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范文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范文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范文第1篇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我国一些区域根据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行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职业化管理,在乡镇普遍推行了财务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管理、财务审计等相关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财务监督与管理水平,促进了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概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的就是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出现与20世纪50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其是推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组织,将其各自拥有的生产资料,如土地、耕畜等投入集体所有当中,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农民展开集体劳动,之后按劳分配的一种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是企业法人,不是社会团体,也不是行政机关,其具有独立的政治性与法律性。其是除了国家之外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组织。在人民公社解体之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队依然按照原来的规律保留了下来,但是名称发生了一定的改变,各地名称均不一致;其经营模式,也由原来集体经营按劳分配转变成家庭经营模式。

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不足

2.1 会计队伍建设滞后

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农村会计人员专业水平非常低,业务素质也比较低,持有财政部门颁发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非常少,大部分人员均没有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并且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导致会计工作无法得到全面落实。在日常工作中,一些会计人员缺乏一定的原则性,当遇到难题的时候,经常习惯按照村主要领导的要求办理,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置之不理,对村干部的约束只是一种形式。除此之外,会计队伍存在着年龄老化的问题,在50岁之上的会计人员差不多占有了1/3,这些人大多数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严重缺乏计算机等先进的管理知识;一些区域村会计更换非常频繁,换届选举的时候换、不符合村领导心意的时候换,导致会计工作经常处在混乱状态,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

2.2 会计工作缺乏规范性

根据相关调查显示,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然沿用传统的会计制度,一些会计项目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与完善。比如,“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项目,现阶段农业税及附加均取消了,此会计项目也在进行一定的调整;“内部往来”项目,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得知,此会计项目属于资产类,而实质上具有一定的双重性,不仅可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债务关系进行反映,还可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与债务关系进行反映。除此之外,在开展具体工作的时候,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着一定的不规范性,收入不记账,一些会计档案不齐全,缺少一些支出凭证,没有明确责任,缺乏会计的统一处理,经常出现漏记、错记、乱记的情况,导致财务管理工作无法落到实处,产生了一些违法违纪行为,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3 管理工作流于形式

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支与收益核算工作,是强化内部管理、增加收支与收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会计工作的主要任务。然而,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还比较薄弱,一些农村基本上没有生产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的能力,在年末的时候也就没有收益可言,除了将少数经济业务记账之外,基本没有会计核算与年末收益核算工作,导致财务管理工作只是一种形式,缺乏严格的核算工作。

2.4 监督不到位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理财人员缺乏一定的民主意识,监督工作不到位,在民主理财方面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在财务公开方面,也存在着公开内容不齐全、不细致的问题,存在着半公开、不公开、假公开的问题,由于农村经济组织受到会计人员编制限制,稽核人员也不是很专业,使财务监督工作没有全面落实,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3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措施

3.1 强化会计队伍的建设

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的时候,一定要重视会计队伍的建设,储备一些会计人才,按照创新机制、科学管理、统筹规划、加强指导的原则,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会计队伍,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引进竞争机制,突破地域的限制,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人才,通过考试形式进行选拔,将一些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持证人员安排到农村会计岗位上。同时,在会计人员工作中,需要加强继续教育工作,重视培训的层次性、针对性、灵活性,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知识,适应农村经济形势的发展,全面提高农村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与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其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2 建立与完善各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在制定有关制度的时候,一定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建立与完善财务公开、农村财会审计、承包合同管理、民主理财等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在开展会计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在规范化要求的基础上,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核算内容、记账方式、记账程序等进行统一,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公开的真实性,强化监督工作。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开账务之前,一定要加强民主理财人员的参与,对产权、债权、债务及相关账目展开一定的审核,保证其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其公开内容也要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认可,并且要求组织负责人、主管会计人员、民主理财人员签字确认。在公开账务之后,一定要安排负责人按时接待群众来访,倾听群众的想法,解决群众的疑难问题,同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账务公开问题,促进账务公开透明化、公正化的进一步发展。

3.3 强化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与管理水平的差异,在开展具体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购买或者研发一些符合当地情况的财务管理软件,充分发挥电子账务的优势,充分利用计算机这个先进的记账工具和手段,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按流程储存和保管财务信息,防止在手工记账中出现数据不准确、不规范、处理不当的问题,逐渐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进而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3.4 强化会计监督,提高农村财务公开化

首先,加强村领导的自我监督。在开展具体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加强财务收支会签制度的落实,村级财务收支由村主任、村书记会签,并且制定村报账员、村主任、村书记、民主理财人员之间的牵制制度。其次,强化民主理财人员的监督作用,提高审核监督水平,特别要加强对收支合理性与真实性的审核,保证其可以全面代表村民的监督权。最后,强化审计监督作用。财政、审计、农业经济管理等部门一定要对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予以重视,组织力量对民主理财、财务公开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与解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联合纪检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并且公开结果。在解决实际问题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执行,逐渐实现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范文第2篇

[关键词]齐齐哈尔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12 — 0186 — 02

为了全面落实《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推进会计管理工作改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农村会计管理工作力度,最近,我们组成调查组,就齐齐哈尔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共3,167名,其中乡(镇)级439名,村级2,728名。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情况。目前,在我市乡(镇)政府中设有财政所(室)和农经站两套会计机构。从2001年开始,部分县(市)区开始实行“村账乡管、乡管村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制度,取消了村级财会室,在乡(镇)成立“村级财务核算委托中心”。村级会计改为报账员,取消原村会计和出纳员。在2003年普遍实行了“村账乡管”制度,村级会计人员都改为报账员,原村级财会室不复存在。

(1)从人员身份看,乡(镇)级会计人员为脱产干部,隶属乡(镇)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拨款。村级会计人员为农民身份,农村税费改革之前,他们报酬由村提留费支付。农村税费改革之后,改由财政转移支付进行补贴。

(2)从文化构成来看,乡(镇)会计人员大专以上97人,占20.7%;中专文化程度311人,占66.4%;初中文化60人,占12%。村级会计人员中专以上文化程度1,330人,占48.3%;初中以下文化程度1,421人,占51.6%。

(3)从年龄构成来看,乡(镇)会计人员平均年龄为34.3岁,村级会计人员平均年龄为36.4岁。二者比较,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

(4)从任职时间来看,乡(镇)级会计人员任职时间10年以下的有232人,占49.5%;10-30年的有182人,占38.8%;31年以上有54人,占11.5%。村级会计人员任职时间10年以下的有953人,占34.6%;10-30年的有1,233人,占44.7%;31年以上有568人,占20.6%。从任职时间比较,村级会计人员任职时间比较长,这也是村级会计队伍年龄偏大的主要原因。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情况。由于各县(市)区情况不同,对乡(镇)级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有的由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有的由县(市)区农经站负责。而对村级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则都由县(市)区农经站负责。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统计情况看,村级会计人员持有会计证书2,203人,持证率为80%。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账簿和档案管理情况。到目前,从乡(镇)农经站到村级财会室所使用的总账、现金账、银行账、往来账等会计账簿,以及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等,都由省农经总站自上而下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档案管理,分别由乡镇农经总站和村级财会室自行管理,乡镇农经站和村级财会室的会计档案日常管理和销毁工作都由县(市)区农经站负责。按政策规定,税费改革后相应取消村级财会室,成立乡(镇)“村级财务核算委托中心”,会计档案集中到乡(镇)农经站统一保管。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会计制度情况。近些年来,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直执行国家财政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以及《黑龙江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据调查反映,有一部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能较好执行上述会计制度,在民主理财等方面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但也有一部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执行会计制度上有章不循,有制不守,随意性很大。在个别村,会计人员不会记账,也不记账,老百姓称他们是“包包会计”,会计制度执行不好。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管理工作。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隶属乡(镇)人民政府,并接受其领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隶属村民委员会,并接受其领导。乡(镇)级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指导由县(市)财政部门负责。村级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都受各乡(镇)农经站负责,会计人员全部纳入县(市)区农经站备案。

二、存在问题

我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工作,由农经部门负责的模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是适应的。长期以来,农经部门在规范和发展农村财务工作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总结出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渐完善,由农经部门管理村级会计工作的弊端就不断显露出来:

(一)体制不顺,政出多门。据调查,我市村级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账簿监管、会计证书、会计核算等日常管理工作,都由农经部门负责。农经部门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据是《黑龙江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这种情况,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会计法》作为全国会计管理工作的基本法,是具有权威性的上位法。当地方法与上位法相矛盾时,无疑地方法律要服从上位法。另外,《黑龙江省会计管理工作条例》第二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会计事务,适用本条例。在《条例》中,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会计管理工作做了更为具体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前位法要服从后位法。因此,由农经部门负责村级会计管理工作,显然与《会计法》和《条例》的规定不相适应。

(二)职能重叠,监管弱化。由于农经部门管理村级会计工作,不仅体制不顺,又造成职能与财政部门重叠交叉,互相干扰,使其监管弱化。农村税费改革后,特别是农业税全部免征之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在村级收入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国家政策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已经成为村级资金来源的支点,应由财政部门直接贯彻落实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但目前由于有农经部门负责村级财务管理这道环节,无形中在一定程度上使转移支付资金游离于财政部门监管之外。

(三)管理粗放,随意性强。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农经部门管理村级财务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一是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在一些村,“白条子”入账十分普遍。二是财务管理混乱,造成村级债务过大。三是账簿监管不严。由于账薄监管不严,导致一些村造假账,编制假财务报表,严重影响了农村会计信息质量,也为少数农村干部私设“小金库”,,开了方便之门。

