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乡村实地考察报告范文

乡村实地考察报告范文

乡村实地考察报告

乡村实地考察报告范文第1篇

一、各行政村党员干部一律不准以外出考察为名,进行公款旅游;不准向企事业单位拉赞助款变相公款旅游;不准用土地出让资金等专项资金支付外出考察费用。

二、各行政村组织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应办理报批手续。

1、组织外出考察要从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量力而行,考察费用在生产经营性收入中列支。考察前,必须提出书面考察申请,对考察地点、内容、人员、经费来源、外出渠道等内容作出详细说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

2、外出考察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应填写《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审批表》(见附件一)、《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二),报所属乡镇(街道)审批。

3、经审批同意外出考察的,考察组在考察结束后,要向村民代表大会通报考察情况;外出考察费用经村财务监督小组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4、考察结束后填写《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情况报告登记表》(见附件三),连同书面考察报告于半个月内交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审核并备案。

三、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1、乡镇(街道)在接到有关行政村的外出考察申请后,要对考察内容进行审核,特别要对考察目的、人员组成、费用来源等内容进行详细审核,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外出考察条件的,一律不得批准。

2、对经审核同意外出考察的行政村,考察结束后,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和会计核算中心要对《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情况报告登记表》和考察情况、费用开支金额及途径进行严格审核,防止不合理开支。对不符合本规定或弄虚作假骗取审批外出的,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一律不予报帐。

四、纪律要求。

乡村实地考察报告范文第2篇

一、各行政村党员干部一律不准以外出考察为名,进行公款旅游;不准向企事业单位拉赞助款变相公款旅游;不准用土地出让资金等专项资金支付外出考察费用。

二、各行政村组织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应办理报批手续。

1、组织外出考察要从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量力而行,考察费用在生产经营性收入中列支。考察前,必须提出书面考察申请,对考察地点、内容、人员、经费来源、外出渠道等内容作出详细说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

2、外出考察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应填写《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审批表》(见附件一)、《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二),报所属乡镇(街道)审批。

3、经审批同意外出考察的,考察组在考察结束后,要向村民代表大会通报考察情况;外出考察费用经村财务监督小组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4、考察结束后填写《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情况报告登记表》(见附件三),连同书面考察报告于半个月内交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审核并备案。

三、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1、乡镇(街道)在接到有关行政村的外出考察申请后,要对考察内容进行审核,特别要对考察目的、人员组成、费用来源等内容进行详细审核,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外出考察条件的,一律不得批准。

2、对经审核同意外出考察的行政村,考察结束后,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和会计核算中心要对《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情况报告登记表》和考察情况、费用开支金额及途径进行严格审核,防止不合理开支。对不符合本规定或弄虚作假骗取审批外出的,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一律不予报帐。

四、纪律要求。

乡村实地考察报告范文第3篇

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县纪委、监察局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近年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不断创新制度,加强源头治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呈现出新的局面,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以健全制度为抓手,推进工作落实的机制进一步完善

我县县委、政府及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__县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从组织、制度、监督、考核上,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形成“齐抓共管”,建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纪委牵头,组织部、政法委等14个相关单位部门组成,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安排部署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任务,检查和督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协调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决议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成员单位予以落实。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通过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今年,通过联席会议部署,各部门开展有关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项目7项,解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100多个,切实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利益。二是在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上设定“三员一岗”新模式。我们在村支委中确定1名纪检委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反映基层意见和建议,监督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政策、法规、制度等。在村委会成员中明确1名廉政信息员,及时反映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应对措施,使农村廉政预警网络得到进一步建立健全。在老干部、老党员、老退伍军人、老教师中聘请1名村员,收集、反映、代办村民事项,参与村接待,配合调处件,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在无职党员中确定1名党风党纪监督岗,职责主要为监督检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对“六要六不要”行为规范的遵守、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的执行、基层干部述职述廉等工作,参加对农村基层干部评议、质询、年度勤廉考核等,引导村民支持和参与廉洁干部、廉洁家庭、廉洁村组、廉洁乡镇创建活动。三是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做到了四个延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乡镇签到村。年初,全县21个乡镇分别与259个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和责任,年终按照目标要求逐项考核,严格奖惩。廉政档案建到村。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实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如实填写报告表,连同村级签订的廉政责任状、村级审计报告等重要资料一同归档。目前,全县259个村廉政档案基本健全,进一步扩大了对村两委主要党员干部的监督范围。廉政谈话到村。由乡镇党委书记负责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廉政谈话,乡镇纪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村两委其他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一年来,已对218名农村党员干部分别进行了任前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有效防止了不廉行为的发生。党风廉政教育到村组。在

春节前对全县21个乡镇党委委员和政府领导班子副职、259个行政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共600余人进行分片集中学习培训,县纪委派出成3名常委分别向参训学员讲授了廉政党课。

二、以注重制度创新为关键,源头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出台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礼金上缴制度》。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象延伸到村级主要干部。通过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全县151名科级干部补报了自20__年以来个人有关事项176项。通过村级主要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要求向村主要领导干部提醒谈话19人次,及时有效防止了不廉洁行为发生。此两项制度所形成上报的信息分别在去年8月、10月被中纪委网络版“情况交流”栏目采用,起到了总结新经验、推广新做法的作用。二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行为。县监察局联合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等6个部门出台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个人驾驶公务用车和规范公务人员驾驶摩托车的制度》,并向全县公车驾驶员和各单位主要领导发出一封公开信,要求驾驶员管好车钥匙,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进行监督。加强了对县乡二级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的监督,经常性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去年来,对2名乡镇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务用车进行了诫勉谈话。今年,对7名科级领导擅自驾驶公务用车进行了提醒谈话,书面承诺报纪委备案。三是公益事业项目招投标向乡村级延伸。为规范乡镇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打造农村廉洁工程,出台了《__县乡镇公益事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5万元以上公益事业项目要求进行招标投标,乡镇纪委严把项目核定关、招标程序关、招标纪律关,进行全程监督。同时,乡镇实行项目工程派驻纪检员制度,实行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直到项目竣工。20__年以来,全县21个乡镇已对23个新农村项目建设工程派驻了31名纪检员,及时纠正了5起有违纪苗头的行为,查处和处理了3件村干部扰乱重点项目建设施工或挪用工程款案,3名村干受到党纪处分,避免项目工程建设损失300万元,挽留投资项目4个。四是实行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点是加强对来信来访多、村收入多、征地补偿费多的村实行直接审计,同时规定每个乡镇每年审计面不得少于本乡镇行政村总数的30,近二年来,全县通过乡镇审计的村、组达385个,清查不合理开支40.7万元。

三、以实行为民服务新机制为重点,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新貌

一是实行为民服务全程制。在全县21个乡镇均成立了为民服务中心,对来人、来电、来信申请办理的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

“零距离”服务。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了工作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为民服务全程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建立了中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绩酬挂钩考核办法等工作考评制,签订岗位责任状,明确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分明,考核有据。推行了公益性事业采取购买服务、定岗服务、委托服务等方式,在服务程序上按照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进行,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做到受理的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为民服务向村组延伸,健全为民服务全程网络,全县每个行政村、每个村民小组聘请了为民服务员,帮助群众代办申请事项,有效形成了县、镇、村、组为民服务联动,群众办事形成了

“大事不出乡镇、小事不出村组”的方便快捷的良好局面。目前,全县已设立村级代办点240个,为民代办事项2203件。二是推行双向承诺制。今年来,我县推行村级组织、党员干部“双向承诺制”,即村级组织根据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向乡镇党委和党员群众作出双向公开承诺,党员同时向村党组织和群众作出双向公开承诺,在党组织和群众的双重监督下兑现,违背承诺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确保承诺,对“双向承诺”规定了承诺主体、承诺内容、承诺事项,实行“季度汇报、半年督查、年度评议、表彰奖励、诫勉谈话”五项工作制度,做到“承诺时间、组织公开、建立台帐、进行评议、规范建档”五个统一,同时,加强督促落实,形成年初承诺、年中查诺、年底评诺的长效机制。目前,全县259个村、8448名党员干部已作出承诺12670条,整改意见建议760条。三是以“五制”推行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四公开。公开考评制。将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签订责任书,量化任务,明确职责,综合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民主评议制。把公开工作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务公开监督员对公开工作的民主测评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服务承诺制。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编号消结,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点题”公开制。凡是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都将其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结果等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公开事项如变更、撤消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县政府网站对“百姓心声”群众网上报道的问题,要求主管单位5个工作日内必须回复和解决。目前,已接收群众网上点报公开办事事项352件,按期回复率100。责任追究制。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蒙骗群众、侵犯群众民利、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四、以努力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为保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力度

