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市场监管意识形态工作范文

市场监管意识形态工作范文

市场监管意识形态工作

市场监管意识形态工作范文第1篇

市场监管局2020年意识形态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党员干部群策群力、开拓进取、团结协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工作任务,找准立足点,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深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 我局党组开展了多次学习,力求体悟透彻、体会深刻。党组书记以对党负责的态度,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时刻履行监督责任,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加强组织领导,塑造坚定政治立场。

(一)高度重视

局党支部在以安全促发展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工作分工明确、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

(二)建设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了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

(三)狠抓好党建工作

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抓好党建是关键。一是科学部署党建工作。2017年初,按照区委党建工作要点要求,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围绕新形势、新要求下党建工作的重点,制定了全年的党建工作计划。从建立党建工作协调制度、完善党建工作例会、开展“两学一做”等方面入手,制定了组织、宣传等工作计划,致力于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今年,我局的党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详细分解工作责任。明确党建工作分工,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三是坚持监督检查严要求。对人社局各项重点工作,做到了有布置必有检查,有检查必有通报。建立了工作纪律、对出现问题以及任务完成不及时、不达标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批评劝诫,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改进方法,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二、加强理论武装

一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活动为载体,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工作力度,为人社工作提供理论保障。二是坚持学习制度,将学理论、学业务、党建专题知识讲座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做到计划、讲座、心得和考勤相结合。三是多次开展学习活动,学习重要讲话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全局党员干部紧跟上级步伐提供了重要保障。

市场监管意识形态工作范文第2篇

xxxx年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党员干部群策群力、开拓进取、团结协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工作任务,找准立足点,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深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现将我局xxxx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我局党组开展了多次学习,力求体悟透彻、体会深刻。党组书记以对党负责的态度,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时刻履行监督责任,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加强组织领导,塑造坚定政治立场。

(一)高度重视

局党支部在以安全促发展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工作分工明确、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

(二)建设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

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了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

(三)狠抓好党建工作

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抓好党建是关键。一是科学部署党建工作。xxxx年初,按照区委党建工作要点要求,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围绕新形势、新要求下党建工作的重点,制定了全年的党建工作计划。从建立党建工作协调制度、完善党建工作例会、开展“两学一做”等方面入手,制定了组织、宣传等工作计划,致力于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今年,我局的党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详细分解工作责任。明确党建工作分工,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三是坚持监督检查严要求。对人社局各项重点工作,做到了有布置必有检查,有检查必有通报。建立了工作纪律、对出现问题以及任务完成不及时、不达标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批评劝诫,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改进方法,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二、加强理论武装

一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活动为载体,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工作力度,为人社工作提供理论保障。

二是坚持学习制度,将学理论、学业务、党建专题知识讲座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做到计划、讲座、心得和考勤相结合。三是多次开展学习活动,学习重要讲话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全局党员干部紧跟上级步伐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加强人才培养

市场监管意识形态工作范文第3篇

一、统一思想,加强意识形态组织领导

我局积极行动、迅速部署,召开党委会,认真组织学习,使各位党委成员充分认识到党委是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风廉政考察评估的基本内容,明确考察评估目标、方式和奖惩办法。

二、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坚持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年初,局党委召开会议,专门安排部署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示范引领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把握正确导向。二是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利用班子会、干部大会、党课教育等会议,围绕意识形态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干部深入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实质,同时,严格要求党支部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活动,

(二)强化正面引导,加强阵地建设。一是把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不断激发觉员干部主体意识,把真正有信仰、有能力、有水平的干部充实到基层支部中,充实到意识形态工作队伍中,增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在内容上,重点学习关于市场监管的系列重要论述,学习省委彭清华书记到省局调研指导时的讲话精神,学习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学习市场监管新业务和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进一步树牢干部队伍“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切实肩负起职责使命,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在对象上,抓住中层干部、党员干部、离退休老干部等关键人员,通过座谈交流、政策宣传、事业关怀、生活关心等措施,让他们经常受到正确的思想教育影响和组织的关怀温暖,从而坚定信仰信念,树立正确价值观念。在载体上,抓住会堂、饭堂及QQ交流群、微信、短信等场所和平台,及时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确保正式、大众、主流场所和平台的健康、规范、有序,在细微之中保障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到位。在措施上,利用党委中心组扩大会、干部职工大会安排部署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进行集中学习。利用“党员活动中心”、“道德讲堂”等,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党的知识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全局逐步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持续开展“3.15”、“食品安全宣传周”、“四下乡”(科技、卫生、文化、法律)等活动,大力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健全制度机制,严格追责问责。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之一,对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意识形态出现严重错误和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及各类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问责。通过建章立制,逐步形成了从觉委到干部职工、从内容到形式、从落实到评估一整套较为完善的抓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

三、加强监管,规范意识形态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歌厅、网吧、电子游戏厅、演艺场所日常监管,严禁网吧和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加强出版物市场管理,会同公安等部门经常性检查图书批发零售市场及书店书市,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活动,严厉打击涉及思想政治、民族宗教的非法出版物。二是加强互联网广告行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三是加强民情社情政情信息管理。及时收集市民关注的热点、重点、焦点信息,对相关舆情进行分析处理,掌握社会舆论工作的主动权,提高引导意识形态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今年,我局及时处理食品相关的舆情2起。

四、存在问题

(一)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局党委对抓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但仍未达到县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的高度,少数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认识模糊

(二)对宣传工作人员的培训不够。基层支部的宣传力量较为薄弱,适应新形势的能力偏弱,在信息整理和宣传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工作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是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引导,积极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确保全体党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有更清醒、更坚定的认识。二是召开班子会,认领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对照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履行责任;定期听取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将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委工作计划,每年至少召开2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市场监管意识形态工作范文第4篇

一、市场监管区域性风险的涵义和特征

市场监管区域性风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市场监管区域性风险,仅指工商机关因监管行为失当引发对自身的负面影响,或因监管不合法、不到位及其他原因而导致区域性市场失序、经济危机、社会不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危害的可能性。广义的市场监管区域性风险,不仅包括市场监管,还涵盖服务发展、行政执法、消费维权等履职不当行为引发的区域性损失和伤害的可能性。本文使用的是广义层面上的涵义,它是相对于市场监管个案风险、全国性风险或系统性风险而言的。其具有以下五个特性:

(一)来源特殊性。市场监管区域性风险主要是从工商机关的视角来透视区域性风险这一课题的,其主体是工商机关,客体是区域性风险涵义特征、表现成因以及防范控制等,其实质是工商机关如何认识、评估区域性风险,并通过强化市场监管防控其演变成事件或最大限度制约其不良影响的过程。

(二)风险高发性。风险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我国社会转型期的区域性风险由于诸多原因将处于多发、频发的势头,存在于市场环境的各个领域;另一方面,工商机关是个多功能局,由于队伍庞大,监管职责多,工作任务繁重。相应的监管风险也会增多,使得市场监管区域性风险具有高发性。

(三)成因复杂性。区域性市场监管事件是多重风险共同演化爆发的结果。究其原因,既有制度性缺失的因素,又有体制性不顺的因素,既有自身素质不高、执法监管不力的因素,还有地方行政干预过度、经济发展层次低等诸多因素。同时,其成因的复杂性还表现在不同地方市场监管理念的多元化、区域经济的多样化和政府管理经济水平的差别化等,与我国转型期市场环境不成熟、市场主体缺乏诚信等都有关系。由于成因复杂,市场监管区域性风险一旦爆发,将产生广泛的影响。

(四)传递联动性。工商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和全国业务的管理体制,市场秩序要素的流动性和经济发展的关联性,加之当前我国面临的潜在社会风险日益增多,使得某一事件在某一区域工商系统内传递,或从工商内部向监管领域传递,或由某一企业、行业向相关企业、行业传递,互相影响,从而在一个区域内形成监管风险。

(五)后果严重性。由于其关联度高,影响面大,连带性强,市场监管区域性风险潜藏着巨大的并发危险性、冲击的连续性和强烈的破坏力,如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轻则影响工商执法权威和部门形象、地方社会稳定、支柱性企业和产业健康发展,重则会使地方经济出现方向性转变,引发其他社会风险的爆发,甚至转化为监管系统性风险和大规模的经济危机,从而对工商监管执法地位、国家经济安全和国际形象产生重大影响。

二、市场监管区域性风险的主要表现

(一)法律法规缺失性风险。改革的深入和社会转型期的加速,需要工商法律法规较快甚至是超前的创设和完善,而目前工商适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尚有不少落后于现实需要,存在着衔接不紧密、部分条款过时、内容交叉矛盾、规定宽泛模糊、操作性不强和有履职要求但缺法律规制等问题。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问责规定不明、商品市场违法行为管理法规缺乏、《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亟待细化等等。法律的滞后与区域性市场秩序隐患、重点行业潜规则、地方政府产业政策超前的矛盾日益突显,使得工商机关在一些领域有职无权、有权无力,以致区域性风险难以通过市场监管实现有效防控。

(二)制度决策过失性风险。市场监管面临的区域性风险,其重要来源之一是制度决策层面。其一是地方政府源于追求GDP的制度安排和对经济活动过度保护,忽略民生问题,造成区域经济带病畸形发展、市场监管被严重干扰而缺位或变异。以致市场生态环境正常的矫正机制被破坏,从而导致区域性市场秩序风险和产品质量风险。如2010年8月新华网报道的河北“涿州砂石业”区域性风险就极为典型。其二是现行的市场监管制度落后或执行不力,或预期的功能缺失,或发生偏差而导致区域性风险,如相关许可和收费项目被取消后,地方变通征收带来的潜在区域性风险。决策过失是指工商机关针对区域经济或市场秩序存在的问题,错误地决策。开展“走样”服务、“越权”监管、“利益”执法而造成潜在的区域性风险。

(三)体制机制缺陷性风险。当前市场监管面临着体制转轨、社会管理机制转换与工商职能转型、监管执法转变渗透交织的复杂局面。对于一些区域性市场秩序问题。由于管理体制不顺、部门衔接机制不畅、内部运行机制不规范等等,造成一些潜在的重大风险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置和化解。如一些地方由于相关部门职能交接缓慢,餐饮经营户难以办理许可证件,导致工商部门抄送无门、无法办照,存在大量的无证无照餐饮户。在食品安全、网吧管理、传销治理等领域,由于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容易出现区域性风险。对于类似珠三角、环渤海、武汉城市圈等大经济区,以及若干关联度高、产业集群密集的小经济区,还没有建立相应的区域性风险监管管理体制机制,即便是初步形成的区域性市场监管联动机制,也尚处于摸索阶段。

(四)监管履职诱发性风险。风险是积极结果与消极结果的结合体。在社会转型期,工商系统自身的诸多问题、职能转型的滞后性,成为市场监管区域性风险的诱因之一。这类风险可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履职权威性风险。在服务发展、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工作中,因为工商干部存在吃拿卡要、以罚代管、乱罚乱扣和程序违法等造成的自身风险,涉及面众、影响力大、负面效果严重而成为区域性风险。二是履职能力性风险。由于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专业人才缺乏、技术装备落后、个人责任心不强和处置突发事件不力等,带来的因“缺位”而不作为、“错位”而不当作为、“越位”而乱作为,以致出现许可、监管、执法和维权等业务风险,以及严重暴力抗法事件等,这些归根结底是市场监管能力不够所致。