三、措施与对策

根据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10〕4号)精神,加强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充分认识做好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归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村级财务属集体性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是村级经济事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管理等工作的基础。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是农村基层实践工作的创新,是管理农村财务、强化会计监督的有效模式,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村级会计委托机构建设,完善工作规范,把做好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作为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

(二)进一步加强对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指导。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在尊重历史和现实、坚持现有工作格局不变的基础上,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推进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中,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履行民主程序,依法签订委托协议,确保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要严格执行《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求,抓紧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水平。要建立健全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机构岗位责任制度、操作流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村级会计委托工作;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资金支取实行“双印鉴”监管,确保村级集体资金安全;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的村级资金,要纳入会计委托机构统一管理,建账核算,严格监督使用。二是规范票据管理。要切实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级会计委托机构各类票据的管理,特别要规范收支凭证和内部结算凭证等;要逐步规范机构相关账、证、表等各类票据格式,通过会计电算化软件生成的各类凭证、账簿等,格式必须符合统一标准要求;要切实规范机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票据的使用行为,严格按照会计业务流程规定操作,坚决杜绝“白条”入账等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有据可查、运行规范。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范文第3篇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

拥有土地所有权的经济组织即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在农业合作运动50年代初出现。对社会公有制的改造也是通过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的,是在镇、乡、村的范围内,由农民之间自愿联合在一起。将自已的土地、耕畜、较大型农器具等都投入到集体组织中,通过集体组织再进行统一的农业生产经营与管理。将农民集合在一起进行劳动,通过劳动的多少分配农产品的农业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的法人、社会团体、行政机关都是不同的,它具有单独的政治性和法律性。现如今,我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形式,以由原来的集体生产、按劳分配等转变为现在的家庭生产经营模式。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现状

(一)财务管理不合法

在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中,由于原始凭证不规范,导致漏洞较大。在农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中,白条收据较多,像水利建设、农村道路建设等都会出现这种现象,没有原始的资料,在财务上形成了漏洞。个别村还存在虚报开支等现象,还有部分的村干部违规收费等,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取缔这些漏洞。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

在农村,很多地方会对行政村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会跟村干部薪酬挂构。因此,村干部为了达到考核指标,就会将集体收入虚增。在增加收入的同时,会在账户内挂应收款这一项,这样一来严重影响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还有的村招待费用支出较大,这种情况有的村就会采取其他方式来隐藏招待费用的支出,甚至有的村还会动用征地补偿款、虚报支出费用进行冲减招待费用。这样的形式,都对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的真实性造成严重影响。

三、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制定相关的财务制度,一定要根据农村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符合当地会计核算实用的准则,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开财务内容、承包合同等管理制度,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合法化。建立科学的会计基础制度,对会计凭证、会计报表、记账方式等进行统一管理,保证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真实性,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民主财务人员的参与,对组织负责人、会计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安排相关的人员接待群众来访,倾听记录群众的需求,及时处理群众的问题,公正、公开的进行财务管理。

(二)规范会计核算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支核算工作,它是内部管理、增加组织经济收益的重要工具,也是会计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开展会计核算时,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断提高会计核算能力,按章程记录财务信息,预防在记账中出现数据不精准,导致出现财务信息内容不真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会计核算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范文第4篇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与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存在紧密的联系,能对农村经济改革、农村社会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所以必须保证对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的高度重视。本文从当前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问题入手,提出了应对措施,以期有所帮助。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审计监督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工作与农村经济建设工作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只有保证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工作质量,才能够充分发挥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重要作用,促进党群、干群关系和谐,为农村经济建设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良好的支持。所以新时期将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与审计监督工作作为研究对象,探索优化措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现状

新时期,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也受到重视,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并制定了一系列优化措施,希望能够充分发挥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的重要作用,保证我国农村经济建设取得新的发展成效。但是在实际开展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一定的问题,不利于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1.1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农村地区承担管理集体经济任务的部门主要是财务管理办公室,并且不同地区由不同的政府部门领导。对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系统分析发现,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管理制度无法实现全面覆盖,并且部分内容存在模糊问题,无法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有效制度保障[1]。其二,财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力度不足,难以真正发挥监督管理作用,不能对财务管理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督,不利于财务管理工作的优化。其三,财务管理部门领导人员法律意识缺乏,部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化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其四,农村地区财务管理人员整体水平不足,不能结合新时期农村经济环境的变化合理组织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甚至部分财务工作中存在账务记录不清楚、内容缺乏完整性的问题,严重限制了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其五,工作人员工作规范性较差,一般不按照规定进行及时报账,造成政府部门对农村财务掌控力度偏低。其六,不合理的财务管理工作导致集体资产存在严重流失情况,也极大限制了财务管理作用的发挥。

1.2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工作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审计工作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不利于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其一,农村审计工作发展存在极大的滞后性,甚至部分地区缺乏开展审计工作的条件[2]。其二,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审计人员缺乏独立审计能力,所得出的审计报告说服力低,无法为经济决策提供参照。其三,农村地区审计工作与国家政府审计缺乏有机联系,无法形成良好的上下协调,造成部分审计问难以得到及时解决,也极大限制了农村审计工作的优化开展和审计作用的发挥。

2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的措施

针对当前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新时期要想保证二者在促进农村经济建设方面作用的发挥,就应该尝试从多角度入手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逐步改善发展现状,争取在新时期实现稳定发展,下面本文选取其中几点进行具体分析:

2.1全面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体制建设

结合临沧市永德县实际情况,新时期要想逐步促进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就应该在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加强财务管理机制建设,并按照实际需求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职能从农业部门向财务部门转移,保证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能够更好的整合地区资源优势,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化发展,为财务管理工作的全面优化提供重要的保障[3]。

2.2对农村乡镇审计机构进行合理完善

由于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所以新时期在组织开展集体经济建设的过程中要想逐步解决问题,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应该结合农村地区实际情况对乡镇审计机构进行合理完善,并为各地区配置专门的审计人员,保证审计人员能够独立开展审计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相应的保障,促进审计监督作用的全面发挥。

2.3创新审计工作方式,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审计

结合临沧市永德县新时期开展“四双”工程半年“述诺”工作的实际情况,永德县下属乡镇地区要想保证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质量,还应该对审计工作方式进行合理创新,科学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审计工作,为审计工作质量的提升提供良好的支持[4]。这样,借助对审计工作方式的创新,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就能够加强联系和沟通,各个财务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之间相互学习,共同促进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为审计监督工作的全面优化奠定坚实的基础,进而有效发挥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的重要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支持。

结语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对农村经济建设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所以针对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情况,新时期要想保证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就必须探索优化发展措施,逐步提升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质量,为农村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支持。

作者:闻世英 单位:临沧市永德县大雪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丁萍.越城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现状及对策[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13,33(8):53-57.

[2]薛得平.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的问题和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6(24):126-127.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解决措施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管理工作中,财务管理工作无疑占据着重要地位,对农村的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却存在着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利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展开。因此,及时发现并解决好我国农村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财务管理的意义

无论是在企业中还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财务管理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即组织农村集体社会的财务活动,处理农村集体社会财务关系的经济管理活动,主要包括融资管理、投资管理、经营管理以及利润的分配管理四部分。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财务管理也将对这四个部分产生影响。融资管理,即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来源进行管理,可以拓宽集体经济组织的融资渠道,解决农村以往“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合理控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债比例,助力农村经济发展。投资管理,即合理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投资的闲置资金。比如该购买怎样的金融产品,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做好投资配置,有助于农村集体组织收入的增长,使其经济发展事半功倍。经营管理,即对农村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管理,这关系到农村的生产经营活动,做好经营管理,对农村、农民的收入具有重要影响。利润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收入,是全部保存在集体组织中,是留作下一阶段的资金?还是拿出一部分收入用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如修建一些公共设施等等?合理的分配管理能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从而为集体组织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人员综合素质水平偏低,缺乏专业人才我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活动,主要由财务、会计人员负责开展,财会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直接决定了农村的财务管理工作能否做好。另外,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同于一般的企业,而是具有其自身的特点与复杂性,会对财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财务人员需要拥有过硬的本领来匹配岗位的要求。然而在实际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相当一部分财务管理人员其实并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例如,有些村集体的会计并没有获得会计师从业资格证,属于“无证上岗”;还有一些村干部任人唯亲,让自己的亲戚担任财务人员,而这些人又不具备相关的知识技能储备,在决策中就会出现或大或小的问题,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此外,目前农村也面临着相当严重的人才流失问题,村内拥有较好教育背景的年轻人大多数选择前往大城市谋求发展,而不愿意留在农村,这也使得农村财务人员老龄化问题严重。对于这些财务人员而言,由于不具有相关的财务管理、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储备,只能完成最基础的记账工作,对于村集体财务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地给出解决措施,面临融资、投资、经营、分配的选择时,也不能做出合理的决策。部分不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降低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效能,损害了农村的集体利益。

