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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质新标准范文

建设工程资质新标准

建设工程资质新标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国民经济;经济支柱;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引言

2014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终于在2014年10月6日晚在住建部网站且要求在2015年1月1日起马上贯彻执行,真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也高度体现出了新一届政府对深化改革的决定与勇气,另笔者理解为新任住建部长陈政高同志新官上任自“棚户区改造政策”,“众多一二线城市房产限购解冻政策”之后点的“第三把”火,针对原有的资质标准,并对照2015年1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新规定,笔者有十点看法与建筑业同行分享,不当之处,敬请斧正!

一、《新规定》在未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稿的环节下就实施,说明该规定已经在住建部牵头的情况下,联席工信部、航天局、水利部、交通部、公安部对新规定的内容多次酝酿下,修改成文,终于废止了2001年颁布至今使用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管理规定。

二、《新规定》的修改重视了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基本要提供两项及以上的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业绩,改变了以往老标准只要求具备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较低条件,从中说明以后建筑企业的技术负责人需要具备相关的实践管理经验,而非纸上谈兵者能担当技术负责人。

三、《新规定》废除了一些专业如土石方,金属门窗工程等,因为这些专业人员技术要求不高,机械设备要求也不高,另一方面土石方工程可以合并到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资质,另金属门窗工程可以合并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资质的分部分项。对原有比如土石方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以后怎么办,只有静待住建部出台本规定的配套实施意见,笔者认为原有资质在资质有效期还可以有效使用,失效期满自动失效或转型到其他管理部门的资质许可范围。

四、《新规定》增加了对七大员的考核指标,七大元包括原来的五大员和新开考的机械员,劳务员等,再增加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人才即造价员,从该条款可以看出住建部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的标准提高,另一方面也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多录用各种专业的管理人才以解决国家目前比较困难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五、《新规定》对职称人员条件放宽,初级职称人员基本不要求,只对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条件保留,同时要求专业对口,如建筑幕墙工程贰级资质标准,只要求提供结构,机械等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6名。

六、《新规定》对新设立企业申报资质的所需建造师数量总体降低,从中体现要求新设立企业循序渐进开展施工业务,条件成熟即可按一定的 业绩要求进行资质升级,所以2级及以上资质标准对建造师的数量要求反而有所提高,但新设立企业对建造师的专业要求对口性有所提高。比如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建造师从原有标准需要8个降低到5个建造师,但是需要市政对口专业。

七、《新规定》要求企业配备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级别的技术工人,从中体现工地项目现场要求农民工持证上岗,以提供工程施工质量的同时,降低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但本人发现《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中所提及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工种,在浙江省建设厅主导开考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考试工种中只提及“建筑电工”专业,住建部与地方的工种专业区分有所矛盾,得待后续配套的资质管理实施意见细化并出台。

八、《新规定》之前,2014年10月31日住建部建办市函[2014]670号即《关于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等四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申请》令众多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茫然,无所适从,无法增项和升级,从文件中明确了两条信息,第一、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后将停止申报;第二、原有资质目前继续有效且资质延续按原有规定,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如何转型到专业承包施工或专项设计资质,未做明确,期待后续配套制度改革的文件出台。笔者认为设计一体化2级的装饰企业将自动转型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2级,现有的装修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企业将按《新规定》组织一次资质就位以达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设计一体化2级的装饰企业转型成功后自主选择后续增项或资质升级申报。另《新规定》中的关于装饰装修、建筑幕墙、消防设施、电子智能化资质不设立3级资质,其实也是与建办市函[2014]670号做出了一定呼应,以便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的资质转型。

九、《新规定》针对企业资质升级中的业绩要求在一定程度有所提高,尤其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施工资质可以体现出来。对于目前的市政三级企业资质中所设定的承包工程范围,一般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中标不了资质标准中规定的相应工程体量的项目,市政三级企业如何实现资质升级,将成为一大难题;另升级所需要的业绩要求技术更全面,不光从工程决算造价指标进行考核,而是从所承接的市政工程类别、工程施工总面积、单项合同总价等指标全方位考核。又譬如装饰设计与施工一体化2级企业按原有标准只能承包单项合同额1200万以下的装饰工程,但《新规定》中要求贰升壹企业必须提供两项1500万以上的装饰工程业绩,看来装饰施工企业为了资质升级,只有考虑先承建1000-1200万之间的装饰工程中标价的项目,随后进行设计与施工联系单签证,最终工程竣工结算价格达到1500万以上,才能突破瓶颈,达到资质升级的条件,由此认为设定升级条件为1500万过高,考虑提供2-3项1000万以上的装饰代表工程业绩比较合理,让大多数装饰施工企业也能在心理上平衡并接受。

十、《新规定》一旦实施,原有《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亦将进行大规模修订,笔者建议遵循原有的贰级建造师担当中型和小型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壹级建造师担当大型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原标准中《装饰装修注册建造师》只能承担1000万以下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估计也要相应提高到能承担2000万以下的装饰工程,否则就是出现某项目招标时,要求投标企业资质标准是贰级,而对建造师的要求则是壹级。由此建议贰级建造师承担相应专业的二级、三级资质企业的专业对口项目,而壹级建造师承担相应专业的一级或特级资质企业的专业对口项目。

建设工程资质新标准范文第2篇

1.新时期建设工程及其管理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规模庞大的建设工程的建设任务结伴而至,建设任务的迅猛增长,必然对建设工程管理带来新的挑战,如何加强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提高建设投资效益是建设管理部门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需要解决的问题,招投标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加强招投标管理活动的质量监督至关重要,要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活动质量监督体制,就必然结合新时期国际经济一体化的特征,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从管理角度分析,新时期,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建设工程的主要特征可是纳为如下四个方面:

(1)开放的政策为各个阶层的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投资机会

在我国许多地区,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较多的优惠条件,投资税、经营税等减免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经营成本;土地的出让和土地使用权期限的放宽,使投资者能够期望得到长期投资回报;政府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意识,精减审批手续,一是减少了投资者审批过程的投入;二是为投资者赢得了时间;三是早投产,早收益,减少了投资者的前期投资风险;四是从投资的时间价值分析,有效地降低了投资成本。高效简捷的审批办事效率,优惠的投资政策,是各个阶层投资者的良好投资机会,不论是企业、个人、甚至外商,把投资于经济持续增长的中国作为发展事业、拓展业务的良好条件,也正是因为这些条件,为我国各个地区吸引了经济建设更多的投资,注入了经济发展的活力,促进了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

(2)多元投资并存

改革开放政策为各类投资主体开拓了广阔的投资渠道,生产投资、建设投资、公用设施投资、贸易服务投资等几乎各个领域都渗透有国有投资主体之外的投资者,有企业、有集体、有个人、有独资、有联合投资、有引进外资,投资主体呈多元化的特征。不同投资主体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应该说的确有其各自的特征,满足和服务于各个投资主体建设工程管理活动的需要,是新时期建设工程管理的新特征。

(3)建设主体的多层次

建设主体包括建设单位(业主),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采料、设备生产或供应单位。一是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形成多层次的业主;二是不同业主对建设工程建设管理的要求不同,建设活动中的建设参与主体也必然各有所异,有的如外商投资要求国际监督咨询公司、施工承包企业、勘察设计单位的介入,甚至要求进口设备和材料的使用,这些就自然形成了包括跨国公司在内的多层次的建设主体;三是投资渠道广阔,投资额度大小变化较大,不同的规模,不同等级的建设工程项目,法律上规定了要有不同资质等级的建设主体承担其任务。

(4)建设工程管理的国际化

投资主体、建设主体、建设活动的国际化,必然要求建设工程管理国际化。一是有关管理法规、条例要和国际接轨,并且不仅有中文一个版本的,还应该至少有英文版本的,这也是新时期国际经济一体化为投资、建设者创造良好建设管理氛围的主要体现;二是向境外投资者、建设者宣传我国有关建设工程管理法律、法规,使他们在建设活动中能够更好地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三是加入WTO后,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应率先向国际惯例靠拢,按国际管理体制和规定进行建设工程管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国际化。同时,为国内建设主体熟悉国际建设管理规则,提供良好的培训场所,为实施建筑业输出兴业做出贡献。

2.招投标过程是建设工程质量形成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质量形成有其客规规定的内在规律性,是按照建设工程实施建设的基本建设规定程序逐步递阶形成的。它是从分析确定建设工程质量需求着手,到通过各个阶段规定的必要的建设活动实现其质量特性、功能需求的满足为止,形成了建设工程质量的全部内涵,建设工程质量按其形成的先后次序主要分为五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与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和工程的使用与维修阶段。每个阶段按其各自规定的任务和内容,履行工程质量形成过程中的各自职责,五个阶段的任务全面完成,构成了建设工程质量的完整体系,同时各个阶段的质量形成过程和各自特定的质量任务和内容之间有着其内在的、互为依据的必然联系,每一阶段建设工程的质量活动及其结果都是建设工程质量形成的必要组成部分,系统全面地实施各个阶段的质量形成的任务和内容,是实现建设工程质量整体优化的前提。招标投标管理中的质量活动和质量监督管理属于建设准备阶段质量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建设阶段质量形成过程的规划和事前控制,是保证建设工程建设主体质量能力和素质的关键把关,市场竞争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构成对建设主体质量行为准入选择的有效机制,是保证施工阶段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树立系统的观点、全面的观点、全过程的观点和整体优化观点的有机组成。

3.招投标行为质量监督是政府建设工程质量全面、全过程监督管理的要求

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全面管理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均纳入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范畴,涵盖了所有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建设活动。开发区投资建设项目,不管是个人投资、企业投资,或是外资、中外合资,还是国有主体投资的建设项目,一样都属于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范围。二是对全部参与建设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生产或供应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行为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涵盖了建设工程质量形成的所有责任主体。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主体,不管是什么层次,哪一个国籍,都应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3].

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管理是指政府对建设实施的所有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包括可研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建设阶段的质量管理和使用维修阶段的质量管理,可研决策、勘察设计是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规划阶段,是决定建设工程质量的关键,施工阶段是建设工程产品实体质量形成阶段,是决策和设计质量规划目标的实物化阶段,是实现质量目标的关键,使用维护阶段是建设工程质量的维护和完善阶段,是实现全寿命期建设工程质量目标必不可少的阶段,施工阶段质量目标的实现影响因素多,关系复杂,但是最关键的就是质量的投入,投入的核心因素是人的质量和素质,人的群体的质量能力和水平,保证这一关键因素———人的质量的关键,就是施工准备阶段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质量监督与管理,它是事前控制施工阶段质量要素的关键环节[3],这是因为,中标单位的确定,其资质、能力和水平就已确定,质量投入的人及人的群体的要素也就基本确定,它是形成工作质量和工序质量的技术操作者和实现者,提高施工阶段建设工程产品质量,应该首先把好招标投标阶段的质量监督控制关,保证信誉好,质量体系健全,管理水平高,质量保证能力强的施工企业优先中标承揽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进而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有效实现。

4.加强招投标行为监督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

(1)招标投标阶段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施工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主体招投标参加者的有关资质、质量活动的监督,保证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各主体在其资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有利于维护良好的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体系的高效运作[1].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控制的PDCA循环要求,对投标单位投标活动中的质量监督审核,严格投标文件中有关质量管理方法、措施的审查,是对施工阶段质量计划控制监督的基础,是对投标单位质量保证能力的确认和审查。

(3)施工前,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活动频繁,招标投标活动是建设单位工程质量活动的一个方面,规范建设工程建设业主的质量行为,更好地落实建设工程业主负责制,就必须加强对业主从事招标活动中的质量行为的监督,保证建设工程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4].

(4)通过对招标投资活动中的质量行为的监督,更好了解和检测各建设主体的资质、信誉、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各方在其法律规定的合法业务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以体系健全保证工作质量、以工作质量提高工序和工程质量,这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重视“以人为本”、“事前控制”思想的具体体现[4].

