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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建设范文

新型农村建设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第1篇

关键词:创新型新农村 因地制宜 能源的循环利用 多民族共同发展

从大量文献可以清晰看出,以往对新农村建设的研究问题主要解决的方案大多是:以政府为主导,公共财政扶持为基础,以扩大农牧民为骨干,走“外推,内驱”的新农村建设之路;改革土地产权制度。大部分人都从这些角度看制约及解决新农村建设问题和方法[1]。很少有从绿色,节能,促进多民族共同发展的角度分析。基于此,本文想通过对甘肃张掖市新农村建设中的问题及潜在优势进行分析试图从以下几个方向着手改善西北地区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因地制宜,能源的循环利用和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我们主要以上述三方面为基础提出我们的意见及建议。

一、新农村建设的三大基础

1.因地制宜

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适宜的措施是我们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西北绝大部分地区的年日照时数大于3000小时,年均辐射量约为5900兆焦耳/平方米,具有利用太阳能的良好条件。新疆、甘肃、青海等是我国大陆风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可利用开发的风能储量分别为3433万千瓦、2421万千瓦和1143万千瓦。 以甘肃省为例,其年平均风速大于3.0米/秒的地区包括安西、玉门、金塔、肃北、民乐、永昌、古浪和天祝等县,多处都具有建设大型风电厂的条件。除了这些意外土地资源也相当丰富。在新农村建设当中应合理运用这些可再生资源。

2.能源的循环利用

以“绿色节能”为宗旨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污水、废物处理的再利用,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如沼气发酵,秸秆重复利用等。

3.促进多民族共同发展

对多民族地区,民族间的相互交流,共同发展相当重要。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考虑到、族际日常交往,民族居住格局等对少数民族间交流及发展的影响。

二、对于农业、畜牧业、旅游业发展所提出的改进措施

充分利用现有自然资源的优势:西北地区光照充足;土地广阔,灌溉方便,湿地多;湿地类型齐全多样;积雪融水丰富。以此为基础建立高效节能、绿色的生态农业。降低化石能源的投入,开发利用再生能源将是以后发展的方向。同时,还要注意水电、太阳能和风能的利用,做到绿色节能。例如:就统一供电这一方面将重点充分开发太阳能;沼气池发酵;对于积雪融水丰富的地区则充分利用地下水丰富的优点,充分利用地下水源热泵技术。

1.农业方面改进措施

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根据市场信息来调节农产品的种植量和种类保障农民的利益;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对太阳能的利用率、提高对生物能的转化率来提高生物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这也是生产条件现代化的表现;引进农业科技人员以提高农产品含量低、品质差等缺点。

加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种植区进行节水改造。在水资源较缺乏的西北地区,可大力推广喷灌、滴灌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设施沃土工程,加强对西北农用地土壤肥力的改进,提高耕地质量。这主要是进行有机肥积造,增施有效的农家肥;充分的运用当地的能源。

提高化肥的利用效率,施行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污染;运用秸秆、树叶、杂草作为饲料,植菇,最后作肥料还田。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猪沼果”、“猪沼菜”等模式、使其更加绿色环保。

2.对于畜牧业的发展规划

加强牧区科技基础建设,提供科学的育种技术和防疫技术。探究科学的饲养方法,提高畜牧业的科技含量,持续增强畜牧业竞争力;建立健全的市场营销体系,协调畜牧产品的收购、加工以及销售等环节,合理衔接生产、流通以及信息化的交流。把牧民分散的小规模饲养与市场有机的连接,扩大规模,将产业链延长,这样就能使牧民在整个饲养、加工和流通环节都能够得到适当的收益,促进畜牧业生产经营效率的提高;积极培养新型的农牧民,提高农牧民素质,加强对他们的养殖技术的培训,从多方面灌输畜牧业技术,拓宽技术的推广面,深度挖掘科技的潜力使其为畜牧业服务,运用科技来提高畜牧业的经济效益;大力建设观光型、生态型与市场型相结合的牧业生产基地,努力推进传统畜牧业向规模化、社会化的具有现代特色的畜牧业进行转变[2]。

三、对于旅游业发展规划

西部民族地区的旅游资源具有丰富多彩,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的特点。利用宗教文化优势,甘肃省的甘南佛教传统文化,敦煌莫高窟、天水麦积山等,吸引国内外旅游投资;大力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如东乡手抓羊肉、藏族唐卡、锅庄舞、油香、保安腰刀、裕固族帐篷餐饮、各种民族服饰、首饰和木制品以及省局民族特色的建筑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和文化价值,可带动经济发展。

随着世界范围内旅游热的兴起,西部民族地区将以其独特的自然与人文景观吸引越来越多的中外游客,旅游业将带动西部民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应注意的是:西部民族地区自然景观的生态脆弱,故无论是能源矿产还是旅游的开发,甚至基本项目的建设,都不能绕开环保问题。

四、对于居民区改进设计方案

通过改进居民住房:居民集中化,便于各方面的交流与融合;在集中区域建设基础设施,有效地利用土地;同意规划居住局域与农耕农作区域;村政设施集中一体化有利于农村居民文化交流;改善村内交通以及各各村交通问题[3]。

五、对于促进多民族共同发展设计方案

改善民族间共同发展要从、族际日常交往等发面着手。民族关系体现于族际交往的各个方面,族际日常交往是衡量民族关系最重要的指标之一,体现在一个族群的成员在日常生活和私人领域中被另一个族群的成员们普遍接受的程度。可通过在繁华的民族街道开展集市,促进个民族间相互交流;创办非盈利的公益性资助机构,资助本地的大学生和高中生,大力培养人才强市,努力提高群众的文化素质;通过举办民族特色文化旅游节,使民族地区树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文化的交流可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体现民族地区特色发展,可引来商客,既增加了经济的发展又打造了特色民族品牌。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融合是新形势下的必然选择。

作为农业大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国民经济、农民生活水平都有深远的影响。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新农村建设仍在不断的通过实践、总结、再实践的过程以达到更加完善的水平,在此我们只是通过我们发现的一些问题结合西北地区的地域特点、人文特点提出一些意见及建议希望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探索有所帮助。真正的实现绿色、节能、多民族共同发展的创新型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 张萍. 从节能减排看新农村建设[J]. 环境科学与管理, 2008, 33(10):164-166.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第2篇

根据打造服务型政府、培养技能型干部要求,以责任制为核心,着重加强我乡农技推广的组织体系、服务体系、责任体系、考核体系、培训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农技人员素质。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我乡农业发展的实际和农民对科技的需求,围绕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增收,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促进农技人员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着力提高科技推广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农民提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

三、工作目标

按照“组织体系完善,职责任务明确,运作方式高效,绩效评价科学,奖惩手段有力,保障措施到位”的要求,在我乡建立起以责任农技员为基础,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为补充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8月15日—8月18日)

1、乡政府成立加快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制订工作计划。

2、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乡加快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3、起草《关于*乡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4、召开全体农技人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进行动员,明确意义、做法及要求。

5、组织有关人员考察学习。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9日—8月25日)

1、落实乡农技工作站办公场地,有关制度上墙。

2、购置必要的办公设施及用品。

3、制订乡政府对责任农技员的考核办法。

4、制订服务对象对责任农技员的考核办法。

5、乡政府下文公布各村农科主任名单。

6、起草责任农技员岗位职责。

7、起草乡农技工作站20*年度工作计划。

8、起草乡农技工作站办公制度。

9、印发农技人员服务“三农”便民联系卡。

10、责任农技员和村干部、有关种养大户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农技人员责任片、联系基地和服务对象。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26日—8月31日)、

对我乡全面落实农技人中工作责任,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不满意的地方,继续提高整改,搞好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全面落实农技人员责任,加快构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行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按时保质完成好各项工作,务必取得成效。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第3篇

关键词:乡村振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路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地区各部门应基于乡村振兴战略优势,做好面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布局,提升发展体系、行政管理机制及产业结构的优化能力,使各地区能运用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更好融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新环境。

1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现实意义

2016年2月,国务院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其中重点提出:“加快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1]。”至此,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转型,完善农村教育、医疗及文化发展体系,提升农村地区社会资源、经济资源及市场资源整合能力,为未来阶段农村发展创造更优质的环境及发展条件,成为新时代农村地区发展建设的重中之重。从发展需求角度来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改变了传统城乡融合发展结构,提高了农村地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网络构建的主导能力。实现对农村地区发展资源的合理化分配,弥补早期阶段农村社区建设改革存在结构性缺失,解决使农村地区行政管理职权分化问题,为农村地区生活条件、卫生环境及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夯实基础。因此,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非单一在原有体系上进行改革优化,而是从发展结构上作出调整,将农村地区农户衣食住行与城镇地区进行对接,在不改变原有生产劳动方式及社会基础产业结构的前提下,提升农户总体生活质量,强化农户生活幸福感及获得感,为农村地区经济建设、环境经济及产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乡村振兴背景下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面临的困境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推动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及文化等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然而,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同样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具有负面影响,需要通过深入分析予以解决。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问题,多数集中在行政管理及资源分配两个方面,做好对行政管理体系的完善,并制定科学的资源分配方案,有助于深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稳步推进。

2.1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要求在社区服务、管理调度及社会福利等方面做好协调。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采用将多个行政村进行合并的基本模式。其中,各地区社区服务、管理调度及社会福利方面或多或少存在一定差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如何制定福利补贴标准、规范社区服务体系及优化管理调度模式,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所需思考的问题。从经济结构上来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使农村产业建设形成发展合力,强化农村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其社会福利标准、社区服务质量及管理调度执行性势必有所提升。但从实现环境的发展视角分析,部分地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主要解决农村发展融合行政管理权限重叠的问题,加速农村发展环境现代化治理,提升农村经济发展上限。但各地区乡村发展存在内部矛盾,仍然未能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视角下得以有效解决,内部矛盾的产生必然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形成影响[2]。新型农村社区专业服务人才匮乏、社会保障及福利制度单一,管理调度时效性不足等问题,仍然困扰了后续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针对以上问题,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应在充分了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基本特征的同时,做好对各项建设发展、管理工作的优化,进一步建立长效化发展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时展接轨,并有效吸纳城乡融合发展经验,提升新时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水平。

2.2资源分配

资源分配问题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利益分配、人力资源配置及市场资源调度四个方面。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由政府机构与企业提供支持。但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形式分析,上行经济固然对农村建设创造便利条件,但政府机构及企业同样面临经济转型及市场产业升级的压力,如何做好基础设施建设的职权划分,并在合理范围内为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企业提供政策优惠,则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需考虑的问题。利益分配主要指农户之间居住资源及经济资源的分配。部分地区大刀阔斧的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改革,基于大拆大建进行农村改造。该方式的确加速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程,但不利于对农户核心利益诉求的满足,容易促使农户与政府机构之间产生嫌隙,从而,导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经济资源、人力资源及社会资源的调配,也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所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各个乡村产业优势及产业发展需求不尽相同,针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要以推动经济发展、优化居住条件等作为底层建筑。因此,有效发挥不同地区产业优势,强化产业集约化发展,对于缓解经济资源、人力资源及市场资源调配矛盾具有一定积极作用。

3乡村振兴视角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特征

乡村振兴战略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诸多便利。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充分影响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产业化、中心化及统筹化三个方面。其中,不同建设特征也代表了不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模式。未来阶段,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要充分做好对不同发展模式下建设经验的积累,开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视角,为未来阶段更好提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总体实效性提供有利保障[3]。

3.1产业化

产业化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产城联动为主导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方面。该模式利用对产业资源的聚集优化,优化本地区产业资源配置,降低传统模式对产业发展的限制,使各乡村产业发展形成一体化联动。通过对人口资源的社区化集中,提升农村地区对部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率,改变农村土地资源闲置及居住资源紧缺的问题。基于产城联动模式的构建,充分加速土地资源的流转,优化农村地区产业发展生态,能够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农村经济水平的提升,则给予农户更多的居住选择权,帮助农村环境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单一土地资源结构对农村农业产业发展的影响,最大限度满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需求,为后续阶段强化各地区产业建设一体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2中心化

中心化是指由乡镇企业与政府机构协同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采用产业资源、服务资源及配套设施的集中化管理,进一步打造以农村地区中心发展为载体的舒适生活圈,围绕对优美环境、良好服务体系及多元市场生态的建立,实现对农村地区发展面貌的改善[4]。这一特征主要体现对于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建立中心化发展模式,实现将资源共享理念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方面有效运用。中心资源的共享可以更好控制成本支出,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多位一体发展,使政府资源、民间资本及商业资本等均可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民间资本与商业资本的加入,将为提升农村地区生活质量及改造生活环境提供有力保障,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需求与企业利益诉求充分契合。以此,为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高水平发展创造积极条件。

