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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审计重点范文

国企审计重点

国企审计重点范文第1篇

一、国企领导人履行的经济责任

确定国企领导人应履行的经济责任是进行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前提,也是合理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关键。笔者根据对部分国企领导人的调查,结合审计教学及工作经验,对国企领导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总结归纳如下:

(一)安全稳定责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国有企业长期不变的宗旨。近几年,涉及生产、设备、交通、人生安全、企业稳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频频出现,尤其是一些重大生产事故,不仅使企业蒙受严重经济损失,而且直接危及职工的人身安全,影响企业的稳定发展,所以,保证企业安全稳定是国企领导人的首要责任。

(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作为国企领导人,肩负着一个重要的经济责任就是在其任期内防止企业资产损失,确保国家投入资本的保值,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实现盈利和积累资金,使资本得到增值。

(三)经营管理责任国有企业领导人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一方面需要为企业实现盈利,不断开发新技术、生产性能优、质量好、适应市场需要的新产品;另一方面要确保财务安全,保持企业有较强的资产运营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同时,通过完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健全合理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使企业经营目标得以实现。

(四)重大决策责任在企业经济活动中,领导人不可避免地要做出各种决策,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着企业的前途和命运,牵动着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政治稳定。因此,作为国企的领导人,必须健全企业重大经济决策的管理机制和程序,使决策实现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避免盲目、擅自决策造成企业的重大损失浪费和债务风险等问题。

(五)可持续发展责任国企的可持续发展,不仅涉及企业各方的经济利益,而且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因此,作为领导人为确保国企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应加强企业合规性、风险性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保障性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大企业基础建设,增加科研投资及成果转化,吸引优秀人才,为企业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最终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六)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在保证社会稳定和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国企领导人,一方面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应在节能减排、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缴纳税款等方面负有责任,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努力。

二、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根据国企领导人应履行的经济责任,确定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安全稳定情况重点查明国企领导人是否具有安全质量意识,是否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效落实,是否摆正安全与生产、效益、发展的关系。尤其要关注不顾企业、社会的安全稳定而追逐利益和政绩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重点查明国有资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增值;债权债务是否清楚,资金偿还能力是否增强;企业各项收入、成本费用是否据实及时人账,利润是否属实。

(三)经营管理度可持续发展情况重点查明国企领导人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资产运营情况;经营活动及管理活动的效益情况。审查中尤其要关注企业在增加收入的同时是否重视积累的增加,处理好企业长远发展与近期利益的矛盾,确保企业宴现可持续发展。

(四)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重点查明国企领导人对企业重大经济决策制度的建立情况,民主决策情况和决策执行情况。一是审查企业重大对外投资项目的决策是否通过会议进行可行性论证、操作是否遵循市场化规则。二是审查企业对外提供重大经济担保事项方面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三是审查企业大额资金运作、大额采购等事项,是否存在企业领导人擅自决定而造成损失的问题。

(五)企业内控制度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并使之有效运行是企业管理层的责任。审计时主要查明国企领导人所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是否健全了合理的内部管理系统和内部会计系统,并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从而揭示因制度不健全或监管不力造成的各种舞弊,降低影响企业持续发展的重大风险。

(六)遵规守纪廉洁自律情况重点查明国企领导人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及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情况,是否存在虚报资产、少计负债,多计成本、虚减利润;、贪污受贿,偷逃税费、侵占国有资产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的认定及审计

对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进行认定,是正确判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关键。也是正确评价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的基础。只有合理界定国企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才能分清对领导人任期内企业出现的问题,是否属于其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应负什么性质的经济责任,从而对国企领导人任期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一)经济责任定性的标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第三条,明确了国企领导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四条叉将主管责任划分为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而《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的第四十二条,将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统一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即把领导责任与直接责任、主管责任放在了一个层面。笔者认可后一种提法,认为领导责任就是直接责任、主管责任以外的管理责任,即经济责任定性标准并列为以下三种:(1)直接责任。国企领导人因直接违反或通过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失职、渎职等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应负直接责任。(2)主管责任。根据企业内部分工,国企领导人对其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应当承担主管责任。(3)领导责任。国企领导人对其非直接主管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应当承担领导责任。这种责任一般是基于领导干部的职务而言的,不论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对本企业在其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经济问题都应负有领导责任。

(二)经济责任划分的界限经济责任的界定,要根据经济权力运用和义务履行的主观能动性和结果的合法性来判断。权力运用和义务履行正确而且结果合法的,承担较轻的责任,否则就得承担较重的责任。在界定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时,要注意区分下列责任界限。(1)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的界限。原则上应根据任职时间界定前任、现任的责任,但要剔除前任领导人经济责任对现任的影响因素,当然,现任的责任也不能推给前任。如对前任遗留应收账

款、现任形成坏账责任的认定,现任国企领导人如能说明坏账形成的原因,并已积极清欠而且有应收账款催款函证,这种情况不属于现任企业领导的责任。但如果没有积极催讨、清欠力度不大使债务无法收回,特别是当债务人破产时,企业未及时向法院提出追偿债务请求,导致应收账款变成坏账的,现任国企领导人应负有主管责任。(2)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限。决策者既可以是一个个体,也可以是一个团体,决策成功与否不能完全归结为屋企领导人。如。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失误,如果是出于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结果,应当界定为集体责任,领导人只负主管责任;如果是领导人擅自决定或形式上经过集体研究,实质上是个人意志和权力影响所为,则界定为个人责任,领导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3)决策责任与执行责任的界限。国企领导人在任期内直接决定的重大事项,如果决策正确,只是分管领导人或下属单位执行错误,则分管或下属应承担直接责任,决策人只负领导责任;如果决策错误,而分管领导人或下属单位明知错误仍照常执行,不仅决策人要承担责任,分管或下属也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但上级指令、被动执行的事项。可以免除或减轻主管或下属的责任。(4)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界限。因不可抗力或国家经济改革过程中有关条例、措施不完善,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使企业经济活动受到影响的属于客观责任,不能由国企领导人负主要责任;但如果是由国企领导人管理不当、决策失误、、等个人原因造成的问题,则应由国企领导人个人负责,定性为直接责任还是主管责任,要视情况而定。(5)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的界限。按照经济责任制的分工原则,国企领导人只承担他所分工的那部分责任,而其部下分工的那部分责任,对国企领导人来说则是间接的领导责任。不是直接责任。具体在审计时应分清以下几方面的责任界限:一是凡是国企领导人亲自作出的重大决策,则应负直接的经济责任或主要领导责任;二是国企领导人的部下所作出的决策未经企业领导人审批的。应由其部下负直接的经济责任,国企领导人只负间接的经济责任;三是由于管理教育不严,致使下属人员违法违纪,国企领导人应负间接的领导责任。

参考文献:

[1]彭振威:《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探析》,《审计研究》2(105年第2期。

国企审计重点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依法依规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履职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产质量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个人廉洁自律等进行检查、评价和鉴证的行为,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途径[1]。如何通过审计发现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通过整改完善规章制度,防范问题再度发生,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是审计人面临的重要课题。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任期内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建立健全完整配套和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规范管理、促进经营、确保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2]。由于内部控制制度涉及范围广,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须加以重视。审计人员通过查阅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检查分析经营活动中生成的文件资料。利用实地观察,询问、执行穿行测试等方法检查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是否有效执行和定期测评,以此评估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可信度,来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和重点,为下一阶段的审计工作打好基础。

二、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

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是经济责任审计最直接的体现,也是资产管理部门和企业上级管理部门对被审计者履行资产管理责任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审计人员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财务业务系统、凭证及内部经营业务生成资料的检查,核实资产数量与质量,审查有无浪费、损失、流失等问题,准确划分任期资产增值保值程度[3]。并对其合理揭示,正确评价,以厘清责任明确功过是非。重点包括以下五项审计内容:

(一)货币资金的审计

货币资金是企业流动性强、风险较高资产,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审计时应采用突击盘点现金,检查有无坐支现金、白条抵库,检查被审计单位以往盘点记录等。对银行存款采取函证、检查资金流水、是否存在挪用及借用银行账户情况,检查银行余额调节表,是否存在长期未达账项。关注定期存款或其他受限制资金是否合理入账等问题,确认货币资金收支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

(二)应收款项的审计

应收款项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具有流动性较弱、风险性较高、回收成本高等特点,对企业现金流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审计人员重点分析应收款项的账龄,特别对三年及以上未能收回的查明原因,结合内控制度检查近期应收账款对账函回函情况及其差异分析情况,说明可能存在的损失,确定任期内形成的账差和坏账等责任;其他应收款情况比较复杂,审计人员应重点关注大额和长期欠款不清账户,检查是否存在公司高管借款或关联方挂账,对长期挂账无法清欠的特殊款项,应查清发生时间和产生原因并做出记录。

(三)存货的审计

存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覆盖企业采购付款、仓储配送、销售收款等多个环节。审计人员一是采用分析性复核法把握存货审计的重点和范围,利用比较、比率法对审计目标进行深入的分析;二是重视存货的抽盘。抽盘的重点放在价值高、流动快及数量较大的物资上,检查账货是否一致,对重大或不寻常的盘点差异,应提高警惕;三是对存货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其是否毁损、过时、不适用,关注毁损冷背等存货是否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对这一问题发现途径是一方面通过实地盘点,另外查阅企业存货账薄时,常年不动余额账户;四是对委托代管代销或受托保管代销存货检查。对审计人员不能亲自前往清点的,可通过检查系统数据、备查簿和函证等方法进行核实。此外,还应对存货的计价进行审核,注意检查计价方法的合理性、计价结果的准确性以及前后期间是否一致,防止通过财务手段人为调节成本、利润和期末存货的目的。

(四)投资的审计

投资关系着企业经营的成败和未来发展方向,对外投资是企业发展扩张的强有力手段。在审计中应查明任期内投资项目是否进行立项、可行性研究调查及专家论证、是否实行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投资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对擅自决策造成损失浪费、资产流失等经济问题,明确责任人任期内管理履行情况,界定应承担的责任。

(五)固定资产审计

固定资产是企业拥有和控制的一项重要资产,实地检查固定资产并验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是经济责任审计必不可缺的一项重要内容。审计中,我们发现很多企I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普遍存在固定资产账、卡片、实物不一致现象。因此,审计人员应结合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情况编制监盘计划、明确范围和步骤。通过监盘出具“固定资产盘点表”与固定资产账进行核对,检查固定资产权利凭证等,可以认定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发生减值及存在问题等。对盈亏减值的固定资产应分清责任及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更新台账和卡片,做到账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一致。

三、任期内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

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是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各项工作成果的最终体现。一些企业领导为了彰显自身经营业绩,通常虚列指标和弄虚作假。在此过程中,审计人员需要重点把握:销售记录是否完整、真实发生;产品成本结转是否正确;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转销是否准确;有无漏缴税金;营业外收支确认是否合规等。其次,通过收集任期内各年度利润变动情况资料,分析其变动趋势及盈亏增减情况及损益状况的根本原因,以此作为评价被审计者的基本资料。

四、对履约者重大决策事项的审计

重大决策事项是对企业经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经营管理行为,如:重大融资、重要人事任免、并购与重组、重大投资建设和重大资金使用等决策事项是否民主、透明、是否通过集体决策、是否合法合规,是关系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大问题。因此,对履约者重大决策事项的审计理所当然地应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审计人员通过查阅任期内企业相关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和企业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并结合财务收支项目,围绕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评价履约者决策能力和权利运行能力的运用。

五、任期内被审计者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的审计

上述审计中,被审计者是否遵纪守法实际上已贯穿审计整个环节中。对已核实违法违纪的,如:私设小金库、设置账外账、公款购物购卡个人消费、私分或截留已核销坏账返收入、虚列支出发放各种补贴、人为调节收益粉饰报表等行为,审计人员应保持审计独立性,以客观公正态度予以揭示披露。

六、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决定着审计质量的高低和审计结果的利用。审计结果不仅评价履约者的能力,还能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促进企业增加价值服务。审计人员通过对被审计者单位收集的审计证据进行分析归纳,肯定成绩,厘清责任,最后揭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问题成因,从制度上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评价时应注意:以审计调查事项、事实和审计证据为基础,客观公正恰如其分、力求评价不偏不倚;在评价成绩时既不夸大也不缩小;对存在的问题不能隐瞒也不能捕风捉影;对存在疑点或未查清事项不做评价[4-5]。

七、结语

以上是经济责任审计中个人总结的重点。简而言之,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综合性的审计,包含各种审计类型,被审计者涵盖面广且级别层次高,是一项耗时费力、信息量大而又复杂的工作,审计风险贯穿着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因此,审计单位应结合自身审计资源,须做好充分的审前准备工作,明确审计目标、突出重点。在选派审计人员时,除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外,还应根据被审计单位情况,配备熟知财务管理、工程建设、信息技术、环境保护、税务、金融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加入审计队伍,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和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王素平.浅谈经济责任制审计[J].中国总会计师,2013(7):111-112.

[2]李伟.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探讨综述[J].经济研究参考,2012(18):40-50.

[3]马艳侠.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J].财会学习,2016(1):160-160.

[4]马晓聪.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问题与解决途径分析――基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实践的思考[J].审计与理财,2011(2):5-6.

