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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教育论文范文

道德教育论文

道德教育论文范文第1篇

1.对话道德教育的问题不是源自人们理解和应用上的欠缺,而是因为其内在的不足,所以,对话道德教育的问题不能通过完善它来解决,而是需要走向新的道德教育模式。在笔者看来,这种新的道德教育模式就是回应道德教育。回应道德教育由“回应”和“道德教育”这两个词构成,而正是“回应”决定了它与独白道德教育和对话道德教育的不同,因此,我们要准确地理解回应道德教育就必须从“回应”入手。回应作为一种言说活动,实际上是古已有之。在西文当中,respond虽然直到14世纪才进入英语,但是其历史渊源则可以追溯至古典拉丁语的respon-dere;在汉语当中,虽然回应作为一个合成词出现较晚,但是“回”和“应”则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而且它们也基本上包含了回应一词的主要含义。由此可见,回应作为一个词汇历史并不短暂。不过,尽管回应存在的历史比较漫长,但是真正给回应以高度重视,并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对其进行诠释的,当首推法国哲学家勒维纳斯。

2.在勒维纳斯看来,由于以往的哲学深受本体论的影响,人与人之间是肩并肩的关系,因为从本体论上看,每个人都有独立的起源,从而每个人都是一个封闭的孤立单子,人与人之间处于彻底的分离状态。在这种关系当中,人们之间尽管也会摩肩接踵,但最终仍会失之交臂,我会漠然地置他者的生死于不顾,因为他是他,我是我,从而导致社会的彻底冷漠。勒维纳斯觉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非肩并肩的关系,而是面对面的关系。当我们迈出家门,走向外部世界,我们就会和他者碰面,他者以面貌或脸的形式呈现在我的面前。就像人们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一样,脸同样也具有表现、表达功能,我们内心的喜怒哀乐都会写在脸上,通过脸表现出来。正是脸的这种表现性,使得他者剥除了一切伪装和保护,赤身地站立在我的面前,因此,以面貌形式所表现出来的他者是一个失去了自我保护能力的寡妇、孤儿,他者通过面貌向我们发出吁求:“汝勿犯杀”,从而把自己的生死存亡托付给我们。面对他者的吁求,不论我们是否乐意,我们都必须作出回应,“言说就是对他者作出回应”。勒维纳斯在这里是有意使用了双关语,当他讲回应的时候,实际上就是强调自我对他者的责任,因为责任(responsibility)和回应(respond)在拉丁语中拥有共同的词根,二者同根同源就决定了二者相伴而生,“你对脸的反应就是一种回应。不仅仅是一种回应,而是一种责任。这两个词(reponse,responsabilite)密切相关”。在回应或责任关系中,他者变成了一个绝对的他者,他者不再像独白中那样低于我,也不再像对话中那样与我相等,而是高于我,我是被他者劫持的人质,我不但要为他者的生死存亡负责,甚至要为了他者付出一切乃至生命。从勒维纳斯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回应并不仅仅是一种言说方式,更是自我与他者之间的一种伦理关系:自我不是与他者共在,而是为了他者而存在,自我对他者承担着无穷无尽的责任。正因如此,回应道德教育也不简单地是一种教学方式,更是教师与学生在道德教育中的伦理关系。当然,围绕这种伦理关系,教学方式方法必然会发生系列变革。

3.既然回应意味着责任,那么在回应道德教育当中,就必然会高度重视教师对于学生的责任问题。道德自古以来就被看成是人的本质属性。像在先秦儒家那里,道德被看做人区别于世间万物、高出于世间万物最为重要的特性,“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因此,人们又把道德看做立身成事之本,“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既然道德直接关系着人能否成为人,那么道德教育就不是成才教育,不是知识教育,而是成人教育,就是要把学生培养成一个真正的人,“道德教育从其根本旨归来说是成人(使人成为人)的教育,就其具体目标来说是成就人的德性的教育(德性是人性的自觉,它使人成为人)”。这也就意味着,学生走进学校,接受学校的道德教育,实际上学生就已经向学校、向教师们提出了要求:你们要把我培养成人。教师必须对学生的这种吁求作出回应,也就是必须承担起把学生培养成人的责任。如果学生没有成人,而是走上了歪门邪路,甚至违法乱纪了,那么教师是有责任的。虽然学生所犯下的错误并非是教师的过失所致,但是按照勒维纳斯的说法,他者所犯下的所有罪,都是与我有关的,因为他者已经将自己全盘托付给了我,他者犯罪就是因为我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所以我就是他者所犯罪行的幕后黑手,我就是罪犯的同谋,我理所当然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为了学生能够健康地成长、成人,教师不能成为纯粹的知识灌输者,不能成为学生成长过程的旁观者,而是要真正地成为学生成人过程的守护者,教师不仅要为学生灌溉施肥,提供精神滋养,同时也要防止各种害虫的侵袭,而不是奉行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的宽容,从而让学生在堕落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4.由于回应不是旁若无人的自说自话,也不是两个平等主体之间的沟通交流,而是对于他者吁求的应答,是对他者责任的承担,所以,回应不应停留在语言上,变成空洞的口头允诺,而是要落实到行动上,用自己实际的行动来担负起为他者存在的责任重担。因此在开展回应道德教育的过程中,教师不是一个口若悬河的布道者,而是全心全意为学生付出的责任承担者。教师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为学生铺设通向成人的道路,并时时关注学生是否偏离了他所吁求的道路,随时准备指出学生所犯的错误,帮助其纠偏,以免背弃了帮助学生成人的美好承诺。这也就是说,回应道德教育并不主要是通过课堂道德教育模式来展开的,而主要是通过亲身躬行的模式来展开的。在独白道德教育和对话道德教育当中,道德教育都被看成是一种知识的传播,是一种仅仅针对学生的教育,然而教师本身始终没有参与到学生成人的过程中来,对于学生的成长来说,教师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看客,所以,教师的德行是无关紧要的。而在回应道德教育中,教师开始作为学生成人的责任承担者而参与到学生成长成人的过程之中,所以,教师本身就是以道德人的身份而存在的,并且他必须以实际的行动来证明他的道德人身份,否则他就有名不副实之嫌。也就是说,在回应道德教育中,最为重要的,不是教师讲授了哪些具体的道德内容,而是他所有的教育活动是否符合道德,或者说,他所开展的教育是否是符合道德的教育。在回应道德教育中,学生所面对的教师,不再是一个傲慢的知识权威,也不再是一个平和的闲聊伙伴,而是一个平凡的道德榜样,他努力地在用自己朴实无华的行动改善文化环境,为学生们的道德成长提供滋养。

二、回应道德教育的价值

1.回应道德教育的提出顺应了言说方式的历史发展逻辑。在人类社会早期,由于受到宗教神学的影响,人们认为真理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因此这部分人以人类导师的身份向人们真理,而普罗大众则被当做忠实的听众,因而这时的教育和言说主要采取了独白的方式。那时,如果普罗大众胆敢喋喋不休,那就会被看做对权威的侵犯,就会受到惩罚,甚至会像苏格拉底和布鲁诺那样遭受灭顶之灾。在现代社会中,伴随着上帝死亡而来的是权威的没落,没有人因为接受了上帝的恩典而享有至高无上的特权,所有的人都站在相同的起点上,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没有人能够独断专行地向他人命令,每一项决定的作出都必须建立在共同商谈、对话的基础上,而这导致对话理论在现代社会中大行其道,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对话都开始普遍流行。不过,如果我们细心地观察,我们将会发现,就在对话铺天盖地之际,回应已经悄然兴起。正如前文所言,勒维纳斯的贡献是在于他从哲学的高度把言说等同于回应,从而把回应当成了唯一重要的言说方式,并赋予回应以责任的内涵。实际上,他这些思想并非劈空独创,而是继承和发展了前人的相关思想,在他之前,有些思想家已经对回应作出了相似论述。像马丁·布伯在论述时就提到了回应,“真正的责任只存在于真正有回应的地方。对什么作出回应呢?对某人发生的事情作出回应,对所见、所闻、所感作出回应”;“责任不是一种从外部强加在人身上的义务,而是我需要对我所关心的事情作出反应。责任与反应具有同样的根基:反应=‘回答’;负有责任意味着准备作出反应”,这里的“反应”就是勒维纳斯所讲的回应。从历史过程当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回应是独白、对话之后第三种重要的言说方式,并且日益受到思想家们的重视。

2.回应道德教育解决了教育中争论不休的主体问题。对于教育和道德教育来说,主体问题一直都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道德是以爱和尊重为基础的,而爱与尊重是以确立他者的主体地位为前提的,一个自我的附庸和奴仆不值得主人爱和尊重,因此,以道德作为教育内容和建构目标的回应道德教育同样也离不开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在传统的独白道德教育当中,教师处于主体地位,是教育过程中至高无上的权威;学生处于客体地位,是教师发号施令,加以征服改造的对象,彻底地被看做教师的附庸。也正因如此,弗莱雷把这种教育称为“压迫者教育学”,“压迫者的兴趣在于‘改变被压迫者的意识,而不是压迫他们的现状’,因为被压迫者越是可以被引导区适应这一状况,他们越是容易被统治。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压迫者利用灌输式的教育以及家长式的社会行动机制”。正是为了打破这种主客对立的教育模式,把学生从教师的压迫下解放出来,实现现代人所追求的平等关系,教育学开始引入现象学中的交互主体性理论,而对话道德教育的前提就是建立在这样一种交互主体或双主体的基础之上,因为只有两个平等的主体之间才能顺利展开一场对话,如果一方拥有特权,那么对话就无法进行下去。然而两个平等的主体之间是一种并列关系,二者不但无法达到统一,甚至会走向冲突,前者的结果是冷漠,后者的结果是斗争。正是为化解这一矛盾,后来人们又对其进行了各种变形,但是都没有真正解决这一矛盾。前面各种教育之所以会产生问题,就是因为它们都被当做了一种权利的主体,主体之间为了争权夺利而走向分裂甚至冲突。在回应道德教育中,教师与学生虽然同样居于主体地位,但是他们已经不再是两个势同水火的主体,而是两个相互依赖的主体:责任主体和权利主体,在道德教育过程中,学生是无声的命令者,而教师则是积极的回应者,是责任的勇敢承担者,二者之间不但没有冲突,反而相互支撑。

3.回应道德教育真正突出了“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强调在教育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本”对于道德教育具有尤其重要的意义,因为像一些自然科学教育虽然是成才教育,但是未必是成人教育,因为一个具有丰富自然科学知识和科学技能的人也可能是一个生产的工具,但却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而道德教育则与成人密切相关,道德教育的成败将会直接影响学生能否成人。道德教育是否能够成功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教师心里是否装着学生,是否把学生当做人来对待,心里是否怀有把学生培养成人的责任感。在独白道德教育当中,正像弗莱雷所说的那样,学生根本就是一个客体,就是一个知识的储存器,因而学生已经从人被降格为物。虽然在对话道德教育中,已经肯定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已经被当做了一个独立的人,但是这个人与教师之间是一种“肩并肩”的“共在”关系,因而二者具有本体上的独立性———“我是我,他是他”,彼此外在。虽然教师和学生具有职业上的关联,但是内心当中却存在着无法跨越的鸿沟。这就决定了教师不可能打破自身封闭的圆圈,为了学生的成长成人而真正地走进学生的内心,去为学生的成长成人担责,而这恰恰也就是对话道德教育中充满着形式化和道德冷漠的原因之所在。回应道德教育突破了师生在传统独白道德教育中所形成的压制关系和对话道德教育中所形成的共在关系,把师生关系看做“为……而存在”的回应关系,也就是说,教师是为了学生而存在的,不仅是为了学生的成才,更是为了学生的成长成人。为了回应学生的吁求,兑现自己的责任承诺,教师必须时时刻刻把学生放在心里,全心全意地为学生付出。

道德教育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体育教学;道德教育;应对策略

在21世纪中国的教育进程中,道德教育是一个现实而又紧迫的工作。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是进行社会建设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核心竞争力的要求。体育教育的目标是不仅要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更是要让学生形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的状态。目前,体育教学中道德教育缺失的问题必须要通过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这是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

一、体育教学中进行道德教育的必要性

相较于其他教学活动,体育教学具有明显的开放性、社会性和突发性。通过体育教学活动,学生能够充分提高身体素质,为身心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而从道德教育的方面来看,道德教育的目标就是要让学生形成较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水平,从而拥有健康的心理状态去学习和生活。从中可以看出,体育教学与道德教育的内容和目标具有内在一致性。同时,在现阶段,我国的发展需要的是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都具有较高水平的综合性人才,这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支柱力量。因此在体育教学中进行道德教育不仅具有理论的基础,更具有现实的必要性。

二、现阶段体育教学中道德教育缺失的现状

1.教师和学生不重视体育教学中的道德教育。现阶段,很多教师并不重视教学活动中的道德教育内容,学生也普遍不重视道德教育学习。很多学生认为体育教学的目标就是完成一定的“测试目标”,而教师的教学观念中,体育教学就是要让学生掌握基本体育活动项目的内容、规则、技巧等。例如,在体育教学活动中,教学内容是篮球,教师向学生讲解篮球的“三步上篮”“三分球”等规则和技巧并让学生进行练习。学生学会了“三步上篮”等技巧,但是教师和学生都没有意识到篮球这项体育活动中的团队配合精神对篮球运动的重要性,因此体育教学活动没有涉及这部分的内容。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没有道德教学和学习的意识,必然导致体育教学活动中道德教育的缺失。再加上学校教学政策、教学环境、教学进度要求等因素的影响,体育教学活动中的道德教育活动基本上呈现“空白”。2.体育教师道德教育能力不足。体育教师的德育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体育教师自身对德育的认识不足,对德育的方法掌握不足,不能够很好地利用体育的教学手段完成德育的教学内容,导致德育目标不能达成。例如,很多体育教师对于不喜欢体育活动的学生或者是体育运动能力较差的学生不能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也不能采取有效的教学手段改变学生体育学习的状况,导致学生更加厌恶体育活动,心理压力也会增加。3.体育教学中的德育内容和目标偏离。长期以来,很多学校将政治思想课与德育课程等同,强调的是政治思想的教育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德育教育。这样,在教学的内容和教学目标上就与实际的德育目标相偏离。例如,在某高中学校的体育课上,教师在体育教学开始的10分钟时间内为学生讲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体育活动的要求,学生的体育活动兴趣丧失,学习目标混乱,因为这项教学内容与体育教学的联系不大。政治思想教育与德育具有联系,但是不能将两者等同。这种德育内容和目标偏离的现象说明了体育教学中道德教育的缺失。4.体育教学中的德育方法单一。体育教学中的德育方法单一就是指体育教师在认识到德育教学目标和内容的前提下采用传统“灌输”的单一教学方法从而导致德育教学成果并不明显。相比于美育、智育教学,德育教学对教学方法的多样化要求更高,在体育教学中采用何种教学方法进行德育一直是关键性问题。很多的体育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教给学生坚持、坚毅、合作、正确面对失败等品质的过程中采取的方式还是“口头灌输”,缺乏新意,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作用。这样导致的后果就是德育的目标难以落到实处,教学效果不明显。

三、应对体育教学道德缺失现状的具体措施

1.在体育教学中创设良好的道德教育环境。营造良好的道德教育的环境需要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教师和学生都要树立德育的意识和思想。例如,在体育教学中教师鼓励学生进行分组的足球比赛并对比赛的过程和结果、合作情况等进行说明,使学生形成习良好的思想品质。此外,教师可以对体育教学器材的维护、体育场所优美环境的维护等进行着重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提高道德水平。同时,学校的教学政策、教学考核标准等应该注重在体育教学中融入德育的内容,形成良好的环境。2.明确体育教学中的道德教育目标与内容。体育教学中的德育目标和内容应该是融合体育教学和德育两个方面的重点内容。教师应该明确体育教学中德育教学的内容是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心理状态、性格培养、价值观等内容,而不仅仅是政治思想的教育。体育教师应该区分一般的教学目标和具体的教学目标,具体教学目标要重点突出、明确,如乒乓球教学课的教学目标是器材的维护、技巧的把握等,而排球的教学目标是侧重团队合作和相互配合等,一般的教育目标就是学生的综合道德水平在体育活动中得到提高。在教学的内容上,体育教学与道德教育的有效融合也体现在确定目标的过程中。3.培养体育教师的综合教学能力。综合教学能力的提高是体育教学活动中进行道德教育的有效手段。提高体育教师的综合教学能力要求教师注重自身教学能力的提高,不断充实自身的教学理论水平,并在教学中针对存在的具体教学问题进行有效的反思,采取有效的措施改进,在教学活动中真正融入道德教育的内容。另外,学校应该注重在学科考核工作上对教师的德育教育工作进行考核,通过树典型、学榜样的方式为师资队伍建设注入活力。在期末的教师教学成绩考评中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德育专项模块的考评,促进体育教师道德教育水平的提高。4.更新体育教学的方法。体育教学方法的更新就是改变传统的教学手段,将灌输、练习、指导等方法转向更加灵活的方式,如竞赛评比、进步指标测评等,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在这些创新的教学方法中,学生不仅能够有效投入到体育活动中,更能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感受到道德教育的作用,德育的效果将会更加明显。

综上所述,在体育教学中进行道德教育能够提高教学的效率和水平,但是我国的体育教学活动并不重视道德教育活动,导致道德教育成果不理想,其最明显的问题表现在德育理念不深、教师能力不足、教学目标不明确、教学方式单一等方面。针对这些突出的问题,就应该从教学的理念、目标、内容、方法、教学能力等方面集中解决,协调教学实践中道德教育与体育教学之间的关系。

作者:董亮 单位: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

参考文献:

[1]马新录.道德教育在体育教学中的有效渗透初探[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16(2):110,117.

[2]魏静园.体育教学中的道德教育研究[J].西部素质教育,2016(18):142-143.