3.3统筹化

统一协调、统筹管理,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特征。传统模式下农村行政管理,存在管理结构单一及管理覆盖范围不足问题,部分地区由于行政管理职责划分缺乏合理性,导致部分农村地区形成三不管地带,农村地区产业升级及产业结构改造因此受限。围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统筹管理,则将管理职权进行统一分配,提升各地区行政管理执行力,实现行政管理全面性覆盖,为农村地区市场发展统一规划、社会资源统一调度及产业资源协同配置等奠定良好根基。因而,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长效化视角来看,统筹化管理是基于大局观视角,为农村社区建设及环境发展改造创造良好条件,实现农村生产水平、生活质量及生态治理等多方面提升,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农村地区建设发展需求,实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多元化对接。

4基于乡村振兴战略影响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路径及科学策略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一定程度改变了农村地区的发展面貌,提升部分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充分突出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优势,强化对产业结构产业布局的优化,明确行政管理及社区服务定位,提升新型农村社区总体社会服务质量,有效为农户及企业发展提供社会保障。以此,排除农户及企业的后顾之忧,丰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服务功能,为后续阶段政府机构进一步从多个视角提供发展政策的支持创造条件。

4.1优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

面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做好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的优化,有助于从产业经济发展的角度,为农村发展资源的整合提供良好机遇。因此,各地区应围绕协同共助、合力助推的中心思想,优化新型农村社区产业发展资源配置,基于充分发挥农村产业发展优势及助力产业融合,改变新型农村社区的产业结构,确保新型农村社区能持续为优势产业及支柱产业发展输送新鲜血液,进一步构成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另外,新型农村社区对于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的优化,不应采用一以贯之的发展改革理念,要在不影响当前产业独立发展的前提下,做好多方面产业发展规划,逐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产业发展试点改革,适时做好对产业发展方向的调整,基于产业发展中弹性化策略的运用,为新型农村社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提供支持[5]。从而,化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经济矛盾。

4.2明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精准定位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面向提升农户生活质量及为农户生产劳作创造便利条件两个方面做好行政管理规划,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社区服务工作的开展,能围绕以上两个方面内容制定科学方案。在此过程中,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摒弃传统行政管理及社区服务理念,面向农村发展的城镇化对接构建行政管理新体系,并根据各个行政村行政管理工作现状,统一行政管理工作标准及内容,实现各个不同行政村之间行政管理工作的步调一致。避免在社会福利、社区服务及管理调度等方面产生严重的差异化问题,使农户能真正意义上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受益者,降低外部因素干扰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的影响,促使新时代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能达到更高水平。

4.3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视角下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一环。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面向企业、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及农户等提供经济、人力资源及市场资源方面支持,降低新型农村社区转型发展过程中面临结构性阵痛问题,使企业、教育机构及农户等能尽快适应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的新环境,排除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中存在阻碍。为此,政府机构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好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第一,政府机构应面向企业、医疗机构及教育机构等做好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卫生发展、文化建设及环境治理等要求,做好与企业、医疗机构及教育机构的对接,缓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改革中存在压力。第二,政府机构应为农户及农村就业人员发放住房、失业及医疗等方面经济补贴,加速农户对于新环境的适应能力。基于政府兜底为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发展保驾护航[6]。

4.4丰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服务功能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改变传统农村发展结构,提升农村地区信息化及现代化发展水平。为更好提升新型农村社区中农户生活品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注重对社会服务功能及行政服务功能的完善,切实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有效性,确保相关水、电建设及治安管理水平能达到较高标准,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目标的实现做好铺垫。另外,丰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服务功能,不仅要面向外部发展做好合作,同时,也应针对内部经济发展循环及本地区农业资源开发进行优化,最大限度发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优势,从生活环境、经济水平、社会影响力等多个方面,提升农户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认同感,使农户在新型农村社区环境下能更好履行自身义务及社会责任,提高农户基础生活幸福感。

4.5强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倾斜与政府支持

政府做好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倾斜,可以更好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基础设施不完善问题,降低经济、环境等因素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的制约,实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多元化、系统化及科学化推进。对此,新型农村的社区建设应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合理做好行政村管理融合的决策,最大限度平衡各方的利益关系,保证农户核心权益。在充分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夯实基础的同时,提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上限,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能为未来农村发展转型做好充足准备。除此之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根据当前发展需求,持续做好合村并点工作的深化,既要发挥各个机构及各个部门社会服务功能,也要维持良好发展改革秩序,进而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视角下的良性发展。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极大提升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水平,加快了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等迈入时代新纪元。各地区应紧抓时代机遇,积极做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背景下管理协调及发展优化,加速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改革,提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1]王俊.乡村振兴战略视阈下新时代乡村建设路径与机制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2019(7):6.

[2]王生章,崔佳慧.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美丽乡村建设的路径初探[J].行政科学论坛,2018(10):47-50.

[3]张艺颉.乡村振兴背景下村民自治制度建设与转型路径研究[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8(4):8.

[4]魏文森.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空心化治理与社区建设融合探究[J].南方农业,2021(17):3.

[5]王思瑶,马秀峰.新型职业农民人文素养提升的应然路径[J].中国成人教育,2021(8):76-80.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第4篇

一、规划为先,绘就城乡统筹、思想前瞻的农村建设新蓝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是龙头。在规划中,融合传统观念和科学理念,既讲现代化,又讲民族特色,确保规划的全局性、长远性、合理性。我们决定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现代产业体系,走“优农业、强工业、兴三产”的集约发展路子,以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推动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推动城镇工商企业投资农业。依托区域和中心镇,大力发展覆盖城乡的生产型服务业和生活型服务业,鼓励民营经济投资第三产业,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积极实施“五通”、“两建”、“三改”工程,破解“三农”发展的“瓶颈”问题。村落建设以乡镇为中心,县乡公路为轴线,充分考虑区位、地形、生态、耕地、环境等因素,综合规划山、水、田、路、村落、住宅及乡镇企业的布设,高标准、高起点地绘制蓝图,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社会公共事业是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增加投入,力争在短期内明显改变农村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

二、发展为要,构筑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村经济新格局。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键还是要靠发展。“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只有切实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创造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才能凝聚群众同心同力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立足“三农”,大力挖掘农业和农村内部的增收潜力,又要跳出“三农”,在农业和农村外部寻求增收途径。既要从当前出发采取尽快见效的具体增收措施,又要着眼于长远寻求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治本之策。

在农业方面,我们充分利用区域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农业,近年来培育的石榴、花生、花卉、蔬菜、特种养殖五大特色产业,已初具规模。我们的优质石榴树被选送栽到中南海,盈润”牌石榴被农业部定为“无公害果品”;长台关花生市场是“全国农业定点市场”;“淮河翠”品牌系列蔬菜唱响豫东南。特别是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产业,培育了华英、万富油脂等一批农业产业化骨干龙头企业,以此来增加农民收入。在全区树立大开放意识,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开启非农化之门的金钥匙。叫响了“高举党旗闯市场,练就绝技打天下,诚实守信树形象,四轮驱动奔小康”的口号,实现劳务输出由体力型向体力、智力并重型转变,由国内型向国内国外并重型转变,解决“有活没人干,有人没活干”的矛盾。

强化招商引资,加大政策扶持,落实优惠政策,调动农户和农村集体增加农业投入的积极性,吸引内外资的投入。要通过土地有偿租用、转让使用权等方式,加快荒地、荒山、荒坡、荒滩、荒水的开发利用,从而加快集体经济的发展。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通过推行节水灌溉,统筹使用各种生产要素,以及综合开发、再生利用、深度利用农村种植养殖业产生的废弃物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城市工业及乡镇企业产生的废弃物,化害为利,变废为宝,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文化为魂,倡树科学健康、积极向上的农村文明新风尚。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村“三个文明”的有机统一体。为此,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和人的和谐发展,以文化为纽带,推动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用马克思主义的先进文化来统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发扬各地不同的优良乡风民俗,强调邻里和睦、妯娌和睦、孝敬父母、不打架不骂人,以好的乡风民俗来约束不好的做法,让社会公德来制约个人的私心。用形式各异的先进载体倡导农村文明新风尚,通过实施调频广播村村通工程、电视信号全覆盖工程、《今日平桥》信息赠阅工程,以及组织文艺演出队、科技宣传队等各种形式,加强先进文化在农村的传播速度和覆盖范围。用实用长效的各种培训提升广大农民的内在素质,帮助农民增强其生产的智力因素,使全区70%以上适龄农民成为政治文化素质较高和实用技术较强的新型农民或产业工人,成为建设新农村的主力军。

四、和谐为基,打造平稳有序、安定祥和的农村居住新环境。

“无和不谐”,失去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只能是一句空话。我们创新思路,立足“八抓”,维系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势头。

一是抓法制教育,通过实施农村“法制强基”工程、“文明进农家”工程和“青少年成长与法同行”工程,营造农村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抓人员管理,通过强化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以及问题青少年、吸毒人员和练习者三类群体的管理,强化他们的积极作用。

三是抓维护稳定,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定期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抓排忧解难,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与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解决,从而化民怨、顺民气。

五是抓依法办事,积极组织基层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宪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同时对政府执法行为及时提出法律建议书,避免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六是抓劝慰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等职能部门和农村老年人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在解决矛盾纠纷、倡导文明新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七是抓群防群治,实施撒开成网、聚合成拳的“个十百千”工程,打牢社会治安防控的基石。

八是抓政治民主,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促进基层依法办事、依法治理,扩大基层民主。

五、制度为本,建立周详细密、务实可行的农村机制新体系。

“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用制度来规范行为、解决问题,是人类在千百年来的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一条基本经验。一项工作、一个团体或社会,如果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其效率和稳定性就会受到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制度比其他任何要素都更重要。正因为如此,我们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并高度重视发挥制度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保障作用。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现状;对策

一、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党中央、省、市、各地政府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工作重心,其逐年加大关注、投资力度,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然而,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受恶劣气候的影响,我国农业供水严重失衡。此外,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缺乏合理性、规模性,其的利用价值不高,导致局部地区出现重大干旱现象,对当地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具有极消极影响,甚至威胁到国家粮食安全。由此可见,建立、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笔者以同江市为案例进行了调查、研究、分析,以窥见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整体现状。党中央于2009年投资30余亿以对全国重点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进行扶持。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各地政府亦给予重点县60余亿元扶持,每个重点县可支配的建设资金约为2000万。较2009年而言,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总资金量上涨71.3%。2010年,我国兴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重点县数量明显增加。与此同时,启动了加固、除险重点小型水库工程,这对落实大中型水路加固、除险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实践证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能够为广大农民谋福祉,有利于推动新时期农村农业发展进程。经过多年建设,我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重点县发生了巨大转变(不再重建设轻管理,而是建设、管理并重;重点建设取代形式建设;集中投入取代分散投入;整体推进取代单项突破),通过降本增效以提升农民经济效益,极大改善了重点县水利设施的状况,创新了农田水利建设模式,有效提高了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质量。然而,小型农田树立设施存在着很多令人担忧的问题:老化严重、工程不配套、水资源浪费严重、缺乏完善的管护机制等。

二、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对策

(一)科学规定各级政府在建设小型农田水利中享有的权力

中央一号文件对党中央、省级提出了以下要求:设立专项资金以补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注重改造中低产田及大型灌区节水、开发重点水利工程等。就其本质来讲,小型农田水利属于公益范畴。因此,在保持原有事权的基础上,建立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机制尤为必要。为实现上述目标,笔者建议从以下内容入手:首先,通过采取奖补结合、优惠贷款、财政贴息等措施以对投资、融资方式进行创新,从而增加社会资金的份额,并丰富资金来源途径;其次,充分利用主渠道———公共财政,在政府主导下,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力度,进而促进公共财政机制稳步增长;再者,转变投入方式,以县取代地区分散,从而实现全面建设;最后,科学规定、划分各级政府享有的权利,促使资金投入更趋多层次。

(二)调动农民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建设农田水利的最终目的是为农民服务,以提高其农业经济收入水平。农民的认可、参与,对加速、保质完成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兴建小型农田水利时,应通过村务公开栏、新闻媒体、报纸等媒介进行大力宣传,不但要强化农民的建设意识,还要调动其参与建设的积极、主动性。在实际建设中,须遵循民主、法制等原则,并采取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等措施以激发弄面参与其中(建设前期、过程,建设后的维护等)的兴趣。

(三)健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及法律

俗话说“磨刀不去砍柴工”。在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前,完善规划体系至关重要。在进行编制、规划时,须遵循统筹安排原则,将各个地区的农业发展需求纳入考虑范畴,并将工程、非工程措施有机结合及全面开展各类型工程建设,以实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多层次、多元化、协调发展。在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基础上,将有关部门水利项目资金进行有效整合,以确保统一规划、使用资金,从而提升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此外,健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法律尤为必要。不论是国家还是省级政府,皆应制定、出台相关法律,以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还应对农田水利的各方面内容进行详细规定,例如:建设体系、各级政府权责、投资机制等。

三、结束语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第6篇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建设的责任性和使命感

