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扶贫资金审计建议范文

扶贫资金审计建议范文

扶贫资金审计建议

扶贫资金审计建议范文第1篇

一、扶贫项目资金审计监督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一)持续开展了对扶贫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围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农村医疗卫生和饮水安全等一系列重点、热点问题,结合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10余次。审计发现,个别地方对扶贫政策宣传不够,个别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或比选,少数项目竣工验收不及时,部分农村分散供水工程建后管护不到位、农村饮水安全未按规定筹集维修养护基金等问题,审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处罚,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36条。

(二)认真开展了对扶贫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为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特色产业和就业发展、移民搬迁、低保、医疗救助、灾后重建等资金的审计力度,重点揭露挤占挪用、滞留截留、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揭示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残疾人保障金专项审计、就业再就业资金审计、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粮油高产创建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农民工技能培训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等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0个,对发现的36个问题进行了处理处罚,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61条,移送案件线索3条。同时,配合市审计局完成县2011-2013年扶贫资金审计,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处理处罚。

(三)扎实开展了对扶贫基础设施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为促进扶贫项目建设,大胆探索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重点对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核减工程投资,节省建设资金,促进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挥效益。完成了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村损毁沼气恢复重建工程、土地整理、农田基本建设、优质粮油基地重建、巴山新居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审计项目113个,送审金额11.78亿元,审定金额10.22亿元,审减金额1.56亿元。

(四)组织开展了对扶贫资金管理部门的审计。在财政审计中,加强了对财政转移支付中扶贫资金的审计,确保扶贫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并发挥效益;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把与扶贫建设有关的农、林、水、文化教育事业资金、农村卫生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列入了审查内容,通过对领导干部履行脱贫攻坚相关责任的审计,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增强扶贫攻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各类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共完成对财政、扶贫、国土、住建、交通、农业、水务、环保等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18个,对发现的46个问题进行了处理处罚,并提出建议意见39条。

二、扶贫项目资金审计监督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审计内容较为单一。扶贫资金自上往下,逐级下拨,涉及的部门多、链条长,既需要对资金进行全面的跟踪审计,更需要对分配过程是否公平、公正和合规进行重点关注。要全面开展审计,就需要对财政以及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务、扶贫等业务部门全部进行审计。当前对扶贫资金审计往往局限于合规性和财务账目基础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基础审计涉足较少。

(二)审计专业力量较为薄弱。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基础审计,需要方方面面的专业人才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如决策分析评估人士、土地专家、环保专业人才等,我们目前的审计力量和水平还不适应开展此类综合性审计。现行审计技术大多为就地手工搜集、整理、复核及分析各种信息,未充分利用现代审计新技术。

(三)问题整改难度较大。目前的扶贫资金审计大多是事后审计,项目完成了,才开展审计,问题已经既成事实,审计发现的一些问题难以纠正。

三、积极主动作为,努力提升扶贫项目资金审计监督实效

(一)创新审计理念,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在审计理念上,要关注民生、服务百姓,充分尊重扶贫对象的主体地位。在工作目标上,要重点检查纠正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各种偏差,把握资金的流向、流量和流速,保证政策落实到位。在审计技术上和方法上,着力实现“三个转变”:从审查财务资料为主向审查业务流程手续为主转变,从账面审查为主向延伸调查为主转变,从手工审计为主向计算机审计为主转变。加强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深化道德教育和学法用法,着力打造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工作作风硬的审计队伍。

(二)审计关口前移,全面开展扶贫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对扶贫资金和项目采用跟踪审计的方式,将审计的关口前移和深化,变事后审计为事前审计,变阶段审计为全程审计。及时查处和纠正在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违规问题,避免损失浪费,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突出审计重点,努力提高审计监督效果。重点检查项目计划落实情况,有无冒领补助资金和损失浪费,是否改变资金用途,以评价其达到的效果;配套资金筹集是否到位,分析项目的进度以评价其项目的效率性;分析项目的经营收入和成本,以评价其经济性。对人民群众关注或反映较大问题的审计,应在全面熟悉扶贫政策法规基础上,对照有关责任状或协议书,看有否及时按协议兑现有关扶贫款或补助资金,落实各项扶贫政策。

扶贫资金审计建议范文第2篇

一、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近几年审计查处的扶贫资金案例看,由于扶贫资金涉及面广、项目多、布局分散、监管难度大,因此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亟需加强监管和整改。

(一)扶贫资金长期滞留、闲置

案例1:因农户搬迁意愿发生变化、村镇规划调整、项目建设用地难以落实等原因,至2016年9月底,某县2012年至2014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951.3万元财政资金闲置2年以上。

案例2:由于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部分资金分配审批时间过长、部分项目推进较慢未满足支付条件等,截至2016年6月25日,某省三个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888.7万元闲置1年以上。

(二)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存在挪用套取或违规使用现象

案例1:2013年至2016年,某县现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2个单位通过虚报种植面积、虚报工程量等方式,套取扶贫贷款贴息等财政补助资金156.64万元。

案例2:2012年至2014年,某县扶贫开发中心、教育体育科技局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格,致使部分学校、学生违规申领雨露计划补助资金71.88万元。

案例3:2013年9月至2016年5月,某县将345.92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用于博物馆和广场建设。

(三)扶贫项目推进缓慢

案例1:201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下发通知,在6个省区组织实施“宽带乡村”试点工程(一期),项目实施期为2014年至2016年,要求到2015年实现95%以上行政村通光缆、农村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30%。由于某省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批耗时较长,截至2016年6月底工程未开工,44个子项目尚处在初步设计阶段。

案例2:2012年11月,某县将10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用于名特优鱼类繁育养殖产业化扶贫项目建设,计划于2013年11月建成。由于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主管部门工作推进缓慢等,截至2016年6月25日,该项目仍未建成运营。

(四)决策失误、管理不当

案例1:2013年至2015年,某省13个县的生猪养殖项目等25个产业扶贫项目,因县扶贫、财政等部门立项研究不充分、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种植养殖物被变卖或死亡,663.28万元扶贫资金未达到预期效益。

案例2:2014年至2015年,某县共组织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2个,计划帮扶3229个贫困户脱贫。至2016年9月,实际完成投资3592.29万元,由于部分项目未实现与具体帮扶对象有效对接、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实际仅对接245户帮扶贫困户,且均未实现脱贫目标。

(五)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

案例1:2011年至2015年,某省财政预算安排扶贫小额贷款贴息3.25亿元,在14个县开展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底,14个试点县均未发生扶贫小额贷款贴息业务,试点工作未能推开。

案例2:2015年,某省安排5个县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已核准的68个光伏电站计划于2015年底前建设完成。截至2016年5月底,由于土地落实不到位等,4个项目尚未开工建设,17个已开工项目尚未建成。

案例3:某县违规认定扶贫对象,审计发现,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其中有34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有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

二、加强扶贫资金审计,助力脱贫攻坚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扶贫项目跟踪审计,保障精准扶贫政策落地生根

深刻把握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扶贫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拨付、扶贫资金投入使用等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及时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重大问题,保证扶贫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审计机关要与当地扶贫、财政、发改等部门充分沟通,掌握基本情况、资金总量、重大项目及投资情况,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审计全覆盖,做到审计监督“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加强精准扶贫政策跟踪审计与财政审计等其他专项审计的衔接配合,其他审计中发现的涉及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跟踪审计报告中要及时、充分反映,发挥审计合力。审计人员要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现场勘查测量扶贫工程建设情况,核实扶贫资金到户情况,准确掌握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揭露违法违纪问题。持续关注扶贫进度安排、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落地、扶贫人力调配和扶贫推进实施等,完善脱贫攻坚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制度,全力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地生根,确保“精准扶贫,不落一人”。

(二)着力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绩效,提升扶贫资金管理水平

要将绩效理念贯穿扶贫审计全过程,循着资金流向,从政策要求、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一直追踪到项目和个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在对扶贫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后,重点抽查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特色产业发展、教育卫生、村级道路畅通、生态建设、饮水安全、危房改造等扶贫开发重点项目实施情况,通过实地查看、入户走访,了解扶贫项目实施后,是否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扶贫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项目实施后群众是否满意,重点揭露脱离实际、盲目决策,以及后续管护缺失等原因导致扶贫项目建成后废弃闲置,造成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等突出问题,促进扶贫重点项目发挥实效。

(三)创新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充分发挥扶贫资金聚合效应

改革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支持贫困县搭建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推动解决财政支持贫困县资金条块分割、上级管得过死、贫困h主体责任与相应资金自不匹配等问题,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关注贫困县政府是否围绕本县突出问题,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捆绑使用,把扶贫项目与各类项目工程、政策试点安排统筹协调推进,把扶贫开发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等规划科学融合,提高脱贫攻坚的整体效益。

(四)强化扶贫审计整改落实,保障扶贫开发成效精准

扶贫资金审计建议范文第3篇

一、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现状

(一)绩效审计被重视程度还显得不足够

我国财政扶贫的资金审计工作,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支出管理,从而使财政扶贫资金得以有效落实。但现阶段,很多审计部门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设计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其绩效审计力度也随之大打折扣。例如对于扶贫资金究竟取得了多大的成效或者是不是取得了预期效果,都没有设立相应的考核制度进行绩效审计。目前,随着我国政府部门的改革,扶贫资金的收支真实性已经得到了基本保障,但是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