道德教育论文范文第3篇

与会的专家学者对道德教育的超越性本质有比较一致的认识,但在具体理解上又有不同视角。有学者认为,作为现代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把实践的观点作为首要的基本观点。马克思所理解的实践是人自身通过对环境的改造和创造来达成与环境统一的活动。因而,实践就其本质而言就是超越的。道德教育作为一种实践活动必定具有超越性。教育的超越性其核心在于培养主体性的人。有学者认为,道德教育的超越性本质并不排斥教育必须从现实规定性出发。但具有超越性的道德教育不是以现实的规定性来束缚人、限制人,而是要使人树立发展的理想,善于把道德理想赋予现实。还有学者认为,在社会转型期,调节人际关系的手段有多种,道德是人们用以调节人际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显然它不能从功利的角度出发,其特殊性就是用人的精神性的满足特别是对真、善、美的追求来协调人际关系。市场经济要求道德教育必须化外在道德要求为主体内在“自律”的追求,因此,当代道德教育最显著的特色就是关于主体人格的培养。

在道德教育本质与现实关系方面,一些学者认为,道德作为人类一种精神活动,是对可能世界的把握,所反映的不是“实是”而是“应是”。它并不是人们现实生活的摹写,而是把这种现实行为放到可能的、应是的、理想的世界中加以审视,并且用理想的标准对现实行为作出善恶的评价。这种“应是”与“实是”,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运动构成了人类的道德活动并且推动人类向至善的方向前进。个体在这样的过程中不断自我完善、自我超越。也有些学者提出道德教育现实与超越性本质的立足点是什么的问题。认为,道德的超越性必须建立在现实性的基础上,应该使超越性追求与现实性规范辩证统一。

道德教育在面向现实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必须回答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也就是说,在当前社会转型道德的“应是”是什么。学者们认为,教育尤其是道德教育为政治、经济、文化等制约是不容置疑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有文明的人际关系来强化和维持自身模式运行。市场经济必定要求社会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的道德规范体系。因此,当前的道德教育及其理论困惑正是这种体系改组转变的阵痛反映。有学者提出,道德问题必须放在社会环境中去考察,没有纯粹的道德。还有学者提出,德育的内容不是自身规定的,它首先取决于社会规定。当前市场经济尤其是转型期环境有很多不利于道德教育的因素必须加以克服。在当今社会背景中,道德教育必须有自身特有的强有力的适应机制。

二、对传统道德教育的批判与继承

有学者提出,在建立当代道德教育体系的过程中,要以民族化为基础,强调民族性与世界性。道德传统是民族文化的积淀,其核心是群体价值观。民族性的道德传统又是在不断发展的,只有在原有的传统基础上不断更新,才能逐步建立当代道德教育的理论体系。离开了传统的现代化是不可能存在的。有学者进一步指出,对中国传统道德教育进行研究,不仅应该重视其内容,更要注意其方法。从总体来看,它与西方的理智主义道德教育倾向有明显的区别。中国传统的道德教育所走的是情理合一的道路。道德情感的陶冶与修炼在道德人格形成中既作为中介和动力又作为评价机制起着核心作用。无论从内容上,还是从方法上,中国传统的道德教育思想都具有现代转型的社会价值。如果说跨世纪人才素质培养需要立足于民族和传统这块根基上的话,那么,中国传统道德教育思想的精华为这种外在要求提供了内在的根据。历史证明,道德教育如果忽视民族文化的根基——道德传统,那只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如果说上述观点主要是从传统教育思想中挖掘宝藏的话,那么另一种观点则侧重在对传统道德教育的“批判”。有学者认为,中国传统道德教育基本上是消极的。它是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趋于保守和愚昧,压抑着人的主体精神。尽管传统的道德教育思想对当代道德教育体系的建立有一定影响,但其意义究竟有多大令人置疑,而且对传统的道德教育支离破碎的理解,在研究思路上往往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有学者还通过对传统文化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分析,认为应该现实地、具体地看待传统,诸如亚洲四小龙经济腾飞与儒家文化并非极度相关。还有学者认为,几千年来,以儒家为代表的道德体系是依靠政治制度来维持的,与其说是道德毋宁说是一种社会约束机制。因此,我们必须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研究传统道德教育,决不能在现代道德及其教育体系中简单位移传统道德教育。

尚有一种观点认为,对传统道德教育思想的全盘否定或接受都是不妥的。在内容的选择上应考虑现实条件,即便是精华部分尚有现实的可行性以及方式、方法问题。不能因为西方有学者“关注”我国传统文化而“弊帚自珍”,也不能因为有人“否定”而“全盘抛弃”。应该从现实社会条件出发,充分认识到现代社会并不完全排斥传统的道德内容,而且现代道德教育的花朵只会开在由传统道德教育这棵树根生长出的枝条上,关键是“改良”和“嫁接”。此外,有学者提出应该挖掘革命传统教育中的道德内容和方法,其中的合理性因素是不能忽视的。

三、对西方道德教育思想的借鉴

大多数学者认为20世纪以来西方道德教育理论及其研究对我国当前道德教育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有学者指出,道德和道德教育是历史性概念,作为历史的是可变与不变的统一。不变的是道德的永恒精神即自律精神,人类自律是超越自然性的自由。而具体的道德原则、规范在不同的社会发展时期是可变的。不同的民族有其不尽相同的道德价值体系。另外,就其可变而言,其变化发展又是有规律可循的,一定的道德价值、规范体系总是社会条件尤其是生产方式、经济体制的反映。我国作为现代化的后发展国家既不可能跳越西方工业化所走过的道路,又应当避免西方现代化过程中的偏差。有些学者研究并阐发了西方道德教育的发展过程,认为20世纪以来西方的道德教育理论是发展变化的,它与社会背景、历史条件相对应。60年代以来,道德理论及其教育中的否定极权主义和相对主义与二战后人们认为道德是相对的有关。而60年代以后的主情道德教育又是与民主化运动、人本主义等密切相关的,出现的反对灌输的道德教育思想及其微观操作模式研究,也是与之一致的。尤其是最近一二十年来西方道德教育理论中反对价值观念自由,“回归规范教育”的动向特别值得引起注意。

四、关于德育的现实操作与德育学科的理论建设

关于德育的现实操作,有学者提出建立全息大德育模式。从客体的自然条件、社会环境、教育本身和主体的受教育者生理、心理特点以及道德环境,全方位地构建大德育网络。由于道德教育从来都不是孤立的,作为社会巨系统一部分的道德教育与社会各组成部分彼此关联。有学者借鉴罗尔斯社会正义理论,研究、阐释了社会至善与个体从善的关系,认为社会至善是个体从善的前提,互为条件。有学者提出建立一种规范教育模式,认为当前最大的失调是规范的失调,应该培养受教育者的规范意识、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感。还有学者主张建立主体参与式的德育模式以及强调社会性情感发展的道德教育模式等。

道德教育论文范文第4篇

"公民"一词,按照《辞海》的解释,乃是"具有一国国籍的人。包括未成年人和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在内。"根据这一定义,"公民"的概念相当于"国民",系指一国之民全体而言,固而公民教育也就是全民教育。除此之外,辞海还特别提到了我国《宪法》对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个规定是对前一定义的补充,即"公民"不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而且还是宪法所规定了的权利和义务的主体。由此,与公民有关的道德教育,不仅是全民的道德教育,而且是与公民作为法定政治权利和义务主体相关的道德教育。

凭借上述对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解读,本文在此想提出并希望引发人们思考的两个方面问题是:我们面临着在这样一个远非成熟的社会,并且缺乏一个道德成熟的教育者人群的情况下,如何去进行以全民为对象、以道德成熟为目标的公民道德教育,并由此促成社会的成熟,换言之,如何使"内圣外王之道",不再是"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公民是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在海外流行的公民教育,舶入后便简化为公民道德教育。那么,在公民权利教育缺场的情况下,公民道德教育又如何展开,其展开又将会有何种可能的后果,以及公民道德教育框架内,如何处理公民作为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的关系。

为了方便详细说明上述两方面问题,本文将相关问题归结为五个困境。以下分而述之。

一、公民道德教育地位困境

什么是公民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我们不妨参考一下1968国际教育大会第六十四号建议书《作为学校课程和生活之组成部分的国际理解教育》中有关"公民和道德教育"的部分:"公民教育的目的,除了增加学生对国家机构的了解和培养对它们的忠诚外,还应让学生熟悉国际机构在促进人类福利方面所起的作用,并给学生灌输增进这些机构未来有效性的责任感。""在道德和宗教教育方面,国际理解的教学应该直截了当,清晰明确,并强调人类团结的道德基础。其目的在于培养一种对他人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一种为共同利益而行动的愿望以及致力于和平的决心。科学和哲学的教学应该有相同的目标。"在这个论述中,比较重视公民教育中公民道德教育的部分,特别是对他人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公民教育的主体主要是从义务主体的方面来考虑的。在1992年国际教育大会的第78号建议书《教育对文化发展的贡献》中,再次提到"发展伦理和公民价值观"的意义:"教育系统在伦理、公民和道德教育中应发挥一种基本的作用,并与家庭所起作用相互补充。教育系统应与其他机构一起,帮助促进人权、培养民主的行为和确定从未像当今时代如此必要的价值观,如尊重人的尊严、宽容、对话、团结和互助。"在此,对于公民道德和价值观的教育,重视权利主体间的互相尊重和帮助,公民教育的主体主要是从权利主体的方面来考虑的。

公民既然是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的统一,相应地,公民教育也就应当包括两个基本的方面:公民的权利教育和义务教育。如果只重前者而忽视后者,那么社会成员将流行道德的放纵,普遍缺乏义务感和社会责任感;如果只重后者而忽视前者。那么这个社会将缺乏人道和文明而走向野蛮。这两个方面必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进行,否则必将带来恶果。

在我们当前面临的道德混乱态中,首要的问题是社会公德的缺乏和败坏。个体的私德,虽然亦不尽人意,但儒家关于个人处理自己与他人关系的私德的规范和理念深入人心,虽历经摧折,然仍不失为人伦日用之常道。国民的社会公德状况,是一国国民精神面貌和道德素质的集中体现。在社会公德方面,传统的道德理论对此重视不够,更重要的,它受到公民权利教育的制约。公民权利教育是与公民权利的确立相联系的,公民权利教育是以教育的形式贯彻和巩固宪法所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但它必须以立法、行政和司法系统对于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的具体保障为前提。道理很简单,不存在以抽象权利为内容的公民权利教育。公民权利教育与公民义务教育,在建立社会公德方面,表现出相反相成的辩证性。社会公德的本质是社会责任感。公民义务教育的缺场,将导致国民缺乏社会责任感,公民权利的缺场及相应教育的缺场,导致的却是同样的结果。社会责任感的确立,依赖于每位公民权利主体地位的确立。惟有确立了我们的权利主体之地位,我们才真正地感受到自己是社会的主人,也才有对于社会不可推却的责任感。与此相联系,无论是公民道德教育还是范围更广的公民教育,都理所应当地包含着对他人权利、自由、尊严的尊重的道德教育。

义务感的缺失,并非是直线式地进行公民义务教育所能对治的,因为病根的大半,在于与义务相对待的另一面。在公民教育被简化成公民道德教育,公民权利教育缺场的情况下,我们能够期望公民道德教育获得何种成果呢?无论公民道德能否发挥它的作用,在后果上道德本身都将陷入荒谬:如果道德是有力的,那么缺乏公民权利保障的道德本身即是不道德的,这种"不道德的道德"的实践结果,无非是重复宋儒的"以理杀人";如果道德是苍白有力的,那么所谓公民道德建设最终将流于口头说教和实践中的虚伪。

二、公民道德教育理论的困境

公民道德教育,是提升公民道德素质的教育,如前所述,它是针对全体社会公民的普遍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的指导理论,应当具有同样的普遍性品格。当前中国大陆起支配作用的道德理论,是培养少数的特殊"精英"的道德理论,亦即培养无产阶级先锋队的道德理论,或者说是培养接班人的教育。两者之间存在着相当的距离。在道德教育实践中,这种不恰当的定位也使德育教学处于一种尴尬地位:当前的德育,只是政治教育的附庸。以我们手头上赠阅的《德育信息》刊载的"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部级重点课题''''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的研究与实验''''"审评会的主题发言稿为例,该文德育工作应该面临三个基本任务:在应对国际局势中,服务于同西方"在渗透与反渗透、争夺与反争夺、颠覆与反颠覆方面的斗争",因而,"如何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自信心,坚定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德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提出的新任务。"在应对科技发展中,"如何根据''''趋利避害''''的精神和''''充分利用,积极建设,加强管理''''的原则,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信息占领网络阵地,这也是德育工作面临的一个新形势,提出的一项新任务。"在应对国际形势方面,"如何认真研究和引导青年学生正确认识国情和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分清主流和支流,正确对待一些消极现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是德育工作面临的又一个新形势,提出的又一项新任务。"该文虽然认为应把德育工作放在素质教育的首位,但同时也强调"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我们不怀疑该课题对于德育工作的促进作用,也不否认上述问题的现实紧迫性,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种种问题不是德育工作的核心和重点,也不应使德育服务上述问题的解决。在现有的教育框架内,这些属于政治与意识形态领域内的问题应该是政治教育的内容范围,德育与政治教育应该有一条明确的分工,在教育内容和目的上应有一条明确的界线。在构想性的合理关系中,道德教育和政治教育的目标与功能是大不相同的:一个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教育,教的是人如何作人。一个是人之所以为一类特殊人(例如共产主义接班人)的教育,教的是如何做某一类特殊的人,(例如"接班人",虽然这个概念从已有的权力更迭实践过程来看颇可置疑),后者本来应以前者为基础,但在德育实践中却本末倒置。就此一意义而言,大量从事政治教育者大谈特谈道德教育虽已为见怪不怪之现象,然从根本上说,此类人并不真正懂得何为道德教育。

当前的公民道德教育,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进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中华传统美德,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是我们中国人之所以为中国人、中华民族之所以为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根,但在现实中甚为奇怪的是,我们当代的中国人,继承我们自己的传统美德,却在其正当性上处于一种令人尴尬的境地。自从"打倒孔家店"之后,以儒家为主的传统文化一度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进入八十年代,随着知识界和大众社会的"传统文化热",传统文化又被重新拉回历史的舞台。但在另一方面,传统文化却找不到存在的合适位置。在现有的带有强烈意识形态话语色彩的陈旧道德理论体系中,传统美德赖以成立的理论根基无法确立,传统美德在道德理论上的的合法性、正当性问题仍未解决,而当前的正统理论又未赋予其一个牢靠的、合理的根基。此一问题表面看来是道德理论自身的问题,实质上仍是道德教育与政治教育不分的结果(这种混淆不分的状况也被一些学者用"道德"与"思想"不分所表出),亦即以特殊性来替代普遍性的结果。

三、教育者困境

与以什么样的理论来指导教育相应的一个问题,是以什么样的人来进行教育。在现在的道德教育体系中,道德教育者的角色有两个承担者:一是党或政府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二是老一代对青年一代或上代对下代的代际教育。对于这两个教育者角色的担当者,我们分别予以讨论。

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在执政者看来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由政府来推动并主导道德教育,是中国古老的历史传统,它根源于以德育辅助治道的德治主义实践,同时也是东亚一些国家的当代特色,表现得比较明显的例如新加坡的实践。

这种由政府作为教育者并加以推动和主导的道德教育模式,在学术讨论中也被称作政府推进型的德育模式,其相对待的模式是民间主导型或社会主导型,而后者也被理解为渐进型的道德教育模式。一般认为,从积极方面来看,政府推进型的德育模式可以利用无可比拟的行政力量,大量开展道德理论研究、制定伦理规范、实施伦理道德教育,在短期内达到一定明显的效果。然而,这种看法也颇值得商榷。"政府推进型"这个概念借鉴于法律建设领域,也可适用于对道德领域内政府行为的描述,但政府推进这一模式在法律和道德两个领域内的作用却是极不相同的。在法律建设领域,政府(包括行政和司法两个系统)可以通过在短期内的大量立法,以解决法律领域内无法可依的混乱状态。在道德建设领域内,政府所推动的道德理论研究、规范制定和道德教育的实施,虽可表现得轰轰烈烈、如火如荼,但未必就能有助于道德素质的提高和伦理生活的有序。其间的差别在于法律领域带有鲜明的强制性,而道德领域却无法律的强制性,即使是舆论谴责的强制性,在道德松弛、价值混乱、舆论不张的今日,其作用也似有似无。如果我们借用"心服口服"这个俗语来区别二者的话,法律的特点是要"口服"而不必要"心服",道德的特点是不仅要"口服"而且更要"心服"。道德惟有落实在人心,它才能化为道德主体的自觉实践。

在落实于人心,亦即使人"心服"方面,政府推进型的道德建设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而面临着严重的困难:其一,一元与多元的矛盾。政府所主导的道德是一元的,这由其意识形态的一元性以及德育从属于政治教育这一性质本身所决定了的。社会的道德却是多元的,不仅社会大众道德的存在状况是多元的,而且就多元化社会结构本身来说,其道德理想和价值理念也本应是多元的;其二,多变与一贯的矛盾。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利益的化身。政治是多变的,道德却是一个相对稳定的价值和规范体系。不仅道德如此,学术领域也是一样。在强调学术、道德为政治服务的情况下,学术与道德围绕着政治的波动而变来变去,这不仅丧失了其独立性品格,也使得学术与道德的正当性和可靠性变成令人生疑的了。在道德领域,每一次的反传统、每一次对社会价值的颠覆,如果没有一套完整、系统的新价值、新道德同时确立,所带来的必然是对道德本身的摧毁和解构;其三,一方主动与多方主动的矛盾。在政府推进型的道德建设模式中,政府是道德建设的主动推动者,而社会各方则在此推动下参与进来。在民间(或社会)推动模式下,社会各方则是道德建设的主动推动者。这里所说的社会各方,系指社会的教育系统、宗教团体、社会团体、大众传媒等。在当前的社会权力结构中,政府权力过于集中,社会力量的作用空间有限。这种现实局面也造成了人们依赖于政府界入的心理期待。从长远来看,如何把社会的事务归于社会,把社会的权力归于社会,开发社会自身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建设力,减轻社会公共事务对于政府的依赖,是道德建设的一个光明的方向。其四,修己与治人的矛盾。在政府推进的道德教育中,政府及其掌握公共权力的人员的道德水准和道德形象必然对教育对象起着直接的示范作用。其实,政府本身不是也不必是道德的化身,公共权力的运作者只是整个社会成员的一部分,他们并非是经过道德的筛选和净化而选,而且由于他们手中掌握着公共权力,还时刻存在着以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危险。可是,政府所推动的道德建设,如果连政府及其成员都缺乏道德,或者说都置其所宣扬的道德规范和道德价值于不顾,那么这种道德又有何说服力呢?

我们再从代际的角度讨论教育者角色的承担者。关心下一代、关心下一代的道德教育、教育下一代,成了老一代或年长一代的口头语。这个口头语的意义非常丰富,它既表明了一种义务,上一代(或上两代、甚至上三代,兹不细论)有教育下一代(或下两代、三代,同上)的责任,又是一种权利和资格,上一代有权利或资格来教育下一代。作为后者,在道德教育领域中表现为一种理所应当的权威话语。此一权威话语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此种权威话语的权威性从何而来?上一代为何有当然的资格来教育下一代?答案无非是源自于两个方面:道德教育以及推而广之的人文教育,和知识教育并不一样,不是下一代自身可以教育、完善的;如果下一代自身不能实现道德的自我教育,那么年长一代的社会角色使他们必然承担起教育下一代的责任。然而,道德教育和知识教育又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存在着道德或知识上的位差:先知知后知,先觉觉后觉。在知识领域,也存在着下一代成为先知先觉并来教育上一代的现象,例如在计算机和网络方面就是如此,这也是人们常讲的"后育"现象。位差在道德教育中,当表现为有德者教育无德者(在非贬义的意义上使用无德者一词)。但令我们仍然尴尬的是:当今的教育者与受教者之间,从代际而非单个个体(从个体角度我们无疑可以找出许多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君子)的比较来说,有这种位差吗?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中国传统社会道德的败坏,正是从当前那个已到了"德高望众"年龄的一代人开始的。这一结果虽是由决定一两代人道德状况的政治运动而造成的,因而不存在对个人道德责任的追究问题,但在此重要的是,年长一代或两代的人在教育下一代时,其在道德位差上有这样的资格吗?在如今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是:"现在的年青人,道德素质越来越差!"此话常常令我疑惑,现在年青人的道德素质再差,难道比那个人整人、人斗人、人摧残人、人不把人当人的时代的人的道德素质更差吗?相对而言,当代的年青人不过是更重视自我、强调自我选择和对个人幸福的追求而已。假设说他们在重视自我的同时而忽略了他人、强调自我选择时而忽略了社会的需要、强调个人幸福时忽略了对社会的奉献是这代青年人的道德问题的话(虽然未必如此),那么上一代人在相斗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行世理念(不妨尝试一下寻找一个不曾被利益争夺绯闻所困扰的社会团体):缺乏互信、小团体利益(帮派群体)、不合作、对个人及小团体利益的敏感及不择手段、明哲保身、虚伪等,就有助于解决下一代人的问题吗?

