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1篇

    1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展

    目前高标准农田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的国土、农业、水利、农发办等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既有交叉又各有侧重。在地方层面,部分省份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如四川、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综合看来,高标准农田应具备以下特征:水资源有保证,农田集中连片且单片规模较大,灌排等农田水利设施达到一定标准,道路通达率较高,林网健全,便于机械化操作、土壤肥沃、农业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突出等。多年来,通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连续投入,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优化了农用地利用结构,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耕地等级和产能。据统计,我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999年的0.53亿hm2增加到2009年的0.59亿hm2,节水灌溉面积从2000年的0.16万hm2提高到2009年的0.26万hm2,粮食单产从1999年的4687.5kg/hm2增加到2009年的4875kg/hm2①。1999—201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0.13亿hm2,补充耕地的约340万hm2,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2]。

    2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亟须破解的关键问题

    2.1资金投入与耕地资源禀赋不匹配当前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涉农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和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10%土地出让收益等,上述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其中,除中央分成的3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外,大部分资金由各地自行使用。据统计,2009年全国2/3的土地出让收入来源于沿海省份[3]。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出让收入历年排在前列[4],这些地区耕地面积小,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高(表1),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少,资金富余。而河南、黑龙江、吉林、湖北、湖南、新疆等省份土地出让收入较低,耕地面积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农田水利和交通设施不健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低,这些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由此形成了区域间的资金投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倒挂”现象。

    2.2田块破碎度大,权属状况复杂我国耕地形态细碎、零乱,田坎比例超过集约化水平中等国家一倍以上[2],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hm2,是荷兰平均地块大小的3.8%。如四川省金堂县的1个土地整治项目区,1农户家庭3口人,承包经营的土地共0.24hm2,却有37块耕地,平均每块不足0.0067hm2[5],不仅不适合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开展规模化作业,对于农户自身来说,由于其承包的耕地零星分布在不同区位,耕种起来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面临的巨大障碍。一方面,为减小田块破碎程度,提高灌溉保证率,确保道路通畅,则必须降低田坎系数、小田并大田,同时修建的灌排设施和道路要占用原有耕地,所有这些都涉及到权属调整工作,牵涉到农民土地权益,十分敏感和复杂,为避免产生纠纷,一些地方开展有关工作时,仅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占用土地进行权属调整,项目区田块较为破碎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通过土地整治完成了权属调整,形成了规范的格网条田,但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较小,户与户之间又重新筑田埂做界址,土地重新破碎化,有效耕地数量因此减少[6-8]。

    2.3投资分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工作,包括:国土部门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增加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主要目标;农业综合开发办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农业部门安排的高产创建项目,主要包括推广优良品种、集成高产技术、综合防控病虫草害、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和推进机械化生产等内容;水利部门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目前,除江苏等少数省份整合上述专项资金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外,多数地区由各部门分别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投资分散,投资标准低,难以发挥综合效益。此外,近年来农民外出打工现象日益普遍,农村劳动力减少导致部分地区农民降低复种指数,或将原来的精耕细作改为粗放式经营,更有甚者撂荒耕地[9-10],这些地区农民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愿非常高,希望借此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加大机械化作业,在有效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能够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但村集体等基层组织怕麻烦,意愿不大,没有及时争取相关部门资金。2.4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多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重心放在农田建设方面,对村庄整治、农村环境、交通建设等方面关注度不高。在一些项目区,常常能够看到农田配有建设标准较高的混凝土质田间道,而与田间道对接的村庄道路则高低不平、损毁严重,也常能看到杂树、杂草,垃圾乱倒乱堆等环境不良现象,与新农村建设不相协调[11],且长久下来势必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造成不良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需进一步丰富,有必要与农村公路、沼气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开展[12]。

    3针对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3.1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在不改变耕地用途,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适度流转。在此基础上,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真正做到降低田坎系数和田块破碎化程度,建设集中连片的格网条田,进而保障农业规模化作业和经营。此外,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可以有效破解由于农民外出打工造成的复种指数降低、耕地被撂荒等问题,并充分利用在农村留守的有效劳动力。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2篇

    1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展

    目前高标准农田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的国土、农业、水利、农发办等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既有交叉又各有侧重。在地方层面,部分省份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如四川、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综合看来,高标准农田应具备以下特征:水资源有保证,农田集中连片且单片规模较大,灌排等农田水利设施达到一定标准,道路通达率较高,林网健全,便于机械化操作、土壤肥沃、农业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突出等。多年来,通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连续投入,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优化了农用地利用结构,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耕地等级和产能。据统计,我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999年的0.53亿hm2增加到2009年的0.59亿hm2,节水灌溉面积从2000年的0.16万hm2提高到2009年的0.26万hm2,粮食单产从1999年的4687.5kg/hm2增加到2009年的4875kg/hm2①。1999—201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0.13亿hm2,补充耕地的约340万hm2,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2]。

    2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亟须破解的关键问题

    2.1资金投入与耕地资源禀赋不匹配当前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涉农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和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10%土地出让收益等,上述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其中,除中央分成的3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外,大部分资金由各地自行使用。据统计,2009年全国2/3的土地出让收入来源于沿海省份[3]。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出让收入历年排在前列[4],这些地区耕地面积小,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高(表1),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少,资金富余。而河南、黑龙江、吉林、湖北、湖南、新疆等省份土地出让收入较低,耕地面积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农田水利和交通设施不健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低,这些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由此形成了区域间的资金投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倒挂”现象。

    2.2田块破碎度大,权属状况复杂我国耕地形态细碎、零乱,田坎比例超过集约化水平中等国家一倍以上[2],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hm2,是荷兰平均地块大小的3.8%。如四川省金堂县的1个土地整治项目区,1农户家庭3口人,承包经营的土地共0.24hm2,却有37块耕地,平均每块不足0.0067hm2[5],不仅不适合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开展规模化作业,对于农户自身来说,由于其承包的耕地零星分布在不同区位,耕种起来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面临的巨大障碍。一方面,为减小田块破碎程度,提高灌溉保证率,确保道路通畅,则必须降低田坎系数、小田并大田,同时修建的灌排设施和道路要占用原有耕地,所有这些都涉及到权属调整工作,牵涉到农民土地权益,十分敏感和复杂,为避免产生纠纷,一些地方开展有关工作时,仅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占用土地进行权属调整,项目区田块较为破碎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通过土地整治完成了权属调整,形成了规范的格网条田,但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较小,户与户之间又重新筑田埂做界址,土地重新破碎化,有效耕地数量因此减少[6-8]。

    2.3投资分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工作,包括:国土部门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增加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主要目标;农业综合开发办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农业部门安排的高产创建项目,主要包括推广优良品种、集成高产技术、综合防控病虫草害、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和推进机械化生产等内容;水利部门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目前,除江苏等少数省份整合上述专项资金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外,多数地区由各部门分别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投资分散,投资标准低,难以发挥综合效益。此外,近年来农民外出打工现象日益普遍,农村劳动力减少导致部分地区农民降低复种指数,或将原来的精耕细作改为粗放式经营,更有甚者撂荒耕地[9-10],这些地区农民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愿非常高,希望借此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加大机械化作业,在有效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能够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但村集体等基层组织怕麻烦,意愿不大,没有及时争取相关部门资金。2.4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多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重心放在农田建设方面,对村庄整治、农村环境、交通建设等方面关注度不高。在一些项目区,常常能够看到农田配有建设标准较高的混凝土质田间道,而与田间道对接的村庄道路则高低不平、损毁严重,也常能看到杂树、杂草,垃圾乱倒乱堆等环境不良现象,与新农村建设不相协调[11],且长久下来势必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造成不良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需进一步丰富,有必要与农村公路、沼气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开展[12]。

    3针对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3.1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在不改变耕地用途,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适度流转。在此基础上,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真正做到降低田坎系数和田块破碎化程度,建设集中连片的格网条田,进而保障农业规模化作业和经营。此外,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可以有效破解由于农民外出打工造成的复种指数降低、耕地被撂荒等问题,并充分利用在农村留守的有效劳动力。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3篇

1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展

目前高标准农田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的国土、农业、水利、农发办等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既有交叉又各有侧重。在地方层面,部分省份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如四川、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综合看来,高标准农田应具备以下特征:水资源有保证,农田集中连片且单片规模较大,灌排等农田水利设施达到一定标准,道路通达率较高,林网健全,便于机械化操作、土壤肥沃、农业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突出等。多年来,通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连续投入,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优化了农用地利用结构,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耕地等级和产能。据统计,我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999年的0.53亿hm2增加到2009年的0.59亿hm2,节水灌溉面积从2000年的0.16万hm2提高到2009年的0.26万hm2,粮食单产从1999年的4687.5kg/hm2增加到2009年的4875kg/hm2①。1999—201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0.13亿hm2,补充耕地的约340万hm2,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2]。