一是实行乡镇纪委案源分析汇报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案源分析汇报会,

乡村实地考察报告范文第4篇

今年是省、市、县(市区)、乡镇各级党委集中换届年,前段时间,省委、市委相继下发了有关文件,召开有关会议进行了专门的安排部署。为搞好我区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月日区委常委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下面,我根据区委常委会议的要求,就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安排讲几点意见。等一下,志峰书记、忠红区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同志们认真领会,并切实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委换届工作是各乡镇党委今年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去年在区委三届九次、区政府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讨论了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提出了“十一五”发展的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这标志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战略发展期。从今年开始,党委的届期与地方的五年规划期正好一致。乡镇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仅是农村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者,而且也是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做好今年的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关系到未来五年我区农村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完成和各项工作措施的组织实施,关系到中央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战略决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搞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充分发展党内民主,推动基层民主法治进程,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客观要求,乡镇党委换届不仅是班子的更替,也是党内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活动。因此,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我们政治生活的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乡镇党委要利用换届的有利时机,把换届选举工作与深入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结合起来,努力创建“五个好”乡镇党委,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干部的能力素质,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使农村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着力搞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

搞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是换届选举工作的重点。根据省委、市委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区委将从三个方面着手配强配优乡镇党委领导班子。

(一)严格控制领导班子职数。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潭市组发号的要求,乡镇党委换届要统筹考虑党委、人大、政府换届的人事安排,并与乡镇机构改革等工作相衔接。在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实行乡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按照市委的要求,乡镇党委委员名额及安排,先锋乡、长城乡、护潭乡、楠竹山镇为名,设书记名,副书记、乡镇长名,副书记名,其他名党委委员分别为纪委书记、组织宣传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镇长各名。昭潭乡、鹤岭镇为名,设书记名,副书记、乡镇长名,其他名党委委员分别为纪委书记、组织宣传委员、副乡镇长各名。乡镇长由党外干部担任的,另设专职副书记人。

(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

领导班子换届,是集中调整优化班子最有利的时机,区委将按照市委要求,适应农村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优化乡镇党委班子的知识、专业和年龄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增强整体功能。同时,结合今、明两年的区级领导班子换届,和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班子调整,进行统筹考虑和安排,力争通过这两年的换届工作,使我区科级领导班子,在整体结构和效能方面有较大的提升。

根据全市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要以换届为契机,及时把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和女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乡镇领导班子要保持以岁左右干部为主体的梯次年龄结构,力争配备名岁左右的乡镇党政正职,每个乡镇党委班子中女干部和岁左右的年轻干部要有一定数量。要改善班子知识结构,大力选拔熟悉农业、工业、法律、城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等不同专业知识的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三)选准配强乡镇党委书记。

选好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是乡镇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关键。乡镇党政正职,要注重选拔既懂党务、政务工作,又懂经济、“三农”工作的复合型领导人才,选拔经过多岗位锻炼、阅历和经验比较丰富的干部。要注意党政正职在年龄经历、个性气质、特长专业等方面的搭配和相融。按照湘委号文件精神,从本届开始,乡镇班子届期增长至年,且任期内要保持相对稳定。因此,作为“班长”的党委书记的选配,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从对党和人民负责,对事业和发展负责的高度,将选准配强乡镇党委书记作为换届班子配备的重心,切实做到慎之又慎。乡镇党委书记,应是那些政治上讲原则、讲大局,工作上有思路、有创新,作风上重务实、重协调,综合素质比较高,驾驭能力比较强,工作实绩比较好,自身要求比较严,群众威信比较高的优秀干部。同时,根据省、市委文件要求,要加大乡镇党政正职的交流和回避力度,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一般不得在原籍所在地乡镇任职。

三、认真扎实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各乡镇要集中精力,牢牢把握好换届选举期间的各个环节,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圆满完成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任务。

(一)切实搞好换届考察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下周一开始,区委将派出两个考察组深入各乡镇,进行换届考察。考察中,区委考察组将组织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对下届党委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推荐,还将找干部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实地察看了解情况。希望各乡镇的同志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与到考察中去,自始至终支持、配合考察组的同志搞好这次考察工作。如按要求印制好资料,张贴好考察预告;组织好人员参加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大会,并配合搞好个别谈话。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及我区一贯做法,乡镇党委换届时,必须对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区委组织部将委托区审计局对个乡镇的党政一把手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进场从下周开始,月底前结束。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及有关人员应积极协助、配合审计组的同志依法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应支持和理解审计工作,为审计工作正常进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二)认真研究部署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新年伊始,各乡镇各项工作任务都很繁忙,换届选举时间紧、任务重。请大家会后,根据区委要求和《意见》精神,及时召开乡镇党委会议,把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摆上日程,认真研究本乡镇的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尽快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换届工作,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党委会后,要及时召开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具体研究确定乡镇党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及选举产生的办法初步确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主要议程安排党代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报告起草等筹备工作。各乡镇制定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后,要向区委请示报告。请示内容主要包括: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乡镇党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分配方案、代表条件、选举程序和时间要求;对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纪律要求。版权所有

(三)重视乡镇党代表的选举。选举好出席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开好党代会的基础,党代表作用发挥程度直接影响到换届选举工作的质量。各乡镇党委必须加强对所属党组织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严把“三关”:一是严把代表名额的分配关。要根据党员数量和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好代表名额,我区四个乡一般为名,两个镇一般为名,其具体人数由各乡镇党委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并报区委批准。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代表中,乡镇、村干部一般占左右,专业技术人员左右,先进模范人物左右,妇女代表左右,年龄在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要坚持党代表的条件,严把代表推荐关,选出的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应是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党性原则办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在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并具有一定议政、议事能力的中共正式党员。二是严把党代表的产生关。乡镇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所辖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按代表条件和分配的名额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出初步人选,乡镇党委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按多于应选人数的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组织支部全体党员酝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提出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会议实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选举乡镇党代表。三是严把代表资格的审查关。各乡镇党的委员会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一般由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及其他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审查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条件,代表选举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同时,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起草好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四)客观、全面总结上届党委工作。党的委员会向同级党代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是规定的党的委员会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党代会的重要议程。因此,各乡镇党委要把党委工作报告的起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好。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地全面总结上届党委工作情况,客观评价工作得失,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等;要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对新一届党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今后年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党委工作报告的起草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征求村(社区)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并提交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同时,要认真地负责地做好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报告等其他大会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工作。

(五)向区委呈报召开党代会的请示。各乡镇党委应在党代会召开前天向区委写出书面请示,经区委同意后,方可召开党代会。请示的主要内容是:党代会召开的时间和指导思想;党代会的主要议程;下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党委提名的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及区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

(六)精心组织好党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和选举工作。做好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考察、酝酿和选举工作,是乡镇换届工作的关键,务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酝酿、集体讨论、依法推荐等程序来进行。乡镇党委、纪委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按照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的提出候选人,经区委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然后,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对委员的选举,可以采用先差额进行选举,产生与应选人数相等的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直接采用差额选举。预选和正式选举,均采用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确定选举办法,实际到会人数必须达到规定人数,才能进行选举。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在委员会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以无计名投票方式,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

党委班子成员要下到代表当中去,实行选举工作责任制,每名班子成员负责做好一片或组代表的工作,跟踪了解代表们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新情况。对代表提出的问题、意见要及时进行了解和落实,做到让代表满意、群众满意。要在充分体现民主和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通过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将区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层层落实到代表当中去,使区委的意图成为广大代表的真实意愿,保证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关于在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不仅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而且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换届选举中,各乡镇党委必须客观分析形势,准确把握选举动态,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这里有几项工作要请大家注意:

⒈合理安排换届工作时间。各乡镇党委要合理安排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从××年月份开始,月底以前完成。一年之际在于春,年初各乡镇各项工作任务都很繁忙,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从现在开始,各乡镇党委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尽量往前赶,工作既要细致认真,又要讲究效率。总的要求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任务。

⒉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各乡镇党委应注意方法,切实加强本乡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配合区委妥善做好乡镇领导干部的分流安置工作,保证乡镇换届的平稳顺利进行。特别要提出的是,今年是换届之年,肯定会有不同程度的班子调整和人员变动,有一些同志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退下来,有一些同志将继续留在原岗位工作,一些同志被调整交流到其他单位或其他岗位,一些同志被提拔到领导岗位或重要领导岗位,如何正确面对进退去留,对于在座的一些同志是一个十分现实的考验。这要求我们领导干部在换届之时,要牢记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体现高尚的品格情操;要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始终以改革发展的大局为重,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正确对待进退得失,保持平常心态,服从组织安排,扎实努力工作,共同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这次换届需要交流或退下来的乡镇领导干部,要相信组织会根据每个人的德才情况,并结合工作的需要,作出妥善的安排;对资历较深、群众公认、实绩较为突出的,也会优先予以考虑和安排。

⒊严肃换届选举纪律。换届中,要严肃换届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干部调配纪律,弘扬正气,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对此,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将联合下发《乡镇党委换届的纪律规定》。

