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固定资产的审批范文

固定资产的审批范文

固定资产的审批

固定资产的审批范文第1篇

[关键词]电网企业 内部控制 实务操作

一、电网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固定资产是电力工业企业,尤其是电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劳动资料和劳动条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于提高企业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提升企业的财务实力具有重大意义。

电网企业的固定资产在企业资产总额中占有很大比重,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电网企业也是资金密集型企业,同时属于资产分散型企业,资产使用部门多、使用地点范围大、结构分类复杂、覆盖面大;另外,电力资产通常数量多、金额大、更新快,管理上就要求及时准确反映这些变化,所有这些都为电力企业的资产管理提出了挑战。

从目前电网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看,财务上基本都能做到账卡相符,但是由于资产的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分属不同的部门,如果管理不善,财务就不能及时的对资产进行内部控制,所以,加强电网企业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有着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电网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程序

1、固定资产的新增:包括零星购置、投资转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债务重组、非货币易增加。

零星购置固定资产:资产购入后,应及时办理资产验收、交接手续,填制固定资产卡片,连同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协议、发票单证等,报送财务部主任审核后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投资转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固定资产:由经办部门根据有关批准文件组织实施,按规定办理资产交接、验收和入账手续。

通过债务重组、非货币易取得固定资产:按照有关批准文件组织实施,按前款规定办理资产交接、验收和入账手续。

财务部会计核算岗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提交的相关批文、协议、验收单、交接手续等,在SAP系统财务模块中录入资产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固定资产新增记账凭证,财务部审核岗审核凭证。

2、固定资产折旧

每月结账前,财务部的资产管理专责在SAP系统财务模块中点击“试算折旧”,系统自动计算各项资产的折旧费用和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资产管理专员审核折旧及摊销计算的合理性,无误后通过系统正式计算折旧和摊销额并分别生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凭证。

已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期间SAP系统财务模块不允许再进行计提。当月不计提折旧和摊销,SAP系统财务模块不允许进行结账操作。

财务部的资产管理专责将折旧记账凭证打印,财务部审核岗审核凭证。

3、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保管使用部门按照预算执行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固定资产保管使用部门提交经审批的维护费用报销单据和对应的发票和维护或维修合同,经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审核。财务部资产管理专责复核付款金额是否与发票及合同金额一致,付款审批是否完整,复核通过后在SAP系统财务模块编制付款记账凭证,确认固定资产修理维护费用。

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费用凭证生成后,财务部审核岗审核凭证生成的正确性并签章确认。

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保管部门及时递交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开始情况及相关计划,经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并改变系统内的设备状态后报财务部,同时联动改变资产卡片状态。财务部资产管理专责根据更新改造通知停止计提折旧,并将资产转入在建工程。更新改造完成后,及时通知财务部门进行转固处理,调整原固定资产卡片中的原值、使用年限、净残值等信息。并联动改变设备卡片信息。

4、资产清查

实物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本单位管理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清查盘点一次,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财务部提供固定资产清单,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将设备清单与固定资产清单核对,无误后将固定资产清单作为盘点依据进行盘点。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部门根据清查方案和固定资产清单进行现场清查,根据清查结果,填写盘盈、盘亏审批表。

盘盈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保管部门查明情况,填制《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经实物管理部门会同机关财务处鉴定估价后,由审计部门签署意见,报财务部入账。

盘亏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保管部门查明盘亏原因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制《固定资产盘亏审批表》,内部审计部门及财务部提出处理意见,金额重大的须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5、资产报废

发生固定资产报废时,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注明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及报废原因等有关信息,报废审批表经实物管理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资产专责、财务部主任、实物管理部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进行报废相关处理。

财务部资产管理专员根据经审批的固定资产报废单在SAP系统生成固定资产报废记账凭证提交财务部审核岗审核。

三、电网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务操作

1、风险案例主题:报废资产程序不合规、随意定价出售给多经公司 。

2、案例简述:在内控测评过程中发现, 供电公司自行对报废物资进行处置,处置时未完全履行审批程序,未执行公开原则,未采取投标或竟拍的方式,大额资产报废未进行评估,随意定价出售给多经公司,增加审计检查风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3、处理结果:完善审批程序,按要求组织评估、拍卖程序。

4、风险描述:固定资产的报废未经过适当审批,有可能导致固定资产报废不合规,给公司造成资源浪费,增大公司的运营成本;资产评估结果的不合理为相关资产交易带来损失。

5、风险产生原因:目前多经公司仍然依存主业生存,为了保证多经公司正常运转,供电公司将控制不严谨的资产报废收入让利多经公司。

6、风险危害:固定资产报废不合规,给公司造成资源浪费,增大公司的运营成本。

固定资产的审批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论我国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收录日期:2013年9月27日

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加强内部控制十分必要。固定资产一般价值高、使用周期长、使用地点分散、管理难度大,故其管理一旦失控,损失会远远超过其他流动资产,会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很大的影响。

一、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购置时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固定资产预算制度流于形式,购置或处置固定资产的随意性比较大。对实际支出与预算间的差异以及未列入预算的特殊事项,没有履行特别的审批程序。

(二)使用过程中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与财务核算脱节,造成账实不符。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账实相符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与准确的基本要求。但是由于以下这些原因,大部分单位都或多或少存在着账实不符的现象。

在大财务核算体系下,由于财务人员集中办公,只能审查发票的合法性、合规性,而无法了解业务的真实性。一些单位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将价值较高的资产拆分为金额较小项目,分散报销,造成有物无账。

购买固定资产时先预付款,货到后,不重视对发票的催收,长时间不去财务报账,造成有物无账。

利用账外资金,购置固定资产,造成有物无账。

使用部门擅自处置资产,以旧换新、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等,造成有账无物。

2、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不健全。有的单位对固定资产实行粗放管理,一般只在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没有建立相应的台账。

(三)保养、后续支出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不重视对设备的保养,或用修理来替代保养,无形中缩短了设备的使用寿命。

2、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时增加固定资产的价值还是计入当期费用,增计多少等,没有明确的标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应确认当期费用。但是,在具体实务操作中,很难判断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完全由财务人员凭主观判断来确定是否增加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增加的金额等。

(四)盘点与处置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盘点制度不健全,对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是验证账面资产是否存在、了解固定资产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情况以及是否发现未入账固定资产的重要手段。一些单位对存货有完善的定期盘点制度,但对于固定资产一般不进行定期盘点,只在专门进行的清产核资中才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五)授权审批与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1、授权审批制度不明确。授权审批控制要求对所有资产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授权。一些单位没有制定这些程序,不能有效地防止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的错误、舞弊与违法行为。

2、内部监督制度不明确。没有安排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对固定资产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如何完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一)购置时内部控制的完善策略。固定资产的预算制度。固定资产的增加必须按预算执行。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合理安排投资进度和资金使用量。重大的投资项目,应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对外购固定资产,应当建立请购与审批制度。

(二)使用过程中内部控制的完善策略

1、账簿记录制度。单位应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簿制度,并由财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定期核对相关的账簿、记录和实物,确保账账、账物、账卡相符。

2、职责分工制度。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对固定资产的取得、记录、保管、使用、维修、处置等均应明确划分责任由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同时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保养、后续支出内部控制的完善策略

1、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制度。单位应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建立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定期做好检查并做好记录,拟定维修零配件配置计划,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2、建立固定资产投保制度,防范和控制固定资产的意外风险。由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对应投保的固定资产项目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办理投保手续。已投保的固定资产因增减、处置等原因变动时,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应及时提出申请,经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办理投保、解除等相关手续。

(四)盘点与处置内部控制的完善策略

1、定期盘点制度。单位应组织由财务、资产使用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以确定账实是否相符,以及了解资产的使用情况。对清点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人员批准后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发现固定资产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应计算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避免高估资产。同时,对未经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及时提出处理措施,经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实施。另外,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前,要组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组成联合清查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

2、固定资产的处置制度。单位应当加强对固定资产处置环节的内部控制,明确处置的范围、标准、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重大的固定资产处置,应由集体决策。并且由独立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其他部门或人员办理,对固定资产的价格应采取合理的方法,经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确定,如有必要,应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来确定固定资产的处置价格。

(五)授权审批与内部监督的完善策略

1、授权审批制度。单位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的业务授权审批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审批权限、责任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严格对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审批人应当严格按照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事项,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2、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人员进行及时、合理的处罚。

主要参考文献:

[1]朱荣恩.内部控制案例.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固定资产的审批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处置;原则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按照各项法规的要求,本文对固定资产处置的原则问题进行探讨,以便充分合理使用资产,提高资产经营使用效。

一、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应遵循原则

1.处置行为与财务柱销分开原则

企业进行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处置行为与财务核销分开的原则。企业在按照规定权限,经过本单位、主管事业部和财务部对资产处置行为批准后,才能进行资产处置,但不能进行财务核销。对于在规定权限以上需经财务部批准的资产处置,企业须报主管事业部先行审核,并经总部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再报财务部审批。

企业对经批准处置的资产处置完毕后,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向股份公司财务部申请财务核销,经财务部批准后,方可进行财务核销。

2.“零”价值管理原则

企业进行资产处置应当遵循“零”价值管理原则。企业在按照规定权限经过本单位、主管事业部和财务部对资产处置行为批准后,必须对处置的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按规定留足净残值,存货保留“1元”名义价值。