在对当今社会道德败坏、世风沉沦的观察和反思中,我们不能不问:决定当今社会道德状况的,不正是牢牢把握着这个社会的权力和命脉的这一代吗?道德状况总体上不佳的一代来教育下一代,我们能够预期一种什么样的后果呢?当那些口口声声"关心下一代"并掌握社会权力的元老公民们却在"怀中抱着下一代"时,当那些口口声声"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的道德家、教育家、公职人员,却在身体力行地实践损公肥私、的实利哲学时,并且此种态势成为一种普遍流行的社会空气时,我们这些躲在书斋里的教育者们(尚未腐败或尚未有机会腐败)又能指望学校课堂里的几节德育课能在多大程度上提升青少年的公民道德素质呢?

当前中国社会的腐败,不是一个人、一个集团的腐败,而是在长病不治之后的全民腐败。我们当然不能由此而失去道德建设的信心,否认公民道德教育的意义,相反,由此我们才可以看出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公民道德教育,是在社会以及组成成员的全面性的道德问题背景下展开的,这种教育也就必须是针对全体公民的全民教育。

四、道德权威性困境

道德的功能是通过自律与他律两个方面的结合而发挥作用的。中国传统的道德观点是以儒家中孔、孟一系的性善论作为传统主流。性善论虽以其人性本善的先天根据而为道德可能性提供了根据,并以后天经验世界里的恶为道德必要性作了论证,但由于其过分相信人性经由道德的完善一途而显得片面。在实践中,儒家以礼与法的结合作为人性修养在他律方面的补充。在当代社会,道德的自律通过培养道德情操而努力实现(这一过程并不轻松,所涉困境上文已充分论述),然而道德的他律,在一个道德松弛、舆论不张、社会无力的社会里又如何实现呢?紧接着的一个问题是,道德的权威性如何确立?道德没有权威,就如同法律上的一纸空文,毫无效力可言。

道德缘何失去了其效力性和权威性?一是道德领域还未脱离政治的干涉而成为一个公共的领域,这个领域内解决问题的权力还未交给社会。二是道德他律起作用的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机制还远不完善,在宪法所赋予的新闻自由和个人言论表达自由这些社会民主的基本要素还未在具体实践中确立和实施以前,这种机制就无法形成。以中央电视台的著名栏目"焦点访谈"为例,其报道的监督作用,并不在于中央电视台的收视率,换言之,并不在有多少民众知道,而在于政府高层领导人的重视。舆论监督本身并不解决问题,只有和政府权力或社会权力的结合才能发挥作用。三是就象在社会实际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然在原则和信念上理应坚持)在司法实践中是愚人才会相信的鬼话一样,在道德实践中,道德面前人人平等也不可思议。道德败坏与权力的结合,权力为败德的掩护,更使道德日益苍白。由以上三方面可以得出,道德领域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与文化子系统,但决不是一个毫无旁涉的孤岛。道德若要真正有力量,真正对社会发展起到良性推动作用,并使一个发展的社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就必须为道德建设提供一个相对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在当前经济体制改革快速发展的同时,相应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运行机制的改革,切实加强现代意义和国际公认意义上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才能使21世纪的中国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两个目标和尺度上均有所作为,也才能带来一个富裕、同时也健康、文明的社会。

结语

由道德成熟的人组成道德成熟的社会,虽然这种思维本身的正确性就可质疑。但道德不成熟的人对于社会的危害却在经验范围内似无可质疑。公民道德教育,在其可预期的后果里,可能提升公民的素质,建立起社会的伦理道德秩序,培养道德健全的公民。无论是从减少犯罪、减少道德上的无序,还是从建设一个文明的现代社会,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文明的同步协调发展而言,都将有其积极作用。同时,这也毫无疑问是全民之福。然而,从事公民道德教育工作的人也应当明白,我们在从事一项十分艰难的工作:我们在各方面条件都不成熟、不完善的情况下去试图达成对公民个人作为一个公民所应具有的道德进行教育并使之完善的目标。在上述种种困境之中,反而更加凸现公民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在面对这些困境时,解决之路并不是因噎废食中止公民道德教育,而是为公民道德教育开路,解决其内外所存在的问题。公民道德教育势在必行,不得不展开,但同时,它又是在上述困境中展开,所以这样一种公民道德教育,又不得不带有缺陷:它培养的公民,不是权利的主体,而是义务的主体,培养的结果,或许有利于国家权力机构对于公民的管理,而非公民的自我管理,亦即有利于"牧民",而非民主。在道德的普遍有效性问题尚未得到社会保障的时候,公民道德教育是否会象南宋的理学一样,"格君心之非"的一面毫无约束力,而变成一种单纯地约束民众之学。谁能保证历史不会重演。但愿上述所忧者乃杞人忧天!

〖注释〗

辞海编辑委员会编:《辞海》(1989年版),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年12月。

《庄子·天下》

赵中建主译:《全球教育发展的历史轨迹――国际教育大会60年建议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丛书》,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年12月版,第354页。

同上,第503页。

詹万生:《认真贯彻两会精神继续深化课题研究为圆满结题而努力奋斗》,《德育信息》2000年第五期,北京,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主办,德育研究中心编辑。

李汉秋:《应该重视基本道德规范的建设》,载王殿卿主编:《东方道德研究》第四期,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0年10月版。该文发人深省地指出:"我们一提就是民主与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很好,法制建设也非常好,中央的文件讲得很清楚,思想道德建设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性质和方向。这话讲得很好,但它都是把思想道德连在一块的,我觉得在我们整个精神文明建设这个大的系统工程中间,道德建设也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子系统,至少也应该跟法律并,不能光是思想道德并提。"

在参加由北京东方道德研究所、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教育研究所、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主办及多家单位协办的"公民与道德国际学术研讨会"小组讨论中,此一概念由李道湘博士在回应我的发言时所提出,颇具创意,本文赞同这种提法并加以引用。

参见〔美〕莱茵霍尔德·尼布尔:《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蒋庆等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1月版。

【参考书目】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齐鲁书社本。

《辞海》(1989年版)"公民"条。

〔美〕莱茵霍尔德·尼布尔著,蒋庆等译:《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1月版。

王殿卿主编:《东方道德研究》第三辑,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1999年5月版。

王殿卿主编:《东方道德研究》第四辑,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0年10月版。

向世陵等著:《中国哲学智慧》,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版。

道德教育论文范文第5篇

公民一词,按照《辞海》的解释,乃是具有一国国籍的人。包括未成年人和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在内。根据这一定义,公民的概念相当于国民,系指一国之民全体而言,固而公民教育也就是全民教育。除此之外,辞海还特别提到了我国《宪法》对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个规定是对前一定义的补充,即公民不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而且还是宪法所规定了的权利和义务的主体。由此,与公民有关的道德教育,不仅是全民的道德教育,而且是与公民作为法定政治权利和义务主体相关的道德教育。

凭借上述对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解读,本文在此想提出并希望引发人们思考的两个方面问题是:我们面临着在这样一个远非成熟的社会,并且缺乏一个道德成熟的教育者人群的情况下,如何去进行以全民为对象、以道德成熟为目标的公民道德教育,并由此促成社会的成熟,换言之,如何使内圣外王之道,不再是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公民是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在海外流行的公民教育,舶入后便简化为公民道德教育。那么,在公民权利教育缺场的情况下,公民道德教育又如何展开,其展开又将会有何种可能的后果,以及公民道德教育框架内,如何处理公民作为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的关系。

为了方便详细说明上述两方面问题,本文将相关问题归结为五个困境。以下分而述之。

一、公民道德教育地位困境

什么是公民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我们不妨参考一下1968国际教育大会第六十四号建议书《作为学校课程和生活之组成部分的国际理解教育》中有关公民和道德教育的部分:公民教育的目的,除了增加学生对国家机构的了解和培养对它们的忠诚外,还应让学生熟悉国际机构在促进人类福利方面所起的作用,并给学生灌输增进这些机构未来有效性的责任感。在道德和宗教教育方面,国际理解的教学应该直截了当,清晰明确,并强调人类团结的道德基础。其目的在于培养一种对他人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一种为共同利益而行动的愿望以及致力于和平的决心。科学和哲学的教学应该有相同的目标。在这个论述中,比较重视公民教育中公民道德教育的部分,特别是对他人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公民教育的主体主要是从义务主体的方面来考虑的。在1992年国际教育大会的第78号建议书《教育对文化发展的贡献》中,再次提到发展伦理和公民价值观的意义:教育系统在伦理、公民和道德教育中应发挥一种基本的作用,并与家庭所起作用相互补充。教育系统应与其他机构一起,帮助促进人权、培养民主的行为和确定从未像当今时代如此必要的价值观,如尊重人的尊严、宽容、对话、团结和互助。在此,对于公民道德和价值观的教育,重视权利主体间的互相尊重和帮助,公民教育的主体主要是从权利主体的方面来考虑的。

公民既然是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的统一,相应地,公民教育也就应当包括两个基本的方面:公民的权利教育和义务教育。如果只重前者而忽视后者,那么社会成员将流行道德的放纵,普遍缺乏义务感和社会责任感;如果只重后者而忽视前者。那么这个社会将缺乏人道和文明而走向野蛮。这两个方面必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进行,否则必将带来恶果。

在我们当前面临的道德混乱态中,首要的问题是社会公德的缺乏和败坏。个体的私德,虽然亦不尽人意,但儒家关于个人处理自己与他人关系的私德的规范和理念深入人心,虽历经摧折,然仍不失为人伦日用之常道。国民的社会公德状况,是一国国民精神面貌和道德素质的集中体现。在社会公德方面,传统的道德理论对此重视不够,更重要的,它受到公民权利教育的制约。公民权利教育是与公民权利的确立相联系的,公民权利教育是以教育的形式贯彻和巩固宪法所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但它必须以立法、行政和司法系统对于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的具体保障为前提。道理很简单,不存在以抽象权利为内容的公民权利教育。公民权利教育与公民义务教育,在建立社会公德方面,表现出相反相成的辩证性。社会公德的本质是社会责任感。公民义务教育的缺场,将导致国民缺乏社会责任感,公民权利的缺场及相应教育的缺场,导致的却是同样的结果。社会责任感的确立,依赖于每位公民权利主体地位的确立。惟有确立了我们的权利主体之地位,我们才真正地感受到自己是社会的主人,也才有对于社会不可推却的责任感。与此相联系,无论是公民道德教育还是范围更广的公民教育,都理所应当地包含着对他人权利、自由、尊严的尊重的道德教育。

义务感的缺失,并非是直线式地进行公民义务教育所能对治的,因为病根的大半,在于与义务相对待的另一面。在公民教育被简化成公民道德教育,公民权利教育缺场的情况下,我们能够期望公民道德教育获得何种成果呢?无论公民道德能否发挥它的作用,在后果上道德本身都将陷入荒谬:如果道德是有力的,那么缺乏公民权利保障的道德本身即是不道德的,这种不道德的道德的实践结果,无非是重复宋儒的以理杀人;如果道德是苍白有力的,那么所谓公民道德建设最终将流于口头说教和实践中的虚伪。

二、公民道德教育理论的困境

公民道德教育,是提升公民道德素质的教育,如前所述,它是针对全体社会公民的普遍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的指导理论,应当具有同样的普遍性品格。当前中国大陆起支配作用的道德理论,是培养少数的特殊精英的道德理论,亦即培养无产阶级先锋队的道德理论,或者说是培养接班人的教育。两者之间存在着相当的距离。在道德教育实践中,这种不恰当的定位也使德育教学处于一种尴尬地位:当前的德育,只是政治教育的附庸。以我们手头上赠阅的《德育信息》刊载的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部级重点课题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的研究与实验审评会的主题发言稿为例,该文德育工作应该面临三个基本任务:在应对国际局势中,服务于同西方在渗透与反渗透、争夺与反争夺、颠覆与反颠覆方面的斗争,因而,如何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自信心,坚定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德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提出的新任务。在应对科技发展中,如何根据趋利避害的精神和充分利用,积极建设,加强管理的原则,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信息占领网络阵地,这也是德育工作面临的一个新形势,提出的一项新任务。在应对国际形势方面,如何认真研究和引导青年学生正确认识国情和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分清主流和支流,正确对待一些消极现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是德育工作面临的又一个新形势,提出的又一项新任务。该文虽然认为应把德育工作放在素质教育的首位,但同时也强调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我们不怀疑该课题对于德育工作的促进作用,也不否认上述问题的现实紧迫性,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种种问题不是德育工作的核心和重点,也不应使德育服务上述问题的解决。在现有的教育框架内,这些属于政治与意识形态领域内的问题应该是政治教育的内容范围,德育与政治教育应该有一条明确的分工,在教育内容和目的上应有一条明确的界线。在构想性的合理关系中,道德教育和政治教育的目标与功能是大不相同的:一个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教育,教的是人如何作人。一个是人之所以为一类特殊人(例如共产主义接班人)的教育,教的是如何做某一类特殊的人,(例如接班人,虽然这个概念从已有的权力更迭实践过程来看颇可置疑),后者本来应以前者为基础,但在德育实践中却本末倒置。就此一意义而言,大量从事政治教育者大谈特谈道德教育虽已为见怪不?种窒螅淮痈旧纤担死嗳瞬⒉徽嬲煤挝赖陆逃?/P>

当前的公民道德教育,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进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中华传统美德,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是我们中国人之所以为中国人、中华民族之所以为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根,但在现实中甚为奇怪的是,我们当代的中国人,继形颐亲约旱拇趁赖拢丛谄湔毙陨洗τ谝恢至钊宿限蔚木车亍W源?quot;打倒孔家店之后,以儒家为主的传统文化一度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进入八十年代,随着知识界和大众社会的传统文化热,传统文化又被重新拉回历史的舞台。但在另一方面,传统文化却找不到存在的合适位置。在现有的带有强烈意识形态话语色彩的陈旧道德理论体系中,传统美德赖以成立的理论根基无法确立,传统美德在道德理论上的的合法性、正当性问题仍未解决,而当前的正统理论又未赋予其一个牢靠的、合理的根基。此一问题表面看来是道德理论自身的问题,实质上仍是道德教育与政治教育不分的结果(这种混淆不分的状况也被一些学者用道德与思想不分所表出),亦即以特殊性来替代普遍性的结果。

三、教育者困境

与以什么样的理论来指导教育相应的一个问题,是以什么样的人来进行教育。在现在的道德教育体系中,道德教育者的角色有两个承担者:一是党或政府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二是老一代对青年一代或上代对下代的代际教育。对于这两个教育者角色的担当者,我们分别予以讨论。

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在执政者看来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由政府来推动并主导道德教育,是中国古老的历史传统,它根源于以德育辅助治道的德治主义实践,同时也是东亚一些国家的当代特色,表现得比较明显的例如新加坡的实践。

这种由政府作为教育者并加以推动和主导的道德教育模式,在学术讨论中也被称作政府推进型的德育模式,其相对待的模式是民间主导型或社会主导型,而后者也被理解为渐进型的道德教育模式。一般认为,从积极方面来看,政府推进型的德育模式可以利用无可比拟的行政力量,大量开展道德理论研究、制定伦理规范、实施伦理道德教育,在短期内达到一定明显的效果。然而,这种看法也颇值得商榷。政府推进型这个概念借鉴于法律建设领域,也可适用于对道德领域内政府行为的描述,但政府推进这一模式在法律和道德两个领域内的作用却是极不相同的。在法律建设领域,政府(包括行政和司法两个系统)可以通过在短期内的大量立法,以解决法律领域内无法可依的混乱状态。在道德建设领域内,政府所推动的道德理论研究、规范制定和道德教育的实施,虽可表现得轰轰烈烈、如火如荼,但未必就能有助于道德素质的提高和伦理生活的有序。其间的差别在于法律领域带有鲜明的强制性,而道德领域却无法律的强制性,即使是舆论谴责的强制性,在道德松弛、价值混乱、舆论不张的今日,其作用也似有似无。如果我们借用心服口服这个俗语来区别二者的话,法律的特点是要口服而不必要心服,道德的特点是不仅要口服而且更要心服。道德惟有落实在人心,它才能化为道德主体的自觉实践。

在落实于人心,亦即使人心服方面,政府推进型的道德建设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而面临着严重的困难:其一,一元与多元的矛盾。政府所主导的道德是一元的,这由其意识形态的一元性以及德育从属于政治教育这一性质本身所决定了的。社会的道德却是多元的,不仅社会大众道德的存在状况是多元的,而且就多元化社会结构本身来说,其道德理想和价值理念也本应是多元的;其二,多变与一贯的矛盾。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利益的化身。政治是多变的,道德却是一个相对稳定的价值和规范体系。不仅道德如此,学术领域也是一样。在强调学术、道德为政治服务的情况下,学术与道德围绕着政治的波动而变来变去,这不仅丧失了其独立性品格,也使得学术与道德的正当性和可靠性变成令人生疑的了。在道德领域,每一次的反传统、每一次对社会价值的颠覆,如果没有一套完整、系统的新价值、新道德同时确立,所带来的必然是对道德本身的摧毁和解构;其三,一方主动与多方主动的矛盾。在政府推进型的道德建设模式中,政府是道德建设的主动推动者,而社会各方则在此推动下参与进来。在民间(或社会)推动模式下,社会各方则是道德建设的主动推动者。这里所说的社会各方,系指社会的教育系统、宗教团体、社会团体、大众传媒等。在当前的社会权力结构中,政府权力过于集中,社会力量的作用空间有限。这种现实局面也造成了人们依赖于政府界入的心理期待。从长远来看,如何把社会的事务归于社会,把社会的权力归于社会,开发社会自身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建设力,减轻社会公共事务对于政府的依赖,是道德建设的一个光明的方向。其四,修己与治人的矛盾。在政府推进的道德教育中,政府及其掌握公共权力的人员的道德水准和道德形象必然对教育对象起着直接的示范作用。其实,政府本身不是也不必是道德的化身,公共权力的运作者只是整个社会成员的一部分,他们并非是经过道德的筛选和净化而选,而且由于他们手中掌握着公共权力,还时刻存在着以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危险。可是,政府所推动的道德建设,如果连政府及其成员都缺乏道德,或者说都置其所宣扬的道德规范和道德价值于不顾,那么这种道德又有何说服力呢?