××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建设百点示范攻坚行动,每年抓好100个新型农村社区示范点,每年相对集中在示范点内建设农村住房10万户,连续大抓几年,逐步将现在的行政村整合建设成为产业聚集发展、人口集中居住、公共服务集约提供的新型农村社区。这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战略决策,更是造福农民群众、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建设,完全符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真正顺应了农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首先,这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民生的正确选择。近年来,各级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加大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农村总体面貌、农民生活质量得到一定改善。但由于以村为单元分散投入、部门各自为战,不仅成效不够明显,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新农村建设,不是村村搞建设,不是就村建村,而是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整合城乡资源,推进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平房向楼房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推动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加快农村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路径,就是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从而彻底改善农民居住生活条件,显著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高水平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其次,这是破解土地制约瓶颈、实现集约节约发展的有效途径。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就是土地制约、空间受限。一方面土地资源紧缺,耕地红线又必须守住;另一方面许多空心村、空闲农房宅基地闲置,有的还在进行浪费性建设。解决这一矛盾,最直接、最现实的途径就是加快空心村旧村改造、合村并点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存量,可以有效解决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建设用地需求,走出一条以地生财兴业的新路子。第三,这是增投入、扩内需、保增长的重大机遇。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在农村,农村消费的最大投资是住房建设。随着收入水平和经济积累的稳步提高,广大农民对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愿望越来越迫切。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创造了有利条件、提供了有力支撑。我市每年建设1万户农村住房,就可拉动投资10亿元,从而产生巨大的市场需求,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成为拉动内需的一个强劲引擎。今年3月份,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4月初,省委、省政府在青岛城阳区召开现场会议,明确提出把加快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省里从2009年起将用3年时间,每年新建农房75万户,力争达到100万户;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山东省8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每年投资100亿元以上,统筹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5年时间使山东省农村道路由“村村通”向网络化、“村内通”延伸,村庄基本实现“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市也分别在15日、18日召开了全市新型乡镇新型农村社区暨农村住房建设现场推进会议、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会议,要求实施攻坚会战,全力全速推进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建设。可以说,上级有政策、发展有需要、群众有期待。这些工作迟早要抓,晚抓不如早抓,抢先一步事半功倍,丧失机遇后悔莫及。大家一定要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从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为民宗旨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抢抓机遇、创新政策,加大力度、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把握政策,掀起新型农村社区会战攻坚行动的热潮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涉及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格局的调整,涉及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是农业农村工作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始终坚持把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民生、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把握好以下四个要点:一要抓紧规划布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体系规划、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规划有机衔接,与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空间布局紧密结合,同步规划,一步到位,合理确定中心村的区位、规模和布局,合理确定合村并点社区的村庄搬迁时序。同时高度重视具有传统历史文化价值和产业特色村庄的建设规划。根据各乡镇(街道)提报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经××市审定,确定了我市14个社区列入今年××百点攻坚名单。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把农村社区一个点一个点地规划好、设计好、建设好,确保今年全市14个社区全部建成新农村建设的亮点工程、精品工程。昨天,刚刚接到××市委明传电报,要求各县市区6月底前必须完成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农村居民点用地挂钩规划,并将以上四个规划和农村住房集中建设改造详细规划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将组织规划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未完成的,取消规划编制补助,并予以通报批评。因此,建设、土地、民政等部门要集中精力,靠上工作,务必按时完成规划并及时上报××指挥部。二要严格建设标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强化集约节约用地、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根据××市指挥部要求,新型农村社区新建居住楼房居住人口验收的最低标准是500户以上,居住楼房不得低于四层;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场所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文化健身广场不低于3000平方米,这是××社区建设补助的硬杠杠。要在科学规划指导下规模开发、配套建设,把节地、节能、环保要求贯穿建设的全过程。社区住宅要向高层发展,尽量少占地。集中居住社区要与社区基础设施、服务中心配套建设,同步推进,一步到位,搞好道路硬化,实施绿化美化,完善供排水管线,有条件的要配备管道供气、集中供热设施,综合配置科教文卫、治安、社保、生产生活资料超市等便民利民服务设施。三要尊重群众意愿。农民是新型农村社区的主体。要坚持群众自愿、循序渐进、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原则,不能为了民生惹民怨,确保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和影响稳定的事件。坚持政府统筹、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积极探索新路子,吸引房地产开发、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参与,形成多元化投入建设格局。要把安置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最好是先安置后拆迁,以降低成本,确保群众生活不因拆迁受到影响。四要坚持分类指导。各地基础条件、发展水平不同,必须分类指导、梯次推进,成熟一批建设一批,不搞一刀切。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从物质基础较好、基层班子较强的地方入手,凡是具备条件的,优先启动合村并点建设集中居住大社区,同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中心,一步到位实现农村变社区;暂不具备条件的,要按照合村并点规划,先启动中心村建设,同时把面向各村的服务资源整合起来,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社区服务中心,为逐步搬迁合并创造条件;暂未列入示范点的村,也要先从基础工作抓起,搞好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民必需的配套服务。

为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的开展,××市成立了指挥部,并迅速展开了150天的会战攻坚行动。从××市各县市区进展情况看,我市工作相对滞后。下一步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集中会战、资金统筹投入、政策配套运用、效果尽快显现”的要求,采取超常规举措,拉开攻坚战态势,全面掀起新型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建设的热潮。一是精力要集中投放。从现在起各级各有关部门就要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全力全速的状态,集中时间精力人力物力,千方百计争速度往前赶。14个示范点就是14个重点项目。按照项目建设和推进的要求,对每一个示范点要精心策划组织,明确建设标准和完成时限,实行包保责任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推进落实,确保按标准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攻坚任务,并形成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抓下去。二是资金要集中投入。市财政以及有关乡镇、部门要统筹整合新农村建设、新型乡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土地整理、农村“五化建设”和社区建设所涉及的科教文卫体、农林水、农村公路、劳动保障、民政、司法、警务、、供销等各方面的专项资金,按照“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统一拨付、集中投放”原则,集中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示范点建设。各级金融单位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金融支持“三农”的重点,加大资金投放力度,保证新型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建设资金需要。三是用地要集中保障。创新思路,用足用好国家和省里相关政策,做好统筹利用土地这篇大文章,通过合村并点腾出土地,落实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收益用于农民建房贷款抵押担保或直接补贴建房,突破建设用地瓶颈,并有效解决社区建设资金问题。在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对新型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建设用地要单独协调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确保建设有地点、村庄迁得动、楼房建得起、农民上得去。

三、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

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既是“三农”问题,又事关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既需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又必须遵循市场规律;既是当前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又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惠民工程。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要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捆绑在一起抓,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完善措施、狠抓落实,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求突破。

一要坚持规划先行。科学规划是搞好农村住房建设的前提。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抓紧着手修编三类规划。一是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立足当地自然和经济社会条件,科学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合理确定中心镇、一般乡镇及中心村、一般村的规模和空间布局,为农房建设改造提供依据。二是编制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制定农村住房建设3年规划和危房改造5年规划。住房规划设计总的要鼓励住楼房,但应区别不同群体需要,考虑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做到因地制宜。三是编制农房集中建设改造详细规划。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组织搞好新型农房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同时为自建房农户免费提供设计图样和技术咨询。在编制各类规划之前,要按照省建设厅制定的全省农村危房鉴定标准,逐村逐户建立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档案,并以此为依据确定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总量。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由乡镇、村街负责具体落实。规划编制中要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在选点布局、户型设计、基础和公共设施配套方面,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农房建设标准和抗震等级,引导农民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百年住宅”。规划一经确定,要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其严肃性,确保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有序进行。

二要认真落实政策。要在紧紧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和集体组织,引导他们自力更生搞建设的基础上,相应制定完善有关政策,调动多方力量进行倾斜扶持。一是落实资金政策。要把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对新建农房和改造危房的农户予以补助或贴息扶持。××市财政从今年起,连续3年设立专项资金,对各县市区给予扶持。我市也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部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合理使用可用于农村建设的有关专项资金,向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倾斜。农村住房建设资金需求量大,要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和办法,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组织引导相关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多方缓解资金压力。二是落实用地政策。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守耕地红线不动摇。要抓住当前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与城市总体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相衔接,统筹安排好城乡居民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生态涵养、农林牧渔和二三产业发展用地,合理布局城市、小城镇、中心村周围的基本农田,为经济建设、城镇化发展和农房集中建设预留用地空间。要充分利用好国家有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等政策,统筹城乡建设用地,最大限度地支持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益。省国土资源厅确定,从今年起每年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用于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年内全省安排10万亩以上的“增减挂钩”规模,我市国土部门要积极争取指标,充分发挥这项政策对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保障和推动作用。三是落实信贷政策。引导和鼓励市内各金融机构参与农村住房建设。要以土地收益为基础,建立国有独资或股份制形式的融资平台,向金融单位融资贷款,统筹各种支农资金集中使用,支持农村住房建设。要积极探索实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农户住宅确权抵押、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多种贷款方式,解决农村建房资金困难。对承担农村建房任务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要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四是落实规费减免政策。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城边村和建制镇驻地村庄进行统一建设改造用于安置农村居民的住房,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城市规划区外旧村改造、整体迁建和农民自建住房,不收任何费用。严禁有关部门搭车收费,更不允许自立项目乱收费。五是落实产权政策。对农村住房,由市人民政府负责根据土地性质,依法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进行权属确认,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鼓励农民拆除危旧房、交还宅基地。

三要做好结合文章。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程,要努力做到多方联动、统筹协调、双向促进,务求从整体上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要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相结合。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力度,统筹安排、配套建设村庄道路、供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沼气与供气、集中供热、路灯和科教文卫等设施。靠近城市或乡镇驻地的中心村优先选择配水管网延伸供水,完善排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推广“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联合建设生态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推广应用沼气、太阳能等新型能源。要与推行“大村庄制”相结合。着力规划建设好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引导鼓励农户居住向乡镇驻地和中心村集中,为适度扩大行政村规模创造条件。要搞好农村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邮政物流四大载体及相关设施建设,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服务。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村庄改造腾出的土地,要大力发展高效种植、养殖项目,统筹安排好二、三产业项目,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要与新型乡镇和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要求,抓好14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争取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示范样板。同时还要结合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搞好村庄美化绿化,教育群众保持整洁卫生,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引导群众改变陈旧落后的传统习俗,倡树现代文明的新风尚,使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程成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造就一代新型农民的推动力量。

四、加强领导,确保完成新型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建设任务,

新型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建设,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务必统一思想、完善机制,把工作做得细而又细、实而又实。

一是在指导思想把握上,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农村住房建设结合起来。市里实行指挥部工作体制,成立了由市级领导任正、副总指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成员的新型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建设指挥部,集中办公,全面负责整个攻坚会战活动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督导检查。要切实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农村住房建设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统筹考虑、有机衔接。要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把所有涉及农村社区和住房建设的有关政策整合起来,统一在一个盘子里进行运作落实,不能出现“各吹各的号”和“两张皮”现象。建设、规划等部门要靠上指导督促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编制、衔接和实施,确保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同时搞好建设施工技术服务;国土部门要抓紧组织申报和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周转指标,尽快落实建设用地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财政部门要抓紧制定统筹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和集中投入的具体操作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金融部门要尽快拿出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信贷支持的政策措施;其他各有关部门都要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尤其在支农资金统筹上必须自觉服从大局。

二是在部门工作协调上,要切实形成合力。要加强部门协作。农村社区建设牵涉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指挥部办公室成立了综合协调、用地协调、规划协调、资金协调四个工作组,抽调人员要迅速到位集中办公。民政局、农工办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工作进展及运转情况进行调度,加强督导检查,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公安、国土、供销、计生、教育、卫生、文化等与农村社区关系密切的部门,要针对社区需要,改进服务手段,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农资、供销、商贸、电信、金融等企业要积极在农村社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其他有关部门也要从各自的工作特点出发,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地做好配合工作,全力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在工作机制推进上,要突出抓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住房建设的责任和考核体制。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住房建设领导包保责任制,乡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和住房建设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强化责任意识,对社区建设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靠上抓。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顺利开展。特别对当前正在规划建设的14个农村社区,要拿出精力、人力、财力、物力,加快运作步伐,争取早日为群众提供服务。在农村社区建设上,各级要保证投入,真正让农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建立农村社区建设的考评机制,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评估推进机制,确保社区建设取得实效。各级要根据年度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并建立责任制,年终由各级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列入本部门和乡镇(街道)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第7篇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转型;新农村建设.

