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申论复习计划范文

申论复习计划范文

申论复习计划

申论复习计划范文第1篇

1、买一本申论复习书,加深对申论的了解。申论具有策论性,重在提出措施,应将主要篇幅放在措施论证上,申论考察的是考生分析问题、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应杜绝大量直接引用材料原文。

2、积累必要的理论知识。申论考试的内容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考生平时应多关注时事、多到人民网、新华网等处看时评、多看《半月谈》等,了解国家政策,此外,还应对重要的政府工作报告,如十二五规划等,多加研读,对于其中经典的句子,应摘录下来,以便灵活应用于自己的申论写作当中。

3、多写多练多总结。应制定一个周计划或月计划,规定自己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多少套申论练习,每做完一套练习应具体分析作答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根据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复习,在此过程中,最好是有个专门的老师指导,帮忙找出其中的问题,可节约更多在黑暗中摸索的时间,可以选择报班或者到我爱申论网评测系统做题,那样则会得到专业老师一对一的辅导。

4、多看政府公文,加重对应用文写作的练习,近年来,公考偏重对方案、报告等应用文的考察,考生应引起高度重视。

(来源:文章屋网 )

申论复习计划范文第2篇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8申请审核博士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

“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说明

为了进一步创新博士生优秀人才选拔办法,我校2018年在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新闻学院、信息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理学院化学系、劳动人事学院的劳动经济学专业、统计学院、数学科学研究院、理学院物理系、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开展博士生招考制度的“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的改革工作。

报考上述学院和专业的所有博士生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均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进行选拔。考生通过网上报名,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综合考试)阶段,复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

报考上述学院的考生均须按《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完成报名、复试、体检、录取等相关工作程序。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附件中各学院的工作方案,各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由相应学院负责解释。

特此说明。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建于2001年6月,目前下设行政管理学系、土地管理系、城市规划与管理系、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所、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学院现任院长为国家“”专家杨开峰教授,院党委书记为李家福研究员。在教育部2012年全国第三轮一级学科评估中,我校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名列全国第一。

在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国务院批准下发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中,中国人民大学入选A类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中国史、统计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共14个一级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共129个,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900人。公共管理学院下设8个博士点:房地产经济与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城乡发展与规划、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50人(含硕博连读)。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考制度“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博士生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重点工作》,公共管理学院自2017年起,博士生招考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选拔模式。2018年继续实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按照学校规定,2018年,除经国家下达和学校设立的个别专项计划外,各专业原则上不再招收以不脱产方式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即要求学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全日制在校学习。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直至学籍等)。

二、选拔模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进行选拔,即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综合考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水平、综合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

三、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院长牵头,各专业负责人参加,旨在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总体负责学院博士生的招生、培养和学位工作,在学院 “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中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及相关工作。

博士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学院研究生教务部门和各系所分专业方向成立的博士生招生专家小组分工组织。各专业的博士生招生专家小组,由本专业全体博导组成,成员至少5人(博导数量少于5名的专业可以补充本专业具有副教授职称的硕士生导师或者院内外其他相关专业的博导加入)。

四、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须网上报名,报考“申请审核制”学院的考生不须参加网上确认。网上报名后,请考生于2018年3月1日-3月15日把申请纸质材料交到我院。我院按专业招生,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不填报报考导师。

网上报名时间:

①2017年12月1日10:00-12月30日17:00

②2018年 1月9日10:00- 2月19日17:00。

网上报名网址:yz.chsi.com.cn

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注册用户。

(2)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的电子照片。

(3)在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

对于网上报名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请考生在我校研招网查看《报考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生网上报名前必读》相关材料(网址pgs.ruc.edu.cn),按照要求填报。

报名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进行学历(学籍)校验。对于硕士学位获得时间过早,或国外学历的考生,系统可能会显示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请这部分考生网上如实填写信息,并于复试报到时,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到报考学院审核。

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

(1)请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等环节,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

(3)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报考类别说明:

(1)非定向(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全日制学习,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自主就业;

(2)定向(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全日制学习,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四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

(3)定向(非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按学校要求应能脱产学习一年,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仅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以及经学校审核批准的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报考。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报名后须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于2018年3月15日前快递至中国人民大学求是楼109室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材料包括:

(1)个人信息表(见附件一);

(2)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3)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

(4)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以及各种证书复印件。

(6)个人陈述:5,000字左右,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未来发展构想等;

(7)两名相关学科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于网上报名并网上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由专家在信封密封处签字);

(8)研究计划:10,000字左右,内容包括研究选题、理论基础、研究设计、方法运用、创新点等;

(9)《科研情况一览表》(附件二);

(10)学术代表作(学位论文、、专著、研究报告、未均可);

(11)其他《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能力评价。

学院研究生教务部门负责审查申请材料,具体对申请者基本素质、外语水平、研究成果进行审查;各专业博士生招生专家小组负责评价科研能力,具体对申请者的个人陈述与推荐信、科研能力(研究计划书和研究经历)进行综合考核。该考核结论是申请者进入复试的最重要依据。

资格审查须如实记录,认真填写统一格式的审查记录,由学院研究生教务部门妥善保存备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名单,经由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硕博连读生复试名单须报培养办复核),由学院统一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4、复试考核

(1)复试比例:参照报名申请情况,我院拟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之比约为1:2。

(2)复试名单将于每年4月初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3)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

(4)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成绩加总为考生总成绩,各占50%。

笔试为闭卷考核,由学院组织,总分15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含专业知识70分,各专业命题;研究方法30分,学院题库命题)、外语50分(学院统一命题),考试时间为3.5小时,通过笔试的考生进入面试。

面试由各专业博士生招生专家小组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总分1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50分、综合素质部分(含学术基础、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等)100分。

(5)跨学科及同等学力加试

跨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报考原则上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及一门政治理论课,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

5、确定录取

学院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在中国人民大学研招网予以公示。

五、监督机制

1、全部工作在学校及教育部的指导、监督、检查下完成。

2、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3、如在招生过程中存在任何疑义可向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或举报, 由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议。