我们再从代际的角度讨论教育者角色的承担者。关心下一代、关心下一代的道德教育、教育下一代,成了老一代或年长一代的口头语。这个口头语的意义非常丰富,它既表明了一种义务,上一代(或上两代、甚至上三代,兹不细论)有教育下一代(或下两代、三代,同上)的责任,又是一种权利和资格,上一代有权利或资格来教育下一代。作为后者,在道德教育领域中表现为一种理所应当的权威话语。此一权威话语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此种权威话语的权威性从何而来?上一代为何有当然的资格来教育下一代?答案无非是源自于两个方面:道德教育以及推而广之的人文教育,和知识教育并不一样,不是下一代自身可以教育、完善的;如果下一代自身不能实现道德的自我教育,那么年长一代的社会角色使他们必然承担起教育下一代的责任。然而,道德教育和知识教育又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存在着道德或知识上的位差:先知知后知,先觉觉后觉。在知识领域,也存在着下一代成为先知先觉并来教育上一代的现象,例如在计算机和网络方面就是如此,这也是人们常讲的后育现象。位差在道德教育中,当表现为有德者教育无德者(在非贬义的意义上使用无德者一词)。但令我们仍然尴尬的是:当今的教育者与受教者之间,从代际而非单个个体(从个体角度我们无疑可以找出许多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君子)的比较来说,有这种位差吗?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中国传统社会道德的败坏,正是从当前那个已到了德高望众年龄的一代人开始的。这一结果虽是由决定一两代人道德状况的政治运动而造成的,因而不存在对个人道德责任的追究问题,但在此重要的是,年长一代或两代的人在教育下一代时,其在道德位差上有这样的资格吗?在如今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是:现在的年青人,道德素质越来越差!此话常常令我疑惑,现在年青人的道德素质再差,难道比那个人整人、人斗人、人摧残人、人不把人当人的时代的人的道德素质更差吗?相对而言,当代的年青人不过是更重视自我、强调自我选择和对个人幸福的追求而已。假设说他们在重视自我的同时而忽略了他人、强调自我选择时而忽略了社会的需要、强调个人幸福时忽略了对社会的奉献是这代青年人的道德问题的话(虽然未必如此),那么上一代人在相斗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行世理念(不妨尝试一下寻找一个不曾被利益争夺绯闻所困扰的社会团体):缺乏互信、小团体利益(帮派群体)、不合作、对个人及小团体利益的敏感及不择手段、明哲保身、虚伪等,就有助于?饩鱿乱淮说奈侍饴穑?/P>

在对当今社会道德败坏、世风沉沦的观察和反思中,我们不能不问:决定当今社会道德状况的,不正是牢牢把握着这个社会的权力和命脉的这一代吗?道德状况总体上不佳的一代来教育下一代,我们能够预期一种什么样的后果呢?当那些口口声声关心下一代并掌握社会权力的元老公民们却在怀中抱着下一代时,当那些口口声声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的道德家、教育家、公职人员,却在身体力行地实践损公肥私、的实利哲学时,并且此种态势成为一种普遍流行的社会空气时,我们这些躲在书斋里的教育者们(尚未腐败或尚未有机会腐败)又能指望学校课堂里的几节德育课能在多大程度上提升青少年的公民道德素质呢?

当前中国社会的腐败,不是一个人、一个集团的腐败,而是在长病不治之后的全民腐败。我们当然不能由此而失去道德建设的信心,否认公民道德教育的意义,相反,由此我们才可以看出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公民道德教育,是在社会以及组成成员的全面性的道德问题背景下展开的,这种教育也就必须是针对全体公民的全民教育。

四、道德权威性困境

道德的功能是通过自律与他律两个方面的结合而发挥作用的。中国传统的道德观点是以儒家中孔、孟一系的性善论作为传统主流。性善论虽以其人性本善的先天根据而为道德可能性提供了根据,并以后天经验世界里的恶为道德必要性作了论证,但由于其过分相信人性经由道德的完善一途而显得片面。在实践中,儒家以礼与法的结合作为人性修养在他律方面的补充。在当代社会,道德的自律通过培养道德情操而努力实现(这一过程并不轻松,所涉困境上文已充分论述),然而道德的他律,在一个道德松弛、舆论不张、社会无力的社会里又如何实现呢?紧接着的一个问题是,道德的权威性如何确立?道德没有权威,就如同法律上的一纸空文,毫无效力可言。

道德缘何失去了其效力性和权威性?一是道德领域还未脱离政治的干涉而成为一个公共的领域,这个领域内解决问题的权力还未交给社会。二是道德他律起作用的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机制还远不完善,在宪法所赋予的新闻自由和个人言论表达自由这些社会民主的基本要素还未在具体实践中确立和实施以前,这种机制就无法形成。以中央电视台的著名栏目焦点访谈为例,其报道的监督作用,并不在于中央电视台的收视率,换言之,并不在有多少民众知道,而在于政府高层领导人的重视。舆论监督本身并不解决问题,只有和政府权力或社会权力的结合才能发挥作用。三是就象在社会实际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然在原则和信念上理应坚持)在司法实践中是愚人才会相信的鬼话一样,在道德实践中,道德面前人人平等也不可思议。道德败坏与权力的结合,权力为败德的掩护,更使道德日益苍白。由以上三方面可以得出,道德领域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与文化子系统,但决不是一个毫无旁涉的孤岛。道德若要真正有力量,真正对社会发展起到良性推动作用,并使一个发展的社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就必须为道德建设提供一个相对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在当前经济体制改革快速发展的同时,相应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运行机制的改革,切实加强现代意义和国际公认意义上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才能使21世纪的中国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两个目标和尺度上均有所作为,也才能带来一个富裕、同时也健康、文明的社会。

结语

由道德成熟的人组成道德成熟的社会,虽然这种思维本身的正确性就可质疑。但道德不成熟的人对于社会的危害却在经验范围内似无可质疑。公民道德教育,在其可预期的后果里,可能提升公民的素质,建立起社会的伦理道德秩序,培养道德健全的公民。无论是从减少犯罪、减少道德上的无序,还是从建设一个文明的现代社会,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文明的同步协调发展而言,都将有其积极作用。同时,这也毫无疑问是全民之福。然而,从事公民道德教育工作的人也应当明白,我们在从事一项十分艰难的工作:我们在各方面条件都不成熟、不完善的情况下去试图达成对公民个人作为一个公民所应具有的道德进行教育并使之完善的目标。在上述种种困境之中,反而更加凸现公民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在面对这些困境时,解决之路并不是因噎废食中止公民道德教育,而是为公民道德教育开路,解决其内外所存在的问题。公民道德教育势在必行,不得不展开,但同时,它又是在上述困境中展开,所以这样一种公民道德教育,又不得不带有缺陷:它培养的公民,不是权利的主体,而是义务的主体,培养的结果,或许有利于国家权力机构对于公民的管理,而非公民的自我管理,亦即有利于牧民,而非民主。在道德的普遍有效性问题尚未得到社会保障的时候,公民道德教育是否会象南宋的理学一样,格君心之非的一面毫无约束力,而变成一种单纯地约束民众之学。谁能保证历史不会重演。但愿上述所忧者乃杞人忧天!

〖注释〗

辞海编辑委员会编:《辞海》(1989年版),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年12月。

《庄子·天下》

赵中建主译:《全球教育发展的历史轨迹――国际教育大会60年建议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丛书》,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年12月版,第354页。

同上,第503页。

詹万生:《认真贯彻两会精神继续深化课题研究为圆满结题而努力奋斗》,《德育信息》2000年第五期,北京,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主办,德育研究中心编辑。

李汉秋:《应该重视基本道德规范的建设》,载王殿卿主编:《东方道德研究》第四期,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0年10月版。该文发人深省地指出:我们一提就是民主与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很好,法制建设也非常好,中央的文件讲得很清楚,思想道德建设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性质和方向。这话讲得很好,但它都是把思想道德连在一块的,我觉得在我们整个精神文明建设这个大的系统工程中间,道德建设也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子系统,至少也应该跟法律并,不能光是思想道德并提。

在参加由北京东方道德研究所、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教育研究所、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主办及多家单位协办的公民与道德国际学术研讨会小组讨论中,此一概念由李道湘博士在回应我的发言时所提出,颇具创意,本文赞同这种提法并加以引用。

参见〔美〕莱茵霍尔德·尼布尔:《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蒋庆等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1月版。

【参考书目】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齐鲁书社本。

《辞海》(1989年版)公民条。

〔美〕莱茵霍尔德·尼布尔著,蒋庆等译:《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1月版。

王殿卿主编:《东方道德研究》第三辑,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1999年5月版。

王殿卿主编:《东方道德研究》第四辑,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0年10月版。

向世陵等著:《中国哲学智慧》,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版。

道德教育论文范文第6篇

从研讨会的过程来看,无论是大会的主旨演讲.还是各个专题中代表们的主题报告或发言.都激起了许多精彩的互动与热烈的讨论。

在会议闭幕式上,本领域内专业学术期刊英国《道德教育杂志》(JournalofMoralEducation)常务主编莫妮卡·泰勒(MonicaTaylor)女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总结性讲话,她对会议的顺利举办表示了祝贺,并给予了积极评价。大会最终决定,下届研讨会将移师韩国首尔国立大学举行。

全球公民及亚太民族一国家的公民身份的认同之间的矛盾、德育理论的实践转化与模式、东西方不同文化背景及转型社会中公民与人权教育的本土选择等主题.成为了与会代表们集中关注和交锋的焦点。下面仅从公民身份与本土认同、品格教育与道德发展以及公民教育与中国选择等3个主要方面,就本次研讨会中一些重要的报告及会议讨论的热点问题进行简要的概述。

(1)公民身份与本土认同。

国际公民教育领域的知名学者英国伦敦大学教育学院侯·斯塔克(HughStarkey)博士与香港教育学院李荣安(LeeWing-on)教授分别为大会作了题为《公民身份与人权教育:普遍原则的本土化应用》(CitizenshipandHttmanRightsEducation:ApplyingUniversalPrinciplestoLocalContexts)与《亚洲公民身份的反思:亚洲人的认同?》(ReflectiononAsianCitizenship:WhatareAsianandWhatareNot?)的主旨报告。斯塔克博士认为,人权是公民与道德教育以及全球化过程中正义与和平得以实现和保障的基础,这一理念破除了人权为西方专有的迷信。他提出了两种可以“本土化”的人权教育模式,并得出了教育理论包括学校教育本身都应该关注人权原则在本土语境中的应用问题与机遇的结论。

李荣安教授则从比较的角度,对东亚各国和地区的公民教育的不同的理论与实践范式,进行了深入的揭示与剖析。他主要选取了如下一些案例进行了具体的评述与分析:韩国公民身份教育语境转换中的主体观;香港与上海的全球公民身份;中国大陆地区德育中的新方法;日本公民教育中文化民族主义向政治民族主义的转型;香港政治上积极取向学生的政治社会化现象以及亚洲不同国家与地区推动公民教育的终生学习功能发展的努力。通过这些个案,他概括出了关于亚洲公民身份的基本界定与结构特征:即无论是东亚地区的“强国家”与政治体制传统、民族一国家公民教育中的文化操控、正在出现的关于公民身份与公民教育的折衷主义理念以及亚洲公民身份的流动性与不可预见性等基本趋势与本质特征,还是区域内各国或地区的不同的具体实践模式等,都对广义的公民教育的学术话语与理念的形成做出了各自的基本贡献。

(2)品格教育与道德发展。

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QueenslanUniversityofTechnology)的多利·汉考克(DorrieHancock)女士与美国佩斯大学(PaceUniversity)教育学院的王晓蕾教授等在品格教育与道德发展研究方面,为我们展示了女性学者在这一重要领域的独到洞察力与最新进展。

汉考克女士的演讲主题是《美德规划》(ThVirtuesProject)。她运用一种批判的视角对当前“风行”于世界各个多元文化中的“新”品格教育理念及其实践进行了反思。新美德规划起始于17年前的北美地区.当时的初衷主要是为了抑制来自北美社会中不断出现的各种暴力现象,及其对家庭与儿童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两年之后,这种教育理念便开始迅速传播到了其他国家。当时,前后约有20多个国家与地区开始在学校教育与课堂教学中尝试规划实施自己的美德规划或项目,教师们也明显表示出了对美德规划的兴趣与热情。时至今日,品格教育的理念已经遍及全球90多个国家的家庭、商业与社区教育规划中。广泛传播的现实说服力、多元文化特征的吸引力、草根阶层教育者对其固有的浓厚兴趣,以及学校与教师们正向的实证反馈等因素,均绝对性地压倒了本应在新美德规划实施之前就该有的理性的哲学思考与反思。汉考克女士提出,我们应该沿着著名哲学家泰勒(ChadesTaylor)教授的“解释性人文科学观”道路继续走下去,对新美德规划进行较为深刻的反思。这种反思应该从两个方面切入,其一是对于作为学校品格教育计划之美德规划的描述与解释,从历史的角度出发分析其形成的深刻根源;其二是以叙事的研究方式,在比照现实生活的基础之上,对学校美德规划的实践理论进行清楚的阐释。这两种方式的结合就有可能从多个层面,为我们描绘出新美德规划的历史意义与文化价值。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与汉考克女士相反,佩斯大学的王晓蕾鼓授则从微观的角度,为道德发展研究提供了—个新颖而独到的视角。她的演讲主题是《错误搭配手势及其在道德发展中的功能》(UsingMiamatchedHandGesturesasIndexestoPromoteMoralDevelop-merit)。她明确指出,合理地利用育语中自然产生的错误搭配手势,将为人们确定儿童的道德学习的目标与任务提供有益的帮助,而这一发现也终将“实质性”地推动儿童的道德发展。在研究中,王教授借助著名的柯尔伯格理论,按照道德两难情境中儿童道德推理能力发展的基本原理与路径,分别对处于柯尔伯格发展阶段的“前习俗”与“习俗”阶段的120名参加研究的被试儿童进行了实验与分析。她的实验表明,错误搭配手势在儿童两种道德水平的过渡期中起到了支架或桥梁作用。这一“发现”为力图提高儿童道德发展研究的理论工作者和实践中的家长与教师们提供了新的实践视角。

(3)公民教育与中国选择。

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的金生鋐教授与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的檀传宝教授等,则以大陆学者的视角为我们展示和表达了中国掌者在公民教育及其在中国语境中的本土化这一重要命题的观点与声音。

金生铉教授的演讲主题是《我们为什么需要公民教育?》。他指出,长期以来,公民教育在中国一直没有被广泛地意识到和接受,公共教育体系没有将培养拥有权利、自由与责任的理性公民作为其培养目标,公民教育的系统实践也远未实施和展开。因而,他提出了全球化时代公民教育的适切性问题。他提出公民教育的使命在于公民公共品格与品质的培养、发展和促进方面,公共教育应该按照公共精神、公民美德、公共理性与公民能力等来构建自身的目标与内容。

檀传宝教授则在其提交的《如何理解公民教育?——个中国学者基于中国背景的三点思考》的论文中指出,公民教育是—个老概念,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依据不同社会的具体实际如何理解和实施公民教育则是—个新问题。基于中国大陆的社会背景,他认为公民教育是中国社会的现实需要,中国大陆需要勇敢破除对于公民教育的政治禁忌;各国公民教育都应当具有各自社会与文化的特质,中国公民教育应当反对简单的“拿来主义”;学校公民教育应与和谐社会的公民生活建设同步,应当反对狭隘的公民教育课程理念。

新时代背景下的公民身份认同的转型、公民教育与品格教育等主题的“复兴”等,是当代西方公民与道德教育领域中的热点,同时也是西方德育理论“全球化”进程中的“主力”,而道德发展理论与美德规划的巨大影响就是其中的重要例证。客观地来看,这些理论也的确为上个世纪道德教育领域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和创造性的贡献,而对这些理论的讨论热情也一直延续到现在。但从本次大会讨论的热点与重点来看,显然这种关注不应仅仅局限于理论探讨,而应该积饭地转向教育教学的实践领域.主动地参与实践,并为具体语境与实践中出现的、与理论相冲突的现实问题出谋划策。

近些年来,亚太地区尤其是以中国为主要构成的新的经济力量的崛起,使得世界关注的目光聚集在了这一地区。当前,这种关注的范围,显然已经超越了单纯的经济领域。特别是当亚太地区独特的文化、价值观乃至政治理念等“遭遇”到以西方理念为主要特征的全球化趋势时,一些突出的新问题与矛盾就自然显现出来,如东西方对于个人价值与公共或集体价值的认识“落差”等。从这一角度出发,“亚太地区道德教育网络”(APNME)及其会议的发起与召开的价值,就不仅仅局限在向世界展示与分享亚太地区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领域的最新成果和深度进展方面。该网络与会议本身,实际上已经向我们传递了较为明确与深远的学科发展取向:即关注亚太与本土、关注东西方语境的差异特征等,必将成为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本学科发展的重点与趋势。

道德教育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论和谐社会;视野下;环境道德;教育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要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处理和调整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无疑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为此,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就需要特别重视环境道德教育。

一、环境道德教育概述

1.环境道德教育的内涵

环境道德教育是指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为推动人类社会的繁荣富强、文明进步、环境优美,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实现社会的环境公正而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全体社会成员传授环境道德知识和培养环境道德素质的活动。

环境道德教育是与人际道德教育相提并论的对待自然的态度教育,是提高环境道德素质的人格教育,是继续教育中的全民教育、终身教育,是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迈向生态文明的灵魂教育。(1)环境道德素质是当代人必备的重要素质。传统的伦理知识和道德教育是一种人际道德教育,这种教育只能相通相融于社会交往行为中,无法提供人类的福利和生存所需要的新的思维模式,即无法贯彻于自然交往实践中。换言之,我们所倡导的“真”、“善”、“美”的统一与“人的全面发展”不但应涵盖人际道德还应包容环境道德,二者兼具才是完全的[1]。(2)环境道德教育是面向全社会、开放式的教育,它以全社会成员为对象,旨在提高其环境道德素养,也只有全社会成员对环境道德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并身体力行,才有全社会环境道德水平的提高,这对于建设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是至关重要的。(3)环境道德教育是贯穿生命始终的终身教育。终身教育的提出结束了那种把教育阈限于学校的狭隘看法,它强调教育的整体性,面向全体人民,把一切具有教育功能的机构联系起来;它强调持续性,要求贯穿一生的整个过程,要求一生都能享受职业培训、社会文化培训等进修和丰富知识的各种教育机会[2]。