2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亟须破解的关键问题

2.1资金投入与耕地资源禀赋不匹配当前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涉农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和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10%土地出让收益等,上述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其中,除中央分成的3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外,大部分资金由各地自行使用。据统计,2009年全国2/3的土地出让收入来源于沿海省份[3]。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出让收入历年排在前列[4],这些地区耕地面积小,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高(表1),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少,资金富余。而河南、黑龙江、吉林、湖北、湖南、新疆等省份土地出让收入较低,耕地面积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农田水利和交通设施不健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低,这些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由此形成了区域间的资金投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倒挂”现象。

2.2田块破碎度大,权属状况复杂我国耕地形态细碎、零乱,田坎比例超过集约化水平中等国家一倍以上[2],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hm2,是荷兰平均地块大小的3.8%。如四川省金堂县的1个土地整治项目区,1农户家庭3口人,承包经营的土地共0.24hm2,却有37块耕地,平均每块不足0.0067hm2[5],不仅不适合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开展规模化作业,对于农户自身来说,由于其承包的耕地零星分布在不同区位,耕种起来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面临的巨大障碍。一方面,为减小田块破碎程度,提高灌溉保证率,确保道路通畅,则必须降低田坎系数、小田并大田,同时修建的灌排设施和道路要占用原有耕地,所有这些都涉及到权属调整工作,牵涉到农民土地权益,十分敏感和复杂,为避免产生纠纷,一些地方开展有关工作时,仅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占用土地进行权属调整,项目区田块较为破碎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通过土地整治完成了权属调整,形成了规范的格网条田,但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较小,户与户之间又重新筑田埂做界址,土地重新破碎化,有效耕地数量因此减少[6-8]。

2.3投资分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工作,包括:国土部门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增加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主要目标;农业综合开发办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农业部门安排的高产创建项目,主要包括推广优良品种、集成高产技术、综合防控病虫草害、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和推进机械化生产等内容;水利部门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目前,除江苏等少数省份整合上述专项资金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外,多数地区由各部门分别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投资分散,投资标准低,难以发挥综合效益。此外,近年来农民外出打工现象日益普遍,农村劳动力减少导致部分地区农民降低复种指数,或将原来的精耕细作改为粗放式经营,更有甚者撂荒耕地[9-10],这些地区农民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愿非常高,希望借此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加大机械化作业,在有效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能够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但村集体等基层组织怕麻烦,意愿不大,没有及时争取相关部门资金。2.4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多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重心放在农田建设方面,对村庄整治、农村环境、交通建设等方面关注度不高。在一些项目区,常常能够看到农田配有建设标准较高的混凝土质田间道,而与田间道对接的村庄道路则高低不平、损毁严重,也常能看到杂树、杂草,垃圾乱倒乱堆等环境不良现象,与新农村建设不相协调[11],且长久下来势必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造成不良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需进一步丰富,有必要与农村公路、沼气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开展[12]。

3针对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3.1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在不改变耕地用途,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适度流转。在此基础上,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真正做到降低田坎系数和田块破碎化程度,建设集中连片的格网条田,进而保障农业规模化作业和经营。此外,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可以有效破解由于农民外出打工造成的复种指数降低、耕地被撂荒等问题,并充分利用在农村留守的有效劳动力。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4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小手指”为你整理了这篇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工作情况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农事中心关于2020年工作情况的总结 2020年,县农事中心认真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立足山区农业县实际,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主线,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工作措施,突出示范带动,坚持建管并重,不断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切实提高了农业防灾抗灾能力,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2020年任务完成情况

(一)2019年7.0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面完成。项目涉及大张庄、鲁村、南鲁山、燕崖、中庄、东里、西里、张家坡、悦庄、石桥10个镇,62个行政村,其中省定贫困村17个。项目区受益农户12905户,惠及人口44167人,其中贫困户1592户,贫困人口3531人。项目总投资921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090万元,地方涉农整合资金2127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新打深井20眼,配套深井5眼,新建大口井11眼,配套大口井7眼,新建拦水坝7座,维修拦水坝2座,塘坝清淤1座,新建扬水站33座;新建蓄水池52座、维修3座;新建板桥4座、漫水桥4座、过路涵19座;埋设PE管道320.99km、钢管敷设19.297km,新建闸阀井714座、给水栓3521座、泄水井56座、进排气阀井20座、调压阀井4座;安装水肥一体化微灌设备7套,实施微喷灌溉4200亩。水泥硬化生产道路60.33km,维修道路1.193km。安装变压器44台,高压线架设12.417km,低压线架设8.195km。

项目建成后,将为区域内7.09万亩基本农田提供灌溉水源,缓解区域灌溉水源紧缺的状况,改善周边生态环境,有力推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区域内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将有较大提高,并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年增粮食11.25万公斤,增产花生2.5万公斤,新增经济效益1609.5万元。

目前,项目已通过市级验收,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

(二)2020年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020年9万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中建设高效节水8万亩),涉及11个镇办70个行政村,其中省定贫困村16个。受益农户20431户,惠及人口55477人,涉及贫困户2831户,贫困人口4907人。项目总投资1.3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000万元,省市财政配套资金45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大口井13眼,配套大口井4眼,新打机井33眼,配套机井13眼,新建泵站42座,新建拦河坝2座;新建蓄水池108座,维修蓄水池2座;敷设灌溉管道471.7km,新建闸阀井1787座,新建给水栓7229座,微喷900亩;新建板桥4座、漫水桥5座,新建过路涵44座;硬化生产道路110.404km,拓宽6米生产道路1.822km;新建农田防护工程(挡土墙)11.384km;安装变压器50台,架设高压线7.904km,低压线16.236km。

目前,项目招投标工作已全部完成,我们将尽快组织中标企业进行技术交底,组织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标准培训,尽早进场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4月底前全面竣工,迎接各级验收。

(三)沂河源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

沂河源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位于鲁村镇,涉及龙子峪村、刘家庄村、姬家峪村、刘家坡村、鹿角山村、北徐家庄村、西徐家庄村7个行政村,规划土地总面积3.30万亩,其中,耕地面积和果园面积1.87万亩,生态林、村庄、道路、河流水面、未利用地等面积2.53万亩。项目总投资5.88亿元(财政资金6720万元,企业投资50080万元),其中,一二三产业工程投资8064万元,田园社区农旅投资50736万元。高标准农田工程施工建设由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承担,第二、三产业建设由沂源桃花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建。

项目实施后,可新增带动园地14200亩,新增订单特色林果、蔬菜种植农户2450户;新增就业岗位3000多个,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799.7万元,园区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可达到10-12%,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可达12-13%,高于前3年平均递增率3个百分点。

目前,2018、2019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全面竣工,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文旅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1.6亿元,预计2021年6月份竣工,迎接各级验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资金拨付率较低。2017-2019年项目尚有1.2亿左右的工程款未拨付,各施工单位垫资压力较大,农民工工资未及时支付,严重影响社会声誉,不利于2020年及其以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另外,项目资金拨付和管理程序尚不理顺,未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建成项目管护难度大。项目建设主体侧重于争取项目、争取资金,在项目建设上重视程度高,群众参与积极性高。但项目建设完工后,虽然对项目工程进行了移交,明确了管护主体,但对如何管好项目、用好项目,由谁管理、怎么管理,缺乏认识,缺乏思考,缺乏措施,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建轻管”,致使一些建后工程没能得到及时管护维修,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另外,自2020年开始,财政不再计提管护资金,各项目镇财政状况差,项目村级经济基础相对簿弱,项目管护资金筹集困难。由于我县山高坡陡,基础条件差,每年夏季都会出现较大的自然灾害,造成项目工程损坏严重,维修成本较高,管护资金相对不足,都加大了项目后期管护的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推进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是强化责任分工。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科、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联合办公,全面负责2020年9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推进、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强化对项目全过程管理,对项目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监管。充分发挥镇办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主体作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靠上抓,将责任细化到部门、到村、到人,安排专人靠在工地上,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建设任务。二是规范工程管理。聘请跟踪审计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全程跟踪,从开工建设开始到工程竣工全过程参与,对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全面监督。

(二)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确保到2022年全国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2021、2022年分别建设1亿亩高标准农田。2021年,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我们要切实抓住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优惠机遇,加大对上争取力度,计划争取资金1.5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8-10万亩,重点支持我县产业示范园项目和相对贫困区域开发项目建设,为实现沂源乡村振兴做出贡献。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做法;成效;民乐县

