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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环境考察报告范文

社区环境考察报告

社区环境考察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新疆;亚行;贷款;建设;相关程序;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research of Xinjiangby ADB loan related program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keyword]: Xinjiang; ADB loans; construction; procedures;

中图分类号:TU99

1、新疆利用亚行贷款概况

目前,新疆利用亚行贷款进行了六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别为:1、贷款1亿美元的新疆地方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项目;2、贷款1亿美元的新疆城市交通和环境改善项目;3、贷款1亿美元的阿勒泰地区边境县口岸镇基础设施及环境改善项目;4、贷款2亿美元的新疆城市综合发展和水资源管理项目;5、贷款1.5亿美元的新疆阿克苏市项目;6、贷款1.5亿美元的新疆塔城边境城镇发展项目;

2、利用贷款程序

(1)基本工作程序

(2)项目备选计划

国家发改委在每年7-8月份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交报告给国家发改委 ,申请纳入备选规划。各地发改委要给国家上请示文件并附项目简介(达到项目建议书深度),配套资金承诺函和财政担保函等。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向亚行提出项目建议,国家发改委汇总并确定项目清单后,商财政部报经国务院批准。次年初,国务院批准未来三年中国利用亚行贷款的滚动备选项目规划。

(3)亚行确认项目

目前,负责新疆亚行贷款项目的一般为亚洲开发银行东亚局城市和社会发展处。

亚行列入贷款项目规划,完成亚行立项手续。发展改革委提出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业主开始准备项目初设计、可研报告和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材料。

亚行派出项目准备技术援助考察团来疆,与项目办签署考察备忘录,征集技术援助报告,选择技术援助公司(基于质量和成本的选择)。

(4)亚行工作流程

(5)技术援助团进场PPTA

技术援助时间一般为6-10个月,主要任务是帮助各编制单位完善并完成最终报告。技术援助起始团进入项目地,国内建设部门向技术援助团提交可研报告、移民报告、少数民族发展报告及环评报告初稿,与当地设计机构讨论对接编制的的四个报告,做相关培训。到项目区调研,举办环评、移民公众参与会。在技术援助期间技术援助团完成初期报告、中期报告及终期报告,翻译环评、移民、少数民族报告提交亚行。技术援助工作基本结束。

(6)亚行考察团实地考察

亚行考察团主要完成以下任务:1、工程技术和设计方面评估;2、社会影响及移民计划评估;3、环境影响及环境评估报告;4、项目成本预算及融资安排;5、经济评价及财务分析报告;6、机构能力评估7、培训执行机构人员;8、确保文件符合亚行要求;

在技术援助团完成初期、中期、终期报告后,亚行分别派出项目实地考察团审查技术援助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及终期报告并签署备忘录。

(7)亚行审查国内报告

在技术援助团向亚行提交各报告后,亚行管理层进行审查会议并将项目环评报告、移民报告、少数民族发展报告上网公示3个月。

亚行准备行长报告、评估报告、贷款协定、项目协议,亚行职员审查委员会会议审查。向政府发出贷款文件草本。

(8)亚行事后监督

建设单位每半年向亚行递交项目进度报告,亚行不定期派出时候检查团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项目完工后,亚行和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完工报告及后评估报告。

3、相关建议

(1)亚行贷款项目一般为大型复杂项目,前期准备时间长,项目实施内容一般都在项目准备阶段确定,因此要重视前期准备工作,力争主动。

(2)既要按照亚程序进行准备和评估,又要按照国内基本程序报批可研、资金申请报告等,为避免重复劳动,耽误项目进程,必须在两者之间找到合适的结合点,缩短准备时间,降低准备费用。

(3)亚行项目不仅提供建设资金,同时帮助借款人引进技术、培训人员、改善和加强机构能力建设。我们重在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4、结束语

利用亚行贷款可以加快新疆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它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其安全运行可加快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构造和谐社会,谋城市跨越式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本文紧紧围绕新疆利用亚行贷款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与分析,并对各建设部门今后利用亚行贷款做出了积极的建议。

社区环境考察报告范文第2篇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我国正进入污染事件高发期,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仅2011年全国就发生不少重大环境事件,包括渤海溢油事件、曲靖铬渣污染、大连PX项目险酿重大泄漏事故以及在安徽、浙江、广东、江苏、上海等地相继发生血铅中毒事件(1月,安徽怀宁县高河镇新山社区228名儿童血铅超标;3月,浙江台州市椒江区上陶村发现163名村民血铅超标;同是3月,浙江湖州市德清县300多人血铅超标;5月,广东河源市紫金县136人血铅超标;9月,上海康桥地区25名儿童被测出血铅超标)总之,环境突发事件呈多发态势,直接影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安全。频繁爆发的环境污染事件以及由此而引发的,给人们敲响了警钟,也给我环境监管这提出了严峻挑战。据有关资料统计,国每年环境损失、生态破坏损失、资源耗竭损失和环保资金中因环境问题而纯消耗的费用,四部分之和占GDP20%左右。就我市而言,环境安全风险也还是客观存在通江大规模的天然气和石油钻探、陕西和南江县的矿产资源开发,比如去年发生的通江诺水河上游陕西南郑县尾矿库泄漏跨界污染事件、金津食品厂氨气泄漏及两次洪灾,都对我环境应急是一个考验。

同志们保障辖区环境安全。适应新形势,环保部门的根本职责所在要抓住大好机遇。迎接新挑战,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务实的思想作风,高昂的工作热情,团结奋进,乘势而上,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监管,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环境安全保障。

二、查找差距。进一步找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短板

第一。没有把环境监察执法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放到生态文明、和谐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中去思考,思想认识与环境监察执法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日常工作中。放在保民生、扩内需、稳增长和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市创建的大环境下去实践,工作的主动性、适应性不强。面对全市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新形势,个别领导思想产生了迷盲,个别同志认识走进了误区,工作出现了迟疑。个别单位对环境监察执法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环境监管工作力度存在层层衰减问题,执法不严、监督不力现象突出。有的地方“一案三制”建设基础不牢,环境应急能力还很脆弱,环境应急处置过程中,重事中应对,轻事前防范和事后处理,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对企业应急工作指导监督不深、不细,整改措施未能完全落实;有些地方应急值守形同虚设,信息报送不及时,迟报现象比较突出。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环境监察执法和应急管理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

第二。执法文书、执法案卷管理不规范,日常工作与新时期环境监管的新任务不相适应。一方面是环境监察执法与应急工作不规范。有些地方基础工作不扎实。各类执法信息报送不及时;有些地方环境监察执法不严肃,不按规定程序和制度组织巡查,不如实填写现场监察记录,对违法案件不做现场笔录,有的甚至处罚之后才补证据。另一方面是环境监察执法与应急工作不到位。有些地方环境监察执法不严,执法措施不硬,执法震慑力不强,从轻处罚的现象较为普遍;有些地方环境监管不严,安全隐患排查不力,环境安全形势严峻;有些地方应急管理的隐患排查、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信息等环节缺乏有机衔接,仅仅满足于非常态应对。

第三。普遍缺乏应急防护、监测设备和环境应急处置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些地方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思想僵化,队伍素质与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相适应。市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还存在较大差距。缺乏宏观思维和长远眼光,只注重个案办理和具体事务工作,对影响环境监察工作的全局性问题思考不够,对如何以环境执法促进环境管理和法制建设考虑不多。部分执法人员日常工作作风浮躁,应付了事,现场检查不认真,日常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上面一查就查出了问题,日常监察中为什么发现不了问题呢?这要引起在座的各位同志高度重视。还有部分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熟视无睹、不闻不问,对违法问题视而不见、见而不管。有的甚至充当保护伞,站在环境违法违规者一边,替其说话,帮其打圆场。更有甚者,帮助环境违法违规者隐瞒事实真相,避重就轻,教授其如何规避环境监管手段等。还有部分人员素质较低,面对违法排污企业手足无措,接待靠“躲”处理投诉靠“拖”现场查处靠“抹”导致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市环境监察机构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瓶颈,极大增加了环境执法的难度。

同志们既然我工作中还存在这么多的不相适应。学习借鉴好的经验,这就需要加强学习、积极探索、善于总结、不断创新。加强与友邻县(市、区)环境监察机构的交流。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加主动,更加扎实,更加科学,更加有效。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我环境监察执法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增强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提高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和应急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三、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各县区环保部门要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管,集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对重点减排项目的日常巡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深入开展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排污口的执法检查,规范排污口设置,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加强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督促污染企业全面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建立污染设施运行台帐。各地环境监察机构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及试生产期间的环境监察工作,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强化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全过程的监管,要严把新建项目的试生产、三同时”验收前的现场核查关,严厉查处未批先建、未验收投入使用、超期试生产、批建不符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现场监察,进一步摸清辖区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和存在环境风险隐患,针对不同的环境风险落实相应的措施。特别是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要及时提请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二是强化环境应急值守。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值班制度。严格管理,落实各项措施。各地环保部门分管应急的领导、应急队伍、应急值守人员要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遇事要能联系得上。12369举报热线要24小时畅通,必须杜绝目前已经出现的举报电话无人接听的状况。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详细、准确记录有关信息,按有关要求做好信息调度和报告工作。要根据事件的初始情况、发展态势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判定事件的等级,第一时间报送事件各阶段的信息,同时要根据事件的发展不断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强化环境应急演练。预案管理是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环保部印发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各地要将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内容,也是预防工作的核心。2010年9月。不断提高预案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并以此推动整个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这里要强调的预案编制、评估的主体是企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要在安全生产预案编制和排查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基础上完成,一定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环保部门要对企业预案进行审查后备案。各地环保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通过规范应急预案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预案编制、评估与演练等工作,确保企业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熟练掌握预防预警、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积极防范环境风险隐患。

四是强化环境应急管理效能。要完善外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对高污染、高风险行业的环境安全管理,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与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应急协作机制,切实提高综合应对效能,进一步落实与安监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的协议,主动与安监部门开展更具有实质性的联动合作。积极依托大中型企业建立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督促环境应急救援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建立和完善区域流域联合预防、联合执法、信息通报和同步监测等制度,切实形成协同应对合力。会同人保公司在相关行业开展环境污染保险试点工作。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风险评估和控制,督促和协助企业加强风险监管,减少突发环境事故的发生,维护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要鼓励民众和社会团体积级参与环境应急管理,维护群众知情权,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要完善环保部门内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环评审查、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时,要对环境风险防范提出明确要求。要把环境应急管理作为日常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环境监测、污染控制、宣教法规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是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突破口。环境风险源的排查要抓好组织培训、调查登记、核查评估、统计汇总四个环节。通过全面调查,准确掌握各类风险源的数量、生产、储存及风险防范措施。对威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尾矿库、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企业,防患于未然。五是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未雨绸缪。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及运输工具和医院、学校、风景名胜区、集中居住区等敏感区域,要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和企业及时整改,消除隐患。要做到四个清楚”即“风险源物品底数清楚、环境安全隐患清楚、检查记录清楚、整改落实情况清楚”发现问题后,切实做到三个‘不能不’即“不能不报告问题、不能不解决问题、不能不事后督查问题”

六是强化风险源动态管理。各地环保部门要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研究并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充分利用污染源普查、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的工作成果。实现全市风险源动态管理。要建立环境风险预警机制,建立环境风险源分级、分类、评估制度,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库,提高科学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水平。加强对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特别是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重点加强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发现异常超标现象,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要开展重、特大和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案例分析,深刻汲取经验教训,提高应急工作效能。要研究建立环境风险源分级标准并实施动态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七是强化应急物资储备。环境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应坚持“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服从调度”原则。各个环境风险源单位是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责任主体。指定专人管理。应急物资的购买、保管、维护、更新、使用等要建立台账。各地环保部门要根据辖区内环境风险源分布、特性等实际情况,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环境风险源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环境应急物资管理制度。指导环境风险单位科学布局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全面掌握辖区内应急物资储备动态情况,确保应急物资调用渠道畅通。

八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更是薄弱。一方面,应急能力建设基础较差。要逐步武装自己,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环保部已下发《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各地环保部门要按照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争取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支持,成立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增加人员编制,配备基本装备,保证业务用房,落实运行经费,同时要加强环境应急处置人员日常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队伍。建立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环境应急体系。

社区环境考察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社会调查内容;社会调查主体;社会调查时间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概述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概念

学界对如何定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存在诸多观点。+①虽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内容是一致的。其共同点包括:首先,社会调查的适用范围,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其次,社会调查的内容,则包括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等。再次,社会调查的用途,社会调查主要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量刑提供参考。综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在犯罪未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特定的社会调查主体或其他人员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学习状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心智状况及案发后的各种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而详尽的调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份书面的社会调查报告,为司法机关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提供参考依据的制度。+②

