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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中的博弈论范文

微观经济学中的博弈论

微观经济学中的博弈论范文第1篇

自80年代中期开始,博弈论的广泛应用促使经济学经历了一次巨大变革,而且,目前这场变革还在加速进行。正如著名经济学家泰勒尔所说:“如同理性预期使宏观经济学发生了革命一样,博弈论广泛而深远地改变了经济学家的思维方式。”博弈论是数学的一个分支,1951年纳什和1953年的夏普里的文章都是发表在数学杂志上。但博弈论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在经济学上的应用却最为广泛成功。经济学是研究资源如何有效配置以达到或实现既定目标的一门学科。但从现代经济学的发展来看,这种观点将被另一观点所取代:经济学是研究人的行为,即研究理性人的行为。因此,现在当再翻开欧美名牌大学的微观经济学教材时,你会发现有近一半的内容已与八十年代末大不相同。博弈论在短短10余年对经济学产生的如此深刻的影响是史无前例的。近年来,博弈论的思想和建模方法已渗透到了几乎所有的经济分析领域。而影响最大的便是微观经济学。甚至可以说成为微观经济学的基础。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被授予纳什、豪尔绍尼和泽尔滕三人,以表彰他们在博弈论的发展及应用中所作出的开创性贡献。

博弈论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及决策均衡问题。1944年冯・诺伊曼与摩根斯坦恩合作出版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第一次系统地将博弈论引入经济学中。到20世纪50年代,合作博弈发展到鼎盛期,非合作博弈也开始产生。1950年纳什在《N人博弈的均衡点》、1951年在《非合作博弈》明确提出了“纳什均衡”。奠定了现代非合作博弈论的基石。1965年泽尔滕首次将动态分析引入博弈论,提出了“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和相应的“逆向归纳法”。1967年豪尔绍尼把信息不完全性引入博弈分析,定义了“贝叶斯-纳什均衡”,构建了不完全信息博弈的基本理论。随后,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得到迅速发展,1991年弗得伯格和泰勒尔定义了“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

将博弈思想引入微观经济学得到了一些相对独立、体系完整的经济学分支学科。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信息经济学。它被誉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微观经济理论中最活跃的领域。信息经济学的核心是机制设计,即在给定的信息结构下,什么样的制度安排是最优的。在传统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中,对这种问题进行分析是非常困难的,某些方面甚至是不可能的。正是博弈思想方法的应用,为这种经济现实的分析提供了新的分析方法和工具,由此,信息经济学得以迅速发展并形成为一门适用性强、内容丰富、体系完整和逻辑严谨的独立的经济学分支学科。可以说,信息经济学正是博弈论的延伸和具体运用。

将博弈分析方法引入微观经济学彻底改变了微观经济学的面貌。在瓦尔拉斯世界,厂商视一组市场价格决定自己的产量,消费者根据同一组市场价格做出消费选择;由于单个厂商或消费者的行为对市场价格的影响小到可以忽略,这些行为个体不必顾及别的厂商的成本函数或消费者的偏好结构即可做出自己的最优选择。在这一模型中,一组有目共睹的市场价格披露了行为个体需要的所有外部信息;这组价格自动地将经济调节到帕累托最优状态,节约信息成本是完全竞争市场的一大优点。但是,在有别于(完全)价格体系的经济环境中,缺乏一组均衡价格作为信息载体,情况会怎样呢?正如前面所说,这依赖于具体问题中的博弈规则。在现实经济问题中,体现博弈规则的可能是某种市场交易法则,或是某种工资制度,也可能是规定了各契约人义务和分配利益的一份文字契约,等等。经济学家发现,某些情形下,虽然委托人不能直接了解人的私人信息,但是,他可以通过观察对方一些公开的行为,推断出这些私人信息――这即是示意性模型。在这类模型描述的特定环境中,虽然没有象瓦尔拉斯均衡价格那样直接的信息载体,经济个体却可以发掘某种间接的信息传送渠道。在缺乏直接或间接的信息传递渠道的情形下,还可以通过改变博弈规则,构造信息成本最低的契约――显然,这涉及寻求最优(或次优)的制度安排。

近年来一直处于理论前沿的经济机制设计研究,正是沿着这个思路进行的。一般说来,实际中的机制设计问题会同时涉及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但同时考虑这两个问题是非常复杂的,经济学家选择分别处理它们。对逆向选择问题的研究显示,许多情况下即使设计最优的机制也只能达到次优的结果;但是,设计最优的机制一定可以通过一个使人吐露其真实信息的机制实现(显示原理)。另一方面,道德风险模型的一个主要结论是,在一个包含不确定性结果的契约中,对委托人最好的分配制度,一般需要委托人与人共同分担风险。机制设计研究框架已用来研究许多重要的实际问题,如制度选择与资源配置效率、公司组织设计和激励工资制度,等等。可以说,慎密的微观分析已渗透到了我们所处的这个复杂的经济系统中的每一部分――从市场的有效性到公共产品的供给,从现代企业制度的各种有关问题到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等等。信息经济学已经真正成为当今经济分析的主流。

将博弈概念引入微观经济学使个体理性公理在经济学中的地位达到了极致。博弈论研究的对象是理性的个体。在完全信息博弈中,理性的参与人的战略空间和最终的支付结构被假定是公共知识。也就是说,每个参与人不仅要首先清理出自己和其他参与人所有可选的战略来,他还得知晓各种情况下自己最终的收益;并且,其他参与人知道他掌握了这些信息……博弈论要求,每个参与人的信念是共同知识;并且,在博弈进行过程中,参与人会根据对过去事件的观察,不断地以贝叶斯法则来修正自己的信念。若说假设参与人自觉或不自觉地按贝叶斯法则的思想行事还有相当的现实基础的话,参与人是否还能胜任贝叶斯公式的计算未免就太可疑了。

微观经济学中的博弈论范文第2篇

自80年代中期开始,博弈论的广泛应用促使经济学经历了一次巨大变革,而且,目前这场变革还在加速进行。正如著名经济学家泰勒尔所说:“如同理性预期使宏观经济学发生了革命一样,博弈论广泛而深远地改变了经济学家的思维方式。”博弈论是数学的一个分支,1951年纳什和1953年的夏普里的文章都是发表在数学杂志上。但博弈论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在经济学上的应用却最为广泛成功。经济学是研究资源如何有效配置以达到或实现既定目标的一门学科。但从现代经济学的发展来看,这种观点将被另一观点所取代:经济学是研究人的行为,即研究理性人的行为。因此,现在当再翻开欧美名牌大学的微观经济学教材时,你会发现有近一半的内容已与八十年代末大不相同。博弈论在短短10余年对经济学产生的如此深刻的影响是史无前例的。近年来,博弈论的思想和建模方法已渗透到了几乎所有的经济分析领域。而影响最大的便是微观经济学。甚至可以说成为微观经济学的基础。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被授予纳什、豪尔绍尼和泽尔滕三人,以表彰他们在博弈论的发展及应用中所作出的开创性贡献。

博弈论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及决策均衡问题。1944年冯·诺伊曼与摩根斯坦恩合作出版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第一次系统地将博弈论引入经济学中。到20世纪50年代,合作博弈发展到鼎盛期,非合作博弈也开始产生。1950年纳什在《N人博弈的均衡点》、1951年在《非合作博弈》明确提出了“纳什均衡”。奠定了现代非合作博弈论的基石。1965年泽尔滕首次将动态分析引入博弈论,提出了“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和相应的“逆向归纳法”。1967年豪尔绍尼把信息不完全性引入博弈分析,定义了“贝叶斯-纳什均衡”,构建了不完全信息博弈的基本理论。随后,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得到迅速发展,1991年弗得伯格和泰勒尔定义了“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

将博弈思想引入微观经济学得到了一些相对独立、体系完整的经济学分支学科。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信息经济学。它被誉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微观经济理论中最活跃的领域。信息经济学的核心是机制设计,即在给定的信息结构下,什么样的制度安排是最优的。在传统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中,对这种问题进行分析是非常困难的,某些方面甚至是不可能的。正是博弈思想方法的应用,为这种经济现实的分析提供了新的分析方法和工具,由此,信息经济学得以迅速发展并形成为一门适用性强、内容丰富、体系完整和逻辑严谨的独立的经济学分支学科。可以说,信息经济学正是博弈论的延伸和具体运用。

将博弈分析方法引入微观经济学彻底改变了微观经济学的面貌。在瓦尔拉斯世界,厂商视一组市场价格决定自己的产量,消费者根据同一组市场价格做出消费选择;由于单个厂商或消费者的行为对市场价格的影响小到可以忽略,这些行为个体不必顾及别的厂商的成本函数或消费者的偏好结构即可做出自己的最优选择。在这一模型中,一组有目共睹的市场价格披露了行为个体需要的所有外部信息;这组价格自动地将经济调节到帕累托最优状态,节约信息成本是完全竞争市场的一大优点。但是,在有别于(完全)价格体系的经济环境中,缺乏一组均衡价格作为信息载体,情况会怎样呢?正如前面所说,这依赖于具体问题中的博弈规则。在现实经济问题中,体现博弈规则的可能是某种市场交易法则,或是某种工资制度,也可能是规定了各契约人义务和分配利益的一份文字契约,等等。经济学家发现,某些情形下,虽然委托人不能直接了解人的私人信息,但是,他可以通过观察对方一些公开的行为,推断出这些私人信息——这即是示意性模型。在这类模型描述的特定环境中,虽然没有象瓦尔拉斯均衡价格那样直接的信息载体,经济个体却可以发掘某种间接的信息传送渠道。在缺乏直接或间接的信息传递渠道的情形下,还可以通过改变博弈规则,构造信息成本最低的契约——显然,这涉及寻求最优(或次优)的制度安排。

近年来一直处于理论前沿的经济机制设计研究,正是沿着这个思路进行的。一般说来,实际中的机制设计问题会同时涉及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但同时考虑这两个问题是非常复杂的,经济学家选择分别处理它们。对逆向选择问题的研究显示,许多情况下即使设计最优的机制也只能达到次优的结果;但是,设计最优的机制一定可以通过一个使人吐露其真实信息的机制实现(显示原理)。另一方面,道德风险模型的一个主要结论是,在一个包含不确定性结果的契约中,对委托人最好的分配制度,一般需要委托人与人共同分担风险。机制设计研究框架已用来研究许多重要的实际问题,如制度选择与资源配置效率、公司组织设计和激励工资制度,等等。可以说,慎密的微观分析已渗透到了我们所处的这个复杂的经济系统中的每一部分——从市场的有效性到公共产品的供给,从现代企业制度的各种有关问题到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等等。信息经济学已经真正成为当今经济分析的主流。

将博弈概念引入微观经济学使个体理性公理在经济学中的地位达到了极致。博弈论研究的对象是理性的个体。在完全信息博弈中,理性的参与人的战略空间和最终的支付结构被假定是公共知识。也就是说,每个参与人不仅要首先清理出自己和其他参与人所有可选的战略来,他还得知晓各种情况下自己最终的收益;并且,其他参与人知道他掌握了这些信息……博弈论要求,每个参与人的信念是共同知识;并且,在博弈进行过程中,参与人会根据对过去事件的观察,不断地以贝叶斯法则来修正自己的信念。若说假设参与人自觉或不自觉地按贝叶斯法则的思想行事还有相当的现实基础的话,参与人是否还能胜任贝叶斯公式的计算未免就太可疑了。

从博弈论来说,参与人对世界的状态有一个信念。模型越复杂,这种成本越高。在通常的模型中,参与人这种行为成本并没有计算在最终的支付函数中。在你参加一盘象棋比赛之前,你可以请象棋大师和电脑专家联合为你设计一套克敌制胜的软件;但如果赢得这场比赛带给你的收益不足以抵补你为此支付的费用,而你确实是一个效用最大化者,你绝对不会购买这套“最优”软件。除非寻找最优、次优、次次优等不同战略的不同成本也反映在支付函数中,理性人的效用最大化行为假设才可能走出内在矛盾。遗憾的是,在许多情况下,这往往是不可能的。因为参与人在选择某一特定战略之前无法得知其成本。尽管理性人假设与现实有相当的距离,但它仍不失为分析那些能够长期延续下去的经济行为的良好工具。1982年,尼尔森和温特构建了一种较为“真实”的产业进化模型。他们假设厂商并不按照经济学严格意义上的“理性”行事,而仅只是尽力保证其业绩不低于某个可接受的水平。这种复杂的动态模型在计算机上运行的结果与借鉴于博弈论所作出的理论预测是一致的。不过,也正是从这种论点中我们知道,博弈模型所解释的,主要是人们较长期的均衡行为。对于象尼尔森和温特在他们模型中重点关心的经济进化过程中厂商的非均衡行为博弈论的解释力究竟怎样还不得而知。

80年代以后博弈论迅速地成为微观经济学的基础。其原因在于它建立起了一个内容丰富、体系健全、逻辑合理和更加贴近现实的经济学分析体系。博弈论不但强化了经济分析的深度,而且拓宽了经济分析的广度,从而不但使经济分析以更加符合现实的方式揭示经济活动的内在规律,而且也使信息经济学得以迅速发展。从理论上看,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是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中发展起来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还很不成熟,也还很不完善,并且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它正处于一个转型和发展的重要阶段。理论是实践的指南。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能否健康发展,是关系到能否为经济改革提供正确理论指导的重大问题,而健康发展的关键又在于,能否在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上实现理论创新。从实践上看,博弈论突破了传统的完全竞争、完全信息假定,更加强调经济决策者的个人理性,强调不完全信息、不完全竞争条件下的经济分析,强调决策个体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等外部性,强调通过规则、机制和制度的设计和优化在个人理性得到满足的基础上达到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的一致,等等。博弈论还提供了分析和解决经济问题的独特和新颖的具有战略思维的思想方法。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适用于不确定性、不完全信息、不完全竞争和动态条件下的经济分析,以及强调规则、机制和制度的设计和优化的博弈论,在这时就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微观经济学中的博弈论范文第3篇

关键词:博弈;委托与;经济行为

一、博弈论发展简述

博弈论思想古已有之,博弈论最初主要研究象棋、桥牌、中的胜负问题,人们对博弈局势的把握只停留在经验上,没有向理论化发展,正式发展成一门学科则是在20世纪初对于博弈论的研究,开始于策墨洛、波雷尔及冯・诺伊曼,今天博弈论已发展成一门较完善的的学科。目前已成为经济分析的主要工具之一,对产业组织理论、委托理论、信息经济学等经济理论的发展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由于博弈论重视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及其辨证关系,大大拓宽了传统经济学的分析思路,使其更加接近现实市场竞争,从而成为现代微观经济学的重要基石,也为现代宏观经济学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微观基础。

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去促进一种目标,而这种目标决不是他所追求的东西。由于追逐他自己的利益,他经常促进了社会利益, 其效果要比他真正想促进社会利益时所得到的效果为大。二百多年来,西方经济学家坚持斯密的信条, 他们相信自私自利的个体在利益驱动下会使社会达到和谐一致。博弈论专家认识到,理性人在进行经济决策时,但由于目标(或经济利益)不一致时常发生冲突, 理性人的最优选择要受对方选择的影响, 理性人之间的这种互动行为使他们的决策均依赖于两个或更多的人们的交互式战略。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因以合作博弈为对象, 主要对二人零和博弈进行了分析。此后,合作博弈有了长足发展,提出了稳定集,解概念, 核等重要概念与思想, 来研究人们发生冲突时的合作问题。1950年,纳什发表了他的博士论文非合作博弈,最先对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进行了区别, 提出了博弈论中最为重要的概念:纳什均衡, 为非合作博弈一般理论奠定了基础, 非合作博弈发展起来。事实上,合作博弈可以看作非合作博弈的特殊情况, 它略去了非合作个体之间建立合作关系的过程而着重研究合作的可能性与形式。非合作博弈对分析理论更为适用, 因此,我们今天所说的博弈论主要是指非合作博弈。

