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范文

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范文

消防工程验收标准

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第四条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第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应当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第二章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并承担下列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设计的质量责任:

(一)根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二)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二)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三)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监理责任: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提供图纸审查、安全评估、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标准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出具的审查、评估、检验、检测意见负责。

第三章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第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十四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第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对申报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一)新建、扩建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三)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四)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五)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对具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数不应少于七人,并应当出具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专家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专家评审会后五日内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送申请材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对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专家同意的消防技术方案,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

第二十条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

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对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重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程建设消防安全和质量责任。

第四章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

第二十五条对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

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后,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并通过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预设的抽查程序,随机确定抽查对象;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五日内按照备案项目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或者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现消防设计不合格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改正;已经开始施工的,同时责令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施工,对消防设计组织修改后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复查。经复查,对消防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书面复查意见,告知建设单位恢复施工。

第二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竣工验收抽查时,发现有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或者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改正。

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使用,组织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复查。经复查符合要求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书面复查意见,告知建设单位恢复使用。

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处罚,责令建设单位在五日内备案,并纳入抽查范围;对逾期不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备案期限届满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建设单位,责令其停止施工、使用。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一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实行主责承办、技术复核、审验分离和集体会审等制度。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主责承办人、技术复核人和行政审批人应当依照职责对消防执法质量负责。

第三十二条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互联网上设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结合辖区内建设工程数量和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情况,统一确定消防设计与竣工验收备案预设程序和抽查比例,并对备案、抽查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的抽查比例不应低于百分之五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人员应当依照本规定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实施备案抽查,不得擅自确定抽查对象。

第三十三条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近亲属,或者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办理公正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建设工程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举报,应当在三日内组织人员核查,核查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时,不得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产品设定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地区性准入条件。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指定消防产品和建筑材料的品牌、销售单位。不得参与或者干预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施工、消防产品和建筑材料采购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依据、范围、条件、程序、期限及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应当在互联网网站、受理场所、办公场所公示。

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三十九条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具许可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其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依法撤销许可意见:

(一)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的;

(二)建设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超出法定职责和权限作出的;

(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

(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作出的。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第四十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中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五条二款、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造成危害后果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处警告。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第四十四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一)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改变消防设计,降低消防安全标准的;

(二)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备案,且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

(三)经责令限期备案逾期不备案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函告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一)建设工程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

(二)建设工程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抽查不合格的;

(三)其他需要函告的。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工程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验收的申请,不予受理、审核、验收或者拖延时间办理的;

(三)指定或者变相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

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范文第2篇

[关键词]消防给水 监督审核 问题

中图分类号:X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2-0025-01

引言

按照消防火灾中的各种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其中90%以上的火灾现场都是可以成功补救的。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准确的分配火灾现场的消防水系统,确定消防设备、水量、水压,保证消防设备的完整性。往往火灾补救不成功是因为给水系统处理不合理的问题,造成现场的火势控制不及时,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各种安全隐患。根据消防给水系统进行严密的监控、审核、验收和监察,及时准确的发现消防给水系统的各种监督审核问题,采用有效的消防水源监管办法,提升消防给水检查效果。

一、消防水源的有效勘查处理

按照消防实际检查标准进行合理的分析,严格的控制水源周围的设备安防位置,明确水源的利用效率。在合理的监督管理下,及时准确的分析实际监督检查办法,对没有采取合理措施的消防设备进行处理。根据《消防设计规范标准》的相关法律内容,建筑物的体积超过1500m3的时候,需要在有效的水源范围内进行调整,严格的控制实际各个方面的标准和规定,根据建筑设施建设处理过程,明确实际消防栓的固定位置,确保建筑物环境的安全处理过程。

在没有水源和市政设备官网的位置,需要根据设置消防给水渠道,准确的审核验收中的各个环节,确定水源位置,储备水源的量级爱哦准,严格的控制实际有效可以掌控的范围。根据市政官网实际的设施位置,注意观察监督实际水管的压力、官网环境、消防栓的数量和位置。按照实际施工的设计图纸,明确实际有效监督管理审核标准。按照室内水总设计图纸进行有效的z查分析,确定室内外验收工作。根据实际检验设备的标准和质量,准确的分析设计图纸安装指标,确定对消防给水的防寒保护。

二、官网进出水表的验收管理

官网进水口的表需要采用有效的审核标准,充分的注重实际消防水量控制标准,对实际数据不合理的情况进行及时的整改,记录统计水量的使用情况,明确消防水量大小,对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例如,建筑物外需要设置合理的消防栓,同时配备室内消防栓,按照水泵实际结合程度,确定出水管网的直径接管位置,明确实际审核档案标准。按照水表的实际水量和水压,准确的分析实际用水的量级。当发生火灾的时候,需要及时对消防设施进行快速的处理,对不及时进行的火灾问题进行改进,对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进行处理。按照水管网进口实际表的验收检验过程,采用有效充分的给水管理方案,确定进水表的验收过程,明确实际生产活动中的用水量级。当消防用水量变小的时候,需要控制进水管的实际用水量,确定实际水表的消防使用量,保证其准确。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往往用水量较低,消防用水量大,需要采取独立的管道网络进行消防用水的处理,避免水量统计不合理。另外,生活用水与消防管网用水在实际用水表的安放位置上有所不同。为了保证火灾发生时,可以快速的发开消防管道,满足消防用水的基本需求,需要将消防设施放在合理的明显位置,保证标志的明显,对管理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的熟悉化管理,提高设备的操作合理性。

三、消防给水系统末端试水装备游侠验收审核的标准

消防给水末端装置需要合理的自动化检查系统,设置特色的数据检测分析控制标准。根据《自动化检验设计规范标准》,准确的分析实际自动化喷水系统,明确实际检测系统是否有利于实际报警功能标准,明确每一个报警阀门的末端设置。在建筑中需要根据实际的使用情况和使用过程进行合理的分析,明确末端试水完整方式和方法,确定自动化喷水系统灭火的合理性,提高整体系统的完整性。

四、对消防水泵进行有效的实验检查和审核

根据消防谁捧系统进行有效的验收检查分析,明确实际泄压装置。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合理的规定,确定消防水泵官网的安装检查位置和使用方法,根据实际消防水阀门进行合理的系统设定,对施工和设计标准进行有效的监控分析,确定消防水泵实际的安装位置和给水标准,对可能存在的各种消防工具不合理性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处理。在工程验收过程中,需要明确实际的工程验收标准,注意泄压实际过程,对装置位置和安装情况进行合理的分析,确保消防水泵可以有效的正常运行。

五、消防给水系统的有效管理和维护分析

根据消防建筑施工管理过程,明确施工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认真学习《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和设备管理维护标准》,根据消防规定进行检查分析,制定每日巡查标准,及时进行各项设备的单项检查,每年采取联动方式进行检查分析,确定各个单位实际的日常维护标准和管理办法,对实际的情况进行及时督促分析,确保建筑物内消防给水系统的有效运行,为人们的日常生活环境安全和管理维护提供良好的管理标准。

结语

综上所述,消防给水系统的消防监督审核过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分析,通过人员的规范爱哦准防护建设,明确消防设备实施和维护前需要做的整改标准,充分完善生存环境的安全设置级别,保证人们的生存财产的安全性,尽可能的解决消防给水系统中的各种安全隐患问题,提升消防设施的建设和规范,保证消防监督审核的准确性,避免消防给水系统监督审核验收出现问题,影响有效的消防水系统正常运营。

参考文献

[1] 低阻力倒流防止器在消防给水系统上的应用[A].季能平.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20周年庆典论文集[C].2007.

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范文第3篇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设工程越来越呈现出投资大、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参与力量多,影响质量因素多等特点,很多企业在发展的同事,忽视了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问题,致使建设工程遗留下来很多先天性的安全隐患,那么如何减少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隐患,做好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工作,无疑是防止不合格工程投入使用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严把建设工程申报质量关,大力提高建设工程设计质量。

设计单位正确地把握消防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合理地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可以从根本上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是消防部门应加强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和研讨,互相学习消防技术规范,增进交流与理解。由于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种类繁多,对于一些消防技术标准,往往设计人员与消防部门审核人员存有不同理解,消防部门应将内部研讨、论证的结果及时向设计单位通报、沟通,或者采取召开联席会的方式,邀请设计单位人员共同研讨不明事项。通过学习交流,可以加大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消防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了消防设计责任意识,更有利于消防审核人员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有利于保证建设项目的设计质量。

二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意识,确保建设工程设计质量。由于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市场竞争压力大,低价承揽业务,缺乏对本单位设计水平的正确评估,在加上无原则的迎合业主心理,往往会造成设计粗糙,容易遗留下先天的安全隐患。之所以设计单位会忽略安全项目的设计和管理,根本原因就是责任制未加以落实。要保证建设工程的消防项目质量,就应该先行落实设计单位在消防设计方面的责任制,在完成消防设计工作的同时,要及时跟踪消防建设,直至项目竣工完成消防验收工作为止。这种责任制的落实,可以保障建设项目从消防设计到实际工程的监控和管理,保证建设项目的消防质量。

三是严格设计审查,从源头管控,排除“先天性”安全隐患。设计单位往往由于业主单位的要求,降低消防投资标准,往往采用“打球”的战术,未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计;或者由于设计单位自身技术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设计人员较少等原因,降低了消防设计标准。消防部门一定要加强对建设工程设计图纸的审查力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消防设置场所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保证图纸设计的科学度和完善度,坚决不允许不合格消防安全设计工程进行施工。