(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价值

随着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日益突出,如何更好的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成为国家与社会重点关注的问题。未成年的身体和心理发育尚未完全,这一特定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的不成熟性、不稳定性,使得他们极易在社会化过程中受到错误、消极的影响,进而产生滋生犯罪心理、实施犯罪行为。司法实践中相当一部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是以感性支配行为,从犯罪动机上看“多有强烈的情感性和情绪性,随机性很强”,从认识特征来看“孤立的而不是联系的看待事物,易为眼前状况所影响;同时对认知对象易产生片面性、局限性理解”,具有“冒险和侥幸心理”。+③通过分析这些犯罪心理结构特征,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未成年人心理上的不成熟和易受感染性,同时也应看到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存在不稳定、容易改变的特质。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价值就在于实现了对未成年人这一弱势群体以“宽容”为核心理念的人文关怀。它要求全面了解未成年人产生犯罪的各种因素,为其犯罪的预防及矫正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促进社会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理解和接纳,能够使他们提高思想和行为的成熟度,从而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这一制度设立推广的目的在于促使法官在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时,综合考量其在所处社会环境中所表现出的各种内外因素,为对未成年人进行感化教育提供参考,真正做到因人施教,使寓教于审不流于形

式,+④有目的有计划地帮助该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发展情况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逐步发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被引入我国刑事诉讼中。本着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该规定第21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确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⑤2010年8月14日,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该意见第3章第1节对社会调查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⑥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268条更是明确规定了公检法部门有权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进行调查。与此同时,全国不少地方也相继出台了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积极开展试点,普遍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该制度仍存在可操作性不足的问题,对谁进行社会调查,何时进行社会调查,调查什么内容,调查结果如何使用,调查经费如何保障,各地自行其是,缺乏统一的实施细则,导致社会调查报告性质定位不明晰等困惑的产生。

二、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完善

(一)社会调查内容

社会调查内容是构成整个社会调查报告的主体核心部分,因此对它的要求是客观、全面,同时贯彻必要性原则。它是调查报告发挥积极作用的主要依据,调查内容主要叙述和剖析家庭、学校等因素对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所产生的影响,针对性的提出应对措施,最大限度的帮助未成年人。

1.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调查内容所应当包含的内容不够全面,准确性不高。陈瑞华教授在对重庆某区法院少年庭的社会调查报告抽样调查时发现,在很多“社会调查报告”在对“犯罪原因”一栏的填写存在惊人的简单化、敷衍化问题。一些“社会调查员”竟然只填写“交友不慎”、“上网吧缺钱”、“家境贫寒”、或者“父母离异”等寥寥数语。+⑦

第二,社会调查中所获资料的来源不详细。调查内容的出处无迹可寻,也就使内容的真实性受到怀疑,法官若以此内容作参考则缺乏说服力。

第三,调查内容仅仅是对调查事实的简单罗列,依照调查报告制作人自身的理解来完成,并不能将调查所得的事实与心理学、社会学等外部资源相结合,缺乏分析论证,导致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有一个全面透彻的了解,也使社会调查报告无法具有全国统一的格式,为异地委托调查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多不便。

第四,很多地区忽视对被害人意见的关注,没有考虑到未成年被害人的意见所具有的独立价值。

2.完善建议

以我国刑事诉讼法对适用各项处置措施的规定为基本条件为标准开展社会调查,不仅使内容更为确定具体,而且更有利于保护犯罪未成年人的隐私,具体体现在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审查阶段及法院量刑、行刑阶段三个方面:首先,明确审查逮捕阶段适用强制措施的条件,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及批准逮捕等措施的条件,+⑧这就要求社会调查内容须包括能够评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身危险性的信息,因为人身危险性为一种犯罪可能性,除了从社会因素、心理因素考察外,还需从生理因素考察,将其理解为“犯罪人主观上的性格或危险倾向”,评判对社会产生危害的系数。其次,在审查阶段,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必须包含决定是否应提起公诉的重要信息,尤其是在适用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方面,争取做到“三个见面”,综合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是否符合构罪的条件,心理或生理上是否存在特质因素等等。再次,法庭量刑、行刑阶段,对未成年被告人多期望采用非监禁刑的处置方式,故调查内容应当包括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发生的原因、犯罪发生后的悔罪态度,家庭及周围环境能够提供的管教条件。

(二)社会调查主体

社会调查主体作为承担社会调查工作的载体,主体的能力、资格不仅直接影响社会调查报告的质量,也关系社会调查时间的切入点,因此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综合分析各地现行模式中社会调查主体的类型,评析由任一单一主体承担社会调查工作存在的利弊,提出现行司法运行环境下适格的社会调查主体。

1.各地社会调查模式的调查主体

重庆市沙坪坝区主要区分为两个阶段:体现在审查逮捕、阶段委托律师承担社会调查工作,在审判阶段则由法官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社会调查主体。前一阶段由律师作为社会调查的主体,其优势在于:律师的介入不仅可以解决由专门人员进行调查所出现的成本问题、专业化问题,而且可以促使侦查机关承担起证明逮捕必要性条件的责任,有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利益的保护。劣势在于:现有司法实践中法律援助制度不完善,援助库律师数量少,以及援助律师的待遇难题。后一阶段由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担任调查主体,优势在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有专业素养,不属于控辩任何一方,能够保持中立。劣势在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社会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尴尬,经费及人员问题难以得到落实,被调查人不予配合。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以合适成年人作为社会调查的主体,其优势在于:借鉴英国处理少年案件的做法,将合适成年人定位成中立的个体,盘龙区对其进行全面培训,提升调查报告的可信度。劣势在于:合适成年人的主体身份、资格没有明确规定,在试点地区之外是否能获得认可值得考虑。

上海市长宁区将社会调查主体分为两种类型,形成由青少年保护工作者承担社会调查与社工矫正部门承担人格调查的模式。其优势在于:调查主体实现了社会化,并且专门成立了调查机构,社区矫正部门的介入使得社会调查主体更为专业,保证社会调查报告内容更为全面。劣势在于:长宁区在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时,并没有获得专项经费的保障,社会调查员的培训缺乏专门化、系统化。

2.完善建议

首先,在侦查阶段应分别由侦察机关和律师作为主体进行调查,互相补充,交叉配合。因为,一方面,侦查机关对犯罪事实的调查或多或少会涉及到诸如环境、品格等因素,如赋予侦查机关社会调查的职能,可节约诉讼成本。另一方面,侦查机关关注的重点易放在结案数量上,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利益重视不够,因此可采用律师介入调查,与侦查机关相制衡。

其次,在审查逮捕与阶段,检察机关能够获得侦查阶段所作的调查报告,可将该报告作为审查的参考。检察机关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了解案情,查缺补漏,合适相关案件发生的过程,使调查报告更加完整。

最后,在法院量刑及行刑阶段,调查主体应由法官来承担,但作为调查主体的法官不能参与到其调查对象的案件审判中去。可在少审庭内部进行轮流分工,既能保证报告内容的质量,又能兼顾中立性。同时,法院可聘请心理学等专业人士,利用自身身份优势,为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提供专业的参考。

(三)社会调查时间

社会调查时间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何时开展,不同阶段得到哪一类适格主体的参与,社会调查报告如何使用等问题。因此期望通过综合分析各地模式推行不同的社会调查时间取得的不同效果,总结各自利弊及共同存在的问题,确定参与调查的合适时间。

1.各地社会调查模式的调查时间

重庆市沙坪坝区根据案件流程发展阶段的不同,引起参与社会调查的主体不同,使得参与刑事案件调查开始的时间也会有所不同,沙坪坝区检察院目前推行的律师介入机制可以弥补检察官进行调查产生的时间不足的弊端。

昆明市盘龙区使用社会调查报告的目的在于开展司法分流程序以及教育保护未成年人,因此社会调查报告有可能出现在判决前司法程序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昆明市盘龙区将社会调查时间定在侦查阶段对挽救犯罪未成年人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合适成年人的资格和权利仅是盘龙区政府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赋予的,尽管具备适格的调查能力,然而在权利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扩大合适成年人主体地位的普适性仍是值得考虑的问题。

上海市长宁区的社会调查一般在批捕阶段进行,在接到司法机关的委托函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法院在开庭前3日通知社会调查主体参加庭审,并参与法庭教育,判决后移交社区矫正部门开展矫正工作,有利实现了“无缝衔接”。+⑨但是未明确侦查阶段如何利用社会调查报告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处置成为社会调查报告使用上的缺失。

2.完善建议

综上,社会调查应从侦查阶段开始,将该阶段所能获得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相关信息作为后续程序的基础性因素。因为,首先,未成年人不同于成年人,需要给予其更多保护,防止其受到不应有的伤害,尤其在侦查、逮捕及阶段强制措施的适用,需要调查报告作为重要参考。其次,社会调查需要走访众多人员和地点,若从审判阶段才开始介入调查,时间未免过于仓促,不能保证作出高质量调查报告所需时间。再次,从侦查阶段开始社会调查,对调查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能够做到整个案件流程的“无缝衔接”,更好的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帮扶。

[注释]

①有学者认为,社会调查制度是指为了在刑事程序上对每一个犯罪人都能选择恰当的处遇方法,使法院能在判决前的审理中,对被告人的素质和社会环境做出科学的分析而制定的制度。参见:[日]菊田幸一:《犯罪学》,海沫译,北京: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第178页。也有学者认为,社会调查制度要求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社会调查员通过走访家庭、学校、单位、居委会、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作案以前的一贯表现、作案原因、受教育程度和家庭生活环境作一个全面的了解。参见:温小洁:《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0页。

②马倩:“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12年3月,第2页。

③熊云武:《犯罪心理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16-218页。

④樊崇义:《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32页。

⑤该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进行调查。”

⑥该意见规定:“社会调查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部门负责。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部门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社会调查,或委托共青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调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执行刑罚时,应当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和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

⑦陈瑞华:“论量刑信息的调查”,《法学家》(北京),2010年第2期,第25页。

⑧诸如适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要求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适用批准逮捕条件的则满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社区环境考察报告范文第4篇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目前我国运行机组有13台,在建28台,几大电力企业都在全国范围进行选址,拟选的厂址不但有沿海厂址,也有内陆厂址,本文主要介绍核电厂选址的工作过程和主要要求,核安全法规《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及相关导则对在厂址选择期间的技术问题进行了详细要求,本文不深入讨论类似问题。

2厂址选择程序

核电厂选址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划分为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的厂址查勘工作和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的厂址评价工作两阶段进行。

厂址查勘阶段:厂址查勘的目的是在考虑技术、安全和环境及经济方面的问题之后,确定两个或若干个优先候选厂址。它涉及对大区域的研究与调查,其结果是否定不可接受的地区,随后再对位于其余可接受的地区内的厂址进行系统筛选、选择和比较。

厂址评价阶段:厂址评价阶段包括对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的一个或若干个优选厂址(在特定条件要求下)的研究与调查,从技术、安全、环境和经济各方面,特别是从安全可靠性和环境相容性的观点出发证明该厂址是可接受的。

核电厂厂址选择的过程,通常包括对厂址选择技术任务书中规定的一个大的区域的调查和研究,以选择两个或若干个优选厂址,继而详细评价那些优选厂址的可接受性,以最终选定推荐厂址。

厂址查勘阶段主要流程如下:工作准备、区域分析、图上选点、现场踏勘、厂址筛选、比较排列候选、编写厂址查勘报告(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一卷)、厂址审批(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准)。

厂址评价阶段:针对批准推荐厂址的特征,提出并编制所需勘察试验工作的技术任务书、按技术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勘察试验工作、验证推荐厂址是否适宜、编写厂址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一卷)、厂址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3厂址选择准则

从厂址选择工作开始到最终选定推荐厂址的全过程中,均必须充分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并必须在厂址选择报告中予以明确论述:

适于建造和运行拟建核电厂的与技术可行性因素相关的厂址特征;所选厂址所在区域可能发生的外部人为事件和自然事件对核电厂的影响;可能影响所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向人体转移的厂址特征及其环境特征;与实施应急措施的可能性及评价个人和群体风险所需要的有关地带的人口密度、分布及其他特征;影响在所选厂址上建造和运行拟建核电厂的经济合理性的厂址特征。

4厂址查勘阶段工作

首先,根据国家电力规划和核电发展规划,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根据省内的用电需求量分析,取得省主管部门的积极支持,由建设单位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厂址选择工作。

4.1厂址选择准备工作

首先组成厂址选择工作组,厂址选择工作中通常需要用到核工程、电力工程、核安全、辐射防护、放射生态、总体规则、交通运输、工程地震、工程水文、气象和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等学科的专业技术。厂址选择工作组应由对以上几个学科或某一学科有全面知识的专家组成。

收集、确认、整理和研究有关法规、标准及指令性文件。核电厂的厂址选择必须按现行有关法规、标准及主管部门的指令性文件进行,并充分考虑拟建核电厂的工艺技术条件和厂址选择技术任务书的要求。在厂址选择准备工作中,应收集、确认、整理和研究有关法规、标准及指令性文件。

编制厂址选择技术条件,一般包括:拟建核电厂的建设规划、设计基准地震限值、厂区建设用地面积、主厂房区布置、淡水供水要求、输电和对厂外电源的要求、放射性排出物特征、运输要求、非居住区和规划限制区、居住区面积和其他必须满足的技术条件。