二、博弈论与经济行为结合

(一)委托人与人之间约束与激励机制

作为产权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委托一理论是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契约形成过程出发,探讨委托人如何设计出一种契约,以促使人为最大限度地增进委托人的效用而努力工作。标准的委托一理论是基于以下两个基本的假设:信息不对称与经济人假设委托一关系一旦确立期,委托人期望人忠诚为其服务,通过不断提高个人能力水平,来提高企业的产出绩效,进而实现其自身效用最大化。但因人利己主义倾向及信息不对称,这一前提经常与现实经济生活相背离,从而导致了委托一关系失效。

1.委托人与人之间的目标函数不一致

2.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问题

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委托人无法准确判断人是否在忠诚且有能力地为企业服务,因而也就无法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有效监督,此时,问题的产生也就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问题主要是指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个方面。 逆向选择,是指委托关系确立之前,人利用其相对于委托人的信息优势,使得契约的签订对自己有利 。

3.委托人和人之问契约不完备

委托一关系实质是一种契约关系,但现实经济生活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使得委托双方不可能事前签订一个完备的契约。此外,契约的完备程度也与契约的成本密切相关,完备程度越高则其代价越大。

(二)讨价还价的博弈与情侣模型

在现实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讨价还价的问题,这其实就是买主与卖主的一场博弈。博弈理论表明,当谈判的多阶段博弈是单数阶段时,先开价者具有“先发优势”;而双数阶段时,后开价者具有“后动优势”。这在商场竞争中是十分常见的现象:非常急切想买到物品的买方往往要以高一些的价格购得所需之物;急切于推销的销售人员往往也是以较低的价格卖出自己所销售的商品。

商业谈判中,有一种“情侣博弈”谈判的模式。“情侣博弈”说的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在如何安排度周末,而提出了这样的问题:男士想要看球赛,女士想要听歌剧。如果从其中的某个个体来看,这样的结局不是最优,但是如果有一方的稍许让步,就可以换来情侣组合整体的最佳满意度,同时自己也得到相对较佳的满意度;反之,如果男士单独去看球赛而女士单独去听歌剧,由于缺少情侣陪伴,必然会造成或多或少的满意度下跌。对于这样一个模式,博弈论告诉我们,双方都去看球赛或者双方都去听歌剧,是博弈的两个“纳什均衡”,也就是对双方整体而言,满意程度最高的两个结局。

(三)寡头垄断

寡头垄断:又称寡头、寡占,一种由少数卖方(寡头)主导市场的市场状态。英语中这个词来源于希腊语中“很少的卖者”。寡头垄断是同时包含垄断因素和竞争因素而更接近于完全垄断的一种市场结构。它的显著特点是少数几家厂商垄断了某一行业的市场,这些厂商的产量占全行业总产量中很高的比例,从而控制着该行业的产品供给,寡头垄断又称为双占垄断或双头垄断。 寡头垄断的形成首先是由某些产品的生产与技术特点所决定的,寡头垄断行业往往是生产高度集中的行业,如钢铁、汽车、石油等行业。其次,寡头厂商为保持自身地位而采取的种种排他性措施,以及政府对某些寡头厂商的扶持政策等,也可促进寡头垄断市场的形成。

三、博弈论的不足与发展

虽然博弈论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 而且在经济学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但博弈理论仍存在很多不足,首先就是均衡解的多重性。在很多情况下, 博弈模型的均衡解不止一个, 而是很多个。可以说这是一种富余的均衡, 因为面对多重均衡解, 经济学家并不知道那一个均衡解最终会发生, 这就限制了博弈论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和对未来问题的预测能力。相信在博弈论的发展中, 对博弈均衡的精炼是博弈论专家们一项长久的任务。此外, 博弈的建模技术、分析方法和求解手段如何进一步发展; 博弈论的应用领域如何逐步拓宽; 博弈论在经济学的研究和应用中如何求得更广泛的普及等, 这些问题仍未得到满意的解决。

参考文献:

[1]杨瑞龙,杨其静.企业理论:现代观点[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3] 蒋殿春. 博弈论如何改写了微观经济学[J]. 经济学家, 1997; ( 6): 86~ 95

[4] 张培刚, 方齐云. 博弈论的应用及其展望[J]. 经济评论, 1998; ( 2): 13~ 14

[5] 张维迎.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与上海三联书店, 1999

微观经济学中的博弈论范文第4篇

关键词:经济行为;博弈论;应用

一、引言

博弈论也被称为对策论、游戏理论,它是运筹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博弈论是由美国数学家在1944年首先创立的,世界上也有几名博弈论专家因将博弈论应用到经济学中而成功的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由此可见,博弈论与经济学一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博弈论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将一个复杂的经济现象中抽离出数学基本模型,从另外一个视角来帮助我们更加直观的来掌握生活中的经济现象。博弈论成功的应用于经济学,这就使得经济学越来越侧重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研究,为研究经济行为主体提供了很好的方法论依据。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博弈论为经济学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也逐渐占据了经济学的核心地位。博弈论已经成功的将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的研究紧密的结合起来,为经济复杂性的现象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博弈论为经济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方法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与企业之间既有竞争的关系又是高度依存的,每个企业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够应该选择一定的策略,在决定采取任何措施之前都要对对手做出的反应进行很好的预估,并相应的做出下一步的对策。

二、博弈论的主体构成部分及其分类

博弈论简单的来说就是一些个体或者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和一定的规则下,同时或者先后、一次或者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者策略中进行选择并且加以实施,各自取得相应结果的全过程。

博弈的分类同样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根据参加人的多少分为二人博弈和多人博弈;根据参加者是否选择合作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根据博弈结果的不同分为零和博弈、常和博弈和变和博弈。在日常的经济行为中,合作博弈理论和非合作博弈理论是比较经常研究的方向,合作博弈理论主要强调的是集体理性,而非合作博弈理论则是主要研究人们在利益相互影响的局势中如何选择策略进而使自身的利益达到最大化。除非是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否则不会去考虑其它个体利益的一种决策原则。这种非合作博弈理论要求参与者中不能存在任何有约束力的协议,这也就是要求各参与者之间不能事先串通。现在大家所说的博弈论基本上是指非合作博弈论,广泛应用到经济学等各个领域。竞争无处不在,竞争是一切社会经济关系的根本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是有条件和暂时的,不合作才是普遍的,这也就从客观上证明博弈论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应用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三、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的应用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最大的希望就是想要达到利润最大化。我们经常说市场经济中的两只手,就是“看的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企业在相互竞争过程中就会渐渐发现只有企业之间联合起来,形成市场垄断,这样才能更好的控制市场,达到盈利的目的。但是这样的结果是消费者是最大的受害者,想买的东西却买不起。但是企业之间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依然不肯选择降价,最后会导致市场崩溃,这就是自由竞争中最大的恶果。所以针对这样的情况,政府必须要伸出调节之手,对自由竞争中产生的恶果进行市场调节,避免更大恶果的出现。这种政府对企业的管制和对市场的调节就是经济行为中最大的博弈,因为政府想要达到的结果是市场稳健的进行,但是这和企业之间想要达到的利益最大化相冲突,所以这两种力量之间的博弈是随时都会发生的,至少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是不可能消失的。博弈论广泛而深远地改变了经济学家的思维方式,传统的西方主流经济理论都建立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的。博弈论注重经济生活中各个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向更大规模和更集中的方向发展,博弈论在经济行为中运用范围越来越广。

博弈论应用于经济学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学发展的大趋势了,随着对博弈论研究的日益进步和经济复杂程度的变化,博弈论的研究也成为热点。主要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博弈论分为的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在日常的经济行为中主要表现为企业投资者花钱雇佣管理者管理企业时,通常是采用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使双方都能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这就是合作博弈。另外一种情况则是非合作博弈,这种博弈方式更加看重的是自己一方的利益,这样做的结果很有可能最后造成集体的非理性,但是合作博弈则是强调的是集体理性,如经济行为中的讨价还价。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已经不再存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日益显现。这就要求博弈双方在进行行为决策时,需要一定的条件和规章去约束,进而更好的规范经济行为,规范市场,最后以达到经济稳定的均衡状态。在任何经济行为中,个体永远离不开社会这个复杂的大系统,为了维持这个系统的相对稳定,也是需要协议的约束,所以合作博弈成为一种趋势。在经济行为中如中央和地方一直都是处于博弈的状态,最终形成地方强、中央弱的局面。如果建立一种新的更适合的博弈规则,最大限度的保护地方利益,最终达到全局利益的相对均衡,才能更好的解决地方和中央的理性冲突。为了更好的实现协议,可以建立一种激励政策,对于合作的地方政府以政策上的支持与奖励,对不合作的地方政府以相应的惩罚。这样就可以使双方都获得合理的利益,避免出现利益的极端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博弈论对于信息的占有也是有很大讲究的,博弈参与者根据各自的信息分布类型来选择可以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策略。在科学技术发展的今天,信息的掌握程度已经成为市场主体间竞争成败的重中之重,谁能获得和传递更多的信息,谁就能最终获得胜利,所以,在日常经济行为中,博弈论中的信息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例如在公共物品配置的过程中,不同的利益主体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做出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策略,得到不同的收益和均衡解,任何的经济行为,都可以通过对策完美均衡解来解释。

3、在以往的博弈论研究中,参与者的决策大多是非连续性的。但是随着竞争的越来越激烈化,信息也在决策中扮演重要角色,博弈论的研究也更趋向于连续化。博弈论作为一种强有力 的分析工具,广泛的应用于经济学领域。

四、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的应用实例

在我国的电力市场中竞争非常的激烈,参与者如何在市场经济允许的条件喜爱运用策略进行合法竞争最后使其利益最大化,并且如何预测和判断不合理竞争现象,这些都是需要运用博弈论来进行研究的。在上个世纪初,我国的电力企业充分显示了规模经济化,市场垄断可以为用户提供便宜但是又相当可靠的电力。但是随着科学的不断进步,电力企业的规模经济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发电机组的效率也是已经达到了极限。以往的规模经济已不占什么优势,垄断经营模式的缺点也一点一点显现出来,例如生产效率低下、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内部缺乏活力等问题。所以在20世纪中后期,为了改变这种情况,许多电力企业开始改革自身的体制,打破垄断,建立更加公平、公开的电力市场。电力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减少最终用户的用电成本,并最终降低整个电力工业的生产成本,吸引更多的投资,使自身的竞争力增强,最终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电力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定价时,企业的收益不仅仅是取决于自己公司的报价,很大程度上牵制了其他发电企业的报价,发电公司的报价过程就是一种竞价博弈。这样发电公司必然要运用博弈策略使得自己的企业在竞争中取得更大的利益。一些电力企业还可以相互组成一个利益集团,联合在一起来控制电力市场的价格,从而可以抬高市场价格,这些都是博弈论的思想策略。

在电力企业中,考虑到交易模式,这是竞价的首要条件。其中交易模式住哟啊有两种,一种是发电方直接将电卖给用户,这就属于双边交易模式,这期间不需要任何中介机构的参与,是一种完全竞争的交易模式。发电方可以接受用户的直接选择,但同时也取得了选择用户的权利,发电方可以很自由的进入或者退出市场。而另外一种则是发电公司通过中介机构(电力企业)和用户之间进行交易,在这种交易模式下,所有的发电企业都将电卖给电力企业,电力企业负责整个电能的买卖管理和整个电网的安全运行。为了更好的体现经济行为中的博弈论,本文主要介绍后一种交易模式的博弈论体现。电力企业可以进行区域间功率交换以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比如我国的西电东送工程,就可以得到错峰效益和水火联合调度的效益等,更可以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在过去传统的发输电过程中主要是由一个部门统一决策和实施的,相应的定价方法也是以设备和运行的成本作为依据,所以投资能够确保回收。但是在现在的电力市场中,发电容量的大幅度增加主要是由各个独立的发电企业自己来决定的,输电的具体规划也很难与发电的规划相适应和协调,并且投资的主体也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虽然在市场化经济的今天,各方面的改革使得社会资金可以自由地进入到这个原本垄断的行业,但是更多的不确定性也造成了各方决策的困难程度。传统的发电扩建中,需要考虑的主要有扩建容量、地点和建设周期等,主体目标是以最大的成本来满足负荷增长的需要。但是在竞争日趋激烈的电力市场中,电力企业的目的是使利润达到最大化,尤其是想将成本能够尽快的收回。所以这就不可避免的要求发电厂扩建的周期逐渐的缩短,所以就存在着各个电力企业中的博弈行为。电力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使得原本垄断的行业逐渐分成各个不用利益的主体。这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运行成本要各个电力企业合理分摊,而合作博弈中的关于成本分摊的理论恰好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在电力市场中,需要电力企业分摊的成本主要是有输电网固定成本、网损和输电阻塞成本。这其中输电网固定成本的有效回收是电网公司能够正常运行的有利保障,所以输电网络的固定成本在用户间进行合理有效的分摊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为了降低各自需要承担的费用,各个电力企业很有可能相互勾结,这也充分反映出博弈论研究在经济行为中的运用。

由于电力企业的最终目的都是通过各种策略来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所以一些不合理的企图控制市场的行为也会随之出现。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在市场运营时运用博弈论来判别和分析这些不合理行为,尽最大能力去防止这类行为的发生,并且要进行及时的纠正,这也是博弈论在电力企业中成功应用的一个案例。由于电力商品的特殊性,这些电力企业很有可能联合起来,运用协作博弈的方法进行投标对市场进行垄断,所以在市场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必须要阻止这种寡头问题的出现。如果一旦出现一些电力企业利用线路阻塞、峰荷运行的工况造成机组必须运行的机会,运用博弈方法和策略哄抬电价的行为更要及时制止。国家为了减少电力企业报高价以获得更好的利润及时的采取措施,制定合理的上网竞价规则,使这些电力企业的竞价能够更接近边际成本,合理的竞价规则则可以改变竞价博弈的支付结构。所以这就要求电力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应注意竞争和调节的关系。政府的监管部门也应该在促进电力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的同时,对电力市场进行更好的宏观调控、制定出合理的竞价规则,使电力企业的利润都存在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才能保证我国电力市场的平稳发展。

五、总结

博弈论是一种独特的经济学理论,是研究人类经济行为的重要放大,在经济学领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经济世界中,无时无刻不在演绎着博弈,优秀者们用世人叹为观止的手法去赢得最后的胜利。博弈论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科学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有助于人们在负载的经济现象中做出理性和科学的选择。从博弈论的角度去看待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经济行为,每个局的走向都将有理可依。当经济行为和博弈论这两门博大精深的学问得到完美融合的时候,瞬间就拥有了无限的魅力,引人去深思、去追寻。(作者单位:燕山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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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侯光明,李存金.管理博弈论[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

微观经济学中的博弈论范文第5篇

引言

博弈论,在学术界亦称对策论,是研究睿智且理性的博弈者之间在博弈中既分歧又合作的一门学问。本文根据博弈论的相关理论,分析了旅游业中各个微观经济主体的不一致利益目标,最后针对均衡策略对各个利益主体提供了一些参考对策,以期对旅游研究有所裨益。