建设工程资质新标准范文第3篇

一、关于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和标准的修订。

这是行业的一件大事,企业关注,管理部门关心。*年以来,建设部围绕着贯彻行政许可法,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明确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对企业的资质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目前,几个规定已经经部常务会原则通过,将于近期颁布。企业资质标准的修订,对于引导企业的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提高企业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行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建设部本着局部调整、稳妥推进的原则,*年启动对设计标准进行全面修订,*年下半年启动对施工企业的特级资质标准进行修订。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了新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标准》,现已正式施行。为进一步统一认识,更好的执行新标准,下面从为什么修订标准,总的指导思想和思路,主要内容变化,以及新标准实施过程中的总体要求作一个介绍。

首先,为什么修订这个标准。原《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和《设计企业资质标准》都是2001年制定的,现在的形势和过去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需要重新进行修订。

原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与现在形势发展要求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不适应的问题:

一是考核的指标设置不够合理,不适应引导企业的技术进步。原特级资质标准是在一级资质标准的基础上,仅设置了注册资本金、净资产和工程结算收入三项经济类指标,对企业的管理水平、科技创新能力、社会信誉,融资能力等方面缺乏相应的考核指标,难以全面考核作为行业最高级别的企业应具有的实力和水平。在原资质框架下,一些企业为了进入特级企业行列,比较注重追求企业规模,对企业科技投入和技术创新重视不够。根据*年底我们对146家特级企业调查的结果显示,在146家特级企业中,年科研经费支出占营业额的比例低于0.5%的企业有86家,占企业总数的58.9%,低于50万的有16家,低于30万的有13家;一半以上的企业没有开发研制过企业工法或专有技术。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单纯的经济类考核指标已起不到调控行业结构的作用。不少企业为了取得特级资质,不是通过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而是通过几家企业简单合并拼凑规模,反映在资质管理上,就是申请特级资质的企业逐年增多,特级企业数量增长过快,目前特级企业已达264家,大大超过我们当时设想100家的规模,如此发展下去将失去特级企业作为行业排头兵的引导作用。

二是原标准在专业划分设置上还需改进。由于当时的专业部门较多,专业划分过细,限制了实力很强的企业的活动空间,不利于行业结构的调整和企业的跨行业发展。原标准设房建、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化工石油、市政等十个类别,这种专业设置带有一定的按行政部门划分的痕迹,容易形成行业壁垒,不利于有实力的大企业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如公路工程和市政道路工程,从工程性质和技术要求上说差别不大,通用性很强,但因为是两种资质类别,拥有市政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就很难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反之也一样。

目前取得各类特级资质的企业比例为:房建、公路、铁路3个专业占特级企业总数的84.8%;另外7个专业仅占15.2%。这个比例说明一些行业特级过多,容易产生过度竞争;一些行业特级太少,容易形成行业垄断。大量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由于资质标准的局限不能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只能在本行业中同较低资质的企业在低水平上抢夺低端市场。根据我们的调查,146家特级资质企业在03、04、05年中承担的工程项目总数为100674项,总结算收入为13116.95亿元,平均单项工程规模为1300万元左右,这个规模是三级企业就可以承担的工程。个别特级企业平均承担的最低单项工程规模在500万元左右,可见相当数量的特级企业处在低端市场,难以发挥大型企业所具有的资金、技术的整合能力和开展工程总承包能力。

由于当时条件不成熟,原工程设计标准中虽设立了综合标准,但没有制定具体内容,也未实施。

这次工程设计标准是整体进行修订的,其中重点制定了综合资质标准。原工程设计标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原标准层次需要完善。原标准中虽然设有综合资质,但没有具体内容,也没有实施。对一些信誉好、实力强的大型工程公司在向相近行业拓展时,要首先申请相应行业资质,并且要从乙级做起,发挥不了工程总承包的能力。

二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规定也需要调整。原工程设计标准里对技术人员的数量要求是比较多的。随着设计技术的发展,计算机、设计软件等的普及应用,设计效率大大提高,原标准对企业的专职技术骨干要求是不少于80人,企业负担较重。还有对注册人员的要求应以行业实际需要,这方面也有不足。21个行业中均要求配备至少2个一级注册建筑师、4个一级注册结构师,有的行业如海洋、公路、通信、石化、煤炭等不需要这么多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工程师。

三是没有明确对注册职业人员的要求。除对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有要求外,对已经启动的公用设备等10个专业的注册工程师都没有要求,这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以及注册工程师执业制度的推行。

第二,修订标准总的指导思想和思路。

这次规定和标准修订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行政许可法》,建立便民、高效、规范、依法行政的建设行政许可管理体制。坚持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优化行业结构,推进行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修订标准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低端准入、高端放开”和“两个突出、两个淡化”的原则。“低端准入、高端放开”对企业来讲,既要严格市场准入,在一定条件下又要适当放开,也就是凡进入市场的企业都要符合相应的标准,中小企业符合哪类标准干哪类活,不得突破承接业务范围,而综合实力较强的大企业达到特级标准或综合标准的,在相应的工程类别范围内可放开承揽业务,不必单独领取各专业类别的证书。“两个突出、两个淡化”是指:在标准中适当突出对企业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如施工企业增加了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和企业技术中心的要求;减少对企业经济类指标和机械设备指标的要求;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力求促进各种所有制形式的设计企业共同发展,提高设计行业整体竞争力。对实力强的大型设计企业达到综合资质条件后,可以承接所有行业的设计业务。在考核上突出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大型设计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方式调整,使大型设计企业向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发展,增强竞争力。工程设计标准虽然保留21个行业的划分格局,但合理合并设计类型,对不尽合理的具体内容事项进行调整;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和简化审批内容;增强了考核的可操作性,重点考核设计企业信誉、基本技能和内部管理能力;突出考核设计企业信誉、基本技能和内部管理能力;突出考核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注册职业资格、主导专业中非注册人员的个人业绩。

总之是要通过资质标准的引导作用,使企业注重科技含量的增加,注重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的提高,由规模型向效益型转变,逐步形成具有资金技术密集、管理先进、科技创新能力强的建筑业龙头企业。同时,推进高端企业与国际惯例接轨,转变现有设计、施工分离的组织模式,为开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企业创造条件。

新修订的《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设置了4个方面的考核指标:1、企业资信能力;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科技进步水平;4、代表工程业绩。

设计综合资质设置了三个方面的考核指标:1、资历和信誉;2、技术条件;3、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第三,修订后的标准与原标准相比的主要变化:

一是突出了对建筑企业整体资信能力的要求。《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从过去单一考核建筑企业的静态财务状况转变为考核建筑企业的整体资信能力。在保留注册资本和净资产两个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银行授信额度指标,综合考核企业的社会信誉、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为了使标准更加便于操作,取消了原标准中工程结算指标,增加了企业上缴营业税额作为新标准的考核指标。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除了原有的考核指标外,增加了企业实际能力的考核,如营业收入或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在行业内的排名情况(全国设计排名连续几年内50名以内),具有2个行业甲级资质,具有设计、施工、监理方面的注册人员(就是在设计类企业里增加了建造人员),具有专利或专有技术、具有获奖工程、参与国家标准编制等。这些归纳为“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三个方面。

这样可以使企业从设计方面向工程总承包延续(增加了对建造人员的要求),可以使施工建造类企业向设计企业延续(增加了对设计力量的要求)。总的来说,既有一些基本的要求,又给了一定的发展空间。这些标准都是从发展工程总承包,促进我国的建筑行业排头兵的形成来制定的。

二是突出了对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据调查,当前特级企业职工总数规模平均在万人以上,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以上学历的人员平均只占职工总数的8-9%。为转变现有特级企业人员数量多、技术和管理人员比例偏低的情况,同时考虑到建筑活动固有的流动性和阶段性特点,提高了施工总承包企业骨干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如要求企业注册人员达到50人以上,而不再对企业一般人员进行考核,目的是引导企业技术、管理和劳务分开,集聚技术、管理人才,成为人才密集的管理型、技术型企业。为使特级企业逐步具备开展工程总承包的条件,特级标准对特级企业提出具有相应甲级设计单位的技术力量的要求,使特级企业逐步具备现实与国际工程公司接轨的可能。设计标准中简化了对注册人员的考核,对注册人员在业绩方面不再进行重复考核,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要参照注册人员条件进行考核。

三是突出了对企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的考核。特级建筑企业和综合工程设计单位要在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加强行业标准化建设、加强工艺和工程技术研发、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等方面在全行业起带头作用。因此标准中专门设定了一些具体指标,如建立技术研发中心、科研经费投入、专有技术水平和信息化管理水平等。

四是《标准》进一步强化了代表工程业绩。工程业绩是企业整体经营情况、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标准中仍将代表工程业绩作为考核特级企业和综合设计企业的一项重要指标,并适当提高了代表工程的标准。同时,针对当前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标准中还将国外业绩都纳入考核,目的是引导建筑企业积极开展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这是很有意义的,比如设计企业申请施工资质时没有施工业绩,但它只要进行过工程总承包就可以计算他的业绩,包括仅在国外从事过工程总承包的企业。

五是《标准》对特级企业承包范围进行调整,对综合设计企业承包范围全部放开(即取得综合资质后,不必再申请其他资质)。扩大承包范围后,有人担心企业行为是否规范,质量安全是否有保障。对这一点,我们进行过认真研究,也充分听取了有关专业部门的意见。我们将原特级企业资质划为两类,只要取得一项资质就可以在相关的类别里进行发展而不用重新申请领证。对照国外的大型承包商和工程公司,没有只在一个领域发展的企业,均是在多个行业中具有设计施工能力和承包市场。所以我们首先要从政策法规制定上着手,取消政策障碍,这些大企业才能发展起来。这在法律上没有障碍,至于在实际施工工程中出现一些问题,有《质量条例》、《注册建筑师管理条例》、《注册工程师管理办法》等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追究。

在标准的范围调整上,我们也注意到,特级企业在发展上还是要具有一定的规模,不能500万、1300万的工程都去做,应该给中小企业留出发展空间,所以我们对特级企业承揽房屋建筑工程的规模进行了限制。特级企业在承揽房屋建筑工程时,规定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大家讨论也认为目前这种政策是有好处的,避免特级企业和中小企业在同一平台上竞争,使中小企业也有一定的活动空间,还可以减少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另外,我们给予特级企业从事本专业各类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的权利,发挥了企业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优势,通过企业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也可以带动其他企业提升层次。

第四,对具体实施特级资质标准和设计综合标准年企业的总体要求。

对新修订的资质标准,在具体实施的做法上,我们不进行换证、就位,而是采取稳步推进、平稳过渡的办法。根据测算,现有260余家企业中,仅有50多家能够达到新标准,因此我们给了三年的过渡期。三年内,原有特级企业可在原规定的范围内承接任务,三年后根据它们能达到的标准,该是什么级别就是什么级别。

工程设计标准从之日起实行。因为工程设计标准从人员上来讲是比原来标准人员要求少了,所以过渡不存在什么大的问题,随着日常受理资质申请的变动,按新的标准审查。

目前,个别地区,甚至包括管理建筑业的负责同志对标准修订不是很理解,甚至在报上发表一些意见,对为什么资质标准调整不清楚,认为我们又重新增加了资质等级。我想如果我们管理者思想不清楚就不会很好的做好这项工作,就不会正确的引导,达不到标准修订的目的。设计、特级施工、监理和招投标都修订了标准,标准的宣贯工作还要分头进行。另外,我们也按《行政许可法》对各类的《资质管理规定》作了初步修改,在时间上做了要求,在程序上进行明确,权限上尽量下放到地方。比如除几个工业部门以外,将设计乙级下放到地方;在变更上,原来部里17项权限,现在下放15项。在权限下放后还要明确职责,地方负责哪几个指标,建设部负责哪几个指标,地方负责的指标就不用重复上报了,减轻企业的负担。今天,我先把标准的修订向大家讲一讲,希望大家统一认识,把这个工作做好,希望我们的这次调整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

二、关于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统计调查制度的工作。

这是建设领域很重要的一件工作。今年3月,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建设部编制并印发了《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制度》,要求各地从7月份起对2007年以来竣工工程的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一)拖欠工程款的调查统计是一项非常严肃重要的工作。三年来,我们为了确定拖欠工程款基数付出了很多劳动。一开始,有关部门提出的拖欠工程款总额初步是3600亿,经过我们逐个项目进行调查分析,只有1860亿是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拖欠工程款,其他部分都属于在建工程、账面往来、应收未收款、质量保证金等,不属于拖欠工程款。为了巩固清欠成果,监督新欠的发生,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我们出台了这项调查统计制度,各地一定要认真对待。这一试行两年的统计制度,对于搞好建设领域的经济形势分析,对于加强新欠的监督,对于清欠成果的巩固,对于规范建筑市场、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都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要重视和抓好统计制度的落实。

(二)新印发的《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制度》的主要特点:一是调查的对象是具体的工程项目,按项目进行统计;二是明确调查统计范围是已竣工的工程,对仍然在建的项目不列入统计范围;三是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进行申报(劳务分包企业不申报),并将总包和分包分开进行计算,不重复累计;四是统计调查制度为半年报表,每年的7月15日前和次年的1月15日前,按照项目属地化管理原则,由企业逐项上报,业主认可,项目在哪个省(区、市),就由哪个省(区、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三)对落实统计调查制度的几点要求:

一是这件事由建设部负责组织,各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并负责督报与数据审核,务必要做好组织督导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数据准确及时上报。

二是各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对企业填表的培训。要求各有关企业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明确调查范围、调查内容,按规定要求如实填报。对于发现企业瞒报、漏报、虚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进行通报批评,记入诚信档案。我司将在6月份组织对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

三是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是《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制度》调查的最重要内容,明确它的认定方式,认定的依据就是合同,只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应该支付,而实际上未支付的工程款,才能列入统计范围,至于甲乙双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垫资款、保证金(政府投资工程是不允许垫资的)等,在未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以前的,均不能列入统计范围。

四是建设单位要对施工单位填报的数据进行盖章认可后方可列入统计范围。建设单位没有认可的,需要具备法院、仲裁机构或合法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工程款认定文件,才可列入统计范围。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必要的审核,对于符合统计要求的数据进行认可上报。