编制厂址选择工作大纲,一般工作大纲包括在厂址查勘和厂址评价期间需进行的工作及其说明、表明各项任务先后顺序的图表(包括每一步骤必须考虑的厂址特征)、对每一厂址特征用来进行区域分析、筛选可能厂址、候选厂址和优选厂址及评价厂址适宜性的准则、应用这些准则的程序及所需的资料、任务分解、分包单位及其接口关系、综合进度表等

编制厂址选择工作的质量保证大纲。

资料收集。资料收集包括:地图和/或行政区划图、地形图、水系图、流域内的陆地和海洋水文资料及水利工程资料、交通运输资料、电网资料、地质图、地质构造图及说明、地震烈度区划图(1∶400万)及说明、地震震中分布图(1∶400万、1∶100万)及说明、地震目录、卫片和/或航片、地球物理勘探、已有工程勘察及石油勘探等资料、气象资料、其它可能收集到的资料(例如机场、军事设施、工业基地的位置等);

4.2厂址查勘阶段的工作

厂址筛选过程中必须考虑与技术可行性、安全可靠性、环境相容性、经济合理性有关的厂址特征。

与技术可行性有关的厂址特征:地形、电网、水源、运输线路、离工业中心的距离等;

与安全可靠性有关的厂址特征:地表断裂、地震活动、地下岩土层的适宜性、斜坡稳定、火山活动、洪水泛滥、极端气象现象、外部人为事件等;

与环境相容性有关的厂址特征:大气弥散、水弥散、人口分布、土地利用、应急计划、非放射性影响、经济发展规划等;

与经济合理性有关的厂址特征:工程费用、输电费用、取水费用、运输费用等;

厂址查勘过程一般从分析厂址选择技术任务书规定所考虑的区域开始,然后通过三个步骤来完成:

进行区域分析以查明可能厂址。采用已收集到的某些地区特征的现成资料来淘汰所考虑区域中不适宜的大部分地区;

图上选点以查明可能厂址。图上选点是在区域分析中判断为可能地区的范围内,通过对1∶50000地形图的研究和更为详细的具体资料,综合各方面的因素的判断而筛选出符合一定的技术条件、有可能作为该拟建核电厂的若干个方圆几平方公里的具体场地作为可能厂址,并指导厂址踏勘调查工作。

现场踏勘调查。现场踏勘的目的,是通过对图上选点筛选出的多个可能厂址,到县、地主管部门和实地逐一地进行现场调查和当地资料收集工作,核实、修正被评定为可能厂址的建厂条件资料,以便从这多个可能厂址中进一步筛选出若干个(一般不得少于3个)候选厂址

厂址筛选。根据现场踏勘调查报告筛选出可作为拟建核电厂厂址的可能性更大、建厂条件比较好一些的可能厂址作为候选厂址。并采用这一步骤工作中的那些可比条件,对这些可接受的可能厂址进行一定的比较、综合评定后,筛选出不少于3个厂址条件更好一些的可能厂址进行复查,以作为在以后的步骤中选择优选厂址的基础。

比较和排列候选厂址的优劣顺序——以选择出优选厂址

4.3厂址查勘报告编写

厂址查勘结束后,将全部结果和对它们的分析,连同数据、程序和要考虑的问题及建议一并汇编成最终的厂址查勘报告,以作为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厂址查勘报告编写是厂址查勘阶段全面反映厂址查勘的情况和结果、并据此申请和批准核电厂建设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文件之一,必须如实予以充分说明。该报告的不同章节通常由厂址查勘队(组)中合适的成员编写,经查勘队(组)的技术负责人全面审核、修改、统稿而成,并对厂址查勘报告全面负责。

厂址查勘报告是核电厂建设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个分册。应在厂址查勘进行到这一步骤以前的各个步骤中收集的全部有用资料、现场踏勘和必要勘察试验及工程分析判断的基础上,论述所选的优选厂址确实是在厂址选择技术任务中所指定的区域内所能合理选择到的一些厂址中的最好的厂址。

5厂址评价阶段的工作

厂址评价阶段的工作,是对在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中获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中所推荐的优选厂址进行进一步的符合有关法规要求的调查和勘察试验,并据此达到以下目的:证实该推荐厂址的适宜性和优选性;确定主厂房区位置并完善全厂总体规划和厂区总平面规划;确定并评价与厂址适宜性评价有关的设计基准;估算与推荐厂址的厂址特征有关的工程量及投资。

5.1厂址评价阶段的工作程序

厂址评价阶段的工作应从研究和分析厂址查勘报告及其在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中提出的问题开始,然后通过以下步骤来完成:

专题调查和勘察试验;

确定并评价与厂址适宜性评价有关的设计基准;

对推荐厂址的适宜性进行全面评价,以证实推荐厂址的适宜性和优选性;

编写并提出厂址评价报告。

5.2所需的专题调查与勘察试验

专题调查和试验工作是厂址评价阶段的一个主要工作,这些专题研究工作也是编制厂址安全分析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支持性文件。承担厂址选择工作的总体设计院应受业主的委托,统筹考虑全部所需的厂址调查与勘察试验工作、妥善解决工作的接口关系、提出完成所需各项调查与勘察试验工作网络计划和针对每项任务分别提出技术任务书,进行监理、质保检查和成果验收工作,对厂址调查与勘察试验工作全面负责。承担专门调查和勘察试验工作的单位,应是专业对口的、有一定核电厂厂址调查工作经验和法规水平的单位。

这些专题一般包括工程水文调查、冷却水取排水方案的试验验证、淡水供水条件调查、取水、排水及输水构筑物的设计资料调查、气象观测与试验、地震调查、工程地质勘察、专门水文地质勘察、地形测量、环境调查、外部人为事件调查、电网调查等。这些专题的具体内容将在下文可行性研究部分详细介绍。

在厂址选择的全过程中所进行的所有厂址特征的专题调查和勘察试验成果,任务承担单位应全面负责。但业主还必须会同承担厂址选择的总体设计院,采取恰当方式对其成果予以验收。对其中有一些调查内容涉及多学科及对所选厂址的可接受性可能具有关键影响的那些项目,还应组织有同行专家参加的专门评审鉴定。

5.3厂址适宜性评价

对推荐厂址的适宜性评价,必须以实际调查和勘察试验的成果资料为基准,并充分结合设计方案和工程措施、按2.2条的厂址选择准则进行综合评价。对推荐厂址的适宜性评价必须包括:

a)工程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分析;

b)对外部事件设计基准的安全可靠性分析;

c)涉及核电厂对其所在区域产生环境影响的厂址特征的环境相容性分析;

d)涉及厂址特征的经济合理性分析。

5.4厂址评价报告编写

社区环境考察报告范文第5篇

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总体思路,省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省委关于建设生态省的重大决策,认真行使法定职权,推进了生态省建设的开展。

2001年12月,九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行生态省建设的决定》,决定自2001年至2030年,利用30年的时间,搞好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生态省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利用30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建设三个大省,形成一个体系”,即第一阶段启动期(2001-2005年)建设绿色品牌大省,第二阶段发展期(2006-2015年)建设绿色产业大省,第三阶段提高期(2016-2030年)建设绿色经济强省,逐步形成以环保型效益经济为特征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这个决定的通过,标志着我省生态省建设在法律层面上正式启动。

生态省建设启动后,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的生态建设开局良好,起步扎实:全省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产业结构有所调整,经济发展质量有所提高,人们的生态意识、消费观念和文明程度有所增强,生态省建设第一阶段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可喜成绩,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基本框架初步建立起来。

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全省生态省建设工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把推进生态省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摆到重要议事日程。2006年5月,十届省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在2007年3月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并审议省政府生态省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为了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了解我省生态省建设情况,省人大常委会于2006年9月,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视察了生态省建设情况。视察组分组视察了以长春、吉林、延边等地区为代表的中东部平原、山区生态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情况;以松原、白城等西部地区为代表的草原生态环境建设和草原绿色产品开况。视察中召开了三次有人大代表、国有私营企业负责人、普通干部群众、农牧民等参加的座谈会,现场考察了查干湖、向海湿地等自然保护区建设情况,松原市西部治碱工程、大安市乐胜乡碱地生态实验站、长春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等生态保护项目情况,德惠糠醛厂、松原市吉安生化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情况;考察了长春垃圾发电项目、吉林春光牧工商集团、敦化汪氏蜜蜂园蜜蜂保护繁育示范基地、通榆同发风力发电项目等生态经济发展情况,并视察了松原、延吉两个社区的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视察,省人大常委会认为我省的生态省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一是生态环境建设进展良好。各地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把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到本地区生态市(州)、县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当作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来抓,坚持生态环境的恢复和环境保护与转变生产方式相结合。以松原市为例,重点开展了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涝区整治、小流域治理、草原“三化”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垃圾和污水处理、城市“三化”(亮化、绿化、美化)、城区环境整治和优化工程建设,其中查干湖湿地保护工程、宝甸乡碱地治理工程、东三家子万亩民兵林工程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成效显著。各地区充分发挥环境和资源优势,以绿色品牌产品为先导,调整和完善生态经济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可持续效益农业、生态林草、旅游、绿色食品、清洁能源、环保以及高新技术等重点生态产业,加快了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发展步伐,打造了一批知名品牌。到2005年末,经国家有关认证机构认证的绿色品牌农产品达1301个,认证产地501个。绿色品牌大省形象初步确立。三是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有关部门组织编写了从学龄前到小学、中学、大学的系列教材,有组织地列入教学计划;编写了有关生态省建设方面的系列书籍。宣传部门利用省内外新闻媒体,以专题、专版等形式广泛进行生态省建设宣传。群团组织也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省建设,提高全体公民生态省建设意识。这次视察活动后,省人大常委会对生态省建设的进展情况有了全面了解,听取省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条件已经形成。

2007年3月21日,在十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省长助理王祖继代表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审议后,在充分肯定生态省建设成绩的同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社区环境考察报告范文第6篇

[关键词] 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刑事案件;未成年人

[中图分类号] C913.5 [文献标识码] A

昆明市盘龙区引进合适成年人全程帮教触法少年,这是英国救助儿童会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于2002年6月合作开展的未成年人司法试点项目。在这一项目中,合适成年人有三项职能,一是维护涉法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二是为涉法未成年人争取非监禁诉讼和处置;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对被分流的涉法未成年人做好社区帮教工作。[1]另外,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也与浦东公安分局、长宁区法院、团区委正式会签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活动的工作协议》,制作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见书》等配套法律文书,并对聘请的首批10名合适成年人进行专门培训。2007年在浦东市民中心举行的“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全程化启动暨颁证仪式”标志着浦东已将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由法院审判阶段、检察院审查批捕、审查阶段向前延伸至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从而更全面、全程化地保障了涉嫌犯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益。[2]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在判决宣告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行为的背景情况通过社会有关方面进行调查的制度,其目的和任务是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生活环境,深入细致地分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案的主、客观原因,所形成的社会调查报告是合适成年人参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和解、取保候审、逮捕、暂缓、不、量刑、社区矫正等程序以及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基础。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在侦查、、审判三阶段分别实施,存在重复调查,调查主体不专业,调查程序不完善等诸多问题,而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就是为解决以

上问题而设立的,加强对该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的依据

(一)英国合适成年人产生的背景

合适成年人(Appropriate adult)又译为适当成年人。1972 年,英国一名叫 Maxwell Confait 的男子被谋杀,三个十多岁的男孩在招供证据的基础上被判犯有谋杀罪,其中一个男孩智力迟钝,上诉法院后来宣布判决无效。一位法官在1977 年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三名少年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从而导致了虚假供述。法官建议应当有一个委员会来考虑警方权力和嫌疑人权利之间的平衡问题。最后导致了1984 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的产生。该法案着重阐述了对嫌疑人的处理方式,要求警察在对未成年人及有精神残疾的人审讯时,必须有一名“合适成年人”在场。[3]

(二)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的理论依据

1.人格行为理论。人格是个体在行为上的内部倾向,它表现为个体适应环境时在能力、情绪、需要、动机、兴趣、态度、价值观、气质、性格和体质等方面的整合,是具有动力一致性和连续性的自我,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给人以特色的身心组织。[4](P8)人格行为论是由日本刑法家团藤重光、德国刑法学家阿鲁特、考夫曼等学者提出的,[5](P67)得到日本大土冢仁等学者的赞同。该理论认为,行为是人格的外部表现,强调人格是主体的现实化。人格虽然是潜在的,但是从深层来看,它却能够决定行为,此其一;其二,当它现实地外化,表现为活生生的活动时,就是行为。人格行为论主张人的行为具有生物学的基础和社会的基础,是在人格和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受行为人的主体态度的影响。[6](P201) 行为人的行为,无论是积极行为或消极行为,从整体而言,是行为人心理因素在外界因素的激发下的产物。行为本身不是孤立的,而是受行为人的人格支配的,行为的反复性与规律性都可以在人格体系中找到合乎逻辑的根据。人格可以预测一个人在给定情境中的行为。一个一般情况下非常诚实的人我们更有理由相信他提供的这次证言也是真实的;一个具有暴力倾向的人,我们更可能认为他在本次伤害案件中率先发起攻击。人格的稳定性使行为表现出一种跨情境的一致性,使个体的行为具有了一定的预测性。对某个情境中的行为的最好预测,是看在某个可比情境中的过去的行为,一般来说,我们越了解的人,越能较好地预测他们的行为,这正是社会调查测评人身危险性的立论基础。人身危险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或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7](P211) 人身危险性属于未然领域,它是一种尚未发生的可能性,欲对人身危险性做出科学的评估,需要明晰行为的发生机制,科学分析行为人的行为倾向和行为模式,是对未来行为的预测。社会调查就是根据某人过去的行为所揭示的人格特征,来预测其未来可能发生的行为,所以,社会调查又称为人格调查。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由于行为受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人格与行为的关系不是直接的必然的决定关系,而是一种模糊的具有较高概率的相关关系。一个以往诚实守信的人,我们并不能百分之百地肯定在这次行为中他是诚实的,而只能说他诚实的概率较高,正是这种较高程度的相关性,使得社会调查报告在刑事案件中具有一定的证据价值。

