宅基地最高的都是郑州市。②房屋置换:本村置换豫北最高,户口所在地乡镇安置房置换豫东最高,在现居住地置换安置房豫北最高。宅基地置换耕地豫西最高,郑州市,没人置换耕地。

从土地级差区位分析,同意退出老家宅基地要求补偿的标准是:①现金:房子城市周边最高,宅基地城市周边最高。②房屋置换:本村置换,偏远农村最高,户口所在地乡镇安置房置换,除了城市周边没有置换外,其余3个区位都差不多,在现居住地置换安置房,最高的是偏远农村。宅基地置换耕地,最高的是乡镇政府所在地周边。上述情况详见表4。

五、影响城镇购房农民工农村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因素

在城镇购房农民工农村宅基地退出的意愿中,同意退出者除了受我国叶落归根的传统文化思想影响外,还受不同性别、年龄、学历、居住区域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一)女性比男性更愿意稳定在城镇

从性别方面观察,女性同意退出农村老家宅基地者占44.5%,高于男性40.3%的4.2个百分点。这主要是由亲情所致。农村有男性抚养老人的习惯,宅基地多在男方家,距离男方父母亲近,他们回去多为照料年迈父母方便。另外家务活多由女性照料,城镇购物、做饭、清洁室内卫生等比农村方便轻闲。

(二)体力较强年龄段的愿意退出农村宅基地者较多

农村进入城镇已购房的农民工中,事业有成、体力较强年龄段的愿意退出农村老家宅基地的较多。其中16~25岁的为36.2%,后随着年龄的增加而上升,至46~55岁时达到43.5%,随后又下降。这首先与技术熟练程度有关。年龄越小,技术越不熟练。而随着年龄的增长,锻炼机会增加,技术越来越熟练。其次是收入。农民工收入同技术熟练程度成正比,技术熟练程度高,工资收入多。最后是生活稳定。收入越高,生活越稳定。

(三)文化水平高低同愿意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多少成正比

在学历方面,学历越高同意退出农村老家宅基地的越多。因学历高接受技术快,很快能成为熟练技术人员,收入就多,生活水平相应也高。二是依附关系。目前进城务工小学及以下文化水平的多是老人,基本上失去了种田能力,只能从事技术含量低收入低的类似保洁等工作,无法养活自己,依附儿女家,愿意退出农村老家宅基地。

(四)丘陵地区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意愿较高

居住在丘陵地区退出宅基地的意愿最高,其次是山区,最低的是平原地区。这是因为丘陵地区同山区比缺乏资源。山区有着丰富的矿山、水和林木等资源,能够为山民带来丰厚的收入。同平原比种地辛苦。平原地区耕地平坦,农业耕种收等都是机械化,比较轻闲。

(五)土地区位级差高低同退出宅基地多少成正比

从距离城市远近的耕地级差区位情况分析,离城市越近同意退出的人所占比例越高,离城市越远愿意退出的则越少,即由城市周边农村的44.8%,到离城市最远的农村降至39.2%。这主因也是同房屋拆迁补偿高低有关。其次是环境污染。近几年,城市空气污染严重,远离城市的农村空气最好。一些在城镇购房的偏远农村农民工为了自身健康,愿意回到空气相对清新的农村养老,影响宅基地退出。

六、鼓励进城购房农民工退出农村宅基地机制措施

对于农民来说,农村宅基地具有三项基本功能:用于居住、养老的保障功能和满足乡土情结的效用,以及通过流转获得货币补偿的资产功能。从上述情况分析可知,影响进城购房农民工农村老家宅基地退出主要受叶落归根传统思想观念、生活没保障和宅基地认知度三大困扰。因此,宅基地退出意愿不仅是愿不愿意退出的问题,也是农民工接受何种退出安置模式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宅基地管理立法体系建设

我国现行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是计划体制的产物,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现实中农村房屋财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很好地分开,导致房屋财产权权益残缺,农民房屋财产权很难完全实现,降低了农民住房的市场价值。

当务之急是要抓紧《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涉地法律的修法、立法工作,建立与宅基地退出相适应的产权制度以及与宅基地退出相适应的政府土地管理机制。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明确宅基地产权、流转、收益分配及宅基地登记发证等法律规定。启动宅基地入市改革。同时建立规范的宅基地流转制度,明确流转范围及形式,制定宅基地流转管理办法,设计流转主体、客体、用途、流转方式,规范流转合同,允许宅基地使用者流转宅基地,并依法享有流转所得的收益。

(二)建立农村宅基地入市交易机制

在农村宅基地退出问题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最佳方式是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导宅基地退出。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财产,其使用权属于农民的用益物权,农民对于自己的宅基地应该有自由转让的权利。应当允许农民宅基地有偿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并和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引导农民工在市场交易中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当前要完善2015年河南省出台措施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农村宅基地入市交易市场机制,在法律上可以规定农村宅基地流转的必要条件。

(三)加快建立宅基地退出后的各种保障措施机制

农民工最关心的问题是失业风险和养老无保障。第一,要加强以城镇就业为导向的适龄农民的职业技术教育。创建农民教育培训通向就业的“绿色通道”,重点强化经济欠发达地区职业技术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民工子女在城镇就业的机会。政府有关部门应针对进城购房失业的农民工,建立免费技术培训机制,使每人都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术,能够重新回到工作岗位,提振他们在城镇长期生存的信心。

第二,要落实养老金全覆盖社会保障政策,建立低收入农民工城镇低保机制。河南省2011年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以来,已基本实现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并统一了城乡居民养老缴费标准。当前要抓紧落实各项养老政策,更好地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同时,对收入较低无力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工,政府应纳入城镇居民低保范围,使他们能在城镇安心养老,推动农村宅基地退出。

(四)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宅基地退出

政府应根据农民工上述退出农村宅基地多种需求的意愿,制定能满足不同农民工愿望的政策,推动宅基地顺利退出。经济发达和城市郊区的农村可探索通过市场机制退出农村宅基地。大多数边远和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也可探索国家或地方政府给予农村退出宅基地补偿的方式。支持农民自愿以其宅基地置换成一定标准的城市住宅,增加农民资产价值。积极探索宅基地的抵押方式,完善金融市场,实现宅基地资本化。确保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后能够享受应得的收益。

其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应该与居民点集中建设相结合,结合城镇化规划做好整村改造机制。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农户进入中心村、镇建房,提高住宅用地的建筑容积率。政府必须结合城镇化规划,在统一改造村庄中,做好宅基地置换房屋工作。

农村民意调查范文第7篇

论文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参保意愿;河北省

一、问题的提出

2009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的任务目标。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也是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制度。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应对老年化浪潮、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一个重要政策,也是一项长期的、面向未来的发展政策。迄今为止,我国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探索已经有10多年的历史,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并不成功,从整体上来看,仍然存在参保率低、覆盖面窄等一系列问题。

农民作为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与主体,他们的参与意愿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效果。作为一项社会政策,尤其是作为以个人缴费为主的一种自愿参与的社会保险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首先要回答的是农民对于养老保障的制度需求问题,弄清他们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与意向如何。具体来说就是在现行社会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框架下,农民到底愿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他们愿意且能够选择什么水平的养老保险,以及这种意愿受到哪些因素影响。本文将利用抽样调查数据,对现行制度安排下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与意向展开实证分析。

二、数据来源与方法

研究数据来源于对河北省25个县f市)173家农户346人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与意愿的问卷调查。本次调查于2009年7~8月份进行,由调查员进行入户调查。共发放问卷360份,回收有效问卷346份,回收率达96.1%。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农户的基本特征、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知程度和参与意愿、农民对养老保险水平的选择等方面的信息。

样本的统计特征如下:

性别比例:男性218人,占63%,女性128人,占37%;年龄比例:30岁以下92人,占26.6%,30-45岁118人,占34.1%,45~60岁104人,占30%,60岁以上32人,占9.3%;文化程度:不识字16人,占4.6%,小学84人,占24.3%,初中l88人,占54.3%,高中/职高54人,占15.6%,大专以上4人,占1.2%;家庭纯收入:2万元以下的占69_3%,2-5万元占25.1%,5万元以上占5.6%。调研流程及方法:

本文以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意愿为分析对象,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实地调查、开放型访谈等方法得出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及被调查地区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了解程度及参与意愿;将所得的调查数据利用spss数据分析软件进行处理后,对其进行实证分析,考察农民参加保险意愿与保险水平选择两个层面,探讨在现有制度环境下,在家庭保障、土地保障仍然是农民规避老年风险的主要方式的情况下,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需求是什么样一种状况,并力图分析他们的养老保险参与意愿选择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

三、调查数据分析

(一)当前农民的主要养老方式及参保意愿

一直以来,家庭养老是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在这次调查中发现,在选择“农村当前的养老方式”中,“子女赡养”的占56%,仍然是当前农村最主要的养老方式,“靠自己积蓄”的占17.9%,“村集体保障”的占5.8%,“养老保险”的占20_3%。见表1。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您是否愿意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调查选项中,选择“非常愿意”及“愿意”的占69.5%;选择“无所谓”的占23.7%,在这一选项中,30岁以下的年轻人占总人数(82人)的63.4%(52人),这可能与目前农村年轻人更多考虑的是发展问题而养老危机意识还不强有关;而选择“不愿意”的占6.9%,这部分人中,大多为家庭年均收入5万元以上的人(20人),说明人们对养老保险的认识仍停留在“最低生活保障”的水平上。见表2。

在“影响您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原因”的调查选项中,29.5%的人是出于“经济原因”的考虑,31.8%的人存在从众心理,是由于“周围的人没有参加”,15.6%的人“担心缴纳的保费被挪用”,10.4%的人是担心将来领取的保费“不能维持自己养老需要”。见表3。

研究发现,家庭纯收入低仍是被调查农民未参保的主因,但对社会养老保险不了解、对制度不信任等负面因素影响渐显。有部分人由于“没听说过”、或觉得“不可靠”而没有参保意愿。可见,由于宣传滞后,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影响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这应当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另外,政府信誉对农民是否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决策有重要影响。在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被调查者中,部分人“担心缴纳的保费被挪用”是其不愿参加的原因。这说明,农民对养老保险管理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还普遍较低。调查发现,不少乡镇缺乏专门的养老保险人员和管理机构,存在县乡主管机构衔接较差、工作效率低等问题,加之保险基金缺乏有效监督,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民对养老保险管理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导致农民不愿参保。

