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固定资产审计案例范文

固定资产审计案例范文

固定资产审计案例

固定资产审计案例范文第1篇

关键词:企业 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 跟踪审计

近年来我国经济事业迅猛发展,建设投资也日益增多。固定资产投资在投资中所占的比重大大增长,这对于企业和国家来说,都是经济活跃、效益增长的象征。然而,在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火热进行的状况下,也对于审计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在投资的过程中,如何才能保证合理的投资结构,调整最佳投资比例呢?这就要求实行跟踪审计这一与之适应的审计方法。我国的投资审计体系已基本形成体系,在审计的内容、程序、方法等方面都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规范,无论是理论的构建还是理论的应用,都取得了不错的成就。但与此同时也有许多审计问题浮出水面,例如我国的固定资产项目审计力度不够,审计人员与人才缺乏,审计的质量参差不齐无法保证。因此我们必须结合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使用经济理论,结合相关法规,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做出分析研究,这样才能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理运行,更好地为企业的效益增长和国家的经济建设服务。

一、跟踪审计的基本内涵

跟踪审计是审计活动中的一项内容,审计的主要属性,在于它是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这种经济监督活动,主要由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来进行,主要是对于被审计的企业单位的财务状况、经济效益及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定期审计。审计单位与被审计单位一般是通过委托授权的方式来进行审计活动的,其中包括经济的评价、监督、鉴证。审计的结果可以确定被审计单位的经济委托责任,审计工作的独立的结果具有权威性,审计同时也有淘汰和解除被审计单位经济委托责任的情况。跟踪审计作为一项在我国重大特定投资项目中大力推行的模式,其定义则一直没有在研究界达成一致。有学者认为,跟踪审计主要包括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结算等阶段进行全过程审计,并对项目资金的筹集和运用情况进行效益分析”。也有学者认为跟踪审计是对于项目的建设前期、执行期、完工期、后续的跟踪审核评价。

二、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重要性

(一)由于固定资产投资的特性决定

对于企业来说,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是极为必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也是在工作实际中与《审计法》中的有关条例的相结合的要求。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特性决定了跟踪审计的重要性。由于固定资产投资中,投资金额大且时间跨度长,所调动的人员众多,需要进行的建设也项目繁多。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动用的资金数额巨大,且资金的投入是随着项目的进展而进行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都会对整体投资结构造成影响,这样的变动极易引起资金亏损,造成难以弥补的后果。在固定资产投资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漏洞,极容易被利用而滋生贪腐行为。例如,项目审批把关不严格、高估项目投资、挪用项目资金、偷税漏税等问题。因此在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一定要做好跟踪审计,严格审查相关问题,及时做出控制,防止投资失控,降低对项目的恶劣影响。

(二)有利于防范风险,提高审计工作的成效

由于跟踪审计本身的深度大、范围广,审计人员在对于项目的审计过程中得到的资料十分丰富,且更加详细,这就使得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时准确选择切入点,审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都得到了大大的提升。同时审计人员在对于各阶段进行分别跟踪审计时,对于项目的宏观情况也有着清晰的了解,因此,出现审计错误的风险和项目本身资金风险都得到了降低。另外一方面,跟踪审计可以有效降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与成效,我们在传统思维中,可能会认为审计是在投资项目中查找缺陷,其实不然,审计工作是审计与被审计互相协助的过程,一旦出现问题,审计要提出建议、参与解决。跟踪审计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中,可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进行动态监督。审计人员要在项目的前期阶段,在进行规划和决策时,提出相应的意见以完善项目规划,从而提高了审计工作的质量,使得审计的结果更加有价值,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是有极大帮助的。

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实行方法

在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中,从内容来看审计的具体实行方法为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财务审计是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一种常见方法,主要内容是对项目的财务进行资料审计,检查财务报表内容是否属实,核实财务报表和账目的明细是否相符,审查是否有会计凭证对应相应的账目内容。最后财务审计要核实投资各项目与国家政策是否相符合。还可以从审计的手段角度来看,跟踪审计可以分为收红审计法和计算机辅助审计法。手工审计作为一种沿用已久的设计方法主要依赖于审计员的手工翻阅计算、审查复核,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被审计资料做出审查,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并使被审计方及时做出改正。手工审计较为方便、灵活,审计人员可以根据审计过程的问题调整跟踪审计的重点,进行专业判断。此外还有许多实用的审计方法,例如内查外调法、关键点测试法、实地丈量法、重点内容详查法等。在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中,一般都不会使用一种单一的审计方法,而是使用多种审计方法以达到跟踪审计的目的。由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审计重在全过程的跟踪和把握,因此将计算机辅助审计与审计调查结合,统一绩效指标评价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四、在企业各投资项目中跟踪审计的应用要求

固定资产投资的跟踪审计,在应用中有以下几个要求。首先,跟踪审计分阶段开展,贯穿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整个活动中。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本身是一个具有阶段性的活动,是循序渐进进行的,跟踪审计也要循序渐进。必须从投资项目建议书开始,主要分析资金的相关落实情形并对于项目最终效果做出预估。在项目建设进行中,要从采购等分支活动开始进行监督,以使其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最后还要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算审查,对于经济效益进行计算,提供有效的数据而为后期的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其次,要围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延伸至项目各有关部门才完善审计工作。审计工作在进行时,大部分的工作就是在监控项目的活动,对于偷税漏税、高估冒算、资金转移挪用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管。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涉及的部门较多,各部门都有参与投资项目的职权,对于这些部门的职责以及部门法规的监管,也成为了跟踪审计的内容。在这一过程中,跟踪审计不避免地延伸至各职能部门的内部,管理资金、检查项目收支等,跟踪审计可以采用工程概算执行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实现跟踪审计的职能延伸。

五、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风险防范措施

(一)审计环境的构建

1.构建完善的自律体制

在实际工作上,审计部门要时刻注重审计人员素质的提升,不断根据实际情况对自律体制进行完善,从而保证审计队伍的纪律性。另外,企业基于我国审计行业“八不准”纪律的前提下,可以与审计工作人员进行协商,完成审计工作自律承诺书的签署,并以此为监督机制,不断构建自律廉洁的责任制度。发现相关问题时可以发挥直观能动性快速地处理,积极避免相关问题给企业审计工作带来的危害。

2.构建风险处理体系

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时,风险处理体系的构建有利于审计问题的及时处理,在实际上就是企业项目投资前风险分析与处理方案的设立。另外,在项目投资上,回避机制同样属于风险处理体系的一环,其主要是为了避免利益相关人员在审计工作上的刻意行为。简单的说,就是在安排相关审计人员时,对于其背景,企业同样要进行核查与审计,一般情况下审计人员不能够与审计项目存在利益关系。

(二)构建完善的审计流程

1.信息收集

在项目审计前,审计部门一定要对审计项目进行有效调查工作,从而为风险控制计划与固有风险分析提供真实的参考,分析在审计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另外,在审计的过程中,工作经验虽然属于一个重要的技术资源,但是在实际工作上,真实证据的依据才是保证审计工作准确性的基础,因此证据是否真实直接关系到审计质量的好坏。与此同时,根据检查思路完成审计工作,并对审计证据进行整理与认定也属于信息收集的重要内容。而在实际工作上,对于计算、实物以及书面等证据来说,无论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其都需要规范化信息收集的保证,也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审计风险的出现。

2.审计方案与制度的构建

在项目审计时,依法进行属于最为基本的要求,也是规避审计风险的基本手段。在审计方案制订的过程中,其主要内容包括构建审计前与审计时的相关制度、业务标准等。其中,在审计前制度方案的构建上,一般涉及项目的实际调查、资料整理以及分析等,从而明确审计目标与风险问题。而对于审计时的制度方案,则主要涉及到审计计划的制订,其内容一般包括审计的方式、证据、目的、范围人员构成以及相关部门的批准建议等。在一般情况下,审计计划制订后是不能随便修改的,只有根据环境的变化与需要才能进行相应的调整。

3.审计结果评价机制的构建

在审计结果评价时,必须要保持公平公正,保持对项目审计活动评价的有效性与规范性。在最后的审计意见时,需要根据事项重要性在审计职责范围内的进行审计评价,对于关系性的事项如果存在证据不足和标准不明的情况,不可能随便给出评价。从而在企业内部构建长期可持续审计氛围,避免往后审计风险的出现。

六、结语

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相关活动时,要注意到固定资产投资是一个投入资金大、风险高、专业性强的经济活动。因此进行跟踪审计是极为必要的。但是在进行跟踪审计的过程中,还要注意到这种跟踪审计模式的应用是否灵活,而对于跟踪审计中运用的审计方法的真实情况还有待总结,因此必须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研究,不断总结实例中的经验教训,为完善理论知识做出贡献。同时对于专业审计人员和科学队伍的组建也是不容忽视的,人员的专业化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审计的质量与效率。审计人员必须精通投资项目的情况,同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详细的了解,在审计过程中发挥素质优势,确保跟踪审计循序渐进、科学高效地进行。

参考文献:

[1]白洁.浅谈企业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管理[J].吉林画报(教育百家B),2013(4).

固定资产审计案例范文第2篇

一、跟踪审计的基本内涵

跟踪审计是审计活动中的一项内容,审计的主要属性,在于它是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这种经济监督活动,主要由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来进行,主要是对于被审计的企业单位的财务状况、经济效益及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定期审计。审计单位与被审计单位一般是通过委托授权的方式来进行审计活动的,其中包括经济的评价、监督、鉴证。审计的结果可以确定被审计单位的经济委托责任,审计工作的独立的结果具有权威性,审计同时也有淘汰和解除被审计单位经济委托责任的情况。跟踪审计作为一项在我国重大特定投资项目中大力推行的模式,其定义则一直没有在研究界达成一致。有学者认为,跟踪审计主要包括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结算等阶段进行全过程审计,并对项目资金的筹集和运用情况进行效益分析”。也有学者认为跟踪审计是对于项目的建设前期、执行期、完工期、后续的跟踪审核评价。

二、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重要性

(一)由于固定资产投资的特性决定

对于企业来说,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是极为必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也是在工作实际中与《审计法》中的有关条例的相结合的要求。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特性决定了跟踪审计的重要性。由于固定资产投资中,投资金额大且时间跨度长,所调动的人员众多,需要进行的建设也项目繁多。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动用的资金数额巨大,且资金的投入是随着项目的进展而进行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都会对整体投资结构造成影响,这样的变动极易引起资金亏损,造成难以弥补的后果。在固定资产投资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漏洞,极容易被利用而滋生贪腐行为。例如,项目审批把关不严格、高估项目投资、挪用项目资金、偷税漏税等问题。因此在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一定要做好跟踪审计,严格审查相关问题,及时做出控制,防止投资失控,降低对项目的恶劣影响。

(二)有利于防范风险,提高审计工作的成效

由于跟踪审计本身的深度大、范围广,审计人员在对于项目的审计过程中得到的资料十分丰富,且更加详细,这就使得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时准确选择切入点,审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都得到了大大的提升。同时审计人员在对于各阶段进行分别跟踪审计时,对于项目的宏观情况也有着清晰的了解,因此,出现审计错误的风险和项目本身资金风险都得到了降低。另外一方面,跟踪审计可以有效降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与成效,我们在传统思维中,可能会认为审计是在投资项目中查找缺陷,其实不然,审计工作是审计与被审计互相协助的过程,一旦出现问题,审计要提出建议、参与解决。跟踪审计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中,可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进行动态监督。审计人员要在项目的前期阶段,在进行规划和决策时,提出相应的意见以完善项目规划,从而提高了审计工作的质量,使得审计的结果更加有价值,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是有极大帮助的。

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实行方法

在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中,从内容来看审计的具体实行方法为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财务审计是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一种常见方法,主要内容是对项目的财务进行资料审计,检查财务报表内容是否属实,核实财务报表和账目的明细是否相符,审查是否有会计凭证对应相应的账目内容。最后财务审计要核实投资各项目与国家政策是否相符合。还可以从审计的手段角度来看,跟踪审计可以分为收红审计法和计算机辅助审计法。手工审计作为一种沿用已久的设计方法主要依赖于审计员的手工翻阅计算、审查复核,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被审计资料做出审查,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并使被审计方及时做出改正。手工审计较为方便、灵活,审计人员可以根据审计过程的问题调整跟踪审计的重点,进行专业判断。此外还有许多实用的审计方法,例如内查外调法、关键点测试法、实地丈量法、重点内容详查法等。在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中,一般都不会使用一种单一的审计方法,而是使用多种审计方法以达到跟踪审计的目的。由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审计重在全过程的跟踪和把握,因此将计算机辅助审计与审计调查结合,统一绩效指标评价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四、在企业各投资项目中跟踪审计的应用要求

