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排水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

排水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

排水工程合理化建议

排水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接触氧化法,净化槽,生物滤池

1工程概况

近年来厦门已建成数十座分散式农村污水处理站,通过示范工程将计划中的多个自然村的污水处理工艺设施进行论证、分析和比选,经过实地考察了解村庄的水量组成、排水水质、用地条件等情况,为各村污水处理工艺设施建设提供专业参考,为地区内农村污水分散处理达标排放提供技术支持。旨在通过多种处理工艺的比选,筛选国内广泛应用的、具有相当成熟的运营经验的主流分散式污水处理工艺,选择适合厦门地区农村的污水处理工艺类型。

2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处理设施工艺的适用性比选,结合各村的污水管道施工设计图及现场勘查了解的数据,综合分析各村的用地条件、选址、处理规模及处理工艺。2.1东瑶周瑶两自然村南北接壤,东瑶常住人口约1000人,周瑶约400人,外来人口屈指可数。村内部无工业产业,村附近近期无规划工业区,东瑶周瑶均为保留村,无拆迁规划。村内雨水均为边沟排水,居民生活用水除饮用水为自来水外,其余多来自井水。根据已设计的污水管道施工图显示,东瑶与周瑶污水管网合并为一套系统,周瑶的污水收集并向南排放至东瑶的污水干管中,最终排入位于东瑶南部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站选址在村南部环村管道边的一块空地,目前为个人承包地,地面有少量香蕉及龙眼等种植物。可建设面积约有920m2,可用于建设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水可排入南面废弃引水渠,最终排向马銮湾。东瑶、周瑶处理设施规模为220m3/d,可用地面积920m2,建议采用复合生物滤池—高负荷人工湿地工艺、生物接触氧化工艺+人工湿地工艺或微生物土壤生态处理工艺,其中人工湿地推荐采用高负荷人工湿地。2.2林埭林埭位于东瑶村以南,孚莲路以东。林埭常住人口约300人,外来人口约20人。村内无工业产业,村附近亦无规划工业区,暂无拆迁规划。村内雨水均为边沟排水,居民生活用水除饮用水为自来水外,其余来自井水。林埭地势南高北低,污水沿管道由南向北排放,处理设施选址位于村北部,经村干部协商拟回填池塘造地作为处理设施用地,池塘目前为个人承包,需办理征地手续。可建设面积800m2。处理后的水可直接排放至池塘中。林埭处理设施规模为50m3/d,可用地面积800m2,建议采用复合生物滤池—高负荷人工湿地工艺、生物接触氧化工艺+人工湿地工艺或微生物土壤生态处理工艺。

3处理设施工艺选择推荐

综上所述,在示范项目设计村庄中,排放污水以日常生活污水为主,基本无工业污水,结合村庄污水管道设计情况,综合推荐选择如下:1)用地面积充足的村庄建议采用复合生物滤池—高负荷人工湿地工艺、生物接触氧化工艺+人工湿地工艺或微生物土壤生态处理工艺,为保证处理尾水达标并利于管理,建议人工湿地采用高负荷人工湿地,避免传统湿地管理难的问题;2)用地面积偏小,但仍需建设处理设施的,建议采用模块化农村污水MBR处理工艺;3)位置邻近的污水处理设施,如水力条件、用地条件允许,建议集中设置,既减少建设投资,也降低管理难度。

4工程结果与分析

排水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第2篇

县盐化工业城污水干管工程位于县盐化工业城。根据干发改字[2011]50号文件批复精神,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污水管线的挖填安装和检查井的现浇安装,计划铺设干管全长5841m,兴建检查井91座,兴建提升泵房1栋。工程由省煤矿设计院规划设计,县公正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

(一)施工情况

本工程于2011年12月开工,计划2012年2月完工。工程施工中,参建各方按照施工图和质量管理的要求,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有效控制了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

本工程大部分管线布置在水田中,施工难度特别大。受管线改道、设计变更、雨雪天气、农业生产、征用土地、横穿公路、流沙淤泥层等因素的影响施工进度有时较慢,甚至多次中断施工,其中:因群众阻止干管在水田中间铺设,致使工程延至2011年12月下旬按照群众要求管线改道后才正式开工;因雨雪天气,2011年12月-2012年4月仅铺设干管1000m左右,检查井没有建成1座;为保证农业生产的正常开展,经请示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2012年5月-10月全线停工。因此,整个工程到2011年5月才全面完工。

本工程累计铺设干管5698.2m;兴建检查井92座,其中A标段干管4252m,检查井73座;B标段干管1446.2m,检查井19座。兴建提升泵房1栋。

(二)管材使用和变更情况

招标文件规定,A标段使用湖北顾地牌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因雨雪天气和地下水位高,电焊进度慢又易发生安全事故,经指挥部领导同意A标段改为顾地牌PVC-U双壁波纹管。B标段污水处理厂至提升泵房段使用ф1000x100x200(mm)钢筋混凝土柔性承口排水管,提升泵房至赣江段使用直径600mm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因B标段干管均在地表铺设,钢带管还要穿过赣东大堤,群众担心管材老化渗漏,影响生产生活安全,强烈要求水泥管用钢筋混凝土全护管(360°),钢带管改为钢管,经指挥部领导同意B标段柔性承口管改为钢筋混凝土企口管,钢带管改为钢管,管材使用和变更情况如下:

1、A标段:

①钢带增强管2530m,其中直径700mm1850m,600mm380m,

500mm200m,1000mm100m。

②双壁波纹管1722m,其中直径800mm354m,600mm954m,500mm414m。

③混凝土全护管长度1275m,其中直径600mm1200m,500mm50m,1000mm25m。

2、B标段

①直径1000mm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278.2m,其中企口管842.2m,柔性承口管436m。

②直径600mm钢管168m。

③混凝土护管1278.2m,其中企口管全护管(接口3圈ф6.5钢筋)1213.2m,承口管半护管65m。

三、完工决算情况

本工程招标合同价款396.2万元,其中A标段303万元,B标段93.2万元,实际完成投资(未审计)845万元,比合同价款增加448.8万元。其中A标段增加247万元,B标段增加201.8万元。工程投资增加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设计变更,因群众强烈要求并经指挥部领导同意,凡未达到群众安全防护要求的干管均改为混凝土半护管或全护管,如A标段有1200m由土护管改为混凝土全护管;B标段由120°混凝土护管改为全护管和半护管,其中全护管1213.2m,半护管65m,同时提升泵至赣江168m干管由钢带管改为钢管。2、流沙和淤泥层处理,A标段58-59号检查井之间流沙层开挖回填、安全防护和施工排水;22-24号检查井之间抛石挤於固基和施工排水。3、横穿国道公路按相应标准用钢筋混凝土全护管。4、施工材料转运,因污水干管大部分在水田施工,不通路、不同电,材料全部靠人工和机械进行二次或者三次转运,用电要自备电源。5、施工排水、清淤、作业面平整等工作量都很大。

目前,施工单位基本完成决算工作,因县审计局工作繁忙,2012年春节前无法对县盐化工业城污水干管工程进行决算审计。

四、工程质量评定

本工程2011年5月全部完工,7月14日进行了预验收,2011年9月21日组织了竣工验收,验收小组综合评定该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同意交付使用。

五、遗留问题及建议

(一)污水处理厂至赣江段尾水排放干管因厂区氧化塘水位没有达到设计自流高程尚未进行闭水试验,建议管理单位待条件允许后进行闭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二)尾水提升泵房没有自备电源,如停电可能影响尾水提排和设备维护,建议管理单位适时解决。

六、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污水处理厂抓紧加高加固氧化塘河岸,保证氧化塘水位达到尾水管自流排放高程。

(二)建议管理单位加强观测,加强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三)建议审计单位进行工程总造价决算审计时,对已经发生变更的工程应核减中标文件中相应项目的工程量。

七、工程款支付建议

排水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第3篇

(2015年10月19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防洪排涝工作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经过一年来的整改,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全省贯彻“五水共治”战略决策推进防洪排涝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大部分得到落实,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必须看到在不少地方还存在部分河流缺少流域性控制性工程、主要平原排涝能力有待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亟待加强、小流域缺乏系统治理等问题,防洪排涝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为继续推进这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统筹推进防洪排涝工作。要按照尊重规律、科学治水、疏堵结合和“给洪水以出路”的指导思想,认真做好我省“十三五”防洪排涝工程规划编制工作,并继续编制和完善流域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城市排涝规划等,建立完整的规划体系。着力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引领、推进防洪排涝工作。二、进一步加大重点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的推进力度。省有关部门要掌握情况、针对问题,剖析原因、分类施策。对需要列入国家的重点项目,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要素保障,争取国家早日批复和加快建设;对列入省重点工程的项目和跨行政区域的项目,省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简化审批程序,加强检查指导,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在抓建设进度的同时,要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项目全过程的监管,使这些民生工程发挥最大的作用。三、进一步重视小流域的治理和山塘水库除险加固。要总结小流域治理的经验和教训,调整思路、统筹规划,实行综合治理,把工程措施、生态修复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按照整体规划、全流域治理的要求,一条一条地抓好治理工作,逐步消除山洪、泥石流等隐患。同时,要加大山塘水库特别是“屋顶山塘”的治理力度。省财政对山区、海岛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和小流域治理任务重的县(市)要给予更多的扶持。四、继续统筹做好姚江流域防洪排涝工作。要围绕提高姚江流域防洪排涝能力的目标,加快实施已经部署的六大工程。省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帮助宁波市做好姚江东排二通道的科学论证、规划制定等工作。督促、推进姚江流域沿线各市、县团结治水,切实加快把姚江治理好。以上意见,请省政府研究处理。

排水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南医大连云港校区;给排水;审查意见和建议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D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3)01-066-0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连云港校区迁建项目建设工程,是连云港市首座医学类综合大学。江苏省教育厅和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对该项工程非常重视,将其列为重点工程。也是江苏润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发展的一个重点工程;由上海联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总建筑面积约17.52万平方米。最大建筑物高度约24米,工程地点位于连云港市大学城科苑北路交春晖路。

该工程属于建筑产品,具有一次性、单一性的特征,工期短且工期要求紧,图纸设计仓促,边设计、边施工现象突出,一旦设计意图没有被正确理解贯彻,或者因施工者、监理者、管理者知识水平局限被误解甚至是错误理解,就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工程设计图纸必须要参建各方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共同对图纸审查会审把好设计关。我们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非常重视对图纸的会审工作,专门制定了图纸会审监理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严格对照检查。项目监理部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2.1条规定:“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1 自来水生活给水系统

设计介绍:1~3层由市政给水管直接供水,4~6层采用变频泵加压供水,单设水池及水泵,采用不锈钢材料,池内设有水处理装置。

存在问题:高、低层给水水源同为市政供水管网;高层给水经二次处理水质得到提高,而低层给水未经二次处理水质仍为原来。水处理装置的设计、选型缺乏针对性。

监理建议:低层自来水给水每条支管上加装一个二次水处理装置。高、低层自来水每个水龙头前出水管上都加装一个强磁活水器。二次水处理装置的设计或选型建议按照水利部1995-09-21的SL103-95微灌工程技术规范,5.1设备选择的有关要求设计选型。

2 太阳能热水给水系统

设计介绍:本项目所在地为江苏省连云港市,屋面为平屋顶,年平均日太阳辐射照量为1394KJ/m2。热水系统按4小时定时供应设计,最高日用水量水温60℃时33.28m3,水温40℃时43.68m3,设计小时耗热量1764.3KW。太阳能系统采用直接加热系统,太阳能保证率为50%,集热储热水箱总容积为23m3,集热器面积为687m2,太阳能系统辅助热源按甲方要求采用燃气热水机组。热水循环采用机械循环,循环管采用同程布置。1#教工宿舍楼设计热水供四—六层卫生间、淋浴房使用,用水定额每人每日70L,使用时间24h,使用水温40℃,太阳能热水系统采用整体式太阳能热水器,单个集热器集热面积为2.28m2,日均产热水量158L,辅助热源为电加热,电加热功率为1.5KW。食堂日均热水供水量30T/d,供应时间为12h,设计热水温度为60℃,热水系统采用集中式太阳能直接系统,集热面积为337m2,太阳能保证率为30%,选用太阳能供热水箱30T,集热水箱5T,辅助热源为燃气加热,选用商用直流式气炉,型号为DW1810。

存在问题:①水温设定40℃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要求,供水温度一般应控制在55~60℃。水温过高将加速设备与管道结垢、腐蚀,增大系统的热损失、降低供水的安全性;水温过低则易滋生细菌。②一定要使太阳能热水能够定温放水,不能使其温度忽冷忽热或开始放的冷水冻人,后来放的热水烫人,用水不安全不方便,造成浪费。③太阳能热水因其在系统中呆滞和预热时间比较长,已变成了呆水、懒水、酸水、菌水、大分子团水、水质退化,水的功能降低其溶解力、渗透力、扩散力、代谢力、乳化力、洗净力等都在降低,只宜洗用,不宜食用。要采用强磁激活的方法解决上述问题。④太阳能热水利用还不够充分,应在室内安装暖气片充分利用太阳能热水散热解决冬季室内取暖问题。

监理建议:第一,将出水温度统一设定在55℃,出水温度设定过高则太阳能得热量会大幅度减少,辅助加热能源的用量将增加,从而使太阳能系统节能效果降低。设定55℃供水温度对延长集热器及管道的使用寿命和防止水垢也能起到积极的作用。所以在确定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出水温度时,从高效利用太阳能资源的角度出发,根据实际使用水温要求,将水温设定在55℃是很适宜的,这样既能保证热水水质,又能达到节能的目的。

第二,定温放水。建议在集水器的出水口处装一温度传感元件,通过控制器控制装在集热器进水管上的电动阀门,使之根据集热器出口温度的变化改变其开启程度,调节水的流量,从而使流入热水箱的水温保持恒定,太阳能集热器与热水箱形成环路,当集热器出口温度高于热水箱温度达到某一设定值时,控制器启动太阳能循环泵,将集热器加热的水导入热水箱中;若两者的温差小于某一设定值,循环泵停止运行。如此反复循环,直至把热水箱中的水加热到适宜温度。系统中,热水箱由补水箱或自来水管直接补水,也可在补水管上安装电磁阀,通过水位控制仪或时间控制器控制补水时间和水量以保证供水期间热水水温的恒定。