引言

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已成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中国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的历史方位做出了准确的判断,并指出中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面对新农村建设的复杂系统工程,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推进农村各项制度改革。

制度创新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经济制度创新和变迁有着密切的关系。回顾农村经济制度变迁路径,可以清楚地发现二者之间的关系。20世纪50年代初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完成,建立了耕者有其田的农村经济制度和土地产权制度,新制度的确立使农村生产者成为真正的生产主体和利益主体,潜伏在社会中的生产力被激发了出来,农民作为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在新的制度安排下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当新制度刚刚展现出其较好的制度效率时,新一轮的制度变迁因国家工业化目标的需要而随之发生,农村合作化、集体化生产的制度安排被确立,集体化制度安排在与其相配套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作用下,在最初生产者同样以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所具有的积极性加入到团队生产中去,但是,由于集体化生产下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更主要的是利益分配缺乏激励机制,导致了农村生产的低效率。WwW.lw881.com与此同时,以二元户籍制度为中心的城乡分割的二元制度把农民限制在农村和土地上,更使得农村劳动力过密化使用,在土地产出受地力限制不可能无限提高的情况下,过密化劳动力的投入进一步降低了队生产效率,也降低了队生产成员的经济福利。

家庭联产责任制是对集体化制度安排的创新,它通过科学处理国家、集体和生产者的利益分配制度而确立了有效的利益激励机制,又一次调动了农村经济主体生产的热情,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一制度创新是在国家计划体制没有根本改变下进行的,当市场经济体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之前,农民在没有外在经济机会和比较利益选择的情况下,对土地的专注投入的确提高了生产力和土地产出,但这种产出的提高是相对于计划体制下的土地产出而言的。相对于计划体制长期的低效率和产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优势一下子就显示出了。但是,在二元经济制度下,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难以有效释放出来,这种制度所包含的潜力在长期运行过程中逐渐释放完毕,使得当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农村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很难完全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安排中获得与城市经济主体大致平均的利益,城乡收入差距由此逐年拉开并呈扩大趋势。

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改革二元经济制度,使农民能以和其他的市场主体和经济主体相对等的身份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内在要求变革二元经济制度,实现制度创新。新农村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变革作为制度支撑和制度保障。为此,本文拟围绕农地制度改革、二元制度改革、非正式制度创新及生产方式创新等方面探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新农村建设的利益保障制度

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但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产权界定模糊,一方面抑制了农民投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难以有效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先就要构建有利于农村经济法制和保障难民土地权益的土地产权制度。

家庭承包制改革,在实践中形成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农民家庭承包使用的多重产权制度。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多重存在形态,为各级政府通过集体组织侵犯农民土地权益设置了制度空间。在如何保护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上,有些学者提出土地私有化模式或国有化模式,应当说,这两种模式都认识到了界定土地产权主体的重要性,但是,由于这种制度变迁从目前来看并不具有可行性;有些学者主张通过完善集体土地承包制来界定集体组织和承包家庭之间的权利关系,虽然,表面上看来不无道理,但是,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集体和农户之间的多重产权结构,从而也就达不到制度改革所预计的目标。从立法方面来看,尽管《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都从法律上对农民的权利作了规定,但是它并没有解决土地产权主体多元化和模糊化的既有产权主体结构。只要继续保留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结构上多重主体构造,“农民长期而有效的土地使用权”的政策目标就很难实现。

为此,就构建一种土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民家庭作为独立的土地产权主体地位,而国家(包括地方政府)和村委会在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上,则是作为管理者而不是产权主体行使职能,避免了国家和村委会既是管理者又是产权主体而发生角色错位。至于集体经济组织,由于法律界定的模糊性在现实中难以作为农村土地产权主体。而农民家庭作为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单位和组织,成为农村土地产权主体则是顺理成章的制度安排。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多重产权主体并存而导致权利界定不清的局面。当我们明确地找到产权主体时,产权的界定自然也就明确了,产权排他性行使也就得以实现。为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需要确立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

首先,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是在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以农民家庭为单位构建的独立的人格化的产权主体,把承包土地的产权完整地赋予农民家庭,使农民家庭拥有包括土地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在内的完整的产权束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其次,在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下,农民家庭是唯一合法的土地产权主体,国家和村民委员会则作为农村土地管理者发挥作用。农民按照利益最大化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有效地配置和利用,国家和村委员会作为管理者主要负责因公共利益、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需要而对农村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农民家庭作为独立的产权主体,有利于土地产权在彼此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交易和流转,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从目前来看,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非农就业的增加,农村土地开始出现转包、转租、代耕等各种自发的土地流转形式,但是,由于土地产权主体地位不明确,这种流转处于一种无序和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状态。在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下,土地产权流转因为产权主体的明确化将会变得更加规范、稳定和有效。

二、二元制度转型:新农村建设的制度前提

如果说,农村土地制度的构建是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和经济利益的制度保障的话,那么,改革二元制度则是为保障农民的经济权利提供制度前提。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包括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社会保障制度等二元经济制度,已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制度性障碍。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中国开始实行一种严格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这种户籍制度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人的身份被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从那时起,农村人口被严格限制自由迁徙,长期被束缚在农村及土地上,并且成了一种身份制度而沿袭至今。同时,农村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长期被限制在农村,不能自由流动,直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开始有所松动,但是户籍制度仍然是制约人口自由迁徙的制度安排。

二元户籍制度不仅仅是人口管理制度,更主要的是隐藏在户籍制度背后的经济利益关系。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演变,二元户籍制度逐渐完备并形成一种制度惯性和利益关系而难以触动。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导致了一个国家内部,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的公民具有完全不同的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它们目前主要表现在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而形成的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社会保障制度。

二元户籍制度决定了农民的就业等经济活动是二元的。二元就业制度安排是伴随二元户籍制度而衍生的。它把城镇就业和农村就业从制度上进行分割,农村人口只能在农村安排就业,从事农业生产。由于现行的就业制度安排没有把农民就业纳入正式就业制度之内,不管是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还是进城务工,都不是国家正式职工。因此,政府或国家不需对农民的非农就业承担和城市职工一样的各种义务(如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二元就业制度设计的歧视性,使农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处境极其艰难。而从国家现代化进程来看,二元就业制度和户籍制度共同作用的后果是把农业和工业化分开,把农村及农村人口和城市化进程分开,农民的身份被固化和职业化。

与二元户籍制度和二元就业制度一样,中国城乡社会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二元分割的。在国家所提供的正规社会保障制度缺位的情况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选择只能另寻出路。这替代性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就是以土地制度为核心、以农民家庭和村集体为基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而依法建立的,由国家和社会向公民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或使其达到某种生活质量的制度,是为了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而制定的一种制度。社会保障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内容,其中社会保险f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个方面)是社会保障的核心。从国际通行做法来看,社会保障的对象包括全体国民。社会保障在制度设计上对一国内所有公民是平等的,其目的在于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但在二元户籍制度和二元就业制度决定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二元的。农村居民被排斥在国家正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这种二元保障体系的结构是:城镇居民享受着国家提供的相对较为完善、水平较高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的广大农民在这方面的情形恰好相反,主要依靠传统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

因此,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从根本上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制度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

首先,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弱化土地的保障功能。目前,由于国家在农村的社会保障缺位,土地扮演着农村社会保障的功能,使土地资源难以资产化和有效利用。国家应当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在农村的投入,在农村逐步建立广覆盖的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等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农民的后顾之忧。

其次,改革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给予农民以国民身份待遇。现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农村剩余劳动力难以从农村有效释放出来,导致农地关系矛盾尖锐化。因此,改革二元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使农村劳动力能够自由迁徙、就业,与城市居民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和机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也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

三、生产方式转型: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进农村二元经济体制改革,是为农民经济权益和农村生产力的提供制度保证。按照新制度经济学流行的观点,有效的制度安排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亟须实现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型。生产方式的转型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的过程。生产方式及其变革,是推动生产力发展与生产关系变革的决定力量。

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传统生产方式的回归,它没有改变小农经济的性质和生产方式。虽然在改革初期,在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生产方式尚未形成时,通过对家庭个体的经济激励,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业产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生产方式日益成熟,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步加强,分散生产的以小农经济为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缺陷和弊端也就逐渐的突显出来。(1)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降低。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解散,农田水利建设和维护也日趋荒废,而对于分散的单个农户来说,工程巨大的农田水利建设,对其既没有积极性,也无力进行。农业生产和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变得异常的脆弱。(2)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缺乏市场竞争力。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生产单位是分散的单个农户。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单个的农户已无法有效地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参与市场竞争。

因为,单个的农户资金有限,没有大规模生产实力,难以有效地开发或利用现代农业科技,难以有效地组织农产品的生产、仓储、运输和销售,从而难以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而只能局限于温饱状态下的小农经济。(3)贫富两极分化加剧。市场经济条件下,小农经济的自发发展必然导致农村的两极分化。由于农民家庭拥有的主客观资源禀赋的差异性,在自发的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贫富差距会拉大,在失去集体经济组织的统筹安排下,甚至会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

显丽易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要求转变分散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走向联合生产或合作生产道路。

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毛泽东就指出,为了避免小农经济自发发展必然导致农村严重的两极分化,为了满足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对原料、资金和市场的大规模需求,唯一途径,就是把农民组织起来,引导他们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毛泽东指出:“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穷,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人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国家通过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广大农民走上了合作化、集体化道路。它体现了农业现代化、农村社会化与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一般要求和内在关系,奠定了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理论基础,指明了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与方向。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农业现代化技术日益被推广和应用,分工与合作13益深化和密切,农户个体经营已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化生产的要求。从农村改革实践来看,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方式解决温饱问题有余,但要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更高层次的要求,需要进一步转变农村分散生产的经营方式。南街村、华西村发展的直接证明与小岗村发展现实的间接证明:农户个体经营可以解决农村居民的温饱需求,解决不了更高层面的富裕需求,因此,农民整体要增收走向产业联合是大势所趋。

四、非正式制度转型: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影响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性因素中,除了产权制度、二元制度、生产方式等之外,还包括存在于农民之中的风俗习惯、文化价值、伦理规范、道德观念等。而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前者属于正式制度安排,后者属于非正式制度安排。在一定的条件下,非正式制度对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影响甚至是起关键的作用。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但是,一定区域内的人们在长期演进中形成的独具体系的风俗习惯、文化价值、伦理规范、道德观念等思想意识,又会反过来影响人们的决策和选择,从而影响着社会的进步。

从各个国家、地区经济转型和体制改革来看,新的正式制度的移植、模仿和学习比较容易,但是,要从根本改变深深植根于人们内心深处的传统观念、风俗习惯,则并非易事。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转型过程中,采取同样正式制度的两个不同社会(或国家),其经济绩效却完全不同。除了其他因素的影响之外,非正式制度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一般而言,正式制度的引进、复制或移植是相对容易的,但是正式制度的实施则需要非正式制度的配合。非正式制度,是一个社会在其漫长的历史演进中自发形成的被社会成员共同认可的、不成文的行为规范。它一般包括风俗习惯、文化价值、伦理规范、道德观念等。通过历史积淀而形成的传统文化价值观念体系已深深地浸润在人们的内心深处,在其自身的实施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着难以自纠的“路径依赖”。正是由于本土非正式制度的惰性难以在短期内改变,新借鉴引进的正式制度和原有的非正式制度势必产生冲突,其结果使得借鉴引进的制度可能既无法实施也难以奏效。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国内学者们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现代化,首先要改变农民的传统观念、改变封闭小农社会下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与习俗。只有当作为非正式制度的传统价值观念体系朝着与正式制度转型一致的方向转变时,正式制度的引进、创新及其实施,才能有效地进行。

既然如此,如何才能有效实现在新农村建设中非正式制度的转型?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第8篇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转型;新农村建设.

引言

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已成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中国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的历史方位做出了准确的判断,并指出中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面对新农村建设的复杂系统工程,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推进农村各项制度改革。

制度创新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经济制度创新和变迁有着密切的关系。回顾农村经济制度变迁路径,可以清楚地发现二者之间的关系。20世纪50年代初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完成,建立了耕者有其田的农村经济制度和土地产权制度,新制度的确立使农村生产者成为真正的生产主体和利益主体,潜伏在社会中的生产力被激发了出来,农民作为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在新的制度安排下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当新制度刚刚展现出其较好的制度效率时,新一轮的制度变迁因国家工业化目标的需要而随之发生,农村合作化、集体化生产的制度安排被确立,集体化制度安排在与其相配套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作用下,在最初生产者同样以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所具有的积极性加入到团队生产中去,但是,由于集体化生产下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更主要的是利益分配缺乏激励机制,导致了农村生产的低效率。与此同时,以二元户籍制度为中心的城乡分割的二元制度把农民限制在农村和土地上,更使得农村劳动力过密化使用,在土地产出受地力限制不可能无限提高的情况下,过密化劳动力的投入进一步降低了队生产效率,也降低了队生产成员的经济福利。

家庭联产责任制是对集体化制度安排的创新,它通过科学处理国家、集体和生产者的利益分配制度而确立了有效的利益激励机制,又一次调动了农村经济主体生产的热情,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一制度创新是在国家计划体制没有根本改变下进行的,当市场经济体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之前,农民在没有外在经济机会和比较利益选择的情况下,对土地的专注投入的确提高了生产力和土地产出,但这种产出的提高是相对于计划体制下的土地产出而言的。相对于计划体制长期的低效率和产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优势一下子就显示出了。但是,在二元经济制度下,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难以有效释放出来,这种制度所包含的潜力在长期运行过程中逐渐释放完毕,使得当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农村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很难完全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安排中获得与城市经济主体大致平均的利益,城乡收入差距由此逐年拉开并呈扩大趋势。

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改革二元经济制度,使农民能以和其他的市场主体和经济主体相对等的身份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内在要求变革二元经济制度,实现制度创新。新农村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变革作为制度支撑和制度保障。为此,本文拟围绕农地制度改革、二元制度改革、非正式制度创新及生产方式创新等方面探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新农村建设的利益保障制度