二、加大对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管理,做好消防设施施工监理工作。

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承担着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问题和质量问题,对于消防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必须做到: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同意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设计图纸存在差错的,及时向设计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反馈意见;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作好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

消防监督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范要求严格按图施工,主要应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施工安装单位的资质和消防产品的质量,二是抓好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施工质量,定期不定期的对各施工环节和消防审核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尤其对隐蔽工程及某些施工安装标准和调试情况,实施重点监督,保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施工安装满足设计的要求。

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工作,筑牢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道防线。

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是对消防项目建筑的把关,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对每一个建筑项目进行检查,切实做好对消防设施的监督工作。消防验收前,消防机构应要求建设单位进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切必须取得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在竣工验收时,消防监督部门要按照有关建筑自动消防设施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仔细的检验和评定,对任何存在问题,必须责令找出原因并彻底改正。如果一次验收通不过,一定要坚持原则,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直到全部通过为止。同时,消防机构也要加强对验收工作人员的专业培养,提高验收消防验收工作人员自身消防法律意识以及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

四、做好工程验收后移交工作,及时列入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始终保持完整好用状态。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由大队不同执法人员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流转和接收。

一是按照“消防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及时划分单位的监管范围,明确监督管理责任。一些工程在经过消防安全验收后,由于后期移交工作没有完善好,致使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都未列入监管范围,出现了消防监督管理上的失控漏管,在加上建设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往往不久就会出现消防设施损毁等情况发生,继而造成一些新的火灾隐患。所以建设工程在经消防部门在验收合格以后,一定要做好移交工作,逐级落实责任,保证我们每一个工程都能够及时列入监管范围,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二是督促单位做好消防设施维保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以后,一定要联系一家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随着建筑使用时间的推移,消防设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出现或大或小的毛病,为了及时排除故障,快速恢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每个设有消防设施的企业一定要做好消防设施维保工作,培养一些懂得消防系统知识的工作人员,及时与维保企业沟通,保证消防设施在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能够得到恢复。

三是及时堵塞安全漏洞,对验收过程中未及时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告知验收部门和人员。

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范文第4篇

【关键词】:设计;建筑设计;环境艺术

【 abstract 】 : the examination and acceptance of the two fire control work is national law gives public security fire control authorities of fire control institutions a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function, and the people's fundamental interests is closely linked.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examination and acceptance of fire existent problem, put forward to strengthen construction project examination and acceptance of work of fire prevention effective measures.

【 key words 】 : design; Architecture design; Environmental art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建筑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学科、各领域,特别是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标准不断出现,使得一项建筑工程涉及面更宽、更加复杂。在全国近几年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大部分建筑工程的火灾隐患都是在建设之初形成的先天性火灾隐患。因此,提高消防工程验收的合格率,对于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消除控制火灾隐患的发生,是一件非同寻常、至关重要的工作,必须给予极大的关注。下面笔者从当前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进行探讨。

2建设工程消防审核与验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体制、观念、价值取向、利益主体的变化,建设、设计、施工、消防设施检测、消防产品生产单位作为市场主体,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不规范行为比较严重,加上缺乏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消防监督体制不顺、消防监督力度不够,建筑工程防火审核与验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

2.1建设单位

一些建设单位在对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工程审核验收的主观认识上存有偏差,或是以减少消防工程投资为牺牲来减少整个建筑工程中投资的主观故意,或是消防工程产品质量本身就不合格,工程质量存在的情况连建设单位也无法预知。不管何种情况,建设单位对消防工程质量好坏的兴趣远远低于公安消防部门一纸验收合格的意见书。

2.2设计单位

一些设计单位虽然能够在设计中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的防火技术规范,但由于市场竞争的需要,过分迁就于建设单位的要求,不考虑建筑工程规范的客观情况,造成设计图纸在消防审核中不能发现问题,但在实际施工中由于客观无法达到,形成缺陷而无法通过消防验收。比如在不少设计中对办公室区域、商铺卖场等部分进行大空间设计,理论上是满足消防技术标准的,但业主往往在消防验收后,进行分隔,造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设施取用方面造成火灾隐患,给消防后续管理带来困难。同时在消防设计审核过程中,还发现一些设计单位“套图”现象十分严重,往往对比较接近甚至差异很大的工程项目都进行套图设计。设计中对消防给水、报警喷淋设施等很多部分,特别是一些文字性说明的设计并未修改,死搬硬套。

2.3施工单位

一些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和防火施工验收规范施工,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作业,擅自将消防水管管径变小,将防火涂料变薄等等,一些施工单位为了拿到工程定单不惜冒违法违纪大忌,或是表现为明知故犯的偷工减料、降低标准,或是表现为迁就甲方违规作业共同违规违法,从而造成建筑防灾系统安装施工不良、先天不足。另外,还有很多单位都是近几年来初步涉足火灾报警产品等消防设备领域,更有些单位拿到订单后临时拉队伍,施工人员不经专业技术培训仓促上阵,对消防产品及施工布线等安装知识了解甚少,施工作业中,不遵守国家技术标准,经常发生接线混乱,安装位置不准等问题,导致系统不能开通,还误以为是厂商的产品质量问题。

2.4监理单位

一些监理单位虽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承接业务范围内所有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各项目监理部所采取的安全工作措施等安全监理行为进行考核,但实际效果来看并不是很理想。监督单位开展企业内部的安全教育工作,落实项目总监上岗前的考核,督促各项目监理部必须制定规范的安全监理程序还不规范,对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不大。

2.5消防机关

监督不力,源头关把不严,一些消防监督人员不重视消防审核验收,认为建筑消防验收由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站检验就可以了,消防监督人员审核验收只不过是走一走过场而已,把建筑消防验收全部寄托在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站上,从而放松了消防验收工作。实际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站只对现有消防设施进行检测,至于建筑防火、建筑消防设施的整改情况、室内装饰等就不在其检验范围。而经建筑消防检测站检测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在消防总体验收过程中,不能通过验收的事时有发生。有的消防监督人员不严格按程序、规范等把好建审、施工检查、竣工验收关。例如有的消防监督人员未能及时地发现设计图纸存在的问题,不能全面、准确地提出审核意见,甚至对比较简单的诸如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室内消火栓安装位置等问题也提不出意见来,对缺乏主要的消防设施设计图的设计图纸,草率地下发同意设计的审核意见书;在施工检查中,有的消防监督人员对消防监督检查程序不熟悉,对被检查的场所束手无策、无从下手,对一些明显的问题查不出来;有的消防监督人员对消防产品、消防设施不熟悉,不会使用。这些都百接影响了建筑消防监督的力度和作用。

2.6 消防技术规范

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修订周期过长,不明确、不具体,甚至相互矛盾,而且定性规定较多,缺乏统一的量化标准和建立在系统工程、数学物理模型基础上的推导、演算和分析,无法解决新材料、新技术带来的新问题,也带来消防机构执法弹性较大的问题。

3加强建筑工程防火审核与验收工作的有效措施

建审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与消防监督管理模式改革相适应,以保证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整体协调发展。

3.1 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针对建审人员匮乏而又无法按需配备的实际问题,要从提高建审人员业务素质,优化和改善建审队伍人才结构、知识结构入手,加大培训和再教育力度,树立和强化法制、平等、效能、科学、学习理念,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问题;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77-0067-02

当前,随着我国建筑工程的规模不断的扩太,其建筑的高度也在不断的增加,而建设的速度也在逐渐的加快,与此同时这就考验了建筑工程的消防是否安全,在建筑工程当中,这是尤为重要的一项验收工作。现阶段,由于经济在快速的发展,一座座高接大厦不断的崛起,而建筑火灾的发生也是屡见不鲜的,而造成这方面原因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建筑工程在验收消防时不到位,没有进行严格的把关所造成的。由于建筑工程在竣工以后,消防验收是作为极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它密切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以及财产利益,对此,在验收过程当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加以改善。

1 对于消防验收工作当中的主要问题

1)在部分的建设单位当中,他们为了自身可以获取更大的利益,便无正视有关部门的消防验收工作,并且降低了在消防工程上面的重要支出部分,更有甚者会应用一些较为劣质的工程产品以次充好。此外,在消防工程所存在的缺陷上面,作为建设单位他们并不负责,也没有及时的指出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只是为了通过验收而已,在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时,只是以应付的态度蒙混过关,隐瞒工程验收人员,从而给消防工程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2)在一些施工单位中会因各种原因,未按照施工图纸以及防火要求进行施工。例如,在建筑的通风以及空气调节系统当中的风管道,由于在穿越防火区的位置或者是在垂直风管和水平风管交接位置并没有设置要求的防火阀;要求消防设施必须要应用的防火电缆也只应用了较为普通的一些电缆电线;要求应用钢管的,也只是应用了一些塑料管;把不燃性的材料换成为可燃的材料等等。由于这些所存在的问题都会成为建筑防火的重要隐患。而一些施工单位还会认为工程验收工作只是做表面工作,并没有完全重视,所以把防火门窗只应用为普通门窗来代替,在建筑当中也没有明确疏散门的具置,要求安装的消火栓位置与图纸规范也并不符合要求,这些较为严重的问题在消防验收时都没有严肃的进行处理,完全改变了规范要求的性质;