(五)综合因素连带性风险。政府部门职能的频繁调整、诸多社会矛盾与不够规范的市场秩序复杂纠结与重叠,使得转型期市场监管区域性风险也有相关部门监管不力等诸多原因,工商机关为此承担连带责任。主要有六种风险:一是相关部门监管不力风险。由于源头监管部门工作“缺位”,工作不力,或对相关情况没有尽到向工商机关通报的义务,以致相关行业和商品质量存在区

域性风险。工商机关也未完全尽到监管责任,而使区域性风险发展成区域性事件。工商机关由此担责。二是缺乏质量标准风险。由于相关商品缺乏质量标准或质量标准不全,以致工商机关在日常巡查监管和质量检测监测中。难以发现而潜在的区域性风险。三是行业潜规则风险。重点行业由于缺乏自律机制,有的甚至在行业内部形成潜规则,也容易形成区域性风险。四是行业组织管理风险。有些地区性的行业组织由于管理混乱,存在着行业商品质量标准把关不严、生产证件随意许可、地理标志商标许可使用不规范,工商机关介入监管不力等,存在较大的区域性风险。五是市场主体失信风险。由于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一些市场主体甚至是少数地方骨干企业诚信意识淡薄,存在过度借债、违法经营和脱壳退市等失信问题。其上下游企业众多,工商机关监管难度大,存在着区域性风险。六是特定背景下的特殊风险。主要包括特殊环境、特别时期、特定阶段、特殊任务,如地震、洪灾、征地拆迁和大型活动等特殊事件中,由于法律不完善、政府行政命令、相关配套工作不到位,致使工商职能工作难以开展,或履职不到位而存在的市场监管区域性风险。

三、科学构建防控市场监管区域性风险的体制机制

防范市场监管区域性风险实质上就是市场监管与诸多区域性风险的博弈过程。构建科学防控体制机制,要遵循因地制宜、实时动态、科学统筹、标本兼治和成本效益的原则,强化风险认知,研究风险特点,遵循风险规律,推进源头治理,做到可识、可测、可控、可监管,提高风险的科学防控能力。

(一)强化风险教育,构建风险管理体制。建立风险管理体制是有效推进市场监管区域性风险防控的基本前提。推进风险管理体制建设,要从两个层面人手:一是分层建立风险管理机构。各级工商机关要分层次建立风险防范管理的工作组织,国家工商总局负责宏观研究、政策制定和全国性的指导,地方各级机关依职能开展风险防控的专题研究、风险教育、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置等工作;二是建立经济区风险管理机构。进一步探索建立长三角、武汉城市圈等经济区的区域性监管风险管理体制。积极开展产业集群市场监管风险研究,制定防控策略,聚合监管力量,推进协同执法和风险防范。同时,通过常识普及、案例评析、风险剖析和防范知识普及,积极开展区域性监管风险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努力提高广大工商干部区域性风险的认知水平和科学防范意识。

(二)围绕风险源头,开展风险识别工作。风险识别是防范市场监管区域性风险的工作基础。风险识别是为评估区域性监管风险和科学选择防范策略提供依据而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风险辨识和分析判断的动态过程。风险源是导致区域性监管风险的根源和驱动因素。要立足本地或本区域内的工商队伍状况、工作能力及存在问题,综合分析区域经济现状和市场生态环境,开展风险源监测、辨识和防控研究。按照影响人身财产安全、涉及地区经济安全、重大市场秩序隐患和履职尽责中潜在风险高的部位和领域,从市场监管视角全面排查,认真梳理汇总,找准风险源头,找实风险部位,找全风险岗位,以此确定区域性风险的表现形式、源头及诱因等基础性数据和资料,从而为风险评估和开展针对性的防范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

市场监管意识形态工作范文第5篇

一、加强工商和市场监管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工商和市场监管宣传工作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指出:“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我们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保就业的一个重要措施,其主要的内容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商事制度的改革,充分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在改革发展全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了“十三五”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开局。但广大人民群众对商事制度改革的意义、对“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企业年报”等概念、市场准入程序等内容了解的还不够全面,认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今天这样改明天那样改是瞎折腾,特别是对“找哪个部门办事”和“怎么办事”还很模糊,不知道该从何处入手。因此,亟须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相关知识的覆盖面。(二)加强工商和市场监管宣传工作是强化市场监管的迫切需要2016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目前,我国市场监管还存在不少问题,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如,用传统的审批模式,以各种行政审批代替监管;用传统的监管方式,大量重复检查,不计成本代价;用传统的监管规则,约束新产业、新业态的创新;用传统的行业监管,已经不适应产业融合、跨界发展的趋势,等等。”因此,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需要通过加强宣传工作,将党和国家的声音浅显易懂地进行广泛传播。让市场主体摒弃过去监管就是罚款和卡要的观念,把“放”和“管”有机融入到“服”中,使之清晰的明白为什么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具体都有哪些?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和协同监管是怎么一回事?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穷尽的,应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先导与首位作用,通过加强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市场监管的积极性,进而推动实现全民监管。(三)加强工商和市场监管宣传工作是回应群众现实期待的迫切需要作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无论是推动实现省级以下由垂直管理向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的体制转变,还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和消费维权等,说到底,就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对改革的响应度和满意度还不够高,亟须通过优先加强宣传工作,消除多年以来群众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认知藩篱,提升群众对改革的认识度、理解度和信任度。应紧密结合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现实期待,通过精准服务,让其感到贴心和暖心。

二、科学谋划工商和市场监管宣传工作的发展路径

(一)切实增强党性,把握舆论导向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旗帜鲜明地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实际工作中,应通过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诚信体系建设、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消费维权渠道拓展等内容的宣传,集中反映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围绕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来开展工作的;如何在推动地方中心工作落实、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职能作用的,从而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营造有利于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工商和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切实发挥宣传工作在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团结力量方面的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二)切实加强高层倡导,筑牢思想基础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宣传工作的重视支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强化宣传工作措施,深化理论研究,发挥人才和部门优势,围绕重点问题提出选题、命题,探索理论新成果;通过采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微电视等线上宣传形式和开辟专栏、打造宣传精品、制作通俗折页等传统宣传形式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基层开展大众化和互动化的宣传普及活动;加强高层倡导、部门协调和社会动员,争取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工商和市场监管事业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加强全系统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法制建设,培育和践行本系统的核心价值观及行业文化精神,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风尚。(三)切实强化重点突出,提升服务技能宣传工作应做到“三个关注”,即关注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动向宣传,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关注热点、难点问题,有效提高新闻应对能力;关注商事制度等项改革,有效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工商和市场监管宣传工作的重点是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惠民利民政策。针对工商和市场监管新闻热点频出,社会关注度极高的问题,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既应高度重视舆情监测引导,着力提高舆情处置和新闻应对能力,作好舆情收集与回应,又应处理好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关系,争取新闻媒体的理解和支持,最大程度防止工商和市场监管热点问题演变成舆情事件。同时,努力提升服务技能,重视全民社会主义大市场知识和宣传,加大基层宣传教育投入,助推事业的健康发展。一是服务改革发展。主动融入机构改革与重组、诚信建设、商度制度、监管方式等方面的改革之中,切实解读好改革前的方案、政策,宣传好改革中的典型及效果,提炼好改革后的巩固和升华。二是服务经济建设。工商和市场监管宣传在搞好行业宣传的同时,突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宣传。三是服务人民群众。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热心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扎扎实实地给群众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实际问题,才能使自己成为群众的有心人、知心人、贴心人和信任人。四是服务社会发展。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声有色的宣传服务活动,纠正和消除干部群众中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各种错误认识。五是服务大局稳定。立足本职,放眼全局,与国内外形势相联系,把宣传工作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之中,做好中短期与长远目标的定位,自觉为大局服务,切实维护大局稳定。(四)切实掌握发展规律,提高创新水平宣传工作的好与坏,关键是思路问题和方法问题,只有充分了解掌握了网络媒体的传播规律,才能将网络为我所用。做好网络媒体宣传必须打破传统思维模式的束缚,用现代的理念、科学灵活的措施去推进。在工商和市场监管宣传工作中,负责宣传的干部务必做到嘴勤、眼勤、耳勤、腿勤、脑勤、手勤“六勤”,正确处理好严谨性和可读性的关系,准确把握好网民的喜好和需求,结合地方特色,融入现实生活。内容符合民众口味,既有高雅,又有通俗。迎合群众审美观点,进行平等的、说理的、循循善诱的、生动活泼的宣传,寓教于乐、寓教于学,让受众感到可亲可信、乐于接受。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人,以正确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精神塑造人,用灵活多变的手段引导网络舆情。(五)切实强化合作共赢,构建联合机制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本身就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宣传工作更是如此。宣传工作不能孤军奋战唱独角戏,必须强化合作共赢,增强协调能力,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力量,整合宣传资源,让更多的社会力量投入参与到工商和市场监管事业的发展中,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格局;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同各级报刊网站等网络媒体的联系,向编辑记者学习,给报刊网站投稿,学好用好报刊网站稿件,全面提升工商和市场监管宣传工作水平;不断与媒体网站达成共识,加强合作,建立长期协作机制。(六)切实强化超前谋划,凝聚强大动力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谋划宣传工作,只有在准确做到前瞻性、预见性和适应性的基础上,把握规律性,超前思考,深入调研,扎实推进,才能达到领导满意、干部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求。在具体工作中,尤其是对重大主题宣传活动的报道、重大典型的新闻宣传、重大舆情的及时处置,只有做到思维超前、策划超前、工作超前,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做好各项工作,才能促进作风大转变、工作大提升;才能让宣传工作更加贴近工作、贴近实际、贴近需求、贴近群众,才能让宣传成果及时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着力提升工商和市场监管宣传队伍的个人素养

市场监管意识形态工作范文第6篇

关键词:新常态;民营企业;市场监管

1相关概念的界定

1.1新常态

现阶段,“新常态“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在这一阶段性的代名词。“新”是崭新,与旧的、过去的相反,“常态”是指一种相对平稳的状态,新常态就是一种新的相对稳定的一个状态。民营企业必须以这个新的阶段性特征为立足点,适应新常态,实现民营经济转型升级。

1.2民营企业

民营企业这一概念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产生的,所以“民营”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民营等同于“非国营”,是一种利用民间资本进行经营的一种经营方式。民营企业是指非国有国营的企业。

1.3市场监管

市场监管是指政府或具有市场管理职能的组织,依法对市场主体及其交易实施监督和管理的行为。

2新常态下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中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从监管主体上看,监督主体不明确导致职责不明、互相撕皮的问题。在监督体系方面,自上而下的监督强化,平行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薄弱,造成监督不力。从监管方式上看,存在监管方式单一的问题。由于我国地区差异性较大,单一的监管方式很难适应新常态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需要。新常态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后,企业的数量确实有大幅增长,但是有许多的企业是有名无实,这些企业对政府市场监管加大了难度。从监管过程来看,存在事前认识不足,事后监管不严的问题。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之后,大大降低了准入门槛,很多企业认为只要办理了营业执照就可以营业,行政许可没那么重要。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绝不是完全开放。监管不严将直接导致市场体系的混乱,严重阻碍经济的发展。