国企审计重点范文第3篇

一、核实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企业领导人员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对上、对下、对内、对外负有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围绕责任内容进行的一种审计。上级单位对被审企业领导人员在经济事务中的规定性要求,就是审计企业领导人员要承担的责任,首先是完成经济指标任务,所以完成经济指标任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之一。

二、测试内部控制健全性与有效性

内部控制指由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围绕经营管理目标,针对公司各项业务管理活动,通过执行内部控制流程,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有效的内部控制是被审计单位正常运行的保障,关系到上级单位的决策部署是否能够有效落实,企业经营目标能否实现。内部控制不健全或无效,企业将陷入无序之中,企业目标难以实现,甚至企业的生存将面临威胁。所以,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运行有效性审计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三、审大决策情况

企业领导人员的重大决策往往关系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领导人员的重大决策情况审计,主要审查任期内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三重一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效益性,重大决策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这些重大决策直接关系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所以,对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效益性审计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四、开展经济责任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是通过核实任期内的经济结果来认定领导干部的责任履行情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就是对领导的履责情况进行评价,因此经济责任评价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经济责任评价涉及评价标准、企业内外部环境等诸多因素,所以,经济责任评价必须综合各个因素来开展。如:如何确立责任评价标准、评价如何围绕完成经济指标来开展、责任评价如何考虑企业内外部环境,责任评价如何界定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等等。

总之,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综合性的审计,涵盖了各种类型审计内容,融财务收支审计、经营效益审计、投资审计等内容于一体,以审查、鉴证为手段,以经济责任评价为目的,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内容多,质量要求高,必须把握审计重点才能高效、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任务。

国企审计重点范文第4篇

本文对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意大利等八国最高审计机关国有企业审计情况进行了比较研究,归纳和分析提炼了上述国家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特点和经验做法,并结合我国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我国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建议。

一、国外国有企业审计的基本情况

(一)审计依据

这八个国家最高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开展审计的依据主要包括对审计机关权限职责作出规定的法律法规、对国有企业及其监管作出规定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审计行为的审计准则等。如美国的《1921 年预算和会计法》《1993 年政府绩效管理改革法案》等;英国的《1921 年国库和审计部法修正案》《1957 年国库和审计部法修正案》和《1983 年国家审计法》等;法国的《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法国审计法院法》《财政法组织法》等;德国的《联邦和州预算基本原则法》规定了联邦审计院对私法企业的审计权、信息权及对公法法人企业的审计职责;意大利1934 年1214 号敕令规定了审计法院进行国有企业审计的审计职责、司法审判职责。为了规范最高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审计的具体行为,各国还制定了审计准则或指南,如美国的国家审计准则、英国的国家审计准则和最佳实务指南及《绩效审计手册》。

有的国家法律还对审计机关监督国家参股企业做出了详细规定。如依据《德国商法》,不仅联邦作为股东的参股活动应被审计,联邦股份的盈利和私有化过程中股份出让的情况也应接受审计。德国《联邦预算条例》进一步规定了联邦审计院的法定审计权和协议确定的审计权,其中,法定审计权规定:对于联邦或州联合持有50% 以上股份的公共企业,凡是联邦作为股东能得到的文件资料(包括决算审计师的审计报告)都必须由联邦主管部门转送联邦审计院。协议确定的审计权规定:在获得联邦或州持多数股份的公共企业中75% 股东同意时,联邦审计院可以行使实地调查权,对国家参股企业进行直接审计。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各国国有企业审计的对象和范围主要依据相应的国家法律、审计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监管要求而确定,按照国有企业类型、国有资金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监管主体和企业负责人来划分。

大部分国家(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审计机关按照国有企业类型确定审计对象。如英国审计署区分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确定审计范围,营利性企业外部审计师可以由企业自己聘用,但从2008 至2009 财年开始,主计审计长有资格批准相关的聘用协议;而对于承担公共事务职能,以及经财政部审批全部或主要由公共资金资助运营的非营利企业,则由主计审计长负责审计。意大利审计法院国有企业审查的对象包括定期接受公共资金的实体,以及公共经济实体改革后的国家独资或国家拥有控制权的股份制公司。但在俄罗斯,无论是独资国有企业,还是控股、参股企业,只要企业使用国有资金或从政府获得某种政策性补助或优惠,联邦审计院就有权进行审计。德国联邦审计院的国有企业审计对象主要包括联邦独资、参股的公法法人企业和私法法人企业,以及接受和使用联邦基金但不受联邦直接管理的团体和第三方机构。但是德国联邦审计院一般不直接审计公共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而是审计该企业的股权所有者,即调查审计联邦参股企业的主管部门及作为国家股代表的监事会成员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法国审计法院必须对国家直接持有50% 以上股份的国有企业分类、分年度进行审计,也可选择性对持有多数股本、参与股本比例有较大影响的企业进行审计,同时,还对国有企业的拨款审核者(一般为企业负责人)进行审查。英国审计署、法国审计法院也强调对国资监管主体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各国国有企业审计的范围主要是根据审计类型而确定,主要包括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专项审计)。其中,绩效审计还根据各国国有企业改革不同阶段和管理体制不同而各有侧重。美国审计署对国有企业的审计可用高频次、多角度形容,其国有企业审计的范围包括财务收支、运营绩效和管理领域等国有企业运营的所有方面,如对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的审计包括对其债券销售、采购、资产管理、支出、合同管理等专门领域单独开展审计。美国审计署也在国有企业私有化阶段对国有企业私有化政策进行审计,关注2008 年金融危机救助过程中美国政府救市措施的贯彻落实。英国审计署财务审计的范围包括所有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财务报表,涵盖不同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的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绩效审计范围主要涉及政府项目、方案和举措的实施,以及不同领域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绩效。德国联邦审计院对国有企业财务审计的范围是在决算审计师的审计报告基础上确定,主要包括:决算审计师的审计报告中所认定的缺少控制和控制薄弱的业务系统或业务环节;特定时间内未得到良好控制的业务系统和业务环节;固有风险较大的经济业务,以及联邦参股私法法人企业的参股必要性等。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1 财务收支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这些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进行财务审计的内容基本相同,主要审计财务报表和财务收支活动。如,英国审计署对国有企业财务审计的内容和重点是财务报表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公允性。德国联邦审计院对联邦公共法人企业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联邦公共企业的财政预算、信贷、财务收支(负债、资产、损益)和决算,以及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2 绩效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由于国有企业审计的对象和范围各有侧重,各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企业市场化程度、政府监管等存在不同,各国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绩效审计的内容和重点存在较大差异。如对于处于私有化阶段的国有企业,国家审计机关比较关注私有化过程、私有化政策和方式的合理性、有效性。在国有企业的市场化和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后,大部分国家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重点业务管理和绩效等作为审计的重点。

(1)对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项目管理和经营活动的审计。美国审计署注重揭露国有企业存在的浪费、欺诈、滥用权力和管理不善等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发表审计意见。加拿大审计署将国有企业公司业务开展作为专项审计的重点,同时还关注公司治理体系的有效性,以及战略规划是否适应国有企业长远发展需要,是否有利于提升核心竞争力;此外,还对国有企业的制度和业务是否存在重大缺陷以及存在的重大缺陷对于企业经营目标的影响程度发表意见。法国审计法院的非司法性审计(绩效审计)注重对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及其结果进行审核与评价,重点监督企业资产重组后的运营情况。俄罗斯联邦审计院强调对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审计,提出存在的风险漏洞和改进建议。澳大利亚审计署重点检查企业全部业务或特定业务的管理情况,并紧紧围绕提升联邦公共部门治理水平这一核心目标确定审计重点。

(2)对国家重大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价。美国审计署、英国审计署都对国有企业执行重大经济政策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它们与加拿大审计署一样,也注重审查评价国有企业债务及其风险。美国审计署对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有关经济、社会、国家安全方面的风险进行前瞻性分析。加拿大审计署则审查国有企业重点业务的效益性及其对联邦债务的影响。英国审计署对被审计公司风险防控和财务管理的做法进行审计和评价,并通过《绩效审计手册》及《可持续性和绩效审计指南》,把可持续性作为绩效审计评估的重要内容。

(3)将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作为绩效审计的重点。英国审计署把国有企业私有化全过程的审计划分为国有资产出售前准备、出售、售后等三个阶段,对国企关闭、重组、援助、私有化与国有化等重大事项开展专项审计。与之相类似,澳大利亚审计署根据私有化改革前的准备工作、改革初期和改革过程三个阶段的特点确定绩效审计重点。

(4)强调对国有资产监管情况进行审计,注重维护政府作为出资人的权益。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英国审计署、法国审计法院、德国联邦审计院。英国审计署2007 年在名为《股东执行局和公共部门企业》的综合性绩效审计报告中,对股东执行局的制度框架及其管理的国有资产组合包进行了一次综合评估。英国审计署于2015 年对政府持有的公司进行的综合性审计,也是其关注国有资产经营主体及其监管主体的重要体现。法国审计法院对国家参股局进行重点审计。德国联邦审计院重点从以下方面审计所有者:国有资本管理机构对企业的管理是否合规;是否满足了出资的前提条件;出资的目标是否实现;国有资本管理机构如何在股东大会中维护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企业决策机构中国家股代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情况。

(5)对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的审计。除了上述与国有企业经营、治理、风险等相关的审计内容,有的国家最高审计机关国有企业审计内容还涉及相关负责人和企业薪酬体制、可持续发展等。如法国审计法院国有企业审计主要涉及公共会计人员和拨款审核者两类人员。其中,对于公共会计人员,需要审查其是否有违反公共财务制度的行为,并作出清账或结欠的司法判决;对于拨款审核者存在的违法行为或管理不善的行为,由附属于审计法院的预算财政纪律法院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法国审计法院还关注评价企业薪酬体制和检查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德国联邦审计院在对联邦特殊财产开展绩效审计时,也将组织结构与人事管理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意大利审计法院根据意大利1934 年1214 号敕令,对由于工作疏忽给国家或单位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官员、雇员和责任人,依法裁决。

(四)审计方式与方法

各国最高审计机关国有企业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所运用的方式方法不尽相同。

1 财务审计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并注重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核查。美国审计署、加拿大审计署、德国联邦审计院、法国审计法院、澳大利亚审计署都不同程度地将国有企业的财务审计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美国审计署对联邦国有企业的财务收支审计外包给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也可由公司的监察长办公室实施,但实施过程都要遵循美国审计署颁布的《财务审计手册》,审计署可以对他们的财务审计情况进行抽审或复审。加拿大审计署就皇家公司财务报表是否符合公认会计准则发表审计意见,必要时可以将国有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德国联邦审计院主要采取的是决算审计师与联邦审计院相结合的方式,联邦审计院在社会审计机构普遍审计的基础上,监督、利用决算审计师的决算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选择一小部分企业进行抽样审计。德国联邦审计院在必要时可以要求更换决算审计师。

英国审计署可以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审计署对国有企业财务进行审计。法国所有国有企业的年度审计都必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除了与国家安全紧密相关的特殊行业),法国审计法院需要将会计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作为重要参考。澳大利亚审计署在人力资源不足以承担全部法定审计任务时,可以将审计业务整体或部分外包给私营单位,但需要对外包的审计项目质量负责。澳大利亚审计署不仅制定了严格的外包质量控制管理手册,而且审计报告全部由审计长或其授权的高级职员签署。

2 风险导向审计方法。英国审计署对国有企业等经营实体开展绩效审计的方式是在评估可能产生的影响和风险的基础上进行,在确定绩效审计项目风险水平的基础上,决定审计的深度和范围。澳大利亚审计署对联邦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采用风险基础审计方法,详细分析被审计单位业务职能、组织机构、关键业务流程、内部控制制度以及信息技术系统等风险信息对单位财务报表的影响,评估财务管理措施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 探索新的审计方式与方法。各国在国有企业绩效审计方面,除了采取调查、检查、分析、报送审计、就地审计等常规方式方法外,还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比较典型的是英国审计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绩效审计工作流程和方法。审计署对国有企业的绩效审计遵循确定审计项目、制订审计计划、现场审计和起草审计报告、交换意见、批准并审计报告、提交议会公共账目委员会、衡量审计影响和跟踪检查等8 个关键环节,构成完整的绩效审计循环。澳大利亚审计署的专业服务部门每年都对审计方法进行更新,以反映所有审计、会计业务及相关法律框架的变化。

(五)审计结果运用

1 国有企业审计报告和结果向社会公开。各国通常都将审计报告通过互联网或召开新闻会等形式向公众公开。美国、澳大利亚、法国、俄罗斯、英国的国有企业审计结果,在保守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大部分通过审计机关网站向社会公开。加拿大审计署的专项审计报告则送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在收到报告60 日内,向社会公众公开审计报告结果。德国联邦审计院通过召开新闻会或者互联网向公众公开年度审计报告。

2 国有企业审计结果提交议会用于问责。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审计机关都将其国有企业审计结果以不同形式提供给最重要的使用者议会,包括议会中的专门委员会(如英国的公共账目委员会)及全体议员,以协助议会开展对政府的问责。德国联邦审计院的审计报告通常以咨询报告的形式提交联邦议院和政府。法国审计法院对议会两院委托的企业审计结果必须报送议会两院的财经委员会;对于审计法院自行确定的审计项目,审计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通报议会两院的财经委员会;如果调查情况关系重大,将直接由审计法院首席院长报送给总统和总理。意大利审计法院将审计法庭正式通过的报告连同附件,提交给上、下议院、总理,并由有关部门存档,为议会实施问责提供依据。

3 国有企业审计报告提交给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用于改进企业治理。各国审计机关还将审计报告报送给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提出审计整改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整改,促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此外,有的国家审计机关强调对国有企业审计结果的总体分析和经验总结。如澳大利亚审计署在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增加整体比较和分析的内容,帮助联邦国有企业发现差距,改进企业治理框架。英国审计署和澳大利亚审计署还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编制《良好实务指南》,指导国有企业改进和完善运营管理。俄罗斯联邦审计院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分析,向被审计国有企业提出专项报告,建议被审计企业整改,并补偿给国家造成的损失,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国外国有企业审计的特点和做法

通过综合比较分析,我们发现各国国有企业审计具有如下共同之处。

(一)以立法和制度来保障审计机关的国有企业审计权限

各国都通过不同层面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审计的权责、对象、范围及审计成果运用等。有些国家还制定了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行业法律(如英国、澳大利亚),甚至对每一家国有企业的建立、管理和改革都设立专门法案(如美国),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审计的目标、重点和要求。在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中,绝大多数国家都通过系列相关法律明确了审计机关有权对私有化过程、私有化政策进行审计监督,以保证国有企业改革目标的实现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按照国有企业类型分别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

不同类型国有企业所处竞争领域、经营管理目标不同,国家持股情况不同,决定了审计机关国有企业审计的目标和重点存在较大差异。如,加拿大审计署根据皇家公司(国有企业)主要分布在非竞争性领域的特点,对皇家公司专项审计的重点是检查公司制度、业务保障法定目标实现的情况。在国有企业私有化阶段,为了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大部分国家审计机关将私有化过程、私有化政策作为审计重点。如英国审计署根据其国有企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特点,把国有资产出售、国有企业运营管理、国家政策执行确定为审计重点。大部分国家审计机关主要是根据国家独资、控股、参股国有企业分别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俄罗斯还从维护国家利益的角度,强调对凡是使用国有资金的企业均进行审计。

