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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合同管理范文

商业合同管理

商业合同管理范文第1篇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办公居住物业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二条 物业管理内容

1、保洁

(1) 公共保洁

a、 公区域院内及卫生、南北生活区院内卫生

b.人员编制: 1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2)楼宇保洁

a. 1、主楼1-6层 9-14层走廊、卫生间、墙面玻璃及地面卫生; 7-8楼电梯口; 15-16层 地面及电梯间及楼面平台卫生 ;电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卫生 ;一楼室外平台及两侧通道

2、综合楼两侧楼梯、2-4楼走廊卫生间及玻璃卫生

3、群楼两侧楼梯、二楼卫生间及走廊、平台卫生

b、人员编制主楼4人、综合楼及群楼2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2.绿化

(1) 绿化范围:办公及区域、生活区域的草坪及树木管理

(2)人员编制:2人

(3)绿化标准:(见附件)

3.保卫

(1) 保卫范围:生活区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 人员编制:3人

(3) 工作标(4) 准:(见附件)

4. 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 室外保洁:

(2)室外保洁:

(3)交通秩序:

(4)绿化:

(5) 保安:

(6)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第四条 委托物业管理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形式

费用包括:1、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用、税费

2、保洁工具、保洁用品及劳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劳服用品

4、绿化工具及劳服用品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物业的委托物业管理费用为(大写) (小写) .

第七条 委托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及办公区域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5) 如有重大活动有权支配乙方人员,乙方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6) 对乙方人员有有任免权,如出现一个月内同一员工连续投诉三次有权要求换人

(7)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8)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定期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公布管理费支出帐目;

(4)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物业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6)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

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material);

(10)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11)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九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招标书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盖章):_____

代表(签名):_____

代表(签名):_____

商业合同管理范文第2篇

在工程项目的流程中,合同将涉及到不同的对象,多元化的合同实施方案,都体现着商业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一)业主的合同管理

作为工程合同的主体之一,业主通过合同制定,负责项目的总体目标。业主的合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部分:建设合同的总体规划,决定工程承包模式和管理模式,选择合同类型,等等。除此之外,他们需要为具体的工程项目雇佣工程师,选择承包商、供应商、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委托项目任务等。此外,他们应该为合同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以便进行宏观控制。例如,当遇到一些重大问题,他们应该做出项目实施的决策,选择的主要技术和实施方案。他们也负责批准重大修改的设计和规划,及时支付项目基金和检查项目是否按照约定完成等。

(二)工程师的合同管理

工程师、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业主的项目经理,是业主专门委托来监督整个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他们的主要工作是进行合同事务管理和决策咨询等,如起草合同文件和相关文件,监督项目和执行,以及具体的合同管理。此外,他们应该协调所有者,承包商以及供应商之间的关系。

(三)承包商的合同管理

作为工程合同的执行者,他们的合同管理是最详细,复杂,困难和重要的。承包商的合同管理从工程投标开始,然后着重于辨明项目的范围以及信息的传递。这个过程直到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完结才会结束。承包商负责提供具体的收购要约,完成设计、建设、供应,并完成相应的工程合同范围内的维护任务。此外,规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相关项目也包含在承包商的合同管理的义务中。

二、不同阶段的商合同管理

(一)合同形成阶段的合同管理

这个阶段包括合同准备阶段和合同的结论过程,它主要体现在一些列与合同投标和签约相关的工作。例如,招标人合同形式的选择,内容方面的制定,承包商资格审查,关于开标、评标的合同谈判等。从另一侧,选择投标项目,准备招标文件,确定价格和参与合同谈判等,都是合同管理工作形成阶段主要涉及的内容。首先,在这个阶段,要做一个彻底的合作伙伴的调查,了解相关合作人的商业信誉以及信用状况在这个阶段是非常重要的。这个可以帮助我们在签订合同,制定有关的交货和付款条件的条款时,规避一定的风险。再者,在这个阶段,审查合作人的执行能力也是非常必要的。这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当审查合作人的支付能力时,要注意审查其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等等;评估其生产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货能力,等等。在这个阶段调查合作者的实施能力的目的是提高项目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二)合同履行阶段的合同管理

这个阶段主要包括合同的实现、执行跟踪、检查、监督以及合同纠纷解决等。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必须以合同条件为指导方针,并遵守公平和合理性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最终满足各方的需求。首先,我们应该了解和掌握本企业的的实际情况,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格、技术标准、生产能力和日常生产等。同时,企业的库存,数量、质量、大小等也应该留意。其次,还需详细了解企业对外的合同情况,如签署出口产品,原材料的采购和使用情况,现金流状况等。再者,还应该进行价格趋势的分析和以及预测。再者,在这个阶段,我们应该对项目的合同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评估。企业可以从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的绩效评价中获得相关的经验以及教训。不仅如此,通过比较和分析项目合同的履行情况和具体实施进度情况,以此来对合同做出客观的评价,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分析失败的原因。进行工程项目评估,可以为未来合同管理工作提供指导,提高项目合同谈判成交率的和现代标的性合同管理水平。在合同终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对项目的合同进行信息收集、保护、整理、分类、登记、编号、绑定和归档工作。实现项目合同文件管理的程序化和标准化。在这个项目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是项目管理的一个基本的体系。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可以使合同管理更加规范化、合法化和程式化。此外,它可以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工程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以此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我国的合同行为分析以及相关建议

(一)合同风险防控

对于合同的利益相关方来说,有时候合同条款看起来似乎是公平的,而事实上,很可能他们正试图规避一些法律问题,一些看起来非常有利的商业条款,有可能就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因此,企业应聘请法律顾问,以减少管理风险。同时,应当订立准确的,表述清楚的书面合同,以此来避免歧义,不留隐患,。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添加或删除合同内容之前,最好结合实际交易的实际情况,参考引用一些标准文本,。在合同评审方面,不仅应注意文字表达,同时也要注重条款的实质。

(二)项目合同的动态管理

在建筑工程的实践中,合同的变化十分频繁。而这些经常性的改变可能就会导致索赔和合同纠纷。(IssakaNdekugri,1998)因此,动态管理项目合同是十分必要的。在此,应注意三个主要方面:第一个是要高度重视现场验收,合同付款也应严格的按照合同条款,避免过早或过度验收,尤其是当它涉及到合同补充协议时。验收时要注意建筑的设计变化和错误。如果原材料已经购买,详细的材料名称、规格、类型、数量、日期变化,交通情况,成品的形势和现状以及是否回收或者替代品,都要包括在合同中。其次,有关项目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规格、订单的改变,等等)都必须保持及时的记录和收集。在实践中,业主和承包商达成一致协议前,合同内容不变。对于单方面的改变合同的行为,要及时提出索赔。第三,停工损失应及时处理(包括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

四、结论

商业合同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合同合同结构合同管理设计施工总包、分包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概况

杭州城西某商业综合体,总建筑面积为39.5万m2 。其中设有地下三层,其建筑面积14.8万m2;地上有6个塔楼(14~22层)和3个商业裙房区域(4~7层)组成,建筑面积24.7万m2。

地下三层共埋深16.5米,主要功能包括地下一层商业步行街、自行车库、卸货区、机动车停车库及人防工程等。本工程桩采用钻孔灌注桩,基坑围护结构采用双排大直径钻孔灌注桩(排桩)+两道钢筋砼内支撑,排桩间设止水帷幕(高压旋喷桩),主被动区加固区域为三排高压旋喷桩。塔楼主要采用筒体结构,个别楼采用钢筋混凝土核心筒+钢结构组成。功能主要是商业住宅、写字楼、星级酒店等。

二、合同结构概况及分析

在不同的合同模式下,项目参与方之间存在不同的合作方式。杭州城西某商业综合体与我公司签订施工阶段监理委托合同;与一家施工单位签订项目总承包施工合同;与一家设计单位签订项目设计合同并在项目进展过程中不断的进行深化设计。该项目涉及的专业工程较多,有钢结构工程、预应力结构工程、幕墙工程、精装修工程等,基本涉及建筑工程领域的各个专业。为了更好的完成各个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业主方以一家设计单位为总设计单位,分别委托不同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完成后交总设计单位审核确认。再由总承包单位统筹协调施工,以专业分包的形式分包给各个专业施工单位,并统一管理。

本工程合同体系总体上还是采用先设计再招标再施工的管理模式,又称为设计-招标-施工合同管理模式,与设计-建造合同、EPC合同、BOT合同不同,仍然属于传统意义上的设计和施工总分包合同管理模式。

2.1主要优点

2.1.1长期和广泛采用,因而管理方法比较成熟,各参建方对合同风险、条款都比较清楚,对项目管理的程序也比较熟悉。

2.1.2业主对项目拥有较大的主动权,有利于项目的组织管理,业主可以自由选择设计单位,控制设计要求,确定详细的设计施工图;而承包单位仅仅负责“按图施工”。实际上是将项目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绝大部分风险由总承包单位来承担。

2.主要缺点

2.2.1由于设计与施工依次进行,只有当设计图纸全部完成后才能进行施工阶段的招标工作,两者之间没有形成最大限度的时间搭接,从而造成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这与现代商业项目的运作要求快速交工,减少项目的资金成本,以便实现收益的要求相背离。

2.2.2由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与业主签订合同,不能自发的形成设计与施工之间的协调,必须借助业主的管理。加大了业主的管理协调工作量,同时也不利于快速处理现场施工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如果设计图纸存在缺陷,发生工程变更在所难免,同时商业地产业主的管理链相对较长,而且管理效率不够稳定等因素,一旦处理不当,往往会使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陷入对立局面,对工程进度、成本带来负面影响。

三、项目进展

本工程于2010年8月18日开工,先进行围护桩后工程桩,再进行基坑支护,在2011年1月份开始土方开挖、地下室施工,在2012年5月±0.00全面完成时。各参建方合同控制措施相对较好,基本按合同预定目标有序进行。工程建设历时近1年半时间,还剩2年半时间需完成主体及装饰施工,其中合同工期目标的重要性开始逐渐上升。为了保证主体工程按期完成,总承包单位在主体阶段也主动采取了增加劳动力班组和周转材料等投入,最终主体结构于2012年12月底封顶。

为了保证商场的开业,后期一些装修、安装等专业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提前介入,尤其在项目装饰后期及临近开业前的两个月,一些商户的装修、安装单位纷纷进场,各个专业施工单位数量达到近300家。施工现场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原合同体系的优点已不再明显,而缺点则不断放大,同时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有些显得力不从心,工程进度面临的压力开始凸显并急剧成为主要矛盾;使得业主方、监理方的协调工作量增大。

在众多专业分包单位中,有总承包单位方的,也有业主独立发包的,还有业主指定材料供应商。同时由于项目构成的多样性以及各种设备设施系统专业化等特点,在装饰后期各分包单位急剧增加,总包单位的管理又跟不上现场节奏,出现了业主方不得不对一些直接指定的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原先采用的项目总承包模式逐渐演变成“施工总承包+业主方管理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体系出现了多头管理,总承包单位的主要管理角色不断被业主方弱化,且总承包单位对业主方的分包单位和供应商也疏于管理。