(二)审计的深度和力度还不够

对于绩效的管理止于事后的总结,缺乏事先的计划和事中的控制。因为事后的总结从方法上来看更加方便,相关的资料和数据的采集也较为容易,因此很多的审计部门主要进行的是时候的管理工作。但是对于资金使用的事先规划和事中的控制不够重视,导致资金虽然支付了出去,但可能并不能起到实效。这也是目前很多地区扶贫资金使用成果不高的重要因素之一。忽视了政策和制度对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影响。由于审计部门的一些限制或者审计人员的观念问题,审计人员更偏向于对资金的使用上来对资金的运用效率进行考量,而非对当地政府的政策情况和相关管理方式对扶贫资金利用效率的影响方面考虑。比如说,当地政府对于特定产业的市场没有引导和管理,那么扶贫资金用即使投入到位,也难以取得投入实效。更多的考虑短期的经济利益,而忽视了长远的生态和社会发展。对于那些显得较为长远的扶贫效益如环境保护、地区文化建设等这些情况,一方面难以对其效益和投资的成果加以评价,另一方面产生经济效益的速度又非常慢,由于目前审计部门的通常工作模式的原因,审计人员在审计的过程中就会更多的考虑那些关于直接的经济效益的问题,而不重视那些为长远利益而服务的项目。

(三)审计结果公开程度不高,社会影响力相对偏弱

目前来说,我国的财务活动公开化正在如火如荼的推行之中,各级政府部门也积极的公开了自身的财务情况,让人民大众来进行监督。然而对于扶贫资金的审计工作来说,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公开的审计报告内容不多。报告提出的问题不多,涉及到实际情况之处也显得比较少。很多审计活动对相关管理部门的提议和建议都不够有可行性,很多都不贴合实际政府工作的情况,缺乏价值。其次,审计机关是受到当地政府所领导的,审计报告是否要披露也要在政府核准,这样很多的问题实际上是不能够在被公开的审计报告中出现的。最后,审计部门的报告结果难以取得成效。在很多时候,由于政府部门的体系或其他原因,审计部门在审计报告的制定中显得比较困扰,同时很多对策都不能得到政府部门的采纳与实行,导致审计人员缺乏制定报告的工作热情。

二、加强和改进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措施

(一)充分认识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重要意义强化绩效审计意识

对扶贫基金使用的审核与监督能有效提高扶贫基金的运用效率。扶贫基金是有限的,但是却承担着诸多的责任,这就需要审计机关用监督和报告制作的方式,来对扶贫资金的运用做出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审计报告的作用就是通过对审计内容的分析与评判,得出对扶贫资金的分配建议与意见。最后,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也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必经之路。扶贫基金使用过程的公正,有效,透明,干净,这些都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没有审计部门的监督与规范,这一切就无从说起。审计部门只有进行审计和监督,政府部门的资金运用才能提高效率,变得更加透明,同时也减少了可能出现的腐败行径。

(二)开展绩效审计监督和评价,深化绩效审计深度和力度

首先是要提高事先预测与事中监督的比重,使审计过程覆盖到整个的扶贫资金运用过程之中,对各项资金的使用目的和使用的情况进行观测,全面的发现资金运用之中的各项问题,在项目实施之前就预先提出那些可能会产生的问题,从而尽早的作出改进。其次是对于改进方法的建议全面化,对于资金的利用和运作,不能简单的只考虑资金问题,更要更多的从政府的政策与当地整体的大环境的方面来进行考量,很多的资金运作方案,很可能因为政府的相关政策与制度关系而变得效益过低或者不大便利,考虑到这一点,才能够全面的得出改进资金运用方法的建议。最后,对于长远利益也展开工作,对长远利益的投资必要性加以关注。就如今的情况来说,事实上对短期利益的扶贫资金使用方法已经非常完善。因此就需要审计机构加强对长远的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关注与支持让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的衡量更加立体化全面化,这样才能正确的对扶贫方案进行衡量。

(三)提高审计结果利用水平

一方面,要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真实的反映审计的结果和政府机构对资金的运用情况。而后也要提高审计报告的公开化和真实化,政府部门要跟随政务工作公开化的要求,将政府行为透明化,公开真实的审计报告结果,让人民群众能得到真实的扶贫资金使用结果。之后也要注意对审计结果运用的加强,在这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与上级部门加强沟通,与纪委或者其他相关监管部门建设消息渠道,让审计的意见能够得到更好的实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能够及时的得到解决。最后,可以由审计署定期将各级审计机关全年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结果进行汇总梳理和深度分析,由此归纳出具有普遍性,典型性及倾向性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力求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合理化的、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形成年度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汇总专题报告,上交给上级的政府机构来进行核对和工作成果的评价。

三、结束语

扶贫资金审计建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财政扶贫;资金 ;问题;对策

一、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随意变动项目实施方案,改变资金用途

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对扶贫资金政策认识不到位,不按照批复的项目方案实施,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把项目实施得面目全非,难以达到项目实施的预期目标。

2.资金管理混乱,仍然存在截留挪用现象

财务资料未按项目分开核算,资金管理不规范,各个项目资金界定不清晰,未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上分项目借出款项。近年,扶贫资金管理逐渐规范化,各级控制制度逐步健全,处理措施也越来越严厉,但在审计中仍发现有少数项目实施单位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甚至通过虚列项目支出套取扶贫资金,用于弥补单位经费支出。还有部分乡镇以借作支,不及时报账,导致报账率低下,项目已实施完而资金未报账。

3.项目管理不规范,各级各部门对扶贫资金管理未引起足够重视

未建立相关控制机制,对扶贫资金管理不到位,项目资料混乱,收集不完整,未建立专人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取的招投标方式、政府采购方式、工程初期备案及终期审计等制度形同虚设。导致项目实施结果差强人意。

4.项目立项不科学,难以达到项目实施目的

扶贫项目的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扶贫政策以及扶贫开发规划,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因地制宜,才能够真正起到扶贫脱困、发展经济的作用。在审计中我们发现项目在立项时往往未经过科学论证,闭门造车,脱离实际。在方案的制定上不够科学,老百姓不愿实施项目。导致扶贫资金最终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在实施中存在很大的难度,让项目实施部门无所适从。

5.项目的采购环节存在很大问题

在项目的采购上缺乏相关控制制度,也未采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式进行,对所采购的物资质量无法保证,尤其在苗木采购上存在很大弊病,在此环节上所带来的恶果又要在几年后才能体现。有其滞后性。

6.项目的特殊性

扶贫项目基本上是由县级统一调配使用,在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多由县级领导决定,在项目中或完成后的审计结果最终报县政府审定,因此容易内部消化审计结果,没有引齐足够的重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主要的解决措施

1.采用交叉审计或上审下的审计方式,保证扶贫资金审计真实完整

扶贫专项资金审计任务重,情况复杂。异地交叉审计和上审下方式可以保证审计人员充分发挥独立性,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出现。有力地保证了审计全面性、真实性、完整性。交叉审能更好地让审计人员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重点实施审计,真实反映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实现项目审计的效益性。

2.科学论证立项,保证扶贫项目实施的效益

在项目立项初期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实地勘查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地点的老百姓座谈,进行科学论证,保证项目的可操作性。真正让扶贫资金实现其预期效益。

3.深化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成效

坚持全面审计,加大审计力度,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科学制定审计方案。对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和扶贫资金实施单位进行全面审计。深入基层,开展工程质量审计,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掌握项目实施全过程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在审计中,注重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反映、通报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情况和查出的重要问题,认真听取各部门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审计方法。对扶贫资金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效益审计工作方法,从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方面深刻揭示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影响效益的因素,为扶贫工作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4.建立健全问责制度,保证资金效益

在扶贫资金审计中,要抓住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管理不善、决策失误、挤占挪用等原因造成的投资失败、无经济效益等损失浪费问题这一个重点,抓住如何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这个关键点,更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在审计中依托实际,调整审计方案,为县委、政府建言献策。对导致项目失败的责任人进行问责,更好地保证扶贫资金的效益性。

5.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切实划分各级各部门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安排专职扶贫工作业务人员收集、管理扶贫项目档案资料,加强扶贫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个人,便于在工作中划分责任,从而保证扶贫资金的顺利实施。

扶贫资金审计建议范文第5篇

一、切实做好年度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

(一)明确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

计划编制总的要求是: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的原则,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巩固温饱、加快发展、缩小差距、构建和谐为目标,以突出发展特色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按照“产业扶贫、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到村到户”的总体思路编制计划。在计划编制过程中,要有贫困村群众的广泛参与,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好充分的考查论证,保证项目计划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可靠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扶贫开发项目主要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乡村旅游业,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基础性建设投资不能超过30%),优良品种的引进、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及培训,贫困村发展互助资金等。

扶贫开发项目选择应立足地方特色,发挥资源优势。按照面向市场、效益优先、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依托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促进产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逐步形成产业化机制,提高村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低收入农户有序进入市场,有效增加收入,加快产业扶贫的实施步伐,提高扶贫效益。

(二)规范项目计划的编制内容

扶贫开发项目计划内容应包括:一是计划扶持区域内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条件、区位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贫困状况及原因;二是项目计划的任务目标,包括项目覆盖的贫困村、户的范围和数量,解决的贫困人口,社会经济效益;三是项目计划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质量标准;四是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五是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六是项目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七是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八是各类相关的附件材料。

(三)严格项目计划的申报、审批程序

项目计划的申报、审批统一按照乡镇(单位)提项编制、县级审查上报、省市审核批准的程序逐级进行。各重点扶持乡镇(单位)要根据本区域扶贫规划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部署编制年度计划,上报县扶贫办、财政局审查。县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上级对申报扶贫项目的有关要求,提出年度扶贫项目计划草案,报经分管副县长、县长审定后由县扶贫办、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省市扶贫办、财政局审批。扶贫开发项目年度计划经省市扶贫办、财政局批准后,由县扶贫办、财政局行文下发至有关乡镇(单位)。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确因条件变化,需要调整变更的,要按原申报程序逐级报批。

二、认真组织项目计划的实施

扶贫开发项目计划要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扶贫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监督项目实施;财政部门负责扶贫资金的核拨、会计核算和使用监督检查工作;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监督和审计工作。各重点扶持乡镇(单位)是扶贫开发项目的具体实施责任单位,乡镇(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计划下达后,县、乡镇、村要逐级签订责任书。扶贫项目实施前,各扶持乡镇(单位)要制定出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自筹资金,认真组织项目施工建设,并搜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