乡村实地考察报告范文第5篇

今年是省、市、县(市区)、乡镇各级党委集中换届年,前段时间,省委、市委相继下发了有关文件,召开有关会议进行了专门的安排部署。为搞好我区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月日区委常委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下面,我根据区委常委会议的要求,就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安排讲几点意见。等一下,志峰书记、忠红区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同志们认真领会,并切实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委换届工作是各乡镇党委今年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去年在区委三届九次、区政府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讨论了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提出了“十一五”发展的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这标志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战略发展期。从今年开始,党委的届期与地方的五年规划期正好一致。乡镇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仅是农村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者,而且也是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做好今年的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关系到未来五年我区农村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完成和各项工作措施的组织实施,关系到中央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战略决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搞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充分发展党内民主,推动基层民主法治进程,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客观要求,乡镇党委换届不仅是班子的更替,也是党内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活动。因此,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我们政治生活的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乡镇党委要利用换届的有利时机,把换届选举工作与深入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结合起来,努力创建“五个好”乡镇党委,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干部的能力素质,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使农村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着力搞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

搞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是换届选举工作的重点。根据省委、市委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区委将从三个方面着手配强配优乡镇党委领导班子。

(一)严格控制领导班子职数。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潭市组发号的要求,乡镇党委换届要统筹考虑党委、人大、政府换届的人事安排,并与乡镇机构改革等工作相衔接。在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实行乡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按照市委的要求,乡镇党委委员名额及安排,先锋乡、长城乡、护潭乡、楠竹山镇为名,设书记名,副书记、乡镇长名,副书记名,其他名党委委员分别为纪委书记、组织宣传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镇长各名。昭潭乡、鹤岭镇为名,设书记名,副书记、乡镇长名,其他名党委委员分别为纪委书记、组织宣传委员、副乡镇长各名。乡镇长由党外干部担任的,另设专职副书记人。

(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

领导班子换届,是集中调整优化班子最有利的时机,区委将按照市委要求,适应农村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优化乡镇党委班子的知识、专业和年龄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增强整体功能。同时,结合今、明两年的区级领导班子换届,和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班子调整,进行统筹考虑和安排,力争通过这两年的换届工作,使我区科级领导班子,在整体结构和效能方面有较大的提升。

根据全市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要以换届为契机,及时把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和女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乡镇领导班子要保持以岁左右干部为主体的梯次年龄结构,力争配备名岁左右的乡镇党政正职,每个乡镇党委班子中女干部和岁左右的年轻干部要有一定数量。要改善班子知识结构,大力选拔熟悉农业、工业、法律、城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等不同专业知识的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三)选准配强乡镇党委书记。

选好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是乡镇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关键。乡镇党政正职,要注重选拔既懂党务、政务工作,又懂经济、“三农”工作的复合型领导人才,选拔经过多岗位锻炼、阅历和经验比较丰富的干部。要注意党政正职在年龄经历、个性气质、特长专业等方面的搭配和相融。按照湘委号文件精神,从本届开始,乡镇班子届期增长至年,且任期内要保持相对稳定。因此,作为“班长”的党委书记的选配,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从对党和人民负责,对事业和发展负责的高度,将选准配强乡镇党委书记作为换届班子配备的重心,切实做到慎之又慎。乡镇党委书记,应是那些政治上讲原则、讲大局,工作上有思路、有创新,作风上重务实、重协调,综合素质比较高,驾驭能力比较强,工作实绩比较好,自身要求比较严,群众威信比较高的优秀干部。同时,根据省、市委文件要求,要加大乡镇党政正职的交流和回避力度,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一般不得在原籍所在地乡镇任职。

三、认真扎实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各乡镇要集中精力,牢牢把握好换届选举期间的各个环节,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圆满完成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任务。

(一)切实搞好换届考察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下周一开始,区委将派出两个考察组深入各乡镇,进行换届考察。考察中,区委考察组将组织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对下届党委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推荐,还将找干部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实地察看了解情况。希望各乡镇的同志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与到考察中去,自始至终支持、配合考察组的同志搞好这次考察工作。如按要求印制好资料,张贴好考察预告;组织好人员参加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大会,并配合搞好个别谈话。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及我区一贯做法,乡镇党委换届时,必须对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区委组织部将委托区审计局对个乡镇的党政一把手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进场从下周开始,月底前结束。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及有关人员应积极协助、配合审计组的同志依法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应支持和理解审计工作,为审计工作正常进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二)认真研究部署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新年伊始,各乡镇各项工作任务都很繁忙,换届选举时间紧、任务重。请大家会后,根据区委要求和《意见》精神,及时召开乡镇党委会议,把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摆上日程,认真研究本乡镇的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尽快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换届工作,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党委会后,要及时召开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具体研究确定乡镇党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及选举产生的办法初步确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主要议程安排党代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报告起草等筹备工作。各乡镇制定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后,要向区委请示报告。请示内容主要包括: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乡镇党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分配方案、代表条件、选举程序和时间要求;对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纪律要求。版权所有

(三)重视乡镇党代表的选举。选举好出席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开好党代会的基础,党代表作用发挥程度直接影响到换届选举工作的质量。各乡镇党委必须加强对所属党组织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严把“三关”:一是严把代表名额的分配关。要根据党员数量和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好代表名额,我区四个乡一般为名,两个镇一般为名,其具体人数由各乡镇党委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并报区委批准。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代表中,乡镇、村干部一般占左右,专业技术人员左右,先进模范人物左右,妇女代表左右,年龄在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要坚持党代表的条件,严把代表推荐关,选出的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应是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党性原则办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在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并具有一定议政、议事能力的中共正式党员。二是严把党代表的产生关。乡镇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所辖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按代表条件和分配的名额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出初步人选,乡镇党委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按多于应选人数的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组织支部全体党员酝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提出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会议实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选举乡镇党代表。三是严把代表资格的审查关。各乡镇党的委员会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一般由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及其他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审查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条件,代表选举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同时,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起草好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四)客观、全面总结上届党委工作。党的委员会向同级党代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是规定的党的委员会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党代会的重要议程。因此,各乡镇党委要把党委工作报告的起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好。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地全面总结上届党委工作情况,客观评价工作得失,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等;要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对新一届党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今后年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党委工作报告的起草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征求村(社区)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并提交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同时,要认真地负责地做好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报告等其他大会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工作。

(五)向区委呈报召开党代会的请示。各乡镇党委应在党代会召开前天向区委写出书面请示,经区委同意后,方可召开党代会。请示的主要内容是:党代会召开的时间和指导思想;党代会的主要议程;下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党委提名的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及区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

(六)精心组织好党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和选举工作。做好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考察、酝酿和选举工作,是乡镇换届工作的关键,务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酝酿、集体讨论、依法推荐等程序来进行。乡镇党委、纪委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按照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的提出候选人,经区委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然后,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对委员的选举,可以采用先差额进行选举,产生与应选人数相等的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直接采用差额选举。预选和正式选举,均采用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确定选举办法,实际到会人数必须达到规定人数,才能进行选举。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在委员会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以无计名投票方式,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

党委班子成员要下到代表当中去,实行选举工作责任制,每名班子成员负责做好一片或组代表的工作,跟踪了解代表们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新情况。对代表提出的问题、意见要及时进行了解和落实,做到让代表满意、群众满意。要在充分体现民主和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通过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将区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层层落实到代表当中去,使区委的意图成为广大代表的真实意愿,保证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关于在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不仅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而且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换届选举中,各乡镇党委必须客观分析形势,准确把握选举动态,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这里有几项工作要请大家注意:

⒈合理安排换届工作时间。各乡镇党委要合理安排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从××年月份开始,月底以前完成。一年之际在于春,年初各乡镇各项工作任务都很繁忙,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从现在开始,各乡镇党委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尽量往前赶,工作既要细致认真,又要讲究效率。总的要求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任务。

⒉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各乡镇党委应注意方法,切实加强本乡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配合区委妥善做好乡镇领导干部的分流安置工作,保证乡镇换届的平稳顺利进行。特别要提出的是,今年是换届之年,肯定会有不同程度的班子调整和人员变动,有一些同志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退下来,有一些同志将继续留在原岗位工作,一些同志被调整交流到其他单位或其他岗位,一些同志被提拔到领导岗位或重要领导岗位,如何正确面对进退去留,对于在座的一些同志是一个十分现实的考验。这要求我们领导干部在换届之时,要牢记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体现高尚的品格情操;要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始终以改革发展的大局为重,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正确对待进退得失,保持平常心态,服从组织安排,扎实努力工作,共同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这次换届需要交流或退下来的乡镇领导干部,要相信组织会根据每个人的德才情况,并结合工作的需要,作出妥善的安排;对资历较深、群众公认、实绩较为突出的,也会优先予以考虑和安排。

⒊严肃换届选举纪律。换届中,要严肃换届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干部调配纪律,弘扬正气,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对此,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将联合下发《乡镇党委换届的纪律规定》。

乡村实地考察报告范文第6篇

一、主要目的

通过实施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双十工程”建设,达到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队伍配强、制度健全、业务规范、硬件保障、能力增强”的目标,使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工作开展有依据、有平台、有条件,着力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树立基层纪检干部良好形象,努力使之成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的组织者、协调者、推动者,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乡镇纪委“十有工程”建设