3.及时性原则

企业处置资产应当遵循及时性原则,指定专人负责资产处置工作,定期对本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拟处置的资产,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股份公司申请处置。股份公司根据情况随时审批,原则上不进行集中审批。

4.审计复查原则

企业处置资产应当遵循审计复查原则。每年度末,企业处置的各项资产必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复查后,出具资产处置的专项审计报告。

5.二次备案原则

企业处置资产应当遵循二次备案原则。凡是处置行为、财务核销,不论权限和数额大小,一律报股份公司财务部门两次备案。即处置行为备案一次,财务核销备案一次。总之,要以“零”价值管理观念,抓好资产处置的两个环节。一个环节是资产处置的行为批准,另一个环节是资产处置的财务销账批准。通过行为批准,企业可据此对同意报废的资产进行清理、拆除、变卖,但不能进行财务销账,同时全额提足减值准备,当账面价值为“零”时,必须保留“1元”名义价值在账上。

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程序

1.固定资产极废行为的审批程序

各单位可在本企业的审批权限内,根据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如生产车间或管理部门)提出的报废申请,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如设备管理、工程管理、房屋管理等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确认某项固定资产确实因正常磨损或维修成本过高而失去使用价值、因技术改造更新拆除且不能再利用、毁损严重确实不能修复等,必须进行报废处置的,经本单位财部门审核,法律部门复核,在“资产处置审批(备案)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完成必备的审批手续后,再报经理办公会批准,然后方可进行拆除、变卖,但还不能进行财务核销。

2.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财务核销程序

财务核销程序如下:企业将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清理完毕后,须将“固定资产清理结果备案表”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申请财务核销;财务部对企业所报“固定资产清理结果备案表”与“资产处置审批(备案)表”清单进行审核后,正式行文批复;企业根据批复文件内容,对已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财务核销。

三、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置

1.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置

固定资产盘盈处置的规定如下:企业应当组织专人定期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通过以账对物、以物对账,把实物盘点与账务核实相结合,认真做好核对工作;企业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固定资产盘盈,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排队、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规定取得合法证据后,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确保账实相符。

企业调整账面价值后,应将“固定资产清理结果备案表”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置

固定资产盘亏处置的审批程序和财务核销类似于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固定资产盘亏即:固定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固定资产的灭失。固定资产损失发生的原因,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竞争的加剧、经济结构的调整及技术的进步等外部原因。另一类是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缺失、资产营运管理不善、监督管理不力等内部原因。

固定资产的审批范文第4篇

关键词: 互用性; 跨部门协同; 项目代码系统; 证照共享系统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973(2014)01-0051-05

一、“协同性”政府改革与电子政务

“协同性”是当今公共管理的核心命题,它源于生产者社会向顾客社会的转变。[1] 如果说20世纪70-80年代,西方各国普遍推行的行政改革是以强调效率和政府回退为核心,那么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国家涌现出的新的改革趋向则将注意力又转回了公共部门本身,“人们关注的焦点又开始从效率转向政治回应性”。[2] 以英国“协同政府”(joint-up government)、“整体政府”(holistic government)的改革为先导,新的改革强调公共部门之间的合作互动,力图“超越以往只关注以功能导向的预算、目标、激励、机构管理和责任机制方面的改革”,[3]30 它的内容可以包括“中央行政部门不同政策领域之间日益增加的横向协作、部委与其机构之间的内部纵向协作以及地方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时进行的协作”;[4]83 它的目的是“整合相互独立的各种组织以实现政府所追求的共同目标”,[5] 追求包括在政策制定、机构内部和机构之间、财政预算以及信息系统上的整合,以此打造以包容性(inclusive)和整合性(integrated)为特征的“整体政府”。[3]30 这场以强调“协同”、“合作”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趋势不仅在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些被称为新公共管理改革先锋的盎格鲁——撒克逊国家非常明显,而且在其他并没有致力于推行新公共管理改革的国家日益显现。[4]83

公共部门改革的实践引发了学界对于协同和合作问题的关注。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不断有学者对政策整合、部门合作等问题进行研究,出现了同“协同”(Joint-up),“整体”(Holistic)相类似的一系列表述,如“跨部门合作”(Cross-agency Collaboration)、水平化(Horizontal)、伙伴关系(Partnerships)、一站式窗口(One Stop Window)、网络管理(Network Management)以及交叉议题(Cross-issues)、政策整合(Policy Integration)等,旨在解决由部门分割、职能划分带来的政策、服务碎片化的问题。[6] 这种“协同性”政府改革的内涵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来理解。广义的“协同性”指的是政府、市场和社会各个组织或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是超出了政府本身而涵盖企业、非政府组织、社区等多元化现代组织形态的一种协同;而狭义的“协同性”则仅限于政府本身而言,指的是政府内部各个部门或者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之间形成的一种跨部门协同。本文所要研究的电子政务中的跨部门协同,主要是基于狭义的“协同性”概念。下文所列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活动就是一种政府内部各个部门所共同完成的一种行政事务。

在推动政府部门协同办公、增进政府整体性方面,政府事务的信息化和电子化建设是重要途径之一。信息技术的应用为实现政府内部跨部门信息、资源与业务的整合和共享,为实现跨部门的网络化协同办公,为实现构建一种整体的政府管理范式和公共服务递送方式,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和实现方式。[7] 电子政务(e-Government)作为依托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技术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行政管理模式,能够对内打破行政主体之间纵向和横向的壁垒,实现信息无缝隙快速传播,对外消除行政主体和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终结行政主体的信息垄断地位,使得多元化的行政治理模式取代单一制行政管理模式成为现实。[8] 它的实质是政府机构在其管理和服务职能中利用信息技术,实现政府组织结构的优化重组以及政府工作流程的电子化,超越信息、资源和事务分割,形成一种协同、高效的政府运作模式。[9] 可以说,电子政务的技术属性决定了它天然地对增进政务协同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而在实际的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要实现不同职能部门之间信息与资源的无缝隙快速传播,必须先使得各个机构所使用的系统和应用技术在标准和规范上达成一致,而这就涉及到电子政务中的互用性问题。

二、电子政务中的互用性

所谓互用性(interoperability),指的是不同的系统和组织机构之间相互合作,协同工作(即互操作)的能力,因此又被翻译为协同工作能力、互操作性等。在技术层面,互用性指的是两个软件实体之间交换功能和可解释数据的能力,它包括四个必要条件:通信、请求生成、数据格式和语义(communications, request generation, data format and semantics)。[10] 由于信息或数据的共享是任何整体、协作的系统和组织的先决条件,互用性在组织层面可被定义为“能够交换信息并且相互使用被交换信息的能力”。[11]

在Layne和Lee提出的著名的四阶段发展模型中,电子政务发展的高级阶段与纵向及横向整合相关,而在系统整合背后的更深层次,部门间的协同与互操作是本质核心,[12]这使得互用性一直以来都是电子政务领域的研究焦点之一。Luis Guijarro指出,互用性的含义包括组织互用性、语义互用性、技术互用性三个层面。组织互用性涉及组织各个部门交换信息的协同性,以及为达到这种协同性的组织内部结构和过程;语义互用性指的是确保交换信息的准确内涵能够被其他接收者准确理解的能力;技术互用性则是包括公开接口、数据整合、交互服务等多个技术领域。[13]Hans J.Scholl& Ralf Klischewski以“需要-期待”理论(needs-and-wants theory)为基础将电子政务中的互用性分为治理、经济、组织、信息技术四个层面,指出了电子政务互用性所存在的约束和挑战,并试图提出一个关于互用性的研究框架。[14] Gottschalk在2009年提出互用性成熟度模型,将互用性分为计算机互用性、流程互用性、知识互用性、价值互用性和目标互用性五个层次。[15]

在实践层面,美国政府于1999年率先提出联邦组织架构(Federal Enterprise Architecture, FEA),并试图从绩效、服务到业务、数据构建一个能够实现充分协同的架构,[16]其他国家和地区也陆续构建了相关架构体系。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出版的《电子政府互用架构(第11.0版)》中,将电子政府互用架构定义为“提高政府部门之间和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电脑系统的互用性,促进政府推行以顾客为本位的综合式公共服务的策略”;[17]1并将其功能阐释为“界定了一套规格,用以促进政府各部门所提供的服务的整合性。综合有关标准于同一架构下,可让系统管理及开发人员有一个单一的参考依据,以参详推行电子政府服务时须依从的互用标准”。[17]1

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政府就开始关注信息化,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2002年中办、国办下发的《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17号文件),正式将“政府先行,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确立为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战略。随后,200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200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都涉及到电子政务的相关内容。[18] 另一方面,电子政务的发展确实引起了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并投入大量财力进行信息化建设,比如政府域名网站、政务呼叫中心等。然而,由于前期建设中缺乏统一的规划和部署,缺乏对互用性和部门协同的认识,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出现了诸如“信息孤岛”、重复建设等问题,使得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出现了严重的阻塞。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实现电子政务建设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国家已经开始了对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和标准化的建设工作。[19] 笔者试图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网上行政审批为例,来说明电子政务中的互用性对于实现政府跨部门协同,进而阐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绩效水平的重要意义。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网上行政审批中的互用性与跨部门协同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工作的特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就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的项目,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社会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涉及范围广泛,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每年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于特定的制度遗产和发展路径,财政刺激计划在我国经济的宏观调控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这些宏观调控的贯彻执行是通过投资项目的审批来完成的。由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是政府调控经济的基本手段,政府行政审批效能的提升对于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政府行政审批工作的重要内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有着区别于其他事项行政审批的内在特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牵涉到的管理部门多,其行政审批工作信息量大、程序复杂、周期较长。[20]