3市场监管不力的原因

1)监管部门岗位设置不合理。十以来,我国政府进行了新的行政机构改革,对政府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政府职能转变不是一蹴而就的。当前,政府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但仍有些地区监管部门岗位设置不合理,出现交叉管理和重复管理的现象。2)监管体制不健全。面对国际、国内经济新常态的的形势,我国民营企业必须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但是政府在市场监管的某些政策方面还没有完全适应新常态,有些原定政策已经不适用于转型升级中的民营企业。3)前期培训不足。在改革的新阶段,不论企业还是监管部门都需要对新常态下的改革充分的认识,进行前期培训。企业年鉴制度的取消,使得许多的企业对于年报并不重视,而往往出现漏报情况。随着新常态的到来,政府应加大对企业和政府人员的前期培训,增强企业和监管人员的管理意识。

4措施

4.1完善监管部门岗位设置。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避免出现机构臃肿、一岗多人的现象。监管部门必须制定相关的制度,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全套的监管措施,并将不同的职责分配于不同的岗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4.2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就是要从正反两方面入手。一方面,监管部门对民营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严管,快速地对市场信息做出反应,并且要有及时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健全激励机制,对于一些民营企业的规范合理的市场交易行为应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舞其他企业向它们看齐。4.3加大民营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培训力度。政府应对民营企业进行专门的培训学习,并且对不同地域的企业进行差异化的培训,这样既可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也能让企业更快地了解和学习国家的方针政策。另外,政府部门内部也应加强政策学习,增强政府公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提高我国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中政府市场监管效率。

5结束语

我国的民营企业已经进入了非常重要的转型期,这是在新常态背景下,民营企业必须要经历的一个阶段。而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政府市场监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有些地区仍然存在监管体制不健全、监管方式单一、监管不严等问题。必须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做到事前预防、事中严管、事后处理的整套流程;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做到惩罚分明;加大企业和政府公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监管意识,才能实现我国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作者:于志婷 李新 单位:长春工业大学 吉林农业大学

参考文献:

[1]王小广.新常态下我国2015年经济形势展望和政策建议[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6):76.

[2]张亚丽.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中的政府作用研究[D].辽宁大学,2015.

市场监管意识形态工作范文第7篇

[关键词]有效保险监管,监管理念,监管实践

有效的保险监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和机制,是解决保险市场失灵的手段,它既体现了法制化和程序化的监管理念,又是适度的、经济可行的、技术先进的监管实践活动,随着宏观经济环境、金融市场和保险监管理念的变化而及时调整和演进。

一、有效保险监管理念

(一)有效的保险监管是动态监管

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监管趋势更多采取动态监管,即对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管。随着保险公司外在经营环境以及公司自身的保险技术、管理水平、业务发展以及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状况不断变化,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类风险也会不断变化,有效的保险监管也应该是动态的保险监管,即不断发展的监管理念、不断完善的监管体系、不断改进的监管手段和不断创新的监管方法,以有效防范化解保险市场出现的风险,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稳定和高效率。

(二)有效的保险监管理念体现了依法监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保险业进行监管必须依法监管。为了保险业和被保险人的整体利益,必须保持监管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制性和一贯性,以实现保险监管的有效性。保险监管以法律为依据,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强制性,并保持依法监管的持续性和一贯性。同时,有效的保险监管工作应严格遵照工作程序进行,既体现在监管机构内部进行程序化,也体现在对监管对象进行外部监管工作的程序化。

(三)有效的保险监管体现更高的监管实践要求

有效的保险监管是适度的、经济可行的、技术先进、保证市场公平的监管实践活动。有效的保险监管,既追求市场效率又兼顾市场公平。从追求市场效率讲,有效的保险监管必须是适度的,过度监管会导致监管成本提高,影响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积极性,束缚保险业发展,影响保险市场效率提高;监管不到位会导致行业系统性风险积聚,造成保险市场的无序和混乱。因此,有效的保险监管必须是适度的、经济可行的,即使保险市场的收益与成本差额实现最大,使保险市场效率达到最优。从兼顾市场公平讲,有效的保险监管必须能实现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实现保险监管“公平、竞争、稳定、高效率”的监管目标。

二、影响保险监管有效性若干因素分析

我国的保险监管在结合保险业发展实际基础上,充分吸纳和借鉴了ICP原则,并在监管实践中不断进行完善。但有效保险监管理念和实践却仍与预期目标存在距离。

(一)有效保险监管前提条件不充分

根据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的核心监管原则(ICP)阐述:有效的保险监管,依赖于国家良好的经济金融政策、恪尽职守的监管机构和符合行业发展实际的一系列健全完善的金融法律框架。首先,在良好的金融政策和制度环境及法律框架条件下,监管机构可以行使其职责,保证监管质量和有效性。其次,经济发展、法律规范和适应行业发展的外部市场环境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起支持作用的市场条件。第三,保险监管权威性和可信性,需要在保险市场的参与者心目中树立。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保险监管的独立性:保险监管者的权威和强制力需要政府的支持和严格的法律保护,应该具有超脱政府和其他政治力量的强制性权威,在进行保险监管工作中具有较为独立的职能和实施权利,并在法律中有明确界定;保险监管者必须有足够的监管资源,包括人员、信息技术、财政经费;保险监管必须依赖于一个稳定的金融体系,而这些前提条件在目前条件下都是不完全具备的,这就从根本上制约了保险监管有效性的实现。

(二)影响保险监管实施有效性的若干因素

有效保险监管,除了要具备上述前提条件外,若取得良好实施效果还需要更多基础条件。在我国实施有效保险监管的基础条件尚不充分,还有许多制约因素。

1.有效保险监管理念不成熟

我国引入有效保险监管时间不长,有效保险监管所体现的依法监管、动态监管、适度监管等先进监管理念尚不成熟,体现为:一是保险法律体系不完善,部分法律条款内容缺乏合理性,监管机构内部工作职责的界定不清晰,个别部门工作职责存在交叉,协调不够;二是受监管经验、监管技术与监管人员等多方面因素限制,保险监管偏重静态监管,监管机构和保险机构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现金流测试和资本充足性等先进的动态偿付能力监管方法应用少,对保险公司的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等方面监管力度不足,容易导致行业风险积聚。三是监管不到位和过度监管。首先,由于中国保监会承担引领行业发展和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的双重职责,在监管实践中,监管机构无法准确把握和正确处理二者之间关系,造成监管低效;其次,其他外部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某一内容重复检查现象时有发生,造成重复监管问题,多年来形成了“九龙治水”的局面,既无形提高了监管成本,又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正常经营;第三,由于保险监管是一种外部监管和行政行为,保险监管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二者职能错位,一旦保险公司出现问题,监管当局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就容易导致将合规性监管变为对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微观直接干预。

2.保险市场约束作用不明显

市场约束是市场内生性监督机制,能对保险机构予以全方位的监督约束。我国目前保险监管实践中存在:一是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不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透明性关系市场各方利益,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取决于投保人的信息的真实性,而由投保人的道德风险所形成的信息虚假则是行业普遍现象。二是披露信息利用度不高。市场参与者,特别是投保人对保险公司披露信息的理解程度、反映态度,影响信息披露的效果。由于保险知识缺乏、市场不成熟等原因,具有良好信息披露的保险公司并未获得实质性受益。三是信用环境软约束。由于监管不到位,某些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违法违规现象既逃脱监管处罚,也不受市场惩戒,市场参与者逆选择行为会获取最大利益,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违规成本低,存在违规“冲动”。

3.市场退出机制未有效建立

是否具备适当的市场退出机制,是衡量市场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保证保险监管有效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条件。目前,我国保险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110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9家,但没有一家保险公司因经营困难、管理混乱、偿付能力严重不足而退出市场,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为维护稳定,不愿也不能让保险公司退出市场,面对违规行为,监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时,考虑诸多矛盾、利益等因素,犹豫不决,监管低效。没有市场退出机制,就会形成政府对保险公司的隐性担保,实施市场退出则须动用公共资源,以尽可能让问题公司继续经营,导致社会资源配置低效,风险进一步加剧,不断增加处置成本,最终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4.监管人员工作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

IAIS对监管人员有具体要求:监管人员应具有足够的技能和经验,要受到有关利益冲突规定的约束。我国保险监管工作人员工作能力与有效保险监管原则要求有一定差距,体现在:一是宏观经济政治分析能力不强,影响监管政策制定和监管工作效果。宏观经济政治环境直接决定着监管政策取向和监管实践选择,也影响某段时期监管工作重点,部分监管人员总是困惑于宏观经济政治形势对保险业和保险监管的影响,缺乏对宏观经济和保险业的准确分析,没有及时监控宏观经济走势及行业潜在的系统性风险,风险识别、监控和评估工作滞后,预警风险能力弱。二是监管创新能力不足,监管滞后于行业发展。虽然许多保险监管人员监管实践经验丰富,但吸收信息渠道不畅,知识更新缓慢,尤其缺乏具有保险精算知识、保险业务知识和熟练驾驭计算机能力的复合型监管人才,在应对不断创新的保险业发展,无法准确度量创新保险产品的风险和合规性,监管创新显得力不从心。

5.监管体系设置不尽合理

我国金融监管实行“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模式,信息交流和工作沟通主要依赖监管联席会议,这就造成监管制度安排的缺陷——监管权力分散、联系会议形式松散、缺乏刚性约束,监管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难以取得实质性效果。银行、证券、保险每个行业的性质、规律和发展阶段都不相同,工作职责和目标各异,在监管实践中难免发生目标冲突;对金融控股集团缺乏监管经验,较难对其总体经营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控;分割的监管模式下,监管机构设置的广度和层级不够,造成一定监管死角,特别是对保险公司基层分支机构的监管。在保险监管多层次体系中,保险公司、保险消费者、行业协会、独立第三方(如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组织)的专业监管力量和新闻媒体的多方面监管效力还没有充分发挥,没有形成强大的保险市场监督力量。

三、提高保险监管有效性的若干举措

提高保险监管有效性是保险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不仅要在监管理念上不断创新和发展,在监管实践上也要随着保险业发展形势变化而不断调整。

1.形成有效保险监管文化,转变监管理念

保险监管不仅是一种制度,也是一种文化、一种理念。监管文化是监管理念和价值观在监管实践中的体现,具有道德规范作用。作为系统性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根植于监管人员的内心,体现在监管工作的每一个细微环节。形成有效保险监管文化,一是要正确处理引领发展和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二者关系;二是要将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和动态监管的监管理念融入监管文化,形成监管人员潜意识;三是转变保险监管人员理念和意识中的计划经济和封闭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行政干预的落后理念,树立市场经济理念,杜绝对保险公司微观经营的行政干预。

2.强化保险市场约束机制

有效的保险监管,需要进一步强化保险市场约束机制——保险市场信息披露。一是加快信息披露的法规建设,尽量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让保险消费者充分了解和掌握市场信息,提高市场监督能力;二是提高社会公众保险知识和消费意识,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普及保险知识,加强宣传,要求保险公司和行业自律组织对保险知识教育工作重视,只有社会公众的保险知识不断提高,才会最终形成有效保险市场监督;三是适度强调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结合。

3.建立有效的保险市场退出机制

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公司破产、被兼并是不可避免的,是市场自我协调、优胜劣汰的结果,是保险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结果。保险监管部门要促进保险公司市场退出的法规建设,建立系统性保护制度(保险保障基金制),减少公共资源浪费,但同时也要防范经营者诱发道德风险,大量拓展高风险的保险业务。