1、有牌子。在乡(镇)党委政府机关门口悬挂规范统一的牌匾。牌匾文字内容为“中国共产党县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乡(镇)纪委办公室门口悬挂规范统一的小牌匾,牌匾文字内容为“中国共产党县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有专职纪委副书记。乡(镇)纪委设委员3至5人,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享受副科级待遇)。乡(镇)纪委副书记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中共党员,专科以上学历。

3、有办公室。乡(镇)纪委专用办公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4、有工作职责和制度。一是明确职责。乡(镇)纪委在县纪委和乡(镇)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本乡(镇)执行情况。定期组织对辖区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2)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镇、村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3)负责对各项惠民政策、支农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乡(镇)集体资产处置、土地征用补偿、农村低保户和特困户申报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4)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做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5)根据权限负责组织调查所辖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按有关程序,作出处理;(6)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7)检查指导村纪检小组工作。抓好纪检队伍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8)督促村纪检小组每年向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9)负责对村纪检小组工作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工作不称职的村纪检小组组长提出免职意见;(10)督促本乡(镇)党员干部如实填报个人廉政档案;(11)负责对离任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12)认真执行周碰头、月例会制度。实行季度通报,并认真做好半年小结和年度总结;(13)承办乡(镇)党委和县纪委交办的有关事项,并向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乡(镇)党委和县纪委报告工作;(14)完成乡(镇)党委和县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健全制度。建立和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乡镇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等制度,健全村级财务“双”和“一会两票”民主管理、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村级工程阳光操作、村干部约束激励等工作机制。创新民主监督机制,健全乡镇、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诺廉评廉、“三谈两述”等制度,积极探索乡镇对基层站所党风廉政、行风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考评机制。不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完善乡镇纪委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习、议事、调研、工作报告、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内部监督等制度。

5、有电脑和打印机。

6、有举报电话。

7、有录音笔。

8、有照相机。

9、有摄像机。

10、有档案柜。

县委于12月下旬将乡镇纪委副书记配备到位;县政府于12月下旬前拨出专款将乡镇纪委牌子、电脑、打印机、举报电话、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档案柜等办公办案设施配备到位;乡镇党委负责纪委办公室的配备及纪委组成人员的配备。

(二)村(社区)纪检小组“十有工程”建设

1、有牌子。在村(社区)门厅加挂“中国共产党乡(镇)村(社区)纪律检查小组”牌子;纪检小组办公室门口悬挂规范统一的小牌匾,牌匾文字内容为“中国共产党乡(镇)、村(社区)纪律检查小组办公室”。

2、有队伍。在全县设党支部的行政村(社区),成立村(社区)纪检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3至5人。村(社区)纪检小组人员数要求: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3人,1000-2000人的村(社区)4人,2000人以上的村(社区)5人。村(社区)纪检小组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同期进行,任期相同。

3、有专职纪检小组长。村(社区)党支部要明确1名专职支部副书记担任纪检小组长(任职资格:年龄在40岁以下,中共党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思想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党员中的大学生村官和退伍军人优先)。村书记、党员村主任、党员村文书原则上不得兼任村纪检小组组长。纪检小组其他成员不占村级干部职数,由全村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4、有办公室。村(社区)纪检小组专用办公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5、有电脑及档案柜。为村(社区)纪检小组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及档案柜等办公设施。

6、有工作职责和制度。一是明晰职责。村纪检小组在乡(镇)纪委和村党支部的双重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法规在本村执行情况;(2)督促村“两委”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制度;(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定期组织本村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法规;(4)负责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党员的纪律监督。重点加强对村主职干部行为的监督。每季度向乡(镇)纪委汇报一次监督情况;(5)协助村“两委”做好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工作;(6)督促村干部述职述廉。每年召开一次述职述廉会议;(7)监督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的管理、处置和使用;(8)监督各项惠民政策和惠民资金的落实;(9)认真受理村民举报。处理并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10)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党员的民利不受侵犯;(11)向村党支部或乡(镇)纪委反映本村党员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协助乡(镇)纪委查办本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12)认真执行周碰头、月例会制度。实行季度通报,并认真做好半年小结和年度总结;(13)按要求认真完成乡(镇)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每年向乡(镇)纪委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建章立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村(社区)纪检小组每半年向乡镇纪委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村(社区)纪检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一议,每周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定期交流研究村(社区)纪检工作;建立接待制度,建立接待日,定期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收集村(社区)廉情信息,及时化解村(社区)矛盾,促使和谐村(社区)建设;建立学习制度,村(社区)纪检小组要定期组织学习,努力提高纪检干部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和基层纪检工作水平。

7、有印章。为村(社区)纪检小组配备专用印章,印章内容为中国共产党乡(镇)村(社区)纪律检查小组。

8、有举报箱。

9、有党风廉政宣传栏。在村(社区)设置固定的党风廉政宣传栏,宣传内容定期更新。

10、有工资。全县村纪检小组组长工资按100元/月标准纳入县财政预算。其他纪检小组成员采取误工补贴的办法计发工资,原则上除纪检小组组长外,其他成员的年误工补贴不少于200元。村(社区)纪检小组“十有”工程建设由乡镇党委负责督办落实。

三、方法步骤

乡镇和村(社区)纪检组织“双十工程”建设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试点培植阶段。完成时间:年12月31日。确定县河镇、水坪镇、城关镇、中峰镇、蒋家堰镇5个乡镇为试点乡镇;确定县河镇农业示范场、大路沟村、仁家沟村,水坪镇前进村、阎家坝村、杜家沟村、洞子沟村、胡柳树村、黄龙村、漫液村、康家岭村,城关镇守金店村、观音阁村、大裕沟村、红光村,中峰镇梅探沟村、刘家湾村、汤家坝村、乐园村,蒋家堰镇黄土岭村、蒋家堰村、黄石头村、秋沟村22个村为试点村。

(二)全面推广阶段。完成时间:年1月下旬。各乡镇、村(社区)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试点工作做法,全面铺开本乡镇和村(社区)纪检组织“双十工程”建设,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乡镇和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实施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双十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要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纪委书记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标准,立足实际,锐意创新,确保任务落实。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将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双十工程”建设工作列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乡村实地考察报告范文第7篇

一、预防力量下沉,着力营建乡村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络

为不断推动预防进乡村工作健康深入开展,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把乡村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一是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预防工作进乡村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预防工作进乡村活动,要求每一名党组成员、每一个科室都必须有一个乡镇联系点,有一个联系村,全院一盘棋,共同参与预防进乡村活动。自“五进入”活动开展以来,该检察院党组和科室干警40多人次参加了送法下乡、预防咨询、预防调查以及帮扶活动等,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实现了检力下沉。二是建立预防联络员制度,聘用15名政治坚定、清正廉明、综合素质较高的国家工作人员担任基层乡镇、村预防联络员,作为预防工作进乡村的稳定据点,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3次,收集各种预防信息20余条,针对乡村预防工作中的问题共同探讨研究预防对策10余条。三是设立洛宁县农林检察室,通过派驻检察官和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预防农村职务犯罪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监督作用,努力构建与农业、林业、森林公安、烟草等与“三农”密切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预防职务犯罪的格局,推动“三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预防调查下沉,准确把握乡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症结

预防进乡村活动的目的是更好地保护乡村干部、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发展。针对该县乡村干部职务犯罪高发、多发、易发趋势,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把乡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调查作为进乡村活动的一项重要抓手,及时切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涉农案件,扎实开展预防调查,努力从中发现隐患、帮助堵塞漏洞、消除职务犯罪的隐患。2013年以来,该检察院共开展预防调查6件,其中涉及乡村干部和涉农问题的预防调查4件,占到67%。通过开展预防调查活动,转自侦部门立案1件,“刘昌明、宁朝阳贪污土地补偿款的预防调查”被省、市检察院评为“十佳精品预防调查”;先后形成情况反映和检察建议7份,其中《农村土地补偿款发放过程中存在四大问题应引起重视》被洛阳市委办公室《每日汇报》全文转发,并得到了洛阳市委原书记毛万春的批示,《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在四个环节存在问题的预防调查分析报告》和《当前新农村建设中村级财务存在五大突出问题的预防调查分析报告》,引起洛宁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纪委部门牵头对全县各乡村政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建立动态监督机制,为有效遏制农村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