(二)农民的养老保险水平选择

问卷依据河北省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情况,设计了农民养老保险水平的10个选项。见表4。

问卷显示,选择“连续缴费15年”的有194人,占56%,选择“连续缴费30年”的有152人,占43.9%,说明多数人倾向选择缴费年限较短的方式;选择“月缴费低于40元”的有222人,占64.2%,选择“月缴费等于或高于40元”的有124人,占35.8%,说明大多数人倾向选择月缴费数额较低的方式。

从统计结果看,被调查农民性别对农民的参保情况没有直接影响,男女不存在明显差别。尽管文化程度在参加意愿调查中不显著,但在参保水平选择调查中却存在较明显的正相关,即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倾向于选择较高的缴费水平,并表现出很高的显著性,在“连续缴费30年”“月缴费等于或高于40元”这两个叠加选项中,“高中/职高”以上学历为38人,占这两个叠加选项总人数(58人)的65.5%。这说明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更能意识到自己的老年风险,并不愿把自己老年风险的规避仅仅指望于传统观念中的土地养老和家庭养老。

统计结果显示,家庭纯收入对农民养老保险水平选择无明显相关,仅有“月缴费60元,连续缴费30年,60岁后每月领取养老金240元”一项选项中,家庭年均收入5万元以上的人所占比例较大,为75%,结合参保意愿选择(在选择“不愿意”参保的人中,家庭年均收入5万元以上20人,占“不愿意”参保人群的83.3%)可以看出,这部分人并不看重农村养老保险的作用,不可以作为家庭纯收入对农民养老保险水平选择正相关的证据。

一般认为,较高的收人意味着较高的缴费能力和保障需求,收人较高、有缴费能力的农民也不一定选择高水平的养老保险,让我们反思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性。因此,参加养老保险并不是农民解决养老问题中投资策略的首选,或者说,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狭窄并不必然是由农民的缴费能力不足导致的。

四、结论与讨论

(一)农民对养老保险的制度需求非常迫切

农民急需要这种途径以规避老年风险、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但是,农民在收入水平还较低的情况下,虽然他们愿意参与,但却没有支付能力。因此,在完善现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应对重大经济风险的能力,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农民的参与意识和有效需求。

(二)农民养老保险参与意向受多方面因素影响

由于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多数地方依旧以自愿参加的方式开展,这使得农民的参与意愿成为这项社会制度推行的首要依据。在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时,不仅要充分考虑农民的保障需求水平和缴费能力,兼顾制度的公平与效率,还要充分考虑到农户的个人特征(文化程度)、家庭特征(人均纯收入)和养老观念上的差异。

(三)农民在养老问题上主要依赖的仍然是通过老年人自身劳动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保障方式

参加养老保险只是在这两种方式面临威胁时的一种补充和替代选择。应在倡导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同时,采取措施恢复甚至强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传统家庭保障作用。

农村民意调查范文第8篇

论文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参保意愿;河北省

一、问题的提出

2009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的任务目标。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也是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制度。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应对老年化浪潮、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一个重要政策,也是一项长期的、面向未来的发展政策。迄今为止,我国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探索已经有10多年的历史,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并不成功,从整体上来看,仍然存在参保率低、覆盖面窄等一系列问题。

农民作为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与主体,他们的参与意愿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效果。作为一项社会政策,尤其是作为以个人缴费为主的一种自愿参与的社会保险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首先要回答的是农民对于养老保障的制度需求问题,弄清他们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与意向如何。具体来说就是在现行社会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框架下,农民到底愿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他们愿意且能够选择什么水平的养老保险,以及这种意愿受到哪些因素影响。本文将利用抽样调查数据,对现行制度安排下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与意向展开实证分析。

二、数据来源与方法

研究数据来源于对河北省25个县f市)173家农户346人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与意愿的问卷调查。本次调查于2009年7~8月份进行,由调查员进行入户调查。共发放问卷360份,回收有效问卷346份,回收率达96.1%。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农户的基本特征、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知程度和参与意愿、农民对养老保险水平的选择等方面的信息。

样本的统计特征如下:

性别比例:男性218人,占63%,女性128人,占37%;年龄比例:30岁以下92人,占26.6%,30-45岁118人,占34.1%,45~60岁104人,占30%,60岁以上32人,占9.3%;文化程度:不识字16人,占4.6%,小学84人,占24.3%,初中l88人,占54.3%,高中/职高54人,占15.6%,大专以上4人,占1.2%;家庭纯收入:2万元以下的占69_3%,2-5万元占25.1%,5万元以上占5.6%。调研流程及方法:

本文以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意愿为分析对象,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实地调查、开放型访谈等方法得出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及被调查地区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了解程度及参与意愿;将所得的调查数据利用SPSS数据分析软件进行处理后,对其进行实证分析,考察农民参加保险意愿与保险水平选择两个层面,探讨在现有制度环境下,在家庭保障、土地保障仍然是农民规避老年风险的主要方式的情况下,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需求是什么样一种状况,并力图分析他们的养老保险参与意愿选择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

三、调查数据分析

(一)当前农民的主要养老方式及参保意愿

一直以来,家庭养老是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在这次调查中发现,在选择“农村当前的养老方式”中,“子女赡养”的占56%,仍然是当前农村最主要的养老方式,“靠自己积蓄”的占17.9%,“村集体保障”的占5.8%,“养老保险”的占20_3%。见表1。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您是否愿意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调查选项中,选择“非常愿意”及“愿意”的占69.5%;选择“无所谓”的占23.7%,在这一选项中,30岁以下的年轻人占总人数(82人)的63.4%(52人),这可能与目前农村年轻人更多考虑的是发展问题而养老危机意识还不强有关;而选择“不愿意”的占6.9%,这部分人中,大多为家庭年均收入5万元以上的人(20人),说明人们对养老保险的认识仍停留在“最低生活保障”的水平上。见表2。

在“影响您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原因”的调查选项中,29.5%的人是出于“经济原因”的考虑,31.8%的人存在从众心理,是由于“周围的人没有参加”,15.6%的人“担心缴纳的保费被挪用”,10.4%的人是担心将来领取的保费“不能维持自己养老需要”。见表3。

研究发现,家庭纯收入低仍是被调查农民未参保的主因,但对社会养老保险不了解、对制度不信任等负面因素影响渐显。有部分人由于“没听说过”、或觉得“不可靠”而没有参保意愿。可见,由于宣传滞后,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影响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这应当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另外,政府信誉对农民是否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决策有重要影响。在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被调查者中,部分人“担心缴纳的保费被挪用”是其不愿参加的原因。这说明,农民对养老保险管理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还普遍较低。调查发现,不少乡镇缺乏专门的养老保险人员和管理机构,存在县乡主管机构衔接较差、工作效率低等问题,加之保险基金缺乏有效监督,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民对养老保险管理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导致农民不愿参保。

(二)农民的养老保险水平选择

问卷依据河北省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情况,设计了农民养老保险水平的10个选项。见表4。

问卷显示,选择“连续缴费15年”的有194人,占56%,选择“连续缴费30年”的有152人,占43.9%,说明多数人倾向选择缴费年限较短的方式;选择“月缴费低于40元”的有222人,占64.2%,选择“月缴费等于或高于40元”的有124人,占35.8%,说明大多数人倾向选择月缴费数额较低的方式。

从统计结果看,被调查农民性别对农民的参保情况没有直接影响,男女不存在明显差别。尽管文化程度在参加意愿调查中不显著,但在参保水平选择调查中却存在较明显的正相关,即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倾向于选择较高的缴费水平,并表现出很高的显著性,在“连续缴费30年”“月缴费等于或高于40元”这两个叠加选项中,“高中/职高”以上学历为38人,占这两个叠加选项总人数(58人)的65.5%。这说明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更能意识到自己的老年风险,并不愿把自己老年风险的规避仅仅指望于传统观念中的土地养老和家庭养老。

统计结果显示,家庭纯收入对农民养老保险水平选择无明显相关,仅有“月缴费60元,连续缴费30年,60岁后每月领取养老金240元”一项选项中,家庭年均收入5万元以上的人所占比例较大,为75%,结合参保意愿选择(在选择“不愿意”参保的人中,家庭年均收入5万元以上20人,占“不愿意”参保人群的83.3%)可以看出,这部分人并不看重农村养老保险的作用,不可以作为家庭纯收入对农民养老保险水平选择正相关的证据。

一般认为,较高的收人意味着较高的缴费能力和保障需求,收人较高、有缴费能力的农民也不一定选择高水平的养老保险,让我们反思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性。因此,参加养老保险并不是农民解决养老问题中投资策略的首选,或者说,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狭窄并不必然是由农民的缴费能力不足导致的。

四、结论与讨论

(一)农民对养老保险的制度需求非常迫切

农民急需要这种途径以规避老年风险、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但是,农民在收入水平还较低的情况下,虽然他们愿意参与,但却没有支付能力。因此,在完善现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应对重大经济风险的能力,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农民的参与意识和有效需求。

(二)农民养老保险参与意向受多方面因素影响

由于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多数地方依旧以自愿参加的方式开展,这使得农民的参与意愿成为这项社会制度推行的首要依据。在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时,不仅要充分考虑农民的保障需求水平和缴费能力,兼顾制度的公平与效率,还要充分考虑到农户的个人特征(文化程度)、家庭特征(人均纯收入)和养老观念上的差异。

(三)农民在养老问题上主要依赖的仍然是通过老年人自身劳动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保障方式

参加养老保险只是在这两种方式面临威胁时的一种补充和替代选择。应在倡导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同时,采取措施恢复甚至强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传统家庭保障作用。

农村民意调查范文第9篇

关键词:失地农民;安置补偿;满意度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4-0009-03 引言

对于我国来讲土地问题是一个永恒的问题。在我国幅员辽阔的土地上生活着9亿多农民,目前我国的城市化率已经突破50%,按照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已经步入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并在未来几十年内都将处于这一阶段。

由于现行土地征用制度的不适应性和滞后性,八家户村的失地农民对政府实施的安置补偿政策有诸多不满,这将直接影响到八家户村征地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当地农民权益的保障。