一、旅游业微观经济主体的构成

(一)政府

政府是旅游参与的重要政策制定者、执行者和监督者,同时也是旅游业的推动者,为旅游业提供服务、技术和资金支持,掌握、引导、调解、规范、约束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目的和活动,主要包括权力的制约、利益的分配、参与和决策机制的设立、目标和标准的确立等。

(二)旅游企业

旅游企业是以旅游资源为依托,以旅游设施为条件,进行旅游产品交易和旅游服务并以盈利为目的的单位或组织。它们的基本职能是宣传吸引旅游者、生产营销旅游产品服务、协调组织旅游活动。

(三)旅游者

旅游者泛指任何因娱乐、休闲、观光、购物、度假、就医、疗养、商务、会议、探亲、访友、文化、经济、体育、宗教等原因而暂时离开常住地前往另一目的地,一般连续逗留时间不超过一年,并且访问的主要宗旨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人或组织。

二、旅游业微观经济主体的博弈分析

为了简化研究,在本博弈中,假定一律只有两类利益关系的博弈主体。

(一)政府与旅游企业的博弈

当旅游企业采取有序开发和无序开发时,旅游企业获得的收益分别用R1和R2表示;政府机构监管付出的成本用C表示;旅游企业无序开发时所支付的成本用P表示。

当R2-R1>P>C,纯战略纳什均衡即为强监督,无序经营;当P0,纯战略纳什均衡即为弱监督,无序经营;当P>C且R2-R1C且0

(二)旅游企业间的博弈

假定有A、B旅游企业,它们实力一样,向市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也一样,而且A、B都很理性。在旅游经营中,考虑到环保成本,当A、B均采取不保护环境时,其获利是P1和P2 ;当A、B均采取保护环境时,其获利是Q1和Q2 。因为改善环境的艰巨性、持续性,致使从中获得的短期直接收益常常小于环保投资,即:P1>Q1,P2>Q2。

(三)旅游企业与旅游者的博弈

假如旅游企业采取违法经营时,旅游者采取不投诉,旅游企业会获得非法收益,其效用记作2;旅游者由于合法利益遭受损失,其负效用为-1。当旅游者采取投诉,旅游企业会被政府监管机构惩罚,其负效用记为-1。在此情形下,旅游者获得的补偿收益只是正好抵消了为支付投诉成本产生的负效用,总效用归为0。假如旅游者投诉,旅游者将用预算中的成本支付投诉费用,其负效用为-1;旅游企业则不会受到误罚,其效用等于0。当旅游企业没有采取违法经营且旅游者不投诉,其效用为1;由于旅游者不需为投诉支付任何成本,其效用为2。

综上所述,在此博弈中,相对优势纳什均衡依旧存在,但绝对战略纳什均衡却无法找到。

三、旅游业微观经济主体参考对策

(一)政府的对策――监管、协调

政府对旅游活动的成功开展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并且作为旅游活动的监管者和协调者。监管主要是对旅游企业执行旅游政策的过程进行督察,使其积极、快速、有效执行政府的政策。必须制定合理科学的评价标准,使旅游活动参与者明确各自的职、权、利,以确保旅游企业的违法寻租以及政府机关的贪腐现象无处可遁。最后,为了规范旅游企业经营活动,帮助支持引导其建立现代企业规章制度也是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旅游企业的对策――赢利、服务

首先,国家的激励措施,如优先认证、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可以使旅游企业降低成本,树立品牌,提高竞争力。其次,通过强制性措施,如保护合法正当权益、特许经营模式、对违规违法行为零容忍等,使旅游企业诚信经营、规范服务。最后,建立健全旅游行业体制机制和行业合作框架,打造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转型优化升级,实现旅游资源协调整合、旅游产业创新融合、社会成果共建共享。

(三)旅游者的对策――体验、推动

微观经济学中的博弈论范文第6篇

    关键词:博弈论 金融创新 微观主体 宏观主体

    一、博弈论概述

    博弈思想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18世纪初或更早。20世纪60年代,它在经济领域得到推广应用。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期,博弈论的发展进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时期,逐渐进入主流经济学,同时其在所有研究领域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并开始对其他学科的研究产生强有力的影响。

    从定义来看,博弈论是研究决策者在决策主体各方相互作用情况下如何进行决策及有关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的理论。与其他理论不同,博弈论强调决策主体各方策略的相互依存性,即任何一个决策主体必须在考虑其他局中人可能的策略选择基础上来确定自己的最优行动策略。博弈论的精髓在于博弈中的一个理性决策者必须考虑在其他局中人反应的基础之上来选择自己最理想的行动方案。

    二 、博弈视角的金融创新

    在博弈论定义中,我们提到了相互作用,它通常是指博弈中的任何一个局中人受到其他局中人的行为的影响,反过来,他的行为也影响到其他局中人。由于这种相互作用,博弈的结果依赖于每一个局中人的决策,没有一个人能完全地控制所要发生的事情,也没有一个局中人处于孤独的状态。相互作用常使博弈中的局中人之间产生竞争,譬如两个人分蛋糕,每个局中人都希望自己的那块可以分得大一些。然而,竞争仅仅是博弈论中相互作用的一个方面,应该指出,通常的博弈并非纯粹是局中人之间的竞争,相互作用的另一个方面是局中人可以有某些共同的兴趣或利益所在。仍以分蛋糕为例,作为局中人决策行动的结果,蛋糕的大小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局中人的共同兴趣在于增加蛋糕的总量,他们互相“倾轧”之处在于如何分配。所以,微观主体的金融创新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将蛋糕做大”,即创新是为了扩大客户群,增加新的客户;另一类则是“蛋糕的分配问题”,即通过创新吸引其他竞争者的原有客户。在第一个类别中,微观主体作为一个整体,与宏观主体进行博弈。而在第二个类别中,微观主体则在其内部彼此间进行博弈。因此,下文遵循此思路,从这两个方面来探讨金融创新中的博弈。

    (一)金融创新微观主体间的博弈

    在分析微观主体之间的博弈过程时,假定双方都基本了解所有博弈方在各种情况下的得益,且二者同时选择行动,但这并不意味着同一时刻两者一起行动,通常在时间上虽有行动的先后,但彼此不知道其他人在采取什么具体行动(直到博弈结束时),其效果仍等价于他们在同时行动。因此可采用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来进行深入地分析。

    假定模型中参与方只有两方,即金融微观主体A(其行为选择有创新和不创新两种)和金融微观主体B(其行为选择有创新和不创新两种),且参与人的行为均以“经济人”为前提,在此假设下两个金融微观主体都追求其利润最大化。两者的博弈过程如表1所示。在表1描述的博弈模型中,每一次微观主体间的博弈均可看作一个子博弈。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包含两层含义:(1)它是原博弈的纳什均衡;(2)它在每一个子博弈上给出纳什均衡。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就是要剔除那些只在特定情况下是合理的,而在其他情况下并不合理的行动规则。

    在表1中,a代表只有一个微观主体创新时所带来的收益,c代表该微观主体创新所需付出的成本。当只有一个微观主体进行创新时将会获得创新带来的全部收益(a-c),而当两个主体同时创新时,收益将会减半(a-c)/2。一般情况下“a-c>0”,则很明显在这个博弈过程中,(创新,创新)是一个纳什均衡,更严格地说,是一个严格优势策略均衡。依此类推,可以得出,在每一次新的金融规制后,(创新,创新)这个策略都将是至下次新规制出现前的子博弈的纳什均衡。因此,在利润的驱动下,微观主体都会选择创新这样一个策略。

    (二)金融创新宏观主体与微观主体间的博弈

    在本文中,宏观主体为规制者,而被规制者则为微观主体。在规制者与被规制者不断进行博弈的过程中规制方几乎总是处于被动反应的地位,不仅是创新与规制之间的博弈导致规制弱化,而且在金融自由化、一体化的背景下,混业经营时代的到来都使得金融规制阻力重重。

    在分析两者之间的博弈过程时,假定双方都基本了解所有博弈方在各种情况下的得益,且二者行为不是同时进行,而是依次选择。当金融规制过严时,会产生金融创新;创新带来新的风险,又会导致规制措施的实施。因此可采用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来进行深入地分析。

    假定模型中参与方只有两方,即宏观主体A(其行为选择有规制和不规制两种)和微观主体B(其行为选择有创新和不创新两种),且参与人的行为均以“经济人”为前提,在此假设下宏观主体追求效用最大化,即以最小的成本,最大限度地实现其规制的效用;微观主体追求其利润最大化。两者的博弈过程如表2所示。

    在表2中,a代表宏观主体实行规制带来的效用,c代表实行规制所需付出的成本;b代表微观主体由于创新所带来的收益,d代表微观主体为创新所付出的代价。一般情况下,“a-c>0, b-d>0”,则很明显在这个博弈过程中(规制,创新)是一个纳什均衡,更严格地说,是一个严格优势策略均衡。依次类推,可以得出(规制,创新)这个策略在每个子博弈中均是纳什均衡。因此,它就是整个博弈过程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

    当现行的规制制度具有约束力时会限制金融机构的获利机会,金融机构为追求自身利益必然选择通过创新金融工具或经营方式来逃避金融规制。而对于这种创新行为,金融规制机构必须要调整对策,采取新的规制政策与规则以抵消金融创新所可能导致的负效应。其结果必然是:金融创新部分抵消了原金融规制的预期效应,但随之而来的是另一种内容和结构的金融规制政策。这个博弈过程不断反复进行,但其决非无意义的反复,每一次创新一一规制一一再创新都不会是单纯地回到原点,而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一直到出现这样一个状态,金融机构从金融创新中获得的净收益b-d<=0,金融机构如果进行金融创新将得不偿失,此时,金融机构没有创新的动机,金融规制机构也不发生相应的成本去规制,两者就达到了一个平衡点,最终使稳定的金融结构得以确立,这个过程也是金融领域中的帕累托改进过程。

    三、博弈论在我国金融创新实践中的应用

    (一)金融创新产品的客户群定位

    国外很多人都有日光浴的爱好,因为它有利于身体健康。现在设想较长的沙滩上比较均匀地散布着许多日光浴者。太阳的照射使人们需要补充水分。假如有A与B两个小贩来到海滩,以同样的价格、相同的质量向日光浴者提供同一品牌的矿泉水(或啤酒)。在直线状的海滩上他们应当如何合理地安置自己的摊位呢?若将海滩长度标准化为1,那么图1中的[0,1]线段则表示海滩,“* ”号则代表那些日光浴者[5]。

    再作一个合乎逻辑的假定:通常情况下,日光浴者总是到距自己最近的摊位购买矿泉水。根据这个原则,不少人将会赞成如下的摊位安排:如果以0为起点,A在1/4处,B在3/4处。这样既方便了众多日光浴者,而且A、B两人各占约一半顾客的生意,可谓公平合理、皆大欢喜。

    然而,生意人都有自己的“理性”,只要手段合法,总是希望自己的生意尽可能地红火,至于他人生意的好坏则不管自己的事。正是出于这种理性,小贩A自然地产生如下想法:如果我将自己的摊位往B那儿挪动一下至A'位置(仍见图1),那么从0至A'范围内的人显然是我的顾客,而A'与B之间的中点将从原来的1/2处移至1/2右边的C处,从A'至C范围内的人也将成为我的顾客,这样无疑地我从B那儿“夺”走了一部分生意。毋庸置疑,这是个好主意!然而,B也是一个“理性”的商人,这种简单地扩大顾客数目的办法他不会想不到,因此B自然也会将自己的摊位往A的方向挪动。不难想象,双方“斗智”的结果将使A、B两个小贩的摊位都移到海滩中点1/2处相互为邻,并相安无事地做起他们的矿泉水买卖。

    这个现象实际上是两个理性人采用理性行为的自然结果。回到长街上的超市现象,如果地段的繁华等其他原因可以认为性能共同的话,那么,只要条件许可,超市的几乎相依为邻现象完全可以看作公正的市场竞争的合理结果。

    将上述博弈理论应用到金融创新中时,我们可以将所有的客户组成的群体作为一条沙滩,从左到右,对风险的偏好依次增大,即最左边是风险绝对规避者,最右边是风险绝对喜好者。金融机构在进行创新时,同沙滩上的小商贩一样,为了取得更多的市场份额,会将创新定位在客户群的中点。然而,实际中我们发现很多金融创新产品并非定位于风险适中,这是因为上例中,假定日光浴者在沙滩上是均匀分布的,而客户数量在每一个风险区间是不同的,即并非均匀分布。所以在用上例分析金融创新产品定位时要考虑到“线段”的密度问题。

    图2中的“*”号表示每个风险段中的客户数量,从而导致了线段的密度发生了变化,均衡点不在是中点,而是客户数量最多的风险区间。

    当然,考虑了密度只是考虑到了数量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还应将客户的财富作为权重才能更贴近实际,所以在实际中金融机构也会推出适合数量较少但拥有较多财富的客户的产品。

    (二)智猪博弈模型在微观主体间博弈的应用

    下面我们再就博弈论着作中常见的另一个简单的例子智猪博弈(Boxed pigs)来对金融创新进行分析。

    笼子里面有两只猪,一只比较大,一只比较小。笼子很长,一头有一个按钮,另一头是饲料的出口和食槽。按一下按钮,将有相当于10个单位的猪食进槽,但是按按钮以后跑到食槽需要付出“劳动”,加起来要消耗相当于2个单位的猪食。问题是按钮和食槽分置笼子的两端,按按钮的猪付出劳动跑到食槽的时候,坐享其成的另一头猪却早已吃了不少。如果大猪先到,大猪呼啦啦吃到9个单位,小猪只能吃到1个单位;如果同时到达,大猪吃到7个单位,小猪吃到3个单位;如果小猪先到,小猪可以吃到4个单位,而大猪吃到6个单位。

    智猪博弈的具体情况就如表3所示。如果两只猪同时按钮,同时跑向食槽,大猪吃进7个单位,付出2个单位,得益5个单位,小猪吃进3个单位,付出2个单位,实得1个单位;如果大猪按按钮,小猪先吃,大猪吃进6个单位,付出2个单位,得益4个单位,小猪吃进4个单位,实得4个单位;如果大猪等待,小猪按按钮,大猪先吃,吃进9个单位,得益9个单位,小猪吃进1个单位,但是付出了2个单位,实得-1个单位;如果双方都懒得动,所得都是0。

微观经济学中的博弈论范文第7篇

摘要:本文通过介绍生活中的网络外部性现象,引出基于大规模协调博弈视角的微软公司与盗版公司的博弈,在此基础上研究了盗版公司与监督机构的博弈,分析了盗版行为无法根治的原因,并据此提出了抑制盗版横行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网络外部性;大规模协调博弈;盗版;混合策略博弈

关于盗版问题,前人已做出许多相关研究。张娜2008年在《当前中国盗版问题的经济学分析》中,从经济学角度对盗版现象的现状、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徐玮、阮陆宁、陈春芳2004年发表《关于音像盗版市场的博弈》文章,从正版与盗版生产者竞争的两方博弈角度对盗版市场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并得出相关结论;谢识予1998年以《假冒伪劣现象的经济学分析》一文,用微观经济分析方法,通过多个博弈模型对假冒伪劣现象产生的条件、机制、制约因素以及治理的有效方法等作了探讨。

