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火灾应急预案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一、组织机构

1、中心火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 孙 琪

副组长: 瞿晓刚

成 员: 卫 雁 黄惠明 杨文慧 蒋进 陶力新

2、中心业余消防队成员:

队 长: 蒋 进

队 员: 李 董、戴 辉、陶力新、王仁刚、唐晓海、路 盛、吴武鑫、 钱耀忠、唐 辉、钱桂荣、夏笑益

二、预防预警

1、应加强职工对突发火灾事件预防、避险、处置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中心利用版面、宣传栏及各种会议进行安全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每年组织一次由中心领导、业余消防队员及部分职工参加的火灾应急演练。

2、加强各项制度建设,落实防范措施,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实验室、化学品仓库、高压消毒锅、变电房、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3、做好消防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对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根据时效进行定期检查、更换;对大楼内灭火用消防栓、消防带及消防喷头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缺少(损坏)及时给予增补;对大楼外灭火栓的数量、分布位置做到心中有数。

三、应急处置

(一)、现场施救

在遇到火灾紧急情况时不要慌张,如火势较小立即就近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同时报告中心领导及拨打“119”火警电话,现场进行灭火时应注意以下基本原则:

1、发现火情第一时间现场人员应就近取材,进行现场自救、扑救;控制火势蔓延,进行灭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实施灭火。

2、严禁用泡沫灭火器灭电器火灾,在以防泄漏电流伤人 。

3、对规模、范围较小的设备或线路火灾,可使用二氧化碳、1211或干粉灭火器直接喷射灭火。鉴于火场情况复杂,为确保安全,人体和灭火器必须远离设备和线路。

4、优先使用二氧化碳、1211或干粉灭火器;1211有一定毒性,灭火后应迅速撤离;

5、参加灭火的人员在灭火时应防止被火烧伤或被燃烧物所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以及防止引起爆炸。

6、用消防水龙头灭火时,水最好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等安全防护装具,其他人员不得接近正在灭火的人员、燃烧区和积水区。

(二)、紧急安全疏散

当初期火灾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有蔓延扩大趋势,应马上组织人员疏散,疏导原则:

1、火灾严重或有蔓延的趋势,在采取一定措施后应紧急撤离到安全地带,火灾严重时首先应躲避浓烟,能向下跑的决不能向上跑;

2、大楼起火时人员疏散应迅速走大楼(楼梯)安全通道,做到安全有序避免拥挤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大楼起火人员疏散时禁止乘坐电梯。

3、如果现场有浓烈烟雾或伴有有毒气体时,应用湿毛巾(手帕)捂住口鼻,并采用身体下蹲姿势撤离。

4、着火层以上楼层人员发现消防通道已被大火(浓烟)堵死,不能向下撤离时,应迅速向楼顶(上风)比较安全的方向撤离,并迅速呼救等待救援人员前来救援,绝不能盲目跳楼逃生,以防发生意外。

(三)、现场伤员救治

1、发现受伤人员应立即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并根据伤情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现场救护,如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心肺复苏。

2、伤情严重者应立即拨打“120”医疗救护电话,迅速将受伤的人员转移到医院进行救治。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1.1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2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

2.3办公室人员组成及职责

2.3.1综合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2.3.2后勤保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2.3.3督导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2.4应急联动机制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草原火情信息监测与报告

3.2预警预防行动

3.3预警支持系统

4应急响应

4.1火灾级别

4.1.1Ⅰ级特别重大草原火灾

4.1.2Ⅱ级重大草原火灾

4.1.3Ⅲ级较大草原火灾

4.1.4Ⅳ级一般草原火灾

4.2响应程序及等级

4.2.1Ⅰ级响应

4.2.2Ⅱ级响应

4.2.3Ⅲ级响应

4.2.4Ⅳ级响应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4.通讯

4.5.前线指挥

4.6.救护医疗和安全防护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8.新闻报道

4.9.应急结束

5应急保障

5.1物资保障

5.2资金保障

5.3技术保障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6.2火灾调查和总结

6.3表彰和奖励

7附则

7.1预案的更新与管理

7.2预案制定与解释

7.3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8附录

8.1Ⅳ级草原火灾应急响应启动及结束报签单

8.2草原火灾新闻报签单

8.3草原火灾通报报签单

8.4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情况表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全面、迅速、有序地对草原火灾进行应急处理,控制和扑救草原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保护草原资源,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加强协调,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快速反应;以人为本,科学扑火。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陕西省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境内草原(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林区和城市市区除外。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由*市草原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及下设的办公室组成。

2.2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

总指挥:*市农业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农业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农业局畜牧科、秘书科、农业科、科教科、市畜牧站、信息站。

主要职责:批准启动或停止本预案;根据火情,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农业厅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研究、协调、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受灾县草原防火主管部门的请求和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急需的人员、物资和装备,指导、监督地方政府尽快扑灭草原火灾;根据防火需要,协调解决重点草原防火区、受灾地区草原防火设施建设和抗灾救灾资金、物资;各职责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扑救草原火灾的各项工作。

2.3办公室人员组成及职责

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后勤组和督导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局主管畜牧的副局长兼任。

2.3.1综合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组长:市农业局畜牧科科长

成员单位:市农业局畜牧科、秘书科、农业科、科教科、市畜牧站、信息站。

主要职责:办公室是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接受卫星遥感中心卫星监测的火点信息;进行火灾动态监测和信息分析,了解火场前线指挥部的扑火方案、扑火力量部署、火场地理信息和气象情况;根据火情,及时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并传达有关领导的批示和指示精神;根据扑火需要和指挥部决定,联系调动草原防火急需物资;组织对火情和扑火救灾情况的新闻;负责文件收发、情况汇总和建档,起草指挥部总结报告。

2.3.2后勤保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组长:市农业局秘书科科长

成员单位:市农业局秘书科、畜牧科、农业科、科教科、市畜牧站、信息站。

主要职责:研究解决受灾地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协调组织扑火人员和物资的快速供应;确保与受灾地区的信息传递畅通;为应急指挥系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3.3督导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人员组成:由指挥部领导根据火情决定。

主要职责:赴火场协助指导“前指”扑火救灾;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信息;传达并监督落实领导指示精神。

2.4应急联动机制

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宣布启动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火灾现场,检查督导应急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做好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草原火情信息监测与报告

草原火情信息主要来源于市气象局遥感观测、省草原防火指挥部和地方报告。

防火办公室是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进入防火期(每年

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设值班室,进行24小时值班,

办公室领导带班。值班室负责接收卫星监测的火点信息,及时通知火点所在县草原防火值班室或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并要求地方迅速进行核实,及时反馈信息。值班室对反馈信息进行核实,必要时向防火办公室带班领导报告。

3.2预警预防行动

重点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划定草原防火责任区,建立草原防火责任制度和联防制度,加强草原防火设施建设。应组织经常性的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草原防火意识。

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和气象机构应当联合建立草原火险监测制度,做好草原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工作。

3.3预警支持系统

重点草原防火地区要加强草原防火指挥系统建设,确保草原火情传递及反馈高效快捷,指挥有力。

4应急响应

4.1火灾级别

草原火灾分为四个级别:

4.1.1I级特别重大草原火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明火尚未扑灭的。

(2)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伤亡20人以上的。

(3)距离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的草原火灾。

(4)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

4.1.2II级重大草原火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害受灾草原面积2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明火尚未扑灭的。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伤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

(3)市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草原火灾。

(4)距市界5公里以内的省(区、市)草原燃烧面积蔓延500公里以上,或连续燃烧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草原火灾;

4.1.3Ⅲ级较大草原火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害草原面积100公顷以上2000公顷以下。

(2)造成死亡3人以下的草原火灾。

(3)超过24小时尚未扑灭的。

4.1.4Ⅳ级一般草原火灾

(1)受害草原的面积100公顷以下。

(2)无人员死亡的草原火灾。

(3)I、II、III级草原火灾之外的。

本条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响应程序及等级

各县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对I、Ⅱ、Ⅲ、Ⅳ级草原火灾立即报告市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市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对I、II、Ⅲ、Ⅳ级草原火灾,立即报告省农业厅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政府。I、Ⅱ级草原火灾由省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根据草原火灾的级别申请农业部启动不同的等级响应,Ⅲ级草原火灾由省草原防火指挥部根据火灾情况,启动响应,IV级草原火灾由市草原防火指挥部根据火灾情况,启动响应。发生I、Ⅱ、ⅢIV级草原火灾,各县草原防火主管部门立即启动本级草原防火预案,制定相应的等级响应。

4.2.1I级响应

发生I级草原火灾,立即逐级上报至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当地人民政府。由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I级响程序。

(1)应急机构各组工作人员立即到位。

(2)省草原防火指挥部迅速对火情做出全面分析和评估,对扑火工作做出总体部署。

(3)派督导组赶赴火灾现场,指导地方做好扑火工作。

(4)根据火情及市、县草原防火主管部门的申请,批准

调用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物资的品种和数量。

(5)必要时建议省政府召集有关部门研究火灾扑救的紧

急措施,调动扑火人员,调拨扑火经费和物资。

(6)必要时建议由省气象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人工

增雨扑救草原火灾。

4.2.2Ⅱ级响应

发生II级草原火灾,立即逐级上报至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当地人民政府。由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II级响应程序。

(1)根据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指示,省草原防火指挥

部办公室迅速对火情做出分析和评估,协助地方做好扑火工作部署。

(2)根据火情,由省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决定是否派

督导组赶赴火灾现场,指导地方做好扑火工作。

(3)根据火情及市、县草原防火主管部门的申请,批准

调用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物资的品种和数量。

(4)必要时建议由省气象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人工

增雨扑救草原火灾。

4.2.3III级响应

发生III级草原火灾,立即逐级上报至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当地人民政府。由省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领导提出处置建议,经省草原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III级响应程序。

(1)省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与省卫星气象中心等

单位联系,做好火情监测,掌握火情动态,及时将火情信息通报地方。

(2)与地方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火场前线扑火力量部署、

火场地理信息和气象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地方做好扑火工作。

(3)传达落实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

4.2.4Ⅳ级响应

发生Ⅳ级草原火灾,立即报告省草原防火指挥部和市政府。由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领导提出处置建议,经市草原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级Ⅳ响应程序。

(1)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与市卫星气象中心等

单位联系,做好火情监测,掌握火情动态,及时将火情信息通报地方。

(2)与地方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火场前线扑火力量部署、

火场地理信息和气象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地方做好扑火工作。

(3)传达落实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信息报送内容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地名、经纬度)、过火估测面积、火场地理状况、火场气象状况(温度、风力、风向)、扑救力量(人员、车辆、主要扑火设备数量)、

火情发展趋势、火灾级别、人员伤亡、威胁居民点和重要设施情况。

信息报送时间:市、县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接到I、Ⅱ、III、Ⅳ级草原火灾报告后,2小时内报告省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

发生I、Ⅱ、III、Ⅳ级草原火灾时,及时报告市政府后,通报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威胁林区的草原火灾,通报市林业局;省边界附近的草原火灾,通过省农业厅通报相关省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涉及人员伤亡的草原火灾,通报市卫生局和市民政局。

4.4通讯

市草原防火办公室准确掌握各县及重点地区草原防火主管部门的值班电话、主要负责人电话;掌握省农业厅及相关部门联系方式。保持与指挥部信息畅通。

必要时,指挥部设立草原防火指挥专线电话

4.5前线指挥

草原火灾扑救的“前指”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督导组根据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协助指导“前指”进行扑火工作。

4.6救护医疗和安全防护

火灾现场救护、后方支援及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接到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进行扑救。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

扑救草原火灾,不得动用未成年人、孕女和残疾人参加。

需要国家派遣部队参与扑火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4.8新闻报道

部级新闻媒体的采访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新闻报道内容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指挥部领导审定。必要时指挥部举行新闻会,并确定新闻发言人。