固定资产投资的跟踪审计,在应用中有以下几个要求。首先,跟踪审计分阶段开展,贯穿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整个活动中。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本身是一个具有阶段性的活动,是循序渐进进行的,跟踪审计也要循序渐进。必须从投资项目建议书开始,主要分析资金的相关落实情形并对于项目最终效果做出预估。在项目建设进行中,要从采购等分支活动开始进行监督,以使其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最后还要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算审查,对于经济效益进行计算,提供有效的数据而为后期的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其次,要围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延伸至项目各有关部门才完善审计工作。审计工作在进行时,大部分的工作就是在监控项目的活动,对于偷税漏税、高估冒算、资金转移挪用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管。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涉及的部门较多,各部门都有参与投资项目的职权,对于这些部门的职责以及部门法规的监管,也成为了跟踪审计的内容。在这一过程中,跟踪审计不避免地延伸至各职能部门的内部,管理资金、检查项目收支等,跟踪审计可以采用工程概算执行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实现跟踪审计的职能延伸。

五、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风险防范措施

(一)审计环境的构建

1.构建完善的自律体制

在实际工作上,审计部门要时刻注重审计人员素质的提升,不断根据实际情况对自律体制进行完善,从而保证审计队伍的纪律性。另外,企业基于我国审计行业“八不准”纪律的前提下,可以与审计工作人员进行协商,完成审计工作自律承诺书的签署,并以此为监督机制,不断构建自律廉洁的责任制度。发现相关问题时可以发挥直观能动性快速地处理,积极避免相关问题给企业审计工作带来的危害。

2.构建风险处理体系

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时,风险处理体系的构建有利于审计问题的及时处理,在实际上就是企业项目投资前风险分析与处理方案的设立。另外,在项目投资上,回避机制同样属于风险处理体系的一环,其主要是为了避免利益相关人员在审计工作上的刻意行为。简单的说,就是在安排相关审计人员时,对于其背景,企业同样要进行核查与审计,一般情况下审计人员不能够与审计项目存在利益关系。

(二)构建完善的审计流程

1.信息收集

在项目审计前,审计部门一定要对审计项目进行有效调查工作,从而为风险控制计划与固有风险分析提供真实的参考,分析在审计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另外,在审计的过程中,工作经验虽然属于一个重要的技术资源,但是在实际工作上,真实证据的依据才是保证审计工作准确性的基础,因此证据是否真实直接关系到审计质量的好坏。与此同时,根据检查思路完成审计工作,并对审计证据进行整理与认定也属于信息收集的重要内容。而在实际工作上,对于计算、实物以及书面等证据来说,无论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其都需要规范化信息收集的保证,也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审计风险的出现。

2.审计方案与制度的构建

在项目审计时,依法进行属于最为基本的要求,也是规避审计风险的基本手段。在审计方案制订的过程中,其主要内容包括构建审计前与审计时的相关制度、业务标准等。其中,在审计前制度方案的构建上,一般涉及项目的实际调查、资料整理以及分析等,从而明确审计目标与风险问题。而对于审计时的制度方案,则主要涉及到审计计划的制订,其内容一般包括审计的方式、证据、目的、范围人员构成以及相关部门的批准建议等。在一般情况下,审计计划制订后是不能随便修改的,只有根据环境的变化与需要才能进行相应的调整。

3.审计结果评价机制的构建

在审计结果评价时,必须要保持公平公正,保持对项目审计活动评价的有效性与规范性。在最后的审计意见时,需要根据事项重要性在审计职责范围内的进行审计评价,对于关系性的事项如果存在证据不足和标准不明的情况,不可能随便给出评价。从而在企业内部构建长期可持续审计氛围,避免往后审计风险的出现。

固定资产审计案例范文第3篇

[案例1]晋美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李浩审计华兴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时,发现华兴公司在2005年度实收资本有变动,于是追加审计程序,发现验资报告(今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显示华兴公司2005年4月资本公积300万元转增资本,但华兴公司截至转增资本之日报表累计亏损为89万元,经追查,发现300万元资本公积中有120万元股权投资准备。于是,李浩认为被审计单位转增资本不合法,应当纠正。但华兴公司以注册会计师已经出具验资报告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为由,拒绝接受李浩的审计建议。

[讨论与分析]

1.是否所有的资本公积都可以转增资本?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累计亏损未经全额弥补之前,公司不得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解答》(财会字[1998]66号)和《会计制度》(第82条)有关规定,资本公积中诸如股权投资准备、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等准备项目,是所有者权益的一种准备,在未实现前,即在未转入“其他资本公积”明细前,不得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相应地,有关企业的“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项目,应比照执行。根据《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关联交易差价”不得用于转增资本,待上市公司清算时再作处理。而资本公积其他明细,一般可直接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

2.本案例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如何处理?

注册会计师发现被审计单位实收资本增加不合法,应当建议被审计单位与承办此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以进一步查清事实。如果被审计单位不接受纠正建议,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此事项对会计报表的,并把发现的事实及其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情况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考虑发表保留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案例2]注册会计师李浩在审计华兴独资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时,发现2005年度3月份华兴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把其应收晋美公司的300万元债权划拨到华兴公司,并要求债转股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出资,增加华兴公司的注册资本,今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按照债转股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华兴公司对此已办理了国有产权登记和公司增资的变更登记,注册会计师认为其增资不合规,建议其纠正。

[讨论与分析]

1.本案例中,上级公司以划转债权增资是否可以验资?

不能验资。“债转股”的一般规范运作是将持有的对企业债权转为对企业投资,取得相应股权,由于该债权项下的资产确实已流入该企业,实行债转股时,转股的原债权人无须实际出资。但本案例中的债权系上级公司对外的债权,债权项下资产并未实际流入该企业,未来债权能否全部实现存在不确定因素,如允许转股,则存在出资不实之虞,不符合我国公司法有关资本确实原则。

2.如果承办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认为既已办理国有产权登记和公司增资的变更登记,就发表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应当承担审计责任。虽然错在承办验资的注册会计师以及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部门,但如果承办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对自己已经发现的错误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加大执业风险。虚假出资责任、验资责任、登记有误责任和审计责任应分别由不同的责任主体承担,不可能相互推卸和替代。

[案例3]注册会计师李浩在审计华兴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时,了解到:华兴公司成立时A公司投入一房产,华兴公司对此的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房产 100万元(评估价)

贷:实收资本——A公司

80万元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20万元(超投部分)

,该固定资产已经计提了10万元的折旧。由于该房产长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工商管理部门每年年检都要求华兴公司纠正,华兴公司准备以所欠A公司的款项100万元把该房产置换出去,会计人员就此向注册会计师咨询。

[讨论与分析]

1、如果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原来房产出资到位,注册会计师应如何建议?

建议华兴公司用固定资产换A公司的债权,这属于债务承租,其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A公司

100万元

累计折旧

10万元

贷:固定资产——房产 100万元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万元

2.如果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原来房产出资不到位,注册会计师应如何建议?

建议华兴公司在征得工商管理部门的同意下,修改合同、协议,规定由原来固定资产出资转变为债转股出资,然后请注册会计师验证债转股的相关,出具验资报告,进行变更登记。同时,补充签订华兴公司使用A公司房产的协议。

其处理是:

(1)原来房产出资和该房产计提折旧的分录原渠道冲回。调整期初损益和相关科目;

(2)根据华兴公司和A公司补充签订的房屋使用协议,追溯调整期初损益和相关科目;

(3)按验证后的债权转股权做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A公司

100万元

贷:实收资本——A公司 100万元

3.本案例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如何处理?

如果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发现出资人出资的厂房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这属于被审计单位的不规范行为,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此事项,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规范的建议。如果被审计单位接受建议,注册会计师在获取相关产权证明后,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被审计单位不接受建议,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追加程序。如果获取证据证实该厂房没有产权纠纷,且出资人和被审计单位都认同该出资,注册会计师可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可该固定资产和实收资本,但应当建议被审计单位将没有过户的不规范情况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披露其不规范事项,注册会计师也可考虑出具保留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当有迹象或证据表明该厂房存在纠纷,注册会计师不能盲目认可并签发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应当继续获取证据予以证实或排除。如果继续取证较难,无法表示意见,也可考虑出具保留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案例4]华兴公司为一小型施工,注册会计师李浩在审计其2002年度会计报表时发现,2002年3月份,华兴公司账面净资产1 875万元,为扩大企业规模,达到中型施工企业2 500万元净资产的规模,该企业将历年形成的账外财产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将评估后的价值868万元作为主管部门对华兴公司的投资入账。

注册会计师追加审计程序,向华兴公司索要历年形成的账外财产的相关资料并进行检查,按照华兴公司提供的账外财产数量、价值明细表列示的价值784万元确认其价值后,建议华兴公司进行调整,华兴公司拒绝调整,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讨论与]

1.对于存续的企业,是否可以对自己的资产予以评估后调账?

不可以。只有企业在非存续期间产权发生变动或国家统一安排的清产核资中,企业才能对自己的资产予以评估后调账,对于存续的企业,应当遵循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

2.企业如何把账外资产纳入会计账簿?

企业把账外资产纳入企业会计账簿有两种:(1)根据账外资产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支持,按照重大错账追溯调整处理。(2)如果账外资产没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只能按照盘盈资产处理,即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入账。

据此,本案例中华兴公司将历年形成的账外财产归入账内核算,虽是在纠正违法行为,但其价值由于是存续期内发生的,没有涉及产权变动,不应当评估入账;华兴公司把账外财产归入账内核算,应当根据清查的账外财产数量、价值明细表按照盘盈资产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而不应作为其主管部门的投资增加企业的净资产。

[案例5]注册会计师李浩审计华兴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时,发现由于华兴公司连续几年亏损,企业净资产出现巨额赤字,2005年4月份董事会决议,对于出资人今明公司投入的资金超过其注册资本所占份额的部分确认为“其他应付款”的部分转作“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同时,对于出资人晋美公司要求转让出资的事项,董事会要求出资方按照各自原出资比例对于资不抵债部分予以弥补,弥补后晋美公司才能转让出资。

[讨论与分析]

1.对于不规范的董事会决议注册会计师如何应对?

注册会计师对于知悉的董事会不规范的决议,应当建议其纠正,然后视具体情况对会计报表的,考虑出具审计报告。

2.如果企业将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注册资本所占份额的部分确认为“其他应付款”,为降低资产负债率,经股东会同意,能否将“其他应付款”转作“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一般地,根据企业出资者签署的与出资有关的协议或合同,如果出资者共同约定将某出资者超过其注册资本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所有者权益,则企业确认为“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如果出资者共同约定将某出资者超过其注册资本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负债,待一定期间后需要偿还给出资者的,则应确认为对某出资者的负债,计入“其他应付款”。“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和“其他应付款”性质不同,不能随意调换。对于出资者原已共同约定将某出资者超过其注册资本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负债,只有当出资者放弃此债权时,才能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将债权人放弃的债权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核算。

据此,本案例中董事会对于“其他应付款”转作“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的决议不合规,应当纠正。

3.企业净资产为负数或资不抵债时,是否需要出资人先弥补亏损后增资?