尽管有些业主方的分包单位和材料供应商已纳入合同总包管理范畴,但总承包单位在合同条款方面往往有责无权。对于各分包单位上交的总包管理费用,由于总承包单位实际支出的管理费用、临时设施等费用,已经开始出现倒挂现象;以及在收取分包单位施工水电费、分包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方面也是阻力重重;特别在抢工期的情况下进行场地利用、材料水平垂直运输、交叉施工时,管理矛盾更是日趋尖锐激化。

为了有效避免合同管理风险,使整个项目管理系统始终处于良性、有序的状态,项目监理机构加强了对业主和对总承包、分包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首先充分明确到项目开业这一终结目标是不可调整,总承包单位和各个专业分包单位、供应商要从思想上和认识上和业主保持高度的统一,提出了建立“伙伴、共赢”的合作思路。毕竟业主有长期、连续的商业连锁建设工程需要开发建设,业主与各参建单位之间有了长期合作的基础和远景,不仅可以使业主避免了在选择参建单位方面的风险,而且可以降低相互之间的交易成本。同时一个负责的业主应公平合理的善待承包商,公平合理的分配合同各方的风险责任。一个苛刻的责权利关系严重不平衡的合同犹如一把双刃剑,不仅会损害承包商的利益,也会损害业主的利益,最终会损害项目的整体利益。

当今建筑市场还处于买方市场,在招标和签订合同阶段,业主一般处于绝对的优势;而承包商为了获得项目中标,往往削减报价,降低利润空间。针对承包商为了承接项目,而签订的一些“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进行业主、施工、监理等多方磋商。对于业主指定分包单位的总包配合费用不足的现象予以测算,并召开各个层次的协调会议,最终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

虽然在这些业主专业分包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业主方直接参与管理,但总包单位的总包管理绝对不能缺失。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分包工程,提出了业主、总包、分包必须签订三方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力、义务,同时在工程款支付时,明确支付流程,即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报审,由总包单位签字确认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审核确认后送业主方审定支付。即利用支付手段赋予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加强对专业分包的管理。将业主方的分包单位纳入总承包的施工总体部署范畴。

通过以上措施, 也使业主方的工程管理部门与合约、财务等管理部门加强了协调与沟通,签证办理等程序相应比较顺畅,无形中加快了业主、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各参建单位的互动节奏。从而使这艘航母又开始正常运作。

四、建议

由于综合体项目工期要求特别紧,在施工过程中进场劳务及专业队伍众多,往往采用人海战术,最多时现场施工人员接近2000名;各个施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劳动力变动比较频繁,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大量工序采用非常规交叉、并排作业的现象,导致现场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等同步增加,加大了施工安全防护的难度,对工程带来安全隐患。由此更需要项目监理人员利用合同条款加强各参建单位的约束,加大对现场的协调控制力度。

在项目主体施工后期及装饰阶段,不断有深化设计单位开始介入,如钢结构、幕墙等深化设计。出现了深化设计方案论证及技术准备时间比较仓促,导致了图纸审核、供应不及时,无法使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对图纸有深入细致的了解和熟悉环节,有些时候出现了“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情况,给工程质量带来不利影响。而且在项目后期进场装修的各个小业主众多,装修过程不可避免的对先前施工成品产生破损。

透过杭州城西某商业综合体项目的监理工作,折射出现代商业综合体项目有:规模巨大、工程结构复杂、设备系统比较齐全、建设工期紧、分包单位众多等特点;再者商业综合体突破了传统建设项目相对单一的构建格局,集中了商业、酒店、写字楼、酒店式公寓、广场、景观等工程为一体。今后商业综合体将会不断涌现,项目配套专业越趋于综合,对项目的合同管理也将会要求更高。传统的总分包管理模式在实际运用中需要不断的运用动态控制原则进行改进、升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09-0201).1999年12月

商业合同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节能服务业

中图分类号:F206

一、合同能源管理及其基本运作机制

能源,是人类生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资源,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国防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能源与人类社会息息相关,它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不亚于人类对粮食、空气和水的依赖程度。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人类对于能源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加。尤其是对于石油、煤炭、天然气等非可再生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几乎达到了极限,严重的超出了自然界可承受的范围。各种自然资源即将开采枯竭,人类社会正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全球范围的能源危机。

在能源消耗日益增加的同时,由此带来的地区环境和全球环境的急剧变化也对人类生存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其中,由温室效应引起的全球气候变暖是国际社会最关注的热点。温室气体的排放主要来源于人类对矿物能源――煤、石油、天然气等的大量消耗。因此,世界各国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都把节约和充分利用能源当成首先考虑的问题。而对于高耗能的企业来说,能源成本在企业总成本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所以想方设法开源节流,降低能耗费用,也已成为企业积极探索的问题之一。

20世纪70年代世界石油危机爆发后,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全新的节能机制在市场经济国家逐步发展起来。所谓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EM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Service Corporation,ESCo)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的相关服务,并从客户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就像医院一样,我们要有专家,为用能企业进行能耗诊断,计算出节能服务公司能为它节省多少能源;要有资金、设备和技术,可以为企业进行节能改造,安装调试;最后还需要系统性的服务和培训,建立一个长效的节能机制。经过近30年的发展和完善,这一新机制在北美、欧洲、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逐步得到推广和应用,在这些国家中出现了基于这种“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ESCo),并且其发展势头十分迅猛,目前,全球已有80多个国家通过节能服务公司(ESCo)采用新的电能提升技术、能源合同机制及对电力需求方的有效管理等方式来帮助用户提升电能使用效率,在美国,ESCo已发展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每年有10亿美元左右的业务。

合同能源管理运用市场机制来实现能源节约,其基本运作机制是:通过合同约定节能指标和服务以及投融资和技术保障,整个节能改造过程如项目审计、设计、融资、施工、管理等由节能服务公司统一完成;在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回收和合理利润由产生的节能效益来支付;在合同期内项目的所有权归节能服务公司所有,并负责管理整个项目工程,如设备保养、维护及节能检测等;合同结束后,节能服务公司要将全部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耗能企业并培养管理人员、编制管理手册等,此后由耗能企业自己负责经营;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节能改造的全部技术风险和投资风险。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载体是节能服务公司(ESCo)。节能服务公司(ESCo)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用户的节能项目进行自由竞争或融资,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监测、培训、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节能服务公司(ESCo)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

从节能服务公司(ESCo)的业务运作方式可以看出,节能服务公司(ESCo)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传统的节能改造模式有根本性的区别(见图1)。

节能服务公司(ESCo)一般向客户提供的节能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能源审计。ESCo公司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测定客户当前用能量和用能效率,提出节能潜力所在,并对各种可供选择的节能措施的节能量进行预测。(2)节能改造方案设计。根据能源审计的结果,ESCo公司根据客户的能源系统现状提出如何利用成熟的节能技术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的方案和建议。如果客户有意向接受ESCo公司提出的方案和建议,ESCo公司就可以为客户进行项目设计。(3)施工设计。在合同签订后,一般由EMC公司组织对节能项目进行施工设计,对项目管理、工程时间、资源配置、预算、设备和材料的进出协调等进行详细的规划,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按期完成。(4)节能项目融资。ESCo公司向客户的节能项目投资或提供融资服务,ESCo公司可能的融资渠道有:ESCo公司自有资金、银行商业贷款、从设备供应商处争取到的最大可能的分期支付以及其它政策性的资助。当ESCo公司采用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为节能项目融资时,ESCo公司可利用自身信用获得商业贷款,也可利用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性担保资金为项目融资提供帮助。(5)原材料和设备采购。ESCo公司根据项目设计的要求负责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所需费用由ESCo公司筹措。(6)施工、安装和调试。根据合同,由ESCo公司负责组织项目的施工、安装和调试。通常,由ESCo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进行。由于通常施工是在客户正常运转的设备或生产线上进行,因此,施工必须尽可能不干扰客户的运营,而客户也应为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7)运行、保养和维护。设备的运行效果将会影响预期的节能量,因此,ESCo公司应对改造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此外,ESCo公司还要负责组织安排好改造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检修。(8)节能量监测及效益保证。ESCo公司与客户共同监测和确认节能项目在合同期内的节能效果,以确认合同中确定的节能效果是否达到。另外,ESCo公司和客户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协商确定节能量”的方式来确定节能效果,这样可以大大简化监测和确认工作。(9)ESCo公司收回节能项目投资和利润。 对于节能效益分享项目,在项目合同期内,ESCo公司对与项目有关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设备、技术等)拥有所有权,并与客户分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在ESCo公司的项目资金、运行成本、所承担的风险及合理的利润得到补偿之后(即项目合同期结束),设备的所有权一般将转让给客户。客户最终就获得高能效设备和节约能源的成本,并享受ESCo公司所留下的全部节能效益。

节能服务公司(ESCo)自身可能没有能力完成上述全部的服务,但是,作为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EMCo可以通过整合各类外部资源,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可能会涉及各类型的机构(见图2)。

节能服务公司(EMCo)所开展的EMC业务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商业性。EMCo是商业化运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赢利的目的。二是整合性。EMCo业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为客户实施“交钥匙工程”;EMCo不是金融机构,但可以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资金;EMCo不一定是节能技术所有者或节能设备制造商,但可以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设备;EMCo也不一定自身拥有实施节能项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户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对于客户来说,EMCo的最大价值在于:可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提供经过优选的各种资源集成的工程设施及其良好的运行服务,以实现与客户约定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三是多赢性。多赢性是EMC业务的一大特点,一个该类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使介入项目的各方包括:EMCo、客户、节能设备制造商和银行等都能从中分享到相应的收益,从而形成多赢的局面。对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MCo可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大部分节能效益,以此来收回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部分节能效益,在合同期结束后获得该项目的全部节能效益及EMCo投资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此外,还获得节能技术和设备建设和运行的宝贵经验;节能设备制造商销售了其产品,收回了货款;银行可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该项目的贷款,等等。四是风险性。EMCo通常对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并向客户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因此,EMCo承担了节能项目的大多数风险。可以说,EMC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EMC业务的成败关键在于对节能项目的各种风险的分析和管理。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优势及基本类型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优势

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这也是许多企业在节能面前踌躇不前的原因。而且大多数情况是,实施节能企业的客户由于自身种种原因的限制,自行的节能投资并不一定能够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存在节能投资的浪费,甚至项目的失败。因此,有关专家指出,当前我国节能最为迫切的任务,就是引导和促进节能机制面向市场的过渡和转变―有没有一种方式,让企业“零风险”地收获节能技术改造带来的效益?让项目的节能投资达到最科学、最完美的节能效果?回答是肯定的,这就是我们所讲的“合同能源管理”,这也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本质功效。合同能源管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节能新机制、新模式,这种模式可以有效降低用户的风险,为客户最大限度地创造价值。它不仅适应现代企业经营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的需要,而且适应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潮流。