第三,为保证太阳能热水器的水质,提高热水的活性、使热水能富氧、杀菌、保健,真正成为弱碱性水,小分子团水、高钙高镁水,完全符合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六项标准的既能洗用又能食用的好水,建议在太阳能集热系统和热水供水系统的出口管路上各安装一台电子水处理器,在每个热水出水咀龙头前出水管上下缘或左右缘安装固定一极对静强磁铁,当打开龙头放热水时,热水以一定的流速从高强静磁场中垂直流过,水流垂直切割磁力线,热水经过强磁力线切割处理后,热水获得了能量,在该能量的作用下,活化了水分子,使通常情况下由13个水分子缔合而成的大分子团水被打开了缔合链,而形成了由6个水分子综合而成的小分子团水,使热水产生了一系列物理化学性质的变化,增强了水的代谢力、溶解力、渗透力、扩散力,表面张力上升,恢复了水的正常构架及功能,原来的太阳能热水经过强磁场处理后改造成了一种新水,这种新水克服了原来热水的不足,提升了热水的质量,变呆水、懒水、酸性水、缺氧水、大分子团水为活性水,灭菌水、富氧水、弱碱性水、高钙高镁水、小分子团水,使水的营养功能接近人体细胞水,使用这种水,对身体健康非常有利。

产生磁活水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第一个条件必须是自然水,水中应溶入矿物质,矿物质要呈离子状态存在,且矿物质必须具备导电性。第二个条件:水要垂直流过静强磁场,让磁力线垂直切割水分子团。第三个条件:要有很高的磁场强度。第四个条件:要有一定的水流速度。太阳能热水使用的是经过沉淀、过滤、净化、消毒处理过的自来水,是一种天然水、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水。静强磁场由钕铁硼永磁王产生,磁场强度高达4600GS。水流速度与水压有关,适用水压为0.05~0.60MPd,太阳能热水水压在此范围。热水从磁铁两极间垂直流过,磁力线自然垂直切割水分子团。因此用太阳能热水产生磁活水,完全符合产生“磁活水”的四个基本条件。在设计磁活水时要注意符合四个条件才能产生真正的:“磁活水”,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磁活水”。

第四,太阳能热水暖气片建议采用铝合金壁画图挂式,既能利用太阳能热水循环散热取暖同时又是一幅壁画,极具欣赏价值。太阳能热水管道建议采用内外热浸镀锌钢管,选用管材时要注意管道的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不得大于产品标准规定的允许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将钢管和防雷接地网连接,将其设计成等电位人体接地网,最大限度地保护人身的安全。

3 消防给水系统

设计介绍:消防水池储备整个区域消防用水量288m3,屋顶设18m3消防水箱,供整个区域消火栓系统初期十分钟火灾之用。消防栓加压泵设在泵房内,分别布置了2组雨淋消防水泵(两组一用一备),2台自动消防栓(一备一用)。消火栓加压泵控制;各层消火栓箱消防按钮可启动室内消火栓给水泵,消火栓按钮动作后,直接启动消火栓泵,消防控制室可通过控制室模块编程,自动启动消火栓泵,并接收其反馈信号,在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台上,可通过硬线手动控制消火栓泵,并接收其反馈信号。消防控制室能显示消火栓泵电源状况。

存在问题:从设计的泵房管线系统图上看到,所有的水泵基础都是同一标高,显然,按照这样的设计是不妥当的。水泵型号的不一致,他们的吸水高度也不会一致,消防水泵吸水口按设计的标高安装,有可能会使水泵的吸水口管顶低于吸水总管的管顶,这样,就有可能在吸水总管的管顶部分产生“气囊”,这是不允许的。另外在水泵出水口或有闭气或有弯头的地方,管内流动的液体会产生动热引起气体形成短路,使管道出水容量达不到设计要求。

监理建议:在水泵出水口(止回阀前)设计安装复合式高速排气阀:开泵时排除井内或水泵管内的气体,并且控制吸水管内水流的上升速度(关小排气孔口),防止开泵水锤:在停泵时高速吸气,让吸水管内水位回落。

4 雨水排水系统

设计介绍:屋面雨水采用重力流外落水排水方式,雨水斗和雨水立管布置详见平面图。屋面、雨棚、雨水应分别单独排放。雨水外排可详见建筑图纸。

存在问题:雨水外排,浪费可惜。

监理建议:改外排为内排,深挖池塘,一方面将雨水收集起来,再资利用;另一方面,池塘挖到一定深度,花果山的优质山泉水可自动泉入,形成天然优质雨水、山泉水在校园内自行良性循环,可将其作为本工程的备用水源部署设计,引进以色列LEGO公司内嵌迷宫式滴灌和折射式微喷节水灌溉先进技术,用作绿化浇灌,栽植有机果树,种植有机蔬菜,冲扫道路,冲厕洗车等非常实用。

5 污废水排水系统

设计介绍:本工程室内污废水合流。首层及以上楼层排水采用重力自流式排出室外,底层卫生间单排,生活污水经过室外化粪池简单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公共卫生间内设环形透气,排水立管设置主通气立管。室内排水管道采用UPVC排水管,承插式胶粘剂粘接,立管每一层设一个伸缩节,介入立管的横支管采用普通UPVC管。各排水管横管必须有水平坡度,坡向立管或室外窨井。排水立管在底层、顶层及管道转弯的上、下层设置检查口。

排水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给排水;设计;规划;城市;管道

1 市政给排水设计的内容与任务

1. 1 市政给排水设计的内容

对于市政给排水设计来说,首先需要处理的是市政工程的范围与地表以及排水系统的给水量,来确定给排水的设计方案。而对于建设规划中的用地,应进行严格的、有效的管理,对于当前设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应予以足够的重视,并结合设计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在市政给排水设计中,总规划是最重要的,通常对设计方案、排水专项与给水专项等有着直接的影响。同时,市政给排水设计也是一项系统的工作,以社会科学技术为有效的依据,同时结合城市的实际发展情况,通过规划设计给排水收集、输送与净化,进而实现给排水系统的协调分配。

1. 2 市政给排水设计的任务

市政给排水工程所承担的主要任务是处理工业废水、生活废水,以及地表上的一些污水等。市政给排水系统由排水管道、废水处理场和最终处理设施等部分组成。其中,排水管道用于收集和运输废水,通常由合流管道与分流管道两部分组成。在设计市政给排水系统时,雨水与污水一般通过合流管道来进行运输,而分流管道由污水与雨水系统两部分组成。给排水系统可把人们日常生活用水处理干净,实现废水处理的目标。

2 市政给排水设计中的主要问题

2. 1 给排水与城市用地规划之间的问题

1)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中的问题。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用地紧张的形势加剧,与此同时,城市发展对于市政道路、地面排水的要求越来越高,所以这就要求在城市规划中,在土地利用方面,合理规划用地。在一些新的城市规划区,给排水工程中的问题比较多,而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没有把市政给排水设计与城市竖向用地有效结合起来,因此导致城市规划不完善,存在不少的制约因素。

2) 由于市政给排水设计受到城市竖向用地的影响,因此,在市政给排水设计中应采用短管压力流与重力流两种方式,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高程低的问题。所以,这就要求相关的部门做好市政给排水设计规划评审工作,及时调整雨水排水系统中不合理的地方,根据相关的规范来设计短管压力流。

2. 2 污水管埋设深度不够

在现阶段的污水管道掩埋设计中,由于原来污水提升泵设计不合理,因此便出现了污水管道埋设深度太深的问题,最终出现的问题是污水管网高程设计不合理。在确定原来污水提升泵站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是这一泵站距离某绿化区的距离比较近。而在单项管材设计过程中,由于施工方法、基础施工等的选择均不合理,因此也就降低了市政给排水管网的实际功效。总而言之,污水管埋设深度不够,是当前市政给排水设计中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而出现污水管道埋设深度不合理则会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污水管埋设深度如果比较深,则可能造成一些规划区污水管高程设置不合理,同时也会对原污水提升泵规划存放位置产生一定的影响。

2. 3 市政给排水规划相对滞后

在市政给排水规划设计中,设计单位往往忽视排水的重要性,而出现这一问题,主要是由于市政给排水规划设计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同时在城市道路建设快速推进的情况下,市政给排水设计也就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一些给排水工程在一期施工完成之后,由于排水规划工程存在问题,而导致无法按照原计划进行施工,使得规划指导失去其实际意义。

3 市政给排水设计的合理化建议

3. 1 合理设计给水管道

现阶段,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人们的可支配收入在逐步提高,在这种形势下,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在设计市政给水管道时,设计单位必须重视城市排水的需要,把城市排水设计要求考虑在内,合理规划城市给水管道,精确计算给水管道的铺设长度和范围等,从而尽可能缩短排水管道之间的距离。同时,重新设计规划原有的给水管道,尽量采用大直径管道,比如把原有管道设计成为DN25,从而更好满足城市排水的实际需要。通过合理化的设计,可减小管道末端的噪声。而对于给水压力问题,设计人员可在给水管线上增设加压阀或者减压阀等装置,降低管道承受的压力,从而保证城市给排水系统的安全性。

3. 2 管道材质的选择

在市政给排水系统设计过程中,给水管道材质,应是设计人员在设计中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而这主要是因为管道材质对水质影响大。因此,在管道设计中,应尽量使用钢材料的管道,这样可解决渗漏与腐蚀等问题,同时确保管道不会有较大的噪声。同时,在铺设管道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确保排水管线与用户的休息区有一定距离,做到从源头上控制噪声的产生。

3. 3 地漏水封的解决

在市政给排水设计中,地漏水封指的是下水管道与地上空间的连接口,传统的地漏通过地漏本身便能够形成水封,把管道系统与上部结构分开。在上文中,笔者已经分析指出,地漏水封如果出现问题,则会对城市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主要是其会产生异味或者有毒气体。所以,这就要求在设计中,设计单位重视地漏水封问题,根据相关的设计规范来设计地漏水封,具体来说便是: 带水封的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 mm。通过规范设计,来解决地漏水封这一问题。

除此之外,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还应定期往水封中添加一定量的水,从而有效避免水封由于干涸而失去效果。

3. 4 注重市政给排水的规划

在市政给排水系统规划设计的初期,设计人员应认真做好调查工作,分析所需的材料与数据,从而为设计出高水平的市政排水系统提供可靠的理论保证。同时,在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设计时,应结合给水工程等市政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关注其对环境的影响,注意其与其他工程的协调问题。

而注重市政给排水的规划设计,就应开展全面的论证,从技术角度和经济角度两方面进行论证,合理控制各方面的影响因素。同时,市政给排水系统设计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严肃性,如果有变更工程,同样需要开展严谨的论证。在执行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设计时,各级各部门均应重视规划执行力度的检查,从根本上改变城市的环境质量水平。

4 结语

科学技术的发展,虽然提高了材料的性能,提高了设计水平,但是在市政给排水设计中,即便应用了现代化的设计软件,同样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就比如与城市其他管道之间的结合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市政给排水设计的质量。在本文中,笔者从设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合理化建议两方面分析了该命题。

参考文献:

[1] 谭玉玉. 基于市政道路给排水设计及其规划中存在的问题[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2011( 24) : 139-140.

[2] 于雷鸣. 城市道路给排水设计的特点与问题探讨[J]. 中外建筑,2013( 2) : 77-78.

[3] 高淑红,杨磊,刘伟. 市政道路给排水工程设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和对策分析[J]. 工程技术,2013( 9) : 26-27.

排水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第6篇

2、 粗格栅有溢流现象;专家建议粗格栅池对溢流口改造;污水厂和鸿兴经分析,现在进水泵房运行中有水不变对溢流口改造,且加高现有溢流口隔墙结构方面尚需设计,污水厂立刻加强管理,并增加进水泵房污水泵根据液位投入不同使用台数的自动控制设施,把进水泵房液位高度控制在溢流口下,不产生超越溢流,8月2日前完成;

3、 目前排沙系统停运。专家建议及时维修排沙系统,确保正常稳定运行;污水厂立刻着手安排旋流尘沙池再次清砂,清完砂立刻对汽提除砂设备进行调试检修,保证良好排砂,8月15日前完成;

4、 水解酸化池故障,长期停运;专家建议及时维修水解酸化池,尽快恢复稳定运行;——水解酸化池已经维修完毕,正在调试恢复,8月15日前调试完成;

5、 水解至生化池可能存在管道淤堵现象;专家建议及时对水解至生化池之间管道,进行清淤或者改造。

6、 专家提出这点建议主要是针对现在实际运行中,如果要换成24小时连续进水,连续出水, 3.5万吨/d满量运行的话,水解池中液位会升高,甚置出现水解池往外溢水的情况,经计算排除掉设计管径太小的因素后,做出的原因分析和解决建议;鉴于如下几个原因,我司及鸿兴冯工经分析后,建议改条暂缓实施:

7、 水解池到生化池中间中间场地局促,除了水解池到生化池的进水管外,还有水解池排泥管、放空管等管道及相关设备的电线、电缆;且由于北方有防冻的原因,埋深都比较大;如果开挖,工程量较大,检修需要的的时间比较长,不计备料等前期工作,光停水预估至少需要20天;

8、 因为水解池到生化池的进水管局部阻力损失和沿程阻力损失比较大的地方主要就是跟池子相连的管径为DN530的管道,该管径早期施工的时候池子上的预埋套管已经决定了该管的大小;如要扩大管径,需要在池子上扩孔,后期防漏不好做;且进水阀门井离池子近,如果阀门井不拆除,阀门井内管段及阀门还是DN530的,只扩大阀门井外到水解池的主管段管径,作用不大,该主段管径本来就满足要求;(推荐访问wwW.HaoWORd.coM)

9、 专家该建议主要是基于让现有水厂能按照原设计院设计意图运行而提的(达到3.5万吨/t);现在按照水厂管道现状,日处理量也可以达到3.1~3.2万吨/d且出水合格;按照二期工程的设计,二期建设完成后,一期要降低水量按3.0万吨/d运行;按照现在运行情况看,这些管道能满足要求3.0万吨/d的水量要求;

10、 10月份有环保督查回头看,在此前,对这些管段做大动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建议现场以稳定运行为要,加快二期工程实施进度,让二期工程尽快投入使用,这些问题就自然解决了;

11、 综上,我司建议专家改条建议暂缓实施。

12、 问题:目前CASS池实际运行与设计不一致。目前是三池一组运行间歇出水,致使水量不能达到设计水量(3.5万/天);专家建议:对CASS池进水、出水方式进行调整,按原设计进行改造;——污水厂立刻着手对运行方式进行调整,争取在8月15日前实现按照专家提出的运行方式运行;