地方新闻报道制度在当地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中规定。

4.9应急结束

火灾被扑灭、人员撤离火场后,由市、县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I、Ⅱ级草原火灾由省草原防火指挥部申请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III级草原火灾由省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Ⅳ级草原火灾由市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

5应急保障

5.1物资保障

根据草原防火的实际需要,各县要加强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重点储备风力灭火机、防火服、指挥车、消防车、运兵车、拖拉机、野外生存设备等。

5.2资金保障

处置草原火灾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陕西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和《*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草原火灾应急专项经费专帐存储,专款专用。

5.3技术保障

建立并完善草原火情预测预报系统,制定草原火险等级预测预报技术规程;制定和完善草原火灾扑救技术规程;建立地形及草原资源信息管理数据库;建立和完善通讯调度指挥系统,草原防火预警预报系统。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草原防火宣传,提高群众对草原火灾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

加强对草原防火指挥人员、草原防火专职人员,以及草原防火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群众扑火队伍的培训,定期举行扑火实战演练,提高科学扑火能力。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灾后重建、有关人员的补偿和奖励、扑救火灾中牺牲人员的抚恤和褒扬、受伤人员的救治、社会救济等善后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6.2火灾调查和总结

火灾调查、火灾案件查处由当地草原防火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负责办理。

火灾结束后,由市、县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进行总结,建立专门档案,并报省农业厅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政府。

6.3表彰和奖励

火灾扑灭后,指挥部对在火灾扑救中作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7附则

7.1预案的更新与管理

1.本预案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草原防火工作的实际需要,随时更新。

2.本预案制定或更新后报市政府审批,省农业厅备案。

3.各县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的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7.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草原防火部指挥部制定,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一)编制目的

为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提高本市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扑救和处置能力,快速有效地指挥调度一切救援力量,消除灾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火灾损失,有效地保护全市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各项灭火救援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3.防消结合,以防为主。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全市火灾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组成。

(一)组织指挥机构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成立*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1.市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公安局、消防*市支队、市安监局负责人。

成员:市公安局、消防*市支队、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经贸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电力局、*电信分公司、市水务集团、燃气集团、*军分区、武警*市支队负责人、市保险行业协会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

2.市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全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2)负责启动和解除本预案。

(3)组织指导全市较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5)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6)向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市政府请示省政府,要求启动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7)向公众、新闻媒体有关信息。

3.成员单位职责

(1)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火灾事故中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现场秩序稳定;加强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保障救通畅通。

(2)消防*市支队:负责市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报告,提出启动本预案建议;督促各县(市、区)制订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全市灭火救援演练;建立火灾事故救援专家组;组织火灾事故调查。

(3)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在市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火灾事故的舆论引导工作,组织火灾事故的新闻工作。

(4)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物资和能源的应急供应和保障工作。

(5)市监察局: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依法依纪追究监察对象在火灾事故的防范、发生、处置中的相关责任。

(6)市民政局:负责制订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方案,指导、督促和落实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经费发放。

(7)市建设局:负责提供建筑设计和相关设施资料。

(8)市交通局:负责及时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必要时征集社会运输车辆用于应急运输。

(9)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并统计救治人员情况,必要时组织全市范围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减少人员伤亡。

(10)市环保局: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的监测和实时报告,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1)市安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2)市质监局:负责提出火灾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后调查工作。

(13)市气象局:负责为灭火救援提供气象资料,并对特殊火灾可能造成的大气化学污染扩散、转移作出数值模拟和评估,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因雷电引发的火灾事故进行鉴定。

(14)*电力局:协调相关地区电力部门采取断点、架设临时供电线路等措施,为救援行动顺利进行提供电力保障。

(15)*电信分公司:根据较大以上火灾救援行动需要,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指挥畅通。

(16)市水务集团:负责组织和协调火灾发生地的供水管网压力调整,或敷设临时供水管线,确保火场扑救用水。

(17)燃气集团:负责组织和协调火灾发生地的供气管网压力调整,或关闭火灾发生地需要关闭的供气管道阀门。

(18)*军分区、武警*市支队: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危险化学品燃烧事故时,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和预备役部队、民兵参与扑救和安全保卫工作。

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需要,在市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二)日常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市支队,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

1.受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信息并立即上报市指挥部。

2.制定全市较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3.统计分析本市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规律、特点,为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现场处置机构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灭火行动的需要,派出市指挥部部分领导、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灭火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灭火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灭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1.现场灭火指挥部组成

(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市指挥部成立现场灭火指挥部,协助省指挥部组织指挥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发生较大火灾事故,市指挥部设立现场灭火指挥部,由市指挥部领导和事发地政府主要领导等组成,指挥长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指派。

(3)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由事发地县(市、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灭火指挥部,市指挥部办公室视情派出工作组,协助指导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现场灭火指挥部应设于火灾事故现场附近。

2.现场灭火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灭火救援方案和力量,根据市指挥部决策,下达灭火指令。

(2)现场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灭火救援任务的完成。

(3)保持与市指挥部的通信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灭火行动进展等情况,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调查评估。

3.现场灭火行动组

现场灭火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应急处置力量,根据现场灭火实际需要,建立若干行动组,对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进行分工和落实:

(1)救援行动组:负责为现场灭火指挥部提供战术依据,制定现场救援行动方案,指挥调动消防力量和装备进行增援。该组由消防部门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协调各医疗机构赶赴现场抢救伤员。该组由卫生部门负责。

(3)治安维护组:负责进行现场治安维护,确保救援现场治安秩序稳定。该组由公安部门负责。

(4)物资供应组:负责现场救援物资、装备的供应和运送。该组由经贸部门牵头,交通部门参与。

(5)环境监测组: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的监测和实时报告。该组由环保部门牵头,气象部门参与。

(6)专家咨询组:负责指导战术方案的制定,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火灾性质、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和评估;决定消防力量行动的安全保障等。该组由消防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

(7)事故调查组:依据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该组由消防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

(8)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材料起草,协调新闻记者的采访。该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

三、事故分级

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重大火灾事故(Ⅱ级)、较大火灾事故(Ⅲ级)和一般火灾事故(Ⅳ)四级。

(一)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100人以上重伤的;

2.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受灾200户以上的;

3.核电厂、大型发电厂、飞机航站、大型港口(码头)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大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二)重大火灾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受灾150户以上、200户以下的;

3.核电厂、大型发电厂、飞机航站、大型港口(码头)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4.党政首脑机关、防灾指挥中心等重要建筑,网局级和市级广播电视、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中心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三)较大火灾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火灾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受灾100户以上、150户以下的;

3.发电厂、交通枢纽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中型企业,储备可燃和有毒物资的大中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5.党政首脑机关、防灾指挥中心等重要建筑,广播电视、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中心等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四)一般火灾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受灾50户以上、100户以下的;

3.发电厂、交通枢纽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四、监测预防

(一)火点监测

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调度指挥中心及各级消防部队必须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迅速、准确受理火灾报警,并及时发出相应指令。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立即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二)火灾预防

各地政府要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要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积极预防火灾事故。

(三)隐患消除

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定期监督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自觉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监督检查,对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认真办理,及时消除隐患。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要立即按照本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指挥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环保等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控制火灾,严防其蔓延、扩大,严防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并迅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

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迅速、准确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逐级上报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对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分级响应机制

火灾事故应急响应要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市公安局、消防*市支队及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同支援。

1.应对一般火灾事故,启动县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视情启动。

2.应对较大火灾事故,启动本预案,有关县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3.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启动本预案,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要迅速协同各方力量,全力参与应急处置。同时根据现场情况,由市政府向省指挥部发出增援请求。

(三)信息报送与处理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信息要在2小时内上报市政府,其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政府按照规定时限立即上报省政府,请求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市指挥部、市级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要及时派员赶赴现场,核查、了解、研究并续报有关信息。

3.信息报送方式可采取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用计算机网络、传真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和现场音像资料。

(四)医疗卫生救护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必要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增援。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五)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明显标识,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现场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处置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规定。

(六)群众安全防护

现场灭火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和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七)跨区域增援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或根据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的请求,统一调集全市消防力量和装备,或抽调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灭火救援。跨县(市、区)的消防力量、装备和各行动组接到市指挥部指令后,要在30分钟内完成组队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安全到达救援现场。

跨区域增援具体方案由消防*市支队负责制订。

(八)案件查处

消防部门要在灭火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

(九)信息

信息及新闻报道要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充分重视并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新闻宣传部门要配合各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采用授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会等方式信息,组织报道。具体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十)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的大火已扑灭、火险隐患已消除,次生灾害发生的因素消除,现场处置行动结束,由现场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其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由省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较大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并通知市级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

(十一)后期处置

1.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对在火灾中造成的伤亡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尽快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保险公司要在事发地政府的协调下,及时开展事故理赔工作。

(十二)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2.对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事发地政府、参与事故处置的市级有关部门要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电信分公司组织、协调有关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通信保障。

(二)资金保障

较大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由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提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处置较大火灾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火灾事故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体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组织实施。

(三)力量和装备保障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火灾事故特点,确定由公安、交通、医疗卫生等部门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门应急救援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四)技术保障

公安消防和科技部门要加强在消防技术和装备研制开发中的合作,不断改进技术装备,适应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的需要。

七、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

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二)培训

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要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救援队伍、专职(义务)消防力量的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灭火能力。

(三)演练

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奖励与责任

对在实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因、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牵头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随着形势发展,市公安局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市政府批准。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依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报市公安局备案。

(四)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金桥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火灾处置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南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昌市新建区金桥乡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 基本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村主任负责制。各村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2 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建立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其他应急力量联合行动的扑火机制,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

1.4.3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形成合力。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分级标准见附件)。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详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乡森林防火工作。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林管站,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各村(场)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乡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和指导。

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明确现场指挥人员。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防、预警、监测、报告

3.1 预防

乡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部,乡办林场应加强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野外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火灾隐患的检查监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开展有计划、有防范的农田林缘可燃物烧除,大力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和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防范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林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灾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3.2.2 预警

乡林业部门和气象部门应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和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应加强火场天气的监测,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3.2.3 预警响应

(一)当蓝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

(2)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未经批准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用火;

(3)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用火管理;

(4)乡人民政府和各村应检查扑救森林火灾的物资、装备和队伍落实情况,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二)当黄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加强值班调度和检查督促,并有一名以上副指挥长在岗待命;

(2)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查,乡村干部深入包干责任片区督查,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3)乡人民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各村检查督促,落实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

(4)乡半专业扑火队进入应急状态。

(三)当橙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预警信息平台和广播、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在橙色预警信号的同时,应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

(2)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必要时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禁止炼山等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乡人民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各村和林区开展森林防火督查;

(4)乡半专业扑火队进入战备状态。

(四)当红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召集有关部门,分析森林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

(2)乡派出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3.3 火情监测

利用国家卫星监测中心、省气象遥感中心提供的卫星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通过远程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护等形式,构建立体林火监测网络,密切监视火情动态。

3.4 气象服务

由气象部门对重点区域的天气形势变化进行重点监测、跟踪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并根据天气趋势制定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条件。

3.5 信息管理

3.5.1 归口管理

森林火灾信息由各村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归口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3.5.2 信息报告

各村应按照“有火必报”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森林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

(1)县交界处地区的森林火灾;

(2)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森林火灾;

(3)受害面积在2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4)威胁村庄、居民区和重要单位、设施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部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6)超过4个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7)需要区人民政府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8)其他影响重大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森林火灾发生后,当地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各村负责指挥;初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4.2 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地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扑救火灾

立即就近组织村级应急扑火队、乡半专业扑火队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请求武警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公安消防、武警其他、人民解放军、民兵、预备役等力量支援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动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应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整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2.7 信息