合同能源管理这一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机制,不仅是一种推动节能产业成长的节能综合服务的商业模式,更是一种减少企业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它打造的是一个优质的专业化模式的服务新平台,采取的是一种双赢的共同承担风险的商业新模式,推行的是一种为企业一条龙服务的“交钥匙”工程。节能服务公司的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节能服务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赢的效果。节能服务公司公司服务的客户不需要承担节能实施的资金、技术及风险,并且可以更快地降低能源成本,获得实施节能后带来的收益和节能服务公司公司提供的设备。如果把能耗大户比成“病人”,那么,节能服务公司就如同“医生”。不用“病人”投入一分钱,医生却能对症下药,开出疗效显著的“节能药方”,然后再从节约的能耗中获得分成收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支出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企业的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一条龙服务,不仅可以形成节能项目的效益保障机制、降低成本和风险,而且能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化,从而为建立节能产业提供了具体途径。合同能源管理可以解决耗能企业开展节能项目缺乏资金、技术、人员、管理经验等问题,实现节能零投资、零风险、持久受益,从而提高其节能积极性,并使企业有更多精力发展主营业务。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引入,使得节能有机会变成一项创造财富的过程,把环保、生态等众多产业的绿色价值变成了人们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益。按照EMC模式运作节能项目,在节能改造之后,客户原先单纯用于支付能源费用的资金,可同时支付新的能源费用和ESCo的费用。合同期后,客户享有全部的节能效益,会产生正的现金流(如图3)。

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效果不止是一个节能设备的参数度量,更是一个时间度量。由于节能设备生产企业只负责销售节能设备给用能单位,买卖结束后,节能设备生产企业难以保证节能设备能够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而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正是要帮助企业发挥出节能设备的最佳效果。合同能源管理作为节能设备生产企业和用能单位之间的一种节能效果契约,以节能服务为手段,以节能效果收益为盈利模式,能保证节能项目的节能效果。合同能源管理将加强节能设备生产企业和用能单位之问对节能环保的认识,促进节能设备产业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因此,合同能源管理还可以成就一个行业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具有明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它的产业禀赋使其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成为低碳经济的代表性产业之一。在能源紧张、节能减排日益重要的中国,节能服务行业有巨大的市场需求。由于具备高增值性的特点,它还可以吸引投资、扩大就业,带动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实验研究等相关产业部门的兴起,从而对节能服务行业的立业和发展提供支撑。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个高效率的市场化机制,与众多产业有密切的交集,可以带动这些产业尤其是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比如融资租赁产业,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融资租赁提供了一个发展的新领域,在节能领域里,融资租赁能够发扬优势,避开劣势。合同能源管理涉及更广泛行业领域,从基础设施建设到制造业、从纺织行业到石油化工等链条关系行业,其中一些行业是单靠融资租赁无法涉及的,还有一些是融资租赁在中国的市场环境下很难涉足发展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还使融资租赁能够进入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服务,发挥其推进市场化进程、提高企业技术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两者的结合,可以为双方的全面健康发展提供条件。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基本类型

结合国内外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践,可以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划分为以下5种基本类型:(1)节能量保证支付型。此种模式是在项目合同期内,ESCo公司向企业承诺某一比例的节能量,用于支付工程成本,而达不到承诺的节能量的部分,由ESCo公司自己负担;超出承诺节能量的部分双方分享,直到ESCo公司收回全部节能项目投资后,项目合同结束,先进高效的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企业享有以后产生的全部节能收益。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较高、节能意识一般的企业。(2)节能效益分享型。此种模式是在节能改造项目合同期内,由ESCo公司与企业双方共同确认节能效率之后,双方按比例来分享节能效益。例如,在5年项目合同期内,客户和EMCo 双方分别分享节能效益的20%和80%,EMCo必须确保在项目合同期内收回其项目成本以及利润。此外,在合同期内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比例可以变化。例如,在合同期的头2年里,EMCo 分享100%的节能效益,合同期的后3年里客户和EMCo双方各分享50%的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企业享有以后产生的全部节能收益。这种模式其实是第一种模式的演进模式,制约这种模式发展最重要的是诚信问题,这也是该模式发展的最大障碍。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很高的企业。(3)能源费用托管型。此种模式是指由ESCo公司负责改造企业的高耗能设备,并管理其新建的用能设备。EMCo公司向客户提供能源系统管理和改造服务,承包能源费用和运行费用;承诺为客户实施节能改造并规定节能效果;双方的经济利益来自于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和节能改造产生的节能效益;合同规定能源管理和改造服务标准及其检测和确认方法。如果EMCo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和节能效果,应赔偿客户的相应损失。项目合同结束后,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有。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较低、没有节能意识的企业,一般不采用。(4)改造工程施工型。企业委托ESCo公司做能源审计,节能整体方案设计、节能改造工程施工,按普通工程施工的方式,支付工程前的预付款、工程中的进度款和工程后的竣工款。该模式适用于节能意识很强、懂得节能技术与节能效益的企业。运用该模式运作的ESCo节能公司的效益是最低的,因为合同规定不能分享项目节能的巨大效益。这种模式的风险重要在实施节能工程改造的企业,因此对节能服务公司的要求非常高。市场上往往有一些企业在某一项节能技术上有优势,但其他的配套技术不能满足用户需求。因此,这种模式目前采用还不多,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发展,节能服务企业最终会采取这种模式进行全方位服务。(5)能源管理服务型。此种模式是指企业委托ESCo公司进行能源规划,给予整体节能方案设计、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和节能设备安装调试。ESCo公司不仅提供节能改造业务,还提供能源管理业务。在节能设备运行期内,ESCo通过能源管理服务获取合理的利益,而企业所获得的收益为:因先进节能设备能耗降低而降低的成本和费用。对许多经营者而言,能源及其管理不是企业核心能力的一个部分,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方式是低效率、高成本的方式。通过使用ESCo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实现企业能源管理的外包,将有助于企业聚焦到核心业务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方面。能源管理的服务模式有两种形态:能源费用比例承包方式和用能设备分类收费方式。

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能源管理合同是上述五种方式之一或某几种方式的结合。对每一种付款方式都可以作适当变通,以适应不同耗能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节能项目的特殊要求。但是,无论采用哪种付款方式,建议均应坚持以下原则:EMCo和客户双方都必须充分理解合同的各项条款;合同对EMCo和客户双方来说都是公平的,以维持双方良好的业务关系;合同应鼓励EMCo和客户双方致力于追求可能的最大节能量,并确保节能设备在整个合同期内连续而良好的运行。

目前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仍是主流,节能量保证型项目迅猛增长,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纷纷涌现。而在分布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主要分布在建筑领域;节能量保证型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主要出现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医院、宾馆饭店和商业卖场。在时间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的分享期限有延长的趋势,平均超过4.5年,最长超过10年;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的托管期普遍较长,平均超过10年,最长为15年。随着国内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不断成熟,目前开始出现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节能量保证型相结合、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相结合以及租赁业务与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商务模式。

三、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及发展前景

我国是世界上能源消费大国,同时也是能源效率较低的国家,目前在能源用户中存在大量的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技改项目,这些项目完全可以通过商业性的以赢利为目的的合同能源管理(EMC)来实施。从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节能事业发展的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合同能源管理(EMC)”这种节能机制同样适合我国的情况,我国已有的节能机构和潜在的投资者完全可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实施节能项目,并从中获得赢利和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是完成节能降耗任务的重要举措。

合同能源管理(EMC)在中国起步较晚,1997年才进入中国,相关部门同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开发和实施了“世界银行(WB)/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第一次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并在北京、辽宁、山东成立了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它们分别是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节能技术发展公司和山东省节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任务是按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自此拉开了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序幕。“世界银行(WB)/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的核心内容是:(1)利用世界银行和GEF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在我国引进、示范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市场节能新机制;(2)促进我国节能机制面向市场的全面转轨和节能产业化进程;(3)不断提高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水平,有效减缓我国温室气体的排放增长速度,从而为缓解全球温室效应作出积极的贡献。

2000年6月30日,原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向全国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通告》,并做了大量的宣传、培训工作。这一通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响应,随之涌现出许多新兴/潜在的节能服务公司(EMCo)。2003年11月,在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设立世行项目部为中小企业解决贷款担保的难题,并专门成立了一个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促进节能服务公司成长的行业协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EMCA是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行业协会性组织,也是国家发改委/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子项目执行机构之一。EMCA为民政部正式批准成立的非盈利社会团体组织,其目标是推广和发展以EMC机制运作的节能服务公司,有针对性地为新兴/潜在EMCo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援助,帮助他们建立与提高各方面的运营能力,促成更多新EMCo的建立与发展,并最终形成我国的节能服务产业。EMCA在节能技术、节能项目运作、国家节能政策和规划、金融、财务、税务、法律等方面拥有强大的专家队伍和技术实力,并与美国、日本等国的ESCO协会、UNDP、UNEP、WWF、EVO等国际组织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世界银行的指导下、在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以宣传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机制为手段、以新兴/潜在节能服务公司(EMCo)发展需求为导向、以配合政府机构推动节能工作为依托、以建立和提升EMCA自身能力为根本开展工作;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EMCA已逐渐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04年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2004]30号) 要求2004年至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并提出七项综合措施,其中第五项为,要推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节约新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融资担保等新机制,培育和发展节能节水技术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节能节水技术服务。2004年11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我国第一个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第二条指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以促进节能产业化,为企业节能改造实施全程一条龙服务。”2005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工作重点的通知》(国发〔2005〕21号)第八条指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服务。”2006年4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办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第四条指出:“重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为千家企业节能改造提供节能诊断、融资、设计、改造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2006年7月25日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关于印发“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457号)指出:“培育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各级各类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要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范围,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在竞争中不断做大做强,在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为企业和用户提供诊断、融资、设计、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取得合理利润,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2006年8月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指出:“开展能源审计,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自愿协议,电力需求侧管理等节能新机制,促进节能技术进步。”于2006年8月6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明确提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来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2007年6月3日颁布的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07〕15号)第十九条指出:“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2007年11月颁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发改企业[2007]3251号)指出:“健全节能减排服务体系,探索污染集中治理模式。组织专家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咨询和诊断,鼓励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中小型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咨询,并提供设计,培训,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完善相关政策,大力发展产业化,社会化,专业化的中小节能服务体系。”2007年10月28日颁布的、2008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鼓励节能服务机构的发展,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国家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提供节能信息、节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节能服务。”2008年10月正式施行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1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共机构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这为中国节能服务行业提供了在公共机构节能中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据统计,我国“十一五”期间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公司由76家增加到782家,节能服务产业拉动社会资本投资累计超1800亿元。《“十一五”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数量将从782家发展到2500家,节能服务产业将实现总产值3000亿元。节能服务企业的发展无疑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实践表明,在我国引进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国内外的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