4.建立科学的监管人事制度,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

保险监管人员综合素质是实施有效保险监管的关键。由于保险监管历史较短,对市场经济和开放经济条件下保险监管理念、技术和手段的了解、认识和掌握比较有限。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应当健全保险监管机构的教育培训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种方式的专业培训,对监管人员进行教育,提高其素质:一是保险监管和保险业务知识素质,包括监管历史、国内外监管理念与实践发展方向与趋势,熟练掌握动态的、适度的监管技术和手段;二是法律法规素质,熟悉保险法律法规,以及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民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提高监管的深度和广度;三是宏观经济分析与把握能力,保险监管不是“闭门造车”,主动培养宏观经济运行与政策变动分析能力,以防范化解宏观经济政策变动所产生的系统性风险;四是科技信息网络技术知识,保险监管人员如果没有必备的科技和信息网络知识,则风险预测和风险识别、管控能力就会无法适应保险产品创新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五是综合素质,分析判断、调查研究、语言表达是保险监管人员必备的基本能力,特别是组织和协调能力的培养。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还要转变用人观念,拓宽选人视野,完善用人机制,充实一批业务精、政策性强的专业人才,提高监管水平。

5.推进有效保险监管创新

有效保险监管创新应当是与保险业务创新紧密相联的。首先,完善监管流程,从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市场退出等方面入手,对保险监管资源进行整合,体现监管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尽量与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相匹配,通过梳理保险公司的业务线和产品线,实施业务监控和风险追踪。二是推动保险监管方式和手段创新,尤其是提高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技术手段,引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适时实施动态偿付能力监管。

市场监管意识形态工作范文第8篇

[关键词]有效保险监管,监管理念,监管实践

有效的保险监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和机制,是解决保险市场失灵的手段,它既体现了法制化和程序化的监管理念,又是适度的、经济可行的、技术先进的监管实践活动,随着宏观经济环境、金融市场和保险监管理念的变化而及时调整和演进。

一、有效保险监管理念

(一)有效的保险监管是动态监管

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监管趋势更多采取动态监管,即对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管。随着保险公司外在经营环境以及公司自身的保险技术、管理水平、业务发展以及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状况不断变化,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类风险也会不断变化,有效的保险监管也应该是动态的保险监管,即不断发展的监管理念、不断完善的监管体系、不断改进的监管手段和不断创新的监管方法,以有效防范化解保险市场出现的风险,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稳定和高效率。

(二)有效的保险监管理念体现了依法监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保险业进行监管必须依法监管。为了保险业和被保险人的整体利益,必须保持监管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制性和一贯性,以实现保险监管的有效性。保险监管以法律为依据,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强制性,并保持依法监管的持续性和一贯性。同时,有效的保险监管工作应严格遵照工作程序进行,既体现在监管机构内部进行程序化,也体现在对监管对象进行外部监管工作的程序化。

(三)有效的保险监管体现更高的监管实践要求

有效的保险监管是适度的、经济可行的、技术先进、保证市场公平的监管实践活动。有效的保险监管,既追求市场效率又兼顾市场公平。从追求市场效率讲,有效的保险监管必须是适度的,过度监管会导致监管成本提高,影响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积极性,束缚保险业发展,影响保险市场效率提高;监管不到位会导致行业系统性风险积聚,造成保险市场的无序和混乱。因此,有效的保险监管必须是适度的、经济可行的,即使保险市场的收益与成本差额实现最大,使保险市场效率达到最优。从兼顾市场公平讲,有效的保险监管必须能实现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实现保险监管“公平、竞争、稳定、高效率”的监管目标。

二、影响保险监管有效性若干因素分析

我国的保险监管在结合保险业发展实际基础上,充分吸纳和借鉴了ICP原则,并在监管实践中不断进行完善。但有效保险监管理念和实践却仍与预期目标存在距离。

(一)有效保险监管前提条件不充分

根据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的核心监管原则(ICP)阐述:有效的保险监管,依赖于国家良好的经济金融政策、恪尽职守的监管机构和符合行业发展实际的一系列健全完善的金融法律框架。首先,在良好的金融政策和制度环境及法律框架条件下,监管机构可以行使其职责,保证监管质量和有效性。其次,经济发展、法律规范和适应行业发展的外部市场环境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起支持作用的市场条件。第三,保险监管权威性和可信性,需要在保险市场的参与者心目中树立。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保险监管的独立性:保险监管者的权威和强制力需要政府的支持和严格的法律保护,应该具有超脱政府和其他政治力量的强制性权威,在进行保险监管工作中具有较为独立的职能和实施权利,并在法律中有明确界定;保险监管者必须有足够的监管资源,包括人员、信息技术、财政经费;保险监管必须依赖于一个稳定的金融体系,而这些前提条件在目前条件下都是不完全具备的,这就从根本上制约了保险监管有效性的实现。

(二)影响保险监管实施有效性的若干因素

有效保险监管,除了要具备上述前提条件外,若取得良好实施效果还需要更多基础条件。在我国实施有效保险监管的基础条件尚不充分,还有许多制约因素。

1.有效保险监管理念不成熟

我国引入有效保险监管时间不长,有效保险监管所体现的依法监管、动态监管、适度监管等先进监管理念尚不成熟,体现为:一是保险法律体系不完善,部分法律条款内容缺乏合理性,监管机构内部工作职责的界定不清晰,个别部门工作职责存在交叉,协调不够;二是受监管经验、监管技术与监管人员等多方面因素限制,保险监管偏重静态监管,监管机构和保险机构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现金流测试和资本充足性等先进的动态偿付能力监管方法应用少,对保险公司的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等方面监管力度不足,容易导致行业风险积聚。三是监管不到位和过度监管。首先,由于中国保监会承担引领行业发展和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的双重职责,在监管实践中,监管机构无法准确把握和正确处理二者之间关系,造成监管低效;其次,其他外部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某一内容重复检查现象时有发生,造成重复监管问题,多年来形成了“九龙治水”的局面,既无形提高了监管成本,又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正常经营;第三,由于保险监管是一种外部监管和行政行为,保险监管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二者职能错位,一旦保险公司出现问题,监管当局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就容易导致将合规性监管变为对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微观直接干预。

2.保险市场约束作用不明显

市场约束是市场内生性监督机制,能对保险机构予以全方位的监督约束。我国目前保险监管实践中存在:一是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不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透明性关系市场各方利益,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取决于投保人的信息的真实性,而由投保人的道德风险所形成的信息虚假则是行业普遍现象。二是披露信息利用度不高。市场参与者,特别是投保人对保险公司披露信息的理解程度、反映态度,影响信息披露的效果。由于保险知识缺乏、市场不成熟等原因,具有良好信息披露的保险公司并未获得实质性受益。三是信用环境软约束。由于监管不到位,某些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违法违规现象既逃脱监管处罚,也不受市场惩戒,市场参与者逆选择行为会获取最大利益,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违规成本低,存在违规“冲动”。

3.市场退出机制未有效建立

是否具备适当的市场退出机制,是衡量市场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保证保险监管有效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条件。目前,我国保险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110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9家,但没有一家保险公司因经营困难、管理混乱、偿付能力严重不足而退出市场,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为维护稳定,不愿也不能让保险公司退出市场,面对违规行为,监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时,考虑诸多矛盾、利益等因素,犹豫不决,监管低效。没有市场退出机制,就会形成政府对保险公司的隐性担保,实施市场退出则须动用公共资源,以尽可能让问题公司继续经营,导致社会资源配置低效,风险进一步加剧,不断增加处置成本,最终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4.监管人员工作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

IAIS对监管人员有具体要求:监管人员应具有足够的技能和经验,要受到有关利益冲突规定的约束。我国保险监管工作人员工作能力与有效保险监管原则要求有一定差距,体现在:一是宏观经济政治分析能力不强,影响监管政策制定和监管工作效果。宏观经济政治环境直接决定着监管政策取向和监管实践选择,也影响某段时期监管工作重点,部分监管人员总是困惑于宏观经济政治形势对保险业和保险监管的影响,缺乏对宏观经济和保险业的准确分析,没有及时监控宏观经济走势及行业潜在的系统性风险,风险识别、监控和评估工作滞后,预警风险能力弱。二是监管创新能力不足,监管滞后于行业发展。虽然许多保险监管人员监管实践经验丰富,但吸收信息渠道不畅,知识更新缓慢,尤其缺乏具有保险精算知识、保险业务知识和熟练驾驭计算机能力的复合型监管人才,在应对不断创新的保险业发展,无法准确度量创新保险产品的风险和合规性,监管创新显得力不从心。

5.监管体系设置不尽合理

我国金融监管实行“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模式,信息交流和工作沟通主要依赖监管联席会议,这就造成监管制度安排的缺陷——监管权力分散、联系会议形式松散、缺乏刚性约束,监管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难以取得实质性效果。银行、证券、保险每个行业的性质、规律和发展阶段都不相同,工作职责和目标各异,在监管实践中难免发生目标冲突;对金融控股集团缺乏监管经验,较难对其总体经营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控;分割的监管模式下,监管机构设置的广度和层级不够,造成一定监管死角,特别是对保险公司基层分支机构的监管。在保险监管多层次体系中,保险公司、保险消费者、行业协会、独立第三方(如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组织)的专业监管力量和新闻媒体的多方面监管效力还没有充分发挥,没有形成强大的保险市场监督力量。

三、提高保险监管有效性的若干举措

提高保险监管有效性是保险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不仅要在监管理念上不断创新和发展,在监管实践上也要随着保险业发展形势变化而不断调整。

1.形成有效保险监管文化,转变监管理念

保险监管不仅是一种制度,也是一种文化、一种理念。监管文化是监管理念和价值观在监管实践中的体现,具有道德规范作用。作为系统性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根植于监管人员的内心,体现在监管工作的每一个细微环节。形成有效保险监管文化,一是要正确处理引领发展和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二者关系;二是要将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和动态监管的监管理念融入监管文化,形成监管人员潜意识;三是转变保险监管人员理念和意识中的计划经济和封闭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行政干预的落后理念,树立市场经济理念,杜绝对保险公司微观经营的行政干预。

2.强化保险市场约束机制

有效的保险监管,需要进一步强化保险市场约束机制——保险市场信息披露。一是加快信息披露的法规建设,尽量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让保险消费者充分了解和掌握市场信息,提高市场监督能力;二是提高社会公众保险知识和消费意识,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普及保险知识,加强宣传,要求保险公司和行业自律组织对保险知识教育工作重视,只有社会公众的保险知识不断提高,才会最终形成有效保险市场监督;三是适度强调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结合。

3.建立有效的保险市场退出机制

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公司破产、被兼并是不可避免的,是市场自我协调、优胜劣汰的结果,是保险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结果。保险监管部门要促进保险公司市场退出的法规建设,建立系统性保护制度(保险保障基金制),减少公共资源浪费,但同时也要防范经营者诱发道德风险,大量拓展高风险的保险业务。