通过授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2.8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并报现场指挥员批准后,火场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4.2.9 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清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 乡级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对工作设定Ⅲ级、Ⅱ级、Ⅰ级三个响应等级,其中Ⅲ级最低,Ⅰ级最高。

4.3.1 Ⅲ级响应

4.3.1.1 启动条件

(1)24小时内全县发生3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的;

(2)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超过2小时未灭且扑救困难的;

(3)火灾中造成1人重伤一下且火灾尚未扑灭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4.3.1.2 响应措施

(1)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紧急状态,立即向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报告火情,加强扑火指导和火情调度,及时火灾相关信息。

(2)调动乡半专业队伍支援火灾扑灭,督促火灾发生地村领导亲赴一线指挥。

(3)根据需要督促火灾发生地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4.3.2 Ⅱ级响应

4.3.2.1 启动条件

(1)24小时内全县发生4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

(2)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达4小时后尚未扑灭的或受害森林面积达50公顷以上100公顷一下森林火灾;

(3)火灾面积较大、有继续蔓延趋势且危及重点林区或重要军事、电力、通信等设施的;

(4)火灾中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以及重大财产损失的且尚未扑灭的;

(5)发生在县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

4.3.2.2 响应措施

(1)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坐镇指挥。

(2)由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主持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审议宣布全乡或局部地区进入森林火灾紧急扑救期的决议,经乡政府领导同意后,紧急部署全乡扑火救灾工作。

(3)召集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指挥部协同指挥,特别是协调驻军和武警、消防部对投入扑火救灾工作。

(4)指派专人前往重点地区或火场协助指挥部扑救。

(5)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的紧急通知,全乡森林防火。

(6)对延烧时火场仍未得到控制或需要跨乡支援扑救的,由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率有关人员赶赴火场,协助建立乡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进行规范化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7)向区委、区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报告火灾扑救情况。

(8)做好转移群众、安置人员、交通管制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准备工作。

4.3.3 Ⅰ级响应

4.3.3.1启动条件

(1)24小时内全县发生6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

(2)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达12小时后尚未扑灭且火势有进一步扩大危险的,或受害森林面积达 1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3)火灾中造成1人以上或3人以上重伤且尚未扑灭的;

(4)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或烧毁重点林区、林区城镇、居民点以及重要军事、电力、通信等设施,已造成重大损失的;

(5)受害森林面积特大,且有继续蔓延危险,需要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Ⅰ级响应。

4.3.3.2 响应措施

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火灾扑救、医疗救治、应急保障、信息、社会稳定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分工见附件2)。

(1)成立乡扑火现场指挥部,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率各工作组赶赴一线协调指挥。

(2)调动本乡所有有效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根据需要,请求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增加调派扑火力量予以支援。

(3)迅速转移受威胁群众,做好人员安置和伤员救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实行交通管制,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和交通运输畅通。

(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治次生灾害。

(6)加强气象保障服务,积极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加强舆论分析,及时森林火灾信息,统一协调森林火灾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8)根据需要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调查评估

火灾发生地林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区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由区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

5.2 工作总结

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火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向县人民政府上报火灾调查报告,并抄报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南昌市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场、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扬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半专业扑火队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村级应急扑火队为辅,必要时可按程序调动当地公安消防、武警其他、民兵、预备役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6.2 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兵力及携带装备的运输以公路运输为主。森林防火专用车辆执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时,依法免收高速公路和收费公路通行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使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

6.3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各级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的通信畅通。气候、林业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式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6.4 物资保障

乡、村两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根据本地森林防火任务需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或器材室,储备所需要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

6.5 资金保障

乡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根据需要,各级政府逐步建立适应的扑火准备金,主要用于扑救较大森林火灾,跨区域去火队伍调动,补充扑火物资和救治扑火受伤人员等相关经费支出。

7 附则

7.1 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以上的;

7.2 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7.3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7.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乡林业工作站负责解释。

7.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武冈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规范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实行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武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市委联系农业的副书记任政委,市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市武装部部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委市政府联系农业农村工作的副调研员或副县级干部、市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处长、市公安局政委任副指挥长;市委办副主任、市政府办副主任、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应急办、市监察局、市农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消防大队、市森林公安局、电信、移动、共青团武冈市委、国有武冈公益林场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林业局。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职责:

指挥长职责:负责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工作。

常务副指挥长职责:

协助指挥长指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工作部门关系,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组织指挥特殊、紧急情况下的森林防火前线指挥部工作;

负责全市各级森林扑火应急队伍和预备队伍建设;

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领导、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工作。

2.2.2 办公室职责

①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②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各部门森林防火工作。对指挥部各项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③加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全市火情信息,准确无误地传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项调度信息。

④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委托,森林防火、森林扑火紧急通知,并直接组织、指挥扑火工作。

⑤负责森林防火器材机具管理。

⑥负责森林防火专业队的培训管理。

⑦组织全市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考核和森林防火会议。

⑧调查重要火灾扑救情况,总结通报防火、扑火工作经验。

⑨整理保管全市森林防火档案。

⑩负责全市村级护林员的指导培训。

2.2.3 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林业局:归口组织、管理、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市人民武装部:负责会同林业部门搞好民兵应急分队的建设、训练工作,根据森林火灾、扑火工作的需要,协同地方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独立行使指挥权。

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对侦查终结需要起诉的案件,要优先安排,快速提起公诉,并督促法院快审快判。

市人民法院: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优先审理,快审快判,并做好判决的执行工作。

市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组织、指导云山森林公园的森林防火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指导全市森林防火规划制定,协调安排应对森林火灾的基本项目建设,并监督执行。

市财政局:根据森林防火形势和有关财政政策,负责将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储备金,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森林防火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及时安排、调拨扑火资金,保证森林防火救灾需要。

市公安局:组织调派公安民警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组织实施火场交通管制。

市民政局:负责并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对扑救森林火灾牺牲、致残的人员,按照职责权限承办追认烈士的申请、审批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落实有关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的优惠政策;在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交通运输工具,保障扑火救灾运输畅通,做好高速公路边缘的火源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区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设在林区或林区毗邻的牧场、园艺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协调指导加强林区农村生产用火和管理;当牧场、园艺场发生森林火灾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组织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全市中小学校的教育计划,使森林防火宣传在学校制度化,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小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依法加强对本预案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督促同级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并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指导建立健全森林火灾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市气象局: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警预报,特别是高火险天气预警预报工作。发生重特大火灾时,负责及时提供火场气象预报和相关气象服务。

市广播电视局:组织、指导电台、电视台开展森林防火报导,及时播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和森林防火预警预报;组织播报森林防火公益广告;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和火灾案例宣传报道把关工作。

市森林公安局:指导、监督林业经营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参与森林火灾扑救,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市消防大队:组织指挥消防官兵参加当地森林扑火救灾,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重要设施、居民住房时,及时启动城市消防应急预案,与森林扑火救灾联动。

团市委: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动员、号召青年团员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和抢险救灾,协助各地建立义务兼职扑火队伍。

市移动、电信部门:负责调配森林防火无线电通讯频率,配合森林扑火现场指挥部建立火场应急无线通讯系统;协调排除防火无线电通讯干扰,保障森林火灾扑救指挥现场的无线电畅通。

国有武冈公益林场:切实做好本单位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负责本单位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响应

3.1 响应级别

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3.1.1 Ⅰ级森林火灾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Ⅰ级森林火灾:

①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

③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

④24小时未扑灭的。

⑤发生在市际行政边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

3.1.2 Ⅱ级森林火灾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森林火灾:

①受害森林面积在50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②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③与相邻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

④威胁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的;

⑤市内林区发生危害较大的、12小时未扑灭的。

3.1.3 Ⅲ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50公顷的、6小时未扑灭的。

3.1.4 Ⅳ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2小时未扑灭的。

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2 分级响应、分级处置

3.2.1 Ⅰ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会议,会商火情,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长带领现场督导组、技术咨询组赴火灾现场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协调指挥扑救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每1小时向市人民政府和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请求上级支援。

3.2.2 Ⅱ级森林火灾:启动应急预案,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坐镇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有关成员在3小时内到达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会商火情,组建火灾现场督导组、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和技术咨询组等专门工作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带领现场督导组深入火灾现场一线,检查监督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人民政府对扑救火灾指示精神的有关情况;在火灾现场协调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拟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扑救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市林业局、市武装部、市消防大队、市武警中队、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移动公司、市广电局、市电信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综合调度组,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火灾现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落实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灾现场监测及部门间配合等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组成后勤保障组,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协调维持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协调伤员救治、灾民安全转移、救援物资筹措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组织力量开展火灾案件侦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扑火进展情况、火场地形和森林资源情况、火灾现场气象趋势等,对火灾现场态势及火情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评估,为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提供技术咨询。

3.2.3 Ⅲ级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先行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火灾发生地的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应启动应急预案,在火灾现场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3.2.4 IV级森林火灾,由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3.3 火情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实行分级报告和有火必报制度。

建立统一的森林火灾报警系统,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电话:0739-4243760。

对卫星监测的林火热点,各乡镇、办事处、国有林场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小时内将核查结果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2小时内将核查结果在防火网上反馈并报告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期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每天向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情。

一般火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下列森林火灾之一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核准情况报告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①市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②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③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④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⑤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⑥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森林火灾;

⑦网络、电视等公众媒体已播发的森林火灾;

⑧需要邵阳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3.4 扑火指挥

3.4.1 扑火前线指挥部

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后,有关领导和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并根据扑火工作需要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主要职责是:

①组织火灾现场侦察,掌握火场及周围的具体情况(包括燃烧面积、森林可燃物类型,火灾现场地形、地势、风向、风速、气温、火势蔓延速度;火灾现场周围的居民、设施以及影响火灾扑救的有关条件);

②制定扑火作战计划(包括扑救森林火灾措施);

③计算所需扑救力量和具体,合理划分扑火战区,进行具体分工,组织指挥扑火战斗;

④掌握扑火进程,并根据火灾现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扑火力量;

⑤做好火灾现场后勤物资保障的分配和落实,确保扑火的基本需要;

⑥做好火灾现场扑救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⑦向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随时报告火灾现场情况,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命令、指示;

⑧火灾扑灭后,组织力量清除残火,并派人看守火灾现场,严防死灰复燃。

3.4.2 指挥原则

①逐级指挥原则。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②统一指挥原则。扑火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所有参加扑火救灾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③分区指挥原则: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战区指挥部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工作。

④独立指挥原则:根据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扑火任务时,市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可单独设立指挥部,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组织指挥工作。

3.4.3 扑救原则

①在扑火过程中,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的安全放在首位。

②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③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④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当地干部职工、群众等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统一组织指挥。

⑤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严格实行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⑥禁止动员老、幼、病、残、孕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3.4.4 应急基本措施

①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受伤人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治。

②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③对局部地区实施交通管制,切实维护火灾地区社会治安秩序。

④若需征用社会物资、设备、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先报批后实施,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

⑤若需实施飞机灭火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由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湖南省航空护林飞机申请和使用管理规范》(湘森指办[20xx]39号)规定,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省防火办提出申请。

3.4.5 扩大应急和应急联动

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应急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当森林火灾跨本市行政区域时,在市有关部门的统一协调下,由市人民政府与相关县人民政府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4.6 信息

森林火灾信息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森林火灾信息工作。

3.4.7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力量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现场6小时以上。经扑火前线指挥部全面验收,确认火灾已彻底扑灭后,撤出看守人员,由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4. 火案查处

①2公顷以内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站组织力量,深入火场,查处火因及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者作出处理,写出材料存档。

②一般森林火灾,由森林公安负责调查处理。

③重特大森林火灾由市级以上林业、公安主管机关,成立火灾案件查处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5. 善后工作