民乐县地处祁连山北麓、河西走廊中段,总面积3687km2,耕地面积8.6万/hm2,辖10个镇和1个城市社区管委会,总人口24.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0.86万人。全县气候干旱、降水稀少,是典型的干旱缺水地区,同时农田水利设施薄弱是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尤其是粮食稳定增产的“最大硬伤”和“明显短板”,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57%,农业灌溉亩均用水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29%。近年来,民乐县坚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稳产增收的基础,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立足资源禀赋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稳定粮食生产空间,强化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杜绝增量、消化存量、严治抛荒、深挖潜力,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深入推进,民乐县把过去在水务、农业、国土、农业综合开发等单位实施的项目相近、投入相同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资金集中整合到民乐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逐步加大农业投入力度,统一规划、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彻底结束了过去涉农项目各自为战、建设资金“撒胡椒面”的状况,将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水肥一体化滴灌技术有机结合打出一套“组合拳”,走出了一条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从示范点建设到全县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富民之路,不断补齐制约农业产业发展的基础短板,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有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良田,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促进了全县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截至2020年底,民乐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441万hm2,全县粮食总产量达31.91万t。

1主要做法

1.1加强组织领导,推行项目建设“双管”法人制

为加强对民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政府牵头主导、部门分工协作、镇村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民乐县委、县政府成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作为“主管”法人,全面负责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重点加强部门间的技术交流和工作协调;同时为有效保障土地平整工程建设、群众筹资筹劳、矛盾纠纷化解、工程建设管理及质量安全等工作的实施,项目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项目村村干部为成员的项目建设协调工作组,作为“片管”法人,严格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和质量终身责任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广泛宣传,引导各项目村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整体推动全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形成了由点到面、集中连片的良好局面。进而推动了土地资源的有效整合,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集约化经营水平。

1.2加强资金整合,多元融资重保障

民乐县耕地南北落差大,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单位面积投入资金较多,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补助,项目缺口资金比较大。为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民乐县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的优惠政策,通过争取地方专项债券、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引导群众筹资投劳等方式,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建设。提高资源配置合理性,突出重点,高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形成项目资金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农田建设资金整体效益,建成高标准农田,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

1.3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带动区域协调发展

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过程中,把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推广应用作为战略重点和优先领域,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健全“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控制体系,确保工程建设任务按期全面完成。同时,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与农业产业布局、设施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乡村振兴紧密结合,有效改善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土地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着力在规模、布局、灌溉效果上充分体现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要素,为发展现代农业、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供了良好的灌溉基础条件。

1.4推行企业委托代建,集约经营提效益

在“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前提下,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积极推行企业委托代建,引导有能力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采取以土地流转费抵顶群众自筹资金的方式,确保项目投资足额到位,助推项目建设按期顺利进行。同时,针对长期以来土地分散化、碎片化不利于农业耕作机械化实施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以“小块并大块、分散变集中、零碎变连片”为主要内容的“一户一田制”,形成“一村一大块,一块一产业”的基地生产模式,有效破解了耕地碎片化、耕作不便等问题,方便了机械化作业,机耕费由原来的3000元/hm2下降到2100元/hm2,有效降低了劳动成本,实现了以土地整理推动土地流转、以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以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模式,推动农业向集约化发展、农民向职业化转型、农村向城镇化迈进。

1.5突出建设管护并重,健全机制促长效

坚持把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推广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采取“管灌+滴灌”双模式设计,实现了粗放农业向精细农业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村集体管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的长效管护机制。制定了《民乐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实施方案》,明确了产权归属和管护主体,项目村按照75~150元/hm2的标准向土地流转经营主体收取管护资金,由村委会统一支配,用于高标准农田设施后续管护与维修。强化管护责任,把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机制有机衔接、有效统一,建立健全工程良性运行与管护制度,形成建管护一体化的新机制,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确保农田水利设施长期良性运行。

1.6深化“三变”改革拓展,利益联结助农富

为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推动农业规模化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中的带动作用,结合农村“三变”改革,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形成的各种固定设施资产,通过市场化运作变成股金管理,让村集体和农民群众享受入股分红的收益。同时,将新增耕地全部归集体所有,按照“村集体资产+经营主体+收益”的模式量化入股,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使后续管护经费得到有效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以来,逐步形成了以现代戈壁农业为引领、六大特色产业为支撑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产业体系。

2建设成效

通过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及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明显提高,项目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农田灌溉保证率明显提高。同时,降低了灌溉成本,特别是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灌水条件,减轻了田间灌水、施肥的劳动量,大量节省了田间劳动力,使得农民有更多的时间通过劳务输出创收。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持续提升,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促农增收作用日益凸显。

2.1保障了粮食安全

通过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民乐县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现代农业生产新格局,农业生产条件大幅改善,农田抗灾减灾、旱涝保收能力明显增强,耕地质量至少提升了1个等级,单位面积产量稳步提升。玉米等粮食作物平均产量提高了1500kg/hm2,平均产能提高了10%~20%;马铃薯(大西洋)平均产量由原来的37.5t/hm2提高到现在的52.5t/hm2,产能平均提高了40%。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进一步夯实了全县粮食安全根基,有效实施了“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2.2促进了企业增效、财政增税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项目区耕地变成了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更适合大型机械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竞相流转土地,2021年民乐县规模流转土地面积达3.773万hm2。大力推行“一企一基地、一业一基地”规模化经营模式发展产业,积极引导发展订单农业,带动全县种植马铃薯1.467万hm2、高原夏菜0.667万hm2,为全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了充足的原料,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企业生产成本明显降低、产出效益明显增高、财政税收贡献突出,实现了企业增效、财政增收的“双赢”目标。

2.3拓宽了群众的增收渠道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农业耕作机械化水平普遍提高,土地逐步趋向规模化经营,吸引了更多的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户前来洽谈土地流转事宜,项目区土地流转费用由原来的3000~4500元/hm2增长到现在的7500~9000元/hm2,群众财产性收入明显增加。土地规模流转将青壮年劳力彻底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外出务工收入大幅度增加。同时,吸纳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务工,增加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全面提升。

2.4提升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精细化发展中药材、马铃薯、高原夏菜等特色产业得发展,在耕、种、防、收等环节,开展专业化、社会化托管服务,实现规模种植、集约管理、订单销售,促使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向现代农业产业集中,推动全县农业从传统、粗放、低效型向现代、集约、高效精细型转变。

2.5筑牢了西部安全生态屏障

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过程中,广泛推进水肥一体化滴灌技术,农田灌溉由大水漫灌转变为精准滴灌,化肥利用率由40.3%提高到61%,农药利用率由40.2%提高到60%,水资源利用率由50.3%提高到72%,实现了“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着力改善了土壤性状,提升了耕地地力,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将节约的水资源用于发展戈壁农业和生态绿化,大幅度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使民乐的山更美、水更清,实现了戈壁变绿洲、荒滩变良田,筑牢了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3结语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6篇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农业基础设施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11-0032-2

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新形势下对耕地保护制度的一个创新,是实现耕地保护由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并重保护的一个重要途径。自2001年5月至今,松原市国土资源局充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大力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共投入资金2800多万元,打电机井3696眼,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6万多公顷,预计可为农民增加纯收入2亿多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也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农民保护耕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 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松原市地处松嫩平原腹地,全市土地总面积1739301公顷,根据2008年末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最新统计,全市农用地总面积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2.5%,是国家重点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是东北地区重要的产粮地区之一。长期以来,松原农民有着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但是,由于该地区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年降雨量偏少,降雨相对集中,特别是“十年九春旱”,严重制约着粮食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在土地利用,尤其是在农田利用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靠天吃饭”,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非常紧迫。

1.1 农田抗旱能力比较脆弱,给农业生产造成巨大威胁

松原市近几年都受到干旱的威胁,春夏季节连日无雨,水源不足,往往出现干旱,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御旱灾能力,是当前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需具备的重要条件。

1.2 部分土地资源利用总体水平不高

根据1996年松原市农业规划时中低产田基本情况调查获悉,全市已有中低产田650039公顷,占耕地面积的65%,其中:中产田面积365096公顷,占耕地面积的37%;低产田面积284943公顷,占耕地面积的28%。还存在部分牧草地只用不改,造成严重退化。造成中低产田的成因:土地盐碱化或土壤中的障碍层次限制肥力提高;缺水干旱或漏水漏肥等。

1.3 土地整理、复垦及未利用地的合理开发较缓慢

由于列为部级、省级的较大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请周期长,资金到位慢,导致项目开工率低,不能形成土地开发整理的规模效益,市、县两级项目由于缺少资金投放及缺乏科学引导,大都处于民间、分散、自发状态,很难形成气候。2008年,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给我市土地整理工作带来了生机和活力。

1.4 农田重用轻养,总体质量有退化趋势

由于农业种植效益低,农民经营农业的积极性受挫,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不少种粮农民在降低复种指数,耕作粗放。长期过量施用化肥,引起土壤酸化、结构破坏、土地板结、微生物区系退化,具有养地功效的豆科作物和绿肥播种面积也在减少,用养失调,致使养分下降,理化性状变坏,耕地质量下降。而且部分地区水土保持不够好,流失比较严重,还存在过度开发,盲目开发的问题。