13、 排泥系统存在问题,目前出污泥量和处理水量不匹配的问题,专家建议加快对现有排泥系统改造进度,确保排泥系统稳定运行;——7月19、20日脱水机前的混凝搅拌罐和脱水机厂家人员抵达现场,立刻改造,7月26日开始正常脱泥;

14、 系统全部采用人工控制,操作存在随意性的问题,专家建议:尽快建设自控系统。——污水厂立刻安排三达电气人员开始按照专家建议的运行方式进行编程,并灌入程序,对人员进行培训,按照专家建议的“小自控”方式进行运行,并加强人员培训管理,避免操作的随意性;8月15日前落实完成;

15、 鼓风机风量和CASS池不匹配,影响曝气效果的问题,专家建议调整鼓风机运行工况;——污水厂已经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确定了新风机,预计8月5日前新空气悬浮风机能抵达现场,在风机抵达现场前完成风机基础的浇筑并预备好管道变更的材料,8月10日前新风机投入使用,完成鼓风机运行工况的调整;

排水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第7篇

这次会议是市政府研究确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今年以来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完成情况,学习借鉴鄄城县污水管网建设和启用中水回用工程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动员各县区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加快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和启用中水回用工程,确保全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完成。刚才,我们参观了鄄城县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运行工作现场,听取了鄄城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经验介绍,鄄城县的做法使我们感到震动、震惊,也很受教育,各县区要认真学习借鉴鄄城的做法,积极做好各自的污水管网建设和中水回用工程启用工作。对这次会议,士合市长高度重视,会前专门听取了市环保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的汇报,亲自确定在鄄城县召开现场会议,一会儿刘市长还要做重要讲话,希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刘市长的安排和市政府研究的意见,我先讲三个问题。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尽管我市的污水处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十一五”减排目标,从工作基础来分析,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相当严峻。截止目前,我市实际仅完成COD“十一五”总量削减任务的83%,在全省中排名属于相对落后的地市之一,“十一五”时间仅剩下8个月,我市的减排任务仍有17%、约1200吨COD净削减量需要完成。2010年,按全市GDP增长率15%、城镇化水平率增长1%计算,全市COD新增量高达4721吨。也就是说,全市从现在到年底,需要完成削减量5921吨,才能完成“十一五”任务。各县区减排任务也不平衡,压力比较大的有曹县、成武县和东明县,这三个县年底前需要完成COD削减量分别高达1101吨、889吨和788吨。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废水排污企业已经执行了严于国家的标准,就目前我国的技术水平,已无法再继续提高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管理减排已无多少潜力。同时,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淘汰了大批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关停了大批“土小”企业,全市的产业结构调整基本完成。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占废水外排的60%以上,是COD削减的大头,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对于完成“十一五”期间的COD减排任务和满足新增量的需求来讲,具有决定性意义。生活废水处理抓不住,完成“十一五”COD减排目标就无从谈起。削减COD主要靠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进水浓度的提高,但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的关键因素和制约瓶颈是配套管网建设滞后。不加快建设污水管网,不实行雨污分流,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浓度就不可能。因此,建设污水管网是提高进水量、进水浓度的主要途径,是完成污染物削减目标、为新上项目腾出环境容量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善城市环境、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这也是市政府召开这次会议的决心和用意。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强力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和中水回用工程启用工作

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决战之年、关键之年,现在只有8个月的时间了。各县区要强化时间观念,瞄准全年和“十一五”减排任务,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措施,确保减排目标的实现。

(一)千方百计加快污水管网建设

关于今年的污水管网建设计划,市建设部门已给各县区作了安排,并上报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可。如果建设任务完不成,就无法向省政府交代。具体任务是,全市新增污水管网236公里。其中,市区100公里,曹县10公里,成武10公里,单县10公里,巨野18公里,郓城18公里,鄄城48.4公里,定陶8公里,东明15公里,以上任务力争在6月底之前完成。市区的污水管网建设,由市水利局、建设局负责;各县的污水管网建设,由县政府负责。在实际工作中,各县区要根据实际,争取尽可能多完成一些,市政府也将出台鼓励政策。鄄城县计划投资5880万元、建设48.4公里,目前已完成21.8公里,为全市其他县作出了榜样。市区的污水管网建设进度也比较快,污水处理厂进展顺利。鄄城县2009年地方财政收入仅为3.2亿元,县城人口10.8万人,在财力弱、减排相对不重的情况下,能够着眼大局、超前谋划、真抓实干,在管网建设和中水回用工程启用上,作出这样的成绩,值得我们其他县学习。鄄城县能够干好的事情,凭经济实力,其他县都能干好,关键是认识到位、领导力量到位、投入到位。现在离6月底,还有整整两个月的时间,任务重、时间紧。各县区要抓紧时间,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将管网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每个工程、每个环节都要有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精心组织,一周一调度,加快工程进度,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绝对不能拖延工期。同时,任务越是艰巨,时间越是紧迫,就越要坚持高标准建设,越要坚持原来的设计,越要按照原来的规划条件去做,确保每项工程、每个环节都做成精品,坚决不允许降低标准、影响建设质量。在建设资金筹措上,各县区要用心研究,多管齐下,多条腿走路。无论财政状况如何,都要倾斜一块;经营城市的土地收益,要多拿出一块;县区和有关部门搞好配合,多向上争取一块;要尝试向金融机构贷款,争取银行支持一块;要利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补充一块,多种形式破解好资金难题。

(二)切实抓好污水处理厂运营

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进水浓度,并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是建设污水管网的初衷,也是削减COD的关键所在。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抓好重点环节,确保实现削减目标。一是抓好污水处理费征收。目前,由于各县自来水供水量小,污水处理费收缴率普遍较低,致使污水处理厂运行较为困难。各县区要加大自备井关闭力度,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不断提高自来水供水量,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市区、各县都要搞好关闭自备井会战,自备井的存在,对污水处理厂运行非常不利。同时,各县区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障污水处理费及时足额到位,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二是着力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进水浓度。在加快污水管网建设的基础上,要切实搞好污水管道与污水处理厂、污染源的对接,真正发挥出减排作用。据市环境监控中心平台的在线数据,全市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第一季度平均日处理水量为27.02万吨,与2009年底日均处理水量27.4万吨基本持平,进口COD浓度仍存在着不稳定的现象,这说明我们最近一个时期新增的污水管网还没有很好的发挥作用,减排效益几乎为零。因此,各县区要在管网对接和支管网建设上下功夫,使其真正形成网络,连成一体。市环保部门要加强在线监测,及时通报各县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督促县区提高污水采集率和处理率。三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牡丹区、开发区、市水利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全力加快东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同时,要加快南区污水处理厂、泵站、配套管网建设的前期工作,探索运用BT方式,尽快组织招标,争取早日进入施工阶段。各县已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的是处理生活污水,不具备接纳工业污水的能力,随着工业项目的陆续建成投产,工业废水量不断上升,都急需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各县要抓紧谋划,争取早日规划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

(三)尽快启用中水回用工程

为有效减少废水排放,节约水资源,2007年,市、县共投资1.5亿元,建设了9座中水回用工程,总规划为日处理中水13万吨,但由于中水处理成本增加,财政补贴不到位,没有落实中水用户,造成中水厂运行困难。中水厂的停用,不仅对全市的总量减排毫无帮助,也造成了国家资产的闲置浪费。经环保部门测算,全市中水回用工程启用后,不仅能完成COD削减量1800吨,每年还能节约水资源4600万吨,具有巨大的减排效益和资源效益。因此,启用中水厂工作意义重大,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千方百计克服眼前困难,确保5月底之前中水回用工程全部启用运行。要加强对地下水源的管理,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禁开采地下水。要建立中水处理补贴制度,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同时,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促使中水厂与用水企业签订供水合同,为中水提供用水市场。

三、加强领导,严格奖惩,确保管网建设和减排工作顺利进行

当前,污水管网建设和中水回用工程启用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能否打赢这场硬仗,是对各县区领导水平、执政能力的一次检验。大家一定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4月2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实行严格问责制,对未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地区,对地方监管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处分。各县区党委政府对减排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污水管网建设、中水回用工程启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紧抓在手上、抓住不放,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实行工程指挥部会战机制,抓住当前施工的黄金季节,科学合理地制定措施,落实任务,加强督导,以时不我待、夜以继日、5+2、白+黑的精神状态,集中精力抓好推进,确保污水管网建设和启用中水回用工程取得实效。

排水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第8篇

关键词:碳排放碳评制度低碳试点

气候变化关乎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为控制不断增长的温室气体排放,在不同的文件或方案中都提出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我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的《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中指出了“加强新建项目碳排放管理,积极控制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并提出了“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中长期行动目标。要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针对温室气体排放评价的制度体系,将温室气体排放评价纳入法定的评价范围,尤其是对新增项目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计算和评价,为评价人员在实践中提供指导,进而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

为深化低碳试点节能减碳工作,加强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和增量控制的需要,全国共有五省市低碳试点进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二氧化碳排放评价相关工作的探索。为进一步梳理低碳试点在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工作的进展与成效,总结试点省市在碳排放评价工作中的经验及做法,推动试点省市碳排放目标方案的制定和落实,为国家设计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提供支撑,国家气候战略中心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就推进和完善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地方面临的挑战及政策建议展开了交流和讨论。结合对各低碳试点省市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工作的跟踪与分析进行了研究如下:

一、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的意义和必要性

一是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可以达到控制增量的目的,有助于弥补我国长期以来对新上项目碳排放缺乏有效约束的问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对能源、资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也占较高比例,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可以从源头遏制碳排放的不合理增长,是完善我国生态文明和低碳发展制度体系的一项基础手段。碳排放评价作为项目审批、核准以及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项目实行前置否决,以对新(改/扩)建项目二氧化碳排放的管控为目的,以现有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为基础,对项目二氧化碳排放影响进行综合评价。

二是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可以促进低碳转型,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能效水平高、碳排放水平先进的行业领域。约束新上项目落实有关碳排放控制法规、标准,推动项目从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均采用先进标准、高效设备、合理技术,坚决抑制新增项目不合理的能耗及碳排放,促进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低碳发展水平,促进低碳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的长效机制。

三是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可以增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工作的联系,完善我国制度建设,打造“能评”的升级版。达到一定排放量的新建、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要实行碳排放评价制度,制定严格的碳准入制度,加强项目的低碳管理;或者要求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在编制节能评估文件时,增加碳排放测算、评价、控制措施等内容并填写摘要表,对评审、审查和监察等机构的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碳评与能评的并联审批,确保既不新增项目批事项、延长审批时间,又能强化企业的低碳发展意识,促进企业的低碳转型、升级和改造。

二、试点省市开展碳排放评价工作的探索

开展新建项目碳评工作探索的五省市中,广东省是2010年7月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为全国首批低碳试点的省份,北京市、镇江市、武汉市和晋城市是2012年11月被列为全国第二批低碳试点的城市。各省市对此高度重视,如镇江市率先成立了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协调各领域低碳工作的开展。以低碳试点为契机,各试点纷纷以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量为目标,先试先行,明确了低碳发展总体思路、原则和任务,通过低碳发展目标的倒逼机制,结合自身地域差异和控排要求,探索建立符合低碳工作开展情况的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总体情况见表1,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为深化减碳工作,根据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的需要,积极探索新建项目碳评制度研究。试点省市因地制宜,将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量的抓手,相继研究并出台了相关办法、方案和指南。

广东省是我国规模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依据《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省政府第197号令)管理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配额的发放、清缴和交易等活动。为做好碳排放配额的分配和发放工作,广东结合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省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将新建(含扩建、改建)年排放二氧化碳2万吨以上项目的企业纳入配额管理,对项目的年碳排放量进行计算,作为企业购买有偿配额的标准。表1各地碳评工作进展概况

地区执行时间工作依据实施方法规模广东2014年8月《广东省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评估二氧化碳排放量作为配额购买标准完成31个项目北京2013年12月《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确定项目碳排放水平,提供优化方案建议完成459个项目,核减二氧化碳53万吨镇江2014年2月《镇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暂行办法》通过隶属度模型综合评价项目生态指标,提出准入修改方案完成123个项目,对18个黄灯项目完成优化整改武汉2014年12月《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指标评估指南》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确定项目碳排放水平,提供优化方案建议完成1397个项目,核减二氧化碳15.23万吨晋城《晋城市新建项目碳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报告》(在研)北京市和武汉市本着先期抓大放小、简化流程的原则,出台了《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及《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指标评估指南》,创新性的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中增加碳排放指标评估,指出在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和评审时,需要增加碳排放测算、评价、控制措施等内容并确定项目碳排放水平,既不新增审批事项,延长项目审批时间,又对项目从碳排放量计算到减碳措施实施进行全过程的评估。

镇江市为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以城市碳排放核算与管理平台为基础,颁布了《镇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暂行办法》。通过测算项目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以及降碳量等指标,综合考虑能源、环境、经济、社会等因素,建立包括单位能源碳排放量、单位税收碳排放量、单位产值碳排放量、单位碳排放就业人口等8个指标构成的评估指标体系,从低碳发展的角度综合评价项目的合理性和先进性,并提出进一步控制排放建议及措施。

二是稳抓落实,积极开展新建项目碳评工作。试点省市以印发的相关文件为依据,对评价内容、流程及相关因素做出明确规定(见表2),深化落实新建项目碳评制度,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实施与开展。表2碳评工作实施内容

地区实施机构评价对象评价性质评估内容涉及范围广东广东省

发改委省内电力、钢铁、石化和水泥四个行业预计年排放2万吨二氧化碳及以上的新建(含改/扩建)项目信息收集,作为配额购买指标计算项目碳排放量和有偿配额购买量能源活动排放和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北京北京市

节能中心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纳入能评审查的项目编制节能专篇年耗能不足2000吨标准煤的项目填写登记表计算项目碳排放量,评价项目碳排放水平,提出化建议二氧化碳直接排放、固定设施电力和热力消耗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镇江南京擎天

(第三方

机构)年综合排放二氧化碳当量1万吨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前置准入评估其他项目备案计算项目碳排放量,综合评价项目碳排放水平和低碳发展水平能源、工业生产过程、废弃物等方面碳排放量、电力热力的间接排放武汉武汉市