三、预防教育下沉,不断增强乡村干部抵抗力和免疫力

乡、村缺少预防教育平台、老师和经费,是导致乡村干部工作政策把握不准、法治意识不强、思想政治素质不坚定的一个重要客观因素。洛宁县人民检察院在预防进乡村活动中,突出“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这一主题,统筹协调、积极作为,采取“联合教育、专家授课、典型引导、同步跟进”四步工作法,努力推动预防教育资源向乡村干部倾斜。一是联合教育,由单兵作战转向共同应对。该检察院与县纪检委、组织部、财政局等部门会签了《关于联合开展农村基层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的意见》,与县委党校就廉政教育进党校达成共识,充分整合各部门行政资源、人力资源和知识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实现单一平台多种教育的效果。2013年以来,联合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警示教育培训5期,全县有680余名农村干部接受教育,并将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纳入春、秋两季科级以上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培训教育全县党员干部300余人次。二是专家授课,由面面俱到转向有的放矢。积极邀请上级院预防专家、行业部门专家以及自侦部门一线干警参加乡村巡回宣讲,通过专家授课、学员提问等形式,有的放矢地解决乡村干部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三是典型引导,由远处听景转向身边看人。坚持一案一预防,积极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办理的乡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组织教材,到所在乡村开展巡回宣讲,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乡村干部,取得了“警示一例,教育一片”的预防效果。四是同步跟进,由短期任务转向长效工作。该检察院将乡村干部警示教育活动,作为预防教育工作的一项重点工程常抓不懈。通过发送廉政警示短信、在电视上播出廉政公益广告、下乡个案巡讲等方式深入开展同步警示教育,长效防范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2013年以来,该检察院先后在节假日向农村基层干部发送廉政短信1000余条次,发放《警示教育宣传手册》400余册,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廉政公益广告15期。

乡村实地考察报告范文第8篇

根据乡党委、政府安排部署,按照省市县乡关于村党支部换届工作要求和《***党支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村党支部换届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推进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严格遵循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以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为重点,把有利于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有利于推进脱贫攻坚、有利于推动基层基础工作的好干部选出来,选优配强村党支部班子;理清发展思路,增强整体功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努力打造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按照乡党委的统一部署,全乡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于2020年第四季度启动,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按照先村党组织委员会、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组织开展换届。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0年11月23日前)

1、成立领导机构(2020年11月14日)。我村要成立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党支部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加强对本村党支部换届工作领导,专人报送资料。

2、做好宣传发动(2020年11月23日前)。为保证本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宣传村党支部换届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具体要求和政策法规,使其真正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消除家族、宗派、派别的影响,按照真实意愿进行投票,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为依法搞好换届选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3、做好动员部署(2020年11月23日前)。按照乡党委、政府要求的时间,及时召开村“两委”以及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等换届选举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本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同时,村党支部成员、村干部及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加强对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换届流程和程序。

4、做好财务收支审计(2020年11月26日)。配合乡上完成所有村干部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

(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2020年11月22日-2020年12月31日)

(一)、选举准备(2020年11月25日前)

1.研究换届选举事宜:村党组织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对会议时间、议程、新一届委员会名额、构成及产生办法提出初步意见,并向乡党委上报,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党支部委员和书记名额、构成及提名和选举办法等,并向乡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党委批复后,要及时传达乡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事宜,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2.确定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党员。村党支部针对全体党员逐一进行核实,经本人同意后,向乡党委上报《关于***党员大会部分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请示》,明确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人员名单。

3.筹备部署:村党支部接到乡党委正式批复后,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明确宣传动员、酝酿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起草工作报告、准备会议文件、布置会场等工作任务。

4.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2020年11月23日):召开党支部会议,对现任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结合测评结果,以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通过投票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会的党员和群众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党员和群众代表每人一张推荐票,具有同等效力,统一进行计票,推荐结果及时与乡党委汇报沟通。

5.组织考察,确定预备(2020年12月3日):(1)村党支部结合党员群众推荐和乡党委推荐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初步人选考察名单,上报乡党委进行审核。(2)接受考察待收到上级资格联审结果后,配合乡党委完成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考察工作。

6.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支部根据乡党委考察情况,召开党组织委员会,研究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向乡党委上报《关于中共***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村党支部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在村党务公开栏内公示5日。待收到上级批复后,村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与乡党委签订换届纪律协议,明确候选人预备人选在换届选举中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书面承诺。

7.大会选举(2020年12月22日前):(1)筹备会议。村党支部起草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日程安排、会议通知,制作应到党员名册,向全体应参会党员发放《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并做好党员反馈记录。(2)大会选举。一是召开党员大会,清点到会人数,会议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参会的党员人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二是宣布党员大会开始,奏唱国歌;通过党员大会议程;村党支部上届委员会负责人作工作报告;参会人员讨论审议工作报告、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三是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参会人员汇报讨论情况;审议通过选举办法(草案),委员、书记正式候选人和监票人名单、指定计票人。四是讨论并通过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五是组织选举,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再次清点到会党员人数;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监票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填写选票和投票;当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计票。六是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七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清点实到委员人数;确定书记正式候选人和监票人名单、指定计票人;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监票人说眀填写选票注意事项;填写选票和投票;当场计票;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员名单;新当选的村党支部书记表态发言。选举结果报乡党委批复,待上级批复后,组织开展新老班子工作交接,对换届选举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乡村实地考察报告范文第9篇

一、招考计划

**年**县计划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2名。

二、报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的范围对象

报考的范围对象为:**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正职满2年的人员;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副职满3年的人员;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正、副职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的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到**年12月31日)。

“现任”是指截止到**年10月26日仍担任村党组织、村委会正、副职的人员。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报考的村干部,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至40周岁(**年11月25日至**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试录用的程序和方法

考试录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推荐、报名和缴费。**年11月26-28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党委的推荐书〔可向所在乡镇领取〕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80元。

报名缴费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二)领取准考证。**年12月27—28日。已缴费人员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和面试。**年12月30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和《农业农村工作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范围以《**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

笔试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县组织人事部门在上线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县组织人事部门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江省人事厅、**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公〔**〕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察按《**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人干〔1996〕95号)执行。如在考察工作实施前,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公务员录用考察和政审的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体检、考察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录用。体检、考察后,县组织人事部门将拟录用人员情况在拟录用人员所在村和所属乡镇机关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定后,由市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确定录用的村干部,原则上应安排在乡镇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兼任原职务。

四、任职和定级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任科员职务。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已经报名并缴费确认参加**年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四级联考)的考生,可以再参加本次招考,但视作放弃四级联考资格(原报名费将返还)。

乡村实地考察报告范文第10篇

为进一步规范举报秩序,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环境,根据《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申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争创“零上访”乡镇活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用群众工作统揽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通过一系列工作措施,由被动控减越级上访向主动预警转变,及时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等问题的发生,为推动全乡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原则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三)坚持及时处置、事要解决原则

(四)坚持源头治理、教育疏导原则

(五)坚持领导包案、责任追究原则

三、工作内容

乡纪委掌握全乡面上重越级上访人员情况,并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相关单位,做好全乡纪检监察沟通协调工作;各村、各部门要掌握本单位重越级上访人员情况,并逐一建立档案,责任到人;各村组要掌握本村组重越级上访人员情况,扎实开展化解活动,努力争创“零上访”乡镇。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纪检监察信息预警机制。各村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纪检监察信息员网络以及民情预报点作用,构建多方位立体式预警机制,利用他们贴近群众的特点,收集社情民意,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群众利益,减少矛盾的发生。各村要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每月排查、双月上报,重大活动、节日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排查于当天,化解于始末,防患于未然。

(二)完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接访(约访、下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采取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与群众面对面沟通。要制定相关制度,确保每天一名党政领导干部在“接待中心”接待群众来访,每月至少2个工作日开展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要耐心听取群众意见,细致解答群众提问,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明确解决问题的时限,不得寻找借口,回避推诿。要坚持把案结事了作为最终目的,把矛盾稳控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开展重点专项治理。通过对重点案件专项治理,全面掌握我乡基层目前存在和潜在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化解一大批重点,减少“存量”,解决“增量”。确保在重要敏感时期,不发生越级访和有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实施无理认定程序。各单位要重新梳理辖区内老户情况,对人反映的问题已按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政策以及有关程序正确调查处理完结,人仍以同一理由,重复举报、长期闹访缠访,提出无理要求的举报事项,要形成专门的卷宗,报乡纪委审核,再由乡纪委报县纪委,由县纪委启动无理举报事项认定程序,经认定的无理举报事项,同一诉求将不再交办、转办,但所在地要做好稳定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争创“零上访”乡镇活动的组织领导,乡党委决定成立由党委书记吴从荣任组长的争创“零上访”活动领导小组,全乡各单位要把此项活动摆上重要位置,成立相应的组织,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各单位一把手是化解群众上访问题的第一责任人。

1、实行三色预警制度。对到市纪委越级上访的,发蓝牌警告,责任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对到省纪委越级上访的,发黄牌警告,责任单位纪委书记到县纪委说明情况;到中纪委上访的,发红牌警告,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向县纪委主要领导说明情况;发生去市以上异常访、集体访的,一律发红牌警告,责任单位一把手向乡纪委说明情况。

2、实行定期通报制度。乡纪委采取按季度通报的形式,对各单位越级访的批次人次、集体访批次人次等情况予以通报。对越级访较严重的乡镇,实行重点管理,两次列为重点乡镇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乡村实地考察报告范文第11篇

一、招考计划

2014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19名,其中:市级机关招考84名(含法官预备人选8名,检察官、驻所检察官预备人选5名;提前组织录用的公安民警20名、司法所司法助理员9名),乡镇、街道招考35名(含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6名、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15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考简章。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市级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