2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

2.1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基础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新农村建设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2.2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通过打深水电机井、安装喷灌设施、修建田间道路等工程措施,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更提高了农田的抗旱能力和产出率,既提高了耕地质量,也增加了农民收入。乾安县才字乡效字村,总人口1128人,有耕地681公顷。以前由于没有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全村经济收入以农业为主。2001年全村总收入135.36万元,人均纯收入1200元。2002年,在有松原国土资源局的扶持下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500亩,并积极组织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增加了经济作物及瓜菜种植面积,当年总收入达到280万元,人均收入达到2561元,以后在不断加大农业调整力度的同时,积极动员富余人员外出打工,以及扶持发展养殖业等,2003年总收入达到338.6万元,人均实现收入3000元,2004年总收入达到352万元,实现人均收入3121元,使效字村由较贫困的村跃为乾安县较富裕的村。因此农民非常支持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确。

2.3 高标准农田建设还能促进新农村特别是精神文明建设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过程中,通过对村屯田、水林、路等重新规划,全方位进行综合整治、设计和施工,扩大了植被覆盖面积,增强了抵御和控制风沙的能力,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使农民的精神面貌有了很大改观。

3 成功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几点措施

3.1 组织管理创新,确保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划的实施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一项时间长、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任务,我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协调农业、林业、水利、交通、财政等部门支持此项工作。由土地整理中心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技术工作。土地整理中心负责制定辖区内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项规划,领导小组协调部门关系,管理建设专项资金,及时掌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动态。有建设任务的乡镇相应地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小组,把各项工作都具体落实到人,分工负责。尤其是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以来,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并得到了省厅和市、县、乡(镇)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时,我们还加大了宣传力度,并树立了典型示范区,使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切实地体会到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现实意义。

3.2 拓展筹资渠道,建立了多元化的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新机制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一项伟大的社会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保证。必须建立一种长效的、多元化的投资新机制,保证高标准基本农田有充足的资金。只有这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才能步入健康、快速的发展轨道。

3.2.1 积极争取国家资金 要紧紧抓住国家对粮食生产区进行政策、资金倾斜的契机,充分利用国家资金搞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3.2.2 有效使用地方资金 为了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激发种粮农民积极性,保证粮食安全、促进社会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4年2月以中发【2004】1号文件做出了《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的概念,同时规定了“从2004年起,确定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用于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保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了政策和资金支持。要充分抓住这一机遇,全面跟踪,使“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出让金”全部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3.2.3 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建立奖励机制,吸纳社会闲置资金。充分发挥社会闲置资金的有效功能,参与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来,还可以采取企业监管农民参股、村民以工抵资政策和农村义务工的形式,让农民利用农闲季节集中劳力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企业机械化作业、农民参股分红的形式,在尊重民意的前提下,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经营权的有偿流转机制。

参考文献

[1] 黄小虎.中国土地管理制度研究[M].当代中国出版社, 2006.

[2] 高向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典型调查与评价[M].地质出版社,2007.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7篇

关键词:农村道路 高标准基本农田 土地整治 土地利用

中图分类号:U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5(b)-0115-01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央对三农问题的进一步重视,提出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随着中央加大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土地整治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不断的开展,在这些项目的设计内容中,农村道路占的比重随着项目的不断开展而比率加大,为更好的完成道路部分规划设计,使其合理、便民利用,该文结合相关项目浅谈其设计思路和要点。

1 农村道路特点

昌图位于辽宁省东北部,是全国著名的农业大县,东北最大的花生集散地,全国最大的粮食生产基地,畜禽生产加工基地。因其农业占经济比重之大,所以对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也更高,随着土地整治项目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开展,其中田间道路的设计和实施成为项目顺利开展的重中之重。而设计的成败在农村地区来说,首先要因地制宜,为达到这个要求,首要是需要了解农村道路现状和土地利用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规则性:所谓不规则,即在成片耕地内存在不规则田间道路,有的还存在现有断头路,多条不规则道路交叉等情况,使部分农田不能达到集中连片,且部分道路的不规则占用浪费了耕地,也不一定能达到道路通畅的最优状况。

(2)不规律性:所谓不规律性,即是指农民进地耕种及运输等路线不规律,呈现出随意性,前一年的路线,第二年种植庄稼且另开新路,不仅影响耕作层的使用效用,且破坏了设计初期规划的思路,因其后期不必要的变更工作,降低了设计和施工效率,也难以达到高标准农田设计的标准。

(3)用地矛盾多:即在昌图乃至辽宁大部分农村地区,在已划定原有砂石田间作业路的红线边界出现耕种占用情况,当地俗称“拱地头”,使得已规划的道路路面变窄,甚至断路等情况,且在准备规划设计的时候,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尤其在施工过程中,因此现象所产生的矛盾较多。

(4)农用车辆利用率高:因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农用车辆、机械的利用率不断提高,使得早年设计的道路承载能力降低,需要在设计中着重考虑。

(5)道路隔水性:部分田间道因其旧有路基多年压实,承载能力较高,可重复利用,增加面层之后,提高了原路面标高,使得道路影响两侧耕地的过水畅通,甚至雨季形成水体淤积,设计时应给与考虑。

以上五点是农村道路存在的普遍现象,在规划设计的现场调查、编制图件过程中应多考虑此多方面的影响。

2 规划设计思路

按照公路工程设计的规范的要求,农村田间道路属于四级路,对其标准要求较低,传统意义上对其规划设计只需要满足通行要求即可,细节上没有特别的说明,这样就容易造成设计人员忽视上述几点农村道路的特殊性,使得设计、施工衔接过程中产生很大不调和,最后导致变更发生,甚至对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该研究者结合多年设计工作经验,总结出一条农村道路设计的工作思路。

(1)以调查、咨询为主的工作思路:因农村土地利用的特殊性、农村居民生活方式的不同等因素,深入设计区域调查和咨询、请教当地村民成为设计初期的关键工作。

(2)结合规范因地制宜的设计思路:道路工程的设计首先应遵循规范的要求,而在设计道路的局部细节应进一步符合当地的情况,比如用工用料、机械使用的要求,路基处理对周边农田的影响,当地村民出行方式的不同都是导致设计成败的因素。

(3)合理有效利用资金的设计思路:因农村土地范围广大,道路使用率较低,投入资金的有限等问题,合理的利用资金达到预定的道路使用效能也是完成好设计的重要工作。对于昌图地区来说,增加主干田间道路的设计力度,对于路面3m宽以下生产路减少投资或不进行设计,把有限资金用到关键道路上,而生产路由村民随自身耕种方式的不同自行调整,以免因耕种结构的变化使得已修建生产路形成阻碍或者遭到破坏,导师资金的浪费。

3 规划设计方案

根据以上对农村道路特点和规划设计思路的阐述,结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对昌图地区农村道路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简要介绍。一般情况下,田间道路分为起主干道作用的田间道和支线作用的生产路,规范中要求田间道宽度为3~6 m,生产路为3 m以下,在昌图地区大多数是以3 m宽田间道为主,2 m宽生产路为主,大多采用砂砾石、山皮石为主材。结合上述的一些农村道路特殊性,设计中也曾采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处理利用旧路基改建田间道时,如何解决隔水问题,主要采用埋设进地涵管的方式,而新建田间道隔水问题,主要采用开挖路床的方式降低路面标高以方便过水。在部分利用率较高的田间道采用级配砂石做路基、水泥混凝土做面层的水泥田间道,但根据经验,为过车方便,水泥路宽度不得小于4 m,且应设置土路兼以保证路面结构稳定且可留有错车空间,而及特殊情况下要设计3 m宽水泥路时,应按规范在一定距离内设置错车道,以方便村民出行、运输。

4 建议

本文结合辽宁昌图地区农村道路使用的特点和笔者在此区域参与设计工作的经验,简要分析和总结了农村道路规划设计的思路和方案要点,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对于农村道路的设计工作,设计人员应多参与现场调查,且多听取当地村民的建议和意见,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变动。

(2)有关部门应制定地区级别的相应标准,规范地区道路设计和实施的要求,减少设计工作的随意性,以提高国家资金利用的合理有效。

(3)因农村交通设施严重缺乏的现状是有目共睹的,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道路的专项投资。

参考文献

[1] 廖宇峰.探讨农村公路设计[J].建材与装饰,2011(4):350-351.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8篇

关键词:农村;水利工程;工程建设

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正处在不断改革之中,农村经济也取得了不错的发展,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也在不断增多。水利工程是农村生产中必不可少的一种生产资料,关系到农村生产质量的好坏。若是建设中出现质量问题,必然会影响到使用,进而影响到农作物的生长。为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必须要尽快解决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重要性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村生产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直接关系到农作物的生产,以及农村的经济建设。但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很多地区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都已经使用了很多年,功能老化,设备落后,配套设施差,经常会出现故障,给农作物的灌溉造成了麻烦。而且没有完善的管理机制,造成水利设施经常被破坏。再加上这些年来有些地区经常出现洪灾和旱灾,给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早造成了很大的损坏,使其不能很好的抵御自然灾害,阻碍了农村生产和农作物的生长,也阻碍了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所以,急需快速有效的解决办法。