5.1 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森林火灾引起的矛盾和纠纷。组织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恢复、重建。对火烧迹地,做好植树造林规划并限期完成。对火灾损害的设施,及时组织修复,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2 火灾损失财产处理

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被征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完好无损的,应及时返还;已造成损害尚能修复的,负责修复或补偿修复款;无法修复的,按重置价补偿;造成其他物资消耗的,按实际消耗补偿。

5.3 扑火费用支付

干部、职工(含合同工和临时工,下同)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生活补助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非干部、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助、生活补助及其他费用,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参加扑救外单位森林火灾的专业、半专业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器材、装备等费用,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上述应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而其确实无力支付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

5.4 分析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扑火物资消耗、因灾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人民政府和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有关重、特大森林火灾调查报告。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①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在防火期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②森林防火期间,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干部和村级护林员三级防火电话全日开通,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③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要动用一切通信工具,完善火场应急通讯系统的建设,前线指挥部与火场应随时保持联系,市防火办和上级防火办与火灾现场直接保持联络。

④各单位防火组织在重点火险期实行24小时值班。

⑤瞭望台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准确瞭望观察,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⑥景区、重点林区和国有林场除坚持24小时值班外,要组织防火人员、护林员进行巡查和火情监测,对重点部位和火灾多发区设点设卡派专人严防死守,禁止火源进山。

6.2 队伍保障

应急力量通过组建专业扑火队、市消防大队、民兵应急分队、义务扑火队与动员组织村民参与相结合的办法组织。

①市林业局成立一支3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市武装部成立一支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负责市内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和支援,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调动。

②全市17个乡镇、四个街道办事处成立以本单位干部职工、林业站人员、护林员和民兵为主的应急义务扑火队,每队30人。全市483个行政村分别组建20人的义务应急扑火队,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火灾扑救和应急,由当地行政领导指挥。

③国有公益林场、银林公司各建立一支30人的应急扑火队伍,负责本场内的火灾扑救和毗邻乡镇的火灾救援,由场长指挥,并接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调动。

④配备好服装、火鞭、柴刀、水壶、毛巾、胶鞋、电筒和风力灭火机,各应急队应配备打火鞭、柴刀、水壶、毛巾、胶鞋和电筒等工具,开展好扑火知识的培训。

6.3 医疗卫生保障

市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特殊医院、病房建设,确定参与森林火灾应急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订医疗卫生队伍和物资调度等方案。

6.4 物资保障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利用现有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设备、设施的基础上,根据需要,要逐步配备和更新本部门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设备、装备。

6.5 经费保障

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机构工作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部门保障。

6.6技术保障

市气象局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卫星遥感监测、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信息库,汇集森林防火信息,确保森林防火救灾决策的科学性。

6.7 监督管理

6.7.1 预案演练

市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举行一次预案演练。

6.7.2 宣传与培训

市防火办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提高支持、参与森林扑火的自觉性。

6.7.3 奖励与责任

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森林火灾信息或者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火灾损失的,将依据《武冈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武办发〔20xx〕9号)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7.4 监督检查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林业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7. 附 则

7.1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市林业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修订完善本预案。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1.1 编制目的

目的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的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应急事件处理。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 预案启动的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的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的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的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的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 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 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 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2.3 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的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的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组织本村的“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3.1 预防预警机制

3.1.1 森林防火的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的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的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1.2 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的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的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第6篇

我公司是一个煤炭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多,易燃易爆点多,重点防火部位多、人员流动频繁,火灾危险性较大。

1.1事故类型

根据印发火灾事故的原因和条件分析,可能造成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两大类:

人为因素印发的火灾事故:主要包括违反电器安装和使用安全规定,违章使用明火作业,生活用火不甚,玩火,物品违规仓储自燃,违法放火等印发的火灾事故;

自然现象印发的火灾事故:主要包括地震、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印发的火灾事故。

1.2危害程度分析

根据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冬、春两季是火灾的高发季节,夜间和大风天气、气候干燥等时期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时段,重大活动的举办和重要节日也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发生后,由于报警时间的早晚、燃烧物质的特性、火灾现场的条件、灭火装备的性能等诸多因素,可能影响火灾的扑救和救援,造成火势的蔓延和扩大,印发重特大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2.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2.3保护环境优先;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重特大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分体系。

3.2组织机构和职责

3.2.1为加强对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成立处置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王海龙(矿长)

副总指挥:田王健 王园园 魏李彪 张军军 周岩

成员:保卫科、生产科、安检科、供应科、机电科、医疗小组、救护队、工会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3.2.2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是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审查现场灭火救援方案,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实施火场救援工作。

3.3成员单位职责

3.3.1生产科:负责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协调、组织、指挥各成员单位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3.3.2救护队:根据指挥部的指示,按照抢险救灾预案、程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3.3保卫科:负责按照规定的警戒区,对火灾现场的道路实行疏导和交通管制,维护火灾现场秩序。

3.3.4机电科:负责按指挥部命令进行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

3.3.5供应科:负责火灾事故现场所需灭火器、药剂、器材工具等供给工作。

3.3.6后勤保障组:负责火灾现场消防水源的供给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3.3.7医疗小组:负责火灾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

3.3.8安检科: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3.3.9工会、事故单位:做好火灾事故的善后安抚处置工作。

3.3.10办公室:负责采访、报道、宣传、引导工作,对外接受媒体采访,必要时经总指挥批准后对外进行新闻。

4预防和预警

4.1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防范性措施

4.1.1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切合单位实际的灭火应急处置预案,并严格组织实施和进行定期演练。

4.1.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装、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充分利用好现有的监控设备,做好日常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器材时刻处于完好有效状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挥作用。

4.1.3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安全防范知识,传授自防自救技能,努力提高广大员工、家属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4.14加强对重大活动举办前的现场安全检查和活动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严格活动申报制度,坚决做到预案未制定不举办、安全检查不合格不举办。

4.2预警行动

4.2.1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消防安全的隐患和问题。

4.2.2严格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以及重点区域的用火用电管理,严格动火审批制度,规范用电设备的安全使用,及时发现、纠正违规操作和违章作业行为。

4.2.3救护队时刻做好备战准备,接到火灾报警后,能立即组织力量携带灭火装备迅速赶往火场实施火灾扑救。

5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单位和现场群众要利用现场固定电话、手机及其他移动通讯向调度室报告火警。调度室在处警同时,要及时向保卫科上报火灾情况,保卫科根据火势大小和扑救情况向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汇报。

火警报警内容:(1)着火单位、场所的具体名称和详细地址;(2)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单位;(3)什么特质着火;(4)火场有无被困人员;(5)火势大小;(6)火场有无爆炸物品等。

调度室电话:4943316、4943101、8058(内部)

晋城市消防支队电话:2066600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火灾按其可控性、严重程序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

6.1.1Ⅰ级--预警

火灾发生后,不会造成火势蔓延和人员伤亡,只需要启动事故单位灭火应急救援预案,依靠辖区消防中队自身力量就能够完成灭火救援战斗任务。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按照“预警”要求,密切关注灭火工作进展情况,随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6.1.2Ⅱ级--现场应急

发生的火灾,有可能造成火势蔓延和灾情的扩大,现场有被困人员,依靠辖区消防中队自身力量无法有效控制和实施灭火工作,需要消防大队调动所有力量进行火灾扑救,按照“现场应急”要求,需要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6.1.3Ⅲ级--全体应急

火灾已形成火势的蔓延和扩大,有可能爆炸燃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立即按照“全体应急”要求,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向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和地方政府汇报请求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响应程序

6.2.1应急指挥

当消防队大队根据火势大小和火场情况,确认无法实施有效控制,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公司要立即向总公司调度中心报告。

6.2.2应急行动

(1)火灾扑救:由消防人员和公司人员组成,要按照排除险源、救人第一、先控后灭的原则同时做好转移贵重物资。

(2)安全疏散:保卫科对火灾现场的无关人员进行安全疏散。

(3)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负责对车辆进行集中调配,确保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的用车;安排好急救人员的住宿、就餐;保障应急资金及时到位,垫付、支付抢救费用。

(4)医疗救护:医疗小组有协议医院的医护人员组成。接到指挥部指令后,组织救护车及医务人员迅速赶赴指定位置,做好接受救治伤员的准备工作;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积极救治伤员,做好运送转送伤员及伤亡人员的统计记录等工作;做好尸体存放及死亡人员的物品保管登记工作;做好应急救援物品的储备工作。

(5)善后处理:工会、事故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做好伤亡、致残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6)事故调查:安检科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6.2.3扩大应急

当火场火势进一步蔓延扩大,仅靠公司自身消防救援力量或现场消防力量无法控制和扑灭,有可能造成更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报告,请求增援。

6.2.4应急恢复

应急恢复条件:火场指挥员确认火场所有明火已熄灭,再无失火危险时,方可恢复。

应急恢复程序:当灭火战斗结束后,火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火场运行全面细致的清理检查,在确定无复燃后,清点参战人员和准备,撤离火场,解除警戒。

6.2.5应急结束

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要至上而下进行讲评,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惩处责任人,恢复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教育等秩序。

6.3处置措施

6.3.1扑救油罐火灾的措施:

(1)火情侦察:在扑救油罐火灾时,应查清存油的种类、数量以及液面的高度,罐体是否变形或损坏,着火油罐对邻近油罐及建筑物的威胁程度,是否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液面流散的范围,油罐周围有无防火堤措施,罐底有无水层,是否有发生沸溢或危险,油罐上是否有灭火设备或喷淋装置是否好用,消防水源能否满足灭火、冷却的需要等。

(2)对燃烧油罐和邻近油罐进行射水冷却,是控制火势扩大、降低油罐温度和燃烧强度,保护燃烧油罐不发生变形破裂的一项重要措施。

(3)向燃烧油罐发起总攻。总攻前要备好备足必要的消防车、水、干粉,先将油罐外部燃烧扑灭,保证进攻道路通畅,必要时组织群众修筑临时护堤,防止液体扩散。

6.3.2高层建筑火灾及一般火灾扑救措施:

(1)加强第一出动力量。

(2)认真进行火情侦察,积极营救被困人员。

(3)利用内部固定消防设施、立足自救。

(4)要根据先控制、后消防的原则,灵活地适用堵截包围、内外夹攻、上下合击、重点突破的战术方法。

(5)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消防车、消防水源、排烟机、空气呼吸机、救生气垫、缓降器、防毒面具、个人防护器材、破拆工具等。

8其他

8.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认识抢险救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人员安排、应急措施、指挥系统、通信联络、保障措施等方面应做到周密安排,做到一旦发生险情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8.2明确职责,落实分工,按照方案确定地职责任务,落实并分配到本系统各岗位参战员的头上,以保障抢救现场忙不乱,处置有序。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第7篇

医院的火灾应急预案【1】为确保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小、危害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消防环境建设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1.医院防火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坚决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当火灾发生时,要抓住火灾的初起阶段,全力扑救,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防止其蔓延。

2.坚持自防自救的原则,门诊楼、住院部每名医护人员都负有积极扑救火灾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的责任,要开展自防自

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灭火自救和人员疏散工作需按照预案各自负责,各司其职,不得相互推诿,延误时机。

二、消防安全应急工作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防火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协调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院保卫科,办公室承担防火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各科室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和演练,按照防火委员会要求,传达贯彻、研究部署、协调落实、检查督促消防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医院防火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 任:李延峰

副主任:周长来 王龙会 潘玉印 孙月琴

成 员:任培奇 王玉山 许建伟 许成文 秦树德 周新华

宋文江 刘书亮 孙启忠 赵立安 刘启珍 朱宝俊 徐 晋

齐志田 肖立群 刘 丽 周瑞兰 张 莉 张云庆

三、消防安全应急工作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分工

防火委员会主任负责定期召集委员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院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各委员具体负责火情发生时各种情况的应急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发生火险时,院防火委员会可在消防控制室成立指挥小组,并组成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