(二)管理机制亟待完善,管理程序还需规范当前,我国农村财务管理还没有一套详尽的管理流程与机制。没有统一制度的指导,财务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就会缺乏方向,难以按照规范的要求统一行动。同时,许多村集体对财务人员的职责界定十分模糊,导致部分财务管理人员不知道要管理哪些事情、不知道应该怎么管理。此外,前文也提到,我国农村的财务人员选举制度并不完善,或者制度并没有被很好地贯彻落实,不少地区的财务管理人员由村干部直接任命,无法起到很好的效果。农村财务管理机制的不健全,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资金并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管理。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中,往往存在没有明确的收支计划,缺乏预算管理,导致乱收取乱支出的问题。对于一些应收款项和债务,村财务管理人员不能按时按数额收取;在支出时大手大脚,甚至存在着公款私用、违规接待等违纪违法行为,极大破坏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同时,缺乏预算管理很容易导致村集体收不抵支,债台高筑,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二是审批流程不规范、不科学。在实际财务管理工作中,一些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流程规定,未经公开投招标,未经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私自进行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建设等大型项目方面的审批,严重损害了村民和村集体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监管缺失,对财务人员行为缺乏监督当前我国许多农村集体组织仍然存在村干部“一言堂”的情况,虽然设立了所谓的“民主监督小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能起到监督的效果,导致了一些不合理收入和支出的产生,甚至产生了官员腐败的现象。此外,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目数额不断增加、分类项目逐渐复杂,理应需要更系统严格的监督体系。可我国的大部分农村集体还未建立配套的监督体系,监督的缺失将会导致权力的滥用。一部分财会人员通过种种途径钻空子、做假账,严重损害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财务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一)提升财会人员综合素养,大力实施人才引进计划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人才是财务工作开展的重中之重。当前许多农村的财务工作遇到问题与困难,归根结底是由于相关人员素质能力的缺失。因此,对于财务人员要不断充实他们的基础专业知识,不断丰富相关的工作经验。对于会计人员,一定要持有相关的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书,严打“无证上岗”、“任人唯亲”的现象。具体做法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开设培训班、讲座等形式,组织一系列培训,夯实从业人员基础知识技能;学习一些面对财政困难时的应对方法,以及在面对投融资、经营和利润分配问题时的合理决策。针对农村人才流失和从业人员老龄化问题,村集体可以大力实施人才引进计划,响应国家鼓励“大学生下乡”的号召,吸引本村的专业人才学成返乡,或是引进一些年轻有朝气、具有专业知识素养的人才,帮助本村的财务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落实完善财务管理机制与程序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还需在多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人事任命制度。或是由民主选举产生,或是持证通过公开途径应聘上岗,总之一定要做到透明公开,杜绝村干部直接指派、任命的现象。二是必须制定科学有效的预算收支计划,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识。对于应收款项和债务,要按时、足额收取,减少坏账、糊涂账的出现;支出必须严格遵守规定,杜绝公款私用、假借名义违规公款吃喝的现象。对于债务债权问题要及时清理,避免记账不及时和账目遗失等问题。同时,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与负债进行系统的排查,明确分类,对资产进行合理利用以偿还负债,消除负债给村集体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此来实现资金的合理流动。三是必须对审批程序进行严格规定。财务人员的一切活动都要有章可循。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使他们在规章制度的引导与约束下开展工作。例如,村内设计土地、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大型项目必须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才能实施,由此来避免损害集体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加强监管,监督小组切实发挥监管责任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目前监管不力,账目公开透明度较低,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集体组织经济的发展。想要加强监督,就需要民主监督小组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切实起到监督职责。民主监督小组要由同样具备相应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的人才组成,合理评估村集体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同时,村集体的财务管理工作也要向社会公众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审查的过程中,要注意档案的收集与保存,把各项工作记录按类别整理好,形成电子和纸质版的档案进行妥善储存。这样,如果在此后的工作中发现了问题,可以追本溯源进行处理。此外,审计工作也会对财务管理的效果产生显著影响,农村地区必须将审计工作做细做实。这一方面,可以按照国家或地方关于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指导意见,开展农村的审计工作,务必要注意工作的程序性与规范性,使审计工作发挥应有的效用。

四、结语

随着国家对农村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三农”问题的逐步解决,农村经济正处在一个飞速发展的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发展必然会带来一系列新的矛盾与问题。在当下实际的财务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诸如财务人员专业素养技能低、老龄化严重;缺乏配套的财务管理机制程序,资金无法合理配置,审批程序不规范;对财务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当我们认识到这些问题之后,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采用诸如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素质、完善落实财务管理程序机制、严格监管加强督导等措施,来纠正当前存在的种种弊端。这一系列措施,不仅需要财务管理人员从自身做起,更需要整个村集体乃至更高级别领导干部的通力配合。解决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问题,将大大提升农村集体经济活力,助力农村经济腾飞。

参考文献:

[1]秦书中.浅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贸实践,2018(15):64+68.

[2]包西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问题的探讨[J].农业开发与装备,2020(05):9+11.

[3]艾比布苏来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及制度建议[J].山西农经,2020(04):74-75.

[4]王崇香.浅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20(02):93-94.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范文第6篇

1.1 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历来是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基础。早在农业合作化时期,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就从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开始起步;联产承包后,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又率先从财务会计的改革突破;90年代农业进入新阶段后,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民负担管理实际上都是以财务管理为基础的。

1.2 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解决当前农村矛盾的需要。如何处理好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关系的问题,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这些涉及经济利益关系的问题最终都要反映到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上。因此,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是解决当前农村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基础,是维护农村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

1.3 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是搞好农村基层民主的要求。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点和核心是财务公开,农村财务与农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是广大农民群众最为关注的一项工作。因此,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决不是简单地算个帐、填个报表的问题,建立健全集体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的各项制度,是搞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要求。

1.4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方面。要提高农业的竞争力,十分紧迫的任务就是要尽快把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起来,进一步理顺经济关系,规范经济秩序,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 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各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在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由于客观形势的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在农村历史形成和积淀的深层次矛盾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新的矛盾又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

2.1 农村集体资产流失严重。一是个别地方村集体土地、资产、资源发包、出售、出租,不公开、不透明,个别村干部暗箱操作,从中渔利,群众监督和部门监管不到位,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二是土地征占中被征地农民要求将大部分或全部征地补偿款分配给被征地农民,否则就到处上访,致使村集体应当得到的补偿费得不到,造成集体资产损失;三是在国家极力鼓励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的部分职能将逐步被专业合作社所取代,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面临撤销或解体,村民(成员)要求分掉全部集体资产。

2.2 农村集体债务沉重。截至2008年末,以哈尔滨市宾县为例,全县村级债务达1.27亿元,村均88万元,债务多的村400余万元,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削弱了村集体为农民提供服务的功能,部分村干群关系紧张,社会矛盾突出。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中,一些村不顾自身的经济实力,盲目举债或赊欠搞达标,个别村为了得到项目资金匹配,借债而增加新的债务。

2.3 个别村财务管理混乱。全县村级财务管理整体水平是好的,但仍有个别村财务混乱。主要表现在:村干部独断专行,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财务制度形同虚设;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资金管理混乱,核算不及时;建设项目不招投标、集体资产出售、发包暗箱操作,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大额开支不透明,弄虚作假;管理不民主,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等等。

2.4 村财务会计委托制工作仍不完善,方式尚不够规范。部分乡镇根本没有实行村财务会计委托制;多数乡镇只是对村转移支付资金核算,没有村级的全部会计业务,存在会计核算“两层皮”的现象;乡镇机构的人员业务素质不适应,部分乡镇经管中心人员配备不齐,缺少专业人员,致使无法开展制工作;财务工作流程、账务处理还不够规范。

3 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建设的措施

解决农村面临的财务管理问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工作思路、内容和方法,严格实行纪检监督下的村级集体“三资”委托工作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即村级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委托即把村级“三资”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乡镇成立的“三资”服务中心管理,实行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严格按照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模式运作同时有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这是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方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服务制,是指在坚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对“三资”实行统一管理。

3.1 搭建一个服务平台。乡(镇)成立一个“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以乡(镇)农村经管中心为依托,成立由乡(镇)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的“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三资”委托服务中心办公室设在乡(镇)农村经管中心,内设专职总会计、总出纳员各1名,记账员若干名,负责办理各村会计业务和“三资”管理业务。这样村级财务统一在乡(镇),有利于形成一个模式的业务规范化效果。

3.2 健全“两套”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统一的农村集体资金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工作流程。一是健全农村集体资金流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存入村集体设在乡(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的资金收入专户,统一管理。对村级支出实行预决算审核审批制度,根据年初预算或临时性支出,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报乡(镇)“三资”服务中心审核审批,在村务公开栏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及时入帐核算。二是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流程。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资源出售、转让、承包、租赁时,由乡、村两级制定处置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后,报乡(镇)“三资”服务中心审核,对资产资源价值进行现场核实评估,实行严格的招投标,签订规范的制式合同,同时将相关的会议记录、合同文书归档管理。按照相同条件本村村民优先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范文第7篇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财务问题;对策

0.引言

农村集体经济在我国有着比较长的历史,也伴随着社会生产力与经济水平的提升得到了多方面的调整,它也称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在改革开放以来逐渐朝着灵活、高效的现代化发展模式转变。与百姓利益紧密联系的财务管理工作在这一生产模式中扮演着核心角色,不仅一定程度影响着一个村的生产效率与村民生活水平,还关系到这个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否到位以及村民管理工作是否奏效。尽管目前国内各地区的有关工作还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但人们仍然不能忽视在具体实践中显露出的一些弊端与缺陷,只有在工作开展中不断修正自己关于财务管理的工作方法与理念,才能保证这一具有战略性的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1.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1部分乡镇领导思想意识淡薄

伴随着国家对农村工作的不断强化,一些地区的乡镇财务管理工作已经实现了整体水平的提升,然而,还有一些比较偏远或者封闭的地区仍然采用着以往缺乏可靠依据、财务管理比较随意的模式,不仅禁锢了该地区集体经济的创新发展,还让该地区的民主管理呈现出缺乏系统管理的混乱局面,使该地村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大打折扣。乡镇的领导作为整个农民集体经济的管理者与领头人,本身就应当承担较大的责任,不仅要有能够服众的政绩,还应该主动带领村民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生产尝试,并做好生产资料以及财富的规划与分配。一些领导在主持乡镇工作时,并没有合理的考虑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尤其忽视了财务管理工作在农村集体经济中的重要性,不关心账务分配、明细管理、以及每年的财务状况比较,甚至难以安排专业的记账程序以及专人岗位,给百姓了解财务状况和上级政府的调查都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1.2财务管理工作缺乏民主监督