4.建立科学的监管人事制度,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

保险监管人员综合素质是实施有效保险监管的关键。由于保险监管历史较短,对市场经济和开放经济条件下保险监管理念、技术和手段的了解、认识和掌握比较有限。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应当健全保险监管机构的教育培训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种方式的专业培训,对监管人员进行教育,提高其素质:一是保险监管和保险业务知识素质,包括监管历史、国内外监管理念与实践发展方向与趋势,熟练掌握动态的、适度的监管技术和手段;二是法律法规素质,熟悉保险法律法规,以及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民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提高监管的深度和广度;三是宏观经济分析与把握能力,保险监管不是“闭门造车”,主动培养宏观经济运行与政策变动分析能力,以防范化解宏观经济政策变动所产生的系统性风险;四是科技信息网络技术知识,保险监管人员如果没有必备的科技和信息网络知识,则风险预测和风险识别、管控能力就会无法适应保险产品创新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五是综合素质,分析判断、调查研究、语言表达是保险监管人员必备的基本能力,特别是组织和协调能力的培养。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还要转变用人观念,拓宽选人视野,完善用人机制,充实一批业务精、政策性强的专业人才,提高监管水平。

5.推进有效保险监管创新

有效保险监管创新应当是与保险业务创新紧密相联的。首先,完善监管流程,从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市场退出等方面入手,对保险监管资源进行整合,体现监管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尽量与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相匹配,通过梳理保险公司的业务线和产品线,实施业务监控和风险追踪。二是推动保险监管方式和手段创新,尤其是提高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技术手段,引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适时实施动态偿付能力监管。

市场监管意识形态工作范文第9篇

[关键词]有效保险监管,监管理念,监管实践

有效的保险监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和机制,是解决保险市场失灵的手段,它既体现了法制化和程序化的监管理念,又是适度的、经济可行的、技术先进的监管实践活动,随着宏观经济环境、金融市场和保险监管理念的变化而及时调整和演进。

一、有效保险监管理念

(一)有效的保险监管是动态监管

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监管趋势更多采取动态监管,即对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管。随着保险公司外在经营环境以及公司自身的保险技术、管理水平、业务发展以及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状况不断变化,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类风险也会不断变化,有效的保险监管也应该是动态的保险监管,即不断发展的监管理念、不断完善的监管体系、不断改进的监管手段和不断创新的监管方法,以有效防范化解保险市场出现的风险,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稳定和高效率。

(二)有效的保险监管理念体现了依法监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保险业进行监管必须依法监管。为了保险业和被保险人的整体利益,必须保持监管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制性和一贯性,以实现保险监管的有效性。保险监管以法律为依据,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强制性,并保持依法监管的持续性和一贯性。同时,有效的保险监管工作应严格遵照工作程序进行,既体现在监管机构内部进行程序化,也体现在对监管对象进行外部监管工作的程序化。

(三)有效的保险监管体现更高的监管实践要求

有效的保险监管是适度的、经济可行的、技术先进、保证市场公平的监管实践活动。有效的保险监管,既追求市场效率又兼顾市场公平。从追求市场效率讲,有效的保险监管必须是适度的,过度监管会导致监管成本提高,影响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积极性,束缚保险业发展,影响保险市场效率提高;监管不到位会导致行业系统性风险积聚,造成保险市场的无序和混乱。因此,有效的保险监管必须是适度的、经济可行的,即使保险市场的收益与成本差额实现最大,使保险市场效率达到最优。从兼顾市场公平讲,有效的保险监管必须能实现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实现保险监管“公平、竞争、稳定、高效率”的监管目标。

二、影响保险监管有效性若干因素分析

我国的保险监管在结合保险业发展实际基础上,充分吸纳和借鉴了icp原则,并在监管实践中不断进行完善。但有效保险监管理念和实践却仍与预期目标存在距离。

(一)有效保险监管前提条件不充分

根据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的核心监管原则(icp)阐述:有效的保险监管,依赖于国家良好的经济金融政策、恪尽职守的监管机构和符合行业发展实际的一系列健全完善的金融法律框架。首先,在良好的金融政策和制度环境及法律框架条件下,监管机构可以行使其职责,保证监管质量和有效性。其次,经济发展、法律规范和适应行业发展的外部市场环境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起支持作用的市场条件。第三,保险监管权威性和可信性,需要在保险市场的参与者心目中树立。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保险监管的独立性:保险监管者的权威和强制力需要政府的支持和严格的法律保护,应该具有超脱政府和其他政治力量的强制性权威,在进行保险监管工作中具有较为独立的职能和实施权利,并在法律中有明确界定;保险监管者必须有足够的监管资源,包括人员、信息技术、财政经费;保险监管必须依赖于一个稳定的金融体系,而这些前提条件在目前条件下都是不完全具备的,这就从根本上制约了保险监管有效性的实现。

(二)影响保险监管实施有效性的若干因素

有效保险监管,除了要具备上述前提条件外,若取得良好实施效果还需要更多基础条件。在我国实施有效保险监管的基础条件尚不充分,还有许多制约因素。

1.有效保险监管理念不成熟

我国引入有效保险监管时间不长,有效保险监管所体现的依法监管、动态监管、适度监管等先进监管理念尚不成熟,体现为:一是保险法律体系不完善,部分法律条款内容缺乏合理性,监管机构内部工作职责的界定不清晰,个别部门工作职责存在交叉,协调不够;二是受监管经验、监管技术与监管人员等多方面因素限制,保险监管偏重静态监管,监管机构和保险机构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现金流测试和资本充足性等先进的动态偿付能力监管方法应用少,对保险公司的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等方面监管力度不足,容易导致行业风险积聚。三是监管不到位和过度监管。首先,由于中国保监会承担引领行业发展和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的双重职责,在监管实践中,监管机构无法准确把握和正确处理二者之间关系,造成监管低效;其次,其他外部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某一内容重复检查现象时有发生,造成重复监管问题,多年来形成了“九龙治水”的局面,既无形提高了监管成本,又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正常经营;第三,由于保险监管是一种外部监管和行政行为,保险监管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二者职能错位,一旦保险公司出现问题,监管当局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就容易导致将合规性监管变为对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微观直接干预。

2.保险市场约束作用不明显

市场约束是市场内生性监督机制,能对保险机构予以全方位的监督约束。我国目前保险监管实践中存在:一是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不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透明性关系市场各方利益,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取决于投保人的信息的真实性,而由投保人的道德风险所形成的信息虚假则是行业普遍现象。二是披露信息利用度不高。市场参与者,特别是投保人对保险公司披露信息的理解程度、反映态度,影响信息披露的效果。由于保险知识缺乏、市场不成熟等原因,具有良好信息披露的保险公司并未获得实质性受益。三是信用环境软约束。由于监管不到位,某些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违法违规现象既逃脱监管处罚,也不受市场惩戒,市场参与者逆选择行为会获取最大利益,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违规成本低,存在违规“冲动”。

3.市场退出机制未有效建立

是否具备适当的市场退出机制,是衡量市场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保证保险监管有效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条件。目前,我国保险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110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9家,但没有一家保险公司因经营困难、管理混乱、偿付能力严重不足而退出市场,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为维护稳定,不愿也不能让保险公司退出市场,面对违规行为,监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时,考虑诸多矛盾、利益等因素,犹豫不决,监管低效。没有市场退出机制,就会形成政府对保险公司的隐性担保,实施市场退出则须动用公共资源,以尽可能让问题公司继续经营,导致社会资源配置低效,风险进一步加剧,不断增加处置成本,最终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4.监管人员工作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

iais对监管人员有具体要求:监管人员应具有足够的技能和经验,要受到有关利益冲突规定的约束。我国保险监管工作人员工作能力与有效保险监管原则要求有一定差距,体现在:一是宏观经济政治分析能力不强,影响监管政策制定和监管工作效果。宏观经济政治环境直接决定着监管政策取向和监管实践选择,也影响某段时期监管工作重点,部分监管人员总是困惑于宏观经济政治形势对保险业和保险监管的影响,缺乏对宏观经济和保险业的准确分析,没有及时监控宏观经济走势及行业潜在的系统性风险,风险识别、监控和评估工作滞后,预警风险能力弱。二是监管创新能力不足,监管滞后于行业发展。虽然许多保险监管人员监管实践经验丰富,但吸收信息渠道不畅,知识更新缓慢,尤其缺乏具有保险精算知识、保险业务知识和熟练驾驭计算机能力的复合型监管人才,在应对不断创新的保险业发展,无法准确度量创新保险产品的风险和合规性,监管创新显得力不从心。

5.监管体系设置不尽合理

我国金融监管实行“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模式,信息交流和工作沟通主要依赖监管联席会议,这就造成监管制度安排的缺陷——监管权力分散、联系会议形式松散、缺乏刚性约束,监管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难以取得实质性效果。银行、证券、保险每个行业的性质、规律和发展阶段都不相同,工作职责和目标各异,在监管实践中难免发生目标冲突;对金融控股集团缺乏监管经验,较难对其总体经营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控;分割的监管模式下,监管机构设置的广度和层级不够,造成一定监管死角,特别是对保险公司基层分支机构的监管。在保险监管多层次体系中,保险公司、保险消费者、行业协会、独立第三方(如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组织)的专业监管力量和新闻媒体的多方面监管效力还没有充分发挥,没有形成强大的保险市场监督力量。

三、提高保险监管有效性的若干举措

提高保险监管有效性是保险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不仅要在监管理念上不断创新和发展,在监管实践上也要随着保险业发展形势变化而不断调整。

1.形成有效保险监管文化,转变监管理念

保险监管不仅是一种制度,也是一种文化、一种理念。监管文化是监管理念和价值观在监管实践中的体现,具有道德规范作用。作为系统性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根植于监管人员的内心,体现在监管工作的每一个细微环节。形成有效保险监管文化,一是要正确处理引领发展和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二者关系;二是要将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和动态监管的监管理念融入监管文化,形成监管人员潜意识;三是转变保险监管人员理念和意识中的计划经济和封闭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行政干预的落后理念,树立市场经济理念,杜绝对保险公司微观经营的行政干预。

2.强化保险市场约束机制

有效的保险监管,需要进一步强化保险市场约束机制——保险市场信息披露。一是加快信息披露的法规建设,尽量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让保险消费者充分了解和掌握市场信息,提高市场监督能力;二是提高社会公众保险知识和消费意识,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普及保险知识,加强宣传,要求保险公司和行业自律组织对保险知识教育工作重视,只有社会公众的保险知识不断提高,才会最终形成有效保险市场监督;三是适度强调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结合。

3.建立有效的保险市场退出机制

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公司破产、被兼并是不可避免的,是市场自我协调、优胜劣汰的结果,是保险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结果。保险监管部门要促进保险公司市场退出的法规建设,建立系统性保护制度(保险保障基金制),减少公共资源浪费,但同时也要防范经营者诱发道德风险,大量拓展高风险的保险业务。

4.建立科学的监管人事制度,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

保险监管人员综合素质是实施有效保险监管的关键。由于保险监管历史较短,对市场经济和开放经济条件下保险监管理念、技术和手段的了解、认识和掌握比较有限。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应当健全保险监管机构的教育培训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种方式的专业培训,对监管人员进行教育,提高其素质:一是保险监管和保险业务知识素质,包括监管历史、国内外监管理念与实践发展方向与趋势,熟练掌握动态的、适度的监管技术和手段;二是法律法规素质,熟悉保险法律法规,以及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民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提高监管的深度和广度;三是宏观经济分析与把握能力,保险监管不是“闭门造车”,主动培养宏观经济运行与政策变动分析能力,以防范化解宏观经济政策变动所产生的系统性风险;四是科技信息网络技术知识,保险监管人员如果没有必备的科技和信息网络知识,则风险预测和风险识别、管控能力就会无法适应保险产品创新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五是综合素质,分析判断、调查研究、语言表达是保险监管人员必备的基本能力,特别是组织和协调能力的培养。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还要转变用人观念,拓宽选人视野,完善用人机制,充实一批业务精、政策性强的专业人才,提高监管水平。