节能中心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纳入能评审查的项目编制报告书,提供建议1000至3000吨标准煤的项目填写报告表其他项目登记表计算项目碳排放量,评价项目碳排放水平和对所在地总量的影响,提出控制措施能源活动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和回收利用量等广东省配合碳交易配额分配方案(新建项目排放额度总量共计6000万吨),规定电力、钢铁、石化和水泥四类行业企业,每年预计排放2万吨二氧化碳(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新建(含扩建、改建)项目企业实施碳评工作并根据评价结果购买有偿配额。新建项目碳评工作流程为:由企业提交基础材料;地市级发改委针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和结果核定,提供文件并转报于广东省发改委;省发改委以发改委批复文件、节能审查或可研报告作为评估依据,对项目预计碳排放量进行计算,回复企业项目有偿配额购买量。其中电力企业需购买年度排放配额总量的5%,其他行业(钢铁、石化和水泥企业)购买配额总量的3%作为有偿配额,其余配额部分为免费发放。配额有偿发放以竞价形式发放,控排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新建项目企业须在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前购足有偿配额。新建项目企业购买足额有偿配额并正式转为控排企业管理后,省发展改革委通过配额注册登记系统向其发放免费配额。

北京市和武汉市把新建项目碳评与能评统筹协调管理,监督管理方式为: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在编制节能评估文件(节能专篇)时,增加碳排放测算、评价、控制措施等内容并填写摘要表,在填写节能登记表时增加碳排放测算等内容;节能评审机构在节能评审时,增加对碳排放测算、评价、控制措施等的评审意见,确定项目碳排放水平;节能审查机关在节能审查时,增加控制碳排放的相关意见,结合项目碳排放水平,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节能监察机构在监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评估和审查措施时,增加对碳排放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其中北京市要求满足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的总和)在2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的总和)以上(含)的居住建筑项目,其它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项目三项条件之一的,编制独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专篇;凡不在上述三条节能评估范围内的其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申请表。武汉市要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镇江市以利于从源头上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项目,逐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为目标,建立数学模型和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对年二氧化碳排放大于(含)1万吨的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结合每项指标的评价标准,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汇总计算,对于排放不足1万吨的项目进行碳排放量核算。新建项目碳评工作流程为:由企业提交环评报告书、能评报告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等基础材料;镇江市发改委委托第三方对申报项目投产后年二氧化碳排放当量进行预评估,对于年综合排放当量1万吨以上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将包含项目能源、工业生产过程、废弃物等方面碳排放量、电力热力间接排放的核算,对节能减排措施、碳减排量和建设方案碳排放的评估,对项目碳排放情况及低碳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以及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提出节能减碳的优化和改进建议等相关内容的综合评价结果反馈至企业;企业根据改进建议对项目设计进行优化。其中碳评报告书编制费和专家评审费等实施碳评工作所需费用由市级财政安排。

三是加强管理保障碳评工作实施成果,提供优化建议促进企业低碳转型。已开展碳评工作的试点省市分别对市/区发改委负责人、能评文件编制机构、评审机构相关人员进行了宣传和培训,协助各部门尽快提升碳排放评估基本认识和业务水平,保障碳评制度平稳有序开展。依据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等指标对碳排放水平相对落后的项目提出科学合理的优化方案,督促企业落实低碳转型。

自碳评制度启动以来,广东省已对省行政区域内电力、钢铁、石化和水泥四个行业列入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划的共31家开展了碳评工作,年评估量约20家。省发展改革委每年公布以上项目企业名单,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进展和广东省试点推进情况,适时扩大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目前企业对核算结果接受程度很高,既有项目企业认为新入项目增加了排放总量,应该为新增部分购买排放额度,新入项目企业也为了能够尽快立项开工而积极购买排放额度。试点工作运行以来,各行业企业对新建项目碳评工作配合度良好,新建项目企业购买有偿配额积极性颇高。其中宝钢集团湛江钢铁的一号高炉虽因运转原因尚未购买配额,但也已提交了缓期购买说明。

北京市开展碳评工作两年来,不断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项目准入核查和过程监管,全市共有459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过节能评估审查(含碳评),2014年节能专篇类和节能登记项目总能耗160.2万吨标煤,二氧化碳排放量395万吨;2015年节能专篇类和节能登记项目总能耗137万吨标煤,二氧化碳排放量356万。对其中约10%碳排放水平未达到行业先进值的企业提出优化能源结构等建议和改进方案,并鼓励企业认真落实。企业自觉性较高,基本可接受优化建议。市发改委将能评项目监管纳入节能监察计划,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会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对目单位在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营管理过程中的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市已开工项目履行节能评估和审查程序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在节能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市发改委将依法处理。有效遏制了新增项目碳排放的不合理增长,从源头核减二氧化碳排放53万吨,碳评制度已逐步成为碳排放控制工作的有效手段。

镇江市自碳评制度启动以来共对123个需要综合碳评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碳排放综合评估,根据模型建立的准入标准对碳排放总量及各项指标综合打分,共计102个得分隶属于绿灯区域内的先进低碳项目可以直接施工,18个结论为黄灯的项目需要根据“碳排放影响综合评估报告书”提出的建议措施对建设方案优化后方可施工,3个结论为红灯的项目不予通过。如其中一家黄灯项目企业采纳了评审专家提出的整改建议,配套安装总装机容量为10MWp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年发电2000万KWh,并适当采用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技术抵消项目对电能的消耗;罐式煅烧炉密封改造技术,通过集成使用煅烧炉负压密封节能技术,阻止空气进入罐式煅烧内,降低了石油焦烧损和冷却水用量,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道路照明选用风光互补照明设施;借助企业碳资产管理系统、能源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实时对企业各工序、各能源消费及碳排放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重点耗能工序和耗能设备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实现企业能源的精细化管理,从而达到节能减碳的效果。对项目再次综合评估结果达到镇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绿灯项目标准。对镇江市经济发展、环境改善、社会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并对镇江市低碳城市建设、低碳产业发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等发展目标产生正向推动作用。

武汉市2015年度共完成节能评审项目1397个(节能评估书200个,报告表140个,登记表1057个),总投资6472.68亿元,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为467.27万吨,经节能审查后,提出运用绿色制造理念、按照国家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建立能源智能管理系统、余热回收利用、应用太阳能光热光伏技术等要求和建议1100余条,核减二氧化碳排放量15.23万吨,占总碳排放的3.26%。如武汉市轨道交通纸坊线工程,总投资109.32亿元,线路全长16.96km,项目初期总二氧化碳排放量52211.51吨,经评估后提出了建立完善的能源智能管理系统、优化纵断面,提高节能坡设计比例、采用轻量化车体材料等建议,预计可核减二氧化碳排放7474.02吨,占总排放的14.31%。

三、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工作特色与亮点

试点地区在较短时间内建立了包括政策、技术和指标体系在内的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一项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实施过程中,对建设项目碳排放水平评价同时也完成了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工作,为碳排放交易、碳排放管理等后续工作奠定了信息基础;参与碳评的企业单位在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控排、排放核算方面的意识、知识和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促进了企业的低碳转型;碳排放评价制度的实施也带动了周边环境产业和咨询服务等相关领域的发展,启发了地方管理碳排放的相关意识和社会认知,带来的附加效应远大于碳评价本身。

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制度创新,将碳排放有偿配额、碳排放交易和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相互结合,努力打造全面的低碳制度体系。与其他已开展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的低碳试点相比,广东省碳评制度的最大亮点就是将评价结果与碳排放有偿配额挂钩,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购买有偿配额的依据,使碳排放评价工作的意义落到实处。核算结果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XX新建项目购买碳排放有偿配额有关事项的函》的形式反馈给新建项目企业,企业可清晰了解项目应购买的有偿配额量,二氧化碳排放评价和碳排放交易工作井然有序。由于每年新增项目企业约二十家,数量较少,碳排放评价的工作量不算繁重,广东省的做法是由企业提交基础材料,地市进行初审和结果核定,省发改委对项目碳排放量进行计算。与其他碳评试点使用第三方机构作为评价主体的做法不同,由主管部门直接对新建项目碳排放进行评价省去了中间环节,避免了中介之间或中介与项目企业间的利益冲突。既不会出现类似于红顶中介的评价机构对企业乱收费的现象,也不会存在评价机构迎合项目企业,篡改伪造评价结果的现象,为企业大幅缩减了前期评价审批时间和工序,同时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北京市和武汉市创新性的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中增加碳排放指标评估,不新增审批事项,从根本上避免了拖延项目审批时间;多次对各区发改委负责人和能评文件编制机构、评审机构进行培训,帮助相关机构提高认识,尽快熟悉碳排放评估工作。另外,北京市还陆续了第一批及第二批共42个“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以利于在碳排放评价时的对标;同时陆续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节能减碳相关标准规范等能评配套文件,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技术导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后评价技术规范》、《北京市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含碳评价)百问百答》等;不断调整计算方法和依据,及时修订更新补充行业碳排放先进值并与前期阶段项目的碳评内容衔接,逐渐优化完善碳评工作机制,强化项目准入审查和过程监管。

镇江市率先探索实施独立的项目碳评估与准入制度,在能评和环评等预评估的基础上,通过项目碳排放总量、强度及降碳量等指标的测算和能源、环境、经济、社会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建立了包括单位能源碳排放量、单位税收碳排放量、单位碳排放就业人口等8个指标构成的评估指标体系,科学确定指标权重,从低碳发展的角度综合评价项目的合理性和先进性,并将评估结论作为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评估结论划定为红、黄、绿三个等级,红灯项目坚决不予通过,黄灯项目强制要求其进一步采取低碳技术和减排措施,达到准入标准后方可通过,绿灯项目在提出进一步控制排放建议后可直接通过。碳评估准入制度的实施推进了城市低碳转型升级、特色发展,各地、各部门生态文明、低碳发展的绿色观念蔚然成形。

四、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工作挑战和建议

五省市积极开展碳排放评价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给试点工作带来一定的挑战,主要反映在以下两点:

一是在简化行政审批的大背景下,如何保障碳排放评价制度的实施,强制性的准入性标准约束,健全的监管处罚机制及碳评后续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简政放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各级政府都要建立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有力推进机制,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简化程序,明确时限,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本着应放尽放的原则全面放权。要在此环境下建立碳排放评价制度并保证其有效实施对各级政府来说都是一项挑战。为保障制度执行还需要研究如何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行审批流程,通过创建一系列集成化的审批工作机制,推动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开展跨部门审批流程优化,确保审批高效。同时还要强化监管力度,全面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建立与“宽进严管”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确保监管有力,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管理到监督检查要形成有效的闭环控制。此外,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解决民生问题是第一要务,地方有维稳的压力,需要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间的矛盾,致使碳评工作的开展面临较大挑战。

二是如何统筹碳评、能评和环评三项制度,形成一个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要全面落实中共中央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同时要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改革目标,就需要对碳评、能评和环评三项制度进行统筹整合,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优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审批流程,将各项评估由串联方式调整为并联方式进行,加强整合优化,探索开展区域评估,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评审、统一审批的服务新模式,加快推动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而这三项制度目前分属三个不同部门管理,碳排放评价又是一项新制度,文件编制机构、评审机构、管理机构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的核算能力和分析水平较低,造成了制度统筹工作的一大障碍。

结合五省市在推进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试点工作中好的做法以及所面临的挑战,我们对下一阶段狠抓落实,深化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全国低碳发展提出如下建设性意见:

一是建议由试点示范带动加紧出台相关政策条文,细化工作方法,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应根据国家及地区的节能减碳形势,及时修正和完善碳评机制、工作程序、编制指南等配套文件。在对重点行业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快相关行业和领域的碳排放强度先进值以及节能减碳先进技术目录的制定,更新补充各项指标并与项目碳评内容有机衔接,做到对节能减碳的精细化管理。继续加强对节能减碳、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政策信息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碳评各方的基本认识和业务水平。

二是开展区域和行业总量控制,把国家碳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做到区域分解,部门行业分解,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匹配,明确“十三五”目标分解落实机制。促进碳评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增强碳排放管理的透明度,夯实碳评制度运行的基础,完善项目碳排放量的计算依据,加大碳评工作的实际意义,提高评估项目碳排放水平的准确性,增加行业内运行工艺优化的良性竞争,提升企业对碳减排工作的关注度,调动企业实施低碳减排的积极性,引导社会投资向能效水平高、碳排放水平先进、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项目。

因此,扩展碳评工作涉及范围,统筹碳评制度与其他低碳政策的协调推进,是碳评制度作为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增量的重要抓手。将其与保障国家低碳发展路线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加快体制机制先行先试;将碳评制度与峰值目标和总量控制目标相结合,把制度落实到项目统筹管理,淘汰落后产能,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与碳排放交易、基金和长效市场机制相结合,使企业意识到减排可以带来的实际经济效益,扩大碳评制度为低碳减排带来的实质效果。

参考文献:

[1]健鹏.温室气体减排政策: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9):26―32.

[2]黄兴,魏向阳,毕玉.节能评估工作的发展历程和推进建议[J].宏观经济管理,2014(7):65―67.

[3]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Z]. 2014―1―15.