3)在一些施工单位当中,由于在进行工程投标的过程当中会对工程量作以隐瞒,以低报价投标,所以在工程造价上面会存在很大的缺口,从而影响了工程的总体质量。此外,由于一些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对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并不熟悉,也并不了解,所以也没有按照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以导致安装技术错误。比如,在末端的试水装置没有安装在管网的末端,可以测试到水流量和压力,但所测试的结果并不准确;把防排烟系统的线路没有按照规定连接,从而造成送风阀排风,而排风阀进行送风;必备的应急灯亮度不够,如果进行疏散时,其指示标识的方向容易发生混乱;其防火卷帘的无联动功能以及应急操作的主要装置,不能及时的进行应急操作和远程控制等等。另一方面,由于一些施工部门为了收取欠款,则会把消防设施进行人为的故障,从而导致设施无法正常的工作运行。在部分的检测单位当中,如果遇到检测项目不合格的情况下则会避而不检,甚至当检测到不符合要求的部分项目时所出具的结论是合格的,出具虚假的工程检测报告等问题。

2 提高消防验收的主要对策

1)(1)必须要从源头上控制其乱搭乱建的现象,提高消防申报工作的管理制度,未经消防管理部门允许审查的前提坚决不允许建设开工;(2)对于工程的设计当中,作为设计单位必须应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消防管理责任制,并且请专人对其进行负责管理,而负责管理的人员必须要了解消防设计的管理规范,实行审核制度,建立工程消防设计的追究制度,要在源头上把好关;(3)必须要对建筑施工单位加大管理力度,作为建筑单位必须要把消防施工交给具有合格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并确保其质量;(4)作为工程的设计人员必须要经常到工地现场进行巡查,观察施工单位的质量要求,设计标准等。对于施工单位所应用的材料是否达到标准要求,掌握建筑所用的消防设备以及防火材料等是否达到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等方面;(5)在施工过程当中必须要建立完善的消防验收工作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消防监督工作,同时作为监督人员也应全面地掌握专业的消防技术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和消防法规制度等方面的整体水平;(6)作为建筑单位必须要根据国家的工程防火技术要求规范对其报送消防设计的文件和图纸等相关资料,并且严格要求设计单位,从而确保设计方案可以满足消防规范的标准;

2)由于在建筑工程当中的消防工程是作为一项综合性较强的系统工程,因此,如果要对其做好监督工作,这就必须要加强监督人员的消防知识,从法律法规上进行全面的学习,从而提高他们自身的综合能力。在审核图纸的过程当中,必须要按照国家设计要求做好防火工程,如果发现在工程设计方面存在不合理、不恰当以及不完善的因素时,必须要及时地对其提出,以达到改正要求。如果在在施工检查的过程当中,应提高指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对其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应对其进行复查,以确保施工质量。同时也要对其施工质量体系进行抽查,如果不具备实力的施工单位的,坚决不予应用。作为建筑单位也应定期的对安装单位的资质做审验,应严格控制施工资质的相关审批手续,并且在工程进行验收时,应加强验收的管理力度,如果没有达到合格标准的,必须要进行限期整改,还应进行复验,以达到合格验收为止;

3)如果没有消防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是不可以承接工程消防设计的。作为消防设计的管理部门必须要对具有消防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时复查,并且要对设计单位的防火设计质量和审批情况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管理,并且要从各个环节当中加强提高防火设计的管理要求。

3结论

总而言之,由于建筑工程在消防验收时是作为一个较为综合的系统工程,它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如果要做好消防验收工作就必须要加强提高监督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基础理论,应提高工作人员自身相关消防验收知识的综合能力。

参考文献

[1]董玮.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探讨[J].科技风,2011(11).

[2]陈治观.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J].广东科技,2008(20).

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范文第6篇

按照建筑阶段一般划分方法,消防工程项目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一样,有五个阶段,即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按照我国建设程序,消防工程的生命周期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工作、建设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六个阶段。在以上阶段中应注意以下要求:消防工程的设计与总体工程一起设计,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初设和施工图设计等过程中均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要在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同意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合格后才能施工;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给的消防工程施工资质证书;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除要有相应职称外,所有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施工中如需变动消防设计,须取得原先审核的消防机构书面同意或重新备案;在工程竣工后,消防工程要有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出具合格报告后,交消防机构备案;消防工程要在该建设工程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消防工程在交付使用后,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进行培训,通过有效管理才能正常运行。

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设计资质,设计人员要求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充分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不能为了迎合业主要求,擅自降低设计标准,从而降低消防施工质量。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在这个阶段施工单位应做好图纸自审工作,找出图纸设计中存在的影响今后施工、验收和使用的隐患。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中,提出自审中发现的问题,经各方商讨后形成书面纪要,作为施工与验收的依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主要从人、机、料、法、环五个要素进行控制,通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消防工程产品质量进行测量、分析、改进。

人———参与消防工程施工的人员工程项目参与各方员工素质是工程质量的基本保证。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掌握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主要技术负责人不仅要具备相应技术职称,还应对消防设计、消防设备及整个工程防灾系统掌握了解,具备整合协调能力。应选择具有消防工程施工经验的施工人员,对其进行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消防工程施工技术培训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且在各分项工程开始前应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流,使其领会设计意图、设计变更的要求,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机———施工机械和检测仪器包括施工机械、测量仪器、检测仪器等。常用施工机械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使其保持完好状态。配备经检验合格的仪器,对所敷设线缆的绝缘电阻、火灾探测器的性能等进行测试。

料———工程材料、设备消防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与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从具备良好的信用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厂家中选取,并应具备材料证明书或合格证,消防专用产品应为公安部消防产品信息网上网产品,并严格按物资进场验收程序进行验收,严防不合格物资进入施工现场。

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范文第7篇

简要说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批准单位及批准文号,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投资概算(包括批准调整概算),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等。

二、项目实施概况

1.项目开工及完工日期(如有延误和提前需说明原因);

2.项目主要参建各方简要介绍;

3.项目建设规模、内容与批准情况对照分析(如有较大不同需说明原因与变更过程);

4.项目各专项验收环节通过情况(验收时间、验收结论);

5.项目试运行情况。

三、项目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概况

概算(修正概算)、预算执行情况与决算批复情况。

四、其他

1.工程质量分析,对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处理结果的情况说明;

2.对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归档情况;

3.对收尾工程的处理意见;

4.项目建设的经验、教训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一、工程完成情况:

xx县xx家园1、2#楼工程由xx县房建公司十一项目部于XX年11月15开工建设, XX年3月底全面竣工,历时16个月,按照设计批准的方案已完成了主要工程,即:土建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主要工程施工任务。工程投资使用合理,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已通过了质监站的质量检验,并出具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工程质量合格,已具备正式验收条件。

三、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xx县xx家园1、2#楼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建议拟定于 年 月 日进行,验收地点在 ,参加单位有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

综上所述,xx县xx家园1、2#楼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正式验收。

xx县房建公司项目部

一、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应提供如下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复印件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1)消防设计备案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需在备案系统查询该消防设计备案是否已经抽查合格,若抽查不合格则还需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复查意见书》;

(2)消防设计备案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还需提供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属1998年9月1日之前已投入使用的或已领取房产证的建设工程申报消防设计备案,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复印件;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复印件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4、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7、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防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书及发证检验报告,或型式认可证书及发证检验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尚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提供鉴定意见书和型式检验报告;上述资料须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

8、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公共场所使用的阻燃制品及组件提供《阻燃制品标识使用证书》和检验报告;

9、具有法律效应的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消防设施合格证明文件”可由具备相应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暂不作为备案资料要求);

10、消防产品供货证明(由生产企业填写并盖公章);

11、*喷涂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方案、记录及其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2、隐蔽工程记录;

1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土建和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应分别在相应的竣工图上盖竣工章)。

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范文第8篇

关键词:消防技术;工程建设消防;标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2012)20-0054-01

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我国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查、核定、验收的主要依据,也是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及工程验收的主要参考,更是公安消防系统开展日常的消防监督、消防检查及消防执法的技术参照。

一、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概述

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主要指根据《标准化法》及相应的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制定和颁布的,用以确保工程建设消防技术安全的国家性、行业性及地方性的不同标准,这些标准也是国务院各部委及地方各部门按照《标准化法》法定程序出台的,以规范我国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相关领域的准则及规定,更是建设、设计、施工、生产等不同单位及公安消防机构实施工程施工、产品安全生产、开展消防监管的主要依据。

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又名为工程建设消防技术规范,主要是按照《标准化法》制定的,用于保障工程建设消防安全及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强制标准。我国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特别是消防安全规范作为国家强制性的法律法规的组成部分,对于增强我国各类建筑物的预防火灾能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及工程验收等具体活动中,所有开展工程建设行为的单位及相关人员一定要依照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工作,严格执行相应规范,这是各个单位及公安消防机构的必须达成的消防安全工作的共识。

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存在的问题

(一)强制性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条款设置标准未能一致

科学规范的强制性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条款作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在开展工程建设工作时一定要遵守的标准,同样也是公安消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必须着重控制的工程消防质量的依据,其条款规定必须严谨细致。但目前我国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虽属于强制性标准,但在不同地区的条款设置标准却没有一个统一的可以参考的标准,造成无法有效开展工程建设消防的质量控制工作。其中尤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现得尤为明显。