企业净资产为负数或资不抵债,属于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企业应当对各出资人说明并承担责任,没有理由要求出资人弥补资不抵债部分,因此,不能强制要求出资人先弥补亏损后增资。如果各个出资人为了公司的,自愿替企业弥补亏损,也只能视同捐赠进行会计处理,并考虑纳税。

固定资产审计案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财务审计 协作 管理

众所周知,所谓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就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的项目。笔者认为可以把固投建设项目从开始到竣工验收完成的全过程划分成三个流程即设计流程、实施流程、审计验收流程。设计流程的内容包括项目的立项、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等;实施流程是按照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进行项目实施的阶段;审计验收流程是在项目竣工后对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资金使用、建设程序及相关资料归档合规性等进行验收的流程。

目前随着国家对固定资产投入规模的不断扩大,相应的外部审计监督也越来越严格。通过对一些固投项目的审计案例的分析,笔者将发生频率较高的主要问题大致归纳为以下九个方面:

一是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二是挪用建设项目资金;

三是列支概算外支出;

四是项目结余资金比例过大;

五是工程结算审价不严;

六是项目拖期严重;

七是合同签订和执行欠规范;

八是虚假发票入账;

九是列支不合理支出。

本文对固投建设项目管理的内部审计与财务协作管理进行探讨,不妥之处权当抛砖引玉。单位内部审计对财务业务具有审计监督的职能,而单位全部经济业务运行情况都反映在财务业务里。因此,反映项目管理问题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审查财务账载信息。所以,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和财务人员要熟悉项目整个过程的计划和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管理要求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立项和实施部门,促进问题的整改及归零工作,借以促进建设项目的规范高效运行。另外,笔者认为单位内部审计和财务应该在建设项目的起始阶段就要介入项目的管理,进入事前管理比事后管理要更为有效。下面通过对固投建设项目出现的典型问题进行分析,具体探讨项目的内部审计与财务的协作管理办法。

一、项目设计流程中的审计典型问题分析及管理建议

从表面来看,九个典型问题似乎全部产生于实施流程阶段里,但如果仔细分析,不难发现有些问题起因不在实施阶段,而在更多程度上产生于设计流程阶段。比如“列支概算外支出”、“项目结余资金比例过大”、“项目拖期”等问题就属于项目设计流程阶段的部分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深度不够造成的。下面笔者对这三个问题逐一进行分析探讨。

首先分析“列支概算外支出”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表现主要包括设备购置的型号及性能指标、建筑单体的面积和用材、其他费用等项目支出超出了概算所规定的内容。在固投项目案例的分析中,较多超概算的具体情况是:建设单位如果按概算来购置某设备,该设备性能指标就满足不了需求,因此为了避免浪费只能超概算去购置满足要求的设备;还有,建筑单体在实际建造时才发现需要增加一些面积能能满足需求等,这也是造成超概的部分原因;其他费用超概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项目概算里没有列示超概支出的内容,而这个内容又是项目需要发生的,这些情况就是项目设计概算内容漏项。

其次分析“项目结余资金比例过大”的问题。结余资金是建设内容完成后,建设单位没有使用完概算批复的建设资金,如果是财政资金没使用完,还需将结余的财政资金上缴财政。那么造成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基本上是由于项目设计流程的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深度不够所引起的。比如概算购置一套设备按论证批复100万元,可实际购置时只用了80万元,造成资金结余20万。这属于设流程概算内容单项在金额设计深度上不够导致的资金结余问题。

最后分析“项目拖期”的问题。拖期问题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但大部分拖期是由于主观原因导致的。客观原因情况的表现,比如建设期恶劣的天气比较多,造成土建工程施工进度滞后,从而使项目拖期。主观原因主要是两点:一是建设管理不善,二是设计流程没有充分研究项目建设期的各种可能拖延建设项目的因素,致使项目批复的周期偏短。

综上所述,这三类超概算问题大部分原因属于项目初始阶段的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的深度不够或估计不足所致。所以,项目部门不能单纯考虑立项和设计的通过,而要更多的去研究如何使项目的设计深度达到建设纲领、满足需求,进而高效使用建设资金,为后续实施中减少或杜绝超概算做好基础工作。那么如何提高项目设计流程的工作质量呢?我们知道,我们国家在固投建设项目设计流程里,没有外部审计监督职能介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深度和广度缺少行之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所以,笔者认为,为了高质量的完成固投建设内容,在微观管理上,建议建设单位在设计流程中,将单位的内部审计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流程里,主要负责审查监督项目的设计是否有足够的深度和广度,为项目后续严格按概算高效实施,杜绝超概问题的发生做好保障工作。同时为了更多的熟悉项目建设内容,严格项目支出,财务部门也应参与其中。财务部门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核算和管理项目,一旦发现项目有超概算支出,应及时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一起对实施部门提出问题的整改建议和要求,并由内部审计人员跟踪监督整改情况,以便及时将超概问题归零。因此内部审计与财务部门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互相协作,对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效果会产生较好的积极作用。

二、项目实施流程中的审计典型问题分析及管理建议。

建设项目审计时发现的问题,绝大部分与实施流程的管理密切相关。我们通过对以下典型问题的分析,不难发现单位项目管理不善是实施流程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和“合同签订和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项目招投标不规范主要表现大致有:招标机构不具备应有的资质;招标和评标管理过程不规范;未按招投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资料归档不完整等。从这些不规范的表现来分析,这类问题属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不善所引起的,这个环节最容易滋生的环节,为了规范招投标和廉洁从业,建议单位内部审计和财务人员参与其中,内审监督招投标整个过程的规范性,审查招标机构资质等,而财务人员通过招投标的参与,有利于把控合同的签订与招投标的一致性,严格执行合同结算条款,为后续财务人员高效准确核算及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挪用建设项目资金”、“虚假发票入账”和“列支不合理支出”问题

固投建设项目财务核算必须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项目财务管理必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这三个问题都违反了相关财务制度。财务人员应严格把关,对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入账的发票不能嫌麻烦,每一张发票都要进行网上认证,对不合理的支出拒绝报销。建议单位内审部门定期对财务部门的基建账支出进行审计监督,使之形成一个常态化的内控管理模式,对于杜绝上述问题会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工程结算审价不严”

目前,绝大部分建设单位在土建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合同的变更部分没有很好的进行管理,致使工程结算的时候超概很多。建设单位对于施工合同之外的工程变更增加和工程变更减少,大部分单位都能做到三方签字确认,即由施工方、监理、和建设单位三方签字确认。但是为什么工程结算审价还是会在决算审计中出现大量的审减额呢?造成这种审价不严的原因,个人认为还是在实施流程中管理不善造成的。所以,建议还是要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作用,将每一次工程变更的三方签字确认单送到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核,并由内部审计部门再次签字确认。之后,将被审过的工程变更确认单再送到实施部门和财务基建主管会计处备案,目的是从财务部门再次把控工程结算支出。建议财务部门付款至工程合同额加变更结算价的百分之八十后,就可以暂停付款,待基建工程完工后且得到第三方造价审计决算时再按合同结算条款付款,这样的管理比较稳健。所以,内部审计的监督和财务的把控,都会对严格工程结算起到很好的作用。

三、审计验收流程的管理

项目竣工的审计和验收必须满足五个合规条件才能通过,分别是:项目建设目标合格;建O内容合格;建设资金使用合格;项目设计和实施的程序及支出合格;项目档案资料归档合格。所以,若项目设计流程和实施流程规范、符合项目管理要求,自然就具备了验收的五个合格条件。实际上项目审计验收的工作就是对设计和实施的审查和验收。

审计验收流程的工作是建设项目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在审核的过程中可以充分暴露建设项目的缺点和漏洞,所以,建议建设单位可以对每一次的审计验收工作中的问题仔细梳理,建立项目问题库,对每类问题进行整改跟踪,一事一议,寻求有效的管理办法,不断的优化管理方案,直至解决或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在这个阶段笔者也建议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参与问题整改追踪和监督,只有加强了内控,固投建设项目的管理才能有效提升。

四、结束语

经过对典型问题的逐一分析,笔者认为建设单位的内部审计与财务在项目管理上的积极协作,必将对固投建设项目管理的有效提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经贸导刊2015年4月中.《创新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途径浅析》.孔敏.

固定资产审计案例范文第5篇

一、加强投资体制改革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势在必行

2004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论文,标志着我国的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走向深入。《决定》特别指出:“审计机关要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为了切实履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所赋予的监督职责,落实《决定》对审计机关提出的新要求,审计机关有必要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其理由如下: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为政府完善投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近些年来,国家对于水利、交通、电力、城市基础设施等公共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日益扩大。

固定资产投资对于国民经济增长有着巨大的拉动作用,但同时也极易造成经济过热,增大经济运行的系统风险,那些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行为更是浪费社会资源、贻害无穷。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加强对于政府投资活动的监控,通过对于项目立项、论证过程的事前监督,阻止不合理投资项目的上马,还可以提供关于投资项目效益的重要信息,促使各级政府在投资活动中慎重行事,经济有效地使用公共资金。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关于投资项目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其中效益性是审计重点。《审计署2003年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以效益审计为主,促进提高建设资金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2003年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主办的全国投资审计理论研讨会则得出一个重要共识:投资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最大的经济效益审计,应成为实施经济效益审计的突破口。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通过对于投资项目的事前监督、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保证公共资金能够投向最具经济、社会效益的投资项目,并保证投资资金运用过程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遏制投资与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本身的复杂性所造成的监督困难,以及监督体系建设滞后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迅速扩大的现实,使得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领域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河南省的三任交通厅厅长均因为在工程项目审批中受贿而“落马”,可谓“前腐后继”。绝对的权力必然带来绝对的腐败。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确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投资活动中的经济责任,约束对于政府投资权力的滥用,从而有利于防止经济犯罪、反腐倡廉。近几年,国家审计机关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发现了大量的违法乱纪现象,向司法机关提供了不少经济犯罪大案要案线索管理论文,使一批贪官和“蛀虫”落入法网,为政府廉政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覆盖面不够广、力度不够大。近些年来,国家对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领域的固定资产规模日益扩大,但审计机关能够进行审计的投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比重、经审计的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金额的比重还相当低。以湖北省为例,湖北省国家审计机关2003年至2004年共审计国家建设项目655个,审计投资总额292.9亿元,仅占全省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5.8%.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条:第一,地方政府未明确审计机关在国家建设项目投资监督体系中的主导地位,监管权力分散在财政、交通、城建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手中,审计机关的监督权力受到一定的限制;第二,审计机关受人员和经费的限制,没有足够的审计力量对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全面加以审计;第三,审计系统内部的资源整合程度不高,一些地方审计机关即使可以安排出审计力量,也往往因为审计管辖权的限制而无法对上级政府在地方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形成了不少“审计盲角”。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才短缺,现有审计人员队伍知识和能力结构不合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涉及的审计事项复杂、专业性强。例如,为了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具备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为了对工程合同管理的情况进行评价,审计人员需要具备合同法等法律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等。然而,审计机关目前懂财务的人员比较多,懂工程、法律的人员比较少,既懂工程又懂财务的人员少之又少。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有:第一,审计机关平时没有重视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第二,1999年底,原附属于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事务所全面完成“脱钩改制”,带走了不少工程技术方面的专业人才;第三,国家审计人员属国家公务员编制,其报酬相对固定,难以吸引工程造价师等专业人才加入审计人员队伍。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审计质量有待提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真实、合法性审计比较多,着重于查错防弊,对于效益审计重视不够;第二,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后审计比较多,事前介入和事中控制不够,特别是对投资项目选择的决策过程难以施加影响;第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学性不强,审计人员的工作缺乏客观标准,主观判断多,审计风险难以得到有效控制;第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就事论事多,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和管理服务的职能发挥不够等。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可能有:第一,审计人员的观念和意识不到位,没有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向效益审计、全过程审计扩展的观念,也没有树立“跳出审计谈经济,围绕经济搞审计”的意识;第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市场秩序较为混乱,违法乱纪现象比较多,这客观上使审计人员不得不侧重于真实、合法性审计,从而无法抽出足够的审计力量开展效益审计;第三,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尚未形成具有操作性的准则和指南,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做得尤其不够。虽然2001年审计署了《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但这份准则的规定比较原则、抽象,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也强调不多,审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仍然感到缺乏依据和标准。

三、改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对策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已成为国家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为了改进审计机关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各级政府应重视审计机关在固定资产投资监管体系中的主导地位,通过法规、政策来保证审计机关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享有足够的权威。2004年,深圳市政府和人大专门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种就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问题专门制定地区性法规的行为在全国实属首创。

《条例》要求审计机关对于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全面审计监督,即对于投资额大、关系国计民生项目实施各环节的全面审计,对于其他项目则实施项目竣工决算必审制,并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有选择地实施项目前期审计和项目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另一大特点是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单独做出规定,为全面推行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在加强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率、促进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深圳市的经验可资借鉴。

(二)建立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员派驻制度,实现对于重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审计。只有将审计延伸到项目决策、论证、实施、评估、验收的全过程,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机关监督公共资金真实、合法、有效使用的职能。然而,实施这种全过程审计面临着诸多困难,很难有效协调审计机关的审计活动和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大量相关单位的工作。目前,已有一些审计机关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探索实施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员派驻制度。其基本做法是:由地方政府出台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派驻审计员的专门规定,审计机关按照规定派出审计员进驻重点建设项目的工作现场,对建设项目实施从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实践证明,审计员派驻制度有助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值得推广。

(三)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配备充足、合格的审计人员,是审计机关有效开展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的基本条件。为了缓解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才短缺的不利局面,审计机关可以采取如下途径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第一,人才的外部引进,即适当增加编制,用于引进审计机关所亟须的工程技术人才,尤其是既懂工程技术又懂财务审计的复合型人才;第二,人才的内部培养,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培训,使审计人员能够更新观念、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审计人员自学专业知识,获取专业资格证书;第三,系统内部的人才整合,即上级审计机关对于享有审计权限而又人手不够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可以委托或者授权下级审计机关来办理;第四,建立外部人才网络,即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中介、咨询机构中的技术专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必要时可以聘请他们参与对于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

(四)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规范化建设,为实务工作提供客观标准和指南。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审计准则、实施细则和其他规范,能够反映理论界的研究成果和实务界的实践经验,帮助审计人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恰当合理地开展审计工作,从而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规范化建设是目前亟待加强的工作,我们的具体建议如下:第一,建议审计署制定《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的实施细则,及时总结各地审计机关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案例,为审计人员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指南;第二,建议审计署和财政部、建设部等部门合作,联合制定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的绩效评价标准,作为审计人员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特别是投资效益审计的依据;第三,建议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署制定的审计准则及实施细则、财政部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规范。

(五)审计机关内部应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质量控制工作。在相关的准则、规范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审计机关尤其需要通过内部的精心组织和安排,强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质量控制工作。具体而言,第一,在制订审计计划时突出重点并把握投资项目的风险高发环节,要把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九个“关口”,即立项决策关、勘察设计关、招投标关、合同控制关、施工过程控制关、质量监理关、竣工验收关、决算关、监督检查关,在各个“关口”均应设计必要而合理的审计程序,配备充足的审计力量;第二,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过程中,在实施主审负责制的基础上,加强对于审计小组成员、外部专家工作的督导;第三,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结果严格实施“三级复核制”,做到审计证据充分有力、审计结论科学合理、审计意见恰当可行。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EB/OL].20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EB/0L].2001.