2.环境道德教育的目标

通过环境道德教育,弘扬环境伦理思想,促使人们养成生态意识和生态人格并达到“天人合一”的道德境界,最终达到生态的、经济的、社会的可持续性。

生态意识本质上是随当代环境问题而诞生并随当代环境运动而传播的一种反映着新的价值观的社会思潮,主要涉及对大自然价值的认识以及对与自然有关人类行为的价值的认识[3]。它是反映当代人成熟与否的重要思维方式。生态人格是一种新型人格,它主要指具备环境伦理学所反映的价值观的一种人格样态,它涉及到对所有生命形态的价值的哲学认识,涉及到对人与其生命形态之间的关系乃至与自然界之间关系的哲学认识,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环境关系的哲学认识。“天人合一”不仅是一种人与自然的和谐状态,而且是一种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最高道德境界。它的“合理内核”及其生态伦理价值表现在:“天”与“人”合而为一,肯定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高扬宇宙生命统一论;“天道”与“人道”合一,坚持自然规律与道德法则的内在统一;“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提倡尊重生命价值,兼爱宇宙万物;“辅相天地之宜”,把尊重自然规律,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作为最高的道德旨趣和人生理念[4]。

二、环境道德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的伦理举措

1.环境伦理道德彰显了科学发展观的人文精神。从深层次上看,环境问题的实质是环境道德问题,是人的价值取向和伦理道德问题,是人类对自己生活方式的选择问题。《环境伦理汉城宣言》指出:“我们必须认识到:现在的全球环境危机,是由于我们的贪婪、过度的利己主义以及认为科学技术可以解决一切的盲目自满造成的,换一句话,是我们的价值体系导致了这一场危机,如果我们再不对我们的价值观和信仰进行反思,其结果将是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恶化,甚至最终导致全球生命支持系统的崩溃。”环境道德教育要求我们重新定位人与自然的关系,把正确认识与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人类道德的基本要求,遵循以道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观为基础的伦理价值观,有效地计划自己的活动和控制自身的行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和共同发展。

2.环境道德教育所倡导的生态伦理观与和谐社会所要求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存在价值上的一致性。现代生态伦理观以尊重和保持生态环境为宗旨,以未来人类继续展为着眼点,强调人的自觉和自律,强调人与自然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存共融。环境生态伦理价值观是一种崭新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以“和谐”为核心的。它追求的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又强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同人与人关系的和谐是互为中介,相辅相成的;从发展趋势看,人与自然的和谐必须建立在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原则之上。这一价值观蕴涵于和谐社会的理念中,并且是这一理念的伦理根据和基础。

3.现代环境道德观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目标上是一致的。我们党明确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保持生态系统的良好,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并进一步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也是一种新的环境道德观和社会价值观,强调通过人与自然的和谐来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它要求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环境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建立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关系,构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可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既是建设和谐社会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环境伦理道德的核心内容。

三、实施环境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

1.学校教育是环境道德教育的主要途径

学校作为环境道德教育的主阵地,对于提升环境道德品质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环境道德教育要从青少年抓起。在学校德育中,一定要注重学生环境道德的培养,使其具备良好的环境道德素质。长期以来学校的道德教育主要强调的是调节和规范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忽视了调节和规范人与自然,包括人与其他生命体之间的关系的教育内容。其次,学校环境道德教育要针对不同时期的学生确立具体的教育目标,同时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以学生发展为本,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英国环境教育顾问约翰贝尼斯曾说:“环境教育的一个关键部分是在环境中进行教育,老师们发现,这是环境教育中最有吸引力和最成功的方面之一。”因此,加强环境道德教育并将其纳入学校德育当中,应成为当前学校德育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2.现代企业需要增强环境道德意识

企业在现代经济生活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不能忽视自己的道德责任。“没有道德的交易是一种社会罪恶。”[5]任何企业的活动和行为,都要确立环境道德的标准,接受环境道德的约束和限制。正如弗兰克纳所指出的:“在任何有效的选择中,一个行为是正当,当且仅当它或是它的指导准则能够促成或趋向促成的善至少超过恶;反之则不是正当的。在任何有效的选择中,一个行为是应该去做的,当且仅当它或是它的指导员则能够促成或趋向促成的善最大限度地超过恶。”按照这一原则,如果企业利益的获得是建立在给社会和他人带来更大的环境损害的基础上,这种行为显然是不正当的。也就是说,当一个企业在谋取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其牟利行为不是以生态环境的破坏为代价的,这才是道德的。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对现代企业的基本要求。

3.开展全民环境道德教育

“人们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自然生态环境,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社会公德问题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需要人们尽快形成一种科学的道德环境意识。”[6]环境道德教育的目标是动员全体民众来关心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这一目标包含着参与和实践的要求。为使环境道德教育能够长期、有效地进行,应从人的生活经验和身边的生活环境出发,通过建设生态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环境德育实践活动,通过亲身体验、现实参与来激发人们对美好环境的渴求和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深恶痛绝,变“要我做”为“我要做”。“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经费投入和工作安排上加大面向全社会宣传、普及、推广等软环境建设的力度”[7],增强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树立起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道德观,并最终转化为自觉的行动。

四、结语

和谐社会作为人类永恒的生命主题和价值追求,是一种信仰,是一种理论,是一种文化,是一种实践。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环境伦理价值在社会层面的直接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进行环境道德教育的载体,环境道德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伦理举措和道德支撑。我们要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参考文献

[1]曾建平.环境道德教育研究论纲[J].吉首大学学报,2003,(6).

[2]S-拉塞克,G-维迪努.从现在到2000年教育内容发展的全球展望[M].马胜利,等,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3]徐嵩龄.环境论理学进展:评论与阐释[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4]王正平.环境哲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5][德]赫尔穆特-施密特.全球化与道德重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15.

道德教育论文范文第8篇

这是一种‘以心育心,以德育德,以心育德,以德育心’的教育过程,其目的就是要促进和实现人的人格现代化。两者结合的基本思路是:以道德教育为导向,以心理教育为基础,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笔者认为,心理-道德教育是以人的发展为核心,以个体心理机能的优化为基础,以个体的道德成长为宗旨,运用合适的教育和引导手段,促进个体综合素质发展的教育。

二、中学构建“心理-道德教育”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1.中学建构“心理-道德教育”模式的合理性所谓“心理-道德教育”模式,即把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进行有机整合,以心育德、以德促心,促进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一种新型的德育理念,这是更完整的心灵教育,能更好地提升人的精神世界,更有效地形成和谐、健全的人格。从历史的角度看,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教育之间原本就存在一定的渊源。中国传统哲学认为“心”即“性”,把心理等同于人品。中国传统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之一就是关于怎样做人,其实质蕴涵着人格和良好行为的培养。当然,这也是现代心理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此外,中国传统的心理修养方式——内省,就是把心灵与品性修养结合在一起,依据内心具有的自觉性来把握、扩展和提升自己。可见,心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历史同源。心理教育重在育心,提高人的心理素质;思想道德教育重在育德,提高人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二者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相得益彰。

2.中学构建“心理-道德教育”模式对中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必要性首先,心理-道德教育模式是提高中学生思想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的必要手段,是培养健康合格的、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的需要。高中生作为未来社会发展的希望,必须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拥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其次,心理-道德教育模式是增强德育有效性和针对性的需要,能保证德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传统的德育过程中,往往是说教多于启发,指责多于疏导,教师将固有的规范灌输给学生,使学生被动接受。心理-道德教育要求教师应在平等、理解、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开展德育工作,这样,学生就会减少了许多的思想顾虑,敢于敞开心扉,主动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成为一个完整的人。最后,心理-道德教育模式给心育的发展提供了强劲的活力,能更好地服务于中学生的心理健康和人格完善。

三、中学建构“心理-道德教育”模式的几点探讨

思想道德素质培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建构“心理-道德教育”模式,让心理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协同发展,发挥各自的优势,促进中学生全面发展,是提高中学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要途径。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思考。

1.构建校长直接领导下的“心理-道德教育”工作体制,全员参与,共同营造心育、道德教育一体化的协同发展环境一是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保障体系。以学校高层为领导、全体教师为主力军的工作队伍是构建“心理-道德教育”模式,实现德育、心育一体化的主要保障。以班级为单位、全体教师为实施者,充分有效地把德育和心育结合到一起,不断提高教师的德育、心育水平。二是培训和加强各科教师的德育、心育能力。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校内外的有关培训,提高各科教师的心理-道德教育的理论及实践能力,促进教师提升道德品行和心理素质,以更好地促进学生的道德发展和心理发展。

2.创建以课堂教学为主要阵地的“心理-道德教育”平台要重视把“心理-道德教育”渗透到各个学科中去,以随时随地对学生进行德育、心育一体化教育。学科教学中的德育和心育的渗透,主要是积极推行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方法,将知识的传授融进“人”的思想教育,激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让学生亲身感受知识中涵盖的人生哲理,培养出创新思维的习惯和索取新知识的强烈欲望。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各学科的教学内容既要联系当今学生普遍存在的思想问题,又要结合自己身边学生的思想偏差,设计出与之相应的富有趣味性的教学方法。例如,语文教学中“心理-道德教育”的渗透,是通过教学引导学生掌握不同的历史时期的文学特征,通过优秀的古典诗词歌赋的讲授和对现代、当代优秀文学作品的鉴赏,配合开展讲故事、朗读、演讲等各种活动,让学生产生心灵感悟,提高学生的欣赏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学生的高尚理想和道德情操。如在古代文学作品中学习杰出人物的进步思想,像北宋范仲淹,身为封建统治阶级官员,仍然坚持他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道德思想境界及独立的人格。在语文的字、词、句、篇的讲解中,通过声情并茂的朗读,对学生的审美情感的培养,对学生的心灵境界的提升无疑起着真正的潜移默化的作用。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体育、美术等学科的教学中都有一些显性或隐性的可作为心理-道德教育的内容,应得到教师的重视。

3.在学校的课外活动课、班团队活动中实现“心理-道德教育”的渗透学校可组织开展课外活动,通过体育锻炼、文体活动、科技活动、各种兴趣小组活动渗透心理-道德教育的内容,培养学生兴趣,开发学生智力,探索学生潜能,发挥学生特长,让学生充分认识自我,树立信心,再把正能量迁移到学习上,逐步跃上成功之道。例如,笔者所在学校开展的“体育俱乐部”“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舞动青春”“合唱与指挥”“形体训练”“我为影狂”等活动培养了学生的兴趣,发挥了学生的特长,提升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生抵御挫折的能力,是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的有效途径。此外,在“心理-道德教育”思想引导之下,学校组织开展特色化的班队活动“心理班会课”。这是一种将心理辅导课与班会课相结合的探索,即利用班会的形式,融入心理辅导课的理念,以培养学生的良好道德品行和健康心理为主要目的,让学生通过主体活动得到有关的体验和领悟,端正自己的心态和品行,全面、健康地成长。与传统德育班会课相比较,心理班会课有以下特点。

(1)挖掘传统德育目标下学生相关的心理品质,在完善学生人格的基础上实现道德目标。

(2)从形式上看,更注重活动性、体悟性。心理班会课以活动为载体,通过活动体验来促进学生感悟与发展,让每一个学生都有表现的舞台。在此过程中,可以有选择性地将心理辅导课的形式应用于其中,如热身活动、情景体验、角色扮演、讨论分析、心理自述等。

(3)从参与角度看,心理班会课与传统的班会形式一样,教师主导,学生主体。但又有其不同,教师需要更多参与到活动中来,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师生之间的平等关系更易于创造出无拘无束、相互交流的氛围,形成师生、生生之间最佳的“心理场”。

4.心理健康教育要渗透到教师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过程中在德育过程中,教育者除了应用德育的常规方法,如说服教育、榜样示范、实践锻炼、自我教育等外,更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中已广泛使用的心理测试和心理咨询引入到思想道德教育中来。因为在思想道德教育过程中运用谈话、沟通和心理测验的方法,一方面有助于教师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气质类型、性格特征和能力特点,使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更符合学生实际;另一方面,可以使学生在宽松的环境中敞开心扉,获得平等交流的机会,思想道德教育的效果也会事半功倍。

道德教育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助人能力/道德教育/道德教育边界/教育的道德属性

助人是一种美德,也是对人的能力的一种考验。在生活中,我们总会碰到这样那样需要帮助的人:一个小女孩在路边乞讨、一个男孩在水里呼救、一群受灾的农民衣食无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我们想帮助他们,想赶走他们的痛苦,增进他们的快乐,可是,我们有足够的能力吗?在教育中,我们教导学生要乐于助人,看到他人有困难时要有主动帮助的良好意愿,做一个对社会和他人有益的人,然而,我们的学生是否具备足够的能力呢?

一、助人需要哪些能力

助人是需要能力的,助人者要在主动活动中将自己的知识、智慧、能量传递给受助者。但帮助他人需要哪些能力,则是由助人活动所处的具体情境决定的。帮助他人的前提,是他人正处于某种困难状态;帮助他人的方式,是由他人的特定困难所决定的;帮助他人所需要的能力,又依据所选择的帮助他人的方式而确定。困难情境不同,困难类型不同,助人方式不同,助人者所需要的能力也因而各异。

笔者尝试设计几种帮助他人的情境,据此对“助人需要哪些能力”展开分析。

情境一:

一个小男孩穿着破烂的衣服来民生家讨饭。民生拿给他一个馒头,小男孩高兴地走了。

情境二:

隔壁的孤儿生活无依无靠,民生决心解决他长期的温饱问题,可是田里的收成现在只够自己糊口。于是,民生更加勤奋地种田,顺应气候调整种植结构,每天起早贪黑地干活,终于提高了收成,可以抚养这个孤儿了。

情境三:

民生知道镇上穷人很多,而如果能够改善大片荒地的土质,这些人的生活就不成问题了。于是,民生潜心研究土壤改良的技术,反复试验,终于成功了。镇上的穷人都因此而解决了基本的生活问题。

情境四:

民生希望将研究成果推广到其他地区,帮助更多的穷人,但遭到人们的怀疑以及一些机构的阻挠。于是,民生一方面扩大对成果的宣传,另一方面求助于地方政府,终于得到地方政府的认可,新技术可以广泛应用了。

在这四个情境中,主人公民生(化名)进行的社会活动都可以归属为助人活动,但不同情境中的活动有着显著的差别。情境一中,为帮助解决一个小男孩(受助者)的一顿晚饭(需助困境),施助者民生发出的施助行为是赠送一个馒头,这一行为对施助者的能力要求是很低的,只要主人公具有起码的思想能力(能够记得馒头放在什么地方)和行动能力(能够取出馒头、走到小孩面前),他就能完成这一助人活动。情境二中,为帮助解决一个孤儿(受助者)的长期温饱问题(需助困境),施助者民生发出的施助活动是提高自家收入,向孤儿提供长期抚养。这一活动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包含了长时间的努力,并且施助活动对施助者的能力要求大大提高——施助者必须具备健康的体魄,以胜任繁重的农业劳动;丰富的天文学、地理学、化学等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知识,以提高农业产值;懂得如何操作现代化农业机械;善于量入为出,协调家庭的各方面开支。施助者只有具备这些能力,才有可能真正完成这一助人活动。情境三和情境四的难度依次递增。情境三中,为解决镇上许多穷人(受助者)的温饱问题(需助困境),民生采取的施助行为是通过研究改善土质,提高全镇农业产值。施助活动对施助者的能力要求在第二种情境基础之外,增加了“系统全面的化学、生物学等农业相关知识”和“胜任农业实验研究的能力”。情境四中,为解决各地穷人(受助者)的温饱问题(需助困境),民生采取的施助行为是通过宣传与游说,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各地农业产值。施助者不仅要懂得技术开发,而且要能够与人沟通,通过社会交往争取别人对自己的支持。笔者将这四种情境表解如下,见表1。

如果我们将这四种情境看作众多助人情境的代表,我们就会发现:助人是需要能力的,并且在很多情况下,施助行为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需要长期努力的;助人不是简单的机械活动,而是要求施助者具备相应的(在很多情况下是相当发达的)知识、智慧与能力的复杂活动。

二、道德教育的边界何在

学会关心,乐于助人,一直以来是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而当我们考察了助人的能力要求之后,一个长期以来被忽视的深层问题就浮现出来:助人是需要能力的,道德教育是否应该关注学生助人能力的培养?