(二)不同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针对同一问题的规定相互矛盾

这类问题的主要表现是不同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同样的消防设施的规定却不一致。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关于应急的照明灯具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等对应的备用电源规定其持续供电时间是30分钟,对疏散和应急照明灯具的光照照度则是按楼梯间不得低于5勒克斯、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低于1勒克斯及疏散走道不得低于0.5勒克斯,且这些规定是强制性条款。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这方面的规定则是高过100米的建筑的应急的照明灯具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等对应的备用电源规定其持续供电时间是30分钟,其他的则是20分钟,而针对疏散和应急照明灯具的光照度只提出了要高于0.5勒克斯的要求,且不属于强制性条文,这就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相互矛盾。

三、提高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问题的有效对策

(一)统一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标准,加强强制性规定

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条文的用语必须统一,我国相关部门可以修订相应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统一设置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规范的强制性规定,避免再次出现各类消防技术标准间的规定互相矛盾,难以操作的问题。在确立和修订相应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条文时,也要注意规范条文用语,尽可能少使用“宜”或“不宜”等意思模糊的词语,以免产生操作不明确问题。

(二)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质量

虽然我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第18条规定,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条件之是建筑总平面布局、建筑平面布置、建筑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建筑安全疏散、建筑消防、建筑给水、建筑消防电源及建筑配电、建筑消防设施等各个方面的设计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强制性条文规定进行,且在第48条明确给出了强制性要求的相关定义,即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的相应规定。针对部分涉及工程验收的评定规则中的内容必须从严进行审核,审核人员要积极并及时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做好交流和沟通,确保工程能够合格验收。

(三)针对不同的违反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要区分对待

对违反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及违规行为必须要区别对待,即要认真教育,又必须依法处罚,以保障执法公正、公平和分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及违规行为主要分如下情况:一是审核时发现有违反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及违规行为,则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责令相关设计单位进行整改,并采取措施监督和管理直至其改正违规和违法行为,对有着多次违法及违规行为的设计单位要上报至所在地的工程建设对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二是在开展消防设计备案抽样检查及验收时中发现有关单位的违法及违规法行为,则必须针对违法和违规行为的较重程度及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罚;三是在消防设计抽查中出违法及违规行为,并且是由工程相应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观或是故意造成的行为,可能影响到工程质量,则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责任单位开展处罚。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在应用及执行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必须结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不同方面科学、具体的分析,选用正确、合理的方法进行纠正,以确保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能够得到规范的应用,保证我国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1]庄敬仪.试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的几个问题[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0,8.

[2]刘江民,王俊.论消防技术标准的溯及力与火灾隐患的认定[J].节能环保 和谐发展——2007中国科协年会论文集,2007,9.

[3]叶军.消防技术标准冲突适用原则探讨[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0,11.

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范文第9篇

关键词:建筑;消防验收;问题;对策

1.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以下简称新消防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新消防法在第二章第十三条明文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消防法第七十一条还规定,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给予处分;有违反本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是对现行消防法的全面修改和完善,消防机构的执法人员在审核消防图纸、消防工程验收时更加认真仔细,不敢懈怠。自新消防法施行以来,消防工程验收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一次性合格率也越来越低。目前,消防工程验收一次通过的非常少,有的往往几次验收方能通过,在人力、物力上给建设方带来较大的损失。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局面,又如何改变这一现状呢? 消防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包括消防安装工程(如火灾自动报警、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如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还包括土建消防、装修、电气、给排水、电梯、发电机、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专业及灭火器材的配置,因此消防工程验收不仅仅是消防施工单位的责任,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专业施工单位都密切相关,哪一个责任不到位,哪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整个消防系统的验收。

2. 建筑消防验收中容易忽视的问题

2.1建筑消防中储水量验收问题

在建筑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火灾,要想使建筑消防系统能够集中并且充足、大量的在短时间内进行灭火供水应用,就需要建筑消防系统中首先有充足并且可靠的水量储备,从而对于建筑的灭火与消防能力进行充分保障。因此,储水量也是建筑消防验收中一项重要的验收工作。

通常情况下,在进行建筑消防的储水量的验收中,对于建筑消防储水量的验收标准,以一座已知建筑工程的消防能力为例,假设该建筑工程是一座约20层综合楼房建筑,该建筑楼内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以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那么根据相关的高层建筑防护设计规范与要求,同时结合建筑消防设计的相关要求与规范,在进行灭火应用过程中,该建筑内部的室内消火栓的灭火用水量应在40L/s以上,并且如果火灾续时间按照3h进行计算的话,该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消防储水量就应在430m?以上;同时,对于该建筑工程,如果对于该建筑工程中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照中级危险程度中的Ⅰ级进行设置,那么根据该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在灭火使用过程中,该建筑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用水量约在21L/s,同样如果火灾的延续时间假设为1h,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储水量就应在76m?以上。根据建筑消防系统的灭火应用实际情况,将两个消防灭火系统所需的储水量结合起来,那么,在上述建筑工程中总共所需要的消防储水量就需要在508m?以上。

2.2建筑消防室外给水管网供水能力验收问题

在进行建筑消防的室外给水管网供水能力验收过程中,根据建筑工程消防系统中室外消火栓的实际用水量情况,如果建筑室外消火栓用水中,所有的用水量是由建筑消防系统中的室外给水管网进行供应,那么根据相关要求与规定,在建筑周围一定范围之内,应进行一定数量的规定型号室外消火栓的设置,以保证整个建筑的消防能力%但是在实际建筑消防设计中,建筑周围范围内室外消火栓的数量设置与实际要求不相符,最多设置1~2组,并且室外消火栓的供水问题多是由自己进行解决的,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建筑室外消火栓在实际灭火应用中的供水能力,还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建筑消防能力,是建筑消防验收中需要进行重点验收的内容部分。

2.3建筑消防电梯前室挡水设施验收问题

在建筑消防系统中,建筑消防电梯前室的挡水设施,主要是针对消防灭火过程中消防用水向消防电梯井流入的情况,进行控制与避免设置的。因此,在建筑消防设计施工中,如果没有进行消防电梯前室挡水设施的设置,就极容易造成建筑消防灭火过程中,消防用水向消防电梯井内流入,从而对于消防电梯内的电器以及电路造成短路故障等影响,造成建筑消防电梯不能进行正常使用,对于建筑消防灭火会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而在进行建筑消防验收中,一些建筑消防检测验收部门,就会忽视对于消防电梯前室挡水设施的安装设置情况进行验收检测,这对于建筑消防是十分不利的。

3.提高消防验收的主要对策

3.1全面贯彻落实建筑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快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 号令)等法律法规早已对各有关单位或业主的消防安全责任制作了全面而具体的规定,全国各地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和自觉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努力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各地各级公安消防安全监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加强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以确保社会稳定、人民安康。

3.2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努力提高建筑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和消防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健全“政府领导、行业管理、企业负责、公安消防机构依法监管”的消防管理新机制;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使消防安全形成无缝覆盖的立体管理网络和消防安全屏障。

3.3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国家消防规范是建筑消防设计、施工和监管人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已颁布实施的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如《防火规范》、《高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等,不仅综合了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有的还是无数血与生命总结出来的惨痛教训,如不严格执行,必将重蹈覆辙、抱恨终身。

4.结束语

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建筑行业的发展也是如火如荼,建筑工程在消防验收工作上不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会留下安全隐患,导致火灾的发生,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经济财产和生命安全。因此,作为一名消防工作者,我们在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中,必须严格落实规范、标准要求,尽一切方法杜绝建筑火灾的发生。

参考文献:

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加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重要性;措施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自新消防法施行以来,消防工程验收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一次性合格率也越来越低。目前,消防工程验收一次通过的非常少,有的往往几次验收方能通过,在人力、物力上给建设方带来较大的损失。消防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包括消防安装工程(如火灾自动报警、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如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还包括土建消防、装修、电气、给排水、电梯、发电机、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专业及灭火器材的配置,因此消防工程验收不仅仅是消防施工单位的责任,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专业施工单位都密切相关,哪一个责任不到位,哪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整个消防系统的验收。

加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重要性

一项建筑工程在竣工之后是要对其进行消防验收的, 这是为了使建筑在投人使用以后能够尽可能少的将消防隐患消除在使用之前。对建筑进行的消防验收工作, 可以使建筑能够在以后的使用中减少火灾的发生几率, 并且在火灾发生的时候可以将损失程度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减少建筑的损失, 为了确保人员的健康财产不受到威胁,必须要进行建筑消防安全验收工作。一项建筑工程要经过消防验收, 根据国家的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要经过四个阶段。首先, 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要在建筑工程的竣工阶段向消防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的申请, 提交消防验收的书面材料。然后消防机构内部组织相关人员在受理时应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看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 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 如果所提交的材料都符合规定要求的话, 那么公安消防机构就会组织相关的人员到建设单位的建筑工程中对建筑的消防设施进行实地验收, 其中包括了消防产品的质量, 防火安全通道的设置是否合理等等。待对消防方面的内容全部检查完毕之后, 公安消防部门要在20 天之内对检查的结果给予书面通知, 如果验收结果合格, 才能够准许建筑投人使用, 如果消防质量有不合格的地方, 那么建筑将不允许投人使用。通过以上这四个步骤的实施, 可以对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的把关, 使建筑工程的消防符合标准, 这样的话在以后的使用中, 就可以将火灾发生的几率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起到了事先预防的目的。这项工作的进行可以有效地在源头上减少建筑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对维护社会稳定有很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措施