排水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第9篇

关键词:房产开发;给排水;前期管理;问题探讨

给排水工程在房地产项目建设中控制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给排水工程的质量,影响到整个房地产项目的验收及使用功能,关系到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和预期效果,要实现房地产项目投入和产出的良性循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高效管理和具备应对措施的能力是十分必要的。

1、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决定工程质量

房地产项目工程建设是通过人将材料组织而形成,应重视提高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从事给排水工程管理人员应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掌握给排水和消防分部工程各系统的内容及设计、施工规范、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及 “非正式”规定,熟悉建安相关各专业的设计、施工规范,努力提高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相关专业的知识,积累相关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等现场经验,了解本专业不断进步的创新技术,并具综合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如工程预决算、工序衔接及工种配合、各种关系的协调等,熟悉给排水分部工程质量通病,在技术上、组织上提早做好预防措施,预见性地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建筑、管道、设备等交叉施工及各种管道综合布置避让能力,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入、细致地搞好给排水工程前期管理,促进房地产开发项目顺利开展。

2、做好工程决策、设计及施工事前的质量控制

重视前期管理,做好项目给排水工程决策、设计及施工事前质量控制,把握重点和难点,实现房地产项目投入和产出良性循环。房地产项目开发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一般可分为前期管理(包括立项、规划、设计及图纸会审等)、工程建设(包括施工、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管理等)和销售管理(包括销售和物业管理等)等阶段,不同的阶段具有不同的风险特征,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导致投资的失败,房企必须对各个环节的不确定因素进行识别并加以防范。工程建设不同于科学实验,不能有失败,不允许有不合格品。工程质量控制的目的不是事后发现问题,而是事前避免质量问题的发生,或者事前识别质量隐患,重视工程形成的每一个环节,不局限于传统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重视事前控制,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实现质量管理零缺陷。

2.1 项目建设前期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性。

未雨绸缪,重视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首先,全面掌握工程建设第一手资料,如工程建设有关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情况;其次,重视测绘工作,确保项目总体规划、单体建设与周边室外给排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协调。

2.2 重视项目图纸会审事前控制工作。

设计图纸是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图纸设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优劣,图纸会审又关系到各专业的协调,应组织好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和监督等单位、部门参加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会审不是简单地审查图纸差错,还要考虑是否有利于施工,有些场合,虽设计符合规范,但现场实际施工困难,为保证施工质量,需对设计进行适当的修改优化,将理论和实际结合,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规范的要求,多方应共同斟酌把关,全面熟悉设计图纸,努力并善于发现图纸中的不足和差错,把影响工程质量、使用功能等方面的问题尽量在会审时提出,以便设计对审图时所提问题及时做出补充修改完善,并协调解决会审中提出的技术问题,形成会议纪要,防患于未然,事先将图纸中的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2.1 注意审查给排水设计说明。

检查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或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消防、环保等当地主管部门的正式及“非正式”的规定。

2.2.2 注意审查给水、排水、消防平面图和系统图。

首先,检查设计是否合理和优化,土建图与给排水施工图是否配合,各专业图纸之间是否“打架”,管道设置是否合理,给排水、消防管线(线槽)穿梁时,是否影响结构安全,楼面净空是否影响结构、使用和消防要求;其次,检查图纸是否符合规范,例如重点检查水表、阀门的设置情况,建议突破相关规范合理增设小区室外给水、消防系统阀门、水表,表面上增加建设成本,但实际上合理增设阀门、水表可形成多个独立小网络式防火墙,设置多个水表便于通过消防、给水水表进行水量平衡分析检查漏水隐患,设置多个阀门犹如设置防火墙有利于检查漏水隐患、 物业管理及拯救系统质量缺陷 ,经验和教训是宝贵的。再次,检查供水网络是否遵循规范、合理分区。

2.2.3 注意审查给排水等综合管网图。

检查项目综合管线图,是否统筹整个项目,室外上水管网、市政排水管网是否配套协调。检查管道施工规范要求,管道坡度是否注明,雨污水管设置检查井距离是否过长,管道埋设深度是否足够。

2.2.4 注意审查设计所选用的给排水管道、材料及设备质量。

对所用材料的利弊提出问题或建议,供设计或建设单位参考,要求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共同把关,采用合格、合理的管材、管件、阀门和设备。材料质量直接关系工程质量,其质量的低劣直接关系建筑物使用功能和使用价值。如上海某高层小区,室外地下给水管道系统建成后,还未竣工,水压偏低,泄漏严重,无法使用,经检查发现选用管道材料部分不合格,无奈重新建设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2.2.5 注意审查管径大小是否合适、合理。

如一些公共卫生间由于目前使用条件及人员的复杂,其污水总立管管径不能按通常几个蹲位来计算,有时设计 DN 100的管径,往往要加大到DN 150,才不易堵塞。还有南方雨季雨量偏大,雨水管径设置应因地制宜。

3、做好施工前质量控制其他准备工作

3.1 做好施工前工程概预算。

根据施工图纸进行工程概预算,掌握工程施工有关工程量第一手资料,结合合同、图纸以及土建的总体进度做好给排水工程前期施工准备,做好工程项目投资、质量和进度事前控制。

3.2 提前参与工程所需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选型与定货。

根据图纸,结合规范、标准和工程实际, 注重其功能性价比,货比三家,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工程投资、质量、进度优化。

3.3 施工方案、方法、工艺控制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等事前控制。

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注意施工方案是否可实现设计意图的可行性、可靠性、合理性、针对性和先进性,关注组织技术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充分考虑承包合同、施工现场及法规的要求,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原则;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是否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了解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注意相关专业工程分包情况,以便有针对性的加强预控力度。

排水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第10篇

一、组织技术交流

年,在召开换届会议的同时,举办了“年全国工业用水与废水处理技术交流会”。交流会在西安中国华陆工程公司的华陆园宾馆召开。来自全国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参会代表包括了国内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化工、石化、石油、冶金、机械、电子、电力、轻工、核工业等工业系统的设计院、所、大型厂矿企业以及水处理设备、器材生产企业等余个单位。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副理事长、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张晓健教授为大会致辞。工业给水排水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袁经勇副总经理为大会致开幕词。这次会议可以说是全国工业给水排水界的一次盛会。交流会编辑出版了论文集,论文内容涉及供水系统、循环冷却水、反渗透、海水淡化、废水处理与回用、消防技术、水处理药剂、新材料、新设备等领域。经到会的工业给水排水委员会委员民主评选,选出篇优秀论文,并向获奖者颁发了优秀论文证书。

这次会议采取大会交流、小会讨论、现场参观的方式交流各工业系统给水排水处理的新技术、好经验。版权所有!中国化工污染控制协会副秘书长、国家环保局、国家计委专家顾问毛悌和先生、我们的委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主任刘俊新研究员、南京工业大学教授沈鸿澧教授以及中石化水处理中心主任李本高教授等位专家就目前水处理行业中的一些热点、焦点问题在大会上作了专题报告。这次交流会还组织参观了中国华陆工程公司设计的渭河化肥厂、参观了国内知名的陕西鼓风机(集团)公司。对参加会议的代表来说,参观这两个企业是一次极好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

××年月日日,工业给水排水委员会配合全国化工给排水设计技术中心站在宁波市金鼎宾馆举办了“庆祝全国化工给排水设计技术中心站四十周年技术交流会”。参加会议的有全国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各工业系统设计院、所、大型厂矿企业以及水处理设备、器材生产企业的代表约人。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陈蔚常务副秘书长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大会特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资源司节水处的谢极处长到会,就目前工业节水工作做了专题报告。大会还邀请了有关专家,就目前水处理领域的污水回用、膜技术的发展与应用、膜生物反应器的研究现状、等热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讲座。来自台湾巨迈公司的罗基煌先生介绍了台湾工业节水的情况。全球最大的膜制造企业美国陶氏公司专题介绍了水处理膜的发展及应用现状。我们的委员蔡邦肖研究员作了海水综合利用的专题报告,吴俊奇委员所在的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作了雨水的利用研究的报告,刘俊新副主任委员所在的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为大会作了膜生物反应器在污水处理中的应用。代表们认为,在国内水处理方面的交流会中,此次会议的代表范围之广,规模之大,内容之丰富,理论水平之高是不多见的,这是一次非常成功的技术交流会。

每一次大型技术交流会的举办都与委员们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委员们不仅在技术内容上给委员会以支持,在会务方面也给予大力支持,例如,每次大型技术交流会的会议摄像工作都是由崔海波委员承担但的,为每次会议留下了宝贵的资料。

每一次大型技术交流会的举办也与我们的团体会员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例如浙江联丰集团,凡是工业给水排水委员会的会议他们都给予资助,他们在参与学术活动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回过头来再来支持委员会的学术活动。我们这次会议同样得到了武汉凯迪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

二、出版学术刊物

《工业用水与废水》是工业给水排水委员会的会刊。《工业用水与废水》以其报道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信息的及时性、兼具学术性和信息性、准确性以及编辑的高质量而受到广大给排水工作者的好评。《工业用水与废水》是年由《化工给排水设计》更名为《工业用水与废水》,年由季刊改为双月刊,年就先后获得执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库规范》优秀奖、安徽省期刊评比三等奖。目前杂志已被收录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并已被美国的《化学文摘》()、《剑桥科学文摘》、俄罗斯的《文摘杂志》收录。这几年杂志处于一个稳定成长期,杂志的稿源非常丰富,退稿率达,丰富的稿源保证了杂志的高质量。

在杂志编辑过程中,凡是工业给水排水委员会的委员投来的稿件,我们都在出版时间或版面费方面给予优惠或减免。在杂志稿件的审查确定中,刘俊新等委员给予《工业用水与废水》杂志极大的帮助。于水利、于萍、余承烈等委员也非常关心《工业用水与废水》杂志,尤其是余承烈委员不仅自己注意总结工作中的经验,还带领、指导本单位的同志写论文,在他的带领下,陕西铝厂总结了很多带有氧化铝厂特色的水处理方面的经验。

《水工业信息》是年我站主办的一份内部参考资料。目前水处理是一个热门技术,但水处理又属于边缘科学,水处理方面的论文散布于各行各业的期刊杂志,其中也有些是真伪难辩的内容。我们的给排水技术人员没有条件,也没有时间阅读所有给排水方面的科技论文,而这正是我们所能做得到的。我们对散布于各报刊的给排水技术、设备的报道进行再加工,对信息资料进行重新整合,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编辑出《水工业信息》,按时寄送给工业给水排水委员会的技术委员以及团体会员单位,使大家能够及时、快速地了解水处理技术的发展现状。很多给排水技术人员都说我们做了一件大好事。这项工作得到了工业给水排水委员会的挂靠单位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化工部第三设计院)的大力支持,其中的资料摘录工作都是由东华工程公司的水处理技术人员在大量的水处理论文中筛选、浓缩加工的,浓缩了国内近期公开发表的以上的水处理技术信息。

秘书处按时向委员们和团体会员寄送《工业用水与废水》杂志、《水工业信息》和其他的给排水技术资料,例如《给排水技术动态》,为委员们做好技术后勤工作。

寻找服务空间

给排水或水处理是一门边缘科学,国内各类给排水和水处理类的学术或群众性的团体非常多,但是这些机构的活动大都停留在一种浅层次的技术交流,如何深化委员会的工作,如何寻找新的服务空间,搭建新的服务平台是我们一直在探讨的。上届技术委员会上我们就对深化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一些设想,今年终于将此设想付诸实际。经过近两年的策划,××年月日日,委员会在烟台召开了成立冷却塔研究会的筹备会,××年月日月日,委员会在扬州召开了冷却塔研究会成立暨技术交流大会。在中国市场上活跃的国内外冷却塔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有关设计院、工厂企业的近位代表齐聚古城扬州,共同交流了冷却塔的研究、设计、生产、使用中的技术问题。国内从事冷却塔技术研究的知名专家全部莅临成立大会。像这样专业的、高水平的冷却塔技术研讨会议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举办,受到了业内人士的高度赞扬。与会代表对这次会议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认为这次会议是一次里程碑式的会议,实现了国内几代冷却塔工作者的共同心愿,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冷却塔技术交流的平台。

在这项工作中,我们的委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王大哲教授和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的赵顺安主任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尤其是王大哲教授,虽年逾花甲,为冷却塔研究会的成立不辞辛苦,做了很多过细的工作。可以说没有王大哲教授,就没有冷却塔研究会。现在王大哲教授任冷却塔研究会的执行会长。

从参加冷却塔研究会成立大会的代表的踊跃性可以看出,只要找准方向,我们是能够寻找到广阔的服务空间的,是会受到欢迎的。

三、开辟门户网站

××年月,工业水网正式。网站的栏目有:机构简介,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专家组成,资料中心,网上论坛、新闻等。在专家组成栏目里,对第三届工业给水排水委员会的委员给予了宣传、介绍。“工业水网”网站最有特色的两个栏目分别是标准规范和资料中心。标准规范栏目按照标准体系表的划分,列出了给排水专业所需要的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专业标准的名称标准号,经常有网友在浏览了该页面后,向我们询问标准问题。资料查询系统是“工业水网”网站最吸引给排水专业人员的亮点,该栏目分为水处理技术、图书、标准的查询,采用数据库管理方式。“工业水网”目前以无偿服务、宣传自我为主,这两个栏目受到了读者的好评。在网站建设过程中,中国成达工程公司的蒋晓明委员、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的扬文良委员、中油公司大庆石化设计院的催海波委员提了很多合理化的建议。

如果说以上工作是第三届委员会取得的一点成绩,那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挂靠单位化工部第三设计院无私奉贤,各位委员及其所在单位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向支持工业给水排水委员会工作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工作中的不足

没有充分发挥委员的作用

在目前形势下,学会开展工作比较困难。虽然秘书处的几个人已经尽力了,但由于人力上的原因和经费的原因,有很多工作没有开展起来,我们的工作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但最大的不足之处是没有形成一个技术核心以及与秘书处关系密切的委员队伍与水工业分会的其他个专业委员会不同的是,其他几个专业委版权所有!员会的委员大部分来自建设部系统,委员相互之间比较熟悉,业务范围接近,而工业给水排水委员会的委员来自全国各工业系统,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工作对象差别比较大,例如给水处理就涵盖了给水处理、离子交换水处理、反渗透水处理、循环水处理等,污水处理更是涉及多手段、多学科。由于这些原因,工业给水排水委员会这个组织相对比较松散,秘书处与委员们的联系不密切,没有建立起与委员们深厚的感情,自然就难以发挥委员们的作用,这是秘书处应该检讨的,其实我们的委员中有很多热心人。

技术服务空白

目前,委员会的工作仅限于每年组织技术交流会,年出版了技术资料《给排水特种泵选用手册》,由于人员、机制等方面的原因,我们在其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活动几乎还是空白,平时只是力所能及地做一些义务技术咨询。值得欣慰的是,冷却塔研究会已经在进行行业性的管理工作,发挥着行业管理的作用。

没有介入技术管理的途径

上一届的委员对工业给水排水委员会的工作曾提出很多建议,例如参与职称的评定、优秀工程项目的评定,等。目前上级学会还没有赋予工业给水排水委员会这方面的职能,通常都是上级学会需要建立专家库,要各委员会推荐人选,我们都会根据委员们的专业特点,将委员们推荐到不同的专家库。一旦有这些技术评定的机会,我们委员会不会放过的。

“工业水网”网站有待改进

“工业水网”网站的技术支持是合肥工业大学的“给排水在线”,其中的新闻栏目由“给排水在线”负责内容的更新,技术论文是由秘书处负责更新,其他的内容通常是由秘书处提供有关内容,由“给排水在线”负责更新,由于秘书处人力资源配置不足,网站的有些内容更新不及时,没有充分发挥网站的宣传和技术引导作用。论坛栏目也因回答问题不及时,人气不旺。

五、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加强节水技术的推广

节水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水处理技术领域一个永恒的主题,工业节水工作应该放在工业给水排水委员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后四年我们将按照《关于加强工业节水的意见》中确定的方针,选择一些带有工业特色的节水技术方面组织一些技术推广,例如循环冷却水高浓缩倍数的运行经验,苦咸水的利用等,对团体会员开发的节水设备、器材、药剂给予鉴定,组织推广。