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问题

2.1工程质量不达标。农村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多是农民自己建设,或是民间的建筑队伍进行建设。尽管具有养护的标准,但不够完善,而且在施工的过程中缺乏监督检查以及验收工作,后期的维修和养护也缺乏完善的管理措施。由于施工人员大多都是农民自己,缺乏高施工质量意识,很多地方都是能用就行,缺乏建设质量标准;由于没有监工,即便是有建设标准也很难落实,最终造成农村的水利设施质量,以及后期的养护工作都达不到标准。2.2工程目的不明,重复建设。农村的小型水利设施多是农民因为当下的紧急需求而建造,比较仓促,而且很少会进行规划,也很少考虑到经济效益,工程目的不明。这就造成小型水利工程在建成以后使用目的不明,还很有可能会产生重复建设。再加上工程仓促质量不足,这些小型水利工程多具有质量隐患,使用没多久后便只能被废弃。2.3投资少,标准低。除了应急抗旱或者农村“农办公助”,政府会给出一些补助之外,农村水利建设几乎很少会得到政府的投资,多是农民自己筹资建设。尽管农村经济这几年取得了不错发展,农民的收入也在一直增加,但农民本身经济基础差,所以建设水利工程筹款具有一定的难度。造成一些水利工程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最后不得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只要水利工程能完工使用就行。再加上施工人员多是农民,缺乏标准施工观念和质量观念,经常会存在违规建设的情况,所建的工程也会不具备质量标准。

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问题的对策

3.1加强管理,责任分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要列入当地重要事项中,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对水利工程的地点、工程目的进行科学的规划。同时要对农村建设进行重点考核,施行农村建设领导责任制,上层领导抓主要,下层领导抓具体,其他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对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都有足够的重视,并加强管理。还要做好检查和考核工作,定期对的地区内所有小型水利工程进行检查,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上报进行解决。如发现违规施工等现象,严格惩处。3.2加强质量监管。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高质量的关键,是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体系。做好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质量监督工作,保证材料质量、施工技术、工艺等都达到高质量标准,不留下任何质量隐患。同时在后期使用中,也要按照使用流程进行,避免出现各种事故。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严格把控设计和招标环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模较小,但仍要选择科学合理的位置,以及设计合理的灌输通道,方便农民的使用。因此必须要做好水利工程的设计,选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设计。每一项水利工程都必须进行招标,且招标要按照工程标准流程进行,只有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才具有投标的资格,然后在多家投标施工单位选择施工质量最好、成本最低的施工的单位进行建设。2)有证上岗,严格监理施工单位所有的技术、施工人员都必须佩戴施工准入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的秩序和安全。同时还要配备监理人员,对施工的质量、材料、技术等所有工程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保证施工的质量达到标准。3)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审批流程虽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较小,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所包含的内容也很多,必须要进行统一的管理,实现项目管理的规范化,保证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同时还要建立审批流程,首先每个水利工程的建设都要先申请规划审批,避免出现盲目和重复建设的现象,审批下来后再进行施工,最后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4)多元化投资,提高建设标准由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多是农民自己筹资建设,因此资金投入较少,造成工程质量标准过低,经常出现故障,影响水利工程的使用。为了改变这一问题,首先要让农民意识到水利工程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性,且让农民树立谁投资、谁管理、谁使用、谁收益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对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视,进而引到其进行投资。其次要优化用水收费标准,采用计量收费标准,做好水费的征收工作,可以适量调高水费额度,用来提升水利工程建设和维护。

4结语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民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其工程质量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因此各地相关部门必须要重视水利工程的建设。要加大对水利设施的资金投入,采取多元化的渠道引入资金,选用高质量的材料,严格筛选施工队伍,做好施工中的监理工作,严把质量关。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质量,促进农村生产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作者:王小坤 单位:遂宁市安居区麻子滩水库管理所

参考文献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9篇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

Thinking about The construction of Tianjin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Zhao Hui

(TianJin Land Reclamation&Expropriation Affairs Centre TianJin 300221)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significant effects have been obtaine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ianjin high-standardbasic farmland. However, many problems were initiated.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ianjin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work on the basis of summarizing the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main methods,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future work.

Key words: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land consolidation

1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中明确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是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指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2012年3月29日,国土资源部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再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到2020年力争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我国重要的战略举措,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的重要职责,对保障粮食安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

2 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概况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分配天津市“十二五”期间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规模224万亩,国土资源部下达天津市2012年60万亩、2013年48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整治任务,全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度天津市共完成59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67万亩,圆满完成年度任务。2013年度设立了5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52万亩,均完成项目设计工作,项目实施稳步推进。

3 主要做法

3.1 完善制度建设

为适应土地整治工作形势需要,在国家以及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国土房管局下发《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及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基础调查技术方案的通知》、《关于规范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办法文件,进一步就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工作方案、基础调查技术标准、实施管理以及规划设计和验收环节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政策制度依据。

3.2 加强组织保障

为切实保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天津市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工作机制,以确保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各区县分别设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区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国土、财政、农业、水务、项目辖区内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着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3.3 强化公众参与

一是在项目申报阶段,充分征求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并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字盖章的土地整治项目征求意见书为项目立项的要件之一。二是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规划设计方案应充分征求意见,确保项目规划设计符合当地实际。三是在项目实施阶段,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开展农民自行开发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平整、水土保持等单项工程可由项目所在地村民承担。四是项目建设全程,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以及村民代表实行多方监督,村民意见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五是项目建成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户作为管护承担单位和管护责任人,进行日常管护工作,确保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3.4 严格制度执行

为保证项目实施的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要求,执行项目“五制”,即法人责任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防护林网等单项工程,凡是需要招投标的,一律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建设过程中,一是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和项目区农民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理;二是强化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工程造价有预算,材料进场有检验,关键部位有鉴证,工程进展有日志,确保建设工程各个环节规范运行。

4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思考

4.1 资金缺乏动力不足

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普遍缺乏资金,只有少数项目可以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其余项目均为自筹资金项目。由于缺乏资金支持造成各区县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积极性不高,推动工作阻力较大。且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拨付程序繁琐,拨付进度与工程进度不匹配,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4.2 从业队伍素质有待加强

近几年随着土地整治工作的发展,天津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均设立了土地整治专门机构,但人员存在着缺乏系统性在岗培训,对土地整治行业了解不精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土地整治专门机构承担着全市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审查、竣工预验收等技术性工作,对人员土地整治专业技术知识要求较高,从业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4.3 参建单位水平参差不齐

从目前工作上看,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涉及的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监管,仅对于规划设计单位需要具备天津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证书,其他各类参建单位均未进行准入管理,对其完成的质量成果更是缺乏有效评价,从而影响了项目建设的成果质量。

5.有关建议

5.1 理顺资金渠道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对新增费的使用范围、预算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渠道不畅通,从财政部门申请专项资金比较困难。建议国家出台具体新增费使用程序规定,明确新增费由各省土地开发整理专门机构安排项目和管理,增加地方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扩大新增费的支出使用范围,使用新增费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新增耕地也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5.2 进一步健全文件标准

为了适应新时期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需求,国家先后出台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标准》以及《规划设计编制规范》等一系列文件标准,建议在此基础上,尽快出台土地整治行业的工程招投标、监理方面的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标准,规范和指导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5.3 加强土地整治专业队伍建设

结合不断出台的标准、规范,建议广泛开展针对土地整治基层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整体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与部土地整治中心、高校以及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加强与其他省市的沟通交流,学习好做法、新观念,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团队合作意识强的服务队伍,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5.4开展对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

建议一方面借鉴其他行业部门的经验,建立土地整治行业资质管理体系,出台对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办法,形成参见单位准入退出机制;另一方面借鉴其他省市做法,成立专门的土地整治协会,负责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监管,优化土地整治行业队伍,确保土地整治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55号.2012.3.27

[2]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2012.4.6

[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1033-2012)2012.6.20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10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建设

1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存在的问题

1.1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全省的小型水利工程大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工程建设标准低,施工质量较差,配套不齐全,加之经过几十年的运行,工程老化、机电设备陈旧、能源单耗高、效益下降的现象普遍存在。

1.2水利设施破坏严重,大量电力设施被损坏、被盗现象严重,灌区渠道被侵占、侵种和人为毁坏的现象屡禁不止,不少渠道成了随意倾倒垃圾的场所,给渠道行水安全带来后患。

1.3水源干枯严重,许多河流来水量的减少,水资源状况日益恶化,地下水逐年下降,形成多处大面积漏斗,导致许多地区农用机井吊空报废。

1.4水价节节攀高,农民种植成本增加,农业效益大幅减少。另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不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适应发展现代水利的问题仍然是重要的制约因素。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就很难取得突破性进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缺少了重要基础。