一、现象概述与定性分析

现代生活繁忙而复杂,无论是上班族还是学生党,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习惯: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各类社交软件。一个看似很天真的问题是,我们为什么会使用这些社交软件,如果圈内朋友们很少用这种软件,我们还会用吗?答案肯定是不会。我们之所以使用这些软件,是希望通过手机、电脑与朋友进行互动和交流。如果朋友们很少使用这类软件,这些社交软件的价值就无法发挥。

这种现象用经济学中的概念解释为网络外部性,即如果一种产品对消费者的价值随着其他使用者数量增加而增加,这种产品就具有网络外部性。即拥有某产品的人越多,这种产品的价值就越高。上述例子中,当只有自己一个人使用聊天软件时,所获得的价值就是它的自有价值,等于只与自己聊天,因为只有一个网络节点。假设此时该产品的价值为1。如果再有一个人使用这种聊天软件,变成两个人进行交流,这个产品就有了两个网络节点。我们从中获得了协同价值,这时该产品的价值等于2。当有第三个人使用这种聊天软件时,网络节点增加到了6个,其网络价值也就等于6……如此类推下去,如果有成千上万的人同时使用这种软件的话,这个网络就变得很大,网络价值自然就很高了。因为网络外部性的存在,我们选择产品时,不仅要考虑这个产品本身的好坏、功能的强弱,还要考虑这个产品被使用的广泛性。

正是源于这种网络外部性,假如有成千上万的人同时进行一次性博弈,就形成了大规模协调博弈。即在协调博弈中,局中人必须同时采取行动才能实现效用的最大化。而且,网络外部性往往带给人们“从众心理”,即那些得益于网络外部性的博弈参与者会形成“赢家通吃”的局面:市场竞争的最后胜利者获得所有或绝大部分市场份额,而失败者则被淘汰出市场无法生存。这类现象已经渗透到经济社会里众多层面上。

例如,生活中我们都习惯使用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但正版安装光盘价格几千元以上,对于普通上班族和学生来说属于昂贵支出,所以绝大多数人都选择购买5元一张的盗版光盘。面对这种情况,微软公司在一定程度上默许了盗版的泛滥。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微软公司让自己的产品在市场上逐步深入,得到更多的使用客户,让新使用者首先想到的就是安装微软操作系统,从而充分发挥其产品的网络外部性。而其产品网络外部性价值的增加也终将弥补微软公司因被盗版而受到的损失。所以,微软公司容忍盗版,其实是一个很高明的策略。正是盗版的泛滥帮助微软公司在中国广泛发展,成为中国操作系统市场的领头羊。由于微软公司形成了垄断地位,网络外部性得到最大化展现。所以,现在微软公司加大了打击盗版的力度,一方面借助美国政府频频对中国施压,要求我国政府采取一定措施遏制盗版横行;另一方面通过技术手段不断更新补丁,让通过盗版安装的操作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同时正版增值计划来提升正版竞争力。

二、建立博弈模型

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盗版不仅违背法律,而且不符合道德规范。但作为知识产权持有人的软件商微软,却故意默认盗版泛滥,甚至鼓励个人消费者使用盗版软件,针对这一行为,可以为微软公司的策略建立博弈论模型。

1.微软公司与盗版公司的博弈

假设盗版公司行为分为盗版和不盗版,微软公司行为分为默认和抵制,双方的目标都是利润最大化,表一是该博弈的收益矩阵。收益矩阵中前一个数字代表盗版公司收益,后一个数字代表微软公司收益。其中微软公司默认行为是指微软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初期,为扩大产品的网络外部性,对众多盗版现象持默认态度;抵制行为是指微软公司占领中国操作系统市场垄断地位后,对盗版软件加大打击力度,遏制盗版横行。在(盗版,默认)这一组合下,盗版公司由于盗版成本小而获得巨额销售利润,用数字4表示;微软公司由于营销策略选择默认盗版行为,造成自身利益受损,用数字-1 表示。在(盗版,抵制)这一组合下,盗版公司的盗版行为遭到微软公司抵制,使盗版软件无法销售,盗版公司利益亏损,用数字-2表示;微软公司为抵制盗版行为,付出成本,自身收益用数字1表示。盗版公司不进行盗版活动,收益为0;微软公司在默认行为下取得最大收益,用数字2表示,若采取抵制行动,防患于未然,微软公司付出成本与收益相抵,用数字0表示。博弈矩阵见表1。

从盗版公司角度看,微软公司默认情况下盗版可获得巨额利润4,并影响微软公司销售收入,使其收益为-1;在微软公司抵制情况下,盗版公司不进行盗版活动虽没有收益,但不会造成利益受损,所以盗版公司行为选择基于微软公司的选择而定。

从微软公司角度看,由于正版软件定价高,销量较小,盗版公司盗版软件能帮忙迅速打开市场,造成实际上的低价策略,并培养消费者消费习惯,从一定程度上打击竞争对手,取得最大广告效应,最终最大化其产品的网络外部性。所以默认盗版公司的盗版行为使微软公司短期受损-1,长期获益。一旦微软公司取得了垄断地位,选择对盗版公司进行抵制,盗版公司受损-2,微软公司获利1。

由于默认盗版行为期间,微软公司极大化了产品网络外部性,使软件价值最大化,所以在抵制盗版时获得的收益完全弥补了默认盗版时的损失。而盗版公司由于巨额利润诱惑销售盗版软件,在微软默认时为微软公司扩大市场,在微软抵制时承受损失,但由于获得的收益完全弥补所受损失,所以尽管是一种为他人做嫁衣行为,盗版行为仍会持续,无法杜绝。

2.盗版公司与监督机构的博弈

盗版公司利益博弈的出发点是成本收益的对比,作为成本的最大机会投入是监督机构的打击和惩罚。但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性和其他原因,使得盗版公司在与监督机构信息博弈中占优,使他相信被发现的可能性很小,以至于有进行盗版的成本优势。表2是该博弈的收益矩阵。

假设盗版公司行为分为盗版和不盗版,监督机构的行为分为检查与不检查。收益矩阵中前一个数字代表盗版公司收益,后一个数字代表监督机构收益。在(盗版,检查)这一组合下,盗版公司盗版,会被监督机构发现而遭受处罚,盗版者具有负效用,记为得益-P;而监督机构检查会帮助提高其部门威信,并没有其他更实际效用,它的得益是0。在(盗版,不检查)这一组合下,盗版公司盗版成功,可以利用盗版获得收益,有一定程度正效用,记为得益V;而监督机构一定程度失察,未能履行自身职责,具有负效用,记为得益-D。当盗版公司不盗版时,盗版公司没有特别收益,得益为0。这时如果监督机构不检查,他们省时省力,得到正效用S;如果监督机构检查,费时费力,效用相抵得益为0。博弈矩阵见表2。

这是一个严格竞争博弈,博弈双方只有竞争而没有合作。因为当监督机构检查时,盗版公司的最优策略是不盗版;当监督机构不检查时,盗版公司的最优策略是盗版。而当盗版公司盗版时,监督机构的最优策略是检查;当盗版公司不盗版时,监督机构的最优策略是不检查。如此循环往复,没有协调的时候,即存在混合策略纳什均衡。

在混合纳什均衡中,盗版公司采取的策略必须使监督部门无论检查还是不检查,其期望收益是一样的。唯如此,盗版公司才会失去改变策略的冲动。同理监督部门采取的策略也必须使盗版公司无论盗版还是不盗版,其期望收益都一样。也唯如此,监督部门才会失去改变策略的冲动。只有当双方都没有改变策略冲动时,博弈才能达到一个双方都不愿打破的均衡局面。

现实生活中,由于诸多原因造成盗版公司在与监督机构的信息博弈中占优,例如检查前的“通风报信”,检查行为不具有随机性,监管力度不够等,造成盗版现象猖獗,甚至形成盗版产业。

三、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盗版现象屡禁不止源于其市场基础。首先是巨额利润诱惑,其次是众多正版龙头企业默许,再次是监管机构督察不力,最后是相关产权保护法律不够健全。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⑴正版厂商合理定价,压缩盗版公司利润空间,提高防范意识,增强防范措施,对明显盗版行为进行诉讼等;⑵政府提高立法执法力度,各部门联合治理,加大对盗版惩治,加强日常管理,进行持久工作;⑶政府控制正版龙头企业默认销售,保护本土软件不受市场排挤,避免正版龙头企业占领市场;⑷对消费者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反盗版社会认同,加大法律知识普及,提高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

综上所述,由于网络外部性的存在,盗版公司与正版公司进行了大规模协调博弈,众多盗版商在博弈中有收益也有损失,但总体收益大于损失,致使盗版行为仍长久持续下去。在盗版公司与监督机构的信息博弈中,盗版公司博弈占优,导致盗版行为无法根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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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中的博弈论范文第8篇

【关键词】初步博弈论,基本理论,日常应用

前言

博弈论是二人在平等的对局中为达到取胜的目的而各自利用对方的策略变换自己的对抗策略的思想。博弈论思想古已有之,我国古代的《孙子兵法》就是最早的一部博弈论著作。最初主要研究象棋、中的胜负问题,人们对博弈局势的把握只停留在经验上,没有向理论化发展。1928年,冯·诺依曼证明了博弈论的基本原理,从而宣告了博弈论的正式诞生。1944年,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共著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将二人博弈推广到n人博弈结构并将博弈论系统的应用于经济领域,奠定了这一学科的基础和理论体系。此外,塞尔顿、哈桑尼的研究也对博弈论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今天博弈论已发展成一门较完善的学科。

一、博弈论的概念

博弈论是研究在策略性环境中如何进行策略性决策和采取策略性行动的科学。这里,策略性环境是指,每一个人进行的决策和采取的行动都会对其他人产生影响;策略性决策和策略性行动是指,每个要根据其他人的可能反应来决定自己的决策和行动。

二、博弈论的类型

博弈论有两种基本的类型,即“同时博弈”和“序贯博弈”。前者是参与人同时进行决策或行动的博弈,后者是参与人的决策和行动有先有后的博弈。这里,所谓的“同时”或“先后”主要是看参与人在决策时是否知道其他参与人的决策,而并不一定取决于物理意义上的时间。当然,除了上述两种基本的类型,还有其他不同的分类方式。

三、博弈的要素

博弈的目的是利益,利益形成博弈的基础。经济学中最基本的假设就是经济人或理性人的目的在于使收益最大化。参与博弈者正是为了自身收益的最大化而相互竞争。也就是说,参与博弈的各方形成相互竞争、相互对抗的关系,以争得利益的多少来决定胜负,一定的外部条件又决定了竞争和对抗的具体形式,这就形成了博弈。博弈的要素大致上可以包含以下四点:⑴2个或2个以上的参与者;⑵要有参与各方争夺的资源或收益;⑶参与者有自己能够选择的策略;⑷参与者拥有一定量的信息。

四、日常生活中的博弈策略

正如王春元在其编著的《博弈论的诡计》中所言“博弈论的目的在于巧妙的策略,而不是解法”。学习博弈论的目的,不是为了享受博弈分析的过程,而在于赢得更好的结局。博弈的思想既然来自现实生活,它就既可以用数学工具来高度抽象地表述,又可以用日常事例来具体说明并运用。博弈时时存在,它就在你的身边。

在博弈论中,一个著名例子就是塔克给出的“囚徒困境”模型。该模型用一种特别的方式为我们讲述了一个警察与小偷的故事。假设警察怀疑甲乙两人作案,但他们手中并没有掌握确凿证据,于是警方将两人分别置于不同的两个房间内进行审讯,并分别告知两名犯罪嫌疑人:对他们犯罪事实的认定及相应的量刑完全取决于他们自己的供认。

两名囚徒面临的选择及带来的后果组合可以查看下表。

从上表中可以知道:每个犯罪嫌疑人都有两种可供选择的策略:供认或不供认。而且,每个犯罪嫌疑人选择的最优策略不依赖于同伙的策略选择。基于人是理性的这一前提,由于犯罪嫌疑人不知道对方的想法,最理性的博弈策略,就是选择供认。这时的策略,可称之为占优策略。不管甲乙两人谁供认,都将得到减轻惩罚的结果。显然,这一策略一定是所有其他参与人选择某一特定策略时该参与者的占优策略。但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采用优势策略得到的最坏结果,并不一定比采用另外一个策略得到的最佳结果要好。

除了上例,博弈论在生活中的应用还有很多,譬如:重复博弈的应用。以我国俗语“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来说,在没有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下,对自己最有利的一种策略是一报还一报。重复的博弈理论导致了合作的产生,但是谁也不能保证合作的继续,因为合作的代价是建立在损害个人利益基础之上的。如果个人放弃未来收益或背叛当前收益大于未来收益则背叛风险将仍然存在。

五、博弈论的局限性

“任何一个理论体系必定是不完全的,任何理论都包含了既不能证明为真也不能证明为假的命题,对这个世界的最好描述可能只有其本身。”博弈论也是如此,其基本假设之一就是人是理性的。所谓理性的人是指行动者具有推理能力,在具体策略选择时的目的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现实生活中,人们在做决策时往往是有限理性的。因为人类的精力和时间是有限的,人不可能具备完全理性,不可能掌握所有知识和信息。花费大量的时间、财力、物力去寻求所有信息,企图做出最优决策,有时反而是最不理性的举动。

六、博弈论的意义

从理论上讲,博弈论是研究理性的行动者相互作用的形式理论,而实际上正深入到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并被各社会科学所应用。

博弈论代表着一种全新的分析方法和全新的思想。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保罗·萨缪尔逊如是说“要想在现代社会做个有价值的人,你就必须对博弈论有个大致的了解”,也可以这样说,要想赢得生意,不可不学博弈论;要想赢得生活,同样不可不学博弈论。

参考文献:

[1]王春永(2007.1).博弈论的诡计.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M]

微观经济学中的博弈论范文第9篇

 

一、引言

 

自从马歇尔在1890年出版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提出供求均衡价值理论后, 这种理论很快就使当时新兴的奥国学派边际效用价值论失去了光芒,并且基本上主宰了西方经济学达40年之久。 马歇尔发明的由两个刀片的剪刀演绎而成的供求均衡决定理论被磨练成了一种万用工具, 在西方经济学尤其是微观经济学中长期占据着核心地位。 其他经济学家对供求原理也是推崇有加, 至少近两百年就有人明确称其为政治经济学中首要的、 最伟大和最普遍的原理。 [1] 344 目前,供求均衡决定论的这一核心地位至少在初级教科书中继续保持, 以至于后来有经济学家戏称,一只鹦鹉只要学会了“供给”与“需求”两个词也就成为了经济学家。

 

然而经济学家的这种视角已经发生改变。 在时髦的西方经济学文献中, 供求均衡决定论已经基本上让位于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回归并升级为经济主体行为决定论范式。 这种转变从对经济学的定义中也可以看出来。经济学定义从“研究稀缺资源配置的科学”到“研究经济主体行为之科学”的转变,突出了经济学家对经济主体行为的重视, 尤其是在20世纪50年代后, 随着纳什关于非合作博弈的两篇经典论文的发表, 博弈论这种适合于研究经济主体行为的方法随之被引进经济学, 经济主体相互博弈达到均衡的思想充满了整个经济学界 ,甚至有人号称要用博弈论来改写整个微观经济学。 [2]

 

本文的目的就在于通过论述微观经济学这种分析视角的转变, 分析供求均衡决定论到经济主体行为决定论转变的原因及两者之间的联系, 以引起国内学界对后一种分析方法的重视。