以通过土地公开交易市场取得土地开发权的内资企业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办理流程为例:

1. 项目单位应在土地公开交易市场通过公开交易的方式取得土地开发权,并获得由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成交确认书。在这之后,项目单位可以同时办理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用地的相关手续。其中立项相关手续包括办理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相关手续包括设计方案的招标,规划部门在设计方案招投标过程中的备案监管或咨询服务,同时将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根据需要有选择地抄送公安交通、市政管理、消防、人防、体育、水务等部门;用地相关手续包括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许可等。此后,项目单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相关手续,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年度投资计划。接下来,项目单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相关手续,包括移伐树木许可、占路许可、掘路许可、移植古树名木许可等。[21]

由此可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具有如下特点。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多种事项要素,而不同的事项要素的行政审批权限分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这就导致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是一个多部门参与的行政管理过程。以北京市为例,就至少涉及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建委、规划局、国土局等多个委办局。而在行政审批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审批信息是繁多而复杂的,既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内容、项目分类这样的项目信息,也包括申报、受理、审批、送达等业务事项审批信息。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的周期较长。一个项目从提出项目建议到办理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土地预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到最后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需要持续一段较长的周期,有的项目仅立项审批的时间就不止一年。

(3由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自身工程内容复杂、程序繁琐、周期跨度较大等特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频繁。根据相关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立项后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相关项目内容,比如建设规模、投资额、项目功能等等。然而,由于项目单位面对的是审批权限分散的政府各个部门,而部门之间缺乏联动性的监管机制,致使针对项目的后续实施和管理失去了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手段。这不仅影响到立项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直接关系到政府对于项目在立项之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效果。

固定资产投资行政审批所存在的这些特点,使得审批过程中如下几方面的改善尤为重要。项目涉及要素分属不同部门,各部门职责分工不同,这就必须推进政府各个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程度(见表1)。例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所涉及的不同部门之间审批信息的关联程度很高,某一部门的审批信息可能是另一些部门审批的前提和依据,这就凸显了信息共享的必要性。

2. 由于审批周期较长,能否提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的行政效率就成了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审批周期较长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政府通过行政审批实施宏观调控职能时容易出现调控效果的滞后,而行政审批效率的提升将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改善。

3. 亟需针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监管,而全过程动态监管的前提是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办公。目前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处于“重建设、轻管理、少论证”的状况。这一状况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了投资决策水平的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以及项目的事后控制和监督作用的发挥。全过程动态监管可以解决诸如投资失控、建设周期和质量难以保证、投资效益难以按预期有效发挥、甚至滋生腐败的问题。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网上行政审批中的项目代码、证照共享系统

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而言,行政审批的信息化建设有助于优化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审批质量和办事效率。作为政府事务信息化的重要途径,网上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和重要手段。所谓网上审批,是指运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对申请、审核、决定、监管等项目审批过程的手段、方法以及流程进行改造和整合,以达到创新工作流程、降低项目审批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的目标。[22] 网上行政审批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包括审批材料电子化、审批流程电子化流转、审批信息共享、审批事项跟踪办理等多个功能模块。[23] 本文仅以项目代码、证照共享系统作为阐述网上行政审批建设的切入点,试图具体地探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网上行政审批中的互用性与跨部门协同问题。

所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即赋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某级行政区划范围内唯一的、终生不变的识别标识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系统,则是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项目代码赋码、代码信息管理等服务的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代码应用主要包括赋码和用码两方面工作。首先,发展改革部门、经济信息化部门、建设部门应在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阶段对项目进行赋码。赋码单位指定人员在收件时录入前置环节审批的批准文件号,确保前置环节审批事项信息与项目关联,赋码相关信息通过数据交换系统或手工录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其次,对于已赋码项目,各相关单位在审批完成后在本单位出具的,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主要环节、节点上的批准文件或意见函等文本上统一打印项目代码识别的二维条码信息。通过赋码与用码工作,同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不同部门的审批信息都关联在唯一的代码中。通过代码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项目信息以及业务事项审批信息都可以进行查询和管理,提升了网上行政审批信息的互用性,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和监管的改善都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证照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证照在政府部门间和社会中有广泛的共享应用,工商执照、身份证、建设项目立项批复都是证照。而所谓数字证照,就是指采用数据电文(包括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形式存储管理的行政许可证件。而数字证照服务系统建设的目的是通过建立一整套完备的与纸质证照发放同步的数字证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纸质证照与数字证照的同步发放、在线查询、联机校验、联机交换等功能,从而在网络上实现政府部门之间审批证照类与文件类审批结果的跨部门共享交换和有效性查验。数字证照系统由一个注册服务中心、一套数据交换系统和若干个服务节点、业务集成接口四个主要部分组成,采用“统一规划、统一注册、分布部署、分布管理、全网通行”的部署原则,形成一套数字证照服务网络。其中数字证照注册服务中心负责对全网的服务节点进行注册管理、运行监控、牵头制定全网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数字证照服务节点部署在各委办局,由一个数字证照节点服务子系统和一个基础证照库组成,用于管理证照数据及信息共享应用;业务集成接口是数字证照节点服务子系统和各部门原业务系统的衔接集成接口,负责生成基础证照库的内容。这一数字证照系统可实现证照数据查询的基础服务,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其他服务,例如数据比对、数据回填和数据交换服务等。

如前所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涉及多个管理部门,程序复杂,所产生的审批信息量较大。以行政审批当中涉及的证照为例,一个完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就会涉及诸如规划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种类繁多的证照。通过数字证照服务系统,可以将所有的电子证照类文件进行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查验,并利用项目代码系统串联和整合某一项目的所有审批信息,从而极大地方便了对于项目信息的管理和使用。

(三)项目代码、证照共享系统如何实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的互用性与跨部门协同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效能的提升,关键点在各个部门之间能否共享审批相关信息,而项目代码、证照共享系统作为突破口可以很好地提升相关信息的互用性,促进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信息监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信息主要包括两部分,即项目信息和业务事项审批信息。其中项目信息是描述一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特征的相关信息,如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分类、项目类型等。而业务事项审批信息则是反映一个业务事项在各进驻单位进行申报及审批情况的相关信息集合,由各进驻单位在业务事项审批过程中产生,主要包括申报信息、受理信息、审批信息、审批结果信息、送达信息等。

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某级行政区划范围内唯一的、终生不变的识别标识码,项目代码可以将项目审批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项目信息及业务事项审批信息进行有效的串联,从而方便信息的查找、管理和监察。与代码系统相配合,数字证照系统可以在实现各部门证照数据标准化的基础上,提高审批信息档案化和集约化管理,从而服务于联合审批和证后监管。具体而言,项目代码、证照共享系统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有效提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的互用性与跨部门协同能力。

1. 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信息的标准化和有序化,提高审批部门之间信息通信的互用性。随着各行政部门网上审批的深入,审批信息管理已经实现电子化,但由于各部门审批结果存储缺乏标准,致使部门间信息交换仍多为纸制文件,没有实现纸制文件和电子文件共同发挥作用,阻碍了电子政务效能的发挥。通过建立数字证照服务系统,对于审批结果信息引入档案化管理理念和方法,实现审批结果向数字证照的转化,保障数据的齐全、完整、真实和长期有效,解决数据质量问题。而项目代码系统则通过赋予项目的标识码将与项目有关的所有信息串联和整合在一起,使得繁杂的项目信息和审批信息有序可查,极大地方便了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信息监察。

2. 在实现信息互用性的基础上,推动行政审批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政府行政许可的重点是“审”和“批”。“审”主要是行政相对人提交的材料或行政文书的真实性,“批”主要是在“审”的基础上根据政府宏观调控的政策,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和文化的发展环境等多种因素,做出科学的决定。而“审”和“批”都是在项目相关信息标准化且能够获得的前提下才可以实现的。通过项目代码和数字证照服务系统,各级政府行政审批部门可在线查询发证机关的证照数据库,快速掌握某一个项目的前置审批结果信息,并可根据该信息启动后期工作,为“怎么审”和“该不该批”这两个重要环节提供有效的应用支撑,大大提高办事效率。在并联审批的过程中,部门之间对于前置审批结果信息的及时而准确的掌握是启动后续审批工作的前提,这时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就显得十分重要。

3. 在实现信息互用与共享的基础上,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后监管所需的跨部门协同。为了维护经济社会有序发展,政府部门在市场监管中,需要检查企业和个人取得资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这需要准确获得审批管理部门的相关信息。通过项目代码和数字证照服务系统,监察部门可以通过代码跟踪查询某一项目的所有项目信息和审批信息,实现跨部门审批结果的批量分类共享,为提高政府对于市场监管的质量、宏观调控的有效性打下良好的数据基础。

政府事务的电子化和信息化建设能够促进政府的跨部门协同,但其前提是电子政务中互用性的实现。本文试图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网上行政审批为例来说明互用性的关键作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直接触及各部门的核心职能和业务,涉及面广,信息量大、程序复杂、周期较长。基于这一内在特点,审批部门之间的信息互用性便成了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的关键点,而项目代码系统和证照共享系统作为突破口,可以从加快审批信息标准化与有序化、推动协同办公与项目监管等方面,整体提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效能。对于这一具体领域的网上行政审批改革的研究,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电子政务建设是如何改善政府管理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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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审批范文第5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约能源评估(以下简称节能评估),是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对策和措施,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条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审批、核准和备案制的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必须包括节能分析篇(章),并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第四条实行审批制和核准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分析篇(章)必须经咨询评估单位评估,节能分析篇(章)应符合有关深度要求;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的批复文件必须包括对节能分析篇(章)的批复内容。