六、其他事项

1、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相关事项按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本工作方案由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求是楼109室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邮编:100872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10-62513641

办公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求是楼109

申论复习计划范文第3篇

>>>全国各省各高校2016年考博考试时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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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培养,构建高校与企业合作、国内与国际合作的开放式培养体系,结合行业前沿技术和发展趋势,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能力强的工程博士。

二、培养目标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造就工程领域内工程技术创新的引领者和组织者,使其能够综合运用科学研究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践中的复杂问题,成为高层次技术与管理的复合型领军人才。

三、招生对象

工程博士招收对象为目前已在“先进制造”或“电子与信息”领域、具有丰富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并取得一定成就的工程技术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主持或参与“先进制造”、“电子与信息”领域国家重大专项研究与开发的、优秀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员;

②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在同行业领域内具有良好声望、取得较高成就;

③获得学士学位、具有十年以上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并已达到硕士同等学力、特别优秀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④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英语基础。

四、招生方式

全年接受报名。

招生方式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审核”方式的申请审核制。申请者须由所在企业作为单位推荐,同时有两位以上本行业或者本领域专家的个人推荐;学校重点考察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创新思维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招生过程分为初审、复审及录取三个阶段。

(1)初审

申请者按照要求提供下述材料,由工程博士培养中心对其资格进行初审。

报名表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影印件

(2)复审

初审合格者需提供下述材料:

申请书(含专业特长及主要成果、学习目的、研究计划)

单位推荐信

专家推荐信(同领域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知名专家或教授)

招生考核小组专家首先对申请者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初步通过者继续参加综合考评。综合考评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申请者须向考评小组专家作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对个人研究经历、研究计划与设想做详细陈述,回答考评小组专家的提问;考评专家考核其交流表达能力、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知识及潜在发展能力,分析基础技术水平和综合项目管理能力,参考所提供的推荐信、申请书、专业领域背景和承担的重大专项等给予综合评价。

(3)录取

学校工程博士培养指导委员会根据国家发展需求、行业及企业发展需求、以及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复审结果等因素确定是否录取。

五、培养方案简介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年限为4-6年。攻读学位期间完成不少于10个学分的课程学习,在学校本部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半年。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培养采用个性化培养、导师组指导、校企联合、国内外联合等模式进行培养。

工程博士的课程体系由专业基础、专业技术、人文社科、组织管理、通识经济管理等构成。培养环节包括课程学习、国际交流、讲座环节等。工程博士生在进入学习后的第四学期末,需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工程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对所在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的把握程度、所研究课题进展情况、中英文语言表达交流能力测试等。中期考核未通过者,可在一年内再申请一次中期考核,再次未通过者,可以完成博士课程学习肄业。

六、学费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

申论复习计划范文第4篇

武汉大学2018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创新工作,成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有关政策

(一)2018年我校拟招收辅导员攻博专项计划研究生9名(以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二)“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辅导员攻博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计划。

(三)招生工作实行“计划专用、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考生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至少一年在校脱产学习。

(五)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向本地区高校广泛宣传教育部有关招收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的政策,积极组织推荐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骨干报考,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招生单位(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及其他有关高校)所在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对招生单位录取人员的比例结构进行把关,原则上招生单位本校生源不能超过其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六)招生人数在6人以上的招生单位,原则上应有1个以上的名额招录边远欠发达地区和未设立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省份的生源。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作风正派,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爱护学生,潜心育人。

(二)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其中,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三)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手续

考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按《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专项计划一栏填写“高校辅导员”、报考类别一栏填写“定向”、学习方式填写“全日制”

五、提交材料

(一)下载填写《2018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由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2017年12月15日前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214办公室,陈老师收,联系电话027-68754920,邮编430072。

(二)考生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办公室(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68756723,邮编430072,张老师收)提交以下材料:

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2、《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教材、所获专利原件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课题任务书;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六、考试

(一)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一)时间:2018年3月17日(暂定)上午8:30-11:30。

(二)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三)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外语综合水平考试阶段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

(四)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17日(暂定)下午14:00-17:00,满分为100分。

(五)考生自带文具:1、2B铅笔;2、黑色中性笔;3、橡皮擦。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六)成绩公布: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学校统一划定外语综合水平分数线。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允许申请免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二)确定候选人。培养单位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另:以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为笔试。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二)录取前考生应承诺报考身份的真实性,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三)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类别均为定向,录取前须签订考生、考生所在单位、录取学校三方培养协议。

(四)此计划为专项计划,不接受调剂生源,也不得调出本专项计划录取。

八、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六年。

九、本简章未确定事宜,以《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

十、咨询方式

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网站(网址:marx.whu.edu.cn/)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27—68756723

申论复习计划范文第5篇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具有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

3.高等学校中高层管理人员;

4.有 5 年以上教育或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5.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 入学后能脱产学习一学年以上的申请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招生名额:13 名

三、报名申请

1. 网上申报: 2017 年 10 月 16 日 12:00--12 月 8 日 12:00,网上报名的具体办法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2.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8 年 1 月 10 日 17:00(务必寄达);逾期不予受理;接收地址: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务办 319 办公室;快递要求:仅接收顺丰快递或者邮政速递 EMS,其他快递无法接收;材料格式:第 1-3 项按顺序放好,不入册,角钉;第 4-10 项按顺序平面胶钉成一册;

材料内容:(1)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2)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需专家签字);

(3)个人陈述(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于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3000 字左右,下载网址: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需考生本人签字);

(4)第 5-10 项材料封面:见附件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各种证明三年内有效(以纸质版材料接收截止日起向前推算)。 1)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 60 分以上; 2)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500 分以上; 3) 托福 90 分以上; 4) 雅思 A 类 6 分以上; 5)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证书; 6) 新 GRE310 分以上; 7)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8) 其他能证明英语水平的材料,并由院招生工作小组评估和认可。

(6)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证明复印件;

(7)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9)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10)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四、考核录取

1.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

2.教育学院组成专家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选,根据初选结果及招生计划,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3.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研究能力、管理能力、外语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创新能力等;考试时间、笔试名单、面试名单等详细信息请参看北京大学教育学院主页通知。