 

二、供求均衡决定论的内容及其意义

 

所谓“供求均衡决定论”,包括“一般均衡”和“局部均衡”两个部分。莱昂·瓦尔拉斯在1874年4月出版的《纯粹经济学要义》一书中创造性地提出了一般均衡理论,被公认奠定了现代经济分析的基石;而马歇尔则在1890年发表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利用特定时期的特定商品为研究对象, 巧妙地提出了局部均衡理论,取代了难以实际应用的一般均衡理论。但是无论是一般均衡理论还是局部均衡理论, 其核心均是研究供求双方在市场上相互作用的规律, 从本质上讲两者是一致的。 [3]

 

归纳起来, 供求均衡决定论的主要内容可以用供求法则来概括,即:供给价格与供给量呈正相关关系, 供给曲线的走向不言而喻地表现为右斜上扬形状; 而需求量则与其价格负相关,需求曲线则表现为单调递减曲线;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相交之处达到市场均衡。 其数学上的表现形式则为:?坠Xd(P)/?坠P<0;?坠Xs(P)/?坠P>0;Xd(P)和Xs(P)分别为商品的需求与供给函数,供求均衡时Xd(P)=Xs(P)。

 

虽然马歇尔及萨缪尔森等都给出了这些曲线特征的理由, 但是这种供求法则最初主要还是来源于一种经验性的常识。 萨缪尔森在论及供给与需求的基本原理时就指出“常识和细致的科学观察表明,人们购买一种商品的数量取决于它的价格”。 [5] 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初级教科书在讲述供给与需求原理时, 都是从需求表与供给表出发,进而得出供求曲线。但是无论是供给曲线还是需求曲线, 由于其图形二维化的原因,都只能考虑量与价两者之间的关系。虽然几乎所有的教科书在讨论供给函数与需求函数时都讨论了影响供给或需求的其他因素, 但在讨论市场均衡时都将价格以外的其他因素综合为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的平行移动, 而着重考虑了价格对数量的影响。 供求均衡的过程便呈现出蛛网状特征, 因为供求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变化都会以价格信号的方式传达给另一方,从而引起另一方的变化,后者的变化又会反过来影响前者, 而且一般认为这种呈蛛网状的传递是没有阻碍的。久而久之,在市场均衡讨论中即使注意到例如收入、成本等其他数量因素对结果的影响,价格也是最着重考虑的对象。在这种意义上,传统的微观经济学也称之为价格理论。

 

供求均衡决定论是微观经济学的核心, 也是宏观经济学的基础, 其突出的表现就是供求曲线图在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中的广泛运用。 几乎所有的经济学教科书都把供求曲线图作为经典保留下来, 即使是最新的萨缪尔森与曼昆经典教科书中也不例外。萨缪尔森在其《经济学》中便是按市场分类安排篇章总体顺序,首先介绍产品市场,然后是各类要素市场,其思路便是试图用供求曲线图这条“纲”把所有要素串连一体。

 

供求均衡决定论这种分析视角被经济学采用,在微观经济学的发展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在宏观经济学的分析中也起着重要作用, 甚至奠定了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基础。 没有供求决定均衡的分析思路,就不会有后来的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理论,也不会有消费者剩余与厂商剩余概念的产生, 福利经济学的发展也必然受到影响。 供求均衡决定的方法在西方经济学中被广泛应用, 不仅仅由于其被经验广泛地认同,而且还因为它有着合理的经济学解释,尤其是其在数学与几何上的简洁、 清楚的完美形式,更令经济学家着迷。

 

三、 供求均衡决定论到经济主体行为决定论的转变

 

但是从很多迹象中都可以看出微观经济学供求均衡决定的这种视角到20世纪后半期有所改变,这种改变是因为经济学家们逐渐发现价格在对经济系统运行过程中所起的刺激作用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大, 或者说经济主体对价格刺激的反应没有想像的那么敏锐。 这不仅仅在于随着经济学研究对象范围的扩大,许多行为中并不存在着价格这一变量(最经典的例子莫过于“囚徒困境”的分析了),更重要的是新古典经济学市场分析中的三个重要前提假定受到了挑战。 新古典微观经济学中暗含了这样三个基本前提假定:(1)市场中不存在不确定性,因而决策的供求双方是完全理性的;(2)个人决策是价格参数和收入条件给定条件下的最优选择, 不影响他人也不依赖他人;(3)市场信息充分且无成本。 [4] 第一个假设与到处充满着风险的市场现实相差太远, 决策双方往往表现为有限理性, 寻求次优结果以达到令自己基本满意的状态,而往往不是寻求最优。第二个假设在分析寡头市场时受到了挑战, 因为寡头之间的决策是相互影响的, 所以寡头市场中不存在像完全竞争市场中那种完全受自身产品价格影响的供给与需求曲线,而只存在受多方决策影响的反应函数,无论是各方寡头产品的价格还是产量, 都是博弈后共同决定的结果。 因此几乎所有经济学教科书的新版本在论述寡头市场时, 均无一例外地引进了博弈论, 在供求均衡决定论思路不受到冷落的古诺分析问题的框架也得到了延续。再有,经济主体在受到价格刺激之后为达到其自身的效用(或利益)最大化而是否能够、 愿意和知道如何做出反应, 来调整其行为。例如当劳动力供给增加时,厂商由于工资刚性的存在而无法降低工资;由于菜单成本的存在,即使市场价格已经改变,厂商也不一定会做出相应的调整;而由于市场不确定性的存在, 经济行为主体并不一定知道如何针对市场变化做出反应, 其最优的选择可能就是选择不变。因此,当经济学家们发现了诸如价格刚性、 交易成本以及信息不完全和不确定性这些影响反应机制而不是影响刺激机制的因素普遍存在时, 他们的兴趣便从供求曲线图转移到了研究经济主体行为上。 事实上, 经济主体行为决定论思路的深化已从广泛的领域和多层次体现出来, 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从西方著名大学经济学课程设置和教科书的转变可以看出这种基本范式的转变。以牛津大学为例,1988年其微观经济学包括四个部分:一是消费者理论与生产理论(包括不确定性);二是市场与均衡;三是福利经济学;四是企业理论。但是到了1990年,则增加了博弈论、信息和合同理论两个必修部分。克瑞普斯在1990年出版的《微观经济理论教程》是1991年最畅销的经济学教科书,被相当多的欧美名牌大学选为研究生课程教材, 其中“非合作博弈”的内容共有219页,而且书中其他许多内容也与博弈论的思想有关, 博弈论已经进入课程的核心内容。 这至少反映了经济学研究的对象越来越转向个体,放弃了一些没有微观基础的假定,如消费函数及其投资函数,经济学转向人与人关系的研究,特别是人与人之间行为的相互影响和作用, 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与一致,竞争与合作的研究。 [6] (2)微观经济学理论的新发展、新突破,基本上都是借助于经济基础主体行为决定论的范式。众所周知,马歇尔在1890年出版的《经济学原理》一书几乎给微观经济学做了总结, 整个20世纪微观经济学的发展远不如宏观经济学,但是有两个领域是例外的,一个是莱宾斯坦的X效率理论, 另一个便是以科斯为首的新制度学派的企业理论的一系列发展①, 这两个领域的新发展使得微观经济学的版图得以扩张, 但这两种理论的产生和发展都不是建立在传统的供求均衡决定论的范式基础之上的, 而是更加着重分析了经济主体的行为。(3)宏观经济学从微观经济学中借鉴的供求均衡决定论在分析宏观问题时也遇到了困难, 从而导致粘性分析和惯性通货膨胀理论的产生。 机械的供求曲线图是无法反映粘性价格和通货膨胀之特征的, 这些只有从理性经济主体行为方面分析才能得到解释。

 

四、 供求均衡决定论与经济主体行为决定论之比较

 

在将经济主体分为传统的消费者和厂商的基础上,通过图1可以分析供求均衡决定论与经济主体行为决定论的联系。 图1中方框I代表了经济主体行为决定论的思维, 消费者或厂商在一定的收入I或成本C的约束下,消费或生产商品量以使得自身效用U(X)或利润л(X)达到最大。其中P为商品的价格,F(X)为成本函数。而方框Ⅱ代表了供求均衡决定论的思维。其中Xd(P)和Xs(P)分别为商品的需求函数与供给函数,当两者相等时,可以得出市场均衡时的价格P和产量X。

 

I和Ⅱ的关系是显而易见的。商品需求函数来源于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的行为, 厂商的利润最大化行为则表现为商品的供给函数。 消费者与厂商为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相互博弈表现为供求相互作用而最后达到均衡。 由此可见, 在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中, 供求决定均衡只是供求双方博弈得到市场均衡变量的一种分析方法, 而且这种分析方法已逐渐被博弈论这种新方法取代。

 

因此在经济学里, 如果约束经济主体行为的不仅仅只有收入I和成本C,而且还有其他因素,经济主体所要追求的目标也不仅仅是效用最大化或利润最大化, 则可以用简明的优化模型概括经济主体行为模式:MaxR(X),X∈S。

 

其含义是, 经济主体在一定的集合约束条件S下,使自身利益R最大化。X∈S是指X受条件S(包括价格分量P和其他变量例如信息的向量)的约束。当经济主体是供给者时,X代表供给量;当经济主体是需求者时,X代表需求量。对每一个经济主体,上式可以确定一个解集合, 相应地也得到一个价格P的集合{P}。也就是说,存在一个价格P的集合{P},能够满足上式的优化条件。当然,从理论上讲,{P}也可以是空集,也可以存在惟一元素,还可能是无穷集合。市场上所有经济主体价格分量解集合的交集∩{P}也就是市场价格。而且其中的约束不仅仅包括价格,还包括其他的非数量约束,所有的这些约束S可分为资源约束、制度约束和市场约束。资源约束大体上相当于经济学上的预算约束, 主要取决于个人的财富和收入;制度约束包括法律、法规、道德等因素;当个人进入市场后, 其他主体行为模式对该个人构成一组市场的约束。 新古典主义传统下的供求决定论将市场约束综合为一个参数:价格。因此,消费者行为归结为在一定收入和价格约束下, 最大化自身效用。而现代一般均衡理论强调市场要素的相互作用,尤其是博弈论直接以个人选择行为作为研究主题。在这些情况下,市场约束是多维的,而不是单纯的价格约束。 [7]

 

通过上述供求均衡决定论与经济主体行为决定论的比较,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1. 在供求均衡决定论中,价格水平(和产量)变化表现为供给曲线或需求曲线的相互作用及其均衡点的机械移动, 一切影响价格的力量都通过且只通过供求发生作用, 这实际上排除了供求框架以外影响价格运动的因素,包括价格粘性、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不确定性以及预期等等,而在经济主体行为决定论中,这些因素的作用能够得到充分的考虑。

 

2. 供求均衡分析也必须归结到经济主体行为过程才能得出实在的结果。 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的位置和形状, 二者的移动及其相互作用都是经济主体决策规则的表现。换言之,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的背后分别“站着”供给者和需求者。如果不“寻根究底”,供求曲线的移动与均衡的形成将归结为一种机械的几何或数字游戏。

 

3. 反过来看, 供求均衡决定论正是源于经济主体行为决定论。 供求均衡决定论将经济过程归结为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的相互作用,而追根溯源,供给和需求无非是经济主体的供给与需求, 故而供求均衡实际上是从经济主体行为过程演绎出来的。 如果说经济主体行为决定论是分析经济问题的恰当起点的话, 那么供求均衡决定论则是该分析过程的中间环节。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 经济主体行为决定论实质上是微观经济学分析问题的一般思路, 而传统的供求均衡决定论只是经济主体行为决定论在特定条件下的特殊形式, 但是这些特定条件在我们的现实经济生活中并不经常存在, 经济学分析问题的视角一般化是经济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所以说微观经济学基本范式从供求均衡决定论到经济主体行为决定论的这种转变, 是经济学分析问题视角的一种回归与升级。 国外经济学者这种经济学视角的转变比较明显, 但是从我国经济学教科书体系的编排中还难以看出这种转变的有力证明。 因此要在我国培养能够与国际经济学者相当的经济学人才, 从经济学的教学中开始改变这种视角显得尤其重要。

微观经济学中的博弈论范文第10篇

《易经》中有“形而上者谓之道”,老子也说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是抽象的,是无形的,是指客观存在都有着规律性。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任何事物都脱离不了“道”,《管子》中提到过“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春秋冬夏,不更其节。”用马克思主义的话说就是真理具有稳定性。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也有着“道”,无论是人的偏好、效用、选择、需求都有着一定的规律性。

一、微观经济学的哲学视角

(一)经济人是理性与非理性的对立统一

我国哲学的二元论认为“易有太极,始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易经》)”,即阴阳,孤阴不生、孤阳不长、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代表一切事物的最基本对立面,两者之间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西方经济学中假设经济人的行为都是理性的,所谓理性就是指经济人能根据市场情况、自身环境和自身利益之所在做出判断,从而使所追求的利益尽可能最大化。“经济人假设”体现出了功利主义、个人主义,从而反映了西方哲学观念中的人对物质的追求。这种假设是有作用的:在研究问题时,使矛盾的次要方面先排除,主要方面得以体现,以找到有价值的东西。比如消费者行为理论中研究消费者选择商品达到效用最大化时,无论是基数效用论,还是序数效用论,就只考虑了消费者理性自利的一面,从而得出“边际替代率MRS=两种商品边际效用的比MU1/MU2=两种商品价格的比P1/P2”,最终会得出消费者会使每单位货币带来的效用相同。这种结论是有意义的,它使我们明白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会达到最大的满足。不过这些结论都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的,是种假设下的结论。

佛理中认为人性有着贪、嗔、痴,从而执著与世俗欲望,形成了对认识能力的有限性。现实生活中,人不可或缺的有着非理性的成分。经济人应是理性与非理性的统一,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生活中信息往往是不对称的,比如消费者把其有限的收入用来购买商品时,不排除至少有1种商品受到广告、包装或者是推销员等非理性成分的影响,等使用了商品之后,才会对商品做出评价,理性成分使自己知道这种商品给自己带来的效用,随着消费者认识能力的提高,欲望驱使下消费者会考虑同等价格自己更满意的商品,等下次购买时就会关注更多的商品,所以消费者达到效用最大化是一个理性与非理性共同作用的过程概念。

(二)“盈不可久”思想的经济学应用

《易经》中乾卦第六爻“上九:亢龙有悔”,意思就是太高亢激昂了就必定会后悔,指的是事物达到某种程度后必然出现某种新特征以阻碍这种程度的延续。我国学者通过对《易经》各个卦单独变化以及卦与卦之间变化的研究,得出了“物极必反”,从而生出了中庸之道。乾之极为坤,泰之极为否,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否极泰来,泰极否来。为了维持某种特征,就不能达到最大饱和的状态,即“盈不可久也”。

消费者行为理论认为,消费者在消费商品时有着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当边际效用=0时,也就是效用最大化的状态了,如果继续消费,就会出现效用递减。这其实就是说明消费者的满足程度不是无止境的,多多益善是在达到极点之前的限度内成立。用马克思主义说就是凡事都有个“度”,这个度在经济学也很常用,比如学校食堂管理员必须考虑其他食堂的价格,以及周边餐馆的影响,把价格放在合理的位置。如果价格太便宜,可能会面临亏本,如果价格太贵,可能到最后连1个人都没有去光顾的。