第五条实行备案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必须按国家和市节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做好工程设计和建设,由项目备案部门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进行节能审查。其中,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由市经委负责审查。

第六条实行审批或核准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分级分类原则进行管理。

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在申请项目审批或核准前,应向市经委提交咨询评估单位出具的节能分析篇,由市经委负责审查。市经委自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耗3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在申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项目核准报告时,按照当时项目审批权限向申请部门提交咨询评估单位出具的节能分析章,分别由市和区县(自治县)投资管理部门按各自的投资管理权限负责节能审查。

第七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用能总量及能源结构是否合理;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及标准;项目能效指标是否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无采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项目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等方面情况。

第八条经节能审查同意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准意见能源消耗总量10%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并申请节能审查。

第九条审批、核准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按规定取得节能审查同意意见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不予批准或核准,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实行备案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验收阶段未按规定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条项目建成后,按照“谁审查、谁验收”的原则组织节能验收。凡达不到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项目验收单位不予通过工程竣工验收,项目业主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参与节能评估、审查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以对历史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对在评估、审查过程中、的,视情节轻重,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固定资产的审批范文第6篇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应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第三条 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和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固定资产台帐、档案。

第四条 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更新、新增、调拨、报废等审批手续。

第五条 有计划地组织对现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及时处理多余和闲置的固定资产。

第六条 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实地盘点至少一次,对盘亏、毁损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公司总部,国资局)批准,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七条 要定期考核固定资产的利用效果和完好率,对固定资产的购进、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应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八条 严格资产折旧与固定资产折旧资金的管理。合理折旧,真实地反映成本和企业利润,正确地评价生产经营成果。充分挖掘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促进产品数量、质量的提高,降低产品成本,保证公司扩大再生产和技术进步资金的需要。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标准和分类

第九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价值在1500元以上。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19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十条 对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类管理:

(1)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造物、动力设备、传导设备、工作机器及设备、工具仪表及生产用具、运输设备、管理用具等。

(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食堂、学校、医院、专设的试验机械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3)出租固定资产、指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4)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指尚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调入尚未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以及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指本企业不需要处理使用的固定资产。

(6)封存固定资产,指经审核批准不用的设备。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

第十一条 折旧是指固定资产由于磨损而转移到产品成本中的价值,所提取的价值用货币表示就是折旧费,折旧费用于固定资产的不断更新和重置。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采用分类综合折旧率,提足折旧后仍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但其未提足部分应从企业当年损益中抵减,并按其未提足额的50%,从各分(子)公司的工资资金兑现额中扣除。当月增减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在下一个月份相应增减。

第十三条 报废或转让的固定资产的变价净收入(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原价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作为公司的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处理。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采取待摊办法进行核算,摊销期应与大修理周期相同。

第十五条 各分子公司应加强固定资产使用的管理,计划财务管理部门应逐月编制固定资金用量计划表核算好固定资金产值率和固定资产利用率。

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权限

第十六条 公司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成 员:生产管理部、计财部的有关人员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报废。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进行全面监督,组织参与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清查,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改进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

第十八条 各分(子)公司由财务部门会同设备部门成立固定资产管理组,负责分(子)公司内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登记建档,提供未到期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已提折旧,参与固定资产的价值重估,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第十九条 各分厂、车间及其他使用单位设立固定资产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负责登记、建卡、设帐,对变更情况及时逐级上报。

第二十条 各分、子公司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只有使用保养、维修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出租、外借、报废、转卖的权力,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养、修理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生产管理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凡由公司组织实施的新建、扩建等专项工程中形成的固定资产,均需要实际发生的投资费用和安装的台数由生产管理部、计财部按照竣工资料分类逐项登记固定资产帐册和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使用部门各存一份。对有关内容填写不清或弄虚作假者,要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管理及审批

第二十二条 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首先要详细填写固定资产更新申报表上报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根据固定资产申报表到现场进行实地考查后,报主管领导批准转交有关部门执行。

第二十三条 审批程序

1、二十万以下(含二十万元)的固定资产更新由生产管理部报主管经理审批,转交有关部门执行。

2、二十万以上的固定资产更新,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预审,提交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六章 新增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审批

第二十四条  各分(子)公司新增固定资产必须首先填写现有生产装置新增固定资产申报表报公司生产管理部。

第二十五条 审批程序

1、新增固定资产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下(含二十万元)者,由生产管理部报主管经理审批,转交有关部门执行。

2、新增固定资产总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预审,再提交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新增固定资产申报表获批准后,所需要设备的采购和土建、安装、施工合同一律按公司颁发的《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所有固定资产采购和施工合同必须报生产管理部、供应部和计财部备案执行。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更新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的同时,应办理被更新固定资产报废手续。

第二十八条 新增固定资产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有科研报告和可行性论证书。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报废

第二十九条 各分(子)公司首先要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经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审核,上报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报废,并对报废资产建立台帐,责成专人进行管理。对报废所得收益,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条 各分(子)公司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汇总表连同审批表一起报送公司生产管理部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审查后,转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出租、外借、转让、变卖需以分(子)公司总经理签字,生产管理部核准,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到该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登记和办理有关手续,对出租、转让及报废残值所得的收益,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对租入的固定资产,由租入单位负责其维护和保养、检修工作。

第三十二条 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每年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落实盘盈、盘亏和应报废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管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分析审核,将结果以文字及表格形式于12月底前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

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调拨

第三十三条 公司组建后,各分(子)公司所有组建时的固定资产,租出部分的固定资产,组建后新增的固定资产(包括从外单位购回还没有使用的)等均属调拨范围之内,租入固定资产不在范围之内。

第三十四条 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调拨,由调入单位负责办理,认真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表样附后),按调拨内容要求,经逐级审核后方可执行。调拨单一式六联,总公司生产管理部、计财部、调入、调出单位财务、主管部门各一份。即①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调拨,调出单位作固定资产减少,内部应收款增加。调入单位作固定资产增加,内部应付款增加,但双方必须在当月报表中加以说明,便于报表汇总。

②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调拨,可视作买卖关系,调出单位作固定资产减少,银行存款或现金增加,调入单位作固定资产增加,银行存款或现金减少。调拨业务发生后,生产管理部将作为考核更改大修项目的内容。固定资产的调拨手续,每月的10~25日为办理时间,固定资产的上帐、下帐、折旧的停提、开提时间以调拨单规定日期为准,当月必须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手续,每月的10~25日为办理时间,固定资产的上帐、下帐、折旧的停提、开提时间以调拨单规定日期为准,当月必须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六条  调拨固定资产折旧的停提续提时间按国家的规定办理,即调出单位当月必须计提折旧,调入单位在入帐后的次月续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技术档案。调出单位应随同调拨单一起转给调入单位。

第九章 闲置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  各分(子)公司每年大修、改造、革新后,从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或停用的闲置固定资产应及时予以整理,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申报表》(表式附后),拟定处理意见后经总经理签字呈报总公司及分管副总、计财部、总经理审核后为准。

第三十八条  《闲置固定资产明细申报表》一式四份,总公司生产管理部、计财部、分(子)公司主管部门、财务各一份作为帐务处理依据。

固定资产的审批范文第7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条件的日益改善,大量现代办公设备的添置,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总额迅速增加,但由于多种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滞后,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管理薄弱现象,这些情况严重阻挠和抑制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并影响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一大隐患。为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本文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怎样加强内部控制做了粗浅分析。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大多是财政拨款,在经费支出中列支,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因此,一些单位在固定资产的购买、管理、核算时不按制度处理,存在账外资产、损失浪费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造成账实不符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会计资料不能真实反映和有效控制固定资产的实际数量和增减变化。一些单位账面只反映固定资产总值,没有记载明细资产的实物数量及其价值,由于固定资产实行原始计价一贯制的办法,单位会计无法确认盘存资产数量的多与少及其价值的增与减,账面资产总值失去了对实物的控制。二是自建的固定资产,由于资金不足、决算不及时等原因无法入账,部分单位的办公楼、教学楼已使用多年,工程支出仍在在建工程和往来账户中反映。三是不同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缺乏账务处理的共同依据,有些单位没有统一的固定资产目录,使不同的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口径不统一。购买固定资产时,保管部门“按物登卡,凭卡记账”,财会部门根据验收单、发票入账,两部门对同一资产的账务处理依据完全不同。固定资产处置时,保管部门实物减少,而有关凭证并未办理,财务部门不能做出相应的调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就在所难免。四是盘盈、接受捐赠和无偿调拨的固定资产长期不入账,形成账外资产。五是处置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也是一项重要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按规定国有资产处置应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但事实上仍有部分单位在处置时未办理报批手续,存在随意出售、转让,随意核销现象,而且处置金额也相当大。

(二)固定资产长期被借用、侵占

部分单位由于种种原因,主动或被动地向管理单位或权力机关提供的实物,如小汽车、空调、笔记本电脑等,这些资产以各种名义长期被单位和个人借用、侵占,逃避了正常的监督检查。