财务公开一直是各个单位民主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农村集体经济,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出于农村财务工作的局限性,所发生的账务一般难以得到及时的记载或者公开,账簿资料缺乏规范性使得一些村和乡镇的财务公开徒有其表,一些必要程序变成了“走过场”,加上村民本身相应的民主监督意识就比较薄弱,农村的民主监督工作逐渐失去了其实际意义,一定程度的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利,也大大增加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风险。长此以往,本应造福村民的集体经济不仅会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还会让财务管理工作的不良风气逐步危害农村经济、地区经济,甚至阻碍全国经济的均衡平稳增长。

1.3财务核算工作不专业、不规范

农村地区由于环境相对偏远,交通发达程度不够,在管理工作的开展中显露着一些困难,特别是由于缺乏系统指导与科学方法形成的财务管理工作,更是极大的阻碍了整个乡镇的集体经济发展进程。大多数的村镇由于规模较小或者是经济发展落后,其内部管理机构大多缺乏专业账务管理人员以及相应的部门机制,这样就使得农村的财务管理状况呈现出或大或小的缺陷。例如,一些地区的账簿管理过于随意,账目设置不符合国家规定,财务预算决算程序往往模糊控制,甚至账簿合理保存都面临困难,种种现象产生的原因都可以总结为财务核算工作缺乏规范,而这一因素将会直接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甚至会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伤及群干关系,阻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2.有关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工作的对策

2.1组织有关领导参加培训或动员活动

乡镇的领导被村民进行民主选举推选成为了带头人,并不意味着他个人的能力水平以及管理理念能够长期的适应具体的管理,适时的骨干培训与动员是帮助他们实现自我提升,帮助乡镇呈现新局面的有效途径。事实证明,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思想动员以及提供的农村集体经济新思路对农村的改变是具有极大意义的,一些模范村都是在此基础上得到飞跃的。农村集体经济下的财务管理工作有着其特殊性,涉及土地承包、集体财产分配与管理以及日常活动中的各项事宜,所以这就要求村镇的领导者能够不断通过各种途径,更新自己的管理理念,不断强化财务管理工作,做到“稳、准、狠”,这样才能让整个村的财务管理工作逐渐步入正轨。

2.2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体制

保证每个村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的首要目的,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每个人放心、安心的听从乡镇领导的统一安排,团结在集体经济的奋斗目标之下,保证该地区生产活动的顺利开展。关于民主监督体制的完善,人们能够努力的方面是比较多的。比如,村民可以通过合理的方式,成立村民监督小组或审核小组,并推选负责人,定期的对乡镇公示以及未公示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查,并及时传达给全体村民。同时,人们还可以积极借鉴其他“典型村”、“示范村”的成功经验与工作方法,做到“去粗取精”,积极探索适合本地、本地村民的个性化财务管理方法。民主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能够一定程度的体现该地区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也能够缓和农村存在的纠纷与矛盾,逐步形成和谐的民风与区域环境。

2.3积极引进专业财务管理人员

农村地区的财务管理工作还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才能够让集体经济的优势得到完美诠释。现阶段,比较普遍的“大学生村官”也是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得以实现的。事实证明,各领域专业人才不仅能够比较专业、规范的解决农村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还能够帮助该地区逐渐形成比较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与工作模式,使当地的人们思想得到进一步解放,逐步适应现代化、城市化、市场化的生产与生活。农村想要引进人才,还需要积极的借助政府力量,有目的的引进有关财务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在保证他们了解本地集体经济具体开展情况以及地区特色后,虚心听取有关经济发展的意见与建议,用新鲜的力量为农村集体经济注入活力。

3.总结

我国是一个农民大国,面对艰巨的农村经济建设任务,人们应该客观的对现阶段的农村集体经济进行判断与评价,认识到目前存在于一些乡镇财务管理工作中落后和散漫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工作改良才可能是有效的、受广大百姓支持的。我国的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工作要有规划的进行,涉及乡镇领导、财务管理环节工作人员以及村民监督的体制完善,做到多层次的完善与发展,在管理的深度和广度上再加大力度,促进农村地区集体经济的持续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郑炜亮.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4(12):3-4.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服务辖区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以完善村级经济事项运转、约束村干部权力运行、规范村级民主决策行为、保障群众基本权利为总体目标,通过实行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法制化管理,逐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事项运作程序,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农村集体经济事项运行机制,有效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平安”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实施黄蓝战略、实现率先崛起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管理范围

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法制化管理的范围是农村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产权交易等项目及其它有必要进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交易的项目。

(一)工程建设项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农村设施配套工程、村道路建设、土地整理、小流域治理等。

(二)采购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村级集体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采购等项目。

(三)产权交易项目。涉及村级资产的拍卖、出售、转让、承包、租赁等项目,主要包括:1、村集体资产处置;2、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承包等;3、池塘、苇场、房屋(包括厂房)、水库、林木、果园等承包租赁项目。

(四)其它有必要进行法制化管理的项目。

三、职责分工

街道建立健全“党工委领导,办事处主抓,纪工委组织协调,财政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法管理,司法所根据授权具体实施,各相关站所分权制衡、相互监督、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和其他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财税办和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司法所、村镇建设管理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法制化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法制化管理工作。同时,抽调相关站所人员组建办公室,负责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法制化管理的安排部署、整体推进、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财经办和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司法所等相关站所主要职责及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是负责对街道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法制化管理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和阶段性部署,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制度,细化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流程;二是对安排部署的具体任务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指导性的意见;三是监督财税办和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司法所等相关站所或部门严格按照法制化管理工作程序和职责分工,实施法制化管理;四是负责查摆在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法制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相应的制度机制和应对措施,进一步完善法制化管理工作;五是负责制定村级组织规避监管的责任追究办法;六是负责协调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法制化管理其他方面的工作。

(二)财税办和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一是对各村拟实行法制化管理的有关农村经济事项进行受理和审核,经街道有关领导同意,作出批准立项与否的依据和结论;二是对需要招标的农村经济事项,依据法律法规,审核确定招标方案,一并审定招标公告和评标办法;三是对街道法律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四是负责制定农村经济事项合同文本,审核合同内容,参与监督各村签订合同;五是对需要农业、村镇建设等站所或部门审批把关的农村经济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事宜。另外,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要对实行招标的有关事项进行财务审核。

(三)司法所。一是根据村集体的申请以及财政和农经部门确定的审核意见,招标公告;二是按照财税办和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提出的招标方案和招标办法,公平公正的组织招标;三是受理和农村经济事项招投标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信息资料、咨询服务和交易场所;四是对招投标文件进行备案管理,对拟签订合同的合法性严格把关,对需要进行公证的合同指导其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五是负责招投标交易活动的服务工作。

(四)村镇建设管理站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实行招标的有关农村经济事项进行技术审核。

四、工作程序

对规定范围内的村级基建项目、采购项目和产权交易项目实施法制化管理,按照“村两委商议申报、农经管理部门审核批复、村民代表票决通过、司法所指导实施、监督签订合同”的程序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事项提出

各村拟实行法制化管理的有关农村经济事项,由村“两委”商议提出,填写《街道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法制化管理申请表》(附件2)报财政和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审核。

(二)审核把关

1、财政和农经部门对各村提出的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进行受理和审核,提出是否实行法制化管理程序的意见,经街道有关领导同意后,向村级组织进行书面反馈。对拟确定不需要进行法制化管理程序的项目,须经司法所审核,并报街道领导批准后,方可下达反馈书,由财税办、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和司法所共同监督各村抓好落实。

2、对需要进行法制化管理程序的项目,各村根据财税办、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确定的意见,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研究,一律实行村务票决制,票决通过后,向村民进行公示。

3、对需要招标的项目(包括采购、拍卖等),由财税办、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对各村提出的初步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工作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涉及道路修建、房屋建设、村内基础设施新建或改造、农水项目的审核,由财税办、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协调村镇建设管理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站所进行技术审核;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对所有项目进行财务审核。项目审核要提出书面指导意见。

4、财税办、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根据审核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请有关领导同意,制定招标办法,确定开标条件及招标、评标方式,并转司法所指导组织招标。招标一律实行无标的招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司法所审核,报经领导批准,可采用邀请招标:(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在少数有限投标人中可供选择的(最少三家以上);(2)受自然资源、地域环境限制的;(3)拟公开招标项目的费用与项目价值相比过高的;(4)其他不宜公开招标的项目。

(三)组织实施

1、司法所依据财税办、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审核意见和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经财税办、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审核并报街道领导同意后,招标公告。

2、街道司法所组织开标。

3、招标完成后,确定预中标单位或个人名单,报财税办、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及街道相关领导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中标单位或人员,发出中标通知书;公示有异议的,由街道纪工委牵头调查处理。

4、在财税办、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司法所的共同监督下,由项目当事人双方按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签订需一式四份,由双方当事人、财税办、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司法所各留存一份,合同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编号、统一录入、统一立卷、统一归档,做到“一村一档、一事一卷、一案一卡”。