[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EB/0L].2004.

[4]高林。认清形势强化措施加强和改进投资审计工作[R].湖北省审计厅内部资料,2004.

[5]廖洪,陈波。论投资效益审计的若干基本理论问题[A].湖北省投资审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论文汇编(内部资料).2004.

[6]程午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J].审计研究,1996

固定资产审计案例范文第6篇

2004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标志着我国的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走向深入。《决定》特别指出:“审计机关要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为了切实履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所赋予的监督职责,落实《决定》对审计机关提出的新要求,审计机关有必要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其理由如下: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为政府完善投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近些年来,国家对于水利、、电力、城市基础设施等公共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日益扩大。

固定资产投资对于国民增长有着巨大的拉动作用,但同时也极易造成经济过热,增大经济运行的系统风险,那些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行为更是浪费资源、贻害无穷。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加强对于政府投资活动的监控,通过对于项目立项、论证过程的事前监督,阻止不合理投资项目的上马,还可以提供关于投资项目效益的重要信息,促使各级政府在投资活动中慎重行事,经济有效地使用公共资金。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关于投资项目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其中效益性是审计重点。《审计署2003年至2007年审计工作规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以效益审计为主,促进提高建设资金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2003年由内部审计协会主办的全国投资审计研讨会则得出一个重要共识:投资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最大的经济效益审计,应成为实施经济效益审计的突破口。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通过对于投资项目的事前监督、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保证公共资金能够投向最具经济、社会效益的投资项目,并保证投资资金运用过程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三)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遏制投资与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本身的复杂性所造成的监督困难,以及监督体系建设滞后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迅速扩大的现实,使得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领域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河南省的三任交通厅厅长均因为在工程项目审批中受贿而“落马”,可谓 “前腐后继”。绝对的权力必然带来绝对的腐败。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确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投资活动中的经济责任,约束对于政府投资权力的滥用,从而有利于防止经济犯罪、反腐倡廉。近几年,国家审计机关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发现了大量的违法乱纪现象,向司法机关提供了不少经济犯罪大案要案线索,使一批贪官和“蛀虫”落入法网,为政府廉政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的及其成因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覆盖面不够广、力度不够大。近些年来,国家对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领域的固定资产规模日益扩大,但审计机关能够进行审计的投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比重、经审计的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金额的比重还相当低。以湖北省为例,湖北省国家审计机关2003年至2004年共审计国家建设项目655个,审计投资总额292.9亿元,仅占全省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5.8%.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条:第一,地方政府未明确审计机关在国家建设项目投资监督体系中的主导地位,监管权力分散在财政、交通、城建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手中,审计机关的监督权力受到一定的限制;第二,审计机关受人员和经费的限制,没有足够的审计力量对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全面加以审计;第三,审计系统内部的资源整合程度不高,一些地方审计机关即使可以安排出审计力量,也往往因为审计管辖权的限制而无法对上级政府在地方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形成了不少“审计盲角”。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才短缺,现有审计人员队伍知识和能力结构不合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涉及的审计事项复杂、专业性强。例如,为了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具备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为了对工程合同管理的情况进行评价,审计人员需要具备合同法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等。然而,审计机关懂财务的人员比较多,懂工程、法律的人员比较少,既懂工程又懂财务的人员少之又少。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有:第一,审计机关平时没有重视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第二,1999年底,原附属于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事务所全面完成“脱钩改制”,带走了不少工程技术方面的专业人才;第三,国家审计人员属国家公务员编制,其报酬相对固定,难以吸引工程造价师等专业人才加入审计人员队伍。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审计质量有待提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真实、合法性审计比较多,着重于查错防弊,对于效益审计重视不够;第二,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后审计比较多,事前介入和事中控制不够,特别是对投资项目选择的决策过程难以施加;第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性不强,审计人员的工作缺乏客观标准,主观判断多,审计风险难以得到有效控制;第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就事论事多,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和管理服务的职能发挥不够等。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可能有:第一,审计人员的观念和意识不到位,没有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向效益审计、全过程审计扩展的观念,也没有树立“跳出审计谈经济,围绕经济搞审计”的意识;第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市场秩序较为混乱,违法乱纪现象比较多,这客观上使审计人员不得不侧重于真实、合法性审计,从而无法抽出足够的审计力量开展效益审计;第三,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尚未形成具有操作性的准则和指南,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的理论和经验做得尤其不够。虽然2001年审计署了《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但这份准则的规定比较原则、抽象,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也强调不多,审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仍然感到缺乏依据和标准。

三、改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对策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已成为国家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为了改进审计机关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各级政府应重视审计机关在固定资产投资监管体系中的主导地位,通过法规、政策来保证审计机关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享有足够的权威。2004年,深圳市政府和人大专门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种就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问题专门制定地区性法规的行为在全国实属首创。

《条例》要求审计机关对于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全面审计监督,即对于投资额大、关系国计民生项目实施各环节的全面审计,对于其他项目则实施项目竣工决算必审制,并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有选择地实施项目前期审计和项目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另一大特点是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单独做出规定,为全面推行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在加强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率、促进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深圳市的经验可资借鉴。

(二)建立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员派驻制度,实现对于重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审计。只有将审计延伸到项目决策、论证、实施、评估、验收的全过程,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机关监督公共资金真实、合法、有效使用的职能。然而,实施这种全过程审计面临着诸多困难,很难有效协调审计机关的审计活动和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大量相关单位的工作。目前,已有一些审计机关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探索实施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员派驻制度。其基本做法是:由地方政府出台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派驻审计员的专门规定,审计机关按照规定派出审计员进驻重点建设项目的工作现场,对建设项目实施从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实践证明,审计员派驻制度有助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值得推广。

(三)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配备充足、合格的审计人员,是审计机关有效开展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的基本条件。为了缓解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才短缺的不利局面,审计机关可以采取如下途径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第一,人才的外部引进,即适当增加编制,用于引进审计机关所亟须的工程技术人才,尤其是既懂工程技术又懂财务审计的复合型人才;第二,人才的内部培养,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培训,使审计人员能够更新观念、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审计人员自学专业知识,获取专业资格证书;第三,系统内部的人才整合,即上级审计机关对于享有审计权限而又人手不够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可以委托或者授权下级审计机关来办理;第四,建立外部人才,即与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中介、咨询机构中的技术专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必要时可以聘请他们参与对于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

(四)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规范化建设,为实务工作提供客观标准和指南。合理的固定资产审计准则、实施细则和其他规范,能够反映界的成果和实务界的实践经验,帮助审计人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恰当合理地开展审计工作,从而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规范化建设是目前亟待加强的工作,我们的具体建议如下:第一,建议审计署制定《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的实施细则,及时各地审计机关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案例, 为审计人员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指南;第二,建议审计署和财政部、建设部等部门合作,联合制定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的绩效评价标准,作为审计人员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特别是投资效益审计的依据;第三,建议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署制定的审计准则及实施细则、财政部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规范。

(五)审计机关内部应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质量控制工作。在相关的准则、规范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审计机关尤其需要通过内部的精心组织和安排,强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质量控制工作。具体而言,第一,在制订审计计划时突出重点并把握投资项目的风险高发环节,要把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九个“关口”,即立项决策关、勘察设计关、招投标关、合同控制关、施工过程控制关、质量监理关、竣工验收关、决算关、监督检查关,在各个“关口”均应设计必要而合理的审计程序, 配备充足的审计力量;第二,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过程中,在实施主审负责制的基础上,加强对于审计小组成员、外部专家工作的督导;第三,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结果严格实施“三级复核制”,做到审计证据充分有力、审计结论科学合理、审计意见恰当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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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EB/OL].xinhuanet.com20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EB/0L].audit.gov.cn2001.

[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深圳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EB/0L].shenzhen.net.cn2004.

[4]高林。认清形势强化措施加强和改进投资审计工作[R].湖北省审计厅内部资料,2004.

[5]廖洪,陈波。论投资效益审计的若干基本理论[A].湖北省投资审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论文汇编(内部资料) .2004.

[6]程午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J].审计研究,1996

固定资产审计案例范文第7篇

资金监管

(一)筹资,当企业拟实施下列筹资行为时,应分别报特派员、监管机构同意或备案:

1、采取吸收合并等筹资方式,导致改变企业股本结构肘,事前须经监管部门同意,然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接受非货币资金投资,须由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经监管部门会同同级国资部门确认。

3、用资产抵押方式向外举债筹资,全资企业无论数额大小,应报监管部门同意;上市公司绝对额超过净资产5%,非上市公司超过净资产2%的,在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先征得监管部门批复同意;上市公司在净资产5%以下,非上市公司在净资产2%以下的资产抵押贷款,由企业董事会决定,并报监管部门备案。

(二)资本金,未经企业股东大会批准,企业不得随意变更股本结构。企业资本金的增减变动,筹资及法定重估中资本公积金的增减变动,弥补亏损引起盈余公积金的变动等。经监管部门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消费资金,控股企业各项消费资金的使用,应编制项目预算和开支计划,由董事会审批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全资企业项目预算和开支计划,应报监管部门审批。

(四)运营资金,各企业要按照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投资、生活福利等,分类按季编制资金运营预算,企业重大资金使用计划,应报监管部门备案。

(五)其他,监管机构在对企业财务行为进行监管时,为确保出资人和企业的利益,为个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任何部门和单位对企业的收费、罚款和摊派,必须经特派员复核、签批,凡无合法依据、标准的收费、罚款和摊派,企业一律不得支付;为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对无效合同,无合法凭证、无合规手续的会计事项,有权要求企业不能对外支付现金(包括支票、汇票等)。

资产监督

(一)损失的核销、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存货计价办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限等重要会计政策。

企业损失的核销方法、外帐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存货计价办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限等重要会计政策须经特派员审批;财务管理制度的变更,必须在年度终止前提出变更申清,说明变更的原因和理由,经监管部门同意,报本级政府批准。

(二)担保,企业一般不得对外提供借贷款担保,确需提供担保的,应根据《担保法》要求相关企业提供反担保。对外担保金额,全资企业无论数额大小,应报监管机构批准;上市公司担保额超过净资产5%时,非上市公司超过净资产2%时,在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应先征得监管机构同意;上市公司在净资产5%以下,非上市公司在净资产2%以下时,由企业董事会决定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三)对外投资,全资企业所有对外投资和项目投资,应报监管机构批准;上市公司绝对额超过净资产5%,非上市公司绝对额超过净资产2%的对外投资和项目投资,应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征得监管机构同意;上市公司在净资产5%以下,非上市公司在净资产2%以下对外投资和项目投资,由企业董事会决定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控股企业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单项投资超过100万元的必须事先征得监管机构同意。

各企业对外投资必须按年度分项目编制投资损益明细表,反映企业各项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四)损失及固定资产处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等净损失,应区别不同情况依据盘存记录、技术单位的品质鉴定或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特派员审批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全资企业还需由主管财政机关在决算批复时一并审批。