(三)对固定资产租赁收入不纳入财务统一核算

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将收取的房租收入直接入往来科目,列收列支,有的将房租收入转移至本单位的工会账、食堂账,有的将房租收入拱手相让,纳入下属单位经营收入或挂下属单位往来科目,有的甚至不直接向承租方收取房租,而是在承租方列支费用,可谓是五花八门、各有各招,目的就是逃避监督,为单位小集体谋福利,为请客送礼开方便之门,会计监督失控。

(四)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缺乏责任心和相应的专业知识,监督未到位,领导对资产管理意识比较淡薄,主观意志强烈

如今,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投入日益增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显示。因此,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资产保值、增值,安全完整的重要措施。事实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需要各方面的有效衔接,不仅要有金额核算,而且要有数量控制,固定资产数量金额核算需要财务、物资、使用部门的通力合作。但由于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存在重行政,轻管理,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松懈,领导管理意识缺乏,做事主观,对财产变动的决策缺乏民主化,未经集体讨论等等,从而导致财会人员一切听从领导,而未根据制度规定履行职责,责任意识下降,再加上部分单位领导由于人事变动或调换班子分工等原因,在未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及管理人员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随意调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人员,使新上任的工作人员缺乏最起码的专业知识,业务工作不免受到影响。

二、解决办法及对策

为了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上述问题,保护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真实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提高固定资产运营效率,杜绝可能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我们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

(一)加强固定资产不相容岗位和职务的内部控制

为了建立健全有效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在办理固定资产业务时,应将以下岗位进行分离:一是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二是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审批与执行;三是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四是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五是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六是固定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岗位分离后,应明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二)加强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内部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单位的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并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对于重大的投资项目,应当进行可行性研究,实行集体决策。单位应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预算,对于预算内项目,要按照执行进度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超预算的项目,应有责任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加强固定资产的授权审批内部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审批人应当根据固定资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固定资产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的职责分工控制

对于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使用、维修、处置均应明确责任,有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在购置固定资产的金额比较大时,应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投标方式购买,防止采购过程过出现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的情况发生。在固定资产出库环节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制作标签,认真粘贴,做到账卡签一对一,做到购置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使用部门应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风险。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固定资产的投保范围和政策,对应该投保的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办理投保手续,对已投保的资产发生损失时,及时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单位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如实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并与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对账实不符的要查明原因,对盘亏、盘盈的资产提出处理意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使其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情况。

(五)加强固定资产的处置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的处置,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销,以及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的处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规定限额以下的资产处置报主管部门审批,单位不得自行处置,以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资产处置后要如实进行资产核销账务处理,对残值收入和转让收入要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或另存其他的账户。政府的财政部门也应建立固定资产的盘点和处置制度的监督机制,对要处置的资产进行金额、数量上的把关和审批,并定期对预算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

(六)建立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作为组织部门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促使各单位“一把手”充分认识到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重要性。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将考核结果作为人员提拔、任用等的依据,切实管好各项资产管理工作。对随意侵占、挪用、非法交易以及毁坏、窃取、丢失固定资产的违法违纪和失职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该追究法律责任。建立离任核查制,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人、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账清,防止资产流失。

(七)提高管理固定资产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资产管理人员作为各级资产业务的具体经办和管理人员,必须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资产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和完善账务处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账账、账实相符。资产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资产管理的知识和文件,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对各类资产的名称、功能、存放地点、使用情况等要做到心中有数。要认真学习相关固定资产管理及业务流程,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办理各项业务,保证账实相符。同时要及时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完备实物信息资料。要对各部门管理使用的资产由具体保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财务部备查,按月对财务部入账登记的新增资产进行核对、确认。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实现政府公共职能和确保公共事业的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和经济保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举措。因此,必须从多方面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以便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固定资产的审批范文第8篇

为加强节能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观就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节能工作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建设节约型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一项长远战略方针和紧迫任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是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杜绝能源的浪费,以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要求,开展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和报请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必须包括节能分析篇(章):咨询评估单位的评估报告必须包括对节能分析篇(章)的评估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批复文件或报国务院的请示文件必须包括对节能分析篇(章)的批复或请示内容。

节能分析篇(章)的编写、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审查都要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依据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

节能分析篇(章)应包括项目应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建设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等内容。

三、地方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要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可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项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结合现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程序,依据国家和地方的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四、认真抓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更不得开工建设。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或不按照节能审查批复意见建设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给予处罚。

要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确保节能措施与能效指标的落实;对违反已批复节能措施的建设内容和生产行为,要责令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同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

固定资产的审批范文第9篇

关键词:企业 固定资产 内部控制 评价

一、前言

内部控制是企业日常管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企业内部预警系统与维护系统的重要环节,在企业管理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从现阶段企业内部控制情况来看,很多企业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并存在管理不全面或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严重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导致企业经济效益面临巨大损失。而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物质条件,其内部控制是保证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二、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评价要点

(一)资产的获得与验收

1、获得与验收要点

首先,企业财务部门必须按照项目决算报告、验收清单,处理好固定资产转增工作。若项目达到预想效果,但是未能及时编制项目决算报告,从项目完成当日起,并依据项目预算、项目造价或项目成本等信息数据,并与企业固定资产实际投运情况相结合,将资产暂时估算进账,大概项目竣工决算之后,依据项目实际成本对原有暂时估算值进行调整。其次,在零星购置方面,必须制定完善的审批制度,并严格要求每个单位必须按照固定资产预算计划实施,在固定资产购置过程中,由申请部门填写详细的购置审批报表,审批合格后,方可购置。当固定资产购置后,必须进行资产验收、资产交接、填写验收清单及出示审批文件、项目合同、项目协议及发票等凭证,然后上交至企业财务部门,办理相关的入账手续,零星购置后的固定资产经过有效安装之后,即可转增到企业固定资产中。再者,在投资购建上,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固定资产交接与验收流程,在固定资产交接过程中,企业财务部门、管理部门级保管部门必须积极参与到固定资产验收环节,并确认验收清单,办理相关的资产验收与产权移交等手续,保证三个部门固定资产新增信息相一致。

2、获得与验收内控

在企业固定资产验收环节内控评价中发现,企业在资产购置上存在质次价高现象,采购人员从中获得回扣;资产核算存在错误,企业收益指出和资本支出两者界限较为模糊;已经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按照要求办理相关的验收手续,购置成本存在计量偏差,导致资产价值严重失实。与规范性内控制度相比,企业在固定资产验收内控要点主要表现在:其一,企业购置资产后,必须有负责人编制具体的资产交付报告,并对资产实物进行确认,完善资产价值信息。当资产信息得到完善后,则由资产管理组织、资产使用组织、财务会计制作及项目管理人对企业资产交付报告进行审核,并上交到企业资产会计部门。若固定资产属于租赁性质,必须依据零购流程进行交付,并对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进行有效区分。其二,若固定资产通过收购形成,要求企业领导者必须对收购报告进行审批,并与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及监察部门进行有效合作,并签订收购合同。若固定资产通过捐赠形成,要求企业必须提高详细的资产交接清单,同时按照会计核算方式,明确资产价值,并要求经办人、资产接受者及资产管理者在受赠报告上签字认证。其三,企业权证部门必须做好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文件的归档工作,若需要查阅或者复印,必须经过上级管理者审批签字。

(二)资产的管理与维护

1、管理与维护要点

首先,通过内控评价,及时发现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与财务管理、资产使用及实物管理等部门进行共同讨论,提出具体的改善方案,并将改善方案上交至上级领导层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即可对其管理制度进行更新和完善。其次,资产使用与实物管理两个部门,必须严格依据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保证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并做好资产存放保护措施,定期进行巡查,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企业固定资产的安全。 再者, 资产管理人员在投保项目实施前,必须提交详细的投保申请,并经过审批合格后,办理相关的投保手续,若投保项目风险高或者价值大,则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投保保险方案。最后,在转移固定资产时,必须经过授权,若未经过授权人或者机构办理转移业务,或者存在管理不到位问题,将导致固定资产出现盗用、盘亏、 闲置、毁损、浪费 等现象。 要求管理部门必须深入调查与核实,并依据资产损失程度、数额及性质进行确认,并追究责任。

2、管理与维护内控

与规范性固定资产内控相比,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上的内控要点主要有:其一,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实物管理等部门,对固定资产存在问题进行积极讨论,并提出完善的管理制度方案,最后提交至上级领导层进行审批。其二,资产管理、资源使用及安全保卫等部门,必须定期检查资产安全,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资产安全。其三,若新增资产属于托管以外资产,必须确定资产托管具体范围与义务,若新增资产属于存量托管性质的资产,要求资产使用单位与托管单位应签订托管协议。其四,企业必须依据固定资产情况,面对风险高或者价值大资产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投保保险方案,并经由上级领导层审批合格后,方可执行。其五,若固定资产需要更换存放地点,必须由资产使用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并由资产管理层人员进行审批与修改,然后再提交到财务计划部门审批与修改。

(三)资产的处置与转移

1、处置与转移要点

首先,资产使用管理人员必须依据资产清查情况,及时发现资产存在的闲置问题,并上报至上级领导人进行审批;资产实物部门必须对实物台账进行认证查询,并对资产使用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与研究,并提出处置闲置资产的建议与方案,经由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合格后,提交至资产实物上级领导层进行审批与处置;使用部门必须将资产实际使用情况汇报给资产实物部门,并提交资产报废申请,由实物部门对报废申请进行严格审批。其次,如果资产实物部门需要参与到技术鉴定活动中,必须组织一支技术队伍参与技术鉴定活动,并提交详细的技术鉴定结果。对确定要报废资产,必须由实物部门将其转变为待报废资产,而资产使用部门也必须及时更新台账。实物部门经报废申请与清单提交到财务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并将资产转变为待报废资产。再者,企业必须依据企业资产实际需求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调配。企业实物部门在资产调拨时,必须向财务管理部门提交资产转移清单,并及时更新资产信息。