(四)监督检查

司法所要对实施法制化管理的整套程序和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纪工委要强化监督,对故意拆分项目、规避招标监管的村和有关村干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司法所要加强对合同的跟踪管理和服务,不定期对合同当事人进行回访,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对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超前预测,积极防范。合同公证事项,由办事处统一确定应公证的合同类型及其范围。具体办理中,要严格按照村级自愿的原则,一律不得强行公证、强制收费。招标文件的售价应当限于收取印刷、邮寄的成本,绝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五、工作要求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范文第9篇

首先,近几年来在农村地区安置的相关的工作人员大多数都是上级安排的转业分配到各地区的农村进行管理工作,大多数的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管理技能与管理知识,这部分工作人员大多数都是由:退伍军人、转业人员、企业的相关人员,这样使得农村经营管理的工作很难开展。其次,农村经营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无法与时代的发展先适应,有些农村经营管理的工作人员虽然在上岗时具备相应的管理技能,但是没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来强化自身的管理技能,与时代的发展相脱节,需要更新知识,加强能力的建设。第三,农村的经营管理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十分落后、基础设施十分不完善、办公用具条件不够、服务手段落后,正常工作难以开展。

二、农村经营发展经费收入不稳定

国家和地方对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资金的投入不稳定,没有一个发展的稳定收入。根据科学的调查显示,在有些地区的农村经营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这些管理人员他们的待遇与乡镇工作人员的待遇差距很大,工资以及工作经费没有纳入到农村经营管理的全部预算中去。由于发展农村经营管理的经费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许多的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热情不高,工作积极性很低,许多的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人员的工资得不到保障,他们多次进行上级反映情况,但是没有得到解决。

三、加强农村经营管理的措施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任务很重,政策性强。要建立健全农村的相关工作机构,热心的为群众办事,提高农村的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好农村的集体经济。只有搞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才能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出现更好的效益。

(一)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做出合理的规划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工作量很大,在我国目前的农村现状来看,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农民的纯收入正在不断地增加,社会稳定,农业发展日趋完善。其中农村集体经济在无形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农村集体经所带来的号召力与巨大的凝聚力。各地方基层组织一定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对符合地区请款的农村集体经济作出合理的规划,落实好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工作。

(二)减少农村集体经济的开支

农村集体经济承担着建设农村的工作,许多农村的建设投资都要农村集体经济承担一部分的开支,这需要上级领导部门加大监督力度,改变这种现状。对于农村集体经济支出不合理的地方加重了集体经济负担的地方进行清查与纠正,使得农村集体经济能够真正的做到为民服务。上级财政部门应该多对农村的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满足农民的各种文化精神需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三)加大对基层组织的建设力度

从农村的发展以及现实情况出发来看,农村的集体经济的发展主要得益于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更离不开基层组织人才的大量涌出与无私奉献,这些都与他们的无私奉献精神不可分割。因此,要根据农村基层组织的实际情况出发,重点建设与培养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人,培养优秀骨干,加强村干部的廉政工作建设,对村干部进行培训工作,建立一套农村基层组织特有的奖惩制度。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建设工作,培养大量的人才到农村中去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另外,要积极地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之相适应的人才培养工作,提高农民的素质,是我国农民真正的能成为一个有素质。有文化的新型社会主义村民,为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为我国的基层组织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让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能够早市实现,使我国成为世界真正的大国与强国。

(四)生产力的发展需要集体经济作为支撑

我国自从经历了“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了原有的集体生产,实现了“包产到户”。这使得农村的生产力得到了极大地解放,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不断地提高,生产效率也变得更加有效率,使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从目前我国农村的现状来看,农村的主要生产力都是通过两条路径发展的,一个是包产到户的经营方式,另一个就是新型的合作社发展,类似于农场形式。这两个模式缺一不可,相互补充。未来的农村的发展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提高农村的最适化程度,充分组织起来农民群众,从而推动全农村的生产力的发展。

四、结束语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范文第10篇

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最新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维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管理。

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镇)、村、组的成员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形式组成的独立核算的社区合作经济组织。

依法注册登记的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的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农村集体资产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本组织农村集体资产有监督管理的权利和保护的义务。

农村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损害。

第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对其所有的集体资产依法享有经营管理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村、组没有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行使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权。

乡(镇)没有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

第五条 农村集体资产可以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经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第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民主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制度,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行使对集体资产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ぷ鳎加强组织协调,调动和;づ┟竦纳产积极性,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工作。

乡镇企业、国土资源、水利、林业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依法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资产范围

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本组织集体资产的权利。

第九条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

(二)通过公共积累、投资投劳形成的建筑物、机械设备、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牲畜、林木、果树、电力设施、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其他公益设施;

(三)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投资投劳形成的公益设施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有的资产份额;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或者兼并的企业资产,以及在联营、股份、股份合作、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和集资建设的项目中,按照投资份额拥有的资产和相应的增值资产;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和债权;

(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资助、捐赠和国家补助形成的资产;

(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其他无形资产;

(八)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附加资金和其他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资产。

第十条 农村集体资产权属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当地人民政府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资产权属争议处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资产经营

第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资产可以直接经营,也可以采取承包、租赁、参股、联营、股份合作、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方式经营。

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集体资产的,应当明确经营目标和经营责任,制定经营方案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依照《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经营者,依法签订承包合同或者租赁合同,合理确定承包金或者租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承包、租赁集体资产的,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要求其提供经济担保。

禁止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违反规定程序,利用职权压价发包或者低价出租,指定承包人、承租人。

第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参股、联营、股份合作、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的,应当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并与合作方签订经营合同,明确资产份额,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集体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一)以招标方式发包、出租集体资产的;

(二)以参股、联营、股份合作、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的;

(三)拍卖、转让集体资产的;

(四)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设的;

(五)以集体资产抵押或者提供其他形式担保的;

(六)其他依法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

第十六条 农村集体资产需要进行评估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农村集体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的结果应当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

第十七条 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经营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开发利用,不得非法处分或者擅自改变用途。

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的职责:

(一)执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有关集体资产管理的决议、决定;

(二)依照法律、法规和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制定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

(三)监督集体资产的使用和管理;

(四)定期公布集体资产的运营状况;

(五)负责集体资产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二)确定或者改变集体资产经营方式;

(三)购置或者处分重要固定资产;

(四)决定重大生产投资或者大额举债;

(五)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开支;

(六)年度收益分配方案;

(七)其他有关集体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

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同意,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可以预留用于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资金。

第二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科目建帐核算,各项收支应当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严格审批各项支出,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第二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设立集体资产登记帐簿,及时登记资产变动情况,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折旧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集体资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报送集体资产报表。

第二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并取得相应的农民技术资格证书。任免财会人员应当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县、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水平。

第二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财会人员离任,应当在三十日内按照有关规定清交集体财产,移交帐务和财务手续,并保证会计帐簿、凭证和档案的完整。

第二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私分、平调、截留、挪用农村集体资产。

第五章 资产监督

第二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定期向本组织成员公布资产运营和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监督。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财务支出应当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方可入帐报销。

第二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对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状况提出质询,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人员应当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可以组织取得相应的农民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定期对集体资产运营情况进行审计,也可以委托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

第二十八条 各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审计监督工作。

县级和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对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运营、财务收支、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资金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审计,对占用、使用集体资产的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

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对离任的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对审计结果提出异议的,由县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进行复审。

第二十九条 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审计发现资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应当指导其改正和完善;发现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有严重违反资产财务管理制度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提出处理意见;发现有犯罪嫌疑的,应当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 县级和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集体资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损失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一)利用职权压价发包或者低价出租集体资产或者非法确定承包人、承租人的;

(二)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而未评估的;

(三)平调、截留集体资产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财会人员离任未按规定清交集体财产,移交帐务和财务手续的,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隐匿、销毁会计帐簿、凭证和档案的,吊销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可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私分、挪用农村集体资产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不能归还原物的,应当作价赔偿,造成集体资产损坏的,应当责令恢复原状或者按照现行价予以赔偿;并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侵占、私分、挪用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其他法律、法规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五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吊销农民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五千元以上罚款的处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多年来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农村集体资产清查重要物质基础。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目前,我县农村很多地方对村集体资产管理较为薄弱,存在集体资产底数不清、产权关系不明、资产闲置、损失浪费和被侵占流失(有的被低价承包、变卖)等问题,集体资产利用率不高。

为摸清和准确掌握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产的状况,明晰资产所有权,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根据我县年内有1/3的村集体收入超过20万元的目标要求,决定对我县的农村集体资产状况重新进行一次清查登记,盘活集体资产,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利益。

1、精心组织

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乡镇(场)、农村集体资产清查东海经济开发区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这次清查登记工作能够圆满完成。首先要成立组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农经工作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这项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农经站、财政所、国土所、司法所等单位要密切配合。

其次要做好工作方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资产清查登记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报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第三要树立时间观念。要在全县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这次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2、严肃纪律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村集体资产管理状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与问题;措施

农村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根据地之一,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因此,有关部门必须要跟上社会形势,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现如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与薄弱环节,例如村干部服务理念不强、等问题,土地权益与“三资”处理问题,农村财务制度问题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农村经济建设,更是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重大阻碍因素。基于此,我们必须要不断创新农村“三资”管理制度,抓好“三资”管理,做好“三资”管理工作,推游夜农村经济建设步伐。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与问题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

农村集体三资主要是指农村集体资产、农村集体资金、农村集体资源。“三资”管理工作是否到位,直接影响着农村经济发展与稳定,这也是当今我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一大问题。现如今,随着我国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农村也实现了电子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模式,构建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站等。并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软件实现一体化管理,通过整合资源、统筹规划、数据分享,构建乡镇县市一体化的“三资”管理平台,积极开展省级一体化平台对接工作,保障“三资”管理质量,保障农村集体产权流传交易安全,大力遏制农村腐败问题,推动农村建设步伐与和谐稳定。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问题