(三)多角度的专项审计是国有企业审计的主要方式

各国审计机关都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多角度地对国有企业开展专项审计,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公司治理、项目管理、风险防控、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在国有企业市场化过程中重点监督私有化过程、私有化政策的落实,对国家政策在国有企业的贯彻落实发表建议和意见。大部分国家(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都强调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专项审计在维护国家安全,保护政府作为持股人的利益,增加社会效益,促进实现企业良好治理和改进经营绩效等方面的作用。如美国审计署的专项审计涉及招投标、危机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等,且每年对每家国有企业的专项审计不少于4 次,2014 年对美国邮政服务公司(USPS)的专项审计多达10 余次。除此之外,各国审计机关根据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不同领域或特定事项开展专项审计,如对国有企业关闭、重组、援助、私有化与国有化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对企业执行国家政策状况审计;对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退休制度改革、薪酬体系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的专项审计;对国资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审计;等等。

(四)注重对国有企业出资人进行审计

有些国家注重对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如法国审计法院于2008 年专题报告,对国家参股局自成立以来行使国家股东代表职务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估,重点调查参股局是否维护了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各项权利,是否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国有资本控制力的有效增长。英国审计署关注股东执行局的制度框架设计,以及对股东执行局投资的国有资产组合包的综合评估。德国联邦审计院审查国有资本管理机构及其派出的国家股代表行使国家股权的情况。

(五)对国有企业私有化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在20 世纪80 年代西方私有化浪潮下,这些国家在不同程度上都经历了国有企业私有化历程,各国审计机关是这一历程的重要参与者。英国审计署按照议会要求,在国有资产售前、售中和售后三个时间节点开展国有企业私有化绩效审计。俄罗斯联邦审计院依据联邦资产私有化法,对凡是有私有化计划的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都要进行审计。美国审计署在对单个企业私有化进程开展审计的同时,也积极对政府制定的私有化的政策进行评估。例如对联邦政府的立约承包项目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报告,对近年来的竞争招标私有化新方法进行政策评估。澳大利亚审计署在联邦国有企业私有化进程中一直坚持参与改革进程,不仅对每次重大的联邦国有企业资产出售情况都实施审计,还跟踪检查企业出售以后相关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对出售过程和方案提出有价值的审计建议。意大利审计法院在国有企业改革和私有化进程中,及时开展对国有企业私有化进程、私有化成果和成效的审计。法国审计法院在国有企业私有化进程中,一方面关注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履行情况,另一方面关注国有企业改革中企业资产重组后的运营情况。德国联邦审计院不仅审计联邦独资或者参股的私法法人企业中联邦所属股份的盈利和私有化过程中股份的出让情况,还将联邦参股私法法人企业的参股必要性列入审计范围。

(六)注重审计报告公开和审计结果运用

各国审计机关国有企业审计报告重点反映企业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提出改进治理、加强财务管理和提升运营绩效的审计建议。美国审计署还对未执行的审计建议作出特别报告。澳大利亚审计署通过在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增加整体比较和分析,以提升审计结果的价值和运用效果。英国审计署将国有企业绩效审计报告作为对国有企业实现资金价值情况进行独立鉴证的重要方式。意大利审计法院除了将审计结果报告提交议会和发给相关部门外,还可以在任何时候编制自己的观察报告。这些国家的审计机关都按照相关要求,通过不同的方式、途径在特定时间内公开国有企业审计报告。

除了一部分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审计信息,绝大多数国家审计机关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国有企业审计报告等审计成果信息,有的国家还定期向新闻媒体提供有关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信息。

(七)注重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成果并加强对其审计成果质量的检查

由于大部分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将国有企业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部分或者整体外包给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因此这些国家的审计机关都以不同方式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开展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监督和审计成果质量的检查。美国审计署通过制定《财务审计手册》并以抽审或复审方式指导、监督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澳大利亚审计署通过制定严格的外包质量控制管理手册,并由审计长或其授权的高级职员签署审计报告,对外包的审计项目质量负责。德国联邦审计院必要时可以要求更换决算审计师,而且如果决算审计师提供虚假的审计报告或得出虚假的审计结果,将依法被处以三年拘禁或者罚款。这些规定保证了决算审计师的审计报告具有较高的可信性。法国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有义务向审计法院提供审计中的所有工作底稿和相关文件。

三、对完善我国国有企业审计的建议

审计机关开展的国有企业审计是国有资本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30 多年来,审计机关通过对国有企业审计,在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完整和实现保值增值,提升国有经济的运营效率,增强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和改善国有资产管理作出了明确部署。围绕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开启了我国新一轮的国有企业改革。

结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借鉴国外国家审计机关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经验,我国审计机关应该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国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定位,构建完备有效的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制度,实现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在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职责范围内,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国有资本运作和监管主体职责履行情况,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产权流转过程中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完善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和监管部门的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加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改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同时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对国有企业审计报告的核查力度,改革国有企业审计报告制度,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国有企业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一)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明确审计机关对所有形式的国有资本进行审计的权限

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国有资本占企业(股本)总额的比例超过50% ,审计机关具有审计权;国有资本占企业(股本)总额的比例在50% 以下,但国有资本投资主体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审计机关也具有审计权。而对国有资本占企业(股本)总额的比例在50% 以下,且国有资本投资主体不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权的赋予并不明确。鉴于国有企业的全民性,审计机关代表国家这一出资人,对于一切与国有资本有关的机构、人和事均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审计。因此审计机关应借鉴国外国有企业审计的经验,通过推进修订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主体的规章制度,写入公司章程或者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合同(协议)中等方式,明确审计机关对所有国有资本的审计权限。

(二)以管资本为主线,对投资、运营、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的有关单位或企业,以及负责国有资产监管的部门等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国有资本流动优化配置、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都要从主要管国有企业向管国有资本转变。审计机关应当借鉴美国、德国、俄罗斯等国经验,根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新变化,紧紧围绕管资本这条主线,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把握审计监督对象和审计重点:第一,对制定国家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国有资本收益管理规则的政府部门进行审计,评价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改组组建等政策设计是否贯彻了管资本为主的要求。第二,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进行审计,包括国资委、有直属企业的部委办、有直属企业的协会或商会等,审查其建立健全国有资本进退机制、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负面清单、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等方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第三,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审计,由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政府直接授权或者国资监管机构间接授权范围内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其审计主要审查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整合等,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情况;审查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目标,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保值增值的情况;审查其根据国资监管机构授权,享有部分出资人权利的履行情况。当前审计机关应根据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对间接授权模式和直接授权模式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的审计。第四,对一般国有企业进行审计,评价国有资本控股或占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状况、资本运营质量、行业监控等,保障企业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维护资本安全;评价非控股和非主导参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的必要性,保证国家政策目标的实现。

(三)对不同功能的国有企业分别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

按照改革要求,我国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类。对国有企业进行合规性审计,评价国家法律、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是商业类国有企业和公益类国有企业共同的审计内容。但由于商业类和公益类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不同,审计机关应依据其不同的功能定位,分别确定不同的审计目标和重点: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审计目标主要是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审计目标主要是在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前提下,促进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产业以及特殊任务的完成。对公益类国有企业,审计目标主要是促进其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

(四)以财务收支审计、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为主,构建国有企业审计类型体系

1 财务收支审计。按照审计法规定,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是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审计机关开展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时,要充分运用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审计成果;要在保证财务收支审计目标实现的前提下,与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借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的经验,建立经常性的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制度,不论是采用审计机关直接审计还是外包给社会审计机构的方式,实行每年审计一次。

2 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机关应按照审计法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本管理主体、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机构和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监督检查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承担的贯彻中央政策措施责任、经营管理责任、创新和转型升级责任、风险管控责任、可持续发展责任和廉政建设责任,促进领导人员尽职尽责,防止腐败,进而促进实现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改善投资经营绩效。

3 专项审计。主要是对企业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投资项目、重要专项资金的审计。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专项审计,应沿着配套措施的制定、执行、进度和绩效的思路,注意发现、反映和纠正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执行中的问题;重大投资项目专项审计,应沿着立项、建设和运营的思路,注意项目建设的进度和绩效;重要专项资金专项审计,应沿着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结构的思路,重点关注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有效。同时,审计机关也应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开展专项审计,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我国将建立和完善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国有独资企业上交国家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以及企业清算收入作为主要的国有资本预算收入,这些收入主要以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的形式安排使用;部分国有股权将划转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持有、分红和转让收益用于弥补养老等社会保障资金缺口。审计机关应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审查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和分配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情况,维护国有资本收支安全,促进国有资本规范化管理,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效益。

(五)重点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实施跟踪审计,促进国有企业产权规范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既包括直接出售、管理者收购、上市交易、清算破产等所有权的转让,也包括特许经营、签订管理合同、承包、放松管制等非所有权的转让。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企业的规模大、数量多,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情况复杂,为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审计机关应当紧跟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对国家政策落实情况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环节,实施跟踪审计。借鉴美国、英国的经验,在所有权和非所有权的转让过程中,审计机关应对清产核资、评估定价、转让交易、登记确权等国有产权决策、流转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分配、员工持股、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进行评估,对国有资本布局调整的宏观绩效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微观绩效进行评估。

(六)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探索实行国有资本审计专门报告制度

对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是加强社会监督的必然要求。将国有企业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是国外审计机关普遍的做法,借鉴他们的经验,在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审计机关要积极推进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财务收支审计结果、专项审计结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结果的公开,提高国有资本管理、运营的透明度,督促整改,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支柱,是财政的重要贡献者,国有企业审计结果对人大加强财政监督和问责具有重要意义。有必要在现行每年审计机关向人大报告一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的基础上,探索实行审计机关每年专门向人大报告一次国有资本审计工作情况的制度,以便权力机关及时把握国有企业的运营及其绩效,也为国家的国有企业改革决策提供参考。

国企审计重点范文第5篇

摘 要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已取得长足发展,但在维修工程审计项目上还存在审计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等问题,本文根据实践工作经验对国有企业维修工程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分步实现目标与重点的审计方法的建议,希望国企内部审计实现为企业增加价值的核心定位。

关键词 国有企业 维修工程 内部审计 建议

一、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背景介绍

国家审计职能或官职在我国已有3058年,它萌芽于西周时期成长于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审计取得辉煌的成绩,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也取得了较好成绩。2012年内部审计协会开展了一次“国企扬帆,内审护航”活动,总结了国有企业开展的风险管理与内控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效益审计、财务审计、工程与投资审计、信息化审计、审计质量管理和内部审计管理体制等8个方面的成绩与经验。

内部审计协会推进内部审计全面转型与发展,提出内部审计要逐步实现六个转变:审计理念实现内部审计是检查系统的认识向控制系统的认识转变,由注重结果、重在治标向注重过程、重在治本转变;审计职能由单纯的监督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审计目标以查错纠弊为主向以监督和评价内部控制能力为主转变;审计内容由财务收支向业务领域和信息系统拓展;审计方式由以结果导向为主向与过程导向并重转变,由事后监督为主向与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并重转变;审计手段由手工操作为主向利用计算机和信息技术为主转变。

进入21世纪内部审计步入提升与扩展时期,虽然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有了规范,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维修工程这样的小审计项目安排上存在一些问题,本人在工作实践中对国有企维修工程的内部审计有以下几点思考。

二、国有企业维修工程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目标不明确

内部审计的定义:是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促进企业实际其目标。这个定义非常如宽泛,企业的目标是什么呢?这样的定义用到维修工程审计项目上,就更宽泛,维修工程的审计能直接为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帮助,间接的帮助也比较难以体现。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在实施维修工程审计时,审计目标一般都表述为:对工程项目管理过程进行审计,对维修项目管理的有效性、规范性进行客观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但是我们的审计多是事后审计,如何能保证对维修工程管理过程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和评价呢?

(二)审计重点不突出,内部审计价值难以体现

基于国有企业的管理文化,内部审计项目的选择,需要经过主管高层负责人确认,有时候还可能是高层管理团队共同商量确认,造成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范围的确定上不独立,不可能按内部审计准则要求有重点的选择审计项目,就造成了应当审计的项目没有审计,而可以简化审计的项目被选入了年度重点审计计划中,影响审计部门整体团队的价值体现。

举例说明:某国企某年有20个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总造价成本300万元,平均每个项目15万元,实际造价成本与工期状况如下表:

年度审计计划中抽查的维修工程项目选择了表中第一、第二、第四共三个项目作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重点。根据各项工程造价成本占全年总成本的比例,分析发现表中第三个项目占总成本的16.67%,但不在年度维修工程审计项目的安排中,明显不符合审计重要性原则;而且根据内部维修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被选中的三个装修工程因未达到招标标准不执行招标程序,工程成本也未达到平均水平,审计小组可以审计的内容有多少呢?不需要招标就不需审计招标管理,工程款项太小工程成本也不是审计重点,那么审合同管理,还是审计工程现场质理管理?工程管理审计中的重点事项如招标管理、工程概算、工程款项支付等,在项目中均无法开展就难以做出有效的审计,提出的审计建议会不切合管理实际,内部审计价值无法体现。

(三)审计手段与技术落后

由于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发展尚未达到成熟阶段,许多审计部门限于审计经费额度,没有采购和使用现代化的审计软件,仍靠手工或简单的电子表格计算方式来审核造价;审计队伍多是退休前的财务专业人员,对于工程类审计不重视,配备的审计人员多数为非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维修工程审计时找不到审核要点,提不出有建设性的管理建议,审计部门的难以为企业经营目标提供有效服务,就无法实现内部审计为企业增加价值的目标。

三、建议

以内部审计实际工作者的视角,对国有企业维修工程审计中的三个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和策略。

(一)从企业层面加强内部审计宣传,让管理层认识与理解内部审计核心定位,让高层管理者正确认识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价值

在内部刊物上发表内部审计文章,可以从审计的历史沿革写起,让公司员工对审计都有较为全面的概念;写内部审计发展动态,利有内部审计部门的优势,综合内部审计协会网站及专业期刊上发展新闻,编制《内审资讯》在单位内部发行供各层管理层查阅,这样他们也了解内部审计发展现状,会对本单位内部审计的定位进行思考。

经过两至三年的宣传,企业上上下下都对现代内部审计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内部审计工作得到了重视,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将提前给审计部备案,概算资料的也会由审计部审核,这样就可以做到内部审计完全由事后审计转到事中事后管理审计,由简单的查错防弊为主转到以内部控制管理审计为主。