2.再社会化理论。从社会学的视角看,罪犯再社会化是人的社会化的一种特殊形式。所谓人的社会化,是指人类个体自降生以来不断学习、接受社会规范和社会价值,从而由一名“生物人”转变为“社会人”的心理和个性发育过程。正常的社会化过程意味着个体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而不完全和有缺陷的社会化过程则可能导致人格倾向的形成和行为的发生。从一定意义上讲,犯罪就是罪犯社会化缺陷的产物。为了弥补原来社会化过程中的缺陷,国家及社会对社会化的失败者实施强制性的再社会化。改造罪犯就属于这种强制性的再社会化。

罪犯再社会化这一命题是在教育刑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教育刑理论主张,刑罚的本质在于使犯人成为社会人,使犯人恢复犯罪前的状态,实施刑罚不仅是因为行为人犯了罪,而且为了使行为人不再犯罪;因为教育措施的有效性要求“因人施教”,而在每一个具体的犯罪案件中,行为人的人格特征、所处环境、平时表现、致罪原因等各有不同,只有通过细致而周密的调查,查明上述各种因素,才能帮助法官选择最具有针对性的处遇措施。

罪犯再社会化的思想以使犯罪人顺利地重返社会为基本理念。我国台湾学者林山田先生将再社会化原则作为现代刑事政策的基本原则之一。他认为,再社会化原则即指刑罚权的界限与行使,应以犯人再社会化的需要为依据,刑罚的宣告与执行应能作为犯人再社会化的手段。法国著名刑法学家安赛尔认为为了正确处理案件,法官必须了解他负责审理的犯罪人,为此,必须对犯罪人的人格进行调查,调查应从“社会、医学和心理”等方面进行。务必使对犯罪人的处遇与其人格相符合,便于其尽快地复归社会[8](P53) 。美国著名的少年法庭运动代表人物朱力安・马克法官曾指出:为什么我们不应像贤明和慈悲的父亲对待其错误尚未被当局发觉的子女那样对待没人管的儿童呢?这样处理少年犯又有什么不正确,不恰当的呢?国家的责任不应该只限于查问这个男孩子或那个小姑娘犯了哪样罪,而应该进一步查明他在身体,精神,道德方面是什么情况。如果发现他走向犯罪并被控告,则不应一味的予以处罚,而应该实行改造;不是让他从此堕落下去,而是要叫他振奋起来;不是要把他摧垮,而是要他发展;不是要把他变为罪犯,而是要把他造就成为有益于社会的公民。

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具有不同于成年犯罪人的特殊性:一方面,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不良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污染,或者受到一些引起共鸣、感染和同情的情绪所影响,从而迅速地改变自己的心理,作出某些不合乎法律规范或社会规范的行为,其本身的主观过错一般相对较小;另一方面,即使未成年人故意实施了某种违法行为,如果社会对这种行为只是惩罚未加以教育、挽救,根据标签理论,此人随后的行为可能更加不良,从而形成恶性循环。此外,未成年人往往并未形成类似成年犯罪人那样稳固的犯罪人格,对其不良行为的矫治还比较容易,重塑其人格、行为方式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另外,由于未成年人生活地域的有限性,可以认为他们与周围环境构成了一个微型的“熟人社会”,在这个社区内具备生成品格证据的基本条件。同时由于未成年人在生活中不易伪装,表现更多的是真实的自我,因此,社会调查报告反映未成年人人身危险性时具有较大的可信性。[9] 这就使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全面调查具有了可行性。所以有必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对其再社会化的基础。

(三)合适成年人全程社会调查的法律依据

1.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1995年)第10条规定:“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讯问应当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的方式。讯问前,除掌握案件情况和证据材料外,还应当了解其生活、学习环境、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心理状态及社会交往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作讯问提纲。”《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06年)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考虑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根据其平时表现、家庭情况、犯罪原因、悔罪态度等,实施针对性教育。”第1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等,综合衡量其社会危险性,确定是否有逮捕必要,慎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第16条规定: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人、辩护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人的意见。可以结合社会调查,通过学校、社区、家庭等有关组织和人员,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个性特点、社会活动等情况,为办案提供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1年)第9条规定:“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注意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依法准确、及时地查明指控的案件事实;对于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帮助其认识犯罪原因和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第21条规定:“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进行调查。”第28条规定:“法庭调查时,审判人员应当核实未成年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行为时的年龄。同时还应当查明未成年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行为时的主观和客观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第11条规定: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

在我国香港地区,为了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最适合他本人的矫正措施,法律要求法官在判决时要充分考虑青少年犯罪人的个性、体能、精神状况等情况。在开庭之前,一般由社会福利署的工作人员先对违法少年的有关个人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犯罪成因、身心发育状况、情感类型、兴趣爱好、成长环境、学业情况等,并起草调查报告向法庭提供。在我国澳门地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未成年疑犯在接受未成年人法庭询问之前,社会重返厅的技术人员会对该未成年人的心理、家庭、学校、人际关系等方面作出评估,然后向法庭提交报告。法官在定罪量刑时,必须充分考虑未成年犯罪人的人格状况和再社会化需要。在我国台湾地区,依《少年事件处理法》的规定,在少年法院专设少年调查官,调查该少年与事件有关之行为、其人之品格、经历、身心状况、家庭情形、社会环境、教育程度以及其他必要之事项,提出报告,并附具建议。少年法院依少年调查官调查之结果,参酌事件之性质与少年之身心、环境状态,作出最合适的处分措施。[10]

2.国外未成年人刑事立法中的规定。俄罗斯《联邦刑法典》(2003年修订)第89条第1款规定:“在对未成年人处刑时,除应考虑本法典第60条所规定的情节外,还应考虑其生活和教育条件、心理发育水平、其它个人特点,以及年长的人对他的影响。”《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青少年刑法》第43条规定:在审理开始之前,应当尽快地对有助于判断被告人道德、思想和个性特点的被告人的生活和家庭情况、成长过程,迄今为止的行为以及所有其他情况进行调查。日本刑事诉讼法第248条规定:“根据犯人的性格、年龄和境遇,犯罪的轻重、情节以及犯罪后的状况,认为没有追究刑事责任之必要时,可以不提起公诉。”日本《少年法》第9条规定:“家庭裁判所考虑对该少年应当审判时,应对案件进行调查,在调查时,务必调查少年、监护人或者有关人员的人格、经历、素质、环境⋯⋯”。美国《青少年教养法》的补充规定中,明确要查明少年的年龄和社会背景;被指控罪行的性质;少年过去的违法经历的程度和性质,少年现在的智力发展和思想成熟状况;过去为治理而进行的努力的性质和少年对这种努力的反应等。英国《治安法院(少年儿童)规则》(1970年)第10条规定:法院必须考虑有关儿童或者少年的平常行为、家庭环境、学校档案和病史的资料,以便对案件作出最符合其利益的处理。《韩国司法警察官吏执行职务规则》第43条规定:“侦查少年案件,应当详细调查犯罪的原因及动机和该少年的性格、品行、经历、教育程度、家庭状况、交友关系及其他环境,制作环境调查书。”[11](P250-251)《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1985年)第16条规定:所有案件除涉及轻微违法行为的案件外,在主管当局作出判决前的最后处理之前,应对少年生活的背景和环境或犯罪的条件进行适当的调查,以便主管当局对案件作出明智的判决。

二、构建我国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设想

(一)对合适成年人的要求

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是西方国家较为普遍的制度,职业化和专业化是合适成年人的显著特征,合适成年人上岗前需经专业培训,以掌握成熟科学的调查方法,调查部门还聘请有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专家作为调查顾问。日本少年法要求家庭法院调查少年事件时,调查官要运用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其他专门知识,并“有效地运用少年鉴别所提供的鉴定结果。” [12](P70)从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做法看,社会调查大都是由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而这一机构一般就是社区刑罚执行机构,因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植根于社区,在调查的开展上有着其他机构不具备的诸多便利。如在英国,判决前的社会调查一般由缓刑监督机构进行。

目前我国的社会调查主体包括控辩双方、人民法院以及法院委托的有关社会团体组织。为了避免多头主体参与调查,对司法资源造成浪费,建议在司法行政部门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服务机构,安排专门的社会调查员,即合适成年人,负责有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调查工作,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可以借鉴昆明市和上海市合适成年人试点的经验。对合适成年人的选拔采取职业资格认证的方式,以便选拔兼具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基础知识的人才来专门从事这种职业,以保障社会调查结果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二)我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及法律属性

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应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各种主、客观因素及反映其人身危险性大小的因素。但是不同程序中调查报告的具体内容因调查目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社会调查报告一般应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以下情况:(1)家庭结构,其在家庭中的地位和遭遇,与家庭成员的感情和关系,家庭对其的教育、管理方法;(2)性格特点、道德品行、智力结构、身心状况、成长经历,即有无犯罪前科,成长过程中对其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或事,如勒令退学或父母离婚、早逝等;(3)在校表现、师生关系及同学关系;(4)在社区的表现及社会交往情况;(5)就业情况及在单位的工作表现情况;(6)犯罪后的行为表现,这主要包括在犯罪后是否自首、立功、坦白交待、积极赔偿被害人或退回赃物,积极避免、减少犯罪所造成的损失,已经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等;(7)分析犯罪的原因;(8)就量刑以及后期的帮教矫治措施提出建议等。以调查笔录为基础形成的社会调查报告主要包括事实与建议两部分内容,以上(1)至(6)属于事实证据,也称为品格证据,(7)和(8)是对事实的分析与建议,该内容不属于证据,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仅供司法人员参考。

(三)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的方式和程序

合适成年人机构接受委托以后,要指派两名以上的合适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多种调查方式。合适成年人一般应深入到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区、工作单位、刑罚执行单位等地,通过会见未成年人、走访家长、老师、邻居、同事等方式展开调查。可以将未成年人人身危险性预测的测量表,发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监护人或所在单位如实填写,还可以分别采取观察、电话、书信、委托等方式,也可以各种方法配合使用。对调查内容一般应当当场制作成调查笔录。合适成年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社会调查工作,按要求撰写社会调查报告,提交有关的司法部门。若未成年被告人进入审判阶段,合适成年人应参加庭审,在法庭调查时宣读社会调查报告并接受控辨双方和审判人员的询问,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做好庭上教育工作。宣判后,合适成年人还应参与对未成年犯的后期教育和矫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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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冯卫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前调查制度探讨[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1).