一、调查对象及其基本特征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的调查对象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奇台县古城乡八家户村。八家户村共分为8个村,每村约有住户35~70户不等。本次调查选取奇台县古城乡八家户村二村、八家户村五村和八家户村七村为样本,根据每村人口分布,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发放二村20份,五村16份,七村34份,共70份调查问卷。

(二)调查对象基本特征

1.调查对象的年龄情况分布。根据调查数据统计,受访者的男女比例为7∶3,被调查者以男性为主,男性作为农村主要劳动力,其表达的意愿基本上可以代表该家庭的整体意愿。受访者年龄分布层面较广,但集中分布在40~70岁之间,这就使得被访农户的平均年龄较高。而恰恰是这部分留在村里的农民对相关的征地情况以及家庭的收支情况是比较了解的,基于这一点能较好地保证本调查对征地信息收集的完备性以及调查结果的可靠性。

2.调查对象的受教育情况分布。八家户村3个访区内的受访者受教育情况从半文盲到大学及以上都有出现。访区的受教育程度集中分布在小学和初中水平,其中小学程度约占到总数的37.1%,初中程度占到约41.4%,并且存在极少数的半文盲情况,高中及以上学历分布寥寥,访区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这与受访者的年龄分布有关。

3.征地前后调查对象年收入情况分布。下页图1为征地前和征地后受访者家庭收入变化情况统计结果。统计显示,征地前的3个村受访者的家庭收入差距较小,这主要是由于征地前的农户收入基本来自于务农,支出成本较低。在征地后,受访者的家庭收入结构发生变化,由之前的农业收入为主变为了非农业收入为主,收入来源主要依靠打工、补偿款等非农收入。农民失去土地后收入水平短期内依然在提高,但农民失去土地意味着失去了低成本的生活方式,取而代之的是这部分农民也需要到市场上购买粮食以及蔬菜等。从长期来看,不利于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

二、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的满意度分析

(一)对于征地前公开透明度与农民参与度的满意分析

根据政策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这保证了征地工作的对象特定性、程序性以及公开透明性。

据统计,访区内74.3%的农民表示,在征地前国土资源部门有公告公布了补偿的标准、界限等相关内容,但有44.3%的访民明确表示政府并没有对征地补偿标准征求他们的意见,村集体和村民也没有就补偿标准与当地政府部门讨价还价,农民并不清楚补偿款的利用方式,对于征地的参与度不高,大多表示不满。

(二)对于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落实时间的满意分析

我国的征地补偿遵循三个原则:(1)征地补偿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标准执行;(2)征地补偿应使被征地单位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准则;(3)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的不同以及耕地质量的差异,各地所执行的补偿方案也有所不同。

首先,八家户二村约有农户40户,居民以汉族为主,截至2013年底,八家户二村的土地已经尽数征收,已经得到的安置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保险,其中,货币补偿为3万元每亩,保险为养老保险,部分农户家里的孩子由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留地安置为30平方米每人,未提供就业安置和就业培训,留地安置目前为止未落实。

八家户五村约有农户32户,以汉族为主,属于征地完成时间比较长的村,村内土地基本征收完毕,已经得到的安置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保险,其中,货币补偿为3万元每亩,保险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险金额为60元每人,未提供就业安置和就业培训。此外,全村得到200余亩荒地用于集资建房,但并没有被合理利用,搁置至今。

八家户七村约有农户70户,居民以维吾尔族为主,村内土地征收工作并没有完全完成,被征地农民已经得到的安置补偿包括货币补偿、保险和留地安置,货币补偿为3.5万元每人,保险为养老保险。此外,在城区内修建了一个家属院,以每人25平米的标准统一安置被征地农民,未提供就业安置和就业培训。

图2反映的是受访者对征地补偿标准满意情况的统计,根据统计调查的结果显示,对于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有45.7%的受访者表示,如果可以及时完全地落实,对于这样的补偿标准是基本满意的。同时,有47.1%的受访者表示对这个标准不满,有2.9%的受访者表示非常不满。

(三)对于征地后生活水平、居住条件及个人状态的满意分析

征地后大部分的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好转,这主要是由于征地后农民得到了为数不少的补偿费,另外,由于集资建房的政策实施,一些农民由平房住进了楼房,生活质量大大提高。有61.4%的农民都对征地后的居住环境表示很满意。

相比较而言,受访者对于个人状态的满意度却并不乐观,据统计显示,有42.9%的农民表示,征地后的个人状态不好甚至是很差,由于安置措施中未提供就业安置和就业培训,部分受访者在征地后就业失去保障。另外,年纪较大的农民没有退休金,也没有耕地作保障,变成了无收入群体,造成他们征地后对个人状态的不满。

三、失地农民满意度影响因素分析

(一)影响满意度的个体特征因素

首先,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满意度归根结底是一种主观感受,因此与其主体的个人特征必然关系密切。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受访者的年龄与满意程度有很大的关系,表现为老年人被征地满意度较高,中年人满意度较低,青年人的满意度表现不突出。其原因可能是老年人经过了长期的劳作和经营,财富和资本已有一定的积累,因此满意度较高。而中年人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工作,对土地的依赖性强,征地后则中断了农业收入的渠道,受文化水平和技能水平限制,难以从非农业劳动中获取收入。青年人处于人生的前期,没有积累社会财富和资本或者积累较少,但因为有年龄和学历的优势,即使失去土地也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收入,对土地的依赖性较小,因此他们的满意度表现不明显。

再者,受教育程度越高,受访者的满意度越高。这是由于受教育高的访民掌握了更多的技能和知识,获得非农业收入的机会多,并且这一部分群体多为青年人,存在年龄的优势;而受教育程度低的访民大多有很强的农耕意识。此外,受访者的满意度与家庭经济状况息息相关,家庭财富积累较多的访民满意度要高于家庭财富积累少的。

(二)影响满意度的社会特征因素

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受访者对于征地政策,征地后的生活水平、居住环境满意度较高。在得到补偿款后,许多农民选择购房、添置家具,或用于投资等,生活水平大部分得到了提高,居住环境良好。

对于征地的补偿标准、公开透明度、征地落实时间以及征地后的个人状况满意度普遍较低。一方面,农民对征地的整体满意度较低主要是因为补偿标准过低、补偿落实不到位。部分补偿款没有及时发放到村民手中,补偿政策并没有如期落实;政府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工作存在缺位,导致大量的失地农民在家待业,中断了收入来源,而相关的保障措施并没有很好地落实。另一方面,征地工作中农民的参与度是影响征地满意度的重要因素,被访村民反映当地村干部有通知村民征地,但是政府并没有对征地补偿标准征求他们的意见,村集体和村民也没有就补偿标准与当地政府部门讨价还价,他们只是政策的接受者,在政策制定中并没有话语权。

四、对于征地安置补偿的对策和建议

(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提高农民在征地工作中的参与度

征地满意度的影响因素中,农户的决策参与和意愿表达是非常重要的。应通过一定的信息共享机制、参与机制、协商机制将受影响农户纳入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的整个环节之中,了解他们的真实意愿,变强制性征地拆迁为自愿性征地拆迁。做到征地公告、征地补偿方案公告、征求意见公告和实施公告。

(二)努力构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现行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应该更多地涉及社会保障层面,构建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失业救济保障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一,将原先交给农民的土地补偿费绝大部分作为养老保障费变为社会保障基金。村集体、政府以一定的比例从土地转让金中给予补助,提高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第二,鼓励失地农民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制度,政府对农民参加医疗保险给予一定的优惠。

(三)积极拓展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渠道,加大对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力度

地方政府应努力探索被征地农民安置的有效办法,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多渠道的创造就业渠道。要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创办安置型企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同时推动安置型企业加强就地选用良才,加强岗位培训,加强基础管理。加大对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力度,以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素质,适应竞争上岗的要求。

结语

本研究是从农户微观角度切入,研究了农民征地前后的生活水平状况以及农民对于征地安置补偿工作满意度。研究表明,失地农民对于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标准、落实情况以及征地后的生活状况存在不同程度的不满。对此,我们应该采取相应对策,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安置补偿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促进失地农民又好又快地实现市民化转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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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民意调查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农民流动、社会意识、社会变迁、农村研究、中国

社会意识指社会的精神生活过程。1长期以来,受小农经济生产方式的影响而形成的小农观念,是农村社会意识的主要表现形态。改革开放后,随着商品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农民外出务工人数的日益增加,农村的社会意识是否发生了变化?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农村社会意识的变化与农民流动之间又是否存在何种关系?这些是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十分关注的问题。本文通过对20个样本村实证调查结果的综合分析,从农村文化意识、经济意识、政治意识等方面的变化状况入手,来初步解析农民流动与农村传统社会意识变化间的关系。

一、样本村的基本概况

本课题研究的20个村,皆系非随机抽样选取的样本。它们并不具有代表性、推论性,但具有一定的类型分析意义,即能对我国中部地区特别是江西农村几种不同经济社会状况村的农民流动与农业生产关系进行探索性研究。这20个村都在江西农村,因此这些村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江西农村目前的大概面貌和现实处境。

农村民意调查范文第11篇

7月19日起,我局参加农村大调查的人员深入挂点村—睦村乡睦村村,进村入户,开展调查,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与老百姓面对面的交谈,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问卷共设有32个问题,内容涉及农村社会管理与基层政权建设、农村社会稳定、农村教育卫生及养老保险、农村住房及小城镇建设等10个方面。对于村民反映的问卷意外的问题,调查人员也作了详细记录。每名参与调查的人员随机选择了十户农户进行调查。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面对面地逐个问题征询意见。遇到农民一时不理解的问题,调查人员还耐心地解释清楚。

通过大调查活动,了解了民情、民忧,精干梳理,发现农民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产品价格波动大,农民的文化温度,农村交通、地理、自然等因素影响农民的整体收入。

二、农民在农业审查时遇到的最大困难是,农业生产资金不够,农药、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涨幅大。

三、农村经济今后发展的主要障碍是:农村劳动力短缺,青年人员进城打工,缺乏国家政策扶持,缺乏技术人才。

四、农民认为当前农村最突出的社会问题是农民的经济收入太低。

五、农村里目前存在一些不良社会风气需要改正,主要是封建保守,农民不思进取,安于现状,盛行影响农民勤劳致富的观念。

当然,农民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现状满意的地方也不少,主要有:

一、十年以来,农村的经济状况改善很多,农民的家庭收入有明显变化。

二、农村经济改善最多的地方是交通设施。

三、使农民受益最多的政府政策是九年义务教育免除学生学杂费和农村医疗保险。

四、加入农村医保后,农民就医方便且便宜。

最后,农村对今后的农村工作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

一、最想得到大病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

二、政府对农村的资金扶持重点应该着重放在村企业和种养大户,农民农业生产和发展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

三、目前政府最应该为农村做事情:加强农业技术指导,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

农村民意调查范文第12篇

【关键词】 农村公共产品 政府责任 供给

一、农村公共产品的含义及特点

农村公共产品是满足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共同需要的一类产品或服务,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村公共产品的界定,我国理论界存在一些差异,但大都认同由萨缪尔森的“公共产品”定义衍生出的农村公共产品的定义,即在农业、农村或农民生产生活中共同需要的,在农村地域范围内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的社会产品或服务。

农村公共产品是相对于城市公共产品而言的一种地区性公共产品,往往与农村社会的实际状况紧密相关,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农民生活境况上的差别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比如农村的环境保护问题,一些生活状况不佳的农民,对此普遍持无所谓的态度,而另外一些生活境况较好的农民则比较关注自己的生活环境。农户分布的分散程度也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有一定的影响。可以说农村公共产品还具有多层次性和分散性的特点。

二、调查问卷设计及样本选取情况

为了了解农村公共产品需求与供给的情况,课题组设计了调查问卷并于2011年暑期对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定州市和阜平县的9个样本村(每个县3个)的135个农户进行调查。本调查采用入户访问调查法,由调查员提问并填写问卷。共发放并收回问卷135份,有效问卷135份,有效率100%。

1、调查问卷设计

为调查和研究方便,我们将农村公共产品分为生产性公共产品和非生产性公共产品两类。生产性公共产品是指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起支撑和促进作用的公共产品,主要包括农村道路、农田水利设施、灌溉设施、农业基础科技、农田改造、农田道路建设、生态林网、公共性农产品贮藏加工设备、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传播性病虫害防治、动植物种质资源库、农业信息平台与信息化建设、农产品流通体系等;非生产性公共产品是指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产品,主要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医疗、农村养老、农村生活环境等。

调查问卷围绕两类公共产品的供给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如何改进设计问题,要求被调查者对八项公共产品(农村道路、农田水利设施、农技推广、农产品流通、农村教育、农村养老、农村医疗、农村环境保护)的供给现状满意度进行排序,并要求被调查者按顺序列出期望优先供给的四项公共产品。

2、样本选取情况

为了使调查具有代表性,课题组以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153元(2009)、河北省农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5149.67元(2009)、保定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682元(2009)为参照,根据《河北年鉴》各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009)的数据把保定市所辖的22个县(市)分成三类: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000元以上的为高收入县(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在4500—6000元之间的为中等收入县(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在4500元以下的为低收入县(市)。在这三类中县(市)中选取一个县作为样本县,并在每个样本县中随机选取3个村作为样本村进行调查。每个村调查15个家庭,其中3个为村干部家庭。

三、调查问卷分析

1、农民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满意度的统计分析

通过对被调查者对农村道路、农田水利设施、农技推广、农产品流通、农村教育、农村养老、农村医疗、农村环境保护等八项公共产品供给现状满意度的排序进行汇总分析,农民普遍满意公共产品是农村道路、农村医疗和农村教育,最不满意的是农村养老和农村环境保护两项(见表1)。

调查结果显示:农民满意的三项公共产品都是中央、省财政下大力支持发展的项目。

农村道路——村村通公路工程(简称“村村通”),是国家为构建和谐社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该工程是指我国力争用五年时间实现所有村庄通沥青路或水泥路,打破农村经济发展的交通瓶颈,解决农民的出行难题。该工程以中央和省财政出资为主,地方财政(市与县)配套部分资金,不向农民强制摊派。

农村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国家为增强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保护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的重大决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于中央财政的补贴不断提高,获得了广大农民的支持。

农村义务教育——2006年开始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除学杂费,同时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

农民满意度最低的两项公共产品——农村养老和农村环境保护,则是中央、省级政府还未涉及提供的公共产品。

可见通过农民对公共产品供给满意度的调查,我们发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满意度与政府是否提供该项公共产品,提供力度大小成正向相关。也就是说,从农民的角度来说,农村公共产品应该由政府供给,而至于是哪级政府供给,怎样供给,他们并不关心,只要自己不产生经济负担或少产生经济负担就行。农村道路,由中央、省级、市县财政出资,不向农民强制摊派,农民的满意度就最高;农村医疗、农村义务教育,以政府出资为主,农民自己还要适当负担一部分,故其二者满意度也较高。

2、农民期望优先供给的公共产品统计

农村民意调查范文第13篇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提出实施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战略。在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下,新农村建设战略的提出和实施,尤其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再一次强调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决议,加快了农村社区的建设,快速的缩短了农村社区居民与城市社区居民在经济收入、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方面的差距,也逐步实现了传统的城市化不再是我国农民市民化的唯一路径,居村农民可以就地实现市民化,成为居村市民,农村社区的建设与发展,是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也是成功的将新型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进行对接的重要途径。

1理论基础

社区作为人类生产和活动的基本场所,其概念的提出由德国著名社会学家F?滕尼斯于1887年出版的成名作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中提出,他认为社区是有着相同价值取向、人口同质性较强的社会共同体,其体现的人际关系是一种亲密无间、守望相助、服?娜ㄍ?且有共同信仰和共同风俗习惯的人际关系;这种共同体关系不是社会分工的结果、而是有传统的血缘、地缘和文化等自然力量形成的,同时他还强调,这种共同体的外延主要限于传统的乡村社区。美国社会学教授盖尔平将农村社区定义为:“一定区域范围内人们基于共同的利益和需求、密切的交往而形成的较强认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的建设,与城市社区建设的不同点集中在社区不仅承担着生活和管理功能,还承担者生产的职能。因此,农村社区不仅具有经济功能;也发挥着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文化以及社会管理功能。农村社区不仅是农村居民生活的重要场所,同时也兼具生产任务、协调社会关系、文化建设等多重任务。

社区参与是社区居民自觉、自愿、平等地参与社区决策、发展以及参加社区各种活动或事务的过程,社区参与是公民参与的民主的基础,同时也是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介入社区建设与发展的过程、方式和手段。居民长期的社区参与,既是社区发展的本质要求和根本力量,也是社区建设的目标和本质所在。

农村居民作为新型农村社区的主体,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其参与的积极性也影响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成果。新公共服务学说中明确了公民的参与与社区治理的紧密关系,强调只有通过积极的公民参与才能达到社区治理的最优效果。孙璐在《利益、认同、制度安排》中对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动力进行了总结,她认为这种动力来自于两方面:“追求共同利益和追求情感满足价值认同”。[]由张春龙、张卫在对社区文化建设进行实证调研的基础上得出结论:“居民的广泛参与是社区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衡量社区文化建设是否有效的标志之一”。[]在以农业及基础性经济活动为主的新型农村社区,由于地缘、亲缘、血缘、业缘的优势,其居民社区参与的积极性及合作意愿不仅影响居民的经济收入,也对居民的社会关系网络、社会互动、角色认同、社区归属(依赖)、心理认同感、集体认同以及共同的文化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2农村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因素分析

2.1调查的基本概况

2.1.1 S社区基本概况

珠海市S社区总面积约为4.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000亩,由原有的7个自然村合并而成,现有户籍人口418户共1649人。居民主要的收入来源以水产养殖、农产品耕种为主。2013年,S社区通过竞标成为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单位,得到市、区、镇三级创建资金约5770万元,其新农村建设分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道路硬底化建设、“一河两岸”建设、文化、旅游、沿河绿道建、桑基鱼塘建设项目等几个板块。

2.1.2被调查者情况

在研究过程中,主要运用了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和结构式访谈法,分为三个阶段递进式进行。问卷调查法采用10%的随机抽样,为了考虑到被调查者的代表性,尽量在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等方面有所不同,通过居委会以书面形式发放调查问卷165份,回收问卷160份,其中有效问卷152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2.12%,符合分析要求。

表1显示的是被调查者的基本资料,从资料中可以看出,被调查者男性比例高于女性;从年龄结构来看,绝大多数的被调查者为30-59岁之间,其比例占被调查者总人数的65.8%,,被调查者中老年人所占的比例为17.1%,15-29岁的被调查者为22人,占被调查者总人数的14.5%,儿童及青少年在被调查中所占的比例最小;被调查者的学历结构以初中毕业为多数,其比例占被调查者总人数的43.4%,小学和高中毕业的被调查者分别占23.7%和11.8%,大专及本科毕业的被调查者为30人,占被调查者总数的19.8%,仅有2人在被调查中显示为硕士毕业;被调查者的职业构成以从事农业、渔业生产的农民为主,其比例占被调查者总数的57.9%,旅游服务人员的比例占第二位,为10.5%,企业员工所占比例为9.2%,干部及其他职业者分别占2.6%和6.6%;从家庭人均年收入情况来看,57.9%的被调查者年收入处于20000-40000元之间,21.1%的受访者表示其年收入在10000-20000元之间,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受访者8人,年收入在40000-50000元之间的受访者占13.2%;调查中,92.1的被调查者为本地户籍,7.9%的被调查者为外地户籍。

2.2农村居民的社区参与意愿

2.2.1经济活动

在新农村建设的前提下,S社区克服土地制约等不利因素,将原来下辖7个村的种植、养殖业整合,实现资源整合、统一管理、分片养殖。大力?_展农业扶持政策,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S社区淡水绿色生态水产养殖基地的建设,优化种养业结构,尝试了具有岭南文化特色的“桑基鱼塘”循环种养系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居民人均年收入从2015年的9000元至2017年达13000多元。调查中,居民对“桑基鱼塘”循环种养项目的参与意愿最强烈(见表2),超过80%的被调查者表示对该项目满意度较高,并且乐于继续参与其中;约50%的被调查者对水产养殖整合项目持有较高的参与积极性;对于大型水产、蔬菜交易项目,超过60%的被调查者表示乐于积极参与,23%的被调查者对此表示参与意愿一般;对于经济、管理类的各项培训有47%的被调查者认为乐于参与。