5.推进有效保险监管创新

有效保险监管创新应当是与保险业务创新紧密相联的。首先,完善监管流程,从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市场退出等方面入手,对保险监管资源进行整合,体现监管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尽量与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相匹配,通过梳理保险公司的业务线和产品线,实施业务监控和风险追踪。二是推动保险监管方式和手段创新,尤其是提高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技术手段,引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适时实施动态偿付能力监管。

市场监管意识形态工作范文第10篇

树立以监管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理念,开拓创新,有效作为,2014年全市工商系统网络监管工作,目标是“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建设为基础、重点开展电子标识公开工作、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强化监管队伍建设、促进网络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健全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建设。一是对国家局、省局下发的经营性网站数据进行认真比对、完善,确保每一条网站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完成数据处理反馈工作,提高网络交易监管数据库质量。二是利用各种搜索引擎技术查询本地经营性网站及网店数据,将相关数据录入至“工商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监管模块中,建立起全面动态的网站主体数据库。

2、推进经营性网站网上亮照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对照每一条经营性网站数据,严格把关每一条信息内容,做到不漏项、不缺项,确保网站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二是积极协调注册部门、信息中心等部门,加快工作进度,确保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工作顺利实施推进。三是加强研究并适时出台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管理规定,推动形成规范、有效的网站亮照方式,明确对网站关闭、仿冒电子标识等情形,制定严格的规范措施。

3、强化基层指导。研究制订相应工作规范,对基层工商所网络监管达标工作在人员配备、硬件建设、操作规范、工作目标等进行要求,促进基层工商所在网络案件的办结数量、数据库的动态维护、日常的网络巡查等方面有明显的提升,使我市工商系统经营性网站及网店经营分类监管工作逐步到位。

4、加强网络巡查,严厉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一是建立网络巡查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网络监管平台功能,探索查处新型网络商品交易违法案件。二是通过网上巡查、实地巡查及结合经营网站专项整治活动,重点监管辖区内影响较大的网络交易平台、网站。三是探索电子取证设备的应用。充分发挥便携式电子数据取证设备的功能,切实改进执法手段,确保把电子数据取证设备使用好、出成效,解决网络交易案件取证困难的问题。

5、全面推进基层网络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对直属局(分局)网络监管部门负责人、专管员及基层工商所(分局)网监人员的培训,使基层网络监管人员能够熟练的操作网络监管模块及网络搜索引擎技术,从事对辖区内经营性网站和网店进行网络巡查及新增网络经营主体数据的录入工作。

(二)有形市场监管

2014年对有形市场将进一步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监管,寓服务于监管中,积极为市场出主意、想办法,提升市场整体水平。

1、强化责任意识。在强调工商人员履行职责的同时,通过座谈、走访、宣传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市场开办方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市场经营者的遵法守法意识,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开展市场管理。

市场监管意识形态工作范文第11篇

碑林区地处西安市的商业中心,同时又是我市重要的文化区,根据西安市工商局碑林分局20__ 年度统计结果看,辖区个体经营户达 2 万多,年交易量达 11 亿元,个体工商户虽然规模小,但户数多、交易量大、经营行为频繁,因而如何对辖区个体工商户进行有效的监管,成为迫在眉睫的首要问题。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个体经济户口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影响程度和信誉状况,将经济户口分为不同管理类别,并对其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以“经济户口”为依托,对个体工商户进行信用分类监管,其目的是实现监管方式的转变,努力创建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利用工商资源,创新监管机制,注重日常巡查,突出重点监管,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监管效能。

关于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分类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建议之一: 提高认识、转变传统管理理念是做好个体分类监管工作的前提

在工作中我们认识到,对个体工商户进行信用分类监管,使我们监管的目标更加清晰,能够更好地巩固现有监管领域,并有能力和精力,开拓新的监管领域,是工商创新监管方式,从静态监管转向动态监管,从“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监管转向有目的的重点监管,实现监管职能到位的需要;也是工商机关适应形势发展,实现职能转变,提高监管效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国务院吴仪副总理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市场主体监管、推进信用建设问题做了重要指示,为我们大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类监管,促进管理制度创新指明了方向。今年年初,国家工商总局为突出重点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专门下发了《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全国工商机关对市场主体实行分类监管。和地一些较为成功的做法,为我们更好地开展个体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提供了经验。因此,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分类监管是大势所趋,我们每一位工商干部都应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尽快转变传统的管理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局和省市局的工作要求,提高监管效能。

建议之二、加强个体工商户诚信教育,树立个体工商户诚信经营理念

要以信用体系建设为主题,开展各种形式的信用宣传和信用教育实践活动,在广大个体工商户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信用教育,弘扬信用文化,使广大个体工商户能够切实体会到“诚信”对国家、对社会及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对信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从而使诚实守信成为各类市场主体的自觉要求和行为取向。为大力宣传加强个体工商户信用建设的重要性,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西安市工商局碑林分局在素有西安“南京路”之称的繁华商业街——东大街,召开了“打造诚信东大街”动员暨法规培训大会,为辖区各类工商企业、个体户颁发了《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服务登记册》,它将成为评定信用等级的档案资料和年终评选“十佳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服务员”的重要参考资料。此外,还可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不断加大个体工商户信用教育培训力度,引导经营户认真学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信用管理教育的基本法律,强化个体工商户信用意识,从而在全社会形成较为浓郁的“讲诚信反欺诈”的舆论氛围,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建议之三、严厉打击各种失信违法行为,有效地遏制失信行为蔓延的趋势

长期以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维护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查处了无照经营、虚假出资等违法经营行为,在监管工作中突出重点,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活安全的、影响西安旅游市场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予以从重打击,相继查处了一批涉及食品、药品、广告、殡葬、房地产等行业的虚假宣传行为、商标侵权行为、制假售假行为等大要案,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两年来,分局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5300 余件,其中查处违法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的占 78 %,有效地遏制了失信违法行为蔓延的趋势。

建议之四、工商所在个体分类监管工作中要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实施个体信用分类监管,重点在基层。目前,我们工商的。人力配备、执法设施情况以及执法手段的实行,都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市场监管任务,这一情况,在基层工商所,矛盾尤为突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所有的工商工作,最后都要在工商所得到体现,既有各种各样的专项整治,还要开展无照查处、案件查处、规费催交、个体换照,信息化工商所创建等等。繁重的工作任务,使工商所穷于应付,根本难以对辖区的户口监管到位,更不要说去拓展新的监管领域了。要对市场进行有效监管,实现工商监管职能到位,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必须要抓住重点

。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实现监管到位,工商所起着十分重要的基础作用。为更好地推行个体信用分类监管,各工商所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摸清家底,打好基础。各工商所都要认真地清理辖区内经济户口的详细信息,摸清家底,特别是在每年年初的个体验照结束,要对工商所的经济户口进行认真的梳理,为更好地开展个体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明确责任。录入户口信息心对经济户口有关的所有信息,要根据“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予以记录在案,并录入计算机系统。

三是依托网络平台,加强执法巡查。工商所巡查工作的开展要紧紧依托我们现有的网络平台,定期确定阶段性巡查任务数,并将巡查任务量化到人。在巡查工作中,要坚持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全过程监管的原则,并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行业自律、查处违法案件、制止失信行为相结合。

四是每一位个体监管干部都应熟悉并掌握相关法规和工作进程,及时接受和处理外部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对监管对象的类别及时做出调整。

市场监管意识形态工作范文第12篇

生态县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也是做好环境保护,持续发展经济的重要保证。根据县《关于创建省级生态县的实施意见》松委文件的精神和《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的内容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的法定职责,全力开展生态县争创活动,确保生态县建设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尽职履责,严格市场监管制度,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强化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维护环保节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生态县创建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以吴宝良局长任组长,徐翔副局长、张伟信副局长任副组长,王智勇、叶建宝、何伟明、范大忠、周才发、程昌华、程贤、包根华等为成员的生态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督导生态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规范管理科,王智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生态县的各项创建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贯彻落实市场“限塑令”。1、继续深入、广泛的开展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经营者、消费者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自觉遵守国家“限塑令”的规定。2、督促、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加强市场“限塑”工作的管理,争取由各市场主办单位统一联系生产企业,制作符合国家规定的塑料购物袋。取缔无照经营批发“非标”塑料购物袋。3、加强“限塑令”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规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塑料购物袋的行为。(市场科工商所)

(二)强化市场食品安全管理。1、严格商品市场准入。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督促市场主办单位进一步强化索票索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登记、公示、不合格商品退市、销毁等各项制度,确保市场商品质量安全。2、组织开展场地对接、场厂挂钩等活动,规范上市商品进货源头,引进安全、放心的绿色食品。3、强化质量监测。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上市商品的质量监测工作,严厉查处检测不合格的上市商品,引导放心消费。4、组织专项执法检查。以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禽蛋、奶粉及乳制品等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为重点品种,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有序的市场秩序。(消保委工商所)

(三)严厉打击销售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会同农林部门,在销售野生动植物高峰期的重点季节,加强对集贸市场、宾馆、饭店、酒店等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售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不法行为,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责任单位:经检大队市场科工商所)

(四)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估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全面实行污染项目的前置审批,认真做好对新开办企业的审查,把好登记发照关,坚决制止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的污染行业登记注册。并积极为地方政府当好参谋,对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废物循环利用的企业开办,在注册登记环节实行绿色通道,优先登记发照,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责任单位:注册分局)

(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重污染企业的停业、取缔、关闭等行政处罚的执行工作。按要求提供污染减排企业的有关材料。(责任单位:企监科经检大队工商所)

(六)加大城市广告业的管理力度,有效遏制城市道路设置物上任意张贴等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科工商所)

(七)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作用,在积极引导企业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的同时,支持、鼓励企业做好内部技术改造的资本投入,从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废物循环利用等内容为突破口,进一步实现企业质量的提升。(责任单位:企监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创建省级生态县是县委、县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和谐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生态县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创建工作的开展,确保工作人员、工作措施、工作责任、工作效果落实到位。

市场监管意识形态工作范文第13篇

一、认清形势,明确价格工作目标

把握形势是做好物价工作的前提。当前,影响宜昌市市场物价的不确定因素仍然很多,既有持续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也有抑制价格上涨的因素。受要素成本刚性上涨、猪肉价格波动以及蔬菜价格季节性涨跌的推动,物价上行压力有所加大;但由于需求微幅回暖、货币流动性中性略紧、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震荡调整,降低了物价走势大幅反弹的概率。预计2014年宜昌市市场物价走势将与全国市场价格走势大体同步同幅,市场价格走势仍将呈现稳中略升态势。

今年宜昌市价格工作的目标是:稳价安民惠民,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优化价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进改革创新,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价格工作能力。2014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控制在4%以内。