(1)绍兴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绍兴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上虞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3.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上虞市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4.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

5.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公安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2.报考市级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公安民警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和驻所检察官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196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学历中专(高中)及以上。

4.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及以上,狱医职位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及以上;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5.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11月28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6.报考法院法官,检察院驻所检察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方式

全市各级机关统一按职位招考。

部分公安人民警察、乡镇(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职位采取提前组织录用的方法进行。即报名、笔试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及后续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录机关提前、单独组织。

四、报考程序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28日0时—2014年12月4日24时。

网址:(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4年12月2日、12月5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14年12月1日、12月4日24时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12月5日0时—12月1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12月11日0时—12月1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12月17日9时—12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月10日9时—1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报名方式: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19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照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已缴费人员到市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全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的人员)

2.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及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六、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o:p>

1、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笔试成绩加5分;

2、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市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3分;

3、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市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七、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的对象。

公安、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驻所/P>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其他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八、面试

全市实行面试考官异地执考办法。考官按照属地回避的原则,通过二次抽签决定执考地点及面试小组。

面试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在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现场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除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外)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考察时间、方式届时另行通知。

十、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14〕25号)执行。

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14〕74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的相关程序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对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一、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市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和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体检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或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报考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二、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14〕56号)执行。

3.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职位限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报考,不能按上述时间要求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

4.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4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6.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4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9.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9929),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10.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1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4〕126号)执行。

12.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组织人事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13.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14.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

0571-87059942(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乡村实地考察报告范文第12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农村党支部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大力构建和谐新农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贵阳市第八次党代会及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以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理顺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的“两委”关系,选好配强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大力推行村支书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以建设“五个好”村党支部为目标,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选出党员公认、群众信任的村党支部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村基层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实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总体要求:一是时间要求原则上在2008年2月下旬至2008年3月底完成。二是换届后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力争具备初中中以上学历,平均年龄在50周岁以下,支部书记具有初中文化并参加中专以上学历培训,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科学预见能力和农村工作经验,有带领群众致富本领。

二、目标任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选举的原则,把思想好、政治强、作风正、有文化、年纪轻、办事公道、群众拥护、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党员选进村党支部班子。在推进村支书、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工作上有新的突破;在提高村党支部干部的整体素质、改善村党支部干部结构上有新的突破。

(一)选好配强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

紧紧围绕“五个好”党支部的要求,选好配强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加强对党员、群众的宣传、引导,注重从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转军人、回乡青年中培养选拔村干部。新一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中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妇女同志。

(二)确定新一届村党支部职数和做好本届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工作

新一届村党支部组成人员职数为3人。设书记1人,委员2人;不增设副书记职位。同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村民组长在村五大组织中交叉任职的相关工作。把村支书、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作为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通过换届选举,使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较以往有大幅度提高。

(三)积极探索“公推直选”的村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

“公推直选”,即:公推,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直选,由参加选举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一次性差额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和书记。“公推直选”工作是我乡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创新党的基层组织选任方式,扩大党内民主的新举措,村党支部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机构,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要单独制定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试点工作结束后,要专题进行经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做好相关准备工作(2008年2月20日至2月27日)

乡党委成立村党支部“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建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由郭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杨景润、余晋潮、杨金凯三位同志为工作员。具体负责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并于2008年2月22结合乡实际拟定《犁倭乡彭耳村党支部“公推直选”换届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一是召开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动员大会,组织学习党内关于换届选举的文件和有关方针政策;二是由各乡党委对驻村指导工作组成员进行培训;三是村党支部研究作出换届的决定,向乡党委提出请示;四是村党支部要尽量通知外出党员回村参加换届选举。

(二)宣传发动、起草工作报告(2008年2月28日至3月5日)

村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结合党员、群众思想实际,过好选举前的组织生活,向全体党员重点讲清“公推直选”试点的重要意义,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采取组织召开动员会、张贴公告、印发资料、出黑板专刊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做好开展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宣传动员工作,在村党务公开栏或村组醒目位置公布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等事项,同时,要组织起草好党支部工作报告,报告包括本届村党支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乡党委决议情况,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对下届党支部工作建议等等。

(三)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2008年3月6日至3月12日)

民主推荐的范围主要是全体正式党员推荐和村群众代表(村委换届时推选出的户代表)、与村委会成员、村民组长共同进行推荐,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把握好推荐人选的条件。乡党委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两名以上中共正式党员干部组成。考察组要组织召开有全体党员、村委会成员、村民组长和群众代表参加的推荐大会,上一届党支部书记在推荐大会上首先代表村党支部进行述职,然后由考察组公布推荐要求,发放民主推荐表,根据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职位差额无记名投票推荐。党员推荐和各层次人员推荐投票情况实行分别计票统计。原则上新一届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要按初步候选人多于正式候选人2至3名的比例,按照得票多少依次确定。

(四)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2008年3月13日至3月22日)

初步候选人确定后,考察组在一定范围内访谈村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全面了解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情况。访谈对象:除村干部外,本届村民小组组长,村民议事会、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离任村干部一般都应参加。考察组要根据考察的情况,提出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填写初步人选简历报乡党委。乡党委要召开党委会,根据考察组的意见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推荐出的初步人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把握,对照任职条件,按照“四化”方针和好中选优的原则,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在乡和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的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确不影响任职的才能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五)组织选举(2008年3月23日至31日)

1、会前准备。村党支部要在指导组的指导下拟定选举办法草案,确定正式选举日期及时间、地点;按姓氏笔划为序印制新一届党支部成员正式候选人选票;核定出席选举大会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村党支部要尽量通知外出党员回来参加选举,对因外出无法联系或长期卧病不起,确实无法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经乡党委批准,可不列入应到会党员数),报乡党委核实审批后,做好参会党员的通知工作。

2、召开村党支部选举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支部班子成员。由参加大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直接一次性差额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和书记。会议由上届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程:⑴上届党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⑵组织党员讨论支部工作报告;⑶宣读、通过选举办法;⑷举手表决监票人,确定计票人名单(设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监、计票人从不是委员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⑸宣布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⑹监票人检查票箱,并加封;⑺按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分发选票,多余的选票剪角作废;⑻说明填写选票方法、应注意的问题和投票顺序;⑼依次进行投票;⑽投票完毕,当场清点票数,并宣布清点结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⑾计票;⑿公布选举情况(即收回票数,废票数,有效票数,每个被选举人的得票数);⒀宣布党支部班子成员当选人名单,向乡党委书面报告选举结果,待乡党委批复选举结果后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新一届党支部班子成员选举结果。

(六)换届选举后续工作(2008年4月1日至3日)

1、乡党委派驻指导换届工作组和驻村“双千”队员协助村党支部对换届选举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将选票送交乡党委进行保存。

2、乡党委和村党支部共同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维护稳定。

3、组织移交工作。在乡党委选举工作指导组的监督下,选举后2日内上届村党支部要将支部公章、支部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上级下发的文件资料以及财产进行移交。

4、抓好培训和建章立制工作。新一届党支部班子上任后,乡党委要及时组织新当选的党支部成员进行集中培训,促其尽快进入角色。同时,要同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5、工作总结。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将“公推直选”试点工作总结报市委组织部。总结内容包括开展工作情况、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好的经验和做法、工作交接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以及对加强村党支部班子建设的建议和打算等。

四、加强领导,确保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一)强化督促指导,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试点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实行党政班子党员领导包村负责制,包村领导要深入到试点村指导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的问题。二是要抽派精干力量组建成试点村换届工作指导组,确保至少有二名国家机关党员工作人员到场指导,重点要把候选人的推荐当作关键环节抓紧抓好,严把程序关。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处理,及时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好稳定和发展。三是驻村“双千”队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要把配合抓好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入村后的第一件大事,工作中注重选举的信息报送和资料收集,确保成功进行换届。

乡村实地考察报告范文第13篇

一、招考计划

2014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23名,其中:市级机关招考139名,县(区)机关招考227名;乡镇机关招考57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40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8名;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20名;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89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所需专业要求和报考资格条件等可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湖州人事人才网()

南浔人力资源网()

长兴人事人才网()

德清人才网()

安吉人才人事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全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湖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区)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4.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其他要求见《2014年湖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计划表》。

5.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2.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196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学历中专、高中及以上。

4.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及以上;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5.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11月28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6.报考各级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限A类和B类资格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方式

全市各级机关统一按职位组织招考。

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采取提前组织录用的方法进行。即报名、笔试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及后续工作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提前、单独组织。

四、报考程序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28日0时--2014年12月4日24时。

网址:(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4年12月2日、12月5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14年12月1日、12月4日24时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12月5日0时--12月1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12月11日0时--12月1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12月17日9时--12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月10日9时--1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报名方式: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19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照联综合法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已缴费人员到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2.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监狱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及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六、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下同)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笔试成绩加5分;

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市、县(区)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3分;