2、处置与转移内控

与规范性固定资产内控相比,企业在固定资产出租处置上的内控要点主要有:其一,管理部门在提交将闲置状态的固定资产进行出租的申请后,由监察审计与财务计划等部门进行共同审核,然后上报到企业领导层进行审批。固定资产实物部门与使用部门级采购部门需在审核表上签字,上报到领导层审批。企业在处置闲置土地时,必须依据企业规定与法律法规进行办理。财务计划部门必须指导处置部门及时把出租收入纳入到财务账目中。其二,资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与资产租用方交接实物,并签订交接清单。其三,按照层级对固定资产进行出租审批,以确保资产出租的严谨性与规范性。

三、结束语

在信息时代背景下,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被归入到信息化管理系统,使得资产获得、资产验收、资产管理、资产维护、资产处置及转移等环节得到更加的细化与完善,对其内部控制也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因此,企业必须对固定资产的内控制度进行有效评价,掌握其内控要点,以全面提高其内控效率与质量,才能确保企业固定资产安全。

参考文献:

[1]盛玉丰.谈企业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J].中国城市经济,2011,7(21):90-92

固定资产的审批范文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精简效能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从根本上解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环节过多、办理时间过长、行政效能低下的问题,最大限度地精减许可和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许可和审批环节,最大限度地缩短许可和审批办理时间,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对象为省、市、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设立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或核准以及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其他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

清理范围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入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程序开始到竣工验收结束的整个过程,涉及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监察、环保、商务、安监、规划、消防、城管、档案、人防、地震、电力、供水、热力、燃气、招标、水利、气象、劳动保障、卫生防疫、文物、审计等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每个环节。

三、工作原则

(一)条块结合。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本系统涉及和设定的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各设区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含扩权县(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各类园区)涉及的所有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

(二)依法审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和标准,按照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对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严格规范,能调整的调整,能合并的合并,能取消的取消,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和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予以取消或停止。

(三)非报即停。本次清理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要将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及其法律、政策依据等情况报送省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瞒报、漏报的一律视为取消。

(四)政务公开。对拟保留的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要通过听证等方式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编制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凡未公布的一律不再执行。

四、工作步骤

清理规范工作分四个阶段,于今年5月底前完成。

(一)安排部署(3月2日前)。制发《河北省清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方案》及“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统计表”(分审批类项目、核准类项目、备案类项目、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四张表格)。召开全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会议,统一思想,全面部署。

(二)自查清理(3月2日至3月25日)。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要按照统一安排,对所有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含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和外资)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清理。各级各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提出取消、暂停执行、保留、改变管理方式、可与其他事项合并或并联办理的意见,并附该事项设立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办结时限和用章情况等,同时填写“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统计表”(分审批类项目、核准类项目、备案类项目、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四张表格)。省政府有关部门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于3月20日前将清理规范意见和统计表格一并送省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扩权县(市)政府和各类园区管委会向所属设区市上报清理规范工作专题报告和统计表格,各设区市政府负责汇总市级各部门以及本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扩权县(市)和各级各类园区所报清理规范意见和统计表,形成专题报告和汇总统计表,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于3月25日前报省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审核(3月26日至4月30日)。由省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审核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报送的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或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逐项进行研究审核,提出取消、暂停执行、保留、改变管理方式、可与其他事项合并或并联办理的具体意见。

(四)审定、公布(5月1日至5月31日)。省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省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情况并写出专题报告,经省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上报省政府,经省政府审议通过后,将清理规范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机构

成立河北省清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全省清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是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具体负责清理规范工作的总体安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汇总审核,提出清理规范意见,经省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同意后报省政府审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本次清理工作情况复杂,难度较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把清理规范工作作为“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落到实处。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以及省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清理规范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组织落实。对不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通报批评。

(二)落实责任。要建立清理规范工作责任制,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哪级政府研究批准的事项,哪级负责清理规范。要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三)严格审核。清理规范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审核,真正按照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和企业、群众的愿望实事求是地进行清理规范,做到不漏一项,不留余地,不走过场。

固定资产的审批范文第11篇

一、充分认识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效能的重要意义

当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事项多、周期长、环节复杂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制约了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激发和释放企业、社会发展的活力,完善和落实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投资决策机制,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最大限度地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办理时间。省政府公布了保留和合并或并联办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明确了办理时限。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效能的重要意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和扩大社会投资。

二、基本要求

(一)依法合理。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事项、权限和程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打破常规,削减不合时宜的许可审批事项。对无法律法规依据、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审批事项一律停止,对保留的事项,明确标准、条件、时限和责任。

(二)合并精简。将同一职能部门对同一项目的多个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合并,减少许可审批环节和用章次数,实行一个公章对外。减少项目审批前置条件,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办结时限。通过市场调节、中介组织、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政府不再干预。

(三)阳光操作。制作办事指南,将管理权限、设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向社会公开。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承办、办结和告知等环节依法公示。

三、建立新型高效的审批制度

(一)建立并联审批制。在项目建设条件审查、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实行并联办理方式,涉及到的所有职能部门联合办公,一个公章对外,不再单独办理,缺席视为默认,并负全部责任。各市、县(市)政府要按照统一受理、信息共享、同步审查的要求,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审批部门要明确主管负责人进驻集中审批服务场所办公并授权到位,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站式服务”,杜绝“前店后厂”现象。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做到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完成时限和奖惩措施明确。

(二)落实限时办结制。研究制定限时办结的具体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限,逐步推行超时默认制。做好专家评审、技术分析、踏勘、公示、公告、听证等准备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各市、县(市)政府要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类型,分类制订和细化项目管理流程图,向社会公告,并接受监督。

(三)推行网上审批制。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县(市)政府,要加大网上审批推进力度,通过增强网上公示、申请、受理、审批、联办、投诉和监管等功能,开辟快捷的网上审批通道,为项目单位最大限度地提供方便。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制定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研究调度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难点问题。要明确工作分工,把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各市、县(市)政府要结合实际,细化操作规程、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转变管理方式。省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研究制定具体的精简下放措施,明确各级管理权限,加强指导,防止管理脱节。

(二)抓好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提高人员素质作为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建立完善项目审批制度的同时,对工作人员及时培训,强化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掌握新的审批流程和模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固定资产的审批范文第12篇

一、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教学科研等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者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其一,资产管理意识淡薄。部分高职院校在资产管理工作中比较重视对资金的管理,而对仪器设备管理却重视不够,存在严重的“重货币资金不重财产物资”的片面资产管理思想,对国有资产的使用缺乏系统的、有效的监督机制,短期行为较为严重,进而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另外,高职院校资产购建以各使用单位为主,“谁购买谁拥有,谁拥有谁使用”的现状形成了资产名义上是学院所有,实际上是使用单位所有的管理体制。由于资产管理与资产使用部门间的责任不明确,各使用单位之间缺乏顺畅的沟通与协调,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固定资产的浪费和使用寿命的缩短。高职院校设备高投资低效率,有的甚至长期闲置,造成严重浪费;管理手段没有采用信息化手段,依旧停留在手工登记和监管资产上,数据有陈旧和静态的特征,不能及时反映资产的存量分布和动态变化。

其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少高职院校的固定资产制度不健全,比如在资产的预算配置环节缺乏科学有效的审核机制;在资产购置环节没有清晰和规范的程序;对固定资产的长期管理也不到位未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致家底不清,资产账、卡、物不相符;未建立固定资产移交制度,造成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登记的使用人与真正的实物持有人不符,甚至少数人员离职后将其使用的固定资产据为己有,造成固定资产的流失。

其三,固定资产缺乏评估。受政府办学体制的影响,很多高职院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至今仍局限于资产账面管理, 夸大了高校资产的价值,对资产使用效益缺乏必要的评估。高职院校的资金来源除了财政拨款外,高校学费收入逐年增加,借贷资金、民营资本也相继介入。财政拨款占高校全部资金来源的比重逐年下降,只能勉强维持正常人员经费的开支,在高职院校购建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渠道多元化的情况下,固定资产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但是现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仍然未要求对教学、科研所占用的资产使用进行完全成本核算,没有制定具体的资产成本核算及计提折旧的实施办法。

其四,固定资产利用率低、共享性差。部分高职院校为了评估或其他需要建立实训室,未考虑专业设置未进行充分论证,只知道建立机房,建成后开出率利用率很低,有的甚至无长期规划购置固定资产,之后长期闲置不用,未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另外由于高职院校固定资产所有人一般为各单位或部门,难以实现资产在全院范围内共享。

其五,固定资产管理员兼职现象普遍、整体素质偏低。目前,高职院校多进行精简机构,由此出现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的纳入党政办公部门、有的纳入综合部门、有的纳入后勤部门,专职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编制偏少,有的单位甚至全部是兼职人员,这与快速发展的规模不相适应;管理人员的学历职称层次较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加之忙于应付日常的事务性工作,无法学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管理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二、基于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视角的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加强措施