4.笔试时间及科目:笔试时间: 2018 年 3 月 10 日笔试科目:教育管理综合

5.申请人笔试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须向面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科研经历和成果、本人拟进行的学习和研究设想及理由等。面试时间: 2018 年 3 月 31 日

6.初审、笔试、面试任一环节考核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公示后录取。

五、学习方式

1.非全日制学习,不转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学制四年,前两年为课程学习及论文选题设计阶段,后两年为论文研究和写作阶段。

2.主要利用寒暑假集中授课,前两年大体上每三个月集中一次,后两年每四个月集中一次。

3.北京大学教育学院负责统筹教育、教学工作,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合作培养。根据实际需要从国内外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教学工作,并引入部分国际课程。

六、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七、收费

学生须交纳培养费共计人民币 10 万元,分 4 年交清,每学年 25000 元。交通食宿费用及国外学习考察费用自理。

申论复习计划范文第6篇

中国农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春秋两季招生。春季面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荐免试生招收直博生、在本校优秀硕士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秋季面向已经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研究生公开招收博士研究生。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中农大校字【2012】1号)和《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中国农大研生字【2012】7号)文件的规定,2014年我校继续在秋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

一、招生规模

2014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总招生规模约为780人。各学院、学科招生人数详见2014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9月版)。秋季招生人数将于2013年10月22日前在201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10月版)中公布。

学校招收非脱产委托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数量规定为: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总数的5%,人文社科领域不超过10%。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高校专任教师及科研院所一线研究人员不受此比例限制,但其中来自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申请人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提供保障。

二、学制及最长修业年限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学制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为7年。

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经导师推荐可以申请提前进行学位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准予提前毕业。

三、春季招生实施办法

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研生[2013]17号)规定,2014年接收本校优秀在读的一年级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硕博连读生;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接收直博生。直博生需缴纳报名200元报名费;硕博连读生免于缴纳报名费。

四、秋季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所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招生学院提出的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要求(详见附表1)

3、其他说明

(1)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2)报考非在职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生。

(3)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3年10月22日上午9:00至11月26日下午5: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操作方式: 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三)报名费:200元

请申请人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中国农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申请人自己承担,不退还报名费。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应于2013年11月27日-12月9日按照招生学院在网页上公布的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关注报名系统中材料登记审验情况。请随时关注学院公告并及时办理,逾期不补,网上报名失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委培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非应届硕士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中的评议书,并在评议书上注明申请人姓名并加盖档案室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3000字或5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或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半年内体检合格证明。

(五)相关说明

1、我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仅指经西藏大学、新疆塔里木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这三所大学人事部门推荐专职教师的专项培养项目。

2、凡符合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如报考西部对口支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等)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经核实后,学校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

3、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4、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申请委托培养的申请人、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申请人,报名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了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5、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六)程序与时间进度

1.初选:2014年1-3月

(1)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见,形成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在申请学院主页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对初选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布的电话申请复查。

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

(2)国家专项计划(包括“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申请人通过学院初审后,需提交学校“专项计划”招生审核组进行审查,在2014年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范围内,本着择优原则确定进入复核阶段的人选。其中,申请“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须由受援高校按照我校的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推荐。

2.复核:2014年3-4月

由招生学院组织,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复核阶段的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内容包括申请者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届时详见申请学院主页公告。

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批:2014年5月。

研究生院通过审核学院公布的相关初选和复核办法、联合学校纪委和研究生教育专家组成巡视组对实际选拔程序进行监督、接受考生质询等程序。在保证选拔过程的合理、合法和透明的基础上审批录取名单,并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最终录取名单,公示期为一周,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五、奖助政策

中国农业大学将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研究生教育收费以及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在以下现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收费制度,执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加大研究生助研、助管和助教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落实国家奖学金制度,继续实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积极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配套措施。通过推进新的奖助体系建设,使我校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总体上享有更好的待遇水平。新的奖助政策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始实施。

六、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生、委托培养生和定向生共三类。

1、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生,学费及生活费(包括助学金、助研津贴等)将按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其中生活费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并享受公费医疗,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原工作单位支付。按学年缴纳学费,共计四年。缴费标准及办法将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相关规定出台后我们将及时公布。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委培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生,学费来源将执行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学校向非在职定向生提供助研津贴。

七、监督机制

在2013年实施申请考核制的基础上,将继续对复试考核进行校院两级纪检检查巡视。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八、入学体检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统一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通过体检者不予入学注册,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一学年。期满经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它

(一)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申请者在提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审查、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申请学院联系咨询。学院联系人详见附表2.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工作时间接待咨询。咨询电话:010-62734286

(三)单位代码:10019;单位名称: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gradinfo.cau.edu.cn/admission/index.do

附件:1、各招生学院对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doc

2、学院联系电话和邮箱.doc

申论复习计划范文第7篇

一、普通招考(含招生资格审核制)招生方式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底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及毕业证书);

3、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9年9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招生类别

1、非定向就业

全日制脱产学习,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

招收对象为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考生,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三)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系统:点击进入

2、现场确认

(1)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2)资格审查: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持本人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硕士研究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的考生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3)报名费:350元/人。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同时进行。

1、初试

初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2、复试

(1)时间与地点:2014年3月16日下午开始,具体安排由报考学院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复试阶段进行,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凡未经过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3)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的材料(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整理,其中①-⑥装订成册):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湖南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②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④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⑤两份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仅限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交,需加盖当地教育厅民政处公章);

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评议书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

⑧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

⑨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⑩自我评价书。

(4)复试费:120元/人

(五)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地点在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须在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往届硕士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博士生录取资格。

(七)学制

学制4年。

(八)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于2014 年9 月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九)招生资格审核制

我校继续开展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工作,详情请查看《关于开展2014年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试行工作的通知》。

二、硕博连读招生方式

(一)招生对象、推荐选拔办法

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本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即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异的可申请硕博连读。根据《关于湖南大学2014 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进行推荐、选拔。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2)现场确认

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验证:持硕士研究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费:350元/人。