在教育中,家长、教师习惯于培养儿童的助人意愿,而忽视助人能力的培养。似乎只要有了良好意愿,就一定能取得良好效果;或者,只要有了良好意愿,不管施助行为是否成功,都是值得提倡的好事。然而,事实上,仅有助人意愿而没有相应能力,不但于事无补,而且可能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伤害,如,不懂得救火知识的儿童跑去帮忙救火可能会使自己葬身火海;对机械操作一知半解的好心人的指点可能会导致生产事故,“好心干坏事”、帮倒忙的事情是很多的,而且绝大多数与施助者的能力不足密切相关。

阻碍教育者认识到助人需要能力这一问题的直接原因,是教育中将所倡导的助人限定在较低层次,对人的能力要求很低。我们教导学生把食物分给同学,把文具借给同学,把公交车上的座位让给老人,在这种捐赠之类的助人活动中,助人只是举手之劳,态度决定一切,只要有良好意愿,就能帮助他人脱离困境。当前社会中所提倡的助人大多也属于此类:捐资助学,捐助灾区,把宝贵的评优指标、住房指标让给更需要的人。尽管这些活动都意味着施助者自身利益的削减,但这些资源都在自己掌握之中,转让其中的一部分并不需要多少体力、智力和能力。当我们将视野扩展到社会中纷繁复杂的生活困境与助人情境时,我们就会知道助人所需要的绝对不仅仅是良好意愿:让一个位子给老人是容易的,而想使所有乘坐公共汽车的人都有座位坐,就足够交通局长用尽毕生的精力,而且不仅仅是交通局长的事;抢救落水儿童对专业救生员来说是容易的,但一般人必须要有熟练的游泳技能和充沛的体力才能胜任。

认识到助人的丰富与多样,承认助人行为对施助者的能力要求,道德教育就必然要面对一种边界的选择。在我国传统的教育思路中,道德教育与学科教学是截然分离的:人们将道德教育的职责限定为将社会所认可的道德规范、道德准则和道德理想传递给学生,由此,学校道德教育工作仅关注学生的思想倾向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亲社会意愿,而不关注学生的能力、智慧发展;培养多方面能力,则被视为学科教学的责任,与道德教育无关。然而,能力的发展恰恰是与道德成长不可分割的。既然承认助人是需要能力的,我们就不能在课堂上空洞地片面地强调关心他人的良好意愿,也不能在教育安排上将意愿培养与能力培养割裂开来——设想用每周两节课来培养良好意愿,用其余的课时来培养各方面能力,也是一种不合理的设计,因为这样就将德育课教师置于一种空洞说教的尴尬境地。

助人是需要能力的,其他德目如负责任、诚实、守信、勇敢等也是如此。既然这样,道德品质培养与能力、素质培养就融合为一而非彼此独立了,道德教育相对于学科教学的独立边界也必然要消解。学校教育因而成为道德教育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的整体:学校教育要把儿童培养成为一个对社会和他人有益的人,这个有益的人不仅要有良好意愿,而且要有实际的服务社会与他人的能力,由此,学校教育就要培养儿童的良好意愿与多方面能力,意愿是亲社会的、服务社会的意愿,能力是亲社会的、服务社会的能力,意愿培养与能力培养在学校教育的全部时空中

都同时在场,教育因而成为德(品德)、智(智慧与知识、活动能力)、体(良好体质)和谐发展的过程。

三、道德教育与教育的道德属性

如果取消了道德教育与学科教学的边界,那么,我们如何理解道德教育呢?道德教育是否因此而受到忽视,青少年的道德修养会不会因此而大幅度下滑?要全面理解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进一步讨论道德教育的本质。

首先,道德教育本来就不是学校教育的独立部分。尽管在学校中“德育工作”的提法相当通行,但教育学研究向来不支持这种将德育单列的做法,因为:(1)在学校教育的全部时空中,学生的道德成长都在进行;(2)学校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构成学生道德成长的环境,都对学生道德成长发生影响。因而,在研究者所提示的道德教育设计中,道德教育已然挣脱了传统的边界,转而与学科教学和学校生活融为一体。

其二,生活德育论对道德教育的理解仍然仅考虑学生的意愿培养,而未考虑学生的能力培养,因而是不全面的。生活德育论作为新世纪道德教育理论的代表,突破了传统德育论的边界,将道德教育考察推展至整个学校生活。研究者具体分析了学校中的人际关系、时间安排、空间组织,要求学校教育的全部过程体现尊重、平等、关心等原则。然而,生活德育研究者并没有很好地考虑道德行为与个体能力的关系,在论述中也仅关注了教师、学生对规则的遵守,而未考虑合乎道德的行为(如助人)对个体能力的要求。因而,在生活德育的论述中,道德教育目的与学科教学目的被视为教育的不同目的或教育目的的不同领域,道德教育仍然是狭隘的。

其三,道德教育的实质是教育的道德属性。如果我们不再将道德教育的范围限定于遵守道德规范,而是考虑到合乎道德的行为对个体的全面要求,就应该承认道德教育的实质涉及学校教育的定位和根本属性。在一个和谐的社会中,学校教育承担着为社会发展培育新人的使命,教育的目的是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对社会发展有益的人,即青少年要有发达的亲社会情感和全面的社会行动能力,能够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积极角色,推动社会发展。这种教育目的其实也可以被看作为一种道德教育的目的:学生不仅要有关心他人和帮助他人的良好意愿,而且要有相应的知识、智慧、行动能力以及健康体质。基于良好意愿培养与社会行动能力培养相统一的新思路,学校教育在总体上应该成为一种合乎道德的教育,一种培养真正合乎道德要求、能够推动社会进步的人的教育。而在这种道德的教育体系中,学生将发展和谐的道德意愿与社会行动能力,具有一种更全面的道德人格。认为“取消道德教育的独立性会带来道德修养的滑坡”的担忧大可不必。

【参考文献】

[1][美]杜威著,赵祥麟等译:《学校与社会·明日之学校》,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道德教育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青少年;性道德;养成教育

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青少年早恋、流产、堕胎、性犯罪等现象与以往相比明显增多,已成为全球性的社会问题。不光给青少年自身的身心发展带来很大危害,对于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以及社会的安定、和谐、发展都埋下隐患。产生这种社会问题的原因很多,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情况也不尽相同,但性道德养成方面的教育缺失或不足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针对我国目前青少年性道德的现状,试图对青少年性道德养成教育过程中的某些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当今青少年性道德养成教育工作有所帮助。

一、青少年性道德养成教育刻不容缓

(一)性道德养成教育是保证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当今社会由于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青少年的营养状况比以前大大改善,再加上外界环境的不良信息的刺激,导致青少年发育提前。据有关专家测定,当代青少年生理发育普遍提前,提早进入了青春期。据有关资料显示,男孩初次遗精的年龄比l960年提早了2年左右。而上海l964年l2—13岁的女孩,出现月经初潮的占15%,l985年已达57.9%,15岁女孩已达96.95%。笔者于2004年对徐州某一私立中学初一女生作了调查,女孩的月经初潮平均年龄是13.1岁。与此同时,青少年的性心理尤其是性道德发展却严重滞后于生理发展。青少年对与性相关的责任、义务等没有清楚的认识。往往对生理上的变化更多是好奇,在这种好奇心的驱使下,再加上本来这个年龄就缺乏自制力等原因,容易做出一些超出他们年龄应当做的事情。因此,对青少年进行性心理特别是性道德教育,对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二)性道德养成教育是填充性道德领域真空状态的需要。近年来,商品经济的飞速发展,在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人们的道德滑坡,特别是人们关于性方面的道德滑坡,这种现象在青少年中更是明显。造成这种滑坡的原因很多,其中社会公认的性价值标准多元化、实际上缺失化,即所谓的“性道德真空”是其主要原因。在传统经济社会,经济形式是以家庭或家族为单位的。适应这种需要,传统的道德规范尤其是性道德规范也是为这种家族经济服务的。它不光得到社会普遍认可、接受,社会还赋予其政治和法律的意义。而商品经济条件下,以家庭为依附关系的经济形式已不复存在,因此传统性道德规范也就自然丧失了其政治和法律的后盾,并且正变得日益不适合社会需要。再加上以往我们对传统道德规范打击、排斥过于强烈,近年来又受西方20世纪六七十年代性解放、性自由观念的影响等原因,导致人们特别是青少年性道德标准多元化以至缺失化。传统性道德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而适应新形势的新的性道德标准又尚未确立,使得目前在性道德领域出现了混乱或多元化状态,即所谓“性道德真空”。而一个健全的社会是需要一种主流价值规范的,因此对青少年进行性道德教育,对于建构一个适应新时期要求的性道德规范体系有重要意义。

(三)性道德养成教育是保证社会安定、和谐的需要。近几年我国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我国每年刑事案件几百万起,其中青少年犯罪就占了大约50%。一项调查表明:从14岁开始犯罪人数逐渐增加,l5—18岁是犯罪的高峰,约占犯罪青少年总人数的69.7%,而其中涉及性犯罪占了很大的比重。况且,伴随性犯罪、婚前、未成年人等问题而来的还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计划生育和国民素质问题,性疾病的传播与控制、婚姻家庭等诸多问题。其中AIDS的威胁是全世界都关注的问题。据WHO报告,绝大多数AIDS病人及感染者处在l8—45岁年龄段。l998年世界新感染HIV人数为580万,其中l5—24岁的青少年占一半。截至l998年6月,全球3400万感染者中50%以上是青少年。我国云南省宏州民族医学院对皮肤科门诊病人为期4年半的血清抗HIV检查,8例阳性病人全部是18—25岁的青少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道德素质状况直接决定我国未来的国民素质和在世界民族之林的地位。因此,青少年的性道德教育是关系社会安定、和谐的一件大事。

二、青少年性道德养成教育的内容

(一)加强个人道德修养,塑造理想人格。所谓性道德,即是人们关于性方面的道德,它的高低是由人们的道德水平决定的。因此,性道德养成教育的根本是加强青少年的个人的道德修养,塑造理想人格,即“修身”。而传统性教育仅仅局限于性知识的教育,涉及性心理和性道德的很少。西方对青少年性教育的经验和教训可以给我们提供借鉴。西方社会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性革命”思潮的影响,青少年早恋、婚前、性犯罪、少女流产等问题相当严重,他们针对这种现象向青少年传授性知识,希望消除他们对于性的神秘感。事实证明,这种生理性的性教育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的性问题。因此,他们吸取教训,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主要加强性道德教育,这被认为是治本之举。事实也证明的确如此:据美国《新闻周刊》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发表的一项民意调查指出,认为发生婚外是羞耻的占62%;而根据芝加哥大学于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性调查,对婚外,美国人多视为例外,而不是常态,有75%的丈夫和85%的妻子都说他们从未有过婚外。中国儒家文化历来提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认为“修身”是个人立身处世乃至“治国平天下”的基础。时代虽然不同了,“修身”的内容特别是关于性方面的内容可能有许多不同,但是其中对于性的理性认识是不会变的。人与动物的性的不同之处在于人对于性是有理性的,它不光是男女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它还具有社会性和伦理性,它是与责任、义务、荣辱等联系在一起的。因此,青少年在性问题上,应保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严守道德规范,正确认识由于性而带来的伦理责任与义务。在遇到外界不良刺激的时候,能够用理性去分析外界的诱惑,使内心无邪念而归于善。能够做到自尊自爱,坚守,自觉维护个人的尊严和家庭的稳定。

(二)树立正确的爱情现、婚姻观。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和婚姻观也是当前青少年性道德养成教育的题中之义。伴随性自由观念而来的就是青少年对于爱情观和婚姻观的错误认识,他们视爱情和婚姻为儿戏。现在青少年早恋现象非常严重。北京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32.8%的学生认为高二以后没有异性朋友会被同学瞧不起,另据广州市穗港澳青少年研究所最近对广州市青少年的婚恋状况的调查数据表明,在中学时期就谈恋爱的就占19.5%,其中15岁及以下就恋爱的竞有3.7%。有31.1%的学生不仅认为“性解放”、“性自由”是“现代文明的标志、完全可以接受”,而且认为“这是人类爱情发展的必然结果”

,有21.9%的学生认为婚前是“可以理解的”,55.9%的学生认为婚前“只要相爱,毋须指责”,甚至有5%的学生认为“只要两人愿意、没有爱情也行”。很显然,这些青少年对于爱情和婚姻没有清醒和正确的认识,因此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和婚姻观至关重要。所谓爱情,是指一定社会经济文化状态下,两性间以共同的生活理想为基础,以平等地互爱和自愿承担相应义务为前提,以渴求结成终身伴侣为目的,而按一定道德标准自主地结成的一种具有排他性和持久性的特殊社会关系。“’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爱情并非两个人的私事,它是以一定的责任、义务为前提的,以婚姻和组织家庭为目的,是受一定标准约束和规范的,是一种社会性的关系。有了爱情不意味着就可以有性的行为,必须等到缔结婚姻之后。在缔结婚姻之前,男女双方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感情,对自己和对方负责。就像列宁所说的:“克己自律不是奴隶主义,即使在恋爱上也必须克己自律。”而婚姻是指两性基于当时社会制度或风俗公认的结合而形成的夫妻关系“婚姻是家庭的基础,而爱情又是婚姻的基础。因此,婚姻家庭道德的第一个要求便是“当事人双方的相互爱慕应当高于其他一切”(《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75页)。其次,婚姻应当有公证,在我国目前的合法缔结婚姻的方式就是到民政部门正式登记结婚,其他婚姻形式不承认。再次,夫妻双方必须忠实于婚姻,自觉维护和增殖夫妻双方的爱情,一切婚外情、婚外恋都是违背这一要求的。最后,坚决捍卫一夫一妻制,反对任何形式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理论和事实都已证明一夫一妻不光适应现在的社会,它也必定是未来社会的婚姻模式。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它必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就像它过去那样……我们可以推想:它还能更加完善,直到达到两性间的平等为止。如果由于文明将继续进步,一夫一妻制家庭在遥远的将来不再能符合社会需要的话,那就不可能预言它的后继者将具有什么样的性质了。”

(三)弘扬符合时代要求的新观。中国传统社会也提倡和弘扬观念,但那只是片面针对女性的,实质是钳制女性婚姻自由的思想枷锁。女性丝毫没有追求爱情和婚姻自由的权利,她们的婚姻实质是包办买卖的婚姻。传统观显然早已不适应现实社会的需要,应该建构一种新的适合时代要求的观。它不光针对女性,同样适用于男性。观在当今社会非但没有过时,反而在当今这个婚前日益增多和少女怀孕、不安全流产事件的频发,性病、爱滋病肆虐的时代尤其重要。新观对于青少年来说,主要要求他们严肃对待和珍惜自己的童贞。童贞是指不滥用不成熟的感情,维护自己的尊严,保持身心的纯洁。苏霍姆林斯基在给女儿的一封信中这样写道:“那些追求,而且在思想上也不想成为真正男子汉的小伙子是无知的,随意在不负责任的感情的海浪中嬉戏的姑娘也是无知的。”童贞对于每个人,尤其是青少年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不光能使他们保持良知与身体的纯洁性,保持情感与心理的完美性,还能使他们有发展人格和学业的充分空间。保持性纯洁更能给人以健康,这是人类以生命的代价换来的经验。就连曾经倡导性自由的美国,也掀起了大规模的性纯洁教育活动(又称禁欲教育)。

三、青少年性道德养成教育的途径

最终代表人类进步和文明高度发达的不是原子弹和经济指数而是道德指数。青少年是未来的主人,因此青少年性道德养成教育是关系未来社会能否安定、和谐的大事,因此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国家多方形成合力,共同完成。

(一)学校层面。学校是青少年性道德养成教育的主阵地,因为学校的任务不光是教书,更应该是育人。学校在青少年性道德教育方面应努力做到:首先,应构建青少年性道德教育的课程体系。应把性道德教育纳入德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卫生保健教育及法制教育的课程体系,逐渐完善课程的内容和评价标准。学校应从战略上重视青少年的性道德养成教育,配备专业的、优秀的教师担任该课程的教学,并把该课的考核标准作为青少年平时道德测评和评优的重要依据。其次,在性道德养成教育的过程中,还应注重方法。应灵活采用多种方法,如教师可以利用班会、辩论会、讨论会等形式组织学生一起讨论,以达到集体教育的效果。由于在讨论的过程中,学生真正参与进去,亲身体会,况且最终的讨论结果是绝大多数同学的意见,具有权威性,因此,往往效果较好。对于个别有早恋倾向的学生,教师应找其谈心,做好心灵疏导工作,一定要尊重学生的自尊心,替学生保密。再次,在性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应注重分层教育。青少年的年龄段一般认为是13—25岁,这其中既有未成年人又有成年青年,因此针对不同年龄段进行分层教育是很必要的。如对小学高年级男女生进行互尊互爱的教育;对初中生在性生理、心理知识教育的基础上,进行自尊自爱、自我保护、珍视童贞的教育;对高中生进行性道德、性法制教育;对大学生进行爱情观、婚姻家庭观、价值观、审美观等教育。

(二)家庭层面。家庭的性道德养成教育也不容忽视,毕竟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面对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不应对性教育问题避而不谈。在主动给孩子讲授性生理知识的同时,应当主要给孩子灌输性道德观念。应给孩子讲自己年轻时遇到的性的困惑,帮助孩子走出疑团。还应给孩子讲授正确处理男女两性问题的道德规范和原则。应主动关心、体贴孩子,及时发现孩子在性方面的问题和困惑,及时和老师沟通,配合老师共同解决好孩子的问题。同时,家长平时要注重自己的言传身教,在爱情、婚姻方面要忠贞,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并且努力给孩子营造一种快乐、和谐的家庭氛围。

(三)社会层面。当今青少年性问题如此严重的很大的一个原因是社会不良传媒信息的影响,因此,社会为青少年性道德养成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至关重要。首先,应对大众传媒市场加强整顿和指导,使它成为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观的阵地。善于利用大众传媒的多种形式向社会特别是青少年群体提供有益的信息。坚决抵制和屏蔽不良信息,帮助青少年形成正确的性道德观念。其次,社会还应培育和营造一个健康、积极的舆论氛围,对于社会上流行的不良以及危害青少年身心和道德健康发展的人和事进行监督和谴责。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一个成熟的社会是需要一种成熟的社会舆论的。

道德教育论文范文第11篇

职业道德是人们从事某种特定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总和。职业道德来源于职业实践,会计行业自然也是如此。会计职业道德的形成取决于会计职业的产生,它是会计人员在长期的职业活动中逐渐形成和总结出来的,但由于社会环境的不同,工作体制的差异,会计职业道德在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也有不同的要求。比如1980年7月,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道德委员会拟订会计的职业道德标准为:正直、客观、独立、保密、技术标准、业务能力和道德自律等七个方面。1983年6月,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则确定会计的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包括:正直、客观、独立、遵从、保密、揭露相关性、职业的胜任能力。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前,人们在五千年传统文化的影响下,认为“立信”是会计之本,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的职业道德内容越来越具体化。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提高技能、搞好服务是我国新时期会计行业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因此,高职教师在进行会计专业的职业道德应注意:

(1)加强职业基本教育。这是对会计人员从业前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教育,它包括敬业、爱业、乐业、勤业、精业教育,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核心,发自内心的认识到工作价值,热爱本职工作,才能不受“主观意识”所左右,不受长官的影响,客观公正,坚持原则。

(2)加强服务宗旨教育。会计人员的服务对象是人民,而不是企事业单位里的强权,所以一定要端正其为人民服务的态度,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加强职业精神教育。会计人员在工作中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偏不倚,实事求是的反映会计主体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流动资金去向。这不仅关系到主体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否顺利进行,也关系到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会计人员肩负特殊的使命,其行为关系重大,所以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精神教育也非常重要。包括如实反映情况,不弄虚作假、隐瞒谎报,坚守原则,严谨细致,忠于职业,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等职业精神的培养。

(4)加强遵纪守法教育。会计人员每天都和钱、物打交道,面对的诱惑大,更应该强化遵纪守法意识。遵纪守法教育应从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工作实际出发,加强对学生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强化其反腐倡廉的思想,重视对学生抵制诱惑、遇事沉稳、宠辱不惊的心理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可分为三个目标:掌握基本的道德原则,让学生了解目前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培养学生对会计职业道德问题与现实工作实际中产生的冲突之间形成正确的判断力;培养学生能够正确解决职业道德与现实之间冲突的能力,激发学生的会计职业道德感。这三个目标是一个递进的过程,每一点都不容忽视。但是目前各个学校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方式都普遍落后,以知识灌溉为主,案例教学较少,而且案例比较简单,大多都有明确答案,学生动脑少,被动接收,参与度不高,受教育的效果也不明显不好。那么,作为高职教师,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有效加强会计专业的职业道德教育呢?