成本费用的监管

(一)业务招待费,监督企业建立业务招待费预决算制度和财务审核制度,在财务制度规定的控制比例内据实列支。企业制定的有关业务招待费开支办法和标准应报监管机构备案。

(二)递延资产,监督企业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列示递延资产,分期处理。对确需转入递延资产的有关费用支出,必须将新增项目的名称、金额、摊销计划报市监管机构同意,全资企业还需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否则,不得列入递延资产。

(三)固定资产竣工入账,监督企业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竣工决算手续。已经交付使用但没有办理竣工验收的已完工项目,应按暂估伙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并按规定提取折旧。已经整体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无论是否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一律按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管理核算,其借款利息和汇兑损益,必须按规定计入财务费用,不得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也不得列入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

(四)待摊和预提费用,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预提费用项目及标准,需报特派员审批,并报监管部门备案。预提数额与实际数额发生差异时,应及时调整提取标准,多提数额应在年终冲减成本费用,需要保留余额的应在年度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的监管被监管企业应严格按《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界定收入,准确核算利润,按规定程序实施利润分配。

监管机构对企业收入、利润实现的真实性和税后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进行监督管理。

财务报告的监管

企业应按月、季和年度向监管机构报送财务决算报表和有关财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还应同时报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

固定资产审计案例范文第8篇

资金监管

(一)筹资,当企业拟实施下列筹资行为时,应分别报特派员、监管机构同意或备案:

1、采取吸收合并等筹资方式,导致改变企业股本结构肘,事前须经监管部门同意,然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接受非货币资金投资,须由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经监管部门会同同级国资部门确认。

3、用资产抵押方式向外举债筹资,全资企业无论数额大小,应报监管部门同意;上市公司绝对额超过净资产5%,非上市公司超过净资产2%的,在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先征得监管部门批复同意;上市公司在净资产5%以下,非上市公司在净资产2%以下的资产抵押贷款,由企业董事会决定,并报监管部门备案。

(二)资本金,未经企业股东大会批准,企业不得随意变更股本结构。企业资本金的增减变动,筹资及法定重估中资本公积金的增减变动,弥补亏损引起盈余公积金的变动等。经监管部门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消费资金,控股企业各项消费资金的使用,应编制项目预算和开支计划,由董事会审批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全资企业项目预算和开支计划,应报监管部门审批。

(四)运营资金,各企业要按照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投资、生活福利等,分类按季编制资金运营预算,企业重大资金使用计划,应报监管部门备案。

(五)其他,监管机构在对企业财务行为进行监管时,为确保出资人和企业的利益,为个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任何部门和单位对企业的收费、罚款和摊派,必须经特派员复核、签批,凡无合法依据、标准的收费、罚款和摊派,企业一律不得支付;为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对无效合同,无合法凭证、无合规手续的会计事项,有权要求企业不能对外支付现金(包括支票、汇票等)。

资产监督

(一)损失的核销、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存货计价办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限等重要会计政策。

企业损失的核销方法、外帐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存货计价办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限等重要会计政策须经特派员审批;财务管理制度的变更,必须在年度终止前提出变更申清,说明变更的原因和理由,经监管部门同意,报本级政府批准。

(二)担保,企业一般不得对外提供借贷款担保,确需提供担保的,应根据《担保法》要求相关企业提供反担保。对外担保金额,全资企业无论数额大小,应报监管机构批准;上市公司担保额超过净资产5%时,非上市公司超过净资产2%时,在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应先征得监管机构同意;上市公司在净资产5%以下,非上市公司在净资产2%以下时,由企业董事会决定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三)对外投资,全资企业所有对外投资和项目投资,应报监管机构批准;上市公司绝对额超过净资产5%,非上市公司绝对额超过净资产2%的对外投资和项目投资,应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征得监管机构同意;上市公司在净资产5%以下,非上市公司在净资产2%以下对外投资和项目投资,由企业董事会决定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控股企业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单项投资超过100万元的必须事先征得监管机构同意。

各企业对外投资必须按年度分项目编制投资损益明细表,反映企业各项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四)损失及固定资产处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等净损失,应区别不同情况依据盘存记录、技术单位的品质鉴定或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特派员审批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全资企业还需由主管财政机关在决算批复时一并审批。

成本费用的监管

(一)业务招待费,监督企业建立业务招待费预决算制度和财务审核制度,在财务制度规定的控制比例内据实列支。企业制定的有关业务招待费开支办法和标准应报监管机构备案。

(二)递延资产,监督企业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列示递延资产,分期处理。对确需转入递延资产的有关费用支出,必须将新增项目的名称、金额、摊销计划报市监管机构同意,全资企业还需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否则,不得列入递延资产。

(三)固定资产竣工入账,监督企业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竣工决算手续。已经交付使用但没有办理竣工验收的已完工项目,应按暂估伙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并按规定提取折旧。已经整体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无论是否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一律按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管理核算,其借款利息和汇兑损益,必须按规定计入财务费用,不得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也不得列入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

(四)待摊和预提费用,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预提费用项目及标准,需报特派员审批,并报监管部门备案。预提数额与实际数额发生差异时,应及时调整提取标准,多提数额应在年终冲减成本费用,需要保留余额的应在年度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的监管被监管企业应严格按《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界定收入,准确核算利润,按规定程序实施利润分配。

监管机构对企业收入、利润实现的真实性和税后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进行监督管理。

财务报告的监管

企业应按月、季和年度向监管机构报送财务决算报表和有关财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还应同时报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

固定资产审计案例范文第9篇

情况概述:XX县一中校办工厂和XX乡办企业联营投资兴办汽车修理厂,双方签订联营协议,约定建厂双方各投资50%,盈利或亏损由双方平均分享或负担。联营厂2001年6月22日开业,2003年5月因经营不善且双方无意再继续合营而关停。

附一:某会计师事务所受托审计报告

1.基本情况:XX县一中校办工厂和XX乡办企业联营投资在县城兴办了汽车修理厂,总投资164667.69元,双方各投资50%,该厂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43391.84元,净值141957.84元,主要经营汽车维修业务,经营期5年。

2.业务经营情况:截至审计日止,该厂拥有资产197323.83元,负债286681.36元。2001年账面亏损31426.08元,2002年账面亏损43792.98元。该厂2001年少提工资、水电费、地皮租赁费4021元,2002年少提工资、水电费、地皮租赁费20564.56元,2003年少提工资、水电费、地皮租赁费5500元,少提折旧2629元,少计利息9171.08元,大客车处理赔款6000元,留守人员工资3600元。在“应收款”挂账的XX乡2980元,已形成呆账也应转摊费用。这样,将应摊未摊的费用全部摊销后,实际亏损143823.17元(审计报告中相关数据加总后亏损129684.70元――笔者注)。

附二:XX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

1.解除原、被告联营协议。

2.由原告偿还联营厂借款9.1万元,由被告付给原告款45500元。

3.联营厂现有固定资产净值139328.84元,归原告所有,由原告付给被告款69664.42元。

4.联营厂经营亏损143823.17元,原被告平均承担。

综上2~4项,原、被告付款相互折抵后,被告应付原告款47747.16元。

分析一:审计报告存在如下问题:

1.内容严重脱离企业现状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六条规定“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在此基础上会计才能遵循核算的基本原则,正确核算企业的财务状况变动情况和准确计算企业的成果。就本例而言,只有持续经营这个前提条件存在,联营双方才能依照约定,按各自投资比例,分享或承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盈利或亏损。如果丧失了持续经营这一前提条件,在此基础上设立的基本原则也就失去了约束力,这时的会计核算应转入清算程序,按照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要求安排审计工作。本例联营双方虽然联营期限未满,但双方已无意再继续经营,且到日已关停3个月之久,不论从形式上还是从实质上该企业均失去了会计核算赖以存在的持续经营这个前提条件。实际上企业盈余或者亏损只是一个数字,盈余时表现为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亏损时则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所以审计的重点亦应从单纯的计算盈亏转到对企业资产与负债的清算上来,即核实企业的资产与负债,资产抵偿负债后的剩余财产,再按双方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就该审计报告提供的数据看,该企业实有资产197323.83元,286681.36元的负债中应剔除属于双方投资应记入“实收资本”账户的164667.69元,加上2001~2002年少提工资、水电费、地皮租赁费三笔欠账共30085.56(4021+20564.56+5500)元,再加上2003年应计未计利息9171.08元,应付留守人员工资3600元,最后负债应为164870.31元。用账面价值计算的联营企业清算结果为:企业197323.83元的资产用于偿付164870.31元的负债后,联营双方还能对32453.52元的资产提出分配权。用公式表示为: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197323.83-164870.31=32453.52(元)。

以上分析只是粗略的、方向性的,是在假定审计报告数据准确无误的前提下进行的。实质上企业清算时的资产并不都能抵偿负债,如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等,负债也不是都需要偿付的,如从费用中提取又用作企业职工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中的应付职工教育费等。具体到这个联营企业有没有不能偿付负债的资产和不需要资产偿付的负债,有多少,笔者手中只有审计报告和法院判决书,详细数据没有获取,故不赘述。

2.关键数据计算错误。如前面提到的企业实际亏损数为143823.17元,审计报告中相关数据加总后只有129684.70元,两者相差14138.47元。

分析二:法院判决结果造成被告经济损失7万多元。这一损失尽管是事务所的审计报告“逼”其就范的,但这种常识性的错误,法官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就形式上看:法院判决的结果是公平、公正的。联营企业的负债、资产、经营亏损都一分为二,是不了的“铁案”,但仔细品味便发现问题。联营厂借款91000万元,由原告负责偿还,由被告付给原告款45500元是正确无误的。联营厂现有固定资产净值139328.84元归原告所有,由原告付给被告款69664.42元也是没有问题的。而联营厂经营亏损143823.17元,是原被告平均承担的,如果被告拿出经营亏损143823.17元的50%即71911.58元放到联营厂,那么原告也应拿出同等的资金放到联营厂,联营厂多出原、被告拿来的143823.17元,最终还要分回原、被告手中。而法院对联营厂经营亏损143823.17元,由原、被告平均承担的判决且真的动用货币资金,作为被告应给付原告款项相互折抵的做法就错了。实际上该案例中的经营亏损不存在原告给付被告款项问题,也不存在被告给付原告款项问题。归还借款中,被告付给原告款,是因为原告偿还了联营厂的全部借款。固定资产分配中,原告给付被告款,是因为原告拥有了联营厂的全部固定资产。

在分析审计报告和法院判决结果后,笔者有以下意见和建议:

意见和建议之一:经济纠纷案件,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注册会计师和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接这类业务时,要根据本所人员状况,量力而行,切不可见钱眼开,毁了自己和事务所的声誉。

意见和建议之二:审计程序的实施和审计报告的出具要在理解法院所委托事项意图的基础上进行,且不可墨守常规或问东答西。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如果发现法院委托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情况不符,或发生矛盾时,应及时将情况通报给人民法院,以期法院对委托事项予以补充、完善或者修正。总之,会计事务所既要拓宽业务范围,扩大影响,又需谨慎执业,不因蝇头小利而陷入尴尬境地,甚至卷入不必要的诉讼旋涡。

固定资产审计案例范文第10篇

【关键词】 生产成本; 分析性程序; 反应釜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17-0098-03

制造业中生产成本核算涉及凭证和记录单据较多,在对生产成本实质性测试过程中需要采用询问、分析性程序、检查、核对、计算等审计程序,一般来说耗费审计时间较长,也是审计发现差错和舞弊的高发区域。本文拟对A公司生产成本实质性测试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审计建议,希望有助于企业日后规范生产成本的核算和管理。

一、案例背景

2014年2月某会计师事务所接受A公司的委托,对其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事务所首先了解该公司生产方面基本情况:A公司是自然人投资的民营企业,年产值接近5亿元,产品主要原料为大豆油,投入到产出时间大约8小时左右,该企业有14个反应釜,车间工人实行“三班倒”制度,除法定的节假日和设备检修外,生产设备日夜不停。每种原材料存放地点不在同一仓库,生产产品要领用三种原材料(一种主料,两种辅料),产品成本中材料所占的比重达到95%以上,因而每天涉及的领料单较多。另一方面每天每个反应釜至少可以产出两批次的产品,产品入库单据也较多。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领用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对生产成本进行分析性程序时,产品入库成本走势与采购主料大豆油单价走势在2月份和7月份出现背离,原材料采购单价下降而生产产品的单个成本不降反升的现象引起审计人员的注意。

二、审计目标和范围

审计目标是判断生产成本会计处理的合法性与公允性,通过采取适当的审计程序来确定:生产成本的发生、用途、性质和数额是否正确合理;生产成本的核算对象、分类、归属是否适当;生产成本分配、成本计算方法是否合理且全年没有变化;生产成本期末余额是否正确,生产成本的披露是否恰当。