社区环境考察报告范文第7篇

一、狠抓自身建设,为争创文明城区提供坚强保障

1、强化学习教育,提高队员素质。加强理论学习,制定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各中队、部门坚持每周政治学习日制度,每季度进行理论学习闭卷考试,规范学习笔记,建全各类记录,提高队员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教育,先后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履行职责创一流工作业绩等主题教育活动,同时举办第一届田径运动会和“实现青春价值,为城管事业做贡献”演讲比赛,开展了谈心、家访、“”等活动,每季度召开政工例会,定期分析解决队员思想顾虑和实际困难,调动了队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2、强化法制工作,确保依法行政。狠抓队员业务学习,开展“每月一法”、每周法制学习日等学法活动,城管队员每周至少半天时间学习城管法规,大队组织了全员业务培训,系统学习了城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年底,对执法人员进行了独立办案和执法能手“两率”达标考核,逐个过关。完善案卷管理、文书领取使用管理等规定,严格落实逐级审批、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把立案关、告知关、处罚关,确保了依法行政。全年查处一般程序案件609件,简易程序案件14850件,没有发生一起因处罚不当而引起的行政败诉案件,大队被评为学法用法好班子,多名同志被评为学法用法先进个人。

3、强化内部管理,打造过硬队伍。加强指挥中心建设。坚持了早点名、晚汇报制度,确立指挥中心在争创文明城区工作中发挥了应急突击队和业务工作中心枢纽的重要作用;加强车辆、财务、值班管理。完善了《车辆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夜间值班管理规定》等制度,严肃了办公纪律;加强协管人员的管理。重新调整大队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四个职能组组成人员,制定了协管人员人事、工资、合同等管理制度,对协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闭卷考试,规范了管理,提高了素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安全防范工作,制定了城管大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对人身、车辆、执法、内部等方面安全要求及处罚措施做出严格规定,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强督察考核。年初重新修改了市容环境、依法行政、内部建设三个考核方案,对各基层中队、部门实施了全面的达标考核,确保了各中队、部门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台帐、档案资料规范管理,推进了队伍正规化建设再上新水平。

二、大力整治环境,确保创文明城区目标实现

1、圆满完成各项拆违任务。为确保拆违任务的圆满完成,大队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抽调骨干力量成立拆违工作组,大队领导亲自带队,逐户调查取证、登记造册、宣传法规,下达法律文书,并多方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违章者解决实际困难,耐心做相对人思想工作。采取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入户宣传、发放通告、责令自行拆除、等各种方式,共拆除各类违法违章建筑23000多平方米,确保了区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净化了市容环境。

2、创新招法治理重点难点违章。加强乱贴广告治理力度,充分发挥大队“盛润”、“创美佳”再就业公司4050人员作用,实行路段(小区)乱贴广告清理承包和代清管理办法,彻底治理城市“膏药”,全年共清除非法小广告及直喷直写220万处,查处和抓获张贴非法小广告人员11人。加强门前卫生管理,加大了代清力度和代清队伍的管理考核,组织专业队伍对城区沿街门前卫生实施早晚清扫,全天候保洁。扩大代清管理范围,将直喷直写、违规运输车辆道路污染纳入代清范围,成立了专业清扫队伍,配备两部小卡车和10余名清扫保洁人员,对运输违规造成的道路污染及时予以清除。一年来,共清除道路污染5000处、300多吨、清理面积8900平方米。

3、深入开展环境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开展了马路餐桌、乱贴乱画、运输污染、市场外溢、防治禽流感等专项治理活动,一年来共查处、纠正各类违章行为近2万多件。

4、大力实施城市环境长效管理。完善勤务区管理办法,实行了分组划片定岗管理,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队员,并制定严格的督察考核办法,实施全天候检查,减少违章回潮反复问题的发生。强化巡察队、专治办和协管大队三支队伍专项治理职能,加强早、中、晚城市环境的巡查治理,在城区四环设置检查点,24小时监控治理运输违章,基本实现了城市环境的全天候、全方位管理。

5、全力完成创文明城区综合执法任务。认真落实创建任务,对照争创全国文明城区标准和查摆出的问题,明确城管队伍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11项重点工作任务,制作了《城管大队争创全国文明城区重点任务分解表》,规定了完成任务的要求、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将创文明城区的环境治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加强创建督察。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督查组,实行了城管工作督查告知制度和追究办法,对落实大队创建任务或履行综合执法职责不力的部门、中队,及时限期整改督办,对督办事项整改不力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坚持执法为民,在创文明城区工作中树立形象

1、狠抓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了城管队伍文明用语和禁用语规定、文明执法制度等规定,组织全体队员及协管人员集中学习文明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队员树立“三为民”、“五人”意识,实施亲情管理,执法中队员做到了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涌现出多起执法中为民服务的典型事迹,被今晚报等媒体报道。加强纪检监察,完善纪检监察相关规定,加大队员文明执法、廉洁自律情况的检查、处罚,全年通报处理三起违规行为。通过加强教育管理,减少了不文明执法行为的发生,逐步树立起城管队伍良好形象,郭宝文等多名同志被评为“文明执法队员”。

社区环境考察报告范文第8篇

(一)圆满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县委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今年4月初开始至8月底基本结束,历时5个月。在县委指导检查组的监督下,学习实践活动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圆满地完成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效果。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了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局领导分头完成四篇调研文章,查找出了环境保护方面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5个突出问题,并将问题规定时限,逐步整改落实,把科学发展观贯彻于环保工作始终。

(二)成功处置**天化“3·23”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加强。今年3月23日,**天化合成氨装置合成塔出口管道发生断裂,导致高温高压气体外泄产生冲击波,部分生产设施和厂区及附近居民门窗受损。事发后,我局切实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市局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开展了监测、监察和救援行动,有效地阻止了事件的扩大,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落实具体责任人,逐级抓落实。二是迅捷反应,及时应对突发事件,严格执行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组及时调集综合组、应急监察分队和应急监测分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监测、救援工作,排查确定污染因子,先后以快报和详报的方式将现场情况报告上级部门,在第一时间及时准确的提供监测数据,为事故的处理赢得时间,对稳定群众恐慌心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建立**天化“3·23”事件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传递的畅通。四是积极参加抢险救援和善后理赔,安抚群众,稳定民心,包片居民未出现上访现象。五是积极总结事件经验,及时更新应急处置预案,逐步提高应急反应处置能力。

(三)太平乡创建省级生态乡镇通过验收。生态乡镇创建是生态县创建的基础,也是我县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生态乡镇的建设对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有效措施,成功创建了太平乡生态乡。一是建立组织,落实任务。按照生态乡镇建设的总体部署,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乡镇建设指导领导小组,落实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领导小组积极组织、指导创建工作,为创建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分步实施,整体推进。根据工作部署,乡政府编制了《太平乡生态乡镇建设环境规划》,制定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分步骤、分阶段逐步实施,我局及时落实具体人员全力指导太平乡生态乡镇创建工作,致力推进生态乡镇建设工作进程。三是加强宣传,形成共识。积极开展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化知识、绿色生态文明、培育生态发展理念等形式多样的生态乡建设宣传活动,在群众中形成共识,积极投身到这一活动中来,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家园,促进全社会树立科学发展观。历经2年的建设,太平乡在经济、社会、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协调发展,村民生产生活得到改善,于今年初申报**省生态乡镇。申报材料分别于8月、10月通过市环保局、省环保厅组织有相关专家参加的考核组的考核、审查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申报文本要件齐全,经对照**生态乡镇建设的三大类20项考核指标,太平乡全部达到考核指标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近三年来无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同意太平乡申报省级生态乡镇。太平生态乡镇的创建,为来年的生态县创建奠定了基础。

(四)严格依法行政,强化环境监管。一是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集体审批制度、环评影响评价管理制度、环评审批承诺制度、环保审批服务制度和环保审批公众参与制度。今年,共审批建设项目44个,审批夜间施工项目8个,对省市环保局审批的6个建设项目出具了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确认函和转报意见,完成了26个项目的选址工作和7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评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从源头上有效制止新污染源的产生。二是严把审核关,依法实施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今年来,排污许可证年审换证4家。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强化征收措施和力度,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完成了26家单位排污申报工作,征收排污费1365160元,提前超额完成市局下达任务数80万元的征收任务,征收范围涵盖了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及医院、宾馆、餐饮等第三产业。四是进一步规范环评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建设,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告知内容包括选址初步要求、审批权限、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让建设单位了解整个环评审批的程序和具体要求,做到审批程序和结果公开透明。成立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委员会,实行环评审批委员会集体讨论审批。

(五)环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整治措施到位,圆满完成了各项整治任务。一是组织开展了长江环保执法行动,摸清了全县辖区内金沙江、横江流域主要污染物的种类、总量和浓度,对各类排污口进行了拍照、定位,对照排污口设置情况进行了规范化整治。二是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检查,对影响城区饮用水取水口安全的××县“三江河鲜”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并安全搬离取水口,对现场监察过程中发现的太平乡复兴造纸厂(属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建设的“十五小”企业)未履行环保相关手续擅自建设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责令停止生产并报告县政府予以取缔关闭。三是采取措施防控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在此期间,我局组织监察人员,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中高考期间市区噪声污染防范和控制工作的通知》50份,加强了监管,检查走访建筑施工企业、娱乐经营场所和相关个私企业,督促各单位履行职责,防止违规经营、施工。同时,12369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投诉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为中高考考生营造安宁和谐的学习考试环境。

(六)加大环境监察现场监督执法力度。一是严格查处各类环保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现场环境执法,坚决查处擅停污染治理设施或偷排污染物等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问题,仅2009年就现场检查企业13家,限期整改1家,停止生产1家,查处率达到100。先后对××县朝阳混凝土搅拌站噪声、××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排放生活污水污染农田投诉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处理率达到100。对1处具有一定环境安全隐患的水源地进行了集中整治,确保了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二是对**天化、金明化工、××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工程、重点企业进行了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检查了污染防治设施42台套,先后现场检查共计43次,确保全县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全年对辖区内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共进行了38批次检查,辖区内主要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四是对持有排污许可证的**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县金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县人民医院、××**天医院、**包装厂××分厂、××县富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达标达证情况进行了30余次检查。先后配合四川、**两省环境监察总队,宜宾、昭通两市环境监察支队,联合宜宾县环境监察大队对向家坝水电站工程建设施工期开展了12次现场环境监察。五是对辖区内签订了节能减排责任书的重点企业**天化、××县金明化工公司按要求进行了每月一次现场监察,对**包装厂××分厂、××县三乘酒业有限公司、××县富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县旅游开发公司等企业进行了每季一次现场监察,基本实现了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六是加大工作调处力度。加强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健全环境工作责任制度,强化值班制度,努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全年共办理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县长热线等污染举报案件61余起、案件9件、人大建议2件。对所有举报及案件均进行了现场监察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相应调查处理,切实做到了来信来访案件件有回音、有落实,结案率达100%。

(七)加强污染整治,改善环境质量。今年,我县的污染整治工作着重于农村环境和饮用水安全整治。一是结合新农村建设,选定太平乡太平村为整治示范点,编制完成《太平乡太平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通过实施农村改水、改灶、改厕和山、水、林、田综合治理,全面整治农村脏、乱、差环境。二是扎实做好饮用水源安全保护。饮用水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继**年开展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之后,今年将向家坝镇水清坝水库列为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科学调查与综合评估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完成了《水清坝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和《水清坝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报告》。通过划定和建设水源保护区、实施应急保障等措施,着力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

(八)狠抓环境监测工作,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一是做好常规性监测。完成金沙江和横江**省出境断面水质月报监测12期,县城饮用水源水质月报监测12期;5月完成川、滇两省跨界水域同步监测工作;完成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周报监测42期;完成降尘、硫酸盐化速率月监测;开展降雨ph、电导率监测工作。二是完成**天化“3·23”事故应急监测任务,为事故处理提供科学技术依据。三是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保质保量完成了境内5家单位的对外委托服务监测。四是完成**天化第

一、二季度监督性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依据。五是完成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清坝水库水质监测。

(九)以强化意识营造氛围为目标,着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一是通过印标语、宣传手册、挂横幅、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结合“6.5”世界环境日活动、五月科技宣传周、科普大篷车等节日和活动在县城、学校、社区、村镇,通过广播宣传《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发放宣传手册1500份、环保倡议书1000份、张贴宣传标语10幅,宣传画册200份,投资1.5万元制作了42个环境保护宣传广告灯箱,大力营造环境保护宣传气氛。二是立足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媒体,不断完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网络,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在群众中引起了较大反响。通过广泛宣传,使镇村及企业干部职工重视支持环保工作,保护环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对环保的认识和重视,落实好环保各项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工作。以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为目标,以学习制度、培训考试制度、激励约束制度的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为基础,以培育文化为灵魂,今年以来,我局实行了季度业务考试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自觉学习意识。通过强化学习意识,细化培训手段,硬化激励措施等途径,真正建设一支忠于职守、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环保队伍。

(十)认真实施四项工作,促进环保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认真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自今年3月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开展了相关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意见,规范了各项具体工作,加强了队伍训练,配备了硬件设施,切实保障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和“96128”政务查询专线电话的正常工作。自5月份以来,我局共重点工作通报事项15项,重要公示事项1项,网络查询3次。未受到群众投诉,受到督查组多次表扬。

二是认真实施“七彩**××保护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的《决定》,牢固树立“环境优先、生态立县”意识,加快“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步伐,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市环保局总体部署,我县注重加强自然生态保护、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污染源监察,注重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市政府20项重要工作和20类重大建设项目的相关要求,对照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七彩**昭通保护行动2009年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实施生态保护行动、环境治理行动、环境阳光行动、绿色创建行动、绿色传播行动、节能降耗等七大行动,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群众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由于工作方法创新、工作出色,在全市的《七彩**昭通保护行动2009年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工作中评定为优秀。

三是切实抓好减排工作。2009年,减排工作是我县环保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为达到市政府下达给我县“十一五”期间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在2200吨以内,**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在1000吨以内),抓住一切宣传契机,强化节能减排宣传,倡导减排新风尚。制定了逐年削减计划,将“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排污企业,督促企业制定措施,加大污染治理力度。通过管理减排、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等多种手段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保证减排目标的实现。

四是圆满结束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年的工作基础上完成了373家普查对象的普查数据再审核、上报,建立了污染源档案。全县普查工业源17家,生活源109家,农业源247家,于6月通过了省市普查办检查验收。

此外,我局在扶贫、移民、保密、、预防职务犯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落实了责任,明确了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