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田水利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2.1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面临着严峻挑战。甘肃省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十分有限,少浇地、高产稳产地尤其短缺。干旱缺水是农业发展最大的威胁,洪涝灾害也给当地农业生产和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一定影响。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和有限的水土资源条件,决定了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必须不断改善农田水利条件,提高现有耕地的产出率。这就要求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严格保护和科学利用水土资源,促进水利工程技术和粮食种植管理技术有机结合,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供有力的物质技术保障。

2.2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标准。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从传统的大田粮棉作物种植到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农业生产在供水量、水质、灌排保证率等方面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出了一系列更高的要求。今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由主要适应增加粮食生产向适应增加粮食生产和发展多种经营转变;由主要适应小规模生产向适应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转变;由主要适应传统农业向适应农业集约化、精细化、产业化转变,更好地促进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2.3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面临着新的形势。随着农业国际化的发展,我国农业面临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激烈竞争的压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适应发展特色农业和优质农产品的需要,适应农业标准化的需要,为提高农产品质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供支持,把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加投入,加快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

2.4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对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长期以来,我国主要是外延式地开发和利用水土资源,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重视不够。一些地方水土流失严重,地下水位下降,土壤次生盐碱化,水环境污染加剧。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必须高度重视改善生态环境,围绕水土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加强水土保持,推行节水灌溉,整治农村水环境,加快农村沼气、小水电代燃料和电气化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5甘肃省达到安全饮水标准的农村人口只有700万人,还有8%约160万的农村人口由于居住分散、偏远、交通不便、没有水源而饮水困难,有1 200万农村人口饮用达不到安全卫生标准的水或苦咸水、含氟水、污染水,严重损害着人们的身心健康。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既要考虑到发展农业生产的需要,又要考虑到改善农民生活的需要,尽快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农村人畜饮水困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3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措施

3.1增加对小型农田设施建设的投入。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各级政府要用好财政支农资金,统筹安排好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基建、水土保持等各项资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强化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3.2加快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要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方式,积极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放活现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经营管理权,明确责权利,切实保护、开发和建设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真正实现投资经营者、农民及生态环境的三方共同发展。

3.3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重点扶持力度。不仅要通过粮食直补、粮种补贴、免征农业税及附加等惠农政策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而且要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县水利设施,包括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为粮食主产区改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条件提供服务,为农民增收创造优良外部环境。

3.4大力普及灌溉技术,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当前,在甘肃等西部干旱地区,要把抗旱和节水工程作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点,要由单方节水向全过程节水转变,树立结构节水意识、推进生物节水、耕作节水、结构节水、管理节水。继续实施旱作农业工程,大力推广节水灌溉,因地制宜发展喷灌、微灌、地埋管道输水、渠道防渗等不同形式的节水工程,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11篇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粮食安全

众所周知,耕地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粮食生产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耕地又是粮食安全的基础,是人类衣食之源、立命之本。中国是世界人口大国,人均耕地资源占有量少,面对人多地少的现实国情,决定了粮食安全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国目前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占补平衡,保证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

基本农田是国家从战略角度出发,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后达到标准的基本农田和新划定的基本农田。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警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

1 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责任落实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必须纳入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推进。当前,各级政府要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在项目立项、设计和预算、实施验收和资金管理各个环节,都要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优良、资金运行安全、干部不出问题。国土、财政、农业、交通、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2 坚持基本国策 科学规划引导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因素多、建设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建设任务重,必须多管齐下,方可取得实效。笔者认为,在具体实施中要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域自然资源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

3 把握目标任务 确定内容标准

3.1 总体目标 提高基层设施配套程度,改善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生态景观,提高粮食生产安全,落实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任务,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持续利用。

3.2 具体目标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增加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加强监测监管,确保好地用好,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

3.3 建设内容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其他工程,实现每个耕作层、田块直接临渠(管)、临沟、临路、保证每个耕作区与农村居民点相连。

3.4 建设标准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规定了各种工程的具体建设标准,如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不高于8%;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5年;水浇地畦田内田面高度差应小于±5cm;加强耕作层的保护,耕作层厚度应达到25cm以上;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50cm以上;耕地坡度为5°—25°的坡耕地宜修建梯田,梯田化率不应低于50%;农田防洪标准应采用以乡村为主的防护区防洪标准,重现期应为10年—20年一遇等。要按照“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通过土地整治,建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相适应的优质基本农田,为粮食生产提供必不可少的保障。

4 严格建设程序 保障资金投入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需建设计划、基础调查、编制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基本农田划定、后期管护,其中,项目实施包括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完成后,应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签订后期管护合同,确保长期有效稳定利用。

在保持现有资金渠道和用途不变的前提下,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为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共同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发挥综合效益。

5 坚持公平公开 维护群众利益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12篇

为深入贯彻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发展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良好形势,不断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建立健全目标管理体系、评价考核体系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工作扎实有效、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年的工作目标任务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建设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各县(市)完成20个万亩方、200个千亩方、2000个百亩方高标准粮田规划,年内完成5个万亩方、50个千亩方、500个百亩方高标准粮田建设任务。川汇区完成1个万亩方、2个千亩方、5个百亩方规划建设任务。

(二)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各县(市、区)要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选择1个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建设2-3个有示范性的新型农村社区。

(三)打造特色示范区精品线路。各县市区要打造2-3条各具特色的示范区精品线路。其中1条高标准粮田示范线路,1条新型农村社区示范线路,1条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区或1条农、林、牧、新型农村社区统筹发展的综合示范线路。

(四)林业生态建设。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植树造林和中幼林抚育任务,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

(五)畜牧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每县(市)新建大中型标准化养殖场区15个以上。

(六)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项目建设任务,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大搞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自主规划建设一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

(七)培育农业产业化集群。按照“基地支持、龙头带动、流通服务、特色高效”原则,培育年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的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1个。

(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发展数量比上年增长15%,其中有3—5家被认定为市级以上(含市级)示范社。

(九)扶贫开发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整村推进、雨露计划培训、贫困人口脱贫任务。

(十)秸秆禁烧工作。不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不给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无被省、市通报批评事件发生。

(十一)涉农项目建设。主要指上级下达的项目,目标任务按照上级下达的指标。

二、工作标准

(一)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规划要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要统筹协调,科学合理,尊重民意,开展市、县、乡、村“四级联创”,把百千万工程项目区建设成“田成方、林成网、地势平、无坟头、生态好、环境美、地力肥、路相通、沟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旱涝保收田,达到“田地平整肥沃、灌溉设施完善、农机装备齐全、技术集成到位、优质高产高效、绿色生态安全”的标准,良种覆盖率、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率达到100%,粮食亩产在1100公斤以上。

(二)新型农村社区。每个社区要有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人口不少于1万人;社区内水、电、路及文化、教育、卫生、商业服务等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完善。

(三)特色示范区精品线路。示范区交通便利,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突出,水、田、林等协调发展,道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环境好、亮点多、规模大。示范线路周边生态良好、村容整洁、道路通畅。高标准粮田示范区要有万亩以上示范方,单产水平在600公斤以上;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区实行标准化生产、市场化运作、品牌化销售、集约化管理,生产基地规模大、产品内在品质优,生产效益好,带动能力强;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要符合建设标准要求。

(四)林业生态建设。全面完成当年造林和中幼林抚育任务,新植树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林权证发证到户率达到95%以上;“一区两点一网络”生态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五)畜牧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奶牛、肉牛存栏分别在200头以上,生猪存栏1000头以上,肉羊存栏200只以上,蛋禽存栏1万只以上,肉禽存栏2万只以上。场区选址和场区布局科学,符合规定要求。生产设施和基础设施完备,养殖废弃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得到严格执行,无使用人用药和“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现象。无畜产品安全事故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发生。

(六)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科学、重点突出,行动快、氛围浓、投入多、规模大、质量高、效果好,完成市下达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构建较为完善的排灌体系,实现“旱能浇、涝能排”的目标。

(七)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农业产业化集群提供当地农民收入占年纯收入的20%以上,每个集群吸纳农民就业2万人以上。集群应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有高标准原料生产基地支撑,有物流园区等服务设施配套,集群产业链相对完整,并辐射带动一定区域;集群内的农产品加工增值率应达到60%以上。

(八)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组织机构健全,制度章程完善,财务管理规范,带动社员增收显著。示范合作社成员数量要达到100名以上,成员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主要产品(服务)统一销售(提供)率超过80%,成员收入比非示范社成员收入高出20%以上。

(九)扶贫开发工作。整村推进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重点县要打造5-7个亮点村,面上县要打造3-5个亮点村;雨露计划培训要保证培训就业率在90%以上;扶贫对象收入达到或接近当地平均水平。

(十)秸秆禁烧工作。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到位,秸秆禁烧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疏堵结合,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宽,禁烧工作成效显著。

(十一)涉农项目建设。按照上级有关项目建设标准和时间要求,严格操作规程,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争取进入全市全省先进行列。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责任机制。各级要把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以目标统揽、以责任联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实行市直农口单位包县、县乡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分包项目制度,指导协调、跟踪问效,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要建立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合力推动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督查机制。市政府将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机构,加强对各项重点工作的监测和督查,实行常年监测与适时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摸清情况、及时通报,研究措施、推进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督查机制,深入一线,真督实查,务求工作实效。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13篇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生态保护

On the positive role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he central dry zone

Wang Jian-guo

(Haiyuan County Water Authority Haiyuan Ningxia 755200)

【Abstract】High 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a reducing farmers' investments, but also strong water-saving projects. By focusing contiguous governance, economic benefit. While at the same increasing the income of farmers in the project area, it can also pla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cological protection.