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但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产权界定模糊,一方面抑制了农民投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难以有效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先就要构建有利于农村经济法制和保障难民土地权益的土地产权制度。

家庭承包制改革,在实践中形成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农民家庭承包使用的多重产权制度。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多重存在形态,为各级政府通过集体组织侵犯农民土地权益设置了制度空间。在如何保护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上,有些学者提出土地私有化模式或国有化模式,应当说,这两种模式都认识到了界定土地产权主体的重要性,但是,由于这种制度变迁从目前来看并不具有可行性;有些学者主张通过完善集体土地承包制来界定集体组织和承包家庭之间的权利关系,虽然,表面上看来不无道理,但是,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集体和农户之间的多重产权结构,从而也就达不到制度改革所预计的目标。从立法方面来看,尽管《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都从法律上对农民的权利作了规定,但是它并没有解决土地产权主体多元化和模糊化的既有产权主体结构。只要继续保留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结构上多重主体构造,“农民长期而有效的土地使用权”的政策目标就很难实现。

为此,就构建一种土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民家庭作为独立的土地产权主体地位,而国家(包括地方政府)和村委会在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上,则是作为管理者而不是产权主体行使职能,避免了国家和村委会既是管理者又是产权主体而发生角色错位。至于集体经济组织,由于法律界定的模糊性在现实中难以作为农村土地产权主体。而农民家庭作为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单位和组织,成为农村土地产权主体则是顺理成章的制度安排。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多重产权主体并存而导致权利界定不清的局面。当我们明确地找到产权主体时,产权的界定自然也就明确了,产权排他性行使也就得以实现。为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需要确立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

首先,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是在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以农民家庭为单位构建的独立的人格化的产权主体,把承包土地的产权完整地赋予农民家庭,使农民家庭拥有包括土地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在内的完整的产权束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其次,在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下,农民家庭是唯一合法的土地产权主体,国家和村民委员会则作为农村土地管理者发挥作用。农民按照利益最大化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有效地配置和利用,国家和村委员会作为管理者主要负责因公共利益、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需要而对农村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农民家庭作为独立的产权主体,有利于土地产权在彼此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交易和流转,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从目前来看,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非农就业的增加,农村土地开始出现转包、转租、代耕等各种自发的土地流转形式,但是,由于土地产权主体地位不明确,这种流转处于一种无序和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状态。在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下,土地产权流转因为产权主体的明确化将会变得更加规范、稳定和有效。

二、二元制度转型:新农村建设的制度前提

如果说,农村土地制度的构建是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和经济利益的制度保障的话,那么,改革二元制度则是为保障农民的经济权利提供制度前提。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包括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社会保障制度等二元经济制度,已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制度性障碍。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中国开始实行一种严格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这种户籍制度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人的身份被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从那时起,农村人口被严格限制自由迁徙,长期被束缚在农村及土地上,并且成了一种身份制度而沿袭至今。同时,农村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长期被限制在农村,不能自由流动,直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开始有所松动,但是户籍制度仍然是制约人口自由迁徙的制度安排。

二元户籍制度不仅仅是人口管理制度,更主要的是隐藏在户籍制度背后的经济利益关系。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演变,二元户籍制度逐渐完备并形成一种制度惯性和利益关系而难以触动。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导致了一个国家内部,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的公民具有完全不同的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它们目前主要表现在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而形成的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社会保障制度。

二元户籍制度决定了农民的就业等经济活动是二元的。二元就业制度安排是伴随二元户籍制度而衍生的。它把城镇就业和农村就业从制度上进行分割,农村人口只能在农村安排就业,从事农业生产。由于现行的就业制度安排没有把农民就业纳入正式就业制度之内,不管是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还是进城务工,都不是国家正式职工。因此,政府或国家不需对农民的非农就业承担和城市职工一样的各种义务(如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二元就业制度设计的歧视性,使农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处境极其艰难。而从国家现代化进程来看,二元就业制度和户籍制度共同作用的后果是把农业和工业化分开,把农村及农村人口和城市化进程分开,农民的身份被固化和职业化。

与二元户籍制度和二元就业制度一样,中国城乡社会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二元分割的。在国家所提供的正规社会保障制度缺位的情况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选择只能另寻出路。这替代性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就是以土地制度为核心、以农民家庭和村集体为基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而依法建立的,由国家和社会向公民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或使其达到某种生活质量的制度,是为了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而制定的一种制度。社会保障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内容,其中社会保险f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个方面)是社会保障的核心。从国际通行做法来看,社会保障的对象包括全体国民。社会保障在制度设计上对一国内所有公民是平等的,其目的在于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但在二元户籍制度和二元就业制度决定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二元的。农村居民被排斥在国家正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这种二元保障体系的结构是:城镇居民享受着国家提供的相对较为完善、水平较高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的广大农民在这方面的情形恰好相反,主要依靠传统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

因此,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从根本上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制度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

首先,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弱化土地的保障功能。目前,由于国家在农村的社会保障缺位,土地扮演着农村社会保障的功能,使土地资源难以资产化和有效利用。国家应当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在农村的投入,在农村逐步建立广覆盖的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等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农民的后顾之忧。

其次,改革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给予农民以国民身份待遇。现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农村剩余劳动力难以从农村有效释放出来,导致农地关系矛盾尖锐化。因此,改革二元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使农村劳动力能够自由迁徙、就业,与城市居民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和机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也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

三、生产方式转型: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进农村二元经济体制改革,是为农民经济权益和农村生产力的提供制度保证。按照新制度经济学流行的观点,有效的制度安排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亟须实现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型。生产方式的转型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的过程。生产方式及其变革,是推动生产力发展与生产关系变革的决定力量。

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传统生产方式的回归,它没有改变小农经济的性质和生产方式。虽然在改革初期,在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生产方式尚未形成时,通过对家庭个体的经济激励,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业产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生产方式日益成熟,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步加强,分散生产的以小农经济为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缺陷和弊端也就逐渐的突显出来。(1)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降低。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解散,农田水利建设和维护也日趋荒废,而对于分散的单个农户来说,工程巨大的农田水利建设,对其既没有积极性,也无力进行。农业生产和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变得异常的脆弱。(2)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缺乏市场竞争力。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生产单位是分散的单个农户。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单个的农户已无法有效地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参与市场竞争。

因为,单个的农户资金有限,没有大规模生产实力,难以有效地开发或利用现代农业科技,难以有效地组织农产品的生产、仓储、运输和销售,从而难以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而只能局限于温饱状态下的小农经济。(3)贫富两极分化加剧。市场经济条件下,小农经济的自发发展必然导致农村的两极分化。由于农民家庭拥有的主客观资源禀赋的差异性,在自发的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贫富差距会拉大,在失去集体经济组织的统筹安排下,甚至会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

显丽易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要求转变分散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走向联合生产或合作生产道路。

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毛泽东就指出,为了避免小农经济自发发展必然导致农村严重的两极分化,为了满足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对原料、资金和市场的大规模需求,唯一途径,就是把农民组织起来,引导他们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毛泽东指出:“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穷,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人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国家通过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广大农民走上了合作化、集体化道路。它体现了农业现代化、农村社会化与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一般要求和内在关系,奠定了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理论基础,指明了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与方向。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农业现代化技术日益被推广和应用,分工与合作13益深化和密切,农户个体经营已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化生产的要求。从农村改革实践来看,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方式解决温饱问题有余,但要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更高层次的要求,需要进一步转变农村分散生产的经营方式。南街村、华西村发展的直接证明与小岗村发展现实的间接证明:农户个体经营可以解决农村居民的温饱需求,解决不了更高层面的富裕需求,因此,农民整体要增收走向产业联合是大势所趋。

四、非正式制度转型: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影响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性因素中,除了产权制度、二元制度、生产方式等之外,还包括存在于农民之中的风俗习惯、文化价值、伦理规范、道德观念等。而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前者属于正式制度安排,后者属于非正式制度安排。在一定的条件下,非正式制度对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影响甚至是起关键的作用。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但是,一定区域内的人们在长期演进中形成的独具体系的风俗习惯、文化价值、伦理规范、道德观念等思想意识,又会反过来影响人们的决策和选择,从而影响着社会的进步。

从各个国家、地区经济转型和体制改革来看,新的正式制度的移植、模仿和学习比较容易,但是,要从根本改变深深植根于人们内心深处的传统观念、风俗习惯,则并非易事。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转型过程中,采取同样正式制度的两个不同社会(或国家),其经济绩效却完全不同。除了其他因素的影响之外,非正式制度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一般而言,正式制度的引进、复制或移植是相对容易的,但是正式制度的实施则需要非正式制度的配合。非正式制度,是一个社会在其漫长的历史演进中自发形成的被社会成员共同认可的、不成文的行为规范。它一般包括风俗习惯、文化价值、伦理规范、道德观念等。通过历史积淀而形成的传统文化价值观念体系已深深地浸润在人们的内心深处,在其自身的实施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着难以自纠的“路径依赖”。正是由于本土非正式制度的惰性难以在短期内改变,新借鉴引进的正式制度和原有的非正式制度势必产生冲突,其结果使得借鉴引进的制度可能既无法实施也难以奏效。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国内学者们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现代化,首先要改变农民的传统观念、改变封闭小农社会下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与习俗。只有当作为非正式制度的传统价值观念体系朝着与正式制度转型一致的方向转变时,正式制度的引进、创新及其实施,才能有效地进行。

既然如此,如何才能有效实现在新农村建设中非正式制度的转型?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第9篇

论文摘要:新农村建设要求农村社会实现根本性的变革和转型,具体而言,就是要逐步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束缚农村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二元经济制度,转变经济生产方式,塑造现代新型农民,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创造制度环境。而农村社会转型,又是新农村建设的归宿和目标。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转型;新农村建设.

引言

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已成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中国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的历史方位做出了准确的判断,并指出中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面对新农村建设的复杂系统工程,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推进农村各项制度改革。

制度创新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经济制度创新和变迁有着密切的关系。回顾农村经济制度变迁路径,可以清楚地发现二者之间的关系。20世纪50年代初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完成,建立了耕者有其田的农村经济制度和土地产权制度,新制度的确立使农村生产者成为真正的生产主体和利益主体,潜伏在社会中的生产力被激发了出来,农民作为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在新的制度安排下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当新制度刚刚展现出其较好的制度效率时,新一轮的制度变迁因国家工业化目标的需要而随之发生,农村合作化、集体化生产的制度安排被确立,集体化制度安排在与其相配套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作用下,在最初生产者同样以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所具有的积极性加入到团队生产中去,但是,由于集体化生产下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更主要的是利益分配缺乏激励机制,导致了农村生产的低效率。与此同时,以二元户籍制度为中心的城乡分割的二元制度把农民限制在农村和土地上,更使得农村劳动力过密化使用,在土地产出受地力限制不可能无限提高的情况下,过密化劳动力的投入进一步降低了队生产效率,也降低了队生产成员的经济福利。

家庭联产责任制是对集体化制度安排的创新,它通过科学处理国家、集体和生产者的利益分配制度而确立了有效的利益激励机制,又一次调动了农村经济主体生产的热情,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一制度创新是在国家计划体制没有根本改变下进行的,当市场经济体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之前,农民在没有外在经济机会和比较利益选择的情况下,对土地的专注投入的确提高了生产力和土地产出,但这种产出的提高是相对于计划体制下的土地产出而言的。相对于计划体制长期的低效率和产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优势一下子就显示出了。但是,在二元经济制度下,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难以有效释放出来,这种制度所包含的潜力在长期运行过程中逐渐释放完毕,使得当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农村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很难完全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安排中获得与城市经济主体大致平均的利益,城乡收入差距由此逐年拉开并呈扩大趋势。

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改革二元经济制度,使农民能以和其他的市场主体和经济主体相对等的身份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内在要求变革二元经济制度,实现制度创新。新农村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变革作为制度支撑和制度保障。为此,本文拟围绕农地制度改革、二元制度改革、非正式制度创新及生产方式创新等方面探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新农村建设的利益保障制度

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但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产权界定模糊,一方面抑制了农民投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难以有效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先就要构建有利于农村经济法制和保障难民土地权益的土地产权制度。

家庭承包制改革,在实践中形成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农民家庭承包使用的多重产权制度。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多重存在形态,为各级政府通过集体组织侵犯农民土地权益设置了制度空间。在如何保护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上,有些学者提出土地私有化模式或国有化模式,应当说,这两种模式都认识到了界定土地产权主体的重要性,但是,由于这种制度变迁从目前来看并不具有可行性;有些学者主张通过完善集体土地承包制来界定集体组织和承包家庭之间的权利关系,虽然,表面上看来不无道理,但是,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集体和农户之间的多重产权结构,从而也就达不到制度改革所预计的目标。从立法方面来看,尽管《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都从法律上对农民的权利作了规定,但是它并没有解决土地产权主体多元化和模糊化的既有产权主体结构。只要继续保留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结构上多重主体构造,“农民长期而有效的土地使用权”的政策目标就很难实现。