(三)复试

学院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学院组织的硕博连读生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四)录取

复试合格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如无异议者拟录取为硕博连读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五)学制

学制不低于3年。

三、直接攻博招生方式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4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申请专业为我校理、工类博士生招生学科专业。

(二)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

2013年9月30日前申请人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报名系统,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后打印《申请意向表》,复试时同申请材料一起交报考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包括: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直博)资格证明;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4)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2、资格初审

学院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申请人可以在报名系统上查询申请状态,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3、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复试时需进行体检,身体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确认

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直博生)资格的同学到母校领取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到母校办理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

(2)网上报名(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确认

已经完成硕士生报名手续的学生须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办理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验证:持本科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确认。

报名费:170元/人。

5、寄(送)报考登记表

在 11 月 30 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本校直博生通过学院统一送交)。

6、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7、学制

学制不低于5年。

四、学费与奖助

2014年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我校将继续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设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对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资助面达到100%,同时设置助教、助研岗位提供给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各阶段,若学业表现突出还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科研能力特别优秀的,列入学校优秀博士研究生资助计划。通过这些举措大力提高研究生在校学习生活待遇,使研究生能够安心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方案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信息。

学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执行,如有调整,最终以湖南省物价局等部门的批文为准。

五、相关说明

1、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3、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属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持有加盖公章的《报考 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的对口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

6、建议考生在报考前,考生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以便交流有关信息。

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现场确认期间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为准。

六、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32 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进入

申论复习计划范文第8篇

一、普通招考(含招生资格审核制)招生方式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底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及毕业证书);

3、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9年9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招生类别

1、非定向就业

全日制脱产学习,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

招收对象为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考生,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三)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系统:点击进入

2、现场确认

(1)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2)资格审查: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持本人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硕士研究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的考生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3)报名费:350元/人。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同时进行。

1、初试

初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2、复试

(1)时间与地点:2014年3月16日下午开始,具体安排由报考学院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复试阶段进行,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凡未经过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3)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的材料(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整理,其中①-⑥装订成册):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湖南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②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④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⑤两份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仅限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交,需加盖当地教育厅民政处公章);

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评议书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

⑧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

⑨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⑩自我评价书。

(4)复试费:120元/人

(五)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地点在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须在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往届硕士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博士生录取资格。

(七)学制

学制4年。

(八)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于2014 年9 月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九)招生资格审核制

我校继续开展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工作,详情请查看《关于开展2014年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试行工作的通知》。

二、硕博连读招生方式

(一)招生对象、推荐选拔办法

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本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即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异的可申请硕博连读。根据《关于湖南大学2014 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进行推荐、选拔。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2)现场确认

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验证:持硕士研究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费:350元/人。

(三)复试

学院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学院组织的硕博连读生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四)录取

复试合格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如无异议者拟录取为硕博连读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五)学制

学制不低于3年。

三、直接攻博招生方式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4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申请专业为我校理、工类博士生招生学科专业。

(二)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

2013年9月30日前申请人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报名系统,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后打印《申请意向表》,复试时同申请材料一起交报考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包括: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直博)资格证明;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4)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2、资格初审

学院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申请人可以在报名系统上查询申请状态,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3、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复试时需进行体检,身体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确认

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直博生)资格的同学到母校领取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到母校办理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

(2)网上报名(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确认

已经完成硕士生报名手续的学生须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办理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验证:持本科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确认。

报名费:170元/人。

5、寄(送)报考登记表

在 11 月 30 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本校直博生通过学院统一送交)。

6、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7、学制

学制不低于5年。

四、学费与奖助

2014年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我校将继续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设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对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资助面达到100%,同时设置助教、助研岗位提供给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各阶段,若学业表现突出还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科研能力特别优秀的,列入学校优秀博士研究生资助计划。通过这些举措大力提高研究生在校学习生活待遇,使研究生能够安心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方案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信息。

学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执行,如有调整,最终以湖南省物价局等部门的批文为准。

五、相关说明

1、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3、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属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持有加盖公章的《报考 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的对口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

6、建议考生在报考前,考生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以便交流有关信息。

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现场确认期间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为准。

六、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32 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进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82)

申论复习计划范文第9篇

建国工作开始,关门主义思想成了发展团的障碍。一般干部对外平津青年学生解放后的觉悟程度估计不够,对于这些青年学生在南下工作团经过两个多月学习后思想上的进步也估计不够。规定要参加过工作一年,或在解放前参加过反蒋反美门争而且有人证明的,才能算革命知识分子。有的干部以建党的经验来建团,认为青年团既是党的后备军。也就是候补党员。有的干部搬用过去联大华大建团的经验,把条件提得很高,有的民青民联转团的团员,搬用过去秘密环境中发展组织的经验,不敢放手发展团员。

入团手续也定得很复杂,有的支部吸收一个团员要经过填申请书、写自传、谈话、找补充和旁证材料、学习小组征求意见、团小组讨论、支委审查、支部大会通过等八九道手续。几个支委忙得不可开交。有一个支部有十一份申请书,被压了两星期,还来不及讨论。审查标准也不按团章规定,对于申请人的历史,进行不过当的追问,有时把历史和成份问题看得比目前的政治觉悟还重要。甚至有一位工作、学习都很积极的十六岁的女同学,因为文化水平低,没有被批准入团。把大批迫切要求入团的青年,关在团的大门之外。有的干部还耽心团员发展多了,就不成其为核心组织,就不能起模范作用了。

因此要在南下工作团展开建团工作,首先要肃清干部中的关门主义思想。五月四日南下工作团开了青年团代表大会以后,根据全国团代大会的精神。党委作了决定,指定党员干部参加青年团,作团的工作,并规定当委委员之一兼团委书记,在各大队传达了团代大会的基本精神,强调建团应适合目前新形势,与一般学员思想的进步情况。对革命知识分子作了正确的解释,指出南下工作队的学员一般都是革命知识分子。在南下工作团应采取公开大胆建团的方针,不要仅注意到团的先进性而忽略了团的群众性。在群众和干部中经过相当时期的宣传酝酿以后,于是放手展开建团工作。