比如某些垄断性产业,如提供网络服务的全国性公司。对于有些人来说,上网是生活必需品,在这个用户的“保留价格”内网络价格上涨,这些人上网的时间至少都会维持在生活必需的时长,从而不会出现价格上涨需求量下降现象,同时网络公司为了经营不会把价格提高超过用户的“保留价格”,也不会使其设计的价格最终盈利低于成本。再比如对学校食堂的米饭价格来说,假设学生主食为大米,且没有替代品,而且学生购买米饭只用在自己一次用餐的用途上。食堂米饭价格再怎么涨,学生对米饭的消费量都是一定的,这就是学生对米饭的需求底线;然而食堂米饭价格再怎么跌,学生的消费量都不会超过其吃饱的状态,这就是学生对米饭的需求饱和。

(三)经济模型本质是主次抽象思维

微观经济学中都有各种假设和各种模型,比如经济人假设以及消费者偏好的内生性,在各种假设的基础上,经济学家运用数学工具建立了各种模型来抽象地描述经济现象,然而这些模型都是把经济行为限定在一定范围内来研究。不少学者批评过这种研究方法,还举出不少社会中的反例来证明其局限性。其实假设和模型都是一种思维方式,是对社会现象中的局部或者阶段性的描述,以及对人的行为限定性,来研究影响人行为的主要因素。一个可以描述社会所有现象或者人类所有行为的理论是没有意义的,假设与模型的运用就是在于先抽象的表述经济现象中主要因素,如果理论符合了经济现象,就是说主要因素起到了主导作用,如果理论不符合了经济现象,就是说在次要因素起到了主导作用。

如博弈论理论囚徒困境模型中,单次博弈的纳什均衡是双方选择(坦白,坦白),无限重复博弈的纳什均衡是(抵赖,抵赖),有限重复博弈的纳什均衡是(坦白,坦白)。如果现实中出现单次博弈双方选择不是(坦白,坦白),重复博弈又出现了其他情况,这就说明是模型外因素影响了博弈的结果,比如双方没有被隔离或者两个囚徒是一家人,都相互关心对方。那么此时如果再考虑双方的博弈,模型外因素就会变成主要因素,成为模型内因素,从而对结果产生影响。此时可以看出其思维方式是主次分明的考虑问题,如果次要矛盾产生大的影响,则次要矛盾就会加入主要矛盾来考虑,这恰恰证明假设和模型的价值。

二、对待西方微观经济学的态度

《易经》乾卦“用九,见群龙无首吉”;坤卦“用六,利永贞”。龙象征着有能耐,有很大作用的东西,比如知识、财富、权利等等。用九,就是把这些东西当成工具,“用其道而不为其所用”,这样“见群龙无首”,而是以你为首,才是“吉”。用六,就是在运用这些知识财富的时候,也要让自己成为配角,去学习发现当中的客观规律性,以找到有价值的地方,这样才能“利永贞”。

西方微观经济学理论是把观察到的行为限定在某个模式内,它所追求的是阶段性与局部性的适用,而不是对微观经济主体所有行为的解释。所以我们就应当辩证地看待它,既要学习它有价值的地方,也要把它当成工具,且不能机械式的按照它的模式来比较微观经济体的所有行为。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要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消费者的研究,归根到底,是想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哈尔·R·范里安.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M].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2]曼昆.经济学原理[M].北京出版社,2006

[3]卡尔·雅斯贝尔斯.大哲学家[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4]中国易学文化研究院.易经导读[M].九州出版社,2009

[5]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微观经济学中的博弈论范文第11篇

[关键词]政策失灵;产生过程;博弈;公平公正

[中图分类号]D523.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8)01-0030-03

政策失灵是指一项公共政策的过程或结果偏离了政策制定者事先预想的目标,并给政策对象造成了始料不及的负面影响。[1]其失灵原因,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大类,主观原因又有主观态度原因和主观能力原因。主观态度主要指执行者的价值观、利益观和责任心等;主观能力主要是指对政策的认知、组织、协调、控制等方面的能力。客观原因主要是政策本身缺陷,目标群体顺从度低和环境不利等。公共政策失灵能损耗政策效益、削弱政策权威、破坏政府形象,将可能造成整个社会各个领域的无序和混乱。我国正处于转型期,价值观裂变,制度与体制不健全,公共政策失灵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有效落实,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进展程度。本文试图从博弈论微观视角,探析其产生过程及规制的有效途径。

一、公共政策执行弈的动力探析

博弈论着重研究社会生活中的矛盾及利益冲突与合作,可以说博弈论是为马克思主义“定做”(tailor-made)的研究工具。[2]它认为,在冲突和竞争的情况下,每一个参加者都遵循力求得到最大利益,并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的原则。其根源是利益的驱动,利益是博弈的动力源泉。亚当・斯密认为,每个人都是盘算着自己利益的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是驱动人类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力。在此基础上,约翰・穆勒提出了“经济人”假设理论,他指出,人“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他会选择那些能够比其他行为能更好地满足自己的偏好的行为”。[3]基于“经济人”的假设理论,一些管理学家提出了政府执行主体的唯利性,如丹尼斯C・穆勒就说过,“毫无疑问,假若把权力授予一群称之为代表的人,如果可能的话,他们会像任何其他人一样,运用他们手中的权力谋求自身利益,而不是谋求社会利益”。[4]这种纯“经济人”假设否定了那种专心致志、一心为公的“公共人”假设。指出了在政治领域内和经济领域内一样存在着利益的冲突和矛盾。因此,利益也是政策执行时博弈的动力源泉。事实也证明如此,政策执行时,政府组织与组织、政府组织与目标群体、政府组织与执行者及执行者与执行者之间,常常为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发生冲突与博弈。正如陈振明所说,作为政策执行者的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执行人员,从某种程度上说都遵循博弈论的基本原则。博弈不是利益的简单的相加或相减,一旦有博弈活动,尤其是零博弈时,就可能会有成败双方,利益就会向一方急剧倾斜,私利之心、权力之欲就会化为行动,这与政策的公共性就构成悖论,尤其是在我国这样制度和体制不健全、不完善的转型期国家,政策失灵现象就更容易发生。

二、从博弈论视角探析公共政策执行失灵现象产生过程

(一)政府组织之间的博弈易产生主观态度导致的政策失灵

政府组织之间的博弈有纵向和横向组织之间博弈。纵向组织是指上下级政府;横向组织是指横向职能部门及横向地方政府。

1.纵向组织之间博弈易产生主观态度因素导致的政策失灵。公共政策就是利益的权威分配,其往往涉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关系。二者的权力对称是处理其关系的关键因素。然而,中央与地方人事权、财权和决策权有许多地方不对称。中央集权主义和地方本位主义的客观存在,同时,国家法律和制度对中央和地方的利益格局界定不明确,更容易使双方认为某一利益领域属于自己,从而相互争夺。这种制度和体制的不健全、不完善,也就是博弈的规则界定不清,这就客观造成地方政府有可乘之机,地方政府为追求地方利益的最大化,就会变通政策与中央政府进行博弈,就会滥用和扩大行政自由裁量权,对上级政策进行歪曲、篡改、肢解、抵触和破坏执行。正如学者张金马所说:“由于利益的至上性,使得政策制定者和政策执行者之间出现一个利益‘过滤’机制。下级对上级政策往往以自己的利益和损益值作为对策参考,得益越多,越乐于执行;受损越多,越不乐于执行,乃至抵制、变换”。[5]从这种纵向组织的博弈角度看,主观态度因素导致的政策失灵现象产生就有很大的必然性了。

2.横向组织之间博弈易产生主观态度导致的宏观政策失灵。横向组织之间的博弈是指地方政府之间及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之间的博弈。由于各地方政府地理位置、经济状况、风俗民情、历史条件等差异性,其政策执行应结合各地实情,将政策的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地结合,这样才能更好地执行政策。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由于地方利益的至上性及上级政府的考评原因,地方政府往往以本地的特殊性为由,对与己不利的政策,则采取观望态度或等待别人的经验;有利的政策则你争我抢、各自为营、分封割据导致宏观政策失灵。目前,各地向中央争优惠政策、争项目等五花八门的竞争,有愈演愈烈之势,正在形成地方与地方之间就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展开博弈的不正常分封割据状态。同样,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之间也在追求各自利益的最大化而进行博弈。有利的事互相争夺,没利的事互相推诿、扯皮。同时,由于横向部门分工不合理,一方面机构重叠,分工过细;另一方面监督部门、参谋咨询及信息反馈部门又相对薄弱及有些政策很难分清是哪个部门的职能。这就更易产生互相扯皮、推诿而导致政策失灵。

(二)政府组织和目标团体之间的“弱博弈”易助长主观态度导致的政策失灵

政府组织和目标团体之间的博弈主要体现在基层政府和目标团体的博弈。目标团体对政策顺从和接受的程度是影响政策能否有效执行的关键因素之一。而目标群体顺从、接受程度与其利益密切相关,因利益是其博弈的主要动力。地方政府利用政治、经济、法律甚或威胁与恐吓等手段对目标群体进行控制甚或处罚;目标群体则利用国家宏观政策、上访等途径进行抵制和抗争。博弈的强弱与目标群体的政策认知程度和政策合法性密切相关。目标群体的政策认知度高,政策合法性低,其博弈程度强;政策认知度高,政策合法性高,其博弈程度低;政策认知度低,不管政策合法性高低,博弈程度低。而这种博弈的强弱又与地方政府扭曲、异化上级政策和制定土政策的程度形成反比。博弈强,地方政府扭曲、异化上级政策程度低;反之,博弈弱,地方政府扭曲、异化上级政策程度高。目标团体的一味顺从、接受会加大和助长地方政府的各种扭曲的政策、土政策及粗暴执行政策等现象产生;目标团体的觉醒意识强、政策与法制意识强就能抵制上述现象,规范政策执行。可以说,政府组织和目标团体之间的“弱博弈”易助长主观态度导致的政策失灵,“强博弈”易弱化地方政府的土政策。正因如此,在一些偏远农村,有些基层政府政策不公开、不透明,对目标群体进行信息封锁,甚或麻痹、奴化以达减少博弈,从而减轻自身执行阻力。

(三)政府组织与执行者之间的博弈易加速客观因素导致的政策失灵

政府组织与执行者之间的博弈主要体现在政府组织与领导者之间,是围绕着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展开的。领导者,尤其是一把手,他对政策正确贯彻和实施起关键性作用。但领导者也是理性“经济人”,也在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在选择政策时,他可能对上级政策进行歪曲、篡改、肢解、抵触,有利的争着执行,不利的则能拖则拖。甚或,有些领导利用职务之便和掌握的信息跃出博弈规则,追逐私利,。作为政策制定者的上级政府,为了贯彻落实政策与维护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利用经济、法律、教育等手段对地方领导者进行控制、监督甚或处罚等。这样二者展开博弈。但领导者对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政策的选择上,更重要的是对政策如何细化,如何转化到目标群体身上。在这些过程中,涉及到领导的组织、控制、督察和协调等综合能力。需要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和持之以恒的精神,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尤其是基层的一把手。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基层领导往往政策认知能力和执行能力缺乏,又与组织和集体争夺私利。这样由于能力困乏、精力分散、责任感和使命感丧失,他就更无法去应对政策本身的缺陷、目标群体的特殊性和环境的恶劣等因素带来的问题,就势必加速客观因素导致的政策失灵。

(四)执行者之间的博弈易加速主观能力不足导致的政策失灵

执行者之间的博弈主要是指同一单位内行政人员之间、平行单位或组织的领导者之间及普通人员和领导者之间的博弈。在一定时间内,机关职位、晋升名额及政府财力、物力具有有限性。因此,行政人员之间的博弈往往是零博弈,即参加者一方所得为另一方所失的博弈。这种博弈更易加剧互相争权夺利的程度,他们往往运用各种潜规则、潜秩序,到处拉关系、叙人情。甚或,有些人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这种博弈之中,权钱交易、不择手段,跑官、要官、买官等,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扭曲了权力观、丧失责任感。这些人根本无法把精力集中在本职工作上,更无时间去学习提高自己。而许多政策之所以失灵,正是主观认识、组织、控制、协调等能力不足导致的。因此,行政人员之间的博弈极易加速主观能力不足导致的政策失灵。

三、从博弈论视角对政策执行失灵现象的规制

1.完善制度,优化博弈规则。第一,完善中央与地方的行政职权配置制度。从制度上解决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和决策权的问题。同时,中央和地方应做到职、责、权相对应,要改变过去那种中央权力偏重或地方权力偏重的倾向,做到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对称。[6]权力对称能便于地方政府抵制中央过分干预微观政策和制定一些不合理的政策;也便于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宏观监控,避免地方政府对宏观政策的扭曲和异化。第二,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制定考评制度时应将“显项”和“潜项”有机结合,眼前和长远有机结合,地方与中央利益有机结合。引导地方政府积极竞争、合理博弈、奋发创新。抵制其互相攀比、盲目投资、经济封锁、割据市场等不正常的竞争。第三,强化监督制度。总之,通过制定合理制度,优化博弈规则,把博弈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使制度“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之内”,使博弈主体在自利的同时更有利于他利。

2.强化执行主体的伦理建设,力避违规博弈,激发正义博弈。第一,尽快实现道德规范的法制化;第二,构筑完善的官员行政道德的规范监督机制;第三,建立官员行政道德的有效实施机制。让行政人员真正地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公平、正义的理念;具有强烈的忠诚意识、奉献意识、公仆意识和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这样在正确的利益观和权力观指引下,就能有效避免不正常博弈,形成一种为追求自身合理的利益及集体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而进行博弈,形成一种不唯上、不唯权,敢于说真话、办实事,敢于斗争、敢于博弈的精神,进而逐渐形成政府组织之间、组织与目标群体及行政人员之间的良性博弈。

3.加强目标群体的政治社会化,强化与地方土政策的博弈。美国学者托马斯・史密斯认为,目标团体的组织和制度化程度,接受领导的情形以及先前的政策经验、文化、社会经济与政策环境等,是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四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8]目标团体的影响力来源于政策的合法化程度、对政策的认同程度、对政策调节的成本收益预期和政策承受力等。而我国之所以有许多土政策,正是因为广大农村政治社会化程度不高,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低,广大农民对政策认知不高,这样助长了地方土政策。因此,必须增强目标团体的政治社会化,提升目标团体的文化素质,使目标团体充分了解政策内容。进而增加群众对合理政策的认同感,弱化其为自利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博弈,强化其与地方土政策的博弈,以达到从下向上抵制政策失灵现象的产生。

4.疏通信息渠道,保证双方公正博弈。信息是政策执行的重要资源。在我国政策失灵的一个重要根源就是信息的不对称,尤其是广大农村,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扭曲政策或制定土政策,信息宣传根据“自身工作”需要进行,对己有利,大力宣传;对己不利,少宣传或不宣传,甚或信息扭曲、信息误导。因此构建政策执行的信息沟通机制显得尤为重要。第一,建立健全政策执行的信息网络和政府网络工程。第二,优化政策信息传播和反馈渠道,抓好政策信息宣传建设。构建一种由中央直接向各层级政府,乃至目标群体进行信息传播和信息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群体上访制度、社会协商制度、市长电话、市长信箱等政务公开制度,充分体现公共政策执行“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只有在执行信息畅通、全真之时,执行主体才能更加自律,减少对政策的扭曲现象;目标群体才能更好地接受政策及对不合理的政策进行有力地抵制;才能形成一种积极、健康、生动活泼的竞争和博弈氛围,从而有效地抵制政策失灵、提高政策执行效率。

参考文献:

[1]陈振明.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Jon Elster,Marxism,Functionalism and Game Theory,in Theory and Society,Ⅱ(1982),An Introduction to Karl Marx,Cambridge UniversityPress,1986.