审计范围是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生产成本核算以及涉及的相关财务资料和非财务资料。

三、审计过程及审计发现

(一)获取生产成本分配汇总明细表

核算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明细账合计数相核对是否相符。表1是A公司2013年7月份生产成本分配汇总明细表。

审计结论:审计人员复核了7月份生产明细汇总的正解性,将直接材料与材料耗用汇总表、材料明细账、材料总账相核对,直接人工总额与工资汇总表、员工工时记录表、人力资源提供在职人员表、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账、总账相核对,制造费用总额与制造费用明细表、制造费用明细账、制造费用总账相核对,没有发现异常,账账一致、账表一致。

(二)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

审计人员对生产成本进行了分析,首先将主料的采购单价与每月入库产品单个成本利用折线图的方法分析产品入库单价走势是否合理,发现2月份和7月份两个月出现背离,采购单价下降,产品入库成本反而上升。表2和图1显示了产品XB001在2月份和7月份与主料大豆油采购单价背离现象,接着审计人员又将每个月原材料领用表中每个产品的领用原材料的数量进行绝对额比较,每个月单个产品消耗主料的数量上下浮动不大,但7月份单个产品消耗辅料的数量上涨较多,采用分析程序得出的结论需要进一步抽查凭证和进行核对、计算才能确认差异是否正常。

另外还对各期直接人工总额和制造费用总额进行分析性程序,没有发现明显异常现象。

(三)查实分析程序所发现的异常

审计人员通过询问、核对、审阅、计算等程序后,重点抽查了2月份和7月份有关成本归集与分配的凭证,查实2月份单个产品的入库成本存在背离的现象是因为2月份我国春节期间,企业生产的产量较低,约是其他月份产量的三分之一,导致生产车间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分摊到单个产品的费用较高,没有其他异常。查实7月份背离现象是单位在该月接收一笔加工业务,领用了辅料进行加工,总共领用辅料价值180 790.93元,该企业收取委托方450 000元加工费(含辅料)没有确认收入(收到的货款作为“小金库”),而是将领用的辅料计入当月XB001的直接材料中,导致XB001产品单个成本上升78.51元。审计人员建议A公司账外450 000元加工费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辅料成本180 790.93元确认为其他业务成本,并确认应补交的增值税、营业税金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审计人员在审计底稿中记录调整分录如下(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

借:其他应收款――某某 450 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委托加工 384 615.3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 384.62

借:其他业务成本――委托加工 180 790.93

贷:主营业务成本 180 790.93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 538.46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 576.92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 961.54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94 519.23(378 076.92×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94 519.23

审计结论:该公司没有对委托加工事项确认收入,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相关事项产生影响,其中应调整资产负债表的项目:调增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450 000.00元,调增应交税费科目余额166 442.31元,调增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283 557.69元;应调整利润表的项目:调增营业收入384 615.38元,调增营业税金及附加6 538.46元,调增营业利润378 076.92元,调增利润总额378 076.92元,调增所得税费用94 519.23元,调增净利润283 557.69元。

(四)生产成本计价方法的测试

1.了解A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成本核算方法,检查成本核算方法与生产工艺流程是否匹配,前后期是否一致并作出审计记录,得出审计结论为相一致。

2.抽查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是否正确,前后期是否保持一致,通过抽查得出:直接材料领料时有明确的用途,直接归属,不用分配,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的分配原则前后期是保持一致的,按当月生产量的比重进行分配,所选分配原则也符合企业实际。对材料领用的抽查如下:从1月、5月、11月领料单据中随机抽取50份,追查至对应的明细账和总账并进行核对;又从3月、6月、12月明细账记录中随机抽取50笔业务,追查到领料单据并进行核对,抽查记录记入审计底稿,审计结论没有发现异常。对直接人工费用的抽查:选择1月、8月、12月三个月工资汇总表进行抽查,核对生产工时记录、职工手册、职工上班打卡记录、工资明细表之间是否相符,并按小时工资率进行计算,以判断是否正确。审计结论没有发现异常。

(五)制造费用的测试

1.编制制造费用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审计结论相符。

2.对制造费用各明细进行绝对额比较,询问并分析波动的原因,需要重点核实审计底稿中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和维修费用各月增减变化情况。

3.选择重要或异常的制造费用项目,检查其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经审计,发现A公司对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原则前后不一致,当维修费用高时,低值易耗品摊销就少一些,反之亦然,存在调节生产成本的现象。查实维修费用6月发生额中一笔70 256.00元的支出和10月一笔26 886.38元的支出是属于购买机械设备(固定资产性质的资本性支出),不应直接计入维修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以折旧的方式反映在制造费用中,这两台设备与固定资产盘盈两台设备结果相一致。也查实该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手续不健全,只对单价较高的低值易耗品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其他低值易耗品购买后就直接堆放在车间管理办公室,车间管理人员不需要经过任何手续就可以领出,审计人员利用低值易耗品盘点结果,倒算出2013年应摊销低值易耗品的金额,与账面上摊销金额相比,查出2013年多摊销低值易耗品75 433.93元。审计人员记录整个审计过程,并在审计底稿中记录建议调整分录(预计固定资产净残值率5%,预估机械设备折旧年限10年,该公司低值易耗品单独作为一级会计科目核算,鉴于当年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调整时直接调减主营业务成本)。

借:固定资产――机械设备类 97 142.38

贷:累计折旧 3 762.86

主营业务成本 93 379.52

借:低值易耗品 75 433.93

贷:主营业务成本 75 433.93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42 203.36(168 813.45×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42 203.36

审计结论:该公司存在着制造费用核算中没有分清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以及低值易耗品管理不规范,多摊销低值易耗品的问题,这些事项都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其中应调整资产负债表项目:调增固定资产项目97 142.38元,调增累计折旧项目3 762.86元,调增低值易耗品项目75 433.93元,调增应交税费项目42 203.36元,调增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26 610.09元;应调整利润表项目:调减主营业务成本168 813.45元,调增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168 813.45元,调增所得税费用42 203.36元,调增净利润126 610.09元。

四、审计建议

(一)对需要调整事项的建议

审计人员取得审计证据后将上述确定需要调整的不符事项,以书面方式及时与A公司管理层沟通,征求A公司对需要调整会计报表事项的意见。取得管理层书面同意调整的确认函后,审计人员取得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针对舞弊事项和其他不当事项给予管理层的建议

1.建议公司经营要在合法的基础上,及时履行纳税义务,不得偷逃税款。按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而管理层要高度重视企业经营过程中不要设置“小金库”,要按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申报纳税,履行纳税人的义务,以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规范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制度,将低值易耗品归于仓库管理,按正常入库、出库程序进行填报入仓单和出库单,及时登记在用、在库的低值易耗品,避免企业会计核算处理过程中对低值易耗品摊销的随意性以及错误分摊的现象,严格遵循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3.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正确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不得将资本性支出直接列入当期制造费用中,而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以折旧的方式在日后摊销到成本费用中。

五、该案例对审计人员的启示

生产成本项目涉及企业自制原始单据较多,在料、工、费的归集和分配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单证和账表,审计人员不仅要注重这些单证与账面之间存在的勾稽关系和这些证据的收集和复核工作,而且要特别注意采用分析性程序,这对于确定审计重点和发现差异和异常波动非常有用。

【参考文献】

[1] 刘华.审计案例[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3.

固定资产审计案例范文第11篇

1固定资产进行内部控制系统测试

审计人员首先通过发放统一调查的方式对其进行调查了解,初步掌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并通过审阅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盘点表等相关文件,结合实地观察等,进一步对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初步形成评价结论,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控制测试可以较为简略,应着重进行固定资产的实质性测试。

2固定资产的实质性测试

对固定资产的实质性测试,应以固定资产的增建变化、报废清理、结存、修购基金的提取等方面用审阅法、核对法、实际盘点法等方法进行审计,从而审查固定资产从投资方的论证、决策、设计、购建、使用、维修到清理整个周期是否进行全过程管理,是否相应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清单”、“可行性分析方案”、“固定资产验收清单”等,是否经部门调研后,主管领导审批方可进行固定资产的购置、增减、清理等运作,编制固定资产实质性测试工作地提高。

2.1固定资产增加的审计

固定资产的增加,是固定资产实质性测试的重要内容。固定资产增加包括购入、调入或自制、融资租入、接受捐赠、无偿调拨、更新改造等各种方式。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固定资产应按照取得时实际成本入帐。由于事业单位取得固定资产的渠道和方式不同,其实际成本的确定与构成内容也不同,审计人员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审计,对于购入的固定资产,审计人员应审查固定资产购入前的可行性论证及调研情况,证实资产投入是否合理;审查固定资产购置过程中本单位审批权限的落实,是否有使用科室的申请,有关部门调研及有关领导批示;核对购货合同、发票、保险单、发运凭证等文件,抽查测试其计价是否正确、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于在建工程,审计人员应审查在建工程的合法性,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审查预付工程款支付的合理性,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和比例支付,其价款支付的手续是否齐全,有无非正式票据抵账;审查工程结算的正确性,是否遵守预算定额标准,计算额、财务处理是否准确,竣工决算、验收、移交报告是否正确等。对于接受捐赠、无偿调拨、融资租入、更新改造等主要从取得、计价、财务处理等方面进行审计。

2.2固定资产减少的审计

固定资产减少审计的目的,在于查明已减少的固定资产是否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审计人员应重点审查减少固定资产的授权批准文件,确认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验证其数额计算的准确性;审计固定资产账面转销额的正确性,同时,应关注是否存在未作会计记录的固定资产减少业务等。

2.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的审计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要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要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审计人员应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理盘点,对于应报废的固定资产有,是否有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技术及管理部门出具鉴定意见,报请单位领导及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重建固定基金工作;审查固定资产的有偿转让收入、残留变价收入是否全部计入专用基金即修购基金中,有无留存或私分现象等。

2.4固定资产结存的审计

固定资产结存的审计,就是审查固定资产的真实存在性。审计人员应经过固定资产盘点加以证实,也可以查阅以往固定资产盘点表,并结合重点抽查验证;审查固定资产“三帐一卡”建立及定期核对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做到帐面、帐实相符;审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是否符合财务规定等。

固定资产审计案例范文第12篇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保障农村集体资产不受损失,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村财务管理是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财务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财务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县(市、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主管本乡(镇)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乡(镇)农业经济管理机构负责。

农村会计工作应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农村财务管理的原则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坚持为发展集体经济服务。

第五条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合理筹集资金,加强经济核算,搞好收益分配,监督指导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六条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财会人员职责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应配备财会人员。

村民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财会人员,也可建立联组会计,分组设立帐目。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主要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财会人员。

第八条农村财会人员的职责是:

(一)遵守财经纪律,协助管好用好集体资产;

(二)做好会计业务,搞好会计核算和分析;

(三)实行会计监督,拒绝不合理开支;

(四)参与拟订经济计划、财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五)整理、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

(六)完成有关资料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七)办理其他会计事务。

第九条会计、出纳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会计、出纳应经会计业务培训,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颁会计证。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会计的任用,应分别经过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财会人员离任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时,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的主要负责人、民主理财组织成员和乡(镇)农业经济管理机构派员监交。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根据国家和省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使用借贷记帐方法,采用统一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

农村财务的会计核算事项,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手续不完备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不得入帐。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对库存现金和存款的管理,及时核算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农村财务实行帐款分管制度,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十四条农村财务管理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财务开支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但下列开支项目应经领导成员会议提出意见,由该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一)购买高档非生产性固定资产;

(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补贴人员的范围和标准;

(三)超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负责人审批限额的。

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集体资金,在不改变所有权和保证正常开支的前提下,可以委托农村合作基工会管理,在合作基金会会员内部融通。

第十六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等专用基金。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每年度终了应向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报告专用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有价证券由出纳保管,除在会计分类帐上设立帐户外,应设立证券登记簿。有价证券兑付后,本息及时转入现金帐。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规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应用于固定资产损耗价植的补偿和重置更新。

第十九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应分别经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固定资产实行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的,应当根据入帐价值或评估价值合理确定承包金或租金,并把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纳入承包或租赁合同。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主要生产经营项目和固定资产的承包方案及承包指标,应分别经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

第二十一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建立资产登记制度,并确定专人管理。

第二十二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每年年终应全面核算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搞好承包合同的结算和兑现,准确地计算出可分配收益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收益分配分方案。收益分配方案应经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

第二十三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财会人员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终结,将财会资料分类整理、及时归档。不得散失、损坏、涂改或擅自销毁财务档案。