1、严格把握设计质量关

为保证建筑工程自身具有火灾防消能力和减少火灾损害的能力,建筑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各项技术标准和有关设计规范,不得随意降低防火设计标准,特别是建筑的防火设计应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方面的消防专编。设计单位应当建立消防设计责任制,并应有取得消防设计资格证书的技术总负责人对消防设计图纸进行审定。参与建筑的消防设计人员,从事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各专业设计的人员应参加国家统一的消防设计资质考试,根据所取得的考试资格专业和人数,划分设计单位消防设计资质等级,取得消防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万能设计相应类别的建筑。凡没有取得消防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一律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设计管理部门应对取得消防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进行定期复查,对设计单位防火设计质量和防火设计审批情况等进行积极有效的动态管理,并作为单位设计资格审查和建筑评优等项工作的依据,从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加强建筑的防火设计管理。

2、加强对施工检测及产品单位的监管

自从国家和各地取消公安消防机构对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许可、消防设施检测许可登记、消防产品登记备案等消防行政许可后,公安消防机构对上述行业缺乏行之有效的监控依据,因此国家必须出台相应的规定来规范对施工检测及产品单位的行为。这里所提及的施工单位不仅仅是消防设施的施工单位也应包括土建、装修工程的施工单位,因为目前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的原因不仅是消防设施施工质量的问题,在土建装修方面也存在许多问题。诸如窗间距过小、防火分区超规范限定面积、未按规定设置防火门、疏散楼梯宽度不够等问题经常是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建议国家出台政策,明确施工单位、检测组织和消防产品企业的消防责任。一是对施工单位明确对应当按照批准的施工图纸、设计规范和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施工,在验收申报表上明确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二是对检测单位明确必须检测的项目,防止漏检,检测的结论不应含糊不清,对检测结论的时效性应当明确,而不是以检测报告上的“仅对检测当时情况负责”为由而设法逃避责任追究,同时明确检测单位应当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现场消防验收,对出现过检测报告及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和跨地区检测的检测单位,公安消防机构在验收受理时可以不予认可;三是对消防产品企业除要求应当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外,供销数量规格等情况应当如实提供给公安消防机构,产品的标识应当明确,对没有明确标识的消防产品验收不予通过。总之既然这些单位钱收了问题出现了,就应当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来有效地惩罚。此外,公安消防机构在工程验收时,发现上述单位存在违规行为的,除了依法处罚外,应当在网上公告、向新闻媒体通报,告知工商登记机构、许可证件发放单位,相关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公安消防机构的意见。

3、 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消防安全布局、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首要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将消防工作纳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统筹规划、深人推进, 编制和完善消防规划, 逐步建立与经济相适应, 满足消防安全需要的消防体系, 城市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 定期开展演练, 提高防火灭火能力, 农村和干旱缺水的地方, 可修建消防水池, 或将饮用水池、灌溉水塘和消防水池合用。

4、完善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工作

完善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工作,必须做好消防工程的监督工作, 而身为消防监督人员必须对消防专业技术理论的学习有充足的认识, 应道提高自身应用消防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水平的整体能力。在竣工的验收过程中,对于竣工验收的管理力度必须要加强, 所有没有达到合格标准的工程都不给予通过, 并且提出准确的整改期限和整改意见, 及时进行复验,直至合格之后才可以验收,而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可以使用。

5、提高消防验收人员的水平

建筑工程师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有着极高的专业性,想要做好消防工程的监督工作, 就必须要把自身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最好, 提高自己在这方面的综合能力。在审核图纸的时候要依照国家关于防火的设计规范, 一定要把好图纸审核的关卡,一旦发现有设计不合理,不完善的情况,必须要及时的提出来,短期内改正不了的必须给予限期整改, 并及时复查。所有的都必须要合格以后才准予通过。所有从事消防验收的工作人员在取得资格以后, 还应当再进行更加细致的相关专业培训, 在经过考试之后才可以上岗。

建筑工程本就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施工过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但却是不容忽视的一部分。加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既是保证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同时,也是促进我国建筑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 葛良玉.浅议高层建筑消防验收中的相关问题[J]. 科技咨询导报. 2007(23)

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范文第11篇

关键词:消防;检测;验收;智能建筑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一、关于消防工作的验收环节的分析

为了促进建筑工程的稳定发展,消防执法人员要按照国家的相关建筑消防技术规范,进行消防设计标准的深化,以满足日常消防工作的需要,确保其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及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稳定运行。消防工作的验收环节是建筑工程防火救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防火技术规范的应用,进行工作防火安全体系的健全,进行消防设计责任体系的确立。通过对相关法人代表及其工程师等人员的自身消防设计行为的规范,进行消防责任的落实。在建筑物设计过程中,相关设计人员要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建筑材料的有效应用,实现其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进行产品型号、规格等相关技术指标的深化应用。

建筑单位要按照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标准,进行相关环节的消防工程的专业设计环节的优化,进行施工环节的健全,促进其施工建筑工程监理环节的优化。进行相关单位的有效委托。按照国家消防工程的相关标准,进行消防设备的采购,避免使用一系列的不合格的消防设计、在此过程中,我们进行国家工程建设防火技术规范的遵守,促进其建筑工程的合法性的提升,针对消防工程质量进行档案的规整。施工企业业务范围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核准范围内,不得越权施工。另外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具备合法的相关施工资质,以此确保施工的专业性。保证施工过程中一切施工作业行为严格依照施工设计,不能随意改变,并且施工过程中必须以消防设计规范为基础,牢牢把握防火设计,并以行业标准以及施工验收规范为准绳规范自身的操作,一旦在施工中发现违规作业以及施工缺陷、安全隐患等,应当及时主动向上级报告。并协助建设、设计单位对建筑主体设计进行完善,消除隐患问题。消防工程关系到整栋建筑的使用安全,是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因此对消防工程的完善即是对建筑设计的深化。

二、消防检测验收环节的优化

1 在日常工作中,消防执法人员也要进行消防工程的检测验收环节的优化,进行相关施工环节的控制,进行用电设备的动力线的明确,并保证相关报警信号线路的铺设方式符合消防设施设计规定,此外消防设施需要专线供电,因此必须保证电气配线满足消防设施需求,确保消防设施运行稳定,便于火灾发生后,有关人员进行日常的火灾疏散及其救助工作的开展。在此过程中,为了满足消防工作的需要,我们要进行消防设备电气配线系统的健全,进行其耐火性及其供电持续性的保持,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实现消防工程的综合效益的提升。在消防工程中,通常是结合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对消防设备配电线路采用耐火耐热配线措施来达到其可靠性、耐火性要求。智能建筑消防设备电气配线防火安全的关键是按具体消防设备或自动消防系统确定其耐火耐热配线。从高层建筑变电所主电源低压母线或应急母线到具体消防设备最末级配电箱的所有配电线路都是耐火耐热配线的考虑范围。

在日常工作中,消防执法人员也要进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健全,只有确保自动报警系统时刻通常才能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准确获得火灾报警信息,及时做出反馈。因此必须进行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环节的优化,通过其传输线路的用料的控制,促进日常消防工作的稳定运行,比如对阻燃型硬质塑料管、穿金属管等的应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要进行阻燃型电线穿保护管的应用,保障其敷设环节的优化,进行消防控制环节、通信环节及其警报线路环节的优化,进行相关线路的配电线路敷设环节的深化应用,从而确保火灾发生后,消防系统线路的稳定,因此需要进行其线路耐燃性能的提升,比如其封闭式线槽模式的应用,以有效实现防火保护性的提升。消火栓系统加压泵、水喷淋系统加压泵、水幕系统加压泵等消防水泵的配电线路包括消防电源干线和各水泵电动机配电支线两部分。也要注重防排烟装置配电线路,防火卷帘门配电线路,消防电梯配电线路,火灾应急照明线路,消防广播通讯等配电线路等的优化。

2 在施工过程中,消防执法人员也要进行消防施工关键行为的控制,进行其消防安装环节的焊接模块、穿线模块等的优化,促进其关键施工环节的稳定运行。在此过程中,消防执法人员需要进行作业指导书的应用,规范操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进行培训工作的开展,保障其自身工作环节的优化。进行其施工行为的规范,按照相关施工规范的遵守,实现对各个环节的质量的有效控制。在施工之前,我们也要进行设备环节的积极检查,做好相关环节的检验工作。要进行严格的连续质量监视,并做监视记录。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公安消防机构相互之间应及时沟通并密切配合,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检测内容为竣工试验方法的正确性及竣工资料的标准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完整地提交工程竣工资料,竣工检测及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施工专业单位应当与检测单位消防验收部门很好地配合,做好系统检测验收工作。

3 在工程应用过程中,我们也要进行相关消防系统的健全,比如火灾自动报警体系及其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应用,进行其防火环节、灭火环节的深化应用,以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满足人们群众的需要。为了保证社会日常生活秩序的稳定,实现人们的生活工作舒适性的提升,我们要深化消防安全的问题,进行消防意识的普及,无论是实际的消防工程,还是日常工作中的消防预防,都要进行消防意识的深入了解。随着社会大众的消防意识的不断提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用得到社会各个方面的广泛重视,通过对其内部运作环节的应用,进行实际消防工作的稳定发展。火灾发生后,人作为主体是不可替代的,相关工作仍旧需要人参与其中。但是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智能化的信息传递系统开始被应用在建筑中,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系统可以最快速将火灾信息传递出去,因此开始受到各界的认可、重视,并在建筑施工中推广开来。通过自动报警系统可以有效提示火警信号,并将火灾发生位置标示出来,有利于火灾救援工作的开展;而联动系统则是发生火灾后,由系统主动向消防设备发出动作指令,启动各类消防设备进行紧急灭火,从而避免火灾蔓延,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危害。消防联动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功能不同,但二者密不可分,在火灾发生后可以相互配合,在实际的应用中,自动报警系统同时兼具自动联动功能,因此极大的提升了建筑的消防安全性能。