调查中,7个村的被访问者普遍对种植和养殖业的项目参与积极性较高。一方面,该农村社区的居民以养殖业与种植业为主要职业,该项目的实施与居民的职业、生活紧密相关;另一方面,部分居民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获得较好的收益,参与意愿随之增强。

90%的被访问者,其职业为从事农业和养殖业的居民,对“桑基鱼塘”循环种养项目表示十分愿意参加和愿意参加;收入高的被调查者对经济类培训的参与程度明显高于收入低的被调查者。71%的被访问者,其收入在40000-50000元以及5万元以上,在调查中表示十分愿意参加经济、管理类的培训,38%的从事旅游从业人员对经济类培训的参与积极性较高。

此外,通过结构式访问了解到,社区居民对科技人员到岗指导、农家课堂、文化致富工程、种养大户、就业创业技能等培训的参与意愿较为强烈。

2.2.2社区事务

农村居民对居委会、议事会等机构举办活动的次数参与积极性并不高(见表3),且每个村的居民参与积极性分布不均;近50%的调查者表示每年参与居委会、议事会等机构所举办的活动仅为2-4次,居民对此类活动的参与意愿并不强烈。关于此类活动参与积极性的调查结果显示,较为活跃的农村居民仅占被调查者总数的7.3%,其每年参与村委会、议事会等机构举办的活动次数为9-12次;21%的被调查者每年参与此类活动次数5-8次;46%的被调查者每年参与此类活动2-4次;13%的被调查者每年参加此类活动少于2次。其主要原因表现在:很想参加,但没有时间;换一种形式或有人带头便会参加;以为是别的村举办的活动;不知道如何参加;没兴趣。调查中,男性对居委会、议事会等机构举办活动的参与意愿高于女性,收入高者的参与意愿高于收入低者。反应了农村社区居民对此类活动的关注度并不高,参与意愿不强烈,对社区社会事务与个人利益关系的认知依旧停留在较浅薄的层面。

居民对居委会换届选举投票的参与意愿呈现乐观状态(见表4),64%的被调查者对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投票表示十分愿意参加;而表示愿意参加居委会换届选举的被调查者为27%;4%的被调查者对居委会换届选举投票参与积极性持一般态度;仅有5%的被调查者表示不愿或十分不愿意参加此类活动。通过调查了解到,89%的被调查者表示参与了上一届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投票工作,由此可见,农村居民对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投票活动与自身利益的关系比较清楚,对这一民主活动的认识也比较深刻,参与程度较高。

绝大多数的农村居民能够将个人利益与居委会换届选举联系起来,但对于农村社区内的事务管理和参与能力略显不足,大多数的农村居民从参与社区事务决策、社区管理、监督干部等多个方面还未形成主人的意识,对社区事务的参与以被动为主。

2.2.3公共服务

S社区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于2015年底完成了污水处理系统、村间道路硬底化、“一河两岸”等项目建设;2016年完成了旅游大道、旅游标识系统、公共厕所、停车场等大型工程。2015年被纳入“塘糖小镇”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6-2025年)。2015-2016年完成了社工义工服务站、文化活动中心等居民公益性机构,扩建村内文化活动广场,增添健身设备等一系列公共服务设施。在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扩大了农保、社保、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至2016年底,该社区参保率达100%。乡镇政府为社区居民提供外出务工就业机会,为在校学生办理双百工程补贴,建立专门办事窗口,为居民提供个人参城保财政补贴等服务。

表5显示本次调查中,农村居民对公共服务建设是否影响其社区参与积极性的调查结果,公共服务的开展以及各项公共设施的建设并未引起该社区居民的社区参与意愿,其中仅有11%的被访问者表示公共服务建设对其社区参与意愿影响很大;6%的被访问者认为有影响;59%的被访问者持一般的态度;近24%的被访问者表示没有影响。从调查情况来看,居民对各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较高,但各项公共服务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并未激发居民的社区参与积极性。基层政府能够提供的公共服务种类较为单一,社区能够参与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较少,使这部分职能不能得到及时补充,农村居民的参与意愿较弱;此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也存在不均衡的现象,公共服务设施并未得到善用,起到的作用也甚微。

2.2.4社会服务

S村在新农村建设中,将社区社会服务站、志愿服务站和文化活动中心三站合一,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适应农村居民服务需求的社区服务体系;建立了“社工+志愿者”联动发展的机制,对社区社会服务专业化水平有很大的提高。针对S社区居民的生活习惯及社会交往能力,社会服务站先后开展了针对于老年人、青少年专业的社会服务;针对S社区多数从事水产养殖业的职业特点,逐步打造“渔文化”,在社区内发展“渔文化”,打造特色的旅游业。

调查结果显示,仅有2%的被访问者能够主动到社区社会服务站参与各项活动,参与的活动一般为节日庆祝活动、手工制作、亲子类游戏等。37%的被访问者表示从未参与过社会服务站开展的各类活动,主要原因为没有时间、不知道参加活动的意义、有听说,但没想过去参加。S社区居民对志愿服务队和志愿服务的开展参与积极性明显较低,绝大多数被访者表示没有接受过志愿服务,占总受访者比例的72%;被访问者中仅有4人参加过志愿服务队,每年平均参与志愿服务次数不超过2次。部分居民对志愿服务的认识能力较弱,对志愿服务的要求和意义也不清楚。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到(见表6),社区居民对健身活动、学生课业辅导的需求最大,参与意愿也最为强烈。其中老年被调查者对健身活动的参与意愿较高,尽管7个生产队都设有完善的党员活动设施,但使用率并高,社区内长者的娱乐以打麻将、看电视为主。部分长者表示,如果有太极拳、广场舞等健身活动,他们乐于参加。因S社区的居民平均受教育程度并不高,部分被访者对子女课业辅导和教育问题提出服务提出要求并表达参与意愿,分别占总受访者人数的37%和23%;多数家长表示由于农务较忙、知识水平有限,对子女课业和学业的指导力度不足,并希望能够针对以上要求开展相应的活动。27%的受访者表示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参加儿童兴趣培养活动;部分居民表示希望能够多参加疾病预防讲座,尤其是针对渔类养殖业所引起疾病的预防、治疗知识的讲座参与积极性较高,其比例占总受访者的24%。

3结论与思考

本文通过调查研究,围绕经济活动、社区事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四个维度对S社区进行调研,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3.1经济活动能够刺激农村居民的社区参与积极性

农村居民比较倾向于参与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活动。对提高经济收入、改善家庭经济环境的各项活动的参与积极性最高,尤其是自然村整合为社区后,经过资源分配、养殖业扶持等项目为居民带来了切实的利益,这些活动与居民的个人生活联系十分紧密,此类活动更受居民关注,因此农村居民的参与积极性明显较高。

乡镇政府应针对居民的职业特点,紧密联系居民日常生活,积极引导农村居民生产力的提高,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令居民在农村社区的生活水平得到改善;应以职业特点为主,结合文化、公共服务、社会服务,逐步延伸其他类型的服务,充实服务内涵,充分调动居民的社区参与积极性,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也令社区居民真正享受到经济、社会、文化各方利益。

3.2公共服务影响农村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有待提高

除经济收入以外的因素对农村居民社区参与意愿的影响较弱。农村社区营造良好的自然环境对农村居民的社区参与意愿的影响并不大。居民更倾向于参与和自身经济利益密切的相关活动,农村居民并未真正认识到社区内自然环境的改善、公共设施的完善与自身利益、社区内生活的关系。这证明农村居民对农村社区的生活依旧停留在居住场所的层面,未形成主人翁意识,社区公民的意识也较为薄弱,农村居民并未在心理层面对社区产生自豪感、归属感和依赖感。

乡镇政府应针对以上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社区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集体生活意识,引导农村居民心理层面的成长;突破农村原本的地缘、业缘和血缘的障碍,培养农村居民在心理层面对社区的认知,使农村社区形成一个具有凝聚力的共同体,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吸引农村社区居民参与各项社区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3.3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欠缺

农村社区的文化并未真正形成,居民的社会交往依旧停留在原有的自然村的基础上,村与村之间的地域障碍被打破,但各个村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不够紧密,每个自然村依旧带着各自的特点和交往方式,而并未形成真正的农村社区融合,导致农村社区的文化并未形成,因此在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各类活动时,农村居民表现与己无关。

针对以上问题,乡镇政府应着手以自然村之间的共同特点入手,合理整合和配置资源,积极促进自然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不仅停留在经济活动层面,在文化、居民的社会交往、居民的日常生活等方面加强紧密合作,促进农村社区各自然村之间的融合;实现社区事务统一布局,加强公共服务管理,建立农村社区居民文化成长系统,逐步改善社区文化基础设施,打造农村社区文化,促进农村社区居民的成长,也令农村居民感受和体验到以社区为单位所带来的优势,突破自然村之间的界限,激发农村居民的社区参与热情,促进农村社区的发展与进步。

3.4社会组织参与缺乏

因农村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的缺乏,导致各种组织活动并未真正推动农村社区居民成为社区变迁的参与者。虽然在经济利益方面村与村之间实现整合统一,但农村居民并未形成精神层面和情感层面的联系,这其中缺少各类社会组织的推动。居委会以外的其他组织机构数量不足,导致社区多元化建设没有真正得到推动,居委会依旧是完成社区事务的主体,影响了农村居民社区参与意愿,社区事务参与积极性较低。

加强农村社区的建设应更加重视各类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强调政府职能转型和角色转换的同时,提倡和发展社区自治组织,不仅给予农村居民获得话语权,更为农村居民利益表达提供渠道,激发农村居民社区参与的积极性。居委会职能应得到弱化,由居民自治组织挑起社区管理的大梁;由农村居民自发成立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能够吸引更多的农村居民参与其中,能够表达农村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推动农村居民在社区自治方面获得进步,积极推动农村社区的发展。各类社会组织的参与,不仅强化农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还能提升农村居民社区参与的热情,提高其社区自治意识。

3.5社会服务内容有待充实

农村社区的社会服务旨在弥补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未及的同时,重在积极引导农村社区居民的意识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加强农村社区居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及生命质量,缩短城乡之间的差距,这便要求农村社区的社会服务内容具有针对性和本土特点。

农村社区的社会服务的内容应以原有的自然村居民职业、生活特点为核心,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本土特点的服务内容,解决农村社区居民生活中困难的同时,加强社区教育,开展丰富的、专业的、有效的社会服务,才能获得农村居民的信赖与认同,能够提升农村社区居民参与意愿。