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一是题目:县乡镇村年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方案。二是项目村基本情况:包括区域位置、户数、人口(其中贫困户、贫困人口,按照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标准计算),耕地面积,经济状况、主导产业等。三是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四是项目实施的有利条件(或可行性分析)。五是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质量标准及投资概算。建设内容、质量标准要翔实、具体,可操作性强;投资概算要科学合理。六是项目资金来源及各级资金的用途要明确。七是项目效益情况。八是组织实施。包括:项目实施的准备(包括公示、物资招标采购方式),项目建设进度,竣工时间,检查验收等有关事宜。九是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十是逐户填写《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受扶持贫困户登记表》。

三、加强完善项目资金和物资的管理

财政扶贫资金实行项目管理。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报帐提款制度,要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账户、资金、核算独立运作,避免账户、资金交叉管理,严禁项目之间相互挤占挪用资金。资金报帐,由项目乡镇(单位)依据项目建设进度向县扶贫办、财政局提出项目建设进度查验申请,填写项目建设进度审核表,经县扶贫办、财政局实地查验后,向财政局提出报帐提款申请,填写报帐提款申请表,提供有关报帐手续和原始报帐凭证,经县扶贫办、财政局审核后,由财政局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办理。项目乡镇(单位)提供的凭据必须真实合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财政部门不予报账提款:

1、未列入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擅自实施的项目;

2、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帐文件和合法凭证的;

3、扶贫、财政部门未经查验的项目;

4、未经上级批准,擅自改变上级批准项目建设内容的;

5、经查有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行为的;

6、违反国家规定,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超出规定支出范围的;

7、经县级验收未完成计划的。

四、建立和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

各重点扶持乡镇(单位),要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和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的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严格的公告、公示。公告、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负责人,资金来源、额度及结构,大宗物资及招标情况,质量标准及效益目标,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后的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要重点做好到村入户项目的公告、公示。到村入户项目应在事前公示,广泛征求意见。项目审批后,应公告接受监督。公告、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7天。

五、严格项目验收与奖惩

扶贫资金审计建议范文第6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援助资金项目的管理,提高援助资金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扶贫效果,结合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援助资金和物资是指省为帮助我省贫困地区改变落后面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而援助的资金和物资。包括省本级和省14个对口帮扶市(企业)援助我省15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资金和物资。

二、省本级援助资金的项目计划由和两省对口帮扶承办部门双方研究确定。由省扶贫办根据援省本级资金总额提出安排建议,经与省经合办研究初定后,由省经合办报省政府审批确定。省各帮扶市(企业)帮扶资金的项目计划由对口市(企业)和对口县政府及扶贫部门研究确定。确定的资金项目计划年初报州(地、市)、县扶贫办备案。

三、援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扶持对象:按照贫困群众直接受益的原则,主要扶持贫困乡村贫困群众调整结构、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以及引进优良品种、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等生产性扶贫项目和社会公益项目。资金重点投向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异地扶贫等扶贫开发重点工作。

四、援助物资的分配和管理:省本级援助物资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商对口帮扶部门确定。省各帮扶市(企业)帮扶的物资由被帮扶县扶贫部门统一分配。物资分配要以贫困村的贫困户为受益对象,做好物资的登记、造册、公示、入帐、备案等工作。

第二章援资金项目申报

五、申报条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和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及扶贫开发重点工作的项目。

六、申报程序:援省本级项目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项目内容,由项目实施县根据省扶贫办安排的项目要求,提出建设方案,由省扶贫办组织项目审查论证。各扶贫工作重点县向省级扶贫办申报;省对口市(企业)帮扶各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资金项目在项目遴选的基础上,由各对口县与省对口帮扶市(企业)共同研究确定。

第三章援资金项目审批

七、审批权限:省本级援助资金项目由省扶贫办公室根据两省确定的援助资金计划和投向负责初审,并商省经合办同意后审批或根据双方研究确定的项目商省经合办同意后直接下达有关扶贫开发重点县;省对口市(企业)帮扶各扶贫工作重点县的帮扶资金项目由各对口县与省对口帮扶市(企业)协商后审批。审批结果报州(地、市)、县扶贫办备案。

第四章援助资金的项目管理

八、援助资金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检查、验收到项目。

九、项目前期工作。省级管理的资金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后,项目实施单位应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扶贫办组织省级项目论证后批复。县级管理的资金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县上批复。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时拨付资金,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拨付资金。

十、项目管理。项目可研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及建设地点,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管理,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县扶贫办和有关业务部门应对项目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质量。对实施的项目应建立标示牌。

十一、项目的后续管理。已检查验收的项目,由项目区受益群众及相关单位共同负责管护,并明确管护主体,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十二、项目的变更调整。对已审批下达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的,项目实施县须将变更调整原因及调整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资金额度、实施地点、实施单位等情况和新上项目的申报书向上一级扶贫办申报,按资金项目的审批权限另行审批。

十三、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的项目,其资金由项目审批单位收回;对已审批下达的项目,超过12个月未实施的,其资金由项目审批单位收回。

十四、项目档案管理。建立援助资金项目档案。项目档案应将项目申报至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按项目下达时间、项目类型进行分类、整理和存档,作为检查、验收、运行维护和审计监督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援助资金项目验收

十五、验收依据。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是各级扶贫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文件和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文件等。

十六、验收条件。项目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下达项目的计划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

2、工程建设项目经试运行或技术检测,质量达到技术指标的;

3、项目计划、初步设计、扩大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复文件、有关图表、实施单位合同或实施责任书、初验报告、总结材料、财务决算和资金审计报告、管护措施等文件资料齐全的。

十七、验收程序。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对照项目计划和设计要求,组织自查和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并写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申请验收。

十八、验收方法。采取听汇报、查对项目档案、实地查勘、走访受益群众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验收。

十九、验收权限。援助资金项目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实行分级验收。

省级验收:由省扶贫办或会同有关部门对省本级援助资金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

县级验收:由县扶贫办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对县级审批实施的项目进行验收。

二十、验收内容。1、项目批准计划任务的实施地点、完成时间、数量、质量;2、援助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3、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农民投工投劳情况;4、县级配套项目资金在项目实施中的到位情况;5、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情况;6、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措施;7、有关文件资料、图表、财务档案、标牌、公示等情况。

二十一、验收标准。按项目批复的计划及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评定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十二、验收报告。由负责验收的单位对所验收的项目写出验收报告。项目实施县扶贫办每年须对本县实施的援项目执行情况写出总结报告,于年底前报省扶贫办。

二十三、验收工作经费。省级和县级验收经费分别在省本级援资金和各对口帮扶单位援助项目资金中适当安排。

第六章附则

二十四、援助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转移、挪用、拖欠、挤占、贪污援助项目资金的,必须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因人为因素造成项目失败、质量低劣、项目资金损失的,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项目实施单位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

扶贫资金审计建议范文第7篇

关键词:民生资金审计;跟踪审计;形式、事实和价值

1“三维”视角的内涵

“三维”视角的概念最初来源于公共政策审计,三个维度分别指形式、事实与价值。公共政策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从形式、事实、价值三个维度,对公共政策、公共政策系统、公共政策过程和公共政策的结果及影响进行监督、评价、建议咨询等审计活动。民意是公共政策的重要考量,公共政策的积极功能――分配社会资源、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和促进社会发展,覆盖了民生政策的基本目标。学术界和理论界普遍认为,公共政策是政府为了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所作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维护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其根本目的,因此不断改善民生、提高民生质量成为公共政策价值选择的首要目标。

40多年来,无论是在地方还是在中央工作,扶贫一直是他工作的重要内容。自十八大以来,一再对扶贫开发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和部署,伴随着一系列扶贫政策的制定,到执行落实,到最终使千千万万的百姓摆脱贫困、过上富足小康的生活。切实保障民生资金落实到实处、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民生资金审计应该采取公共政策审计的思路,从形式、事实与价值三个维度来对民生政策的落实和民生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审计,便于把握审计重点,发现风险隐患,尽早提出改进意见。

“形式”指民生扶贫政策的“贯彻部署”,“事实”指民生扶贫政策的实质性“执行落实”,“价值”指民生扶贫政策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

2“三维”视角确定民生资金跟踪审计重点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提出明确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对此,审计署《“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将加强扶贫审计作为民生审计的重点,强化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6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将增长434%。可见,民生资金投入在庞大基量的基础上将会有一个更大的提升。为保障这些关系民生的扶贫资金可以落实到实处,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审计工作者必须认真思考如何有效开展民生资金审计,彰显审计机关紧贴群众、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充分发挥政府审计的基本职能――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因而,民生资金审计将是国家和地方审计机关在未来一段时间工作的重中之重。

2009年9月中国审计学会举办的“跟踪审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达成共识,认为跟踪审计是“审计机关依照国家法律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或公共资金运行全过程分阶段、有重点进行的持续性、过程性审计”。跟踪审计由于具备过程性强、时效性强和建设性强的特点,能提前介入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对被审计事项的资金流、业务流、物资流、信息流进行审计监督、反映真实情况、揭示风险隐患、查找突出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将跟踪审计“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的功能应用于民生资金审计,可以确保民生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等各环节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有效性。

理论意义上,对民生资金进行跟踪审计是大势所趋,是确保民生资金真正发挥实效的重要保证。只有实施跟踪审计才能真实反映项目全貌,及时发现突出问题进行整改,保障政府的民生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一系列关系民生的扶贫政策制定、执行落实再到最终造福百姓有一个过程,这三个过程分别反映了事物的三个方面:形式、事实和价值,以此作为跟踪审计的三个彼此衔接又重点突出的阶段,便于我们加强对跟踪审计的理解。再者,将公共政策审计的“三维”审计模式应用于民生资金的跟踪审计,对现有的民生审计思路和方法起到丰富和补充的作用。