织灭火、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工作。

1.通讯组:组长:孙月琴,成员:消防控制室人员。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用电话报告院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火警报出后要指派专人到路口接迎消防车和指引消防水源,用消防广播告知全体医护人员和患者、陪人及时疏散。

2.灭火组:组长:周长来,成员:保卫科人员和着火楼层义务消防员。利用灭火器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必要时切断电源。

3.抢救组:组长:王龙会,成员:内科、外科医护人员 。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患者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4.疏散组:潘玉印,成员:保卫科和着火楼层工作人员。按照明确的疏散途径,有序组织患者、陪人和医护人员疏散与逃生。

四、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医护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手报按钮、电话、手机等形式将火情通报消防控制室,与此同时各楼层义务消防队员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初期火灾,并根据火势发展情况立即打开就近消火栓,展开水龙带进行灭火。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消防控制室接到火情通报后,立即将情况通报院领导及保卫科,保卫科接到报告后,马上派人员赶到火灾现场,利用消防插孔电话或对讲机向控制室通报火情,并根据实际情况拨打“119”火警电话报火警,同时协助着火层的医护人员组织疏散。

4.消防控制室在接到不断传来的火情后,根据需要开启强排烟系统,打开送风机进行送风,放下天井周围的防火卷帘避免天井的烟囱效应,所有电梯落底,同时电梯前室的防火卷帘落下。根据需要启动消防泵和喷淋泵。

5.消防控制室通过消防广播,指挥各层人员按指定路线迅速疏散,抢救组在各疏散集结地对疏散过程中受伤的人员进行救治。

6.保卫科在接到消防控制室报告后,要立即通知院防火委员会各成员,防火委员会成员得到通知后;要及时赶到消防控制室,并按预定分工展开工作。

7.出现火情的科室在5分钟左右时间内如不能将火及时扑灭,火势就有猛烈发展的可能,必须拨打“119”报火警(报火警时要向诮防队说明着火地点、位置、方向、着火源、火势情况,并将联系电话留给119报警台以便后续联系),另一方面要立即按预定疏散路线组织紧急疏散。

8.在现场参与组织疏散的保卫科人员及时将各层的疏散情况、火势情况、火情的控制情况通报消防控制室,指挥小组根据反馈过来的各方面信息全面协调、组织疏散。

9.疏散过程中要打开疏散通道附近的消火栓,用水枪控制火势蔓延,为疏散争取时间和空间。

10.灭火时应站在火源的上风处灭火,并注意采取,防护措施,如使用湿毛巾、湿被子、湿衣物等。

11.灭火中发现受伤者,应该现将其背到安全的地点进行救护。发现易燃易爆的物品,要迅速搬到安全的地方,防止爆炸。

12.护卫队员要始终在火场维持秩序,保护火灾现场, 防止有人“混水摸鱼”或“趁火打劫”。

13.人员疏散完后,消防控制室关闭强排烟、送风、升起防火卷帘,电梯恢复正常使用。

14.消防队进入现场后,其他灭火人员要一切服从消防队统一指挥和安排,提供一切条件和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影响阻碍消防队灭火。

15.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火灾事故现场,以便消防部门查明失火原因。

16.尽快恢复秩序,保障患者和陪人的基本生活,并做好有关患者的转院和安置工作。

五、疏散及逃生预案

1.发生火灾时,防火委员会、消防中心和医护人员要迅速打开楼上楼下安全出口门,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并组织患者、陪人和医护人员疏散。

2.疏散要在相关人员的指挥下迅速有序的进行,不要在楼道内停留、观看,要尽快离开火场,保卫科要派专人前去疏导和领路。

3.楼道内充满浓烟时,应用湿毛巾掩住鼻口,在浓烟中弯腰或爬行离开火场,应防止有害气体吸入体内使人窒息。

4.当楼道底层起火人员无法通过时,应向楼顶疏散;中层起火,由上下安全通道疏散;上层起火,由下层安全通道疏散。

5.楼道内火势猛烈,人员无法离开出门时,应紧闭房门,用湿水的毛巾、被单等堵住门缝,防止浓烟入室,等候消防人员救援,切不可采取跳楼等错误的方法逃走。

6.为了控制火势,当最后一名人员撤离过火区域后应关闭门窗,以减少空气流量,防止火灾迅速蔓延。

7.受伤后无法离开病区时,就大声呼救,尽量向火灾上风方向转移,采用俯姿式呼吸,延长等侯救护的时间。

8.全体疏散人员要顾全大局,把国家、集体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可因抢救个人的财产影响疏散工作,造成国家、集体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9.发现人员被困在火场内,要及时向消防救护人员提供情况,以便组织抢救。

10.疏散时要优先安排受火势威胁最严重最危险的区域内的人员,在疏散中要按照先病人和陪人,后医护人员,最后为救助人员的顺序。

11.楼层着火,当人在二楼,楼梯被火封住,可采取有关办法下楼,不要盲目跳楼;当人在三楼(含三楼)以上时,千万不要跳楼,要冷静处置,对行动不便的病人可利用高空救生缓降器或等待消防救援。 六、对几种情况的处置

1.发现纵火和破坏消防器械或乘火打劫的违法分子应立即将其扭送公安部门处理。

2.对见利忘义、趁人之危、见死不救、非法取得财物的人要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追究其责任。

3.当有爆炸危险的可燃物或产生剧毒气体的可燃物燃烧时,应立即组织救火人员和群众撤离现场,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4.在保证人员撤离的情况下,尽可能抢救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和资料。

5.在灭火自救和人员疏散时,出现其它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医院的火灾应急预案【2】为进一步强化医院消防应急能力管理,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同时,及时果断、稳妥地处理火灾事故,确保广大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的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规定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的要求,充分认识火灾的极大危险性,在行动上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切实有效地防止火灾发生。同时积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扑救、及时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有效地保护员工、患者及家属的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1、为了保障医院区域内人员和财物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在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恪尽职守,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掌握必要的逃生技能,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利用安全疏散通道迅速撤离到就近的应急避难场所,学会自救和救人。

三、适用范围

医院区域内发生的火灾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

四、组织机构

(一)医院成立消防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 指 挥 :

副总指挥 :

成 员 :

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各部门、科室和院微型消防站力量,进行人员紧急疏散和灭火救援指挥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各成员组,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保卫科, 负责协助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发挥作用。

职 责:

(1)负责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通报和指挥部有关决策的传达贯彻,做到上传下达、下情上报。

(2)掌握突发火灾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突发火灾所采取的措施。

(3)统一调配使用人员力量,负责做好处置突发火灾的具体调度和协调工作,监督检查每个专业组工作落实情况。

办公室下设五个专业组:灭火行动组、医疗救护组、疏散引导组、新闻应急组、安全防护组。

1、灭火行动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微型消防站成员及保安人员

职 责:负责按照消控中心报警要求,迅速启动微型消防站,携带灭火装备赶到现场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掩护。

(1)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灭火方法。

(2)熟悉着火部位的地形、位置、水源、灭火器材的配备、安全通道情况。

(3)如有人员被困时,掌握好寻人、救人的基本方法。

(4)会扑救初期火灾,负责人员疏散掩护。

(5)及时抢救贵重物资,减少财产损失。

2、医疗救护组

组 长:

成 员:各科主任、值班医生和部分护士。

职 责:

(1)负责将伤员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域,并对其进行救治。

(2)根据火灾现场险情状况进行相应救护,必须按照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发生火灾则迅速采取灭火措施,控制火势,配合救援人员将火扑灭。

(3)救治能力超出医院范围的,及时向附近医院求助并将伤员护送到对应医院。

(4)院办室负责救护车辆的保障工作。

3、疏散引导组

组 长:

成 员:保安人员和起火部位所属科室人员为主

职 责:

(1)迅速地、正确地引导患者和家属及医护人员向安全区域撤离。

(2)迅速地将火灾周围车辆和贵重物品疏散到安全区域。

(3)在疏散人员和车辆、物品时,若发现有易燃、易爆物,要及时将其撤离危险区,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新闻应急组

组 长:

副组长:

职 责: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统一接洽可能来院的新闻记者,及时准备统一有关信息,必要时封锁灾情现场,防止不良新闻事件发生,最大限度降低灾情影响。

(1)增强新闻应急防范意识。

(2)及时发现可疑人员,并第一时间予以接待。

(3)及时与指挥部进行沟通,报告最新准确信息,统一口径,统一。

(4)及时警戒维持火灾现场秩序。

5、安全防护组

组 长:

组 员:保安人员和机关各科室人员为主

职 责:

(1)划定火灾时的安全区域。

(2)划定火灾现场的警戒区域,疏散围观群众。

(3)负责现场和警戒区域的安全和警戒工作,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4)在安全区域设立明显的救护标志。

(5)加强巡逻,防止物资丢失。

五、形成扑救初期火灾三支战斗力量

第一支战斗力量:正常上班时间由火灾现场工作人员组成,科主任、护士长、科室消防治安责任人为相关责任人,在第一时间自发形成灭火救援力量。非正常上班时间由值班大夫、护士迅速组成,利用就近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第二支战斗力量:由院微型消防站成员和保安人员及院值班人员组成。上班时间由微型消防站队长组织人员进行扑救,非正常上班时间由保卫值班人员组织当班保安人员携带灭火装备进行扑救及人员疏散。

第三支战斗力量:接到报警的公安消防专业灭火救援力量。

要求:各科室要对全科人员进行明确分工,组织火灾扑救和疏散引导两个小组,原则上医生和男同志为火灾扑救组,护理人员为疏散引导组。

六、灭火应急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一)火情报警的处置程序及方式

火情报警分两种情况:

第一,消控中心接到火灾控制器(联动型)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查看火情报警显示位置,通知一名消控人员及保安携带消防应急电话和消防应急包迅速赶赴现场核查,如确认误报,应查明原因,将火灾控制器(联动型)复位并做好详细记录;如确认火灾情况发生,应立即通过消防应急电话向消控中心报告,启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第二,消控中心接到电话报告火警,应立即向院总值班报告启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通知医院总值班立即到达消控中心或现场进行指挥。

2、通知保卫值班启动微型消防站,组织微型消防站成员和保安携带专业设备奔赴现场进行灭火及人员疏散掩护,如火势较大无法控制,立即向消控中心反馈,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3、通知带班领导和主管领导到达消控中心或现场进行指挥,紧急情况通知院主要领导到场指挥。

4、总值班向医院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同时通知相应组长,做好各自准备。

5、带班领导通知各专业组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三)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及措施

(1)发现火灾后,现场科主任、护士长、科室消防治安责任人立即组织值班人员,使用就近的灭火设备进行灭火,灭火过程中,根据火灾性质(如发生电气火灾时,必须尽快将故障部位相关电源开关切断,再通过CO?犆鸹鹌鹘衅司龋┎煌裾返纳璞讣胺绞浇衅司取?