3.6 文化娱乐活动匮乏

农村民意调查范文第14篇

论文关键词:农村;农民收入;农村建设

随着我国改革进程的推进,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也存在着一些社会矛盾,影响和阻碍着农村的现代化建设。本课题以河北保定农村为研究区域,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两个指标对保定所辖县市进行综合排序,确定了本课题三个不同的调查区域:保定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包括高阳、定州、徐水、高碑店;经济中等地区有安国、雄县、安新;相对落后地区有顺平、阜平、涞源。调查组于2010年2月,在为期一个多月的时间中,利用寒假组织100多名学生,对以上所选定县市的农村,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发放1000份问卷,回收650份有效问卷),进行了入户调查。本文就是在相应调查结果的基础上,对保定农村社会矛盾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索解决农村社会矛盾的合理路径。

一、农村社会矛盾的具体表现

1. 部分农民对收入的满意度低

对保定农民人均纯收入进行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目前保定农村有超过50%的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下,低于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2009年为5153元),5000—8000元的占到了28%,而8000元以上的也占了19%。其中,较发达地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中等地区和全国水平接近或略超过,相对落后地区差距较大。这一调查结果显示,保定市大部分地区的农民收入还是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从进一步对农民收入满意度的调查来看,农民对目前收入表示满意的只占调查对象的3%,基本满意的占21%,感觉不满意的竟占到了76%,这一结果进一步说明虽然保定农民的收入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相当一部分农民仍迫切期待进一步提高收入,进而提高收入与增收难之间的矛盾就成为了农村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

2.农村社会发展相对滞后

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我国农村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发展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长期存在着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完全同步的矛盾,农村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也越来越凸显出来。据调查,农村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

(1)养老体制受到挑战。我国农村社会一直奉行养儿防老的理念,实行家庭养老的模式,而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窄,标准低。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农村留守的老人和儿童也越来越多,家庭养老受到了很大挑战,社会养老急需完善。

(2)农村医疗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看病难、看病贵是困扰农民的一大问题。目前,在农村逐步建立了新型合作医疗体制,农村的医疗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这一体制存在着筹资标准低、保障力度小、机制不完善的问题,难以满足农民的需求。调查组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和效果进行了相关调查,结果见表2、表3。

以上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一直非常期待,在被调查者中有46%的人认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很有意义,比较满意。但新农合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完善的问题和矛盾也不容忽视。如医疗程序,费用报销比例,实施效率,跨省、市、区的实施等环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正是因为以上问题的存在,在被调查者中,只有13%和19%的人认为新农合制度实施好和比较好,而认为实施一般和差的却占到42%和26%,农民对新农合运行的总体印象也有46%的人认为一般和不满意,可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体制尚有待进一步完善。

(3)农村教育发展水平尚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被调查的农民中,有49%和24%的人认为自己孩子的教育一般和较差。可见农村教育发展水平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及农民的期望相差甚远。农村义务教育无论是在硬件方面还是在软件方面都亟待改善。农村职业教育也比较落后,无论是在资金、设施、师资还是办学规划等方面都有很大欠缺。

3.农村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净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环境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但长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同步,造成农村社会环境方面的问题也很突出。通过调查显示,保定农村在社会环境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1)农村社会治安秩序有待进一步改善。农村社会过去一直相对安全,但随着农村利益关系的调整,治安状况差成为困扰农村发展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调查组针对社会治安状况进行了调查,在调查结果中,只有14%和27%的农民认为自己所在农村区域的社会治安状况好和较好,而44%和17%的农民则认为农村的社会治安一般和较差,主要体现在盗窃、抢劫、欺行霸市等现象的发生,农民的安全感明显降低。(2)经济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农村本应是山美水美的地方.而在农村经济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由于忽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关系,以至有的地方付出了牺牲或破坏生态环境的代价,如纺织、造纸、农产品粗加工、食品加工等企业的建立,在给农民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给农村的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污染。被调查者中,只有9%和18%的人认为农村生态环境好和较好,而多数被调查者则一致认为农村生态环境不如从前。

4.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建设与经济发展不同步

据调查,认为农村文化生活丰富和比较丰富的农民只占调查者的2%和7%,而有81%的被调查者则一致认为目前农村文化生活不够丰富。这些数据集中反映了农村文化生活建设与经济发展不同步的社会矛盾。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考量指标是社会风气的优劣。调查组针对农村社会风气也进行了相关调查,结果不容乐观。被调查者中,有55%的农民认为农村存在现象;44%的人认为存在盗窃现象;53%的人反映邻里关系不和睦;27%的人认为村民用暴力解决纠纷;23%的人认为农村封建迷信思想盛行。这些调查数据都说明目前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普遍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影响农村社会和谐与发展的消极社会因素。

5.干群矛盾依然是农村较为突出的社会矛盾

长期以来,农村一直坚持政治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强和完善农村民主自治的基层政治管理体制,改善干群关系。如在农村基本建立了村干部直接选举制度和村务公开、民主自治制度等基层政治管理体制,从很大意义上改善了农村的干群关系。但目前一些农村由于干部工作作风问题引发的干群矛盾依然很突出。调查结果显示,农村的干群矛盾主要有三方面体现:一是农村基层选举制度未得到真正落实和实施。在所调查的农村,有30%左右村镇的村干部不是公开选举产生的,而是由上面指派或由上一届村干部指定的。二是农村基层选举过程不公开、不公正、不透明。被调查者中有44%的村民认为选举过程中有候选人用钱拉票事件,23%的村民认为有宗族势力控制选举结果的现象。三是村干部在履行职权的过程中,置群众利益于不顾,,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被调查者中,有58%的人认为关系村民利益的事情是由村干部说了算。由于干部作风差,致使干群关系紧张,于群冲突成为农村社会中的一个突出矛盾。

6.家庭与社会纠纷表现突出,纠纷解决方式存在两难选择

随着农村法制建设的进步,我国制定了大量促进农村发展,保护农民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初步形成了农村纠纷化解机制。但随着我国当前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利益阶层重组、分化趋势加剧,在利益多元化的格局中各阶层的利益冲突出现了许多新的形式,进而产生了大量各种各样的纠纷,调查结果反映:

第一,农村普遍存在家庭与社会纠纷。调查发现,有70%的被调查者认为农村家庭中存在着如赡养老人、婆媳不和等方面的纠纷,有30%的人认为诸如成瘾、家庭暴力、孩子抚养、婚姻纠纷在农村也普遍存在。而家庭之外的社会纠纷表现也很突出,有63%的人认为农村存在邻里纠纷,40%的人指出农村存在于群纠纷。而提到拖欠工资引发的纠纷及征地纠纷的人也占被调查者的30%左右。

第二,农民在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方面存在两难的闲境。在调查过程中,农民对哪种方式解决农村纠纷最公正这一问题的选择中,有48%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法律解决纠纷,可见,以国家法律解决农村纠纷是农民心中的期待。但面对哪种方式解决农村纠纷最省时间、花钱最少这样的问题,被调查的农民却有65%左右的人选择了协商私了和找村干部或德高望重的人调解,可见,调解方式又是农民解决纠纷的现实选择。

二、农村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

1.经济层面上:传统农业增收难,非农产业有待升级

农民收入有了明显提高,但对收入的满意度较低,主要原因是因为农民增收难。增收难依然是农村发展的最大瓶颈。

首先,从农业的角度看.传统农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土地和粮食是农民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而目前在农村以种粮为生、经营土地、从事传统农业的农民越来越少,传统农业的收益也令人堪忧。在调查中针对农业的收益如何这一问题进行了调查,在被调查者中.分别有59%和38%的人认为农业收益一般和不好,可见农业成为了制约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

农业发展受制约主要源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农业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弱势产业,我围当前农业生产的状况也不例外,面临着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收入稳定性差;二是土地的分散经营,使农业的生产率相对低下;三是人多地少的矛盾依然突出,有限的土地承载了过多的农村人口;四是农业缺乏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农业发展的后劲不足;五是农业生产资料(种子、化肥、农药等)的价格上涨较快,制约了农业的发展。在被调查者中有93%的人认为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较快;六是农产品的销售价格受制约。调查显示,有78%左右的农民认为农产品的销售状况不好,农民因此从事传统农业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其次,从非农产业的角度看,非农产业有待升级。调查结果显示,农民非农产业的收入来源主要是打工所得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收入,两者占农民收入来源的61%。但目前两者都受到了制约。一是农民进城打工困难重重。长期以来,在农村同于缺乏资金、技术、致富信息等,多数农民无力发展非农产业,农村非农劳动力的就业难度很大,绝大多数因此选择进城打工。但进城打工依然受到城乡二元体制、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体系不健全等因素的制约,不仅农民工工资标准没有切实保障.而且经常面临工资被拖欠、克扣甚至拿不到工资的风险。因此农民依仗打工增加收人困难重重。二是国家和社会服务缺失,非农产业有待升级。农民增收的另一个重要途径就是经营非农产业。目前农村非农产业很大一部分是个体经营的形式,而由于国家和社会针对农村非农产业提供的相关服务的长期缺失,农村非农产业有待升级。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者中有超过半数的农民认为,主要困难在于缺乏致富途径、信息来源少、投入成本过高以及文化水平低。

2。政治层面上:农村基层管理不科学,服务意识淡薄

村级组织是农村发展的组织者和带头人,农村基层政府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体,但有些基层政府管理不科学,扮演的是控制者而非管理者的角色,过分强调农民对自己的服从,忽视对农民的关心和服务。不仅服务意识差,还插手不该插手的事务,常常越位、错位和缺位,该管的没有管或没管好,却管了不该管的事。重视经济发展,忽视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许多农民的民生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比如农村社会治安状况较差,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农村基层管理不到位。一是乡镇警力配备不足,个别公安司法人员素质不高,不作为的现象普遍存在,个别内外勾结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二是一些村支部和村干部对社会治安不重视,过分倚重公安系统,村保安措施不到位,体制不健全,村一级的治保会有名无实。再如农村生态环境遭破坏.原因之一也是农村社会管理的缺失,长期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治污、排污的规划和管理。农村基础建设缺乏科学合理规划和管理,过多占用土地、耕地、林地,砍伐森林,人为地破坏生态环境,过多和滥用农药、化肥以及其他化学制品、药品,污染空气、土地以及农副产品。