实践意义上,2016年6月1日审计署公布了《“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将加强扶贫审计作为民生审计的重点,强化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这意味着未来一段时间民生资金的跟踪审计将成为政府审计工作的重点,本论文从“形式、事实与价值”三个维度对民生资金跟踪审计的重点进行论述,对接下来的审计工作将起到指导和借鉴的作用,便于审计工作者完善审计环节,防范审计风险。同时,关键领域重点审计,明确跟踪审计的重点环节,对于节约审计成本具有重要作用。

3民生资金跟踪审计重点分析:第一维度

从“形式”维度出发,重点审计项目的部署情况。审查政策的部署要重点关注相关民生扶贫政策的文件、会议部署、组织领导团队建设、制度规划、执行程序、配套政策等情况。首先,重点审计组织领导团队的建立,任何工作都需要人来完成,为保障项目的质量和效率,必须有从事专门工作的团队以及领导的重视。其次,进度和资金作为项目执行过程必须严格把关的两条线,资金预算的编制要严格把关,确保国家扶贫专项资金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项目的工程进度必须在事先周全考虑的前提下制定,才能保证后期政策的有效落实,避免部分政府出现项目执行拖沓等不作为现象,确保相关的配套制度对二者进行有效约束。最后,对不同的民生政策制定不同的审计目标,充分体现量体裁衣的方针,立足国家和地方实际情况,加强民生扶贫项目的可操作性,以目标为导向、高效有重点的完成审计工作。

“形式”上的落实必将促进“事实”和“价值”的实现,没有政策的保证,任何民生扶贫规划都只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资金管理政策的制定可以有效保障项目的后期执行,规范资金的调度和使用是一种社会价值的提升。更好地揭示三个维度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内在机制。

4民生资金跟踪审计重点分析:第二维度

从“事实”维度出发,重点审计项目的落实情况,落实情况可以按照项目进度、资金使用以及项目管理的线索进行重点审计。首先,检查项目的执行进度,按照项目的“计划数”与“完成数”进行比对,查找偏差发生的原因。对于不能按照进度执行的原因重点审计是因为政策制定的不切实际,即“形式”的不到位,还是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不可抗力因素,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跟踪审计,及时发现产生偏差的原因,尽早提出改进建议。其次,资金使用的来龙去脉要重点关注,申请的专项资金是否安排在对应的项目上,有无挪用的现象,地方财政是否超预算安排项目,出资主体和配套责任是否明确。资金是项目执行的重要载体,资金的预算、调度和使用的合法、合规是保障民生政策顺利实现预期目标的保证。最后,项目管理方面,由点到面对整个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关注招投标的规范性、组织施工和竣工决算审计,以及项目建成后管护主体是否明确。管理的混乱必然导致效率的折扣,从而影响预定目标的实现。

对民生资金“事实”层面的跟踪审计,便于发现“形式”层面的漏洞,由于理论与实际的偏差,并不能保证所有的政策都是完善的,一方面通过对项目执行情况的跟踪审计发现问题,不断修正计划,使得项目规划更具可行性;另一方面,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适时提出建设性的审计建议进行整改,实现“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的功效。

5民生资金跟踪审计重点分析:第三维度

从“价值”维度出发,重点审计项目的效益情况。民生扶贫项目的效益一般指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经济价值方面,资金是项目顺利实施的保证,以资金流向为线索,跟踪审计资金的筹集、调度、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结合实地走访调查、银行取证和往来款项核对等审计方法对民生资金进行跟踪审计。随着民生扶贫政策的“含金量”越来越高,以及社会公众希望惠民政策可以实现公平正义,确保民生扶贫资金可以让更多的人从中获益,使得更多的贫困县、贫困村摘帽、脱帽。社会价值方面,任何政策的制定和项目的执行都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目标,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是社会价值的重要体现。民生扶贫政策的服务对象是尚未脱离贫困的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走访群众以及问卷调查,体察民情,获得第一手资料,审查相关项目是否达到预定目标,是否使得群众满意,是否有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价值”维度是民生扶贫资金跟踪审计的最终目标,“形式”和“事实”无论多么尽善尽美,如果没有实现预定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一切都是徒劳无功。做好民生资金跟踪审计工作,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出发点与落脚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真正保证民生资金用之于民、用出效益。

6结论

“形式、事实和价值”三维审计模式、跟踪审计有机融合在民生资金项目的审计过程,为政府审计提供了新的思路。“三维”的审计模式使民生资金审计项目更加注重形式有效、事实落地和价值实现,从而跟踪审计的风险重点更加突出,更好地发挥跟踪审计在民生资金审计中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功能。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攻坚阶段,对确保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但是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正确划分民生资金跟踪审计的形式、事实和价值三个阶段,对审计工作者的职业怀疑和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仅要掌握基本的审计知识,针对新问题要创新审计思路,改进审计方法。同时,对国家宏观政策目标、微观经济手段必须具有相当清晰地理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审计建议要始终以“价值”目标为导向,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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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审计建议范文第8篇

今年以来,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在县W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巩固提升”工作核心,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全面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目前各项工作稳中有序扎实推进。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在责任运行机制上持续巩固,提升扶贫决策部署的科学性与精准性

党W政府发挥主体作用,统筹全局全面部署。年初,制定了全县*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十项重点工作任务表,擘画了全年工作思路,明确了目标任务,对重点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重新确定了*个行业牵头部门和*个成员单位,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作明确分工。

今年以来,共召开六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四次县W常

W会议,四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在全县层面专题研究破解疑难问题与瓶颈制约。县W书记率先垂范,带头开展“三级书记遍访贫困村户”活动,解剖麻雀,谋划措施,狠抓落实。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踊跃参与,激发贫困群众自主脱贫内生动力。广辟途径、拓宽形式动员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社会各界力量,明确*家企业帮扶*个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发展产业、帮助就业、捐资捐物、技术服务等帮扶活动。丰富社会宣传,通过宣传栏、电子屏、户外大型广告等媒介,形成较为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继续建设扶贫车间和扶贫作坊,设立乡村书屋、田间课堂,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开展技能培训,激发基层干群脱贫的内生动力。

行业部门发挥“主力军”作用,立足本职凝聚合力。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梳理编制了《*年度脱贫攻坚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行业部门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分解表》。*个行业牵头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带动作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每月一协调,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优化提升行业部门结亲连心工作机制,县直各单位与结对村签订*个结对帮包协议,制定帮包措施,投入千万余元帮扶资金、物资。

(二)在资金投入机制上持续巩固,提升扶贫资金资产的保值性与增值性

充分整合涉农资金。*年全县整合涉农资金*万元,其中上级约束性资金*万元,县区统筹安排*万元,县级预算安排*万元,计划实施涉农项目*个。

持续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年投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其中上级资金*.*万元,县级配套资金*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产业项目和落实各类政策保障。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编制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分配下达资金,提出使用要求,确保扶贫资金下的快、分的准、用得好。

探索完善资产收益政策保障机制。在消化吸收上级关于扶贫资金资产管理管护方面的文件精神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进扶贫资产折旧管理方法,研究出台《扶贫项目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实施指导意见》和《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指导意见》,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长期稳定受益。探索实施扶贫资产收益差异化精准分配制度,采用“因素法”,实现贫困户之间、非贫困户之间差异化分配,防止“泛福利化”,不吊高群众胃口,把好事办好,减少矛盾隐患,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持续抓好小额扶贫信贷。今年以来,共发放小额扶贫信贷*.*万元,其中富民生产贷*万元,帮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人均增收*元以上;扶贫小额信贷*户*.*万元。

(三)在产业开发机制上持续巩固,提升扶贫产业项目的规范性与高效性

积极稳妥推进产业扶贫项目。*年,改变以往投资少、规模小、撒芝麻盐式产业项目建设理念,在保证项目所有权不变、贫困户受益权不变的基础上,根据因素分配法,县级层面统筹整合扶贫资金。始终坚持有产业基础、有市场需求、有稳定经营主体的选项立项“三有”原则。在经过前期精心的选项、全面的考察、充分的论证、科学的评审基础上,目前共安排*万元产业扶贫资金,实施*个扶贫产业项目,已开工*个,正在招标*个。预计年收益*万余元,帮扶贫困户*余人。

探索实施项目分类管理。根据产业扶贫项目运行、经营收益、资产管护等情况,将全县所有产业扶贫项目划分为A、B、C、D、E五种类型,建立分类管理台账。对于项目效益较低或不稳定的B类项目,通过政府引导提升、变更运营主体、调整运营方式等手段,提升项目质量和经营活力。对于闲置、损坏、灭失等C类项目,通过追加投资、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对接优质经营主体盘活扶贫资产、筹集资金修复恢复等,全面提升项目实施管理、运营管护水平,保障贫困户持续稳定收益。

加快实施中央公益金项目。我县是全市实施*年公益金项目的*个县之一,项目总投资*万元,在坊前镇、板泉镇*个村建设生产性道路*公里,管涵桥*座,平板桥*座,安装防护栏*米,两侧路肩培土及开挖排水沟*公里,配套建设绿化、标识牌等。预计*月底实现全面完工。

(四)在政策保障机制上持续巩固,提升户脱贫村摘帽的稳定性与持久性

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保障。加快开展村社日间照料、托养服务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托养扶贫模式,全面启动精准扶贫特困老年人集中托养工作,全县建有敬老院*处、幸福院*处。全面落实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提升全县*名“三无”失能贫困人口护理质量,每月按时发放*元护理补贴,严格落实护理责任,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医等日常护理照料,保障失能贫困人口日常生活质量。继续抓好孝赡养老扶贫工作,用好县级孝赡养老基金,丰富村规民约,大力宣传传统“孝”文化,昌树优良家风,提升村民文明素养,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覆盖强度。