为了让大批迫切要求入团的青年能够很快地入团,首先简化入团手续。填申请书以后,历史较复杂的写自传。历史简单的就不写,或者只写有问题的那段历史。支部审查后,个别有教育意

义的召开中队大会公议。一般的即交团小组讨论,吸收群众参加,既可省时间,讨论也比较细致。小组通过后即交支部大会通过。不再讨论。如果有个别问题较复杂的,就将小组讨论意见公布,征求群众意见,再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中队公议大会。不能轻易召开,支部一定事前要有准备,有一些支部在一个时期,每天开公议大会,结果是群众厌倦,团员疲劳,妨得了学习。也不是每一个申请人都必须经过小组公议、有些没问题的或问题特别严重的,支部审查后,即决定吸收或不吸收。在审查上也只选择一些问题较复杂的进行有重点的细致的审查。因为普通审查,反而容易马虎草率。

为了防止组织突然扩大,不好领导,采取分批吸收团员的方式。先吸收一批参加过反美蒋斗争,受过考验的先进份子入团,作为大量建团的骨干。第二批吸收历史纯洁,政治觉悟较高。学习进步的入队。(但有的支部只强调了历史纯洁而忽略了政治觉悟,首先吸收了一批十五六岁的入团,结果在学习上起不了作用。)最后才吸收历史关系较复杂的入团。

申论复习计划范文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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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1、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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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音的发生与传播

申论复习计划范文第11篇

一.基本条件(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各项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按原办法执行)且符合《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2.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培养类别: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只招收全日制攻读博士生,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全部转入我校;

4.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5.健康状况符合南开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可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的导师及招生名额

2016年南开大学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全部导师;

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名额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普通招考考生。

三.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网上报名网址:yz.chsi.com.cn/bsbm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15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建议以快递方式邮寄。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主楼206)

邮政编码:300071

联系电话:022-23507740

提交材料清单(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提交两份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信》;其中一份由考生硕士阶段的指导导师填写。(推荐信是学院确定博士生资格的重要依据,推荐人须给予足够的重视。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客观的亲自填写,并签字密封)。

(4)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8)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10)《research proposal》,要求3000字左右;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院审核

(1)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材料形式审查,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检查合格者按报考导师进行分类整理,转报考导师。由报考导师提出意见后一并提交到“资格审核组”评估。

(2)学院以光学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两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为光学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两个学科“资格审核组”,负责评估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评估内容包括: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课题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专业审核组”填写《南开大学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2016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资格评估考核表》,并给出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于2015年11月18日前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4.综合考核

各学科组成由申请导师参加的5名及以上相关研究方向教授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接收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 笔试:内容含心理健康、专业英语翻译(100分钟)

(2) 面试:考核考生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水平、英语水平(含口语、听力、写作能力)、综合素质(含身体素质、心理健康、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等方面。重点考察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等综合素质。

每个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PPT展示,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

面试结束后,“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需填写《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记录表》,并给出评语和百分制成绩。

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根据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成绩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公示日。

5.拟录取名单审核

根据各“综合考核专家组”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汇总、复核。提出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 “申请考核制”博士最终拟录取名单,11月26日前上报学校。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电光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被录取后须全脱产学习,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监督机制

学院将建立以主管院长和各学科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的“资格审核组”;各专业老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三级审核制度,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考生在通过“申请考核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果对综合考核等方面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争议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由学校争议委员会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出裁决。

五.招生咨询

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it.nankai.edu.cn;

咨询电话:022-23507740。

办公地点:南开大学主楼206室。

六.其他事项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南开大学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3.有关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网站信息;

申论复习计划范文第12篇

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2010年9月1日前毕业),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在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

(4)达到招生院系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5、国外留学人员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6、博士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1、2、6、7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学硕士生。具体选拔条件按照《郑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执行。

(三)“申请-考核”制:

201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将在历史学院、物理工程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科学院继续试行对普通招考考生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优秀生源,探索博士生导师自主考核选拔博士生的新途径,具体选拔办法参见相关学院实施细则。请考生关注相关链接:历史学院、物理工程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2016年博士申请考核细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科学院。

二、报名及考试方式

1、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和普通方式报考的考生一样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报名网址为yz.chsi.com.cn/。

2、申请硕博连读考生遵照《郑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研发[2015]12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2月25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3月2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3月4日下午15:00-17:00

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地点:郑州大学研究生院(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633)。

四、体检

体检于3月4日在新校区校医院(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进行,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初试和复试

(一)除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外,普通方式报考的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016年3月5日上午 8:30—9:00听力

2016年3月5日上午 9:00—11:30笔试

2016年3月5日下午 口语、外语水平认定考试

2016年3月5日晚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

2016年3月6日上午:业务课一

2016年3月6日下午:业务课二

(三)考试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

(四)外语考试

博士生入学外语考试(英、俄、日、德、法语任选)分为听力、笔试和口语。其中,听力40分;笔试110分(词汇10分,阅读理解30分,完型填空10分,翻译30分,写作30分);口语50分。满分200分。

小语种试题题型除不含听力(在复试中进行)外,其他题型和分值与英语相同。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于参加英语听力和笔试,但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认定考试即口语测试(小语种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1、TOEFL成绩85分以上(2年内有效);

2、GRE成绩1200分(旧GRE)以上;260分(新GRE)以上(5年内有效);

3、GMAT成绩650分以上(2年内有效);

4、IELTS成绩6.0分以上(2年内有效);

5、WSK或PETS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6、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硕士以上学位;

7、硕士(全日制)阶段为英语专业,并取得专业外语八级证书,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的博士学位。

(五)复试

复试日程由招生院系安排,所有考生均需按照招生院系的安排参加复试,具体时间由招生院系另行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除初试时须加试政治外,复试时加试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报考院系)。

六、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专家推荐书2份;

2、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1份;

3、硕士生阶段的成绩单1份;

4、硕士论文(附评议书)1份;

5、复试时向复试小组提交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1份;或职业实践业绩报告(专业学位考生提供);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修读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及公开发表的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2篇;