建设工程资质新标准范文第4篇

关键词: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市政

1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前期准备

1.1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1.2 制定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和特点、投资形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信誉及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成果报告、合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文件而制定。并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及时做出调整。监督计划的编制,以事前控制为主,以监督各质量责任主体的行为为重点,来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以样板引路的工作方法,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2 市政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2.1 有关文件的核查

对施工前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有关文件审查的监督。根据建设单位办理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以下有关资料:1)规划许可证;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经批准的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于工程开工前对建设单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 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的资质核查

(1)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有明确规定:1)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类别和等级及所规定的适用业务范围与拟建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行业特性及要求的勘察、设计任务是否相符,资质证书所规定的有效期是否已过期,其资质年检结论是否合格;2)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重点是有效期和年检情况;3)对参与该工程的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签字权的级别是否与该工程相符。

(2)施工单位的资质核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强管理,保障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承包单位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且不得超范围经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相应的考核,资质升降及审查规定。

(3)监理单位的资质核查。①检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类别和等级及所规定的适用业务范围与拟建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行业特性及要求的是否相符。资质证书是否有效,其资质年检结论是否合格。②对参与该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专业是否与该工程相配套。

(4)检测单位的资质核查。①核查检测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格认可证书》和《计量认可合格证书》。资质证书是否有效,其年检结论是否合格;②核查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重点是有效期和年检情况3)对检测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

3 市政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3.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工程发包给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具备相应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该根据工程特点,以有利于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为原则,合理划分标段,不得将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各系统肢解发包给几个施工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不得指定分包单位,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不得要求承包单位以垫支或带资为条件进行发包,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2)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特点,配备相应质量管理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并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相关的设计图纸、文件、水源、电源等原始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齐全。

(4)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供应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等的采购应进行招标。采购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或购买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

(5)工程竣工验收。收到竣工报告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相应技术资料,合同等相关文件组织竣工验收。

(6)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2 对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设计单位是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主要实施者,其质量行为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的设计质量。

建设工程资质新标准范文第5篇

根据文件要求,现将XXX2020年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子项绩效管理自评如下:

一、前期工作(8分,自评8分)。

1、任务分解(2分,自评2分)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XXX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皖农建设〔2019〕154号),按照农田建设管理办法,在专家评审基础上,我区建立了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并将年度建设任务具体落实到项目,并按时上报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共6个项目,任务4万亩,计划投资611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6070,自筹40万元。

2、项目审批及备份(4分,自评4分)

市局在完成了项目评审和现场审批后,下达了各个项目的设计批复;按照批复内容,我区编报了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省农业农村厅下达了实施计划批复(皖农建设〔2020〕104号);我区同步在国家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填报备份。

3、项目储备(2分,自评2分)

根据项目规划,我区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的通知》(裕农〔2019〕143号)文件,建立了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级项目库,项目库总规模7.05万亩,计划总投资10675万元,满足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需求。

二、建设进度与质量(35分,自评35分)。

1、建设面积及工程(20分,自评20分)

我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万亩按计划完成,于7月初完成市级验收,通过第三方检测,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到设计标准,质量合格,效益发挥明显。2020年6个项目10月初全部进场开工,开工率100%,项目进展顺利,施工进度较快,区组织了项目督促和第三方质量跟踪检测,工程质量较好。2019和2020年,市政府组织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会分别观摩了我区江家店镇龙门、分路口镇杨集和分路口镇新河项目区,其中省厅孔少林局长亲临分路口新河项目区指导工作。

2、年度任务完成比例(10分,自评10分)

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江家店镇龙门、永兴,分路口镇杨集、新沟以及徐集棠树等8个项目,于7月初完成市级验收。2020年,我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个,建设高标准农田4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任务0.35万亩)。在省厅下达计划批复后,我区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于9月中下旬完成了6个项目,总计10个标段的招标,并在9月底全部进场施工,当年立项且当年开工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年度任务的100%,目前,各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较快,12月底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3、耕地质量提升(5分,自评5分)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高耕地质量,我区制定了《XXX2020年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提升与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在高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针对性地采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措施来加以改善和提升项目区耕地质量。通过土地平整措施改善了耕地土层厚度、和质地;通过增施有机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通过疏浚渠道和新修灌排渠系工程加快项目区排水,调节土壤酸碱度,提高了项目区耕地灌溉保证率。项目实施后,耕地质量稳步提升,根据第三方调查评价报告,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了农业产业发展,耕地质量等级由建设前的3.22提升至3.17,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平均提升了0.05。

三、资金投入(25分,自评25分)。

1、财政资金(23分,自评23分)

我区2020年农田建设区级配套资金为2439.1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575万元,最后一公里1864.1万元),实际到位4311.175万元,占应配套资金176.8%万元。在资金管理上,我区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目前2019年项目审计后报账进度在92%。

2、社会资本(2分,自评2分)

2020年XXX顺河镇华顺牧草合作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10万元,其中华顺牧草合作社自筹资金40万元。通过项目扶持,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1000亩,支持华好奶牛养殖饲料基地建设。目前,合作社自筹资金40万元已足额汇缴到区财政账户。

四、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12分,自评12分)。

1、竣工验收(6分,自评6分)

根据省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我区按时对2019年度8个高标项目进行了区级自验,综合验收评价合格。

2、上图入库(4分,自评4分)

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要求,我区在申报项目时主动与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联系,做好项目申报前置把关,2019、2020年项目均符合上图入库条件。其次,2019和2020年项目在建设中和竣工验收后也在全国农田建设监管平台上图入库,建设面积符合要求。

3、新增耕地(2分,自评2分)

在项目规划设计中,我区做好四个结合工作创新试点,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组印发了《XXX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在建设2019年高标项目完工后,根据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以及项目镇村上报,其中江家店镇龙门、永兴,罗集乡云水和分路口镇杨集村通过填埋废弃塘坝、沟堰及老庄基还耕,新增耕地新增耕地面积342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占项目区的比例0.86%,上述项目新增耕地正在按程序办理。此外,我区在江家店龙门、永兴和罗集云水3个项目中,整合实施了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复垦项目,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文件,目前先期批复新增耕地面积约8.7公顷。

五、建设管护和制度建设(10分,自评10分)。

1、落实管护资金(7分,自评7分)

2019年高标准项目,我区在初步设计中落实工程管护经费60.43万元。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90万元,专项用于全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2、制定管护制度(3分,自评3分)

为加强建成工程的管护,长远发挥工程效益,我区制定了农田建设管护办法,工程管护制度和长效管护机制。在项目建成后,区主管部门将完工项目工程移交项目乡镇,由项目乡镇、项目村负责管理并订立管护责任书。

六、日常工作(10分,自评10分)。

建设工程资质新标准范文第6篇

根据文件要求,现将XXX2020年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子项绩效管理自评如下:

一、前期工作(8分,自评8分)。

1、任务分解(2分,自评2分)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XXX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皖农建设〔2019〕154号),按照农田建设管理办法,在专家评审基础上,我区建立了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并将年度建设任务具体落实到项目,并按时上报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共6个项目,任务4万亩,计划投资611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6070,自筹40万元。

2、项目审批及备份(4分,自评4分)

市局在完成了项目评审和现场审批后,下达了各个项目的设计批复;按照批复内容,我区编报了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省农业农村厅下达了实施计划批复(皖农建设〔2020〕104号);我区同步在国家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填报备份。

3、项目储备(2分,自评2分)

根据项目规划,我区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的通知》(裕农〔2019〕143号)文件,建立了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级项目库,项目库总规模7.05万亩,计划总投资10675万元,满足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需求。

二、建设进度与质量(35分,自评35分)。

1、建设面积及工程(20分,自评20分)

我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万亩按计划完成,于7月初完成市级验收,通过第三方检测,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到设计标准,质量合格,效益发挥明显。2020年6个项目10月初全部进场开工,开工率100%,项目进展顺利,施工进度较快,区组织了项目督促和第三方质量跟踪检测,工程质量较好。2019和2020年,市政府组织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会分别观摩了我区江家店镇龙门、分路口镇杨集和分路口镇新河项目区,其中省厅孔少林局长亲临分路口新河项目区指导工作。

2、年度任务完成比例(10分,自评10分)

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江家店镇龙门、永兴,分路口镇杨集、新沟以及徐集棠树等8个项目,于7月初完成市级验收。2020年,我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个,建设高标准农田4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任务0.35万亩)。在省厅下达计划批复后,我区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于9月中下旬完成了6个项目,总计10个标段的招标,并在9月底全部进场施工,当年立项且当年开工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年度任务的100%,目前,各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较快,12月底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3、耕地质量提升(5分,自评5分)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高耕地质量,我区制定了《XXX2020年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提升与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在高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针对性地采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措施来加以改善和提升项目区耕地质量。通过土地平整措施改善了耕地土层厚度、和质地;通过增施有机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通过疏浚渠道和新修灌排渠系工程加快项目区排水,调节土壤酸碱度,提高了项目区耕地灌溉保证率。项目实施后,耕地质量稳步提升,根据第三方调查评价报告,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了农业产业发展,耕地质量等级由建设前的3.22提升至3.17,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平均提升了0.05。

三、资金投入(25分,自评25分)。

1、财政资金(23分,自评23分)

我区2020年农田建设区级配套资金为2439.1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575万元,最后一公里1864.1万元),实际到位4311.175万元,占应配套资金176.8%万元。在资金管理上,我区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目前2019年项目审计后报账进度在92%。

2、社会资本(2分,自评2分)

2020年XXX顺河镇华顺牧草合作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10万元,其中华顺牧草合作社自筹资金40万元。通过项目扶持,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1000亩,支持华好奶牛养殖饲料基地建设。目前,合作社自筹资金40万元已足额汇缴到区财政账户。

四、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12分,自评12分)。

1、竣工验收(6分,自评6分)

根据省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我区按时对2019年度8个高标项目进行了区级自验,综合验收评价合格。

2、上图入库(4分,自评4分)

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要求,我区在申报项目时主动与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联系,做好项目申报前置把关,2019、2020年项目均符合上图入库条件。其次,2019和2020年项目在建设中和竣工验收后也在全国农田建设监管平台上图入库,建设面积符合要求。

3、新增耕地(2分,自评2分)

在项目规划设计中,我区做好四个结合工作创新试点,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组印发了《XXX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在建设2019年高标项目完工后,根据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以及项目镇村上报,其中江家店镇龙门、永兴,罗集乡云水和分路口镇杨集村通过填埋废弃塘坝、沟堰及老庄基还耕,新增耕地新增耕地面积342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占项目区的比例0.86%,上述项目新增耕地正在按程序办理。此外,我区在江家店龙门、永兴和罗集云水3个项目中,整合实施了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复垦项目,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文件,目前先期批复新增耕地面积约8.7公顷。

五、建设管护和制度建设(10分,自评10分)。

1、落实管护资金(7分,自评7分)

2019年高标准项目,我区在初步设计中落实工程管护经费60.43万元。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90万元,专项用于全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2、制定管护制度(3分,自评3分)

为加强建成工程的管护,长远发挥工程效益,我区制定了农田建设管护办法,工程管护制度和长效管护机制。在项目建成后,区主管部门将完工项目工程移交项目乡镇,由项目乡镇、项目村负责管理并订立管护责任书。

六、日常工作(10分,自评10分)。

建设工程资质新标准范文第7篇

[关键词]10kv 农网升级 改造 标准化 建设

中图分类号:TM7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3-0353-01

现代农网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具备与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物资、工艺、材料等确保农网升级和改造中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在提高工程进度的同时改善工程的质量,同时降低农网建设的投资成本,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满足农村电网工程建设的标准,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本文主要分析了农网建设过程中的标准化建设项目,重点分析了安装工艺的标准化实施过程,全面达到农网建设的标准,有效解决农村用电客户供电问题。

1.10KV及以下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的标准化建设

农网升级和改造过程中,提出了电网建设的标准化工程,基本上从规划设计、材料、安装以及档案资料四个方面加强建设。具体表现在:(1)标准化规划设计方面,必须要综合考虑整个工程的升级和改造项目,强化农网工程的方案设计,严格按照规范进行,针对整个农网项目在明确了改造规格、范围以及配置方面要求之后,一般针对农网线路绝缘化改造和升级建设中,需要对台架与引线同时实施改造,依据相关配置要求具体实施建设,设计规划中,同时要注意农网升级图纸的质量,统一规范图纸说明、标注以及具体内容,严格审核图纸,确保农网升级改造规划设计图纸的标准化。(2)在材料方面。根据《辽宁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1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辽宁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1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设计手册》中相关规定,统一规范设备材料的选型,每种材料都有相应的物料编码,确保每个地区农网升级和改造过程中使用的导线、电缆其型号要符合标准,一般情况下,材料在投入使用之前,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之后,才可投入到项目建设中,有助于提升材料使用的标准化。(3)针对安装工艺的标准化建设,必须要制定工艺改进方案,规范农网工程,提升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质量,同时在安装过程中,要对农网工程管理人员以及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该项工程的规范性,强化施工及管理人员安装工艺的标准化意识。(4)档案资料管理的标准化建设。针对《辽宁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10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档案范本》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要统一对农网工程竣工资料及其各种资料按照标准化进行管理,提高档案资料的标准化建设。特别是对一些隐蔽工程的标准化建设,在施工过程中,企业在填写相关施工跟踪记录时,根据该单位的隐蔽工程有影像资料,才能具体开展隐蔽工程的施工建设。同时要明确工程验收主体,根据施工项目建设组织参照相关文件来进行验收管理工作,一般根据一工程一档案的原则,对工程资料进行数据整理,完善农网建设的档案管理。最后在档案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还要确保农网工程的准备、实施以及竣工资料全面记录,在格式方面要按照具体规范填写,针对农网中资料的格式、目录以及清单等进行统一规范管理,提高农网档案资料建设的标准化,同时为电网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提供了合理化以及规范化。