(二)分步实现审计目标和重点,做一个项目做实一个重点

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项目,往往时间上没有强制性要求,这样内部审计专业人员有充足的时间把发现的每一个重点问题做实,建议一个项目确定一至两个重点,具体思路:首先在调查全年整体维修工程的财务成本管理、招标、概预算、合同管理等情况,其次编写有理有据的审计方案选择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审计,避免管理层任意确定审计项目重点不突出的问题。具体操作:第一年选择招标管理深入审计,第二年选择概预算进行重点审计,第三年选择合同管理重点审计,每年都有重点突破,提出的审计建议才能被审计单位接受,才能体现审计价值。

(三)不断提升和完善内部审计师团队的综合素质和技能

多年财务专业转来做内部审计的人员,重点改善知识结构,利用专题会的形式,培训新知识新技术,同时提高利用审计软件与利用信息化手段获取相关审计证据的能力。

针对年轻审计员,做好职业规划深入理解国有企业文化,及时充实最新知识;做到能力上是多面手、工作时置身其中、精通技术。运用交互式的知识分享来获取审计证据,如利用互联网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单位和人们的不同认识、行业状况等;与行业专家、相关利益人进行讨论以获取智慧互补,提升审计的专业判断能力,进而提升审计质量,实现内部审计为企业增加价值。

国企审计重点范文第6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国家审计;国企改革

一、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始终稳步向前迈进并取得重大进展,然而,在国企发展过程中经营效率低、承担社会责任少和不公平竞争等问题日益凸显。为进一步促进国企高效稳定发展,政府在2013年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新方向,将推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改革重点和目标。与此同时,在发展市场经济大背景下国有企业不仅需要盈利,还要能弥补市场经济固有缺陷,保障国民经济安全健康发展,因而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势在必行。在深化改革之下国有资产体量、盈利能力及竞争力出现大幅提升,与之相对应的监督体系却仍旧存在权责混淆不清、政资不分等问题,使得监督职能无法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流失及国企违法违规等情况仍较为严重。在国有企业发展新形势下,审计监督如何适应国企内外部快速变动的经济环境充分发挥服务监督职能是关键,也是审计监管面临的新挑战。

二、国有企业改革与国家审计作用分析

(一)国有企业改革现状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在发展混合所有制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两个层面。前者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来改革:一是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经通过此项改革的国有企业要继续推进分层、分类管理和法人治理结构,确保改革成果得以发挥,尚未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则需在评估自身情况的基础上对适用该方式的企业进行改革,同时改革过程中保障国有资产、出资人资产不会流失,充分发挥改革积极作用;二是国有资本入股非国有企业,政府支持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共同设立股权投资资金,并利用联合投资及并购重组方式进行战略合作及资源整合,实现带动效应,共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三是引入非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可通过认购可转债和收购股权等方式获得管理职权,而且政府也推出社会资本进入能源资源、铁路及电信等公共领域产业的政策,并完善社会资本的安全审查工作,推广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后者则通过实施分类监管和以管资本为主加强体制改革的方式进行监管[1]。分类监管主要指依据其功能性将国有企业分为公益性和一般商业性两类,国资管理机构也设立不同机构分别管理,公益性国有企业主要由国资委的专业职能部门及其授权的企业集团共同监管,一般商业性国有企业管理模式主要为现代化公司制。国有企业要把国资投资驻点放在与国民经济关联的重点领域,实现以管资本为主的管理体系转变,帮助国企形成现代化管理制度,解决国资管理中存在的越位及漏洞。要实现上述目标,首先要转变国资委管理职能,将重心放在资本运作及安全之上,整合创新公司并清退落后企业,统一管理经营性质的国有资产,通过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国企、分类登记监管的预算体系,实现政企分离、推进国企改革。我国国企今后的改革方向为深化国资管理体系及混合所有制改革。前者可采用分类监管和同一监管来实现依法监管,同时国有资产委员会也要通过主抓重要企业来实现权责法定,把握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定位,之后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要成立投资运营公司,通过购买股权及资产的行为引导扩大国有资金规模,在此过程中要严格做好企业监督问询及考核保障改革成果的实现。国有企业混合制改革的实质及最终目的在于改变企业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高效运营并提高竞争力。为此,国有企业在改革时要仔细甄别入股股东,综合判定引入资本给国企带来的影响及风险,还要谨慎考虑引入股权占比,保障国有企业足够控制国有资本。除此之外,改革过程中对资产进行科学监督也尤为关键。

(二)国家审计对国企改革的积极作用

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需要监督各项治理执行过程的情况,因而国家审计需要确保国企改革的准确性及执行有效性,才能更好实现监督国企改革各阶段实施情况的目的[2]。国家审计要监督国家政策实施情况以及评估审计效果,从而分析得出修正方案,同时还需要在监督中发现和分析问题,找出产生原因及不利影响并提出改进意见,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进行。国家治理核心为保护国家及人民利益,维持国家安全稳定,为此,管理机构要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并公正评价自身行为。为实现上述目的,审计署作为独立的评价机构在其中起到巨大的作用,其可有效运用监督、审查及分析职能识别国企改革中的可持续发展风险,同时判断和分析国企的一系列经济活动,也可预估国家宏观调控结果了解政策实施情况,帮助政府弥补疏漏和寻找优化措施[3]。与此同时,国家审计通过国企审计来找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并提高利用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国家审计可重点监督国企实施决策,判定是否符合程序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改正及优化方法,完善相应制度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除此之外,也可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来揭露国企违法违纪及行为,通过完善责任机制深化权力追究,打击现象,从而更好推动国企改革进程。

三、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国家审计案例分析

(一)国企改革及分类监管概况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成立于1997年,总部位于北京中关村,业务围绕装备制造及现代制造服务两大领域开展,公司现拥有16万员工、12家上市公司和近40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是中央直接领导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也是世界500强企业。在2017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并入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同时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积极实施总部事业部制改革,推进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并在32家子公司设立董事会。国机集团涉及机械、能源、交通、汽车、环保、建筑及轻工等多项产业,是中国机械工业规模大、覆盖面广、业务链完善、综合研发能力强的大型中央企业集团。同时,企业还借国企改革之风形成了复杂的组织结构层级,在分、子公司层面呈现一定程度的股权分散、股东构成复杂局面。与此同时,国机集团由集团公司来引导改革局面,并推进和动员下属单位进行改革,一些二级公司重点则在于科学经营和规范管理,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国机集团主要业务集中于装备研发与制造、工程承包、贸易及服务、金融与投资方面,明显更为符合一般商业性特点,因而在分类监管改革中也将作为商业企业进行监管。

(二)国机集团改革中国家审计存在的不足之处

(1)审计覆盖范围不足。2017年,国家审计署对国机集团及旗下林海股份、国机汽车、中工国际和苏美达等12个二级单位进行审计。在此项审计中,国家审计署并未做到国机集团全部公司的覆盖式审计,而是仅选取了国机集团旗下上市子公司及部分其他二级子公司,同时,国机集团进行改革后组织结构及股权构成错综复杂,且公司在国内外的投资行为也未纳入此次审计范围,由此可见,审计范围明显具有局限性。与此同时,在查阅分析以往年度的审计报告后发现,国家审计署关于国企财务收支及资产损益审计占据全部报告的一半左右,同时审计重点放在了集团部分重要二级单位,审计资产量也仅占总资产的半数以上,与我国当前倡导的审计全覆盖政策明显存在较大差距。从审计次数来看,审计频率保持在每三年一次审计,但仅选取部分国有企业并非全部审计,因此包括国有投资公司在内的9家公司近年来也未能连续审计,国机集团近十年来仅审计了两次,审计次数少且审计频率偏低,审计机关未能保持严谨态度及时关注国企发展及改革状况,不利于审计质量的提升。(2)审计类型较为单一。审计署在2017年沿用传统审计方式对国机集团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其中,由上文分析可知,国机集团属于商业性质企业,理论上来说也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类型的分类监管以实现保障国家及人民利益的目的,但是,此次审计沿用传统未能及时按照审计目的增加相应审计内容,也就无法对国际企业改革状况进行衡量和分析。加之,国机集团在改革过程中存在较多兼并重组及投资收购行为,该行为往往更易含有不规范操作,因此,此次财政收支审计审查方式及类型较为单一,无法有效监督国企改革的行为及成效。国机集团的改革势必会对企业内部控制及经营状况带来较大影响,同时,企业资产分布范围广、产品多,仅财政收支审计无法全面衡量评价国机集团改革状况,隐藏风险及问题也难以发现,无法为企业提供有效改进及优化建议。(3)审计报告公布时间存在滞后性。审计署通常在每年的五月份对国企进行财务收支审计,而相关审计规定中要明确表示了需要审计的内容,但是审计报告公布时间却没有规定。在此情况下,审计署通常在审计的下年的五至六月份才会公布,因此,国机集团的审计报告也在2018年6月20日才公布,明显比审计实施时间延长了一年。2011—2018年间审计署审计报告公告时间见表1,由表1可知,一般审计署审计公告时间通常在审计完成的半年至一年后,国机集团情况并非个例。社会公众对审计结果具有知情权和监督权,而审计结果未能及时公开也不利于社会监督作用的实现。即便在该短时间内国机集团针对审计结果及意见采取了整改措施,而审计也公告了企业的整改情况,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时间延迟,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审计公告的延迟也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4)审计重点不足。在审计结果公示中可以发现,国机集团的问题主要分布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经营管理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政三个方面,其中,经营管理类问题最多且较为集中,而剩余两者审计发现的问题偏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分别为:2016年中级西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递延收益一次性计入营业外收入,多计利润6955.29万元,一家子公司提前确认收入成本以及归属国机重工(洛阳)有限公司的三级企业减值准备核算不准确,分别多计利润331.79万元和2277.75万元,属于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问题;2013年一家子公司和归属于中国汽车工程有限公司的两家企业分别违规购买礼品和轿车,涉及金额分别为143.29万元和266.8万元,属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政问题;经营管理问题多达21项,数量较多不再一一赘述,但该项问题涉及金额较多,且大多数为内部管理不严格导致的决策性失误,基本为企业未经集团审批或考虑不足贸然建设生产线、厂房、基地和收购公司。由此可知,国机集团改革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但是,相较于企业在决策及投资收购中存在的问题,审计署的审计重点明显却在经营活动上,说明国家审计目前的关注重点有所欠缺。

四、国机集团改革中的国家审计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审计制度不完善

除上市企业外,当前我国审计制度并未规定国家审计机关对国企进行定期审计,同时审计署限于制度要求仅能对中央直接领导的企业及企业管理者进行审计,其中,国企的审计内容一般为财务收支状况,使得审计署对国企的审计具有一定随意性且部分国企脱离了审计监督范围。与此同时,国机集团的审计情况也表明审计监督范围未实现全覆盖,无法满足国企改革需求,而且审计结果公开程序复杂且制度未明确规定公告时期,同样验证了国企审计制度存在明显疏漏。

(二)审计手段落后

国家审计多以人员经验为主,一些内控制度测评方法未能应用,加之国企面临科技创新、信息更新换代快局面,审计信息化虽可提高审计效率,但是国家审计的信息化软件开发问题一直较为突出,当前仅构建了基本框架,在缺乏审计软件情况下信息采集及分析难以追平国企信息系统更新换代进度,使得审计信息化未能实现应有作用,仍需要审计人员的数据采集辅助。在国企深化改革背景下,国家也提高了对绩效审计的重视与推广,但是国机集团规模巨大,绩效审计需要获取和分析的企业数据信息更为繁杂,当前审计手段无法适应需求,审计效率偏低,不利于国企改革。

(三)审计方式传统化

在国企深化改革大背景及特殊时期下,审计署仍旧沿用传统方式对国机集团进行财务收支审计,使得此项审计无法有效达成目的。要判断国企改革情况,绩效审计无疑是最好的选择,该审计方式可更为明确地展示国企改革所取得成效及不足。绩效审计未能在国企审计中得到广泛应用主要是因为我国缺乏明确的绩效审计理论、审计内容取证方法和审计程序的指导,方法及操作也不成熟,增大了绩效审计风险,同时该审计方式的审计证据获取难度大且要求高,审计人员素养及独立性不足,而且签字确认方式也令审计人员排斥,因而难以推行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国家审计完善建议

(一)全面推进审计全覆盖

国机集团的审计充分暴露出了国家审计覆盖范围及次数的不足,难以对处于改革过程中企业各项重大变化进行充分反映。为此,国家审计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推进审计全覆盖、进行多样化监督和经常性审计来应对审计覆盖范围及次数不足问题,具体措施为:首先,国机集团总部以及国有资产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可以采用直接审计进行监督管理,国机集团旗下上市公司主要以委托社会审计方式进行,同时国家审计也要对社会审计结果进行核实,进一步保障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及国有资产的安全;其次,国机集团下属参股及国有资产无法控股的子公司可以通过对拥有国有资产股份的董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来间接监督子公司发展状况;最后,国机集团在境外的资产及企业由于跨境的原因各项审计制度及规定有所不同,因而开展直接审计难度过高,国家审计可通过审查国内母公司资产管理模式及境外子公司风险审核及流程申报等规定履行状况进行监督。

(二)重点关注国企改革进程

国机集团的审计主要集中于国家政策落实情况、财务及会计核算、内部管理和公司重大决策方面,其中,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审计重点关注领域。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企业管理模式、经营活动、企业价值评估和股权结构势必会发生改变,给国有资产的安全带来较大不确定性,也必将成为国家审计下一个关注重点。在混改过程中集团进行股权交易时,审计署要在交易前审核其动机并判断交易是否符合国有企业利益诉求,同时交易内容及过程审核是否存在违规之处,评估交易未来可能产生的收益。在此之后,审计署还要对相关决策产生是否民主、个人是否存在行为、被并购方能否与集团形成产品或技术的匹配,保障被并购方是优中选优最为符合集团发展的企业。审计署也应对并购后人员安置、领导人对接和潜在风险及资源浪费情况进行评估,衡量其是否可以完成期初计划预期。在评估企业价值时,审计署在初期以相应资质及产权持有企业价值评估作为重点,并检查企业已核销转销固定资产及资产减值准备程序的合规性;在价值评估后期,审计署需要对特殊资产在特殊性情况下考察程序的合法及完整性进行考虑。