.继续做好技术交流工作

技术交流仍然是委员会活动的一种主要形式,技术交流的内容都是委员们研究的最新成果,也代表了专业领域的技术水准。除去每二年一次的大型技术交流会外,还可以根据情况,组织一些专题技术交流,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加强工业水网网站建设

当今社会,网络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网络也是沟通与委员单位联系的工具和手段。“工业水网”的合作网站“给排水在线”已经合并到“网易”的门户下,我们已经与“网易”签定继续合作的协议,欢迎各位委员为“工业水网”网站出谋划策,也欢迎有兴趣的委员做“工业水网”中各论坛的坛主。

.力争在技术咨询、服务方面有所突破

排水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第11篇

2013年市政府折子工程

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折子工程,共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文化、环境等188项内容。今年的188项折子工程,比2012年多了3项。今年的折子工程仍旧围绕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交通方面的任务有12项,排在首位的就是落实交通综合治堵28项措施,研究制定年度排堵保畅工作方案。另外,今年要进一步控制小汽车过快增长。

本市今年投20亿援和田拉萨玉树

日前,从市对口支援与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获悉,本市2013年援建拉萨、新疆和田、青海玉树共将投入20.1亿元,建设202个项目。项目安排将继续突出民生,重点推进城乡住房、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让群众更直接、更早受益的重大项目。据悉,2013年,本市对口支援青海玉树共60个项目,计划投资2.3亿元,其中新建项目28个,续建项目32个。对口援建和田共122个项目,共安排15.4亿元。对口援建拉萨共20个项目,投资2.4亿元。

未来三年本市将新建再生水厂46座

从市水务局了解到,截止到2012年底,本市已建成大中型污水处理厂41座,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6%。未来三年,全市将新建再生水厂46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20座。预计到“十二五”末,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将达到98%,四环路以内地区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达到100%。

北京与莫斯科签署旅游合作备忘录

市旅游委方面透露,在2013年俄罗斯“中国旅游年”开幕之际,永久落户北京的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与莫斯科旅游及酒店委员会签署旅游合作备忘录。合作双方将在旅游资源推介、活动信息宣传、组织互访交流和开展互惠交流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是由北京倡导,众多国际旅游城市共同发起的国际旅游组织,2012年9月在北京创立,总部永久设在北京。

京津签署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协议

日前,京津两市签署加强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协议,着眼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从十个方面推出一揽子计划,旨在贯彻党的十报告提出的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推动两市开展全方位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首都经济圈建设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是协议的一个突出特色。京津合作协议坚持规划先行,提出共同做好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排水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第12篇

水泥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又属高能耗、重污染行业。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水泥工业粉尘排放占全国总排放量的70%以上,气体污染物如:氮氧化物、氟化物、二氧化硫的排放污染也不可低估,并且对大气污染有加重趋势,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占有相当的比重。目前,我国水泥工业中的新型干法窑水泥生产环保工作做得比较好,但仍有40%左右非新型干法窑水泥生产的污染治理困难依然较大,尚缺乏成熟的技术,急需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水泥污染治理技术和设备。但从整个行业来看,企业环境绩效的取得主要靠末端治理,环保设备投资和运行成本很高,成了进一步做好水泥工厂环保工作、继续提高环境绩效的阻力,如何有效预防污染、改进污染控制技术装备提高其性价比、加强污染控制技术装备应用和管理、提高污染控制技术装备运行可靠性、降低环保设备投资和运行成本是推进水泥工业环保工作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确保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加快现有水泥工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水泥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综合治理,减降二氧化碳的排放,提升技术装备质量和污染防治技术整体水平,提高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和设备的国产化程度,加快推动我国水泥工业污染防治技术的发展步伐,满足水泥企业对环保适用技术的迫切需求,使国际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及时在国内示范应用,使国产的先进、成熟、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更多地走出国门,为供需双方提供相互交流、合作的机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筑材料行业分会定于2009年4月1日-3日在北京中苑宾馆召开“2009年全国水泥工业污染预防与控制技术及管理交流会”。由中国水泥协会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筑材料行业分会举办的“2009中国国际水泥峰会”和“第十届中国国际水泥技术及装备展览会”同期举行。

本次交流会将重点围绕水泥企业关注的环保效益与经济效益、污染物排放标准、清洁生产与污染预防,除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二氧化碳治理与减排等应用技术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研讨。

现将会议征文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征集的主要内容

(一)污染治理技术与设备

1、国际先进的水泥工业污染物控制技术及在我国的示范和应用;

2、国产先进、成熟、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在国外的示范和应用;

3、水泥工业除尘、脱硫、脱氮、脱氟系统工程典型案例与分析;

4、水泥企业粉尘污染治理现状与发展趋势;

5、电、袋复合式除尘器的开发与应用;

6、水泥厂袋收尘器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建议;

7、脱硫除尘成套设备关键技术的最新研发与应用;

8、水泥工业高浓度煤粉的袋式捕集技术和设备;

9、大风量、长袋、低压脉冲除尘技术和设备;

10、水泥窑头、窑尾袋式除尘技术及高炉煤气袋式除尘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11、在水泥工业除尘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办法与解决措施;

12、水泥工厂加强除尘系统和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提高设备运转率的经验和教训;

13、水泥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实现预防污染、节能减排的经验;14、水泥工厂贯彻ISO14000实现减排、提高环境绩效的经

验;

15、水泥企业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实现CO2减排的做法与经验。

(二)节能减排的新技术与新趋势

1、水泥工业节能减排新技术展望;

2、水泥企业低品位石灰石资源利用新技术;

3、水泥企业用回转窑焚烧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的新技术;

4、水泥企业利用外行业尾矿、工业废渣、粉煤灰等综合利用的新技术;

5、水泥企业采用新型多通道燃烧器利用劣质燃料、二次燃料的新技术;

6、水泥企业采用低NOX生成分解炉的预分解新技术;

7、水泥企业采用低NOX生成的燃烧新技术;

8、水泥企业采用除尘、除有害气体一体化的收尘技术与设备;

9、水泥企业开放场合粉尘控制新技术;

10、全密闭电石炉尾气治理及综合利用;

11、水泥企业采用高新技术“留壳改仁”改造低效率收尘设备的经验;

12、水泥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措施预防与控制污染的新技术;

13、新型干法水泥企业提高型清洁生产审核技术与方法;

14、水泥企业开展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实现CO2减排新的做法;

15、水泥企业噪声治理新技术;

16、水泥企业工业废水治理新技术;

17、水泥企业治理污染物高浓度、高含湿量、腐蚀性、爆炸性、粘性废气的新技术;

18、低温余热发电、高效节能粉磨(立式磨、辊压机、高效选粉机等)、高效低压损预热器、高效熟料冷却器、散装水泥、高效密闭输送等节能减排型水泥成套技术装备创新及产业化发展。

希望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根据征文内容撰写论文。

二、论文征集

1.本次研讨会面向全国征集与主题相关的学术报告、论文、调研成果,将择优选用并安排会议发言。

2.个人简介:会议演讲者需提供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供会场主持人向参会代表进行介绍。

3.论文要求:①采用A4纸规格,5号宋体字,每页42行,每行45字。一般不超过5页。文责自负。论文摘要在500字左右;②题目下方为作者姓名,单位,邮编;③会议只接收论文的电子版(或软盘)。;④论文截至日期为2009年3月1日。凡被录用论文,将汇编到题为《2009年全国水泥工业污染预防与控制技术及管理交流会论文集》中,同时论文作者获论文证书,参会人员每人一册。

三、主旨报告

1.环境保护部有关领导介绍我国“十一五”环保规划及当前环保形势和任务,国家水泥工业污染治理规划情况及大型水泥工业项目国家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申请等内容;

2.国家发改委有关领导领导介绍水泥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节能减排等环保相关管理规定。

四、特邀报告

1.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介绍水泥行业面临的环保形势任务及环保治理技术需求信息;

2.为了吸收与引进国内外的水泥污染控制方面的理念、技术与管理经验,特邀请国内外一批知名领导、专家参加会议,并做基调发言或重要学术报告;

3.专家就中国水泥工业的除尘发展历程、现状以及发展趋势进行概括分析和总结,介绍已经推广使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水泥清洁生产技术和综合的解决方案。

五、参会人员

1.管理部门:政府官员、行业协会、污染控制部门管理人员;

2.研究单位:水泥、环保、系统研究单位、设计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监测机构、环评单位等;

3.企业:水泥生产企业、水泥装备制造企业、环保工程公司、脱硫除尘治理公司,环保工程施工、安装单位,工业企业燃煤锅炉单位技术负责人、科技及管理人员等;

4.其他有意参加研讨交流的单位及人员。

六、会议安排

1.会议安排:会期3天,相关政策主题报告、专题报告、案例分析、分组交流2天,考察1天。

2.工作语言:会议期间主要用中文和英文交流,会场配备同声翻译。

3.有关会议议程、日程安排等事宜将于会前一个月准时通知报名参会人员。

七、会议联系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100082)

联系人:

电话:

排水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第13篇

1、农田水利市场化改革的推进

自1980年代初以来,农田水利改革的总体趋势是推进市场化,不断提高农业用水的市场化程度。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对水利工程单位进行企业化改制,与隶属的事业单位脱钩,这方面的改革起始于1980年代初,是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而启动的。1981年国家农委批转水利部《关于在全国加强农田水利工作责任制的报告》,要求对各类水利工程实行承包责任制。1985年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电力部《关于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开展综合经营问题的报告》指出:“全国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都要实行经费包干和经营承包责任制。由主管部门商情财政部门对水利管理单位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约留用的办法。各级主管部门对所属水利工程单位逐个落实工程安全,调度运用,综合经营等方面的经济技术考核指标和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并与之签订经费包干、经营承包合同。增收节支获得的效益,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利益挂钩,使其有责、有权、有利”,到1990年代初,水利工程单位与隶属的事业单位脱钩改革全部完成,水利工程单位转制为企业化经营。(徐小青,2002)第二、推动农田水利收费制度改革。经过企业化改制的水管单位,为了维持自身生存,不得不将原先主要是公益性的服务转变为成本核算基础上的经营性收费。为此,1985年国务院《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明确水费是水利工程单位的主要收入。1990年,水利部、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通知精神的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了水费标准。水费制度改革产生了两个后果:一是水价不断攀升,二是农业水费转为经营性收费项目。前者意味着国家将水利工程的管理成本转嫁到农民,后者意味着水利工程单位进一步与政府脱钩,转变为市场经济主体。第三、通过租赁、承包、拍卖等方式变更水利设施的产权或使用权,以此来盘活水利资产,缓和水利经费的紧张局面。据统计,截止1998年底,在全国现有的1600万处小型水利工程中,已有264万处进行了产权制度变革,其中实行股份合作制的39万处,进行拍卖的37万处,租赁的19万处,承包出去的169万处。(林万龙,2003)200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类,划定了不同类型水管单位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农田水利的市场化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

2、市场化改革的局限

市场化取向的农田水利改革,其着眼点在水利工程本身的经营机制上,忽视了这一机制得以运行的其他相关条件,从而使这种单兵突进式的改革遭遇到难以避免的尴尬。因为农业用水市场的建立除了水利工程单位要转变经营机制外,它还需要市场中的买卖双方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而目前,至少就买方来说尚不能算是合格的一极。卖方若想通过市场经营来维持自身生存,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水能卖出去,二是卖水的钱能及时收上来。就前者,不仅受自然因素影响极大,而且农户还有许多替代性选择,经营者完全无法预测;就后者,水利工程单位面对的是分散的农户,不要说农户是否合作放水本身就是个大问题,即使放水,收费成本也会高得让水利工程单位难以忍受。据笔者调查,许多水利工程经过市场化改制后,由于乡村组织的退出和农民合作灌溉的瓦解,其有效灌溉面积正在不断萎缩,甚至在干旱时亦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罗兴佐,2005;罗兴佐,2006;罗兴佐,2007)

二、农田水利建设筹资筹劳的“一事一议”制度

1、“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就是农民以村为单位,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与村民利益关系密切的公共品供给,由村民决定是否修建某个公共工程,修建在何处,如何修建,并由村民民主管理由“一事一议”筹借的资金。

“一事一议”首创于安徽省的税费改革。按照《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规定: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村提留被取消,用于农村公益性建设的公积金项目随之不复存在,再行筹集资金必须进行,“一事—议”;二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再需农民投劳进行农村公益建设,也必须进行“一事一议”。为规范“一事—议”的筹资筹劳,安徽省又制定了《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确定了筹资筹劳必须遵循“村民自愿、村民受益、量力而行、上限控制、民主决定、程序规范、使用公开”的原则,所筹资金和劳务必须“用于本村范围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等集体公益事业,并符合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使用事项”。《条例》还同时规定了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一事一议”的程序、所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安徽省“一事一议”制度的创新与实践为其他省制定相关制度提供了参考。如湖北省制定的《湖北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暂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收费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大量借鉴了安徽省的规定和做法。因此,可以认为,作为税费改革的—项重要配套措施,“一事一议”在全国各地具有相同的政策意蕴,即希望通过村级民主方式解决诸如农田水利等村庄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

2、“一事一议”制度的现实困境

自2003年安徽在全省实施“一事一议”,至目前“一事一议”作为全国农村公共品筹资的基本制度被推行,“一事一议”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显示,2004年,“一事一议”筹资费人均仅1.6元,按人均筹资15元的上限和议办一事匡算,真正开展了“一事一议”的行政村的比例,只有10%多一点。调查同时显示,筹资并没有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和“一事一议”的广泛推行而增加,与2003年的1.8元相比,2004年人均筹资反而下降了12.9%。即使是试点省的安徽,村级公益事业的兴办状况也不尽人意,实事求是地说,大多数地方根本就没有真正开展“一事一议”。可见,“一事一议”试图通过村级民主的方式来达到提供公共产品的目的,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致使许多本应开展的村内生产公益事业出现了停滞局面,路破、桥断、树倒、渠塌,在当前的农村已不是个别现象。(黄坚,2006)

之所以以“一事一议”来替代以前由乡村组织统筹共同生产费和农民“两工”(义务工、积累工)制度,是为了控制乡村组织借统筹共同生产费和农民“两工”而搭车收费,从而加重农民负担。“一事一议”的好处是因为目标(“一事”)明确,而使乡村组织不能挪用经费,但“一事一议”最大的难题是:如果有村民不同意大多数村民“一议”的决策,或者虽然赞同“一议”的决策,却不愿意出钱,乡村组织是否可以强制向不缴费的农民收钱,及是否有强制的手段。