财务档案的销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四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必须在每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体村民张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年度终了得向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并张榜公布。

第二十五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成立民主理财组织,负责财务监督工作。

民主理财组织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选举或推举产生。

第二十六条民主理财组织对本单位的下列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一)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

(二)财务计划和收益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

(三)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的实施情况;

(四)专用基金的提取与使用情况;

(五)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现金、存款、固定资产、产品物资库存情况;

(七)其他重要的财务活动。

第二十七条民主理财组织在监督中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有权要求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应向民主理财组织通报。

第二十八条市、县(市、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财务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九条市、县(市、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财务审计工作。

农村财务审计的具体工作由乡(镇)农业经济管理机构负责。对重大问题及(镇)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审计,由县(市、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农村财务审计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发给审计证,方可从事审计工作。

第三十条农村财务审计的范围:

(一)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决算情况:

(二)村提留,村、组企业上交资金和承包金、租金等收入及使用情况;

(三)委托农村合作基金会管理的集体资金的收益及收益使用情况;

(四)村、组负责人和财会人员的离任经济责任;

(五)集体资产的验证和使用管理情况;

(六)按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农村财务审计结束后,应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审计报告,重大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还应当按规定报送上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负责审计的单位应当根据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通知被审计单位,并向被审计单位的全体村民公布。

被审计单位应当按处理意见纠正违法、违纪行为。被审计单位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核。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这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市、县(市、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一)未按规定配备或者随意撤换财会人员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

(三)对应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决定的事项而未提请讨论擅自决定的;

(四)未建立民主理财组织的;

(五)未按规定定期公布帐目和报告财务决算情况的;

(六)未将财会资料整理归档的;

(七)擅自提高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负责人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的;

(八)挪用生产性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或将专用基金挪作他用的;

(九)村民委员会平调村民小组集体财产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市、县(市、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追还被侵占或挪用的资金,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可以并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多次违反拒不纠正的,可建议免去或撤销其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决定借出款项或擅自核销欠款的;

(二)擅自决定变卖或报废处理固定资产的;

(三)违反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擅自批准财务支出的;

(四)不如实提供财务帐目及有关资料的;

(五)非法占有集体资产的;

(六)涂改、伪造、毁灭帐簿、凭证的;

(七)擅自销毁财务档案的;

(八)打击报复财会人员的;

(九)挪用、克扣救灾防灾、抚恤救济等专项资金和物次的;

(十)拒绝、阻挠依法进行财务监督、检查或拒不纠正违纪行为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同时又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主管部门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但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罚款。罚款一律缴同级财政。

固定资产审计案例范文第13篇

关键词:乡镇固定资产管理;重要意义;问题;方法

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运营发展的基础,反映的是单位的经济实力,固定资产管理的好坏,关系到单位的长远发展。相关调查发现,乡镇固定资产的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固定资产流失严重。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成为乡镇政府的关注重点。以下对此进行探讨。

一、乡镇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

乡镇固定资产指的是使用1年以上、单位价值满足规定标准,且使用期间保持原态的资产项目。相比于企业固定资产,由于乡镇固定资产的性质、作用不同,其特性成为乡镇管理工作的一项难点。乡镇政府是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单位,而固定资产的管理影响着乡镇政府的发展和职能的发挥。随着国家在乡镇政府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房产、车辆、办公用品、电子设备等物品的数量增多、价值提高,因此固定资产管理成为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然而,调查发现部分乡镇存在重视资金、轻视资产的现象,只有改进管理工作才能避免固定资产损失,减少浪费现象,继而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促进乡镇政府的健康发展。

二、当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财权分散在财权分散的影响下,乡镇固定资产的管理复杂多变,其原因主要是下属管辖单位多,由于范围广、分工不同,导致管理工作相对松散。有些是乡镇直接管理,有些是上级政府部门管理,还有些则是双重管理。这些部门和单位有一定的收入来源及相应的支配权,资产可能是上级配备,可能是自己添置,也可能是上级政府统一配置,资产来源多元化给其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2.账实不符分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原因,一是固定资产的租借管理不规范,二是资产处置不当,三是基础设施项目没有及时交付并核算。对于前者,租借闲置的房屋用品,能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收益。然而,乡镇政府的资产出租有的不公开,有的甚至没有签订合同文件,随意性大,大多没有专人管理。以房屋出租为例,长时间拖欠租金却不追缴,房租收入就难以纳入预算体系。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置,应该向上级部门备案审批,常见如电子设备、车辆等。由于乡镇政府的认识不足,资产处置不按照流程执行,或者擅自处置,就会造成资产流失。基础设施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些单位没有及时交付,一些单位即使交付但没有及时进行账务处理。3.管理意识淡薄乡镇政府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最为明显的问题是管理理念不科学。举例来说,不少政府重视现金、轻视物资,重视采购、轻视管理。乡镇政府将主要精力用在了基础设施的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在资产管理上的重视程度不足。而且,领导干部认为资产管理繁琐,如此就会引起工作人员不作为。4.疏于日常管理乡镇政府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下:①固定资产没有定期盘点,导致账目混乱、记录不清晰。②部分乡镇的固定资产产权不清,尤其是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遗留问题,例如办公室的使用没有土地所有权证、使用证;山林证在农林主管部门处,委托各乡镇管理。③乡镇扩建、改建工程完成后却没有及时入账,只是将建设中的经费纳入支出,导致账物不符。近些年建设工程的投资越来越大,这些资产处于账外,会导致管理失控。④还有些乡镇将资金拨付给下属单位,用来购置固定资产,超出了国有资产的监管范围,如此就会造成资产流失。

三、加强乡镇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措施

1.创新财政体制第一,明确乡镇固定资产的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盘查,将结果装订成册、统一编号。针对现有的固定资产,应该及时备案、准确记录,将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第二,编制财务预算方案时,应该考虑到固定资产的购买计划,在年末核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数量、成本金额,通过和核定基数、财务预算进行对比,实施财力扣减措施。第三,将固定资产的审核列入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内容,以此形成完善的财政体制,增强领导的关注力度,发挥带头作用,促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2.落实责任意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应该首先明确责任意识,树立高度负责的态度。要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定谁是第一负责人,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权利。然后从上到下签署目标责任书,实施层次负责制,确保各种固定资产均有专人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充分发挥资产带来的效益。另外,还要树立依法管理理念,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循国家制定的财政法规,一是提高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促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升;二是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对固定资产进行依法管理;三是固定资产在调拨、报废、变卖等处置上,应该首先申报,获得审批后进行相应处置。3.重视日常管理一是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固定资产产生后,应该第一时间进行入账登记,遵循账、卡、实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电子台账,并且保证管理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在了解资产存量的前提下,对资产的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如此能保证账实相符。二是委派固定资产的管理人员,负责资产的交接、清查、处置等内容。以固定资产的盘点为例,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一旦发生异常变动,应该及时上报给领导。在固定资产的处置上,依据规范严格执行审批流程,防止资产流失。三是基础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及时交付核算。四是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技术部门之间协同工作,进行统一审核,将审批权限赋予相关部门。以资产的租借为例,应该分析市场行情和需求,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保证操作的透明度。而变价和残值收入,则应该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满足非税收管理的要求。4.加大监管力度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定期组织检查、清理等工作,实现计划性管理的目标。第一,审计部门针对乡镇领导开展审核时,将固定资产的管理列为其中一项内容,能提高管理意识,实现人账有机结合。第二,管理期间,乡镇领导属于全面负责人,分管领导属于主要负责人,同时明确各个使用部门的责任,实现三级管理模式。第三,定期实施考核工作,将固定资产管理效果纳入领导干部的考核范畴,促进管理能力的提升。实践证实,利用制度来约束管理,是避免资产流失的有效措施,具体到固定资产的管理上,要求有计划、有审批,入库单据和领用单据缺一不可。综上所述,乡镇政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能减少浪费现象,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就目前而言,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例如财权分散、账实不符、管理意识淡薄等。对此,应该创新财政体制、落实责任意识、重视日常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从而促进乡镇政府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宗花.如何规范乡镇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考[J].现代商业,2014,(6):184-185.

[2]施华军.加强乡镇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途径及方法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3,(11):132-133.

固定资产审计案例范文第14篇

 

一、长安福特公司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分析 

 

(一)长安福特公司及其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流程 

长安福特总部坐落在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重庆市,是由中国汽车工业最大的“百年老店”——长安汽车集团和世界领先的福特汽车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双方各拥有50%的股份,专业生产满足中国消费者需求的轿车。该厂拥有世界一流的整车生产线,2005年年产达到15万辆,并已在南京市兴建第二厂区。 

长安福特公司的主要管理架构是由合资双方各派代表组成的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及各个部门组成。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在借鉴美国福特公司具有100多年历史的内部控制体系基础上建立而成的,具有较高的起点。它的主要内部控制内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这五大要素,并在coso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指引下,结合我国国情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和较高水准的内部控制系统。 

长安福特公司,首先界定了固定资产的范围及内容,其业务流程包括(简要):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 

 

2. 资产购置流程 

 

3. 资产处置流程 

 

4. 资产实物台账管理和报废流程 

(1)台账的设置和保管要求:专人负责台账登记工作;登记凭证的要求;保管期限等。 

(2)台账的登记:包括入库登记、领用登记、报废或转移登记。 

(3)期末报告:按季向财务部报送报表。 

(4)盘点制度。 

(5)资产地点转移:包括部门内部在厂区内移动,部门之间在厂区内移动,转移给其他单位的,买入时直接存放在其他单位的资产等。 

(6)资产报废、出售的审批和实物处置:包括不同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 

(7)通则。 

(8)记录:规定了固定格式。 

(9)/修订记录:规定了固定格式。 

5. 固定资产盘点制度 

(1)目的:通过盘点来确定公司固定资产是否安全,促进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2)使用范围:列入公司固定资产账目的所有资产项目。 

(3)参考资料。 

(4)职责:包括财务部门、主管部门及使用部门的职责。 

(5)程序:包括基础工作、盘点方法和盘点时间、差异处理以及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 

(6)记录:规定了固定格式。 

(7)/修订记录:规定了固定格式。 

 

(二)长安福特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特点。 

1. 注重流程管理 

从上述的介绍中可以看到,长安福特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进行的是流程管理。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购置到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最后处置都有一系列的流程图,相关业务经办人员根据这些流程图执行有关固定资产的业务。不少企业虽然有一整套的管理制度,但是执行起来却不尽人意,很多业务人员经办有关事项时,不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很多情况下,并不是业务人员有意违反企业的制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企业缺乏可供操作性的流程,指导业务人员处理经济业务。长安福特在这方面做得就比较好,公司采用的是福特公司的管理经验,在流程设计上比较科学合理,有效地指导了业务人员的工作。如长安福特的不少员工就提到,在很多情况下,他们的工作不是来自于领导的命令,而是按程序办事。 

2. 加强固定资产实物台账管理

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是全方位的控制,从固定资产投资决策、购置,一直到日常管理和处置,每个环节都很重要。很多企业比较重视固定资产的购置,但固定资产购买回来后,对日常管理却不够重视。长安福特公司设立了完善的固定资产实物台账管理制度,对台账的设置、登记、保管、报告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加以执行。通过对固定资产的台账管理,公司较好地保证了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维护了资产的正常运行。

3. 注重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内部控制的评价,在我国很多企业中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一般来说企业都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但不少企业对如何评价和考核内部控制的运行却缺乏经验和有效的手段。长安福特的内部控制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内部控制评价。该公司制定了详尽的内部控制审核项目,从固定资产的购置到日常管理的处置,都是企业内部审核小组予以关注的对象。通过内部审核,长安福特有效地监督了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 二、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分析

(一)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流程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我国最大的现代化化纤和化纤原料生产基地。仪化股份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聚酯切片和涤纶纤维业务,并配套生产聚酯主要原料精对苯二甲酸(pta),经营范围包括化纤及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原辅材料的生产、化工化纤及纺织技术开发,自产产品运输及技术服务。

在内部控制方面,2000年中石化进行重组,中石化股份公司成为仪化股份的大股东。随即仪化股份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财务纪律整改,逐步完善内控机制。公司每年都要组织财务大检查,并且定期聘请中介机构对下属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仪征化纤于2002年12月成功实施erp,erp建设的核心问题就是规范管理流程,遵循标准,依照程序,减少例外。在erp实施的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进行流程的规范。财务管理按照内控的要求,严格遵循国家财务法规和中国石化内部会计制度,将erp的标准流程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实际需求紧密结合,实现了财务的有效监督。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业务目标、控制点及业务流程如附表(简要):