【Key words】Ecological protection;High-standard farmland

1.中部干旱带长年少雨,多风沙,土地面积较宽广,土地得不到充分利用,近年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大力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水土治理项目、节水灌溉工程

(1)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也是一项减轻农民投资,又能大力节水的工程。基本农田是国家从战略角度出发,为了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

(2)在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上,总理站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政权稳定及造福子孙后代的高度,提出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再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这是国务院赋予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当前各级政府服务“三农”、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工作和政治任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实现我国粮食稳产增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

2. 通过实地考查,根据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全县整村推进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和关桥乡的实际情况,根据《海原县2015年扶贫开发整村(乡)推进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海扶贫办发[2015]26号文件精神,组织人员深入现场进行了勘测和规划,在海原县关桥乡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以增加当地群众的收入,还可以治理生态环境

(1)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做好与城乡建设、农业发展、产业布局、水利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充分利用已有土地调查研究成果,摸清土地资源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现状,科学分析土地整治潜力,为规划编制奠定坚实基础;确定项目区位于关桥乡关桥、张湾2行政村15个自然村,属黄土地丘陵沟壑区第五副区,项目建设分张湾项目区和关桥项目区。张湾项目区总人口1360人,农业人口1160人,该村纯属汉族村,项目区流域面积15平方公里,总土地面积2.25万亩,总耕地面积0.85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37.8%,其中坡耕地面积0.62万亩(其中5~10°的耕地面积0.22万亩;10~15°的坡耕地地面积0.4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72.9%;水浇地0.23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7.1%。截止2014年底,项目区社会经济总产值386.1万元,人均产值2839元,人均纯收入2330元,粮食总产量86.3吨,人均产粮448公斤。关桥项目区总人口3069人,农业人口2148人,流域面积3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8500亩,其中库灌1500亩,退耕还林面积2809亩。该村纯属回族村,传统种植农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糜子、荞麦、胡麻等,饲草主要以苜蓿和秋季禾草为主。农民收入以劳务经济和养殖业为主。该村农民有养羊的传统习惯,羊只存栏目前9392只,户均达16只,年外出劳务人员达1350人次,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150元。

(2)项目区总面积48平方公里,其中张湾项目区15平方公里,关桥项目区33平方公里。项目区内土地比较平坦,连片,土质肥沃,光照充足,光热资源丰富,由于本区以旱作农业为主,降水少,抗御旱灾的能力弱,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群众生活比较贫困,可以说没有灌溉就没有该地区稳定的农业。

(3)实施高标准农田节水灌溉工程是缓解供需水矛盾、提高农业抗旱能力、建设优质高效农业的一条有效措施。使有限的水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提高农业抗御干旱的能力,增加项目区农民的经济收入,对海原县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调整种植结构,规划项目区建设为香水梨基地,基地灌溉水源为张红湾水库,规划发展灌溉面积共2000亩。

(4)规划新增高标准农田2000亩,其中张湾村1200亩,关桥村800亩,新修生产路8公里。

(5)农田设计沿等高线布设,大弯就势,小弯取直,地埂水平,便于耕作。为了达到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基本要求,在本次实施方案中,突出梯田“宽、大、平”的原则,既田面宽度50~60米,田面横向应外高内低,田面坡度应控制在1/100。田面纵向应保持水平,田面不均匀高差应小于0.1m。

(6)田间道路路面宽3m,高出田面0.3m~0.4m素土路基,能通行中性农用车辆和机具。

(7)通过集中连片治理,新增治理面积1.33平方公里,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2000亩,同时发展香水梨种植,项目区香水梨树产生效益后,每亩按1000Kg/年产量计算,年产量200万Kg,按5元/Kg计算,年收入总量1000万元,比原来增加产值600万元,经济效益明显。同时又可增加项目区农民的经济收入,还可以起到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的目的。

3. 通过土地整治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

(1)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是实现耕地数量管控、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目标,促进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机统一的有效抓手,也是贯彻新型资源观和新型资源管理观,推动土地利用管理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14篇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质量;丘陵山区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6-0158-04

1 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012年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提出“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2013年颁布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由此可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已是我国当前重要的战略举措,对促进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农田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机械化水平、农业科技水平提升,促进了耕地保护,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也存在不少问题:包括建设标准模糊,各部门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建设资金分散,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管理机制落后,专业人才缺失,前期工作滞后,规划设计方案缺乏实用性,后期管护力度欠缺,综合效益低等。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成败,在现有文献中,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质量的探讨尚不多见,加强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是保证后期土地利用效率的关键,但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容乐观。重庆市位于四川盆地东部边缘,地形地貌复杂,高标准农田建设难度相对较大,本文以重庆市丘陵山区开展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为例,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探析,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期为丘陵山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参考。

2 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进展

重庆市位于长江经济带上游,经济发展迅速,土地开发程度高,土地资源稀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问题突出。因此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促进耕地保护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重庆市地处四川盆地东部边缘,是四川盆地向盆周山地过渡地带,自然条件复杂,地貌类型多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投入和要求也相对较高。自被确定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重庆市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助推了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重庆市主要结合粮油基地、蔬菜基地、优势农业产业基地、城乡统筹示范村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02~2011年,重庆市入库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共2709个,实施规模974.77万亩,总投资128.52亿元。2009~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在南川、大足、合川、涪陵、梁平等5各区县实施高标准农田23.31万亩,总投资3.06亿元。目前,重庆市基本完成“3、8、110”工程,即长寿、丰都、荣昌三个部级和万州、开县、梁平、铜梁、石柱、酉阳、永川、合川8个市级,共7.33万hm2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工程总投资34.98亿元。到2020年,规划新建24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将农田建成“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机能进、物能出、土肥沃、高产出”的适宜现代化农业的标准农田。

3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工程质量问题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他工程。依据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投资结构(表1),田间道路工程通常在总的工程施工费中投资占比最大,其次为灌溉与排水工程,土地平整工程投资占比较少,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在各个项目中投资都是最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各项工程之间应合理规划、协调配合,工程布局和建设模式应从当地的地形地貌和自然条件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

3.1 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指为满足农田耕作、灌溉的需要,以及一定的肥力条件而进行的田块修筑和地力保持工程。田块归并可以使地块平整规则,满足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节水节能等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降坡和梯田化建设能够有效防止土壤侵蚀,减少水土流失。但土地平整工程有可能造成土壤板结,引起土壤的面蚀和风蚀。重庆市坡耕地比重较大,分布在6°以上的坡地基本农田占总量的84.71%,因此土地平整工程是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

但重庆市土地平整工程难度大,工程质量问题比较严重,已建设的农田不能完全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首先,在田块归并中,普遍存在田块平整程度差,田面相对高差较大,导致农田灌水不均、排水不畅,进而影响作物长势,粮食产量反而下降。大型机械的使用造成土壤板结,表土剥离、回填过程中不合理的工程措施,导致土壤耕作层、犁底层的破坏,土壤厚度达不到耕作要求,新一轮耕作时甚至出现漏水漏肥的现象。在以传统种植业为主的乡镇,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田块归并意义不大。因此,田块归并一是要充分考虑自然条件,二要充分尊重当地农民意愿。其次,在水土流失并不强烈的区域实施旱坡改梯、修筑条石坎,不但浪费投资,且对增产增收的意义不大,因此在坡体较大且水土流失的区域进行修筑石坎,坡体较小的浅丘坡耕地区域少进行坡改梯,实施降坡平整。另外,土地平整之后,提高农作物效益的根本问题(如土层厚度、土壤肥力等)仍没有解决,土壤有机质含量没有明显改善。