1. 执行力度不强

执行力度不强会严重拖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发展步伐。由于个别村开支不经过“两委”研究,使得很多款项支出出现不合理现象,没有做好开支统计工作,仅凭白条入账,使得库存现金账面较大,但实际现金较少。有些村没有正规的报销凭证,报销制度流程不完整、不规范,存在一定的漏洞,使得自用自批现象屡见不鲜。同时,由于村干部掌握村民理财公章,严重侵犯了理财小组的权利,甚至一些村干部将集体资产据为己有,严重损害村民利益。

2. 管理范围有待拓展

现如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范围还存在诸多漏洞,管理范围不够全面,只有农村集资资金、房屋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管理资料相对完善,忽视了公共性资产,例如乡村医疗、乡村公共广场、乡村学校、配电设备、浇灌设施设备等,这些环节都没有列入农村集体“三资”重点管理项目中,还有农村集体土地、林地、荒地等也没有规划到“三资”重点管理项目中,严重影响现有资源的使用效率,是一种严重的资源浪费与忽略问题,对农村经济发展建设产生了不利影响。再者,村集体“三资”部分产权不清的问题,“三资”管理过于混乱,资产、资金、资源相互混淆。

3. 经济效益不够明显

随着新型的农业技术引进,农村产值与养殖技术逐年提高,农村地区大量的土地资源、房屋资源被大量利用与外租,极大提高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但这些只是个别领域,如果从农村经济结构方面分析,农村集中闲置资金的使用率与能源利用率还远不到预设标准,信息化管理还不够完善,局部经济发展较快,但整体经济发展较为缓慢。

4. 合同管理存在漏洞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农村资产外租活动等缺乏合同效应,很多外租活动等都是以口头协议为主,使得外租合同必备要素不齐全,各项条款不够明确,无法起到法律效益,村民的权益与义务无法受到有效保障。还有部分村干部问题,例如收取他人贿赂,与承包商达成不符合法律标准的协议,在开展土地资源招标时,不经过“两委”或村民代表同意,擅自做主,严重影响农村集体资金安全。导致村民承包的土地,荒山、荒滩、集体资产拖欠承包费的问题、无合同或合同到期不退出继续侵占的问题等,严重影响村民利益。

5. 村干部素质无法达到管理标准

由于农村村干部极少有专业会计人员出身,财务管理水平比较低,无法适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经常会出现一些遗漏与违规问题。虽然每个村委会都设有专门的会计人员,主要负责保障与统计工作,但由于很多农村会计人员都是非会计专业,加上工作态度问题,使得财务支出与收入无法及时入账,无法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质量。还有部分村干部利用自身的职权,伙同部分村干部或村民长期侵占三资资源;村干部利用“三资”为人,拉取选票等问题。

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质量的主要手段

(一)统一管理思想,提高认识程度

为了保障“三资”管理质量,相关管理人员必须要树立“服务第一”、“群众第一”的思想观念。上级党委、政府要做好决策工作,进而获取广大民众的支持与信任,让群众参与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来。此外,要从全局观认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加强管理人员的紧迫感与责任感,提高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采用行之有效的措施,从根本上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二)积极开展“三资”排查,摸清底数

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集中排查清理。排查包括清产核资、登记、纠错、核实、公示和建章立制。通过排查核实活动,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形成农村“三资”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盘活壮大了农村集体资产,推动了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三)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定位

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必须要加强集体“三资”的监管工作,这也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前提与基础,强化各个部门的工作能力与协作力度,不断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质量,推动农村经济能够可持续发展。村级财务管理达到了“六个统一”即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财务制度、统一财务公开、统一票据管理、统一档案管理。将农村集体“三资”经济活动进行归档,为后续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四)构建完善的管理制度与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收入管理、财务支出管理、财务预算、资金周期预算、财务公开披露管理等;构建集体资金双代管模式,实行农村财务“双代管”后,农村财务管理质量不断提高,经过镇一级经管站不断努力,“三资”集体管理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不仅减轻了干部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完善了集体“三资”机构。“双代管”工作大大降低了村会计工作压力,解决了因资料不全等原因引起的济纠纷,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在资产管理中,必须要做好资产清查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承包制度、资产台账制度等,充分发挥集体“三资”管理制度。通过完善每一个环节的管理制度,进而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管理质量,推动农村经济平稳发展。

(五)加强“三资”管理指导工作,发挥法律效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必须要有法律的依托,乡镇一级经管站需要以法律的角度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工作,精准把握委托权限,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与村民利益的内在联系。根据不同地区的改革进程,不断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保障农村的人力、物力、财力。同时要不断完善管理流程,保障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六)强化管理,保障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落实

乡镇一级经管站部门人员需要走进农村,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工作与调研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三资”管理检查。根据管理现状制定相应的岗位标准,并完善“三资”管理考核体系。此外,要发挥调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积极作用,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能够顺利开展。加强村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经济活动的透明性;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工作,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发展步伐;保障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落实,构建重大事项审查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全民监督,如果发现管理人员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要立即通报给监察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工作,细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内容,保障“三资”管理的全面性。

三、结语

随着农村发展不断推进,我国农村也由农业生产转变为新型“三资”管理模式,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巨大推动力。但如今我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有待完善,例如会计人员素质较低、现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经济发展不均衡等,严重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强乡镇一级经管站的指导力度、提高法律效益、构建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水平,进而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质量,保障我国农村经济平稳发展。

参考文献:

[1]沈应仙.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的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02).

[2]张磊.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山东大学,2013.

[3]赵静.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焦点问题与对策[J].财经问题研究,2013(S1).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范文第12篇

一、农村财务审计的主要作法

1、宣传,认识。在审计工作前,县农业局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通知》(綦农业〔XX〕120号)。通知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能够地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惠农政策;能够村级财务公开和民主制度建设,村级监督和权力制约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是“三农”工作的要求,是民生和农村的要求,是农村发展的保障。要求各街(镇)要认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意义。

2、成立和工作班子。各镇都成立了由分管农业的或纪检书记担任组长,农经干部、财政干部、驻村干部、会计为的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农村财务审计工作。

3、审计工作的范围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范围,是街(镇)、村两级XX年度农民负担情况和农民负担资金的提取使用及惠农政策的情况和日常财务工作。审计的是农民负担和惠农政策情况、日常财务审计。

二、农村财务审计的结果及的问题

314个行政村、2629个村民中,已审计249个村、2046个村民。审计的村、社在农村合作医疗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民集资收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未贪污挪用、自立项目、收费、强行以资代劳筹工等情况。检查审计,主要反映出问题:

1、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仍有。村组干部思想素质不高,财经纪律意识不强,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仍然。审计中查出:挪用集体资金8人,金额53050.54元,:安稳镇一村支书挪用集体资金23000余元,永城镇一村民组长挪用集体资金20859.54元,古南街道一村民组长挪用集体资金4536.5元;23人,主要是在集体报销旅游费、伙食费、重报支出等费用,涉及金额15418.5元。到为止,已有21人作了退赔,退出集体资金6243.5元,占应退赔金额的9.92%。

2、村组制度。农村财务委托和电算化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村组干部思想素质不高,遵章守纪意识不强,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制度。审计中查出集体收入未入账17笔84578元,少支多报1笔50元,拒绝不开支入账25笔9541元,新增债务3笔18170元。

3、财务管理监督仍需。开支审批手续。开支单据或无事由,或无经办人签字,或无审批人审批,或无民主理财审核盖章。票据不规范。村组仍有使用三联收据收款或白条单据付款的情况,本应正规合法凭证的经济,却以非正规票据代替。民主理财未能监督职能。共有民主理财2214个,村314人,社1900个,民主理财无报酬或民主监督意识不强,不愿或按要求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共有161个村、组民主理财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由村、组干部兼任民主理财组长,有名无实,形同虚设。公款私存情况仍然。村欠有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贷款,不愿或不敢在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开设集体存款账户,将集体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农村信用社,集体资金管理失控。三角镇一村主任将集体资金263100从1999年3月至XX年1月期间,该村向9户私人发放借贷款,到为止,经清理督促追收,累计至今尚有60000元未还,原村会计将计划生育管理费、农税、水费等集体

资金24578.07元以私人的名义存入银行,现已追收上缴,存入乐兴村集体资金账户。

4、村干部经办集体经济。制度规定,村组集体的经济收支只能由财务人员办理,但支书或主任不放手,强行经手集体经济。

三、整改措施

1、督促检查,制度。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乃至整个农村工作的组成,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农村财务管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农村社会的意义。,今后要一项经常性工作,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农村财务制度。各镇本地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措施,纠正和,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2、审计监督,违纪。农村财务审计监督,是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环节和手段。,农村财务审计监督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或不地审计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每年要审计三分的村组,原则上三年内对所村组要轮流审计一遍。对审计中查出的经济问题,要财务制度的规定严肃;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范文第13篇

一、各项试点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按期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我区全面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制定《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细则》。对全区清产核资工作制定计划和提出指导意见。各镇人民政府也分别制定了各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细则,对各村、社,股份经济合作社清产核资工作制定计划和提出指导意见。制定《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屯纪字〔2012〕22号),并经过后期进一步完善,对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以及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定期报告制度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不良资产及债务核销处置办法,对农村集体资产权属界定、价值评估方式以及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资产的移交办法均提出具有明确性、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意见和要求,建立起农村集体资产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