(二)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特点

通过对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的分析,可以看出该公司关于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有以下特点:

1. 围绕经营目标、财务目标、合规目标进行控制

内部控制目标是指导其设计和实施的根本指南。内部控制必须围绕所要实现的目标,才能找到企业管理、经营活动中与最终控制结果相关的因素。企业的控制活动是否有效,主要的衡量标准就是控制活动能否与控制目标保持一致。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有保证管理政策的有效贯彻和实施以及管理效率和效果,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企业要想使控制活动能够与控制目标保持一致,内部控制设计就要关注上述问题。

因此,该公司在阐述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经营目标、财务目标及合规目标的基础上,提出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及合规风险,围绕业务目标设计了有关固定资产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可以保证关于固定资产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企业财产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2. 组织结构严密,岗位责任明确,强调授权审批控制

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具有很强的层次,权力的归属呈现出“金字塔”的特征。由于精力有限,上级管理者必须进行分权管理,这就产生了授权的问题,企业固定资产相关的业务活动也应该按照一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内部控制必须确定授权审批的程序、保证权力的分配与责任界定相配合,既要设计出合理的授权审批控制措施,又要保证授权活动的贯彻实施。

按照授权审批对象的发生频率和范围可以把授权审批活动划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针对的是企业中经常发生、涉及范围较广的日常经济业务,其主要内容包括不同数额业务审批权的归属、授权审批责任的确定以及交易活动的具体审批程序,在实际工作中还会发生在同级别管理者之间,这也属于一般授权。在此案例中,比如,设备管理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依据有关单据对新增固定资产共同进行验收;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性能及使用现状提出维护修理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关于固定资产的清查由设备部和资产财务部共同定期组织实施。

特殊授权针对的是企业中发生频率较低,较为重要的非常规活动,例如重大的项目投资决策、债券和股票的发行等等,主要规定了这些活动的决策程序、制衡机制和权责分布。例如,该公司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处置,单台原值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提出初步鉴定意见,公司鉴定组鉴定,报董事长审批;关于固定资产减值数额需经资产财务部会同设备部审核,报总经理班子、董事会审批,资产财务部根据审批结果及时计提入账。

3. 突出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置

企业闲置的固定资产是指连续停用1年以上或新购设备因计划变更不用以及技改等更换下线,仍具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闲置固定资产不仅占用了企业大量的资金,而且对于闲置资产不合理的处置将会造成资产流失,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因此,在此案例中,该公司对于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置从审批同意到妥善保管、到正确核算再到充分有效利用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在此过程中注意各部门的有效制衡。

三、对长安福特公司和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评价

长安福特和仪征化纤公司均是国内同类企业中较为成功的企业,关于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制度均体现了重视流程

管理,重视it技术,注意授权审批,强调记录控制等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其中值得借鉴和注意的有:

(一)关于固定资产取得的控制

鉴于固定资产投资本身所具有的投入资金多,影响持续时间长、回收慢、风险多的特点,决定了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直接影响着企业未来长期效益与发展。因此,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前,应开展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包括宏观与微观两方面的研究,在考虑投资项目满足社会需要程度的前提下,重点研究投资项目的必要性、技术上的可行性以及经济上的合理性等,在经过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和方案比较并经审查认定后选择最佳可行方案作为编制计划任务书的依据。也就是企业必须对固定资产的增加进行预算管理。

在这方面,长安福特公司突出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而仪征化纤公司对于固定资产的预算以及以各种取得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保险控制较少涉及,容易盲目购建,造成投资失误,预算失控。

(二)关于固定资产使用成本与费用的控制

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成本和费用主要有固定资产修理成本、固定资产转移成本、固定资产管理成本和无形损耗成本。会计系统对成本和费用的关键控制点就体现在上述成本费用的控制中。正确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会计和出纳人员要监督修理资金的收付、结余情况进行预算控制;融资或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的核算,计入管理成本或固定资产成本;在企业中转移大型的设备需要雇佣车辆和人员的劳动报酬等。因此,在此过程中,主要是要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否则就会带来资本化利息计算不正确,资本性支出挤占生产成本或费用等问题。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在调研过程中,两公司均表示是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处理的。 

(三)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素质是内部控制有效实施的保证

固定资产审计案例范文第15篇

一、长安福特公司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分析

(一)长安福特公司及其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流程

长安福特总部坐落在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重庆市,是由中国汽车工业最大的“百年老店”——长安汽车集团和世界领先的福特汽车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双方各拥有50%的股份,专业生产满足中国消费者需求的轿车。该厂拥有世界一流的整车生产线,2005年年产达到15万辆,并已在南京市兴建第二厂区。

长安福特公司的主要管理架构是由合资双方各派代表组成的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及各个部门组成。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在借鉴美国福特公司具有100多年历史的内部控制体系基础上建立而成的,具有较高的起点。它的主要内部控制内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这五大要素,并在coso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指引下,结合我国国情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和较高水准的内部控制系统。

长安福特公司,首先界定了固定资产的范围及内容,其业务流程包括(简要):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

2. 资产购置流程

3. 资产处置流程

4. 资产实物台账管理和报废流程

(1)台账的设置和保管要求:专人负责台账登记工作;登记凭证的要求;保管期限等。

(2)台账的登记:包括入库登记、领用登记、报废或转移登记。

(3)期末报告:按季向财务部报送报表。

(4)盘点制度。

(5)资产地点转移:包括部门内部在厂区内移动,部门之间在厂区内移动,转移给其他单位的,买入时直接存放在其他单位的资产等。

(6)资产报废、出售的审批和实物处置:包括不同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

(7)通则。

(8)记录:规定了固定格式。

(9)/修订记录:规定了固定格式。

5. 固定资产盘点制度

(1)目的:通过盘点来确定公司固定资产是否安全,促进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2)使用范围:列入公司固定资产账目的所有资产项目。

(3)参考资料。

(4)职责:包括财务部门、主管部门及使用部门的职责。

(5)程序:包括基础工作、盘点方法和盘点时间、差异处理以及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

(6)记录:规定了固定格式。

(7)/修订记录:规定了固定格式。

(二)长安福特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特点。

1. 注重流程管理

从上述的介绍中可以看到,长安福特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进行的是流程管理。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购置到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最后处置都有一系列的流程图,相关业务经办人员根据这些流程图执行有关固定资产的业务。不少企业虽然有一整套的管理制度,但是执行起来却不尽人意,很多业务人员经办有关事项时,不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很多情况下,并不是业务人员有意违反企业的制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企业缺乏可供操作性的流程,指导业务人员处理经济业务。长安福特在这方面做得就比较好,公司采用的是福特公司的管理经验,在流程设计上比较科学合理,有效地指导了业务人员的工作。如长安福特的不少员工就提到,在很多情况下,他们的工作不是来自于领导的命令,而是按程序办事。

2. 加强固定资产实物台账管理

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是全方位的控制,从固定资产投资决策、购置,一直到日常管理和处置,每个环节都很重要。很多企业比较重视固定资产的购置,但固定资产购买回来后,对日常管理却不够重视。长安福特公司设立了完善的固定资产实物台账管理制度,对台账的设置、登记、保管、报告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加以执行。通过对固定资产的台账管理,公司较好地保证了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维护了资产的正常运行。

3. 注重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内部控制的评价,在我国很多企业中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一般来说企业都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但不少企业对如何评价和考核内部控制的运行却缺乏经验和有效的手段。长安福特的内部控制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内部控制评价。该公司制定了详尽的内部控制审核项目,从固定资产的购置到日常管理的处置,都是企业内部审核小组予以关注的对象。通过内部审核,长安福特有效地监督了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 二、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分析

(一)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流程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我国最大的现代化化纤和化纤原料生产基地。仪化股份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聚酯切片和涤纶纤维业务,并配套生产聚酯主要原料精对苯二甲酸(pta),经营范围包括化纤及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原辅材料的生产、化工化纤及纺织技术开发,自产产品运输及技术服务。

在内部控制方面,2000年中石化进行重组,中石化股份公司成为仪化股份的大股东。随即仪化股份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财务纪律整改,逐步完善内控机制。公司每年都要组织财务大检查,并且定期聘请中介机构对下属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仪征化纤于2002年12月成功实施erp,erp建设的核心问题就是规范管理流程,遵循标准,依照程序,减少例外。在erp实施的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进行流程的规范。财务管理按照内控的要求,严格遵循国家财务法规和中国石化内部会计制度,将erp的标准流程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实际需求紧密结合,实现了财务的有效监督。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业务目标、控制点及业务流程如附表(简要):

(二)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特点

通过对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的分析,可以看出该公司关于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有以下特点:

1. 围绕经营目标、财务目标、合规目标进行控制

内部控制目标是指导其设计和实施的根本指南。内部控制必须围绕所要实现的目标,才能找到企业管理、经营活动中与最终控制结果相关的因素。企业的控制活动是否有效,主要的衡量标准就是控制活动能否与控制目标保持一致。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有保证管理政策的有效贯彻和实施以及管理效率和效果,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企业要想使控制活动能够与控制目标保持一致,内部控制设计就要关注上述问题。

因此,该公司在阐述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经营目标、财务目标及合规目标的基础上,提出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及合规风险,围绕业务目标设计了有关固定资产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可以保证关于固定资产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企业财产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2. 组织结构严密,岗位责任明确,强调授权审批控制

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具有很强的层次,权力的归属呈现出“金字塔”的特征。由于精力有限,上级管理者必须进行分权管理,这就产生了授权的问题,企业固定资产相关的业务活动也应该按照一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内部控制必须确定授权审批的程序、保证权力的分配与责任界定相配合,既要设计出合理的授权审批控制措施,又要保证授权活动的贯彻实施。

按照授权审批对象的发生频率和范围可以把授权审批活动划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针对的是企业中经常发生、涉及范围较广的日常经济业务,其主要内容包括不同数额业务审批权的归属、授权审批责任的确定以及交易活动的具体审批程序,在实际工作中还会发生在同级别管理者之间,这也属于一般授权。在此案例中,比如,设备管理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依据有关单据对新增固定资产共同进行验收;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性能及使用现状提出维护修理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关于固定资产的清查由设备部和资产财务部共同定期组织实施。

特殊授权针对的是企业中发生频率较低,较为重要的非常规活动,例如重大的项目投资决策、债券和股票的发行等等,主要规定了这些活动的决策程序、制衡机制和权责分布。例如,该公司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处置,单台原值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提出初步鉴定意见,公司鉴定组鉴定,报董事长审批;关于固定资产减值数额需经资产财务部会同设备部审核,报总经理班子、董事会审批,资产财务部根据审批结果及时计提入账。

3. 突出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置

企业闲置的固定资产是指连续停用1年以上或新购设备因计划变更不用以及技改等更换下线,仍具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闲置固定资产不仅占用了企业大量的资金,而且对于闲置资产不合理的处置将会造成资产流失,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因此,在此案例中,该公司对于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置从审批同意到妥善保管、到正确核算再到充分有效利用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在此过程中注意各部门的有效制衡。

三、对长安福特公司和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评价

长安福特和仪征化纤公司均是国内同类企业中较为成功的企业,关于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制度均体现了重视流程

管理,重视it技术,注意授权审批,强调记录控制等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其中值得借鉴和注意的有:

(一)关于固定资产取得的控制

鉴于固定资产投资本身所具有的投入资金多,影响持续时间长、回收慢、风险多的特点,决定了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直接影响着企业未来长期效益与发展。因此,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前,应开展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包括宏观与微观两方面的研究,在考虑投资项目满足社会需要程度的前提下,重点研究投资项目的必要性、技术上的可行性以及经济上的合理性等,在经过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和方案比较并经审查认定后选择最佳可行方案作为编制计划任务书的依据。也就是企业必须对固定资产的增加进行预算管理。

在这方面,长安福特公司突出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而仪征化纤公司对于固定资产的预算以及以各种取得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保险控制较少涉及,容易盲目购建,造成投资失误,预算失控。

(二)关于固定资产使用成本与费用的控制

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成本和费用主要有固定资产修理成本、固定资产转移成本、固定资产管理成本和无形损耗成本。会计系统对成本和费用的关键控制点就体现在上述成本费用的控制中。正确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会计和出纳人员要监督修理资金的收付、结余情况进行预算控制;融资或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的核算,计入管理成本或固定资产成本;在企业中转移大型的设备需要雇佣车辆和人员的劳动报酬等。因此,在此过程中,主要是要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否则就会带来资本化利息计算不正确,资本性支出挤占生产成本或费用等问题。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在调研过程中,两公司均表示是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处理的。

(三)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素质是内部控制有效实施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