2.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安装工艺的规范化,加强了工程质量管理

为了促进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呈现规范化,在建设过程中,全面推进农网工程安装工艺标准化建设,在质量方面体现了“安全、美观、可靠”确保电网工程规范,标准的前提下,提高安装工艺水平,整个安装过程中,采用的是跟踪管理,针对安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改造施工方案,全面推行农网工程,同时还在高低压杆型、接户线以及设备接点等方面提升安装工艺水平。整个安装过程中,对照《中低压配电网建设运行管理规范》,确保安装现场的图片以及文字科学合理,为农网工程配电线提供了安装工艺说明,与此同时,在工程管理人员以及施工技术人员方面,提高其安装工艺的标准化意识,强化安装质量标准,实现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的标准化建设。基于标准化的规划设计,标准化的设备材料,标准化的安装工艺以及标准化的档案资料管理建设中,全面实现了农网工程升级改造的标准化建设,在规划方案全面、合理的前提下,避免配网重复建设和改造,节约了资金成本,加快了农网工程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同时标准化的安装工艺,减少了施工安装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因素,提高了工程的效率,提高了施工工艺水平以及技能标准,最后在标准化档案资料管理中,便于工程的结算及竣工档案资料的管理,提升了农网资料管理的标准化水平。

3 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加快我国新农村电网建设,实现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的标准化建设,满足电量需求不断增加的要求,本文主要从标准化规划设计、标准化设备材料、标准化安装工艺以及标准化档案资料建设四个方面具体展开研究,有效解决了农村用电、供电问题,在农网升级和改造工程中,一切按照标准化程序进行,确保规划设计合理,建设图纸符合规范,设备材料型号统一,安装工艺规范科学,档案管理合理有效,全面促进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的标准化建设,另外在提高农网改造工程建设进度的同时降低了电网投资成本,加强了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实现我国10kv及以下电网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供了重要影响。

参考文献:

[1] 张天勇,刘红霞,黄静.浅谈10kv及以下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前期管理工作[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4(18).

[2] 孙海燕,董大伟,姚新宁.浅析10KV农网升级改造工程配电变压器选型与安装[J].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5(37).

[3] 吴国平,黄立新,赵群超.10kv及以下规格的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建设研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38).

建设工程资质新标准范文第8篇

一、资质申请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申请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依法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企业,只可申请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二)因建设工程勘察未对外开放,资质审批部门不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含新成立、改制、重组、合并、并购等)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涵盖所有工程设计行业、专业和专项资质。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工程设计行业、专业或专项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涵盖该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凡具有工程设计某行业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该行业内的各专业资质证书。

(四)具备建筑工程行业或专业设计资质的企业,可承担相应范围相应等级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等专项工程设计业务,不需单独申请以上专项工程设计资质。

(五)有下列资质情形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按照升级申请办理:

1.具有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乙级资质的企业,申请与其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对应的甲级资质的;

2.具有工程设计行业乙级资质或专业乙级资质的企业,申请现有资质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专业甲级资质的;

3.具有工程设计某行业或专业甲、乙级资质的企业,其本行业和本专业工程设计内容中包含了某专项工程设计内容,申请相应的专项甲级资质的;

4.具有丙级、丁级资质的企业,直接申请乙级资质的。

(六)新设置的分级别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自正式设置起,设立两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允许企业根据实际达到的条件申请资质等级,不受最高不超过乙级申请的限制,且申报材料不需提供企业业绩。

(七)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直接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不同类别的工程设计资质的,应从乙级资质开始申请(不设乙级的除外)。

(八)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业绩、技术装备等资质条件,均是以独立企业法人为审核单位。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在申请资质时,各项指标不得重复计算。

(九)允许每个大专院校有一家所属勘察设计企业可以聘请本校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作为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但是其人数不得大于资质标准中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聘期不得少于2年。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作为非注册人员考核时,其职称应满足讲师/助理研究员及以上要求,从事相应专业的教学、科研和设计时间1*年及以上。

二、申报材料

(十)因《工程勘察资质标准》未修订,除本实施意见另有规定外,工程勘察资质的有关申报材料要求仍按建办市函[2*]274号文办理。

(十一)首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见附件1);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

7.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8.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9.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十二)申请工程设计资质升级,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见附件1);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5.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6.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7.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8.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设计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十三)申请工程设计资质增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见附件1);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5.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6.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7.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十四)申请设计综合资质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及“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5.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6.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合同,试运行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7.企业相应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8.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加盖执业印章)、身份证明复印件;

9.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科技进步奖证书复印件;

11.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批准文件及出版物主要页(包括出版物名称、批准部门、主编或参编单位名称、出版社名称)复印件;

12.专利证书、专有技术(批准)文件或工艺包认可、认定、鉴定证书复印件;

13.ISO9*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4.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十五)延续工程设计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见附件1);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5.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十六)已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其申报材料除应提供首次申请所列全部材料外,申请甲级勘察设计资质的,还应提供相应规模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十七)企业因注册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注册地址等发生变化需变更资质证书内容的,由企业提出变更理由及变更事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由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签署的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4.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5.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1)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变更的,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变更的,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地址变更的提交新的办公场地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借)合同和所租(借)场地的产权证明。

具有工程勘察甲级、工程设计甲级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企业变更注册名称的,企业应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建设部负责办理。其它所有资质变更手续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但其中涉及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发生变化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需报建设部核准后,方可办理。

(十八)企业合并、分立、改制、重组后,需重新核定资质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情况报告,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工程勘察设计业绩的分割、合并等情况;

2.本实施意见第(十一)条所列的全部材料;

3.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十九)具有工程勘察甲级、工程设计甲级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除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十一)条所列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原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2.资质变更前原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注销证明及资质变更后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其中涉及到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受理的申请材料报建设部办理。

乙级及以下资质(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参照上述程序依法制定。

(二十)材料要求

1.申请设计综合资质的,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份;申请一个行业的设计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份,每增加一个行业的设计资质,增加一份申请表和一份附件材料;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行业的,需另增加一份申请表和一份附件材料。专项设计资质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份数要求同上。

2.附件材料采用A4纸装订成册,并有目录和分类编号;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应按人整理并依照申请表所列技术人员顺序装订。需要核实原件的,由资质受理部门进行审查核实,并在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中由核验人签字。其中资质证书正、副本须全部复印,不得有缺页。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注册执业人员应加盖个人执业印章(非注册人员除外)。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

3.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要如实填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要清楚、齐全,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三、资质受理审查程序

(二十一)资质受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对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提出的资质申请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二十二)依据新《规定》第八条,各有关资质初审部门应当对申请甲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企业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与原件相符、是否具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及个人业绩材料等进行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填写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各有关资质初审部门应在规定初审时限内,将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附件材料和报送公函一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对具有下列情况的申请人,不予受理资质申请材料:

1.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2.按照新《规定》第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不予受理的。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收到各有关资质初审部门的初审材料、直接受理的企业资质申请材料组织审查或转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对于准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许可的申请,在建设部网站公告,并颁发资质证书。

(二十三)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逾期不申请资质延续的,有效期届满后,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如需开展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应按首次申请办理。

(二十四)对企业改制、分立、重组、合并设立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程序按以下规定执行:

1.整体改制的企业,按本实施意见第(十七)条资质变更程序办理;

2.重组、合并后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可以承继重组、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和范围。重组、合并后不涉及资质升级和增项的,按本实施意见第(十七)条资质变更程序办理;涉及资质升级或增项的,按照16*号部令中的审批程序核定。

3.企业分立成两个以上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时,分立后的企业应分别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重新核定资质。

(二十五)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负责实施审批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许可,其资质受理审批程序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准予资质许可的批准文件,批准企业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基本信息的电子文档。

(二十六)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应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按规定程序申请获得甲级资质或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证书后3*日内应将准予许可的公告、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基本信息的电子文档,向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告知性备案。

教育部直属高校所属勘察设计企业参考上述规定办理。

四、资质证书

(二十七)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统一管理,由审批部门负责颁发,并加盖审批部门公章。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资质证书编号规则。

(二十八)各序列、各级别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全国通用,各地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审批性准入条件、收取费用。

(二十九)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

(三十)企业需遗失补办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应当持下列材料,经其资质初审机关签署意见,报资质许可机关办理。企业在申请补办前应在全国性建筑行业报刊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综合类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的声明。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日内办理完毕。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签署的申请补办证书的申请;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及电子文档;

3.全国性建筑行业报刊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综合类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的声明。

五、监督管理

(三十一)地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从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的企业资质实施动态监督管理。按照新《规定》对企业的市场行为以及满足相应资质标准条件等方面加强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具体抽查企业的数量和比例由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形式:

1.集中监督检查。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统一部署的监督检查;

2.抽查和巡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随机进行的监督检查。

(三十二)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其中集中监督检查方案应予以公布;

2.检查应出具相应的检查文件或证件;

3.上级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配合;

4.实施检查时,应首先明确监督检查内容,被检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对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并对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重新核定,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对拒不提供被检资料的,予以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提供被检资料。

5.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并由被检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6.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被检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或者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和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应当进行核实,依法提出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建议。

7.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情况汇总,连同有关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建议,向派出机关报告,并书面告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十三)企业违法从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企业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处理建议告知该企业的资质许可机关,同时告知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六、关于《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有关说明

(三十四)资历和信誉

1.企业排名

综合资质中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排名,是指经建设部业务主管部门依据企业年度报表,对各申报企业同期的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或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额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名;年度勘察设计营业收入、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其数额以财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申报企业同期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注册资本

新《标准》中的注册资本,是指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的实收资本。

(三十五)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

新《标准》中所称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是指企业中对所申请行业的工程设计在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

2.专业技术负责人

新《标准》中所称专业技术负责人,是指企业中对某一设计类型中的某个专业工程设计负总责的人员。

3.非注册人员

新《标准》中所称非注册人员是指: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取得了某个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但还没有启动该专业注册的人员;

(2)在本标准“专业设置”范围内还没有建立对应专业的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本标准“专业设置”范围内,某专业已经实施注册了,但该专业不需要配备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只配备对应该专业的技术人员;或配备一部分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一部分对应该专业的技术人员(例如,某行业“专业设置”中“建筑”专业的技术岗位设置了二列,其中“注册专业”为“建筑”的一列是对注册人员数量的考核,“注册专业”为空白的一列则是对“建筑”专业非注册技术人员数量的考核。)。

4.专业技术职称

新《标准》中所称专业技术职称,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评审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教学、研究系列职称的人员从事工程设计时,讲师、助理研究员可等同于工程系列的中级职称;副教授、副研究员可等同于工程系列的高级职称;教授、研究员可等同于工程系列的正高级职称。

5.专业设置

新《标准》“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专业设置栏目中的专业,是指为完成某工程设计所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以下简称岗位),其称谓即为岗位的称谓。

在新《标准》中,将高等教育所学的且能够直接胜任岗位工程设计的学历专业称为本专业,与本专业同属于一个高等教育工学学科(如地矿类、土建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等工学学科)中的某些专业称为相近专业。本专业、相近专业的具体范围另行规定。岗位对人员所学专业和技术职称的考核要求为:学历专业为本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与岗位称谓相符。

在确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为有效专业人员时,除具备有效劳动关系以外,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的非注册人员学历专业、职称证书的专业范围,应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和称谓一致和相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作为有效专业人员认定:

(1)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不一致,职称证书专业范围与岗位称谓相符,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2)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一致,职称证书专业范围空缺或与岗位称谓不相符,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3)学历专业为相近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与岗位称谓相近,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4)学历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均与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取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本专业学习结业证书,从事工程设计1*年及以上,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6.个人业绩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个人业绩是指,作为所申请行业某一个大型项目的工程设计的项目技术总负责人(设总)所完成的项目业绩;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的个人业绩是指,作为所申请行业某个大、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中某个专业的技术负责人所完成的业绩。

建筑、结构专业的非注册人员业绩,也可是作为所申请行业某个大、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中建筑、结构专业的主要设计人所完成的业绩。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中的非注册人员,均须按新《标准》规定的对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需考核业绩的要求,按相应专项资质标准对个人业绩规定的考核条件考核个人业绩。

7.企业业绩

(1)申请乙级、丙级资质的,不考核企业的业绩;

(2)申请乙级升甲级资质的,企业业绩应为其取得相应乙级资质后所完成的中型项目的业绩,其数量以甲级资质标准中中型项目考核指标为准;

(3)除综合资质外,只设甲级资质的,企业申请该资质时不考核企业业绩;