为了满足现实生活的需要,我们要健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实现对火灾探测器及其火灾报警器的应用。通过对火灾探测器的应用,可以实现对监视现场的火灾情况的检测。我们要进行火灾报警器的优化,确保日常消防控制工作的稳定运行,有利于优化对相关火灾探测器的控制。因此在检测验收环节应当对消防控制工作运行状况进行检测,确保火灾报警装置以及相关联动装置运行正常,一旦有火灾发生,就可以及时发出报警信号做出反应,通知相关人员,并对火灾做出自主反应,以方便消防救援工作的开展。火灾探测器探测火灾发生的原理是检测火灾发生前后某个物理参数的变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火灾探测器与火灾报警器的连线可划分N+I线制、4线制、3线制和二总线制。由于受到施工的限制,前几种火灾报警系统都已无法适应现代消防需要,被淘汰。目前生产的火灾报警系统大部分为二总线制。火灾自动联动系统用于控制各种联动设备,有多线制联动控制系统和总线制联动控制系统。

结语

随着建筑功能越来越复杂,建筑结构更加多元化,其安全施工技术要越来越高,这一点在消防设施要求上最为突出。随着人们生活安全性的提高,社会开始将建筑安全问题的焦点集中到消防工程上,因此消防工程深化应用在建筑施工中越来越重要。这就需要消防执法工作人员在检测验收建筑消防工程过程中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要求,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优化检测验收环节,从而降低建筑火灾风险,提高建筑安全性能。

参考文献

[1]高洪平,迟宏文.消防验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J].低温建筑技术,2014(05).

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范文第12篇

关键词:消防;检测;验收;智能建筑

一、关于消防工作的验收环节的分析

为了促进建筑工程的稳定发展,消防执法人员要按照国家的相关建筑消防技术规范,进行消防设计标准的深化,以满足日常消防工作的需要,确保其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及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稳定运行。消防工作的验收环节是建筑工程防火救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防火技术规范的应用,进行工作防火安全体系的健全,进行消防设计责任体系的确立。通过对相关法人代表及其工程师等人员的自身消防设计行为的规范,进行消防责任的落实。在建筑物设计过程中,相关设计人员要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建筑材料的有效应用,实现其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进行产品型号、规格等相关技术指标的深化应用。建筑单位要按照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标准,进行相关环节的消防工程的专业设计环节的优化,进行施工环节的健全,促进其施工建筑工程监理环节的优化。进行相关单位的有效委托。按照国家消防工程的相关标准,进行消防设备的采购,避免使用一系列的不合格的消防设计、在此过程中,我们进行国家工程建设防火技术规范的遵守,促进其建筑工程的合法性的提升,针对消防工程质量进行档案的规整。施工企业业务范围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核准范围内,不得越权施工。另外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具备合法的相关施工资质,以此确保施工的专业性。保证施工过程中一切施工作业行为严格依照施工设计,不能随意改变,并且施工过程中必须以消防设计规范为基础,牢牢把握防火设计,并以行业标准以及施工验收规范为准绳规范自身的操作,一旦在施工中发现违规作业以及施工缺陷、安全隐患等,应当及时主动向上级报告。并协助建设、设计单位对建筑主体设计进行完善,消除隐患问题。消防工程关系到整栋建筑的使用安全,是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因此对消防工程的完善即是对建筑设计的深化。

二、消防检测验收环节的优化

1在日常工作中,消防执法人员也要进行消防工程的检测验收环节的优化,进行相关施工环节的控制,进行用电设备的动力线的明确,并保证相关报警信号线路的铺设方式符合消防设施设计规定,此外消防设施需要专线供电,因此必须保证电气配线满足消防设施需求,确保消防设施运行稳定,便于火灾发生后,有关人员进行日常的火灾疏散及其救助工作的开展。在此过程中,为了满足消防工作的需要,我们要进行消防设备电气配线系统的健全,进行其耐火性及其供电持续性的保持,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实现消防工程的综合效益的提升。在消防工程中,通常是结合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对消防设备配电线路采用耐火耐热配线措施来达到其可靠性、耐火性要求。智能建筑消防设备电气配线防火安全的关键是按具体消防设备或自动消防系统确定其耐火耐热配线。从高层建筑变电所主电源低压母线或应急母线到具体消防设备最末级配电箱的所有配电线路都是耐火耐热配线的考虑范围。在日常工作中,消防执法人员也要进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健全,只有确保自动报警系统时刻通常才能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准确获得火灾报警信息,及时做出反馈。因此必须进行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环节的优化,通过其传输线路的用料的控制,促进日常消防工作的稳定运行,比如对阻燃型硬质塑料管、穿金属管等的应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要进行阻燃型电线穿保护管的应用,保障其敷设环节的优化,进行消防控制环节、通信环节及其警报线路环节的优化,进行相关线路的配电线路敷设环节的深化应用,从而确保火灾发生后,消防系统线路的稳定,因此需要进行其线路耐燃性能的提升,比如其封闭式线槽模式的应用,以有效实现防火保护性的提升。消火栓系统加压泵、水喷淋系统加压泵、水幕系统加压泵等消防水泵的配电线路包括消防电源干线和各水泵电动机配电支线两部分。也要注重防排烟装置配电线路,防火卷帘门配电线路,消防电梯配电线路,火灾应急照明线路,消防广播通讯等配电线路等的优化。

2在施工过程中,消防执法人员也要进行消防施工关键行为的控制,进行其消防安装环节的焊接模块、穿线模块等的优化,促进其关键施工环节的稳定运行。在此过程中,消防执法人员需要进行作业指导书的应用,规范操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进行培训工作的开展,保障其自身工作环节的优化。进行其施工行为的规范,按照相关施工规范的遵守,实现对各个环节的质量的有效控制。在施工之前,我们也要进行设备环节的积极检查,做好相关环节的检验工作。要进行严格的连续质量监视,并做监视记录。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公安消防机构相互之间应及时沟通并密切配合,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检测内容为竣工试验方法的正确性及竣工资料的标准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完整地提交工程竣工资料,竣工检测及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施工专业单位应当与检测单位消防验收部门很好地配合,做好系统检测验收工作。

3在工程应用过程中,我们也要进行相关消防系统的健全,比如火灾自动报警体系及其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应用,进行其防火环节、灭火环节的深化应用,以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满足人们群众的需要。为了保证社会日常生活秩序的稳定,实现人们的生活工作舒适性的提升,我们要深化消防安全的问题,进行消防意识的普及,无论是实际的消防工程,还是日常工作中的消防预防,都要进行消防意识的深入了解。随着社会大众的消防意识的不断提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用得到社会各个方面的广泛重视,通过对其内部运作环节的应用,进行实际消防工作的稳定发展。火灾发生后,人作为主体是不可替代的,相关工作仍旧需要人参与其中。但是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智能化的信息传递系统开始被应用在建筑中,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系统可以最快速将火灾信息传递出去,因此开始受到各界的认可、重视,并在建筑施工中推广开来。通过自动报警系统可以有效提示火警信号,并将火灾发生位置标示出来,有利于火灾救援工作的开展;而联动系统则是发生火灾后,由系统主动向消防设备发出动作指令,启动各类消防设备进行紧急灭火,从而避免火灾蔓延,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危害。消防联动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功能不同,但二者密不可分,在火灾发生后可以相互配合,在实际的应用中,自动报警系统同时兼具自动联动功能,因此极大的提升了建筑的消防安全性能。为了满足现实生活的需要,我们要健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实现对火灾探测器及其火灾报警器的应用。通过对火灾探测器的应用,可以实现对监视现场的火灾情况的检测。我们要进行火灾报警器的优化,确保日常消防控制工作的稳定运行,有利于优化对相关火灾探测器的控制。因此在检测验收环节应当对消防控制工作运行状况进行检测,确保火灾报警装置以及相关联动装置运行正常,一旦有火灾发生,就可以及时发出报警信号做出反应,通知相关人员,并对火灾做出自主反应,以方便消防救援工作的开展。火灾探测器探测火灾发生的原理是检测火灾发生前后某个物理参数的变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火灾探测器与火灾报警器的连线可划分N+I线制、4线制、3线制和二总线制。由于受到施工的限制,前几种火灾报警系统都已无法适应现代消防需要,被淘汰。目前生产的火灾报警系统大部分为二总线制。火灾自动联动系统用于控制各种联动设备,有多线制联动控制系统和总线制联动控制系统。

三、结语

随着建筑功能越来越复杂,建筑结构更加多元化,其安全施工技术要越来越高,这一点在消防设施要求上最为突出。随着人们生活安全性的提高,社会开始将建筑安全问题的焦点集中到消防工程上,因此消防工程深化应用在建筑施工中越来越重要。这就需要消防执法工作人员在检测验收建筑消防工程过程中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要求,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优化检测验收环节,从而降低建筑火灾风险,提高建筑安全性能。

作者:孙佳欢 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

参考文献:

[1]高洪平,迟宏文.消防验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J].低温建筑技术,2014(05).