经系统核实我区辖内各镇清产核资数据已全部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数据并进行校验;区农业农村局已按时完成清产核资数据再审核、再校验、再上报等工作。

(二)全面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结合实际,早在2012年8月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区城市化区域村集体财产股份制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股改的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同时印发示范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等培训材料,当年即批复成立18个股份经济合作社,相关材料均报送备案。2013年开始在全区全面推进股份合作社改革工作。2019年7月全面实施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区、镇两级政府进一步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成员名册等登记备案制度,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的整理与归档。

目前我区46个村(居)全面完成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和编制成员名册工作,已经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成员名册已全部提交区农业农村局归档。

(三)加快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2012年我区在全省率先启动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基本完成股改工作。截至去年年底,全区46个村居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共清产核资集体总资产3.42亿元,股份量化净资产5.48亿元,惠及农民股东53767人,分红达721万元,股改成果初步显现。为进一步加强股份经济合作社制度建设,我区于2019年率先制定下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指导各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做好《章程》的修改和完善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全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成果。

截止目前我区所有集体经济组织已经完成股权量化,到集体成员且所有村(社)均建立集体资产股权台账。

(四)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权权能。

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统一制定全区股权证书样式,并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做好《章程》的修改和完善工作,全面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制度,按照提取公积金不低于10%、公益金不低于10%、村级组织履职公益经费不低于10%的净收益分配原则,统筹协调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和股东的三者关系。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份继承、转让等规定,实行“确股到人、发证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生不增、死不减”的管理原则,允许股权在本社内部继承、转让和赠与,保障成员股东享有的基本权益。

我区全面实现所有村(社)向成员发放集体资产股权证书;2019年共有6个村(社)实现集体资产收益分红(不含福利性分配),占全区46个村(社)的10.8%。

(五)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

2018年我区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率先开展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步换届工作,实现了35个村党组织书记兼任股份合作社负责人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了党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领导。2019年7月区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流程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凭组织登记证办理公章刻制和银行开户等手续,真正赋予其市场主体地位等相关工作要求;9月份区委农办印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指导各股份经济合作社做好《章程》的修改和完善工作。2020年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创建活动,全面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巩固村党组织、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工作机制,同时启动探索村民自治事务与经济事务相分离工作,于4月出台《区关于推行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居)民委员会账务分离工作的通知》,委托新中大软件公司新建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套,开展独立的经济业务核算。

目前全区10个城市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了居委会事务与股份经济合作社事务分离工作。36个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村委会工作职责、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作职责、股东代表大会工作职责、董事会工作职责、监事会工作职责以及资产、资源、资金监管流程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村委会自治事务与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事务初步得到分离。截止到上半年已为39家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预计8月份全面完成全区所有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赋码工作,

(六)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出台《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屯办〔2019〕46号),对我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出指导意见,形成了“区级统筹、镇级组织、村级实施“的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全面推行村级财务月结制和财务月公开制,在全区推广使用“三资公开”网络监督平台,凝聚群众发展集体经济的信心,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立区、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完成全区农村交易服务体系搭建工作,组织农村集体产权按要求全部进场交易,最终实现市、区、镇三级互联互通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

2019年度各村(居)实现经营性收入1819.46万元,其中10—30万元的村16个,30—50万元的村11个,5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9个,比上年增加3个,实现了年初提出的全面消除10万元以下集体经济薄弱村的目标。

(七)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我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屯纪字〔2012〕2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屯农〔2016〕187号),对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以及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定期报告制度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不良资产及债务核销处置办法,对农村集体资产权属界定、价值评估方式以及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资产的移交办法均提出具有明确性、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意见和要求,建立起农村集体资产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我区已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要求,按照集体资产类别,指导督促全区46个村(居)建立集体资产台账,确保集体资产记录及时准确、条目清晰,实现科学化,常态化管理。

目前我区以对8个村农村集体财务开展抽查审计工作,审计内容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处置,债权、债务管理情况,土地和工程项目发包以及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等重点内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八)具体工作举措。

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始终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有序推进,区委书记亲自任领导小组组长,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也相应成立了股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村股改工作指导组,具体工作由镇级农经站承担。

自2012年8月全区股改工作动员会后,区、镇、村利用宣传车、宣传栏、标语、横幅、广播、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编发《区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培训资料300多册、发放《致广大农户的一封信》14000份,悬挂宣传标语横幅80余幅,区股改工作得以快速推进。2015年全省股改工作推进会在我区召开,我区作了经验交流发言。2016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政府作了农村股改工作交流发言。梁卫国副省长、农业部、省委政策调研室、省农委领导,先后对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进行调研,充分肯定了我区先行先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我区农村股改工作经验交流文章先后在省政府《信息参考》省农委《皖农要情》刊载,并被梁卫国副省长肯定性批示,多次被日报、卫视、市电视台报道。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未额外增加村级组织和农民负担。

今年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化管理纳入全区双园创争擂台比武工作以来,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等9个部门成立评比工作小组,每季度对村开展规范化管理创建活动进行督查和验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完善建议。同时针对登记赋码等股改工作收集的档案,将按照区档案管理制定要求,由区农业农村局整理后,整体移交区档案局归档保管。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城市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因城市区划调整被拆分,社员居住分散,相应基层党组织也未成立,加之董事会成员报酬无法兑现,致使社区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

(二)我区原村委会实行的福利分配方式较普遍,未按照同股同利的原则进行分红,对村集体资产处置和征地款提留等,村民往往要求“一分了之”,致使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存在困难。

(三)村委会与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务分离后,会计制度的使用亟需上级有关部门予以指导明确。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范文第14篇

关键词:新形势;农村集体经济;问题;改进策略

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农村经济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对于整个农村经济发展大局都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有多种类型且大都无法分割,这也就决定了我国只有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才能走上共同富裕道路的事实。此外,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都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并且,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还能促进农民增收,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

一、新形势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新形势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着较多的问题,笔者结合自己的从业经历和农村集体经济的特点,认为当下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赘龇矫妗

(一)管理者观念落后,领导力不够

就目前来说,一些地方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者观念落后,对集体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领导力不够,还有的地方村干部把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任务片面地推到农业部门和乡镇党委,思想观念守旧落后,创新精神缺乏,集体经济发展落后。此外,村领导班子素质低下,不能很好地承担村里集体经济的发展责任,是农村集体经济存在的普遍问题,还有部分村干部工作长期散漫,文化机构和年龄结构不尽合理,还有的村干部过度强调技术、人才、资金等客观条件的支持,不能依赖已有土地、资源进行发展,带领村内群众很好地发展集体经济。另外,有的村干部是家里重要劳动力,村干部务工补贴少,所以积极性不高。

(二)管理队伍素质不高,人才匮乏

新形势下,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农村当中许多懂技术、有文化、会经营、会管理的人才和青壮年劳动力,都选择了外出打工、创业、求学、当兵等,留在家里的多是儿童、妇女和老人,这就会使得农村发展集体经济缺乏充足的高层次人员和劳动力。其次,对于有知识、有文化、有能力的人才来讲,多是不愿意离开城市去往不发达的农村来施展才能的,而且,本土外出求学成功的科技和管理人才也大多不愿意回来为本土服务。因此,管理队伍素质不高,高技术和管理人才匮乏,如何吸引人才来农村发展集体经济是农村不得不面临的一大难题。

(三)缺少有力的优惠措施和扶持政策

“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发展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十分重视农村的发展问题,且大力提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但是,中央往往只是给予指令性、原则性、方向性的指导,缺乏有力的、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优惠措施和扶持政策,而且现在也尚未建立与农村集体经济相关的配套法律,这就导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既没有有力的优惠措施和扶持政策的支持,又没有规范指导,发展就极为困难。此外,各级政府也是执行不一致,很多地方都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不重视,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缺乏足够的指导,优惠措施和扶持政策缺乏,起不到应有的扶持作用,不能引领农村集体经济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四)财务监督管理不完善,审计机构不健全

农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监督管理不完善,审计机构不健全,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到农村的发展和稳定。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来说,群众监督、党内监督、外部监督薄弱,职能部门没有受到很好的监管。一方面是因为对党内监督不重视,没有专门的监督员;一方面是没有成立由村民代表、党员和团体组织负责人构成的村民理财小组,就没有对集体经济形成有效监督,还有一方面是街道办的农经站或者是乡镇政府没有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没有对村集体深入了解,满足于现状,这些就导致了监督审计薄弱,会发生严重后果。

二、加快目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改进措施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和扩大就业有着重大的作用,同时也能帮助解决农村多余劳动力。因此,为了进一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我们应当做好以下几点。