(4)以工程总承包业绩为企业业绩申请设计资质的,企业的有效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中的工程设计业绩;

(5)申请专项资质的,企业业绩应是独立签定专项工程设计合同的业绩。行业配套工程中符合专项工程设计规模标准,但未独立签定专项工程设计合同的业绩,不作为申请专项资质时的有效专项工程设计业绩。

8.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

本标准中的专有技术是指企业自主开发、申报,经所在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或所在行业的全国性专业社团组织等认定并对外的某项技术。本标准中的工艺包是指企业引进或自主开发的,用于工程设计关键技术或核心技术,经所在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或所在行业的全国性专业社团组织等认可的工艺包(软件包)。

9.承担业务范围

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各行业的工程项目设计、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业务;其同时具有一级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的,可以自行承担相应类别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包括设计和施工)及相应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业务;其不具有一级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务,但应将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

取得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业务。承担工程总承包业务时,应将工程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

(三十六)对于申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在已启动的工程勘察设计系列(造价系列)的注册专业数量未达到五个专业前,已启动注册工程师考试但未启动注册的专业可视为有效注册专业,已取得该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视为有效注册人员。在申请资质时需提供这些人员的注册申请表或本人同意在该企业注册的声明、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工程勘察设计系列(造价系列)的注册专业数量达到或超过五个专业后,申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时,需提供注册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章印鉴、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十七)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标准中所称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设计的人员;行业、专业、专项资质标准中所称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以及结构设计、机电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中的合伙人,年龄限制在6*周岁及以下。

(三十八)新《标准》中的注册人员具有二个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作为注册人员考核时只认定其一个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不再作为相关专业的注册人员予以认定。

(三十九)持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其承接业务范围,以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22号,以下简称原《标准》)规定的承接业务范围为准。持新《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其承接业务范围,以新《标准》规定的承接业务范围为准。

(四十)申请各专项资质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以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的非注册人员的资格条件以相应专项资质标准规定的考核条件为准。其中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的非注册人员的学历、职称条件在专项资质标准未作规定的,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确定。

申请建筑工程设计丁级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和从业年限以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丁级资质标准规定的考核条件为准。

(四十一)对于新《标准》新设置的军工(地面设备工程、运载火箭制造工程、地面制导弹工程)、机械(金属制品业工程、热加工、表面处理、检测、物料搬运及仓储)、铁道(轨道)、水运(港口装卸工艺)、民航(供油工程)、水利(水土保持、水文设施)、农林(种植业工程)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在2*9年3月31日以前,企业可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申请不同级别的资质。2*9年4月1日以后,企业新申请以上类别工程设计专业或专项资质的最高等级为乙级(不设乙级的除外)。

七、过渡期有关规定

(四十二)自新《标准》之日起,新申请资质、申请增项资质、申请资质升级的企业应按新《标准》提出申请。各地区、各部门按原《标准》已经受理的申请材料报送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的截止日期为2*年8月31日。

(四十三)为确保新旧资质证书的平稳过渡,按照“简单、便捷、高效”的原则,对已经取得行业设计资质、行业部分设计资质、专业事务所资质(暂定级除外)的企业,在2**年3月31日以前,在满足原《标准》的条件下,其资质证书继续有效。2**年3月31日以前,企业只需满足新《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等基本标准条件,即可按照新旧设计类型对照关系换领有效期为5年的新资质证书,具体换领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自2**年4月1日起,原资质证书作废。

已经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暂定级除外)的企业,应在2*年3月31日前达到新《标准》规定的相应资质标准条件,从2*年4月1日起,我部将按照新《标准》开展换证工作,具体换证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已经取得主导工艺设计资质、综合事务所资质的企业,应在2**年1月31日前按照新《标准》提出资质重新核定申请,并换发新资质证书,核定后证书有效期为5年。其现有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年3月31日,过期作废。

(四十四)按原《标准》取得暂定级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在其暂定级届满前6*日提出转正申请,对符合新《标准》的,给予转正,证书有效期为5年;对符合原《标准》的,给予转正,证书有效期至2**年3月31日,证书到期后需按新《标准》重新核定,核定后证书有效期为5年;对既不符合新《标准》也不符合原《标准》的,按新《标准》重新核定,核定后证书有效期为5年。

企业按新《标准》申请资质转正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按本实施意见第(十二)条申请资质升级所应提交的申报材料要求办理。企业按原《标准》申请资质转正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仍按建办市函〔2*〕274号文相应要求办理。

建设工程资质新标准范文第9篇

关键词:新资质标准 影响 分析

2007年3月,原建设部公布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文),标志着第三次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拉开了序幕。近两年,全国多数施工企业对即将出台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新资质标准)给予高度关注。新资质标准的出台必将对企业现有资质资源产生冲击,对企业各项基础工作产生作用,甚至对企业战略发展的方向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资质管理制度的溯源

上世纪80年代,为了有效进行建筑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建立并实行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制度,即对建筑企业设定相应条件,达到的即授予相应级别的资质,未授予资质的不准进入建筑市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建筑主体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国有制形式发展至现在的国有、集体、民营、外资并立的多元化特征,而且数量快速增加,产业能力逐渐超过了建筑工程的供应量,形成了供大于求的市场态势。由此,20年来,资质管理制度也历经改革,政府致在通过改革来干预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质量,通过设定行业准入门槛,使合格的、有能力的施工企业去承包工程,以保证工程质量。

二、新余公司的资质背景

新余公司是一家老牌建筑施工企业,经历了从计划任务到市场竞争的变革,经历了公司制的改革,同样也经历了资质管理制度变革的整个过程。2001年12月,公司制改革完成后资质就位,获得了铁路二级(主项)、市政二级、房建三级总承包资质。近年来,公司不断增项和晋级,现拥有:市政一级(主项)、铁路二级、房建二级、公路三级总承包资质以及桥梁一级、隧道一级、装修一级、土石方一级专业承包资质。

三、新资质标准的内容

目前,《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标准》的正式文件尚未出台,但有关草案的内容在中国建筑文化中心举办的专题会议上有现。例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草稿)有:

(一)资力要求(包括注册资本金、净资产、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额)

(二)人力资源要求(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济师任职要求;注册建造师、高、中级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数量)

(三)企技要求(企业科技活动经费金额;所获省部级或部级科技进步奖、优质工程奖项数;企业信息化程度)

(四)信誉要求(所获省级或部级行业协会荣誉;在省部级建筑市场的诚信记录)

(五)工程业绩要求

四、新资质标准的特点

1、引导方向。新标准注重引导企业向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发展,注重引导企业向做专做强做优发展。

2、资力能力。新标准中增加了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指标。强调考核企业资信情况、资本实力及创效能力,引导企业注重资本运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活力。

3、人力资源。新标准中提高了对人员质量素质的要求,企业技术负责人不仅有年限、职称要求,还有相关注册资格的要求,同时对专业技术人员及注册建造师提出了具体量化指标。

4、科技进步。新标准删去了对设备的要求,突出科技进步水平的考核,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提高信息化水平,走科技兴企的道路。

5、社会信誉。新标准增加了社会信誉的考核内容,强调了社会监督力量的重要性。

6、工程业绩。新标准大大提高了代表工程业绩标准,并且在工程类别和工程规模上有了明确的技术指标,拟在引导企业提高生产能力,多创高层次的精品工程。

五、新资质标准对施工企业的重要意义

新标准一旦公布实施,必有两三年的资质过渡期。这期间,只有那些按照新标准进行整合,并达到标准的企业才有可能在重新就位时获取相应的资质。因此,新资质标准的意义在于,通过资质定位引导公司战略发展的方向。

在过渡期,企业应慎重地思考资质定位问题,公司到底有怎样的优势资源?整合这些优势资源之后,公司具备怎样的资质条件?比如,经过科学地分析发现,新余公司在铁路工程施工方面,无论是人员、设备、技术、业绩、还是信誉和市场资源都显示出明显优势,那么资质定位就应向铁路施工总承包高等级方向发展,因此在过渡期内,企业的各类资源应该朝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整合、吸纳、积累和开发。对于那些几乎没有资源的资质宁可舍去。因此,公司必须坚持“择优而做,做专做强”的原则,重新确定资质定位的方向,这个思路是完全符合中铁建股份公司关于加强工程公司建设的大方针、大方向的。主项资质的选择、资质的定位实际上就是企业战略发展方向的定位。

六、新资质标准对企业主要工作的影响

在今后的两三年时间里,新资质标准实际上是企业工作的一个目标,或者说是企业自我评价的一个参照物,企业很多工作都必须按照新标准的要求改变、建立和完善。

1、市场开发方面

建筑市场僧多粥少,业主为减少对施工企业的筛选成本,往往在招投标时人为地提高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使低级别的施工企业无法取得平等竞争的机会,所施工的代表工程因数量少或规模小无法作为资质升级的业绩。与此同时,一些已获高等级的企业却通过用出卖资质的办法,挂靠、转包收取管理费。比如,新余公司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优势,但只有铁路二级资质,永远不可能进入铁路一级市场,就是二级市场也很难。同时新余公司有市政一级资质,因为市场关系的原因,市政工程往往很难中标,只能承揽一些管理型的项目来积累业绩。分包和挂靠,不同程度地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一些问题,最常见的就是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无法得到充分保证,无形中增加了公司的经营风险。

在过渡期内,新余公司应该思考如何解决目前在资质利用上的矛盾,充分利用公司的优势资质开发市场,多中标,积累业绩,提升级别,想尽办法让低势资质在合法渠道产生效益。当然,要解决这些问题的前提还是要整合公司资源,确定专业化发展方向。

2、施工能力方面

在新资质标准中,对不同级别、不同专业的工程都规定了明确的最低标准,企业的施工能力是重点考核指标。目前新余公司在建项目大多数是铁路工程,如果说铁路工程施工是公司的技术强项也许不为过,但如果把它放到局集团公司范围内去看,放到整个中铁建去看,你会发现,其实这不是优势。新余公司在前四十多年的铁路工程施工历程中,没有长大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大跨度桥梁、特构桥梁、深水基础工程施工履历,甚至一些技术含量高、地质条件复杂的铁路综合工程公司都没有明显的技术优势。一直以来,公司都是在致力于解决职工温饱,解决企业困境的短期目标,在低层次需求上下功夫,以同质化的规模扩张和重复性的技术扩张维持着生存。

新资质标准明确地显示,企业生产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资质等级的申请。新余公司应抓住这两三年时间,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配置,不断地提高生产能力,要增强自己的技术优势、专业特长,要提高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能力,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增加核心技术储备,形成核心竞争力,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硬底牌。

3、财务管理方面

当前由于建筑市场供大于求、市场环境不规范等因素,企业长期处于恶性竞争状态,不得不把争取最大的市场份额作为弥补产值利润率低下甚至亏损的主要手段。就是世界500强的“中字头”企业,产值规模很大,产值利润率也很低,更不用说新余公司。过低的利润率使得公司没有资本积累,长期处于低层次经营。

新资质标准显示,企业财务能力、资信情况直接决定资质等级的高低。因此,在过渡期内,新余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应更新、转变观念,尽快建立起补充、积累、管理流动资金的长效机制,提高自筹资金的能力,加强风险意识和成本观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外在成本优势转向内在成本优势,将成本优势战略转向技术优势战略,由粗放型的增长方式转向集约型经济,提高公司效益。

4、人力资源方面

新资质标准对人员的要求使我们深刻认识到人才资源是企业第一资源。目前新余公司人力资源不足的情况表现在:一是员工数量多,文化水平、知识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和经济管理人才紧缺;真正技术过硬的技术工人紧缺;一专多能的技术人才,懂经营、会管理的复合人才,开疆拓土的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更是寥寥无几。二是各类执业资格人员数量少,执业人才结构和企业资质要求不相符,和企业发展方向不相符。比如,一级注册建造师22人,其中:市政专业2人,公路专业7人,建筑专业2人,铁路专业11人。很显然,这种专业结构和市政一级主项资质就不相适,如果今后要确定市政一级为主项资质的话,在最近两年内市政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数量至少要15人以上,还有其它增项资质要求的执业人员数量也要达到相应的标准。

因此,在今后一段时期,人力资源的工作尤显紧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事关公司存亡之重,因此要特别注重人才的激励和培养机制的完善,要重点建设领军人物、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队伍,造就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技能人才,实现各类人才的全面发展。

新资质标准隐含一个信息,执业资格体系建设的发展可能会引导企业资质管理逐步转变为以人的资质为主来定义的发展趋势,即转变为以企业拥有主要的执业人员作为企业资质考察的主要指标,考察企业在具体项目上拥有的工程管理、技术和经济人员的最低限度。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做好人才队伍的建设,坚持把人才资源管理作为公司发展最根本的、最重要的战略支持。