(三)审计评价体系分级分类化

国机集团属于商业化企业,需要依据分类监督规则要改进其审计评价依据,同时国机集团改革的深化也必将细化企业各项职能,因而,根据企业层级细化和分类企业评价内容尤为重要。对国有企业开展国家审计时将评价等级分为三级,第一级主要审计集团总部的经济活动合规性及记录真实性,并以违规金额率及数据差错率等通用评价指标衡量;第二级主要审计子公司财务、发展能力和资产质量状况,由资产负债率、净利增长率和资产净利率等指标衡量国机集团改革成效;第三级则重点审计国有资产投资获利及保值增值情况,分别用国有资产报酬率及保值增值率等指标进行衡量。

(四)丰富审计方式

单一的财务收支审计方式已不适用于国机集团的需求,为促进国家审计更好为国家治理提供服务,还需要对国有企业经济效率进行审计,针对国企改革特殊情况也要追加改革大事的审查,以降低改革违规事件的发生。为此,国家审计一方面需要推行绩效审计,审计署要组织审计人员及时学习和掌握国家宏观调控经济及国机集团相关政策,让审计人员在审计前期就能明晰国机集团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及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具备更多知识储备以应对后续问题。建立高效沟通机制和协调治理平台可实时监控项目进度并分配资源,有利于国机集团各项财务数据的查阅和调取,方便审计人员依照审计评价体系多角度分析各项指标数据评价企业发展状况。同时,财务收支审计也可与绩效审计进行有效结合,两者相互验证相互促进更利于审计质量的提升,例如:国机集团的境外投资可先行核算相关数据的真实性,使用验证合格的数据对境外项目的成本及收益进行测算,以完成企业绩效审计工作。国家审计另一方面则需要实行专项审计来丰富审计方式,国机集团在进行深入改革过程中对企业内控及生产经营带来很大影响,对于此项投资行为则需要进行专项审计来重点核实。审计署要改变以往事后审计的方式,从投资行为的策划、实施及评价进行全方位追踪,以便及时发现行为中潜藏的风险及问题,提前进行风险预防并及早解决已发现问题,其具体可举措如下:第一步,在国有企业并购前期需要按照被并购方情况针对性设计策划方案,审计署主要评估并购行为能否达到预期经济效益和策划方案的可行性;第二步,并购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进入交易阶段时,审计署要重点关注并购双方协议中权责状况及条款是否符合规定、资产移交时是否按照协议进行和并购后会计处理是否合规;第三步,在并购方进行管理经营、人事及财务资源整合时,审计署要评估企业成本及后期经济效益是否相匹配和并购双方管理层对接情况。除此之外,若并购过程中出现重点变动及调整,审计署工作人员均需要详细披露相关情况。

(五)提高审计信息化水平

政府要提高国家审计的信息化水平,首先就要完善联网审计的配套法律法规明确其法律依据,为国有企业数据信息采集提供法律支持,同时,政府还要设立专门从事联网实时审计的业务部门,大力支持国家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及审计软件的开发,为联网审计提供更为高效的审计手段和方法。为此,审计署及相关审计机构在每年的公务员招考中增加信息技术人员的录用名额,帮助审计人员有效开展联网审计,实现审计的实时监管。联网审计可短时获取海量信息数据且数据类型不统一,既要对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又要抽取有用数据进行多角度分析,因此审计部门只有建立具有专业技术的审计团队才能保障联网审计质量和效率。联网审计团队成员首先要具备强烈的道德及职业观念,明确自身岗位要求及定位,并定期对成员进行考核以保障其时刻牢记自身使命。同时,审计部门也需加强审计人员的综合水平及实操技能,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审计人员逐渐转变为具备财务及法律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在正式开展审计工作时还要初步了解和掌握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及改革情况,确保联网审计团队专业技术水平,并不断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1]张庆龙.国企改革中国家审计的着力点[J].中国内部审计,2017(10):78-79.

[2]陈献东.新一轮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审计内容变革研究———基于审计供给和审计需求均衡视角的分析[J].南京审计大学学报,2016,13(5):82-91.

国企审计重点范文第7篇

一、国有企业审计的对象 

要进行国有企业审计,首先要明确审计对象。审计对象就是审计监督的客体,正确的认识审计对象,目的在于明确审计的实体、内容和范围,进而科学的运用适当的审计方法,有效的实施审计,完成审计任务,实现审计目标。国有企业与民间社会组织与个人的投资的企业不同,国有企业,具有国家经济管理、调节社会经济的重要作用,代表国家所有权人负责着具体的投资、管理和经营活动。按照《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审计的具体对象为:国有独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占企业或金融机构资本(股本)超过50%的企业、国有资本占企业或金融机构资本(股本)在50%以下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二、国有企业审计目标 

国有企业审计预期要达到的目的,是指导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方向和指南。审计目标要体现审计的基本职能,充分体现审计监督职能的需要,还要能反映社会的客观要求。《意见》中提出的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方向与重点,通过审计,找出体制、机制性问题,积极探索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就能够推动国有企业长远发展,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使监管更加科学、有效,从而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而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增强活力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通过审计,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使国有企业能够遵循市场的经济规律、企业的发展规律健康发展,坚持做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合理运用“三个区分”,才能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审计,综合分析绩效,能够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有效发挥国有企业主导作用,使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和履行社会责任中的引领和表率作用。 

三、国有企业审计方式和频次 

国有企业审计方式是国家审计制度规定的国有企业审计监督活动形式,国有企业审计方式是由审计的性质、内容和要求决定的。我国国有企业审计由最初的财经法规审计发展到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再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国有资产安全审计,由国家审计单一形式发展到到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委托审计、授权审计、联合审计多种形式。按照《意见》要求,对于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及境外投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要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国有企业每5年至少要审计一次,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任期内至少要审计一次,根据实际需要,还可以适时开展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实现了国有企业审计由单点离散向多点联动的转变、由局部向全覆盖的转变,既统筹整合了审计资源,又使的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制度化、常态化。 

四、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及审计机关任务 

国有企业审计内容是国有企业审计目标的具体化,在《意见》中国有企业审计的主要内容有以下3个方面,对此审计机关应努力做到: 

(一)国有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审计机关一要关注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利润及利润分配情况、现金流量和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业务、财务、管理合规性,促进国有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以提高国有企业盈利能力。二要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评估实施效果,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政策落地、增强国有经济的整体功能和效益。 

(二)投资、运营和监管国有资本情况 

审计机关一要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进行审计,促进其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力推国有企业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要研究、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的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二要对投资运营和管理使用境外国有资产的国有企业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境外投资的决策流程、绩效情况,夯实境外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摸清国有资本保值和增值情况,以推动健全完善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的体制、机制、制度。三要关注国有企业的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规范国有资本运作,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并促进国有资本配置、运行效率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情况 

审计机关一要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并不断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和广度。二要根据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分门别类的研究和细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的具体内容,并且要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评价体系、指标,审查国有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执行效果,重大决策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效果,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依法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三要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等制度,推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的内容。 

参考文献 

国企审计重点范文第8篇

一、当前企业审计面临的现状与难点

(一)企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市为适应地方经济发展而相继组建了一些国有控股公司,这些公司的经营业务包括:负责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两基一支”等社会经济发展瓶颈领域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监管、运营监管、投资回收和相关债务清偿;负责城市可经营性资产的经营和资本运作;它们在全市国有资本中所占比重较大,且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运行所依托的法律环境较为复杂,且要求的计算机业务水平较高,如果审计人员没有一定的专业水准,不懂电算化和业务系统审计,审计工作将难以有效开展。在评价其经济行为的目标性和效率性时,也有诸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因素需要综合考量。这对于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二)企业审计力量大幅削弱。一方面,随着审计工作重点逐步由企业审计向财政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转移,审计机关投入企业审计的力量已逐步减少。业务量的大幅减少导致平时缺少练兵,而方方面面的工作考核又更多倾向信息化和宏观性,导致新进局人员往往对企业审计技能的积累重视不够,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的成本费用核算相对要复杂些,愿意认真学习、钻研企业审计知识的人员也较少。企业审计业务人员少,不利于今后企业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深化企业审计的几点思考

当前地方审计机关企业审计面临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发展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因素,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还是要调整思路、主动出击。我们认为现阶段企业审计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索:

(一)把握全局,突出重点

李金华同志指出,企业审计应坚持“把握全局、突出重点、重在整改、提高效益”的要求。为此,我们首先要全面了解掌握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国有企业的总体情况,了解管辖范围有哪些国有企业,它们的规模特点、效益等情况,建立起审计对象信息库,收集有关的报表资料,并对这些审计对象进行动态分析,在此基础上确定哪些企业属于审计监督的重点对象。其次,在对一个具体的企业进行审计时,先必须对这个企业的总体情况有一个基本的把握,要详细了解被审计企业总体的机构设置、资产构成、工作流程、资金的主要流向、内部控制等情况,不仅审核财务数据,更注重对非财务资料的审计,向管理、制度、决策等领域延伸审计触角加强综合分析,挖掘审计深度。在全面掌握企业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审计的重点、关键点,对占比较大的资产、负债和损益项目作重点分析,弄清楚以下几点:1、企业至审计日净资产状况及其构成,即企业有多少“家底”;2.企业资本结构是否合理,并对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长短期偿债能力作出评价;3.企业收入构成及比重,重点是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分析;4.企业基本业务流程和财务流程,查明是否存在重大违规事项或不规范的财务处理。并且对重大的经营事项追根究底,做到有放矢,切中要害。

(二)积极探索,提升效益

在新时期,企业审计应注意将财务收支审计与绩效审计有机结合起来,站在更高层次上,重点关注企业发展的目标和战略,从经营机制、管理方式、治理结构、投资状况、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等方面,全面、系统地检查和评价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的效率及效益性。企业创造效益包括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方面。在考核经济效益方面,一是确定已实现的经营成果水平,主要是确定所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上缴利税总额、资金利润率等各项经济指标水平;二是审查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是将被审计单位实际数与计划数、目标数相比较,确定完成程度;三是与相关指标进行比较,进而总结其成绩并揭示其存在的差距。通过与被审计单位不同历史时期经济指标的比较,或者与其它单位、同行业先进水平等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存在的差距与不足,为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明确方向。社会效益可通过以下几方面综合考量:一是是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是否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或者有效地帮助人民就业、创业;三是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并执行地方政策条例,在承担基础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国家和地方实力或影响方面有哪些贡献。也可参照国资部门确定的指标,与企业达成情况做对比。并且在审计中重点查找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隐患,以及由此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影响企业经营绩效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三)更新观念,提高素质

国企审计重点范文第9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作用;有效性;权威性;独立性

一、问题的提出

企业对内部审计具备充分认识和正确的运用,有助于企业的自身发展和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健全。无论是微观还是宏观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内部审计对企业发展的积极意义

前文已述,内部审计是我国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构成,还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效果和效率有着积极影响。而且,内部审计具有广泛性、独立性、综合性的特点,其有助于提高企业的风险预防能力。具体而言,内部审计对企业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两处:第一,能够对企业的未来发展规划方向;第二,能够制约企业的不合理之处。

首先,通过有效的内部审计,企业能够及时发现内部管理及经营中的漏洞和问题,积极寻求改革方式方法,有助于企业的综合治理。比如,内部审计能够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企业的资源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资源使用方法,有助于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内部控制措施方面,内部审计也能针对制度漏洞及时提出审计意见和补救措施,提高控制效果。

其次,内部审计能够制约企业的不合理之处。主要指企业能够借助内部审计及时发现生产、管理、经营等方面的漏洞,从而提出改善建议;能够对企业的不合理之处起到一定的揭示和制约作用,将企业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此外,有效的内部审计能够确保企业管理者决策所用信息的可靠性,有效避免了因信息不实而导致的决策失误。

三、目前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有效性

(一)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专业水平与业务能力难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

内部审计实际是近年来才被企业所重视,尚不完善。不仅如此,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无论是专业水平还是业务能力都较为薄弱,难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通常,在企业中,内部审计岗位往往变动不大,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环境、经营模式等各个方面都较为熟悉。这在一定程度上虽然有利于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但是与此同时,却也容易导致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之中感情用事,从而影响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效果,尤其是难以保证内部审计结果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再者,内部审计不同于企业的其他岗位工作,对专业和技能的要求较强。内部审计人员需要具备财务、审计、税法等专业知识,了解宏观经济政策,还要熟知企业销售、生产、管理等各个环节与步骤。可以说,内部审计人员是高素质高专业性人才。然而现实中,我国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无论是专业水平还是个人素质均不高,难以满足企业审计工作的要求。甚至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非专科出身,而是调任委派,并不具备内部审计工作所需要的审计技巧和能力。审计效果难以保证。

(二)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与独立性较差,审计职能难以发挥实效

除了目前我国企业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难以满足企业发展需求之外,内部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与独立性也较差,审计职能难以发挥实效。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审计机构不独立。纵观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当前现状不难发现,在很多企业中,内部审计机构只是企业的一个内部管理部门,在关系上从属于企业。不仅如此,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利益甚至要依赖于所审计的经济事项。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审计结果也有失客观与公正。第二,审计人员与审计行为不独立。从制度上来讲,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要严格依据客观事实,合法合规,不受其他部门和人员的影响,独立的做出合理公允的审计结论。审计人员应具有充分的独立权利和独立地位。然而现实中,由于审计部门从属于企业,部门与个人利益与所审计的经济业务紧密相关,导致审计人员与审计行为也难以真正独立。在审计过程中,审计行为难免不会受到管理者的影响。

(三)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合规性较差

除上述问题之外,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不够规范,存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虽然近年来内部审计逐渐受到我国企业的重视,但是内部审计的实际执行效果并不佳。企业对内部审计的“引入”,似乎更是一种“跟风行为”。在很多企业中,管理者等相关人员都并未从根本上重视内部审计的作用。有些管理者在概念上对内部审计有所误解,将内部审计简单等同于一种财务管理工作,无视内部审计的要求与程序。“有章不循”、“守制不严”现象较为普遍和严重。

四、现阶段我国企业应如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一)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侧重点应有所转移,“经营审计”是未来趋势