为此,就构建一种土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民家庭作为独立的土地产权主体地位,而国家(包括地方政府)和村委会在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上,则是作为管理者而不是产权主体行使职能,避免了国家和村委会既是管理者又是产权主体而发生角色错位。至于集体经济组织,由于法律界定的模糊性在现实中难以作为农村土地产权主体。而农民家庭作为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单位和组织,成为农村土地产权主体则是顺理成章的制度安排。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多重产权主体并存而导致权利界定不清的局面。当我们明确地找到产权主体时,产权的界定自然也就明确了,产权排他性行使也就得以实现。为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需要确立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

首先,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是在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以农民家庭为单位构建的独立的人格化的产权主体,把承包土地的产权完整地赋予农民家庭,使农民家庭拥有包括土地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在内的完整的产权束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其次,在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下,农民家庭是唯一合法的土地产权主体,国家和村民委员会则作为农村土地管理者发挥作用。农民按照利益最大化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有效地配置和利用,国家和村委员会作为管理者主要负责因公共利益、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需要而对农村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农民家庭作为独立的产权主体,有利于土地产权在彼此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交易和流转,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从目前来看,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非农就业的增加,农村土地开始出现转包、转租、代耕等各种自发的土地流转形式,但是,由于土地产权主体地位不明确,这种流转处于一种无序和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状态。在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下,土地产权流转因为产权主体的明确化将会变得更加规范、稳定和有效。

二、二元制度转型:新农村建设的制度前提

如果说,农村土地制度的构建是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和经济利益的制度保障的话,那么,改革二元制度则是为保障农民的经济权利提供制度前提。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包括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社会保障制度等二元经济制度,已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制度性障碍。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中国开始实行一种严格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这种户籍制度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人的身份被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从那时起,农村人口被严格限制自由迁徙,长期被束缚在农村及土地上,并且成了一种身份制度而沿袭至今。同时,农村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长期被限制在农村,不能自由流动,直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开始有所松动,但是户籍制度仍然是制约人口自由迁徙的制度安排。

二元户籍制度不仅仅是人口管理制度,更主要的是隐藏在户籍制度背后的经济利益关系。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演变,二元户籍制度逐渐完备并形成一种制度惯性和利益关系而难以触动。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导致了一个国家内部,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的公民具有完全不同的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它们目前主要表现在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而形成的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社会保障制度。

二元户籍制度决定了农民的就业等经济活动是二元的。二元就业制度安排是伴随二元户籍制度而衍生的。它把城镇就业和农村就业从制度上进行分割,农村人口只能在农村安排就业,从事农业生产。由于现行的就业制度安排没有把农民就业纳入正式就业制度之内,不管是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还是进城务工,都不是国家正式职工。因此,政府或国家不需对农民的非农就业承担和城市职工一样的各种义务(如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二元就业制度设计的歧视性,使农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处境极其艰难。而从国家现代化进程来看,二元就业制度和户籍制度共同作用的后果是把农业和工业化分开,把农村及农村人口和城市化进程分开,农民的身份被固化和职业化。

与二元户籍制度和二元就业制度一样,中国城乡社会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二元分割的。在国家所提供的正规社会保障制度缺位的情况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选择只能另寻出路。这替代性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就是以土地制度为核心、以农民家庭和村集体为基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而依法建立的,由国家和社会向公民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或使其达到某种生活质量的制度,是为了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而制定的一种制度。社会保障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内容,其中社会保险f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个方面)是社会保障的核心。从国际通行做法来看,社会保障的对象包括全体国民。社会保障在制度设计上对一国内所有公民是平等的,其目的在于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但在二元户籍制度和二元就业制度决定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二元的。农村居民被排斥在国家正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这种二元保障体系的结构是:城镇居民享受着国家提供的相对较为完善、水平较高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的广大农民在这方面的情形恰好相反,主要依靠传统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

因此,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从根本上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制度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

首先,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弱化土地的保障功能。目前,由于国家在农村的社会保障缺位,土地扮演着农村社会保障的功能,使土地资源难以资产化和有效利用。国家应当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在农村的投入,在农村逐步建立广覆盖的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等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农民的后顾之忧。

其次,改革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给予农民以国民身份待遇。现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农村剩余劳动力难以从农村有效释放出来,导致农地关系矛盾尖锐化。因此,改革二元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使农村劳动力能够自由迁徙、就业,与城市居民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和机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也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

三、生产方式转型: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进农村二元经济体制改革,是为农民经济权益和农村生产力的提供制度保证。按照新制度经济学流行的观点,有效的制度安排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亟须实现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型。生产方式的转型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的过程。生产方式及其变革,是推动生产力发展与生产关系变革的决定力量。

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传统生产方式的回归,它没有改变小农经济的性质和生产方式。虽然在改革初期,在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生产方式尚未形成时,通过对家庭个体的经济激励,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业产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生产方式日益成熟,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步加强,分散生产的以小农经济为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缺陷和弊端也就逐渐的突显出来。(1)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降低。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解散,农田水利建设和维护也日趋荒废,而对于分散的单个农户来说,工程巨大的农田水利建设,对其既没有积极性,也无力进行。农业生产和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变得异常的脆弱。(2)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缺乏市场竞争力。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生产单位是分散的单个农户。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单个的农户已无法有效地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参与市场竞争。

因为,单个的农户资金有限,没有大规模生产实力,难以有效地开发或利用现代农业科技,难以有效地组织农产品的生产、仓储、运输和销售,从而难以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而只能局限于温饱状态下的小农经济。(3)贫富两极分化加剧。市场经济条件下,小农经济的自发发展必然导致农村的两极分化。由于农民家庭拥有的主客观资源禀赋的差异性,在自发的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贫富差距会拉大,在失去集体经济组织的统筹安排下,甚至会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

显丽易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要求转变分散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走向联合生产或合作生产道路。

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毛泽东就指出,为了避免小农经济自发发展必然导致农村严重的两极分化,为了满足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对原料、资金和市场的大规模需求,唯一途径,就是把农民组织起来,引导他们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毛泽东指出:“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穷,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人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国家通过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广大农民走上了合作化、集体化道路。它体现了农业现代化、农村社会化与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一般要求和内在关系,奠定了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理论基础,指明了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与方向。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农业现代化技术日益被推广和应用,分工与合作13益深化和密切,农户个体经营已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化生产的要求。从农村改革实践来看,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方式解决温饱问题有余,但要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更高层次的要求,需要进一步转变农村分散生产的经营方式。南街村、华西村发展的直接证明与小岗村发展现实的间接证明:农户个体经营可以解决农村居民的温饱需求,解决不了更高层面的富裕需求,因此,农民整体要增收走向产业联合是大势所趋。

四、非正式制度转型: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影响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性因素中,除了产权制度、二元制度、生产方式等之外,还包括存在于农民之中的风俗习惯、文化价值、伦理规范、道德观念等。而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前者属于正式制度安排,后者属于非正式制度安排。在一定的条件下,非正式制度对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影响甚至是起关键的作用。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但是,一定区域内的人们在长期演进中形成的独具体系的风俗习惯、文化价值、伦理规范、道德观念等思想意识,又会反过来影响人们的决策和选择,从而影响着社会的进步。

从各个国家、地区经济转型和体制改革来看,新的正式制度的移植、模仿和学习比较容易,但是,要从根本改变深深植根于人们内心深处的传统观念、风俗习惯,则并非易事。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转型过程中,采取同样正式制度的两个不同社会(或国家),其经济绩效却完全不同。除了其他因素的影响之外,非正式制度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一般而言,正式制度的引进、复制或移植是相对容易的,但是正式制度的实施则需要非正式制度的配合。非正式制度,是一个社会在其漫长的历史演进中自发形成的被社会成员共同认可的、不成文的行为规范。它一般包括风俗习惯、文化价值、伦理规范、道德观念等。通过历史积淀而形成的传统文化价值观念体系已深深地浸润在人们的内心深处,在其自身的实施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着难以自纠的“路径依赖”。正是由于本土非正式制度的惰性难以在短期内改变,新借鉴引进的正式制度和原有的非正式制度势必产生冲突,其结果使得借鉴引进的制度可能既无法实施也难以奏效。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国内学者们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现代化,首先要改变农民的传统观念、改变封闭小农社会下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与习俗。只有当作为非正式制度的传统价值观念体系朝着与正式制度转型一致的方向转变时,正式制度的引进、创新及其实施,才能有效地进行。

既然如此,如何才能有效实现在新农村建设中非正式制度的转型?

首先,实现农民身份转化,赋予农民作为公民的平等权利。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和主力军。推进新农村建设,要求逐步废除城乡分割的户籍身份制度,构建公民社会,赋予农民作为公民所应享有的平等权利。只有在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上获得平等地位和待遇,农民传统的价值观念体系才能有实质性的转变。正如马克思所深刻指出的那样:“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而且,赋予农民作为公民的平等权利和地位,同时也是新农村建设内在要求。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培养;新型农民;素质;建设;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阶段“三农”工作指导思想的深化、发展和升华。它集中代表和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建设新农村的主体是农民。一个村庄的面貌如何取决于生活在当地的村民。从新农村建设的起始,到新农村建设任务的基本完成,不是靠政府建设,也不是靠城市人建设,而是靠农村的主人-农民自己去建设。然而传统的农民无法完成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使命,要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就必须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的新型农民队伍,为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新农村建设不是简单的生活环境改造和物质生活的提升。这一战略目标远大、内容丰富。必须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为指导,全面推进农村的各项建设。“发展生产”和“生活宽裕”是物质文明建设,“乡风文明”是精神文明建设,“村容整洁”是生态文明建设,“管理民主”是政治文明建设。围绕“四个文明”建设,要实现“三个转变”:即推进农村生产方式转变,农村生活方式转变,农村管理方式转变,最终建设成现代农业、现代化农村。所以,缺乏文化的传统的农民是难以完成新农村建设这一战略任务。

农民素质的高低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培养新型农民,使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坚力量,为实现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战略任务的实现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就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正因为如此,总理明确指出,我国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本在于提高农民素质。

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已经成为建设新农村的主要障碍。具体表现在:一是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所占比例较大,发展极不平衡。有关资料表明,全国4.97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2%,而小学及以下的占40%。全国92%的文盲、半文盲在农村。二是农村劳动者科技素质较之文化素质更差。资料显示:农村劳动力中,农民缺少现代劳动技能。掌握实用技术或有一技之长的人数仅占调查劳动力总数的16.4%,而缺乏实用技术和一技之长及未经培训的人数比例高达83.6%,多数农民只能从事简单的传统农业耕作或只有传统农业的经验和技能,对新技术、新知识的接受能力普遍较低。又因为农业第一线劳动力年龄偏大,文化素质低,知识结构单一,对运用农业新科学、新技术、新品种等更加难以接受。造成农产品科技含量普遍较低,限制了农业科技贡献率的提高。而这种生产方式,很难使农民脱贫致富。三是市场意识、商品意识薄弱,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对市场经济还停留在粗浅、模糊的认识水平上,对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缺乏必要的思想和物质准备。在农民中,特别是具有初中、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农民,绝大多数未接受过职业技术教育,在少数农业科技人员与亿万农民之间出现严重的“断层”。由此可见,农村劳动力现有的科技文化素质与新农村建设任务的完成是远远不能相适应的。

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为了推动新农村建设战略目标的实现,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激励政策、调控政策、支持政策和财政保障政策,极大地调动和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良好开局。但不容回避的是,当前农村发展仍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农业农村发展仍然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对此,一号文件用三个“依然”作了概括:“农业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农民稳定增收依然困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依然滞后。”由此决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长期的发展战略。在实现这个发展战略过程中,如果不能在新农村建设中提高农民素质,不能培育出一大批有文化、善经营、会技术、懂法律的新型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即使村容村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将是一个不全面不完善的农村。

面对农民自身素质远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和中央为加速新农村建设不断出台的支农惠农政策,如果没有一大批高素质的新型农民,中央再好的支农惠农政策也难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新农村建设就会落空。 这种矛盾如果不能得到有效地解决,将直接影响现代农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因此,提高农民素质,培养一代新型农民,应成为各级政府加强“三农”建设的重中之重。只有农民的素质增强了,科技文化水平提高了,增收才有保障,致富才有基础,生活才能提高,农业才能发展,新农村建设才能稳步推进。

如何采取有效手段,提高农民素质,培养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新型农民,当前要重点把握以下二个环节:

1.大量的资金投入

既要调动农民的智慧和力量,也要靠国家、省、市、县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在提高农民素质的过程中扮演积极的角色,清除有关的制度障碍,综合运用市场和行政手段,促使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适当向农村倾斜,把广大的农民变成人才资源,而不是人口负担。?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培训的经费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 的杠杆作用和导向作用。同时,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民办培训机构参与农民培训工作,建立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资体制,从而解决农民教育培训经费不足的问题。