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2010年以来,合同能源管理再次迎来政策扶持的曙光,先是国务院将其确立为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对节能服务公司从事节能减排项目给予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免。2010年是合同能源管理驶入快车道的一年。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2010年3月17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加快节能服务产业发展,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四部委《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2010]25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创造了良好的政策和体制环境。《意见》强调,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同时,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意见》同时明确,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充满活力、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意见》鼓励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强大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企业;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意见》还强调,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服务和自律作用,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加快建设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积极开展节能咨询服务。《意见》同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加强用能计量管理,督促用能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基础条件。要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加强对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规律的研究,积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6月3日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4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央财政2010年安排20亿元,用于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实行节能改造。《暂行办法》规定,对节能服务公司以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含)、10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给予奖励,其他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量下限放宽到100吨标准煤以上(含)。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 《暂行办法》明确,对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公告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及业务范围,鼓励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并根据实施情况对备案名单进行调整。

2010年6月5日,我国首个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资交易平台在北京环境交易所正式上线运行,这也是社会资金进入节能投资领域的首个通道。这种交易模式允许节能服务公司对未来的服务收益进行转让,由第三方投资者购买,这样,节能服务公司未来节能收益能提前变现而实现融资。北京环境交易所董事长熊焰表示,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资交易平台旨在解决合同能源管理中的融资难问题,通过这个交易平台,可将节能服务公司未来的服务收益进行转让,以获得流动资金开展新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010年8月9日,由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提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等单位负责起草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以下简称《通则》)作为国家标准(标准号为GB/T 24915-2010)正式,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10)规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合同类型、技术要求和参考合同文本等。该标准的制定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这一节能服务机制实现节能降耗具有指导意义;对政府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落实有关激励扶持政策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标准紧密结合当前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新形势和政策导向,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通则》的出台为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相关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和奖励政策的落实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依据,在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技术规范的同时,也为节能服务企业提供了基本操作指南。对欲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企业而言,《通则》显得尤为重要,《通则》将是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奖励资金申请的重要依据。总之,《通则》实施是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一件大事,需引起节能服务企业足够重视。

国家密集鼓励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客观上刺激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政策之后,有些地方政府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极为重视。2010年7月,《上海市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印发。该办法对审核管理机构的技术资质、专业人员配比等均做出明确要求,对获得节能量审核资格的机构将颁发相关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2010年9月,《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正式,经过公开征集、机构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答辩等环节,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等5家单位被确定为北京市节能量审核机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12月30日印发的《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节能服务企业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该通知明确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些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将给节能服务企业带来实质性影响。一方面,具有完整节能服务产业链的企业将更加受益;另一方面,节能服务企业的盈利能力也将大为提升。

2011年3月14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布了第二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共有523家节能服务公司入围,此次名单比第一批增加了62家企业。公告中提到,第二批备案名单中的节能服务公司2011年1月1日以后签订并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都可以申请国家财政奖励资金。2011年3月1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由此,节能服务正式升级为国家战略。

2011年5月4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十二五”期间,两部门从加强新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能效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机制创新等多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力争在推进建筑节能上有所突破。同时,《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还明确要求各地积极发展能耗限额下的能效交易机制,大力推广运用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创新机制。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难以改变,依靠新能源改变我国能源结构将是个长期过程。面对资源和环境的挑战,我国必须坚持节能减排优先的原则,加快对高耗能、高耗材、高排放、低效能产业的技术改造。为此,这期间,要积极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等有效的市场方式来推进节能减排。目前我国大量的已有成熟技术不能集成化使用,单个企业、个人使用成本过高。因此需要创新节能服务方式,将已有的节能技术集合起来,由节能服务商来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因此,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将成为“十二五”期间推动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上述系列政府表明,国家为增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作力度,鼓励企业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明显加大了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推进力度。摸着石头过河,是合同能源管理成长的必经阶段,随着节能市场的逐步成熟,一套能被节能产品供应商、节能服务供应商、能源用户和投资界所认可的商业模式会慢慢呈现。

201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达32.5亿吨标准煤,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一能源消费国。而根据“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必须控制在42亿吨标准煤以内,这意味着未来几年内我国节能降耗的任务将十分艰巨。同时意味着未来我国节能市场潜力非常大。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充分发挥国内市场潜力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广,有利于促进投资,搞活内需,加速企业的技术改造;充分发挥节能服务公司的专业化功能,提高企业的节能减排意识。当前,我国政府正在积极全面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要完成既定的综合节能指标,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来整合各项节能技术的运用,将实现能源管理从自我管理模式向社会化、专业化管理模式的转变,这种节能服务产业化的发展正日益显现出巨大的生机。合同能源管理及节能服务产业刚刚兴起,这一个市场有待培育。随着国家的大力扶持,合同能源管理必将进入发展的佳境。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及其推动的节能服务产业即将进入历史上“最好的时光”。当前我国步入了“十二五”的关键时期,节能减排工作也进入了攻坚阶段。为实现国家新的“十二五”规划目标,达到用能单位与节能服务双赢的良好愿望,共建和谐社会和低碳生活,需要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我们要发挥优势,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为节能减排作出应有的贡献。在我国政府强力推进节能工作的政策背景下,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市场空间既大,节能服务产业作为一个朝阳产业,必将迎来蓬勃发展的春天。可以预计,“合同能源管理”此后的美好前景,将更加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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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合同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科研型;合同管理;技术服务知识产权

中图分类号:F715.1 文献标识码:A合同,是支撑产品买卖、工程技术、工程建设、技术开发、土地管理、生产生活服务等各项业务交易活动的载体,是现代企业规范经营行为、防范交易风险的重要保障。国外早在上个世纪中叶就已将合同管理研究与实务发展为一项系统工程,并出现了以合同管理为研究对象的专业性协会和刊物。例如,美国于1959年成立了全国合同管理协会NCMA(National Contract Management Association)专门对合同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美国《德克萨斯州合同管理指南》(State of Texas Contract Management Guide)通过发表政府指导性文件,全面细致地阐述了合同管理的内容,通过对合同管理的关键点的理解和阐述,形成了一系列有意义的研究成果和理论。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就将合同列为重要经济管理手段,各企业经营者、专家、学者都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了细致的思考与研究。勘探开发研究院作为科研技术服务型单位,合同管理工作在遵照国内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管理基本思路的同时,根据自身科研型工作特点,在合同管理中进行了不同的管理思考和尝试。

一、管理模式

勘探开发研究院在合同管理架构上严格遵循共性要求,采取对交易主体集中管理、管理系统集成对接、审查审批流程统一规范以及实行合同全过程监管等措施,实现合同管理相关要素、系统、方法的集成,有力地提升了合同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为企业健康平稳发展提供交易安全保障。

在此基础上,严格实行“三项审查”要求(见表1),严格按职责和流程进行技术、经济、综合审查,实现了技术、经济、综合审查三位一体,使合同管理与业务管理有机融合。通过三项审查把关,使签订的合同公平、公正,合法、合规,保障了交易双方的权益。

表1 合同三项审查要求说明表

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三项审”以外的环节,通过下列手段严格控制,充分发挥合同综合管理的作用:

一是在国家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实际,制定实施《勘探开发研究院合同管理办法》、《勘探开发研究院招标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合同管理和招标管理工作要求和流程,确保合同管理行为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二是加强合同签订前的法律审查工作,防范合同风险,坚持事前预防的原则,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合同谈判或招标前检查项目是否符合“五审查”(对方主体是否合格,授权是否合法,资信是否保证,经营范围是否超出,合同结算方法和法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审查通过,不允许参加我院的项目选商。

三是由院主管领导、技术专家、主管部门、法律部门、纪检部门、研究室和课题组进行项目联合验收,加强了合同履行验收的法律介入,实现合同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

二、特色管理方式

鉴于我单位科研单位性质以及技术和知识产权合同所占比重较大的现状,在合同管理中,对这类合同加重了管理力度,具体做法是:

(一)加大合同技术审查力度。在交易的磋商谈判阶段,根据交易金额多少、时间跨度等因素,决定谈判队伍构成。

(二)充分运用招标选商手段。招标作为合同相对人遴选的重要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充分的竞争性,从而实现交易最优化。我单位对于重大技术类交易事项,在严谨认真制定了招标文件要求后,积极委托开展招标工作,以实现与有履约实力的相对人建立最佳合作关系。

(三)明确对我方有利的成果归属。技术与知识产权类合同对合作过程进行了权利义务划分,更为重要的是对于科研成果的归属确认。我院在此环节会集中技术与法律人员,根据成果的价值、后续使用率评估以及合法合规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选择效益最佳的成果归属条款。

三、合同管理中面临的问题

一是合同管理基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合同信息和合同文本信息填写是合同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正确、规范、及时填写对于合同管理有重要意义。合同信息包括合同类别、金额、履行期限、收付款条件等,这些信息直接影响合同管理的效率;而合同文本信息主要是指合同的权利义务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这些信息的准确性更加重要,直接关系着企业利益的实现。

二是合同履行规范性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合同履行包括对方履行和我方履行,目前合同履行的不规范想象时而出现,一方面是对方保质保量履行,侵害我方利益,而我方无特定人员负责,导致利益损失;另一方面是我方不按约定履行,形成违约风险,不仅存在经济利益丧失的可能,还会影响企业形象。

三是出现事后合同的风险仍然存在。事后合同是指履行开始时间早于签订时间的合同,这类合同的存在,大大增加了发生交易纠纷的可能性,从而影响了企业管理和利益保障,因此也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治理和杜绝的。

[1]任明.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研究,天津大学2006年博士学位论文

商业合同管理范文第6篇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中物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有关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商住楼委托乙方实行前期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商住楼

座落位置:太原市南内环街号

管理界限: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时,本物业的开发建设现状是:已通过综合验收,入住状况。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制定《业主公约》等物业管理制度,与业主、使用人办理物业交接验收和入住手续,收取有关费用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五条负责保修期满后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等。

共用设备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避雷装置、公共照明、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水泵及水箱等。

共用设施包括: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房、庭院灯等。第六条

第七条其它委托管理事项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二)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门房等。

(三)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四)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管理。

(五)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包括:值班、巡视。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六)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七)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经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

(八)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产权人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八条第九条委托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审定乙方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和规章制度;

2、审核乙方有关前期物业管理的财务预算,批准决算;

3、检查、监督乙方前期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4、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经营用房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为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提供条件,协助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协调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乙方的关系。

2、征求乙方对本物业的意见,并组织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3、执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负责落实保修责任。

4、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费用。

5、按规定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6、按有关规定提供建筑面积平方米的物业办公用房,应于通过竣工综合验收之日起日内,交由乙方使用。

7、负责处理有关工程建设遗留问题。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根据甲方委托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前期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方案和规章制度并实施管理。

2、依据本合同委托管理事项,向甲方及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提出维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对委托物业实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4、规劝、制止业主或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

5、有权使用物业管理办公用房。

6、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7、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权利。