7、根据教育部教学[2003]17号文件精神,取消报考博士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规定,但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现为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考生,须征得委托、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加盖该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我校教职工报考须加盖校人事处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影响录取等问题,学校不承担责任。

8、符合参加外语水平认定考试条件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时交研究生院审核。

以上材料1-6项须于3月3日前交本人所报考院系,院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第六条中的第7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场确认时上交。

七、 奖励政策

(一)优秀考生奖励

我校及其他高水平大学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含硕博连读生),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5000元,经学校认定为特别优秀的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20000元。

(二)奖助体系及有关政策

1、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奖助类别和标准

(1)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可按照国家及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参评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2)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全额学费(10000元),发放比例100%。(国家奖励比例为70%)

(3)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者)助学金发放比例为100%,第一学年21600元/生/年,分为12个月发放,1800元/生/月。第二至四学年30000元/生/年,分为12个月发放,2500元/生/月。(国家发放标准为每生每月1200元,每年发放10个月,共计12000元。)

(4)学校提供“三助一辅”岗位,博士生可通过承担助教、助研(助医))、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由设岗单位或导师支付劳务费。

2、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设立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在学校各类“创先评优”和创新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1)“十佳研究生”奖(1万元/人);

(2)研究生“优秀科研奖”(5000元/人);

(3)优秀毕业研究生奖(1000元/人);

(4)研究生“学术论坛”奖;

(5)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的特别贡献奖等。

3、其他奖助

(1)“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学校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优秀学位论文表彰计划、研究生国内外访学计划、名师名家讲坛、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学术奖励计划和研究生创先评优活动。

(2)“研究生自主创新项目”,面向所有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实行研究生项目申请制。具备科研潜质、创新实践能力的研究生向学校申请并获得资助。

(3)“研究生暑期创新实践服务项目”,研究生通过申报获得资助。

(4)助学货款:落实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5)特困生补助: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

八、其他说明

1、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3、招生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在校期间按照学校实行的奖学金制度,享受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招生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4、招生简章及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学校或招生专业根据培养条件所拟定的意向计划,所有专业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因受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所限,我校有些博士授权专业的研究方向和导师2016年暂不招生或只招收硕博连读生,请考生务必经确认后再选定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有些招生专业将在所有方向报考生源中优中选优,在实际招生计划的数额内确定当年的招生方向及导师。请考生务必认真查阅简章,对上述情况有必要的思想准备。

5、我校自然科学类(理科、工科、医科)各专业原则上招收全日制(全脱产学习)考生。人文社科类专业全日制(全脱产学习)考生应占75%。

6、高校辅导员招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7、报考导师全额资助制博士生考生应是应届硕士毕业生。

8、学费标准:10000元/年。

申论复习计划范文第13篇

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分为春、秋两季招生。春季面向校内外招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直博生,并在校内在读硕士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秋季面向已经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以及应届硕士毕业生以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录取博士生。

一、招生规模

2017年我校博士生总招生规模为800余人。各学院、学科招生人数详见《2017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9月版)。待春季招生结束后,将于2016年10月25日前,在《2017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10月版)中公布扣除春季招生人数后实际的秋季招生人数。

中国农业大学招收定向在职博士生的录取数量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总数的5%,人文社科领域不超过10%。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援疆师资项目、高校专任教师及科研院所一线研究人员不受此比例限制,但高校专任教师及一线研究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提供保障。

二、学制及最长修业年限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学制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为7年。

普通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特别优秀的博士生经导师推荐可以申请提前进行学位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准予提前毕业。

三、春季招生办法

录取为2017年的直博生、硕博连读生需在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信息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2月20日下午4:00。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免缴报名费。

四、秋季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补充条件如下:

(1)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的,两学位均需认证);

(2)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报考非定向就业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2、符合招生学院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详见附表1)

3、国家专项计划

(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2)申请“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和“援疆师资项目”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我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仅指西藏大学、新疆塔里木大学两所大学人事部门推荐专职教师的专项培养项目。“援疆师资项目“仅指新疆大学和新疆农业大学人事部门推荐专职教师的专项培养项目。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6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2月20日下午4: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操作方式: 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admission/index.do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三)报名费:200元

请申请人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中国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及“2017年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并不退还报名费。

(四)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1)申请人网报同时上传电子版材料

2017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时,申请人在网报同时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一致。

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

2、成绩单、外语成绩以图片JPG格式上传,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左右。

3、应届生请务必提交“学生证照片”、“论文摘要、目录”等材料 。

4、往届生请务必提交“学位学历复印件”,“学位论文”等材

料。

5、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材料时,请将电子材料压缩为RAR

压缩包后上传,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等。

6、推荐信上传:申请人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表格下载”中下载推荐信格式,两名副高以上推荐人填好后,申请人以图片JPG格式上传,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之内。

(2)通过学院初审进入复核的申请人需给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2017年1月学院初审后(部分学院是春季开学时进行初审),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名单。进入复核名单的申请人3-4月份来学校参加复核时,需按学校招生简章和学院实施方案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交到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留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

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定向在职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往届硕士生(2017年春季毕业生算往届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3000字或5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A类、专业英语四、八级、WSK(PETSS)、 GMAT。其他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或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五)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不用上传电子版材料

已取得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资格的学生不用上传电子版材料。2017年元旦后,硕博连读和直博生将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签字并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章(本校生加盖学院公章即可),交2封纸质版专家推荐信、一份思想政治情况表到相关学院,以便存入个人档案。

(六)相关说明

1、凡符合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如报考西部对口支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援疆师资项目等)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经核实后,学校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

2、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现为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申请定向就业博士培养或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申请定向就业博士培养,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了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4、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5、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七)程序与时间进度

1.初选:2017年1-3月

(1)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见,形成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在申请学院主页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对初选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布的电话申请复查。

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

(2)国家专项计划申请人通过学院初审后,需提交学校“专项计划”招生审核组对当年专项招生计划进行审核排序,本着择优原则确定进入复核阶段的人选。

2.复核与录取:2017年3-4月

由招生学院组织,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届时详见申请学院主页公告。

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录取结果:2017年6月。

研究生院确认学院录取名单后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公示期为一周,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五、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1、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学费及奖助标准见后并享受公费医疗,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 和“援疆师资项目”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六、体检