2.采用多种有效和针对性强的培训形式

(1)要加快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培训。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是增强农民综合素质的必然要求。要继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全面落实免除农村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两免一补”的政策资助力度,切实减轻群众的教育负担,为农村中小学生上学提供更好的条件,使农村中小学生享受真正的免费义务教育。困难家庭学生继续在书本费和住宿费方面享有政府补助,坚决防止新的文盲和半文盲产生。还要努力扫除农村青壮年文盲和半文盲。开办农村各类文化夜校和文化培训班,分期分批分阶段对农村的青壮年文盲、半文盲进行培训。要区分层次,区分对象,明确目标,制定计划,选定优秀教师,采取积极措施,优化教学方法,努力实现文化知识培训“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通过培训,力争使农民的文化程度达到初中毕业水平。

(2)要加快农村职业教育、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建设工程。①绿色证书工程。按照农业生产岗位规范要求,加大绿色证书培训力度,培养更多的农民技术骨干。②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重点对农村优秀青年进行以科技为主的综合性培训,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建设新农村的中坚力量。③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选拔能开展规模化生产和具有创业能力的优秀学员,通过政策引导、信息服务、创业资金扶持和技术支持,培植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经营的农业大户和农民企业家。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阳光工程”。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发和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潜力,增进农民转产转业的信心和技能,提升在二、三产业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3)要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加快创新人才培养。要着力培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农民技术员、骨干农民、农民企业家和能工巧匠队伍,使他们成为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骨干力量,为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提供人才支持。目前,我国农业科技贡献率在42%左右,比发达国家低30-40个百分点。实际情况是:我国每年取得农业科技成果有3万多项,仅有20%左右转化并批量生产,只有5%的成果形成产业。影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物化成果相对较少等因素外,主要原因是农村劳动者科技素质较低,不能自主开发与运用新技术、新成果。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高低影响着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速度,如果没有一大批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再好的科学技术也无法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只有把农民培养成掌握和运用现代科技的新型农民,才能使农业科技成果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更好地实现“三增”目标。只有培养造就千千万万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把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才资源优势,形成持续推动建设新农村的力量源泉。

(4)要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按照“培养新农民、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远程教育培训手段的优势,邀请一部分专家教授举办专题讲座,讲授农业专业技能。要充分利用城市的教育资源,积极动员城市农业大专院校的教师和学生到农村讲学、代职、实习,扩大高等教育资源向农村的覆盖面。通过实施农民教育培训“三进村”行动,探索建立新型农民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大范围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大规模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大幅度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增收致富能力,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建设新农村需要新农民,新农民才能建设新农村,培养一代新型农民就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关键。通过政府政策支持、社会各界提供帮助,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培养一支新型的、高素质的农民队伍,从而保证新农村建设这一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

作者单位: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社科部

参考文献: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第11篇

一、 培育新型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关键

建设新农村,关键是培育新型农民,没有适应现代化建设要求的新型农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只能是无本之木。农村全面发展之最深刻的内涵,就是人的全面发展,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最重要内容,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1.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素质的提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只是简单地通过建新屋、铺新路就能完成,它涉及到方方面面,既有经济发展问题,又有社会进步问题;既有产业结构调整层面的内容,又有体制改革深化层面的内容;既有科技手段的运用,又有经营方式的选择。因而,需要农民不断提高素质,以适应新农村建设任务的客观要求。只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素质提高了,农村的建设才能持续地进行并沿着科学发展观指引的轨道,快速、有效地推进,才能在低成本高效率、低能耗少污染的基础上,迅速发展农村生产力,全面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最终达到理想的“新面貌”

2.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是现代文明的集聚体

农村文明靠什么来支撑?只能靠人,靠农民文明素质的提升。生活的改善,整洁的村容,只是物质文明的一个重要部分,使农民成为享受现代文明的新型农民,新农村建设才有不竭的动力。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既要解决思想观念层次问题,又要解决素质能力层次问题,还要解决生产生活层次问题,一句话,生产和生活方式必须与时俱进。

新农村建设,既要确保农民“居者有其屋”、“耕者有其田”、“劳者有其工”等,促进农村物质文明不断上水平、上层次。而重要的是通过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现代观念、文明准则、知识素养的教育,突出进行长远观点、全局思想、法制观念的教育,重点突破小富即安、小打小闹的小农经济思想,封闭保守、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随心所欲、自由散漫的传统习惯,既树立在物质方面干大事业、求大发展、创大业绩的思想,又树立在精神层面上助人为乐、开放兼容、卫生整洁、持续发展的观念,既树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法制观念,又树立体现现代文明的规则意识、卫生意识、生态意识、良好的人际关系意识。

二、培养新型农民的举措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要开展新型农民的教育活动,培养出有文化、懂技术、敢创新、孝敬老人、遵纪守法的新一代农民。

1.创新农村教育体制,为培育新型农民提供制度保证

目前,我国“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由于绝大多数县级财政无法担当起教育经费投入主体的责任,使得农民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依然严重。基于此种现实,应按照财权和事权相对称的原则,建立省级财政统筹、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分担的教育财政体制。即,中央政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中的教师工资部分;省级政府承担公用经费的支出;而像校舍建设这样弹性比较大的项目,由监督距离最短的县级政府承担经费。这样,一旦权利和义务明确了,财权和事权相匹配了,就既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对农村进行教育投入的积极性,又能使地方政府承担得起对农村教育的投入,而无需再向农民伸手。此外,还要注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学,注重义务教育的民间资本开发和利用。这样,就可以逐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民办教育占一定比例的农村教育格局。

2.创新农村教育模式,搭建培育新型农民的广阔平台

农村中小学生辍学严重,教育程度偏低,除了教育体制方面的原因外,农村教育模式的单一化,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中国农村的教育也是单一的应试教育模式,一旦升学无望,则会前功尽弃。因此,要转变单一的农村教育模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村教育,使农村的学生各有所学,学有所用,各尽其才,各得其所。为此,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切实将农村基础教育的指导思想从单纯的应试教育转变到为国家、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服务的素质教育上来。在教学质量的评价标准上,要用成才率而不是升学率来衡量,树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新理念。其次要在实践中努力探索适应新农村建设、培育新型农民要求的农村教育新模式。既要考虑“升学有望”,更要考虑“致富有路”。在保证一部分学生上大学的同时,还要承担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培训任务和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教育任务。应根据不同对象的具体情况,在教育时间、教育场所、教育内容、教育方式以及教育管理等方面,克服单一化、集中化等简单化的做法,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讲求实效和高效,使农村的居民都能有“学”可上,并“学”有所获。

3.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要组织实施好“一网两工程”,以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为中心,组织各方面资源,形成覆盖全国农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工程”,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大幅度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 加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每个县都要重点办好一所职业教育中心。要加快教育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第12篇

一、新型农民的含义

在新的发展时期,新型农民的含义应该是:

(1)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农业与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具有鲜明的创业精神、创新意识、新的就业观念,为人正直,积极向上,富有事业心,热爱祖国与人民。

(2)具有一定的科技文化水平。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掌握先进农业生产、储运保鲜加工、农业机械、农村能源环保等方面现代技术知识与生产技能。

(3)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与产业开发能力。了解与掌握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和信息管理知识等,能理论联系实际,边学习边创业。

(4)形成较强的技术辐射带动作用。创办的产业(企业)科技含量高,产品新、质量好、销路畅、效益高,一定程度上代表农业科技在应用领域的先进性和发展方向,成为中坚农户和科技示范户。同时,乐于带领周围农民学科技、用科技,共同富裕。

二、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性

农民是建设社会新农村的主体。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需要培养造就千千万万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较短,整体素质不高。有关资料表明,全国4.9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3%,而初中的仍占49%,小学及小学以下的占38%,其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7%。可见,依托产业发展对农民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同时积极引导和教育农民遵纪守法、提高修养、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使之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这是新农村建设是最为迫切的要求。

第一、培育新型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没有农民素质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而没有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国家的现代化。农民知识化进程的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步伐,决定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实现。正因为如此,总理曾明确指出,我国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本在于提高农民素质。建设新农村,当然也不能没有新型农民。

第二、培育新型农民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提高农民素质,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是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缺乏职业技能,既影响了现代农业建设,也影响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影响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进而影响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建设新农村,必须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包括文化素质、科技素质、人文素质。

第三、培育新型农民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大量的农业科技成果最终要被农民所掌握,才能转化成为现实生产力。培育和造就一大批新型农民,可以使更多的农民适应农业专业化、规模化和科技化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经营现代农业的水平,全方位拓展增收渠道。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

三、培养新型农民的标准

首先是生长、生活在农村,对农民有深厚的感情,了解中国农业的现状,具有推动农村发展的历史使命感的农民。

其次,喜欢学习,追求知识,掌握了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具有了用知识武装的头脑,善于尊重规律,务实肯干,热心于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

第三,富有远见,创造创新,具有开创农村新局面的胸怀和气度,善于团结群众,公而忘私,勤劳致富。

最后,热爱祖国,放眼全球,具有敏锐的市场开拓意识,善于捕捉国内外市场信号,积极参与农产品的国际贸易,能以国际市场为舞台,推广中国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业的国际竞争实力。

四、对培养新型农民的建议

首先,坚持干部教育。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把市、县党校作为培训机地,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分期分批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了系统培训,引导广大干部转变思路,工作上调架子,把党和政府的职能逐渐向服务农民、服务农业、服务农村倾斜,使其成为讲文明、树新风的先导,让干部的言行引导群众,让干部的行动带动群众。

第二,对农民的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围绕对农民群众的“观念培训、知识培训、文明培训、技能培训”,全面实施“农民培训工程”,使每家每户都能掌握致富技术,有文化引导者,会经营的领路人。大力开展“送文明新风进千家万户”、“评选星级文明户”等活动,引导群众更新观念、改变陋习。加大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力度,搭建倡树文明风尚的载体和平台。

第三,改掉陋习,积极推进农民的现代化进程。工业文明的生活方式完全不同于农业,市民生活也不同于农民。经济的发展使农业的重要性不断下降,其他行业必须不断地从农业部门吸收或补充劳动力。因此要培育农民对纪律、制度、团队精神和社会关系秩序的理解和尊重。除了让农民进行自觉学习性改造外,农业的市场化、农村建设的现代化和农民的社会流动化也能够不断地不自觉地转化农民的生产习性与生活习性。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第13篇

我国“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的十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要加快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的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要加快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这给农村职业学校明确了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的基本方向和任务。

为此,学校围绕传统农业大区的实际,科学定位,确立了“服务三农、特色兴校”的办学思路,以“为农培训、助农增收”为中心,持续致力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农民技术培训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彰显出独具一格的办学特色。

一、新型农民培养举措

(一)办好涉农专业,开设农民中专班

学校高举“农”字大旗,在办好种植养殖、农机使用与维修等涉农专业基础上,坚持农、科、教相结合的“送教下乡”活动举办新型农民中专班。

新型农民中专班是一种特殊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班,学生年龄不一,文化知识素养差参不齐,还肩负着生产经营、养家致富的义务。为实现学生学习工作两不误,理论提升与技能实践有机结合,学校按照“农忙少学,农闲多学”的灵活学制方式。为保证教学质量,学校严把考核关,将课堂评价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生产效益与学业成绩挂钩,中专学历与技能证书融合,让中专班学生真正学有所成,学有所获,学有所为。

几年的教学实践和探索,培养了数百名优秀的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活跃的农村经纪人,年富力强的农村基层管理人,直接服务于“农村”、“农业”,拉动了江津花椒、江津柑橘、江津富硒农产品等支柱产业的转型升级,助推了江津农业园区向国家示范园迈进。

(二)科教结合,抓农业产业化培训

1.为农培训本土化

学校充分发挥校地合作优势,成立院坝学校,把职业教育办到农家院坝、田间地头。开展了以花椒、柑橘、橄榄、富硒农产品为主的种植业等实用技术的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此外,学校还组织起一支由校领导、专业教师、农村“土专家”、行业“农艺师”、“工程师”的新型师资队伍,结合当地产业实际先后编写了49种乡土教材,为新农村建设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新型农民。

2.科教结合产业化

学校培训时注重开展农技推广,先后在先锋、李市、支坪等农业大镇实施校村联姻,让涉农专业教师到村担任科技顾问,帮助农民转变农业科技观念,先后成立了“科技为民服务团”、“科技为移民服务团”、“移民培训讲师团”等团体,为全区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

3.培训服务集团化

按照“市场运行、龙头带动、多校、多行业一体、校企结合、村校共建、种养殖大户参与”的指导思想,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宗旨,以“人才培训、就业引导、技能提升、创业指导、法律援助”为纽带,以校企共赢、村校共建、农民获利为基本目标,创建江津区农民信息资源库并组建重庆市江南农民工培训集团。

4.培训就业一体化

提升农民技能素质,搭建平台让所有参训农民实现稳定就业,促进农民脱贫致富,为全区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社会影响

1.培育农技人才,架设致富金桥

学校农村职业教育紧紧围绕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调整,以帮助农民增收致富为目的,让数以千计的当地农民成为本地的增收致富带头人。正是这群致富能手们,成为当地活跃的经营者、管理者,带领着广大村民建设美好新农村,规划小康农村的美丽蓝图,为农民架设了一座实实在在的致富金桥。