另外,村级基层组织班子工作作风差也是社会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如有的村级组织班子的素质不高,文化水平低、能力弱、思想保守、缺乏创新意识,对于如何致富没有明确的思路和目标,不能真正成为农民致富的带头人;村级组织班子的作风差,脱离群众,优亲厚友,廉洁程度遭到老百姓的质疑;“两委”之间的关系不顺,都试图强化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主要领导之间拉山头、搞帮派、好事争着抢、难事靠边站等等,这些都影响了农村发展的进程。

3.文化层面上:农村文化体制建设薄弱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建设一直侧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文化体制的建设相对滞后。如由于投入不足,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还没有完全实现,致使农民接受外界信息的渠道窄;缺乏文化设施建设,农村除党支部活动室、茶馆外,基本上没有文化活动场所:缺乏反映农村生活的文化项目,农民长期没有自己喜闻乐见的文化内容。

4.社会层面上: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缺乏参与意识

由于发展战略、城乡二元结构等方面的原因,农民是我国最大的弱势群体,缺乏自己的利益代言人,虽然不乏有代表农民的声音,但有时并不能真正及时地反映农民的迫切需要和利益。加之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没有自己的健全的组织来表达自己的合理要求。“工人有工会,妇女有妇联,知识分子有文联、科协和社联,个体户有个体劳动者协会,企业家有企业家协会唯独九亿农民没有这种政治或经济组织”。尽管个别地区,成立了农民自己的组织,但受制于规模小和博弈能力低,难以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此外,受政治体制的限制及教育落后等因素的制约,大多数农民民主意识淡薄,缺乏应有的参与能力,不能正确有效地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5.法律层面上:农村法律制度不完备,农民法制观念淡薄

(1)农村法律制度不完备。普法教育虽然进行了几十年,但是目前农村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备,一方面是由于针对农村的一些法律规定过于笼统,过于原则化,不切合农村的实际。有关农村的立法更多侧重于管理法,而忽视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比如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就大大落后于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另一方面则是法律只能规定一个大的范围和幅度,现行法不能适用于具体的案件。此外,农村的司法机构设置还不能满足农民的要求,法院太远,每个乡镇一个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又严重不足,一起小纠纷,农民要跑很多趟也不一定能妥善解决,这使得农民对法律的信心大打折扣。

(2)农民法制观念淡薄。农村社会一直是熟人的乡土社会,朝夕相处的农村环境让人们更乐于遵从传统文化基础上形成的习惯行为规则,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虽然在农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时,农民宁愿以法律来解决,但是在处理家庭和其他社会纠纷上,习惯规则还是比法律来的更有价值。因此,在我国农村,指导农民行为的准则主要不是国家法律,而是农民生活中形成的,普遍被人们认同的非正式的习惯行为规则。法律在农村很难内化为农民的知识并自觉地指导他们的行为。

三、解决农村社会矛盾的路径

1.发展农村经济,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解决农民增收问题,要从多渠道入手。一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农田基本水利设施建设、兴修道路、植树造林、改造农村电网等,以此来改善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二是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立足地区优势,通过土地流转,在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以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调整种植业结构,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生产格局,不断提高农产品收益;三是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按照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在提高农业收益的同时,改善生态环境,使农业经济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从非农产业的角度看,增加收入的途径主要是自主创业和劳动力的输出。为此,地方政府要在资金、技术、信息准入等方面为农民创业提供有力的支持,推动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同时通过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在就业指导、就业信息等方面提供更多的帮助。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

一是要加强农村“两委”建设。支部书记的产生。在全县党员中公开招聘,实行合同制。村委会主任的产生,则落实村民自治法,完全实行公开竞选。支书、村委会主任均实行年薪制,通过考核后由县里发放。这样,不仅有利于村务的公开、透明,也有利于防止帮派、宗族、宗教等势力的干扰,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化解干群矛盾。二是要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通过多种不同形式的培训。提升干部的科学文化素养,培养民主法治精神,改善工作方法,从而提升广大干部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三是要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通过制定后备干部培训计划,强化后备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领导科学以及农村科技、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解决农村干部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村级干部队伍后继乏人的问题。

3.加强精神文明和文化体制建设,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一是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教育。通过适合农民特点的教育形式,引导农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二是培育农民的科学精神。通过正面教育,进行科学思想的普及,通过树立反面典型,让广大农民认清封建迷信的危害,从而正确地区分科学与迷信,提高广大农民抵御封建迷信活动和落后愚昧生活习惯和方式的能力。三是创建农村文化活动中心。以农村文化活动中心为基地,培养农民文艺骨干.以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如秧歌、智力比赛、体育比赛、故事会等,使农民的农闲生活丰富多彩。四是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机制。稳定的机制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可持续性的保证,通过完善领导机制、齐抓共管机制、队伍建设机制、资金投入机制、检查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保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4.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为了推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公共财政要向农村倾斜,让农民更多地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一方面,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农村的力度。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长较为迅速,为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要统筹城乡发展,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结构和公共财政的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并形成稳定的增长机制。另一方面,要综合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整体协调。要把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以及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放在一起综合考虑,根据轻重缓急,合理调整公共财政投入的分配比例,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农村民意调查范文第15篇

论文摘要:伴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村发展状况不断改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矛盾。调查分析农村的社会矛盾,深入探究其产生的原因,有利于寻求农村社会矛盾解决的合理路径。

论文关键词:农村;农民收入;农村建设

随着我国改革进程的推进,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也存在着一些社会矛盾,影响和阻碍着农村的现代化建设。本课题以河北保定农村为研究区域,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两个指标对保定所辖县市进行综合排序,确定了本课题三个不同的调查区域:保定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包括高阳、定州、徐水、高碑店;经济中等地区有安国、雄县、安新;相对落后地区有顺平、阜平、涞源。调查组于2010年2月,在为期一个多月的时间中,利用寒假组织100多名学生,对以上所选定县市的农村,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发放1000份问卷,回收650份有效问卷),进行了入户调查。本文就是在相应调查结果的基础上,对保定农村社会矛盾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索解决农村社会矛盾的合理路径。

一、农村社会矛盾的具体表现

1. 部分农民对收入的满意度低

对保定农民人均纯收入进行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目前保定农村有超过50%的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下,低于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2009年为5153元),5000—8000元的占到了28%,而8000元以上的也占了19%。其中,较发达地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中等地区和全国水平接近或略超过,相对落后地区差距较大。这一调查结果显示,保定市大部分地区的农民收入还是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从进一步对农民收入满意度的调查来看,农民对目前收入表示满意的只占调查对象的3%,基本满意的占21%,感觉不满意的竟占到了76%,这一结果进一步说明虽然保定农民的收入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相当一部分农民仍迫切期待进一步提高收入,进而提高收入与增收难之间的矛盾就成为了农村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

2.农村社会发展相对滞后

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我国农村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发展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长期存在着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完全同步的矛盾,农村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也越来越凸显出来。据调查,农村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

(1)养老体制受到挑战。我国农村社会一直奉行养儿防老的理念,实行家庭养老的模式,而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窄,标准低。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农村留守的老人和儿童也越来越多,家庭养老受到了很大挑战,社会养老急需完善。

(2)农村医疗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看病难、看病贵是困扰农民的一大问题。目前,在农村逐步建立了新型合作医疗体制,农村的医疗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这一体制存在着筹资标准低、保障力度小、机制不完善的问题,难以满足农民的需求。调查组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和效果进行了相关调查,结果见表2、表3。

以上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一直非常期待,在被调查者中有46%的人认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很有意义,比较满意。但新农合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完善的问题和矛盾也不容忽视。如医疗程序,费用报销比例,实施效率,跨省、市、区的实施等环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正是因为以上问题的存在,在被调查者中,只有13%和19%的人认为新农合制度实施好和比较好,而认为实施一般和差的却占到42%和26%,农民对新农合运行的总体印象也有46%的人认为一般和不满意,可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体制尚有待进一步完善。

(3)农村教育发展水平尚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被调查的农民中,有49%和24%的人认为自己孩子的教育一般和较差。可见农村教育发展水平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及农民的期望相差甚远。农村义务教育无论是在硬件方面还是在软件方面都亟待改善。农村职业教育也比较落后,无论是在资金、设施、师资还是办学规划等方面都有很大欠缺。

3.农村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净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环境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但长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同步,造成农村社会环境方面的问题也很突出。通过调查显示,保定农村在社会环境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1)农村社会治安秩序有待进一步改善。农村社会过去一直相对安全,但随着农村利益关系的调整,治安状况差成为困扰农村发展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调查组针对社会治安状况进行了调查,在调查结果中,只有14%和27%的农民认为自己所在农村区域的社会治安状况好和较好,而44%和17%的农民则认为农村的社会治安一般和较差,主要体现在盗窃、抢劫、欺行霸市等现象的发生,农民的安全感明显降低。(2)经济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农村本应是山美水美的地方.而在农村经济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由于忽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关系,以至有的地方付出了牺牲或破坏生态环境的代价,如纺织、造纸、农产品粗加工、食品加工等企业的建立,在给农民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给农村的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污染。被调查者中,只有9%和18%的人认为农村生态环境好和较好,而多数被调查者则一致认为农村生态环境不如从前。

4.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建设与经济发展不同步

据调查,认为农村文化生活丰富和比较丰富的农民只占调查者的2%和7%,而有81%的被调查者则一致认为目前农村文化生活不够丰富。这些数据集中反映了农村文化生活建设与经济发展不同步的社会矛盾。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考量指标是社会风气的优劣。调查组针对农村社会风气也进行了相关调查,结果不容乐观。被调查者中,有55%的农民认为农村存在现象;44%的人认为存在盗窃现象;53%的人反映邻里关系不和睦;27%的人认为村民用暴力解决纠纷;23%的人认为农村封建迷信思想盛行。这些调查数据都说明目前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普遍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影响农村社会和谐与发展的消极社会因素。