二、迎接挑战,努力推进价格监管方式创新

物价部门承担稳价安民的重任,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一是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国内需求、工业生产稳定增长,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信心基本稳定并有所提升,物价涨幅进一步趋稳;二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价格工作,加上相关制度的不断改进和完善为做好价格工作提供了政策、法律、制度保障;三是群众理解和认可度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价格政策,得到群众的支持,为深化价格改革减轻了阻力;四是价格改革进一步深化,价格监管方式将不断创新发展。同时,我们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价格改革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提出,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大幅度减少政府定价项目,能下放的定价权一律下放。国家发改委徐绍史主任将其概括为“减”、“建”、“保”三个字。“减”就是,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坚决交给市场;暂时不具备放开条件的,要建立健全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建”就是,建立有利于促进节能环保、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差别化价格政策体系,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保”就是,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原则,完善居民生活阶梯价格制度。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价格改革面临着任务重、制约因素多、监管难度大以及观念陈旧、创新不足等诸多挑战。价格改革,不是一放了之,放开价格,不是取消管理监督,而是要适应新形势,加以改进和创新。对放开的价格如何去监管,对政府直接管理的价格如何管得好、管得住,都需要去探索研究。

(二)价格形成机制将进一步完善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是价格改革的重要任务。一是确立市场决定价格这个总方向。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凡是能够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都要放开价格管制,放手由市场形成价格,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对那些暂不具备条件的,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并创造条件加快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二是引导企业合理合法行使定价自,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引导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供求结构和成本因素合理调整价格,通过公平竞争引导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价格行为。政府定价要注重在“减”、“放”、“改”方面下功夫。“减”,就是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政府定价的范围和具体品种。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为减少政府定价创造条件。“放”,就是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对于部分可以由地方政府价格部门制定价格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一步下放给地方政府价格部门,以就近管理,更好地反映当地实际。“改”,就是进一步改进政府定价方法,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做到政府定价公开、公平、公正。

(三)价格法律法规将进一步健全

深化价格改革,必须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将成熟的经验上升为法律和制度。一是按照现行的价格法律法规完善价格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价格决策、市场监测、成本调查、价格监管等方面制度建设,着力促进定价规则、管理程序、检查制度具体化、岗位化、责任化,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对放开商品价格监管和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二是随着形势发展,现有法律法规已经过时的,一方面要按照有利民生、有利监管、有利市场决定价格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向上请示汇报。三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使价格权利,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市场价格行为更加符合法律规范。

(四)价格监管方式将进一步转变

一是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决定价格转变。我们要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尊重价值规律、市场经济规律,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二是由直接管理定调价向市场价格监管转变。从调定价为主,转到“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上来,把市场价格的监管放在重要位置。三是由重点调控CPI向价格监管全覆盖转变。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价格监督(服务)网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由零打碎敲向信息化、网格化转变。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建立网格化、信息化的价格监管体系,加强对物价员、社区网格员的教育培训。五是由事后监管向事前监督转变。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不应只局限于对违法价格行为进行查处,更重要的是加大事前监督和规范价格行为的力度,更多地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协商、行政调解等管理方式,采用劝导、提醒、违法疏导、行政建议书等方法,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自觉制止和避免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主动作为,做好新形势下价格服务工作

(一)突出重点,加强价格监管

网格化。探索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实现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一是实现网定格。通过完善企业价格台账和物价员制度、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制度、价格诚信建设和价格自律制度、提醒告诫和企业约谈制度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实现价格主管部门和基层网格员的有效对接、网格管理、定点指导,把价格监管任务落实到岗、具体到人。二是实现格定人。利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员、企业物价员、收费员等资源,对各个网格指定价格监管人员。三是实现人定责。通过对网格员确定任务、划定责任,重点落实市场价格巡查、明码标价检查、价格举报、价格监测、价格政策宣传、价格矛盾化解等任务,强化市场价格常态监管和应急监管,实现市场监管的“大纵深”和公共服务的“全覆盖”。

信息化。一是网络资源共享。充分利用报价平台和局域网整合工作资源,建立宜昌知名产品价格信息平台、商品价格鉴证和案件数据库、价格政策信息库,实现各类价格信息和工作资源向信息平台集中,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二是价格信息共用。完善信息机制,丰富信息形式,通过宜昌价格信息网、“宜昌物价”政务微博、三峡手机报《物价之窗》专栏、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价格信息宣传。三是价格监管风险共担。要严格执行价格审议和决策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依法行政,预防执法风险,积极践行依法行政理念。

要落实市场价格监管责任制,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目标,力争做到价格管理全方位,价格监督全天候,价格监管全覆盖。一是管理全方位。要辐射各行业,覆盖全市场,切实加强价格管理,维护正常价格秩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二是监督全天候。把检查关口前移,积极为企业提供法规宣传、人员培训、专业指导、提醒告诫等项服务,引导企业价格自律。三是监管全覆盖。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实现价格监管广覆盖和常态化。

(二)破解难点,推进价格改革

放胆。一是要树立强烈的改革观念。树立市场决定价格的观念,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扎实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二是要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全面尽责,严格问责,扎实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三是要确立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的作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价费问题,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

放开。放开已形成竞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坚决交给市场决定,对于放开的价格和收费同步加强市场监管。放开烧碱、纯碱以外的工业用盐;二类疫苗,省医保目录内的低价药品、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外单独收取费用的医疗器械;民办高校,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普通商品房以外的物业服务收费;道路货物运输,铁路专用线代维护,铁路、公路、民航客货运延伸服务等价格和收费的定价项目。取消电信增值业务资费备案。国务院和省价格主管部门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全市一律同步放开;暂未放开,具备放开条件的要请示放开,如道路客运票价;矛盾比较多、群众要求放开的要探索放开,如工业用气价格、高档次的民办学校、车损价格鉴证。

放权。要把握大局、统筹谋划,对于省局下放的定价权限要接住管好。同时清理定价目录,对县市区更方便有效管理的定价权限下放给县市区管理。将逐步下放城市供水、供热,以及水、电、气、热延伸服务;公办学前教育,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保障性住房租金,殡葬及延伸服务;铁路专用线及兼办公共客运、专业渡口过渡、机动车道路停放、城市道路桥梁和隧道通行;生猪屠宰加工服务等价格和收费管理权限。

(三)聚焦热点,强化价格服务

服务经济发展。一是继续加大清费治乱力度。进一步开展收费清理,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治理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强化收费年度审验和交叉年审工作,严格执行收费许可、收费审验、收费公示、收费备案等制度;加强对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组织收费的监管,继续加强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二是切实落实收费优惠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收费减免政策,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完善教育、交通运输、景区、电视收费等公益价格政策,继续执行重大节日景区门票降价优惠政策。三是积极争取国家、省对宜昌特大城市建设的支持性价格政策,加大力度争取优惠电价、确保不低于去年的水平。

服务改善民生。一是保持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合力稳控物价;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健全主要农产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实时监测体系,并定期公开通报;支持农产品生产、流通,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费用;清理和规范农贸市场、零售企业收费,加强收费公示管理;加强平价商店建设,利用平价商店开展蔬菜直通配送,建立稳定蔬菜价格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用事业、价格联动、蔬菜生产流通、平价商店、灾情应急、弱势群体等价格补贴制度。二是加强公用事业和公益价格监管。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和固废处理收费进行调研,疏导价格矛盾。合理制定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费标准;加强交通运输价格管理;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监管;加强数字电视及其延伸服务收费监管;继续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加强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合理确定和规范养老服务价格;加强民爆物品及服务价格监管。三是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合理制定经济适用房价格和廉租房、公租房租金标准;严格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一价清”、“一房一价”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收费和停车收费管理。四是加强涉房、涉地收费监管。五是落实惠民价格政策。落实稻谷、小麦保护价收购政策,落实油菜籽、生猪临时收储价格政策,稳定农民收益;对农产品生产流通中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实行支持性价格政策;落实小烟种收购价调整政策;落实涉及弱势群体的16大类69项惠民价格政策。

市场监管意识形态工作范文第14篇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6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监局党委开展巡察。2019年8月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市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的组织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整改认识。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监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反复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对于我们提升班子建设水平,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系统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全体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真正把认识提上去,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班子的问题就是“一把手”的问题、机关作风问题就是班子的问题、基层的问题就是机关的问题、一般党员干部的问题就是党员领导的问题、业务问题折射出机关作风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制约着事业健康发展的严重问题,必须痛下决心,彻底整改。

(二)加强领导,明确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刘玉峰同志带头进行自我剖析,主动认领了班子建设、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作风建设等全局性问题,各位班子成员也按照分工开展自查,认领问题。局党委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推进会,听取各责任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细化措施,扎实整改问题。遵循“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经班子认真研究制订了《拜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印发到各支部。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党的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整顿作风优化环境结合起来,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与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提高;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促进市监队伍战斗力的提升;与强化内部管理结合起来,促进市监系统“务实、廉洁、高效”监管形象的树立;与市监发展结合起来,促进年度目标的全面实现。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避免重蹈“发现就改、改后就忘、忘了又犯”的覆辙。整改期间,我局先后修订完善了廉政谈话制度、“三重一大”制度、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职人员考勤管理和请假请示制度若干规定,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把市监各项工作始终置于制度监督之下,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问题

存在问题:

1.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查阅资料发现,市监局党委党委会议记录没有正规的党委会议记录本,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的40份党委会会议记录都是零散散页。

整改措施:按要求进行了整改,统一专用正规会议记录本,由专人记录专人保管。

完成情况:立行立改。

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支委会召开次数少且2019年2、3、4月份机关支部记录空缺。2016年至2018年,机关支部的支委会议仅15次,其中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仅8次。

整改措施:一是班子成员带头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建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对所联系的党支部进行业务指导,规范支部会议程序,并对会议记录提出具体要求,做到会议记录有日期、有签名。定期检查支委会会议记录以及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对支部召开支委会、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检查,并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三会一课”列入支部党建工作重点责任清单,党支部书记为党建活动组织第一责任人,签订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每半年向党组汇报党建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情况:已整改。

3.支部活动流于形式。主题党日活动中,党员交流发言,民主议事环节记录简单。如:机关支部的2018年5月主题党日会议记录中学习杨汉军先进事迹只记题目没有记录内容。2019年5月的主题党日会议记录中,王增光的个人对照检查发言也是只记题目,没有记录具体内容。

整改措施:推进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市监局党委的“主题党日”活动质量。规范记录有序。

完成情况:立行立改

(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方面存在问题

4.合并后业务整合慢,工作质量不高。由于现在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原工商局、食品和药品监督局、质量和技术监督局、酒类专卖局、物价局的一部分合并而成,有的干部对原来自己做的工作熟悉、对新合并过来的业务不了解,工作的衔接配合不到位,业务整合不到位。16个乡镇基层所每个所只有两个人,合并前的各个局的业务基层所都得处理,每项工作都得开展,局内各股室工作单线部署,安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使基层疲于应对,因此导致完成工作标准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刘玉峰局长召集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一一听基层执法单位负责人在基层工作面临的困难,就人少事多,权小责大,人员年龄机构老化等诸多问题,党组采取了措施尽量减少基层矛盾,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1、制定学习计划,开展业务知识培训;2、对三定方案职能重新梳理,进一步明确基层所职能;3、与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做好沟通汇报工作,认真梳理我局空编空岗情况,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4、明确业务股和基层所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开展股所联动活动;5、由主管副局长牵头,对局党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督导检查。