在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之下,现代企业产权机制愈发完善。在此背景下,我国企业应以市场经济为导向,要积极采取现代化和科学化的管理手段。内部审计作为我国企业内部管理的一个重要构成部门,其作用和功能也应逐渐转变和加强。内部审计的重点应向“经营审计”转移。目前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重点主要是财务审计,实际很少涉及内部管理和具体经济业务的各个环节。审计范围也过于狭窄。以上种种已难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当前,在一个企业的发展中,经济、效率是重中之重。内部审计也应将其作为侧重点,并以此为依托针对企业的生产、管理、经营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审计,及时挖掘企业内部管理和经营中的漏洞,探寻有效的改善措施,为企业的日后发展提供建设性参考意见。

(二)我国企业应积极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前文已述,目前,无论是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还是具体的审计工作,独立性都较差,导致审计职能难以发挥实效。对此,笔者建议,我国企业应从内部审计程序、审计制度、审计模式等角度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主要可从三方面着手:第一,企业应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形式”的独立性。实际上,内部审计可以看成企业的一种“自我审计”。作为企业的一个内部从属部门,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与企业是一种长期的雇佣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鉴于此,企业管理者应对审计机构赋予不同于其他部门的“权力”,审计机构直接对企业管理者负责。第二,企业应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精神”上的独立性。“精神”上的独立性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正直的道德品德、独立的精神状态。既能够独立进行审计工作,具备必须的职业操守和判断力;又能保证审计结果不受他人意志所影响。第三,企业应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法制”上的独立性。法制,既是保障也是约束。法制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和公正。我国企业应严格依据我国审计法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状况,大力宣传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加强员工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三)我国企业应借助电子信息系统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科学性

目前,在市场经济的大力发展之下,电子信息技术逐渐被我国企业所运用。很多企业不仅利用“用友财务软件”进行财务工作,很多企业还引入了ERP等数据库管理模式。鉴于此,笔者建议我国企业在内部审计工作中也应重视对现代化科学技术的运用。可以根据自身特点,“量身定制”审计软件,可以将“自查”作为审计软件的主要功能。相较于人工,审计软件能快、更全面、也更彻底,其能通过“穿行测试”等手段,第一时间发现潜在问题并予以纠正,以达到完善企业内部管控的目的。此外,企业还可以利用现有财务、ERP等软件,及时搜集和过滤审计数据,并利用Excel软件对数据进行加工。通过对电子信息系统的运用,确保审计数据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四)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应注重工作中的沟通技巧

独立性一直都是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所强调的重点。既要求审计部门与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要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还要求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程序、确定审计范围时不受客观干扰,对企业能够提供指导。笔者认为,这种独立性的要求与内部审计人员工作中的沟通技巧紧密相关。唯有内部审计人员与各部门、各人员保持良好关系,妥善处理工作中的细节问题,方能方能使自己的工作被他人认可和支持,最优化的实现内部审计的效果。同时,也才能保证最后所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没有受到干扰与影响。

五、结束语

作为企业内部管理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内部审计的效果直接影响着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无论是企业的内部管理,还是其发展、经营、决策等各个方面,内部审计都起着积极的作用。因此,我国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转移其侧重点,向“经营审计”转移;积极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借助电子信息系统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内部审计人员应注重工作中的沟通技巧。唯有如此,方能确保内部审计结果的公允性和独立性,切实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青岛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沙娜.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业经济.2012(02)

[2]刘小花.浅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业月刊.2014(01)

[3]赵建琴.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J].中国集体经济.2013(02)

[4]李红军.关于内部审计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思考[J].铁道运输与经济.2014(02)

国企审计重点范文第10篇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国有企业审计的风险的防范与内部控制问题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本文重点分析了国有企业财务审计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风险以及国有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目前财务审计所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了以下几点措施,主要包括:首先国有企业审计人员要重视审计前的财务调查;其次审计人员要对国有企业充分评估管理层营私舞弊的风险;最后要严格履行现有的企业审计程序以及关注重要指标的审计。

【关键词】

国有企业;审计;财务

2004年国家资源委员会对现有的181家中央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了一次审查,结果发现120家中央企业的财务状况的很大一部分没有纳入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之内。13家企业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存在相当多的技术问题;其次还有很多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与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相反,或者是出现了财务审计报告不深入、不全面的问题。国有企业的财务审计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1)国有企业的财务审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的态度,并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具体的审计过程以及出相应的审计检查报告;2)国有企业对年报的合法性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等是会计事务所对国有企业年报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此国有企业审计的风险的防范与内部控制问题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1 国有企业财务审计目前存在的风险

目前国有企业的审计特点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国有企业长期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由国家统一领导并进行企业财务的核算,因此 会计处理起来比较规范;2)相对于私营企业而言,国有企业的股东相对较少,除了目前的上市公司以外,大部分企业股东只有一个,所有者的收益核算相对比较简单。3)虽然我们国家名义上是要求政企分开,但是我们国家对国有企业仍然保持一定的监控,所以从一定程度上讲国有企业的欺诈行为会相对少一点,因此国有企业的审计风险是相对较低的。

但是目前国有企业财务的审查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国有企业会计薄弱,不少企业管理混乱,核算并不规范。有很多企业存在原始凭证、记账不真实、不合规格等问题;2)存在人为操纵会计信息:很多企业违反会计处理原则,通过违规调整会计核算方法、变更折旧年限,随意选择合并范围等操作会计信息。3)目前社会上大部分社会审计机构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基础工作的不规范问题;由于部分社会审计机构未严格执行审计专业标准,加之一些注册会计师对企业会计报表的合法性缺乏应有的职业关注,从而导致审计结论出现一定的偏差,审计结果与实际并不符合。另外个别事务所还存在一些严重违纪的行为。通过上述问题的分析可知,可以看出社会审计在国有企业的审计方面还有更为艰巨的路程要走,所以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现阶段的国有企业审计存在较高的风险。

2 基于内部控制的国有企业审计风险防范的措施

2.1 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目前存在的问题

最近几十年来在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和大力推动下,我国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并不是很严格,内部控制因素不足。很多企业的内部控制存在着内容上的缺陷、制度上的不完善、设计不合理等方面的问题,很多企业在内部控制上还处在内部牵制的初级阶段上。2)国有企业内部缺乏良好的内部审计控制环境。内部控制的建设及有效运行,各种规范和制度的具体实施都要完全依赖于企业内部的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3)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认识程度还不够,缺乏一定的重视。很多国有企业的领导对内部控制的一些认识还存在比较原始的阶段,简单的认为所谓的内部控制就是内部监督,只是针对一般的员工,并没有针对整个企业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的氛围。

2.2 降低国有企业审计风险的具体措施

笔者通过调研大量的参考文献,总结出目前降低国有企业审计风险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重视审计前的财务调查:首先财务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档案、文件等书面材料的查阅以及被审计公司人会员的交流来收集相关的信息。其次对企业内部比较重要的比率和趋势进行复核,确定所要审计的重点对象。目前国有企业经济财务审计的主要包括财务收支审计常用方法、账户基础审计方法、专门审计方法以及审计调查方法。在定量的指标评价方面,笔者认为可以根据财务数据以及企业的实际经营数据得出具体的数值,并选取不同的比较对象。2)要对国有企业充分评估管理层营私舞弊的风险:首先就要查阅当年国资委批复的该企业的各项经营考核指标并结合该企业今年具体的经济财务状况,评估管理层的财务舞弊风险;其次通过与董事长办公室以及财务部和资产机构应不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任进行走访和焦炭,进一步了解企业法人的具体职责,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和相关的控制制度以及运营情况等。3)严格履行现有的企业审计程序以及关注重要指标的审计。

3 小结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国有企业审计的风险的防范与内部控制问题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本文重点分析了国有企业财务审计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风险以及国有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目前财务审计所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了以下几点措施,主要包括:首先国有企业审计人员要重视审计前的财务调查;其次审计人员要对国有企业充分评估管理层营私舞弊的风险;最后要严格履行现有的企业审计程序以及关注重要指标的审计。

【参考文献】

国企审计重点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审计机关 国有企业 职责

引 子

2004年国资委对181家中央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突击检查后发现,120家企业有相当部分的财务状况没有进入财务审计报告;30家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不全面或不深入;13家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结论与事实相反;还有13家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存在技术问题。可以看出,国有企业的财务信息失真和这些大型国有企业的外部审计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帮忙作假的问题有多么严重!

不容质疑,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运行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国有企业的外部审计问题是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监督和管理中需要研究和解决的突出问题之一。2004年,国资委以173号文明确规定,今后将由国资委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央企业年度决算进行审计,并且今年首次选择16家中央企业作为试点,公开招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它们的200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可以看出,自2003年5月国务院颁布第378号令以来,国资委正在努力履行其出资人职责,力图通过自己选择会计师事务所而增强国有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独立性,以发挥国有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作用。

本文拟对审计机关履行国有企业审计职责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作一分析,提出强化审计机关国有企业审计职责的一些看法。

一、审计机关履行国有企业审计职责的现状和原因分析

从近年来审计署对于国有企业的审计情况来看,目前审计机关对于“国有企业审计”这一法定职责的履行是不充分的。

从法定职责的角度来看,《审计法》第20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制定的国有企业审计的发展战略是,“以摸家底、揭隐患、促发展为目标,坚持和完善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中心的企业审计路子,促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实践中,审计机关对于国有企业的审计,在审计的种类上是以对国有企业领导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中心的,同时也开展了少量的财务收支审计。每年审计的范围大致是10家左右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国审计年鉴,2002、2003、2004)。我们知道,到目前为止,经济责任审计还是一种审计机关非法律规定的受托审计业务,具有临时性、被动性的特点。可见,审计机关主要依赖“法律规定之外”的经济责任审计来完成对国有企业审计的职责,肯定是远远不够的。假设通过这种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实现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审计的职责,我们也可以设想,仅中央企业就有180多家,而审计署每年倾全力能够对多少个企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于整个中央企业的范围来说,这个数字又是多么微不足道!

从审计目标的角度来看,《审计法实施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审计是“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可见政府审计的目标包括真实、合法、效益三个方面。而现实中,审计机关是以会计信息真实性为基础、以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以及重大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为重点来开展国有企业审计的。对于全面履行审计职责来说,这显然也是不够的。况且,从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的角度来看,这些重点审计的问题,也只是目前国有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的一部分。再换个角度来说,即使审计机关通过审计揭露出了一些重大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也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事后行为,因为追回这些损失已经无能为力,更无法根除“国有企业不断出事”的病根。

对于造成审计机关国有企业审计现状的原因,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不同层面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给予了不同的理解。概括起来有下列五种:

一是对于公共财政概念的误解,错误地认为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意味着政府对于企业或者市场的事情不干预,因为国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也是市场行为,属于政府不干预的范畴。审计机关是政府部门,当然不能对国有企业再进行审计。显然,这种观点没有注意到“国有”和“公共”二者之间的关系,而是过分强调了“企业”和“财政”之间的区别。

二是认为政府内部部门间职责划分不清。这种观点认为,作为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也是政府的一个部门,它不是国有企业的真正出资人。政府才是企业的真正出资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审计机关都是政府的部门,只是职责不同而已。因此,国资委不能代替审计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不能代替审计机关履行国有企业外部审计的职责。显然,这种观点把目前国有企业外部审计的现状归因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恰当扩张职责范围,做了自己不该做的事,是片面的。

三是怕对企业造成重复监督。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目前对于国有企业的外部审计,除了审计机关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和少量的财务收支审计之外,其他的审计工作主要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例如,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决算报表进行审计,由监事会开展的日常审计等等。事实上,这些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国有企业外部审计,仍然是一种源于管理权的审计,与审计机关开展的审计相比,是完全不同的。这种观点混淆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审计与审计机关的审计职能上的差别。

四是认为审计机关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重,压力大,无暇顾及国有企业外部审计的其他问题。以2003年审计署经贸审计司开展的对原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班子的经济责任审计为例,在这次审计中,审计署共组织16个省审计厅(局)、18个特派办和民间审计人员2000多人,组成34个审计组,历时1年多的时间才完成(中国审计年鉴编辑部,2004)。这种观点认为即使是明确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审计的职责,审计机关目前的资源和任务存在严重矛盾,根本无法履行这样的职责。

五是认为审计机关自身人力和技术无法满足国有企业外部审计这一要求,因此是审计机关有意在回避国有企业审计的问题。这种观点认为,审计机关人力资源太有限,根本无法胜任国有企业外部审计的任务,特别是近年来,审计机关忙于迎合社会公众的需求,重点在抓“问题”和“案子”,审计人员对问题和案子感兴趣,也擅长,而对于国有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国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问题,内部控制问题,甚至是造成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原因等等,没有兴趣,也不知道怎么审计。显然这种观点是在责怪审计机关主观上故意没有履行职责,“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

二、强化审计机关国有企业审计职责的理论依据

强化审计机关国有企业审计的职责有着充分的理论依据,不仅符合审计机关职责定位,而且是非常必要的现实选择。

1 强化审计机关国有企业审计职责符合审计机关的职责定位

首先,我国审计机关是政府的组成部门,作为政府系统内部的审计机关,政府审计的目的应该是帮助政府更好地履行其作为社会公共管理者的责任,实现其公共管理的目标。政府审计的范围是以公共资源来界定的,只要使用和管理了公共资源,审计机关就有责任对公共资源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国有企业,顾名思义,就是那些全部或大部分地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的企业,单从这一点来说,审计机关就在对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职责,就应该围绕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对其开展审计,为政府服务。

其次,从审计的三方关系角度来看,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政府是代表国家履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是接受政府委托,在政府内部设立的专门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属于管理者。它所开展的审计或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审计,都是基于管理权,为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而进行的审计。审计机关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接受政府———这个国有企业“出资人”的授权,代表所有者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与前者相比,审计机关开展的这种基于所有权的国有企业审计,克服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所开展的审计独立性方面的先天不足,是真正独立于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之外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可以在促进国有企业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高效运营和保值增值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第三,从长远来看,审计机关作为政府责任内部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审计和其他为加强、改进国有企业经营而采取的措施,都是审计机关审计的对象。也就是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再多的审计,都是其履行职责的表现,审计机关开展的国有企业审计不仅与它组织开展的国有企业审计不同,还要对它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机关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须通过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才能实现,通过国有企业经营和管理情况来评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其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上讲,强化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审计职责,是审计机关职责定位的内在要求。