进一步完善“两不愁三保障”底线政策。聚焦贫困群众粮食安全,县级财政投入*.*万元,创新开发小麦种植保险,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的*亩小麦投保,每亩保险费*元,保险金额*元,按小麦不同生育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程度及受损面积理赔损失,放大了政府扶贫救助的政策效应。

一是危房改造。

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回头看”,经全面摸排,发现现存危房*户,目前已改造*户、已自行修缮*户、已搬安全住房*户、已故*户、核实为B级*户。

二是医疗健康扶贫。

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和门诊“两免两减半”政策,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门诊就诊负担。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特惠保险、医疗机构减免等各项保障救助措施,实现贫困人口住院个人自付医疗支出不超过总费用的*%。截至目前,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理赔*.*万元,医疗机构减免*.*万元,受益贫困人口*人次。

三是饮水安全。

利用我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巩固提升全县*个镇街*个园区,*个自然村,*.*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同时解决全县所有存在饮水安全隐患的贫困户,目前已完成*个村庄的自来水建设任务(包括*个省定贫困村),计划今年*月底全部完成*个自然村的自来水建设和改造任务。

四是教育扶贫。

实现*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覆盖,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每生每年*元的生活补助;*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扩大到在校寄宿生的*%。对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平均*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雨露计划”帮扶贫困学生*人,人均每年补助*元。

进一步完善低保兜底政策保障。切实推进“两线合一”,继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动态稳定高于扶贫标准,*月底前全县城乡低保标准达到*.*:*,对收入水平已超过扶贫标准但仍低于低保标准的,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做到“脱贫不脱保”。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减退期,确保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对因遭急难事导致短期生活困难的脱贫户,及时给于救助,对救助后能不能解决的长期性困难,按程序重新审核纳入低保制度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兜住兜牢。

(五)在问题查改机制上持续巩固,提升稳定脱贫质量与贫困群众满意度

扎实开展“回头看”活动。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s,省市巡s巡C、审计监督、督导考核、明察暗访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了“回头看”活动,通过镇街交叉互查、审计调研、专项督查、暗访检查,全面深入查摆突出问题,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压牢整改责任,强化问责问效,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存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抓好上级反馈问题整改。将扶贫领域问题整改作为常态贯穿全年工作始终,以省市年终考核和市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全面开展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年终考核反馈的*个方面*条问题、市审计反馈的*个方面*条问题、媒体暗访发现的*条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脱贫稳定性不高。脱贫退出不严格,把关不严,贫困户退出重收入、轻“三保障”是否落实,存在“凑数脱贫”“算账脱贫”现象。脱贫人口多,老弱病残群体占比高,部分已脱贫户的收入构成以政策性收入为主,一旦政策取消极易返贫。贫困底数不够精准,个别镇街存在应纳未纳、过度清退现象。

*、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在“两不愁三保障”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部分贫困户不同程度的存在住房安全问题,医疗保障方面的兜底性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开发完善,还有部分贫困户没有接通自来水。二是新识别贫困户做不到即时纳入即时帮扶,无法享受各类帮扶政策,没有保证脱贫的政策支持。三是被清退的户帮扶工作开展难度大,享受政策界定难;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群体数量大、困难多,随时可能致贫,缺乏政策支持。

*、与乡村振兴融合不够。目前,脱贫攻坚战正处于三年攻坚期,乡村振兴正处于三年取得重大进展关键开局年,两大战略的政策契合度、实践衔接度与上级的要求还存有一定的差距。产业发展的层次不不够高,多数为传统种养殖等农业项目,产业附加值低,抵御风险能力弱;公共服务基础不健全,产业带动作用有待提升。

*、攻坚责任有待进一步夯实。个别镇街(园区)及行业部门认为已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工作重心发生偏移,落实政策打折扣;村级压力传导还不到位,有的农村党组织书记对扶贫政策不熟悉,对贫困户基本情况不了解;部分结对帮扶干部工作不深入,存在突击式走访、慰问式帮扶现象,结对帮扶流于形式、走过场,贫困户对帮扶干部的工作不满意。

三、*年工作打算。

一是构建贫困户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对符合条件的户,应纳尽纳,严把采集、核实、比对、录入各个关口,确保采集录入数据质量。全面摸清即时帮扶户和脱贫监测户的底数,核查脱贫户帮扶措施,对脱贫享受政策户明确帮扶措施,确保稳定脱贫;对新出现的突发性、临时性贫困人口,即时发现,即时帮扶。

二是构建资产管护制度。

实行一证一书一合同,纳入一平台,登记两本台账,实现“五个统一”。即通过资产产权证书,对扶贫资产规模和归属进行确定凭证;通过帮扶协议书,与受益贫困户签订协议,明确贫困户收益权、帮扶成效、帮扶时限等;通过经营合同,与资产经营主体签订合同,明确资产经营权、收益和管护责任等。所有财政扶贫资金建设的项目全部录入农村资金资源资产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扶贫资产及收益要在镇经管部门登记《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和《扶贫收益管理台账》。进而实现统一资金核算、统一资产登记、统一资产运营、统一收益分配、统一资产处置。

三是构建产业项目管理机制。

项目立项实行“三评一审”、“两公示一公告”制度。即村级评议、镇级审核、专家评审、县级评判,项目批复前,通过村级评议的项目在村公示栏进行拟订公示;项目批复后,在项目镇村公示栏,对项目内容进行审批公示;县级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告。项目实施实行“四制”管理和调度通报制。即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责任制,建立项目推进工作台账,明确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责任人、任务目标、工作时限,每个项目至少要确定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具体负责推进实施工作,并且每日上报项目进度和现场照片,县扶贫办组织人员进行巡查抽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项目竣工验收实行三级验收、中介审计。即施工企业进行自验、项目镇村进行初验、县级组织竣工验收,W托第三方对工程进行审计,并作为工程结算最终依据。

四是构建督查问效制度。

县纪W监W、县督查落实W员会办公室、县扶贫办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强化对各镇街(园区)、县直各部门单位问题整改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即查即办。继续发挥*平台作用,对镇村两级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定期电话抽查,全县通报;对发现问题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处理。

五是构建收益分配制度。

采取公开发包和W托经营等方式,由村集体会议研究确定收益底价,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确定经营主体;W托有特色产业优势、经营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强、乐于扶贫助困且诚信守约的企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新型经营主体运营项目。签订经营合同,经营主体要每年定期交纳收益并存镇经管站代管。收益分配积极推进差异化分配,避免平均分配,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分配方案,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报镇政府审核审批后签订帮扶协议。镇经管部门根据方案和村级申请,直接将收益发放贫困户,报县扶贫办进行备案存档。

六是构建群众参与制度。

在项目实施、经营发包、收益分配、资产管护,履行好公示公告制度,争取群众支持,吸纳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使群众参与到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管理的全过程,特别要充分发挥村第一书记、扶贫理事会、扶贫协理员的作用,全程参与监管工作。改进帮扶方式,注重扶志扶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通过选树勤劳致富典型,讲述先进故事等方式,营造劳动光荣、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全面激发贫困群众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扶贫资金审计建议范文第9篇

关键词:高校扶贫;扶贫资金;问题及对策

2012年11月,国务院扶贫办、中组部、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央、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近年来,政府协调高校参与扶贫等相关工作成了一种惯例。高校的行政化体制决定了其要为地方发展服务,因此高校在搞好教学和研究的同时,已将定点贫困地区的发展当成头等任务。

全国各大高校已成为农村扶贫的一支重要力量,并逐渐显示出它的实力和优势。许多高校考察扶贫点相关产业并与该县(乡)签订定点扶贫协议。在协议中,学校普遍以科教扶贫、产业扶贫和智力扶贫为着力点,支持扶贫县(乡)发展现代农业,为贫困县实现脱贫致富提供科教和人才支撑。但也有一部分高校仍处于盲目扶贫阶段,体现在扶贫措施老套、涉及面窄,多数非农院校由于技术不对口,不能深入农村了解贫困的根源,且缺乏资金支持,因此扶贫效果并不明显。

高校安排扶贫资金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的需要。扶贫资金是学校预算安排用于支持精准扶贫对象加快经济建设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辅助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产业,开展产业技术培训,增强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帮助农户提高收入水平,最终实现脱贫致富的专项资金。从总体上看,高校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笔者拟结合高校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如何切实发挥好扶贫资金的重要作用作些初步探讨。

一、高校扶贫资金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扶贫资金未纳入学校财务预算

部分高校扶贫资金并未按规定纳入学校每年的财务预算,其支取和使用随意性大。一种情况是,扶贫资金没有项目申报程序,未列入预算。年终有钱时就扶贫,没钱就不扶贫。另一种情况是,扶贫资金有申报程序,但从申报到批准实施缺乏前期论证,脱离实际,造成项目实际建设期与计划不同步而难以执行,形成损失浪费现象。

(二)扶贫资金使用范围未明确界定

扶贫资金的投向和使用原本有严格的政策规定,但一部分高校未明确界定本校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方向,致使该使用的地方没有使用,不该使用的地方却乱用,弱化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扶贫资金的支出审批流程不清晰

部分高校扶贫资金的支出审批随意性大,流程不清晰。或是在审批流程中较笼统,未对审批权限以金额大小分层级加以区别和明确规定。

(四)扶贫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监督

部分高校项目招标、监理和验收都流于形式,造成项目施工缓慢、工程质量不达标、材料价格虚高、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等问题。个别高校对报账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不严,报假账的问题时有发生,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部分高校的纪检、监察、审计处对扶贫资金的使用上未真正全程有效监督。

(五)扶贫资金筹集渠道狭窄

财政扶贫资金非常有限,加之部分高校未能有效整合支持贫困地区的各类资金,扶贫开发投入渠道狭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扶贫效果、延缓了扶贫速度。

二、加强高校扶贫资金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笔者对此进行了初步探索,希冀高校坚持改革创新前提下,注重健全制度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一)扶贫资金纳入学校财务预算