(二)乙方义务

1、履行本合同并依法经营管理,自觉维护甲方及产权人或使用人的权益。

2、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保修期满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有关规定实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5、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

6、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收支情况。

7、《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义务。

第五章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十二条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太原市物业管理办法》、《太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房屋完好率98%以上。

4、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5、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6、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干净。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

4、道路、庭院、共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五)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六)车辆停放管理

1、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七)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八)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第六章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业主未办理入住手续前,由甲方按0.3元/平方米标准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本合同有效期内未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3元,商用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5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1元。收费时间每双月的1-10日;

(三)本合同有效期内已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按下列标准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3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2元,收费时间每双月的1-10日;

(四)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按调整标准向甲方、业主、使用人收取。

(五)甲方、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1%按日交纳滞纳金。

(六)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由甲方承担保修责任。也可委托乙方实施保修,保修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五条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公共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根据有关委托,按政府定价向业主、使用人代收水费、电费、煤气费、房租等。

第十七条业主或使用人委托乙方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乙方可按约定标准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服务费。

第十八条停放自行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存车费按自行车0.2元/单次,摩托车0.5元/单次,自行车5元/月,摩托车15元/单次,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主要用于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2、便民服务费用。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使乙方不便或无法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未尽职责、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按物业管理标准管理物业,给甲方经济上和声誉上造成损失和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二十二条物业交付使用后,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甲乙双方应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并组织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分析查明原因。属设计、施工、材料原因由甲方负责处理,属使用不当、管理不善原因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二十三条因业主、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影响物业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在约定期限解决。影响相邻房屋安全问题,由甲方处理。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组织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对于不影响物业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在约定期限10日内负责修缮,也可采取费用补偿办法,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5000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商业合同管理范文第7篇

1.如因我公司制订过程中的不谨慎导致本公约内容存在歧义、语义不清或违反有关法规政策,由我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2.我公司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与本公约内容不存在抵触。

3.我公司如将项目转让,将保证受让人承诺遵守本公约。

上述条款为本公约内容的组成部分,经_________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核准之日起,我公司即应遵从本公约内容。

开发企业:_________(公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_________;座落_________;物业四至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_________,政府批文号_________。

二、列明共有部位(具体参考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等)和共有设施设备(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多个产权人共同拥有和使用的设施设备,应按实际情况列明。)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第二章 各主体基本情况

一、产权人指拥有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物业管理企业

名称_________;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号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

备选内容:_________。

管理业绩:管理面积_________;是否获得过市优或国优称号等。

三、开发企业

名称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企业和选定和变更

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物业管理企业由开发企业选定。公约核准后除以下情况外,开发企业不得变更物业管理企业。

1.该物业管理企业被取消北京市物业管理资质;

2.该企业注销;

3._________。

上述情况下变更物业管理企业,开发企业需将变更原因和选定的新物业管理企业等有关事项告知业主,没有50%以上反对意见的方可与新物业管理企业签署正式合同。并须到市小区办备案。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变更物业管理企业,开发企业需要求变更后的新物业管理企业承诺遵守本公约。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可按有关规定解聘和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

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般包括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机动车停放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等内容。

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普通居住小区最低应达到政府规定的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最低标准;高档居住小区与其他非居住物业的服务标准由开发企业自定。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须向产权人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_________。

2.收费项目、标准(须具体列出收费项目和标准)_________。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交纳办法_________。

4.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发企业和产权人空置房屋均应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费_________。

5.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政府有新规定时,收费应依新的政策进行调整。

6.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如按规定或约定有调整,物业管理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告和书面送达通知全体产权人。

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五章 产权人权利和义务

一、产权人权利

1.产权及基于产权的财产权利如使用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自有部位的装修和维护权利、要求毗连产权人承担维修责任等。

2.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管理权、监督建议权等。

商业合同管理范文第8篇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录(十二)

企业名称:广州三翔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号:440108000050651

法定代表人:翁健苗

住所:广州保税区东江二街8号(广州保税物流园区内)

注册资本(万元):120.0000

经营范围: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转口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维修;商品展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企业名称:云浮市新振华石材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号:445302000004588

法定代表人:易旭振

住所:云浮市云城区牧羊工业区

注册资本(万元):63.0000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花岗岩、大理石板材及工艺制品、骨灰盒。

企业名称: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号:440682000059641

法定代表人:梁泽棉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平洲工业园

注册资本(万元):3000.0000

经营范围:消防和安全产品、设备的制造、销售及维修;电池封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不单列贸易方式)

企业名称:广州市绿韵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号:440104000092449

法定代表人:王文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花果山

注册资本(万元):300.0000

经营范围:绿化工程;绿化抢险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室内外绿化养护;苗木种植;花卉种植;销售:苗木、花卉。

企业名称:普宁市流沙六斗埔天成家具厂

企业注册号:445281600062658

法定代表人:佘炎成

住所:流沙六斗埔村

注册资本(元):50000.0000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床垫,皮沙发。

企业名称:广东法勃尔服饰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号:4400002093123

法定代表人:温龙清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兴隆北路11号

注册资本(万元):501.0000

经营范围:销售:服装、鞋、领带,皮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

企业名称:佛山市禅城区雄风印刷厂

企业注册号:4406042100913

法定代表人:许方德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大江路199号之三

注册资本(万元):500.0000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经营方式:加工、制造。

企业名称:广州康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号:440105000069427

法定代表人:梁伟雄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9号208、209房

注册资本(万元):120.0000

经营范围:医疗新产品的技术研究和技术开发。批发:三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二类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口腔科设备及器具,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有效期至2010年5月9日),化妆品,文具,百货,汽车(乘用车及旧机动车除外)。

企业名称:广州市番禺华隆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号:440126000094920

法定代表人:邱青

住所:番禺区市桥光明南路208号

注册资本(万元):120.0000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服装。批发、零售:五金件、电工器材、建筑材料、钢材、百货、粮油副食、饲料、房地产经纪服务、金融信息咨询服务。

企业名称:佛山市京桂拍卖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号:4406001001487

法定代表人:李彬雄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经华大厦25字楼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

经营范围:经销:拍卖物品(除国家禁止和特批的物品)。

企业名称:广东海兴拍卖行

企业注册号:440682000018668

法定代表人:江嘉斌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四路富泽楼二楼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

经营范围:拍卖物品和无形资产 (除国家禁止和特批的物品)(持有效许可证经营)

企业名称:广东宝丰拍卖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号:440600000007779

法定代表人:卢冠辉

住所:佛山市华远东路金桥大厦八楼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

经营范围:拍卖动产、不动产及无形资产(除国家特别规定以外的物品),拍卖咨询服务。

企业名称:广州同道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号:440106000078756

法定代表人:黄小娟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2号1403房

注册资本(万元):602.0000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视讯产品、机械设备的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除外)计算机网络设备安装、维护;打印复印;喷绘晒图;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项目除外)。

企业名称:广州金蝶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号:440103000058384

法定代表人:唐荣革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珠江大桥西桥脚滘口街10号

商业合同管理范文第9篇

现将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房〔1997〕26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推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明确了物业管理委托活动中当事人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反映了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能够充分表达当事人双方的意愿,要积极推行,以利于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市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从而推动物业管理工作。

各区县小区办要认真学习《示范文本》,指导、规范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委托经营活动。各物业管理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符合《示范文本》的合同文件,切实贯彻《示范文本》。

商业合同管理范文第10篇

论文摘要:协同商务是电子商务在新经济时代的最新发展。本文从企业的角度构建了一个开展协同商务应用的综合平台,并详细说明了该平台中各部分的内容,为企业顺利开展协同商务做出了理论上的探索。

引言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子商务也日渐成熟,许多企业在电子商务的运用方面取得了惊人的成绩。电子商务的发展阶段已经从最的单个企业内部应用,到第二阶段电子交易为主,发展到了现在的协同商务时代。根据国内外公认的定义,协同商务是一个将企业的所有应用和数据集成到一个信息管理平台之上,并以统一的用户界面提供给用户,使企业可以快速地建立企业对企业和企业对内部雇员的信息平台,它使企业员工、客户、供应商和合作伙伴能够从单一的渠道访问其所需要的个性化信息。在协同商务模式下,企业可以利用网络的力量整合供应链并达成信息共享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利润。

不论是企业内部部门与部门之间、或是企业与企业之间(供货商、合作伙伴、配销商、服务提供业者、客户等)商务往来上任何形式的协同(产品设计、供应链规划、预测、物流、营销等),都可以被视为协同商务。其实就产品的生命周期来看,从公司接单到开始设计产品、试验和制造产品,再到产品演化等各个不同阶段,都应该有相应的功能性解决方案和整合解决方案,以针对厂商的不同特点建立资料库,改善组织内外流程,并建立信息分享机制。因此,协同商务不单单是处于销售链和供应链上的厂商的内外电子化与流程整合,更包括设计与规划等其他层面。

随着新经济时代的来临,企业运营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从而对协同商务提出了新的要求:从企业外部环境来看,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人们有能力从单纯关注交易这一节点向关注商务全过程转移,这将涉及整个供应链上各方业务之间的协作,从而提出了建立外部协同商务平台的要求;在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不同的业务指标和目标之间的协同以及各种资源约束的协同要求建立内部协同商务平台。除此之外,如果我们将企业看成是一个处于市场环境中的系统的话,它就必须要有与外界沟通的途径,即所谓的企业信息门户。如此一来,我们就可以搭建出一个企业的协同商务综合平台。通过该平台,企业可以实现内外各种资源的整合,提高整个价值链上企业的效益,从而达到一种多赢的效果。一个典型的企业协同商务综合平台如图1所示。以下对图中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详细说明。

1.外部协同商务平台

外部协同商务平台是以供应链上的合作伙伴(供应商、分销商与其他合作伙伴)与最终客户之间商务协作为核心的,因此它主要包括合作伙伴关系管理和客户关系管理两部分。

1.1合作伙伴关系管理

基于合作伙伴关系管理中业务的不同,又可分为采购协同商务管理、分销协同商务管理、制造协同商务管理三部分:

(1)采购协同商务管理主要包括供应商关系管理、原材料询价管理、采购流程管理、采购招投标管理、物理仓库与虚拟仓库管理等部分。供应商关系管理主要包括建立和维护原材料数据库,供应商分类索引和对供应商供货能力、价格、产品质量、服务等项指标的综合评定,以及供应商工作协调;原材料询价管理主要是根据原材料供货市场分析的结果制定原材料询价机制和进行原材料询价工作协调;采购流程管理主要是制定主采购政策和补充采购政策,以及采购日常工作协调;采购招投标管理是通过建立材料采购招投标平台,实现对材料采购招投标和材料采购合同的全程管理;物理仓库与虚拟仓库管理主要是实现各个仓库间、仓库与车间、以及采购部门与生产部门间的工作协调。