二、存在问题

(一)人员不足,资金缺乏。(1)虽然环保独立后,机构能力建设得到一定加强,但目前的环保队伍人员、队伍素质都还远远不能满足环保工作的需要,特别是专业人才的缺乏;(2)监测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影响监测站工作机构正常运行。

(二)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人员环境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监察力度还不够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以及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环保执法难的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差距还很大。

(三)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天化“3·23”安全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我局应急通讯器材、安全防护设备、应急监测仪器、应急监测车严重缺乏,监测还采用传统分析仪器方法,相对便携快速测定仪为事件处置提供技术支撑较为滞后。

(四)标准化建设严重滞后,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远远滞后于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一是在建立健全环境监察、监测机构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在落实人员编制、保障工作经费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落实。三是在配备各项技术装备方面还有待解决。如执法车辆、监测车,环境监察现场取证设备、现场监测设备、防护设备等。

(五)环境容量总量控制、节能减排任务艰巨。我县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楼坝工业园区即将启动,而××环境容量总量控制指标有限,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突显;区域内**天化排放量大,市局下达的减排任务完成起来有一定难度。

(六)明年为“七彩**××保护行动”实施的最后一年,虽然我县启动早,但对照《实施方案》,离目标任务还有一定的差距,压力较大。

(七)办公业务用房满足不了工作需要,虽已启动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但建设资金尚缺口200万。

三、**年工作计划

**年我县环保工作将紧紧围绕省、市“十一五”环保规划,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促进我县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抓好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一是依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解决思想认识、班子建设、工作作风、基础能力、体制机制和环境改善等方面的问题,积极构建用制度管理人、监督人、激励人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每名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二)继续抓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构建和谐社会。紧紧围绕“七彩**××保护行动”、“节能减排”、绿色创建等重点工作,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等节日走村入社,下企业进学校倡导和号召全民环保,组织环境摄影比赛,展板宣传,咨询服务、资料发放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手机短信、网络、电视等媒体加大环保宣传,做到常抓不懈,重点注重对学生的宣传教育。

(三)继续抓好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一是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科学、全面、及时掌握我县水、气、声环境质量,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二是继续深入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范排污收费和排污申报工作,扩大征收范围。三是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及早安排和部署全县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四是加大生态环境监察、污染源监察、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排污许可证监察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等工作力度,重点放在向家坝水电站建设、绥水还建公路建设、**天化、金明化工、**包装××分厂等重点项目和企业日常监管,确保环境安全。五是积极争取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按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全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饮用水源水质定期监测报告制度、安全预警制度,定期水质监测信息。

(五)抓好两碗乡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和××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启动生态县创建工作。结合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发展生态示范点,全面整治农村脏、乱、差环境,完成两碗乡生态乡镇创建,为生态县建设奠定基础。完成生态县规划编制,启动生态县创建工作。

(六)科学谋划,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一是在污染源普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全县cod(化学需氧量)、so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科学制定**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计划,并分解落实责任,抓好督导落实。二是进一步发挥减排工程的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督促加快**天化煤代气二期工程、××县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工程建设进度。三是严格管理减排。实行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管理,把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未落实污染物总量来源,建设项目不得审批。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完成水、气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四是加强对化工、水泥等高污染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管,提高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严肃查处偷排漏排等违法排污行为。

社区环境考察报告范文第9篇

关键词:岩土工程 勘察 监督管理 原因 对策

工程建设中岩土工程勘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其目的主要是:弄清建设场区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给建筑结构设计人员提供准确的岩土工程特性指标和地基基础设计参数。但目前我国岩土工程勘察行业在岩土工程勘察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

1、存在的通病

(1)勘察方法单一。岩土工程勘察中常常运用综合的勘察手段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岩土问题。可目前许多勘察单位仍旧按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因而显得方法比较单一。勘察报告内容多停留在定性评价,而定量评价数据较少。

(2)勘察质量不高。目前许多勘察单位已实行企业化,由原来的行政拨款改为自负盈亏,勘察任务也由原来的上级下达改为单位自寻。因此,有的勘察单位为了眼前利益,放松了对勘察质量的管理,造成勘察的质量下降。主要表现有:第一,由于勘察工作量不足,为了能争取任务,只好压低预算价,但又要利润,就减少工作量,该做的项目不做或者少做;其次,是钻探、测试及取样不符合规范要求,现场勘察时,为了抢速度,钻探取样不执行规范,往往是2~3m才提一次钻,结果往往造成分层位置不准确,或漏掉一些特殊的地质现象,如薄的软弱透镜体,小裂隙等。此外取样时,有的不用取样器,而直接从岩芯管中取原状土样, 更有甚者个别单位原位测试时,现场只做少量几个,其余的照此编造了事。

(3)勘察报告中只注重定性分析,定量数据较少,建议措施针对性较差。至今,一些勘察单位还没有摆脱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框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仍以描述为主,其结果往往是所下的结论和建议比较笼统,缺乏针对性,设计及施工人员很难采纳,甚至无法采用。

(4)忽视面上的研究。勘察成果就某种程度而言,是经验的积累,如果没有地区性的研究成果,就难以了解该地区各地基土层的特点及其性质的变化规律,对该地区的地基土就难以给予准确评价。目前岩土工程勘察中,往往只是对工程点的研究,而忽视工程所在地区的研究。勘察报告中常常因缺乏地区性的经验成果,其结论及建议过于保守,造成很大的经济浪费。如在高层建筑地基勘察中,本来用箱基已满足要求,可有的勘察单位由于缺乏当地经验,建议采用箱基加桩基复合基础,结果不仅延长了工期,还造成巨大的经济浪费。

2、对策

(1)察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尽早推行岩土工程监理体制。第一,加强对勘察合同、勘察纲要的审查和管理。防止越级或盲目勘察;其次,加强勘察现场工作的监督,防止打假孔及不规范的编录、取样及试验等现象发生;最后,加强对勘察报告的审查,对勘察报告中的工作量、勘探质量、资料数据分析及结论建议逐一进行审查,特别是对基础选型论证,场地稳定性评价及施工建议等内容进行重点把关,防止勘察报告中只重视描述,缺乏深入分析的现象发生。可见,勘察单位自身必须健全和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同时还必须加强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机构对勘察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即尽早推行岩土工程监理体制,以确保勘察市场健康发展。

(2)土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我国推行岩土工程体制进展缓慢,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岩土工程技术人才,而工程地质专业人员对岩土工程的理论、内容及方法等缺乏了解,习惯于工程勘察的原理及方法。因此,要全面推行岩土工程体制,当务之急是加强岩土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岩土工程设计及施工技术人员的培训,以适应岩土工程市场发展的急需。

(3)区性研究,尽早制订地方性勘察规程。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是全国统一的勘察准则,是根据我国各地区的特点,总结几十年来勘察经验成果制订而成的法规。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质环境条件十分复杂,同一名称的地基土,由于成因环境不同,其物理力学性质,特别是力学性质都有差异。就地基土的承载力而言,有的地区高一些,有的地区稍低一些,而规范是从工程建筑的安全角度来考虑,所建议的指标,对大多数地区是可行的。但对有的地区,可能偏于保守。因此必须加强地区性研究,尽早制定出地方性规程。

(4)程与环境的共同作用。工程兴建对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工程施工及运营时对环境可能产生的不良岩土问题,必须作充分论证和预测,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

3、初步结论

多年的经验证明,推行岩土工程体制是我国工程勘察体制改革的唯一出路。但总的说来,岩土工程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一些问题亦所难免,为此,今后岩土工程的发展应注意如下方面:

(1)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及新方法,以保证岩土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使之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

(2)算机技术在岩土工程中的应用研究。 当前,岩土工程正朝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岩土工程问题日趋复杂,传统的岩土工程方法,已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因此,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岩土工程的各项工作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对岩土工程资料进行分析处理,如制作岩土工程图件,进行指标统计分析等;更重要的是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分析、模拟复杂的岩土问题的发生、演化过程,以便制定出正确的处理方案;还可用计算机进行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施工模拟以及岩土工程治理效果模拟。这样不但可以对岩土问题作预测预报以及防治,而且还可以节省大量人力和物力。

(3)建筑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合作,力求做到勘察、设计及施工一体化。

(4)术上和体制上的立法工作,使岩土工程逐步规范化、系统化。

(5)行岩土工程监理体制。长期以来,我国对岩土工程的监督管理,一直由政府部门承担,几十年的经验证明,这种管理体制存在许多弊端,很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4、结语

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工作人员应根据与岩土工程勘察相关的各类规范、规程,在勘察中认真、仔细的全面考虑,不断的总结经验以期提高岩土工程勘察的质量水平。

参考文献

社区环境考察报告范文第10篇

4月11日,民间环境保护组织自然之友在京年度环境绿皮书《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3)》。报告对全国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空气质量情况进行了排名,其中海口、昆明、拉萨、福州、广州位居前五,兰州排名垫底,北京位列倒数第二位。

根据环境保护部数据中心每日的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报告整理出全国省会城市及直辖市共31个城市的年空气质量日报,数据包括Ⅰ、Ⅱ空气天数、二氧化硫天数、二氧化氮天数、可吸入颗粒物天数。最终以Ⅰ、Ⅱ级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为排名依据。

在本次的2012年全国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空气质量情况的排名中,海口连续第五年在31个城市中排名居首,排名前五位的依次还有昆明、拉萨、福州、广州。在排名靠后的城市中,兰州连续4年排名垫底,北京排名倒数第二,较2011年排名下降一位。除了兰州和北京,在2012年全国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空气质量情况排名后五位的城市还有,乌鲁木齐、成都和西安。

据了解,环境绿皮书即《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3)》是由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编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环境年度报告,至今已连续出版八年。

公款吃喝风被刹住了?

中国餐饮行业一季度增速为十年来最低

2010年-2012年,中国餐饮收入连续突破2万亿元大关, 从侧面反映出公款消费畸形现状。去年年底,中共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公款吃喝风似乎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来自今年4月份中国烹饪协会对外公布的《2013年一季度餐饮行业分析报告》显示,今年1至2月份,全国餐饮行业收入4030亿元,同比增长8.4%,增速同比下降4.9个百分点,为10年来最低,也是自2001年来首次出现个位数增长。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收入1278亿元,同比下降3.3%,出现中国餐饮自改革开放以来首次负增长。

此前,广州市饮食行业商会秘书长倪弘也曾向媒体透露,“厉行节约”之风刮起后,广州高端餐饮晚市的商务应酬和招待减少,高端餐厅营业额下降了30%。

长江江豚极度濒危,数量不及大熊猫

《2012长江淡水豚考察报告》出炉

日前,《2012长江淡水豚考察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在武汉。报告显示,目前长江江豚种群数量约为1000头,数量不及大熊猫,极度濒危,且呈加速下降趋势,其中长江干流种群年均下降速率为13.73%,超过2006年以前的两倍。

令人遗憾的是,这次由农业部指导、中科院水生所和WWF(世界自然基金会)、武汉白豚保护基金会于去年底共同组织发起并实施的长江科考,在历时44天、往返行程3400余公里的考察途中,一直没有观察到白豚,声学记录仪亦未监测到白豚声信号。

科考专家认为,为避免江豚重蹈白豚野外灭绝覆辙,当下应立即综合采取各种保护措施,在鄱阳湖、安庆长江豚类保护区、镇江豚类保护区等重要江豚分布地,实行全年全面禁渔,以及因地制宜施行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措施,以减缓江豚灭绝的步伐。

民间组织“发育不良”

《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

在新一轮机构改革提出要为社会组织“松绑”之际,3月26日,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的《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得出结论,中国的社会组织“发育不良”。所谓第三部门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即社会组织,相对于发达国家社会组织分布领域的广泛,当前中国社会组织分布领域则相对单一,民间组织活动的范围主要集中在社会服务领域。

上述《报告》认为,中国的社会组织发展本身起步晚,加上过去对待社会组织“重限制、轻发展”,开放空间有限,给予的资源也很少,而且在所有重要领域都有官办的社会组织,试图通过“功能替代”抑制民间同类组织的生长和发展,这些都成为中国社会组织发育不良的主要原因。

“公益的行政化、工具化非常严重。”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所长康晓光表示,当前公益领域比较热,政府关注的特点就是立法和监管,但是最主要的方式就是自己直接募捐,有的一次募捐几个亿甚至十几个亿。他认为,过去严格的管理模式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民间组织的发展。

《报告》指出,尽管各地已经开始尝试破解民间组织登记难问题,但是尝试范围更多局限于扶贫济困、社会服务类民间组织,局限于政府“放心”的组织或者能够承接部分政府职能的组织,民间组织尚未迎来全面“松绑”的政策春天。

香港限购奶粉对内地奶企是一个机遇:4月7日,蒙牛总裁孙伊萍在2013博鳌年会分论坛“提振消费:任重而道远”上表示,香港限购奶粉,对中国奶企来说,我们感觉是一个责任和机遇。首先看到中国消费量巨大,要不然不会有这么多人从市场购买奶粉。第二,我们感到是有责任的。过去几年建立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确实任重道远。过去消费者关注更多的是有没有足够食品,现在关注有没有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