二、如何加强高职会计专业的职业道德

教育要想加强高职会计专业的职业道德教育,就必须采用科学的教育方法,传统教学中不能适应时代与市场要求的,都必须要勇于淘汰。利用有效而又科学的教育方式,打破传统教育的劣势,在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上进行创新。

(一)运用案例

将道德教育贯穿于整个会计教学书本上的道德教育观点非黑即白,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道德难题往往黑白不明,比较复杂。很多问题处理起来,需要很高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会计职业道德教学就应该打破书本上教育方式的束缚,通过更多的实际案例,让学生充分了解社会,了解在具体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鼓励学生敢于对原有的道德逻辑进行重建,从而培养学生在道德困境中能够分析道德利弊的思维能力。

(二)课堂讨论

强化学生职业道德意识在含有道德困境的案例教学中,课堂形式也应该适当发生变化,以讨论为主。学生和教师可以就某些特定的问题进行讨论。在这种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应该在布置完问题之后就有倾向性的引导,而是应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可以采取小组讨论或者辩论的形式。通过讨论,可以让学生的思维发散,不仅能从很多侧面认识问题,还能逐渐了解一怎样预防,或者知道应该如何利用道德约束自己,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学生提前接触在以后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道德难题,也能学会思考和行动,在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最终找到比较合理的解决办法。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职业道德思维得到发展,职业道德能力也将有所提高。

(三)个体分享

促进会计职业道德整体提高教师的资源是有限的,教师在课堂上与学生的交流又多为单向的,这种教学缺憾可以通过学生的个体分享来补足。学生获取信息的渠道是宽泛的,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得到的结论也可能不尽相同。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他们把自己认为值得讨论的问题拿到课堂上来,或者鼓励学生提前加入社会工作实践,将在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提前和同学讨论,将会让更多的学生得到不同的启发。在这种课堂教学中,可以通过树立典型,比如表扬一些同学的事例选取、观点新颖等,让个人的示范起到更广泛的影响,从而加强集体教育。学生们互相学习,互相感染,互相激励和监督,能够促使他们形成更好的职业道德意识。

三、总结

道德教育论文范文第12篇

(一)家庭对道德行为养成教育的忽视。如今,许多家长只要求子女在学习上强于别人,在生活上对子女娇生惯养,百依百顺,为他们提供优裕的物质生活条件。很多父母由于对孩子的过分溺爱而发生知行脱节、言行不一的现象,让孩子在道德选择中陷入困境,最终放弃道德行为的自觉实践。

(二)学校道德行为养成教育的实效性偏低。

1.学校德育工作问题。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和教学质量,重智育、轻学生的道德教育,因此,道德教育成为与中学生格格不入甚至对立的东西,导致中学生在实际生活中发生“知行脱节”;

2.教师素质问题。有些教师偏爱学习成绩好的、听话的学生,对后进生缺乏耐心细致的教育帮助和有效的管理与引导。此外,少数教师在拜金主义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以教谋私,热衷于“有偿家教”。这些势必对中学生的道德行为选择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三)社会不良环境的污染。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时期。对外开放,既给中学生开阔视野、增长知识、了解世界提供了条件,又难以避免地面临国际敌对势力利用各种途径进行腐朽没落生活方式、文化价值观念的渗透;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给中学生的学习和娱乐开辟了新的渠道,同时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通过网络传播也直接侵蚀着中学生的心灵。

二、切实加强中学生道德行为

养成教育加强中学生的道德行为养成教育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系统的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方面的教育紧密配合,齐抓共管。

(一)家庭教育。家庭是中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摇篮,家庭教育具有学校和社会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作为家长要重视家庭教育。

1.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作为孩子效仿的榜样,父母的言行时刻熏陶着孩子。家长应该努力做到言行统一、正派上进、勤俭自律、求知善思、文明友善、民主乐观,才能使孩子耳濡目染,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2.正确指导、强化训练。家庭教育不是一味说教或简单惩罚,家长应通过指导、训练等方法,培养子女良好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习惯。中学生良好习惯的形成是一个长期、曲折的过程,需要经过反复的教育和训练;矫正一个不良习惯,纠正一个错误观念,更需要长期的、耐心的教育。

(二)学校教育。学校是进行道德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阵地,在中学生道德行为养成教育中具有主导作用。那么,怎样才能使学校教育的这种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呢?

1.树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的思想观念。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的思想观念。

2.制定具体可行的规章制度。学校、班级可以通过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来约束中学生的不良道德行为。制度约束的成败关键在于制“法”科学适度,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的文化氛围和文化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学生的人文素养和道德精神风貌。学校可以通过开展校园文化艺术月活动,努力为中学生营造健康、向上、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

4.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当代中学生的独立认识能力、崇拜偶像的心理在增强,教师要用美好的人生理想和信念去启迪学生。教师必须以身作则,提高自身的素质,才能使中学生良好习惯的培养渗透到坐立行走、言谈举止、衣食住行等生活细节中,才能保证养成教育有效实施。

(三)社会教育。社会教育是家庭、学校教育的延伸和扩展,广泛开展社会教育,全面优化育人环境,可以减少社会消极因素对中学生的影响。

1.加强舆论宣传力度。要结合各种纪念活动,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开设和丰富中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专栏,组织创作、编辑、出版并积极推荐适合中学生的读物和视听新产品,从而形成有利于中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导向。

2.强化法制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座谈会、专题讲座、图片展、观看光盘等形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

3.强化管理整治。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整治,进一步规范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秩序。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为中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优良的社会大环境。

道德教育论文范文第13篇

1.教育工作者自我修身养性的伦理规范“修身进德、正己立德”是中国传统文化和教育的典范。孔子讲过:“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孟子讲过:“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平天下。”韩愈讲过:“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不论什么时代,不论什么条件,教师作为专职教育工作者,首要条件是心理健康、人格完善、富有爱心、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教育活动中拥有道德上的善意和爱心。教育活动本质上是人对人的影响、人对人的引导和人对人的期待,是人与人之间通过知识、文化、经验、思想、技术等产生的社会往实践活动。也就是说,教师作为专职教育工作者应该是一个合格的、健全的、友善的、真正意义上的“人”。只有当教师作为一个“真正意义的人”,一个充满人性关怀、教育之爱和生命正能量的人,他们才具有影响、引导、教化学生的资格和条件,他们自身的品格、素养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教师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尤其是一个具有“美善”品格的人,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学习、交往和修炼,以不断提高自身的志趣、能力和素质。譬如,教师要引导学生热爱知识、学习知识,自己就得热爱知识、参悟知识。要引导学生追求真理,自己就得探索真理。要引导学生“立学”、“向学”,自己就得“好学”、“善学”。要引导学生感知、鉴赏美好,自己就得懂得、辨识美好。任何优秀的教师都拥有真性情、真才学、真本领,他们心智健康、人格健全、思想敏锐、情趣高雅、情感丰富、多才多艺。因此,政府、社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坚决将那些学识浅薄、能力低下、自我封闭、心胸狭隘、情趣低下、品德恶劣的人,拒之于教育工作者的行列之外。譬如,1975年美国全国教育协会颁布的《教育专业伦理规范》提出,“教育专业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国家和国民,基于这种信念,教育工作者必须竭尽全力提高专业标准,促进鼓励行使专业判断的风气,争取条件以吸引值得信赖者从事教育工作,并且帮助阻止不合格者从事本专业”。

2.教育工作者作用于教育对象的伦理规范这是教育伦理规范的重点问题,也是世界各国对教师规范强调最多的内容。教育工作者作用于教育对象的伦理规范,是相对狭义的教师伦理规范。教师除了具备自我规范性道德之外,其主要的伦理行为直接同教育的对象即学生相关联。如果说教师修身养性的道德是教师伦理规范的内修或者储备,那么教师作用于学生的伦理行为就是教育伦理规范的外化或者实践。教师作为专职人员,其自我修炼、修身养性、陶冶情趣等主要不是为了独善其身、孤芳自赏,而是要转化到教育实践活动中去,直接引导、促进、帮助学生健康成长。反之,如果教师的教育行为延缓、阻碍、压制了学生的健康成长,那么就违背了最重要、最根本的教育伦理规范。譬如说,在科技、经济等领域,“优胜劣汰”是法则、规律。而人的教育则不能遵循“优胜劣汰”的法则。每个学生在教师面前都应该是平等的,都有其独特的价值,拥有学习、发展、成人、成才的权利。“公平教育”、“因材施教”、“激发潜能”、“尊重每一个学生的差异和特点”、“不让每一个孩子掉队”、“着眼学生的终身发展”,等等,都应该是教育工作者从事本职工作重要的伦理规范。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第3条提出,“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美国《教育专业伦理规范》规定:“教育工作者相信每一个人的价值和尊严,从而认识到追求真理、力争卓越和培养民主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重要性。这些目标的根本在于保障学和教的自由,并且确保所有人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教育工作者接受这种职责以恪守最高的伦理标准。”

3.教育工作者从事专业和社会工作的伦理规范教师伦理规范除了自我修养的伦理规范和直接作用于学生的伦理规范,还有广义的从事专业和社会工作的伦理规范。如教师同行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教师与朋友之间、教师与社会各方面交往活动中的伦理规范,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政策咨询、社会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工作的伦理规范。教育工作者从事专业工作的伦理规范包含教师自我修养的伦理规范和直接作用于学生的伦理规范,但教师的专业伦理不仅体现在自己和学生身上,局限于较为狭窄的活动对象和时空范围,更体现在教师参与家庭生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反映出教师作为一个完整的、具体的、真实的人的伦理生活和道德面貌。从此意义上讲,教师的家庭、社会身份伦理或者家庭、社会角色伦理,具有更加真实、更加开放、更加丰富的价值和功能。

二、教育智慧伦理的价值和功能教育规范

伦理是教育伦理生活的基础保障,具有基本性、明晰性、条理性、约束性等重要特征。它有利于形成教育伦理制度,构建教育伦理秩序,规范教育伦理生活以及建立教育伦理评价体系。教育工作者以教育规范伦理为纲目,通过“传道、授业、解惑”等方式方法,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引导学生在知识、学业、思想、情感和人格等方面获得发展。教师通过培养一代又一代学生,促进人的发展、文化传承和社会进步。然而,在现实教育生活中,教育规范伦理并不必然导致好的、善的、美的教育行为。“口头上、墙壁上的规范”往往流于形式,形同虚设,难以转化为教师真实的、具体的、美好的教育伦理生活。由于现实教育生活具有时代性、人为性、开放性、情境性、复杂性等重要特征,常常会出现这样两种现象:一是教育工作者不自觉、不自愿遵守教育规范伦理,甚至违背教育规范伦理,导致教育规范伦理的价值偏移、底线下滑、功能虚弱。二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缺乏更高层次尤其是立足于教师道德主体自觉的信念、方向和目标。由于教师道德实践的主体性、自由性、智慧性、创生性等方面的缺失,制度、文本、应然、显性、静态意义上的教育规范伦理,在具体的教育情境中并不能很好地实现其价值,发挥其功能,产生其实效。这就需要一种更具现实性、存在感、动态化、生成性的伦理力量———“教育智慧伦理”去推动、提升、改进、完善教师的伦理生活。概而言之,教师的教育智慧伦理是在教育规范伦理基础上的应用、拓展、提升、深化,是教师主体性、创生性、发展性以及生命开放形态的伦理实践,也是教师道德实践或者伦理生活的“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教育智慧伦理是教育规范伦理具体、合理、明智的应用与转化,是教师在实践中“化规范为人格、化人格为修行、化自律为群享、化知德为智善”的过程。

1.化规范为人格———从义务的道德到主体的道德伦理或道德价值的主体化是书面或观念形态的道德义务转化为真实的、具体的、情境的道德行动的前提。否则道德义务和道德行动就可能是缺乏内在联系、互不相干的“两张皮”。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上讲,道德价值的主体化有两个重要方面:一是道德义务向主体道德责任的转化,二是主体道德责任与主体道德权利互为前提,相辅相成。这两个方面是由规范伦理转向人格伦理、义务道德转向愿望道德的重要环节。在教师的职业生活中,道德义务是指教师应该且必须这样做;道德责任是指教师意识到自己应该且必须怎样做,并以意志、情感、态度等调控自己的行为;道德权利则是指教师懂得如何正当地履行道德义务和责任,并在这一过程中捍卫道德行动主体的权益,同受教育者一道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规避简单、僵化、盲从、虚伪的道德行为。在我国长期的教育实践中,通常更多的是强调教师的道德义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了许多(越来越多)教师应该且必须怎样做的内容,而且将许多公民道德规范直接列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庞杂,且经常变化,缺乏一以贯之的专业伦理精神。如此一来,自主性、专业性、行业性的伦理价值和道德义务反而被遮蔽,若隐若现,时有时无,而且来自政府和社会的“高、大、上”的道德义务难以真正转化为教师主体道德责任和权利。所谓“育人为先”、“德育为首”、“以德立校”、“为人师表”等教育口号,常常流于形式,存于表面,沦为空谈。要真正扭转这种“雷声大雨点小”、“说一套做一套”的局面,则需建立由道德义务向道德责任和权利转化的新观念、新机制、新路径,大力推进教师自治、行业自律、专业自主等方面的教师伦理建设,并建立相应的教师职业道德保障和评价体系,将社会、国家对教师的道德要求与教师个体和团体的伦理诉求结合起来,实现两者的有机联合和相互转换,化规范为人格,化“经师”为“人师”。

2.化人格为修行———从主体的道德到实践的道德在规范的、强制的道德义务转化为教师道德人格的过程中,真实的、具体的、情境的、冲突化的道德实践尤为重要。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不能停留于理论学习和条条框框之中,必须立足实践、扎根实践,在实践中修炼、反思、成长。进入21世纪以来,人类社会发展不可逆返地更加开放、更加多元、更加快捷、更加冲突化和复杂化。在这种新异的、前所未有的时代背景下,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必然有一个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改进和提高的过程。对于许多具有时代特点新问题,如网络环境与德育、多元价值与德育、生命安全与德育、个人自由与德育、个性品质与德育等,教师们特别是年轻教师需要在实践中体验、认识、探索,以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人生信条,并转化为积极的、健康的、充分体现育人价值的德育实践,将“知道”与“行道”、“立德”与“立功”、“识善”与“至善”结合在一起,努力做到“知行统一”、“内圣外王”。不可否认,现实的社会环境对教师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为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教师群体的思想观念、人生信念、价值取向、情感经验、生存状态、生活方式等无不打上了时代的烙印。教师从业者面临的价值冲突和道德困惑并不比其他行业的人要少,世俗主义、功利主义、个人主义的价值取向和生活方式时常会影响、干扰教师的职业操守,少数失节、变节的教师时常被曝光于新闻媒体之上,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议论的焦点。在这种形势之下,教师从业者要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立德正己”、“为人师表”、“行为世范”,就必须积极投身于真实、具体的道德生活实践之中,基于专业伦理精神努力学习做“有自知之明的人、有责任心的人、有爱心的人、有教育情怀的人、有独立精神的人、有正义感的人……”,逐渐修炼成为引领学校道德生活的“当事人”、“明白人”和“责任人”。教育工作者作为在道德上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在道德生活中应该具有“自我同一性”和“群体兼容性”。他们具备诚实、公正、客观、宽容、理解、同情、善良、友爱、关怀、进取、乐观的人生态度和信念,他们的道德需要就是生活本身的需要,而不是生活的伪装。他们的道德追求就是美善意义的追求,而不是伪善的包装。

3.化自律为群享———从个体的道德到团体的道德作为行业职业道德,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除了要求个体自律之外,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团体自治、自觉和共享。团体职业道德是在个体职业道德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制度化、集体性、公约性、共享性的道德,它能有效地营造优良的工作环境、心理氛围和人际关系,保障从业者自觉地履行其工作义务和责任,并维护其合法、正当的权利。同时,团体职业道德可以有效提高、增强个体职业道德的自豪感、成就感、幸福感,满足人的自我尊严、自我实现等高水平需要。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提出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6条规范,可以视为新时期教师团体职业道德的6项基本原则,它对于规范新时期教师群体的职业道德,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早在1939年,我国近现代著名学者常道直就草拟了《全国教师公约》,该公约是教师在各种关系及活动中所常信守之德义的和专业的原则。教师公约旨在统领教师的责任意识与行为、培养教师的专业意识与能力、维护教师共同体的权利与声誉。教师公约作为教师从业者共同遵守的职业信念和约定,突出教师从业者的道德主体性和道德自律精神,激励、号召教师捍卫教师行业的尊严和地位,增进教师团体的职业自豪感、荣誉感和幸福感,引导教师团体将外在的、法理的、社会的教育伦理规范转化为教师从业者的集体信念、价值准则和共同操守。1989年“台湾全国教师会”通过了《全国教师自律公约》,内容包括“教师应以公义、善良为基本信念,传授学生知识,培养其健全人格、民主素养及独立思考能力”等7条教师专业守则和“教师对其学校学生有教学辅导及成绩评量之权责,基于教育理念不受不当因素干扰及不当利益回避原则”等6条教师自律守则。该“公约”对于加强教师团体的道德自律、抵制教育功利化倾向,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道德教育论文范文第14篇

实践中有这样三大主题内容供教师们参考与选择:一是从少儿与大自然角度出发的“我的绿色朋友”主题。这个主题内容的重点是带领儿童走进大自然,真正跟自然“在一起”,启动孩子们的感知觉,体验和发现自然的智慧与奥秘,领略大自然的教谕。这类活动重视儿童在自然中的观察、体验、发现,感知人类是自然中的一员,是相依相存的关系,培养尊重、平等与热爱自然的情感和行为。二是从少儿与生活角度出发的“我的绿色生活”主题。这个主题的内容重点是引导儿童去发现和思考自己生活(家庭、学校)中的“生态环境问题”,通过观察、调查、探讨以及寻求方案等活动,得到生活中的“自然生态”教谕。这类活动重视儿童对自身生活的反思及探讨,从生活的角度了解能流物复、时空有宜、承载定额、协调稳定等生态特质和规律,激发孩子们去思考和改进自己的生活方式,从而产生节约、珍惜、低碳等价值观,养成过简单生活的行为习惯。三是从少儿与社会的角度出发的“我的绿色责任”主题。这个主题的内容重点是引导儿童走进社会生活中,用“生态”的眼睛去看自己居住的小区和城市,启发和鼓励孩子们去关注社会发展中的“生态环境问题”。这类活动的重点放在社会生活中的“生态环境问题”,通过探究、学习、提出改进方案及宣传等,增长少儿对生态规律的认识,从而培养保护(生态环境)、承担(公民责任)的情感态度及行为。少儿生态道德教育在环境教育已有的对“环境问题”的思考及对“环境保护”探索的基础上,以生态的眼光来组织和设计环境教育时,收获就不仅限于环境问题的解决或环境保护的成效,而是帮助少儿从人与(自然)生态关系的角度,在反思、体查和行动学习中培养合乎于现代文明人应该具备的生态知识、情感、态度和行为。