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范文第13篇

【关键词】消防设施;施工;缺陷;解决办法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和建筑业的发展,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慢慢提高,对建筑消防安全的需求也在改变,在这种情况下,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的安全性、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和水平不但有效的保证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而且可以获得更多附加的社会效益。因此,研究建筑消防工程的通病和解决措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我国建筑消防设施的建设情况

1.1 消防水管网施工不规范

目前,我国已经针对消防水管网规定了标准的施工过程,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该标准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管网施工的标准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标准和施工完成之后的标准,例如管壁强度和严密性的检查与试验,只有实验结果符合标准才算真正的完工。然后实际施工中,施工单位往往只重视施工过程,对施工后的检测缺少规范操作。

1.2 管道材质不达标

偷工减料是任何建筑施工中经常见到的违规操作,消防设施的建设也不例外。消防给水管网建设使用的管道必须以钢管为原材料,而实际操作中,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操作简便,使用塑料材质的管道作为施工材料,这种不规范、偷工减料的行为不但大大的降低了管网的使用寿命,提高维修费用,而且更重要的是,塑料管道可能在高水压的时候受到损伤,导致火灾时水压达不到要求,致使消防任务失败,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缺陷

与给水管网一样,国家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也有规定的安装标准。例如:喷水系统管道必须使用热镀锌材料;管径大于100毫米时,必须用法兰连接或沟槽管连接;管径大于50毫米时,防止水管晃动的支架不小于一个,而且在管道过弯时需要加设支架等等。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这些标准则很大达到,许多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减少支架的使用,降低管径,这些行为都会使消防设施形同虚设。

2 我国建筑消防设施施工中的缺陷

2.1 施工过程不达标

现阶段,我国建筑施工单位的选择都是通过招标、投标的过程进行选拔,如果投标单位和招标单位都以降低成本和自身利益着想的话,那么选择的施工单位必然在施工过程中为了单纯的经济效益建设出不达标的消防设施,使用不规范的施工手段,使用不达标的施工材料,偷工减料,瞒天过海。这样,消防设施根本达不到应有的标准,而原设计的消防功能也不会得到保证。

2.2 施工人员素质偏低

目前,我国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大多数学历较低,而又缺乏专业的消防设施建筑类人才和专业的消防设施施工技术。这就导致施工单位只能雇佣普通的施工人员,这些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偏低,施工中对设计和施工意图没有深入的了解。他们只会凭借其他建筑工程的施工经验进行操作,按照最简易和方便的手段进行表面的应付工资,无法真正达到消防设施施工的真正目的。

2.3 消防设施的设计和相关规章不完善

就目前来说,我国公民的整体消防安全意识与发达国家的公众意识有所差距,所以从事专业消防安全设施设计的人才不够,消防设施的设计已经过时,跟不上我国建筑业的发展速度。另外,由于缺乏消防相关专业人员,使我国施工监管缺少针对消防设施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只能使用相关行业的规范作为消防设施施工的施工规范。导致消防设施的监督管理缺乏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不但降低了我国消防设施的标准和施工质量,而且严重制约了我国建筑消防设施的发展。

2.4 施工单位只重视经济效益

任何建筑工程都会涉及到大量的资金,面对如此巨大的经济诱惑,施工单位往往把自身的经济效益放在首位。成本尽量压缩、收益尽量提高的情况下,消防设施的施工往往处于施工单位极其不重视的位置。因此,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和水平都会大打折扣。

3 针对建筑消防设施施工缺陷的解决办法

3.1 加大针对消防设施重要性的宣传力度

加大政府对消防设施施工重视程度的直接表现就是对此进行足够的宣传,通过政府和各个社会组织宣传消防设施建设对建筑使用者的重要性,利用新时代的各种媒体技术和不同的渠道进行消防安全意识的广泛宣传,增大消防法律及法规的关注度,让大众更加了解消防设施对建筑的必要性,更重要的是让施工单位改变之前忽视消防设施的态度,只有全国从上到下都重视消防设施的建设,才能使提高我国建筑消防设施施工的质量和水平。

3.2 提高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

目前,我国缺乏针对消防设施建设的明确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必须从上到下加大,从施工开始到最后验收环节,从施工材料到安全生产体制进行全面的监管。进一步完善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消防设施建设中的施工工艺、材料等各个方面。竣工后需要有专门部门进行消防设施的验收和检测,如果出现工程建设不合格、不达标的现象,则需要严惩相关施工队伍。使用方还需要重视日常对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尽早修缮。

3.3 对消防设施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针对我国目前消防设施安全意识较差、施工队伍普遍素质偏低的情况,需要采取两种办法,第一是要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消防设施重要性的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第二是要主动培训一批专业的消防设施建设队伍,从长远根治这种情况。在对施工队伍进行培训时候,应该同时重视消防设施建设的施工工艺和消防安全意识两个方面,让施工人员可以利用更为科学的方法进行工程的施工可以解决当前施工问题,而提高其消防意识,则可以让他们从意识上重视消防设施,完善整体施工水平,为人民建立出安全的建筑。

3.4 提高消防设施工程验收的规范化程度

消防设施建设施工的最后一个环节是验收环节,这一环节对于消防设施来说非常重要,因为验收环节可以对消防设施进行实际操作,这样可以检验出消防设施的部分功能是否完善。因此,监理单位等检查机构针对消防设施施工的验收程度更加严格,对消防设施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检查。

5 总结

提高建筑消防设施施工质量和水平是保障建筑安全生产的重要部分,同时是建筑物防火灭火的主要保障。因此,研究建筑消防设施施工的通病,合理地完善施工水平对提高我国建筑施工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范文第14篇

消防工程合同书范文1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的消防系统施工,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明确双方责任,加强合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名称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验收合格)

三、工程承包范围:

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内报警系统(不含灭火器及消防外管,报警联动工程量报价)

四、工程包干总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按工程进度支付现金。

五、付款方式:

施工主材料进场,工人施工一周后,甲方首付乙方工程总款的15% ¥ 元整),乙方将厂区内每单栋的水系统及报警系统工程量安装施工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单栋工程总款的40%;工程验收合格,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后,甲方再付乙方工程总款的 95%;(¥ 元整),余款为工程总款的3% (¥ 元整),留作质保金,质保期为壹年,以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之日算起。待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星期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要为工程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并提供作业用水、用电、材料库。

2.甲方应及时提供消防报审、验收所需的资料,以保证工程及时审批及验收。如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报审、验收所需资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提供蓝图(3套)组织乙方及有关部门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整理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纪要。

4.协调处理各施工单位间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5.甲方应及时按合同付款,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关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严格按甲方安排的工程工期进行施工,保证工程如期完工。

2.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责任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3.遵守人民政府和有关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费用和罚款由乙方承担。

4.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要达到工完场清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由责任方承担)。

5.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承担在交付甲方之前发生损失部分的修复费用。接受甲方对已完部分工程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要求。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和甲方提前使用未交付工程发生损坏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6.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乙方应自备施工现场的电表,电费由乙方自理。

8.乙方就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协调会,处理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乙方施工过程中对土建工程的破坏修补等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9.乙方应在投入使用前,负责协助甲方办理本建筑消防报建及验收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10.乙方负责跟踪服务,保修甲方负责材料费,乙方负责安装维修。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合同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工程合同书范文2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协商一致,甲方决定将池州市贵池区宝赛小学建设工程C区消防工程交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池州市贵池区宝赛小学建设工程C区

2、工程地点:池州市贵池区前江工业园

二、承包范围

(1)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疏散系统;防火门。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验收合格。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按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表要求完工,配合土建工程进度。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完成设计图纸的范围内的消防工程,符合消防工程相关验收规范,经五方主体共同检验,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五、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包含乙方施工消防材料,材料检验费、第三方消防检测费。

2、工程总造价:按消防工程的决算总价的79%支付乙方。

六、付款方式

单位工程经业主、监理、设计院、区建委组织验收合格备案后,按甲方和业主签订的大合同同比例付款。

七、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指派

(2)提供工程相关施工变更资料;施工中途如遇变更及增减项目,应提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单;

(3)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及存放工具用房及材料仓库;

(4)如在施工中出现需要协调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组织施工方等相关单位协调解决。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指派 负责施工现场的各方协调工作;

(2)乙方应按相关消防规范进行施工,及时与甲方沟通配合,解决消防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并保证项目通过消防主管部门验收;

(3)乙方施工应严格遵守现场文明施工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施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进场前应该给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4)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存在偷工减料行为,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成品与半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

(6)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非业主使用不当,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低保修期限为贰年。

八、其他约定事宜

1、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及进度安排,工程竣工前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报检测验收。乙方在工程竣工前,提供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附全套竣工资料。

2、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工期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情况,或因自身资质不过关,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更换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并让乙方清退出场;

4、乙方自购材料须经甲方验收后方可使用,并将材料的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等参数及相关资料报甲方;

5、乙方施工时擅自更换材料或不按照施工规范施工,而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等损失;

6、变更部分工程量增减以施工现场经济技术联系单方式办理,在结算时调整;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时间:年月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争议,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工程款结算完毕后终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列附言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工程合同书范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启城项目消防系统安装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石家庄市纺器一厂宿舍危房改造启城住宅小区。