@财经网:香港对内地限购奶粉,作为内地奶业龙头之一,蒙牛从中感知到的不是耻辱,而是机遇,其强悍之心真是令人不得不狠狠赞叹。

六小龄童吁请保护西安兴教寺:4月10日,知名演员、曾扮演过电视剧《西游记》孙悟空的六小龄童在微博上发出呼吁:埋有玄奘大师灵骨的西安兴教寺正面临大规模拆迁,当地政府给出的拆迁原因是丝绸之路联合申遗的需要,据说是投资建设“兴教寺佛教文化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我的佛友宽池法师作为寺院住持阻止无效,网民们都在呼吁我给予关注,事关重大,我作为一个演员真诚地希望国家宗教局等有关机构及领导出面协调。

@曾郎说事:一千多年都过去了,能站出来保护师傅的还是大师兄。

每一次地震都是大爱无疆、灾难让我们更有凝聚力、“是中国人就捐”的恐吓式口号。可这些年我们爱了又爱、坚强了又坚强,捐了又捐,房子却倒了又倒。日本七级大地震没死人,救援秩序井然。从汶川、玉树到雅安,正是中国GDP增长的几年,每一年、每一次房子倒了,都在检验GDP的真实含量。

李承鹏《一线报告》

社区环境考察报告范文第11篇

关键词:资源环境审计 评价指标体系

党的十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提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中也提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共中央关于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中提出,“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完善审计制度。对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公共资金和领导干部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要求,“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健全政绩考核制度。把环境损害、资源消耗、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强化指标约束,大幅增加考核权重,不唯经济增长论英雄。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

某市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主要评价指标

资源环境审计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对领导干部实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要凭借一个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下面以某市为例,列示其指标体系。

现实工作中审计方法多种多样,主要能分为以下七类:检查、观察、函证、询问、重新执行、重新计算、分析程序等。就资源环境责任审计来说光靠这些审计方法是不够的。作为最传统的审计方法,一方面审计人员分析是必须分析涉及资源环境保护的法规和制度、资金流向的账册、监测纪录等的。其次是检查 资产,资产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这里主要指有形资产。首先是要检查资产的数量,更要检查它的质量和性状。主要检查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各种有形资产在数量上是否合规、性状是否正常等。再次就是观察。仔细观察环境资源是否被破坏,是否和以往的状态相差不大,这些内容必须亲临现场才能看的清楚。是否采了相关的保护措施,是否产生了积极的效果以及相关人员的执行和业务活动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下一个方法是询问。主要是采取问卷调查和开座谈会等方式相结合的各种问询。对重点项目的审计,如何才能取得可靠的结果,必须向工作生活在该区域范围内的群众进行询问。如在在对水环境质量进行检验时,不能只查看往期的各种数据,审计人员应参考环保部门的数据,亲自去现场取样后再联系相关部门做数据的重新监测这样才能最终核实水环境质量。

社区环境考察报告范文第12篇

鄱阳湖是我国的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是以江西鄱阳湖为核心,以鄱阳湖城市圈为依托,以保护生态、发展经济为重要战略构想的经济特区。近年来随着鄱阳湖周边经济的较快发展,湖区生态环境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如湖区面积减小、湖区水质下降、湖泊生态功能减弱,生物多样性减少。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需要运用政治、法律、科技等多种手段来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进行综合保护。2012年3月29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2009年江西新余检察机关提起了本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各种民间力量保护组行动也屡见报端,这都体现了全社会对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和努力。本文着眼于鄱阳湖生态环境污染的现状,借鉴国外公益诉讼的做法,分析我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问题,对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一些观点。

一、环境公益诉讼概念与特点

1、环境公益诉讼的概念。所谓公益诉讼,就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公益诉讼的提出,突破了传统诉讼法以“利害关系”为适格当事人的限定,体现了法律调整由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过渡。对于环境利益保护的规定启示我们,环境利益是一种典型的公共利益、社会利益,公众包括公民个人、集体、社会团体等都可以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人而提讼。那么,何谓环境公益诉讼呢,笔者理解为任何人基于行为人的不法行为致使公共环境权利受到侵害或有侵害的危险时依法提起的诉讼。

2、环境公益诉讼的特点。第一,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以公共环境权益被侵害或有被侵害的危险为基础。因环境问题的特殊性,侵害结果并不要求当场发生,往往很多环境问题也难以当场出现侵害结果,绝大多数侵害结果是潜伏存在的,需要较长时间才可显现。所以,以公共环境权益被侵害或有侵害可能为考察依据较为科学。第二,原、被告主体资格的宽泛性。一般情况而言,环境问题的形成不是由一个行为人引起的,环境问题带来的影响也不是一两个人的问题,因而确定原被告的主体是比较困难的,有时根本就无法确定原、被告的主体。笔者认为,原告即公益诉讼人,可以是任何组织与个人,只要是认为公共环境利益受到侵害,均可成为公益诉讼人。被告则应当是造成环境问题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二、国外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状况

1、美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立法。美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立法美国是世界上首创环境公民诉讼制度的国家,在它的法律体系中,环境公益诉讼被称为公民诉讼,它规定由公民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美国的环境保护制度中,公众参与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这一制度包括:公众对环境相关事项的信息知情权、公众对环境决策等涉及环境事项的参与权利、公众对一切污染源及环境管理机构的行政不作为及不当作为提讼的权利。公民诉讼是公众参与制度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这一制度合法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

2、英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立法。在英国,用公法名义保护私权之诉,是检察总长在别人要求禁止令或宣告令或同时请求这两种救济时,为防止某种侵害而提讼。检察总长使得禁止令和宣告令这些基本上是捍卫私人权利的救济转而成为保护公共利益的公法救济。该程序的基础是国家利益,为了普通的公共利益而维护法律。在环境保护方面,英国在认识到传统法律不足以阻止环境侵害之后,也修改了相应的法律规定,认可对于公益妨害受害者本人或通过检察官都可提讼。

3、其他国家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立法。法国、德国、日本等国都在民事诉讼制度中规定了检察官可以以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者对某些案件提起民事诉讼。另外德国还有宪法诉讼,它规定本国公民只要认为某项法律的制定或实施已经违反了宪法的精神或基本要义,都有权向法院提起宪法诉讼,请求宣布该法律违宪而无效。

三、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及完善

当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司法机关在保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行动也渐见发力:2010年,江西省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合议庭在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法院正式设立;2011年,江西省首个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在九江市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2011年江西11个设区市检察院以及南铁检察分院共同签署了《检察机关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联系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协议内容之一是联合开展督促支持活动,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的跨地域环境污染、自然资源破坏等现象,适时联合开展公益类诉讼活动。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恶化状况,司法力量在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这一现实面前应该发挥更大作用。对于公益诉讼案件,司法机关应当利用司法解释进行创新,努力在我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保护进行有益尝试。具体来说,其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拓宽原告范围,赋予更多组织和个人以环境公益诉权

1、明确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地位,赋予检察机关以环境公益诉讼权。建立以人民检察院提讼为主体的公益诉讼制度符合我国国情,符合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特点,也是公益诉讼国家干预原则的最佳体现。目前,江西省在努力尝试的也是让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环境公益诉讼事业,江西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正是由检察机关提起,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2、社会团体应当可以作为原告进行公益诉讼。通常情形下,环境保护的社会团体建立之后,都具备一定的章程,宗旨和组织形式,并由致力于环境保护的人才组成,使得环境公益诉讼提起之时更有秩序性。当本地区发生可能损害环境公益的事件时,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该环保团体提起公益诉讼。目前,围绕鄱阳湖环境的保护,江西省很多高校就已经成立了公益环保组织。

3、赋予公民的环境保护公益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这种对原告的界定宽泛的规定一般比较难落到实处,我们应当借鉴国外经验,对“利害关系”作宽泛的理解,允许无直接利害关系的有关组织和个人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发展和保护,官方和民间都采取各种途径予以关注和努力。给予鄱湖区域的居民诉权无疑具有重要作用,区位优势和生存环境的关切让这些人群来享有诉权对推进鄱阳湖环境的发展将会是重大推手。

(二)合理确定举证责任

我国法律并未建立起科学完整的举证分配制度,一般说来,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被认为是对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性规定,也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法律依据。传统民事侵权案件的证据规则要求原告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和支持自己的主张,否则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显然,如果在环境公益诉讼中也实行这一举证原则,无疑会使原告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因为,原告常常因其财力或学识的不足,难以收集到涉及环境污染这样高度专业化的证据。为了保证公众能够通过诉讼途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大多法治国家的法律实践对于公益诉讼的举证责任都采取了“被告负主要举证责任”或“按法律要件分配举证责任”等理论,即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仅负一般的举证责任,这符合环境公益诉讼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如美国《密歇根州环境保护法》第3条规定;“原告只需提供表面证据证明污染者已经或很有可能有污染行为,即完成了举证责任。若被告否认其有该污染行为,或否认其行为会造成那样的损害结果,则必须提供反证。”从我国的现实来看,我国的公民个人和社会团体的力量还很薄弱,而环境组织团体的设立并不容易且数量很小,很难承担作为公益诉讼的主要主体的重任,因此,在我国相对优势较强的企业、工厂和政府机关承担举证的大部分责任是合理的。

(三)明确诉讼费用承担的主体及来源

我国目前实行诉讼费由原告方预付,判决生效后由败诉方承担的制度。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一般牵涉面较大,诉讼费用非常高,往往为公民个人和一般组织所难以承受。如果仅因诉讼费用问题而将原告拒于法院大门之外,这无异于强迫公民放弃对环境公益的保护请求。所以我国有必要吸纳其他国家的先进做法,适当减轻公众因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而承担的费用,在相关法规中对诉讼费用的分担作有利于原告的规定如果是由检察院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如果要承担必要的诉讼费用的,由国库支付;原告方是社会组织或公民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败诉的,其诉讼费用可通过两种方式转嫁:一是诉讼费用保险。二是成立环境公益诉讼基金会。

四、结语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民诉法增加了关于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这一条款的增入无疑将使中国公益诉讼制度迈出跨越性一步,公益诉讼进入法律视野,被法律所明确是我国公益诉讼制度构建探索中一个跨越性的发展,对于保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必将发挥巨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泽鉴:《侵权行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

[2]周道许、李树生、江洁、徐志峰、田林海:《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构想》,载http://.cn。

[3]王利明:《惩罚性赔偿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

[4]钟琦:“国家民事公诉:检察权的新型配置与制度构建”,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5]诸江:《中国构建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立法设想——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环境责任模式的修改》,载http:// 。

社区环境考察报告范文第13篇

一、创新管理体制,构建干部科学发展平台。

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体制,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支撑和机制保障。

一是理顺园区管理体制。坚持优势优先,着力打造灌河经济带,将园区由乡镇管理体制改为全县共建共享,拓展园区发展空间,使园区成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主力军,形成带动发展机制。**经济开发区、陈家港化工集中区、陈家港沿海经济区“三驾马车”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竞相发展,占全县经济总量70%以上,有力地拉动了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搞好乡镇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委会集体领导作用,实行乡镇党委与人大、政府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党委委员分工负责。优化机关机构设置和事业单位职能配置,重新整合乡镇事业单位公益性职能。通过改革,精简乡镇领导班子成员34名、精简事业编制数51%,理顺了政事、政企、事企关系,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奠定了科学发展基础。

三是实施纪检监察重组。撤消派驻基层单位的纪检组、监察室,新组建5个基层纪检监察,在县纪委、监察局授权下,对所管辖的乡镇区、部门机关效能建设进行监察,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对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奖金使用等事项进行监督,营造规范高效的发展环境。

二、创新干部选用机制,激发干部科学发展动力

以“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为契机,注重在干部选拔任用链条上建立制度,让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脱颖而出,激发他们坚持科学发展、领导科学发展的动力。

一是建立“两推荐一征询”制度。建立《选拔任用乡科级干部“两推荐一征询”提名办法》,规定了乡科级正职和副职领导干部推荐提名办法,将提名权扩大到全县领导干部、县委全体委员和基层单位群众,明确无论是组织推荐、个人自荐,还是领导干部个人推荐的人选,都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程序。近三年来,全县提拔98名科级干部均按“两推荐一征询”程序产生。

二是建立“全程公告”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干部调整公告、提名结果反馈、考察预告、调整方案预告、任前公示为主要内容的“全程公告”制度,对调整干部的每个环节进行“实时”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干部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统一,形成党内党外、上下结合、共同监督的网络。

三是建立“一报告两评议两反馈”制度。将群众满意放在首位,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两反馈”实施办法》,扩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提任干部的评议主体,并重视评议结果的运用。今年2月份,“一报告两评议两反馈”结果显示,全县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率98%以上,对新提拔正科职干部满意率为100%。

三、创新考评机制,催生干部科学发展活力

探索建立了一套切合实际、全面客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体系,引导各级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是实行目标承诺,责任公示。每年初,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承诺制,并通过电视台、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评议。