(2)消控中心接到报警,立即报告医院总值班启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将火灾控制器(联动型)开启到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除外)。

(3)保卫科启动微型消防站,组织微型消防站成员和保安携带专业灭火设备迅速赶往现场实施灭火和人员疏散撤离。

(4)各专业组,根据现场情况,时刻准备,等待领导统一指挥。

(四)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现场医务人员依次搜寻每一个病室,通知患者及家属有组织的紧急疏散。

2、消控中心通过火灾控制器(联动型)应急广播向火灾现场发出疏散指令。

3、微型消防站人员通过扩音喇叭指挥人员安全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洁,安全出口的利用要平均。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五)安全救护及现场境界的程序与措施

1、医务科组织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其他友好邻近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2、医务科、器械科、后勤科人员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3、安保人员迅速赶赴火场,进行现场警戒,维持秩序。

七、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的恢复工作

1、事故报告

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2、事故统计

对事故过程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工作提供依据。

3、事故分析总结

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做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定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第8篇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学校安定,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坚决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迅速扑救可能发生的大面积火灾,遏制和减少大面积火灾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防范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为全校师生创造良好安全的工作学习环境。

二、组织机构及任务

1、领导小组:

组 长:尹志勇

成 员: 王春凤 费婷丽 张艳华

杨淑伟 张强 孙茁臣

职 责:强化全体师生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督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负责我校消防安全工作。

2、现场指挥组

总指挥:现场职务最高的校领导。

职责:下达灭火抢险命令,组织调动人员增援,协调保证水源正常供应,调动灭火器材、逃生自救装置等,督促各行动组完成抢险任务。

3、灭火抢险组

组 长:张强

职 责:

(1)发现火场及时判断火势,在2分钟内作出是否向消防中队报警的决定,在火灾现场指挥义务消防队人员灭火。

(2)根据火情,及时、果断、正确提出具体灭火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启动应急疏散预案。请示调动设备保障组,及时排除消防设施、设备故障。

(4)组织突击力量处理火场出现的妨碍灭火、抢险、疏散等问题。

(5)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向其汇报情况并积极配合作战。

4、疏散引导组

组 长:杨淑伟

职 责:

(1)疏散指挥人员进入指挥现场,用语言、手势、声音指挥人员疏散。

(2)到达火灾现场后,迅速疏通消防通道,疏散围观教职工及学生,宣传动员、稳定人员情绪,引导被围困人员开展自救和防护,同时利用一切救生手段和工具组织逃生,被围困人员以最快的速度撤离火灾现场,消防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消防人员抢救被困人员。

(3)在疏散被困人员时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疏散设施、设备和工具进行疏散。

(4)调动机动人员,及时解决疏散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和紧急现场。

(5)组织人员对爆炸危险物品、贵重物资和影响灭火战斗的物资进行疏散。

(6)平时要对每个成员及学生进行培训,明确各自岗位和任务。

(7)疏散过程中,师生应该保持高度的冷静,有条件的用湿手帕、手巾捂住口鼻,防止烟尘吸入。

(8)若火势较大,无法疏散,可就地进行自我防护,等待并配合救援。

5、医疗救护组主要任务

组员:栾峰职 责:

(1)满足急救医疗救护用具和急救药品、

(2)对火场中的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护,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或伤病程度随时向120急救中心求救。

(3)需要入院进行治疗的危机伤病员要及时送往医院。

6、通讯联络组

组员:费婷丽职 责:

(1)按工作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具体情况,向全校发通知,联络相应救援单位。

(2)及时派出人员迎接前来救援的单位及车辆。

7、学校内一旦出现火情警报,各行动组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进行灭火、紧急疏散、人员自救等工作。

三、装备配置

教学楼、图书馆楼内各层都配有消防水龙带和灭火器,这些消防设施常年处于临战状态。

四、消防培训

大队辅导员、值班人员及相关人员要在保卫处的组织下积极参加培训,熟悉各楼名称、位置、距离远近。了解和掌握消火栓的分布,平时要经常进行各类灭火器的使用和灭火战术演练,熟练掌握灭火器和消防栓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五、工作要求

值班人员、门卫值班人员及相关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擅离职守,遇警要亲临火灾现场,采取相应措施,使人员、财产损失减至最小。严守政策法令,做到遵纪守法,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报警求助服务实行二十四小时昼夜值班,随叫随到,接到各楼报警后,值班人员、门卫人员及相关人员要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

六、灭火程序

1、接报警电话要问清:

(1)着火部位及详细地点和发现时间;

(2)燃烧物质和火势大小;

(3)报警人姓名和所在部门。

2、接报火警后,消防指挥部人员要立即赶到火灾现场,了解情况并展开灭火,根据现场火情用通讯设备通知相关人员,如果火势无法控制,应该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火警,并派一人到大门路口迎接救火车队,通知配电室切断电源。并负责找出消火栓位置,负责将消防队带到消火栓处,保证其顺利展开扑救工作。

3、有序的组织师生员工逃生,并向保卫处值班室及时汇报火源情况。

4、保卫处值班室工作人员应该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情况,并以最快的速度到现场协调指挥,一边组织灭火一边等候领导的指示和抢救方案。

5、抢救疏散被围人员、伤员和楼内的重要物资,安抚师生员工,稳定师生员工情绪。

6、负责火场的安全警戒,保证道路畅通,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7、火场指挥部与上下级的通信联络,做到不间断通讯。

8、各成员接到指挥部命令,必须坚决执行,各就各位,不得有误,如有不执行命令而贻误战机的,要逐级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七、火灾应急疏散方案

1、人员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学校消防责任人和班主任教师应该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

(1)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该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2)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3)高层着火时疏散时较为困难,困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安全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和室外消防楼梯安全撤出,切忌用电梯或跳楼。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避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员到来。

(4)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将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可以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将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将身上的火焰压灭。

2、物资疏散: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1)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例如起火点附近的油桶、液化气罐、化学实验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阴的物资。

(2)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例如机密文件、档案资历料、高级仪器、珍贵文物以及价值贵重的物资。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

3、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夫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锡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失火单位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

八、火灾善后工作

1、事故调查

在学校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由保卫处、学校党政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消防部门配合进行灾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具体责任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2、事故结论

依据火灾原因及调查结果,由消防部门作出事故结论。

3、事故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校内规章制度,由以上各组共同研究,以书面材料报校领导。

4、事故通报

根据处理结果和校领导的指示,由学校发文进行通报,以示警示。

九、其他事项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第9篇

1.1指导思想和目的

1.1.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

1.1.2目的。提高对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各救援力量充分做好应急救援相关准备工作,救援时按指令尽快奔赴现场协同开展救援;抢救被困和遇险人员、保护和疏散物资、控制事态发展、消除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事故发生。

1.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1.3.1各种人为或其他因素引发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大或经济损失大、政治影响大、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特大火灾。

1.3.2重点单位或重要场所发生严重威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燃烧或爆炸起火事件。

1.3.3有大量人员被困,且救援难度大、救援时间长的火灾事故。

1.3.4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失去控制、有可能导致其他重特大次生灾害事故的火灾。

1.3.5需要启动《*特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处置的火灾事故。

1.4处置原则

1.4.1政府领导、部门参与。所有救援力量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群策群力进行处理。

1.4.2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在特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下,各单位互相配合,协同作战。

1.4.3逐级负责,妥善处理。火灾事故处置在特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行逐级负责制,并根据火灾事故现场情况,积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控制事态发展,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2.组织指挥

2.1组织机构

2.1.1成立由特区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领导任指挥长,特区公安局、消防大队及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特区公安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建设局、交通局、林业局、环保局、气象局、供电局、地电公司、石油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自来水公司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救援指挥部”)。

2.1.2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特区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特区消防大队主要负责人兼任。

2.1.3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并制定预案。

2.2职责分工

2.2.1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全区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救援;确定总体救援决策和行动方案,下达救援指令,尽快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并根据灾情变化,适时调整力量部署。

2.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指挥部;聘请有关专家成立灭火救援专家组,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必要时参与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2.3.1公安局:负责协调、指挥公安民警参与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负责火灾事故的侦察和防范工作;负责相关道路的交通管制,维持灾害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3.2消防大队:组织专职和其他形式消防队伍承担火灾扑救工作;指挥消防部队参加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充分发挥装备优势,组织力量对急、难、险、重任务进行突击和攻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3.3武警中队:根据指挥部命令,调动指挥所属部队参加处置工作;对灾害地区重要目标实施警戒,紧急情况下协助警戒对象转移和灾后现场的警戒;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3.4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进行医疗救护和灾害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协调相关单位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3.5建设局:组织建筑方面的有关专家对灾害进行分析和论证,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协调、指挥供水等市政部门为火灾扑救提供有利条件;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3.6财政局:必要时为做好灾区灾民转移安置、救济和灾后重建提供资金支持;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3.7民政局: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受火灾危害的灾民和财产的转移;搞好灾民的临时安置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灾民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3.8林业局:协助特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协调好所属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3.9环保局:利用相关技术对灾害现场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有毒(害)物质对人员和环境造成次生灾害;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3.10交通局:及时组织运送参加救援的人员、物资和器材等,维护道路畅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3.11石油公司:提供在石化等相关方面抢险救援的物资、器材装备和有关技术力量等;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3.12气象局:做好火警气象条件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灾害现场的气象保障服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3.13通信部门:做好通信联络保障工作,负责灾害现场的通信联络,确保通信指挥畅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3.14供水、供电部门:负责对灾害现场和周围的电力、送水设备进行修复和管制。供水部门及时保证灾害供水需求,并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对灾害现场城市供水管网进行增压;供电部门及时对火灾损坏的电力设备进行修复,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输送或切断电源。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4组织协调

本预案启动,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在火灾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或其指定的同志)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作战组、参谋组、供水组、通信保障组、医疗保障组、生活保障组、物资保障组、交通运输组、安全保卫组、宣传报道组。

2.4.1作战组:特区消防大队负责人任组长,担任突击任务的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负责搜集灾害现场相关信息,掌握作战进展和现场参战力量、器材装备等情况;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总体作战方案,负责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参战单位协同作战;根据现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力量部署,监督执行情况;及时向现场指挥部反馈灭火救援的进展情况。

2.4.2参谋组:特区消防大队负责人任组长,林业、建设、气象、石化、环保、消防、电力等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火灾事件进行评估、计算所需力量、起草作战方案、做好处置记录等工作,为指挥员提供决策依据。

2.4.3供水组:特区消防大队负责人任组长,建设、供水、交通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使用各种水源、组织供水和协调相关部门保障火灾扑救的供水工作。

2.4.4通信保障组: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各参战单位负责通信的人员组成,负责现场的通信联络,保障通信联络畅通。

2.4.5医疗保障组:特区卫生局负责人任组长,医院和相关医疗救护队的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救护工作,建立后方抢救治疗中心,与消防部门一道对灾害现场进行洗消。

2.4.6生活保障组: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负责提供战时相关人员的生活保障。

2.4.7物资保障组:特区财政局负责人任组长,财政、经贸、民政、粮食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灾害现场各类救援物资供应,提出购买方案和计划,调集、分配救援物资和器材。

2.4.8交通运输组:特区交通局负责人任组长,铁路、交通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救援人员、物资、器材的运输。

2.4.9安全保卫组:特区公安局负责人任组长,公安、武警、民兵组成,负责灾害现场的警戒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的秩序,参与人员物资的疏散和抢救,必要时按照指挥部的指示,对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打击,对相关道路进行交通管制和疏导。

2.4.10宣传报道组:特区宣传部负责人任组长,文体广局、各新闻单位、参战单位负责宣传的人员组成,负责收集资料,报道现场情况;掌握参战人员的表现情况,适时进行宣传鼓动;统一宣传口径,适时进行新闻。

3.处置程序

3.1预案的启动程序

3.1.1发生火灾事件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按程序调集辖区相关力量进行先期处置,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1.2启动本预案火灾态势仍无法控制,需要请求上级增援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本预案启动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参与处置。

3.1.3在发生严重威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救援难度大、政治影响大的火灾事件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立即上报市火灾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

3.1.4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处于响应状态。

3.2收集情况

最先接到火灾事件报警的单位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公安消防部门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向同级和上级火灾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火灾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火灾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现场的基本情况、事件发展趋势、调动的参战力量、现场的救援情况和准备采取的措施;事件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及联系方式。未掌握的情况随后补报,事件发展情况和采取的处置措施随时上报。