3.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市、县(区)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七、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除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外)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各级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对象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市公安局、司法局和市法院、检察院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八、面试

面试前,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级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在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各级机关(除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外)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由市、县(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并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14〕25号)执行。

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14〕74号)执行;报考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按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14〕第30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的相关程序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一、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各级机关(除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外)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或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报考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十二、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14〕56号)执行。

3.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限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报考,不能按上述时间要求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

4.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4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6.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4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9.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9929),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10.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1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4〕126号)执行。

12.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乡村实地考察报告范文第14篇

公共管理类课程实践性教学方式较多,其中采用较多且很成功的是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是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或集体协作,进一步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正确的管理理念、工作作风、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的教学方式。当然,案例及其教学并非要取论的发展或者实践的观察,而是为从一种不同的背景审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开辟了道路,是以情景模拟的方式使学生们置身案例所描述的特定情景中来运用所学的知识独立地观察思考、分析问题,而不是直接进入社会实际活动中去直观感受、观察实践。社会调查却是要通过深入社会搜集直观感性的第一手材料,进而分析研究材料,形成理性的调查结论,是知识从感性向理性深化的过程,具有鲜明的参与社会实践的特征。在实践基础上从搜集直观感性的材料、分析研究材料到形成理性的调查结论的认识过程,就是调查的过程。

在乡村公共管理课程中引入社会调查法来展开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有目的、有意识地专门搜集和整理课堂学习知识的相关信息,通过观察社会、了解社会,可以实现课堂学习与社会中的现实问题的有机联系,促使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释社会现象,实现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逐步加深,做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实现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生存。

二、社会调查法的框架

作为一种系统的、科学的认识活动,社会调查有着一种比较固定的程序,这种固定的程序可以说是社会调查自身所具有的内在逻辑结构的一种体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提出调查主题。这是整个社会调查工作的基础,需要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有价值的、有创新的,具有可行性的调查主题或观点,尽量具体化和精确化,以便界定调查对象、调查区域范畴和实施调查。

(2)调查准备。在明确调查主题后,需要为实现调查目标而进行调查设计和准备调查问卷。调查设计主要是针对需要研究的问题制定研究分析的策略,并选择适当的调查方法以保证调查资料的收集和分析过程的规范和科学。调查问卷的设计是调查准备阶段非常重要的工作,必须要将研究主题放在一定的理论分析框架中,明确需要收集那些方面的资料,紧密围绕研究主题设计问题,采用可观察指标,注意构建可操作的变量和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选择适当的问卷结构,这直接影响到所收集的数据质量和后续的研究。此外,简洁和被调查者易于理解的调查问题能保证调查的顺利进行和数据质量的真实,在设计问题时必须要考虑被调查者的时间资源、个体认知能力等情况。

(3)社会实地调查。在这个环节,调查者要深入社会,根据不同的研究主题选择不同的访谈方法收集资料。在具体调查访谈过程中,往往可能由于现实条件的变化或调查设计与现实之间存在的偏差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调整预定的访谈方法或对调查问卷进行修正。

(4)数据整理和分析研究。社会实地调查完成后,收集到的一手资料需要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得出调查研究结论并撰写调查报告。

三、社会调查法在乡村公共管理课程实践性教学中的应用案例

笔者将社会调查法引入乡村公共管理课程的实践性教学,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下面以“京郊农民对乡村公共管理状况的满意度调研”为例对社会调查方法在乡村公共管理课程实践教学中的运用进行说明。

(一)确定调查主题

根据乡村公共管理课程的教学内容,在选择什么内容或问题作为社会调查主题时,主要考虑调查主题的有价值性、可行性等,因而选择“京郊农民对乡村公共管理状况的满意度”作为调查主题。这是因为:(1)本课程学习对象为北京农学校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本科学生,需要从实践中认识社会,加强专业和课程认知。(2)课程学习的85%以上的学生来自北京郊区,分布于北京市的海淀区、朝阳区以及延庆县、平谷区等九个郊区县的44个乡镇,调研地点的分布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学生以自己家庭所在地为中心进行辐射式取点或选择调研样本进行随机抽样调查或滚动取样调查具有非常便利的条件,能够保证问卷调查的质量,而且调研成本低。

(二)调查准备

调查准备主要包括了调查问卷设计和社会调查的组织安排准备两方面的内容。

1·设计调查问卷

调查问卷的设计一定要紧密围绕调查主题,本着全面、科学、可操作性来设计调查问题和构建变量和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根据当前北京郊区乡村经济状况、乡村公共管理的现状、乡村公共管理的教学内容及学生的认知能力等,以了解京郊农民对当前乡村公共管理的满意度以及影响京郊乡村公共管理水平的因素为主要内容,除被调查者及其家庭基本情况的12个问题外,共设计了与调研主题相关的5大类66个问题,其中关于乡村公共管理主体的有15个问题,关于乡村基层民主的共计20个问题,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及发展的共14个问题,社会保障及参加情况的有11个问题,收入及其他的有6个问题,其中有些问题还设计了子问题以便搜集更详细的资料,此外还设计了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项。通过这些问题,可以考察京郊乡村公共管理的状况、村民对公共管理的满意度等相关情况,能使学生对京郊乡村公共管理状况有一个直观、真实的认识,从社会实际状况出发来深入而直观地认识乡村公共管理的内容、方式、目的等,加深对该课程内容的理解,并从课程学习角度去理解相关政策的实施基础与意义。

2·前期组织安排

随着课程内容的推进,在调查前1个月布置具体的社会调查事宜。主要是介绍社会调查方法、调查数据可靠性的把握、调查报告的撰写以及本次社会调查的要求等,督促学生做相关的知识储备,尤其是对调查问卷要做详细的解释,保证学生理解调查问题及调查目的,减少调查者因对问题的不理解造成的数据错误。因为考虑到少部分学生家庭所在地在北京市城区或京外省份,自主联系京郊乡村调研存在一定的困难,为了保证每个同学都能实际进入京郊乡村调研,于是按宿舍将学生分成若干调查小组,并且确保每4-6人的小组中至少有2名以上家在郊区乡村的学生,要求每组来自城区家庭的学生必须跟随来自郊区的学生进行调研。各小组自主推选一名组长,主要负责小组调查活动的开展和与教师的联系,调查分工等由组内成员自行协商。

(三)京郊乡村调查与资料收集

在调查准备阶段,各调查小组根据组员情况,确定调查地点,细化到京郊的村庄。各小组优先选择家庭所在地、亲戚所在地、同学朋友所在地为调查村庄,依靠亲戚、朋友、同学等熟人帮助,在被调查村庄有选择地发放问卷或面对面地调查与访谈,既降低了社会调查的成本而且还能保证问卷的回收率和数据质量。在调查过程中,被调查农民的问题补充说明为研究主题的拓展和深层次分析提供了补充资料。学生在调查总结交流中往往对这个环节的感受最深,从他们的反映来看,更多地集中在学到了课本上没有的东西、对相关教学内容有了更深的理解、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调查访谈技巧的掌握和沟通能力的提高等方面。

(四)调查数据整理、分析与报告撰写

将调查得来的原始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是撰写调查报告和定量研究的基础。这个环节中,指导学生根据调研主题,分析调查问题之间的逻辑关系,撰写调研报告。各调查小组成员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影响着各组选择的数据分析方法。更多的小组选择EXCEL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分析较为简单;有些小组选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实现了乡村公共管理课程与统计分析课程的结合,学以致用使分析结果更为深入和全面,并加强了课程学习间的联系。

(五)调查的总结、交流

前面的工作只是完成了一项社会调查,但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完善社会调查法的实践性教学成效,调查的总结与交流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进行调查成果的交流,各小组以PPT形式汇报各组的调查情况、调查结论等,就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分享调查体会与经验,并且回答老师和同学的提问,实现知识的启发、碰撞、提升。同时对调查中暴露出问题的总结,比如对于组织安排、问题设计、调查难点等进行总结,以便在今后的社会调查中避免出现相同的问题,完善社会调查法的实施和提高调查效果。从学生对调查交流、总结的情况反映来看,有些小组事先组织安排有所欠缺,导致调查时间和次数比预想的多,很多学生在经过社会调查后改变了原先对社会调查的简单认识;更多的学生反映经过社会调查后对乡村公共管理课程中的很多知识有了直观和更深入的认识,并开始思考相关问题,而且还在调查中取得了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和感受,比如被调查的村民面对学生说出自己的想法并期望学生们能解决他们说到的问题时,很多学生的反映是认识到专业课程学习的重要性和激发出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此外,社会调查对交流、沟通能力以及与团队合作能力的锻炼也是学生交流总结中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个方面。