社区环境考察报告范文第14篇

近年来,**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实现了全市领先、全省进位。

一、创新管理体制,构建干部科学发展平台。

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体制,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支撑和机制保障。

一是**园区管理体制。坚持优势优先,着力打造灌河经济带,将园区由乡镇管理体制改为全县共建共享,拓展园区发展空间,使园区成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主力军,形成带动发展机制。**经济开发区、**港化工集中区、**港沿海经济区“三驾马车”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竞相发展,占全县经济总量70%以上,有力地拉动了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搞好乡镇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委会集体领导作用,实行乡镇党委与人大、政府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党委委员分工负责。优化机关机构设置和事业单位职能配置,重新整合乡镇事业单位公益性职能。通过改革,精简乡镇领导班子成员34名、精简事业编制数51%,**了政事、政企、事企关系,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奠定了科学发展基础。

三是实施纪检监察重组。撤消派驻基层单位的纪检组、监察室,新组建5个基层纪检监察,在县纪委、监察局授权下,对所管辖的乡镇区、部门机关效能建设进行监察,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对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奖金使用等事项进行监督,营造规范高效的发展环境。

二、创新干部选用机制,激发干部科学发展动力

以“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为契机,注重在干部选拔任用链条上建立制度,让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脱颖而出,激发他们坚持科学发展、领导科学发展的动力。

一是建立“两推荐一征询”制度。建立《选拔任用乡科级干部“两推荐一征询”提名办法》,规定了乡科级正职和副职领导干部推荐提名办法,将提名权扩大到全县领导干部、县委全体委员和基层单位群众,明确无论是组织推荐、个人自荐,还是领导干部个人推荐的人选,都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程序。近三年来,全县提拔98名科级干部均按“两推荐一征询”程序产生。

二是建立“全程公告”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干部调整公告、提名结果反馈、考察预告、调整方案预告、任前公示为主要内容的“全程公告”制度,对调整干部的每个环节进行“实时”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干部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统一,形成党内党外、上下结合、共同监督的网络。

三是建立“一报告两评议两反馈”制度。将群众满意放在首位,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两反馈”实施办法》,扩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提任干部的评议主体,并重视评议结果的运用。今年2月份,“一报告两评议两反馈”结果显示,全县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率98%以上,对新提拔正科职干部满意率为100%。

三、创新考评机制,催生干部科学发展活力

探索建立了一套切合实际、全面客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体系,引导各级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是实行目标承诺,责任公示。每年初,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承诺制,并通过电视台、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评议。

社区环境考察报告范文第15篇

【关键词】 绿色发展 理念 大美南阳 考核 法治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南阳市六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坚持绿色引领,建设既丽且康、民富文昌的大美南阳。充分发挥南阳大山水、大生态、大空间、大文化的优势,加快建设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实现经济富庶美、城乡协调美、环境友好美、向善思进人文美。报告以“绿色引领”为主题,赋予“大美南阳”以新的内涵,从经济富庶美、城乡协调美、环境友好美、向善思进人文美统揽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生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任务和措施高度统一,方式方法非常具体,让人眼前一亮、为之一振。市六次党代会报告关于“大美南阳”建设的表述,第一次给我们回答了建设“大美南阳”的内容是什么,实现“大美南阳”的路径是什么,准确地阐述了“大美南阳”建设的内涵和外延,为我们展现了南阳未来的宏伟蓝图和美好前景,非常令人期盼和倾心向往。报告主要从四个层面阐明了“大美南阳”建设的内涵和外延,使大美南阳建设的内涵更加丰富,外延更加扩展。

第一、从经济发展层面上讲,报告提出“美”的表现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彰显经济富庶美。“美”的目标是:以供给冉峁剐愿母镂主线,努力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高成长服务业大市、现代农业大市。

第二、从城乡建设层面上讲,报告提出“美”的表现是:建设现代山水田园城镇体系,彰显城乡协调美。“美”的目标是:尊重城镇发展规律,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绿色打底、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第三、从生态建设层面上讲,报告提出“美”的表现是:打造自然生态的绿水青山,彰显环境友好美。“美”的目标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厚植绿色优势,推动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同步提升。

第四、精神文明建设层面上讲,报告提出“美”的表现是: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彰显向善思进人文美。“美”的目标是:南阳有五千年文明史、两千七百年建城史,要深入挖掘丰富的历史文化宝库,推动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变,让博大厚重的历史文化焕发时代光彩,让大美南阳更加耀眼夺目。

一、在思想上,秉承“绿色发展”理念

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新理念、新发展既是新一轮的机遇,也是新一轮的竞赛。谁在这一轮竞赛中表现优秀,谁就能在未来的发展中胜出。徘徊于粗放、不可持续的发展路径,再大、再著名的城市都必将衰落。有没有用绿色理念洗礼头脑,有没有用绿色理念来占领、掌握和充实我们的发展价值观,是我们能不能在绿色发展竞赛中胜出的关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作为十三五规划的五大理念之一,就是把“绿色发展”从过去常规手段的环境治理提升到政治任务的高度,是一种新的治国理政理念。打造自然生态的绿水青山,彰显环境友好美的目标。我们在持续保护好南水北调“水龙头”水质,建设好“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的关键时期,将绿色发展作为引导发展、推动发展的基本要求和重要遵循,用绿色发展理念“绿心绿脑绿髓”。我们在要在价值观、发展理念直至灵魂深处,将绿色发展作为引导发展、推动发展的基本要求和重要遵循,用绿色发展理念“绿心绿脑绿髓” 。就是要把绿色的理念内化为人们的绿色素养,外化为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企业的绿色产业、绿色产品,政府部门的绿色管理、绿色治理方式;要不仅体现在领导干部政绩观的转变上、落实在企业的绿色转型上,更要内化在每个公民的行为范式中,用绿色发展厚植美丽家园,把政绩融在清水里、丰碑刻在青山上。

二、在保障上,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在立法上,加强地方立法,构建制度保障体系。建议利用地方立法权尽早出台《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在法规中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把原则性的内容具体化,把模糊性的规定标准化,一方面可以让企业、社会公众掌握标准,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执法单位用“法无授权不作为”来推卸执法责任。在执法上,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难题,要采取多途径予以解决。一是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区域合作。建议检察机关牵头,监察局、法制办配合,由发改委、环保、国土、农业、水利、住建、林业、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组成,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出现的问题,形成联合执法强大合力;二是细化执法标准,减少执法混乱;三是增加编制,引进人才,扩大执法队伍;四是加大财政投入,购买执法设备,提高执法装备水平;五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各个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六是加强监督,排除人为干扰。六是强化环保部门的职责和能力。建立健全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举报制度;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在司法上,加强“两法”衔接,发挥司法保障作用。一是增强行政法规和刑事法律的衔接性。一要明确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获取的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要从立法和具体操作程序两个层面完善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权;要对两法衔接的运行机制进行立法保障,从其严肃性和强制性保证衔接工作的顺畅执行;要正确解决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竞合问题。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检察监督职能。要加强与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联系,通过出台重大行政执法活动报告制度,举行行政执法联合检查等,及时了解行政执法机关办案情况;要进一步明确拒不移交刑事案件的法律责任。对于拒不移交的,可向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移送线索,依法追究行政执法人员不移交刑事案件的刑事责任;要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防止当立不立,不当立而立的情形。三是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积极构建新型网络共享平台,实行信息多方横向和纵向通报制度,即县级各成员单位以及相互对应的市级与县级单位定期互相通报案件办理、机构、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变动情况。加快该信息共享平台有利于整合案件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也有利于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遏制腐败、并推动“两法” 衔接工作快速发展。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执行联席会议决议、监督建议等或者对该移送案件不移送的、以罚代刑的、该立案案件不立案的、渎职徇私的,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或更换案件承办人,对于经警告后拒不改正、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五是司法体制上要有突破。

三、在考核上,完善奖惩机制

一要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在绩效考评中的比重。河南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了27项指标,其中10项为资源环境指标,并且这10项全部是约束性指标,这是一个重要的导向。建议学习贵阳经验,将各县区划分为近郊、平原、丘陵、山区、园区阻类地区进行差异化考核,将最高权重提高到30%,以更好地发挥“绿色指棒”作用。二要加大追责力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南阳市环境保护综合目标考评办法》规定,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建议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部、检察院参加、从举报记录查起,从执法记录查起,追究不作为、乱作为责任。要建立村级负责人和公益林护林员责任追责机制。对默许、纵容、包庇造成环境损害的,要从严追责,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这是执法最基础最基本的工作。三要建立奖励机制。建议学习四川省绵阳市和贵州省贵阳市的经验,拿出专项资金,设立绩效奖励,激励干部职工。四要探索建立离任环境审计制度,并与绩效奖励挂钩。实行年度考评计奖,离任审计兑付。

四、在宣传上,加强法治教育

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市、依法推进“大美南阳”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法治教育。建议在市委党校主体班设立生态文明法治教育课程,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二是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宣传。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宣传、谁主管谁宣传”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宣传部门要牵头组织各新闻媒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环保知识,弘扬生态文化,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倡导生态、环保、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I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进行负面典型警示教育;要与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结合,开展生态文明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厂矿、进农村活动。三是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市县两级财政要舍得拿出奖励资金,制定简便有效的兑现办法,鼓励公众检举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并严格为举报者保密,以公众参与监督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四是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环保社会组织没有编制限制,成员来自各行各业,热心环保事业,对环境污染案件信息源广、灵敏度高,对违法追诉能力强,只要引导好,就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五是加强基层社会单元的环保工作。把环境保护作为社区、村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环保工作,使每个公民在享受环境权益的同时,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法定义务。

五、在“四美建设”上,实现新的突破

1. 经济富庶美”建设方面,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更加突出先进制造业主导地位

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025”南阳行动,以产业集聚区建设为载体,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做优做强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绿色食品三个千亿级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打造汽车及零部件等一批百亿级产业集群。

(2)超常规发展高成长服务业

顺应产业转型升级和消费需求升级趋势,以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街区建设为载体,推动生产业高端化、生活业精细化。加快发展金融产业,努力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加快发展物流产业,建设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加快发展大健康产业,打响“‘宛’若仙境、颐养天堂”旅游品牌,建设国内知名的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

(3)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以集约、高效、绿色、可持续发展为方向,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大农业做成大特色,把大特色做成大产业,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使现代农业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和支撑。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有机农业力争突破100万亩。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4)强化基础能力支撑

加快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强化“三专”推进,建成郑万高速铁路、蒙华煤运通道,建设西十、栾西、周南、鲁唐、桐邓等7条高速公路和丹江口水库环库公路等,全面提升南阳交通优势。建成煤电运一体化、天池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建成全国新能源示范城市。

2. 在“城乡协调美”建设方面,建设现代山水田园城镇体系

(1)强化规划引领

按照“一主一副两轴四极五城多点”市域城镇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市域空间规划。强化中心城区主导地位,加快推进“一心六组团”发展,支持邓州建设市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宁西、焦柳铁路和二广、沪陕高速“双十字”城镇隆起带。把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推进“多规合一”。

(2)全面提升中心城区“两度两力”

围绕建设豫鄂陕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持续推进以产立城、以水兴城、以文塑城、以绿靓城,扎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着力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和宜居度、承载力和辐射力。

(3)做大做强县域经济

坚持把强县与富民统一起来、把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把城镇和乡村贯通起来,培育发展充满活力、特色化、专业化的县域经济,力争唐河、新野、西峡进入全省20强,镇平、淅川、方城、内乡进入全省30强。

(4)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

统筹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社会管理“七个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 在“环境友好美”建设方面,打造自然生态的绿水青山

(1)构建和谐共生的功能区系统

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划定生态保障区、农业主产区、核心引领区、支撑协作区,按照功能分区有序引导产业布局、人口分布,促进城镇建设与资源环境相适应。坚守1490万亩耕地红线、1630万亩林地绿线、400万亩水域湿地蓝线,适当增加生态用地,保护和扩大生态空间,做到生态优先、动态维护、有序发展。

(2)构筑生态安全体系

持续开展大造林和大绿化,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净土工程、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美丽宜居环境。

(3)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区、资源再利用产业基地和静脉产业园。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推广绿色节能技术,发展绿色环保产业。

4. 在“向善思进人文美”建设方面,推进文化强市建设

(1)增强文化竞争力

树牢文化自信,加强传承创新,突出汉文化主基调,彰显楚文化风韵,打造好武侯祠、医圣祠、汉画馆、张衡博物馆等文化地标,赓续南阳文脉。重点抓好卧龙岗、张仲景中医药、镇平玉雕、赊店商埠、内乡县衙等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构建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5%以上,加快文化大市向文化强市跨越。

(2)凝聚正能量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城乡社会文明程度。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南阳作家群创作更多优秀文化产品,不断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实现“文化小康”。传承崇文厚德的优良家风,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南阳。大力弘扬躬耕精神、忧乐精神等南阳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营养、提升修养;大力弘扬移民精神、农运会精神、“编外雷锋团”精神,继续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感动南阳人物等评选表彰活动,让“南阳好人多、人人学雷锋”蔚然成风。