3.3救援行动

3.3.1在火灾扑救中,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根据火灾现场的不同情况,准确判断火情,采取有效措施,有序展开行动,尽快扑灭火灾,减少损失。

3.3.2火情侦察。到达火场后,应当立即组织火情侦察,并贯穿于火灾扑救的全过程。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派出若干个侦察小组对灾害现场进行侦察,主要查明以下情况:

火灾事件的性质、燃烧范围和发展趋势;

是否有人员受到威胁,所在地点、数量和抢救、疏散的途径;

有无爆炸、毒害、腐蚀、忌水、放射等物质,及其数量、存放形式、具置;

灾害现场的电源、水源等情况;

需要保护和疏散的贵重物资及其受威胁的程度;

事件现场建筑物的特点、毗邻建筑的状况等;

灾害现场的相关设施可利用情况;

灾害现场的周边情况。

3.3.3救援分工。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火灾事件的严重程度确定战斗分组、人员组成和任务分工,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展开救援。

3.3.4力量部署。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的情况,把主要力量部署在以下方面:

人员受到威胁的地方或场所;

有可能引起爆炸、毒害或造成重大损失的部位;

有重要物资受到威胁的地方;

有可能引起建筑物倒塌或变形的方面;

需要实行管制或可能引起社会秩序混乱的方面;

根据现场情况需要的其他方面。

3.3.5救人。当有人被困或受到威胁时,根据需要及时派出若干个救人小组进行救护。

3.3.6火场供水。必须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地保证火场供水。

3.3.7火场警戒。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根据火场需要,划定警戒区域,由公安、武警等部门设置警戒标志和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车辆等进入警戒区域,维持火场秩序,公安部门视火情实施交通管制。

3.4要求

3.4.1各联动单位必须昼夜值班,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3.4.2各救援力量接到出动命令后,正确选择便捷的交通道路和运输工具,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组队集结和安全到达事件现场。

3.4.3各救援力量要坚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协同作战的原则,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加强信息反馈,保持同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信联络,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指令,保证处置任务的圆满完成。

3.4.4各宣传单位要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统一宣传口径,慎重灭火救援情况和相关新闻。

3.5善后处理

3.5.1公安消防部队在战斗结束前,要全面、细致地检查建(构)筑物的起火部位和构件,逐垛逐件翻移被火烧过的物质;大风情况下应当检查下风方向有无被飞火引燃的建(构)筑物和可燃物质,彻底消除余火和防止阴燃;仔细搜索有无被埋压的遇险遇难人员;对过火区域及附近的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进行检测,防止复燃、爆炸。必要时,应当留下少数灭火力量,或者责成失火单位专职、义务消防队监视火场。

3.5.2撤离火场时,各参战单位要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装备,将使用过的消防水源等相关设施恢复到备用状态。

3.5.3火灾扑救完毕后,由事发地乡(镇)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保护,并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调查和其他侦察活动。查出事故原因,由有关机关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3.5.4由事发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对人员安置、补偿、恢复重建、社会救助、保险等方面进行妥善安排,维护社会稳定。

4.保障措施

4.1通信和信息保障

4.1.1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立、维护、更新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和其他专业救护队伍的通讯联络数据库。

4.1.2通信管理部门要制定事件现场通信保障方案,统一调配通信资源,确保火灾事件处置期间指挥部与灾害现场之间的通信联络畅通。

4.2救援队伍与保障

4.2.1公安消防大队要对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抢险救援队伍、交通运输工具、医疗救治资源、抢险救援物资等进行调查,建立应急救援人力、物力资源数据库,明确调用方式和程序。

4.2.2物资保障。建立健全火灾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在保证一定数量的必需抢险救援物资的基础上,可加强联系,建立与其他县区物资调剂供应渠道。必要时,可按照《*特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保障抢险救援物资供应。

4.2.3治安保障。火灾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先期紧急处置主体力量要迅速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

4.2.4安全保障。火灾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立即对局部范围人员进行撤离、疏散的,可先安排人员撤离和疏散,同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需要对较大范围内的人员进行撤离、疏散时,必须报请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4.2.5医疗卫生保障。医疗救护按照“救死扶伤,以人为本”和“分级救治”原则,根据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医救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救护,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4.3技术储备与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建立灭火救援方面的专家数据库,掌握联系方式。适时组织有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消防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4.4宣传、培训和演习

4.4.1宣传。公安消防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及“安全生产月”和“119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第10篇

以县政府在预防秋冬季火灾工作的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命无价”的原则,防范我镇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以便增强各单位、各村屯防控各类火灾的整体工作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组织机构

为预防火灾的发生,我镇特成立防火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郭永恒担任,副组长由副书记孙志国、副镇长任奎、曹维国、武装部长曹清宇担任,成员单位有派出所、林业站、城建、医院及各村村委会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派出所,主任由派出所所长钱通华担任,副主任由派出所副所长曹中国担任,成员派出所全体。办公室主要负责整治防火隐患工作的督办工作。各单位、各村屯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对本单位、本村屯的消防安全隐患工作进行自检、自查,以便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自检、自查时间为10月22日——11月5日完成。

三、工作要求

本预案适用于镇发生火灾的应急工作。

1、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各村屯要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各单位、各村屯应根据本部门在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3、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力争把火灾的损失降到最底程度。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4、在火灾扑救时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到达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不到现场,并且要保持通讯的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或不接听电话。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注:(自今日起各村委会主任手机24小时开机,或关机时有其他方式联络到)

四、火灾扑救

1、扑救火灾时在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未到达时由各单位、各村屯责任人统一指挥,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到达后由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统一指挥。

2、在扑火的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和重要公共设施的安全。

3、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本部门的扑火队为辅的原则。

4、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如遇火势大难以控制威胁到其他居民财产安全时,应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以便确保其他居民的财产安全。

五、医疗救护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第11篇

学校火灾应急预案(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完善设备,预防为主的原则,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汪翀;副组长:郭明康、贺荣夫、欧阳志梅、孙箭;组员:郑学斌、陈星、左中、袁亚生、黄天成、江旭君、韦昊、刘华勇等,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区,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的消防隐患,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火警通报顺序: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9和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

二、全体人员注意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三、各组成员注意事项:

1、灭火组:(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2)、了解电铺设的线路;(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4)、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6)、了解火的走势;(7)、清楚逃生路线。

2、警戒组:(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2)、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应迅速确定安全逃生的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3)、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3、救护组:(1)、应接受紧急救护的工作;(2)、应配备急救箱;(3)、应了解一般药物的使用;(4)、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4、疏散组:(1)、了解学校报警设施和广播所在地;(2)、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5)、了解火的走势;(6)、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灭火组负责人:汪翀、郭明康、陈星、左中;

警戒组负责人:贺荣夫、黄天成、韦昊;

救护组负责人:欧阳志梅、袁亚生、刘华勇;

疏散组负责人:孙箭、郑学斌、江旭君。

四、火灾原因调查:

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火灾应急预案(二)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学校安定,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和公共财物安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坚决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迅速稳妥地疏散人员和物资,将火灾控制在最小范围,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指挥系统及职责

总指挥:书记兼校长

副总指挥:分管安全副校长

成员:政教处正副主任、年级主任、总务主任、保卫科长

职责:指导日常消防安全、应急疏散、灭火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在发生火灾时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配合到达现场的消防人员开展灭火行动。协助消防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2、疏散引导组及职责

组长:后勤校长

副组长:年级主任

成员:各班主任及科任老师组成。

职责是:负责平日货场自救、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具体事务。发生火灾时负责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撤离、自救工作。

3、消防灭火组及职责

组长:分管安全校长

副组长:政教主任、总务主任

成员:政教副主任、保卫科长、教辅人员

职责:平时进行经常性的灭火战术、技能和快速反应能力的培训、演练,灭火器材、工具、设备的管理、维护。火灾发生时协同消防部门开展灭火救护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及职责

由办公室、后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通讯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电话控制、水源保障、医疗救护等工作。

二、报警和接警

1、报警:火灾发生时,在场人员应及时拨打“19”火警电话,并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报警程序:

(1)要沉着冷静,不拨错电话,以免误事。

(2)讲清着火部位,详细地点和行走路线。

(3)说明燃烧的是什么物质,火势如何,有无被困人员,必要时要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4)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灭火和疏散人员和物资,引导被困人员逃生自救。

2、接警:全校教职工接到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按各组分工情况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后勤保障组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三、人员疏散

1、上课时发生火灾,任课老师要及时疏散学生,并向领导汇报。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老师负责指挥学生有秩序撤离,防止拥挤、事故发生,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处。

2、就寝时发生火灾,舍务老师迅速打开所有通道出口,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和学校值班室。把学生撤离到安全处,指挥部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安排学生有秩序撤离,防止拥挤、事故发生。

四、人员抢救

1、火灾发生时如有被困人员,要立即组织抢救。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2、进入火场救人时,烟雾较大、视线不清,可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细听、触摸等方式,若无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用浸湿的棉被、毯子披在身上,防止灼伤,甚至死亡。

3、救人时要注意自身安全,被救人员不能行走时要背、拖出火场。

五、物资抢救

火场物资抢救室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易燃易爆物品,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及贵重物品。疏散出来的物品要存放到安全地点,指派专人看管,以防万一。

六、火灾善后工作

1.事故调查:在学校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由政教处、保卫科有关部门组织,消防部门配合进行灾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具体责任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2.事故结论:依据火灾原因及调查结果,由消防部门作出事故结论。

3.事故处理:依据调查结果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由以上各组共同研究,以书面材料报学校领导。

4.事故通报:依据处理结果和校领导的指示,由学校发文进行通报,以示警示。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必须上报市教育局。

七、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第12篇

1.作业场地

生产车间及库房

2.适用岗位

适用于功能助剂所有化工操作岗位及保管岗位。

3.危险源的辨别与分析

含有物料的设备及容器,遇明火、静电、激烈的冲击等原因,可能被点燃发生火灾。

4.事故模式及后果

功能助剂的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溶剂属易燃品易爆品,一旦着火可能引燃生产车间及库房的其它易燃品易爆品,甚至形成爆炸,造成人员大量伤亡。

5.现场应急措施

一旦着火,发现人员将火灾信息迅速传递到现场最高负责人,现场最高负责人立即了解着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目前状况。立即确认是否成灾。确认火灾后,由现场最高负责人立即拨打5119火警电话,若有人员伤亡,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通知项目部负责人及特材公司经理。同时,保护好现场,人员立即撤离,救助伤亡人员。

6.成立事故急救小组

1)时在南地最高负责人(特材公司经理、或经营部经理、或公司总经理)和其他人员(项目部负责人、特材公司调度等)组成事故急救小组,负责人为组长。

2)职责:负责本单位火灾事故的急救指挥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应急工作小组工作事项

a.通报:将火灾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告诉其应采取的对策。

b.疏散与救护:根据建筑物及周围情况,划定人员疏散集结的安全区,检查是否还有人在应该疏散的区域。稳定被疏散人员情绪,现场对伤员护理并及时送往医院。

c.灭火: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根据火情,指挥切断电源;派出人员携带灭火工具、防火工具防止火势蔓延;消防队到场后,协助组织灭火抢救。

d.安全警戒:清除故障,指导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劝导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维护好秩序,迎接消防队,为消防队到场灭火工作展开创造有利条件;不许无关人员进入火场,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建筑,看管好火场内疏散出的物资,防止有人趁火打劫、制造混乱,指引消防队进入现场,为消防的灭火行动维持好秩序;在火灾区域内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配合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第13篇

所办公大楼、变电站和生产场所、员工宿舍人员密紧,电气设施繁多,用电量大,极易发生电气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指挥机构职责及分工

2.1指挥机构:

本局成立电气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所长

副组长:安全专职营销专职

成员:线路班班长表计班班长材料管理员收费员

2.2指挥机构职责

2.2.1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监督做为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2.2领导小组:发生事故时,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医院、县消防队发出救援申请;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2.2.3领导小组人员分工