简单地说,因为农田水利供给的社区内筹资,需克服社区成员的搭便车行为,就需要社区范围的“一事一议”具有强制力。而恰恰取消农业税后的“一事一议”制度,事实上并没有赋予多数人决定的法律和行政强制力,从而无法解决少数人拒绝缴费的难题。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流动频繁,村庄共同体正在快速解体,村庄舆论力量越来越不足以克服村庄水利供给中少数人搭便车的难题。因此,离开了带有公权力性质的法律或行政强制力,农田水利及其他公共品供给中的“一事一议”制度,很难真正有效地实施下去。

三、农业灌溉组织的农民用水协会

1、“农户用水协会”制度设计

“农户用水协会”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试图在乡村组织以外建立的非行政性农田水利的组织制度。

早在2002年国办转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就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以各种形式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的管理体制”,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指出“加快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对受益户较多的工程,可组建合作管理组织,国家补助形成的资产归合作组织所有”。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再次指出“鼓励和扶持农民用水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建设、使用维修、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2005年,水利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加强用水户协会建设的重要性、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将组织农户用水协会置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原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司长冯广志认为,小型农村水利改革“要以组建用水合作组织,明晰工程所有权为核心”。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所有”原则,组建用水合作组织,明晰所有权,是小型农村水利体制改革的核心。(冯广志,2001)

之所以国家希望通过农户用水协会这类社会性而非行政性的组织,来解决农田水利供给中的搭便车难题,是因为之前正是因为乡村组织的行政性,使乡村组织借农田水利供给,而搭车收取了很多不该收的税费,做了很多不该做也做不好的事情。正如冯广志所担心:首先,乡政府不行,因为它是政权组织。政府包办农村水利,容易使农民或者产生依赖心理,或者产生对立情绪。其次,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虽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代行“集体”职责,村内工程按“一事一议”原则协商办理,但它毕竟不是管水组织。(冯广志,2001)行政性背后有公权力的基础,公权力使乡村组织收费具有强制力。乡村组织的行政性及强制力,是农村税费改革前加重农民负担的罪魁祸首。正是因为乡村组织在农村公共品供给中容易出现加重农民负担的情况,税费改革的制度安排要求,乡村组织退出农村共同生产环节的事务。

但是,农村水利与乡村组织的地域性有关系,它是建筑在土地上的公共设施,具有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从而使私人供给不可行。在缺少国家投资的情况下,建设这类公共设施,需要由社区来组织其供给。这正是为什么农村税费改革以后的制度设计中,要强调建设社区组织的原因。

非行政性社区性组织的好处是,因其非行政性,其权力是私权力,这种社区合作组织就不能强迫社区成员做他们不愿做的事情,这样的以自愿为基础的合作,就可以达成最好的公共品供给均衡状态。但也正是因为非行政性社区组织私权力的性质,社区组织不能强制社区内成员的行为,从而使“少数”不去服从“多数”时,虽然是民主的水利供给决策,也没有办法实施。最终,在缺少公共财政基础上的水利供给时,农村社区也无力供给水利,从而使农村水利供给水平远远低于理想状态,并因此极大地损失了农民潜在的公共性收益。

2、“农户用水协会”制度的局限

农村水利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事务,仅就农田灌溉来说,就可以作以下一些划分,这些划分出来的不同类型的水利,具有相当不同的性质。从水利设施的受益范围来讲,有大中型水利设施、小型水利设施和微型水利设施。从水利设施本身的特征来讲,有排涝设施和抗旱设施之分。排涝设施往往因为外部性极强,而具有较抗旱设施更多的公共品特征。不能排涝,往往是所有农田受淹,而不能抗旱时,则可能只是水源条件更差的农田先被旱死。从水利设施使用的精细程度来讲,有漫灌、渠灌、管道灌溉,有过水灌溉、非过水灌溉。从农作物本身的特性讲,有需水量相对较少的旱作物灌溉,和需水量较大的水稻作物灌溉。从不同水利设施的关系来讲,有大中型水利设施之间的相互补充关系,或相关抵消关系的差异。

不同性质的农村水利,可以对应有不同的解决农田灌溉的办法。对于北方旱作物基础上的农田灌溉,因为缺少地表水,农作物灌溉依赖于深井,且旱作物需水量较水稻作物少,就使得北方旱作区可以通过打深井来解决农田灌溉的问题。这样,对于北方旱作区来讲,解决农田灌溉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筹措到足够的用于打机井的钱及如何解决机井的维护和使用问题。机井灌溉因为可以通过管道或较好的毛渠,将不交费的农户排除在灌溉受益的范围之外,而可以防止搭便车,并因此克服了农村水利中普遍存在的作为公共品的难题。

正是因为旱作物需水量较少,深井灌溉可以排除搭便车行为,而使北方旱作区的农田灌溉具有了效用的可分性和消费的排他性,从而使北方旱作区的水利可能通过市场化的改革,解决农田灌溉的困境。也使农户可能基于利益,而组织起来建立用水合作组织。事实上,水利部门所列举的成功的农户用水合作组织,大多是北方旱作区的例子。

而在南方水稻灌区,因为水稻用水量大,一般的水利设施无法解决灌溉中的搭便车行为,即在农田灌溉中,一些农户的灌溉无法阻止另一些不交费农户的受益,例如,从大中型水利设施放水灌溉,一些农户的农田在水渠边上,即使这些农户不缴费,他们的农田也可以得到灌溉(水渠渗漏或漫溢),这样,就总会出现不缴费的农户。一户不缴费,就会带动10户乃至更多户不缴费,最终,农户不再能够从大中型水利设施中得到灌溉。因为大中型设施灌溉所具有的“效用不可分性”和“消费非排他性”,而致完全依赖自愿的灌溉解体。

农户用水协会在解决一些可以克服搭便车行为的农田灌溉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即对于那些可以排他、共同享用的收费物品,可以通过市场化和农户用水协会来解决。但市场化及农户用水协会,只能解决那些可以排他、共同享用的收费物品供给的难题,却并不能解决所有水利供给的困境。

排水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第14篇

一、农田水利的市场化改革

1、农田水利市场化改革的推进

自1980年代初以来,农田水利改革的总体趋势是推进市场化,不断提高农业用水的市场化程度。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对水利工程单位进行企业化改制,与隶属的事业单位脱钩,这方面的改革起始于1980年代初,是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而启动的。1981年国家农委批转水利部《关于在全国加强农田水利工作责任制的报告》,要求对各类水利工程实行承包责任制。1985年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电力部《关于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开展综合经营问题的报告》指出:“全国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都要实行经费包干和经营承包责任制。由主管部门商情财政部门对水利管理单位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约留用的办法。各级主管部门对所属水利工程单位逐个落实工程安全,调度运用,综合经营等方面的经济技术考核指标和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并与之签订经费包干、经营承包合同。增收节支获得的效益,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利益挂钩,使其有责、有权、有利”,到1990年代初,水利工程单位与隶属的事业单位脱钩改革全部完成,水利工程单位转制为企业化经营。(徐小青,2002)第二、推动农田水利收费制度改革。经过企业化改制的水管单位,为了维持自身生存,不得不将原先主要是公益性的服务转变为成本核算基础上的经营性收费。为此,1985年国务院《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明确水费是水利工程单位的主要收入。1990年,水利部、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通知精神的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了水费标准。水费制度改革产生了两个后果:一是水价不断攀升,二是农业水费转为经营性收费项目。前者意味着国家将水利工程的管理成本转嫁到农民,后者意味着水利工程单位进一步与政府脱钩,转变为市场经济主体。第三、通过租赁、承包、拍卖等方式变更水利设施的产权或使用权,以此来盘活水利资产,缓和水利经费的紧张局面。据统计,截止1998年底,在全国现有的1600万处小型水利工程中,已有264万处进行了产权制度变革,其中实行股份合作制的39万处,进行拍卖的37万处,租赁的19万处,承包出去的169万处。(林万龙,2003)200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类,划定了不同类型水管单位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农田水利的市场化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

2、市场化改革的局限

市场化取向的农田水利改革,其着眼点在水利工程本身的经营机制上,忽视了这一机制得以运行的其他相关条件,从而使这种单兵突进式的改革遭遇到难以避免的尴尬。因为农业用水市场的建立除了水利工程单位要转变经营机制外,它还需要市场中的买卖双方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而目前,至少就买方来说尚不能算是合格的一极。卖方若想通过市场经营来维持自身生存,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水能卖出去,二是卖水的钱能及时收上来。就前者,不仅受自然因素影响极大,而且农户还有许多替代性选择,经营者完全无法预测;就后者,水利工程单位面对的是分散的农户,不要说农户是否合作放水本身就是个大问题,即使放水,收费成本也会高得让水利工程单位难以忍受。据笔者调查,许多水利工程经过市场化改制后,由于乡村组织的退出和农民合作灌溉的瓦解,其有效灌溉面积正在不断萎缩,甚至在干旱时亦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罗兴佐,2005;罗兴佐,2006;罗兴佐,2007)

二、农田水利建设筹资筹劳的“一事一议”制度

1、“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就是农民以村为单位,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与村民利益关系密切的公共品供给,由村民决定是否修建某个公共工程,修建在何处,如何修建,并由村民民主管理由“一事一议”筹借的资金。

“一事一议”首创于安徽省的税费改革。按照《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规定: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村提留被取消,用于农村公益性建设的公积金项目随之不复存在,再行筹集资金必须进行,“一事—议”;二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再需农民投劳进行农村公益建设,也必须进行“一事一议”。为规范“一事—议”的筹资筹劳,安徽省又制定了《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确定了筹资筹劳必须遵循“村民自愿、村民受益、量力而行、上限控制、民主决定、程序规范、使用公开”的原则,所筹资金和劳务必须“用于本村范围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等集体公益事业,并符合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使用事项”。《条例》还同时规定了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一事一议”的程序、所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安徽省“一事一议”制度的创新与实践为其他省制定相关制度提供了参考。如湖北省制定的《湖北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暂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收费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大量借鉴了安徽省的规定和做法。因此,可以认为,作为税费改革的—项重要配套措施,“一事一议”在全国各地具有相同的政策意蕴,即希望通过村级民主方式解决诸如农田水利等村庄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

2、“一事一议”制度的现实困境

自2003年安徽在全省实施“一事一议”,至目前“一事一议”作为全国农村公共品筹资的基本制度被推行,“一事一议”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显示,2004年,“一事一议”筹资费人均仅1.6元,按人均筹资15元的上限和议办一事匡算,真正开展了“一事一议”的行政村的比例,只有10%多一点。调查同时显示,筹资并没有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和“一事一议”的广泛推行而增加,与2003年的1.8元相比,2004年人均筹资反而下降了12.9%。即使是试点省的安徽,村级公益事业的兴办状况也不尽人意,实事求是地说,大多数地方根本就没有真正开展“一事一议”。可见,“一事一议”试图通过村级民主的方式来达到提供公共产品的目的,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致使许多本应开展的村内生产公益事业出现了停滞局面,路破、桥断、树倒、渠塌,在当前的农村已不是个别现象。(黄坚,2006)

之所以以“一事一议”来替代以前由乡村组织统筹共同生产费和农民“两工”(义务工、积累工)制度,是为了控制乡村组织借统筹共同生产费和农民“两工”而搭车收费,从而加重农民负担。“一事一议”的好处是因为目标(“一事”)明确,而使乡村组织不能挪用经费,但“一事一议”最大的难题是:如果有村民不同意大多数村民“一议”的决策,或者虽然赞同“一议”的决策,却不愿意出钱,乡村组织是否可以强制向不缴费的农民收钱,及是否有强制的手段。

简单地说,因为农田水利供给的社区内筹资,需克服社区成员的搭便车行为,就需要社区范围的“一事一议”具有强制力。而恰恰取消农业税后的“一事一议”制度,事实上并没有赋予多数人决定的法律和行政强制力,从而无法解决少数人拒绝缴费的难题。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流动频繁,村庄共同体正在快速解体,村庄舆论力量越来越不足以克服村庄水利供给中少数人搭便车的难题。因此,离开了带有公权力性质的法律或行政强制力,农田水利及其他公共品供给中的“一事一议”制度,很难真正有效地实施下去。

三、农业灌溉组织的农民用水协会

1、“农户用水协会”制度设计

“农户用水协会”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试图在乡村组织以外建立的非行政性农田水利的组织制度。

早在2002年国办转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就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以各种形式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的管理体制”,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指出“加快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对受益户较多的工程,可组建合作管理组织,国家补助形成的资产归合作组织所有”。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再次指出“鼓励和扶持农民用水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建设、使用维修、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2005年,水利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加强用水户协会建设的重要性、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将组织农户用水协会置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原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司长冯广志认为,小型农村水利改革“要以组建用水合作组织,明晰工程所有权为核心”。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所有”原则,组建用水合作组织,明晰所有权,是小型农村水利体制改革的核心。(冯广志,2001)

之所以国家希望通过农户用水协会这类社会性而非行政性的组织,来解决农田水利供给中的搭便车难题,是因为之前正是因为乡村组织的行政性,使乡村组织借农田水利供给,而搭车收取了很多不该收的税费,做了很多不该做也做不好的事情。正如冯广志所担心:首先,乡政府不行,因为它是政权组织。政府包办农村水利,容易使农民或者产生依赖心理,或者产生对立情绪。其次,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虽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代行“集体”职责,村内工程按“一事一议”原则协商办理,但它毕竟不是管水组织。(冯广志,2001)行政性背后有公权力的基础,公权力使乡村组织收费具有强制力。乡村组织的行政性及强制力,是农村税费改革前加重农民负担的罪魁祸首。正是因为乡村组织在农村公共品供给中容易出现加重农民负担的情况,税费改革的制度安排要求,乡村组织退出农村共同生产环节的事务。

但是,农村水利与乡村组织的地域性有关系,它是建筑在土地上的公共设施,具有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从而使私人供给不可行。在缺少国家投资的情况下,建设这类公共设施,需要由社区来组织其供给。这正是为什么农村税费改革以后的制度设计中,要强调建设社区组织的原因。

非行政性社区性组织的好处是,因其非行政性,其权力是私权力,这种社区合作组织就不能强迫社区成员做他们不愿做的事情,这样的以自愿为基础的合作,就可以达成最好的公共品供给均衡状态。但也正是因为非行政性社区组织私权力的性质,社区组织不能强制社区内成员的行为,从而使“少数”不去服从“多数”时,虽然是民主的水利供给决策,也没有办法实施。最终,在缺少公共财政基础上的水利供给时,农村社区也无力供给水利,从而使农村水利供给水平远远低于理想状态,并因此极大地损失了农民潜在的公共性收益。