5、科技创新方面

长期以来,大多数施工企业一直困于同质化竞争,忽视科技投入。尤其是像新余公司这种中小型国有施工企业,长期在同一规模和相同水平层次的市场上疲于竞争,为了争取狭小的市场生存空间而无暇他顾,普遍存在技术投入不足、技术创新能力较低的现象,由于连环效应,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不强,导致优秀人力资源的严重流失,最终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新资质标准对科技进步水平的考核指标粗看略显偏高,但它再一次强调了“科技兴企”的宗旨,强调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因此,在过渡期内,公司应该把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列为技术工作的重点,把科技进步水平的提高作为技术工作上台阶的标尺,加大科技投入,加大科研力度,真正实践科学发展观。

6、诚信经营方面

新资质标准增加了对企业诚信经营的考核,特别显示了企业的长期存在和发展应当依靠信用来支持这样一个信息,通过建筑业行业协会或社会组织对企业的资信评价来引导诚信合法经营的理念。虽然长久以来,新余公司都坚持“重合同,守信誉”的经营理念,但是在具体的社会活动参与方面比较少,与行业协会的沟通方面也做得不够,这主要是过多地考虑投入和效益的比例问题。现在,新标准把这方面工作具体化、明晰化了,迫使企业对社会信誉予以足够的重视,破除企业重效益轻信誉的思想,在信誉的创立、保护、提高上下功夫。

7、企业文化方面

企业文化是一个以价值观为核心,包括企业战略、结构、制度、作风、人员、技能等因素的系统概念。新余公司几经合并,各方在价值观、行为规范和思维方式上的摩擦和碰撞仍然长期存在。新资质标准预示,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企业知名度的传播,企业社会信誉度的建立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企业文化的宣传和报道。因此,在今后的两三年时间里,公司必须坚持循序渐进原则对企业文化进行整合,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实现企业文化的移植和交融。文化整合的重点应放在培养管理人员能接受不同的思维方式、能和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共事的跨文化能力,放在培养员工能够在企业的价值、发展战略、管理模式、制度建设等方面达成共识。

参考文献: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159号令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建市[2007]241号文

建设工程资质新标准范文第10篇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和任务

(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推进建筑节能暨资源节约工作作为提高城镇发展建设质量和效益,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节约资源、降低能耗是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我国建筑业规模巨大,既有400亿平方米建筑存量和每年新增约20亿平方米的建筑95%为高耗能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占社会能耗的30%左右,资源、能源浪费问题突出,建筑节能的空间和潜力巨大。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已经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战略选择和重点,地位举足轻重,对保证国家能源安全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凡全市城镇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项目均应严格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设计和建造;居住建筑项目均应严格按照《*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设计和建造。

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政府机构及财政补贴或拨款的项目,要率先执行相应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率先进行办公和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经济条件好的县区或部门,应制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安排相应的资金逐步实施。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四)市政府成立由市建设、发改、财政、审计、规划、国土、环保、房产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信阳市建筑节能暨资源节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信阳市建筑节能暨资源节约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阳市建设委员会,具体负责建筑节能暨资源节约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工作。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意见,在市建筑节能暨资源节约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建筑节能暨资源节约的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

(五)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固定资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将建筑节能暨资源节约作为专题内容列入审查范围。

(六)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节能暨资源节约的推进和综合管理工作。要加强建筑节能工作中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竣工验收等闭合式管理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要建立健全建筑节能暨资源节约统计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分析全市建筑节能暨资源节约进展情况。

(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审查,在审查报告中单列是否符合节能标准的章节,审查人员应有签字并加盖审查机构印章,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八)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固定资产工程项目投资资金时,应将建筑节能暨资源节约作为专题内容列入审查范围。

(九)建设工程项目备案管理机构对违反建筑节能相关规定或建筑节能标准的项目,不予验收备案。

(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和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在提交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应含有建筑节能监督情况的内容。

(十一)墙体材料改革管理部门要积极研究探索新型墙材在节能建筑中应用的配套措施。对不符合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工程不得减免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十二)建设单位要遵守国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中,要含有建筑节能的专题篇(章),要按照相应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委托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要进行建筑节能检测和评估认定。

(十三)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工程概预算执业人员的市场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相关标准、规程、图集和技术规范,确保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率和强制性条文的落实;加强建筑节能地方标准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及时编制建筑节能相关定额补充子目并予以。

(十四)施工单位要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节能施工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施工符合节能标准和设计质量要求。

(十五)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节能法规、设计标准和有关要求进行节能设计,设计文件必须完备,保证设计质量。

(十六)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将所售商品住房的结构型式及其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载入《住宅使用说明书》。

(十七)工程监理单位要依照建筑节能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节能工程建设实施监理。对设计、施工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按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或报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整改。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质量和建筑节能标准承担监理责任。

(十八)房产管理部门要督察房地产开发单位将建筑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建筑能耗说明载入《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发展节能技术和产品,做好推广应用工作

(十九)加强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节能省地型建筑技术和建筑材料。鼓励发展具有本地资源优势的节能材料和产品,推动地域经济发展。

(二十)节能建筑要重点推广发展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材料及技术的应用、节能门窗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的应用、集中供热和热冷电联产技术的应用、太阳能和空调与产品的应用、节水型建材产品和器具的应用等。鼓励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产品和技术的应用。

(二十一)加强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及装置的应用,推广太阳能和建筑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

(二十二)在建工程项目中禁止使用国家和省市明令淘汰的保温隔热差的建筑材料、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建筑结构、低能效比的用能设备和落后的建筑节能应用技术。对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二十三)对用于节能建筑的节能材料与产品,实行认证制度。由市建筑节能暨资源节约管理办公室对在本市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经河南省建设厅批准并颁发证书及节能标志的节能材料与产品,进行备案登记和推广分布。使用单位要对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节能材料与产品进行复核检测并记录建档。监理单位要对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节能材料与产品进行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和建筑节能暨资源节约管理办公室要对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节能材料与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对不按本条规定要求使用节能材料与产品的节能建筑,不予进行节能检测和认定。

(二十四)市、县(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应当在改革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中,加强与建筑节能暨资源节约管理办公室的协调与配合,做好建筑节能的推进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管理

(二十五)推广节能建筑涉及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规划、房产等各方面的工作,市建筑节能暨资源节约管理办公室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责任目标,完善加强建筑节能工作制度,通过联系会议和专题会议等有效形式,形成协调配合、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

(二十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展开。

(二十七)新闻媒体要加大建筑节能暨资源节约的宣传力度。要结合实例向公众宣传建筑节能的重要性,增强公众的节能意识,提高公众建造节能建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开设舆论窗口和督察平台,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受理公众举报。

(二十八)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监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建筑节能知识与技术的培训,实施先培训再上岗制度,切实保证建筑节能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经核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在建设项目中得到落实,保证节能建筑质量,推动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二十九)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把建筑节能作为建筑工程质量检查的专项内容进行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工程和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理。要把对建筑节能工作的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好落实,并将检查和查处情况予以通报。要对典型和重大的节能建筑专项检查通报情况进行问责处理,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十)建设、房产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建筑节能工作中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房屋销售核准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应查验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书及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备案表。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违反国家有关节能工程质量的,应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并重新组织验收。

五、建筑节能检测与认定

(三十一)对于节能建筑实行检测与认定制度。由通过计量认证并取得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建筑节能检测机构承担节能建筑的检测工作。经检测和认定的节能建筑,颁发河南省节能建筑认定证书和节能建筑标识。未取得节能认定证书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备案管理机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检测和认定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十二)市节能建筑认定机构应当定期对认定的节能建筑进行通告,并对其认定的节能建筑进行跟踪管理。对查实违反本意见的行为,应当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收回认定证书和标识。

(三十三)经评审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发或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在限期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认定。

六、奖惩

(三十四)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由市建设委员会具体负责。

(三十五)凡达到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工程,允许在建筑物上镶嵌永久性的节能标识,优先各类评优;

(三十六)对建筑节能暨资源节约不力的县(区)、部门和单位,不得参加“人居环境”、“园林城市”、“综合目标管理”的评奖。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项目不得参加“鲁班奖”、“绿色建筑创新奖”、“中州杯”等奖项的评奖。

建设工程资质新标准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勘察 机遇 研究

一、勘察设计行业在“十一五”期间的发展回顾

(一)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我国勘察设计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行业队伍素质、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得到大幅提升。完成了青藏铁路、跨海大桥、深水港口与航道工程、高速铁路、奥运工程、世博场馆等众多举世瞩目的重大勘察设计任务,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规模效益快速增长。勘察设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新发展。2010年,全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32.1%和16.1%。勘察设计行业经济社会效益持续大幅度增长。

2.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稳步推进。勘察设计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的年均增长率达到39.7%,为全行业营业收入的大幅度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在石化、冶金、建材等工业领域,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已成为主要的服务形式,得到了业主、投资方的广泛认可。

4.科技创新水平快速提升。许多勘察设计单位加大科技投入,建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突出核心技术攻关,重视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勘察设计技术水平显著提高

5.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勘察设计单位在网络集成及资源共享等方面迈出了新步伐。三维设计、协同设计技术开始得到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模拟(CAE)使用水平不断提升。

(二)主要问题

1.行业地位和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勘察设计行业在工程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未能得到足够重视,对工程项目方案确定的独立性不足。特别是设计理念、科技创新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

2.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盲目压缩勘察设计周期、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人员出借出租资质资格,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勘察设计深度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市场竞争加剧,市场监管不到位;行业壁垒、地方保护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3.行业技术标准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国勘察设计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健全,但标准编制质量和进度需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和技术人员标准化意识不高,不严格执行技术标准。

4.行业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将建设工程全过程进行分段管理,已不适应勘察设计行业为工程建设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服务的需要。增加了企业负担,限制了企业向相关领域的拓展,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面临形势

1.我国宏观经济科学发展为行业发展带来新机遇。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是牵引勘察设计行业快速发展的原动力。未来五年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支撑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宏观环境基础仍然牢固。

2.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对行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低碳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勘察设计行业带来新的市场空间和机遇。

二、“十二五”规划涉及勘察设计行业的要点及分析

1.“十二五”规划中对于勘察设计行业影响较大的是关于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与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

2.创新要素参与分配。这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是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

分析:国家要实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这将给勘察设计行业带来较多的市场机遇。有关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国家,深化节能减排工作等新指示将对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和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如何加强技术创新、改变经营运作理念成为必然。

3.资质标准革新政策促进了勘察设计行业的国际化融合与接轨。建设部重新修订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首次设立了综合甲级资质标准。获得该资质的大型设计院原则上可以承接所有21个行业的设计和工程总承包业务。建设部又颁布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定。

分析:为促进设计与施工的逐步融合与紧密衔接,建设部出台了新的资质分类办法与等级划分规定,对于配套的资质管理也必然出现新的调整。从勘察设计行业来看,其调整必然带来一系列变化:一方面大型勘察设计企业更加注重综合资质,特别是与施工的融合,从而走向工程总承包方向;另一方面中小型勘察设计企业将更加专业化,更加精细化,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

4.节能减排新要求

“建筑节能50%”是近期热议的话题。国家有关部门的标准表述是“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

分析:能源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是我国当前一项基本国策。要实现建筑节能50%的目标,从工程建设的节能标准体系建设入手,无疑是一项“治本”之举。

5.勘察设计单位战略转型问题日益凸现。

勘察设计行业思考或寻求战略转型的单位明显增多。战略转型问题显然成为众多大型设计单位共同关注的焦点话题。在内外部环境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很多设计单位发现沿用过去的业务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种种关乎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转型问题正困扰着很多勘察设计单位的领导。

分析:战略转型是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面临内外部环境变化所必须做出的抉择。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每个勘察设计单位都处在行业转型的大环境内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对众多勘察设计单位而言,只有早做准备,在新的环境下,重新思考建立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

三、在“十二五”期间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机遇和举措

“十二五”期间,勘察设计行业总体仍处于战略发展机遇期,但深刻变化的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给行业带来诸多机遇和挑战:一是“十二五”期间的GDP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将比“十一五”期间有所放缓,行业内企业必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市场竞争压力。二是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背景下,行业发展模式也将发生深刻转变,对行业市场将产生深远影响。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被提升到空前的战略高度,政府投入重点转向民生工程,行业内企业需要顺势而为。四是节能环保约束持续加强,给行业带来广阔商机。五是国际经济格局的调整为行业推进国际化进程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为把握机遇,加快发展,建议采取以下举措: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稳妥推进企业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勘察设计单位产权制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继续加快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勘察设计单位,促进中小型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向专、特、精方向发展,基本形成以大型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公司为龙头,中小型专业勘察设计单位为基础的行业组织结构体系。

2.加快企业业务结构调整转型。引导勘察设计单位结合自身特点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加快业务结构优化升级,扩大和提升服务能力,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求。

3.提升企业国际服务能力。通过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熟悉国际规则,促进工程技术标准的国际化。

(二)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1.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立市场与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实行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建设单位、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的质量责任。

2.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勘察设计单位、注册人员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质量责任,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3.推进勘察设计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勘察设计风险防范机制,加快建立由政府支持、按市场模式运行的工程保险、担保制度。

(三)推动企业科技创新

1.建立技术进步机制。研究制定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发展纲要,引导勘察设计单位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标准编制的投入力度,加强关键技术的超前研究开发,加快技术创新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