(2)分销协同商务管理

分销协同商务平台主要包括分销市场管理、分销渠道管理两个组成部分。分销市场管理主要包括企业与分销商之间在制定市场计划、分销销售市场分析、分销市场日常工作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合作。分销渠道管理主要包括分销渠道与分销商选择、分销商商务合作、分销商日常管理、分销合同管理、应收帐款管理、分销商综合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3)制造协同商务管理

制造协同商务管理主要包括产品设计、工业工程与工业制造三部分。产品设计协同商务主要是协同设计人员与合作伙伴在诸如绘图、产品数据日常管理、产品图档管理、设计变更等方面的工作,使得供应商、分销商、合作伙伴、甚至于客户都参与到产品设计的过程中,使得产品设计方案更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工业工程协同商务主要是企业与合作伙伴共同完成设计的可行性检验的工作;工业制造协同商务则使合作伙伴直接参与到对自动化生产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工作中。

1.2客户关系管理

客户关系管理主要包括市场管理、销售管理、客户服务管理三个组成部分。市场管理主要包括企业内各部门问在制定市场计划、销售市场分析、市场日常工作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合作,以及企业与合作伙伴间的商务合作。销售管理主要是协同企业内各部门间以及企业与合作伙伴及客户间在制定销售计划、销售日常工作管理、销售合同管理、应收帐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客户服务管理主要处理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实现企业对客户服务的全程管理和综合评价。

2内部协同商务平台

依据企业内部运作管理业务的不同,内部协同商务平台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协同管理、财务协同管理和工作流管理三部分。

人力资源协同管理是协同商务流程管理的基础,除了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内容,还包括与角色和安全权限相关的员工信息维护。

财务协同管理主要是通过intranet和internet自动进行财务数据的收集和处理,并在线分析组织的效能,从而实现企业内相关各部门,以及企业生产中心、企业成本中心和企业战略中心在财务管理上的协同。

工作流管理主要是依据企业工作流程,实现工作流定义、职贵安排、业务流程分析、工作流程监控、工作流评价在内的功能,实现工作流上各个相关部门的协同。

3企业信息门户

企业信息门户是用户通过内部协同商务平台和外部协同商务平台,实现协同商务管理的必然渠道.企业信息门户的实现形式可以分为非结构性的沟通方式((unstructu}d communication),电子商务交易中心((commerce exchange)、知识/流程交易中心(knowledge/process exchange)三种。目前,虽然多数企业将目光放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心上,但在协同商务环境促使下,企业将有更高一层的协同商务需求,例如内容、商业流程及知识的交易。

3.1非结构性的沟通方式

非结构性的沟通方式是指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所进行的非正式信息交流的方式,例如,企业员工打一个电话或发一封电子邮件给供货商确认订单状况、或是给经销商确认最新的销售状况。这类沟通方式通常没有正式的程序可言,但却也是目前最广为应用的协同形式之一。

3.2电子商务交易中心

这是指产品及服务的实际交换,因此也伴随着财务交易,整个流程从下单、修改订单、付款,一直到将产品或服务运送到客户的手中。这个流程以往多半是由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edd系统来执行,但由于edi的种种缺点,因此现在这些流程逐渐被由commerce one及ariba等公司所开发的,且以互联网为基础的解决方案所取代。

3.3知识/流程交易中心

知识/流程交易中心是协同商务中层级最高的实现形式,他牵涉到企业各部门、合作伙伴与客户彼此之间包括商业流程、内容及专业领域知识的交换。举例来说,企业可能会和其合作伙伴协同设计一项新产品,而这便会牵涉到设计档案、客户喜好等信息的共享,以及彼此商业流程的管理。

商业合同管理范文第11篇

【关键词】:EPC项目管理 业主 合同管理 实践

作为国际工程实践中形成并逐渐发展和成熟的项目管理模式,EPC项目管理模式克服了传统承发包模式忽视设计、采购与施工内在联系,将其截然割裂的弊端;充分满足建设单位期望获得成本、工期及项目成功建设的强烈愿望,受到越来越多的青睐。国家建设部2003年《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引进并在国内大力推进这种模式。在政策推动下,国内对EPC项目管理模式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实践并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

EPC项目管理模式的概念、特征和优点

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设计-采购-施工” 项目管理模式,指一家公司(承包商)承担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等工作,对项目进度、费用、质量、安全进行有效控制,对合同项目实施全面管理。

该模式的特征:(1)承包商处于核心地位,为其主动经营带来机会,也使其面临严峻挑战和更大风险;(2)业力受到限制。承包商有权按自己的方式开展工作,业主只能通过合同控制;(3)分流了业主的管理工作。项目设计、采购和施工及业主合同管理日常管理由承包商承担,减少了业主管理工作量。

该模式优点:过程中的单一合同责任,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合理交叉与融合,能提高效率、缩短工期、降低成本;通过合同,可有效将项目风险转移给承包商,减少业主索赔的可能;能发挥承包商技术和管理优势,实现最大经济效益;提高了业主管理效率并为实施有效管理创造条件。

EPC项目管理的各种关系和业主管理的风险

管理的各种关系:

(1)业主与承包商的关系。业主是投资者,需要的是合格的建筑产品;承包商是组织和制造者,提供建筑产品、协调分包和设计、采购、施工各环节事宜。

(2)业主和设计的关系。EPC项目管理是设计、采购和施工一体化,设计由单纯设计变为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的设计服务。

(3)总包和分包的关系。业主选定承包商后由承包商选定分包商,避免业主平行分包导致发包主体层次不分的混乱状态。

(4)法律和合同的关系。承包商应遵守依法办事原则,积极接受监管;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对分包商违法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主要的业主管理风险

除其他管理模式面临的风险,EPC管理模式下业主应重点关注的风险有:

(1)进度管理风险。进度计划管理是项目管理基本内容之一。业主和承包商必须结合项目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对关键节点、工序和流程实施动态监控,及时修正、调整偏差,进而实现进度管理目标。

(2)质量管理风险。只有合乎质量标准的项目,才能交付使用、投入生产。业主要督促承包商强化技术交底、图纸审核、物资检验、施工工序等环节管理,确保质量全面创优。

(3)成本费用管理风险。成本费用管理的关键是承包商要建立责、权、利结合的管理体制,明晰管理职责和范围并逐级分解、层层落实。

(4)安全管理风险。项目露天高处作业多、交叉作业多、手工及繁重体力劳动多、生产工艺和方法多,增加了安全隐患,面临安全风险非常大。

EPC项目管理模式下业主合同管理的实践

如前所述,EPC模式管理项目的投资规模大、管理跨度大、协调关系多、技术环节复杂,面临风险多。如何使项目各方主动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和行使权利,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作为业主,要充分识别项目风险,在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处理基础上,对可能的危害程度做出客观评价,有针对地制定合同管理措施。结合EPC项目合同管理的实践工作,笔者认为业主应关注以下工作:

(1)建立合理、高效的管理组织,配备高素质管理人才。通过完善项目管理组织及岗位职责,编制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文件、工作手册,提高业主对进度、质量、造价、信息、合同的管理和控制能力。机构设置上应按照职能设置,即招标、合同和法律事务设置一个部门,强化专业、一体化管理;进度、费用和总体协调管理由设置一个部门;施工、采购、设计按职能范围设置部门。各个岗位上要配备能组织大型项目投标、了解合同费用管理、熟悉合同文本、掌握验收标准和规范的高素质和复合型人才。

(2)注重合同策划工作。“磨刀不误砍柴工”,在项目定义阶段编制合同策划,明确执行策略从而为项目执行提供战略指导,能减少执行过程中的重复和反复。合同策划应由项目领导主导,相关管理部门参加。合同策划的大致过程:详尽、完善的市场调查,综合分析影响项目执行各种因素,确定项目定义、执行、收尾和关闭阶段各项主要工作、风险源、对项目影响,技术经济比选后确定合理的应对措施。合同策划的目的:实现项目标段合理划分,既保证市场竞争又易于引入充足的市场资源;为项目寻找合格承包商,也使合格承包商承担合适的项目;执行阶段的职责划分明确,重点工作清晰、责任落实;有纠正合同偏离的各种技术、经济和管理和合同措施预案并可行。合同策划工作成果是标段划分汇总表,项目承包商和供货商短名单等。

(3)合理设定合同架构,实行合同界面管理,保证业主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实现管理的有序、配合和分工。实践中,通过分析项目管理特点、内容和业主管理要求,首先优化设置EPC合同架构。如设计管理主要通过设计基础、设计管理要求和基础设计等3个合同附件来实现;采购管理主要通过合同条款、采购管理要求附件、供货商短名单来实现;施工管理通过合同条款、现场管理要求和施工规定、施工分包商短名单来实现,等等。除此之外,在合同中明确各项管理的职责分工、管理要求、进度要求、工作完成定义、考核指标和办法等,使业主和承包商间责任界面清晰、工作要求和验收标准明确,既强化业主管理,又不影响承包商工作,使双方通过有序配合共同实现项目目标。

(4)引入工程保证担保和保险,有效转移合同风险。合同签订后,可要求承包商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履约银行担保等。如果承包商无法完成合同工作、债务或义务,则由银行代为付出现金补偿。这一措施清晰化、价值化、数量化界定了承包商市场行为的后果及责任,能确保合同正常履行。为把项目和承包商承担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业主、承包商保险也需要统筹考虑和安排。

(5)强化合同履行的动态、过程管理,重点关注合同收尾管理。合同履行动态、过程管理涉及合同签订到关闭前的所有工作,包括进度与计划控制、付款管理、变更索赔管理、保险管理、保函管理、分包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围绕这些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细则和程序,使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和有效化。合同收尾是查验承包商工作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的最终环节,需要全面核查承包商工作和成果,保证合同得到真实、准确履行。

商业合同管理范文第12篇

论文摘要:协同商务是电子商务在新经济时代的最新发展。本文从企业的角度构建了一个开展协同商务应用的综合平台,并详细说明了该平台中各部分的内容,为企业顺利开展协同商务做出了理论上的探索。

引言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子商务也日渐成熟,许多企业在电子商务的运用方面取得了惊人的成绩。电子商务的发展阶段已经从最的单个企业内部应用,到第二阶段电子交易为主,发展到了现在的协同商务时代。根据国内外公认的定义,协同商务是一个将企业的所有应用和数据集成到一个信息管理平台之上,并以统一的用户界面提供给用户,使企业可以快速地建立企业对企业和企业对内部雇员的信息平台,它使企业员工、客户、供应商和合作伙伴能够从单一的渠道访问其所需要的个性化信息。在协同商务模式下,企业可以利用网络的力量整合供应链并达成信息共享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利润。

不论是企业内部部门与部门之间、或是企业与企业之间(供货商、合作伙伴、配销商、服务提供业者、客户等)商务往来上任何形式的协同(产品设计、供应链规划、预测、物流、营销等),都可以被视为协同商务。其实就产品的生命周期来看,从公司接单到开始设计产品、试验和制造产品,再到产品演化等各个不同阶段,都应该有相应的功能性解决方案和整合解决方案,以针对厂商的不同特点建立资料库,改善组织内外流程,并建立信息分享机制。因此,协同商务不单单是处于销售链和供应链上的厂商的内外电子化与流程整合,更包括设计与规划等其他层面。