博士生在复核阶段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10000元/年;所有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及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直博生一年级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执行8000元/元,直博生二年级及以后年级、进入博士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博士生标准执行。学制内按博士生标准缴纳四年,按学年缴纳。第一学年的学费在8月1日前缴纳。此后每年的7月10日前缴纳下一个学年的学费。

(二)奖助(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gradsch.cau.edu.cn/homepage/)

1、奖助对象:二年级及以上的直博生、进入博士生学习阶段的非定向硕博连读生及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的非在职(无固定工资收入)博士生。

2、奖助类型及标准

(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一年级直博生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一年级直博生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博士生每年8000元,获奖比例不低于30%(一年级直博生为每生每年4000元,获奖比例不低于40%)。

(4)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30000元,奖励人数按国家下达数量执行。

(5)校长奖学金:博士、硕士生共20名,奖励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

(6)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研究生导师支付助研津贴,博士生最低标准为每生每月1000元,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一年级按硕士生资助标准执行每生每月300元,二年级及以后年级按照博士生资助标准执行。

八、监督机制

继续对博士生复试考核进行校院两级纪检检查现场巡视。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九、其它

(一)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申请者在提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审查、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申请学院联系咨询。学院联系人详见附表2.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工作时间接待咨询。咨询电话:010-62734286 咨询邮箱:bozhao@cau.edu.cn

(三)单位代码:10019;单位名称: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admission/index.do

现在2017年教育部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还没有下达,我校公布的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届时如与教育部文件有所不同,以教育部公布文件为准。

附件:附表1、各招生学院对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

附表2、学院联系电话和邮箱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学  院

联系电话

邮箱

农学院

010-62732565

zwwmq@cau.edu.cn 园艺学院

010-62732449

rongding@cau.edu.cn 植保学院

010-62733257

weijianing315@163.com 生物学院

010-62733542

swxyyz@cau.edu.cn 资源与环境学院

010-62731427

zhangle@cau.edu.cn 动物科技学院

010-62731266

xu@cau.edu.cn 动物医学院

010-62732772

dy001@cau.edu.cn 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010-82381443

shbx@cau.edu.cn 工学院

010-62736275

wangbz@cau.edu.cn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010-62736743

dyjw@cau.edu.cn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010-62737728

zhangliwei@cau.edu.cn

理学院

010-62733474

pestici@cau.edu.cn 经济管理学院

010-62738510

cheny@cau.edu.cn 人文与发展学院

申论复习计划范文第14篇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普通博士生;本校二、三年级非定向就业在读硕士生已按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并完成开题、各科成绩优秀,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推荐免试条件可申请直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4.有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论文博士生申请人一般应为获硕士学位后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以及个别获学士学位后有八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国内外核心刊物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已作出有创新性的成果,基本达到或接近博士学位水平;

6.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获硕士学位后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个别获学士学位后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历,应为在相关工程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要工程技术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及以上教育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应是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中的高层管理人员(不包括企业人士及公务员);

8.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修完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申请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9.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10.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11.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二、申请

申请人申请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中国内地所有申请人(含军人)报名、考核所用证件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我校所有院系博士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计算机系、工物系、化工系、金融学院、网络研究院报名申请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其他院系报名申请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9月8日,综合考核时间为2017年9月中下旬,院系如在9月完成招生计划将不再组织后期招生,部分院系9月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组织11月申请。

各院系具体申请时间及办法详见各院系招生简章。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加书面材料方式申请。

申请9月招生院系(不含申请工程博士)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9:00~9月8日16:00;申请3月招生院系博士生及工程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9:00~11月30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我校各院系强军计划(限报理工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政治课教师、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等专项计划与院系普通计划同期申请、考核。

具体申请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申请期间查阅网上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网址: yz.tsinghua.edu.cn

1)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

2)下载“清华大学博士生报名登记表”,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字;

3)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由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

4)申请人按各院系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将按规定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推荐信及所需附件、院系招生简章所需材料提交到申请院系研究生办公室。9月招生院系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一般为9月8日下午17:00,特殊要求的见各院系招生简章;

5)论文博士申请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对论文博士要求的文章、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与其他申请材料同期寄(交)到申请院系研究生办公室;

6)教育博士申请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反映自己学术水平或工作业绩的成果,资格审查时交到教育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7)工程博士申请人需于12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和《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单位人事部门推荐申请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等)及所需附件等寄(交)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报考费

报考费200元,支付方式详见网上招生系统说明。

四、资格审查

申请人申请资格审查于综合考核期间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地点在清华大学,综合考核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及时间见各院系招生简章及相关通知。

六、录取

符合我校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经考核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8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直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申请人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申请人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七、说明

1. 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另行。

2. 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学校基本奖助金,详见《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学费标准: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万元人民币,教育博士(0451)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第一学年8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2万元人民币,工程博士(0852)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第一学年9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6万元人民币。

3. 招生目录中注有*的导师可以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注有的导师只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深圳研究生院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质量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深圳研究生院招收的博士生全程在深圳学习,不安排校本部住宿。

4. 部分院系9月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在后期继续招生,我校将在2017年11月网上申请前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招生院系具体招生人数及对外招生导师,请申请人留意查询。

5.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6. 请在安全场所上网申请、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申请者,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7. 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招生目录备注栏中的特殊说明等申请问题咨询,请直接与申请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申请院系网页查询。

8. 如无特殊说明,各专业均可招收脱产学习定向就业博士生,招生名额含在各招生院系的总招生名额中。

9. 2018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申请考核与普通博士同期进行。参与9月普通博士招生的院系后期不再接收专项计划申请。未按期提供相关专项计划审批原件的考生不予录取,也不得转为普通博士生录取。

10.工程博士、教育博士、论文博士均为非脱产学习,定向就业。工程博士招生由相关领域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学术水平及科研潜能进行初审,选拔并通知部分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根据专家对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择优录取。论文博士生招生方式与普通博士生相同。