3.2 灌溉与排水工程

灌溉与排水工程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等灾害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灌溉与排水工程直接关系着项目整体效益的发挥。灌溉与排水工程应充分利用现有水资源,配套水利设施,形成“旱能灌、涝能排”的灌排体系。水利设施的建设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微地形、建材特色以及土地利用方向等确定,以利于节约成本,改善基本农田示范区的自然人文景观。

重庆市灌溉与排水工程的质量问题也比较多。部分项目水源工程的建设较少,蓄水池无蓄水,池壁、池底出现渗漏。提灌站不合理的设计使得使用寿命变短。排水沟无水排,但排水沟附近旱地被水冲刷;排水沟出水口设计在堡坎上,对耕地造成大面积冲刷。灌溉渠出水口的设计不合理,导致灌溉渠的利用效果未达到预期目标。此外,由于沉沙凼、拦山堰及沟渠的管护严重不到位,有部分项目区的水利工程已被淤泥和杂物堵塞,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农田水利设施普遍存在有人使用、无人管理、损坏严重的现象,工程效益大打折扣。过度硬化的沟渠孤立和破坏了生物的生存环境,阻碍了农田物种的扩散,从而导致整理区生物多样性的降低。工程设计与实施中应融入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灌溉与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程实施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更多地考虑农民的建议,切实造福农民。

3.3 田间道路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指为满足农作物物资运输、农业耕作和其他农业生产活动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田间道路的布设应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在田、水、路、林、村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地块连片单元的大小和走向等统筹兼顾,本着投资省、占地少、利用率高、路线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重庆市大部分属丘陵山区,土地整治前田间道路普遍较差,耕作和出行十分不便,田间道路也成为农民最为关心的工程。

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部分田间道路的规划设计不符合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造成生产路无人行走,断头路较多。田间道路的布局也存在不合理现象,有的地方田间道路通达度过小,农产品运输仍然不太方便;有的地方通达度达到要求,但道路宽度不够,只适合小型农业机械。1.2m的生产路过窄,在平坝区或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需求,增加道路的宽度。部分地区田间道路采用泥结碎石路面,但由于重庆市降雨量较多,泥结碎石路面的实用性不强,常被冲刷,损坏严重。有些项目区混凝土路面的硬度和厚度达不到要求,承受荷载大于设计荷载,路面损毁严重,且缺乏维护和修复。田间道路全部采用硬化路面也会加剧斑块破碎度,破坏生物的生境条件,影响生物的迁移,生态效应降低,所以田间道路的路面应注重生态化设计,增加生态涵洞和生态廊道的设计。

4 主要原因分析

4.1 规划设计注重理论,实用性欠缺

科学发展,规划先行。规划设计是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础和依据,其设计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目前重庆市部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原则、规划目标、规划思路不明确,综合性和科学性欠缺。首先,基础工作不扎实,实地踏勘不够细致,对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和土地利用条件分析不详细,设计以书本理论为基础,或一味追求图件美观,单纯为了实现“田成方、树成行、路成网、渠相连”,导致规划设计脱离实际情况,急需解决的问题未得到解决。其次,规划设计图纸达不到施工要求,地形图测绘的比例尺限定了测量精度,对工程设计造成阻碍,工程量误差较大,直接影响工程预算投资。部分项目规划设计图件生搬硬套,制作不规范,制图尺寸不切实际,部分参数未能提供,不能有效指导施工。

4.2 建设标准缺失,施工技术落后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是建设质量的重要保障,不同自然条件,不同农业生产活动,相应的建设要求也不同。在技术规范方面,重庆市仅出台了《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和《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技术要求》,对实践工作的指导远远不够。随着城乡统筹和现代农业的发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要求和标准也随之提高,整村推进、蔬菜基地建设、粮油基地建设等都缺乏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在前期测绘、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等环节缺乏具体标准规范进行指导,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建设效益。在施工过程中,缺乏一套科学系统的技术体系和工艺流程,技术基础薄弱,使得工程质量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项目施工单位未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欠缺,一些项目的工程建设只重数量,不重质量。此外,由于缺乏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在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环节,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造成土壤板结、生物多样性减少、景观破碎等问题,不利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4.3 项目监管不严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成立专门机构、专业人才进行管理才能达到效益最优。但目前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有限,部分管理人员追求政绩,质量意识薄弱,对工程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管理不到位,一味追求建设速度,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监管力度不够,难以保证工程质量。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监理费用较少,且监理市场不规范,对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不够严格。监理人员配置较少,且技术结构单一,专业知识欠缺,部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现场监管不到位,导致工程监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4.4 工程后期管护缺乏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除了“事前规划设计”、“事中实施和监督外”、还有不可或缺的环节,即“事后评价和管理”。后期管护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长久发挥效益的重要保障,只建设不维护不能够真正解决问题。丘陵山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类型多,后期管护尤为重要,但目前重庆市的建设项目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工程损坏严重,部分设施缺乏有效利用甚至丢失等。首先,丘陵山区后期管护资金需求相对较大,但项目预算中没有对后期管护列出专项资金,致使缺少工程管护资金保障,使得管护工作难以落实。其次,管护责任难以落实。项目竣工后移交村委会管护,但村委会不是真正的实施主体,也没有指定专门的单位或部门开展管护工作,导致管护主体虚化、权责不明,缺少可以执行的管护方案。忽视后期管护严重影响工程的使用寿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效益大打折扣。

4.5 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

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真正建设好高标准基本农田,达到强农惠农的目标。但现阶段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运作模式,整个过程都表现为政府行为、政府意志,公众参与体系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机制可操作差。一方面,管理部门和设计人员对公众参与重视度不够,公众参与的方式主要为咨询、走访等,或是“走过场”式地与乡镇、村干部交流,公众参与的渠道单一、流于形式,不能真正地听取农民的意见与建议、反映农民的利益诉求,导致公众参与的有效性降低。另一方面,农民缺乏参与意识,对参与过程及概念认识不够,且长期以来公众参与仅限于个人参与,没有形成组织机构,使得公众参与力量薄弱,难以发挥实质性作用,导致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范文第15篇

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提出背景

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确定这个目标既符合科学规律又符合现实国情。2011年7月20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上,总理要求“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制定并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011年8月23日,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同年10月的《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全面提升耕地持续增产能力”,同时提出“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建设”。至此,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央决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011年10月,国土资源部印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首次从国家层面规范了此项工作。

2012年3月29日,国土资源部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再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到2020年力争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可提高1等,相当于每亩提高100公斤的生产能力。4月6日,国土资源部联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标志着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大幕已经拉开。

随着整治规划和建设标准的相继出台、制度支撑和资金保障程度的不断加强,大力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备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内涵

国土资源部印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其他等五项工程。主要是通过提升耕地质量和提高农田基本设施建设水平,达到以下五个目标: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三、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几点建议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全国已经新增耕地 4580多万亩,农田整理新增耕地率达到5%~ 8%,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实现新增粮食产能130多亿斤。各地在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做法。“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群众参与、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一年建、两年修、三年原地再重建的情况不可回避,真正实现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护、高标准利用仍是一个系统的长期的工程。为确保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数量和质量,我们需要对规划布局、资金项目科学管理、创新机制保障等关键环节认真思考,开展创新研究。

(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必须强调规划的龙头地位,以规划引领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集中投入、共同建设”的要求科学编制土地整治专项规划。项目规划编制由国土资源部门统筹协调,县级政府组织,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水利和交通等规划相衔接,从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出发,科学确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和任务,量力而行,讲求实效,突出体现现代农业区域特点和农产品品牌价值,不仅要有生产功能,还要有生态景观功能、传承农耕文化功能。可根据不同区域类型,优先选择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开发潜力大、配套能力强、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区,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发挥辐射带动功能。选对区域,严格标准,以点带面,有利于积极稳妥地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二)尊重民意,维护权益

农民对于世代耕种的土地处置情况理应具有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收益权和监督权。在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要按照中央有关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要求,认真做好地籍调查和权属管理工作,确保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得到保障.在此基础上,使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产权能够合理流转,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综合治理。对土地调整互换使用、农田整理方案等涉及农民财产权益的问题,提供多种选择并进行公告、公示、听证和论证,充分听取当地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不搞强拆强建。发挥政府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带动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工程实施,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整治前农民同意,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使农民群众成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的建设主体、受益主体和管护主体。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到农业和农村工作诸多领域。要进一步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工作机制,健全集中统一、分级负责、全面全程的监管制度,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各个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良好局面。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监管、统一验收”,着力解决标准执行不力、工程进度较慢、建设质量不高等问题,确保资金投入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真正做到优化配置资源,捆绑使用资金,灵活运用政策,催生综合效益。

(四)整合资金、集中投入

面对“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目前的亩均投资标准偏低,将会一定程度地制约项目建设实效性的发挥,因此应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为主体,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各司其职、各计其功”的要求,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共同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鼓励农民自筹资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发挥主体作用。积极探索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资金通过市场化运作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模式和途径,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