(一)转变农村落后观念,强化领导发展意识

为了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转变农村发展落后观念,强化领导发展意识,我们需要做到,第一,提高各级领导和村干部的重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改善农村服务质量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也是带领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因此必须加强重视;第二,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教育手段,使群众认识到新型农村新集体经济具备制度创新、产权清晰、民主管理、分配合理、收入稳定等特征,是切实能够为村民带来收益的;第三,统一各镇村干部思想,转变发展观念。各级领导、村干部要解放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遵循市场发展规律,打破传统观念束缚,积极开展工作;第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这就需要广大村民的积极配合,切实认识到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好处,同村干部一起搞好本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二)引进农村管理人才,提高管理队伍素质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需要积极挖掘人才资源,推动管理体制创新。首先,需要采取措施培育和引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人才。各级乡镇、村干部可以通过采取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经验推进会、现场推进会等措施来培育农村实用性管理人才,还可以在培育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型人才的同时,引进一批高学历、高能力,适用于本村集体经济的新型管理人才来促进各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其次,还可以以薪资、福利待遇为突破点,将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报酬与个人业绩、工作能力、平时表现挂钩,实行按能力分配、按劳分配通,将优秀人才吸引到农村就业,同时还可以动员从各村走出去的有知识、有能力、有水平的青年回村为村服务,当村官、办企业,推动家乡集体经济发展;最后,对于村干部的综合素质不高的现状,我们可以对其加强培训,多措并举,培养起一支高素质、高能力、高水平的管理队伍,建设善管理、懂经济、有责任、会经营的村级人才队伍,为农村发展集体经济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给予有力的优惠政策,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政府对于农村发展集体经济需要加大扶持力度,给予有力的优惠政策。第一,政府需要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方面的制度保障。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需要的是完善的市场体系环境、自由流动以及产权的清晰界定,也就是公共产品,因此需要政府提供;第二,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三资”管理服务。近年来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面,我省推进了“三资”管理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示范创建活动,在农村集体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农村集体审计、民主理财、村级财务公开及财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促进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第三,为农村发展集体经济提供法律保护。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和集体利益,政府需要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和提供相关法律保护,一方面减少农村集体组织代表与国家签约时侵害农民利益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也要完善合理利用和保护耕地的责任承担机制;第四,各级乡镇应该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ε宸⒄辜体经济给予有力的经济补贴,提高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实际利益和收入。

(四)完善财务监督体制,健全审计监督机构

完善农村集体的财务管理监督机制,健全农村集体审计监督机构,对于农村发展集体经济,减少经费开支,减轻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负担有着重要的作用,还能够帮助减少农村集体资产流失,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积累,因此,我们需要做到:第一,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的会计委派制度,建立起一支具有高水平、高素质、高能力并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的农村财务管理队伍;第二,建立起农村集体经济会计审批任用制度,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队伍;第三,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监督和财务人员激励制度,对村级财务进行有效监管,确保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完善人员奖惩、考核方法,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第四,健全农村审计监督机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全面开展农村审计监督工作,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共建和谐新农村。

三、结语

新型下,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这就需要各级乡镇及农村不断采取措施,改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我们应该根据各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资源禀赋、地理区位等情况,创新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丰富发展形态,不断探索,积极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推动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农村发展水平,进而有利于提高我国农民经济收入。

参考文献:

[1]程慧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商业经济,2010(18).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范文第15篇

关键词 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重难点;问题;对策;云南景谷。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景谷县农村集体资产逐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但部分地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不善、营运能力差、流失等现象普遍存在[1]。农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随意性大,程序不规范,透明度不高,低价承包、租赁、出让的问题突出,以权谋私现象严重,损害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对此,景谷县、乡农业部门高度重视,将开展好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农村基层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1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必要性。

通过县、乡农业农经工作人员开展的管理情况来看,全县大多数乡镇领导和村干部及村民群众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 ”监管比较支持 ,一致认为加强对农村集体 “三资 ”管理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功效。一是有利于摸清农村集体家底,增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处置的透明度;二是可以明确集体资产产权,解决产权不明、账实不符的问题;三是可以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有效资源,增加农村集体收入,提高“集体三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防范、事中制约、事后审查,能有效地避免村干部在资金支出、资产处置和资源管理上的不规范行为,减少村干部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对农村的腐败问题从源头防治,起到保护村干部的作用;五是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与发展,使群众看到明白账、明白事,心里放心,让村干部丢掉思想包袱、放开手脚,干得放心;六是通过强化“三资”监管程序,完善监管措施使农村稳定工作关口前移、密切干群关系、化解干群矛盾、维护农村稳定和谐,促进农村的发展,增强基层组织的公信力和提高村干部威信,促进农村长治久安。

2 景谷县农村集体“三资”现状。

所谓农村集体“三资”,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农村集体资金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资产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他资产;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2-3]。根据县农经站的调查、统计数据,截至 2011 年 6 月底,全县 10个乡镇 132 个行政村 1 955 个村民小组集体“三资”现状是,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 37.87 万 hm2(含家庭经营承包面积 );集体总资产 3 920.93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900.78 万元,固定资产 3 020.15 万元。10 个乡镇 132 个村民委员会的资金和资产都纳入了乡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服务中心代管,实行了会计电算化管理。132 个村民委员会和大多数村民小组都开展了财务公开工作,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根据《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求,完善了相关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村财务管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村财务管理制度》3 项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制度。

3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难点。

3.1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点。

一是农村“三资”的清理工作。农村的“三资”清理是搞好农村“三资”管理的基础工作,摸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数量,如实填写调查表格、登记入账,把问题搞清搞实是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点。二是建立有效的管理机构。依托乡镇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开展“三资”管理工作,设立服务大厅,配备业务人员及设备,组建现代化的网络管理系统,建立有效的管理机构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关键。三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内部控制,特别是资金支出,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民主管理与财务公开制度,定期清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保障。

3.2 农村“三资”管理的难点。

一是村级债务界定认定问题。有的村债务时间长、成因较复杂,账目不清,特别是有些债务只有极个别村干部清楚,其真实性难以认定,处理不当,容易引发干群之间的矛盾,造成农村的不稳定,影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二是村集体资源有的归村所有,有的归村民小组所有,存在村组、组组之间产权不清等问题,产权界定较困难,还有的被部分村民无偿占有使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也是农村的热点问题,矛盾较为集中[3]。三是集体收入较多的村,村干部对实行农村集体“三资”乡镇存在抵触情绪,不愿意如实申报村级收入和资产、资源,不愿意乡镇统一委托管理。

4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4.1 认识不到位,投入严重不足。

部分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导致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管理体系不健全,在人员、办公设施、资金投入上严重不足,有些工作无法开展。

4.2 组织机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

乡镇经管部门人员缺少,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人员未落实,不能定岗定编,不能很好地开展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村级的民主理财组织、村民议事组织不健全不完善,存在管理不民主、不公开等问题。有的村只是由几个村干部决定,资金开支、资产处置、资源管理上随意性大,缺乏民主监督。有的村干部处理村学校、办公室等集体资产,账务没有公开或公开的不彻底,群众有疑虑、有意见。部分村对资产、资源没有进行有效管理,存在无偿占用、低价承包、私自变卖、产权不清等现象。特别是个别村民长期无偿使用一些村集体的资源却无人管理的现象严重。

4.3 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级债务较大。

村级经济运转困难,全县绝大部分村没有集体收入,财政转移资金仅用于村干部工资,村级经费不足,举步维艰,难以维持日常工作开展[4]。由于集体经济薄弱 ,对村级债务缺乏管理,部分村遗留的债务较大,由于形成原因较为复杂,时间较长,群众对此意见较大,其真实性也难以界定。

4.4 有集体收入特别是集体收入较多的村对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有抵触情绪,不愿参加统一管理有集体收入及资产的村,在开展管理中发现有的村干部不愿意如实申报村级收入和资产,有的村干部认为村集体资产是自己创造的,对实行集体“三资”统一管理有抵触情绪,认为其程序繁琐,限制了自己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权和处置权。

5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

5.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成立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县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农业部门业务指导、各乡镇自主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涉及全县 132 个村民委员会 1 955 个村民小组,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是对村干部权力的制约,没有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领导保证,是不可能做好这项工作的。

5.2 制定方案,组建机构,配齐人员。

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县里与各乡镇都要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思想、原则、主要任务、工作目标、阶段划分、完成时限以及有关的政策界定做出明确的要求。各乡镇要以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村集体“三资”全部纳入代管。为配合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探索成立招投标中心,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等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增加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情权,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3 每年开展 1 次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工作。

每年开展 1 次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使农民群众随时掌握“家底”。各乡镇在组织、人员到位的基础上,每年要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的排查清理工作。各村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村级事务监督员(包村干部)或村民理财小组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等参加的清理小组,有包村干部组织对农村集体“三资”

进行清理。在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工作,建立台账[5]。按照登记、核实、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复审、确认、上报的程序,由村清理小组成员及包村干部等分别签字后上报乡镇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并做好移交代管的工作。清理清查要以村会计账簿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对遗留的债务问题,要以村会计账簿为依据,由乡镇审计、财政、经管等部门审计确认,各项债务要本着“谁举债,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采取先急后缓,分类处理,积极予以化解。对账外的债务,有条件查清的审核无误后进行登账,一时无法认定的,在认定后进行补登。对资源的清查登记以目前由村集体占有和使用(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暂不统计)、产权清晰的为重点,对资源产权不清、有争议的可暂不登记,待产权明晰后,再进行补登。

5.4 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

一是制定监管规程。本着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原则,建议尽快出台一些相应的监管规程、流程,规范指导县、乡两级建立监察制度。二是强化民主理财。组织农村报账员和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经常培训,指导各乡(镇)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加强财务公开检查。三是加大审计监督力度[6]。

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公开,形成“在监督下公开,在公开中监督;在指导下规范公开,在公开中加强指导”的良性态势,通过监督、指导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的各项事务规范公开、及时公开、正常公开、重点公开。四是强化培训,加强乡镇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建设,落实、配强服务中心工作机构和人员,更好地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五是严格执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村财务管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6 参考文献。

[1] 黄云开 . 浅析农村集体 “ 三资 ” 监管问题与对策 [J]. 福建农业科技 ,2011(3):97-98.

[2] 赵春永。做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六个关键[J].商业文化:学术版,2011(6):116.

[3] 何满香。试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民主化 、规范化和制度化[J].安徽农学通报,2010(13):21-22.

[4] 安杰,黄星华 ,国效宁。我国农村集体资金筹集问题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12):7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