11.体检统一安排在综合考核期间,地点在清华大学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备一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2. 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17年录取的博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18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根据我校住宿规划,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学生在学期间前两年将按三人间安排住宿。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院系计划外名额招收的博士生以及定向就业(不转档案)博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博士生招生的申请、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及各院系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yz.tsinghua.edu.cn

2.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 010-62782192 传 真: 010-62770325

申论复习计划范文第15篇

我校2014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800名,招生名额中包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生。

二、考试方式:

直接攻博:在被我校2014年接收的校内外学术型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直接攻读博士生的方式。直接攻博专业一般为理工农医等博士招生专业和文科经管类属于国家重点学科的我校博士招生专业。

硕博连读:在我校已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术型在学硕士生中选拔博士生的方式。硕博连读在全校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内进行。

申请考核制:我校今年在部分导师中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考方式,面向社会招生,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审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关于申请考核制博士招考方式的招生说明和实施细则见“申请考核制招生说明及各学院实施细则”。

普通招考:面向社会招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我校各学科接收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和201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是指在毕业时(2014年7月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应届生;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人员必须在初试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我校不招收提前毕业的在学硕士生。

4、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5、我校只允许个别科研能力强、导师推荐的同等学力者报考,具体要求详见同等学力具体要求。

6、我校理工科各学院只招收全日制攻读博士生,部分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招收少量在职攻读博士生。全日制攻读博士生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并可参评我校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

7、考生应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上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只接收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不再接收汉族考生。我校2014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指标以2014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四、报考在职博士生审批:

由于我校控制在职攻读博士生的数量,在职报考考生必须在11月下旬向报考学院提交申请,由学院审核批准,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在职考生方可报名。未提交申请或审批未通过而报名缴费的在职考生一律不予准考,报名费不再退还。

五、普通招考考生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具体网上报考流程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

1、我校博士生招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考费200元。考生须要通过网上支付形式缴纳报名费,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退还,网报时间内未缴纳报名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网上报名网址:graduate.nankai.edu.cn/bswb/Student/Notices.aspx。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9:00-12月22日24:00。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网报时间内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以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为报名成功的标志。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要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免冠证件照(具体格式见南开大学博士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南开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表上须粘贴近期个人2寸照片)、《南开大学2014年博士报名信息卡》、《2014年报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等有关报名表格并打印。

3、报名成功后请考生牢记博士报名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并在2014年3月10日至3月23日之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不成功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4、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2014年3月21日)下午到南开大学二主楼熟悉本人考场位置,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5、考生应按报名表上的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报名表格的内容。登记表上无须加盖单位公章。在职报考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6、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在2013年11月3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所有要求的材料原件。由所报考的导师写推荐信,经我校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未经我校审查通过者报名无效。

7、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情况见第六条。

8、2014年5月底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普通招考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三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包括外语和两门专业课。初试时间为2014年3月22日——23日,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2、复试:2014年4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届时通知。各学院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由学院在全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有权自行确定。报考资格在复试时审查,资格不符合要求将不能参加复试。

复试时考生须提交材料(A4纸):①《南开大学2014年博士报名信息卡》(须考生签字)、②《南开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表上须张贴近期个人2寸照片);③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院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④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个人成果原件;⑥外语能力证书原件;⑦硕士论文摘要;⑧两封《2014年报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须分别由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包括专业英语。

3、考试地点:初试——南开大学。

复试——南开大学各学院。

七、调档及录取:

凡被我校录取为全脱产类型的博士生,我校相关学院将在5月底6月初发放调档函调档,全脱产博士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均须调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不脱产博士生和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生无需调档。

八、学制及学费:我校博士生学制为三至六年,学费每年10000元。

九、奖助体系:

(一)奖:

1、学业奖学金: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学费。

(1)以全脱产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学业奖学金,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学业奖学金;以不脱产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和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免除学费。

2、学校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5万元/人、二等奖0.75万元/人。

3、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3万元/人。

(二)助:

1、助学金:

(1)以全脱产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0元,分12个月发放;以不脱产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助学金。

(2)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往届没有工作人员考入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0元,分12个月发放;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其他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均不能申请助学金。

2、生活困难补助金:按学校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生活困难补助金。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博士研究生新生,按照国家和中国银行相关规定,可申请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

4、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不能及时缴纳全部或部分费用的研究生新生可办理费用缓交手续,保证顺利入学。

(三)酬:

1、助研:全脱产就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助研津贴,博士助研津贴按学科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学科助研津贴≥7200元;第二类学科助研津贴≥4800元;第三类学科助研津贴≥2400元。其中第一类学科为理学(数学和理论物理学除外)、工学、医学和农学门类各学科;第二类学科为经济学、管理学、法学(除马克思主义理论外)、数学、理论物理学、教育学门类各学科;第三类学科为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和军事学门类各学科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2、助教: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助教岗位,薪酬为800元/月。

十、招生专业目录查询:

招生专业目录可在我校研究生院博士招生网站上查询。

十一、公派联合培养:

国家留学基金委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经导师推荐,专家委员会审核批准,我校每年将选拔优秀在学博士研究生到世界学府学习一至两年。

十二、住宿问题: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入学后提供宿舍;在职博士生(指档案、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入学后均不提供学生宿舍。

十三、报到注册:

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生,须在学校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报到注册,且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取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位证明),没有硕士学位者不予注册,并取消录取资格。

十四、其他说明:

1、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录取。

2、报名登记表上信息与网上提交的信息相应内容应该一致。

3、请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4、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学生请于2014年3月4日,将签好字的《南开大学2014年博士报名信息卡》送交南开大学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5、如果出现因网络拥挤,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可以等候网络畅通以后再进行。如果网络数据或者网上支付出现问题,请与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022-23502121,E-mail:cn-ljp@163.com。

6、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主页:

graduate.nankai.edu.cn/admissions/index.asp,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

十五、通讯地址:

南开大学研招办通讯地址:

天津市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071

南开大学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通讯地址:

天津市南开大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3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