5.干群矛盾依然是农村较为突出的社会矛盾

长期以来,农村一直坚持政治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强和完善农村民主自治的基层政治管理体制,改善干群关系。如在农村基本建立了村干部直接选举制度和村务公开、民主自治制度等基层政治管理体制,从很大意义上改善了农村的干群关系。但目前一些农村由于干部工作作风问题引发的干群矛盾依然很突出。调查结果显示,农村的干群矛盾主要有三方面体现:一是农村基层选举制度未得到真正落实和实施。在所调查的农村,有30%左右村镇的村干部不是公开选举产生的,而是由上面指派或由上一届村干部指定的。二是农村基层选举过程不公开、不公正、不透明。被调查者中有44%的村民认为选举过程中有候选人用钱拉票事件,23%的村民认为有宗族势力控制选举结果的现象。三是村干部在履行职权的过程中,置群众利益于不顾,以权谋私,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被调查者中,有58%的人认为关系村民利益的事情是由村干部说了算。由于干部作风差,致使干群关系紧张,于群冲突成为农村社会中的一个突出矛盾。

6.家庭与社会纠纷表现突出,纠纷解决方式存在两难选择

随着农村法制建设的进步,我国制定了大量促进农村发展,保护农民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初步形成了农村纠纷化解机制。但随着我国当前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利益阶层重组、分化趋势加剧,在利益多元化的格局中各阶层的利益冲突出现了许多新的形式,进而产生了大量各种各样的纠纷,调查结果反映:

第一,农村普遍存在家庭与社会纠纷。调查发现,有70%的被调查者认为农村家庭中存在着如赡养老人、婆媳不和等方面的纠纷,有30%的人认为诸如成瘾、家庭暴力、孩子抚养、婚姻纠纷在农村也普遍存在。而家庭之外的社会纠纷表现也很突出,有63%的人认为农村存在邻里纠纷,40%的人指出农村存在于群纠纷。而提到拖欠工资引发的纠纷及征地纠纷的人也占被调查者的30%左右。

第二,农民在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方面存在两难的闲境。在调查过程中,农民对哪种方式解决农村纠纷最公正这一问题的选择中,有48%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法律解决纠纷,可见,以国家法律解决农村纠纷是农民心中的期待。但面对哪种方式解决农村纠纷最省时间、花钱最少这样的问题,被调查的农民却有65%左右的人选择了协商私了和找村干部或德高望重的人调解,可见,调解方式又是农民解决纠纷的现实选择。

二、农村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

1.经济层面上:传统农业增收难,非农产业有待升级

农民收入有了明显提高,但对收入的满意度较低,主要原因是因为农民增收难。增收难依然是农村发展的最大瓶颈。

首先,从农业的角度看.传统农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土地和粮食是农民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而目前在农村以种粮为生、经营土地、从事传统农业的农民越来越少,传统农业的收益也令人堪忧。在调查中针对农业的收益如何这一问题进行了调查,在被调查者中.分别有59%和38%的人认为农业收益一般和不好,可见农业成为了制约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

农业发展受制约主要源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农业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弱势产业,我围当前农业生产的状况也不例外,面临着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收入稳定性差;二是土地的分散经营,使农业的生产率相对低下;三是人多地少的矛盾依然突出,有限的土地承载了过多的农村人口;四是农业缺乏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农业发展的后劲不足;五是农业生产资料(种子、化肥、农药等)的价格上涨较快,制约了农业的发展。在被调查者中有93%的人认为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较快;六是农产品的销售价格受制约。调查显示,有78%左右的农民认为农产品的销售状况不好,农民因此从事传统农业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其次,从非农产业的角度看,非农产业有待升级。调查结果显示,农民非农产业的收入来源主要是打工所得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收入,两者占农民收入来源的61%。但目前两者都受到了制约。一是农民进城打工困难重重。长期以来,在农村同于缺乏资金、技术、致富信息等,多数农民无力发展非农产业,农村非农劳动力的就业难度很大,绝大多数因此选择进城打工。但进城打工依然受到城乡二元体制、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体系不健全等因素的制约,不仅农民工工资标准没有切实保障.而且经常面临工资被拖欠、克扣甚至拿不到工资的风险。因此农民依仗打工增加收人困难重重。二是国家和社会服务缺失,非农产业有待升级。农民增收的另一个重要途径就是经营非农产业。目前农村非农产业很大一部分是个体经营的形式,而由于国家和社会针对农村非农产业提供的相关服务的长期缺失,农村非农产业有待升级。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者中有超过半数的农民认为,主要困难在于缺乏致富途径、信息来源少、投入成本过高以及文化水平低。

2。政治层面上:农村基层管理不科学,服务意识淡薄

村级组织是农村发展的组织者和带头人,农村基层政府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体,但有些基层政府管理不科学,扮演的是控制者而非管理者的角色,过分强调农民对自己的服从,忽视对农民的关心和服务。不仅服务意识差,还插手不该插手的事务,常常越位、错位和缺位,该管的没有管或没管好,却管了不该管的事。重视经济发展,忽视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许多农民的民生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比如农村社会治安状况较差,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农村基层管理不到位。一是乡镇警力配备不足,个别公安司法人员素质不高,不作为的现象普遍存在,个别内外勾结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二是一些村支部和村干部对社会治安不重视,过分倚重公安系统,村保安措施不到位,体制不健全,村一级的治保会有名无实。再如农村生态环境遭破坏.原因之一也是农村社会管理的缺失,长期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治污、排污的规划和管理。农村基础建设缺乏科学合理规划和管理,过多占用土地、耕地、林地,砍伐森林,人为地破坏生态环境,过多和滥用农药、化肥以及其他化学制品、药品,污染空气、土地以及农副产品。

另外,村级基层组织班子工作作风差也是社会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如有的村级组织班子的素质不高,文化水平低、能力弱、思想保守、缺乏创新意识,对于如何致富没有明确的思路和目标,不能真正成为农民致富的带头人;村级组织班子的作风差,脱离群众,优亲厚友,廉洁程度遭到老百姓的质疑;“两委”之间的关系不顺,都试图强化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主要领导之间拉山头、搞帮派、好事争着抢、难事靠边站等等,这些都影响了农村发展的进程。

3.文化层面上:农村文化体制建设薄弱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建设一直侧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文化体制的建设相对滞后。如由于投入不足,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还没有完全实现,致使农民接受外界信息的渠道窄;缺乏文化设施建设,农村除党支部活动室、茶馆外,基本上没有文化活动场所:缺乏反映农村生活的文化项目,农民长期没有自己喜闻乐见的文化内容。

4.社会层面上: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缺乏参与意识

由于发展战略、城乡二元结构等方面的原因,农民是我国最大的弱势群体,缺乏自己的利益代言人,虽然不乏有代表农民的声音,但有时并不能真正及时地反映农民的迫切需要和利益。加之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没有自己的健全的组织来表达自己的合理要求。“工人有工会,妇女有妇联,知识分子有文联、科协和社联,个体户有个体劳动者协会,企业家有企业家协会唯独九亿农民没有这种政治或经济组织”。尽管个别地区,成立了农民自己的组织,但受制于规模小和博弈能力低,难以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此外,受政治体制的限制及教育落后等因素的制约,大多数农民民主意识淡薄,缺乏应有的参与能力,不能正确有效地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5.法律层面上:农村法律制度不完备,农民法制观念淡薄

(1)农村法律制度不完备。普法教育虽然进行了几十年,但是目前农村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备,一方面是由于针对农村的一些法律规定过于笼统,过于原则化,不切合农村的实际。有关农村的立法更多侧重于管理法,而忽视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比如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就大大落后于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另一方面则是法律只能规定一个大的范围和幅度,现行法不能适用于具体的案件。此外,农村的司法机构设置还不能满足农民的要求,法院太远,每个乡镇一个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又严重不足,一起小纠纷,农民要跑很多趟也不一定能妥善解决,这使得农民对法律的信心大打折扣。

(2)农民法制观念淡薄。农村社会一直是熟人的乡土社会,朝夕相处的农村环境让人们更乐于遵从传统文化基础上形成的习惯行为规则,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虽然在农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时,农民宁愿以法律来解决,但是在处理家庭和其他社会纠纷上,习惯规则还是比法律来的更有价值。因此,在我国农村,指导农民行为的准则主要不是国家法律,而是农民生活中形成的,普遍被人们认同的非正式的习惯行为规则。法律在农村很难内化为农民的知识并自觉地指导他们的行为。

三、解决农村社会矛盾的路径

1.发展农村经济,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解决农民增收问题,要从多渠道入手。一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农田基本水利设施建设、兴修道路、植树造林、改造农村电网等,以此来改善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二是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立足地区优势,通过土地流转,在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以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调整种植业结构,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生产格局,不断提高农产品收益;三是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按照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在提高农业收益的同时,改善生态环境,使农业经济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从非农产业的角度看,增加收入的途径主要是自主创业和劳动力的输出。为此,地方政府要在资金、技术、信息准入等方面为农民创业提供有力的支持,推动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同时通过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在就业指导、就业信息等方面提供更多的帮助。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

一是要加强农村“两委”建设。支部书记的产生。在全县党员中公开招聘,实行合同制。村委会主任的产生,则落实村民自治法,完全实行公开竞选。支书、村委会主任均实行年薪制,通过考核后由县里发放。这样,不仅有利于村务的公开、透明,也有利于防止帮派、宗族、宗教等势力的干扰,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化解干群矛盾。二是要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通过多种不同形式的培训。提升干部的科学文化素养,培养民主法治精神,改善工作方法,从而提升广大干部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三是要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通过制定后备干部培训计划,强化后备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领导科学以及农村科技、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解决农村干部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村级干部队伍后继乏人的问题。

3.加强精神文明和文化体制建设,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一是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教育。通过适合农民特点的教育形式,引导农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二是培育农民的科学精神。通过正面教育,进行科学思想的普及,通过树立反面典型,让广大农民认清封建迷信的危害,从而正确地区分科学与迷信,提高广大农民抵御封建迷信活动和落后愚昧生活习惯和方式的能力。三是创建农村文化活动中心。以农村文化活动中心为基地,培养农民文艺骨干.以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如秧歌、智力比赛、体育比赛、故事会等,使农民的农闲生活丰富多彩。四是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机制。稳定的机制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可持续性的保证,通过完善领导机制、齐抓共管机制、队伍建设机制、资金投入机制、检查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保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4.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为了推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公共财政要向农村倾斜,让农民更多地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一方面,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农村的力度。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长较为迅速,为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要统筹城乡发展,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结构和公共财政的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并形成稳定的增长机制。另一方面,要综合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整体协调。要把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以及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放在一起综合考虑,根据轻重缓急,合理调整公共财政投入的分配比例,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