各高校应成立扶贫办公室,根据扶贫资金使用方向确定项目类型,编制各项目类型所对应的经费预算,并纳入学校财务预算。扶贫办公室依据项目可行性、合法性、效益性原则基础上,遵循“优中选优,具示范性”的原则对项目进行审批。学校各部门(学院)若需申请扶贫资金,需根据所属项目类型,以项目形式向扶贫工作办公室申报。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制度,确保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所有项目要按各项目类型列出的预算安排进行开支。

(二)明确界定扶贫资金使用范围

扶贫资金重点应该用于各村民小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贫困户的扶持,扶贫资金适用范围应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1.围绕改善当地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扶贫对象修建村组道路、农田水利等公益性生产设施、饮水安全配套设施,支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

2.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适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3.围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综合素质,支持扶贫对象建设各类文化活动场地(室)、公共卫生设施等社会事业发展工程。

4.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提升劳动技术素质,支持扶贫对象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参观学习。

5.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支持帮助扶贫点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发展种养殖等产业进行帮扶。

6.围绕扶贫工作具体开展时产生的其他必要开支,包括扶贫工作宣传费用、项目管理费(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等方面的经费开支)、扶贫工作办公室的办公费用、重大节庆日开展慰问工作的支出、联系协调扶贫工作产生的其他费用等。

7.用于工作队员驻村期间的食宿补助。

(三)规范扶贫资金的支出审批流程

扶贫资金支出的审批按照“ 权责对等,谁审批谁负责” 的原则,实行分类分项审批,并采取项目制动态管理。

一般情况下,扶贫资金支出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可由扶贫办公室主任直接审批;支出金额在5000元以上至30000元(含30000元)的,由扶贫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分管扶贫工作的校领导审批;支出金额在3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含100000元)的,在前述基础上,由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和校长审批;支出金额在100000元以上的,按照学校“三重一大”相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扶贫资金的有效监督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总体要求,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原则,学校相关部门应分别履行相应监督职责。

1.扶贫办公室。学校扶贫办公室负责扶贫资金的预算编制,负责审核或审批扶贫项目。并实施跟踪问效,相关人员要经常参与扶贫项目管理, 监督扶贫项目实施,及时收集资金使用信息,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和效益。

2.财务处。学校财务处负责年度扶贫资金预算安排,并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应从严审核,对不合规发票、虚假票据一律拒拨、拒付。

3.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扶贫资金的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巡视、检查和审计,促使扶贫资金规范使用。具体措施是:对所有的扶贫项目计划、扶贫资金投放、项目建设内容、工程决算等信息要在项目实施地和受益范围内进行公告公示,使项目和资金运作的透明度增强;对重点项目开展决算审计和绩效评价,客观评价其经济和社会效益;对有疑点的资金去向,采取一竿子“查”到底的追踪审计方法,把问题查实查透;建立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以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部门(学院)和个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并加大处罚力度。

(五)扩宽扶贫资金筹集渠道

学校要优化财政预算投入,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扶贫配套资金的落实。并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捆绑使用扶贫资金和各类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财力解决突出贫困问题。

参考文献:

[1]陈柏中.如何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与使用[J].审计月刊,2014(5).

[2]柯振华.如何实施精准扶贫[J].实践.探索,2014(7).

扶贫资金审计建议范文第10篇

一、责任落实情况

(一)抓实学习贯彻。一是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重点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的文件精神等,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二是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统一要求,区审计局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召开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触动思想、触及灵魂,切实收到成效,努力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区审计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局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脱贫攻坚相关工作推动落实。

(三)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局审计局职能实际,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制定了《区审计局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脱贫攻坚工作汇报对接沟通、履行驻村帮扶责任、抓好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压实工作责任。

二、扶贫审计工作情况

一是按照年初制定的审计计划,5月下旬,区审计局组织人员开展了2020年度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推动各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促进提高扶贫资金高效使用,并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抓好整改落实。二是6月上旬,会同区扶贫办、区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保障扶贫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坚决遏制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派出审计业务骨干对2019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中有关扶贫资金进行审计调查,结合对镇街委及部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将扶贫内容纳入审计范围,进一步完善了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加强扶贫领域审计监督。

三、驻村帮扶情况

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帮扶干部每月定期深入到富田村,与帮扶对象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成员情况、居住条件、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脱贫措施,切实帮助帮扶户“理清思路、算好账”,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区脱贫攻坚挂片包村帮户“夏季提升”工作,在人员少,审计任务重的情况下,党员干部沉下心、扑下身,贴近群众,走村入户,了解农户特别是贫困户人员的基本信息、经济状况、享受的扶贫政策和目前的实际困难,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与贫困户深入交谈,帮助贫困户解决困难。

四、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没有时刻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体现和落实到脱贫攻坚工作的各方面与全过程。主动担责担难担险的意识还不够,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班子对帮扶村如何落实好“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方面指导不够,在帮助帮扶村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方面措施不多;三是在开展扶贫专项审计过程中,审计更多的侧重财务、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对被审单位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还不够到位,扶贫资金审计与审计全覆盖的要求还有差距。

五、下一步的打算

一是努力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上级会议、文件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精神,不断提高政策理论素养。

二是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确保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实现收入稳定、稳步脱贫。

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扎实做好扶贫攻坚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

扶贫资金审计建议范文第11篇

 

一、整改工作部署情况

      **区审计局党组迅速召开会议,传达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文件及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巡察重要论述,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确保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我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对扶贫资金的审计分工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二、整改项目推进情况

截至3月29日,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对关于扶贫工作的论述学习不够等共性问题立行立改,进行销号处理。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全部实行立行立改,正在持续推进。

巡视反馈问题方面完成整改项是:

1、问题类别:对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不够

整改项目(整改措施):提高政治站位,将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本局学习重要内容,及时在局班子会(党组会)上学习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学习省委刘奇书记在中央巡视组反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2)及时召开本局民主专题生活会,找差距,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整改情况:我局在局党组会议和全体干部会议上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基础上,3月28日下午专门召开局党组脱贫攻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专题学习了在参加全国人代会甘肃代表团讨论时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强化了责任意识。将长期坚持。

2、问题类别:扶贫资金监管存在一定风险,滞留延压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机制不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机制不健全,问题排查、资金追缴、案件查处工作不严不实。

   整改项目(整改措施):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坚持每年开展扶贫专项审计,着力跟踪扶贫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扶贫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监督,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率,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整改情况:按照市局的统一布置,我局于3月27日派出审计组进驻区扶贫办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扶贫资金专项审计、产业扶贫资金审计调查及产业扶贫信贷通审计调查。

3、问题类别:对区直部门的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区委对区直有关部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缺乏指导督导的有效措施。

整改项目(整改措施):(1)加强对乡镇的压力传导和扶贫资金落实的督促检查。 (2)区扶贫开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底向区委、区政府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督查扶贫资金的落实,将继续长期坚持。

4、问题类别:检查考核不切实际,填表造册有增无减。省贫困人口退出第三方评估调查问卷,从2016年48题增加到2018年511题,许多专业术语老百姓听不懂。

整改项目(整改措施):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乡镇及部门限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区纪委区监委启动问责。

整改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科学安排审计,将经济责任审计与扶贫资金审计同步开展。将继续长期坚持

5、问题类别:统筹协调力度不够,相关部门数据共享、信息沟通不畅,核实金融资产、房产、工商注册等个人信息方面困难较大,影响了扶贫数据实时性、精准性。

整改项目(整改措施):加强部门信息实时动态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比对,切实增强扶贫数据实时性和精准性。

整改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大大数据的建设,增强扶贫审计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将继续长期坚持

6、问题类别:布置任务多,调研分析少,面上要求多,具体指导少。

整改项目(整改措施):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推行一线工作法。

整改情况: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市局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审计,配合相关部门加大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将继续长期坚持。

7、问题类别:少数地方党委存在传达多研究少、学习多落实少等现象,如有的县委没有对省委《关于对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的意见》研究贯彻意见,县直有关问题闭门造车,形成全县自查自纠报告。

整改项目(整改措施):(1)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回头看”,认真梳理研判存在问题的根源,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举措,确保问题不复发、不反弹。(2)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推行一线工作法,精文简会,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掌握研判实情,及时答疑解惑。突出整治提不切实际目标,盲目下达指标任务的现象,纠正调门高、落实差的行为。坚持以上率下、注重进村入户,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掌握研判实情,现场解决实际问题。

整改情况:28日局党组认真学习了区纪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梳理研判我局存在问题的根源,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摆在问题整改的突出位置,要求所有审计人员审计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打造审计铁军。

三、主要特色工作

我局于27日开始开展我区2018年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审计小组由13人组成,所有业务股室全部参与,尽锐出战,人人有任务,个个有压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下一步将按照区委整改办的要求,主动加压,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整改工作。

扶贫资金审计建议范文第12篇

【关键词】 县级;财政;扶贫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党的十七大对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一个目标,一个加大、两个提高”的新的奋斗目标和任务,为实现新的目标,我国财政除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采用多种优惠措施给予贫困地区财力支持,使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贫困人口数量大大减少。但是,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出现了贫困人口反弹等新的问题,扶贫工作仍然十分艰巨。县级财政作为财政扶贫中的具体工作落实层级,掌握着农村基层第一线的贫困状况数据、负责扶贫项目的选择和申报、扶贫资金的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做好县级财政扶贫工作,对探索创新财政扶贫机制,应对致贫因素由普遍性到多样性的变化,有效整合扶贫资源,提高财政扶贫效率,推动“大扶贫”,进一步深化扶贫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县级财政扶贫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规模不能满足其扶贫的实际需求