随着新经济时代的来临,企业运营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从而对协同商务提出了新的要求:从企业外部环境来看,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人们有能力从单纯关注交易这一节点向关注商务全过程转移,这将涉及整个供应链上各方业务之间的协作,从而提出了建立外部协同商务平台的要求;在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不同的业务指标和目标之间的协同以及各种资源约束的协同要求建立内部协同商务平台。除此之外,如果我们将企业看成是一个处于市场环境中的系统的话,它就必须要有与外界沟通的途径,即所谓的企业信息门户。如此一来,我们就可以搭建出一个企业的协同商务综合平台。通过该平台,企业可以实现内外各种资源的整合,提高整个价值链上企业的效益,从而达到一种多赢的效果。一个典型的企业协同商务综合平台如图1所示。以下对图中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详细说明。

1.外部协同商务平台

外部协同商务平台是以供应链上的合作伙伴(供应商、分销商与其他合作伙伴)与最终客户之间商务协作为核心的,因此它主要包括合作伙伴关系管理和客户关系管理两部分。

1.1合作伙伴关系管理

基于合作伙伴关系管理中业务的不同,又可分为采购协同商务管理、分销协同商务管理、制造协同商务管理三部分:

(1)采购协同商务管理主要包括供应商关系管理、原材料询价管理、采购流程管理、采购招投标管理、物理仓库与虚拟仓库管理等部分。供应商关系管理主要包括建立和维护原材料数据库,供应商分类索引和对供应商供货能力、价格、产品质量、服务等项指标的综合评定,以及供应商工作协调;原材料询价管理主要是根据原材料供货市场分析的结果制定原材料询价机制和进行原材料询价工作协调;采购流程管理主要是制定主采购政策和补充采购政策,以及采购日常工作协调;采购招投标管理是通过建立材料采购招投标平台,实现对材料采购招投标和材料采购合同的全程管理;物理仓库与虚拟仓库管理主要是实现各个仓库间、仓库与车间、以及采购部门与生产部门间的工作协调。

(2)分销协同商务管理

分销协同商务平台主要包括分销市场管理、分销渠道管理两个组成部分。分销市场管理主要包括企业与分销商之间在制定市场计划、分销销售市场分析、分销市场日常工作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合作。分销渠道管理主要包括分销渠道与分销商选择、分销商商务合作、分销商日常管理、分销合同管理、应收帐款管理、分销商综合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3)制造协同商务管理

制造协同商务管理主要包括产品设计、工业工程与工业制造三部分。产品设计协同商务主要是协同设计人员与合作伙伴在诸如绘图、产品数据日常管理、产品图档管理、设计变更等方面的工作,使得供应商、分销商、合作伙伴、甚至于客户都参与到产品设计的过程中,使得产品设计方案更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工业工程协同商务主要是企业与合作伙伴共同完成设计的可行性检验的工作;工业制造协同商务则使合作伙伴直接参与到对自动化生产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工作中。

1.2客户关系管理

客户关系管理主要包括市场管理、销售管理、客户服务管理三个组成部分。市场管理主要包括企业内各部门问在制定市场计划、销售市场分析、市场日常工作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合作,以及企业与合作伙伴间的商务合作。销售管理主要是协同企业内各部门间以及企业与合作伙伴及客户间在制定销售计划、销售日常工作管理、销售合同管理、应收帐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客户服务管理主要处理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实现企业对客户服务的全程管理和综合评价。

2内部协同商务平台

依据企业内部运作管理业务的不同,内部协同商务平台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协同管理、财务协同管理和工作流管理三部分。

人力资源协同管理是协同商务流程管理的基础,除了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内容,还包括与角色和安全权限相关的员工信息维护。

财务协同管理主要是通过Intranet和Internet自动进行财务数据的收集和处理,并在线分析组织的效能,从而实现企业内相关各部门,以及企业生产中心、企业成本中心和企业战略中心在财务管理上的协同。

工作流管理主要是依据企业工作流程,实现工作流定义、职贵安排、业务流程分析、工作流程监控、工作流评价在内的功能,实现工作流上各个相关部门的协同。

3企业信息门户

企业信息门户是用户通过内部协同商务平台和外部协同商务平台,实现协同商务管理的必然渠道.企业信息门户的实现形式可以分为非结构性的沟通方式((Unstructu}d Communication),电子商务交易中心((Commerce Exchange)、知识/流程交易中心(Knowledge/Process Exchange)三种。目前,虽然多数企业将目光放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心上,但在协同商务环境促使下,企业将有更高一层的协同商务需求,例如内容、商业流程及知识的交易。

3.1非结构性的沟通方式

非结构性的沟通方式是指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所进行的非正式信息交流的方式,例如,企业员工打一个电话或发一封电子邮件给供货商确认订单状况、或是给经销商确认最新的销售状况。这类沟通方式通常没有正式的程序可言,但却也是目前最广为应用的协同形式之一。

3.2电子商务交易中心

这是指产品及服务的实际交换,因此也伴随着财务交易,整个流程从下单、修改订单、付款,一直到将产品或服务运送到客户的手中。这个流程以往多半是由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EDD系统来执行,但由于EDI的种种缺点,因此现在这些流程逐渐被由Commerce One及Ariba等公司所开发的,且以互联网为基础的解决方案所取代。

3.3知识/流程交易中心

知识/流程交易中心是协同商务中层级最高的实现形式,他牵涉到企业各部门、合作伙伴与客户彼此之间包括商业流程、内容及专业领域知识的交换。举例来说,企业可能会和其合作伙伴协同设计一项新产品,而这便会牵涉到设计档案、客户喜好等信息的共享,以及彼此商业流程的管理。

商业合同管理范文第13篇

一、合同商签之前的管理工作:

在进入合同正式签订之前,业主与承包商往往要历经“一系列的程序”才能站在合同商签的起点上。最初,根据业主的要求,承包商会以建议书、报价书的形式向业主提交反映承包商项目意图的书面文件。业主也会就此阶段其最为关心的问题,如技术是否先进、工艺是否成熟、产品指标及消耗指标等主要经济指标是否能满足要求、是否环保等等技术性问题与承包商进行交流及沟通。一般在业主对承包商的技术建议书表示出满意之后,双方更多的就工作范围、工期、价格以及支付等等商务议题进行磋商。经过多次澄清、商讨之后,双方就项目的主要关键性问题达成共识,就开始进入合同商签阶段了。在此过程中,承包商合同管理的工作就是要认真编制好技术建议书和商务报价书,及时地将双方交流的结果以备忘录的形式记录下来,这些书面的文件均将成为编制合同的基础性文件,特别是承包商获得业主认可的最终版的建议书及报价书,这些文件将直接成为正式的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的编制权至关重要。在很多情况下,特别是业主来自发展中国家或周边的欠发达国家,承包商均可争取到合同的编制权。虽然合同草稿还要经双方的协商、谈判之后才能最终定稿,但承包商可利用起草合同来“先入为主”巧妙地为自己增利避害,规避风险。例如,承包商可利用“先重后轻”“早收钱”的付款条件,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使得自己的现金流量处于或长时间处于负值状态,以减少自己的资金压力及融资成本。又如,避免采用一揽子固定价合同,设置调价公式及条款,并加大调价范围,以规避因通货膨胀、业主所在国政策改变等因素带来的风险。再如,设置风险条款,加大对不可抗力的定义范围等等。当然承包商在编制合同时,还要注意满足用词严谨、条款严密、完整等基本要求,可参考FIDIC或ICE等权威机构推荐的合同文本。

对由业主提供合同草稿的情况,承包商一定要仔细审慎,吃透合同文本。对合同中明显的或隐含的对承包商不利的条款,进行逐项分析,提出修改意见。例如在合同草稿中对承包商工程范围的界定条款中出现“以及其他所需或希望的事物或服务”、“所有与图纸和规范有关的工程”等描述,这种规定显然会使业主能够要求承包商去完成他希望去做的任意工作。承包商应要求业主逐项具体列明,并判断其是否在承包商前期报价的范围内,如果没有,还应重新报价;再如对于保函,合同草稿规定“由业主指定的工程所在国银行开具”、“见索即付的无条件保函”。由于国外银行的保函手续费通常要比中国银行的高,这种规定无疑会给承包商带来较高的银行手续费而且会加重承包商的风险。

进入合同商签阶段后,承包商应选派精干的谈判队伍,采用各种谈判策略和方法,尽可能的改善合同条件,谋求公正,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经过谈判,双方的谈判结果将以“纪要”形式,形成确认谈判双方最终意见的书面文件。而后,合同编制方根据最终双方确认的纪要内容,修改合同草稿,并使得该合同文本得以最终确定。最后,双方在最终确定的合同文件上签字,合同成立。

经过以上阶段的工作所形成并最终成为合同文件的法律约束性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AgreementofContract)

(2)合同条件(ConditionsofContract),包括专用条件及通用条件

(3)雇主要求(theEmployer’sRequirements)

(4)合同技术条件(Specifications)包括图纸

(5)双方代表共同签署的合同谈判会议纪要(MinutesofMeeting)或称合同补遗(Addendum)

(6)承包商前期所提交的技术建议书、商务文件及所附图纸

(7)其他双方认为应作为合同文件的文件,如前期报价阶段业主发出的澄清、变更及补充文件、承包商的澄清及答复文件以及双方的往来函件等等。

这些文件可以看作是前期合同管理在合同商签以及在此之前的工作成果。这一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看似松散,但实际它们都是围绕着承包商争取合同、争取自身权益这一目标来展开。后续的合同管理均以该阶段工作的成果作为基础。

二、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借助于高效、科学的合同管理,并将其与其他项目管理的子模块如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承包商可有效地规避风险,最大程度地实现预期的项目利益。这阶段的合同管理的核心是严格按照合同文件组织项目实施。其内容大致分为合同日常管理以及合同事件管理两部分。具体如下所述:

(一)日常合同管理:

承包商应设置合同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日常合同管理。其主要职责在于监督项目是否严格遵照合同进行实施,避免违约。内容包括:

1.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格式,及时提交各种保函,如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2.协同项目计划控制工程师,做好设计、采购、安装及施工、开车进度的监控及呈报工作。3.督促并管理合同要求提交的任何承包商文件。协助采购部门完成现场交货工作。并注意保管好验收证明。4.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及项目进度,协同财务部门准备好结算用的各类凭证,及时办理收款结算。5.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对承包商项目组内工程进度、质量和费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并督促责任部门进行纠正。6.按照合同要求及承包商自行选择的投保要求及时办理保险。收集并保存原始记录以备保险索赔。7.牵头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8.配合项目组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工程移交及验收工作事宜。整理保管好各种试验报告、验收报告、移交证明等文件。9.函件及文件管理:处理并保存承包商、业主与其他各方之间因合同实施而产生的所有的来往信函、传真、电报、邮件、会议纪要等文字交往凭证。保管好与合同有关的各类文件。10.协调处理好承包商与业主及其他各方的交流,建立各种层次的联络沟通方式。及时反馈业主及其他各方的意见及要求。