二、少儿生态道德教育的过程

1.培训少儿生态道德教育指导教师

教师作为儿童发展中的“重要他人”,是实现教育目标与教育对象连接的重要媒介。生态道德教育的理念与方法需要通过教师们的内化与创造性的工作,作用在儿童教育活动中,因此,教师的意识开发及能力培养是实施少儿生态道德教育的重点。首先在培训策略上设计了团体培训到个案指导的模式。通过每年定期举办两次团体培训及建立“种子教师培养计划”,对教师进行普及性的意识开发、能力培养及针对性的个案跟进指导。每年共有60多名来自全国各省市、地区的儿童中心或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参与培训,他们主要是校外机构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的教师(通常他们开展的活动并不以生态环境类为常设主题),其中约30名教师进入“种子教师计划”,接受个体指导及对其活动的个案督导、评估。团体培训中,以参与式培训及体验式教学为主,在对教师的生态道德教育素质及其教育能力进行基本调查后,即设计和安排生态道德基本理论及教育活动指导的相关系列课程。参与式的培训方式强调以教师知识与能力为出发点,最大程度地唤起和连接他们已有的知识与经验,并架构出通向更高知识与能力需求的道路;体验式教学重视学习中教师的思行合一,以案例分析及实地的情景教学演练开展,指导和协助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反思、学习和总结。种子教师培养中,以其指导的教育活动为主线,进行了从设计方案、开展活动、活动评估等较为系统和针对性的指导。这个过程中激励教师形成学习型小组,将要组织的生态教育活动做成教育中的行动研究,指导他们将教育活动中的难点、疑点问题作为主要思考和改进的地方,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教育活动的效果与质量,长久以往会使教师们成为教育活动主动的反思者和促进者,促进教师的成长。在对种子教师的调查和访谈中,教师们纷纷谈到了“生态项目”带来的“洗礼”,主要体现在生态意识提升以及教育能力提高上。教师的能力成长,保证了教育活动始终有新鲜的血液。

2.设计少儿生态道德教育活动

少儿生态道德教育的活动设计,在“儿童为本”的主旨下从教育指导策略、教育方式及教育目标上统筹考量。首先提倡“儿童参与”的教育指导策略。“儿童参与”一词来源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的四项基本权利之一,即“儿童自由自愿地投入表达观点、进行决策或实施行动以实现自身或其他儿童的利益并确保其权利的实现和保护”。在少儿生态道德教育活动中我们将“儿童参与”进行了教育化的应用———少儿有权以“主人”的身份始终参与教育活动的策划、组织、行动及后果管理,保证了教育中儿童的主体地位以及教育过程儿童的兴趣和能力能获得更多更自主的表现和发展,避免过多的教师“特权”阻碍了儿童作为学习主体的能动性及创造性的发挥。经典的“儿童参与”的教育活动是指从活动主题的产生、活动的组织安排、活动的过程、活动成果的表达及应用,都要听取和最大程度地采纳儿童的意见,并根据他们的身心、年龄特点,最大程度地给予他们自主学习、探讨和创造的机会,教师成为协助者、陪伴者和指导者。其次,教育方式上强调从老师传递示范式转为学生体验探究式。传统的小学德育存在着一些问题,包括道德教育脱离儿童生活、灌输的教学方法、过分强调意识形态等。这说明被灌输与被教导的“道德”是不为少年儿童喜欢的,有效性也不高。儿童身心及道德发展的规律也揭示了一个从“自律”到“他律”的过程。因此开展儿童生态道德教育活动,要重视少儿在其中获得真知与真感,活动过程中把重点放在如何引导儿童亲身的体验与发现、学习与探索、思考与感悟上,教育方法上更多地使用启发、探究、讨论、表演等手段,使得儿童能够有认知与情感交互、思想与行动相行,统合自身知、情、意、行的整体过程。再就是教育目标上从单一封闭型(学习知识或练习能力)转为系统开放型(知、情、意、行的统一)。不强调要传递给儿童多少知识、懂得多少道理、学会多少技能,而是关注儿童作为学习主体的亲身体验、学习融合及转化应用,关注是否能做到知识、能力与情感目标的多元性、相互联系性和后期启发性,这样的教育活动其成效的显现可能“慢”一些、耗时“长”一些,但更深刻更持久。

三、少儿生态道德教育的实践效果及展望

道德教育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思想道德教育/空间/仪式

正如党的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当代中国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有待加强。造成这种状况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的思想道德教育效果不佳。除了教育内容上现实性与针对性不强之外,还在于方法与手段上的落后。无论是思想政治教育还是国民道德教育,都带有战争年代思想动员与思想改造的痕迹。在今天市场经济与全球化时代,依靠这些传统的模式与方法来达到思想道德教育的预期目的,是不大现实的,应该引入新的方法,开辟新的道德教化空间,构建新的道德教化仪式。本文拟就此问题提出一点看法,以引起同行专家们的关注与讨论。

一、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的意义与特征

这里所说的空间就是人们物质和精神活动的场所与范围,仪式是人们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空间中进行的具有象征与表达意义的活动。①文化人类学者认为,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具有社会整合与社会动员的功能。道德教化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引导未成年人掌握和运用既定的道德观念与规范;二是巩固成年人已经形成的道德观念与规范。这两个目的不能随便和轻易就能达到,它要经过反复地引导、教化与心理暗示。这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这一过程中的一些特定程序与环节必须在特定的空间中,通过特定的仪式才能完成。如果不在特定的空间中,不经过特定的象征仪式,就无法达到教化的目标。在一个嘻嘻哈哈、极不严肃的场合,宣讲道德信条,不仅没有正面意义,反而会有负面效果。

人类社会在其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和主动创设了丰富多样的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从结构上看,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制度型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

这种形式的最主要特征就是由社会权威组织(主要是政党和政府)构建的,有着较为规范边界和固定程序的道德教化仪式与空间。由于其组织者的权威性,这一空间的建构与仪式的创设有着比较丰厚的资源保证。制度型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的目标明确,程序严格而有计划,标准统一,集中实施,在评价上既准确又具体。制度型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的这些特点,决定其在整个公民道德教化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是任何其它类型的空间与仪式所不能代替的。比如说学校的道德教化场所与仪式过程,就是一个典型的制度型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是由政府主导的,有着严格规范与标准的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

2.生活型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

所谓生活型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就是指日常生活中,形成与构建的一些不同形式的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这种道德空间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空间构建的低成本性和它与日常生活的不可分离性。如果说我们前面所说的制度型道德空间与日常生活有一定程度分离,而呈现出规范与固定性的话,日常生活型的道德空间则刚好相反,它融于日常生活之中,充满着临时性与流动性。正是这种临时性与流动性,将每个人都网罗到这个空间中来。在制度型的道德空间与仪式中,还可能有部分社会成员没有进入,但在生活型的道德空间与仪式中,每个社会成员都主动或被动地卷入进来。只要他生活在社会之中,他就必须进入到这些生活型的道德空间中。生活型的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是每个社会成员无法逃离的道德生存方式。

举个例子来说,最常见的生活过程——吃饭,就构筑起了一个道德空间,进行着一种道德教化的仪式。无论是在家庭还是在公共场合,吃饭都带有某种程度的道德色彩。这是一个让所有参与吃饭的人进行道德学习与体验的重要场所。首先从落座的方位来看,就是社会等级制度与血缘关系的一次演习,让人们再次强化对各种等级关系的记忆与认识。餐桌上的座次非常的讲究,每个人都必须按与其身份相应的座位入座。

3.宗教型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

宗教产生在生产力低下、物质极度短缺的年代,它适应了控制生理欲望、强化自我约束、减少人与人之间为了少量的物质而互相残杀的人类道德要求。所有的宗教都有一个特征,就是不同程度的禁欲色彩。而实现禁欲的目标,就要克服人的生理欲望。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就必须通过特定的空间和仪式来实现这种道德教化的目的,每一个宗教都不约而同地构建了自己的道德空间,开展自己的道德教化仪式。宗教的道德空间都是经过精心设置的建筑物——寺、庙、堂、观、庵。在这些空间中创设了一系列特定的仪式——朝拜、布道(讲经)、倾诉、忏悔等等。这样就把每个社会发展阶段的道德观念与要求灌输到社会成员之中。事实证明,在这种庄严肃穆,表面上远离尘世物欲的空间中,通过一些对心灵收敛、精神提升的仪式,道德教化有一定的积极效果。当然,宗教的这种特性也往往被统治阶级用来麻醉处在物质被剥夺和精神被压制状态中的穷苦人民的工具。

4.娱乐型道德教化空间

一个健康社会的娱乐不仅仅是单纯地为了审美,而且还担负着社会道德教化的重要任务。中国传统社会特别强调“寓教于乐”,就是这个道理。各种娱乐活动中,也构筑起了一个又一个道德教化空间。相对于其它几种形式的道德空间来说,娱乐型道德教化空间结构更为松散,而且进入空间的社会民众带有很强的动态性与随意性。在这个临时的空间中,没有进出空间的强制约束性,所以它在道德教化中的地位与作用,比前几种形式的空间更为弱化一些,只是在实践仪式给人们提供娱乐产品的同时,构筑了一个乡村社会道德教化的空间,强化了社会民众对社会道德秩序与规范的认同与遵守意识。

举个例子来说,传统乡村社会的重要娱乐方式——唱大戏,就是一个典型的娱乐型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在这个一年之中为数不多的场合,乡村社会的全体成员集中在一起,年长的或权威人物,端坐在这个空间的中央,年轻人和妇女坐在,一些未成年的孩子则在这个空间的边缘打闹喧嚣,同时伴随着这些孩子家长爱护性的呵斥,呈现出一幅动人的乡村社会守望相助、长幼有序、和谐共处的画面②。这就强化了人们对这种秩序与规范的认同与维护,增强了乡村社会的凝聚力,巩固了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道德联系。不管娱乐活动的内容如何,这一空间本身的构建就已经实现了乡村社会道德教化的很大一部分功能。

二、当前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的困境与原因

今天的思想道德教育为什么没有能够很好地承担起消除人们道德困惑与精神焦虑的责任呢?我认为,除了道德的内容(观念与规范)没有及时转换之外,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思想道德教育的方法陈旧落后,特别是与道德教化空间单一、道德教化仪式疲软有着直接的关系。

1.家庭道德空间功能退化

家庭是人们接受道德教育最早的地方。要在家庭生活中,通过每个成员良好的言行举止,相互影响,共同提高,形成好的家风。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是道德教化最原始的空间也是最有效的空间,中华民族向来以严格的家庭教养而着称于世。“子不教,父之过”。一个人道德水平的高下,与其家庭这一道德空间的教化是分不开的。中国人对一个人的道德批评话语中,最常见的就是没有“家教”,可见家庭作为道德教化空间的重要性。然而,自从中国进入现代化进程之后,对家庭的批判与控诉就从来没有停止过,社会对家庭的道德教化功能提出了质疑。再加之近三十年来推行

的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使独生子女成为家庭的核心成员(小皇帝、小太阳)之后,家庭作为严格的道德教化空间的功能大大弱化,家庭道德教化的一些仪式与过程已不复存在。

2.会议与学习型空间功能老化

如前所述,中国共产党在革命与建设过程中构建的一个重要的道德教化空间就是会议,这是中国共产党的看家本领。中国共产党把全体民众纳入到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会议之中去,会议就是学习、就是教化,一个长期不开会、不学习的人,其道德水平肯定是不高的。现在有些腐败分子,在总结堕落的原因时,其中一条就是长期不参加集体学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量的社会成员游离于体制之外,他们不可能参加学习型会议,他们参加的会议是业务型会议,是一个如何赚钱、如何分钱的会议,基本上没有道德教化型的会议。

3.学校道德教化空间功能弱化

学校道德教化空间是目前中国惟一正式存在的道德教化空间,学校的道德教育也是我国最为规范的道德教化仪式。从实际情况看,越低年级的学校,道德教育的空间与仪式越规范和严格,效果也相对较好一些,如小学道德教育就要比中学、更要比大学的道德教育规范与严格一些。然而,无论是哪一级学校,它都背负了太重的道德责任,因为它是目前制度化与规范化的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的重要表现形式,所以当社会成员的道德行为出现问题的时候,学校必须承担重要的责任。然而,当前学校的道德教化形式与内容,空间与仪式都与这种责任存在差距。学校这一重要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空间的松散、仪式的淡化上。如道德课堂教学的构建不符合道德教化空间构建的规律与原则,大课堂、单向度是当前学校道德教化空间存在的两个最为突出的问题,仪式过程中主要存在着平淡与松散两个最主要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学校作为一个重要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的地位和作用。学校作为社会教化最重要的制度化场所,历来被视为社会道德的源泉,源头活水被污染,其后果可想而知。在学校教育日趋功利化、工具化的变异之中,学校道德教化的功能正在可怕地退化。

三、重构道德空间与再造道德仪式的路径

当前我国道德建设的一个迫切问题就是要尽快构建多种道德教化空间,创设有效的道德教化仪式。这里,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工作要做。

1.强化传统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的功能

中华民族优秀的道德教化传统、中国共产党在道德教育上的丰富经验,是我们当前重构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的宝贵资源,必须加以改造、完善与利用。

(1)要保持家庭的这一道德教化空间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重建家庭的价值,让每个人都在家庭这个空间中接受道德教育,履行道德义务,优化道德关系。要提升家庭的空间价值,要提倡回家,除了工作与学习之外,一个人的生活空间应该主要是家庭。当前,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相当部分家庭成员特别是家庭主要成员有时游离于家庭这个空间之外,缺乏家庭这个道德空间的教育与制约,容易出现道德失范。从当前道德高危人群的分布情况来看,有两种类型最为突出:一是外出务工人员,二是所谓的一些成功人士(老板、官员、明星)。这两种人长期被动或主动地脱离家庭这个道德空间,造成了他们长期脱离家庭道德教化空间的控制与束缚,在外界条件的诱发下,容易出现各种道德问题。

(2)要强化会议与学习型空间的功能。会议与学习是中国共产党进行革命道德教育与阶级认同的重要仪式。如前所述,这种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曾经在培养一代又一代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社会主义新人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无论从道德教化空间的结构上,还是道德教化的仪式过程上,都有其独特的价值与意义。因为集会是人类作为社会存在物的必然要求,它对于提升社会成员的集体认同与归属感有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市场经济的作用,社会对于非功利意义的集会产生了一种拒斥现象。现在要开会特别是开“务虚”性质的会议很难,一些成员往往是一些特别应该参加的成员不愿参加会议,使中国共产党在道德教育上最有效空间的作用得不到发挥,这是一个需要我们反思和重视的问题。现在要逆势而上,虽然一些人不喜欢、不愿意开“务虚”的学习型会议,但还是必须开,要强制性地构建这种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道德教化是一个逆水行舟的艰难过程,如果顺其自然、放任自流会造成更大的恶果。因为道德教化就是克服人的自然的一面,而提升其社会的一面,肯定不是一个顺利的过程,但这是必要的,否则,人性就会堕落、退化。

(3)要利用与改良民间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中国民间有着大量的道德教化的空间与仪式。这些空间与仪式有着其两面性,虽然存在着一些落后的色彩与因素,但其形式生活化与世俗化,深得其社区成员的欢迎与喜爱,因而在这一空间与仪式中进行道德教化的效果较好。在新时期的道德教育过程中,要注重避免其落后的一面,对其进行适当的改造,并赋予新的内容。如民间一些庙会,在一些地区是人们进行文化交流的重要空间,有着其独特的吸引力,也承担了一定的道德教化功能。但从总的情况来看,庙会的形式与内容之间已经产生了一定的脱节。这就给新时期道德教化新空间的开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条件。通过这种大规模的人员聚集空间,与传播一些反映时展要求的新的道德观念与行为规范,能起到较好的教化效果。

2.创设新的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

作为一个道德治理性的中国传统社会,有着完整的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过程。这些是我们今天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资源。但是,这些毕竟是一种传统的资源,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与社会结构有着较大的差异,不可能指望这些传统的道德资源来解决我们遇到的道德困境,也不可能指望这些传统的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来培养出一代道德新人,因而必须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社会结构,创设富有时代特征的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这当然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是简单的搭建几个场所,举行几个仪式就能解决问题的。从当前我国道德教化的形势与发展特点来看,在创设新的道德教化空间与仪式过程中,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是应该给予关注的。

(1)高度关注“生人”道德教化空间的建构。所谓“生人”道德空间是相对于“熟人”空间而言的,就是指互不相识的人在共享一个道德空间。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流动性空前增强,活动空间范围扩展,且在不同的空间范围切割。这就造成了在这些不断切割的空间中活动的成员随时都在变动,成员之间互不相识。这与传统静止社会是完全不同的,传统社会成员的活动空间是相对固定的,成员之间相互了解,起码是相互认识的。也就是说传统的道德空间是一个“熟人社会”③。而现代社会则是一个生人社会,生人社会的道德空间中,人们的道德行为与熟人社会道德空间中的表现有着很大的区别。这就要求在现代社会中必须高度关注“生人道德空间”的构建。这主要体现在一些公共场合的道德教化问题。如商场、公共交通工具就是一个公共空间,就可以履行道德教化的功能,使社会成员在这些公共空间中,得到道德的教化与引导。这就要求对这些公共空间进行认真研究,在空间结构与空间的内容上,精心布置,保证进入这一空间的社会成员受到明显的道德影响与感化。如一个安静整洁的空间,就会让进入这些空间的成员养成遵守秩序的道德习惯,反之亦然,一个混乱的空间,会诱发进入这些空间中社会成员的道德陋习。

(2)注重虚拟道德教化空间的控制。随着网络的不断普及和技术手段的不断提升,网络对社会成员特别是对青少年的道德影响越来越大。而这一虚拟的道德空间,无论在形式与内容上都是一个全新的东西,目前还只是处于自发状态。其道德教化的功能还远远没有实现。所以必须高度重视这一问题

。当前最需要解决的是,要尽量减少虚拟空间不道德甚至是反道德的内容。网络中的“黄、赌、毒”现象泛滥,对于进入这些空间的社会成员产生极其严重的道德负面影响。虚拟空间中的“坑、蒙、拐、骗”的内容,对社会成员的非道德和反道德行为,起到了某种催化作用。在尽量减少虚拟空间不道德甚至是反道德的内容的同时,要向虚拟空间提供更好的道德内容,并与传统道德空间中的内容有所区别。应该充分结合虚拟道德空间的特点,提供给虚拟道德空间的成员以明确而具体、形式上生动活泼的道德内容④。

(3)注重道德教化仪式过程的设计。空间只是道德教化的场所,道德观念与秩序还需通过一定的仪式才能完成。如前所述,中国有着优秀的道德教化仪式,这是我们当前道德建设的重要财富与基础。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全球化的背景下,一些新的道德观念与秩序的形成,不能够仅仅依靠传统的道德教化仪式来实现,还必须创设新的仪式。尽管这方面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与程序,但起码要体现两个方面的原则:一是注重经济活动中的道德教化仪式。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受经济因素的影响很大,所以教化仪式必须体现经济利益的原则,创设一些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观念与秩序相关的仪式,如契约观念与诚信意识的养成仪式,可以通过经济交往中的签约仪式中的道德教化内容来完成。二是要符合现代社会快节奏与主体性的特点。那些冗长、拖拉而效率低下的道德教化仪式是不符合现代社会成员接受习惯的,因而达不到教化的目的与效果。那些“我讲你听”的灌输式的道德教化仪式,同样也不会为文化水平与选择能力较强的现代社会成员所接受,也就达不到教化的效果。应该创设一些参与性、互动式的道德教化仪式,充分发挥社会成员参与这些仪式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让他们在参与过程中感受与选择符合现代社会要求的道德观念与秩序。

注释:

①参见马林诺夫斯基:《文化论》,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版,第34-36页。

②鲁迅:《社戏》,《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