整改情况:已整改。

5.监管存在死角死面。无照经营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整改措施:我局按照市局查出无证无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我局查出无证无照工作方案,在检查期间共检查3090户,出动执法人员22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0余次,发现无证、无照经营市场主体48户,全县无证无照率为0.33%,已全部引导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5.“双随机、一公开” 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衔接的不好。 “双随机、一公开” (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还停留在重点检查工商登记事项层面上,即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前置后置审批等相关情况,对于一些专项检查比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都没有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没有对食品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记录。“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效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整改措施:5月份我们局制定了拜泉县市监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工作计划已于5月份上报县委、县政府、市市监局,涵盖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广告、专利、食品、消保、质量的“双随机”并与今年8月份全面按照工作计划实施“双随机”抽查,将检查结果全部公示,检查监管档案已装订成册由专人保管。

完成情况:已整改

(三)群众办事难方面存在问题

7.存在“准入不准营”。在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准入实行先照后证,有些市场主体的开办需要相关审批部门出具后置审批,即市监局先发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要求核验一些条件后发证,经营者才能开始营业。

整改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以及第十九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进行法人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办理,以及《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中第五项,营利性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属于法律明确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因此举办者应当向与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同级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以核准的名称向民办学校审批机关提出学校筹设或者正式设立的申请。

整改情况:已整改

8.存在“准入易准出难”。业户设立时办理营业执照速度较快,但是企业的注销速度还是比较慢,虽然设立了简易注销制度,简化了注销手续,企业在注销时公示时间与方式也极大简化,但一些企业经营者还是觉得企业注销比较慢。

整改措施:根据《黑龙江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企业应当在公告期结束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申请。申请人于5月份到达窗口咨询关于企业注销的事宜,并按照《黑龙江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进行公司注销的公告,以及在简易注销公示有效期内完成了企业注销,属于登记办法中的正规操作流程。

整改情况:已整改

(四)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

9.强化领域内意识形态管理存在不足。巡察查阅资料发现,没有制定本单位舆情监测制度,没有舆情监测的相关记录。没有制定本单位对宗教与宗教传播的管理制度,没有管理记录。没有“扫黄打非”工作记录和对本单位职工“扫黄打非”教育的记录。没有研究人才工作的会议记录。

整改措施: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2019年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核,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分管副局长,从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制定了舆情、宗教与宗教传播制度,完善了舆情记录、宗教和扫黄打非工作记录,完善了研究人才工作会议记录。

完成情况:已整改

10.对意识形态工作保障不到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宣传委员兼任纪检委员,违反了意识形态工作必须设置专职宣传委员的规定。宣传委员身兼多职,其投入到意识形态工作的精力有限。导致2017年撰写的意识形态研判报告质量不高,被县委宣传部退稿并反复修改。

整改措施:意识形态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进行管理,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

(五)扫黑除恶存在的问题

11.在线索摸排上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对线索的延伸摸排上还存在不到位的地方,尤其是对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之前、对于新一届领导班子履职之前的线索排查不深入。

整改措施:1、召开全局大会和机关支部、基层支部扩大会议,深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制定了干部职工个人问题整改清单,填写问题自查表格和承诺书,梳理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狠抓落实。2、制定一系列的重点行业的线索摸排方案和具体措施,积极走访企业、群众,深入摸排线索;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场所开展明查暗访,深挖线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完成情况:已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党委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市场监管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系统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进一步明确措施。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健全问题、责任和任务“三张清单”,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有序组织强力推进。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人实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市场监管事业健康发展的源源动力。

(四)进一步凸显成效。把整改工作同当前正在开展持续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结合起来,抓好窗口单位作风整顿。落实好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推行“马上办、一次办”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事项一站办结,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快捷服务。把整改工作同深刻领会报告结合起来,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进行学习,推动党的精神在市监系统落地生根,进一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企事业人事管理等人社各项工作,不断改善我局服务质量,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市场监管意识形态工作范文第15篇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6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监局党委开展巡察。2019年8月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市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的组织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整改认识。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监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反复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对于我们提升班子建设水平,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系统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全体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真正把认识提上去,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班子的问题就是“一把手”的问题、机关作风问题就是班子的问题、基层的问题就是机关的问题、一般党员干部的问题就是党员领导的问题、业务问题折射出机关作风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制约着事业健康发展的严重问题,必须痛下决心,彻底整改。

(二)加强领导,明确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刘玉峰同志带头进行自我剖析,主动认领了班子建设、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作风建设等全局性问题,各位班子成员也按照分工开展自查,认领问题。局党委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推进会,听取各责任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细化措施,扎实整改问题。遵循“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经班子认真研究制订了《拜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印发到各支部。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党的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整顿作风优化环境结合起来,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与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提高;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促进市监队伍战斗力的提升;与强化内部管理结合起来,促进市监系统“务实、廉洁、高效”监管形象的树立;与市监发展结合起来,促进年度目标的全面实现。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避免重蹈“发现就改、改后就忘、忘了又犯”的覆辙。整改期间,我局先后修订完善了廉政谈话制度、“三重一大”制度、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职人员考勤管理和请假请示制度若干规定,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把市监各项工作始终置于制度监督之下,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问题

存在问题:

1.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查阅资料发现,市监局党委党委会议记录没有正规的党委会议记录本,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的40份党委会会议记录都是零散散页。

整改措施:按要求进行了整改,统一专用正规会议记录本,由专人记录专人保管。

完成情况:立行立改。

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支委会召开次数少且2019年2、3、4月份机关支部记录空缺。2016年至2018年,机关支部的支委会议仅15次,其中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仅8次。

整改措施:一是班子成员带头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建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对所联系的党支部进行业务指导,规范支部会议程序,并对会议记录提出具体要求,做到会议记录有日期、有签名。定期检查支委会会议记录以及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对支部召开支委会、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检查,并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三会一课”列入支部党建工作重点责任清单,党支部书记为党建活动组织第一责任人,签订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每半年向党组汇报党建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情况:已整改。

3.支部活动流于形式。主题党日活动中,党员交流发言,民主议事环节记录简单。如:机关支部的2018年5月主题党日会议记录中学习杨汉军先进事迹只记题目没有记录内容。2019年5月的主题党日会议记录中,王增光的个人对照检查发言也是只记题目,没有记录具体内容。

整改措施:推进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市监局党委的“主题党日”活动质量。规范记录有序。

完成情况:立行立改

(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方面存在问题

4.合并后业务整合慢,工作质量不高。由于现在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原工商局、食品和药品监督局、质量和技术监督局、酒类专卖局、物价局的一部分合并而成,有的干部对原来自己做的工作熟悉、对新合并过来的业务不了解,工作的衔接配合不到位,业务整合不到位。16个乡镇基层所每个所只有两个人,合并前的各个局的业务基层所都得处理,每项工作都得开展,局内各股室工作单线部署,安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使基层疲于应对,因此导致完成工作标准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刘玉峰局长召集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一一听基层执法单位负责人在基层工作面临的困难,就人少事多,权小责大,人员年龄机构老化等诸多问题,党组采取了措施尽量减少基层矛盾,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1、制定学习计划,开展业务知识培训;2、对三定方案职能重新梳理,进一步明确基层所职能;3、与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做好沟通汇报工作,认真梳理我局空编空岗情况,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4、明确业务股和基层所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开展股所联动活动;5、由主管副局长牵头,对局党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督导检查。

整改情况:已整改。

5.监管存在死角死面。无照经营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整改措施:我局按照市局查出无证无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我局查出无证无照工作方案,在检查期间共检查3090户,出动执法人员22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0余次,发现无证、无照经营市场主体48户,全县无证无照率为0.33%,已全部引导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5.“双随机、一公开” 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衔接的不好。 “双随机、一公开” (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还停留在重点检查工商登记事项层面上,即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前置后置审批等相关情况,对于一些专项检查比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都没有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没有对食品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记录。“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效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整改措施:5月份我们局制定了拜泉县市监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工作计划已于5月份上报县委、县政府、市市监局,涵盖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广告、专利、食品、消保、质量的“双随机”并与今年8月份全面按照工作计划实施“双随机”抽查,将检查结果全部公示,检查监管档案已装订成册由专人保管。

完成情况:已整改

(三)群众办事难方面存在问题

7.存在“准入不准营”。在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准入实行先照后证,有些市场主体的开办需要相关审批部门出具后置审批,即市监局先发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要求核验一些条件后发证,经营者才能开始营业。

整改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以及第十九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进行法人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办理,以及《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中第五项,营利性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属于法律明确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因此举办者应当向与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同级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以核准的名称向民办学校审批机关提出学校筹设或者正式设立的申请。

整改情况:已整改

8.存在“准入易准出难”。业户设立时办理营业执照速度较快,但是企业的注销速度还是比较慢,虽然设立了简易注销制度,简化了注销手续,企业在注销时公示时间与方式也极大简化,但一些企业经营者还是觉得企业注销比较慢。

整改措施:根据《黑龙江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企业应当在公告期结束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申请。申请人于5月份到达窗口咨询关于企业注销的事宜,并按照《黑龙江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进行公司注销的公告,以及在简易注销公示有效期内完成了企业注销,属于登记办法中的正规操作流程。

整改情况:已整改

(四)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

9.强化领域内意识形态管理存在不足。巡察查阅资料发现,没有制定本单位舆情监测制度,没有舆情监测的相关记录。没有制定本单位对宗教与宗教传播的管理制度,没有管理记录。没有“扫黄打非”工作记录和对本单位职工“扫黄打非”教育的记录。没有研究人才工作的会议记录。

整改措施: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2019年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核,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分管副局长,从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制定了舆情、宗教与宗教传播制度,完善了舆情记录、宗教和扫黄打非工作记录,完善了研究人才工作会议记录。

完成情况:已整改

10.对意识形态工作保障不到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宣传委员兼任纪检委员,违反了意识形态工作必须设置专职宣传委员的规定。宣传委员身兼多职,其投入到意识形态工作的精力有限。导致2017年撰写的意识形态研判报告质量不高,被县委宣传部退稿并反复修改。

整改措施:意识形态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进行管理,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

(五)扫黑除恶存在的问题

11.在线索摸排上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对线索的延伸摸排上还存在不到位的地方,尤其是对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之前、对于新一届领导班子履职之前的线索排查不深入。

整改措施:1、召开全局大会和机关支部、基层支部扩大会议,深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制定了干部职工个人问题整改清单,填写问题自查表格和承诺书,梳理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狠抓落实。2、制定一系列的重点行业的线索摸排方案和具体措施,积极走访企业、群众,深入摸排线索;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场所开展明查暗访,深挖线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完成情况:已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党委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市场监管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系统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进一步明确措施。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健全问题、责任和任务“三张清单”,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有序组织强力推进。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人实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市场监管事业健康发展的源源动力。

(四)进一步凸显成效。把整改工作同当前正在开展持续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结合起来,抓好窗口单位作风整顿。落实好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推行“马上办、一次办”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事项一站办结,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快捷服务。把整改工作同深刻领会报告结合起来,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进行学习,推动党的精神在市监系统落地生根,进一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企事业人事管理等人社各项工作,不断改善我局服务质量,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