(二)合同事件的管理:

商业合同管理范文第14篇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公司统一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 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

4.1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 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 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第1页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 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 保证金

7.1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2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3 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 保证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

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 33 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 续租

10.1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 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 进场移交

11.1 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 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 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商铺的使用

12.1 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 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 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 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 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离店

13.1 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付清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款项及其他款项超过七日的,无论乙方是否自行离店均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在商铺商场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拍卖、变卖乙方财物,以抵扣拍卖、变卖费用和抵扣所欠款项。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转移商铺内财物。因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导致乙方财物受损、价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弃要求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赔偿的权利由乙方自行承担。【律师认为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拍卖变卖租户财物是违法的,该条规定的办法只能是在情况紧急时采取,以牺牲较小利益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争取时间】

第十四条 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

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 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乙方除应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承担下述违约责任:【律师提醒,该规定实际上时给予乙方解除合同权利,只是其要负一定违约责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

【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 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 三十 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 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 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6.3.4 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4 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 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 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6.7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贰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8.2.1 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 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

第十八条 通知

甲、乙双方按照如下列明地址发送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任何一方若指定用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项下任何通知、文件以传真发出的

+,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专人手递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邮寄方式发出的,寄出后四日视为收悉日。

无论乙方指定地址是否为商铺,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将任何通知、文件送至商铺后也视为送达。通知、文件送达后,乙方商铺人员应当立即签收并给予书面回执,如果乙方商铺人员拒绝签收,则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留置(无论是否商铺是否有人)的方式送达,相应的留置照片或录像即可作为回执。

第十九条 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商业合同管理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协同电子商务;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4.115

[中图分类号]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4-0-02

随着全球经济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商务模式已难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而电子商务模式是商务活动与计算机技术的完美结合,在人们的经济活动中开始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但现有的电子商务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例如:供应链上各个环节的协作能力较差,导致供应链效能不高。协同电子商务是建立在传统电子商务基础上的新型网络商务模式,可以将供应链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机整合,提高供应链的协整性,打破企业之间、部门之间的沟通屏障,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

1 协同电子商务概述

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迅猛,计算机与现代通信技术的应用极大地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可以打破时空限制,提高商务活动效率,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等优势。随后数十年,电子商务已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逐步受到各类企业的亲睐,但现有电子商务的缺陷也日益明显,如信息孤岛效应。协同电子商务(Collaborative Business)是在传统电子商务基础之上发展出来的,1999年,Gartner Group正式提出了协同电子商务的概念。协同电子商务模式可以为用户提供集成的商务平台,该平台具备信息共享、协同工作的功能,加强了各个模块之间的关联性,实现了供应链上下游的资源整合。

协同电子商务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ERP、OA、CRM、SCM、电子支付系统、网上门户以及物流配送系统等,各个模块的数据均封装在同一数据库,实现了信息资源的整合。系统为用户提供了大范围的信息挖掘服务,且简化了信息数据库与应用平台之间的信息切换,现有的协同电子商务框架都是基于WEB技术开发,具备B/S结构,属于典型的B2B企业合作模式。协同电子商务包括了企业内部协同、企业-供应链协同以及企业-社会协同等3个层次,协同电子商务模式具备协同交互性、实时动态性、系统整体性、系统开放性及模块集成性等5个特性。协同电子商务的系统框架如图1所示。

协同电子商务的主要用户包括功能用户、企业管理员、系统管理员等。功能用户是系统功能的主要使用者,同时也是管理最复杂的用户,用户管理的主要对象就是功能用户;企业管理员是系统的主要管理者,主要任务是维持协同电子商务系统信息准确性,同时具有管理功能用户与系统用户的权限;系统管理员更趋向于技术管理,主要任务是维持系统正常运转,从技术层次维护保养系统。用户管理是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同时增强了系统的安全性,保证企业可以灵活处理业务。

产品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协同电子商务系统的产品管理模块可以分为前台服务与后台服务。前台服务主要为了保证系统的人机交互性,为用户提品概述、查询、咨询等服务,同时可以为注册的功能用户提品添加、删除等服务。后台服务是对产品信息的管理,供应商可以实时修改产品信息与价格,了解产品订购情况。产品服务为企业提供了生产、销售的市场信息,保证企业产品符合市场需求。

商务管理模块涵盖了企业所有商务活动,包括订单管理、供应商管理、客户管理、经销商管理、产品管理以及交易管理等,商务管理模块以供应链为基础,根据供应链流向进行规划,为用户提供了链式服务。供应商管理为企业提供了管理供应商信息的功能,客户管理方便企业实时掌控企业动态,经销商管理可以帮助企业保持市场优势,订单管理主要为企业提供网上交易,交易管理为用户提供商务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等服务。

企业名录主要为用户提供企业信息管理服务,企业信息管理是包括了企业用户基本信息查询、高级检索方式查询企业、提供检索查询企业等。招投标是企业发展与扩张的重要途径,一方面可以为企业提供低成本采购方案,另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投资扩张,提升企业整体实力。招投标也是企业协作的重要方式,招投标模块主要为用户提供招标管理、投标管理、评估管理及中标管理等服务。

2 我国协同电子商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1 服务模式落后

目前,我国很多企业依旧习惯于传统交易模式,用户对网络商品缺乏信任感,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缺乏配套的服务模式。协同电子商务系统与供应链具有密切的联系,协同电子商务的发展建立在实际供应链之上,产品供应链的服务内容包括信息供应服务、产品供应服务以及产品售后服务。协同电子商务模式可以通过互联网为用户提品信息服务,但很多企业的产品信息不完善,导致用户无法了解产品的全部信息。除此之外,部分企业存在虚假营销,严重损害了用户权益。产品供应服务是对协同电子商务的实践,需要合理调配人力、物资等资源,很多企业不擅长动态信息跟踪,导致产品营销被动,降低了用户体验。售后服务是提高企业信誉的主要途径,但很多企业忽视了协同电子商务的售后服务,导致企业信誉度下降。

2.2 制度尚未健全

协同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制度,程序化、标准化的管理制度是协同电子商务的基本要求,但我国很多企业的管理处于经验管理阶段,忽视了标准化制度的建立。企业并未依托协同电子商务系统进行企业管理,而是将协同电子商务系统看作简单的信息工具,只能利用计算机进行简单操作。协同电子商务的配套制度包括管理制度、安全机制、评估机制等,管理制度包括信息、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管理,很多企业仍然沿用经验主义管理模式,安全机制是企业与用户权益的有效保障,目前很多企业为了缩减经营成本,并未建立配套的安全机制。

2.3 网络设施薄弱

协同电子商务是计算机技术与商务活动的完美结合,计算机技术与互联网技术是协同电子商务的主要硬件基础。我国早期的电子商务以国家公共网络为基础,主要用于外贸活动,这些早期的电子商务活动为我国协同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但我国现有的网络设施依然比较薄弱,难以支撑协同电子商体系的发展,协同电子商务要求网络响应速度较快,因此网络硬件设施十分重要。除此之外,我国很多网络设施处于闲置状态,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很多网络关键技术掌握在国外厂商手中,协同电子商务系统的关键模块仍由国外厂商提供,国内厂商只能完成系统组装,高性能的网络设施依旧处于垄断状态,现有的网络基础设施与协同电子商务的要求相距甚远。

2.4 管理人才匮乏

人才是任何产业发展的基础,协同电子商务的人才资源比较匮乏,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有很多:一方面协同电子商务涉及了多个学科的知识,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对人才的素质要求较高,需要管理人员既要懂得关于协同电子商务的基础技术,又要了解企业商务模式;另一方面是人才培养断层,我国电子商务起步较晚,很多学校缺乏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协同电子商务属于比较前沿的行业,人才培养的速度远远满足不了行业需求。人才需求与人才供应的矛盾是造成协同电子商务管理人才匮乏的主要原因。

3 我国协同电子商务发展建议与对策研究

3.1 提高观念认识

认识观念的改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国协同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先进的管理理念。理念认识不仅仅体现在企业,也体现在社会公众,造成协同电子商务推广困难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对协同电子商务的优势认识不足;二是传统运营模式还未完全淘汰。因此,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就是转变观念,提高对协同电子商务的认识。除此之外,电子商务存在先入为主的现象,我国必须把握协同电子商务的发展先机,推动协同电子商务发展。

3.2 健全法律体系

任何行业的发展都需要健全的法律保障,现有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是建立在传统法律模式之上,这种机械化的移植方式导致了较多缺陷,很多法规并不合适协同电子商务的发展。协同电子商务的发展基础是合同法律框架,因此,应加快协同电子商务合同法律体系建设,保证跨境交易统一性,同时必须出台地区、国家、国际均认可的法律原则。我国协同电子商务体系只有积极参加国际对话,才能为我国本土协同电子商务的发展赢取先机。

3.3 完善信息建设

计算机技术与互联网信息技术是协同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目前,80%的西方发达国家已完成从电子商务模式到协同电子商务模式的改革。这些国家将大量资金集中在协同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其中的大部分资金用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美国已建立了完善的光缆体系,日本等国家也已实现了光缆体系的全覆盖。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速度较快,但仍然存在地区发展不均衡的现象。为了有效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源,应打破我国现有的建设模式,将基础设施建设投放到市场,实现市场化运作。

3.4 加快人才培养

我国协同电子商务的人才缺口很大,而专业人才培养是解决人才缺口的重要途径。协同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一是高校应针对企业的需求设立协同电子商务专业,在原有电子商务的基础上进行细化,保证培养的人才满足企业需求;二是加强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优势,企业为在校生提供实习机会,帮助学校培养专业人才;三是社会与政府机构,应加大协同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投入,为高素质人才就业提供平台,保证高素质人才充分发挥自身作用。

3.5 加强国际合作

协同电子商务打破了时空限制,加快了全球经济发展。全球协同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带来了诸多国际问题,包括关税、商业标准、知识产权等,这些问题只有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才能解决。1997年,第一届国际电子商务会议在波恩召开,同年,30多个国家参与制定了统一的电子商务标准。这些国际合作提高了协同电子商务的兼容性。因此,我国应加强协同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参与国家标准制定。

4 结 语

协同电子商务具备传统电子商务难以比拟的优势,其主要优势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扩展了企业的利润空间;二是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了企业抗风险能力;三是拓展了客户沟通渠道,改善了客户关系,提升了企业形象;四是改变了传统企业管理模式,增强了企业活性。协同电子商务更加注重供应链与资源的整合,实现各个环节的横向协同、供应链的纵向协同以及资源之间的交叉协同。目前,我国协同电子商务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与缺陷,本文深入研究了我国协同电子商务的缺陷与问题,并结合实际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以期有利于我国协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