(六)社会调查的评价考核

各小组完成社会调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上交调查报告、填写后的调查问卷、小组成员的分工说明等材料。小组社会调查实践成绩由调查报告成绩、交流汇报老师打分和学生评分三部分组成。交流汇报中,参加汇报会的课程组教师和各调查小组根据调查汇报和回答问题情况打分,分别汇总平均后得到教师评分成绩和学生评分成绩。调查报告成绩、交流汇报教师评分和学生评分成绩分别按照60%、20%和20%的比例加权得出小组社会调查实践成绩。每个学生的成绩以小组成绩的85%为基数,15%按照每个学生在小组社会调查中的分工和表现等给出。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有助于借助评价考核来检验课程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能力与素质的提高情况,有助于完善实践性教学的各个方面。

乡村实地考察报告范文第15篇

一、狠抓落实,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加强教育,打好基础。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载体,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着眼于领会责任制的精神实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宣传教育与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组织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特别是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地学习中央的《规定》和相关的实施办法,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追究等基本内容,明确自己担负的责任,搞清尽职守责与失职渎职的界限,强化廉洁从政和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水平。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有关领导任成员的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好抓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格局,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坂委文件下发了《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查办案件工作、纠风工作、治本工作等四方面,明确了各领导班子成员所应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范围及主要任务。同时以乡党委、政府的名义向各村党支部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书》,将责任制延伸到村一级,从而形成了一个齐抓共管、上下左右协调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

3、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为了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乡党委认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各村(场)和乡直机关各部门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的内容,每年向乡党委、政府及乡纪委写出专题报告,开展自我检查,自我监督;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制度,由乡纪委、监察室定期组织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并聘请5位党风廉政监督员,成立勤政建设督查小组,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把责任制考核与各科室、机关干部及各村两委的年终考核相结合,从经济建设、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几方面进行细化考核,并严格考核奖惩,不仅通报了考核结果,增加考核透明度,而且将以此作为评先、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去年,乡党委组织对村级工作目标、村干部履行职责及村干部换届选举“回头看”等多层次考核考评,对村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评价,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免去支委1名,告诫6名,通报批评1名,同意辞去支委、村委会副主任1名。今年初,在对村级班子考核结束后,乡党委不仅以文件形式通报了全乡十个村的考核成绩,而且把得分最高的**村推荐参加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活动,把得分最低的**村定为后进村,采取领导挂点、部门对口帮带、派工作队驻点帮扶和先进单位结对带动的综合治理措施,进行整改转化,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二、标本兼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乡党政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若干规定,自觉落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收入申报、收受礼品实行登记等三项制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把狠刹收送“红包”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年初召开了制止收送“红包”专项工作会议,乡领导干部作出拒收拒送“红包”公开承诺,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扎实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做法,使每个领导干部认真查摆了自身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从思想认识、廉洁自律、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使每个领导干部在严肃、浓烈的民主氛围中经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教育。

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2003年,查处违纪案件4起,其中贪污税款、侵占公款、违纪报支等经济案件3起,开除党员1名,党内严重警告、警告各1名。2004年,查处违纪案件5起,其中利用职便、侵占公款等经济案件2起,对**村肖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村汤某给予1年处分;对**村原书记洪某利用职便盗砍林木的大案给予处分;对**村党员林某违反殡改有关规定,为其母亲操办丧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该村分管殡改责任人叶某给予通报批评。针对“”活动在农村大肆蔓延的现象,乡党委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摆,组织派出所、村治保会、调委会等,形成打击网,加大打击力度。去年以来,共查处“”案件63起,处罚违法分子64人,其中“庄家”、“赌头”、“开票者”15人,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2人,并对参与贩卖“”的**村党员戴某给予了两年的党纪处分。同时,健全“615”勤政申诉中心建设,设立勤政申诉举报箱,进一步拓宽了监督渠道,方便了群众提供案源线索,调动了他们自觉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

3、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取消原来的以资代劳收取劳动义务工和积累工的做法,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对涉及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等所需的劳务,由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取消组级财务人员,设立联组出纳、会计,减少村财供养人员104人,取消村级招待费,实现零招待,减少村财开支;完善新一轮的特产税征管责任制,采取了乡镇直征为主,乡村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征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强化乡财政所和村级组织的监督责任,实现严格按政策收税、文明收税,减轻农民的不合理负担。医药购销管理工作方面:公布乡卫生院医疗收费标准,实行住院一日清单,取消科室劳务提成,并组织了32种药品参加招标采购,让利于民。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方面:组织开展校务公开专项检查,严格收费标准,取消了由学校统一代办保险,采取学生自愿的办法,受到家长的一致好评。同时,加大对派出所、卫生院、信用社等单位整改方案落实情况的检查,促进了部门和行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4、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同志指出:“惩治腐败,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标本兼治,最基本的,要靠教育。”按照这一要求,乡党委以“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同志的有关讲话精神,组织观看电教片《被钱和色推向深渊的市长》、《教育局长的堕落》、《构筑家庭拒腐防线》等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通过对正反两方面事例的剖析,提高党员干部的识别能力和政策水平,自觉从思想上构筑拒腐防线。同时,强化财务的监督管理,尤其是村级财务管理。去年以来,乡党委成立了“村会计管理中心”,实行帐前审核制度,规定每月5日为村级集中记帐时间,经乡经管站财务辅导员审计后统一做帐,实现关口前移,从源头堵塞了村财管理中的漏洞。今年来,为加强对村级财务活动的监督,抓好村务公开,各村成立了村民理财小组,由村支书任小组组长,进一步加强了村级财务管理。

三、健全制度,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1、深化考评制度。几年来,我乡均制定了年度《乡机关干部、职工目标管理量化考评实施细则》和《村级目标管理量化考评实施细则》,把县、乡及有关部门的工作结合起来,统一布置,指标量化,尤其是突出税费征收、计划生育、社会稳定、麻竹生产等重点工作的分数比重,加强对重点性、全面性工作的跟踪检查,使考核标准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建立村干部激励机制,全面推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的结构工资制,奖优罚劣,实现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干部及奖金相挂钩,做到任人唯贤,多劳多得,末位淘汰,有力地调动了乡、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2、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精神,及时将群众关心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救济款物发放、工程招投标、计划生育情况等热点问题进行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并在乡机关主要通道上设立了一个“机关政务公开栏”,主要公开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如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等开支情况,每月10日前上墙公布上月情况,特别是公务车辆,在严格执行用车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按照泰委办发[2002]5号文件精神,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按时上报、公布,接受机关干部、职工监督。在抓好乡政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村务、校务、院务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和公开形式,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去年,乡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约谈走访制度,规定每个干部每月进村入户访谈5户以上的农户,主要向群众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农村经济发展情况、传递市场信息;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听取对乡镇、村经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农村的热点焦点问题和村干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搞好法制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并写好《访谈日记》,由乡党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汇总归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该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干部的行为,让干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从而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干部作风,达到以制度保证效能的目的。今年,为巩固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成果,切实把县委“摸民情、听民声、解民忧”活动延伸下去,乡党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约谈走访制度,努力使约谈走访工作从解决单人单户的问题转变到重点解决普遍性问题,从解决表面上的现实问题转变到从实质上根本解决问题,从解决一般性问题转变到能够解决深层次问题,引导干部做到随机访谈与有计划访谈相结合,普遍了解与专题调研相结合,解决问题与谋划发展相结合,增强约谈走访的功能与实效。版权所有

4、健全服务机制。一是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借助漳州农校雄厚的科技力量,深化协作领域,由原先的品种引进转向技术扶持,确定每月20日为农函大固定学习日,邀请农校专家到场培训,培训形式采取集中授课、召开现场分析指导会等,内容涉及培育李子、柑桔、麻竹、香蕉等农户急需的实用技术。去年以来,我乡已举办了11期农函大培训班,参训人数累积达300多人次,培训效果得到了参训人员的肯定。二是培育农业示范基地。为加快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培育主导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乡农机部门通过鼓励、引导和服务,克服气候干旱等困难,建立了坑头场、蔗仔场等5个麻竹示范基地,连片新种麻竹1800亩,全乡新种麻竹2500亩,掀起了麻竹生产新热潮。目前,虽然受到春旱影响,新种麻竹成活率受到严重威胁,但农机部门深入现场,加强技术指导,带动群众及时采取抗旱措施,新建立的麻竹示范基地的成活率有望保持在70%以上,增强了农户投入信心,有力地推动了我乡的麻竹生产。三是优化投资软环境。为加快**的工业化进程,乡党委成立了专门的投资服务办公室,一方面采取主动登门招商等形式,多次前往深圳、福建等地洽谈招商引资项目;一方面加快工业小区建设步伐,完善水、路、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帮助企业协调生产原料、资金周转等实际问题,提供办理企业工商执照、工地使用证等手续的一条龙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办实事。目前,已有10家企业在**安家落户,其中今年引进的3家,并均已动工兴建:投资150万元的塑料水管厂已投入试产;投资300万元的锦泰锆业有限公司已进行厂房建设;投资200万元的和盛陶瓷原料有限公司已完成土地平整。目前在谈项目还有2个。四是全力以赴抓抗旱。去年冬季以来的连续干旱,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乡党委、政府多次组织乡村干部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情况,察看灾情,协调用水,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与群众一道抗旱救灾,确保农业生产有序进行,努力减少旱灾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