2.调整农业结构,打造现代农业

我校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成就了运用科技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特色效益农业,打造花椒、富硒农产品等特色品牌和产业高地,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让数十万农民增收致富,给农村经济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并拉动了我区经济的发展。

3.服务农业园区,促进园区升级

特色效益农业推动着江津现代农业的大发展,近年来,学校以“三农”为特色围绕产业抓培训,使得江津农业一路高歌猛进,吸引了如德国亨嘉、台湾金之灿、澳门恒河等国外优质、先进农业企业入驻江津,积极推动了江津现代农业园区向国家示范园迈进。

4.服务农村经济,健全职教体系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第14篇

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农民的素质如何决定新农村建设的快慢。为此我县结合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以“四提高、一完善”,抓好新型农民的培育工作,争当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一、提高农民的道德修养。我县在农民中开展“道德新风与你同行”、“道德新风进农家”、“爱国、守法、诚信、知礼”、“八荣八耻”等一系列活动,加强思想道德宣传,引导农民参与道德实践,进一步提高农民的道德修养,做一个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新型农民。二、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一是普及农村九年义务教育,防止中小学生流失,力争在全县范围内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借助广东广雅中学落户我县的机遇,加快实施“双高普九”步伐,做大做优阳东高中教育这块“蛋糕”,投入1800多万元,建设阳东一中教学楼、师生宿舍楼7幢;投入500多万元,将塘坪中学打造成省级重点中等农业职业中学。二是抓好农民的科技教育。1、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提高农民的科技知识、致富本领,从而培育一批专业化、技能化、科技型的生产经营大户、农民企业家。目前全县80以上的农村党员干部和60以上的农民接受了普及型科技培训,每人都掌握了一两门农业实用技术,有4872名农民获得“绿色证书”。2、组织服务队巡回全县11个乡镇,宣传中央有关惠农政策,传授农业种养知识,推介新品种、新技术,使农民懂得新科技,会用新技术,发展新品种;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向农民手把手地传授实用技术达300多次,现场解答农民在生产和管理中遇到的难题。3、通过编发科技信息,建立县农业流通信息网,成立流通协会等形式,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使农民了解市场、认识市场、掌握市场。三、提高农民的法律知识。一是抓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五五”普法教育,在农村设立一个法制宣传专栏、建立一个法制教育常设基地、配备一套法律图书和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等“五个一”,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二是利用村广播站和广播电视,开展“法律进千家万户”活动。县广播电视台开设法律知识大家谈栏目,每天在黄金时段登播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及教育片;村广播站每天晚上广播宣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用生动具体的法制事例教育农民,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从而使广大农民受到生动形象、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自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农村依法治理进程。四、提高农民的劳动技能。一是投入20多万元完善农机学校,加强农民的农业机械使用培训、农机安全生产培训。二是实施“百万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对农民进行劳动技能培训,目前已举办16期培训班,培训农民884人,已有840名农民走上就业岗位。三是经常与县内的企业联系,掌握企业的用人情况,通过“企业 农民”的模式,帮助企业招聘劳动工人,并按招聘单位的劳动工种,有针对性地培训农民。在培训中采取边学习边实践的形式,组织培训人员到定点企业“实习”,使农民更好地掌握一两门劳动技能。目前已对300名农民进行技能培训,300名农民全部进企业就业。如东平镇联合阳江核电免费对征地移民27人进行初级砌筑工培训,全部学员实际操作考试合格,获得国技能培训结业证书,进入阳江核电服务有限公司的两家协作单位核服惠阳建筑公司和阳东建筑公司工作。五、完善农村的文化、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抓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我县近几年投入100多万元,扶持农村建设170个文化娱乐场所,使广大农民有学文化、学科技、长知识、增素质的场所。借助“十百千”干部驻村的契机,帮助村级建设78个广播站,解决村村通广播难的问题。二是抓农村卫生设施建设。近几年我县投入70多万元,逐步完善农村卫生设施建设,以抓好北惯平地示范村为契机,创建卫生文明村。同时做好卫生知识进千家万户宣传工作,形成人人讲卫生、爱卫生的良好氛围。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医疗卫生、科学健身等常识,健全以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多种形式的农民健康保障体系,今年该县的合作医疗覆盖率达66.2。

新型农村建设范文第15篇

[关键词] 新农村 文化建设 新型农民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经济获得了较大发展,乡村文化建设却相对滞后,乡村文化己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瓶颈因素。当前新农村建设浪潮此起彼伏,空前热闹。然而这项旨在惠农的德政工程意外地显现出领导积极性高而农民积极性不够“官热民冷”的尴尬局面。究其其原因就是如今农民正面临着比物质贫困更大的贫困―精神贫困。这是一种比经济贫困更深重、更难以摆脱的贫困。在新农村建设起步阶段,如果不及时解决好这个问题,新农村建设极有可能重蹈覆辙。农民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主力军,农民思想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农村文化建设的发展。要顺利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全面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使农民成为有新观念、新思想、新追求、新举动的奋发向上的农民。

一、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动力

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生动描绘了新农村发展的美好图景,五句话相互融合,有机联系,体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发展目标。这要求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必须把社会主义四个方面的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互相协调,互相促进。坚持四个文明一起抓,四大建设共同推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质要求,也是它的重要内容。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构建健康向上、协同进步的文化体系,营造和谐的文化氛围,提升农民的文化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和良好的文化条件。

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动力。农村社会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文化对于农村社会的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先进的文化不仅可以推动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夯实农村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而且还可以统一农民群众的思想,提升他们的素质,振奋他们的精神,为农村社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1.文化建设有助于推动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农村经济是互为作用。物质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备条件,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为农村文化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同时也不可否认良好的文化氛围能对经济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农村文化反过来促进农村的经济建设。(1)在文化建设的过程中通过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可以提高作为农村生产力主导因素的劳动者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从而提高农村生产力。(2)通过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提倡科学方法,有利于在农村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气,有助于农民在生产实践的过程中用科学作指导进一步改进农业生产工具,提高农村劳动生产效率,生产出更多的物质财富,从而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良好的民风民俗、邻里关系等文化内涵将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素质,改善农村投资环境。

2.传播科学理论,引领正确方向。理论是实践的指南,离开科学理论的指导,就不能保证新农村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民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开展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宣传教育,开展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等的宣传教育,讲清道理,解疑释惑,使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明白人,明白为什么要建设新农村、为谁建设新农村、建设什么样的新农村、怎样建设新农村等问题,提高农民的自主意识和自主能力,自觉而理性地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而振奋农民的精神,统一了思想,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力量。

3.文化建设为新农村营造文明的社会风尚。社会风尚是一个时期社会风气、生活方式和环境氛围的综合反映,体现着人们的精神风貌和行为习惯,标志着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乡风文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目标,这就意味着新农村建设必须把树立科学的思想观念、创造良好的道德风尚、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作为重要内容。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科学的自然观、竞争观,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可以使广大农民逐步形成以和为真、以和为善、以和为美、以和为贵的共识,正确对待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以激发农民群众的创造力和创业热情,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不断增强竞争意识、发展意识、市场意识、生态意识,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可以帮助广大农民群众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努力形成邻里团结、家庭和睦、诚信友爱、扶贫济困的社会氛围,在广大农村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社会风尚。在这一过程中,农村文化将以自身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方式改变着农村的生活习惯、邻里关系、村风民俗,在继承历史的传统文化积淀的基础上,吸收当代文化健康科学文化知识。

二、农民的整体素质较低制约着农村文化建设

近年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但广大农民群众的素质与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需要还不完全适应,与建设新农村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农村各种犯罪现象增加,各种不健康的活动滋生蔓延,农民道德滑坡,农民文化素质的这种状况严重地制约着农村文化建设的进程。农民群众是文化的受益者,同时也是文化的建设者和创造者,农民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主力军,农民思想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农村文化建设的发展。

1.农民的科学文化知识比较匮乏。文化素质是一个人整体素质的基础,其主要体现指标是农民受教育的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的知识文化水平从总体上讲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但整体的文化水平仍然较低。我国4.97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2%,小学及以下的占40%。全国92%的文盲、半文盲在农村。正是“教育”的缺失,导致农民思想观念相对陈旧,整体素质普遍偏低。从整体上看,我国农民仍然是一个“知识贫困”的群体。农民文化素质的这种状况严重地制约着农村文化建设的进程。农民接受培训和教育的意识淡薄。由于农民受传统观念以及小农经济传统的影响,很多农民不能主动地接受培训,接受新事物有一定的心理障碍,从而在主观上也影响了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工作的推进。

2.农民的职业技能素质低。农民的职业技能素质通常是指农民所具备的科技知识水平,反映在农民所掌握的科学技术知识的数量、质量以及运用于农业生产实践的熟练程度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生产技能素质虽有所提高,但与加快我国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要求还很不适应,特别是在农业生产中,农民们还主要是依靠长辈们的言传身教来获得技术,大部分农民没有受过系统的、正规的农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受过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的农业劳动力占全部农业劳动力的比重不足20%,而荷兰90%的农民受过中等教育,12%的农民毕业于高等农业院校。

3.衰落的农村导致农民的精神追萎靡。在繁荣的城市面前,农村人的精神和自尊遭到了严重的打击,在精神和文化上更加衰落, 强烈的宿命感、无助感、自卑感、目光短浅,视野狭窄等等。他们消极无为,听天由命、得过且过,安贫乐道,甚至堕落到求助传统迷信。农民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社会道德滑坡、精神追求淡化、忽视社会效益,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问题,农民的重义轻利价值观念正在接受挑战,谋利计功、见利忘义诚信缺失的行为正在颠覆农民的传统价值观。农民政策观念淡薄、存有“等、靠、要”等消极观念,因循守旧、墨守陈规、封闭保守等现象,这些严重影响了农民自身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大农村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陈规陋习的状况严重地制约着农村社会的健康发展。

4.农民的法制观念缺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法制建设的不断增强,我国农民的法律素质也有所提高,大多数农民具有了较强的法制观念,能够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但仍有不少地区农民的法律素质低下,法律观念淡薄。由于中国经历了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即人治社会,封建思想在农村可谓根深蒂固,加上市场经济的负面效益带来的消极影响,这就使得农民的法制观念普遍淡薄。一些地方群众法律常识缺乏,买卖婚姻、搞封建迷信和打牌之风盛行。多数农民对与自身息息相关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等法律法规缺乏基本的了解,对法律作用的评价也很模糊,相当一部分农民对“人情大于法律”的观点还持肯定态度。农民法律观念的淡薄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恶化了社会治安形势,而且也对农民自身利益造成了很大的损害。

5.农民的文明意识不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的思想观念、文化水平、生活习惯和活动方式都有了新的变化,整体素质明显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社会文明奠定了良好基础。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与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村民文明意识不强,乱倒垃圾、乱堆杂物,村庄环境卫生极差……这些都是素质不高的表现,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要加快农村社会进步,做到人人思进,人人思变,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文和精神支撑,就要进一步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下大力气提高农民素质。

我国农民的这一基本现状,既影响了现代农业建设,也制约着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提高广大农民的素质,势必影响农村文化建设,影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

三、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

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大文化”的角度来说,涉及文化文物、新闻出版、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科技、旅游等多个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农村文化建设离不开各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而农民既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受益者,更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主力军,农村文化建设更离不开农民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新农村文化建设要把社会的大力支持与培育农民结合起来。

1.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要提高农民思想素质,引领农村社会新风尚。各级组织应进一步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农民。通过给农民讲理论、讲政策、讲道理,使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治觉悟,增强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自觉性。坚持用先进文化熏陶农民,整合农村图书室、广播室、文化活动中心等资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以节日文化为龙头,以农闲文化为重点以传统文化为基础,将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之中,使他们从中得到教育和提高。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农民,全面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农民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爱岗敬业,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砺炼高尚的道德情操,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在农村形成文明和谐、积极进取的社会风尚。

2.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培养一代新型农民。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农村基础教育直接关系到农村青少年的素质教育状况,而农村青少年的素质教育状况将直接决定我国未来农民队伍的素质。因此,从长远看,提高农民素质,必须要高度重视农村的基础教育。要明确彻底改变农村的面貌需要从娃娃抓起,着力培养一代新型农民,10年、15年后,新一代知识农民将成为国家建设的生力军。要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习发展的基本权利,坚持基础教育面向农村全体学生。

以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种机制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尽快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按照“面向农村、面向农民、面向农业”的方针办好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是有效培育新型农民的重要举措。围绕促进生产发展、农民增收,做好各类实用技术的培训、推广和应用工作,提高农民科学种田的技能。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质量。

3.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要提升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提升农民民主意识需要农民和政府双方共同争取在农村切实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农民的宪法意识、权利意识,创造出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是提高农民民主意识的有效途径。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各种丑恶现象如斗殴、、盗窃抢劫和家庭暴力等也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农村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针对农村的这种社会现状,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使广大农民群众学法、懂法,从而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教育引导他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不良现象作斗争,从而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环境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