2 强化审计机关国有企业审计职责是现行法律框架的要求

我国宪法第91条对审计机关的国有企业审计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这是对我国政府审计制度的一个根本的规定。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都根据这条规定,对审计机关的国有企业审计职责进行了细化。迄今为止,我们尚未发现有哪一部法律法规禁止或者限定审计机关的国有企业审计职责。因此,不论政府对国有资产或者国有企业采取何种管理方式,审计机关都应该按照法律的要求,根据当时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确定审计的重点和方式方法,有效地开展对国有企业的审计。

3 强化审计机关国有企业审计职责符合国际惯例

综观世界各国对国有企业监管的实践,我们不难发现,不管政府审计体制如何,由审计机关负责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几乎是国际惯例。例如,在美国,按照《政府公司控制法案》的规定,美国审计署要对政府全资公司和政府合资公司进行审计(审计署法制司、外事司、科研所,2004)。在加拿大,审计长公署作为议会的机构,按照《审计长法》、《财务管理法》以及其他法律的规定,不仅要对皇家公司开展财务审计,还要对皇家公司开展绩效审计,调查皇家公司建立的制度和经营管理的做法,是否能够为保护资产和经济有效地管理、经营提供保证。在法国,根据法律规定,审计法院对法国国有资产占51%以上的国有企业和接受国家补贴的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和管理审计,法国审计法院的20%的工作与企业审计有关。德国《联邦预算法》规定,德国联邦审计院要对部分执行联邦预算、管理联邦资金和物资、取得联邦资助、联邦直接或间接参股的企业进行审计。还有澳大利亚、以色列、印度、韩国、意大利(中国审计年鉴,2002、2003、2004)等国家,它们的审计机关都要按照法律规定,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

这些国家之所以选择这种实践模式,主要原因在于,由独立性非常强的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可以克服企业和管理部门“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况,从而更加有效地发挥国有企业审计的作用。

4 强化审计机关国有企业审计职责是当前现实的选择

前面我们已经谈到,当前对国有企业进行外部审计的做法主要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由企业自行选择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不管怎么操作,这种源于管理权的审计,不能消除会计师事务所“收人钱财,给人方便”的理由,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另一方面,即使由国资委从财政部申请资金来付费,也不能完全排除这样一种情况: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部门通过粉饰国有企业财务信息来美化其作为国有企业出资人的职责履行情况。因此,目前对于国有企业外部审计的安排,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国有企业审计的客观性问题,无法达到国有企业外部审计的真正目的。强化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审计的职责是我们当前现实的选择。

三、强化审计机关国有企业审计职责的对策选择

根据上述分析,本文认为,审计机关亟待调整国有企业审计的战略,全面履行国有企业审计这一法定职责。在当前情况下,强化审计机关的国有企业审计工作,除了开展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之外,还要切实开展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和经营审计。

首先,对国有企业开展财务报表审计。该项任务可以由审计机关自行完成。即使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也应该由审计机关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机关的专业准则来完成国有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

其次,针对国有企业经营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经营审计。从经营和管理公共资源的角度来看,目前国有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概括起来有四个方面:会计信息失真;资产运营效益不高;国有资产流失;社会责任履行不到位。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无非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没有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会计制度;二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无法规范运作;三是管理不善、缺乏内部控制;四是投资决策失误。当前审计机关应该围绕上述问题,从下列方面入手,对国有企业进行经营审计,切实履行其国有企业审计的职责。

1 进行专门的法人治理结构审计或者内部控制审计。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无法规范运做,管理或者内部控制缺乏是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的问题,是企业的责任,是实现国有资产高效运营、保值增值的关键。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不能保证国有资产一定保值增值,但差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一定会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审计机关可以对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合理的保证。

2 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这里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不仅包括企业对于养老、失业、保险金的缴纳、有关环境保护等问题,还应该包含SA8000中所关注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审计机关应该站在全社会发展的高度,考察国有企业是否在赚取利润的同时,较好地承担了对环境、社会、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同时在审计过程中也注意国有企业是否积极落实了企业社会责任,提出改进建议,帮助企业规避企业社会责任风险,促进国有企业成为社会中一个合格的企业公民。

3 对政府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很多国有企业每年都取得大量的政府补贴资金。对于这些补贴资金,审计机关应该加大审计力度,不仅关注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和管理了政府的补贴资金,还应该关注这些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4 对国有企业改制过程、清产核资以及合资经营过程进行审计。国有企业改制、清产核资以及合资经营过程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环节(田绍为,2004)。因此,审计机关应该对这个过程重点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在这个过程中,各种产权交易的公平性和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不仅关注合规性,还要关注是否提高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主要参考文献: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发评价[2004]173号: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号令,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

田绍为,2004,《加强审计监督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8月,Vol.26No.4.

审计署法制司、外事司、科研所,2004,《世界主要国家审计法规汇编》,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国企审计重点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33.093

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力量,承担调整经济结构布局、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等重要职责。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和进步,但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也存在着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内部审计监督是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中完善监督体系和自我约束机制所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扎实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能够促进国企改革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为国企改革发展顺利推进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1 加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推进,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也发生了重大变革,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国有企业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规范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意义重大。

1.1 开展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是国家法制建设的要求

国家《审计法》明确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国有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2003年5月1日起实施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也对内部审计作出明确的规定。此外,中国内审协会先后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以及20多个具体准则,这是推进内部审计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进程的重要举措,也为国有企业深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1.2 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

审计按照主体划分成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三种,其中内部审计是企业内设的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进行的审计活动,是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的产物。内部审计相对于政府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来说,具有自身特点,它建立于企业内部、服务于企业管理,是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独立的检查、监督和评价,既可用于对企业内控制度建立的充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又可用于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企业经营效益、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以促进企业目说氖迪帧K孀殴企改革的全面深化,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内部审计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1.3 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当前,国有企业呈现出经济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不断加大、资产并购重组日趋频繁、股权交易日益活跃、竞争经营风险不断加大等特点,切实有效发挥和加强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实施对国有企业的有效管控,已经是我国经济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对国有企业做好内部审计,也体现了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对国有资本经营管理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2 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随着全面深化国企改革进程的推进,当前内部审计的理论、组织、方法等已不能适应深化国企改革的要求。

2.1 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审计体系不健全

内部审计制度在我国发展仅有数年历史,目前国家出台的内部审计相关制度和办法不完善,造成企业在内部审计工作实施过程中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保障。一是国家对内部审计的立法相对滞后。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日趋完善,但目前尚无出台内部审计法,且仅有审计署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一个部门规章,没有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国内内部审计理论比较滞后。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能、原则等基础理论尚未形成完善的适应国情实际和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体系;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等实务理论研究也缺乏广度和深度,存在理论落后于实践,指导作用不强的问题。三是审计监督体系不完善。由于未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法律规章制度,造成企业没有形成完善的内部审计体系,更是使内部审计工作无法有效的开展,对内部审计的发展产生阻碍。与此同时,内部审计法规体系的缺失使得审计行为规范与质量都得不到强有力的依据,无法保障其健康发展。

2.2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审计独立性不强

从国务院国资委和32个省市地方国资委来看,国务院国资委未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全国仅有北京、吉林、上海等8个省市设立相对独立的审计部门。由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多数没有设置独立的审计部门,这影响国有企业设置对应的独立内部审计部门。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审计机构设置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国有企业有的设置了独立的审计机构,但与其他部门处于平行的地位,有的与监察室合并设立监察审计部门,有的只是挂靠在财务部门,有的甚至没有审计机构和人员,影响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审计工作受管理层影响。多数国有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了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工作受命于企业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当审计问题涉及到管理者自身利益时,内部审计工作容易受管理层主观意识的影响。三是审计人事受制于管理层。目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职务的任免、升迁和奖惩等基本上都由企业管理层决定的,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2.3 内部审计范围不够广泛,审计职能不能有效发挥

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能主要有价值管理、财务审计、经营审计和项目审计等方面。但是,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对内部审计职能作用认识不到位,实际工作中审计范围还不够广泛,主要表现在:一是内部审计大多是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及风险审计等其他方面几乎空白,内容相对比较单一。二是内部审计以事后审计为主,较少进行事前审计和事中监控,不能涵盖企业经济活动事项的全过程。三是内部审计重点是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较少涉及企业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审计职能和作用发挥有限。

2.4 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审计技术较为落后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但目前多数国有企业内审人员的素质不高和审计技术落后一定程度影响审计质量的提高。一是内审人员专业综合不高。据统计,我国内审人员中财务、审计专业占71%以上,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占14%左右,其他专业占14%左右。可见,目前我国内审人员大多数来自财务审计队伍,专业知识比较单一,缺乏具有一定综合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影响到内审工作深度和广度。二是审计技术较为落后。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审计工作,基本上都依赖于审计人员基于个人经验作出的职业判断为主,审计方法大多为抽样审计方法,还不具备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信息化审计的能力,这导致审计方式随意性较大,缺乏合理的科学性。三是审计项目质量不高。在内审实践中,由于审计人员对一些错综复杂的审计事项难以做出恰当的职业判断,导致审计质量不高,内部审计的威信力大大降低。

3 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几点措施

当前形势下,针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上述问题,我们应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1 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健全审计体系

一是制定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目前许多国家都专门制定内部审计法律法规,国际内审协会也制定了内部审计标准等,相比之下我国内部审计的法规规章还比较薄弱,因此有关部门应抓紧研究、制定和颁布内部审计法规规章以及相关业务准则,统一内部审计执业规范,保证内审工作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建立有效的内控体系。健全有效的内控体系并保证其有效执行,能够帮助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降低审计风险。三是实行审计全覆盖。国有企业普遍规模大、层级多,应根据企业规模、业务性质及治理需求等企业实际,有针对性进行工程、合同、采购等业务审计,并重点重要资金、重大项目、重大财务异常以及下属企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方面,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3.2 合理设置机构模式,保证审计独立性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对于内部审计是至关重要。一般而言,审计机构隶属领导层级越高,其立性就越强,地位就越高。目前国际上通行主要在监事会领导、董事会领导和总经理领导三种内审机构组织模式,其中董事会领导的模式隶属层级最高,具有较高的独立性、权威性。内部审计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保持独立性:一是内部审计机构要能充分与公司高级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向其报告工作结果。二是必须保证内部审计不受限制获得其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三是内审机构责任人(CAE)的任免、奖惩应由审计委员会主席决定,并适当参加CAE业绩的考核。四是审计委员会必须让CAE及外审在没有管理层人士参加的情况下有机会定期与其进行非公开的商谈和讨论。

3.3 扩大内部审计范围,明确工作内容

我们应改变传统审计范围,将审计范围拓宽至工程审计、合同审计、管理审计等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更好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当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主要是:一是积极开展绩效审计、管理、工程审计等专项审计工作,通过揭隐患、促管理、增效益,促进企业各项政策制度得到贯彻落实,保障企业实现经营管理目标。二是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事项、重大投资项目以及重大资金运作等“三重一大”方面的全过程审计监督,强化对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项目实施的规范性等方面的监督评价,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三是深化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对领导干部的制约作用,做到离任必审、定期轮审,对领导干部进行长效监督,促进企业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3.4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升审计人员业务水平

审计队伍建设对于审计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我们应通过以下方法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一是在内部审计人员的录用上,要适当选配一定比例具有企业管理、工程管理、计算机技术等专业背景的人员,优化审计人员队伍的知识结构。二是要加大对审计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力度,通过采取脱岗培训、企业交流等方式,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国注重提高审计人员的电算化水平,鼓励和推广运用数据开展审计。四是组织开展审计项目经验交流,通过典型审计案例分析,推广行之有效的实战方法。

参考文献

[1]审计署成都特派办理论研究会课题组.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审计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J].审计研究,2015:27-34.

[2]李俊.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风险及审计应对之策[R].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审计研究报告,2014.

[3]辛岩,杨明,李方全.加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问题与浅析[J].商业经济,2011:96-97.

国企审计重点范文第13篇

关键词:企业;内部审计;法律法规

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越来越重视内部审计工作。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使中国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难以发挥,限制了企业内部审计的开展,使企业内部审计的风险进一步加剧。

一、中国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1.企业内部审计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完善

中国虽然已经颁布实施了《审计法》、《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但是从部门和行业上来看还不够完善,特别是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还不够健全,规范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约束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的制度和法规还不够系统,使得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检查和评价各项经济活动以及处理违纪问题时缺乏可靠依据。

2.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企业所有制形式日益多样化,给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带来了新的内容和要求,但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却没有被强化,有的企业借机构改革减人增效之机,将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撤销或并入财务、纪检等部门,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作用根本无从发挥;有的企业虽然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但随意配备一些业务不熟悉的人员充数;还有的企业把一些年龄偏大、岗位适应性差的职工配备到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使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名存实亡。

3.企业内部审计职能过于狭窄

目前,中国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查证及生产经营的监督上,内部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报表、账本、凭证及相关资料,其工作主要集中在财务领域而未深入到管理和经营领域。从时间上来看,目前中国的企业内部审计绝大多数都是事后审计,几乎不涉足事前审计。

4.企业内部审计缺乏足够的独立性

企业内部审计职能的履行和作用的发挥及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虽然,中国的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都赋予了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独立开展工作并独立作出内部审计决定的权利。但是,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却取决于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在中国,多数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表面上是对董事会或企业负责人负责,具有很高的独立性,但实际上却受企业领导及本企业其他部门的干预、制约和影响,甚至有的由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兼任内部审计部门的领导,其监督制度形同虚设。更由于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依附于企业,其切身利益决定于企业。因此,在涉及企业利益,甚至与国家、社会利益冲突时,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根本无法得到保证。

5.企业内部审计目标不明确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产权制度也跟着发生了变化,国家不再扮演投资者与管理者的双重角色,而完全成为投资者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企业则完全转化成了具体的经营者。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内部审计也将重点放在了审计和评价企业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它的根本目的体现在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上。因此,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也相应地放在内部管理和经济效益上,这样将更有利于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出谋划策。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所有者的目标与经营者的目标相差越来越远。这种目标的不一致主要体现在对会计信息利用上的不同。所有者希望通过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收集来及时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了解经营者履行受托责任的业绩情况,全面掌握资本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实情以及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各种影响因素,从而能对经营者本身进行必要的干预。而经营者的目标通常情况下却更为看重短期经济效益给自己带来的巨大收益,这种利益驱动在会计上的表现则是单方面夸大业绩,掩盖决策失误和损失,从随意改变会计政策或者提前确认收入或者过度消费等方面入手,结果导致正常的会计信息失真,直接给企业内部审计造成了复杂障碍。