[3][美]约翰・伊特韦尔等.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2)[Z].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

[4][美]丹尼斯C・穆勒・杨春学译.公共选择理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5]张金马.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6]辛向阳.大国诸侯[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

微观经济学中的博弈论范文第12篇

所谓“正统经济学家”,其实是那些真正接受了系统的西方经济学训练,对西方经济学有着透彻了解的学者,而主流经济学者,则是在中国左右着经济舆论,在中国影响力最大的一群人。“正统经济学家”,往往将中国的主流经济学家称为“宠物经济学家”,周洛华甚至发出了“经济学家是我的敌人”这样的声音,而对于那些主流经济学家的学识,正统经济学家更是嗤之以鼻。

中国之所以出现“正统”与“主流”之争,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中国这些所谓的主流经济学家,其实都不是真正的科班出身。这些人在读大学时,基本上学习的都是马克思经济学,后来才转行研究西方经济学,基础很差。而成名之后的他们更是忙于演讲走穴、到处担任独立董事,基本上就没时间进行学术研究了。因此很多人几十年都在说着同样的话,比如有的一直强调“企业家精神”,有的只要接受采访就是“谈比较优势或谈市场”。其实并非这些人看重这些,而是因为他们只懂这些,你想让他们谈出些新鲜的东西,他们根本就不懂,因此才不断地重复着这些陈词老调。

经济学是分很多流派的,而且很多流派其实都是20世纪80年代后诞生的。如果只懂一点,或是只懂一个流派,或是一个流派都不懂,而只懂经济学教科书上那点皮毛之论,那根本就不能称为经济学家。

其次,中国学术界,仍然没有市场化。基本上还是按资排辈,教授在不同高校间的流动性很小,大学之外有才华的人更是很难进入大学,这些都导致了很多人才不能脱颖而出。

其实经济学也并非很难的学问,即使先天不足,如果后天刻苦,照样可以取得重大成就。但是中国的经济学家生不逢时,很多流行但是毫无用处的理论占用了中国经济学家很多的时间。中国经济学研究有三门学问对中国影响最大,一门是“博弈论”。博弈论在前几年提的非常多,但是这种东西更接近数学,对经济学来说,更多是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不大。而自从博弈论兴起后,中国一大批学者开始学习博弈论这种用处不大的学问,从而耽误了年华。

另外一门学问是“新制度经济学”。这门学问其实用处也不大,也属于微观经济学,其实微观经济学的用武之地一般要远远小于宏观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兴起后,中国一大批学者开始蜂拥着研究新制度经济学。而学者的精力是有限的,研究了这一门学问,就很难再有时间研究其他学问。而研究新制度经济学的学者基本上很难出成就了。

微观经济学中的博弈论范文第13篇

【关键词】预算管理;博弈;过程;关系

一、博弈论概述

最早的博弈论思想产生于中国。两千多年前,孙膑利用博弈论原理帮助田忌赛马取胜,就是早期博弈论的萌芽。博弈论(GameTheory)是使用严谨数学模型来解决现实世界中的利害冲突的理论,又称对策论或游戏论,主要是由天才数学家冯·诺依曼(JohnvonNeumann)所创立的。他和经济学家奥斯卡·摩根斯特恩(OskerMorgenstern)在1939年合作,使得博弈论进入经济领域,并于1944年合著《博弈论和经济行为》一书,成为现代经济博弈论研究的开端。博弈论是研究理性的决策主体之间发生冲突时的决策问题及均衡问题,也就是研究理性的决策者之间冲突及合作的理论。博弈论试图把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理性化、抽象化,以便更精确地刻画事物变化发展的逻辑,为实际应用提供决策指导。

博弈论中的个人决策与传统微观经济学中论及的个人决策相比,都是在给定约束的条件下追求效用或收益最大化,但其约束条件却不尽相同。通常,传统微观经济学中论及的个人决策,是在给定价格参数和个人收入的条件下,使其效用最大化;个人效用函数只依赖于他自己的选择,而不依赖于其他人的选择;个人的最优选择只是价格和收入的函数而不是其他人选择的函数。因此,既不考虑自己的决策对他人决策的影响,也不考虑他人决策对自己决策的作用。与此相对照,在博弈论中,个人效用函数不仅依赖于自己的选择,而且依赖于他人的选择;个人的最优选择是其他人选择的函数,因而该理论注意到了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考虑了人们决策的相互影响,并把他人的决策作为内生变量进行分析,拓宽了传统经济学的分析思路,更接近于现实世界。

纳什均衡(Nashequilibrium),又称为非合作博弈均衡,是约翰·纳什1948年作为年轻数学博士生进入普林斯顿大学,在其博士论文《非合作博弈》(1950)中闪耀的亮点。

纳什均衡定义:假设有n个局中人参与博弈,给定其他人策略的条件下,每个局中人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个人最优策略可能依赖于也可能不依赖于他人的战略),从而使自己效用最大化。所有局中人策略构成一个策略组合(StrategyProfile)。纳什均衡指的是这样一种战略组合,这种策略组合由所有参与人最优策略组成。即在给定别人策略的情况下,没有人有足够理由打破这种均衡。

二、企业预算管理过程中的博弈活动

预算管理过程同时也是一种利益的博弈过程①,按加拿大学者安东尼·阿特金森(AnthonyA.Atkinson)的定义,“预算博弈指管理者会通过操纵信息和目标以达到个人尽可能高的奖金收入”。预算管理中的博弈活动主要发生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博弈的存在,是经济理性人合理逻辑思维的结果。建立责任中心的企业,其预算管理体系中的组织形式有各级责任中心、预算管理层和企业决策层。由于预算是在总体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对不同责任中心可支配资源的安排、配置和调整,对于本责任中心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动机使得不同责任中心的目标出现差异,因此只要存在责任中心的目标差异以及他们赖以活动的平台空间,就会有博弈活动存在的可能。

从预算目标来看,企业在确定预算管理目标的过程,某种程度上反映出股东、董事会、总经理、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之间一个反复博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谁具有较大的发言权,博弈结果就会对谁有利。从公司治理来看,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从某种意义上是企业内部权力分配的过程。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机构的设置以及各个机构的职责设定,特别是总经理与董事长是否兼任、董事会内部各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执行董事的安排,公司治理结构基本上决定了公司的各个利益相关者在预算管理目标的确定过程中发言权的大小。例如,如果董事会由大股东所操纵,则在此情形下确定的预算管理目标将对大股东有利而可能会损害小股东的利益;如果董事长与总经理一人兼任,董事会中内部执行董事占多数,那么总经理在确定预算管理目标方面有较大的发言权,在此情形下确定的预算管理目标将对总经理有利而不利于股东和债权人等。

预算管理过程是在两组参与者之间展开的,他们分别扮演企业资源的委托人和人两类不同的角色。委托人和人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表现在预算管理的每个层次上。从预算管理的程序看,预算管理的实质是企业的委托人和人利用企业预算这一工具,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战略目标而进行的一场博弈活动。这是因为(刘凡,2007):

第一,在预算管理过程中,企业委托人和人都是以“经济人”假设为前提,都会从自身的利益和角度出发,根据对方的行动决策来进行最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选择。在预算管理过程中,委托人和人各自决策的选择都受到另一方决策选择的影响,同时反过来,其各自的决策也相应影响到另一方的决策。企业最后通过并将实施的预算方案是在汇集双方决策的基础上确定的,是双方在企业预算管理这一博弈活动中的均衡结果。在预算管理的博弈过程中,委托人和人的角色具有互补性,他们之间发生的互动作用构成一个相对稳定的预算框架。博弈双方各自坚守自己的立场,申明自己一方所能实现的目标,最后在双方力量均衡的基础上达成妥协。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有利于提高预算的专业性,增强其可预见性,降低预算过程中的成本和预算决策的复杂程度。他们既相互竞争也相互合作,并且在客观上形成某种协调或制衡机制。显然,只有经过职能专门化的委托人和人之间的博弈,经过利益交锋和制度协调,最终形成的预算才是最理想的。

第二,预算具有直接的经济后果,不同的预算对企业利益相关者产生的作用大不一样。预算使得个人行为符合企业决策标准,或作为个人之间进行合作的路标,但由于不可能平均地分配预算的效益与成本,因而能够得到所有参与者支持的预算极少。因此,谁能够在预算的制定中拥有发言权,谁便能够通过制定有利于自己的预算将企业资源转移给自己,谁便能够在利益分割的博弈中处于优势地位,因而预算的制定过程从来就不是单纯的经济过程,而是一场政治博弈。从预算的经济后果及其政治化过程可以看出,预算的制定与完善涉及到企业各利益主体之间复杂的交互影响,某一利益主体的决策行为只有考虑到他人决策行为时,才能有比较合理的基础。现代非合作博弈论就是专门研究在人类行为发生交互影响的前提下如何进行决策及如何使决策达到均衡的一门科学,而预算制定与完善过程中的“攻”与“防”行为,适当提供了博弈论发挥解释功能的舞台。任何制度的形成都是一个多重博弈过程,预算作为一种契约制度也是如此。有限理性决定了预算的制定与完善只能是一个渐进过程。预算如有漏洞,利益相关者便会乘虚而入、为己谋利,而一旦预算的制定者发现便会调整预算或重新规制加以堵塞,这个过程实际上是企业预算制定者与执行者就预算进行的博弈过程。一次“博弈”过程的完成,预算暂时达到“纳什均衡”状态,在此状态下任何改变预算的企图都将是徒劳。然而,这种均衡状态不会长久,一旦新技术、新经济业务出现,便又会引起新一轮的预算制定者与执行者之间的博弈,其结果又会达到新的“博弈均衡”状态。预算经过多次博弈便会不断得到完善,“纳什均衡”点便会不断地由低层次向高层次逼近,最终达到帕累托最优②状态。尽管预算博弈的过程会产生一些摩擦费用,但一个经过多次博弈而得到“公认”的预算,其运行交易费用的节约足以抵消这些“摩擦费用”。三、企业预算管理过程中的博弈关系

在企业预算管理过程中,存在三类主要的博弈主体,即预算管理决策层、预算管理层和预算管理执行层。这些主体间形成错综复杂的博弈关系(刘凡,2007)。

(一)预算管理决策层与管理层的博弈关系

企业预算管理决策层是企业预算管理过程中的决策部门,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负责制定预算管理目标及方案,并对其整个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考评。企业预算管理层是预算管理决策层和执行层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企业预算管理过程中,企业预算管理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博弈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预算管理决策层在制定战略导向及对目标调整时,需要面对不同的管理阶层,而不同的管理阶层往往有其自身的经济利益,这些经济利益可能和决策层的目标存在一定的冲突。在这种条件下,自然产生了决策层和管理层之间的博弈。

2.企业预算管理决策层在协助和监督目标执行过程中,常常会遇到种种可变因素,这些可变因素对于不同管理层所带来的收益和损失是不同的,管理层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和决策层产生矛盾。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产生了决策层和管理层之间的博弈。

3.企业预算管理决策层在评价预算执行时,对各预算管理层的考核和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各个管理层今后努力的程度,而对管理层实施惩罚或者奖赏的过程同时就是管理层和决策层互相博弈的过程。

(二)企业预算管理决策层和执行层的博弈关系

企业预算管理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全方位、全过程和全员的一种整合性管理系统工程。企业预算管理决策层的每一个决策最终都是要通过执行层的努力才能实现。在企业预算管理过程中,企业预算管理决策层和执行层之间的博弈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执行层在执行预算管理时,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可能会提供一些虚假信息,如果本部门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虚假信息较多,将会受到决策层的处罚。这种确定何种惩罚和何种惩罚程度的过程本身就是决策层和执行层之间的博弈过程。

2.企业决策层在评价预算执行时,对各预算执行层的考核和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执行层今后努力的程度,而对执行层实施惩罚或者奖赏的过程同时就是执行层和决策层互相博弈的过程。

3.企业决策层在协助和监督目标执行过程中,常常会遇到种种可变因素,这些可变因素对于不同执行层所带来的收益和损失是不同的,执行层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和决策层产生矛盾。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就产生了决策层和执行层之间的博弈。

(三)企业预算管理层和执行层的博弈关系

企业预算管理执行层负责预算管理的基础工作,基础工作执行得好坏直接影响到预算管理的成败,而预算管理层是这种基础性工作的制定者和评价者,其制定和评价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这种基础性工作的进程。在预算管理过程中,企业预算管理层和执行层存在的博弈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预算管理层在制定本部门战略导向及对目标调整时,需要面对不同的执行阶层,而不同的执行阶层往往有其自身的经济利益,这些经济利益可能和管理层的目标存在一定的冲突。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产生了执行层和管理层之间的博弈。

2.企业预算管理层在监督目标执行过程中,常常会遇到种种可变因素,这些可变因素对于不同执行层所带来的收益和损失是不同的,执行层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和管理层形成矛盾。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产生了执行层和管理层之间的博弈。

3.企业预算管理层在评价预算执行时,对各预算执行层的考核和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各个执行层今后努力的程度,而对执行层实施惩罚或者奖赏的过程同时就是管理层和执行层互相博弈的过程。

4.执行层在执行预算管理时,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可能会提供一些虚假信息,如果本部门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虚假信息较多,将会受到管理层的处罚。这种确定何种惩罚和何种惩罚程度的过程本身就是管理层和执行层之间的博弈过程。

除了以上三种主要博弈关系外,其他一些比较微观的博弈行为还有很多,如企业预算管理不同执行层之间的竞争,不同预算管理层之间以及不同预算管理决策层之间的不同意见与冲突等。可以说,没有人能将其中所包含的所有博弈关系都列述出来,即使是一个极简单的现实经济活动,也包含着许多博弈关系,只不过有些博弈关系主要些,有些则是次要些。这些博弈关系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使得预算管理的结果趋于更加合理而公平。

【参考文献】

[1]刘凡.基于博弈论的企业预算管理研究[D].苏州大学,2007.