高职院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合理配置”的原则。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角度提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如表1所示:

其一,建立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负责人、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分管院长、学院院长等组成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固定资产管理政策和预算。一般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于每年12月完成下一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的申报,购置计划应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并附可行性论证,行政办公设备按标准予以配置,学院每年核定一定数额的零星设备购置费、教学仪器设备由教务处初审,审核通过后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汇总上报审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审定结果,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并报学院财务管理委员会审批。批准后由财务处下达经费预算。

其二,使用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系统建立接口。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院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第三版),学院固定资产分为十六类:房屋及构筑物;土地及植物;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及陈列品;图书、音像制品(含计算机应用软件);工具、量具和器皿;家具;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牲畜。

建立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网络化管理体系,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事后监督为事前审查和实时监控,逐步形成对资产的投入需求、形成方式、调拨使用、审核报销、会计核算、处置报废的监控模式,使固定资产从需求、购入、使用直至报废都处于制度的严密监督和管理之下。 高职院校财务部门设置、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账簿;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设置固定资产分类、分户明细账簿;使用单位设置分类明细账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明细账簿应按品种设置账户,按类设置汇总账页,反映各种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固定资产卡片要登记名称、财产编号等,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员承担保管责任。 随着固定资产使用时间的延长,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与实际净值的差距会越来越大,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为了弥补这一缺陷,高校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应该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实物状态、价值情况。

其三,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以及按照金额逐级审批对固定资产的增加进行审批、审批后提出采购申请,采购进入招标流程,签订采购合同。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提出固定资产需求计划并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后并在上年所做的年度预算内填写立项设备购置审批单,设备采购科进行采购需求分析汇总并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调查库存,如果库存中有进入调拨程序,如果没有将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并根据金额的大小,由单位审批权限规定逐级审批,审批后由申购单位配合设备采购科实施采购。

图书由图书馆组织采购;各单位用创收经费、科研经费购置设备,凡单价在一万元以下,总价在2万元以下的,可采用询价或双人采购等方式自行采购,也可委托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采购;基建项目中的设备由基建处组织招标采购。除上述设备外,其他设备均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采购。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由使用单位组织实施,供货商根据使用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使用单位对安装调试工作负全面责任;资产与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需要对房屋及水、电等进行改造的,应由使用单位提出改造计划,报后勤、基建等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其四,设备的验收管理,根据收货单据或入库单采购合同暂估入账,待收到发票后暂估冲回。设备验收工作由使用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固定资产类别,由使用单位单独实施验收或由使用单位会同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相关部门实施联合验收。设备验收时,使用单位应填写设备验收报告单,验收合格后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建账立卡,资产管理科填写固定资产入库单,附申购表、发票、验收报告等并办理入库,编号、建账手续等,月末入库单汇总后交财务处签批及报销处理,财务处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其五,资产管理人员打印、黏贴固定资产编码,并登记存放地点、维修计划等。固定资产增加后由资产管理员打印资产条形码标签交由使用单位贴标签,标签上需注明相关信息。高职院校应配备具有一定责任心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资产管理员:及时做好本单位固定资产账、卡的登录、标签粘贴和有关统计报表等工作;统一办理固定资产的申报、验收、入库、领用、借用、报损、报废及其它工作;按资产管理部门要求开展本部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汇报;协助本单位离职离岗人员做好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对资产管理人员应经常进行业务培训,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其六,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定期、不定期维护,盘点等。主要包括:

(1)日常管理。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进行操作;对购置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以及基建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固定资产已届使用年限确实无法使用的可予以报废,使用年限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未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予报废处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废的理由和意见,经使用单位和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经鉴定后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汇总后经学院同意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准核销。

(2)定期、不定期维护。各使用单位设备维修费应采用“核定经费、超支自理、结余留用”的原则,各部门进行设备维修,首先应由使用单位设备责任人填写《设备维修申请表》,经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实施维修,并由本单位组织进行质量验收,记录维修结果。各部门设备维修费用,在学院核拨的设备维修经费中开支,验收合格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设备维修审批单》平时由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或其他指定的专人保管,每学期结束时上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3)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与财务处应保持定期、不定期对账,确保账账、账卡、账实相符。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和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每年需进行账、物清查、盘点,主要查明账面结存与实有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确保账实相符。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内部每年应由资产管理员组织一次清查、盘点,使用单位在日常实训室管理过程中也要注意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由使用单位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经批准后调整账目。

参考文献:

[1]程艳军:《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当代经济》2009年第1期。

固定资产的审批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1.在单位实施固定资产的具体方式

1.1岗位分工控制

1.1.1分清产权关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产权不明晰导致的责任界定模糊是造成固定资产管理弱化的最根本原因,所以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首先必须分清产权关系,明确责任范围,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单位直至个人。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对达到标准起点的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入账。

1.1.2要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要求,合理设计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在兼顾运营效率的同时形成一整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预算编审、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各单位应当配备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单位对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1.1.3对于一个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不得由同单位的一部门或个人全负责。

1.2授权批准控制

1.2.1将所有固定资产业务都纳入授权批准的范围;将固定资产业务的相关人员分为审批人和经办人,并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1.2.2应根据固定资产的重要性和金额大小确定不同的授权批准层次。

1.2.3应规定每一类固定资产业务的审批程序,以便按程序办理审批,经避免越级审批、违规审批的情况发生。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固定资产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1.2.4规定被授权人在履行权力时应对哪些方面负责,应避免责任不清的情况出现。

1.3预算控制

预算制度是固定资产内部控制中最重要的部分。通常,大中型企业应编制旨在预测与控制固定资产增减和合理运用资金的年度预算;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拟购建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小规模企业即使没有正规的预算,对固定资产的购建也要事先加以计划。

1.4购建控制

购建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及使用部门共同参与论证、招标等环节的工作。对大、中型购建项目宜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政府采购除外);零星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严格签定并依法履行合同。基建项目的竣工决算要经过中介机构审核并出具报告。

1.5验收控制

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参加,根据不同的取得方式(包括:外购、自行建造、接受捐赠、外单位调入等),将实物与购货合同、供应商的发货单及捐赠方等提供的有关凭据、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单);财会人员根据验收单及时登账。对经营性租入、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应设立备查登记簿专门登记,验收时相关部门和财务部门必须明确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属,如检查房屋产权证、车辆行车(运营)证等权属证明文件,对于权属不清的固定资产需及时补办相关手续或专门提供依据,经明确后方可验收入账。

自建工程,当建造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1.6保险控制

为防范和控制固定资产的意外风险,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投保制度。在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下,选择合适种类的保险。单位必须首先明确投保固定资产的范围和标准,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等拟定投保方案,经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办理单位手续。

1.7(七)转移使用控制

各个业务部门获得使用固定资产的授权后,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提出固定资产转移申请,之后进行有关的固定资产出库业务。管理人员要把握好核对环节,即对准备出库的固定资产数量、规格、使用部门等要素进行核对,防止出现错误。其次是固定资产出库登记制度,即每一项固定资产的出库业务都要登记使用部门名称、固定资产转移时间等要素。固定资产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和仓库管理部门交接固定资产要有记录,以及固定资产转移入库要有记录和责任人交接要有记录。。

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折旧、减值等相关会计核算。。折旧费用按规定计算,固定资产记账员在每月对折旧费用的变动作出分析。

2.进行执法检查和监督并建立奖惩制度

单位当建立健全对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单位实施固定资产的具体方式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把固有资产的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作为监督的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单位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建立单位固定资产保值考核奖惩制度、领导干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使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作为组织部门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单位法人与部门负责人签订《资产管理责任书》,促使单位各级领导充分认识到管好固定资产的重要性,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

单位设计良好并运行有效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可合理保证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固定资产的审批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内部控制;风险

一、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风险

1.审批不严导致固定资产盲目增加的风险。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首要环节是固定资产的增加。根据企业生产投资规模的扩大合理增加固定资产可以减少沉没成本的发生,降低不必要的支出。因此,固定资产增加环节需要建立有效的控制措施。但是许多企业往往以资产的占有量等来评价管理层或相关部门的业绩,导致企业存在一味扩大固定资产规模的动机,虽然要求固定资产的增加必须通过科学的调研和周密的分析并通过市场调查以确定固定资产增加的可行性,但在执行时力度不够或把关不严,决策草率、审批失察,加之决策信息不充分以及决策者能力不足、风险认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投资失误频发,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相对过剩和绝对过剩。更有甚者,固定资产项目投产之日便开始亏损,无法获取应有经济效益,造成较大的投资损失。

2.管理不到位导致固定资产闲置的风险。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审批、购建、日常管理和处置等各个环节,涉及生产、财务、采购、科研等各部门,其中日常管理主要目的是保证固定资产在生命周期内有效运转,是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有关固定资产的信息量呈几何级数增加,但是许多企业的管理者往往沿用原有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导致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与实物管理部门衔接不到位、沟通不及时,不能准确记录和核算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形成“信息孤岛”,相关管理人员离职后跟进管理不及时或者不相容岗位未有效分离限制了固定资产的配置和利用,导致固定资产重复购置或无效购置或闲置,使企业和社会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损失。