县域经济是以农村经济为基础的区域性经济,农村贫困问题是县级财政扶贫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由于农村区域广泛、贫困问题多样,涉及贫困人口较多,所以需要大量的财政扶贫资金。目前,中央财政加大了对扶贫资金的投入,但是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是中央以省为单位拨付,资金是以项目为依托层层下达到县。这样,县级财政必须首先申报项目,经审批才能争取到相应的专项资金。在这个过程中,项目的资金规模和投向是受上级扶贫规划和导向约束的,特别是很多县财政困难,很难达到上级对项目配套资金的要求,这使得县财政能申请到的财政扶贫资金供给有限,与其实际需求矛盾较大,不能满足其扶贫的实际需求,制约了扶贫工作的展开。

(二)目前的财政扶贫开发不能动态、全面覆盖贫困群体

首先,开发式扶贫对特困人群扶贫效果较差。目前,中国的扶贫工作是以现行的对贫困的定义为基准的(2007年,我国的贫困线划定在年人均收入1 067元人民币),以人均年收入划分为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为帮助贫困人口年收入达到温饱标准,现在的扶贫主要是以开发式扶贫为主,特别是在农村扶贫工作上,更是以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自然生产环境、结合地方特色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工作。这些扶贫工作在对因基础设施条件差、经济开发严重滞后为主要因素而导致贫困的人口脱贫工作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现阶段扶贫的对象更多的是以非经济因素(年老、疾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自然灾害,医疗,教育等)为主要原因而导致的特困人群,开发式扶贫工作中的很多有力措施如扶贫搬迁、小额信贷、扶贫贴息等,对真正的特困人群还难以渗透,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其次,贫困人口管理水平较差。由于县级财政扶贫工作的管理水平比较有限,在扶贫人口认定和管理上不能及时掌握已经脱贫和新增加贫困人口,不能及时更新信息,这使得财政扶贫的力量不能完全用在所需人口上,出现扶贫资源的浪费和相对不足。

(三)扶贫项目管理不甚完善

首先,目前的扶贫项目的申报脱离实际。由于目前扶贫项目采取的是申报制度,县、乡向上级申报扶贫项目,主要是根据上级扶贫项目范围、意图编报项目,项目从申报到批准实施缺乏群众的主动参与。由于受上级安排项目范围所限,出现部分项目与各地实际需求相差较远,与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的实际需求相差较远的问题。其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不善。虽然目前县级政府都制定了扶贫项目管理规定,但是在项目具体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个项目多头投资重复立项、项目招投标不能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部分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立项申请偏离较大、部分项目建设质量不合格等一系列问题,影响了扶贫项目的正常建设。再有,项目评级和监管有待加强。在项目的建设结束时,项目管理部门因报审时间等原因不能完全按照管理规定进行项目的验收和审计,使得有些项目完工不达标但仍然投入使用。同时由于缺乏对项目实施的正确评价和后续管理,出现了扶贫项目使用不善等一系列问题,这使得扶贫项目不能取得预期作用,影响了扶贫效果。

(四)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有待加强

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是影响扶贫工作的重要因素,为达到好的扶贫效果,就必须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但是,基于目前县级财政管理水平比较有限,在扶贫资金管理上还有待加强。首先,在资金到位上,由于财政扶贫资金经由省、市才能下达到县,中间环节较多,扶贫资金拨到县财政,然后再由县财政负责发放到项目负责单位,这导致资金到位通常会晚于项目建设的时间进度需要,影响项目的正常建设和使用,延缓扶贫工作的正常开展。其次,资金使用管理有待加强。根据各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根据项目使用规定进行发放,但是在操作中,项目实施部门出现了不按项目进度使用资金、不按规定使用资金、虚假报账等问题,存在“挤占挪”现象。再有,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需要加强。根据有关规定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必须进行审计,但是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县级财政和审计部门对项目审计不严、审计意见反馈整改效果差的问题。最后,目前县级财政扶贫各专项资金多部门管理,容易出现对同一项目重复投资的问题,浪费有限的扶贫资金。

二、新形势下县级财政扶贫对策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财政投入机制

1.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多方筹措资金

首先,县级财政部门必须充分重视扶贫工作,把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应投入。其次,在取得上级财政资金上,加强扶贫项目的筛选,加强与上级扶贫部门的沟通,提高资金取得量。再有,进一步拓宽财政扶贫的融资渠道。要积极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不断增加财政贴息资金的安排规模,积极稳妥地推广扶贫到户的小额信贷,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同时,贯彻“大扶贫”理念,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增加社会 扶贫投入。

2.建议取消项目配套资金

扶贫资金一般都要求县、乡、村配套以加大扶贫力度,提高扶贫工作责任感,想法是好的。但就贫困县来说,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县、乡财政运行非常困难,许多村债务负担沉重,所以县、乡财政和贫困村根本拿不出钱来配套。贫困县为争得资金,多数项目匹配资金都是虚配。由于资金不能全额到位,出现调整项目,减少项目投资额现象,项目实施达不到上级要求。为保证扶贫资金足额到位,扶贫项目工程按规定实施,减少贫困县财政压力,应本着有多少钱安排多少事的原则,不能强行要求配套,取消或减少贫困县项目配套资金。

(二)健全瞄准机制、加强救助式扶贫

1.对贫困人口应分类扶贫,以救助式扶贫为主

以收入为标准的扶贫分类不能有效地反映贫困人口形成、变化的规律,也不利于认识现阶段贫困人口的现状和特点。建议贫困人口的分类应从导致贫困的原因入手,将贫困人口根据致贫因素进行分类,分别采取不同的扶贫政策:一是对由于年老、重大疾病、残疾等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直接提供扶贫资金,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低保,建立动态的低保管理制度;二是对由于自然灾害、医疗、教育等因素致贫的贫困户,尚有劳动能力的应该开展救助式扶贫,如自然灾害救助、大病救助等,帮助贫困人口渡过难关;三是对其它有生产能力的贫困人口,可以通过增加生产性资产(如小额贷款、种养业项目资金)或提高现有资产的生产率(如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扶贫。

2.建立和完善扶贫进入和退出机制

近些年,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快速进步,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贫困村、贫困人口也相应发生变化。但是从2001年确定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后,很少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贫困村及贫困人口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使原来贫困的村、户现在已脱贫的还在享受着扶贫帮助,而新出现的贫困村、户却无法得到扶贫的关爱。为最大限度地发挥扶贫作用,应当建立和完善扶贫进入和退出机制,县级扶贫部门应系统掌握贫困情况,及时更新贫困信息,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三年一大调整,每年年初对贫困人口进行一次小调,新贫的进入,脱贫的退出,做到动态管理,让每位贫困人口都能得到扶贫的救助。

(三)强化项目操作,建立完善严密的运行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项目库储备和申报、审批制度。在项目确定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让贫困人口参与扶贫项目的确定或选择,根据贫困户和贫困村的实际需要和意愿,确定扶贫项目。为确保扶贫项目可行和有效,上级根据贫困县申报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后再批复实施。充分考虑贫困县的实际需要,实行上级确定资金、村级上报、县级审批项目制度。建立项目库,凡是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可审批审报,对一经确定的扶贫项目不能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必须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每个项目的申报必须有项目内容和辐射带动贫困户作为申报、审批的依据,使扶贫项目制定最优化。二是要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研究制定不同的项目运行程序,分别从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账目处理和归档立卷五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三是根据不同项目,研究制定严密的检查验收程序,实现县建档、乡建簿、村建册、户建卡的规范化一条龙管理。四是要加强项目的后期审计和使用跟踪调查。

(四)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效果

首先,为解决资金下达慢的问题,县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开展网上申报、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每年年底前完成下年项目规划、申报,翌年上半年完成资金计划下达,确保项目早启动,早实施,贫困农户早受益。其次,建立精细化管理机制,对资金运行实行全过程监管。要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扶贫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提高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实行“拨付――兑现――公示――报账――检查――审计”的财政扶贫资金全程动态管理机制,按项目建设进度拨付,按资金使用情况报账。推行“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信息系统”,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再次,建立健全科学实用的项目监督评价制度,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改进审计制度。同时,针对扶贫资金部门化、专业化和部门切块管理情况较为严重问题,建议县级政府牵头,整合各部门扶贫资金,取消、合并有关扶贫专项如以工代赈,从程序和用途上统一资金分配,在现有体制下由财政牵头各部门资金打捆下达。

【参考文献】

[1] 李元江.完善财政政策 推进扶贫开发[J].财政研究,2005(05).

扶贫资金审计建议范文第13篇

一、主要涉及农办系统项目进展情况

年,我办负责申报的主要扶贫资金有造福工程搬迁及省、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到户小额贷款贴息项目、产业化扶贫企业贷款贴息项目。通过今年月的专项检查,三年来全市累计到位市以上财政扶贫资金15753.32万元。从对各县检查的情况看,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到农户、企业,总体运行良好。

二、扎实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

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各地县(市、区)财政局专门设立扶贫资金专户,省、市扶贫部门拨给我市的扶贫资金,一律进入所在县(市、区)财政扶贫专户,任何单位都无法将其挪作他用。各地县财政负责对资金的管理与核拨,农办负责对扶贫开发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

(一)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财政捆绑资金

年省派第三批扶贫开发重点村财政捆绑到位资金569.5万元。从项目申报实施和资金的报账使用,均由省直下派挂职干部严格把握,报账审批表必须经挂职第一书记审核签字、乡(镇)领导复核盖章(签字),同时附上有效支出票据(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盖章)、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纪要复印件、项目公告、公示材料复印件(凡项目实施发包的一律要有招标材料、合同书原件或复印件)报送农办再次审核,最后报县财政终审核拨给有关乡(镇)财政所,由乡(镇)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将资金落实到位、到项目。

(二)造福工程补助资金

(1)造福工程人头补助资金:年全市造福工程人头补助14160.92万元(其中灾后重建补助资金11709.5万元、计生户增补1313.25万元、少数民族补助76.74万元)。一年来我市扶贫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一方面加强检查督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分阶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造福工程”的实施进度、资金投入情况、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另一方面建立验收制度,实行村初验、乡自验、县总验、市复查的验收模式,层层把关。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卡,列入造福工程农户档案中,做到有据可查。每年年终,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造福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行了造福工程补助资金“一卡通”试点,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到人到户.