[2]苏寿堂.以目标利润为导向的企业预算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3]高晨.企业预算管理——以战略为导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微观经济学中的博弈论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博弈论;纳什均衡;重复博弈

博弈论在现代经济学中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在微观经济学的本科教学环节中,如果将博弈论这一部分排除在外,那么教学内容是不完整的,并且和现代微观经济学的发展严重脱节。但是由于课时以及学生接受能力的限制,对博弈论的内容进行全面深入地讲解难以做到,因此,将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和方法清晰地向本科学生进行展示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在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当中,最重要的当属博弈均衡的概念,这些概念的掌握有助于学生把握博弈论的整体框架,并对博弈论的后续学习至关重要。因此,本文将主要的博弈均衡概念进行分类和表述, 并对不同的博弈概念进行比较,以期对博弈论的教学有所助益。

一、博弈的主要类型

博弈构成的基本要素包括:1、参与人(1~N);2、各个参与人各自可选择的行动集合Ai={ai};3、参与人i的策略Si,给定信息集,该策略决定在博弈的每一阶段他选择的行动;4、参与人的收益Ui (S1,S2…SN)。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博弈可以被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静态博弈、动态博弈和重复博弈

博弈各方同时选择策略的博弈称为静态博弈,如猜硬币、投标等,静态博弈一般可以用支付矩阵来表达。动态博弈是指博弈各方按照一定的先后次序进行策略的选择,典型的例子如对弈,动态博弈一般可以用“博弈树”来表达。Game Theory 中文翻译为博弈论也是分别用静态和动态博弈的典型代表和对弈的简称而来。重复博弈是指同一个博弈(静态或动态)反复进行所构成的博弈过程,如体育比赛中的多局赛制等。

2、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博弈

完全信息博弈是指每个参与人都了解其他参与人的收益函数的博弈,不完全信息博弈是指参与人并不完全了解其他参与人收益函数的博弈。

3、完美信息和不完美信息博弈

在动态博弈中,一参与人完全了解在自己行为之前的博弈进程,则称此参与人为有完美信息的参与人,如果博弈中所有的参与人都具有完美信息,则称此动态博弈为完美信息的动态博弈。反之,如果在存在具有不完美信息的参与人(参与人不完全了解自己行为之前的博弈进程),则称此动态博弈为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

4、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

合作博弈允许参与人之间自愿签订有约束力的协议,而非合作博弈的参与人则完全按照个人理性做出策略的选择。在囚徒困境博弈中,非合作博弈得到的结果是双方均坦白,而在合作博弈的情况下则可能得到双方均不坦白的更好的结果。

5、完全理性和有限理性博弈

由具备完全理性的参与各方所进行的博弈称为完全理性博弈。存在有限理性博弈方的博弈称为有限理性博弈。

将上述不同的博弈类型进行组合,可以得到更多类型的博弈,如不完全、完全信息博弈和静、动态博弈可以组合为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完美完全信息博弈、完美不完全信息博弈、不完美不完全信息博弈等。

二、博弈论主要的均衡概念

1、上策均衡

如果一个博弈的某个策略组合中的所有策略都是各个博弈方各自的上策,那么该策略组合称为一个上策均衡。

2、纳什均衡

(1)纯策略纳什均衡

在博弈G={S1……Sn;u1……un}中,如果由各个博弈方的各一个策略组成的某个策略组合(s1*,……sn*)中,任一博弈方的策略si*,都是对其余博弈方策略组合s-i*的最佳策略,即:

ui(si*, s-i*)≥ui(si, s-i*)对于任一((1~N))都成立,则称(s1*,……sn*)为一个“纯策略纳什均衡” 。

(2)混合策略纳什均衡

混合策略:在博弈G={S1……Sn;u1……un}中,博弈方i的策略空间为Si=(si1……sik),则博弈方i以概率分布(pi1……pik)在其策略空间中进行选择,由此形成的策略称为“混合策略”。其中0≤ pij≤1,且。

将纯策略拓展到混合策略,相应的纳什均衡称为混合策略纳什均衡。事实上,纯策略纳什均衡是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的一个特例。根据纳什定理我们知道,每一个有限博弈(参与人和策略空间均为有限)均存在至少一个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

3、防共谋均衡

如果一个博弈的某个策略组合满足以下要求:1、没有任何单个博弈方的偏离了会改变博弈的结果;2、给定选择偏离的博弈方有再次偏离的自由时,没有任何两个博弈方的串通会改变博弈的结果;3、以此类推,直到所有博弈方的串通都不会改变博弈的结果。满足上述要求的均衡策略组合称为“防共谋均衡”。

4、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

如果在一个完美信息的动态博弈中,各博弈方的策略构成一个策略组合满足:在整个动态博弈及它所有子博弈中都构成纳什均衡,那么这个策略组合成为该动态博弈的一个“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

5、颤抖手均衡

如果有限策略博弈的一个纳什均衡满足对每个博弈方i都存在一严格混合策略序列{},使得(1),(2)对于任意正整数m,都是纳什均衡 ,那么,称为一个“颤抖手均衡”。这里的严格混合策略指的是每一个策略都有一个正的被选取的概率。

6、完美贝叶斯均衡

当博弈的一个策略组合及其相应的判断满足以下要求时,称为一个“完美贝叶斯均衡”:

(1)在各个信息集,轮到选择的博弈方必须具有一个关于博弈达到该信息集中每个节点可能性的判断,对非单节点信息集,一个判断就是博弈达到该信息集中各个节点的概率分布 ,对单节点而言,则可理解为判断达到该节点的概率为1。

(2)给定各博弈方的“判断”,他们的策略必须是“序列理性”的。所谓序列理性是指在各个信息集,给定轮到选择博弈方的判断和其他博弈方的后续策略,该博弈方的选择及其后续策略必须使自己的期望收益最大化。

(3)在均衡路径上的信息集初,判断由贝叶斯法则和各博弈方的均衡策略决定。

(4)在不处于均衡路径上的信息集处,判断由贝叶斯法则和各博弈方在此处可能有的均衡策略决定。

7、贝叶斯纳什均衡

在静态贝叶斯博弈中G={A1,…,An;T1,…,Tn;p1, …,pn;u1, …un}中,如果对任意博弈方i和他的每一种可能的类型,Si*(ti)所选择的行动ai都能满足:

max

则称策略组合S*=(S1*,…,Sn*)为G的一个贝叶斯均衡。

8、分离均衡和混合均衡

在不完美信息博弈中,在不同情况下(如拥有商品的类型不同)的完美信息博弈方采取相同行为的市场均衡,称为混合均衡(pooling equilibrium);反之,在不同情况下,完美信息博弈方采取完全不同行为的市场均衡称为分离均衡(seperating equilibrium)。

三、不同均衡概念的比较

上策均衡一般适用于静态博弈,虽然具有很好的稳定性,但是在对博弈进行分析的局限性较强,因为在很多博弈中,并不是所有的参与人都具有上策。在博弈论的各种均衡概念中,纳什均衡处于核心的位置。这是因为:1、纳什均衡是分析博弈的有力工具,可以对大量的博弈结果做出有效地判断,不论是静态还是动态博弈,比如运用纳什均衡可以预测古诺寡头市场上各个厂商的产量,也可以用纳什均衡预测动态的斯塔博格模型中的垄断厂商的产量;2、纳什定理表明了纳什均衡的普遍存在性,这说明了在博弈环境下纳什均衡概念本质上的合理性;3、其他的均衡概念基本上都是由纳什均衡衍生而来,如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是将纳什均衡扩展到了每个子博弈上面 ,贝叶斯纳什均衡则是将纳什均衡延伸到了不完全信息博弈当中。纳什均衡的主要问题首先,一个博弈往往存在多个纳什均衡,而运用纳什均衡概念本身无法再对这些均衡进一步分析;其次纳什均衡不能排除博弈策略中所包含的不可信的行为设定,不能解决动态博弈的相机抉择所引起的可信性问题,这导致了纳什均衡的内在不稳定性。

利用逆推归纳法,子博弈完美均衡有效地排除了纳什均衡中不可信的行为设定,从而提高了纳什均衡的稳定性 ,但是逆推归纳法也有严重的弱点。首先,逆推归纳法只能分析明确设定的博弈问题,要求博弈的结构,包括次序、规则、和收益情况都非常清楚,并且各个博弈方了解博弈结构,并相互指导对方了解博弈结构,而现实问题往往与这些要求相去甚远;其次对于阶段比较多,比较复杂的动态博弈,比如对弈,运用逆向归纳法的工作量则变得极为庞大,以至于借助计算机也无法完成;如果遇到两条收益相同的路径,逆推归纳法则无法继续进行下去。逆推归纳法更大的问题是对博弈方的理性要求太高,不仅要求所有博弈方都有高度的理性,不允许博弈方犯任何错误 ,而且要求所有博弈方了解和信任对方的理性,形成“理性的共同知识”,这些条件在现实中同样难以得到满足。

颤抖手均衡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子博弈完美均衡和逆推归纳法所遇到的问题。颤抖手均衡考虑到参与人难免会犯一些错误而舍去了由于参与人小概率的偏移而导致整个策略组合不可行的均衡路径,因而具有更高的稳定性 。但是颤抖手均衡本身并没有解决博弈方犯错误的问题,因而也不能保证它的预测就是实际博弈的结果。

贝叶斯纳什均衡和完美贝叶斯均衡是针对不完全和不完美信息博弈问题提出的。造成不完全和不完美信息博弈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参与各方的信息不对称,而这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是普遍存在的,如在保险市场、信贷市场、劳动力市场、柠檬市场、拍卖市场上的情形。分析和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对经济活动造成的影响是现代信息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因而博弈论成为信息经济学研究的有力工具,现代信息经济学取得的迅猛发展和博弈论广泛运用分不开的。完美贝叶斯均衡是针对不完美信息博弈提出的均衡概念,而贝叶斯纳什均衡是针对不完全信息博弈提出的均衡概念。海萨尼通过引入一个虚拟的自然博弈方将原来的不完全信息博弈问题转换为完全但不完美信息博弈问题,使得动态贝叶斯博弈分析就可以利用完美贝叶斯均衡、分离均衡、混合均衡等概念和方法进行分析。

四、结束语

本文对博弈论中主要的均衡概念进行了描述和比较分析。上策均衡是最直观的博弈均衡概念,但适用范围非常有限。纳什均衡是博弈论的理论基石,从本质上刻画了处于博弈环境(即每个参与人的收益受到整个博弈策略组合的影响)的均衡状态。子博弈完美均衡解决了纳什均衡中不可置信威胁的问题,颤抖手均衡将博弈方犯错误的可能性考虑了进来;而贝叶斯纳什均衡和完美贝叶斯均衡则可以用来处理信息不完美和不完全问题。当然,本文所涉及的博弈均衡概念基本上都是关于非合作和完全理性下博弈(颤抖手均衡虽然考虑了博弈方可能会犯错误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意味这博弈方的有限理性)。关于合作博弈和有限理性博弈也发展出了一些均衡概念,如纳什谈判解、夏普利值、进化稳定策略等,另外关于非合作博弈也有一些均衡概念本文没有涉及。随着博弈论理论的不断发展和实际运用的日趋广泛,博弈均衡的概念将会得到不断地精炼和更新。

参考文献:

[1]谢识予,经济博弈论(第三版)[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2]朱.弗登伯格,让.梯若尔,博弈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微观经济学中的博弈论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博弈论 会计信息披露 运用

一、引言

博弈论也叫对策论或赛局理论,是经济学中的标准分析工具之一。博弈论研究是的在博弈的双方或多方之间如何做出决策以及决策的均衡问题。在现代金融界和会计管理方面,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人员都会运用到博弈。目前,我国企业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大量出现,反映了企业各方人员在财务信息的博弈。

二、信息不对称是会计信息披露的博弈动机

在经济交易过程中,交易的双方所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卖方为使经济利益最大化,运用自身信息优势使自己获得更多的利益,处于信息匮乏的买方则会利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去获得更多的信息资源,以便自己做出合理的决策。在这种搜集信息和利用信息判断的过程中,每个参与者所做出的判断和行为都要考虑多种情况的发生,还要考虑其他参与者可能要采取的决策。在会计信息披露时,披露会计信息是企业作为主体向社会其他客体利益相关者输送信息的。在这里,企业作为主动方披露信息,接受者作为被动方接受信息。在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披露会计信息是受到国家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和法律法规制约和监督的。在实际的会计业务操作中,往往会发生处理数据时,常常存在多种可选择的信息处理方法,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会更多地从自身利益去考虑有选择、有目的地提取对自身有帮助、能使自身利益最大的会计信息对外披露,从而掩盖、忽视对自身不利的一面信息,所以就出现了会计信息失真现象。

三、会计信息披露中的运用

(1)确定博弈的双方。企业的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的委托关系是企业最基本的委托关系,属于委托关系的最高层。经营者与所有者通过契约的形式,所有者把自身的企业产权如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分配权通过法律手段赋予经营者一部分,而自身只有终极所有权和收益权,同时企业所有者要求企业经营者履行其资产增值和保值、破产清偿等经济责任。我国《会计法》有明确规定,单位的负责人要对本单位会计资料和工作的完整性以及真实性负责,还要对其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这就使企业的经营者和企业的会计人员形成委托的一种关系。会计部分对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两方的经济利益具有协调和监督作用。因为会计人员自身的利益与企业的经营者息息相关,尤其是工资与企业挂钩,一部分会计人员又是企业财务部门的主干,导致会计人员对本企业的监督和协调流于形式上的应付、走过场,在关键会计信息披露上与本企业经营者保持一致,孤立、敌对企业所有者,把企业所有者作为会计信息披露博弈的另一方来看待。在这里,企业的经营者作为博弈一方,企业的所有者作为博弈的另一方。两房博弈可以看成是合作博弈。

(2)博弈双发的战略选择。在会计信息披露的双方博弈过程中,企业的经营者可以选择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度、法律法规等规定,客观、真实地披露会计信息。企业的经营者也可以选择披露虚假、捏造的对自身经营状况有利一面的会计信息。同样,企业的所有者在博弈过程中也有两者选择,如对企业经营者披露的相关文件盒会计信息进行核实、审查,也可以对其会计信息不进行审核查看。

(3)博弈双方的利益分析。我们可假设企业经营者选择隐瞒会计信息,从中可获得利益为2,如果真实、客观选择披露会计信息,从中可获得利益为1。假设对企业所有者来讲,,经营者隐瞒会计信息科从中获得利益5,如果真实、客观披露会计信息从中获得利益为10。通过分析可以知道一定时间段,经营者隐瞒真实情况时获利较多,对所有者不利。从长期看,经营者隐瞒会计信息,会使双方利益减少,如果真实披露会计信息,则是双方增加利益。设定前提条件为所有者检查的成本为1,所有者不对经营者惩罚和奖励,用中立的态度,分析博弈的过程,如图所示:

(4)对整个博弈过程的分析。从上图博弈分析中所知,不管企业经营者在短期内真实披露信息亦或隐瞒信息,企业所有者都会选择不检查。不管企业所有者在短期内检查与否,企业经营者都会选择隐瞒披露信息。这样的结果显然是令人不满意,这样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改变现状,达到企业所有者不检查而企业经营者真实客观披露会计信息。

假设目前企业所有者发现企业经营者隐瞒、虚报会计信息,所有者对经营者惩罚为3,如果企业所有者没有发现企业经营者可以隐瞒、虚报会计信息给予奖励和附属福利待遇,从企业所有者资产收入利润的10%发放给企业经营者,其他的条件不变。如此,我们又会看到,无论是企业经营者真实、客观披露会计信息时,企业所有者就不会检查,当企业所有者检查与否,企业经营者都会如实、客观的披露会计信息。而博弈的峰值在(5.3,7.7)点达到平衡。这样,就达到了博弈的目的。

四、结语

博弈启示:我们在博弈的过程中,为了达到博弈的目的,必须加大惩处力度,同时要积极配合激励措施,实行博弈双发都有利的措施,既有利于企业的健康成长,又利于经营一方盈利,达到合作共赢。在惩处和激励应遵循适度和合理的原则,双发不能过激,惩罚力度大会使经营者一方压力过大。如果激励不够,又会使经营者隐瞒、捏造虚假会计信息。所以,博弈有长期、复杂的特点,我们要在合理、耐心的找到均衡点,这个均衡是双方互相忍让、达成合作的切入点,企业各方会经过多轮博弈过程才形成共识。

参考文献:

[1]上官萍.从博弈论看会计信息披露――兼谈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思考[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2002,(2).

[2]李秀芬,张平.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失真问题的多方博弈[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