2.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未来的战略性需求开展技术创新,发挥勘察设计行业在国家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3.建立科技创新体系。深刻认识勘察设计在国家经济建设和创新体系中的关键地位,协调推进生产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相结合的创新体系的构建。

(四)加强行业标准和信息化建设

1.加强行业标准建设。加快勘察设计标准的编制、修订进度,提高标准编制质量。

2.促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的综合作用,共同推进行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

(五)夯实“人才兴业”基础

1.优化行业人才发展环境。引导和鼓励勘察设计单位制定人才发展规划,重视对勘察设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激励机制,加强多层次人才梯队建设,鼓励专业技术人才以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科技成果等要素参与分配。

2.加快培养领军人才。引导勘察设计单位着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层次的创新型、国际型技术和管理人才,形成高素质、高水平、复合型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

3.加强注册人员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勘察设计单位加大对注册人员的培养力度,不断增加注册人员数量

四、结束语

我国勘察设计行业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正在不断调整、壮大,形成了不同所有制并存,资产多元化的格局。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勘察设计行业正是国家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培养新兴产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本文根据目前勘察行业的发展状况及作者个人的认识,对“十二五”规划期间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前景提出了几点个人的意见和建议。面对不断发展的未来,我们如何做好准备,有针对性地调整我们的工作重点,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使我们勘察设计企业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走上健康发展、做强、做大的道路,将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资质新标准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地质勘察;勘察设计;问题处理

引言

近几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水利项目作为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投入逐年加大,水利项目无论是数量、还是广度难度都日益增加,对项目的前期策划、论证和决策,从勘测、设计及施工运营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水利工程的工作重点之一是勘察设计工作,倘若勘察设计中出现问题,就难以保证整体项目的进度和工程质量。在水利工程实践过程中,由于地质问题引起的工程事故时有发生,轻则修改设计方案,增加投资,延误工期,严重时造成工程失事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笔者在长期从事水利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中,发现并思考了几个常见问题,在此抛砖引玉地几点体会简述如下:

1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应严格把关

在水利工程项目管理逐步发展过程中,很多工程放宽了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范围,勘察设计单位正迈向开放型、竞争型、公平型的全新自主发展模式。近年来,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逐年增多,水利勘察设计市场也日趋活跃。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水利工程察设计单位实行准入制度,但部分地区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员相对缺乏,管理工作的相对滞后,最终导致我国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无证、越级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粗制滥造勘察设计文件等情况,近年来,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尤其是中小型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整体质量有所下降,有造成重大工程质量和人员伤亡等事故的隐患。

1.2 勘察设计工作缺乏完善的行业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主要是服务于水利工程、枢纽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的结果将直接决定水利工程项目的规模、整体建筑形式以及工程项目资金总量等问题,在水利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和工程预算工作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判断勘察设计结果和方案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行性可能出现偏差,甚至在某些方面影响到水利工程设计图的绘画,最终制约工程项目整体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另外,很多勘察设计单位还没有完全建立企业化的管理体系,较大程度上存在着以收入和利润为单一考核衡量指标的现象,缺乏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导向,与行业发展相比在管理水平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1.3 勘察设计相关专业的理解问题

一方面,设计施工等相关专业对工程地质了解不够,另一方面,相关专业之间相互学习相互沟通不够,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有些设计人员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勘察技术要求,有些工程设计人员直接布置地质勘探工作;有的设计人员对地质专业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结合地质条件设计不当;也有的是不尊重自然地质规律,野蛮施工,严重破坏地质体的自然结构,造成重大工程事故。

1.4 技术标准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问题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是实现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标准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标准规范的编制政出多门、缺乏协调、难以统一;标准规范的修订滞后于新技术发展及国际水平,且新老标准衔接交替期过短;勘察设计标准规范的国际化水平不高,影响我国工程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

勘察设计工作作为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则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准绳。这几年,我国工程建设突飞猛进,新开工工程数量持续快速增长,但工程质量和安全仍然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如何健全法规标准体系、提高勘察设计的质量水准、进而从勘察设计的角度促进建设工程整体质量水平和安全水平的提升,仍然是需要持续探讨的命题。

1.5 勘测设计周期不合理的问题

从工程地质勘察到地质报告的提交需要一定的工作周期,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但有些项目业主没有基础性的前期投入,一旦要报项目,立即就要求提交地质报告;还有些工程是提交了可研报告,马上就要求提交初设报告。没有合理的勘测周期所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地质条件不清楚,造成工程投资控制不住,设计方案修改,或由于地质问题造成承包商巨额索赔等。更严重的是留下了工程隐患,可能造成重大工程事故。

2 几点对策

2.1 加强水利水电勘察标准化作业

水利工程勘察工作标准化作业的加强,主要体现在勘察任务目标的明确、勘察材料的记录和整理、勘察结果的具体分析和验证等方面。在进行水利工程勘察工作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工程相关管理文件和条例的要求来展开工作。水利工程勘察中,可以适当地增加中间检查环节的次数,确保勘察资料的质量和完整性,坚决杜绝“敷衍了事”的现象。同时,水利工程勘察单位要做好勘察资料的验收和总结评价工作,对不足或不准确部分要及时补充或返工,确保资料可以有效服务于工程设计工作的整体需求。

2.2 水利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标准化作业的加强

水利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工作标准化作业的加强,主要表现在设计图纸的清晰、合理、可行程度、设计工作与实际施工情况的相符程度、设计中关于工程预算的审核等方面。水利工程地质勘察设计的标准化作业,要求设计工作要对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技术应用、建筑模式、环境保护等问题进行系统分析与综合策划、论证,以确保设计方案具备较为丰富的科技元素、现代元素。水利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充分体现“因地制宜”的工程项目建设原则 在保证工程施工成本最低化的基础上,还应尽量保证设计中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并具备一定的先进性。水利工程设计方案应符合水利工程的基本设计原则、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工程的实际效果和满足使用功能方面的要求。

2.3加强室内、外测试新技术和施工检测、监测新技术的使用,通过其所获得的数据和资料,经过分析、对比,建立它们之间的经验关系,并通过工程施工检测、监测所获取的实测资料反算得到的参数作为对比依据,确保所提供的岩土工程设计参数的可靠性。并达到解决那些采用传统勘探手段难于获取可靠的岩土工程设计参等问题。

2.4 加强管理,提高勘察设计标准规范的水平

建设工程资质新标准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全面标准化;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l建筑工程管理内容

所谓工程管理就是企业通过系统的观点与理论,采用科学技术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监督、控制和协调等整个项目全过程管理。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技术和资金这些要素相辅相成,具有集合性、相关性、目的性和环境适应性特点,是建筑工程的生产要素。加强建筑工程的全面标准化管理,需要对其每个生产要素进行详细分析。

建筑工程全面标准化管理有4个显著的特征:第一,创新性。所谓创新即对传统的建筑工程管理方式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强调制度标准管理。第二,科学性。建筑工程全面标准化管理是科学的管理方式,其标准化管理方式和途径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为基础形成管理的准则和依据。第三,系统性。项目建设的环节是系统性和连接性的,将项目管理规章进行系统的整理和归类,形成一套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标准体系,从而使工程项目全过程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种管理的实施、各种技术规范的执行,全面纳入标准化管理的范畴。第四,实用性。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详细标准,标准针对性、操作性强,便于考核。方便工作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有章可循,有利于落实标准。故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2.2工程全面标准化管理遵循的原则

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遵循4个原则:质量原则,预防原则,服务原则,数据准确原则。

工程的质量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强化工程各参建方的责任意识十分重要,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原则。预防为主,从图纸设计,材料采购,参建方资质审核,施工过程等各个环节,对可预见的问题提前采取应对措施,保证工程质量。服务原则,建设工程项目是满足用户要求,满足用户对质量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企业上到下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并贯穿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保证每道工序的质量,才能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数据准确原则,数据的准确性也是工程建设科学性的体现,客观实际的数字和资料也是工程质量得到保证的体现。对工程项目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工程质量的波动情况,探究控制质量的规律性,找出影响工程质量的主次原因,进而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保证工程质量。

3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全面标准化管理体系

3.1质量管理体系

一个地区和一个企业管理水平可以通过工程质量看出。开始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前,要接受企业自身监督与业主(监理)监督。

企业自身监督。建立健全的质检机制和质量监管体系,项目质检员、分公司质检员和总公司质检科联手全方位监督、巡查、验收工程质量。三级管理,逐层分工,层层负责的监督机制。

业主(监理)监督。亦作第三方监督,也是最权威的监督。业主委派或委托的质量监督小组长驻工地,对工程中尚未施工的、正施工的和己完成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各道工序进行全面监督。

3.2进度管理体系

目前我国建筑项目进度管理体系存在以下问题:企业对工程的特殊性考虑不够,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抄袭严重;进度计划对可预见性的情况分析不足;进度计划缺少对部门之间、上下工序协调配合的考虑。因此,项目管理人员应充分考虑项目施工时的客观和外在因素,天气、周边环境、材料选购、人员配备、机械分配等其他因素。科学合理制定进度计划,从季度、月、周、日详细部署。只有科学、严密、完善的施工计划和进度计划,才能保证施工如期完成。

可以通过以下四方面管理计划控制进度:

首先,工程进度款的管理。工程进度款是施工各生产要素的物质基础,管理好工程进度款,才能保证施工进度。对工程进度款应科学计划进行使用。

其次,组织定期召开各相关施工人员的例行会议。在会议中分解计划各个阶段的目标,对已完成的工序进行检验是否按进度完成,形成牢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具体目标概念。

再者,及时有效处理纠纷,避免纠纷造成经济等的损失。应以大局为重,避免纠纷造成工期延期。

最后,及时解决影响进度的施工作业方法。及时更新专业知识,钻研施工工艺,掌握市场信息,积极推广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

3.3投资控制体系

3.3.1工程涉及及其预算体系

工程建设前期的首要部分是工程的设计和预算。建筑工程设计既是设计院的责任,也是业主的责任,然而,由于设计单位各方面的原因,施工图纸或多或少存在不足,业主根据施工图编制进行投资预算,施工图纸的不足必然影响投资预算的准确性。因此,要认真重视对施工图纸的审核。严格审核施工图纸既可以保证对可预见性的技术问题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同时业主根据准确的施工图纸准确的做出投资预算。尽可能的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每一项涉及到资金的环节都应认真审核,编制符合实际情况,有实际意义的工程投资预算。

都不应遗漏,只有这样才能编制出具有真正实际意义的工程投资概算。

3.3.2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的体系

工程变更,诸如建筑布局、建筑结构和装修标准及建筑材料采购或临时增加设备等变更要素,要科学合理分析,切忌主观变更工程,导致造价时空。

避免随意改变既定施工时段的施工方式。加班施工和签证用功要严格审核,对于每项成本支出应认真考虑其价值。

对于已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变更签证前也要先行区分是否属于设计问题或施工企业自身责任,如属于设计责任,在成熟的市场竞争条件下,不同企业之间的报价不应该相差悬殊。如果最低报价与其他几个较低的报价是比较接近的,或者虽然相差较大,但仍在可以接受的幅度范围之内,则该最底报价就有可能性;相反的,如果最低报价比次低报价低得多,则应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技术分析。

对降低成本的措施应具体分析,考虑其操作性。例如对新工艺的采用,新材料产品的使用,新技术和科学的施工方案,以及工期是否安排合理,人力物力资源调配是否科学等,这些措施要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和投资预算进行认真分析,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靠,保大体上能实现降低成本的要求。

4结束语

建筑工程全面标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连贯科学的工作,是工程建设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根据以往经验,不断的完善管理体系,保证管理体系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时效性,才能保证工程质量,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推动企业以更多的优势参与市场竞争。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丛书选编【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建设工程资质新标准范文第14篇

2006年全省开展质量兴省活动以来,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质量兴省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对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为加快我省质量振兴步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省政府决定深入开展质量兴省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统筹推进“三化”、实施“三动”战略,巩固深化质量兴省活动成果,不断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整体水平,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部门协作联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质量工作机制,为促进“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推动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一)产品质量目标。全省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品牌培育和创建工作不断加强,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检验检测水平不断提升。到2015年,全省工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和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位次进入全国前15位;培育省质量管理奖企业30个,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70个,中国驰名商标60件,省著名商标800件,省名牌产品500个;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98%以上,重点工业产品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领域主要工业产品85%以上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1以质量促进支柱产业做大做强。到2015年,全省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石化等重点领域的主要产品90%以上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农产品深加工等国家质检中心的检验检测能力稳步提升,新建国家质检中心3—5个;建设部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30个;新增通过有机、绿色、无公害认证产品1000个以上;培育一批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领域国内知名品牌。

2以质量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围绕装备制造、冶金、建材、轻纺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品牌示范区建设。到2015年,传统产业规模以上企业90%以上通过质量、安全、环境等体系认证,100%通过相关领域强制专业性认证,80%导入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式方法。

3以质量促进特色资源产业大力发展。建立和完善特色资源产业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和修订林木、镍、钼、镁、人参、梅花鹿、林蛙、矿泉水、硅藻土、油页岩等产业相关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到2015年,新制定相关地方标准50项;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个,获得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资格的产品20个,地理标志商标30件。