2、“农户用水协会”制度的局限

农村水利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事务,仅就农田灌溉来说,就可以作以下一些划分,这些划分出来的不同类型的水利,具有相当不同的性质。从水利设施的受益范围来讲,有大中型水利设施、小型水利设施和微型水利设施。从水利设施本身的特征来讲,有排涝设施和抗旱设施之分。排涝设施往往因为外部性极强,而具有较抗旱设施更多的公共品特征。不能排涝,往往是所有农田受淹,而不能抗旱时,则可能只是水源条件更差的农田先被旱死。从水利设施使用的精细程度来讲,有漫灌、渠灌、管道灌溉,有过水灌溉、非过水灌溉。从农作物本身的特性讲,有需水量相对较少的旱作物灌溉,和需水量较大的水稻作物灌溉。从不同水利设施的关系来讲,有大中型水利设施之间的相互补充关系,或相关抵消关系的差异。

不同性质的农村水利,可以对应有不同的解决农田灌溉的办法。对于北方旱作物基础上的农田灌溉,因为缺少地表水,农作物灌溉依赖于深井,且旱作物需水量较水稻作物少,就使得北方旱作区可以通过打深井来解决农田灌溉的问题。这样,对于北方旱作区来讲,解决农田灌溉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筹措到足够的用于打机井的钱及如何解决机井的维护和使用问题。机井灌溉因为可以通过管道或较好的毛渠,将不交费的农户排除在灌溉受益的范围之外,而可以防止搭便车,并因此克服了农村水利中普遍存在的作为公共品的难题。

正是因为旱作物需水量较少,深井灌溉可以排除搭便车行为,而使北方旱作区的农田灌溉具有了效用的可分性和消费的排他性,从而使北方旱作区的水利可能通过市场化的改革,解决农田灌溉的困境。也使农户可能基于利益,而组织起来建立用水合作组织。事实上,水利部门所列举的成功的农户用水合作组织,大多是北方旱作区的例子。

而在南方水稻灌区,因为水稻用水量大,一般的水利设施无法解决灌溉中的搭便车行为,即在农田灌溉中,一些农户的灌溉无法阻止另一些不交费农户的受益,例如,从大中型水利设施放水灌溉,一些农户的农田在水渠边上,即使这些农户不缴费,他们的农田也可以得到灌溉(水渠渗漏或漫溢),这样,就总会出现不缴费的农户。一户不缴费,就会带动10户乃至更多户不缴费,最终,农户不再能够从大中型水利设施中得到灌溉。因为大中型设施灌溉所具有的“效用不可分性”和“消费非排他性”,而致完全依赖自愿的灌溉解体。

农户用水协会在解决一些可以克服搭便车行为的农田灌溉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即对于那些可以排他、共同享用的收费物品,可以通过市场化和农户用水协会来解决。但市场化及农户用水协会,只能解决那些可以排他、共同享用的收费物品供给的难题,却并不能解决所有水利供给的困境。

排水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第15篇

一、农田水利的市场化改革

1、农田水利市场化改革的推进

自1980年代初以来,农田水利改革的总体趋势是推进市场化,不断提高农业用水的市场化程度。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对水利工程单位进行企业化改制,与隶属的事业单位脱钩,这方面的改革起始于1980年代初,是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而启动的。1981年国家农委批转水利部《关于在全国加强农田水利工作责任制的报告》,要求对各类水利工程实行承包责任制。1985年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电力部《关于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开展综合经营问题的报告》指出:“全国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都要实行经费包干和经营承包责任制。由主管部门商情财政部门对水利管理单位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约留用的办法。各级主管部门对所属水利工程单位逐个落实工程安全,调度运用,综合经营等方面的经济技术考核指标和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并与之签订经费包干、经营承包合同。增收节支获得的效益,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利益挂钩,使其有责、有权、有利”,到1990年代初,水利工程单位与隶属的事业单位脱钩改革全部完成,水利工程单位转制为企业化经营。(徐小青,2002)第二、推动农田水利收费制度改革。经过企业化改制的水管单位,为了维持自身生存,不得不将原先主要是公益性的服务转变为成本核算基础上的经营性收费。为此,1985年国务院《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明确水费是水利工程单位的主要收入。1990年,水利部、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通知精神的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了水费标准。水费制度改革产生了两个后果:一是水价不断攀升,二是农业水费转为经营性收费项目。前者意味着国家将水利工程的管理成本转嫁到农民,后者意味着水利工程单位进一步与政府脱钩,转变为市场经济主体。第三、通过租赁、承包、拍卖等方式变更水利设施的产权或使用权,以此来盘活水利资产,缓和水利经费的紧张局面。据统计,截止1998年底,在全国现有的1600万处小型水利工程中,已有264万处进行了产权制度变革,其中实行股份合作制的39万处,进行拍卖的37万处,租赁的19万处,承包出去的169万处。(林万龙,2003)200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类,划定了不同类型水管单位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农田水利的市场化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

2、市场化改革的局限

市场化取向的农田水利改革,其着眼点在水利工程本身的经营机制上,忽视了这一机制得以运行的其他相关条件,从而使这种单兵突进式的改革遭遇到难以避免的尴尬。因为农业用水市场的建立除了水利工程单位要转变经营机制外,它还需要市场中的买卖双方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而目前,至少就买方来说尚不能算是合格的一极。卖方若想通过市场经营来维持自身生存,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水能卖出去,二是卖水的钱能及时收上来。就前者,不仅受自然因素影响极大,而且农户还有许多替代性选择,经营者完全无法预测;就后者,水利工程单位面对的是分散的农户,不要说农户是否合作放水本身就是个大问题,即使放水,收费成本也会高得让水利工程单位难以忍受。据笔者调查,许多水利工程经过市场化改制后,由于乡村组织的退出和农民合作灌溉的瓦解,其有效灌溉面积正在不断萎缩,甚至在干旱时亦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罗兴佐,2005;罗兴佐,2006;罗兴佐,2007)

二、农田水利建设筹资筹劳的“一事一议”制度

1、“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就是农民以村为单位,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与村民利益关系密切的公共品供给,由村民决定是否修建某个公共工程,修建在何处,如何修建,并由村民民主管理由“一事一议”筹借的资金。

“一事一议”首创于安徽省的税费改革。按照《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规定: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村提留被取消,用于农村公益性建设的公积金项目随之不复存在,再行筹集资金必须进行,“一事—议”;二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再需农民投劳进行农村公益建设,也必须进行“一事一议”。为规范“一事—议”的筹资筹劳,安徽省又制定了《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确定了筹资筹劳必须遵循“村民自愿、村民受益、量力而行、上限控制、民主决定、程序规范、使用公开”的原则,所筹资金和劳务必须“用于本村范围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等集体公益事业,并符合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使用事项”。《条例》还同时规定了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一事一议”的程序、所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安徽省“一事一议”制度的创新与实践为其他省制定相关制度提供了参考。如湖北省制定的《湖北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暂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收费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大量借鉴了安徽省的规定和做法。因此,可以认为,作为税费改革的—项重要配套措施,“一事一议”在全国各地具有相同的政策意蕴,即希望通过村级民主方式解决诸如农田水利等村庄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

2、“一事一议”制度的现实困境

自2003年安徽在全省实施“一事一议”,至目前“一事一议”作为全国农村公共品筹资的基本制度被推行,“一事一议”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显示,2004年,“一事一议”筹资费人均仅1.6元,按人均筹资15元的上限和议办一事匡算,真正开展了“一事一议”的行政村的比例,只有10%多一点。调查同时显示,筹资并没有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和“一事一议”的广泛推行而增加,与2003年的1.8元相比,2004年人均筹资反而下降了12.9%。即使是试点省的安徽,村级公益事业的兴办状况也不尽人意,实事求是地说,大多数地方根本就没有真正开展“一事一议”。可见,“一事一议”试图通过村级民主的方式来达到提供公共产品的目的,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致使许多本应开展的村内生产公益事业出现了停滞局面,路破、桥断、树倒、渠塌,在当前的农村已不是个别现象。(黄坚,2006)

之所以以“一事一议”来替代以前由乡村组织统筹共同生产费和农民“两工”(义务工、积累工)制度,是为了控制乡村组织借统筹共同生产费和农民“两工”而搭车收费,从而加重农民负担。“一事一议”的好处是因为目标(“一事”)明确,而使乡村组织不能挪用经费,但“一事一议”最大的难题是:如果有村民不同意大多数村民“一议”的决策,或者虽然赞同“一议”的决策,却不愿意出钱,乡村组织是否可以强制向不缴费的农民收钱,及是否有强制的手段。

简单地说,因为农田水利供给的社区内筹资,需克服社区成员的搭便车行为,就需要社区范围的“一事一议”具有强制力。而恰恰取消农业税后的“一事一议”制度,事实上并没有赋予多数人决定的法律和行政强制力,从而无法解决少数人拒绝缴费的难题。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流动频繁,村庄共同体正在快速解体,村庄舆论力量越来越不足以克服村庄水利供给中少数人搭便车的难题。因此,离开了带有公权力性质的法律或行政强制力,农田水利及其他公共品供给中的“一事一议”制度,很难真正有效地实施下去。

三、农业灌溉组织的农民用水协会

1、“农户用水协会”制度设计

“农户用水协会”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试图在乡村组织以外建立的非行政性农田水利的组织制度。

早在2002年国办转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就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以各种形式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的管理体制”,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指出“加快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对受益户较多的工程,可组建合作管理组织,国家补助形成的资产归合作组织所有”。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再次指出“鼓励和扶持农民用水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建设、使用维修、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2005年,水利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加强用水户协会建设的重要性、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将组织农户用水协会置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原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司长冯广志认为,小型农村水利改革“要以组建用水合作组织,明晰工程所有权为核心”。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所有”原则,组建用水合作组织,明晰所有权,是小型农村水利体制改革的核心。(冯广志,2001)

之所以国家希望通过农户用水协会这类社会性而非行政性的组织,来解决农田水利供给中的搭便车难题,是因为之前正是因为乡村组织的行政性,使乡村组织借农田水利供给,而搭车收取了很多不该收的税费,做了很多不该做也做不好的事情。正如冯广志所担心:首先,乡政府不行,因为它是政权组织。政府包办农村水利,容易使农民或者产生依赖心理,或者产生对立情绪。其次,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虽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代行“集体”职责,村内工程按“一事一议”原则协商办理,但它毕竟不是管水组织。(冯广志,2001)行政性背后有公权力的基础,公权力使乡村组织收费具有强制力。乡村组织的行政性及强制力,是农村税费改革前加重农民负担的罪魁祸首。正是因为乡村组织在农村公共品供给中容易出现加重农民负担的情况,税费改革的制度安排要求,乡村组织退出农村共同生产环节的事务。

但是,农村水利与乡村组织的地域性有关系,它是建筑在土地上的公共设施,具有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从而使私人供给不可行。在缺少国家投资的情况下,建设这类公共设施,需要由社区来组织其供给。这正是为什么农村税费改革以后的制度设计中,要强调建设社区组织的原因。

非行政性社区性组织的好处是,因其非行政性,其权力是私权力,这种社区合作组织就不能强迫社区成员做他们不愿做的事情,这样的以自愿为基础的合作,就可以达成最好的公共品供给均衡状态。但也正是因为非行政性社区组织私权力的性质,社区组织不能强制社区内成员的行为,从而使“少数”不去服从“多数”时,虽然是民主的水利供给决策,也没有办法实施。最终,在缺少公共财政基础上的水利供给时,农村社区也无力供给水利,从而使农村水利供给水平远远低于理想状态,并因此极大地损失了农民潜在的公共性收益。

2、“农户用水协会”制度的局限

农村水利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事务,仅就农田灌溉来说,就可以作以下一些划分,这些划分出来的不同类型的水利,具有相当不同的性质。从水利设施的受益范围来讲,有大中型水利设施、小型水利设施和微型水利设施。从水利设施本身的特征来讲,有排涝设施和抗旱设施之分。排涝设施往往因为外部性极强,而具有较抗旱设施更多的公共品特征。不能排涝,往往是所有农田受淹,而不能抗旱时,则可能只是水源条件更差的农田先被旱死。从水利设施使用的精细程度来讲,有漫灌、渠灌、管道灌溉,有过水灌溉、非过水灌溉。从农作物本身的特性讲,有需水量相对较少的旱作物灌溉,和需水量较大的水稻作物灌溉。从不同水利设施的关系来讲,有大中型水利设施之间的相互补充关系,或相关抵消关系的差异。

不同性质的农村水利,可以对应有不同的解决农田灌溉的办法。对于北方旱作物基础上的农田灌溉,因为缺少地表水,农作物灌溉依赖于深井,且旱作物需水量较水稻作物少,就使得北方旱作区可以通过打深井来解决农田灌溉的问题。这样,对于北方旱作区来讲,解决农田灌溉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筹措到足够的用于打机井的钱及如何解决机井的维护和使用问题。机井灌溉因为可以通过管道或较好的毛渠,将不交费的农户排除在灌溉受益的范围之外,而可以防止搭便车,并因此克服了农村水利中普遍存在的作为公共品的难题。

正是因为旱作物需水量较少,深井灌溉可以排除搭便车行为,而使北方旱作区的农田灌溉具有了效用的可分性和消费的排他性,从而使北方旱作区的水利可能通过市场化的改革,解决农田灌溉的困境。也使农户可能基于利益,而组织起来建立用水合作组织。事实上,水利部门所列举的成功的农户用水合作组织,大多是北方旱作区的例子。

而在南方水稻灌区,因为水稻用水量大,一般的水利设施无法解决灌溉中的搭便车行为,即在农田灌溉中,一些农户的灌溉无法阻止另一些不交费农户的受益,例如,从大中型水利设施放水灌溉,一些农户的农田在水渠边上,即使这些农户不缴费,他们的农田也可以得到灌溉(水渠渗漏或漫溢),这样,就总会出现不缴费的农户。一户不缴费,就会带动10户乃至更多户不缴费,最终,农户不再能够从大中型水利设施中得到灌溉。因为大中型设施灌溉所具有的“效用不可分性”和“消费非排他性”,而致完全依赖自愿的灌溉解体。

农户用水协会在解决一些可以克服搭便车行为的农田灌溉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即对于那些可以排他、共同享用的收费物品,可以通过市场化和农户用水协会来解决。但市场化及农户用水协会,只能解决那些可以排他、共同享用的收费物品供给的难题,却并不能解决所有水利供给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