(2)造福工程基础设施补助资金及配套资金:年7个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省级补助资金475万元、市财政安排安置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00万元。通过检查各县对省、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各安置点的“三通一平”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并与新农村建设项目相结合,严格按照各安置点申报项目加以实施建设,坚持专款专用,检查中未发现未造成资金滞留或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益。

(三)扶贫贴息小额信贷资金

年扶贫贴息信贷资金374.9万元,其中,计生小额贴息信贷资金177万元、巾帼信贷资金50.9万元,中央扶贫贷款贴息项目资金120万元分别是市华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市碧海乳业有限公司、县华新食品有限公司、县杉优玩具有限公司、县大森林木业有限公司、市虬江食品有限公司、县三林木业有限公司。项目扶贫带动农户6016户、人均增收1000元左右。扶贫贴息信贷资金主要用于省、市、县部门挂包扶贫村和造福工程示范点村,由各地农办提供要求贷款的户主和扶持项目表到当地信用联合社,由信用联合社负责实施发放和回收;计生户信贷工作和贴息发放由各地计生局负责抓落实;巾帼扶贫贴息信贷则由各地妇联负责落实,以上各项信贷和贴息发放工作从检查情况都得到很好的落实,使许多计生户和家庭主妇的贫困面貌得到了改变,不少低收家庭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

扶贫资金审计建议范文第14篇

【关键词】扶贫资金 审计 规范使用

一、关于扶贫资金及其审计现状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扶贫资金是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改变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的专项资金。改进和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有力地保障国家有关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是近年来各级政府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

扶贫资金主要包括项目扶持资金和到户资金两大部分。扶贫资金的投向大致可分四大类社会发展项目,涵盖农田基本建设、人畜饮水脱困、乡村公路建设以及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同时,该资金社会关注度和群众期盼值高,但由于种种原因,部分扶贫项目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扶贫资金被实施单位挤占挪用;存在违规支付贷款贴息;配套资金未落实;未经上级批复,改变项目实施内容;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完成,资金闲置,未能及时发挥效益等。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何减少甚至防止这种现象的屡屡出现,审计在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以及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由于扶贫资金来源渠道较多、用途广泛,同一类型的项目归多个部门管理,上述种种客观因素形成了扶贫资金投入的分散,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使用效果,也给审计监督带来了困难。

二、扶贫资金审计的监督管理

如何更好地开展扶贫资金的审计工作呢?不妨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

(一)充分认识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可以说扶贫任务相当艰巨。2020年要想建成一个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扶贫工作是重点。扶贫资金的使用是惠及广大贫困地区人民的一项惠民政策,而扶贫资金的审计是扶贫开发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做好扶贫资金的审计工作有利于促进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的管理及审计,将会大大有利于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因此,在各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应将扶贫资金的审计工作作为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给予高度重视,并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积极作用。

(二)突出审计工作的重点,强化审计质量

由于扶贫资金来源多,使用广,给扶贫资金的审计工作造成了一定难度。为更好地开展扶贫资金的审计工作,要坚持“突出一个重点,抓住一个关键”的原则。具体而言,在扶贫资金审计工作中,要把揭露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管理不善、决策失误、挤占挪用等原因造成的投资失败、经济效益差等损失浪费问题作为审计的重点,要把如何促进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作为审计的关键。

三、做好扶贫资金效益审计

所谓扶贫资金效益审计,即一种经济监督活动,指审计机关检查和评价被审计单位在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经济性、效率性以及效果性并提出改进建议,提高经济效益。为了不断深化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开展,提高其质量和效果,审计机关在审计扶贫资金真实性、合法性的同时更要积极探索效益审计。

(一)深入抓好审前调查

为做好扶贫资金效益审计,在审计工作开始前要精心组织开展审前调查,比如可由相关处室到相关部门、相关单位上门座谈,目的是为了收集扶贫开发政策法规以及项目资金计划,以掌握该地区扶贫资金管理的现行体制,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以及扶贫资金总量、来源构成、贫困地区扶贫政策措施的落实等情况。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可明确扶贫资金效益审计的重点,如资金与项目审计并重,对主管部门、乡镇以及项目单位审计并重,对扶贫资金、管理和项目效益审计并重等。

(二)从实际出发,确立扶贫资金效益审计的指标

审前调查充分掌握有关资料和情况之后,要有机结合扶贫工作主管部门考核的资金效果和效益与各级党政领导关心的重点事项,围绕资金利用、项目效益以及扶贫成果等确立扶贫资金效益审计的评价指标。如可以反映扶贫政策执行以及重点村扶持力度等方面制定指标,包括资金投入使用率、到位率、流失率及其产业投入率等。也可以扶贫建设和项目资金运用状况方面来制定指标,比如项目资金有效利用率、项目验收率、项目合格率及项目效益能力等。

四、尝试跟踪审项目、加强监管。

目前,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项目多数为“事后审计”,“事后审计”不利于过程控制, 应从“事后审计”向“事中审计”和“事前审计”转变,从扶贫资金立项之初的源头开始监管资金投入使用,全程参与到扶贫资金项目中,对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过程控制要比出现问题相关部门事后弥补纠正要好得多。作为保障国家经济秩序良好运行的审计机关,可以尝试采用跟踪审计的方式,提前介入,对扶贫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拨付、扶贫资金投入使用等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管,以预防性和建设性为目的监管扶贫资金项目的开展。

五、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审计成效。

把审计整改作为提高审计质量的关键措施,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对一般性问题及时指出,要求即知即改;对重要问题正式书面告知,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力求项目审计结束,查出的问题得到良好的解决。

扶贫资金的投入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扶贫资金是专门救助贫困农民的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救命钱”,因此扶贫资金必须用于扶贫,为保证这件好事能办出好的效果,扶贫资金的审计工作必须要跟上。为做好扶贫资金的审计工作,在充分重视的基础上,还要积极创新方法方式,以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1]李雅红.扶贫资金效益审计的思考与探索.中国审计.2003,08.

扶贫资金审计建议范文第15篇

去年,我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下放管理权限,引入竞争机制;固定贴息水平,灵活补贴方式;逐步探索建立风险防范和激励约束机制”的总体思路,下大力抓了信贷扶贫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使扶贫贴息贷款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一年来,累计投放扶贫贴息贷款22.9036亿元,其中项目贷款10.3247亿元,小额到户贷款12.5789亿元。扶贫贴息贷款共扶持扶贫龙头企业93个,扶持贫困户13.9万户、52.8万人。覆盖了全省10个市、77个中省重点贫困县和14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培育了主导产业,壮大了龙头企业,调整了产业结构,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扶贫贴息贷款是一项直接面向农村和贫困农户,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是帮助贫困群众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措施,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扶贫贴息贷款工作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省上成立了有扶贫、财政、人行、银监局、有关金融机构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主管副省长为会议召集人,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市、县也成立了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定期研究扶贫贴息贷款工作,加大部门间的协调力度,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各贫困乡镇都有2至3名干部主抓落实。形成了各级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各级始终把培育贫困地区主导产业、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做为信贷扶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突出抓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作为扶持的重点。到户贴息贷款计划全部安排在贫困县、贫困村,其中70%以上贴息资金集中用于国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着力帮助贫困村的贫困户建立稳定增收的致富项目。二是把增加贫困户收入作为重中之重。要求到户贷款只扶持产业,不能用于看病、建房等,通过小额信贷扶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带动,积极扶持贫困户大力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培植特色产业,深受广大贫困群众的欢迎。三是大力扶持龙头企业。一年来,我们立项扶持的企业全部是国定、省定贫困县的企业,种养业、产业化项目占扶持项目总数的98%。通过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有效扶持,带动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三)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运行程序。一是优选金融机构。把重原则、讲信用、口碑好,愿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金融机构,作为扶贫贴息贷款的发放主体及承贷机构,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打破了农业银行独家运营的做法,目前,全省已有农行、农发行、农信社、邮政银行、工商行等九家金融机构承担了扶贫贷款业务,群众贷款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二是放宽投放标准。按照“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由县扶贫办审查把关,将全县到户贷款总额度的20%用于能人大户或者经济合作组织。但每个能人大户放贷不得超过10万元,经济合作组织不得超过30万元。三是严格考察审核。到户贴息贷款投放由农户申请,村委会签注意见(盖章)、乡镇扶贫办与金融部门考察、审核,上报县扶贫办审批,金融机构按照程序投放贷款,县财政给予贴息。项目贷款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县逐级审查上报,省扶贫办审查审批并推荐给金融部门,金融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审查放贷,每年底由扶贫、财政、有关金融部门逐级审核确认后,将贴息资金兑付给项目单位。

四是着重把好“四关”。(1)严把扶持对象关。扶贫贴息贷款的对象是贫困群众,因此各级各部门始终紧紧围绕贫困农户来开展工作,对享受贴息的贫困户由村组和乡镇层层审核确定,保证贫困农户能够真正享受到扶贫贴息贷款的有效扶持;(2)严把资金投向关。在扶贫贷款贴息工作中,严格按照扶贫贷款贴息资金使用性质,把贷款贴息资金集中用于能够促进农民增收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发展项目上,确保农户发展生产得到有效扶持;(3)严把贴息兑付关。在扶贫贴息贷款范围和对象确认上,坚持扶贫办、财政局对贫困户贷款名单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审核,无异议并经过双方签章后,再通过金融部门把贷款贴息直接补贴到户,既确保了贷款农户真正享受到国家的扶持政策,又保证了资金安全;(4)严把目标考核关。省上要求市、县每月上报一次扶贫贴息贷款投放进度及工作落实情况,并适时进行通报。各级政府将扶贫贷款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对部门和下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奖优罚劣,确保了扶贫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