二、建设地点:中华大街以西,民安胡同以南,原市纺织器材一厂宿舍旧址。

三、工程内容:本标段工程图纸内所设计的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与消防系统相连的通风排烟设施等所有消防系统成品半成品的购买及安装,以及消防安装系统的资料采集、系统报验、试验和竣工验收并合格。

四、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及图纸设计所含的所有消防内容,包括竣工验收。本项目不得肢解分包。

2、乙方负责本合同工程资料的整理、报验,并密切配合土建总承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3、乙方负责本合同段与消防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使本工程按甲方规定工期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五、合同价款:本标段公寓楼为第四标段,合同暂定总价为含税价170万元(大写:壹佰柒拾万元整)。本价格不作为最终价格,只作为中间拨付工程款的依据,最终价格为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按《河北省建筑安装定额》(2008年版)、《河北省建安工程取费标准》三类取费,总价下浮2%进行计算。材料价格取定依据市场或石家庄市造价信息指导价为依据进行计算。开工前乙方为甲方提供本标段《工程预算单》。

六、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完成后经甲、乙、监理三方验收,七日内甲方凭乙方开据的有效发票付至合同总价的60%;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书面证明后十五日内甲方凭乙方开据的有效发票付至合同总价的85%;最终验收含本标段与工程同步的相关资料,并交付承包单位接收归档,审计完后甲方凭乙方审定价的差额发票付至总价的95%,剩余5%为质保金。本工程质保期为二年。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合同总价的2.5%,质保期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十日内余款一次性结清。

七、合同工期:2012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

八、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本工程由甲、乙、监理三方及消防主管部门依据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为依据进行验收。

3、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及设备,甲方指定二至三个厂家(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产品为一个厂家),并认质认价,但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材质单及相关证明。相关材料的化验、试验必须按相关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化验、试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甲方对原材料有权随机抽样进行检验,但化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电器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03-2002,《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乙方在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48 小时的试运行实验并调试。

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守现场承包单位的统一安排,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认真执行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的相关条令,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全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质量维保

1、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维修完毕,并达到使用功能。

2、在维保期内,乙方必须有专人对本项目负责,定期与甲方沟通,同时保证通讯畅通,令双方能及时取得联系。因通信不畅或推诿,甲方将视为放弃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自行解决维修,并按所需相关费用双倍自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部分乙方负责自行补足。

3、乙方进场维保时所用原材料及设备必须与原采用材料、设备相符。对同一个质量事故不能重复发生,如同一问题维修二次以上(含2次),甲方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按上述第2项的办法进行扣除。

十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电源,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向甲方、监理方提供相关的有效资质证件。

3、乙方必须向甲方、监理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质保体系及相关资料。

4、乙方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图纸,如擅自改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提出的工程洽商记录必须经甲方、监理方、设计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6、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隐蔽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以及相关测试记录。消防系统未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系统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向甲方提供与工程相关的全部备档资料及使用说明书。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正式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好本标段的所有系统及设备工程,如造成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为甲方无条件培训维修人员,直至能独立操作为止。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乙方未按合同工期交付,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2、工程未达到合格要求,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未达到验收标准,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至合格并通过消防验收。

3、乙方必须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将工程相关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须向甲方交付工程造价2的违约金。

十三、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都又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力。

十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建筑;消防;验收

1. 建筑消防存在的问题

建筑消防主要包括建筑的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的划分;建筑防火等级、防火间距的确定;防火门、防火卷帘的安装;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消防车道、强弱电竖井、正压送风、排烟竖井、消防电梯前室、外开窗面积以及开窗方式等。

建筑消防至关重要,建设方、监理方或土建总包方应在图纸会审前就发现影响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一些基本问题,及时变更;如果发现不了问题,一旦工程竣工,就为时过晚,很多问题将无法更改。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中,因建筑消防不规范而影响验收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的划分与设计不符,防火等级、防火间距达不到规范要求。

图纸的设计与现场情况不符。一些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中经常会出现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建筑内部设置等与现场事实不符合的情况。很多设计单位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过分迁就建设单位的要求;少数设计人员不进行现场勘察或仅仅依据建设单位的样图要求进行设计,未考虑建筑工程规范的客观情况,造成设计图纸在消防审核中不能发现问题,但在实际施工中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达到,形成缺陷而无法通过消防验收。如建筑物的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的划分,防火等级、防火间距的确定,不能仅以建设方对建筑物的功能要求为依据擅自确定,或是防火等级不够,或是防火间距不足,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消防规范。

(2)安全疏散、应急照明灯的控制。

火灾情况下,应急照明灯应无条件点亮。同时为了便于扑救火灾,联动或手动切断非消防电源。此时,建筑内靠连接到消防电源或内部带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提供照明。

但在不少工程中,应急照明灯却受开关控制,而且当时状态和火灾情况下都是如此,这类情况在写字楼性质的建筑中尤其普遍。还有的工程中的应急照明灯是与建筑内平时照明灯合用,在火灾情况下才由集中消防电源供电。火灾时,切断非消防电源后,开关仍处于关闭状态,应急照明灯无法点亮,这种情况应通过调整应急供电线路来解决。

(3)消防登高面达不到标准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B50045 X005以下简称《高规》,规定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个长边或周长度的1 /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人于5m、进深人于4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但许多建筑都达不到这个要求。有的登高面消防车道达不到6m要求,或虽宽度够,但承重达不到3万Kg要求;还有的建筑物四周所种的树木、附近电灯杆的高度超过了4m妨碍了登高车举臂操作;或者登高面车道离建筑物外墙距离太近,使登高云梯无法伸延。有些建设方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采用周边公路作为登高面,但公路的电杆、高大的乔木都会成为登高车的障碍。

(4)正压送风(排烟)风道施工不合格。

正压送风(排烟)风道施工不合格,造成正压送风(排烟)系统验收无法通过,这是土建问题影响消防验收最为典型的事例。在高层和超高层建筑中验收正压送风系统时,往往在末端正压送风口风量微弱,很难通过消防验收。设计时一般是按正常理论风量值计算选用风机,而在实际施工时由于风井的施工难度大,又极为隐蔽,相当多的施工单位在风井内不抹灰、其至每层钢筋都不切割,有的砖墙不勾缝、孔洞不封堵。这些问题监理单位往往不易发现,结果正压送风(排烟)系统运行时竖井风道阻力极大,造成末端风压、风量其小,严重影响正压送风系统的验收。

(5)竖井封堵问题。

《高规》规定,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 ~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实际情况是竖井施工单位众多,大多相关专业施工单位对此问题丝毫不予重视,由谁来封堵不落实,无论是强电竖井还是弱电竖井,或是管道井未封堵、或是封堵了材料又不合格,没有采用不燃材料,有的虽采用了不燃材料,但其耐火等级又达不到规范要求;另外,还有的是竖井门防火等级达不到要求,致使消防验收不合格。

(6)消防电梯不合格。

消防电梯属于机电安装工程,而且是由安全监督部门(劳动监查局、技术监督局)专管。因此,许多电梯供应商得到电梯安全合格证后,认为己与消防验收无关,不积极配合消防联动调试,消防电梯迫降达不到要求,从而影响消防验收。

(7)消防报警系统电源使用不当。

报警控制主机电源不是消防电源。一旦停电,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系统将无法运作,还可能将备用电源消耗完,致使无法报警和灭火。这种现象较多出现在整改工程验收中,一是原本没有消防电源;二是因为疏忽,未接消防电源。

2. 改善消防工程验收工作的措施

(1)从源头上控制随意乱建,加强消防工程中报工作上的管理,在没有经过消防部门的审查的前提下绝对不允许开工。对于消防设计图纸的审查力度需要大大加强,保证每一个工程建筑的消防设计都可以满足《高规》的各项要求,设计中位必须对《消防法》中的各项技术标准,设计规范严格的执行,绝对不允许出现随便降低防火设计的标准的情况。在工程设计中,设计中位需要建立消防设计的责任制。需要有专人对消防设计管理来负责,这个人需要对消防设计实行审核、具体设计人员对消防设计负直接的责任,需要建立消防设计事{故追究的制度,争取在设计源头上把好关。设计人员应当经常性的深入到工地现场,查看施工中位是否按设计要求工作比如说所采购的材料是否合格等等,是不是满足国家规范的要求,明白建筑防火材料、消防设备、产品规格型号等等技术指标是不是合格,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建筑设计和实际施工是相统一的。

(2)对建设中位和施工单位都要加大管理,建设单位需要把建筑工程的消防施工发给有资质等级的专业消防工程来施工并签订合同,约定绝不可以分包给非专业人员动工。建设单位应该按照国家工程建设防火技术规范等要求报送消防设计施工图纸等等文件资料,不同的工程项目都要有专门的消防设计专篇,对设计中位严格要求,来保证设计图纸能够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

(3)在待工程验收合格以后,建设中位必须要建立消防工程的质量档案,必须拿到合乎实际的消防工程竣工图纸(。完善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工作必须做好消防工程的监督工作,而身为消防监督人员必须对消防专业技术理论的学习有充足的认识,应道提高自身应用消防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水平的整体能力。在竣工的验收过程中,对于竣工验收的管理力度必须要加强,所有没有达到合格标准的工程都不给予通过,并且提出准确的整改期限和整改意见,及时进行复验,直至合格之后才可以验收,而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可以使用。

参考文献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