2.2.3.1组长:负责火灾发生时现场总指挥职责,安排组织人员处理火灾事故,防止火灾进一步扩大;负责组织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批准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

2.2.3.2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具体工作;

2.2.3.3线路班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人员疏散,现场工作人员的转移;对火灾事故发生原因调查并向最高管理者汇报;

2.2.3.4安全专职职责:协助线路班组织现场管理,指导工作人员基本安全知识,以免事故扩大,参与火灾原因调查,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2.2.3.5营销专职负责指挥电气火灾事故后的恢复生产工作,物资、负责和组织生产设备方面的紧急配备或事故的处理;

2.2.3.6营销专职负责参与负责电气火灾事故后的理赔工作;

2.2.3.8表计班负责(组织)急救人员:负责对现场发生意外的人员采取急救措施,准备急救用医疗防护用品;

2.2.3.9各班组兼职消防专责:负责本单位消防的日常工作;

2.2.3.10现场工作人员:发生火灾及时汇报,在消防人员未到达前采取紧急救火措施,服从指挥安排疏散;如实汇报火灾目击状况。

3应急预案

所办公大楼、各生产班组的办公场所、各变电站、员工宿舍、、配电室以及变电站内电缆夹层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现场负责人应保持冷静,现场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应当保持头脑清醒,迅速报警,并迅速采取以下救护措施:

3.1迅速报警(报警电话:119),及时启动报警系统。报警者应准确地向消防队说明发生火灾的时间、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状况,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并派人站在交叉路口处,指引消防车辆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救灾灭火。并要汇报最高管理者、经济保卫部(****)、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监察部负责人,并及时通知相关安全员、急救人员,以上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若发生人员伤亡,当事人应向卫生所(********)或向事故现场就近的医院和120报告,请求支援。

3.2若发生电气设备着火时,首先要将电气设备的电源切断,向119报警,同时报告单位领导、安全监察部、经济保卫部,现场人员要积极投入现场进行救灾灭火;经济保卫部负责组织人员疏散,确保疏散过程不出现人员伤亡、拥挤或事故扩大,敦促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关闭电梯,防止人员从电梯疏散。

3.3遇到带电设备着火时,在现场工作人员中要熟悉带电设备的人员进行指挥或带领下进行灭火。灭火应当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得使用自来水、泡沫灭火器灭火。

3.4变压器、油开关等注油设备着火时,应当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燥的砂子等灭火。

3.5带电设备现场灭火时,灭火人员未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的情况下,不能直接用水灭火,否则可能发生触电事故。

3.6一般情况下起火的10分钟内,是扑救最有利的关键时间,超过这一段时间,由于火势发展,普通的灭火办法无剂于事,因此,在火灾初始状态时,所有在场人员要边呼救、边灭火、边抢救,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包括使用灭火器、消防水、砂子等,迅速扑灭初始的火势,并应设法尽快脱离危险火区。

3.7火灾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不要惊惶失措,就近寻找湿毛巾蒙住口鼻或趴在地上往外趴的方法,尽快冲出浓烟区段,以避免有毒气体对人身造成危害。火灾扑救人员在扑救火灾时,应当加强自身防护,尽量穿戴好防护用品,现场有条件的尤其不可忘记戴防毒面具,防止再发生中毒事故。对于抢救出的中毒者,应及时将其转移在空气新鲜的地方,然后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3.8遇有明火时,应将头发和衣服浇湿以防着火上身,如身上已着火,应迅速就地浇灭。

3.9常用灭火器的正确使用;

3.9.1干式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一手握住喷嘴,对准火源,一手向上提起拉环,便会喷出浓云般的粉雾,覆盖燃烧区,将火扑灭。

3.9.2泡沫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一手握提环,一手托底部,将灭火器颠倒过来摇晃几下,泡沫就会喷射出来。注意泡沫灭火器不要对人喷,不要打开筒盖,不要和水一起喷射。

3.9.3使用1211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首先拔掉安全销,一手握住压把,一手将喷嘴对准火源根部,压杆即开启,左右扫射,快速推进。

3.10预防措施

3.10.1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如火灾警报系统、消防栓、消防桶、灭火器等,确保设施有效。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第14篇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进一步加强本院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做好医院突发火灾和紧急疏散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医务人员和病患的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为确保本院消防安全得到有效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等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本部突发火灾和紧急疏散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为切实做好医院消防安全的预防工作,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原则,确保医院在突发火灾时的紧急疏散能够及时、迅速、有序地得到处理。

二、组织体系

2.1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应明确到人或岗位)

2.1.1指挥部

总指挥:由医院值班领导担任,消防安全责任人到场后,移交指挥权。

2.1.2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1.3职责:掌握现场情况做出决策,向各组下达指令,指挥灭火、人员疏散行动,在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移交指挥权,配合公安消防队行动。

2.2灭火行动组

2.2.1负责人:保卫科长;

2.2.2成员:职能科科长及医院义务消防员;

2.2.3职责:第一灭火力量在60秒内采取措施控制火情,第二灭火力量在接到火情后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展开灭火行动。

3 紧急疏散引导组

3.1负责人:医务科长

3.2成员:职能科及各科主任护士长,

3.3.职责:接到火警信息后,科主任、护士长引导本病区的工作人员和患者有序疏散,清查各楼层有无人员滞留。要求对应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将患者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尽可能切断电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并抢救贵重仪器设备及重要科技资料;稳定患者情绪,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4.安全防护救护组

4.1、负责人:总务科长

4.2、成员:保卫科及后勤各班组长

4.3、 职责:接到火警信息后,疏通室外消防车道,打开地下消火栓井盖,协助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护,视情况拨打“120”求救,并协助医务人员送伤员至医院救治;组织患者撤离时,不要乘坐电梯,可走安全通道。叮嘱患者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以最低的姿势或匍匐快速前进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区,避免楼面跌落物品击伤行人,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楼内。

5.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

5.1负责人:基建工程科长

5.2、成员:由工程设备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5.3、职责:切断非消防动力电源,保障照明及消防设施、设备电源,迫降消防电梯,在一层停止并锁定客用、货运电梯,停止空调运行,操控防排烟设施、消防泵等自动消防设施,如联动控制发生故障,则由工程设备部门值班人员赶到设备处实施手动控制,为防火和疏散提供设备保障。

三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1发现火情

在班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应立即按下附近手动报警按钮或用电话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发生火情部位的巡查人员(或就近工作人员)应立即形成第一灭火力量并在60秒内采取措施控制火情,直至第二灭火力量(灭火行动组)赶到现场展开行动。

3.2火警确认

消防控制室对任何火警信号必须核实,核实火警以人员语言确认为准。

3.3报警及进入应急状态

确认火警后,按以下程序操作:

3.3.1消防控制室将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置于“自动”状态,迫降消防电梯,配合灭火组及疏散组随时控制、启动起火层应急广播,防排烟系统及相关的自动灭火设施。

3.3.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向“119”公安消防指挥中心报警。

3.3.3、防控制室通知配电室切断起火层日常用电路,通知配电室确保照明用电及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确认消防设施、设备电源控制柜状态;关停中央空调电源。

3.3.4通知当班人员就位,各级人员到位,展开灭火疏散行动:

(1)第二灭火力量(灭火行动组)在3分钟内赶到起火部位,利用就近消防设施(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开展初期火灾的扑救,公安消防队(第三灭火力量)到场后协助开展火灾扑救;

(2)应急疏散组通知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广播、喊话等方式,各疏散引导员在预案规定的岗位上,引导人员利用最近的安全疏散通道疏散至安全地带,并清点人数,向到场消防队报告。

(3)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保障指挥部与各组之间通讯畅通,消防用电不间断,各消防设施运行正常。

(4) 安全防护救护组实施区域警戒,清理车场通道,打开地下消防井盖迎候消防车;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区,避免楼面跌落物品击伤行人,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楼内。

四、火警解除

火灾扑灭后,彻底清查起火现场及相关部位,确认已完全扑灭,烟气已基本排除,所有被疏散对象都已安全疏散完毕,征询公安消防人员同意后下达火警解除指令。

火警解除后,派出人员负责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火灾原因调查。

五、附则

5.1火灾疏散程序:

5.1.1发现火情后要冷静面对,立即呼叫周围人员。组织灭火及报告2104医院消防监控中心和上级领导

5.1.2火势较小时,组织人力应用病区内的消防器材和自来水积极灭火,火势猛烈时,马上拨打电话“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5.1.3关闭邻近火情房间的门窗,以减慢火势扩散速度

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第15篇

1、火灾危险性及特点。

办公楼火灾大多发生在房间内,火势通常沿门窗、走廊、楼梯间蔓延扩大,大量浓烟很快充满各层走廊,燃烧时还会产生有毒气体,影响人员疏散,甚至造成中毒伤亡。发生火灾,如处置不当,酿成大火,其社会影响较大,损失较大。

2、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1)发生火灾,要尽快疏散人员。消防队到达后,经现场侦察,如发生仍有被困人员,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抢救人员要采取防护安全措施,尽量利用走廊和楼梯间,如走廊或楼梯被大火封堵,可从窗口、阳台利用安全绳直接把人救出。

(2)战术方法要以内攻为主,辅以外攻。其处置预案:一是佩戴空气呼吸器从楼道铺设水带,深入内部打近战。二是如起火楼层不高,也可从外部窗户、阳台,利用登高设施进行扑救。三是如火焰冲出窗口,可从室内直接向燃烧室射水,给深入内部消灭火源创造条件。四是假设火灾已发展到猛烈阶段,火势蔓延,多层燃烧,要在调集救援力量的同时,采用上截下防,分层灭火,在救援力量充足的情况下,起火楼层部署灭火力量,受到火势威胁较大的上面部署堵截力量,进而消灭火灾。

3、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矿区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括:职工俱乐部、大型会议室、体育馆、大型饭店、文体娱乐活动以及医院、学校、幼儿园等。

1、火灾危险性及特点。

人员密集场所其建筑共同特点是:空间较大,通风良好,因而发生火灾燃烧猛,蔓延快,易塌顶。发生火灾后,多数是人员惊慌,疏散混乱,容易造成人员窒息死亡和踩压死亡事故。

2、人员密集场所处置预案。

(1)要坚决贯彻“救人重于灭火”的原则,发生火灾首先要侦察是否有被火势围困人员。其处置预案:一是发生被困人员,应把主要力量投入到人员疏散方面来,维持好疏散秩序,必要时还可以用雾状水流喷射起火源加以掩护。二是在灭火救援力量充足的情况下,也可采取边疏散边灭火。

(2)处置此类火灾,进攻的路线应以安全门为主,布置灭火力量时,以制控火势蔓延为主,为防止燃烧的建筑承重结构变形倒塌,必要时还要对其进行冷却。

(3)露天大型文体娱乐活动发生火灾后,一般为初起火灾,可使用灭火器扑救。此类活动要调集公安、机电、消防、救护等部门进行监护。

(4)灭火人员进入建筑内灭火,要佩戴空气呼吸器,指挥人员要随时观察燃烧部位变化,防止落下杂物伤人。

延伸阅读:

火灾逃生方法

1、办公室内发生火灾,用灭火器第一时间扑灭

如果是公司办公室内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部分人员要用灭火器灭火。

其他人员要快速疏散逃生,如果没有听到消防警报声和消防广播,要按下手动报警按钮,让中控室知道情况,产生联动,这时消防警报声就会响起。还应呼喊办公室内或周围的人员一起疏散逃生。当然如果大家已经听到消防警报和消防广播,一定要放下手头任何工作,只是赶紧进行疏散逃生就行,不要盲目以为是误报或消防演习,这是非常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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