6.企业内部审计的方法、技术比较落后

中国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一直以手工查账为主,凭内部审计人员个人经验和职业判断,通过随意抽样进行,较少运用统计抽样和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广泛应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各个环节,企业的内部审计需要多种审计抽样方法和选样技术方法,大量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并通过建立各种内部审计风险模型的方式,减少自身工作风险,提高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以适应新形势下企业内部审计发展的需要。

二、完善中国企业内部审计的对策

1.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审计法律法规和制度

国家应抓紧出台与企业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修改并完善不相适应的法规和条款,企业要健全切实可行的序时审计、集中审计、审计处罚、审计评价等办法,使内部审计成为本部门综合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各企业还应当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的检查是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的基础,也是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内部审计通过评审检查内控制度,如,内部的会计组织、制度、决策、方针和政策,经营计划、财务质量管理、内部承包合同等制度,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环节,找到经济活动中产生的弊端所在,确定审计的重点,要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来抓,促使各单位增强自我约束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而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工作的作用。

2.健全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优化内部审计人员队伍

各企业都应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的内部审计人员,要优化内部审计人员队伍,培养选拔一些懂业务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在培养内部审计干部时各企业应舍得投资,一方面要敢于给内部审计干部下任务压担子,敢于放到实践中去锻炼,使他们在实践中取得经验;另一方面要给他们学习深造机会,要处理好培养业务骨干和领导骨干的关系,对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通,有一定行政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内部审计干部加强培养,并及时选拔到适当的领导岗位上来,为领导班子增加新活力输送新鲜血液。

3.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扩大内部审计的职能及作用

依照《审计法》、《国家审计规范》等法律法规,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这样才能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合规性、合法性,促进内部审计实现法制化、规范化,从而发挥其应有的经济监督、评价及管理咨询服务的职能作用。目前,经济监督职能是企业内部审计最基本的职能,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外部制约机制的加强,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会计电算化的普及,账面资料的错误弊端会越来越少,传统的主要以查错纠错为目的、以检查复核为手段对经济活动的结果予以监察、督促的基本监督职能已不能满足管理的需要。

4.合理设置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无论是执行何种审计,关键是必须具有独立性,能按规定的职权办事,不受干涉,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公正和客观。相对于其他类型的审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的好坏主要是由管理当局的重视程度和所赋予的权力大小来决定。因此保持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首先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的组织上有较高的地位。一般地说,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所隶属的领导层次越高,独立性就越大。借鉴国外经验,董事会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是比较好的模式。其理由是:内部审计的性质决定了其应是一个常设机构;直属董事会,地位较高,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可以保证;另外,内部审计所需的各项资源也可以得到保证。

5.明确企业内部审计的目标,突出内部审计重点

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分权制度的产物,通过其对企业的依附性,从根本上决定了内部审计只能立足于企业的内部管理,代表企业对内实行经济监督,确保企业经营战略、方针目标的贯彻实施。要把握好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都应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应独立于企业内部其他职能部门,并对其进行监督,内部审计人员还应与被监督对象无利益关系,这样,才能体现出内部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与公正性,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在规范企业经营的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的范围,突出内部审计的重点。企业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很多,首先要重点审计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性;其次要重点审计企业经营活动的法规性和政策落实情况,以此来促进企业的经营方针、经营政策和经营计划的贯彻和执行;再者要重点审计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资产变更的合法性。还应该有目标、有重点地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审计,审查是否有侵犯企业利益的行为;有计划、有重点的检查分析企业所属各单位、各专业、各环节的经济效益情况,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内部管理;对企业各单位的决策者进行定期考核或离任审计,进行必要的监督;积极参与经营决策,对重要的经济活动和投资决策提供参谋,等等。

6.改进企业内部审计的方式和方法

企业内部审计目标与职能的转变要求相应改进内部审计的方式和方法。在内部审计方法上变事后审计为事前、事中审计。因此,内部审计必须广泛采用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是提高内部审计效率、改善内部审计手段、提高内部审计质量、降低内部审计成本的一个重要途径。当前,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及其在企业的广泛应用,企业逐步实现了业务、财务管理的信息化。由于实现会计电算化以后,企业内部审计的内容、线索发生了重大变化,内部审计的技术方法和手段也相应地需要改变。

参考文献:

[1]刘美玲.当前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8,(4).

[2]尹玉堂.企业内审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j].内蒙古电大学刊,2008,(10).

国企审计重点范文第14篇

关键词:企业;内部审计;法律法规

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越来越重视内部审计工作。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使中国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难以发挥,限制了企业内部审计的开展,使企业内部审计的风险进一步加剧。

一、中国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1.企业内部审计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完善

中国虽然已经颁布实施了《审计法》、《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但是从部门和行业上来看还不够完善,特别是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还不够健全,规范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约束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的制度和法规还不够系统,使得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检查和评价各项经济活动以及处理违纪问题时缺乏可靠依据。

2.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企业所有制形式日益多样化,给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带来了新的内容和要求,但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却没有被强化,有的企业借机构改革减人增效之机,将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撤销或并入财务、纪检等部门,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作用根本无从发挥;有的企业虽然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但随意配备一些业务不熟悉的人员充数;还有的企业把一些年龄偏大、岗位适应性差的职工配备到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使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名存实亡。wwW.133229.Com

3.企业内部审计职能过于狭窄

目前,中国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查证及生产经营的监督上,内部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报表、账本、凭证及相关资料,其工作主要集中在财务领域而未深入到管理和经营领域。从时间上来看,目前中国的企业内部审计绝大多数都是事后审计,几乎不涉足事前审计。

4.企业内部审计缺乏足够的独立性

企业内部审计职能的履行和作用的发挥及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虽然,中国的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都赋予了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独立开展工作并独立作出内部审计决定的权利。但是,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却取决于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在中国,多数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表面上是对董事会或企业负责人负责,具有很高的独立性,但实际上却受企业领导及本企业其他部门的干预、制约和影响,甚至有的由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兼任内部审计部门的领导,其监督制度形同虚设。更由于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依附于企业,其切身利益决定于企业。因此,在涉及企业利益,甚至与国家、社会利益冲突时,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根本无法得到保证。

5.企业内部审计目标不明确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产权制度也跟着发生了变化,国家不再扮演投资者与管理者的双重角色,而完全成为投资者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企业则完全转化成了具体的经营者。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内部审计也将重点放在了审计和评价企业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它的根本目的体现在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上。因此,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也相应地放在内部管理和经济效益上,这样将更有利于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出谋划策。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所有者的目标与经营者的目标相差越来越远。这种目标的不一致主要体现在对会计信息利用上的不同。所有者希望通过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收集来及时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了解经营者履行受托责任的业绩情况,全面掌握资本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实情以及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各种影响因素,从而能对经营者本身进行必要的干预。而经营者的目标通常情况下却更为看重短期经济效益给自己带来的巨大收益,这种利益驱动在会计上的表现则是单方面夸大业绩,掩盖决策失误和损失,从随意改变会计政策或者提前确认收入或者过度消费等方面入手,结果导致正常的会计信息失真,直接给企业内部审计造成了复杂障碍。

6.企业内部审计的方法、技术比较落后

中国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一直以手工查账为主,凭内部审计人员个人经验和职业判断,通过随意抽样进行,较少运用统计抽样和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广泛应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各个环节,企业的内部审计需要多种审计抽样方法和选样技术方法,大量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并通过建立各种内部审计风险模型的方式,减少自身工作风险,提高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以适应新形势下企业内部审计发展的需要。

二、完善中国企业内部审计的对策

1.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审计法律法规和制度

国家应抓紧出台与企业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修改并完善不相适应的法规和条款,企业要健全切实可行的序时审计、集中审计、审计处罚、审计评价等办法,使内部审计成为本部门综合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各企业还应当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的检查是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的基础,也是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内部审计通过评审检查内控制度,如,内部的会计组织、制度、决策、方针和政策,经营计划、财务质量管理、内部承包合同等制度,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环节,找到经济活动中产生的弊端所在,确定审计的重点,要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来抓,促使各单位增强自我约束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而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工作的作用。

2.健全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优化内部审计人员队伍

各企业都应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的内部审计人员,要优化内部审计人员队伍,培养选拔一些懂业务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在培养内部审计干部时各企业应舍得投资,一方面要敢于给内部审计干部下任务压担子,敢于放到实践中去锻炼,使他们在实践中取得经验;另一方面要给他们学习深造机会,要处理好培养业务骨干和领导骨干的关系,对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通,有一定行政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内部审计干部加强培养,并及时选拔到适当的领导岗位上来,为领导班子增加新活力输送新鲜血液。

3.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扩大内部审计的职能及作用

依照《审计法》、《国家审计规范》等法律法规,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这样才能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合规性、合法性,促进内部审计实现法制化、规范化,从而发挥其应有的经济监督、评价及管理咨询服务的职能作用。目前,经济监督职能是企业内部审计最基本的职能,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外部制约机制的加强,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会计电算化的普及,账面资料的错误弊端会越来越少,传统的主要以查错纠错为目的、以检查复核为手段对经济活动的结果予以监察、督促的基本监督职能已不能满足管理的需要。

4.合理设置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无论是执行何种审计,关键是必须具有独立性,能按规定的职权办事,不受干涉,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公正和客观。相对于其他类型的审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的好坏主要是由管理当局的重视程度和所赋予的权力大小来决定。因此保持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首先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的组织上有较高的地位。一般地说,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所隶属的领导层次越高,独立性就越大。借鉴国外经验,董事会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是比较好的模式。其理由是:内部审计的性质决定了其应是一个常设机构;直属董事会,地位较高,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可以保证;另外,内部审计所需的各项资源也可以得到保证。

5.明确企业内部审计的目标,突出内部审计重点

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分权制度的产物,通过其对企业的依附性,从根本上决定了内部审计只能立足于企业的内部管理,代表企业对内实行经济监督,确保企业经营战略、方针目标的贯彻实施。要把握好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都应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应独立于企业内部其他职能部门,并对其进行监督,内部审计人员还应与被监督对象无利益关系,这样,才能体现出内部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与公正性,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在规范企业经营的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的范围,突出内部审计的重点。企业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很多,首先要重点审计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性;其次要重点审计企业经营活动的法规性和政策落实情况,以此来促进企业的经营方针、经营政策和经营计划的贯彻和执行;再者要重点审计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资产变更的合法性。还应该有目标、有重点地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审计,审查是否有侵犯企业利益的行为;有计划、有重点的检查分析企业所属各单位、各专业、各环节的经济效益情况,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内部管理;对企业各单位的决策者进行定期考核或离任审计,进行必要的监督;积极参与经营决策,对重要的经济活动和投资决策提供参谋,等等。

6.改进企业内部审计的方式和方法

企业内部审计目标与职能的转变要求相应改进内部审计的方式和方法。在内部审计方法上变事后审计为事前、事中审计。因此,内部审计必须广泛采用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是提高内部审计效率、改善内部审计手段、提高内部审计质量、降低内部审计成本的一个重要途径。当前,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及其在企业的广泛应用,企业逐步实现了业务、财务管理的信息化。由于实现会计电算化以后,企业内部审计的内容、线索发生了重大变化,内部审计的技术方法和手段也相应地需要改变。

参考文献:

[1]刘美玲.当前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8,(4).

[2]尹玉堂.企业内审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j].内蒙古电大学刊,2008,(10).

国企审计重点范文第15篇

(1)为正确考核和选拔国有企业负责人提供依据,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一方面,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提供客观数据和经济指标,有助于正确评价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和履职能力;另一方面,对企业负责人的经济决策能力、政策执行情况、自我约束等行为进行审计,提供较为客观、综合的评价,提高企业负责人考核和选拔的透明度和准确度。

(2)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履职能力。经济责任审计坚持"任期审计、凡提必审、凡离必审","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对每一位企业负责人都有一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使政绩突出的干部得到充分肯定,违法违纪的干部受到查处,有利于增强每一位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感、危机感和使命感。

(3)有利于督促企业合法经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目的之一是查错防弊、制止经济犯罪活动,防止企业负责人"、中饱私囊",维护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4)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审计意见和改进措施,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2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具体操作指南和评价体系,审计评价随意性较大。目前国有企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依据的是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颁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2014年中央纪委机关等几部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虽然这些规定明确了审计程序、审计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关审计标准、审计评价、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规定的比较笼统、抽象,使审计工作缺乏具体的指导,审计评价较随意性。

(2)片面地理解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和作用,偏离审计目标。如将经济责任审计局限于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关注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导致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的年报审计差别不大,忽视了其他更重要的方面;也不乏有片面强调任期经济责任指标的完成力度,一味追求数字化的"政绩"、"业绩",对企业可持续发展不够重视,甚至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3)审计问题整改走过场、喊口号,审计结果未见实效。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经济责任审计搞得如火如荼,审计整改却草草收尾的情形。如以突击出制度、临时搞培训、整改表面问题忽视根本问题等作为整改措施,使得审计问题得不到彻底整改,促进合法经营、改善经营管理的预期目的也大打折扣。

(4)审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可能存在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综合性评价工作,涉及企业业务的方方面面,要对企业负责人决策水平、管理能力、经营绩效、廉政情况等做出全面评价。需要极高的政治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水平业务素质的审计人员,甚至某些特殊领域的"专才"。但目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知识结构较为单一,存在一定程度的审计风险。

3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1)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化研究,规范审计行为。明确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细化和充实审计内容、建立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明确领导人员的责任界定、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避免审计工作和审计判断的随意性。

(2)把握审计目标,突出核心审计内容。一是转变审计视角,从关注"合规性"转向关注"有效性",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和重大决策的有效性;二是转变审计重点,从面面俱到转向重点突出,紧扣当前重点热点问题开展审计;三是转变审计形式,在"离任"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适时开展"重大经济事项责任审计"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对重点单位重点审、重大问题及时审。

(3)跟踪审计整改,提升审计效果。一是应将历年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之一,从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整改证据是否可靠充分、整改是否完成三个方面进行判断。二是严格整改标准,源头上建立防范机制,杜绝重复出现类似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4)强化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准,加大对审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力度;根据企业需要,引进法律、工程等多方面人才,充实审计队伍知识架构;以审代训,在实际操作中练兵,形成人才梯队。努力构建一支廉洁、严谨、高效的审计队伍,来满足现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