4以质量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支持我省战略新兴产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到2015年,力争50%以上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轨道客车、非粮生物化工、碳纤维、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的主要产品质量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和一批具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

5以质量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到2015年,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l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100%建立质量档案;食品经营者l00%取得相应资质,l00%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所经营的食品100%进行销前报备;县级以上城市餐饮单位100%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食品抽检合格率、保健食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食用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得到稳步提升。

(二)工程质量目标。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在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上严格实施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实现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到2015年,全省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筑、交通、水利电力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到2015年,全省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50%以上,其他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争创建设工程鲁班奖1个、省土木工程奖15项。

2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交通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工程中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智能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到2015年,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新建工程达到100%,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应用普及率达到30%以上。

(三)服务质量目标。建立和完善服务业质量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服务标准体系,围绕全省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八景”品牌建设,确立50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培育特色服务品牌。到2015年,完成制修订服务业地方标准300项;培育100个精品服务项目暨服务品牌企业;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服务行业综合顾客(用户)满意指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铁路、交通、民航、电讯、旅游、住宿餐饮、金融、保险、商业、信息咨询等行业重点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医疗机构通过医院等级评审。

1生产业质量全面提升。在物流、金融、信息等生产业领域,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用户满意指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重点培育大岭和范家屯汽车物流园区、银行、信用担保投资公司等在内的50个具有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强的重点生产企业和企业集团。

2生活业质量显著改善。在商贸流通业、家政服务业、房地产业等生活业领域,推进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顾客满意指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创建2个部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区,重点培育“大姐”、“保安”等在内的40个精品服务项目。

3特色服务业质量明显增强。围绕长白山、松花湖、延边朝鲜族风俗风情园、皇宫、向海国家自然保护区、查干湖、净月潭、北大湖、莲花山等旅游项目建设,打造旅游业精品服务项目10个。建立文化产业标准体系,重点研制创意产业、动漫产业、数字出版产业等文化产业地方标准25项。

(四)环境质量目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全面改善城市与农村的环境质量。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建立完善环境监测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到2015年,清洁安全、绿色环保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在我省得到全面推广,节能环保型产品得到普遍应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1能源节约取得明显成效。到2015年,全省能源节约标准、计量、统计、监测、考核和评价体系基本健全。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要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量5年累计下降16%。节水、节材、节地取得明显效果,资源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

2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到2015年,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治理全面达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达到70%以上。

3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到2015年,全省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292天,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国家要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各级政府把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研究制定保障区域质量安全、推动区域质量水平提升的政策措施,努力为本地区创造良好的质量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大力推进质量振兴活动,不断拓展和丰富质量兴市(县)、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内涵。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扶持一批名优产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加强宏观质量理论的应用研究,完善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和评价体系,建立质量竞争力指数分析评价制度。采取多种形式普及质量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的质量法制意识,在全省形成重视质量、关心质量和质量诚信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是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负责。要建立完善从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关键工序控制、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大中型企业全部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体系、计量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大力开展质量兴企、质量改进、节能降耗以及QC小组、技能竞赛等活动,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加大研发投入,加强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新产品研制,不断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通过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严惩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扶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式方法等措施,督促和引导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三)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紧紧围绕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产业集聚区和基地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的原则,加快石油机械、换热器、有机化工等部级质量检验中心建设;根据我省区域经济特点和培育产业集群需要,有计划建设一批省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检测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县级质量检验机构重点加强食品、农产品的微生物和有毒有害检验项目建设,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加强现有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检验检测手段,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全面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充分利用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检测技术资源,通过统一、规范的计量认证和资质认定,增强其社会化检测服务功能,形成以各级法定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社会检测力量为补充、技术设施先进、各具专业特长、密切协作的公共检验检测平台,为推进质量振兴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机制,科学确定监督抽查产品种类,扩大抽查覆盖面,并对重点产品加大抽查频次。建立和完善质量问题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惩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力度,加大对生产和流通领域重点产品和商品的抽检力度,杜绝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发生。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重典治乱,加大对制假售假、危害食品安全的企业和个人的惩处力度,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对农资、建材、药品等涉及国计民生、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的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完善食品和特种设备等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省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建设,构建质量信用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客观、公正、准确地记录和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逐步实现企业信誉资料动态管理,实时查询;加强质量信用监管工作,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建立质量信用分类等级,并实施分类监管;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测信息的公开力度,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失信企业惩戒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积极开通便捷、快速的产品质量投诉和维权通道,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各行业投诉、服务热线平台作用,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强化经营者自律,倡导诚信经营;加强质量诚信道德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实现社会信用意识、企业信用水平和政府部门公信力的全面提高。

(六)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围绕《省标准化战略纲要》,建设五大体系,实施五大工程。以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畜牧水产业攻坚计划等重大项目为依托,加快特色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围绕“百强企业”培育计划等项目,加快工业标准体系建设;以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镁、镍、人参、鹿、林蛙等产业为重点,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资源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服务业发展,以现代物流、旅游、会展、文化、商贸流通等领域为重点,加快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加快社会公共事业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技术标准提升工程,通过标准科研、标准创新、采标引导,提升标准整体水平;实施标准化主体培育工程,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实施标准化示范引领工程,通过开展农业、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业和循环经济等标准化试点示范工程,加速标准的实施推广;实施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为企业和社会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化信息服务;实施标准化人才培养工程,落实标准化从业人员资质制度,建立培训基地和标准化专家库,壮大标准化人才队伍。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机制,提升标准化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七)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围绕我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全省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布局,制定支柱产业、传统产业、特色资源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服务业等五大产业品牌培育规划;完善品牌战略推进机制、激励机制、保护机制、创新机制、约束机制等五大保障机制;打造工业品牌、农业品牌、服务业品牌、传统品牌、特色品牌等五大优势品牌。不断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支持品牌建设的基础性研究、品牌信息、品牌宣传与推介;积极支持品牌企业申请国家的各类政策性基金、资金;鼓励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省名牌等部级和省级品牌奖项;鼓励挖掘、培育和保护地理标志产品;鼓励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培育区域产业核心价值点;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品牌影响力实施商标授权经营,促进资产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延长产业链;支持企业在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跨国投融资、跨国并购,建立全球营销网络及国际化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努力壮大一批我省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品牌企业、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推动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八)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交通工程和水利工程等工程领域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加大工程建设和住房领域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力度;开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系统,建立网络化监管机制;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质量终身负责制度,把住市场准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关;严格执行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省、市优质工程奖,打造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工程建设品牌企业。

(九)促进服务质量不断完善。充分发挥服务业在扩大内需、拉动就业、富裕百姓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服务业质量,促进服务业跨越式发展。交通运输业要建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和规范的标准化服务体系,提高运输组织和服务水平,基本实现客运快速化、货运物流化、服务多元化;金融、保险业要从推进服务标准化入手,提高金融、保险服务水平;现代物流业要统一规划现代物流信息系统,推行统一的物流服务标准;培训教育机构要针对素质教育,建立绿色服务标准;旅游业要在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酒店广泛开展服务标准化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形成设施完善、服务规范、游客满意的良好旅游环境;酒店业要通过分等定级等措施,提高酒店服务质量;电信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信服务标准,建立健全企业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做到计量准确、服务至上、顾客满意;医疗卫生业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保证医疗安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商贸流通业要开展诚信建设,建立商贸企业诚信档案,不断提升经营服务水平。按照GB/T24421《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的要求,从规范化、标准化和提高服务质量入手,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十)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环境质量标准为基础,以计量检测体系为保障,强化环境监管,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严控高污染、高能耗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生态”建设。大力改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深入治理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构建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加大节水、节能、节材、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化工作力度,制定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废弃产品回收和再利用、替代能源、农村可再生能源等一批节能减排标准;构建能源计量检测体系,推进企业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加强新建住宅小区民用水、电、气、热“四表”监管;构建节能产品认证体系,对家用电器等用能产品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鼓励企业进行节能产品认证,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评估、认证等服务活动;构建节能减排评价监督体系,制定节能减排评价标准,加强对高能耗特种设备的节能审查和监督,杜绝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深入开展质量兴省活动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质量兴省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质量兴省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联动机制。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开展质量兴省活动。

(二)加强深入开展质量兴省活动的目标考核。健全质量兴省活动目标考核机制,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确定质量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并分解、细化,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考核制度,定期进行考核。各主管部门要制订本部门质量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和工作扶持机制。各级政府要保障深入开展质量兴省活动经费投入,统筹安排质量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切实保证质量兴省工作的顺利开展。发展改革、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要加大对名优企业的扶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企业也要加大对提高质量、结构调整和新技术研发的资金投入,确保自身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

建设工程资质新标准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体系;节能工程;施工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8 U26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310(2015)11-002-02

1.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体系、程序

1.1工程质量验收体系构成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这样几个规范构成:第一,建筑工程建设的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的验收要经过条例中统一的标准验收,条例中提出了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的控制要求,一个合格的建设工程应该符合施工控制和验收合格控制的范畴,通过验收实现最终的施工质量把关。一个专业的验收标准必须纵贯于整个建设工程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既有约束作用,又有督促作用。第二,施工工艺标准。施工工艺标准是由施工单位进行编制,对于施工工艺标准中的具体规定,必须能对施工企业的质量控制起到规范作用。第三,监理规范。好的建设工程质量离不开一个负责任的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派出建立代表,对于整个施工过程中、过程后的质量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监理单位要有明确的监理规范,并依据规范执行质量控制。

1.2施工质量验收的依据

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依据有:(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在工程内容包括有外墙内保温及保温饰面层装修工程内容时,还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国家现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等技术标准、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执行的标准,主要是施工的技术标准、工艺标准。

1.3施工质量验收的组织

施工质量的验收主要包括单位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就建筑节能来讲,建筑节能工程只是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中的几个分项工程,若保温材料和工艺不同,还能划分为不同的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可以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根据楼层、施工段、变形缝对外墙保温分项工程,可分为多个检验批检验批的验收是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性工作。

1.4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

工程验收的顺序是:先验收检验批,后验收分项工程,再验收分部工程,最后验收单位工程。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是在所含墙体、屋面、地面和其他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合格之后才能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的验收要在包含节能分部在内的所有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才可进行。

2.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技术和管理的控制

2.1要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设计变更

建筑节能工程如果需要进行设计变更,要严格根据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变更,变更要以不改变建筑节能的最终效果为目的。在这个过程中有三个方面非常重要:第一,就是严格遵循审批通过的变更方案执行,不合格的设计方案将直接影响到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对于施工的最终验收也难以通过。第二,变更内容必须不影响原设计图纸的节能要求,也就是说施工设计图纸要求的节能效果,不论过后怎么进行设计改动,节能效果不能降低,只能对其他方面进行改动,并且设计图纸进行内容改动时,要经过原单位的审查和统一,并且要具备完善的设计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第三,设计变更要经过监理单位的审查同意,只有得到建设或者监理单位的认可,才能进行设计变更,并且变更的内容要对照原图纸检查,并确定有无办理审批手续。

2.2采用“四新”要经过评审备案

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通常会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它们简称为“四新”,对于这四个方面的实现,要对具体规定进行评审备案,施工前要对整体方案进行评估,并由技术人员联合制定。虽然现在我国对于建筑工程鼓励使用“四新”,但是“四新”不能以牺牲时间和效率成为工程试验,虽然它能有效降低工程成本,节能环保,提升工程质量,但是由于技术和设备的新颖,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不正确的解决问题将会降低节能效果,降低工程质量,因此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不要盲目使用新技术、新工艺,要采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经过实践检验的工艺,避免将不成熟的材料或工艺带入工程,让建筑成为试验品,危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对施工现场检查时,要认真评估、鉴定,确保采用的施工工艺安全、高效,能真正实现节能的目的。

2.3施工人员素质需要提升

建筑节能施工人员必须要熟练进行节能施工,而我国当前建筑施工人员素质偏低,很多人员技术水平不高,没有过硬的本领,施工经验不足,难以达到施工要求。因此施工单位必须在建筑节能施工前开展培训,对实际操作进行培训考试,进行技术交底,对于那些掌握施工技能的人员,要颁发岗位培训证书,不然难以确保施工质量,对于达不到要求的施工人员不能结业,最后在施工现场检查时,要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有无批准,证件是否齐全,这样才能有效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2.4要对施工企业资质进行控制

建筑节能工程的最终质量,除了与施工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过程息息相关,还与施工企业的相应资质有关系,对于监理单位来说,要检查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出示的资质文件、见证手续等,施工现场要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检验制度,具有完善的技术标准。资质管理是建筑节能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的标准,只有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才能进行建筑节能施工工作,企业除了自身要建立完善的标准外,更重要的是遵循行业标准和规范,对于工程材料、建筑工艺、验收标准、检验标准等都有据可依,这个标准也是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约束。

3.结束语

总之,在建筑企业在施工作业开始前,要做好施工设计、方案确定、标准制定,要重视施工人员素质,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完整的施工资质,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设计变更,确保完工后能顺利通过验收,依据规范执行质量控制,才能有效确保建筑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白俊英. 再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管理及质量控制[J]. 建筑施工,2008,05:41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