3.认识不到位导致固定资产更新滞后的风险。利益驱动因素和价值最大化要求企业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保持固定资产的更新换代,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风险也会增加。企业的管理层为了确保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可能牺牲公司的利益,延迟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层更侧重于获得稳定的收益,导致固定资产更新滞后。我国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多采用直线法,未考虑物价上涨和技术更新换代对折旧方法的影响,企业设备老化情况更为严重,许多“油老虎”、“电老虎”、“煤老虎”长期得不到更新,物耗高,单位能耗产出仅为日本的1/10。为了保持利润、税收及职工生活福利,固定资产实际损耗大大加速,造成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不足;再者固定资产延迟入帐的现象,也影响了固定资产的更新换代。

4.固定资产处置随意性风险。固定资产具有使用后实物形态保持不变的特性,这一特征也使相关人员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具有了更合理的理由。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如果监管不力,固定资产处置随意性可能性就会增加,特别是国有企业财务部门不参与购入固定资产的验收,仅凭一纸发票入账,存在以国有资产购置为名购置私人物品的隐患,如笔记本电脑、高档手机等产品。再者为了个人利益,企业对已提足折旧但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可能违规处理,例如,将使用4年的车辆低价处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到位,固定资产处置审批不严或无需审批也是导致固定资产处置随意性产生的因素之一。企业内部各分支机构之间缺乏完善的固定资产调拨手续也使随意处置固定资产有机可乘。

二、防范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的措施

1.完善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制度。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制度,明确界定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审批程序,确保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经过相关人员的审批,无审批不购置。结合企业管理和效益的需要,不同类型固定资产的购置要有不同层级的管理人员审批。一般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在采购部门充分了解和掌握供应商的基础上,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专用设备的购置应制定特定的业务处理和审批流程;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采购,企业应成立专门管理小组在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通过招标等两项手段进行。

2.建立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使固定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会计监控衔接于一体,使各个管理过程高度一体化,确保固定资产各个管理环节都在有效控制之中,从而有效防范固定资产管理风险,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降低固定资产使用成本。建立固定资产电子档案是固定资产管理有效运行的书面保证,完善固定资产的档案才能使固定资产管理过程实现便捷的追溯,才能使管理和监督深化。固定资产电子档案应贯穿固定资产管理的全过程,贯穿固定资产生命周期的始终。

3.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机制。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效果必须加以恰当的监督,特别是与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岗位的设置、领导层的重视程度都会对固定资产的运行造成影响。通过建立科学严密的内控制度使固定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的控制与监督。对此,企业应保证以下几个方面得到有效的执行:一是管理层重视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避免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岗位的产生和权力的滥用;二是建立部门之间的相互牵制制度,定期实行岗位轮换和定期稽查制度;三是通过现代化的网络实现信息在企业内部的共享和流通,增强固定资产信息的可视化和智能化;四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管理,将固定资产管理纳入日常考核和其他考核中,做到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参考文献:

固定资产的审批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医院;固定资产;管理

[作者简介]李艳萍,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会计师,广西南宁530021;李艳丽,广西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会计师,广西南宁530022

[中图分类号]F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08―0069―03

固定资产是医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根据医院固定资产的自然属性,结合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共分为五大类:房屋和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医疗业务活动的特殊性使得医院固定资产种类繁多、品种名称复杂、用途多样、其价值在医院总资产价值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一般要占医院总资产的60%~70%,其中专业设备占固定资产的50%左右。固定资产是开展医疗活动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其安全性、完整性、真实性对医院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影响极大,医疗收入中的60%来源于专业设备的使用,也是医院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保证。因此,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于维护医院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流动性及使用率、节约医院的资金、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目前医院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寻求解决的办法。

一、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造成账账、账卡、账实不符

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职责、权限不明确;相互之间沟通不够,缺乏制约,存在相互扯皮现象;分级管理方面出现脱节问题,造成固定资产账账、账实、账卡不符。如部分医院只在财务部门设立总账,未设财产会计、无实物明细账,有些即使有明细账,也常因管理不严,未能及时与总分类账对账,从而使总分类账与明细账不符;管理人员更换时,不能完整交接账簿,甚至不交接账簿,造成资产总账和明细账不符;在设备购置时,无专人验收且技术资料不能及时归档;资产管理人与使用人分属不同科室,盘点发现账实不符现象,因分工不明确,不能及时协调解决,盘点过后就元人过问此事;有的医院大楼已投入使用多年,但仍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财务无法入账,造成资产盘盈;资产使用后,因管理不善,卡片丢失,不及时补办,造成账卡不符;使用科室对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不强,科室间出借或转移手续不完备,固定资产增减变动不及时办理登记手续,负责人变动或调动时不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以上这些情况都将导致资产实物脱离账、卡的监督,资产损坏或丢失时无人问津,从而造成资产流失。

(二)资产购置时没有充分论证,致使资产使用率低下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许多医院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力,都在不断地扩大基本建设规模和添置、更新仪器设备,但往往只注重设备的先进性,对其实用性、重复性关注不够,在缺乏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相互攀比、盲目购置,使高投入无回报或高投入低回报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医院在没有充分了解大型和贵重仪器设备操作使用的必要条件,甚至是在培训人员还难以达到操作技术规范的要求时,就购入仪器,结果造成仪器设备闲置,利用率不高,随着技术损耗和自然损耗,很快被淘汰报废,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直以来医院各科室申请购人的资产、设备基本上终身在该科室使用,直至报废或丢失为止。很少有人关心使用科室是否还在使甩该项资产,或是已闲置不用、根本无须再用,导致医院内某些资产、设备在部分科室闲置,而同样的资产、设备却又被另外的科室申请购置,浪费现象严重。由于已购置的资产、设备缺乏流动性,导致医院的部分资产、设备利用率低下。

(四)固定资产财务处理不规范

如有的医院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住宅并未根据房改结果相应调减账面价值;有的旧建筑,由于拆除或重建,原房产的账面价值已不存在,但财务账面上未作相应调整,导致虚增医院的资产;按财务制度的规定购入的固定资产应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但许多医院购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不完全,往往不计入运输、装卸、安装等费用,只按发票价入账;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应按固定资产原价加改、扩建的支出,减改、扩建过程中发生固定资产被拆除、更换部分的价值及变价收入后重新对固定资产定价,但许多单位简化手续将其作为维修费用直接列支。

(五)管理混乱

捐赠、上级拨入、外单位赠送、购医疗设备时配备或赠送的设备,入库不及时、人为不入库、入库时验收人员不到场,造成部分设备被遗漏验收入库,管理混乱。用政府或财政部门拨入的科研经费购入的固定资产难以全部入库,往往科研课题完成,课题组解散,部分资产如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手提电脑等变为私有财产,使单位和国有资产流失。

(六)资产处置随意、报废把关不严,导致资产流失

有的医院在固定资产调拨时只由双方约定,不经任何法律手续,资产随意转移,容易导致资产权属不清,责任不明;有的医院资产出售时不审批、不评估、不公开;有的医院因设备的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不注重日常维护,在使用的过程中,对其性能和操作规程掌握和使用不当导致设备不同程度的损坏,尚达不到报废程度就人为地报废;有些资产入账、卡不全,或被保管人拿出单位,用于个人目的,随意申请报废。报废后对资产的处理没有明确规定,由单位自行处理,如把关不严,极易造成资产流失。

二、完善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几项措施

(一)医院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建立固定资产业务岗位责任制

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不能由同一部门或同一人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以防范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同时医院应配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并加强对其后续的教育培训工作;对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始终保持一支高素质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只有同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建设,提高职业道德、业务管理水平,明确岗位职责,才能充分发挥他们在固定资产管理中的作用。

(二)建立固定资产授权批准制度

各医院应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程序、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以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不准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审批人应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在职责范围内根据审批人的意见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三)建立固定资产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为保护医院的利益,保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医院应成立专门的招标采购领导机构,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严禁一人单独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规范医院招标采购活动,确保采购活动有序进行。在新增大型、高精仪器设备和改扩建维修项目前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成本效益分析,必要时还应聘请专家进行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部门审批及进行公开招标购置。

(四)建立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制度

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医院要区别固定资产的不同取得方式,对外购、自行建造、接受捐赠、上级拨入、随购买的仪器设备配备或赠送等方式获得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与购货合同、发货单、捐赠方提供的有关凭据、资料进行核对,办理验收手续,并及时登记人固定资产账薄。

(五)建立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控制制度

1.建立固定资产归口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的职责权限,确保固定资产管理权责明晰、责任到人。建立财务部门、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三账一卡”制度,做到财务部门有账、财产管理部门有账有卡、使用部门有卡有物,使其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2.加强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及时掌握其价值变动的情况,确保固定资产增、减依据充分、计量准确,账务处理正确。

3.建立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固定资产正常运行,控制维修保养费用,提高使用效率。医院管理部门应对资产设备,尤其是大型设备配备专人负责定期维修、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固定资产故障率,延长其使用寿命,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

4.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医院应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在清查过程中,财务人员要协同财产管理人员到现场逐项清点,检查“固定资产卡片”与实物核对是否一致。对账外资产要及时查明来源,补办手续;对盘亏和毁损的资产,必须认真分析,查明原因,经审批后按规定处理;对科室间调入、调出未办理手续的要及时补办手续;对被盗、人为破坏的资产,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在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除盘点资产的数量外,还要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情况,检查有无长期闲置、不适用、多余的设备、资产,有无因使用不当、维修保管不妥而损坏的设备、资产。对损坏的设备应及时修复,投入使用。对闲置、多余的设备应及时调出,拨给有需要的科室,盘活现有的资产和设备,做到物尽其用,减少医院的资金占用,提高医院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